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 免费顺风车
“公子,你对我真好,予儿好喜欢你......”
沉浸在梦乡里的山鬼闭着眼,慢悠悠地呢喃了这么一句。
听得兰台心中一暖,又一软。
可是紧接着,他发现自己高兴早了,因为人家一句话还没说完,在梦中舔了舔嘴唇,后面接的是“......做的菜喔。”
原来她喜欢的是自己做的菜,哈哈哈。
兰台苦笑一下,忍不住伸出手轻轻刮了刮她的鼻尖:“小馋猫儿。”
人吃饱了就容易困,在遇见厨神公子之前,山鬼虽然馋嘴,却从没一顿吃下去这么多东西,所以没这么犯困过。
睡的时间不长,山鬼长而浓密的睫毛像受惊的小蝴蝶翅膀,轻轻颤了几下,舒服地伸个懒腰醒来了。
睁开眼看到公子一动不动抱着自己坐在树下,吃惊地问:“我就这样睡着了?”
“你说呢?哈哈哈。”
兰台对她的迷糊也是领教了。
“哎呀,刚才太困了。”
“不要紧,像这样吃饱了就睡多幸福。予儿,如果天下没有战事,你是不是就没有别的忧愁了?”
“忧愁也是一日,快乐也是一日,干嘛要选前者呢?”
迄今为止,山鬼碰到的愁事确实不多。她终日独处山中,陪伴她的是大多数时间很安静的动物们。
沐山风雨露,吮新鲜空气,赏百花芳菲,于天地之颠极目远眺,一览众山小。没有尔虞我诈,没有勾心斗角,她真没什么烦恼可言。
越无忧的人,就越能活得如诗如画,飘逸出尘。
世上本无事,凡人一生所有的烦恼不外乎两个字——欲 望。有了**得不到满足,就放不下、想不开、看不透、忘不了,能不烦恼乎?
“若无欲无求,自然就不烦闷啦。”
“还是予儿看得通透。”
兰台心中有着难言的失落。
也就是说,她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和要求了?那还称得上是爱么?
他已深深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渴望,半点也不比对一统天下的渴望少。这对于想要建立霸业宏图的人来说,其实是一件挺可怕的事。
因为动了感情,就有了羁绊,有了软肋,给了敌人以可乘之机。这两种渴望还是相辅相成的。
山鬼仿佛看懂了兰台的心思,轻晃他衣袖说:
“予儿也常惦念公子啊。以前立在山之巅,不过为了看看风景,喂喂飞鸟。而现在,是为了远眺繁华都城,猜猜公子在哪一座房子里,正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想念公子时,就会把那半块华玉拿出细细端详,见玉如面。”
霍兰台瞬间满血复活。
其实他要的也不算奢侈,知道她常常思念自己,便可让他勇气倍增。
忽然,山鬼脸上闪过一丝慌乱,转瞬即逝。
但这没有逃过兰台的眼睛,他关切地问:“你刚才怎么了?”
山鬼天真烂漫,凡事不往心里放,她一觉醒来几乎忘记了天帝的警告,方才忽然想起神爱上凡人是违反天规的,后果是可以预见的。
但她决定,唯独这件事不与公子说,反正他知道了也不能解决问题。
爱就是爱了,难道还能因为规矩而终止不成?
规矩只能终止行为,却不能斩断情丝。因为感情发乎自然,发乎内心,越是遇到阻拦,它越是汹涌澎湃。如果真能被什么东西斩断,那也就不是真爱了。
“哦,没什么没什么,予儿在想今天到底给家里的花花草草浇水了没有。”
“浇了么?”
“嗯,浇过了,有些植物非得每天浇水,不然会枯萎的。”
“你对我的感情,有朝一日会枯萎么?”
问完之后,兰台又觉得自己很无聊。一个八尺男儿竟然问这种婆婆妈妈的问题,再说问了有什么意义?
热恋中的情侣啊,自然是山无棱天地合,什么感人捡什么说了。而且当时确乎发自肺腑。
可是天下多少有情人,日久情淡,乃至日久生厌,终是逃不过劳燕分飞的命运。
祝华予眨了眨明眸,并未给出正面回答。她知道,一诺千金。可他们之间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她实在没办法给他承诺,也不想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师父曾说,世间有三条法则。”
“愿闻其详。”
“第一条是‘变易’。万事万物没有不变的,这一刻已与下一刻不同;
“第二条是‘简易’。我们不能了解的事物,只是我们的智慧和经验还不足而已。了解之后它就变得很简单,很平常;
“而第三条是‘不易’。万事万物都在变,唯一永恒不变的,就只有变化本身了。”
兰台听了这段富有哲理的回答,心中失落妥妥的。
予儿不谙世事,却对感情这件事看得比任何一个世俗的男人、女人,都要深远,都要深刻。她是站在哲人的高度来看的。
兰台一直以为,自己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不屑家长里短儿女情长,甚至自诩是个无情的人,除了大业,根本没有什么情感、什么琐事会牵动自己的心。
原来,只是以前没遇到而已。只要遇见了对的人,一秒沦陷。什么刚强、无情,瞬间化作绕指柔。
他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轻叹,强忍心酸说:“好吧,那我们就先不考虑未来,享受当下的相聚就好。”
山鬼快活地说:“是啊,以后公子想起予儿,全是愉快的回忆,多好呐!”
她的嘴角再现迷死人不偿命的一对小梨涡。
兰台永远也想不到,这甜蜜的笑容背后,是有可能被天火焚心的代价!
“封禅大典之事,我须提前告知云容山众生灵,以免到时它们受了惊扰。公子愿同往么?”
她曾说过,自己与兰台同在山林间游走时,会在两人周身布下结界。如此,某人的探子就无法发现他们的踪迹了。
霍兰台自然乐于同往。
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快乐的。哪怕一起盯着浮尘看,也会觉得有滋有味。
小仙女吹了声口哨。那模样英姿勃发,帅呆了。
赤豹被唤了过来,好像一团烈焰靠近他们。
那豹子长得着实有点凶。嘴一张血盆大口,眼一瞪好像要吃人。
而且它的身材比例完美得无可挑剔,可以想见它全速奔跑时的速度,定可与闪电媲美,没有猎物能逃脱得了它的“魔掌”。
谁说长得凶就一定真的凶呢?说不定人家有一颗温柔的心。
人也是这样。外表鲁智深,内心林黛玉,这样的人你敢说一个都没遇见过?
有人说了,相由心生。长得凶,心也好不到哪儿去。
可是,相貌也得听基因的话呀!爹妈让你这样生,你不敢那样长呀。本来你没想瞪人,但眼睛长得就是像铜铃也没办法对不对?
总之,山鬼的赤豹对主人绝对言听计从,性子很温顺的。但要是遇到攻击者或者敌人,也绝对不会怂。其实这才是最理想的性格。
逆来顺受,对谁都温柔,遇到危险或逆境,也不敢站出来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这样的人才不是真君子。
真君子平时可以温文尔雅,但在自己的逆鳞受到威胁或伤害的时候,必定有着“杀尽江南百万兵,腰间宝剑血犹腥”的气势!
山鬼拍了拍赤豹的头问:“多公子一个可以不?”
赤豹四腿跪地,很是服帖,显然早把初见时的“过节”抛在脑后。这么长时间了,要是还看不出来这大个子跟主人的关系,也太没眼力价啦!
兰台看赤豹生得高大壮实,自己这么大块头骑上去,也绝对不会把它压垮,于是也拍了拍赤豹的头说:“朋友,拜托了!”
灵性十足的赤豹很吃这一套。它也低了低头,似乎是在回应他。
山鬼笑着帮忙翻译:“它说甘效犬马之劳。”
“你是怎么跟它交流的?”
“待在一起时间长了,不用说话也懂对方的意思了。再说,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都可以是交流的语言啊。”
兰台想想也是。
惜君妹妹有一条心爱的犬,也跟主人心意相通。都不用她发话,一个眼神,狗狗就知道要去那里,要它做什么。
而且动物的世界比较单纯。它们有时比人更有义气,更讲信用,是更加值得珍惜的朋友。
两人双双跨上赤豹的背。兰台在后,华予在前。
他雄壮宽阔的胸膛,包裹着她苗条的后背。手轻揽她窈窕的腰身,把纤细却某些地方适度丰腴的她抱进怀里,做她最保险的安全带。
风吹过,嗅着她发梢上飘来的馨香。一阴一阳,一刚一柔,兰台真是爱极了这种二人合一的感觉。
有时真想抛却那些图霸的想法,醉死在这温柔乡里算了。
但是,有抱负的男儿,缠绵过后终究还是要醒来。况且他只要一日懈怠,就有可能被人伤了性命。
若生命里有那么一些放松的时刻,他愿意全都留给予儿。
赤豹了解主人的心思,无需她下令就向前飞奔而去。两人骑在它背上,竟然稳得如履平地。
叽里咕噜......一个小东西从旁边的树丛里一个跟头滚了出来,以最快速度跟上。
差点儿把贪玩的狸猫忘了。
兰台不住回头观望。担心赤豹跑得太快,小东西跟不上,还伸手想去拉它上来。结果发现自己的担心纯属多余。
人家小狸小腿儿虽短,但是架不住倒得频率快呀!
如果它懒了,累了,还有一个偷懒的办法。就是紧紧抱住赤豹的尾巴借个力,然后就可以轻松愉快地免费搭顺风车了。
可惜就是“车”太快,呼呼两耳风,啥风景也看不清。
不过,和老搭档在一起,踏实。赤豹辗转腾挪,却绝不会把它甩掉。(未完待续)
032 你是我的人
骑坐在疾奔的赤豹背上,山鬼口中发出了悠扬嘹亮的哨声,像唱民歌一样跌宕起伏,充满了乐感。
霍兰台虽自幼生长在深宫,却对民间音乐有一份特殊的热爱。
小时候,贪玩的他,在某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换上家仆找来的普通百姓的衣物,带着几个贴身护卫,溜到田间梗上去玩。田里有绿油油的麦苗,也有油菜、蒜台、卷心菜。
虽然跟皇宫后花园里的奇花异草比起来,远没有那么夺目,那么耀眼,却自有一种充满生活气息的美丽。俗称接地气。
田间还有很多有趣的小虫,小蝌蚪,甚至小鱼。更有又大又漂亮的野生蝴蝶,和又大又帅的野生蛐蛐儿。
农家男女老少,都挽着裤腿和袖子,兢兢业业地劳作,火力全开。
大概是默默干活有些无聊,他们为了找点乐子,便轮番唱歌。这边唱罢那边唱,歌声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又像连绵不绝翻滚的麦浪。
小小的兰台听呆了。
那个时期没什么战事。诸子百家齐鸣,音乐活动相当繁荣。
宫里有专门的歌舞艺人,穿着奢华的服装,用昂贵精妙的乐器,四平八稳地进行演奏,唱歌的声线也精致无比。
兰台从小就是听着这些长大的。
但他惊讶地发现,农耕百姓那不加修饰、甚至有些沙哑的嗓音,那拖得长长,带着情绪和生活气息的尾音,那劳动号子或者唠家常一样絮絮叨叨的歌词,竟比精雕细琢的宫乐打动人心一千倍!
有男女对唱,打情骂俏的;有描述劳动情景和心情的;也有真心实意歌颂君王仁德的。
要不是一只青蛙蹦到了兰台头上,他还深深地沉浸在民歌里没缓过神来。太好听了!不行,我得把他们唱的记下来!
“怎么记啊?咱们又没带刀和竹简。”
随从笑傲白为难地说。那时他也还是小屁孩儿一个。
片刻,笑傲白又眉花眼笑:“有了!公子,你沾点口水写我脑门儿上!”
“啊呸!”
霍兰台笑着站起来就跑:“我要回去禀告父王,让他专门派一个人来记这些歌词!”
那时大公子齐光也还小,还不懂什么争太子之位。
兰台也不懂伪装,不知什么是厚黑术。
他一五一十把记下的歌词学唱给父王听,没想到山海王听了也大感兴趣。
当然了,他主要是对歌颂君王的那部分感兴趣。
于是,山海王立刻安排了一位文职官员,专门负责行走田间梗上,记录百姓的歌谣。后来发展到,让这位官员手持木铎,也就是带有木舌的铃铛出现。
这样,老百姓一听到清脆的木铎声,就知道朝廷的人来了,就争相围过来唱给这位官员听。
粮食贵了,粮食贱了,日子好过,日子难过,都唱给他听。
这位官员就像蜜蜂采蜜一样,兢兢业业一五一十把听到的歌谣采集记录下来。
没有纸,没有录音机录像机,也没有手机和电脑,怎么记录呢?
就用小刀,一刀一刀刻于竹简之上,再呈给君王。
后来,干这一行的官员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风人。因为他们像风一样四处游走。
而山海王呢,可以根据这些歌谣内容,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政,他到底自我反思得如何,大家不得而知。
反正宫廷里也常常能够欣赏到民间音乐了,让许多从小生长在民间的宫人们热泪盈眶。
这件事从根上说,得益于兰台小时候那次擅自出宫。
此时兰台发现,山鬼的哨声与之前呼唤赤豹那种有所不同,这次的更有节奏感,更动听,而且富含丰富的信息。
好像在说,来呀,大家都出来开会了,今日有重要内容宣布哦。
一只,两只,三只......大的,小的,小得不得了的......从洞穴也好,地底下也好,树丛里也好,草丛里也好,探出了许许多多的小脑袋,眨着好奇的眼睛看热闹。
号外号外!咱云容山好久没开过会啦!
有的动物整个生命周期不过几个月,乃至几天,甚至只有几个小时,更是没赶上过上届会议。
跑到会发声的扁石琴那里,赤豹站住了。
这里是半山腰,视野开阔,风景优美。
小动物们都很聪明,听到山鬼的招唤,哪怕还没看到人,都颠颠儿地跑到历朝历代山海王封禅的御用平台来集合了,就好像早有暗号一样。
上次紫檀笛招来百鸟和鸣,已经让兰台吃惊,没想到今日更甚。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山里竟然有这么多动物啊!扶老携幼跟赶庙会似的出来了。
就连刚孵出来的小山鸡,也顶着脑袋顶上一片蛋壳,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
还见到了许多以前从不知道的稀奇物种。
比如只有一只脚的人脸猫头鹰,能抵御天劫,名叫橐蜚(tuo fei);
比如身上长有青红羽毛、只有雌雄两只的翅膀并在一起才能飞翔的比翼鸟;
比如不算翅膀和须足,仍有八十斤之重的巨型蝴蝶;
比如长有马的身子鸟的翅膀、人的面孔蛇的尾巴的孰湖......
当然还有一些本来住在云容山的动物,跑到四海八荒不知哪里玩儿去了,暂时不能赶回来。
山海王的皇宫里也养着许多珍稀动物,比如金色尾羽的孔雀,比如拖着扁圆尾巴、长着鸭子嘴的小兽。兰台觉得那些就够让人开眼界的了,但那些远远不能跟今日看到的相比。
更奇的是,在这一刻,所有的动物不分种族,全都和平共处!
猛兽都收起了锋利的爪子,血盆大口闭得紧紧的,绝不碰平时觊觎的美味猎物。
梅花鹿可以紧紧挨着狮子站,亲如一家;小鸟可以踏踏实实落到宿敌山猫的脑袋顶上;猴子也可以跳到老虎背上,只要别在上边作死练高抬腿就没问题。
吃人的罗罗鸟打死也不敢在山鬼面前打兰台的主意。
no zuodie,乃亘古不变的真理。
都挤一起主要是为了开会的时候节省空间。另外,山鬼是这座山的**oss,她说了算。谁敢在她面前撒野啊?
但是山鬼离开之后就另说了。这跟人类社会老板一走就松了一口气大变样的意思差不多吧。
不过,有些没有攻击力、容易被当猎物的动物胆小惯了,还是不习惯跟自己的敌人太亲近。
始终保持着相当的警惕,宁可以极其别扭的姿势,挤在某个相对安全的犄角旮旯,并且随时保持着准备逃跑的姿势。
能力不强打不过别人,只好警醒点儿,随时准备脚底抹油。
不知不觉,耳边又响起了山鬼那绕梁三日的美妙歌喉,刚才嘈杂不堪的山林一下子寂静起来,谁也不想错过这场听觉盛宴。
“秋兰兮麋芜,罗生兮堂下。
绿叶兮素华,芳菲菲兮袭予。
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
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这样的嗓音,能让身陷冰窖的人感到温暖;能让饥肠辘辘的人得到满足;能让一心求死的人看到生机;能让怯懦胆小的人学会勇敢;能让充满仇恨的人决心宽恕......
兰台听得如痴如醉。
还有什么,是他所爱的这个女子做不到的?
如果有,那就是她无法让别人不爱她!
神奇的是,兰台听到的歌词是唱植物,唱美人;而云容山里众生灵听到的,却是用特殊的声音震动,向它们发布的通知。
通知里说,不久帝王将来这里举办封禅仪式。届时人多足杂,请大家暂时撤离此处。各自找地方隐蔽,轻易不要现身,以免被踩踏或遇到其它危险。
大家一边听通知,一边打量霍兰台。
山鬼对它们当中的大多数来说,都很熟悉和亲切了。但兰台则是个外人。
大家大眼瞪小眼地打量他,他也打量着大家。彼此均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忽然,原本比较安静的动物群里发生了一阵莫名的骚动,山鬼也咯咯咯乐个不停。
兰台莫名其妙地望着她,求翻译。
“这些淘气包问,你是我的什么人。”
“那你怎么回答?”
兰台赶紧问。心想这些小东西还不错,替我问出了我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山鬼笑得眼睛弯弯:“我跟它们说,你不是我的什么人。”
兰台不免觉得丧气,可是又听山鬼接下去说:“你根本,就,是,我,的,人!”
兰台一怔。
美人怎的如此霸气?
不过她说的半点也没错,我就是她的人。连人带心全是她的。命也搁她手里吧。
哎等等,这种私房话咱俩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好了,可别随便往外翻译啊!
山鬼宣布散会。但她自己仍站着没动。赤豹和小狸也没动。原来云容山众生灵,撤离拥挤的“会场”也是有规矩的。
让老弱病残孕先走,确保它们安全撤离。以免那些猛兽兽性大发,借散会搞个自助餐。
山鬼不愿看到那样血腥的画面。但她也知道,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乃是天性。关于生存的故事,从来都不美好。要么适应,要么死亡。这是一道单选题。
若没有物竞天择,动植物们也就失去了上天赐予它们的优势。
比如,如果狮子老虎不再吃小鹿,小鹿就懒得跑,失去它奔跑的优势,会变得越来越胖,越来越笨。同样不利于繁衍和进化。
但如果山鬼亲眼目睹猛兽将可爱的小鹿撕碎吞下,血流遍地的场面,还是会忍不住伤心落泪。
所以,敢当着山鬼的面欺负弱小的,肯定是脑子进水咧。(未完待续)
033 定不负相思意
散会之后,山鬼没让赤豹疾奔,而是两人慢慢并肩在前头走,赤豹跟小狸在后头跟着。
边跟着,边互相追逐着玩。一狸一豹个头悬殊,但很能玩到一起。一只蝴蝶,一只蚂蚱,都能让它俩逗半天。密林里永远不缺好玩的东西,只要你有一双能发现有趣之物的眼睛。
说是山鬼跟兰台并肩而行,其实二人身高差大了去了。山鬼拼了老命踮脚,头顶才将将够到公子的下巴。但按阴阳理论来说,互补正好。仿佛她的玲珑娇小,天生就是为了衬托他的高大壮。
老人说“个儿大不呆是个宝”,还好他不是真的傻大个儿。脑袋里面运筹帷幄地装着千军万马和家国天下呢。
霍兰台感慨地说:“常年住山里也挺好。空气清新,生活简单又健康。谁说一辈子做个樵夫,就一定不幸福呢?”
山鬼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欣喜地问:“公子愿意一辈子做个砍柴人么?愿意放弃你那个当上国君、一统天下的霸业宏图么?那我们就能天天在一起啦!”
兰台想了想又摇头:“我,还是想搏一下。”
上天让他出生在帝王之家,耳濡目染了大权在握的痛快淋漓。又让他用一个战略家的眼光,看到天下必将统一的大趋势。
七国需要文化上的统一和认同,也需要文字、语言、货币和宗教的统一,更需要彻底杜绝战争的隐患,让人民安居乐业,因而他的野心比任何时候都要膨胀。
话又说回来,在古代要是不天天琢磨着一统天下,出门而您好意思说自己是皇上吗?
哪个男儿的内心深处,不渴望大权在握、名垂青史呢?虽然,也许,偶尔,也会冒出“做一个樵夫更幸福”的想法。
山鬼美丽的面庞上,露出了明显的失望之色。可是为什么会失望呢?
她一个人在山里住惯了,从没想到需要另一个人的陪伴。
以前在仙界,跟天帝之子辰良朝夕相处,也没有生出舍不得离开的感觉。有传言说辰良哥哥爱慕自己,祝华予只是一笑。
怎么可能呢?
她想,我们只是师兄妹的关系,彼此关心和帮助不是很正常么?
也有传言说有别的神仙爱慕自己。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
同在仙界,大家彼此欣赏,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么?再说,一个人逍遥自在,为什么要被对异性的眷恋牵绊住脚步呢?
在祝华予记事以前,仙界有一位叫彼岸的女前辈,因爱上凡人并“屡教不改”,被罚受天火焚心之行。
在行刑前,她居然放弃仙籍跟那个凡人私奔了。于是罪加一等。
最后她到底被抓回来加倍受了什么样的折磨,祝华予无从知晓。因为那些资历老的神仙,谈彼岸色变。
她虽然很好奇,但也很乖很听话,就不使劲打听了。
而公子兰台的出现,让她忽然也生出希望在他身边长久陪伴的想法。如果能朝夕和他在一起该多好啊!
兰台心里揣着一个问题,但有点不敢问。
他想知道她今年多大了,又怕她说她已经几百岁了。
虽然她一脸的胶原蛋白,仍是如花少女模样,但倘若她已看过几百年人世变迁,沧桑变化,还真怕自己二十郎当岁的阅历hold不住她呢。
犹豫间,山鬼忽然转到他跟前,拦住他去路,把脸伸到他鼻尖下面凑近乎:“某人好像有问题想问?”
“你怎么知道的?”
“嘻嘻,予儿是公子肚里的蛔虫。快说,什么问题?不说我咯吱你了哦。”
说着伸出小手作势要挠他痒痒,茶色的眸子里有波光粼粼的湖水在欢快地荡漾。
兰台心想,笑话,我堂堂八尺男儿汉会怕你挠痒痒,但他没敢说。
“好我说我说。那个,冒昧打听女孩子的年龄是不是不太好?”
她说过,天帝活了几千岁。那么她,搞不好也有上百岁了吧?
不过,相对于爱情来说,年龄确实不重要。只要爱上了,什么都不重要。
兰台一边想,一边安心等待她的回答。
没想到山鬼一脸懵圈儿地伸出手指,扳一个,再扳一个:“一,二,三......我多少岁了?这个问题还真没考虑过诶。”
兰台瞬间明白了。
她年复一年独居山中,过着波澜不惊每天都差不多的日子。时间对她来说并不太重要,也没有必要刻意去计算。
她没有什么急于去做的事,也不需要计划未来。
而凡人呢,一生短暂而有尽头,所以才只争朝夕,才懂得珍惜。
忽然,他有点心疼山鬼。
因为她的喜怒哀乐都不激烈,虽然这样比较利于养生,但也就没有什么值得记一辈子的回忆,也肯定从来没有人给她庆祝过生辰。
“予儿,神仙都是不老不死么?”
“如果没有什么大过的话,应该不会死,但老还是会老的,只不过凡人几十年老,而神仙根据修为不同,百年千年甚至万年才老。”
“那就是说从现在到以后的很久,你都会如花美貌了?等我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你会嫌弃我么?”
山鬼同样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先是觉得好玩儿,嘻嘻一笑,然后很自然地挽起他的胳膊说:“公子想得还真远呐。如果真是那样,我不介意。如果公子介意的话,那予儿就去学易容术呗。”
“易容?易容成老太太来配我么?”
山鬼甜甜地笑:“易成花,易成叶,易成石头,什么都好,只要公子看着舒服就好。”
兰台心中一阵感动。他抽出胳膊,把玲珑佳人整个搂紧怀里:“兰台定不负予儿相思意!”
山鬼的俏脸上挂着一抹笑意。她觉得我对你好,你对我好,这都是应该的。
与凡人的爱情也许并没有永远,还要搭上自己的一切,所以每一个此刻就是最好、最值得珍惜的。
山鬼转身跳上了赤豹。两只白嫩的小脚丫悠闲地在空气里晃啊晃。脚趾头豆并未染什么花里胡哨的颜色,像一粒粒洁白浑圆的珍珠。
她喜欢光着脚。
虽然走很多路,秀气的玉足却总是不染纤尘。估计如果捧起来闻闻的话,不但不臭,还会香香的呢。
但兰台总担心她踩到什么硬的东西扎了脚:“我找宫里手巧的匠人,给你做一双舒服又合脚的鞋子好么?”
“不用啦,予儿喜欢跟天地融为一体的感觉。”
她甩了甩如云的青丝,活脱脱的氧气少女。
兰台一听,二话不说坐下开始脱鞋袜。
“公子你要干嘛?”
“要打赤脚我跟你一起打。不然我一个大男人穿着鞋子算什么?”
山鬼莞尔:“我常年习惯了,你不行的。”
“不行”两个字深深地刺激了霍兰台的神经。
不过山鬼并不明白。
当时兰台就急了,这鞋今天非脱不可!
当他的一双小船似的大脚踩在柔软的青草地时,起先心里还挺美的。可很快就美不起来了。
山里到处都是大石头或者碎石子,以他的吨位一脚踩上去,血就出来了。
看他龇牙咧嘴逞能的样子,山鬼还在笑,等看到他脚底淌出了鲜血,她就笑不出来了,马上招呼他坐到赤豹背上:“疼么?”
见她这样,兰台觉得,受这点伤也太值了吧?
“一点都不疼。”
他嘴硬地说。
山鬼看了看伤口,除了一道口子比较深,其它都不严重。
目光向周围扫视了一圈,停在一种结着一串串深紫色果实的植物上。那果实比葡萄小得多,朝上生长,比葡萄长得更有章法。
纤纤素手朝它伸过去,却没碰那果实。而是摘了一把它的叶子,把叶子服服帖帖贴在公子兰台脚板受伤的地方,又毫不嫌弃地把鞋袜给他捡了回来。
就这么一刹那的工夫,大口子就不流血了。
“神奇吧?这是我们云容山的止血紫珠草。是随处可见的宝贝。山中像这样灵验的宝贝还多着呢。”
兰台也很识相地不逞强了。
重新穿上鞋袜再走路,居然没什么痛感。宫里太医的特效药,怕是都没这么灵验。
他停下脚步的地方,有一棵没见过的树,圆圆的叶子,白色的花萼,红色的花朵上有黑色的纹理,结的果实长得像晒干的橙子。
兰台觉得稀奇多看了两眼:“这是什么树?”
“无名。”
“别的植物都有名字,干嘛不给它也取一个?”
“它的名字就叫无名树呀,很稀有,连我都是第一次见到。吃了它的果实能多子多孙,公子你要不要尝尝?”
兰台笑了笑:“我记住这个地方了,以后有需要的时候我再来。”
山鬼才不管那么多,摘了一个放进嘴里:“嗯,脆脆的,还甜丝丝的,好吃。”
兰台默默数着进她小嘴里的无名树果子,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这是要给我生几个?
又到了离开的时间。每次跟佳人分别都是难舍难分,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可是再不回去,笑傲白那小子又要担心了。
笑傲白跟霍兰台同岁,一起长大,相当于发小和铁哥们儿,可命运注定了他俩并不能平起平坐。(未完待续)
034 这辈子你爱过么
笑傲白是奴隶出身。
在逐鹿时代,奴隶既无自己的土地又没有人身自由,本质是主人的“物品”,主人有权将其买卖。当然,要打要骂要杀也随主人高兴。
笑傲白是个孤儿。他的国家被山海国所灭时,他才两岁大,跟爷爷相依为命,他和爷爷都成了山海国的战俘。
爷爷性子刚烈,难以接受国家灭亡的事实,想要掐死熟睡的孙子然后自尽。被山海国的卫兵发现,把小小的笑傲白抢了下来。爷爷只好含恨咬舌自尽。
当时山海王正在审战俘,看到两岁的笑傲白生得健康可爱,且跟皇子们年龄又相仿,就随口把他赐给了兰台的母亲兰姬,放在府里顺便养着,当霍兰台的玩伴。长大了也是奴仆。
两个男孩从小一起成长,感情基础深厚。
笑傲白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身世,也从未生出要替家人替国家复仇之类的想法。
兰台也从来没有一天把他当奴隶对待,而是一直把他当哥们儿。
笑傲白点子多,学什么都快,明尊卑,嘴巴也比较严,所以公子兰台很信任他,很多事情都放心地交给他去办。
大多数办得不错,偶尔因为种种原因出点差池,兰台也从不责备,反而好言安抚,说知道他一定尽力了。
笑傲白虽然从没说出口,但内心其实愿意为知己者肝脑涂地。
可近半年来,笑傲白有点郁闷,他确信公子一定有个很大的秘密瞒着自己。
他抓心挠肝想知道,公子每天去山里那么久,都做了些什么,跟谁在一起,可是又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
他也明白自己虽是公子的亲信、挚友,但以公子的性格,就算他再信任的人,也不一定会把所有的心事掏出来。
“笑傲白,这辈子你爱过么?”
今日,也不知道是不是公子心情好,居然主动跟自己开口了。
笑傲白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
兰台只是思绪所至随口一问,真没料到他会这么回答。因为笑傲白两岁开始跟自己一起长大,唯独没在一起的是那遥远的吃奶时代。
他总不会在两岁之前就坠入过爱河吧?那也忒早熟了。
兰台奇怪地看着笑傲白问:“你爱过谁?我怎么不知道?”
笑傲白振振有词:“咱家房檐下的银影呀!”
“银影?”
“对呀!银影是只鸽子!我辛辛苦苦养大和驯化的名贵鸽种。我一吹口哨,它们不管多远都能飞回来,还能帮着捎信。我能不喜欢吗?要是丢一只,估计我得哭死。”
霍兰台放声大笑。根本两码事好不好。
“公子你老实交代,你到底爱上谁了?是不是因为爱上了云容山上哪家姑娘,才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拒了大王的赐婚?”
兰台好像没听见一样,呆呆地望着窗外出神,魂儿都没带的样子。
笑傲白心领神会地说:“行了我也不问了,答案是肯定的没跑了。都说云容山水土好,风景秀美,山里的姑娘想必也一定貌美如花,再说公子的心上人,模样身段肯定差不了。诶对了,姑娘有没有兄弟姐妹啊?哦不对,兄弟就拉倒吧,姐妹,光姐妹,她有没有姐姐妹妹能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兰台斜了他一眼。
笑傲白:“好,我不问,我不问,我保证不问了。”
嘴上说不问了,但心里还老惦记着这事儿,过了片刻忍不住又凑过来。
“公子你要是愿意跟我说说,我就能知道;你要是不愿意跟我说,我就不知道。你要说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你也还是要跟我说我才能知道。难道你真的不想说吗?我这么愿意听,你好意思不说吗你......”
“咣叽!”
被公子一巴掌拍倒。
当然了,下手不重,闹着玩儿的。
笑傲白啥都好,就是有时太啰嗦受不了。拍倒之后果然六根清净了片刻。
过了一会儿,笑傲白又没事儿人似的贱兮兮凑过来:“公子,我自幼跟你一起长大,你还不了解我吗?我接触过的姑娘少得可怜。你能不能给我说说,爱上一个人是何感觉啊?”
这回还行,三两句打住,不至于把人烦死。
兰台直勾勾地盯着远处连绵起伏的云容山:“爱上一个人啊,就是......把魂儿寄她腰带上了。”
“这么严重啊!”笑傲白吃惊地问,“那她要是没系腰带呢?”
说完之后,笑傲白很自觉地直接卧倒,因为他看见公子的巴掌又举起来了,还是先躲一下的好。
两人玩笑过后,笑傲白说:“还好还好,我的魂儿寄在冰山绿豆糕上呢。”
他特别爱吃兰台府厨房做的冰山绿豆糕。
其实就是将刚做好的晶莹剔透的绿豆糕,搁在冰斧里冰镇一段时间。拿出来食用之前,在上面刨点儿雪白的椰丝,再撒点儿冰渣渣。这样就跟雪山的山尖一样,看着就凉丝丝儿的。
冰斧就是逐鹿时代的冰箱,像一个四方形的空盒子,里面放上冰块,然后把食物放在冰块中央。这样就可以保冷了。
在古代当吃货也是相当的绞尽脑汁了。
这天晚上,霍兰台就寝前照例检查门窗,然后小心翼翼把紫檀笛置于枕畔。
而另一间房里的笑傲白却还没睡,坐在窗前想事情。
公子的话他上心了,一直琢磨着姑娘的腰带。
那时的衣服很少见纽扣,大多是在衣襟处缝上几根小带来系结,称为“衿”。
为了避免衣服散开,敞胸露怀,外面再系跟大带。
大带一般是丝绦或者皮革做的,前者女士用,后者男士用。
笑傲白想的是,不知道将来我的魂儿会系在一根什么样的腰带上呢?
刚想到这里,就有一根粗糙的皮革大带闯进了他的视野!
“谁?!”
他警觉地低吼一声,飞快地握住了手旁的兵器。
“是我!”
一个婉转却压低的声音响起。
笑傲白定睛一看,竟然是尊贵的惜君公主!
他惊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想到要行跪拜大礼,被公主制止了,她急急地问:“你家公子呢?”
公主今夜女扮男装,一身朴素利索的短打扮,却掩不住斗篷下面惊人的美貌。
笑傲白知道公主一向爱玩,不过以千金之躯,这cosplay好像玩得好像过火了点,但他身为下人不便多问。
笑傲白这里是去往公子兰台卧房的必经之路,而兰台的卧室比较隐秘,需笑傲白带领才找得到。
正要入寝,霍兰台听到了急促的拍门声。
他知道笑傲白一般不会这样鲁莽,必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兰台哥哥!”
门一开,笑傲白身旁那人带着哭腔扑向他的胸膛。
“惜君妹妹!大晚上的你怎么穿成这样?”
兰台赶忙把她让进屋,笑傲白知趣地在门外把守。
门一关,惜君就泪如雨下:“兰台哥哥,跟我私 奔吧!”
一个知书达理、身份高贵的皇室公主,竟在半夜闯到一个男子家里说出这样的话,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
“来,先坐下再说。”
惜君却不接他递来的茶水:“父王他,要把我赐给儒林国二皇子当妻子!555~~我不要什么儒林国的皇子,我只要你,只要你兰台哥哥!”
听完她解释,兰台也没有多么意外。
公主嘛,通常很重要的一个使命就是和亲,父王要把惜君嫁到儒林国用以结好也可以理解,只是没想到她竟对自己如此认真,自己可是自始至终把她当妹妹看待的。
兰台歉意顿生。
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娶她,更不可能跟她私 奔。如果那样,自己的前途就毁于一旦,等于拱手放弃了争夺太子之位的机会。
更重要的是,自己并不爱她,就连笑傲白对信鸽的那种喜欢都够不上。而且心底里早已有了深爱的人。
惜君见他没反应,急了,一脸恳切地说:“兰台哥哥,我情愿放弃公主身份,放弃父王的宠爱,放弃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生活,跟你到一个远离人烟的地方过男耕女织、无人打扰的安静日子,难道你不愿意吗?”
兰台在心里说,不愿意。
惜君提高了嗓音:“我每天弹琴吹笛子给你听,学着做饭给你吃,你说好不好?只要能跟你在一起,我不怕吃苦的!”
这位身份尊贵的少女,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可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假如真的让她从此风吹日晒,穿麻布,吃糠咽菜,自己种地洗衣服,不晓得她能坚持几日?
尽管她的决定有些欠考虑,但她能说出这样的话着实不易,一生中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对自己,兰台还是挺感动的。
不过她却始终没往“他不爱我”的方向想。
兰台望进她充满期待的眼睛,摸了摸她的头:“好妹妹,原原原谅哥哥不能跟你走。”
“为什么?”
霍兰台沉吟了。
“你怕父王怪罪?还是怕别人说闲话?这些难道都比我这个人还重要吗?!”
惜君公主眼里又有泪水在打转。
她一直爱慕着他,也从不吝惜告诉他。别人说他是呆子傻子,可自己认为他是最好最好的,而他也那么照顾自己。
她以为兰台哥哥也是爱自己的,以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以为只要自己放弃一切跑来找他,告诉他父王的婚旨,他理应不要命地带着自己离开,跑得越远越好。
他应该害怕自己嫁给别人的不是吗?
他应该希望自己留在他身边不是吗?(未完待续)
035 掐指一算,五行缺公主
霍兰台异常平静和理智地对惜君说:“你我都是父王的子女,也是他的臣臣臣子。我们应替父王分忧,而不是一走了之。你想过么?一下两两两位皇室子女不告而别,父父父王会有多难过。你母亲会有多难过?父王肯定会发倾倾倾国之力搜寻我们。就算跑到天涯海海海角,也会被找回来。况且据我所知,儒林国二二二皇子他才高八斗,武贯群雄,长得也一一一表人......”
“够了!”
惜君公主愤怒又绝望。
她历尽千辛万苦才偷跑出来,不是为了听兰台哥哥说这些的。为了不被人发现,她忍住悲伤都没敢去跟母亲告别,而今晚,很可能本来是她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机会!
她怕自己会绷不住掉眼泪,那样母亲一定有所察觉,从而会对自己严加看管的。
自己做这些都是为了什么呢?还不是为了一直以来所憧憬的、无数书简里所描绘的纯洁美好的爱情!
“把那个儒林国二皇子说得尽量好一点,本宫就会改变心意嫁给他了是吗?!”
女扮男装的惜君公主大声质问道。
兰台印象中,这个妹妹虽然古灵精怪有性格,但一向听自己的话,从来没有顶撞过自己。这还是生平第一次。
他不生她的气,反倒对她的歉意更深了。
但歉意不是爱。
惜君公主冰雪聪明,一下就抓住了问题的重点:“兰台哥哥,我只问你一句——你爱我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但兰台既不想骗她,又想尽可能少伤害她:“你永远是我最关关关心、最爱护的妹妹妹妹。”
他最终选择了这样一句既表示拒绝、又表达了自己关心的话。他对妹妹的关心确是不假的。
“我,懂,了......”
这一次,惜君公主很坚强地没有哭。
但是,离开这里之后的千千万万个独自难眠的夜晚,就不好说了。
她倔强地决定,至少不再在他面前流泪,反正眼泪也不能挽回什么。
“兰台哥哥,那本宫回去了,安安心心地等着出嫁。从此做儒林国二皇子的好妻子,做父王的好女儿。”
说到这里,她自嘲地挑了挑嘴角,露出一个凄然的笑。原来自作多情的味道竟然如此苦涩!
兰台心里也有些不好受。
不过据他所知,儒林国二皇子的确如他先前所说,是个人中龙凤,尤其酷爱音乐,应该不会亏待这个妹妹的。
这样一想,心里好过了许多。
他正要亲自送她回去,却被惜君公主阻止。
“不用了。本宫可是即将嫁做他人妇的女子,万一被人看见,人家会说,大晚上的本宫竟然跟三皇子在一起,还穿成了这个样子,成何体统?对三皇子的名声不好,且会惹父王生气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但在兰台听来却有雷霆万钧之势。
他知道,她的心被自己伤透了。从此之后,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拉远了。甚至会永远失去这个妹妹。
但他仍旧没有做挽留。
因为他也清楚,自己并非护花使者,不可能呵护得了天下所有女子细腻的感情,只要尽心尽力护好一朵足矣。
不过,父王要将最心爱的女儿嫁到儒林国,这说明父王十分倚重儒林国,封禅大典之后,父王多半会有所动作。
儒林国跟山海国中间隔着一个“虎狼之国”水浒国。任何一个国家将来想要称霸天下,水浒国都会是个绕不过去的障碍。
看来,父王嫁女,意在跟儒林国联手,左右夹击,一举灭掉最大的劲敌水浒国!
霍兰台竟然无意中从跑来私奔的惜君公主口中,窥探到了山海王的计划。
他觉得争夺太子之位的时机已经差不多成熟 ,要准备挑个合适的时机向父王透露,自己就是那位他一直寻找的隐身贤者了。父王一旦知道自己是假愚钝,必然对自己刮目相看......
封禅大典因需要准备的物品繁多,耗时耗力,无法说开始就开始,日子订在半月之后。
而这半个月内,又出了一桩事。事情缘于山海王又纳新姬。
这已经不是咄咄怪事,大家都没什么反应。
山海王体健如牛,精力无限,三天五日就要纳个新姬妾。
有人曾怀疑他是不是长了十八个肾,怎么就能夜夜良宵不知倦,白天还精神抖擞地上朝呢?这皇上的体质跟凡人就是不同啊!
可这么说也不太对。
因为有的国家皇上身体就特弱,年纪轻轻,走路跟软脚虾似的,恨不得得左右俩人扶着,说着说着话就睡过去了。
这样的怎么行?没个好身体,身居高位无福消受,又有什么滋味呢?
这方面不得不说,山海王是个幸运儿。当然,这跟他常年注意养生也有很大关系。
三个皇子都不“成器”,他只能寄希望于自己活得尽量久一点,最好还能成个仙神马的。
山海王烦闷时,最喜欢的解压方式就是戏美人。可是一个美人看久了又腻,总希望有新面孔。
后宫要是有哪个美人受宠半年以上,那可是很了不起了。
山海王身边有两个亲信太监,一个叫“柴米”,一个叫“油盐”,他们俩的主要职责是“星探”。
不过,应该叫“姬探”更妥当,因为匡回来的美女都是给山海王当姬妾的。
太监柴米只有一只手,另一只逗狗的时候把狗惹急了,被咬断了。
那狗是一个美女家的狗,柴米在路上看见大姑娘长得美,一路狂追想把她带回宫里去让大王开心,结果姑娘家的猎犬冲出来将他致残。
可怜英勇护住的狗最后还是被柴米找人弄死了,大姑娘也想法卖到老远的地方当童养媳去了。
现在,柴米的假手腕上装了个拂尘。
反正身为太监,拂尘不离手,装在胳膊上还省得整天提着了。
柴米和油盐两个太监,没事就乘着高车出门溜达,看见哪家姑娘漂亮,总要打听一下叫啥名儿啊?芳龄几何?
现代撩妹,还需要费力先打听一下妹子名花有主了没。古代不用使劲问,看发型就知道。
古代女子的发型会说话。直接告诉你她的年龄、身份、婚否等信息。比如,丱发为儿童或未婚少女专用发型。
就是把头发分成对称的两半,每边上边梳一个抓髻,然后每边再留一小绺头发自然垂下。
如果梳这种发型的女子有貌如天仙的,柴米和油盐就会赶紧上去搭讪,做做思想工作,舌灿莲花动员人家入宫尽享荣华。
其实,享不享得到荣华还不敢保证,但后半辈子住冷宫的命运几乎是一定的。
山海王的很多姬妾,都是在十几岁的花样年华就被打入了冷宫,再也没摸过大王的衣角,再也没受过大王的雨露。
柴米和油盐虽然身为太监,应有的审美并不受影响,又不会对献给国君的女人动心思。所以他俩做这个工作再合适不过了。
这两人除了吃喝玩乐基本没别的本事。
这样说也许并不合适,因为能成为国君身边的红人,理应是有把子过硬的本事的。如果非要说出点什么,那就是特别会拍马屁和哄山海王开心。
既然国君最喜欢美女,那就投其所好,保证定期有美女源源不断送进后宫。
媚上的人必然欺下。柴米和油盐把所有的笑容及耐心都留给了国君,对手下的人则呼来喝去,一不顺心就脚踹或鞭打,把在国君那里受的气全撒在下人身上。
等气出够了,心里舒坦了,又笑容满面地回到国君那里,继续去当捧臭脚的哈巴狗。
不过,这次山海王纳的新姬,竟然并不是他俩找来的,而是西游国一位大臣的女儿。
西游国有丰富的铁矿可以冶铁、海水可以煮盐,仅凭这两项就可以通利天下。
虽然有幸成为当今仅剩的七国之一,但此国民风日益**腐化。百姓头脑灵活,学什么都快,但是爱投机取巧。很多男人甘当流氓阿飞,抢劫和盗墓是家常便饭。
西游国的女子妖娆,能歌善舞,但是大多爱谄媚,喜欢傍大款或高官。
所以,该国已成江河日下之势,令西游王晖西非常苦恼。
也许是因为看好山海国的国力,又或许是听闻山海王即将举办封禅大典,生怕得到天地庇佑之后就开始攻城略地,因此想提前与其交好,以求自保。
因此,西游王主动奉上美女一名。
为以示诚意,本应献上一名公主才对,但可惜西游王跟山海王头疼的问题类似。
山海王五行缺皇子,西游王五行缺闺女。生一个是儿子,生一个又是儿子。太子人选倒是多得很,可用于和亲的公主就找不出来。
只得发倾国之力,搜出了这么一位令人惊艳的美人。
这位名叫“媚兮”的美女,容颜绝丽,沉过鱼也落过雁。见到她,连月亮都会自惭形秽地躲到云里去。
媚兮还有个绝招,最擅长惊鸿舞。飞袂拂**,轻盈绿腰舞。翩如兰苕翠,婉如游龙举。
据说男人观看她跳惊鸿舞的时候,是摸不到脉搏的。
见到佳人应该面红耳赤、心跳加速才对呀,为什么反而摸不到脉搏呢?
因为那一刻,男人们幸福地飞升成仙了呀!(未完待续)
036 不喜旁人鼻息之气
难得的是,媚兮并未沾染上不应有的恶习。
截至昨日为止,山海王“暂时”最宠爱的是欣姬。不过,媚姬一进宫,欣姬就连陛下的袍角都摸不到了。
她心里又怒又恨,却不敢表现得太明显,可她又不甘心。自己这么聪明美貌,脸小胸大,凭什么就要输给那个新来的呢?
眼珠一转,她计上心来。
后宫心计,真是又毒又狠!
其实不光她,别的姬妾们也都众志成城地排挤媚姬。平时她们斗得你死我活,现在却为了一个共同的敌人,心甘情愿地站在了同一条战壕里,彼此变得亲如姐妹。
而欣姬也一反常态,主动去接近那个备受排挤的外来者。
媚姬还小,心思单纯。她初来乍到,背井离乡,没有亲人和朋友,本就感到分外孤独寂寞。
此时有欣姬对自己表示友好,她简直感激涕零,有什么心里话,全都毫不犹豫跟欣姬交代了。
欣姬表面上对她同情、关心、爱护有加,心里却精明地拨着自己的小算盘。
“好妹妹,看你初来乍到,怕你吃亏,姐姐才跟你说这些。”
“多谢欣姐姐!方才你说有件事情我需要特别注意?”
“是啊,咱们的大王啊有个小习惯,你得上点心呐。”
欣姬忙感激地说,姐姐快教教媚儿。
“我跟你说,咱们的大王,不喜旁人鼻息之气。要想讨陛下喜欢,妹妹需得时时以袖掩鼻,知道吗?”
单纯的媚姬听了十分惊讶:“啊?多亏姐姐跟我说,不然我怎么会想得到呢?那之前,妹妹我从未掩鼻,大王岂不是......”
“没事,那是因为妹妹刚来,不知规矩。大王对妹妹十分喜爱,因此强忍着没有表现出来。不过,一次两次问题不大。要是时间长了,定会遭大王嫌弃。很多姐妹都是因为这个被打入冷宫的噢。”
媚姬:“啊,原来是这样,多谢姐姐提醒!妹妹差点就铸下大错啦!”
“妹妹太客气了,后宫本一家。你我都是背井离乡来到大王身边,有幸同为大王的姬妾就是缘分啊,分什么你我呢?我们应该如亲姐妹一般才对啊。”
欣姬优(yin)雅(sen)地微笑着说。
年纪尚小、心思还比较单纯的媚姬,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她心想,谁说后宫多是非来着?我真是有福气啊,碰上了这么好的姐姐,不但不跟我争宠,还跟我讲了这么多的知心话儿。
以后我一定要找机会在大王面前多为姐姐美言几句,这样才能报答姐姐的恩情啊!
一个想的是报答;一个想的是,杀。
人心真是世界上最复杂、最可怕的东西。
从此,只要去见山海王,媚姬必听话地以袖掩鼻,而且尽量离大王远一点。
山海王只能看到她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连她的丰唇都碰不到。
这种无声的肢体语言,却分明在暗示对方,你这个臭男人最好离我远一点。
山海王还以为媚姬刚来,水土不服,或者感染了风寒怕传染自己。
虽然不怪她,但还是十分不爽,兴致全无。本想跟小美人好好亲热一下的,最后却总是待不了片刻就走了。
走是走了,可心灵还空虚着呢,去哪里刷一下存在感呢?
于是,山海王又把“前宠”欣姬想起来了。一想起她,总是最先想起那两团雪白的丰腴。
欣姬的脸虽然在后宫众多佳丽中不算出类拔萃的,但是胸器绝对出类拔萃,据说从小天天吃木瓜来着。
蒸着吃,煮着吃,烤着吃,炖牛奶,炖银耳,炖赤小豆,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总之花样十八吃,顿顿离不开木瓜。果然成效颇“丰”哈。她也不怕上火。
听说大王往自己的寝宫来了,欣姬来不及整理一下妆容,就欢天喜地赶出去十里长街相迎。
送媚眼,送飞吻,把个身子扭动得水蛇一般,山海王眼都看花了。
从那边的热脸贴个冷屁股,到这边的热烈欢迎,他也咂摸出不同滋味了。
还是寡人的欣美人好!丰 唇 丰 胸,随便把 玩。而且千娇百媚,那才是真的媚!而媚姬反而徒有虚名,毫无味道!
山海王霍禄甫暗想。
欣姬见自己的计策开始见效,得意地撒娇说:“大王,媚姬妹妹她还小,又初来乍到。要是她做了什么让大王不悦的事情,大王一定要多多包容她啊!要不然她连个哭诉的人都没有,太可怜啦!”
难道胸大心胸就跟着大?山海王为欣美人的豁达和慈悲婶婶地感动,不由抱她抱得更紧了一点:
“唉,别提那个媚姬了。不知道怎么回事,近来每次见到寡人她都以袖掩鼻,让寡人十分扫兴。”
欣姬做忧虑之态:“哎呀,臣妾劝她好多次了,她怎么还这样啊?”
在山海王的追问下,欣姬装作很为难地开了口:“臣妾讲了之后,陛下可不要动怒哦。”
“爱姬快讲。”
“媚姬妹妹曾经跟臣妾抱怨过好几次了,说陛下体有异味,臭不可闻呢!臣妾说这怎么可能?臣妾从未有此感觉啊?媚姬妹妹说她都已经忍无可忍了。要不是以袖掩鼻,数次几欲呕吐......”
山海王听了,怒不可遏,“嗖”地一下从鸳鸯榻上跳了起来。
目测大王这就要有实质性的举措了,欣姬赶紧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饰。她要美美地看着媚姬倒大霉。
“来人,将媚姬带上来!”
山海王当时就下令,对媚姬施以劓刑,打入冷宫。
劓刑就是一种把鼻子割掉的刑法,残酷无比。不但疼,而且破了相。
媚姬要么从此生不如死,终日不见人;要么选择自尽。
原本如花的生命,忽然就只剩了两条死路摆在面前。
当媚姬泪流满面地跪在山海王脚下,抬头望见曾经的“好姐姐”欣姬嘴角那抹阴冷可怖的弧度时,电光火石般忽然就全明白了。
可惜为时太晚啦。
尽管有人求情说,媚姬是西游国进贡来的,伤了她必然有损山海国跟西游国的关系。
但自古君无戏言。盛怒之下的山海王,更是不会轻易改变主意,否则君威何在?他宁可先治了媚姬的罪,再跟西游国开撕!
自古只有新人笑,有谁听见旧人哭。
欣姬愉悦无比地欣赏着媚姬愈来愈弱的惨叫,得意地想,姑奶奶我还就偏偏要听新!人!哭!哈哈哈哈哈!
她刚得意了没半个时辰,忽觉胸闷恶心。
心里一惊。做了亏心事,该不会这么快就遭天谴了吧?千万别是得了什么病。
赶紧找太医来。
太医把完脉,深施一大礼:“恭喜娘娘,贺喜娘娘,娘娘这是喜脉啊!”
欣姬立刻转忧为喜。
今儿个真是自己的吉日。“当下能看出是男是女吗?”
“这个,恕老臣无能,太早了。过数月,娘娘可再召见老臣。”
欣姬琢磨着,那至少有一半的可能性能生出皇子来。
如果说,所有的男人都梦想当皇上的话,那么所有皇上的女人的梦想就是生太子。
欣姬想,我这么聪明,既然能干掉媚姬,就一定能称霸后宫,就一定也能扫除所有的太子绊脚石!如果我生了皇子,那么我的儿子就应该是太子!
......
意非酒听说媚姬的遭遇后,马上很有远见地找到霍兰台,提醒他,欣姬不是个善肠,要特别小心才是。很有可能她下一步的目标就是三个皇子。
霍兰台心想,同为女人,心地竟然天差地别。有人心如蛇蝎,有人菩萨心肠。
他对意非酒说:“先生提醒得对。但我认为,更需要被提醒的人是父王。”
历史上因美色亡国的案例多得是,不可不防。
霍兰台早就看父王身边的柴米和油盐两个奸臣不顺眼。这两个人于国于民无寸功,一心给父王源源不断提供美女,陪着饮酒作乐。以至于很多时候,父王都无心朝政。
如此,两个太监就有更多机会干涉朝政,为他们自己捞福利。
百姓对这两人恨之入骨,但又敢怒不敢言。
偶尔有朝臣跟这俩太监作对,指出他们是俩祸害。
柴米和油盐表面上无所谓,背地里却想方设法地报复,是两个地地道道的小人。
小人,没有信仰,没有骨气,没有感情。谁能给ta好处,ta就逆来顺受地去巴结谁。
古往今来很多大人物,都是因为得罪了小人,而在小河沟里翻船的。
历史上有名的小人,比如大唐丑宰相卢杞,比如秦桧、赵高,还有杨贵妃她哥。
兰台深知,对待小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得罪,敬而远之。所谓小鬼难缠。如果对一般人是七分客气,那么对小人就要十分客气。
因为“客气”+“愚钝”,柴米和油盐从来没动过公子兰台的心思。
霍兰台决定以隐身贤者的名义,写一封密书劝诫父王,莫沉浸于酒色而忘了公务。
山海王意外接到隐身贤者的密书,被当头敲响了警钟。也许别人劝不管用,但这位不知底细的贤者的话,他却非常看重。
于是,有那么两日,他没去任何一个姬妾的寝宫。而是挑灯夜战,苦读治国书籍以及处理国务。
但是好景不长,仅仅两日他就忍不住了。
“寡人的美人儿啊!寡人来了!”
山海王口干舌燥迫不及待地奔向了欣姬的寝宫......(未完待续)
037 跟有意思的人在一起才有意思
天庭正在举办party,也就是那帮无聊的神仙们,找个藉口聚在一起快活一下,热闹热闹。
作为天上的神仙,没有五一,也没有十一,更没有圣诞节、感恩节、复活节、情人节神马的;他们没有手机,也没有平板,更没有xbox、互联网、卡拉ok神马的。
他们也有精神需求好不好?偶尔也需要聚众喝个小酒啊,赏个歌舞啊,听个段子啊,斗个地主啊,找个树洞吐吐领导的槽啊神马的,这方面跟凡人一样俗。
作为本次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之一,长无绝应该(戴着值班袖标)在会场各处巡逻,确保没有醉酒闹事给神仙界丢脸的。
可是他好端端地走着走着,忽然双腿一软,眼前一黑,“咕咚”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引起小小的骚动和围观。
这时,天帝之子辰良及时走了过来。
扶起晕倒的长无绝对众人说:“他大概是喝多了,我带他去旁边歇会就好,大家继续。”
辰良在天庭属于“***”,又是个办事稳妥很靠谱的年轻人,众人皆很放心。
扶长无绝的时候,辰良顺便给他搭了个脉。感觉真气混乱,脉搏微弱,心中有数了。
等长无绝悠悠转醒,见到天帝之子正严肃地盯着自己。
他有些心虚地想爬起身,可是四肢酸痛无力,又跌了下去。
辰良淡淡地问:“为什么偷练‘通达功’?”
“没没没有啊!”
“还说没有?你看看你,面色蜡黄,眼底发乌,印堂发黑。如果不是偷练了‘通达功’,怎么会弄成这样?”
自知骗不过去,长无绝沉默不语。
他知道,辰良跟祝华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辰良喜欢她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自己可千万不能说练此功正是为了感知祝华予!不然岂不是自讨苦吃?搞不好,辰良会利用职权给自己小鞋穿的。
但是,自己喜欢祝华予有错吗?谁说辰良能喜欢她,灵力低微的自己就不能喜欢呢?喜欢一个人难道还得凭身份不成?
看长无绝沉默的样子,辰良语气温和了一些:“天庭规定禁止修炼通达功,也是为我们每个人好。内力和精魂有限,何必要把自己熬到灯尽油枯呢?”
长无绝不断点头称是。否则他又能说些什么呢?
辰良忽然问:“你在意的,是个女人么?”
长无绝顺坡下驴:“是啊。难道我还能喜欢男人不成?”
辰良也发现自己问得有失水准,抱歉地笑笑。
因为天生面瘫,所谓的笑只是轻轻扯一扯嘴角。
辰良本就长得俊朗,嘴角一扬更是光芒四射,更加令相貌平平、面色灰暗的长无绝自惭形秽。
长无绝像在聊天,又像在自言自语:“我爱上了一位女神仙,但是不敢对她开口表白,就只好默默感知她的气息。”
天庭之上,神仙何止百千。辰良怎么也不会想到,长无绝念念不忘的人跟自己一样。
神仙之间互有好感乃至终成眷属,都是被允许的。
辰良无疑是觉得这个藉口很合理,也表示理解:“我就不打听那个人是谁了。但是,我劝你有话还是要当面沟通。不要再偷练这种违禁的内功了,也容易走火入魔。这次我先替你保密。”
长无绝赶紧挣扎着爬起来施礼:“多谢辰良兄!”
“客气。”
辰良见他脚步不稳的样子,又叮嘱一句:“宴席那边有我盯着,你先回去歇息吧。”
长无绝再次道谢,之后回了自己的住处,一屁股瘫倒在榻上就起不来了,他的内力几乎被耗光了。
本来昏昏欲睡,可睡梦中恍惚见到祝华予妙曼的轮廓,他一下子又精神了。
美人当下在干啥呢?长无绝感觉仿佛有万千只蚂蚁在心里爬,痒得不行。太想感知美人的气息了,哪怕只有那么一丝一缕!
没有自控力是最可怕的。明知是错,可当**来临的时候,就是管不住自己。
长无绝又爬起来打坐。
双手叠兰花指放在盘起的腿上,默默运功,真气由下丹田而始,至会阴穴。
接下来就不按照一般内功的套路沿脊椎督脉通尾闾,而是彻底乱了,爆 炸般直接扩散到五脏六腑。
长无绝只觉丹田火炽,两肾汤煎。
本来这两个是打通经络的好征兆,但他这个火炽和汤煎不像别人,而是炽热得让他呼吸都困难。
这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但是长无绝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急切地想要感知到祝华予的一点点气息,上了瘾的感觉就像吸食毒 品一样。
如果灵力足够高深,用了“通达功”之后,眼前会出现一幅清晰的画面,甚至能看到祝华予的一举一动,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大致就是虚拟摄像头+虚拟窃 听器的组合吧。
但长无绝本身灵力就低,再加上内力快要耗尽,因此只能朦朦胧胧地勉强感觉出祝华予在那里。就好像隔着厚厚的磨砂玻璃看里面的人影,而且什么声音都没有,无异于隔靴搔痒。
但即便是这样,也让长无绝兴奋无比。
要不是打坐中不宜出声响,他就要激动得大叫起来了。
然而即便是那样模糊不堪的影像,还是变得越来越飘渺,越来越遥远。
其实每次偷练禁功过后他都会对自己说,下次再也不偷着用“通达功”了,对身体不好。但就是忍不住。
祝华予就像一个具有致命吸引力的魔咒,牢牢吸住他。
长无绝想,放眼四海八荒,前五百年后五百年,世间怕是再无此等美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得到她呢?只要能得到她,我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最后,长无绝“咕咚”一下子,再次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方才跟长无绝交谈之后,辰良也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祝华予。小师妹现在在做什么呢?如果每时每刻都能感知她该多好!
不过辰良身为天帝之子,身为资深天庭执法人,自然不会知错犯错,他可以想别的办法。
比如,找个藉口到凡间去看望她。
“父王,山海国国君不日将举办封禅大典。儿臣想去一趟云容山,将此事告知山鬼,以便早做准备。不知父王意下如何?”
正襟危坐的天帝命左右退下。
等大殿里只剩下他们父子二人的时候,天帝一改刚才威严的样子,凑近儿子挑起了眉毛。
“小子诶,你骗谁呐?我是你老子,我还能不清楚你心里打的那点小算盘?想你家小祝了是不?”
辰良尴尬万分:“这......父王明鉴。”
天帝狡黠一笑:“为父老实跟你说吧,上次把她叫回来受审呢,其实也是为了让你们两个小年青有个机会见见面儿,说说悄悄话儿,怕老实巴交的吾儿相思成灾啦。”
谁说天帝不会笑?他只是在人前一本正经罢了,跟儿子就没什么好装酷的。
所以说,其实人人都会伪装,只是目的不同、程度不同、方法也不同罢了。
“多谢父王体恤!”
“儿咂,你什么都好,为父就是不喜欢你这一点,太正经八百儿了。当下又没外人儿,你一个大礼接一个大礼的搞什么搞?腰不累啊?你就不能放松一点,随意一点,像你爹我这样嘛?”
天帝说着,往椅子上一歪,来了个如假包换的葛优瘫。
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外人在的时候他从不这样,尽管他骨子里认为自己是一个随和随意的领导。只要有一个外人出现,他就一秒回归正襟危坐的状态。
“是,儿臣遵命!”
“啧啧,”天帝嫌弃地摆了摆手轰他出去,“没治了,这又行一个大礼!”
辰良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天帝:“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为父宁可你做一个有趣的、常犯小错误的人,也不愿你做一个完美的、但永远四平八稳无聊的人。太谨小慎微了没个性,现在啥都讲究个性,连卖个产品都要个性化订制,懂吗?”
“懂了。”
这回,辰良知趣地没有再行大礼,但表情依旧严肃。
天帝无奈地点点头又摇摇头:“天庭那么多漂亮姑娘,为父为啥偏偏也觉得小祝那姑娘不错呢?就是因为她有意思。小脑袋瓜儿古灵精怪的,主意多着呐。
“记得有一次,我在大殿之外碰见她,她竟然扽着我,一连给我出了十八个脑筋急转弯!说我整天处理天下大事,脑子容易秀逗,所以要经常敲打敲打。你说她好玩儿不?”
“小师妹还干过这种事呢?”
“哎呀,反正有意思太重要了,儿咂你知道不?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咱们作为神仙,一辈子老鼻子长了。要是总跟没意思的人在一起,说没意思的话,做没意思的事,那还不没意思死了?所以,为父支持你追那小祝。她一定能让你的日子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儿滴。”
这是父子之间第一次,开诚布公地讨论儿子的感情问题。
辰良得到了父亲的支持,心里自然开心。心想等再见到了她,也让她给自己出些脑筋急转弯呗。(未完待续)
038 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天帝:“作为过来人,为父必须提醒你啊,小祝那丫头长得美,性格又格外有趣,你喜欢,别的男人见了必然也会动心,你可得看紧点儿啊。回头让哪个凡间的樵夫把她给拐走了,你就该欲哭无泪喽。”
辰良心里一紧。
想起上次小师妹颈间隐隐约约的红绳,还有她那明显的小儿女动情之态。
人见人爱的华予妹妹啊,性子偏偏还那么单纯,稍微有人对她好一点,她就觉得人家是举世无双的大好人,可千万别被几块糖骗走了啊,千万别对哪个大灰狼以身相许了呀!
天帝压低嗓音:“为父再跟你交个底儿吧,当初我之所以派她去天下第一山出任山鬼,还不是因为她跟你的这层关系?天下第一山是个大热门,人人都想往那儿挤,我把她派到大地方,她的仙籍升得才快呀。不然以她的资历,也就够去哪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沟沟驻守的份儿。”
天庭跟人间一样,偶尔也搞搞裙带关系。
辰良再次替祝华予谢过父王。
“对了,那丫头在凡间的历练还有几年来着?”
“四年。”
“那四年期满赶紧的,让她回来,可别节外生枝。行了不说了,老子再去瑶池转转哈,看看新桃子结出来没,长得也忒慢了!要是有个东西能让桃子保存得久一点久好了!”
天帝去看望他心爱的蟠桃了,辰良也一刻不愿等,立即动身去往凡间去看自己心爱的。
他不断告诫自己,待会儿见到小师妹,我一定不要板着脸,那样的确太无趣了,再吓着她。
刚离开天庭没几步,辰良又折返了回来。
有一阵子没去看她了,不好空手。他知道她喜欢什么。
辰良回到梨花大道,广袖一挥,万千梨花飘若雪,最是多情时节,他抻开袖子兜了许多。
转眼,枝头就又绽放出更多。说明辰良今天的心情还不错,因为这梨花是由心而生的。
辰良钻进天庭御膳房里一通忙乎,只听锅碗瓢盆叮铃当啷。
出来的时候,他左手提着一个素油纸包,右手拎一只精美的木盒。
纸包里是天庭特供梨花膏,盒子里是一个银白相间的流线型玉瓶,盛着天庭限量供应特级梨花酿,外带两支配套的玉杯。
这是小师妹在天庭是最喜欢吃的喝的东西,应该多少能缓解她的思乡之情吧。
然而,他的小师妹似乎并没有他想的那么思乡。
满心积满思念的辰良,一靠近云容山就听到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熟悉而又不熟悉的笑声。
熟悉,是因为那确是小师妹的声音;不熟悉,是因为她从未在自己面前笑得如此开心过。
接下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幅辰良最不愿看到的画面!
他的功力比祝华予高太多,因而可以轻而易举不动声色地克服她设下的结界,如入无人之境。
只见山鬼轻盈的身姿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间穿梭,欢笑声撒了一路。
一个身材魁梧的凡间男子,轻功不凡,脚下生风,跟她追逐嬉戏。终于追上了,男子一把把她抱了起来,转了好几个圈。
祝华予的白裙飘散开来,恰似一朵盛开的梨花。
她双手搂着那男人的脖子,两人的脸近在咫尺,含情对视,俨然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
赤豹跟小狸分别走在他们的两边。尤其是小狸,好像特别喜欢那个男人,没事就在他腿上蹭啊蹭,亲热着呢!
辰良耳边轰然响起一阵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碎成了渣渣。
那是他的心。
一瞬间,他突然看不见也听不见,就像掉进了漆黑无底万劫不复的深渊!
因为他的爱,被判了死刑。
男人把小师妹放下来,又意犹未尽地吻了一下她光洁如玉的额头,还是不过瘾,又吻了一下,再吻一下。
小师妹幸福地笑着,眼睛弯成了熟悉的小月亮。
不久,她坐到案前。
男 人 站 在她身后,两手越过她撑在案上,整个覆盖住她娇小的身体。
他俩就以这样的姿势共读一卷兵书,不时耳语两句,看起来分外协调,分外投机。
以辰良的功力,若想听清楚他们的对话不成问题。
但此时此刻,除了自己内心破碎的声音,其它的,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眼见为实,原来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深受刺激的辰良不忍再看,掉头就走,也怕万一被他们二人发现之后,自己难免失态。
当众失态对辰良来说,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这一点跟天帝很像。尤其是在情敌面前失态,那就更可怕了。
在这一点上,公子兰台倒是个例外。为了宏伟的理想,他就毫不在意当众丢脸。
在天庭众仙的印象当中,辰良是个能担大任的人。他永远温文尔雅,永远四平八稳,永远不会冲动,永远不会失了风度。
但岂知,那只是还没有人碰触他的逆鳞而已。
一沾上小师妹的边儿,他就不淡定、不稳重了,跟一个乳臭未干、莽莽撞撞的毛头小子没任何区别。
辛辛苦苦修炼了千年的心境,竟被打乱得如龙卷风过境后一般,但绝不能让别人看见!
逃也似地离开了云容山,他像片风中飘零的树叶无目的地游逛,脑子里回想着刚才小师妹的笑容。
那是怎样一种笑啊!比平时更加灿烂,也更加温柔,更加余韵悠长。
她就从来没对自己露出过这种表情。
她对自己,就像自己对父王一样,大多数时候恭恭敬敬,谨守礼仪,有事说事,没事再会。应该说还不如对父王呢,因为她至少还跟父王讲过脑筋急转弯。
相形之下,辰良懂了。
她对自己根本就没有爱。有的,只是师兄妹之间的长幼之分!
忽然,他已经很痛的心又狠狠痛了一把。
原来是他刚刚想起,小师妹怕是终究难逃天火焚心之刑,而且执行的人偏偏还将是自己......
山鬼送公子兰台离开时,忽听树丛那边传来一阵稚嫩的歌声,是两个山民小孩儿边走边拍着手唱: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努力干活儿/
还不粘人的小妖精/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扑哧,”山鬼笑弯了眼睛,“这是谁写的歌,简直就是为我量身打造的。”
兰台望着她:“你是不粘人的小妖精?”
“我粘人吗?”
“我倒希望你再粘人一点!”
人有时候真奇怪。兰台明明不舍得看到她流泪,但又隐隐希望看到她泪如雨下地挽留自己不要走,好像那样才更能证明自己在她心里的分量似的。
山鬼轻巧地跳到他宽阔的背上:“那从现在开始一直到分别的地方,予儿都粘着公子。”
按理说,她这么一丁点体重跟没有差不多,但感受着她的吹气如兰,感受着背上的温暖,兰台忽然不会走道了。
忽然,山鬼发现路边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摆着一个大盒子和一个油纸包。
这包装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
打开一看,是自己喜欢吃的天庭梨花膏,还有好喝的梨花酿!这些东西怎么会在这里呢?
想来想去,一定是天庭有人来过。可为什么没现身呢?
再看看油纸包的绑法和那熟悉的金丝线,她明白了,定是辰良师兄。
以他的功力,可以轻而易举破了自己的结界,一定是他看到自己跟公子在一起,才气愤地扔下东西离开的。
自己知法犯法给他惹麻烦,他当然会生气喽。
心里惴惴不安。
兰台问,这些东西是谁的?
山鬼收起忧虑,快活地说:“是天庭那边送来的,不如我们一起享用。予儿吃了公子带的那么多凡间美食,也该请你尝尝我们天庭的美味啦。”
山鬼的原则是,人生得意须尽欢,天要是待会儿塌下来就待会儿再着急呗,美食当前,不可辜负呦。
特别是梨花膏,趁新鲜最好吃了。一想到那入口即化的甜糯感觉,她眼睛里就噌噌噌地冒小星星。
霍兰台想,她们天庭的礼仪还挺大气的哈。东西不必交到本人手上,搁附近就行?连个签收的也没有。
所以这块大石头,差不多起了一个传达室或者前台的作用。
“既然是娘家人来看你,为什么不跟你见个面呢?难道是因为我在这里不方便?”
“天庭有天庭的规矩,不希望跟凡人走得太近。”
“下场呢?”
兰台一阵见血抓住了主要矛盾,貌似很懂行地问。
“予儿都已经跟公子走得那么近了,还管什么下场呐?”
山鬼既不想对他撒谎,又不想提天火焚心的事。她更不想告诉他,王于天下者可半列仙班。
如果他真能一统天下,他们两个人就能不受任何责罚、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但真要那样的话,必然发动战争无数,老百姓就太可怜了。
所以她宁可将来去承受天火焚心之痛。而此刻,享受当下不好吗?
“当然要管!”兰台却认真地说,“我不能害了你,有什么后果,我帮你担着!”
山鬼感动地吸了吸鼻子:“估计后果就是——你会天天跑来找我蹭梨花酿!”
这回终于该她请他吃东西了,她笑着打开盒子分享。(未完待续)
039 公子啥都好就是有点呆
兰台是个爱酒如命之人,什么顶级佳酿都尝过,可谓酒仙。
因为深知醉酒误事,他用强大的自制力控制自己,平时滴酒不沾,应酬只喝一点点,绝不会让自己晕晕乎乎。
在打开盒子的一刹那,一阵浓郁的酒香钻入他的鼻孔,让他有些迫不及待想尝尝。
梨花酿并不烈,但口感饱满圆润,回味竟然由苦到甜,跟香水一样有前味、中味和后味,一下就把他征服了。
配上入口即化的梨花膏,更是千古难寻之美味!
“好酒!”
兰台由衷地赞道。
“那当然了,我辰良师兄的手艺可是最......”
山鬼的话音戛然而止,怎么说漏嘴了呀。
霍兰台顿时明白了,送东西来的人正是她那个天庭 官 二 代 师兄。定是见自己与山鬼如此亲近,不便现身。
人家师兄师妹那么多年,要成早成了,还轮得到自己加塞儿吗?
再说予儿的深深情意,自己已然明了,又何必矫情呢?便没多问。
已经回转天庭的辰良,在光秃秃的梨树下面生无可恋。他的心一片荒凉,所以由心而生的满街梨花全没了。
忽然,他感知到小师妹在叫自己的名字。
以前他说过,只要她轻轻唤自己的名,自己就会排除万难立刻出现在她身后!
这既是她第一次叫自己,无论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无论过去之后看到什么样的情景,都必须履行诺言!
回到云容山,辰良的双脚刚一落地就听到一个男子说:“每次分别的时候我都觉得,把你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留在黑漆麻五的深山里,心里怪不落忍的。”
“嘻嘻,那公子就住在山里呗,”然后,眉目含笑的小师妹又勾魂又无邪地添了一句,“还可以陪予儿看星星。”
兰台最受不了她这种纯洁的、无意的挑 逗,每次都觉得口干舌燥能要老命。
她要是有意撩的话,估计自己更无招架之力了,他艰难地说:“一定,找个机会,陪你看星星。”
一向淡定自若的辰良在一双壁人身后,止不住地微微发抖。
兰台刚刚离开,一道白光闪过,辰良“唰”地出现在山鬼面前。
祝华予惊喜万分:“师兄来了!谢谢你给予儿带的礼物!”
“师妹,你为何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山鬼知道他指的是未来的天火焚心,却淡定回答:“如果没有爱过,就算神仙的生命冗长,又有何意义?”
辰良真想脱口而出说:为什么不考虑考虑我!你跟我同列仙班,我们才是门当户对理应相爱的一对!我们一起长生、一起相爱不好吗?
实际上,世上并没有那么多的门当户对。
实际上,辰良也并不具备说这些话的勇气,要是敢表白,他还用纠结到今天?
再说,师妹显然已经爱上了那个凡人,自己此时表白不是明摆着会被拒绝嘛?那多丢脸!
辰良端着身为师兄的架子,一本正经地教育师妹:“好吧,就算你有理,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那个男人也爱你,你死了他会有多伤心?”
祝华予俏丽的容颜上闪过一丝慌乱。
这个这个,她还真的从没想过,光想着要珍惜当下了。主要也没经验,这不是生平第一次爱上别人么?
辰良见自己的话奏了效,赶紧趁热打铁,却偏装出随口说说的样子:“不就是找个人尝尝爱的感觉吗?从天庭里找一个多好,将来可以当一对逍遥的神仙眷侣。”
山鬼的青葱玉指不由自主伸向颈间,实诚地说:“可我已经佩戴了公子送的玉,也为公子结了罗缨,如何还能换一个人爱呢?”
咣当!
辰良的心又华丽丽地碎了一百八十遍,头一次觉得小师妹她好残忍,自己都千疮百孔了,她还在一刀一刀往自己心上捅!
他明明再也不想提起这个话题,但过了好一会儿,他还是听见自己沙哑着嗓音问:“他是什么人?”
“公子兰台,山海国三皇子是也。”
山鬼提起意中人的名字,脸上难掩甜蜜。
原来他就是霍兰台。
辰良想,原来如此,怪不得那男人衣着虽并不华丽,但依然能看出不凡之气度,看来是为了约会而便衣出行。
可是也不对,传闻山海国三皇子极为愚钝,走路都能摔跟头的,看着不像啊!
“小师妹,我听过一些有关三皇子的传闻,你要当心别被骗了,搞不好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冒充皇子来接近你。”
“骗我?怎么会呢?公子待予儿一片真心,绝不会有半字虚妄。”
山鬼胸有成竹地说。她可是通过紫檀笛的召唤到过兰台府的。
辰良的心拧着劲儿地疼,疼得他说不出话,可小师妹无意间又狠狠补了一刀:“其实,他是不是皇子一点都不重要,只要是他就好。”
再现小梨涡。
辰良紧紧闭了嘴唇。
他本想说,师妹你要是受刑,我也会受不了的。但是怕小师妹和那个男人耻笑,所以没能说出口。
他自己也知道这个要面子的问题很严重,但就是克服不了。
“你,好自为之。”
辰良掉头走了。他需要赶紧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好好舔舐自己的“伤口”。
身上若有伤,那么多仙草仙丹灵药可以医治;可心若受了伤,灵力再高强也没辙。
“师兄留步!”
祝华予忽然叫住了他。
辰良带着一线希望转身,以为她要挽留自己。
却见小师妹揪着裙子边儿客气地说:“师兄,下次如果你来的话,能不能多带点梨花酿啊?因为,因为公子说他很喜欢。”
“可以。”
辰良听见自己飞快地抛下一句,转身就走,生怕让她看见自己脸上的失落,他知道自己连备胎都算不上......
其他王公贵族的府邸,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推杯换盏,歌舞升平。
而夜晚的兰台府,清净得像出家人的居所。
婢女们可以随意三三两两聊天、玩耍,公子不需要她们伺候在旁。别所更衣洗浴了,有时候连做饭、端饭,公子都自己动手。
尤其是最近,公子经常一头扎厨房里就几个时辰才出来,也不知道在里头鼓捣什么。
婢女甲说:“咱们几个命还挺好的哈,虽然咱们公子府不如其他公子贵族的府邸阔气,但是看咱们公子心地多好,又慷慨,又平易近人,一点不把咱们当下人使唤。今天他听说我爹病了,还问我要不要回家看看。”
婢女乙叹了口气:“唉,可惜就是有点呆,不然倒是挺帅的一个小伙。”
“好啊你竟敢说公子呆!我就喜欢这样憨厚朴实的男人,至少不会害人。”
“说漏嘴了吧?你喜欢咱们公子是不是?”
“嘘,小点声,这话可不能让别人听了去。公子就是招人稀罕啊,你看惜君公主,那么多王公贵族追求她,她不是偏偏就喜欢咱们公子?”
“可我觉得,惜君公主并不适合咱们公子,她的小姐脾气太大了,公子娶了她,肯定成天受她欺负。”
“我觉得咱们公子肯定不会娶惜君公主的。公子人好,有朝一日定会遇到一个真心疼他照顾他的人,就是不知道那时候,咱俩还在不在他身边了......”
她们操心的公子兰台,此刻正在书房用功。
本来他是个专时专用几乎从不开小差的人,可现在,山鬼的甜笑时不时会钻进脑海,让他对着书本也会露出温柔的笑容。
然后再提醒自己用功,有爱的力量更应加倍努力才是。
“不好了不好了,公子,大事不好了!”
兰台放下竹简,疑惑地看着慌慌张张闯进来的笑傲白。
笑傲白抹了把脑门儿上的汗:“公子,那天你到底把惜君公主咋滴了?”
“没咋呀?出什么事了?”
兰台猜,一定是伤了人家的心,惜君妹妹自暴自弃了。
“听说她回去之后性情大变,把所有能称得上‘淑女’、‘名媛’的好习惯全改了,这会儿,这会儿出大事了!”
这些日子跟山鬼两情相悦的幸福,冲淡了公子兰台对惜君妹妹的愧疚,甚至忘了那晚她来求自己一同私奔的事。
因为从小养尊处优,惜君有些任性,不过不算太过分。加上她人长得讨喜,所以一直被包容。
可是最近变得骄横乖戾,动不动摔碟子摔碗,动不动还断水绝食,提各种过分的要求。比如非要让脚丫子比自己大得多的婢女,把脚穿进她的鞋里去。
婢女满头大汗,她就气得大哭。
母亲惜姬急坏了,她知道女儿不愿意嫁到儒林国去,这是心里不痛快,也是在用一种奇葩的方式表达,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母亲怎么会不明白,女儿喜欢的是她的兰台哥哥。
可是第一,君无戏言,大王已经答应把她许给儒林国二皇子,怎么能改呢?万一再引起两国之间的矛盾,那就坏大事了。
第二,惜姬自己也不太喜欢公子兰台,觉得那个皇子呆呆笨笨,也不可能当上太子,嫁给他多委屈呀?
也不知道女儿怎么眼光那么差,那么一根筋。
母亲越劝,惜君公主的脾气就越大。
那天,公主府的马厩旁边。
马夫正在给马儿喂草料。他终日跟牲畜为伴,尽心尽力,养出来的马儿都是又健壮皮毛又光亮,拉起车来又快又稳。
忽见金枝玉叶的公主,仿佛身披光环直直朝自己走来,吓得连磕头都忘了。
“你,”惜君伸出一根手指,没好气地指着这个男人,“你来陪本宫喝酒!”(未完待续)
040 现在的姑娘让人招架不住
老实巴交的中年马夫双膝跪地说不敢。
“本宫命你陪你就得陪,除非你不想活了。”
一位高贵的公主,尤其是还没出嫁的公主,主动邀一位地位卑贱的马夫同饮酒,众人闻所未闻,也大大地不合礼法。
可见到公主神魔让步的气场,婢女们谁也不敢阻止。
人家是主子,自己是仆子,让干啥干啥就是了,有什么资格多嘴呢?
让人没想到的是,惜君公主大剌剌地把马夫领进了自己的闺房!
马夫在门口抱着门框不撒手,打死也不肯进去。因为一旦进去了,即便什么坏事没干,公主的名节也让自己给毁了,那国君还能饶自己活命吗?
后来迫于公主淫威,马夫一想,唉,横竖是个死,死前能得以跟公主共饮一杯,死而无憾了!
原来,此人暗暗爱慕公主已经很久了。作为她的马夫,只有在她出行时才有幸得见,还不敢光明正大地看,平时只能跪着看到她的鞋尖。
惜君公主还唯恐天下不乱地关上了房门,亲自给他斟了一杯酒问:“你叫什么名字?”
马夫颤颤巍巍:“回公主殿下,小人姓乐名言。”
惜君瞥了他一眼:“乐言,就是喜欢说话的意思,那为何你话这么少?”
乐言:“......”
在公主面前还敢滔滔不绝吹牛皮不成?
惜君双颊泛红,身上有酒味,显然刚才已经喝了不少酒:“你觉得本宫长得如何?”
马夫这才刚站起来没多大会儿工夫,一听这话又打算跪倒,被公主扯住:“坐。”
“小人不敢。”
“那本宫就杀了你。”
“咣当”,乐言赶紧坐下了,但好像地上长了刺似的。
“回答本宫前面的问题。”
“小人没读过多少书,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辞藻,但公主殿下在小人心里,是,是,是天下第一仙女!如有半字不实,愿遭天打五雷轰!”
惜君听到他朴实的言辞,脸上露出了一抹苦涩的笑,喃喃自语道:“可惜啊,你不是他,如果他也这么认为就好了。”
马夫听了没敢出声,大概齐知道公主的异常行为是源于失恋了。
哦,原来仙女也会失恋啊!还以为她们这些锦衣玉食高贵的人,什么烦恼都没有呢。
其实,只要有**就有烦恼,而**是无止境的。
有的人发愁没有鞋,有的人发愁没有脚,有鞋也有脚的,八成就该发愁没有车了。
乐言想,如果我知道是哪个不识抬举的臭小子惹公主生气,我非揍瘪他不可!就是不知道那人什么身份,要是皇亲贵族,估计我连人家的袍角都摸不着嘞。
见公主一仰脖将酒杯干了,乐言也一饮而尽,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能陪尊贵的她喝酒。
公主又给他斟满一杯,冷不丁问道:“你成亲了吗?”
“回公主,小人尚未成亲,没有哪家姑娘看得上小人。”
“那你有没有看上的人?”
乐言:“......”
惜君公主才不管他回答不回答,只管一个接一个连珠炮:“如果你爱的人不爱你,你会怎么办?”
乐言被雷得外焦里嫩,现在的姑娘都这么奔放的吗,简直让人招架不住了。
但,这问题简直问对人了。
也许是酒壮人胆,皮肤黝黑、其貌不扬的马夫鼓起勇气,望着公主惊为天人的容颜:“小人不才,愿为公主殿下献歌一曲。”
“你唱吧。”
屋里边且歌且饮,哪管外头炸了锅。
乐言清了清嗓子唱道: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
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
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这是一首名曰《汉广》的歌。
是讲一个樵夫,他倾慕的佳人在大江对面,他深深知道自己与女神的距离(物理和精神距离)堪比银河阔。但他并未因此情绪低沉,因为他觉得真爱不是非得拥有不可。
所以他选择了每天唱着歌砍着柴,仰望对岸的女神,给她送上遥远的祝福。
可以说,乐言用这首歌曲睿智地回答了公主的提问。
他自己就是如歌中的樵夫那样做的,他希望公主对爱而不得的人也能如此,祝福但不强求,这样才能重新快乐起来。
惜君也听过这首流传很广的歌,她心中一怔。难道真爱真的不必拥有吗?
这时有人在门外喊:“惜儿,快开门!”
原来是母亲惜姬到了。
听说女儿竟做出如此有失礼节的举动,她急得几乎插翅飞来。
惜君不慌不忙打开门。
惜姬见女儿真跟一个马夫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而且还貌似在对饮,又惊又气差点儿没晕过去。自己爱女的名节啊!
“你们,你们两个都干了些什么?”
她声音颤抖着质问。
屋里的两人明明衣冠齐整,相敬如宾,但公主此时却故意拂乱了自己领口一脸无所谓地说:“什么都干过了。”
乐言两眼一黑险些背过气去,二话不说“砰砰砰”使劲磕头,心想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呀。本来大概还能留个全尸,这下搞不好要诛九族喽。
后来想起好在自己就孤家寡人一个,并没有九族可以牵连。
公主说啥就是啥吧。好在是为仙女垫背背黑锅。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惜君公主亲密地挽住乐言的胳膊,还把头靠在他肩上对母亲说:“女儿打算嫁给他。”
这回轮到惜姬两眼一黑。
受刺激受大发了的乐言却觉得,自己在临死之前能听到自己爱慕已久的公主说这么一句话,哪怕是假的,这辈子也算没有白活了。
到了大殿之上:“父王,女儿想嫁给乐言为妻!”
此时,乐言的青布衣衫之上还粘了两根马棚的稻草,头发有些乱,身上有马粪味儿,手不知道往哪儿放。
山海王霍禄甫气疯了,恨不得一把捂住爱女的嘴。
“小点儿声啊寡人的小祖宗!”
他咬着牙掐着嗓子说。
“不必小声,反正我们两个的事,已经人尽皆知啦。”
说着,惜君公主“含情默默”地望了乐言一眼。
乐言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就破罐破摔吧。反正山海王是快哭了。
寡人的公主死气摆列要嫁给一个马夫,这教寡人一国之君的老脸往哪儿放啊!
“大胆匹夫,一定是你,是你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勾引公主的对不对?寡人非赐你个五马分尸不可!”
“不是的父王,女儿跟乐言是真心相爱的!”
山海王强压下差点儿喷薄而出的一口老血,咆哮道:“公主不可以爱!上!马!夫!”
“为何?”惜君淡定反驳父王,目光炯炯,掷地有声,“情感发乎自然,发自内心,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牲畜尚可顺从天性,自由择偶,自由交配,难道人反不如牲畜乎?”
山海王一口牙都快咬碎了。
这他喵的是个女孩子说的话吗?而且还是贵为公主的女孩纸。一向乖巧、爱哄自己开心的女儿啊,怎么突然变成了这个样子?!
明白了,一定是因为寡人要将她许配给了儒林国皇子,她才故意这样气寡人的。
她这是故意要把自己的名声搞臭,这样儒林国皇子就不肯娶她了。
可是寡人的傻女儿啊,名声臭了,今后你可怎么办?
山海王越想越气:“杀,给寡人杀了那个马夫!即刻把他拖出去砍了!”
“慢着!”
惜君秀眉倒竖,大喝一声。
上来捉拿乐言的两个护卫被斥了下去。
公主双膝跪倒:“倘若父王执意要杀乐言,女儿情愿以死殉情!”
旁边乐言的脸色一会儿黄一会儿绿,这会儿又涨成个大红脸,没他说话的份儿,他嘴笨,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好。
只见惜君公主“倏”地从发间拔出一根寒光四射的银簪,锐利的尖头对准了自己的喉咙,作势要捅下去。
这下把山海王吓得不轻,直接从大殿上蹦下来阻拦。
这个时候,他忽然无比羡慕寻常百姓。百姓把家门一关,压低点儿声音就可以做到家丑不外扬了。
而这大殿之上到处都是外人,光贴身护卫就好几十人,能保证他们不出去乱讲吗?除非把他们杀光。
可要是杀了他们,一时半会儿哪儿找那么多信得过的贴身护卫去?
山海王无奈,只得答应不杀乐言,但婚事暂缓,还得想法子跟儒林国交代。
“打了胜仗”的惜君跟乐言一起走出了国君大殿。来到无人处,乐言叩头道:“冒犯公主殿下,小人死罪。”
“起来吧,你又没做错任何事,倒是本宫差点害了你。”
乐言刚一起身,就见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快步走了过来。
如果是平日,惜君公主一定会抛下乐言奔进那人怀里,欢快地喊一声“兰台哥哥!”
可是今天她没有。
她紧紧盯着霍兰台的眼里,有着岩浆一样的炽热,以及冰山一样的寒冷。冰火两重天。
乐言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却一眼就看出,这就应该是公主爱而不得的那个人。
看这打扮,说不定是其中一位皇子。
上去揍是不敢。马夫在宫中地位最低,一向跪拜惯了,刚要照例矮身,被公主拦住。
“三皇子来得正好,介绍一下,这是乐言,本宫未来的夫君。他原是本宫的马夫。”
霍兰台知道她这是在气自己:“惜君妹妹何必如此任性?”
“本宫怎么任性了?”公主扬起高傲的头颅,“我爱乐言的朴实无华,更爱他积极乐观的心态,本宫想自己选择未来的幸福,而不是去当一颗用来和亲的棋子,不可以吗?如果你是来劝阻我嫁给他的,你可以走了。”(未完待续)
041 山海王的述职报告
兰台知道惜君公主话里有话,她想选择的幸福其实是他霍兰台。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绸子包裹的长物事来:“我是来送这个的,惜君妹妹,多多保重。”
又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惜君迫不及待打开包裹,见里面是一根精美的紫檀笛,跟之前见到的那根很相似。
原来兰台哥哥还记得跟自己说过的话,真的找人为自己打造了一支!
泪水一颗颗如断线的珍珠滚落,心里五味杂陈。
有些人只能彼此关心爱护,却不能成为一路相携的伴侣。
惜君好像明白了,自己喜欢兰台哥哥,人家却没有义务一定要偿还自己的这份情意。不是你给东西,别人就一定要收的。
还是乐言说得对,真爱不必非得拥有,两情相悦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她抹了抹眼泪对呆站着的乐言说:“对不起,是本宫害了你。趁父王还没对你怎么样,你快走吧。”
说完,把自己两手上的玉镯,和头上所有名贵的饰物全部取了下来交到他手中:“走得越远越好,我派人护送你出城。”
“小人不走,”乐言此时倒彻底淡定下来,行了个礼说,“小人愿留下陪伴公主,承担一切罪责。生死本无足轻重。”
他知道,自己若是一个人离开去苟且偷生,公主就会落得一个弃妇的名声,她以后就更没法见人了。
惜君感动不已,这次是真心实意挽住了他的胳膊。
一个头烦成两个大的山海王,无奈只好秘密另选了一名性格温顺、少言寡语的公主微雨嫁到儒林国去。好在自己的女儿多得是,随便挑出哪个都生得如花似玉......
清晨,一声尖叫打破了兰台府的宁静,所有人都跑来问出了什么事?发出尖叫的是一个婢女。
她说天蒙蒙亮的时候,见公子窗子开得太大,怕公子着凉,又不希望打扰公子休息,便想从外头帮他掩上,结果不小心打破了窗边一只花瓶。
脆而响亮的“啪”一声,让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但榻上的人竟毫无反应,一声不吭。
这名婢女知道公子睡觉一向很轻,她站在窗边越想越觉诡异,怕公子出了什么事,便去喊人一起撞开了门。
众人吃惊地发现,床榻上并没有人,有的只是一张团成人形的被子,然后上面又盖了一床被子,掀开的时候把婢女吓了一跳。
这时,笑傲白气喘吁吁跑来解围说:“公子今儿个起得早,晨练去了,没啥大事儿,大家伙都散了吧。”
“晨练?晨练为什么还要弄个假人摆床上?”
笑傲白挠着头说:“这......童心未泯行不?”
好吧,众人做鸟兽散。
其实霍兰台昨晚一宿根本没回来,只告诉心腹笑傲白: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兰台干嘛去了呢?
陪山鬼看星星去了呗。
他想,生逢乱世,什么意外都有可能发生。我既答应了予儿要陪她看星星,兑现承诺赶早不赶晚。
祝华予当然开心了,拉着他去了云容山最高峰,一览众山小。
常人上到山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兰台轻功卓绝,加上有山鬼领路,所以不是难事,在海拔一千五百米的顶峰也没有高山反应。
这里看月亮格外明亮,漫天璀璨星光近得仿佛就披在身上一样。如果不考虑温度等因素,真是个约会的绝好地点。
星象分为东南西北四象,苍龙在东,朱雀在南,白虎在西,玄武在北,人尽皆知。
山鬼说:“公子,咱们来玩找星宿的游戏吧,先找东方苍龙的‘角宿’可好?”
“好。”
四象中每一象有七宿,一共四七二十八宿。比如东苍龙的第一宿就是角宿,它由两颗星组成,代表苍龙的两支犄角。
兰台理论都懂,但此刻已被漫天星光晃晕了眼,随便看哪儿都一样。
在山鬼眼里却不同。
她夜复一夜与星空为邻,熟能生巧。旁人眼里乱七八糟的排列,在她眼里却有着整齐的队列,随便点一个“兵”,都可以很容易地“出列”。更何况,鬼谷师父说她有慧眼和慧根。
于是,这比赛怎么比都是山鬼赢。
她开心了一会儿又不开心了:“公子博闻强识,该不是故意让着予儿的吧?”
“真不是,哈哈,我找星宿的眼神儿确实不如你。”
“不过予儿看得再清楚也没什么实际用处。”
“当然有用。星象可以帮助推算四时节气,以免误农事。还可以帮助判定位置,推算凶吉,用处极多,我真该好好练练观星的眼神儿才是。”
“啊,我想起来了,当时鬼谷师父也提过让我好好观星,说里头大有玄机,结果那晚予儿睡着了嘻嘻。”
山鬼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往兰台身边缩了缩。
最好的爱情就是,你会那些,我会这些,我们互为彼师,共同进步。
“冷么?”
情商一百分的霍兰台问。
所谓高处不胜寒。这个时候他作为男生,很机智地开始宽衣解带,准备把外面的袍子脱下来盖在妹子的肩上。
衣着如常的山鬼阻止他说:“予儿不冷,神仙的体质不畏冷但不喜热,倒是公子你应该多穿一点。”
山鬼这才想起他乃一介凡人,而且今晚溜出来为了掩人耳目,穿的还是普通山民的单薄布衣。
他一定是在消耗了大量内功以保持皮肤表面的温度,否则早该冻僵了。
山鬼自责不已,广袖一挥,手中便多了一件厚厚的鹅毛大氅(后世称为羽绒服,最低管到零下六十度),亲手为他披在肩上。
兰台一抬臂,把娇小的她也搂进羽绒服里,感到无比柔软和温暖,真想跟她融为一体。
虽然这里很冷也不舒适,但跟她在一起总能拥有难得的心灵的宁静。而且平时,霍兰台“装”得太累了,跟她在一起,心能够得到最好的休憩。
这个女人就是有一种,让人愿意无条件对她卸下伪装、敞开心扉的力量。
对很多人来说的漫漫长夜,对他们来说只不过一瞬。直到欣赏过撼人心魄的壮丽日出,兰台才依依不舍离去,鹅毛大氅还给了山鬼。
他走后,山鬼兰花手轻拂,将它还原为了一根白鹅毛,于山谷间悠悠荡荡飘远了去。
下到山脚时,霍兰台忽然发现前面乌泱乌泱好多人,都穿着宫里的衣服,有的在搬石头,有的在扫地,想必是在为父王上山做准备。
他本能地想绕道避开,但还是被从后面走来的宫人发现了。
“叩见三皇子!”
那人一出声,旁边“呼啦呼啦”跪倒一片。
大家一看,三公子今天咋了,为啥穿着打补丁的山民的衣服?
而且就他自己,也没跟个护卫什么的?不会是长得像三皇子的山民吧?
兰台一看大家都认出自己了,只得“咳咳,免礼”。
有个胆大的问:“公子独自在此作甚?”
“山里空空空气好,晨练。”
“那公子为何衣着如此?”
答曰:“体验生活不不不行吗?”
这些宫人当中为首的一人叫小四,很有眼力价。
让三皇子一个人回宫多不安全?他马上安排了八个人护送,顺便让其中一个自己的心腹,把三公子的行踪汇报给了大公子齐光。
原来小四也是公子齐光的人。
并不是霍齐光这个人多么有魅力,而是他舍得花钱,懂得用金银收买人心。自己再喜欢的宝贝,只要对自己有用的人想要,马上双手奉上。
他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是一锭金子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锭,三锭,百锭,千锭总行了吧?
只要能当上太子,将来继承王位,整个国家都是自己的,金银财宝任挑,这点金子有啥可心疼的?
“什么?三公子穿着百姓的衣服上山,彻夜不归?”
这山上到底有什么魅力呢?为什么他一进山就消失了呢?三弟不会是在偷着练什么厉害的功夫吧?
不会不会,他那么笨,平地都能起跟头的人......
终于到了山海王封禅的日子。
上山的道路早已被清扫干净,铺上了菹秸做的席。
早有匠人筑土为坛,重新修造了高9尺的祭坛,上面摆放着丰盛的祭品,有新杀的白鹿、白马、乌牛、各种珍禽异兽,对了,还有公鸡。
鸡本来是百姓家最寻常不过的家禽,为什么也能在天子祭祀时登上大雅之堂呢?
因为古时人们相信,雄鸡有辟邪通天的神性,鸡啼寓意着光明,再加上鸡又与“吉”谐音,所以......祭祀的时候鸡也倒了血霉了。
山海王霍禄甫下了车。
他今日身着盛装,迈着四平八稳的方步,领着三个儿子和文武百官来到半山腰那宽阔的平台,跪拜答谢上天和大地的厚恩,谢天称为“封”,谢地称为“禅(shan 四声)”。同时也是要告诉诸神,自己治理国家有多么成功。
“寡人在位二十年,最大的功绩莫过于打败、并收复了金宝国,夺取了其境内的锡山。”
此话不假。
金宝国如今已被尘封在历史的长河中。当年它闻名天下,主要是因为拥有一座举世无双的庞大锡山。
自从打败了它,山海国就从一个原本锡矿极度缺乏的国家,摇身一变为锡产量天下第一。
锡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加上铜就制成了青铜。用青铜铸造的兵刃锋利无比,能穿透重甲。
因此,山海国的兵力逐渐让其它国闻之色变,也让山海王得意洋洋。(未完待续)
042 天地面前你我皆臣子
山海王打败金宝国,其实已经是十多年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了,拿出来说事儿,是因为近年来山海王实在没啥值得炫耀的功绩。
就像我们现在常能看到一些产品包装上赫然写着,本产品曾在19xx年得过什么大奖,而那个数字可能距今已有几十年了,后来一直没有再得奖,所以只能一直挂着。
可好不容易上个山,办个大典,肿么也得多白乎几句啊!
“寡人在位期间,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这个这个,人人称赞寡人乃千载难寻之贤君,咳咳......”
山海王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做着“述职报告”。
他每回出门的时候确实国泰民安,因为都提前清了道了。他见到的人全对他笑脸相迎,捡最好听的话对他说。
尤其是他身边的亲信太监柴米和油盐,总对他说,一切都好着呢大王放心,然后又塞给他几位新美女,热情恭送大王去后宫......
于是对山海王来说,每天都岁月静好,每天都歌舞升平。
御史大夫风行纵最看不惯柴米和油盐这俩奸臣,但无论他怎么苦口婆心地劝,大王就是不听,非要把这俩太监留在身边,还指望他们给自己源源不断搜罗美女呢!
风行纵气得要命,每回见到他俩都要破口大骂,一条一条数落他们的罪状。
两个太监表面上笑眯眯不生气,内心却恨他入骨,只能盼有朝一日跟着自己的主子公子齐光鸡犬升天时,再来收拾这个御史大夫了。
其实霍兰台也反感这俩太监,但他的做法截然不同。
他见到柴米和油盐比见到一般人还要恭敬,各种点头哈腰,简直分不清谁是主子谁是奴才了。
不是兰台怕他们,而是他深知小人最不能得罪,不然他们就变本加厉地报复你。
因为兰台采取了这种策略,所以柴米和油盐恃宠而骄,在宫中横行霸道树敌无数,却唯独没为难过霍兰台......
见山海王开始跪拜,身后文武百官也跟着拜,齐声称赞大王功高盖世,呼声震动山林,声音最大的就要数公子齐光了,兰台也跟着碎碎念。
离他最近的公子望舒仔细听了听,三弟念的居然是“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油伞,我有大头......”
而且还面色严峻、振振有词、像模像样的,公子望舒差点儿没笑晕过去。
兰台顽皮地冲他挤了挤眼睛,就像小时候那样。
有时真希望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啊!
唯独山海王身后的一个人一声没吭,就是御史大夫风行纵。
风行纵始终认为什么封禅,就是图虚名、劳民伤财的政策,所以一直坚决反对。
今年封完禅,明年百姓的赋税又得涨,所以其实是老百姓在为这毫无意义的盛大典礼买单。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是不为民生着想,将百姓玩弄于股掌,最后为失掉君位买单的还是国君自己哦。
但山海王这只耳朵听了劝诫,那只耳朵又出去了,而且讨厌的柴米、油盐和公子齐光,还总在一旁起哄说大王封禅理所应当,然后又搬出了祥瑞之兆那一套来。
所以,此刻风行纵没给山海王好脸色,死也不张口歌颂君王。
山海王瞪了风行纵一眼,风行纵居然也用他的大牛眼瞪了回来!
山海王心中大为不悦,但一点儿辙没有。
他也不算太糊涂,还知道自己身边需要有这么一位刚正不阿、敢于直言的忠臣,随时给自己敲敲警钟,以保证自己不会昏头。尽管警钟难听得紧。
“大王是否注意到一件蹊跷事?”
风行纵的警钟果然响了。
山海王不高兴地问:“何事?”
风行纵:“云容山乃天下第一山,此时竟连一只动物都不见。”
话音刚落,山海王和左近众人都开始四下观瞧,果然连只飞鸟都没有,地上甚至没有蚂蚁。
虽然蚊子适宜的生存温度是二十五度到三十度,而此时正值秋冬交替之际,但通常蚊子为了繁殖不得不顶风作案,山里蚊子更嚣张,可今天居然一只都没看着。
风行纵:“这说明了什么?”
山海王想不出:“以爱卿之见呢?”
风行纵:“只能说明大王的封禅之举惊扰了生灵的正常生息,恐引起天神地神之不悦,我等应尽快撤离此处!”
山海王气得牙齿咯咯响。
寡人这辈子第一次举办这种级别的大典,说不定也是最后一次,我还没发表完获奖感言,我都还没感谢cctv和各种tv,你就跟风说几句吉利话儿,让寡人爽爽你会死啊?
“当当当当当!”
山海王还没来得及发作,就听到了一阵奇异的琴声。
音质浑厚悠远,浑然天成,竟跟从前听过的任何一种乐器都大为不同。
“什么声音?”
众人循声望去,原来是地方有限,被挤到树丛里的几位臣子们不小心踩到了几块灰色圆形扁石,一踩上去就会发出声响。
而那些石头又确实是结结实实“长”在地上的。
“再踩一个寡人听听!”
于是几位大臣你上去我下来,你方踩罢我登场,忙得不亦乐乎,即兴合成了一首蛮好听的调子。
这样的扁石一共有五块,而且竟是按照宫、商、角、徵、羽的音阶排列的,俨然一架天然大地钢琴。
“寡人来试试!”
山海王对这发现非常惊喜,不顾身份地撸胳膊挽袖子,饶有兴趣地上来下去,也奏出了一首乱七八糟五音不全的短曲。
但众人齐声高呼——
“大王真是才华横溢!”
“大王的音乐天赋无人能敌!”
“‘乐圣’非大王莫属!”
还有嘴甜的说,定是大王祭地有了回应,这是地神在亲自为大王奏乐庆贺啊!
“哈哈哈哈,有趣有趣!”
山海王本来还没发现自己“弹”得多好,听大家一夸放心了,原来寡人这么棒啊这么棒!
于是兴致高涨地下了一道命令:“这几块宝贝石头,给寡人挖出来抬回宫去!”
“呼啦”一阵风吹过,旁边一棵松树竟然发出了类似箫的声音。
大家循声望去,发现那棵树上有些不规则排列的、手指粗细的小洞,风一吹就会发出声音,于是试着向里头吹气。
后来又有人发现,手掌拍在树干上还能发出敲鼓的声音。
当山海王发现这棵老树竟是一支天然大箫加天然大鼓之后,更兴奋得手舞足蹈:“妙啊!给寡人把这棵奇树也挖了,一起带回宫去!”
“万万不可!”
又是御史大夫风行纵站出来唱反调。
山海王压着火:“有何不可?”
风行纵:“大王既是来祭天地的,就该对天地保持应有的敬畏。而最起码的敬畏,就是维持原状不搞破坏,否则恐遭山神动怒,降祸于我山海国!”
山海王霍禄甫最忌讳别人说“祸”字,一来应避开自己这个国君的名讳;二来总提醒自己这个姓儿不好,可是姓儿也不能随便改啊,
“风大夫,”山海王心里总想的是疯子的“疯”,这个御史大夫是有点疯、有点不要命,“寡人与你,到底谁是君,谁是臣?”
风行纵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朗声回答:“在天与地面前,陛下与臣皆臣子!天地不可不敬畏!”
旁边的大臣们有的事不关己看热闹,有的为风行纵担心,也有的在心里为风行纵叫好,认为做官当学风行纵。
也就他有这胆子,也就他有这面子。要是换了别人,脑袋早就掉八百回了。
山海王气得面色发青:“寡人把这几块石头跟这棵树,接到宫里去敬畏行不行?!”
说完拂袖而去。
一群宫人蜂拥而上搞破坏。
风行纵很无奈,恨只恨自己空有一副过人的胆量和忠心,却没有能劝服国君的才能。
倒是有一个人有大才,比自己大得多,那个人就是公子齐光的老师百丈冰。当齐光的老师简直是屈才。
风行纵跟百丈冰年轻时曾有过一段一起游学的经历,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两人也都怀有一腔抱负。
当时百丈冰还说风行纵,你的脾气跟茅坑儿里的石头似的,太臭太硬,将来帝王肯用你才怪,哪个君主不喜欢说话好听的臣子啊?
结果没想到,在百丈冰当上山海国大皇子的老师后没多久,风行纵竟然当上了地位高得多的山海国的御史大夫。
只能说明那时的山海王还不糊涂,还是满怀一腔抱负的。
但是,二十年的漫长岁月消磨了他的斗志,让他陷入靡靡之音和小人谗言不能自拔,让他听不到百姓对自己的真实评价,有时候也傻傻分不清是非曲直。
风行纵也曾多次向山海王引荐好友百丈冰,描述他的才华和能力,但是山海王说,自己周围的贤臣够多的了,暂时木有位置给百丈冰,等以后腾出地儿来再说吧......
宫人们用刀铲沿着石头边足足挖了三尺多深的坑,竟然还没见到石头的底部,这“扁”石到底是有多扁啊!
又试了另一块,这一块倒真不厚,一下子就见到底端了。
宫人们兴高采烈地想把它抬走,可是看着并不大的石头竟有千斤重,就像长在地上似的纹丝不动,不管多少个人合抬都抬不走。
另外几块扁石也把人累得满头大汗,真是邪门儿啊。
众人歇息片刻,又把目光集中到了那棵松树上,这个应该容易点儿吧?
结果更奇了。刚挖下去一铲子土,瞬间就冒出来新土给覆盖上,根本就动不了它分毫。(未完待续)
043 洋葱不来不许哭
“咯咯咯~~”
风吹来一阵少女银铃般的笑声。
笑声飘渺,忽远忽近,无邪而不妖,让人禁不住幻想那是怎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山海王的心都要酥了,以美猴王的姿势手搭凉棚向四周观瞧,此刻只恨自己的视力不是2.0。
最激动的人要数霍兰台了。只有他知道,这石头和树今天恐怕很难搬走,因为有山鬼拦着不让。
山中一草一木都是她的宝贝儿,除了那些山民正常的砍柴、采摘蘑菇瓜果等需求,别的,她都要护着。
“咯咯咯~~”
笑声又响起来,是山鬼觉得跟这么多人玩捉迷藏很有趣。
兰台的目光也四处搜寻,同样没看见山鬼,但是感觉肩头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他猛回头,身旁没有别人,只有盯着树梢仔细看的公子望舒。
“你拍我?”
公子望舒一脸懵圈儿:“没有啊。”
“哦。”
兰台一笑,原来那个淘气丫头现在就隐身在自己身旁。
“吧唧。”
他正想着,脸上就被香喷喷地非礼了一口,还特别响。
公子望舒一惊,回头看过来。
兰台无奈地一耸肩,他又能说啥呢?
“吧唧。”
又是一口。
公子兰台只好当着公子望舒的面拍了自己的脸一下,喃喃自语:“谁说没有蚊子来着......”
“哈哈哈哈——”
山鬼笑得前仰后合,捉弄公子的游戏总是让她乐此不疲,就是喜欢非礼他。
当然了,她自以为这就是非礼了。
刚才,山鬼从高空俯瞰,好不容易从上百人中找到了公子,立时心花怒放,不由多看了几眼,越看越觉得他英武高大,鹤立鸡群,虽然他暂时看不见自己。
挨着公子望舒另一边的是公子齐光。他对兰台这种自己打自己脸的行为嗤之以鼻:哼,傻子就是傻子。
几百人转圈找了半天也不见什么美人身影,完了吃惊地发现,石头旁边被挖出来的土也都自动填上了,白忙一场!
至于那土是怎么填上的,什么时候填上的,一个目睹过程的都没有。
别是有鬼吧!有的人腿脚开始发软,胆怯起来。
也有人说,不会,大白天怎么会有鬼?
这时,柴米和油盐俩太监溜溜达达过来了,差不多又到了他俩谄媚的时候。
油盐拿过一把斧子,抡圆了往老树上一劈,立刻斩出一道一尺深的口子。
柴米不甘示弱,也用那只固定在假腕上的拂尘大力狠抽。
接着奇迹发生了——树上的口子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长了回来!
柴米和油盐也是一惊,但在这么多人面前尤其是国君面前,不能丢了颜面。
油盐挽起袖子,往手心里吐了两口涂抹,抡起斧子再砍,这次一斧比一斧砍得卖力。口子痊愈的速度没有他砍的速度快。
柴米在旁边连掰带踹,那棵百年古松居然就这样被拦腰截断了!
“带走!”
柴米和油盐拍拍袖子上的浮土,得意洋洋,感觉自己又为山海王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又能得不少赏赐。
虽然没能连根移植,但起码能把树身带回去。满朝文武都在这里哦,可除了他俩,就没有一个能把这树拉走的,哼哼。
文武百官一一撤离后,唯有山鬼还撅着嘴愣在那里,良久,良久。
她搞不明白,凡人怎么这么野蛮?一个没看清,就把我云容山的宝贝古松砍掉了?
555,我的鼓,我的萧,心痛ing~~都怪自己忙着看公子,走神了。看来凡人并不是人人都像公子那么好的。
山海王率文武百官打道回府。
兰台下山时依依不舍,多希望在什么地方能发现山鬼的“蛛丝马迹”。
走着走着,他看见几片竹叶飘飘悠悠来到了自己胸前。
爱竹的他,下意识伸手接住。
环顾四周,竹林不在这附近,旁边一棵竹子也没有,那么这些竹叶......?
那些不秋草就像有生命似的,在他手掌上轻巧地跳舞,其中两片竟然像一男一女两个人翩翩起舞,最后还彼此缠绕拥抱!
兰台微微扬起了嘴角,知道山鬼就在自己身边某个地方,这又是淘气的小丫头逗自己玩儿呢。
而公子齐光瞥见了霍兰台的表情,鄙视之极——哼,连几片树叶都能玩半天,傻子就是傻子。
回宫之后,柴米和油盐让人把树干上面的枝叶也砍了,就留中间有洞的一段,能吹响就行。
至于那几块扁石嘛,回头想想办法再去抬。
以左丞相和公子齐光为首的部分臣子,封禅大典后力荐山海王攻打彪悍的西游国,除掉这个最大的眼中钉。
刚祭完天地,所谓吃人嘴短,老天爷和土地佬儿肯定会向着我国吧?
而两个太监柴米和油盐,力荐大王率先攻打红楼国,理由是红楼国多美女,而且红楼国的美女特别会取悦男人。
他俩最希望大王天天沉浸在花红柳绿当中,这样就没有心情过问朝政,他俩就可以干政,从中捞取油水,在朝廷里的地位也会更高啦。
柴米和油盐一直是山海王身边的红人,他俩得来这个红人的地位着实不易。
几年前,这俩人只是宫里跑腿打杂的。他俩吃喝嫖赌样样都沾,花钱如流水,每月挣的那点俸禄根本就不够挥霍的。
然后这俩人就商量如何才能赚大钱得大势,不是一般的大的那种。
柴米:“如果能当上大王身边的亲信太监,估计就差不多了。”
油盐:“你快拉倒吧,当了太监还怎么风流快活?”
柴米一脸bs:“没有钱就能风流快活了?所以说你这人目光短浅。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为了钱和势,我就愿意付出一切!”
过了几天,柴米不声不响地挥剑自宫了。
当时这在宫中成了大新闻,山海王也大感好奇。
他命人把柴米抬来,亲自查看了他血淋淋的身子。
柴米声称自己实在无以表达对大王的忠心,只能自宫成为太监,才有机会日夜伺候在大王身边!
山海王嫌弃之外,也颇为他对自己的忠心感动,于是真把他收为近身太监了。
油盐一听急了,这样的好事自己绝不能落下,于是他也二话不说,麻利儿地自宫了......
由于油盐自宫在后,他生怕山海王觉得自己是看到柴米享福才效仿的。那么,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的忠心呢?
正好那几天山海王头疼,柴米听说后,硬是把自己刚满一岁的亲生闺女给杀了,用小女的肉加草药熬汤给大王喝。
山海王喝了汤之后果然不头疼了,还跟他打听那是什么肉那么嫩那么香?
柴米咕咚一下跪倒在地,涕泪横流地说,自己听说了一个偏方,用一岁女童的肉加某种草药熬汤,治疗头痛立竿见影,于是自己就大义灭亲,以表对君王的衷心!
山海王听了震惊不已,深深为油盐的忠诚而感动。
于是,油盐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不沾柴米光地呆在大王身边了。
柴米看油盐追赶上来了,也不甘心,继续用各种夸张的方式谄媚,后来他俩又比着做出了许多石破天惊的荒唐事。
俩人当初为了荣华富贵和权势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怎么可以不加倍赚回来呢?
眼下,山海王听了柴米和油盐的建议,心想西游国在西,红楼国在南,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再说兵力不宜分散,不好同时攻打两个国家,寡人再想想吧。
江山和美人同时都想要的国君,在宫中院子里踱来踱去,
他看到一群宫人在忙活那棵古松,现在已经砍掉了枝桠,锯成了一块齐整的木墩,上面还保有那些窟窿。
按理说,鼓要是有洞就敲不出声了,但这棵奇树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集鼓与萧为一体,真是天下难得的宝贝。
山海王拍了几下,鼓声咚咚响,雄壮有力,跟在山林里一样。
他顿时来了兴致,又抱着木墩往里吹气,可是怎么吹都不响。
“怎么没声音?”
山海王疑惑地想,是不是锯木头的时候,木屑掉进去堵了?
他把眼睛靠近往里看,黑洞洞的看不清。教人用烛火照着也看不清,还差点儿把木头烧了。
一个小洞差不多一个手指粗,他干脆把自己的食指捅进其中一个,然后......“快来人啊!”
嗓音都劈了。
立时跳出一堆近身护卫,可是这种事谁也救不了驾,因为山海王的手指卡洞里头出不来了,不动也疼,越揪越疼,就好像生生要跟手掌分离似的!
见到大王惊惧又痛苦的神色,马上又扑上来一堆太监婢女,帮忙各种拽各种扯,连灌皂水的方法都试了也不行,把山海王堂堂一国之君,折腾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山海王最讨厌男人哭哭啼啼,所以很看不上二公子望舒,但此刻他自己也痛得几乎要涕泪横流了,十指连心啊!
“洋葱,给寡人拿洋葱来!”
宫人们都懵了,手指头卡里头了用洋葱能管用?
无论如何,瞬间扛来十斤洋葱。
“给寡人切了!”
宫人们慌乱地拿着刀对准山海王的手指头。
“不是寡人的手!让你们切洋葱!”
大家一头雾水也只好遵旨,把十斤洋葱全切了,周围所有的人都被熏得眼泪长流。
这时山海王霍禄甫终于可以痛快地流泪了,以后可以宣称是洋葱熏的正常生理反应,并不是寡人软弱无能......
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有心情想这些事。(未完待续)
044 这点破事还劳我亲自救驾
“谁能救寡人的手指头,赏黄金千两!”
虽然一滴血也不见,可山海王卡在树洞里的手指头已经肿得不成样子,赤果果滴疼啊!
“砍树,如今之道唯有砍树!”
柴米和油盐扯着脖子喊道。
他俩最慌,因为树是他们两个弄来的,万一真出了事,他俩逃不了干系。大王一根手指头,说不定要拿他俩的命陪葬。
自古以来,上司就是这么一个难缠的东西。他让你办的事你没办,他赖你;他让你办的事你办得很漂亮,移交他之后他自己搞砸了,他还赖你,北风那个吹啊雪花那个飘......
“不许砍!这木头可是寡人的宝贝啊!”
柴米:“哎呦我的大王诶,手指头才是您的宝贝儿呢,您看看小人这只手再做决定好不?”
山海王惊心动魄地瞅了瞅柴米用拂尘替代的那只断手,心头一颤:“那就,那就紧挨着寡人的手指头切开一点木头,让寡人把手拿出来就行!”
可谁也不敢下手,都怕一不小心把国君的手指头削下来,那就不但自己玩儿完,全家老小的性命也都交待了。
宫中那么多人,你推我,我让你,包括御厨房刀工杠杠的大师傅都跪着不敢下手。
看着御厨们抖成筛子的腿,山海王对他们失去了信心,无可奈何有气无力地说:“传,给寡人传御史大夫风行纵,速去。”
这种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为什么要大老远去叫御史大夫呢?
第一,风行纵刀工好,在家里经常不顾身份,亲自下厨给妻子做妙趣横生的饭!
他的刀工好到能把豆腐雕出花来,能把山药刻成立体带镂空花纹的小灯笼,里面还能放脂烛!
他做饭不讲究什么山珍海味,却讲究用最简单便宜的东西做出名贵食材的味道,比如他做的猪蹄吃起来像海参,他做的豆腐煲吃起来像佛跳墙......总之如果山鬼认识他,一定会秒变他厨艺的小迷妹。
第二,风行纵比谁都冷静,刀尖马上戳到眼皮子了,他都可以不眨一下眼不哼一声。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只有风行纵敢在国君面前动刀子,就像平时,只有他敢在国君面前进谏逆耳忠言一样。
柴米和油盐俩太监,虽然很不情愿又让风行纵出风头,但大王的手指头毕竟更重要一些,还是识时务点儿吧。
风行纵很快来了,腰上还围着逐鹿时代做饭专用围裙。
那个时代男人给女人做饭的,恐怕除了公子兰台就只他一人了。给女人做饭的高 官,就更找不出第二个了。
风行纵没有姬妾,只有一个结发妻子。
妻子最爱吃他做的“锦绣金丝虾球”,于是他每次花很多功夫把土豆丝切得跟头发丝儿一样细,这样做好了才好看。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一个脾气倔得跟牛似的汉子,能做出这么具有粉红少女心的菜来。
一般大臣面君是不许带刀的,但今天情况特殊,风行纵是手里提着自家的切菜刀来的。
他到的时候,山海王的后宫三千几乎全涌到了这个院子里,各种嘤嘤嘤,呜呜呜,胭脂红粉小手帕,哭得像国君驾崩了一样。
结果风行纵一露面,全体被他的菜刀惊到,一声都不敢再出。
风行纵来了就破口大骂:“都是窝囊废,平时谄媚邀功能着呢,到国君有难时没一个人敢站出来,都给我滚开!”
偌大的院子里,除了侍卫,其他的太监、红粉、吃瓜群众顿时跑得一个都不剩。
风行纵边骂边麻利儿地手起刀落,几乎是紧贴着山海王的手指头,轻轻松松在树上削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形木槽。
山海王一口大气还没捣上来呢,手指轻易就从扩大了的空间里拿出来了。
他整了整袍服,有些没面子地“咳咳”了两声。
风行纵也不给面子,没好气地提着菜刀站在凛凛风中,大牛眼斜睨着自己的**oss,好像在说:看吧,当初我教你丫不要惊扰天地你不听,非把古树劈了搬回来,手卡里头了这点儿破事儿,还得劳动我亲自来救驾!
山海王左一声右一声干咳了半天,也没听见御史大夫给自己个台阶下,只好弱弱地没话找话:“那个,大夫用过晚膳了吗?”
“刚做好,正要尝尝味道,一筷子还没搁嘴里呢,把老臣叫这儿来了。”
“咳咳,找机会,寡人也想咳咳,尝尝爱卿的手艺。”
“臣只给女人烧饭!”
“噗——”
山海王听了,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风行纵振振有词地解释道:“陛下是男子,饭量大。臣烧饭属于慢工出细活,半天才出来一点点成果,只够女人吃的,再把大王饿个好歹就不妥了。”
山海王知道这是风行纵气还没消,在跟自己抬杠呢,只好说,那那那再找机会吧。
风行纵问没好气地问:“大王何时差人去搬那些扁石?”
山海王莫名地在他面前没底气,弱弱地说:“不搬了,就让它们好好地在山里呆着吧。”
心想回头再砸了寡人的脚,还不得被你骂死?怕了你了。
“这还差不多,”风行纵的语气缓和了一些,“改明儿臣下厨弄几个好菜,陪陛下喝几杯。”
山海王一听也高兴起来,大夫这是不生自己的气啦,欧耶!就是嘛,知错能改的还是好孩纸!
风行纵看了看地上的松树木墩儿:“把这个也送回它原来的地方吧。”
山海王美滋滋地差点儿脱口而出“寡人遵命”,幸亏及时刹住。君臣不分可要坏大事的。
不久,奉命送树回山的宫人吓得屁滚尿流地跑回来禀报。
说把那个木墩放回原来的位置后,它竟然从断处直接长回去了,长得结实着呢,顶端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冒出了枝桠和墨绿色的松针!
现在那树跟以前竟没半分区别,怎么也看不出来被砍过!
山海王听后,半响不得作声。
看来万物皆有灵,自己的手指被卡也绝非偶然,怕真的是地神在惩罚自己呢!
想到自己大费周章劳民伤财地去封禅,末了马屁没拍好,反倒惹怒了神灵,山海王霍禄甫惶惶不安,精神压力过大,隔日就病倒了。
他正当壮年,平时除了用肾过度外,其它倒保养得不错,很少生病,连头疼脑热都不常有。
可是这次的病来势汹汹,一下子就让他起不了床了,虽然没有什么地方觉得疼,但四肢无力,只能躺着哼哼。
山海王霍禄甫想,完了完了,看来这是天神地神还嫌对寡人的惩罚不够啊!
越想越害怕,病体更加沉重,甚至自觉将不久于人世了。
“孝子”齐光一天来探望十几回,名义上给父王请安,照顾一下父王,实际上是来看看,父王肿么还不驾崩啊?父王啥时候立太子啊?
山海王霍禄甫当然也想到,太子还没立呢。
这可是个大事儿,国不可一日无君,万一自己突然驾崩了,社稷不得乱成一锅粥?
然后别国再乘乱来进个攻,那我山海国大好的江山不是要拱手让人了?就算自己死了,也无颜见山海国的列祖列宗啊!
他强打精神,准备让人传臣子们统统来到榻前,立近来表现良好的长子齐光为太子。
还没开口叫人呢,听到禀报说惜君公主到。
霍禄甫顿时精神了许多。
自己的女儿成群,但惜君可是他最疼爱的一个啊!而且之前跟自己闹了不愉快,没想到还是愿意来看望自己。
霍禄甫虽然还不能算老,但此刻有一种想要老泪纵横的冲动,不知道还能见女儿几面了哦。
惜君看到父王憔悴不堪的模样,忍不住悲从中来,哭倒榻前:“都是女儿不好,把父王气病了,555!”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霍禄甫慈爱地抚摸着惜君的头说:“并非你的错。寡人事先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就要把你许配到儒林国去,寡人也有考虑不周的地方。那个乐言呢?”
惜君立刻紧张起来:“乐言是个善良朴实的好人,他没做错任何事,求父王不要怪罪于他。”
“寡人不但不罪他,还打算赐他良田千亩,再赐他个官,让他富甲一方,这样也算不亏待了寡人的宝贝女儿。趁寡人还看得到,你们两个尽快把婚事办了吧,但是,只能委屈你了。”
反正另一个公主微雨,已经顶替惜君嫁给儒林国二皇子了。
山海王特地嘱咐那个微雨,今后就把她自己当惜君,千万别说漏嘴了,以免引起儒林国不悦。
也正是因为如此,惜君低调嫁给乐言倒也不错,不至于泄露了这个秘密。
“不,请父王治女儿欺君之罪。”
......
“什么?你不想嫁给乐言了,你想嫁的人是兰台?”霍禄甫惊呆了,“那个呆瓜有什么可值得你喜欢的?”
“人人都说兰台哥哥愚笨,可女儿觉得他颇有大智慧,可能只是不愿表现出来而已。”
“大智慧?他什么时候表现出大智慧了?”
“比如有一次,兰台哥哥让女儿教他吹笛子,他一点都不会,连手指都不知道放哪里。女儿将要点全部传授予他,但只教了那么一次。隔了几日,女儿去找他玩,听到兰台府花园传来悠扬的笛声,一点不亚于女儿的演奏水平。打听之后才知道,吹笛之人正是兰台哥哥。”
霍禄甫心里一惊。难道兰台真是个懂得韬光养晦之人?难道寡人真的看走眼了?
他不自觉地又想到了那位至今毫无线索的隐身贤者。
如果就是兰台的话,倒是说得通,因为他在宫中行动比较自由......
山海王心乱如麻,忽觉头痛,惜君公主赶紧让父王躺下休息了。
她探病离开之时,见公子齐光还守在宫外没走。(未完待续)
045 把二大爷救回来
惜君刚才进去看望父王时就被霍齐光看见了,齐光就舍不得走了,一直在这里候着。
虽然齐光早已妻妾成群,但后宫中找不出一个像惜君妹妹这么有气质有才华的。
每次见到这个水灵灵的漂亮妹妹,眼珠子就粘在她身上动弹不得,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了。
霍齐光脸上带着邪魅的笑搭讪说:“惜君妹妹一向可好啊?”
惜君没好气地说:“父王都这样了,怎么还好得起来?”
霍齐光热脸贴了个冷屁股,只好没话找话说:“那,你家乐言还好不?”
“好得很!”
惜君瞪了他一眼想走开。
霍齐光伸手拽住她的袖子:“别急着走啊惜君妹妹,其实哥哥知道,你说嫁那个马夫只是气父王的对不对?其实你真正想嫁的是兰台对不对?话说那个呆子到底哪儿吸引你了?”
“放手!”
“我不放!你告诉哥哥,到底我哪点儿比不上那个兰台?你若嫁我,从此以后我只宠你一个人好不好?我把她们统统打入冷......”
“吭哧!”
惜君懒得跟他废话,一口贝齿咬在他手腕上,把齐光痛得嗷嗷大叫,同时不得不松开了手。
“今生我只爱兰台哥哥一个人。如果他不娶我,我宁可嫁给一头猪都不会嫁给你!希望你好好修身养性,不要再杀人如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霍齐光看看自己手腕上两排深深的、带血痕的小牙印,再看看惜君决绝离去的背影,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吐沫:“我呸!有朝一日我会遂了你的心愿,安排你嫁给一头猪!”
惜君走后,山海王霍禄甫陷入了长久的昏迷,因此太子之事一直搁置。
所有人都急坏了。
别的国家都是早早立下太子,唯独山海国情况特殊,仅有三位皇子,而这几位候选人还都不理想,也难为山海王纠结了那么多年。
宫里的太医会诊之后束手无策,这时有一名太医一拍大腿想起来了:“城外有个赤脚大夫名叫捣衣,据说用药如神,药到病除,百姓交口称赞,不如让他试试。”
“胡闹,简直是胡闹!大王千金之躯,怎可交到一个赤脚大夫手里?”
这么多号称医术最高明的太医在此,却要去求助一个赤脚大夫,对太医们来说是莫大的耻辱,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这样做。
但是,如果医不好国君,大家都得死啊,还不如让他来试一试,几位太医都在旁边把关就好。
他们派人携重金去城外请捣衣,可是居然没请来。
为什么山海王重金请不到捣衣大夫呢?
第一,捣衣很忙,每天都有百姓排着大长队等着见他;第二,捣衣有个规矩,就是不给有钱人看病!
因为他觉得,身份尊贵的人四体不勤,不爱运动;平时恣意吃香喝辣,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不听医嘱。
另外,身份尊贵的人不容易相信别人,看病用药通常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尤其是高贵的女人,以窈窕为美,刻意节食,这样身体能好才怪呢。
倒是可以把捣衣绑来,强迫他给国君问诊,但那样的话,他就可能紧张,至少心情不爽,那样就容易出错。
“当今之计,只有让大王化装成穷苦百姓去看病了。”
一位太医说。
大家面面相觑。
大王病体虚弱,能禁得起折腾吗?大王的安全怎么保证呢?
次日,几名身上打满补丁的“百姓”,拉着一辆经过特殊加工的板儿车赶往城外。
这辆车比别的板儿车平稳舒适得多,躺在上头跟躺在床榻上没什么区别。
但是车子看起来却风尘仆仆,毫不惹眼。
守城的门卫见板儿车上躺着一个人,双目紧闭,面色蜡黄,半死不活,身上盖着草席。
门卫最近接到上级命令,正在搜捕一个通缉犯,所以查得很严。
他举着那个通缉犯的画像跟车上躺着的人对照了一下:“他怎么长得那么像通缉犯?”
拉车的一个壮汉差点儿扬手一个铁砂掌劈过去,幸亏忍住了,心想,他大爷的,敢说大王长得像通缉犯,你小子是活腻歪了!
拉车的几个人全是山海王的武将所扮,旁边跟着车走的都是太医,他们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衣衫褴褛成这样,还是第一次不乘高车而是受到拉车且被盘查的待遇。
托大王的福,人生又完整了。
门卫斜着眼睛问:“这人是病了还是死了?”
一个武将咬着牙说:“生病。”
门卫:“看这样儿快死了吧?你们这么多人护送一个,是怎么回事?”
如果他日后知道自己询问的是当今圣上,估计后怕都能后怕死。
“我们都是病人亲属,我们是一个大家族,亲戚多啊,我是他侄子,这位是他表弟,那位是他邻居,那位......我们一起护送他去城外捣衣大夫那儿瞧病。”
“你们家亲戚个头都不小啊!”
门卫还想再找点儿茬儿,一名百姓装扮的太医忙从怀里颤颤巍巍掏出几串铜钱说:“家里穷,拿不出多少,这是孝敬您的。”
门卫见钱眼开,一把抢过来塞进了自己怀里,明明欢天喜地,嘴上却说:“穷鬼,就拿这俩小钱儿贿赂大爷我,行了,过去吧。”
一行人刚要道谢,却听板儿车上的人忽然高声说:“水,给寡人拿水来!”
原来是山海王醒了。
要是他看到自己这千金之躯竟然屈尊在破车上,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而且让来来往往的百姓看到,也丢尽了大王的脸不是?
武将和太医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门卫却一笑说:“看来得的是疯病哈,把自己当天子了,赶紧瞧病去吧。”
“哎好,谢谢您嘞!”
大家都后怕出一身冷汗。
好不容易出了城门,来到一排低矮的民房,从中找到了赤脚大夫捣衣的家。
连院子都进不去,因为门外排了老长的队,全是扶老携幼的穷苦百姓,几乎人人身上打满补丁。
武将和太医们看到这副情景也是傻眼,他们自己平时锦衣玉食,绝对不会上这种贫民窟来溜达。
他们也以为岁月静好,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穷苦的人。
有的没钱交诊费,就拎了一篮子自家鸡下的蛋给大夫,还有抬一筐土豆或者洋葱的。
捣衣也不在乎,给啥都行,给多少都行,今天不给以后再给也行,以后不给也没问题。
他对谁都和颜悦色,一视同仁,十分有耐心。
他开的药都是最便宜,甚至不用钱的药,但就是那么有效。很多药材就取材于自家院子。
他不大的院子分为两半,一半种满了各种花草,其实都是草药。
另一半摆着一张桌子、数张凳子,供自己问诊和等候的病人坐下休息。
家里的房间都敞着门,一伸脖就能看到里面。里面也就比“家徒四壁”略强点儿。
一位武将想拉着板儿车加塞儿,被维持秩序的捣衣结发妻子杜若制止,说大家都不容易,凡是有加塞儿行为的,就不给问诊。
杜若说这话之前,特地看了一下躺在那儿又不动了的山海王,一眼便知道无性命之忧,那么就排队吧。
只有生命垂危的病人,才会特别照顾一下让到队伍最前面。
武将和太医们心里不服气地想,哼,一个赤脚大夫也敢对我们大王摆谱儿,待会儿倒要看看他是怎么出丑的!
排了不到半个时辰,只听其中一个武将乔装成的百姓惊呼:“大......二舅好像不行了!”
他本来想要习惯性地喊“大王不行了”,幸亏及时改口,不然国君驾崩的消息走漏出去,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出来之前,他们几个都设定好了人物关系,山海王暂时屈尊当这位武将的“二舅”。
跟着板儿车同来的几个人,听了这句脸色同时绿了,慌忙弯腰查看,只见山海王面色发乌,印堂发黑,嘴唇发紫,眼睛闭着一动不动,看起来就跟死人毫无二致!
别是一路在车上颠簸颠的没气儿了吧?
捣衣的妻子杜若被这一声惨绝人寰的惊呼吸引了过来,她弯腰查看了一下,还是决定跟排在前面的百姓打个招呼,让丈夫先看这个病人。
她看着倒是没有武将和太医们那么惊慌。
传说中的赤脚大夫捣衣,今年三十有一,但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几岁,脸庞被晒得又黑又红,跟成天在农田里劳作的百姓没什么两样。
因为他看病完全是为人民服务,赚不到什么钱,所以他每周一三五跟别家男人一样下地劳作,二四六日才坐诊。
他卧蚕眉下的一双眼睛格外有神,x光似的,仿佛一下子就能看透人的五脏六腑。
他什么信息都没问,淡定自若地先摸了摸病人的鼻息。
没有鼻息。
心跳?
没有心跳。
他却淡定自若地又把了个脉。
旁边一位太医装扮的百姓急疯了,恨不得自己上手:“病人都这样了,怎么不先掐人中试试?”
“你是大夫还是我是大夫?这是你家还是我家?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捣衣自信且不客气地问。
平时他是和颜悦色,但若有人挑战他的医术权威,他立马甩脸子给你看。
太医气得牙痒痒,心想,说出来吓死你,我可是堂堂山海王的御医!我一个月的俸禄顶你不吃不喝两辈子挣的!
但一想到,自己身为御医不是照样来求人家赤脚大夫,就不敢说话了。
捣衣把完脉对那个武将说:“淡定,你二大爷他......”
武将纠正:“我二舅。”
捣衣:“哦对,你二舅,是因积郁导致血气运行有误,身体里的正气没能压制住邪气,邪气积蓄多了呢就突然猛烈爆发,导致暴死。”
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