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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洗澡的兔子     贞观小财神txt下载     贞观小财神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二百四十一章 精益求精

    最明显的,沈安家的大厨,别看是从长安城的著名餐馆,张美手家出来的,可是经常使用的炊具,仍然以青铜、瓷器、竹制器皿为主,铁锅这种东西,是用不惯的。

    现代科学理论表明,铁锅炒菜益处多多,不止能够增强人体对铁元素的吸收,还因为铁锅导热快,可以让饭菜经过更充分的烹饪,所以用铁锅做出来的菜,更加美味鲜香。

    然而,沈安和他们不同,他最喜欢用的就是铁锅,这就是他做菜的秘诀,当然,并不擅长烹饪的房二和李治,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一点。

    还一个劲的夸他饭做得好吃,是身怀秘技的大厨师哩。沈安想来,在大唐混一场也不容易,不必事事都和他们交底。

    好在他做的菜,跟大唐盛行的完全不是一个路数,随便做几个都可以讨个满堂彩,总不算是特别费力气。

    吃过了饭,继续进行下半场的培训,李治和房二虽是气不过,可也只能照做。

    谁让他们个个都存着自己的小心思呢?

    想早日见识炸弹的威力,就要让沈安提早完成自己的任务,看着他们跟着自己用僵硬的动作做操,沈安只能憋着笑。

    他们的那点小心思,沈安岂能不知,一个是天天想要混饭吃,一个是盯着炸弹,想要据为己有。

    他们怎么会理解自己深刻的用意,药膳、体操可以是专属于他们皇家的,为了让英明的帝王李世民拥有强健的体魄,继续维持帝国的繁荣稳定,他是可以这样做的。

    但炸药,却绝对不能是专属于某一个人的。

    这个东西,等到它工艺成熟,可以推出来面世的时候,就一定要迎接无数场战役的考验,绝对不是随便弄出来玩玩的。

    这可是历史的重大变革,他们怎能明白,这一步走好了,以后的大唐将会面临着怎样波澜壮阔的局面。

    没有人能够意识到,从他们的表现,沈安就可以看出来。

    毕竟,他是个具有现代人道主义精神的人,就算是研制炸弹,也绝对只会在空旷的场地上进行,不会伤人。

    这样的虚拟表演,就算是看起来再热闹,也终究无法给人以真切的感受,让他们感受到炸弹强大的攻击力。

    但等到把这东西拉到战场上,展示了真正的实力,沈安相信,一切都会不同。

    所以,现阶段,他只是想琢磨一些简单的东西,应付一阵,等到技术成熟了,才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其实,他很明白,这广播体操的简单招式,蒙一蒙李治他们这些小孩子还可以,至于,皇帝陛下李世民,见识了这个东西,肯定会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能照做的可能性极低,还不如直接上药膳呢。

    不过,沈安倒是无所谓,这些东西,不论是药膳还是体操都是他的好儿子,晋王李治给他安排的。沈安纯粹是被赶鸭子上架,能鼓捣出来一点东西就已经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想必作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李世民,自己也没有多少期待。不过是两个人合起伙来逗小娃娃李治开心而已。

    最为很重要的,也是世民最关注的,当然是目前还放在宝箱之中的炸弹。

    若是谈及本心,他当然不想再给沈安时间,虽说大唐现在没有大的战事,可四境之内也并不是特别太平,这些宝物并不是没有用武之地。

    自从见识了这宝物的神力,李世民就跃跃欲试,想要把它拉到战场上,及早发挥实力。

    要不是沈安一个劲的坚持,这东西绝对是留不住的。

    好在,世民还算是尊重原创者,沈安说技术不成熟,他就没有再多做要求,让他安安心心的去完善。

    然而,沈安绝对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是用现代人的思维来看这件事的。

    从唐人李世民的角度来看,这东西又能起火,又能伤人,响声震天,这样的表现,他已经非常满意了。

    然而,沈安却不能这样马马虎虎的就把东西交出去。东西是他制作出来的,他自己的作品自己负责任。

    现在这炸药炸的这样好,完全是偶然事件,是老天给他机会,不让他在李世民面前丢丑。

    只有他自己清楚,现在做好的这些炸弹,做工实在还太粗略,拉到战场上,恐怕十个得有八个都炸不响。

    更何况,标准的投弹姿势唐军的战士可是一点都不会,然而要让炸弹发挥出更大的效用,必要的培训也是不可缺少的。

    要把炸弹的工艺臻于完善,同时,培训出一大批领会现代交战理念战略战术的士兵,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这还只是一部分的难题,更重要的是,他需要时间把制作炸弹的工艺推广出去。

    所以,就算是他们都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也只能能拖一时是一时。

    首先是改进工艺,不能再出现忘了放燧石那样愚蠢的事情,一定要尽量减少哑弹出现的概率,这样才能把弹药拿出去,给士兵们做训练使用。

    其次,就是保质保量,质量是一定要达标,数量也绝对不能少,要知道,参加训练的士兵至少也得有几百上千人吧,这还只是第一批参加训练的人数。

    就算再怎么节省,也得进行十轮以上的训练吧,你想想,那弹药的消耗量得是多么巨大。

    所以,在正式使用之前,一定要保证弹药有一定的储备。再加上,沈安这人,自从可怜巴巴的穿越过来,就形成了一种可怕的囤积癖。若是用一千个,他就想囤积五千个,这样才敢拿出去给别人使用。

    若是不能达到这种程度,他心里就不舒坦。

    他将这些理由,一一摆出来,李治对他的理解也更加深入了些,既然他有这么多顾虑,那就只能先依着他了。

    不过,李治也绝对不是个会吃亏的人。炸药拿不到手,药膳也没学会,还被沈安指挥着做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动作,傻气蹭蹭的往外冒。

    这笔债,他绝对要讨还回来,而且,是迅速就要讨还回来。

    几人吃饱喝足又练了几节操,正是闲闲无聊的时候,李治便又开始找茬。

    “沈公,你难道忘了,你还欠着债呢!”

    此言一出,沈安当时就傻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舍得

    欠债?

    老子这么有钱,怎的还会欠债?

    李治脑子有问题了吧!

    见一向是胸有成竹状的沈安,脸上也现出了傻兮兮的表情,李治很得意。

    哈哈,沈安啊,沈安,原来你也有今天!

    蒙了吧!

    不知道怎么回事了吧!

    “你忘了?”

    “父皇还说让你赔偿呢!”

    “怎么样,准备好了没有?”

    哦!

    赔偿!

    沈安只觉得,一个大雷盘桓到头顶,然而轰隆一声炸开了来!

    皮卡卡!

    含元殿前的大青砖!

    熏黑的殿门!

    是了,还有这么一档子事,李世民,这个小气的男人,修复这些东西能花多少钱?

    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和他这样的小虾米要钱,这不是讹诈吗!

    “沈公,你可别打算说谎,我可是知道,你那仓库里有的是钱,这些天,你可没少赚,不能哭穷。”

    说到钱的问题,房二瞬时就警觉起来,那奇奇怪怪的眼神,正一个劲的往沈安这边飘。

    沈安频频给他使眼色,他就是不接招,还一副出大事了的表情,果然,再看李治,就是一张了然的脸了。

    嚯嚯,果然有鬼!

    “沈公,你是不是不想出钱?”他歪着嘴角,活像学校门口等着劫钱的小流氓似的。

    “你要是不想出钱也没关系,我这就进宫去,帮你把话说清楚。父皇一向仁慈,知道你手头紧,不会让你出钱的。”

    “万万不可!”

    沈安连忙跳起来,唯恐他一个心血来潮,当真去御前说这样的话,要说,也是心急则生乱,要是以前,他肯定能一眼看穿李治的阴谋,可现在,因为实在是不能让李治胡来,只能跳起来阻拦了。

    “出钱,我肯定出钱!”他瞪着眼睛,咬着牙,终于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李治小眼眯了一眯,嘿嘿,早这样不就好了吗!

    像沈安这种财大气粗的人,绝对不应该吝惜这点钱财,刚才他的表现才是让人觉得奇怪呢。

    “那好,所有的维修费用就全都由你包下了,我记得沈公也说过,能者多劳,所以,你一定不会抱怨的,是不是?”

    狐狸治!

    你真是诡计多端!

    等老子缓过了这口气,看我怎么修理你!

    “是啊,炸弹是我放的,自然都是我负责了。”

    沈安笑容惨惨,看他这副样子,房二也只能先把心里的疑问都按下,总不能在李治的面前拆沈安的台吧。

    “我肯定负责,不过……”

    李治眉峰一挑,稚嫩的脸上透出了老谋深算的味道。

    怎么?

    你还想扑腾?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沈安只能将他的眼神忽略,自顾自的去说自己的那些事。

    “不过,到底要花费多少,我也没有个实数,不妨先计算一下,待到算好了,我一定把赔偿的钱都补上。”

    “殿下放心,我沈安绝对不是抠门的人,该我出的钱,我一个铜板都不会少出,不过,也希望殿下稍稍手下留情一点。”

    他扯着面皮,努力赔笑,见他服软,李治心里也舒坦了,沈安又殷勤的给他打包了几袋冰糖,总算是把他打发走了。

    见晋王的马车走远,站在门前的两人,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真是不容易啊!

    他们返身回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对于这个鬼头鬼脑的娃娃,他们全是无计可施。

    “你当真要赔钱?”李治走后,房二也暴露了本来面目,摆上了小菜,又把茶水换成了黄汤。

    在大唐,以房二这个年纪,早就是能喝酒应酬的时候了,甚至于,有些天赋异禀的,酒量都已经锻炼的很好了。

    一般的纨绔尚且如此,像房二这种,长安城都驰名的逍遥子弟,更是以海量著称。

    幸而沈安上一世的酒量也不错,以至于到了这一世还不至于太露怯,要不然,非得经常被他灌醉不可。

    房二痛痛快快的喝了两盏酒,这才说了实话。

    沈安还有多少家底,房二可是心知肚明的,那些钱,若是放在平常日子,那确实是一笔巨款,可放到维修殿宇这件事上,那就相当于杯水车薪了。

    根本连填牙缝都不够。

    哎,到底还是兄弟靠得住啊!

    沈安坦然道:“出钱,这钱当然要出。”

    “不只是殿下,就连陛下都已经做了这样的要求,我又怎么能拒绝呢?”

    “二郎,你是知道的,我只是个小小的九品下小官,还是没有入职的,人微言轻,怎能说不。”

    “不过,那些钱还都存在平康坊,既然殿下已经提出来了,我们就要尽快取出来,留作充用。”

    “也不必吝惜,先把这一关过了再说。”

    “这样啊,沈郎,你当真舍得?”

    “你要知道,那些大青砖全都是造价不菲的,要全是你出钱维修,你非得倾家荡产不可。”

    房二估摸着,花钱多这事,沈安心里肯定是有数的。可作为好兄弟,他还是觉得有必要提醒一句。

    以免他一时脑热,还真的打算全包。

    “二郎,事已至此,我也是无能为力,不过,上次进宫,陛下已经有了旨意,一定要我赔偿烧坏的青砖和殿门,我总不能食言吧。”

    “这样做,也许一时能省一点钱,可以后我还怎么混?”

    “陛下能放过我吗?”

    “肯定不能。”房二沉吟道。

    君无戏言,就算是他这个二愣子,也明白这个道理。

    这之前,他是不知道赔偿这事是陛下提议的,还以为就是李治随口挑事,李世民根本不在意。

    所以才撺掇沈安把这笔钱赖掉,可现在他终于明白,这原来是父子两人联手给沈安挖的坑。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那你打算怎么做?”

    “沈郎,有一句话,兄弟不知当说不当说。”

    沈安拧眉,诶,三杯酒下肚,这房二怎的还变了脾气了,他什么时候说话会动脑子了?

    不是一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的吗?

    “有事尽管说,我们是兄弟!”

    房二摸摸下巴,笑道:“沈郎,像你这么爱钱的男人,怎的会这样痛快就答应了。”

    “你真的舍得吗?”

    “舍不得也得舍得!”沈安咬牙切齿的说着,反正李治也不在,他完全可以在房二的眼前表露真实的感情。

    “我总不能为了一点点钱就把陛下给得罪了。”

    “说的倒也是。”

    “没办法了,只能认栽了。”房二悻悻的,很沮丧的样子,沈安连忙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二郎,大可不必如此,钱财本是身外之物,只要安全过关,以后还有得赚。”

第二百四十三章 目光长远

    “眼光放长远点,日子长的很。”沈安悠悠说道。

    几句宽慰,好像有神奇的魔力,立刻驱散了房二心中的抑郁之情,让他整个人都豁然开朗。

    是啊!

    纵横长安城这么多年,他有什么没见过的,不过就是点钱,有什么可在意的,没了可以再赚。

    “对!”

    “你说的太对了!”

    他连连赞叹,又道:“沈郎,我相信你,你一定有这样的能力。”

    “要是钱不够,尽管张口,我会给你贴补上的!”房二这人就这一点好处,为人大开大合,忧愁来得快去得也快,总的来说还是乐观向上的。

    几杯黄汤下肚,这酒劲就立刻占领了大脑,开始拍着胸脯大包大揽了。

    他的话虽然让人温暖,可听到沈安的耳朵里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二郎,你不是说你熟知长安城的各种好东西吗?”

    房二衔着酒盏,猛点头:“那是当然,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想知道什么,你尽管问!”

    “皇城里的大青砖,一块大概要多少钱?”

    房二愣了一愣,原来,他不知道这一块砖有多昂贵啊!

    怪不得刚才还表现的那么大方,房二暗忖,等他听到了真实的价钱,恐怕就要反悔了。

    “那个……”他故作深沉,看他这副装腔作势的样子,沈安大呼不妙,看来这大青砖比他想象的还要昂贵的多。

    沈安在心中默念几遍咒语,只求别让他赔的当裤子就行。

    “含元殿前的大青砖都不是长安城内的砖窑制作的,听说都是建造宫殿的时候,派人到洛阳城那边制作好再运过来的。”

    “这话说起来可就太长了,那个时候,皇城还叫大兴城呢!”

    “所以,一块大概多少钱?”沈安的声音都是打着飘出来的,他仿佛能听到大把铜钱扔进水里连个响动都听不到的惨像。

    “一块怎么说也得五十文钱吧。”

    “我听说,你做的那炸弹威力不凡,把殿前的一大片青砖都炸烂了,是不是?”

    “那个波及的范围,再怎么说也得有二十块吧。”

    对!

    二十块!

    差不多就是这个数,一块五十文,二十块那就是……

    沈安忽然感觉自己好像都丧失了算数的能力,脑袋懵了半天,一堆圆圈在眼前打转。

    一千文!

    对!

    就是一贯钱!

    沈安顿觉,眼前一片黑暗,他弄坏的东西可不止青砖,还有那雕龙画凤的殿门,歪倒的石灯笼,这些要都算上,恐怕那几个箱子的钱就全都扔里头了。

    “那个,二郎,你没记错吧,真的是五十文一块?”

    看他紧张的样子,房二也是颇为得意。

    怎么样,这个一脑子鬼心眼的郎君,终究也有上当受骗的时候,这样的时候可不多见,必须得抓紧时间逗一逗他。

    “当然是真的!”

    “这要是真算起来,还不止五十文呢!”

    “五十文只是造价,从洛阳运到长安,路途遥远,还有运输的花费呢,这些都得算进去。你想想,一块需要多少钱。”

    沈安撇撇嘴:“这种大青砖就必须去洛阳烧制吗?”

    “长安城不能制作吗?”

    “不能!”

    “这些大青砖是洛阳城的特产,那里有一个窑厂,名叫宁窑,烧出来的砖,最是细腻油滑,档次又高,所以,皇宫里的大青砖都只用他们家的。”

    “所以,你想去别的地方买,那是绝对买不到的。”

    “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让你量力而行呢。”

    额,沈安眨眨眼,却没成想,他居然在这里等着他呢。

    没办法了,要多少,给多少吧!

    只能寄希望于李世民是个厚道人吧,沈安决定,这一次李世民要是能放过自己,要点小钱,别让他破产,他就要发挥他纵贯古今的文学才华,给李世民写一篇彪炳千古的吹捧大作。

    保证让他乐的嘴巴能开花。

    “不过,沈郎,你不必担心,一切有我,要是钱不够找我就可以了!”

    “真是够哥们!”沈安赞了一句,却没有轻易放松警惕,看着他乱飞的眼珠子,只觉得,他这话里有话。

    “二郎,你能帮我,我真是感激不尽,虽说现在需要多少钱,还没有个定数,但我们是兄弟,若真有了需要,我也不会客气的。”

    “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欠债不还,等我过了这一关,稍稍缓过精神,我一定能再赚钱,你相信我!”

    房二嘿嘿一笑:“我当然相信你,以你的能力,存在平康坊里的那点钱根本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

    “不过……”他这一转折,沈安就了然了。

    好了,果然还是有所求,他就说了,这世界上从来都是有来有往才叫买卖。

    “有什么事,尽管说!”

    “你我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他越是这样说,房二还就真的有些不好意思。

    搔搔脖颈,想了好半天,最后才开口:“沈郎,那炸弹能拉上战场的时候,一定要先给我用用。”

    “你知道的,大丈夫行于世,也要有点作为,以前我浪荡惯了,在长安城里名声不佳。”

    “可现在我想改邪归正,早日建功立业,可是我起步就比别人晚,所以,要想尽快功成,只能用点特殊手段。”

    “特殊手段?”沈安轻笑,好像是明白房二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就是你手里的炸弹啊!”

    “我虽然没见识过它的威力,不过,既然陛下和晋王都见过了,都是赞许,那就说明肯定威力不凡。”

    “你我是兄弟,这兵器反正也是要拉到战场上使用的,能不能先给我用用。”

    “我保证,你只要给我用了这个兵器,我一定能打个漂亮的大胜仗回来。”

    看他那自信满满的样子,沈安腹诽:房二啊房二,人家都说你傻,其实他们都看错了你,你精着呢。

    这回老子才算是看清了,有了这兵器,你就是个棒槌都一定能打胜仗啊,这还用问。

    老子在这里使劲的研究,浪费了多少脑力,体力,你可倒好,喊着好兄弟就想擎现成的。

    说起上战场,沈安忽然有些开窍了。

    什么建功立业啊!

    那些都是虚词,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讨美人欢心。

    呵呵,要说还是美人关难过,这房二以往那就是个标准的纨绔,从来也没有个正经。

    他老爹房玄龄,那么聪明机智的一个人,谆谆教导了多少年,他都顽固不化,仍是我行我素。

    却没成想,现在没有多费一点口舌,也没有棍棒教育,他居然就自己学好了。

    不得不说,这都是高阳的功劳。

第二百四十四章 率性而为

    要不是想讨高阳的欢心,他房二能那么上进吗?

    还打胜仗,还建功立业,这些思想以前哪能存在于他的脑海。

    虽是如此,沈安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他的提议。

    “那是自然,等这兵器的技术都成熟了,能上场使用了,一定第一个就交给你。”

    “那太好了!”

    “我就知道,你最够哥们了!”

    “有了这神器,我这心里就有底了!”房二美得,咕咚咕咚的又连饮了好几盏酒。

    看他这副兴奋的模样,沈安欣慰的同时,又想刁难他一下,到底还是自己出力最多,不能让他不劳而获。

    “二郎啊,用先进的兵器是应该的,不过,兵法之上,该学的也还是要学一点。”

    “所谓带兵打仗,有了上好的兵器只是克敌制胜的一个法宝,关键还是在人。”

    “好的将领都有特别的驭人之术,能够带领麾下的兵士勇往直前,你既是要投奔戎旅,还是要多动动脑筋,不要只顾着一时兴起。”

    话题突然严肃起来,说的房二一愣一愣的。不得不说,他一直是个脑子简单的单细胞生物。

    当时想到上战场夺功名,也只是因为在高阳那边已经吹出去海口了,总得想个办法兑现。

    至少,这是一个爷们的底线,总要坚守住。

    至于如何打胜仗,如何才能带兵打仗,这些问题他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

    或许不是疏忽,只是不敢想。

    他虽是不学无术,却也不是胸无点墨,在国公父亲的影响下,早些年也读了不少书,识得许多典故。

    想想自己,再看看历史上的那些战功赫赫的将军,再不济,往上瞧瞧坐在宝座上的李世民,都可以想见,自己想取得战功是难于登天。

    以他贫瘠的脑袋瓜,除了增强自身的武艺,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可这件事又不能去请教房玄龄。

    一则是,他那目标实在见不得人。

    老房要是知道,他想带兵打仗全是为了讨高阳的欢喜,一定会把他骂的狗血喷头。

    再者,以他的资质,也肯定达不到老房的要求。老房出的那些主意,对于他来说也根本不适用。

    最近,因为房二认真习武,闯祸极少,父子两人的关系刚见好转,房二也不忍心再破坏。

    所以,还是免开尊口最好。

    经了沈安的点拨,房二瞬时就觉得,自己找到了救命稻草。

    “沈郎,那你教教我,我应该怎么做?”

    沈安微微一笑,道:“二郎,你不必心急。”

    “万事,欲速则不达。”

    “其实呢,要说驭人之术,也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你只需要想想你自己的性子。”

    “依着自己的性子来就好。”

    “依我的性子?”

    “那是什么意思?”

    沈安一看,哎呦,这位老兄还真是傻得冒泡,许多话要是不说到点子上,把道理解释清楚了,他真是一点都悟不出来。

    就这样的人物,真的能上场打仗吗?

    他再次表示怀疑,还不如就直接找李世民要个官当当也就罢了,别瞎费劲了。

    要是勉强自己上场,弄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可怎么办?

    好歹,他现在也算是自己兄弟,沈安也不希望他就因为自己的那点色心,就把小命给葬送了。

    毕竟,打仗可不是闹着玩的。

    “就是率性而为,仗义相助啊!”

    “二郎,你我是兄弟,你的心性我也了解,最是赤诚。说实话,这样的性子,去做个文臣确实有欠缺。可如今,你想驰骋疆场,建功立业,这性子倒是正正好好。”

    “战场上最讲究的就是同袍情意,你只需要把你对待朋友兄弟的态度拿出来,对待你的将士,那就没有打不赢的战役。”

    “是啊!”

    “沈郎,你说的太对了!”

    房二激动的握住沈安的手,就好像是遇见亲人了一样。

    “你的话真是说到了我的心坎里。”也许正是酒劲助兴,让房二可以毫无顾忌的把心里话全都倾吐出来。

    这么多年了,他和老房的关系一直欠佳,却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从房二这边来讲,他确实是顽劣异常,又不成器。可总的来说,他也并不是什么本性恶劣的人。

    这一点,房玄龄也很清楚。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还容忍着他,可兄弟两人相比,到底还是稳重成熟的长兄房遗直,更得房玄龄的器重。

    或者说,房遗直走的那条路,才是玄龄认可的。

    然而,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房遗爱从出生的那天起就和哥哥不是一路人,就是再怎么鞭策也没法让秉性不同的人走上同一条道路。

    所以,个性纯真却又不善钻营的房遗爱,自然是受到了房玄龄的冷落,可房遗爱当真就没有优点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房二自己有时也很懊丧,每每面对父亲的指责,他就觉得冤得慌。

    他就真的这么不成器?

    辜负父亲的期望?

    亦或是成为家族的耻辱?

    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看一看,房二也总还是有一些优点的。

    今天,听了沈安的一番话,这才让他彻底找到了自信。

    是啊!

    跨马扬鞭,驰骋疆场!

    快意恩仇,那样的生活,才是属于他房遗爱的人生啊!

    “沈郎,你觉得我真的行吗?”

    看他那期待的小眼神,沈安实在是不忍心破坏他的美好梦想。

    只得一个劲的点头,给他鼓劲。

    实则,他虽然没有真正见识过战争的残酷,却对那种残酷认识的相当深刻。

    打胜仗,用兵如神,那些事情,可不是靠吹牛就吹的出来的。必须有真才实学才行。

    所以,他虽然鼓励着房二,却也为他担心,只希望他能多动动脑子,争点气,不要丢人现眼才好。

    …………

    就在沈安他们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的时候,皇城一隅,一个小小的波澜再次被掀起。

    这是在此之前,谁都没有想到的。

    皇城西边,范围很大的一串宫殿群,建筑也算是气派辉煌,场院也大,可确实令宫里的人全都闻风丧胆的地方。

    没有人愿意入住,也根本不想靠近。

    不论男女,只要是活着的,喘气的,谁都不愿意接近这个地方,那是因为,这里就是皇城里的冷宫。

    掖庭宫。

    大唐虽然繁荣富庶,民风彪悍,可说起这皇城里也一样有受冷落的人,这些人的去处,自然就是掖庭宫。

    历史上,历朝历代的掖庭宫,也就是冷宫,其实并不只是专属于后宫冷妃的。

    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都有进入这里的可能。

    掖庭这个地方,用处可大着哩。

第二百四十五章 掖庭宫

    那些犯了错,还罪不至死的宫女太监全都要到这里服苦役。男的就劈柴、修宫殿。女的呢,也不能闲着,舂米,绣花,很多掖庭宫里的年轻女人,都是隶属于尚衣署的。

    那些司针,司线,手里确实有一些女官,都是绣工特别出色的,在朝廷里有正式的编织,算是在册的官员。

    可皇宫里每年的衣物需求量非常高,绝对不是几个绣工好的绣娘就能应付的了的。

    所以,除了精美的绣花,那些粗略一些的小工,就全都是掖庭宫女子的差事。

    从纺线到织布,哪一道工序都少不了她们。

    可以说,这里就是皇宫里的一个大型作坊,来到这里的宫女,待遇和之前是没得比了,条件十分艰苦。

    可做的活却往往是以前的三倍、甚至是五倍。

    很多宫女并不是被虐待致死,而是被活活累死的。

    统领掖庭宫的太监、嬷嬷也不会在意他们的生死,反正皇宫那么大,犯错的宫女太监不计其数,总是有新鲜力量补充进来。

    小韭菜一茬一茬的,还怕没人干活。

    更有一批人,处于掖庭宫食物链的最低端,那就是犯错大臣的家属。比如,后世鼎鼎有名的女官,上官婉儿,就是在掖庭宫长大的。

    上官仪被处死之后,他家的女眷就全都被罚没进入掖庭宫,那个时候的上官婉儿,还尚在襁褓之中。

    要说,后宫的制度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就像婉儿这样吃奶的小孩子,来到掖庭宫,只要家人负责任,愿意养活她,掌管掖庭宫的人也不会虐待她。

    这些小孩还是可以正常成长起来,就像上官婉儿,虽是在掖庭宫生活了七八年,却也没有受太多的罪过。

    因为是小孩,劳动能力跟不上,除了要忍受不佳的居住条件,却也没有干过什么重活。

    不只是没有做过重活,还因为母亲有教养,学问好,读书识字是样样没有落下。

    要不是一身的好学问,又怎么会有以后被武后看中,成为了贴身女官的故事。

    甚至于,在掖庭宫,还诞生过更加神奇的人物。

    比如,那北齐著名的保母陆令萱。原本就是因为这个由头进入宫廷,她的丈夫原本是个小官,却因为犯罪被斩首,家眷被罚没入宫。

    后来,因为她刚刚生育,奶水充足,在掖庭宫不止哺育了自己的儿子,还被选为后主高纬的保母,这才有了之后保母祸乱宫廷的奇闻。

    这些都是前话,总而言之就是,进了掖庭宫,辛苦是肯定的,没好日子过也是肯定的。

    但要说一定没有活路,也是夸张,不说被再次征召,走出掖庭吧。就说生命力顽强的,也很有可能熬到了年头,就被集体放出宫门,便有了自由。

    所以,掖庭宫也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地方。

    当长孙无忌踏足这里的时候,他早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要不是为了以后更长远的生存与发展,他才不会来管李承乾的破事。这个蠢材,现在仔细想想,这个蠢材,要是让他上位,他们这些老臣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所以,若论本心,他根本不想来帮他,可现在的情况摆在这里,他也是实在没办法。

    总不能让李承乾在李泰的面前败下阵来,李泰若是上位,他们的下场就更是呵呵了。

    为了赢得时间也为了戎马一生,殚精竭虑的老臣们的善终,只能自己多操点心了。

    小太监何辉,来到掖庭只有三天,可这三天他过的却好像是度日如年一般痛苦。

    要知道,他虽然是个太监,可一直过着金尊玉贵的生活,不论是在魏王府还是在东宫,都活的有滋有味,美得很。

    于是,这样的日子过得久了,他居然生出了一股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感情。

    以至于竟天真的认为,所有的好生活都应该是必须的,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

    那个时候,因为魏王的器重,太子的宠爱,让他虽身为太监,却生活的很滋润,从没有吃过一点苦。

    于是,到了这掖庭宫,虽然只有短短三天,他却已经尝尽了人情冷暖,明白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小小的何辉,好像是一夜长大,不再追求什么虚无的忠诚,也不再动歪脑筋。

    因为那根本是无用的。

    在这里,太监是食物链的最低端,没有一个差役会把他们当人看。因为身子不健全,他们这些小太监,干活也要比别人慢一拍,挨骂挨打更是家常便饭。

    进来之前,他还是细皮嫩肉的一个小郎君。身上没有掉过一块皮,可现在,早就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找不到一块好地方。

    拳脚相加,皮鞭子木棍子更是吃了不少。

    短短三天,他就被折腾的没有个人样了。掖庭宫也是有自己的生态环境的,就像何辉这样的,自然是最被看不起的,尤其又是新来的,什么脏活累活都会交到他这里,累死累活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再者,人人都知道,他们几个是因为在东宫作恶,被李世民亲自下令,赶到掖庭的。

    那还等什么,就算是累死他也无所谓,也根本没人管。

    于是,当长孙无忌见到何辉的时候,真被他那副狼狈样给震惊了。

    何辉是个心思通透的人,刚一见到长孙的脸,立刻就明白他的来意了。

    故而赶忙支起了身子,挺直了腰杆。

    直视着长孙,面对长孙,就是丢人也不能输阵。

    看他这副强弩之末的样子,长孙只觉好笑。

    一个小娃娃,还妄图在他面前充大。

    真是有意思,他难道以为,他会惧怕他,还是因为他腰杆挺得直,就会放过他。

    “何辉,你还认得老夫吗?”他这是明知故问,双方早就明白相互的身份了。

    掖庭宫的差役们,早就找了一间干净又僻静的厢房用来让长孙和何辉见面。

    于是,等他们接上了话,差役们就退了出去,没有人会把他们见面的事情外传。

    何辉露出惨笑:“当然认识,赵国公,别来无恙。”

    “老夫当然无恙,只是你,既然见面了,开了口,也该说点有用的。”

    “我想,你明白老夫的意思。”

    何辉别过了头,根本不愿意与他合作。

第二百四十六章 招供

    那何辉虽然顽固,可长孙才不会由着他的性子,大喝道:“何辉,你充当魏王的眼线,陷害太子,你可知罪?”

    何辉脑子嗡的一下,他没想到,长孙竟然会这样明晃晃的把这件事挑明。

    行动之迅速,完全让他意想不到。

    说来,差役叫他的时候,他还在殿堂里擦地,穿着脏兮兮的袍服,满脸满头都是灰土。

    差役也没有告诉他,到底是谁要见他。等他见到长孙,可谓是受到了很大的震动。

    他万没想到,长孙竟然会亲自来见他。

    他和长孙,当然是见过面的,再次相见,何辉不免有些心虚。说到底,不论他怎么虚伪矫饰,对于自己做的事情,他也心知肚明。

    绝对不是什么见得了人的,光彩的事,于是,长孙挑明了问,反而让他面露羞赧,不知所措。

    “赵国公说的是什么意思,小奴不知。”

    长孙点点头,知道开口就好。

    “不知道?”

    “何辉,老夫劝你还是不要再固执了,你动脑子想想看,老夫为何会找到这个地方来?”

    “还第一时间就找到了你?”

    “据我所知,这次从东宫罚没入掖庭的,少说也有几十个人吧,为何老夫就独独找了你,你就不想想这是为什么?”

    “有人出卖我!”何辉是何等聪明伶俐的人,只稍稍动一动脑子就明白这件事的原委了。

    “说!”

    “究竟是谁?”

    这人恁的不知天高地厚,刚才还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样子,一想到有人出卖自己,才把老狐狸长孙招来,顿时就和变了一个人似的,瞪着眼睛,吵嚷起来。

    长孙怎会让他如愿,只道:“这你不必知道。”

    “老夫特意过来,只想知道魏王的阴谋。还有,东宫现在还有漏网之鱼吗?”

    面对小太监何辉,长孙自然有一种上位者的姿态,这并不是他故意做出来的,而是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

    所以,他并不在意讯问的方式,也不在意何辉心里会怎么想。

    他很有信心,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

    “你休想!”

    “我绝对不会背叛殿下!”

    事到如今,自己的身份已然是暴露无遗了,何辉想想,也不必再隐瞒,只要扛住不说,也算是为殿下尽忠了。

    “我知道,你是忠仆,可问题是,你都已经到了掖庭宫了,你心心念念的魏王殿下,可有来营救你?”

    “按照常理来说,就算不是为了你,就算只是为了他自己,也该来搭救你啊!”

    “结果呢?”

    “他人呢?”

    长孙捋着长须,不急不慢的说着这些话,脸上带着笑,显示了他绝对的自信。

    他笃定,何辉不可能一直咬紧牙关,只要他稍稍挑拨,他就会把实情全都吐露出来。

    谁能忍得住呢?

    看他这副狼狈样,虽说才进掖庭没有几天,却已经是身心俱疲的样子。这样的少年,长孙见过的太多太多了,一开始也是一腔热血,报效主上,所谓意志坚定,精明强干。

    可等到遇上事了,到了重要的关卡,凡是能越过去的,就当真是能验证自己的一片真心。

    过关这事,说来简单,可真的要遇上,便是做起来难。

    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倒在了关卡之前,长孙审视着眼前的少年,揣度着他的深浅。

    最后做出了判断,他,不行。

    “魏王没有来,你不必狡辩,也不必还心存幻想。老夫从政多年,见过的事情,经历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殿下不会来救你的。”

    “在你踏出东宫的那一刻,你对于他,就是毫无用处的一颗废棋了。我想,你一直魏王办事,他的行事作风,你比我还要更了解。”

    “以他的为人,会来仗义相救吗?”

    “魏王殿下有多么精明,老夫想来,你是最清楚不过的,来救你,就会暴露自己,他会干那样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吗?”

    连串表态,让何辉根本说不出话来。

    凭心而论,长孙说的有错吗?

    没有!

    他在掖庭宫里呆了三天,这些道理不是他早就想明白的吗?

    要不是想明白了这个关窍,他也不会如此消沉。

    怎么会来呢?

    要是真心想救他,昨天就该过来。难道,他就不怕自己把他出卖了?

    或许,李泰还希望自己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越好,死了更好,不就一了百了了,他的那些阴谋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了。

    长孙的的到来,逼迫着何辉不得不去提前思考这个问题。

    说还是不说?

    这是一个问题。

    他如今已经沦落到了掖庭宫,死活下场也不会更差。

    还不如就拼一把,为自己挣一挣出路,说不定就真的能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

    “你想知道什么?”

    长孙见他半天没说话,刚想开口再敲打几句,他却说话了,这让长孙很欣喜。

    看来,他也不过尔尔。

    短短几天粗活干下来,他就受不住了,就这点道行,还不如他当年打仗时候吃的苦多,还妄图和他对抗,真是痴人说梦。

    “东宫里剩下的人,还有没有你们的眼线?”这是长孙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要是还有这样的人,太子身边的危险就还没有解除。

    既是达成了共识,何辉也没有再坚持的必要,自然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都抖落出来了。

    “有!”

    他想也没想就这样说道,让长孙也十分震惊。

    怎么着?

    还真的有?

    这魏王的野心也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两个的,这么多的密探还不够,居然还有没抓住的?

    “是谁?”他简短的问,何辉眨了眨眼,应道:“六郎,大名陈敬之。”

    长孙胡须一撇:“六郎已经抓住了,在大理寺。”

    “老夫问的是没抓住的。”

    何辉愣了一愣,少顷,才终于听明白长孙的问话,忙摇摇头:“那就没有了。”

    “其实,魏王在东宫布置的眼线也不多,只有我们两个,只不过,太子整日不思正业,竟日玩耍,所以才给了我们机会,能够探听他的消息,源源不断的送到魏王那里。”

    “现在我和六郎都已经被抓住了,东宫也再没有魏王的眼线了,赵国公可以放心。”

    赵国公撇了撇眼,放心?

    老子放什么心?

    要不是魏王诡计多端,算计太子,老子用得着跑到这个地方来吗?

第二百四十七章 往来证据

    这次过来,长孙无忌可是担着风险的。

    这和去大理寺还不同,作为当朝宰辅的长孙,驾临大理寺,还可以说是要处理积压案件,巡视差官们的状态。

    可在掖庭宫这里,他是找不到任何的借口的。

    这要是被李世民知道,他接连造访大理寺掖庭宫,他一定会猜出自己的用意。

    到时候,就算拿到了证据,也不能起到应有的效用。

    所以,实际上,今日的长孙也是无心恋战,想要速战速决的,只是,他的经验丰富,应对能力强,可以掩饰住自己的真实情绪,不让对面的小少年发现。

    而对面的小少年何辉,早就已经是惊弓之鸟,甭管长孙是否在掩饰自己,他都不会在意,也根本没有心思去猜想他复杂的表情背后潜藏的情绪。

    只一个劲的主动坦白,唯恐说的太慢,让长孙找不到有用的消息。

    而长孙也不含糊,别看是私自出来见面,可长孙也是带着随从的。作为当朝宰辅,他身边的从官都非常忠心,绝对靠得住。

    今天来掖庭宫,既然是担着风险,那就绝对不是为了听几句证词就了结了的。

    必须做到证据确凿,所以,一份完整的笔录就是不能缺少的。而这份笔录,绝对不能出自他长孙无忌之手,这个道理,即便是不主管刑名的他,也是熟悉的很。

    这样关键的时刻,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犯这样低级错误。

    就在刚才,你也不说,我也不说的时候,他的书办一直都老老实实的站在长孙的身后,好像隐身人一般,一句话也不说,除了眨眼,喘气,几乎就没有其他的动作。

    保证你们任何人都感受不到他的存在,而何辉一开口,书办就迅速就位。

    铺好了纸,拿起了笔,把他说的情况,一字不落的记录下来。

    这件事事关重大,谁也不敢轻忽。

    何辉看到他铺开了架势,也是稍顿了顿,等他都做好了准备,这才继续开口。

    魏王李泰,一向是个目标极为明确的人,从一开始,他派遣眼线进入东宫,就是为了刺探李承乾的**。

    既是有了这样的目标,他给眼线们布置的任务也是很简单明了。六郎负责把李承乾带坏,而何辉则需要把李承乾的那些恶形恶状全都记在心里,渐渐输送到魏王府。

    要说也是老天帮忙,两人一先一后入府,谁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进行的如此顺利。

    李承乾的消沉超过了他们的想象,不需要太多的引导,他就自己玩闹起来,像是个自暴自弃的孩子,完全没有了当太子的自觉。

    至于何辉这边,一切进展的都相当顺利。终日醉生梦死的李承乾,哪里会想到,就在他的身边不到一丈的地方,就有一双眼睛正紧紧的盯着他。

    那眼睛,正是他的弟弟李泰派来的。

    他所有的荒唐举动,全都经由自己传递到了李泰那里。由于消息实在是太多,所以,他们只能增加传递消息的次数,有的时候,十天左右,就要互通一次消息。

    负责收集消息的是何辉,然而负责传递的却是六郎。

    何辉日日在东宫当差,必须在李承乾的眼前晃,一天不晃,或许就会被发现。

    所以,两相对比,还是六郎出去传递消息更好。

    反正在东宫,他的身份是李承乾的玩伴,来去自如,无论出现在哪里,都十分正常。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另外约了传递消息的地点。

    那就是位于辅兴坊的张美手家。

    这个地方,客流量也大,又是城里最知名的菜馆之一,六郎就是天天到这里报道,也不会有人察觉出异样来。

    有了这样的配合,李承乾还有不栽倒的道理。

    “可是,那日陛下带人搜查东宫,明明是晚上的事情,你们又是怎么把消息传递出去的?”听着听着,长孙就觉出些异样来,便打断了何辉的话。

    没想到,何辉丝毫不见紧张,反而笑了起来。

    “赵国公,你怎么忽然糊涂了,要想传消息,有的是办法。”

    “当时,殿下喝的醉醺醺的,完全不省人事,所以,六郎就直接出去传消息了。六郎是殿下的玩伴,本来就是可以随意出入东宫的,就算当时时辰已经有些晚了,但坊城的门还没有关闭,赶在关门之前,六郎把消息送了出去。”

    “据六郎回来说,他是直接把消息送到了魏王府,所以才能这么迅速就返回来。”

    除此之外,何辉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在六郎出去送信的这个时间点,为了怕李承乾苏醒,坏了李泰的大事,他一直都在撺掇着几个小太监给李承乾灌酒,保证李世民带着人过来搜查的时候,一定会看到床上的那一幕。

    既是如此,这事就算是对上了,几乎是严丝合缝。

    通风报信,卡准时机,果然只有一个眼线,这件事是做不成的。

    想通了这件事,长孙真是心有戚戚。

    好一个狠毒狡诈的李泰,白白生了那样一副忠厚老实的脸,其实,巨大的肚子里,装满了脏心眼。

    以往真是小瞧了他。

    虽然,对于这个外甥,长孙早就有所防备,可他也没有料到,他居然就敢这样对自己的亲哥哥下手,如此直接,如此不顾体面。

    虽说,丑事是李承乾自己做下的,这谁也不能怨,可这也不是李泰从中作梗,刺探**的理由。

    李承乾是不成器,李泰是奸险毒辣,若论危险性,当然还是李泰更胜一筹。

    “我问你,你手里可有和魏王的往来书信,只言片语?”

    何辉正在低着头酝酿情绪,准备接下来继续大说特说,却听得这一问,猛然间察觉,这才是长孙此行的真正目的。

    把这一切事端和魏王勾连起来,只靠他们的证言那是不能作准的,可有了物证就不同了,就能把目标直接指向李泰。

    将来,若是他想把这件事捅到李世民的面前,有了物证,可信度就会大大提高。

    这是很容易就想明白的道理。

    不过,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一个问题,却当真是难以回答。

    往来书信?

    那种东西怎么可能会有!

    李泰又不是傻瓜,当他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最高规格的接待,也只是和这些探子见面而已。

    至于笔墨之类会暴露他身份的东西,一概不会留下。也就是说,从那一天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弃子的命运。

    成功了,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若是他们折了,那也是自己的事情,从表面上看上去,李泰和他们是毫无关系的,你抓不到任何线索,能把他们和李泰联系起来。

第二百四十八章 救大兄一命!

    比如六郎,他虽然早年在魏王府当差,可时间非常短促,当他被选为探子之后,李泰就已经帮他换了一套身份,一般的调查,根本看不出多少异常。

    至于何辉,当然,他的问题就更加复杂一些。

    他是正正经经从魏王府出来的小太监,这一点从户籍的调动上面也可以查出来。

    更难以回避的一个问题是,何辉的哥哥何荣,现在还在魏王府当差。

    对于李泰来说,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装死。

    把他就扔在掖庭宫,不管不顾,只要他不出现,就没有人能够把他和何辉联系起来。

    对了,大兄!

    想清楚了这些关窍,何辉的脑子里也充斥着各种奇怪的想法,当这些想法渐渐被压制下去之后,一个人名就跳了出来。

    何荣!

    他的哥哥,和他一样已经变成了太监,相依为命的哥哥,他现在怎么样了?

    自己被罚没入掖庭宫,那何荣的日子又怎么过下去?

    李泰是个极端现实的人,他能够留着何荣这个活口吗?

    想当初,自己打定主意为李泰卖命,不也是想让他们兄弟的日子更好过一点吗!

    现在转念一想,或许,派他潜入东宫,魏王正是看中了他们是兄弟两人都在他的控制之下。

    为了何荣的安全,何辉必定会拼尽全力,效忠自己。然而,现在何辉被抓了,不论他是否招供,有没有暴露,对于李泰来讲,他们兄弟都是不稳定因素,充满了危险。

    以李泰的性格,肯定会斩草除根的。

    想到自己这些天的遭遇,又联想到哥哥可能的下场,何辉就不寒而栗。

    张开颤抖的嘴唇,喃喃道:“大兄,大兄还在王府。”

    “你说什么?”

    从刚才开始,长孙就一直密切关注着何辉的一举一动。虽然他对所谓书信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以李泰的谨慎,他绝对不会给别人留下话柄。所以,何辉的手里有证据的可能性不大。

    但本着有枣没枣打三竿的理念,他还是问了,然而,就在他的疑问说出来之后,面前的少年就彻底变了脸色。

    战战兢兢的,那脸黑的像锅底似的。

    没头没脑的来这么一句,就连聪明绝顶的长孙一时也没想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赵国公,救命啊!”

    何辉以头抢地,青石砖都被他磕的当当响。

    “大兄,小奴的大兄还在魏王府,就是魏王的贴身太监,小奴现在被抓到了这里,也是凶多吉少,殿下也绝对不会再相信我了。”

    “小奴一人虽死不足惜,可小奴的哥哥,和这件事毫无关系,我兄弟两人逃荒到了长安,辗转进入了魏王府充为太监。”

    “还请赵国公能够帮小奴调查一下,看看小奴的大兄还活着吗?”

    “若是小奴的大兄有幸,还能有口气,就请赵国公开恩,出手相救,小奴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定当报答您的大恩。”

    原来是为了大哥,长孙终于是明白了。

    这李泰也真是够狠毒的了,把弟弟派过来做探子,自己那边呢,留着个哥哥当人质,你就是想不为他卖命都不行。

    不只是要卖命,因为自己的工作状况还牵连到大兄的生死,何辉自然会更加卖力,唯恐自己做的不够周全。

    “既然你的手里没有物证,那你大兄那里呢?”

    “你认为可能会有吗?”

    “我想你也知道,这件事要想牵连上魏王,没有真凭实据是绝对不能成事的。”

    “仔细想一想。”

    终于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的何辉,如今也是匍匐在地,彻底向长孙投诚。

    掖庭宫的三日,让他认识到,魏王就是个无情无义的恶胚。他根本不会把他们这些奴仆当人,要想拯救自己,拯救何荣,只能依靠长孙无忌。

    至少,长孙是确实可以遏制魏王的势力的。成与不成,总要去试一试。

    他细想了一阵,终于开口。

    “赵国公,如今小奴身在掖庭,根本走不出去,就是大兄手里有证据,也无法让他转交给国公。”

    “更有可能的,小奴猜测,说不定大兄何荣早就被魏王殿下处死了,正所谓死无对证,赵国公又如何能拿到证据?”

    何辉说的,正是长孙担心的。即便他已经抓紧了时间,进行各种行动。可很明显的,就算他再迅速,也不可能比得过魏王。有这两天喘息的时间,他恐怕早就把各种证据销毁了。

    长孙凝视着眼前的少年,看他战战兢兢的样子,内心揣测着该如何处理他。

    这个人,最终还是留不得的。

    不论是魏王还是他,亦或是高高在上的陛下,谁都一样,都不会让他活着。

    从他们三方的角度来看,谁都没有理由保护他。

    长孙想来,以何辉的聪明才智,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有一个金涵,”从刚才开始,何辉的嘴巴就开开合合的,不知道在嘀咕什么。

    这一刻,何辉终于说话,长孙立刻意识到,这应该是重要的消息,他倾身向前,做出倾听的样子,甭管是不是真的用心,至少样子要摆出来。

    “那是什么?”

    “大概两尺见方,上面有梅梢映月的花纹,平日里,殿下就收在自己的寝殿里,大概在绣榻背后的箱柜之中,当年小奴从魏王府出来的时候,殿下有什么机密信笺,都会放在里面。”

    “金涵上面有蜜蜡封签,旁人无法窥到其中的内容。”

    “若是赵国公有能力弄到那个东西,恐怕会有不少收获。不过,现在发生了这件事,东宫被查抄,小奴想来,魏王殿下也不会保留那些能够指向自己的证据。”

    “金涵说不定也早就挪了位置,就算小奴再回到王府,都没法找到。”

    长孙微微颔首,这可真是一条有用的消息,不管现在找不找得到,可以后若是有魏王翻船的那一天,他们就可以直捣黄龙,找到证据,岂不妙哉。

    可惜的是,现在还无法找到这个金涵。何辉说的没错,以魏王的心智,这个时候,一定会把这重要的宝涵藏到旁人找不到的地方去,临时改换藏匿地点。

    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放心。

    这个金涵,应该不会凭空消失。

    作为一个凡人,很多行为习惯是不容易更改的,魏王也一样,肯定不会把金涵彻底毁掉。

    只要留有这个尾巴,抓他的把柄那还不是很容易的事。

    至于眼前的少年,现在自然还不到死的时候。

    金涵还没有找到,能够把魏王和陷害太子勾连起来的证据也还没有寻到,何辉可是难得的证人。

    毕竟,大牢里的那几个人,已经是朝不保夕。进入了监牢,这就说明,李世民对他们已经有了基本的处置,六郎他们恐怕是逃脱不了拉到狗脊岭挨一刀的命运了。

    倒是眼前的何辉,貌似还有运作的可能。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与李世民拉近关系的新方法

    作为李承乾的贴身太监,何辉的职位并不是很高。所以也没有引起李世民的注意,只把他丢到了掖庭宫。

    进入这个地方,这就说明,李世民是不管他们的生死的。可以生也可以死,都看自己的造化。

    所以,长孙可以有一些操作的空间。

    “何辉,你说的事情,老夫都记住了,不过,掖庭这里,一时半刻的你还出不去,不过老夫会和差役们打招呼,让他们不再差使你,你安安心心在这里呆着,等到需要你的时候,自然会放你出去。”

    何辉抹掉满脸的泪痕,颤巍巍的抬起头。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长孙,就在进门之前,他还对这个老头子充满了敌意,以为自己和他之间要发生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那是你死我活的。

    却没想到,现在他已经是匍匐在地,等着长孙的拯救。

    他明明没有抱多大的希望,对活命早就已经是心如死灰。却没成想,长孙真的说出了这样的话。

    他可以让他活!

    而何辉也相信,长孙有这个能力让他活命。

    “赵国公此话当真?”

    “小奴真的能活下来了?”

    “小奴自知有罪,罪无可恕,可也并不是什么置生死于度外的英雄好汉,在国公面前,我不会讲谎话,小奴是真的想活命的。”

    “只希望国公也不要欺瞒小奴,若是真的不能活,就说实话,如果真的能活,小奴贱命一条,还望国公能稍微庇护。”

    他以头抢地,一声又一声的闷响,回荡在厢房之中,长孙长叹口气。对他的绝望哀求,他也能感同身受。

    况且让他活命,也符合自己的想法。从政多年,长孙是个再现实不过的人,他很清楚,只有满足自己需求的要求,他才会应允,若是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你就是抱着他的大腿求他,他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年轻时,他也曾叱咤疆场,见惯了生死,没有什么能动摇他的决心意志。所以,这小小的庇护,不过是他顺手为之。

    “这你放心,老夫不会让你死的。”

    “你只要在掖庭好好呆着,总有让你派上用场的时候。”

    “是是,只要赵国公能够稍稍开恩,小奴甘效犬马之劳。”

    “好吧,”长孙点点头,又道:“你先退下吧,沐浴更衣,收拾齐整些。”

    何辉走后,掖庭宫的差官立刻迎上前。

    这世道,底下的差役最会观测风向,在这个朝堂上,除了李世民,长孙就是权势最大的一号人物。

    以往,掖庭宫这边的人,就是想见到他都难,拍马屁都找不到机会。现在,好不容易得找机会,可不使劲的巴结,摇尾巴都怕摇的不够美感。

    “赵国公还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来,下官一定照做。”

    长孙略略停步,只道:“这个叫何辉的,最近不要给他派重活,好好待他,留着还有用处。”

    想到何辉的状态,差官略有些惊讶。不过,他一向善于顺坡就下,连声道:“下官知道了,一定照办。”

    “那就可以了。”

    那差役见他要走,连忙搓着手阻拦:“赵国公,那剩下的人怎么处置?下官是说东宫送来的那些人。”

    “他们啊,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你看着办。”

    看着长孙的那表情,差役立刻就懂了。

    看来,还是老故事。

    …………

    打发走了房二和李治,沈安终于得了片刻清闲,这清闲当真是来之不易的。

    要知道,每次他们两个过来做客,对沈安来说,绝对是一项耽误工夫的差事。

    非不是他不欢迎他们,只是你和他们坐在一起,就一点有用的主意都想不出来,白白浪费时间。

    要知道,时间就是金钱,这是古今同理的一条铁律,就算大唐生活节奏慢,时间充裕,沈安也不能看着宝贵的时间就这样匆匆流逝。

    那边厢,李治的皇帝老爹,还在眼巴巴的盯着他,不知道心里究竟憋着什么坏。

    这边厢,沈安自己还在浪费时间,怎能不让人心焦。

    幸好刚才他已经用雪花酪堵了他们的嘴,把他们哄得美滋滋的,各自送回了家。

    接下来,他总算是能忙活点正经事了。

    在到底是讨李世民的欢心还是把李治哄得舒舒服服的这个问题上,沈安还是觉得,以目前的情况看来,还是先应付了李世民为妙。

    毕竟,李治是小孩,嘻嘻哈哈的还是容易哄弄,可他爹李世民则不同,那可是天可汗,这个时代最为辉煌耀眼的一代明君。他的脑袋瓜那是一般人能比的吗?

    更何况,他还不是养在深宫的白身皇帝,是实打实的成长在民间,靠着自己战场搏杀坐稳位子的皇帝。

    他虽然生在富贵人家,但自十五六岁就在战场上驰骋,见识之广大,不是沈安这样的半路出家人士可以比的了的。

    所谓半路出家,绝对不是沈安故意谦虚。

    别看他的知识储备比这些唐人要多出几十倍,可说到底,他也还是个年轻人,于心胸和看人的眼光这些需要个人经验积累的事项上,还是有所欠缺。

    就算他现在加紧锻炼,那也比不过刀山火海里滚过来的李世民。所以,面对李世民,沈安还是要采取一贯的战术,加紧小尾巴,低调做人。

    就算以后在兵器变革和赚钱事业上有大进展,也一定要把这件事归功于李世民,尽量给他唱高调。

    这样才能保全自身,定下了这个计策,在沈安的面前,未来的道路也越来越清晰了。

    他在小院中铺了一张席子,摆了张小炕桌,一个人对月饮酒,好不快意。

    要说李治他们的插科打诨也不是毫无作用的,经了他们的提醒,沈安才想起了李世民背后的旧伤。

    据史记载,李世民当年征战沙场的时候,背后曾经中箭,过后,箭头虽然取出,箭伤也已经痊愈。

    可那些都是表面现象,真实的情况是,旧伤还隐藏在表皮之下,根本没有痊愈。

    沈安开动脑筋,准备从帮助李世民调养旧伤上入手,拉近两人的关系。

    历史上很多有名人物也是深受箭伤反复复发的困扰,比如著名的猛将军关二郎,就是其中之一。

    传说,关二郎曾经是肩膀被箭矢贯穿,虽然伤口愈合,可一到阴雨天那曾经的伤口就隐隐作痛,让他苦不堪言。

    从这些现象上来看,李世民的症状倒是与关羽相似。看他穿龙袍的情形,似乎表皮早就已经生长良好。

第二百五十章 所谓清创

    有一种反复发作的箭伤那就更加恐怖了,受了那样箭伤的人,虽然立时并不会死,可看似康复的伤口之下,却危机四伏。伤口时有溃烂肿痛,总是好了又坏,清理了又好,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这样几次下来,这人也就完蛋了。

    其实不要小看古代的冷兵器,尤其是作为进攻性武器的弓箭,威力那是相当巨大的,至少不是区区肉身就能抵挡得住的。

    冷兵器时代,碍于技术落后,武器种类偏少,人们就开始在有限的兵器之上动歪脑筋。

    比如,箭矢的箭头,往往做成三棱形的、倒钩型的,都是扎进去就能带出一串肉来的,绝对是致命性的打击。

    再加上一些淬了毒的,抹了朱砂粉末的,砒霜粉末的,就更不必提了。

    其二,就算是一时没有击中要害部位,箭伤的后遗症也是不可小觑的。仔细想想古代的医疗水平就知道了,在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个小小的伤口感染便极有可能要人性命。

    更别提是箭伤这样的开放性伤口了,能用金疮药粉凑合着把伤口糊上就已经是大功德了,彻底清创干净是想都不要想。

    那个时候,很多伤兵连包扎都轮不上,能在伤口上撒一层药粉就已经算是恩德了,这样的药粉,一般作用不大,止血估计没问题,可愈合就比较麻烦了。

    古代相传,关羽曾经受过箭伤,即便是把箭头取出,还是高烧不减,疼痛异常。

    于是,有神医华佗为他腕肉清创,在没有麻醉药也没有止疼药的古代,关羽就这样气定神闲的忍过了整个过程,英勇的行为,还传为美谈。

    当然,那是经过小说美化的情节,真是的情况是,无数的战士、将军都因为无法做好伤后清创,死于各种并发症。

    比如败血症,腐烂生疮,热毒都是以古代的医疗水平无法根治的。

    别说是关羽,就是金尊玉贵的王侯公爵,受了外伤也是很痛苦的事情,这倒还是其次,更有甚者,还有因此丧了性命的。

    就像著名女皇武则天的长子李弘,大概就是死于坠马之后受伤落下的后遗症。

    古代既没有止疼药,又没有麻醉药,虽然有华佗研制的麻沸散,不过,从古书的记载上来看,这种技艺并没有被广泛的使用,造福伤者。

    从古代人的理念上来看,他们也根本无法接受外科手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易改动。

    古代人连头发都要结成发髻,绝对不会轻易的剪短,要让他们接受剖开皮肤,取出异物,这样的事情简直是想都不要想,根本没有可能。这就好像是从人拉马拽一秒飞升成坐了火箭,完全是划时代的跨越,沈安就是说破了嘴皮子,他们也不会答应。

    更可怕的是,你们以为古代的箭头是干净清洁的吗?

    不是!

    绝对不是!

    应该说,古代根本就没有一个健全的卫生观念,那箭头戳进人体,简直就是一个活着的细菌培养皿。

    上面沾染了多少病菌多到数不清。被这些细菌侵入的机体,也许一年两年扛得住,时间长了,一旦机体的免疫力下降,各种病痛就找上门了。

    哎,面对重重困难,沈安还是决定迎难而上。

    现在他已经做出了初步判断,李世民的箭伤应该已经痊愈,从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溃烂,那么就要考虑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旧伤部位肯定是留有一些异物,没有清理干净。

    这是很有可能的。

    人体是非常敏感的综合体,他依靠自身的调节系统保持整体平衡。这个平衡是很微妙的,一个微小的异物都很有可能打破这种平衡。

    那种异物并不是像你想象的,有折掉的箭头没有取出来,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巨型的异物。

    极有可能的就是一些细碎的铁屑而已。要知道,古代的弓箭是很脏的,伤口中有这些残留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要按照沈安的计划,切开伤口查看一下,把那些没有清除干净的异物全都弄出来,隐藏在肌肤里层的那些溃烂脓肿也全都弄干净,这样再进行简单的缝合,李世民的旧伤就再也不会发作了。

    可这些都只是计划而已,一则是,李世民根本不会同意他这样做,二则是,打开旧伤之后的情况是什么样的,也根本无法做出判断,万一要是不是他想象的那样,沈安可就完蛋了。

    困难还不止于此,缝合是容易的事情吗?

    要知道,缝合伤口可不像缝破了洞的袜子那样简单,没有经验就胡乱操作,就凭沈安的手艺,肯定是要露怯的。

    缝合后的拆线又怎么操作?

    虽说来自现代的沈安,见过不少缝合的场面,照猫画虎总是有模有样的,可问题是,照猫画虎还是有局限性的,等到真的上阵缝合,恐怕就有大问题了。

    然而,阻挡他成为医学名师的另一大阻碍,不是别人,正是皇帝李世民。

    想想他的身份,他是一般人吗?他可以容忍沈安拿着小铡刀,划开他的皮肤吗?

    就算是他同意,底下那些刚正不阿的大臣也不会同意。

    唾沫星子非得淹死沈安不可,到时候好处没有捞到,再被拉到狗脊岭一刀切了,可怎么办?

    可是,要想根除李世民的旧疾,只有做手术重新清创才是最好的办法,若是能把外科手术这样的理念在大唐推广开来,也绝对是功德一件。

    虽说,上一世他不是正宗的医学生,可简单的外科小手术,也是能够操作得当的。

    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经验积累,成功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俗话说,富贵险中求。

    到底是为了自己保命,就不去尝试,还是为了更大的财富积累,进行一些危险的尝试。

    沈安抖抖脚,还是决定选择后者。

    怕什么?

    就算失败了,一命呜呼,再穿回去就是了,还不是洒洒水的事。

    想来想去,沈安还是决定要搞一些超乎常理的行为,来大唐走了这么一遭,如果能够悬壶济世,总也算是做了些贡献。

    但是,先从哪一步开始呢?

    这件事要想着手去办,绝对要很长时间的谋划,现在才刚刚起步,不能把面子铺的太大。

    想来想去,沈安觉得还是应该先从可以就地取材的事情上入手。

第二百五十一章 发财致富有新路

    对了!

    做手术之前还有许多准备工作,纱布,手术刀,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消毒!

    现代手术采用的消毒手段也主要就是医用酒精,当然,大唐不可能有那样先进的提纯浓缩手段,什么百分之七十五的酒精是想也不要想,就算是有那种技术,沈安也学不会。

    他只能捡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努力操持。

    他在腰间搜寻一遍,终于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铁剪刀,磨得锃光瓦亮的。沈安的手指头插在剪刀的孔洞里,还真是有点挤得慌。

    这小巧精致的剪刀,并不属于沈安,以前是小丫鬟芙蓉使唤的东西。小剪刀是故意做成半个巴掌大小的,这可不是个玩具,当真是可以使用的工具。

    小娘子们时常要做一些针线活,需要一些精致的操作,那些小线头,都可以用这样的小剪刀剪断,随手使用,相当的灵便。

    虽是铁质的,也没有什么精工制作,却也保存的很好,沈安也是看它很有意思才让芙蓉交给自己的。

    现在倒真是派上用场了,要想做手术就先要定制一批符合要求的手术剪,手术刀。

    至于消毒用的酒精,浓度当然是达不到了,不过,将就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按照沈安估算,大唐这时的酒,酒精浓度大概在十度左右,就和现代的啤酒差不多。

    这样的酒精用来消毒绝对是不成就的,必须提高酒精的浓度。

    要提高酒精的浓度,就先要提高酒水的浓度,这是很容易就能想到的。沈安忽然眼前一亮。

    哦!

    一个新的赚钱方法就这样明晃晃的摆在眼前,正在向他招手,他要是再不上道,也实在是太糊涂了。

    酿酒!

    对,就是酿酒。

    让喝惯了低度数黄酒的唐人尝一尝蒸馏白酒的滋味,将白酒的酿造历史再提前七百年,这不是功德一件吗!

    朗朗星空,昭昭明月,在这样沉静的夜里,沈安终于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新路。

    啊!

    这是多么值得庆祝的一件事啊!

    沈安握了握拳,确定了下一步的目标。

    …………

    翌日清晨,小小少年沈安,身后背着个小竹筐,活像采蘑菇的小姑娘。作为他的左膀右臂,阿钱和芙蓉,自然也不会缺席。

    不过,此番出来之前,他们倒当真是好奇的要命。且看看沈安的这套装扮,谁人能不好奇。

    上一次,他就拉着芙蓉跑到郊外去鉴别茭白,好像一个熟悉农事的小农夫,而这一次,他又背上了筐,却没有告知他们出城要干什么去。

    “郎君,我们这是要去哪里?”阿钱喜滋滋的问,芙蓉呢,根本就顾不上问话了。

    他们坐的这一架马车,正是沈安花费重金购买的,说是长安城里的爆款也不为过。

    小小的婢女芙蓉,还是第一次坐上这样气派的马车出门,能不好奇吗!只知道一味的打开车窗,四处瞧四处看,她才不管沈安拉着他们出门要做什么。

    要说,这也是正常的。

    即便是在民风开放的大唐,女人能够出门的机会也比男人少得多。阿钱倒是可以借着外出采买,四处做活的机会出去走走,而女人呢,除了添置胭脂水粉,新鲜的衣衫,基本就没有多少出门的机会了。

    贵女倒还好说,整日里出门乱走也没人敢管,可像芙蓉这样的小婢女就没那么幸运了。

    朋友没有几个,基本上也都在沈宅,出门会友这样的事情是想也不要想的。

    上街采买?

    那也得有钱才行啊!

    虽说沈安对待下人相当大方,零用钱从来都给的到位,但要想像有钱人家的小姐一样,到各处游玩,那还差得远了。

    “去少陵塬。”

    “是吗?”

    “真的!”一听说去少陵塬,芙蓉一下子就来了劲头,别提多高兴了。

    “郎君,我们是要去郊游吗?”

    沈安笑道:“当然!”

    “今天的天气这样好,正是出外游玩的好时候,这一阵子我四处忙活,也没顾上你们。”

    “这回就趁着好天气,好好的出去玩玩。”沈安的脸上挂着灵猫一样的笑容,那叫一个诡诈。

    沈安说的没错,在这样炎热的夏五月,既没有下雨,又不会热的人脑袋发烫。

    关键是天上的白云还很配合的若隐若现,让阳光时有时无,这样的天气正是郊游的好日子。

    要是错过了今天,就真的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能出来了。

    经了他的鼓动,阿钱和芙蓉全都雀跃了起来,兴奋的四处乱瞧。

    少陵塬位于长安城的郊外,算得上是城区外难得的一片平坦高地,是长安城百姓出外游玩的首选。

    这里水草丰美,空气清新,位置稍稍高过长安城区,是登高望远的绝佳去处。

    虽然沈安带着他们出来,也是为了郊游观景,可主要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这个。

    要想酿酒总要有酒曲才能成事,大唐酿酒所用的酒曲,自然和蒸馏酒用的酒曲不同。

    但总的来说,那些原料还是取自天然,今日上少陵塬,主要是为了采草药的。

    本来他的目标是酿酒最常用的草药,辣蓼草,这种草基本上是南北皆有,随处可见。

    不过,艾草、桑叶,也不能少。虽说他的技术还不是很好,做出来的酒曲,效率不会那么好,可作为初步的试验品,也是可以凑合的。

    除去制作酒曲,要想酿酒还有很多其他的原料要采买。

    酿酒之法,总的说来也是两个流派。

    一是辣酒,一是甜酒。

    沈安要挑战的,自然是高蒸馏度的白色辣酒。

    做这种大曲饼最重要的原料还有大麦。幸而他们现在所处的正是北方的长安城。

    在这里,人们本来就喜食面食,想找大麦粉还是很容易的。说来,其实这次去少陵塬,沈安也是去探一探路的。

    少陵塬附近绿树成荫,到处都是翠绿的青草,由于是完全对外开放的观光景点,所以,平民也可以在这里进行采摘活动。

    要想做成能够酿酒的酒曲,怎么着也得采摘几斤药草。就算少陵塬没什么人管理,他也不能把这样多的药草全都打包带回去。

    所以,要想正式开始制作酒曲,就必须借用李治的名头,有了他的帮助,别说是几斤,就是几十斤也照样都能拉回沈宅。

    不过,采草药真的是那样容易的事吗?

第二百五十二章 不该有的相遇

    当沈安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才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沈安家里的马车夫,经验丰富,一进入少陵塬逐渐抬高的土堆平台,他就开始眼珠乱转,寻找机会。

    卡位,在大唐也是一项重要的技能。

    他先是左右腾挪终于挤走了企图超越的另外两架马车,接着就是运用弯道甩尾技术,又超过了早就在他们前面的车子,成功抢占了有利的位置。

    这还不说,别看他驾着马车一路进行各种操作,眼睛还没歇着,小眼神一直瞅着前面。

    寻找合适的停车地点,别以为少陵塬面积广大马车就可以随处乱停乱放,实际上,这里也有一些潜规则。

    人在哪里扎帐篷游玩,马车就要跟着停在哪里,也就是说,人在车在。所以,看起来像是在抢停车位,其实是在抢最好的观景地点。

    托了这位师傅的福气,来的很晚的沈安一行人,居然真的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

    不过,当沈安从车里走出来的时候,登时就震惊了。

    啧啧……

    怎么这么多的人!

    这都是哪里蹦出来的?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

    偌大的一片平台上,到处都是草长莺飞,人头攒动,小帐篷到处都是,铺满了绿地。

    到处都是人声,说说笑笑的,小娘子挥着手帕围着几颗垂柳转圈,她们红扑扑的脸颊,飞扬的裙角,真是美景一副。

    要是换做以前,他非得加入他们,一同游乐,尤其是那些小娘子,趁着她们玩得欢,说不定还能搭个讪,稍微揩一把油。

    结果呢?

    真是天天盼着的时候它不来,等到有机会了吧,他又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他可真是个可怜人啊!

    他背着小竹筐,看着汹涌的人流,终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所谓的心有灵犀就是如此吧,面对难得的好天气,大家都会不自觉的往一处想。

    这才都聚集到了少陵塬上,有野炊的,也有观景的,更有趁着秋游的机会,互诉衷肠的。

    沈安盘算着,以他的能力是没有办法在众目睽睽之下,明晃晃的采摘药草的。

    在这里,有必要提一下大唐的一些风俗习惯。

    要说野外采摘这件事,在大唐还真不是一件稀罕事。毕竟,这个时代物资比较匮乏,下到平民百姓,上到官宦人家,每到荒年时节,都会成群结队来到长安郊外,采摘各种野果野菜,补充食材。

    那个时候,沈安背着个竹筐凑在中间,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他究竟采的是什么草。

    人人都是低着头,瞪大了双眼,唯恐能吃的野菜从自己的眼前溜走,才不会有人搭理他。

    可现在呢?

    真真是不合适。

    今年年景很好,皇朝境内处处都是大丰收,仓廪殷实的很。这一年大唐的真实情况就和历史上的记载没有两样。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畅。

    李世民是难得一见的明君圣主,在他的统治下,大唐帝国蓬勃发展,老天爷似乎也对这位圣主十分配合,一年到头,风调雨顺的,没有大灾也没有大患。

    这样的情况下,渡荒食品是绝对不需要的,更别提是上山采野菜了。沈安正在踟蹰,却没成想,他的那一对小厮丫鬟早就自己忙活起来了。

    取来了木棍和毡布,这些都是一早就带来的,沈安本来是做做样子,可芙蓉他们却当了真,还以为这次出来就是为了秋游的。

    等到沈安发现,两人连木棍都已经钉到泥地里了。

    “郎君,您尽管歇一歇,这里有我们就足够了。”

    “什么足够了?”

    “你……你们这是干什么呢?”沈安急匆匆的跑过去,看他们俩兴奋的忙活着。

    阿钱把四角的木桩全都支好,又去扯那毡布,且应道:“当然是把帐篷支起来了。”

    “郎君放心,我做这个非常擅长,再等一刻就能使用了。”

    “是啊,还有我帮忙呢。”

    芙蓉也跟着忙里忙外,沈安气结,说是来郊游,他们俩就真的相信啊!

    真是一对心大的。

    “你们别弄了,我们来是有别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两人齐齐抬头,眼神之中不乏失望。

    “郎君,你不是说趁着天气好,出来游玩的吗?难道,您是骗我们的?”芙蓉显然很不满,那嘴巴撅的,好像小鸭子似的。

    “我不是骗你们,只是要先把重要的事情做完,再玩也不迟啊。”

    “沈郎,你们想干什么?”

    清脆稚嫩的声音传过来,沈安的耳朵接收到了一些熟悉的波段,诶,这是谁?

    好像是认识的人,视线下移,只见一个小豆丁出现在眼前,小小的,脸上漾着古灵精怪的笑容。

    “沈郎,好久不见啊!”

    “别来无恙?”

    萧显!

    这个小娃娃怎么也会出现在这里?

    等一下!

    他才六岁,不可能自己出来游玩,视线上移,果然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子出现在不远处。

    正是宋国公萧瑀。

    完蛋了。

    今天的秘密行动,看来又要实行不下去了。

    沈安扯扯嘴角,露出僵硬的笑。

    “宋国公。”

    “沈郎,背个筐做什么?”

    “难道是来采蘑菇的?”老萧捋着长胡须,那叫一个神采奕奕。两只昏黄的眼珠子,精光毕现,让沈安坐立不安。

    “没,没什么。”

    “沈郎,你别再说谎了。”

    “我们都听见了,你到少陵塬来不是为了观景的,快说,要做什么事?”

    “要是老实交代了,说不定,我们还能帮忙呢!”

    帮忙?

    沈安僵笑:“真的没什么,不过是觉得好看。”

    “小郎君不知道,这可是今年的新时尚。”

    “时尚?”

    “就背个筐?”萧显支棱着眼睛,说什么也不信。

    “沈郎,我劝你还是早点照实说了,要不然你今天什么也别想干成。我们会一直跟着你的。”

    跟着你……

    跟着……你……

    沈安的眼前出现萧显那张狡诈的脸,眼皮也耷拉了,精神也衰弱了。萧显可就不同了,他现在可是有他亲亲的阿翁助威,真是干什么都有精神。

    要不说世间万事万物都是讲究一个因缘际会。

    老天爷就安排了,今天正是他们相见的好时候,要不然他老人家也不会让天气变得这样好。

第二百五十三章 采草药

    萧显一向是个闲不住的人,他才只有六岁,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年岁,什么下棋啊,操琴啊,其实都是做一做表面功夫,完全不走心。

    只有玩耍才是他最喜欢的。

    而他的阿翁,萧瑀。原本是个很严厉的人,朝堂上的表现暂且不提,只说在宋国公府上,他对萧显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

    毕竟是自己最看重的孙儿,还指望着他延续萧氏一族的辉煌呢。

    不过,近来来自他的管教倒是宽松了不少。

    原因无他,只是萧老爷子最近玩心大起,不只是跟着萧显一起进行各种研究,还一门心思的盯着沈安这边的动静。

    萧瑀认为,这个小子肯定还有很多坏点子没有施展出来,都在他的肚子里憋着呢。

    他整日里等着机会,想要和沈安搭上线,看看能不能多收集一些新鲜事。

    要不说返老还童是个著名的成语呢,萧老爷子现在就有点那种症状。

    每天精神头十足,就想多出去走动走动,见识各种新鲜事物。

    于是,正在祖孙两人结伴出行的这个好时候,他们又再次看到了心心念念的沈安,沈郎君。

    哪里还能放过,自然是拉住就不撒手。

    祖孙两人目光炯炯的盯着沈安,好像是两个地球人发现了外星人一样,正在拼命观摩。

    视线放远,沈安的两个小跟班,也是目光复杂的盯着他们的主人。

    这是什么情况?

    宋国公怎么也会出现在这里?

    我们是不是说错话了?

    你大爷的!

    真是太闹心了,难得出来玩一次,还遭遇了这样的破事,还有完没完了。

    权衡了片刻,沈安嘿嘿一笑:“其实吧,也不是不能告诉你们,只是,能不能弄到还不知道,所以,不好说出口。”

    他拖拖拉拉的说出了这几句话,大脑正在飞速运转,真正的意图,当然不能说出去,但想避开这两个人,现在看来,又是不可能的。

    看来,只能祭出老办法,忽悠着看了。

    “说吧,说吧,我们不介意。”萧显热情的撺掇,沈安就装作不得已的样子,开口道:“我是在为制作药膳准备草药。”

    “药膳?”萧瑀点点头,渐渐明白了沈安的用意。

    “是呈送给陛下的?”萧显扬着头,眉飞色舞的说。几人边聊边走,就算是遍地都可以寻到的药草,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想采摘也是不容易的。

    再怎么说也要找一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人烟也稀少的,才能仔细辨别,用心采摘。

    “萧郎说的没错,确实是要呈送给陛下的。”

    “所以更得万分小心。”

    看萧显这笃定的样子,沈安判断,他肯定是从李治那里听到的风声。明明他们约定的那天,萧显也不在场。

    他现在能知道的这么清楚,肯定是从李治那里听说的。李治这个孩子,年纪轻轻的,怎么嘴巴这么大。

    这种事情也可以随便乱说的吗?

    沈安无奈,幸亏他想到了这个说辞,要是把真实的意图告诉他,他再传播给李治,他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要做什么药膳?”

    “是羹汤?还是菜肴?”

    “我听说,陛下近来可是期待的很,沈郎,你千万不能辜负陛下的期望啊!”

    行了,萧老爷子也全都知道了。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还没想好,”这倒也是一句实话,所谓做药膳,他还从来也没有认真想过到底做什么好。

    “只是先试着采几种药草,回去试试看,哪种效果更好,就用哪种。”

    “原来如此。”萧瑀附和道。

    萧显突然灵光一现:“对了!”

    “沈郎,想要草药,何必到这样的地方,杂草太多,好坏也是良莠不齐的。”

    “想要药草,直接去升平坊不就好了吗?”

    升平坊?

    那是什么地方?

    沈安搜索记忆库,根本没有和这个地方相关的回忆。

    却在这时,萧显又开腔了。

    “怎么?”

    “你不知道?”

    “就是太子殿下的东宫药园啊!”

    “皇城里使用的药材,大半都是从那里采摘来的,品种也好,生长的也好,还没有外人进入,沈郎,你要是为了给陛下做药膳,不妨就去那里采药,我想,陛下会恩准的。”

    “显儿,现在可不是时候。”沈安还没来得及回话,萧瑀便给拦住了。

    前些日子东宫的争端还没有平息,东宫、太子,这些词汇绝对是李世民那里的禁忌词汇。

    就连他身边的近臣都不敢提,沈安这样的愣头小子跑去瞎说,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沈郎,太子已经被禁足了,你就别再去找那个不痛快了,就在这里采一点就可以了。”

    “还有,沈郎,要是进宫,见到陛下,也千万不要提起太子的事情,听到没有?”

    沈安看他诚惶诚恐的样子,便点了点头。

    没想到啊,萧瑀这老头子这回还真是发自肺腑的关心他。

    沈安不知道应该作何感想,感动?

    还是无感?

    他也说不清楚。

    单看萧瑀现在的表现,他当然是感谢他的,可想到他之前的表现,沈安这个谢字就说不出口。

    要不是他们这祖孙俩一个劲的瞎搅合,他又怎么会搅进浑水里。

    却在这时,几人迈过了一个水亭,来到了一片小树林旁边。

    在这里,有各种观赏树木,同样也有低矮的灌木和草本植物,古代的园林还是不比现代,就算是少陵塬这样的著名景点,园林的设置也是以天然为主。

    其实,这里还分布着不少贵戚的庄园,所以,这一片的园林,不管是田庄里的还是田庄外面,可以对外开放的,都有专人照料。

    不过,即便如此,花匠们的手艺也是有局限性的,比如这里的花花草草,生长的极为茂盛,好像根本没有人修剪一样。

    这样野蛮生长的花草,倒是给沈安提供了机会,看似杂乱无章,其实会有更多的药草,隐藏在其中。

    采摘起来更加方便。

    沈安的首要目标,正是艾草。

    艾草这个东西,生命力旺盛,一年到头都能长好几茬,就比如现在的夏五月,正是采摘第一茬的好时候。

    沈安能认识艾草,还得感谢一直绵延到现代的端午习俗。

    就算是在一千多年以后,每到五月五,家家户户的门前也和大唐时候差不多。

    全都挂满了艾草,既能去味辟邪,还能驱赶蚊蝇。

第二百五十四章 小娃娃大背篓

    关于挂艾草这个习俗,上一世的时候,沈安曾经有过自己的思考。

    五月正是蚊虫开始肆虐的时候,艾草这个东西,那味道是十分独特呛人的,就算在自然界,也是少数的不受蚊蝇骚扰的植物。

    就像芹菜一样,蚊蝇不喜欢,人类也不太喜欢,虽然号称是粗纤维,营养丰富,可也有很多人,因为它奇怪的味道对它敬而远之。

    五月五挂艾草也大概是这个原理,因为蚊虫开始大量出现,就用艾草这种异味药草进行驱逐。

    渐渐的形成了风俗,所以,沈安对艾草的形状样貌非常熟悉。

    刚刚走到草丛前,沈安就瞧见杂草之中竖立着几株艾草。作为酿酒来说,能够使用的当然是茎叶部分。

    沈安取出早就准备好的铁剪刀,将几束艾草的叶子都裁剪下来,小婢女芙蓉,这时终于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郎君,你怎的不用手直接采摘,芙蓉觉得,那样才方便。”

    沈安颔首,她说得对,确实可以用手摘,而且今天他的采摘量也不大,不过,只要是人,都有一定的劣根性,沈安也不能免俗。

    带着这正宗花匠使用的剪刀出来,就是为了显摆的。

    快来看看,沈小郎君我有多厉害。

    当然,他这样做也不全是为了炫耀,在草本植物中,艾草的植株算是比较高大的,颈部也不是中空的,比较坚硬,用剪刀剪,既省力又干净清洁,自然是好选择。

    沈安将这些理由,一一讲给他们听。

    萧瑀连连点头,身为贵公子的他老人家,从来都是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野草什么的,根本一个都不认识。

    这也难怪,什么样的大灾年也轮不到他吃渡荒食品,不认识是正常的。

    此番行动,最大的受益者,反倒是国公府的小郎君萧显。

    在此之前,他从来也不认识什么乡间野草,也根本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

    可今日跟着沈安钻进草丛,他却忽然来了兴致。

    或许是小孩子对什么东西都好奇,或许是沈安的讲解实在有趣,总之,就连萧瑀也没有想到,萧显能够听的这么认真。

    就在他们几人忙着采摘的时候,阿钱和芙蓉携手返回了马车处,在那里,还有几个背筐,都是沈安提前预备好的。

    这一回,可算是派上用场了。

    不只是他们,就连萧显都积极要求在身后背个筐。

    可以想想看,他小小的身子,站起来比那背筐也高不了多少,还要背筐,他背的起来吗?

    当然,面对萧显,你不能全部用理性来判断他的行为,他是个小孩子,还有点小孩子独特的倔强。

    说背就一定要背,幸而,马车上的竹筐有大有小,因为同行的还有芙蓉,小号的筐子原本是给她准备的。

    就在芙蓉他们去取筐子的时候,沈安开始向另一个重要目标进击。

    辣蓼草。

    对了,就是这种遍地可见的药草。

    相比艾草,其实这种药草混在杂草之中更加明显,几乎是可以一眼认出来。

    相比艾草,辣蓼草才是制作酒曲最重要的原料。

    这种草,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颈部是红色的,开出的花序,一般也是粉红色的。

    对于酿酒的理论发展,化学变化,沈安并不是特别清楚,不过是掌握了方法而已。

    不过,他想辣蓼草名字之中沾了一个“辣”字,或许白酒的辣味就是来自于这种草。

    这只是一种想法,并不能作准。

    辣蓼草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长安城内外遍地都是。

    相比艾草,它的植株要矮小的多,也并不是很坚挺,总是随风摇摆,摇摇晃晃。

    沈安的眼神在四周逡巡了一圈,很快就寻到了目标。就在一丈开外,一片辣蓼草出现在眼前,郁郁葱葱,生长茂盛,真是大宝藏。

    芙蓉他们已经带着筐子赶回来,萧显兴致勃勃的走向他们,把筐子一把抓过来。

    芙蓉看看筐子又看看萧显的身高,真是为他捏了一把汗。

    小娃娃,你行不行啊!

    萧显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可能不行,蹲下身子就想把大大的筐子背起来。

    要说在场的吃瓜群众之中,表现最奇怪的,当属萧瑀。

    别人可以瓜子花生巧克力的看热闹,可他也能这样吗?那可是他的亲孙子,明明知道他会丢丑,萧瑀居然捋着胡子,笑嘻嘻的看着他,也不给他提醒。

    沈安的小眼神不时的往他身上瞟,总觉得最近萧老爷子脑子是不正常了。

    只是天天跟着自己各种凑热闹,都不理朝政了。

    他的这一表现,真是让沈安愁的脑袋疼,不过,转念一想,萧瑀把心思都放在了他的身上,李世民那边肯定就少了不少烦恼。

    为了李世民耳根清净,朝堂上大臣们的和谐,他沈安做点牺牲,也不是不可以。

    算了算了,谁让他秉性纯良呢?

    萧显把竹筐子搭在肩上,小腿一蹬就站了起来,还别说,他还真的背的起来。

    他拖着小筐子,乐的蹦蹦跳跳的,还跑到沈安的面前显摆上了。

    “沈郎,看看,我背起来了吧,我们去采草药吧。”

    芙蓉端来了水盆,沈安就着清水,涮了一涮,虽说没有洗手液也没有香皂,可必要的清洁也是不可缺少的。

    看到萧显的样子,只觉的滑稽至极。张着手,不停向老头子示意:“宋国公,我看,小郎君就不要参与了吧。”

    “杂草扎手,小郎君还是不要参与了。”

    “是吧。”萧瑀没有接他的茬,沈安只能又看着萧显。

    “是什么是,我没问题,赶快吧。”沈安还没说话,萧显已经甩开膀子往前走了。

    萧瑀胡须一翘,咪咪笑道:“沈郎,不过是小孩子一时兴起,你就陪着他玩一玩罢了。”

    “不妨事。”

    沈安白眼一翻,什么叫不妨事啊!

    合着你老人家带着萧显过来,就是为了让他帮着看孩子的?他成什么人了,保姆吗!

    “宋国公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下官看来,丑话还是要说在前头,待会小郎君采草药,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下官可不能负责。”

    “好了,好了!”萧瑀大手一挥,完全没走心。

    “不过是拔几根草而已,能有什么大事!”

    不过,或许是老天帮忙,萧显的采草药事业,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 辣蓼草

    正当沈安忙着和萧瑀讨价还价的时候,萧显蹦着往前走,他的志向很高,但那竹筐却很不配合。

    萧显的手一放下来,那竹筐就顺着他的小肩膀出溜下来。

    哐当落地。

    “诶,这是怎么回事?”

    斗志昂扬的萧显,对这样的突发事件肯定是没有准备的。

    他显然不服气,把筐子再次背起来,抓紧了筐上拴着的绳子,几次失败他也意识到了竹筐经常下落的原因,就是在这绳套。

    他虽然紧紧的抓着,可只要微微弯腰,那竹筐就仍会掉下来,十分不给面子。

    瞧那小小的身子,不时摆动,竹筐子在他的背上,一会上,一会下的,沈安真是憋不住笑。

    “小郎君,这筐子你背着实在是不合适。”

    “我看,你就别勉强了。”他好心相劝,奈何,人家萧显根本就不给面子。

    “你别管,我就背着去!”

    沈安看他勉强的样子,实在是忍不下去了,直接从背后把他的小筐子抄过来。

    “小郎君你尽管采草药,筐子我替你拿着。”

    “这样总行了吧。”

    “那可不行,我就是想背这个筐子!”萧显叉着腰,那叫一个不服气。

    沈安也是寸步不让:“小郎君,别再耽搁了,我叫你采草药,你认真跟着采就是了。这筐子谁拿还不是一样。”

    萧瑀也过来帮腔,几人合力,才终于把钻进牛角尖的萧显给拉了出来。

    “好吧。”

    “我先看看你们怎么做。”

    诶,这就对了!

    孺子可教也。

    看他扭转心意,沈安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来了。

    他长舒一口气,看着眼前开的旺盛的粉色花序,头一次觉得它们是那样的妖娆可爱。

    人的心态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妙,身为男子,不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沈安都不喜欢鲜花。

    不过,看到那些开的鲜艳芬芳的大号花朵,也还是有一份怜爱之情。像是牡丹、芍药都是很好的花朵。

    可现在他正式宣布,只有眼前的小野花,才是他的最爱。

    别看它们就开在这样的乡野田间,毫不起眼的样子,可却极有可能给他带来万贯家财,带领他走上人生巅峰。

    说起家财的事情,沈安的情绪又低落下来。

    哎!

    要说雁过拔毛无外乎就是如此,在花钱这件事上,沈安绝对不会主动的行动。

    可问题是,你装死,不代表李世民不惦记这件事。

    君无戏言,昨天他已经派了和沈安关系良好的徐良出马,把沈安仓库里的钱箱拉走了两个。

    望着那些好不容易运回来的钱箱,沈安真是无语凝噎。钱,那些都是我的钱!

    别看沈安是个超级老抠,可该做的事情他也一点没落下,自是从房二那里听说了那大青砖的价钱,他就已经料到了这一天。

    故而,转天就拉着房二,雇了马车,去平康坊把钱箱子拉了回来。要说这一次,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他现在已经和萧老爷子达成了和解,不必再担忧他会追踪自己,到御前告状。

    再者,就算是告状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事情了。

    看李世民的这个表现,估计皇城里的几个熟人,全都知道沈安隐形富豪的内情了。既是如此,李世民还能嘻嘻哈哈的和他说笑,不时榨点油水出来,那就说明,他可以容忍沈安赚钱这件事。

    想到这一点,沈安是又惊又喜。

    喜的是,看李世民的意思,以后他的赚小钱钱之路可以继续走下去了,只要不越界,李世民就可以笑呵呵的接受。

    惊的是李世民他居然是故意的,他明明知道,这大青砖价格昂贵还特意给沈安挖坑,让他自己把赔偿都承担下来。

    从他的角度看,肯定是你小子赚钱我不管,但我想榨油的时候,你也不能摇头。

    想到这个,沈安就白眼直翻。

    他现在所有的脑细胞都用在了如何能赚更多的钱这上面,亏一箱就得赚十箱,这样他心里的窟窿才能得到填补。

    说来,这件事和萧老爷子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要不是这老头子死缠烂打,他又怎么会在李世民的面前暴露,再者,他是不是忘了自己的承诺了。

    不行,逮着机会要敲打敲打他。

    沈安走向花田,刚刚采了几棵草,一旁的萧瑀就开腔了,反应速度要比沈安料想的快多了。

    “沈郎,你采辣草做什么?”

    辣草?

    就是辣蓼草吗?看来,这种普通的粉红小草,在大唐被称作辣草,只因的这种野菜放到嘴里,就会有自然而然的辛辣味道,当然这种辛辣和南美传入的辣椒的那种辛辣还不同,级数远远赶不上。

    不过,萧瑀的话还是让沈安大吃一惊,他从没想到,一直养尊处优的萧瑀,居然会认识这种草。

    “宋国公真是见多识广,这正是辣草。”

    “你这是要酿酒?”萧瑀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沈安心说,没想到他还真是个行家,看来,江湖险恶,哪一个人都不能小看啊!

    “确实,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药酒,原料上会和酒肆里面卖的不太相同。”

    既然被看穿,沈安也就借坡下驴了。

    反正就是被他们看出来也无所谓,看看大唐时人常饮的酒名你就知道了,不是什么黄汤,就是绿蚁,总而言之,就是一些甜酒。

    因为这个时代的压榨、蒸馏技术不过关,所以酿造出来的酒液,时常带有原本植物的颜色,不是泛黄就是发绿,杂质也多。

    和沈安将要使用的类似酒精的白酒截然不同,当然,在基础制作方法上还是有共通之处。

    经了萧瑀提醒,沈安倒是想起这档子事了。古代人酿酒喜欢用糯米,做出来的酒曲也是清甜为主,这就造成用这种酒曲酿出来的酒,滋味甘美,想辣也辣不起来。

    就算是辣蓼草也是酿造黄酒的主要原料之一吧,可它的辛辣滋味本就比不上辣椒,等到导入各种大米、糯米里面之后,它的那点辛辣味就被大大稀释了,被甜味遮盖。

    沈安要制作的白酒,主料是小麦,大麦、高粱等物,酿造这样酒液的酒曲,在现代被称之为大曲。

    而唐代这时流行的酒液,使用的酒曲被称之为小曲。

    所以,萧瑀识货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但也有局限性。

    沈安一说药酒,萧瑀立时就来了精神。想到沈安神乎其神的道术,他立刻就明白了几分。

    “沈郎是不是又想到了什么新的方法?”

    “是不是哪本古书上面写的,被你发现了?”

    嘿嘿,这个老头子,思维还挺活络的,居然又想到那里去了。不过,他这样想倒是对沈安有好处。

    至少他不需要拼命编谎话诓人了,再者,把所有难以解释的东西都推到道学身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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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小财神介绍:
贞观十一年,大唐国力达到鼎盛,百姓安乐,海内清平。太宗李世民的日子却并不好过,爱子李治,表面乖巧,实则一肚子坏心眼。小小看井人沈安,偶然间成为了李治的救命恩人,开启了自己赚小钱钱,发大财的美好生活。李世民:沈安,你不能经商!沈安:陛下,我不是经商,我是传授知识!贞观小财神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贞观小财神,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贞观小财神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