第三十一章 风雨夜归人
入秋两日,这天酉时,滂沱大雨压得天地昏暗,恍若黑夜,江水翻滚好似要掀起巨大浪潮。
风雨大作。
满堂红靠岸朝君渡时,已经无船愿意去往红莲郡。
渡口东一家往日生意惨淡的小客栈,今天生意很是红火,十数间客房,基本上全住满了客人。
丈夫不在家,自个儿带着五六岁大孩子,还要照看一家客栈的喜娇娘,在忙了一两个时辰后,终于有时间忙里偷闲下。
她坐在桌前,给自己倒了杯粗茶,抓了把瓜子,有滋有味地嗑了起来。
这时,门外又走进来几位客人。喜娇娘打眼一看,哟,一位如此俊俏的公子哥,尤其是那双桃花眸子,真好看。
在其左右的少年男女,她自动给忽略了。
“公子住店?”喜娇娘将瓜子先放在了桌子上,热情招呼道。
倒也没有那种一见美男子便挪不开眼的庸俗感。
秦恒点点头,笑道:“老板娘这里可还有客房?今天这雨下得太大,又有大风,眼下所有渡船皆不出江,我们的船靠岸晚,没能找到有空余房间的客栈。”
秦恒打量一眼,大约三十五六岁的女人,鹅蛋脸,皮肤微有些粗糙,长得有几分姿色。从其脸上隐约能看出,女子年轻时,也是个中人之貌的小家碧玉。
“房间倒是还剩两间,不过不是上房,几位要是愿意住,我马上就领你们上去。”喜娇娘欢喜道。
“不忙,住,我们肯定住。不知老板娘这里可有什么小菜,江上飘了几天,吃得东西太淡,这会儿也饿了。”秦恒说道。
“有有有,只要公子不嫌弃我这个妇道人家做得东西不合胃口,那你们就稍等片刻,我马上做几个拿手小菜招待诸位。”喜娇娘连忙应下,这可是一笔额外的收入,够他娘俩几天的开销了。
秦恒直接道:“尽管上,不嫌。”
喜娇娘进入灶房没多久,就端出四五盘看上去品相不错的小菜,又从柜台提出两壶酒。
秦恒三人坐在一张靠边的桌子吃了起来。
喜娇娘继续嗑着瓜子,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言语,不知道是她本就性格如此,还是因为一个女人操持家业久了,乏了,话反而变少。
吃到一半,秦恒喝了口酒,笑道:“老板娘独自操持家业,怎么没见家中男人?”
喜娇娘骂道:“那死鬼说是靖州的丝绸放在红莲郡好卖,这不一走就是大半年,也不来封信,不晓得是不是死外面了。”
秦恒有注意到女人尽管在骂,可眼中却满是温柔的笑意,他道:“看来大哥在外面也不容易,整日奔波劳碌。”
“那倒也是,他想着孩子大了,要在红莲郡给他买套宅子,拼了命也想多挣点。”喜娇娘叹道。
二人说着话,门外又走进来两人。
杜润嘉一眼就看到了秦恒,先是有些意外,继而惊喜。
她道:“公子有礼,我们还真是有缘。”
秦恒没搭理这个女人,杜润嘉也没有介意,她看向嗑瓜子的妇人,说道:“老板娘这里可还有上房,我们要两间。”
喜娇娘摇头道:“没了,最后两间不是上房,也被这位公子要走了。”
言外之意,上房早就没了。
“无妨,只要有客人愿意让出房间,我们愿意出五倍的价钱,你去问一下,是不是上房都无所谓。”杜润嘉财大气粗道。
“这……”喜娇娘明显有些为难。
“我们也付你五倍的价,如何?”杜润嘉看着喜娇娘,又道。
喜娇娘摇头道:“不是这样,要不小姐自己上去问吧,至于房间多少钱,你按原价给我就行,只要你能找到客人愿意主动让出,我无所谓。”
杜润嘉有些愠怒,但是一想到旁边坐着的几人,她就只得压着不发作。
“邢老,你去看下,有没有客人愿意让出房间的,价钱随他们开。”杜润嘉看向邢汤,说道。
邢汤点头,上楼而去。
杜润嘉也不与这间客栈的老板娘废话,转身走向秦恒那桌。她还是那副柔媚口吻,道:“公子若是愿意,不如由我做东去上宝楼,小女子可是听说,那里的酒菜俱是上佳珍品,来到朝君渡若不去……”
秦恒抬手打断道:“你能不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刚吃得半饱。”
这一句话,把杜润嘉塞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愣是把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弄得下不来台。
最后灰头土脸的走到楼梯口,去等那邢汤下来,也算漂亮的脸蛋,表情别提有多难看,憋成猪肝色。
万楼自顾自吃菜喝酒。
吴彩霞装作埋头吃菜,嘴角不自觉勾起一丝笑意。
不远处,看到这一幕的喜娇娘心里大呼痛快,差点笑出声,看你还如何趾高气昂。
外面雨越下越大,风声呼啸。
喜娇娘走到客栈门口,伸手将门合上,回头冲秦恒几位笑道:“既然本店已经客满,我就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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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朝君渡相距不过数里的一处山谷之中,一个身披蓑衣,脚力极快的中年人,在一条山涧小路上行走如飞。
忽然,一个声音响彻在山谷之中。
“沈远山,既已死,为何要吊着一口气,是想要与那贼婆娘通风报信不成。”
中年人身后不远,一行穿着并不属于南阙朝人服饰的十数人,人人手持长矛在雨中狂奔。那领头之人,一头紫发,持短戈,脚力迅猛程度亦是与前面中年人旗鼓相当。
从紫发男子追击的方向看过去,前面中年人的背后插着一把弩箭,正中心口。照理来说,此人应该早已死去,可他们追击百里,对方依然在逃。
前面从红莲郡杀出,吊着一口气的中年人,口中不停呢喃着:“不远了,不远了,婆娘和孩子还在等着我……”
————
这间客栈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喜娇娘打开房门,看到一张她日思夜想的面孔,却是那么苍白。
男人倒在她的怀里之前,只说了一句话。
“婆娘,对不住了,我要先走一步。”
风雨夜归人,吊命长百里。
第三十二章 人间自是有痴人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人傻眼。
喜娇娘望着一眼生死两隔的男人,就这样静静抱着他,坐在门前台阶上,任凭雨水打在自己的后背上。
她的眼神温柔,看上去却是那么凄凉。
“到底还是逃不过去,该来的终会来,可你说,我怎么就这么不想接受呢?”喜娇娘摸着男人的脸,泪珠轻轻滑落。
眨眼功夫,门外“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传来,十数名手持长矛的怪装男子,站立雨中,堵住门口。
“喜娇娘,你可是让我们好找,东西呢?”一头紫发的男子,将短戈插回腰间,边往门口走,边说道。
喜娇娘根本就没有抬头看向来人,只是凝视着自己男人,已经开始变黑的脸颊。
“你们这对狗男女,无媒苟合也就罢了,居然敢偷窃族中圣物,真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先知大人洞若观火,岂会不知。”紫发男子又道。
“狗屁的先知,一个老x虫罢了。亏得你们这群杂碎,还当他是个宝,整日里,跪拜来跪拜去。”喜娇娘讥讽道。
“不许你侮辱先知大人,你这个族中败类,提到先知大人名讳都是一种亵渎。”紫发男子身后,一名青年愤怒道。
青年长矛平举,便要上前,最后被紫发男子喝退。
“喜娇娘,我劝你还是把东西交出来。沈远山如今虽死,可我却听说你夫妇二人还有个儿子,若不想那五六岁大的孩子夭折,应该如何做,我想你比我清楚。”紫发男子道。
“交给你们,别想了,那丧心病狂的部落,我确实比你清楚,交与不交有何分别?”喜娇娘嗤笑道。
“敬酒不吃吃罚酒。”男子纵身一跃,落在门前的台阶上,短戈不知何时又被他握在手中,抵在喜娇娘眉心,男子淡淡一笑,道:“我走时先知有言赠与我,大致意思是说那沈远山是二品脱胎境实力,曾经是族中有数的高手之一,与一品化境也不过一线之隔,半只脚都已经迈了进去,要我一定要想方设法解决了他,再来找你,因为你喜娇娘不过是三品淬骨境。先知预言东西就在你这里,今日一见,先知果然神通广大。”
喜娇娘没有说话。
紫发男子接着道:“你想不想知道你男人沈远山,是如何死在我手的吗?”
喜娇娘仍然没有说话。
男子自顾自道:“我花钱雇人说要一批上等丝绸送往某府,沈远山就上钩了。你说,他一个二品高手,连点基本防备都没有,带着丝绸就去啦,就这么被我一击偷袭成功,真是可悲啊。”
说着,男子真的露出一脸悲苦之色。
喜娇娘还是没有去看他,她将沈远山轻轻抱起,放在门后的一张竹椅上,呢喃道:“月下草原上,我曾对月神起誓,举岸齐眉,生死相随,并不是说说而已,死鬼,你走慢些,我等等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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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给万楼倒了杯酒,又给自己满上。对于眼下客栈发生之事,一切细枝末节,他都看在眼里。
他说道:“前辈,这第二次机会,我用了。”
万楼眼皮微抬,摇头道:“我不答应。”
秦恒喊道:“前辈。”
“说说看。”万楼夹了口菜,显得很随意道。
“一因,这顿可口的饭菜;二因,她的处世之道;三因,人间自有痴情人。够吗?”秦恒望向那喜娇娘为男子脱去蓑衣的背影,轻声道。
“我不答应。”万楼依然是如此回答。
秦恒没有再去说什么,就要喊出昆奴,却不想,身边的姑娘先一步冲了出去。
她挡在喜娇娘身前,拿出那把在无梦大雪楼带出的顶级藏器,短剑“无影”,怒道:“为何要欺负一个弱质女流,什么东西能比命还重要,要杀人全家。”
“你是何人?”紫发男子盯着吴彩霞手中的短剑,一抹异样在眼中闪过。
“杀你之人。”婴儿肥姑娘冷声道。
“哈哈哈……”紫发男子大笑道:“你一个刚摸索到淬骨境门槛,还没能踏入的四品武人,妄谈杀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姑娘,此事不关你事,你请退到一边,莫要为我招了灾。”喜娇娘轻轻拍了拍这位之前她没有正眼瞧过,心地不错的姑娘,温柔道。
吴彩霞没有说话,而是转头盯着秦恒,那眼中的意思,你能救,为何不救,她们是好人。
秦恒无奈,谁说不救了,于是,他就要喊出昆奴。
一旁的万楼放下筷子,说道:“老夫不答应,是因为老夫我也曾年轻过,也有过喜欢的女子,轮不到你小子用掉一次机会来求我救她,世间情长,老夫不想这江湖没有意思,更不想少了这些痴情种。”
万楼站起身,开始前行,同时道:“所以,老夫出手,不为谁,只为自己,只为江湖,只为天下少有的一类人。江湖谁都能缺,不能缺了这些有意思的人和事。”
秦恒笑了,笑得温暖而清澈。
那站在楼梯口的杜润嘉,望着秦恒那张笑脸,终于记起自己原来不是杜润嘉,自己有个名字叫“谭琴”。
万楼每向前走一步,气势便增加一分,势不压局外人,只针对一人,那紫发男子。
紫发男子惊恐万分,深入南阙腹地,从未遇到过化境高手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么一间小小的客栈里,竟然坐着一位吃菜喝酒的化境巅峰。从对方释放的气势来看,还不是寻常化境巅峰,恐怕,想到这里,男子顿时大惊失色,难道是南阙王朝的化境十魁之一。
“前辈,前辈,晚辈并没有想要冒犯您的意思,来此只是来抓我族叛逆,取回我族圣物。前辈若是觉得小的碍眼,我马上退出去,退出去……”紫发男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求饶道。
“长南山,化悠悠,一个姑娘背美酒。鼻儿尖尖,脸蛋圆圆,过了南山脸蛋瘦,喊一声万楼,出来喝酒。”
这一刻,万楼想起年少时学艺遇到的山野背酒姑娘,唱着一首姑娘自编,略不衬的童谣。
下一刻,地上的人影砰然炸飞出去。
“我送你出去。”
“少年”万楼的声音悠悠传来。
第三十三章 鼓动
朝君渡那间小客栈里。
沈远山死了。
喜娇娘死了。
一众应该来自北域某个部落的游牧族人死了。
翌日,去往红莲郡的渡船上。
秦恒坐在客房的书桌前,自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想到六年的金戈铁马,想到爷爷的死,又想到这次南行的第一场危局,想到这个说法能不能讨得回来,想到接下来自己会不会死,想到喜娇娘死前说的那句话。
很平淡,甚至可以说是陈词滥调。
“公子救下我,本是莫大的恩赐,奈何许予夫随,只愿共之。”
秦恒很想骂一句,“虽壮烈,我亦倾佩,但都死了,那孩子怎么办?”
可始终人死为大,没能说出口,那喜娇娘走的太果决。
“还想不通?”万楼站在门口,手中拿着一个苹果,边啃边说道。
“只是觉得那孩子有些可怜罢了。”秦恒道。
万楼直接坐在门槛上,接着道:“那你为何不把他带在身边,凭你的家当,又不是养不起?”
秦恒摇摇头,道:“我非滥好人,而且跟着我,对他来说,也并非是好事。”
“这倒是大实话,所以你那天夜里就偷偷摸摸给那孩子留了一百两银子。”万楼抬头看着秦恒,笑眯眯道。
秦恒无奈道:“希望不是好心办坏事。”
万楼“咔嚓咔嚓”连啃几口,没有接话,显然也是觉得这小子极有可能好心办坏事。
秦恒忽然笑道:“前辈,我们约定的三次之约,如今还剩两次。前辈一言九鼎,想来肯定不会出尔反尔。”
万楼嗤笑一声,道:“你小子也不用拿话激我,老夫说过的话,自然算数。你小子还是想想接下来如何应对那褰乐王的出招。小子,你可别忘了,你是到人家的地盘去打他的脸,你要是爽了,那老匹夫的脸往哪儿搁?皇家的脸面往哪儿搁?”
“就算我把那老匹夫的脸踩在地上,也换不回十万条大庆儿郎的性命。但仍要踩,必须踩,为十万条铁骨铮铮汉子的沙场马革裹尸,去把那老匹夫的脸踩在土里蹂躏。”秦恒平静的话语中,带着一股子难以掩饰的张狂戾气。
万楼笑了起来,若是能把全天下权势最大的藩王之一的脑袋踩在地上,光想想都觉得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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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恒所乘这艘名为“宁夫”的渡船,航行路线是顺着印江的分支,雨慧江,朝东南而行,长约数百里,最终的目的地是红莲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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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雨慧江上,一艘造型巨大的楼船往西北而行,距离那艘名为“宁夫”的渡船,大约还有一二十里。
别看这艘楼船体型巨大,可行驶速度速度却一点不慢,给人一种“轻舟已过万重山”的轻快感。
楼船名为“霸九州”。
楼船之上,只设有唯一甲板,剩下的皆是楼层。
偌大的楼船,除了守候各自岗位的明哨暗哨,便是盔甲武士,满楼粗瞧一眼,不下两百余。
能拥有这艘楼船的主人,其身份自然非同一般。
甲板上,一张楠木琉璃桌摆满了各色糕点,围桌而坐的有七人,五男两女。
这七人没有去聊诗词歌赋,也没有聊朝政密闻,而是在聊人,一个人。
“听说那人消失六年,又出现了,诸位可有耳闻?”坐在主位对面油头粉面的公子哥,起了个话头。
剩下几人一阵沉默。
还是在其身旁的一名长相普通的女子先开了口,她言语无忌道:“东波府的消息早都传出了,能让那位老人出城相迎,我看除了他那宝贝外孙,也找不出第二个人。”
此女虽说长相一般,说话声音倒是蛮好听的。
“是那人没错,我有确切消息。”主位上坐着的是一名相貌堂堂,给人感觉极为成熟稳重的青年,他笃定道。
青年摆了摆手,在其身后端着盘子茶壶的美貌侍女,很自觉地上前为公子重新斟满一杯热茶。
青年接着道:“甚至,我还知道他从大庆出发,将要去往何地,有何目的。”
“哦,梁兄居然连这等隐秘都知道。我江家虽也得到一些消息,但只是片面,根本就不知道这位曾经一度搅得京师纨绔圈子风声鹤唳的大庆小王爷,时隔六年,南下要做什么。”在青年身旁,那名剑眉星目的男子诧异道。
“那是自然。江傲,你也不看看,你家老太爷不过是个从一品的布政司,而梁少家那可是实打实两辈人积攒下来的千户候,论朝中关系,背后依仗,不得甩你江家几条街。”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说话之人,看似在恭维,可脸上那股子傲气却是没有半点敬意。
“陈勾扬,我梁家那点家底,哪能与有个宰辅姑丈爷做靠山的陈家相提并论,你家胆气多粗……”长相给人稳重之感的梁姓男子,针锋相对道。
“行了,每次来都是这般,我来不是想听这些,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另一名先前只顾喝酒,长相粗犷的男人,不等二人继续争执不休,开口骂道。
二人充满敌意的互看一眼,皆是将目光投向身前的桌面上。
梁风压下心中那丝怒意,接着道:“李公子邀我七家,目的只有一个,杀那人。”
闻听此言,其余六人脸上,有四人皆是难以掩盖的恐慌。
最先开口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听闻此言后,眼中慌乱更是几乎就要溢出,他哆嗦道:“李公子如何知晓那人行程?再说,若是我们贸然出手,不管成与不成,给家族带来的都是灭顶之灾,非我等能承受得起的。”
其他人脸上亦是有担忧之色,但是都知那李公子身份,若逆他意,下场不会比得罪那位大庆小王爷好到哪里去。
“如何得知,我也不知。但是,李公子说了,此事若成,定保我等与家族无虞,将来还会更上一层楼。只要那大庆小王爷不点出自己的身份,我等找个由头杀之便是。”
顿了一下,梁风目光扫过眼下每个人的脸,嘴角轻轻弯起一个弧度,接着道:“那人所带护卫,都已有确切消息。现在我这霸九州之上有六名化境高手,四十余名二品巅峰高手,五百精甲卫,杀一个没有牙的老虎,亦非难事。”
“我同意啦,带兵三年,还没有杀过化境高手,更不知杀一个未来注定世袭大庆王的小王爷,是何种滋味,想想都兴奋。”那名长相粗犷的男人,一脸跃跃欲试。
此时的剩余五人,三人眸光熠熠,心思都写在脸上。未发一语,眉黛如画的女子,始终神色古井无波。另有一人若有所思。
第三十四章 羊皮古卷
“那可是个好东西,可千万要藏好了。”
秦恒走到船舱门口,刚巧看到婴儿肥姑娘偷偷摸摸走到甲板角落,把她以为当时大家都没注意到,喜娇娘临死前赠送与她的东西,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瞧。
秦恒便童心大起,想着作弄她一番,谁让她老是想着杀自己。
吴彩霞被吓了一跳,好似做贼心虚,慌忙把东西藏在身后,再看那张脸使之憎恶的脸,她语气不善道:“姓秦的,哪有什么东西,你别胡说。”
秦恒依靠在船舱门,指了指她身后,笑眯眯道:“我可是读过许多古籍,典藏。而且,见识过神兵利器无数,这你也是知道的。不如你让我看看,说不定这东西的根底就让我给瞧出来啦。”
“真的,你有那么好心。”吴彩霞有些意动。此时的她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然吐露实底。
秦恒走出船舱,笑意更浓,“那还有假,我这人心善,你一样是知道的,就算知道你想要杀我,我不是一样伸长脖子待宰。”
吴彩霞心中腹诽道:“王八蛋,你那是待宰,有本事姓秦的,你把那几位昆仑奴支开,到时看我杀你手不手软。”
亲眼见识过那所谓昆仑奴的出手,给吴彩霞的震撼是无以复加的,虽然她到现在不知道那几位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境界,但是她知道,真要杀她,估计也就是动动手指。
然而,姑娘不知道的是,昆仑奴要杀她,连动手指都不用,光用势便能压死她。
吴彩霞其实也认为让姓秦的看看,比她自己琢磨要来得可靠,因为她毕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这些事物。以前跟着庄狻,做一些摆不上台面的勾当,说白了,她的初心只是想多抢点银子,给她太爷爷治病。当时,手上就只有一把普通匕首。现如今,虽然有一把品相不俗的藏器“无影”,可说到底,还是这王八蛋送的。自己的眼力,依旧是那个与庄狻为伍时,抢夺别人财物,没有见过世面的少女。
“喏,你看。”吴彩霞也不扭捏,直接把东西塞到姓秦的手上。
如此这般,没有按照秦恒的设想走下去,他在心中哀叹一声,女人心,真是难以琢磨。按照他的设想,这姑娘肯定不会把东西给他看,那么他就能再戏耍这姑娘一番。
却不料,还没出招,姑娘把东西就给了。
给了,自然也就看看。
秦恒有些讶异,这东西入手微凉,看上去是一幅羊皮卷缝合的山水文字画,图中所绘乃是一个并不高的山,因为在山的旁边有一个人形石像,这石像比那山还要高,且是三只眼。
秦恒之所以觉得讶异,是因为不知是否是他的错觉,刚刚他的视线落在那图案石像之上时,那石像的第三只眼似乎微眨了一下,仿佛瞬间穿透虚妄,直刺他的本心,让秦恒有短暂失神。
再之后,无论他怎么去看,也就是一张山水画,右上角写有密密麻麻古老的文字。
秦恒仔细看了一下,只看懂了两句。
大致意思是:我之一族,避世不出。分支为祸,引动……
接下来的古语,他就再不认识。
对于古语,还是爷爷以前闲暇时,随便教授几字,秦恒记下,自己又去翻阅古籍,稍有浅识,这才能隐晦读出羊皮卷文字开头几句。
看到秦恒也是一脸迷惑,吴彩霞一把抽回古卷,并调侃道:“下次吹牛之前,先在腹中打份稿,不然一张嘴,风大容易闪掉舌头。”
秦恒有些尴尬,看着姓秦的吃瘪,姑娘在转身后,多日布满寒霜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随之,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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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夫”船舱尾,有一间搁放杂物的货仓,各类杂物几乎将货仓堆满,灰尘积压沉厚,蛛网结丝已经到了见缝插针的地步。
杂物深处,一小块明显人为收拾出来的空地,蹲坐着两人。
一男一女。
中年人,看上去四十岁的样子,面相端正,留有长须,穿着一件打补丁的青色长衫。
女子,约莫十七八岁,长相说不上好看,却给人一种舒服感,一双清澈,且灵气十足的大眼睛,穿着一件还算干净的紫色素衫。
女子蹲坐在中年人对面,提着一只蟑螂腿,提起来,又扔下去,如此往复,那蟑螂都好似被其折腾的晕厥过去。
“爹,我们这样躲躲藏藏,数月一换地,数月又一换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女子语气哀怨道。
“菲芸,当朝天子容不下前朝遗臣,登基三十载,前朝旧臣、遗臣,杀之不计其数,诛九族者,更是比比皆是。爹只想苟延残喘的多活几年,把我心中的庙堂高远,江湖侠义,编撰成一本传世巨著。”中年男人一开口,就有一股子读书人独有的迂腐气。
程菲芸撇撇嘴,眼珠子一转,“爹,要不我们去北边赤域,或者去西地,不管怎么样,我们至少不用每日颠簸,东躲西藏,也不必整日提心吊胆。”
“不去。”程明志不假思索道:“我程明志生在这方土地,就算是死,也要死在这里,绝不会离乡背井。”
程菲芸当然知道会是这个答案,但还是忍不住隔几日撺掇一下自己这个迂腐到骨子里的老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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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慧江上,有独木渔船停靠岸边,船上有一男子头戴斗笠垂钓。
男子身旁有一绝色女子,妖娆身姿,无瑕容貌,是为南地第二美人,韩秋霜。
韩秋霜与男子一样,亦是坐在渔船的小板凳上,将其身姿衬托得愈加婀娜。
她轻轻抿了抿嘴唇,几次欲言又止。
男子声音轻柔道:“直说无妨。”
“公子,那梁风七人真能成吗?”韩秋霜得到示意,开口道。
男子摇头道:“可能性不大。”
韩秋霜愕然,“那公子……”
“不为他招灾招难,恶心他一下不也蛮有意思,况且,那家伙能张狂的日子不多了,我不得给他个机会。”男子淡然道。
接着,继续道:“若是他再来个一怒之下把那七人全宰了,家中只有独苗子孙的几大家族,还不与他拼命,那他这趟南行不就更加凶险,走得更不顺,我也乐得看戏。”
韩秋霜拢了拢衣袖,艳阳高照,却有些遍体发寒。待在这位心机深沉,身份显赫的公子身边,真是处处如屡薄冰。
“至于事后保他七人及其背后家族,我只是说说而已,怎么能当真。要真让他们鼓捣得杀了那人,那位东陵州的老人,还不杀到京师,也要把我挫骨扬灰。我自然要把自己摘出去,才是正理。你说对不对?”男子笑看向韩秋霜,问道。
韩秋霜木讷点头,毛骨悚然。
男子轻轻甩起鱼竿,有大鱼咬勾,他好似自言自语道:“真想去看看那家伙飞扬跋扈的面孔。”
第三十五章 两船遭遇
月明星稀。
雨慧江的中流地带有些窄,“霸九州”在夜间的前行速度慢了下来。
“老刘,你有没有觉得气氛不对?前半夜我与赵二换岗,在三楼守卫,无意间经过正中的那间客房,看到里面坐着六个人,大半夜不睡觉,吓我一跳。”
说话之人,四下谨慎看了看,这才又小声说道:“其中一位白眉白须的老翁回头瞅了我一眼,顿时让我有种如坠冰窟的感觉。”
楼船一层的廊道上,有一名老卒和两名新入精甲卫没多久的甲士,正负责明岗守卫,两名甲士自己小声絮叨了许久,其中一名看上去有些油滑的青年,又转头向离自己最近的老卒问道。
见此,另一名甲士连忙补充道:“是啊老刘,气氛很不对,有种压迫感。而且我怎么觉得精甲卫此次随行保护那几位权贵公子小姐,并不只有我们这两百余人,好像暗处隐藏的更多,是不是有其他任务,是我们不知道的。你刘哥要是知道,就给我们说说呗。”
老刘,刘关明,四十余岁的中年人,在精甲卫混了快二十年,仍还是个伍长,作战英勇,却不受司长,骠长等人待见,不会做人,始终得不到提拔。
刘关明微微转头瞥了二人一眼,语气生硬道:“我得到的指令是剿杀旧朝叛逆。”
“叛逆?”油滑青年疑惑道:“出动如此大阵仗去讨伐叛逆,我们这可是实打实精锐中的精锐,现如今苟活着的前朝余孽,没听说有谁聚拢了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跟朝廷对着干,难道是要精甲卫利用此举对外起以震慑,所以要施以雷霆一击?”
刘关明终于转头正视这名精甲卫新晋小卒,他道:“分析有理有据,头头是道,可惜依我看,是错的。”
刘关明长呼出一口气,让自己身体站立更加笔直,“正如你所说,没听说有前朝余孽叛乱,那么这精锐武士五百余,杀个二品高手都搓搓有余的阵势,岂能真是要杀些前朝余孽。还有你说的那六人,我可是听闻,是六位化境高手。化境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只要愿意倾尽全力出手,可将我们这五百人杀得片甲不留。还不说这二楼里面有几十位二品高手。”
两名新晋小卒脸上,顿时露出难以置信的惊骇表情。
“这么说,我们的任务并非是刘哥先前所言的剿杀旧朝叛逆。这番说辞不过是掩人耳目。那么,出动这么多高手,岂不是说……”油滑青年最先反应过来,越想越心惊,脸上骇然之色无以复加。
“要这么大阵仗出手,恐怕对方的身份不一般,不知道会不会连累我们这些小人物……”另一名小卒直接点破道。
刘关明知道这二人话中的意思,心中也明白,这次任务恐怕十死无生,但他还是坦然道:“走上战场的那一刻,就料想到有那么一天,只是没有死在战场上,有那么点遗憾。”
这名老卒望着星星点缀的雨慧江,想起家中的贤惠妻子,还有那才十五岁的孩子,喃喃道:“只怕再无相见之日,您们可要好好活着。”
两名新晋精甲卫,面露凄苦,心中满是寒霜。
二人心中大骂:“去他娘的大人物,让我们当炮灰送死,连句明白话都不讲。”
————
“宁夫”之上。
那间摆放杂物的货仓中,程菲芸顺着船舱尾板的一条细缝往外看去,乌云似乎要遮住那轮明月,四周很静,除了船桨的划水声,就连各类鸟兽的声音都没有。
静,很静。
“爹,好像有些不对,很浓的肃杀气,是不是冲我们来的。”程菲芸大眼睛圆瞪,回头惊恐地看着程明志。
程明志洒然一笑,“闺女,这气机之强,杀你爹六个都够了。这天下,也不知何时,化境高手就像大白菜啦,这么不值钱。杀我一个他们口中的前朝余孽,居然要出动这么大阵仗,真是瞧得起我。”
“爹,你还笑得出来,趁人还没来,我们赶紧逃吧!”程菲芸慌张催促道。
“没用了,气机已经被锁定了。哟,不对,似乎最终目的不是你爹。”程明志突然面露诧异道。
“不是我们。”程菲芸顿时有些欣喜。
程明志有些自嘲的笑道:“原来,我们不过是饵,人家早就知道我们在船上,以我们为饵,钓船上之人。只怕,这船上有天大来历的人物。闺女,看来今天我们是九死一生之局,就看这两方博弈,谁能胜。若这船上之人胜,你我父女,躲过一劫。若船上之人负,你我下九幽地狱。”
程菲芸忽然将手中攥着的晕厥蟑螂捏爆,愤恨道:“爹,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帮这船上之人,赌一把?”
程明志微微摇头,“先看看,也不知那是什么人,万一我们帮了,最后他来个卸磨杀驴,那你我不成了完完全全的傻蛋,伸着脖子让人家宰。”
程菲芸嘿嘿一笑,“爹说的对。”
————
秦恒站在甲板上,满头青丝随风飘舞,那双即便在黑夜也明亮清澈的桃花眸,目视前方,离此不远的江面上开始闪烁.asxs.点亮光。
秦恒轻轻一笑,“来了”。
不知何时出现在甲板上的万楼,嘿嘿一笑,“小子,这阵仗可不小啊。”
万楼跳到护栏之上,伸长着脖子,看上去很是滑稽,他接着道:“你这脑袋是怎么长得,怎会算到这第一局在这雨慧江上,功夫不行,阴人的本事你可是一流。老夫不得不承认,若我与你相斗,第一次恐怕也会着了道。”
“前辈,我该理解为你在夸我,还是在骂我?”秦恒苦笑道。
说话同时,他将一壶从朝君渡带上船的美酒扔出,万楼反手接住,二人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万楼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可以当作老夫是在夸你,老夫这一生很少有瞧得上眼的后辈,你算一个。”
秦恒好奇道:“那前辈瞧得上眼的后辈有几人?”
万楼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一本正经道:“三十六个吧。”
黑鸦头顶飞过,秦恒一阵无语。
乌云遮月,“宁夫”与“霸九州”即将相遇。
第三十六章 我本撰史官
“宁夫”之上,所有人都听到那句“前船靠岸,缉拿叛逆,违令者杀无赦。”的震慑言语。
几乎所有去往红莲郡的客人都被这声从睡梦中惊醒,当意识到自己不是在做梦,外面动静确实很大,第一反应,皆是跑到渡船甲板上。
掌舵老张着急忙慌将船靠岸。
船刚停,便是“呼呼啦啦”,百余甲士涌了上来。
领头的是名长相粗犷的男子,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正是之前“霸九州”上,商议谋划的七人之一,也是最先表示赞同如此行事的一员。
此人时任京畿九军,天策军中的一名骠长,算是天策军中坚力量的实权人物。再加上其有一个一军统帅的老爹,所以向来行事横行无忌,在京城权贵圈子里也是出了名的。
老张慌忙跑了过来,点头哈腰道:“军爷勒令停船靠岸,不知是小老儿水道拉客,有不按规矩办事的地方,得罪了军爷尚不知,还请军爷明示。”
都说人老成精,这话一点不假,上来先把自己摘出去,我都是按规矩办事,你要抓人可以,可千万不要殃及我这客船。
郑行看都没看老张一眼,目光在甲板上的所有人脸上一一扫过,当其扫视一圈,一无所获,没有见到上船前,梁风给自己描述的那人模样,二话不说,一脚踹在老张肚子上,直接把他踹得一个后空翻,跌落在甲板上,砸出一声闷响。
说起来,这老张应该也是见过些大场面的硬骨头,吃痛居然吭都不吭,依然陪着笑,再次走到那军爷身前。
“船上所有人可都到齐。”郑行盯着老张,颐指气使道。
“回将军,这你得容小老儿一些时间核对。”老张道。
“砰”,又是一脚,郑行狞笑道:“什么将军,这话要是让我爹听见,非把我吊起来,抽的皮开肉绽不可。我对你这只是小惩大戒,要你学会如何说话,你要晓得感恩。”
“是是是……”老张继续陪笑。
郑行一个眼神瞪过去,老张立马会意,连忙跑去核对人数。
过了一会儿,老张再度跑回,说道:“回禀军爷,此刻甲板之上缺了三人。”
“哦”郑行脸上有了几分笑意,道:“莫不是此三人便是那前朝余孽,躲着不敢出来。”
“大人,根据密报,前朝余孽一共五人,有两人依仗功夫偷摸上了这艘船,这两人,船家确不知。”一名甲士上前禀报道。
郑行看向老张,老张一脸惊骇莫名,连连道:“小老儿确实不知。”
似乎是郑行懒得与这小老儿计较,他大手一挥,身后十余名甲士,立刻冲入船舱。
可还没眨眼功夫,数名甲士直接被丢了出来。
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从船舱内悠悠传来。
“这招是不是也太拙劣,还以为你们要找个新鲜点的理由,结果……唉,大失所望。”
众人只见一个翩翩俊俏的白衣公子,迈步走出船舱,清风拂过,长发轻舞,圆月映照下,他就仿佛那漫步月下的谪仙人。
在白衣公子身后,跟着一对少年男女,少年明眸皓齿,看上去十分清秀,少女有一张婴儿肥的脸,看上去很灵动。二人表情淡漠,无视在场所有人。
白衣公子走到郑行面前,说了句在众人听来莫名其妙的话。
“你爹是谁?他老人家知不知道你做的事,万一后果是他不能承受的,不晓得将来你族遭遇灭顶之灾时,晓得祸根是因你而起,你猜他们会想什么,是把你扒皮抽筋,还是剁碎了喂狗,又或者……”秦恒轻描淡写道。
郑行后背一阵发寒。
“大人,另两名余孽党羽,已找到藏身之处,此二人藏于船尾货仓中。”一名甲士从船廊折回,禀报道。
郑行惊醒,心却不可抑制的因胆寒而颤抖,眼下甚至不敢正眼瞧这位凶名赫赫的大庆小王爷。
“呵呵呵……我本为荧浩的撰史官,早已借由告病还乡,与荧浩王朝无甚瓜葛已经许多年,还值得诸位如此大费周章的寻找在下,程明志真是倍感荣幸。”
这时,躲在货仓的那对父女,也走了出来。
程明志看向那位白衣公子,笑道:“这位公子,看来这些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不过是他们找的由头罢了。”
秦恒看着这人,先是一愣,而后由衷笑了起来,他道:“《野史札记》,《绿林野史》,程明志。”
程明志有些错愕“公子认识在下?”
秦恒摇头道:“不识,只是先生编撰的这两本书,我至今仍在珍藏,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翻一翻。”
“那程某要多谢公子赏识,我还以为,我那书已成废品,无人愿意一读。”程明志说话时,眼睛瞥向自己女儿,那意思:“看到没,你老爹我的书也是备受人推崇的,下次不要爹一说要编撰史诗巨著,你就在一旁插科打诨,言语摧残。”
程菲芸白了自己老爹一眼,连带着把那长得好不俊俏的白衣公子也给鄙视了,“马屁精”。
郑行此时觉得自己平时的胆气都落在了“霸九州”上,连句狠话都不敢放。
这时,“霸九州”上,一下子登上“宁夫”六人,皆是一身贵气。
梁风登船,多余话一句不说,直接道:“此船包庇前朝余孽,不必留情,全部打杀。”
此话一出,待到船上之人反应过来,皆是面露惊恐,不知所措的人有,慌忙跳岸逃命的有,躲回船舱的有……整个乱作一团。
“你是何人?”秦恒看向那发号施令之人,问道。
梁风没有说话,目光不经意扫过甲板上还没有完全散去的人群,嘴角一丝笑意一闪而过。
秦恒也不再废话,若今日这些人又因为自己无辜枉死,那他这趟江湖南行,心中将留下一个永远过不去的坎,愧之一字,一旦成就心魔,最难过。
还没等他发话,愿意用掉第二次机会,却不想,万楼已经先一步出手,直接将冲出的甲士,手起刀落,尽皆斩杀。
万楼笑了笑,“还不把压箱底的请出来,不然,老夫的下一刀可能就出现在你们几人的脖颈上。”
说着,万楼还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几人吓得浑身一个哆嗦。
第三十七章 始乱混战
“小姐,若是大人知晓小姐近日所为,恐会雷霆震怒,责罪小姐。”人群中,一名头发花白的老者,向一旁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子说道。
此二人是杜润嘉,邢汤。
杜润嘉笑着摇头,“责罪,不会,爷爷这会儿忙得焦头烂额。广执令陈安,在朝堂上搞风搞雨,欲扶植八皇子登上大宝,想把那个坐了这么多年冷板凳,眼看就要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太子殿下,给生生挤下去。太子一脉,大文公又岂会坐视不理,纠结了一帮子所谓的股肱之臣,整日吵着要面圣。爷爷这位宰辅兼辅政,面对这一堆破烂事,哪有空理会她这个孙女在外面做了什么。”
“小姐,这一帮子权贵今日所为,是否是你从中挑唆?”邢汤心中怕是如此,直言不讳道。
杜润嘉转过头,目光微冷道:“邢老,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小姐,这是引火**,这年轻人的身份确认是那人无误。若真是你从中挑唆,现在收手还来得及。若不是小姐所为,我们趁早离的远远的,别淌这趟浑水。”
邢汤小声道:“小姐当年年幼,一些秘闻,大人吩咐禁口,所以并未传入杜家小一辈的耳中。”
“六年前,京师闹得沸沸扬扬的冲冠一怒为红颜,那人带着奴仆从大庆跑到京师,将皇长孙揍成猪头。这事根本就没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陛下的轻松一句,孩童打架,无伤大雅。里面还有为人所不知的隐情,皇长孙而今不能人道,便是此人当年所为,到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甚至皇室一句问责的话都没有。此人因一女人,就敢对皇长孙如此,能是善茬,得罪他的后果能是杜家所能承担的?”邢汤说到最后,将声音压得很低,生怕被别人听了去。
杜润嘉闻言,神色似乎毫无变化,她淡淡瞥了老者一眼,冷笑道:“邢老,你只是我娘从娘家带过来的家奴,尽管我娘心善,为你提籍,可你也要懂得分清尊卑,别老摆出一副为杜家好的口吻,更别一副长辈看待晚辈的眼神,不是说教就是劝我如何如何。”
“有些话,我本不想点破,你怕的无非是,没有杜家这座大山,你当年在江湖上得罪的那些仇家,转眼就会找上门,第二天你就死无全尸。”
杜润嘉说着说着,笑意更冷。
邢汤张嘴想说什么,最后仍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面露苦笑,低声呢喃了一句,“小姐,与五年前怎的就好像换了个人,秉性反差如此之大,难道一个人真的可以在善恶之间任意转换?”
“杜润嘉”望着白衣胜雪,一脸云淡风轻的年轻人,心中有句话也没有说出口。
“怪只怪先后顺序不同,没能有幸先结识你,若先认识你,也许我谭琴就不会活得如此可怜。”
扮了五年“杜润嘉”的谭琴,只因当年在橘子湖畔认识了一位姓李的公子,本以为与那长相“妖魅”的公子姻缘天定,哪晓得才是噩梦的开始。
想起那人,“杜润嘉”是打心底的怕,因他善琢人心,好诛心,不杀人,然人死尚不知因。
————
五百精甲卫上岸的上岸,涌上船的涌上船。
黑夜中,肃杀之气弥漫。
“宁夫”之上,噤若寒蝉。
“此乃前朝余孽,就地格杀,一个不留。”郑行见到又有精甲卫涌上船,胆气恢复了几分。
“公子,要不然这些甲士就交由我来解决,剩下的那些,就请公子一并收拾了。”程明志向秦恒这边走近了些,嘿嘿一笑道。
虽然程明志尚看不出这年轻人的品行如何,但既然喜欢自己撰写的札记,那便是同道中人,先同舟共济再说。
“先生要解决这五百甲士?”秦恒微微有些诧异,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这编撰野史札记的先生,会有武艺在身。
程明志只是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年轻人,然后气机一变,气势瞬间释放,甲板之上,乘船的客人,以及上船的甲士,立刻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扑面而来,而那些离得近的甲士,更是感到心神都要崩溃。
忽然,“霸九州”上一股更加强大的气机涌出,直接将程明志所释放出的“势”,给冲散了。
“哈哈哈”,万楼哈哈大笑,身影一动,便出现在百丈高空,他道:“下面打得不痛快,束手束脚,来几个上得了台面的,老夫送你们去见祖宗。”
“霸九州”上连出两道残影,刹那之间,出现在万楼身前与身后,与此同时,楼船二层飞出七八名二品巅峰高手,将之团团围住。
秦恒见此,笑着看向万楼,喊道:“前辈,你行不行?”
万楼浑身气势不断攀升,以致周遭林木无风乱舞,雨慧江面波涛暗涌,他张狂大笑道:“小子,今天老夫就让你见识见识,何谓“刀最”万楼。世间刀兵我为最,一刀斩开九天门。”
“尔等叛逆,胆敢不伏诛,今日岂能饶你们。”梁风目光冷厉,盯着秦恒,眼底深处疯狂与喜悦交织。
他的话音刚落,那五百甲士便开始前冲,看似一窝蜂,实则极有章法的向那些乘船的客人靠近,包围,伺机而动。
冲在最前面的甲士,更是有意想试探说出那般张狂言语的中年人,是否真有那本事。
程明志衣袖一甩,读书人的那股子豪放傲气,让他展现的淋漓尽致。
只是其回头与秦恒说话,瞬间破功。
“公子,我是用拳头的。”
程明志在说出这话时,面色微变,因为他看到那白衣年轻人身侧开始浮现黑影,而且一出就是四个。
程明志心惊不已,他已经感受到,这几人的修为,无一人在他之下。自己可是化境,而这年轻人身边隐藏有四名化境高手,自己居然半点没有察觉到。即便对方化境修为高于自己,但也应该有气机涟漪波动,可双方接触这么久,自己真的半点异样都未觉。
此时此刻,也容不得程明志多想。
靠前的甲士,见中年人失神,顿觉机不可失,想也不想,战刀便往其脖颈砍去。刀刃距离脖颈只差一寸,甲士脸上已经开始浮现出畅快的笑意,他已然想到自己立下如此军功,将军的赏赐,以后的晋升之路,都将势不可挡。
然而,下一刻,他的身体倒飞,直接装在身后几名甲士身上,胸口凹陷,全身筋骨碎裂,死的不能再死。
这名甲士在死前,脑海中突然想起儿时父亲对自己说的话。
“将来的一抔黄土,爹希望是黑发人送白发人。”
第三十八章 一刀断星河
“霸九州”上,一下子飞出三十余名二品巅峰高手。
全身黑衣包裹,头戴斗篷的昆仑奴中,有一人向前跨出一步。仅是这一步,便至飞在最前的二品高手身前,还没等这名成名已久的高手反应过来,瞬间炸成血雾。
其后目睹此幕的二品高手,飞掠的动作一滞,尽皆惊惧又狐疑,不敢上前。
这些人身后,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若杀此人,化境秘籍任取,顶阶藏器三把,家人无虞。若退后怯战,死,家人亦是死。”
一名白眉白须,看上去仙风道骨的老翁,飘落至这些二品高手身后,没有要上前的意思。
他的话,让人胆寒。
闻听此言,这些人,有的面露疯狂,有的绝望,有的似乎下定决心,但求一死。然,不管如何,只能拼死杀了这名看不见容貌的黑衣人。
三十余命化境高手尽皆使出压箱底的本事,要杀此人。
昆仑奴的身影好似只是在这些人中穿行,当其经过一人,便有一人炸成血雾。
“宁夫”之上。
秦恒回头看向瑟瑟发抖的人群,目光最终落在一名女子身上,道:“我的行踪是你泄露出去?因为那场水下畅游,让你这千金之躯觉得失了颜面?又或者你通风报信给策划杀我之人,有意为之,还是本就得到授意?还是说,最初的目的就是我?你与你背后之人,算计谋划,只为万全,将自己摘出去,让我拿不住把柄?”
杜润嘉心中翻起惊涛骇浪,面上却是一脸茫然,她道:“公子是在与小女子说话吗?小女子怎么听不懂公子的意思?”
秦恒呵呵一笑,向人群走去,人群自动分出一条小道让其经过。
秦恒看着杜润嘉,笑容灿烂,“在你看来天衣无缝的谋划,将自己摘得一干二净,可在我看来却是漏洞百出。”
他指着雨慧江,对女子道:“你捡了大便宜了,再游一次雨慧江,换回一条命,多值。”
“砰”,杜润嘉被秦恒一脚踹入水中。
站立一旁的邢汤,从始至终一句话不敢说,更遑论阻止,有实力做到,他也不敢做。
因为两个字,惜命。
秦恒转头看着这个极为识趣的二品高手,笑容依旧,淡淡道:“你选。”
邢汤二话不说,“噗嗵”跳入江水中。
秦恒转身,不再去看这二人。
他的目光落在空中的战场。
短短功夫,那三十余名二品巅峰高手,已被昆仑奴杀了快十人,下场皆是炸成血雾。
剩余二十几人,看到这几人下场如此凄惨,哪还惦记什么诱惑,威胁之类的。皆都在那黑衣人远处游走,不敢上前。即便如此,还是时不时有人化作血雾。
几息后,当昆仑奴的身影正缓缓移动,忽然在其头顶上方,一个人影凭空出现,凌空一掌,打向黑衣人天灵盖。另一只手,握着一杆黑色长戟,角度刁钻,刺向其胸口。
这人的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并且攻其不备,俨然是打着即便一击不得手,二击也要他命的想法。
“这人的袭杀手段好高明,隐匿身法与昆仑奴都能相提并论了。”秦恒盯着那人,心中想道。
空中,袭杀之人显然小看了昆仑奴,他明明看到自己一掌打中了黑衣人的天灵盖,一戟刺中对方胸口。再一眨眼,那刺中的不过是对方的残影,人早已躲开。
袭杀失败。
先后出现的这两人,皆是化境高手,而后又有两名化境落在昆仑奴的这处战场。
这一下,就是四人对一人。
不等秦恒发话,在其身旁的三名昆仑奴,有两人身影一闪,落在空中的另一名昆仑奴身侧,一左一右。
三对四。
三人分,四人合。
眨眼功夫,双方交手不下百余回合,又重新落回原地。
这一切就好像从没有发生一般,七人的一番交手,若不是眼力极深,或功力高深之人,恐怕连点皮毛都看不到。
————
万楼气势酝酿到了极点,还是没有出手,他望着“宁夫”之上的年轻人,朗声道:“小子,看好了,能学到几成,就看你的本事,老夫送的这一招,为还你的那句,人间自是有痴人,老夫喜欢。”
话音落,万楼身后所背冠刀出鞘,轻轻落在其手中。
就见少年无其他多余的动作,只是简简单单朝两名化境劈去,朴实无华的一刀。
只是,当那刀劈砍而下,刹那之间,星光黯淡,九天之上,星河仿佛被一瞬间斩断成两截。
地上,雨慧江断。
而再看那两名化境高手,尽皆被一刀从中间齐整斩开,血未流,人已死。
从始至终,这两名江湖一流高手,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万楼哈哈大笑,看向秦恒,“小子,如何,老夫这一招,同样取名刀最,世间刀,入我手,便为最。”
秦恒目光炯炯,想起了前辈之前的那句,“一刀斩开九天门”。
没有受到波及的八名二品巅峰高手,此刻吓得肝胆俱裂。一刀,仅是一刀,两名在他们眼中高不可攀的化境高手,死了,就在他们眼前,一眨眼的功夫。
————
同样在关注战场的七名权贵子弟,此刻亦是各怀心思。
先前的那点还没过来时的美好憧憬,如今都已烟消云散。以他们几人各自家族的势力,顶多也就请得起一两名化境高手为家族供奉。这他娘的还怎么打,还没等到大战正酣,两个在他们眼中已是无敌的存在,就这么死了。
有人心中已经在打退堂鼓了。
有人目光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
那名眉黛如画的女子,仍是神色平静,古井无波,始终让人看不透心中想法。
梁风看向一旁目光闪烁的江傲,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去放那人出来,就说我代公子答应他的条件。”
江傲一听“放那人”,神色瞬变,声音都有些颤抖,道:“梁少,放那人,会不会太冒险了,如今我们并不是没有一拼之力。”
“一拼之力,不放那人,我们只有死。”梁风抬头看了看空中,又收回目光,看向不远处的白衣年轻人,语气中既有不甘,又笃定。
第三十九章 姓秦,叫王八蛋
程明志的拳头已经打得精甲卫节节败退,然而这些人也真不愧是经历过沙场喋血的悍卒,悍不畏死。
一刀断星河,一刀断江。
天地一幕,这位前朝撰史官尽收眼底。
他又一拳轰杀两人,蓦然大笑道:“我想起来,终于想起来了,“刀最”万楼,二十一年前,走出西地的刀最前辈。”
“我辈胸中有万壑,唯有刀最留其名。女儿,这场架打得不亏。”
程明志回头望着自己女儿,眼中迸射出无法抑制的兴奋,拳意一凝再凝,汇流成罡,俨有破境之象。
他的拳越打越快,不断有甲士落水,哀嚎、闷响不断,一盏茶的功夫,“宁夫”之上的精甲卫就被打死打残了七七八八。
空中战场。
万楼忽得目光一凝,紧接着,他的身影仿佛在空中移行换影般,一闪一逝,向着楼船“霸九州”俯冲。
“霸九州”中,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传出。
“万楼,一别经年,没想到还有见面之日。”
那声音自顾又说出第二句话。
“终于拿掉这锁骨镇魂钉,困了老子二十几年,不杀人的滋味真他娘的难受。”
“轰”的一声巨响,“霸九州”的楼船三层瞬间炸成齑粉,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冲天而起。
老头留着两撇七八寸长的白须,脸骨凹陷,相貌丑陋,矮小的身形刹那悬停于万楼不远处。
他嘿嘿一笑,“万楼,没想到我们师兄弟二人,居然会以如此方式重逢。当年一别,师兄可是挂念得紧。”
万楼看着对面之人,声音冷淡道:“戴嵋,当年你为一本宗门秘籍弑师,已被师傅逐出师门,你我之间,早已无师兄弟情谊。”
戴嵋双手捋了捋两撇胡子,宛若闲谈道:“当年那老家伙也真是的,明知我惦记那门术法,百般哀求,他就是不肯传于我。我可是大师兄,将来要继承他衣钵的,他倒好,嘴上答应,却是迟迟不给,甚至言语搪塞于我。最后好了,弄得反目,师徒情断。”
“戴嵋,师傅当年最疼你,也最青睐你,你天资聪慧,师傅早已打定主意将掌门之位传于你,是你不愿意等,夺秘籍,弑师。”万楼反驳道。
“等,我为何要等,反正将来也是我的,早拿晚拿有何区别?”戴嵋不以为意道。
————
“少主”
“宁夫”之上,守在秦恒身侧的昆仑奴轻声喊道。
秦恒看着这个应该是昆五的昆仑奴,笑道:“武力有多高,连你都要如此谨慎对待。”
“在场之人,单挑无敌。”昆五看着白须老头,解释道:“比之万楼强的不是一星半点,万楼的强在于心中刀意,需要有刀之配合。那人之强,除了器外,法、术、气、势都已攀至顶点,只怕与神窍境,也只是缺少一个契机。”
“二者相差如此之大。”秦恒惊讶道,本以为此番算计不会出什么纰漏,没曾想,对方这么下血本。
“若再给万楼数月时间,等到他把那柄“开天”彻底炼化,应该也能与此人打成平手。再就是,万楼愿意无限耗损修为,拼死一战,即便岁月积淀不够,也能以死换死,同归于尽。”
这一刻,平时惜字如金的昆仑奴,话特别多。
秦恒轻轻摇头,不置一词。
“我四奴不惜一死,定能留下此人。”昆五自信道。
“没到那一步。”秦恒抬头望着夜空,平静道:“你说要是现在下雨该多好,就不用劳烦几位藏在暗处的无梦大雪楼的阁老出手,他们出手一次,外公的代价肯定很大。”
这句话,就说的很守财奴,不想外公破费。
昆仑奴“望”着年轻人的俊秀脸庞,声音依旧沙哑,警告道:“少主莫要在亲身涉险,观海城外已是侥幸,老主人夺天地造化,窃天道福泽少主,有违天理。若肆意泄漏气机,恐会掩盖不住,被那些人盯上。”
“是啊,侥幸。”秦恒叹道。
当日观海城外杀局,若是雨势骤停,结局就要反过来,自己身首异处。那场大战中,有一点,尹黮隍猜测的不错,他的神窍境修为的确不能持久。
雨天可入,雨停尽散。
秦恒洒然一笑,驱散脑中不合时宜的想法,道:“三位阁老就在附近,合你们五人之力,能否一战击杀此人。”
“少主,恐怕没有那么简单,不说我五人合力也杀不了此人,即便能杀,万楼也不会与我等几人合作。”昆仑奴道。
秦恒面露疑惑,等待下文。
“少主有所不知,二十年前的江湖,此人的骄傲,人所共知。”昆仑奴抬头“望”着空中二人,解释道。
秦恒同样抬头看着空中二人,昆仑奴的意思他明白。因而,他没说,没劝,没阻。
空中两人,要分生死,也要分高下。
————
“梁少,戴老有句话让我代传。”江傲走到梁风身侧,小声道。
这时的梁风与平时相貌堂堂,谦谦君子的模样有些背道而驰,面部表情趋于扭曲,在亢奋、恐惧与木讷中转换。
此刻的他,便是一脸木讷,听到声音,只是下意识转头。
江傲道:“若是事后,他发现你胆敢忽悠他,将会让你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那锁骨镇魂钉的滋味用在普通人身上,可是百般**。”
梁风瞬间惊醒,百般滋味在心头。
他一观场中,不知何时,那年轻人身旁又出现了三名气势雄浑的老者。眼下局面,显然已不往他所预料的态势发展。殊死一搏,胜算也渺茫。
这一刻,梁风才知晓,自己不过是两方博弈,无足轻重的一颗棋子,随时可弃的那种。
————
程菲芸本来无比担心,但当她见识到那年轻人身旁之人的武力竟然都是高深化境,立刻就有了闲情逸致四下张望。
她本来就是这种跳脱的性子,不是开心的事,不是开心的心情,来的也快,去的也快。
她猫着腰走到那在她看来是白衣公子侍女的婴儿肥姑娘身边,毫无眼力见儿地问道:“这位姑娘,你家公子叫什么?”
绷着脸的婴儿肥姑娘,头都没转,冷声道:“姓秦,叫王八蛋。”
第四十章 谁主沉浮
南阙京师,那座排名天下第二,却从不以第二自居的白罱城,皇宫大内,祭天台上。
有个风烛残年,行将就木的老人,在另一名精神矍铄的老人搀扶下,缓缓登阶。
行将就木的老人穿了一身明晃晃的大黄袍子,上绣赤金五爪金龙。老人步履维艰,一步三喘,面如枯槁,显然是病入膏肓。
老人没有再继续往祭天台上走,而是直接坐在台阶上,他笑道:“李旻,想当年朕而立之年登基为帝,一样是登祭天台,那时走得叫一个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现如今,枯木再难逢春,走一步都觉得累。一晃这么多年过去,都忘了坐在那个位置上多少年了。”
“哥,到了明年春,整三十一年。”
精神矍铄的老人,一如年少时,面对天下至尊,喊得是“哥”。
“三十一年了,已经三十一年了。当年胸有万丈锦绣,想要一统这天下万万里河山。踌躇了一辈子,最后反倒弄得南阙疆土都要四分五裂。李旻,你说,我是不是对不起先皇。”老人,也就是南阙王朝皇帝,他回头望着祭天台余下的几十石阶,感慨道。
“哥,我只知道,天下皆传哥乃图治明君,天下四分五裂,非是哥之过,只怪那些人不思感恩,怀有叛逆谋反之心。”李旻淡淡道。
“好一个不思感恩。”老皇喃喃道。
然后,老皇笑了起来,“这天下也就只有你能见到我这般模样,听见我说几句心里话,敢与我如此说话。”
老皇将“朕”改成了“我”。
“哥,当年我母妃受人迫害,整个皇宫大院,只有你愿意给我口吃食,也唯有你愿意陪我说话。这天下,我李旻只认这个理。”李旻道。
老皇似是无奈而笑,他满布岁月感的目光,落在皇宫最高的那栋楼上,宣武殿。他道:“光宇那孩子是不是跑去胡闹了。”
李旻有了一丝笑意,道:“那臭小子以为我不知道他心里那点事,随他去吧,若真把秦山河费尽心机养护的孙子给弄死,我倒乐见其成。”
他接着道:“世人都当我皇室怕了那只万人敌的“老虎”,其实真相如何,又岂是那些庸人所能知晓的。这些年也快把他消磨殆尽,当年战场上的一饭之恩,换来他十万炎庆军埋骨边陲小镇,很值。”
“终归是让赤域蛮夷占了大便宜。”老皇道:“也怪这只不安分的老虎,一心想着让他儿子当皇帝,不然李秦两家结为姻亲,不失为一曲美谈佳话。”
“所以,他秦森笃定我不敢杀他儿子,担心东陵的那位老人兵临我京畿九门。我就偏杀给他看,死一个将来的大庆王,这只猖狂的无牙老虎,将会变成一只死虎。”李旻狞笑道。
老皇望着黑暗的夜空,轻声呢喃道:“这位置可以给别人坐,但只能姓李。”
老皇,李旻,二者好似鸡同鸭讲。
接下来,两位老人一阵沉默,皆静静望着夜空。
“李旻,我死了之后,请出那人杀了那条老阉狗,他的野心已经膨胀到连我都无法预测的地步。钦天监推算,他已入神窍,有谋逆之心,想争帝位。他掌四厂,铁板一块,不容小觑。”
“以天巡事后在观海城侦察到的蛛丝马迹来看,极有可能就是这老阉狗挑起事端,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老皇淡淡叙述,似乎在说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
“嗯,知道了,哥。”李旻答应道。
“将来,这皇位你要想坐就你坐,你要不想坐,就挑一个顺眼的给他坐,只要这皇宫大院还在我李家手里,天下还姓李就可。”老皇接着道。
李旻只是点了点头。
老皇再次回头看向祭天台顶,充满不甘道:“若能再活他个五十年,活他个长生,该多好。”
“是啊,该多好。”李旻附和道。
老皇站起,李旻跟着站起,两个天下权势巅峰,在歇脚之后,再度向上走去。
宫墙,长廊,瓦顶,假山……各个暗处,黑影移动,不下千人。
————
大庆州。
莲花山。
一个一身灰布麻衣,脸庞黝黑,棱角分明,身子并不高大的中年人,在那座刻有“大庆王妃之墓”的孤坟四周,清理杂草。
他的动作很慢,很细致,完全不像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骁将武夫。
这里已经是他今天清理杂草的第二座坟,第一座在虎丘城外十里的清风岗上,一个老人的孤坟。
他一边拔草攥在另一只手中,一边自言自语道:“白羽,看来要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添一座新坟,到时你就不孤单啦。白羽,你说你当年是怎么看上我这个只会沙场杀人的莽夫……”
说着说着,中年人笑了起来,“白羽,你问儿子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秦森大老粗一个,说不出那些漂亮话,就是一个字,好,什么都好,对他爷爷好,对他这个爹好,对外公好,对……”
良久之后,中年人站起身,慢步走入莲花亭。
“昆一”他轻声唤道。
站在莲花亭中,中年人气息一变,刹那之间回到那个掌握生杀大权,统率万军的大庆王。
昆一蓦然现身,喊道:“主公有何吩咐?”
秦森看向南方,说道:“将另外十四奴都带上,去一趟白罱城,将恒儿完整带回来。”
“主公万万不可,主公若是不放心少主安全,尽可再遣几奴过去,这天下间,能扛八奴联手的,除了神窍境的老妖怪,绝不会超过三人。”昆一道。
“去,全都去。”秦森以不容置疑的口吻道。
不等昆一回话,他又道:“经过东波府,找到恒儿外公,就说我说,南边有人要撕破脸,欲鱼死网破,恒儿生死为大。”
“是,主公。”
昆一应是后,身影虚淡,就要离去。
这一刻,这位不过三品境的沙场莽夫,气势陡然冲霄,他道:“我要他李旻,不出个几万兵甲,休想动我儿一根汗毛。”
紧接着,只听见昆一沙哑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昆仑十八奴在,少主在。昆仑十八奴亡,少主亡。”
第四十一章 黑刀与白剑
“宁夫”之上,百丈高空。
戴嵋看着下方,没有看出根脚的三老,言语挑衅道:“师弟莫不是要依仗人多,与我这个师兄分个生死。”
“很多年前,我想要一个波澜壮阔的江湖;二十年前,我希望江湖不要是一潭死水;现在,我想看到的江湖,是少一些你这样的人,多一些有意思的人和事。”万楼缓缓道:“师傅临死前有句话说的很对,他老人家说,像戴嵋这种人是死不悔改,不如就真让他死了。当时的我,还觉得师傅太早盖棺定论,如今才知道,是他老人家看得通透。”
“师弟,你我兄弟叙旧,你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提那个老家伙,本来不错的心情,都让你搅得糟糕至极。”戴嵋掏了掏耳朵,一脸不耐道。
万楼背后黝黑短刀无声颤鸣,瞬息之间,他的身影掠至更高处,他朗声道:“那便手底下见真章。”
戴嵋猖狂大笑,骨颊凹陷的脸变得愈加丑陋,“师弟,这么多年你真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还在修老家伙说的什么刀意。若真那么厉害,老家伙当年也不会差点死在我手里。”
夜空之中,无任何前兆,两个身影刹那之间交替而过。
万楼屹立雨慧江旁的高山之巅,他的少年身影变作一个须发皆白,仿若高山傲立的巍峨身影,他平静凝视戴嵋,道:“养了这么几十年的刀意,用在你身上,真觉得不值,我还以为,将来出这一刀时,斩杀的便是神窍。”
老者话音落,一把攥住那柄“开天”,四面八方的气机瞬时被其牵引周遭,只见白须白发张狂乱舞,那柄“开天”由光芒黯淡,变为霞光万丈,映照的黑夜宛若白昼,形成一道通天光柱,他将开天缓缓举起,却并未落下,刀的意仍在凝聚,刀身四周,金紫电芒环绕。
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悠悠:“都言我辈修行,入神窍,觅长生,羡慕不知存在与否的仙人。可我万楼修行偏偏不为那狗屁的长生,只为在江湖遇到有意思的人或事,心中有不平,便能尽情一刀,斩之。”
四面八方聚拢的刀意,已经引得下方精甲卫手中战刀脱手,尽皆飞入空中,围绕万楼旋转不停。
戴嵋瞳孔骤然一缩,盯着万楼手中刀汇聚而出的纯正刀意,意冲云霄的震撼一幕,心下心悸莫名。
戴嵋心思急转,言语激将道:“万楼,难道你真不惜一死,也要耗尽养蓄多年的刀意,只为杀师兄我。若是如此,你与师兄当年弑师,有何分别?”
万楼刀意蓄存不减,金紫电蛇围绕霞光巨柱,愈加骇人,对于戴嵋的诛心言语,充耳不闻。
刀将落。
戴嵋七八寸长的两撇白须犹如笔走龙蛇,忽的延伸出去,好似可无限增长,在其身畔画符缠绕。他的战意瞬间攀至顶点,乱糟糟的头发中,窜出一根剑形发簪,落入其手,刹那之间,发簪化为一柄细长白剑。
白剑出鞘,戴嵋随意一挥,远处矮山便被白剑所散发的冷冽剑气削去半个山头。
随之,那白剑悬停于戴嵋身前,剑身嗡鸣,旋转不停。白剑旋转中,不断有白芒裹挟紫霞缠绕其身,剑意无穷,似要一剑穿江裂海。
黑刀,白剑,一短,一长,两者隐有一争高低,争锋相对之意。
大战一触即发,两人心中皆明了,剑起刀落之时,便分生死。
却在这一刻,“宁夫”之上,昆仑奴带着秦恒拔地而起,落在须发皆白万楼的不远处。
秦恒与昆仑奴,万楼,戴嵋,三者瞬间互为犄角之势。
秦恒没有去看那面貌丑陋,一身剑意却势不可挡的戴嵋,只是看着老年万楼,眼眸深邃,不紧不慢道出一问。
“前辈,晚辈知道此时我不该阻拦,但大丈夫死则死矣,前辈所为,俨不能语值与不值,然而这世间道理有些浮于表面,有些则在人心,在晚辈看来这纯粹二字最难得,您今天若是身死道消,那就是不值。前辈以为呢?”
闻听此言,蓄势存意的老年万楼,一阵心神恍惚。
几息之后,只见一身刀意凝聚成实质的万楼,瞬间散尽周遭“势”与“意”,他哈哈大笑,身形恢复“少年”万楼。
“小子,好一个道理在人心,纯粹最难得。讲起道理来一套一套的,老夫听了。”
与此同时,三位无梦大雪楼阁老瞬间将戴嵋围住。
戴嵋讥讽道:“师弟,最终还是要仗着人多欺负师兄我,这些年我本以为,你万楼还是那一根筋的臭脾气,不知变通。现在看来,是你活出了境界,越活越回去,哈哈哈哈哈……”
说着说着,戴嵋大笑起来。
万楼看向戴嵋,对于他耻笑的内中含义,不以为意,道:“戴嵋,不必强撑,想逃就逃吧。”
话落,戴嵋也围了上去。
四对一,因昆仑奴还要分神护着秦恒,所以空中的局面是四名化境巅峰,对一名半步神窍。
局势优劣,显而易见,这个半步,始终不是神窍,太多人入化境巅峰,遇不到那一线契机。
戴嵋果然没有让他们失望,片刻都未停留,身影一闪,遁出数百丈开外。
然后他站定空中,对那座山头喊道:“万楼,如此作为,不怕刀意有瑕?”
万楼笑道:“戴嵋,不知道刚才是谁心中有惧,露出破绽?若分生死,你觉得现在还有命说话?”
戴嵋目光微动,嘿嘿一笑,也无言语放下,飘然远去。
万楼看向秦恒,说道:“他没说话才是怒到极点,你小子小心了,只怕在他心里,你才是排在首位的必杀之人。”
秦恒一笑置之,心道:“终不是神窍。”
————
“宁夫”之上,复归平静。
程明志打死五百名精甲卫,累瘫在甲板上,大口喘气。
船家老张将之前对待郑行的那张谄媚脸,又转向讨好秦恒。
秦恒一笑置之,没有与他们这些讨生活的人计较。
大局已定,船上客人尽皆躲回船舱,不敢露面。他们这些人是走也不敢走,逃又没胆,又惊又怕,坐立不安。
甲板上。
程菲芸眼睛骨碌碌一转,指向那权贵子弟七人,问道:“这些人怎么办?”
秦恒不假思索道:“杀了那领头两人,其余人放了。”
第四十二章 烟雨任凭生
“你这是放虎归山。”程菲芸大眼珠一瞪,激动道。
秦恒揶揄道:“放虎归山,莫说他们不是虎,便是虎,也是病虎,能奈我何?”
这话将姑娘呛得面红耳赤,先前在他眼中蛮讨人喜的公子,现在在看,越看越讨人厌。
站在程菲芸后的婴儿肥姑娘,低声冷笑,心道:“姓秦的王八蛋做事阴险着呢。姑娘,你可不要被他那张面皮给骗了。”
程明志缓过劲来,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壶酒,“咕嘟咕嘟”猛灌了两口,笑着说道:“闺女,你还嫩着呢。这位公子算计可深的很。杀两人,留五人,这是诛心局。你想一想,这些权贵子弟,家里哪个没有朝中地位显赫的官宦老子,权势不低?”
又灌了一口酒,他接着道:“杀两人,这两人背后的家族如何想?另五人安然无恙回去,他们会如何认为?当然,表面上肯定会和和气气,一致将矛头对准罪魁祸首。”
程明志也不遮遮掩掩,直接指着秦恒,意思就是,这罪魁祸首就是他,道:“可暗地里,难免会想着这里面是否有什么猫腻,不然得罪死之人,为何会放过他五人,会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秘密。人心最难缝补,嫌隙一旦存在,这条裂缝只会越来越大,也就将成为矛头与隔阂的开端。最终这几家,说不定就会发展成狗咬狗,窝里斗的局面。”
“那被杀两人背后家族不就要与他不死不休。”程菲芸还是没有绕过那个弯。
程明志笑着对女儿解释道:“他们与这位公子本来就不死不休,你想他会在意这些无关痛痒的恨。”
程菲芸终于想明白其中关节,当她再看向那白衣公子笑眯眯看着自己时,浑身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退后至甲板一角的七人,将对方的话听得一清二楚。
有人面如死灰,有人心中暗喜,有人面无表情,有人古井不波,有人若有所思,有人趋于崩溃。
当那戴嵋逃走,梁风就知道自己已然成为弃子,今日必死无疑。他在心里不仅将那位平时见到只差要认爷爷的江湖高人,骂得狗血喷头,还将那位李公子,从头骂到脚,犹不解恨。
此刻,梁风惨然一笑,不知为何,对这位白衣公子居然没什么恨意,他自嘲道:“到头来棋子才知是棋子,觉悟太晚。”
郑行闻听对方言语,瞬间慌了心神,恐惧袭遍全身。作为天策军骠长的他,非但没有像那些沙场血战,慷慨赴死的将士一般,坦然面对生死,反而极没有骨气的“噗通”跪倒在地,大喊道:“小王爷,你不能杀我,不能杀我,我爹乃是京畿九门中,手握一军的统帅郑东阳,你饶了我,我保证不将今日之事……”
他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这话,本来笑眯眯的秦恒,瞬间笑容收敛,他一把拾起地上的遗留战刀,目光冰冷地看着郑行,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都说老子英雄儿好汉,看来也不全是,这里面唯一将门子嗣的你,反而最让我瞧不起,因为丢的不仅仅是你自己那张脸。”
秦恒手起刀落,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滚落至另六名权贵子弟脚下。
无人敢出声,生死面前,还是那句老话。
“死道友不死贫道。”
梁风死在吴彩霞手中,这是秦恒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
婴儿肥姑娘把这些人当作灭她吴家满门之人,下手半点不迟疑。只是显然姑娘是第一次杀人,当血溅在脸上,身上,她看到那个瞪大眼睛滚落的脑袋,双眼之中的惧意根本掩饰不住,她握刀的手抑制不住地颤抖,最后甚至连身体都开始轻微抖动。
剩余权贵子弟离开时,眉黛如画的女子忽然返身走向秦恒,声如天籁道:“公子,家父孟灏,让我代他向公子问好。”
秦恒看着身材高挑,长相恬静,眉黛如画的女子,只是微微点头,并未多说什么。
这名字叫作孟潋姗的女子,父亲是常武侯孟灏,其家族与秦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此时,孟潋姗当着这几位权贵子弟的面,隐晦表达的含义,耐人寻味,但却绝非明智之举。至少,秦恒是如此认为。
见到秦恒点头,孟潋姗嫣然一笑,就此离去。
“宁夫”再度向红莲郡前行,原处江面只余一艘豪华不见,破烂残骸的“霸九州”,空无一人。
“宁夫”尾,掉着一对主仆,黑夜中奋力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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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驶入红莲郡境内,江上行船立刻多了起来,有些雕栏舫船中更是频频出现才子佳人。两岸之上具是酒楼、客栈与烟花坊,杨柳依依,行人如织,美不胜收。
“先生,莫非你的江湖札记,便是如此撰写的?”
秦恒倚靠在护栏上,望向这位正不遗余力,见缝插针向万楼询问江湖事的前朝撰史官程明志,笑容古怪道。
程明志在与这名身份显然不一般的白衣公子混的熟络之后,就向其表明自己此行的目的,游历江湖,看看世间百态,撰写出一本关于庙堂,江湖的传世巨著。
程明志歪着脑袋看向秦恒,道:“公子可知,你珍藏的那些札记,有些秘闻,并非事实,而是我杜撰的。”
秦恒猛然瞪大眼睛,差点要骂娘了。亏他还拿那些东西如珍如宝,根本原因就是以为书上所写,便是事实。
不等秦恒回话,程明志又接着道:“当年化境十魁中,我其实最欣赏刀无垢,薛北闳。对于他的事迹,我在书中描写甚多。但其实,大多都是我之听闻,然后根据自己臆想,杜撰出来的。什么刀心无垢,不沾风月。刀心蒙尘……其实全都是瞎话。”
秦恒摸出两本书,作势要甩到他脸上。
程明志正色道:“所以,我这次游历江湖,握笔写书只会是真人真事。”
他站起身,望着清澈江水,这个曾为前朝撰史官的读书人,忽然豪情万丈道:“我要我的UU小说不仅是波谲云诡的庙堂风云,一样有波澜壮阔的天下锦绣,更要有烟雨任凭生的江湖高歌。”
秦恒举起的手,轻轻放下,望着这个并不伟岸的身影,他笑的异常清澈。
第四十三章 江湖遇一人
橘子湖畔,有个可谓人间绝色的女子,女扮男装坐在景翎道的石凳上,女子身材高大,不似南地女子的娇小玲珑,俨然是一副九头身。
男装扮相的她,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岁,一袭青衫背剑,腰系玉带,不施粉黛也如朝霞映雪的脸,一颦一个动作,给人干净俐落之感。
如此翩翩公子模样,惹得经过此处的大家闺秀,频频侧目。
此刻的“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从眼前经过的佳人脚步轻移的幅度,以及娉婷袅娜的身姿。一旁石凳上放着一摞宣纸,上面画着的具是女子走路的姿势。
过了好一会儿,女子自顾笑了起来,笑容给人一种很干净,犹如莲花盛开的感觉,她道:“果然我还是学不来小家碧玉的莲步轻移。”
随后,她便将目光移往别处。
此时已近傍晚,秋意微凉,橘子湖畔行人如织,大多是些才子佳人,江湖游侠儿。
这些人之所以会对此地趋之若鹜,乃是因为橘子湖畔流传着许多才子抱得美人归,矢志不渝的爱情故事,吸引了茫茫多的才子佳人频频踏足。
而江湖游侠儿的到来,就极具传奇色彩。江湖传闻,化境十魁排名第九、第十的双印夫妇,出身于橘子湖边的普通人家。二人之所以有今日的成就,那是因为常年饮用湖中水,机缘巧合遇到藏匿水中的世外高人,授以机宜,才在武学之路上一路势如破竹,成就化境巅峰修为,入十魁之列。
于是,这里就成了风水宝地,一年四季都有江湖人士到这里饮湖水,觅机缘,撞大运。
女子沿着景翎道往北,漫无目的地走走看看。
她一动,就有三人跟在身后,相隔始终是八丈之距。
三人中,走在中间的是一个壮如铁塔,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长相威严,一眼望去,就给人十足的精神压迫感。中年汉子上身穿一件黑色镶红边的薄马褂,下身灰色宽松棉麻裤。即便如此,这身宽松至极的衣装,也让他浑身肌肉给撑的鼓鼓囊囊,爆炸性十足。
汉子犹豫良久,才下定决心,然后快步跟上女子。
络腮胡子一靠近女子,立马恭敬低头,喊道:“萨主。”
女扮男装的“他”,“嗯”了一声,给人感觉平易近人。
络腮胡子的汉子头埋得更低,心中思量再三,字斟句酌道:“萨主,您出来近六个月,族中古曼,杨岐两氏已经蠢蠢欲动,贳鲲传来消息,前些日子,古、杨两氏散出消息,说是萨主外出游历,遭遇意外,乌布十三族岌岌可危,煽动族人另立新萨。近日更甚,两族频频搅动几族发生摩擦,转而上升为内乱厮杀的混乱局面,伤亡不下千人。”
女子回头看着汉子,“你想劝我回去?”
两人相等的身高,络腮胡子中年人却始终低下一头,不敢抬起,听到问话,浑身肌肉爆炸的中年人,低着的脑袋,点了点。
女子道:“乌布十三族自从在我手中一统之后,原有的那点血性,都快消磨褪尽,闹一闹,也挺好。”
她弯腰拾起地上的石子,抛入橘子湖,看着湖面荡起的圈圈涟漪,她一拍双手,莞尔笑道:“是内乱,那就还是自家事,翻不了天。”
络腮胡子中年人,无言以对。
“龚寅,传我令给贳鲲,就说只要他们不勾结外人,随他们折腾。但若是勾结外族,试图吞并我乌布,不必留情,全都杀了。在那一亩三分,只有我林卓君,说了算。”女子眼神平静,声音淡淡,却充满无尽霸气。
林卓君,是女子游历南阙王朝,给自己所起的中原名字,她本名,金绣。
林卓君说完后,身形灵敏地跳上湖边的石台,施施然向前走去,依然是干净俐落,英姿飒爽。
独余络腮胡中年汉子在原地,等到女子远去八丈开外,他才敢抬头望着那个背影,愣愣出神。
呆在原地未敢靠近,腰间皆绑缚一把板斧,容貌有几分相似的一对青年,见萨主走远,急匆匆跑向龚寅。
其中一青年做了个捶胸的施礼动作后,开口道:“大人,我兄弟二人,应该如何答复贳鲲大人,您请明示?”
龚寅回神,正色道:“年禄,回去告之贳鲲,就说萨主有令,若只是窝里斗,便由之任之,若胆敢勾结外人,杀无赦,不必念及同根之情。”
两人心中微惊,面上却不露声色,只是点头称是。
“大人,那萨主她……”另一名青年欲言又止道。
龚寅直接打断道:“要不你去问问。”
青年表情讪讪,给他八个胆也不敢啊。
林卓君不知不觉间走到橘子湖,北边尽头边角,原为江湖人士切磋武艺而设的比武台,现演变为有几招花拳绣腿,便敢上去叫嚣一二,实则为了虏获佳人芳心,贻笑大方也在所不惜的风流地。
这不,比武台上有两个算得上俊俏的公子哥,你一拳我一脚的你来我往,打得那叫一个漂亮,虎虎生风,看上去倒是挺能唬人的。
台下四周围满了莺莺燕燕的姹紫嫣红,富家千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有些矜持些的,抬头看两眼,赶紧低下头抿嘴浅笑。大胆些的,毫不掩饰内心的倾慕,媚眼已经频频抛出。更有甚者,一脸花痴状。
林卓君本想直接绕过去,再往东走走。
可比武台外围的一幕,把她给逗乐了,也能说是哭笑不得。
她看到一个白衣年轻人蹲在地上,与几个几岁大的孩子,在那争论台上两人的武功招式,谁更厉害,争得面红耳赤。
只听那年轻人揪着旁边毛头孩子的脖领,愤懑道:“你们几个没见到使腿法的公子,那招快到极致的回旋踢,那可是江湖失传已久的幻影腿,所以我说,一定是这位公子更厉害。”
孩子也毫不示弱,一把扒拉开年轻人的手,义正严辞道:“对面用拳的才更厉害,你没看他的一拳打得使腿法的节节败退,谁更厉害,一眼明了,你不要再强词夺理。”
年轻人似乎被说的哑口无言,憋了半晌,说了句,“你再说那人厉害,小心我揍你。”
林卓君“噗嗤”就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宛如世间最美丽的蒂莲花。
第四十四章 旧友古剑
那白衣年轻人自然是到了红莲郡的秦恒。
他之所以会来到这处南地久负盛名的橘子湖,是因为要在红莲郡耽搁两日,目的是等人。
至于等谁,红莲郡的暗牒在传来秦老粗的口信时,并没有说,因为口信只有一个字,“等”,但秦恒心中也有一个大致猜测。
林卓君发出笑声时,显然不够大,瞬间便被比武台四周的哄闹嘈杂给吞没。
她饶有兴致的走到年轻人身侧,也蹲了下来。下意识瞅了身边白衣年轻人一眼,第一感觉,长得不咋地,没有我们北域儿郎的武人体魄,脸太白,没有硬朗气质,身板瘦,不够健壮。总之,除了有一双特别好看、清澈的眼睛外,在林卓君眼中,这年轻人浑身上下一无是处。
“哎,幻影腿我怎么记得是某个人撰写小说中杜撰出来的功法?”
林卓君拍了拍年轻人肩膀,毫不顾忌年轻人在与孩子的大眼瞪小眼,争锋相对。
白衣年轻人没有说话。
林卓君也不气恼,也学着这一大一小,来回互瞪,先瞪着年轻人,又瞪着孩子。
还是那衣着朴素的孩子,最先反应过来,已经到了他娘到处找他回家吃饭的时辰。
然后,他直接无视面前不知何时又多出的一俊俏公子,对白衣公子,学着江湖人抱拳的姿势,学得有些不伦不类,说道:“今日你我不分胜负,本大侠要回家进膳,敢问阁下明日敢否再战?”
白衣公子同样一抱拳,并做了个伸手的手势,“有何不敢,请。”
那衣着朴素,脸上还有灰泥未洗净的孩子王,领着一帮孩子,双手插着腰,雄赳赳气昂昂地大踏步离去。
白衣年轻人冲那孩子背影喊道:“能与我秦无敌在武学造诣上比肩之人,整个江湖,屈指可数。少侠名讳,我下次一定记住。”
林卓君目瞪口呆。
随后,就见白衣年轻人长叹一声,起身走到湖边,“高处不胜寒啊。”
手中多出一壶酒,一饮而尽。
林卓君捡起地上一颗石子,砸向那人后背,出手很有分寸。
谁知,还没碰触到那身白衣,石子便悬浮在其背后,再难寸进。
一个少年,身形一闪,出现在年轻人身侧,笑看着“他”。
周围人的视线都在那台上二人身上,并未有人发现此处的异样。
林卓君讶然,瞬间回过味来,原来是个游手好闲,出门游历有高手随行的公子哥,顿时没了兴趣。讶然的是,这高手确实是高。
想及此,她也站起身,准备离开。
这时,白衣年轻人转过身来,笑容清澈,做了个仰头喝酒的姿势,道:“江湖中人,不拘小节,喝一杯。”
林卓君本欲拒绝,但一想也是闲来无事,再反观那少年与年轻人,二者关系,好像也并非主仆,再一想,自己此行的另一目的,于是也就满口答应。
几人并未进什么大酒楼,而是选了个人流相对稀少的街边酒肆,要了一碟花生米,两个小菜,两壶清酒。
今天,吴彩霞破天荒的没有跟着姓秦的王八蛋,所以直到来到这处酒肆,还是三人。
林卓君率先落座,然后她就见白衣年轻人与那唇红齿白的少年说了几句什么,那少年就坐在了离她这一桌稍远的位置,自己也要了两壶酒,几碟小菜,已经吃了起来。
随后,那年轻人坐在了她的对面。
秦恒笃定对面之人,是一名女子,他给对方斟满酒,看向男装扮相姑娘身后所背着的那柄古剑,说道:“姑娘,在下也不拐弯抹角,你所背古剑乃我一旧友所有,他对此剑视同性命,不可能送人。但现在确实为姑娘所背,秦某敢问姑娘,我那旧友如今身在何处?”
秦恒盯着对面姑娘的眼睛,拿着杯子的手,攥得很紧,两指都微微发白。
他怕心中猜测成真,怕旧友已死。
林卓君也没有因为这个个子比自己矮的家伙,点破自己的女子身份,而恼羞成怒。她这男装扮相,并非什么高明的易容术,看破也在情理之中。
她抬头淡淡瞥了白衣年轻人一眼,干脆俐落道:“死了。”
秦恒手中的杯子“砰”的一声炸裂,眼神凛然,语气却是愈加平静,“何时死?死在何处?”
林卓君抿了口杯中酒,“并非我所杀,何时死的,死在何处,我没有一定要告诉你的理由。”
“姑娘,我并不想与你为难,只是我那旧友,与我有过命交情。”秦恒看着姑娘,声音冰冷道。
秦恒从女子的眼神中看出,她所说应该不假。
林卓君呵呵一笑,道:“怎么,我若是不说出答案,你还想留下我不成。”
秦恒沉默,答案写在脸上,确有此打算。
“我林卓君不管你是谁,在这南阙王朝有多大势力,只有一点,想要留下我,可以,得看你有多大本事。要是你想单凭一个化境巅峰留下我,那就太儿戏了。”林卓君扬起下巴,看向少年那边,意思很明显,若只是靠这名化境巅峰高手,绝无可能留下她。
秦恒看向万楼,万楼微微点头,“确实如此,小子,之前老夫在凫夷山说过的话我收回,那祝青梅小丫头的天赋,而今并非我生前仅见前三啦。”
秦恒没接少年的话,重新从杯槽中取出两个杯子,一个杯子放在左边的空位上,一个放在自己面前,全都倒满酒,却没喝杯中酒,而是直接对着酒壶嘴,猛灌了一大口。
胸口堵得慌,喝下去的也是闷酒。
林卓君慢慢饮尽杯中酒,然后站起身,一抱拳道:“多谢招待。”
然后,她便直接离桌远去。
走出数丈距离,她不禁回头看了一眼那白衣年轻人,见其坐姿端正,一口喝尽空位上摆着的酒杯中的酒,一杯接着一杯,神色始终平静,却让人感觉那么的落寞无奈。
林卓君站在原地,道:“你那朋友于六个月前,死在苍澜草原,这把剑是我帮他杀一人的谢礼。至于更多,就要你将来去了苍澜草原,自行查证,或者找到我,给我一个告诉你的理由,也行。又或者,你打败我,我也能告诉你。”
林卓君丢下这番话,飘然远去。
秦恒面前的桌子轰然四分五裂。
第四十五章 往事一壶酒
龙辉二十五年,冬。
漠北边境,一场飞雪连下了三日三夜,下在这片沙漠与绿洲同在的苍茫大地之上。
正所谓“千里飞白雪,漠上沧一栗。”
一眼望去,尽是苍凉。
黄坳山,这座石头大山,在积雪覆盖下,已经看不出本来面貌。正如当地人常说的那句,“一入冬,雪一下,漠北就多出许多大白馒头。”,说的便是这些孤零零的大山。
这一夜,黄坳山上,一支五十人斥候小队,遭到赤域八百重甲骑军袭杀,双方厮杀,战况惨烈。
厮杀变屠杀。
斥候小队虽也配有长弓、弩箭,但只是轻装便从,根本就无法与赤域小蛮王所带领的八百重甲骑军斡旋,更遑论抗衡。
最终,这支五十人的斥候小队,活下来的只有两人。
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以断一臂的代价,带着另一少年杀出重重包围。
少年刚入军伍那会儿,经常听到一个自诩拥有二品巅峰实力的青年,常在巳甲营嚷嚷着,“不杀他几年的蛮子,枉为男人。”,更扬言,“三年,三年之后,我一定要带着我这把剑,挑翻赤域用剑之人。”
这些话,总是引得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当作消遣解闷的乐子。
有一夜,这个青年喝醉酒,拍醒邻塌已经睡着的少年,打着酒嗝道:“既然我曹顶认下你这个兄弟,那在战场上我便保你不死。”
少年一笑,只当是酒后胡言。
这一日在黄坳山,少年杀红眼,心存必死之念。
没曾想,那个吊儿郎当,看上去极不正经,总是满口胡话的青年,拔出身后那把就连睡觉都没有取下的长剑时,真是半点不掺假的二品巅峰修为。
青年杀至少年身侧,咧着嘴笑道:“兄弟,我曹顶说过的,我保你不死,曹顶的话一个唾沫一个钉,不掺半点假。”
青年剑下斩杀赤域重甲骑军三百余人,被小蛮王斩去一臂,带着少年逃了出去。
路上,脸色煞白的青年牵着马,回头看着望着自己右臂,泫然欲泣的少年,咧嘴一笑,“别哭,我的左手剑更厉害。”
少年却知,他根本就不会什么左手剑,因为他的左手连牵马都牵不稳。
……
三年后,背剑青年站在黄山坳的山顶,依然牵着那匹马,望着赤域草原,对少年道:“要走了,蛮子杀了,军工攒了,得去赤域挑翻用剑之人。”
说着,青年便吹着小曲,晃晃悠悠往山下走。
少年站在原地,“你根本就不会左手剑。”
青年回头,咧嘴一笑,笑容一如三年前,“我可以练。”
青年,曹顶。
少年,秦恒。
————
酒桌碎裂,年轻人却纹丝未动。
小小的酒肆里,仅有的几位客人也作鸟兽散。
酒肆掌柜,是个面相敦厚的中年人,站在摊前,不知所措。
“老板毋需忧心,今日损失,我们双倍赔偿。”万楼提着一壶酒绕至摊前,说道。
中年掌柜先是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待反应过来,心神稍稍缓和。却是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讪讪点头,“好嘞。”
万楼一笑置之。
掌柜很有眼力见儿的将四分五裂的桌子残骸清扫开,搬来一张桌子摆上,酒杯,碗筷,一应补全。
万楼将那壶酒放在秦恒面前。
秦恒抬起头,笑容牵强,问道:“前辈,若是登顶化境十魁之首,是否可杀天下任一化境高手?”
万楼还在考虑是坐在凳子上,还是蹲在凳子上舒服,猛然听到秦恒的这句话,他哈哈大笑起来,“小子,若不是老夫亲耳听见,怎么也不会相信,这话是从你口中说出,平时的精明劲儿哪儿去了。”
秦恒没有说话。
万楼笑容收敛,拿起杯子,倒了杯酒,接着道:“小子,老夫还记得你说过,王府密档池中,有记载老夫当初从西地来到南阙,为何要挑战这化境十魁。说是觉得这化境十魁之名,名不符实。”
他小酌一口,“这事大半真,小半假。当初还为扬名,想让天下知我刀最之名,更知我师傅名讳。”
忽然,万楼一拍桌子,愤愤道:“天下之大,有多少隐藏的化境高手谁又敢说尽知?就南阙弄了个狗屁的化境十魁榜,一个白莲先生敢说尽知江湖事,简直可笑。”
“小子,老夫告诉你,眼光要看远些,这天下的化境何其之多。东方佛国有无数圣僧,佛陀成就金刚不坏身,修成怒目金刚,等同我等言之的化境,足以比肩。北域隐藏化境入各部,鲜少露面,就比如之前你见到的那丫头,小小年纪,化境巅峰,实力与我不相上下。西地就更不用说,在那里,山川大泽上空,老夫都不敢飞得太高,生怕惹恼哪个修行多年的隐士高人,一个不慎,就此陨落。”
说到最后,万楼略带不屑道:“莫说入化境十魁之首,便是你入神窍,也不敢言可杀天下任一化境,有些人的化境可逆神窍,就比如那剑皇三痴。”
秦恒的目光平静,不知在想些什么。嘴上却打趣道:“前辈,我怎么突然觉得,像我这种刚摸到三品门槛的武人,走在路上都不应该高声说话,否则一个不小心,就不知道被哪个高人瞅着不顺眼,动动手指,捻死了。”
他的心中此时所想,只有一个念头,“我秦恒入化境,必入苍澜草原,斩,杀曹顶之人,夺剑。”
万楼也没觉得秦恒打趣的话可笑,他端着杯中酒,晃了晃,道:“江湖水深着,不像这酒,即便浑浊,也看得见底,没有那些腌臢藏在下面。”
万楼的脸上,在这一瞬间,仿佛写满了无尽沧桑。
“多谢前辈教诲。”秦恒正色道。
桌子上,掌柜自作主张拿来的两壶酒,再度入了二人腹。
清酒两壶付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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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湖畔,女扮男装的林卓君,从湖边拾起十余颗小石子,挨个往湖中扔去,边扔边说道:“无意间撞见你说的兄弟,见面不如闻名。”
夕阳下,女子迈着修长双腿飘摇前行,一步数丈。
这个真名叫作金绣的姑娘,十七岁时,以绝对武力与智慧一统乌布十三族,身背古剑,名“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