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棋逢对手
这种僵持不能再坚持下去了,要不然辛巴真的会倒下。
它整整四天没有休息,显得疲惫不堪,精力严重匮乏。
伤口上的血也流得差不多了,乱七八糟的口子跟撕裂的狼皮狼毛都在向外飙血。
它的身体也在微微颤抖,两条腿不住哆嗦,眼神里显出的是焦灼,渴盼跟茫然。
它渴盼救兵的赶到,渴盼主人忽然从天而降,也渴盼狗队能助它一臂之力。
至少可以停下歇歇,喘口气,养精蓄锐以后再迎接下一轮争斗。
可没有,啥都没有,而且白鼻子狼王不会给它喘息的时间。
很快,又一轮的厮杀开始了,白鼻子狼王一声闷吼,四周三条狼一起向着它撕咬过来。
左侧的那条狼浑身雪白,皮毛光滑,嘴巴张开,攻击的是它的左腿。
右边的那条毛色泛黄,个子高大,雄壮有力,攻击的是它的右肋。
而中间的那条应该是头狼,个子比左右的两条还要高大,直接攻击的是它的脑袋。
三条狼三面夹击,让它腹背受敌,应顾不暇。
这本来就是一种不公平的决斗,以多欺少,车轮战术,就是要把它累死拖死。
我跟香菱趴在断崖上,本来是要叩响扳机帮辛巴弄死一条的,可三条狼的动作太快了,闪电之间就奔辛巴扑咬过去,厮打成了一团。
我不敢开枪了,担心伤到辛巴,也担心伤到辛巴背后的小天翼。
可辛巴一点也不害怕,抖擞精神奋力迎战。
它没有对正前方的敌人发动正面迎击,也没有躲闪。
因为只要躲闪就糟了,身后就是那个娇小的婴儿,后面的小天翼立刻会暴露在头狼的牙齿之下。
它必须要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保护小主人不受伤害。
所以,只是脖子微微一扭,就将右侧的胸骨展现在了敌人的牙齿之下,转而攻击左边那条狼的狼腿。
就这样,左侧那条大狼的前腿被辛巴咬个正着。
咔嚓一声,那条狼的前腿在辛巴牙齿的合拢下应声而断。
那条狼一声惨叫摔在地上打起滚来。
此刻,它右侧的肋骨跟脖子上的皮毛,已经被头狼跟右侧的狼死死衔在了嘴巴里。
剧烈的疼痛同样让辛巴难以忍受,可它愤然不顾,丢开左侧那条翻滚的饿狼,脖子瞬间半空中兜个圈又折了回来。
速度之快,快如闪电,身体一挣,右侧的那条狼脑袋就被它挣脱了,可它右肋的皮毛却生生被扯去一大块。
那条狼将辛巴的皮毛撕下,大口地吞咽。
趁着这个机会,辛巴的嘴巴猛然张开,向着正前方扯它胸毛的头狼攻击了过去。
与其说甩开它的,不如说是砸开它的。
因为就在它脑袋一兜的当口,其中一条前爪子猛然抬起,直奔正前方头狼的脸颊就抓了过去。
正前方的头狼毫无防备,觉得咬到了辛巴的脖子,必定会将它置于死地。可它却忽略了狼爪。
辛巴的前爪一下抓过,跟钩子一样,深深刺进了头狼的眼睛里,然后瞬间从眼角划向嘴巴。
刺啦!这条头狼的半个脸颊就被辛巴巨大的爪子扯没了。
头狼想不到辛巴的动作会这么快,意识到疼痛的时候已经晚了,赶紧松开牙齿过来咬它的狼爪。
脖子一扭,空虚就显露出来。
辛巴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在零点零零一秒的时间,四颗尖利的牙齿就从头狼脑袋上刺了进去。
瞬间,头狼的另外半边脑袋已经进去它的嘴巴。
噗嗤一声,头狼的半个脑袋没了,白白的**子乱飞,喷洒出来的狼血乱飞。
然后它巨大的狼头一摆,这条百十余斤重的头狼就被它甩出去三四米远。
头狼咬了它一口,在它的胸口上留下两个牙印,它却利用这两个牙印要掉了头狼的命。
这笔买卖做得很划算。
将头狼甩飞的同时,它的动作依旧没停,直奔吞咽它皮毛的那条狼再次袭击过去。
只一口,辛巴的嘴巴就将第三条狼的后脖颈子给叼住,咔嚓!这条狼的脑后神经包括颈骨,都被它齐齐咬断。
这条狼在它的牙齿下挣扎,踢腾,扑通了没几下也就一动不动了。
我在山坡上看得呆了,想不到狼崽子这么勇猛,不知道它这身扑咬的绝技从哪儿学来的?
后来一想明白了,应该是家里的那条大黄狗教的。
大黄狗将辛巴奶大,并且传授了它一身的本事。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因为体格的庞大跟身材的威武,那种爆发力要比当初的大黄狗凶猛一千倍,一万倍。
这就好比一只老虎,把一只猫当做了娘,猫儿丝毫不留教,老虎兢兢业业学。
本事学成,老虎没有忘恩负义,反而把自己当做了一只猫。
猫的本领已经跟老虎融为一体了,猫的世界也跟老虎融为一体了。
同样的道理,辛巴从小生活在狗的世界里,狗是它的师父,狗是它的朋友,它就是觉得自己是条狗。
而且跟狗一样,对主人忠贞不二,惟命是从。
所以目前它不是狼,也不是狗,而是一条世界上最凶猛的狼狗。
短短几秒钟不到,三条狼一条变成残废,两条毙命,辛巴大获全胜。
可它身体的皮毛又被撕裂了两块,胸口的两个牙洞特别明显,滴滴答答在向下淌血。
转瞬间的打斗,已经让我看到了四天之内所有的较量。
在这四天里,辛巴就是这样把小天翼保护在身后,就是这样一嘴一个,将那些不知死活的对手收拾掉的。
尽管耗尽了体力,摇摇欲坠,可它仍旧在苦苦煎熬,苦苦支撑,而且斗志依然不减,脖子一伸,冲围攻它的那几条狼奋力就是一声大吼:“嗷嗷……嗷呜!”
这一声大吼是在宣布,它才是这座大山里的王者,才是这座大山里霸主。
平地上掀起一阵狂风,将雪团雪粒卷得四处乱滚,地动山摇!吓得那些狼夹着尾巴纷纷倒退!
白鼻子狼王也吓得倒退几步,两只耳朵跟尾巴都耷拉下来。
顷刻间,辛巴的面前就多出一片空地,只留下两条呼呼冒着热血的狼尸。
发现群狼惊退,辛巴轻轻扭过头,脑袋又在小主人的脸蛋上蹭了蹭,舌头也在小主人的额头上舔了舔。
小天翼还在咯咯笑,去揪辛巴的耳朵,一点也不害怕。
他把它当做了大人,当做了玩具。
孩子就那么裹在小被子里,温暖的狼毛没有让他冻死,血腥的狼肉没有让他饿死。
他的脸蛋反而红扑扑的,俩眼珠滴溜溜转。
他还不能行走,站都站不起来,只会哼哼,也在竭力牙牙学语。
地上有他拖着小被子爬过的痕迹,小被子上也是泥泞,还有斑斑的血迹。
可他没有受伤,别管爬向哪儿,都在辛巴的保护范围之内,辛巴不会让任何一条狼靠近他。
想不到这小王八蛋命真大,一点伤也没有。
四天前,狼王从香菱的怀里把天翼夺走,没有伤害它,冬天的棉衣厚,只是咬破了孩子的衣服。
狼王也不想一口咬死他,只是想把他当做诱饵,引我入套。
是辛巴的从天而降夺走了孩子,让狼王的计划全盘落空。
我真的被这种博爱感动了,香菱的眼睛里也闪着喜悦的泪花,手捂着嘴巴。
女人无法遏制那种惊喜,差点小声欢呼起来:“初九!天翼好得很,好得很嘞!辛巴真有本事,真棒啊!”
我的眉头却一直没有舒展,小声说:“不行啊,不能再僵持了,照这样下去辛巴早晚会吃亏,已经不行了!咱们必须把它跟孩子救出来。”
香菱问:“咋救!”
我四处瞅了瞅,寻找可以下去幽谷的地点,考虑着从哪儿下去不会被狼群发现。
老子手里有枪,还有一把锋利的柴刀,根本不怕狼。
那些狼反而怕我,上次一把大火,早就烧得它们怵了胆子。
眼睛踅摸过来踅摸过去。终于,看到了一处有利的地形。
不远处有断悬崖,完全可以顺着绳子爬下去。而且在距离地面不高的地方,长了很多茂密的枯藤。
绳子有五十米,正好可以垂到那些枯藤生长的位置,然后抓着枯藤下滑,完全可以到达地面上。
对,就这么办。
所以,我拉起香菱的手,向着生有枯藤的那断悬崖靠近。
很快,来到了跟前,我将肩膀上的登山绳摘下,一端绑在了石头上,另一端慢慢顺着断崖垂了下去。
爬山崖对我来说不是难事,从前不行,现在没问题了。
因为整天跟着孟哥在山上打炮眼,打炮眼就是要在半空中吊着绳子作业。最近胆量跟力气全都锻炼了出来。
腰里挂好了减速滑轮,滑轮的一段扣在了绳索上,这样可以调整下滑的速度,还可以随时固定在半空中。
然后,我扛着猎枪从绳子上飞速滑了下去。
居高临下,一手攥着滑轮,另一只手稳稳端起猎枪,冲着白鼻子狼王的脑袋瞄准。
下滑不到五十米,就跟山壁上的枯藤衔接了,中间有一个不大的平台,完全可以落脚。
此刻,距离地面只有不到二十米了,距离下面的狼群只有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仙台山人是拥有持枪权利的,因为山上有狼,上级担心狼袭击村子,所有特批了这杆土枪,留给仙台山人自卫。
只可惜这老爷枪装弹填弹麻烦,从前装的是**,打的是散弹。
茂源叔把这东西改进了一下,可以打子弹,子弹都是用牛皮纸卷的,射程不远。
可三十米之内轰爆一头野狼的脑袋不在话下。
站立在那个不大的平台上,我摒神凝气,叩住了扳机,终于,一个罪恶炸响了。
第209章 吉祥三宝
通!震耳欲聋一声巨响,硝烟弥漫,一道火光飞出,子弹呼啸着奔向了狼王。
他妈的,打偏了!
子弹竟然侧着狼王的耳朵飞了过去。
我杨初九是喜欢玩枪的,可惜平时玩的那把枪跟这把不一样。
平时的那把枪是随身携带,跟了我二十多年,游刃有余,能大能小,能伸能缩。
这把枪的威力很大,后坐力极强,后背撞山石上,差点把老子的脊梁骨震断。
奶奶个熊!准头不好,子弹打在了狼王身后的雪地上,飞起尘土一片。
虽然没有打中,可把狼王吓得不轻,差点尿湿裤子。
当然,狼王是不穿裤子的,我是说它如果穿裤子的话,一定会尿湿!
这东西猛地抬头,立刻瞅到了我,眼睛里顿时闪出一股杀机。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它恨不得过来吞了本少爷。
可惜够不着,因为我在半山坡距离地面二十多米的断崖上。
就在它一愣神的功夫,我将枪管掰开,第二颗子弹推上了枪膛。
通!又是一枪,这一枪仍旧打偏了!
声音还是震耳欲聋,震彻山谷,狼王浑身一抖,吱吱连声尖叫,抹头就跑。
它带头一跑,后面的狼全都吓坏了,轰!跑了个干净。
无数的狼影穿过断崖下的葫芦口,纷纷逃窜不见了。
打不中也没关系,反正这两枪本来就是吓唬狼的,不是想杀死它们。
发现下面空了,我这才抓住那些枯藤,顺着树藤飞窜而下。
“辛巴!天翼!”嚎叫一声扑过去,赶紧将婴儿抱在了怀里。
“天翼!俺的娃,俺的娃啊!”香菱也从断崖的一侧绕过来,扑向了天翼。
一把夺过我怀里的孩子,又亲又搂,眼泪把小被子都塌湿了:“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疼死娘了!娘瞧瞧,受伤没有?”
香菱赶紧解开小被子,检查孩子的身体。
还不错,该在的零件都在,啥也不缺,小丁丁也是完好无损的,而且一点划伤也没有。
这小子不但没有受伤,精神头还挺好,见到香菱也是又扑又搂。
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看着孩子天真浪漫的笑脸,我噗嗤笑了,一身的疲惫也烟消云散。
但是身边的狼崽辛巴再也坚持不住,身体晃了晃,轰然倒塌。
“辛巴,我的兄弟!兄弟啊!”我慢慢蹲下,将辛巴同样抱在怀里,感激涕零,不知道说啥好。
辛巴果然遍体鳞伤,失血过多。
瞅到自己的主人,它最后一点精气神也没有了,仿佛一座铁塔倒了下去。
“辛巴,你咋了?挺住!一定要挺住啊!”香菱也抱着天翼过来抚摸辛巴的脑袋。
辛巴痛苦地吱吱着,舔着我的手,也舔着香菱的手,四肢瘫软,根本站不起来。
“初九,辛巴咋了?它咋了啊?”
我说:“辛巴累坏了,它没有生命危险,就是精力透支,让它休息一下,好好睡一觉。”
天色已经黑透,葫芦口的位置距离家二十多里,必须连夜赶回去。
要不然茂源叔跟茂源婶子会着急的,爹跟娘也着急,不能让几个老人担心。
于是,我用树枝做了一个荆笆,将狼崽放在荆笆上,就那么拉着香菱拖着辛巴踏上了山道。
香菱的怀里抱着孩子,深一脚浅一脚,俺俩连夜赶回了家。
走进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发亮,大雪也停止了。
我爹,我娘,茂源叔,跟茂源婶子几个晚上都没睡,一直在苦苦等待。
忽然看到一家三口平安回来,四个老人一起迎了过来。
“初九!”
“香菱!”
“天翼,俺的娃啊!”
四个老人把我们仨围作一团,嘘寒问暖。
等到我跟他们将辛巴和狼群僵持搏斗,保护天翼的事儿仔细说一遍,爹跟茂源叔一起唏嘘不止。
爹说:“好一条义犬!初九,这条狗可是天翼的大救星,咱们家一定要好好善待它。”
我说:“知道,这就把辛巴抱回去,帮着它治疗。”
将辛巴抱起来送进了狗窝,然后拿出最好的外伤药给它治,同时也给它服用了消炎药。
别看我是个挂名的小中医,家里啥都有,储存了不少的草药。
辛巴一声不吭,默默忍受着,上好药,我又帮它盖上了一层草毡子,担心它冻着,这才返回屋子。
孩子的再一次回归,总的来说是有惊无险,四个老人的心也总算是放回到了肚子里。
茂源婶子一下急了,跳着脚非要把孩子抱回去不可。
她说:“天翼不能在这儿了,太危险了!俺必须抱走,要不然对不起俺那闺女!”
香菱吓坏了,将天翼死死抱紧,说:“俺不!婶子,天翼是俺的儿!求求你行行好,把他给俺吧,俺保证再也不让他离开了,求求恁了!”
茂源婶子过来抢夺,说:“不行,不行!这次说啥也不能让天翼留在这儿了,必须抱走!”
那知道香菱哭了,扑通冲茂源婶子跪了下去:“婶子,俺求求你了,现在天翼就是俺的半条命,没了他……俺也不活了,呜呜呜……。”
香菱这么一跪,茂源婶子的心软了,茂源叔叹口气,把香菱搀扶了起来。
“闺女,叔知道你跟这娃有缘,好!咱不抱走,不抱走行不行?但你跟天翼必须要发个誓,以后把他当亲生的来养,这种事儿再也不能发生!”
香菱说:“好,俺发誓!初九,快跪下,咱俩一起发誓!”
看着香菱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心里也不落忍,只要媳妇乐意,我当然也乐意。
于是俺俩一起跟茂源叔跪下:“我杨初九对天发誓,以后把天翼当做亲生的来养,要是违背此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将来生儿子没后门……。”
香菱抬手打我一拳:“你给俺闭嘴!咱儿子有后门的,而且后门很大!那有诅咒自己儿子的?”
我赶紧改口:“要是违背此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下辈子没鸡儿,行了吧?”
茂源叔跟茂源婶子这才笑了。
其实他俩是不想把孩子要回去的,因为那本来就是我老杨的种。
他们只不过借着香菱不孕不育,做个顺水人情,将孩子还给了我。而且他们二老根本无力抚养。
十年以后,当香菱知道红霞没死,她苦苦养大的孩子原来一直都是我跟红霞亲生的,才选择了离开。
那时候,香菱万念俱灰,觉得应该成全我们,于是就悄悄走了,而我一直没有找到她在哪儿。
当然,这些乱七八糟的后话,都是以后的事儿了。
整整一天,我都在睡觉,因为四天四夜的时间根本没怎么休息。
晚上,香菱又抱着孩子进了屋子,再一次看到小家伙,我觉得自己的心跟孩子贴在一起了。
这就是我亲生的。
香菱解衣服上炕,这边抱了孩子,那边抱了我。
她说:“还是一家人在一起好,初九,多完美啊!”
我说:“完美个屁!我都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一下子就做了人家爹了呢?是不是忒快了?”
香菱说:“快啥?俺还嫌慢呢,初九,俺要治病,俺要吃药,争取恢复正常,再要一个咱亲生的。”
我说:“你拉到吧,一个就够烦了,还要?你还让不让我活?”
香菱说:“俺不!如果有天俺的病治好,再生个闺女,这样有儿有女,子女双全,日子才有滋味。”
我说:“以后的事儿以后再说,别烦了,睡觉,睡觉。”
香菱却一下子抱了我腰,下巴顶在了我的胸膛上:“人家都说闺女是娘的贴身小棉袄,俺要小棉袄,要小棉袄嘛。”
反正也没事干,于是,我又翻身把她压在了身下,说:“行!那咱就试试,看能不能缝个小棉袄出来。”
说完,大嘴巴冲香菱的小脸蛋吞了过去,双臂也把她柔白的身子裹在了怀里。
香菱嘘了一声,说:“你轻点,他……看着呢。”
我问:“谁?”
媳妇抬手指了指孩子,说:“他,精着呢,啥都瞧。”
我说:“他懂个屁啊?才多大?”
香菱说:“那也要小心点,要不然会对儿童造成不良的影响。”
我说:“行!你蒙上他的眼睛,他不就啥也瞅不到了吗?”
于是,香菱就抬手蒙住了小天翼的眼睛。
我这边拉灭电灯,俺俩又忙活起来……。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人世间的事儿总是让人难以预料。
灾难的降临往往都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来得让人遂不及防。
就在我跟香菱躺炕上行周公之礼的时候,第二次灾难又降临了。
忽然,外面有人敲门,而且敲门声很急,啪啪啪!
“初九哥!快起来!不好了,出事了,山上出事儿了!”
听出来了,喊门的是狗蛋。
正在紧要关头,忽然有人敲门,气得我恨不得抄起鞋子抽他个满脸开花。
懂不懂礼貌?吓得老子阳……猥了咋办,你赔啊?
于是,我赶紧把香菱推开,着急忙活穿衣服,狗蛋从山上跑下来,一定是山上出事儿了。
一边穿衣服我一边答应:“知道了!知道了!喊恁娘个壁啊?”
穿上衣服,趿拉上鞋子,外面的门已经被打开了,是嫂子翠花帮狗蛋开的门。
狗蛋一脑袋撞进来,吓我一跳,这小子狼狈地很,身上有血,衣服都破了。
我问:“咋了?出啥事儿了?”
狗蛋哇地哭了,上去抱住了我的腰,出溜到了地上:“初九!不好了!狼!狼刚才袭击了工地,很多人受伤了,赵二哥……赵二哥他……。”
我问:“赵二哥咋了?”
他说:“你二哥被狼咬了!他快死了……。”
我蹬蹬后退两步,傻了眼……。
紧接着,我听到屋子里香菱发出一声杜鹃啼血般的尖叫:“啊?哥!”
第210章 赵二死了
大狼袭还没有完结。
就在我把小天翼跟辛巴从葫芦口救出来不到二十四个小时,白鼻子狼王就领着他的狼族卫队袭击了工地。
它们咬死了赵二哥,让孙桂兰变成了梨花村的又一个寡妇。
当时,因为急于寻找孩子,五天的时间我没到工地去。
狼群被我用猎枪吓跑,当天晚上,就把山上的工地团团围住。
人跟狼结下了永世解不开的怨仇。
旧恨自不必说,新仇就是那隆隆的炮声。
山民们开山崩路,接连的爆破打扰了仙台山千百年的宁静,也打乱了山里野狼的生活。
炮声惊得它们四散奔逃,也让山里大型的猎物销声匿迹。
再加上一场铺天盖地的桃花雪,群狼真的被饥饿逼上了崩溃的边缘。
它们知道村子无法攻击了,因为村子里的狗群训练有素,让狼群寸步难行,所以他们就转而开始攻击工地。
半夜12点,群狼悄悄靠近了工人们的帐篷群。
山路已经修出去五里地,距离村子远了,而且工具特别多,所以必须要找人看守。
很多男人也懒得回家,跑来跑去太麻烦,所以他们就住进了帐篷里。
帐篷里生了炭火,特别的温暖,赵二,孟哥,还有狗蛋都在。
电灯下,孟哥在研究图纸,寻找着山路开凿的捷径,赵二哥跟狗蛋在旁边下棋。
眼看着子夜时分,大家各回各的帐篷睡觉。
危险也就在这一刻降临。
第一个瞅到狼冲进工地的是狗蛋。
狗蛋有个毛病,每次睡觉前,必然要撒泡尿,要不然睡不踏实。
于是,从孟哥的帐篷里出来,狗蛋就裤子一扯,腰带一解,把两只破轮胎的鸡公车拉出,冲着一块山石放水。
雪地上哗哗响,狗蛋用尿水漫不经心画着地图。
不知道是谁,两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狗蛋就说:“别闹,再闹就尿裤子上了。”
他觉得是赵二在给他开玩笑,所以没搭理。
尿完以后,将那个见不得光的东西放进了鸟……巢。系上裤腰带,打算回到自己帐篷里睡觉。
微微一摆头,借着微弱的雪光他瞅清楚了,肩膀上搭的竟然不是人手,而是一只毛茸茸的狼爪。
刷拉!狗蛋就出一身汗,立刻明白身后不是赵二哥,应该是条狼。
他被狼从后面抱上了脖子。
狼这东西聪明滴很,不会随意攻击人。
它们往往选择是最佳的时间,最佳的位置,跟最佳的攻击距离,袭击的时候,也是一招致命。
狗蛋差点没吓死,但是立刻冷静下来。
听村子里的老人说,被狼从后面抱上脖子,人不能转头。
一转头就糟了,因为你的脖子会完全暴露在狼牙之下,它正好可以咬中你的喉咙。
狗蛋竭力压抑着砰砰的心跳,而且他可以感受到那条狼直立了起来,舌头也吐出去老长,正在舔他的脑瓜子。
他还可以感受到狼嘴巴喷出的呼呼热气。
忽然,这小子就出手了,猛地低头,瞬间抬手抓住狼爪,腰身向下一哈,将那条大狼从后背给摔到了前面。
这一手是野狼没有想到的,娘的,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
就这样,狼被狗蛋生生从后面砸在地上,吱吱两声尖叫。
一击命中,狗蛋开始呐喊了:“狼!有狼!孟哥,赵二哥!打狼啊!”
他第一个跑的方向不是帐篷,而是帐篷不远处的一把铁锨。
猛地将铁锨抡在手里,直奔那条狼铲了过去。
狗蛋一声大喝,帐篷里的孟哥跟赵二都听到了。
大部分的工人都没有回家,虽说工地距离村子不远,家里是老婆孩子热炕头,可工地上热闹。
这儿有村子里管饭,啥都有,激情高涨的山民也懒得来回跑。
这个时候,正是工人熟睡的时间,谁也想不到,狼群将所有的帐篷包围了。
狗蛋扯嗓子一喊,孟哥跟赵二从帐篷里跑了出来,仔细一瞅,两个人惊得三魂升了天,七魄着地滚。
根本不是一条狼,四面八方至少近百条狼对工地进行了疯狂的袭击。
漫山遍野哪儿都是野狼的清影,乌压压一大片,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只。
工地的帐篷群偏偏建立在山道一侧的开阔地带,立刻变成了群狼杀戮的战场。
有的狼好像就是搞破坏,扑向发电机,在发电机的电线上撕咬,将电线扯得七零八落。
有的狼跳上了柴油桶,用身子猛烈撞击,将油桶撞得咚咚作响。
更多的狼用牙齿撕裂帐篷,一脑袋扎进去见人就扑,见人就咬。
很快,无数的帐篷里传出了工人的惨叫声。
孟哥傻了,赵二也傻了,根本不知道咋办。
“快!打狼,救人啊,救人!”孟哥一声嘶喊,第一个冲向了工具,抓起一把撬杠,飞身冲狼扑了过去。
首先是救人,很多人都起来了,走出门吓得魂飞魄散,但是镇定以后,同样是扑向工具,跟狼搏斗。
有的人从帐篷里冲出来,身后跟着好几条狼,被狼追得无处躲藏。
有的人手臂已经被狼牙咬中,好在衣服厚,狼牙一时间咬不透。
有的人屁股被咬中,一边拖着狼跑一边嚎叫,狼挂在人的身上怎么也不肯松口。
所有的狼都疯了,它们不允许山民们修路,更加不允许他们放炮。
他们就是来屠杀的,也是来搞破坏的。
一时间,人影跟狼影交织在一起,在帐篷群里来回攒动,哪儿都是呜咽声,哪儿都是人的惨叫声,整个工地乱成了一片。
人打狼打得酣畅淋漓,狼咬人也咬得欲罢不能。
这是一场无休止的争斗,不知道啥时候是个头。而且狼群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山民明显是支持不住了。
就在这时候,不知道谁喊了一声:“用**,狼怕**,快呀!”
孟哥一听,首先扑向了**箱子,从里面翻出一捆**。
手里火柴一划,***被点着了,嗤嗤冒起一股子青烟。
可他不知道往哪儿扔,因为人跟狼已经搅合一起,都乱套了,万一伤到人可咋办?
眼看着***烧到头了,他只能向着帐篷群外面狼最多的地方投过去。
轰隆!惊天动地一声爆响,一个罪恶再次炸开,七八条狼被炸飞了,血肉模糊。
狼的确害怕**,**一响,它们全都吓得浑身颤抖。
特别是不远处的白鼻子狼王,眼睛立刻瞪圆了,冲孟哥狠狠怒视了一眼。
孟哥炸死它那么多兄弟,狼王气得暴跳如雷。
它出手了,从高坡上飞窜而下,直奔孟哥就扑。
它的身影越过几个人跟几条狼的头顶,根本拦不住,十分霸道,也凶猛异常,速度快得好比闪电。
身子跳起来四五尺高,半空中嘴巴张开,奔向的是孟哥的脖子。
因为夜色太黑,孟哥没有看到,但是赵二看到了,眼瞅着狼嘴吧靠近了孟哥,他大叫一声:“孟哥!闪开!”
赵二是利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孟哥的,狼牙也是那一瞬间咬中他的。
赵二哥被狼王扑倒了,野狼的牙齿死死咬合在了他的脖子上。
四个血洞,一边两个,他的鲜血从狼嘴吧里喷涌而出。
“啊!赵二啊!”孟哥吓蒙了,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狼王已经咬着赵二的脖子,将他拖出去老远。
孟哥瞬间疯了,浑然不顾,丢掉手里另一捆**,抄起一把头,直奔狼王的后背就砸。
他死也要将赵二救下来,赵二是为了他才把命搭上的。
狼王远远瞅到孟哥扑过来,转身就跑。
孟哥举着头,一口气将狼王追出去十多米远,最后将头拼命冲它砸了过去。
头砸在狼王后背上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攻击力,可狼王还是凄楚地叫了一声,窜进一块山石的背后不见了。
孟哥哭喊着,嚎叫着扑向赵二,一下子将赵二抱在了臂弯里:“赵二,你咋了?咋了?别怕,没事的,没事的……。”
赵二哥的身体在颤抖,孟哥的双手也在颤抖,他感到自己的手臂湿透了,是赵二的血。
而且那血还是跟喷泉一样,咕嘟咕嘟向外冒。
孟哥手足无措,于是就用手巾去堵,可血水渗过手巾,又淌了出来。
他丢下手巾,又抓一把雪土,利用雪土去堵那窟窿,根本不管用,血水又顺着手指缝向外急淌。
孟哥的脑袋里一片空白,扯着嗓子喊:“狗蛋!你狗曰的过来,过来啊!”
狗蛋在不远处听到了他的呼喊,举着铁锨冲了过来,眼前的一切把他吓得同样不知错所。
“二哥,二哥咋了?”
孟哥说:“被狼咬了,快!回村找初九!让初九帮他治,快呀!”
“喔……喔。”狗蛋没办法,丢下铁锨直奔村子的方向就跑。
他是一口气冲回家的,差点把俺家的房门砸裂。
听到赵二哥被狼咬的消息,我的脑子里嗡地一声,香菱也在屋子里一边穿衣服一边扯嗓子嚎哭。
我不敢怠慢,赶紧抓起桌子上的医药箱,抄起墙壁上的猎枪,跟着狗蛋直奔工地。
来到工地上,狼群已经被所有人击退,可赵二却不行了,白眼直翻,喉咙里发出咯咯声。
他的身体极度痉挛,孟哥正在用两只手帮着他止血。
“哥!你咋了,你咋了啊!”此刻,哪儿还顾得上哭,赶紧帮着他检查伤口。
二哥的伤口不流血了,四个深深的牙洞肌肉翻卷。
他的血恐怕已经流干,再也没救了……。
第211章 赵二真的死了
看到二哥的那一刻,我的眼泪呼呼流下,啥都忘了,甚至忘记了给他止血,包扎伤口。
孟哥又开始嚎叫:“愣着干嘛?救人啊!!”
我说:“不能救了,老子又不是神仙!”
“那你说怎么办?!”
“快!送医院,送大医院!”
真的不能救了,针灸按摩不能起死回生,任何的药物也堵不住那四个深深的血窟窿。
我只能将赵二哥背在了肩膀上,向着山道的那头奔跑,孟哥跟狗蛋一边一个,帮着我搀扶。
二哥的脑袋耷拉在我的肩膀上,鲜血再次染红了衣服,两只手也垂了下去。
我一边跑一边安慰他,声音是哭泣也是颤抖:“哥,你挺住,一定要挺住,千万不能有事……你走了我咋办?路谁来修?桂兰嫂咋办?千斤的重担你撇给谁?……”
一口气冲出去五六百米远,赵二终于在我的后背上说话了:“初九……你放下,放下我……。”
我知道他不行了,可能是回光返照,于是赶紧将他瘫软的身体放在了石头上。
“哥,你想说啥?初九听着呢,咱不怕,不怕哈……。”
他的眼睛还是睁不开,手臂也酸软无力,可仍旧死死抓着我的手。
“初九……哥不行了,帮我照顾……爹娘……桂兰。”说完,他的脑袋就歪在一边,眼皮也合上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睁开。
他的身体也在我的怀里渐渐凉透,慢慢僵硬。
我整个人呆立了,傻愣愣站在那儿,脑子里是空的,眼前面是空的,模糊一片。
恍惚中,我瞅到赵二哥冲我走来,他还是当初那种春风得意的样子。
他手里捏着烟卷,绑腿打得很利索,脚上是一双方口棉布鞋,步子走起来铿锵有力,褂子上的扣子敞开着,显出粗狂的胸膛。
他的笑也跟春季的暖风那样和谐,呼唤一声初九,上来就握了我的手。
我想起了二哥当初的无理取闹,想起我为救红霞的那一刻,是他把我从悬崖下拉了上来。
想起他半夜陪着我浇地,想起了大暗病的时候,没有他的帮助,我就无法度过难关。
想起几天前俺俩还在一起修路,打炮眼,两个人吊在半空中,一个抡锤,一个扶钳,叮叮当当的声音传遍了整条山谷。
他的音容笑貌还在,不太魁梧的身影还在我的身边,但是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从此以后,老天斩去了我的一条臂膀,让我痛不欲生,撕心裂肺。
“老二!亲啊,你咋了,咋了啊?啊呵呵呵呵……。”
“哥!”
我不知道香菱啥时候跑过来的,也不知道桂兰嫂啥时候跑过来的。
两个女人一起扑向二哥的尸体,把他抱在怀里,哭得肝肠寸断几欲晕厥。
可任凭他们怎么晃荡,二哥再也不能说话了,再也不能摸桂兰嫂的小脸了。
紧接着,我爹赶来了,茂源叔赶来了,有义叔跟有义婶子也赶来了。
所有的人一起悲嚎,哀痛的哭声十里可闻,听者流泪,闻者伤心。
孟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初九,咱们还是把赵二抬回去……埋了吧,他是为了救我才死的……我老孟欠他一条命!这辈子都还不清……。”
我却没有哭,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怎么也发不出声,脸色也冷峻地可怕。
我说:“孟哥,你跟狗蛋安排人,把二哥抬回去。”说完,卷起袖子,直接返回了工地。
一口气冲进帐篷,首先抓起那把猎枪抗在肩膀上,然后又抄起一把柴刀,别在了裤腰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翻开爆破**的箱子,将几捆**装进口袋里,背上口袋就走。
孟哥感到了不妙,从后面追了过来,赶紧问:“初九!你要干啥?干啥啊?别鲁莽!”
我没有搭理他,抄起所有的武器,直接上去了仙台山。
孟哥当然知道我去干啥,立刻冲上来抱了我的腰,大喝一声:“初九!别呀,别!”
我根本无法压抑那种痛苦跟悲愤,晃动双膀将孟哥甩开了。
“你给我走开!我要上山,找白鼻子狼王报仇!用它的脑袋祭奠二哥的在天之灵!我杨初九发誓,不把所有的狼灭绝,誓不为人!走开!”
我觉得自己疯了,已经没法控制,胸膛憋闷地难受,好像要炸开一样,脑子也好像要炸开,根本不听指挥。
可孟哥却爬起来,再次抱了我的腰,说啥也不肯撒手了。
他的声音也在苦苦哀求:“初九!别鲁莽,别鲁莽啊!那些狼……真的不能杀,不能杀啊!它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杀狼是要坐牢的!”
我说:“你鬼扯!它们杀了我兄弟,难道就这么算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今天不把狼王的脑袋拧下来,我杨初九就不配做二哥的兄弟!!”
孟哥还是不撒手,双臂跟老虎钳一样,长满老茧的两手特别有力气。
“初九,你听我说,你杀光那些狼赵二也回不来了,人命是命,狼命也是命,狼是没错的,错的是我们,是我们啊……。
是我们开山崩路,打扰了它们的生活,是我们毁坏了它们的家园,它们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为了生存下去啊?
它们比人类可怜得多,也可敬得多,放它们一条生路好不好,算哥求你了?”
我说:“你走开!再不走开,别怪我不顾及兄弟之情!老子立马跟你翻脸!狼是你们家亲戚啊?你干嘛护着它们?”
孟哥的身体也在颤抖,他根本拦不住我。
目前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毛孩子了,力气可比他大多了。
可孟哥却死缠烂打,跟绳子一样,死死将我束缚。
“初九,赵二的死,我比你还心痛,更想杀了那些狼为他报仇。我知道你有一百种方法,可以瞬间把它们灭绝,可那不行,真的不行!
仙台山不能没有狼,狼是大山的守护神,也是大山的灵魂,它们是有感情的!没有狼的仙台山将会失去它原有的色彩。”
我怒道:“去你的感情!去你的色彩!反正谁杀死我兄弟,我就要谁的命!走开!”
孟哥跟我还粘上了,就是不撒手,就是不松开。
他仍旧在苦苦祈求:“行!你非要上山是吧?我知道拦不住你,可你不能现在上。现在不是时候。”
我又是一声嚎叫:“那你告诉我?啥是时候?!!”
孟哥说:“咱先把赵二抬回家,埋了行不行?让他入土为安,你也不想赵二尸骨未寒,死不瞑目吧?”
的确,目前没有什么比赵二哥的丧事更重要的了,必须把他埋了,否则对不起兄弟。
我也觉得是自己鲁莽了,于是狠狠砸向一块石头,石头裂了,我的手指关节也出血了。
然后蹲在地上嚎啕起来。
赵二哥的尸体是当天上午被人抬回家的,黄昏不到就被人埋在了仙台山的高坡上。
他跟桂兰嫂没有留下啥积蓄,仍然很穷,连口棺材也没有。
棺材是用村子里找来的几块木板钉成的,薄得很,一拳能打出一个窟窿。
山里的伙计们全都过来帮忙,就那么抬着他一步步上去了山坡。
桂兰嫂身穿洁白的孝衣扶着灵柩,哭得呼天动地。
掘开冻土,将二哥的尸体跟棺材一并放了进去。
一撮低矮的土堆,四周啥也没有,旁边只有一颗老柳树,柳树上落着一只黑老鸹。
黑老鸹嘎嘎几声凄鸣,忽闪着翅膀飞走了。
山民们都离开了,我却没有走,而是坐在二哥的坟墓前,点着两根烟,一根别在了他坟头的土堆上,一根夹在了自己的嘴巴上。
然后柠开酒瓶子,自己喝一口,地上倒一口。
我说:“二哥,你怎么就这样走了?连句话也没有?你丢下咱爹咱娘,让谁来管?丢下嫂子桂兰,让谁来管?
我是你们家女婿,可不是你们家儿子,将来有义叔跟有义婶子死了,谁来披麻戴孝?谁来给他们摔盆子?
你狗曰的起来!再跟我喝一杯,有本事咱俩还打,还掐!就知道你是孬种!有本事起来啊!看我不锤死你!”
俗话说爱之深恨之切,跟赵二哥从冤家对头到哥们,再到亲戚,最后变成我大舅哥,这中间经历了多少事儿啊?
自从梨花村开荒种地,架设高压线,修路,赵二一直跟着我,一直是我的左膀右臂,开路先锋。
他帮着我披荆斩棘,排除万难,可真是一条好臂膀。
他没有因为妹夫是村长而在人前张扬,反而处处维护我,顺着我。
我杨初九再也遇不到这样的好助手,好兄弟,好哥哥了。
心真的比刀子刮还疼。
很快,烟抽完了,酒喝完了,也哭够了,这才擦擦眼泪站起来。
“哥,你放心!你走了,咱爹娘我会照顾,会帮着你养老送终,你媳妇就是我亲嫂子……我绝不会让她受苦。早晚一天,我会用白鼻子狼王的人头,祭奠你的在天之灵……。”
我迈开大步回家了,走到家已经天黑。
没有吃饭,没有睡觉,也没有通知爹娘跟香菱,背上猎枪抄起砍刀就上去了大山。
大舅哥不能白死,老子要跟白鼻子狼王一较高下,有仇不报非君子!大不了同归于尽!
可这次让我感到奇怪的是,白鼻子狼王竟然跟它的狼群一起消失无踪了。
我背着猎枪,抓着柴刀,从仙台山这头找到那头,那头又找到这头,竟然一条狼也看不到了,所有的狼全都销声匿迹。
从工地被攻击以后的那一晚,它们就不知去向……。
第212章 高攀不起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晚,偏偏赶上闰月,进去后三月大地才开始解冻。
毕竟天气变暖了,雪下地上化得很快,眨眼的时间变成了水,再一次滋润了大地。
雪水刚刚融化干净,地里就显出了忙碌的人群。
我跟狗蛋将修路的男人又拆成两组,一组回家帮着那些女人犁地播种,一组接着修路。
于是,几天以后,田野里到处是忙碌的人群,到处是耕田的骡马跟老牛。
粗糙的老犁再次翻出黑黝黝的沃土,潮湿的泥土冒出了蒸腾的热气。
今年种白菜的规模比去年还要大,很多人不单单承包的荒地种上了白菜,家里的口粮地也打算种菜。
毕竟种菜的利润高。
孟哥也不走了,留在了梨花村,一边帮着山**系菜种,一边帮着大家耕田,一边联系树苗。
种菜不是长久之计,种树才是山村最终的目的。
孟哥接连往农科所跑了好几趟,帮着我们联系了四万颗树苗。
其中有桃树,枣树,梨树,苹果树,还有杏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当年就见钱,刚开始的时候要菜树间作。
所谓的菜树间作,就是在树的中间种菜,接连两年。
三年以后树苗起来,树冠扑严实了田地,也就不能种菜了。
可果子却到了成熟的季节,正好接上,这样的话,地不闲着,年年都能有收成。
人勤地不懒,只要劳动就有收获。这种办法依然是嫂子翠花想出来的。
孟哥之所以留在梨花村,完全是因为赵二的死。
赵二死了,上面有老爹老娘,中间有媳妇,丢下一大家人没人照顾,孟哥舍不得走。
我知道他打算在梨花村落户了,代替赵二尽孝道,代替赵二照顾桂兰嫂。
可他不到村子里去住,一直住在工地上,或者住山上的窝棚里。
这不,刚刚开春,有义叔跟有义婶子拉着牛走进田地,他就接过了老人手里的犁。
“大叔,我来,我来……。”
孟哥熟练地牵过老牛,将牛套牛绳跟拉袢接好,鞭子一挥就下地了。
“喔喔,喔!架!”想不到他竟然是种庄家的好把式,赶得一手好牛,有模有样,一点也不次于老手。
有义叔还不好意思呢,说:“小孟,我来,我来!”
孟哥说:“别,老人家,赵二因为我死了,我欠他一条命!
从今天起,他爹娘就是我爹娘,他的娃,就是我的娃,他媳妇就是我嫂子。以后家里有个啥搬搬抬抬的活儿,只管支应我,随叫随到……。”
有义叔尴尬地说:“小孟,你别这样,老二的死又不怪你?是狼……。”
孟哥说:“赵二有情有义,我也不能忘恩负义,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甘愿为您二老当牛做马。”
孟哥是当真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要不然也不会放下城里门市部的生意不管,住在梨花村。
有义婶子抽泣一声:“娃啊,俺知道你厚道,可你毕竟不是老二。”
孟哥停住了手里的犁,转身扑通冲两位老人跪了下去,说:“以后,恁俩就是我亲爹亲娘。爹,娘,受儿子一拜,将来,我给你们养老送宗,我给你俩摔盘子,举幡子……。”
孟哥这么一跪,有义叔跟有义婶子再也控制不住,热泪哗哗流下。
“这……俺怎么高攀得起啊?”
孟哥说:“攀得起,是我攀不起你们,以后我就有爹了,有娘了,也有……嫂子了。”
香菱在旁边说:“你还有个妹子呢?哥……。”
有义叔跟有义婶子赶紧搀扶他,一边搀扶一边擦眼泪。
从此以后,孟哥就成为了有义叔的干儿子,香菱等于是多了个哥,我也等于多了个大舅哥。
朋友加亲戚,关系真是好上加好。
孟哥这样做,是为了弥补两位老人家的伤痛。
但是其中一个人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那个人就是桂兰嫂。
赵二一死,桂兰嫂就等于没了男人,变成了梨花村的又一个寡妇。
女人不笑了,不闹了,从前喜欢开玩笑跟小叔子打闹的脾气也没有了。
她整日以泪洗面,想赵二想得不行。
虽然男人活着的时候没有生育能力,可哪方面的能力还是有的,每晚都会给女人带来快乐。
二哥一死,女人的炕也空了,房子显得好大,每天晚上她都寂寞地不行。
孟哥天天在地里帮着有义叔跟桂兰嫂忙活,每一块地从犁,耧,锄,靶全都包了。
到了锄地的时候,孟哥从山上回到窝棚里,拿上锄就下地,把地里的杂草全部帮桂兰嫂清理干净。
桂兰嫂扛着锄走进田间地头,发现地都快锄完了。
孟哥正在地里忙活,男人也不跟她说话,抬手擦一把汗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地里的田旱了,需要浇水,孟哥从山上回来,连夜合闸浇地。
第二天早上起来,桂兰嫂提着肥料走进地里,准备浇水的时候,地已经浇透了,肥料孟哥也替她撒了。
很快,到了五月收割的季节,小麦成熟了,孟哥跟我又从县城弄来了收割机。
因为山路还没修通,收割机还是拆散,用马车拉回来的。
组装好机器,反正要调试,孟哥就说:“先帮着桂兰嫂跟有义叔割,割完了这边的,再割别家的,钱我出。”
我就点点头说:“行,听你的!”
收割机将小麦割好,哗哗流下出仓口,装进口袋。孟哥直接将口袋搬牛车上,赶着牛给有义叔和桂兰嫂拉家里去了。
走进赵二哥的家门,他也不说话,将口袋里的粮食一次一次搬进去,倒进粮屯里。
男人挥汗如雨,健硕的臂膀上挂着汗珠子。
桂兰嫂已经做好了饭,倒了水,说:“孟哥,你喝口水,吃点饭呗。”
孟哥却红着脸说:“不了,不了,我还要赶下一家呢。”
“哥,喝点水怕啥?吃点饭怕啥?你帮了俺那么多。”
孟哥就说:“我不是你哥,你是我嫂。”
“可赵二还没你大嘞,他才二十多,你都三十多了。”
孟哥就说:“死者为大,他死我前面,救了我的命,就是我哥。”
孟哥是正人君子,担心别人说闲话,更加担心败坏桂兰嫂的名声,不敢逗留,就那么赶着牛车又走了。
半年多的时间,他一直住在那个不大的窝棚里。
他的饭有时候我送,有时候是有义叔送。
孙桂兰也时不时送点好吃的给他,所以孟哥饿不着。
而我也隔三差五提瓶酒,到窝棚里跟他一块喝,聊天解闷。
有时候喝醉了,俺俩就抵足而眠。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顶上白菜成熟了,山里人又到了疯狂忙碌的时节。
卖菜比割麦更加繁忙,因为顶上白菜不能储存,有时间限制,几天之内必须卖完。
山路暂时不修了,所有的人全部加入了卖菜的大军。
赵二哥家的菜地跟有义叔家的菜地加起来,足足二十亩。
桂兰嫂是女人,不会赶牲口,有义叔跟有义婶子年纪大了。所以,他两家的菜全都落在我跟孟哥的肩膀上。
关键是我这边也有七八十亩菜,等着卖呢。
于是,孟哥又去了一次县城,拉过来一大帮子好哥们,还有好几辆牛车,带上一帮人,再次把桂兰嫂跟有义叔那边的菜地承包了。
牛车浩浩荡荡,拉进县城,白菜被送进工地,饭店,学校的大食堂跟批发市场。
收钱以后,孟哥就大摆宴席,感谢那些哥们的帮助,请客的钱都是他自己掏的。
卖菜所得的钱,他又一分不少拿回来,亲手交给桂兰嫂跟有义叔。
这是一个热情的男人,也是一个善良的男人,更是一个知恩图报的男人。
渐渐地,桂兰嫂的心被暖热了。
她开始感激孟哥,心理想着孟哥,甚至一天看不到他就发慌。
她天天到窝棚里或者工地上给男人送饭,啥好吃做啥。
每顿饭都做得有滋有味。
日子进入六月,天气热了,山上有蚊子,桂兰嫂就亲手做了蚊帐,送到工地上去。
她还给男人做了好几对鞋,都是千层底,一针一线纳出来的。
甚至还打了毛衣,担心男人秋天的时候冻着。
每次桂兰嫂走进工地,那些小叔子都嘻嘻哈哈咋呼:“桂兰嫂,又给孟哥送东西啊?孟哥真有福气。干脆你俩凑一块,过日子呗……。”
桂兰嫂就羞红了脸,反驳道:“去你娘的!咋不让你媳妇,让你亲妹子嫁给孟哥?好给他暖炕。”
虽然嘴巴里骂,可心理却甜滋滋的。
其实孙桂兰喜欢孟哥很久了,当初赵二哥在的时候就喜欢。
第一次孟哥来大山里开荒地,桂兰嫂就勾搭过他。
那一次,她看到我来,钻进推土机的底下,屁股都差点被我给踹扁。
赵二哥查出不孕不育症的那年,甚至还把孟哥诳进家里,打算借孟哥的男人种子。
因为这那件事,孟哥才跟赵二翻脸了,老长时间没理他。
现在,二哥死了,把炕腾了出来,孙桂兰憋得不行,她家的土炕迫切需要一个男人来填补。
她觉得,那个人就应该是孟哥。
她浑身冒火,渴盼男人的抚慰,生理的饥渴让她对男人望眼欲穿。
她想对他吐露爱慕之情,可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终于,时机来了,孙桂兰打算对男人出手了。
第213章 孤男寡女
因为八月十五到了,家家户户开始烙糖饼。
梨花村再一次显出了喜庆。
今年卖菜又挣钱了,虽说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修路,买**,买柴油,可山民的日子依旧不难过。
我跟孟哥一商量,干脆都回家过节吧,中秋以后再修路。
于是,山里的男人们一晚的时间走个干净,都回家吃糖饼去了,只留下孟哥一个人看工地。
我也回家了,说晚上给孟哥送几个糖饼吃。
家里早就忙活成一片,我娘,翠花,香菱,跟桂兰嫂都在烙糖饼。
所谓的糖饼跟烧饼差不多,只不过里面是糖馅儿。
就是把白面擀成饼,中间放上蜜糖,饼皮撒上芝麻,放在鏊子上贴,下面用温火慢慢烧。
等到糖饼鼓胀起来,满院子飘出香气,糖饼被贴得焦黄干脆,咬一口满口掉渣的时候,就算好了。
这样,芝麻的香气,再加上蜜糖的甜味,简直是人间美味。
早些年日子苦,细粮少,山里人吃不起,现在日子好过了,所以大家过中秋跟过年一样热闹。
很快,糖饼好了,我一个人先吃仨。
香菱说:“你慢点,小心烫着,完事儿给孟哥也拿两个。”
我说:“知道。”
吃饱喝足,抬手抹抹嘴,将糖饼放篮子里,我就上了山。
可想不到有个人比我更早,这人就是桂兰嫂。
桂兰嫂将糖饼烙好,同样装进竹篮里,蒙上一条手巾踏上了山道。
女人上去山道的时间是黄昏,目前山路已经修出去十多里了,特别宽敞。
十多米宽的山道笔直修正,镜子一样光滑,不要说过马车,两口子抱一块打滚,滚半个小时,也不会掉山沟里去。
路面上全部铺垫了石粉,那些石粉用夯子砸过,跟水泥路面一样硬。
多半年的辛苦没有白费,山路正在向着山外延伸。
桂兰嫂的身姿非常轻盈,走进工地的时候,天色正好黑透。
工地上没人了,但依旧灯火通明,这些灯是为了防盗,毕竟工地上东西多,啥都能卖钱。
孟哥的帐篷里也亮着灯,女人天天来,当然知道男人的帐篷在哪儿。
走进帐篷,将竹篮子放在方桌上,她冲男人喊一声:“孟哥,吃饭了。”
孟哥正在看图纸,喔了一声。
桂兰嫂娇滴滴地,过来抢夺男人手里的图纸,说:“别看了,没日没黑哩,小心眼睛看坏了。”
孟哥就憨憨一笑,说:“吃饭,吃饭。”
“今天是擀面条,烙糖饼,来,尝一个。”糖饼刚刚出锅不久,走一路还是那么热,桂兰嫂一边吹,一边递给男人。
孟哥接过糖饼说:“桂兰,又让你破费。”
孙桂兰说:“这算啥?你帮了俺那么多,这点东西还不够补偿哩。”
孟哥拿起糖饼咬一口,眉头就舒展开了。
孙桂兰问:“甜不甜,香不香?”
“甜,也香。”
女人忽然说:“以后天天做给你吃,行不?”
孟哥就不说话了,脸红了,低着头吸溜面条。
孙桂兰一点也不害羞,接着问:“俺说了,天天做给你吃,行不行?”
孟哥说:“这样不好,桂兰,咱以后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女人眨巴一下眼问:“为啥啊?”
男人支支吾吾道:“外人都传瞎话了,说咱俩……有关系。”
桂兰嫂噗嗤笑了:“切!谁爱说让他们说去,管天管地也管不住人家的嘴巴说啥,那些人喜欢嚼舌根子,让她们嚼去。”
“可毕竟舌根子底下压死人,这样对你的名声不好。”
“俺都不怕,你怕啥?”
男人吃过了面条糖饼,桂兰嫂就收拾碗筷。可她还是不走,坐在那儿瞅着孟哥。
孟哥说:“桂兰,你该回了,三更半夜的,我送你。”
孙桂兰说:“俺不走,就在这儿看着你。”
“这像啥话,我一个大男人,一会儿还要休息哩。”
孙桂兰忽然脸红心跳起来,呼吸也急促起来,胸口一鼓一鼓高低起伏。
目前工地上可没人,就孟哥一个,这可是个好机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是办了他呢,办了他呢,还是办了他呢?
不知道男人会不会反抗?应该会,可那种事儿那么美,难道他不知道得劲,不知道舒服?
俗话说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只要把这层纱子挑破,男人一定乐意。
所以,孙桂兰想入非非了,熬不住,身体也一个劲地往孟哥这儿挪。
很快,她的身体就跟他的身体挨一块了,女人一下子抓了孟哥的手。
“孟哥,俺知道你没女人,现在赵二死了,俺也没了男人。咱俩是孤男寡女,凑成一对中不中?你知道,俺稀罕你很久了。”
孟哥显得很不自在,身体一个劲地躲闪,不知道咋回答。
他当然明白桂兰嫂的心在想啥。女人熬不住了,想男人了。
其实他也熬不住……家里媳妇走了好几年,光棍的日子不好过。
可桂兰嫂是赵二的女人,虽说赵二死了,可那是为了救他,是自己的恩人。
现在恩人死去刚刚不到半年,自己就勾搭他的女人,这不混蛋吗?
孟哥是义薄云天的好汉,生儿子没门的事儿根本干不出来,所以只能躲闪。
他不答应,也不拒绝。答应了是牲口,拒绝了是对女人的伤害,牲口不如!
他不知所措,脸红脖子粗,渐渐地,身体顶在了帐篷上。
“桂兰……别这样,人要脸树要皮,女人应该注意自己的名节。”
桂兰嫂抓着男人的手,一个劲地往自己胸口上扯,一边扯一边说:“屁名节!俺不在乎。俺就想跟你。
孟哥,咱俩好吧,光明正大地好,谁也管不着……以后你到哪儿,俺就到哪儿,你到天边俺也跟着……俺热你啊。”
女人嘴巴里的热,是喜欢的意思,梨花村的方言。
孟哥气喘吁吁说:“那也不能,赵二才死半年啊,再说,咱俩不合适。”
女人的扣子已经敞开了,男人还没明白咋回事,手已经被她扯进了衣服里,瞬间按压在一对鼓鼓上。
孟哥触电一样想把手拉开,可孙桂兰却死死抓着不放,一个劲地往自己的胸口上按。
同时,她的脸上也显出一股醉迷。
因为孟哥的手上长了一层老茧,非常坚硬,跟锉刀一样,拉得女人又酥又麻。
那是一种畅快的酥,畅快的麻,痒……并快乐着。
她的嘴巴也在喃喃自语:“孟哥,只要你点头,今晚俺就是你的,身子是你的,人也是你的……以后一辈子给你做饭,暖炕……生娃。“
孟哥真的忍不住了,孙桂兰的这种行为让他十分恼火。
他甚至觉得女人是对赵二的背叛,对自己恩人背叛,那就是他的敌人。
猛然,他就把孙桂兰推开了,蹭地站立起来,说:“你给我自重点!还要不要脸?”
他抽身就要走,可刚扭转脸,后腰就被桂兰嫂束缚了,女人的手臂蛇一样缠紧了他。
她的前胸紧紧贴着他的后背,两个圆圆的鼓鼓也顶在了他的脊梁上。
“孟哥,你别走,别走行不行?求求你要俺吧,俺真的稀罕你,没你,俺就不能活了。
俺跟你在一块,没有对不起赵二。放心,咱俩成了亲,他的爹娘咱一块养,一块孝顺,地一块种。香菱还是咱妹子,初九还是咱兄弟……。”
孟哥气得发抖,想不到孙桂兰这么表脸,这么厚颜无耻的话也说得出来。简直是水性杨花,不知廉耻。
双膀用力一甩,他就把女人甩开了,可能力气太大,孙桂兰站立不稳,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上,发出一声凄楚的呼叫。
孟哥没办法,只好过来拉她。
那知道腰一弯,脖子就被女人勾上了,紧接着,桂兰嫂的热吻就亲了过来,亲他的嘴巴,亲他的额头,亲他胡子拉碴的腮帮子,还用牙齿啃咬他的脖子。
被女人的身子一坠,孟哥也倒了,就这样,他扑在了孙桂兰的身上。
女人的双臂箍紧了他,水蛇腰缠上了他,这还不算,两腿也勾住了男人的后背。
桂兰嫂顷刻间变成一条巨蟒,把孟哥给缠得密不透风,差点窒息。
他从地上艰难爬起来的时候,女人还是挂在他的身上,接着亲,接着啃,接着咬。
孟哥不知道怎么把她挣脱的,总之,将她奋力推了出去。
桂兰嫂的身体倒在了帐篷里的被窝上。一点也不疼,棉被颤了三颤。
男人气得怒发冲冠,一跺脚:“我就没见过你这么无聊的女人!赵二娶你真是瞎了眼!你给我滚,马上滚!从今以后,再也不用给我送饭,你的饭我饿死也不吃!”
话声说完,他奋力挑开门帘子冲了出去,将桂兰嫂一个人丢在了帐篷里。
孟哥没走多远,而是奔向了不远处的水槽子,舀起一盆冷水,从头顶一直浇到了脚心。
美人关,美人关,连皮带肉往下粘,他可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有需求的。
桂兰嫂太馋人了,肤白貌美,身段妖娆,野性十足,普通男人根本禁不住引诱。
单单是那双雪白的手臂跟隐隐显露的两团,就可以引得仙台山半条街的男人竞折腰。
还好自己及时悬崖勒马,要不然就真对不起赵二了。
他俩在帐篷里的一切,被我在旁边瞅得清清楚楚。
其实我早来了,跟桂兰嫂是一前一后。
可我没进去,就躲在帐篷的外面偷听。
本帅哥最了解孙桂兰,当然知道她三更半夜给孟哥送糖饼的原因,就是想引导男人。
本来想看一场好戏,可惜没看成。
我摸着下巴那个闷得慌,难道孟哥是铁打的,油盐不进?多便宜的事儿啊?为啥就不上?
换上是我啊……哼哼!
不行,这件事必须给他俩弄成,必须想办法把孟哥弄桂兰嫂的被窝里去。
脑筋一转,计上心来,于是,我挑开了帐篷的门帘子。
第214章 山人有条妙计
走进帐篷里,我看见桂兰嫂正在哪儿哭,女人抽抽搭搭,肩膀一抖一抖,梨花带雨。
她坐在孟哥的被窝上,胸前的扣子敞开好几个。里面的皮肤很白,熟悉的山峰也很白,若隐若现。
那扣子是她自己拉开的,想勾搭孟哥,可惜孟哥没鸟她,她有点无地自容,羞愧难当。
我也没搭理她,将竹篮子放在了方桌上。
看到我进来,桂兰嫂啥都明白了,当然知道我在外面偷听。
可女人没有觉得尴尬,反而擦擦眼泪问:“初九,嫂子问你个事儿?”
“你说。”
“你告诉俺,嫂子是不是老了?是不是不俊了,也不吸引人了?成为了残花败柳?”
我说:“你才多大?二十四吧?正是鲜花烂漫的时刻,成熟,稳重,高贵,富气,跟一朵绽开的牡丹那样,咋能不俊呢?你比牡丹花还牡丹花。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为了逗她,我还故意唱了一句。
桂兰嫂真的被我逗笑了,噗嗤一声:“初九,还是你好,知道怎么哄女人开心,好羡慕香菱,有你这样的男人,你告诉俺,为啥孟哥不待见俺嘞?”
我搔搔脑袋说:“孟哥这人你还不了解啊?死脑筋一个,认死理,二哥因为他才死的,让他欺负恩人的女人,比杀了他都难受。”
女人说:“可俺真的喜欢他,初九,你能不能劝劝他,让他接受俺?俺知道孟哥最听你的。
这件事成了,嫂子好好感谢你,想吃啥嫂子都给你做,想喝茶叶俺去买,想吃麻花俺去扭,想吃糖饼俺去烙……。”
其实桂兰嫂今天的表现一点也不意外,山里的女人都这样,简单,直接,粗暴,野性,敢爱敢恨,敢做敢爱,也敢做……爱。
她们没有文化,没有知识,没有城里女人的那种矫情,没有那么多的伎俩手段。
认准的事儿,她们就会去做,一条道走到黑,不计较任何后果。
喜欢上的男人就立刻去追,直接占有,把身子给他,把命给他,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
她们就是要让男人知道,她稀罕他,要跟他过日子,暖炕,生娃……抱一块折腾,折腾一辈子,直到年老体衰折腾不动为止。
什么恩爱缠绵,海誓山盟,郎情妾意,恋爱阶段的甜言蜜语,那些没必要的前戏全部跳过,直接开始。
别管多动听的语言,多华丽的词藻,最终的目的还不是一个字……炕?
扯那些没用的闲淡干啥?姑奶奶直接把炕跟你上了。
这就是山里女人,她们野蛮,善良,豪放不羁,热情似火,拥有最原始的野性。
当初的红霞是这样,翠花是这样,香菱是这样,桂兰嫂,陶二姐,陶寡妇,都是这样。
山里的男人大多喜欢打老婆,阴天下雨,闲着没事的时候,就打老婆解闷。有用鞋底子抽的,用皮带抽的,用耳刮子扇的。
可别管他们怎么打,女人也打不走,山村夫妻那怕打得山呼海啸,地动山摇,也很少有人离婚的。
有些女人甚至觉得,不打老婆的男人没出息,老婆都不敢揍的男人,能干出啥惊天动地的大事儿?
闭着眼一抹黑,一辈子就过去了。
她们可以贫穷,可以劳累,可以忍受各种煎熬,可唯一不可以的,是不能没男人。
没了男人,女人的半条命就真的没有了。
现在桂兰嫂的半条命就没有了,所以我可怜她,也同情她。
我说:“嫂,你是不是真想嫁给孟哥做媳妇,一辈子对他好?”
桂兰嫂说:“你废话!当然了,要不然老娘费这么大劲干嘛?”
我说:“好,我可以成全你俩,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桂兰嫂道:“有话说,有屁放!”
“那你答应我,必须把孟哥给我留住,把他栓在梨花村,哪儿也不能去,将来也不能跟他到城里去……恁俩活是梨花村的人,死是梨花村的鬼,将来埋,也给我一起埋在梨花村!”
桂兰嫂听不懂了,问:“为啥啊?”
我说:“因为我也喜欢他,舍不得他走。”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肉麻,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跟孟哥之间有啥特殊的关系。
其实根本不是那样。
孟哥可不是一般人,应该说,他是我见过的,在所有男人中最优秀最出类拔萃的一个。
慧眼识英雄,我觉得孟哥将来必成大器,他绝非池中之物。
他有知识,有文化,有技术,有修养,最关键的是讲义气,重感情。
这样的人,他的人格魅力是让人折服的,在我的心里近乎完美。
一旦把这样的人收在麾下,他会为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且不计较任何回报。
他是个韩信一样的将帅之才,将来被别人挖走,无疑是梨花村最大的损失。
我必须要为梨花村留住这样的人才。
我知道他早晚会走,现在不走,只是为了偿还赵二当初的救命之恩。
想要留下一个男人其实很容易,拴住他的心,缠住他的身,留下他的根就可以了。
这就需要在梨花村给他按一个家,帮他找个女人。
有了家,有了女人,将来再弄一窝娃娃,所有的牵绊加一块,他想跑也跑不掉。
当然,这一招有点损。
可不损的招,我暂时还没想出来。
对不起赵二哥也要做一次了,就当桂兰嫂为梨花村的经济建设献身了。
而且女人还巴不得献身呢。
桂兰嫂想也没想就答应了,点点头说:“行,初九,只要你帮着俺跟孟哥撮合成,这些条件俺都答应你。俺保证把他栓在梨花村,哪儿也不让他去。”
我说:“好,既然这样,山人有条妙计,两个月之内,绝对可以帮你把孟哥鼓捣到手。”
桂兰嫂噗嗤乐了,问:“啥妙计,你又冒啥坏水?”
我扯住了她的耳朵,一下子拉到嘴边:“附耳过来……这么办如此,如此这么办……。”
我把妙计跟她说完,桂兰嫂的脸竟然红了,问:“初九,这样能行吗?”
我说:“十拿十稳,百试百灵,关键看你敢不敢这样做。”
桂兰嫂咬咬牙说:“当然敢了,初九,还是你有办法,鬼点子真多。”
我噗嗤笑了,孙桂兰也笑了。接下来,我开始送女人回家。
三更半夜的,桂兰嫂当然跟我一起走了,因为担心半路遇到狼。
临走的时候,我发现孟哥还在水槽子边,用水瓢往脑袋上浇水。
刚才他真的冲动了,浑身的烈火被孙桂兰给挑了起来,按耐不住。
他浇水是为了把身体里的烈火浇灭,真担心自己控制不住,做出对不起赵二的事儿来。
我说:“哥,别浇了,你浇地呢?天都凉了,小心冻感冒。”
孟哥这才瞅到我,问:“初九,你啥时候来的?”
我说:“早来了。”
孟哥吃一惊,脸更红了:“啊?那你刚才……?”
我赶紧说:“啥也没看到,啥也不知道,给你送糖饼来的,糖饼放帐篷里了。”
“那……谢谢你。”
我说:“哥,明天你回呗,地里的玉米熟透了,桂兰嫂家的棒子该掰了,没你不行。”
地里的玉米真的熟透了,每年秋忙,也是收获的大季,家里没个男人真的不行。
孟哥点点头说:“行,知道了,我明天帮桂兰掰棒子,晚上还住窝棚里。”
我说:“那好,明天忙完,我掂瓶酒到窝棚里找你,咱俩一块喝,一醉方休。”
就这样,我领着桂兰嫂走了,回到了村子里。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孟哥就从山上工地回到了家,帮着桂兰嫂掰棒子。
七月十五定旱涝,八月十五定收成。仙台山一年一度的秋玉米又熟透了,满坡的高粱跟谷子也熟透了。
去年一场大蝗灾,将地里的庄家啃了个干净,寸草不生。所以人们对今年的秋庄家特别珍惜,
好在上天可怜,今年的蝗灾没来,田野里为了防虫,也喷洒了不少农药。
庄家的涨势特别喜人,因为今年浇地方便了,有了机井跟潜水泵,所有的庄家全部得到了灌溉,灌得饱盈盈的,比前些年亩产增收了很多。
玉米必须先放倒,然后开始掰穗子,穗子掰下来,装上牛车,赶着牛拉回家。
也有人先掰穗子,后割玉米杆的,反正都一样。
漫山遍野都是人,所有的人都在忙着收庄家。
孟哥帮着桂兰嫂将二亩地玉米割倒,棒子掰完,赶着牛车拉进家门。
他用三齿耙将车上的棒子全部卸下去,饭也没吃,水也没喝,就赶着牛车回到了窝棚里。
他不敢吃桂兰嫂做的饭,也不敢喝女人的水。
担心外人说闲话。担心自己的脸面。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尽管他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还是跳进了我为他设计的圈套里。
晚上,我提着桂兰嫂做的面条,过来给他送饭,还带过来两坛子好酒。
这两坛子酒,足以把他灌得烂醉如泥。
孙桂兰还特意炒了几个鸡蛋,弄一碟花生米,给俺俩当做下酒菜。
走进窝棚,我把所有的东西放下,说:“哥,吃饭了。”
孟哥用脸盆洗了手,擦了脸,然后俺俩就喝开了。
一人一坛子,是自酿的高粱酒,这东西劲儿大。
今天在酒里做了点手脚,我的坛子里装的是红色可乐,孟哥坛子里的酒是真的。
他的酒量我知道,也就半斤多,这一坛子下去,保证他睡一天醒不过来。
被人**了都不知道。
今天,就是要把他灌醉,将俊滴溜溜的桂兰嫂送进他被窝里去。
而且桂兰嫂在窝棚的外面都等不及了。
第215章 妙计得逞
剥掉坛子上封口的硬泥,将密封的麻布扯下来,一阵酒香弥漫,我的坛子就跟孟哥的坛子碰在了一起。
我说:“哥,干了!今天不喝趴下,就不是男人!”
孟哥说:“初九,你是不是想把我灌醉?这么一大坛子,怎么喝得完?”
我说:“不喝完就是不给我面子,有件事我要劝劝你,你呀……太不识趣。”
孟哥问:“我咋了?”
我说:“桂兰嫂对你那么好?多俊的女人啊,风情万种,你知道梨花村多少男人在盯着她?主动贴上去的女人,竟然不要,哥,你是不是有毛病?”
孟哥说:“呸!你才有毛病呢,我不知道多正常。”
“那桂兰嫂那么热你,你咋不要?”
孟哥说;“初九,你知道我的脾气,这叫道义。
赵二救了我,我欠他一条命,怎么可能再占有他的女人?我只能把桂兰当妹子看。
我老孟绝不是那种上炕认识娘们,下炕认识鞋的烂男人……而且,你知道,我喜欢的是谁……。”
我当然知道他喜欢的是谁,我嫂子翠花呗。
只不过他不说而已。
我也不说,因为我也喜欢翠花。
而且我们都把这种喜欢深深埋藏在心里。
孟哥的媳妇我没见过,因为我当初跟他认识的时候,他媳妇都走三四年了。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年他都没有主动提过,问过几次,他都是闭口不谈。
两个人端起坛子,一阵豪饮,然后我将话进了主题:“哥,打光棍五六年了吧?这么长时间,你就不……憋得慌?就不想再成个家?不如我把你跟桂兰嫂撮合一块,你俩过日子算了。”
孟哥瞪我一眼怒道:“放屁!以后这种话不能再说,要不然我就翻脸,赵二才死半年多,桂兰永远是我妹!”
得!你说不提,咱就不提,先把你干趴下再说。
我又把酒坛子提了起来:“那好,我不提了,咱喝,先把这坛子干了!”
咚咚咚,我先把半坛子饮料喝了,孟哥也是豪爽之人,在喝酒上从不推推让让,他的酒品是非常好的。
眨眼的时间,多半坛子酒进去肚子,孟哥果然脸红了,舌头短了,嘴巴歪了,眼珠子也不听话了,晃晃荡荡,站都站不起来。
我觉得不够,又捏着他的鼻子,将剩下的少半坛给他强灌了进去。
就这样,他被我彻底干趴下,不一会儿就倒在棉被上鼾声如雷。
发现差不多了,我走出窝棚,冲外面喊一声:“桂兰嫂,你可以进来了。”
孙桂兰就在外面,摩拳擦掌,有点急不可耐,问:“初九,搞定了?”
我说:“搞定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桂兰嫂说:“放心,俺会很温柔的。”
我摆摆手,意味深长说:“为了梨花村的经济建设,为了仙台山的未来,冲!”
桂兰嫂衣服一扯,膀子就光了,然后像一只发怒的母豹子,嗷地一声扑进窝棚,将孟哥裹在身下。
也不知道这女人有多饥渴,三两下将孟哥也扯个精光,就那么占有了男人的身体。
果然简单,直接,又粗暴,野性十足。
她一点也不温柔,好像一个勇猛的战士跟敌人拼刺刀那样。
棉被忽悠起来,帐篷晃荡起来,几根木架子被晃得咯吱咯吱作响。
窝棚很不结实,差点晃散架。
田地里的窝棚搭建非常简单,就是用几根长木捆个架子,成人字形,然后在架子上蒙个草毡子,再搭块塑料布。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最简陋不过的草房子,可以用来遮风挡雨。
它的作用是看地,山民们种个西瓜啊,豌豆角啊,春玉米啊,因为担心熊瞎子跟黄鼠狼糟践,也为了防止有人偷,在地里暂时搭建的临时住所。
这个窝棚是当初孟哥为我开荒的时候搭建的。
再后来,为了逃避嫂子翠花,我也曾住在这儿。
里面有被窝,有草铺,脸盆,暖壶,蛮像个小家的样子。
想不到现在竟然成为了孟哥跟桂兰嫂打野战的战场……。
他俩在里面忙活,我却没有走,就坐不远处抽烟,为他俩保驾护航。
孟哥烂醉如泥,估计这时候啥都不知道。
冲动是难免的,经验丰富的桂兰嫂绝对有本事让男人冲动。
我心里不知道啥滋味,孟哥如果知道我这样陷害他,会不会把我脑袋捶扁?
这可是陷他于不义,孟哥这人最讲究道义了。
他的道义在我的阴谋诡计面前竟然变得不堪一击。
整整抽了三根烟,桂兰嫂哪儿才完事,最激情勃发的那一刻,轰隆!窝棚果然塌了。
上面的草毡子,塑料布,木棍,把一男一女两个红果果的身体全给压在了下面。
一点也不疼,因为上面的东西根本没重量,顶多算是多盖一层被子。
桂兰嫂气喘吁吁,不知道在孟哥的身上喘了多久。
从草毡子里爬出来的时候,是被我拉出来的,好像拔出一个白光光的萝卜。
女人慌慌张张穿衣服,问:“不知道他有没有被砸伤?用不用收拾一下?”
我说:“没事,你在上面都没砸伤,他在下面就更没事了。瞧你力气大得?把窝棚都弄塌了。”
桂兰嫂穿好了衣服,还是恋恋不舍:“初九,他晚上在这儿一个人冷不冷?怕不怕狼?万一冻着咋办?”
我说:“你放心,狼走不到这儿来,没事的。”
“初九,俺不走行不行?好想陪着他在这儿过夜。”
我说:“现在可不行,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机会照顾他。”
“就这样走俺不舍啊,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俺已经是他的人了……。”
我说:“你走不走?要不然你俩的破事儿我还不管了,想跟他白头到头厮守一生,你就听我的。”
就这样,桂兰嫂被我拉走了,扯回了家。
女人一步一回头,对男人恋恋不舍。
我也回头瞅了一眼,孟哥的鼾声还挺大,身体直挺挺的,活脱脱一具僵尸。
他应该没有察觉,甚至把刚才的剧烈当做了梦。
说不定他还陶醉在这个梦里懒得醒呢?
就这样,在我的撮合下,孙桂兰跟孟哥有了第一次……。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恶心,像个拉皮条的。
可后来一想,不这样,就不可能把孟哥的心拴住,不可能留下他的人,留下他的根,仙台山就会少一个经天纬地的大能人,心里就踏实多了。
老子这是为了梨花村的经济建设好不好?没有孟哥,这条山路都修不出去。
第二天醒过来太阳已经老高了,我又提上瓦罐去给孟哥送饭。
走到田地里,孟哥竟然醒了,正在哪儿收拾窝棚。
他有点迷惑不解,说:“初九啊,昨晚那坛子酒劲儿真大,我都喝迷糊了。窝棚啥时候塌了,砸我身上的都不知道。”
我说:“没事,这窝棚搭起来好几年了,年老失修,可能昨晚风大,吹塌了,下午我帮你弄个更结实的。”
孟哥一边用绳子捆木棍,一边说:“夜儿个我好像做了一个梦,梦到你嫂子回来了,俺俩又开始过日子了。”
我说:“你这叫夜有所思,日有所梦。别忙活了,吃饭,吃饭。”
我心说,你何止做了个美梦,说不定还腰酸呢?就孙桂兰那抽水机,没把你抽干就不错了。
再后来,孙桂兰跟孟哥的事儿一共发生过两次。第五天一次,第十天一次。
都是我用高粱酒把他灌蒙,然后桂兰嫂主动扑上去的。
每次醒过来,孟哥都是忧心忡忡,老是跟我嘀咕:“昨晚,你嫂子又回来了。怪事!我怎么最近老梦到她?”
我没有做声,在旁边捂着嘴偷笑。
三次以后,桂兰嫂就不来了,直到这一年的九月底,女人一阵恶心,忽然跑厕所去干呕,啥也吐不出来,我才知道事情成功了。
因为孟哥已经将一粒种子成功播进了女人的肚子里,那种子开始在桂兰嫂肥沃的土地上生根发芽。
这一天,桂兰嫂果然找到了我,说:“初九,俺觉得浑身不得劲,是不是有了?你帮俺摸摸。”
于是,我就抓起她的手,摸了摸她……的脉。
我可是有名的小中医,当然会摸脉了,行家伸伸手,就知有没有,不摸不知道,摸摸好奇妙。
这一摸不要紧,果然摸到一股胎动,是喜脉。
我说:“嫂,事情成功了,接下来该我出手了。”
“啊?真的?”女人惊喜非常,眼睛里闪出了泪花。
我说:“放心,我绝对不会搞错,走!找孟哥算账去!”
就这样,我拉着桂兰嫂一口气冲上了地里的窝棚。
当时,孟哥正在地里点起一堆火,烤红薯吃。
初冬的红薯成熟了,用来烤着吃,味道最鲜美,又面又甜,既可以做干粮,也是最美味的零食。
火堆上的红薯焦黄枯干味道鲜美,满野地冒着香气。
看到我跟桂兰嫂,孟哥非常兴奋,说:“桂兰,初九,来……尝尝味道好不好。”
我装作怒不可解的样子,猛地将红薯打落在地,大喝一声:“吃个屁!孟哥,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干的好事!”
孟哥吃一惊,赶紧问:“咋了?”
我怒道:“你干了啥?自己不知道?”
孟哥摇摇头:“不知道啊,到底咋了?”
我上前一步,揪住了他的脖领子:“一个月前,桂兰嫂上山给你送饭,你为啥欺负她?现在他肚子里有孩子了,你说咋办?”
孙桂兰在旁边捂着脸哇地哭了,声泪俱下;“呜呜呜……没脸见人了,俺该咋办啊?啊呵呵呵……死了算了。”
第216章 好事成双
孟哥吓一跳,没听明白,怒道:“杨初九!你少鬼扯!你哥我是那样的人吗?啥时候的事儿?我咋不知道?”
孙桂兰继续哭,一把鼻涕一把泪,一边哭一边解释:“孟哥,一个月前,俺来给你送饭,就是跟初九喝酒那次。初九走了,你喝醉了,就把人家……按在了窝棚里,呜呜呜……。”
轰隆一声,惊雷在孟哥的头顶上炸响,男人傻了,蹬蹬后退两步,跌倒在地上。
这段台词是桂兰嫂在家就背好的。
她把我的责任推了个干净,完全落在了孟哥喝醉酒以后的冲动上。
摸着脑袋想想,孟哥明白了,就是窝棚被晃塌那天。
“那天……我记得跟初九一块喝酒,可喝完酒的事儿,就想不起来了……。”
孙桂兰说:“没错,那天你的确喝多了,趁着初九不在,你就……好粗暴。”
桂兰嫂满口胡诌,其实真正粗暴的那个是她。
我真佩服这女人,不去演戏简直屈才了,装作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眼泪吧嗒吧嗒掉,委屈地不行。
孟哥不是傻子,虽然脑子晕了好一阵,可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他抬手一指:“喔……我明白了,杨初九,桂兰,原来你们俩,陷害我!”
这种事儿是坚决不能承认的,打死不能承认。
我一摊手说:“哥,你咋这样说?管我啥事儿啊?你自己惹下的孽债,磕我头上算咋回事?你想不负责任?”
“我……我,就是中了你小子的奸计!而且这种生儿子没后门的事儿,只有你杨初九想得出来!原来那天晚上的酒有问题,分明给我设置了圈套!”
我说:“哥,说话要讲良心,不能好心做了驴肝肺,傻鸟做了捣蒜锤。弟弟请你喝酒,有错了?”
“没错。”
“我捆你了,绑你了?还是把你硬拉桂兰嫂炕上了?”
“都没有。”
“人家给你送饭,你就见色起意,将桂兰嫂征服,你这人也是,当初好言好语明媒正娶你不干,反倒喜欢打野战,想不到你好这一口!”
“你……你?”孟哥百口莫辩,本来就笨嘴拙腮,被我一顿抢白弄得没词了。
桂兰嫂还在哪儿哭,大声嚎啕,撕心裂肺,寻死觅活,把男人吓得心惊肉跳。
我赶紧快马加鞭:“你说这事儿咋弄吧?该咋着处理?孩子都有了,总要想个办法。”
目前,就算他知道我在陷害他,也毫无办法,只能认栽。
这种先斩后奏,把生米做成熟饭的伎俩,并不怎么高明,但是却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
能拔脓的就是好膏药,黑猫白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孟哥的脸色极度阴沉,大拇指一挑说:“初九啊,你真行!那有你这样让桂兰霸王硬上的?被你打败了。”
我说:“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问题,一句话,你是想公了还是私了?认打还是认罚?”
孟哥一声苦笑:“算你小子能!你说咋办?”
我呵呵一笑:“要不,你认罚算了,给点钱,让桂兰嫂把孩子打掉?”
孟哥说:“你放屁!那样的话,桂兰就彻底被毁了,一生的名节就完了,这是想我不负责任!”
“那你说咋办嘞?”
孟哥长叹一口气:“还能咋办?趁着孩子没出生,赶紧娶了她,给她一个家,这不正是你们俩想要的结果吗?”
我笑笑说:“行!那我回家,给恁俩准备办喜事儿。”
孟哥眼睛一瞪:“你简直是个无赖!就没见过你这样的混蛋!交友不慎啊……。”
孟哥终于屈服,他被我跟孙桂兰逼上了死角。
出了这种事儿,他是绝对不会不负责任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正直的好男人。
就这样,他跟桂兰嫂成为了两口子。
他们俩的喜事办得很排场,吹吹打打,披红挂彩,特别热闹,全村的人都过来帮忙。
喜事办的非常急促,因为桂兰嫂等得及,她肚子里的孩子等不及。
肚子大了再成亲就晚了,山里那些老娘们是要传谣言的。
必须要把从前的事儿遮严实,捂严实,才能保护两个人的名声。
所以婚事在半个月以后举行。
孟哥要落户仙台山了,要娶赵二的媳妇孙桂兰了,这个消息在四个村子不胫而走。
孟哥来到仙台山大半年,人缘特别好,得到了所有人的尊重,大家都喜欢他。
孙桂兰的家里大摆宴席,酒席摆了十几桌。
有义叔跟有义婶子没有因为儿媳妇的再嫁而悲痛欲绝,更加没有阻止。
因为孟哥本来就是他们的干儿子。
赵二死了,活着的时候患有不孕不育,没能让桂兰嫂生个瓜,结个籽。忽然多出一个孙子,两位老人家还蛮欣慰的。
我跟有义叔和有义婶子商量好了,孟哥跟桂兰嫂的第一个儿子生出来,让他姓赵。算是赵二哥的。
将来,有他继承赵家的香火。
随着一声鞭炮的脆响,桂兰嫂身穿大红嫁衣,含羞带臊,就那么牵着孟哥的手拜了天地,实现了最终的美梦。
孟哥也是一身崭新的新郎装,显得精神抖擞。
我跟狗蛋前后一通忙活,又是组建响器班子,又是准备酒席,忙得脚后跟都不着地。
香菱,翠花,小丽,还有陶二姐跟陶寡妇也过来帮忙,做饭的做饭,炒菜的炒菜,端盘子的端盘子,忙得不亦乐乎。
忽然,小丽眉头一皱,同样恶心起来,一个劲地干呕,吐半天,同样啥也吐不出来。
狗蛋心疼媳妇,赶紧过来帮着小丽拍后背,一边拍一边问:“丽,咋了?着凉了?”
我心里一惊,小丽姐……不会也有了吧?
于是,停住手里的活计,一扑而上,猛地抓住了狗蛋媳妇的手臂。
狗蛋眼睛一瞪:“初九你干啥?轻点,再给坏了!”
我说:“你个笨蛋,小丽姐说不定有了,我帮她摸摸脉?”
狗蛋一听,同样吃一惊,兴奋地说:“那你赶紧给摸摸,使劲摸,用力摸,别客气。”
我真没客气,抓着小丽雪白的手腕,仔细感受,仔细听,果然听到的是喜脉。
狗蛋的眼珠子都要掉地上了,问:“摸够了没有?到底咋回事?”
我噗嗤一笑:“恭喜你!两个月了,狗蛋,你要当爹了。”
狗蛋差点晕死过去,瞪俩大眼瞅着小丽……小丽也红着脸点点头。
狗蛋一下子跳起来,说:“我要当爹了?真的要当爹了?想不到我狗蛋也有今天!小丽!你真是……太棒了!”
说完,他一下子抱紧女人,搂着小丽在人群里转圈圈,哈哈的笑声充满了整个农家大院。
真是好事儿成双,在孟哥把一粒种子播进桂兰嫂肚子里的同时,这边的狗蛋也没闲着,同样将一粒优质的种子播进了小丽的肚子里。
两粒种子都发芽了,生根了,并且茁壮成长。
仙台山后继有人,繁衍生息,生生不息。
孟哥就这样跟桂兰嫂成亲了,他对这桩亲事表现得特别坦然。没有过分的惊喜,也没有过分的纠结。
但是这不影响他跟桂兰嫂的感情,两个人成亲以后特别甜蜜。
他等于做了倒插门,跟桂兰嫂就住我隔壁。
每次我跟孟哥从山上回来,隔着墙头就能看到那边。
桂兰嫂总是先用笤帚扫去男人一身的灰尘,然后将热气腾腾的饭菜端在餐桌上。
然后俩人开吃,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关系好的好像一对啄米的鸡。
吃过饭就上炕睡觉,虽说桂兰嫂在妊娠期间,可他俩也免不了鼓捣哪些猫狗事儿。
不过声音很轻,动静不大,估计孟哥很温柔,怕动了胎气,也不让桂兰嫂那么大声。
对于这个俊俏漂亮,比他小十来岁的媳妇,孟哥当然也乐意了。
从他的笑容里就可以看得出来。
第二年的六月初,随着最后一声隆隆的炮声炸响,仙台山距离山外公路的山道终于修通了。
硝烟散尽,所有的工人抱在一起激动地欢呼。
“修通了!终于修通了!仙台山有路了,我们终于可以顺利走出大山了,万岁!!”
淳朴的山民无法遏制那种惊喜,一个个热泪盈眶。
险石刚刚排完,山道的背后就传来两个女人的呼喊。
一个是狗蛋的老娘,还有一个是有义婶子。
两个老太太站在那边的圪梁梁上,用双手形成一个喇叭,冲着这边呼喊:“狗蛋你媳妇生了!小丽生了!你做爹了!”
“小孟!你媳妇也生了!桂兰生了!你也当爹了!”
于是,孟哥跟狗蛋一起停住了手里的活儿,问:“俺媳妇咋样啊?有事没事?是男是女啊?”
有义婶子又喊:“母女平安!没事的!两个都是女娃!没有茶壶嘴的!”
孟哥一听乐坏了,狗蛋却撅起了嘴巴,嘟囔一声:“想不到是个丫头!”
孟哥抬腿给他一脚:“丫头咋了?男女还不都一样?还不赶紧回家,慰劳一下两个女人?”
孟哥扯着狗蛋的手,两个人从工地上一溜烟地跑回了家。
我也乐得不行,赶紧回家,准备喝他俩的喜酒。
那知道刚刚进门,就被香菱给扯住了。
媳妇将我扯进屋子里,立刻上了门栓。一下子把我推在了房门上,伸手就扯衣服。
我问:“你咋了?大白天的,这是干啥?”
香菱的嘴巴噘得很高,一脸的嫉妒:“初九,你听到了吧?小丽跟桂兰嫂可都生了,都是女娃……眼红死了!俺也想要个女娃,亲生的!咱俩赶紧造一个吧?”
我说:“你着什么急?那也要到晚上啊?爹跟娘还在外面呢。”
香菱说:“不管!白天造出来的更好,俺要嘛,就要嘛,这次一定能怀上……。”
说完,就被她扑倒了,女人的嘴巴,前胸,整个身子一起裹了过来。
第217章 自责
其实我跟香菱好久没有鼓捣了,大概一年的时间。
自从她哥赵二被狼王咬死那天,就没碰过她的身子。
起初是悲痛,两个人都沉浸在二哥死亡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对那种事儿没兴趣。
第二个原因是整天修路,种菜,卖菜,撅腚放屁的时间都没有,每天累得光散架,谁还有那种闲情雅致?
那种事儿是美,可也是一种娇贵的事儿,是吃饱穿暖,心情舒畅,身体健康下的一种娱乐活动。
整整一年多,老子光剩下忙了,光剩下累了,光剩下纠结了,还娱乐个毛线啊?
大半年我都没怎么回过家,一直住在山上的帐篷里。
香菱饥渴的时间太长,熬不住,其实我也熬不住。
终于,女人的感情潮水像积压在地表下的岩浆,猛然爆发了。
她把我按在炕上又撕又扯,又啃又咬,激动地不行。
我真的吓坏了,一边推一边说:“大白天的你干啥啊?晚上,晚上行不行?”
香菱说:“不行!初九啊,几个月没回家,想死你了,小乖乖,亲老公,俺稀罕死你了……叭叭叭。”
我说:“别!咱爹在家嘞。”
香菱一边裹一边缠,嘴巴里解释:“爹不在家,因为大路修通,他老人家为了庆贺,早跟茂源叔一起组建锣鼓队去了……。”
“那娘嘞,娘应该在家。”
香菱说:“娘也不在,抱着小天翼出去串门子了。
恁娘就这样,喜欢串门子,走东家,串西家,热屁股坐在人家的凉底下,噘着那小嘴瞎哒哒,扯起来没完没了,稀饭搅锅里,饭糊了都懒得回……来吧,抓紧时间。”
我还是一个劲地躲闪:“不行啊,刚从工地回来,身上脏,脑袋也脏,先让我洗洗行不行?”
香菱说:“洗个屁啊!味道是有点咸,你不是说过吗?撒点味精放点孜然,味道就更好了……初九,让俺吞了你吧,咬死你吧……。”
她还真把我当做了一盘菜,一道丰盛的大餐。
她渴望这道大餐填饱肚子,抚平创伤。
渐渐地,我被媳妇热情的大火点着了,燃烧了,拉被子蒙上脑袋,也将她白雪一样的身子裹上……屋子里就传出一阵嘻嘻哈哈的笑闹声……。
久违的畅快跟大风大雨过去,两个人都是大汗淋漓,呼呼喘着粗气。
我说:“香菱啊,你就是个强盗,还人民教师呢,太垛落了……。”
香菱托着腮,爬在哪儿说:“啊呸!人民教师咋了?人民教师不吃饭?不喝水?不食人间烟火?两口子就不干这种事儿?人民教师也需要繁衍后代好不好?
要不然他们的孩子哪儿来的?天上掉下来的,还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有的人张口闭口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男盗女娼。自己思想不干净,还整天不让人家身子干净。
这种事儿是很神圣的好不好?孔夫子都说过,食色性也……就是说夫妻事儿跟喝水吃饭一样,都是必须……还上过高中呢?想不到你的思想跟他们一样龌龊。”
奶奶的,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香菱做几年老师涨能耐了,也涨学问了。
她还学会了教训自己老公,说得头头是道,合情合理,弄得我哑口无言。
老子简直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可我知道她是眼红,眼红人家小丽跟桂兰嫂能怀上孩子,能做母亲。
她自己却不能。
桂兰嫂跟小丽在同一天生下两个娃,对香菱的打击很大。
我觉得愧疚,缠上了她的腰说:“对不起,这一年你受苦了,冷落了你,真对不起……。”
香菱说:“俺不苦,一点也不苦,真的!你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梨花村能有路?还不是为了仙台山的乡亲?
初九,你给咱村办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俺以你为荣,以你为傲,你是人中俊杰,嫁给你这样的俊杰,俺心满意足!你咋恁好呢?再亲亲……。”
叭叭叭,她又在我脸上印了两排牙印。
我说:“现在路修好了,可以走出大山了,到大城市去了,说啥也要帮你治好病,让你怀上咱俩自己的娃,我要补偿你……。”
香菱说:“俺现在就要补偿,现在就要怀上自己的娃,俺也要大肚子,要跟她们比比,看谁的孩子将来更好,更俊,更有出息……初九……。”
“嗯!”
“再来一次,俺算好日子了,这次保证能怀上?”
我又吓一跳:“还来?姑奶奶,饶命啊……你咋恁坏哦?”
香菱说:“女人不坏,男人不爱……。”
“嘻嘻嘻……。”
“咯咯咯……。”
被子一撩,俩人又忙活一阵,屋子里又躁动起来。
仙台山的路终于修通了,历经整整一年零四个月。
四十里的山路不知道耗费了多少钱粮,动用了多少人马。
四个村子,近二百多个男人,上百匹牲口,磨毁的绳子无数,砸断的铁钳无数,抡坏的铁锤无数。
耗费了几千公斤的爆破**,上百桶柴油。
赵二哥还为这条路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被野狼咬死咬伤的民工也不计其数。
这期间,没有任何一个山民领过一分钱的工资。
他们还一直在倒贴,三季白菜的收入,全部砸进了这条路里。
别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为这条路付出了心血。
这条路是仙台山人勤苦劳动的结晶,凝聚了我们的智慧,创造了山里人新的壮举。
从此以后,大山将一改它封闭锁关的现状,跟外面的世界彻底接轨。
不是哥们自吹自擂,那些山民们跟着我无怨无悔。
因为当初大暗病的时候,是我救了他们的家人,救了他们的命。
荒地开出来,也是我跟孟哥帮着大家联系销售渠道,让山里的白菜走向了城里人的餐桌。那些工地,饭店跟食堂。
还通过大东跟二东,将白菜销售到了外省。
也是我想尽一切办法,拉过来电线,让山里人在暗夜里见到光明,结束了千百年大山里黑暗的局面。
我杨初九功不可没。
山民们一半是为了自己,一半是为了对我的帮助。
可他们却想不到,我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嫂子翠花。
同时,我也忘不掉两个人,一个是死去的赵二哥,一个是我的前妻红霞。
就在大路彻底修通,全村的人都陶醉在喜庆里,敲锣打鼓喜气洋洋的时候,我却提上一瓶酒,拿上两盒烟,来到了张二哥的坟前。
坐在那个孤零零的土堆前面,扶着二哥的墓碑,先点着三根烟,然后用牙咬开了酒瓶子。
三根烟插在了赵二的坟头上,白酒一点点倒在地上。
我说:“二哥,你可以瞑目了,路修通了……仙台山的人终于可以冲出大山了……你泉下有知一定很高兴,兄弟陪你喝一杯吧……。”
真的不知道跟二哥说啥好,本来在家就想好了一肚子话,可瞅到他的坟头又难以开口。
只是一个劲地灌自己酒,一个劲地抽烟。
我对不起他。
如果哪天晚上我在工地上,不去救小天翼的命,或许他就不会死,那些工人也不会被野狼咬伤。
白鼻子狼王就是瞅准我没在哪儿,所以才选择了攻击工地。
我如果在,吓死它也不敢去,早被我当初的一把火烧得闻风丧胆。
狼要报复的根本不是赵二,分明是我,那仇恨也是我结下的。
所以害死二哥的不是狼王,就是我杨初九。
而且他刚死去不到半年,我就让他的媳妇改嫁了,嫁给了孟哥。
各种愧疚,自责,懊恼加一块,弄得我寝食难安,夜不能寐。
在赵二哥的面前,我是个彻头彻尾的罪人,真的不知道怎么补偿。
我说:“哥,你安息吧,我把桂兰嫂嫁出去,也是为了你好,你不想看着她孤苦伶仃对不对?也不想看着她为你苦守一生对不对?你想她幸福,想她笑,想她无忧无虑过一辈子,兄弟是为了达成你的心愿啊。
而且你也知道,孟哥是个人才,你也想他留在仙台山……。”
三根烟烧完,又点着三根,我也喝多了。
不知道啥时候离开的,提着竹篮又来到了红霞当初掉下去的那段山道前。
将竹篮子里的冥纸,元宝,蜡烛拿出来,将里面的果品点心也拿出来,摆在了路边。
还有一小瓶雪碧,那雪碧是红霞活着的时候喜欢喝的。
她说她喜欢雪碧的味道,酸酸甜甜,有点初恋的感觉,将来有钱了,一定天天喝。
只不过那时候山里穷,这东西只是城里有。
今天是红霞的忌日,四年前的今天,她就是被一条母狼从这儿扑进悬崖的,夺走了我一生的挚爱。
我每年都来,今年是第四次祭拜她。
我说:“红霞,你也可以安息了,初九哥有钱了,今年咱家的白菜又丰收了,七十亩夏阳,又进账四十万。
不是你当初为我弄来贷款,初九哥也不会挣那么多钱,你是我的福星,是我的功臣。
你要是活着该多好啊,茂源叔跟茂源婶子也不会整天以泪洗面,我也不会这么心痛了……。”
不知不觉,眼泪又流了出来,又瞅到了那长长的披肩发,柳枝那样婀娜的身材,还有那双花布鞋跟画格子小袄。
泪光中,我也再次瞅到了红霞那阳光灿烂的笑脸。
可做梦也想不到,就在我哭得悲痛欲绝,自言自语的时候,不远处的山石背后真的有这样一条身影,默默注视着我。
那身影竭力颤抖着,捂着嘴巴,压抑着痛苦,同样泪流满面。
她没有扑过来,而是捂着脸哭着跑了,身后洒下一串泪珠。
第218章 十八相送
当时哭得稀里哗啦,根本没注意那条人影是谁。
但是我注意到,嫂子翠花不知不觉来到了背后。
她的脚步声很熟悉,听出来了。
我问:“嫂,你来干啥?”
翠花说:“俺来瞅瞅你,初九,哭得还蛮动情的嘛?”
她话里有话,显得有点嫉妒,我说:“大家都在扭秧歌,不去扭秧歌,你跟着我干啥?”
翠花说:“俺知道你在这儿哭,所以过来,陪着你一块哭啊。”
嫂子想把我逗笑,可我根本笑不出来,
几年的时间,翠花还是那么漂亮,一直是潇洒的短发,俏丽的脸蛋,鼓鼓诱人的两团。
整天下地劳动,她好像永远也晒不黑,一直那么白,那么天生丽质。
“初九,还在想着红霞呢?你这边抱着香菱,那边想着红霞,还真是个多情种子嘞……。”
我怒道:“我的事儿不用你管!你要是没事,还是回去吧!”
不忍心伤她,可又不得不伤她。
因为她总是不失时机扑过来,总是跟我靠近,然后摸啊摸,揉啊揉,吻啊亲……烦得慌。
翠花说:“初九,你有没有想过红霞没死,到现在还活着?”
“你说啥?”我眼睛一亮:“你……见过她,在哪儿?”
翠花说:“俺是说如果,如果红霞还活着,你每年在这儿祭拜她,每年过来哭一通,岂不是浪费眼泪,浪费感情?说不定人家红霞还不知道呢?”
我说:“我乐意,眼泪多,飙出来一点不行啊?”
女人接着问:“那俺死了,你会不会哭?会不会也每年过来祭拜俺?”
我说:“你吃得哪门子干醋?你死了我也哭行不行?保证比哭红霞还悲痛……要不然你现在装死一下试试?看我哭得悲不悲,痛不痛?”
翠花噗嗤一乐:“俺才没那么无聊呢,你没必要哭,俺也没必要装,初九,嫂子是来跟你辞行的,俺要走了。”
我听了个云山雾罩,问:“辞行!你打算去哪儿?到桃花庵做尼姑啊?”
翠花说:“啊呸!你才当尼姑呢,俺要到城里去打工,或许以后再也不回来了,而且后天就走。”
“啥?出山打工?”我大吃一惊,没怎么听明白,迷惑不解看着她。
翠花咬咬牙:“没错,出山,打工!”
我问:“为啥啊?咱家现在有钱了,夏阳菜刚卖四十万,为啥要出山帮人打工?你走了那七十亩地咋办?谁来种?吃饱了撑得吧?”
我觉得她是信口开河。
出山打工个毛?我杨初九养不起你?
你一个女人家,能挣几个钱?出门被人欺负了咋办?冷了咋办?饿了咋办?被流氓占便宜了咋办?
将来我哥回来,怎么跟他交代?
简直是扯淡!
于是赶紧说:“不行!我不同意,你不能走!老老实实给我呆家里,哪儿也不能去!”
嫂子却叹口气:“初九,俺出山不是为了自己,想到城里去闯闯,长长见识。
现在山路修通了,白菜还不到播种的季节。咱不能一直种地,早晚要开厂,办企业,向着更大的空间去发展。可开厂办企业,总要有技术,总要学会管理方式对吧?
俺想趁着自己年轻,到工厂里去看看人家是怎么开厂的,怎么办企业的,怎么管理的。然后再回来开咱们自己的厂。
你在家好好种地,多挣钱,等有了钱,咱们就自己办厂。
以后仙台山有了自己的工厂,更多的山民都不用出山打工了,在家里就能挣钱,岂不是更好?俺想为山里人找一条发财致富的门路。”
我一听蹭地跳了起来,怒道:“那也不行!出门打工是很苦的。要走也行,你带上我,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我来保护你。”
嫂子的眼睛**辣的,抬手帮我整理一下脖领子,说:“初九啊,嫂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用不着人家保护。
再说家里还有咱爹,咱娘,还有香菱跟小天翼,还有七十亩地跟所有的乡亲,
你可是村长啊,他们都需要你照顾,你是整个仙台山的支柱,你走了,仙台山的天就塌了。”
我怒道:“你别把我说得那么伟大?你小叔子没那么能干!总之我不许你走!”
我当然知道她离开这个家的真正原因。
出去学习技术是借口,避开我跟香菱才是问题的关键。
因为大路修完,我又要跟香菱每晚折腾了,翠花在那边根本受不了。
心爱的人就在隔壁,每晚抱着别的女人大呼小叫,云山雾罩,还光着身子叮叮当当滚过来翻过去,搁谁也受不了。
所以避开是唯一的选择,眼不见也就心不烦了。
翠花说:“如果俺非要走不可呢?”
我说:“那我就跟你走!我知道拦不住你,可你也拦不住我跟着你!”
她一跺脚:“你……这不是胡闹吗?咋像个孩子?俺错了,就不该跟你说!”
翠花说完,扭身走了,竟然不再搭理我。
被她这么一弄,搅得我哭得兴致也没有了。
今天才知道,原来哭也是要先培养感情的。
感情都被她弄没了,既然哭不出来,于是把所有的冥纸香烛烧了,将那些瓜果点心收起来,我也回了家。
翠花还是走了,留呀留不住,叔嫂要分离。
她是在大路修通不到一个礼拜走的。而且走得静悄悄地,偷偷收拾了东西,背上一个包裹,一个人上去了山道。
等我得到消息,穿上衣服一口气冲上山道的时候,她已经离开村子五里地了。
我一边跑一边喊,顺着山道狂奔,终于,瞅到了她的身影。
“嫂子!嫂子!你等等我!”一个飞扑上去,抓住了她的手。
翠花却一下把我甩开了,说:“初九,你干啥啊?被人看到不好,香菱知道了更不好。”
我说:“那到哪儿去?”
她说:“不用你管!”
“那你去哪儿,总要让我知道地址吧?我好去找你。”
翠花说:“俺不会让你知道的。”
我扯着她的手不松开:“你不说,就不让你走!”
翠花拗不过,只好说:“那行,俺要到y市去,哪儿有一家新鲜蔬菜加工厂,俺到哪儿学习蔬菜保鲜技术,你满意了吧?”
喔,既然她敢告诉我地址,就证明没打算抛弃这个家,心里没鬼。
于是我问:“哪儿条件怎么样?吃不吃得饱?晚上你住哪儿?工厂是那个鸟人开的?他是不是流氓?哪儿有没有保安?还有,你身上带没带钱?我这儿有张存折,你拿着……。”
说完,我把一张存折塞给了她。
一口气问了这么多,翠花没回答,因为她不知道回答那一句。
她只是慢慢打开存折,仔细一看,那存折上整整十万块。
嫂子的眼睛又湿了,说:“初九啊,你给嫂子这么多钱干啥?后半年地里还要投资呢。”
我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今年卖菜那四十万,至少有你一半。剩下的,我还帮你存着。出门在外,没钱怎么行?还有,你在厂子里如果被人欺负,一定要拍电报给我,我过去拧掉他的脑袋!”
“初九……。”翠花再也忍不住,又扑进了我的怀里,眼泪稀里哗啦流。
其实她根本就不想走,可不走又不行。
我是不敢抱她的,眼睛来回踅摸,发现大路上一个人也没有,空荡荡的,鸟都没一只。这才把她抱在了怀里。
很想摸摸她,也想亲亲她,更想跟她和从前一样,两个人相互摸遍全身,一块荡漾……那怕再弄湿几次里面的衣裳也在所不惜。
可这次翠花却没有主动摸,还把我摸她的手慢慢推开了。
她说:“初九……嫂子走了,好好照顾咱爹,咱娘,好好跟香菱过日子……。”
我说:“知道,我送你……你一个人走出大山,我不放心。”
翠花点点头,于是我扯着她的手,打算把她送上山外的公交车。
这四十里路,变得很短很短。
我希望路长一点,再长一点,最好永远没有尽头,这样就可以扯着她的手,一直这么走下去了。
这条路上,最好谁也没有,就俺俩,走十年,二十年,一百年,只要不分开,走多久都没关系。
新修的大路果然渺无人烟,真的就俺俩。
我一次次把她扯进怀里,一次次吻她的脸蛋,亲她的嘴巴,一次次将手伸进她的衣服里。
可她却一次次把我推开了,总是摇摇头,总是说不可以,不能再对不起香菱。
从前都是她主动摸我,我拒绝。现在她要离开了,不想她留下遗憾,可她却又拒绝了。
心里好害怕,怕她抛弃这个家,怕她忘掉我,再也见不到。
怕她在外面变心,遇到新的相好,背叛我哥,也背叛我。
怕她出门在外吃不饱穿不暖。
怕她没地方住,怕她被人欺负,更怕她跟香菱一样,被人贩子拐走一去不回。
四十里的山路还是走到了头,站在路边等公交车。
公交车来了,我赶紧上车,帮着她买了票,找了座位,将行李放好,这才恋恋不舍下车。
临走的时候,还往她口袋里放了二百块零钱。
隔着汽车的玻璃窗,我扯着嗓子喊:“嫂子,到城里记得来一封电报,让我知道你在哪儿?千万别忘了!”
翠花的眼睛里含着泪,她说:“知道了!初九,你回吧!好好要种地,好好照顾爹娘!别跟香菱吵架!”
顺着远去的汽车,我一口气追出去老远,直到气喘吁吁看不见,这才一屁股坐在路边。
觉得心一下子被掏空了……。
第219章 翠花走了
翠花走了,我的心也空了,摘心摘肺地疼。
她要去的那个蔬菜保鲜工厂,在山那边的山那边,距离仙台山至少三百多里。
那儿是个很大的城市,不知道比仙台县要大多少倍。
去年过年的时候,桃花村有几个姑娘从城里打工回来,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
当时,那个工厂正在修建,现在听说已经开始招工了,翠花打算到哪儿碰碰运气。
我拦不住她,只能放她走,可心里又舍不得。
如果不是家里有爹娘老子,老婆孩子,还有那七十亩地,我还真打算跟她一起走了。
我是个负责任的男人,被所有的牵绊束缚了手脚,最终选择了留下。
虽然身体留下,可心却被翠花带走了,一直跟着她。
自从嫂子离开,老觉得吃饭没味,干活没劲儿,晚上睡又睡不着。
甚至有一次,半夜跟香菱爱爱,一下子呼喊出了翠花的名字。
把香菱气得差点将本老公一脚踹炕底下去。
吃饭的时候,我觉得翠花就在旁边,总是一挥手:“嫂子,添饭!”
我老娘把饭勺子一轮:“嫂子没了,老娘给你添饭!”
香菱在旁边就瞪我。
有时候上厕所,拉屎拉半截,忽然想起没拿纸,于是又喊开了:“嫂子,纸,没纸了,拿纸来!”
香菱气呼呼把纸往厕所门口一丢,怒道:“嫂子不给你送纸,你是不是就要用手指啊?忘了还有个媳妇吗?”
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更加会想起嫂子,觉得她就在旁边。
有时候不由自主就问:“哎……俺嫂子嘞?咋没来?”
爹就说:“翠花都走半个月了?你找啥找?”
总之,吃饭的时候,总是想起翠花为我添过饭,干活的时候,总是想起翠花为我擦过汗。
天热的时候,忽然想起翠花为我打过扇。
下雨的时候,忽然又想起翠花为我打伞。
饿的时候,猛然想起翠花给我擀过面。
睁开眼是她,闭上眼是她,哪儿都是她,魂牵梦绕。
忽然觉得,自从她嫁过来那天起,就成为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没了她,哪儿都不得劲儿。
我觉得自己傻了……神经了,大队里的那些事儿也懒得管了,其他山民的死活也跟我无关了。
甚至山村在一点点转变也没发现。
大路修开,梨花村的人也跟疯了一样,啥东西都买。
首先是电视机,收录机,十来天的时间不到,半道街的人都买了电视机。
熊猫牌,金星牌,环宇牌,十七寸的,十四寸的,全都是黑白的。
只有我一口气买了四台彩电,全都是三洋电调谐的。
一台送给爹娘老子,一台送给了茂源叔跟茂源婶子,一台给了有义叔,也就是我现任的老丈人,剩下的一台自己看。
家里有钱了,家电当然买高档的。
俺媳妇可喜欢看电视了,也喜欢吃瓜子,一边吃瓜子,一边看电视。
一集电视剧看不到头,瓜子皮磕出去半斤。
大山里没信号,每家每户的天线架设得都很高,画面也不清晰,净是雪花点。
接受的台也不多,只有一两个,可他们看起来还是津津有味。
接下来就是三马车,半个月的时间,梨花村增添了十几辆农用三马,双力的,时风的。
人家电视上都说了,时风时风,路路畅通。
有了三马车,以后卖菜就不用发愁了,也不用套马车赶牲口了。
从此,牲口开始一点点退出仙台山的历史舞台。
牲口不干活也得喂,冬天还要加料,忒费事儿。三马车光喝油不吃草,马力也比骡马大。
一辆三马子可以拉四千斤菜,顶得住三辆牛车,路好走,跑起来也快。
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将车开到县城的批发市场,来回才一个小时,省时省力。
一天跑两趟,种个十亩二十亩的菜,半个月时间不到就卖完了。
我也买了一台,比他们的都大,十八马力柴油机,可以拉六千斤菜。
牲口也没卖,还是有我爹跟茂源叔赶,没办法,地多啊。
然后是盖新房,梨花村的土房子开始拆了,里生外熟的青砖房也拆除了不少。
因为有钱了,很多人家开始把旧房子扒掉,打算住进瓦房里。
我一咬牙,也准备盖房了,家里的房子是真不能住了。
守着钱看个毛?钱是干啥用的?还不是伺候人的?盖!
于是,找一伙子工匠,三五下把那个住了祖孙七八代的房子给推倒了,一下子盖起来三座大瓦房。
一座给爹娘住,一座是我跟香菱的,另外一座,等我哥回来,让他跟翠花住。
秋天不到,梨花村的旧房子就被扒掉一半,弄得当地建筑材料飞涨。
八月中秋不到,房子就盖好了,窗明几净,十分宽敞,又明又亮。
四周是红砖墙,地基扎实,上面是空心板,空心板上扣绿瓦,看上去高贵而又福气。
爹跟娘住进去以后,乐得合不拢嘴。
娘说:“还是俺家初九,真孝顺!想不到临死前还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儿子能耐啊……。”
我爹也提着烟锅子摇头晃脑得意:“那是,也不说谁的种?当初怀他的时候,孙瞎子就帮咱看过,说这小子将来必定是将相之才。”
娘撇撇嘴说:“瞧你能得?老二是你的种?老大就不是?初八为啥没这能耐?”:
爹又说:“将相本无种,命跟命不一样,初九的八字好。”
至于香菱,就更兴奋了,新房子,新炕,新家具,再加上彩色电视,香菱瑟地不行。
每天晚上俺俩躺新炕上,折腾地更欢畅了,也叫得更响亮了。
真是怪事儿,香菱自从嫁给我以后,竟然越来越漂亮,比当闺女的时候还俊。
而且她的身体也越来越成熟,白房子越来越鼓,皮肤越来越细腻。小脸蛋也越来越光滑。
把我给闷得不行,一直在寻找原因。
闺女变成媳妇的确会成熟,更加妩媚动人,可也不能这么动人吧?
后来终于明白了,原来香菱使用了化妆品。
拿着我的钱,她啥都买,这个膏啊那个粉,呼呼啦啦买回来一大堆。
这些化妆品她都是让城里打工的小姐妹给捎回来的,每天早上醒过来,香菱都坐镜子前面抹。
画个眉呀描个眼,擦个胭脂涂个粉,还有唇膏,一画就半个小时。
不单单早上抹,晚上睡觉的时候她也抹,弄被子上都香喷喷的。
特别是洗澡以后,浑身上下抹个扁,不见光的地方也撒香水,跟浇地一样。
每次她那儿一哼哼,本少爷就把持不住,不由自主手往她扣子上解,把她往怀里扯,都控制不住。
我问:“你买这些东西花了多少钱啊?弄这么漂亮干啥?是不是想勾个小白脸回来?”
香菱却振振有词说:“对,就是打算勾个小白脸。这叫颜值投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化妆品套不住自己男人。俺不把自己打扮漂亮点,你被别的女人拐跑了咋办?”
我心说,拐个毛?也就你拿我当个宝,别人谁稀罕我啊?
仙台山四个村子,梨花村最先脱贫了,把其他四个村子眼红得不行。也把杏花村跟野菜沟的两个村长气得不行。
因为那两个村子的群众都在埋怨村长,除了找娘们,跟寡妇睡觉,啥也不会。
瞧瞧人家梨花村杨初九,多能!开荒种菜,拉电线,修山路,梨花村的群众一下子就有钱了。
如果不是杨初九,出门咱能走大路?能点上电灯?都跟着人家沾光。
再瞧瞧恁俩?啥毛玩意儿?不行,俺也要开荒,也要种菜,也要买车,盖房。
桃花村,杏花村,跟野菜沟依然很穷。因为他们村子里没有地,村长也没有带着他们开荒。
目前,桃花村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自从村长陶大明坐牢以后,上面就把桃花村交给我,暂代村长。
这两年梨花村地多人少,需要雇佣人,大部分雇佣的都是桃花村的人。
因此,桃花村的人也跟着沾光。
而且我已经决定了,后半年接着开荒,把桃花村附近的荒地也开出来。
这立刻得到了孟哥的赞许,孟哥说:“没问题,推土机我来联系,目前山里有路了,不要说过推土机收割机,坦克车开进来也不是问题。
这次推土机进山,就不走了,杏花村跟野菜沟的荒地,一块开!!初九,咱们大展宏图的日子来了。”
我却笑了笑说:“哥,以后这四个村子就交给你了,我打算退出,不玩了,明天就进城。”
孟哥吓一跳:“啥?你要走?到哪儿去?”
我说:“进城打工啊。寻找一条梨花村的真正致富之路。”
孟哥说:“扯毛!当初是你把老子留下的,把我栓这儿,你却要撒丫子扯呼,这算哪门子兄弟?”
我说:“哥,其实我不想当村长的,当初是茂源叔赶鸭子上架。我根本不是这块料。你有勇有谋,是大将之材,明天我就进城,找嫂子翠花!”
孟哥就不说话了,啥都明白了。
他点点头说:“人各有志,不能强求,这个村长我也不会干,但是我会尽力,你一路保重。”
就这样,23岁这年的秋末,我第一次走出大山,带着行李奔向了大都市,再一次跟翠花汇合了。
这一走,一年的时间才回来。
可万万没想到,我的离开却为仙台山人带来了又一次灭顶之灾。
第220章 隐藏的护花使者
我想翠花想得不行,明知道那是嫂子,摸不得碰不得,可就是想她。
她离开三个月,一封电报也没来,这一百天过得真是度日如年。
俺俩就像两块磁铁,不同的极性产生了强大的吸引,他吸引着我,我也吸引着她。
再看不到她,我觉得自己会疯掉。
所以,告别了爹娘,告别了香菱,背上行李踏上了开往y市的汽车。
临走的时候告诉我爹,那七十亩白菜接着种,还可以种二年。
因为中间间作了果树,两年以后果树就长起来了,第三年,果子的收成就可以接上。
种不过来就雇人,别怕花钱,遇到什么难事直接找孟哥。
其实也不用找,孟哥就住我隔壁,会随时随地帮我们家老爷子。
有他在,我当然可以潇洒地离开,不会有后顾之忧。
香菱抱着孩子一直把我送到村南的小石桥上,她说:“初九,你走吧,家里还有俺,俺会帮你照顾爹娘的。你是干大事儿的人,俺不能做你的绊脚石。”
我抬手摸了摸她的脸,心理酸楚的不行。
感觉真对不起她,因为这次出门的理由跟嫂子一样,是学习蔬菜保鲜技术,将来有机会打算回村开厂。
可实际的情况是为了见翠花。
所以,觉得对香菱挺不公平,有点抽自己俩耳瓜子的冲动。
我说:“香菱,你回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没事的。听爹的话,听娘的话,好好照顾小天翼。”
就这样,我冲香菱摆摆手上去了山道,走出去老远,回过头来还发现香菱站在老柳树的底下,冲着这边张望。
她的手在摆,抓着儿子的手也在摆:“天翼,给爸爸再见,快看,爸爸要走了……。”
女人恋恋不舍,我也恋恋不舍,可还是咬咬牙转过了头。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走出大山,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城市。
可是奇怪地很,竟然一点也不害怕,一点也不胆怯,反而有种飞鸟返林鱼归大海的舒畅。
好像外面的天地就是为我准备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哪儿都那么新鲜,哪儿都那么充满好奇。
上去公交车,汽车穿过仙台县城,又在公路上走了四个小时,转过来绕过去。
中间竟然一个村子也没有看到,除了山峰还是山峰,除了峻岭还是峻岭,连绵不绝。
三百多里以后才彻底摆脱大山,走进了那个钢筋混凝土包裹的城市。
果然非常气派,哪儿都是人,哪儿都是高楼大厦,哪儿都是大马路,哪儿都那么热闹。
大街上到处是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最显眼的是有好多漂亮的大闺女。
那些大闺女果然跟村子里打工的山民说得一样,穿裙子,光俩腿,擦胭脂,涂香粉。
这都九月了,还不穿棉衣,身上的衣服恁少,就不嫌冻得慌?
那裙子忒短了,都盖不住重要的地方。
还有上身的领口,也忒低了,隐隐约约的沟壑都瞅得清清楚楚。一个个挺俩若隐若现的鼓鼓,勾得人心里发慌。
山里人没见过点啥,不是俺没出息。
于是,我追着一个短裙低胸的妹子,一直撵了她三条街,直到脑袋碰电线杆子上,才明白过来。
揉揉脑门抬起头的时候,那闺女却不见了。
心里害怕地不行,翠花进城三个月了,是不是也跟这些大闺女一样,穿低胸装,提短裙子啊?
真是这样就糟了,还不被城里的男人占便宜?
奶奶的,谁看俺嫂子,老子就一针扎死她。
本帅哥别看没来过大城市,但绝不是土豹子。
毕竟是高中生,有知识有文化,看过很多书,也了解城里人的生活方式。
我知道进城以后要找旅馆住,也知道怎么坐公交,看站牌。
虽然翠花没来过一封电报,可y市的蔬菜保鲜工厂最多不会超过三家。
鼻子下面有嘴,那就一家一家找呗。
你还别说,翠花还真被我找到了。
她工作的地点是y市规模最大的一家蔬菜公司,名字叫朝阳蔬菜公司。
可惜那个鸟公司刚刚干起来不久,还没怎么运营。
他们已经开始招工了,招来的人不多,也就二三十个。
男工没几个,其他的都是女工,这些女工全住职工宿舍。
我没有立刻走进工厂去,也没有直接跟翠花联系。
而是租一间民房住了下来,那是工厂旁边的一座家属楼。
这家屋子的房东不错,是老夫妻俩,老头是个退休老教师,老婆儿是某工厂的退休职工。
当然,他们俩干啥的,跟我毛关系没有,我是通过招租广告找这儿来的。
房价谈好,每个月二百,直接交钱就住了进去。
站在家属楼四层的阳台上,几乎可以俯览这家工厂的全局。
能看见他们的大食堂,看得见职工宿舍,甚至对面的经理办公室都瞅得清清楚楚。
不知道脑子咋长的,也不知道为啥选择住这儿,反正只要能看到嫂子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住进来没事儿干,也不知道该干啥,好像就是为了看嫂子。
看她的生活状况,看她每天吃啥喝啥,看她每天上下班。
我发现嫂子瘦多了,面容敲碎,好像吃了不少苦。
真想一下扑过去,将她抱怀里安慰一下。
可又怕她生气。
我就那么默默注视着她,一直看了好几天。
也没发现啥,工厂不小,规模也不小,就是职工不多。
因为这个,我还特意到地摊上买了个望远镜,专门盯着女职工宿舍看。
于是,就发现很多女职工在里面换衣服……。
隔壁是洗澡间,每天晚上下班以后,不少的女职工在里面光溜溜,然后哗啦啦。
妈的!脑子真是太聪明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为啥要选择这间民房了。
视野好,地势好,环境好,看到的东西更好。
不是老子变……态,这不正好赶上了吗?
再说,我对那些女工的身体并不感兴趣。
哥们见过的女人多了,摸过的女人也多了。
当初在仙台山,四条街的女人都被我摸个遍,哭着喊着让我摸。
丑的俊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水桶腰,水蛇腰,杨柳细腰,马峰腰,有胎记的,没胎记的,屁股上长肉瘤子的,都见过,早麻痹了。
跟仙台山的女人比起来,这儿的女工还不上档次。
不要说跟翠花和香菱比,就是陶二姐那样的,就能盖她们一工厂的女工。
所以,翠花在这个儿就显得出类拔萃,鹤立鸡群。
漂亮的花朵很容易招蜂引蝶。所以,有不少男工老是对嫂子暗送秋波,大献殷勤。
其中一个小白脸,个子挺高,带一副眼镜,年纪二十五六岁,据说是工程师,老喜欢请翠花吃饭。
翠花不同意,他就到职工宿舍去堵,到车间门口去堵。
翠花见到他总是绕道走,可这孙子还没完没了,没事就往车间跑。
把老子气得,光想下去踹他两脚。
于是我招招手,把房东老太太叫了过来,说:“大娘,您过来,我跟您打听一下。”
房东太太六十岁左右,非常健谈,是个胖老婆儿,系着围裙问:“小伙子,啥事儿啊?”
我顺着窗口一指,问道:“大娘,戴眼镜的小白脸,您认识不?”
房东老婆儿说:“当然认识了,那是朝阳蔬菜公司董事长的儿子,好像叫……江百岸,大学毕业生,大家都叫他……江工。”
“江工?啥意思?”
老太太说:“所谓的江工,就是江总工程师。”
卧槽,听名字就不是啥好东西,姓江的没一个好人。
不行,老子要揍他,为翠花出气。
胖老婆不知道我要干啥,问:“年轻人,你这是……?”
她首先盯了盯我手里的望远镜,迷惑不解瞅着本帅哥,一脸的疑惑。
分明把我当做了偷窥的色狼,变……态狂。
我也尴尬地不行,赶紧说:“大娘,恁别误会,我是……便衣。”
老婆儿吃一惊,立刻问:“你是……查案子的?”
我说:“对,最近我们发现一个抢劫犯,就是这家工厂的男工,我奉上级的命令监视他。”
说着,把怀里的身份证在她面前晃了晃,没等她看清楚,就赶紧收了起来。
“喔……明白了,明白了,年轻人前途无量,我们一定跟你配合,做良好市民。注意安全哈。”
被我这么一糊弄,她竟然相信了,还屁颠屁颠乐得不行。
傍晚,工厂的职工都下班了,从望远镜里我又瞅到了翠花跟江百岸。
这次让我感到惊讶的是,他俩在车间门口谈了好一会儿话,翠花还特别兴奋。
然后翠花就跟那人出来了,走出工厂,看样子准备去吃饭。
心理很不好受,咋办呢?嫂子有危险!
会不会被这小白脸灌醉,然后开房……?
听说城里的男人就喜欢这样。
我的脑子里立刻显现出翠花在酒店里被欺负的画面。
江百岸将昏迷不醒的翠花拉进房间,关门上锁,然后解衣服,飞扑而上,恶心的双手摸向了嫂子的衣服扣子……简直不敢想象。
于是,我赶紧带上口罩,从家属楼上飞奔而下,直奔工厂门口的大马路。
果然,刚冲出来,就瞅到了他们。
江百岸臂弯里搭着西装,在跟翠花说话,一脸的贱笑。
而翠花跟他肩并肩,也是有说有笑。
我跟在后头,发现江百岸的手抬起来,好几次想搭在嫂子的肩膀上,可抽搐半天又放下了。
一股怒火直冲脑海,我低头捡起路边一块鹅软石,装在了口袋里。
只要这小子敢摸我嫂子,老子就一刀斩你个桃花开,似是故人来。
不把你的屎打出来,我就不叫杨初九。
第221章 给你一砖
傍晚时分日落西山华灯初上,九月的天已经开始凄冷了,而且风很大,所以戴着口罩不会惹人注意。
再加上这一段的路灯昏暗,他们也看不清我,距离也跟得不远不近。
果然,我看到江百岸带着嫂子走进了一家不错的饭店。
他们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开始点餐。
上了几个菜,一瓶红酒,然后嫂子就跟小白脸喝上了。
曰他娘哩,还真被老子猜对了,接下来就该将翠花灌醉,开房间了吧?
如果单单吃顿饭,我他么狗臭屁不放,你们走,我也拔腿走人。
如果吃过饭,想跟我嫂子有什么企图?……嘿嘿,老子保证今晚你的脑袋开瓢。
砸坏了不管缝,缝小肛来了也缝不住。
穿得太破,衣服不好,没敢进去,就在外面那么瞅着他们。
而且这身装束,酒店的服务生是不会让我进的。
自从来到y市,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这个鸟城市狗眼看人低。
忒多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鄙视他们,嫌弃他们脏。
这是个狗穿衣裳人露肉的世道,也是个只认衣裳不认人的世道。
你穿得太寒酸,根本没人正眼瞧你,高级的娱乐场所还会将你拒之门外。
而且这样豪华的酒店,普通人根本消费不起。
人性使然,不想自取其辱,所以,他俩在里面吃饭,我在外面抽烟。
烟抽了三四根,里面的饭吃得差不多了,一瓶红酒也见了底。
两张嘴巴嘟嘟囔囔,根本不知道他俩说得啥。可江百岸一直在劝翠花喝,却瞧得清清楚楚。
翠花的酒量我知道,二三两就不行了,多半瓶酒下去,嫂子晕乎了,小脸蛋红扑扑的,醉意阑珊,笑起来跟花儿一样灿烂。
她舌头也短了,脚步踉跄,站都站不起来。
没出预料,江百岸将她搀了起来,没有走出酒店的门,真的开了房间,扶着翠花上了楼。
这一下可把老子气得不轻,老套的手段让我把这小子猜个透彻。
他哪儿一撅腚,本帅哥不但能瞅到他的花花肠子,还能看到他的嗓子眼。
于是,我扔掉了烟头,裹紧了风衣。
没有立刻进去,这种事就是要捉贼拿脏,捉奸捉双。
现在进去,他完全有辩白的机会,不如等他的手刚刚伸向嫂子的衣服,没解开扣子的时候,老子忽然从天而降,岂不是要吓得这小子阳……痿。从此举不起来?
对,就这么办。
看着他俩上楼,约莫过了两三分钟的时间,这才低头走进酒店。
穿着风衣,带着口罩,门口的服务生也没看清楚谁,还以为吃饭的,就那么蒙混了过去。
来到前台,发现一身穿孝衣头戴孝帽的姑娘在哪儿登记。
其实也不是孝衣跟孝帽,而是酒店的白色工作服跟白帽子。
那闺女长得还不错呢,大眼睛,长头发,圆脸蛋,一口玉米牙。
发现有人靠近,姑娘站了起来,一哈腰:“先生您好,请问需要帮助吗?”
我压低声音问:“姑娘,马上告诉我,刚才有个叫江百岸的人,住哪个房间?”
那姑娘发现不是住店吃饭的,而是来找人的,一脸的不乐意。
跟翻书一样,脸色就变了,说:“对不起,无可否告,这是我们酒店客人的**,外人无权知道。”
老子一听就恼火了,心说放屁!不就是觉得老子没消费,不愿意搭理吗?
于是,我故技重施,又把身份证拿出来在她眼前一晃:“我是便衣,正在调查一个叫江百岸的人,请你配合,要不然告你妨碍公务。”
你还别说,这一招百试百灵,那小姑娘就是一愣,迷惑不解看着我。
“你……真的是便衣?”
我说:“废话!马上告诉我,没时间了,那小子是个毒贩子,跟客户在你们酒店交易,出了事儿,立刻让你们老板开了你!”
连蒙带吓,还真把这小丫头给弄得手忙脚乱,花枝乱颤。说话结结巴巴:“他们在……三楼,308房间。”
“谢谢……”话声未落,我已经一步窜上楼梯,直奔308房间。
来到房间门口,发现房门上锁了,推了推竟然推不开。
现在可是千钧一发,动作慢了,我嫂子就被人咔嚓了。
动作快了,可能抓不住证据。
所以时间要卡得刚刚好。
猫儿一样将耳朵贴在房门上仔细听,没想到这房门是隔音的,鸟都听不到。
既然鸟都没有,那还听个鸟啊?
估摸着时间,江百岸也开始解衣服了,坚决不能让他亲我嫂子,摸我嫂子,更加不能让她解嫂子的衣服。
于是,我开始敲门,砰砰砰,砰砰:“开门,开门!”
房门一敲,跟擂鼓一样,把里面的江百岸吓一跳,传出一句男人的声音:“谁呀?”
我说:“我!”
“你是谁?”
“出来瞧!”
江百岸说:“谁这么没礼貌?”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赶紧说:“先生,我是服务生,送酒的。”
“送酒?我们没叫酒啊。”
我说:“对不起,您中奖了,正好是我们酒店第一万名住客,奖励红酒一瓶,免费奉送的。”
江百岸还挺不乐意,过来开门。
房门打开,我首先看这小子的衣裳,西装穿在身上,不过扣子开了。
往里瞟一眼,嫂子翠花就躺床上,斜斜靠在哪儿,已经睡着了,衣服却是整齐的。
还好没被人占便宜,来得正是时候。
江百岸发现我是个陌生人,带着口罩,没穿酒店的工作服,眼睛还一直冲着翠花瞧,特别生气。
“你是谁?酒呢?”
我说:“酒你麻痹!”
猛地拉出怀里的石头,举过头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砸了过去。
当!当!一共砸了两下,第一下正拍脑门上,**子差点被砸出来,鲜血跟三峡大坝泄洪那样,哗!飙了出来。
第二下砸在了面门上,正砸鼻子上,鼻梁骨差点被砸塌,鼻血顺着嘴巴往外攒。
“呜!”江百岸猛地一捂鼻子,蹲在了地上,身子一歪,晕死了过去。
楼道里哪儿都是血,血泡儿活泼泼的、开锅般流淌一地,他那圆圆的、没正经的眼睛闭上了,闭得满足、惬意。
打完以后,我没有冲进屋子去看翠花,因为知道嫂子没事。
没进来的时候就想好了,打完就跑,跑得越快越好。
所以,转身撒丫子狂奔,从三楼上冲下去,穿过大厅上去了大街。
我之所以逃走有两个原因。
第一,不想翠花知道我来到了y市。只是想默默保护她,照顾她。
第二,担心警察叔叔找麻烦。
揍人两石头就完了?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儿?酒店的保安岂能放过我?
把老子抓住,岂不是要送进局子里喝茶?
罚钱不说,弄不好要坐牢。到时候说不定会被灌辣椒水,上老虎凳。
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这是个金钱说话的时代,有钱走遍天,没钱寸步难行。
辛辛苦卖菜挣点钱,老子才不乐意给他们呢。
再说江百岸被我砸两下,包扎伤口,到医院看病,也没时间欺负翠花了。
所以我就那么潇洒地,放心地跑了,而且跑得特别欢畅。
一口气冲出酒店的门,也没敢往住的地方跑,那样的话是煞笔。
老子才不会让他们知道我的老巢在哪儿,所以顺着马路一路向东,冲啊冲。
酒店的保安终于追了出来,手里轮着保安棍。七八个人一起呐喊:“抓住他!别让这小子跑了!”
没空鸟他们,不跑是傻蛋,我一溜烟地没影了。
可那几个保安却紧追不放,狗撵鸭子似得,把老子追得无处藏身。
这王八蛋城市比不得大山,哪儿都没处躲,因为天晚了,大街上空荡荡的。
逃哪儿去呢?
猛地抬头,瞅到旁边有一家医药门诊,房门还开着。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里面有人没人,飞身就冲了进去。
进去门诊部,我第一个感觉是寻找电灯开关,先把电灯拉灭。
开关在门背后,吧嗒一声关灭了,房间里一片黑暗,抬脚就将门给踹上了。
恍恍惚惚,瞅到办公桌的前面有条人影,是个女的。
不是医生就应该是护士。
哪儿还管那么多,飞身扑过去,将那女的抱怀里,伸手堵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做声。
其实那女的早吓蒙了,忽然闯进来一个戴口罩的陌生人,进屋子就关灯踹门,她心理就明白了七八分。
不是劫匪就是色狼,于是她大声呼救起来:“你是谁?救……。”
刚刚喊出一句,就发不出声了。
区区小女子,本帅哥岂能怕她?跟老鹰扑兔子差不多,将她裹在怀里,裹得动弹不得。
“别动!动一动就要你的命!”
她不敢做声了,一个劲地颤抖:“大哥,俺……没钱。”
我说:“没钱就劫个色。”
抱上的瞬间,觉得这女的身材还不错,应该是个女孩,娇小玲珑,香气扑鼻,蛮顺溜,脸蛋也滑溜。
她在我的怀里颤抖,一只手堵着她的嘴巴,另只手不知不觉摸在了她的胸口上。
忍不住捏了捏……好圆,好鼓,好紧绷,好柔软,好奇妙。
暗夜里,女孩就瞪我一眼,眼神里满是凄楚。
虽然灯光熄灭了,虽然屋子里很黑,可借着外面昏暗的路灯,还是将她的脸盘瞅得清清楚楚。
不是十分漂亮,只能说看得过眼,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大不小,嘴巴不大不小,单眼皮。
我差点笑了,这不是……李燕吗?
李燕怎么到y市来了?
第222章 山水有相逢
没错,眼前的女孩的确是李燕,我看得到她,她却看不到我。
因为这时候我身穿风衣,脸带口罩,神神秘秘,蛮像个劫匪的样子。
而且李燕已经把我当做入室抢劫的劫匪,吓得浑身瘫软,裤子都湿了。
她不敢做声,更不敢反抗,因为不知道我要干啥,到底是抢钱还是劫色?
只能被挟持着筛糠一样颤抖。
“呜呜……放开俺,你摸到俺的胸了!”虽然她的话含糊不清,可还是听明白了。
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已经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按在了她的一对鼓鼓上。
我说咋恁柔?咋恁软?赶紧把手移开了。
两年不见,李燕的身体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让人不能一手把握。
“你给我闭嘴!不许做声,要不然打你屁股……!”
不得不吓唬她,根本没时间跟她解释。
七八个保安还在外面呢,正在来回寻找,一扇门一扇门敲。两侧的门市被他们敲得叮叮当当作响。
“开门!开门!有没有看到一个穿风衣带口罩的小子进来?”
两侧的门面房有的有人,有的没人。大晚上的,很多店铺都歇业了,房主也不在。
所以他们敲打一阵,发现房门紧闭,也就不敲了。
很快,他们拎着保安棍靠近了李燕的门诊部,同样将房门拍得呼呼山响。
“有人吗?出来一下!”
立刻,我的心就缩成一团,把李燕越抱越紧,女孩被勒得喘不过气,面红耳赤。
这个姿势特别难看,如果不是衣服隔着,我跟李燕就……。
面对这种情况,李燕当然又羞又怕。不知道她心里咋想的,估计恨不得咬我一口。
房门上了栓,屋子里黑灯瞎火,外面一个保安说:“这家没人,那小子一定躲前面去了。”
另一个说:“咱们到前面去……那儿有条影子,一定是他!小子别走!”
七八个保安不知道看到了那个替死鬼,呼呼啦啦追过去,眨眼外面销声匿迹,一条人影也没了。
我这才虚口气,抱着李燕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仍然没撒手,女人坐在了我的身上,那个地方几乎被她的身体压弯。
痛得我呲牙咧嘴……可没敢叫出声。
李燕用力掰开我的手,说:“他们走了,你还抱着俺干啥?松手,流氓!”
没办法,只好松开她,同时将她推开了。
哪知道李燕勃然大怒,抬手就是一巴掌:“杨初九!你太过分了!”
“啪!”一耳刮子抽来,刚好刮我脸上。
差点被她扇蒙,不知道她啥时候认出的我。
没明白怎么回事,她已经扯去我脸上的口罩,开了屋子里的灯。
明亮的灯光刺得人睁不开眼,赶紧抬手捂上了脸。
李燕说:“别躲了!杨初九,早知道是你!混蛋!刚才你弄得人家好疼……不过还蛮舒服的。”
没办法,只能尴尬笑笑:“你咋知道是我?”
李燕说:“拆了你的皮,俺认识你的骨头,一抱,就抱出来了。”
还真是,李燕长这么大,只被两个男人抱过。
一个是她爹,另一个就是我。
爹老子抱她的感觉,早就忘了。我抱她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而且我还跟她睡过,就在两年前,那次到县城卖菜,跟大东二东发生矛盾的那个冬天。
李燕将本帅哥灌醉,骗进一家小旅馆,然后扯去衣服,进了我的被窝。
那次有没有办成事儿不知道,不过她对我身体的熟悉却是了如指掌。
女人往往对自己的初恋印象是最深刻的。
我就是她的初恋,那一晚恐怕还拿走了她闺女的第一次。
一个月以后,她还说自己怀孕了……估计是吓唬人。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她。现在两年过去,也没见她生孩子。
这个世界真是小,山水有相逢,想不到会在y市的大街上相遇。
没法跟她解释,一句话说不清,只能问:“意外不意外?惊喜不惊喜?”
李燕说:“意外!惊喜!苍天!你怎么到y市来了?初九……。”
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激动,刚才还抽哥们一巴掌,这会儿又扑过来,抱上脖子就啃,就咬。
赶紧把她推开了,说:“你干啥?干啥啊这是?”
李燕说:“人家见到你好高兴,你怎么无缘无故跑俺这儿来?”
我心说,你以为老子乐意啊,还不是被人追得跟兔子一样,没地方藏,碰巧了?
可又怕伤她的心,赶紧将风衣解下来,放病床上,这才道:“听说你是在这儿开了一家门诊,我过来参观一下,也想在这儿开个门面。”
李燕小嘴巴一噘:“骗人!刚才那伙人追你是怎么回事?”
我尴尬一笑:“闹着玩的……”
“胡说,俺认识他们,他们是前面丽晶大酒店的保安,喔……你吃霸王餐?”
“谁吃霸王餐了?我喜欢被人追行不行?”真懒得跟她解释,也解释不清,只是坐在屋子里抽烟。
现在还不敢出去,担心被那伙人认出来,给我两棍子,天亮以后就差不多了。
李燕话锋一转:“那你就是为了翠花!”
“翠花?你见过翠花?”我惊愕了,傻呆呆看着李燕。
李燕挺热情,帮我倒了一杯茶,然后坐在了对面。
“没错,俺当然见过她,两个月前,就是俺救了她,初九,翠花……受苦了。”
接下来,李燕将翠花这三个月的心酸经历跟我娓娓道来。
翠花真的受苦了,而且是来到y市一个月以后无意中见到李燕的。
三个月前,我将嫂子送出大山,送上了开往y市的公交车。
翠花坐车上,在茫茫的群山中整整绕了四个小时才摆脱大山,来到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
第一个落脚的城市就是y市。y市也是距离仙台山最近的大城市,仙台山半数以上的人都在这儿打过工。
可翠花的点背得很,刚刚走下汽车,身上的钱就被割包的小偷弄走了。
那个十万元的存折也不见了。
当她发现不妙的时候,包裹上只剩下一条长长的大口子,里面的存折跟零钱全都不翼而飞。
嫂子吓坏了,惊慌失措,疯了一样寻找。
可来的那辆车已经开走了,包裹到底是在车上被割的,还是下车以后在车站被割的,都无从知道。
她疯了一样,见人就打听:“大叔,恁有没有看到俺的钱?看到俺的存折?求求恁告诉俺吧。”
“大娘!那些钱可是俺弟几年的心血,恁见了没有?求求恁给俺吧,求求您了!”
“大哥!俺的钱没了,咋办啊,咋办?初九知道一定会骂死俺的?见到就还俺吧,俺给恁跪下了……”
翠花见人就拉拽,见人就哭泣,见人就磕头……哭得声泪俱下。
那可是十万块啊,我跟嫂子半年种菜的心血,忽然没有了
可没人搭理她,车站的人很多,大多数冲这边望望,摇摇头,走自己的路。
因为在车站这种事情太多了,屡见不鲜,天天都有被割包的,也有被人讹钱的。
这儿鱼龙混咋,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当地人都免不了被欺负。
还有那些****,只要你靠近说买,人家就拉一大块下来,漫天要价。
你不买,那人的刀子就搁在你脖子上,用刀子逼着你买。
真的没人管,戴红袖章的也不管,你扔烟头,丢果皮,吐痰的时候,他们只管撵着你要钱。
穿制服的更不管,他们甚至还故意避开,装作看不见。
刚刚走出山村的翠花,就尝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
跟家里的日子比起来,她一下子从天堂掉进了地狱。
不知道哭了多久,喊了多久,拉了多少人,嫂子没力气了。只能站起来,在大街上徘徊,流浪。
她无亲无故,也身无分文,不能住店,也不吃饭。
她从大街的这头溜达到那头,又从那头溜达到这头,头发蓬松,衣服凌乱,脸上,手上,裤腿上,布鞋上,净是泥巴。
乍看上去,像个讨饭婆。
她饿得不行,肚子咕咕叫,只能讨饭。
有好心的人,就给她一口吃的,遇到蛮不讲理的,就把她从店门里推出去。
她不知道咋办,举目无亲,本来想找个在这儿打工的乡亲,可一个也碰不到。
她被生活的苦难逼迫上了绝境,到了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
晚上没地方住,她只能住桥洞子。
大夏天的,到处是蚊子,蚊子嗡嗡乱响,围着嫂子飞舞,把她的手上,脸上,腿上,咬得净是水红疙瘩。
遇到大风大雨就更糟了,风雨一吹,从桥洞子的这头淋到那头,全身都水淋淋的。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她一直在大街上流浪,所有的人都把她当做了讨饭婆。
女人美丽的容颜不再,一脸的污垢。
很快,一场大雨过来,她生病了,躲在桥洞子里打哆嗦,一个劲地颤抖,高烧不退。
接连昏迷了两天,睡梦中,她瞅到了我这个小叔子。
可能出现了心理感应,那时候我也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
嫂子发现我在冲她喊:“翠花!别睡,千万别睡,睡着就醒不过来了!坚持,坚持啊!快起来找医生,看病啊……嫂子,你起来!”
翠花猛然睁开眼,大呼一声:“初九……!”
她挣扎着爬了起来,一点点爬出桥洞子,向着不远处的一家门诊靠拢。
可就在这时候,从旁边过来几个流氓。
那几个流氓都喝醉了,手里提着酒瓶子。
大雨一淋,女人脸上的污垢被冲净了,显出美丽的容颜。
几个流氓一瞅哈哈笑了:“花姑娘……呦西!”
然后冲着翠花一步一步靠拢,伸手就扯她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