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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妄之证全文阅读

作者:况疯子     虚妄之证txt下载     虚妄之证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三十六章 案件重演

    “也是。”高和点点头,冲我一挑眉毛:“你要来的,你想看什么?”

    我说:“既然张璇是在阁楼上受伤的,那就先看看阁楼吧。”

    江半夏带我上到楼梯的拐角处,指着上方的阶梯说:“准确的说,她是在这个位置受伤的。那天下午我接到她的电话,只听她说了一句‘出事了’。

    等我赶来的时候,她就昏迷在这个位置。我记得她是脚上头下,右手攥着手机;左手边歪着一盏落地灯,那应该是原本摆在阁楼上头,楼梯旁边,事发时被扥下来的。”

    高和咧了咧嘴:“这台阶也没铺地毯,仰面从上头摔下来,难怪会伤的那么严重。过后你过来清理过?”

    江半夏道:“是我清理的。张璇清醒过来的时候,托我照顾她的猫;她自己说是踩到东西,不小心摔倒的,可我那天还是带了两个刑侦的同事过来。

    当时林哥他们都认定,这是意外。

    张璇触电,是因为摔下来的时候,本能的抓住了落地灯的电线。电线中间有一块儿裸出来了,林哥说是猫咬的。当时他还开玩笑说,真要是谋杀,那就是猫干的。”

    高和问我:“还要看什么?”

    “看看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摘下随身的背包,放在地上,拉开了拉锁。

    一只黄、黑、白三色的猫脑袋一下就钻了出来。

    我捋了捋猫头,轻声说:“我想知道,当时你是怎么做到的。”

    “喵呜!”

    老猫钻出背包,动作缓慢的爬上了阁楼。

    不大会儿的工夫,只听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一段白色的电线从上方扶手处露了出来。

    江半夏不由的呼吸急促,指着中间缠着绝缘胶带的部位说:“就是这里,胶带是我缠的!”

    高和的眼珠子少有的转个不停(至少我没见过),问道:“当时老林有没有说张璇是踩到了什么?”

    “有,是一支白色的马克笔,已经被踩烂了,被我丢掉了!”江半夏道。

    高和看着台阶点点头:“白色的笔放在米黄色的瓷砖上,如果光线昏暗,又或者人分心没有留意,还真不容易发现。”

    我们等了一会儿,老猫重又出现在楼梯上方,却并没有叼来任何东西。

    “喵呜!”

    高和“啧”一声,“看来是没有第二支合适的笔。”

    “不,它应该是让我们上去。”

    我话才一出口,老猫又“喵”了一声。

    “真神了!”

    高和说了一句,背着手上了楼。

    我跟着上去,大致看了一眼,阁楼并没有隔出房间,而是设计成了一间敞开式的绘画工作室。

    除了墙上的画和角落一张用来休憩的沙发,最显眼的就是画架,以及旁边各式各样的画笔了。

    “这不是有现成的‘作案工具’嘛。”高和扭脸看我。

    我没说话,只跟着老猫来到了沙发前。

    老猫趴在地上,用前爪在沙发底部挠了两下,回过头又冲我叫了一声。

    我问江半夏:“这上面本来就是这样的?”

    “差不多,那天我见有点乱,就稍微整理了一下。”

    高和走到我身边,问她:“你挪过沙发?”

    “我往里移了移。”

    高和点点头,直接弯下腰,把沙发向外拖出一截。

    我走到墙边,一眼就看到沙发后面有一样东西。

    我把那东西拿了出来,是一支十分小巧的录音笔。

    “嘘!”

    高和忽然示意我们噤声。

    这时,我和江半夏也听到,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

    顶层本来就幽静,三人一猫都不出声,下面的动静就更清晰可闻。

    听到换鞋的声音,高和干张嘴不出声:“‘新男朋友’回来了。”

    说着冲我和江半夏打了个手势,踮着脚尖向楼梯口走去。

    我本来是想将录音笔递给他的,见状单手捏着录音笔往手心里收了一下,我本意是想拿稳一些,哪知却意外的碰触到了触控开关。

    录音笔的声音应该是调到了最大,我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里就响起了男女混合在一起的声音。

    高和狠瞪了我一眼,急着就想往楼下冲,可才跑下去几步,就站在那儿不动了。

    我和江半夏急忙也走了过去,立时就知道他杵在那里的原因了。

    楼梯拐角处,一个男人,和高和一上一下,正对了个照面。

    高和做了个怪相:“哟,本家回来了!”

    那人也反应过来,站直身子,向后退了一步,冷下脸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我家?”

    我这时完全看清了他的面孔,脑海中顿时闪现出一组画面。

    高和扭过头,朝着我手里的录音笔指了指:“你能先把那破玩意儿关了吗?”

    我关掉录音笔,看着下方的男人,一时间百感交集。

    男人拿出手机,直接拨出了一个号码,却是厉声对我们说:

    “从现在开始,这里无论发生什么,我的警察朋友都会听见,而且客厅里有监控,如果你们不蠢,该怎么做,不用我说了吧?”

    高和揉了揉鼻子,边下楼边说:“我还真想跟你那个警察朋友聊两句,看看我跟他熟不熟。”

    “你们是警察……”

    对方才问了一句,就被高和不客气的掐住后脖子,直接推搡着下了楼。

    来到客厅,高和看了看他脚上的拖鞋,亮出证件:

    “我们是警察,也是户主的朋友。现在,该你自我介绍一下了。”

    对方看似明显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们是入室盗窃的贼呢!”

    他向高和伸出右手,“您好,我叫张轩,器宇轩昂的轩,是张璇的堂哥。”

    “器宇轩昂……”高和点点头,“真是没起错名字啊。”

    这个自称张轩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身高大约一米八,国字脸,体魄强健五官端正,倒是真配的上‘器宇轩昂’四个字。

    高和也没再有过激的反应,只是坐进沙发,沉着面孔,又问了对方几个问题。

    在这期间,我通过张轩的面部表情,终于看到了我想要看到的东西……

    张轩在回答完一个问题后,忽然指了指江半夏:

    “对了,我想起来了,您还真是小璇的朋友,我看过她手机里您的照片,你是法医对吧?”

    没等江半夏回答,我就对高和说:“高队,这趟真是有意外收获。您可以正式立案,呼叫支援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悬疑小说

    高和问我:“确定吗?”

    “百分之百确定。”

    见高和拿出手机,张轩像是才反应过来:

    “警官,立什么案?难道是我妹妹出事了?”

    见高和对他置之不理,我干脆说道:“算是凶杀案,而且凶手在这间房子里,留下了至少三处线索。”

    张轩陡然起身:“我妹妹怎么了……”

    “坐下!”

    高和厉声喝叱了一句,挂了电话,看向我说:“林丹他们马上赶过来。法证到场前,别再有任何行动!”

    我把录音笔交给他:“这是其中一样证据,只要拿回去验证,起码堂兄妹的身份就不能成立。”

    录音笔被不小心打开的时候,我真是吓了一跳。

    但是很快,就听出那是一男一女做‘混双运动’的声音。

    高和把录音笔点开,只播放了几秒钟,就又关上,两眼直勾勾盯着张轩不吭声。

    张轩叹了口气:“行了,我说实话。我和张璇确实是亲戚,但不是堂兄妹,是远亲。还有,我和她有……有那种关系。这录音笔是我的,是在她……在她老公还活着的时候录的。那时候我们就已经……我们不能经常见面,我录这个,是为了一个人的时候……自我慰藉。”

    见高和看向我,我也在旁边坐了下来:“高队,我前阵子看了一本小说,刑侦破案的,写的真不错。反正人还没来,我给你讲讲?”

    “说呗,闲着也是闲着。”

    我点点头:“其中一个案子是这么回事儿,一女画家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大十九岁的古董商。之前这女的有个男朋友,结婚以后,俩人也没断!对了,高队,你先猜猜,‘男朋友’是什么职业?”

    高和“切”一声,“我是不怎么看这类的小说,多数胡编乱造,看多了影响我的专业。”

    我说:“单就这本,我强烈推荐你得看看。咱先不谈职业,就说这男朋友和女画家才是真爱,女的嫁给古董商,就是图钱。

    结果呢,结婚以后才发现,这古董商是个守财奴。结婚快两年了,也没从他身上捞到多少真金白银。

    我刚才说了,这男朋友跟女画家才是真爱。

    眼看是这种情况,俩人找机会私下一合计:这哪儿行啊,再这么下去,不是舍了媳妇,没套着流氓嘛?

    于是乎,俩人想了一个终极办法——就是把古董商给被意外死亡,那他全部的财产就都归这对真爱无敌的情侣了。”

    “他们想怎么着?”高和问。

    我笑笑:“先录一段少儿不宜的录音,然后在楼梯半截拉一根漏电的电线,完事儿再在靠近上方的台阶上,放一支白色的马克笔。

    等古董商从外头应酬完、醉醺醺的回来。一进门,见楼下黑漆漆的,楼上亮着灯。而且,上头还有男女嘿咻嘿咻的声音。

    大老爷们儿哪受得了这个啊?立马得火冒三丈的往上冲啊。快冲上去了,一脚踩到马克笔,那非得仰脸往后摔。

    楼梯要是洋灰的,还铺了地砖,还没铺地毯,那如果后脑勺磕在棱角上,就一下子,非得找阎王爷报到去不可。”

    高和摆手:“就算摔倒了未必就磕死了啊。”

    “还有电线呢!”

    我比划着说,“人往前摔,本能的是用手撑地。这点我有发言权,我这手就是这么伤的。

    要是往后摔,本能就是扒拉两边的东西。这么一来,古董商就正好抓住那根漏电的电线。

    那未必能把人电死,但触电以后,连最基本的自我防护反应都做不到,磕死的概率又增加了三成。”

    高和点点头:“要按你这么说,成功机率是挺高的。可这一来,那警方肯定得调查啊?要是新房子、新家具,还装修的特高档,电线怎么可能漏电?”

    我一拍大腿,“要不我推荐你看这书来着!这都是男朋友根据古董商家里的环境设计好的!

    那古董商养宠物,他养猫!那玩意儿,就爱乱咬东西,因为咬电线电死的宠物多了去了。”

    江半夏终于也忍不住问道:“如果要是古董商没踩到笔呢?又或者他是扶着栏杆往上走,踩到了没摔倒呢?”

    我说:“对了,这就说到重点了。那男朋友的职业,是一个作家,而且是悬疑小说作者!他这方面思维特别周密!你说的这些,他都想到了!

    计划失败,古董商冲上楼。看到自己年轻貌美的老婆,脸上沾着绘画油彩,一手拿着根录音笔,正调皮的冲自己笑,那个憨态可掬啊……

    古董商这才明白,这只是个恶作剧。夫妻俩闹着玩,不至于翻脸吧?录音?网上多的是下载!

    还有一种就是,买根能远程控制的录音笔。把它藏在哪个犄角旮旯。俩人在楼下,看着古董商上楼,进屋,客厅的灯开了,再打开录音笔。

    这个时候,楼上反倒没开灯。

    上头黑,古董商听到动静急着往上冲,就又增加了‘意外’发生的机率。万一没成功,最多录音笔被找出来,那能有什么呢?还推给小娇妻的恶作剧不就行了。”

    高和问:“那这计划成功了吗?真把人给杀了?”

    我摇头:“这个计划最后被‘男朋友’给否决了。因为,这个时候,他和女画家意外得知:原来那古董商以前是个盗墓贼!”

    “唉……”

    张轩忽地长叹了口气,“我昨天才出差回来,张璇发微信跟我说她在楼梯上摔倒,还触电了,我以为她是拿我们原先的计划逗我玩儿呢,原来是破案了啊。

    她被你们控制了对不对?

    她在微信里说这个没有实施的计划,是想暗示我逃走啊!

    这傻女人,垃圾小说看多了,根本就不了解警察真正的能力。

    事发了,又能跑哪儿去?

    行了!我承认,是我在得知寇云以前盗过墓以后,又针对他身子虚这一点,改变了计划。是我亲自出马,把他给吓死的!实施计划的,只有我一个人!”

    敲门声响起,江半夏过去打开门。

    张轩也在这时站起来,走到高和面前,伸出双手:“我现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张轩被带走以后,高和问我,房子里是否真的有证据线索?

    我摇头,“都已经快半年了,哪还能有什么线索。对了,主卧里有台笔记本电脑,密码是456321。

    我只能说:张轩真是写小说的,他真的把每个想到的计划都写了下来,最少得有六种不同的计划。”

第一百三十八章 遗产

    高和倒吸了一口冷气,“笔杆子还真特么能杀人!”

    江半夏问我:“除了摔死和吓死,其它计划是怎么样的?”

    我抬了抬右手:“其中两个计划,我跟你都亲身体验过了。”

    高和这次是真的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你可别告诉我,猫认字儿,还会看小说?!”

    “猫不认字,可是‘二张’趁寇云不在家,除了私会,还把这些拟定的计划,亲身演练了不知道多少遍。寇云是蒙在鼓里,臭蛋可都看熟练了!我相信那个时候,臭蛋还不明白他们要干什么,直到主人死亡,它才明白,对方是要谋害自己的主子。”

    我感慨的摇摇头,转对江半夏说:“现在我相信,这套房子是张璇选的了。因为,只有顶层带阁楼啊。老房子里虽然也有楼梯,却是木头的,摔死人的概率太低了!”

    ……

    电梯里,高和问我:“张璇明明已经能下地了,你早上为什么给我发信息,让我说她又进了icu?”

    我反问:“你认为张璇能定罪吗?”

    高和摇头:“几乎不可能。我刚才看过电脑里的内容,否决的五个计划,就仅仅只限于文档。

    而真正害死寇云的计划,是在张璇和被害人搬到这里前,由张轩一个人利用张璇配的装修钥匙来这儿布置的。

    张轩已经被你的‘独家心理战’击溃了心理防线。等他交代出作案经过,我们就不难找出实质证据。

    不过,看得出,他和张璇还是有感情的。到了这个份上,他绝不会再把张璇拉下水。

    事实上,张璇也并没有真正参与实施计划。所以,张璇不但不能够被定罪,还会照常接收财产。”

    高和朝着我的背包看了一眼,拿出先前我给他的三样东西,对我说:

    “这回干的是真漂亮,可老屋子的保险箱总有一天会被发现,就算只有臭蛋知道密码,里面的东西你也不能要。不过这戒指是臭蛋给你的,拿去卖了换钱吧,不然留个纪念也好。”

    回到车上,高和不等所有人开口,就笑着对我说:“明白!张璇跟你没关系了,我这就专程去替你接裴小凡娘俩!”

    “皮蛋得接,可刚才你也说了,保险箱始终是属于张璇的。她现在身体恢复了大半,那就干脆直接带她去把保险箱打开得了。”

    “张璇不是病情恶化了吗?这么快就好了?”蒙超问道。

    我说:“什么恶化啊,就是伤势引起发烧,医生说的越严重,不就能多赚点嘛。”

    高和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倒后镜,开动了大吉普……

    我终于见到了张璇本人,或许是因为伤病,她没有照片里那么美艳。

    高和也没跟她多说,只让一辆救护车跟着。

    见到又是救护车,又是警牌儿车,丰华巷两边才开门的商铺纷纷拉下了卷帘门。

    皮蛋在我腰上捏了一把:“一路上你这也不肯说,那也不肯说,现在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

    “不用问了!我没光顾过这儿,从来没这嗜好!”我竖起三根手指。

    皮蛋斜眼看着我:“放心吧,发誓就发誓,我不会捂你嘴的。”

    “我三七发誓,我还是童男,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如果违背誓言,就让我搬你们家二楼去。”

    到了老房子里,高和让人按照我说的方法,拆下了开关盒。

    保险箱露出来的时候,好几个人都小声嘀咕,这是哪位高才设计的。

    这时,坐在轮椅上、头缠纱布的张璇终于忍不住问道:“半夏姐,你们是怎么知道这里有个保险箱的?”

    江半夏冷脸道:“问这么多干嘛,你只管接手所有属于你的东西就行了。”

    张璇完全不在意她的反应,两眼放光的仰头盯着保险箱:“没有密码……没关系,只要知道东西在哪儿就行!”

    “我们请了专人来帮你开保险箱。”高和说了一句。

    我走上前,打开背包,把老猫托了出来。

    看到猫,张璇喜色更盛,竟是说:“怪不得寇云一直说,臭蛋要是没了,我和他就什么都没了呢。难道猫身上纹了保险箱的密码?”

    我笑道:“猫身上纹密码?你想象力还挺丰富啊。”

    张璇很有些忘形,竟是说:“我前男友是写小说的,我是受他影响,就喜欢瞎想。”

    “哦,改天有空,我拜读一下他的大作。”

    我把猫交到皮蛋怀里,见老猫的眼睛一直死盯着张璇,赶紧附到猫耳边小声说:“答应你的事,我一定办到。”

    见猫眼终于转向我,我点点头,踩着凳子上去,先撩开上方一根搭着的电线,然后按照昨晚梦中记忆,来回旋转着机械密码锁。

    “卡哒!”

    保险箱弹开一道缝。

    我下到地上,摊着左手一步步退到皮蛋身边。

    高和又再深切的看了我一眼,低头对张璇说:“我替你把东西拿出来?”

    “我自己来!”

    张璇竟然从轮椅里站了起来,没等人扶,就踩着板凳上去,从保险箱里拿出一个半巴掌厚的大牛皮纸袋。

    她等不及坐回轮椅,直接拆开了绕线,抽出一沓装订的a4纸,只看了一眼,热切的表情就猛然凝固住了。

    好一阵,她才像是又‘活了过来’,颤抖着退坐回轮椅,将牛皮袋放在腿上,将那叠文件翻看几页,随手扔在一旁,又抽出一沓。同样,只翻了两页,就丢在地上。

    高和双手各捡起一份文件,只看了头一页,就第n次看向我,“你早知道是这样?”

    我摇摇头,没吭声。

    张璇还在继续,抽出和丢弃文件的速度越发加快……

    “啊!”

    她骤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高和这才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接过江半夏归拢的文件逐一察看,不禁一声长叹。

    “你们骗我!”

    张璇猛然将矛头指向他和江半夏,像头暴怒的母狮一样,歇斯底里的吼道:“这些文件都是伪造的!是你们放进去的!你们想私吞我的家产!我要告你们!我要告你们!”

    高和冷冷道:“文件是真是假,只要到相对应的银行确认一下就行。但有些话最好不要乱说,污蔑警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是真的,这一定不是真的!”

    张璇一眼看到皮蛋怀中的老猫,猛地站起身,冲了过来:“把猫还给我!”

    我和高和同时拦住她,高和厉声道:“你给我老实点!”

    张璇到底还没完全丧失理智,听这大队长一声喝斥,本能的一哆嗦。

    我立时低声说:“这些文件都是真的。还有,张轩已经把什么都交代了。”

    “你闭嘴!”高和这时再下封口令,已然迟了。

    我确定,张璇听清楚了我说的每一个字。

    这次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任何肢体动作,就只是瞪着眼睛,眼神瞬息千变,最终只剩下空洞,再没了任何神采。

    “送她回医院!”

    张璇被担架抬了出去,高和阴沉着脸对我说:“你这样做,和谋杀有什么区别?”

    我掏出那枚戒指,举到他眼前:“我收了定金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高和看了一眼老猫,叹息一声:“寇云把名下所有的房产、商铺,全都抵押给了银行,包括那套新房。就算没人发现寇云是被谋害,她和张轩得到的,就只有债务。现在,张轩被捕。张璇……换了是我,我宁可死。”

第一百三十九章 铁扇相师

    江半夏提出一个疑问。

    那就是:寇云抵押了所有资产,贷来的款项拿去干什么了?

    高和说:“资金流向去银行一查就清楚了,但我个人不认为会有结果。”

    “那怎么可能?”江半夏连连摇头。

    高和说:“你要知道,寇云除了投资商铺,还做古董买卖。一个懂行的古董商,绝对有可能倾家荡产,去收购自身认为值得的古玩的。”

    江半夏道:“这也说不通啊,古玩店连同店里的物品,也都抵给了银行,那当中不可能有价值这么高的古玩啊。”

    高和挥了挥手:“好了,这些留给张璇和银行去想吧,真要是清算的时候,银行发现抵押的资产当中,有超值几倍的物品,呵,呵呵……”

    “那就连打水漂的动静都听不见了。”我接口道。

    江半夏有些钻牛角尖,四下张望着说:“如果寇云真的把所有资产都买了古玩,那东西会不会在这老房子里?”

    “这个想法倒是很符合实际,那些抵押合同签署的日期,是在年初,那时候寇云还没买新房呢。”

    高和嘴里说着,眼睛却是斜向着我。

    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钥匙和照片全在你那里,有需要,戒指也给你。除了这三样东西,我绝没拿过这屋子里的任何物品。”

    “瞎想什么呢,我还能不相信你?”

    高和摆摆手,“我就是有点好奇,我在想,值那样大价钱的会是什么东西?如果我是房子的主人,会把那东西藏在哪里?”

    “保险箱!”

    因为是办公事,蒙超一直没有进门,此刻在门口突兀的插了一句。

    我冲他勾勾手指:“你还真提醒我了。来,进来吧。我手脚不便,你利索,上去帮忙看看,保险箱里是不是还遗漏了什么。”

    蒙超急不可耐的走进来,径直去查看保险箱。

    当他将保险箱的门全然打开的时候,我和高和都看见,他背影明显震动了一下。

    “怎么可能不在这里?不在这里,又会藏在哪儿?”

    蒙超倒退着下了板凳,侧脸一副迷惑之极的模样。

    高和似不经意的问道:“保险箱就这么大,能放得下那东西吗?”

    “能!一定能!”蒙超不假思索道。

    高和看了我一眼,无声的走上前,低声道:“那能是什么呢?”

    “是阴……”

    蒙超像是惊醒过来,但没有过于明显的反应。

    他甚至没有回头,却是很‘自然’的转变成了另一种口气:“我是想,值钱的东西未必有多大。这保险箱藏的这么隐秘,东西不放在这里头,还能藏哪儿?”

    “对,就比如我手上的这把扇子!”

    听我开腔,蒙超浑身剧震的同时,猛然转过身。

    这一瞬间,在我看来,他略带狰狞的面容,完全像是个陌生人。

    我从包里拿出刘一耳送给我的铁扇,横拿着向前逼近一步,厉声道:“你要找的,是不是这个?!”

    看清我手里的东西,蒙超又像是被电了一下,跟着竟直接向我扑了过来:“给我!”

    我早有准备,抬脚将他蹬出去。

    “哗啦”一声,单手展开铁扇的同时,再次向前逼近:“给你!”

    铁扇并没有碰触到蒙超的身体,只在他面前扇了一下。

    然而,他却是发出了比张璇还要绝望十倍、百倍的惨叫声。

    我收回铁扇,即刻转身,背朝着蒙超大声道:“十二年一个轮回,这一别,二十四年后再见!”

    说完这句,我身体已经在控制不住的发颤。

    我不敢回头,却听江半夏道:“他晕倒了!”

    我身子又是一震,口中冷声道:“他不是晕倒,而是去了另一个世界,这一去,会很久!”

    话音才落,就听高和道:“又醒了。”

    我抖手合上铁扇,一咬牙,转身走到蒙超面前。

    只见他满眼迷茫,像是宿醉后才刚醒来一样,“二十一?天亮了?咦?这是哪儿?”

    耳听身后有人靠近,我横伸铁扇,阻止那人向前。

    “喵呜!”

    猫叫的同时,就听皮蛋说道:“换人了,不是原来那个了。”

    蒙超看向她,蓦地瞪大了眼睛:“耶?你就是皮蛋吧?”

    我总算松了口气,手中铁扇朝着蒙超的鼻尖点了点,垂下手时,竟有一种虚脱了感觉。

    ……

    和江半夏分别前,我问她猫怎么办?

    她看看臭蛋,显得很为难。

    高和直接拉开车门,揽着我上车,同时说:“张璇一分钱没拿到,哪还肯照顾这老猫。我看臭蛋跟你很投缘,而且我一直觉得,你是一特有爱心的兽医!”

    回到居住地,高和并没有离开,只说这次警民合作更加愉快,不由分说把一干人全都拽进了小饭馆。

    开饭馆的老徐头,已经把我们当成了大主顾,见我们人多,直接给收拾了二楼的一间、也是唯一一间包间。

    猴子说:“你们也太不仗义了,早上怎么不喊我们啊?”

    黎平道:“三七,这房子的事我又跟对方谈了……”

    “小凡啊,我三七兄弟可是个好青年,在学校那会儿,可是有几个校花级别的倒追他呢,啧,他就是眼界太高,一个都看不上……”

    蒙超算是继高和之后,成了第三个‘事儿妈’级别的话唠王,不光直跟皮蛋说个不停,还一而再再而三要把我‘岳母娘’请来一起吃饭。

    眼看形势有点控制不住,高和直接扒着窗户,朝着楼下喊:“徐大爷,整箱白的上!一人一瓶!”

    这一来,总算是把嘈杂的包间给硬拍成‘静音’了。

    我从坐下,就一直在发信息。

    安静下来的同时,恰巧手机震动。

    我接起电话,对方立时急切道:“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下意识点点头,对着话筒说:“你仔细回想一下当天的情形,是不是这么回事?”

    “是,你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可是……可如果是这样,法器寄凶……就算那只是一缕意识,也比一般的凶煞恶灵难对付。”

    “所以呢?”我冲蒙超抬抬下巴,他立时抽出两根烟点了,从嘴里摘了一根,塞到我嘴里。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有半根烟的工夫,才又传来声响:“我这趟出门除了解决一件事,还带来两个朋友,约个时间,见个面吧。”

第一百三十九章 有客到

    挂了电话,我对蒙超说,让他改明请一天假,跟我去见一个人。

    蒙超向来仗义,只问一天够不够,不够的话多留几天也无所谓。

    黎平犹豫再三后,对我说,他已经联络过那个会计师,直说临时改变主意,暂不出售房子。对方听后,竟直接将价格太高了三分之一。

    高和忍不住八卦的问我:“到底是谁,上赶着送房子给你?”

    “一个一百多岁的老头子。”

    高和一挑眉毛:“很阔气?没有子孙?”

    我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对方年轻的时候,不光做过贼,而且杀害了至少数十条无辜的性命。”

    近一个世纪前的凶案,高和也没能力再追查。

    他想了想,很是郑重的对我说:“我个人认同,你不接受这笔馈赠是对的,但这对于房主来说,好像不是很公平。”

    黎平叹了口气,把脸扭向一边。

    我明白高和跟他的意思,从古至今,钱都是好东西,没有钱可以说什么都干不成。

    黎平作为房主的代表,为了亲戚的利益,自然是想将房子卖出高价。

    我不想他为难,就说:“平哥,答应对方,卖!”

    黎平一怔:“可对方说的很清楚,房子一定要过户到你名下。”

    我说:“没问题。”

    黎平还有些犹豫:“房子卖个好价钱,我算是帮了我姨,可我也不想你为难。”

    高和嘿嘿一笑:“这有什么好为难的?他也不能总是寄人篱下不是?先把房收了,等挣够钱,再把房款还给对方不就行了。”

    我和他相视一笑,跟他开玩笑说:“高哥,你属蛔虫的吧?”

    黎平这才明白,我打的是什么主意。

    猴子问:“老猫的事处理的怎么样了?”

    高和立即唾沫星子横飞,把整件事说了一遍。

    他之所以这样少有的兴奋,是因为,这次的案件,实在充满了奇异的色彩,一只猫为主人复仇,最终将凶手绳之于法,即便是老成持重的大队长,也忍不住要跟人吹嘘。

    猴子和黎平听了,都啧啧称奇。

    蒙超却是满脸迷茫,憋了好半天,问道:“咱们昨天喝的是不是假酒啊?我怎么迷糊的这么厉害,都不知道这一上午干了些啥?”

    皮蛋鄙夷的斜睨他道:“那以后就少喝,不然我看着烦。”

    事实是,我昨晚又做梦了,不光梦到了如何开保险箱,以及保险箱里有什么,还梦到,和我同寝室三年的兄弟,被某个邪恶的意识主宰,变成了凶残的恶魔。

    而皮蛋作为女性,对异性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在医院一见到蒙超,就私下对我说,她很讨厌这个人,并且很强势的说,让我以后少跟此人来往。

    然而,在寇云的老房子里,蒙超短暂的昏迷过后,再醒来时,皮蛋对他的观感立时就变了……

    转过天上午,皮蛋正隔着院墙,给我和蒙超递她妈刚蒸的猪肉韭菜粉条包子,有人按响了门铃。

    门铃声才一响,皮蛋就直接从墙头翻了过来。

    “啧!怎么又翻墙?”作为被承认的男朋友,我对于这点很有点不能容忍。

    主要是,我跟她说过好几回,要翻墙过来,应该是趁夜里她老妈睡着的时候,第二天天不亮再翻回去,那样比较浪……浪漫。

    见蒙超叼着个包子去前院开门,皮蛋一把揪住我说:“是昨天跟你打电话那个女的?”

    我左右看看,走到房檐下,摘下栓柱的狗链递给她:“你把我拴上吧,白天带在身边,晚上就拴你床腿儿上。”

    “想得美!”皮蛋狠狠白了我一眼。

    “我是觉得吧,咱年轻人,就该干点年轻人该干的事儿。等到我心有余力不足,我怕你埋怨我。”

    我正跟她动手动脚,蒙超急吼吼跑来后头,“二十一!那娘们儿带着她爷们儿和娃来了!”

    我一愣,把狗链一扔,拉着皮蛋进了屋。

    来的是白晶。

    昨天和我通电话的,就是她。

    和她同来的,还有两个人。

    一个是不到三十岁的男青年,还有一个,是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儿。

    第一眼看到这两人,我就有种十分怪异的感觉。

    那青年倒没什么,那孩子明明年纪不大,却是双手背在身后,竟让人觉得很有点老气横秋。

    这孩子率先朝着我一抱拳:“初次登门,唐突了,还请海涵。”

    我又是一愣,反应过来,也有样学样抱拳拱手:“你好,我叫三七。”

    男孩儿微微一笑:“在下,沈三。”

    我越发觉得古怪,下意识看向白晶,见她看着这自称沈三的孩子,眼中也透着莫名的怪异,我心里猛然一动,想起了一个人。

    那次在看守所和童向南会面,童向南说,白晶曾带一个男孩儿去见他。

    那孩子看上去十二三的样子,但在被催眠后,言谈思维,竟是个一百多年前生活在延边的老头子!

    这个沈三,难道就是那个小孩儿?

    同来的青年,身高和我差不多,看上去很斯文,但从一进门,就一直眯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我。比起身边的孩子,倒显得缺失礼貌。

    白晶明明看见他这副模样,却没有主动给我们介绍,反倒向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沈三直接走到蒙超面前,笑眯眯的说:“大哥哥,陪我聊会儿天呗。”

    紧跟着,他又小声对蒙超说了一句。

    我没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却见蒙超微微一愣,居然拉着他的手去了后院。

    两人出去以后,屋里的气氛更显得尴尬。

    青年又看了我足足两分钟,忽地喟然摇头,对白晶说:

    “白姐,这趟我怕是白来了,我帮不了他。”

    白晶叹了口气,这才给我们做介绍:“这是我朋友,李闯。”

    李闯也似恢复了正常,嘴里说着‘你好’,向我伸出了右手。

    我和他对了半天眼,他明显开始不自然,但还是伸着右手。

    我实在无语,只能是伸出左手,反向跟他握了握。

    他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看看我吊在胸前的右手,脸一红,连连说对不起。

    只这一会儿的工夫,蒙超和小沈三也回到了屋里。

    蒙超笑得合不拢嘴,摸着小沈三的头顶,连说这孩子可爱。

    相比他,沈三更显老成持重,微笑着对白晶说:“我和他谈过了,这孩子,很傻,很天真。”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一个孩子讲的故事(上)

    蒙超大手捏着他的脑瓜子来回晃了晃,“调皮!”

    我这时大致想到了沈三的身份,赶忙上前把他的手架开,小声对他说:“咱跟人家不熟,别瞎跟人闹着玩。”

    “我就是觉得这小子说话有意思,你是不知道,他刚才都跟我说了什么。”蒙超笑得像个二傻子。

    我懒得再搭理这货,拉着皮蛋走到白晶面前,给两人做了介绍。

    两个女人互相打招呼,但不知道是不是异性相斥的缘故,我感觉两人都很有点虚情假意。

    这时,竟又再是小沈三开口道:“这女娃,好像也不大对头啊。”

    皮蛋一怔,指着自己的鼻子:“你说我?”

    小沈三微微一笑,转头看向茶几上那筐还在冒热气的包子。

    我忙说:“你们仨还没吃早点吧?”

    “来之前刚吃过了。”李闯道。

    “没呢……”

    沈三被他截了话头,也不觉得尴尬,哈哈一笑说:“吃过了,看见刚出锅的包子,又馋了。什么馅儿的啊?”

    我赶紧请三人坐下尝尝,皮蛋也自觉的去沏了茶。

    三人当中,就只小沈三毫无顾忌的啃包子。

    期间白晶时不时看向蒙超,而蒙超就笑眯眯的看着沈三吃包子,还一副半大老头疼孙子的表情。

    李闯貌似有点心不在蔫,捧着茶杯,看着门外才开始飘落的细雨发呆。

    我刚想对白晶正式敞开话题,小沈三突然先我一步开口,“先办正事吧。”

    他手里还捏着半拉包子,用胳膊肘捅了李闯一下,嘴里鼓鼓囊囊的说:“别光想媳妇儿了,赶紧的,准备东西!”

    李闯“哦”了一声,放下茶杯,开始从随身的背囊里往外掏东西。

    看清他摆到桌上的物品,我和皮蛋、蒙超,都有点摸不着头脑。

    小沈三嘿嘿一笑,朝他努努嘴,对我们说道:“他就是个捏泥人的,外号泥人李。”

    “捏泥人?”我愕然看向白晶。

    这时,小沈三已经吃了至少四个包子,揉着圆滚滚的肚皮笑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话可真不是瞎说的。”

    我心里的疑惑已经有点难以抑制,实在是不明白,白晶带这两个怪人来是怎么个意思。

    沈三像是刻意不给旁人说话的机会,顺边儿喝了口茶,笑眯眯的对着蒙超说:

    “哎,小孩儿,还想听故事不?”

    蒙超一对着他就笑得合不拢嘴,“小孩儿,你还有啥好玩儿的故事?”

    沈三放下茶杯说:“小孩儿,你可别看不起我,我是没啥本事,可我俩哥,那都是牛气冲天的大人物!”

    蒙超干脆搬了把凳子坐在他对面,“小孩儿,你哥有多牛掰,说说,吓唬吓唬我呗。”

    沈三忽然站起身,侧身朝着门口,抱拳拱手的朗声说:“我大哥是个和尚;我二哥是个残废!”

    这一来不光是蒙超,我和皮蛋也都听蒙圈儿了。

    然而,我却留意到,白晶的眼中不自禁的流露出一抹苦涩。

    小沈三隆重而无厘头的‘介绍’完自己的两个牛人大哥,重又坐下后,抬手指了指皮蛋,又指指蒙超旁边,说:“闺女,你也坐过去。”

    皮蛋从来都不乏好奇心,闻言看看我,见我点头,也拖了把椅子坐到蒙超旁边。

    我对沈三的好奇,此刻也到了极致,索性不管旁的,挤在皮蛋身边坐下,静等着沈三开口。

    小沈三也不拿捏,见李闯在一旁搓起了泥巴,立时开始讲起了故事。

    只听他说了几句,我立刻明白,为什么蒙超在他面前,像个弱智儿童了……

    沈三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东北延边一带。

    在讲述之前,他先介绍了一个现代人甚少知悉的行当——憋宝!

    憋宝,又称牵羊,属于旧社会外八行中的一个行当。

    因此,憋宝人常被称作——羊倌。

    憋宝的羊倌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特殊本领,观天、相地、踩龙、盘口,专门寻找常人所不知、不识的宝贝。

    这个故事,和憋宝人有关,述说的却并非是憋宝的事。

    而且,这件事并非是发生在旧社会,而是在近代。

    大致是说:

    有个姓沈的羊倌,收了一男一女两个徒弟,男的不值一提;女徒弟在拜师前,干的却又是另一个偏门行当。

    那个行当名为兰花门,说白了,就是旧时‘技术工作女性’联盟。所以,这个名叫银坷垃的女徒弟,最擅长的就是勾引男人。

    说是沈羊倌得知长白山里有一宝物,于是连同两个徒弟,谋划了长达三年之久,想要得到宝物。

    眼看临近显宝的时候,却突然出了变故。他的两个徒弟,因为丧德败行,被一个姓徐的奇人抓住。

    那人恨极了这两个伤天害理的败类,不光截断了两人四手的拇指,令其成为废人,还把他们交给临近一个镇上的居民关押,准备完成急于要办的一件大事后,再处决这二人。

    徒弟不是东西,师父更不是东西。

    就说那沈羊倌,对宝物志在必得,明知道徐某人抓了自己的徒弟,还是曲意奉承。徐某人明知他品行败坏,但碍于形势,也是不得不跟他合作。

    就这样,一行人结伴,怀着不同的目的进入雪山深处。几经周折,到达了一个百年前的村镇。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那小镇在百年前就已经被雪崩埋没了。

    然而,徐某人和其伙伴,都各怀奇术,不光利用风水玄术,到达了被湮灭前的小镇,并且从镇上劫掠了一个居民。

    他们抓这个居民,本来是想让其做向导,寻找徐某等人的另一位朋友。

    却没想到,阴差阳错,抓来的这人,竟然是沈羊倌的祖辈。

    这姓沈的家长,早在百年前就死了,徐某人抓来的,自然不是活人。

    沈姓家长和其后代沈羊倌一样狡猾,但品行却不恶劣,和徐某人等几经艰险,最后竟跟徐某人结了把兄弟。

    三兄弟推心置腹,沈姓家长才知道,长久以来对两位哥哥施以明枪暗箭的,竟然是自己的孙子。

    这姓沈的家长也算大义分明,最终算是大义灭亲,把亲孙沈羊倌埋葬在了雪山中。

    沈羊倌临终前才说出,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为了寻求宝物,令自己痴傻的孙子恢复灵智。

    他到死也没达成目的。

    而沈姓家长,也在徐某人的帮助下,找到自身的尸骨并安葬后,结束了百年的游魂生涯,去了该去的地方。

    小沈三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们几个都已经觉得这个故事奇幻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然而,我们却不知道,沈三真正想要讲述的故事,至此,才刚刚开始……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一个孩子讲的故事(中)

    话说徐某人一行得偿所愿,回到出发时的雪乡小镇,得知沈羊倌的男徒弟因为丧失信念,自杀死了。

    女徒弟银坷垃,却施展媚术,勾搭看守的壮丁,借机逃脱。

    人没了拇指,就不能拿东西,那就是绝对的残废,很难再自力更生。

    银坷垃虽然成了废人,但在逃离前,就已经有了打算。

    师父沈羊倌半生憋宝,收藏的宝物财帛相当可观。

    银坷垃是知道徐某人的作风的,知道师父跟他一起进山,十成十是回不来了。

    沈羊倌一死,他的家人,在银坷垃看来就如同白痴。

    银坷垃打定主意,要谋害沈羊倌的家人,谋夺沈羊倌的家产。

    可是等到了沈羊倌的家里,才知道沈羊倌的儿子死了,儿媳改嫁,房产被卖给了一个姓钱的南方人。

    而且,那姓钱的南方人好心,把沈羊倌儿媳遗弃的傻小子给收养了。

    银坷垃一点也不觉得失望,沈羊倌憋宝的本事,她是连十分之一都没学到,却已经能大致看到宝物所显露出的灵气。

    因此,她看出,已经易主的宅院里,某一处宝光显露,很可能埋藏着沈羊倌半生搜寻的宝物。

    于是,她告诉那姓钱的南方人,沈羊倌是自己的舅舅,自己的父母年前先后离世,她双手残疾,无奈来投奔舅舅。

    姓钱的南方人一向是只过自己的日子,不管闲事的。

    可是,一来见她真是残疾;再就是,他收养的傻儿子心眼好,央求他帮助银坷垃。

    所以,姓钱的南方人最后还是答应,先让银坷垃暂住一阵子,自己替她联络福利救助机构。

    就这样,银坷垃留了下来。

    前三天,银坷垃真像是寄人篱下的老实人,但凡看得见的活,都会主动去做。

    有几次姓钱的南方人见她用残疾的双手做活,都差点掉眼泪了。

    到了第四天晚上,忽然发生了一件事。

    那晚浴室里忽然传来一声尖叫,姓钱的南方人听到叫声,跑进去一看,就见银坷垃摔在地上,头都磕破了。

    关键,银坷垃正在洗澡,浑身没半点衣服。

    姓钱的南方人自打五年前妻子因病去世,就没打算再娶,但他再重旧情,到底还是个正常男人。

    男女之间的微妙,是不必用言语多描述的。

    当时姓钱的替银坷垃处理了伤口,夜深人静时分,孤男寡女,又经历了刚才的‘尴尬’,该发生的,自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发生了。

    从那以后,每到夜里,傻小孩儿睡着后,银坷垃都会去男主人的屋里。

    再后来,干脆就挑明住在了一块儿。

    银坷垃是越来越春风得意,姓钱的南方人却是身体每况愈下。

    旁人不知道怎么回事,银坷垃却心知肚明

    ——姑奶奶身下的两块蜈蚣宝肉,任凭你是大罗金刚,也是能给你榨干成病痨鬼的。

    她打定主意,再和姓钱的虚情假意一段时间,就送他归西,这样旁人看了也不觉得突兀。

    在那之前,首要的是说服姓钱的,和自己把夫妻关系坐实。这一来,房子,连同暗藏的宝物,就都是自己的了。

    一切都如她计划的进行,可是忽然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让她当场决定暂停计划,去做另一件她认为必须立刻去办的大事。

    这天姓钱的南方人应单位要求去出差,上午时分下起了雨夹雪。

    那个一直以来被她视若无物的傻小孩儿,忽然跑到院子一角,跳着脚的喊:

    “完了完了,爷爷死了!宝贝跑了!我活不了了,我活不了了!”

    那孩子又是蹦又是跳,哇哇的哭,断断续续的净说些怪话。

    旁人听了,多半以为是疯言疯语。

    然而,银坷垃本来就是沈羊倌的徒弟,没听几句,就听出了门道。

    她冒着雨过去,拉住傻小孩儿,问:“孩子,你怎么了?”

    傻小孩儿哭得更狠:“我爷说过,下雪又打雷,他就该死了!他死了,他藏在后山洼的宝贝就长脚跑了!宝贝跑了,罐罐就碎了,钱也跑了!我就不能买新衣服,就不能再买糖,就没有猪肉鸡腿吃了!”

    听他这么说,银坷垃心里更是咯噔一下子。

    什么宝贝长脚、罐子碎了……

    常人听了莫名其妙,银坷垃却清楚,这些都是憋宝行当里的术语。

    那后山洼,更是她毕生难忘的所在。

    她立时就想到,沈羊倌最疼这独苗傻孙子。憋宝牵羊从来都是个危险行当,难道沈羊倌离家前,已经想到了最坏的结果,提前做了安排?

    关键是,刚才在屋里的时候,她听到外面好像真的在打雷。

    下雪天打雷,这也是宝物移位的征兆啊!

    她越想心里越不安定,干脆先不管傻孩子,用残废的双手,费尽全力打开了院子角落隐藏的地穴。

    下到里头一看,当场就傻眼了。

    里头除了两个破碎的陶土罐子,就只散落着几张钞票,别的什么都没有!

    爬出地穴,她气急败坏的揪住傻小孩问:“宝贝呢?宝贝呢?!”

    傻小孩儿忽然破涕为笑,结结巴巴的说:“能活了,能……能活了。爷……爷爷说过,只要不是我打开这窟窿眼儿,好宝贝就不跑了。等……等我长大了,我去后山洼,把好宝贝拿回来,就能想吃啥……吃啥,还能娶媳妇儿!”

    银坷垃心念转动了一阵,也露出了笑脸:“孩子,后山洼离这么那么远,你怎么去啊?”

    傻小孩儿一下愣住了,“爷说……说让我妈带我去,可我妈不要我了……”

    银坷垃一把将他搂进怀里,“孩子,谁说妈不要你了,我是你亲妈,我要你,我疼你哈。”

    傻小孩儿看着她眨巴眨巴眼,忽然“哇”的又哭了,嘴里喊着:“妈!妈!我要吃奶!”

    银坷垃笑得更厉害,直接把他拉到屋里,两手并用,边解衣服边说:

    “妈给你喂奶……等吃完奶,妈带你去找好宝贝!”

    这一番对话,以及两人的要求与满足,在银坷垃看来一点也不觉奇怪,而且,她还很有些洋洋自得。

    那实在是因为,她太了解自己那个狡猾的师父了。

    她认定,沈羊倌跟自己留了后手。

    沈羊倌或许早已想到,自己惦念他的家财。

    所以,在家中设了假的宝穴。

    而真正的宝贝,却被那老东西藏到了自己绝想不到的所在。

    那老东西最疼的是傻孙子,只把埋藏宝贝的所在,以及找到宝物的方法教给了孙子。

    估计那老鬼,到死也没想到,他的好儿媳嫌傻小子是累赘,跟人跑了。

    而她银坷垃,成了这孩子的‘妈’!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一个孩子讲的故事(下)

    小沈三在讲述这一段的时候,我和皮蛋、蒙超,虽然有疑问,但也都知道,当中许多含糊的盖过,和一些我们不能理解的,都牵扯到憋宝一行的诸多‘学问’。

    那实在不是三言两语能被人了解的。

    而小沈三本人也专门说明:“你们只要知道,银坷垃认定,沈羊倌为防备万一,并没有把半生搜刮的财宝藏在家里,而是藏在了一处叫后山洼的所在。憋宝人的本事,常人难以想象;但憋宝的人,如果有心藏一样东西,那一般人也是难以寻找到的。”

    银坷垃深知师父沈羊倌的为人,认定沈羊倌把财富留给了最疼爱的孙子。

    这孩子虽然傻,但沈羊倌一定用自己的方法,教会了他找到财富的途径。

    想要一个傻孩子把方法说清楚,那太困难了。

    银坷垃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乎,当机立断,做了个很‘英明’的决定,那就是——由自己这个‘孩儿他妈’,带着这孩子去寻找沈羊倌藏的财宝。

    银坷垃是兰花门出身,最大的本事,除了勾引男人,就是乔装打扮。

    这种本事在门子里头,另有一个说法,用现代话解释可能更加易懂,那就是——为取悦男人,玩角色扮演。

    对于乔装改扮的本事,银坷垃很是自信。

    因为,在兰花门里,能练出‘蜈蚣宝肉’的,都不是一般人,其它方面,那就更是出类拔萃了。

    小沈三说到这里的时候,专门解释了一下什么是蜈蚣宝肉。

    那其实就是女人两腿之间,经由特殊训练出的,两块蜈蚣形状的肌肉。

    当男女之间办某件特贴合亲密的事的时候,这两块肉就如同有着生命。

    可想而知,这对男人而言是多么大的福利。

    银坷垃当机立断,把傻小孩儿哄得认定自己是他亲妈。

    她不愿耽搁时间,决定趁姓钱的出差,立时展开行动。

    然而,当她专注于乔装改扮的时候,全然不知道,之前抹了满脸鼻涕的傻小孩,此刻正在堂屋的沙发里,翘着二郎腿,仰着脸,看着天花板露出了邪异之极的笑容……

    原本属于沈羊倌的宅院所在,距离后山洼,直线距离并不算太远。

    只是,后山洼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想要过去,必须得单找车。

    这段时间,银坷垃把姓钱的伺候的舒服了,得到了不少的‘零花钱’。

    她想速战速决,干脆就花钱单租了一辆黑车。

    路上,赚外快的司机无聊之余,不住的跟这两位看上去很平常,却又有点古怪的乘客聊东聊西。

    值得一说的是。

    这个大块头的司机,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车开到半途,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司机见那明显有着智力缺陷的孩子睡着了,居然把车停下来,对孩子他妈——一个穿着守旧,四十多岁近五十的普通妇女,软硬兼施,最终发生了点本不该发生的事。

    (小沈三说,当时这司机是得逞了,而且特别得意,但他却没想到,被他欺凌的老女人,不是一般人。以至于,在回程的路上,这司机忽然手脚不受控制,加上雪天路滑,直接把车开进了山崖底下。被人发现的时候,他还没死,但因为严寒,他被卡在车里的时间太久,经过救治,虽然保住了命,却截去了两条腿和一根胳膊……)

    该不该发生的事,还是发生了。

    车子重又上路,截至半下午,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

    乔装成中年妇女的银坷垃,忽然又要司机停车。

    她用一件大衣,盖住了傻孩子的头脸,竟又主动和那司机二度干了回破事儿。

    (小沈三说到这里的时候,蒙超都忍不住破口大骂:‘真是个没脸皮的货’。小沈三却只微微一笑,说:‘多数人都有所谓的第六感,只不过有的人感觉强烈,有的人,只依稀有丁点感应。这时,我对小沈三已经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但还是不理解他这话的含义……)

    从傻孩子的家,到后山洼的所在,距离真不算远。可一来山路难行,二来道路常年积雪……

    不包括司机和银坷垃两次苟且,这一趟就开了足足四个钟头。

    到达距离后山洼最近的小镇时,虽然还没到傍晚,但雨雪天,天色已经黑了。

    银坷垃本来还想着,让司机直接开去后山洼。

    但那司机一路不光耗费体力,还耗费了‘精力’,实在开不动了。

    于是,三人不得不住进了小镇上唯一的一家旅馆。

    是旅馆,也是饭铺。

    到了这个钟点,镇上的人惯常的聚集到这里,喝小酒、侃大山、打牌……

    反正,这就是小镇上男爷们儿(也有少数几个‘吃得开’的女的),这就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

    司机、银坷垃、傻小孩儿,找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点了个砂锅乱炖。

    这个时候,司机已经时不时挠挠傻小孩儿的头,促狭的让他喊爹了。

    傻小孩儿一路上都傻得让人觉得——这孩子离了大人绝对活不过一个钟头。

    然而,当旅馆一楼,最人声鼎沸的时候。

    傻小孩儿痴呆的眼神忽然一亮,转眼盯着正和司机眉来眼去的银坷垃,问道:

    “你杀过人吗?”

    他的声音是那样的嘹亮,以至于所有嘈杂一时沉寂,店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这一桌。

    傻小孩儿看着愣然当场的银坷垃,渐渐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我听人说,前段时间,有个哥哥,在后山洼的草窝子里抓了一男一女!我那哥哥很讨厌他们,用细绳捆了他们的大拇哥,把那俩人送到了这镇上!天寒地冻,那么捆着,那俩人的大拇哥都该废了吧?”

    银坷垃虽然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却已经觉出不对,想要抢上前捂孩子的嘴。

    冷不防,傻小孩抢先一步,跳上桌子,将滚沸的砂锅掀到了她脸上。

    银坷垃被烫的满地打滚。

    傻小孩儿却是挺立在桌上,朝着一干发愣的居民大声说:“老少爷们儿们!这娘们儿,她没有大拇哥!”

第一百四十四章 狼孩儿

    这个镇子,就是原先银坷垃逃脱的小镇。

    银坷垃被砂锅烫的拼命糊拉脸,这一来,脸上的妆容抹去,立时有人认出了她。

    也是这女人太过歹毒,当初逃便逃了,却暗中对两个被勾引的男人下了黑手,致使两人落下暗疾,一个不治身亡,一个半身残疾。

    镇上的人恨疯了她,这次任凭她怎么哀求,哪里还肯放过她。只将她打个半死,又挑断她一只脚的脚筋,把她拖到了深山里,只给了她一包白砂糖,任她自生自灭。

    听小沈三说到这里,蒙超忍不住皱眉:“说到底她也是个女人,都已经残废了,打她一顿送交公安部门法办就是了,干嘛要赶尽杀绝?”

    小沈三眼睛一斜,说:“后山洼本来住着一对父女,当初那师徒三个为了守护宝地,把那父女的家给霸占了。

    老父亲被曝尸山野喂了野兽;是银坷垃出主意,哄着那智力缺陷的傻闺女,让她一直朝着雪山深处走。

    银坷垃给了傻闺女一包白砂糖,让傻闺女一粒一粒吃,等把糖吃完了,才能往回走!”

    我听得心中发寒。

    蒙超更是破口大骂:“那还是人揍的东西吗?不千刀万剐都便宜她了!”

    皮蛋问:“那孩子不是傻的吗?怎么听起来,倒像是他把银坷垃给骗了?”

    小沈三笑道:“我说过,我大哥是和尚,我二哥,恰巧姓徐。”

    我心中一凛:“你是沈羊倌的祖辈?沈家那个家长?”

    小沈三竟是点了点头,“当年古镇被湮灭的前一天,所有的居民,都梦到了一个和尚,和尚让他们立即举镇迁徙,否则就会有灭顶之灾。

    而我那几天都心神不定,当晚并没有入睡,也就没得到警示。那晚我惦念我的两个儿子,连夜赶去二十里开外的义庄找他们,却失足落入骡子卵(延边特有的一种天然陷坑),成了山中的游魂野鬼。

    后来在两个哥哥的帮助下,我总算能够轮回。只不过,我没有转世,而是直接投身在了我那傻孙子的身上。”

    “等等,什么意思?”蒙超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你是说,你……你是你孙子?”

    皮蛋纠正道:“应该是孙子的孙子,得是……滴溜孙儿吧。”

    小沈三撇撇嘴:“我那不争气的孙子干了憋宝的行当。憋宝一行的禁忌之一,就是不能结婚生子。可他偏要逆天而行。

    因此遭了天谴,儿子横死,孙子说是生下来不久,因病变成了傻子,实际魂魄消散,那时就已经算是夭折了。

    我那和尚大哥说,我总算是积了些德,不至于断子绝孙,所以就借我滴溜孙的身份,又重活了一回!”

    “我的故事讲完了。”沈三笑眯眯道:“我知道现代人反对迷信,所以,你们信不信无所谓,就只当是故事听吧。”

    “我信!”蒙超使劲点着头,“以你的年龄,就算家里是祖传卖光盘的,你最多也就是早熟一点,不可能把男女之间那点苟且说的这么清楚。”

    我和皮蛋都深以为然。

    这倒不是说,沈三在描述一些场景的时候有多露骨,而是,他很是举重若轻的,单用三言五语,就把银坷垃和那个司机的邪恶欲~望展示的淋漓尽致。

    估计那个作家张轩都没这样的功底,更别提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儿了。

    小沈三笑着问我:“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我舔了舔嘴皮子,慢悠悠的说:“就事论事,故事里的那小孩儿可真够坏的。”

    “噢?何以见得?”小沈三饶有兴致的问。

    我说:“他不光精通人情世故,而且很疼自己的养父。知道一个单身男人的苦恼,所以明知道银坷垃居心不良,但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权拿这女的给他爹当福利发放了。

    而且,小孩儿的外表下,有着成年人的智慧,他想整治银坷垃,那就是分分钟的事。他没对银坷垃直接下手,而是哄骗银坷垃重又回到那个小镇。我相信银坷垃当时的绝望和痛苦,比千刀万剐也差不了多少。”

    沈三点了点头:“孝顺父母是应该的,但是把银坷垃带回小镇,却是我大哥和二哥共同的主意。我二哥懂得律法,遵纪守法却嫉恶如仇。他知道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官府不能把银坷垃怎么样。所以才让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蒙超更加好奇:“你这么说,我还真想见见你那俩哥哥。嘿,原来和尚还能跟人拜把子呢?”

    沈三哈哈一笑:“我最近才看了一本书,那书里的和尚,不光跟人拜把子,貌似还做了驸马。有意思的是,和尚的老子还是个方丈。”

    我们立时都想到,他说的哪个书里的人物了,一时间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时,一直没开口的李闯忽然道:“三七,你不是人!”

    “什么?”我一愣。

    因为小沈三的故事实在很吸引人,所以我们这段时间都忽视了李闯的存在。

    这时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摆放着两个巴掌大的泥人。

    他手里还捏着块胶泥,眼睛却直愣愣的望着我。

    蒙超“哼”了一声:“跟你还不熟,别出口伤人哈。”

    李闯摇了摇头:“我不是骂人,我是想说,三七不是被人养大的。”

    蒙超这回是真火了:“你最好把这话给我咽回去!”

    我拦了他一把。

    李闯像是也知道说错了话,面红耳赤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想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看了白晶一眼,越发觉得她带来的这两人,都不简单。

    见皮蛋也有些不忿,我对她和蒙超解释说:“小时候,有一次我跟几个小朋友去山里玩,忘了时间。

    那时候我实在太小了,天一黑,在山里根本分不清方向。领着几个小孩儿转悠到半夜,也还是找不到出山的路。

    忽然,黑暗中闪现出几盏小绿灯。当时所有孩子都吓哭了。山边长大的孩子,都知道那是什么。那不是什么鬼火,而是狼。

    狼吃人的事虽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发生过。单个的大人夜里都不敢进山,何况是几个小孩儿。

    可奇怪的是,狼群不但没有攻击我们,反倒是把我们带出山,带到了村头。

    回到家里,我把这事跟爷说了,爷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老爷子一边就着花生米喝酒,一边对我说:当年他发现我的时候,我被丢弃在山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老爷子常年进山采药,对山里的一切都很熟悉。他对我说,他当时闻到我身上有股子不属于人的奶腥味。

    他说,我在被遗弃的那段时间,应该是吃过狼的奶。所以,从我记事,他就给我立过规矩,不穿狼皮,不吃狼肉,不害狼命。”

第一百四十五章 泥人

    蒙超听得直发愣:“这么说来,你就是传说中的狼人?可我有一点不明白,狼是食肉动物的代表,你为什么晕血啊?”

    “我是吃过狼奶,但没跟狼一起吃过肉!”我狠瞪了他一眼。

    兽医怎么也算是医生,作为一个医生,晕血……实在是我最大的耻辱。

    我对李闯说:“你指的如果是这个,只能说狼救过我的命,实际我是被我爷养大的。”

    小沈三抠着鼻子,含糊的说:“这点就别跟他较真了,他平常不是这样,这不,这几天正跟女朋友闹分手呢嘛。”

    “对不起,我真是有点走神,不是故意辱骂长辈的。”李闯向我深深点了点头。

    他把除两个泥人之外的东西,逐一放回包里,然后对白晶说:“抱歉,我帮不了三七。”

    “为什么?”白晶很是诧异的问。

    李闯想了想,指着我说:“我只能说,他很奇怪。他给我的感觉是——他和狼有着深切的关系。但作为人,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你也知道我只会捏泥人,看不清他的样子,那肯定塑造不出他的形象。”

    白晶蹙眉:“什么叫看不清他的样子?”

    其他人有着同样的疑问,我却又已经大致理解了李闯的意思。

    只是,每一个行当,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禁忌,我所学的相语也不例外。

    因此,我虽然明白李闯话中的含义,也不能明说出来。

    我岔开话题,指了指李闯面前的两个泥人,“我很佩服传统的手艺人,我,能看看这两个泥人吗?”

    我以为这是个不算请求的请求,没想到李闯却说:“暂时不能。”

    他又摇了摇头:“白姐跟我说过你们的事。你的两个朋友虽然不像你这么奇怪,但好像也不普通。我觉得你们都挺好,我想帮你们。”

    “所以……”

    沈三打断他的话,搓着小手道:“你就直说,现在我们谁该干什么就好了。”

    李闯立时道:“泥人当然是给人看的,不过现在你们最好一个一个看,一个看完,说出对泥人的看法,然后再换下一个。”

    “你这人怎么这么墨迹啊。”蒙超搓着脑门子,一脸的不耐烦。

    小沈三冲他笑笑:“小孩儿,别总这么急躁。急急慌慌是一辈子,悠哉悠哉也是一辈子,怎么活更舒服?”

    蒙超忍不住笑:“小孩儿,知道你牛!诶,问你个问题:你知道***是教哪一科的吗?”

    沈三一怔:“我没上过私塾,你们现在说的学校,我更不了解。”

    蒙超哈哈大笑。

    沈三也跟着笑了:“小孩儿,逗你玩儿呢!我头三年就会上网了!***已经结婚生娃了,日本友人里,我个人比较欣赏北野望!”

    蒙超立马不笑了,那是因为感觉智商遭受了覆灭性的碾压。

    “一个一个看,然后说出看法是吧?那就我先来吧。”

    小沈三离李闯最近,话音一落,即刻就把目光转向了泥人。

    他本来在笑,但是很快,不但收敛起了笑容,还皱紧了眉头,先是紧盯着泥人,后来时不时抬起眼皮扫视蒙超和皮蛋一眼。

    最终,他靠进长椅,很是严肃而且严谨的说:“我还是不怎么了解女人,所以对这女娃娃不评论。对于这个小孩儿……”

    他竟径直指向蒙超:“如果拿他和银坷垃比较,我觉得他比银坷垃坏一百倍!”

    蒙超低眼看着他:“小孩儿,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瞎说哈……”

    小沈三对他一直很友好,这时却明显带着憎恶的说道:“小坏不算坏,骨子里流脓,那就真是坏种!”

    我按住蒙超肩膀,示意他先别多说。

    白晶见我看她,上前道:“换我了。”

    同样是凝视两个泥人半晌,白晶的脸色很有些阴晴不定,最后抬眼说:“换下一个吧。”

    我看向皮蛋:“到你了。”

    皮蛋早就好奇难耐,立马走到李闯跟前,只看了一眼,就朝向我说:“这男娃娃看起来就讨厌,就跟我昨天上午的感觉一样!”

    需要说明的是,并排的两个泥人,是正面对着李闯的。

    从我现在的角度,只能看到泥人的背面,也就只能看出,两个泥人大致是一男一女。

    听皮蛋这么说,我立时问:“女的呢?”

    皮蛋憨笑道:“可爱的不行不行的,越看越好看!”

    我点点头:“轮到我了。”

    话音才落,李闯忽然抓起了那个背影像是女性的泥人,手指用力,直接把还没完全定型的泥人抓成了一团泥巴。

    他同时对我说:“不好意思,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人。所以,我觉得我做错了,我不该捏这个泥人。”

    对于他的这个举动,白晶和沈三都明显很诧异。

    沈三问:“你想起谁了?”

    李闯和他对视:“你二哥。”

    沈三眼珠子转了转,点点头,却是说:“你的作品,你爱给谁看就给谁看。”

    我听出他这话是针对我说的,而且无懈可击,无奈,只能问李闯:“另外一个我能不能看?”

    李闯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我,而是往桌上扫了一眼,抬头问白晶:“还有别的事吗?”

    见白晶摇头,他立时起身,“不好意思各位,我有点私事急着去办,先走一步。”

    说完居然真的头也不回的出门走了。

    白晶多少显得有点恼火,沈三却像是已经对他的唐突习以为常,笑着说:“大师本人跑了,那他这作品,就是随便咱们处置了。”

    说着,拍了拍身边李闯原先的座位,冲蒙超勾勾手:“别愣着了,都过来吧。”

    白晶这次带来的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

    不光我认为如此,蒙超也感觉出来了。

    所以,见小沈三招呼我们过去,蒙超第一反应是看向我。

    此时此刻,我的目光,却还停留在李闯即将迈出院门的背影上。

    而且,我的脑子里,还十分缓慢的,流转闪现出一帧一帧的画面。

    “诶,想什么呢?”蒙超搡了我一把。

    我蓦地惊醒过来,转眼在白晶和小沈三的脸上迅速扫过。

    下一秒钟,我终于意识到,当务之急,我最先应该做的是什么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 抓贼

    “怎么了?”皮蛋最先意识到我不对劲。

    我摇摇头,掏出手机,快速的拨出号码。

    电话才一接通,立时就对着话筒大声道:

    “一个男的,刚从我家跑出去!蓝色牛仔布衬衫、卡其色西裤,提着个破帆布提包!说是来推销洗发膏沐浴液,他把我的新手机顺走了!”

    “靠……”

    听筒里只传来一句脏话,跟着就是一阵混乱。

    我也顾不上跟任何人解释,拔腿就往外跑。

    小街中间,猴子的诊所门口,三个男人正扭做一团。

    另有一个中年妇女,不断甩着坤包,抽冷子朝其中一个男的脑瓜子上砸。

    我赶到跟前,气喘吁吁道:“行了,放开他……”

    话音没落,中年妇女另一只手蓦地从身后亮出一块板儿砖,径直拍碎在了当中一人的头顶上!

    纠缠在一起的三个男人,一个是猴子,一个是前段时间才结识的闫冯伟。

    抄板儿砖拍人的妇女,是闫冯伟的老婆孟珍。

    还有一个男的被孟珍一砖拍躺在地上,蓝衬衫,卡其色裤子……是才从我家出来的李闯。

    闫冯伟抽出李闯的皮带,把他翻了个身,将他两只手捆在身后,单膝压在他屁股上,这才揉了揉鼻子问猴子:“怎么回事儿?”

    猴子已经看到了我,抬脸问我:“是这人偷的你吧?”

    “误会……”

    我怎么都没想到会发展成这样,眼皮加紧眨巴了几下,大声说:“逮错人了……赶紧先抬进去吧!”

    李闯被抬进诊所,撂在了看诊床上。

    猴子替他检查了一下,挠挠眉毛说:“没大事儿,就是被大嫂子一砖头呼晕了,等会儿就醒了。”

    跟着走到我身边,小声问:“怎么回事啊?你不是说,这是个偷儿吗?”

    这时,看热闹的人已经散了。

    但是,不大的诊所里还是热闹的很。

    除了我和皮蛋、蒙超、猴子,还有跟着赶来的白晶、小沈三,外加闫冯伟两口子……这屋子里已经再容不下多余的人了。

    白晶率先问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咬咬牙,说:“这里没外人。就他,泥人李,他出门前,我看着他的侧脸,发现他有点不对头。出门后,他收到一条短信,就俩字儿——分手!

    然后他就‘疯了’,撒蹄子往外跑,当中还滑了一跤。真要让他跑出这条街,一跑上大路,他立马得被车撞死。

    我胳膊有伤,就是追出去,撵上他,也拦不住他。所以干脆给猴哥打电话,说他是偷儿,让猴哥帮忙截住他。”

    猴子“哦”一声,指指闫冯伟和孟珍:“接到你电话那会儿,我正隔着门看见他俩来。我拉开门接人,一眼瞅见……”

    猴子指指床上躺的李闯:“瞅见他从你家那头往外跑。”

    闫冯伟接口道:“我见文强(猴子的大名是——招文强)扑他,二话没说,也跟着扑。”

    我看向孟珍。

    孟珍甩着刚洗完的手说:“我这包太轻,还是板儿砖好用。”

    “所以,你们亲哥几个……亲姐们儿,一起围剿,直接把他给撂晕了。”小沈三做完最后总结,脸朝向墙,肩膀直抽抽,显然是再也憋不住笑。

    这一阵子是真闹腾。

    但也透着一种另类的欢快。

    以至于,每个人的表情虽然多少不同,但都半笑不笑。

    除了沈三,他是真脸朝着墙,笑得俩肩膀直抽抽。

    越是这样的情形,越是不容易挑起话头。

    最终,还是差点笑岔气的沈三,回过头来扫视一眼,目光最后落在孟珍脸上,用他那稚嫩的声音说:

    “阿姨怀宝宝了?”

    闫冯伟跳起来的同时,狠狠一拍自个儿的光头,直接一把逮住了猴子:“强子,你给我看看这个……”

    猴子接过孟珍含羞带臊从包里掏出的塑料袋,取出里头的验孕棒,看了两眼,立时说:“恭喜!”

    我都有些愣了:“有了?这也太快了吧?”

    “你不是兽医大夫吗?猫三狗四快不快?”闫冯伟很有点冲昏了头,口不择言。

    只是半天,还是小半天。

    发生的事,实在很多。

    一条条捋顺下来……

    当先要说明的是:因为听风瓶的事,我们和闫冯伟两口子熟了。这两口子,这趟专门来找猴子,是因为验孕棒的两道红杠。

    结果是,他俩还没进诊所。猴子就接到我的电话,得知我‘被人偷了’,于是在这夫妻俩的协助下,把‘偷儿’给拍晕了。

    然后,就是现如今这个局面。

    拉着蓝色布帘的隔间里,看诊床上躺着李闯。

    外头,柜台边儿,猴子戴着听诊器,另一头贴在孟珍肚皮上。

    白晶作为女性,跟着皮蛋在诊所里凑热闹。

    我、蒙超和闫冯伟,或站或蹲,在诊所门口的屋檐下对着抽烟。

    当沈三一手搭着凉棚,另一手提着个塑料袋,冒着初冬的细雨走回来的时候。

    闫冯伟最先问他:“宝贝儿哎,你是怎么看出你姨怀宝宝了?”

    小沈三抬眼扫视过门口所有男爷们儿,目光最终落在闫冯伟脸上,很郑重其事的说:“我老伴儿刚怀大小子那会儿,脸就红的不行。就跟你媳妇儿现在一样!不光脸红,脸皮还胀!还有,她眼圈儿往外撇咧着肿。我们老家有句话,斜提眼角的是讨债鬼,撇拉眼角的是小棉袄。大嫂子这胎十有**是闺女!”

    猴子有个很大的毛病。

    不,那不能算是毛病。

    诊所很小,但他行医一向认真。

    虽然设备不全,他依然要求替孟珍全面检查。

    他所罗列的检查项目,即便我和蒙超同是‘医科生’,也都似懂非懂。

    没有专业器械,那需要一定时间。

    此刻,白晶和皮蛋全身心的关怀投入到了一个孕妇上。

    结果就是——猴子也觉得我们在门口蹲着碍眼,直接轰我们先滚远点。

    我和闫冯伟也算是有段时间没见,而且我对这人印象不坏。

    稍一琢磨,就说:“街尾那套屋子,我……我‘按揭’了。反正闲着没事儿,街头叫桌菜,给我贺贺新?”

    闫冯伟一拍大腿:“必须的!”

    回头冲诊所里喊:“亲爱的,我上三七家喝酒去了!你检查完过来就行了!”

    几个人都是单手遮在头顶挡着细雨,就只闫冯伟打电话:“冯经理啊?三分中街,对,顶头这家……31号,给我送桌席!对,就现在!我弟弟乔迁之喜,你给看着张罗!总共不过十个人,别铺张,但得是好的!”

    几个人一路咋咋呼呼进到我的住所,才一进门,闫冯伟就跟被定格似的——僵在了原地。

第一百四十七章 捡漏(上)

    我顺着闫冯伟的目光看了看,也没看到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就问他怎么了。

    闫冯伟愣了愣,说进屋再谈。

    进门后,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堂屋的陈设,撇着嘴摇了摇头,对我说:

    “兄弟,我说实话你别不爱听,这宅子跟我卖给扣子的那套,可不算太咋地。不过你这么年轻,又不贪邪路财,能拾掇这么个窝也算不错了。”

    我说:“确实,起码不用担心被房东赶。”

    “你这房多少钱买的?”闫冯伟问。

    我已经问过黎平房子的售价,一说出来,闫冯伟就连连摇头。

    我以为他要说买亏了,不料他摇头过后,却猛一拍大腿:“你这真是抄着了!换了我,再多加一半,也得把这宅子买下来。”

    蒙超挠头道:“我怎么没听明白你什么意思啊?都说这房不咋地了,怎么又肯出高价买?你真要肯多加一半的钱,二十一,卖给他!”

    闫冯伟斜睨着我说:“你要肯卖,我给你翻一倍的价,前提是这里所有的家具物件儿,全搭给我!”

    我笑道:“别玩笑了,真要那样,我都不用攒钱了,这一转手,白得一套房款。”

    闫冯伟很认真的说:“我跟你说实话吧,要换了别人,我真买。但你是我兄弟,我不能占你便宜。”

    我听出他话里有话,又回想起他进门时的反应,觉得蹊跷,问他:“这房子好在哪儿啊?有大漏?”

    他本就是古董贩子,我这么想很正常。

    闫冯伟又狠劲一拍大腿:“弟弟哎,你可算说对咯!不夸张的说,就你这宅子里的一样物件,起码能在市中心换套三居室!”

    蒙超和小沈三也都来了兴致,都问他这屋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我见闫冯伟不像是在开玩笑,不由得慎重起来:“闫哥,你跟我说实话,这里有什么值大价钱的物件。这房是从我一个朋友手里倒的,真要是有值钱东西,我得联系他,还给他。”

    闫冯伟一怔,压着嗓子说:“我说能换套三居,那可是三分保守呢,真要是漏中有漏,这价儿翻十倍都有可能。你还真打算还给人家啊?”

    “他要不是我朋友,我就不还。”

    我看向蒙超:“平哥的东西那就必须还。”

    闫冯伟按了按我的肩膀:“我是真没交错你这个兄弟啊。”

    “我说,你年纪轻轻的,咋这么墨迹呢?”小沈三不耐烦道,“有啥话不能痛痛快快说啊?”

    闫冯伟被他的口气逗乐了:“嘿哟,我靠,小毛孩子脾气还挺急。你谁家的孩子?你要不是缺心眼,好歹喊我个叔叔大爷啊。”

    小沈三翻了个白眼:“喊什么无所谓,我是觉得你小子还行,不想让你折寿。”

    闫冯伟还想跟他逗闷子,我赶忙让两人打住。

    闫冯伟拍了拍光头,居然从兜里掏出一双白手套,戴上以后,走到院里,再进屋的时候,双手珍而重之的捧了一样东西。

    我一看他捧那东西,心里不由打了个咯。

    江半夏当初把臭蛋送到店里的时候,那老猫是被装在一只鸟笼子里的。

    这会儿闫冯伟小心翼翼拿进来的,正是那只鸟笼子!

    蒙超见他把鸟笼摆到桌上,眼睛猛地一亮,忽然一把抓住我说:“这要真是宝贝,你可就真是爆发户了!”

    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寇云抵押了所有资产,贷款却不知去向。高和猜测,他多半是投资了古董,但收购的物品却又去向成迷。

    蒙超是知道这点的,所以才会这样说。

    见寇云把鸟笼拿进来,我第一时间也想到了这点,但很快就否决了这个想法。

    一个鸟笼子,能金贵到什么程度?

    寇云全部的资产,起码得几千万呢。

    闫冯伟绕着圈,从各个角度专注的观看鸟笼,甚至掏出个折叠放大镜,观察着细节。

    足足有二十分钟,他都是这种状态。

    我实在是耐不住了,把小沈三拉到一边,悄声问他:“你看得出来,这笼子有什么特别吗?”

    小沈三斜睨我道:“我要像我大哥那样,在宫里当过太监,那还有可能看出好来。可我早先就是穷山旮旯里,一个卖纸人元宝的。我是不会玩儿鸟,倒是养过鸡!”

    闫冯伟终于收起了放大镜,后退的同时,连连倒吸气。

    他摘了手套,拿起茶杯一气喝干,使劲抹了把脑门子,说:“要是换了以前,我真他妈有可能看走眼。可是三七,咱哥俩聊过,就是我看走眼,林勤恩也不能够被打眼!”

    我下意识点了点头。关于这点,我完全相信他。

    他的前世林勤恩,本就是古董世家,现在前世的意识跟他合二为一,他对古玩的鉴赏能力,恐怕连所谓的专家都比不上他。

    闫冯伟说:“刚才的话,我收回。”

    他指着鸟笼的最上边部分:“单单是这一套笼钩,听明白了啊,不是整个笼子,是这笼钩,就能换一套别墅!比我那两套加起来还大,还得是在市中心!”

    蒙超上前看了又看,回头说:“除了有点模模糊糊的雕花,也看不出好来啊?”

    闫冯伟笑了:“先跟你说一样,这笼钩,除了镶嵌的铆钉是铜的,其余全是纯金的!看外表黑乎乎的,一是因为早年间的黄金不纯,时间长了也会生锈;

    二,这东西十成十在坟里待过,也就是冥器。作为陪葬,在墓里放的时间太长,受到腐蚀,就更失去了本来的颜色;

    三,这东西被地老鼠刨出来后,多半是转手到了玩儿鸟的人手里。那也是个行家,知道财不露白,又在外头上了三道漆。

    四,从那以后,这东西转手的主人,都是玩儿鸟的,一来二去,给把玩的包了浆了。所以,才成了咱们现在看到的模样。”

    蒙超一下泄了气:“金子,还不纯,那又能值多少钱?”

    小沈三“啧”一声:“你小子是光长头肉不长脑子啊?没错,现在金子是没原先值钱。可他刚才说了,这东西是陪葬,早年间用金子做鸟笼钩子,还拿这玩意儿当陪葬的,那得是什么样的人物?”

第一百四十八章 捡漏(中)

    沈三说:“我是不懂古董,可我也知道,够一定年头的,除了老头儿,那都算古董!我也没玩儿过鸟,可鸟笼子那就是养鸟的!

    你就想吧,这鸟笼子最早的主人,就算是个短命鬼,提笼架鸟也得有个一二十年吧?

    那些地老鼠刨坟掘墓,很少有刨当朝的,都是刨前朝的坟、或更老的。照这么算,这鸟笼在坟圈子里埋了多少年?

    我就算它五十年!被刨出来以后立马就上漆,玩儿鸟的人见天提着笼子不撒手,那得多少年才能包浆成这样?

    这一来二去,要说这玩意儿是一百多年前的东西,那都是少说了。指不定是两百年、三百年前,甚至更早!

    我大哥活了五百来年,那不中用,把他拆分了卖肉也不值钱。这玩意儿要是几百年前的,那就是古董。你要单把笼钩子拆下来按金价卖,那你就是败家子儿!”

    蒙超被他说道的哭笑不得;我对他这一番言论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个沈三,未必有什么学问,但脑瓜子真是出奇的好使。

    闫冯伟对沈三也是刮目相看,问我:“这孩子谁家的?我挺喜欢他这聪明劲儿的,要是他父母同意,我收他当干儿子吧!”

    “我认你当干孙子都吃亏!”小沈三气哼哼道。

    闫冯伟多少也有点来气:“嘿,我说你小子毛都没长齐,怎么老爱充大辈儿啊?”

    我忙扳住他的肩膀,小声说:“他不是充大辈,我约莫一算,他真正的年纪,得比林勤恩还大呢。”

    闫冯伟算是经过事的人,闻言多少转过点弯儿来。

    不过,古董对他来说,显然比其它事物更具吸引力。

    他只多看了小沈三两眼,目光就又转回了鸟笼上。

    他仍是指着笼钩说:“你们看这雕花,虽然有一定程度的磨损,但那应该是上漆前被摩挲把玩儿的。四条笼圈,其中三条分别雕的福、禄、寿三仙;另有一条,雕的是龙身。你们可别以为只有龙身哈。我不知道你们谁玩儿过佛珠……”

    小沈三道:“外行了吧?露怯了吧?我给你上上课吧。那东西只有皈依佛门,才叫佛珠;在没皈依的人手里,最多叫念珠,或者干脆就叫手捻儿、手串儿。”

    闫冯伟笑道:“我这不是为了让你们听明白嘛。我接着说了哈。在佛珠,不,念珠打绳结的那个部位,就叫做龙头。你们看见没,笼圈上头,三个大小不一的珠子呈宝塔状,这就代表龙头。加上龙身,这就是一条龙。

    古代什么样的人家才敢用龙做装饰,那就不用我说了吧?你们再仔细看这龙身,虽然有些模糊,但还是能看出来,龙爪子都只有四趾。皇帝是真龙天子,只有皇帝配饰的龙,是五爪金龙。这龙爪只有四趾,说明这鸟笼原本的主人,有可能是王爷,又或者王子。”

    “乖乖,敢情是皇家的东西。”蒙超和小沈三相对咋舌。

    闫冯伟点点头,“看这雕花工艺,这应该是明朝的物件。可是看下头的底圈,雕的居然是市井民俗,这就有点不伦不类了。”

    蒙超问:“你意思是,这不是正品?是赝品啊?”

    闫冯伟哈哈一笑:“非但不是赝品,就因为这点,这物件才更值钱。皇家用的东西,工艺一向严谨。但明朝有个皇帝,却是出了名的不按章出牌,那就是正德皇帝朱厚照。”

    “游龙戏凤!”小沈三立时道。

    闫冯伟点头:“就是那家伙,历朝历代皇帝里边,说到别具一格,他得排前三。他在位的时候,可是打破了很多传统的规矩。

    太多内行的东西,说了也没意义。我就干脆说吧,这笼钩,应该是正德皇帝命人打造,赏赐给自己的兄弟的。也就是正德年间某个王爷的物品。”

    蒙超多少听得有点入了迷,问道:“四个脚趾头的龙不是王爷、皇子的象征吗?为什么非得是王爷?就不能是赐给太子的啊?”

    小沈三直接啐了他一口:“呸,你是没儿子!你要是有儿子,是教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还是鼓励他没事架个鸟笼子,带几个狗腿子,上街调戏妇女啊?”

    蒙超直接被他怼的没声了。

    闫冯伟转对我说:“说拿这东西换房子就是笼统的打个比方,正德帝御赐的东西……咱就甭说价了。留着,真等哪天急等用钱,你找我借,东西必须保存好,千万不能轻易出手。这样‘真玩意儿’性质的宝贝,虽然不比国宝,可也是流失一件少一件了。”

    我点点头:“这笼子本来是属于寇云的,他人死了,是被他媳妇儿连同情夫害死的。东西是第三者当破烂儿给我的,我好像没必要还给谁。”

    闫冯伟扑哧一乐:“扣子那狗东西是被他媳妇儿整死的?成!真棒!这他妈可算是解我心头恨了。”

    他搭着我肩膀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小心眼?就那么点事,记恨得这么厉害?”

    “不能够。就现在,要是哪个男的半夜给皮蛋打电话,说不干不净的话,那我也肯定得看着他死在我前头才解恨呢。”

    我又盯着鸟笼看了一会儿,问闫冯伟:“听你说完这些,我怎么看着这鸟笼子有点别扭啊?”

    “别扭就对了。”

    闫冯伟冲我竖了竖大拇指,再度转向鸟笼,说:“你是想到了,却说不出来。我再跟你细说说吧,你想想看,皇帝就是再没溜儿,终究还是皇帝。帝王严肃,怎么会亲自命人制作一个鸟笼子送人?

    我肯定这笼钩是正德造,朱厚照弄这么个玩意儿,只能是送给一个人。那就是有谋反之心的宁王。赐给他这么个玩意儿,意思很明显:你就没事儿拎着鸟,带着狗腿子上街调戏妇女得了,别总想着当皇帝。所以,我猜测,这笼钩的本主十有**是宁王。

    宁王和正德帝是同一年死的,也就是说,这东西,距今将近五百年了。这东西未必就是给宁王陪葬,可不管给谁陪葬,金子都锈了,竹木的笼子本身,也不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所以吧,钩儿是明朝的,笼子是后配的。”

第一百四十九章 捡漏(下)

    听闫冯伟这么说,蒙超和小沈三同时点头:“明白了,钩儿值钱,笼子不值钱!”

    闫冯伟嗤笑一声,忽然凑到我耳边小声问:“有必要咱哥俩单聊吗?”

    我看看蒙超和沈三,反应过来他说这话的意思,立时说:“蒙牛跟我亲哥一样,沈三爷这趟是来帮我的,我没必要瞒他什么。”

    蒙超是没回过味来,小沈三却是个人精,立马就猜到闫冯伟跟我说什么了。

    他看着我点了点头:“你的脾性真像我二哥,你这样的人,有可能小事吃亏,但绝对吃不了大亏。”

    闫冯伟似乎又犹豫了一下,问道:“都听过买椟还珠吧?”

    蒙超点头,沈三却是摇头。

    听蒙超解释完‘买椟还珠’的典故后,小沈三恍然大悟:

    “明白了。我是没上过学,可我前阵子才看了一电视剧。说的是明朝首富沈万三的事。说是一个反派,看见街边一个摆摊的卖一只铁猫,那反派自以为聪明,看出铁猫的眼是一对宝石,愣是压价,把猫眼抠下来买走了。回头找沈万三一显摆,沈万三立马跑去把没眼睛的铁猫买了下来。把铁猫外头的漆皮儿一刮,那猫居然是纯金的,比猫眼石值钱多了。这跟买椟还珠,差不多一个意思吧?”

    他抖着手说:“沈万三的故事我本来也听说过,可现在的电视剧都是把好多人的故事堆到一个人身上。我看着都特别稀罕。”

    蒙超摁着他脑门把这电视迷推到一边,瞪着眼问闫冯伟:“你是说,这笼子比钩子还值钱?”

    闫冯伟既不点头也不摇头,而是说:“就传统而言,鸟笼子也分南北两派。南派鸟笼,以贵州丹寨卡拉为代表;而在北方,河北涿州义和庄,被称为北笼之乡。明朱棣迁都北平,涿州更是‘京笼’首供!”

    说到这里,闫冯伟停顿了好一阵,像是在组织语言。

    随即放下鸟笼上的遮布,示意我们坐下说话。

    他坐下后问:“有烟吗?”

    蒙超掏出一盒‘紫云’,除了沈三,一人发了一根。

    闫冯伟狠吸了口烟,喷着烟圈说:“这他妈以后真得少抽了,不然对老婆孩子都有影响。”

    小沈三往大门口看了看,问他:“你订那饭什么时候来?”

    闫冯伟说:“我兄弟乔迁之喜,不能马虎,我从附近一家不错的酒楼订的,都是硬菜。我让他们赶正饭点儿送到,得是热的!”

    “那就行。”

    小沈三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根老式的短烟杆儿,“那我也抽两口。”

    蒙超立刻道:“哎!小孩儿不能抽烟哈!”

    小沈三边往烟锅里塞烟叶,边斜眼问他:“你几岁开始抽烟的?”

    “十一……反正是小学那会儿,跟哥几个在厕所里偷着抽的。”

    小沈三咧了他一眼,自顾划了根火柴,点着了烟锅。

    闫冯伟嗤笑一声,问:“你们谁听说过外八行?”

    沈三噙着烟嘴,含糊的说:“甭问了,你就直说吧。”

    闫冯伟点点头:“外八行里有一行,叫做机关门。宋末元初开始,门子里就流传这么一句话——‘暗器唐家,销器侯家’。唐家说的是四川唐门;侯家说的是——冀中一门候。

    唐门暗器也不是完全杜撰的;冀中一门候,那就更真实存在,直到解放前才逐渐销声匿迹。

    单说侯家,据说是早年间,他们的先祖意外得到了鲁班书。因为分歧,又或是书中禁忌,侯家的家长,把一本书分成三份,交给了三枝儿后代保管研究。

    后期最出名的‘冀中一门候’,擅长机关销器,而且最会打造小巧的器械。

    咱中国人,不就是一代一代老是分家嘛?

    再后来冀中一门候分了又分,其中一枝儿,辗转到了涿州,就开始真正拿手艺本分赚钱。当时涿州已经是北笼之乡。这一枝儿的侯家人,也开始做鸟笼子。

    你们想吧,买卖就得竞争,就得在同行中闯出万儿来,才能赚大钱。于是,这一枝儿的侯家人,就把一些小的机关,做到了鸟笼子里。

    这种东西做出来,常人看来就是鸡肋。可你们别忘了,但逢乱世,人们最紧要做的,就是藏钱、藏宝贝。”

    小沈三一拍巴掌:“明白了,就是把手艺用在鸟笼子上,在笼子里加暗格!”

    闫冯伟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就是在这一门侯家人里,还出了个奇人,名讳是什么无从考究,反正他留的印章就是——毛藏金。意思就是毛发之间皆能藏宝,外人不可得。

    我好像是扯远了。就这么说吧,‘毛藏金’是清雍正年间人士,他最擅长做加暗格的鸟笼子。

    那时候社会相对稳定,普通百姓买他的鸟笼子没用,财主也用处不大,反倒是达官贵人,为了藏私,成了他的大主顾。”

    听闫冯伟说到这里,小沈三忽然放下烟袋,走到鸟笼旁,掀开盖布仔细看了看,回过头道:

    “其中一根笼条内侧的确有字,正是——毛藏金!”

    闫冯伟此刻像是全然陷入了深思,下意识点头道:“我看到那印记了,所以认定,笼钩是正德制,笼子本身是毛藏金给配的。北笼王毛藏金做的鸟笼,都是用来藏匿贵重物品的。而且多数能藏匿于‘毫发’间的,都是至宝!”

    闫冯伟转向我和蒙超:“我这样说,你们能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蒙超点头:“明白。笼钩子值钱。藏在这后配的笼子里的东西,可能更值钱。”

    他忽然一下跳了起来:“那还等什么啊?藏的再隐秘,也还在这笼子里!咱把笼子彻底拆了,还能找不到宝贝?”

    闫冯伟冷冷的瞟了他一眼:“你现在有多少身家?”

    蒙超一愣:“我卡里就我爸给我打的几千块生活费。”

    “兄弟,你知道古玩、‘玩意儿’,值钱在哪儿吗?”

    闫冯伟一指鸟笼:“六年前我跟一个朋友去香港,拍卖会上,半个绣眼鸟笼,是他妈残的,拍了四万八千八!就因为当间一根竹篾子上,刻有‘毛藏金’三个字!

    我这么跟你说,现在,我认定这鸟笼子是毛藏金后配的。即便没有上面的黄金配件,这笼子本身最少值二十万。你掰断一根竹篾,就等于撕了成千上万的钞票!”

第一百五十章 毛藏金

    “一个鸟笼子就值二十万,你这回真是发大财了!”蒙超冲我说道。

    话才说完,他好像也意识到了什么,一时间房间里变得出奇安静。

    毛藏金,单从字面就不难理解这个外号的含义——毛发里面都能藏金子。

    这北笼之王制作的鸟笼,之所以让达官显贵趋之若鹜,除了工艺精美外,最大的原因,是笼子本身设有机关暗格,能够藏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东西需要藏的这么隐秘?

    沉寂过后,最先开口的是小沈三:“单是一个鸟笼子,就值老鼻子钱了,里面藏的会是什么宝贝?”

    他这么说的时候,表情很有点奇怪,并非是流露贪婪,而是另一种难以形容的怪异。

    这会儿闫冯伟对他最感兴趣,问道:“你猜这里面藏的是什么?”

    小沈三眼珠一转,慢悠悠的说:“我又不是天机神算,也没有透视眼,哪知道里头有什么?不过,听你说起正德皇帝,我一下就想起了我大哥。”

    “你大哥?”

    我一愣,反应过来,再看那鸟笼子,开始觉得有点犯恶心。

    小沈三察言观色,冲我嘿嘿一笑:“你倒是聪明,记性也好,知道我想到了什么。”

    我忍不住撇嘴:“还得说您是奇人异士,说每句话都语不惊人死不休,我能不记忆深刻嘛。”

    蒙超瓮声瓮气道:“就咱这几个人,你俩至于打哑谜吗?”

    小沈三一脸恶作剧的坏笑,“我刚才说过,我大哥是个公公。”

    蒙超也知道他是百年前的人,问他道:“你大哥原先在清宫里当差?”

    小沈三摇摇头:“他是在宫里当差过,不过却是明朝的皇帝。都管皇帝老儿叫万岁爷,他只比皇帝少了一百岁。”

    闫冯伟哈哈大笑:“比皇帝少一百岁,九千九百岁,哈……那不就是魏……”

    只说了一个魏字,他就呆住了。

    因为,小沈三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他虽然年纪小,但不笑的时候,自带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觉得,他就不是个孩子,而是一个饱经世故沧桑的老者。

    所以,他在点头的时候,我能认定,他没有撒谎。

    闫冯伟是聪明人,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又和小沈三对视,确认过眼神后,干笑着摇头道:

    “这个世界上,真是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如果有机会,我还真想见见臭名……大名鼎鼎的九千岁是什么样的人物。”

    小沈三白了他一眼:“臭名昭著就是臭名昭著,我二哥当面也这么说他。”

    我见话题越扯越远,干笑两声,看着闫冯伟说:“你还没想到他说这话的重点在哪儿?”

    见闫冯伟和蒙超还是一脸蒙圈儿,小沈三又乐了,“能玩儿得起这样贵重鸟笼的,肯定得是有钱人。据我所知,民国初期,京城周边,不少人模狗样的有钱人,原先都是宫里的公公。你们猜,公公们最看重的是什么样的宝贝?”

    听他在‘宝贝’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而且一脸的坏笑,闫冯伟和蒙超也终于明白,他说的‘宝贝’指的是什么了。

    蒙超一脸吃了死苍蝇的表情:“这笼子里可千万别是藏着太监的那玩意儿,真要那样……这笼子都特么不能要了!”

    小沈三大笑:“小孩儿,我就是跟你开个玩笑,你还当真了?你也不想想,我大哥那样的人物,上下五千年也就只出过那么两三位。清廷流落民间的公公,可能没少夹带宫里的财物,但你就是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自个儿用盘龙雕凤的东西啊。把自个儿的‘宝贝’装在鸟笼子里头,那不更是扯蛋嘛,哈哈哈哈……”

    闫冯伟也被他逗得大乐,“我不管你是大人小孩儿,总归你是真他妈有意思。什么时候有空,到我那儿住一段时间,咱保准有唠不完的嗑。”

    事实是,我也有着类似的想法。

    这个沈三,或许没什么学问,但从骨子里透着古灵精怪,任何人跟他说话,都绝不会感到乏味。

    我看看时间,对闫冯伟说:“闫哥,你能打开这鸟笼的机关吗?”

    “废话!”闫冯伟又再戴上手套,“扣子家那保险箱你见识过了?藏东西,就是要藏在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西洋镜拆穿,那就不值一提了。就说这鸟笼子,就这么摆在这儿,能藏多大的东西、东西能藏哪儿,那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儿嘛。”

    听他这样说,我、蒙超和小沈三,不约而同的向他头顶看去。

    闫冯伟意识到‘口误’,差点笑喷,过去捧起鸟笼,让蒙超提着,然后示意我跟他一起蹲下。

    “除非是金针银针,不然能藏在鸟笼里的,就只能是笼底这块,又或许晒杠(笼子中间横着,供鸟踏足的那根东西)中空。你这笼子没晒杠,如果真藏了东西,就只能是在笼底……在这个位置。”

    他边说边指给我看,“冀中一门候之所以驰名,传说是因为得了鲁班书。机关暗格用的,多半是鲁班锁。而鲁班锁对于现代人来说,并不算太难打开……”

    “咦?”

    他忽然露出了疑惑的表情,“难道是我想错了?”

    小沈三同样蹲在旁边,仰脸看着笼底说道:“这还用问嘛,肯定是你想错了,这笼底肯定是有夹层,但压根是一整块板子,哪来的机关锁扣?”

    闫冯伟又看了一会儿,站起身直了直腰,神色越发迷惑不解。

    他本来就胖,蹲这一会儿,已经出汗了,脱下西装外套丢进椅子,抹了把脑门子,眼睛却一直没离开鸟笼。

    看到他腰里的一样东西,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道灵光:“我好像知道机关在哪儿了。不过……暗格里现在十有**是空的。”

    闫冯伟一愣:“你怎么知道是空的?”

    小沈三留意到我的目光,抬手在他腰间拨了一下:“暗格里原先藏的是这个?”

    闫冯伟低眼一看,将腰里挂的钥匙串摘了下来,“钥匙?”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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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怪老头,一个奇巧的数字,一个诡秘的相框,令一个倒霉的人,开启了诡异的人生旅程虚妄之证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虚妄之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虚妄之证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