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节 女追男
平俊运气不错,他很快在一个寨子里找到了商人金生。
金生的确是一个野蛮人。两米三的身高在蛮族群体当中偏矮,嘴唇上方留有一小条胡须,修建成整齐横列的形状。从走进木屋直到坐下来,他脸上始终带着微笑。只是在天浩看来这种笑容不怀好意,使其看起来显得很精明,随时算计着别人。
“你好。”金生把右手斜着搭上左肩,对着天浩略微欠了欠身,行了一个平民之间常见的礼节。他友好地拍了一下坐在旁边平俊的肩膀,笑道:“听我的朋友说,你想和我谈一笔生意?”
这次会面有着特殊意义,天浩特地把阿依叫来,坐在自己身边:“的确是有些生意要谈。我听说你在特殊商品方面很有路子?”
“这得看具体是什么。”金生带有笑意的目光一直在阿依身上打量:“如果头领大人你所指的是她,那么我保证你可以得到丰厚的利润,能赚很多钱。”
阿依脸色苍白,她双手埋在新做的棉布衣服里面,死死捏紧。
天浩脸色如常:“我这儿不卖人。”
“她一点儿也不漂亮,甚至可以说是长得很丑。”金生抬手指了一下阿依,觉得很疑惑:“我不明白,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能坐在尊贵的头领大人旁边?如果是你的侍妾,应该换个身材高大,很壮实,非常美丽的女人才对。”
天浩眼眸深处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幽冷目光:“既然连你都这么说了,谁会花钱买她?赚钱……呵呵,恐怕能不贴本就是好的了。”
“这个我就不能告诉你了。”金生笑呵呵地说着:“我可以给你一个好价钱,你会满意的。”
天浩清了清嗓子:“今天把你找来,不是为了卖货,而是为了买货。”
金生从阿依身上收回目光,笑着问:“你想买什么?”
“母鸡。”天浩停顿了一下:“还有鸡蛋。”
“你说什么?”金生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必须再次确认。
“一千只母鸡,一百只公鸡,五千个鸡蛋。”平静如常的语调表明天浩并非故意调侃:“鸡蛋得特殊一些,我要能孵出小鸡的那种。”
金生终于听明白了。内心的惊讶一点点散去,却仍有些疑惑:“头领大人,你想养鸡?”
“你说对了。”天浩观察着金生脸上的情绪变化:“你和平俊是朋友,希望可以在价钱方面便宜些。”
离开磐石寨,金生在山路上走出很远还是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经商那么多年,他还是头一次听到一个寨子头领提出这种要求。
鸡这玩意儿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很多寨子里都有。磐石寨、青龙寨,还有附近的环车寨和庆元寨因为环境特殊,周围山林密集,所以就没人养鸡。这几个寨子的猎人在山上经常可以抓到野鸡和雉鸡,其它大型动物也很多,他们的肉食来源更加广泛,也就没必要花费心思养鸡。
千把只鸡,几千个蛋,算不上是大生意。可是在金生看来,其中仍有赚头。
磐石寨这位年轻头领应该是个说话算数的。他提前给了定金,金生很少遇到如此爽快的客户。
只是想起坐在天浩身边的阿依,金生嘴角不由得掠过一丝轻笑,幅度不大地摇了摇头。
那才是真正值钱的货物,可惜磐石寨的年轻头领不卖。
他丝毫没有发现,有两个黑乎乎的身影隐蔽地跟在后面,就像永远黏在脚后跟上的影子。
……
天狂给天浩带了个口信,说是阿依有事情找他,现在家里等着。
天浩没有多想,随口答应了一声,站起来,推开房门,朝着阿依家的木屋走去。
屋子中央的火塘里有几块尚未燃尽的木柴,天浩推门走进的时候,发现屋子里很空,只有阿依一个人。
平时不是这样的。阿依有个弟弟,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母亲。
她脸上泛着惊喜的光彩,仿佛一条在火光映照下想要隐蔽身形的蛇,以极快的速度在屋角阴影里游动,很快来到天浩身后,以极其灵活的动作插上门栓。做完这件事,她脱下身上的衣服,伸出手,搂住了天浩的脖子。
光滑的感觉在皮肤表面延伸,天浩在火光帮助下看到了她手臂上的二头肌,膨胀程度不是很明显的三头肌,还有比起寨子里其他女人弱化了很多的四头肌。没有丝毫肌肉发达的力量感,但是整体线条流畅,是天浩记忆深处熟悉的女性美。
她洗过澡,身上散发出热水渗透皮肤后那股特殊的气味。
男人在这种时候都不会拒绝。天浩双手下意识搂住她的腰,细瘦的感觉通过胳膊环抱就很清晰。她没有抗拒,却释放出蛮族女子特有的强悍,两只手从天浩颈部滑落,反向撑住他的肩膀,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天浩用力按在墙上。
她疯狂搜索着他的嘴唇,接吻的动作非常生涩,短时间内已经适应,牙齿彻底陷入天浩的唇瓣。
天浩有些意外,没有想象中浓烈的口臭,阿依显然是刷过牙……好吧,是我想错了,她清洁过口腔,有一股淡淡的咸味,还有黑叶茶的味道。在真正的牙刷出现以前,用这些方法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我看见你用盐巴擦嘴,还用树叶泡过的水漱口,我学着用了一次。我觉得……你会喜欢。”阿依的动作开始变得柔软,没有之前那么粗鲁。她在寨子里地位很低,人人都觉得她很丑陋。在恐惧和长时间戒备思维的统治下,阿依此刻才真正放松,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热情。
现在说什么都是多余的。进入培养舱以前,天浩在这方面有过几次经验。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可惜她死了。
强壮的身躯紧贴着柔软身体,大量分泌的雄性荷尔蒙仿佛可以透过毛孔释放出来,就连周围的空气也充满令人沉迷的气味。
阿依张开嘴,牙齿落在天浩的锁骨上,狠狠地啮咬着。她从未想过女人的特殊经历居然是这般感觉,但是她很快乐,在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在黑暗阴影中流出眼泪。
巨大疲劳笼罩着两个人,天浩松开胳膊,仰面朝天平躺在原木地板上。望着被火烟熏得漆黑一片的屋顶,右手无意识地触摸到一片光滑。
“我阿妈带着我弟弟去了阿研家。她们今天晚上不会回来。”阿依趴在他强劲有力的胸膛表面,细长的手指沿着胸廓中部曲线缓缓滑动,仿佛在把玩着一件珍贵的物品。
“你喜欢我?”话一出口,天浩已经有些后悔。完全是下意识的发问,丝毫没有考虑过女人在这种时候的反应。
“这个寨子里只有你不讨厌我。”胸前有些湿凉凉的,那是阿依的眼泪:“我知道我长得丑,就连平俊都想把我卖掉。你是个好人,你应该有个漂亮的女人做妻子。我不会缠着你,我已经很满足了。寨子里最优秀的男人跟我睡过,这是我的福气。”
蛮族在男女之事方面没有太多束缚,两个人只要愿意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当然,寨子首领和长老见证过的正式婚姻不一样,那相当于文明时代有法律保障的结合,无论其中任何一方想要分开,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天浩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他觉得有些荒唐,同时也认为这很合理。
寨子里所有男人眼中极其丑陋的女人,却是自己眼里最漂亮的女人。
反差是如此巨大,令他哭笑不得。
他不可能与阿依结婚,至少现在还没有这个想法。
身下的男人一直沉默,阿依有些发慌。如果不是天浩鼻孔中释放出均匀宁定的呼吸,她甚至以为他已经死了。
“我……我只是太喜欢你了。”阿依说话有些语无伦次,结结巴巴:“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你让我见识到这种事是如此美妙,是你让我有了亲身体验。我不会让你感到麻烦,我会承担自身行为的责任。我……我会为此负责的。”
黑暗中,天浩抬起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他在努力控制自己发笑的**。
憋得很难受,真的!
抬起胳膊,勾住阿依的脖子,在她惶恐惊讶的目光注视下,给了她一个标准的法式湿吻,结束了这个荒唐的风流故事。
走出木屋的时候,天浩觉得自己像个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躺着就有饭吃的那种。
回到家里,长兄天峰蹲在火塘前煮汤,妹妹天霜在旁边切肉,老二天狂坐在他们对面。三个人不约而同抬起头,看着推门走进来的天浩,诡异笑脸里透出很多不言而喻的特殊内容。
天峰活动了一下肩膀,发出爽朗的笑声:“老三,寨子里的女人很多,要是你不喜欢,还可以去别的寨子看看。你现在是头领,只要愿意娶,我估计附近只要是你看上的女人都会愿意嫁。”
天狂摇头晃脑的发表评论:“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阿依。我今天只是随口说了想要试试,没想到老三你还真去了。”
第四十七节 充满八卦的世界
这件事情天浩做得很小心。
磐石寨仓库里有银矿石和金矿石,只是数量不多。天浩尝试着使用了代替性金属,铅块、铜,还有锡……凭着对文明时代先进科技的深刻理解,他成功造出一种外观与银币光泽相同的合金。在自制天平上称过重量,切割成小块,然后把烧红的金属液体倒入自制模具,冷却后取出,用粗大沉重的锤子在铁毡上稍事敲打,最后的打磨阶段要慢一些,但是成果斐然。
这种“银币”含银成分极低,外观上却与真币没什么区别。很幸运,现在是金属货币推广的初级阶段,货币价值坚挺,天浩只花了几十枚伪币就从金生手上购买了母鸡和鸡蛋。
委托金生卖盐买布只是个幌子。商业规模一步步扩大需要时间,磐石寨是个穷地方,牛铜给了自己多少银币他自己心中有数。一下子拿出太多的“钱”,傻瓜也知道其中有问题。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在周边村寨毫无作用。整个蛮族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全民接受金属货币的程度。以物易物是基础,就像左所寨的鹿族人,他们只要粮食。
全新的生活需要试探,计划和谋略也是一样。
……
第一声公鸡报晓,把整个寨子从沉睡中唤醒。
天浩与狩猎队长永钢商讨过军事训练计划,永钢对此并无异议。
用文明时代的标准来看,天浩寄生的这位宿主无疑属于“宅男”序列。他在军事方面并不精通,知道的事情寥寥无几。天浩只能采取隐蔽手段,旁敲侧击,从永钢那里隐晦得知了一些关于北方蛮族的军队信息。
锁龙关是隔绝南北大陆的重要关隘,那里由最精锐的蛮族战士把守。无论任何族群和部落,一旦情况需要,必须根据战事进程向锁龙关给予最大限度支持。从人力到物力,毫无保留。
正常情况下,驻扎在锁龙关的蛮族军队对南方白人保持着监视机制,而不是无休无止的高烈度战争。事实上,双方交战的次数不多,南方白人同样在那里驻扎了大量军队。双方与其说是战争,不如说是在彼此敌对的状态下占据各自地形优势,长时间对峙。
北方蛮族各部落每三年征一次兵。各地村寨必须将适龄青壮发往征募军官所在的城市,由他们负责挑选。
严酷的自然环境逼迫着北方蛮族从幼年时代就必须学习格斗与射术。以磐石寨为例,家家户户无论男女,都擅长使用弓箭和战斧。哪怕是个孩子,遭遇突发情况同样可以当做战士看待。他们在战斗力方面的唯一制约就是正在发育的身体,在身高和体能方面,无法与成年人相提并论。
这些人没必要在战技方面进行加强。天浩决定的军事训练计划也只是从纪律方面着手,希望在短时间内让村民们懂得什么叫做“规矩”。
在广场上整齐排列为一条直线是暂时不用想了。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眼里全是茫然,他们的确对天浩这位让自己吃饱肚子的年轻头领充满敬意,却不明白为什么大白天的让所有人分队站在这里晒太阳?听说是军事训练,这还用得着练吗?杀人多简单,就像平时在山里遇到野狼和熊罴,抡起斧头上去砍就是。
在天浩看来非常简单的“正步走”,这帮家伙硬是学了一个多钟头也无法理解。他们就像一只只笨拙的企鹅,脚步僵硬,如机器人般左手左脚,有手有脚,不时朝着站起队列前面脸色阴沉的天浩偷偷望去,努力挺直身体和脖子,继续以全是错误的动作机械前行。
被打败的感觉在脑海里呈现出越来越浓的灰黑色。天浩只能退而求其次,他不再要求这帮野蛮人正步走,必须从源头开始,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左”和“右”。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发令所有人举起左手的时候,还是有半数的人在满面懵懂中举起右手。
地上爬过来一只蚂蚁,满脸平静的天浩抬起脚,将其狠狠踩死。他觉得自己必须弄死点儿什么活物才能发泄心中怒火。把一群野蛮人训练成号令严明的士兵实在太难了,老天爷你发发慈悲吧!要不咱们换个题目,你给我一头猪,我保证让它学会说话。比较起来,这种事情显然要简单得多。
思考了很久,天浩让天狂从家里弄来一些锅底的烟灰,用水调开。他端着这碗与墨汁没什么区别的东西,用木棍蘸着,在所有受训者左手手背上画了一个圆圈,右手背上画了一个三角。
“圈!”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左手。
“三角!”
齐刷刷统一举起了右手。
看来这些家伙不是天生愚蠢,而是自己的训练与沟通方式有问题。
明白了这一点的天浩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意,发号施令的声音也比之前更加洪亮。
他开始有意识夹杂了一些基本指令:“圈,三角右……左,三角,圈……”
交替的指令很有用。野蛮人们渐渐明白了圆圈代表左手,三角代表右手。他们的动作依然笨拙,出错率却远远少于之前,显出了整齐的雏形。
“圈!”
“三角!”
“圈!”
“三角!”
“左,右,左……”
寨子里的公鸡叫了。
“喔,喔,喔!”
……
“阿依和头领好上了。”
“你听说了吗,阿依跟头领睡过了。”
“阿文看见阿依和头领偷偷亲嘴,连舌头都伸进去了……”
风言风语很快传遍了整个磐石寨。“八卦”是女人身体里永远不可能剥离的特殊成分,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都是如此。她们津津有味口沫四溅说得头头是道,更有几个当事人振振有词表示自己当时在场,清清楚楚看到了每一个细节。刻画程度细致的令人发指,就连文明时代中马文宗师也自愧不如。
生活需要消遣,从更简单更直接的方面来说是娱乐。事态发展令天浩有些措手不及,他确定那天发生在阿依家里的事情非常隐蔽,不可能有第三个人在场,可那些女人说的有鼻子有眼,实在是让他哭笑不得。
我用辛勤和汗水填饱了他们的肚子,却无法用劳作和超越时代的智慧让所有人在思维感官方面得到满足。就像文明时代被很多人争论的那个话题:娱乐明星与科学家的收入和知名度不成正比,前者拥有大量粉丝,后者虽然对国家与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却默默无闻……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很少有人会对着密密麻麻如天书般的研究数据津津有味看上一整天。有那个时间,不如打开电视看看选秀节目,看看哪个男演员长得帅气,哪个女明星长得漂亮。
寨子里牙尖嘴利平时最八卦的那个婆娘,在天浩看来很有成为娱乐明星的潜质。这婆娘甚至把阿依和天浩之间那些从未被人见过的事情变成顺口溜,就像韦小宝随时挂在嘴边的《十八摸》。她肯定不会当着天浩的面说这些,村民们却对在背后编排自家头领风流韵事这种行为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议论群体从最初的婆娘堆里不断蔓延,很快扩散到男人中间。
狩猎队长永钢这几天看着天浩的目光有些古怪。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冲着天浩竖起大拇指,声音压得很低:“兄弟,连阿依你都能下得去手……佩服,我实在是佩服啊!”
老祭司巫行外表端庄严肃,骨子里却是个闷骚到极点的糟老头子。他编了个由头把天浩叫到面前,似笑非笑地轻声低语,传授着人生经验:“你是寨子头领,只要是看上的女人,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我看阿研就不错,腰身粗,是个好生养的。阿容也很漂亮,嘴唇厚,皮肤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偏偏看中了阿依?还是你觉得对其他女人有些不好意思,先在阿依身上练练手?”
这种事情无法解释。
天浩郁闷的心情,如同临近秋天多雨的阴霾天空。
谁能理解我?
……
秋天到了。
麦子熟了。
这是一年当中最忙碌的时节。镰刀这种工具并未被抛弃,人们在金黄色的麦浪深处挥汗如雨。抢收这种事情全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只要一场大雨,全年的辛劳就会化为乌有。
寨里的广场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硬化准备。全面夯实,表面用灰浆抹平,干透的硬度与文明时代水泥相似。成捆的麦子收割上来,第一时间运到这里脱粒晾晒。
一千二百斤,这是今年的亩产数。
几个月前新建仓库的时候,老祭司就放弃休息整天呆在工地上监督。从山上运来大块的石头垫成地基,仓库内部是厚重的木板,边缘放着一个个转有石灰的蔑箩。这东西能吸收水分,确保仓库内部干燥。等到地里的麦子收割下来装进去,才能保存很长时间。
看着仓库里堆积如山的麦子,老祭司皱纹密集的脸上笑开了花:“今年冬天,咱们有馒头吃了。”
第四十八节 肉饼
天浩嘴上不说,心里对却对此感到好笑:馒头有什么好吃的?
把晒干的麦子磨成粉,是一项极其枯燥的工作。磐石寨没有牛马,自然也就谈不上使用畜力。寨子外面有河,北方蛮族在水力机械方面的运用程度为零。麦粒脱壳的工作交给女人处理,通常要持续很久。相比之下,人力推磨虽然辛苦,却也简单。
第一包新麦面粉送到天浩面前的时候,秋收已经结束四天了。
面粉颜色偏灰,甚至有些黑,不是记忆中的粉白色,这表明有大量麸皮掺杂其中。文明时代用一百斤麦子连续脱壳去掉大量麸皮才能制出的精面“八五粉”(一百斤麦子出八十五斤面),在这个时代实在太过于奢侈,也远远超出村民们对“粮食”的逻辑概念。
掺水和面,等待面团发酵的时候,阿依一直在砧板上剁肉。天狂在山上猎到一头鹿,这种善跑的动物体内没多少油脂,天浩剖了一条鳟鱼,让阿依把两种肉混合起来剁成肉糜。这样一来,吃起来就不会感觉太柴。
刺瓜已经长大。这些平均重量为三公斤左右的果实看上去对所有觊觎者充满了敌意。表面尖刺变得异常坚硬,必须用柴刀一一斩断,才能伸手把瓜从蔓藤上摘下,然后抱起。坚硬的瓜皮仿佛一个坚果壳子,分开的肉质部呈现出橘红色,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留下瓜子做种,天浩选了几块瓜肉让阿依剁碎,与之前备好的肉糜混合,加入各种调料和盐。
阿依现在是他的女人,天浩却没想过要结婚。并非吃过以后想要赖账不负责,而是没有这个必要。文明时代在道德框架在这个世界毫无用处,谨守着曾经的婚姻规矩在北方蛮族看来会显得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身为寨子头领,与寨子里最丑的女人睡过也就罢了,如果还要进一步谈婚论嫁……包括永钢和老祭司,所有人都会认为天浩是个白痴,是个疯子,还会进一步怀疑到阿依身上,认为她是个可怕的巫婆,给伟大英明的头领下了蛊,诱惑着他做出不合规矩,令人无法理解的可怕行为。
异端的下场,是被捆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
既然丰收,肯定就得请客。天浩请来了老祭司和永钢,还有同彪和国基。家里地方小,坐不下那么多人,天浩干脆把宴客地点放在村里的议事堂。
人们看着他熟练地把面团摊开,用一根打磨光滑的圆木棍子在上面擀来擀去,中间填上事先准备好的馅料,做成馅饼,烧热的锅里放上熊油,慢慢地烙着,空气中很快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浓烈香气。
天浩用了懒办法,他把饼子烙得很大。这样做,省事省力。热乎乎的馅饼离开锅,平放在砧板上,天浩用菜刀切开,笑着分给坐在周围的人。
很烫!面团被肉汁与熊油浸透,牢牢锁住了鲜美的馅料。
第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永钢就彻底爱上了这种馅饼。他顾不得烫热,吸呵着冷气,肉汁与肉油在舌尖上跳动,几乎没尝出什么味道就慌慌张张咽了下去。第二口咬得很大,食物填满了整个口腔,他边吃边点头,眼睛里全是满满的幸福。
老祭司吃得太急,啃掉了一颗牙。他懊恼地捡起牙齿,脸上露出痛悔的神情,最后还是把牙齿塞进口袋,专心致志嚼着自己的那份肉饼。
阿依叫来了十多个女人,她们模仿天浩的动作,在一个个大盆里和面,然后剁肉。
就这样,没有任何预兆,很简单的小范围宴请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全寨人参与进来的大型集会。主食只有这种馅饼,只是其中的肉馅填料不同。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年轻头领给予自己的礼物。全新吃法比单调的馒头更加美味。
……
天峰带着一些人,拖着满载粮食的大车出发了。
上缴族群的百分之三十额度绝对不能少。这件事情没得商量,必须在入冬前把粮食送到雷角城。否则,整个寨子将面临着来自雷牛王的滔天怒火。
永钢照例组织寨子里的青壮编成狩猎队。秋天是人类欢庆丰收的季节,山里的动物同样有着比平时更多的食物。它们会在寒冷降临以前大量进食,积蓄体内脂肪。山鸡、野兔、獐子、狗獾……这是一年当中野物最肥美的季节。
磐石寨附近的黑嚎狼被打散了。它们连续多次对海边煮盐的人们发动袭击,每次都被野蛮人依托警戒塔彻底击败。庞大的的狼群在过去几个月里大幅度缩减,现有的黑嚎狼已经无法对磐石寨构成威胁。它们面临的出路有两条:要么修生养息耐心等待几年,让种群整体回升到原先的数字。要么离开这个地区,融入别的狼群。
智慧性思维一旦打开大门,就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虽说现在不是冬天,在冻肉里添加巨角鹿软骨“佐料”的做法无法使用,但这并不妨碍猎人们从其它方面进行思维延伸。铁匠做出了很多弹性极好的细铁签子,两头磨尖,平时以直立状态插在箭筒里,需要用的时候就拿出来,将铁签弯曲,中间用韧性极好的细麻绳绑紧,外面裹上新鲜的肉。暴鬃熊对这种加料肉丸毫无抵抗力。有些直接吞下,胃液腐蚀着麻绳,铁签穿透胃部,让它们在痛苦嗥叫中死亡;有些会在嘴里嚼嚼,细绳当场断开,瞬间绷直的铁签扎破熊嘴,弄得到处是血。等候已久的猎人们趁机拥上,捂着嘴巴痛苦惨嗥的暴鬃熊根本无法反抗,只能眼睁睁看着各种武器往自己身上招呼。
天浩带着女人和孩子采摘苹果。
这东西与记忆中的苹果没有任何相似之处。黑灰色的外壳很硬,用力捏才会裂开一条细缝。果实差不多有成年人拳头大小,切开可以看到与普通苹果相同的肉质层,味道也没有区别。
坚硬外壳是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天浩不明白,在自己沉睡的这段时间,苹果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片果林距离磐石寨约六里,位置偏僻,狼群密集,平时很少有人过来。整个林间山谷地上落满了果实,厚厚的一层。下面的已经腐烂,上面覆盖着去年落下的部分,已经萎缩,又干又瘪。
天浩带来了八辆板车,一个个装满苹果的篾筐码在车上,堆成小山。尽管如此,人们摘下的果子只占整个树林外面很小的部分。
第四十九节 肉果还是坚果
苹果很甜,与文明年代的优良育种有一定关系。更重要的,还是苹果自身的进化。甜味果实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与鲜红耀目的外表一样,只有这些才能吸引鸟兽前来啄食,它们吞下果核在排泄过程中给予植物养料,帮助生长与扩散。
天浩并不认为手上的苹果属于这个范畴。这样的进化逻辑无法解释坚硬且颜色暗淡的果壳。严格来说,这样的苹果正在脱离“肉果”行列,朝着“坚果”方向一路狂奔。
坚硬的果壳必须用刀子才能破开,果肉有些软,与其说是固体,不如说是淡黄色的半凝固物质。总之这是一种天浩从未见过的水果,柿子的口感,苹果的味道。
盐,可以让很多东西改变原有的形态。
将硬壳苹果对半剖开,表面抹上一层碾细的盐末,放在阴凉的位置风干。做法很简单,就算没有硬壳苹果,以前也不是没人想过对别的食物进行腌制。因为海里有吃人怪兽威胁,磐石寨无法得到更多的盐,也就无法对基础食物进行深层次加工。
天浩觉得这种硬壳苹果很适合酿酒。他让村民们大量采摘,除了留下腌制的部分,其余的用水清洗果皮,挖出其中甜软的果肉,掺入一部分寨子周边山上采来的浆果,将其捣烂,放入一个个土陶罐子,耐心等待着发酵。
浆果的外形与蓝莓相似,口味偏酸。之所以选用这种东西,是因为浆果外皮有一层野生酵菌。文明时代很多水果外皮上也有着类似的自然发酵物质,比如葡萄和李子,果皮上都有着淡淡的“白霜”。
老祭司对一个个装满硬壳苹果的土陶罐子很好奇。这些罐子存放在磐石寨的公共仓库,他每天都会过去看看,用手指关节轻敲着罐子,仿佛这样做可以加快发酵速度,提前喝上春甜美的酒汁。
夜晚降临了。
天浩有礼貌地敲开老祭司的木屋房门,走了进去。今天下午的时候永钢就找到自己,说是晚上约着来老祭司家里吃饭。狩猎队这次出去收获丰富,得好好庆祝一番。
面目狰狞的野猪头被整个砍下,连同内脏一起放在屋角的木盆里。腥臭的猪肠即便是在文明时代也很难清洗干净,必须用面粉和盐反复搓揉。这种方法在磐石寨人看来实在过于奢侈,天浩也没兴趣自找麻烦。他微笑着对老祭司和永钢行礼,然后走到正用刀子从猪身上砍下整条后腿的巫且面前,接过他手里的刀,割下一大块腰窝肉。
这是整头猪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俗称“五花”。与被驯化的家猪不同,野猪的体脂含量很低,凶悍好斗的它们外皮极厚,无法像家猪那样连皮带肉烤着吃。
天浩将猪里脊成两厘米见方的肉块,让巫且把肉块穿在铁钎上。这种简单的金属制具家家都有,而且数量很多。只要是为了晾晒肉干,尤其是到了秋末快入冬的时候,为了尽快制成腌肉,人们会用多根铁钎把清洗后的猎物撑开,挂在房梁下面,易于风干。
撒上盐和调料的肉块烘烤时间不长,嚼在嘴里很嫩。
吃了几串烤脊肉,天浩放下手里的铁钎,挥刀将摆在砧板上的五花肉切成薄片,照例穿上铁钎,架在火山烘烤。
老祭司和永钢邀请他过来吃饭,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天浩在烹饪方面的超人技艺。一顿饭,同样的食材有很多种吃法,谁也不会拒绝在享受方面提高层次。
生猪肉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做法。必须是鲜嫩的里脊才能生吃。天浩进来的时候,老祭司长子巫且已经在砧板上剁碎了不少。天浩把小山般的剁肉装进木盆,放上从外面摘来的野生香菜,撒上自制的百里香。没有醋,就用野果发酵而成的一种酸汁代替。天浩没有放入传统做法必不可少的新鲜猪血,他在肉糜里加上了半个硬壳苹果,最后才撒上盐。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辣椒。
文明时代的西南省份生猪肉吃法盛行。有香脆劲道的“烤生皮”,还有麻辣酸香的“剁生”。当地很多人因为生猪来源不干净,吃了以后被寄生虫感染。尽管疾病缠身,仍然不肯放弃常年形成习惯的特殊美味……天浩原本对此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很偶然的机会,被朋友拖着勉强尝了一次,结果吃了以后就上瘾。
食物与执拗性思维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很多事情如果不亲自尝试,永远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老祭司吃得很满足,他用手背抹了一下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的鲜红肉汁,对天浩笑道:“阿浩,咱们寨子如今是越来越兴旺了。我和永钢商量过,入冬前,你去一趟族城,把你的“千人首”职位申请下来。”
天浩心脏猛然抽动了一下,他没有在脸上显露丝毫痕迹,淡笑着摇摇头:“咱们寨子现在只有七百多人,达不到千人的标准。”
“等到冬天就够数了。”狩猎队长永钢用筷子挑起一大团生猪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我这段时间在周边寨子里转了一圈,他们的粮食收成跟咱们差不多,但是往族城里送的上缴份额至少也是百分之五十。人人都想得到姓氏啊!像孚松那样的家伙还有很多。”
说到这里,永钢放下手里的筷子,端起摆在面前的陶杯喝了一大口浓茶。他用舌头在口腔里剔着牙,叹了口气:“不是我对族长不敬,他是个好人,百分之三十的上缴定额一直没有变过。可是下面各个寨子里的头领不这样想,人人都表现,争先恐后把粮食缴上去,到头来,有几个人会真正管过别人的死活?”
天浩微微一笑,也不言语。
他其实对此深有感触。文明时代某省地处边疆,经济不发达,地方官员却将每年收入几乎全部上缴中央。几年后,那位官员因为政绩斐然青云直上,留下一片狼藉多年得不到发展的省内烂摊子。
“千人首你是绝对够格。”老祭司嚼着嘴里尚未咽下的肉,递过来一张小型兽皮:“这是我开给你的文书,永钢已经看过,我们俩都按了手印,你尽快送到族城审验。咱们寨子里的人会越来越多,明年这个时候,估计会超过一千。呵呵,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
饭后,巫且送着永钢出去。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老祭司转过头,望向天浩的时候,眼眸深处透出一道意味深长的幽暗目光。
“说是收你为徒,可实际上,我还真没怎么教过你。”老祭司的语调有些自嘲。他抬起头,望着被烟雾熏成黑色的天花板,喃喃自语:“当年师傅收下我,让我成为行巫者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你这个年龄。”
天浩用探询的目光注视着老祭司:“您的师傅?”
“他一直跟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这句话有些莫名其妙,充满了缅怀,隐隐有一丝悲伤,更多的却是兴味索然。
老祭司站起来,慢慢走到屋角,抱起一个十多公分高的土陶罐子,转身回到他自己的位置,将陶罐轻轻放下。
罐口用一整块揉制过的旱獭皮封着,扎口的藤绳系得很紧,就像文明时代罐装腌菜的做法。
当着天浩的面,老祭司解开系绳,揭开封皮,从罐子里拿出一颗人头。
第五十节 干缩人头
在人类文明史上,干缩人头曾经给生物学家造成了很大困扰,认为在沙漠和南美雨林里生存着文明世界当时尚未发现的“矮人王国”,甚至将其称之为“侏儒卑格米”。
后来才知道,这是食人族用特制药水对猎物头颅进行炮制的做法。他们取出颅内骨骼,却不会损伤外皮。大量失水导致干缩的人头仍然保持着能够判断的死者面容。原本足球大小的人头干缩成拳头那么大,的确令人惊讶。尤其到了大航海时代,来自蛮荒地区的干缩人头甚至成为欧洲贵族的收藏品,风靡且盛行于整个上流社会。
老祭司捧在手里的这颗干缩人头看上去很精致,没有浓烈的药水气味,萎缩成拳头大小的面孔双眼紧闭,可以看出是个成年男子。
“这是我的老师。”老祭司用粗糙的手指轻轻抚摸着人头颅顶,仿佛触摸着那里并不存在的头发:“是他教会了我行巫者的基础,他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未解的秘密,让我拥有了姓氏,成为贵族。”
天浩的眼睛里透出一丝好奇。行巫者师尊与弟子之间存在着如此诡异的依存方式?还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现在,我把他送给你。”说着,老祭司抱起摆在手边的陶罐,轻轻落在天浩面前。然后,拿起地板上的干缩人头,递了过来。
“为什么?”天浩控制着思维情绪,下意识地问:“这是行巫者的传承礼仪吗?”
老祭司摇摇头:“这是老师临死前对我的叮嘱,我只是按照他的吩咐,把他的一切传给你,也就是被我认可的磐石寨下一任接掌祭司。”
“他的一切?给我?”天浩不认为这是一份礼物。尽管如此,他的语气仍然变得软化,脸上与眼睛里的震惊毫不作伪,非常真实。
“老师当年是这样告诉我的。”老祭司沉默片刻,颇为遗憾地摇摇头:“我本想把这些东西留给巫且,可他在行巫方面实在没有天份。按照部族里的规矩,长子可以继承贵族名号和身份,如果无法从族长那里得到承认,到了死的时候,形式与身份会被自动剥离。”
天浩眼里闪烁着明悟的光:“你想要我照看巫且和他的家人?”
“我总会死的,巫且也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唯一能指望的人,只有你……阿浩,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头领,没有之一。”老祭司的精明一如既往,他从不做亏本生意。
……
夜深了。
天浩洗过脚,盘腿靠在兽皮垫子上,默默注视着摆在面前的这颗干缩人头。
这是他的新居。身为寨子头领可以拥有一些特权,单独享有一间住房也是天峰主动提出。他是这个家的长兄,是过来人。男女之事方面天峰早就经历,只是那时候家里穷,那女人虽然喜欢天峰,却不会跟着他一起饿肚子。两个人睡过并不意味着永远都保持样的关系,反正不是寨子头领和长者见证过的正式婚姻,谁也不会当真。
三弟天浩已经成年,阿依虽然相貌丑陋,性子却还不错。天浩得单独有一个房间,这样一来,他方便,大家也方便。
手指触摸到人头的时候,天浩感觉自己就像在摸着核桃。他不相信巫术崇拜,也不相信所谓的神灵,但是这一刻,在四周静谧的环境里,他忽然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神秘且从未接触过的世界。
在老祭司家里,第一眼看到这颗人头的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
死者在对我说话。
那是一条很长的密码,其中有汉字的天干地支,有英文字母,还有罗马字母和俄文字母。
没有声音传入耳朵,纯粹是停留在意识层面的交流。
如果对方是活人,天浩会觉得很正常。可问题是,发出这道信息的偏偏是一颗干缩人头。想要把人类头颅制作到这种形态,需要高超的技艺取出颅骨,包括脑浆等内容物,只剩下一张干燥的完整外皮。
玩具、收藏品、纪念品、崇拜物……它居然在对我说话,从意识形态进行交流?
这不是梦,也不是幻象。
天浩在心里默读秒数时间,每隔五分钟,干缩人头会发送一次密码:甲0079qv840丁申w戊辰322……
密码长达九十九位。
冷汗从天浩后背上渗透出来,他感觉全身湿滑。这让他感到十分恐惧,无法判断自己是否真正清醒。有好几次,他盯着那颗人头,忍不住想要随便抓起什么砸过去,将其彻底粉碎。
如果不是那条密码,天浩已经这样做了。
密码传递结束,后面还有一句话:“读出来。”
天浩很清楚这三个字的含义。
他自己也拥有一条这样的密码。那是所有战士在最后时间里各自持有的身份编码。九十九位代码据说是计算机自动生成,平时在基地里用于身份扫描,只有在不确定持有者是否被复制人替换的情况下,才会要求对方用语音读出。
这是保存在每一位战士记忆深处的秘密。密码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无论构成的汉字还是任何字母,都有着五个不同的发音。比如“甲”字,规定它另外还有“列”、“司”、“亭”、“暴”等四个读音。比如编制表上用印刷体显示的英文字母“v”,其实在不同排列阶段代表着罗马字母,发音为“牛”。
任何得到密码却无法用正确发音读出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被杀,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
战争的残酷与冷漠,让一切都充满了森严规则,以及死亡。
天浩在再一次把手指按在干缩人头顶端。他发现这是与死者进行意识交流的正确方式,双方有肢体接触,才会产生意识。
脑海里默念着正确密码读音,天浩没想过要故意念错。规则限制是如此可怕,以至于多年后苏醒的他仍然感到畏惧。有时候想想觉得挺可笑,这里没有高强度激光,没有基因毁灭器,没有自动控制的多管机关炮,就算不小心说错了什么也很安全。
“你好,我叫詹建华,机动四十一师准尉队长。很高兴你读出了密码,只有我们自己人才知道正确发音。”
不能算是交谈,密码显然是一道锁扣,大量信息随着最后一个脑海里的音节落下,如潮水般涌入天浩的思维中枢。
“这是基因层面的交流。你收到这些信息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基因细胞可以保存一部分记忆片段,希望对你有用。”
“我进入了培养舱,通过寄生复活。我的运气很糟,寄生舱破裂,规定时间内无法找到宿主就会死亡。迫不得已,我毫无选择,只能选择一匹马作为宿主。”
“以马的形态生活了四年,我终于找到机会,改变了固有形态,重新成为了人类。”
天浩缓缓摇着头,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不认识这个叫做“詹建华”的人,但是对方提到的这些事情自己都有经历。机动四十一师是友军,说起来,天浩的职位比詹建华高,他当时官至上校。
至于寄生……詹建华的确运气不好。脑海里随之出现了大量画面,天浩“看到”一匹毛皮颜色暗黄的马趁着马倌不注意,从后面一口叼住他的脑袋,将整个人头死死含在嘴里。习惯了草料的臼齿无法啃断脖颈,但是腥臭的马口足以致使马倌在短时间内窒息。拼命挥舞的双手渐渐不动了,扭动挣扎的身体也软软垂落。周围是多达上百匹的马群围绕,谁也不会看到这里发生的诡异场景。一个多小时候,密闭的马口张开,浑身沾满唾液的马倌倒在地上,同时倒下的还有那匹马。又过了半个多钟头,看上去与死者没什么两样的马倌突然睁开眼睛,大张着嘴,带着满脸惊骇紧张的神情,大口呼吸着空气。
“我在体内封存了百分之三十的基因种子,如果无法成为人类,我宁愿死。付出了百分之七十的生命精华为代价,我成功进行了第二次寄生。但是这样做损耗极大,我活不了多久,只有二十年,甚至更短。”
“后来者,接下来的信息,应该对你有用。”
“我在这个世界走了很多地方,行巫者是一个不错的身份掩护。我花了十五年的时间,从一个马倌成为了大巫师。这个世界的知识机构有很多断层,一些在我们看来简单无奇的东西,野蛮人很难理解。”
“想必你已经注意到,“巨大化”是这个陌生世界给你的第一印象。无论人类还是动物,包括植物都是如此。我没有仪器,无法对空气成分进行测量。但我估计氧含量应该很高,至少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次见到南方白人的时候,我终于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熟悉的感觉。与我们比起来,他们更像是正常意义上的人类。平均身高约为一米七,拥有大量北方蛮族不具有的知识。”
第五十一节 迷乱的世界
“他们的文明程度极高,拥有先进的科技。当然,这是以北方蛮族为对照体而言。南方白人的文明进程相当于十七世纪初期,甚至更早,介于黑暗时代与启蒙时代之间的那个的阶段。他们懂得使用火绳枪,也许还出现了原始燧发枪的雏形,至少我没有见到。他们有着强大的海军,大规模使用木制风帆船,文化经济远远超过北方蛮族。与他们比较,我们是真正的野蛮人。”
“我不知道南方和北方的对峙形态究竟从什么时候形成。蛮族与白人之间互为矛盾不可调和的死敌。我建议你有机会的话,最好去一趟锁龙关。那里的地形特征很难用一两句话描述清楚,很多事情你必须亲自看过才有体会,我的生命已经到了最后时间,基因保存的信息容量有限,无法进行详细记录。”
“我是牛族人。贵族……呵呵,以前从未想过这辈子竟然有机会跻身于上流社会。算是入乡随俗吧!我现在的名字是牛建华。”
又是姓氏。
沉默的天浩目光随着这段基因信息变得轻柔。没想到连文明时代的幸存者也不能免俗,来自社会道德框架的压力果然大于个人意志。
“以所属部落作为姓氏是一件奇怪的事。我不明白这个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我记得进入培养舱以基因形态休眠的时候,基地里所有人都有着不同的姓氏。我假设是一场大毁灭改变了一切。全球性的核大战?剧烈的地壳运动?还是像《福音书》里说过的那样,上帝用洪水淹没陆地,只有最后的义人亚当才有资格活下来?”
“如果是最后一种假设,那与这个世界的现状倒也吻合,勉强能解释过去。历史证明,只有整个社会制度被颠覆,掌权者牢牢统治民众思维的时候,一些匪夷所思的法令才可能被所有人视作正常。尤其是大规模的活人祭祀,这在文明时代是不可想象的。可是在这里,在虎族,我亲眼见过他们一次性屠杀了好几万人,把尸体做成菜肴,端上宴席的餐桌。”
“我个人倾向于核战争。锁龙关的确地势险要,可是以南方白人的先进科技,打消耗战,源源不断提供更多的火药和士兵,锁龙关失守是迟早的事情。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古怪,我作为牛族大巫跟随军队在前线待过一段时间,提审过几个白人俘虏,他们对踏上北方大陆这片土地显得畏惧。俘虏的数量不多,甚至应该说是极其稀少。他们拒绝投降,即便是在突围无望的绝境下,也宁愿自杀。”
“白人王国流传着这样的传说:北方大陆是一块禁地,任何踏上那片土地的人都会死。”
“很奇怪不是吗?这让我想起了核战争结束后的世界。所有的东西,包括土壤也被辐射污染,人类在这样的环境里无法生存。就像切尔诺贝利,那块死域存在了很多年,没人敢踏足其中。”
核战争?
辐射?
天浩想起了巨角鹿。寨子背面的鹿群规模实在太庞大了,很难想象林木繁茂的山区能有足够的食物养活这些动物。它们体型高大,意味着每天必须大量进食才能维持生命。山林可不是牧场,没有足够的草料,光靠啃食树皮和嫩叶,它们到底是怎么存活的?
还有海里的那条巨型皇带鱼,如果是在辐射环境下导致变异,那的确是合乎逻辑的解释。
“最大的问题,是生活在北方大陆这块土地上的野蛮人。”干缩人头传递过来的信息直接触动着天浩思维最深处:“白人的禁地,却是野蛮人的天堂。他们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用原始的方式狩猎,田间耕作水平低下,知识传递沿用着古老的“口授”方式。”
“无论任何一个部族,每天冬天都会面临食物短缺的问题。上位者的行为在我看来是如此愚蠢,他们宁愿耗费大量粮食也要酿酒,在所谓的节日和神灵祭祀上的宴饮庆祝,对治下活活饿死的平民视而不见。没人想过要起来反抗,所有人都觉得上位者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贵族权利”。很幸运,野蛮人强大的生育能力填补了死亡陷阱,女孩十岁成年,当年出嫁后有百分之六十的几率怀孕生产。文明时代成年女子十个月的成熟怀孕期,现在被缩短到了五个月,甚至四个月。我观察很多胎儿,他们从未出现过先天性缺陷,“唐氏筛查”在这个时代毫无用处。他们不会顾忌近亲结婚,在一些遥远偏僻的部落村寨甚至出现了直系男女通婚的情况。”
“后来者,你可以沿用我目前已有的数据对这个世界进行观察。缩短怀孕周期与高速发育成长没有必然关联。它们导致的唯一结果就是整个北方蛮族种群人口大量激增。文明时代国家管理者忧心忡忡难以解决的人口繁殖问题,如今被彻底自然化。这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而是以几何倍数增长的爆发性模式。我觉得我开始理解蛮族部落上位者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残酷至极的做法,也不再对每一个神灵祭祀大规模屠杀行为觉得反感。生得多,杀得多,他们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确保了社会框架平衡,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我没有去过南方。对于野蛮人,那里同样是一片死亡禁地。”
“我不明白,为什么南方白人拥有如此先进的科技力量?其实从地域角度来看,北方与南方之间就隔着一道锁龙关。按照文明时代的观点,战争是最好的科学催化剂,交战双方都可以从对手身上学到更多的知识。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野蛮人仍然愚昧,他们拒绝使用新式武器,从未对火药进行研究。反观南方白人,他们却一直走在科技的最前沿。封闭是如此严密,尽管我是大巫师,也很难得到关于来自南方的更多情报。但是前线士兵对此深有感触,我看过一份报告:白人在火绳枪研究与使用方面不断进步,这种古老枪械的射程在十年时间里提升了二十米。”
第五十二节 历史沉淀
“我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我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老,甚至有可能是他们真正的祖先。可是我从他们身上无法感受到尊重……不要误会,我没那么狂妄,我指的是对待知识与科学的认同感。我见过牛王,见过虎王,甚至与鹰王有过简短的交谈。他们僵化守旧的大脑令我感到恐惧。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对他们产生绝对影响力与震慑力的存在,就是神灵。”
“愚昧、无知、堕落、野蛮……我从未想过会给庞大的人类种群打上如此之多的丑陋标签,然而这是最真实的存在。我无数次啃咬自己的指头,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来自**的疼痛告诉我没有做梦。我无数次在黑夜中哭泣,我对着天空中灿烂的星星哀求祷告,我从未想过要做什么人类中的王者,我只想回到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假如……时间可以倒流。”
“去北边看看吧!那里是一片陌生的世界。我能力有限,实在走不动了。我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对这个世界进行更加深刻、仔细的探索。大陆北面是一块神秘的地方,即便是土生土长的野蛮人也极少踏足。具体原因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那里有猛兽,真正的变异怪物……我曾经在虎族部落看到一具巨大的骸骨。从骨骼分布来看,与恐龙相似程度极高。剑龙,只是后脊上没有那么多的骨板,但它真的很大。”
“我以为自己可以征服这个世界,我觉得我拥有超乎整个社会的知识与见解,我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成为部族首领,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一切……我输了。什么小小一只蝴蝶扇扇翅膀就能变成滔天龙卷,什么重生者穿越者随便动动手指就能掌控权力,统统都是毫无根据的空想。个人力量永远不可能对抗整个社会。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我连改变北方蛮族各部落现状的能力都没有,居然妄想着征服南大陆,进而统治世界……我输了,即将死去。”
“后来者,送你一件礼物吧!巫行是我的弟子,他当着我的面,以虔信的神灵之名发过誓,会把我留下的一切完完整整交付给被他选中的人。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如果你成功接收到我留下的信息,并且一直聆听到这里,你应该明白,并且很清楚刚才这句话的意义。”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法则。
天浩黑色眼眸深处顿时腾起难以置信的火焰。
当初进入培养舱休眠的时候,世界战争局势已处于胶着状态。地球表面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城市被毁,失去了束缚,杀红双眼的交战国开始大规模使用生物武器,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包括当时的天浩在内,所有人都认为核大战已经不可避免。这种本该成为战略性威慑力量的武器之所以一直没有动用,是因为各大交战集团认为己方在生物研究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对手绝不可能对此有所突破。
全身百分之八十面积覆盖着坚硬角质层的巨大化战狼。
拥有超高肌肉力量,骨骼得到大幅度强化,一次性可以携带五百公斤装备的“阿尔法”型战士。
早在一九八零年,合众国陆军总部就提出“兽化士兵”的概念。当时因为两大超级集团对峙,克格勃的触角无孔不入,成功从合众国国防部得到了完整的计划书。公开后,国际舆论大哗,当时的中央情报局长也被迫引咎辞职。该项计划后来一直无人提起,本以为就此束之高阁,没想到在争夺南极新城区的战斗中,突然出现了战熊化状态的士兵,他们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彻底改变了战局。
另外,就是各种想想就令人头皮发麻的致死病菌。
战争概念从很早的时候就被彻底改写。拿破仑曾经认为大炮是战争之神,但他从未想过后世的战争格局会是如此多样化。手握核弹的掌权者其实并不愿意使用这种武器。原因很简单:战争需要海量资源支持,一旦发射核弹,将对手领土化为一片白地的同时,也意味着那片区域在随后漫长的岁月被辐射污染,无法产生收益。相比之下,生物兵器才是更好的选择。
“孢子形态生物置换概念”就是在这样的背景被被提出。不同于动物和植物,以孢子繁衍的菌类是地球上已知的第三种生物形态。从“概念”形成“法则”的时间很短,天浩对此没有深刻研究,他对此所知甚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大体上,就是以人体内部的基因为“原料”,产生出很多拥有原主生命特征的“孢子”。它们会在人类体内发育成型,这个复杂的过程可以理解为身体内部产生一串串“葡萄”,每一棵葡萄就是一枚专属于你自己的孢子。当它们成熟的时候,就意味着可以“采摘”。无论原主活着还是死亡,这些成熟的“葡萄”都能选择新的寄生目标,可以是植物,也可能是某种动物。
这样做,比单纯意义上建立冷冻精子库,由机器繁衍人类的概念更加靠谱。至少自主权掌握在人类手上,孢子寄生体可以在情况允许的时候产生二次进化,彻底改变现有状态,集中宿主体内的所有营养物质,抛弃一切不需要的部分,彻底转化为新的人类。
科学的复杂性注定了这是一种无法被大多数普通人理解的概念。用简单化的字句描述,就是从某人身上采摘一枚成熟的孢子,植入一头牛的体内。你可以把这个过程理解为给牛打了一针,牛对打针这件事毫无抗拒,也没有感觉。它向平常一样吃着草,喝着水,突然有一天寄生在体内的孢子变成了完全体,它从内部撕裂肌肉,破开牛皮,一个有着成年形态的人类就此出现。
人类是一种在进化方面并不成功的物种。我们惧怕的东西太多了。畏寒、惧热、身体受损承受能力低下、两次进食间距过短、身体需要各种微量元素……不夸张地说,一只蚂蚁都要比我们活得轻松,它需要考虑的生命问题远远要比人类简单。我们自诩走在“所有物种最前面”的科学,其实只是为了强化人类种群,甚至是给我们自己懒惰的思维寻找借口。
天浩与将军有着很好的私交。进入培养舱以前,他与将军谈过。将军对战争未来不抱任何希望,他自己也要进入培养舱。他那时候谈起未来,显得很感慨,也透露了一些关于孢子形态置换法则的秘密。
对植物形态的寄生转换研究一直无法取得突破性进展,对于动物形态的寄生倒是成果斐然。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人类本来就是动物界成员,跨界寄生的难度极高,这个难题也许会困扰人类很久,说不定会延续到下个世纪。
干缩人头发送过来的信息让天浩再次提起了兴趣:“我体内产生了一枚成熟的孢子,你可以随意使用。只要滴入你的血,让它对目标进行寄生,你就可以控制对方。”
成熟的孢子就在干缩人头内部。思维信息让天浩“看到”了人头颅顶左侧位置,在干硬的皮肤和肌肉中间,隐藏着一团直径一点五厘米,整体基本呈圆形的物质。
天浩并不怀疑干缩人头,也就是詹建华的遗留信息。将军的级别比自己高,他接触到的秘密比自己多得多。他曾经说过同样的话。甚至在接受注射前,生物教官也告诉自己:从沉睡状态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寄生,第二件事就是检查体内有没有产生成熟的孢子。如果有,最好在第一时间立刻使用。那意味着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起一批专属于自己,对自己绝对服从的力量。
孢子的所属性可以转换。如果身边的战友死亡,你可以从他体内挖出成熟孢子,滴入自己的鲜血改变基因统属,改换掌控。
大半年过去了,来到这个世界的天浩体内没有产生孢子。也许是成长时间不够,也可能是尚未达到孢子产生的要求。他现在是第一次看到这种东西,有些惊悚,更多的还是惊喜。
“我的时间不多了。最后,给你几个忠告。”
“不要尝试以科技手段去改变这个世界。相信我,在这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绝不可能成为众人眼里的英雄。你只会成为怪物,成为被他们视作与神灵敌对的妖魔。”
第五十三节 宣传手段
“第二条忠告:这个世界……也许真有神灵存在。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我可以感受到那种来自神灵的力量。很飘渺,就像玄幻小说里的情节。这也许是深埋于这个世界的秘密之一,反正我是没有胆量进行挖掘研究,我也奉劝你最好不要这样做。”
“接下来,我想说说我的仇人。之所以把这件事列入忠告,是因为我觉得杀死我的人极有可能会把你列为敌人。听清楚,是敌人,而不是对手。他很强大,是……”
信息到此中止。
话说到一半就卡住的感觉很难受,天浩静等了十多分钟,仍然无法从干缩人头那里得到任何感应。拿起来,在手里翻来覆去仔细端详,除了那张被永远固定的陌生面孔,天浩脑海里一片安静,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为什么会这样?
基因存储空间不够?脑海里冒出这念头的时候,天浩自己都觉得滑稽。他不是专业研究人员,只是一个战士。就像一个网络游戏迷摆弄着突然出状况黑屏的电脑,焦急又迫切,却无法让死机的电脑重新恢复运行,只能胡乱敲打,设想着种种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法。
又过了半小时。
天浩轻轻放下干缩人头,在宁定中长长呼了口气。
詹建华……他毕竟是死了。如果没有注射过基因改良药剂,如果不是与自己同样在培养舱里休眠,然后苏醒寄生,他也无法以这样的方式留下信息。
人类在进化,文明时代的遗留者,大概只剩下我一个。
以成熟的孢子为基础,对某人进行寄生,从而达到控制目的……这种事情真能实现?
天浩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在年轻人的心目中,“诗和院方”曾经是令人迷醉,令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希望的方向。
天浩很喜欢席慕蓉,也喜欢普希金。他觉得自己有那么几分文学青年的成分,这个世界有太多值得歌颂与感动的事物,无论过去,还是未来。
推开门走出去,已是黑夜,星斗满天。
夜晚的磐石寨远不如白天那么热闹,光线限制了人们行动,黑暗把一颗颗躁动的心牢牢锁在家里。他们偎依在火塘边上,母亲哼着从古老年代流传下的歌催眠孩子入睡,男人在摇曳火光映照下忙碌。搓麻绳、煮盐、腌肉、用泥巴制成陶胚、挑选矿石……懒惰者在这个世界的结局只有死亡。如果有电灯,磐石寨应该会成为蛮荒世界的文明发源地。
在黑暗中漫步,天浩走进寨子里新建的塔楼,沿着楼梯一路向上。负责警戒的哨兵祖木有些意外,他手里握着长弓,很是恭敬地对天浩行礼,后者微笑着随口说了几句鼓励的话,推开通往顶层的门,走上了塔顶。
有风,但是这个季节不冷。站在距离地面几十高的位置,天浩发现自己的视线无法越过山脉看到远处,也看不到远处的大海。但他可以闻到从山那边被风吹来的草木香气,还有从海面方向裹挟而来的潮湿。
我想我的妈妈。
我想我的爸爸。
孤寂的时候容易想起更多,发散思维会让你产生平时从未有过的纷乱念头。天浩眼前晃动着几个熟悉的面孔,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孩。主动追求过,却没人喜欢他。
“亮煌煌几页史书,乱纷纷万马逐鹿……”
适合这种时候的歌有很多,天浩哼唱的声音不大,这是专属于自己的时间,之所以选择这首歌,不是因为特别喜欢,只是想到了,就唱了。
天总会亮的。
他以后再也不会唱这首歌,黑夜是白天的分隔线,意味着过去,代表着很多必须被割舍,必须被遗忘,必须永远封禁在记忆最深处,甚至遗忘的东西。
……
磐石寨的议事堂经过扩建,现在变成了一座高大宽敞的砖石混合建筑。
天浩坐在椅子上,满面微笑注视着跪在面前的十名妇人。
是妇人,不是少女。
她们每个人旁边摆着一个背篓,透过盖在表面的树叶,隐约可以看到一块块腌鹿肉和半透明的鱼干。
事实上,装在背篓里的东西很多,包括一袋磨制好的面粉,一小袋粗盐,半匹粗布。
鹿族的纺织技术的确走在各部族前列,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它部落不会纺布。比较下来,鹿族的纺织效率最高,棉麻布匹质量也最好。以磐石寨为例,虽然也有织机,无论产量还是质量,远不如鹿族那么优秀。
这些东西都是磐石寨的出产。
天峰站在天浩左侧,成熟干练的他是“十人首”,在村民当中也颇有威信。朝前走了两步,天峰用力拍了拍手,跪在地上的妇人们纷纷站起,她们背起背篓,纷纷望向坐在对面正中的年轻头领,眼里泛着惊喜,也有些不知所措。
“去吧!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回来。”充满善意的微笑很适合这种时候,天浩的话语充满了关爱与潜在威胁:“我历来说话算话,也希望你们不要让我失望。”
磐石寨的人口来源很杂。目前,外来人口比例已经高于寨子里的原生群体。去年的这个时候,孚松是寨子头领,执拗的他为了姓氏不顾一切用鹿肉换进了大量人口。按照孚松的本意,这些换进来的人都会在祭祀的时候献给神灵。天浩阻止了这一切,却必须解决外来人口太多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很幸运,从春天到秋天,寨子里没有爆发疫病,田地里的收成也还不错,大批量建筑工程让换进来的这些人没时间想太多。他们每天都忙忙碌碌,丰盛且足以吃饱的食物让他们毫无怨言。第一批新房建成的时候,天浩心中的那块大石也终于落下,这意味着磐石寨的局面趋于稳定,朝着更加牢固的方向发展。
换进来的人,大部分是女性。“残、病、老、弱”,这是北地蛮族人**易的最普遍规律,也是人口卖方的交易排序。孚松很挑剔,残疾和病人绝对不会要,上了年纪的老家伙只会浪费粮食。在寒冷饥饿的前提下,手握粮食就拥有最多筹码,再加上孚松从一开始就存心想要对神灵进行活人祭祀,因此换进来的大多是未婚少女,妇人数量偏少。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一日夫妻百日恩”的说法在野蛮人世界同样盛行。蛮族女子地位低,她们并不抱怨自家丈夫在饥饿时节把自己卖掉,老老实实遵从安排,也默默接受了来到磐石寨后的安置现状。
天浩没有急于分配这些女人。他要求兄长天峰对换进来的人进行甄别,阿依负责暗中监管其中的女性。磐石寨必须团结,决不能有外来的声音。
外来者对这里的生活非常满意。
但是仍有一部分女子思念自己的家人。她们有丈夫,有父母,甚至有孩子。
让这些在交换之前就已经成家的女人回去探亲。这是天浩与老祭司和永钢商议后的结果。
不是所有人一次性放行,必须分批,分时间进行。
看着这群妇人欢天喜地走出议事堂,像鸟儿一样叽叽喳喳议论着走向远处寨门,天峰眼里的担忧成分越发浓郁。他快步走到天浩旁边,不无忧虑地说:“阿浩,这样做会不会太草率了?我不反对让她们回家去看看,只是现在可能早了点儿,至少应该让她们在寨子里再呆上一年。”
老祭司笑着走过来,他手里杵着一根做工精美的拐杖:“现在正是放她们回去的时候。放心吧!她们会回来的。”
天浩笑着从椅子上站起,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背在身后的战斧。这是北方蛮族的习惯,男人在正式场合必须携带武器,这是从多年悍勇杀戮中演化而来的礼仪。
只有经历过文明时代社会变迁的人,才会明白“宣传”的重要性。
“咱们寨子的情况比过去好多了。”不等天浩开口,狩猎队长永钢就忙着对天峰解释:“仓库里有那么多的腌鹿肉,今年的麦子收进来,只向族里缴纳了百分之三十,狩猎队这次带回了很多猎物。食物方面是绝对没有问题,咱们可以高高兴兴渡过这个冬天。”
“寨子里的人都有新衣裳穿,咱们有足够多的皮子,冻不着。”笑呵呵的老祭司下巴上白胡子乱颤:“我们还有盐,这可是好东西,很多寨子根本吃不上,也没办法弄到。”
“是啊!我们今年还盖了很多房子。我算过,足够容纳两千人。如果挤一下,四千也不是问题。”脸上全是笑意的永钢连声附和。
“所以我们现在缺人。”天浩用冷静睿智的目光注视着兄长:“让她们回去,带上咱们寨子里出产的东西,所有人都会知道磐石寨的变化。想要吃饱就过来,想穿新衣服也没有问题,咱们打开寨门,欢迎所有的人。”
几个人一席话,把天峰说得连连点头,紧皱的眉头松开,豁然开朗。
第五十四节 阿菊
只是天峰心里还有最后的疑问:“阿浩,你这做法当然是好的,我也没有意见。只不过……要是她们被扣住,这该怎么办?以前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你得小心啊!”
一般情况下,买进来的女人通常会关在寨子里养上几年,然后才会给予自由。可即便是这样,回家探亲的女人也有可能被家人或原先的寨子里扣住。要么杀了吃肉,要么当做商品另外卖到其它地方。只要没人抓住把柄,矢口否认,事情到了最后,往往只能是不了了之。
天浩笑了。
永钢笑了。
老祭司也笑了。只是相比天浩和永钢,他的笑容没有那么得意,其中夹杂着几分无奈。
“让他们扣吧!呵呵,其实这是我最想看到的结果。”天浩的眼睛透出几分狰狞,期盼中明显带有嗜血成分。
……
环车寨的守门人认识阿菊。
高大坚固的寨门徐徐开启,两名手持长矛的警戒者跑过来,他们用惊奇的目光在阿菊身上打转。
去年冬天寨子里缺粮,阿菊和另外几个女人被头领选出来交换粮食,听说卖到了磐石寨。
“阿菊,你怎么回来了?”较为年长的警戒者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尽管是熟人,他仍旧紧握长矛,分开双脚站在道路中间,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
“我来看看我妈。”阿菊很和善,她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侧身放下沉重的背篓,蹲下去,掀开背篓顶部用作遮盖的树叶,抓出一把苹果干,笑着递过去:“宏叔、阿平,你们尝尝,这是我自己做的。”
礼物是消除人与人之间陌生与戒备的最佳溶解剂。阿菊本来就是寨子里的人,何况她还是个女的,孤身一个,无人跟随。
年长的警戒者宏叔很快打消了疑虑,他半信半疑从阿菊手中接过一块果干,凑近眼前仔细端详。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手指长短的一条,看上去有点儿像黄米面捏成的不规则团子。果干的甜香味散发开来,灵敏的嗅觉迅速捕捉到这一缕令人愉悦的特殊气味。
他忍不住问:“这个……能吃?”
脸蛋肉乎乎的阿菊笑起来很好看:“你尝尝,是甜的。”
旁边的阿平已经三口两口吃完了一块,他迫不及待从阿菊手里抓起另一块。
“甜”是一种极其难得的味道。不同于为了生存的咸,那意味着盐巴,意味着长时间不吃咸味食物就会身体乏力。北方蛮族没有营养师,也没有化学家和生物学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糖”,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氯化钠”。舌头是判断食物是否美味的唯一标准。甜……除了野蜂蜜和山上的果子,一年当中的绝大部分,只能在记忆深处寻找它的存在。
给两人手里各塞了一把苹果干,阿菊迈着细碎却不失沉稳的步伐进了寨子,朝着熟悉的旧木屋走去。
年轻的阿平咽下嘴里的食物,他盯着女人的背影笑道:“阿菊变漂亮了。”
年长的宏叔有着敏锐的观察力,视线一直在远去背影的腰部和臀部打转:“看来阿菊在磐石寨那边的日子过得不错,能吃饱,没饿过。”
只要吃饱,有足够的食物,干瘦丑陋的女人也能变得漂亮。“白白胖胖”曾经是文明时代所有女人为之痛恨的可怕形容词,可是在这里,意味着比四大美人还要动人心魄的绝色容姿。
阿菊父亲死的早。他运气不好,上山打猎的时候遇到了狼群,争斗中被饿狼啃断了左手,尽管同行者拼死把他救回来,却变成了残疾,第二年冬天就被寨子里的人杀死分食。
母亲会纺线,这种技能是她的庇护伞。当寨子里其他老妇在缺粮时节不断被杀的时候,只要她坐在纺车前“吱呀吱呀”转着纺锤,就没人会冲进家里把她带走。
大哥是个老实人,三锤打不出一个闷屁的那种。一辈子老老实实,寨子里分粮分东西他从来不去争,给多少就拿多少,就算分得不公平也不会说话。老实人总是被欺负,尽管他身材高大,脸上却总是带着一副憨相。
短暂的惊喜与问候过后,阿菊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拿出,她勤快地点火烧水,拿出两块鱼干泡上,然后从家里取了些粗麦面,让大哥到邻居那里用腌鹿肉换了些鲜肉,按照自己在磐石寨学到的方法,开始制作肉饼。
“听说了吗,阿菊回来了。”
“她不是去年冬天卖给了磐石寨吗,怎么又回来了?”
“不清楚,可能是被那边的男人揍了,逃回来的吧?”
“净瞎说,阿宏和阿平今天值守,他们说阿菊带回来很多东西,有种甜甜的果子干很好吃。这哪儿像是被男人打过的样子啊?”
消息像风一样在寨子里飞蹿着,钻进所有人的耳朵,仿佛猫爪挠脚底板那样牵动人心。
卖出去的女人从未有过回来的先例。环车寨如此,其它寨子也是这样。
浓烈的食物香气从阿菊家的木屋里飘散,每一个从附近走过的人都忍不住吸着鼻孔,努力判断气味来源,在大脑里拼命思索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屋子里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都是来看热闹。苹果干的数量不够,阿菊只好用刀切成小块,分发到每个人手里,尝过的都说好。
羡慕的眼光与嫉妒的话语成为了最佳配额。
“你看看阿菊,去了磐石寨一个冬天,没想到回来以后还变漂亮了。你瞧瞧她那腰身,下地干活儿肯定很有力气。”
“真香啊!她在锅里做的那是什么?我看她刚才把泡在水里的肉拿出来剁了,说是鱼。我以前没见过。白色的,那么大一块,那是什么鱼啊?”
“你瞧瞧她身上那件衣服,还有裤子,都是棉布做的。她哪儿来这么多的布做衣裳?该不会是偷的吧?”
衣服是女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无论文明时代还是现在从未变过。满心好奇的她们小心翼翼凑过去问,阿菊对此毫不隐瞒:“这是我们寨子头领发的,每个人都分到一匹布,小孩子减半。”
满屋子的女人顿时瞠目结舌,彻底惊呆。
一匹布是什么概念?
在某些特殊的时候,比如冬天,或者夏天,一匹布可以换一个女人,甚至两个。
当然,这样的生意不会多,主要看交换双方的需求。价格随时都在变动,但人们只会记着最昂贵的部分。
能吃饱,有衣裳穿,在绝大多数北地蛮族看来,这就是最幸福的生活。
关于阿菊的议论变得更加热烈。环车寨所有女人一致认为:阿菊现在是个真正的富人。
嫉妒心理很快压倒了羡慕:去年冬天被寨子里卖掉的臭婆娘,居然过上了这种跟神仙没什么两样的好日子,实在不公平。
半夜,磊志冲进屋子。
他是阿菊以前的男人。
是彼此互相看中后睡在一起的男人,不是经过寨子首领和祭司同意,当众举行见证仪式的丈夫。
阿菊有些惊慌。她勉强挤出笑脸,对磊志打着招呼。后者却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好说话,直接过来抱住她的腰,将整个人横着拽起,高举过肩,扛了出去。
磊志带着几个人,大哥跑过来阻止,被他们拦住。
公开的抢劫毫无秘密可言。他们抢走了阿菊的背篓,把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瓜分一空。又惊又怒的阿菊力气没有磊志那么大,她被扛在空中,挥舞着拳头,对这个蛮横不讲道理的男人又叫又骂,磊志却置若罔闻,就这样大步穿过寨子,在纷纷走出各自木屋好几百人的目光注视下,把阿菊带回了家。
阿菊被磊志狠狠扇了几个耳光,打得头晕脑胀。她感觉有人在脱自己的衣服,拼命挣扎着连声尖叫:“我结婚了,我有丈夫。”
“你有个鸡把的丈夫。我才是你的男人。”磊志抡起拳头,狠狠砸中阿菊的面颊,发出凶狠威胁的声音:“再乱喊乱叫,信不信老子用刀子剁了你?”
卖出去的女人还会有丈夫?磊志根本不相信这种话。北地蛮族女性地位极其低下,尤其是相互交换的女人,她们有可能被别的男人看中,但绝不可能成为公开合法的夫妻。
男人不喜欢束缚,请寨子首领见证婚姻也需要付出代价。粮食、猎物、布料、盐巴……那是一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花费。
望着被痛打了好几拳,躺在地上瑟瑟发抖,扭动身子在抽泣中挣扎的阿菊,磊志眼里的凶狠逐渐散去,释放出带有强烈**成分的火焰。
阿平他们几个说得没错,阿菊的确比以前漂亮多了。
她以前很瘦,摸上去全是骨头。
现在变胖了,肥厚的腰身捏起来感觉柔软,原本凹陷的面颊也被撑开,变得圆嘟嘟,一片光滑。
码的,磐石寨那边的生活水平看来不错,连这种丑婆娘也能养得油光水滑,真正是母猪……哦,不,骷髅变貂蝉。
第五十五节 把我的人交出来
清晨,被折磨了整整一夜的阿菊从浑身酸痛中醒来。她惊恐的发现:双脚被一根粗大的铁链拴住,中间还扣上了一把沉重铁锁。
磊志光着上身坐在火塘前,大口啃着从阿菊家里抢来的腌鹿肉。他吃得很开心,脸上全是满足:“既然来了,就不准走。以后就住我这儿,咱们还是像以前那样,我是你男人,你是我的女人。”
……
第四天下午,天浩带着几名护卫走进环车寨,见到了头领雄奎。
简单的寒暄过后,天浩直接挑明了来意:“阿菊是去年冬天你们寨子换过来的女人。三天前,她回到环车寨探亲。现在约定的时间到了,她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
年近六十的雄奎长得很高,将近三米。长短不一的头发看上去就像乱草,黑色与白色相互掺杂。鼻孔下面长了一大把胡子,呼吸通道被挡住的感觉很不舒服,他却偏爱这种野蛮的造型。宽阔的肩膀和肌肉随着年龄增长不断退化,腹部不再像年轻时候那么平坦,圆圆的,鼓鼓的,文明时代的人类管这个叫做“啤酒肚”。
“你们寨子的女人不见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因为对方也是头领,与自己身份对等,雄奎根本不会接见天浩。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年轻人,尤其是天浩这种外表英俊,女人们看了直流口水的类型。
对方态度强硬,天浩没兴趣与他掰扯细节:“有人看见阿菊进了环车寨,从那以后就一直没有出来过。”
“谁看见了?让他站出来。”雄奎高扬着满是胡须的下巴,傲慢的眼睛居高临下注视着天浩:“老子当了这么多年头领,从来就没听说过换出去的女人还会回来。小子,告诉你这件事的那个人一定是眼睛瞎了。”
周围的人顿时爆发出哄堂大笑。
天狂眼中闪过一丝凶光,他反手想要去摸斜插在后背上的战斧,天浩伸手牢牢扣住他的胳膊,盯着雄奎的目光一片冰冷。
“我给你们三天时间把人交出来。否则,后果自负。”
留下这句话,天浩带着人转身离开,大踏步走了出去。
“呸!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竟然对我说这种话。”望着他的背影,雄奎狠狠啐了口唾沫。
如果换个时间地点,雄奎早已直接下令,把天浩等人抓住。可是现在不同,他没有这个底气。
阿菊的确在寨子里。
磊志那个混小子把她关起来,还给自己送了一大块腌肉和好几块鱼干。不知道磐石寨那些人究竟是怎么弄的,鹿肉的味道真不错,切片烤了嚼在嘴里很是鲜美,有股特殊的香气。鱼干也是,用牙一丝丝啃下来,越嚼越香,比黏糊糊血淋淋的兽肉好吃多了。
磊志是寨子里的人,阿菊以前也一样。虽说换出去的女人没有扣下来的道理,可是磊志那小子说的对:去年冬天寨子里卖了很多女人,说起来也是自己考虑不周,剩下的男人多了,连个婆娘都找不到。难得有个阿菊回来,肯定不能放过。再说了,谁知道今年冬天会是什么状况?要是还像去年那样下大雪,恐怕还得把扣下来的阿菊当做货物再转卖一遍。
用刀子在她脸上划几刀,破了相就没人能认出来。再不就挖掉一只眼睛,打掉她半边牙齿。只要不伤了手脚,不耽误做事情,就没人嫌弃,价钱只比正常女子略少那么一点点。
……
黑夜遮蔽了眼睛,封锁了秘密。
清晨,阿平打着呵欠,伸着懒腰站起来,像往常一样用慵懒目光扫过寨子外面的时候,飞掠过的视线似乎看到了什么,迫使他把已经侧过去的身体重新回转过来。目光与远处的目标对焦,他顿时睁大双眼,瞳孔瞬间缩小。
环车寨北面有两座山头,原本光秃秃的山顶上,明显多了一些东西。
北地蛮族视力再好也比不过望远镜。阿平眯着双眼,站在那里凝视了很久,好不容易才看出那是几具重型弩炮。
谁会把那种东西扛上山?
脑子里的疑问越来越深重,耳边传来急匆匆从楼下跑上来的脚步声。年长的宏叔冲过来,狠狠给他脸上一记耳光,发出紧张的怒声斥责:“你狗日的眼睛瞎了吗?寨子外面那么多人都看不见?快去塔顶吹牛角,给寨子里发警报!”
这不能怪阿平。塔楼的窗户就那么几扇,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北面,就没想过要寨子外面会出问题。
长长的队伍从南面走来。他们全副武装,在距离环车寨门大约百米的空地上列成军阵。
得到消息的雄奎匆匆赶来,站在寨墙上,他看到了令自己胆战心惊的一幕。
男人排列在军阵最前面。他们顶盔贯甲,手持钢斧和盾牌。牛族有着北方蛮族最精良的锻造技术,高大变异的身体足以承载厚重盔甲。那是真正的战甲,头部、肩膀、手臂、胸部、腹部、大腿……几乎身上所有部位都被覆盖,高过头顶的巨型塔盾插在地上,形成一片令人畏惧的金属坚墙。
女人组成了军阵的另外一半。健壮的妇女在战场上同样也是战士。她们穿着半身甲,尤其注重胸部与背部的防御。短刀与圆盾是她们的武装,除此而外每人还有三支短柄投枪。
一对一,雄奎是不怕的。若论武器装备,环车寨也有铁匠,同样制作精良。
让他感到畏惧震惊的是首先人数。粗略估计,这个军阵至少有五百多人。
“我刚数过,总共是六百二十八个。”身边传来亲信战战兢兢的声音:“头领,他们的人太多了。”
微凉的晨风带来一片清新,刺激着雄奎的大脑从混沌变得清明。他是从床上被人叫起来,这感觉很糟糕,何况来到这里又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
年长者对年轻人有着本能的蔑视,雄奎也不例外。昨天,磐石寨年轻头领离开时扔下的那几句狠话,雄奎根本不在意。好勇斗狠谁不会?每年都要与周边山林里的野兽打交道,拼死拼活,在血腥和死亡中挣扎生存,谁会被口头上的威胁吓住?
让我三天之内交人,你算老几?
前年的时候,雄奎去过磐石寨。那时候磐石寨有三百不到的人口。去年冬天是环车寨祭司带着人过去做交易,据说磐石寨那边人口数量增加不多,也就是三百出头的样子。
现在寨子外面的进攻队伍足足多达六百以上,他们哪儿来这么多人?
更可怕的,还是他们排列的军阵。
雄奎年轻的时候去过锁龙关,即便是那里最精锐的蛮族军队,也不如眼前这些人排列整齐。挡在前面的塔盾非常整齐,彼此之间紧密的仿佛没有缝隙。头盔与肩盔严严实实护住了一切,就算是最高明的弓箭手也找不出破绽。面对防护如此严密的“乌龟壳”,就算自己这边占据寨墙优势,居高临下射箭,也很难给对方造成伤害。
他看到了天浩,那个年轻小子被四面塔盾围着,站在军阵侧面。
满面愠怒的雄奎抬手指着那个位置,发出粗野狂暴的咆哮:“小子,你想干什么?”
用大嗓门长时间嘶吼会撕裂声带。天浩早早用薄铁皮做了个简单的卷筒喇叭。他警惕地观望四周,确定没有任何弓箭手之类存在,这才从塔盾的严密保护中探出少许身子,发出足以让对面所有人听见的声音。
“把我的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交人?
雄奎压根没想过这种事。
他苍老的脸上肌肉微微抽搐,惊讶与怒火使表情扭曲得一片狰狞:“都说了你弄错了,这里是环车寨,没有你要的人。另外,昨天你不是说有三天时间嘛,怎么今天一大早就……”
“我改主意了。”天浩冷冰冰地打断了他的话:“立刻交人,没得商量。”
“码的,有本事你就攻进来!”被激怒的雄奎仿佛一头饿兽,他像雄性成年大猩猩那样用拳头狠狠砸了几下自己的胸口:“来啊!人多了不起吗?老子很久没动刀了,让我多砍几颗脑袋过过瘾。”
天浩轻蔑地看了他一眼,下达了撤退令。整个军阵随着几名十人首的号令,保持着整齐统一的步调拔起塔盾,依序后退。整个过程无人喧哗,站在塔楼上的弓箭手无法找到破绽,看到这一幕的环车寨村民纷纷张大了嘴,半天也合不拢。
雄奎听到亲信在身边用震撼的语调喃喃自语:“……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是盘桓在雄奎脑海里的最大疑问。
……
第一块石头从空中落下,砸中塔楼的时候,雄奎就知道事情变得很麻烦。
磐石寨的人占据地利优势,他们趁着夜色把重型弩炮搬上山顶,居高临下用石块抛射。四台弩炮轮番轰炸,一会儿是铺天盖地的碎石,一会儿是巨大坚硬的成块岩石。
寨子北面的塔楼被砸塌了。即便是粗大的原木也无法抵挡来自空中的袭击。高度加上速度,以及石块自身重量,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令人惊恐的可怕杀伤力。
第五十六节 赔偿
雄奎从未见过三块岩石砸中塔楼同一个位置。
环车寨也有重型弩炮,这东西的射击精度不高,尤其是抛射石块的时候,只能谈得上“面”杀伤,根本无法做到精准的“点”攻击。
支撑塔楼的粗大木柱从中间折断,“嘎嘎吱吱”的断裂声令人头皮发麻,摇晃歪斜的塔身朝着寨墙内部倾倒,两个反应敏捷的警戒者飞快从塔楼里跑出,剩下的动作慢了,他们发出凄厉惨叫,被倒塌建筑激起的漫天尘土淹没。
灰头土脸的亲信气急败坏跑到雄奎面前,抬手侧身指着远处的山顶:“头领,这样下去不行啊!咱们的弩炮打不到他们,得冲出去,跟他们拼了。”
地形落差决定了自下向上射击无法达到既定射程。雄奎被气得浑身发抖,颤动的胡须沾满了泥灰:“这些该死的混蛋,不就是一个女人而已,至于吗……冲,冲出去,把他们的弩炮给老子砸了!”
想要打开沉重的寨子大门就必须依靠绞盘。一个壮汉手脚利索地爬上控制台,立刻被远处射来的羽箭射翻。紧接着,弩炮改变攻击方向,满满一大网兜碎石朝着这边砸来,在后续人群里制造出无数伤痛,无数惨叫。
整整一个上午,环车寨内的局势被彻底压制,没人冲得出去。占据了寨子外面制高点的磐石寨人根本不与对手正面接触,碎石砸死了十二个人,弓箭射死了四个,另外还有数十人受伤。
雄奎知道自己输了。就算搬动绞盘开启大门冲出去也没用,磐石寨那些人在远处保持着完整的军阵。从起跑的贴身近战,途中肯定会遭到射手攻击。何况对方严阵以待,光是那堵厚厚的塔盾墙,自己就难以应付。
“升白旗,不打了。”想通了这一点,他很干脆的下令。两寨同属于一个部族,虽说矛盾纠纷从来都是看谁的拳头大,却没必要在毫无赢面的情况下硬撑。而且对方占据全面优势,再打下去死的人就越多,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
……
谈判地点约在环车寨外距离寨墙两百多米的山岩下面。看到雄奎带着十几个人怒冲冲大步走来的时候,好整以暇的天浩心里忽然生出一丝古怪的愧意:北地蛮族果然是性情豪爽,不会耍阴谋诡计。以雄奎为例,他显然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谈判的时候突然下手。
就像古代小说里的情节,摔杯为号,一群如狼似虎的刀斧手蜂拥而出,将目标活活剁成肉酱。
“你到底想干什么?”雄奎一屁股坐在充当凳子的石头上,冲着天浩吹胡子瞪眼。
“把我的人交出来。”天浩保持着戒备,钢斧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位置,话音平静得听不出丝毫情绪波动:“有人看见她进了环车寨。我这人没什么耐心,十分钟的时间,要是我看不到阿菊出现,那我们之间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我已经说了寨子里没有你要的那个女人。”雄奎满面暴怒,理直气壮的样子根本不像一个撒谎者。浓烈的口气与热量夹杂在咆哮声中混合喷出,天浩不得不侧过脸避开,以免窒息。
“那就是没得谈了?”他耸了耸肩膀,皮肉不笑地抓起摆在手边的钢斧:“回去吧!咱们接着打,等到我把环车寨所有男人全部杀光,事情自然就清楚了。”
……
十多分钟后,阿菊被两名健壮的妇人搀扶着,从寨门方向缓缓走到天浩面前。
雄奎实在是无可奈何,他手里没有过硬的筹码。周围几个山头都被磐石寨人占领,他们装备精良,居高临下用弩炮和弓箭牢牢封死了寨门。再这样打下去,整个环车寨里所有的人都会被活活耗死。
只是一个女人罢了,不值得为了这种事情与磐石寨交恶,更不值得为此搭进去更多的村民。
阿菊脸色惨白,眼角与额头有明显的青紫,右边面颊高高肿起,两条腿一直在打颤,无法合拢。裤子被撕破了,双腿中间的部位一片潮湿,其中夹杂着鲜红血渍。如果不是那两名妇人牢牢抓住她的胳膊,根本连站都站不稳。
“……头领,我……”
她挣扎着想要跪下来行礼,却被天浩伸手挡住,随即吩咐旁边的侍卫把阿菊带下去。
“现在我要和你谈谈赔偿的事情。”在令人煎熬的沉默中等待了近两分钟,确定阿菊被侍卫们带到了安全位置,天浩这才抬起头,望向站在对面雄奎的目光微微有些发冷,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雄奎对此无法理解:“你说什么?”
“阿菊回家探亲,她随身带了五十公斤腌肉,五十公斤鱼干,五千公斤麦面,十公斤盐,另外还有一千公斤苹果干。雄奎头领,她只是一个女人,你们这样对她不好吧!打了我的人,还抢了她的东西,呵呵……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天浩的视线在雄奎健壮的身体表面缓慢移动,仿佛在搜索每一根骨头的痕迹,就像猎人审视猎物,酝酿着合适下刀分解的位置:“你是不是觉得磐石寨的人很好欺负?还是你们想要打一场,用拳头和斧子来说话?”
“你放屁!”暴怒的雄奎再也忍不住了,破口大骂:“你这该死的骗子,五千公斤麦面,一千公斤苹果干,码逼的你当老子是白痴吗?区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背得动那么多东西?还有腌肉和鱼干,还有盐……”
“别那么惊讶,声音大不代表你占着理。”天浩毫不客气打断了他的怒吼,对付无赖最管用的办法就是比对方更加无赖:“反正阿菊当初离开磐石寨的时候,她带走的所有东西在我那里都有报备。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把东西交出来,否则咱们接着打,”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仿佛具有神奇的魔力,把雄奎的吼声逐渐压了下去。后者很快变得沉默,肌肉狰狞的面孔表明雄奎心中怒火丝毫未减,他大口喘着粗气,却不再张口骂人。
这是**裸的讹诈。
“你们用如此肮脏、卑鄙、下流、无耻到极点的手段对付一个曾经被你们卖掉的女人,难道你们不觉得羞愧吗?”天浩的声音铿锵有力,占据着绝对不容置疑的道德制高点:“你们必须对她给予赔偿,一钱麦面也不能少。”
“这就是你想要的?”雄奎眼睛里一片明悟,他深深吸了口气,控制住内心的愤怒,极不甘心地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山头上的那些重型弩炮:“是不是我答应你,就不打了?”
“把抓走并虐待阿菊的人交出来,还有她的家人。”这是天浩最后的条件。
……
环车寨外的空地上竖起了一根粗木桩,赤身**的磊志被绑在上面。结实的藤绳环绕过他的腰和胸口,不受束缚的双手可以活动,却无法绕到身后解开绳结。
他战战兢兢,满面惊恐。从被几个身形魁梧环车寨男人从家里抓住送出来的时候,磊志就不断发出恐惧的尖叫声。
“你们想干什么?”
“别杀我,你们不能这样,阿菊是我的女人。”
“阿菊的东西都在我那儿,我什么也不要了,都给你们。”
尖叫与挣扎毫无作用,闹出来的动静很大,环车寨所有人都上了寨墙,隔着几十米远的距离,心情复杂地望着这一幕。
窃窃私语和低声交谈使一切在暗地里传播。
“磊志把阿菊打了一顿,还抢走了她带回来的所有东西。磐石寨的人现在找上门来找他算账。”
“搞了半天原来是这么回事。照这么说,人家还真是占着理。”
“阿菊本来就不是咱们寨子里的人。她去年冬天就被卖掉,现在回来只是为了看看她娘和她大哥。都是磊志这个狗杂种惹出来的祸,要是他不把阿菊扣下来,磐石寨的人又怎么会跟咱们过不去?”
“呸!活该!”
天浩走到木桩钱,用冷森的目光盯着磊志。后者瑟瑟发抖,不断地哀求告饶。
他不为所动,抬起手,带着说不出的冷漠与残忍,指了指磊志双腿中间,然后手臂下沉,指了指磊志那双没有穿鞋的脚。
北地蛮族的刑罚非常残酷,但作为囚犯,仍然保有那么一点点可怜的选择权。比如现在,磊志可以选择自己身体的受刑部位。
“发发慈悲吧,我……我不敢了……不要……求求你,不要……”他无从选择,任何一个部位磊志都不愿意放弃。除了用最凄惨的声音苦苦哀求,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放弃应有的权利其实很愚蠢。不过也好,这会让你牢牢记住这次的教训。”天浩仿佛地狱学校里最邪恶的教师,嘴里轻声慢语着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意义的可怕字句:“这是一道选择题,答案a和答案b你都不选,那就意味着交白卷……嘿嘿嘿嘿,零分。”
第五十七节 人心
失去雄性象征物和双脚的磊志依旧被绑在粗木桩上,发出不似人声的惨痛哀嚎。
天浩觉得自己的涵养比过去好多了。遇到事情虽然愤怒却不会大声咆哮,其实想想也是这个道理,有理不在言高。嘴上说一万句恐吓威胁的话,比不上直接捅过去的一刀子。
“不管是谁动了磐石寨的人,我都不会放过他。”
留下这句轻飘飘的话,他带领全副武装的军队,带着几十辆满载粮食的大车,走了。
……
阿菊得到了五百公斤麦面的补偿。
她不顾伤痛,跪在天浩脚下感激涕零。老娘在旁边搀着她,憨厚的大哥也跟着妹妹跪了下去。一家三口流着眼泪,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没有来到磐石寨以前,老娘对阿菊的话半信半疑,大哥也不怎么相信。谁能想象真有这么一个愿意为了手下村民拼命的寨子头领?谁能想象磐石寨这边真有宽敞的石头新房?何况这里粮食丰足,有盐,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宣传的重要性,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清清楚楚体现出来。
章浦寨的人带着麦子来了,说是要换些盐巴,还有鱼干。
青龙寨的人也来换盐,他们同时也对苹果干表示出浓厚兴趣。
平林寨的人想要腌鹿肉,那东西很好吃,滋味儿香美。
放出去探亲的女人都回来了。这完全得益于拒绝承认失败,心里充满了屈辱和愤怒的环车寨头领雄奎。他暗地里联络了周边的多位寨子头领,邀约对方联手对磐石寨发起进攻。虽说大家都同属于一个部落,都是雷牛族的一份子,可实际上,部族首领对治下各村寨的控制力很是松散。无论雷牛族长还是牛族之王,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战争,才会对治下村寨下发号令。平时各寨之间的矛盾都是自行解决。只要不是叛乱谋反这种涉及到统治基础的严重问题,上位者不会计较村寨之间的小规模械斗。
对于雄奎的建议,的确有人动心。
有资格做到寨子头领的人,绝不会是傻瓜或白痴。他们悄悄打听过雄奎与天浩之间的矛盾,知道了发生在环车寨的所有故事。男人之间的交心往往很简单,一顿烤肉,加上一点盐巴,粗豪直爽的野蛮人就会把自己知道的一切痛痛快快说出来。的确有那么一点儿显摆的意思,当然如果有酒效果会更好。但是那玩意儿属于奢侈品,具体细节不是很清楚,只要了解个大概,也就够了。
牛族领地内各个城寨的金属锻造工艺都差不多,盔甲武器质地都很精良。你有的我有,我有的你也有。
可是磐石寨的人居然会摆军阵,而且号令严明,这就不一样了。
通过各种渠道打探回来的消息都差不多:环车寨在那次械斗中伤亡惨重,反观磐石寨这边却毫无损失。雄奎这个老东西空有一身蛮力,智力方面明显不上档次,白白赔付了多达好几吨的粮食,到头里还被人家把惹事的男人绑在木桩上,制作成可怕的鲜血标志。
谁也不会知道磐石寨的军阵其实是做做样子。若论真实战斗力,其实与过去没什么区别。天浩花了一个多月时间,费了很多功夫,好不容易才用圆圈和三角把一群野蛮人训练得能整齐排列,服从号令,让所有人穿着盔甲站成一排。可如果贴身近战,他们立刻一哄而散,单打独斗,根本谈不上什么军阵配合。
马屎表面光,就是这样。
若要真正磨合,让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互为配合的战士,还需要更多的训练。
派去磐石寨交易的人都说了,那里的村民最近都很自豪,嚷嚷着什么“谁敢动咱们磐石寨的人,老子就剁了他全家。”
还有那个叫做天浩的年轻头领,脸上笑眯眯的,动起手来狠得吓人。
最令人无法理解就是那次矛盾起因只是一个叫做阿菊的女人。谈不上国色天香,普通得实在不能再普通。就为了这么一个毫不起眼的婆娘,磐石寨的年轻头领竟然带领全寨六百多人正面硬杠环车寨,把雄奎那个老鬼揍得灰头土脸。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缺狠人。
狠人同时也是被大多数人所警惕,为之戒备,想要除之后快的那种类型。就像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引爆的炸弹,总觉得不安全,很危险。
可是从不同渠道反馈回来的消息,让各个寨子头领对此前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所有交易都表明磐石寨的人并不傲慢。无论任何项目的交易都很公平。没有仗势欺人,没有缺斤短两,也没有人多势众就对外来贸易者强买强卖的霸道行为。尤其是那位年轻头领天浩,他甚至主动出面主持公平,对己方寨子里一些在交易中占小便宜的人当场斥责,严重的还公开实施鞭刑。从他嘴里喊出来的口号也的确打动人心:公平交易,绝不欺骗老人和孩子。
其实应该是“童叟无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野蛮人没有那么高的文化水平。
没人再理会雄奎的撺掇。磐石寨的确物产丰富,令人为之垂涎,可伸出爪子的同时也要想想人家手里握着刀枪。六百名可以组成军阵的武装人员,这是一个无论对谁都充满了威慑力量的数字。
雄奎是个外表蛮横,实际上没卵蛋的怂包。如果他当时不顾一切带着寨里的人冲出去拼命,立刻就会发现磐石寨的军阵没有想象中那么强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以前如此,现在是这样,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磐石寨优待女人”的流言,开始在各个村寨里传播。
在那里,能吃饱饭,有衣裳穿。
在那里,肉有咸味,还有甜甜的苹果干。
在那里,女人每个月来那种事情的时候,寨子头领和管事都会酌情减轻你的工作。遇到怀孕生孩子,还会额外给你更多的营养品。
神灵作证,这在任何寨子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孕妇挺着大肚子在田地里干活的比比皆是,很多孩子甚至就在田间地头里诞生,男人觉得这很正常,女人也不觉得这是一种悲惨。可是作为当事人,女人都希望得到关照,得到爱护。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天堂”。在对比产生幸福感的前提下,你的舒适生活就是我的向往,你的居所就是我心目中的天堂。
还有就是磐石寨的年轻头领,听说连丑陋到极点,腰身瘦不拉几,身上松垮垮没几两肉,胳膊腿脚细得跟麻杆没什么区别,小屁股一看就是不好生养那种类型的女人也能伸手,晚上搂着能睡下去……啧啧啧啧,想起来就令人头皮发麻,恶心想吐。
这是好事情。
他连那种其丑无比的女人都不放过,对于别的胖乎乎,圆滚滚,粗壮壮,孔武有力,五大三粗的美丽女子,肯定是饥馋无比,随时见了都流着口水。
秋天快要结束,寒冷的季节即将到来。
这注定了是个人心躁动的冬天。
……
雪花飘落在脸上,凉丝丝的。
天浩低头注视着拿在手上的一把野草,看得非常仔细。
这种草叫做“黑麦冬”,文明时代很常见。
不是真正的黑色,而是草叶呈现出浓密的墨绿,近似于黑。
绿油油的叶片狭长肥厚,用手指掐开,断面上立刻流淌出散发着浓烈青草香味的汁水。草茎长却并不坚硬,它们保持着很强的韧性,植食类动物很喜欢,将其当做主食。
天浩很重视干缩人头遗留的信息。从环车寨回来后,他就加大了对北方区域的探索力度。
北面山区的庞大巨角鹿群是探索重点。天浩一直很奇怪,如此庞大的鹿群究竟是靠什么维持种群?
他在山区边缘找到了这种外部细节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只是整体形态变得巨大,增加了近四倍以上的黑色麦冬草。
整个山谷,包括周边山坡上长满了这种草,绿油油的,随着寒风吹拂形成一片片波浪,起伏不定。
天气虽然寒冷,它却丝毫没有枯黄的痕迹。
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来到这里观察。那时候的草叶颜色与现在一样。
它显然已经适应了冷热气候变化,四季常青。
这是巨角鹿的最主要营养来源。
山坡和山谷的面积不大,正常情况下,多达数万头巨角鹿只需要几天就能把这里所有的黑麦冬全部吃光。
天浩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把失去水分的枯萎草叶。
这是三天前从同一个位置摘取的黑麦冬。
对比了一下长度,都是从根部掐断,两者没有区别。
那里位于巨角鹿的进食区,它们从不放过任何可以啃进嘴里充当食物的绿色。
这意味着从文明时代存活至今的黑麦冬拥有强悍生命力。就像野蛮生长的韭菜,一刀子割下去,用不了多久又会长出来。其中间隔被缩短到令人恐惧的程度,三天,甚至两天。
怪不得巨角鹿群不愿意离开。
第五十八节 北方
对它们来说,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粮仓。
天狂凑过来,他挥舞了一下胳膊,饱满贲张的二头肌表面盘虬着密集血管。他把握在右手的长柄战斧换到左手,凝神注视着天浩手里的黑麦冬:“老三,这草长得真快啊!我记得前两天它们还很短,怎么现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这样?”
“我不知道。”天浩英俊的侧脸上掠过一丝自嘲:“恐怕只有神灵才能给我们解释。”
天狂“嘿嘿嘿嘿”讪笑了几声:“现在怎么办?”
“这是一块天然的牧场,巨角鹿呆在这里撵都撵不走。”天浩边说边弯下身子蹲在地上,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在雪花融化浸润过的空地上划出几根简单线条:“这是咱们的寨子,东面是大海,南边是耕地,现在北面这个山谷,也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距离寨子其实不远。只要连起来,整块地方都是咱们的。”
他说话言简意赅,跟在天浩身边时间久了,天狂已经习惯这种表达方式。他并不认为在三弟身边充当保镖是一种羞辱,身高与体重永远比不上高深的智慧。大块头的他单膝蹲下,左手倒杵着握柄朝下的战斧,思索片刻:“你的意思是,咱们要占领这个牧场?”
“为什么不呢?”天浩很高兴天狂保持着与自己一致的思维:“地里的庄稼收成会受到天气影响,降水或者干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年的收成。可是这里不同,我观察了很久,鹿群一直保持这个规模,无论增加还是减少的幅度都不大。这意味着它们可以自我调控,更重要的还是食物,也就是这种草。它的生长速度刚好可以满足鹿群需求,就像一根钉子,把它们牢牢钉在这儿,哪儿也去不了。”
天狂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也就是说,咱们以后每年都有足够的麦子,有鱼,还有鹿肉?”
“还有奶油和奶酪。”天浩并不介意先在空中画出一个大饼,但他至少有足够坚实的依据。
“干了!”天狂放开握着战斧的那只手,低头冲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很是兴奋地双掌用力搓了搓:“老三,你说吧!该怎么做?”
“老规矩,现把警戒塔建起来。”天浩站直身子,观望四周,抬起右脚足尖轻轻点了一下地面:“第一座塔就设在这个位置,然后在两百米外建第二座。巨角鹿再凶猛,也比不上黑嚎狼。告诉下面的人,可以射杀一部分雄鹿,尽量捕捉已经怀孕的母鹿和小鹿。呵呵……奴隶得从小培养,关在笼子里饿上一段时间,再狂暴的野兽也得老老实实服从命令。”
天浩不是专业驯兽师,但他知道如何驯化野兽。如果没有原始人从荒原上捕捉到第一头野牛,也就无从谈起文明时代给人类提供了大量营养的良种母牛。狗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比野狼更凶更狠,比它们更加残忍嗜血,它们才会乖乖褪去野性,摇身变成蜷缩在人类脚下舔着主人脚趾头的拉布拉多。
……
初冬的天空一片阴霾。雪不大,稀稀拉拉,尚未落到地面就已经融化。
皮袍的保暖效果非常好,加上穿在里面的一件棉布内衣,身上没有那种令人不舒服的空荡荡感觉。
长峰和长林走在最前面,天狂和天浩走在队伍中间,旭坤负责押后,阿依是这支小规模搜索队里唯一的女性。厚厚的鹿皮袍子掩盖了苗条细瘦身段,她脸上擦着熊油,在寒风中透出热情与笑意。
大陆北方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詹建华遗留的信息不多,天浩必须自己去寻找答案。
二十天时间过去了。
越过第一道山脊线,天浩发现这里的植物非常陌生,从未见过。
乔木数量明显增多,针叶与阔叶类型相互夹杂。阔叶植物表面尖刺丛生,叶片很硬。天浩尝试着用小刀从树干表面割下一块树皮,他发现皮层结构致密,外部干燥层竟然厚达两厘米,尤其是被割开的部位,竟然在短短几秒钟时间分泌出大量粘稠的棕色液体,迅速覆盖了与空气接触的断面。
这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就像人体受伤流血,体内血小板会在伤口附近大量集中,堆砌成厚厚的阻塞层,减少血液流失。
旭坤加快脚步跑到天浩身边,低声劝道:“头领,咱们不能再往前了。族里的老人说过,前面有很多怪物。咱们的狩猎队从不往这个方向走,很危险。”
天浩瞥了他一眼,淡笑着问:“怪物……你见过?”
旭坤怔了一下,脸色顿时变得有些发红:“……没有。”
寨子里一直都有关于怪物的传说。流传时间非常久远,具体时间已经无法考证。
“我也没有见过。”天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我有分寸。都来到这儿了,总不能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做,转身就走吧?”
旭坤点点头,不再言语。
天浩并非固执且不分轻重。
从昨天开始,他发现了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到处都是混凝土。非常坚硬,保持着自己那个时代熟悉的风格。偶尔会捡到中间插着锈渍斑斑钢筋的混凝土块,有些已经松散,无法看出本来的面目。
茂密的植被挡住了肉眼视线,把无数秘密深藏其中。天知道它们究竟经历了什么,寒冷天气对它们毫无影响,仍然保持着绿色。各种各样天浩叫不出名字的灌木在山林中密集生长,其中不乏颜色鲜红令人很感兴趣的果实。阿依想要伸手去摘,却被天浩挡住。经验告诉他,越是令人动心的野果,往往含有极其可怕的毒性。
短短几天时间,天浩发现自己体内突然出现了两个融合点。
他一直想要弄明白这玩意儿的增长规律,却毫无头绪。抛开寄生成功产生的第一个点不算,在过去的一年里,天浩也仅仅增加了一个新的点。可是现在,离开巨角鹿牧场才几天的功夫,竟然给了他如此之大的惊喜。
没有犹豫,他直接把两个融合点投入到体能方面。
强化效果需要过段时间才能体现,这越发刺激着天浩朝着大陆北面深入探索的好奇心。
詹建华说得没错,这片土地隐藏了太多神秘。
几个人沿着土坡爬上山顶,气喘吁吁踩着坚实地面站直身体的一刹那,天浩觉得整个人浑身一震,差点儿保持不住平衡,从狭窄的站立位置摔倒下去。
他感觉自己踩到了某种东西。
“那边……你们看那边,那是什么?”天峰抬起手指着正前方,他脸色苍白,脖子仿佛被无形之手用力捏住,只能发出沙哑的声音。
第五十九节 神秘世界
一颗巨大的头颅从树林深处钻出,厚厚的角质层覆盖了整个头部,粗糙皮肤下面高扬起两大块圆形骨板,像盔甲一样形成保护。
它的头部前段生长着锋锐犄角,比长矛还要尖利。
最可怕的是它的高度,目测超过二十米。
暗黄色的眼睛里,镶嵌着令人心悸的竖瞳。它像变色龙那样有着内生眼角肌,可以操控眼球以灵活速度查看四周,一百八十度无死角,而且两只眼同时可以朝着不同方向转动,搜索频率和速度同时产生变化。
“快走,我们离开这儿。”这次天浩没有固执己见,他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了命令。
那是一头三角龙。
早已灭绝的恐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天浩不是生物专家,他所在的那个时代也没有活着的三角龙。可是通过短暂观察,他发现这头巨型野兽与记忆中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化石有着很大区别。
体量更大,腿脚长度也没有那么短粗,这意味着它的奔跑速度比想象中更快。
也许在远古恐龙里它算是慢跑选手,可对于平均身高两米七的北地蛮族来说,巨大的体量填补了速度短板,它一个跨步就能达到人类绝望的距离。
两根尖利獠牙从它的下唇凸伸出来,向上生长。这是促使天浩迅速下令离开的原因。那意味着原本应该是植食动物的三角龙极有可能改变了固有食性,对血肉生物产生了浓厚兴趣。
一口气冲出很远,以极高的速度越过山脊,在平缓的山坡底部停下,转身看了一眼远处仿佛笔直插入天空的黑色山峰,大口喘着粗气的天浩这才觉得双腿发软,身体不受控制般向后歪倒,缓缓跌坐在地上。
所有人都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很幸运,风往这边吹,那头变异三角龙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
天狂紧握着手中的战斧,过于用力,胳膊与肩膀一直在颤抖。他连滚带爬跑到天浩旁边,在粗重的呼吸中瞪大双眼:“老三,那个……那究竟是什么怪物?”
天浩摇着头,脸上全是苦笑:“我不知道。”
其实真正令他恐惧的不是那头三角龙,而是别的。
爬上山顶的时候,天浩就觉得自己好像踩到了什么,只是天峰的喊叫让他转移了注意力,只能在转身逃跑的时候本能低头往脚下瞥了一眼。
那里有一个大部分隐没在泥土和碎石里的正方形,只留下一个外露的直角。旁边残留着一个从土壤里外凸的“锅盖”。如果没有文明时代残留的记忆,天浩也不可能判断出那是一个家用电视卫星接收天线。
那不是什么山顶,而是某个建筑的楼顶。
他还看到了另外一些熟悉的东西。
一辆车。
很旧,很破,引擎盖早已不见,面目全非。一株两人才能合抱的巨大乔木从车底生长出来,将整个底盘撑开,满是锈渍与污垢的车体从中段裂开,仿佛两片无法合拢的嘴唇,默默讲述着曾经的历史。
这是一个被毁灭的世界。
暂时离开并非胆小,而是不得已为之。
天浩很清楚,自己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我可以得到更多的融合点对自己进行强化。
我不会放弃,我还会再来。
……
赤蹄城,城主府。
商人金生跪在宽敞的内堂地板上,就像一头温顺的看家犬,不敢抬头,用最谦卑的姿态注视着眼前这块地面。
“磐石寨的生意没有太大增长。每次交易总量保持在九十个银币左右。但是他们可供贸易的货物种类很多:腌鹿肉、鱼干、粗盐、麦面……苹果干是上个月出现的新品,只是数量不多。”
城主牛铜坐在椅子上,粗糙的圆形木桌谈不上什么制作工艺,表面上了一层亮漆,却没有经过打磨,摸上去有些扎手。他从盘子里拿起一块苹果干,凑到眼前翻来覆去端详了几秒钟,调转方向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味道还不错,挺好吃的。”
大巫师巫源坐在对面,神情宁定的他关心重点显然与牛铜有所区别,目光一直停留在金生身上,丝毫没有偏移:“接着说吧,还有什么?”
金生身体的弯曲程度比刚才更低了,语调也变得更加卑微:“磐石寨方面每次购买最多的货物就是布匹,无论棉布还是麻布都要。”
牛铜嘴里含着尚未嚼烂的苹果干,笑呵呵地插话进来:“既然他们想要,就给他们好了。区区一个几百人的小寨子,能要得了多少?”
巫源抬手撩了一下从额前垂落的长发:“他们给钱了吗?”
他随即更正了自己刚说的话:“他们有没有在交易过程中使用金属货币?”
“没有。”金生回答得非常肯定:“最初的几次交易用过,后来就没了。他们总是要布,超过了我从磐石寨收购货物的价值总量。一来二去,生意就变成了交换。”
巫源手指轻轻点着桌面,若有所思道:“也就是说,他们手里没有多余的钱。”
牛铜对巫源的态度有些不满。他眼下嘴里的那口食物,喝了一口温热的茶,颇为满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不明摆着的事情嘛!磐石寨的东西就那么多,其实也值不了几个钱。阿源,要达到你说的那种程度,至少得让那个寨子产出物质增加好几倍才行。”
巫源平静地看了牛铜一眼,没有争辩。他把摆在手边的一摞兽皮翻了翻,对金生发出冷漠如冰的声音:“接着说下一个寨子的情况。”
每一张兽皮上,都记录着一个寨子最近三个月的商品交易情况。
章浦寨的余盈为十五个银币。
松风寨的余盈为两百三十三个银币。
山游寨的余盈为四十七个银币……
这是账本,但是记录方式与文明时代有很大区别。记录数字并非金生这边的盈利状态,而是各个村寨在交易之后,转化为金钱的所得利润。
半小时后,神情谦恭的金生从房间里退了出去。
“就整体来看,情况比我们想象中要好。”巫源拿起摆在最上层的那张兽皮,递给坐在对面的牛铜:“松风寨竟然有两百多个银币的利润。呵呵,延森这个家伙,比我想象中更会赚钱。”
延森是松风寨的头领。
牛铜丝毫没有伸手去接那张兽皮的意思,苹果干的味道不错,他干脆把整个盘子都拖到面前:“账本我已经看过了。所有寨子都有余盈,除了磐石寨,那是个例外。”
巫源脸上的轻松神色缓缓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丝凝重:“是啊!好几个月了,他们竟然没有攒下一分钱。”
第六十节 生意人
“他们要的布料太多了。”牛铜尽量寻找在自己看来符合推敲的逻辑:“磐石寨不产布,以前孚松当头领的时候我就听说过那个地方,又穷又苦,寨子里的人几年下来连件衣裳都穿不起。”
“这就是磐石寨攒不下钱的理由?”巫源轻轻笑着,英俊面孔因为这善意表情显得越发充满了吸引力:“我可不这么认为。阿铜,难道你不觉得磐石寨那个小头领要求得到的东西太多了吗?”
不等牛铜回答,巫源继续道:“夏天的时候,他们从鹿族那边换到了很多棉布。金生每年都要去左所寨做生意,唯独今年他没能带回来哪怕一块布料。左所寨的人说了,他们的布料全都换给了磐石寨,没有使用金属货币,交换的货物是鱼干。”
牛铜把手里那块吃了一半的苹果干调换方向,灵活地在手上抛了抛,不太明白地问:“这件事情我知道,那时候正好青黄不接,鹿族人粮食不够吃,磐石寨的人用粮食换他们手里的布匹,这有什么问题?”
笑容在巫源脸上逐渐淡化,从皮肤深处与肌肉之间透出深深的思考。语速变得缓慢,仿佛从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需要深思熟虑:“鹿族人把棉布卖得太便宜了,左所寨子的头领福全很后悔……非常后悔。”
“我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牛铜撇了撇嘴,有些不屑:“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既然当时谈好了价钱,双方买卖成交,现在后悔有什么用?说实话,我就是看不起鹿族那些家伙,打仗不行,就会呆在家里纺线织布。”
“这不是问题的重点。”巫源眼睛里闪烁着精明的目光:“阿浩……这位年轻的小头领是个聪明人,他很会做生意,懂得抓住机会。你还不明白吗?他从鹿族人那里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换到了大量布匹,磐石寨就那么丁点儿地方,能有多少人?不要说每人一匹棉布,就算更多也够了。”
“金生从今年夏天开始与磐石寨做生意。从最初的粗盐,到后来的腌鹿肉和苹果干,磐石寨拿出来卖的货物花样很多,层出不穷。可那位小头领的要求很单一,除了布料还是布料。阿铜你自己算算,加上前后几次交易的数字,磐石寨现在囤积了多少布料?”
牛铜感觉自己被点醒了。他抬手拍了一下脑门,惊讶且明悟地问:“囤积?你是说,他是故意的?”
“棉布做的衣服,穿在身上肯定要比兽皮舒服。天气这种事情没定数,今年冬天说不定还会比去年更冷。除了木柴和泥炭,这个季节最好卖的货物就是棉布。”巫源从鼻孔里发出嘲讽意味浓重的冷哼:“磐石寨的这位年轻头领很精明。别忘了,当初咱们与血鹰部的那场箭术比赛,还是靠了他的主意才赢下来。”
牛铜被巫源的这些话说得有些心慌意乱:“阿源,照你这么说,他……会不会看穿了咱们的计划?”
“不可能!”巫源断然否定:“当初狮王殿下邀请咱们的时候,我可是足足花了一个多星期才把前后关节想明白,想透彻。那还是因为狮王殿下给了我各种暗示。他区区一个小寨子头领能有多大见识?别开玩笑了,这根本不可能!”
牛铜被巫源这番话说得有些不高兴,他微微皱起眉头:“既然如此,那你还觉得阿浩有问题?这不是瞎即把乱猜嘛!”
巫源面皮紧绷,他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你说的也有道理,可能的确是我想多了。”
牛铜把小拇指塞进嘴里,用长长的指甲剔着牙,含含糊糊道:“你能不能不要老是盯着磐石寨不放?那是个小寨子,满打满算也就几百人,何况磐石寨是族长牛伟邦的直属领地,就算那里年年粮食丰收也跟我没有半点关系。我是赤蹄城的城主,周围几十个寨子都要听从我的号令。阿源,我劝你还是把心思收回来,先把咱们领地里问题解决了再谈别的。古人说得好:好高骛远要不得。”
怀疑的表情变成了迟疑,眼眸深处的冰冷逐渐变得犹豫。
巫源缓缓点头,在沉默中表示赞同。
……
坐在磐石寨崭新的屋子里,青龙寨百人首管事浩平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
宽敞的砖石建筑很宽敞,火塘照例挖在屋子中央,地上铺着打磨光滑的木板,柴火烧得很旺,暖烘烘的非常舒服。
浩平知道孚松已经死了,如今磐石寨换了一位叫做“天浩”的新头领,据说很年轻。
尽管前后只是一年时间,磐石寨却不是过去的样子。浩平记得清清楚楚,自己上次来的时候,在孚松的木屋里吃过一顿烤肉,两个人商量着定下用鹿肉交换人口的生意。那时的磐石寨与别的寨子没什么两样,一圈粗大的原木围成寨墙壁,前后寨门各有一个望塔。
现在,磐石寨的规模比过去扩充了好几倍。新建的砖石建筑挡住了木头寨墙,仿佛一块块积木,在高低错落间构成全新格局。如果从空中俯瞰,会发现以老寨子为核心,被一个巨大的“十”字形街道贯穿连接,周围是数十条窄巷,形成一个小规模的城市。
浩平数了一下,发现磐石寨里里外外共有二十二座高塔。这种建筑非常显眼,与林立周边的低矮平房构成鲜明对比。虽然负责引路的人一再声称“那是冬天烧柴供暖的烟囱”,浩平却半信半疑。
高超的锻造技术使牛族所有村寨都能打造精良武器,所有寨子都有猎人。打的野兽多了,看待事物角度自然不同。浩平很清楚占领制高点对弓箭手的重要意义,就算磐石寨里这些诡异的高塔真是所谓的“烟囱”,只要上面站几个人,那种居高临下的威慑力不言而喻。
浩平不喜欢这间新屋子,可是磐石寨负责接待的人说了:我们头领觉得以前的木屋太旧,烟火味太重,而且寨子里人多嘴杂,乱七八糟什么声音都有,这才专门在寨子外围新建了这间会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