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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过江河全文阅读

作者:溪柴暖     马过江河txt下载     马过江河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208.星夜渡华江

    明月映照在华江水面,随着波涛的翻涌,竟有如梦似幻之感;而那位皮肤黝黑的船老大,已然如约等在了岸边。此时他正在朝着一个细密结实的大渔网之中,小心翼翼的码放着货物。沈归心里清楚,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他顺船走私到南康的货物了;从那细琐的声音听起来看,应该是夹带了一些瓷器类的小玩意儿。

    仔细码放好了货物之后,船老大直接把渔网栓在了木船尾部凸起的桩子上,而承载着货物的网肚,也自然沉没在了涛涛江水之中里……

    船老大接过了沈归递来的三张五十两银票,便把他们安排在了船头就坐,平衡头尾的配重;之后,又拿起两个藤条编织的大号筐盖,嘱咐他们待船行至半,便用这个东西护住自己的左侧身子,以防不测。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船老大抽出一把小刀,把拴在树干上的绳索割断,用船桨用力地一撑河岸,这一艘小渔船便在满天星辉的映照之下,随着那一江春水,飘飘荡荡地向河对岸的南康驶去…

    这艘小船本就是渔船样式,即便加上三个成年男子与一网黑货,这点重量也完全无法地域狭窄水路那湍急的波涛。可没有金刚钻,人家也不敢揽这瓷器活,沈归就亲眼看着那位其貌不扬的船老大,一手划桨一手摇橹,仿佛瞬间化身为河神爷一般,驾着这艘小舟或顺或逆,忽快忽慢地荡入了水面深处。无需船老大好喝,只待波浪一起,沈归与齐雁便小心翼翼的躲在了藤条编织的简易盾牌背后;二人感受到了水面之上的流速,互相对视了一眼,也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异与叹服……

    这是何等精妙的操舟能力啊?这艘小渔船自打离开了水平相对平缓的河岸,便立刻成为了一片落在浪涛上的落叶,不由自主地随着水流湍急的江面,极大幅度地左右摇摆、上下翻飞起来;就在如此危机水况之下,那位操舟的船老大却仍然没有半分的担忧之色,反而还颇有闲情逸致的出言安慰着两位面色发青、嘴唇发白的船客:

    “你们俩可是好运气啊,今日的江风不大,浪头也低,最适合跑船了!不过你们也别大意了,护好了自己的身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得飞来点什么物件呢!要是谁一个不注意掉进了江里,这船钱我可是一个铜板都不会退给你们的……”

    船老大这没头没脑的话才刚落,沈归耳边就已经传来了一道羽箭破空之声。不过一来这船只晃动频率极大,二来听那破空之声,距离小船还尚有一段距离、三来又有着茫茫夜色作为掩护,再加上二人那枚简易藤盾极为厚实,所以他也就没做出任何多余的举动,只是谨慎的护住了自己的身子……

    随着藤盾传来一道微弱的声音之后,船老大仔细看了一眼,便立刻放下了手中的船桨和摇橹,拿起了脚边的一枚破铜锣,狠狠敲了三下之后,这才继续操控着渔船,向对岸继续行驶:

    “行了二位,把那东西放下来吧,没事了。你俩谁眼睛尖呀?帮我看一下那箭尾刻的是个什么字!”

    沈归反手拔下了藤盾上那枝羽箭,借着月色仔细一看,只见尾羽下面的箭杆之上,歪七扭八的刻着一个豆字。

    “箭上刻的是一个豆字,豆腐的豆。”

    船老大听完之后一愣,随即笑眯眯的咧开了大嘴,笑骂了一句狗屎运,然后才对沈归解释起来。

    原来这一枝羽箭,乃是由安庆府水军营的当值守卫射出来的,意在打击威慑偷渡走私之类的不法行为。他们每一班轮次的巡江守,乃是四十个人的编制,所以这原本应该是一阵箭雨,而不该是一枝孤箭;只是那位名叫小豆子的新兵,今夜恰好赶上了狗屎运而已。

    自从南康与北燕朝廷决裂之后,此地便成了偷渡与走私行为极其猖獗的一个灰色地带。

    尽管南北双方在最开始的时候,大大小小明里暗里的围追堵截,也是天天都在上演,用尽了一切能想到的方法,却始终收效甚微;长此以往,这种事也就变成了民不举、官不究,北燕与南康双方也都心照不宣的惯例了。

    今夜的偷渡行为,其实船老大早就跟今夜亥时与子时当值的巡江军士通过气了;而这一阵象征性的箭雨,也就只是一个表面功夫罢了。如果这一阵箭雨无人命中目标的话,那么船老大的五十两孝敬银子,就全都用于这四十位巡江守军的加餐;如果有哪一位军士射术高超、能一箭命中的话,那么就可以独得这五十两的银子,充当奖品。

    瞧,他们把这收黑钱的营生,已经演变成了一场抽奖游戏,可见在安庆城类似的事件,是多么常见了。不过,水战最终要的武器首推弓箭,这小游戏除了能够打发无聊的时间,给军士们找点乐子之外,多少也能提升一下他们训练的积极性。

    当然,这种小游戏经年累月的玩下来,这条江面上也会有不少倒霉蛋;或是被全部射死、或是直接被巨浪掀翻船只;所以总体来说,这趟旅程看似非常短暂,但却是危机四伏的一场赌命之局。

    今夜的水面相对来说平静一些、再加上船老大那一手娴熟精妙的操舟术,众人还是有惊无险的渡过了江心、向南康的官方渡头堂而皇之的靠了过去。

    此时南康渡头的照明火盆,已然被人点亮,而渡头边上那座已经收摊的茶棚子里,正坐着一位身穿深蓝色长衫,品貌清秀的青年男子,此时正在望眼欲穿的打量着渡头附近的情况。

    此人一见有舟靠岸,又小心分辨了那位朝着木桩子上拴绳的船老大之后,立刻站起了身形!他先是虚掸了掸身上的浮尘,随后朝着自己身后拍了两下手掌,这才不紧不慢地向渡头走去。

    “曲叔,您可让我好一阵苦等啊!怎么样,您估摸着这次能剩下几个囫囵的?”

    “唔……今夜的江风虽平,但浪却是不小;至于能留下几个囫囵的嘛……那就得看龙王爷的脸色了……”

    这位姓曲的船老大打横了船以后,一边回复着对方的闲话,一边在沈归的帮助之下,收起了那张拖在江水之中的渔网。

    直到三人安全登岸以后,众人才在两架火盆的光照之下,见识到了这十件从北燕走私而来的瓷器……

    不看还不在意,可等待这十件东西现出了本相之后,真是差点把沈归的眼珠子给瞪出来!

    这十件瓷器,渡过了短短的一截江面,如今还能完好无损的幸存者,也就只剩下了三件而已;其余的瓷器不是撞在了水下暗藏的礁石之上、便是由于江水波动而带来的互相碰撞,成为了一堆无用的碎瓷片。

    沈归一眼就看得出来,这十件器物,个顶个都是极品的汝瓷、而且还是北燕皇宫定制的官窑,落着内务府造办处的款呢!那三件完好无损的物件,一个是三足笔洗、一个是细颈梅瓶、还有一个就是仿古的三足香炉。当然,这种东西都只能算作是小玩意儿、小摆件而已;至于那些尊、瓶一类的大型重器,毫无意外的全部碎成了一堆瓷片。

    可即便是这样,无论是那位曲船夫,还是那位接船的小伙计,却都露出了掩盖不住地欣喜之色:

    “我的曲叔啊,您老人家可真是河神爷转世啊!我从小喝着华江的水长大,这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能在一趟过水货里,存下三件瓷器呢!等我把这批货带回建康城以后啊,可得给您老人家好好扬名!”

    说完了一番恭维话之后,这小伙子是既没掏银子,也没给银票;而是挥手招来了一个打扮普通的小活计,像是伺候祖宗一样搀扶着老曲,缓缓离开了这座渡头。

    “怠慢了二位贵客,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不过我们生意人都讲究个先后,总不好因为结识了新的贵客、而怠慢了旧日老友啊,公子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啊?先自我介绍一下,鄙人姓谢,单名一个川字,乃是于家商号之中的一位小管事,专门负责在这个渡口,处理北燕方面的大小事宜。”

    “谢掌柜无须自谦,年少有为,一表人才啊!”

    沈归上下打量了对方一番,随即用眼角暗示齐雁,想要快些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没想到刚刚抬腿,便被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谢川,拼命攥住了自己的手腕:

    “二位客官先别急着走啊!我与曲叔可是常来常往的老相识了,凡是他老人家带来的客人呐,谢某更是一百个放心……不过说来也有些惭愧,在下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管事,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还请二位贵客大人有大量,恕过在下的不恭之处!……这……二位的摆渡银,是不是忘了付清呀?”

    由此可见,这位于家商号的小管事谢川,不光模样收拾的体面利落,待人接物的本领也有了十足的火候!方才他与那位行船操舟的老曲沟通,用的可都是大白话;可如今轮到了沈归二人,满嘴说的又都是半文半白的所谓雅言!即便他可能没念过几天书,也没有正经师承;但就冲他这份机灵劲眼力价,走到哪也不会少他的一口饱饭吃!

209.定制化服务

    沈归听到这里,心中立刻就明白了对方的想法!他在翻找银票的时候,心中也生出了几许波澜:这南康王朝真不愧是商业高度发达的富庶之地,就连这位明显才刚刚出徒的小管事,无论是待人接物还是说话办事,都已然非常成熟可靠了;在他这个年纪,能有这种意识水平,着实算得上是服务行业的绝世奇才了!

    付完了剩下了的一百五十两银子之后,沈归与齐雁便再次打算离开;没想到这位服务业的天才谢川,再次出言阻拦二人:

    “二位可否慢走一步,谢某还有些话想说!”

    “哦?莫非在下的银票有假不成?”

    “岂敢岂敢,公子爷的银票货真价实,谢某人也没有怀疑之意;何况你我方才已然交割完毕,既然这银票已经到了我谢某人手里,即便忽然变成了一张废纸,也与二位没有任何关系了!谢某只是见如今天色已晚,周围又是一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岭,想要多嘴问上一句,看二位是不是打算去江州城歇脚,需不需要谢某为两位公子备上一辆马车,再提前打点一下城门卫,安排一下酒菜与客店呢?”

    沈归一听对方这话,不禁在心中为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正所谓窥一斑而见全豹,看来这南康人士,还真是个顶个的会做生意啊!这个谢川、或者说是于家商号,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齐雁虽然还是一头雾水,甚至已经把指尖刀扣在了自己的指缝当中;但沈归却可以想象得到,对方应该没有恶意,而是打算把银子从头挣到尾呀!

    马车虽然是按照路程远近计价的,但如今毕竟是深夜时分,又是在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岭,是铁打的卖方市场;所以谢川必然会在市场行情价上,再额外加上一道深夜服务费!而且之后二人投宿与吃食的银子,他也必然会一手托两家,两头抽取佣金,与牙行的生意别无二致。

    如果再算上这谢川本身也是要坐车回城、赚了自己这笔银子还只是捎带脚的事,那真可谓是盆满钵满,从头顶赚到了脚指头啊!

    这一招对于沈归来说,自然是比较普通的经营模式;但至少在华禹大陆的这二十年岁月里,还是他第一次遇见如此精明的商业模式!

    “哦?谢兄可以帮我们安排客栈和酒席夜宵?这当然好极,只是不知我们是否有挑选客栈和酒楼的余地呢?”

    谢川听完沈归这话微微一愣,随即便露出了一抹罕见的真心微笑来:

    “公子爷果然是见过世面的人,这是在考教我谢某人啊……”

    说完之后,谢川竟然朝着远处学起了鸽子叫,只待远方回了一声唿哨之后,这才胸有成竹的继续说道:

    “江州城里头等的客栈,共有三家,每家也都有驻店的厨子,包子面条馄饨饺子之类的夜宵小吃,随时都能伺候着二位;如果二位想吃的讲究一些,我们也能联系到四家顶级饭庄酒楼的大师傅,开一桌上等的酒宴席面;如果二位仍觉得不够体面,在下也可以连夜赶往建康城,请秦淮河畔的厨王,来江州城亲自伺候二位用餐!这么说吧,只要是南康境内存在的人或物件,二位又能叫得出名字来,敝小号可谓是有求必应,无不应从!”

    沈归听到这一番话,也开始对这个于家商号产生了一些兴趣;如果这个谢川没有胡说八道的话,那么这个于家商号的生意网与人脉,真可谓是手眼通天了!

    不过既然问都问了,不让他赚上一笔的话,也显得不太江湖。于是沈归给了齐雁一个小心戒备的手势,随即便漫不经心地对谢川说道:

    “出门在外,哪有那些讲究啊!也不瞒你,我们兄弟二人此行,正是打算在江州城落脚,免不得要叨饶谢兄一程了。至于说这客店与酒菜嘛……我们住在哪里倒是无大所谓,只要两间清静整洁的上房、又能洗去身上的江风即可;只是这吃食嘛……我们兄弟二人却有些挑嘴,想要吃上几道好菜,再喝上一壶当地的酒浆,驱除一下江上的潮湿之气。不知谢兄你……”

    “酸甜苦辣咸,二位喜好哪种口味?精美华贵的上等酒宴、素雅平实的家乡菜,二位又更喜欢哪一种呢?”

    “席面吃的多了,算不得什么新鲜的;我们今日想要尝尝江州城的本地风味。”

    谢川听完之后,双眼立刻放空,手指也开始胡乱地波动了起来;片刻之后,他便笑眯眯地对沈归报出了具体价格:

    “方才谢某人核算了一下,全部包括酒饭与投宿在内,共计纹银八十两。不过既然二位此行乘了老曲的船,又与我们于家商号是初次相交,所以谢某可以作主,您再给五十两银子,那么之后的行程,就全都包在敝小号身上!”

    沈归本就是个不缺银子的人,随手就递了一张百两银票过去:

    “既是初次相识,又怎好叫谢兄蚀利呢?剩下的银子,就分给你手底下的人,权当作是起夜的酬劳了。”

    谢川借过银票之后便再没废话,立刻侧过了身子走在前方引路,一直把二人引向了停在官道旁的马车边上。紧接着他又留下了一句稍等,便一头钻进了车厢之中,先是拽出了一根细细的炭笔,在两张纸条上飞速写下了几行字;随即竟然从车厢中拽出了一个小笼子、揪出了一只洁白的信鸽,在腿绑好了字条之后,便朝着东北方向放飞而去!

    放飞了鸽子之后,他这才取出了一个做工精巧的木制小台阶,恭恭敬敬地放在了车厢边上,微笑着对二人说道:

    “二位公子爷,可以上车了!”

    一套流程下来,直把一个终日餐风饮露、爬冰卧雪的齐雁惊了一个目瞪口呆!

    这齐雁虽然不是出自大富人家,但他的职业特点,也决定了这天下谁都有可能缺银子,唯独他们缺钱,就只需要伸伸手而已!银子来得容易,去的自然也就马虎,所以齐雁花银子的手段,也不比沈归这个败家子软到哪去!不过虽然他银子花了千千万,却没有一次花的如此掷地有声、如此的心甘情愿!

    服务态度已经好到了极致,价格又只比市场价高出了一些而已;像谢川这样的生意人不赚钱,那才是天理难容呢!

    这一路之上,仿佛刚刚进城的兄弟二人,谁都说不出一句话来;而坐在车厢以外的谢川,还在滔滔不绝地给车厢内的二位贵客,介绍着江州城附近的风景名胜,以及市井民情……

    待马车抵达了江州城东门之时,已然是深夜丑时了。按照常理来说,这前线城市的城门宵禁,定然是谁都叫不开的!可如今的江州城东门,已然是大敞四开,就连漆黑一片的城门洞中,也是清晰可见!

    城门洞中站着两位举着火把的人,一见有乘马车抵达了东门外,便迅速举着火把跑了过来。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两挺做工精美的轿子,由四个短打扮的壮年汉子扛着,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二位领路人……

    “谢管事,已经全都备好了。”

    那位身量不高的长衫男子,一手举着火把,已然在谢川身边站定,;谢川听完点了点头,朝着轿夫轻轻一摆手,又再次把手边的木制台阶放在了车厢旁边,这才朝着车厢低声回话:

    “二位公子,深夜马车不便进城,还请二位在此换乘小轿。不知二位入城之后,是想先梳洗一番、还是先用膳呢?”

    沈归率先撩开了帘子,缓步走下马车:

    “自然是先回客栈,梳洗一番了……”

    右手边的轿夫头闻言也无需谢川招呼,立刻落轿掀帘;而后面两位轿夫也立刻把轿子倾斜到一个方便入内的角度,等待沈归上轿……这可真称得上是脚不沾地的服务模式了!

    两顶轿子,在两位拿着火把的中年男子引领之下,熟门熟路的来到了城东的一间客栈后院。此时此刻,两位跑堂的活计、与一位身着长衫的掌柜,也早就在后门恭迎贵客了。那两位引路的男子,把沈归与齐雁的包袱往小伙计手里一交,又退回到沈归的轿边,轻轻叩了两下轿厢,低声回道:

    “二位公子爷,咱们到了。”

    这两挺四个人抬的轿子,一路上实在是走的太稳了!随着那富有节奏的轻微晃动,奔波了一路的齐雁已然不知不觉的睡了过去……待这位明显睡眼惺忪的小齐爷一脚刚刚踏出轿门的时候,那位掌柜的立刻就扬起搭在胳膊上的一件披风,轻轻地罩在了他的背后:

    “二位贵客,请随小老儿来;热水与替换的衣衫已经备好,还请二位分别进房沐浴更衣……”

    梳洗过后,兄弟二人都换上了一身不算名贵,却干净合体的衣衫,结伴缓缓走向前楼;二人站在院中,看着二楼那间唯一亮起的屋子,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

    “大雁呐,此情此景,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齐雁凝视着二楼那间昏黄的窗子,心驰神往的说道:

    “我想先去干一票大的,然后就在这座江州城里颐养天年了……”

210.江州风月诱人醉

    八十两银子这个价码不多不少,放在燕京城都能做些什么呢?大概是一桌算不上顶尖的酒席、或是一块不大不小的阿芙蓉膏、或是一位过了气的青楼女子、或置办上一间杂院之中的小仓房;然而在南康这座名不见经传的江州城呢?则是一路之上无微不至的关怀,还有体贴入微的小心伺候。

    这两种花法究竟谁高谁低,只怕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看法;只是对于沈归和齐雁来说,今日这八十两银子花出去,真是既舒坦、又实惠!

    且不说还未上席的酒菜究竟如何,单说这一场免费的澡,也令沈归与齐雁开了眼界!他们竟然在浴桶旁边的接手桌上,发现了两种稀罕物——洁牙粉与肥皂!这两种东西,在北燕王朝都是皇室御用的稀罕物;至于幽北三路那些土包子土财主,更是连名字都没听说过;就连颜青鸿这位九五之尊、皇帝陛下,都是用盐来洁牙的!且不去说干净不干净的事,要是一直这么刷下去的话,他还不早晚得上肾衰竭吗?

    然而就是如此珍贵的洁牙粉与肥皂,竟然是南康客栈奉送的!自己和齐雁刚才可是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兄弟二人在这间店中的所有消费,全都由那八十两银子的套票里面出!这就等于去肉档只买了一盘猪下水,结果人家却是用头层的小牛皮来当包装纸!

    等到兄弟二人缓缓走入二楼雅间之后,这才明白了自己之前那小半辈子,简直就是白活了!

    这间二楼雅间虽然不大,但造型陈设古朴淡雅,不带一丝金粉之气,若单论华贵而言,就连燕京城的中等饭馆都远远不如;然而沈归仔细打量了几眼这才发现,原来这副看似穷酸的模样,竟然是本家刻意追求的风格!就连最新的那张饭桌,至少也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了!而摆在茶桌上的那盏小油灯,竟然还是漂洋过海的外域舶来品,造型与配色都充满了异域风情;就连摆在香案桌上的那座黄铜六角香炉,虽然是民间匠人的仿品,但无论是器型还是质感,都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而那位清瘦儒雅的掌柜,此时才刚刚打来了一盆铺满了花瓣的净手水,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木制的脸盆架上之后,这才躬身对二位正在打量屋中陈设的土包子鞠了一个躬:

    “二位客官,现在可以传膳了吗?”

    沈归闻言颇为含蓄的点了点头,随后掌柜再次欠身,面对着沈归倒退走出房门之外;不足半刻种之后,桌上已然整整齐齐的摆了四个热炒碟,而碟子的正中央,还有一煲闷着盖子的砂锅。

    “谢管事事先吩咐下来,说二位公子爷想要试一下本地的特色菜肴,在下便请来了江州城中最出名的一位厨娘亲自掌灶。山粉蒸圆子、干豆角烧肉、杂炒野菜、芦蒿豆腐干……至于这一煲呢,则是祛湿益气的黄精炖老鸡。这些都是本地的粗菜,也不知道二位贵客是否吃得顺口。先尝试一下味道,如果难以下咽的话小人立刻全席撤走,后厨中另备下了一位北厨,正在等着伺候二位。”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沈归一眼就看出了这些山野土菜的内中乾坤。虽然摆盘的确不太讲究,器皿也都是平民百姓的日常用具;但原料的选择、与刀章的功底,可连半点大问题都挑不出来;就拿那煲最显眼的鸡汤来说吧,不但黄精与老母鸡都是难得一见的极品本地货色;就连作为配料的党参与淮山,也定然经过了精挑细选的上上佳品!

    沈归一边连连点头,一边又从怀中掏出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来:

    “非常好,看得出那位厨娘的手艺的确非比寻常。这张银票替我转交给后厨的二位师傅,权当我兄弟二人的谢仪了。”

    见沈归应下了这一桌子的家常菜,那位掌柜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轻声细语的道过了谢,小心翼翼的收好了银票之后,这才招呼了一位样貌清秀的小厮进入房中;在她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小学徒,左臂抱着一个小号的泥炉,右臂抱着一个中号的酒坛子,坛子上还隐约有些没有擦拭干净的泥封印记……

    “那鄙人就不打搅二位的雅兴了,趁着锅气还在,请二位尽早用膳吧。这一坛乃是窖藏了三十年的九酝春,不算名贵,但胜在入口柔和,余味悠长;这位乃是九儿姑娘,鄙人请她来给二位温酒添香的……不过嘛……”

    沈归看着那位模样清秀、但面带羞怯的小姑娘,不经意的随口问了一句:

    “不过什么?”

    “…不过…九儿姑娘她……是位清倌人……”

    “知道了,去吧。”

    待所有闲杂人等退出外门以外,那位九儿姑娘怯生生的给兄弟二人施了一个礼,又轻手轻脚地推开了窗子;随即走回门边,手法利落的燃起了那架小火炉,默默无言地开始做起了自己的工作。

    沈归与齐雁早就饥肠辘辘,方才又空腹洗了场热水澡,如今饿的已经开始发慌了!再加上此时还有外人在场,谁也不便开口说话,只好专心致志地吃起了桌上的菜肴来。

    桂花味儿的熏香,菜肴散发的锅气,陈酒老姜散发出的香醇辛辣,还有女子身上那淡淡的脂粉香;这些迷人的味道融合在一起,竟然让一路上吃尽了苦头的兄弟二人,生出了一种两世为人的错觉。

    犹如身在梦境之中的沈归,忽然想起了一首不大应景的诗句: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虽然这两句诗背后的真意,乃是充满了对那些遗忘国仇家恨之人的讽刺与蔑视,是诗句提到的地点,也是江南的临安府、而并非是这座江州城;但就是这看似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件事,却也让沈归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看来这江南道不光风光旖旎,就连生存环境都是如此恬静舒适,怪不得齐雁方才都想以二十岁的高龄,毅然在此退休养老呢!像是这样的人间天堂,有谁不想、又有谁不会沉湎于其中呢?

    不过这江州风月虽然美妙,却也是一把无色无形的软刀子,能够直接由内而外地剔除大好男儿的骨头与志气,只知终日沉湎于纸醉金迷的环境当中……

    在快马弯刀面前,就是是那些雄浑壮阔、气贯长虹的千古名篇,也终究是苍白无力的废纸一张而已。

    次日晌午时分,待沈归与齐雁二人离开客栈之时,掌柜亲自带着四个伙计笑脸相送。临别之时,不但奉送了干粮与美酒,更奉上了一张做工精巧的名帖,承诺下次再来江州之时,可以提前派人捎来一个口信,他定会派人出城相迎。

    沈归与齐雁带着浆洗已毕,但还未能全部烤干的旧衣服,背着那两个包裹,踏上了江州城的正街。正午时分的江州城,与夜晚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风格,街面上真可谓是车水马龙,摩肩接踵;路上行人也都是步履匆匆,紧皱眉头;就连那些扛着重物的力工,都咬牙切齿的歪着脖子,顶着大麻袋小步疾行……

    虽然比不上被敌军破城那般仓惶,但整个城市的速度,却已然晃花了齐雁的眼睛!

    “哥,你说他们都忙什么呢?”

    沈归听到了他这个问题,立刻从遥远而熟悉的生活节奏之中,暂时抽离开来: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忙着干活呗……”

    “嗨,谁不忙着干活啊?我是在问他们只是干活而已,为什么会显得如此着急……”

    沈归笑着摇了摇头,也不知该如何跟齐雁解释。对他来说,无论是北燕王朝还是幽北三路,生活节奏全都比不上南康来的更加快速。沈归心里当然清楚,这是商业发达带来的必然结果,并不值得大惊小怪。而且见到这样一番景象,倒是也让沈归觉得南康王朝的社会环境,变得更加真实、更加立体起来。

    无论经济何等发达,城市如何繁荣,那些服务的周到,充盈的物资与丰富的娱乐,都是兜里揣着大把银票的富贵人家才能享受的稀罕物。像是在江州城、乃至整个南康境内,有了银子,走到哪里都是天堂;没有银子,走到哪里也都是炼狱。

    沈归摸了摸随身携带的华延商帮金牌,又捏了捏包裹里的银票卷,侥幸似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老子兜里有银子!

    兄弟二人在街面上转来转去,本打算寻一架普通的马车,可没想到才刚刚走出两条街去,竟然就被一个青年迎面拦住了去路!沈归转头一瞧,嘴角立刻就翘了起来:

    此人正是昨夜那位精明老辣的地陪先生——于家商号的管事,谢川。

    “呵,这就叫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二位贤兄昨夜休息的可还好?今日就打算离开江州城了吗?如果有什么需要效劳之处无需客气,随时都可以来于家商号找我谢某人。”

    沈归看了看齐雁,眼珠一转,便立刻笑着点了点头:

    “既然正巧遇了谢兄,那我们也就一事不烦二主了!不瞒你说,我们兄弟二人啊,都有一口嗜好……”说到这里,沈归用手指比出了一个烟枪的手势……“打算跟您这……”

    “公子公子!千万要谨言慎行啊!”

    那位百依百顺的谢川,此时听到沈归需求之后,竟然仿佛被热水烫到了一样,直接出言打断沈归的下话;而后他又小心翼翼的左右打量了一会,见无人注意之后,这才朝着他们摆了摆手:

    “跟我来!”

211.公事与私情

    沈归提出这个要求的理由也非常简单,他是想看看在谛听的老窝之中,那些几乎可以通行天下的硬通货,到底是个什么市场行情。可自己才说了一个名字,竟然就被那个办事非常稳妥、语态也极其温和的谢川谢管事,非常粗暴直接的打断了话头;随即又跟做贼一样,把自己和齐雁连拉带拽地拖到了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

    “呼……那东西是能当街说的吗?二位公子爷呀,您们都是从北边来的,不清楚我们这里的规矩。别瞧就这么几个字,却已经足够要了咱三个人的脑袋了!”

    此时谢川脸上的恐惧与恼怒,绝不是故意装出来的样子。他嘴唇发白,满脸涨红,双眼也一直在左顾右盼,就仿佛他与沈、齐二人,正在谋划着行刺皇帝一类的抄家灭族之事一般;沈归看着他微微颤抖的双手、与来回挪动的双脚,也陷入了诸多的猜测之中;而齐雁却没他那么多的忌讳,只是略微压低了声音,语气中仍然带着不屑之意:

    “这有什么呀,在北边还不满大街都是烟馆和膏店吗?而且这玩意儿还是你们南人贩过去的,咋现在到了你们本地,连提都不能再提了呢?”

    谢川听完之后,神色几经变幻。随即,他绕着齐、沈二人转了三圈,双眼仔细打量了几个来回,还颇有些无礼的捏了捏二人的胳膊;踯躅半晌之后,这才一咬牙一跺脚,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

    “我看二位的身子骨,不像是久服此物的老杆子…就算小人多一句嘴,能戒的话,还是尽量戒了吧!对于二位来说,花点银子虽然无大所谓,可那玩意儿它……它害人呐!哎,多的我也不说了,我再跟二位多废话一句:至少在没离开南康以前,可千万不要再提此物了!无论您是买是卖,只要是让官府中人听到了去,可绝讨不到什么好来!”

    说完之后,这谢川连句道别的话都没说,仿佛躲瘟神一般、三转两转的,就消失在了七弯八扭的小巷子中。

    沈归站在原地,望着谢川仓惶逃窜的背影,恍然大悟似的念叨了一句:

    “如此看来,这谛听的幕后东主,确实没有挪窝的打算啊!”

    放下坐车前往建康城的沈、齐两兄弟不谈,把目光转回他们二人的老巢——幽北三路。

    在兴平皇帝治下的幽北三路,可能是时间尚短的原因,所以与往日相比,也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如果要找出一些隐患的话,还是那老调重弹的三家相争罢了。不过下面的人虽然斗得热闹,但那三位主事之人,至少到现在为止,还真就是一条心的。

    不过,刚刚才趋于平静的幽北三路,也被颜青鸿接到的一封私人信件给彻底打破了。

    “陛下,周老头送来的这封私信,您打算就是这样的回法吗?”

    中山路总督傅忆,拿着颜青鸿才刚刚吹干墨迹的一张信笺,上下打量了一眼;而后,又顺手交给身旁的李子麟过目。兴平皇帝颜青鸿,听完了他的问话之后,又仔细看了看两位国之柱石那紧皱的眉头,无辜的耸了耸肩、仿佛推卸责任似的指向了坐在轮椅上的那位瘸子宰相——万长宁:

    “你俩都瞪我干嘛啊?这种主意能是我想出来的吗,都是士安的意思。至于他心里打的是个什么主意,你们还是亲自问问吧……”

    直到现在,颜青鸿在私下的场合之中,还是以我而自居。他是想以这种方式,拉进与这些旧日老友、保国重臣之间的距离;然而这几位朝廷柱石虽然都很年轻,却也没有一盏省油的灯!无论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颜青鸿是如何表现的,仍然还是顽固的谨守着君臣之礼;久而久之,双方也都习惯了这种鸡同鸭讲的沟通方式……

    万长宁闻言推了推木制轮椅,随后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语气有些疲惫的说道:

    “你们俩也先别急,这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罢了。不管怎么说,咱们两北之间的关系才刚刚有所缓和,东海关的贸易互市也逐渐有了一些起色;所以至少在这个时间点上,不好再把彼此的关系搞得过于紧张了。再者说来,沈归本来就只是个引子而已;背后真正的原因,其实是周家叔侄二人之间的龌龊,与我们幽北三路又有何干系呢?他周长风想借用沈归为诱饵,引得我们幽北三路与周元庆翻脸厮杀;而周元庆那个老贼,也是想用这档子事,引得漠北草原的铁骑,直捣长安城。

    正是眼下东暖阁中的这四位青壮男子,撑起了整个幽北三路的天;无论他们原本是什么样的人,如今都已然身居高位、手握重权了。站的高度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自然也就会发生变化,所以万长宁如今所说的道理,他们三位也全都理解,只是一时之间不好接受而已。

    不过,别人或许还有所权衡,但傅忆却显然无法站在第三者的角度上,去冷静看待沈归的遭遇。

    “我说万相,您这话是说给我听的吧?当然,您说的对、说的高明,大道理我傅忆也都懂,但我姓傅的却不想听!说句不好听的,你们现在一个个都混的人五人六、出人头地了对吧?但你们要是脑子还清醒的话,就琢磨琢磨去年的这个时候,自己都是一副什么德行?万长宁,你不就是……”

    所有人心里都很清楚,傅忆与沈归之间是几代的世交,也是铁杆的生死兄弟;但颜青鸿耳听着傅忆的话茬越来越硬,也知道他要拿万长宁被沈归废掉的双腿说事,也就不得不被迫开口,打断了对方的气话:

    “小忆!这里虽然都是自家人,但说话的时候也得注意分寸……”

    万长宁却微笑着摆了摆手,用他那清澈的双眼直视傅忆喷火的目光:

    “我知道傅督想要说些什么!你认为万某的心里,一直在记恨着废腿之仇,才会鼓动陛下对沈归之事不闻不问对吧?不过,记不记他的仇,是我万长宁的私事,无需向任何人解释;但站在幽北三路的立场而言,我却认为这是眼下最符合时宜的应对方式。直说了吧,沈归虽然对于幽北三路,有着扶大厦将倾之功;但却不值得为他这一条命、而去赔掉万千幽北百姓的利益。当然,你傅忆也一样不值、他李子麟不值、我万长宁不值、陛下也不值!”

    说万长宁是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也好、是不念朋友义气也罢,虽然其他二人都在极力劝说双方,然而心底也已经默默认同了万长宁这个有些冷酷无情的做法。

    这负责劝架的君臣二人,肯定是两边说着好话,并尽量保持一碗水端平的中立态度;但傅忆是个何等聪明之人,又怎能捕捉不到他们隐藏在话语之中的深意呢?

    其实站在理智的角度来说,他自己也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而对于万长宁恶劣的态度,也只是出于气愤、而非政见相悖;他口出恶言去讥讽万长宁,也只是为了一抒胸中郁结的气话而已。可如今听到这两位和事佬的措辞与态度,就真的令傅忆感到从头到脚的心寒。

    东幽路的主事人李子麟,虽然与沈归有着家族姻亲的这层关系;但他毕竟不是沈归的朋友,也没直接擎受过沈归的好处;所以他那份帮理不帮亲的立场,傅忆既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

    但你颜青鸿呢?

    人在愤怒达到了极致的时候,反而会显得特别冷静:

    “颜青鸿啊颜青鸿,兴平皇帝陛下!我傅家世代忠良,也出不来那以下犯上的逆臣贼子。对您而言,我傅忆就只有一句话好说:颜昼那双血红血红的眼睛,可还高高挂在在天上、死死的盯着你呢!”

    颜青鸿本是一片苦口婆心的模样,如今却被傅忆这一番足矣诛九族的大不敬之言,惊出了一个万分错愕!

    “至于你,万长宁万相爷!抛开李家的那份儿女私情不谈,单说您屁股下面这张带轮的椅子,都是沈归托人带回来的第三张图纸了!你怎么……哈,罢了罢了……你们不是为国为民的忠臣良将,就是心怀苍生万民的千古圣君!你们仗义、你们做的对!可我傅忆没有那么大的志向,也没有那么高的才能,也无法胜任中山路总督的位置。陛下,今日傅忆便向您请辞,我要去北燕救我的兄长了!告辞!”

    说完之后,这傅忆从腰间解下了一枚黄绸布袋,砰的一声放在了东暖阁的书桌上;走出大门之前,他还面带嘲弄的回过身来,给颜青鸿行了一个似是而非的臣子大礼,这才仰天大笑着向宫门之外大步走去!

    回过神来的颜青鸿,急忙吩咐门外的近侍,前去追回负气出走的傅总督;可没想到半晌之后、他们却只等回来了一个消息而已:

    “回陛下,傅督……傅督他杀死了一个上前阻拦的皇宫守卫,扬长而去了……”

    颜青鸿看着那位等待自己旨意的近侍,脸色几番变幻之后,终于还是长叹了一口气:

    “哎……此乃朕之过也!厚葬那位尽忠职守的守卫吧!至于傅总督嘛……就由他去吧……”

    次日,幽北丞相万长宁,宣布修改了一道看似不疼不痒的禁宫律条:

    取消一切重臣执剑入宫的殊荣,改为乘车、或骑马入宫觐见。

212.烟火秦淮河

    “二位公子爷可瞧好了,我们这条河畔街呀,可是建康城中最美的一道景致了,什么仙观古刹、什么楼台城墙,可全都比不上它!瞧见江畔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船队了吗?这就是文人墨客口中的那美妙无双的画舫了!眼下虽然还不是乘船游河的最好时节,但这河景再美,它也终究美不过姑娘们那随风飘摆的水蛇腰不是!”

    沈归与齐雁二人,此时已然换上了一身上等的手工苏绣长衫,每个人头上还带着一顶玉簪青纱冠,手中也把文扇轻柔的摇动起来,已然与这条花街的景象、完全融为了一体。

    如今正在前面引路之人,就是每日趴在秦淮河的牌坊下面,以卖口为生的市井之徒而已。这种人以帮助周围商家招揽客源、两头抽取分成为生。看他们的工作性质,理应归于牙行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实际上也只能把他们视为地痞无赖而已;道理也非常简单,他们的嘴上既没有半句春典切口,身后也没有固定的牙人行会组织,就连牙行赖以生存的铁律,他们也是一概不知、一条不守。

    沈归和齐雁二人,早在进入建康城赴约之初,就已经换上了一身本地最流行的文人服饰,再加上兜里有粮,根本就用不着去找什么本地伴游;而这个人也是在没有谈好任何条件的情况下,强行追着二人鞍前马后,死皮赖点也要替二位贵公子效力的自来熟。

    这江湖道有江湖道的规矩,江湖人也有江湖人的尊严。即便这天下的牙人都不受百姓待见,但若是真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本家也只能亲自去茶馆或是酒肆、好言好语的请人家过府或是赴宴。

    有道是上赶着不是买卖,这无论是北燕还是幽北三路,就没有任何一路的生意,是得追着人家主雇强行成交的。您来,我好言好语、货真价实的伺候您;您走,我笑脸相送,再搭上一句客气话,也就是了;这样的经商模式既体面、又规矩,也如此传承了千百年,怎么如今到了这座建康城,却变成了另外一种味道呢?

    以这位仁兄的嘴脸和做派,不但自己的人格落了下乘,就连挣银子的方式,也从凭本事吃饭,变成了工、讨兼半,实在是从里往外的那么招人烦。要是那位幽北三路的牙行行首——齐返,见到他这副德行,非得被气疯了不行!

    不过,虽然十分厌恶这种没规没矩、又没皮没脸的下贱货;但他的这种揽客模式,却也让沈归生出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咳咳!我等弟兄今日已然有约,无需你在此呱噪!”

    齐雁也是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一路上连个正眼都没去瞧他;可人家却恍如未见一般、自顾自己的说了一个唾沫横飞,连个换气的空袭都没留下!如今顺着岸边远远望去,已然见到了远处杏花楼的巨大牌坊,自然不能任凭他继续跟着自己了!

    “公子虽然有朋友在这,可这条街上三教九流的闲人众多,小人哪里放心的下呢!二位一看就是高门大户出来游玩的公子哥,怕是没怎么遇见过江湖人吧?别的地方小人还不敢胡说,但就这来去的几条街巷,那贼人可多了去了!不过二位公子尽管放心,有小人从旁跟随的话,无论是哪位贼头,都会给小人留下几分薄面的!”

    他这一通没完没了的絮絮叨叨,算是彻底把齐雁给说烦了!虽然天底下有句老话,叫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可这个道理放在哪位身上都适用,唯独放在齐雁身上,根本就是一句天大的废话!

    他不去偷别人,那就算是烧高香了!

    “好说好商量不成是吧?非得从咱爷们嘴里逼出不好听的来?小子,你给我听清楚了!我们哥俩的这份银子呀,你肯定是挣不着了!少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转悠,滚蛋!”

    齐雁说完、气鼓鼓的一撞手里的折扇,恶狠狠地用扇头点着那个小伙子的鼻子尖。这小伙子虽然嘴巴灵巧,但身量却是又小又瘦,一看就没有跟人当街殴斗的本钱。当然,他毕竟也是个在街面上讨生活的人,看着沈归那副壮硕高大的身板,也不会自找没趣的上去动手:

    “二位爷别着急啊!小人走还不行吗?不过您看我都说了这么一路了,口也干了是腿也累了,好歹二位也赏小人一壶茶钱,让我润润嗓子这总行了吧?逗猴子您还得扔个果核呢、二位就当我是个猴还不成吗?”

    一直不言不语的沈归,如今也被他这副死皮赖脸的模样,给搅得心烦意乱;此时他扭回头来,看着齐雁皱了皱眉,意思就是赶紧把他打发走也就是了。而齐雁脸色发红,也被对方给惹恼了,撸起了胳膊作势就要出手打人,嘴里还高声嚷嚷着:

    “嘿?你还没完了是吧?今天不打你一个……”

    别瞧这小子面容猥琐,然而还真有那么一股机灵劲!一见齐雁打算动真格的,立刻向后蹿出去好几步远,把摩肩接踵的人群撞出了一个大口子,引来了不少行人好奇目光:

    “嘿你们两个外乡来的土财主,给脸不要脸是吧?小爷带着你们逛了小半天,不给银子也就罢了,还想动手打人?行行行,你们是俩人,我就自己一个,论打架也不是你们的对手!可你们俩要是带种的汉子,一会可千万别溜了,等我带人回来,咱们好好练上几手!临走之前,小爷再送你们一句话:这杏花楼的狮子头虽然好吃,但小心别被它给堵住了嗓子眼儿!”

    这小子用他那尖细嗓音这么一嚷嚷,周围的行人全都作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可唯独周围那些摆小摊的婶子大娘,店门口迎客的活计,却连一个看热闹的都没有。

    这种事儿要是发生在幽北三路、或是燕京城里,一准会有几位身份高、或年纪长的体面人出来摆事!更有一小撮已然落魄的前朝贵族后裔,专门就指着替人了事来养家糊口!可如今这秦淮河畔的行人虽多,却都只是瞪大了眼睛盯着齐雁与沈归,连一个小声嘟囔的都没有!

    齐雁是个飞贼底子,有这么多道目光一起盯着自己,立刻就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况且本来还是一件占理的事,结果却被自己弄成了这个样子,让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沈归倒是见过不少这样的无赖膏药,深知这种人只要沾上个边,就没什么太好的处理办法,也无意去指责齐雁,而且即便是他亲自交涉,也得不到更好的结果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兄弟二人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便转身快步朝着杏花楼走去;可才刚走出几步远,身后便传来了一阵嗡嗡嗡的谈论之声;二人本就听力出众,也听清了那些人在说什么为富不仁、嚣张跋扈;但他们此番前来杏花楼,也是为了与那三人汇合而来,实在不便节外生枝;既然身在异乡,让人指着脊梁骨骂一顿,也就骂一顿吧……

    “小伙子们!慢走一步!”

    就在二人走到了半途路中,突然被一个站在巷子口卖花的大娘小声叫住了;她见二人止步、微微朝着沈归招了招手,又让开了自己身后的巷子口,示意他们进来讲话。

    二人疑惑地左右打量了一眼,便迈步走上前去:

    “大娘你看,我等兄弟都是男子,身上又带着香荷包,要您这熏衣裳的栀子花没用……”

    “叫你们俩来也不是为了卖花,是想嘱咐你们一句话。那个混小子总在这条街上晃悠,认识的坏人也多,平日里就霸道惯了。看你们哥俩虽然身子骨结实,但毕竟也是读书人,打他那样的兴许还行,但真等他勾来了几个壮实的,可就要吃大亏了!赶紧走吧,以后也别再来这条街了!”

    沈归看着神情谨慎的大娘,心里颇有些百感交集。他从怀中掏出了一枚十两小锭、悄悄放在了大娘手里:

    “行大娘,我们俩听您的。不过您跟我们哥俩也说过了话,也难免被人给瞧了去,这里对您老人家可也不大安全啊!这样吧,这锭银子,就当我们哥俩把花给包圆了,您老也早点回家休息、歇个几天再来吧!”

    说完之后,沈归与齐雁就离开了这条小巷子当中,只留下了一位想喊、又不敢喊的卖花大娘……

    二人刚走到杏花楼门前,齐雁突然横过了肩膀、死死别住了沈归的半个身子;随即又抬手正了正自己的头冠,变戏法似的从袖子里变出了一个麻布缝制的钱袋子,在沈归眼前摇晃起来:

    “哥你瞧!这里的同行做活可真不讲究啊!方才有个小男孩从你身边过,那右手的袖筒子明显长出了一截,你就没看见吗?”

    沈归听完了齐雁的话,略微回忆了一下;紧接着脑中便浮现出了一张脸上带着几块冻疮、年纪大概在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

    “好像有点印象,怎么?难道他是侏儒假扮的不成?”

    “那倒不是。这孩子的确是五六岁的年纪;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长出的那一截袖口里,应该揣着一柄特质的小剪刀,专剪过往行人的钱袋子!”

213.南虎帮

    小绺门虽然都是小偷,但小偷与小偷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说齐雁这一枝蔓的盗贼、就属于所有偷术之中最难练成飞贼;其余的还有专门偷坟掘墓的土里蹦、专偷闺房金银首饰的胭脂鼠、以及撬门溜锁的排扇子等等……

    可这天底下的盗贼虽然多种多样,却始终都躲不过齐雁的这一双仙眼去!然而即便这个从小长在贼窝里的偷盗天才,也从未见过有不到十四岁的孩子,就出来做活的先例!

    他们小绺门为了传承与发展,当然也会收容孤儿,也会从小开始教授他们各种门类的专业技术;但只有年满十四岁、能耐也足够出徒的孤儿,才可以获准在江湖上行走,而且还不是一种强制性的必然选择!

    按照齐雁的说法,凡是幽北三路与北燕王朝的锁匠,超过九成都是小绺门养大的孩子;只是他们不愿意踏入贼道,更想凭手艺吃上一碗安乐茶饭罢了。

    如此想来,还真是怪事天天有、建康特别多啊!

    因为按照江湖道的规矩来说,之前那位坏了规矩的牙人,定然要被当地牙行的行首,当众敲掉他满嘴牙齿、再用烧红的小刀割去舌头,从此断了他吃一碗张口饭的可能!而这位剪荷包的小孩,由于年纪还小,虽然可以免于受罚;但这孩子的授业恩师,却会被剁掉三根手指,再挑了惯用手的神仙筋,废去他辛苦练就的一身本事!

    也不光是小绺门的人才能行刑,凡是江湖上的老合,只要知道这个规矩的人,都可以代他的师长清理门户。因为这样的人,不光是坏了他们一门名声,更坏了此地的江湖风气;哪怕是自己的辈分没有对方高,也完全可以逐级上报,由当地几位旁外前辈共同出手,替整个江湖道清理门户。

    而沈归和齐雁二人,就完全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本事。

    不过虽然在北燕王朝他们可以这么做,但放在这座建康城里,显然就没有什么可行性了!因为直到现在为止,他们兄弟二人还没遇见一位能够团春过典的江湖老合呢!

    人在异乡,便会有诸多不便之处。这江湖之大,谁也无法管遍所有不平之事。沈归和齐雁还是摇着脑袋叹着气,向杏花楼走去……

    “抱歉了,本店现在已经休灶,无法招待二位贵客,还请你们去别家问问吧。”

    站在门口迎客的小伙计,原本还是一脸热情与欣喜;可一见沈归与齐雁直奔自己而来,立刻就把那一张生动活泼的脸给板了起来。这话说的虽然还算客气,然而无论是身后高朋满座的酒客、还是不停穿梭往返的跑堂活计,都明明白白的告诉着他们:所谓的休灶,就是一颗软钉子而已!

    饭馆做的是开门生意,可从没有轰散客人的道理!按照饭馆的规矩来说,这时候就算是沈归一个耳光抽掉他半口牙,再一脚把饭桌踹了、栏柜砸了,他们也根本讲不出半点道理来!

    不过,建康城里的怪异之处、也不只他杏花楼一家……既然要忍,那就索性忍到底吧!

    “咳……休灶就休灶吧,我们既不喝酒、也不吃菜,就是来找个朋友的。”

    “找哪位,报出个名字来,小的这就给您叫去!”

    “我们自己进去找。”

    “不好意思,今天我们杏花楼的门槛有点高,您二位跨进不来呀!”

    好话说了个遍,可人家这小伙计就是咬死了恕不接待,沈归还真就没别的词可说了!

    二人之前在城墙以外看到的暗语,就只是说好今日在城中杏花楼相会,却没说具体的时辰;反正他们哥俩也没什么别的事,干脆就在杏花楼死等好了。可如今连门口都进不去,莫非他们哥俩就只能蹲在人家大门口闻味不成?

    “嘿!我说你这个没眼力架的狗东西!莫非觉得我们是外乡之人,没银子付账不成?怎么人家谁都可以随便的进,唯独我们哥俩连门槛都不让跨了呢?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我倒是想要问问这算是个什么道理。

    “二位当然有的是银子,银子多的都自己往外蹦了!但无奈我们庙小容不下大菩萨,你二位这银子蹦到谁家都可以,我们杏花楼却无福消受。至于说我们掌柜的嘛……不用叫,叫了也没用,这个主我就能做了!而且别说我们杏花楼,瞧见这一条街了吗?虽然开的全是饭馆酒楼,但你们二位就算磨没了大腿,也别想在这条街上找到一块肉、一杯酒吃!”

    齐雁和这小伙计在磨牙的时候,沈归也从旁仔细观察着对方的神情。他发现此人的话虽然无理,但神情却并不傲慢、也没有半分得意和鄙夷……看来,此事背后真正原因,还真就不在人家杏花楼身上啊……

    “那边打起来了嘿,走走走,快去看个热闹……”

    随着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嘈杂,沈归也顺着正在呼朋唤友的人群望去;只见自己来此的半路途中,已经围了满满的一圈人墙。沈归一把拽住了还在跟小伙计顶牛的齐雁、迅速跑到了那个颇为熟悉的巷子口以外……

    他分开人群,只见那个贼眉鼠眼的小瘦子,如今正站在人群中央;而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正在围成一个小圈,看不清到底都在做些什么……

    “嘿?好小子,还真就没走啊!带种,爷喜欢你们!兄弟们都停手吧,咱们今天的大菜来了!”

    这小瘦子一见沈归与齐雁分开人群,露出了两张熟悉而可憎面孔,立刻指着齐雁的鼻子高声叫嚷起来。随着里圈的人群停下了手脚,之见他们身后的小巷当中,泼洒了满地的栀子花,还有一位披散着满头斑白、倒在血泊之中的老大娘……

    “她……她……她少说可也有六十岁了!比你们好些人的奶奶都大,这你们也下的去手?都是活畜生喂大的啊?”

    沈归伸出自己的二指,颤抖的点着那位生死不知的卖花大娘,难以置信的盯着对面的小瘦子喝问道。

    “六十怎么了?你也不跟这条街面上的人打听打听,我青蛇是个甚等样人?八十的都打六个了!”

    一听他这话,围观的人群也开始露出了愤恨之色;看来无论在哪个地方,出手殴打老人的地痞无赖,都是冲破了世人所能接受的道德底线!

    这青蛇刚放完了大话,左右看了一眼,只见愤怒的人群越凑越近、每个人的脸上还都是咬牙切齿的模样,瞬间就慌了神;不过他往后一退,撞在了身后一个壮小伙子身上,立刻换上了另一副嘴脸!

    “这个老太婆坏了街面上的规矩,受了旁人的牵连,挨了打也是活该,与他人无干!瞧你们这意思,还想打个抱不平、过一过当英雄侠客的瘾是吧?”

    说到这里,这青蛇呲的一声扯开了自己的衣裳前襟,露出了胸前一副工笔粗糙的虎头纹绣:

    “老子是他妈南虎帮的,哪个要是觉得自己胳膊粗力气大,就上来试试我们南虎帮的刀……”

    说到这里,他立刻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长匕首,极其业余地向四周虚晃了一圈!

    “来来来,让蛇爷看看你们这群管闲事的人之中,到底有几个不怕死的!”

    随着呼啦一声乱响,原本已然形成包围的人群,瞬间退开了七八步远;甚至还有几个内圈中人,踩着身后之人的脚尖仰在了地上,连滚带爬的不停向后挪动身子,唯恐避之不及……

    “我来试试……”

    这一句话的声音极低,就仿佛是有一个无影无形之人,凑在青蛇耳边上说的一样!话音一落,已经绕到了青蛇背后的沈归、一脚踹上了对方的膝窝,右手也死死抓住了他的头发,把这位匕首大家青蛇、虚空着拔在了半空中;接下来他左手化掌,无比精准的反切在了对方的右肩头上,趁着他由于麻痹而松开的匕首没有掉落在地,弯腰一抄、便把那柄长匕首牢牢地握在了自己手中……

    接下来的一刀抹喉,动作极其缓慢;每一个发力方向都有迹可循、每一寸皮肤被割裂而发出的声音,也清晰的声声入耳!那些杂碎刚才殴打卖花婆婆的时候,虽然也是拳拳到肉、招招见血的架势,但论起视觉冲击力来说,也绝对没有沈归这手当街割喉来的更加强烈!随着几声尖叫与呕吐之声响起,原本就支离破碎的围观人群,便彻底乱成了一锅粥!互相推骚的、夺路而逃的、瘫软如泥的,只把个沐浴在午后阳光之中的秦淮河畔,变成了鸡飞狗跳的菜市场!

    “杀人啦!”

    女子的叫嚷之声又尖又细,仿佛一把锥子那般尖锐,直接传入了不远处的一间小房当中。此时屋中坐着一位地保模样的中年男子,正对旁边一位身穿官服、脚踏官靴的捕快殷勤说道:

    “官爷无须担心,他们南虎商会,可是这条长乐街上的总会长啊,办事一向都很有分寸,也从未出过岔子;况且对于那些触犯了行规的奸商,处罚手段如果不果断一点的话,那也是治标不治本啊!”

    这位捕快抚摸着手里的一锭银子,语带犹疑的说道:

    “可是我听外面的人是在喊杀人……”

    “嗨,这些个小老百姓啊,没事就喜欢大呼小叫!您瞧瞧外面这天色,哪个人能这么傻?打算杀人还要定在秦淮河畔的长乐街?还是在光天化日的时候当街行凶呢?”

214.虎卧秦淮河

    难得一见的傻子沈归,真的是被这一伙禽兽不如的杂碎给气炸了!在华禹大陆的其他地方,倒也不是没有仗着年轻力壮,动手殴打老人的先例;抛开那些为老不尊、老而失德的个例不谈;那些不肖子孙、地痞恶霸等等,无论放在哪里也不算罕见;但又有谁听说过这天下间还有十几个龙精虎猛的壮小伙子,当街围殴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这等罪大恶极之事?

    沈归挤入人群之后,立刻观察起了倒在血泊之中的卖花婆婆,他眼着婆婆的右半边身子、已经很明显的塌陷了一块、口鼻也是出气多、进气少,嘴角还不住地淌出带着泡沫的粉红色血液……几乎已经可以断言,这就是被人踢断了右侧肋骨,进而扎穿了肺叶的典型症状!

    以现在的医疗条件、与这位婆婆的身体状况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抢救余地了……

    也就是说,这个青蛇与他那十几个所谓的兄弟,把这位以卖花为生的好心眼婆婆,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围殴致死!

    对于满心自责与懊恼的沈归来说,什么低调出行、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忍一时风平浪静之类的话,连一个字都想不起来了!

    在沈归有意控制的速度下,被慢慢划开了喉咙的青蛇,即便瘫在了地上,还在拼命的挣扎与抽搐;然而,他也就只能慢慢体会生命流逝的全部过程,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至于沈归为何敢无视南虎帮的大名、又为何敢当街持刀行凶等等这些问题,他已经永远都无法知晓答案了……

    活的不明不白、死的也自然莫名其妙;至少对于青蛇来说,这个结局,也算是对的起他那小半辈子的所作所为了!

    “朋……朋友!我们都是南虎帮的弟子,今日可是被青蛇骗来这里的……与你们二人之间的纠纷可没有半点干系啊……现在青蛇既然已经死定了,一命也还了一命,剩下的事可就与我们哥几个没什么关系了……那…山高水长、江湖宽广,咱们改日再见……”

    结结巴巴的说完之后,一位持着上身、浑身肌肉,胸前还纹着一头老虎的壮汉,朝着满手鲜血的沈归哆哆嗦嗦的一拱手,作势就要转身离开此地……

    “慢着!”

    手无寸铁的齐雁笑呵呵地走上前去,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温和的说道:

    “慌什么呀,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哥俩像是那心狠手辣的人嘛……”

    “那是那是,二位都是善……呃啊!”

    齐雁拍完了对方的肩膀,趁着收回胳膊的手势,二指贴着对方咽喉处的汗毛一掠,便带出了一条浅浅的红线来……他常年捏在手中训练把玩的那柄指尖刀,虽然最主要的用途还是在行窃之上,却也可以用来割开敌人的喉咙……

    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取走你的银子,就一定能顺手取走了你的小命!只不过就是想与不想的问题罢了!

    “你们活着的这几个,谁是领头的?”

    齐雁看都不看躺在地上的那个壮汉,而是把头转向了一位被大家伙默默用眼神公推出来的一个汉子。

    “你这人缘不行啊?南虎帮的是吧?既然贵帮派有这么大的势力,那就带我们哥俩去见见老头子吧?虽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但凭你们这十几只畜生的贱命,也根本就不够赔的啊?”

    此时此刻的长乐街地面,已经被满地横流的鲜血、与还在徒劳挣扎的两只畜生给占满了;而那些一直围观看热闹的行人与百姓,也早就扯开了几十步远,就仿佛是幽北林间的狍子一般、既愚蠢,又麻木;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躲在角落里看热闹的傻大胆,与站在诸家酒楼二层、正在拍着巴掌扯着脖子给沈归与齐雁叫好的文生仕子,看他们脸上那副醺红与激动的模样,真是比过年放炮还要高兴。沈归押着他们临走之前,抬头看了一眼那些正在替自己扬名的年轻学子,极其不屑的吐出了一大口唾沫来。

    这十几位焦点人物一走,旁边的围观人群也开始逐渐聚拢过来;而刚刚得报、知道了事情严重性的地保与捕快,此时也跌跌撞撞的跑到了事发地点……

    那捕快看着地上正在抽搐的两位赤膊少年,身手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回手就抽了身边那位目瞪口呆的地保一记耳光!

    “你这个呆逼,不是说没有傻子会当街杀人吗?难道地上的这三个死人,都尼玛在唱戏啊?你这么能说会道的,怎么就没跟他俩一道走呢?我也是一时糊涂,居然能信了你的鬼话……这可怎么办是好啊!……凶手,凶手还给跑了……你说!这么大的责任是你担还是……”

    “你!”

    “霍史尼玛!”

    这两位负责弹压长乐街地面的小吏,就因为推卸责任的政治,当街便动起了手来起来;那些刚刚冷静下来的围观群众一见这个情况,惊喜的发现竟然还是一场连台本戏,立刻便再次陷入了狂热之中;唯有一位常年在这条街上卖梅花糕的老头子,此时一边抹着两行浑浊的泪水、一边跪倒在巷口的血泊之中,无助的看着那位卖花婆婆的尸体……

    在十几位南虎帮弟子的带领之下,怒火冲上了顶门的沈归与齐雁二人,终于来到了一个偏僻幽静的小巷子口。沈归抬头望去,只见石制的老牌楼上,用朱红的油漆写着南虎巷三个红色大字;而原本这个牌楼上面的石刻字体也隐约可见:

    青云巷。

    “我们……我们老大……就……”

    沈归看着微微留了缝隙的宅门点了点头,随即抽出了腰间春雨剑、铁画银钩闪过众人眼前,顷刻间便把那十几个受了青蛇牵连的倒霉鬼,全都送上了西天。

    这座青云巷,乃是闹中取静的僻静之处;虽然它的名字中有个巷字,但实际上却只有两家对开门的大宅而已。遵照右尊左卑的古礼来说,这右手边的大宅,应该就是他们南虎帮老头子的府邸了。

    “大道乾坤、智慧释法;人伦道德、孝义传家。”

    沈归站在这道虚掩的黑漆大门以前、一没有踹门,二没有叩环,反而先说了四句没头没脑的顺口溜。齐雁只是半春半典的半开眼,除了贼侃之外,对于其他门派的暗语也只是略知一二,自然是听不懂其中真意。其实这是沈归在打听宅邸主人的确切来路;基本上就与寻常人去敲别家的大门,询问本家主人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意思差不太多!

    “妈的,这是哪里来的要饭花子,鼠来宝居然都唱到我们南虎巷来了!你可别走,就在那里等着爷爷,我这就出去看看你到底长了几个脑袋,还得赏你好大一笔银子呢……”

    一个沙哑粗糙的男子声音由远而近,骂骂咧咧的朝着门口走来;沈归听到对方的声音之后,脚下一边打着拍子,一边用春雨剑不停拍着自己的大腿……

    “让爷瞧瞧是哪个……”

    “噗!”

    还未等对方推开那扇对开的黑漆大门,沈归便隔着门板探出一剑、直接刺入了对方那喋喋不休的臭嘴里!

    其实沈归的本意,是想一剑刺破对方的心房;可没想到这男子声音虽然低沉沙哑,但个头却非常矮小,头顶的高度才勉强与沈归的肩膀齐平;所以这本是当胸刺去的一剑,却正巧击碎了他四颗黑黄的门牙,透过他的后脑而出……

    沈归抽出了春雨剑、一脚踹开大门;一边往里走,一边嘱咐起了这位矮个子的死鬼。

    “过去了以后千万记得一点,别说这么多没用的废话,容易陷在拔舌地狱里!”

    “什么人?不打算要那颗脑袋了对吧?胆敢擅闯黑虎帮总舵?”

    一位身材精瘦、眼眶内扣的白发老者,拄着一根金镶木的玉头手杖,颤颤巍巍地迎着闯入宅中的沈归走来;沈归也步履不停、迎着对方就走上前去,抬脚当胸一蹬……

    没想到就这么个破地方,竟然还真有一位练家子!这位精瘦的老者把那柄名贵手杖一扔,双肩一耸一舒、双手呈鹰爪状、一前一后地向沈归的脚筋与小腿肚扣去!

    如果沈归没看错的话,对方应该用的是一手鹰爪功,最讲究的就是指掌间的瞬间爆发力了!然而从这老头手里施展出来的鹰爪功,却别有一番不同的味道!

    按照武学原理来说,鹰爪功是一门指掌功夫,与玄岳道宫的推手、释门禅宗的大开碑手不同,以偏门抢攻见长。可以掐碎整石的指力,是用来伤敌穴道筋脉的杀招;而坚如磐石的手掌,则是用来锁拿敌人身体骨骼的精要。所以正常的情况下,以鹰爪功看家的江湖好手,在铁砂掌、与锁拿擒扣、牵卸别摔等关节技法上,也同样需要极其高明的造诣;所以这鹰爪功一经施展,自然是以快、准、狠为视觉观感的徒手功夫。

    然而这老头手中用出的鹰爪功,虽然姿势与步伐都像模像样;然而只要仔细观察一番,就能发现他的速度不快、力道不稳,下盘虚浮,就连抽鸡爪疯一般的十根手指头,都还在不停颤抖摇摆……

    那么这个老头到底是大道至简、大成若缺的顶尖高手?还是单纯就是能力不行呢?

    随着沈归试探性的被那老头扣住了右腿,最终的答案也被他瞬间解开了!

    这位出场架势十足的老者,就是单纯的能力不行罢了!

215.哪里来的规矩

    别瞧这二指一错、碎玉断金的鹰爪功,听起来好像只是一门粗鄙浅薄的外家功夫;但实际上却恰恰相反,这可是一手纯正到不能再纯正的正统内家武学!

    外家功夫的威力,完全受制于个人的身体素质;而内家武学,则受限于本人的天赋与修为的高低。简单说来,外家弟子的本领,年纪越大退步就越明显;而内家弟子的本领则恰恰相反,年纪越大、功力越精纯。

    想要练好鹰爪功,就有一个必要的前置功法,叫做铁砂掌。这门铁砂掌的功夫,就是天底下人人都练过几招的那种大路货;但越是这样的市井武学,也就越难练到好处。这其中的道理并不复杂,因为市面上流传的铁砂掌版本实在太多,每个师傅的练法与教法也全都不一样,彼此相通的武学又数不胜数,想要从垃圾堆里找出一条光明大道来,没有一个得过正统传授的老师傅指点,根本就不可能!

    铁砂掌、毒砂掌、朱砂掌等等,这些功法虽然名字都非常粗浅、又彼此相通;可如果没有名师指点、或是买上一本所谓的鹰爪功指南图解,望文生义、不求甚解的一味傻练,很容易就会把自己的一双肉掌给生生练废了!

    老百姓也经常在市集上看见那些打把势卖艺的江湖人,他们经常表演的铁砂掌功夫,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铁砂掌,就是最常见的肉掌开砖、击石如粉。开砖一般就是从一块开始碎起,随着人群的叫好与赏钱、一块一块的往上加,一直加到三块为止;而击石如粉呢?就是一掌拍碎一块青石板而已。那么这手绝活其中到底有什么秘密呢?其实什么秘密都没有,肉掌开砖,就是最基础的杠杆原理;击石如粉呢?那就是石膏板了呗!

    而另外一种铁砂掌,则是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用一双肉掌在热气腾腾的沙子里来回翻炒,以显示自己的双手坚如磐石、不惧炽热火毒;远远看去,那副摸样活像是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小贩,出门忘带了铲子一般可笑。

    当然了,这手活您要说它都是假的吧,其实也不尽然;至少换成普通人的一双肉掌,翻炒几下就得被沙子给磨得血肉模糊了。当然,他们这些人也不避讳自己有独门药方来辅助修炼,而且他们表演的主要环节,也正是靠着售卖这种药酒来下杵(赚钱)。所以把这些人说成是内家高手,其实也不太合适;严格说来,这应该归为所谓的硬气功之流。

    至于说他们的独门秘方,到底是什么神药呢?其实这也没什么高深的药力,不过就是一些外用的麻药汤剂,再配点薄荷、樟脑、冰片、大黄之类凉性药材,在削弱痛感的同时,把自己的一双肉掌、磨出一层厚厚的茧子罢了。

    至于说真正的鹰爪功,其实也需要糙掌,要不然又怎么能与敌人手中的兵刃铁器相抗呢?只不过正经内家高手的双掌,绝不会是一双没有痛感的死物,而且还比普通习武之人的触觉更加敏锐;至于这其中的修炼方法,也真的需要大笔银子的先期投入,吃苦受罪的小事,也就更别提了!

    皮肤的触感,是人体接受外界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手指伸入水中觉得烫了,你就知道这盆水才刚刚烧开,暂时还不能入口;如果觉得冷了,你就知道这壶水不能泡茶,茶叶根本就伸不开腰。同样的道理,放在武学之道上也如是一样,如果练出了一双麻木不仁的手掌,对于江湖顶尖高手来说,那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

    正所谓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如果年纪轻轻就糙出了一双麻木不仁的所谓铁掌,成年之后再想重新走上正路,就再也没有任何可能性了!因为神经重生这种医学技术,至少对于现在的华禹大陆而言,就连天方夜谈这四个字都谈不到。

    那么沈归眼前这位精瘦的老头子,到底应该归为江湖骗术、还是硬气功、或是声明不显的内家高手呢?其实这三个定位都不大准确,无论是从指掌的力道、身手的敏捷性、乃至攻击的角度落点来看,他都更像是一位老年广场舞团的表演艺术家,更并非是一个习武之人。

    沈归故意被他的鸡爪疯抄上了自己的右腿,感受着对方挤脓包一般的力道、还有那颤颤巍巍、晃晃悠悠的下盘功夫,总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按理来说,内家高手的身形倒是什么模样都有,瘦小枯干、年纪老迈也并不能代表什么;而且他面对着如此悬殊的年龄与身形的差距,竟然还敢率先出手、那这老头心里就理应有所依仗。但他也许是因为初次出手而托大轻敌,可至少也该露出一些闪光点不是?

    可这老头光是抱着沈归的腿,都已经开始喘起了粗气、接下来那个极其勉强生硬的撩阴手,也完全的让人摸不着头脑。以他这样的速度和准头,沈归就算是一动不动、都很容易被他把裤子给扯下来……

    “哎,你这叫个什么招呢……”

    沈归看着对方那犹犹豫豫的一爪,无比轻松地就抽出了被他夹在腋下的右脚,同时上左步送左肩,施展了一小股的推送之力,把这老头顶出了自己身前……他这手靠打、并不是什么武功招式,也叫不出任何的名头来,就是简简单单的依在那老者的怀中一拱,连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可即便如此,那老头却蹬蹬蹬的连退了六步,仍然没能稳住自己的身形,一脚蹬空,直接掉入了齐踝深浅一汪水池当中……

    “咳咳!既然有贵客登门拜访……那就进来厅堂讲话吧……”

    方才沈归还在担心那个不自量力的老头子、会不会一头撞死在假山石上;可如今一听厅堂中传出了一位男子的声音,便再没了尊老爱幼的那份兴致。打人无好手、骂人无好口,沈归此番前来,就是打算斗一斗这头露出了半根尾巴的南山猛虎;至于那些道德礼法上的小节,也无需过于执着了。

    “嚯?我还以为来者会是成名已久的前辈高人呢,没想到竟然是两位少年英雄啊?来人,上茶……”

    厅堂之中的太师椅上,此时正端坐着一位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的红脸汉子。此人身形壮硕、皮肤黑红,是典型的莽夫糙汉形象;可就是这样的个人形象,如今却穿着一袭金丝绲边、精工纹绣的员外服,脑袋上还戴着一顶镶嵌了极品翡翠帽正的瓜皮帽,真是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若是旁人看了,准以为这是哪里来的一位山大王,刚刚抢了一位富家员外爷的全套行头!

    “你省点茶叶吧,口渴也不急在这一口了!你是南虎帮的帮主?还是老头子啊?”

    沈归这个问法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却来自于江湖帮派的老规矩。凡是成了气候的固定本地帮派,就比如说巴蜀道的哥老会、广陵申城一代的安清帮等等,全都是采用了两代家长的制度。帮主的职位几年一换,主要负责维持帮会的生意与日常运转;而老头子则是终生制,基本上都是些德高望重的世家子弟出任。就比如说直到现在为止,安清帮老头子的位置上,还从未出过一位不是金家的人选。

    “我就是南虎帮的帮主,不过今年也才四十有三,还当不起老头子这三个字!”

    得,又是一位长在了颈动脉上的血外行!跟这样的人交流,再继续团春也是鸡同鸭讲的废话,虽然他也自称江湖,但与沈归和齐雁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青蛇是你的手下?”

    “不错,正是跟着在下吃饭的兄弟。”

    “他们当街把一位卖花的老人围殴致死,也是得了你的令喽?”

    “哦?还有这事?”

    这位红脸的外行帮主一听,眉毛一挑眼睛一瞪,看向了身后一位账房模样的先生;这位八字胡先生迅速走上前来,伸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金丝玳瑁西洋眼镜,态度殷勤地附耳上前,低声说起了悄悄话来……

    “嗯……嗯……好……”这红脸汉子一边点头应声,一边把眼神再次转回沈归身上:“这事的确是青蛇做的,我们南虎帮认下来了。但你跟那老太太无亲无故,又杀了我们十几个兄弟,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不去找你去讨回多余的人命债也就算了,你怎么反倒如此不知进退、来这砸我的门、伤我的人呢?”

    “虽然两桩都是人命债,但各家也有各家的算法。对于我们哥俩来说,那十几条畜生的命,就连一个巴掌都抵不下来。不过,他们吃了你的饭,得了你的令,干的也是你的活;那这笔人命债我们不来找你讨,又该去找谁呢?”

    那员外打扮的糙汉子,摩挲着自己铁青的下巴,颇具威胁意味的说道:

    “朝廷有朝廷的法律,混道也有混道的规矩。我手下的兄弟失手杀人,的确是他们有错,但现在你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对与错也就无从谈起了;况且,那老太太自己坏了江湖规矩,虽然罪不至死,但如今死于非命也是咎由自取,与旁人无尤!依我虎头郎看,此事不如就卖我南虎帮一个面子,就此了结如何?你们当街杀人的事,也自有人前去自首顶罪,全都冲我虎头郎说了!”

    沈归听完这话怒极反笑,他真是想骂街、都不知道该从哪里骂起才好!就这样一群猪狗不如的畜生,也配跟自己谈江湖规矩?

    既然双方始终谈不到一个频道上,沈归就只能切换一个更加简单、效果也非常出色的沟通方式了。

    这种方式叫做条件反射训练法;简单一点来说呢,就是一个字:打!

216.江月年年只相似

    对于一个盘踞在建康城膏腴之地的帮派来说,若是没点看家的本事的话,多年来早已被各路人马把南虎堂的堂口,挑成一张破渔网了。手机端

    随着沈归与齐雁起身一脚踹翻了凳子,由打那架饿虎出山的屏风背后,也同时鱼贯涌出了二十多个棒小伙子。这种刀斧手埋伏在侧的手段,也算不得什么新鲜事,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架着一把精工短弩,还有两个看似是头目的汉子,怀中还抱着两柄墨雷火器!而且他们这两柄墨雷,竟然与之前见识到的那种大抬杆的鸟铳截然不同!这玩意儿只有扫把长短,刚好可以被这两位领头的混混夹在腋下平端;而那三个黑漆漆的炮筒,呈品字形排列、此时已经分别对准了沈归与齐雁的胸膛……

    “既然你能过得了苍鹰那一关,必然就是个身手高明的练家子了。我承认,你们这种人的武艺的确非同凡响,但身手再快,还快的过我那天工弩,快的过这二郎神火铳吗?哦我忘了,你们都是外地来的北侉子,哪会识得我们南康天工坊的新型机巧啊……”

    得意洋洋的说完了一番话之后,帮主虎头郎把手中的茶杯随手一摔,便与那位带着眼镜的账房先生一起站起身来,转身离开了待客厅;临走之前,他还朝着身后的十几个混混摆了摆手:

    “送这二位喜欢打抱不平的义士上路吧……”

    随着帮主虎头郎号令一出,弩弦的颤抖、与火器的咆哮同时在正厅之中回响起来;那六声连珠炮一般的闷响,同时也惊到了半路途中的李乐安三人。

    这三个人自从逃到了建康城北郊以后,两位姑娘家就不便在外抛头露面了。首先来说,两位姑娘都是自幼生长于大富大贵之家,一位是满腹经纶的幽北公主殿下,一位是圣手回春的亲传弟子,岐黄一道的绝顶天才,与那些目不识丁的寻常女子,仅从外表上就可以看出巨大的差异。再加上二人的姿色更是远非常人可比,瞒住那些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山野乡民或许没什么问题;但想要瞒住这些见多识广的南康人,却根本没有半点可能性。

    他们三人是通过南北双方正式的外交途径而来,凭的也是幽北三路的使节关防才获准登岸,在众目睽睽之下进入了南康境内。当然,南康方面也照常派出了一个接待外使的仪仗队沿途护送;但却在半路途中,被李乐安使出的一手金蝉脱壳,彻底甩了个无影无踪。

    对于他们三人来说,周长安不可信、谛听不可信、南康朝廷也同样的不可信。虽然己方有着幽北三路这棵大树做靠山,绝对不会有人赶在半路向南康对仪仗队出手;但凭着谛听的手眼通天,只要一路追着敲锣打鼓、鼓乐齐鸣的仪仗队,就能彻底掌握他们三人的行踪。

    一个郡主一个公主,再加上一个随从,自然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可如果换成一位满脸油滑,衣饰华贵的大胖子,带着两个风尘女子打扮的女子,下榻在了建康城外的一座庙宇之中,别人又会怎么想呢?

    不过就是一个有钱的大财主,带着他的夫人与小妾来庙里焚香求子罢了,这有什么可新鲜的?虽然这个小花招也许无法瞒住谛听的耳目,但有着沈归与齐雁这一对明灯吸引目光,他们这三个没什么自保能力的人,人身安全也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障。

    但今天他们搞出来的这个小节目,场面是不是有些太大了?这可是产出了华禹大陆至少六成财富的南康王朝啊!而且还是南康王朝的首府,这样当街杀人,血流成河的情况,可谓是建康立城以来都从未有过的血腥暴力案件!所以,这不能怪长乐街的地保和捕快麻痹大意,就连祖祖辈辈的老建康,都从未想过金粉胭脂顺水流的秦淮河边,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南康首府建康城,虽然穷人也同样占据了多数比例,但普通百姓的生活水平,却足以冠绝华禹大陆。当全家温饱已经不成问题之后,就会生出更高级的需求。没有鞋子的想穿草鞋、有了草鞋就想换布鞋,有了布鞋还想换棉靴,有了棉靴又想加一层缎面。所以即便生活条件已经非常富足,但多出了更高的追求之后,南康人也未必能感受到比别人更多的轻松与快乐。

    每个人眼中的世界,都是不一样的。

    眼界开阔,也会带来更多的物质追求,那么满足物欲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赚取更多的银子、去结结实实的把它握在手心里。而百姓们都一门心思地奔着银子使劲儿,也就少了很多不必要的流血纷争。

    大家都忙着工作赚银子,忙都忙不过来,谁还有闲心为了一句半句的闲话,当街打出一个头破血流呢?所以对于南康、尤其是长乐街附近的百姓来说,今日见到的这一场当街杀人案,至少足够他们热议个三年五载的了!

    没过多久,齐返这位携美出游的富家翁,便从不同人的口中,打听到了今日发生的流血事件。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方式,江湖味道极重,根本就不可能是本地人做下的案子;那么对于三人来说,凶手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看来,杏花楼的这一顿重逢酒宴,他们还要再拖上一阵了……

    打听到了南虎帮驻地的方向后,三人便朝着青云巷走去;可行至半路,他们突然听到了一阵巨大而密集的声响、就仿佛是除夕夜放爆竹一般,震的人心里发慌……

    三人脑中想到了熟悉的火器墨雷,脸色同时一变,急忙加快了前进的脚步……

    其实他们的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无论是天工坊的短弩、还是那二郎神火铳,即便威力再大、杀伤力再强,最终也还是需要人来操控的。瞄准的是人,击发的是人、填装的也一样是人;一位合格的弩手与火铳手,根本就不是短时间就能训练出来的!如果再说到反应速度与动态视力、对距离的估算与操控、甚至火力覆盖的节奏间隔与相互配合等等,根本就不是这些南虎帮众能够染指的技巧。

    他们这些人如果不是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话,还何至于成为地痞流氓呢?

    当然,看似正厅这个狭窄闭塞的战斗环境,即便是无需瞄准胡乱进攻,沈归与齐雁也是避无可避的;但沈归和齐雁也同样是人,并不是那些不会移动的草靶土墙可比;又怎么可能会站在原地,任这些废物慢慢碰运气呢?

    自打弩机的声音一起、沈归与齐雁便分别纵身跃出了宅院的正厅之中;而那两柄二郎神火铳炮管发出的烟雾,也把整个厅堂全部笼罩,谁也看不清目标情况。

    沈归和齐雁绕出正厅之后,仿佛探笼捉鸡一般、很轻松地把庭院之中的虎头郎与账房先生擒在手里;而正厅之中的火铳手,此时才刚刚填装好了第二轮弹药,零零散散的继续发射起来……

    “我说虎头郎啊,你们南虎帮的武器的确不错,就是人蠢了点……”

    “你……你……你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

    这虎头郎被沈归死死地捏住了颈椎,徒劳的挣扎了几次未果之后,竟开口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来;沈归二指微微一错劲儿,发出了咔嚓一声脆响、这位虎头郎的老虎脑袋便瞬间一僵,脖子扭出了一个诡异的角度,瞬间栽倒在地……

    “到你了喂,这位眼镜先生!啧啧啧,不得不说,您老人家这副眼镜啊,还真是好东西啊……”

    “且慢动手!不知有关于谛听的秘密,少侠可有兴趣知晓一二?”

    “什么是谛听,我们没听过,也没兴趣……”

    “那沈爷和齐爷对于江州城的那一番招待,可还觉得满意啊?谢川这孩子才刚出徒不久,恐怕……“

    沈归听到这里,也清楚了这个账房先生绝非是误打误撞的小角色,立刻上前捏开了他的嘴巴,云淡风轻地对他说道:

    “没想到这南康与北燕才隔了一条华江,已经是截然不同的两副面孔,可你们这些杂碎,却仍然原来的那个谛听啊!放心,沈爷这辈子最敬重读书人了,只要你肚子里有真料,要不要杀你嘛,我们哥俩也并不在意……”

    正如沈归所说,他目前见过的谛听最高层——麒麟君,与这个眼镜先生之间的地位差距,已经大到无法用言语衡量了。

    而事实也正如沈归所想的一样,所谓的南虎帮,与谛听之间并没有很大的关系。就连这位带着眼镜的账房先生,都只是一位谛听的离休人员而已……

    “哥,先等会再问吧,前厅那边没声了……”

    “烟散的差不多了?”

    “还没,但厅中全须全尾的人,就只剩下三个弩手了……”

    “那么窄的地方,那么多的人……大雁,你小子现在可以了呀!”

    “这跟我可没有半点关系啊!是他们那种三个筒子的炮仗炸了,把屋里的人全都炸死了。而剩下这三个弩手,还是因为射空了弩匣,跑到没有烟雾遮挡的中庭院落补箭,这才逃过一劫的!”

    沈归听完之后,仔细回忆起了导致炸膛的常见因素,结果他发现每一个错误,都有可能会出现在这些个废物身上,索性也就不再废那个脑筋了。他回头看着那位神色尴尬的眼镜先生,身手取下对方的眼镜架在自己的鼻梁上,似笑非笑的说了一句:

    “看来你们那天工坊的手艺,也不怎么样啊!”

217.谛听之国

    北燕或是幽北的江湖人,每每提到谛听的时候,都会把它视作从南康而来的神秘杀手组织;但在南康本地人的眼中,这谛听商号,与别家的商号商团、也没什么区别,无非就是他们的业务与经营范围,更加多元化一些而已。

    而所谓的天工坊,其实就是谛听商号创立的一个私家工坊而已。这里专门负责研发与改进谛听的所有产品。他们销量最高的产品,就要属葫芦播种机、改良款犁杖、带有减震功能的马车轮等等一系列的便民工具了,不但南康百姓得到了实惠,就连远在漠北、西疆这些地方的平民,最近也开始接触到这种新型农具了。当然,在天工坊的所有产品之中,也包括了改良型的连发机弩、还有三个炮筒的二郎神火铳等等一些列的新型武器,只不过暂时还没有对外售卖而已。

    单从不惜工本、网罗天下杰出工匠,又一手组建起了天工坊的这个角度而言,沈归还是非常佩服那位谛听的实际掌舵人。

    而且,谛听的触手还不仅仅伸向了农具与武器的领域;可以说凡是叫得出名字来、又确实存在商机的各行各业,就全都绕不过谛听这棵大树去。大到远洋经商所需的各型船舰,小到日常吃饭的杯盘碗筷;男人手中的刀枪棍棒、女人镜前的胭脂水粉、孩童喜欢的木马风车、老人必备的西洋眼镜;可以说现在的南康百姓,无论日子过得是穷是富,想要正常生活的话,就无法避免的要与谛听商号打上交道。

    而且与北燕和幽北的情况截然相反,谛听商号在南康市井之间的风评,还是一等一的好。他们的生意虽然遍布三百六十行当中,也可以非常轻松的垄断任何一个行业;但他们做正当生意的手段,却极其的有分寸、懂进退。就比如说他们不停在华禹大陆的各个角落、收购了无计其数的珍稀药材,随时都可以开上几间最顶级的大药铺;然而直到今时今日,他们仍然只贩售药材,却从来都没有开店的计划;行事如此规矩,也就给本地的老牌药商留下了一条生路。

    世人都说生意场上无父子,但谛听此等做法,落在南康百姓商户的眼中,还真就当的起仁义二字了。虽然时至今日,整个南康市场的定价权,已经被最大的全体供货商——谛听,垄断了七七八八;但这种只需要拐一个弯就能想明白的道理,南康商人还是更愿意把这个心思放在多赚点银子上面。

    而沈归眼前这位账房先生,原本也的确供职于谛听商号,还是一个存放名贵瓷器仓库的大管事。由于他那个瓷器仓库非常庞大,所以自然就建在了城外不远处的荒郊野岭之间,意在节约存储成本。

    三年以前,他以自己年事已高、眼花耳聋为由,向自己的上级递交了辞呈。而谛听高层表示理解他想与家人团聚的心情,也为了感谢这位服务了谛听几十年的元老功臣;不但送了这一架奢侈华美的眼镜,更在建康城的青云巷,为他置办了一座豪华府宅、更给他介绍了一份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养老工作。

    那么这份返聘的好工作,距离他家新宅近到了什么程度呢?

    推开府宅大门,正对面就是他的工作单位——南虎帮。所以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这南虎帮的帮主,的确是虎头郎不假;但背后掌权的老头子,却是这位退了休的谛听库管先生。

    别瞧这个南虎帮上下加在一起,也不过才区区二十多个核心弟子而已,但至少在秦淮河边上的这条长乐街上,他们却有着十成十的掌控能力。而之前那个惹出所有乱子的青蛇,根本就算不上是南虎帮的弟子,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打杂跑腿的小混混,就连见虎头郎一面的资格都没有,就更别提这位戴眼镜的幕后大老板了!

    那么南虎帮究竟是以何为生呢?虽然这位眼镜先生介绍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但听在沈归的耳朵里,却立刻就提炼出了中心思想:这个南虎帮,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江湖人罢了!

    南虎帮的核心弟子,除了打熬身体之外,就只负责按日子收账而已;至于诸如青蛇一类的小混混们,才是他们聚敛财富的狗腿子。

    想在建康城最繁华的长乐街混口饭吃,怎么都绕不开南虎帮这座大佛。就比如说杏花楼这家最出名的顶尖酒楼,无论是米面肉菜还是油盐酱醋,统统都是由南虎帮指定的商号供应;至于利润最高的酒水茶叶,则由谛听商号独家垄断。虽然没有诸如份例银这种规矩存在,但遇见无赖登门讹诈、客人醉酒闹事一类的民间纠纷,也还是需要另出一份红包喜钱,请来青蛇这类人士代为处理。不过,纵然这些混混极度贪婪又厚颜无耻,但迫于南虎帮的森严帮规,他们也绝对不敢狮子大开口、随意加钱加码。

    长此以往,开店的东主对于南虎帮也没有什么怨恨之心,反而已经视其为一个互利互惠的合作伙伴。

    当然,纵使这条长乐街全部归于南虎帮的管辖范围,但停泊在秦淮河边那几艘头等的花船画舫,他们还是不敢有所染指的。

    也不单单是这一条长乐街,建康城中的大小街道,都盘踞着大大小小的民间组织。因为有银子的地方、就一定会发生纠纷;而南康律法虽然正在逐渐完善的过程当中;但那些律法无法界定的灰色地带,却仍然还是需要有人出面调停做主的!

    在北燕王朝和幽北三路,负责处理这种纠纷的群体,可以被统称为江湖人;而在南康王朝,这种人就各有各的叫法了……

    所以这个日新月异的南康王朝,已经没有了孕育江湖人的土壤;而原本居住在江南道的老江湖们、不是举家搬迁到了其他地方,便是因为伤人害命、斗殴讹诈等等罪名、死在了牢狱或是鬼头刀下……

    如今的南康人所信奉与遵守的底线,已经变成了南康朝廷颁布的诸多律法,而不是什么所谓的江湖道义。这种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结果究竟是好是坏,暂时可能还没人说得清楚;但对于沈归来说,即便他明明清楚结果一定是好的,却也不敢妄下判断……

    原因很简单,现在南康的富甲天下,并不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自然结果;而是被谛听用他搜掠回来的巨额财富,生生催熟的一枚夹生果实。说的再直白一些,就是现在的南康王朝、乃至正片华禹大陆,根本就没有催生工业革命的环境与土壤…

    一枚无根无源的漂亮果实,汁水与果肉里有没有藏着剧毒,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在沈归听完了这位眼镜先生的介绍之后,心中立刻浮现出了一句感慨:南康的人民啊,请停下飞奔的脚步,等一等还在拄着双拐、坐着轮椅的生产力吧!

    沈归一边听着这位眼镜先生的介绍,一边把玩着原本属于他的名贵眼镜;直到他谈起了于家商号小管事谢川的时候,由打前厅的方向,突然传来了一名女子的呼叫之声……

    李乐安那清脆透亮的嗓音,落在沈归的耳中自然十分熟悉;但在这份熟悉之中,却又夹杂着一些的陌生感;虽然在自己搜罗镇龙钉的旅途当中,发生了不少意外之事;但自己与那三位拖油瓶分别的时间,实际上也并不算长。只是由于对生死的万分焦虑,在沈归心中反复煎熬打磨,这才会令他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亲人性命受制的感觉,绝不是度日如年四个字可以道尽的苦涩。

    小胖子齐返倒是无需多说,三人是自小一起玩到大的;彼此间不但经历过生死的考验,更裹挟了上代人的情感与嘱托,那真是比亲兄弟还亲,是三条命拴在一根绳上的交情!

    开人家李乐安呢?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人家毕竟还是东幽王李登的独苗,就这么没名没份的跟着自己爬冰卧雪、餐风饮露,更几次救自己于命悬一线的危难之中。男女之情的小事暂且不提,光是这几桩人命债,又拿什么去回报人家呢?

    至于说颜书卿,虽然性格与脾气都不太招自己喜欢,但人家也是要模样有模样、要脸蛋有脸蛋、要家世有家世、要学问有学问的皇族女子。就这么一个顶尖的大家闺秀,随便找了几个蹩脚的借口,便不顾女儿家的矜持、一头钻上了自己那架破马车,陪着自己饮尽了华禹大陆的雨雪风霜……李乐安好歹还与自己有个白首之约呢,可人家又是为了什么呢?

    沈归虽然不想承认、也不想接受,这笔情债、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欠颜书卿的、比欠李乐安的几倍还多;而且最关键的问题,还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回报她的错爱……这人情债,可是真的会要人命的东西啊!

    沈归现在就仿佛是一个身患绝症的烂赌鬼,手里只剩下一间房子,却有两个不得不还的大债主。选了哪一位,都可以称得上是狼心狗肺;同时选了俩人,那就等于俩位姑娘的芳心,全都辜负了一个干净。

    其实由此可见,沈归对于颜书卿这贴狗皮膏药的感情,根本不像是他自己认为的那般无可奈何。之所以他不愿意承认和面对,皆因为他是生长于一夫一妻的社会环境之中。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这句话既是沈归做人的准则,也同样是他爱情、婚姻观的一部分……

218.两副面孔

    就在沈归沉浸在儿女情长的万般纠结之时,一阵熟悉而急促脚步声,便由前厅方向传了过来;眨眼之间,一位身上带着浓烈脂粉香味、身穿湖蓝色云锦窄袖衫的贵妇人,嗖的一声直接撞进了沈归的怀抱之中,直把目光呆滞的沈归撞得连退三步,待他刚刚站稳身形回过神来,右腿骨便被来者狠狠地踢了一脚……

    沈归吃痛抬头,打量起了对面这个行事鲁莽的富家女子她脸上画着妖冶艳丽的浓妆,两只略胖的小手掐在腰间,鼓着两腮正在恶狠狠地瞪着自己……

    正所谓尺有所长、寸有所短;饶是所有人都认为沈归就像是启明星君下凡一般、天上地下无所不知;然而当他遇上了李乐安耍赖的时候,却一直都没有什么好办法。

    他看着泪珠在眼圈里不住打转的李小胖,吭哧吭哧的憋了半天,这才用干涩的嗓音,强行挤出了四个字

    “……晒黑了哈……”

    李乐安嗤笑着垂下了两滴明珠,抬手一巴掌便拍上了沈归的额头

    “那就给我买珍珠粉去,要东珠磨的!”

    紧随其后而来的,便是满脸委屈、正在小声抽泣的颜书卿了。自从离开了东海关之后,李乐安就时时以正房夫人自居,处处刁难捉弄颜书卿。虽然她的武艺修为也基本等于没有,但至少与颜书卿动起手来的话,还是可以做到战无不胜的程度。毕竟两个姑娘闹着玩、没有下死手的理由,哪怕架吵的再凶,颜书卿也不可能挽弓搭箭把她一箭封喉了不是?这俩姑娘吵了一路、也闹了一路;生死线上爬了自遭之后,好像就连颜书卿自己,都已经在无意识中接受了妾室的身份……

    所以,即便此时她心里也充满了委屈、无助、彷徨等等负面情绪,但仍然还是默默地把这些情愫都埋藏在心底,等待着一会李乐安腾出了身位,自己再好好发泄一番……

    “恭喜恭喜,沈公子和李郡主久别重逢实在难得,小老儿也就不在此叨饶诸位的雅兴……哦对了,后院还有几年干净雅致的厢房,几位尽可自便……”

    这位南虎帮的老头子,一见沈归的情绪也顶上了头,立刻就知道安全离开的时机已到;若不是他自知沈归的能耐、足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早就贴着墙角偷偷溜了……

    沈归此时眼圈泛红、正使劲儿地蹂躏着李乐安的发髻,可如今这个不合时宜的告别之声响起,立刻就把他从儿女情长之中生生抽离出来……

    一个饱满而连贯的情绪,如果被生生打断的话,那种体验真的非常差劲!在心情大起大落相互交替的时候,道德底线也立刻被抛诸于脑后……

    虽然与谛听已然结下了不死不休的血仇,但沈归也的确不在乎一个谛听编外退休人员的生死。这个不在乎的意思,就是放了他无所谓,杀了他呢,也同样无所谓;所以究竟他是死是活,只取决于沈归当时的心情罢了。

    沈归本来就不是那种对谁都讲道德义气的君子,也从来没有自认为是个正派人士……于是,在这位谛听荣休人员的项上头颅、被他随手一剑斩落之前,也只来得及发出了一个含糊不清的音阶而已…

    就如同前厅那些玩火自焚的弓弩、火炮手一般,哪怕危急关头的反应再迅速,也终究快不过沈归的左手剑去……即便胸中藏有锦绣河山、口舌吞吐佛前九莲,可若是张不开嘴、终究还是讨不回一块饼、一碗粥的……

    “才几日不见,你的剑好像又快了一些……哎?这里是南康啊!咱们才刚来了一天,就已经杀了多少人了?这可怎么收场啊?”

    李乐安一边揉着自己哭红的眼圈,一边看着地上那颗切口平滑的头颅,喃喃自语的念叨着;而沈归却朝着她扯出了一抹柔和的微笑,再次伸手揉了她的脑袋一把,把自己的下巴重新抵在她的头顶心上,语气安然的说道

    “不过宰了几头畜生而已,有什么关系?这又不是第一次杀人……”

    “可这里是南康,他们的律法……”

    “哪里的律法,也是人来制定、人来实行的规矩。不必担心,我有办法善后……”

    颜书卿此时也偷偷凑上前来,先是委屈的瞥了一眼正抱在一起腻味的二人,又用嫌弃神色一脚踢开了滚到了自己脚边的人头,紧接着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使劲儿挤出几滴眼泪,便亮开了童子功的戏曲嗓子,当场哭了一个震天彻底!

    小女儿家的思路,的确不是沈归能够理解的。对颜书卿来说,接受是一回事;闹,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前厅唱的是弟兄相逢古城会、庭院之中就唱起了二女争夫的戏码;然而直到夜幕降临建康城,花船画舫也开始掌灯迎客之时,这桩风靡整个建康城的凶杀血案,仍然还是没有激起任何波澜。南康王朝的法度虽然以公正清廉著称,但正如天工坊研制出的半自动武器一般、凡是需要人来参与的行为,就一定会留下纰漏。

    依照南康朝廷的法度来说,在都城建康之中、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了如此血腥凶残的多起人命案!依照往日惯例来说,早已捅到了内阁裁判团与联合议法会当中了。即便连夜把那些七老八十的议老与内阁裁判,统统召集在皇宫之中商议此案,也谈不上小题大做之举;然而事发至今,除了几个临时召集的地保与衙差、前来收拾了尸体、打扫了地面之外,就连一个身穿官衣的捕快都没有露过面。单从这一点反常之处就能看得出来,另南康人引以为傲的所谓公正清明,实际上也就只是那么回事罢了。

    至于说强行压下了一桩天大的案子,到底是其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刚到此地的沈归等人当然是两眼一抹黑了;不过单从结果上来看,既然垮台的是谛听的外围组织的南虎帮、那么出面弭平此事,暂时又没有来寻沈归晦气的人,一定也是谛听无疑了。

    五位位身负人命案的杀人凶手,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再次踏上了夜幕之中的长乐街。

    虽然与长安城中的长乐坊、仅有一字之差,但这条位于秦淮河岸边的街市,倒也不愧长乐二字。白天是喧哗沸腾的旅游胜地;夜晚便是花团锦簇、五光十色的人间天堂。这昼夜之间的巨大差异、单从杏花楼门前的摆设也能看得出来。他们中午挂的是南康特色菜肴、小吃粉面糕点的木制方牌;如今夜幕降临,已经换成了南北大菜、时令河鲜;而那个白天挂着帘子的耳房,此时也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三盏明亮的油灯,把这一间小屋子照了一个清清楚楚;窗子里面正站着一位面皮粉白的俊俏后生,人收拾的干净利落,头上还缠了一块青布裹头,在周围那些婶子大娘们的注视之下、手法干净利落的不停剁着从架子上取下的建康烤鸭。

    颜书卿也满脸好奇的挤进人群,从那个脸红的就快滴出血来的俊后生手里,买来了一个荷叶包,里面包的正是挂满了鲜亮卤汁的枣红色烤鸭。

    沈归伸手捏了一块连皮带肉的鸭子放在嘴里,迈步就往杏花楼前厅走去。而中午已然拦过二人一次的迎客伙计,此时眼睁睁的看着两位杀人凶手光临,竟然既不害怕、也没叫喊;反而扯出了一副常客迎门的熟稔,一边用肩膀上的白布巾掸着沈归身上那莫须有的浮灰,嘴里还不停说着大套大套的生意话

    “刚才小人还在纳闷,都已经月上柳梢的时辰了,怎么还有喜鹊一直站在枝头叫唤呢?敢情是二位公子再次登门,敝号还真是三生有幸、能得了今日这满堂的光彩啊!中午您二位走的急,也没来得及进屋喝口茶、吃口菜,小人这心里就一直不太舒服;不过您瞧怎么样?这有缘就是有缘,错过了也一准能再……”

    沈归故意做出一副穷凶极恶的表情,随手推开这位变了一副面孔的伙计,棱着眼睛、咬着后槽牙说道

    “你刚才可是眼睁睁瞧着、爷我是怎么当街宰人的!怎么着?你跟我们哥俩的过节,转个脸就全忘了?还是你就不想要这颗脑袋了呀?”

    “瞧您说的,有谁会用自个脑袋送礼的呢?况且二位公子中午不就是跟那些狗东西打了一架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跟您这么说吧,要不是小的我肩不能担手不能提,胆子又小的话,哪还劳动二位公子出手呢?小的我早就跟他们打起来了!这些人呐,天天正经事是一件不干,就知道满街的欺压良民、讹诈钱财,算个什么物件,我呸!”

    沈归一边欣赏他那精湛的演技、一边试探性的伸出右脚,虚空着晃了一晃

    “那你要是这么说的话,爷可就带人进去了?”

    “别忙!爷您这双鞋可是稍微有点脏,不能让里面那些不长眼的东西,瞧了您的笑话不是……”

    说到这里,这小伙计立刻双膝跪倒,拿着那雪白干净的布巾,装模作样的给沈归擦了几下鞋子;随后才扯着脖子朝楼上喊去

    “三楼的伙计们都听好了啊!有五位贵客现在上楼,都给我小心伺候着!”

    一直跟在沈归身后、此时正在抢鸭子吃的四个闲人,眼睁睁的看完了这位小伙计那已经服帖到了地皮里的谄媚,眼中闪烁的都是敬佩的光芒。

    甭管走到哪里,沈归这小子都是真横啊!

219.空心狮子头

    待众人踏入杏花楼的三层雅间——醉花阴当中,沈归这才明白了江州城客栈的陈设与布置,都是仿照着建康城酒楼的模样,全套照搬而来的。这间名为醉花阴的单间,也同样是秉持着清幽雅致、古朴恬淡的整体观感;唯一缺少的,便是那一炉散发着袅袅烟雾的沉香;不过即便如此,整间屋中仍然弥漫着一股混合了艾草味道的水沉香气味;不用说,定然是早在沈归等人踏入屋中之前,这整间屋子已然被人提前熏过了一番。

    东施效颦与西子捧心,其实二者的差异,往往就隐藏在细节当中。江南菜多以清淡鲜甜为主味,非常讲究观识辩味;想要品尝顶级江南菜品的真味,不但需要一条好舌头,也需要一个好鼻子、与一副好心态。舌头靠养、鼻子靠练;但这份恬淡安然的心态,则是靠着绵延几代的闲散富贵,才能养出来的一种处世原则。

    在屋中焚起一炉沉香、虽然价值不菲,又是风雅之事,但难免会与酒菜散发的味道纠缠在一起,彻底破坏了气味的融合与协调。

    如此一来,不但银子没少花,反而还落了下乘。

    而且能在杏花楼三层吃饭的客人,也没有自己看着菜牌点菜的规矩。因为并非每一位客人都是喜欢研究口腹之欲的美食家;也并非每个富贵之人,都懂得饮食一道的规矩与礼仪。上古先贤也曾有过‘不时不食’的教诲传世;而对于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阔老爷们,又怎么可能知晓天下各地的时令物产呢?

    寻常人家想要吃上一顿阔的,都会提起鸡鸭鱼肉这四个字。但如果依照这句口诀来布宴的话,那简直就是在侮辱后厨掌勺的大师傅。

    鸡鸭虽同属家禽,但向来以鸡肉为上,鸭肉为下;所以在通常的情况之下,无论炮制方法如何、鸭肉都是上不了顶级席面的;即便是在嗜鸭如命的建康城中,烤鸭这道名菜,也只能算作街头小吃、或是卤味熟食的行列之中。

    而鱼与肉也如是一样。虽然二者不同属向,但也不能同时出现在一桌席面上。比如说点了一道当地有名的清蒸鲥鱼,就绝对不能再点冰糖蹄膀了。不过,像是红烧狮子头、酥炸莲藕夹一类的荤菜,却是不在这个忌讳的行列当中。换句话说,只要见不到肉的原型,也就不存在相冲的问题了。

    而今日沈归等人落座之后,先是用热湿巾敷面拭尘、之后又取用了一些开胃的蜜饯干果,再饮下几口祛风暖胃的八宝茶,这才唤来了头盘冷碟,正式开始用餐。

    这一桌顶级席面,无论是菜品的色香味意、还是荤素时令的搭配组合、乃至于杯盘的温度与锅气的存余,显然都是经过顶尖厨师之手、以及餐饮行家的周密计算筹划。在今日之前,沈归绝对想不到这类在北燕王朝都早已消失殆尽的饮食古礼,竟在会这个时髦富庶的建康城得以重见天日;诚然,其中还有些许的不足与偏颇之处;但就总体而言,若是放在北燕王朝,这一桌酒宴已经可以成为国宴的标杆典范了。

    看来一切礼仪古制的背后,不仅仅需要历史与文化的沉淀积累,更需要金山银海的陪衬与滋养啊!

    酒足饭饱、又饮罢了一盏消食解酒的酽茶之后,那位负责门口迎客的小伙计,便适时地端着一些提前浸过薄荷水的细竹条走入房中,供几位贵客剔牙之用……

    “几位贵客可还觉得满意啊?”

    “不错,菜做的地道,席面也足够讲究,不愧是风靡华禹大陆的杏花楼啊!不过我也算是略懂庖厨一道,眼下却有一事百思而不得其解。这道狮子头、为何会是空心的呢?”

    “公子爷好眼力啊!这可是我们杏花楼的掌灶大师傅,刚刚研制出来的一道新菜式,至于做出空心肉丸的技法嘛,乃是大师傅的不传……”

    “丸子里面放肉汤冻,没什么新鲜的。而且我问的也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这道菜肯定不属于这道席面!一桌子古法菜当中塞了一道新菜,任谁都能看出来有问题吧?自己给我个交代吧,刚吃过饭我也不好剧烈运动,可别等我自己问……”

    这小伙计看着沈归那充满了威胁意味的眼神,浑身一抖,再次开口回话的时候,赖以为生的口齿都不大伶俐了……

    “这……这……公子爷,这事跟敝小号……可真的什么没关系啊!这桌酒宴是出银子的老爷们提前吩咐好的;酒菜的样式,也都是他们提前布置到后厨的。要真是菜品有什么问题的话,那敝小号自然是责无旁贷的……可要是菜式出了岔子,那……那小号也承担不起啊!”

    “哦?有人提前知道了我等会来你这杏花楼饮宴?”

    “是啊!饭帐人家已经提前会过、就连前厅后厨的赏钱,都一并留下了不少。吃饱喝足就直接走您的,一个铜板都不用再掏了……”

    这小伙计被沈归那副凶悍模样给吓坏了,边说边朝着房门口退去;直到自认为安全的距离之后、便迅速转身、逃命似的跑下了楼梯……

    沈归越听越觉得纳闷,种种不合常理的异样交织在了一起,一时半刻间还没有理出一个头绪来;而齐返听完了二人之间的对话,也好奇的用筷子再次拨弄起了盘中那空心的肉丸子,语带疑惑的念叨着

    “我也算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了,可这种会唱空城计的肉丸子,还真是头一回见……嘿,真是挺有意思的呀!”

    空城计!

    这三个字就仿佛一道闪电那般、骤然击中了沈归的天灵盖!不过这道灵光,并不是来自于诸葛亮与司马懿斗智斗勇的传说故事……

    这明显是多出来的一道新派菜式,是出银子包下杏花楼三层、又请自己一行人吃饭的家伙准备的余兴节目。而他们这一行五人,才刚刚进入南康城,连一个亲属故交都没有通知,又哪来的熟人请客这码子事呢?

    所以今日这一场提前安排好的酒宴、与青云巷和长乐街的两宗多人命案,定然都是同一路人马的精心安排。虽然暂时还摸不准对方此举的意图,但沈归已经有超过九成的把握,可以认定这些素未谋面的朋友,就是谛听的人无疑。

    这一场余兴节目——空心狮子头,舞台是建康城、演员是谛听的人,观众则是沈归一伙……但挑选这种把戏,背后的深意又会是什么呢?

    等等!

    沈归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飞速站起身来,双目直视李乐安问道

    “二婆婆的医馆,开在建康城何处?”

    李乐安也被他这副跳脱的思路问的有些发懵,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会之后,这才略带犹疑地说道

    “师傅在信中倒是提过一嘴。她原本是租来的临街宅院,不过好像刚刚搬走了……她说自己在药神庙附近买下了一间清雅的小院,距离长乐街嘛……应该也没有多远。”

    “快走!”

    尽管谁也不知道沈归到底抽的是什么疯,但这五个人彼此之间,早已经缔结了盲目的信任感。转瞬之间,五个人便收敛了那番品菜赏月的散淡心性,风风火火的离开了杏花楼;而那个站在门口迎客的小伙计,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来……

    “哥,不是说进了建康城以后先沉三天,如果没什么异动的话,再去看望林婆婆吗?而且如今咱们这个情况,已经不是异动的问题了,怎么反倒直扑医馆而去呢?您就不怕给二老太太招来祸事吗?”

    齐雁一边疾步前行,一边追问出尔反尔的沈归。沈归这一行人,定然吸引到了无数的注意力。如果贸然前去探望故人的话,很容易会殃及无辜。这些老人本可以在秦淮河畔颐养天年,若是因为后辈儿孙身上粘的腥臭、而毁了他们安详的晚年生活,那自己岂不就变成千古罪人了吗?

    不过,以谛听那一贯务实的做事风格来看,他们既然敢于向自己示威,还附赠了一道会唱空城计的狮子头,那就定然已经万事俱备了……

    直到众人在李乐安的带领之下,来到了回春堂新址以后,他们看着歪歪扭扭、破破烂烂的两扇木门、看着空空如也、满地狼藉的回春堂前厅,终于明白了沈归方才何以大惊失色……

    与那四位迅速搜索回春堂各个角落的人不同,沈归只是神情呆滞的站在门前、看着空无一人的屋子,手脚冰凉嘴唇发白、双手更是止不住的抖个不停……

    大约过了一刻钟,四个人都面色铁青的走到了沈归身边,李乐安眼含泪水的对着他摇了摇头,随后便无声痛哭起来……

    沈归深吸了一口气,把脑中的复杂情愫全部屏蔽开来。他走进屋中,低头看了看了四周纷乱的器皿与药材,又闭上双眼,在脑中模拟一番之后,寻着中庭花园的数道泥土脚印,慢慢摸到了后院水井旁……

    在这一路之上,沈归都在不停的告诫自己没关系,还有老要饭的在;没关系,十三萨满卫和齐家老哥俩也在;没关系,谛听要对他们动手也不会等到今天……

    然而直到眼前出现了一口水井之时,沈归默默在心中找到的理由与借口,瞬间变得苍白而无力……

220.故人不知何处去

    就在后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中,坐落着一口黑漆漆的老水井;在拴在辘轳上还挂着一根粗麻绳,被下面所束缚的重物绷的笔直……沈归深吸了一口气,伸出颤抖的双手,几次想要去拖拽那一根绳子,却几次都不敢触碰…直到一声鸦鸣从他的头顶掠过,这才狠狠咬着下唇,使劲地拽了一下绳子……

    可凭着沈归那一身的好功夫,竟然才拽了一下便双手一松,仿佛失去了浑身的力气一般、瘫软如泥地躺在了地上。

    “哥!”

    齐返见状飞快跑上前来,托起了正在喘着粗气的沈归,把他的头颅放在了自己柔软的肚子上,仔细地检查起了他的身体……

    “呼……小返你不用找了,没伤,缓一会就好了……你俩把泡在井里的兄弟摇上来、找个地方好生埋了吧……”

    勉强自己交代了一句之后,沈归便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盖住自己的脸庞之后,便无声地抽泣起来…

    虽然齐家两兄弟还不知道沈归是如何凭着一根绳子反馈回来的触感,就判定了下面坠的是一个人;但听到了兄弟这两个字,也让他们俩的精神为之一振:只要不是女的,那么这个消息就不算太坏。

    果然,兄弟二人把吊入井中的人摇上来之后,借着月光的映照一看,发现此人果然是一个身材微胖的陌生男子。如今沈归也平复了那份惊惧交加的心情,用火褶子点燃了一具简易火把,开始探查起这位陌生的兄弟留给自己的秘密。

    尸体的表面虽然浮肿苍白,但皮肉、骨骼、与关节处、全都呈现出相对柔软的状态,想必死亡的时间距离现在不算太长,最多也就几个时辰而已;此人的身上没有明显外伤,仅凭肉眼判断之下,也不像是受到了内家高手的致命打击;所以他真正的死因,在很能就是被井水倒灌入肺,也就是活活被呛死的。在李乐安的指点之下,沈归还发现了此人的双手没有老茧、左手的食指与中指的指甲当中断过,已经长出一小节新甲,想必应该是陈年旧伤。如此一来,他的身份应该就是林思忧新收的小学徒,兴许是前几日在轧药的时候走了神,幸好反应还算机敏,这才保住了两根手指,只是被轧药刀斩断了半截指甲……

    如今虽然确定了死者的身份,但还有几个问题暂时没有确切答案:

    首先来说,林思忧到底是逃了,还是已经落入了谛听手里?根据今日的种种迹像综合来看,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是最大的。

    其次,齐家哥俩与十三萨满卫、包括冬至的人,如今到底身在何方?既然谛听能够实时掌握沈归等人的一举一动、又下手突袭了刚刚才换过店面的回春堂,那么这些与自己交情匪浅的故人,定然也不会被他们所遗漏的。

    而且其他的人,还有可能会被谛听关押;但那些冬至的聋人兄弟,既不识字,也无法开口招供,即便扣住他们也没什么用啊!可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连半点消息和暗号都没能留下,谛听到底如何把这些退了休的杀手一网成擒、心里打的又是什么主意呢?

    最后,也是令沈归最为费解的一点,就是那老叫花子伍乘风,如今人在哪方?他的亲人朋友一直都在南康定居,他还敢义无反顾的与谛听顶上火,完全就是仗着有伍乘风在此坐镇的缘故。

    起初他多少还有些放心不下,生怕自己在外面惹了什么祸事,反手就被仇家抄了后路;然而随着沈归见过的顶尖高手越来越多,生死厮杀的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对于伍师傅的一身本领,也开始有了相对具体的概念。

    且抛开天灵脉者不谈;余下的所谓江湖高手,包括那位仿照岳海山闭关悟道的姜小楼姜三爷在内,仅凭单打独斗来说,全都不是伍乘风的对手。而白文衍也曾和自己提起过,如果不是天灵脉者与凡人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那么凭着伍乘风的悟性与资质,即便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练着,也定然会凌驾于人世间的顶点高峰,另天下武道中人都难以望其项背。

    可以说,伍乘风这个卫生习惯不太好的老叫花子,就是当之无愧的天下武学第一人,甚至没有能够与他并肩而立之辈。

    然而就这么一位打遍人间无敌手的武学活字典,却在谛听按捺不住、突然对林思忧出手之际,来了个人间蒸发!如果说谛听请动了天灵脉者出手,那么伍乘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或许还说得过去;但对方如果能有这等本事,为何不直接了结自己、反而去拿住林思忧作为要挟呢?

    明明瞬间就可以解决的事,何必非要拐上一个没必要的弯呢?所以这个推论,从逻辑上来讲根本就说不通!

    可如果伍乘风死在了诸多江湖高手的围攻之下,那么这场足矣瞬间传遍整个江湖的史诗级战役,却为何连半点风声都没有透露出来呢?正所谓人多嘴杂,就算是谛听施以天罗地网般的高压保密政策,也绝对瞒不住这些与官府勾心斗角了成百上千年的江湖人物啊!

    苦思冥想了好一阵,直到齐家两兄弟把这位小学徒的尸体,埋在了院中那棵枇杷树下之后,沈归才想到了一个打听消息的好去处!

    也不知伍乘风是为了避嫌、还是过惯了散淡自由的乞丐生活;当他把所有人都安顿好了以后,却并没有与这些故人住在一起;反而着手去整顿自己的徒子徒孙、继续干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不要以为南康王朝富甲天下、占据了华禹大陆的膏腴之地,就一定是遍地黄金的人间天堂。且不说那些世代都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底层穷苦百姓,就说那些被传闻吸引而来的各地难民,也绝对是南康王朝无法消化的一个难题。

    不过这人是穷还是富、并不能完全代表智力水平的高低。难民也好、乞丐也罢,这些一穷二白的人即便脑筋再不灵光,也不会蠢到找一个贫困山村去讨饭吃啊!就连北燕王朝和幽北三路的皇城与各地首府,都常年聚集着一群或真或假的穷鬼讨饭;更何况南康这个传说中的人间仙境、黄金国度呢?

    至于说如何分辨难民与乞丐呢?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华江以北无往而不利的江湖春典了呀!与南虎帮这种新兴的本土势力不同,乞丐们可是天南海北脚下踩的穷游派祖师爷!若是嘴上没春没典的话,几天要不来饭吃,不久就活活饿死在路上了吗?哪个地方的乞丐窝子,又能允许一个空子(外行人)推门就进,端碗喝粥呢?

    所以这南康的本地人士,虽然已经把春典彻底遗忘在脑后了;但唯独那些托钵行乞的叫花子、行走于大江南北的镖师,是万万不敢遗忘此道的!

    那些身在江湖道的正经乞丐,通常都会把聚集点定在城中破庙或是废弃大宅之中;但一个地区的分舵,却绝对会坐落在城外的某间土地庙中。因为这些叫花子的祖师爷虽然都分门别类;但他们心中最虔诚的信仰,却统统都是土地爷爷。

    毕竟乞丐是一个走到哪片土地、就吃上哪片土地的自由职业,所以他们信奉护佑一放水土的土地公,也是非常符合逻辑的事!

    此时虽然天色已晚,但距离建康城宵禁的时辰还有一段距离;沈归等人离开回春堂之后,穿过了一条正街,便来到了药王庙门前。这间庙宇虽然平日里香火鼎盛,但由于供奉的神明乃是药王爷,所以是既不斋僧也不奉道,基本就等同于一个药行与郎中的聚会场所。平时的修葺与清扫工作、则由附近的所有医药从业人员轮番值守;白天供各号的学徒开设义诊药棚;晚上也敞开大门,任那些无家可归的灾民与乞丐们遮风避雨。

    沈归与齐雁二人一明一暗,共同踏入了这药王庙之中。打了一番之后才发现,在庙里寄身的人,全都是涌入建康城讨活路的灾民,却没有一个人能听懂江湖春典。

    这个情况,其实一点也不稀奇。毕竟那些满春满典的江湖人,哪可能会没有一技之长傍身呢?即便走到天南海北,只要是有人群聚集的地方,这些老江湖兴许活不成最阔气的,却一定是最后一个饿死的!对于这些人来说,无论是坑蒙拐骗还是巧舌如簧;无论是文武两道还是怪力乱神;一切技术手段的最终的目标,都是把别人兜里的钱、揣进自己兜里。

    毕竟这下杵的手艺,可是行走必修的重要课程啊!

    既然药王庙一无所获,那么剩下的可能性,就全都落在了城外的土地庙之中!这五人心中俱是焦急如焚,连半分遮掩行踪的心思都没有,立刻向城外走去……

    北城门口一位正在揽客的脚店小伙计,看着那五个人走出城门之后,眉开眼笑地走进了屋中,对着正在拨弄算盘的掌柜说道:

    “掌柜的,那五个富家子弟出城了,我去通知一下谛听商号的人…”

    掌柜的听完之后,仍然专心致志的拨弄着指尖的算珠,低着头随口应道:

    “等城门一关、没了新主雇再去!还有啊,你是我花钱雇回来活计,别总是想着帮谛听商号干私活!总是这么开小差的话,我早晚都得把你给辞了!”

    “嘿嘿,掌柜的您总是吓唬我,这可是掉进嘴里的肉包子,我总不能给吐出去吧?这样吧,以后无论从谛听商号得了多少花红,我统统交柜上两成?这总行了吧?”

    “三成吧,就这么说了……”

221.灾民与乞丐

    江湖上的花子门,与自主择业的乞讨者之间,都存在怎样的区别呢?往复杂了说,可以从技艺、组织、切口、春典、师门等等诸多差异开始讲起;但综合来说,其实就是两个字罢了,传承。

    包括乞丐在内的江湖老合,到底是一群怎样的人呢?他们超过九成以上的人,都是最底层的穷苦人家出身。富人家的孩子当然可以选择习文或是习武;但穷人家的孩子,就只能尽早外出做工,赚些银钱来贴补家用。除了一些极个别的好命人,能够进入酒楼、货站之类的商号学徒帮工意外;其余的孩子们,便只能的踏入江湖道这条唯一可走的路。

    所以说所谓的江湖道,其实只是平民百姓的生活环境而已;而庙堂文化虽然与市井文化格格不入、又显得那样的高不可攀,但毕竟二者也是共存于一片天地之间,彼此互相依托、是共生共死的一种亲密关系,就仿佛是铜钱的正反两面一般。

    范文正公也曾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千古名句传世。

    江湖道,就是仅存在于黑夜之中的人世间;而那漫布天河的灿烂星芒,便是千百年来前赴后继的江湖儿女。而哺育诸多江湖儿女,令他们可以繁衍生息、绵延不断的土壤,就是那浩如烟海的旧礼仪、老规矩。

    套句俗话来说,就连街边的小孩都听过一句话,叫做十家江湖九家骗。但为何分明是大家心里都清楚的事,直到千百年之后,仍然还有江湖人的立足之地呢?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秉持着经过了无数江湖前辈、反复修改更新的规矩与底线。

    在新入道的后辈眼中,这就是束缚自己手脚的刻盘教条主义;但在那些江湖前辈眼中,这些却正是他们本人、乃至后辈儿孙能够生存繁衍的全部依仗!各家门里的规矩守则,就等于本门子弟用来盛饭的碗;而江湖道的大规矩,就是全部江湖人的一口大锅。处罚坏了规矩的江湖子弟,其实并不是要显示某人的身份如何高贵;而是因为要借他的错误,来警示所有的后辈儿孙,不要砸了自己手里的饭碗,也不要砸了江湖同道煮饭的锅!

    就拿建康城的情况来说,真正身在江湖道的乞丐,或许有冻死的、病死的、或是被人打死的例子;但却没有一个是被活活饿死的;但对于灾民来说,去年那个寒冬一过,还能见到如今春暖花开季节的人,就只剩下了四成左右。这二者之间的差异,已经不言而喻了。

    那么为何有门户的乞丐,都会选择在城外的土地庙栖身,而只把位于城中的破瓦寒窑、当作临时聚集点呢?首先来说,为了防止夜间起火,那座城池都不会允许私起明火取暖。试想一下,一个陷入了沉睡之中的城市,在几间破瓦寒窑之中燃起了几堆明火,这乍眼的程度分明就是在给自己招祸!

    乞讨虽然不触犯王法,但在城中纵火、却是一等一的重罪!

    其次,就是有门户的乞丐,通常都有存储应急口粮的好习惯。尽管他们积攒的那些陈粮腐粮、也不值什么银子,放在大街上都没人愿意去碰;可一旦被那些吃草吃土的灾民发现,也定然会被一扫而空;再加上年轻力壮的乞丐本就极少、而建康城的夜间活动也是极为丰富,经常会有人从仓库饭庄等地、讨来大宗废弃物资,也就会面临人手不足、或是城门已然关闭的情况。那么每当遇见这个情况,就可以在有自家兄弟值守的临时聚集点过夜;只待明日城门开放后,或是回家喊人、或是与这些换班的值守兄弟一起运粮出城也就是了。

    可今日这座建康城怪异频发,不但位于回春堂附近的药王庙,已然被各地流民全盘占据;就连城中那个留下了丐帮记号的破瓦寒窑,也是无人值守的状态。在出城之前,沈归也特意去寒窑之中探访了一番,除了一个盛满了泔水的大木桶之外,也没有任何发现!

    这个大木桶里面所盛的泔水,应该是从某些饭馆酒楼后厨搜罗来的。以木桶散发出的酸腐味道分析,这应该至少是三天以前的存货了。按照常理来说,从酒楼后厨搜罗回来的泔水,在倒去了汤汁以后虽然干货十足,却也非常容易腐朽变质,所以也从来都没有留泔水桶过夜的说法。由这一桶干货不难看出,显然就是在三日之前,负责值守的丐帮兄弟遇见了什么意外,撤出城去的时候又极其匆忙,把这一桶吃食给遗落在了这里……

    那么他们的匆忙撤退,与伍乘风的人间蒸发,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呢?

    出城没走多远,他们这一行五人,便来到了位于北城的一间土地庙前。

    乞丐虽然都是赤贫之人,但他们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生活习惯还是非常规律的,与那些侍奉佛祖的僧侣、耕种庄家的农夫也没什么两样,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可现在已然入夜多时,这间城北土地庙中仍然还是火光攒动、人声喧嚣……

    “堂上有爷叔在吗,鲁东来的团官来挂杆子了”。(有大辈乞丐在家吗?范家门的同行,路过此处拜门)。

    沈归站在庙外喊了一句切口,那原本喧嚣吵闹的土地庙中,刹那间变得安静下来;紧接着一阵悉悉索索之后,一位相貌颇为年轻的大小眼乞丐,从门缝里探出了半个脑袋,仔细瞧了瞧沈归的相貌之后,纳闷地嘟囔了一句:

    “擦白啊?……风里挂会(怎么是个漂亮人呢?外面等着……)”

    五人在门外又等片刻,便有两个稚气未退的娃娃脸乞丐,小心翼翼的推开了两扇破门……其中一个子高些的年轻乞丐,面有难色的开口问道:

    “您贵姓?”

    “沈……”

    “寻的是哪家爷叔?”

    “自然是我沈家的爷叔了。”

    “那他老人家贵姓?”

    “你这问的不是废话吗?既然寻的是我沈家的爷叔,他老人家当然姓伍了!”

    这两个年轻的乞丐听完之后对视一眼,神情俱是激动与兴奋,还带着一丝丝的雀跃之情:

    “小爷叔您可算来了哎……我就知道老祖不会把我们撂在这里,就撒手不管的!”

    待一行五人鱼贯而入之后,这才发现这间小庙当中,竟然横七竖八地躺了不下几十位乞丐。这些人什么模样的都有,如今全都瞪大了自己的一双、或是一只眼睛,死死的盯着沈归等人;而那负责接待的高个乞丐,此时伸手点了两位相对强壮一些的男子,又向门外一指,这才把沈归拉到了蒲团边上:

    “少帮主您可来了!这老祖宗一走啊,咱们这些人可真是群龙无首了!您快给我们说上两句,好好定定军心吧。”

    沈归莫名其妙的被他摁在了蒲团上,看着下面神情激愤的丐帮众兄弟,使劲咽了一口唾沫,抽出了一张银票递给齐雁,而后朗声说道:

    “一刻钟以后,开饭!”

    的确,他自己还什么也不清楚呢,又能跟大伙说什么呢?

    通过接下来的一番介绍,沈归也逐渐清楚了建康城里最近发生的事。原来这一高一矮的两位年轻乞丐,乃是负责伺候伍乘风饮食起居的绝对嫡系;而他们今夜举行的这个全体大会,就是为了推举出一个临时舵主,带领大家反攻建康城。

    以丐帮的从业人员来看,不缺胳膊不少腿的全乎人,本就不算多数;所以当他们失去了老祖庇佑之后,没过几天,就被城中聚集的流民打了一个哭爹喊娘,彻底住处了建康城中。

    从乞讨的角度来说,这两个群体可谓是最直接竞争对手,双方存在着无法调和的利益冲突;再加上在这些流民之中,还有不少被伍乘风驱逐出花子行的失德之人;所以在这些的有意鼓噪之下,双方的仇怨自然也就越积越深。伍乘风前脚一走,后脚那些灾民就来劫营了!不但把城中的大小乞丐暴打了一顿,还闹出了四五条人命来!

    按照道理来说,在建康城里闹出了人命案,那就依照南康法律、公事公办呗?然而这灾民和乞丐的身份,本身就难以界定,根本无法分辨谁是哪里人氏;双方都既没入籍,也没有身份凭证,这案子又该如何审理呢?再者说来,无论此案的最终结果如何判定,对于双方来说,都会起到鼓励行凶的反作用!

    有个风吹不到、雨打不着的牢房给自己住着,一日三餐还有充足的保障!这等好事一传出去,无论是灾民还是乞丐,还不立马就琢磨着上街犯案吗?

    所以南康府衙对于他们这两波人,一直都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你们自己愿意怎么闹就怎么闹去,只要不去找南康商家与百姓的麻烦,那就一概无视好了。

    乞丐都是有规矩约束,再加上伍乘风又亲自坐镇建康城,自然可以与南康朝廷相安无事了;但这些灾民可不管那许多,要不来就讹、讹不到就偷、偷不着就抢、抢不来就杀人,一时之间搅闹的建康城乌烟瘴气;直到衙门看不下去,开始通过了一系列的流民处理法案之后,事态的发展才逐渐得到控制……

    建康府衙处理流民闹事的手法,其实也非常简单:无论罪名大小,都不会收押看管;轻者驱逐出境、重犯就地杀头。

    几颗人头落地以后,这些开辟市场、增加产出失败的灾民们,就把主意打到了垄断市场这个方向……

222.身无彩凤双飞翼

    就在乌尔热阵亡的那一夜,伍乘风先是遇见了本不该在江南出现的白脸夜枭报丧、而后胸口又忽然传来一阵剧痛,整个人也彻底昏死了过去。好在次日清晨转醒之后,也并没发现身体有什么异常之处。原本伍乘风乃是一位坚定的无神论者,但次日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强压下心头的悸动与慌乱之后,便开始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起来;再加上自己在建康城中也都是些琐事,索性也就拉上了杆子,准备亲自去长安城走上一遭。

    自从乌尔热当着自己的面,嫁给黄贤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伍乘风便再也没有踏入过长安城半步。他本不是一个天生薄情、负心寡义之人,与曾经的结发妻子之间,虽然此生此世的夫妻缘浅,但在他的心底,却也一直为乌尔热保留了一个最独特的位置。如有半分虚情假意的话,他也不会直到今时今日,仍然还是孤身一人。

    沈归与齐雁、齐返兄弟三人,都是在太白山脚下长大的幽北娃娃;自幼蒙齐家那老哥俩悉心教导,练就了一身钻山行猎的童子功,对于那些飞禽走兽的习性与弱点,自然也是毫无。所以当他们三人听到了那位名为狗子的小乞儿,谈及伍乘风离开南康的前因后果之后,心中骤然激起了千层波澜。

    无论是林间形态各异的飞禽猛兽,还是猎户精心训育的忠犬、架在臂上的黄鹰,全都有着一套固定的行为模式供人揣摩、与它们和平共处。举个例子来说,被猎户驯养了一辈子的猎犬与猎鹰、从来都没有死在家中的先例。

    仿佛这些人类驯养过后的动物,都会在大限将至的时候,做出种种极为反常的举动。比如说猎户忠实的伙伴兄弟——猎犬,就会突然在某一天离开家中,找一处大树下安静的等待死亡降临;而那些迅如闪电的黄鹰,则会在临时之前、飞上一个悬崖或者是瀑布,用尽自己余下的所有力气,再上演一出谢幕似的鹰击长空。

    而对于自诩高级动物的人类来说,其实也同样有这种莫名其妙的能力!许多病入膏肓的老人,都能准确的预言自己去世的确切时辰;更有许多身在异乡、客居多年的老人,会在很突然的情况之下,对自己的子女提出返回故土的想法;他们通常都会找一个怀念旧邻老友、或是说要修葺祖坟之类的借口……其实隐藏在这些借口背后的真正含义,往往就是此人已经预知到了自己此生的阳寿、即将走到最后的终点。

    所以对于伍乘风突然前往三秦大地的这个行为,其他人最多就只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但唯独对于沈归与齐家两兄弟来说,此事却足以令他们感到心惊肉跳!此时他们谁也猜不准伍乘风的这个反常行为,到底是因为真的感受到了乌尔热的死亡?还是因为他也预知到了自己的大限将至……

    就在破庙中的众位乞丐,哄抢着齐雁从城外野店买回来食物之时,远处却突然传来了火光的影子……

    “少帮主……不好了,庙外来了一群拿着火把的流民,直眉瞪眼就朝着咱们过来了……”

    沈归此时正在喝着用于敬神的劣酒、脑中还琢磨着伍乘风是不是真的即将辞路而去;如今门外两位负责瞭高的乞丐入庙回话,他自然是心不在焉地答道:

    “不就是几个流民嘛……叫几个身板壮实的兄弟打发了吧……我现在脑子有点乱……”

    “少帮主……打发不了啊!……从对方的火把数量来看,至少也有成百上千号人!一眼望去、就跟一条火龙似的、根本就看不到头啊!”

    沈归听到这里,眉毛一挑眼睛一瞪,只是觉得这俩汉子定然是被吓破了胆子,根本没看清楚具体情况,就跑回来胡说八道、谎报军情!可当他亲自走出了土地庙门,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便瞬间紧张了起来;随即纵身一跃、攀上了破败的庙顶一看……

    嚯!原来这俩乞丐还真是没胡说八道,这如火如龙的火把群,还真的是一眼望不到边啊!

    沈归收起心中所有杂念,一个折身就荡回了屋中:

    “板下是活还是死?”

    沈归这个问法,也只有丐帮中人能听得明白。正所谓狡兔三窟,虽然乞丐人清苦清贫、根本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抢;但每一个被丐帮选定为分舵的土地庙,也都要提前挖出一个地道来,或是利用地气的寒冷贮藏食物;或是帮中有兄弟犯了王法、却没犯帮规的情况,以备逃命之用。所谓的活路,就是可以通向安全地带的地道;而所谓的死路,就是一个相对宽敞的地窖了。

    而这位名叫小川的高个乞儿听完之后,哭丧着一张脸对沈归说道。

    “咱这原本是个活路的;可是前几年有个打北边来的自家兄弟,在建康城里宰了一个阔少爷;黑狗带人嗅到了这里,那小子就顺着地道跑了!临走之前、还炸塌了后路,直到现在也没顾得上把它重新通开呢!不过,板下的地方倒是够宽敞,咱们所有人全都躲进去,也完全足够了!”

    得,原来是死路一条!

    沈归听完之后,看着土地公公那破败的泥像琢磨了一会,便吩咐李乐安、颜书卿与齐返三人,带着所有的乞丐鱼贯进入地窖躲藏;而他和齐雁仍是一明一暗互相照应,去与那些流民接触周旋……

    之所以做如此安排,也不是他沈归有着救世主的情结。如果白衡、刘半仙、甚至是伍乘风在这里,他肯定比谁跑的都快!然而他方才环视了整间土地庙,又仔细观察了那几十位乞丐的身体状况,差点没哭出声来。

    他们老的老、小的小也就罢了;断胳膊断腿、耳聋眼瞎的更是占了绝对大多数;仅有的那么几个青壮年男子,也是一身的新旧伤痕,关节处又全是红肿粗大的暗伤,一看就是靠着折磨自己的身子、去乞食讨钱的武花子!若是他把这样一批人拉到哪个大户人家门口,兴许还能赚一笔盆满钵满的外财;可若是把他们拉到杀人战场上,顶多能充实一下敌人的斩获数字,连抵挡一时的能力都没有!

    至于说齐返嘛……兴许他原来还算是个身手矫捷的翩翩少年;可今时今日的齐行首,就连穿过富有江南风情的窄门,都必须得侧过身子去;如此大腹翩翩的体态,又怎么可能与敌人动手厮杀呢?

    况且,人家既然风风火火的拉来了大队流民,就肯定已经得知了自己的确切行踪,乃是有的放矢、目标明确的一次收网行动;如果自己也进入地窖躲藏身形的话,那不就等同于自投罗网,束手待毙了吗?

    待沈归把封住地窖出口的土地爷泥像、小心翼翼地请回了原位之后,庙外终于传来了一声熟悉的鸟鸣之声。这是齐雁在通知自己,来人已经把这座破败不堪的土地庙重重包围了……

    “沈公子啊,这乞丐窝里又酸又臭,有什么好躲得呢?我看您还是大大方方的自己走出来,我罗寅保证会让你死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庙门外传来一位男子粗旷的声线,沈归循声而出,推开两扇摇摇欲坠的庙门之后,便见到一位相貌俊朗挺拔,但眉眼却极其飞扬跋扈的壮年男子。此人的体态与自己相仿、都是挺拔健硕的大好男儿!如今落在周围那些神色阴狠的流民群体之中,更是鹤立鸡群一般的耀眼出众。

    此人身后背一个灰布包袱,看突起的轮廓、应该是刀剑之类的兵刃;周身上下收拾的紧趁利落,显然此行乃是有备而来;在他的腰间,还挂着一枚金镶玉的华贵佩饰,上面雕刻着一个威风凛凛的虎字,在火光的映照之下、散发着温润中带着锐利的光泽……此等模样的男子,若是放在长乐街的画舫游船之中,定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可如今他带着一望无际的流民站在沈归面前,却不亚于一位带着万千小鬼索命而来的判官……

    此人既然摆开了这么大的阵势、直扑土地庙而来,就显然不是带着朋友出城踏春夜游的;看来今日的这一场偶遇,如果不露出点血腥味,是绝对无法善了的。

    “罗寅是吧?你知道我沈归的名字,可你的大名我却是第一次听说。直说了吧,你是南康朝廷的官人?还是信安侯府的探子?…哦?…都不是?那你总不会是谛听的鹰犬爪牙吧?”

    “呵呵,沈公子大限将至、倒是颇沉得住气啊?莫不是你以为我们谛听,就是你砧板上的鱼肉不成?既然坏了我们那么多笔大生意,想要不疼不痒的就这么混过去,恐怕不大可能吧?今日虽然不到清账的三节,但您也攒下了那么一大笔赊欠!敝号店小利薄、所以这一笔笔的债啊、您还是今日就给它平了吧!”

    “哎?听你这意思,还真是谛听养的狗啊?按照你的说法,谛听就是做本份生意的小商人喽?那你如今带这么多的流民夜游至此,莫非……你们是怕干的坏事太多遭了报应,最近要开辟孤善堂的业务不成?可你们把恶毒之事做尽、再回过头来干几件所谓的善举、就想以此躲过天谴不成?你们也太拿老天爷不当回事了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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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过江河介绍:
从某些方面来讲,每一个灵魂,都是有意义的。沈归一直都这样认为。他从原本平凡的人生中,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召唤至此。从而参演了一出大戏。从冰天雪地的幽北,到纸醉金迷的南康;从悠久历史的北燕,到瑰丽神秘的异域;这位来客,曾马过江河。马过江河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马过江河,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马过江河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