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探洞
大约有一刻钟,喘匀了气息的沈归,艰难地从地上爬起身子,生出一种两世为人之感。他本已经做好,要被这个赶羊一般追着自己的人打出一个浑身青紫的心理准备,但在自己放弃挣扎之后,飞石居然也没再次出现过。沈归抬手拍打开身上挂着的泥土与草叶,屏息静听四下观察。
“怎么除了风吹树叶,什么别的声都没有呢?”沈归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无意识的迈开步子朝着山势高处走去。此刻的沈归,已经浑身无力手脚发软,但已经没有了那人以飞石驱赶自己,行路的节奏能缓下来之后,对于习惯穿行林间的沈归便没什么难度了。
“这人是谁,老头子肯定知道。等我办完了事,回去后得好好问问他。”沈归一边跑着心中一边发狠,牙也咬的吱吱作响。
还没跑出几步,沈归便听见上方有水流经过之声,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臭味。顾不上细想,身子已经在条件反射地蹿到了树后阴影之处。先是观察了身后的视觉死角,确定安全后,沈归便把目光注视在有流水之声传来的方向。
不看不知道,沈归现在身处的位置,已经可以隐约观察到山顶之处了。他随手丢过去几块碎石探路,也没见有什么异样,便弯下了腰,曲着身子半跪半爬地朝山顶前行。
“又一座庙,没想到这双山村的人,还挺迷信呀。”沈归站在山顶的这座小庙门前,打量着四周,庙前有一湾浅浅的山涧溪流,这正是之前水流之声的来处。这山涧小溪的尽头,是一个从外表看不出深浅的山洞,显得幽暗而神秘。
沈归先是进入破庙仔细探查一番,撕了一些可以用作助燃的布条拴在自己腰间,然后又返回山林之中寻找干柴。没过多久,一个简易的火把便在他手里制成了。沈归带着火把来到了山洞口,拿出在刚才寻找木柴时,随手捡起的一包石子放在手边,自己则紧贴在洞口侧面的岩壁上隐住身形,曲起右臂,朝洞中丢起石头来。
直到一包石头丢完,沈归也没发现什么异样,这才掏出随身携带的火折子吹亮,引燃了火把,随即迈步走入山洞。因洞中有溪水流过,所以沈归把脚步放的极慢,耳边的水流声,和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回响在整个山洞之中。
“就这又黑又潮的破地方,老头还把书放在这,也不怕全给泡了。”沈归在心里嘀咕,脚下却丝毫不敢放松。这山洞其实并不深,若是平坦大道,普通人走起来都用不了半刻钟。沈归走的越深,越是感到阴暗潮湿,前方随着空气中飘来的臭味也愈发浓烈,就好像臭鸡蛋一样的刺鼻。
沈归仔细观看,洞中前方靠右一侧,竟有了些光洒在地上,不由得心下大定,加快了步伐追光前行。走到了尽头,再回想了一下猛然发现:在黑暗中的洞中行走,感觉道路九曲八弯,但整个山洞走势,现在看来也就是一个反过来的‘L’形。而L的拐角之处,正是他所在的位置。
刚走了一段时间的暗路,转过拐角放眼望去,便被一片阳光刺白了双眼,揉了揉待视力恢复之后,沈归整个人都被眼前的景色惊得呆若木鸡。
这山涧溪流的源头,竟是一池天然温泉!沈归怎么也想不到,在这博图山顶洞之中,竟藏着这般景象:洞顶尽是些形态各异大小不一的钟乳石,仿佛远古怪兽的尖牙般,自上而下;钟乳石之下,正是弯月形的温泉池,散发着刺鼻的硫磺味,在蒸汽的笼罩下如梦似幻;蒸汽飘散的方向,便是山洞的尽头,放眼望去,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碧波林海。这竟是一座,横穿博图山腹的半山温泉。
一身臭汗的沈归几步便走到了月牙温泉池旁,用手略一探过温度,便迫不及待的合衣跳入了池中。
双山村小庙
“十四那孩子回山了?”老乞丐坐在桌前。桌上散放着几本薄书,手边还放着笔与砚台。问话的老乞丐正低着头,右手翻书左手执笔,神色极为专注认真。
“送完书就走了。我还琢磨,让他留下用过饭以后再回呢。不过这孩子从小就愣,除了您,谁都说不听他啊。”老包正在一边整理手中的食盒,抬头见老乞丐在桌前写字,又开口问道:“师弟还没习过武,您就直接让十四去拦他,是不是有点过?毕竟年纪还小……”
老乞丐闻言放下了手中的笔,揉了揉微微发酸的眼睛,转过头和老包说:“如今他的筋骨已半成,可以开始打基础了。十四这孩子下手,还是知道轻重的。那年南康来的那个探子,被他足足飞了三十多镖,不是也没死吗?”
老包一听就急了:“他要是知道轻重,还能朝一个人身上飞三十二镖?况且那人只是当时没咽气,抬回来不也就多挺了一天吗!”
老乞丐摆摆手:“哎,他是流血流死的,跟十四有啥关系?你不用担心,沈归那孩子虽然看上去懒懒散散,但骨子里韧劲极强。不过我担心的是,如果他找遍山顶却没发现有什么武功要诀,牛脾气再一上来,定然在博图山上拖到天黑。这时再下山就容易被那些孩子,当成歹人直接做掉。这样吧老包,你一会跟我进山一趟,提前知会他们一声。”
老包点头应允,拎着食盒走出了小庙。
此时的沈归,在温泉中把全身上下的衣服洗了一边。原本夺天地之造化而成的一个半山温泉,此时看上去活像是个装修别致的公共浴场,周围的钟乳石凸上挂的全是沈归的衣服。
“真倒霉,也不知被谁活活追了一路。不过能先出身透汗,再泡个温泉,也算是因祸得福了。若是能再有点吃得,那就更美了。”沈归半躺在温泉里,望着远处无边无际的树林随风摆动,就像海浪一般连绵不绝。温泉美景之下,沈归的眼皮自然的下垂,没过多久便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之时,自己正光着身子躺在洞口破庙的香案桌上。这庙里供着的也不知是什么神像,正威严的注视着自己。沈归翻身往门口看去,只见一个瘦小的人影,正背朝自己坐在门槛之上,手里还不住的从口袋正里掏着什么东西来吃。
“嘿,你谁啊?我衣服呢?”沈归左右看了看,也没瞧见自己的衣服在哪,只能开口向这个不知身份的人问道。,
这人仿佛根本没听见自己的话,一动不动地吃着东西。
“嘿,兄弟?我怎么来这的啊?能把衣服先还给我吗?”
这下沈归有点火了,想要上前拍拍这个无视自己的人,但眼下自己还是一丝不挂的状态,只好随手抓过一把稻草,先捂住自己的下身,然后迈步朝那人的方向走去。
那人本来是面朝门外坐着,但当他发现眼前地上多出一条黑影之时,立马就弹起了身子,高高跃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落地,此时这人距离庙门已有一丈开外。
“别紧张,我对你没什么非分之想。我就是知道我的衣服在哪呢?另外我为什么会在这,你又是谁啊?你有看见什么书本或者小册子吗?我刚才叫你怎么不回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呢?你是哑巴啊?”
32.十四
这人眼见沈归跟自己说话,也没有回答。只是仔细的盯着沈归的脸,嘴唇一直在无声的动着。
“我说兄弟,你大点声行吗,我是真听不见。别的问题咱先放放倒也无所谓,可总得先让我穿上件衣服啊!”
沈归整个人都处在崩溃的边缘,一阵山风拂过自己暴露在外的皮肤,激出一身鸡皮疙瘩来。“嘿,嘿,我和你说话呢!你聋啊?”沈归这下真急了,开口骂道。
没想到这人不怒反喜,双唇跟着沈归动了一下,然后极快的点了点头,还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他叫十四,他不光听不见,也说不出话来。”
沈归听声音便知道,说话者正是嘴硬心软的伍乘风。他扭回头来,只见老乞丐正用树枝挑着自己的衣服,跟着走在前面的老包一起,从破庙后面绕了出来。
“拿着吧,刚给你烤干的。让你来取书,你没找见就赶紧回村里来呗,还泡上温泉了。泡温泉也就泡了,还泡睡着了。温泉是能睡觉的地方吗?十四要是真在村里吃过饭再回来,你非得活活泡成一个水漂子。”
“老头你先别说这个,这图博山林里,有一个喜欢朝人丢石头的疯子。刚才我让他折磨一路了,就跟条疯狗似的。你现在要是没什么事,赶紧去找找。把这人揪出来我得问问他,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杀,到底是图我什么?”沈归咬牙切齿的边穿衣服边打起了小报告。
伍乘风没理他,只是不知从哪抓出一把干果蜜饯来,笑眯眯的放进那个少年手掌里,又拍了拍他的脑袋,伸出了一个指头,双唇速度极慢的说了两个字,沈归这次听得见了。老乞丐正在对他说的是:“你吃。”
“早上在山林间用石头飞你的人,就是这个他了。这孩子比你年长,如今大概是十五六岁吧,是我捡回来的。他天生聋哑,应该是被父母发现后遗弃的。若是个普通弃婴,还能送到官办的慈幼园去。可这有病有缺的人家根本不收啊。没法子,我就带他回这边养着了。”
“那他平时都住在哪啊?双山村吗?”
“就住在博图山啊,不过他们住在山北面的半山腰。在那里,像他这样的孩子还有好些个呢,都是我捡回来的。”
沈归走过去,朝着十四眯着眼睛笑了笑。十四伸出自己的右手,手掌里有些零嘴,都是老乞丐刚才给的。见他伸手出来,沈归便拿起一条红薯干放进自己嘴里。
“老包,温泉泡的我有点饿。家里有现成的饭吃吗?”
老包还没说话,老乞丐却先指着庙旁的温泉洞说:
“你要是今天没泡那温泉,肯定有你的饭。可你既然泡了,那我只能说声抱歉,打今天开始,就没有你的饭了。”
沈归胸有成竹的拍了下老乞丐的肩膀:
“老头,我了解你,你根本不是那种人。你呀,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刚才我还吃了十四给的地瓜干呢,也没见你拦着啊。赶紧的,别闹了,我现在饿的心都有点发慌,身上都出虚汗了。”
伍乘风听了这话,伸手一拍自己脑门:
“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说完,抬手先是指了指站在一边,正瞪大双眼旁观的十四,又指了指沈归的的肚子。
‘嘭’的一声,十四的身子在沈归眼前划过一道虚影,等他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肚子已经挨上了十四的一记重拳。沈归整个腹部犹如被铁锤击中一般,身子弓成了一个虾米,双膝跪地开始干呕,才吃下去的地瓜干,混合着胃液,一股股的被吐到了地上。
老乞丐见沈归一边吐,一边怨恨的瞪着自己,也只是耸了耸肩,摊开双手说:“你还是仔细看看吐了多少吧,没吐干净的话,可还得再挨上一拳。”
形势比人强,沈归也不做无谓的抵抗,维持着有些窝囊的姿势,自觉的伸手抠着自己的嗓子眼。
十四在一边看着二人的闹剧,满脸都笑呵呵的,也不知在高兴什么。
沈归虚弱的回到了双山村后,彻底瘫软在了床上。先是半天的空腹狂奔,随后又泡了一下午的温泉,最后还被殴打致吐。此刻沈归面色发白嘴唇发抖,连大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蜷缩在被子里,不停地流着虚汗。
“这是怎么了?你平日里不都是摆出一副混世魔王的模样吗?敢情你这魔王的弱点这么简单?就是怕饿呀?”老乞丐掀开了被子一角,低着头眼角含笑的看着蜷缩成一团的沈归。
“别动我!告诉你老叫花子,在奉京城里跟着你要饭的时候,我都没这么饿过。那奉京城里的婶子大娘,家里再困难的,只要见了我都会拿出些吃的来。要不然你把印章还给我,我自己去买也行。反正我饿了,要吃饭!”
伍乘风呵呵一笑,伸手掏出了华延商帮的印信石章,略略把玩了一下,又塞了回去:“这玩意儿,对现在的你可没什么好处。还是老夫先帮你收着吧。至于你说饿了,倒是好办。来,老包这有一颗药丸,吃下去保准你红光满面精神百倍。”
沈归一下掀起被子来,露出一脸复杂的表情,看着手执药丸的伍乘风:
“老要饭的你可以啊。咋?刚感受过黄白之物的美好,就和老包一起卖起药丸来了?蛮有生意头脑的嘛。这药,是阿芙蓉还是五石散啊?”
伍乘风一敲他的脑袋:
“你这小脑袋里天天琢磨的都是什么?有用那个东西害自己徒弟的吗?我告诉你,这药是你那个萨满婆婆林思忧配的,好坏都跟我没关系。吃不吃你自己琢磨去吧。”
沈归接过手中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子尖闻了闻,这才张口服下。这药丸的口感黏软,酸苦中还带着一丝辣味,味道极怪,吃的沈归眯着眼睛,口水不由自主的翻涌出来。
“真难吃啊。这药是管什么的?饭前吃没问题吧?”
沈归嚼了很久才把整颗药丸服下,起身一边倒水,一边问着老包。
“管什么的我也不知道,来送药的人也没跟提起过呀。不过怎么吃倒是告诉我了,不是饭前吃,也不是饭后吃。来人说了,这药就是当饭吃的。”
老包刚一说完,老乞丐便接过话来,抬手指着床角木柜上的大包袱说:
“瞧见没有,一共十三天的量。早晚各一丸。除此以外不能再吃任何东西。冤有头债有主,有怨有恨的,你也算林思忧头上去。”说完,老乞丐便拉着老包转身出了院门。临走之时丢过来一本蓝色外皮的薄册子。
沈归拿起借着光一瞧,此书外表看上去极为粗糙,封皮上写着三个大字:清心诀。把书翻过来再瞧,后封上还有着两行小字:南康通文书肆、清心诀静心决合集。沈归甩手就把书丢在床下,嘴里念叨着:“什么破玩意儿,街货就算了,还是个合集。”
一阵过堂风,穿过门口悬挂的布帘,吹到了沈归的脸上,也吹开了被他丢在床脚的书。这书被风翻开了几页,只见书页的空白处,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
33.放空
“清心如水,清水即心。微风无起,波澜不惊……”
沈归抱着这本写满注解的所谓秘籍,翻来覆去的打发着时间。读着读着,书上的一行行小字,在自己眼中越来越花,手劲一松,整个人就坠入了梦乡之中。
在梦中,沈归来到了一个充斥着白云或者说是棉花的空间,只觉周身坠入一片柔软虚浮之中。他伸手拨开面前的一团虚无,但一片虚无过后,仍是虚无。沈归不由得感到心慌,开始怀疑自己的所见所触,并不是真的,甚至还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了眼疾。为了验证真实性,沈归小心地抬腿往前迈步,没想到所踏之处,皆是一片柔软,这让本就一头雾水的沈归,更加慌乱了起来。他先是拼命的揉了揉眼睛,又轮着两条胳膊四周胡乱抽打,两条腿也拼命在虚空中蹬踹着,却仍然没感受到外力反馈带来的真实感。沈归只得颓然的坐在了柔软的云朵里,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想要以此平复心里的慌乱空旷。只可惜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只有身体所有毛孔一齐传来的痛痒之感,仿佛有着一根根钢针,由五脏六腑中生根发芽,又由毛孔挤出一般的痛苦。
“师父,这能行嘛?看他这样子,肯定是抗不了多久了。您瞧瞧,这孩子都成什么样了,要不然咱先给他松松绳子?您这么个绑法,他再这么跟自己较着劲,琵琶骨是肯定得断的。”老包坐在床边,一脸心疼的看着正陷于噩梦之中的沈归。
老乞丐早已用沾了水的麻绳,捆死了沈归周身各大关节。如今他就好像一条出了水的大鲤鱼,奋力而无用的挺动着身躯。老乞丐见他这样挣扎,表情也开始有些含糊,咂了咂嘴问着老包:“你回忆回忆,步骤上没出什么错吧?先是溜着他累到极限,让周身气血沸腾起来;再以博图山药泉浸润玄府大开后的躯体,以此温经养络;最后再以正统道门功法清心静气,使其神游太虚吐故纳新。”
老乞丐从头到尾念叨了一遍,一脸疑惑的看着老包。老包点了点头,也是一脸疑惑,但心下无解,便没再开口。
“按说林思忧的这丸药,应是他们萨满教秘传的巫方,属另一个路子,咱们无从了解。但若是服用后是这种效果,来人必会向我提前告知。不然,这种虎狼之药,一个不留神可就会变成杀人方。罢了罢了,事已至此,我们多想亦是无用。若论对肉体魂灵的了解,十个老叫花子也比不上半个大萨满,这孩子……这孩子只能自求多福了。”
话说至此,老乞丐叹了口气,朝老包摆了摆手:“回吧,你也累一了天。眼下这情形,你我都帮不上什么忙。”
包老头走后,伍乘风找来几条软巾,使劲塞进麻绳与关节之中的缝隙。他知道,这样做也许无法为沈归减轻痛苦,但此时的老乞丐伍乘风,更像是一个普通人家的老头子,看着重病卧床的孙儿那般,手足无措的满是焦急。无论他想起还有什么能做的,也不管有用没用,都会去试一试。
屋中的小油灯,被亮后放到床边。老乞丐抬起沈归的脑袋,放在双腿之上,用自己那双粗糙的手掌,反复摩挲着沈归,口中还低声哼着不知名的歌谣,内容也是从百姓疾苦一直唱到了怪力乱神,最后实在没了词,只得想起什么唱什么,操着他半哑的破锣嗓,唱的调子是荒腔走板,唱的词是胡语疯言。
小庙屋中由暗转明,正是灯油枯竭之时,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沈归紧闭的双眼也慢慢张开一道缝隙:“老头子,你一直在我耳边念念叨叨的,都在说什么呢?”
老乞丐见沈归已经恢复了神智,疲惫中带着欣喜:“你小子都折腾一夜了,感觉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吗?”
沈归想翻个身,用了用劲却发现根本无法活动分毫。脖子用力往上抬头看了看,这才发现自己周身上下,都被捆的像个粽子一般:“老头……你这一手……你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去过哪个海岛啊?”
伍乘风根本没理他,伸手便掏出了一把小刀,上前先把沈归的绑绳割开,哑着嗓子对他说:“打今天开始,你还是去博图山破庙那里住吧。林思忧那药你也带着,每天早晚按时服用。吃完了进温泉里泡着,兴许还能减轻点痛苦。师父年纪大了,看不了你这个样。”
说完,老乞丐身形一跃,翻身就躺在了床里一侧:“太困了,活活守了你一夜。我先睡了,你没什么事,就在村子里逛一逛。实在闲了,就看看那本《清心诀》。不过有一条,不能吃东西。不然你昨晚这罪,就算白受了。”话还没说完多一会,呼噜声就在屋中回响起来。
“我怎么还是有点纳闷啊?我这身上这是什么味啊?老头子干的这叫什么事啊?”
一头雾水的沈归,嘴里念叨着走出了破庙,阳光打到自己身上,只觉得暖洋洋的。沈归走到庙门以外,先是长长地抻了个懒腰,又略微活动了一下麻木的手脚,感受到血液重新流入四肢百骸的时候,不由舒服到哼出了声:“哎~呀,这一觉睡得虽然不太踏实,但还挺舒服的。就是这身上不知道是个什么味,太恶心了。不如去博图山温泉洞里洗洗吧。”
沈归悠闲的走着,还不停甩动手脚,活动四肢。远远看过去,活像是一个风邪入脑的病人。待行至博图山道前,身体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的不适了。他紧了紧腰间绑带,然后纵身一跃,整个人就遁入了山林之中。
穿行于山林之间,对于沈归往日来说,真可称得上是如履平地。但今日的沈归,却把这一段昨日熟悉过的山路,走了个磕磕绊绊,身体动作也不见了平日间的自然潇洒。还没荡出多远,沈归就已经足足跌落了三次。
“这怎么回事啊?今天太奇怪了,不是跳高了就是蹿过了,跑的也比平时慢上了许多。难道就在这一夜之间,就把自己给活回去了?难道是昨天那颗破药丸,把自己给吃坏了?”
一头雾水的沈归,在自己一番验证后,终于揭开了谜底:其实,问题就出在自己的身体上。表面看来,自己的身体并没什么变化,身体的力量与速度都与昨日的自己相去不远。但是感知与控制能力却增强了一大截,无论是身体的反应速度、爆发力还是整体协调性,都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因此刚才的失误,只是对于自己身体的细微变化还没有适应过来。刚才的路线,是以原来身体能力作参照物,从而得出的最佳行进路线,此时自然会出现一些偏差。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撞了个七荤八素,也并不算意外了。
“是林婆婆那丸药的无穷威力?或者是昨天爆发出来的自身潜能?还是洞中温泉有什么特殊功效呢?”沈归琢磨的一头雾水:“不管怎么说,今天还是老老实实走山路吧,不然非把自己撞死不可。”于是他顺着林间小路,朝山顶温泉走去。
就在沈归身后,一个身影从草木深处浮现而出。这身影看上去有些瘦弱,手中还拎着一个装满石头的布袋。原来,这来者正是昨日于林间偷袭沈归的聋人。这人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做十四。
34.冬至
十四是一个聋人,自小便在这座博图山长大。打他记事以来,便是一些跟自己一样的聋人一起生活。这些人年纪都不大,有哥哥,也有姐姐。年纪小的,和自己一样,有的负责洗衣、有的负责烧饭、有的负责砍柴,还有一些年纪大的老人,会教授一些简单的手语。生活上各有分工,也不会十分辛苦。小十四觉得,这样的生活蛮好的,每天都安静而充实。
年纪大一些的人,便不需要再做杂活了。他们通常是三人一组,每组轮流出山。大一些的孩子曾用手语告诉过自己:那一组一组下山的人,都是出去干活赚银子的。等他长大之后,也得像他们一样出去干活,拿回银子来供养那些,和自己一样被人遗弃的,有缺陷的孩子们。
又过了一段日子,在十四年纪刚满十岁的这天,有一个人来这里找到了他。这人正是博图山以南,双山村的村长——老包。这人年纪不小,但生的一张干瘦的刀条脸。平日里总是挂着温和的笑,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农汉。
老包把十四单独带入山中,教他学了些本领:有教他如何追踪、如何反追踪;如何隐蔽身形、如何发现陷阱;如何采集草药、如何辨别毒物。
更重要的是,这人还教了十四两手绝艺:
这第一手,便是使用暗器。飞蝗石、柳叶飞刀、金钱镖、强弓硬弩、袖箭梅花针铁蒺藜,凡是能在远处暗中伤人的,十四都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那第二手,便是跑。十四自小在博图山中长大,平日里在山林中穿行,早已经久练久熟了。这整座博图山,就连哪里多发了一棵新树苗,他都心中有数。可是,老包教他的跑,和他自己想的略有不同。老包教他的,是如何在不同数量的敌人追逐中脱身,如何在各种环境中隐藏自己,如何躲开强过自己的敌人。十四练会这些所用的时间,居然足足超过当初学习暗器的三倍有余。
这些孩子在学习本领上,要比正常的孩子花费上更多的时间。并不是他们天资愚笨,而是无法以正常的方式言传身教。老包教他们的方法,说来也简单:自己先做一次,再示意孩子做。做得好了,便有好吃的零食;做的不好,便朝着脑门弹一下。
几年之后,学有所成的十四就该下山了。不同的是,这次,他一人成组。按他原本的猜想,自己下山后,是要给山上的兄弟姐妹们赚来银子做生活用度的。可无论是种地还是做生意,自己都是一窍不通。下山之前,老包给了他一张画像。这画像上是一个男子,自己看清楚了之后,老包拿过一杆笔来,左右交替画了一个叉。
‘原来如此,只是杀人。这倒是要比赚银子容易多了。’十四这样想着,回去拿了一些应用之物,便独自下山去了。
三天之后,十四拎着一个蓝布包袱回到了博图山。他把这包袱往老包家门口的酱缸里一放,就拿出了一些零嘴,边吃边回北山了。
就这样,冬至这个组织,又多了一个名叫十四的聋人杀手。
博图山北,冬至村
沈归每日服药以后,都习惯泡在温泉之中散药。十四每日都会过来,有时坐在温泉边上吃零食,有时也会跳进温泉之内与沈归一起泡水。几天相处下来,沈归也习惯了有一个不声不响的哥们,忽然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十四住的地方,其实就是在博图北山的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有着十几座小木屋,比起双山村来,这里却更像一个寨子。寨子里住的,也都是和十四一样的聋人,有男有女,年纪都很轻,最大年纪的看样子也不到四十岁。沈归也习惯散药之后,就来十四这里坐坐。十四吃完渍梅而吐出的梅核,还会叫沈归亲手丢出去。这一手看上去,就像老包当初教十四时一样。
日子一长,沈归就觉得有些奇怪。这寨子中别的聋人,虽然不能说话,但是都会以手代言相互表达,自己也能从每人的脸上看出喜怒哀乐,甚至还能猜出来对方想要表达的大概意思。但十四这个人,虽然不识字,但他却会手语,可仍然不见他去和别的聋人交流。而其他人,好像对于十四这个性子早已习惯了,没什么紧要的事都不会来找他。十四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是神色温和而面带微笑的。沈归甚至会有一种错觉,他有时会觉得,十四这个人其实可以说话,只是不愿意而已。
不过短短几天的相处,他就喜欢上这个聋人兄弟了。只是,平日里他教自己东西的时候,下起手来也丝毫不留情。要不是每日里都有博图山温泉的帮助,现在的沈归,一定被他打的活像一只茄子成了精。
以沈归的悟性来说,学起十四的东西来,自然要比他自己学的速度快上很多。他本身就有着齐家猎术傍身,又比其他人更能明白人体骨骼与肌肉的机理,这速度对自己来说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只是,林婆婆要自己服用的这种药丸,药性十分奇特。每夜里怪梦连连不说,第二天醒来往往身上弥漫着怪味,有时还会伤痕累累。吓破了胆的沈归,在第三天就要求十四,在他走前,先用绳索捆住自己。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若是自己在睡梦中从山顶坠落而下,应该都是救不回来的。
这药共有十三副,每副分早晚两丸。第一夜自己在师父伍乘风的保护中服下,而后,便都是十四来陪着自己了。转眼已过去了十二日,今日,眼前便是最后一丸。
十四照常坐在温泉边,眼望山外远山。沈归从包袱中掏出了最后一丸药服下。丸者,缓也。一般依药理来说,若是药呈丸剂,其药性皆缓。此药性虽烈,但不知有什么定魂安神的成分,痛苦来袭之时,都在沈归入梦之后,自然也就感觉不到什么痛苦,第二日醒来仍然神清气爽。所以,之前的日子,这药并没给沈归带来什么困扰,虽然此会让身体各项能力有些许的增长,但终归还是些细微处的变化。
今日这一丸药刚一入口,便与唾液融为一体,不自觉间便流入了沈归腹内。他心中暗道不妙:此药和前几日的药虽然外形上差异不大,但服用起来却差别甚大。林婆婆把这丸特殊的药放在最后一日,也不知道是什么用意。虽在外封处写明了日期,但若是一个好奇………………
疼!一股强烈痛感从胸腹中四散开来,仅一个呼吸间,就流传到了四肢百骸。沈归来不及脱衣,便一个猛子便扎入了温泉池中,激起的水花打湿了坐在一旁观山景的十四全身,十四转过头来,神色诧异的看着沈归。
“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今天……今天这个……特别的疼!”沈归龇牙咧嘴的说着,也无暇顾及自己这个语速,能不能被十四读出唇形来。
十四呆呆的观察了一会沈归的表情,也纵身下了温泉池内,并朝沈归伸出了一根中指来。
“我靠,敢情疼的不是你。”沈归有些恼了,后悔平日经常用这个手势逗他。
十四举着伸出的中指先是放在自己的嘴边咬了一口,又把手指伸向了沈归…………
35.武道
沈归怎么也想不到,今日服下的这最后一丸,药性竟然如此猛烈,即使身在药泉之中也没有丝毫帮助。十四见他如此模样,心知定然有异,拍了拍沈归的头,便立刻下山,直奔双山村方向而去。
等十四拽着老乞丐和包老头回来的时候,沈归已经昏迷多时。老包上前探了探鼻息,又摸了摸脉搏:
“还是看不出是哪的问题,不过眼下应该还没什么生命危险,时间一长嘛,就说不好了……”
老乞丐上前伸出一指,戳中了昏迷之中的沈归。这一指,携带风声正点在胸口膻中穴之上。老乞丐这一指虽然力道极大,但昏迷的沈归却依然没有反应。老乞丐运指如飞,以同样的重指法,在沈归周身各大要穴飞速下指。可惜还是如泥牛入海而丝毫不见起色。
“师父?怎么样了?师弟什么时候能醒啊?”
老包一脸焦急的等待着老乞丐的回答。
“我哪知道?这人,是李玄鱼的;药,是林思忧的,现在除了问题,你问我?”
“那您刚才不是以重指封穴…………”
“我就是想看看土办法有没有用。现在你们也能看出来啊,没啥用。”
伍乘风说完,给了十四一个眼神,十四便转身出门,朝山北冬至村的方向而归。他这刚一走,伍乘风就像沈归第一次服药之后那样,坐在了药泉旁,用低低的声音念起了道家入门典籍,也就是他之前给沈归的那本《清心诀》。
“清心如水,清水即心。微风无起,波澜不惊……”
老乞丐就这样抓着沈归因昏迷而握紧的手,一遍一遍的低声诵念,声音苍凉而沙哑,直到天明。
“老头子别唠叨了,这一夜给我念的烦死了。”
沈归睁开眼睛的头一句话,就让老乞丐伍乘风差点把鼻子给气歪了。
“要没有你师父我,每逢你昏迷时,以道家心法为你护魂,你还能活到今天?早就把自己抓到肠穿肚烂了。”
沈归从温泉池中起身,草草擦干了自己被泡皱的身体,又接过老包递来的一套干衣服穿上,整个人看起来是焕然一新。
“你别动,过来给为师仔细瞧瞧……”
伍乘风捏着沈归的下巴,把头扭到自己眼前,仔细的在他脸上打量着:
“哎哎哎,老包你过来,你瞧瞧是不是我眼花了?”
正在一边收拾衣服的老包,听见声音也赶忙走过来,仔细的打量起来:
“嗯,双目神光内敛,气息较常人也更为通畅悠然,您看得一点也不错。依他目前看来,周身经脉应该是彻底贯通了。”
老包仔细观察之后,向伍乘风点了点头,说出自己的推断。
老乞丐上前抓起了沈归的右臂,以大拇指腹用力自下向上而过,在整条臂膀上碾出了一道红印来。
“不对,经脉仍然还是那样,没什么变化。”
伍乘风对老包说出了探查的结果,随后开始在山洞中慢慢地绕着圈,忽然双手一拍:
“你如今的身体状况,经脉居然还没开,简直再好不过了。这样,十四教了你多少暂且不论,从明天开始,你就跟着我学些粗浅的外家手段吧。”
这世间武学,可大致分为内外两道。练武之人有句老话,说的是:外家修心,内家养神。这话,算是把武学一道,说出个八九不离十来。
这外家武学,无论是何门何派,目的都只有一个:便是把修行之人的肉体能力推到极限。因此,习学外家武艺之人,进步的速度与自身各项变化也都更为明显。举例来说,一人经过练习之后,身体机能多少都会有些变化。或是力道,或是速度,或是耐力,这些变化都能非常直观的被自己感觉出来。
外家武艺入门极快,对于习学之人的天赋资质,还没什么硬性要求。下些苦功练上个三五年来,再有一口趁手的兵器,就可以算个习武之人了。日后无论是保镖护府,还是从军征战,多少都能混口饱饭吃。
因此,外家修的是心。有了在身体修行中锤炼出的,一颗坚忍不拔的恒心,无论日后走向哪条路,也都能有所成就。
而习学内家功法,要求便十分严苛了。首先必须有一位内家的前辈师长,愿意为你注入内力,用于唤醒自身的气海丹田。随后,还需要师门传授功法精要,并从他练气之初便随其左右,以防修行之人因外界因素干扰而走火入魔。
若是觉得内家功法,只是注重内息修行,那就大错特错了。内家以拳剑见长,平日多以一些剑招拳法来修身。身体经脉若想承住内力的增长与流通,定然需要此人通过习学武艺,从而达到拓宽经脉的作用。内息如流水,经脉为容器,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内家功法,通过打坐增长内力,习学过程本就虚无缥缈,加之还要同时修炼肉体以求拓宽经脉容量和运气速度,功力增长就显得更为缓慢。但是,若能守得孤寂百年,自身天赋资质又极为出色的话,在修为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便可以破开躯壳神飞天外了。诚然,这一步也只是个传说而已。
而天灵脉,更是超脱于武道的存在。天灵脉者出世之时,口能言语,双目可视。除去身体与心智的天赋出众外,每位天灵脉者都还会有一些独门能力。据说,古往今来华禹大陆这片土地上,曾经出现过的所有宗师大贤们,打多都是天灵脉者。
两月之后,双山村。
“不要只用眼睛看,要用自身的意念去感受。简单说来就那么一句话,手随心动,心随意动。之前让你把拳势打标准,是为了让你更明白的感受发力方法。现在你需要学的,是去感受每个招式中蕴含的势。”
伍乘风翘着脚躺在破庙前的躺椅上,旁边围的全是双山村的乡亲,就连住在山北的十四,都跑来看热闹了。
“老头你非要这么多人看着么?人家教拳都躲起来,生怕让人偷学了去。你这倒好,这些婶子大娘们都围着瞧了俩月了,你也不说管管。”
老乞丐不屑的一笑:
“就你练这手入门的玩意儿,双山村里随便叫一个都比你强。就村口大柳树后住的李老太太,要不是因为去年中了风邪,她自己就能打你三个,你信不信?”
旁边婶子大娘们还随声附和:
“就是就是,俺们虽然年纪大了,可功夫也没撂下呀。每天晚饭一过,村里的人也都会聚在在村口空地上练拳啊。就你这路长拳打的呀,不是大娘我说你……要是你想用这个跟人动手,那就是秀才搬家——只剩下书(输)了。”
“我说老头子,要不然还是让我去山里,跟十四他们练得了。练武苦点倒是不怕,旁边总围着些大爷大娘们,嘴里连批评带絮叨的,谁受的了啊!”
沈归收起打到一半的拳势,不高兴的跟伍乘风说。
伍乘风刚听完,就往地面上啐了一口吐沫:
“十四他们练那个,是没办法的事。他们那些孩子除了冬至以外,去哪都没有活路。你不一样,你要做的事比他们更难。可我没听说过有谁能只靠阴招,而成就大事的。”
“谁说我要成就大事了?”
“李玄鱼和林思忧说的呗,要不然我们这些人,认识你是谁啊?”
36.马贼
“好不容易溜出来还遇见马贼了,这些人什么来路知道吗?说话啊?”
沈归与十四趴在山坡后,露出两双眼睛,发髻上插满了杂草,远远看去,与周围茂盛的青草已经融为一体。而不远处的草地上,还有两匹马在悠闲的吃草。
“不好意思啊,我忘了。”
沈归问完就后悔了,扭头看向一脸平静的十四。
“你今天没任务吧?咱俩就是出来闲逛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说对吧?”
沈归压低了声音,双眼紧盯着远处,那一队正不知道押送什么的骑士。
也不知十四看懂没看懂沈归的自创舞蹈手语,他只是对着沈归双肩一耸,眼皮一翻,便低头检查起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来。
“又没意见啊?你这么大个人了,一点准主意都没有。以后要是让你遇见了齐雁,非得让那小子把裤子都骗去。”
沈归嘴上说着,手中却拿出了一个小木棒来,拽了拽十四的衣服,拔光了一小块青草,开始在土地上写写画画。
“明白了吗?”沈归再次抬头,拇指食指围成一个圈,其他三只张开,边打手势边低声问着十四,十四想了想,抬头看了看天,比了一个半刻钟的手势。两个人同时点头,翻身上马背道而驰。
“各位草原上的兄弟,能告诉在下这是哪吗?在下青山城人士,今日本在郊外策马闲游,可半路上马却惊了,带着我飞奔起来。等这畜生回过神的时候,我就在这了。烦请几位帮我我指明方向……”话到此时,沈归从怀中掏出个精致的银荷包,取出一张银票来。前方领头之人一眼便看见在这荷包之上,有着金丝绣成的‘汇南’二字。
离近了些,很容易便能一眼看出,这群骑在马背之上的汉子,都是漠北草原上的人。那头领听完沈归说的话,便朝身后打了一个呼哨,身后的手下人以及他们所押运的几辆大车,便停在原地不动了。
沈归往他身后看去,只见这队人马所押运的,除几辆大车之外,还有许多看上去原本应是幽北百姓的俘虏,此时正被麻绳绑缚了双手,成串的拴在了大车两侧。
沈归一见这些俘虏,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队人八成就是在科尔克草原上流窜的草寇马贼。
“这位小兄弟,你是要去青山城吗?那你可走错路了。也难怪,你不是草原人,自然很容易迷失方向。眼下我和我的兄弟们,是去奉京城里做生意的。我们虽不同路,但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走。等走上了幽北官道,你便可以顺着大陆回去了。这样你看如何啊?”
这头领一转眼珠的功夫,便已经把沈归从上到下都打量个遍。这孩子虽然衣着普通,但是在幽北三路,如此年纪的孩子居然有可以骑乘游玩的马匹,就必然不是寻常人家。更何况他一出手就是银票,就连掏出的银荷包都有汇南钱庄的字样。这样看来,这孩子定然不只是一般的富家子弟。想到此节,这汉子立刻换上一副笑脸,热切地回答沈归。
沈归听着对方的热情回话,浑身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心下腹诽道:都说草原男儿尽是些直肠子。如此看来,就以眼前这人,那也是个上大号拉蚊香的主。
“如此甚好,就有劳各位草原上的朋友了。沈归躬身施礼,而后看着此人双眼诚挚地说:“各位真是帮在下了一个大忙。我曾听家中师长说过,草原上的男儿,个个都是擅饮的好汉。今日,就以这张区区百两银票,再加上一壶好酒,来酬谢各位草原朋友的厚恩。
说罢,沈归转身解下马鞍上挂着的水囊,拔出木塞先喝了一口,然后盖上塞子朝着对方一丢:“小弟我先干为敬。”
这群马贼头领眯着眼睛,看着正在豪饮的沈归,心中计较起来:这孩子虽然穿着普通,但是出手阔绰,对答之间所的露出的学识与气魄也非寻常孩童可比。眼下取出一壶酒来,还先行饮下。若是一个老江湖如此,那这手还只是在示意自己酒中无毒;但眼下这人,只不过是个富贵的小公子而已,想应是瞒着家人出游,本身也并没什么江湖经验,只是在假装豪迈而已。
这汉子虽然在心中已经给沈归定性为一个中二少年,但面上却哈哈大笑,也往自己身后招了招手,一个酒囊便从飞入他的手中:
“我们草原人最敬重豪迈的汉子,别看兄弟如今年纪轻,但我看要不了多久,兄弟你定会成为天空中翱翔的雄鹰。这一袋酒两人分,就有些小气了。来来来,我今日便陪兄弟喝个痛快。”
说罢,也仰头喝起酒来。
沈归左手指甲本来还在偷偷抠着软木塞上的蜡封,但见这领头人的反应,估计他已经起了疑心,便把塞子重进塞回酒囊。然后往这人身后方向一丢:
“这几位大哥也来一些吧。我人小酒量也浅,各位一人一口,帮兄弟我分了它。”说完也不管对方,自己掏出了一些干粮,又拿过水囊来,自顾自地吃着东西,还不停地调整着坐姿:
“平日里见别人骑马潇洒,心下颇为羡慕。今日自己亲自骑上了,才知道这骑马的苦。我被这畜生带着疯跑了一天,大腿和屁股都被磨破了,现在手上这血泡,还钻心的疼呢。”沈归说着,伸出了双手,在对方眼前晃了晃。
这汉子看了看太阳的方向,又打量了一下沈归别扭的坐姿,和被马鞍勒出血泡的手,心中不免减轻了一些怀疑。身后一个半大的马贼,见沈归正在休息进食,也凑上前来,对马贼头领耳语了几句。得到命令后回过头,朝着身后的马贼高喊:
“咱们也歇歇了,吃饭饮马,顺便看看俘虏有没有死的,有的话解了绳套把尸体扔远点。”
身后那一队马贼听见之后,纷纷放松了下来,翻身下马。有人奔着俘虏方向前去查验,也有拿出肉干马奶酒来准备食物的,还有六个人带上口粮牵上马匹,边吃边朝矮坡后面而去,这是去寻找水源以做饮马之用的。
“大哥啊,你们后面大车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呀?咋还在两侧拴着什么多人呢?这又老又小的能护卫个啥?”沈归吃着干粮,装作不经意的随口打听着。
“嗨,不瞒兄弟你说。哥哥我干的营生不太光彩,是帮草原上几伙马贼销赃的。这群拴在车上的人呢,也不是什么护卫。别看他们现在穿的破破烂烂,可要是压着他们一入了奉京城,那都会变成白花花的银子啊!”
这马贼头领,经过了沈归的一番做作,此刻又听见沈归这些狗屁不通的问题,一下就把自己的谈兴勾了出来,跟他半真半假的聊起天来。毕竟,谁会对一个偷跑出游的富家小公子而全神戒备呢?
“看这些人的模样,好像都是幽北人士啊。你们带着这他们进奉京城换银子,就不怕被官府扣住?”沈归看似随意的打量着拴在大车旁的俘虏问着。
“嗨,我们当然不会进奉京城了。不是还有牙行的人在中间帮忙嘛?我们和买主从来都是两不相见。谁想赎回亲人,或是谁又想买个小姑娘填房,我们才不管呢。我们这一行,由古至今,就只有一个规矩,见钱说话!”
头领说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37.交易
沈归对于牙行中人,是再清楚不过了。在华禹大陆上,无论是幽北还是北燕,或者最为富庶的南康,都少不了牙人的身影。小到牲口民居租赁、大到积压货物买卖,都需要牙人居中,联络双方撮合交易。上到官府衙门,下到士绅百姓,虽厌恶这群一手托两家的市井之徒,但平日间若是有个大小交易,无论站在律法认可的角度,还是站在省心省力的角度,都会请一个牙行中人前来做保。
齐返的师父大金牙,就是幽北三路所有牙人公认的头人。所以沈归当然也知道,这些马贼所说的牙行,不是大金牙这一路的牙行。
这世上单有这么一路牙人,不靠百姓商贾吃饭。这些人有的,会在官宦宅邸众多的街区开店,表面以上经营油盐米面或各种杂货生意,暗中则干着收受贿赂,实物变现的勾当;还有的连店面都没有,只是平里穿着极为讲究阔绰,并以朝中某些大员的亲属自居,入出各种高档酒楼头等妓院,以便结识三教九流之人,做的也是‘代’人受贿、为‘银’伸冤的生意。
所以这类人,说是牙行中人并不准确。他们大多只为一个,或几个熟客服务。说穿了,这些人,都是朝中大员或皇亲国戚的办事人而已。
而这一次,在奉京城中替这些马贼出货之人,便是这后一类的牙人。
沈归装出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那些市井泼皮,还能干这事啊。听兄台一言,真是胜过寒窗三载。”说完这句半文半白的话之后,还学着书呆子一般的摇头晃脑。
这头领一见他如此酸腐,也没答话,只是眉宇间多了几许得意轻佻之色。
“大哥,既然这些都是你要出手之物。小弟我能看看么?若是有看的上眼的货色,我就直接买下来。反正卖谁也都是卖,就让小弟我开开眼如何?”话一说完,沈归便拽出了那个汇南钱庄的银荷包,掏了几张银票数起来
这直接露白的行为,使面前这个马贼彻底的放下了心防。他略一思考,便同意了沈归的请求。毕竟眼前这小孩手头宽裕不说,江湖经验还不足,价钱上还不是自己说多少就是多少。眼下自己一行人,虽然身在幽北境内而不便作案,可若是这次交易成功,和这个孩子套出一些交情。日后无论是想买卖黑货,或者把这孩子诈入草原直接一口吃掉,还不都是轻而易举吗?
“看就看呗,兄弟你这么客气可不好。那车里都是些珠宝玉器古董字画,看上什么自己拿,价格我也不懂,看着给就行,多了少了的,就当哥哥交你这朋友。”
沈归一听车里所装的东西,猛地站起身来,眼中带着惊喜的神色:
“大哥你没骗我吧?珠宝玉器兄弟我还没什么兴趣,但若有古玩字画,那定要仔细看看。”话音刚落,人已奔出去了好远。
“看吧看吧,大哥我不懂,你喜欢哪个就拿哪个。”这头领也是随意的摆着手,嘴角带出一抹冷笑来:“还真是个书呆子。”
“恩,这个不错,这个也不错。大哥,这几个我都要了吧。”
说完,从兜里拽出一半的银票,数也没数地就扔给了身边的马贼。这小马贼仔细过了一遍数,惊得咋舌。平日自己一行人,都是把货物直接在奉京城外交给相熟的牙人,卖多卖少都是人家一句话的事。自己还得拿着这点人家赏下来的银子,买回草原人需要的粮食和铁器。可谁想到只凭着几张破画,这孩子竟然足足给了往日三倍的银子。
“咋傻了啊?兄弟给多少就是多少,亏点咱就认了。”
这头领一见喽啰的表情,心下便知道怎么回事了。只是脸上仍然装出一副宁可吃亏的豪迈样子来,眼睛却不受控制的往沈归手中的银荷包看去。
“哪能让大哥吃亏呢。可是不瞒大哥说,小弟家中这些珠宝玉器实在数不胜数,买回去也没地方摆啊。不然这样吧,反正一会我也要回家了,我再仔细挑挑,争取把剩下这点银票也都给了大哥。也好让诸位尽快办完差事,能跟家人团聚啊。”
众马贼一听沈归这话,不由得大为感动:别看这孩子脑子不太好使,但心眼还真好。当然,银子也是真多啊。要是能托生在他们家,就是脑子笨点也认了。
“兄弟你这么豪爽,大哥要是再推辞,反而让兄弟你笑话我们草原男儿不懂得交朋友了。挑,随便挑!喜欢什么就拿什么。谈钱多伤咱们兄弟间的感情啊!”
沈归强忍着骂人的冲动,一脸认真地开始翻起了东西。没过一会就抬头叹气。又转身走到了那群俘虏的面前。
“大哥,俘虏是多少银子一个啊?”
这头领感动的眼泪都差点流出来。珠宝玉器古玩字画,都是些值钱又不占地方的好东西。可这些俘虏,一直都最让自己头疼了。放在草原又养不起,拉回奉京城,大部分都有残有伤,路上总会折损不少。只有年轻貌美的女眷还能值几个银子,但也得先让牙人狠狠地压一压脱了相的价。这小子如今开口,简直是救了自己的命。要是能把这些累赘甩出去,自己一行人轻车从简,前行的速度最少也能提高三倍有余。
“大哥都说了,什么钱不钱的。不管你喜欢的是什么,只要不是我这些兄弟们,你随便挑!说句不客气的话,人在大哥这一点都不稀罕,哪一场草谷打下来不抓上百八十个的。”
“好吧,反正家父打算要给我置个新宅子,这些人我就都收下算了。银子多了少了的,全当我请各位草原上的朋友打酒喝了。”
说罢,把钱袋中剩下的几张银票塞入了身边小喽啰的手里,看都不看的走回头领身边坐下。
这头领眼见着大笔银票入了自己口袋,竟在狂喜之后,开始患得患失起来,担心这愣头青的情绪平复后反悔。于是故作豪迈的拍了拍巴掌:寻水饮马的几个那小子回来没有?人齐了咱们就上路,这天色快要黑了,先把我兄弟和他买的这些‘货’送上官道,不然再晚些父母一定会着急的。
还没等喽啰们回话,沈归就先拦住了他:
“大哥,你就给我指一下方向,我自己带着他们走就可以了。您看我这腿和屁股,都是破的,怎么也得再缓一缓。兄弟们先上路吧,误了交货时间,可就是小弟的不对了。”
这男人心下狂喜:这小子太上道了,只要马上分开就行,你过会再想反悔啊,人你都找不着。
说罢,一拍脑门:“哎,还是兄弟你想得周到。耽误了东家的事,我倒没什么,这些兄弟们却是免不了要受罚的。巴鲁,你去看看,他们六个人是回克伦河饮马去了?这么久还不回来,你去找一趟,告诉他们得上路了。”
这巴鲁得令后,不情不愿的朝着远处的小山坡走去。
“呸,你个狗贼。听口气你还念过两年书。只怕那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罢?”
局面本是按部就班地,照着沈归计划好的方向发展,此时身后俘虏队中传出了一个女性的沙哑嗓音,周围的俘虏目光本就黯淡无光,此时一听她这话,更是齐齐地泄出了最后的一口气。
沈归心下一颤:
“完了!!!”
38.屠戮
“你一个俘虏肉票,哪来的那么多话?看来,等小爷回到青山城后,可得好好调教调教你了。”
沈归尽管心下慌张,脸上却挤出一个极度猥琐的表情来,右手搓着下巴调笑起了说话之人。
刚才沈归打量俘虏的时候,就已经对这个开口说话的女人有了很深刻的印象。这些被马贼抓住的俘虏,衣料质地大多都是以棉、麻、布为主。唯有这个女人,还有她身边的一位妇女,这二人的衣着虽然已经脏得发亮,但在不显眼的地方,还有着精工锁边的痕迹;在不太脏的边角里,还隐隐能看出同色丝线刺绣而成的暗纹来,
因此,沈归早已心中有数:这一队人,应该是哪家大户小姐出游的车队。青壮男子应是仆人护卫,而这一老一小两个女人,也许是母女,也许是奶娘和小姐。自己与马贼周旋的根本目的,就是想要解救这些幽北俘虏。刚才故意把他们放在最后用于凑数,也不过是用了一些街面上用来捡漏的小手段,以防这外表豪放而内心机敏的首领警觉而已。而眼下她这一句节外生枝的废话,便让局面全部失去控制。
这女子细长的一对眉眼上挑,双目喷火的瞪着刚刚出言羞辱自己的沈归,哪怕身体被一旁妇女拽的开始踉跄,也没移开愤怒的视线。
“你既读过书,自然就该知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理。你见幽北的同胞陷于危难之中,不施以援手也就罢了,怎还能助纣为虐,反而拿同胞当货物一样来买卖呢?我们一行人大多都是老人妇孺,你这般行事,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这女子嘶哑的声音,在草原上荡出了很远。因为缺水的关系,这一大段的引经据典,听起来也并没有如何的激昂慷慨。反而因她的沙哑与失声,更像是在唱响自己生命中最后的挽歌。
沈归轻佻的用小指掏了掏耳朵,看了看身旁一脸玩味,正坐着看热闹的马贼头领,两人也不知为了什么,相视而笑:
“大哥,真是没想到啊,这小蹄子居然读过书。今日我那马一惊不要紧,先是认识了大哥你这样的好朋友,现在又多了一个可以红袖添香的通房丫鬟,真应了那句老话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沈归一边说着,一边向女子身前走着。待走到不远处,被那个妇女推出的两个青壮男子挡住了去路,这两个男子身上并没有什么伤痕,但说起话来仍然有气无力,眼神也躲着沈归:
“别、别伤害她,行么?”
推她们出来的妇女一听这泄气的话,咬牙切齿的刚要骂,那女子冷静地揽过妇女的身子,轻蔑一笑:
“我是从来都不指望着,靠这种断脊之犬来保护自己的。”
沈归闻言不由得默默叫了声好。原来这女人除去脑子笨、没什么情商可言、浑身脏兮兮、满脑子都是道德文章之外,竟还有如此风骨。笨是笨了点,但还颇有些风骨。
这两只在沈归身前拦路的‘断脊之犬’,脸上的表情尽是哀求与左右为难之色。本还在冷眼旁观的马贼头领,一见这二人相拦,顿觉面上无光,‘蹭’的一声便抽出了腰间斜跨的马刀,弧形的刀身在午后斜阳映照之下,闪出了凛凛寒光,映的二人的脸色更加惨白了:
“没想到,这还有两只隐藏的汉子,早先怎么没见这么勇猛……”这头领一边说着话,一边肩扛马刀走到了二人身后,伸手便揪住了其中一人的发髻,一脚又踢在他膝窝之上,这人立刻跪在草地上。
“大哥,这些人已经是我的奴隶了,怎还能劳烦大哥替我管教呢。”沈归见这头领的刀,已经直奔男子后心刺去,立即出声制止:“若是不亲手管教,日后这些人也不会服我。
说到这,沈归伸手抢过头领的马刀,抵在了男子脖颈之上:“还有什么话?”
这男子被刀锋在脖间一架,冰冷的刀锋瞬间让他变得清醒,还没等沈归的话音落下,急忙开口抢白:
“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你知道我家老爷……”
“呲!”一道利器划开皮革的声音,在空旷的草原响起。沈归一脸冷酷,把还没说完话的男子向前一推,这人受力前扑,趴在草地上便开始挣扎翻滚。周围所有人都看得分明,这男子正在用双手捂住被沈归割开的喉管,口中一边喷血一边发出了‘赫赫’的呼吸声,表情狰狞而恐怖。
沈归几下便甩干了刀身上的血,刀剑斜指着地上翻滚的将死之人:“还有什么话,就留着下辈子说。不过下辈子投胎你要记住,不要打断别人的话。”
说完,把刀又抵在了另外一个青年的胸膛之上,刀尖微微刺入皮肤半分:“你呢英雄?”
地上的人还在捂着喉管垂死挣扎,活像一只被抹了脖子放血的活鸡。周围的人,无论是马贼还是俘虏,都被这少年的毒辣果断所惊呆,唯有马贼头领哈哈大笑起来:
“别看兄弟你年纪小,但做事手段如此干净利落,大哥我也是望尘莫及了。”
一边的女子冷哼一声:
“能多活这么久,他已经是赚到了。来吧小淫贼,你顺手也把姑奶奶抹了,免得日后要受你羞辱。”
沈归邪邪一笑,把马刀平搭在这女子右肩之上:
“小爷知道,你此时的叫骂求死,只是因为心中恐惧而已。不过别担心,你,和他不一样。我家中男仆数不胜数,可还缺一个通房丫头。今日从大哥手里把你买来,是不会如此轻易地就把你宰了的,怎么也得先等小爷玩够了再说呀……”
“图勒!!!啊……”
正在沈归放肆调笑之时,由打山坡之后传来一声凄惨的叫声。这头领刚一听见喊声,便已经伸手抽刀,结果却摸了一个空。等他想起马刀正在沈归手中之时,身后又传来两声惨叫。
这个被叫做图勒的马贼头领回过头去,发现沈归一改方才的纨绔公子模样,手中握着自己的马刀,正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的弯月。一个回头间,已经砍翻了自己的三个兄弟。
“小崽子,我早就知道你有问题!”图勒双目喷火,第一反应便是四下寻找自己的战马,他知道备用的马刀就在战马鞍韂上挂着。没想到,目光打量过一整圈也没发现战马,这才想起所有的战马都被刚才六人带去饮马了。等他全部想通后,再回过头来,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浑身溅满血迹的沈归,此刻正把他的佩刀,挥向最后一个站立着的马贼。一息之间,刀身嵌入了那个马贼的脖颈之中,喷溅出一片红雾来。
“大哥,你这破刀可真不怎么样,才砍了你几个兄弟呀,怎么卷刃了?”沈归一边说着一边悠闲的提着刀,走向正躺在草原上翻滚哀嚎的马贼们。
沈归旁若无人的走着,提刀在每一个苟延残喘的马贼身上补着刀。把头领图勒看的是睚眦尽裂:
“小畜生,我要活剐你们所有幽北人,来祭我的兄弟。”
话音一落,便打了一个呼哨。
在图勒的设想之中,坡后饮马的六人,加上前去传话的巴鲁,一听见自己的呼哨,定会打马奔来转瞬而至。
可哨声结束许久,草原上仍是一片寂静。
39.乐安
图勒一脸焦急的朝山坡方向望去,紧握的双手指节处一片惨白。
可惜,他翘首以盼的七个兄弟并没有出现。远处矮坡之上出现的,只有一个以黑布蒙面,露出一对眼睛的人来。这人微微打量了几眼,又把头缩回了坡后,露一只胳膊,伸出一只手来,比了个拇指。
“亲爱的图勒大哥,你不用再等下去了。此刻你的弟兄们,应该已经回到了长生天的怀抱之中。”
图勒回头看着沈归阴笑起来,好似一只困兽,正在准备进行一场最后的死斗:“小畜生,我早就有所防备,没想到还是入了你的套。此时我已无话可说,来吧,你我就堂堂正正的战上一场。”说罢,把身上披着的皮袄一掀,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来。
沈归皱了皱眉,但也扔掉了自己手中的马刀:
“我一直都觉得,决斗这事十分愚蠢。可毕竟我使诈在先……来吧,我给你公平一战的机会。不过,话还是要先说清楚,无论输赢,你的命我都要定了。”
图勒也不多言,双腿岔开微微一沉,稳定了气息之后,双脚蹬地身形前冲,双臂微微张开而前高后低,一手锁肩一手提腰而去,赫然是草原跤拳的起手之式。
沈归见他来势汹涌,后腿微退半步,身体重心压在腰腹之上,待图勒前手还差一丝便要扣住自己右肩之时,迅速拧腰抬腿左跨了一小步,只闪开了约有一拳宽的距离。
“嘭!咔嚓!”
图勒用尽全身的力气前冲,在与沈归身形交错之后,右腿的迎面骨却传来了剧痛,同时在耳边传来清晰的骨骼断裂之声。
就仅仅滑开了一小步,沈归便已躲开了图勒一往无前的周身力道与锁肩拿腰的手。待与对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一腿使出,半蹬半踏的跺在了图勒的小腿迎面骨之上。
此刻,图勒的小腿已经扭曲成了诡异的弧度,骨骼断裂处也开始传来火烧般的疼痛。
“嘶!没想到你身法有这么快。罢了,我如今才刚想明白。你跟我等弟兄周旋了这么久,原来都是为了救这些俘虏。不过没用啊,我等十几个兄弟不过是替人卖命跑腿的小喽啰,你杀了我们也起不到任何作用。不如……跟我再做一个交易如何?”
图勒躺在草地上,撑起了上半截身子来,神色凄然的对沈归说着。
“你说得对,我未必要杀你,但眼下是你求我,所以我得看看你能掏出的本钱,够不够你一条命的价值。”
图勒舔舔干裂的嘴唇,伸出一只手来,用手指朝沈归勾了两下:
“这群俘虏有多重要,你定然知道,我也就不多说了。你过来些,我会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当然也包括了我们在替谁办事。用这些消息来换我一条命,你看值不值呢?”
沈归仔细的想了想,从地下抄起了他的马刀,走到了图勒的身边。
“你弯个腰,这消息牵扯众多,我只能让你一人听到。”
沈归半跪在图勒身侧,把耳朵慢慢凑向图勒的嘴边……
“嗖……”
一把飞刀破空而来,直接插入图勒额头正中间。刀身尽没于头骨之中,只留下一节红绸甩头,正迎着草原上的大风四处飘摆……
“我去!”
破风之声刚一传来,沈归就已经下意识的翻滚躲避,可身体刚刚发力,那边的图勒已经躺在了草原上,死了。
“十四你这一镖是扎他还是扎我啊!吓死爹了!有准没准啊你就飞?下次出手你好歹也先通知一声啊…………算了吧,就当我没说过……”
沈归在草原上手舞足蹈的发泄了一通,看着远处慢慢走来一脸无辜的十四,才发觉自己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要求,此时也分明是在无理取闹。
十四走到图勒的尸体旁,用脚踩着他的头颅,使劲的往外拽着红绸子。沈归见他这么费力也没拽出飞刀来,只好自己也上前帮忙。”
“你们……你们俩到底是谁啊?”
一旁的俘虏,早就被这血腥的场面震得目瞪口呆,此时先前那女子先回过神来,语气中还带着些恐惧的味道。
沈归刚被飞刀所惊,本还有些草木皆兵的紧张感。此刻一听身边有人开口说话,立刻紧张的转身回头,这一下居然把卡在头骨中的飞刀启了出来。
“哦……没什么。大家都是幽北人,应该互相帮忙的。还请小姐恕过在下方才言语轻薄之罪。”
此时沈归拿着刚刚拔出的飞刀,一脸温和的出言安慰着这个颇有风骨的笨女人。可在人家姑娘眼里,这是一个刚刚拎着马刀,在自己眼前砍死五个马贼的少年,此时手中所执的飞刀,刀身之上更是红白相间。这仔细一看,便有呕吐感涌入脑中,但因为自己倔强的性格,又给强行压了下去。
“我……我等身份此时实在不便相告。小女子名唤乐安,敢问二位恩公高姓大名,以便日后相报。”
这位自称乐安的女子,此刻虽然勉强自己说着些场面话,但眉眼之中的恐惧仍然没有消散。
“都是江湖儿女,乐安姑娘无需如此挂怀。日后若是有缘,自会相见。”
沈归说着一抱拳,便转身走到十四身边,揽过他的肩膀,一起走到马前身形一纵,准备扬鞭打马离开此处。
“恩公慢走,无论如何也定要留下姓名,否则小女子何以自处!”
沈归身在马上扭回头来,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来:
“既姑娘如此坚持,在下便只好如实相告。小生乃奉京人士,但若是姑娘他日欲寻在下,只需要在京城中打听,青鸿二少爷便是。哦对了,若是想吐,那就吐出来吧。吐出来又咽下去不就更恶心了?。”
说罢邪邪一笑,皮鞭高扬,与十四二人策马东去。
乐安抵挡住了血腥的刺激,却没有挡住沈归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此刻已经再也压不住腹内翻涌,跪伏在草原上吐了个昏天黑地。
一直伴随左右的妇女,此时已经解开了所有人的绑绳,凑到她身边请示道:
“小姐,我们现在怎么办啊?”
乐安一脸怨愤的用已经脏到发亮的衣袖,抹了抹刚刚吐过的嘴角
“翻一翻这些马贼的细软,看看有没有食物和清水。再去那矮坡之后寻找刚刚前去饮马的马贼,牵上几匹马来,先回奉京再说。”
这妇女得令之后,叫上了几个小厮老奴,一行人朝着小山坡走去。呕吐后的乐安,此时也站起了身子,莲足轻挑,那把草原马刀已经抄在了手上。
她一步一步的走到众人面前,用刀尖抵住那苟活下来的青壮男子胸口:“胆子小,本没有错。但你明知自己胆小,还去做别人的护卫,就是害人害己了。今日你那兄弟死在前面,如今你也赶一赶,别让他觉得黄泉路上寂寞。”
这男子刚想开口说话,刀尖一瞬间便从贯穿了胸膛……
“我李家的银子,从来没人能白拿。今日你命丧于此,皆因为你拿了没本事拿的银子,”
此时的李安乐,脸上虽然脏的看不清长相,但已经不见了刚才的恐惧之色。她把马刀从男子胸膛之中抽出,休刀入鞘而斜挎腰间,面色镇定沉稳,隐隐间还透出一丝英武之气。
“这趟进京,也许要比我想象中的有意思……”
40.蝴蝶
每年自入秋之后,幽北三路的黑夜就显得极为漫长。此时还没过五更天,奉京城皇宫的勤政殿内,就已经按照文东武西的顺序,整整齐齐的站满了朝中四品以上的大臣。
五更的钟鼓声刚刚从远处传来,宣德帝颜狩便打着哈欠踏入了勤政殿的大门,身后还有着内廷大总管李清随驾而行。
“众卿家今日来的早啊。要不是这钟鼓刚响,朕以为是自己来迟了呢。既然诸位约好今日一通提早而来,怕是有什么要紧事要上奏吧?”
宣德帝一边朝着自己的王座走去,一边随意地跟跪伏于地面之上参驾的大臣们说着话。待他坐稳身形以后,先是拿起茶碗呷了一口,才回头冲着李清点了点头。
“御驾临朝!诸位大人,有本早奏,无本退朝。”
李清喊得极为随意,口气也不甚愉快。这声音落在大殿之上的其他人耳中,所听之人皆是一愣。这会李清有些不痛快,倒是很好理解的。毕竟今日早朝,这些人身为臣子却没有跪在殿外迎驾,也不知道是受了谁的指使,居然敢先皇帝一步入殿,这本就带着些逼宫之嫌。只是,此时的宣德帝却面无异常,恍若未见一般。
“禀陛下,臣有本。”
文臣之中有一中年人出列,手托象牙笏板屈膝跪于殿前。此人,正是幽北户部的左侍郎——万长宁。
“哦?今日是长宁有本?如今眼看就要入冬,你们户部的冬税不是在初秋时节便结束了吗?记得还是朕亲自与李相一起,查验了足足三天呢。”
“禀陛下,臣今日所奏之事,并非与户部税收有关。”
万长宁微微抬起头来,侧着脑袋看向武官一侧,眼神中透出一丝阴鸷。
“哦?这倒是有趣起来了。那你说与朕听听,今日所奏何事?”
“回陛下,臣今日有要参奏弹劾之人。”
宣德帝一听他要参人,心中就觉得别扭。这个万长宁,本就是当朝丞相李登的心腹,他也是借着李家的势力才能位居三品户部侍郎。所以,这万长宁就是丞相李登门下的一头咬人恶犬而已。
“哦?长宁今日所参之人,是贪官污吏,还是皇亲国戚啊?遇见了什么不平之事,就当着群臣的面直接讲出来好了,朕来为你做主。”
万长宁低着头,嘴角几不可闻的冷哼一声:
“丞相李登之女李乐安,协百余护卫之人,由东幽大荒城出发进京,打算与父亲团聚。但不料队伍行至中山路青山城附近,居然遭到漠北马贼的公然劫掠。幸好护卫军卒以死相搏,最后拼得全军覆没,才使乐安小姐得以全身而退。”
宣德帝听到此处,心下更气:好你个万长宁,平日朝堂上为李登当开路先锋也就罢了,如今不过是他家中私事,居然也摆了这么大的阵仗来向朕问责,看来你真是坐定了李登这条大船了。
“哦?李相的爱女被草原马贼劫了?现在如何了?可有传太医前去为小姐诊治吗?”宣德帝嘴上说着关切的话语,心中却隐隐有着幸灾乐祸的意思。
李登只是微抬眼皮,出班行了个礼:
“不敢劳烦陛下费心,小女全赖军士拼死护卫,才没有落在马贼手里。所以只是稍微受了些惊吓,身体却没什么大碍。”一句话说完,就退回文官队首,不再说话了。
跪在地上的万长宁,此时又接过话来:
“因此,臣先参中山总督傅野,玩忽职守养寇自重,以至长久以来,边境民怨沸腾盗贼丛生;再参中山王郭云松识人不明,误国误君。此次事件中,这二人有着不可推卸之责任,还请陛下严惩不贷,以正法纪!。”
说罢,万长宁连叩三个响头,跪定等待着宣德帝的回复。
“长宁啊,既然你这么喜欢参奏他人,不如就真的去做个御史如何啊?哈哈哈……”宣德帝借着一个玩笑话,隐隐的发泄着心中不满。但见万长宁仍然跪在原地不动,顿觉怒不可遏:
“此事朕已经知道了,你明日把整件事详细的写在奏本之上,待朕仔细斟酌后再说吧。”
万长宁听完微微皱眉,仍开口道:
“禀陛下,奏本昨日便已经呈上,况且……”
万长宁说到一半,突然隐隐听见了轻微的咳嗽之声。不用看也知道,这熟悉的声音必然来自于自己的恩主——丞相李登,以咳嗽之声在示意自己不要追问下去。
“是,臣明白了。”
宣德帝也听见了李登的咳嗽声,强压了压心头怒火,目光也从万长宁身上移开:“其余诸位,可还有别的事情上奏啊”?
此时武将中站出一人,他身形修长健硕肤色黝黑,还有着一身的英武之气:
“陛下,这丞相爱女之事可以暂且不提。可那漠北草原,却不得不防啊。眼下马上进入冬荒时节,等头场大雪一过,这群草原狼又要来劫掠我幽北三路的百姓了。平日里有的吃都要抢,今年冬季来还要更早些,只怕劫掠规模比往年更甚啊。”
开口的这名武将,正是关北颜氏的族军统领颜重武。此人掌管着五万飞熊军,是整个幽北三路中规模最大的军队。
宣德帝皱了皱眉,心中尽是左右为难。
今年夏季刚过,北燕便不知为何,往东海关发兵十万有余。如今眼看就要入冬,他们既没进犯也没退兵,就这样按兵不动的在关内驻军。如此一来,为了防止被北燕突袭,自己也只好把颜重武统领的五万飞熊军,调入锦城驻防,与东海关驻扎的北燕大军对峙。
此时漠北草原也有了被进犯的危险,但眼下实在没有其他军队,可以派到中山路以北,前去布防了。
“恩,这倒是个大问题。今年冬天来的这么早,那些草原狼们没粮可吃,定会祸害我幽北三路的百姓。此事要如何防范,朕还要再仔细斟酌一下。毕竟北燕的大军,也在东海关前虎视眈眈呢。”
散朝之后,文武大臣们都三三两两地走到宫门前的集市大街上去吃早饭。万长宁一言不发地跟在李登身后,上了丞相府的车。而飞熊军统领颜重武,却跟着宗族府宗正,也是颜氏现任族长颜久宁,来到了一个馄饨摊上。
“族长啊,您看这场胜负如何啊?”
颜重武虽然黑了些,但五官硬朗,平日里说话间也总带着笑意。此刻,手里端来了两碗馄饨。
“现在谈胜负为时尚早。总要等陛下先拿出个章程来,才能衡量得失的。只是,今日这早朝下来,有个人就要开始走运了。”
颜重武喝光了馄饨又要了一碗,随手还在旁边买了几张肉饼吃。听见宗正回话,先是仔细的想了想,随后轻笑道:
“走运?您说的是李家那条看门狗?”
“看门狗什么时候也只能吃剩饭,有什么运可走呢?”
“难道走运的是我飞熊军?”
“依老夫来,你这次得到的最多是些钱粮上的小便宜,还谈不上走运二字。”
“那您说的到底是谁啊?”
大宗正笑了笑,手捋长髯,低下头去轻轻的吹着滚烫的馄饨汤,然后低声说道:“这次要走运的,应该是我那老伙计,中山王郭云松。”
颜重武听见这个名字之后,不屑的笑道:
“他?一只被拔了毛开了膛煮熟了的鸭子,还有什么运气可言?难道陛下要赏他一个好刽子手不成?”
41.试探
“恩相,今日早朝之时,我们以大小姐之事为由,对宗族府率先发难,只怕已经引起了陛下的不满。”
“士安啊,你一直以来都有个问题,凡事不能在全局上思考问题。我们幽北三路和北燕不同,立国至今也不过短短几十年而已。虽然如今那位也坐北朝南称孤道寡的,但骨子里仍是一个小部族的首领。”
士安,是户部左侍郎万长宁的表字,是他的恩师李登,亲自为他取的。这二人如今身在丞相府正厅之中,正对座于饭桌之前一起用膳。
“可我看陛下如今喜怒不形于色,礼贤下士而不拘虚礼,隐隐已有了中兴雄主之相啊。”
李登喝了一口稻米粥,放下碗来仔细看着桌上摆放的各式糕点,口中随意的说着:
“所以我才说你一叶障目啊。今日早朝,你以乐安之事为由,明面上参的是郭云松,可每个人都知道,我们攻讦的目标,实际上是宗族府。如今颜重武领军在外,大军所需粮草军饷,俱是天文数字。若国有战事,我等自然责无旁贷。可他如今只是和北燕大军隔关对峙,此时已陷入国力对耗之局。我们幽北三路家底薄,哪禁得起这么折腾。”
万长宁也点点头说:“国库本就空虚,那位又惯用加官封爵来收买人心。这封号虚职给出去他定然不觉心疼,可是人家可是按月找咱们来领饷的。如今颜重武大军一动,军备粮草兵饷都是大窟窿,可这窟窿可不是他用内库补上的。”
李登笑了笑,指了指万长宁手中的碗,又看了一眼他身后的管家李福。李福会意上前,给他又盛了一碗稻米粥。万长宁本还愤愤不平的说着,此时一见李福布粥,连忙接过道谢。
“可是这人算不如天算。本打算顺陛下的意思,由我们补上杀死中山王郭云松的最后一刀,以换取我们介入军中的可能。可今日陛下用了一手‘拖字诀’,你我应该是要枉做小人了。到底还是算漏了什么。”
丞相李登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和万长宁在探讨着问题的答案,师徒二人就这样,一起心不在焉地用着丰盛的早膳。
同一时间,奉京皇宫,东暖阁内。
“啪!”
这已经是宣德帝颜狩摔碎的第三件瓷器了。自打散朝回到东暖阁开始,宣德帝就一直在不停发泄。李清早已摒退了所有太监宫女,只留自己在东暖阁中伺候着。此时见陛下摔瓷器,也并不阻拦,只是朝窗外喊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
“去再拿一些瓷器过来。”
“罢了吧!朕渴了,斟茶。”
李清见自己目的达到,便出门细细的吩咐了几句,又叫一个小太监进来把地打扫干净,再斟上一杯宣德帝喜欢的碧螺春,焚上了一炉檀香,以此舒缓宣德帝的愤懑。
“陛下不必生气。这自古以来啊,所谓的党争倾沓,对于您这样千古圣君来说,绝不是什么坏事。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需等他们争到你死我活头破血流之际,还不是都要跪伏在您的脚下么。”
宣德帝心中本还有些郁结未散,此时见李清又恰好递来了引信,索性直接把剩余的怒气全部引燃:
“李登和颜久宁他们这哪里是在党争?这分明是在拿朕当傻子!他们一个想要以郭云松为饵,钓来一个染指兵权的可能;而另一个则以陈边之敌要挟,迫使朕去向李登索要银钱,把朕当做他们的杀人刀。他们……他们一直都把朕夹在中间,让朕去做他们互相倾轧的炮灰,成为他们争夺利益的筹码。这朝堂之上,看似成败荣辱皆系于朕一身,可又有谁曾真正的在乎朕的想法?”
李清见宣德帝开始大吼大叫地发泄,心中如释重负。他自觉对宣德帝的性情早已摸了个十之七八。别看他现在好似失去理智一般,但最后所下的旨意,必然也是最为稳妥的。
“陛下以江山子民为重,哪像他们那般,只顾着自家利益。”
宣德帝根本没把他这奉承话听进去,只是不停的喘着粗气,目光直挺挺的不知看向何方。
丞相府中,万长宁用过了饭刚刚离开。
“小姐用过晨食了吗?若是用过了,叫她来书房见我。”
丞相李登朝身边的管家李福吩咐了一句,便端起了手中的盖碗。大约半盏茶的功夫,李乐安便故意迈着极重的脚步走到了书房门前。
“在门外站着干嘛,进来吧。”
李乐安微微吐了吐舌头,抬腿迈过书房的门槛,站在了自己的父亲面前。
“你求我的事,我已经做了。不过你是什么时候与郭家人攀上交情的?”
李乐安刚欲行礼,便被李登挥手止住了。她四周看去,发现李福早在自己进门之后就不知去了哪里,于是几步便跑到父亲身后,伸出双臂缠住了他的脖子,整个人都趴在了父亲背上:
“爹您想哪去了,我才不认识郭云松那老头子呢。只是这次在外遇险,幸而被一公子所救。那公子走的十分匆忙,只是对女儿说他名叫青鸿。其他的什么都没说……”
李登一听见青鸿二字,眼角便略微抽搐了一下:
“颜青鸿?你别看这人表面上是个二皇子,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文不成武不就还不算什么,平日里还总是眠花宿柳寻欢作乐。为父每次遇见他,几乎都是半醉半醒的状态。乐安啊,这全天下谁人不知,爹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是真跟那个浪荡货有了什么,爹这张老脸还怎么出去见人啊……”
李登如泣如诉的劝说着女儿,还有几许泪光也在眼眶里打转。若是让外人看见,定然不敢相信,李登这个平日里工于心计又不苟言笑的幽北丞相,面对女儿之时竟然是这番模样。
“爹您误会了,先听女儿把话说完您再哭也不迟啊。”
“噢,那你仔细说与爹听。女儿啊,爹不是那种用女儿……”
“停停停,爹你听不听了啊?你要是再打岔我可就不说了。”
李登一见女儿装出一副要生气的样子来,也不管女儿演技多么差劲,都乖乖的坐好,还把手掌捂在自己嘴上。
“回来仔细一打听这才知道,救女儿的人根本不是他颜青鸿。而是颜青鸿的朋友,中山王爷的外孙沈归。可能是他不想暴露身份,所以才报了颜青鸿的名字来敷衍我的。”
“颜青鸿的朋友能比他好到哪去啊?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姑娘,这俩人怎么认识的你知道吗?八成也是在那个地方………”
“爹,我寻他也只是想报救命之恩,又不是给自己选夫君,您急什么呀?”
“爹能不急嘛?天天去那地方的能有什么好人啊?女儿你可别……”
李乐安听到此处,黛眉忽然劲皱,语气也不阴不阳的问向李登:
“父亲呀,那颜青鸿喜欢逛青楼这事儿,您是怎么知道的呀?”
李登愣了一下,继而转移了目光,略带结巴的说:
“我……我那是……我那是听人家说的。倒是你,你又是怎么知道,救你的人不是颜青鸿的?”
此时李乐安吹弹可破的鹅蛋脸上,也浮起了几丝红晕来。继而用与父亲一样的语气说着:
“我,我就是找他问的呀。”
李登的表情语气瞬间都变得极为严肃:
“你打他了吧?”
42.打架
沈归根本想不到,因为自己随手救了一些人,奉京城内竟会翻起滔天巨浪来。就好像颜青鸿也想不起,自己是在什么时候惹到了李乐安这个丞相府的大小姐。
那一日午后,颜青鸿在昨夜留宿的倚翠阁中醒来,用过午饭刚刚走出门口,手中拿着一根虎须傻站在大街上。就在他一边剔牙一边晒太阳发愣的功夫,在南市场牌楼的方向,有一人双眼死盯住自己,直愣愣地朝这边走来。
远远看去,此人身量普通而体态纤瘦,在肩膀右侧还露出一个剑柄来。此剑剑身极长,紧缚于来者背后,剑柄齐头而剑尖齐踝,远远看去就好像这人是被一根竹竿斜挑起来似得。
“二公子青鸿?”
来者刻意把声音压的极低,可颜青鸿是谁?那可是奉京城风月场里的传奇人物,辨别雌雄这种入门手艺自然是炉火纯青。
“哎呦?白嫩到这个程度的还是头一次见。莫非最近这南市场也新开了相公堂子?”
来人正是刚刚回到奉京城的李乐安。此番本是来寻沈归,以报轻薄之仇的。没想到连正主还没见着,就又被轻薄了一次。
“这帐咱们以后再算,我先问你正事。有一人自称奉京二公子青鸿,年龄与你差不多,但比你要瘦些矮些,那人是谁?”
颜青鸿听了李乐安的话,也是微微一愣。不用想他就知道,这定是沈归惹回来的麻烦,可是眼下来寻仇之人,明显就是个雌的,而且乔装手段也不怎么高明。沈归这人平时虽然不声不响的,但这风流债却知道朝着自己头上甩,也算是知人善用了。
偷笑归偷笑,腹诽归腹诽。可人家如今已经拿着家伙找上门来,总得先把这关过了,才能再去找沈归算账啊。
“我说姑……兄弟啊。我想你所寻之人,八成是我那个义弟。不过他此刻并不在奉京城中,家中也只剩下一个重病卧床的外公,没人能帮你做主啊。依我看不如这样,他若是有什么错,您干脆跟我说好了,毕竟我是他义兄,有什么责任我也责无旁贷。”
颜青鸿嘴里说着话,眼睛却已经在李乐安的上中下三路,来回打量了好几遍。他那副眼神表情,落在李乐安眼中尽是说不出的下流与猥琐。几句话说完,浑身的汗毛都被他看得炸了起来。
“跟你说?好,那就把你们俩的账一起算了!”
于是,奉京城中上演了一出精彩的武戏。一名高个前面跑,一位矮个在后面追。不同的是后面之人,双手还握有一柄长剑,剑身长度近乎四尺。
颜青鸿就这样被李乐安追砍着,从南市场一直追到了皇宫南门才停下。两人分别喘着粗气,站在宫门两边斗鸡似的互相瞪眼。
“我告诉你颜青鸿,这事不算完!你别以为跑进皇宫就没事了!你今天要是不把此事说清楚,下次你再去南市场鬼混之时,可小心点你的狗命!”
此时颜青鸿听了还没什么反应,皇宫南门的宫门卫却纷纷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你这兔爷不要命了吧?你知道他是谁么?你知道这是哪么?你知道这里面住的是谁吗?你知道爷爷们又是谁吗?什么都不知道你敢堵着皇宫门口撒野?我看你是老寿星吃毒药——嫌自己命长了吧?弟兄们,今天就让这小相公知道知道,咱们正经爷们的厉害!”
宫门卫队的队长此刻手中握着刀柄,越跑越快,自觉距离差不多时,身形高高跃起,一招力劈华山使出,刀刃携带风声直扑李乐安的头顶而去。不用问,这气势就是想把这个,敢在皇宫门前追砍皇子的悍匪,一刀劈为两半。
颜青鸿在这门卫开口骂人的时候,就已经想要出言阻止了。可他刚一张嘴,这深秋时节里的凛冽北风,便直接从口中而入,灌满了胸膛,一时间把要说的话都憋回了腹内。等喘匀了气后,那刀锋已然临近了她的面门,再说什么都晚了。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李乐安一定会被斩为两半之时,那宫门卫队长居然硬生生的止住了身形。颜青鸿仔细一看,原来这宫门卫队长,已经被李乐安的长剑先一步顶住了咽喉,此时剑尖上已经渗出了血来。
“呵,这太白卫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哪还有半点当初那位‘太白飞虎’郭云松的影子。”刚才这李乐安周身一转,先迅速抬起长剑,随之臂膀前伸,赶在刀锋劈面之前,剑尖便已经点在了对方的咽喉之上。
颜青鸿看的分明,李乐安之所以赢的如此简单,不外乎是身形快、手头准、剑身长,再加上一副大可包天的胆子。若是一个老江湖也就罢了,可眼下此人分明还是个少女,这样看来就更让人好奇了。
“你,叫什么名字?”
“为什么要告诉你?”
“我可以用你想知道的问题交换。”
“……李乐安。”
“你要找的人,他姓沈名归,家住中山巷,巷子里就一个门特别好找。”
“谢了。”
极为简短的问答过后,李乐安收剑入鞘,转身离开。那被一剑点破了脖颈皮肉的宫门卫队长刚要出言阻拦,便被颜青鸿伸出一只手阻止。
“干嘛?”
颜青鸿斜着眼睛,问着这个被一招击败的队长。
“此人当街行刺皇子,又刺伤宫门卫士,还意欲闯入皇宫之内刺杀皇帝陛下……”
“行行行你快闭嘴吧,你这一套全是跟御马监的那些阴人学的吧?刚才她说的话你没听见吗?她叫李乐安。”
这队长收刀入鞘,嘴角一撇:
“我管他是谁呢。就照这个罪名报上去,任谁来了,不死也得脱层皮!”
“行吧,李乐安你不知道。李登知道吗?那是他老子。”
这队长刚才还一脸的不服不忿,此时听完李登的名字,瞬间便愣在了原地。直到颜青鸿已经几乎看不见身影了,才缓过些神来。‘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朝着他的背影大喊:
“谢二皇子救命之恩。”
颜青鸿直接回到后宫,刚见母妃包氏便被揪住了耳朵,训教内容也尽是些他在这皇宫内外的斑斑劣迹。还没说几句,总管李清便来传口旨召见。颜青鸿得了特赦一般告罪而去,临走前还朝着母妃包氏做了个鬼脸。
“李总管啊,父皇找我什么事呀?能不能先透个口风,也好让我能提前有个准备啊。”
颜青鸿握着李清的右手,不着痕迹地在对方手中放入了一颗夜明珠。
李清捂嘴咳嗽了两声,再张开手之后,夜明珠已经不见了踪影,手法堪比江湖上最擅此道的彩门中人。
“二殿下不用过于惊慌。应是你平日忙于……所以陛下心中惦念。另外刚才二殿下在皇宫南门以外,闹的动静也过大了些……”
二人走到冬暖阁窗外,李清只是上前敲了敲门,便回头走出院外。
“你还舍得回来啊?进来回话吧。”
宣德帝的声音从屋内传出,颜青鸿立刻便堆起了满脸笑容,推门进屋。
“父皇,您找我?”
宣德帝放下手中的紫檀羊毫笔,仔细的端详着自己刚写的字,看了一会,伸手拿起来团成一团扔在一边。然后才抬头看着面前的儿子:
“你刚才与丞相府小姐打架了?”
颜青鸿都快哭出来了:
“您管挨揍叫打架啊?”
43.让步
这二皇子颜青鸿与丞相独女李乐安的事情,理所当然地传遍了整个奉京城。虽然老百姓们对于李乐安的身份还仅限于道听途说,可光是颜青鸿那二皇子的身份,就足够掀起一场全民八卦的风潮来。更何况二皇子的个人作风问题,在整座奉京城内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这二人当街一闹而产生的影响,也足以让京城中几方势力纷纷推翻原本的谋划。无论是此刻正在揶揄着二儿子的宣德帝,还是正在家教训女儿的丞相李登,都在心里重新衡量起了各方得失。不过,在两个当事人的原本问题上,二位却都有着惊人的默契:都误会了。
在宣德帝看来,颜青鸿如今已近弱冠之年,出宫、赐府、娶妻,也都是水到渠成之事。只是在郭霜死后,颜青鸿便接管了奉京城的城防军,也就是那重新组建的三万金甲军。如果他想与李乐安日后真的结为连理,最大的障碍便是李家。李登早就想在军权中插上一手,如果让掌管奉京城防的颜青鸿,成了他自家女婿,那可就后患无穷了……
而丞相李登则更为头疼。李乐安这个女儿,就是他东幽李家唯一的血脉。自己如今这个岁数已经没有再次续弦的意愿,所以女婿的人选,自然就关乎到整个李家的命运了。不谈颜青鸿的名声人品,就单单这个皇子的身份,前面多出一个二字,便是抹不去的杀身之祸。而自己辛苦一生所积攒的权势与基业,也会一朝尽归颜家。几十年都白折腾了。
两个孩子的解释与说辞,在这二位幽北顶尖的人物看来,定然是羞怯而带着些欲盖弥彰的味道。因此,在当街追逐事件过去后的三天,也就是第二次早朝之时,各方重新进行了利益交换与妥协让步,最后的结果更是让人意想不到。
宣德帝首先抛出了橄榄枝,把颜家最后一支私军——飞虎军的指挥权,交给了李登。而丞相也投桃报李,由东幽李氏与幽北朝廷户部,共同筹措军饷,足额支付五百万两纹银,以供宗族府飞熊军南北两线抗敌之用。
当然,老王爷郭云松与中山路总督傅野,自然就成了替死鬼。
郭云松识人不明,致使中山一路常年遭受漠北草原的劫掠滋扰,遂夺爵罢官,允其归乡养老。
博野玩忽职守戍边不利,遂罢职抄家,扁为庶民。中山路总督一职由礼部侍郎裴涯继任。不用说,这个裴涯,定然是宣德帝培养的心腹人。
几方交锋,最后竟得到一个如此客气的结果,两方在朝堂之上也不见了平日里的火药味。这怎么看都像是两个父亲,是为了儿女婚事的细节而会面,只是在彩礼嫁妆的数额上讨价还价而已。
中山巷,中山王府中。
铁甲接过了圣旨,满面愁容地送走了前来传旨的小太监。大门一关,便连忙回到了王爷的卧房之中。
“王爷,这是个什么意思?要说我们郭家,早在前几年就成了空架子。为何拖到了今天,他才补上这最后的一刀来呢。”
铁甲看着刚从病床上起身的郭云松,若有所思的问着。
“老夫也不是很明白,但郭家自打入了死局,便早已不能动弹分毫了。所以如今出了变化,也定然不是从我们这里开始的。以那位的心思手段,这最后一刀未免也补得太轻了。表面上看来,是把我们郭家打了一个万劫不复。可明眼人都知道,这分明是在放我们一条生路啊。”
郭云松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长久以来,他一直在等着宣德帝最后的闸刀。可他万万想不到,这本该是斩草除根的一刀,竟然是如此的用法。
“我们郭家的力量早已经全部瓦解冰消了。能想到的帮手,也无非就是一个半人。一个是失踪的大萨满林思忧;还有半个则是要了饭的孙少爷沈归。”
铁甲掰着指头数完,又自嘲的摇了摇头。郭云松见他如此,也笑了起来。
“巴格这个自封的大萨满,那就是哄着皇帝玩的。萨满,从来都只负责沟通万物生灵,林思忧也是如此,所以肯定不是她。而沈归那小子嘛……不好说啊……哈哈!”
老王爷郭云松想到自己这个外孙,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铁甲一脸紧张的摆了摆手:
“王爷您小声些,您如今可是身中风邪,久卧病榻之人啊。如今圣旨已下,理应尽快遣散家小,回中山老家养病才是。这迟,则生变啊。”
郭云松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尽快遣散府中所有人,同时把这宅子也交给牙人出售,银子多少都不重要,速度要快,三日之内必须启程。哦,对了,再去买一辆破车,三日后你推着我走。”
之后几天,铁甲把事情办得极为高调。整座奉京城中,无论是牙行还是车马行,甚至是原来王府的下人们,都纷纷传递出同样的信息来:郭云松的身体,定然是撑不过一路上的颠簸了。
三日后,御马监料房的探子回报陆向寅:
“回陆监事,郭云松口角流涎目光呆滞,躺在一辆破旧的木车上,由王府管家铁甲推出了奉京城东门,朝着中山路方向去了。”
陆向寅摸着光滑的下巴,自言自语道:
“一个夺了爵的王爷,即使为每个下人都分了一笔不菲的遣散银子,也不至于如此的穷困潦倒。他二人这般做作,是想隐瞒什么呢?”
那几个探子互相对了一个眼神,领头之人出言问道:
“需要除掉吗?”
陆向寅一摆手:
“哦,倒是没有这个必要。一个将死之人,还能掀起多大的风浪来。更何况我与他平日里并无冤仇,没必要落井下石。”
说罢,陆向寅慢悠悠的朝着冬暖阁的方向走去。
宣德帝颜狩一见他来,连忙起身相应。还吩咐李清拿来了绣墩与茶点。
“禀陛下,刚刚铁甲推着一辆破木车,送郭云松回中山老家了。”
“可有旁人暗中护送?”
“料房的探子未曾见过第三个人。”
“那就好。陆监事啊,朕打心眼里,就一直不相信郭云松真的中了风邪。你信吗?”
陆向寅抬起手中正冒着热气的茶杯,轻轻饮了一小口:
“呼……陛下过于谨慎了。莫说此时的郭云松,已经是年近古稀的老叟了,即便是他当年被世人称为‘太白飞虎’的时候,您又何惧之有呢?”
在宣德帝听到‘太白飞虎’这四个字之时,眼中出现了一闪而逝的狠毒之色。但很快又回归了原来的模样:
“裴涯也该启程了吧?等他到中山路上任之后,寻个机会,便送送傅野吧。”
双山村,村长包钦的家中。
“我说十四,下次等我问完了话,你再出手行吗?现在可倒好,费了半天力气,除了救下一群笨蛋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
刚从草原上回来的沈归和十四,此刻正坐在老包家的饭桌前面,等着包大婶给自己蒸包子吃。
老包听完沈归的话,便用手语和十四沟通了起来。两个人经过了一番手舞足蹈之后,老包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的看着沈归:
“十四说,那男人叫你上前低头之时,已经在手中暗扣了一把匕首。若是十四再慢一点出手,你的喉管就被他给割开了。小沈啊,十四要是能说话,哪还轮得到你直气壮的训人啊?”
44.返乡
对于沈归来说,再高兴的事情也都比不上,郭云松与铁甲的到来。
二人离京之际,铁甲为掩人耳目,买回了一辆旧车来。因此,由奉京城到青山城,本来只需要十天的路程,他们却足足走了二十多天。这一路上郭云松躺的腰酸背疼,铁甲的一手木匠活也练得出神入化。
在这二人进城当天的夜里,便有几个蒙面的黑衣人,把这二人带走了。从这一天开始,郭云松和铁甲的行踪,便再也没有出现过在任何势力的眼皮底下了。
“我说老郭啊,这傅野是咱们家什么人啊?你咋这么关心他的死活呢?”
一副惫懒模样的沈归,此时正把半个身子都窝在一张圈椅里,一边吃着郭云松给他剥的糖渍板栗,一边随口问着。
郭云松仍是笑眯眯的剥着栗子,还仔仔细细的把每一片内皮都去的极为干净:
“傅野以前是外公的副将,后来外公进京做了王爷,就把这中山路都交给他了。眼下,他也跟着外公一起倒了霉,落得个去职抄家不说,只怕一家老小的性命,此刻也被人惦记上了。”
沈归吃的有点口渴,伸手拿起茶碗来,‘咕咚咕咚’地喝了个干净:
“革职抄家也就算了,命也想不放过?至于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吗?”
“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这么做也无非是想让中山一路彻底归于朝廷。虽然幽北三路表面上是一个国家,其实说是部族同盟要更准确一些。这东幽一路,一直都是丞相李家的;而中山一路呢,一直都是我们郭家的。如今郭家式微,他再这么彻底清洗一次,之后这整个中山还不尽归他手?”
沈归点了点头:
“这么说我就明白了。可是如果等到皇帝把中山一路完整消化之后,原来三家分庭抗礼的平衡不也就打破了?李家屹立不倒这些多年,怎么连这点嗅觉都没有呢?”
郭云松叹了口气:
“他李登所仗的,便是银子与粮食了。只东幽一家的粮食产量,便占了幽北三路总产量的七成还多。他李家世代都是大粮商,在东幽当了不知多久的土皇帝了。不知为何,如今李家新得了三万颜家飞熊军。若干年后,宣德帝完整吞下中山路之时,差不多也是他李家完全掌握住飞熊军之日。所有的战争,说穿了都是在打消耗而已,而说到消耗……整个幽北三路,都没有谁可以与李家相提并论的。”
沈归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栗子皮,又仰头抽干了杯中茶。先是从怀中掏出了当年古戒赠予自己的短剑惊雷,又朝屋外吹了个口哨。
郭云松一脸疑问的问他:
“你吹哨干嘛?”
“吹哨当然是叫兄弟了,你不是要我去救傅野吗?”
“你叫的兄弟难道不是十四吗?”
“……我还是自己去找吧。”
郭云松和铁甲,在入青山城的当天,便被沈归带着几位冬至的聋人兄弟,接回了双山村。如今的郭云松,成了一个普通的农家老汉,整日含饴弄孙为乐,眉宇间也丝毫不见了往日的沉重压抑,就连食欲都好了许多。
青山城总督府内,傅野和裴涯正在进行交接。
“傅公此去,欲往何处啊?”
刚刚继任的青山城总督,前礼部侍郎裴涯,此刻正一脸关切的问着傅野。
“有劳裴督挂怀,罪臣如今已是一名普通百姓,自然是携家眷返乡,重拾山野之乐了。”
傅野是太白卫出身,而太白卫原本就是由中山路的山贼猎户铁匠等等组成的,而有着‘太白飞虎’名号的郭云松,原本也是个猎人头领。别看如今傅野受郭云松的牵连,落了一个抄家罢职的下场。但在他内心深处,反而松了一口气。是啊,所有郭家的门生旧部,自从郭霜遇害之后,一直都是提心吊胆的等待着项上闸刀落下。直到最近几日,圣旨传遍了幽北三路之后,才纷纷睡上了踏实觉。
裴涯点了点头,随手翻着案桌之上的鱼鳞图册、府衙内外账目等交接文书。脸上挂着谦虚谨慎的表情:
“别看裴某原本只是一个清闲侍郎,但也早闻傅督文武双全之名。这总督府内的佣人与帮手,若是傅督另有安排,裴某自当发银放行;若是并无安置之处,某也愿尽数留用,充作傅督的饯行之礼。而至于这些图册账目嘛,我自问不会比傅兄更高明,自然也就不用看了。”
他这话似乎另有深意,但此时的傅野早已是心灰意懒,根本不再细想了。
“裴督如此信任,真是让傅某感激万分。还请裴督上任之后,能善待中山一路的百姓们,傅某在此提前谢过了。”说罢朝裴涯深鞠一躬,便离开了这个住了半辈子的中山总督府。
傅野其人,与齐雁齐返一样,本是太白山下一猎户的儿子。如今被抄家革职后,凭着一身武艺与祖传的猎术,想在太白山中为全家挣回个温饱,也不算什么难事。傅野就这样,带着年满十八的独子傅忆,还有发妻张氏,一家三口由打青山城西门而出,走上了回老家抚山县的路。
当然,还有很多人在暗中相送。
六十里亭,是青山城通往太白山的必经之路。此地两面环山而地势阴冷,来往商队便集资在此处建起了一座萨满庙。被大萨满李玄鱼知晓后,令其改建为一个三层塔亭,以供来往行人客商歇脚之用。而此地距离青山城约有六十里地,因此在改建完成之后,大萨满赐名为‘六十里亭’。
此时已是黄昏,返乡路上的傅家三口,正巧行至此处。傅野见天色将暗,便准备在空无一人的亭中过夜休息。而六十里亭周围的山林各处,却有些人满为患了。
沈归十四一行人,此刻正在亭子西侧的山顶,居高临下地观察着六十里亭周围的动静。一见傅家三口进了亭子内,浑身漆黑的沈归摘下了脸上的遮口布,扭过头来对老包说:
“你告诉十四,让他带上三个冬至的兄弟,去把对面半山腰的暗桩拔了,尸体直接扔进山后的河里,然后就在半山腰处等人,来一个宰一个。若见到铁甲这边点燃了火把,便直接冲到亭子里。”
“师父,你带上剩下的六个冬至兄弟,去亭子北侧堵住去路,一个活物都别放过去,留不留活口都无所谓。”
“铁甲你在这里,只要见到亭子顶层有油灯亮起,便点燃所有火把佯装伏军。等十四他们冲入亭中之后,便堵住此山的进山口。”
“老包……你这岁数了还行吗?”
包钦也摘下了遮口布,伸手拍了拍腰间横挎的镖囊:
“咋不行?冬至每个孩子可都是我手把手教出来的。徒弟都行,师父会不行吗?”
“那这样吧,给你留一个轻点的活。你就去亭子南边,随便找一棵树躲起来。若有人打算原路退回,就轮到你来大显身手了。”
听着沈归仔仔细细的安排着每个人的工作,老乞丐伍乘风有点不以为然。他没换夜行衣,也没蒙遮口布。仍然是一副乞丐打扮,手中还拎着那根竹竿,朝沈归指指点点起来:
“让你办点事,能活活把人急死。就那么几个小崽子,没准咱一人宰一个都不够分的,还用你在这絮絮叨叨?直接冲下去全弄死不就得了?费这劲干嘛?”
46.营救 二
傅野一句话便把沈归问的哭笑不得:
“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那么多年总督都是怎么当的?”
傅野听完有些不好意思搓了搓双手,脸上挂起了讪讪的笑容:
“我本来也是个粗人,这个总督还是当年老王爷硬推给我的,推了几次也推不掉,这才硬着头皮干了这么多年。”
沈归没理他,而是自顾自地走到夫人李氏面前恭敬施礼,又仔仔细细地打量起六十里亭内的构造来。
六十里亭,虽名字有个亭字,但经过李玄鱼改建之后,已经与一般亭子的构造大相径庭了。这六十里亭如今已是有顶有墙,与其说是亭,倒更像是一座三层宝塔。
等沈归从一层到三层全部勘察过后,才走回一层的正厅中,与傅家三口面对面的坐了下来。
“自我叔父郭霜死后,幽北三路的朝堂便已暗流涌动。之后的日子里,虽然各方势力私下里都免不了有些小动作,但表面上都还算风平浪静。可是,这几年的平衡,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在前几日被打破了。而此次风暴中心的一点,便是傅野叔父你了。”
沈归本想以最快的速度,让傅家三人搞清楚目前的状况,以便他们能暂时听从于自己的一切安排。没想到话虽说的很严重,但傅野听来仍是一脸的平静漠然。沈归见他是这个表情,不由得心下暗自敬佩:不愧是老一辈的英雄人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单凭这一份冷静,就不愧是做过一路总督的人。
沈归说完之后,场面一度十分安静。最先开口的,却是傅野的独子——傅忆:
“你说的这些,对他来说很陌生啊。”
这傅忆看上去与沈归差不多年纪,身量完全承袭父亲的魁梧健壮,看上去简直是小一号的傅野。他此时正一脸无奈的看着沈归:
“我父亲就是个十分简单的军汉糙人,一向对这些勾心斗角的事都没什么慧根。之前的很多年间,整个中山一路的全部政事账目,其实都是掌握在几个参军与师爷手里的。直到后来他自己发现了问题,这才宰掉了那些蛀虫。以后的日子里,中山一路的所有公事,其实都是我替他做的。”
沈归一脸惊讶的看着面色如常的傅野,一时间不知从哪里说起才好。傅野却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目光朝着窗外望出,不知他在凝视着什么。良久才缓缓开口:
“想老夫年幼之时,便出太白山追随王爷,几十年间东征西讨南征北战,大小阵仗皆身先士卒,身中战疮四十余处…………”
话到此处,回头见沈归与傅忆的面色都不太好看,急忙又补上一句:
”这政务钱粮之事,某家确实不太擅长。”
沈归压抑着胸中怒火,指着傅忆说:
“既然你还能正常沟通,那我就长话短说了。这亭子中连我在内也才四个人,而亭外的各处埋伏加起来到底有多少个杀手,我心里可一点底都没有。我在外面也有一些粗劣的安排,但能起多大作用谁也说不好。所以一会务必听我指挥,你护好自己的爹娘,出了这个门就尽量不要出声,有什么事情尽量用手势沟通。”
傅忆听完点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而旁边的傅野却有些欲言又止。沈归见他这副模样,心中自觉有些失礼,于是一改刚才的强势,柔声问道:
“叔父有什么意见不妨直说,眼下我等既已身处险境,便自当勠力同心,一起化解危局才是。”
傅野见沈归口气有所舒缓,也略带羞涩的说:
“其实我琢磨的办法也未必成熟,不过没准能更为简单直接的解决问题……”说到此处,傅野又小心翼翼的观察起沈归的神情来。
沈归心下愧疚不已,暗暗跟自己说着:
‘外貌协会害死人啊。这傅野虽然看着像个莽汉似得,没想到也是个粗中有细文武双全的厉害角色。也难怪,毕竟也曾是老头子的帐下悍将,又出任一方总督多年,再怎么说也定然比我更为老道一些。’
想到此节,沈归没说什么,只是一脸期待的鼓励着傅野继续说下去。
“我只是认为,如今的局面就像一场赌局,输赢也都是一场厮杀。莫不如咱们一翻两瞪眼,直接杀出去,凭着老夫这一手…………”
“傅忆你看好了你老子啊!别让他再气我了,整个脑子都乱了!”
沈归气急败坏的说完,便朝着六十里亭的顶层走去。
傅野被突然变脸的沈归给吓得一愣,而后看着自己的儿子问:
“我都说这办法未必成熟了,不同意也用不着翻脸啊,你说这叫个啥人?”
傅忆冷笑着说:
“孙少爷没直接和你动手,就算大萨满和老王爷教的不错了。”
天色彻底黑了下去,亭子周围万籁俱寂,只有山林中偶尔传出几声鸟鸣,在这幽北寒夜里显得极为悲怆。
正在西面山顶之上的铁甲,虽然已经冻得浑身僵硬,双目却仍然紧紧地盯着下方的六十里亭,不敢转移分毫。而分散在其他地方的人们,也都紧绷着神经,等着第一个忍耐不住的猎人,变为猎物。
亥时一过,沈归便让傅忆吹熄了所有的油灯,至此,六十里亭周围一片黑暗。只剩一抹残月高挂在天空之上,散发出一抹幽幽的冷光。
不知过了多久,有些听上去杂乱且轻重不一的脚步声,在这个寂静的山谷中回荡起来。所有暗处藏身的人都提起了精神,无声地活动着手脚,有些紧张的新丁,还把手握在了腰间的刀柄。
“大当家的,这灯一吹灭,是不是就代表里面的人现在已经睡了?那咱们就给他来一个突然袭击瓮中捉鳖攻其不备手到擒来呗?。”
“你小子最近说话挺有学问的呀?咋的?想去北燕考科举啊?”
“这前一阵大哥不是掳回来一个教书的吗?我在牢里就看他一个人,没事干就随便跟他聊聊呗。”
“行,这次拿回了赏钱,给你也买上些袍子扇子啥的。你再跟那个夫子学上几天,以后就是咱们兄弟的军师了。”
这开口说话的二人当先而行,身后跟着十几个打扮各异的汉子。这一行人虽然都在说说笑笑,模样看起来十分轻松,就像十几个出游的朋友一样。但每人手中都握着武器:有的拿着刀剑,有的拿着枪棒,还有最后的三个人,身后居然背着长弓。
这一行人极为放肆地高声说笑,终于来到了六十里亭前不远处。
“大当家的,现在我们已经离得很近了。再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有些……有些打草惊蛇、敲山震虎、浑水摸鱼了。”
这开口之人,正是刚刚被大当家的鼓励过的那位,早早便进入了军师的角色之中。
“军师说得对啊,都给我闭上嘴。已经离得这么近了还扯淡,要是把人给惊跑了,那三千两赏银谁赔啊?都给我严肃点啊,带你们出来是喝喜酒的吗?”
“好好好,我们不说了啊!不过现在不让我们说也行,等这趟活一做完,你拿了赏银后,可得请弟兄们去好好喝一趟花酒啊。”
大当家呵斥众人的声音极大,在这个天然形成的山谷之中不停的回响。此时正在亭中三层屏息凝视的沈归听了,也忍不住向身边的傅忆吐槽道:
“这嗓门要是再大点,冬至的人没准都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