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六章 劳动能手小雉奴
都说三岁看老,越是在少儿时期的一些表现,越能体现一个人真实的素质。
可以想象看看,同样一件事,若是换做李泰或者李承乾,就算他们再紧张这株花,也绝对会张着两手,什么也不做的。
就算能动动手指头,充其量也只是支使着奴婢代劳,他们自己才不会来帮助沈安。
在这两人的心里,那种近乎纯粹的天真,早就已经荡然无存,一丁点也找不到。
无怪乎,历史上的李世民最后也会舍弃地位更加有利的两个哥哥,选择李治作为接班人。
不管是真心还是装的,至少,李治的身上具备一些讨人喜欢的性格特征。李世民阅人无数,执掌朝政二十多年,他慧眼如炬,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什么样的花招没领教过。
其实,李泰还有承乾的那些小把戏,在他们老爹的面前,完全是鲁班门前下大斧的水平。
还不是一眼看穿?
在李世民的眼中,也许李治还稍显稚嫩,性格也更柔弱一些,可终归还是有些真性情的。
帝王之家的亲情和普通人家决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完全走了相反的路径。
普通人家的父母子女,往往都是随着年岁渐长,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关系也就越来越紧密,越来越融洽。
可是帝王家呢?
绝对不是如此,也不可能。
往往都是孩子们还不懂事的时候,父子的关系是和谐的顶峰,一旦皇子皇女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便会和给予他们无上荣耀的父亲,皇帝陛下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尤其是有望接班的皇子,更是极有可能演变成为仇人。
所以,像李治这样又有头脑,又性情和善的,绝对是皇子之中的稀有品种。
面对李治的一张脏兮兮的小脸,沈安暗自下了决心,以后就跟着这小娃娃混了!
虽然他的心眼太多,虽然他是个白切黑,虽然他时常刁难自己,给自己出难题,但这些都无所谓。
至少他还是讲道理的,也有一定的同理心。
只要防着点他未来的老婆,说不定,日子也能过得美滋滋。
未来老婆?
武媚娘啊,不对,现在此女应该还不叫媚娘,毕竟,她还没有见过李世民,更不会有媚娘的称号。
等一下,记得上次徐良说,武女士五月份的时候已经从利州启程,前往长安。
现在是六月份,按照大唐的交通水平,恐怕秋九月的时候,武女士才能抵达长安城。
到时候,他的茭白也可以收割了,白酒也酿造好了,天气凉了,说不定就可以给李世民做清创手术了。
要是武女士稍微有些眼力,能够等到他把这些事情都处理完了,再赶到长安就是最好不过的事情了。
武女士什么时候到长安,和他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关系大着了!
纵观两千年帝王史,要知道,武女士可是唯一一位正式称帝的女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并且,她这个皇帝做的,时间够长,还得到了正朔历史的承认,不得不说,相比李世民,武媚娘更加弥足珍贵。
用珍稀濒危动物来形容,如果说李世民是大熊猫的话,那武媚娘就是朱鹮,绝对是更稀罕的存在。
他真的想见一见武女士,看看她是不是像史书上写的,女生男相,脖子后面隆起一个鼓包,头上长出两只犄角来。
再打听打听,她小的时候,究竟有没有见过一个叫袁天罡的人,会不会是史书为了映衬她后来的作为,胡乱瞎编的。
当然,对于现在的沈安来说,这些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按照李治的岁数,他现在才只有九岁,远道而来的武女士,大概十三岁左右。从历史记载上来看,他们夫妻年龄差大概在三岁左右。
那么应该就是一个生日在前,一个生日在后,根据武女士自己的回忆,初入宫门,她是十四岁,也就是说在路上的这两三个月,她应该还会再过一个生日。
这样就完全符合历史记载了,作为李治的好朋友,沈安在想,他是不是应该提前给李治扎一针?
给他提个醒,让他离武女士远一点?
或者,干脆下一剂猛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这个丰腴的女人,将来就是你的老婆哟!
你若是不争点气,就会被她死死的攥在手心里,动弹不得。
“殿下……”
“啊?”
“沈公,你说什么?”
李治把他手里的丹霞牡丹植株接了过去,装模作样的放到了坑里,还当当正正的。
沈安怀疑,难道,李治以前见过种树的吗?
别怀疑!
养在深宫的皇子皇女,他们对日常生活的认知,或许还不如市井之中晃荡的三五岁小孩。
要不然,想当年晋惠帝也不会有何不食肉糜的感叹了。
虽然这些小皇子,也都是很聪明伶俐的,可是说真的,对人间的疾苦还是没有正确的认知。
他们的父亲李世民说不定还好些,虽然长在富裕的官僚家庭,可到底是自己打拼出来的前途,战场上滚过来的,几经生死,对市井生活还是有一种现实感的,具备基本的观念。
就比如那位末代皇帝,听说他从皇宫里跑出来的时候,连自己扣纽扣,系鞋带都还不熟练了。
这样的人,不管长到多大,也依然摆脱不了浑浑噩噩,不了解人间疾苦的状态。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糊涂人存在,李治把树苗径直插到了树坑里,才让沈安这样惊奇。
别看只是一个微小的行为,在经过了基础教育,具备基本生活技能的现代人当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奇怪。
但这可是大唐晋王做的事情,他能够正确的挖出树坑,还能准确的把树苗插进坑里,这就说明,他绝对不是一个只知道张开两手要吃要喝的废物。
果然啊!
他慧眼如炬,没有看错人!
李治果然是个可以栽培的人才,而且,他还这样小,现在开始和他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将来,不就可以万事无忧了!
做了一连串心理斗争的沈安,早就已经把刚才要问的话全都扔到了爪哇岛,其实,要不是李治做了这么一个动作,他或许险些就要犯错了。
就在刚才的那一个刹那,他竟然想把武女士的相关消息告诉他。
这不是疯了吗!
且不说,现在武女士还没有进宫,李治也完全不知道有她这么一号人存在。
他要是多了嘴,倒好像是故意提醒他注意似的,历史的车轮总是滚滚向前,不可阻挡。
第六百一十七章 武媚娘外话
缘分这个东西有的时候是很奇妙的,事情的终局发生之前,或许你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就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了事件的发展。
明明还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他去多这个嘴做什么?
别再促成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那可就不好了。
不过,武女士入宫,确实是需要密切注意的一件事,不只是李治的终身大事,武女士绝对属于大唐黑旋风级别的。
虽然从她十四岁入宫,再到二十五岁被赶去感业寺当小尼姑,整整十年,她的位份就没有一点改变,既没有上升,也没有下降,完全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才人,只在她还没有显露出真正实力的时候,就在大唐的前朝后宫,搅起了好大的风云。
难道,李君羡不配拥有姓名吗?
一句女主武氏当朝,害苦了多少人。真正的**oss却在后宫蹦蹦跳跳的,没事人一般。
当然了,从客观上说,很多事情也是无法解释清楚的,或许,所谓天命当真是存在的。
要不然,李世民都已经做了那样充分的准备了,都已经把她轰到感业寺去了,按照一般的剧情,这样的冷宫弃妇,不就是应该青灯古佛后半生了吗?
结果又如何?
凭借着当年曾经勾搭的情意,武女士居然咸鱼翻生,又从感业寺里爬了出来。
用一句不太客气的话来形容,这难度,比越狱还大得多。
要知道,其实,成年之后的李治还是很好色的,在武女士之前,他生的儿子,只有李素节的母亲是有名有姓,有正式封号的萧淑妃。
其他的,什么李忠、李尚金,都属于不知娘亲为谁的状态。其实,李治怎么可能不知道孩子的母亲是谁,只不过是因为这些小娘子的出身都不太好,也不知道他都是从哪里搜罗来的,所以,连给她们记名的必要都没有,位份什么的更是想都不要想,纯属给她们抬咖。
在承乾和李泰相继被贬黜之后,李治成了太子,名正言顺的入主东宫。东宫的建制其实和皇宫也差不多,只是规模要小一号。
也就是说,就连后宫的建设也是大同小异。比如,身为一个太子,他的后宫绝对不止太子妃一个女人,萧淑妃一开始在东宫就是有位份的,是正式的良娣,此外东宫的女眷还有诏训、宝林、孺人等等。
结果,对女人都相当温柔可亲的狐狸治,居然没有从自己的后宫队伍之中选择女伴,却把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些草鞋没号的东宫侍女,足可见其口味之独特。
世上薄情寡恩的郎君那是要多少有多少,可像李治这样多情,还长情的就确实是少见了。
虽然他在当太子的时候就已经和武女士有染,这一点不得不佩服武女士的深谋远虑。
别的女子只知道抱紧李世民这一条大腿的时候,她已经深刻的体会到广撒网多捞鱼的真谛。
反正这位份已经十年没动弹了,可见,李世民是相当的不喜欢她,按理说,她能够让李治惦念这么长时间,可见武女士还是姿色上佳的。
武女士受到李世民的冷落,绝对不是因为硬件条件不过关。纯粹是她不对李世民的胃口。
当然,想把网子撒出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首先,你要会选定目标,手段稳准狠。你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来生活的更好,而不是为了一时的愉悦。
你看,那些找太医的,找侍卫的,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即便一时幸运,没有被皇帝逮个正着,于以后的发展也没有半点好处。
想想看武女士后来的处境,若不是早年和太子李治有交情,换做别的男人,怎么有能力把她从寺庙里捞出来。
所以说,人选相当重要。
其次,方法一定要很巧妙,别看李世民已经重病缠身,可说到底,他也从来没有糊涂过,也不是那种浑浑噩噩的帝王。
想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做手脚,那绝对需要胆大心细。只有胆子大还不够,还不能被他察觉。
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巧合的,这些条件武女士都具备。于是,她才能做到常人不能做到的事情。
无数的念头从沈安的脑海中划过,最终他还是闭紧了嘴巴。别的不说,本来他就是个大唐外来户,不属于历史进程之中的人物,若是多嘴多舌,一不小心造成了什么不好的结果,那罪过可就大了。
再者,经过一番头脑风暴,反复的论证,若是天命真的有归,他一通折腾最后也不见得就能获得好的结果。
说不定,反而还会加快事情的发展,歪打正着。
想了这么多,白白浪费了许多的时间,那株丹霞,已经被李治插在土里很久了,还没有获得任何的处理。
这当然是不适宜的,这株丹霞若想真的彻底康复,来年花苞累累,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而且,说不定还可以用到沈安携带的某种特殊药剂。
“殿下,这件事急不得。”
还不着急?
李治心里都快急死了,可是,如何救治丹霞,他着实是没有主意,只能依靠沈安。
老老实实的把植株送到沈安的手里,他便在一旁小心翼翼的等着。看他亦步亦趋的样子,沈安很好奇。
就算这株牡丹确实是李治的心头好吧,可他也不必如此紧张吧,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故事?
“殿下,这株牡丹虽然受损严重,不过,还是可以救的,不必如此担忧。”
他这是宽慰的话,李治听得出来,却并不需要。
只道:“沈公,这株丹霞是我当年亲手种下的,我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枯死了去。”
沈安心下了然,原来如此啊!
那怪不得了。
既十分关切,又了解种树的一些基本知识,原来,这株丹霞能够进入淘光园,还是李治的功劳。
“殿下放心,我一定尽力把丹霞救治好。”
“沈公,你也不必紧张,我相信你的能力。”
沈安把丹霞植株平放在地上,反身回到了自己入住的宫殿。
算是明德宫的偏殿,因为和李治要好,沈安并没有被安置到很远的地方。
不过,对于他来说,这似乎并不能算作是一种荣耀,关键是,距离李治越近,麻烦也就更多,谁知道他一天到晚都能折腾出多少幺蛾子。
第六百一十八章 石灰杀菌
明德宫距离淘光园还当真有些距离,他们离开的时候,便委托了当差的小太监,负责看管丹霞。
李治本来想在原地等着,好好的看顾,不过,稍稍想了想,还是决定跟着沈安。
丹霞已经是这样了,一时半刻的也好不了。还不如跟着沈安,看看他到底能鼓捣出什么花样来的重要。
沈安有些后悔,早知道李治要让他帮忙医治花草,还不如把他的工具箱带着,使用起来也更加方便。
来到洛阳,他可不是为了单纯玩耍的。
从李治拉着他的那一刻起,他就明白,即便是到了洛阳,名为度假,其实他也要防备着李治对他的种种刁难。
他在长安城做的那些事情,难保李治不会让他在洛阳也如法炮制。
所以,那些做炸药的基本原料,还有制作纯净水的药剂,甭管是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只要能带上的,全都打包带来了。
你看,现在不就派上用场了吗?充分显示了他的先见之明。
两人反身回到淘光园,李治才看清楚沈安手里拿着的是个小药瓶。就在刚才,他把自己的行礼打开,也没有费多少工夫就找到了目标,以至于,李治都没有看清楚他拿的到底是什么,就急匆匆的跑了出来。
沈安把瓶子里的粉末倒在水里,刹那间,李治就明白过来了。
“沈公,你这是……”
李治看的很清楚,沈安倒在水里的粉末,正是那被称之为石灰的东西。
这不是用来净化井水的吗?
怎么?
是水质不好才造成丹霞的倾倒的?
不可能啊!
他又不瞎,丹霞受伤并不是长了虫或者是根部腐烂。刚才沈安把丹霞交到他手上的时候,李治就仔细的观察过了,丹霞的根部几乎还是完好无损的。
虽然因为从土里挖出来,到底还是伤了几支根系,可那些都是小问题,并没有伤及根本。
这种程度的伤害,为何要用上石灰?
看到这熟悉的白色粉末,李治的心瞬时就揪紧了。他的眼前掠过那日的种种。
石灰水在眼前轰然炸裂的样子,四散飞去的碎瓷片,如此巨大的威力,真的可以用来医治丹霞吗?
莫不是沈安又在哄弄他?
换而言之,他根本就不会料理花草树木,眼见他逼问的急,就用乱七八糟的手段,企图蒙混过关?
不对!
沈安的庭院里,种植了各种花草树木,都生长的非常茂盛。这明显是沈安的功劳。
李治记得,他第一次去沈宅拜访的时候,沈府的庭院几乎还是空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花木点缀。
他既然能够把那些花木都照顾的妥妥当当,想来,肯定也可以医治丹霞。
与之前制作纯净水不同,这一次,沈安选取的是一个小钵,圆圆的,不算大。
他在清水之中加入一点点石灰粉,因为这一次,石灰发挥的作用完全不同,所以,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的量。
只要够用就成。
若不是大唐条件有限,他甚至可以先制作出石灰水,下一步再把丹霞挖出来清洗。
当然了,反正李治也不知道他究竟要做什么,自然就不会指责他,其实,现在想来,整个操作过程是有些本末倒置了。
正确的操作流程应该是,先把石灰水调配好,最后,再来挖取丹霞的根部。
这样就可以保证,受损的根部第一时间就得到恢复。
“你这是做什么?”李治震惊的叫道。
他眼看着沈安将丹霞的根部浸泡在石灰水中,完全惊呆了!
这是什么操作?
以往根本就没见过。
“殿下有所不知,这是一种消毒手段,经过这么一处理,丹霞的根部就可以受到保护。”
“再次栽种在土里,也会旺盛生长,相信不久就会康复。”沈安把丹霞浸泡在水中,小心翼翼的。
其实,丹霞根部的伤病并不严重,他这样做也只是为了稳妥而已,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要在李治面前显摆一下。
狐狸治这个人,他现在也摸出几分套路了。
想让他相信你,你就要表现的比他厉害才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治还是个自视比较高的人,想获得他的认可,就必须有某种独到之处。
让他崇拜,有了这样的心理做铺垫,你就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稍微作作妖,他也不会往心里去。
“消毒?”李治沉思片刻,终于想起在哪里听过这个词了。
“你是说,就像清创手术一样的消毒吗?”
在李治的认知观念之中,他根本对这个方面没有了解,他所获得的所有知识,都是来自于沈安的灌输。
他根本就不具备拓展思考的功能,虽然李治是中古时代的唐人,他也还是具备一些基本的观念的。
比如,在他看来,他的父皇是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智慧,最高级的生物。
而牡丹花丹霞是树木,没有思维,也更不具备五感,不能表达。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为何会被沈安摆在一起。
号称都需要消毒?
沈安有些为难,李治的问题,让他舌头打结,一时回答不上来。
他如何能把这种现代人几乎都具备的基本观念灌输到李治的头脑里,给他解释清楚呢?
没办法,别做梦了!
所谓的“毒”就是细菌,细菌的感染,绝对不止于人身还有动物,它照样会侵袭植物的根茎。
包括牡丹花常常出现的腐根病,就是细菌侵入破损根系的结果。
如何让李治相信,有些时候,侵入到人身体里的病菌和侵入到牡丹花之中的病菌,是一样一样的呢?
沈安不想把事情搞得更加复杂,便跳过了这个问题,没有展开,只简单的答应了一句。
李治皱皱眉,他似乎觉得,沈安在这个问题上态度有些奇怪。以往,他都是滔滔不绝的,讲解一大堆。
有用的,没用的,他听得懂的,他听不懂的,他全都会说个不停。可是,这一次,他明明是有疑问的,可沈安却没有一个劲的解释。
李治觉得,这其中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过,在救治丹霞这件紧急的事项的压迫下,他也只能先抛开继续询问的念头。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消毒工作终于完成。沈安将牡丹花安安稳稳的放到土坑里,小心的掩埋好,他能做的事情,基本就这么多了。
第六百一十九章 慢着,一起去啊!
不得不说,李治却是是具备种植的基本知识的,他选的这块地方,确实是相当的好。
阳光不甚强烈,却也不至于是阴暗的,正适合受伤的丹霞,休养生息。
完成了这项工作,沈安拍拍两手,自认为接下来就可以休息了。
实话实说,以他的体力来看,当真是比不得唐人。从长安到洛阳,虽然途中也按时休息了,可他还是觉得疲累的很。
也不知道是因为本主就是身体虚弱的类型,还是因为上一世他也是个家里蹲,根本不爱活动,亦或者是,负负相遇并没有得正,反而更负了?
总而言之,相比李治他们,他的精力是特别的跟不上。
可即便如此,他也不敢说。如何能说呢?
一边是神采奕奕,斗志昂扬的皇帝陛下李世民,纵横疆场十几年,李世民的身子骨,哪是沈安这样的前病秧子能比的。
转头再看自己的几个所谓的朋友,更是个个都跃跃欲试,生龙活虎,还没到地方,就好像已经置身于洛阳。
开始商讨各种游玩的项目了。
别人都不累,你也不能累,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没办法,只能忍着了。
不过,李治怎么可能这样好心,歇着?
一时半刻的,就不要想了。
沈安才刚直了直腰,就发现,李治精神抖擞的站在他身边,那样子,很显然就是等着接下来的活动的。
“殿下还想去哪里游玩?”
“这还是我第一次到洛阳来,许多地方都不熟悉,我想,我也就只能跟着殿下一起行动了。”
“那是自然。”
“除了跟着我,你难道还能单独行动?”
李治一脸得意,沈安对洛阳一无所知,这是李治明知的,正是因为这份无知,这位聪明多智的沈郎君,就只能被自己攥在手心里。
“丹霞也得救了,我也放心了,我们可以上街走走了。”
上街?
这么快?
老子还没歇过来了,就不能让他缓缓吗?
沈安眨巴眨巴眼睛,见李治完全没有妥协的意思,只能应承。两人边走边谈,走的并不快。
也根本没有注意周围的动静,俄而,沈安只觉得,有一股猛烈的气息,向他袭来。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人影就窜到了自己的身前。
“要上街?”
“我也要去!”
欢快的声音,清清脆脆的,沈安真的不想承认,这样悦耳的声音,竟然是来自母夜叉杨金金。
怎么又是她啊!
沈安真是愁的脑袋邦邦的疼,这一路上,杨金金这个女人不知道给他找了多少的麻烦。
却也不是她主动招惹的,而是,她这个人的存在,在现在的这个背景之下,本来就是一种麻烦。
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包括房二在内,很多同行的贵戚,总是在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尤其是当他和杨金金同框的时候,甚至有的时候,只是擦肩而过,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碰到,他们也会发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声响。
亦或者是一些意味深长的微笑。
身为老江湖的沈安,不是看不出他们的意思,他们这是把他和金金捆绑到一起,看成是一对了。
这唐人的思维也真是很奇特了,他完全理解不了。
他和杨金金,是一个星球上的人吗?
用一句现代语言来形容,他和杨金金,那就是一个在金星,一个在火星,完全不搭界。
每次两人相遇,总是吵得不可开交,那绝对是真的争吵,并不是什么打情骂俏。
这些人难道是眼瞎?
居然连这也看不出来?
不会的!
一个人眼瞎有可能,一群人眼瞎就绝对不是真实的,他们是不是有什么阴谋,还是达成了共识。
沈安撇撇嘴,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尤其是杨金金的身边,为何没有出现熟悉的身影?
只有她一个人,这就更不正常了。
要知道,从长安到洛阳,一路上杨金金和萧显几乎酒肆形影不离的。虽然萧显年幼,金金呢,已经是个少女了,两人也玩不到一起去。
不过,碍于金金在贵戚圈子并不受欢迎,自家的人自家还是要照应一下的原则,萧显也还是很讲义气的没有把阿姐放在一边,自己欢乐。
他们两个倒是一直都觊觎沈安,总是想和他凑在一起玩耍,奈何,一路上沈安对他们都是避之唯恐不及。
乘车的时候,他和李世民同车,两人无法干扰,中途停顿的时候,他又总是跳上自家马车,名曰收拾行李,照应属下。
总而言之,是让萧显等人没有乘虚而入的机会。
这样经常出现的两人,在宫城内,居然分开了,这实在稀奇。
“金金,你也想上街?”
李治观察到,杨金金居然是换了一身衣衫才过来找他们的,也就是说,她并不是偶然出现在这里,她是故意的!
吼吼,还知道换衣服,看来,杨金金虽然嘴上不承认,心里还是很在意的。
为了行动方便,金金特意换了一身圆领胡服,头上扎了幞头,清清爽爽的。
其实,她的这一身打扮,在贞观这个年代还是比较新潮的,完全的时尚搭配。只是,她的头上好像缺了点什么东西,看着有些别扭,一时之间,沈安也没想起来。待到他把视线下移,这才发现,稚帽就在她手上拎着,一摇一晃的,显然没有要戴的意思。
啧啧,却也难怪,这样麻烦的配饰,一点也不符合杨金金的风格,怪不得她不喜欢。
贞观之年,胡风渐进,很多大唐的青年男女都喜欢穿着这样的改良版胡服。
不管是男子的驱驰游猎,还是女子的聚会欢饮都十分方便。不过,在此基础上,唐人也有自己的坚持。
比如从南北朝就盛行的稚帽,到了此时依然很流行,这是一种类似于武侠剧之中女侠用来遮脸的轻纱草帽。
沈安不明白,此刻,李治为什么会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自己,李治掩着嘴巴,笑意盈盈。
“金金,萧显和房二呢?”
“怎么没看到他们?你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
并没有征得沈安的同意,李治就把金金带上了,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有金金跟着就有热闹可看,李治这样的坏事乐,怎么可能放过。
“他们啊,不知道。”状若思考,金金摇了摇头。沈安啧了一下,这个人啊,脑子放在脖子上,那就是个摆设。
“你什么意思?”沈安的嘴巴还没有闭紧,金金的眼神就射过来了,那叫一个凶恶狠毒。
吓死个人了!
沈安摸了摸胸口,果然是母夜叉再世,惹不起,惹不起。
“我能有什么意思,你多想了!”他连忙把视线转向他处,不和金金对视。
第六百二十章 道术坊一游
金金亦不甘示弱,你不看我,我还不爱看你呢!
德行!
“他们啊,本来是在一起的,不过都被陛下叫走了,也不知道去做什么。”她转而去回答李治的问题,这就很尴尬了。
叫走了?
还是李世民亲自发话,这着实不正常。
房二却不说,萧显还只是个小孩子,这次能跟着,完全是托了他阿翁的福气。
李世民有什么必要非要见他?
还是专门来召唤?
相识一段时间,沈安对李世民这人也有了些了解,别看朝务处理的很溜,其实,李世民也是个热爱戏弄人,无利不起早的家伙。
只是,他平日里架子端的正,让你不容易察觉他的真性情而已。
然而,这一点却瞒不过沈安,都怪李世民坏心眼,时常给他挖坑,日常刁难,他就是想不察觉都不可能。
“殿下,陛下叫他们过去,会是为了什么事?”
“听说,二郎还是第一次伴驾出游,他性子急躁,我很担心啊!”
李治眯缝着眼睛,一副了然的样子,沈安啊沈安,你还在这里装,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这是想打听房二他们的去处。
别说他根本就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他。
“这我也不清楚。”
“我出来的时候,父皇还在和梁国公商量虞国公谥号的事情,没有说要召见他们。”这倒是一句实话,李治的表现很真诚。
“不过,你也不必太担忧,父皇对房二他们还是很喜爱的,不会刁难他们。”说到此处,李治忽然对他笑笑,那叫一个暧昧。
怎么着?
他是在暗示,李世民是个体面人,不轻易刁难人,只是专门欺负他吗?
这对父子,越来越欺人太甚了!
别以为他不发威,他们就能占便宜,等到他腾下手来,再来和他们算总账!
虽然他们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皇子,都是手握重权,可以随意处置他的生死的。
可是,也不要小看他,他可是穿越的!
中国历史上,皇帝还是有一大摞的,可穿越的能有几个,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到底还是他更稀罕些。
他手中有一系列的现代知识,想对付他们,还不容易?
“殿下,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杨金金探身过来,真诚问道。
与沈安不同,洛阳这个地方,她还是来过两三次的,有点了解。不过,每次都是阿婆带着,总是不尽兴。
和小少年一起出游洛阳,这还是第一次。说真的,她还真有点兴奋。
“我们要去道术坊!”
道术坊?
这个地方,怎的这么熟悉。
沈安虽然对大唐的风物并不十分了解,但是来到大唐之后,他也恶补了不少。
尤其对有些地方,可以说,他也知之甚多。
比如,长安城专门游乐的地点。这些知识,自然都是多嘴多舌的阿钱提供给他的。
据阿钱介绍,长安城的欢乐之地,除了古今闻名的平康坊,还有崇仁坊和辅兴坊。
当然,崇仁坊和辅兴坊还有区别。
前者,因为和平康坊毗邻,便发展了另外一项相关产业,丝竹管弦乐器专卖。
长安城最好的琴行哪里找?
去崇仁坊!
长安城最好的琴娘哪里寻?
去崇仁坊!
平康坊里的琴娘舞姬当然也是极好的,不过那里终究还是风月场所,从那里走出来的小娘子,不管是琴音还是舞姿,难免读沾染上了许多的脂粉气。
可崇仁坊就不同,这里的琴娘,琴音清丽脱俗,用的乐器也是最好的。毕竟,就地取材,这都是很容易的事情。
而且,崇仁坊之中还有几处叫好又叫座的乐坊,其中培养的舞姬和歌女,都受到了长安城贵戚的一致好评。
沈安记得,阿钱曾经提到过,在洛阳城,这样的安乐窝也是有的。
似乎就是在这道术坊,听说这地方,是洛阳城胡人聚居的地方,因的外来户越来越多,秩序也就乱了些。
渐渐的,一些秦楼楚馆也就聚集到这里,和胡商们经营的各式店铺交错混杂。
洛阳的建制模仿长安城,同样有东西两市,不过,规制上却并没有长安城那般严谨。
最显著的一点,洛阳的宵禁执行的并不严格。除了正月十五三天会取消夜禁,放百姓观灯以外,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两日还有夜市。
虽然规模并不大,但是也是一项重大突破了。
至少,对于平民百姓来讲,洛阳城的生活要比长安城的轻松惬意许多,至少,不必一年到头一到天黑就被关在坊门里,不能出来。
等一下!
这也就是说,他们才刚到洛阳,李治就急火火的拉着他赶往洛阳城的玩乐之地?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他把眼神转向李治,看他那自信满满的样子,也不像是对道术坊的用途无知无觉的。
不过,他才不到十岁,就可以出现在道术坊了吗?
虽然古人成熟的比现代人早得多,贾宝玉十一二岁就可以和袭人混在一起了。
可这也不代表身为皇子的李治可以闯入这么敏感的地方,关键是,他要是自己去就算了,偏偏他还拽着沈安,这要是出了什么差错,沈安可以预想到,一个大黑锅就会径直向他袭来。
大事不妙啊!
而且,李治去道术坊玩,经过李世民的允许了吗?
他会不会是自己偷着跑出来的?
别怀疑,李治干得出来这样的事!
沈安没想到,才刚一到洛阳,李治就给自己出了这样大的一个难题。
“沈公,你不必用那样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去道术坊,不是为了逛青楼,我这人爱干净,才不会招惹那里的小娘子嘞。”
沈安的嘴巴关节都僵住了,原来,李治洁身自好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嫌弃坊里的小娘子,身子不干净。
他才多大啊,就开始有这样的想法了。
这个小娃娃,果然是早熟,可也难怪,身为皇子,想要什么样的小娘子没有啊。
还需要来钻到坊门里寻找。
再者说,从历史记载上来看,李治也不是那样的人,他是兔子只爱刨窝边草的。
自从认识了武家人,他的择偶范围就仅止于武家了,同姓的异姓的,全都收罗着。
“沈公,你笑什么?”
“我去道术坊,不逛青楼是这样一件好笑的事情吗?”李治斜了他一眼。
从刚才开始,沈安就低着头,不时笑一下,李治虽然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可是他有一种预感。
他的这种笑,一定和自己有关。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沈安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掩饰,李治当然是不相信的。
信他才有鬼!
第六百二十一章 金金与淑女之间的距离
“沈公,你不会是在笑我吧。”李治发出怀疑。
“怎么可能!”
“殿下,你瞧瞧他那个小胆子,他连我都打不过,怎么敢质疑你。”杨金金翘着个腿,脚丫子还晃来晃去的,就在沈安的眼前。
她脚上穿的是大唐流行的乌皮靴,从脚到脚腕都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完全暴露不出任何多余的肌肤。
不过,即便如此,到目前为止,沈安也从没见过有哪个大唐女子会做这样的动作。
实在是太不雅观了!
再去看李治的反应,沈安却发现,与之前几次不同,这一次,李治的表情居然没有什么变化。
要知道,以前李治对金金可不是这样的态度,那个时候,他对杨金金的各种粗野做派是相当反感的。
这一回是怎么了?
难道他没看到那只在他眼前不停晃荡的脚丫子吗?
还是说,他对金金也是习惯成自然,无所谓了。
“金金,这你可就误会了,据我所知,以沈公的能力,绝对不会吵不过你,他只是让着你罢了。”
“你不要得了好处,还不以为然。”
“就他?”不屑的眼神投过来,金金将某人从上大小的打量了这么一番,从鼻孔里哼出了一口气。
沈安不置可否,对她的挑衅表示绝对不上钩。
他现在也看出来了,相比其他人,杨金金是很想找茬的,上一次,她被他弄哭了,后来不知道有多么的懊丧。
这一路上,她一直都在找寻机会,想把这个面子找回来,也让沈安好好的哭一哭鼻子。
哪成想,沈安对此早就有预料,不管到哪里,他都和杨金金保持着距离,坚决不给她机会。
于是,金金是憋了一肚子的气,没有地方出,现在一看到李治,登时就来了精神。
既然以她自己的能力,逮不到他的错漏,那就依靠李治。不管怎么说,沈安还是惧怕李治的。
他总有办法对付他。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即便是对李治很不屑,金金仍然容忍了下来。
这都是为了日后的合作,从李治的眼神中,金金就能看出,他已经领悟到了合作的重要价值。
车子走了一段时间,他们终于抵达了道术坊,沈安他们还未下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里扑面而来的热闹氛围。
各色人等穿行不息,有高鼻梁、深眼窝的,也有一把火红连胡须的,有骑着高头大马,从街巷之中翩然而过的。
也有牵着骆驼,载着丰富货品,慢慢行路的。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昂扬的表情,大唐的一切都让他们感到满意,兴奋。
这便是一个强盛的王朝,在它的兴盛期,应该有的景象。
沈安望着眼前的一切,忽然生出一种今夕是何夕的悲壮之感。这般繁荣富庶,怪不得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人人都会对大唐心向往之。
严格说来,道术坊还是他来到洛阳之后见识的第一个热闹拥挤的所在。
热闹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和道术坊本来的基础条件有关。
与其他里坊不同,道术坊毗邻皇城,却又不是挨得很近,这一切都是因为洛水穿城而过。
也就是说,虽然道术坊是皇城以西的第一列里坊,但是也和皇城有一水之隔。
沈安他们出城,还是经过了皇城之前的三座便桥,才到达的。道术坊本来就是三教九流云集之地,这自不必说。
再加上,相比其他里坊,它的面积也比较小。只占有其他里坊的半坊之地,本来人就多,地方还小,可想而知,这里有多么的拥挤了。
可这所谓人气,有的时候,还就是哪里拥挤,哪里就会聚集更多的人群。
因的有很多胡商在此地落脚,这里也有很多胡人定居,定居的理由是多种多样的。
有的是开了固定的买卖,也就在长安城定居了。
这些胡商,有的铺面还很大,生意不错的,也赚了不少钱,自然是不愿意离开洛阳这个金窝窝。
有一些人呢,虽然是临时住在这里,但也呆了三五年了,算是长居,对洛阳的生活,亦十分熟悉。
比如一些酒肆专门聘请拉客的胡姬,个个都身姿曼妙,热情奔放,对酒肆的生意很有帮助。
当然,还有一些就是流动性的,他们拉着篷车,往来于大唐境内的大城市,尤其是长安和洛阳之间的直道,是他们经常出没的地方。
经由这条宽阔的大道,他们往来于大唐的两大城市,进行各种杂耍,歌舞表演。
也是广受欢迎。
几人下车,正准备进入道术坊,沈安瞄了一眼,李治的身后还是有几名护卫跟着的。
另外,他的贴身大太监梁英,也换好了便服,小心的跟着,好歹还有这些人陪着,沈安总算是有些放心。
杨金金一蹦一跳的,好像只兴奋的兔子,沈安悄悄的走到她身后,抬起手来,却又犹豫了一刻。
这可是在大唐,虽然杨金金穿着男装,可是明眼人还是能一眼看出她是个女的。
沈安有点纠结,要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她亲密交谈。要知道,身边的这些人,个个都等着拿他做文章哩。
他可不想给他们提供素材。
“诶,让让!”
“你挡着我了,我都看不见了!”
前方一片热闹的景象,一群人正在匆匆的往前走,人挤着人,人挨着人。
从前方的包围圈中,不时传出几声喝彩,沈安估计,应该是有杂耍艺人之类的在表演。
唐人爱热闹,这类喧嚣吵闹的表演活动,最是受到百姓们的欢迎。很多胡人表演团都以此为生。
杨金金在女子之中还算是身量高挑的,可与男子相比,就自然要落于下风。
眼看着站在她前面的男子像一座大山似的,挡在那里,一动不动。杨金金气的一蹦三尺高。
在壮汉的身后蹦蹦跳跳,很快就把周围人的目光全都吸引过来了,看着杨金金的做派,好几个人都无奈的摇摇头。
这是哪家的小娘子,穿的还挺体面的,行事怎的这般粗鲁,真是没眼看。
不必他们开口,沈安已经从他们的鄙夷的眼神中读出了他们的意思。掂量掂量手里的东西,最后还是拍了她一下。
这个母夜叉,不管是不成了!
虽然他并不想管,可目前来看,也只有他能出手,若问李治跑到哪里去了,呵呵,人家早就在梁英的护送之下,挤到人群前面去了。
根本就没打算帮忙。
“你干什么!”
一阵妖风扫过,杨金金回过头也不管身后的人是谁,劈头就是一拳,幸亏沈安反应机敏,才没有被她打中,只是被拳风扫了一下。
他捂着胸口,对这个女人彻底无语了。
第六百二十二章 娘子,把帽子戴好!
“你与人相处,向来都是动手不动口的吗?”沈安拧眉质问,亦心情不佳。
杨金金莫不是以为她是什么香饽饽,还人人都想巴结。要不是怕她丢脸,沈安根本就懒得搭理她。
“怎么了?”
“你捂着胸口做什么,我又没打着。”听她的语气,还很失望的样子,这还有没有天理。
沈安瞪了她几眼,算了,还是那句话,好男不跟女斗。
他抄手一扔,就把手里的东西抛到了杨金金的怀里。
“这你管不着!”
“倒是你,大庭广众的,还不快把这东西戴上!”
一瞬之间,杨金金的手里就多了一个带网纱的类似草帽的东西。沈安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东西,前些日子才知道,这是大唐女子外出时候,经常佩戴的一种装饰物。
自然是戴在头上的,样式类似于那种古装剧里女侠们戴着的面纱,但是也有不同。
因为大唐时候的这种遮住面部的配饰,并不遮脸,脸的五官是可以暴露在外的。柔质的轻纱,出现在草帽的下方,大概遮住的地方,只是脖颈和耳朵而已。
这东西名叫稚帽,沈安听说,近来,大街小巷的小娘子们已经相当进步了。
以前,这种稚帽,前面都有长长的飘纱,一直垂到腰线以下,不仅能够把面部都遮挡了,同时也可以让女子整个上半身都处于飘纱的保护之下,非常安全。
沈安刚刚见到女子这种打扮的时候,几乎被吓了一跳,这是什么阵仗,女人穿成这样还能走路吗?
八成是看不清前面路的。
不过,据芙蓉她们说,这面纱看似遮挡的地方很多,其实面料十分轻薄,并不会让视线不清晰。
而且,这种面纱长及膝盖的稚帽,如今已经不流行了,露出面庞,只遮挡面部四周的稚帽,才是最近的新潮流。
颇受大唐妇女的喜爱,这样一来,沈安不禁感叹,上一世看到的那些古装电视剧,竟然没有几个是真的符合历史的。
原来初唐时期的女子,走上大街,不管是独身一人,还是有随从相伴,都是要戴上这样稚帽,防止路人窥探。
像是这样的轻纱稚帽,仔细想想,或许也只有那老版的武则天电视剧中出现过。
大概还是在武女士在感业寺出家的那一段时间,她曾经佩戴过。沈安手上的这一顶,做工非常精致,正是属于杨金金的。
这东西,自从她跳上李治的马车就拿在手里摆弄着,就是不肯老实戴着,这一下车可倒好,干脆就扔在车上不管了。
沈安只得给她拿下来,谁知,她还不领情,照样拿在手里,也不老实戴上。
“没想到,你还把它也带下来了,中原女子就是矫情,出个门还戴着这么个东西,实在是麻烦。”
“金金,你也不必这样反感,其实,我也讨厌小娘子戴着这种东西,比如像金金你吧,生的是如花似玉,神仙一般。”他夸张的在杨金金面前比划了一下。
为了安抚她,他也是很拼了,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不管你面对的是多么难缠的人,有一条是不会改变的。没人不爱听好话。
果然,他这一通彩虹屁吹出去,金金的脸上也露出了羞赧的神色,不再一味的和他顶撞。
唯是那稚帽还在手里拿着,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
虽然金金不再闹腾了,可她的一举一动还是牵扯着路人们的目光,尤其是这围观人群,都是来看热闹的,见到这种出门在外也不知道遮挡的女子,况且还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哪有不驻足观看的。
其中不乏一些很玩味的眼神,大大咧咧的杨金金,只顾着和沈安争执,根本就没注意到。
沈安只得自行上前,夺过稚帽,扣在她的脑袋上,那些人看到美貌小娇娘的身边有男伴,也就悻悻的走开了。
“你这是做什么!”
杨金金想把稚帽再拿下来,沈安哪能让她得逞,赶紧按住。
“当然是帮你把帽子戴好!”
“你也不看看,街上有你这样的吗?”
“你可别忘了,这不是在宫殿里,也不是在你家私宅,这是在洛阳城的大街上。一个年轻小娘子,还生的这样漂亮,平白让他们这样看着,合适吗!”
杨金金双手护头,忽然心念一动:“你说我漂亮?”
沈安愣了愣,脱口而出:“是啊,你是很漂亮的,依我看,比高阳公主也一点不逊色。”
他眼光真诚,说的话都是发自肺腑的。在他的眼中,来到大唐,他唯二结识的两位贵女,就是高阳和杨金金。
她们年纪相仿,都是美人,却美的很不相同。
高阳的那种美是带着娇柔的,别看她总是摆出凶恶的样子,其实,威胁力并不大,仍给人几分嗔怒之感。
尤其适合房二这样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厚脸皮。
而杨金金呢?
自然也是美的,而且,在沈安看来,她的这种美丽,还带着某种勃勃的生气,看到她你就能想象到她儿时纵横草原时候的英姿。
这是一个健康型的美人,或许,华丽的生活并不适合她,跨马扬鞭,纵横沙场才是她的最爱。
杨金金仰着头,有那么一瞬间,她都没有说话,就这样直直的盯着沈安,一时之间,思绪翻涌,却说不上究竟是什么一种感觉。
眼前的男子,他的目光是炙热的,真诚的,并没有半点欺瞒的样子,金金虽然行事鲁莽,可对于这一点她还不至于认错。
这个天天指着她的鼻子说她是母夜叉的男人,居然还会认为她漂亮,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毫不讳言的说,自从她回到大唐,这还是第一次有年轻男子称赞她生的漂亮。
当然了,自家的陈湘他们说的就不算了,那完全是自我吹捧,卖她个面子算不得数。
这个小丫头,这是僵住了?
夸她漂亮,有这么难以接受吗?
见她不动弹,沈安只得代劳,前方的李治他们已经越走越远,若是现在还不把事情弄好,怕是就追不上了。
帮她把稚帽戴好,又把抽绳系上,这时,金金也反应过来了,开始搅合。
“你系那么紧做什么?”
“这东西不是那么戴的!”
纤纤玉手抬了起来,说话间就想把稚帽再拽下来,沈安牢牢扣住帽顶。
柔声道:“别动!”
“刚弄好的,又乱了。”
金金翻着白眼,浑身上下,除了脑袋没动唤其他的地方都在动。脑袋动不了也是因为沈安压着她,要不然,她现在的状态和蠕动的毛毛虫也没什么区别。
第六百二十三章 百戏团
杨金金的抗拒,沈安是最了解的了,这大热的天,还要戴着这么碍事的面罩,确实是让人烦躁。
关键是,他是从现代穿过来的,别说是露着脸的,就是露胳膊,露大腿的,他见的也多了去,看到女子的容貌,根本不会让他有任何绮念。他巴不得金金别戴着这东西。
简直是太影响颜值了。
最后,沈安后退一步,稍远点看了看。
很好,正正好好的戴在那里,一点也不歪。
“很好了!”
“可以走了!”他发了话,便自顾自的往前走,才走了没几步,就发现,杨金金正跟在他身侧,并没有走远。
“你跟着我做什么?”
“你不是来过洛阳,认识路的吗?”想起刚才她在车上的发言,他理所当然的说道。
嘴唇咬起,金金倔强道:“就跟着你,你看怎么样!”
沈安耸耸肩,他能怎么样?
这个女人喜怒无常,情绪转换极快,谁知道她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管不着。
这一次,他们很快就和李治汇合到了一处,李治的身边不只有梁英,还有三名护卫。
这可是堂堂晋王殿下,猛然间出现在洛阳的街市上,虽然并没有几个人认识他,他也穿了常服,但护卫们还是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唯恐他老人家会出事,到时候,他们这些人的下场恐怕就不止脑袋搬家这么简单了。
梁英也很紧张,以往,他也时常陪伴李治上街游玩,可哪一次都没有这次一般,如此提心吊胆。
没办法,近来,李治也长大了,不是那么容易哄弄的了,劝说是听不进半句的。
总是自作主张,这倒还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他的身边,现在还多了个沈安。
这个小子,也是个不安稳的,谁知道他们两人凑在一起会闯出什么样的大祸来。
虽然两人现在的状态都还算安分,虽然梁英也能看出,沈安是积极的躲避李治的骚扰。
但他还是能够确定,这几个人凑在一起,绝对没好事。
说来,他这位老奴,心里对皇帝陛下还是有几分埋怨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为何就会允许晋王上街游玩?
还是在沈安的陪同下,要知道,洛阳可不比长安,晋王目前在洛阳里坊内并没有自己的宅院。
他走上洛阳大街,那就完全是上街闲逛,连一个正经的目的地都没有。
然而,一旦走出皇城,他们这些人除了服从晋王,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他想去哪里,他们就要跟到哪里。
不同意?
那你还想怎么样?
拦着李治,不让他出门,这怎么可能!
于是,每次李治各种闹腾的时候,他们这些随从就只能寄希望于李世民,希望他能尽快出手,把李治折腾的小火苗给扑灭了。
以往,李世民心疼李治,总是把他捧在心尖尖上,什么都不愿意让他尝试,终日里的目标就是让危险不能靠近李治。
于是,奴婢们的愿望也都很容易实现。
可近来,随着李治的身体越发的健壮,李世民的心态似乎也有了变化,很多以往看起来十分危险的活动,他都不再横加阻拦。
放任李治去做,这无异于是增加了奴婢们的工作难度。
沈安带着金金,终于追上了李治他们,在几位侍卫左推右挡之下,李治他们很容易的就挤到了前排。
这时,沈安才看清楚,这热闹的人群围拢的,正是一个胡人的杂耍百戏团。
百戏团之中有男有女,衣着鲜丽。现在进行表演的,是几个壮汉,他们表演的项目,现代人也并不陌生。
便是吞火球,将烧红的木炭,取了一块,尤其是要那种烧的红彤彤的,最好还是带着些火苗的,在人群之间展示一下,要让在场的所有观众都认定,这火球绝对没有造假。
完全是真材实料,之后,便在口边上先反复的尝试几次,把观众们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一处。
这个火球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吞进去的,这可是表演,为的是赚钱,不是玩命。
真正负责表演的也就一两个人吧,都是打扮的非常花哨,体格极为强壮的。
其他人也没有闲着的,全都各有分工,有负责渲染气氛的,呼呼喝喝,又是叫好,又是鼓噪,还有敲鼓击锤的,就为了把场面炒的越热闹越好。
另有两位盛装女子,皆是身着轻纱,玲珑有致的身段,若隐若现的,端着银盘子,不时出现在人群中,专门收钱。
切记,不管真正表演的人是谁,负责收钱的一定要是妙龄女子。一般来讲,像是酒肆或者观看杂耍表演,终究还是男客居多。
唯有漂亮小娘子找他们要钱,他们才不容易拒绝。若不然,像是街头卖艺这种愿打愿挨的行市,你表演的再卖力,人家看过之后,拍拍屁股走人,一个铜板也不留下,也是常有的事。
你没有任何办法,总不能强买强卖吧。
不过,万事都有个例外,当盛装胡姬擎着银盘子,来到李治的面前的时候,一股超强冷气,瞬时就铺展开来。
沈安此时也赶到了附近,正巧瞧见这一幕,实在是太尴尬了!
胡姬仍然保持着热情的笑容,她手中的银盘已经被铜板填满,几乎都要溢出来了。
看来,今天的表演已经赚回了本钱,不过,谁也不会嫌钱少,尤其是出来做生意的。
李治穿的虽然是常服,但是用料之考究,还是能一眼看出的。
那胡姬对李治的慷慨寄予厚望,不免更加搔首弄姿一些,哪成想,李治一张冷脸,根本就不为所动。
“小郎君,给个赏吧!”那胡姬到底是远道而来,虽然习得不少汉话,终究还是词汇量太少,只能用这几个字拼拼凑凑,表达意思也比较单一,就是给钱呗。
“我为什么给你赏?”李治挑眉,非常不客气:“我是小孩,我没钱。”
为了表示自己真的没钱,李治还特意把袖口抻开了些,展示其中空空如也,一个铜板都没有。
那胡姬的脸,瞬时就僵掉了。来到大唐这么长时间,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吝啬的小郎君。
出来打把势卖艺,当然也要做好看客们不给钱的准备,不过,自从他们百戏团开始引入胡姬收钱这一项之后,但凡是她们这些小娘子端着盘子来到看客面前几乎就没有收不到钱的时候。
可不是吗,就算杂耍不好看,为了美人们的笑脸,花一两个铜板也是值得的,一点不亏。
第六百二十四章 危险逼近
美貌胡姬彻底被眼前这位小郎君震惊了,穿的明明是相当体面的,看这面相也是个好出身的人。
面对自己的笑脸,他怎么能够一个铜板也不出,这还是不是爷们!
这胡姬也是不讲理,她也不看看李治的岁数,竟然和一个小孩子杠上了。
“小郎君,多多少少也给点。”话虽然说得可怜巴巴,可脸上的表情却是热情不再。
李治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那美貌胡姬,人长得挺漂亮的,这脑子怎的这么不好使。
难道,这就是中外差异?
要钱没有,赶紧去别的地方试试,这就是李治表达的中心思想,杨金金跟在沈安的身后,两人紧张的要命。
这胡姬也恁的没有眼力了,她也不看看,这小郎君身边杵着的都是些什么人?
随着他们交谈的增多,一个个的全都横眉立目,就差收拾她了。她还在这里叽叽歪歪,也不知道究竟想做什么。
沈安的脑袋里也响起了警报声,虽然,李治的身边都是护卫,防备还是很严密的。
可身为在场几人之间最大倒霉蛋,沈安认为,他还是有必要提前做好准备。
要是李治真的出了什么状况,肯定会把他牵连上,唯一的出路就是提前预防。
“怎的没钱,你那钱袋里装的不是钱吗?”胡姬的视线向下,很快就发现了目标。
或许是极少在小郎君身这里失手,胡姬被强烈的挫败感支配,捧着一盘子的铜钱,还坚持在这里和李治争吵。
就连沈安都替她累得慌,她的胳膊不酸吗?
他不给钱就算了,那边还有那么多的目标,她不去讨要,难道,还以为从李治这里能骗到一个金锭吗!
“这里面是空的。”李治把钱袋子放到手里,掂量了几下,那神情别提多恨人了。
怎么会没钱?
他可是堂堂晋王,只要他想给钱,就算自己身上没有,梁英也会乖乖帮他的。
那胡姬登时就怒了,她是跑江湖的出身,一眼就看出,那钱袋子沉甸甸的,晃动的时候,还能听到铜钱的响声哩。
虽然她在这里忙着和李治争吵,那边收钱的事情也没停下,本来负责这下那个差事的就是两个人。
就在他们争吵的这个当口,表演竟然都已经结束了,沈安抓了个空,想抬头看一眼,这才发现,那黑炭头都不见了,两个壮汉也下了场,竟然来到了距离胡姬不远的地方。
他们都是异乡异客,自然是抱成一团的,看到队伍里的小娘子和唐人争吵起来,壮汉们也接连凑过来。
那胡姬向壮汉使了个眼神,正好让沈安捕捉到。
坏了!
人家是一个表演团,而且全都是异乡人,早就是抱了团在这里表演的,为的就是赚钱。
虽说大唐律法对唐人更加照顾,一般的胡人也不敢太放肆,但是像李治这样,不给钱不说,还砸场子的,就绝对是犯了忌讳。
识相的,乖乖走开也就算了。你不喜欢看,谁也没有强拉着你看,怎的还在这里影响人家做生意。
几个壮汉个个都不是好招惹的,虽然李治的身边,早就有几名护卫跟随,他们的武艺不需要怀疑,那些胡人壮汉,应该不是他们的对手。
可是,一旦起了冲突,李治这边就会不好收场,他们可是穿着便装的,李治的脑门上也没有写着我是李世民第九子,晋王李治几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也就是说,只要不招惹到官府,这里围观的百姓,并没有人认识他,发现他非同一般的身份。
万一有个闪失,再把他伤了,他们这群人,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到底还是在宫廷里呆的时间长了,别看梁英年纪大,吃的咸盐也多的多了。
可是,这警觉性却着实是跟不上。一直到现在,他还一门心思的盯着李治,别的地方连瞧也不瞧一眼。
就好像是护崽的老母鸡似的,那能有什么用处,和李治争吵的,只是一个胡姬。
就算她再胆大包天,身怀秘技,她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明面上,他们还是在表演的。
大唐的东西两京,人员辐辏,情势复杂,这一点,两京的地方官员乃至朝廷上的大员,也是心知肚明。
于是,对于街面上的管理,他们一向都是相当的关心,要求的也严格。就比如这样的胡人百戏团,想要在长安或是洛阳城里表演,就绝对需要地方上的许可。
莫要以为,大唐商旅繁盛,大门永远敞开,就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进城来赚钱。
大唐两京当然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淘金地之一,同样的买卖开在这里,绝对生意更好,赚的更多。
但这并不是表明,大唐对所有进城的商户或是流动人员就没有管理了。相反,这种管理还非常严格。
固定的商户且不说,就像百戏团这样的流动团体,若是想在城里占据一块地方,进行表演,也是需要到地方县廨登记造册。
经过县廨的工作人员检查,不论是装备还是人员都没有问题,才能允许表演。
而且,这些还都是表面的要求,内里,来到大唐就要遵守大唐的规矩,严格执行大唐的各项规定,包括在固定的地方进行表演,不能超过当初报备的范围,不得违反夜禁的规定。
当然了,小钱钱也是不能少的。
即便是流动的百戏团,也要向官府纳税,这是少不得的。城市提供给你赚钱的机会,场所。你总不能让大唐朝廷没有收入吧。
你吃肉,我们喝汤,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他们这些人别看居无定所,可在朝廷哪里,也是挂着号的,底细都清楚的很。
他们一旦惹事,那就是大事,说不定就要给自己惹来祸患,来到大唐,大家都是为了来赚钱的,谁也不是来找不痛快的。
是以,能和平相处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无奈,就是有李治这般不开眼的,不肯好好的相处,非要搞事。
那他们也不会客气,美貌的胡姬根本就不足为患,麻烦的是正在向他们渐渐逼近的络腮胡大汉。
瞧他们一个个的袒露着上身,筋骨魁伟的样子,别说是拳打脚踢,就是给他一拳,都够他受的。
沈安是个明智的人,硬碰硬一向不是他的行事作风,身后的杨金金也是不甘示弱,沈安看到,她都已经把袖子挽起来了。
很显然,她也察觉到了胡人们凶恶的眼神,然而,她怎么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第六百二十五章 慷慨解囊
作为唐人队伍之中,唯一的女性,还略有几分姿色,杨金金难道不应该赶紧出面,说几句好话,缓和局面吗?
为什么感觉,她倒是想把事情闹得更大些?
一道黑影闪过,说时迟那时快,待到沈安察觉,杨金金已经冲到了他的前面。
不只是占据了良好的位置,还张开了架势,把沈安挡在了身后。
这是什么阵仗?
她难道还想保护他不成?
开什么玩笑!
老子好歹也是一八尺男儿,站起来有这么高,气场足有两丈,长这么大,他怕过谁?
算了,还是先躲避一下比较好。经过复杂的心理斗争,沈安还是乖乖的站到了杨金金的身后,并没有挺身而出,此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
“你这是做什么?”隔着轻纱,沈安在背后说道。
“看见了还问?”
“你别担心,有我在,一个能打三个!”金金目光如炬,脸上的神情透着坚定不服输的劲头。
幸好贞观时期的稚帽已经经过了改良,面前的遮挡物,不必长及膝盖了,只需要挡着点头发就行,要不然,金金出手,还当真有些吃亏。
沈安正在为金金可以没有阻碍的出手而感到庆幸的时候,金金略一回身,就把那宝贝稚帽,扔到了他的怀里。
“给,拿着!”
“诶,你这是好不容易才戴上的,摘了多不好!”
金金很不耐烦:“打架没有带着这东西的,太麻烦!”
“你还当真想动手啊!”
他从她身后探出个脑袋:“我可奉劝你一句,你才十三,就算武功高强,也当真是打不过他们。实力悬殊,你想清楚。”
“再者,还有侍卫在旁边,哪里轮的上你出手。”这是实话,沈安的眼神很真诚。
若是他们是单独出来游玩,周围没有护卫,还惹了麻烦的话,金金能出手抵挡一阵,总是好的。
不过,现在四周早就围拢了他们的人,沈安很质疑,金金有动手的必要吗?
“用得着你管,我不过是过过瘾。”她的回答是那样理所当然,那样的义正言辞,让沈安呆在当场,根本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你是不知道,自从回到了中土,我几乎都没有打过架了,尤其是天天在阿婆的监视之下,更是连拳头都没有挥过,我实在是太手痒了!”她搓搓两手,那样子看着还当真有些可怜巴巴。
金金是个冲动派,向来都是直来直去,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个性,忍让是什么?
那玩意,只听过却从来没见过。
一想到在萧后的严密控制之下,杨金金只得忍气吞声,装成淑女的样子,他就忍不住发笑。
“你笑什么?”
“我很可笑吗?”柳眉拧住,来者不善,沈安忙摆手:“没有,没有的事。”
“我是说,这件事要解决,一点不难,根本就不需要动手。”
她敛容道:“莫非,你也想阻拦我打架?”拳头硬了!
金金掂量着,要不然先打他一拳,也算是练手了。
“我拦着你?”
“怎么可能!”
“我拦得住吗?你是什么人?”
“拳头一挥,我怕不是要当场倒地不起,我可没有那么笨。”他戳戳自己的脑袋瓜,示意他这里正常的很。
亏他还有几分自知之明。
“其实,若是这里只有你我二人,我当然愿意让你出手,你说你天天在宅院里憋着,也是够郁闷的了。能找个机会发泄一下,也不错。”
“不过,现在可不行,你忘了雉奴了?”为了不引起围观人群的注意,他不敢称殿下。
“要是你莽撞行事,害了我倒是小事,若是连累了雉奴,恐怕萧后也会很不好做。”
“不管别人如何,在我看来,萧后还是非常疼爱你的,你仔细想想,你难道希望如此疼爱你的,把你看做珍宝的阿婆伤心吗?”
刚刚还紧握着的拳头,渐渐的放下来,看来,她是改变主意了,沈安很欣慰,故而再接再厉。
“再者,你听我的,我有办法解决这件事。”
也不管金金是不是真的相信,他便扳着她的肩膀,勾着她回到了大队伍这边。
那些胡人显然也不是毫无智慧的,看他们的样子,在两京之间表演,应该也不是第一个年头了。
经验丰富,对大唐的风土人情也有一定的了解。他们现在端着胳膊,正在观察。
不过那个架势还是没放下,很显然的,若是情势有变,他们还打算出手。
而沈安,当然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
一毛不拔的李治,显然已经让貌美的胡姬出离愤怒,从没见过,世上有如此刻薄之人。
她更加不相信,世上居然还有不为她的美貌所动的男人,即便对方只是个小孩。
场上的表演已经进行到了下一个环节,那红胡子的壮汉,已经吞过了火,拿出了第二个绝活。
一柄长刀,看着得有三尺长了,泛着寒光,样子就很吓人,红胡子壮汉将长刀擦了几下,架势十足。
接下来他大喝了几声,那几个在他身边打托叫好的,便立刻为他预热。
精壮勇士,吞刀子咯!
绝对是真刀,不相信的可以过来看看!
那负责吆喝的胡人,看着倒是有几分精明,沈安判断,他在几人之中,说不定才是说了算的。
那人把长刀接过来,煞有介事的在人群中走了这么一圈,看似把长刀给大家看了看,其实,只是一晃而过,想看清楚是不可能的。
沈安秒懂了,原来这就是吞刀表演啊!
却没想到,这种表演方式的历史有这般古老,说来倒也是,许多当代流行的杂技动作,在大唐都能够寻到原型。像是走铁索,翻筋斗,转盘子,甚至是顶缸,都可以找得到。
像是上刀山和吞刀这样的杂耍一类,自然也是不在话下,原理都是差不多的。
那吆喝的人也很有眼力,根本就没有到李治这边来,直接跳过去了,只是在离开的时候,拍了胡姬一下,示意她不要再过多纠缠。
很遗憾的是,这胡姬是个死心眼,已经和李治杠上了,根本不可能轻易离开。
仍是一副你不给钱就别想走的架势,李治才不会怕她,就算闹到衙门又如何?
等到了县廨,她就知道,到底谁厉害了!
沈安摇头又叹气,这一个两个的都不让人省心,看来,也就只有他接手了!
“给,拿去!”
“别再纠缠我们小郎了!”他从钱袋子里掏出了好几个铜板,一股脑的全都扔到了胡姬的银盘子里。
爽快的样子,让胡姬瞪大了双眼。
真是难以置信,这般抠门的小孩身边还有这样大方的人!
第六百二十六章 暂时了结
李治也惊呆了!
这沈安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啊他有钱,可他怎么可以这么不给自己面子,他居然给钱了!
如此轻松,还是在自己已经坚持了这么长时间,坚决不给钱的基础之上。
他一定是疯了!
还给这么多!
李治的心情瞬时崩溃,小手向钱堆伸过去,没别的,就想把沈安扔到盘子里的铜钱再捡回来。
然而,这件事哪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到的,铜钱是那么一大堆,全都长得一模一样。
扔到一起就浑然一体了,哪里还有区分。李治拨弄了几下,便发现,这真的不容易。
那胡姬被沈安的豪爽气魄给镇住了,一开始也完全丧失了反应能力,只是愣愣的看着他。
被李治这么一搅合,终于是回过了神,别的不说,这钱可不能让他抢走。
连忙把盘子摆到了一边,又对沈安展开了一个如花笑颜:“多谢郎君!”
“郎君真是个体面人!”她乐的,嘴巴都歪了。
这也难怪,相比那些只给一两个铜板的老抠,沈安绝对是相当大方的,他可是抓起一把钱就扔给了她。
连数也没数,要知道,初唐时期,尤其是在贞观十一年这时候,大唐的物价稳定,钱是相当值钱的。
沈安大手一挥,几乎就可以够一个普通百姓一个月的花销了。
谁能不乐?
沈安满意的点点头,目送着美人翩然离去的倩影,打发走了这个难缠的女人,这件事就算是了结了一半。
当然,距离全部了结,还有一段距离。
“她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体面人,所以,我不体面?”李治指了指自己,好像还很不服气。
他也好意思!
瞧他那点出息,就算人家小娘子是利用性别优势骗钱吧,可他李治难道缺钱?
要是觉得不甘心,少给几个铜板就是了,何必硬顶,好不容易出来游玩,还是李世民允许的,他也不知道珍惜,还专门惹事。
要是闹大了,谁都不好收场。
“这些胡姬,那嘴巴都好像是抹了蜜似的,谁给钱,谁就是好人,你不给钱,当然不会给你脸面了。”
“别理她。”
李治撇撇嘴,谁都看得出来,沈安这是在敷衍他,不过,他也不打算再管了。
其实,吵到后来,他也觉得没意思,只是不想痛快给钱的心理作祟,让他一直支撑着。
沈安能跳出来解围,还算他有良心。
同样对沈安的举动充满感激的,还有大太监梁英。
眼见着胡姬走远,他擦了擦汗,这颗心,算是能放到肚子里了。看刚才的情势,他真是担心的要命。
唯恐晋王真的被那胡姬纠缠上,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就算大王最后没有受到伤害,对于他来说,只要发生这样的争执,就是他的失职。
在皇亲贵戚身边伺候,其实也是这个道理,只要不出事,怎么样都成,尤其是在李治这般好脾气的人手下做事,可以说是相当轻松了。
他不会严厉的对待下人,也不会对他们有太多的要求,长久下去,周围的奴婢也不可避免的有些懈怠。
精力不集中,也不够警觉,平时在王府,出点小状况,根本没有什么要紧。
李治也是那种不喜欢告状的,只要不出大的纰漏,能遮掩过去的,就都帮着遮掩。
于是,李治的好脾气也滋长了奴婢们的松散脾气,等到真正的危机来临,他们的应变能力几乎为零。
李世民若是知道他精心挑选,寄予了厚望的大太监,真的遇上了事情就是这副德行,肯定会当场翻脸。
还好有沈安,想到刚才的情景,梁英真是后怕不已。很显然的,杨金金是个靠不住的,李治不惹事,她还想自己找事哩。
这一刻,梁英对沈安的印象,可谓是一个大转弯了,要不是沈安,今天他说不定就要倒大霉了!
别人都是松了一口气,唯有沈安是个例外,他知道,这件事距离圆满解决,还有好一段距离。
“几位好汉,钱我们也给了,保证是让各位满意的价码,你们也不要这样盯着我们看了。”他摆着和善的微笑,向壮汉们走去。
“诶,他怎么还给他们道歉?”
“他们演的不好,我不给钱还有错了?”
沈安已经走到了前面,根本听不清李治在他身后的呱呱乱叫,幸好他年纪小,声音轻。
这要是被那两个壮汉听到了,又要节外生枝。
“殿下,你就别再说话了,这已经够乱的了。”金金瞥了他一眼,本来想说点更重的,一想到他的身份还是算了。
虽然她并不惧怕李治,也根本就不把他这个什么王位放在心里,可她不看重,却并不等于其他人不看重。
至少,阿婆就日常嘱咐她,要谨言慎行,尤其是面对皇亲国戚的时候,更是如此。
沈安说得对,为了阿婆的清静,她也要稍微收敛一点,虽然这并不是她的本意。
金金一开口,梁英也好似是有了胆气,突然敢说话了,在一旁叨叨念念的,说了许多好听的话,金金斜眼,这个老奸巨猾的,刚才他怎么不吱声。
现在冲出来扮好人了,幸好李治不是那么容易哄弄的,也没吃他那套,一个好脸色也没给他。
只是揣着两手,看着沈安的操作。
沈安这边,情势也可以用复杂来形容。
那两个壮汉,没有直接说点客套话,也没有直接离去,而是对视了一眼,表情很微妙。
沈安意识到,这是某种不可言说的暗示,他们胡人之间的交流手段,他也不熟悉,实在是揣摩不出。
不过,直觉告诉他,这十分危险。
“算你识相!”
两人甩下了一句话,便离开了。
沈安再回头去看表演场上的动静,这才发现,那红胡子的大汉,早就已经把长刀收起来了。
啧啧!
都怪这惹祸精李治,要不是他,他还能看看演出,虽然这演出对于他来说,并不算稀罕。
可好歹也能解解闷。
百戏团的表演接近尾声,人群也渐渐散开了,不顾李治的反对,沈安拉着他,就往外面走。
按照他的脾气,这个时候就应该赶紧坐车离开才对,鬼知道那两个胡人壮汉还会不会秋后算账。
总之,招惹上他们,还是赶快远离的好。
他现在就盼望着,那年轻貌美的胡姬,能稍微念着他的好处,反正她钱也拿到手了,若是她能拦着那两个壮汉,说不定他还可以放点心。
奈何,那是他朴素的愿望,却并不是李治的想法。
他怎么可能回去!
第六百二十七章 暴雨在路上
好不容易混出宫,以为很容易啊,怎么可能不玩痛快了。
几个侍卫倒是无所谓,他们的立场从来也没有改变过,只要是晋王的命令,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服从。
“殿下,老奴看来,这道术坊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实在有些危险,殿下身份尊贵,可不能出差错。”
一开始是沈安拉着李治再走,一出了人群的包围圈,李治就好像是换了一个人。
那脚步轻快的,反倒是他拽着沈安往前走了。这也难怪,沈安也不认识路,一来二去,自然也就落在后面了。
只能任由认识路的李治拉着走。
“你就死了心吧,我不会这么快就回去的!”说完,他就没再给梁英一个眼神。
梁英在后面小跑着追,李治完全不为所动,忧心忡忡的沈安,一颗心真是无处安放。
算了!
索性随他去吧,反正他有主角光环,应该不会出大问题,就算惹出什么事来,也有李治顶着,没毛病。
想通了这一点,沈安的心情轻松了不少,再看周遭的景色,也好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亮色。
诚如李治所言,这洛阳城的道术坊,比之长安城的平康坊,丝毫不差。
道路两边商铺林立,住宅也很多,各种风格都混杂在一起,不论是异域风的异兽铜环,还是楼阁上镶嵌的摩羯纹,都在提醒着他,洛阳城是一座紧跟潮流的城市。
这里的人们,更容易接受一些外来的事物,并且积极的运用起来,就比如这异兽纹的铜环吧。
其实,沈安在长安的时候,也曾见有几家的门前有这样的装饰。但绝对是极少数,让沈安一度怀疑,那电视剧里随处可见的狮子头门环,在大唐根本就并不普及。
现在看到洛阳城的景象,他才确信,唐人已经开始使用异兽纹铜环,只不过,长安的住客相比来说还是更加尊重中土文化,对一些外来事物,还是抱持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洛阳的城市管理也确实比较松懈,这一点,从道路两边的宅院就可以看出。
在长安城,为了各种避讳,街巷之中,也包括东西两市,道路两边的宅院,几乎个个都是向着街巷开门的,完全没有任何的忌讳。
路上的行人吵吵嚷嚷,货郎挑着扁担,穿梭其间,寻找商机。沈安发现,这些人也不是拉着货品一味的往前走,而是很有目标的。
道术坊之中有很多表演团体,有打把势卖艺的,也有正经的百戏团,还有表演角抵等格斗术的,甚至连斗鸡斗蟋蟀的摊子都有。
沈安能够发现这些摊子,都是多亏了几位货郎,他们往往都会把货车或是扁担放在人群聚集之处。
这样他们可以很轻而易举的找到很多的潜在客户,不费吹灰之力。这些节目往往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围观人群一时半刻的,也不会散开,货郎潜伏在目标人物的身边,一边吆喝,一边观战,时间长了,自然会有很多看客对货品感兴趣,掏钱还不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对于货郎来说,总是免不了要走街串巷,可这炎热的天,只是坐着不动都呼呼的冒汗,哪里还有那么多的精力,四处乱转。
但是,对于他们这些小生意人来说,为了生存,腿也一日都不能停,一停下来,就不知道明天的生活要怎么办。
思来想去,一番商量,几个机灵的小贩就想到了这个法子,正所谓是守株待兔。
蹲守在看热闹的人群的外围,既可以有稳定的客源,又不需要浪费太多的体力,简直是两全其美。
看着他们如此努力的生活,沈安也心有戚戚,他们的生活虽然不容易,可到底还是在这大唐盛世之中生活。
宁做治世犬,不做乱离人,说的或许就是这样的道理,不容易,可至少还有个奋斗的信念。
也是因为这些打算做生意的货郎,沈安才能更加窥探到洛阳街市上的风情。
他要努力观察,认真的记住,毕竟,这次他们到洛阳城的时间极为有限,不抓紧说不定连城里都还没有逛完就要打道回府了。
掐指一算,从长安出发,到今日也是第三天了。若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玩十几天,运气不好,说不定只能停留一周。
他抬头,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澄净的,纯蓝的,几乎没有一点杂质,那天空,只是这样看着,就让人心情大好。
不过,这天未免也太晴朗了些,怎的一丝乌云也没有,这样真的可以有连绵的暴雨吗?
根据历史记载,此次李世民的洛阳之旅并没有按照计划顺利进行,还没待几天,屁股还没捂热乎,洛阳城就突降大雨。
这次大雨将来势汹汹,洛水暴涨,发屋拔树无数,百姓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乱,流离失所者甚众。
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在洛阳城也坐不住了,不单单是因为就连他们入住的明德宫都受到了暴雨的影响,殿宇有部分毁损。
天气如此之差,他也没有了游玩消夏的兴致,主持了开仓放粮之后,他就拍拍屁股返回长安了。
这也怨不得他,作为一个古代的君主,也没有天气预报等先进的预测手段,根本就不知道这老天爷的想法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老人家会心情不好,降下天灾。
对于李世民来说,他能做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很多。
无外乎开仓放粮,赈济灾民,这个时候财政收入还不是钞票,完全是纯实物,也不能发铜钱,实在是不方便。
对于洛阳城之中人口集中的大城市来说,加固堤坝也是不可能的,一则是人口密集,不好调动,牵一发而动全身。
再者,洛阳时常被水患侵扰,完全是地形决定的。洛河穿城而过,洛水暴涨产生的灾害,皆是属于城市内涝的范畴,也不是加固堤坝就能够解决的。
当然,古代也有一些独特的赈灾方式,比如,朝廷会把受了灾的民众集中在一起,重新安置到那些距离不远的没有受灾的地方,也就是就近安置。
同时,会拨给一部分的钱粮,专款专用,以保证这些移居他处的民众可以糊口,勉强生活,不至于和安置地原本的居民产生矛盾。
第六百二十八章 作假的,怎能给钱?
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派出宣慰使,到受灾的地方去抚慰灾民,这个人选非常重要。
选的好了,不只可以解决灾民们的燃眉之急,满足他们的愿望,同时,还可以给朝廷,给皇帝陛下拉一波好感。
人人称颂吾皇恩德惠及万方云云,当然,翻车的事件也不少,宣慰使选的不好,过于苛暴的话,必定会引起百姓极大的反感。
不过,总体来说,就算是再勤勉的皇帝,他能做的也就这么多。看着街巷上川流不息的人群,那样的热闹,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笑容让沈安动容。
身处大唐,沈安第一次有了实感,好像自己就是这里的一份子,不必再彷徨,也没有了怀疑。
既然身为大唐的一员,面对即将到来的灾难,他也不能袖手旁观。要做点什么。
问题是,他要如何把这个消息传达出去呢?
就像他之前提到的,一定要很巧妙,他相信,李世民对于他并不是一点疑虑都没有,毕竟,这一段时间,他的表现确实是太过超前了一些。做了许多事,都是唐人闻所未闻的。
他做这些事,本来就是冒着风险的,若是李世民起了疑心,就算他做的事情都是利国利民的,皇帝陛下也可以甩甩手,把他扔到一边,所谓过河拆桥而已。
完全不需要有任何的负罪感,谁让你自己解释不清楚的。
发水漂屋,总的来说也算是自然灾害的一种,在古代,这妥妥的属于天象预测的范围。
若是一个人能够成功的预测即将到来的连雨天的话,那简直就是可以与天沟通的神仙了。
就沈安这样的,或许都可以直接入住太史局了!
一个具备多项奇门秘术,还腰缠万贯的年轻人,现在又增加了一项技能,能预知天象,这还得了。
别说是李世民,就连沈安自己都觉得,这样做有点太玄乎,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
要不然……
他看向李治,决定从他的身上入手。
“殿下,你刚才为什么就是不肯给钱?”
“其实,出来看表演也是为了休闲,百戏团远道而来,赚点钱也不容易,是吧。”
想巧妙的把这个话题转移到预测天象的问题上,沈安很是动了一番脑筋,若是没头没脑的就说这件事,肯定会引起李治的怀疑。
到时候,别说是李世民,说不定就连李治这个盟友都拉不到。
几人边走边停,沈安没想到,杨金金身为一个小娘子,脚程极快,完全没有落后,反而,他们有的时候还要快走几步,追赶她。
听说这洛阳城她也来了好几次了,哪里还有这么稀奇,以至于她每路过一个店铺,总是要进去看看。
也不买东西,纯粹是看着玩。
与她相反,已经来过洛阳很多次的李治,对这里的固定店铺可以说是毫无兴趣。
实在是太熟悉了,反倒是那些人群聚集的流动摊位,能够获得他更多的眼神。
这些摊子都很热闹,和长安城一样,人口多,无所事事的闲散人员就多,这些浪荡子弟聚集在一起,不是斗鸡,就是斗鹅,斗蟋蟀也是近来的一项新的风尚。
洛阳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到携着小虫,呼呼喝喝的人群,热闹极了。
李治在一个斗蟋蟀的摊子前停住,抚着下巴,观看战局,侍卫们赶忙围拢上前,闲杂人等莫要上前,刚才的事情,千万不能再上演了。
“我当然不能给钱,他们演的都是假的!”
“就说那长刀,中间都是裂开的,刀子可以向里缩短,那些百戏团的,根本就是作假,他们不会真的把刀子送到喉咙里。”
“都是骗人的把戏!”
“既然是假的,我就不需要给钱,要不是你拦着,我早就当场拆穿他们了!”
李治说的义正辞严,沈安一惊,却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目光就已经如此深邃了,他是如何知道这些都是把戏,没有一点真实性的?
更神奇的是,他还能准确判断,问题是出在刀子上,而且,一下子就指出要害,刀子是可以伸缩的!
要知道,这些杂耍项目,在大唐虽然还比较简陋,但也是可以唬人的,而且,刚才的百戏团在洛阳城似乎是很有市场的,比较受欢迎,这也就是说,并没有人看出他们是作假的。
这就说明,他们的表演是很精湛的,沈安能看出是假的,那是因为他是穿来的,他的知识储备唐人根本就比不上。
可是,李治也能够瞧出来,那就真的是源于个人的智慧了。
小雉奴啊,他还真是个妙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金金凑上前,看看,疑惑的不只是他一个人吧,沈安背着手,在稍后方站着。
李治偏头,对金金的疑问很是不以为然,略显严肃的小脸上好像写着两个字:白痴。
“因为我看见过他们用的刀子,机关在哪里,我都知道。”
“这怎么可能!”
“我不信!”金金道。
孤陋寡闻,还这么厉害,就好像她说掌握了什么宇宙真理似的。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宫里内坊就有百戏团,我曾经去探查过,艺人们使用的道具我都见过,那长刀看起来长,其实中间都是嵌套的,是可以缩回去的,那壮汉不过是把长刀放在嘴边做个样子,其实根本就没有插到喉咙里,更不可能插进去,他们难道不要命了?”
沈安在一旁频频点头,李治说的一点没错,这种道具就是这样制作的,掩人耳目而已。
他发现,自从上次比试过后,李治和金金的关系似乎融洽了许多,金金不再对李治大呼小叫,李治呢,说话也不再夹枪带棒。
这真是令人欣慰的一件事,从心态上来讲,沈安总是把他们都看成是小孩子。
虽然托身的这具皮囊,也是个少年吧,他总感觉一阵一阵的,有一种很成熟的感觉。
或许,这就是上一世记忆给他带来的思想包袱。
“原来都是假的,怪不得!”
“殿下英明啊,我完全没看出来,这些人本来就品行不端,却没想到一直都在骗人。”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明白了李治抠搜的真相,沈安立刻变了一个嘴脸,李治瞥了瞥他:“沈公,没有人提醒你,你假笑的时候特别明显吗?”
笑容僵住了,脸上的肌肉渐渐放松下来,啧啧,这孩子,怎么这样说话,当场揭穿可还行?
“这怎么是假笑呢?”
“这完全是发自肺腑!”
第六百二十九章 摊钱(祝大家双节愉快!)
说话间,几人又行了一段路,忽而发现,前方一个小摊位之前,人群聚集的极多,非常热闹。
看他们叫好的样子,似乎也并不是什么斗鸡、斗鹅的事项,沈安在人群后排抻长了脖子,使劲张望。
只见桌案中间站着一个人,大概三十岁左右,生的一双绿豆眼,胡子也是耷拉着瞥向两边,精明外露。
且看他手扶着一个黑瓷坛子,油腻腻的一只手,往坛子里搅合了一下。围观人群的眼光瞬时就集中到他的那只手上。
这是在干什么?
变戏法?
坛子里能钻出一条毒蛇来?
沈安好奇极了,看这些围观的小郎君,一个个的也是虚浮之气甚胜,不像是有正经差事的。
看来,这男子操持的把戏也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
“殿下,他们这是在做什么?”李治看得认真,想起他刚才的出色发挥,沈安自然而然的就觉得,他对这些市井的游乐应该是相当熟悉的。
头也没回,李治只是比了个噤声,这人人都看着哩,就他在这里罗唣。
“诶呦呦!”沈安老实观战,也没在乎李治是不是搭理自己,突然小腿一阵剧痛,整个人瞬时就栽了下去。
刚想骂娘,回头一看,便立刻收住了,踢他的人,正是杨金金。
“你连这个都没见过?”金金大摇大摆的上前,根本就没搭理他,疼怎么了?
就是让他疼!
谁让他站这么高,把她的视线全挡住了的。
“踢了人,也不说道歉。”
“好不讲理的女人!”
唠唠叨叨的,成什么样子,就在他们有一搭无一搭的吵架的时候,那人群之中的抱罐汉子,居然从坛子里抓出一把铜钱来。
猜大猜小!
按数押宝!
那汉子吆喝了几声,人群彻底沸腾了!
纷纷打开了钱袋子,铜钱哗啦啦的就流了出来,那叫一个痛快!
五个!
七个!
十个!我押十个!
还有吗?
还有下注的吗?那汉子抬头看看,拳头依然攥紧,激励了几句,果然又有几个小郎君把钱押在了六那个数字之上。
这是什么东西?
沈安渐渐看出了些门道,押大押小,还是不同的数字,总觉得这项游乐项目,似曾相识啊!
“这叫摊钱。”到底还是金金贴心,还知道给他解释,狐狸治那个没良心的,已经一心观战,根本不给他一个眼神了。
沈安最擅长顺杆爬,虽然之前对金金印象不算良好,可现在他也可以摆出一个好脸色。
“你看那案子上写得各种数字了吗?”
沈安点点头,非常虚心。
“这其实就是一种搏戏,那抱着瓷坛子的人就是庄家,瓷坛子里装满了铜钱。他随手抓一把,之后让围观的人押注各种不同的数字,有大有小。”
“押注的就是他手里会抓多少个铜钱。”沈安点点头,原来如此,他明白这里面的门道了。
瞧他态度还算认真,金金又道:“围观的人押在不同的数字上,之后,庄家就会把手放开,数一数手掌里随意握住的是几个铜板,因为数铜板要摊开来,所以,这种搏戏又叫做摊钱。”
“猜中的人就是赢家,可以拿走桌案上的铜钱,若是没有猜中的,庄家就赢了,这些钱就全都归他了。”
看来对于庄家来说,这绝对是一项只赚不赔的买卖,因为就算有人猜对,拿走了铜钱。
可这一天下来,总归还是猜不中的人多些,他还是赚的。却也难怪,从来也没有听说赌场有不赚钱的。
不赚钱的买卖,谁干呐!
不过,这搏戏还真是无处不在,就是用如此简陋的器材,他们也可以赌的津津有味。
可见,赌瘾这个东西并不会因为赌具的简陋而有所减损,到底是人类的赌瘾实在太旺盛才催生了各种赌博方式,还是因为赌场等地方诱发了人类赌瘾的滋长,这真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纯属哲学范畴,很难解释清楚。
眼见着下注的人够多了,那老汉大手一张,铜板就哗啦啦的落在了桌上。
诶!
这怎么可能?
我又输了!
不行,我要翻本!
那汉子还没有开始清点,有一部分人就已经大呼小叫的嚷嚷着赔钱了,这也是自然的。
既然是赌铜钱多少,一看这哗啦啦的一片,那些押在小数上面的人,一眼便知自己是输了的。
但是,输了的人肯定不能轻易的服输,于是总是想着翻本,他们的赌兴就会越来越大,一天下来,恨不得从天亮到天黑都耗在这里,没有个停歇。
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有人欢喜有人忧,至少,庄家是笑嘻嘻的。
沈安估摸着,他这一天说不定都可以赚这样一坛子铜钱,怪不得这般兴奋。
十二个!
汉子终于揭晓了答案,为了赚钱也真是不容易了,这样大的数字,根本就没有几个人下注了。
这大唐的铜钱,每一枚还是很重的,像这样抓起一把,握在手里,绝对也是沉甸甸的。
为了赢钱,也真是够拼的了。
“殿下,你想不想赚点钱?”李治观战的兴致很高,大有别人赢钱,他也跟着兴奋的架势。
到底还是小孩,这钱又不是装到了他的腰包里,他跟着兴奋个什么劲。
“怎么,你有好办法?”一听说能赚钱,杨金金窜的比李治还高哩,马上凑过来。
他瞥了一眼,还别说,这件事真的不能瞒着金金,要想赚钱,还得让她出一份力。
“你们过来,我们就这样,他不是押大押小吗?”李治猛点点头,能赚钱,他当然也愿意参加。
“这样,我们扮成互不认识的几路人,你押一个数,我押一个数,各不相同,到时候,总会有能碰上的,赢了钱,我们平分,不是很好吗?”
“若是我们一人投注,很有可能就输了,猜中的可能性太小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
“你这呆瓜没想到还有几分脑筋。”金金搓搓手,开始盘算着赚钱的大业,还顺便给沈安一个褒奖。
沈安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呆瓜?
难道,我在她心里的形象就是一个傻头傻脑的呆瓜吗?
杨金金这人的认知是不是有点问题,就他这样的,人人都说他鬼精鬼精的,她居然也可以看出他的傻气来,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眼光独特?
第六百三十章 激情下注(祝大家双节愉快!)
沈安举起两手,夸张的给她行了个礼:“多谢金金娘子夸奖!”
“殿下,怎么样,你觉得可行吗?”他回过身来,正想征求李治的意见,却发现哪里还有李治的身影。
早就跑到前排,下注去了。
嘿,这个小子,一听说能赚钱,跑的比兔子还快,平时没见他如此贪财啊!
难道,还是因为这钱是白来的,不赚白不赚吗!
梁英对这个主意,自然是呈反对的态度,眼见着李治已经跑到前面去押注了,便拉着沈安,问东问西。
他的心情,沈安也理解。无外乎就是担心李治性急,又不是个有分寸的人,恐怕他惹出祸端来。
梁英的年纪也不小了,又是担着晋王府首席大太监的这个名号,自然是希望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最好现在就打道回府才是遂了他的心愿。
可这件事哪里是那么容易就能办到的,他也不看看李治是什么人,他还没玩够呢,怎么可能轻易回去。
根本就不会卖他这个面子,关键的问题还是出在梁英的身上,沈安没有埋怨他,已经算是网开一面了。
要是刚才他争点气,别让李治拉着他出宫,若是他能在李世民面前多说几句劝阻的话,这些麻烦根本就不会有。
难道,他还以为他是乐意出宫的吗?
关键时刻,杨金金倒算是个靠得住的,沈安给她使了个眼神,她便领悟了他的意思。
两人没再多说话,便分散开来,装作互不认识。
金金对这一套相当的有经验,虽然她还没有在长安洛阳的大街上参与过搏戏,不过,当年在草原上,她可是赌术高超的闪亮人物。
那个时候,她刘见识过这种摊钱的赌法。
其实,这种搏戏在市井街头还是相当流行的,因为操作简单,所用的道具并不多,而且,也没有太高的成本。
唯有这样的游戏,才能风靡大街小巷,吸引城里的上上下下,老老少少都参与进来。
再者,摊钱这样的搏戏,操作十分简单,不就是数数吗,傻子都会,完全没有技术含量,于是,普及很方便。
沈安看到,李治押了五点,这个小子,有两手嘛,难不成,在宫里也没少赌?
别看他只是轻轻一选,其实,这里面门道可大着哩。
五这个数字,既不靠前,也不算是大数,正好卡在中间,一般来讲,其实这种摊钱的赌法,只要那庄家不是为了故意骗钱,是照实了抓一把的话,他肯定会抓到超过五个铜钱。
三两个的抓在手里,实在是太没有实感了。而且,人也是热爱凑整的一个物种。
五正好是刚刚好能握在手里的铜板之中,数量刚刚好的一个整数,人凭借着手感,一般很容易就会抓到这个数。
没想到啊,狐狸治在这方面还有天赋。以往确实是小瞧他了。
李治下了注,信心十足的样子,沈安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接下来,亦有几个人和他一起把点数押在了五点上。
因为他们的加入,这个小圈子在经历了短暂的冷却之后,重又恢复了热闹。
下注的人一个劲的增长,尤其是李治押的五点,跟注的人很多,没想到啊,给这个小娃娃捧场的人还挺多。
不过,这也太多了些。
只见一串有一串的铜钱全都往一个地方扔过去,虽然都是一些小串,但是看起来每一串上也总有十几个铜钱了。
用得着这样积极吗?
要知道,虽然这摊钱也是搏戏的一种,可说到底也是小赌怡情的范畴,来参加的人,手头也不宽裕。
若是宽裕,就会往赌馆里钻了,谁会沿街?
他们虽然叫唤的欢实,其实,真正的赌注,不过一两枚铜钱而已,少得很。
这十几个十几个往里扔,从刚才开始是从来也没见过的阵势。
“快!”
“快都拿出来吧!”
“这个时候还犹豫什么!”
“殿下要赌,我们哪能不支持!”
身后传来了窃窃私语,沈安这才发现,这些钱都是跟着李治出宫的那些小侍卫们贡献的。
真行啊,这些人。
“不必了,够了!”他慌忙阻拦,他们这么痛快当然是好事一件,不过,过犹不及总是不好的。
要是被人发现,可就得不偿失了。
“与其都下在一处,还不如下在别的数上。”他好心提示。
沈安还在犹豫,杨金金这边却已经开始行动了。
应该说,她早就行动了。
自从冲到了下注的前排,她便果断出手,把铜板放在了九的位置上。
怎么会选择这么大的数字?
难道是受了刚才赌局的影响,其实,按照沈安推断,上一次那大汉抓了一个大数,以他的精明,这一次他一定会抓一个小数,以便让下注的人都猜不中。
杨金金不是还说自己是草原上的赌博高手吗?
这点弯弯绕还想不明白?
徒有其表尔。
在沈安的带领下,其余的几个侍卫也纷纷行动,开始在别的数字上面下注。
不管是大数,还是小数,但凡能下注的,都有晋王随从的身影。沈安很满意,这些侍卫很上道呀,他的本意,也就是带着李治他们玩玩,增加获胜的几率,却也不能保证一定会押中。
毕竟,他们才只有三个人,能押中的几率还是比较低的,可是侍卫们都出手,那几率就是大大增加了。
在场唯一一个老抠,就是大太监梁英了,且看他抱着钱袋子,说什么也不撒手,沈安真觉可笑。
他又不是没钱,不过是一场游戏,至于的吗?
不会让他倾家荡产的。
“老梁,跟着一起买吧!”
“快点,我看这个就好得很!”不等梁英反应过来,沈安已经把他的钱袋子一把夺过。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吓一跳。
这老梁明明是个内宫的太监,平时也没见他有什么花销,没想到,出宫一趟,居然还带着这么多的钱。
满满当当的一袋子,粗略数数,得有好几十枚。
啧啧,腰上系着这么多的铜钱,他也真的不嫌沉,听说,太监去势之后,往往都没有力气,干不了重活,看梁英这样子,好似并没有受多大的影响。
难不成,是个假太监?
既然带了这么多,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十文走起!
“沈郎,你是不是疯了!”
“这也太多了!”梁英想拦,已然是悔之晚矣,铜钱早就被混入赌注,泯然于众也。
沈安嘿嘿一笑:“老梁啊,这钱呢,得有花才有赚,你这么抠唆,怪不得一直没有进项。”
“你且看着吧,一会就能大赚一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