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节 你可以走了
她随即补充了一句:“磐石寨所有的女人都是这样。”
认定目标的年轻人是如此执着。阿平反手紧紧扣住阿玫的胳膊,仿佛铁箍,紧密得没有丝毫缝隙。他说话斩钉截铁:“我娶你!我这就回磐石寨,把家里所有人接来。”
阿玫身体随着荡漾的笑声一起颤抖:“你确定?”
阿平恶狠狠地重重点头:“你说的对。环车寨什么也没有了。现在回去,死路一条。”
他的喉咙随着用力吞咽动作上下耸动:“做我的女人。从今往后,我养活你。”
阿玫在媚笑声中更正他话里的错误:“是妻子,被头领和祭司当众宣布认同的妻子!”
……
雄奎翻来覆去一夜没有睡好,早上醒来的时候觉得头疼。他感觉这是比手指甲被拔掉更难以忍受的折磨。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活了几十年,就在刚刚过去的这几天,高频率的大脑活动远远超过以往人生岁月所有思考时间的累计。那时候的雄奎对“智慧”两个字很不感冒,觉得那是愚蠢到极点的做法。与其有时间坐在那里冥想思考,不如到山上猎几只山鸡、野兔,或者找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女人,在她身上狠狠发泄多余的精力。
不得不承认,磐石寨的女人很漂亮,美丽指数远远超过雄奎知道并去过的任何城寨。就连阿菊这种以前在环车寨面黄肌瘦丑陋无比的女人,如今也变得落落大方,腰肢浑圆,光是看看就让人心痒猫抓,想要伸手过去舒舒服服捏一把。
天浩走进监禁室的时候,雄奎忍不住颤抖着身子瑟缩了几下。他现在很清楚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是表面上看来人畜无害的样子。那是一个真正的魔鬼,他甚至怀疑直接就是南方白人崇拜的可怕邪神。
身体得到全面强化的天浩在雄奎对面坐下。上次反抗失败,雄奎就彻底丧失了反制对方逃跑的想法。作为惩罚,他的左脚大足趾被砍下,足掌失去了位于正前方的平衡力支撑点,导致无法奔跑,永远只能缓慢步行。
当时天浩留下一句话:“我不会杀你。但我保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会一点点取下你身上的零件。眼睛、耳朵、鼻子、手指……这将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游戏。当然,前提是你喜欢并且愿意主动参与。”
“零件”是个很陌生的词,雄奎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其中意义。
侍卫退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关上。天浩在火塘前坐下,他随手拿起火钳拨弄着木炭,扬起头,瞟了一眼战战兢兢的雄奎,平静的脸上没有丝毫威胁成分:“我听下面的人说,你这几天都没怎么吃东西?”
雄奎警惕地盯着他的手,视线焦点牢牢锁定钢制火钳,仿佛那是一把随时可能捅进自己心脏的锋利匕首。
察觉到这种在沉默中不断膨胀的畏惧,天浩淡淡地笑了:“我今天来,是有件事情告诉你你可以走了。”
无数与死亡有关可怕念头在大脑里冲撞的雄奎没有听清这句话。他蜷缩着身子,大气也不敢出,足足过了半分钟,才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对这句话进行理解。
“……你要杀了我?”绝望的雄奎感觉呼吸都无法维持。
“杀你?”天浩的目光富有洞察力,他放下火钳,随手拿起摆在旁边盘子里的一块面饼,凑近火堆慢慢烘烤。这是雄奎的早餐,总共有四块,足够他吃个满饱。被恐惧支配的雄奎几天以来一直没什么胃口,他吃得很少,有时候甚至连碰都不会碰侍者送来的食物。
“杀了你,对我有什么好处?”面饼冷了就变硬,火焰带来的温度使它在烘烤下逐渐变软。天浩从烤热的面饼边上撕下一块送进嘴里,慢慢咀嚼:“我派人去了一趟环车寨,你留在那里的女人和孩子现在全都归我。那边已经空了。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可以自己回去看看。”
对环车寨的并吞对消化,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阿平与阿玫的结合不是特例。天浩从未想过要灭杀被俘虏的三百余名青壮。马洛斯需求理论虽然是文明时代产物,却同样适用于这个野蛮世界。把所有投降的环车寨青壮单独分离,由女人出面劝说,一顿他们从未见过的美味晚餐,一套用昂贵棉布制成的衣服,足以消除他们心中的大部分敌意。
大家都是雷牛族的兄弟,自己人不杀自己人。
磐石寨与环车寨不分彼此,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让你饿着。
还有就是女人。
人类历史上无数例子表明,女性美丽的基础来自丰衣足食。鹿肉、新鲜的海鱼、秋天收获的大量麦子、某种程度上相当于奢侈品的苹果干……丰富的营养使她们胸部膨胀,日益粗圆的腰身意味着力气,干瘪的面颊鼓起来了,皮肤表面也泛起象征健康的红润。在天浩严令下被迫洗澡逐渐形成习惯,穿久了就会发臭的兽皮袍子换成了棉布衣服。寨子里不养闲汉,每个人都有事情做,做得越多就得到越多,工作出色还能得到额外奖励。
平均分配相当于吃大锅饭。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有意识的在磐石寨“制造”出一个富裕阶层。干活努力的人必须得到奖赏,哪怕只是比其他人多得一份口粮,也是专属于他们自己的个人财富。
只要不是傻子和瞎子,都能清清楚楚看到磐石寨的这些变化。
加入我们的寨子,成为我们的人。
除了吃饱穿暖,这里还有你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的漂亮妞。更重要的是,磐石寨有很多这样的漂亮女人,只要彼此看对了眼,在头领或祭司那里得到公开承认,结为夫妻,你就有了永远留在磐石寨,成为这里正式成员的资格。
这是一个秘密,女人偷偷说给被俘男人们听的秘密。
公开的政策不值钱,也没人会珍惜。
越是偷偷摸摸像做贼那么在暗地里操作,就越是令人心动,绞尽脑汁想要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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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节 面对现实
以被招降的这些人为先导,带上足够的食物前往环车寨,随便几句话就能叫开寨门。
最强壮的男人们都改变主意加入了磐石寨,剩下的女人、老人和孩子自然不可能有别的出路。所有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美味的夹肉馅饼,人们纷纷带着不多的个人私产,在寒冷季节离开环车寨,成为了磐石寨的新成员。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雄奎被监禁的时间里进行,他对此一无所知。
“这不可能!”雄奎双眼瞪直,像受伤的狼一样嚎叫起来:“那是我的寨子,我才是他们的头领。你……你在骗我,你一定是在骗我。我不相信!”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天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膀:“我很忙,没工夫在你身上浪费时间。要不是看在你好歹也是一个寨子头领的份上,我才懒得过来跟你说这些话。”
雄奎的第一直觉是天浩在欺骗自己,想要籍此达成某种目的。理智和冷静同时在大脑空间里清除这些疯狂念头,用现实依据证明一切都是真的。虚幻与真实之间的对比是如此残酷,雄奎苍老的脸上肌肉纠结,随着愤怒一层层紧绷堆起,又在痛苦和追悔中绝望散开。他张着嘴,丝毫没有发现失去控制的唾液从嘴角慢慢往下滴淌,就像被人随手拧开又忘了关上的水龙头,很快在那个位置出现了一条被火光映照出黏白色的细密直线。
天浩不动声色观察着雄奎的情绪变化。他又把一块碎饼塞进嘴里,边吃边站起来,话音里夹杂着毫不客气的咀嚼声:“你现在自由了,想去哪儿都行。”
……
踉跄着脚步走出房间,雄奎发现这是一个全新的,自己从未见过的世界。
高大的塔楼非常显眼,上面站着强壮有力的弓箭手。广场上有很多人在排队,为首领队喊着“圆圈、三角”之类的号子,具体代表什么意思雄奎一点儿也不明白,只觉得那些人排队走路非常整齐,看起来挺有意思。
几十个女人拖着木制滑撬从远处走来,上面装满了鱼。个头很大,差不多有成年人手肘到指尖那么长,青色鱼鳞表面微微泛起粉红,只是已经冻硬了,不会跳,不会挣扎,硬邦邦的像根柴火。
铁匠铺子里生着火,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敲打声。屋门敞开,很多孩子挤在熔炉旁边围观,前面站着一个男人,正对他们说着话。距离太远了,听不清楚究竟在讲些什么。不过就雄奎猜测,应该是与金属打造与矿石熔炼有关。
每个人脸上都泛出健康的红色,丝毫没有饥饿的迹象。
更加令他震撼的是数量。
人太多了。
这绝对不是一个区区几百人小型寨子应有的数字。放眼望去,光是自己能看到的这些,至少就有上千人。
其中有不少熟悉的面孔。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成员。
女人松开手里拉车的绳索,不知所措地看着站在十几米外的雄奎。
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纷纷围拢过来,与孩子一起,以雄奎为核心形成一个圆,圈内是大片空白,没有人上前。
阿平距离有些远,他颇为心虚地透过人墙缝隙看着雄奎,下意识伸手握住站在旁边阿玫的胳膊,心中刚冒出来的一点慌乱,随着手指触及到柔软皮肤的时候随之散去。
雄奎低着头,脏乱的头发在寒风中散开。
他们都是环车寨的人,是自己手下的寨民。
我是你们的头领!
没有人像往常那样下跪,也没人对着雄奎弯腰行礼。一双双眼睛里流露出冷漠,可怕的平静逐渐转化为波及整个寨子的沉默。更多得到消息的人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厚重人墙,雄奎的身体也在不由自主发抖,恐惧占据了整个大脑空间。
这里的人至少超过两千,而不是自己之前估算的一千。
他现在终于相信天浩没有撒谎。环车寨的确被吞并,从老人到孩子一个也没有放过,还包括自己带来的所有年轻汉子。
你们为什么不反抗?
拿起钢刀和斧子,砍死磐石寨的狗杂种!
还有女人……你们这些不要脸的贱货,明明是环车寨的人,却偏偏躺在磐石寨男人的身边,你们到底还要不要脸?
雄奎张了张嘴,很想对着面前这些人破口大骂。他有暴跳如雷的资格,这是头领对手下呵斥责骂的权力。
可他不敢。
人太多了。
即便是自己最熟悉的亲信,眼睛里也看不到丝毫服从命令的可能。他们要么把身子偏过去,要么低着头,尽量不与自己的视线接触。很明显,他们不打算站出来帮着自己说话,根本不会站在自己这边。
至于其他人……雄奎看着那几辆满载冻鱼的滑撬,忽然觉得明白了什么。
他们现在可以吃饱,可以穿上柔软舒服的棉布衣裳,就像天浩此前对自己说过,有了这些,谁还愿意回到环车寨过以前的苦日子?
“……我……我是你们的……头领……啊……”沙哑的嗓音被压得很低,雄奎觉得喉咙一阵发颤,痛苦扭曲的脸上全是悲苦。
他用拳头狠狠捶打自己的胸膛,无法用语言描述的痛悔像刀子一样扎进了心脏。
“你想要我们跟着你回去?”
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人群里响起。循着方向,阿菊分开人群走了出来。她干净的脸上擦抹着动物油脂,即便是在寒风中也不会皴皱:“环车寨没有粮食,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雄奎被问得哑口无言,但是被挑战的权威瞬间使他腾起一股怒火,忍不住想要抡起拳头砸烂眼前这个该死女人的脑壳。
“我以前就是环车寨的人,去年冬天你把我卖了。换回去的粮食,你吃得最多。全寨人老老小小辛辛苦苦在地里种麦子,到了秋天被你一句话就送了出去。你想成为贵族,你想得到姓氏,可是我们呢?我们能有什么?”
第七十八节 恨意
“身为寨子头领,你一点儿也不公平。”
“我从小在环车寨长大,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还有衣服。前些年,咱们在山上猎到很多野牛,当时用牛肉换了些布,全都被你和你家里人占了。”
阿菊的话就像火焰,一下子点燃了深埋在环车寨村民脑海深处的种种记忆。平时畏于头领威严不敢说的话纷纷嚷嚷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嘈杂。随着更多的人得到消息赶来,乱哄哄的人群也变得言辞激烈,不少胆子大的甚至抬手指着雄奎破口大骂,脸上全是愤恨的神情。
雄奎被骂得怒火上冲,他想要抡起刀子把这些该死的家伙一个个砍成两段。凶狠的目光从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上滑过,雄奎看到站在人群后面高台上的天浩。狂怒仿佛火焰遇到迎头浇下的冰水,瞬间熄灭得干干净净。
天狂押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年轻男子分开人群,一直走到雄奎面前。
那是他的两个儿子。
“我问过环车寨的女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跟着你。”天浩从高台上走下,发出清朗洪亮的声音。他站在人群前面,周围很多人都能听清他说的这些话。
雄奎没有老婆。他的合法妻子很多年前难产就死了。那时候,雄奎很高兴老天爷收走了自己的负担,那意味着从此以后可以在寨子里随便与任何看中的女人睡觉,若是喜欢,两个人呆在一起的时间会略久,但肯定不会结婚。
天浩从侍卫长林手里接过一个鼓鼓囊囊的兽皮口袋,当着所有人的面,他解开口袋上的系绳,倒提着口袋把里面所有东西倒出来。聚拢在圈子内部的人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块块厚实的面饼,还有一块块专门剔去了骨头的鹿肉。
“这些食物足够你们吃着回到环车寨。”天浩朝着寨门方向抬起右手,整个人散发出冷酷威严的气势:“走吧,磐石寨不欢迎你们。”
雄奎默默看着自己的儿子,他们脸上有明显的青肿,嘴角带着少许血痕。估计是被人揍狠了,两个人站在那里畏缩着身子一言不发。
弯下腰,从雪地上捡起面饼和肉块装进口袋。雄奎故意拖延时间,动作缓慢。他最终还是失望了,没有一个人开口向磐石寨的年轻头领求情,也没有人走过来帮自己的忙。
软禁雄奎的这几天时间,天浩没有闲着。舆论宣传工作做得非常细致,以阿菊为首,把环车寨的男女老少聚在一起,哭诉着曾经遭遇的苦难。
“诉苦会”在特殊历史时期曾经发挥了强大的作用,真正把底层民众团结在一起。目前的情况完全适用,悲伤痛苦的口子一旦打开,很快就会形成汹涌如洪水般的民情。没人会记得雄奎是寨子头领,他们彻底忘记了自己是环车寨成员,再加上天浩慷慨下发了充足的粮食,还有每人一匹布料的优待条件,谁也不会陪着雄奎继续回到空无一人的环车寨受冻挨饿。
上千双眼睛看着雄奎扛起装满粮食的口袋从雪地上站起来,带着两个儿子往寨门方向走去。
他毕竟是一寨头领。两个寨子之间可以闹矛盾,但擅杀头领是大罪,即便有天大的理由,在部族首领看来也相当于谋反。
从天浩面前走过的时候,雄奎停下脚步,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着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看了几秒钟,发出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凶狠誓言。
“小杂种,你给老子等着,我一定会回来的!”
……
阳光透过厚重的灰色云层投射下来,就像火红的烙铁将天幕捅穿了一个洞。雄奎带着两个儿子走在雪地上,踩着被风刮落的干枯树枝,留下一串杂乱脚印。
“阿爹,环车寨已经没有人了。”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是啊!这点儿食物不够我们度过冬天,最多只够吃上一个星期。”
“要不我们到章浦寨去看看,那里的人一定会收留我们。”
雄奎走在前面一言不发,两个儿子走在后面越说越起劲。离开磐石寨快一天了,现在已近黄昏,四周是野地和森林,除了他们自己,没有多余的听众。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雄奎猛然停下脚步,转过身,冲着两个儿子发出怒吼:“粮食,收留,过冬……混蛋,难道你们只会想到这些事情吗?你们为什么不想想该怎么干掉磐石寨的那个小杂种?为什么不想想怎么做才能让他跪在我们脚下求饶?你们是我的儿子,是头领的儿子啊!”
两个年轻人面面相觑,良久,长子朝前走了一步,壮着胆子说:“阿爹,他们人多,我们打不过的。”
次子连忙在旁边连声符合:“是啊!以前就这样,现在磐石寨收留了我们寨子里所有的人,我们没办法赢的。”
雄奎感觉自己快要被活活气死。
他忽然感觉自己很孤独,真正是被整个世界所抛弃。
扬起头,对着天空长长叹了口气,带着说不出的无奈与疲倦,雄奎摇着头转过身,在雪地上转了个方向,朝着西面走去。
长子在身后高声叫道:“阿爹,你走错了,我们寨子在北边。”
雄奎收回已经迈出去的脚,站在原地,侧着身子冷冷盯着后面:“你们给老子滚过来。”
等两个儿子走到近处,雄奎收起脸上的狰狞与恨意,凶狠的声音却丝毫没有减缓杀意:“我们不回环车寨。我们去雷角城,面见大王。”
小儿子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满面疑惑:“为什么?”
“去找大王告状!”雄奎冲着雪地狠狠啐了口唾沫:“就说磐石寨的头领杀了咱们的人,吞了咱们的寨子,大王不会不管我们。”
“可是……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啊!”长子毕竟年轻,思维方式没有雄奎那么卑鄙无耻:“是咱们寨子的人主动逃过去的。”
次子也在旁边点头道:“大哥说得没错,何况他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放了我们,大王只要派人下来调查,随便问问就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七十九节 后手
“你们这两个蠢货!”雄奎低声骂道:“大王当然会派人调查,可是大王也会派出军队帮着我控制局势。只要咱们攻进磐石寨,抢在前面先杀一批人立威,剩下的那些家伙就算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敢开口。”
几十年时间给了雄奎丰富的经验和人生阅历。他的位置来源于父亲,也就是上一任环车寨头领。不同势力之间的勾心斗角使他大开眼界,也懂得了很多部族村寨默守的规则。
抬起头,透过天空中缓慢飘落的零星雪片,雄奎狠狠喷出一口污浊的恶气,咬牙切齿道:“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把失去的权力夺回来。
杀光所有胆敢跟自己作对的人。
老子要报仇!
“嗖!”
一道熟悉的恐怖音响从背后传来,雄奎下意识猛然转身,只见一支羽箭准确穿透了长子咽喉,红色箭簇在天空中正被乌云再次吞没只剩下少许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他满面痛苦,想要低头去看这枚正在夺走自己生命的凶器,却只能看到一点箭尖。长子左手捂住喉咙,右手颤抖着抬高,慢慢攀上了与下巴齐平的光滑箭杆。
他张着嘴,不断张合的嘴唇无法发出声音,雄奎却看懂了儿子想要说的话。
“阿爹,救救我……我不想死……”
更多的羽箭从空中飞射过来。这些可怕的飞矢极其精准,力道极大,一箭就把次子胸膛射穿。他口中喷血,惨叫着迈开大步向前狂奔,破空袭来的飞箭直接钻进他的后脑,将凄厉的尖叫永远定格,箭簇射穿了舌头,从张开的嘴里“噗”地一声显出狰狞冰冷的金属锐状三角。
雄奎左腿上中了一箭,不等他完成转身动作,另一箭射中了右脚足踝。他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身子向前扑倒在雪地上,激起一片如白色迷雾般的雪花,四散飞扬。
一股巨大的力量按住他的脖颈,把雄奎整个人死死压在地上。他心中顿时腾起一股不妙的预感,不顾一切拼死挣扎。就在这个时候,雄奎感觉左臂传来被锐利重物劈砍的剧痛,他在白色冰雪深处忍不住张口惨叫,声音被深厚的积雪阻挡,没有传出太远。
我的手断了!
这是雄奎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几秒钟后,奄奄一息的雄奎被人强行翻转着拉起来。他大口喘着粗气,靠着长子带有温度的尸体,透过被鲜血粘连挡住部分视线的发丝,用愤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站在几米外的磐石寨年轻头领。
天浩抬手做了个手势,阻挡了正要抡起战斧砍下雄奎另外一条胳膊的天狂。他向上提了一下握在手里的长弓,使金属包角的尖端避免与地面接触。这动作其实很自然,可是在半死不活的雄奎看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残忍,更有着野兽捕猎前的沉静与冷酷。
“你走错了方向。这里不是去环车寨的路。”天浩年轻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睿智,玩味地问:“雄奎,你打算去哪儿?”
回答他的是带血的凶狠目光,以及沉默。
“你想去雷角城,想要面见大王,然后用这张比粪坑还臭的烂嘴颠倒黑白,从大王那里骗取军队。”
天浩抬起脚,毫无怜悯踩在雄奎另一个儿子的尸体上:“其实你很蠢。你觉得我会放过你,白白留下这么大的一个安全隐患,等到你恢复了实力,再回来找我报仇?”
一个个音节,仿佛一颗颗钉子狠狠捶打砸入雄奎的心脏。恨意与疯狂从他的眼睛里退去,惊骇与恐惧成为了新的主导。他终于彻底明白,眼前这个年龄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容易对付。
“……你是故意的?”雄奎的声音在发抖。
天浩平静地低头注视他:“我要让所有人看到你平平安安离开了磐石寨。从环车寨过来的人很多,想要让他们安分守己留在我的寨子里,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好头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不会杀,又有什么理由去对付他们?只要他们在磐石寨待上几个月,吃上几顿饱饭,谁也不会记得环车寨,不会记得你这个曾经的寨子头领。”
他随即换了低沉森冷的语气:“但是你必须死。在这里,离开所有人的视线,我会亲自动手。”
明白了一切的雄奎面色灰白,连一丝挣扎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脸上闪过绝望的阴影,苦苦哀求:“饶了我吧……我……我不会去雷角城,我不会找你报仇……求求你,饶了我吧……”
凄苦卑微的话语无法打动天浩。他冲着站在雄奎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抡起钢斧,锋利的金属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银线,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落下,雄奎的脖颈当即被砍断,头颅夹杂着鲜血滚落在地,在白色积雪上染出一条不规则红线。
天狂弯下腰,把战斧在尸体表面来回蹭了蹭,抹掉血迹。旭坤等人也纷纷动手,他们搬起雪地上的三具尸体,放在滑撬上,用绳索捆牢。
做完这一切,天浩走到天狂面前,低声叮嘱:“快去快回,别耽误太久。”
身量巨大的天狂笑了笑:“放心吧,我会办妥的。”
从这里往北走十多公里,就是暴鬃熊的群居区域。这些不会冬眠的野兽在寒冷季节总是饥肠辘辘,它们不挑食,什么都吃,而且吃得很干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剩下。
杀了人,就要毁尸灭迹。
这是天浩从文明时代学到的经验。
……
蒙香寨位于磐石寨南面,距离左所寨约二十公里。
三千多人的大型寨子,百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昆炜是其中之一。
他有着圆圆的脸庞,那并非天生,而是长时间保持微笑致使肌肉扭曲的结果。
微笑是一种本领,尤其是无论对着谁都能保持微笑。昆炜用这种方法赢得了一个好人缘,成为了百人首,还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仓库主管位置。
第八十节 恋旧的女人
看到阿芹的时候,昆炜有些发懵。
她曾经是他的女人。
时间很早了,距离现在至少有五、六年。那时候寨子里缺粮,头领挑选了一部分女人前往狮族部落进行交易。狮族是北方蛮族当中最擅长耕种的族群,他们几乎每年都会丰收,储备充足。
收成这种事情得看老天爷的心情。雨水多了会涝,少了则会干旱。除了粮食,所有鹿族的寨子都会种植棉花。很遗憾,布匹虽然贵重,可在冬天的时候还是不如粮食值钱。
昆炜不知道阿芹被卖到什么地方。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仓库主管是个肥缺,只要愿意,寨子里有的是女人随时主动贴上来。
以前的阿芹黄皮寡瘦,经常佝偻着背,又脏又乱的头发从额前垂下,薄薄的嘴唇永远不会合拢,那是轻微程度的龅牙所导致。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感觉她充满了饥饿感,就像一个随时都在寻找食物的幽灵。
现在的阿芹,已经不是昆炜记忆中的模样。
她的脸变圆了,腰身明显比过去粗壮,长长的黑色睫毛使她看上去更加漂亮,牙齿也刷的干干净净,凑到近处闻不到臭味,活脱脱是一个经常可以吃饱,不缺乏营养的快乐少妇。
“我来看看你,你毕竟是我以前的男人。”这是阿芹主动找上昆炜的原因,听起来理由充分,没有任何破绽。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人类是一种恋旧的动物。亲人与家庭是最难以割舍的东西。尤其是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古话的确很有道理。虽然两个人不是被寨子头领认可的正式夫妻,阿芹却表现的很主动。她告诉昆炜:我很想你,真的只是回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勤快的阿芹从进屋的时候就开始忙碌。她整理各种杂物,用簸箕把火塘里的炭灰清了出去,用破旧的兽皮擦拭地板……等到屋子变得空旷清爽,她从背篓里拿出一块块鱼干和腌肉,在土陶盆里掺水和面,开始做饭。
昆炜一直没有结婚。
他仔细观察着阿芹的一举一动,脸上虽然带着笑,心里却充满了警惕。
因为想我,所以回来看看?
带了这么多的礼物?
进门就帮我打扫房间,然后做饭?
田螺姑娘是上古时代的传说。北方蛮族信奉神灵,自然也有各种神话故事口口相传。类似情节的传说很多,母鹿姑娘、母狼姑娘、母狐姑娘、母猪姑娘……都是讲述某个幸运儿无意间做了好事,从邪恶猎人手中救下一头雌性野兽,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这样的借口骗骗白痴还可以。但也不看看昆炜是谁?如果他是那种没脑子的蠢货,也不可能在仓库主管这个位置上一坐就是十几年。要知道蒙香寨可是人口超过三千以上的大寨,想要从一大群聪明人当中脱颖而出,除了有精明的头脑,还得有过人的智慧。
吃饱饭,天黑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该发生的一切都发生了。
阿芹躺在昆炜的臂弯里,温顺得就像一只兔子。
不出昆炜所料,她开始提出要求。
“我去年被卖到了北边的磐石寨,那里的人不错,对我很好。寨子头领知道我以前是蒙香寨的人,就让我回来找你,像跟你谈谈关于布匹交易的事情。”
黑暗中,昆炜脸上的表情终于变得松缓,眼眸深处的戒备成分也消退了大半。
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回来找上自己肯定另有目的。
布料交易当然可以谈,昆炜甚至有些求之不得。这意味着自己可以从中得到一部分好处。
认为找到了事情真相,消除戒备的他对阿芹更温柔了。
夜深了,两个人都没有睡意。阿菊絮絮叨叨说了很多,都是昆炜爱听的话。
我被卖了好几遍,遇到过好几个男人,没有一个像你对我那么好。
我一直没办法忘了你。
磐石寨有个男人向我求婚,我觉得他还不错,可是我放不下你,就借着这次机会回来看看,以后……我就是别人的妻子。
阿炜,你已经不年轻了,该找个合适的女人成家。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能永远这样单独一个人过下去……
昆炜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过敏。
这的确是一个曾经爱人的感慨,无论怎么看,阿芹都没有理由陷害自己。何况她现在就在身边,若是想对自己不利,何必绕来绕去搞出这么多的麻烦,干脆利落直接捅自己一刀岂不是更简单?
彻底放下心来的昆炜开始有了谈话的兴趣。
两个人就这样聊天,说着说着,话题不知不觉被阿芹带着偏离的方向。她谈起了别的寨子,谈到了自己的各种见闻,谈到了部落村寨之间的械斗,甚至战争。
“北边的牛族人很厉害,打起仗来简直不要命。”
“他们射箭很准,四个人就能对付一头暴鬃熊。”
“牛族的寨子之间也会打架,女人和孩子也会像我们这边被卖来卖去。”
阿芹不经意地提了一句:“阿炜,我觉得蒙香寨应该学学牛族人的做法,他们的寨子有前后两道门,而不是像我们这样,只有前面的正门。”
各个部族都有自己的建筑特色。鹿族村寨只有一个入口。这样做其实没有错,寨门设置越多,就必须安排更多的人看守,附近还得额外修建警戒塔。
昆炜觉得阿芹说的有道理,但也仅此而已。
聊得困了,也就睡了。
……
阿芹在蒙香寨呆了四天。
她每天都会寻找机会和借口对昆炜提起关于寨门的事情。
有两个寨门会更方便,从对面方向出去就不会绕远路。
如果遇到危险,多一道门也方便逃跑。
磐石寨有很多粮食,如果布匹交易的生意真能谈成,北面的寨子围墙上新开一道门,运输货物会节省很多时间。
阿芹说话很有技巧,她的各种话题非常丰富,没有专门特意提及“寨门”两个字,总是以各种借口,在昆炜毫无察觉情况下,悄然无息引导着他的思维。
第八十一节 她是一个演员
很快,到了离开的时候。
阿芹依依不舍,双手搂着昆炜的脖子亲了又亲。
“好好活着,千万不要出事。”
“要是你在蒙香寨待不下去,就到磐石寨来找我。那里的头领是个好人,他一定会收留你,到时候我们就能在一起。”
“我还会回来的。”
妻子不如情人的感觉,是所有男人都有的通病。望着阿芹远去的背影,昆炜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仿佛有什么东西失去了控制。这几天他过得很幸福,阿芹的确没有恶意,她真的是想念自己特意回来看看。
尽管是被自己卖掉,同时遗忘了很多年的女人,昆炜却认为阿芹才是自己最喜欢的对象……真是奇怪,为什么以前我没有这种感觉?
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失落感变得更加强烈。
阿芹做得饭菜很香,非常美味。
阿芹很勤快,这几天家里干干净净。
阿芹是个好女人,她会站在我的角度,替我考虑各种问题。
思维就是如此不可思议,昆炜想起了阿芹说的那些话,想到了她一再提到的寨门。
是啊!两道寨门的确比一道要方便得多,以后去北面的磐石寨做生意,也能少走一些冤枉路。
这念头一旦冒出来就不会停下。
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找到头领好好谈谈,是时候改变一下鹿族固有的村寨修建模式,在寨子后面多开一道新的门。
……
阿芹回到磐石寨,在首领房间见到了天浩。
仔细询问过阿芹回蒙香寨“探亲”的每一个环节,天浩很满意。他吩咐旭坤,给阿芹一头巨角鹿和五十公斤鱼干作为奖励。
看着欢天喜地面朝天浩跪拜行礼,随即跟着旭坤离开房间去领取奖赏的阿芹,天狂用骨节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皱起眉头问:“老三,不就是一个女人罢了,你干嘛给她这么多东西?”
天浩端起土陶杯子,抿了一口温热的茶水,笑着说:“阿芹是我特意让平俊从外面换回来的。”
“平俊?”天狂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他扭动了一下宽阔的肩膀,两道眉毛朝着中间开始挤压:“他想吃了你和小妹,我不喜欢那个家伙。”
“都是以前的事了。”天浩劝解地抬手拍了拍天狂的胳膊:“其实平俊也是被逼的,人饿起来就顾不了那么多。他现在愿意效忠,愿意为我做事,就没必要再计较这些。”
这不是天狂想要的答案,他觉得更糊涂了:“平俊和阿芹之间有关联吗?”
天浩手里端着茶杯沉吟了几秒钟:“青龙寨的浩平前段时间过来找咱们换粮食,带来了一个消息,他们正在集结军队,打算对南边的蒙香寨动手。”
“这事儿我知道。”天狂神情开始变得严肃,他沉稳地点点头:“上次老三你对我和大哥说起过,让我们保密,不要外传。”
天浩对自家二哥的表现很满意:“蒙香寨是个大寨,以青龙寨目前的实力,根本不是对手。综合这段时间从各方面收集到的情报,我觉得应该是大王想要对鹿族人下手,但他不愿意扩大战争规模,青龙寨对蒙香寨,只要把矛盾纠纷限制的两个寨子之间,那么一切都好商量。”
天狂虽然粗鲁,却不是傻瓜,他思考了几秒钟,脸上露出惊悚的神情,声音也压得更低了:“老三,你是说,大王以后有可能把青龙寨的头领良栋交出去,扔给鹿族人处置?”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天浩补充了一句:“如果牛族在争斗中落于下风,良栋就必须成为替死鬼。”
天狂在认真思考,越这样他就越是觉得自己与三弟之间有着太过遥远的距离。这是一种人格的影响力,仿佛天浩生来就会发号施令,善用权谋。
“阿芹以前是蒙香寨的人。怎么,你也打算对那个鹿族寨子动手?”他眼睛里闪烁着向往战斗的**火焰。
天浩淡笑着摇摇头:“开什么玩笑,触怒大王可不是闹着玩的。青龙寨之所以封锁消息,就是为了保密。要不是上次浩平喝多了酒不小心说漏嘴,我们也不可能知道这些。”
他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有句老话说得好: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只要方法得当,我们未必不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
天狂觉得自己隐约捕捉到了什么:“你指的是阿芹?”
天浩缓缓点着头:“平俊把阿芹买回来的时候,我专门对她训练了一个多星期。她这次回蒙香寨,说话做事都是按照我的要求进行。其实我也不确定这样做到底有没有用。但不管怎么样,做了总比不做好。”
“仅仅只是这样?”天狂觉得自己的价值观正被颠覆,他难以置信地问:“就因为这个,你就赏了阿芹那么多的东西?”
“她做得很好。以前训练的时候,她就把我教的东西全部吃透,记得很牢,理解也很深刻。”天浩脸上释放出高深莫测的神秘微笑,说了一句天狂无法理解的话:“阿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演员。”
眼缘?
天狂撇了撇嘴,直接略过了最后这句自己听不懂的怪话。
老三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谁也不明白其中含义。这大概就是聪明人与自己这种粗豪汉子之间的本质区别吧!所以他成为了百人首兼寨子头领。
“这件事情还得看看再说,青龙寨那边我派人盯着,一直没有动静。你就暂时别管了。”天浩笑着转移话题:“二哥,你上次不是说想娶赤蹄城的那个女人嘛,咱们现在有粮食,棉布也不缺。这样吧,你明天带上几个人,多带些礼物,去赤蹄城走一趟,早点儿把你的亲事定下来。”
天狂立刻想起了阿娇,他不由得一阵脸红,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
“老三,你说的是真的?”他用力咽了一大口唾液。
“咱们爹娘去的早,以前家里一直都是大哥说了算。这事儿我和他商量过,大哥也很赞成。”天浩笑声爽朗:“二哥你明天就放心的去吧!早点儿把婚事定下来,迎娶嫂子进门。”
(感谢诸位书友的打赏,关于的更新的问题,我会在九月增加数量。请诸位理解,我毕竟不是专职写手,要上班的……)
第八十二节 驯鹿者
并吞了环车寨,磐石寨的现有人口超过两千三百人。
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
夏季建造的大量空屋派上了用场,天浩在入冬前做了一次评估:正常情况下,磐石寨现有的住宅可以容纳三千五百人左右。若是住的拥挤些,五千人也没有问题。
进来的人太多了,粮食供应隐隐出现了压力。
明年春天扩大耕地规模势在必行,然而现在的问题迫在眉睫,可供增加数量的粮食来源不外乎磐石寨北面的巨角鹿群,以及东面的大海。
以警戒塔当做“钉子”,掌握周边区域控制权的做法除了对黑嚎狼有效,对成年累月占据天然牧场的巨角鹿同样产生了作用。六座高大的警戒塔由西向东形成中间凹陷的弯月形状,塔基用坚硬的石块砌成,为了确保稳固,天浩在所有塔楼底部用上少量钢筋。每座塔楼间距为四百米,刚好覆盖了塔与塔之间的有效弓箭射程。
文明时代研究表明,鹿的智商极低。天浩又玩弄了一次风哨模拟雄鹿发情呼唤的小把戏,仍然有成群结队的巨角鹿上当,积雪覆盖的山谷再次被多达数千头向往爱情的蠢鹿填满。这些头脑发热动物盲目冲进山谷的时候,天浩指挥磐石寨猎人用牢固的套索救下一些,加上位于冲击队列末尾那些没有摔死的受伤部分,总共得到了三百多头活鹿。
砍掉它们的角,关进狭窄的木头笼子。浑身上下充满了野性的巨角鹿纷纷发出高亢咆哮。然而它们再怎么叫唤也没用,木笼是天浩仿造文明时代奶牛养殖场的做法:长度和宽度刚够容纳鹿身。笼子虽未封顶,弹跳能力强大的巨角鹿却无法通过奔跑获得逃离禁锢的助力。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一个个目露凶光,挣扎摇晃着身子不让村民们割掉自己头上的角,残酷的现实如魔鬼般狞笑着,让它们在疼痛与不甘中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屈服。
木笼周边半米的空间寸草不生。天浩让人清除积雪,铲走所有植被,撒上石灰。一天两天还没什么,体内积蓄着大量脂肪的巨角鹿保持着高贵与傲慢,拒绝人类驯服。它们没有料到饥饿时间会持续的如此长久,足足超过了一个星期。当天峰带着一群妇人拿着它们最喜欢吃的黑麦冬草在眼前出现,所有被圈禁的巨角鹿纷纷觉得眼前一亮,不顾一切嚎叫起来。
人类提供的草料不多,就那么一小把。想要吃饱是不可能的,最多就是吊吊胃口,相当于给饥肠辘辘饿至半死不活的人嘴里为了一口粥。对食物的迫切向往使所有巨角鹿在吃过那点草料后开始发狂。它们觉得无法继续忍受这种屈辱,在狭窄的木笼里用脑袋顶,焦躁不安地用膝盖撞。
闹得最凶的家伙被人类用绳索套住脖子拉了出来。它显然没弄明白状况,当场被粗大的木棍砸断后腿膝盖,左前腿被一斧头当场砍成两截。凶残的野蛮人把这头可怜的巨角鹿绑在木桩上,用带刺的鞭子狠狠抽打。一下又一下,鞭鞭下去都带着血。它一直在惨叫,从中午到晚上一直没有停过。
刑场位于新建牧场中央,所有关在笼子里的巨角鹿都能看到这一幕。混乱很快平息,它们从鲜血淋漓不断惨叫的同类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饲养者显然不打算就此放过带头闹事的巨角鹿,它的肚子被锋利尖刀割开一个洞,肠子被拉出来。这个时候,其他野蛮人从牧场外面带来了两头黑嚎狼。
文明时代人类对野兽最成功的驯化案例应该归属于狗。那时候有很多爱狗人士叫嚣着要提升狗的社会地位,摆在与人类同等的高度。黑嚎狼虽然性情凶狠,天浩却认为可以尝试着对它们进行驯化。磐石寨猎人按照他的命令清除寨子周边狼群,攻破了两处黑嚎狼巢穴,得到了十几头幼狼。
把肉剁成糜,混合着麦面熬成粥,其中掺上一定数量的野菜,这就成了饲养幼狼的食物。
不是所有幼狼都愿意改变固有食谱。饿死了六头性情最执拗的“熊孩子”,剩下的幼狼被逼无奈,只能接受残酷的现实。
野兽其实与人类一样,都会在现实面前选择屈服。
带进牧场的这两头黑嚎狼,是所有幼狼当中表现最好,最听话的个体。作为奖励,它们可以得到新鲜的鹿肠。长久没有闻到血腥的它们不顾脖子上拴着铁链,拼命向前挣扎,拽动着金属链子“哗哗”直响。训犬者狠狠抽了它们几鞭子,两头龇牙咧嘴的幼兽立刻被吓得缩回爪子。它们伏低身体趴在地上,一面用畏惧的目光飞瞟主人,一面留着贪馋的口水,死死盯住鲜血直流的巨角鹿不放。
得到允许命令的时候,两头幼狼以最快速度狂奔过去,各自叼起一段肠子大口啃食。更多的内脏从鹿腹内部被拖拽出来,瞪直双眼的它惨叫凄厉,却无法挣扎,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两头幼狼以可怕速度大口吞噬自己的肠管。
所有巨角鹿都被吓呆了。
我们要自由!
与生命比起来,自由算个屁!
杀鸡给猴看的做法,可能适用于地球圈的所有生物。
接下来的驯化工作就变得容易。两天后,一些性情温顺的雌鹿被挑选出来,它们可以离开狭窄的木笼,在野蛮人严密监控下进入被一块木头栅栏围成的空地,得到的草料数量要多一些,也更加新鲜。
待遇区别有助于分化固定群体,即便是巨角鹿,内部也会因此形成不同阶级。
死掉的那头鹿仍然绑在木桩上。虽是鲜活恐吓的示范,却也不能浪费。人们割掉鹿身上的肉,除了一颗完整的鹿头,就只有一块块带血的骨头。
想吃饱就得听话,何况牧场外面还有虎视眈眈的幼年黑嚎狼。尤其是尝过新鲜血肉的那两头小魔鬼,它们整天都在冲着笼子里的鲜活食物磨牙,服从主人的指令,耐心等待着下一顿。
(感谢书友“大佬秋哥”的万赏。)
第八十三节 亲事
对雌鹿进行人工授精是个技术活,这种事情以前没人做过,即便是天浩对此也毫无经验。野蛮人们只能按照年轻头领的命令,参照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正常做法,笨手笨脚,将整个流程以人工方式在雌鹿身上过了一遍。
已经学会初步服从的可怜动物们肯定很痛苦,但人类永远不会顾忌它们的感受。
有两百多头雌鹿成功受孕,其它怀孕失败的雌鹿仍将接受固定不变的粗野流程。
捕捉野鹿的工作仍在继续着。天浩给牧场分派了两百人,同彪的长子元凯成为了牧场主管。他做得很用心,捕猎队每天都能带回一定数量的野鹿。少的时候五、六头,多的时候几十头。元凯牢记着天浩的命令:多抓雌鹿,务必将雄鹿与雌鹿的比例保持在一比一百左右。
随着牧场规模不断扩大,这个比例还会进一步降低。
首批怀孕的雌鹿在大雪落下前就开始生产。不出意外的话,它们将长时间保持哺乳状态。
杀鹿取肉是最低级的做法。在大规模驯化成功前,牧场很难大量提供肉食,并形成稳定有序的牲畜宰杀环节。相比之下,奶制品的获取要更为简单。随着进入哺乳期的雌鹿数量不断增加,磐石寨可以得到新鲜鹿奶,还有一定数量的奶酪。
……
通往海边的道路被不断拓宽,人们砍伐林木,搬开地面上碍事的大块岩石。用铁锤砸小石子的工作交给外寨换进来的女人和孩子完成。这些石料被有序铺开,强壮有力的男人们拖着大石碾子在上面来来回回过了几遍,一条宽敞的新路就此出现。
与磐石寨同样的建造方法,人们在距离海滩不远的高地上建盖塔楼和房屋。这里的塔楼现在多达四座,新造房屋至少能容纳六百人。仓库里堆满了渔网和泥炭,取水煮盐的人数不断增加,从最初的几十个,发展到了现在的两百余人。
北方蛮族的造船技术非常简单,磐石寨目前的人口数量也不足以维持向深海进军的想法。天浩把这个新建的小村子定位为“渔村”,村里有一座结构简单的船坞,人们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砍伐树木,按照他的指点,造出了四艘小型平底船。
这种船只能沿着岸边游弋,捕捞海鱼。若是划远些,稍微遇到风浪,就是船毁人亡的结果。
振辉被任命为渔场主管,这里成为了磐石寨越来越多新增人口的食物供应基地,比北面的巨角鹿牧场更重要。
……
天狂从赤蹄城回来了。
他把自己关进屋子,天峰和天霜无论怎么敲都不开。天浩一大早就去了渔场,带着振辉等人沿着海边观察地形,寻找大规模鱼群踪迹……等到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才听说这事。
也许是白天长时间的思考让天狂头脑变得冷静,他没有继续禁闭自己。门开了一条缝,他低着头,带着肌肉紧绷的表情,一言不发,侧身让等在外面的天浩等人进来,自己默默走到只剩下少许余烬的火堆前坐下。
天峰刚准备张口说话,却被天浩抬手挡住。他吩咐惴惴不安坐在旁边的妹妹天霜:“去弄点儿柴,把火烧旺。再弄点儿吃的来,老二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了。”
很简单的几句话,使天狂那颗仿佛被寒冷冻结的心脏逐渐暖化。他抬起少许低垂的头颅,看着妹妹天霜在火堆前忙碌。
很快,屋子里飘散着肉汤的香气。天浩拿起一块烘热的面饼,连同一碗热气腾腾的浓汤递到天狂面前:“不管怎么样,自己不能亏待自己。哪怕有天大的事情,这个家里有大哥,还有我。”
天峰盘腿坐着,双手杵在膝盖上,沉稳地点点头:“老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肉汤香气一丝丝钻进天狂的鼻孔,这是他平时最喜欢的食物,此时此刻却对他毫无诱惑,大脑里的沉闷思维使他无法产生食欲:“……阿娇死了。”
正往火堆里添柴的天霜停下动作,抬起头,用惊愕的目光看着天狂。
天峰一怔,随即急速发问:“到底怎么回事?”
天浩微微皱眉,问话更加直接:“谁干的?”
“一个叫昌茂的家伙。他是青龙寨的管事。”天狂拿起放在面前的面饼,张嘴狠狠咬了一口,咀嚼特别用力,牙齿每一次咬合会牵动腮帮两边强劲的咬肌高高隆起,仿佛食物就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阿娇是个寡妇,她的丈夫在锁龙关战死。按照北方蛮族所有族群共同遵守的条例,勇士遗孀可以在税收和年度纳粮方面给予优待。可阿娇毕竟是个女人,在这个以男人为尊的野蛮世界,她必须服从父亲的安排。
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他以“百人首”的身份向阿娇提亲,倒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阿娇其实不喜欢昌茂,但阿娇父亲看中了丰厚的彩礼,不顾阿娇的反对,强行把她嫁了出去。
天狂去晚了,阿娇早在几个月前就被昌茂娶走。
蛮族女人在婚姻方面很少有自主话语权。
“青龙寨的昌茂……”天浩沉吟片刻,用力掰断握在手里的一根树枝,认真地问:“他为什么要娶阿娇?是出于真正喜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看中了阿娇的财产。”天狂红着眼睛,狠狠咽下嘴里嚼烂的食物:“阿娇在赤蹄城经营的旅店很赚钱,我听城里的人说,昌茂从一开始就打着这方面的主意。阿娇他爹是个心黑的,从昌茂那里要了一大笔彩礼。他提前买通了赤蹄城的一个管事,等到两个人成亲后,借口阿娇跟从夫家,把她的所有产业强行收走。更可恨的是,他没给阿娇嫁妆,连一块肉,一袋粮食,一块皮子都没有。”
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只有木柴燃烧发出的“噼啪”炸响。
“阿娇是被昌茂活活虐待死的。”天狂呼吸变得粗重,沉闷的语音从牙齿缝里一个个蹦出:“他没能从阿娇那儿得到任何好处,结婚第一天,就把阿娇打得下不了床。”
第八十四节 流言
他缓缓垂下头,谁也无法看到天狂布满血丝的眼睛正在分泌酸涩液体。他的语调逐渐变成了低声呜咽:“……我去晚了……都怪我……去晚了……”
天霜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她本能的想要安慰二哥,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能走到天狂身边坐下,伸手抱住他肌肉发达的胳膊,紧贴在自己黝黑柔软的脸上。
天峰长长叹了口气,抬起手,用力拍了拍天狂的肩膀。他毕竟是家里的老大,这种事情平时见过,也听过一些。罪魁祸首的确是阿娇的父亲和昌茂,可是按照北方蛮族共同约定的族规,没人能给他们的所作所为定罪。
“有什么好哭的?”天浩发出冷酷的声音,促使悲伤中的天狂缓缓抬起头。隔着火堆,他看见坐在的三弟眼睛里透出凶狠杀意:“谁敢抢你看中的女人,我就杀光他全家。”
天峰连忙劝阻:“老三,别那么冲动。”
“我没有冲动,也没有开玩笑。”天浩削瘦的面部轮廓线条看上去无比坚硬,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狠辣:“这件事情没那么容易了结。我还是那句话,敢惹咱们家的人,我会要他好看。一个一个来,青龙寨的百人首昌茂……他会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
高大厚实的城墙无法挡住风雪,赤蹄城大街上空荡荡的,这样的天气很少有人外出,偶尔有几个身影出现,也是紧紧裹住衣服,蜷缩着身子避开寒风。
城主牛铜的房间里烧着好几个火盆,通红的木炭释放出温暖。他穿着厚厚的皮裘,看着正在埋头算账的大巫师巫源,闷闷不乐道:“你整天就这样算来算去,有意思吗?”
巫源头也不抬地回答:“你无法理解计算带来的愉悦。我们的生意在盈利,把账本上这些数字一个一个加起来,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事情。阿铜,你身为投资者,应该多参与才对。”
“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耐心。”牛铜鄙夷地笑笑,撇了撇嘴:“城里最近出了件事,比账本上那些数字加起来要有趣多了。”
巫源正好算的有些累了,他放下手中的笔,把椅子向后挪了一下,转向摆在侧面的火盆,冰凉的双手感受着温暖,不由得笑着摇摇头:“这不可能,任何事情都比不上数学,对我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是因为你孤陋寡闻。”牛铜嘲笑的声音更大了:“南区那边有个经营旅店的寡妇,几个月前嫁给了青龙寨的一个管事。前段时间,听说那寡妇嫁过去以后被活活打死,现在城里很多人都在议论这件事情。”
“寡妇?”巫源的眼睛里透出一丝迷惑:“你什么时候对寡妇产生了兴趣?”
牛铜有些哭笑不得,他忽然发现自己与巫源之间实在很难进行沟通,因为两个人的思维基础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无奈,他只能把寡妇阿娇的故事完完整整说了一遍,包括她那个死要钱不要脸的亲爹,还有一本心思想要讨老婆发财却发现到头来没有得到半点好处,暴怒之下把阿娇活活打死的丈夫昌茂。
巫源很快被故事吸引,听得很入迷,他忽然发现自己所谓的兴趣其实不仅仅局限于数学和账本,思维和眼界的开阔使他透过事情本身想到更多问题:“青龙寨的管事娶了赤蹄城的女人。呵呵,不得不说,这家伙其实挺聪明的,他至少懂得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道理。用婚姻换取一间赚钱的旅店,的确是桩好买卖。可惜啊!他那个老丈人心黑手硬,早早把女儿名下的财产拿走了不说,更是连一点儿嫁妆都不给。要换了是我,恐怕也会冒出杀人的心思。”
很意外,牛铜没有像往常那样附和或反对。他坐在椅子上沉思,过了很久,才慢慢地说:“阿源,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会不会把整个部族推向最可怕的反面?”
“反面?”巫源怔住了,随即反应过来。他淡淡地笑了,笑声中充满了笃定:“社会在发展,金钱的力量永远只会起到推动作用。放心吧,狮王殿下的计划非常周密。看看南方大陆的那些白人,他们的正常综合体能相当于我们的二分之一,但社会进化程度极高。火枪、机械、海船、艺术……所有的一切都走在我们前面。我们已经落后太久,如果再不对整个社会进行彻底变革,总有一天我们会落魄到比野兽还不如。相信我,金钱的力量可以推动一切,有刺激,有**,人们才会产生改变自身的强大动力。”
每当巫源长篇大论的时候,牛铜就觉得自己插不上话,只能老老实实当个听众。巫源的谈兴一旦被勾起就很难停下。他站起来,来来回回在房间里踱着步:“如果换了是南方白人的世界,青龙寨的那个管事就触犯了法律,他会被定罪,接受惩罚。”
“南方大陆?那离我们太遥远了。”牛铜耸了耸肩膀:“还是谈谈青龙寨吧!大王这段时间一直向那里秘密集结军队,你觉得他什么时候会对鹿族人动手?”
虽然身为雷牛部族的大巫,巫源却从不在私下场合尊称部族首领为“殿下”或“大王”。他儒雅的脸上显出一丝轻蔑,左手拈起耳边垂下长发的动作是如此飘逸:“牛伟邦一向没有眼光,他早该看出我们牛族与鹿族之间可以进行资源互补。他接任雷牛族长这么多年,根本没有对鹿族宣战的勇气。这次的事情倒也符合他小心谨慎的性格,五千大军化整为零,悄悄进入青龙寨集结,时机一到,轻而易举就能拿下蒙香寨。说起来,青龙寨也算是沾了光,可以从中分到一些好处。”
牛铜观察着巫源的表情变化:“看样子,你好像有了某种计划?”
“你太高看我了。”巫源叹了口气:“这次不一样,给我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插手。”
第八十五节 小说,故事
“鹿族是咱们牛族的邻居,蒙香寨就在雷牛部落的边上。这些年生意做得多了,我们掌握了一些织机和工人,布料质量虽然没有鹿族人那么好,自产自销却没有问题。”
巫源没有直接把话挑明,牛铜却听得睁大了眼睛:“阿源,你的意思是,这次青龙寨出兵,是大族长的意思?”
大族长指的是牛族之王,包括雷牛部、狂牛部、凶牛部和野牛部等逐部的共尊首领。
“我只知道牛伟邦没那么大胆子主动挑起与鹿族人的战争。”巫源也不解释,他重新回到椅子上坐下,拿起摆在桌上的笔,继续之前中断的计算:“赤蹄城有好几万人,阿铜你身为城主,连你都知道了青龙寨管事与那个寡妇之间的事情,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东西,一定会闹得满城皆知。青龙寨……呵呵,良栋的手下,果然是一群惹是生非,专门给他这个头领找麻烦的废物啊!”
……
流言扩大化的过程比天浩预计要简单得多。
平俊做这种事情天生是把好手。
他装作是外地途径赤蹄城的客人,找到阿娇以前经营的旅店,三言两语就问出漂亮的老板娘已经出嫁等一系列事情。这时候旁边会有一张陌生面孔插进来,神神秘秘告诉正在聊天的人们:听说那个老板娘嫁到青龙寨后日子过得很艰难,被她丈夫虐待死了。
流言像长了翅膀的鸟儿,短短几天时间就传遍全城,迅速扩散了到了周边村寨。
青龙寨出了名,“百人首管事昌茂”这个名字也在口述耳闻中流传甚广。北方蛮族本来就是以男者为尊,丈夫打老婆更是天经地义,但流言内容经过改编,添加了很多绘声绘色的叙述,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话本。
既然是故事,就肯定有恶人,有饱受欺凌的可怜女子。善良深埋在每一个人心底,所有听者无不对吝啬的父亲报以鄙视,对奸诈狡猾的昌茂恨之入骨,阿娇成为了所有人同情的对象。
故事里,穿插着一个对阿娇痴情眷恋的男人。天狂的名字当然不可能直接出现,人们只知道早在昌茂之前阿娇就有她自己喜欢的对象。痛恨与惋惜越发深重,流言影响范围已经扩大到了其它蛮族寨子和城市。
这个世界基本上没有娱乐项目,人们喜欢听故事,就像上古时期专门的说书人,通过他们,一个个白话本子和演义故事才能流传开来。
关汉卿的伟大在于他写出了《窦娥冤》。很普通的曲艺话本,传统到极点官府断案还冤女清白的故事。之所以能口口相传,是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太多与窦娥遭遇相似的可怜女子。
阿娇的故事也一样。在这个几乎所有女人都被丈夫打过,被男人欺凌的野蛮世界里,女人们很快从中找到了与自己对应的部分。
一个女人是弱者,十几个女人联合起来就有可能形成“复仇侠女十三太保”之类的社团组织。随着这股力量不断扩大,几百、数千、上万……她们可能彼此之间并不认识,素未谋面,可她们都听过《阿娇的故事》,知道青龙寨,知道那个万恶的百人首管事昌茂。
可怜的昌茂,他对此一无所知。
……
冬季的北方大陆被大雪覆盖,碎裂的岩石一片白色,看上去有种令人感觉舒适的绵软。仿佛那是一个个厚厚的白色垫子,可以坐进去,或躺着,还有等到春暖雪融,才能看到深埋其中如钢刀般锋利,笔直插向天空的山峰。
尽管天气寒冷,蒙香寨仓库管事昆炜的兴致却很高。他早早起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计划,让下面的人挨家挨户通知,很快集中了几百个青壮汉子,扛着各种工具,往寨子北面走去。
新寨门的建设计划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蒙香寨头领景中生性谨慎,不会因为昆炜随随便便几句话就说动。真正让他改变主意,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寨子附近出现了一群黑嚎狼。
这种野兽在冬天会变得尤其凶猛,攻击性比其它季节强烈。蒙香寨北面是山林,去那里砍柴的蒙香寨村民当场死了两个,有三个人被咬成重伤,等到寨子里得到消息,派出大队营救,重伤逃脱的那几个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没能活过来。
昆炜的劝说对头领景中产生了效果。他虽然谨慎,却并不固执。景中仔细看过,如果在寨子北面新开一道大门,在林子里砍柴的村民就算发生意外,自己也能及时派人救援。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从寨子南面的正门过去,绕上一个大圈,白白浪费时间。
在寒冷的冬天,新建寨门不是一件容易的工程。这需要把原有的木头寨墙推倒,然后趁着白天光线充足,尽快完成新大门的安装工作。
两天过去了,工程进度缓慢。
这毕竟不是为了食物和生存,蒙香寨的人没什么工作激情,人也逐渐变得懒散。
远处的森林里蹿出两头黑嚎狼,它们站在以岩石为基础堆起的厚厚积雪顶端,冲着相距数百米外正在寨墙内部工作的人们发出嚎叫。
林子里还有狼,要是不尽快把这道新门建好,以后上山砍柴仍会遇到危险。
工程进度变得比之前迅速多了。
到了中午,寨墙已经推倒,中间出现了一段十米左右的宽度。人们用厚重的原木钉在一起,做成简陋的门。
在蒙香寨村民视线看不到的山峰背面,天浩带着几名侍卫用树枝扫除雪地上的脚印,朝着磐石寨走去。
磐石寨捕获了一些活狼。
给这些野兽灌下老祭司熬制的麻药,它们立刻变得昏昏沉沉,任人摆布。
带上几头喝了药分不清天南地北的黑嚎狼,估算着它们清醒的时间,把这些野兽放在距离蒙香寨很近的北面山林。等到它们醒来,立刻会变得暴跳如雷,脑子里全是疯狂报复的念头,张开獠牙,拼命攻击在林子砍柴的村民。
必须制造出威胁近在咫尺的紧迫感,才能加快蒙香寨新大门的建设速度。
第八十六节 行军
没人怀疑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黑嚎狼喜欢人肉,还喜欢人血,它们不会听从任何人的命令。
……
天色尚未破晓,天狂就急匆匆冲进房间,把天浩从温暖的兽皮堆里拉起来。他粗糙的面部皮肤因为激动而扭曲皱起,张开的嘴唇大口吐出白色热气:“老三,青龙寨那边动了……他们开始动了。”
天浩从沉睡中清醒的速度很快,他低下头,双手紧贴着面颊,用力抹了几把:“有多少人?”
“我离开的时候至少出来了三千人,后面肯定还有。我赶着回来给你送消息,旭坤和长林在那边盯着,没什么问题的话,他们最迟中午就能回来。”天狂的呼吸节奏逐渐恢复平稳,说话音节高低起伏也没有之前那么强烈。
“那我们也该行动了。”天浩说着站起来,他伸手拿起放在旁边的战刀,脸上露出天狂熟悉的微笑:“传我的命令:磐石寨第一战团,全体出发。”
……
这是一个没有飞机的野蛮时代。
没有火车,也没有汽车。
即便时光之神大发善心赐下这些文明时代的先进产物,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也无法使用。
以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从青龙寨到蒙香寨要走上四天。折去天狂从侦查地点返回磐石寨报告的时间,留给天浩的剩余部分,只剩下两天。
不出意外的话,时间应该足够了。
战团,是天浩设置的战斗部队。编制五百人,都是体格健壮,格斗技巧熟练的战士。
以磐石寨目前的规模,能凑出这么一支军队已经是竭尽全力。当然,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战斗人员数量还会更多。除了未成年的孩子、孕妇、年老力衰的长者,磐石寨所有能打的男女统统拉出来,至少超过两千。
这就是精锐部队与民兵的区别。
战团运动速度很快。
天浩要求所有士兵把日常训练与生产工作结合在一起。谁都知道军队专业化的好处,但目前磐石寨没有能力供养这么多的职业军人。巨角鹿牧场从建设的第一天,整个战团就被抽调过去,人们在山林间奔跑,用套索捕捉活鹿,体能消耗大约是平时的两倍。
大运动量,必须有足够的营养为基础。
平时,面饼和炖肉敞开供应。
现在,每人带着足够四天消耗的粮食:主要是面饼和腌鹿肉,还额外发放了每人两公斤苹果干。
在文明时代,无数胖子抚摸着身上的肥肉,恨得咬牙切齿,痛哭流涕高喊着“糖是魔鬼送给人类的礼物。”
长途跋涉体能消耗巨大,果糖是必不可少的能量补充。
天浩没见过雷牛王麾下的精锐部队究竟是什么样,但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很好。放眼周边所有部族村寨,谁能打得赢自己手下这五百名战士?
对北方蛮族来说,营养就意味着战斗力。
天狂背着巨大的钢制战斧,急不可耐,一路上不断催促天浩加快速度。
“老三,快点儿啊!”
“去晚了就赶不上了。”
“咱们出发本来就比青龙寨晚,再磨蹭的话,他们都打完了。”
天浩边走边看着从厚重云层里斜射下来的少许阳光,心里计算着时间:“急什么,现在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来得及。”
“青龙寨那边人多啊!”天狂跑得浑身燥热,他用手背抹掉额头上的汗:“鹿族人打仗本来就不行,大王这次又派出那么多军队,蒙香寨根本挡不住。”
战团出发前,负责监视的旭坤和长林也回来了。他们记录了从青龙寨出发的后续雷牛族军队总人数,战士数量累计多达五千。
天浩继续用威严且平淡的语气说:“蒙香寨可不是泥巴捏的,一碰就碎。这是灭寨之战,他们就算再不能打也得拼命。大王一次性派出那么多人,想要不引起注意,只能化整为零,分批在青龙寨集结。他们必须速战速决,否则等到其它鹿族寨子收到消息,派出增援部队,不要说是五千人,就算这个数字再多一倍也是死。”
“二哥你监视的时候也看到了,那支从青龙寨里出来的军队没有携带重型武器。他们的配置跟我们一样,不外乎战斧、盾牌和弓箭。蒙香寨的外墙高大又坚固,只要封住南面的寨门,里面的人出不来,我估计三到四天的时间,消息无法传递出去。”
天狂觉得眼皮连续抽搐了几下,疑惑地问:“老三,你去过蒙香寨?”
“没去过。”天浩边走边回答,速度不紧不慢。
“那你怎么对蒙香寨的防卫情况这么清楚?”天狂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看清这个共同生活了很多年的亲弟弟。
“阿芹去过。”天浩没有故意卖弄,他的解释干脆利落:“她以前就是蒙香寨的人,回去探亲不会引起注意。否则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赏赐她那么多东西?”
一股亢奋的冲动在天狂身体里蹿动,他忽然觉得这次战斗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困难,已经牢牢站在了稳赢不败的制高点。
跟着聪明的老三时间长了,天狂也学会思考问题。两个人肩并肩走了一段,他犹豫着问:“老三,你觉得青龙寨会不会也像你一样,知道蒙香寨的情况,在里边儿安插了内应?”
天浩颇为意外地偏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隐约带上了一丝赞许:“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
“我们是牛族,他们是鹿族。平时两族之间互相往来做点儿生意还行,若是想要在鹿族的寨子里安插眼线,至少也得几年前就开始布置。这次咱们从浩平那儿得到消息纯属意外,我观察过,青龙寨是最适合进攻蒙香寨的出发点。良栋野心很大,如果他早几年……不,就算他去年知道大王要对蒙香寨下手,我估计他心里根本按捺不住,早早就会把青龙寨多余的女人卖掉,换成粮食全力备战。”
周围的人都是心腹,天浩并不介意自己与天狂之间的对话被旁人听见。
旭坤和长林互相对视,从彼此眼睛里都看到了钦佩与震撼。
第八十七节 机会
天狂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全是惊讶的神情:“老三,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听你这么一说,感觉很复杂的事情一下子变简单了。”
天浩轻描淡写地笑着:“你得学会分析,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本质。”
……
密密麻麻的针叶林沿着山坡生长,仿佛一层层有序堆叠覆盖在大地表面的黑色鱼鳞。塔状披散开来的冠顶上堆着积雪,在大片黑色之间显出散碎洁白。
整个磐石寨的战团隐蔽在树林深处,没有人说话,他们得到命令,有五分钟的进餐时间。人们解下身后的背包,拿出各自配发的面饼和腌肉,按照各自小队的排列,聚在一起默默啃食。
从不懂得规矩到学会服从,需要付出鲜血和惨痛的教训。
整个磐石寨,这五百名战团士兵的待遇最好,伙食品种也丰盛得令人羡慕。虽然是半农半兵,却也精挑细选,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进团。平时有问题可以提,训练的时候就绝对不讲情面。出了差错就取消一切待遇,还得结结实实抽上一顿鞭子。
每当有人受罚,天浩就会拿着伤药,在无人注意的时候悄悄走进受罚者的小屋。恩威并重才能收获感激与效忠,这决定了他在磐石寨的地位稳如泰山,无人胆敢撼动。
森林隐藏了战团的踪迹。
这里与山脚下蒙香寨之间是一道斜坡,高低落差约为一百五十米。天浩眯着双眼,注视着远处被高大寨墙围住的鹿族聚居区。
融合点对身体的强化效果涵盖了所有方面。天浩可以感觉到自己眼部的视觉细胞数量有显著增加。尤其是双极细胞,数量剧增导致多级神经元反应度超过普通人四至五倍。这使自己拥有超卓的远视能力,居高临下,即便是隔着数公里的距离,仍能看到蒙香寨内的动静。
从青龙寨出发的牛族军队已经发起进攻。他们没有耽误时间,攻击方向是位于南面的寨门。蒙香寨内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奔跑的身影。
天浩虽然拥有强大的视觉能力,却无法看清牛族军队的整体进攻态势。这不是重点,脑补一下就知道良栋不会用人命去填充蒙香寨墙外面的壕沟。他应该是用北方蛮族常见的方法,以数十面厚重大盾形成保护,缓慢移动到寨门正前方,挡住头领落下的密集箭雨,让那些腰圆膀大的壮汉挥舞斧头朝木头寨门上拼命乱砍。
再坚固的原木寨门也无法抵挡这种进攻,区别只在于时间长短罢了。
只要人多,武器锻造技术精良,这办法对付小型村寨非常管用,百战百胜。
这就是牛族与鹿族之间的最显著区别之一。前者的村寨大门会在原木排列基础上增加一层钢板,后者能做的,顶多就是增加构成寨门的原木数量,两层排列,或者三层。
天狂三口两口吃光手里的腌肉,在身上的皮袍表面随便抹了几把,擦掉油脂。他急不可待地抓起钢斧,大步冲到正在观察情况的天浩身旁,亢奋得就像文明时代金霸王电池广告里那只动力十足的粉红玩具兔:“老三,该咱们上了吧?”
天浩注视着远处从蒙香寨内向外抛射,不断从天空掠过的黑色羽箭,平静地问:“你想去哪儿?”
天狂眨了眨眼睛:“当然是帮着青龙寨的兄弟一起打鹿族人。”
随手从旁边的树枝上摘下一小撮针叶,在指尖缓慢用力地揉搓着,天浩认真地问:“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和心思,耗费那么多粮食,带着寨子里最精锐的战士走了那么远的路,怎么你以为我是来帮着青龙寨打蒙香寨?”
天狂觉得自己的思维瞬间凝固,想象与现实之间产生了堪比深渊般的可怕距离。他张了张嘴,好不容易才发出不连贯的声音:“……难道……不是吗?”
“那只会给良栋增加更多的战绩,我们却捞不到半点好处。”天浩感受着碎裂针叶戳在手指表面的轻微刺扎,这有助于让他保持理智和清醒:“昌茂是青龙寨的管事,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现在一定在山下参战。二哥,你这次可以替阿娇报仇了。”
天狂的面部表情已经僵硬。他用力咽了一口口水,压低声音:“老三,你到底想干什么?”
“耐心点儿,等着吧!”天浩诡异的笑容令人无法猜透:“我们的机会就快来了。”
……
蒙香寨里一片混乱。
身材削瘦的头领景中单膝跪在地上,手里撑着长矛,用仅剩的独眼死死盯着喧嚣嘈杂的寨门方向。
他的左眼插着一支箭。不知道是哪个牛族的混蛋干的。牛族人的弓箭手五十人为一队,根据命令对指定区域进行抛射。景中刚好走进弓箭压制范围,身边的护卫连忙举起盾牌防御,却漏掉了这支射瞎他眼睛的飞矢。
这次战斗没有任何预兆,牛族人说来就来。还好望塔上的警卫发现得早,立刻落下寨门,否则寨子现在已被攻破。
高大厚重的寨门已经出现了一丝倾斜。
牛族人没有采取四面围攻的做法,他们集中兵力在寨门附近,只要有足够的耐心,那里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每一种战法都有其优劣。全面围攻需要更多兵力才能形成绝对优势。景中观察过集结在外面的牛族军队,大约五千人左右。围攻情况下,即便有少部分进攻者越过寨墙,自己也能组织力量迅速将其反杀。防守的一方本来就占据地利,何况蒙香寨的人数不少,足足多达三千以上。
一旦寨门被攻破,成规模的牛族战士冲进来,立刻会形成洪水溃坝的可怕连锁效应。鹿族的战斗力本来就不如牛族,武器质量也没有对手那么精良,根本无法抵挡。
一名侍卫手里拿着一块棉布,犹豫着应该用什么方式给头领包扎。又痛又恨的景中干脆扔掉长矛,左手五指张开,紧扣住大半个头部,食指和中指死死夹住箭杆。
第八十八节 俘虏
右手用力掰断木质箭杆的一瞬间,景中觉得大脑仿佛被某种硬物撬动,硬生生的离开了原来位置,拖拽着中枢神经爆发出无法形容的剧痛。
他紧紧咬住牙齿,痛觉刺激着神经产生巨力,碾碎了右边的臼齿。仿佛嚼了很多沙子的麻木感在口腔里弥漫,他随即张开嘴,发出“啊”的一声惨叫,那声音凄厉得简直不像人类,充满了绝望。
侍卫连忙伸手将他扶住,景中侧着身子挣扎了几下,用颤抖的右手在地上摸索找到自己的长矛。他强忍剧痛,努力睁大右眼,在血丝晕染的朦胧鲜红中死死盯着远处寨门,爆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走,所有人都走……走啊!”
攻城掠寨,最常用的武器就是火箭。
但是牛族人偏偏没有使用这种东西。
他们的目的很明显从一开始,目标就瞄准了寨子里的仓库。那里除了粮食,还有堆积如山的布匹。
那是女人和老人辛苦了大半年的劳动成果。
“该死的牛族杂种,老子什么也不会留给你们!”
他挣扎着站起来,拼着所剩不多的力气举起长矛,发出平生音量最大的咆哮:“男人都跟我来,杀……杀光这帮牛族混蛋!”
头领的威严一如既往发挥作用。景中身边很快聚集起数百名跟从者。他们搬来各种乱七八糟的杂物挡在岌岌可危的寨门后面,迅速形成一道新的障碍。
景中现在外表看似疯狂,脑子却很清醒。
蒙香寨已经守不住了,陷落只是时间问题。
我将战死在这里。
他心里唯一的庆幸,就是在此之前没有那么固执,听从了仓库主管昆炜的建议,在寨墙北面修建了一道新门。
牛族人肯定不知道这件事。
女人和孩子已经开始从北面撤离蒙香寨。
必须给给她们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他吐掉嘴里咬碎的牙,恶狠狠吩咐身边的一名侍卫:“传我的命令,点火,烧掉仓库。”
侍卫沉着地点了一下头,迅速转身跑开。
哪怕是是一块布,一颗粮食,也不能留给牛族人。
……
昆炜背着沉甸甸的藤编背篓,跟着一大群女人,乱哄哄地从北面新寨门逃了出来,爬上山坡。
西面和南面被牛族军队封锁,过不去。
蒙香寨东面是高达数百米的山崖,必须爬上北面的山坡,从山顶绕过去,才能从小路前往别的鹿族村寨。
恐惧疯狂啮咬着昆炜的大脑,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有先见之明,提前在北面寨墙上开了一道门。这不,瞧瞧身边这些蓬头垢面惊慌失措的女人,要不是因为我,你们现在只能困在寨子里等死。
一种说不出的自豪与优越感油然而生,昆炜觉得自己应该成为所有逃难者的领袖。他很佩服头领景中,那是个真正的男人,带着一群悍不畏死的汉子顶在前面。其实回过头来仔细想想,那的确是他的职责。
我要把这些逃难者带去流云城,对大族长禀明一切。
昆炜打着如意算盘,此时此刻他彻底忘记了阿芹,脑子里丝毫没有“要不是阿芹建议,我也不会想到要求头领在北面新开寨门”的想法。对死亡的恐惧感已经没有刚从寨子里逃出来时那么强烈,跟着女人逃出来的男人不多,昆炜还是一个颇有身份的“百人首”。如果运气好,顺利抵达流云城,鹿族大王肯定会觉得我立了功,说不定还会让我带着这些人另选地点重新建寨。到那个时候,我就是新的头领。
上了上坡,进了森林,没人会在这种时候顾忌林子里有黑嚎狼之类的野兽。逃难的人多,再凶猛的野兽也不敢出来。
“啊!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逃难者队伍最前端发出惊恐无比的女性尖叫。透过乱纷纷的人群间隙,额头上正在冒汗的昆炜看到几十个影影绰绰的高大身影。
全部都是男人,穿着牛族人特有的皮袍,披着牛族人特有款式的盔甲,手里握着精钢打造的战斧,反射出令人心悸的金属寒光。
尖叫声更大,更多了。
逃难者群体仿佛集体触电,“哄”的一下朝着来路转身退缩。昆炜脑子里那些带着美丽梦幻色彩的念头瞬间消失,他猛然转身,一把推开挡在前面的女人,踩着她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的身体,以最快速度向树林外面狂奔。
“嘭!”
一个黑乎乎的坚硬物体迎面袭来,准确砸中昆炜的面颊。他惨叫着反向摔倒,眼前全是鲜血渗开的颜色。昆炜双手紧捂着脸,惨叫声透过手掌缝隙传递开来。手指在颤抖,他摸到从中间凹陷下去的鼻梁,骨头肯定被砸断了。
身高将近三米的天狂手持钢斧站在树林边缘,他披着厚重的肩甲,金属胸甲被绳索缠绕着穿在身上。从腰部至腿部,三层盔甲按照人体关节构造以堆叠方式排列。他朝前走了一步,带着清脆的金属碰撞,毫无怜悯直接踩在失去反抗能力的昆炜身上,握着沉重的长柄战斧,在地面上重重一顿,发出满足且充满威慑力的狞笑。
“所有人,双手抱头,老老实实给我蹲着。”
他随即补充了一句:“不想死就照我说的做,要是谁敢不听话,老子就砍掉他的脑袋!”
……
蒙香寨被攻破了。
看着眼前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火焰的寨子,青龙寨头领良栋气得快要发疯。
战斗过程很简单,没什么值得描述的细节,事实再次证明鹿族不是牛族的对手。
但是己方伤亡数字很大,超过了预计。
战死两百余人,另有七百多人受伤。
按照北方蛮族的逻辑,身体非要害部位中了一箭,这其实不能算是战损。只有手脚被砍断无法恢复,或者伤及眼睛、下体、关键指(拇指或大足趾)、内脏等部位的伤害,才能算是真正意义的受伤。
五千打三千,将近一千人左右的战损……这根本不是良栋想要的结果。
更糟糕的是,此战几乎没有收获。
第八十九节 没有战利品
所有仓库都被鹿族人自己放火烧了。
空气中弥漫着粮食被烧焦的特有香气。良栋派人查看过,粮仓被烧得很彻底,肉块变成了一团团黑色焦炭,它们与麦子混合堆放,油脂渗透布袋,成为了最好的燃烧添加剂。
粮仓旁边紧挨着布料仓库,无论棉织品还是麻织品统统被付之一炬。巨大的火势直到寨子被攻破也无法减弱,良栋站在距离燃烧区数百米的位置,仍能感受到从那里传来的烈焰温度。
纺织机被鹿族人自己砸碎了,遍地都是木头碎片,丝毫没有拼和的可能。
良栋怒火中烧,脑子里的狂暴之火令他失去冷静,再也无法保持理智。
几个月前,雷牛部族首领秘密派人来到青龙寨,启动了整个计划。
物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巨大数量差额,是无法以任何正常手段进行调控的矛盾。雷牛部与牡鹿部接壤,青龙寨是整个部族边缘地区实力最强的寨子。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最适合执行计划的基础力量。
雷牛王牛伟邦派出了五千名精锐部队,矛头直指蒙香寨。
为了做成这件事,他花了很多功夫:所有部队化整为零,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悄悄进入青龙寨。大量粮食从北方小路运过来,那里很偏僻,无人察觉其中的变化。
北方蛮族最能打的战士和军官都在锁龙关,鹿族人也不例外。雷牛王派来的这支军队的确很强大,可就综合能力来看,只能算是北方蛮族的二线部队。
良栋很清楚,这大概是自己目前最大的一次机遇,也是获得姓氏,真正跻身于贵族行列的绝佳时机。
长久以来,青龙寨走得就是纯军事化发展路线。良栋要求寨子里绝大部分男人都成为战士,他从不看中农耕,寨子里获取食物最多的方法就是上山狩猎。纵观附近所有的雷牛族村寨,青龙寨的人口数量变化最大,村民更迭最频繁。如果是在文明时代,这可以理解为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不同层次人口文化交流:城市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乡村需要来自城市的知识性人才进行科教普及。但在青龙寨,“人**换”只意味着一件事,那就是食物。
在战士基础培养这个问题上,良栋与天浩有着共同的逻辑思维。他们都认为必须给战士提供大量的食物,充足的营养。但良栋对这个问题的理解产生了偏差,崇拜神灵的他相信勇气来源于死者灵魂。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将其当做食物吃掉,活人就可以从死者身上得到更多勇气。
浩平能与磐石寨之间进行多达数百人的交易,其实是来自良栋的示意。
在青龙寨,女人的地位极其低下。这里几乎没有北方蛮族认可的合法夫妻,绝大部分男人与女人之间保持着“需要”的关系。在这里,女性的地位更像是奴隶,而不是部落成员。良栋把女人当做奖励,赏赐给那些在日常狩猎获取丰富的男性村民。他鼓励男人之间互相争斗,胜利者可以得到寨子里最年轻、最漂亮的女人。
谁也不会主动往火坑里跳。很多年了,青龙寨极少有外面的女人进来。缺粮、社会地位低下、生命和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种种问题制约着寨子发展。虽然附近村寨公认青龙寨的男人很能打,这种认知却是建立在野蛮好斗,残酷凶暴,以荒废每年大部分耕作收获为代价的基础上。
青龙寨不可能长期维持这样的优势。在毫无爱情与家庭生活可言的前提下,男人对女人的需求更多是来源于新鲜感。没有新面孔加入青龙寨,男人对彼此争斗就失去了兴趣。
雷牛城距离青龙寨很远,牛伟邦对这里的详细情况并不熟悉。身为族群统治者,他对领地的了解程度更多是来自手下官员,以及每半年一次的各地情况汇总报告。
既然大家都说青龙寨的战斗力很强,那里的男人很能打,想必寨子头领良栋颇有军事眼光,干脆就让他充当这次计划的指挥官,也省得从雷角城派出自己的亲信,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这次进攻蒙香寨,绝对是稳赢不输。
良栋仔细对比过双方实力,五千对三千,自己这边所有人都是战士,蒙香寨虽然人数多达三千,可真正评估下来,能打的人没几个。
良栋这次真正是孤注一掷。
他卖掉了寨子里所有的女人换回粮食。男人吃饱了才有力气,只要攻破蒙香寨,粮食、布匹、女人……所有付出都能得到回报,连本带利统统收回来。
蒙香寨头领景中和六名护卫被带了上来。他们死战不退,直到最后一刻。七个人身上遍布大大小小的伤口,干涸与新鲜的血混在一起,将身上的衣服染出大片红黑颜色。
全副武装的青龙寨战士把他们团团围住,用兵器钝面狠狠敲打着这些失败者的腿弯,强迫他们跪下。良栋快步走到景中面前,居高临下恶狠狠盯着对方,被强烈期待感扭曲的脸上肌肉一直在抽搐。他弯下腰,一把抓住景中的衣领,发出有些失去控制的尖叫声。
“你竟然把粮食和布匹烧了……说,你们寨子的人呢?还有没有额外的仓库?”
景中已经看不清眼前的景象。被弓箭射中的眼睛导致整个视觉都出现了问题。他努力在一片鲜红遮蔽下分辨着面前这个大喊大叫的男人,耳朵清清楚楚听到对方吼叫的每一个字。
他毫不掩饰轻蔑的笑,甚至从鼻孔里发出非常响亮的冷哼。
再没有比从敌人那里得到的情报更真实。虽然看不清楚良栋的脸,景中却大体上可以判断对方的身份不低。所谓战争,除了报复与仇杀,最大目的就是获利。对方既然说出这种话,就意味着大部分蒙香寨村民都逃掉了。
景中再也不想保持什么情绪,他忽然张口爆发出放肆到极点的大笑,眼角部位稍有愈合的伤口再次被肌肉牵引着崩裂,鲜血夹杂着酣畅淋漓的欢畅流下,在面颊上铺开一道道红色的河。
第九十节 速度
良栋被彻底激怒了。
任何男人被这样侮辱都会激起心底的血性,何况没能从景中嘴里得到想要的答案,对方的态度竟然如此傲慢……景中整个身子都在狂怒中发抖,暴怒的他彻底失去冷静,反手抽出斜背在身后的战斧,瞪着毫无理智可言的通红眼睛,发出令人震撼的低吼,咬牙切齿朝着景中头部狠劈下去。
小半个头颅在雪亮的金属光线中被切开,在力量作用下远远飞了出去。切口在断裂肌肉与皮肤之间留下光滑边缘,暴露在空气中的白色骨头立刻被血水浸透。景中双手在空中抖索了几下,仿佛失去平衡的人想要抓住某种支撑。他有些不理解视线瞬间的变化,太快的死亡降临让他无法右半边头颅被砍飞的过程中感受痛苦。身体失去了一部分的感觉是如此清晰,他张了张嘴,身体后仰,在逐渐恢复意识,大部分脑神经仍然沉浸在之前满足与快感的思维环境中缓缓倒下。
良栋觉得自己现在像一头受伤的暴鬃熊。他双手紧攥着沾血的钢斧,大步走到另一名俘虏面前,鼻梁上方与眼眶外围连接的肌肉不断抽搐,仿佛不受神经控制的面瘫患者。张口发出咆哮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牙床在发颤,口水从牙尖上滴落下来。
“说,你们的人在哪儿?”
依然是与景中没有任何区别的轻蔑微笑,还有那种该死的,难听的冷哼。
几分钟后,六名护卫的尸体倒在地上。
丝毫没有泄愤的良栋抡起钢斧在他们身上乱砍,仿佛要把这些尸体劈成碎片才能消退心头怒火。
蒙香寨的人没有全部逃走,战士们在火焰与烟雾中捕捉一个个逃难者。成规模的抵抗已经结束,但寨子角落里仍然不时发出暴喝与惨叫声。
良栋倒提着战斧,头部低垂,阴森森目光漫无目的朝着四周望来望去,扯着嗓子发出充满报复与恶意的叫唤。
“把他们都带过来。”
“让他们开口,谁要是不老实,就杀了他。”
“我要人,还要粮食和布。用钳子拔掉他们的牙,他们会说的……一定会老老实实交代值钱的东西藏在哪儿。”
一个粗重沉稳的声音从良栋身后响起:“差不多就行了。杀太多人对我们没有好处,这不是大王想要的结果。”
良栋本能地转过身,目光与目标的时候,他愤恨不甘地用力吞了下喉咙,把未说完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刚典是牛伟邦的侍卫队长,绝对的亲信。他是那五千名战士的统领,同时也对战斗结果进行统计。
看着神情阴郁的良栋,刚典叹了口气,他用力拍了拍良栋的肩膀,低声劝道:“我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放心吧,我会把整个战斗过程如实向大王禀报。”
这的确是刚典的心里话。良栋的表现他一直看在眼里,尽心尽力。对蒙香寨的进攻也颇有章法,即便是换了自己来指挥,估计结果跟现在差不多。说起来,大家都低估了蒙香寨的战斗力,谁能想到鹿族人竟能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抵抗心理。从寨子头领景中以下,大部分男人宁愿战死,没人想过投降苟活。
一个个俘虏从寨子不同方向被押着聚拢过来。从他们杂七杂八的声音里,良栋和刚典听到了令他们为之震惊的消息。
蒙香寨还有另外一道门。
战斗刚开始,老弱妇孺就从北面新门逃出了寨子。
这些人的数量,多达两千。
……
黑沉沉的森林仿佛一头怪兽,不断吞噬着胆敢深入这里的生命。
“所有人加快速度。”
“都给我跑起来。”
“前面拉上后面的一起走,快点儿,再快点儿!”
五百名磐石寨战士分成一个个小队,押着庞大的战俘群沿着来路小跑前进。
一千九百三十七名俘虏,这是最初点算后得出的数字。
天色已经黑了,在雪地上以这样的速度行进,对体能消耗非常大。被抓住的女人和孩子不断发出哭喊,她们招来了棍棒和皮鞭,结结实实挨上几下,试探性的哭喊立刻变成了抽泣,再后来,谁也不敢发出声音,只是用一双双眼睛释放出仇恨目光。
一个头发散乱的老妪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她腿脚抖索得厉害,胸口随着剧烈呼吸节奏上下起伏,望着从面前走过的人,目光茫然,充满了无助。
“……我实在走不动了……求求你……休息……让我休息一下。”
天浩手里握着长柄战斧,大步走到老妪面前,发出不容置疑的威严命令:“站起来,继续走。”
他的目光中带有强烈最后通牒式的警告意味。天色昏暗,密集树林挡住了从天空中落下的最后一点光线,老妪只能看到天浩面对自己的高大阴影。她跪坐在地上一个劲儿凄声哀求:“让我休息一下再走吧,我老了……没有力气……”
后面应该还有话尚未说完,钢斧已经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轰然劈下。天浩这次没有留手,锋利的斧刃直接从老妪左肩劈到左腹,整个人被分成两半,鲜血混合着浓烈的内脏气味,迅速在林地里弥漫开来。
“走不动就得死。”天浩在温热且尚在抽搐的尸体表面用力擦了擦战斧,他此刻就像一块冰冷坚硬的钢铁,扫视在每一个俘虏身上的目光是如此刺眼,仿佛具有实质:“还有谁要休息?”
无人回答,只有加快速度踩踏积雪发出的摩擦声。
两小时后,队伍终于在黑暗中抵达了预设营地。
这是天浩提前派人修建的简易休息区。四周堆砌着雪墙,兽皮毡子下面盖着木柴之类的燃料。随着营地里升起一堆堆篝火,被死亡恐惧占据了绝大部分脑部思维的鹿族战俘也逐渐安静下来。
只要没有在战乱中被杀,就基本可以确定安全。作为北方大陆通用于蛮族的财富标准衡量群体,战俘就是胜利者的财产。
天狂安排好负责警戒的哨兵,大步走到天浩所在的火堆旁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