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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洗澡的兔子     贞观小财神txt下载     贞观小财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五十六章 吃货的关注点

    “说的就是。”沈安表示部分肯定。

    “我听说陛下身上的旧疾经常复发,偶有病痛,十分困扰,我本事有限,在国家大事上,我也帮不上忙,不过,帮助陛下调养身体,我还可以做点事情。”

    “所以,你就准备酿药酒?”

    “是喝的?还是涂抹的?”

    沈安在那里用心采摘,几个陪同的也没含糊,尤其是阿钱和芙蓉,因为辣蓼草相比艾草,植株要矮小不少,况且,茎叶也不粗硬,所以,就算是细皮嫩肉的小娘子芙蓉,也可以操作得当,不费多少力气。

    萧瑀负责看管自己的小孙子,虽说辣蓼草很柔软,可萧显终究还是年纪太小,未免他刮伤手指,萧老爷子还是不准他动手。

    要是他有李治这么大,那还差不多,可现在也只能先旁观了。

    在萧显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那是好奇心最重的,看什么都觉得新奇,蹲在沈安的旁边,认真的看他操作。

    “沈郎,这辣草真的很辣吗?”好奇心虽重,就是问题竟是一些傻头傻脑的,引人发笑。

    “也不算太辣,比胡椒那种差一些。”用胡椒做比是相当精确的比喻了,作为大唐主要的香辛料,胡椒虽然是进口的,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被广泛的使用在烹调之中。

    一提到胡椒,大家就可以联想到那种辛辣呛人的滋味,不过,萧显很显然并没有完全明白什么叫像胡椒一样辣。

    他看到一串粉红的花序,颇觉可爱诱人,在沈安不注意的时候,已然抓起了一把。

    说着就要塞到嘴里,幸而沈安不注意,他爷爷萧瑀可没有放松警惕。

    “显儿,放下!”

    “那个不能吃!”

    这边话音刚落,沈安已经出手把他手里的辣蓼草全都抢过来了,可惜的是,就算是反应如此迅速,还是让他吃到了一两朵。

    “啊呀呀!”

    “辣死我了!”

    他不停的缩舌头,眼眶里连泪水都渗出来了,沈安不禁啧啧然,这个小娃娃,不听老人言,能有什么好处。

    不过,他也太夸张了些,哪有这么辣啊!

    “叫你不听话,一边呆着去!”

    萧老爷子一把揪起萧显,拍了拍他的脑袋瓜,把他护在了身后。

    萧显还很不服气:“阿翁,我不过是尝尝是不是真的辣,打我作甚!”

    嘿,不教训他,他还来劲了。

    “那东西能吃吗?那么脏,你没看见吗!”

    “肯定能吃啊,”说起这个,小娃娃还一堆道理:“你们不是说这个东西能酿酒吗?”

    “既然能酿酒就肯定能吃啊,要不然把它放在酒里,酒不就不能喝了吗?”

    看他眨巴眨巴的大眼睛,一脸天真,在场几人一时全都说不出话来,就好像,还真是有那么一点道理。

    尤其是萧瑀,到底也是年岁大了,在这样重要的时刻,他居然接不上话了。

    最后,还得沈安亲自出手。

    “小郎君,不是说这不能吃,只不过是没洗过的不能吃。”

    “你想想看,你吃的所有饭菜都是干干净净的吧,可有见过这些黑泥?”

    沈安拿起一簇辣蓼草,把掩盖在菜叶子中间的那些黑泥,展示给他看,萧显看后,也是嫌弃的撇撇嘴。

    “诶,这东西居然这么脏啊!”

    “那是当然!”

    “小郎君若是实在想吃,等这边忙完了,洗干净了,我来做菜给你吃。”

    “当真?”若是力气使对了地方,萧显也没有那么难缠,你看,这样简单的谎言就把他给蒙骗过去了。

    “当然是真的,我的手艺,小郎君是见识过的,等着瞧好了。”

    萧显连连点头,有了这个承诺,他才算把沈安放过了。

    想到沈安的好酒好菜,他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沈郎,你当真会做菜?”

    “就用辣蓼草?”萧瑀举着这草,满脸都是不可置信。

    辣蓼草能吃,这是萧瑀猜的,古代经常遇到灾年荒年,本来蔬菜品种就少,只要遇到不好的年景,别说是辣蓼草了,就是那些芥菜,芣苢,只要是吃了之后,不拉肚子,不会中毒的,全都能放到肚子里。

    辣蓼草这样的酿酒原材料,就更加不会放过。

    要不说,古人生活的苦呢,这年月,农夫们吃的饭菜,放到现代,喂猪,猪都不吃。

    所以,在萧瑀的认知之中,辣蓼草确实是可以吃的,但味道绝对称不上好。毕竟是渡荒食品,不到万不得已,普通百姓都不会碰。

    “宋国公不必担心,某在做菜这一方面,确实有点本事,应该可以把辣蓼草做的好吃。”

    “就是,就是,阿翁,你是没吃过,沈郎的手艺,就是张美手家的大厨,也比不得。”

    沈安还想谦虚着点,那萧显却已经开始大吹特吹了,那唾沫星子横飞的样子,成功的又把一众人的馋虫给勾引出来了。

    却见,他家的小跟班,芙蓉和阿钱,两人的眼睛都绿了。

    哦,新的食品。

    嘴巴又有福了。

    自从听说了辣蓼草可以做出美味佳肴,这些馋猫干起活来,就更卖力了,很快,一大片花田就全被他们扫荡一空。

    不只是沈安的小背筐,就连芙蓉他们的,也装的满满当当的。

    他们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好像是丰收的农民,采摘过后的兴奋满足。

    有了这做菜小插曲,萧家的这一对祖孙俩是赶也赶不走了,喜滋滋的就要驾着马车,跟着他们返回沈府。

    沈安真是无语,本来,他还想趁着出城的机会,再采买一些别的必备物品,有他们俩掺和,就别想了。

    这事暂且放下,沈安把背筐放到马车上,看萧瑀还没有上车,就凑到了他身边。

    “宋国公,”看到沈安暗搓搓的靠近,萧瑀也觉出些异样来。

    很奇怪啊,这个青年。

    刚才还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现在怎么好像揣着一肚子的阴谋诡计似的。

    “沈郎,显儿顽劣,让你受累了。”萧瑀虽然也想品尝好酒好菜,可想到沈安的年纪,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沈安今年才只有十四岁吧,不忙着解决终身大事,还一个劲的忙活这些没什么用处的小事,确实不太合适。

    不过,他也很明白,这个小子鬼心眼子多得很,虽说让他受累,可他也绝对不会吃亏。

    “国公客气了,一点也不麻烦。”

    “等到我酿好了酒,肯定会给国公品尝的。”

第二百五十七章 善意提醒

    “那可好了。”萧瑀兴奋的抖抖眉毛,却又来了疑问:“不过,沈郎,你这药酒不是要给陛下使用的吗?”

    “老夫哪能先品尝?”

    沈安嘿嘿一笑:“国公多虑了,到时候微臣把药酒呈上去,陛下肯定会大宴群臣,等到那时,国公肯定就能喝到了。”

    萧瑀捋着胡须,连连点头。

    啧啧,这个小子果然是诡计多端,这样一来,既满足了他的要求,又能讨陛下的欢心,真是一举两得。

    “不过,宋国公,上次你不是说要给晚辈请赏的吗?也不知道陛下的意思如何?”

    “其实,晚辈觉得自己也没有做什么需要受赏的好事,所以,国公也不必替我说话了。”

    “上次进宫,晚辈看来,陛下还是很喜欢我制作的炸弹的,所以,想来等到我把成品交上去,陛下自然会有赏赐。”

    萧瑀听着他的说话,脑子里简直是震惊连连,这个小子,居然是来讨赏赐的。

    他真是万万没想到,听说这小子已经很有钱了,只徐公公从他家里拉出来的钱箱就有足足两大箱,这些钱,估计都是这一个月里挣下的吧。

    只因他父亲沈全还活着的时候,他家的条件也不是特别好,除了每个月的俸禄,就没有其他的进项了。

    也就是说,这些钱,都是沈安一个人,在父亲死后自己赚的。

    现在可以知道的是他贩卖冰糖,又得了李世民的好多赏赐,他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赚钱渠道是他们不知道的?

    这个小子,真是让人太好奇了。

    小小的年纪,居然锱铢必较到这种地步,难道,他致富的法宝,竟然是抠门?

    沈安的用意,萧瑀动动脑子就想明白了。

    他这是提醒自己,别忘了给他请功,要是以前,要是换了别人,萧瑀早就气的头顶冒青烟了。

    可现在,说这话的是沈安,一切就都不一样了。他只觉得,这个小子真是异于常人,就连要钱的姿态,都是那么的活泼可爱。

    “老夫听出来了,你这是埋怨老夫,没有去给你请赏。”萧瑀是笑着说的,沈安也就放心了。

    “也不是埋怨,宋国公知道,最近,晚辈可是被陛下狠狠的宰了一刀,陛下已经把维修宫里大青砖的任务,全都交给我了。我那点家底,很快就会见底的。”

    “我这也是没办法,想着,要是宋国公出手,能帮我多多美言几句,或许我还能挽回一点损失。”

    “您说是吧,我也是很可怜的。”沈安挤眉弄眼,做出楚楚可怜的模样。他估摸着萧瑀也不能信,不过,这没关系,只要能起到提醒作用,又能把话圆回来就可以了。

    “陛下让你赔偿?”

    “这又是怎么回事?”

    额,他原来不知道啊!

    看着萧老爷子既激动又迷茫的神色,沈安这才意识到,这回是他自己把消息给传播出去了。

    啧啧……

    这个小李治,怎的就知道捡那些好听的说,沈安那些倒霉事,他怎么就不说了。

    尤其是,他们父子俩合伙欺负人的事,他怎么就不说了,合着他也知道不好意思啊。

    “是啊!”

    “都是炸弹惹的祸。”

    “那炸弹的威力,宋国公也是见识过的,所以这一下就闯祸了。”

    一听说闯祸,萧老爷子马上就来了精神。

    “你惹什么祸了?”

    这个老头子,一听说老子倒霉他就激动,他身边怎的竟是这样的人,真是没辙。

    “是这样的,在国公府,我是在一片大空地上做实验的,就算炸出一个土坑,我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可这事到了皇宫里,可就行不通了。”

    “一个炸弹扔出去,大青砖就震碎了好几块,不只是青砖,就连殿门都熏黑了两扇,所以,陛下虽然说我这兵器做得好,却也让我自己赔偿。”

    “陛下这样处理也没什么错误,谁损坏谁赔偿,只是,我听说,这皇宫里用的大青砖,全都是在洛阳定做的,价格不菲,所以,也是有点发愁。”

    “原来如此。”

    这一回,萧瑀也是真的明白了,怪不得油滑的沈安会冒着得罪自己的危险提醒自己。

    就说皇宫里的那些大青砖,再加上殿门,沈安那点小钱钱全都扔进去,说不定还不够。

    “行!”

    “这件事包在老夫身上,等过几天,老夫有机会进宫,肯定帮你说几句好话。”

    “不过,你也要努力,多搞出点名堂出来,这样老夫也好开口。”

    “那是肯定的。”

    “只要宋国公能帮忙,晚辈一定努力。”

    萧瑀频频点头,亦登上了马车。

    车轮琳琳,载着这两路人马,一同返回了沈宅。

    …………

    做点什么好呢?

    真是自己家的斧头,砍了自己的脚。

    沈安看着这一堆辣蓼草,简直是悔得肠子都青了。

    都怪他这张嘴,刚才还胡说什么辣蓼草能炒菜,原本以为先扯个谎躲过这一阵,可谁知道,这对爷孙俩竟然还会跟着他回家。

    脸皮实在是太厚了。

    要是什么卷耳、芥菜他还可以勉强凑一个菜出来。

    可这辣蓼草却当真是无能为力。

    这东西古代也没有多少人吃,倒真是全株都没有毒的,不过,从古至今,这辣蓼草的主要功能就只有两个。

    一是酿酒,二是治疗痢疾。

    做菜什么的,简直是离着十万八千里,完全不搭调。

    君子远庖厨,这句古语倒是暂时救了他一把,萧瑀和他可爱的孙子萧显全都没有到厨房里来打扰他,两个人坐在厢房里,有说有笑,还摆上了棋盘。

    没有他们在一旁叽叽喳喳,他还能稍稍集中精神。

    沈安把辣蓼草丢到一边,开始在厨房里巡视。

    由于请了正经的大厨,厨房里的储备非常丰富,有荤有素,就连腌菜和腊肉都有很多。

    他把腊肉从房梁上解下来,看着肉都凝成硬邦邦的一块,满意极了。反正他们不就是想蹭吃蹭喝吗?

    只要看破了这一层真意,做什么已经都不重要了。

    好吃好喝的供应着,他们还能不乐意。

    腊肉洗净,切成小丁,青瓜都是最新鲜的,大唐这个时代,黄瓜这种常用蔬菜,还没有经过改良,口感不好,卖相更是不好。于是,作为配菜的小瓜,只能用青瓜代替了。

    大唐这个时候流行的青瓜,有点类似于现代的菜瓜,也就是那种汁水比较多,甜度却一般般的青白小瓜。

第二百五十八章 扬州炒饭

    论口感,这种青瓜其实要比黄瓜更加爽口,可做菜却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因为水分大,瓜瓤就偏软,往往一入锅就糊烂成一团,根本没法做成一道菜。

    一通乱炒之下估计能剩下的就只有瓜皮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痛苦,沈安现在才算是真真的感受到了,他看着眼前的这些材料,叹了口气,只能凑合着来了。

    幸而他手中还有独家秘技,铁锅炒菜。

    为了能让青瓜经受住高温的烹煮,他只能把瓜丁切得大一些,这个时代也没有淀粉,要不然用淀粉沾一沾,或许效果会更好。

    肉丁也已经备好了,现在要祭出的就是这道神秘大菜的主料:鸡蛋。

    没错,从古至今,无数的鸡宝宝都葬身于人类的肠胃之中,丰富了人类的营养摄入。

    鸡蛋这个东西也是很神奇了,说它是荤菜,可其实呢,有些寺庙甚至并不禁止小和尚们食用鸡蛋。

    更有甚者,认为和尚可以食荤,不可以吃的是腥菜,所谓腥菜都包括什么呢?

    就是大葱、韭菜那种有异样味道的蔬菜,才是僧侣的大大禁忌。

    是绝对不能沾染的,所以,鸡蛋算得上是从古至今,食用相当广泛,深受各朝各代百姓喜爱的食品。

    关键是它的价格还没有那样昂贵,有鸡就有蛋,蛋还比肉便宜,沈安今天就决定借一借鸡蛋的光,做一道好菜。

    扬州炒饭。

    这便是她的选择。

    做这样的选择也是经过了一番细致的权衡,对付这两位难缠的主,要是事事都满足他们的要求,只能把自己累死。

    所以,做炒饭是最好的应对办法。

    有菜也有饭,只用做一次就可以弄出一大盘子,他们俩还谁都没有吃过,总算是让他们尝尝鲜,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他端起猪油开始热锅,炼制猪油这事,还是沈安这些天才想出的主意,就像他之前了解到的,大唐人做菜以蒸煮为主要方式,炒菜什么的,除了皇宫里的贵族,外人都很少涉及。

    唐人的常用油当然是羊油,毕竟羊肉是大唐第一食用肉,别的肉类绝对没有办法比的。

    可品尝过猪油香味的沈安,当然知道,论及炒菜,当然还是猪油比羊油更好。

    今天本来也是要给他们露两手的,所以,用猪油一点也不为过,正是时候。

    沈安把他家的大厨轰到了另一间厨房,让他也去准备自己的拿手菜,到底也是宴请宋国公,总不能真的只上扬州炒饭吧,实在是太寒酸了。以萧瑀的脾气,就是炒饭好吃的赛过龙虾,他也不会满意。

    应对这种刁钻的小老头,不多做几手准备是绝对不成的,既有张美手家的大厨的拿手好菜,又有他的扬州炒饭,相信是可以把这一对挑剔的爷孙俩哄弄过去的。

    那边厢,沈安正在庖厨里挥汗如雨,这边厢,装作在下棋的萧氏祖孙,其实也憋着坏。

    别看萧显现在经常在棋院上课,可说到棋艺,比他的阿翁萧瑀,当然还差得远,根本不是对手。

    两人下了两道,萧显就应付不来了,萧瑀也知道,孙儿下不过自己,便停了手。

    反正他今天也是志不在此,这个时候,芙蓉端来了茶果并热茶,萧瑀看到这个小娘子,立时就来了灵感。

    嚯嚯,又是这个小娘子,刚才在少陵塬,他们是见过的,看起来很是伶牙俐齿的聪慧模样,要是沈安有什么密谋,肯定瞒不过她。

    “小娘子,请留步。”

    芙蓉脚步一顿,立刻回转过身,她展开了一个笑颜,显然还对萧瑀此人的心性十分不了解。

    “宋国公有事尽管吩咐。”她一边说,一边把铜盘子收在胸前。

    “小娘子,你别害怕。”

    “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

    “你叫什么名字?”萧瑀也笑了笑,表情那叫一个和蔼可亲,就好像是要拐骗小娘子的大灰狼似的。

    “婢女名叫芙蓉。”

    报上了姓名,芙蓉反倒有点紧张了。要知道,虽然她的主人沈安不是什么高官,可家里来的客人,有头有脸的人物也不少,可从来也没有一个贵人来问一问她的名姓。

    不是他们想不起来,也不是他们早就知道,而是根本就不关心。

    所以,萧瑀的行为实在是太古怪了。

    “芙蓉啊,你家主人采摘药草,到底是要做什么?”

    “药草?”

    “什么是药草?”芙蓉抱紧铜盘子,眨巴眨巴无辜大眼睛,笑的那叫一个人畜无害。

    萧瑀也是有些心急了,他也不想想,芙蓉是谁家的奴婢,她的心是向着谁的?

    他还以为,芙蓉这样的小娘子没有心机,脑袋里空空荡荡的,什么心眼也没有,听到萧瑀的问话,便会竹筒倒豆子一般,把实话全都说出来。

    他想的也太美了!

    别看芙蓉年岁小,其实心眼一点也不少。一眼就看穿了萧瑀的阴谋。

    马上就确定了对话路线,一路装傻到底就是了。

    可萧瑀还没有反应过来,以为她只是没听懂。

    “药草就是你们今天采的那些野草啊,你没煮过汤药吗?”

    芙蓉嘿嘿一笑,继续装傻,状态非常良好。

    “当然煮过,不过,奴婢愚钝,辨认不出药草的种类,奴婢一直在沈府伺候,见识也不多。还请国公见谅。”

    芙蓉已经做出了她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回答,无奈,萧老爷子就是不给她这个面子。

    偏要问个清楚。

    “不认识也没关系,你刚才说了,你整日里在府里伺候,就没有听你主人提起过?”

    “他采这些药草是打算做什么的?”

    萧显在一旁默不作声,两只眼睛用心看着,心说,到底还是老姜更辣。阿翁给人挖坑的能力可比他强多了。

    这也是正常情况,萧瑀现在是七十多岁的人了,他呢,也就只够阿翁一个零头,只算计过的人就不是一个等级的,经验也远远不足,现在正是好时机,萧显抓住机会,拼命学习。

    “奴婢也不知道,郎君没有提起过。”

    “本来郎君今天说带我们去少陵塬是去郊游的,还让我们都背着筐,说是要采新鲜的蘑菇,回来给我们做菜吃的。”

    “结果,不知道为何,没有采蘑菇,却采了这么多的野草,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不过,刚才郎君也说了,他采这些野草就是为了做菜的,或许他临时有什么新点子没有来得及告诉我们。”

    “他真的什么都没说?”萧瑀表示怀疑,可这怀疑也仅止于此,他总是觉得这小娘子在说谎。

    可他又抓不住证据,也撬不开小娘子的嘴巴,只能暗自生气。毕竟,这小娘子的说法也有一点道理,不是完全说不通的。

第二百五十九章 沈大厨独家秘技

    萧瑀刚想再问问,却见,小孙儿萧显已经跳起来,向门外走去了。

    “这是做的什么好菜,香味都出来了!”

    小娃娃激动的搓手,听他一说,萧瑀也终于注意到了弥漫在鼻端的那股香气。

    还别说,真是挺诱人的。

    别的他不一定擅长,可品菜却是一流的。

    一闻这味,就知道,这肯定是荤菜。

    萧瑀也暂时放下了他的套话大业,跑到正房去观看。

    两人兴冲冲的过来,却发现,端菜的并不是沈安,而是一个长着大脑袋,粗脖子,胖乎乎的师傅。

    看那状态就知道,肯定是专业大厨。

    “沈郎呢?”

    “菜都是你做的?”萧瑀问那胖大厨。

    他刚才明明看见沈安自己在庖厨里忙活,怎的现在换了人,难道沈安一直都在骗他,偷着来了一出李代桃僵?

    胖师傅哪里知道萧老爷子心里的那点弯弯绕,只一个劲的给自己表功,从他当年在张美手家混的辉煌历史,再到来到沈府的勤勤恳恳,唯恐萧瑀误会。

    萧瑀哪管他那些破事,只又再三确认:“这菜到底是谁做的?”

    “沈郎呢?”

    “他难道没有做菜?”

    胖师傅看他脸色变阴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连忙端正态度:“当然做了,只不过不是和我一起,是在另一间灶房里。”

    “另一间灶房?”萧瑀疑惑:“这府里有几个做饭的地方?”

    胖师傅伸出两指:“两个啊!”

    “国公有所不知,平常沈郎也做菜,不过,他的方法和我不同,他瞧不上我的手艺,我也瞧不上他的,总觉得,他做菜的方法怪怪的,故而,就分成两间,他做他的,我做我的,两不相扰。”

    两人正在交谈,萧瑀总算明白了这事的始末,低头一看,他的好孙儿早就翘着两条小腿,自顾自的吃起来了。

    筷子飞舞,唾水横飞,萧显欢快的吃着,一边吃还一边点评:“你就是张美手家出来的嘛,菜的味道一模一样。”

    “这羊肉浑托,肉烂骨香,还有这醉鹅,用的配料一模一样,阿翁,要是饿了,就先吃吧,孩儿想来,沈郎可能还要再忙一会。”

    嘿,这个小子,真是没有吃相,瞧他这点出息,心下气急,当时就给了他一记弹指,萧显吃痛,略偏偏头:“阿翁,打我作甚!”

    “慢点吃,一会沈郎的好菜上来了,你还有胃口吃吗?”

    萧显瞪瞪眼,说的是啊!

    连忙跳起身:“阿翁,也不知沈郎在庖厨里做些什么好菜,我去看看!”还没等萧瑀答应,他就已经蹦跳着冲出门了,沈府里的地形,萧显还是很熟悉的,没走多少弯路,就找到了庖厨所在,回头再看,萧老爷子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而庖厨里的沈安,扬州炒饭也到了起锅阶段,很快就可以摆盘。

    不必抬头,他也知道萧显过来了。

    “小郎君,再等等很快就好了。”

    萧显踮起脚,伸了头,使劲的嗅了嗅:“沈郎,你这是做的什么菜,以前没见过,怎么这么香?”

    萧瑀也附和孙子:“是啊,香气很独特。”

    沈安心说,老子用的是猪油,当然香了。

    “因为我是用铁锅炒的菜啊!”

    “炒菜?”

    “什么叫炒菜?”

    萧瑀到底还是老姜一块,很快就察觉出了这句话的重点。

    “这样的做菜方法就叫做炒啊!”

    沈安把手里的木柄又插在锅里,拨弄了几下。

    连声讲解:“有铁锅,有木柄平铲,这样反复的翻菜,达到一定火候,就叫做炒。”

    “用炒这种方法做出来的菜,就叫做炒菜。”

    这番话,对于唐人来讲正是属于那种能理解,也不能全理解的界限之上的。

    就比如萧瑀,自诩脑袋灵活,接受新生事物迅速,他能领会到,这大概是一种新的做菜方法,可到底什么叫做炒,还是不太明白。

    毕竟,因为圆底铁锅还并不普及,木铲也更是见也没见过,大铁锅炒菜开始渐渐深入民间,是从武则天开始当政开始。

    在这个贞观年间,人们对铁锅的功用还知之甚少。

    沈安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想把这些事情全都解释清楚,绝对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成功的。

    他把炒饭挨个装盘,阿钱和芙蓉早就在一旁候着了,沈安再不起锅,他们的口水都要滴到石板上了。

    各自端了盘子,将炒饭挨个摆上了桌,芙蓉和阿钱,自然是不敢上桌的,在一旁老实的伺候着。

    沈安一向是个考虑周全的好心人,早早就给他们多炒了两盘还留在锅里,等到萧氏祖孙离开,他们两个就可以热热再吃。

    正是有了这个默契,两个馋鬼才可以忍着馋劲,小心的伺候着,脸上笑的像春天的桃花似的。

    至于座上的老萧和小萧,有了沈安的炒饭上桌,胖师傅做的大菜早就已经被抛在了一边,连看也不看一眼。

    这人啊,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要说沈安做的家常炒饭有多么美味,技术有多么精湛么?其实也不尽然。

    就算掌握了诸多现代烹饪技巧,可是那刀工啊,火候啊,其实还是不如正宗大厨胖师傅的。

    可惜,精心准备,打算给宋国公露一手的胖师傅,如今却备受冷落。不论是小萧还是老萧,全都盯着沈安做的炒饭。

    这不得不说是人的心态在作怪,人人都爱尝个新鲜,沈安做菜的方法和大唐盛行的完全不是一个路数,用的配料也大有不同。

    最明显的,就是豆清和猪油的使用。猪油就不说了,其实只要有铁锅和一定温度的火苗,就可以翻炒出来。

    即便是没有沈安插手,普通的唐人也可以制作出来,只是在大唐,他们就没有把猪肉当成是个主要食用肉。

    非不是唐人不爱养猪,猪肉排在羊肉后面,也是有特殊的原因的。这主要和古代的屠宰技术有关,以大唐这时候屠夫的技术,宰出来的猪,尤其是公猪猪肉都有一股骚味,以大唐的烹饪技法,实在是不能去除。所以,猪肉在常用肉食之中就不能排上号了。

    就算是把猪肉放在唐人眼前,他们也根本想不到还可以用它的肉皮炒出油来。

    而根据现代烹饪方式得出的经验,虽然都比不上现代植物油炒出来的菜喷香扑鼻,但总的来说,猪油还是要比羊油好吃多了。

    所以,只因为用油的不同,就让沈安做出来的菜,卖相更好一些。

第二百六十章 黄瓜

    再有一点就是豆清的使用,豆清,也就是酱油,是制作豆制品的副产品。

    在大唐的酱缸、豆酱、豆腐坛子的表层,随处可见,然而,唐人却并不知道,浑身是宝的豆子,就连做豆子弄出的浓汤,也是可以使用的,经过简单的加工,再加一部分盐巴,结合豆清的清香浓郁滋味,那风味虽然和现代的酿造豆清比不得,可已经算是相当美味了。

    有了这两项法宝,沈安略显粗劣的手艺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萧氏祖孙绝对是妥妥的吃货,炒饭摆上来,沈安还没顾得上介绍,两人的筷子都挥起来了。

    左一口,又一口,一口一口再一口,吃的那叫一个欢实。

    沈安气急败坏,放在眼前的炒饭,都吃不下去了,这些个人也恁的忘恩负义了,老子做饭,忙活了一通,不说累的要死吧,也是负了不少辛苦的。

    一句感谢也没有,两个人就知道闷头吃,这谁也咽不下这口气啊。

    又过了一刻,萧显把肚子填饱了一半之后,终于开始关注到沈安的感受了。

    见他一直不怎么动筷,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沈郎,这饭叫个什么名字?”

    嚯,他终于想起问名字了,不简单啊!

    沈安还以为他彻底失忆了呢。

    “扬州炒饭。”

    “扬州?”

    “没想到,这竟然是江南传过来的菜肴。”萧显喃喃道。

    说到这扬州炒饭,沈安还得感谢它的名字,这炒饭要是换成什么宁波炒饭,徽州炒饭,还麻烦了。

    这些地方在大唐和现代的名字是完全不同的,沈安还得费心想这些地方在大唐叫什么名字,浪费脑细胞。

    “小郎君说的没错,这本来就是一道江南菜肴,当然我做了一些改良,不知合不合你的口味。”

    “合口味,太合口味了!”萧显乐的嘴巴都歪了。他这个人一向是蹭吃蹭喝的能手,现在沈安满足了他这个愿望,做出来的菜还一点也没有敷衍,如此美味,哪能不让他喜上心头。

    “我来看看这原料,有豌豆。”萧显挑出一颗豌豆放在桌上,像展示观察成果似的。

    “还有鸡子。”沈安自动翻译,就是鸡蛋。

    “米饭,这是自然的。”一颗米粒上桌,沈安默念:昨夜剩饭。

    心想,幸亏他俩没看到他的做饭过程,要是知道,这炒饭只能用凉了的剩饭做才好吃,不知道会作何感想,还会这样喜滋滋的吃下肚吗?

    尤其是挑剔的萧瑀,说不定会把他骂的狗血喷头的。

    “不过,这又是什么?”萧显夹起一块东西,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青青白白的,他觉得,这应该也是一种菜,就是辨认不出到底是什么品种。

    沈安定睛一看,略显尴尬。

    说到这个东西啊,就真真正正的证明了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

    这当然是青瓜了,为了能有效避免青瓜的缩水变软,他还特地把瓜条切的长了几分。

    结果呢?

    那瓜条还是很不配合的糊成了一团,虽说不像浆糊吧,可也差不多了,反正是严重影响卖相。

    要不是萧瑀他们够捧场,他还真是觉得这炒饭拿不出手。

    “就是啊,沈郎,这究竟是个什么菜?”

    “看起来不像是你刚才采的啊,你不是说要用辣蓼草做菜吗?”

    做菜?

    用辣蓼草?

    他说过这样的话吗?沈安连忙点头,唯恐他们还记着这件事,只道:“国公记错了,我只说要用辣蓼草酿造药酒,没有说过要用它来做菜啊!”

    “辣蓼草天生的辛辣味道,不太适合做菜,酿酒倒是最佳的原料。只是,要想酿造出好喝的药酒,至少也得十天半个月的,现在实在是拿不出手。”

    “是吗?”

    “老夫可是明明记得,你是说要做菜的。”

    “就是就是,孙儿也是这样听说的。”

    “就……”他们俩这么不给面子也是让沈安无能为力,只能不停尬笑,企图掩饰:“可能听岔了吧。”

    “怎么,这扬州炒饭不太合口味?”

    “还是味道不好?”

    “那倒不是。”萧显勉强道,有了他这句话,沈安连忙接着往下说:“小郎君刚才挑出来的这种菜,就是青瓜啊!”转移视线最好的办法就是提起另一个话题。

    “青瓜?”

    “这东西就是青瓜?”萧显盯着盘子里软乎乎的一坨坨,大呼不可置信。

    “要说是青瓜,这还对上了,老夫刚才看它就觉得应该是见过的瓜菜。”

    “那是当然,即便我识得一些新的做菜技巧,可原料方面也只能是就地取材,没别的。”

    “只是这青瓜稍微软烂了些,放到炒饭里做配料效果不是特别好。”

    “诸位可知道,在这扬州炒饭的诞生地,有一种瓜叫黄瓜,别看是叫黄瓜,其实瓜皮是绿色的。”

    “那种瓜清脆爽口,清香四溢,尤其是用来做菜,更是味道上佳。最重要的还有一点,”眼见着祖孙二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了过来,沈安很得意,故意挑起了一个话头,等着他们更加专注之后,便又道:“黄瓜用来炒菜,绝对不会像青瓜一样,软烂在锅里,不论是切成丁还是切成片,都能成形,就像萝卜条,萝卜片一样。”

    原来如此。

    听着沈安的侃侃而谈,祖孙两人瞬间就觉得,眼前的这一盘扬州炒饭,简直是金光闪闪,赛过御膳。

    没想到,一盘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炒饭,竟然还有这么多的典故。

    “既然黄瓜最好,为何不用那种菜?”

    “是不是买不到?”萧瑀问道。

    沈安腹诽,不是买不到,是根本不好吃啊!

    黄瓜,原名胡瓜,在大唐,已经有这种蔬菜贩卖,相传,黄瓜原产自印度,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带回了黄瓜的种子和样品,故而,中土之人也开始食用它。

    但是,古代的种植技术发展是相当缓慢的,这个时候的黄瓜还没有经过改良,虽然是一个品种,但形状和现代食用的黄瓜截然不同。

    胡瓜是黑绿色的,那些现代黄瓜皮上的刺点,在古代都是长长的刺毛,味道也发苦,并不算是美味的蔬菜。

    当然,因为并没有毒,含水量高,也依然有人食用。但食用的范围比较小,经过现代农业技术改良之后的黄瓜,顶端仍然带小黄花,刺毛退化,成为了一些小黄点,味道也清脆甘甜,十分爽口。

    所以,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来衡量大唐的蔬菜,就算是相同的蔬菜,也很有可能有很大的差异。

    若是提着大唐的胡瓜,递到萧瑀的眼前,他一定会把脑袋摇成拨浪鼓,绝对不会允许沈安用这个东西做菜的。

第二百六十一章 推广炒菜

    要说胡瓜在大唐最大的功用,就是解渴。糖尿病这种疾病,古已有之,那个时候,中医称之为消渴症。

    时常口渴,面容消瘦就是它的主要症状,可是对于古代的中医来说,并没有真正能缓解症状的良方。

    中医虽然对慢性病治疗效果甚佳,可也不是个个都管用,至少,对于糖尿病,古人还没有正确的认识,这让很多罹患此症的老年人,很是辛苦。

    糖尿病这个病吧,也是很折磨人的,拖拖拉拉的,就算是患上了,也不会立时就死。拖个十年八年的,甚至更长时间都有的是,这还是在缺医少药的古代,可是这样的拖延,对于古人来说,当真是非常痛苦的。康复是不可能的,症状也日渐增多,最重要的,就是经常口渴,口苦,不是有亲身经历的人,绝对无法体会。

    因为,从表面上看起来,病人几乎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但患者会非常无力,时常口渴不已。

    新鲜的水果就不说了,大多都特别甘甜,糖尿病人本来就血糖、尿糖都非常高,高糖水果是绝对不能碰的。

    古人虽然没有科学理念指挥,却也渐渐得出了经验,对于糖尿病人来说,太甜的水果,最好不要食用。

    于是,黄瓜就成为了很好的解渴蔬菜。患了糖尿病的老人,时常是遍寻青瓜、黄瓜,只为了给自己消渴。

    在编造黄瓜来源的这个间隙,沈安忽然想到了这些典故,只觉得,若是他肯多下一点功夫,说不定就真的可以推动大唐的经济社会向前迈几大步。

    要去做吗?

    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就在这个普普通通的饭桌上,由两盘扬州炒饭而起,他忽然有了这样的想法。

    而且,这样的想法还越加坚定。

    改良黄瓜的品相,推动它进入饮食界。

    若是能这样做,不止能够造福大唐百姓,关键是,它还能赚钱啊!

    不只是小赚,而是大赚,大赚特赚!

    有钱就有动力,沈安只觉得,一条发财致富的康庄大道正在眼前展开。有了这些好点子,那些被李世民搜刮走的小钱钱似乎都不算什么了。

    正所谓千金散去还复来!

    定下了这个信念,应对萧瑀的时候,沈安就更加游刃有余。

    “不是买不到,只是还没有到收获的时候。”

    “那个黄瓜啊,要到深秋的时候才能采摘,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啊!”萧瑀捋着胡须,将信将疑。

    以他对沈安这孩子的了解,他说的话,充其量只能信一半,另一半,就只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冒。

    当然,这里面还有个难题,到底哪一些应该听进去,当成是真心话,哪一些是假话,应该顺耳溜出去,还需要自行判别。

    “沈郎,老夫看,你刚才做菜又是用的铁锅,是不是?”

    “是啊。”

    嘿,这个老头子,眼睛还真够尖的。

    铁锅炒菜的秘密居然让他发现了,实际上,人类有的时候也是被惯性左右,比如,汉朝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成熟的炼铁技术,锻造出来的铁器,非常经久耐用,质量也高。

    可那个时候,人们对铁器的认知还只是停留在制作兵器、农具这样的事情之上,从来也没有意识到铁也可以做成锅。

    到了大唐,人们倒是认识到了,铁也可以做成锅,可还是受制于传统观念,没有把铁锅作为一种重要的炊具,做饭的时候,常用的仍然是竹制的,铜制的炊具。

    为什么热爱做菜,饮食文化源远流长的帝国,炊具的进步去如此之慢?

    原因无他,只是用习惯了而已。

    习惯成自然,没有人会去认真的想一想,这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铁锅,除了煮水、煮菜、还有没有其他的用法。

    当然,以热油热锅这样的操作,也是唐人根本没有见过的,也没有这样的理念。

    实际上,火候倒不是阻碍大唐饮食技术更进一步的障碍,因为只要有火,就可以适当的提高它的温度。

    真正的阻碍,反而是油。大唐使用的油料,主要还是动物油脂,植物油根本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榨油机器,哪里来的植物油。

    油温到了,经过翻炒,菜的香味自然就溢出来了,还可以释放更多的营养元素。

    不过,既然萧瑀问起来,沈安也要有所回答。

    现在倒也是科普的好机会,这样做,当然是沈安经过仔细权衡之后做出的决定。

    用铁锅可以炒菜,这件事确实是划时代的进步,绝对对社会有一个大的推动。

    然而,它能换钱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沈安又不会打铁,将来也不准备去学习打铁的技术,所以,这个技术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

    它并不像制作冰糖或是普及茭白的种植技术一样,可以慢慢的教,反复的学,基于这样的反复教学,沈安才可以收取学费,将自己的赚钱行为合理化。

    然而,做铁锅的技术,在大唐早就已经普及,他不是沈安独创的。

    炒菜?

    这倒是个新鲜玩意,唐人全都没有尝试过的,严格说来,只靠两片嘴皮子说就可以解释清楚的。

    必须要亲身实践,反复的摸索才能成功。

    不说唐人这样根本就连炒菜这个观念都不具备的人,就说沈安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想当年,他刚上大学的时候,在校外租房子,外卖吃腻了,就自己做饭。在各种教学视频的狂轰滥炸之下,他还是连着练了三天,才把一道番茄炒蛋给学会了,炒熟了的,味道也算合格。

    也就是说,唐人要想学会炒菜,绝对比他还要费心费力。

    经过了这些心理斗争,沈安这才敢回萧瑀的话,毕竟,这位老爷子在作弄沈安这件事上,有极高的热情,嘴巴也时常没个把门的,完全不可相信。

    若是权衡不好,一个不小心,萧瑀又把这些话传到李世民的耳朵里,他这日子可就更难过了。

    “做扬州炒饭,必须用铁锅。”

    “上次你到府上为显儿诊病的时候,也是用的铁锅煮蛋,老夫以前还真不知道,铁锅还有这么多的用处。”这次萧瑀很诚实,沈安呢,也很配合。

    一方面,他得想办法把萧老爷子哄弄过去,另一方面,通过扭转他的观念,也可以给自己练练手。

    要说这科普知识,传授技术也当真需要一些嘴皮子上面的功夫,就算唐人见识少点,人也单纯,可并不能说人家就都是傻瓜蛋。

    要想让他们相信,自己推广的方法,绝对是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大好处的,那就绝对需要一副好口才。

第二百六十二章 虚与委蛇

    沈安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把他们全都说的心服口服,这才能把手艺传播出去,当然,这只是初级的目标,沈安还有更高级的目标,那就是赚钱。

    就像是推广冰糖制法一样,要不是他舌灿莲花,说不定,这事到现在也还不成就呢。

    所以,关于铁锅的科普是非常好的开始。

    铁锅是大唐就已经有的事物,以它为基础,适当发挥,可以让他们更快的理解自己的行为。

    沈安顿了顿,把说辞又调整了一下,才道:“宋国公说的没错,那一次晚辈也使用了铁锅。”

    “实际上,经过晚辈的尝试,铁锅做出来的菜,更具风味,这一点,宋国公想必也很有体会。”

    萧瑀瞧了瞧盘子里的剩饭,深以为然。

    且不说别的,只是将菜和饭混在一起,就是他老头子七十年来,没有见过的做饭方法。

    要知道,萧瑀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已经可以说是尝遍了天下的美味,吃遍大唐无敌手。

    可他却从来也没有见过把菜和饭混在一起的做法,你还别说,这样混一混,味道还真是不赖。

    “也就是说,都是因为用了铁锅,这菜才会是这样的滋味了?”

    “是这样的,没错。”

    “其实,晚辈几次进宫,也看到过后宫的御厨们是怎样做菜的,他们有的时候也会用铁锅,只是次数不多。”

    “我家里也找了厨子,我看他们都是用蒸煮一类的方式做菜,我对做菜也有点兴趣,所以就想尝试一些大厨们不怎么使用的方法。”

    “这样反复试验几次,觉得味道还不错,这才做了这炒饭。”

    萧瑀频频颔首,逐渐理解了沈安的做法。

    也就是说,他是受了尚食监那些厨子们的启发,才这样操作的。只因的这美味的吸引,萧瑀觉得,在这个方面,他可以继续展开探讨。

    “只要有铁锅,就可以做出这样风味的饭食吗?”

    “也是,也不是。”萧瑀满脸都是疑问,他的小孙子萧显,现下更是早就放下了筷子,凑到了近前,等着沈安传授方法。

    他们越是积极,沈安就越是不肯把实话全都说出来,推动饮食进步,是他的下一步计划。

    他还指望着用这些法子来赚大钱的,怎能都让他们偷学了去。再说,就算是老猫给老虎做师傅也还是要留一招的,他沈安堂堂一个七尺高的汉子,怎的可以这么轻易就把看家的本事全都抖落出去。

    那不就是纯正的傻瓜蛋了,他在大唐也不要再混下去了。

    他摆出一副故作高深的样子,拈着胡须,缓缓道来。

    “使用铁锅,当然是做出炒饭的必要条件,不过,并不是有了铁锅,就可以有炒饭。”

    “这里面的门道还多着哩。”

    “还有什么?”

    “沈郎,我们是兄弟,你可不能瞒着我!”

    老谋深算的萧瑀没说话,而是他孙子萧显跳了出来,拉着沈安的胳膊,称兄道弟。

    沈安啧啧然,这什么人啊!

    你才几岁,我都几岁了,也能称兄弟。

    你和李治那样的才能称一句兄弟,你休想用这几句好话就把我哄弄出去。

    你要是把我当兄弟,还会使劲给我挖坑?

    老子一个外来户,本来这日子就够艰难的了,还得抽出精力应付你们这些坑王给我设置的障碍,老子容易吗!

    想知道啊,我才不会告诉你。

    他伸出一指,轻轻摇了摇:“小郎君,天机,不可泄露也。”

    “这怎么说?”萧显趴到了桌子上,既好奇又不服气。

    以往,只要他撒个娇,卖个乖,就没有问不出来的秘密,沈安也是如此。

    这回是怎么了?

    沈安看看他身后的萧瑀,现在萧显不是他主要的敌人,这小子虽然心眼多,嘴巴又大。

    可说到底还是个小孩,交际范围有限,见识也有限,更明显的是,他还只是依附在宋国公羽翼之下的小孩子,没有宋国公,也就什么也不是。根本不必怕他。

    可怕的反倒是一直隐藏在后面,不怎么说话的萧瑀。这个老头子,现在如此殷勤,可沈安还是摸不清他的心思。

    是敌还是友?

    沈安说不清,仅凭现在的这些表现也判断不出。毕竟,某人上次也说要给自己请赏,可最终也根本没去。

    钱财本是身外物,沈安爱钱却并不贪钱,可这个重大的事情,本来就是萧瑀先许诺给他的,萧瑀现在基本处于赋闲状态,没有什么军国大事需要处理。

    他又不是老年痴呆,怎的会没有想起来这件事。

    只能说,他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当初也只是顺嘴一说,目的是骗取沈安的信任,让他把炸弹展示给他看。

    最明显的一点,至少萧瑀这人他言而无信,沈安已经按照他的要求,做到了的事情,他却没有守约,去给他请赏。

    这样狡猾的人,与他相处自然要多长几个心眼。

    沈安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决定,不能让他得逞。

    “小郎君又不想学做菜,以后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方法什么的,也不需要都听了去。”

    沈安咧嘴一笑,态度极为真诚:“再者,做菜这个东西,可比不得别的,就算是我全都告诉你,同样的佐料放在那里,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味道也会不同的。”

    “小郎君年岁还太小,站在灶台前有些困难,上次小郎君跟着我做冰糖的时候,不也是很困难吗?”

    “我记得,还差点把国公府给烧了。”沈安抬眸,果见,萧瑀的脸色沉了下来。

    就在刚才,他还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好像等着萧显若是说不动沈安就自己上。

    沈安的几句话却成功的戳到了他的软肋。

    是啊。

    这方法若是让萧显知道了,他非得继续动火不可,上一次,他非要闹着做冰糖,就在府里闹出好大的风波,这一次,若是让他再来学炒菜,恐怕,这国公府就真的是没有宁日了。

    继续探问的心思也衰弱了不少,察觉到萧瑀的心意,某人再接再厉。

    “所以,我想,若是小郎君当真感兴趣,不如等过几年,能熟练的操持锅铲再来试试。”

    “到时候,我一定会把技巧全都告诉小郎君的。”

    萧显噘着嘴,说什么也不答应。

    嚯嚯,现在说这样的话,以为谁听不出来呢?

    这完全就是敷衍,一杆子指到几年以后了,谁知道到时你还想不想的起来这件事,我又还记不记得这件事。

第二百六十三章 东拉西扯

    “沈郎,你别在这里故弄玄虚,你就是不想告诉我而已,别以为我听不出来。”萧显嘟着嘴说道。

    沈安心说,原来你都听出来了,我还以为你没有这样的自觉呢。

    “小郎君误会了,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沈安看向萧老爷子,开始持续输出。

    “我这都是为了小郎君着想,这方法呢,也不是不能说,可小郎君能保证绝对不会尝试吗?”

    “说一句冒犯的话,不怕小郎君不爱听,你就是承诺了,我也不太相信。”

    “上一次那做冰糖,其实工序比较简单也好掌握,结果还是在国公府里弄出这么大的风波。”

    “这一回呢,小郎君年岁轻,肯定忍不住去尝试的,到时候,若是惹出事端,我可真真的就犯了大错了。”

    “可是……”

    “可是我一定会守约的!”萧显仰着脸,非常执着。好在,萧瑀这时已经转换立场,站到了沈安这一边。

    上前拉住萧显:“显儿,沈郎说的有道理。”

    “你忘了上次你把灶房给烧了的时候,府里是什么惨样了?”

    “上一次,阿翁就告诫过你,不能再随便动火了,你都忘记了?”

    萧瑀扳起脸孔,摆出阿翁的气势,这张脸一露出来,萧显也就有些退缩了。

    可他也绝对不是轻易认输的人,看看萧瑀又看看沈安,还是觉得不能让他轻易的过关。

    “可是,阿翁,难道你就不想知道,这扬州炒饭里的秘密?”

    “它为什么会这样美味?”

    萧瑀当然想知道,想知道的要命,只是碍于沈安不肯说罢了。

    要不是萧显被沈安挡了回来,找了理由还如此冠冕堂皇,他也不好再继续追问而已。

    再者,他毕竟是个成年人,不只是成年人,还是个久经世故的老头子,就算是对某件事好奇,也不会死缠烂打。

    他有的是机会,有的是办法搞清楚真相。

    就像当时,他疑心沈安手握巨财,全是经商所得的时候,他还特地派出了密探,暗中调查。

    其实,他出手对付沈安绝对是大材小用了。

    这不是杀鸡焉用牛刀吗?

    堂堂三公,怎的会和一个不入流的小吏较劲。

    可这不打紧,只要想较劲,他就一定会做到最好,果然查出了一些线索。

    但最后,他却没有向沈安发难,那完全是因为他已经放过了他,不愿意再追究。

    所以,这一刻,他也是同样的处理方法,既然沈安不肯透露,那这一页就可以翻过去。

    “阿翁当然想知道,可阿翁同样害怕你把家里弄得一团糟。”

    “再者,沈郎的这些绝招,那是留着献给陛下的,我们偷学了去,沈郎怎么办?”

    哦哦!

    厉害啊!

    不愧是老姜。

    这这样尴尬的时刻,他居然还能想的起来李世民,这个久已下线的人物,果然是最好的挡箭牌。

    你说,他怎么就没想起药膳这个茬。果然还是根本就没有那个心意,所以就潜意识遗忘了吧。

    把一切都假托给做药膳一事,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给李世民做的药膳,当然要有一些秘密配方,绝对不能对外人宣之于口的。

    所以,沈安的支支吾吾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萧瑀抬出这个理由,萧显也死了心。只得露出落寞的表情,淡淡的将这份好奇心收埋起来。

    正在周遭气氛极为尴尬的时候,胖师傅自告奋勇,跳出来解围,邀请宋国公他们继续品尝自己做的饭菜。

    这也不是他能掐会算,看出了几人之间诡异的气场,只是出于职业习惯。

    毕竟,沈安的那一道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炒饭,都讨了这么大的好彩头,胖师傅怎么可能不心动。

    作为一名上进的厨师,对面又是这皇朝最显赫的几个人之一的宋国公,说自己不想表示一下,是不可能的。

    说自己不想攀高枝也是不坦诚的。

    说来,倒也不是沈安这里给的待遇不好,可在胖师傅的眼里,终究还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有九世公卿的宋国公在此,谁还会在意一个看井的。胖师傅自认,只要能攀上宋国公这个高枝,他的手艺才能就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

    你想宋国公府上那是多少人,怎么算也得又上百号人吧,他要是到了国公府,必定能迅速大展才华。

    这还是次要的,主要的,当然还是待遇上的差别。

    正所谓,多劳多得,这些日子在沈府混,虽然日子过得也挺富足的,差事也清闲。

    但严格说来,实在是太清闲了。

    沈府这里,不经常有客人,沈安自己呢,身为一个官家的小郎君,居然还会自己做菜。

    以至于胖师傅时常产生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遗憾。

    久而久之,他就想换个地方混一混。

    这倒也怨不得他,原本他是张美手家的大厨,终日里忙忙碌碌,没有个闲着的时候。

    做惯了大忙人,忽然如此清闲,简直是浑身的细胞都在拼命抗议,我要干活!

    找更多的活做!

    然而,门户小,人口少的沈府,显然是无法满足他这个需求的,所以,他只能另寻其他的地方。

    当然,他知道,像宋国公这样尊贵的人物,绝对不会三天两头的往沈府里钻。

    翻身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他必须紧紧抓住。

    是以,这才充满爱心的出来圆场。

    安排老萧、小萧继续品尝他做的好菜。

    老萧倒是无所谓,他年纪大了,胃口却变小了,再好吃的美味佳肴,放到他的眼前也不过尔尔。

    倒是小萧,充分发挥了傻小子,吃不够的一贯特性。居然没皮没脸的继续坐下狂吃,萧瑀也没拦着。

    反正已经做好的菜,不吃也就浪费了。

    一旁甘做陪衬的沈安,这个时候的心情极为复杂。一方面,因为胖师傅的殷勤解围,他终于可以从扬州炒饭的原材料到底是什么这个令他尴尬的难题之中解脱出来,这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另一方面,胖师傅的极端殷勤,又让他感到一阵阵的压力。

    这压力不是因的别的,而是,他越殷勤,萧显吃的就越多,越欢快,他们的屁股也就越来越沉,丝毫没有离开的迹象。

    这真是令人沮丧的一件事,就在沈安心中默念,把旷野上的绵羊数到第一千零一只的时候,萧瑀终于一声令下,带着他孙子,准备登上马车。

第二百六十四章 烤馍妙用

    见他们要走,沈安乐的嘴巴都快歪了,可面对萧瑀,还得装出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宋国公,不必着急走,我这里还有香茶,不如吃一盏再走。”这番职业客套话,身为朝堂老人的萧瑀,一耳朵就听出来了。

    呵呵,小子,想送客啊。

    老子想走,你抱着大腿也没用,老子若是不想走,你就是磨破了嘴皮子老子也照样一句也听不进去。

    萧瑀审视着沈安虚伪的笑容,缓缓说道:“茶虽好,可我们也不能再打扰沈郎了。”

    如此甚好,甚好。

    “那宋国公慢走,晚辈就送到这里了。”

    老萧小萧已经登上了马车,隔着车窗和沈安话别,沈安很配合的扮笑脸。

    这要是在现代,沈安或许还会加一句,什么到家给回个电话,路上小心之类的。

    可这是大唐,国公府气派的大马车一上路,只有他倾轧别人的事,别人只有被他撞的份,他能有什么危险。

    早就应该关上的车窗,迟迟还停在那里,萧瑀的目光变得十分犀利,沈安暗忖,啧啧,老头子,你都要走了,还打算使坏吗?

    好吃好喝的招待你们,你就不能歇一歇?

    车上的萧瑀沉思片刻,他孙子也按捺不住,探出头来,这时老头子才像突然想起来了一般,嬉笑道:“沈郎,乖乖研究做药膳,等到你成功了,入宫进贡的那一天,老夫一定会为你请赏的。”

    “这一回,老夫绝对不会食言。”

    什……什么玩意?

    这个老头子,这是杀了一个回马枪啊!

    真是欺人太甚!

    目送了马车远行,沈安怒气未消,攥紧了拳头。

    这个老奸巨猾的,居然又给他开空头支票。

    下一次?

    下一次,老子的药膳送到宫里,那是绝对能换个满堂彩的,还用得着你老头子在那里假惺惺。

    你先把这一次的赏赐全都弄到位比较实际。

    牢骚话可以这样说,但当着萧瑀的面,当然还是要说好听的。

    职场彩虹屁,这样的事情,沈安也是很熟稔的。只要他愿意,以他现代基础教育的水平,绝对可以吹出一个活色生香,有理有据的彩虹屁,把萧瑀哄得喜滋滋的。

    不过,关起门来,沈安却又是一个相当理智的人。

    这种理智,来源于他特殊的身份。

    一个穿越者,若是不能保持理智、谨慎敏感的心,又怎能在毫不熟悉的世界安全的展开自己的故事呢。

    所以,经此一役,他意识到,对于宋国公萧瑀,现在还不能完全放松警惕。

    从历史记载上来看也是一样,这位世家子弟,傲娇异常的贵公子,日常面对朝政都经常变卦,说翻脸就翻脸。

    这还是那样严肃的事情,更别提是应对沈安这样的小虾米了。

    若论真格的,他肯定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沈安收拾了。可他却并没有这样做。

    一来,沈安想,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萧瑀并没有特别厌烦他,至少现在这个阶段他还是安全的。

    因为不讨厌,所以也用不着修理他,甚至,若论今天的表现,萧瑀不只是不讨厌他,或许,还有几分喜欢他。

    觉得他很有意思,总想弄点小花招,耍弄耍弄他。

    可这样的欣赏,注定是不会长久的。即便能长久也不是现在,若是以后,萧瑀当真不再给他挖坑,他说不定还可以想象一下,可现在,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他还是很孤独的。

    或许能有些微信任的人,只有傻房二。

    虽说这人一向脑子不灵光,性格过于粗狂,可还当真是个讲义气,重感情的人。勉强可以算作是自己的哥们。

    以后的路怎么走下去,终究只有沈安自己才能决定。

    关起门来,沈安终于可以继续自己的事业了。

    芙蓉操持,很快,香喷喷的扬州炒饭就加热完毕,两人一边吃,一边围观。

    现在,他俩也锻炼出来了,眼前的沈安,似乎和以往有很大不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整个人就不太一样了。

    爱钱也好,会制作各种东西也好,做菜也好,这些事情全是以往想都不要想的。

    以前的沈郎,也算是体恤下属的,可因为从小身子就孱弱,性格总是别别扭扭的。

    绝对不能做到现在这般,既热忱又开朗。

    这些突然冒出来的特征,起初,两个小厮都没有注意,只当是沈郎想开了,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心胸开阔了。

    可现在想来,一切都不是那样简单。

    郎君的改变,绝对不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顺理成章。其中有什么隐情?

    或许有吧,可那又怎么样呢?

    对于他们俩来说,沈安的变化正合了他们的心意,这样一位开朗又爽快,关键还生财有道的家主,跟着他混,还会有亏吃吗?

    于是,为了表现自己的忠诚狗腿,两人也是一脱浑身的懒散气,开始积极打下手,凡是自己能帮上忙的事情,绝对不会落后。

    这次也是一样,眼见着沈安把大铜钵和铜杖都拿了出来,虽说是根本不知道主人要干什么,还是第一个就迎了上来,卷起了袖管,做好了准备。

    阿钱肖想着,看这阵势,这项差事肯定还要费几分力气,便自告奋勇。

    “郎君,这是要干什么,交给小的吧。”

    沈安一笑,他也正有此意。

    “芙蓉,把厨房里那些辣蓼草挨个洗干净了,送过来。”

    洗菜啊!

    这差事她在行,芙蓉一蹦一跳的就跑去了庖厨,开始完成任务。

    洗菜这活计,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一旦你有了追求之后,就更复杂。

    尤其是辣蓼草这一类的绿叶菜,想要洗的干干净净,找不到一缕黑泥,绝对需要一定的耐心和毅力。

    所以,一时半刻的,芙蓉是回不来的。

    沈安这边,也开始研究下一步要做什么。

    要有酒,就要有酒曲,这是肯定的。

    沈安需要的酒曲和唐朝流行的那种截然不同,要想做出辛辣美酒,一切还得从零开始啊。

    他打开铜钵,阿钱看到,铜钵里竟然是有东西的。

    而且,那东西还非常奇怪。

    竟然是满满一钵烤馍!

    怪不得沈安刚才把它搬过来的时候,异常沉重的样子,原来铜钵不算是空的,而是盛了东西。

第二百六十五章 保密

    这些烤馍是什么时候装进这里面来的?

    芙蓉托腮,认真的想了想完全找不到线索,只得作罢。要说,她也是常在厨房里走动的,可从来也没有发现后厨有这么一堆烤馍。

    沈安看着这些扁扁的馍,也是发愁的紧。

    谁能了解他的苦处呢?

    真是知音难求啊!

    烤馍!

    没错,这就是日后西安名吃,羊肉泡馍、白吉馍的前身,这个东西,古今看来都差不多,全是圆圆的饼而已。

    当然现代的馍因为用了精制面,所以,看起来会更白,不过,从制作原理再到形制,已经没有多大的差异了。

    要做酒曲,就要使用大麦,当然有现成的面食是最好了,容易发酵,然而,唐人虽然喜欢吃面食,可合适做酒曲的却当真不好找。

    要是在现代,最好使的当然是大馒头。

    只要把胖乎乎的馒头剥了皮,淋了水,过一段时间,就会自然而然的被发酵。

    不过,如此简单的一件事,在大唐想做到可当真是难于上天。

    因为,这个时代根本就没有馒头这种食品,连这个名字都还没有出现呢。

    因为,众所周知的是,蒸馒头本身就需要发酵粉,蒸出来的馒头才松软可口。

    可唐人并不懂得发酵的方法,或者说,就算是知道,也并不知道面粉还可以发酵。

    所以,沈安在选择酿酒主料的时候,只能退而求其次,用烤馍代替。

    甭管怎么着,这好歹也是面食,虽然不松软,可也不至于硬的像石头,若是操作的当,勉勉强强还可以用。

    当然,你就是不想用也没有别的替代品,只能凑合了。

    总而言之,让面制品发酵是制作酒曲的第一步,没有那些又白又黑的长毛,这酒曲是是绝对做不成的。

    所以,别看之后一连几天的工作会有些猥琐恶心,但却是必不可少的。

    沈安把铜钵推给阿钱:“把烤馍的面皮都剥掉,留着里面的瓤。”

    阿钱半是明白,半是疑惑。

    “剥多少?”

    这些烤馍,说起来也有巴掌大小,剥皮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情,不过,沈安到底想要留多少瓤子?

    阿钱揣摩不出,沈安无奈,只得先做了个样子。把表皮的硬壳全都剥干净,留下白白的面胚。

    面胚还是很大的,因为不能估算出面饼发酵后,会生出多么密集的长毛,所以他还是把面饼都留的大了一些。

    “这样剥了皮之后,再把面饼都掰成小块。”

    阿钱抻着脑袋,用心看着他如何操作,看到是这么简单的差事,连连大笑。

    “郎君,这样就可以做出酒曲来了?”

    “小奴小时候,也见村里的人酿过酒,不过,那个时候,村里的人制作酒曲全是用的糯米、大米,从没见过用面的。”

    他一边做事,一边和沈安闲聊。

    沈安没说话,只是应了一声,看来,阿钱也见过制作酒曲的过程,这倒是好办了。

    他这个好吃懒做的小厮,终于可以帮上一点忙了。

    “我做的这种,和你见过的那种不同。”他如是说道:“你们那种酿酒的办法我也知道,不过,我今天要研究一种新的酿酒方法,若是成功了,以后就可以赚大钱了。”

    一听的那钱字,阿钱就好像是被触动了按钮一样,瞬间变得狗腿不已。本着主人有肉吃,我们就有汤的精神。

    他问道:“郎君,这难道也是什么赚钱的新法子?”

    沈安轻笑,这个小子,也是糊涂了,那酒肆里酿出来的酒,不是卖钱的,难道是做慈善?

    老子酿酒,当然也是一样的原理,怎的会连这一点都看不清楚,难不成,真掉到钱堆里了?

    “那是自然。”面对自己擅长的事情,沈安总是极有自信,微扬的嘴角,显示了与年岁不相符合的傲气。

    “这里面的道理呢,你也不必明白,只要跟着我,好好做就是了。”

    “还有一点,阿钱你可要注意。”阿钱一向从善如流,尤其是在和钱能挂上钩的事情上,那是格外的积极。

    不过,听主人的这个口气,接下来的话,或许并不是那么的中听。阿钱倒无所谓,他本来就是沈府的小厮,也称不上是有地位。

    即便现在受到了沈安的重用,可他不是糊涂人,到底主人还是主人,仆人还是仆人,说话可以没大没小,没有外人在的时候,也可以稍稍放纵一些。

    不过,一到正经事上,就一定要听从主人的差遣。

    几句刁钻的话,他完全可以承受,再者,相比那些狠心的家庭,他们这位小主人,可当真算得上是慈悲心肠了。

    能一直跟着他混,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郎君请说。”阿钱屏住呼吸,吞了口唾水,还是有点紧张。

    沈安看他一脸慌张,却笑了。

    “你这么害怕做什么?”

    “我只是在和你谈赚钱的事情。”

    阿钱奇了:“郎君要交代的事项,还和赚钱有关系?”

    “是啊,你们,包括你还有芙蓉,还有府里的那些仆役,全都是一样,一定要保守秘密。”

    “关于我酿酒的这些事,半个字都不能对外透露。就算是宋国公那样有权有势的,也是一样。”

    “不论他们如何哄骗你,诱惑你,你都不能透露一个字。”

    阿钱点头如捣蒜,答应的相当痛快。

    别看他没有读过几本书,也根本不识几个字,可是,阿钱并不是个见利忘义的人。

    就在他跟着沈安兜售冰糖的时候,他就已经渐渐确定了心意。

    这一辈子,他就跟着沈郎混下去了。

    他虽然年纪小小,可一路逃荒来到长安也见惯了世态炎凉,对民间的事情,他不是一无所知。

    像沈安这样体恤下属,不摆架子的主人,到哪里去找?

    你以为很容易就能碰上吗?

    这个世道,最稀缺的就是忠诚。沈安待自己不薄,他要是因为金钱的诱惑就透露机密,实在不是个人了。

    这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一点,背叛家主的人,下场通常也不会好。或许,那些恶人会为了套取情报,一时贿赂他,可等到他没有用处了,便会被一脚踢开,毫不留情。

    正是因为看清了这一层内幕,阿钱才会老老实实的跟着沈安,虽然,从现阶段来讲,他这赚钱大业,也并不算十分顺畅,钱财总是来得快,去的更快。

    可沈安毕竟年轻,以后的路还长着哩。就凭他层出不穷的赚钱点子,还怕以后赚不来钱。

    阿钱猛点点头,真诚道:“郎君放心,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也会叮嘱其他人,不要走漏风声。”

    “你知道就好。”沈安颔首道。

第二百六十六章 休得妄言

    不过,沈安的担心还不仅止于此。

    “阿钱,这酒以后是要进贡给陛下的,若是现在被其他人探听到了消息,我的这个宝就献不成了。”

    哦!

    原来如此!

    阿钱的嘴巴张成o型,终于明白了沈安处心积虑赶走宋国公,还死扛着不跟他说实话的用意。

    一切都是为了更长远的发展。

    阿钱人不大,可心思着实不少,刚刚他还在疑惑,宋国公都已经逼问到了那种地步,沈安为何还是咬紧牙关不说实话。

    其实,说出来也没什么的。

    以阿钱的眼光看来,对于他们沈府来说,宋国公无疑是一根比较粗壮的大腿。

    若是能抓住抱紧,这往后摆在眼前的,还不就是一条康庄大道。

    更何况,宋国公都已经把大腿递过来了,只要沈安愿意,他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和宋国公一家搞好关系。

    然而,沈安却没有这样做。

    阿钱一开始还很奇怪,放着这样的大靠山不去巴结,沈安这是傻了吗?

    现在一看,他家郎君还是这样的深谋远虑,有自己的想法,阿钱也就放心了。

    “原来这就是要呈给陛下的药酒!”

    “若是这次能干好,说不定又能讨到一大笔赏赐。或许,连之前被拉走的那些都能讨要回来!”

    身为一名忠仆,阿钱并没有忘记夺财之仇。

    李世民的所作所为,当真是夺人钱财等于杀人父母的典型。

    那两个大钱箱从仓库里被拉走的情景,到现在,他还历历在目。相比对自己能力很自信的沈安,阿钱心里的痛更深。

    虽说,他们的钱来的容易,虽然,那是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可做人也不能这么不地道啊!

    要钱也不是不可以,损坏了东西要赔偿也是理所当然。

    可问题是,这件事的起因是什么?

    还不是要为了给您老人家呈现炸弹的威力?

    还不会为了讨您老人家的欢心?

    沈安又不是故意的,就算有损坏,作为这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巨额资财的掌握者,他李世民怎的就不能网开一面。

    就算是一半一半也行啊!怎能让沈安全都照单赔偿?

    我们一个小小的都水谒者,九品下的小官,还是没入职的,关键是,到现在今年都过了小一半了,朝廷的俸禄还没见到一个铜板板,这样的可怜人,李世民也好意思刮油。

    不只舍得刮油,还刮得这样狠,简直是没有人性!

    沈安不说话,阿钱全当为他打抱不平了。

    看看那空空如也的库房,就在几天之前,它还是满满当当的,处处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哦,不对,是金钱的香气!

    可现在他都不忍心去打扫库房,没有钱的库房,没有任何价值。就在那扇巨型屏风之后,李世民御赐的两块金板,还供奉在那里。

    这已经是沈安手里剩下的唯一一笔大钱了。

    要说,李世民也是够刁钻的。

    他明明是来打劫的,却把沈安自己赚的所有钱箱全都一扫而空,唯独留着自己赏赐的金板。

    就是不动,然而,他把这金板留下,却并不是出于网开一面,给沈安留点的心态,而是给沈安出难题。

    那可是李世民御赐的金板,一般人根本不会使用,一方面是舍不得,一方面也真的是不敢使用。

    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那可是圣上御赐的金板,更何况,善和坊和皇城离得这样近,沈安和李世民的关系又走的很近。

    保不准哪一天,皇帝陛下就会心血来潮,跑到沈宅做客,到时候,问起朕亲赐的金板还在不在,你要是把它们都花了,你想李世民会作何感想?

    不必抱着侥幸,绝对不会给你好脸色的,这一点,阿钱看的明白,沈安也明镜一般。

    所以,他们宁可省吃俭用一点,先撑过这一段,也不敢擅自动那些金板救急。

    与当朝皇帝周旋,有备无患总是没错。

    提到陛下,小厮阿钱的牢骚话就讲不完。

    反正这里也没有旁的人,阿钱一边使劲的剥着面皮,把怨气全都发泄在无辜的烤馍之上,嘴里还不闲着。

    竟是对李世民的埋怨,那些用语听到沈安的耳朵里,都是惊诧万分。这小子不要命了吗!

    这说的都是些什么话,要是被人听了去,这一个府里的人全都要掉脑袋!

    “阿钱,你过分了!”

    “你年纪轻,有些事情还不够明白,这些话已经是僭越了,就算是在自己家也不能说出来!”

    “你怎知,这府里就没有多嘴多舌的人,要是说出去,我们可怎么办?”

    阿钱原本就是小声嘟囔,哪里能想到,随着怒气越来越重,声音也越来越高。

    直到沈安出口提醒,他才惊恐的闭紧了嘴巴,沈安笑笑,没再刁难他,只要他能把这个秘密暂时保守好,也就无所谓。

    来到大唐,他这每一步走的都是既顺畅又如履薄冰,以至于他这颗穿越千年的脑袋瓜都有点应付不来。

    可想想他皮囊的岁数,不过十四岁而已。正是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很多事情处理起来,还是不要过于圆滑,过于老练了。这样便会失了天真,反倒让人怀疑。

    这沉重的话题暂且抛到一边,阿钱的面饼也掰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另一大工序。

    趁着天还亮着,沈安让几个小厮帮忙,搬出竹席子。

    一早,他就已经在院子里搭好了一个凉棚,毕竟,现在也是夏天,在既没有电风扇,又没有空调的古代,只有露天、席地而坐才能稍稍解暑。

    凉棚底下,放了竹榻、凉席,平日里,没有什么正经事的时候,几个小厮婢女就坐在一起,和沈安一起闲聊度日。

    说是闲聊,其实,玩耍的玩意也还不少。别看唐人比较蒙昧,但这并不表明,这个时代能玩的东西少。

    比如,这个时候,已经出现了花牌的前身,长牌。

    这种所谓长牌,牌身上画着男男女女,有将军也有侍女,总的来说就是有职级大小的区分。

    几个人凑在一起,各摸几张牌,然后斗大斗小,很有趣味。

    再比如,更加普及,趣味性也更大的双陆棋,也叫做双六,属于搏戏的一种。

    严格来讲,长牌这种东西,沈安当年在电视剧里也见到过,总算是有些了解。

    不过双陆棋就当真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了。

    原因无他,这种搏戏,自从宋朝之后就渐渐衰落,失传了。

第二百六十七章 浸润面饼

    这是后话,在贞观这个年代,双陆棋还是大行其道的。这是一种游戏棋,一副棋盘之上,有各种象形的路线,比如月亮型、仙桃型等等。

    备有骰子和棋子,对战的双方先掷骰子决定走几步,然后,再推动棋子,按照棋盘上面的路线行走。

    决定胜负的关键,就在于谁能率先走出棋盘,这种游戏,也可以由围观人士打赌输赢,故而,双陆棋在古代被分类在搏戏一类。

    这些小游戏是沈安此前从来也没有接触过的,又是正逢盛夏,所以,他就打着以前从来也没有玩过的旗号和几个小厮婢女,在场院里席地而坐,玩乐起来。

    当然,他也是有分寸的。

    就算是玩带钱的,也只是一点小钱,不会玩大的。

    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他铭记这一点,当然,玩的小的原因并不止于这一点。

    他虽然现在算是个大户了,兜里不缺钱,可他的下属还是在靠他养活,囊中羞涩,所以,就是想玩大的,他们也掏不出本钱。

    别说是掏不出钱来,通过玩双陆,他们还经常从沈安这里骗钱,几个人坐在一起,时而溜须拍马让着沈安这个初学者,时而,暗中传递眼神,不时串通,把沈安的钱都赢了去。

    幸而,每次他们还是很有分寸,沈安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都是娱乐,开心最重要。

    原本专注的精神,一看到那熟悉的草席,就有些松懈。开始想些有的没的,带阿钱他们将竹席子殷勤的铺好沈安才有些收回思绪。

    “把这竹席子反反复复擦拭三遍。”

    “是,郎君瞧好吧!”

    阿钱答应的欢快,说着就已经去井边汲水,当然是他们沈府自家的水井。

    那结着大红绳的御井,沈安有的时候还能去舀几瓢水,可他们这些奴婢,就真真要绕着走了。

    别说是一瓢就是一滴也不敢擅动。

    正在他们忙着擦席子的时候,沈安已经把魔爪伸向了御井。

    他是个现代人,思维方式终究和这些正经的唐人不同,只要是人,就有私心,就说现在,一口普通的水井,那水的味道是略带苦涩的,一口是皇帝精挑细选出来,被指定为皇家专用水的御井,那水是甘美异常的。

    你有选择的机会,你会怎么选?

    傻子都知道了。

    要说习惯成自然就是这个道理,当沈安把一瓢又一瓢的井水,放到水壶里的时候,众人也没有太大的惊讶。

    早就对他这个行为,习以为常。

    众人明白,别看沈安人小,却是个相当有分寸的人。他取用御井之水,或许有他自己的目的。

    不过不必担心会被人发现,沈安绝对不会突然发疯,在徐公公面前使用御井之水,也不会用很多,总是很有节制。

    只要他们这些沈府的差役闭紧了嘴巴,就能万无一失。

    沈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打水,毕竟,他现在是连浇花、浇菜都不操持的人了。

    此番动手,完全是为了做酒曲。

    每一个面饼上都要保证均匀的撒上水,不必太多,可次数一定要勤,不能偷懒。

    这事一开始还不能假他人之手,亦如阿钱这样殷勤的小厮,因为根本就不懂发酵的原理,把差事直接交给他们,只能坏事而已。

    眼见着竹席子也铺好了,面饼都在竹席子上摆放整齐,沈安便提着水壶走了过来。

    水壶!

    对!

    别看现在是大唐,生活用具还都很不齐备,可水壶已经出现了,而且还是长壶嘴的那种。

    可以用来烧水,也可以用来直接盛放饮用水,只不过,这种长嘴的水壶,在大唐并不叫水壶,而是叫注子。

    当然注子盛放的液体也和现代有很大不同,在大唐,它主要是用来盛放酒水的。

    也就是说,这形如茶壶的东西,并不是一种水器,而是一种酒器。一般不是瓷的,就是铜的。

    当然,甭管它是什么材质的,也别管它在大唐究竟是怎么使用,反正,沈安选定了这个东西,它就是用来浇水的了。

    看着沈安把注子拿了出来,阿钱立刻起身阻拦:“郎君,您这是要干什么?”

    “想喝酒吗?”

    “奴婢这就去温酒。”芙蓉把那笸箩扔在一边,擦了擦手,想接过注子。

    沈安挥挥手,表示不必。

    低头看着这些白乎乎的面饼,叹了口气,哎,这些麻烦事,终究还得亲自干。

    养这些奴婢真是赔本的买卖,要不然都遣散了得了,还省钱。

    他一块块的拿起面饼,淋上水,余光瞟见阿钱和芙蓉全都凑了过来,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别光顾着看,也学着点。”

    “第一次我来操作,之后可就都是你们的活了。”

    清凌凌的水流溅在面饼之上,一滩一大片,要是按照沈安的设想,这样注水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要知道,我们要的是发酵的面团,而不是泥汤汤,这样大的水量浇上去,就怕面饼彻底变软烂,根本不成形了。

    他试验了几回,还好,烤馍比较坚硬,承受的住水的浸润,效果还算过得去。

    洒水这种事,当然还是现代的花洒、喷壶更好,不仅可以让面饼洒水更均匀,关键还节省。

    可问题是,大唐有花洒吗?

    没有!

    不只没有,连能制作花洒的材料都没有,没办法,只能凑合着用了。

    “我们的活?”

    两个奴婢看着这竹席子上的面饼,盯了好一刻,这才出了声。

    “那个,郎君,这差事我们恐怕干不来。”厚脸皮的阿钱率先表示拒绝,并且丝毫不觉得羞愧。

    就知道偷懒,要不是沈安的心理年龄比他们大,制作酒曲又是关键一步,他也不放心交给他们做,他恐怕早就翻脸了。

    见沈安不抬头,也不说话,只顾闷头干活,芙蓉立刻感觉到不对劲。

    作为奴仆,他们两个这一段时间也确实太懈怠了些。

    要不是赶上沈安脾气好,不计较,在别的府苑里,就他们这种办事态度,早就被打飞了。

    “郎君别恼,郎君只管吩咐,我们一定尽心尽力。”

    “阿钱也不是推脱,只不过是,这酒曲是要给陛下酿药酒的,奴婢们粗手粗脚,怕做出来的东西不能过关,连累了郎君。”阿钱也恍然大悟,连忙凑上来附和。

    “郎君,芙蓉说的没错,我就是这么想的。”

    “都是为了您着想,您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嘿嘿嘿……

    嘿嘿嘿……

第二百六十八章 一切只是开始

    阿钱不停尬笑,芙蓉也关注着沈安的表情变化,怯生生的样子。

    沈安觉得,趁着他们知错,这是一个给他们一点教训的好机会。便故意不搭理他们,晾着他们。

    芙蓉急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急急道:“郎君,相信我们,我们真的没有恶意!”眼看饭碗要掉,芙蓉连着瞪了阿钱好几眼:都怪你!

    叫你多嘴!

    阿钱也是一脸追悔莫及:“郎君,”他搔搔后脑,拼命想好词,奈何学识有限,又紧张的要命,阿巴阿巴了半天,也说不出一句令人满意的话。

    “行了。”端详着火候差不多了,沈安才松了口:“既然知道是做药酒要用的东西,你们两个就更要用心学一学。”

    “以后,也好有个一技之长。”

    “学,我们绝对认真学习!”两人立刻端正姿势,坐在竹席子的边缘上,脸色那叫一个严肃。

    沈安已经将竹席子上面的面饼全都浇上了水,接下来,只要让它们保持一定的温度和密封,就可以任由它们自然变化。

    虽然话是这样说,其实要想完成整个制曲任务,程序还有很多,他们现在还差得远。

    “不仅要用心,还要用力。”

    “你们别看今天的差事很清闲,过几日,有你们忙的,到时候可不能出工不出力。”

    “知道吗?”

    安抚了他们两个,沈安便让他们两个把浸润了的面饼全都抬到密封的灶房里。

    芙蓉见郎君坐了下来,眼前的茶盏还是此前萧瑀在的时候妨碍那里的,早就是空的了。

    连忙去续了一盏茶,恭恭敬敬的呈上来。

    “郎君,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

    “是啊,是啊,尽管吩咐,小的一定全都照办。”

    一男一女,一唱一和的样子,卖力的讨好沈安,也不知道是真的意识到了错误,还是继续敷衍。

    他睨了一眼,这才品了口茶,啧,味道不错啊。

    “你不照办我饶的了你们吗?”

    又转头向芙蓉:“这是什么茶?”

    芙蓉眼前一亮,意识到,这次献宝是献对了。

    忙笑道:“是甘草茶。”

    “不过煮的火候多了一点,味道有些太浓了,所以,奴婢就又加了一些桔子末,不知道合不合郎君的口味。”

    沈安皱眉,不可置信的看着芙蓉。

    这小妮子是怎么回事?

    这是对话的艺术吗?要想讨好也不用解释的这么详细吧,这是什么意思?

    合着做坏了的茶,还端出来继续给我喝,为了掩盖做坏了的滋味,还特地加了别的料,企图蒙混过关。

    没错了,从芙蓉狗腿的表情之中,沈安分析出了她真实的心态。

    “煮过头的茶,还端出来给我喝?”

    “桔子末是特别配方?还是为了掩饰怪味的?”

    芙蓉一惊,连声道:“当然不是!”

    “一开始奴婢就想用桔子末,结果一开始没有准备好桔子末,就把锅架上了,等到该加的时候才想起来。”

    “奴婢就赶紧去寻,等找到了,反身回来,发现茶水就煮过头了。”

    “奴婢真的不是故意的。”

    沈安面容稍霁,芙蓉察觉到了,立刻继续剖白:“奴婢只是一心想给郎君煮好茶,却没成想,办错了事。”

    “不过,奴婢看着,刚才郎君似乎也没有不喜欢的样子,味道应该还可以吧。”

    芙蓉脸上都是谄媚的表情,她的下级狗腿阿钱,虽说没说话吧,可那脸上也是堆满了笑。

    看在他们两个努力的拍彩虹屁的情分上,沈安又喝了一口。

    “做事糊涂,应该受罚。”

    芙蓉一听,脸登时就僵住了,笑也笑不出来,哭也还没到那个地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眼见就要流下来,沈安又道:“不过,看在味道还可以的份上,可以原谅。”

    呼……

    芙蓉瞬时叹了一口气,眼泪瞬时就憋回去了。

    抬手擦擦汗,阿钱也终于放下心来。

    要是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芙蓉就受了罚,他心里也会过意不去的。

    沈安是个宽宏大量的人,自从开始赚钱以来,极少和府里的小丫头发火,这次发怒,完全是因为自己的懒惰。

    要是因为自己,芙蓉受了牵连,那可就太对不起他了。

    沈安放下茶盏,芙蓉也从慌乱中回过神来,终于想起自己的差事。

    “郎君,那些辣蓼草全都洗好了,我们下一步做什么?”

    “下一步,下一步可还早着呢,且先放着吧。”

    “放,放着?”

    芙蓉一脑袋问号,既是要放着,还让我洗做什么?

    要知道,这野菜洗了之后,就要马上用,要不然更不好保存,残留在叶片上的水分,会很快就把叶片腐蚀掉的。

    到那时候,这些辣蓼草就全都白采摘了。

    偷眼看沈安,本来就擅长做菜的他,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沈安也是愁的难受,他现在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自己挖坑,给自己跳。

    做手术?

    消毒?

    酒精?

    药酒?

    这些东西都是想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今真的着手实施了,才发现要做的事情简直是堆积成山。

    关键是,手里的材料实在是缺乏,必须先把先期的材料全都准备齐全了,才能正式开始酿酒。

    于是,那些辛苦采来的辣蓼草,只能先放在一边,备受冷落了。

    幸而,这酒曲的发酵还需要好几天,在这段时间内,他可以按部就班的做准备,不用担心酒曲会被浪费。

    再者说,他踱步到厨房门前,看着紧闭的门窗,思忖道:这酒曲能不能发酵成功还是未知数。

    一切急不得。

    …………

    皇城,甘露殿。

    李世民端坐条案前,案上摆着许多书卷,有些还墨迹未干,虽然是有些仓促的作品,可李世民还是把它们都认认真真的阅读完毕了。

    这些是已经写作完毕的北史的一部分,也是李世民最为关心的一部分。

    关于前朝大隋的记录。

    自大唐国祚稳定之后,李渊就有意主持修订前朝历史。

    应该说,结束南北混战两百年乱世的,其实是杨坚领导的大隋,在杨坚执政的时期,事业还是蒸蒸日上的,平定了南方的陈后主,一统天下,这是国土层面的。

    对于经济发展,杨坚也留心发展。

    与民休息,轻徭薄税,杨坚的夺权之旅,虽然也不是那么正大光明,约等于欺负孤儿寡母,不过,这对于在他治下的臣民来说,倒是没有什么可厌恶的。

第二百六十九章 玄龄背锅

    北周后主宣帝宇文赟是个脑门锃亮,不务正业的皇帝,与其让臣民再继续受他的祸害,还不如换杨坚来呢。

    更何况,相比其他帝王,杨坚还有一个重大优势。

    他非常抠门,并不喜好享受,至少在他当政的头二十年,对节俭的这一原则是一直贯彻的。

    基于此,国库充实,百姓也安乐,杨坚也想到,应该给前朝的那些小朝廷著书立传。

    虽说,这些小王朝,很多都是乌七八糟,瞪穿了眼睛也找不到什么好事,能数得上的有作为的皇帝,五个手指头都够了。

    其中更有几个小王朝,亦如刘宋、高齐等等,宫廷里的环境,更是脏污烂臭,令人不忍直视。

    毫无伦理纲常,丑闻遍播乡里。不过,即便如此,那也是一段历史,有其存在的价值。就是捏着鼻子,也得主持著述的工作。

    然而,这样的宏图壮志,还未及展开,就因为他亲亲的好儿子杨广的蛮干,彻底夭折。

    于是,为前朝分立的朝廷著书立说的担子,就交到了大唐的手中。

    作为一代雄主,李世民当然很看重这件事。

    早就找了房玄龄、魏征等人负责此事,都是他手下最得力的能臣,不止如此,比如魏征,其家是河北巨鹿的大族,累世公卿,尤其是他同族的前辈魏收,更是北齐的权臣。

    在北齐为官的时候,也是负责整理北齐官史的,虽然魏收的差事办得不怎么样,乃至在朝上引发了一场大乱。

    可因为担了这项差事,他家中的藏书还是很全的,有些版本,官方图书馆那里都没有。

    再加上前朝贵戚令狐德棻、史官李百药等人,分为南史、北史两部分的史书,著述的工作开展的相当顺利。

    然而,一个大大的难题也摆在眼前。

    如何评价前朝大隋?

    作为大隋的接班人,尤其他们老李家和老杨家还有千丝万缕的亲戚关系,杨广就是李世民的表哥啊,表哥,亲表哥,不掺假的。

    所以,如何评判大隋,就成了北史的重点。

    严格来说,把大隋算在北史之中,其实就是不太公允的行为,完全属于刻意打压,降低其存在感。

    与那些南北割据的小朝廷不同,大隋是一统天下了的,虽然时间比较短,可屈指算算,也有五十年,怎的就要和北周、北齐一样,混到分立史里去了。

    从李世民做出这个指示的时候,他就暗含了这样的意图。

    给李唐一个光辉显著的定位,让它名垂青史,成为人人都敬仰钦羡的朝代。

    这是李世民的宏愿,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他身体力行的治国理政,相当勤勉,然而,在充分发挥阳谋的基础上,并不等于,他就不会使用一些阴谋。

    这样的阴谋,其中就包括将隋朝放到北史之中并列,一定要尽量减低隋朝的存在感,让世人都记得,结束两百年中原丧乱的朝代是他李唐,前面那五十年,完全是不重要的。

    不仅不重要,还出了隋炀帝这么一个光明伟岸的好大喜功的荒诞皇帝,要把他的种种恶形恶状都记载下来。

    真的、假的、半真半假的都写进史册,就是亲表哥又能如何,现在也还不是任我评说。

    李世民从不讳言,他对著书立说之事如此热衷,也是因为关注史官们会如何评价自己。

    每每他们写成一卷,李世民都会亲自检视,把其中那些他认为有损大唐形象的描写全都删去。

    然而,就是这样,他还是有很多不满意。

    作为史书的编纂者之一的房玄龄,几乎是几人之中和他关系最亲近的人,于是,这项呈送文稿的大事,就交由他来处理了。

    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能做,而是只有他一个人愿意去触这个霉头。

    每次去呈递文稿,总是要接受李世民的挑三拣四,明明李世民的文采根本比不上其上几人,可他仍然是处处不满。

    当然,他也不至于堕落到那种,你不按照我说的写,我就送你进大牢的地步。

    可他的挑剔也暗含了这个要求,按照我说的写,你懂的。

    越是这样挑挑拣拣,还不说明确的人,越是难伺候,久而久之,能躲避的也就躲避了。

    只剩下房玄龄这个可怜人,跑来应付李世民。

    这一次,呈送的卷册是关于大隋地理志的部分,因为和人物记载无碍,所以,房玄龄也是心情很好,这玩意若是还能挑出问题来,那他也太难伺候了。

    他们的差事也就没法干了。

    “玄龄,太子最近如何?”

    房玄龄正在发呆,掐算着,街鼓很快就该响起了,老卢已经做好了饭菜在等着。

    看案上的卷册越来越薄,李世民看的很认真,脸上也没有什么异样的神情。估计再过一刻,他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这些卷册目前还都是样品,要等到李世民认可才能正式定稿,收入凌烟阁。

    已经开始为退走做心理建设的老房,猛然间听见这一问,虽是训练有素的抬了头,可那表情还是有些管理不善。

    至少,从李世民这边看上去,房玄龄似乎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应该还好吧。”他这样含糊的应了一句,抬头观察李世民的神色,世民对他的反应很不满意。

    这样敷衍的回答就说明,房玄龄对他的处置有意见。

    是啊,这样表现肯定是有意见。

    房玄龄是朝廷肱骨,又不是耳聋眼瞎的八十岁乡野村夫,怎么会没有听说那夜搜查东宫的事情。

    东宫太子乃是国之储君,在历朝历代太子都是仅次于当朝皇帝的二号人物。

    这样重要的人物,竟然被李世民禁足,还在东宫大开杀戒。要知道,自从李世民当上了皇帝,在后宫开杀戒,已经是极其少见的事情了。

    这样石破天惊的大事,若是在以往,早就引起朝廷上的轩然大波了。隔日上朝,李世民也做好了这样的准备,要迎接朝臣们的一包包口水,赞同的,反对的,婉言进谏的,吵吵嚷嚷的,他全都会接受。

    可问题是,这些言论在哪里?

    他等了好几天,一封有关这件事的奏疏都没有收到。

    这着实不正常,李世民不是傻瓜,很快,他就察觉出异常的原因,几大老臣谁都没有说话。

    长孙无忌称病在家,作为第一国舅爷,他要避嫌,李世民表示理解。杠头魏征这次也按兵不动,他是李承乾最重要的一位师傅,立场实在不容易站稳,李世民也表示理解。

    可其他人呢?

    怎的也不说话?

第二百七十章 太子居然还有救

    李世民鹰隼一样的眼神转向房玄龄,玄龄突然感到如芒在背,非常紧张。坏菜,难道,夫人的好酒好菜今天晚上是吃不上了?

    “玄龄,有话尽管说,你我之间就不要再藏着掖着的了。”

    世民起身,为表诚意,他走到了房玄龄的身前,略带探寻的这样说着,李世民都已经这样问了,老房再装傻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万一李世民发怒,老卢的好菜就更是吃不上了。

    只得硬着头皮道:“太子尚在禁足之中,微臣等人也不能去探望,只听得一些传闻,太子已经在反省了。”

    “也把身边的那些宾友全都清退了。”

    他故意把传闻两字咬的重些,早就拥有默契的李世民一下子就捕捉到了他的用意。

    呵呵,传闻。

    对了,传闻不能作准,所以,我今天就是在这里说什么都不见得是真的,也不见得是假的。

    反正不是我亲眼所见,相不相信你自己看着办。

    世民板着脸,对房玄龄的不满更加重了几分,老狐狸,还在这里迂迂回回。

    今天非得把你的实话都问出来不可。

    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李承乾明明就在幽禁之中,照理来说,是谁都不能见的,魏征还好说,还可以打着师傅的旗号,进出东宫,可别的人还是要尽力避免和太子相见。

    既是如此,他们这些事发之后,根本就没有见过太子的人,怎会知道他现在情况如何。

    这不是逼着人们说谎话吗!

    或者,又是一种试探。

    看看他们这些权臣在这段时间,有没有接触承乾,不过,李世民想的也太直接了些。

    房玄龄是什么人,那是个拥有七窍玲珑心的男子,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大事上,他怎么可能跟你说实话。

    “老臣想,太子这一次是真的改过了,陛下还是不要动怒,太子……总的来说还是有能力的。”

    世民讪笑:“能力?”

    “朕是一点也没看出来。”

    “他也不小了,做事还这样不知检点,玄龄,你说,朕还能指望他吗?”

    “这宝座怎能交给他!”

    “朕若是个寻常父亲,自然可以轻松原谅他,可朕现在是大唐的皇帝,身上背负着整个天下。”

    “黎民黔首的安危,都系于朕一人之手,朕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这般堕落。”

    房玄龄背着手,立刻捕捉到重要信息。

    太子的位置,恐怕要不稳了。

    或许,李世民的心中,已经有了新的储君人选。

    这可怎么办?

    易储,从来都是国之大忌,不到万不得已,切不可实行,可李承乾的行为,也确实超出了李世民能够承受的范围。

    李世民是个胸怀宏图大略的帝王,他不止是自己想当一个好皇帝,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接班人能够像他一样出色,把帝国建设的更好,守住他开创的基业。

    在这样高标准的帝王眼里,李承乾的行为当然是不能容忍的,这时,房玄龄只能暗自腹诽,都怪李承乾命不好,若是换做其他朝代的太子,他这点事根本用不着被幽禁,也根本不必担心储君之位不保。

    说不定,皇帝陛下知道了他的所作所为还觉得有意思,会一起玩耍哩。

    “陛下的担忧,老臣全都明白,然而,太子仍是弱冠之年,一切还都有转圜的余地。”

    “只要能够严加管教,一点一点的引导,总会越来越好的。”

    一想起李承乾,李世民就觉得,脑子涨的难受。

    玄龄跟着他,眼看他返回了御座,便静立在那里。

    继续说:“这只是老臣的一己之见,如何处置太子,还要看陛下的定夺。”

    “你刚才说,他还小,”世民一手撑头,沉吟道:“玄龄,我们一同征战沙场,当年,朕在战场上厮杀的时候,可比承乾现在还小。”

    老房忽然被噎住,这话让人怎么接下去。

    就李承乾这样的,别说是战场杀敌了,他能把一座城池守住了就算不错了。

    “陛下天纵英才,百年难遇,太子自然是比不得陛下当年。”

    啊,说实话就是这样轻松,房玄龄长呼了口气,开始全心全意的吹捧李世民。

    “然而,老臣也听说过一句话,这人啊,成才也分先后,陛下自小就有英名,及至总角之年,更是难掩锋芒,正是这光芒照耀了大唐国境四内,才有今日之陛下。”

    “然而,陛下是陛下,殿下是殿下。”

    “依老臣看来,太子殿下的资质并不差,只是被别有居心的坏人蛊惑,走了一段弯路而已。”

    “成才是迟早的事。”

    “汉高祖刘邦,而立之年还是浪荡逍遥儿,要是按照他当年赊酒钱的样子,谁能料想到他后来能成就一番功业,创建一个朝代呢?”

    “这就是成才晚,开窍晚的例证。”

    “刘邦起自草莽,全是靠着自己的闯荡才有那样的功业,而现在的太子呢,身边有数不尽的良师引导,必定能够走上正路。”

    “更何况,太子的一些委屈,老臣也有些了解。”

    世民抬眸:“他还有委屈?”

    “这是从何说起。”

    瞧他那个怂样子,还搞龙阳之好,这些脏污烂臭的事情都做了一个遍,还说什么委屈,骗鬼呢!

    房玄龄现在基本上是启动了脑子里所有的细胞,全部的人生经验,在和李世民周旋。

    这一遭若是走好了,说不定大局就能稳住了,虽说,好景也不会长,但能撑一时是一时吧。

    那次马车相会,几个老臣就有了共识,就算李承乾是个歪瓜,他们也绝对不能让李泰那个毒蛇得逞。

    现在,终于抓到了机会引导李世民,自然是有力出力,不会袖手旁观。

    “陛下是在气头上,说的都是气话,老臣都知道,对太子,陛下还是最疼爱,最看重的。”

    “既是嫡子,又是长子,朕怎么会不看重他。”李世民抚摸着御座的靠背,语气沉痛。

    若是李承乾还有救,他怎会不想救他?

    怎会不想把大位交给他?

    以往他也听过不少关于他的流言蜚语,可那些终究都是一般纨绔子弟的行为。

    可现在呢?

    有了那日的发现,李世民认为,他再也不能再欺骗自己,该是下定决心的时候了。

    可这个决心着实不好下,即便是李世民这样果决的人物,在这个问题上,也犯了难。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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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小财神介绍:
贞观十一年,大唐国力达到鼎盛,百姓安乐,海内清平。太宗李世民的日子却并不好过,爱子李治,表面乖巧,实则一肚子坏心眼。小小看井人沈安,偶然间成为了李治的救命恩人,开启了自己赚小钱钱,发大财的美好生活。李世民:沈安,你不能经商!沈安:陛下,我不是经商,我是传授知识!贞观小财神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贞观小财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贞观小财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