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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史尽成灰     辽东钉子户txt下载     辽东钉子户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八章 取上将首级

    “给人马不?”

    “不给!”

    “给手谕不?”

    “不给!”

    张恪彻底被打败了,他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官,没有军队,也没有经略的手谕,就想把一个一品总兵给抓回辽阳,这不是开玩笑一样吗?

    “黄大人,咱们也算朋友一场,总要给点啥吧?”

    黄子乔用力点点头:“给个期限,最迟五天!”

    “你!”张恪豁然站起,气哼哼地说道:“没法玩了,我是说什么都不去!”

    洪敷敎也是一脸的为难,实际上在议事的时候,他们吃了一个暗亏。虽然在众人的逼迫之下,熊廷弼点头了,可是这位经略大人马上出了一个损主意。

    &$万$书$吧$。(n)(sb)。(m)?他把抓捕的任务交给了张恪,还不给派兵,也不发手谕。熊廷弼说的很好听,案情不明确,不能说李光荣有罪,因此只是让李光荣回来问话。

    可是也不想想,一个堂堂从一品的总兵,无缘无故,怎么会轻易跟着张恪走,搞不好安个假传军令的罪名,脑袋就不保了!

    洪敷敎也是满脸的凄苦,说道:“永贞,实在是为师料事不周,可是事已至此,李光荣不得不拿。要不为师给你写个手令,看看能不能成!”张恪摇摇手,苦笑道:“老师,要是那么乖巧听话,就不是李光荣了,说实话,我现在有所怀疑,他所图甚大!”

    黄子乔和洪敷敎全都一愣,急忙探身,一同问道:“有什么图谋?”

    “老师根据您调查,用腐败军粮替换好粮,应该是李光荣早就准备好的。如果只是想贪图银子,他没有必要这么处心积虑。更何况好的军粮失去了踪影,我怀疑李光荣是把这些粮食给了别人!”

    给人?

    “到底是给谁了?”

    “白莲教!”

    张恪轻轻吐出了三个字,顿时洪敷敎和黄子乔如遭雷击。全都傻了。

    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可是仔细推敲,两个人发现的确有些道理,李光荣和白莲教有牵连,白莲教正好要准备起事,自然需要军需粮饷。

    把好粮送给白莲教,把变质的留给明军,煽动明军闹饷,造成辽东大乱,到时候白莲教乘势而为。浑水摸鱼。

    毒!真毒!

    洪敷敎顿时浑身冰冷,如果真是按照推测,那可就麻烦大了。他们虽然压住了闹饷的事情,可是白莲教起事的危险还在。李光荣和白莲教究竟有多少牵连,他会不会也参与到叛乱之中?一连串的问号,洪敷敎脸色越来越白,他一把拉住了张恪,焦急地说道:“永贞,你听为师的。不要去抓李光荣了,我马上去找熊廷弼,把事情和他说清楚,让他严加防备!”

    黄子乔却叹了口气:“洪大人。白莲教的事情还没和熊廷弼说,刚刚我们闹得不愉快,现在去说,只怕他未必相信啊!”

    “不管他信不信。我都要说,辽东安危为大!哪怕我去下跪,也要让熊廷弼相信我们所说!”

    洪敷敎咬牙起身。立刻就要走,张恪突然拦住了他。

    “恩师,您先别忙。”

    “永贞,你还有什么话说?”

    “恩师,我要去捉拿李光荣!”

    什么!

    刚刚都觉得不妥,此时李光荣有了反叛的嫌疑,那就更不行了。

    “恩师,弟子必须去!”张恪迎着洪敷敎疑惑的目光,坚定地说道:“倘若白莲教真的趁机作乱,辽东必然兵连祸结,老奴也会趁火打劫。因此固守已经行不通,必须立刻出手,把危险消弭于无形!……

    洪敷敎和黄子乔互相看了看,张恪说的没错,只是太危险了。

    “永贞,你有把握吗?”

    “恩师,弟子相信事在人为,一人安危事小,辽东全局事大!”张恪攥着拳头说道:“我当仁不让!”

    “好啊!不愧是洪某的弟子!”老师眼含热泪。

    黄子乔也拱手说道:“永贞兄,弥天大勇,小弟佩服之至!我和洪大人都等你的好消息。”

    ……

    宽阔的大路上,驿站连绵,城堡不断,有士兵登高远眺,警惕地光望着四周。

    张恪带着手下的三百士兵,赶着三十驾马车,快速前行。

    乔福和吴伯岩一左一右跟着张恪,吴伯岩就说道:“大人,听说奉集堡可是防备森严,就凭咱们这三百人,恐怕攻打不下来,更别说捉拿李光荣了!”

    “谁告诉你要用硬的?”张恪讥笑道:“有力用力,无力用智。老子就不信拿不下区区一个李光荣!”

    驾!驾!驾!

    马蹄飞奔,张恪他们走了一天半,终于在中午时分赶到了目的地。

    奉集堡自古以来就是辽东的战略要地,城堡方周四里,比起一般的城堡都要庞大,像是一个凶兽趴在了地上。在城堡外面,还有深深的护城河,羊马墙等防御设施,里面有士兵来回走动戒备。

    张恪平静了一下心绪,催马向奉集堡走来。

    “什么人?”把手城门的百总高声喊道。

    “城上的弟兄,我们是来送军粮的,还请放行!”

    张恪说着,让手下人把公文送过去,百总并不识字,可还是装模作样的看了半天。

    “好,你们等着吧,我去通报总镇大人。”

    张恪他们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城门才打开,吊桥放下,他们驱赶着马车进城。张恪刚走进城中,一抬头,迎面正好看到了一个大汉,骑在马上,撇嘴看着他。

    “小子,怎么是你?”

    李光荣听说有人送粮过来,还蛮高兴的,可是看到张恪,他顿时瞪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初张恪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了,等着朝廷旨意的那段日子,李光荣夜夜都做噩梦,在梦里就是张恪领着人把他给抓了。扭送到法场!

    相比李光荣的惊骇不已,张恪却显得非常平静。

    “李大人,卑职是奉了上命来给你送粮食的!”

    “哼!”李光荣轻哼了一声:“小子,你会这么好心?”

    张恪连忙笑道:“李大人,我给你送粮乃是公事。前番你的部下闹了起来,原因就是军粮腐败,众位大人紧急调拨军粮,才平息了危机。让卑职给你送军粮,也是防止粮食出问题,还请大人明鉴。”

    李光荣其实也得到了闹饷的汇报。也知道被压下去了。只是更多具体内情他还不清楚,听到张恪这么一说,倒也合情合理。

    正所谓狗不咬送礼人,他的面色也好了一些。这时候手下人满脸堆欢,笑道:“大人,您看,全是上好的粳米,还有两万两银子!”

    听到了钱粮,李光荣的面色总算是好了一点。

    “还真是送粮食的。那好,本官也不能失礼,我在府邸摆宴,大家喝一杯吧!”

    张恪急忙笑道:“承蒙李大人抬爱。感激不尽!”

    李光荣在前面带路,张恪他们紧紧跟随,就到了总兵衙门,手下人忙活起来。不多时就摆了一桌子的菜还要一大坛烧酒。

    “张恪,要说起来,本官还真挺佩服你的。”

    “李大人。救兄乃是不得不为之事,张某从本心而论,不想和任何人为敌,我先敬你一杯!”

    张恪说着,仰脖喝干了烧酒。

    李光荣也是好酒量,顿时大笑着干杯,两个人推杯换盏,喝了一会儿,酒盖着脸,气氛就融洽了不少,有说有笑。

    李光荣就笑道:“张二郎,本官出镇奉集堡也有十来天了,辽阳的情况怎么样?我那些不争气的崽子闹饷,上面想不想问我的罪啊?”

    “哈哈哈,李大人,既然你问到了这里,咱们私事了了,也该说说公事了!”

    张恪此话出口,顿时豁然站起,须发皆乍。

    “李光荣,你看看这个!”

    张恪说着撩起了衣襟,露出了腰上的铜牌。

    北镇抚司!四个大字闪闪放光。

    李光荣惊骇地揉了揉眼睛,没错,真是锦衣卫啊!

    从大明开国以来,锦衣卫就靠着累累白骨,铸就和无与伦比的凶名,北镇抚司更是人间地狱,闻之色变!

    李光荣也不例外,看到了腰牌之后,从脊梁骨冒凉气。喝下去的酒全都变成了水,从脑门涌了出来。

    他双腿发软,浑身哆嗦,不知觉地跪在了地上。

    “见,见过,上,上差!”

    其实李光荣没有注意到,就在他下跪的时候,张恪暗暗松了口气。

    张恪是锦衣卫不假,而且已经由最初的总旗升到了百户。可是他这个身份是秘密的,根本不是什么上差。

    为了捉拿李光荣,张恪不得不拿出来唬人,反正老子没说自己是钦差,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情,老子管不着!

    “李总兵,你部下有多少人马?”

    “回上差,加上一千二百名家丁,一共是七千四百多人!”

    “哈哈哈哈!好一个八千四百多人,你带到奉集堡的只有两千二百人,留在军营里面的实数只有三千五百三十六人,多出来的两三千人到哪里去了!”

    “啊!”李光荣想了很多种情况,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吃空饷!

    “上差,这是从何说起?”

    “从何说起,洪敷敎大人安抚你的部下,按照人头发银子,还能错吗!你这个吃空饷的蛀虫,还不跟着本官回沈阳把罪行都交代了!”

    “来人!”张恪厉声大喊。

    “有!”乔福早就准备好了,领着几个士兵涌上来,不容分说就把李光荣按住。

    “快,快来救我!”李光荣大声喊道。

    他的部下都要往上冲,张恪刷的一声,抽出了宝刀。

    “你们都听着,李光荣不过是吃空饷而已,不是什么死罪,你们敢动一下,那就是犯上作乱,要诛九族的!”

    张恪说着爆喝一声,高举砍刀,将八仙桌子劈成两半!

    “谁敢上来,犹如此桌!”

第一百三十九章 野猪皮来了

    李光荣做梦也没有想到,张恪竟然敢抓他。脑袋一下子就乱了起来,虽然说是吃空饷的事情,可是李光荣本能感到事情不妙,自己干过什么,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快放了我,放了我!”李光荣拼命的挣扎,大声的吼道:“你们这些狗才,还不来救……”

    他的话还没有喊出口,乔福随手抓了一块破布,塞到了李光荣的嘴里。浓重的臭气熏得李光荣几欲晕厥。他拼命喊着,可是喉咙里只能传出呜呜的声音。

    张恪提着刀,看了一下李光荣的部下,微微冷笑。

    “弟兄们,李光荣了犯了大明律,朝廷要锁拿他问罪。和你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本官刚刚哈带来了钱粮,都是朝廷犒赏大家伙的。你们是想和李光荣一样,被朝廷治罪,还是想继续替大明效力,享受荣华富贵?”

    张恪冷冷一笑:“生死就在你们自己手上,千万不要选错了!”

    李光荣手下的人突遭骤变,全都吓傻了,尤其是听到了张恪的话,更是犹豫不决。这时候外面脚步声响起,吴伯岩带着府邸外的士兵涌了进来,三百人汇合到一起,张恪的心总算是放松了不少。

    府邸之中李光荣的部下都被逼出去,不过外面人喊马嘶,不少忠于李光荣的家丁闻讯都向着府邸涌过来,包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张恪急匆匆到了府门,向外面一看,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喊马嘶。大声叫骂,全都是让交出李光荣的呼声。

    更有士兵抬来了撞城木,准备一副强攻的架势。

    “大人,你看怎么办?要不要杀出去?”吴伯岩擦了一把头上的汗,忍不住问道。

    “先别急!”

    张恪猛地转身。回到了大厅,一把揪住了李光荣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李大人,我张恪是什么人,或许你也清楚,赶快告诉你的部下散去。听从安排,要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说着锋利的刀就压在了李光荣的脖子上,轻轻一碰,顺着刀锋滚下一滴血。

    李光荣虽然是武将,可是也贪生怕死。顿时浑身一哆嗦。

    “好,我全听你的,千万别杀我!”

    “走,跟着我到府门。”

    张恪押着李光荣往府门走,就听到外面的乱兵大声的喊着。

    “快放了李大人,放了总镇,不然我们杀进去,片甲不留!”

    “对。你们是哪里冒出来的,竟敢抓李大人,活得不耐烦!

    听着部下的喊声。李光荣似乎恢复了一点理智,还有士兵忠于自己,说不定能逃出活命!就在他心思一动,张恪的刀就向肉里送一分,疼得李光荣龇牙咧嘴。

    “李大人,别以为外面的乱兵能帮你。我能随时砍了你的脑袋!”

    李光荣总算是害怕了,这小子太狠。什么都干得出来。张恪押着他,站在了府门里面。张恪说一句,李光荣就喊一句。

    “弟兄们,大家听着,朝廷抓我,乃是例行公事。大家不要乱来,不要生事,凭白给本官增加罪名!”

    李光荣几句喊完,嘴巴又被堵上。

    张恪则是朗声说道:“弟兄们,朝廷开了天恩,大家都辛苦了,给你们增加两个月的饷银。”

    听说有银子,外面的队伍总算是平静了不少。一个个翘首以盼,对于大多数士兵来说,他们当兵的就是为了吃粮赚饷,谁给钱他们就给谁打仗,没有什么好说的。

    见外面安静下来,张恪急忙下令士兵把箱子抬到外面,给这些人发放银子。白花花的东西落到了手里,不少士兵甚至千恩万谢,悄悄退回了军营。

    正所谓破财免灾,眼看着士兵们纷纷散去。

    张恪急匆匆的回到了大堂之上,急忙说道:“快去,把所有往来书信都找出来,一起带上,我们马上回辽阳。”

    乔福转身就去办理,张恪又把目光落在了李光荣的身上。

    “姑且还叫你李大人吧,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和白莲教是怎么回事?”

    白莲教,三个字一出口,李光荣的脸色就大变,两只眼睛充血,喉咙里呜呜呜的叫着,拼命的摇晃。

    张恪笑着抓住了他嘴里的步,一把扯了出来。

    “卑鄙,无耻。下三滥……”李光荣憋了一肚子的话,一下子冒出来了。

    其实也不怪李光荣骂,张恪刚刚抓他的时候,只说是吃空饷,李光荣也心存侥幸,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可是哪里知道,张恪对他的知道的远远超出了想象,明明是诱骗之词,结果李光荣竟然相信了,还放弃了府门口最后一搏的机会。彻底成了砧板上的肉!

    “小人,十足的小人!”李光荣还想要骂,张恪则是抡圆了巴掌,左右开弓,抽了李光荣十几个嘴巴,他的脸就像是气球一样,快速肿胀起来。

    “李光荣,其实你不说也没事,和白莲教勾结谋反,足够灭你的九族了!”

    “我没有!”

    “没有?那你的岳父钟海是怎么回事?”

    李光荣被惊得眼珠子掉了一地,妖孽,妖孽!这小子怎么什么都知道。看着李光荣的惊愕,张恪轻蔑地一笑:“我知道的还更多,你偷运军粮出来,是不是要给送给白莲教?”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李光荣还在争辩,可是明显底气不足。

    这时候乔福从后面急匆匆的跑过来,手里拿着几封信,送到了张恪手上。

    “大人,这是我们在书房火炉边上找到的,这家伙还没来得及烧毁。”

    张恪把几封信拿在了手里,李光荣的脸瞬间就惨白惨白的,浑身哆嗦,竟然软软地瘫在了地上。

    “张大人。我不是有意和白莲教勾结,实在是逼不得已。我不是退到了奉集堡吗,就是不想给白莲教帮忙!”

    在铁证面前,李光荣也没啥隐瞒的,当即把他和白莲教的事情交代了一番。

    原来李光荣在广宁为官。私底下就做一些走私生意,渐渐和白莲教就有了联系。生意做了十几年,双方已经密不可分。借着李光荣的帮助,白莲教大肆在军中发展信徒。而李光荣也是积累了大量的金银,赚得脑满肠肥。

    不过渐渐的白莲教不满足于活在黑暗之中,前些日子他们就像李光荣提出要求。让他帮着弄粮食,李光荣有把柄被攥着,自然只能答应。

    “张大人,我的确没想着和白莲教谋反,你可一定要明察。”

    “哈哈哈。怎么查你是上面的事情,老子只负责把你送回辽阳,咱们走吧!”

    张恪吩咐下去,不多时就牵来一辆囚车,上面还用黑布帘子蒙住了四面,把李光荣扔了进去,动身就准备离开奉集堡。

    就在这时候,突然街道上一阵混乱。十几个骑士护着一驾马车沿着大路狂奔。

    “不好了,不好了!建奴杀来了!”

    张恪刚刚出了府邸,转过街角。两伙人就撞在了一起。

    “吁!”张恪顿时瞪圆了眼睛,破口大骂:“瞎了吗,没长眼睛啊,不知道是官府……”

    话还没说完,从马车里探出了一个俏丽的身影,张恪顿时就闭嘴了。

    “沈。沈姑娘,你怎么来了?”

    “我还问你呢。怎么又蹿到奉集堡了?”

    就在这时候,城头上突然鼓声震天。急促的战鼓一声紧似一声,在城楼上点起来三道烽火,笔直的冲向了天际,炮声接连响了三次。

    敌兵来袭!

    千人以上!

    奉集堡的百姓久在边境,他们对烽火再熟悉不过了。顿时所有人都往家里头,大街上乱哄哄的一片。

    沈青烟脸色特别的难看,她焦急地对张恪说道:“我本来是去沈阳处理最后一点家产的,结果碰到了几个商旅打扮的骑士,临近之后,他们骤然突袭!”

    沈青烟按着胸脯说道:“都吓死我了,要不是护卫大哥帮忙,只怕就要落到他们手里了!张恪,快点想办法,赶快逃走吧,不然建奴杀过来,他们那么凶残,我们都只有死路一条,你快点想想办法吧!”

    真是建奴啊!

    张恪瞬间手心就冒汗了,在他的心里,野猪皮当然是最大的对手,可是张恪并不想这么快和建奴对碰。

    “李光荣,你给我从实交代!”张恪几步到了囚车前面,厉声质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和建奴有没有勾结!”

    “冤枉啊!我活得不耐烦了吗,勾结建奴岂不是找死吗!”

    “不对,你没有勾结,他们怎么来的这么巧?”

    “这,或许,没准,有可能是白莲教吧!”李光荣突然抓到了救命稻草,急忙说道:“张大人,要是让建奴占领了奉集堡,辽阳和沈阳都危险了,你赶快放我出去,我愿意戴罪立功,杀敌报国。想保住奉集堡,离开我不行啊!”

    “做梦!”张恪斩钉截铁地说。

    建奴来的时机太正好了,保证出了内鬼,李光荣无论如何都有嫌疑,张恪当然被他给唬弄了。

    “大人,怎么办,要不赶快逃吧!”吴伯岩焦急的喊道:“要是让建奴把城池给围了,我们就跑不了了!”

    乔福也说道:“恪哥,你快点下个决心吧,是走还是留!”

    弟兄们的目光都落在了张恪的身上。

    张恪咬咬牙,把心一横,说道:“弟兄们,留下了和建奴拼,我们胜算不大,甚至有全军尽殁的危险!可是我们要是跑了,奉集堡如此混乱,一定会落到建奴手里,到时候辽阳沈阳危急,大家想不想做这个罪人?”

    从开始训练的第一天,张恪就告诉大家,要和女真拼杀。士兵们互相看了一眼,突然齐刷刷地喊道:“不想,不想,和建奴拼了!”

    响亮的吼声,让奉集堡的乡亲都大吃一惊,忍不住停下来观看。

    “好!”张恪欣慰地点点头:“马上通知全城的士兵,到校场集合!”(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 全城动员(小年快乐)

    风卷尘土,旌旗飞扬。

    不算宽大的校军场上站满了士兵,左边是张恪带来的三百士兵,右边是李光荣的家丁和奉集堡的守军,加起来差不多两千多人。

    相比张恪部下神采飞扬,踌躇满志,一个个腆胸叠肚的骄傲模样,另一面的士兵身上衣衫破烂,手中的武器参差不齐,神情更是颤栗。

    刚刚失去主将,转眼鞑子就来了,他们如同沧海的一叶,不知所向,哪能不怕!

    张恪面色严峻,眼前的局面对他非常不利,本以为捉拿了李光荣,就能顺利交差。可是鞑子杀来了,如果带着李光荣一走了之,奉集堡落到了野猪皮手里,熊廷弼就能毫不犹豫的杀了张恪!

    而且不止自己,老师和黄子乔也都难逃干系。更加要命的是野猪皮抢占了奉集堡,就等于是打破了辽东的防御体系,沈阳和辽阳全都危险了,甚至可能提前引起辽东的溃败。

    要是真是造成了最糟糕的局面,不用别人杀头,张恪就能自己勒死自己!

    留下来,守住奉集堡!这是张恪唯一的选择。

    不过守城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关键就是如何争取到军心,把所有人都团结起来。可是刚刚捉拿了李光荣,那么多李光荣的亲信,他们能轻易答应吗?

    这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任务!乔福和吴伯岩都忍不住捏了一把冷汗!

    张恪缓缓走向高台,每一步走的都格外沉重缓慢!脑中快速地推演各种方案,预想着士兵可能的反应。

    终于当张恪踏上了高台,神色陡然一变。浑身上下涌出浓烈的自信。贴身保护张恪的马彪都吓了一跳,大人这是战神附体不成!

    “弟兄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朝廷要捉拿李光荣吗?”

    士兵们一个个低着头,不敢说话,不过看得出来。有些人愤愤不平。这时候站在前排的一个千总突然往前走了两步,愤怒地盯着张恪!

    “我姓姜的不管朝廷怎么回事,我就认准了李大人,是他提拔我当了家丁,是他赏给我一口饭吃。有道是吃谁的想着谁,我到哪都要念着李大人的好!大人。要想捉拿,把俺姜超也抓起来吧!”

    “对!姜千总说得对!”

    “李总兵没罪,赶快放了李大人!”

    这些士兵嗷嗷乱叫,张恪微笑着看着他们,不慌不忙。

    “弟兄们。你们既然认为李总兵没罪,那我给你们看点东西。”

    张恪一摆手,有士兵急忙抬来了几个箱子,还有两驾马车,从车上走下来六七个女人,一个个低着头,哭哭啼啼的。

    张恪走到了一个箱子面前,猛地掀开。顿时里面光彩闪耀,有金银,有珠宝。有古玩玉器!

    又掀开了其余的箱子,里面的好东西更多,什么人参,鹿茸,东珠,江南锦缎。五花八门,晃瞎了眼睛。

    “看到没有。这些都是李光荣盘剥来的财产,知道是怎么来的吗?全都是你们身上的血!朝廷给了十成的饷银。他留下了大半,然后给普通士兵三成,给你们家丁六成。一颗首级五十两银子,他贪墨了三十两,给你们二十两银子,这就是待你们不薄吗?”

    张恪在沈阳的时候,安抚乱兵,对李光荣的部下了解很多,因此直击要害。这年头士兵们都苦哈哈的,就算是家丁也不例外。以往大家觉得能吃饱银子也比别人多,就觉得李光荣不错。

    可是画皮戳破,大家才猛然惊醒,姓李的只不过是少喝点血而已!

    “弟兄们,你们再看看这几位,都是本官从李光荣的宅子里面找出来的,这家伙囚禁了她们,以供取乐,你们在场的人都看看,这些女子你们认不认识?”

    张恪说完,在人群当中有几个士兵突然挤了出来,瞪着眼睛,仔细看着。

    “二丫啊,你不是丢了吗,让我好找啊!”一个三十来岁的士兵跑上来,抱住了一个女子,嚎咷痛哭。

    接着又有几个士兵跑上来,有的哭妹妹,有的喊婆娘。大家抱在了一起,别提多伤心了。两个女子挣脱了,还想要抽刀自刎,以死明志。结果被拦了下来,张恪亲自下令,把重新团圆的亲人带到了后面休息。

    “大家伙都看到没有,李光荣盘剥你们的钱财,抢走了你们的女人和姐妹,此人罪大恶极,丧心病狂,你们还有人想跟着李光荣,还有人认为他是好人吗?”

    士兵们看到了那么多金银珠宝之后,心里就很不平衡,他们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没有,当官的竟然金银成箱,果真不是好东西!

    等看到了几个女人之后,顿时咬牙切齿!

    谁人没有妻子姐妹,李光荣竟然抢去了玩乐,简直丧心病狂,色胆包天。这么一个人,谁还给他卖命啊!

    士兵们议论纷纷,咬牙切齿。张恪全都看在了眼里,嘴角渐渐浮现一丝得意的笑容。

    李光荣虽然不是好东西,但是他此次是出征,怎么可能带来这么多金银珠宝,要是想女人了,从老百姓家里抢几个就行了,何必对自己人下手呢!

    其实这都是张恪设计的,他要用最快速的速度击垮李光荣的形象,毫无疑问,贪墨和女人是最有力的武器。那些金银珠宝多一半是张恪从沈青烟手里借来的。至于女人则是找来几个青楼姑娘装扮的,上来认亲的也是群众演员。

    对于舆论民心的操作,张恪绝对是领先时代的大师水平。其实很多士兵就抱着吃粮当兵的心态,李光荣平时也很刻薄,下面的弟兄早有怨言,他们对张恪导演的这出戏一点不怀疑,仅有的好感也被击得粉碎。

    就算还有些人愚忠愚孝,和李光荣穿一条裤子。只是他们也抬不起头。

    最忠心耿耿的姜千总拧着眉,喘着粗气,想要分辨竟然想不出什么词,只能气哼哼地说道:“哪个当官的不都是如此,拼什么单独怪罪李总兵?”

    “此言差矣!”

    从校场外面突然传来清脆的喊声。大家急忙回头,只见一个二十不到的妙龄女子在几个家丁的保护之下,从外面走了进来。

    女子一身淡绿的襦裙,长长的青丝用玉簪别着。没有脂粉,也没有多于的首饰,就是那般的清丽脱俗。雍容典雅。

    一见到她,不少士兵都自惭形秽,忍不住低下了头。

    沈青烟缓缓的走着,就像是从烟霞之中走出来的仙女,飘然到了高台下面。冲着张恪飘然万福。

    “张大人,民女已经将东西运了过来,还请张大人验收!”

    张恪急忙躬身施礼,笑道:“有劳沈姑娘了!”

    “哪里话来!”沈青烟回头看着所有士兵,说道:“诸位军爷,小女子别的不清楚,可是张大人待大家的情义可不是假的,他从小女子手上借来三万两银子。五十口肥猪,还有衣服鞋帽等物,都是给大家伙准备的。”

    沈青烟说着。就有长长的车队赶来,上面装满了各种东西。堆成小山一样的猪肉格外显眼,多少日子没有吃过肉了,张大人真是好官!

    张恪的形象一瞬间深入人心,士兵们一个个乐呵呵的搬运物资。沈青烟悄然走上了高台,在张恪耳边低低地声音说道:“你这个人真卑鄙。士兵们都被你玩弄在鼓掌之间!”

    “沈姑娘想拆穿张某吗?”

    “哼,我才不那么傻呢!”沈青烟突然笑道:“人家把家产全都押上了。你可不许输了啊!”

    “请姑娘放心,有我在建奴休想打进奉集堡半步!”

    ……

    士兵们见到了真金白银。对张恪的看法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张恪也趁机发号施令,首先将奉集堡临近的小堡全都清空,人员撤回奉集堡,东西能运回来的就运,不能晕的立刻烧毁。水井填死,房舍烧掉,不留下任何东西。

    张恪默默盘算过,根据沈青烟还有烽火的警报,建奴的人马应该在半天之内就能赶到,就算运输攻城器械比较慢,最多一天之内,战斗就要打响。

    因此留给张恪备战的时间的确不多,他把城中的人马打散重编,李光荣的家丁和奉集堡原有的守军各抽出五十人,张恪的部队抽出十个人,总共一百一十人编成一哨。四面城墙,每一面两哨人马,一哨戒备,一哨休息。

    张恪手上还剩下一百人,另外又从士兵当中抽出敢战的,对建奴有仇恨的四百人,一同组成机动部队。

    另外城中的民夫也全都组织起来,凡是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所有男人一律充作民夫,帮着搬运物资,必要的时候上城御敌。

    张恪不光是调动人员,各处的防御工事也要加强,奉集堡作为军事要塞,守卫的力量并不弱,四角城墙,都有四门佛朗机炮,四门虎蹲炮。

    张恪亲自检查每一门炮,勉励炮兵用心迎敌。而且特意打开了军械库,不管好坏,把铠甲全都搬了出来,只要迎敌的士兵就人手一副,总好过没有。

    奉集堡北面靠山,建奴主攻的方向应该开阔的南城,张恪火速征集了全城的被褥,工匠立刻制造防备弓箭的悬户,木架固定在城墙上,覆上棉被,再洒水阴湿,就足以抵御弓箭的射击。

    张恪又亲自和士兵们搬运局拒马,摆放在墙角和垛口下面。建奴要是敢跳进来,一定扎成刺猬。

    正在张恪忙得浑身冒汗的时候,突然乔福低吼了声:“来了!”

    张恪猛地抬头,只见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片红色的旗号,向着奉集堡滚滚杀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 初战

    握着从李光荣手里缴获的千里眼,张恪向远处望去,目之所及,全都是红衣红甲,火红的旗号。看人数至少在一千五百人以上,席卷而来。

    是正红旗!

    野猪皮的精锐!

    张恪忍不住看了看身边的士兵,不少人明显神情慌乱,显然士兵们对建奴有着深深的恐惧。

    未战先却,不是什么好兆头,张恪也没有办法,他能把这些人整合起来就算很不错了,没法指望着他们一下子成为真正的勇士。

    “马彪,你去传令,告诉弟兄们要带好头,冲在最前面!”

    “遵命!”

    马彪急忙去传令,城头上做着最后的动员。后金兵离着奉集堡越来越近,有一个白净面皮的中年武将笑着说道:“硕托贝勒,末将和李光荣还有点交情,我去劝劝他。”

    “好!”粗犷的声音笑道:“烦劳李将军了,你去告诉李光荣,他要是识时务就赶快投降了大金,要是不投降,大金的勇士立刻杀进城去,一个不留!哈哈哈哈!”

    “遵命!”

    这个中年人催马向城下跑来,大约相距一百二十步,他停住了战马。

    “城上的明军听着,我是李永芳,和你们总兵李光荣是好朋友,让他出来和我搭话!”

    李永芳!

    这个名字张恪一点也不陌生,他不就是第一个投降满清的狗汉奸吗!站在垛口,能清楚的看到李永芳的模样,三十来岁,五官端正。三缕胡须,看起来温文尔雅!

    真是白瞎了一副好相貌!

    城头上一点声音都没有,李永芳顿时不耐烦了。

    “李总兵,你还想顽抗到底吗?实话告诉你,别指望有人来救你了。白莲教的人马这时候说不定已经猛攻沈阳和辽阳了。你还是赶快投降大金,老汗王爱惜人才,小弟不过是一个游击就得到了重用,你堂堂的总兵,一定会飞黄腾达!”

    ……

    李永芳还在劝说,可是张恪顿时脑袋嗡了一声。最坏的情况果然出现了,白莲教和鞑子搅在了一起。沈阳和辽阳兵马众多,而且按照历史的轨迹,野猪皮要在明年才能打下沈阳和辽阳。或许两地不至于危急,但是短期之内奉集堡恐怕没法得到援兵了。就要靠着自己这些人了!

    张恪注意到不少士兵变颜变色,有些恐惧,就想着鼓舞一下士气。

    “乔福,你的箭术好,看看能不能把这个狗汉奸射死?”

    乔福闭起一只眼睛,瞄了一会儿,失望地摇摇头。

    “狗汉奸至少穿了三层铠甲,又在一百二十步之外。就算我的箭能射中他,也没法伤他。”

    乔福刚刚说完,突然在城墙的中间有个人挺身而出。一步踏在垛口上,手里的硬弓拉开。

    “狗汉奸,你该死!”

    话音未落,一支箭划过空中,向着李永芳射过去。这一箭射得势大力猛,又快又狠。张恪和乔福全都忍不住屏息凝视。

    狗汉奸本能的感到不妙。他拼命的晃头,流星一样的利箭贴着颧骨划过。留下一道血槽,又射中了狗汉奸的耳朵。

    箭头力量不减。生生被李永芳的头盔给射落到地上,在箭杆处还挂着半个血淋淋的耳朵!

    这一箭几乎把李永芳的魂儿都射飞了,死亡从来没有如此接近,等到清醒过来之后,他就觉得脸上,耳朵火烧火燎的疼痛,鲜血顺着伤口涌出,流的脸上脖子上都是。

    “啊!”

    李永芳痛得几乎落马,只能转身狼狈逃回。

    这时候城头上突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士兵们高声大叫:“好箭术,神箭啊!”

    “射得好!”

    张恪也大声笑道,虽然没有射死李永芳,但是也足以让这个狗汉奸知道厉害了。

    “是哪位好汉射得这一箭,本官要重赏!”

    有几个士兵簇拥着一条彪形大汉快步走了过来,这个大汉身高足有一米八以上,在这个时代几乎是巨人了,最吸引人注意力的是两条长大的胳膊,比普通人都长了一截,仿佛是动物园的猩猩。

    大汉到了张恪的面前,冲着他拱手施礼:“生员杜擎见过大人!”

    生员!这模样还是个读书人?

    张恪顿时一脸的怪异,问道:“杜先生,看起来你不是奉集堡的兵吧?”

    “没错,生员是山东人,建奴屡屡挑衅天朝,心中不忿,就到辽东投军,听说贺世贤总兵能征惯战,我准备去沈阳,结果,结果走错了路,就到了奉集堡。”

    杜擎说着,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堂堂秀才,走错了路,的确是够丢人的。不过也正是走错了路,正好赶上了建奴来袭,他就被征调,成了民夫。

    张恪了解之后,顿时心头大喜,看杜擎的模样,文武全才,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杜兄,你不用当民壮了,我临时委任你为试百户,和乔福一起管理弓箭手,大家一起杀奴报国!”

    “好嘞!我就要杀个痛快!”

    多了一员干将,张恪的心情好了不少,城头上的士兵士气也倍受鼓舞,可是往城外看去,大家差点气歪了鼻子。

    原来李永芳被射中狼狈逃回之后,硕托恼羞成怒,他顿时下令手下的兵丁驱赶着百姓,向奉集堡走去。

    数十名百姓扶老携幼,哭声震天,他们都是临近小堡的军户,来不及逃走,全都落到了建奴的手里。

    由一名拨什库带着几个士兵像是赶羊一般,临近城墙一百多步的时候,停了下来。拨什库提着腰刀,到了一个老者面前,猛地挥起腰刀,人头飞起老高。鲜血迸溅。无辜的百姓吓得浑身发软。

    一个通译大声地喊道:“城上的明军听着,你们敢不投降,就是这个下场!”

    说话之间,几个建奴野兽一般,手中的武器挥舞起来。不管是男人女人,老人还是小孩,全都毫不留情。他们甚至丧心病狂地把残肢断腿挑在武器上,向着城头炫耀。

    “娘的!”杜擎在城头攥着拳头,他目测了一番,建奴最近也有一百三十步。他的弓箭根本射不到!

    “可恶!”

    乔福冲他摆摆手:“杜秀才,你还是省省力气,等着建奴杀上来,多射死几个,才能真正替冤死的百姓报仇!”

    “嗯!”杜擎咬着牙。说道:“杜某今生要学霍去病,不破匈奴,誓不罢休!”

    连续杀死了十几个汉人百姓,城头上一点反应都没有,硕托也不耐烦了。区区一个小堡,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建奴的军阵骚动起来,不多时有三四百个士兵涌了出来,在他们的前面有三十多辆高大的盾车。这些盾车比起蒙古人的还要高大坚固。厚厚的生牛皮能够阻挡弓箭和炮子,这是鞑子消耗明军火力惯用的伎俩。

    在盾车后面跟着披着重甲的死兵,他们使用大刀长枪。一个个作战经验丰富,是登城作战的主力,在后面跟着不少弓箭手提供掩护,更精锐的白甲兵则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他的任务就是等待死兵冲开缺口之后,扩大战果。

    张恪透过悬户的瞭望口。仔细的观察着建奴作战的方式,心中不免涌起一股寒意。别管野猪皮的制度有多么野蛮落后。但是他的爪牙却是如此锋利!

    和建奴之间,注定了是一场长期的斗争!

    “大人。用火炮吧!”

    张恪目测了一下,建奴已经到了二百多步,佛朗机炮已经差不多能够到了。

    “再等等!”

    炮兵不明白这位长官的意思,也只能准守命令。建奴的盾车还在向前,突然有一辆盾车斜斜地倒了下去,一下子把后面的士兵都暴露出来。

    张恪心中暗喜,原来他在南门外面设置了不少陷阱,虽然时间仓促,没法做得太深,但是至少能添一点麻烦。

    果然盾车侧翻,进攻得队伍就是一顿,辅兵急忙跑出来,担土填坑。

    “还等着什么,开炮!”

    轰轰轰!

    两个城角,八门佛朗机炮相继开火。士兵们把炽热的铁条送到了火门上,一枚枚铅丸在炸药的推动之下,快速的射出炮口。

    划过优美的弧线,砰!

    一枚炮弹正好砸中了盾车,顿时盾车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洞,炮弹力道不减,继续扫过后面的建奴。

    先是砸碎了一颗脑袋,紧接着打烂两个肩膀,最后砸碎了一条小腿。如果不是陷入了地面的泥土之中,这枚炮弹还能继续杀敌。而且炮弹激起的碎木屑到处乱飞,不少建奴都受了伤,脖子上脸上全都口子。疼得他们爹妈乱叫,四处逃窜。

    “打得好!”

    张恪高兴地猛拍大腿,没想到奉集堡的炮兵有两下子。要是每一炮都这么精准,怕是这些盾车一会儿就被打光了。

    不过张恪显然过高估计了炮兵的水平。

    除了第一炮开门红之外,其余炮弹全都没有正面击中。只有一枚炮弹打碎了一个盾车的轮子,接着碰到石头从地上蹦起,穿透了一个建奴的腹部,留下了脸盆大小的伤口,眼见得不活了。

    剩下的几枚炮弹只是零星打死了几个辅兵。

    张恪当然不会满足眼前的战果,他把手中的令旗挥动起来。

    “开炮,开炮,开炮!”

    佛朗机炮有三个子铳,全都事先装填完毕,用的时候只要换下来即可。

    炮声隆隆,铅弹从城前激射而下,不时传来木头碎裂,人员惨叫的声音。建奴爹妈乱叫,狼狈逃窜,看得城头士兵欢欣鼓舞。

    砰!

    突然!

    一声格外的巨响,张恪突然觉得脚下猛烈的摇晃,两个耳朵几乎聋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 浴血

    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坏了城头上的所有,张恪急忙看过去,只见两三个炮手重重的摔在城墙上,胸前脸上全都是伤口,有两个更是嘴里喷血沫子,眼看活不成了。

    一门佛朗机炮从中间炸开,炮手全都遭了池鱼之殃。对这种情况,城头的老兵并不陌生,年久失修,明军的很多火器都问题重重,实际上每次开炮士兵们都在冒着风险。

    这次装药多了,加上气密性不好,自然就会炸膛。

    眼看着三名炮手在地上痛苦地打滚,城头上的炮兵都傻愣愣的,不敢继续开火。

    “狗才,怕什么!”

    张恪猛地大喝一声,冲到了炮位前面。外面建奴攻城紧急,炮火停了,这不是找死吗!

    “快,辅兵把受伤的弟兄抬下去”张恪转头看向了那些惊魂未定的士兵。

    “你们都听着,本官就站在你们身后,要是炸膛死了,本官陪着你们,我就不信你们的命比我还金贵!”

    张恪说到做到,果然提着刀,就站在了炮位五步左右。昂首挺胸,巍然不动。

    炮手们互相看了几眼,有个四十出头的老兵跺了跺脚。

    “还愣着干什么,大人都不怕,我们一条贱命,死就死了,和建奴拼了!”

    炮手们再度鼓起勇气,城头上炮火响得更加猛烈。就在刚刚迟疑的时间,城外的辅兵又填满了不少土坑,盾车能够继续向前,离着城池只有一百五十步左右。

    好在这些佛朗机炮能够调整角度,在有经验的炮手指挥下。士兵们有条不紊的忙着,透过准星和照门,三点一线,锁定目标。

    炮声隆隆响起,一枚炮弹正好击中了盾车。

    这枚炮弹是从下面打进去的,结果将车轴和支架全都击碎,胳膊粗的木料飞起,正好击中了两个马甲兵的胸口。劲头之大,比起铁锤锤击还要吓人,两层铠甲根本不起作用。只听到他们的肋骨根根碎裂,张开大嘴,拼命地吐着血块,摔在地上,眼看的没命了。

    另外还有一个跟在后面的白甲兵也霉运当头。不知从哪飞来的木条穿透了他的脖子,鲜血汩汩流出,四肢抽搐着倒地丧命。

    炮声隆隆,又有三辆盾车被击碎,死伤的建奴差不多超过了二十人。还算老天开眼,没有再发生什么爆炸的情况。城头上的士兵看着张恪能身先士卒,都备受鼓舞,尤其是城下鞑子的惨状。更让他们打起了精神。

    这种程度的杀伤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一战能砍二十颗真正鞑子的人头,都能算得上大捷了。

    不过张恪却没有丝毫的高兴。由于距离太近,炮兵已经失去了作用,真正的血拼就要来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开火!”

    吴伯岩大声的喊道,一排火铳手迅速射击,铅弹击中盾车。打得牛皮和棉絮砰砰作响。不过却没法穿透盾车,造成的微小伤害丝毫不影响盾车继续向前。

    “哼!”吴伯岩气得直跺脚。急忙下令:“后面的人听着,瞄准那些辅兵。拿他们开刀!”

    辅兵们还在担土填坑,他们又没有铠甲保护,凭着血肉之躯怎么能挡得住犀利的火铳。六十步开外,一枪击中,顿时打得血肉满天飞。

    城上的士兵都看得傻了眼,同样是火铳,他们手里的只能打三十几步,人家的却能提高一倍的射程。而且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大清堡的火铳手在射击的时候,只要拿出一个纸筒,咬开了,把火药装进去,夯实,再塞进去弹丸,就能点火发射了。

    这种方式比起他们的药筒要快了一倍多,而且士兵负担更轻。毕竟在高度紧张的时候,人很容易出错,凭着士兵的经验装药,就会出现有时多有时少的情况,这也是明朝火铳容易炸膛的原因。

    用了定装火药之后,就避免了这个危险,士兵们只管装填射击就是了。

    废柴一样的火铳兵竟然成了最有杀伤力的王牌,十几个后金辅兵拼命推着鹿角,这时候一轮火铳袭来,顿时有四五个人被击中。

    其中有个更是直接爆头,脑袋像是烂西瓜一样,碎成了无数块。

    另外一个腹部被打出了拳头大小的窟窿,肠肚流出,这家伙踉跄着转身往回跑,跑了没有三十步,就倒在了地上,失去了生命力。

    “他们行,咱们也不差!”

    奉集堡内的士兵也久在边境,仗打得不少。论起作战经验比大清堡的兵丰富多了。他们的火铳手也冲了出来,正巧建奴离着近了,他们的火铳也能击中。

    “去死吧!”

    辅兵顿时就遭了秧,被打得尸体狼藉,死伤惨重。

    别看说是辅兵,也跟着野猪皮南征北战,一个个经验丰富,竟然都死在了奉集堡,指挥全军的硕托咬牙切齿。

    “等着打破了奉集堡,全都给我屠杀了,一个不留!”

    穿过了火铳手的封锁,推开了拦路的拒马,盾车终于进入了三十步之内。突然从盾车后面跳出了几十个弓箭手,对准城头就射了过去。

    野猪皮用的都是重箭,虽然射程不远,但是精准刁钻,尤其是箭头都用粪水泡过,被射中绝没有好下场。

    吴伯岩看到了弓箭手,急忙大喊,让士兵躲避。不过还是稍微晚了点,有两名火铳手面门中箭,惨叫着倒地,后面的民夫急忙把他们抬下去。

    不得不说建奴的弓箭手厉害,一轮攻击,城上至少有十几个人受伤。有个士兵身中四箭,从城上像是一块石头,摔倒了城外。

    虽然建奴猖狂,可是有一伙人正在盯着他们。那就是乔福和杜擎指挥的弓箭手。经过几次战斗,乔福已经总结出经验,火铳手排队枪毙。其实是最有威力的远程打击手段。

    至于弓箭手参与拼消耗完全是浪费资源。因此他心目中的弓箭手应该担任刺客的角色。绝不轻易出手,但是一出手就要有战果。

    杜擎刚刚几度想要用箭射敌人,都被乔福拦住了,气得杜擎直哼哼。

    “杜秀才,机会来了。看看你的本事吧!”

    乔福说着,猛地从悬户下面探出身体,使出了拿手的三连发,顿时城下就有三个后金弓箭手痛叫着倒地。

    杜擎也不客气,他自备的重箭比起后金的还要重,而且他手上的弓是三石弓。一箭射出去,竟然被他穿透了一个弓箭手,而且又射中了后面的马甲!

    还是人吗!

    乔福彻底被这个大块头的箭术和力气给吓住了,还好老子的三阳开泰都中了,要不然岂不输给了这家伙的一石二鸟!

    “杜秀才。射箭的时候只用七成劲,别傻乎乎的把力气用光了。

    “你放心吧,我的力气用不光!”杜擎爽朗地笑道。

    城上的弓箭手突然袭击,果然奏效,一下子就有超过十个弓箭手被干掉。每一个弓箭手都要天分加上汗水,从小练习十几年才有今天的本事,怎么舍得白白丢掉。

    因此这些弓箭手全都龟缩回盾车附近,再进行射击。而那些死兵只能提前出动。春季辽东的水少,护城河几乎干涸了一半,辅兵们不顾生死。冒着火铳的攻击,推着小车,向护城河倾倒沙土。

    死兵带着攻城器械,猛地冲了上来。

    真正的白刃战就在眼前,城头上战鼓隆隆,惊天动地。城外的后劲更是如此,牛皮大鼓被敲得咚咚作响。硕托也真的拼命了。他又派出了一百名弓箭手,不惜牺牲。和城头对射。

    如果所有火铳手都能装备大清堡的火铳,而且人数充足,这种对拼张恪求之不得。只是眼下从大清堡带来的火铳手只有六十人,已经有好几个受伤丧命,张恪可不敢随便浪费。急忙下令挂起了悬户,士兵都躲在后面攻击。

    不过射击孔毕竟影响视线,杀伤力严重降低,建奴的辅兵像是疯了一样,快速的清理鹿角、拒马、铁蒺藜等物。

    终于第一架云梯竖了起来,一名拨什库攀着云梯,快速向上爬。

    眼看着距离城头只有不到六尺,这家伙猛地抬起头,只见一片黄色迎面落下。

    “金汁!”

    名字很不错,可是掩饰不了恶心的实质,烧得滚汤的粪水,散发着浓浓的臭气,几乎让人作呕。

    倾倒金汁的士兵都躲得远远的,只能用木棍倾倒,生怕沾到身上。

    粪便之中含有太多的细菌,如果烫破了皮,细菌深入皮肉里,百分之百的感染,凭着这个时代的医疗,几乎就是死刑!

    这个拨什库更倒霉,金汁直接落到了脸上,两只眼睛都被烫瞎了,他痛叫着摔倒了城下,当时就疼得丧命。周围的建奴也是一阵心寒,可是他们没有办法,只能奋力向城上冲去。

    城头的金汁不时倒下来,有五六个建奴大面积的受伤,已经没救了。而城上的花样越来越多,滚木礌石从城上噼里啪啦的落下来,比起冰雹还要吓人。

    张恪可是能用冰块守城的人,他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在征集棉被的时候,张恪也下令每家每户的砖瓦、石块、原木都要运上城墙,甚至有专门的民夫负责拆屋子。

    老百姓对于这种激进的做法并没有太大的反弹,原因很简单,张恪首先把总兵官邸给拆了,老百姓还能有什么说的呢!

    奉集堡的反抗简直超出了建奴的想象,还没有杀进城去,他们至少损失了六七十人,这是在历次战斗中都没有遇到过的。

    有个甲喇章京怒极,亲自带头,攀上了城墙。

    “该死的尼堪,杀!”

    “哈哈哈,谁死还一定呢!”马彪指挥着一群士兵,抱着一窝蜂火箭对准了建奴,一霎时万箭齐发,冲上城墙的全被笼罩其中。(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 我们赢了

    一窝蜂火箭装在木桶之中,有32枚火箭,点燃总线之后,一次发射,势如奔雷。那个甲喇额真见到火光闪耀,顿时感到不妙,他反应惊人,伸手揪住身边的两个马甲,像是门板一样,挡在了前面。

    霎时间火箭铺天盖地而来,上城的十几个建奴全都被笼罩其中。

    砰砰砰,箭头穿透铁甲,射穿血肉,有两三个马甲更是身中六七箭,甚至十几箭,从垛口飞出,摔死在城下。

    其余的建奴也非死即伤,有的被穿透了咽喉,有的肚子被划开,鲜血和尸体满地都是。侥幸活下来的满身鲜血,嗷嗷痛叫。

    早就蓄势待发的士兵猛地扑了上来,刀剑并举,将受伤的建奴全都清剿干净。

    就在杀得正痛快的时候,突然死人堆里猛地站起一个人,浑身是血,状若疯癫,手里还抓着两具插满了弓箭的死尸。

    “卑贱的尼堪,去死吧!”

    尸体甩出来,有几个士兵被砸中,倒在了城头。这家伙拾起了地上的两把板斧,一步冲到了士兵的近前。斧头抡起来,正好划破了咽喉,眼看着活不成了,挥手又是一斧,另一个长枪手的头盔被砸碎,脑子流了满地。

    这家伙像是凶神一样,猛地往前冲,后面陆续又有建奴爬上来,他们大肆杀戮,眼看着城头危急。

    “建奴,受死吧!”

    杜擎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他毫不犹豫的抽出了长刀。杜家世代经商,极为富裕,杜擎学武之后。更是不惜血本,他这口刀重有三十六斤,请了三位匠师花了一年多时间打造。

    长刀锋利异常,他的一刀势大力沉,带着风声就劈了下来。

    甲喇额真急忙举斧格挡。刀砍在了斧柄上,嚓的一声,愣是给砍断了,甲喇额真肩头的甲叶子被扫掉了几块,疼得他一咧嘴。

    杜擎并不留手,接连三刀。把甲喇额真逼到了墙角,已经图无可退。

    “哈哈哈哈,狗建奴,死!”

    大刀急如闪电的砍下来,甲喇额真突然咬咬牙。他微微错开脑袋,竟然用肩头直挺挺的对着刀锋。

    咔嚓!

    甲叶子飞溅,长刀入肉,筋骨齐断,鲜血迸溅。一刀生生的劈下胳膊。

    可是杜擎长刀砍中的一刹那,甲喇额真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最后一条胳膊上面,浑身用力,把斧头挥了起来。

    “一起死吧!”

    杜擎万万想不到这家伙竟然会如此凶残。以命搏命。一刹那他的浑身冰凉。他身体条件好,家中富裕,又肯下功夫。武功之强,算是少有的。

    可是他并没有真正经过疆场的殊死搏杀,一瞬间,杜擎甚至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胸部就好像被撞了一下,他一连倒退了好几步。

    这就是死亡的滋味吗?好像不是太疼!

    “发什么楞?”

    一声爆喝,杜擎急忙睁开了眼睛。原来张恪也注意到了这个甲喇额真。看穿戴这家伙肯定是大官。

    就在他搏命一击的时候,张恪使出了一招推窗望月。刀从下而上,正好砍断了甲喇额真的手腕。

    斧头飞了出去。还是击在杜擎的甲胄上,不过只留下一条深深的划痕,并没有伤到筋骨。

    杜擎死里逃生,急忙说道:“多谢大人救命之恩!”

    “战场上别婆婆妈妈的,赶快杀敌!”

    杜擎满脸通红,他咬咬牙,更加发狠,和张恪一同杀向了城头的鞑子,砍瓜切菜般,杀得建奴狼狈后退,重新夺回了城头的控制权。

    张恪转身来到墙角,甲喇额真已经奄奄一息,从嘴里冒出血沫子,张恪挥刀,砍下了他的脑袋。

    “快,把狗头挂在城楼上,让建奴们看看!”

    马彪急忙遵命,人头就被挂在了高大的旗杆上面。

    城外的硕托贝勒正在观战,李永芳的耳朵也包扎了起来,这家伙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刻杀进奉集堡,大杀大砍一通,才好出气。

    “贝勒,贝勒爷,大事不好了,博泰额真死了!”

    硕托身体一晃,差点摔落马下,博泰可是和他爹代善一起出生入死多少年的老朋友,勇武异常,怎么会死在奉集堡!

    “混账,你敢胡说八道,我要杀了你!”

    “贝勒爷,奴才没有胡说啊,您看看,人头都被挂了起来!”

    硕托急忙抬头,果然城头旗杆上挑着一颗脑袋!

    “好啊,明狗,我必杀之!”

    硕托像是受伤的野兽,疯狂的咆哮,厉声下达死命令,建奴再度蜂拥而上。

    后金兵也看出来了,在狭窄的城门攻击,无论多少,他们都只有送死的份,因此他们促催着辅兵,加快清理鹿角和铁蒺藜的速度,扩展进攻面。

    奉集堡的工事可是张恪不惜血本布置的,他把奉集堡的军械库都搬空了,几十年前存的铁蒺藜都找了出来。密密麻麻的扔在了城下。

    那些辅兵只能靠着双脚去趟,不多时惨叫之声不绝于耳。有人脚被扎透了,摔在地上,结果屁股,胳膊上都被扎上了,撕心裂肺的叫声,简直比最恐怕的刑场还要吓人!

    空着双手去推动鹿角拒马,尖锐的刺在他们身上留下一道道血淋淋的伤口。

    辅兵们死伤惨重,可是他们不得不更快的清理障碍,后面的白甲兵已经张弓搭箭,他们的目标可不是城头,而是自己人。谁敢后退,立刻就杀无赦!

    终于进攻面扩张开,同时搭起来十几架云梯,弓箭手疯狂地向城头射击。死兵攀着云梯,再度杀上来。

    建奴嗷嗷怪叫,城头一下子涌上来十几个鞑子,他们咯咯经验丰富,临近城头的时候。先用刀一扫垛口,防止有守城士兵攻击,随即腰身用力,猛地蹿上来。

    动作如同行云流水般顺畅,可是当他们的脚落到城头的时候。顿时一声惨叫,从脚底传来一阵钻心彻骨的疼痛。

    张恪早就注意到了鞑子的动向,知道他们要玩大的,张恪自然奉陪到底。他已经下令士兵垛口内侧放上一排鹿角,建奴可能落脚的地方撒下了铁蒺藜。

    冲上城头的后金兵踏在了铁蒺藜上面,顿时一声惨叫。他们踉跄着往前冲。结果小腿竟然撞在了鹿角上面。

    尖锐的枝桠刺透了皮肉,疼痛难忍的建奴龇牙咧嘴,急忙低头,去推开鹿角。可是推开需要时间,城头上的士兵哪会放过这个机会。建奴被鹿角困住,完全就是被动挨打的架势。

    长枪手站成整齐的队伍,果断出击。一排排的长枪刺过来,建奴惊恐万状,拼命的挥舞武器格挡,可是狭小的空间,又如何躲避!

    噗嗤!

    长枪刺入咽喉,鲜血喷溅。眼见得没了性命。从士兵的眼角流出了一滴泪,他本是铁岭人,鞑子杀进铁岭。他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全都惨死,一家人只有他逃了出来。

    “爹,娘,你们都看看。孩儿给你们报仇了!”

    士兵们握紧长枪,拼命的刺过去。把建奴的胸膛刺成马蜂窝,把他们的腹部戳烂。把他们的脑袋扎穿。

    短短不到一刻钟,就有将近二十个建奴被干掉。

    当然城头的士兵也不轻松,这些建奴个个都是亡命徒。一个白甲兵被刺中软肋,肠子都从伤口流出来,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手里的刀掷向了对面的士兵。

    皮甲被穿透,刀深深的没入胸膛,士兵倒在了城墙上。

    战斗还在继续着,建奴终于推开了鹿角,争先恐后的冲上来,不得不承认,从小磨砺杀人技巧的强盗远比普通大明士兵更有战斗力。

    接连有士兵倒在他们的手下,随着死伤增加,原本奉集堡的那些士兵有些撑不住了,他们悄悄地打起了退堂鼓。四处观望,两条腿不自觉的往后退。

    “杀!”

    张恪毫不犹豫,手起刀落,砍倒了两个逃兵。

    “你们听着,是想英勇战死,还是想当一个懦夫,都在一念之间。”

    血淋淋的尸体终于提醒了士兵,他们只能不顾一切的向上冲去。两三百人就在狭窄的城墙上不停的拼杀,只要摔在地上,就永远别想起来,无数大脚丫子会把你踏成烂肉。

    喊杀,嚎叫,兵器撞击,全都交织在了一起,城里城外恨不得把战鼓敲漏。两边的士兵全都红了眼睛,刀刀见骨。

    杜擎接连砍死了三名白甲兵,当他从建奴的咽喉抽出了刀,一股鲜血喷得他脸上、脖子、还有手臂,全都是血。

    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上温热的液体,浑身血液沸腾,自己真的天生属于战场,只有敌人的血才能让他澎湃沸腾!

    两边的士兵都竭尽全力,不停的消灭对手。突然城中脚声作响,上百名士兵快速向着南城跑来。这些都是从东西北三面抽调的火铳手,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到了城墙上。

    张恪见到了这些火铳手,顿时松了口气。

    “来得好,让长枪手先退下,你们顶上去!”

    一声令下,疲惫不堪的长枪兵全都向后退,残余的建奴就显露出来,他们有些犹豫,正不知道该怎么办,震耳欲聋的火铳声就响起来。

    顿时有十几个建奴死在火铳之下,剩余的人像是疯了一样,扑向火铳手。这时候张恪手中的宝刀挥舞,十几名长枪兵冲出来。

    他们的任务不是杀敌,而是组成一道保护墙,火铳手躲在了他们的后面,快速装填,随即第二轮枪声又响起来,五六个马甲应声倒地。

    就这样火铳兵和长枪手交替出击,在狭小的空间无往而不利!城头的鞑子越来越少,伴随着最后一个白甲兵被打碎了脑袋,城头上再也没有建奴了!

    经过浴血奋战的兵将互相看了看,发自内心,兴奋地大喊:

    “我们赢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 内鬼

    城墙上的士兵,望着建奴仓皇逃走,狼狈不堪,满地的尸体和丢弃的武器,欢声雷动。

    胜利来的并不容易,有些士兵高兴之余,悄悄躲在角落,偷偷擦眼泪,昨天还一起说笑的手足兄弟,转眼就成了城头上冰凉的尸体。

    直到死,他们还握着刀枪,瞪圆眼睛,仿佛战鼓响起,他们还会爬起来同建奴血战。

    惨烈的战斗,同样带来丰厚的收益。建奴退去之后,张恪就严令火铳手弓箭手封锁城下,严防把尸体抢走。

    谁让大明朝只认脑袋呢,总不能学袁县令打了惊天动地的胜利,到头来连人头都拿不出来吧!

    辅兵们扛着斧头砍刀,拿着箩筐,兴奋地到了城外,忙不迭得将人头砍下来。

    这时候城里突然响起了一阵鞭炮声,几个商人领着头,敲锣打鼓来到城下。向张恪恭贺胜利。

    “将军神威,护佑奉集安全,我等拜谢将军洪恩!”

    “拜谢洪恩!”

    后面的一起跪倒,足有上百个人,一起磕头,黑压压的布满了道路。他们送来了牛羊粮食,还有五百两白银,犒劳三军。

    杜擎站在张恪的后面,看着商人们,脸涨得通红,挥着硕大的拳头,别提多兴奋了。

    “张大人,我真想赋诗一首,可是才情有限,不知道大人可有什么佳句?”

    张恪微微一笑:“杜兄,想要慷慨悲歌等一会儿,容我问两句。”

    一摆手,把领头的商人交到了面前。张恪笑道:“你做的不错,本官和弟兄们都很高兴!”

    “多谢大人,都是小的应该的。”

    张恪一探身,和他距离拉近,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如果建奴杀进了城。你是不是也准备这么欢迎啊?”

    “啊!”

    一瞬间,这家伙脸色白的像是吊死鬼,扑通跪在了地上。

    “大人,小的万万不敢有那样的想法,小人愿意献上,一。额不,是两千,两千两银子,犒劳弟兄们!”

    张恪看了看他,微微冷哼一声:“下去吧!”

    这个商人如蒙大赦。转身灰溜溜地离开,杜擎也不是傻瓜,顿时就猜到了怎么回事,气得直咬牙。

    “大人,咱们浴血奋战,京保护了他们,实在是不值得!”

    张恪微笑道:“杜兄,无商不奸。全都如此,咱们打仗,是为了脚下的土地。这是老祖宗的家业,岂是为了几个奸商!”

    “张大人,立了大功,就这么不客气吗?”一个嗔怨的声音传来

    张恪急忙抬头,才发现来的正是沈青烟,这位大小姐脱去了往日华贵的衣服。换上碎花小袄,葱绿的裤子。头上裹着青色头巾,腰里还扎着围裙。一副厨娘的打扮。

    “大小姐,你这是干什么啊?”

    “干什么,还不是给你这个没良心的做饭,离着老远就听你编排我们商人!”

    张恪顿时老脸通红,杜擎见机得快,早就躲到一边偷笑了。

    “行了,本姑娘心情好,可别饿着大功臣,快来吃饭吧!”沈青烟一摆手,有人捧来了两个食盒,轻轻掀开,顿时一股浓浓的香味传来了出来。

    张恪艰难的咽了下口水,从忙活城防开始,他就几乎没怎么吃东西,大战之后,体力消耗更大,早就饿得前心贴后心。

    张恪搓搓手,摇头说道:“沈姑娘,弟兄们也都饿着,你看……”

    “哎,本姑娘知道张大人与士兵同甘共苦,饭菜早就送去了。”

    张恪猛地回头,果然如此,城头上飘荡着饭菜的香气。满满一碗大米饭,浓浓一勺肉汤,加上一块咸菜,还配了一碗菜汤。

    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怕是连过年都吃不上这么好的饭菜。

    所有一线战斗的士兵都捧着大碗,满口流油地吃着。那些辅兵还有预备队都羡慕不已,狂咽口水。

    等着建奴再杀来,就算为了一碗饭,他们也要拼一把!

    张恪不是矫情的人,士兵们都吃上了,他也不客气,闷头大吃,两个食盒的东西都风卷残云,所剩无几。

    就在酒足饭饱的时候,马彪兴奋地跑了过来。

    “大人,大人,战果统计出来了!”

    张恪急忙咽下嘴里的鸡肉,笑道:“怎么样,弄死了多少?”

    “启禀大人,我们一共毙杀建奴一百八十五人,其中甲喇额真一人,牛录额真一人,其余拨什库等小头目十五人,白甲兵二十一人,马甲八十二人。其余缴获盔甲、刀剑、旗号无算!”

    马彪每说出一样,周围的军官全都聚拢过来,到了最后,更是欢声雷动,巴掌都拍不到一起了!

    “大捷!货真价实的大捷!”

    所有士兵都陷入了欢乐的海洋,砍了这么多脑袋,就算平均分下来,都够大家升一级的。

    张恪身先士卒,又领着大家赢得了胜利,在普通士兵心中,这位张大人迅速取代了李光荣,成为大家正在的领袖。

    城里面欢天喜地,城外却是风雨凄凄。

    自从野猪皮起兵以来,还从来没有打过败仗,年前的时候,还偷袭过奉集堡,掠走上千百姓和牛羊,结果这一次却碰得头破血流。

    硕托几乎要疯了,他怎么向代善和野猪皮交代。

    “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大清没有孬种!传令所有人,打起灯笼,我要夜战,不拿下奉集堡,誓不罢休!”

    硕托发疯,可吓坏了汉奸李永芳,要是这位贝勒爷有了闪失,他可就完蛋了。

    “硕托贝勒,千万别冲动,听我说!”

    “你还有脸说什么,是谁告诉我李光荣不值一提。睁开狗眼看看。我大金的勇士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败仗,此人不可不除!”

    怒极攻心的硕托竟然挥动鞭子,抽到李永芳的脸上,生牛皮的鞭子,打得他皮肉开裂。

    狗到了什么时候都是狗!哪管平时显得亲近热络。内心的鄙夷和轻视还是没法改变的。李永芳心里发苦,可是他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贝勒爷,您先别着急,看看这个!”

    李永芳比狗还乖,将一封书信双手奉上,硕托接过来。看了两眼,顿时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上面说的都是真的?城里领兵的不是李光荣?”

    李永芳忍着痛,点点头,说道:“没错,这份信是刚刚城上射下来的箭书。送信的人是城里的白莲教。他们说就在我大金军来到之前,城中发生了状况。从沈阳来了一个叫做张恪的家伙,他似乎把李光荣给抓了起来,并且取而代之,统领奉集堡的明军。”

    硕托在地上走了几圈,皱着眉头问道:“这个张恪是什么人?”

    李永芳摇摇头:“回贝勒爷,奴才也没有听说过,似乎是新近冒出来的人物。”

    “哼。不管是谁,我都不会怕他,区区奉集堡。挡不住大金的雄兵!”硕托扯着嗓子叫喊,可是怎么听话中都带着一股色厉内荏的味道。

    不管硕托怎么叫嚷,李永芳心里都有一本账,这次带来的士兵有一千多人,攻城死掉的就有近二百人,再加上一帮逃回来的伤员。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战斗力被废掉了。

    别看八旗凶悍,可是他们毕竟是抢劫集团。亏本的生意没人做,为了这么一个小堡。就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已经不少人有了微词。

    “贝勒爷,奴才以为想要攻下奉集堡并不难,我们不该强攻,而应该智取。”

    硕托顿时眼前发亮,急忙说道:“你有什么主意?”

    “贝勒爷,城中还有白莲教的人,我们可以和白莲教合作,让他们把城门打开,然后我大金勇士再冲进去,大杀大砍!”

    “好!”硕托顿时冷笑道:“没了坚城,汉狗不堪一击!”

    ……

    华灯初上,张恪在城上留下了足够的守卫力量,就回到了临时府邸。

    乔福还在守城,吴伯岩和杜擎跟着到了府邸,吴伯岩很善于察言观色,他发现大捷之后,张恪并没有十分欢喜。

    “大人,莫非您担心建奴还会攻城吗?”

    张恪道:“建奴的动作的确有些怪异,他们既然吃了败仗,却还在城外徘徊,难道他们就不怕各路援兵杀来,把他们一口吞了!”

    吴伯岩急忙说道:“大人,狗汉奸李永芳不是说了吗,白莲教和建奴勾结到了一起,趁机作乱,才让各路援军无法顾及。”

    张恪摇摇头,盯着桌上的蜡烛,双眼眯成了一条缝。

    “白莲教啊白莲教,到处都有,简直阴魂不散!”

    张恪猛地一拍桌子,说道:“去,马上把李光荣带过来,我要和他说话。”

    吩咐下去,没用多少时间,就有人提着五花大绑的李光荣到了张恪的书房,士兵们转身下去。

    李光荣斜着眼睛看着张恪,冷笑道:“上差,张恪!你真是好本事,连建奴都打赢了,我是不是该恭喜你啊?”

    “不必!”

    张恪笑着摆手,说道:“李光荣,想必你也清楚,死到临头了。我只想问你一句话,想不想保住自己的家人?”

    “你!”

    李光荣顿时气得咬牙切齿,眼珠子冒火。

    “张恪,你这个小人,祸不及妻儿,有什么事情冲着我一个人,何必殃及无辜!”

    “哈哈哈哈,李光荣,张某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你只要老实告诉我一件事,我就保你的妻儿性命,不然你也知道锦衣卫衙门是干什么的!”

    “哼!”李光荣气得浑身发抖,他总算是明白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

    “好,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

    “李光荣,奉集堡到底有没有白莲教,他们会不会和建奴勾结到一起?”(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 我招了

    “张恪,我只知道有两个人,他们住在悦来客栈,几天前他们从我手上运走了粮食。”

    张恪皱着眉头,不甘心地问道:“你就不知道白莲教有什么据点吗?”

    “张大人,白莲教神通广大,我又没活腻歪,怎么敢打听他们的事情!”李光荣哭丧着脸说道:“张大人,我也劝你一句,有朝廷的地方就有白莲教,你还是小心为妙,要是他们随便用的法术,就能让你走霉运!你还别不信,老子就是没有答应和白莲教一起作乱,才落到你的手上的!”

    “呸!”张恪狠狠啐了一口:“你要是和他们作乱,脑袋早就没了!”

    堂堂领兵大将,竟然怕一帮邪门歪道,实在是无语,张恪不耐烦的摆摆手:“把他带下去,传令吴伯岩,立刻包围了悦来客栈!”

    ……

    “快点,跟上,跟上!”

    吴伯岩带领着一百士兵,风风火火,冲到了悦来客栈。

    “给我围起来!”

    士兵们拿着火把,分成两路,将客栈团团围起来,吴伯岩领头冲了进去。客栈不算太大,外面乱起来,掌柜的和伙计全都跑了出来。

    掌柜的五十来岁,黝黑的脸蛋,留着山羊胡,见到了吴伯岩,急忙说道:“哎呀呀,军爷,小店已经打烊了,招待不了军爷了,请您见谅!”

    “放屁,天刚黑就打烊,你骗鬼吗?”

    “小的不敢,小的不敢!您没看吗,兵荒马乱的。小的胆子小,不敢惹麻烦,您放心吧,店里保证都是靠得住的,可不敢犯王法!”

    说着。就把一块三五两的碎银子塞到了吴伯岩的手里。

    点头哈腰地笑道:“军爷,别嫌少,喝点茶吧!”

    “喝茶!老小子,知道吗,你这就犯罪了,贿赂官员!”吴伯岩一摆手。厉声说道:“来人,把他们都抓起来!”

    几个士兵拥上来,不容分说,把掌柜的和伙计抓起来,吴伯岩带着人。拿着登记簿开始抓人。

    客栈里面住的人不算多,只有六七波客人,楼下全都是车夫苦力,他们睡的是连被褥都没有的大通铺,没什么值得搜查的。

    到了二楼,有个操着南方口音,收购土产的商人,有个贩卖农具的小贩。

    挨个搜查之后。全都没什么可疑的,就到了玄字号房。按照簿子登记,有两个从沈阳来的客商住店。

    “开门!”

    吴伯岩猛地敲打房门。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一连叫了三声,气得吴伯岩飞起一脚,踹开了门户。

    冲进房间,竟然没有一个人!

    吴伯岩还不死心,里里外外全都找过了。结果空无一人。

    “掌柜的,这里面的人哪去了?”

    掌柜的战战兢兢。说道:“军爷,你们来半个时辰之前。他们就走了。”

    “走了?往哪去了?”

    “小人不知道,说不定一会儿就能回来。”

    吴伯岩气急败坏地说道:“把他们都押起来,好好盘问!”

    从客栈跑了,城门紧闭,还能跑到哪里?

    “走,跟着我,全城搜查,务必把白莲教的贼人抓出来。”

    奉集堡顿时陷入了慌乱之中,到处都是鸡飞狗跳,挨家挨户的仔细搜查,可是足足找了一个时辰,眼看着要到二更天了,还是一无所获。

    张恪在府邸等不及了,亲自带着士兵参与搜查。

    “卑职无能,请大人责罚!”

    “别说没用的,赶快给我想办法找人!”张恪怒气冲冲地说道。

    吴伯岩一脸苦涩,纳罕地说道:“大人,卑职把家家户户都搜查了一遍,可是什么都没找到。”

    “都找过了?没有什么遗漏?”

    “没,额不,或许有!”

    吴伯岩突然眼前一亮,急忙说道:“大人,我想起来了,有个地方没有找过!”

    ……

    “大人,就是这里了!”

    张恪猛地一抬头,只见一座庙宇出现在面前,这座庙占地很广阔,差不多有四五十间房舍,只是早就过了全盛时期,显得格外老旧,在山门的牌匾上依稀能辨认出卧佛寺三个字。

    说起来卧佛寺也算是远近闻名的大庙,不知汉人前来拜祭,在以前还有女真、蒙古的信徒前来,只是自从野猪皮作乱之后,就渐渐衰败下去。

    “去,把山门叫开。”

    士兵们猛地拍打庙门,大声喊道:“里面的秃驴,快点出来,不然我们杀进去了!”

    等了一会儿,里面才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哎,大晚上的吵什么吵啊!”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破纳头的老僧走了出来,看到了张恪,吓得双腿发软,差点摔在地上。

    “这位大人,您有何贵干?”

    张恪冷笑了一声:“僧人,我们要搜查庙宇,赶快前面带路。”

    老僧脸色惨白,慌忙说道:“大人,今天是四月初八,佛诞的日子,您可千万别冲撞了佛驾,要不然佛爷会降罪的!”

    “你说的是真的?”

    “出家人不打诳语!”

    张恪笑着走了两步,到了老僧前面,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佛爷要是降罪,也只会降罪那些打着佛爷旗号,哄骗百姓,伺机谋反的假和尚!”

    老僧顿时脸色惨白,指尖颤抖,在眼神之中,闪过一丝浓浓的恐惧。

    张恪毫不客气带着人冲了进去,“吴伯岩,你去左边厢房,马彪,你去右边。”

    两个人急忙点头,带着士兵立刻搜查,从前到后,三层院子,全都找到了,最后只找出了四个小和尚。

    老僧坐在院子里。哭天抢地地说道:“大人,真的什么都没有,您可高抬贵手啊,这是佛门圣地!”

    张恪没心思搭理老僧的哭闹,对着吴伯岩说道:“检查了吗。房间还有有夹层?”

    “启禀大人,都检查了,没有!”

    “那就怪了,怎么会没有呢!”张恪顿时吃了一惊,奉集堡并不是多大的地方,白莲教的不藏在这里。又能藏在哪呢?

    就在张恪没有头绪的时候,一起来搜查的褚海天突然有些憋不住了。白天打仗的时候,他砍死了两个建奴。吃饭的时候得了两勺子肉,又吃了一大块咸菜。嗓子发咸,来之前就喝了两壶水。

    一泡尿实在是憋不住了。他把枪插在墙角,就开始舒舒服服的放水。

    可是尿着尿着,他就发现地面上竟然没有留下液体,全都快速向下渗去,一泡尿完事,地面上竟然出现了拳头大小的窟窿,黑乎乎地通向地下,也不知道有多深!

    “大人。大人!快来看啊!”

    褚海天吓得一蹦三尺高,提着裤子就跑过来。

    张恪他们一听他介绍,急忙来到了偏殿的墙边。果真地上有一个像耗子洞大笑的窟窿。马彪笑着拍拍褚海天的肩头,笑道:“行啊,尿劲挺足的!”

    “别开玩笑了,这地下准有东西!”褚海天红着脸说道。

    张恪用脚踩了踩地面,传来了空空地回声,顿时就露出了笑容。竟然学耗子打了地洞。那你们就再做一次水耗子吧!

    “来人,给我往里面灌水。”

    士兵们一听。慌忙去后面拿来了木桶,顺着地面的窟窿就倒了下去。水越倒越多,窟窿越来越大,从拳头大小,竟然到了水缸大小。

    嘭!

    一声巨响,从地下传来,原来疏松的土地承受不住浸泡,大块大块的滚落。

    “救命!”

    张恪突然听到了地下有声音传来,顿时面露喜色。

    “水耗子要出来了,都加着小心!”

    又灌了十几桶水,突然偏殿里面传来一声脆响,士兵们急忙拥上去,只见天王的神像已经被摔得粉碎。

    从神像的底座跑出了十几个人,一个个浑身泥水,狼狈不堪,和庙里的小鬼相仿。

    “哈哈哈,总算是出来了,弟兄们,上!”

    吴伯岩领头杀上去,冲出来的这些人满脸狰狞,呐喊着杀上来。士兵们举起长枪短刀,结成了战斗阵型。

    和建奴拼过命,面对着乌合之众,又怎么会在意一帮乌合之众,用不了几个回合,这些人纷纷中枪倒地,被砍去了脑袋,被捅开了肚肠,地面足有十几具尸体。

    到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中年的男人退到了佛龛下面,拼死抵挡着。他们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力气快速流逝。

    “无生老母,弥勒尊佛!弟子去了!”

    一个男子举刀就要自戕,这时候褚海天瞅准了机会,挺枪直刺,正中他的手腕,顿时腰刀落地,被士兵们抓了俘虏。另一个也不例外,被打下了宝剑,牢牢捆住,送到了张恪面前。

    “大人,您问吧!”

    张恪沉着脸到了两个人面前,问道:“你们都是白莲教的?”

    “哼,知道还问?”

    “还挺硬!”张恪冷笑道:“你们有什么阴谋,是不是要和鞑子勾结,赶快说出来,不然休怪本官无情!”

    “哈哈哈,你们这些狗官,吃人不吐骨头,老子见得多了,来吧!有本事杀了老子!”

    “杀了你,那是便宜你了!”

    张恪一摆手,说道:“把他们扔到地道里,再给我浇水,活活给我淹死了!”

    士兵们二话不说,提着两个人就走,到了坑边,里面还满是泥水,地道两边的墙壁不时滚落,砸在浊水里。看了一眼,这两个人就吓得浑身发颤,拼命地挣扎。

    刚刚的痛苦记忆实在是太深刻了,躲在漆黑的地道之中,随着水面的上升,他们的性命也一点点地消失!

    无助,憋闷,让人几乎发疯,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冒死冲出去!

    噗通!

    一个男人被扔进了坑里,另一个突然惊声大叫。

    “放过我吧,我招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 抓了个贝勒爷

    靠近城墙的民房都被征用,变成了临时的军营。鏖战一天的士兵躺在炕上就呼呼大睡,鼾声震天。

    可是有个人却睁着满是血丝的眼睛,呆呆的望着天棚。这位当然不是有张飞的本事,而是怕得都睡不着,他就是千总姜超。

    还有半个时辰就到了三更天,他悄悄从炕上下来,蹑手蹑脚,从炕上下来。

    “姜头儿!”

    “啊!”姜超的魂儿都吓得没了,他下意识的按住了刀柄。

    炕上的军汉没有注意,翻过身换个更舒服的姿势。

    “头儿,快点解手吧,回来,回来就没位置了!”

    姜超这才长出了口气,低声说道:“老实睡觉,别废话!”

    默默退出了军营,姜超看了一眼天上的弯月,突然咬咬牙:“李总兵啊李总兵,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你这条船沉了,就别怪我找个更大的船了!”

    姜超猛地向着南城的一座军械库走过,这座军械库刚刚被搬空,没有什么守卫,姜超轻松走了进来,此时军械库里面已经聚集了五六十人,他们一个个蹲在黑暗的角落里,看到姜超过来,他们才凑过来。

    “姜头儿(姜大人)您可算是来了!”

    姜超点点头,目光扫视了一圈,顿时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么点人,其他人呢,都死哪去了?”

    一个总旗慌忙说道:“姜大人,实不相瞒,晚上的时候还有一百多个弟兄要跟着您呢!”

    “哪去了,都哪去了。他们光知道耍嘴皮子吗?”

    总旗为难地说道:“姜大人,就在晚饭吃完之后,张恪那小子又派了不少人,拿着银子过来,给白天杀敌有功的弟兄发银子。一颗脑袋五十两!大,大家伙看到了银子,就,就……”

    “就忘了李大人,一帮没有良心的东西!”

    姜超破口大骂,可是他怎么骂都没用。人是最实际的动物。张恪早早就和沈青烟商量了,沈青烟深明大义,把奉集堡的财产全都集中起来,还把随身带的银子都给了张恪。足足有五六万现银。

    有钱就能任性,张恪直接将士兵杀敌的赏银给发了。五十两一颗脑袋,货真价实,童叟无欺。面对着白花花的银子,谁不说张大人的好。除了李光荣的死党之外,真正还反对张恪的所剩无几。

    姜超也没有一丝办法,只能说道:“弟兄们,光是咱们也能成事!你们不要怕,只要迎接硕托贝勒进城。我们就能加官进爵,荣华富贵!”

    硕托!贝勒!

    顿时有个年轻士兵站了出来,瞪着眼睛说道:“姜头儿。你让我投降建奴吗?老子大好男儿,决不当可耻的汉奸!”

    这个年轻人转身就要走,姜超咬了咬牙,他猛地抽出腰刀,从软肋狠狠扎进去,顿时鲜血溅出。姜超胸前脸上都是,他嗜血地舔了一下嘴唇。

    “老子这辈子就是不怕缺德。谁还不想当汉奸,这就是下场!”

    乱兵们悚然而惊。再也不敢忤逆姜超,他们悄悄潜出仓库,向着南城快速走去。一边走,姜超一边四处张望,他已经和白莲教的人约好了,要一起行动,打开城门,迎接金兵进城。眼看着就要三更天了,他们怎么还不出现!

    姜超满心的疑惑,带着手下人离着南城越来越近,出了巷子,再走几十步就是城门了。突然在巷子口出现一排马车,将去路给拦住了。

    “去看看,这是谁干的!”

    两个乱兵急忙往前走,离着马车还有十几步。

    梆梆梆!

    梆子声音响起,瞬间从巷子两边的房上出现了无数的火把,马车后面也涌出了一大排弓箭手。

    乔福捏着弓弦,微微冷笑:“就凭你们也想坏张大人的事,纯粹找死!”

    死字刚出口,弓弦响动,从街道两边的房舍,还有马车后面,雨点般的弓箭射来,一转眼就有三十几个人中箭倒地。

    姜超肩头也中了两箭,他的脸都绿了,张恪这家伙能未卜先知吗!他怎么知道提前设下陷阱!

    “苦也!”

    姜超还想逃跑,可是已经晚了,从两旁房屋中又冲出了几十名刀盾兵,他们砍瓜切菜一般,没用上一刻钟,就把五六十名叛军全数歼灭。姜超更是被乱刀砍成了肉泥,可耻地死去。

    张恪看着遍地的尸体,没有一丝的怜悯,这就是当汉奸的下场。

    “把尸体都堆在一起,留着喂狗!”

    士兵们听从指令,急忙去收拾战场。张恪的眼珠却在不停的转动,挫败了一场变乱,固然值得高兴,可是能不能再扩大战果呢?

    张恪很清楚,他的兵离开了坚城,绝对不是建奴的对手,只有想办法多杀死一些,奉集堡才能安全。

    “吴伯岩,你马上让俘虏的白莲教护法写一封信,告诉城外的人,说南城戒备森严,不好下手。决定打开东城城门,还是三把火为号!”

    吴伯岩眼睛眨了眨,突然明白了张恪的打算,急忙欢天喜地,前去布置了。

    ……

    城外,军营。

    硕托穿戴着盔甲,抓着佩刀,在地上不耐烦的走动。

    “这些该死的尼堪,一点都不守时,无能的饭桶!”

    李永芳站在了旁边,急忙劝道:“贝勒爷,再等等,说不定城中有了点意外,不要着急!”

    正说话之间,手下人跑了进来,单腿跪在硕托面前,将一份箭书高举过头顶。硕托一把抓过来,他认识的汉字不多,索性把书信塞给了李永芳。

    “贝勒爷,信上说南城张恪亲自派人守卫,戒备森严,想让我们去东城外面等着。他们保证打开城门!”

    “哼,无能的尼堪,连城门都打不开!”

    硕托在地上走了几圈,突然跺跺脚,说道:“东城就东城。一定要拿下奉集堡!”

    决定下达,硕托急忙调集了五百名精锐士兵担任前锋,李永芳带着五百人接应,等着抢占城门之后,一起进去大杀大砍。

    硕托带着人马,悄悄摸到了东城外面。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他焦急的望着城门。时而咬牙,时而摇头。野猪皮的子孙不少,要是担上了失败的臭名,就会被其他人无情地才在脚底下。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过了三更天有半个时辰了,硕托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终于城门传来一阵响动,紧接着有人推开了城门,在城楼点燃了三堆火!

    “成了!”

    喜出望外的硕托一马当先,后面的士兵紧紧跟随,向着城中杀过去。

    在城门口正有人用满语大喊:“大金的勇士快点进城吧,张恪的人杀来了。我们撑不住了!”

    听到这里,硕托跑得更快了,他打马如飞。冲进了城门,终于进入了梦寐以求的奉集堡,硕托立在马上,忍不住得意的大吼:“明狗,受死吧!”

    又跑了几步,硕托突然觉得不对劲。城门里面连一个打斗的人都没有,而且更要命的是城门里面并不是一马平川。迎面不到一百步,就有一道两丈多的城墙。他猛地向两旁看去。同样如此!

    瓮城!

    陷阱!

    硕托的脑中瞬间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上当了!

    他转身就要跑,可是后面的建奴还在往里面闯,顿时城楼下就出现了一阵混乱。瓮城之上,无数的眼睛正在看着他们,张恪把手中的刀往下奋力一指,厉声喊道:“射击!”

    啪啪啪!

    火铳喷吐出致命的弹丸,被击中的建奴纷纷落地。两层铠甲被射穿,碗口大的伤口,狰狞恐怖,浓烈的血腥气,刺激着每个人的鼻孔和神经。

    弓箭手不甘心示弱,在乔福和杜擎的指挥下,拼命射出致命的弓箭。靠近两边的都成了最好的靶子,一个马甲兵竟然中了十几箭,浑身上下像是刺猬一样。

    建奴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顿时就乱成了一团,争先恐后往外跑。硕托也不例外,可是突然一支箭正中他的屁股,疼得硕托摔下了战马,他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

    瞬间更可怕的一幕出现了,三面墙上都准备了虎蹲炮,这种打铁砂子的小型火炮杀伤很勉强,可是在这种狭小的地域顿时成了致命的恶魔!

    十二门火炮同时发射,铁砂子漫天飞雨,好像无数颗小流星,砸在了建奴的身上。

    有个弓箭手正想仰头射击,结果铁砂子正好射入他的眼睛,顿时一颗眼珠子就瞎了。他痛苦地落到马下,马蹄无情地踏在了肚子上,立刻就大口喷血,失去了生命!

    为了能更多的杀伤建奴,张恪把全城的一窝蜂都集中在了瓮城。这些火箭被事先半埋在城墙边,建奴掉进了陷阱,立刻点燃了总线。

    瓮城里面的人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万箭齐发。二十几个一窝蜂,还有其他各式火箭一同发射。足有上千个箭头袭来。血肉之躯根本抵挡不住,痛叫着,像是下饺子一样,落到了马下。

    等到硝烟散去,建奴至少被干掉了一半左右。剩下的都没了魂儿似的,根本不敢打下去,转身就跑。

    瓮城的城门大开,蓄势待发的士兵猛地冲出来,像是一群猛虎,扑向了猎物。他们毫不留情的斩杀,把心中的怨恨全都发泄出来。

    让你们抢掠,让你们杀戮,让你们得意!

    汉人不可欺,大明不可欺!

    士兵们疯狂杀戮,杜擎挥舞着三十多斤的大刀,冲在了最前面。正在他杀得高兴地时候,他猛地发现一匹鲜血淋漓的战马下面有人挣扎,举刀就要砍下脑袋。不过看这家伙穿戴不凡,像是个当头的。

    杜擎把人提了起来,从腰上扯下了腰牌,他认识几个满文,擦干了血液,仔细辨认。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抓到贝勒了!捉到老奴的孙子了!”

    所有士兵顿时一愣,随即爆发出山洪般的吼声,惊天动地。(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偶尔的血性(节日加更)

    硕托摔下马,反倒使得他躲过了一劫,藏在马尸体下面,漫天的箭失并没有射中他,只是额头被铁砂子集中,掉了鸡蛋大小的一块皮。

    不过他的运气到此为止了,挣扎着逃跑的时候,正好被杜擎给提了起来。抢过硕托的腰牌,杜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贝勒!货真价实的贝勒!

    “大人,大人,捉到大鱼了!”

    杜擎单手提着硕托,像是疯了一样,撒腿跑到张恪的面前。

    “杜兄,这家伙是谁?”

    “大人,看看这个。”杜擎把腰牌送到张恪手里,在一旁的奉集堡守备刘希伟伸长了脖子,仔细的看着。

    “啊!”

    刘希伟失声惊叫,差点咬中舌头。

    “哈哈哈哈,张大人,奇功一件,奇功一件啊!”刘希伟狂喜道:“张大人,下官听说过此人,他是奴贼大贝勒代善的此子,老奴的孙子,他大哥叫岳托,可是建奴的悍将!这小子也是贝勒,相当于俘虏了郡王,这些年来,还有这么大的功劳吗?”

    虽然俘虏硕托的功劳要归张恪,可是他刘希伟好歹也能分到一点。就是这一点,也足够他飞黄腾达了。

    祖坟冒青烟了!

    刘希伟跪在地上,不停朝着东南西北磕头,脑门都磕肿,嘴里不停的谢各路神仙。

    城中的军民百姓,听到之后,也是陷入了欢腾之中,简直比过年还高兴!

    作为全军的统帅,张恪虽然兴奋。不过他还保持着清醒,不管立多大的功劳,都要有命享受才行。丢了一个贝勒爷,建奴肯定疯狂的报复。

    当务之急是清理瓮城残余的建奴,加强城防。

    张恪把意思一说。刘希伟主动从地上爬起来了,他带着一部奉集堡原班人马嗷的一声就冲上去了。

    不得不说,这帮家伙打顺风仗的能耐比大清堡的兵一点不差,甚至犹有过之。他们不顾一切的猛杀猛砍,在他们眼中,一个个建奴肩膀上扛的不是脑袋。而是白花花的五十两元宝!

    “杀奴!”

    战鼓疯狂地敲着,士兵亡命般呐喊!遍地都是尸体,浓稠的鲜血汇成了河流,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有没有见过如此凄惨的场景。

    建奴的士兵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身经百战的白甲兵被利箭穿透。单腿跪在地上,眼中还带着惊恐,仿佛雕像。更多的马甲锐兵被铁砂子击碎了脑袋,脑浆子崩了一地。

    侥幸活下来的不是没了胳膊,就是断了大腿,还有捧着肠子,躺在地上死命的哀嚎。粗略的算了一算,至少干掉了两百人。

    加上白天的战斗。干掉鞑子至少有五百人!

    放在往常,哪怕是几万人出战,也未必能有如此战果。奉集堡只有区区两千多士兵。而且更加惊人的是奉集堡阵亡的士兵不到一百五十人。

    如此低的死亡,换来如此惊人的战果,城中的武官士兵,乃至普通的商民百姓,看张恪的目光简直就像是天神一般,充满了敬畏!

    当然张恪没有时间享受这些。还有恶战在等着他。

    李永芳本来是接应硕托的,他见到城中枪声大作。爆炸震天,就知道中了埋伏。他急忙领着人前来营救,可是已经晚了,城里的士兵疯狂的逃散。

    李永芳好不容易约束住了溃兵,可是一个消息几乎把他打晕了:贝勒爷被抓了!

    硕托可是野猪皮的孙子,说是龙孙一点不为过。他一个降臣,一个奴才,竟然把贝勒爷给丢了,追究起来,就算万剐凌迟,都没法赎罪!

    而且和白莲教联合也是他的主意,一想到代善吃人的模样,他就仿佛掉到了万丈深渊,万劫不复!

    狗汉奸可彻底怕了,冷汗从脑瓜顶冒到了脚底板!

    “还愣着干什么?赶快攻城,攻城!”李永芳疯狂地咆哮:“救贝勒爷,就是救我们自己!

    城外的建奴也知道事情遭了,都来不及推盾车,他们就扛着云梯,带着扒城索,疯狂地向城头杀来。

    张恪当然不会客气,大炮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四枚带着青烟的弹丸尖啸着落在了人群当中。

    其中一枚正好击穿了一个马甲的胸膛,随即又落到地上弹起来,砸断了一架云梯,扛着云梯的辅兵都受伤了。

    还有一枚击碎了一架运土的独轮车,四散的木屑扎伤了三四个辅兵。

    炮弹杀伤力虽然不大,但是却极大的提升了士气。火铳手,弓箭手,拼命地射击,每往前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等到冲到城下,人马已经损失了五分之一。

    建奴咬着牙,竖起云梯,向城上突击。等着他们的是冰雹一样的滚木礌石。活捉硕托的消息极大地鼓舞了城中的百姓,他们拆了自家的房屋,将大块的砖石,粗重的房梁都运到了城下。

    “去死吧!”

    一个民夫举起石头,恶狠狠砸了下去,正在攀爬的马甲脑袋被砸扁,脑浆子横流,应声摔下。

    砰砰,民夫身上中了两箭,身体直挺挺地落到了城下。建奴的弓箭手也没有得意多久,虎蹲炮发出了吼叫,一片铁砂子打来,他的身上顿时血肉模糊,简直成了一堆肉馅,打得爹妈都不认识了。

    韩广是大清堡最早的一批火铳手,他长相普通,平时沉默不语,是一个放在人堆里都不容易找的普通家伙。不过韩广训练的时候格外的刻苦,张恪偶尔提过要训练到火铳就像手臂的延伸,韩广从那开始,每天都抱着火铳睡觉。

    渐渐地其他火铳手都感到了恐怖,就算韩广手里没有火铳,他的眼神也十分骇人,不停的从每个人的脑门。咽喉,胸前扫过,盯着的都是致命处,感觉仿佛被毒蛇盯上了一样。

    韩广除了苦练之外,他对自己的火铳格外有信心。这是真材实料打造的最好鸟铳,射程远,威力大,甚至能击中空中的飞鸟!

    韩广握着火铳,毒蛇一样的眼睛锁定了城下的一个建奴头目,在这家伙身边有十几个白甲兵。绝对是一条大鱼。

    忘记了身边激烈的战斗,不在乎惊天动地的枪炮声。

    突然一个天赐良机出现,那个军官指挥着白甲兵向城上冲去。就在一瞬间,韩广在悬户后面叩响了扳机。

    啪!

    铅弹从颧骨穿过,顿时脑袋就变成了烂西瓜。漫天飞舞的碎块落在了那些白甲兵的身上。

    牛录额真死了!

    能掌管三百个精兵的牛录额真哪个不是身经百战,悍勇异常,竟然一声不响,就被爆头了。

    对城下的建奴打击是致命的,那些白甲兵不由自主的向后倒退。

    战斗持续到了天色发亮,朝霞照在奉集堡的城头,最后一个白甲兵被围在了墙角。

    “大金的巴图鲁,不会怕卑贱的尼堪。杀!”

    “杀!!!”

    更大的嘶吼传来,十名长枪兵一起刺出手里的武器。白甲兵的胸膛被戳穿,大家一起用力。将他挑起来。

    这家伙在半空中还没有死透,拼命地手炮脚蹬。

    惊恐的一幕,正好被城外的李永芳看到,他的心猛烈收缩!

    什么时候,明军又变得这么强了?难道那个叫张恪的有戚继光的本事?明军变得如狼似虎了,他这个汉奸又会有什么下场?

    李永芳瞬间苍老了十岁。他只能吞下苦果,带着残兵败将离开这个伤心之地。

    ……

    辽阳。经略府。

    青砖外墙上还留着斑斑血迹,不少民夫默默地抬着尸体。向城外走出。街道两边,到处都是被烧毁的房舍,废墟还在冒着青烟。失去家园的百姓嚎咷痛哭。

    辽阳的文武大员黑着脸迈进经略府,洪敷敎和黄子乔两个更是怒目横眉。

    他们有理由愤怒,察觉了白莲教的阴谋之后,洪敷敎就立刻上报熊廷弼,建议加强戒备,全力排查。

    可是哪知道熊廷弼竟然拒绝,说什么捕风捉影,不能惊扰百姓。结果就在张恪离开辽阳的第二天,果然白莲教就爆发了起义。上万白莲教贼匪猛攻辽阳,城中还有一千多人配合,到处烧杀抢掠。

    明军被打得措手不及,幸亏洪敷敎先通知了陈策、尤世功等人。巡抚薛国用带病调度,总算是保住了辽阳,可是城中破坏严重,薛国用更是吐血昏迷。

    “经略大人,卑职有要事相告!”

    熊廷弼两眼满是血丝,摇头说道:“想说白莲教的事情就先免了吧,本帅已经下令追击残匪了!”

    “不!卑职要说的是奉集堡的事情,刚刚得到传讯,建奴入寇,正在攻击奉集堡,卑职恳请经略大人立刻发兵,援救奉集堡!”

    熊廷弼一听,顿时拍桌子,站起身,冷笑道:“洪敷敎!我还是经略,用不着你提醒我该怎么办!”

    “卑职不敢,可是奉集堡军情如火,大帅您不能不管!”

    “哈哈哈!”熊廷弼突然朗声大笑:“什么军情如火,还不是你的宝贝徒弟去抓李光荣了,自毁长城,没了李光荣的指挥,奉集堡多半已经丢了。洪大人,你还是想想怎么向朝廷交代吧!”

    熊廷弼说完,转身就走,把洪敷敎和黄子乔都晾在了堂上。

    “洪大人,你看看这像什么!他分明是想把奉集堡的事情推到我们身上。朝廷疆土成了他攻击政敌的手段,卑鄙!无耻!”

    洪敷敎苦笑着摇摇头:“黄大人,洪敷敎问心无愧,我唯独担心永贞!”

    黄子乔也点点头:“没错,永贞兄的确太危险了,我们不能不救!”

    “黄大人,本官倒是想,可是我们手里哪有兵将啊?”

    黄子乔眉头紧皱,突然说道:“怎么没有,城外不还是一营士兵吗!”

    的确,城外李光荣的旧部还在,洪敷敎已经按照张恪的意思,不光发了充足的粮饷,还拨了一批盔甲兵器,甚至给了二百匹驮马。

    这些士兵终于焕然一新,这次在平定白莲教的时候,他们紧守营寨,才阻挡了白莲教,没有让他们杀入城中,为辽阳争取了时间。

    洪敷敎已经得到了报告,沈阳那边的白莲教更多,战斗更加惨烈,无暇援助奉集堡。也只能指望这些士兵了,他急忙和黄子乔到了城外军营,那些士兵见到了洪敷敎,全都主动行礼,格外的恭敬。

    “击鼓,聚将!”

    伴随着鼓声,兵将慌慌张张地跑到了校场,千总,把总这些军官站在了前面,后面都是士兵,大家全都偷眼看着洪敷敎,不知道这位大人所为何来!

    洪敷敎看着士兵们,突然抱拳拱手,一躬到底。

    “弟兄们,洪某今天来求大家伙了!”

    士兵们全都吓了一跳,急忙说道:“大人,您这是何意,小的们受不起!”

    “弟兄们,建奴入寇,正在攻击奉集堡,现在福祸不知。我的弟子张恪也在奉集堡,经略大人不愿意发兵,洪某只能指望着大家伙了!”

    士兵们一下子都沉默了,去和建奴作战啊,那可是九死一生啊!

    突然在队伍的最后,跳出一个矮壮的年轻人,厉声喝道:“大人,救别人小的不想搭上这条命,可是救张大人,小的一百多斤就是您的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 初生牛犊

    奉集堡交战时间虽然只有一天,但是战况之惨烈,绝对是少有的,而斩获之丰富,也是超乎想象。

    俘虏贝勒一人,击毙甲喇额真一人,击毙牛录额真两人,拨什库、专达、壮大等底层军官四十三人,白甲兵五十五人,共计斩首四百八十九级!

    缴获盔甲三百一十副、刀剑枪棒等武器四百余件,硬弓一百五十三张,其余旗号、衣服、战鼓等物无算!

    捧着花名单,守备刘希伟眼泪滚滚,高兴得像是孩子。

    在萨尔浒之战以后,大明朝的军队就像是被打断了魂儿,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拿得出手的胜利。偶尔的捷报也是杀良冒功,注水夸大的结果。

    可是奉集堡的这场战斗却是实实在在,没有一个人头是假的,而且还俘虏了一个堂堂的贝勒!

    这份天大的功劳要是传到了京城,怕是老皇帝要激动的去太庙痛哭,当然前提是万历能爬起来。

    想到这里,刘希伟就不由得想起了张恪,这个年轻人还不到二十岁的样子,就立下了如此奇功,眼下正是用人的时候,要不了多久就会飞黄腾达,一颗冉冉的将星从奉集堡升起了!

    假以时日,张恪绝对是一个厉害的人物,说不定就是第二个戚继光,下一个李成梁!能和他并肩作战,也算是自己的纪元,一定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刘希伟想了想,咬咬牙,急匆匆地跑去找张恪。

    此时的张恪刚刚从临时的军医院回来,脸上的神色很不好。有两个当初他亲手调教的士兵刚刚死去了。

    带来的三百名士兵,这一战就有四十五人牺牲,还有十几个受伤的。带出来的时候,是活蹦乱跳的大小伙子,回去了就变成了坛子里的一把灰。谁能不辛酸!

    杜擎跟在张恪的身后,忍不住劝道:“大人,大丈夫能死在疆场,马革裹尸,是幸事!何况我们取得了如此战果,朝廷一定重重赏赐。死去的弟兄可以安心了。”

    “杜兄,死去一个战士,一家人都要跟着受苦。光靠着朝廷的赏赐是不行的,等我回大清堡,要把抚恤的制度做好。以后除了抚恤之外。军中还要安排弟兄们帮着干活,帮着赡养老人,总之要让军属衣食无忧。”

    “大人仁慈,杜某这下就放心了!”

    张恪顿时瞪大了眼睛,不解地笑道:“杜兄,你放心什么?”

    “当然是不用怕死的籍籍无名!”

    杜擎笑着,单膝跪地,大声说道:“属下杜擎。请求大人收留!”

    张恪对这个勇武的汉子也很欣赏,急忙搀扶起来,笑道:“杜兄。你可是文武双全的秀才,怕是到了哪个将官的手下,都会得到重用。就怕我的大清堡太小,委屈了杜兄!”

    “不会不会!”杜擎连忙摆手,眨眨眼睛,笑道:“大人。我对您有信心,这一仗保证您名扬辽东。甚至轰动天下。

    这时候乔福和吴伯岩都清点战场完毕,笑着走了过来。听到杜擎的话,乔福顿时来了精神。

    “恪哥,你说这次朝廷会不会给我升官啊?能升多大?”

    “升官升官,满脑子想什么呢!”张恪毫不客气地说:“你们都听着,这次是建奴主动攻城,加上犯了轻敌的错误,中了计策。如果在野地浪战,就凭我们,未必能扛得住建奴铁骑的冲击。难道以后打仗都要龟缩在城里吗?有空好好想想怎么对付建奴铁骑!”

    几句话说的乔福面红耳赤,忍不住低下了头,就连吴伯岩也是一样。他们的确有些翘尾巴,看不起建奴了。

    张恪拍拍乔福的肩头,语重心长地说道:“我们打赢了固然值得高兴,可是正所谓出头的椽子先烂,以后上面有什么战事都会想起咱们。不抓紧时间把自己变成一块钢,百战百胜。只怕要付出血的代价!”

    乔福身体一震,他总算是明白了张恪的苦心,小伙子顿时笑道:“恪哥,我懂了,你放心吧,我不会骄傲的!”

    张恪笑着从他们的身边走过,漫不经心的说道:“朝廷总要赏一个世袭千户,要是不然,我就找张公公闹去!”

    乔福和吴伯岩相视一眼,顿时一蹦三尺高,大人还是疼人的!

    他们兴奋,可是不远处一个人更加吃惊,那就是守备刘希伟。

    从张恪的话中,刘希伟真正领教了这个年轻人的厉害。面对着如此大捷,能头脑清醒,就算是久经大敌的名将也未必能做到。

    尤其是张恪最后那句话点醒了刘希伟,这个年轻人可不一般,他当初就搬出了监军张晔,救下了兄长,此事辽东无人不知。

    如今张晔已经高升司礼监,成为内廷的档头之一,这小子通着天呢!

    想到这里,刘希伟咬咬牙,把心一横。

    “张大人,请等一等!”

    “刘守备,你有什么事情?”

    刘希伟紧走了几步,扑通跪在了张恪面前。把张恪也吓了一跳,刘希伟其实和他是平级,哪能受他的大礼。

    张恪急忙侧过身子,说道:“刘大人,快快请起!”

    “张大人,我给你磕头并非公事,而是有私事相求。刘某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叫刘全秀,都怪我从小疏于管教,文不成武不就,整天架鹰遛狗,出入花街柳巷,一事无成。我想请张大人帮忙,此子送到您的手下,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哪怕他日后能给您牵马坠蹬,也算是他的造化!”

    刘希伟说着重重的磕头,张恪心里默默叹口气,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当爹妈的也不容易。

    张恪急忙把刘希伟搀扶起来,笑道:“刘大人,我应下了!”

    听到了张恪的答应。刘希伟暗暗欣喜:小子,爹就能帮到这里了,能不能飞黄腾达,就看你的造化了。

    ……

    奉集堡的包围解了,张恪立刻派出了几路信使。其中一路前往沈阳,根据掌握的消息,沈阳才是白莲教的主要目标,赶快去了解伯父贺世贤的情况。

    另外张恪写了一份报捷文书,立刻送给辽阳,同时又给老师写了封信。再有张恪身为锦衣亲军。他还是非常有自觉,赶快给卓十三和洪清泉送信,让他们直达天听。万历知道了胜仗,就不担心功劳被吞了。

    种种安排刚刚做好,忽然城头上的士兵惊声大叫。

    “不好了。建奴又来了!”

    百姓们正在庆祝,转眼就被泼了冷水,建奴怎么阴魂不散,竟然又来了!

    张恪得到了报告,顿时冷笑一声:“告诉城中的百姓们,我们能打赢一次,就能打赢第二次,按部就班。立刻上城!”

    命令传下去,奉集堡有了前一次的经验,效率前所未有。不到一个时辰,就严阵以待。

    城外的建奴来的也比想象的要快太多了,来的还是红色旗帜为主,领队的一员大将浑身穿着明亮的金甲,五十多岁,眉头紧皱。就仿佛欠了他八百万,看谁都不顺眼。

    他当然有理由不高兴。换成谁儿子生死不知,都没法笑得出来。

    “城上的明军听着。我家大贝勒要见你们的主将!”

    大贝勒?代善!

    果然是打了小的老子出来。

    张恪微微一笑:“什么狗屁大贝勒,他爹管杀父仇人李成梁叫爹,为了利益能忘了父仇,正好和他的名字相仿。听说他的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竟然和小妈滚到一起,行苟且之事。这对父子合起来正好是被服衣冠,形如狗彘!额,不对,是猪狗不如!”

    城上的士兵还有不少不知道野猪皮家底的,一听张恪说出来,顿时哈哈狂笑。

    通译被噎得差点背过气,这世上还有嘴这么损的人吗,直接把老奴父子给骂了进去,他哪敢翻译。

    “大贝勒,这,这……”

    “滚一边去,老子懂汉语!”

    代善又气又怕,他和老奴妃子之间的事情,自以为隐秘无比,哪知道竟然被一个明朝的小将给点破了,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事出反常,难道有人在背后设计?

    张恪当然不知道,就是他的一句话,竟然埋下了四大贝勒之间的祸根。

    “小子,本贝勒不和你逞口舌之利,我只问你一句,硕托在哪里?”

    “硕托?就是那个年纪不大的奴酋!他的命不错,没有死掉,只是被砸断了两条腿,命根子也废了,本官放在了坛子里面,准备着把两条胳膊也给砍了,做成人彘,送给你和你爹,觉得怎么样啊?”

    “啊!”

    代善痛叫一声,几乎发疯,他举着马鞭,冷笑道:“明狗猖狂,本贝勒要踏平奉集堡!”

    代善暴怒,张恪毫不在乎,只是命令士兵们做好准备,给他们迎头痛击。

    就在这时候,突然南方出现一片征尘,有人马正在快速前进。难道是援兵来了,张恪一时弄不清。建奴也不敢轻举妄动。

    这伙人马正在快速逼近,领兵的正是二十出头的一员年轻将领。其实这个人张恪也见过,他就是当初在马市有过一面之缘的于伟良。

    于伟良因为打抱不平,让王化贞看中,帮着他袭了指挥同知的位置,有举荐他担任千总,于伟良治军严谨,又立了些功劳,升任游击。这次奉命军饷到辽阳,正好遇上了洪敷敎。

    洪敷敎正准备派兵救援张恪,苦于没有大将,于伟良一到,洪敷敎立刻让他领兵,于伟良毫不推辞,竟然带着人马杀到了奉集堡。

    “弟兄们,看到没有,前面就是建奴,大家跟着我,杀奴!”

    于伟良一马当先,竟然直接向代善的军队撞去!(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 野战

    大败明军,又夺下了开铁之后,老奴并没有高枕无忧,他的还有一个对手,那就是同样身为女真的叶赫部。

    野猪皮把主力放在对付叶赫上面,代善率领两红旗看家。最初得到白莲教的邀请之后,代善没有太在意,他不太相信白莲教能闹出多大的事情,只是让儿子硕托领兵去打秋风,有便宜就占!

    可是等到白莲教真正闹起来之后,代善却大吃一惊,从辽阳到沈阳,数万教众好像凭空冒出来一样,把辽东搅得天下大乱。

    这时候代善才急匆匆带了两千多士兵前来支援。结果走到半路,正好遇上了李永芳,将事情一说,代善气得差点掐死李永芳。

    代善火急火燎的到了奉集堡,结果又被张恪痛骂了一顿,这位大贝勒简直就是流年不利,八字全阴。

    他的倒霉事才刚刚开始,于伟良领着人马杀来,这小子第一次参加大型会战,竟然比张恪还要生猛。非但没有立刻结阵自保,反而领着亲兵营直接冲了上来。

    曾几何时,大明的军队竟然敢和后金打野战了。代善简直气乐了,只是让一个牛录的士兵迎上去,他有足够的把握能把明军打得稀里哗啦。

    不过代善还是小看了于伟良,他当上游击时间不长,可是这小子练兵很有一套,他专门招募了一百名弓马娴熟山民猎户子弟,亲自训练,战力提升飞快。

    两支人马迎头相撞,猎户子弟根本不知道什么女真满万不可敌的鬼话,他们竟然抢先开弓。射出了第一轮箭雨。

    明朝的弓箭比起建奴的重箭轻了非常多,虽然穿透力有所下降,但是能射得更远。

    铺天盖地的弓箭落下来,受伤的建奴不计其数,有一个家伙正在抬头。结果面门上挨了三箭,痛叫落马。

    等到建奴还击的时候,已经被射死了五六个人,其余受伤的人更多。

    先声夺人,于伟良和部下给外的振奋,他们冲到了建奴面前二十步左右。急忙从后背取下短枪。借着马力,猛地投掷出去。

    标枪的力道比起弓箭还要大,这下子又有十几名建奴被击毙。

    以往明军在野地交战,差不多要十个换一个,而且往往死了一点。其他人争相逃跑。

    这次可不一样,竟然是建奴死的人更多,一霎时于伟良得意洋洋,他领着亲军营大杀大砍一番,没等建奴围上来,从容退回军阵。

    竟然在野战损失了二三十人,代善几乎要气炸了,他索性下令先放弃奉集堡。转而攻击这些胆大包天的家伙。

    城头上的张恪举着千里眼看来,他也被前来援救的明军吓了一跳,这是哪来的家伙啊。竟然敢打野战,够凶狠的!

    刘希伟、杜擎他们都眼巴眼望的看着。眼见得代善指挥着手下部队冲了上去,喊杀声震天动地,双方就在城下展开了混战。

    士兵们高举刀枪,互相拼命砍杀,战鼓声。枪炮声,咒骂声。惨叫声汇聚在一起。

    明军丝毫不知道畏惧,竟然和建奴杀得有来有往。互不相让。

    “有种!”刘希伟笑着竖起了大拇指,说道:“张大人,你看城外的战斗如何,我大明的士卒能不能赢!”

    张恪微微摇摇头:“刚开始打得还不错,可是渐渐的问题出来了,训练不扎实,战阵越来越松散,一旦被建奴突破一点,很容易全线崩溃!”

    仿佛在验证张恪的话,于伟良的左翼出了问题,建奴死兵猛扑,士兵虽然殊死抵抗,可还是不免步步后退,方阵被打出了一个凹陷,看起来岌岌可危。

    杜擎也看得清清楚楚,脸色变得苍白起来。

    “大人,您看该怎么办?”

    “援军是就咱们的,还能怎么办,跟着我一起出城!”张恪大声说道。

    “就等大人命令呢!”

    张恪把大清堡的士兵全数集中起来,充当中军,刘希伟带着二百名刀盾兵和炮兵在后面支援,杜擎则是率领着一百名夜不收压住两翼。

    和建奴野战,恐怕有这个胆子的将领并不多,张恪心里也有担忧,可是他不愿错失机会,大队骑兵都被吸引走了,最大的威胁没了,要是还不敢拼,还算男人吗?

    ……

    奉集堡南门大开,张恪领着人马,从屁股后面就向代善压了上来。

    代善久经大敌,当然留下了人马应付城内的士兵,一百多名士兵组成了进攻的尖刀阵型,和当年与岳家军大战的金兵没有太多的区别。

    在军阵前面是二十几名身披双层铁甲的死兵,后面跟着锐兵和弓箭手,最后是精骑殿后,打开缺口之后,立刻投入扩大战果。

    满清自诩骑射无双,其实他们很多时候都是靠着步兵打赢的,骑兵只是最为决定胜负的突袭力量。

    这些集结好的建奴在一个牛录额真的指挥之下,向着张恪大胆冲来。

    跑在最前面的死兵披着两层铠甲,手里还拿着厚厚的盾牌和长刀等武器,却能够奔跑如飞,光是这份体力就让大明的军队汗颜。

    他们身上的铠甲能够防备大多数的弓箭火铳,只要冲到了近前,杀死一两个明军,身边的人就会溃败。想要杀死一个死兵,大明往往要付出十倍的代价,甚至还不止。

    建奴快速的接近,一百五十步,一百步,八十步,七十步……

    他们越跑越感到纳闷,按照往常的经验,这些明军承受不住压力,会早早地开枪,射击之后,又来不及装填,火铳就成了烧火棍。

    可是眼前的明军太奇怪了,都进入了六十步的距离,尚且不知道开枪,他们是疯子吗,还是被吓傻了!

    有些人本能地察觉不妙,只是他们还要继续向前。

    张恪看着冲上来的建奴,嘴角微微带着冷笑。经过昨天的战斗,张恪已经清楚知道了己方火铳的杀伤力。

    五十步的距离,差不多能有致命的杀伤力,五十步之外开枪等于是浪费,这个距离和建奴弓箭手的射程差不多,其实这就是勇气和纪律的较量。

    张恪也不免捏着一把冷汗,野战毕竟不同于守城,没有坚城的依靠,士兵们的压力就会成倍增加。

    一定要撑住!

    终于建奴进入了五十步以内,张恪这才大喝一声:“射击!”

    吴伯岩接到了命令,使出浑身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喊道:“开火!”

    前排二十名火铳手早就单腿跪地,火绳嗤嗤燃烧,做好了战斗准备,一瞬间他们叩响扳机,黑火药迅速燃烧膨胀,将铅丸推向了建奴。

    砰砰砰!

    冲在最前面的建奴浑身如遭雷击,足足有十几个人倒下去,身披两层铠甲的死兵就像是人肉坦克,柔软的铅丸并没有穿透他们的铠甲。

    可是这不代表着他们就能幸免。铅丸带着巨大的动能,就仿佛是一枚重锤,击在身上。铠甲之下的皮肉筋骨一瞬间都被震碎了。

    有人筋锻骨折,摔倒在地,有人被击中了胸腹部,里面的内脏都震碎了,一张口,暗红色的血块喷出来,顺着七窍冒出血沫子,眼看不活了。

    穿着两层铠甲尚且如此,那些只有轻甲的弓箭手,甚至没有甲胄辅兵更是不堪一击。脑袋被打得万朵桃花开,胳膊腿飞上了天,胸前钻出大窟窿,内脏满地流。

    活生生一副地狱才有的模样,第一批火铳手射击完毕之后,立刻后退,后面的两排交替射击。

    透过薄薄的硝烟,张恪亲眼看到一个穿着三层铠甲的分得拨什库被击中了咽喉,脑袋硬生生从脖子上打飞,摔倒了一丈之外。

    别说建奴吃惊,就连刘希伟都把眼睛睁得老大,同样是火铳,他们手里的比起烧火棍还不如,张恪竟然有如此犀利的武器,简直人比人气死人!

    转眼之间,就有二十几名建奴被击毙,如此恐怖的杀伤,实在是太骇人听闻,就算是拿着厚重盾牌的死兵也是一样,还有什么人能挡得住明军的火铳吗?

    就在犹豫之时,后面战鼓敲得震天响,从鼓声中他们似乎能听到大贝勒代善的愤怒。还等着什么,杀!

    “大金的勇士们,冲!”

    牛录额真亲自领着白甲兵上来支援,建奴终于突到了三十步以内,他们后面的弓箭手急忙张弓搭箭,一支支歹毒的弓箭射来,霎时间就有三四名火铳兵被射中。

    “火铳兵,后撤!”

    “后撤!”

    火铳手们迅速退入了战阵,刀盾兵和长枪手立刻冲上来迎敌。他们和建奴撞在了一起,有个建奴的专达挥起斧头,猛地劈开士兵的盾牌。

    斧头去势不减,竟然砍中了士兵的肩头,这名士兵竟然忍着骨头断裂的剧痛,猛地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斧头。专达用力往回撤,连扯了两下,竟然纹丝不动。

    这时候两条长枪就像是怪蟒一样,又狠又准地刺出,正中建奴的胸腹,穿透了铠甲,刺穿里面的脏腑。

    专达满嘴冒血,身体软软地倒下去,临死前他还在盯着那个士兵,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持着他,堂堂大金勇士和一个小兵同归于尽,实在是不甘心!

    受伤的士兵躺在了地上,脸上露出一丝笑,嘴里喃喃说道:“爹,娘……儿……儿子没丢人!大……大人……会……照顾……”

    士兵头一歪,没了气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 吃惊的贺世贤

    惨烈的肉搏战展开,冲在前面的白甲兵健步闯入阵中,他举起手里的砍刀,向着对面长枪手的脖子砍去。

    白甲兵典型的满清体征,身体不高,但是格外壮健,他们每一个都是从牛录里面选出来的最强者,他们拥有普通族人无法企及的特权。不用劳动,拥有奴隶,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他们身上穿着两层铠甲,里面是锁子甲,外面是厚实的棉甲,柳叶形的甲片外露,每一个甲片都是精铁打制,刷上了明亮的白漆。高高的盔头,红缨飘荡,头盔上还缀着护颈护耳的甲片。

    手里的武器更是精铁打造,格外称重,有大刀,有斧头,有铁鞭等等,还会配备一张硬弓,宽大的盾牌。

    光是一身装备,就耗费惊人,白甲兵个个都是宝贝,类比起来,他们有些像欧洲的骑士和日本的武士,属于奴隶制度之下的小贵族!

    白甲兵根本没有把稚气未脱的大清堡士兵看在眼里,他猖狂地一刀劈向了脑袋,可是令他惊骇的一幕出现了,对面的士兵并没有躲闪,而是恍若未闻,手里的长枪直挺挺的向他刺来!

    疯了!

    想同归已尽吗?

    白甲兵灵巧的扭动腰身,长枪贴着他的软肋刺过去,他的后背也冒出来冷汗。这个凶残的家伙恼羞成怒,他的砍刀迅猛劈下,从长枪手左侧肩头砍入,从右侧软肋劈出,身体分成了两半,鲜血飞溅三尺高。

    “没用的尼堪。还不滚开!”

    以往的交战,只要杀掉一个明军,周围的人就会四散奔逃,把阵型冲毁。可是这一次注定要大跌眼镜了。

    另一个长枪手咬牙切齿,毫不迟疑地冲了上来。挺枪就刺!

    白甲兵被惊得脸色大变,长枪刺中了他的护心镜,划出一溜儿火花,胸口一阵气闷。暴怒的白甲兵用砍刀从下向上撩,长枪被砍断,士兵的腹部被划开一道狰狞的口子。这个士兵身体软软倒在地上,失去了生命。

    杀了两个不怕死的,难道还有吗?

    白甲兵还要向前冲击,突然觉得软肋和小腹传来剧痛,两条长枪刺透了他的铠甲。愤怒的伍长转动枪杆,白甲兵的内脏顿时被搅成了一锅粥。另外一个士兵抽出了长枪,又毫不犹豫地刺向了白甲兵的脖子。

    这个包裹严实的人肉坦克终于倒了下去,整条战线都是空前残酷的血战,两边的士兵不停地倒下去。

    张恪在后面看的清清楚楚,平均要两三个士兵才能干掉一个建奴精锐。不过要知道以往交战中大明甚至要用十条命才能交换一个,对张恪来说已经是赚大了,要不是在守城战斗中士兵们有了必胜的决心。说不定还没有这个战果。

    但是眼看着一个个亲手调教出来的士兵牺牲,张恪的心在滴血。

    “杜擎,你带着左右两哨人马去支援前方。”

    “遵命!”

    杜擎提着手里的刀。领着士兵毫不迟疑地冲了上去,他迎面撞上了一个拨什库,那个拨什库刚刚砍翻一个长枪兵,抽出武器,正要攻击。杜擎抓住一个空档,一刀砍过去。拨什库的人头飞了出去。

    血柱从腔子里飞溅而出,看到了如此一幕。那些白甲兵和大小头目都心惊肉跳,汉人什么时候有了如此的勇士!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顿时三五个白甲兵朝着杜擎扑了过来。

    就在这时候,阵营之中响起了震耳欲聋的火铳声。

    一个白甲兵的护心镜被击碎,胸膛顿时塌下去拳头大小的一块,鲜血流淌,露出了森白的肋骨,嘴角抽搐几下,就倒在了地上。

    火铳声此起彼伏,一个个的建奴比击毙。一二十步的距离,无论他们穿着什么,都挡不住犀利的火铳,铅丸在他们身上留下了狰狞的伤口。

    一转眼,差不多有十多个白甲兵被干掉,另外死亡的马甲、辅兵更是不可计数。建奴锐利的攻击前锋猛然受挫。

    杜擎从这些人的眼睛里读出了恐惧,横行无忌的强盗终于踢到了铁板。

    “弟兄们,杀奴!”

    “杀奴!”

    “杀奴!”

    ……

    吼声惊天动地,传出老远老远。

    就在另外一面,于伟良正在奋力拼杀,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襟,两条胳膊因为射箭过渡,肌肉不停地抖动,几乎都抓不稳手里的刀。

    他终于领略了建奴的厉害,手下的士兵也都拼了命,可还是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个个倒在了地上。

    亲自训练的一百多名精锐也死伤大半,虽然也换来了十几名建奴的生命,可是于伟良还是悲愤欲死。

    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次正式出征,难道就要品尝失败的苦果吗!

    “大人,快听!”

    手下人猛地喊道,于伟良茫然的侧耳倾听,杀奴之声此起彼伏,从奉集堡的一边传来。

    “城里的士兵赢了!”

    于伟良仿佛打了强心针,厉声大吼:“弟兄们,城里的弟兄已经打赢了,大家伙加把劲,不能丢人!”

    “杀奴!”

    于伟良拖着疲惫的身躯,奋勇冲上去。那些士兵也终于鼓起了残存的斗志,向着建奴扑上来。

    于伟良一共带来了三千六百多人,比起建奴还是有数量优势的。

    士兵们呐喊着,狂叫着,将建奴围在了中间,一个人不行两个,两个不行就三个、五个、乃至十个二十个!

    建奴终于被扑倒,刀斧起落,甚至用拳脚牙齿,终于撑住了局面,开始不停反攻。

    ……

    “大贝勒,局面不妙,汉狗打得太猛了,勇士们死伤严重。有,有些撑不住了!”

    代善这些年跟着野猪皮南征北战,经验格外的丰富,换成往常,大不了暂时退走就是。拥有战马优势的后金兵至少有选择不打的权力。

    可是今天不行,他的儿子被俘虏了,要是没有救出来,他就成了最可耻的笑柄!

    “听着,城外的援兵虽然数量多,但是战斗力差。只要等着血气之勇衰败了,就不堪一击。重要的是拿下城里出来的这伙人,一定要把他们杀掉!”

    代善的判断相当精准,他眉头皱了皱,大声说道:“让骑兵上去。”

    作为大贝勒。代善手下有一支数量不菲的精骑,所有骑士都穿着两层铠甲,配两匹战马,而且战马也有马甲。

    这是建奴最凶悍的冲击力量,代善也不得不投入战场了。

    漫天的旗帜,一百出头,配备两百匹战马,跑起来山摇地动。咚咚之声,敲击着脆弱的心弦。

    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道无与伦比的红流。势不可挡!

    骑兵的威势如斯,张恪不由得心脏紧缩,口干舌燥。

    “火炮准备!”

    张恪猛地传达了命令,出城作战的时候,就带了火炮出来,只是张恪为了保留后手。仅仅让几门虎蹲炮参加了战斗。

    代善拿出了撒手锏,张恪也准备拼了!

    骑兵像是闪电一样。很快冲到了二百步左右。

    “开炮!”

    刘希伟猛地挥动令旗,炮兵们急忙将红铁钎触到了火门。顿时闷雷一般的声音传来。比起骑兵的冲锋更加骇人。

    铅丸划过美丽的弧线,落在了密集的骑兵队伍。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神显灵,有一枚炮弹打得有些远了,偏偏正好射中了掌旗官手里的大旗。

    正在奋力冲锋的牛录额真吓得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大旗断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果然如他所愿,另外一枚炮弹从天而降,将一个马甲连同战马全都砸成了肉酱。

    还有一枚炮弹砸飞了一条胳膊,落在地上又猛然谈起,一连撞碎了两条马腿,上面的骑士滚落地上。纷乱的马蹄踩在了身上,全副披挂的战马,加上马背上的骑士,力道何其巨大,几个建奴全都被踏成了肉泥烂酱。

    炮手们用最快的速度,取出发射过的子铳,填上全新的子铳,关上气门,立刻开炮。一枚枚实心炮弹落到了建奴的队伍之中,

    粗略估计,至少有十几名建奴骑兵被击毙击伤,算起来比例不是很大,但是炮击却成功地打乱了骑兵队伍。

    张恪将大清堡的火铳兵全都集中成擅自面形,等着建奴冲过了炮火,进入六十步左右,一起射击。

    枪声隆隆,前排的建奴如遭雷击,厚厚的铠甲并没能保住他们,仿佛下饺子一样,噼里啪啦的落下战马,一轮射击就有二十几人落马。

    等到大清堡的火铳手退后之后,从城里选拔的火铳兵也立刻冲了上来。经过昨天的战斗,他们已经磨练出了默契。

    大清堡的火铳犀利,打掉了盔甲最坚固的,他们在后面射击,又有一大片马甲和跟役被击中落马。

    鞑子的冲锋队伍瞬间就稀疏了许多,强劲的冲锋势头也被挡住了。虽然还有暴怒的建奴射出致命的弓箭,投掷标枪飞斧等武器,杀伤了不少火铳手和刀盾兵。

    但是骑兵失去了速度,就失去了一切!

    “射击,全歼他们!”张恪兴奋地大喊。

    建奴不停被击毙,士兵们越打越勇。

    就在这时候,突然出现了异样,建奴本来被张恪和于伟良夹在了中间,东西两侧是空出来的,这时候突然西侧征尘漫天,一支骑兵风卷残云一般冲了上来。

    一面巨大的黑旗,引领着队伍,闪电般冲过来。

    正在激战的建奴看到了援兵又来了,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代善不得不鸣金收兵,转身就跑。

    黑旗转瞬到了奉集堡城下,一员盔明甲亮的大将看着满地的尸体,嘴巴张得老大,吃惊地喊道:“永贞!侄子!!都是你杀的!?”(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二章 大捷,主子

    得胜之师从奉集堡向沈阳进发,马车上拉着砍下的人头,缴获的刀枪旗号,一眼望不到头。所过之处,正在耕种的百姓伸长了脖子好奇的巴望着。

    大捷!

    当消息传到大家而耳朵里,百姓们喜极而泣。有的人更是跑回家,把仅有的几颗鸡蛋拿出来,不由分说塞进士兵们的手里。

    俗话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能得到老百姓如此厚爱,士兵们简直受宠若惊,一个个更加腆胸叠肚,喜悦异常。

    还有不少士绅闻讯而来,他们都想拜会一下痛击鞑虏,生俘贝勒,凭着两千弱旅,立下不世功勋的少年英雄!

    不过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张恪离开奉集堡之后,就对外宣称伤病交加,躲在马车里,由大清堡的原班人马护送,谁也不见,额不,还有一个人能见到张恪,那就是沈大小姐!

    “过村子了,张大人,你就别装相了!”

    张恪靠在车厢上,眨了眨眼睛,说道:“沈姑娘,张某是真病了,要是不好好将养,命不久长啊!”

    “哼,本姑娘建的病人多了,就没见过你这样满脸红光,一顿能吃三大碗的病人!”

    听到沈青烟的话,张恪悚然而惊,急忙坐了起来,摸摸脸蛋,的确白皙红润,拍拍身上,腱子肉饱满,的确不像病人!

    该怎么办?

    “沈姑娘,你是名医世家对吧?”

    “称不上名医,就是鼓弄药材年头多而已。”

    “对了,沈姑娘。你知不知道能让人吃了就像是重病卧床,恨不得立刻要死的药!”

    沈青烟顿时捂着嘴轻笑道:“人家吃药都是为了治病,怎么你还想吃出点病?本姑娘可是一无所知!”

    “别!”张恪慌忙摆手:“沈大小姐,你可要帮忙,我眼下不病不成啊!”

    “我才不信呢。你刚刚打了大胜仗,没听百姓们都拍手叫好吗,朝廷封赏就要下来了,你还装什么病啊?”

    张恪脸色垮下来,苦笑道:“沈姑娘啊,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侥幸打了一个胜仗。辽东文臣武将何其之多,他们能甘心让一个小小的指挥佥事专美于前吗!”

    “他们不想丢人,就去打仗杀敌呗!”

    “哎!”张恪摇摇头:“他们要是这么想,天下早就太平了,内斗内行。外都外行!你听过捧杀吧?你不是能打仗吗,你不是立了功吗!什么事情都让你去,哪有风险哪去顶着,我这个小身板啊,用不了几次就废了!”

    沈青烟听得张大了小嘴巴,人心怎么会如此险恶,不是想着在正事上压过别人,反而靠着歪门邪道。还有良心吗?

    看着张恪痛苦的样子,沈青烟不由得一阵心疼!

    这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不光要面对建奴的铁骑,还要防备自己人的明刀暗箭。真太难了!

    “那你干脆少报点功劳算了。”

    贺世贤和于伟良也出过这个主意,张恪还是摇了摇头:“哎,沈姑娘,我这次带来了三百弟兄,牺牲的有九十五人。奉集堡一共战死士兵超过五百人,属于他们的荣誉。不能因为张恪的自私而委屈了他们!”

    恍惚之间,当初和狼群搏杀的场景又出现在眼前。少年没有变。还是至情至性的好人!

    沈青烟默默把头埋在了胸口,二话不说。调动脑海之中庞大的药物知识,足足过了一刻钟,突然抬起了小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张恪,我知道一个方子,或许管用!”沈青烟咬着嘴唇说道。

    ……

    辽阳城外,十里长亭。

    无数人来回穿梭,崭新的彩棚搭了起来,彩棚下面,站满了穿着红袍的文武官员,那些蓝袍的官员根本没有资格进入棚子。就连病重的巡抚薛国用也被人抬着,挣扎着来了,所有人都望穿秋水一般,盯着远处的大路。

    临近午时,四匹战马从大路上飞奔而来。

    到了彩棚,骑士一起下面。

    “启禀诸位大人,贺总兵和于游击到了!”

    官员们一听,全都打起来精神,文官在前,武将在后,大家簇拥着经略熊廷弼和巡抚薛国用,排成整齐的队伍。

    不到半个时辰,大路上尘土飞扬,旌旗遮天蔽日。

    贺世贤和于伟良一黑一白霎时间飞奔到了彩棚前面,远处看热闹的军民百姓顿时叫了一声好!

    果然是强兵悍将!

    贺世贤和于伟良下马向熊廷弼问安,熊廷弼此时却是五味杂陈。按理说手下大胜建奴,一扫辽东的颓势,正好是他向上邀功的好时候,可是这功劳里面有多少是他熊某人的,恐怕他最清楚。

    忍着愤怒,熊廷弼强作欢颜,急忙伸手搀扶贺世贤。

    “贺总兵,痛击建奴,挫败奴酋代善,振奋军心,鼓舞士气,功勋卓著,本官要代辽东军民,拜谢贺总兵!”

    熊廷弼深深一躬,贺世贤却闪到一边。

    “熊大帅,奉集堡大捷并没有贺某多少事情,真正的功臣是张恪张永贞!他在援兵抵达之前,血战两日,击败建奴,生擒贝勒硕托。随后更是领兵出战,以堂堂之师,痛击代善。贺某不过是去捡便宜而已,称不上什么功劳。”

    贺世贤一贯直来直去,更何况也没有把功劳推出去的。

    越是如此,就越是让大家吃惊。张恪究竟是什么人,能够建立如此功勋!

    猛然有人眼前一亮,急忙看向了站在一旁的洪敷敎。有几个官员就急忙忙走了过来,抱拳拱手。

    “培德兄,要是我们记得不错,张恪可是你的高徒啊,此番立下如此功勋。正是名师高徒,培德兄教导有方啊!”

    “是啊是啊,张恪是个不错的年轻人,日后必定飞黄腾达。”

    大家伙不停恭维洪敷敎,同时却偷偷地看熊廷弼!当初熊廷弼没安好心。派张恪去奉集堡,没想到竟然成全了人家,这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早就听闻朝廷对熊廷弼保守做法有所不满,这场大胜对熊经略未必是福啊!

    正在说着,黄子乔突然紧走几步,到了贺世贤面前。

    “贺总兵。永贞兄他在哪呢?我们还要见见大功臣啊!”

    “没错,对啊,张永贞在哪?”

    贺世贤叹了口气,眼圈竟然有些发红。

    “哎,诸位大人。张恪坚守奉集堡,血战建奴,身心俱疲,城中又有白莲贼人暗中投毒,等到代善仓皇逃走,张恪就一病不起!”

    “哎呀!”

    洪敷敎疼得一拍大腿,虽然张恪没有继承他的学术,走科举路子。但是洪敷敎已经早把张恪看成了个最好的徒弟,左膀右臂。

    尤其是这一次要不是张恪守住了奉集堡,让建奴抢去。只怕挥兵南下,整个辽东就危险了。眼看着一颗将星升起,竟然病倒了,哪能不心疼欲死!

    “贺大人,永贞现在在哪,我要见永贞。我要见他!”

    黄子乔用力的抓着贺世贤的胳膊,大声说道:“赶快带我们去看永贞兄。请最好的医生给他调治,务必要治好!”

    刚刚还是喜气洋洋。听到了张恪病倒,不少人都面露凄凉,不停地摇头。当然这里面有几分真就不好说了。

    正在这时候,张恪的车队终于到了。他们人马虽然不多,但是车辆却是别人的好几倍。

    走在最前面的马车摆放着整齐的骨瓷坛和木盒,上面挂着一枚枚腰牌。这些全都是奉集堡一战牺牲的将士。马车的两旁是悲哀肃穆的士兵,他们陪着自己的兄弟缓缓从欢迎人群当中走过。

    在天之灵!好好看看吧,你们的牺牲是值得的!

    乱哄哄的百姓一下子肃静无声,有些人长大了嘴巴,痴痴地凝望着。

    牺牲将士的车辆走过之后,后面的车辆装满了首级和缴获,密匝匝如同西瓜一样的人头杂乱地堆着。成堆的刀剑、盔甲、旗帜、战马、帐篷不可计数。

    在队伍的最后,是一辆木囚车,里面装着一个五花大绑的建奴。头上的金钱鼠尾格外刺眼!

    这就是那个贝勒吧,野猪皮的孙子!

    百姓们轰动起来,锣鼓喧天,鞭炮齐鸣,一瞬间就热闹起来。

    洪敷敎和黄子乔没有在乎这些,他们一门心思惦记张恪,急忙忙到了队伍最后,张恪的马车是特别加宽加大的,离着十几步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草药味。

    洪敷敎心脏砰砰乱跳,他鼓足勇气撩开了车帘。一刹那,仿佛千把钢针,猛刺心脏!

    只见马车里面躺着的年轻人,身形消瘦,脸色蜡黄,腮帮缩进去,眼窝深陷,嘴唇青紫,白皙的面皮上蹦起一层死皮。

    洪敷敎猛地拉住了手,冰冷冰冷的,和死人相仿!

    “永贞,我的徒儿啊!”洪敷敎泪水长流。

    张恪似乎听到了呼唤,勉强睁开眼睛。

    “是,是恩师!弟子没用,让恩师担忧了!”

    黄子乔凑了过来,一摆手说道:“永贞兄,你什么也不要说了,放心吧,我这就找辽阳最好的大夫,你不会有事的!”

    好好的一场凯旋仪式,偏偏连正主都没有见到,大家有失落,也有担忧,更有人咬牙切齿,暗地诅咒。

    逞能吧!能打仗吧!辽东的文武都被比没了,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不管这些人胡思乱想,奉集堡大捷的消息第一时间就用六百里加急,送进了京城。其实在公文之前,镇守太监洪清泉的密报就送到了宫里,直接交给了内廷总管陈矩。

    老太监看到了密报,撒开两条腿就往弘德殿跑,这帮小太监都吓傻了,一起六七十岁的老家伙竟然比年轻人跑得还快!

    “主子,主子,大喜啊,辽东大捷!”

    半昏半醒的万历突然睁大了眼睛,竟然从龙床上一下子坐了起来:“快,拿来给朕!”(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三章 福星

    宝鼎烧着檀香,万历斜靠在枕头上,摇头晃脑地看着奏报,多少日子都没有见到皇帝如此欣喜了,陈矩贴身服侍着,忍不住偷偷擦了一下眼泪。

    “陈矩,大喜事,哭什么啊?”

    “主子,老奴糊涂,扰了主子的兴致,奴婢该打!”陈矩慌忙跪在了地上。

    “哈哈哈,怕什么,朕又没怪你。”万历说着扫了一眼陈矩的额头,有一块鸡蛋大小的红肿。

    “额头怎么了?”

    “主子,是,是刚才不小心撞的,都是老奴没用。”

    万历笑道:“是为了让朕早点看到捷报吧?世人常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朕身边要没有你这么个老奴婢伺候着,该多不舒服!”

    能把主子伺候满意了,老太监也算是没白干。

    陈矩老泪横流,诚惶诚恐地哭道:“主子洪恩如天,奴婢这辈子伺候主子,下辈子还要伺候主子!”

    万历小时候冯保和张居正联手把持朝廷,大权旁落。因此大明的至尊不但防着大臣,就连大太监也心有余悸,防备甚严。

    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悉心照料,就算是铁石心肠也捂热了,万历对陈矩最后的戒心都放下了。

    “别哭了,那么大的岁数了,像什么样子。快起来吧,和朕参谋一下,有功之臣该怎么封赏。”

    陈矩从地上爬起来,一脸的为难,说道:“主子,奴婢们不能干政,军国大政,还是要主子一个人乾纲独断。”

    万历促狭的一笑,要说堂堂内廷总管真能恪守祖制,不干涉政务,恐怕三岁孩子也不信。陈矩这条老狗是越来越谨慎了。

    好在万历有了腹案。自言自语地笑道:“你不愿意说,朕说。有功之臣要赏,重赏!我大明不是没有忠臣良将,总兵贺世贤忠勇过人,屡立战功,此次砍杀建奴人头二百余级,加左都督,荫二子为锦衣卫千户,赏银一千两。游击于伟良虽然从军时间不短,但是敢打敢拼。勇于任事,遇到建奴不畏首畏尾,又砍杀建奴一两百人,加参将,赏银五百两。”

    这两个人说完,万历停了下来,一面是喘喘气,一面是好好寻思,要怎么安排张恪。按理说这小子一战砍了六七百颗脑袋。还生擒了硕托,大展明军的威风,鼓舞士气。在一片惨败之中,堪称唯一的亮色。无论怎么赏赐都不为过。

    可是毕竟张恪年纪小,从军时间又短,骤然升到了高位,或许不好。

    万历猛地一抬头。正好看到了不远处摆放的金光闪闪的东西,正是那块巨大的狗头金!张恪把东西送给了洪清泉,洪公公知道这件宝贝的威力。直接让人连夜送到京城。

    在三天前狗头金终于送到了万历的面前,这位老皇帝当即就让群臣查证,看看史书上记载的狗头金大小。结果只发现宋朝发现了一块三十多斤的,万历瞬间就激动起来。

    万古未有的巨型狗头金,天下头一等的祥瑞。当即就下旨意,让那些翰林词臣立刻上表祝贺,恭贺神物降世。

    自古以来皇帝自称天子,既然是老天爷的儿子总要有点灵性吧,因此历代都不乏祥瑞出世,表示老天爷对儿子的关心呵护,维护皇权的神圣。

    万历不但不能免俗,相反他迫切需要祥瑞弥补辽东惨败的打击。

    话又说回来,祥瑞再好,也抵不上一场真正的胜利。

    想到了这里,万历就拿定了主意。

    “升张恪为辽东都指挥使同知,加广宁总兵,赏银五千两,赐穿麒麟服!”

    万历说完,跪在地上的陈矩都吓了一跳。

    从指挥佥事,升到都指挥使同知,还加了总兵衔。差不多等于是从军分区的副司令一跃成为大军区副司令,还统领野战军,直接进入高级将领阶层,跨度之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

    封赏如此之重,也能看出万历对这场胜利的喜悦。

    在一旁听着他的陈矩寿眉不由得挑了挑。骤然升到高位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张恪手下羽翼未丰,有多少人都盯着位置,各方面的明刀暗箭,层出不穷,陈矩都忍不住捏了一把冷汗。

    “主子,张恪年轻,恐怕不合适吧!”

    万历点点头:“没错,是年轻,可是朕就要用年轻人!他们没有私心杂念,敢打敢拼,比起那些懦弱无能的饭桶强多了!”

    显然万历对辽东将门的腐朽无能都看透了,也失望透了,他要用一批新人把辽东的局面扭转过来。

    陈矩知道万历的心思,自从萨尔浒战败之后,万历耿耿于怀,要是不能解决辽东,他势必晚节不保,甚至落下骂名。正是因为急躁,万历才迫切需要大胜仗来挽回自己的尊严。

    可是万历却忽略了张恪从军不到一年的事实,也忘了张恪手下只有几百个士兵,凭着这点人马,又怎么成为总兵,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

    有心劝解,万历神情如此庄重,岂是轻易能改变的!只怕张恪这个年轻人要倒霉了,揠苗助长,不知道他能不能撑得住啊!

    “陈矩,以往朕还不准备这么干,但这块狗头金提醒了朕。张恪那小子不光有本事,而且运气还很不错,简直就是福星!说不定他真能创造奇迹,把老奴打得屁股尿流。”

    万历越说越高兴,眼神之中燃烧起熊熊火焰。

    陈矩心里感到不妙,可是也不敢多说什么。

    就在这时候,小太监悄悄跑了过来,对老太监挤眉弄眼。陈矩走了过去,原来来的人正是张晔,这个大太监变颜变色,。

    “干爹,事情不好了。”

    “什么事情?”陈矩瞪大了眼睛。

    “哎,干爹,张永贞病了,听说已经卧床不起,怕是,怕……”

    “啊!”

    陈矩顿时吓了一跳。惊道:“主子刚刚还要升张恪做总兵呢,这小子怎么就病倒了?”

    “干爹,听说是打仗的时候心力交瘁,又被白莲教投了毒,身上还有伤,几样加在一起就病倒了。”

    “天妒英才啊!”

    陈矩叹口气,突然问道:“时间这么巧,你说张恪会不会……”

    张晔还为了痛失一个人才伤心,老太监的话顿时点醒了他,事情的确不会这么凑巧。或许张恪真的闻到了味,竟然装病起来,要真是如此,这个年轻人可太厉害了!

    “干爹,无论如何,这次要不是张恪,咱们的人也不知道要死多少,您老一定帮着他周全。”

    张晔说的没错,别忘了在庆祝大胜建奴的时候。还有一场战斗,那就是白莲教的叛乱!

    竟然在辽东纠集起数以万计的教徒,疯狂攻击辽阳沈阳,要真是两座重镇失守。辽东的局势就崩塌了。

    到时候平叛不力,丢城失地要文武扛起,可是东厂和锦衣卫都负责调查各地情报,尤其是要防范白莲教。越是防范。白莲教竟然跑到了辽东起义,如此大的疏失,要追查起来。厂卫一定是血流成河,人头滚滚。

    结果张恪取得了奉集堡大捷,全部加起来,杀了上千名建奴。这份巨大的功劳足以将辽东的失职给掩饰过去,简直是不幸之中的万幸。

    陈矩当然清楚这些,他点点头:“我会看着办的!”

    他们正在嘀咕,小太监慌忙说道:“老祖宗,主子喊您了。”

    陈矩慌忙跑回了寝宫,只见万历微蹙眉头,说道:“又有什么事情吗?”

    “启禀主子,是张恪的事情。”

    “哦?朕的福星怎么了?”

    福星!这个称呼实在是太亲切了。

    “主子,您先别担心,举报张恪病倒了,眼下正在抢救。”

    “病倒了,什么病?”万历吃惊地问道。

    “主子,听说是心力交瘁,还中了毒。细想想也是怪不容易的,奉集堡内有白莲教作乱,外有强兵压境。而且原来的总兵李光荣还和白莲教有勾结,明刀暗箭一起来,什么人能受得住啊!张永贞偏偏就给主子砍了几百颗脑袋,真是大明的忠臣!”

    就这几句话,就值几十万银子。

    万历想想也觉得一丝愧疚,他提拔张恪当总兵,说好听叫天恩浩荡,说难听就是强人所难!

    一场残酷大战下来,身心俱惫,哪能还把更重的担子压下去,那也太不懂疼人了!

    “陈矩,你马上派两个太医去辽东,告诉他们一定要把张恪治好了,要不然也就别回京城了!”

    “遵旨!”

    宫里的话瞒不住,万历皇帝称张恪为“福星”,很快就传遍了京城,大家伙对这位简在帝心的武将都充满了好奇。偏偏又听说奉集堡大捷的消息,瞬间张恪这个名字就进入了文武百官的视线,被大家牢牢记住。

    不过此时张大福星并不好受,沈青烟给他配好了药,吃下去之后,脉搏减弱无力,似有若无。脸上身上涂上了药水,好好的小白脸变成了蜡渣黄,看着都有些害怕。

    更要命,每天都有人不停的来问候,张恪只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就连吃饭喝药都要人伺候。每天一帮无用的庸医围着他团团乱转,好像十万只苍蝇一般。

    离着疯差一头发丝,京城来的两位太医终于赶到了。

    检查之后,两个人全都摇头,“病情”实在是太严重了,福星随时有陨落的危险。

    他们连夜上奏宫里,把病情如实说了一遍,并且建议让张恪回家静养。五天之后,圣旨下来了,准了静养的请求。

    在旨意之中,惊骇加了一条让大家都跌破眼镜的事情,万历加封张恪为义州卫指挥使,锦义屯田参将,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高度,这小子从军半年就实现了!(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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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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