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时光内的声音
敦煌有一座名传各地的石窟,石窟有很多名字,最为人熟悉的名字是千佛洞。
那是一座高五层,内有各种壁画与佛象的地方,而除了千佛洞外,它亦有另一个名字。
飞天石窟。
但很少人知道飞天石窟有两座,一座位于敦煌东南呜沙山东麓断崖,这亦是最广为人知的一座。
而在西北方向的流沙之谷内,还有一座石窟,同样名叫飞天。
董家庄历代以来守护的便是这一座,这里的飞天石窟与呜沙山的完全没法相比。
太简陋了。
简陋得只有数幅壁画,一座佛像。
但在有些人眼中,这里才是真正的飞天石窟。
石窟内,由董天路带来的众人都好奇地四处察看,便是连董家庄残存的人马也不例外,这里是董家的绝对禁地。
“李...浪子,这里足可以避开风沙侵袭,我们没必要再前进。”董天路的伤势其实很重,可他还是坚持陪李南音走在最前。
李南音摇了摇头:“现在能活下来的人都是忠心于董家之人,董家主说话不用顾忌。”
“可是...。”
“没什么可是,诺言本就快到了,就算没有这次的事,我也定然会过来一次,这些年辛苦董家了。”李南音扶着董天路笑了笑,笑容中充满异样情绪。
他虽然不是当年之人,不知当年之事,可却清楚董家在这里数百年了,其中的艰辛实难三言两语可道清,不是一句辛苦可说尽。
“你是说...。”董天路有点愕然,他此时才想起代代相传的期限。
“嗯,我来送那位大菩萨回密宗了,以后董家想到那里去就到那里去,我会全力协助董家。”
董天路回头望了眼只剩下四位成人,六位儿童的董家之人,叹了口气:“董家...又能到那里去?这里早就是董家的根。”
“董家在这里多久了?”
“根据族内记载,还有三天董家便会举行祭天,也就意味将满五百年,李浪子不说起,我都忘记了这件事。”
“所以我来了。”
“嗯。”
“嗯。”
各自嗯了一声,董天路与李南音便突然静了下来,让后方竖耳倾听的众人不由一阵挠耳,却又无可奈何。
五百年的时光洗礼下,董家早就不是当年的董家,对中原繁华亦失去了渴望,皆因他们的根都在这片沙漠了。
从二十七岁便开始执掌董家的人,心底突然出现一阵失落感,董家老一辈的人在刚才的血战中已落幕,如今唯一知道秘密的人就只剩下他了。
“董家主不考虑回归汉中吗?师傅说过,董家原来乃是汉中名门。”
“汉中?回去做什么?回去又有什么用?”董天路轻咳了两声,低头沉思了一会问道:“如果董家从此无所属,只愿留在敦煌,不知可否?”
从此无所属?留在敦煌?
李南音侧头望向董天路,见他不像开玩笑,思索了一会道:“董家主考虑清楚了?我相信那些人不会拒绝,但如此一来,他们同样不会重建董家。”
“我知道。”董天路点点头,表示明白这个道理。
世间本来就很现实,没有谁会为不属于自己的人花费力气钱财,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即使如此,经历过至亲弟弟的背叛,董天路已经不想再深涉江湖,只想当一户平凡富家翁,让子孙能够平平安安。
“既然如此,护送了那位大菩萨回密宗,我亲自替董家走一趟,最少得再捞点什么。”
董天路的想法李南音能够猜出一二,他这些年见过不少同室操戈,见过不少心灰意冷的人。
这种人的心已死,别人再怎么劝说都是白废力气,而且李南音不认为退出江湖是件坏事。
董家隐在敦煌已经数百年,早已没有了仇家,唯一就是怕叛出董家的董天永斩草除根,所以李南音才要亲自走一趟,目的就是为了替董家求一份保护。
“李浪子的好意,董家上下感激不尽,那么董家就不往内走了。”董天路停下脚步,对李南音深深一揖便坐在地上。
董家既然要离开,有些事就不能知道太多。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董天路懂。
“没关系的,我们继续走吧,烟老板他们也不是青龙之人,而且你不想知道董家守了五百年,在守什么吗?”李南音笑了笑,扶起董天路,无所谓地道。
莫孤烟他们竟不是青龙之人?
董天路满脸愕然地回望,他一直以为随李南音而来的人都是属于青龙,可没想到竟然不是。
这位李浪子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还是说他的地位已高到不必理会这种事?
“走吧。”李南音道。
“不了,董家就停在这里吧。”董天路摇了摇头。
“好吧,李南音也不勉强董家主。”李南音对莫孤烟使了个眼色,开口道:“烟老板你和小怜姑娘替我保护董家如何?”
莫孤烟拨了拨额前髪丝,轻笑道:“李大浪子去吧,反正我说不行,你也有办法让我行。”
拐了两次弯,走到只有一座佛像,三幅壁画的石殿,李南音停下了脚步望向萧七。
他在等萧七发问。
刚才董家庄之人和莫孤烟,莫怜儿都在,萧七便只能是萧七。
但如今只剩他与李南音,萧七便不再是萧七。
九龙卷书一事到目前为止,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青龙也都被卷入了漩涡,让整件事变得更加复杂不可测。
“李浪子认为青龙的角色是什么?”
“角色?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你。”李南音叹气道:“你应该看过关于青龙的情报吧?”
“看过,老何说过尽量不要与青龙之人发生冲突。”
青龙不能惹,惹了青龙就得死!
前者是江湖人的说法,后者是青龙的规矩。
不管对手是谁,不管敌人有多强,惹了青龙,便得把命留下。
江湖流传的青龙传说中,青龙共分四堂,分别是青龙,朱雀,玄武,白虎。
十二代号则为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再加上四堂堂主和龙头。
至于这十二个代号是谁,四堂内又有谁则无人可知,便是连青龙之人也只知道低自己一级的人,而不知道再往上之人。
“那位圣天子早就知道我是青龙之人,这一次九龙卷书被盗,会让我和与柳三追查,都是抱着试探的心态。”
“原来如此,难怪我与老何推测了许久,也想不明白陛下为何会找上你。”
人都有好奇心,只差在多与少。
何尝与萧七虽然是为皇室办事,但在这之前他们同样是人,所以遇上柳随云和李南音才收到皇宫传来九龙卷书被盗的消息后,便私底下揣测过很多次。
揣测李南音为什么会卷进来?
柳随云被指派不难猜,发生这种大事,柳家注定第一个被试探,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
可李南音呢?
一位江湖浪子,除了朋友多点,在江湖威风了点,在庙堂根本无关重轻,那位天子怎会让他知道这种秘事?
直到李南音说破那位圣天子早知晓他身份,萧七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派李南音也是一种试探。
“青龙出现了变化。”李南音叹了口气。
青龙源于武周皇朝,由那位一代女王创立,其意是保证她退位后的日子。
但后来渐渐演变成暗中操控天下的庞大势力,直到五百多年前的一场大祸,青龙的精锐十去其九,才不得不脱离庙堂,潜藏于江湖休养生息。
这么多年过去,随着时间流逝,实力恢复,青龙亦渐渐分作三派。
青龙,白虎两堂一直主张重新成为天下的主人,更为此不知做了多少事。
而与他们相反,朱雀主张隐于江湖,隐于天下,以避免五百年前的事又再出现。
最后的玄武则保持中立,没有龙头之话,便谁也不帮,谁也不管。
可不知为何,青龙这些年来,四堂堂主一直都有人把持,唯独龙头的位置一直悬空至今。
亦正是龙头悬空,青龙四堂才会各行其事。
李南音这次找上宁国天子,就是为了压制住青龙堂与玄武堂。
因为他属于朱雀堂,而朱雀之火已经奄奄一息。
“让你问,是那位天子的心思太不可测了,但青龙在这件事中扮演什么角色,我真的回答不了你。”
“但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属于朱雀堂,而朱雀在这件事上肯定没有关系,可另外三堂做了什么,便只有他们的人知道了。”
萧七想了想道:“李浪子该知道我会向那位报告一切。”
“不然让你白问?”李南音毫不客气地撇撇嘴,对萧七依然喜欢废话相当不满意,但却从来不觉自己也有废话之时。
“那我再问一个问题,你是朱雀堂堂主?”
“不是。”
“那你怎么肯定朱雀没有动手?青龙的规矩,我知道一些。”
李南音苦笑道:“因为朱雀只剩下三人,否则我何必私下找上那位天子。”
萧七讶异道:“你是说那位朱雀堂堂主并不知道你找上了陛下?”
萧七没有去追问朱雀堂的堂主是谁,也没有问另一人是谁,他知道这些事如果李南音愿意说,长安城的主人早就知道。
若连长安之主都不知道,那便代表李南音绝不会说出口。
“不知道。”
第九十二章 活佛之光
萧七耸耸肩道:“好吧,看来我再问也问不出什么。”
李南音笑道:“本来就问不出什么。”
“那李浪子还让我问?”
“不让你问,老子的画像迟些怕会挂满天下。”
“哈哈...但李浪子如此应付我,就不怕结果还是一样?”萧七哈哈一笑,只是笑声太大而牵扯到伤口,害得嘴角连连抽搐。
李南音笑道:“除非你不是萧七。”
人的性格如何,样子便会如何,这是一种真理。
这里的样子并不是容貌凶恶或和善,而是心,心在日常生活中的习惯,动作举止,语言谈吐都会一一透露出端倪。
李南音见过那么多人,对人心把握有自己一套,虽不敢说绝对正确,可亦相去不远。
他与萧七相识时间不算长,但却有一半时间都是相对十二个时辰,如果这样还能看错,李南音只会说一句“输得不冤”。
心悦诚服的说,不会带上半点怨恨,只会带上无奈与苦涩。
“我们来这里做什么?”萧七看了看大腿上的伤口没有再度崩裂,抬头问道。
他实在说不过李南音,说不过便不自讨苦吃了。
天作孽,人作孽都不是好事,天意不可测,但人可测,所以萧七决定不再问,反正那位天子敢用,他如实回报就是。
“送一位大菩萨回密宗。”李南头也不回道。
“大菩萨?”萧七眼神怪异的扫了四周一眼,丝毫看不出这里有第三人存在,密宗的大菩萨他听说过。
“活佛,五百年前的活佛。”李南音在佛像下转来转去,眉头皱得快扭在一起。
“五百年前?”萧七挑了挑眉头,嗤笑道:“五百年前的大菩萨怕早化作枯骨了吧,李浪子送一堆白骨去密宗,然后告诉他们,这是你们的大菩萨?”
“不然?”
李南音扯扯嘴角反问萧七一句,世间何人能活五百年?活佛也不可能,他们又不是传说中的神魔鬼怪。
“李浪子可想过如此做,怕是走不出西域?我可不敢去趟必死之局。”
活佛在西域等同国主,而且比中原更可怕的是那种凝聚力,谁要是敢拿一堆白骨前去唬弄,不用当代活佛开口,只要密宗稍微透露点风声,吃饭住店会遇到强人不说,就连小孩子恐怕都会找他们拼命。
那种狂热,对以儒家治国的中原来说,简直是不可想像之事。
“你觉得我像那种蠢才?”李南音走到左方壁画上观看了一会,晒然一笑道:“这位大菩萨果非凡人,倒是我多心了。”
李南音说罢,双手按在壁画上用力往内一推,石壁瞬间化作一扇大门,徐徐往内打开。
大门后方是一个圆形石室,石室此时亦有不少碎沙石,而在最中央处则有一件破烂的密宗僧袍,僧袍四处则零乱散落白骨,白骨以外便是一些明显是盛水器物。
这白骨就是李南音口中的大菩萨。
五百年的时间足够一个人死去活来三次,这位在密洞苦修禅宗真意的大菩萨也不例外。
长生不死之术从来只在传说之中。
“这是...。”
突然在昏暗中亮起的光芒,让萧七嘴巴张大得似乎可以放入一个拳头。
到底是什么光芒,能让萧七惊讶到如此地步?
“活佛之光...。”
西域密宗虽统一意义上来说都属于显教,但其派内还是分出两派。一派认为小乘佛法太过艰涩难懂,只能是以已渡众人,这一派之人莫说离开西域,便是连密宗大门亦极少步出。
另一派则认为只有世人自己悟透佛法,才算是真正得到通往西天极乐的锁匙,而为了传播小乘佛法,他们都会化作苦行僧,踏遍整个红尘。
亦因为如此,密宗内有两位活佛,其中几乎等同皇权的活佛很少会离开,大多时间都只会在派内修禅。
苦行僧一脉的活佛则会四处游走,力求把佛法传遍天下,而这一脉的活佛都会有称之为“活佛之光”的念珠。
共有一千零八十粒的念珠,传说起源于波流离王,最早见载于《佛说木患子经》,全珠由无患子做成,表示息灭十法界之一百零八种烦恼,合共一千零八十种。
此时出现在李南音与萧七两人眼前的念珠,正是由西域之地独有宝石与木材制造而成,能在夜里散发出七彩之光的念珠。
“难怪这些年苦行僧一脉从无活佛出世,原来活佛之光被留在这里了。”萧七笑容凝固的脸上,满满都是震惊之色。
李南音说来送一位大菩萨回密宗,他以为顶多就是无限接近于活佛的菩萨,那些人虽同样被称作大菩萨,可与真正的活佛相比,无异于天与地。
“五百年前发生了什么事?密宗的活佛怎会在这里,而且连活佛之光都带来了。”
李南音仔细观察了一会,看不出有陷阱痕迹后便大步往前走去,对着那件僧衣拜了一拜,伸手抄起那串“活佛之光”塞入怀中。
“虽然我想替大菩萨你念一次往生咒,但我可没那醉道士的本事,所以只能说一句尘归尘,土归土,菩萨从那里来便回那里去吧。”
收起“活佛之光”,李南音双掌合十又再一拜,便尝试着收起那件僧衣,可惜时间太过久远,一件普通衣服又怎能敌过岁月磨蚀。
“好吧,本想带件僧衣就行,没想到还是要带上一堆枯骨。”李南音叹了口气道。
原来他尝试去取那件僧衣,竟然是为了让自己不用带些枯骨。
不过这想法也合乎情理,没谁愿意背一副白骨在身上,李南音也不例外。
从这里出发到达密宗,再快都要半个月时间,而以李南音的好奇天性,难得走一次密宗,半途上定然会惹出不知什么幺蛾子,背着白骨实非理想主意。
“五百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苦行僧一脉的活佛死在这里可是大事。”萧七重复了一次自己的问题。
除了意外之死,密宗活佛很少会死外界,一般将近天命之年都会回到密宗,在圣山上静静等待转生。
可石洞内储备的食水,化作了石头的干粮来看,眼前这位活佛是早知道自己会在这里老死。
“你问我?”李南音把外袍铺在地上,正把白骨整齐摆放。
萧七没好气道:“这里除了你我,还有别人吗?”
李南音点头道:“的确没有,但你看我像活了五百年的老怪物吗?”
“你能活个六十年就该上香了,还五百年。”萧七嗤笑一声,以李南音这种惹事能力,他觉得能活到六十岁便难以想像了。
“那你跑来问我不奇怪吗?五百年前的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要不找位道士将这位大菩萨请回来说说?”李南音指了指地面上的枯骨,提出了一个建议。
他肯定自己的建议棒极了,不管你想知道得多仔细,都必定能得到答案。
当然知道答案前,萧七首先要去找一位道士,最好是龙虎山那些精通降妖伏魔的道士,然后找来的道士又刚好能够把这位大菩萨请回来。
最后嘛...还得看看大菩萨愿不愿说,毕竟世上没有你问,别人就一定要回答的道理。
“......。”
“盯着我也没用,老子又活不了五百年。”
“......。”萧七忍住拔刀的冲动,默然良久才阴沉着脸道:“李浪子想吃刀子了?”
“我说的不是实话?”摆放好所有枯骨,李南音拍了拍双手问道。
“难道青龙里没有任何记载?”萧七叹了口气,他发现自己实在说不过眼前的浪子。
“有倒是倒,但那是四堂堂主才能知道的事,而我正好不是。”李南音耸了耸肩。
他是真的不知道,会来送这位大菩萨回密宗是早定下的事,至于为什么送回去,这位大菩萨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也是两眼一抹。
黑。
“你很好奇这事?”
“我不是人?不该好奇?”
“该,都该。我也很好奇,或许...你可以去偷看一下大内的卷宗?”李南音一脸坏笑道。
“滚,五百年换了两个朝代,禁宫怎会...。”萧七说到这里,眨了眨眼睛,猛然想起禁宫内还真可能会有。
长安虽经历过两次大战,但总体上来说都是在外城撕杀,极少波及到内城,因此前朝的卷宗秘策定然还有留存。
“呸,差点被你这家伙带坑了。”萧七呸了一声,愤然骂道。
禁宫内的秘策卷宗,是谁都可以翻动的吗?没有那位的令牌手书,别说翻动,能不能踏进那座藏经殿都两说。
“嘿,毕竟我也很好奇,青龙那里没办法,便只能想想长安了。”李南音轻笑一声,没有掩饰自己的意图。
“李浪子别发梦了,那座藏经殿最少有五百强弩手日夜把守,逮谁射谁。”萧七撇了撇嘴道。
“好吧,那我们商量一下去吐蕃之事。”李南音笑了笑,对自己的坏主意没成功也没什么意外。
“吐蕃?李浪子打算等风沙停下便前去密宗?”
“不是我,是你我再加上烟老板与小怜姑娘四人都要去。”李南音晃了晃手指,满脸认真道。
第九十三章 想不到章名
去密宗?为什么要去密宗?自己何时答应过这位李浪子?
这擅自作主的事,未免太不把自己放在眼内了。
“喔?我为什么要去?”
莫孤烟去不去,萧七没有权作主,可他总能为自己作主吧,九龙卷书之事未了,他对离开中原一点也不感兴趣。
而且他也不觉得莫孤烟会去,现在整座江湖都在窥视她手上的武功,这种时候她会离开大沙漠?
李南音轻笑道:“你忘了何老说过,一路上都得听我的?”
“忘记了。”萧七当然记得何尝说过的话,但那是他说的,不是他说的。
这个他与他,可是相当考究,入江湖久了,萧七还是学到点什么,不至于两手空空离开江湖。
不过若真是这样,萧七恐怕也活不到离开江湖的那一天,只能让那位等着十里红妆的女子独守余生,或是另择良夫。
“你一定在想,九龙卷书的事还没有解决,跑去密宗是浪费时间。”李南音背起那些骨头,边走边道。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你看我像浪费生命的人吗?”
“这江湖大概谁都有可能用上这话,唯独李浪子你用不上。”
一个经常一睡便是黄昏,一喝便是破晓时分的人,说自己不会浪费时间,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玩笑。
“好吧,但这次真不是。”李南音大概想起了自己的荒唐生活,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苦笑。
“喔?这便得请李浪子好好解释一番,不然恕萧七不作奉陪。”
萧七虽然对密宗也感兴趣,可最少不是这个时候,他还得赶回长往禁宫传讯,然后再决定下一步如何去走。
那怕他其实不是负责国家大臣,不是负责军机也一样。玉门关的出兵太可疑了,萧七身为当事人,若不作出回报,恐怕会惹来怀疑。
当然,如果李南音有可以使用的借口,不回去也是可以,毕竟他现在最主要的事是追回禁宫被盗的九龙卷书。
“九龙卷书肯定是顾天武盗走,而他绝不可能独自作案,对吧?”
萧七点了点头,这是无容置疑的事,顾天武与南宫煌合力盗走九龙卷书一事是绝对的。而且他们两人都必然属于同一个势力,后面还有一位更深的幕后黑手,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那红衣女子。
那红衣女子的行踪太飘忽不定了。
“你想想,以顾天武和南宫煌两人的家世,有谁可以搜罗他们?”
“青龙,凤凰?”萧七想了想道。
“天下间的大势力非常有限,前朝遗臣算一股,但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深藏百越之地的他们只是苟活。”
“不算他们,不算长安城,那剩下的有谁?青龙,凤凰固然是,但你算少了一座风云阁,那怕它与先帝关连极大,但也始终不是皇室之人。”李南音说到这里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三个地方都有可能,但除了风云阁还算好找,青龙与凤凰都极为隐蔽,就算是我也所知不多。”
“这样的情况下,你要对谁下手?所以我们改变计划,先跑一趟密宗,然后再回来看看事态发展?”
萧七狐疑地看了李南音一眼,他总觉得这些话有点不对,感觉就像何尝以前搬弄理由般,有点在骗他帮忙跑腿。
“李浪子说的事我都知道,但去了密宗便能找到顾天武,找回九龙卷书?”
“不能。”李南音摸了摸鼻子,他还真的是打算骗萧七陪走一趟,多位高手底气便多一些,密宗那种地方随时出现什么奇怪的意外都有可能。
“既然不能,我为什么要千山万水跑过去,直接在长安等你回来不就好了?”萧七看到李南音那个摸鼻子的动作,马上明白过来,感情真是骗自己为他办事。
而且看起来一直在谋划,不然他们不该经敦煌入中原,想到这里萧七不知道该气还是笑。
他就不曾想过离开了何尝,竟又来了一位李南音,难怪刚才的感觉那么熟悉。
“咳...多看点风景是件好事,而且我们离开也还是有好处的。”李南音眼珠转了转,马上想到一个新理由:“顾天武已经知道我和你都是追查此事之人,所以定会小心翼翼行事,但我们离开了呢?”
“柳三和何老去了南疆,我和你又跑到密宗,顾天武幕后之人定会趁机动手,不然等我们四人都回归中原,他们要冒的风险便更大了。”
武林十大高手各有所属,但这十人中只有两人属于宁国。一位是柳心,一位是长青道士,可他们轻易不会离开柳家和青城山。
以顾天武与红衣女子的实力,只要十大高手前五位不出手,说一句天下无敌也不过份。
所以一但李南音远走密宗,没有相当的高手阻碍,他们再度出手的可能性的确很大。
因为长青道士与柳心两人不出,长安城的高手也不可能随意调动,何况有位顾天武在,那位天子更不会随意调动深宫的高手,大不了就是刑捕司之人。
萧七沉思了一会,道:“不行,我还是得要回长安一趟。”
“不行,倘若你不和我一起,我保证我们两人会死一位,而你的机会最大。”李南音摇了摇头,说出他最担心的事。
顾天武顾忌的是他李南音,顾忌的是公孙柔,不是他萧七。
萧七一人独返长安的危险太高了。
最少比他去密宗高,有莫孤烟不说,随时更可能惹刑密宗。
但萧七呢?本来便是与长安城作对手,顾天武的幕后主上会顾忌长安?当然不会,要是会就不会盗走九龙卷书了。
顾天武他们一直没敢轻易出手是因为柳随云也好,李南音也好,都不好杀,杀了更会出现一堆麻烦。
没有绝对的嫁祸者前,顾天武等人定会尽量不选择李南音与柳随云,以免惹出柳心或者公孙柔。
皆因上次只是把李南音困住,公孙柔已经背起剑匣,谁知道杀了李南音,那位一人可当千军的绿衣剑仙会做出什么事?
李南音顶多是难杀了点,但公孙柔可真是杀不了,而且她若要帮助长安城,那不就不是难杀了,而是噁心了。
柳心还要为柳家着想,公孙柔却完全不需要,那座死人冢里的人都是疯子,不可理喻的疯子。
公孙柔亦不例外。
“......。”萧七默言良久,最终长叹了一口气道:“还是李浪子本事,有一位大漠红衣当情人,还有一位绿衣剑仙撑腰,谁要动你都得考虑清楚后果。”
李南音轻咳两声道:“咳咳...烟老板正在外头,这话被她听见了可不好。”
萧七只是慨叹一声,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轨迹,他不是真响往李南音的生活,那种居无定所的飘泊非他所愿。
萧七对自己的命很满意,对那位等待自己的女子也很满意。
“说起烟老板,李浪子怎么肯定她会跟你去?现在全江湖的目光都放在大沙漠了。”萧七默认自己随行后,不由好奇起莫孤烟与莫怜儿怎么会去?
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大事,便是红楼得到平原王藏起来的武功秘笈,这种紧要关头,莫孤烟作为红楼之主会离开?
不像。
萧七对莫孤烟的护短,可是听闻了许久,也亲身见识过。
李南音笑道:“你以为她来敦煌做什么?吃饱了风沙没事干?”
“风云阁?”
“对,若然我猜测得不错,她此次前来敦煌定然是跟风云阁的人接头,那些武功对红楼对她来说都毫无价值,纯粹只是一个烫手山芋,以她的为人肯定会扔给风云阁,而风云阁最不怕的就是烫手山芋。”
莫孤烟的红楼称雄沙漠已久,靠的就是平原王当年留在夏家的绝顶武功,再者便是红楼现在的人马,在武功上来说都不需要更多。
张智星的毒术,医术。
欧阳断的刀法。
莫怜儿的双短剑。
夏天的杀枪。
再加上莫孤烟本人精通拳脚,轻功,媚术,早已足够红楼之用,早前意外得到的平原王遗物,还真是没有大作用。
有用的,早就被夏恩留在夏家,留在莫孤烟手上了。
“原来如此,江湖中人敢去沙漠抢红楼的东西,但却绝不敢抢风云阁的货物。”
“你错了,还是有人敢抢,只是不多。”
李南音边走边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红楼那里只要风云阁敢接手,定然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皆因风云阁一但接手,红楼那里不会有太多人前去惹事,没有相当的人数,那怕莫孤烟离开都不会出现问题。
至于风云阁敢不敢接手,这更不是一个问题,这江湖没有多少是他们不敢做的买卖。
但顾天武定然也考虑过这问题,不会妄想以此灭掉红楼。
如果顾天武与玉门关出兵之事无关,现在便最少有两伙人盯上莫孤烟,这其中可能还得再加上一条青龙。
莫孤烟到底有什么秘密,值得如此多人盯上?
兵部是那些世家眼红沙漠之路?
那顾天武那伙人是为了什么?
而意图要灭青龙的铁战等人,又会不会与这些事扯上关系?
第九十四章 谁都不愿喝的酒
李南音远去密宗再回归的路上没什么波折,那串活佛之光亦安然交回密宗手上,完成了本以为波折重重的任务。
但他们来回花去的两月时光,西域十六国趁着那次地龙翻身不断派兵马试探玉门关,阳关,敦煌三地同时,江湖亦似乎进入了暴风期。
风云阁的接手,没有让边城一带安静下来,反倒是涌入更多江湖人聚集在荒凉的沙漠一带。
无数少侠,侠女骑着快马提着剑驰骋,为本来寂廖,苍凉的大地添上不少欢声笑语。
天苍苍,地茫茫,野鬼道上有烟狼。
“李浪子回来了?”
野草凄凄的峡谷入口前,谢谣带着丁南丁北,白盈三人站在黄沙中,目无表情地开口。
自从得知李南音去了密宗,谢谣便一直守在这里,她的直觉告诉她,在这里会等到想等到的人。
从密宗回返中原有两条路,一条是穿越黄沙大漠直达玉门关,但那条路耗时极长,绝不是理想之路。
另一条则是经苍狼峡谷转入敦煌城一带,这条路是宁国防守吐蕃的重要道路,而且时间更能省下一半,李南音没道理不走这条路。
谢谣在这里吃了十天九夜的风沙,吃的白盈怀疑李南音不是走这条路的时候,终于还是等到了他。
“这可是难得的汗血宝马啊,谢姑娘。”满身风沙的李南音摘下帷帽,一脸无奈地看着倒在地上的烈马。
你封住了峡谷入口,老子还能纵马奔驰吗?何必非得杀一匹好马。
李南音摇了摇头,叹气道:“谢姑娘非要一战?”
谢谣右手搭在剑柄上,眼睛不停打量李南音四人,没有作出任何回应。
她失算了。
离园的情报中,只有萧七与李南音二人,并没有提及莫孤烟与莫怜儿。
谢谣不认识莫怜儿,可却能猜出一身红衣,眉目妩媚的女子是谁。
大漠红衣,莫孤烟。
“白姑娘,李南音不是要你放弃报仇,但白家真非我屠灭,不管你信不信也好,还望你别再来了。”李南音见谢谣没有回话之意,望向仍然一身麻衣孝服的女子,轻声而温柔。
这女子已是够可怜了,李南音实在不愿再伤害她,更不愿告诉她凶手该是顾天武。
说了,她相不相信都可能会引来杀身之祸。反倒是不说,顾天武绝不介意多一位女子为自己添一些小麻烦。
“哼!”
每每看到李南音便想起那一夜的麻衣女子,只是冷哼一声。但她知道自己杀不了他,更没有人真心帮助她。
谢谣已算是她最后的稻草。
以往总觉得江湖美好,人心美好的女子在这半年的奔波间,可算是见尽了人心险恶。
那些说替她出头的少侠图她身子,世家大族图白家的剑谱,就连眼前的谢谣,也只是为了离园的面子。
白家满门的仇?
谁在乎?
都没有人在乎。
连白盈娘亲的外家都劝说她算了,他们怕惹怒了李南音,怕惹来同样的灭门之祸。
至于死去的女儿?
嫁出去的女儿,早等同散落一地的水,最重要还是自家安危。
李南音轻叹一口气便不再管白盈,他也没办法,总不能真的把大好头颅双手奉上吧?
莫说白家之事非他所为,就算是,李南音也不会做出这种蠢事。
他杀的人何曾少了?
江湖还算好些,在九龙卷书这事之前,李南音下手都留有点情份,极少痛下杀手。
但尚未踏入江湖前的军中岁月,每个月都总有人死在他手上,只差在多或少。
一个人得要有多少条命才会奉上自己的头颅?
不知道。
李南音只肯定自己不会做这种傻事,他只有一条命。
“谢姑娘决心要战?”眼看谢谣仍然手按剑柄,李南音笑问道。
这很平常的笑容,此刻在其他人眼中极是挑衅,只不过笑的人没感觉,该是被他挑衅的对象也没感觉。
“战。”谢谣往前踏出两步,目光空空洞洞。
“你会死。”李南音握住吊在腰间的横刀,同样踏出两步,让两人之间的距离接近到十步之内。
“谢谣不会后退。”
那张被一道粗犷伤痕分开两半的美丽脸孔上,没有半点犹豫,半点害怕,彷佛就像对李南音说:“来,我们吃一餐酒。”
他们两人此刻还真是要吃一餐酒,就是不知道谁请谁,被请的人又愿不愿喝,又或者两人都喝上一口?
李南音这种嗜酒如命,腰间随时得挂着两个酒葫芦的浪子,还得要想愿不愿被请,愿不愿喝?
世间有很多酒,但其中有些的确是李南音不愿被请,不愿喝,甚至乎连请别人喝都不太愿意。
眼下他与谢谣即将决定谁请,谁喝的酒就是他不想喝,也不太想请别人喝的酒。
佳人化红粉,好汉作白骨,阎王殿前会,忘川河前别的酒,谁爱喝,谁喝。
随着谢谣的话,丁南丁北的剑猛然出鞘,那是两把长三尺三,闪着秋水寒光的剑,杀人无数的剑。
丁南的剑,萧七的刀。
与丁南相比,丁北的剑却在拔出的瞬间,归鞘了!
他的剑怎会归鞘?
难道他背叛了谢谣,等的就是这一天?
丁北没有背叛谢谣,他与丁南是双生子,从离园的杀手营出来便一直跟着谢谣,被磨灭了人性的他,不知道什么是背叛,只知道听令而行。
他的剑会归鞘,是遇上了一只手,一只有点粗糙,带着许多老茧的手。
谁的手?
谁的手会是红袖?
莫孤烟!
精通拳脚的女子在沙漠十年,能保持住双腿嫩滑已是极限,那双不知打坏了多少木椿的手,当然是粗糙而满布茧子。
他离莫孤烟太近了,近得只有十步,十步距离内的莫孤烟只需要一个纵身,便能到他的面前。
所以丁北拔剑前已纵身的莫孤烟,在他的剑只出到一半,左掌已封在剑柄上,让那把剑只能退回去,完全退回剑鞘。
丁北是一位剑客,虽然他是一个活死人,但仍然是剑客。
剑客的剑出不了鞘,该如何?
很简单,没有剑就用手,用头,用任何可以当作武器的东西去攻击对手。
谁规定剑客只能用剑?
没有。
剑退入剑鞘的刹那,丁北就放弃了拔剑,他全身都是武器,用剑只是剑杀人杀的快。
木无表情的握住莫孤烟拍在剑柄上的手,丁北没有任何犹豫便是一个头锤同时,右脚已快速踢起。
面对丁北的头锤与脚,莫孤烟嘴角微弯,眼睛像一轮弯弯新月,笑得妩媚动人,配合若隐若现的柔软之处,真的能令大部分男子产生冲动。
可惜的是,丁北身体属于男人,心却只是一个杀手。
杀手没有男女之别,没有老幼之别,唯一有分别的就是活人与死人。
媚术对丁北没有作用。
莫孤烟本来就没想过媚术会成功,只是试一试没有损失,没损失的事,她当然得试。
右脚与丁北右脚对撞,莫孤烟右手成掌拦在两人中间,这点距离,这点时间不足让她发力拍出。
但可以让她完成另一件事,挣脱丁北的控制,再送他一轮快攻。
面对丁北这些活死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比他快,再一点一点累积伤势,直到拖跨。
急不得半分,怕不得半分。
急了,怕了,结果很可能是你杀了他,他也杀了你,然后一起喝一杯没人愿喝的酒。
右掌抵在丁北额上,莫孤烟突然便出现在半空,正做出一个前空翻的动作,突然得彷佛本来便是如此。
李南音的瞬变,在她手上的威力显得更为惊人。
没有任何时间便发生的变化,让丁北双眼产生了一丝茫然,彷佛在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怎会一点过程都没有。
丁北的茫然消失得很快,但再快也足够莫孤烟挣脱出左手,那瞬间的旋转太快了,快得到他根本来不及再度发力,便被挣脱开去。
“真难缠。”莫孤烟轻嗔了一声,双脚才刚沾地便又快速扑上。
丁北的反应太快了,快得莫孤烟的左手才收回,整个人已往前滚出,让她原本下拍的右手拍了一个空。
莫孤烟的话,丁北没有回应。
除了谢谣,丁北不会对任何人说话,那怕丁南也不例外,何况此时的他很危险,危险得随时丧命。
因为丁北还没站起,一双白滑修长的腿便不停闪现,而他只能在沙面狼狈闪避,或试图把那双腿的主人也拉下。
但身为那双腿的主人,莫孤烟不可能给丁北这样的机会,除非他不要命。
丁北要命吗?
不要!
一个活死人又怎会要命,怕去喝那一杯黄泉酒。
喝了,对他来说反倒是一种解脱,不用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
所以丁北站起来了,靠自己站了起来。
因为李南音与萧七都不可能让谢谣与丁南来救他,更何况他们二人外,莫怜儿倒提一双短剑笑眯眯的在押阵。
白盈?
战斗一开始,她便倒下了,倒在莫怜儿的手下,她的武功太差了,差得连莫怜儿三招都走不出,便被打晕在地上。
丁北虽然站起了,但他却为此付出了不轻的代价。
二十四式剑腿,莫孤烟用了十六式,踢中了九式,其中如斧下斩的斩柴式更直接踢碎了丁北左小臂,让他左手失去了作用。
“丁北?不错。”
莫孤烟看着依然木无表情的丁北,轻笑一声道。
她不急。
莫说如今丁北的佩剑已失,左手被废,就算丁北一点事都没有,莫孤烟也不会急,她一直都是耐性很好的人。
而且她想喝的是交杯酒,不是黄泉酒。
第九十五章 磨刀人 磨刀石
莫孤烟如此快速把丁北废去大半战力,丁南与谢谣内心作何感想,李南音不知道。
谁能从两张死人脸上看出东西?
没有人能够做到。
两张木然得连眼珠都彷佛灰暗的脸,别人根本无法从中窥见其主人的想法。
但看不见也不重要,最少此刻对莫孤烟来说并不重要,她已经将生字握在手,死字写在丁北身上。
丁北死了。
那怕丁北还没有真正的死去,可在莫孤烟与莫怜儿等人眼中已经死了,可以开始考虑是把他扔在这里喂狼,还是给一个体面的沙葬。
因为莫孤烟不会给丁北任何机会。
任何的意思就是没有一丁点儿机会也不给丁北反杀,而以莫孤烟的速度,只要她不贪功冒进,只要谢谣和丁南抽不出手来帮忙,丁北的死劫绝难逃过。
莫孤烟会贪功冒险吗?
不会!
会的话,刚才的快攻就绝不止十六腿。
莫孤烟不会冒险,李南音与萧七可能被丁南或谢谣前来救丁北吗?
也不会。
所以丁北的结局定下了,今天过后,他便不用再做活死人,而是做一个真正的死人。
丁北已定,丁南呢?
丁南没有丁北般狼狈,他还是刀来剑往,打得有声有色。
萧七没有莫孤烟的实力,也不想喝一杯黄泉酒,但局面分明下,他只需要拖,拖住丁南便足够。
莫怜儿没出手,是他们四人都不适宜合击,他们三人的武功路数完全是天南地北,加在一起的结果并不会好上太多,甚至更可能拖累。
而萧七也确实是这样做。
风吹起黄沙的峡谷入口,萧七身形如电,围绕着丁南一刀接着一刀,彷佛如高山流水。
不急,但却连绵不断。
与李南音同闯江湖的这段岁月,他的武功已从一开始的风雷第一刀,转变成流水般的连绵刀法,不再像刚出江湖般,只追求一刀便分出生死。
一刀分出生死的刀法,是风铃刀的精髓不错,但萧七不是风铃刀,也无法成为风铃刀。
深涉江湖久了,他也终于形成独属于自己的刀势,在第一刀上削弱威力,从而让接下来的第二第三刀疾若奔雷,久若流水。
面对萧七的转变,谢谣原先得到的情报显得毫无价值,丁南也因此奈何不了萧七。
而且萧七的轻功也变了,变得更加快,更加飘渺,移动奔走间会留下一个个姿势不一的身形,竟隐隐有点莫孤烟的影子。
想来这两月的时间,他得到了不少指点。
江湖有数的轻功名家,李南音与莫孤烟绝对稳占前三,不能说是第一,只因为仍有一个魅影神偷存在,而他们也从来没有碰过面。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萧七能与李南音成为朋友,能得莫孤烟欣赏,自然免不了在轻功之道上请教一二。
而李南音与莫孤烟都不太算是藏私之人,除去最核心的瞬变,能指点的都定会指点。
萧七变得更强,丁南便自然更吃亏,若不是他是那种活死人,此时恐怕已不是落入下风般简单。
一刀掠过丁南的左手,萧七连看也没看,右脚尖往地上一点,身形已随之旋转往回退走,避过丁南意图以伤换伤的一剑。
但退走出不到五步,萧七以左脚为轴心便再度转换方向,利用变向的空间,两步跨近丁南,顺势一个斜斩。
角度,速度都极为诡异。
萧七学不到李南音的瞬变,可却在他与莫孤烟的指点下,悟出了独属于自己“回旋”。
正是凭藉这种方法,他直来直往的轻功才变得灵活多变,适合长途奔袭同时,亦适合群战,缠斗。不必再像以往,需要一定的距离才能把速度完全发挥到自身的极致。
或许是刚领悟不久,萧七的身法始终达不到随心如意,因此很多能斩伤丁南的机会,他都不得不放弃。
但萧七也不急,甚至希望丁南撑得久一点,撑得谢谣倒下,撑到自己体力不支。
他要磨刀!
人在江湖,刀要够锋利才能够生存。
刀如何才能锋利?
磨。
铁匠有铁匠的磨法,但他们磨的是刀。
江湖人也有江湖人的磨法,但江湖人磨的是心。
心利,刀自然利。
所谓摘叶飞花,万物皆可为刃,便是江湖人磨刀的最高境界。
萧七不是铁匠,是江湖人,武功变化了就是磨刀磨出的结果,但这样的刀并不锋利,还得再经历战斗,用血去开锋。
而丁南的武功不错,生死撕杀经验丰富同时,更兼悍不畏死,这样的人对萧七来说,无异是最理想,最难寻的开锋之“石”。
丁南愿不愿意?
他没有选择,从一开始便没有选择,他和丁北都是影子,谢谣的影子。
谢谣不给他选择的机会,身为影子,丁南自然没有选择,只能成为萧七的“磨刀石”。
不,他还有两种选择。
不错,丁南其实还有另两种选择,即使机会很微,但他的确还有另外两种选择。
杀了萧七。
或者...同归于尽!
只要杀了萧七,丁南就不是磨刀石,而是磨刀人。
而同归于尽则谁都不是磨刀人,死人没办法磨刀,没有了磨刀人,自然不会有“磨刀石”。
那怕这两种的可能性都很低,低得令人发指,低得没有人相信,可再低的可能也是一种真实存在。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历年以来的江湖,莫说是萧七与丁南,就算是莫孤烟与丁北那种必胜,必死之局,不罕见,也不常见。
可却出现过不少次必死的人没死,必胜的人反倒是死了。
丁南会轻易让萧七磨刀吗?
不会。
所以萧七再次斜斩的时候,丁南迎着刀锋冲了上去,没有任何防御,没有任何犹豫,转过身子便迎了上去。
彷佛那刀砍的不是他,他也不会受伤般。
萧七斜斩的时候,身子已往前倾斜了一半,左脚正悬浮在半空,但被丁南这突如其来的直撞吓了一跳,只能急忙使用落字决,把斜斩而出的刀顺势改为拖刀,希望能避开丁南。
但丁南敢这样迎上,又怎是萧七匆忙间的变招可闪避。
更可怕的是,不知道是萧七变招后的力道不足还是什么,丁南竟然一丁点伤害都没有。
那把分金断玉只需轻轻一划的“蝉翼”薄刀,除了划破丁南的衣裳,连一丝痕迹都不曾留下。
第九十六章 不像杀手的杀手
“金刚不坏!”
莫怜儿瞬间被丁南展现出的武功吸引过去,再顾不得观看莫孤烟此时正在施展的剑腿。
“慢。”莫怜儿正要掠出时,萧七的声音便紧接而来。
虽然只有一个慢字,但莫怜儿却已理解萧七是让她先别出手,他要与丁南再拚杀一番,狠狠地磨砺自己。
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金刚不坏护体神功。
谁也没想到丁南竟然会少林寺的不传之秘,金刚不坏并不难练,可要达到大成却是极为困难。
这是一门易学难精的武功,由童子功进阶的金刚不坏护体神功,那怕少林寺的和尚也极少人能练到大成,就算是十八铜人也不例外。
可丁南却练到大成了,从被萧七划破衣裳后显露出的身体,那些纵横交错的灰色伤痕来看,便知道他为了练成这门神功,付出的代价绝对不轻。
但相对的是,正是大成的金刚不坏,才让萧七的刀在“叮”的一声中,无功而返。
丁南展现出金刚不坏时,众人才知道谢谣的信心何来。
若不是李南音为免密宗之行出现意外,让莫孤烟与莫怜儿同行,恐怕这里便是他与萧七的葬身之地。
但即使如此,萧七若还是两个月前的萧七,恐怕也缠不住丁南,就算与莫怜儿联手也缠不住。
缠不住丁南,莫孤烟便不可能如此快把丁北打到半废,而只要谢谣能在丁北丁南落败前杀了李南音,胜利的人仍旧会是她。
因为没有了李南音,旧七与莫怜儿都不是谢谣的对手,剩下的莫孤烟亦不可能越过丁南丁北的防线。
但可惜的是,这一切都只是谢谣最初的设想,离园的情报让她的一切想法都成为了空中楼阁。
只有想法,没有实力支持。
谢谣此时亦终于知道,为什么李南音那么自信的说她会死。
多了两位女子,萧七也变得更强了,李南音有什么理由不自信?
丁南的金刚不坏,对萧七造成极大的麻烦,但却也更符合他想要的对手,只有这样的对手,才能压榨出自身每一点潜力。
变招不成,眼看丁南就要抓住自己,萧七果断地弃刀了。
他不能不弃,否则被抓住薄刀的他绝无可能逃过丁南擒拿。
萧七怎会与一位把金刚不坏练到大成的人“贴身”肉博,那已经不是悍勇,而是傻笨。
萧七傻笨吗?
不傻,不笨。
不傻不笨,自然就是弃刀脱身,那怕他只有一把刀,那怕他是一个刀客。
萧七弃刀急退后,借着回旋出现在丁南身后,手中握着不知何时捡起的碎石,屈指弹出。
金刚不坏当然有破解之法,以先天精元固体,加以后天磨练而成的金刚不坏护体神功,还是有些地方不能做到金刚不坏。
头上风府,人中,神庭;腰身命门,长强,关元;下身曲骨,气冲,昆仑,太白,合共十处穴道都能破去金刚不坏的那一口真气,只要真气一泄,金刚就不再是金刚。
这十处穴道说来很多,但真正能够轻易攻击到的地方却不多,仅仅只有额上神庭,肚中关元,腰后命门,长强四处。
像深藏于耳后的风府,唇上人中,脚跟昆仑,脚趾处的太白,盘骨正下方曲骨,气冲六处穴道都极为隐蔽,那怕是暗青子最为出色的人,也不可能轻易打中。
而萧七手中碎石打的正是命门与长强两处穴道,但丁南微微偏了身子,便使得碎石打偏。
不过萧七也没有想过一击便能得手,若真的如此轻易,丁南早就死得不能再死。
用身体承受住两粒力道极大的碎石,丁南面无表情的望向丁北,将从萧七手中夺来的薄刀甩出,便提步前冲。
丁北陷入劣势了。
这时正值莫孤烟踢出第八腿,但薄刀被莫怜儿拦下了,前冲也被萧七打断了,他的武功全在金刚不坏护体神功上。
这一次莫孤烟快速切入迫开丁北,丁南的速度劣势便显现出来了,而且如同他们无法支援丁北一样,正在吹干风的李南音亦不会让谢谣救他。
都在等待对方先出手的谢谣,亦不敢把视线移开,李南音可不是别人,他的轻功太快太高了。
高得只需要一个瞬间,便能跨越十步出刀,而谢谣当然清楚,李南音的第一刀最是可怕,他的拔刀术便与轻功一样。
高!
不过丁南倒不像丁北般危险,他虽奈何不了萧七,但萧七一时半刻之间也奈何不了他。
他们两人此刻是真正的磨,若没有外人插手,就看是萧七先坚持不了,还是丁南先被破去那一口纯阳真气。
但丁南的胜算还是要较萧七为多,只是萧七随时可脱离战场,这也是不可置喙的事。
“我实在不想杀你,江湖上的风景已经够少了。”
与萧七,莫孤烟两人相比,李南音倒显得悠闲之极,甚至比莫怜儿还要悠闲。
莫怜儿好歹都拿下了白盈,更兼随时要支援萧七或者莫孤烟。
李南音却是从撕杀开始,便一直站在原地与谢谣四目相对,丝毫不见半点血腥味。
“你死,我活。”谢谣漠然地回了一句,她对李南音说的风景没兴趣。
李南音叹了口气道:“你实在不适合当杀手。”
谢谣虽出身离园杀手营,但李南音说的没错,她实在不适合当杀手,不是杀手的料子,这大概也是离园把她放到明面上的原因。
杀手是什么?
杀人的手!
是手,不是人。
他们只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工具,不该有人性,不该有任何冲动,更不该在不适宜的场合出手。
为了杀死对方,不择手段,隐匿于暗中才是一个杀手该做的事。但这些东西,除了不会冲动,谢谣都有了。
特别是她选定了战场,便死也不退的作风,一点也没有杀手该有的忍。
所以谢谣是杀手羡慕的对像,亦是他们嗤之以鼻的对像,如果杀手都像她一样,早就不叫杀手。
在男多女少的江湖中,像谢谣这样的人正如李南音所说,是一道罕见的风景。
李南音没管谢谣回不回答,彷佛自言自语道:“人间难得,中原之内之外都有许多曼妙风景,何必非要固执到这个地步。”
“离园要的面子,李南音可以给,谢姑娘...。”
“园主有令,战胜。”谢谣眼也不眨地回道,语气漠然,话简洁有力。
“何必...。”
李南音再度叹了口气便闭上了自己的嘴巴,谢谣给他答案了,再说下去便显得假仁假义了。
第九十七章 风沙中的刀剑
离园的主人大概真是说战胜自己吧?
李南音无奈地笑了笑,也不知道离园的主人心底怎么一个想法,战胜自己找回面子,竟然派出了谢谣。
难道他不清楚谢谣的性格?
不可能!
但李南音倒是有点明白为什么,离园主人会选择这位固执的杀手。
离园没落了。
除去两位长老和他,便只有谢谣算是绝顶高手,而要对付他李南音,最好的人选不会是两个老人。
人老了,武功即使还在,实际战力仍会有所下滑,这是不可能避免之事,那两位耳顺之年的长老当然不例外。
不能派两位耳顺之年老人,便只剩下他和谢谣两人能与李南音交手,但身为离园之主自然不可能轻易出手。
否则一但落败,离园便不是没落那么简单。
一沈百踩,落井下石之事,在江湖最是常见。
风与沙不停流动的苍狼峡谷入口,烈日高悬于天,让带着血腥味的空气,滚烫而火热。
谢谣四人与李南音四人相遇到如今,只过了半刻钟,可这半刻钟内,丁南被缠住,丁北已然重伤。
而莫孤烟与萧七都仅仅是受到一点无关痛痒的伤,局势与谢谣设想中完全不一样,相去极远。
半刻钟内,已陷入绝对劣势的谢谣彷佛毫无所觉,双眼依然紧盯李南音,放在剑柄上的右手极为稳定。
李南音再次劝说无果,也不再开口,只是静静站在风中,任由流动的沙,炽热的空气在身周来回。
他是一个耐性很好的人,比莫孤烟更好,比谢谣更适合当杀手。
他未入江湖前,在军中为探马,探马本身就需要耐性,亦有点杀手的痕迹。
所以谢谣不动,那怕站上一个时辰,李南音也无所谓。
等莫孤烟与萧七解决丁北丁南,便可以轻易宰掉一位奇女子,这种事没多少人不愿意。
“战。”谢谣忽然开口了。
说了一个字后,便大步前冲,她等不到李南音疲倦了。
丁南丁北的处境,谢谣还是看到眼里,亦知道只需要莫孤烟空出手来,自己便十死无生。
所以她等不到李南音疲倦了,虽然长途跋涉的李南音定会比她更快疲倦,可她等不到了。
等不到,便只好出手,没有破绽也要出手。
谢谣的剑很快,亦没什么招式,只是很单纯的直刺。
杀手的武功不是艺术,更不是给别人观看,只为杀人而存在,杀人的剑不需要花巧。
花巧不一定能杀人,但一把足够快的剑,却绝对可以杀人。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不破的是,当速度超越某一个点,便不需要任何花巧。
不破的是,对手反应追不上你的速度时,便无法做到破招。
像丁南般依仗金刚不坏护体神功,用挨揍去破?
不可能。
若真是如此去想,那么江湖上的高手都得龟爬了,何必苦练轻功。
丁南能对付萧七,对付李南音,甚至莫孤烟与谢谣,但那是他们的速度仍达不到绝对差距。
毕竟丁南身为杀手,本身的速度也不慢,只是相比萧七而言,才显得慢。
可若是对手换作公孙柔,丁南早已伏尸于地,那位绿衣剑仙的武功是无招胜有招,只有一个快字可言。
比杀手的剑,更像杀手。
谢谣一动,剑一出,破绽便有了。
有了破绽,李南音自然会出手,看到破绽不出手,不是他的作风。
萧七与丁南缠战,莫孤烟笑看废去左臂的丁北同时,谢谣与李南音正式交手。
四个人的战场上,姓莫的女子已胜出,姓萧的男子虽不胜,可亦绝不会死。
唯独这个风沙大漠中,最为重要,作为主角的男女胜负尚未可知,生死仍未定下。
谢谣的剑一往无前刺出之时,李南音瞬间有了动作。
只见他原地立好马步,将那把金银细平脱横刀斜指身后天空,右手握着刀柄,左手握着刀鞘中段。
迎风一刀斩!?
李南音怎么会选择这种刀法作为第一刀?难道他有信心以力劈华山的直劈,一刀将谢谣劈到黄泉?
李南音的动作,谢谣看见了。
但她依然无所畏惧,她的剑依旧笔直指向李南音的心脏。
她的剑就只有一个快字,除了快便没有任何招式,所以不管李南音怎么应对,她都只会继续直刺。
这刹那很快,快得只是一眨眼,谢谣的剑已贴近李南音心脏,李南音的刀也已经出鞘。
嘶...叮。
李南音出刀的声音很刺耳,刺耳得令人浑身鸡皮疙瘩,但亦很清脆,清脆得就像雨打在风铃上,打出的叮叮声清脆。
他用的不是劈字决,那把只有半臂长的横刀实在不是使用劈字决的武器。
掠斩!
李南音出刀前手腕一转,原本该是直斩而落的刀便化作了横斩,急掠向谢谣脖子。
谢谣的剑剑名寒霜,乃飞雪庄特别为她打造,剑身长度为两尺七寸,剑柄三寸,重一斤,其刃薄而尖。
李南音的横刀则是唐朝皇室之物,重三斤,总长度为一尺六寸,其中有四寸为木制刀柄。
尺六短刀,三尺剑便是李南音与谢谣各自的武器。
而剑比刀长,长了足有一尺四寸。
这一尺四寸注定了李南音不可能比谢谣更快,但这些都是理论上,纸面上的数值,不是实战中的数值。
事实上,李南音的刀更快,比剑更快地触碰到对方身体。
而此时谢谣的剑距离李南音的心脏,尚有一掌距离。
这怎么可能?
难道李南音的刀突然间变长了?
没有。
他的刀虽然独一无二,亦华丽了点,但仍是一把刀,不是节鞭或者锁子炼那种可以变长的武器。
会比谢谣更快,是刀离手了。
沙漠民族最擅长弯刀,弯刀有一种用法叫回旋斩,李南音此时用的正是这种刀法,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刀法。
弯刀能做用出回旋斩是刀身像一轮新月,但李南音的横刀却是像尺子一样直,使用这种抛掷之法,顶多只能做法前半段的弧斩,后半段的旋转而回却是没有可能。
不过李南音敢用,自然有其道理存在,平白无故的弃刀不是他的风格,用那把藏在袖中的刀亦不可能。
那把刀虽比横刀更强,可却也更短。
第九十八章 丁北之死
面对出乎意料的招式,谢谣反应极为冷静,只是把头往后仰去,以一丝之差避过刀锋。
但李南音在她仰头的瞬间,左脚往外一踩,身形已往右方弯身冲出,就如一头沙漠之狼般四脚着地前冲,快得谢谣后仰的头才刚回复正常,眼角已看到他接回横刀,侧身对自己撩斩而来。
横刀做不到弯刀后半段的回旋,李南音用自己的方法解决了。
刀不会自动回到自己手上,手却可以回到刀柄上,虽然过程有点不同,但姑果无异是相同的。
都是把刀抛出,最后刀还在手中。
李南音天马行空的招式,没有让谢谣慌乱,她虽然固执,但能在江湖杀出名声,成为四大奇女子之一,经历的生死撕杀比另外三位都要多。
离园的没落,令到太多人窥视了。
左手抓向横刀同时,谢谣身形已转为正对李南音,右手长剑依旧飞快点向李南音,快得彷佛她也会瞬变,彷佛从一开始两人便是这样过招。
李南音的刀当然不可能就这样被谢谣抓到,谢谣拼杀的经验多,他更多,更懂得如何为自己取得胜利。
至于...光彩与否,李南音从不在乎。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心底总有些仁慈,总想避开杀戳,可当血的战场来临时,却能不择手段,不管不顾的为自己谋取胜利。
因为他与大部分人都没有分别。
怕死,不想死。
试问谁不怕死,谁想死?
不择手段的意思就是,李南音撩斩而出的刀是虚招,虚得看似势大力沈,实则软绵无力。
软绵无力的刀就是指没有任何力道,没有力道,收刀自然快速,所以谢谣不可能抓住李南音的刀。
但抓不住刀,谢谣的剑却点中了李南音!
虽然并非重要位置,入肉也不深,但仍然刺出了鲜红血花。
李南音难道在长途跋涉下,累了?
不然以他的身手,不该如此简单被谢谣刺中,谢谣的武功并没有比他强上太多,轻功更是远逊于他。
李南音不累,即使在烈日高悬的沙漠奔走,这点路程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战斗能力。
会被谢谣的长剑刺中,是李南音的主要注意力在丁北身上。
丁北?
被莫孤烟废去左手,几乎打入半残状态的丁北有什么好注意?难道他也像丁南般藏着某种绝技,从而可以反杀?
不知道。
丁北有没有藏起来的武功,李南音不知道,就算有他也用不出来,更不要说反杀莫孤烟。
一个死人,无论生前有多大的本事,都不可能再用出来,亦不可能反杀一位活人。
丁北死了。
原本还可以再支撑一会的丁北死了。
杀他的人不是莫孤烟。
是被谢谣刺中了一剑的李南音。
莫孤烟虽切开了丁南丁北的战场,但离谢谣并不算远,当然也近不到谢谣能随时援手。
李南音抛刀,接刀间的移动同样没有太贴近丁北,谢谣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不贴近便无法下杀手?
怎么可能。
李南音袖中还有一把刀,那把对谢谣不好使,对丁北却好使。
刀一定要握在手上才能杀人?
不!
刀不在手上也能杀人,李南音那把掌中刀本来就像暗青子,所以他用暗青子的手法将它甩出,会有问题吗?
当然没有,而且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如此使用那把刀,他用刀一向很多变。
江湖中人的用刀之法,在李南音身上完全不一样,他更偏向于能杀人就行,管他刀该怎么用。
他从军那几年,玉门关大兴兵戈,撕杀起来能把刀刃砍崩,又怎能太注重兵器用法,都只求杀敌。
不知道是不是安逸的生活太长,还是以为李南音这种名震江湖的人,不会做出偷袭的事。
又或者是丁北对谢谣有绝对的信心?
身为杀手,丁北竟全神注意着莫孤烟,一点也没有防备左后方的李南音,以至于完全没有感觉到往自己电射而来的暗青子。
没有感觉,没有看见,自然不会做出任何反应。
可丁北与谢谣两人也看不见?
看见了,他们两人都看见。
既然看见,他们怎么不提醒丁北?
来不及!
他们看李南音那把掌刀时,刀已到了丁北的脖子前,再提醒已然太晚了。
晚得谢谣刚想开口,丁北脖子已经溅出大量鲜血,而刀亦跌落在黄沙之中,被风轻轻一吹便失去踪影。
脖子被划破,其实并不会马上死去,甚至更有余力反扑。
但丁北没有反扑,莫孤烟与李南音都离他有点距离,这点距离如天与地之隔,让他无法反扑。
“妹...妹...。”丁北艰难地抬头望向谢谣,第一次开口了,如锈般沙哑的声音吃力地从喉中吼出。
像个木头人的他,眼神中第一次有了变化,带着点点不舍,点点担忧。
说了两个字的他,面上突然露出一个笑容,右手伸向谢谣便直挺挺倒在风沙之中。
丁北死了。
被李南音用偷袭的手法,送到了黄泉路。
但为了袭杀丁北,李南音也付出了代价,没有人可以在分心的情况下闪过谢谣的剑。
“好险...。”
甩出掌刀便已开始全力后退的李南音,在莫孤烟接应下,终于摆脱了谢谣的剑,刚才一退一进间,那把快剑只差一点便刺入他的身体,再穿身而过。
若真被谢谣的剑穿身,李南音肯定自己已被划开肚子,现在总算是避过了满地肠子的后果。
“没事?”
站在谢谣左方的莫孤烟撇了眼李南音,对他的战斗风格相当不满,不满得连笑容都不给他一个,声音变得淡而冷。
莫孤烟倒不是怪李南音出手偷袭,而是丁北的死是注定的,他又何必冒险出手,要是折损了他李南音,她拼死拼活的为什么?
又不是中原那些闲得蛋疼,才四方闯荡的公子侠女。
李南音看了眼被谢谣最后改刺为划造成的伤口,对自己肚皮上的血肉翻飞,满不在乎道:“嘿,死不了。”
的确死不了,满身伤痕的李南音对那里受伤会造成大流血,那里受伤无关紧要都很清楚。
而且有莫孤烟在,他可以悠哉地哼起小调处理自己的伤口。
第九十九章 武林阶梯
丁北死了。
一直跟在谢谣身旁的丁北死了,死得得那样平凡,一如大部分人般,没有惊天动地。
极少数人外,没谁的死能惊天动天,影响到大多数存在,能影响的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撮人群。
正如丁北的死动荡不了江湖,却震动了正在撕杀的人心。
江湖都只知道丁南丁北是谢谣的影子,可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们三人竟是兄妹,离园能培养出这三人怕是费了不少心血。
“难怪丁南丁北都甘愿为你而死...。”匆匆处理好伤口的李南音轻叹一口气,喃喃自语起来。
李南音这话大概是想对谢谣说,只是她又如何会回应。
这样的问题太无聊了。
无聊得就像喝下一杯清水,淡而无味。
丁北的死让丁南突然像疯了般,竟不管不顾的冲向谢谣,任由萧七进攻而不作出反击。
面对身负金刚不坏神功的疯子,萧七只能退让,破不去那一口先天真气,便只剩下眼睛,耳朵等地方可以攻击。
但丁南只是为了回到谢谣身旁,而不是真的傻了,他对这些地方和弱点的保护依然稳妥得很。
“金刚不坏太无赖了。”萧七急速奔回李南音身旁,望了眼他的伤势,嘴角抽了抽。
就是不知道这嫌弃的表情,是对金刚不坏不满,还是对身旁的浪子如此冒险不满。
“金刚不坏?”同样站在李南音身旁的莫孤烟听到萧七的抱怨,嘴角勾了勾,泛起一个诡异的微笑。
“烟老板负责对付丁南吧,你的刀在他身上磨不了多少,江湖人的习气并不适合你。”外人前极少称呼莫孤烟为烟儿的李南音,轻抚小腹伤口道。
金刚不坏对萧七是无赖了点,可对莫孤烟来说就是人形拳靶,顶多就是耐揍了点,但却绝对可以打坏。
而且萧七注定了不在江湖,把江湖习气带到军中或庙堂,都绝不是好事。
“老何也说过这话。”萧七道。
“可惜了这位奇女子,给她一个体面吧。”莫孤烟看着身上白衣沾上血花的谢谣,语带感伤。
她没有急于动手,是想留给那位奇女子最后一点时间,给她一个体面。
当然,这其中亦有李车音需要处理伤口的关系。
江湖上的女子很多,但只有四人被称为奇女子,谢谣是其中一位。
莫孤烟同样也是,所以她懂得什么是奇女子。
表面看似风光的她们,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悲哀,莫孤烟不知道谢谣怎么想,也不知道公孙柔与绿蚁怎么想。
可比起一个奇字,她更愿意平凡,而不是成为现在的大漠孤烟。
“我相信沈林会同意谢谣退隐江湖的。”李南音轻轻点头。
离园的园主姓沈,名林。
沈林是一位真正的枭雄,若今天谢谣死在这里,对一心重振离园威名的他,肯定是退隐更好。
那怕为了这个原因,离园不能再对李南音出手,甚至还要让着他,但沈林依然会做出这种选择。
离园目前经不起太大的风雨了,何况李南音能杀谢谣,自然也能杀他沈林。
“如果我死了,合葬。”谢谣对李南音,漠然地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谢谣的语气没有什么仇恨,悲伤。
唯一不同的是,说这句话时,那双灰暗而空洞的眼睛,缓缓落下两行清泪。
在那张一分为二的脸庞上,各自静静流淌,彷佛就像她与丁北生死相分般,无言无语之中,却弥漫起一股悲伤。
“不,你,不死。”
丁南嘴巴开开合合数次,才终于吐出几个连音也不准的字,显然是太久没有开口,以至于忘记了该如何说话。
“可以...。”
李南音看着往自己冲来的丁南,错开两步给莫孤烟腾出位置面对他,自己则与萧七一左一右奔向谢谣。
谢谣的话虽简短得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李南音听明白了她的意思。
只是谢谣说的是如果,没说过会束手待毙,要完成她的请求,李南音还得先杀了她与丁南。
否则,李南音帮不了任何忙,完成不了她的请求。
与莫孤烟的疯狂快攻不同,萧七与李南音很有默契,经过沿途的大小撕杀,他们两人的配合早已变得很好。
李南音似乎天生就很会配合别人,一点儿也不像萧七他们三人,都是独战独生独死独还的风格。
事实上除少极少数练阵法的人外,江湖中人本来就只善单打独斗,群战往往都是一加一等于零。
这亦是江湖人胜不过军中悍卒之因,亦是历代名将极少会用江湖人的因素。
动辄千人万人的战场,一个人的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个人,左右不了大局,甚至更可能会破坏己方阵形。
但军旅出身的李南音与江湖人,不一样。
江湖人不擅长的事,他正好会一点,懂一点。
不过若是换作普通悍卒悍将,同样配合不了萧七,李南音能够做到,是他的轻功够高够快。
虽然萧七与李南音都受了伤,谢谣一点伤势都没有,但两把刀对上一把剑,剑很快就落入下风,比遭遇到狂风暴雨的丁南更快。
谢谣选在这里拦截李南音,是她自知轻功不如他,但却自信可以困住萧七。
困住萧七等于困住李南音。
李南音的性格中,可利用的弱点太多了。
只是谢谣千算万算,都没有算过莫孤烟与莫怜儿会在,离园的情报会错。
落入下风的谢谣没有放弃,那把长剑依然稳定,只是随着身上伤势增多,再稳定的手也难免出现颤抖。
手颤抖了,剑呢?
当然也颤抖。
因为剑在手上,只有稳定的手才能用出稳定的剑。
萧七飘渺无定的身形中,那把重新回到手上的薄刀又快又急,彷佛每一息都能砍出数十刀。
而李南音在布满刀影,身影的四周,来回补刀同时,亦紧防着丁南。
从谢谣落入下风开始,丁南已显得有点狂暴,连莫孤烟都不得不避其锋芒,以至于有数次都差点伤到李南音,萧七两人。
丁南一个人扭转了局面!
远处的莫怜儿越看越是焦躁,她想出手帮忙,却又无处下手,更怕自己突然参战会带来更大变数。
她虽挤身绝顶高手之列,但绝顶与绝顶之间的差距却是极大。
如果给江湖人都封一个朝廷将军,柳心,长青道士与公孙柔三人可算是大将军,骠骑将军等,其后第四位的十大高手开始,依序下数。
而去到李南音,莫孤烟等人大概便是四安四平之号,可莫怜儿顶多算是杂号将军,还是不一定拥有实权的那种。
至于再往下的一流高手,当然连将军都算不上,得从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去算一算。
第一百章 断剑起繁花 炙风生寒光
指节握得发白,咬破下唇的莫怜儿看着突然僵持的战局,第一次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武功竟是如此不堪。
她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的一天,会有连她也插不进手的生死撕杀。
在沙漠太久的她,几乎忘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八个字。
“莫怜儿你真是没用...。”
莫怜儿低声呢喃,痛恨自己无用之时,离她不算太远的刀剑场内,李南音三人对丁南与谢谣两人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打法,实在是头痛不已。
可僵持下去也不行,最少对李南音来说不行,他略显苍白的脸庞已告诉了莫孤烟与萧七,这场战斗必然尽快结束。
因为他腹部的伤口随着战斗,已然再度崩裂,鲜红在移动间一点一滴的落在沙漠,努力地把沙漠染成相同的色彩。
而原本嗔怪李南音太冒险的莫孤烟,此时才发现,先偷袭丁北是多么正确的选择。
不然再多一位不怕死的人,他们便真的要拼命了。
真正的是以命拼命。
但拼完后,大概便只剩下李南音或者莫孤烟了,至于武功略差的萧七,更弱的莫怜儿,绝对是十死无生。
除非李南音与莫孤烟两人舍了命,只求他们活下来,可是这样的结果就是只剩一位萧七。
莫怜儿外柔内刚的性子,定会带红楼的人马进入幽燕之地,非得把离园杀绝,或者红楼被杀绝才肯罢手,才肯追着莫孤烟的脚步离开。
疯了,不怕死了,便能取胜吗?
不能。
李南音被伤势拖累了便会死吗?
不会。
他这人别的经历不多,唯独生与死间的事经历最多,又怎么会如此轻易便倒下。
李南音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伤势拖累,虽没想过像现在般严重,但多少还是有打算。
因此在伤势加剧的时候,他也不要命了!
丁南和谢谣不要命,他就不能不要命?
天底下没有谁能做,谁不能做的事。只有愿不愿意,有没有必要而已。
李南音觉得自己是时候拼命了,真正的拼命。
那怕为此会喝上一口孟婆汤。
他答应过何尝此番沙漠之行,若然真发生意外,只要自己还活着便不会让萧七死。
李南音对朋友许下的诺言,从来一字不差。
莫怜儿与莫孤烟更是不必说。
一个男人疼爱自己的情人,是天经地义之事。
莫怜儿死了,莫孤烟会伤心。
而身为男人,在这种时候也该保护自己的情人。
如在赌坊买定离手的赌鬼,李南音也要赌一场,虽然他并不喜欢赌博,但此时不能不赌。
但他的赌比赌场里的人,更直接,更豪迈。
还有什么能比赌命更豪迈?
没有!
赌钱财的人输了,只要愿意悬崖立马,迷途知返,那么总是有未来,不至于去到家破人亡。
可李南音的豪赌,却没有任何回转空间,输了便是死,便是家破人亡。
李浪子没有家?
不,他有!
吾心安处,天下皆为家。
谢谣与丁南已压下了自己性命,现在便该到他了。
压下性命,李南音便得想,想丁南与谢谣两人,杀了谁才最可能存活,杀了谁才能够在自己输了后,莫孤烟也能胜。
谢谣。
名列四大奇女子的谢谣很强,强得没有丁南丁北也不好对付,不好对付自然代表危险。
而丁南的武功虽然如萧七所言般无赖,难缠,但若只剩下他独自一人,却是奈何不了莫孤烟,早晚会被她破去那一口真气,拖死在这个峡谷入口。
既然选择谢谣,那如何杀?
谢谣能以一对二,虽说有李南音受伤之因,但亦证明了她的武功匹配威名,而不是那些虚有其名的人。
很简单,用刀。
李南音最强的掌刀虽不在,可还有一把横刀,他的横刀虽是为了掩藏掌刀而存在,但并不代表不强。
不去算那些隐世之人,江湖上能迫得他使用掌刀的人不多,不多得大概只有二十位,余下之人都逃不过他的横刀。
谢谣长剑直刺,萧七闪避的空隙间,本应从左侧进攻的李南音,这一次没有往左而去,而是在萧七退开后,身形如电般前冲。
谢谣的剑并不老,任何高手都不会把兵器用老,不管是拳是刀还是剑。
而谢谣当然是高手。
但这没什么,谢谣不会把剑用老用尽,李南音便替她用老用尽。
没有机会,就创造机会,没有破绽,就创造破绽。
两次跨步贴近了谢谣,李南音右手刀斜斩同时,左手成刀便往贴身而过的长剑斩去。
练刀要先练手。
没有刀,李南音还有一对极为可怕的手,他的手便是刀。
只要一击,李南音便能把长剑斩断,而剑断后,谢谣所用的力道便会出现失误。
每一个高手都有惯用的武器,把武器的重量,长度刻进身体,谢谣手中的剑便是她惯用的剑。
而一但临时更换武器,或破损都必然会出刹那误差。
这种误差在平时不会太明显,可在势均力敌,或处于下风之时,却是致命的失误。
这也是江湖高手在自身武器出现问题,便第一时间退后的原因,但谢谣此刻能退吗?
不能!
她没有任何退路。
所以只要一点失误,李南音或萧七都能要她的命。
她的剑能快过李南音的手刀吗?
不能。
李南音出手的时候,谢谣的剑已在变,只是李南音的速度太快了,快得她收不回长剑。
收不回,逃不过,剑便断了。
但剑断后,花开了!
断剑起繁花!
繁花之中,有一张脸,一分为二的脸,目无表情的脸。
脸上有一双眼睛,眼睛空洞而濛,映照不出任何事物,流露不了任何情绪。
脸的主人是谢谣,江湖中只有她的脸是如此特别,如此好辨识。
脸是谢谣,繁花呢?
一望无际的黄色沙海怎么会有繁花?
繁花何来?
繁花自剑中来。
断去一半的长剑,当然变作了短剑。
剑短了,便适合近身博杀,而李南音正好就在谢谣身前,又正好与她博杀。
所以一年两开的沙漠玫瑰,在李南音身上盛开了,还是深红的那一种。
但繁花盛开之中,却有一道月光升起,月光自谢谣背后而来,自炙热而干的风中而生。
炙风生寒光!
第一百零一章 风沙葬哀尘
月光?
烈日悬空,光照大地的正午,月亮隐于其后,月光从何处而生,又从何处而起。
月光不是月光。
月光又是月光。
萧七的薄刀很亮,一把利刃总是很光亮。
而最光亮之处莫过于刀锋,当刀锋弧斩之时,那光便像一弯新月,弯弯新月。
李南音创造的机会,萧七看到了。
看到,便出刀。
所以光从刀生,从萧七手中而起。
正面对李南音的谢谣能看到自背后而起的月光吗?
能。
那光太亮,亮得谢谣不用回头,便能感觉到,根本不需要去看。
因为夜色下的月光总带着寒意,自萧七手中而起的寒意,更是令到谢谣浑身发冷。
那种冷很难形容,但久经生死的谢谣知道那是什么,死亡笼罩下的冷!
只是看到了,感觉到了,她却闪避不过那道光,这种冷。
若是在平常时候,她定然有很多种方法可以避过,更能在闪避同时还回一道秋水寒光,同样带着冷意的秋水寒光。
可惜现在不是平常时候,她的身前正有一位浪子,一位很多人想杀,却又杀不了的浪子。
这位浪子不会给她这种机会,而且他手中也有一道将起未起,将生未生的月光。
萧七手中的月光可怕,但他手中的月光同样可怕,可谢谣却只有一道秋水寒光,注定了她只能抵挡一道,消灭一道。
谢谣没有回头,她杀不了萧七,只有杀李南音才有机会,而且她此次之行,要杀的人就是他。
水光闪烁。
重新与剑相合的谢谣变得更快了。
剑长之时,谢谣能够做到一息三剑。
剑短之时,她便可以做到一息五剑。
在月光斩上脖子之前,谢谣一共出了十一剑。
等到月光掠过,她便放开了手中剑,任由那把断裂的剑掉落在沙漠,在丁南的狂暴之中掉落。
花开花落花谢,鲜血造就的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但剑花却再不来。
名为谢谣的灯,在黄沙,炙风,烈日下熄灭了,而见证者只有廖廖数人。
“谢...谢你。”谢谣那张一分为二的狰狞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微笑,笑容很温暖,淡然,就像一个隣家姑娘。
“是吗...。”李南音放下挡在心脏前的左手,缓缓坐在黄沙上,轻声一叹。
他撑过了谢谣临死前如暴雨的连绵剑势,终于可以安心地坐下,安心地瘫倒在黄沙上,喘一口剑后余生的气。
但在这之前,他还是接住了往自己倒来的白衣女子,扶着她轻轻落下,再替她合上眼睛,合上那双还在流着泪的眼睛。
江湖,从此又少了一道风景。
“原来...你是来求死。”
李南音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是她谢谣前来,而不是其他人。
原来这位名震江湖的女子,一直都在求死,求一个能杀得了她,让她离开人间的人,而名动江湖的李浪子,显然是一个很适合的对象。
她胜了,这位浪子的朋友自会找她,其中包括了那位一身绿衣的女子剑仙。
败了,无需任何人前来。
“啊...。”
谢谣的离开,让正在意图突破莫孤烟封锁的丁南发出一声狂吼,看着缓缓倒下的人,他也停下了与莫孤烟的博杀。
“你们会做到?”
古怪而奇特的声音从丁南口中吐出,他的语调极为生涩,像是百越之人说起中原语,让人听懂了,却又觉得不太明白,古怪之极。
莫孤烟点头道:“他答应过她。”
丁南虽无法说清道明,但莫孤烟知道他的意思,明白他想要问的事。
“把他们送过来...谢谢。”停下交手的丁南松开了手中剑,对阻挡住自己的莫孤烟再次开口。
丁南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完全没有任何波动,连沙漠的风语都比他来得有感情。
但莫孤烟偏偏从中听出了悲啼,特别是他最后两个极为生涩的谢字。听出了悲啼,自然就知道丁南口中的他们是谁。
对他来说,只有两个人值得牵挂,念想。
“萧七,怜儿,将丁北和谢谣送过来。”
莫孤烟警惕地看着丁南,她可不敢让他靠近李南音,那位瘫倒在黄沙上喘气的浪子,现在可是随便来位无名小卒都对付不了。
丁南自动退出数十步,直到萧七两人放下丁北与谢谣才又慢慢走回,彷佛像以前般站在谢谣左方,对莫孤烟露出一个毫无感情,毫无笑意的微笑。
这是他能够给出的,最大的善意。
天苍苍,地茫茫,青草绿了又变黄,又变黄...
烟狼起,黄沙黄,今儿谁在盼儿郎,盼得青草又变黄...
青草绿了黄,黄又黄...
这首流传在敦煌一带的歌谣很易记,很悲凉,充满了敦煌的色彩。
只要到过敦煌的人,都定会听过这首简单而悲凉的歌谣。
千年间在外族手中来来回回的敦煌,经历过太多太多,在沙漠,在战场,死去的大好儿郎也太多太多。
多得哭断了魂,哭出了一座煌煌之城,哭得所有人都习惯了。
千里无缟素,万里皆枯骨的苍茫大地,习惯了生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但亦是这里的人逃不过的命运。
萧七看着散去一口先天真气,一掌拍在自己额上的丁南,莫名地想起这首歌谣,想起这片黄沙,这段峡谷,曾经葬送了多少英魂,多少寒苦之人。
而如今,又再增添了三人,不是最后三人的三人。
萧七相信,没有人天生愿意成为杀手,没有人天生便像个活死人,更没有人天生就习惯生死,想死。
一切的一切,说来都只有四个字。
逼不得已。
“你说,这里曾经埋葬了多少好儿郎。”萧七这话像是在问瘫倒在黄沙上的李南音,偏偏语气中没有半点疑问。
“这次的事完了,我便去山海关,江湖...我待不下去。”
“去吧,江湖很难,很苦,不适合你...庙堂...也不例外。”
“我记下了。”
李南音仰望着天空,对萧七突然间的低落,没有去安慰,只是轻声回了一句。
江湖本就如此,所有人都响往的江湖从来不曾存在。
因为江湖是人所创造,而人心最是苦,最是难。
所以很多人入了江湖,又离开了江湖,萧七也不过是其中一位。
只有退不得,走不了的人才会一直留在江湖,留在有豪情侠气,有忠肝义胆,更有狡诈,阴谋百出的江湖。
江湖,从来不易。
庙堂,同样如是。
第一百零二章 奇怪的人 奇怪的事
程鹏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不但性格奇怪,行为奇怪,就连名字也很奇怪。
名字奇怪?
程鹏这个名字怎么会奇怪,怎么去看都与普通江湖人的名字差不了多少,奇怪在那里?
程鹏今年大概是二十七岁。
大概?
一个人的岁数怎会出现大概这种字眼?
不错,的确是大概。
程鹏是一个孤儿,他从懂事起便是自己一个人,所以他连自己的实际岁数也不知道,只能约莫是二十七岁,但实际上有可能是二十六,二十八。
一个连自己岁数都不知道的孤儿,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名字。
未入江湖前,程鹏没有名字,别人叫他什么都可以,像阿狗阿牛,小乞丐什么的。
但踏入江湖后,他便有了名字。
因为第一个死在他手上的人,就叫程鹏,所以他从此便叫程鹏。
这样的名字你说奇不奇怪?
奇怪。
可不得不说,程鹏这个名字十分适合他。
大鹏展翅十万里,鹏的速度一向很快,快得一展翅便是十万里,而他被称为魅影神偷,速度自然极其过人,像极了鹏在同类中的速度,否则魅影两字从何说起。
名字是来自被他杀的人而奇怪。
那么他的性格和行为又奇怪在那里?
奇怪在他是一个很开朗,很喜欢笑的人,像他这样开心的人,应该像李南音一样,相识满天下才对。
但他没有,这个没有是少得一掌可数。
一掌可数是多少?
五位!
最多五位,但实际上只有三位。
虽然很多人都见过他,想结交于他,可他就是不喜欢与对方结交,都是笑着道了个名字,说两句客气话便离开。
这样的人,当然算不上朋友,他不喜欢结交朋友,朋友太多会对他造成影响。
朋友太多会造成影响?
这是什么奇怪的想法?
对别人或许奇怪,但对程鹏却一点都不奇怪,他从来不会对朋友出手,可偏偏却是一个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手的人。
程鹏的出手不是刀剑相见,他挂在腰间的长剑就从来没有拔出过,是真真正正的从没拔出过,那怕是拔出来看一眼都没有。
那他的出手是什么?
偷!
他外号魅影神偷,鹏是魅影,神偷自然就是偷东西。
但这样奇怪的他,今天见到了一件平生仅见的奇怪之事,奇怪得他口中不断说着:“怪...奇怪...真奇怪。”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会让这位奇怪的人觉得奇怪?
秋天的风很凉,凉得极其爽快。
程鹏半蹲在叶已泛黄的大树上,双手抱在脑后,看着下方金黄色的地面,嘴角带笑地喃喃自语。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让他对面那棵大树下的三人都能听见。
“程鹏你这个混蛋。”
“你就是程鹏?”
“你系边个?”
参天巨树下的三人听到程鹏的自语,不由各自发出声音。
不,不对。
那三人并不是都在树下,其中一位满头白髪,身材矮小的老人左脚被一条绳子套住,整个人倒挂在树上,双眼正好与程鹏相对。
他正是问程鹏是不是程鹏的人。
而另外两位,一位是穿着奇异服装的女子,她左手抓住一杆长矛,仰头望向抱着脑袋的程鹏。
至于最后一位,则是被一个大网包起,浑身动弹不得的男子,但看其一身江南织锦服装,便知此人非富则贵。
江南织造局的出品,可不是谁都能用得上,那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华贵之服。
而他正是怒骂程鹏的人。
难道是程鹏放下这些陷阱?
不然他又怎会怒骂程鹏?
程鹏没有放下陷阱,他真的只是刚巧路过。
但更巧的是,他正好认识那贵公子,又正巧与他是朋友,所以才停下来准备看一看笑话,结果这一看便看出了一件奇怪的事。
奇怪的大好事。
好事还能奇怪?
能!
“柳三你这人不仗义啊,怎么娶妻都不知会我这个朋友,难道是怕我给不出礼物,还是嫌弃我这个孤儿登不上台面?”
柳三?
那位贵公子竟是柳三柳随云?
仔细看去,网中人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双唇厚实而丰,双耳高悬过眼,生得一副富贵之相,不是名满天下,踏遍中原花楼的柳随云柳三又是谁?
网中人既然是柳随云,被吊在树上之人,自然就是宁国的定国侯,有神拳无敌之称的何尝。
但他们两人怎会被这种简单的陷阱抓住,他们不是要去苗族之地吗?又怎会跑到两广之地深处?
“还不快救我,混蛋。”被一张大网缚得像蛇盘身的柳随云,此刻除了用眼睛去杀他的朋友外,只能用嘴巴骂两句。
嘴巴骂人当然不痛不痒,更何况柳随云也只有混蛋两个字比较粗而已。
所以双手抱着头,半蹲在树枝上的程鹏没有生气,也没有动手,而是笑容满脸道:“救?有嫂夫人在,我就不抢这差事了,美救英雄可是难得一见的事。”
“......。”
柳随云看着那个一看到自己,便一直夫君夫君在叫的女子,头不由更痛,痛得满脸抽搐。
他奶奶个熊,自己怎么就在这里有位妻子了?
柳随云有没有妻子?肯定没有!
可偏偏那女子叫得那么真切,那么悲伤,还说什么等自己十二年了,他怎么去中原后连一封信都不捎回来。
“这位姑娘,可否先替我松开这破网?”眼见程鹏和何尝都没有救自己的意思,柳随云只能转求设下这陷阱的女子。
“夫君叫我姑娘,呜呜...。”
那女子一听柳随云还是没叫自己为娘子,原来就红红的眼睛,瞬间便飞溅出洪流,哭得撕心裂肺。
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就连柳随云都莫名奇妙地觉得自己罪大恶极。
“好好好,娘子别哭,别哭,先替我松开这网子可好?”
柳随云叹了口长气,望着双手捂脸的人,只能选择投降,他虽常年游走在百花之中,但对付这种女子却最是没办法。
“嗯嗯...嗯嗯...。”
女子一听柳随云称她作娘子,马上破涕为笑,手忙脚乱地去解那张打成死结的大网。
“娘...子...你先放下那位老人,有他帮忙会轻松点。”柳随云眼见女子手忙脚乱,连忙给她提了个主意,不让何尝继续看戏而不出手帮忙。
出手?
何尝不是被吊在树上了吗,他怎么出手?难道这段日子的长途跋涉,令到柳随云疯了?
柳随云没疯。
何尝虽然被绳索套住左脚吊到树上,但并不代表他没办法恢复自由,只是他和柳随云在踩中陷阱的那一刻,这女子已是大叫着退后的冲出,完全没有半点恶意。
而且柳随云虽然被大网缚住,但若有人想杀他,恐怕最早去见阎王的人,反而是想杀他的人。
柳随云花样百出的手段太多了,多得让何尝和程鹏都不愿离他太近,以免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被他拿去试验新研究出来的,奇奇怪怪的毒。
“不忙,姑娘你专心救你夫君。”何尝眨了眨一双老眼,一个鸽子翻身便抓住脚上的粗绳,顺着绳子快速往上,两息之间便爬到绳子尽头,悠哉悠哉道:“哎啊...老夫往下爬定要不少时间,姑娘还是先救你夫君要紧。”
“哈哈哈...。”程鹏听到这话,也不管那女子和瞪大双眼的柳随云,对那位身形纹丝不动的老人,竖起大拇指。
这老人,真妙!
妙得很对他程鹏的胃口。
第一百零三章 柳随云相公
程鹏见过很多为老不尊的人,但像何尝这种为老不尊却是觉得妙极,不由对他好感大增。
“看来我有第四个朋友了。”程鹏竖起大姆指大笑道:“老人家,交个朋友如何?”
何尝眨了眨眼,笑道:“神偷程鹏竟愿与我这个老家伙交朋友?”
满江湖都知道程鹏的奇怪,何尝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对两人初见,他便要交一交朋友,不由满是好奇。
程鹏道:“怎么?老人家不愿与程鹏交朋友?”
何尝笑道:“难得神偷程鹏看得起,老夫自然愿意,要知道交了朋友,我便不怕被偷东西了,但你就不问问我是谁?”
“交朋友还需要看身份?而且你老人家看起来就没值钱的东西,有啥好偷。”
程鹏上下打量了一眼何尝,看不出笑得满脸皱纹的老人有什么东西值得他出手,难道偷那件普通灰衣下的几串铜币,几百两银票?
他程鹏还要不要脸了?
“这老家伙姓何名尝,程鹏啊程鹏,没想到吧?”柳随云在那女子帮助下,终于用苗刀划破那张讨厌的绳网。
“神拳无敌?”程鹏讶然地再次打量起何尝,他怎都看不出这个有趣的老人家,竟是成名四十多年的定国侯。
“哈哈...老人家,你叫神拳,我叫神偷,看来我们天生就适合当朋友。”程鹏轻飘飘地落在地面,轻得连一片黄叶都没震起。
柳随云挣脱了绳网,程鹏自然便不再留在树上。
“呵呵...我们还是先看看柳三公子吧。”何尝顺着大树的枝杆,三两下落在地上,负着双手笑眯眯道。
柳随云已有“家室”,可是一等一的大事,这若是传到江南,不知道有多少花楼红牌,清倌人会哭得死去活来。
柳随云嘴角抽了抽,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如何开口,开口又该说些什么。
“这位...小娘子....夫君贵姓,名字又是什么?”柳随云想了想,还是硬起头皮开口,他可不想无缘无故多了一位娘子,这若是被他父亲柳青知道,不关个三五年就奇怪了。
没摆过三五天流水宴,没广邀天下群雄,没通知皇室,柳家的第三子就完成了大婚,柳家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柳随云可是很清楚父亲虽对自己百般不满,但说到底还是很疼爱自己,不然他那里能千金万银的随意挥霍。
“相公,你唔记得自己名字?”那女子突然一拍大腿道:“啊...我忘了有客人在,该说中原语才对,相公姓柳名随云啊,相公问这个做什么?难道是怕我忘了?”
女子的中原语虽带了点口音,却真也说得不错。
柳随云听到女子说出的名字,一拍脑袋,顿时哑口无言,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同时,差点便想动手擒下她。
天下间竟有这般巧合之事?自己的名字虽不可能是独有,但像现在这般样貌相同,名姓也相同?
这怎么可能?
可若说是陷阱,却又没道理这么明显才对,个中到底有什么缘由?
而且一去便是十二年,十二年前已经有人在谋算自己?
十二年前,柳随云才刚及冠,连柳家的大门都没有走出,就已经被人在百越的两广之地谋算?
何尝与程鹏都一脸惊讶地望向那女子,与陷入沉默的柳随云。
但两人的神色还是有所不同,何尝讶异看着柳随云与女子同时,眼神亦飘向了程鹏。
说到奇怪,这位魅影神偷出现在这里,同样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而且还正巧遇上了他和柳随云?
“难道相公不要善儿了?”自称善儿的女子,一看柳随云神色便猜到他怀疑自己,说话间已带上了哭腔。
在这里出生,这里成长的曾善不知道柳随云为什么会怀疑自己,但她看出了他并没有将自己看作妻子。
“姑娘莫哭,这个中缘由难以三言两语道清,不知道你家在何处,我们先行前往如何?”柳随云叹了口气,也不再掩饰。
但不管自己是不是眼前女子的相公,柳随云都不太愿意伤害一个女子。
特别是这女子的神情语气,动作,他都看不出什么破绽时,更是不愿意伤害一个痴情人。
所以柳随云只能折衷折衷,希望与这女子详谈,了解了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至于程鹏,他虽不愿意怀疑自己的朋友,但不得不说,他出现的时间,地点都似乎太巧合了。
巧合到柳随云不敢相信。
李南音与谢谣在苍狼峡谷死战的这一天,柳随云遇上了被莫孤烟怀疑的程鹏,然后莫名奇妙地多了一位妻子。
那怕新出现的妻子容貌身段都可算上上之选,但这种莫名奇妙还是让柳随云相当不痛快。
他讨厌玩弄感情的家伙。
柳随云虽然一直游走于花楼,但从来不会玩弄任何人的感情,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你卖我买的交易。
“你怎么来这里了?”
跟着曾善前行间,柳随云望向程鹏,直接问出了心中疑惑。
程鹏笑道:“我说了,你便不会怀疑?”
九龙卷书的事已经传遍了整座江湖,程鹏当然也听过,更知道李南音与柳随云便是负责此事之人。
柳随云瞟了一眼何尝,道:“或许?”
程鹏双手抱着头,迈着八字步,叹气道:“或许?好吧,我为追一个人而来。”
“这天下还有人是你程鹏追不上的人?”
程鹏苦笑道:“好像没有。”
江湖人有很多很多,但程鹏却不觉得有谁是自己追不上,那怕是被誉为轻功天下第一的李南音,他都有自信能追上。
柳随云点点头,奇怪道:“既然没有,那你追谁?莫不是追我?”
“追你有好处?我怎么只看到了坏处。”程鹏嗤笑一声,反问了一句才回答:“我也不知道是谁,但那家伙偷了我的东西。”
说到最后,程鹏那张满带笑意的脸全是苦涩,走起来带风的八字步也变得毫无气势。
魅影神偷追不上一个人,还被对方偷了东西?
“这个笑话不太好笑。”柳随云撇了一眼程鹏,认真道。
“我也觉得不好笑,但这就是事实。”程鹏耸了耸肩,苦笑的脸上全是无奈之色:“上得山多终遇虎啊...。”
第一百零四章 长命锁
上得山多终遇虎?
的确,假如程鹏没有说谎,便真的是山路走太多,终是遇上了猛虎。
要逃避一个轻功高手的追捕有很多方法,轻功并不一定要比对方高明。
但要在一个神偷身上偷东西便不一样,神偷神偷,自然就是很擅长盗取东西,是市井扒手的最高点。
一个擅长偷东西的人,对如何防范被人偷窃,理所当然地亦最为擅长,否则上一刹那盗走别人的物品,下一刹那又被别人盗回去,岂不是一个笑话。
程鹏说自己追不上一个不知名的人,还被别人盗走了东西,柳随云觉得这简直是天底下最可笑的笑话。
但这可笑却又一点都不好笑。
不但柳随云与何尝觉得不好笑,那恐怕连程鹏名字都没听过的曾善,似乎也觉得不好笑。
只见她停下脚步,把那张充满疑惑的脸转向他们三人,开口道:“这位公子...?你不是神偷吗?怎么还会被人偷走身上物品?”
面对曾善那张疑惑不解的脸,那句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自己的话,和最后天真无邪的直白疑问,程鹏除了苦笑便是苦笑。
这要他怎么解释?
难道像游走各地的说书人,拍一拍惊堂木,道一句请诸君仔细听好,然后逼眼前三人买两碗酒再开口?
先不说眼下没有酒,就算有,眼前三人除了曾善,另外两位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好顾客,那有顾客眼中充满警惕和危险的寒光。
“我说是在街上走着走着,糊里糊涂就被人偷走了,你们信吗?”程鹏说出了一个更令人笑不出的笑话。
“糊里糊涂?”柳随云喔了声,面无表情回道。
笑话太冷了。
程鹏一摊手,无奈道:“你看,我不说你们怀疑,我说了你们更怀疑。”
“我还真是命苦啊,现在连为数不多的朋友都怀疑我了。”
口中说着命苦的程鹏,脸上却看不出任何命苦的感觉,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仍是八字步的大咧咧走着。
“那你怎么知道被谁偷了?”
既然糊里糊涂被偷走,那不该知道是谁才对,但程鹏能追到这里,自然是知道了东西被谁偷走。
“我本来也不知道,可她拿着那件东西,大摇大摆出现在我眼前。”
“他是谁?”
“一个红衣女子,佩双剑,轻功高得惊人。”
“红衣女子?”柳随云双眼闪过一丝寒光,随后马上敛去,开口道:“什么样的红衣女子?”
柳随云也遇到过一位红衣女子,轻功同样极高,高得连李南音和萧七都追丢了。
程鹏苦笑道:“你何必明知故问。”
柳随云疑惑道:“明知故问?”
“你与李南音在长石镇就遇到过她了。”程鹏扯了扯嘴角,一脸无奈。
柳随云这试探,装作无知,实在令程鹏哭笑不得,那座小客栈的争斗早就传遍江湖,自己又不是那些隐在深山老林的怪物。
被揭穿的柳随云没半点不好意思,反倒追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们遇上的都是同一人,难道你看过她?”
程鹏道:“那样的人,那样的轻功,说多一位就多一位?柳三你越来越没意思了。”
江湖上的高手虽不至于屈指可数,但人数却一直不多。
江湖的诱惑太多了,很多人未成名前都能埋头苦练,数九寒冬的每一朝夕都不会落下。
可一但入了江湖,能坚持初心的人太少了,少得一千人中也未必能出现一位,而一但沉沦在数不清的诱惑中,不管初露锋芒时有多么强势,最终都会沦为平庸。
平庸了,自然就会失去原先所拥有的一切,但到手的东西,谁甘心轻易放手?
没有。
武功沦为平庸之辈,又舍不去已拥有的一切,那该如何?
心计!
这便是江湖人心叵测的源头,也是大部分江湖中人的命运。
极少数人跳出平庸的人,立在巅峰的他们则微笑俯视整座江湖,笑看一个个如飞蛾扑火的男男女女。
但这样的人,太少太少了。
红衣女子明显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很难无缘无故多出一位,甚至红衣女子本身便是江湖上某一位成名高手,她的武功和狠辣,绝不是初出茅庐的傻娃娃可比。
柳随云作出这种疑问,岂不是把程鹏当成傻子?不然就是他变了傻子。
柳随云笑道:“没意思?真没意思就不会到现在还和你瞎聊天。”
程鹏看着柳随云在他和曾善来回的目光,双眉挑起,歪了歪头,语带无奈道:“我走可以了吧?”
“走?你不是又追丢了人吗?”
“......。”程鹏沉默了一会道:“我追丢她几次了,但最后她都会再现身。”
提起这件事,程鹏脸上已不是无奈,而是沮丧,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彷佛在刹那间消失,变得像行尸走肉般。
如果说被偷走身上的东西是一种耻辱,那么被人像猫戏老鼠般不停戏弄,便是来来回回的羞辱,还是那种把程鹏踩在泥中,来回磨擦的那一种。
“你到底丢了什么?”
柳随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这个问题,他本不该问这样的问题。
当他这样问的时候,就已经代表着相信了程鹏的话,那怕不是全部,也已经有了一半的相信,只剩下一半的怀疑。
“长命锁。”
程鹏说得很无奈,但这也是他不得不追赶的原因。
长命锁又名长生,是婴儿百岁或周岁之时所佩戴的饰物一种,寓意长命百岁。
没有人天生便是孤儿,每一个人都有父母。
而程鹏父母的线索,全在那块从不离身的玉制长命锁上,背刻麒麟,正书不离不弃四字的玉锁,是他这一生人中唯一要紧之物,比命还要紧。
因为不管父母是生是死,只要有那块长命锁在身,程鹏便能感觉到自己与其他人没什么分别,最多就是命苦了点,磨难多了点。
可失去长命锁,便等同失去最初的跟脚,真的成为了一个不知道从何处来,又将往何处去的孤儿。
天生的孤儿。
柳随云见过那块玉锁。
江南柳家的力量不管在武林,还是庙堂都可算是一尊庞然大物。
要找父母,找回自己跟脚的程鹏,没道理不给柳随云看,没道理不请他帮忙。
“你走吧...,如果我能看到她,就试试替你要回来。”柳随云叹了口气,也不再多问什么。
他知道,程鹏什么都有可能拿来开玩笑,唯独那块长命锁不会。
第一百零五章 温柔
程鹏走了。
柳随云没意见,程鹏当然得走。
连不多的朋友都怀疑自己,不太相信自己,程鹏不能不走,何况他也要追回长命锁,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追回。
那是他的起源,是他这个无名人存在于世的唯一证明。
程鹏离开后,柳随云与何尝跟着曾善到了一个座落在半山腰的村庄,村庄人口不多,只得寥寥十数户,人数加起来连五十之数也不到。
但柳随云踏入村庄的那一刻,所有看到他的人竟都亲切地叫着他名字,说着善儿终于把你盼回来,回来了就别再离开的话。
原本还疑心曾善的两人,在那男女老少的声音内,不得不相信曾善的话,只能转往另一个方向去思考。
一个人说谎容易,可要四五十人一起说谎,还不露出任何破绽,便太难了。
难得柳随云与何尝都不相信有谁能做到。
但这个小村庄却也有一点奇怪的地方,那便是在村庄最深处的竹园内,有一位奇怪的女人。
柳随云本来也不知道她的存在,是在第二天的午夜,被一阵哀愁的乐声吸引过去,才发现了这位奇怪的女子。
充满愁思的乐曲有很多,但能用琵琶弹出哀愁,弹出一弦七声的人却绝对不多。
淡黄竹叶飘舞的竹园内,一位身穿紫衣的贵妇人静静坐在竹椅上,双手抱着琵琶,脸上神情恬静淡然。
唯一可惜的是,那张有倾城之姿的脸庞上,双目空洞而黑,竟是一位看不到所有的盲子。
但贵妇人不是李清幽那种天生的盲子,而是后天被生生挖去眼珠,柳随云看着那张脸,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如此心狠手辣。
“你来了。”
柳随云眼中闪过一丝警惕,疑声道:“你在等我?”
妇人点了点头,声音温柔似水:“嗯,从古苗族地回归中原,最好的路在这里,最危险的路也在这里,所以两个月前我便在这里等你了。”
“两个月前?阁下知道什么,又是否能说说?”柳随云半眯着眼,右手下意识地按在刀柄上。
眼前这贵妇人给他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危险得她没有任何动作,就那样安静坐在椅上都让他浑身鸡皮疙瘩。
贵妇人笑了笑,把头撇向身后,没有眼睛的她彷佛能看清世上一切。
“阁下不出来吗?”
“夫人好...耳力。”屋后,何尝背着双手缓缓步出。
他已经很小心,小心得不能再小心了,可没想到在柳随云掩护下,竟还是被听出了。
“人盲了,耳朵自然不得不灵敏点。”贵妇人浅浅一笑道:“阁下该是何尝,何先生吧?”
“喔,夫人能看见我?”何尝满脸都是好奇。
他怎么都没想到眼前这位贵妇人,竟知道自己的名字,看来那琵琶声,是故意的。
“看不见。”贵妇人摇了摇头,道:“柳公子和何先生若不怕,竹桌上有些茶水,就是怕有些凉了,毕竟午夜的风有点大。”
柳随云与何尝对望一眼,眼中满是警惕之色,但又同时很好奇眼前女子是谁,为什么要在这里等他们。
而她,又能否给出一个答案?
“咦...?竟有贵客临门。”
柳随云与何尝刚在贵妇人左方的竹桌上坐下,便见她把头转向右方,开口道。
又有人来了?
是曾善,还是村落中的其他人?
“程鹏见过前辈,晚辈受人指点,说在你这里能找到我想要的东西,因此特意前来求助。”
四围满布青竹的林海之内,随着声音响起,程鹏悄无声息地现身于黑暗之中,行走之间连半点声音都没有。
贵妇人点头道:“无人之境,你有这种资格了。”
贵妇人的话,让柳随云和何尝都不禁瞪大了双眼。
无人?
这位魅影神偷,他们的朋友,到了无人之境?
江湖中的实力分界虽不太明显,但还是有一个终极实力划分,如用剑用刀的人最后会被称作天剑天刀。
天授之剑,天授之刀无法可挡。
与之相对的,轻功便是无人!
如入无人之境的无人。
隐在暗处,谁也别想发现,谁也不知道的无人。
能在万军之中随意游走,极难困住的无人。
但这种境界,一向只在传说之中,就像江湖上有绿衣剑仙,却从没谁被称作天剑。
柳心的天剑称号,不过是看在皇室的面子上,但实际上所有人都知道,他离真正的无剑之天剑,还差了很多。
可在这个凉风习习的秋夜,与天剑同等分量的无人竟现世了,而且看程鹏那吊儿郎当的笑容,贵妇人的认真,怕是假不了。
“其实我不太想遇到你们,只是没想到还是遇上了。”程鹏对柳随云和何尝充满警戒的目光,无奈道。
柳随云笑了笑道:“一起喝杯茶?”
“你们认识?那喝杯茶吧。”贵妇人温婉一笑,弹了弹琵琶的弦线,道:“相信三位都不太认识我,我姓温名柔,温柔的温,温柔的柔,目前是青龙会朱雀堂堂主。”
“温柔!?三十年只身灭了武林盟,斩去中原镖局三十六分局的温柔?”
柳随云与程鹏还年轻,就算从秘闻中看过这名字,也不一定能记起。
但经历过血雨腥风年代的何尝却很清楚,对这位出道一年便消失的妇人,记忆更是深刻之极。
宁国能掌控武林盟最大的主因,便是当年在东海之滨那一战,盟内高手被人杀得七零八落,让血染红了深蓝的大海。
亦是那一战,让武林盟从此一落千丈,那怕有宁国皇室暗中扶持,也再现不了曾经一令出,天下从的辉煌。
至于曾经遍布中原的中原镖局,则比武林盟更惨,惨得连名号都已经消失。
因为眼前的贵妇人,年轻时一个人,一把刀,骑着快马,奔波万里把位于洛阳的总镖局,和其他三十六分局都杀了一遍。
杀得连风云阁都退避三舍,杀得所有人都知道,原来所谓的庞然大物不是不能惹,只是有没有能力惹。
“阁下说错了,我当年只斩去了十二家分局。”妇人轻轻摇头,虽反驳了何尝的话,但其言行中透露出的信息,仍然极为可怕。
“青龙会要现世了?”
相比何尝被名字震惊而忽略掉青龙会三个字,柳随云更着重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