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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天魔神     宿主txt下载     宿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一六节 北面之敌

    他用阴冷的目光看着巫角。

    国师知道鹿庆西说这番话并非毫无根据。执掌国政时间长了,方方面面都会出现不满的声音。永远不可能存在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国政,一部分人收益,就意味着必须有另一部分人受到损害。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受益者群体占多数,总体国政就能维持,时间会证明这样做没有错。

    老迈的巫角不由得再次想到被鹿庆西重复了好几遍的那个词————内奸。

    对鹿族现行国政不满的人太多了,几乎都是贵族。

    在鹿丰国时代,这些家伙就阴谋造反。私下聚会密谋不是一次两次,很多证据都表明族群内部很多人加入了这个反叛群体……不,现在就用“反叛”这个词不太合适,他们毕竟没有实际性动作,顶多就是态度和意向与国政产生了分歧。

    但必须承认,无论先王鹿丰国,还是现在刚刚继任的陛下鹿庆西,他们都缺乏足够的尊敬与服从,轻蔑、冷淡、嘲笑、抵触……甚至是毫无掩饰,**裸的敌意。

    现实与想象之间的区别就这么明显,巫角相信自己的判断,高大山脉横在鹿族与牛族之间,在过去数百年里一直是无法逾越的障碍,怎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变成通途?何况总数多达二十万的庞大移民团并非蚂蚁,绝不是抬起脚来就能轻松容易踩死。与其说这些人被牛族掳走,巫角更愿意相信他们是被鹿族内部心怀不满的贵族私下藏匿,成为日后增加个人实力,竞争王位的重要筹码。

    还是那个该死的词,内奸!

    “查!”苍老的巫角突然发出令人惊恐的怒吼:“派出卫队,从上到下彻底严查。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在跟我作对?我这辈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了族群发展殚精竭虑,他们怎么敢……他们居然……”

    最后的狠话始终无法说出,巫角脑海里始终徘徊着杂乱的念头。他不确定这一切是族内反叛集团所为,尽管怀疑占了上风,可他依然保持着必不可少的冷静。

    国师没有怀疑过鹿庆西。这位新王自即位以来的所有政令都表明除了继承权,他仍有足够实力坐上这个位置。强令四大分部上缴人口就是最佳证明,另外就是即将开始的牡鹿部与雄鹿部合并。只有主族雄鹿部变得强大,才谈得上未来与发展。

    “必须严查!”鹿庆西抓住巫角话里的漏洞,立刻传下命令,召唤卫队统领。

    半小时后,接到紧急诏令的两名统领快步走进大殿,跪倒在新王与国师面前。

    “以雄鹿城为核心,现在就开始全面彻查。关闭城门,没有找出内奸以前,任何人不得离开。”

    鹿庆西用一句话给整件事情下了定论:“既然他们想造反,本王就让他们知道必须为此付出的代价。”

    ……

    雄鹿城开始了新一轮的混乱。

    巫角对此没有表示异议,他手上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于是离开王宫,前往自己的宅邸。

    鹿庆西从王座上站起,转身走进内殿寝宫。

    这间屋子面积不大,装修却很豪华。

    被人从睡梦中扰醒的感觉很糟糕,他坐在软椅上呵欠连天,不断揉着惺忪睡眼。

    忽然感觉有人从外面走来,尽管脚步很轻,那种动静却足以被察觉。

    鹿庆西连忙睁开眼睛,看到一个笑吟吟的年轻侍女端着茶盘在面前站定。

    “……是你……”鹿庆西感觉浑身一颤,连忙从软椅上坐直身子,脸上挤出一丝尴尬的笑:“你怎么来了?”

    她脸上笑容不变:“陛下,我是您的贴身侍女。”

    鹿庆西用自己的灵魂发誓,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厌恶,甚至可以说是憎恨“侍女”这个词。

    她叫阿蓉,是天浩安排过来的人。

    最初,鹿庆西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他需要与天浩进行沟通,身边没有一个新得过的人的确很不方便。当然,身为牡鹿族长,现在又是掌管整个鹿族的新王,鹿庆西肯定有自己的心腹。他并非不相信这些手下,而是自己身上的秘密实在太多,尤其是涉及到弑杀父亲和上一任鹿王,这些事情鹿庆西根本不敢对任何人说起,他宁愿把这一切永远烂在肚子里,被时间彻底淹没。

    他必须相信阿蓉,也只能信任这个女人。

    各种情报只有通过阿蓉才能传递出去,这涉及到自己与天浩之间的秘密协议————他帮助我登上鹿族王位,我给他五十万鹿族人。

    鹿庆西一直认为这是一场交易。虽不太公平,但就整体来看,自己从中获益良多。尤其是当初看到天浩制订的计划,后来看见鹿丰国及其王子、各部族长,所有王位继承人的残破尸体被士兵们从北山猎场运回雄鹿城,举行规模浩大葬礼的时候,身披王袍的鹿庆西内心一直在颤抖,对远在磐石城的天浩产生了强烈畏惧。

    这种心理很自然的延伸到阿蓉身上。

    严格来书,她长得不是很漂亮,容貌端庄,性情温和,脸上随时带着微笑,就像善解人意的邻家大姐,给人以稳重、老成,可以把所有事情交给她处理,而且都会做得很好的感觉。

    “……你……有什么事吗?”鹿庆西随便找了个借口:“我累了,想休息一下。嗯……一个人,你明白我的意思。”

    阿蓉微笑着点点头,她弯腰把茶盘摆在桌上,头部距离鹿庆西身体最近的一刹那,她嘴唇微动,迅速说了一句音量极小的话。

    “殿下让我转告你,二十万人已经收到,还差三十万。”

    从直起身子到屈膝行礼,她的所有举止都符合宫廷礼仪,令人无可挑剔。做完这一切,阿蓉带着谦卑的神情,转身离开,顺手关上房门。

    鹿庆西脸色逐渐变得阴沉。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喝着,眼眸深处孕育着怒火,眼角随着激烈思维不断抽搐。

    她没有用敬语,甚至没有用“您”,而是直接称呼“你”。

    他对这女人谈不上什么感情,充其量只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就像命根子被别人牢牢抓住,感觉真的很糟糕,绞尽脑汁也无法挣脱。

    鹿庆西知道自己踏上了一条危险的邪恶之路。理由和动机很简单,为了王位,为了权力。他并不觉得自己有错,付出与回报之间从来成正比,其实我失去的东西比别人看到的更多,善良、家人、亲情、忠义……难道你们以为我不需要这些美好的特质?还是觉得神灵决定了我必须是个坏人?

    未来和希望就在前面,就算做了那么多坏事,我仍然还是一个王。人们见了我必须恭恭敬敬跪下,带着尊敬和畏惧叫我一声“陛下”。

    仔细想想,用五十万人换来今天的地位倒也划算。严格来说他们被卖掉了,形成汹涌的人潮,推着自己登上宝座。

    “我也许有那么点时候迷失了方向,但我可以主宰鹿族,主宰自己的生命……”鹿庆西喃喃自语。

    做人得讲信用,既然答应了五十万,就不能用二十万随便打发。

    远在磐石城的那个年轻人心狠手辣,鹿庆西对此深有体会。

    “好吧,我会完成契约。”他在孤寂中叹了口气:“该死的,希望是最后一次跟这家伙打交道,他实在太可怕了。”

    ……

    鹿族领地,白鹿部,北方边境,断角城。

    这里刚好位于东、西两侧山脉的夹角,由北向南形成一个不太规则的“八”字,尤其是右侧那一撇,东西横向跨度超过三十公里,封死了鹿族从领地内部通往大海的可能。

    从空中俯瞰,这块平原其实是一片倾斜幅度很小的缓坡。从区域内的山势走向来看,有可能是地壳运动造成河流改道冲刷形成。山体坍塌倾斜,巨大的岩石横贯在河道上方,形成不大不小的空间,刚好可容流水往下经过,久而久之,底部中空的山体逐渐稳固,水流自北向南贯穿整个山脉,在山体中部形成地下暗河。

    断角城刚好位于山脉夹角中部,距离“八字”形顶部,距离北面出口约十公里。

    这块区域的具体归属权在白鹿部和牡鹿部之间一直存在争议,两族都宣称对这条旧河谷拥有控制权。虽然同属于鹿族,却因为肥沃的土地私下里明争暗斗,争夺期可上溯到两百年前,甚至更久。

    一百多年前,白鹿部迅速崛起,对牡鹿部形成压倒性优势。当时的白鹿之王颇具战略眼光,他没有仿照本族先辈那样照例与牡鹿部私斗,而是直接上奏鹿王,主动提出带领族人在河谷中部,也就是鹿族与牛族边境位置掘土造城。

    与牛族比起来,鹿族军队战斗力远没有那么强大。鹿王一直对北部边境局势忧心忡忡,每年都要花费大批粮食整军备战。白鹿族长的请求恰逢其时,大喜之下,鹿王命令所有分族提供物资,协助白鹿族长建造新城。

    从那时起,断角城的人口规模常年保持在七万左右。因为该城地理位置极其重要,历任城主必须在白鹿部内部推举产生,而不是如其它城市那样沿用世袭制。

    为了便于作战,断角城的树木被砍伐一空,开阔的视野有助于提前发现目标,及时点起烽烟预警。

    ……

    白雪皑皑的荒原上一片萧瑟,寒冷的北风“呼呼”刮过,站在瞭望台上的鹿族哨兵裹紧皮袄,缩着脖子,双脚来回踩着,以这种低幅度运动获取温暖身体的热量。

    突然,他停下脚步,眯着双眼,带着几分疑惑,朝着北面望去。

    地面传来轻微的震颤,站在上百米高的塔楼顶上感觉比底层更加明显。很快,遥远的白色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边。

    哨兵朝着那个方向注视了很久,终于在各种不确定的猜测中找出最可怕的真实。

    “敌袭!牛族人,是牛族人的军队!”

    他发出声嘶力竭的喊叫。

    无数步兵从荒原尽头大踏步而来,厚厚的积雪地面对他们来说如同地毯。精工打造的铠甲盾牌在雪原上反射出耀眼的金属光泽,那条黑线也不断增粗,很快变成一波汹涌而来的黑色潮水。

    断角城的六个瞭望塔几乎同时敲响了警钟,其间伴随着嘈杂的锣声。这意味着最高战备等级,整个城市瞬间从安宁与静默中惊醒,笼罩在紧张混乱的空气中。

    城主鹿平德带着几名卫兵,匆匆来到塔楼顶端。望着远处雪原上不断接近的军队,他脸色铁青。

    的确是牛族人,无论兵器还是铠甲式样都证明了这一点。

    “……太多了……实在太多了。”他双唇紧闭,内心却发出惶恐的呻吟。

    密密麻麻的重装步兵充斥了整个旧河谷,光是这部分,目测不少于五万人。

    在更远处的山脉夹角,还有更多的士兵源源不断冲进来。他们肩扛长刀,背负着弓弩,排列成行军队形,在前队重步兵的掩护下不断接近。

    “所有人戒备!”

    虽是冬天,脸色苍白的鹿平德却冷汗直流。断角城的确是位于牛族和鹿族边境上的军事要塞,可这里的正规军只有五万,另有两万青壮为预备和后勤人员。单以双方实力比较,出现在城外的牛族军队数量已经超过己方。

    更糟糕的是,远处山口的牛族步兵显然不止看到的这些,他们就像成群结队前进的蚂蚁,根本看不到尽头。

    “牛族人难道想打族战吗?”

    “天啊,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的兵。”

    “完了,他们的人太多了,我们都要死在这儿……”

    可怕的猜测在守城士兵中迅速蔓延,无言的恐慌死死压在每个人心头,沉甸甸的,就连喘息也被迫变得粗重。

    就在牛平德打算下令点燃烽烟,向后方城市预警的时候,从牛族前锋步兵群里忽然跑出一个骑士,他策马扬鞭,很快抵近高大的城墙,从背上摘下弯弓,对着城头射了一箭。

    牛平德压下了发布点火命令的心思。

    按照北方蛮族交战双方默守的规矩,这是一封箭射书信。

第三百一七节 炮击

    很快,卫兵把带有信函的箭从城头上捡起,送到牛平德面前。

    他迅速将信件展开,一目十行扫过纸面上的文字,紧张的心情瞬间变差,愤怒变成了暴怒,翻腾的血液在皮肤下狂涌,面颊变得一片通红。

    他原以为这是宣战布告,或是要求断角城所有人打开城门的劝降书,但现实告诉牛平德,他错了。

    这是一封内容滑稽可笑,荒诞到极点的信。

    一个牛族奴隶逃离了磐石城,追捕者沿着逃奴在雪地上留下的脚印一路向南,所有证据都表明这个奴隶逃进了断角城,给你们一小时的考虑时间,必须把人交出来。

    “这些该死的混蛋,他们以为自己是谁?无所不能的神灵吗?”

    牛平德暴躁如雷,他狠狠撕着手里的信,用最野蛮的方式将其扯成碎片,他歇斯底里的咆哮一通,用力跺着脚,咬牙切齿盯着城外步步紧逼的牛族大军。

    他们分明是想要开战。

    一个逃跑的奴隶……码的,还有比这更无耻,更卑鄙的借口吗?

    塔楼顶端的平台上,以牛平德为中心,数十名卫兵和警卫面面相觑,他们被城外多达数万的牛族大军所震慑,大气也不敢出,纷纷用畏惧和复杂的目光望向暴怒的城主,期盼他尽快做出决定。

    牛平德双手杵在墙头,宽阔的肩膀分得很开,愤怒归愤怒,他却没有被怒火冲昏头脑,思维仍保持着足够的冷静。

    “全军戒备,如果牛族人攻城,就给我狠狠地打,让他们尝尝厉害!”

    几乎是用吼声发布完第一道命令,牛平德忽然变得犹豫。他思考了几秒钟,抬起右手,不太确定地说:“让烽火台上的人灭掉火种,先下来,等着看看情况再说。”

    打是肯定打不赢的,城外的牛族军队规模及其庞大,牛平德估计对方至少出动了十万人。加上后勤和支援力量,总数不会少于十五万,甚至可能达到二十万。

    求生是人类的本能,谁也不愿意死,凶悍的勇士不怕死,可他们会尽量避开死亡。

    那封内容荒诞的信,让牛平德此时此刻产生了一丝颇为奇妙的幻想。

    也许……仅仅只是也许,牛族人在信上所说那件事是真的?

    真的只是有一个奴隶跑了,所以他们大动干戈,出动军队大肆搜捕?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可能。

    奴隶的概念很宽泛,干重体力活的下等人是奴隶,晚上躺在主人被窝里暖床的也是奴隶,还有被贵族们当做小狼犬、小奶狗、小野猪和小兔子圈养的“特殊人才”,同样还是奴隶。

    平民永远无法理解贵族的思维,他们愿意拿出成千上万的金钱悬赏,只为了找到不听话私自逃跑的小野猪。据说那种可爱的小动物喜欢用鼻子在主人身上乱拱,就像真正的野猪拱白菜,互相满足,其乐融融。

    想到这里,牛平德再次迟疑了。

    他抬手叫过站在近旁的侍卫,低声道:“命令全军戒备。另外,找找最近几天没有没陌生人从北面来过城里。如果发现,立刻把人抓起来,送出去。”

    侍卫脸上露出一丝难色:“大人,这……搜捕范围太大了,现在又是特殊时期,这恐怕……”

    牛平德知道他要说什么,抬手打断了侍卫的话:“搜捕时间暂定为半小时……嗯,还是四十分钟吧!你带着卫队立刻去办,带着我的戒指,如果有人阻拦就说是我的命令,反抗者格杀勿论。总之,尽快把人找出来。”

    “遵命!”侍卫拱手行礼,一秒钟也没有犹豫,转身离开。

    ……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谁也不喜欢打仗。

    这种事情可不是嘴上说着玩玩那么简单,会死人的,而且很多,成百上千,成千上万。

    不能说是牛平德的思维方式有错,他想尽最大可能避免开战。

    身为城主,牛平德并非胆怯,而是实在有着迫不得已的理由。

    先王殡天的消息已经在鹿族内部流传开来。关于王室狩猎队的遇难经过,通过无数张嘴口口相传,如今已变得面目全非,早已不是最初的那个版本。

    “先王品行不端,王后……也就是他的老婆,真正身份其实是他的母亲。那女的长得很美,先王从一开始就对她有觊觎之心,即位后用一种药把她变成半痴呆,听说结婚的时候也遮遮掩掩,脑袋上顶着红盖头,大臣们看不到王后的脸,王后也从不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

    “我听说先王之所以被狼群所杀是因为他亵渎神灵。他没有向伟大的鹿神献上祭品,没有按时祭祀,他还冲着神灵的雕像吐口水,这才惹怒了神灵,降下灾祸。”

    “统统都是胡说八道,先王真正的死因是被人下毒。他看上了二王子的老婆,想要把她变成自己的女人。可父子俩的身份摆在那儿,公开要人肯定不行。所以先王就跟二王子商量,让他把女人叫出来,作为交换,先王答应把二王子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这事被大王子知道了,他当然不愿意,于是怀恨在心,外出狩猎的那天,在先王的早餐里下毒。至于狼群……你们想想,三百人的卫队是什么概念?反正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那么多的狼。我用脑袋打赌,根本没有什么狼群,先王就是被毒死的。”

    各种谣言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了整个鹿族领地,再加上新王鹿庆西的各大分部人口合并命令,更是加剧了族群内部的混乱。信仰在一夜之间崩塌,人们忽然发现崇拜并尊敬了多年的先王居然是个娶母恶徒、渎神者、品行不端觊觎儿媳的老杂种……王宫内廷是如此幽深,天知道还有多少肮脏的罪恶深埋其中见不得光。

    动荡的人心直接影响了族群内部稳定,白鹿部也不例外。牛平德上周收到来自白鹿城的信,新任族长在信中声称,将于下个月对断角城进行视察。

    那是一个刚刚坐上族长之位的少年,只有十四岁。

    上一任白鹿之王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早年手各种日常纠纷,加上乱七八糟各种,导致妻子怀恨在心,她暗里地与本族巫师私通,弄了些药,掺在饭菜里端给丈夫,导致他永久性不育……后来因为巫师主动揭穿阴谋,却无法改变一个男人被废的事实。也就是从那时候起,白鹿之王性情大变,他生冷不忌,肆无忌惮将各种女人带回王宫过夜……由此,民间出现了很多所谓“殿下的私生子”。

    牛平德对这些糟心事没有任何兴趣,可他不得不重视那个少年的来信。按照辈分,刚登上族长之位的这个年轻人应该尊称自己一声“叔父”,然而字里行间只流露出傲慢,以及**裸的身份权力等级。

    按照族规,拒上不尊者,族长有权下令将其当众斩杀。

    断角城是一座孤立的城市,是位于北方边境的要塞。牛平德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单独支撑下去。如果缺少了来自后方族群的支持,最多半年,整个要塞会因为缺少后勤供应彻底崩溃,不战自乱。

    如果族群内部像以前那么稳定,牛平德根本不会把这份箭信放在眼里,直接下令开战。

    可是现在,他不得不从全方位考虑。

    既然牛族人说是逃了一个奴隶,想必应该是真的……毕竟这借口太荒诞了,如果以这个作为两族宣战缘由,只能说现在的牛王陛下是个疯子。

    先等等,牛平德给自己定下的“搜捕牛族逃奴”时间最多也就是四十分钟。时间一到,该战就战。既然是命运的安排,身为男人,无论身后是万丈深渊还是插满刀尖的死亡陷阱,只能悍勇向前。

    遗憾的是,他没有等那么久。

    大约二十分钟后,当牛族人从密集军阵深处推出十多辆模样古怪木车的时候,牛平德才恍然大悟。

    原木制成的厚重车身,巨大的车轮,结实的架子上装有一根粗大的金属管,黑洞洞的管口正对着断角城。

    牛平德双眼瞪大,强烈的恐惧如魔爪瞬间扼住大脑,连思维都变得凝固。

    身为城主,必须前往锁龙关轮值。

    牛平德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他见过,甚至亲手触摸过。

    南方白人的火炮!

    该死的牛族人,他们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无数个念头在牛平德脑海深处高速盘旋。

    牛族人与南方白人同流合污?

    还是他们得到了火药?

    火炮制造技术不算什么秘密,锁龙关多年来通过战争缴获了大量枪炮,各族工匠早就洞悉其中的各种技术参数。如果不是因为没有硫磺,无法大量制造火药,火枪火炮早就批量列装各族军队。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牛族与锁龙关统帅之间私下勾结,得到了从战场缴获,并作为战略物资储备的那里的大量火药。

    看着阵前有条不紊往炮管里填充火药和炮弹的那些士兵,牛平德浑身颤抖,他以最快速度转身朝着通往塔楼下方的台阶跑去,同时以最大音量对其他人发出预警。

    “牛族人要开炮了,快找掩护。”

    “让城头上的人全部蹲下。”

    “点火,发烽烟信号,向后方城市求援!”

    第一发炮弹打过来的时候,牛平德刚好下到塔楼第三层,透过敞开的窗户,他看见炮弹准确命中了对面的东侧哨塔。威力十足的炮弹溅起漫天碎片,无数散乱的石块伴随着尘土四处飞扬,实心炮弹粉碎了塔楼核心支撑,这座建筑的上半部分轰然坍塌,在无数人惊悚的尖叫声中从空中坠落,然后歪斜,在塔下那些来不及逃跑的人群中造成更大伤亡,血水、尸体、烂肉、哭喊、惨叫与泥尘瓦砾混合,宣告着残酷战争已经降临。

    总共十五门大口径火炮,是天浩为了攻击大型城市特意准备的重型武器。断角城虽是要塞,拥有坚固的城墙,但防护程度远不如锁龙关,也比不上设计精巧复杂的磐石城。

    第一轮炮火,面朝北方的墙壁已经大部分破损,有些位置甚至伤及墙基,导致小范围内的墙体摇摇欲坠。

    炮兵们很快完成第二次装填。久经训练的他们动作娴熟,彼此配合默契,两次开炮间距很短,断角城的守军无法组织人手对残破墙体进行修补。

    两轮炮击结束,断角城位于这个方向的墙体被彻底轰塌,远远望去,在飞散飘扬的尘土深处,仿佛某人整齐排列的牙齿少了两颗门牙,残缺不全。

    牛平德刚跑出塔楼,就听见身后传来巨大的撞击轰鸣,随即是“吱吱嘎嘎”的断裂声。他脑子里没有任何念头,完全是凭着本能朝前狂奔,一直跑过对面低矮的房屋,绕过街道拐角,这才停下来,双手撑住膝盖,弯着腰,“吭哧吭哧”大口喘着粗气。

    塔楼是如此显眼,制高点在战斗中的优势不言而喻,轰塌城墙后,炮击目标立刻转向塔楼。

    “卫兵,所有人整队,牛族人要杀过来了。”

    “封住北面的城墙缺口,不惜一切代价必须挡住他们。”

    “为什么没有人点火预警?负责看守烽火台的人在哪儿?”

    这些命令都没有错,但执行起来难度非常大。牛平德身边的卫队跑散了,只有一个士兵跟着他。

    年轻的士兵抬手指着距离最近的一座烽火台,颤声道:“大人,您看那边……城里混进了奸细!”

    顺着他指引的方向,牛平德看到一个惨叫的男人从上百米高的塔楼上摔下来。他腹部插着匕首,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死者相貌,但从服装铠甲判断,应该是自己身边的卫兵。

    是之前派去传令点火的侍卫。

    塔台顶端直到现在也没有点火……一切都表明那里已经被敌人占据,没有烽烟信号,后方鹿族城市对这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短时间内无法得到增援。

    城外的牛族大军开始了进攻。

    成群结队的重步兵迈着整齐脚步前进,很快变成了小跑。

第三百一八节 粮与路

    士兵搀扶着鹿平德,战战兢兢地问:“大人,现在该怎么办?”

    他眼中掠过一抹痛苦。

    右手按照佩刀握柄,用力将锋利的武器拔出,强压下内心的恐惧和绝望,艰难地迈出脚步,蹒跚而行。

    正前方,是无数呼喊着杀戮口号,刀枪如林的牛族大军。

    这种时候不需要命令,鹿平德知道这是自己必须面对的命运,以及职责。

    我也许是个平庸的人,碌碌无为,没什么本事。

    但我绝不是个懦夫。

    只有战死的城主,没有投降的贵族。

    鹿王陛下万岁!

    ……

    鹿族领地,首都,雄鹿城。

    从即位以来,鹿庆西几乎每天都待在位于王宫东侧的偏殿里,从早晨工作到深夜。

    对于政治,鹿庆西有着专属于自己的一套认知理念,但他的执政思维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发生了变化,原因是天浩。

    长这么大,鹿庆西第一次看到有人不依靠贵族的力量,自己打拼出一块蔚蓝色天空。

    从磐石寨变为磐石城,然后是领主,现在是雷牛之王……如果换在以前有人把这个故事说给自己听,鹿庆西会毫不犹豫下令以最严厉的方法对付这个说谎者:用铁钩拉出他的舌头,砍掉他的人头。

    听起来就像童话不是吗?

    然而这是事实。

    关键在于天浩身后没有任何一股能支持他从磐石寨初期崛起的贵族力量。没有粮食,没有人口,没有军队……他就像传说中最伟大的英雄,天生就自带特殊能力,成为万众瞩目,所有民众心甘情愿跟随的焦点。

    没人愿意成为垃圾,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英雄梦。所有男孩子都喜欢脚踩七色祥云拯救世界的壮举,鹿庆西也不例外。他觉得天浩是自己必须模仿学习的榜样,而且自己现在的位置更高,没理由不比他做得更好。

    给与平民一部分好处,从而获取更多人的支持。

    鹿庆西打算把粮食当做武器,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发放给那些最需要的人。

    国师巫角对此很赞同。

    分歧在于免费发放粮食的数量,以及方式。

    巫角认为数量不能多,以人均一公斤为准。他的理由很充分:“现在是冬天,不像春耕季节那样有太多劳动让下面的人消耗精力。吃饱了就会胡思乱想,一公斤粮食足够收买人心。如果一次性给太多,勤劳的人会变懒,从此以后什么也不做,就等着每天发放超出正常额度的口粮。长此下去,对整个族群没有半点好处。”

    鹿庆西认为一公斤太少,发放额度至少每人二十公斤,老人和孩子视具体情况缩减。他的理由同样充分:“粮食不能白给,得让他们干活。本王有个计划,趁着这个冬天,把雄鹿城到牡鹿城之间的道路全面整修、拓宽,还有就是与其它部落主城之间的道路也要进行修缮。放心吧,不会让下面的人闲着。”

    “你要修路?”巫角皱起眉头。

    鹿庆西坚定地点点头:“路况太糟糕了,冬天还勉强,夏天雨季的时候就是一片烂泥,根本没法走。我早就想过要全面整修,现在正是机会。”

    “那样的话,需要的人就多了。”巫角并不赞同鹿庆西的计划:“人均二十公斤粮食根本不够,按照每人每天两公斤的最低标准计算,至少要维持五十至六十天,消耗太大了。”

    鹿庆西认真地说:“修路不仅是现在有好处,以后也是这样。道路平整车才走得快,各城之间物资运输才能……”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巫角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散开,他摇着头,毫不客气打断了鹿庆西的话:“但这个计划消耗太大,人均至少支出一百公斤粮食,仓库空了一大半,明年春天吃什么?”

    鹿庆西连忙解释:“实际上用不了那么多粮食,标准可以降低到人均一公斤半。加上入冬前储备的萝卜和白菜,我觉得……”

    “我不同意这样做。”巫角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就算缩减口粮供应,公仓里储备的粮食可以吃到明年夏收,我也不能让你这样做。”

    “为什么?”鹿庆西满面愕然。

    “我们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余粮。”巫角苦口婆心劝道:“明年的年成具体怎么样还不好说,可能会遇到干旱、洪水、蝗灾……总之这种事情没办法确定,现在就把存粮吃光,明年庄稼歉收怎么办?花了那么大的代价,到头来只能得到几条平整扩宽的路,实在太不值得。”

    “……这……这怎么……”鹿庆西挠了挠头,一阵语塞。

    他很想用强有力的说辞对巫角进行辩驳,可是搜肠刮肚,却发现找不出任何支持自己这番理论的依据。

    一个好的大王必须具备“仁慈”。这很重要,也是各部落民众公认的标准。

    鹿庆西觉得自己没有错,想要在寒冷的冬天给平民以仁慈的感觉,不外乎两种方法:其一增加配给的口粮,其二就是给他们足够暖和的衣服。

    鹿族虽然掌握着纺织技术的秘密,但限于棉花种植和土地面积等因素,棉布产量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大。至于鹿族平民在冬天每个人都能穿上“中间夹棉花真正棉袄”的说法,只是长久以来其它部落对鹿族的误解。在这个布匹被当做货币使用的时代,即便是新登王位,迫切想要在做一番事情,尽快竖立个人威望的鹿庆西,也从未想过要向民众大规模发放布料和棉花。

    那样做实在太浪费了,也不可能得到雄鹿城贵族们的支持。

    他只能在粮食方面想办法。

    “以工代赈”是个不错的法子。鹿庆西亲眼看着磐石寨从区区几百人发展到现在这种几十万的庞大规模,他对天浩真正是羡慕嫉妒恨。潜意识,加上个人主观思维逻辑的改变,年轻的雷牛之王对鹿庆西产生了巨大影响。

    就算我没有天浩那种高超的统治技巧和手腕,灵活的头脑,那么我照抄一些他的施政内容,应该没问题吧?

    整个雷牛部都在修路,这种看似无用功的行为从磐石领时代就已经开始。其实包括鹿庆西在内,很多人都不明白天浩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们不是不明白道路畅通在运输和人员往来方面的便捷,可是这样做有个前提————必须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拥有数量庞大的物资。

    说穿了,道路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运输和异地交流。如果是连饭都吃不饱的穷人,那就对修路毫无兴趣。从这方面来看,国师巫角的反对其实没有错。

    可鹿庆西不这样想。他认为想要让鹿族变得强大,就必须模仿天浩在雷角部的各种做法。无论扩大耕种面积、整修城寨、加强对各地的统治,以及修路和战争……他是一个有着强烈崛起意识的人,就像一块干燥的海绵,疯狂吸收任何能够接触到的水份,无论是甘甜的山泉,还是散发着恶臭的肮脏尿液。

    沉默良久,鹿庆西下定决心,他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修路,必须这样做。”

    巫角很惊讶。

    自先王殡葬仪式结束,鹿庆西给他的感觉一直很温驯。这不是个贬义词,而是代表态度亲和,遇事容易商量。然而鹿庆西今天的表现打破了以往概念,让巫角看到这个年轻人身上隐藏着自己从未接触,也从未察觉过的另类成分。

    一股怒意从老国师心底蹿上来。他眉头压低,沉声道:“为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需要回答,修路的好处之前已经有过探讨,关键是鹿庆西的答案无法得到巫角认可,他认为这样做根本是在劳民伤财。

    与其说是质问,不如说是怀疑。

    谈话在沉默中陷入冷场,谁也无法说服对方,谁也无法拿出让对方信服的绝对证据。

    在逐渐凝固的空气中,虚掩的偏殿侧门从外面推开,一个满头大汗,浑身上下布满泥垢的士兵跌跌撞撞跑进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肃然的王宫卫士。

    这是一名信使。

    巫角和鹿庆西同时将视线转移到来人身上。国师感觉心脏没来由的一阵抽紧,他暗自握紧了左拳,沉稳的脸上丝毫看不到情绪波动,认真地问:“别慌,慢慢说,出什么事了?”

    连续数日纵马狂奔,身体疲惫到极点的信使跪在地上,在喘息中发出虚弱的哀哭:“陛下,大国师……求求你们快发兵吧!牛族人大举进攻,他们围住了白鹿城,形势危在旦夕。”

    ……

    鹿族领地,白鹿城。

    四天前,黑色的牛角战旗已经插上城头,在寒风中“猎猎”作响。

    火炮的威力不言而喻,尤其是集中火力对准一面城墙猛轰,本就不算坚固的墙体轰然倒塌,彪悍的牛族步兵一拥而上,他们配备了世界上最精良的武器和铠甲,惊慌失措的白鹿部士兵根本不是对手。尤其是全部是豕人组成的突击部队,以凶猛狂暴的打法彻底占据了战场主动,白鹿城方面很快变得溃不成军,局势完全一边倒。

    四天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

    按照天浩的命令,从磐石城跟随军队而来的五万牛族平民涌入城内。作为交换,白鹿城原有的八万多鹿族人在两天内完成整编,全部迁往磐石领。

    平俊的情报部一直在各部落秘密活动。包括白鹿城在内,天浩对各大主城的地理位置、周边情况,以及物产等情报一清二楚。

    从外观来看,白鹿城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城市。实际上,是以一座山峰为主体,当做城市的东面屏障,从某种意义上代替了城墙。

    这是一座石山,没有土壤和植被,因为地势险要,历代白鹿王只在山头设置哨卡,派驻少量士兵。毕竟东面就是雄鹿部,不可能出现敌人。

    所有白鹿部王室成员被天浩下令斩杀,同时被处死的还有多达上百名白鹿贵族。同样的方法他此前已经用过很多次,屡试不爽。用天浩的话说:“留着这些人除了浪费粮食,还会带来一系列难以预料的隐患。与其让他们活着,不如杀掉。”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原本属于白鹿之王的大殿三楼,陪着天浩站在阳台上,俯瞰着脚下这座新占的城市,年轻的宗光心里充满了自豪与骄傲,以及对新任雷牛之王发自内心的崇拜。

    第一次看到火炮,宗光就被这种超越时代的武器所震撼。断角城要塞与其说是被潜入其中的内应所扰乱,不如说是火炮的功劳,彻底改变了战场态势。

    天浩没有瞒着宗光。济州岛上的火枪和火炮迟早要全面列装,长久以来,宗具和宗光父子对磐石城支持力度相当大,双方早已形成紧密的互助合作关系。而且宗具很会做人,表面上说是把宗光留在天浩身边,“让他学点有用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把独子当做人质。

    对于真心合作的伙伴,天浩从不吝啬。磐石领百分六十的秘密都对宗光开放,前提是知道就行,暂不能对外传播。

    转过头,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宗光,天浩笑了:“怎么,想你父亲了?”

    宗光不好意思地笑着点点头:“有一点儿。”

    天浩温和地笑道:“从磐石城出发的时候我就派人给他送信,算算时间差不多了,估计你父亲这几天就能到这儿。”

    这不是宗光关心的重点。他压低声音,认真地问:“殿下,您真的打算永远占领白鹿城?”

    天浩双手扶着横在面前的栏杆,视线越过城墙,望着远处与山脉和白色荒原连接的地平线,平静地说:“谁也没有规定部族领地必须遵照现有的边界。部落大会没有制定这样的法律……从来没有。”

    这些话没能解开宗光心里的疑惑:“那为什么之前灭掉豕族的时候,您没有占领獠牙城?”

    “不是我不想,而是当时我们没有那个能力。”天浩苦笑道:“与豕人开战,磐石领全面动员,我们的后勤供应能力已经达到极致。”

第三百一九节 占领

    “而且当时的局势不容许我们继续留在獠牙城。你想想,那里与狮族领地接壤,狮王断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何况当时我们的战士连续作战,已经非常疲倦,再加上獠牙城整体防护能力偏弱,据城而守,狮王有足够的时间从各处调兵,三十万,甚至五十万,光是用人就能把我们活活堆死。到时候狮族大军封死城门,我们存粮不多,最终结局战败,非但已经到手的好处拱手交给狮王,说不定连磐石城都保不住。”

    “所以上次对豕族的战争只能是掠夺人口。虽然我很想得到他们的土地,却没有那个能力。”

    “但是这次不同……”

    天浩收回视线,落到了王宫广场外围那些忙碌的人群上,脸上露出微笑:“现在磐石领和雷牛部是一个整体,这些年粮食供应逐渐趋于稳定,尤其是从海里得到大量的鱼,有吃的,女人自然就愿意生孩子。我们现在已经有六十多万人,加上前段时间炎齿他们越过山脉边界,潜入鹿族领地内部俘虏的二十万鹿族人,总计超过八十万。”

    宗光脸上全是羡慕,他上身弯曲,恭敬地奉承了一句:“这一切都是因为殿下您的雄才大略。”

    作为天浩身边重要的参谋人员,宗光参与了对鹿族人口掠夺的整个计划,知道这些战俘的来历。他从未想过世界上竟然存在“硝化甘油”这种可怕的东西,震惊其威力的同时,也在大脑深处展开了种种联想,对未来战争与各部落之间的态势,也产生了更加深远的思考。

    二十万鹿族人被全部打散,派往各个新建的北方城寨。以天浩超越时代强大的政工宣传能力,以及遍布整个基层的崇信者,他们很快会忘记自己曾经的鹿族身份,真正融入牛族这个新的群体。

    这只是天浩整体战略计划的一部分。

    断角城的位置非常重要,历代白鹿之王对这座要塞极其重视,不断加固,确保要塞粮仓常年不空。鹿平德虽是一位不错的城主,天浩也尊敬为了荣誉和族群勇敢战死的人,但仅限于提供一具棺材,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将其遗体收敛,然后下葬……一万名从磐石城而来的牛族人控制了断角城,连同城内原有的鹿族人,共同经营并重修这座残破的要塞。

    天浩动员了十六万雷牛部军队,他率领三万人强攻白鹿城,其余的部队按编制分散,各自攻取不同的鹿族村寨。

    除了那些大口径火炮,天浩没有派出火枪兵。

    济州岛的存在仍是一个秘密。按照计划,火枪部队至少在一年时间内不能展示在世人面前。

    火炮则不同。长期与南方白人作战,野蛮人对火药很熟悉。天浩完全可以用锁龙关为借口,辨称自己在上次战争中缴获了一批火药,私藏了下来,没有上缴关隘最高统帅部……这借口合乎逻辑,谁也挑不出毛病。反正鹿族人只看到牛族军队开了几炮,至于真实的火药用量究竟有多少,他们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任何时代都有一些不守规矩的人,他们触犯边界的动作不是很大,小心翼翼,一旦被发现立刻收回伸出去的手脚。动作敏捷,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面对指责,他们同样可以振振有词,同时以微笑应对。

    说到查……如果天浩只是一个头领,或者城主,族群内部的觊觎者肯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拼命撺掇着牛族高层彻查到底。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雷牛之王名声显赫,在这个人口数量意味着权力强弱的时代,除非是拥有强大军队的牛王陛下,否则谁也不敢轻易触怒天浩这位年轻的新贵。

    他非常准确地抓住了时间点————上一任牛王殡天,现在两位王子为了宝座勾心斗角,在无法分出具体由谁继承王位的情况下,在进攻鹿族的战斗中出现了几门火炮,实属正常。

    北方蛮族对火器并不陌生,锁龙关甚至还有专门的火枪兵与炮兵部队。常年与南方白人作战,野蛮人对这些缴获兵器研究很透彻,尤其是南、北双方战争初期,白人军队曾经在完全以缴获兵器列装的蛮族军队攻击下损失惨重。久而久之,南方白人摸清了其中规律,他们通常把每次战争的前后间隔五年,甚至更久,目的就是等待北方蛮族在上次战争中缴获的火药失效。

    鹿族的土地比豕族领地肥沃得多,尤其是断角城与白鹿城之间的大片平原,河流多次改道及泛滥,带来了大量腐殖质。这片区域是真正的粮仓,也是白鹿部兴盛强大的基础。

    天浩从一开始就决定占领白鹿城,绝不退出。

    在大陆的北方,牛族虽然仍有大片空白领地,却均处于未开发状态。枯藤寨北面被山脉阻隔的丰饶湖区就是个例子,尽管使用了硝化甘油这种“神器”开山炸石,在山岭间破开一条通途,可在一片空地上修建城寨终究需要时间,远不及白鹿城这种已有基础,各方面条件都很便利的大规模定居区。

    从磐石城迁过来的五万人亦兵亦民,这种看似不合乎规矩的做法,其实早在文明时代就已经出现。天浩将其命名为“雷牛部第一生产建设兵团”,单独排列在之前已经建立的磐石领生产建设兵团以外,转为此次对鹿族战争所用。

    兵团成员均为男性,他们隶属于后备役。

    对白鹿城的全面改造从占领城市的那天就已经开始。主要是新建塔楼,材料来源于构成城市东部屏障的那座山。天浩下令对白鹿城的人口民户重编整理,打开城内公仓,以足量的粮食为基础,发动全城人采掘石料。

    二十座大型塔楼同时开建,东面山头上原有的军事设施也在增加。主要是重型弩炮和石弹,高度决定了这座山对周边区域拥有绝对压制效果,背靠白鹿城根本不用担心后勤供应。事实上,如果不是断角城陷落太快,牛平德临死前来不及点火释放烽烟信号,白鹿城守军也不会毫无察觉,直到牛族大军杀到城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冲猛打,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攻陷了白鹿城。

    雄才大略?

    天浩在心里暗自摇头,发出无声的叹息。

    他很想说,这是因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看的比任何人都远”。

    王者不需要谦虚,尤其是在下属面前。

    他换了个话题,对宗光道:“你父亲应该快到了。”

    宗光点点头,恭敬地回答:“是的,时间差不多了。我估计他们明天就能抵达白鹿城。”

    停顿了一下,宗光补充:“还有狂牛部和野牛部的两位族长。”

    天浩的眼睛依然注视着宗光:“你对此好像很有信心?”

    “是的。”宗光的回答极其肯定,也极富语言技巧:“召集两位族长来白鹿城议事,这是殿下您亲自制订的计划。您从未算错任何事,包括现在。”

    这番不着痕迹的奉承让天浩听了一阵哑然,可即便是他有不得不承认,宗光的话听起来很舒服,令人心情愉悦。

    转过身,面对脚下空旷的广场,天浩发出爽朗的大笑。

    ……

    沉重的脚步践踏着冰泥,冻硬的地面被踩得坑坑洼洼,从遥远的道路尽头走来一队队士兵,他们背着盾牌或弓弩,轻便的短剑和佩刀挂在腰间,长枪兵走在队伍中段,因为不是战时,警戒小队沿着行军路线两侧散布开来,就算出现意外,也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他们按照以往的行军惯例,把锋利的枪头从枪杆顶端拆下,表面涂抹油脂,扛着坚硬的木制枪杆大步赶路。

    前方出现了几名游弋的骑兵,按照双方的约定,他们手持一面黑色三角旗,引导着步兵大队向前,直至白鹿城。

    几小时后,狂牛部族长元猛,野牛部族长宗域,还有汨水城城主宗具,在廖秋的引领下走进王宫主殿,看到了正从对面走来,笑吟吟的天浩。

    他没有握手,而是张开双臂,分别与每个人来了一个紧密的拥抱。

    长途跋涉的人最需要一顿美食,尤其是现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季节。

    巨大的陶盆里装满了刚出锅的卤肉。天浩下令杀了几头獠齿猪,剁成大块的肉晶莹剔透,漂亮的酱油色看上去非常润泽,表面挂着油化,冒着热气,光是看看就令人食指大动。

    天浩伸手从陶盆里拿起一只白中透亮的猪耳朵,摆在案板上,亲自操刀切成厚薄相间的片。肥大的卤肠表面全是褶皱,随便几刀剁下去便汁水四溅,看起来糯软粘腻,就连空气中也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浓香。

    宗具与天浩关系亲近,在磐石城呆的时间长,这种卤肉吃过好几次,已经很熟悉,元猛和宗域却是第一次尝到。

    宗域用筷子夹起一块油润光滑,表面泛起琥珀色微光的卤肉,端详了很久,不是很确定地问:“……这是獠齿猪的肝?”

    天浩把刚切好的猪耳朵分了一些装进宗域碗里,笑着点点头:“尝尝,味道很不错。”

    元猛对切成细丝的肚条赞不绝口,这东西洗得很干净,洁白如玉,经过卤汁浸泡,辅以葱花蒜末,再加上少许新鲜萝卜丝,吃起来口感十足,鲜味浓郁。

    侍卫们从外面抬进来一个很大的锅,里面的肉汤已经沸腾,水面不断喷吐着气泡,升腾的蒸汽表明这锅汤温度极高。天浩手里拿着一把长柄汤勺,在锅里不断搅动着,左手抓起切好的葱丝洒下,然后是火红的辣椒面,随着汤勺上下翻动,青绿色与红色在乳白色汤汁里翻滚,均匀混合。大勺舀起一碗碗热汤,侍从们分别送到元猛等人面前,汤碗里全是肥瘦相宜的肉块,原先滴在碗底的芝麻油也很快漂上来,浮在汤面上,立刻勾起了众人食欲。

    宗域一口口慢慢喝着汤,身上的寒冷被很快驱散,火热热的辣椒让他浑身发烫,热得有些受不了,只得脱去皮袍,却对鲜辣可口的肉汤实在放不下,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元猛的吃法很是粗鲁,他干脆把筷子一扔,大口喝完汤,直接用手抓起碗底的肉塞进嘴里,吃得唇边冒油,胡须上星星点点到处都是。

    很快,众人吃饱喝足,侍卫们把汤锅碗盏撤下去,在各人面前摆上茶具,端来新泡的热茶。

    “真他码爽!”元猛双手抚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大笑:“獠齿猪我吃得多了,可没有一次像今天这么好吃。”

    宗域跟他是老相识,说话也没有那么多顾忌。颇为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故意调侃:“你也不想想你手下那些厨子是什么水平?阿浩是一族之王,以族长身份服侍你这老货,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这话虽有少许挤兑的成分,却没有恶意。元猛毫不在意,他止住笑声,专注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天浩:“你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

    天浩礼貌地点头示意:“多谢夸奖。”

    “我得向你说声“对不起”……”元猛脸上神情忽然变得有些暗淡,他摇着头,自嘲地笑笑:“说实话,你派人送给我的那封信很有说服力,但我对你……准确地说,应该是对雷牛部的目前战争动员能力并不看好。你得理解,毕竟你不是牛伟邦,而且你现在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雷牛之王,只是一个代理族长。嗯……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天浩微微颌首,他知道元猛没有恶意:“所以,你只带来了四万人?”

    “……是啊!”元猛显得有些颓然,他脸上写满了深深的懊悔:“我知道你是个有着奇思妙想的年轻人,元威以前就跟我说过,但我一直觉得你刚刚执掌雷牛部,现在正处于稳定期,所以……唉,不提了,总之是我没有眼光,要是早知道你打的这么顺,我就带着狂牛部所有军队杀过来了。”

第三百二十节 三族联盟

    在天浩眼里,鹿族曾经是一个庞然大物。多达一百五十万人的族群不可撼动,尤其是与几年前的磐石寨比较起来,就像高山与砂砾那么明显。

    现在,对比基础从磐石寨变成了雷牛部。天浩虽是刚刚接管族权,却依靠磐石领的强大军、政力量以压倒性优势迅速解决了族群内部问题,在短短一个月内把各地村寨的建设工作安排下去,所有反对和抗议的声音被彻底碾压,反抗者的人头高悬,再加上充足的粮食供应……如此高效的工作效率令人咂舌,各种政令从下达到实施速度快得惊人,整个雷牛部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态势。

    尽管六十万族众与一百五十万鹿族人比起来仍有差距,天浩却认为这是对鹿族动手的最佳时机。

    鹿庆西登上王位,他没有自己这种先天性优势,牡鹿部也不可能给他提供全方位的帮助。那些贵族勾心斗角,谁也不会舍弃自身利益顾全大局。

    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统治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稳固。鹿庆西是个聪明人,除了狡诈与残忍,他的各方面能力均强于鹿丰国。假以时日,鹿族必定会在他的带领下走向强盛。

    这不是天浩愿意看到的结果,所以必须速战速决。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天气,寒冷能消磨人的意志,只要准确把握住进攻时机,获胜的几率也就成倍增加。

    整体战略计划分三步走。

    首先,鹿庆西会按照天浩的要求,主动送上约定的五十万人。从各个分部要求上缴的五万人只是第一部分,至于剩下的三十万,天浩打算自己来取。

    约定归约定,谁告诉你约定了就必须依照你的安排,等着你把事先商量好的人口送给我?老子今天心情好,自己来拿,不可以吗?

    雷角部的军队战斗力极强,再加上济州岛研制的重型火炮,天浩有把握拿下断角城。

    族群内部需要稳定,多达二十万鹿族战俘需要时间进行转化,仓库里的粮食虽多,却无法满足超过上限的更高需求。

    与上次对豕人的战争一样,天浩需要来自其它同族的帮助。

    汨水城主宗具带来了五万人。双方多次合作,他对天浩的信任毫无保留。

    野牛部族长宗域带来了十一万士兵,这是天浩在信中要求的数字。宗域的信任感来源于宗具,他们是表亲,而且宗光此前在黑角城完成城主晋升仪式那件事得到了天浩帮助,宗域早已把天浩看做自己人。

    元猛虽然也是族长,却没有宗域那样的气魄,还有一个原因是粮食储量不多,他精打细算,觉得事情应该没有书信里说的那么靠谱,所以临时把出征部队减少一半,缩减到五万。

    断角城地形复杂,易守难攻,元猛年轻的时候去过,他对这座要塞有着清醒认识……可是谁能想到,如此坚固的要塞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攻占,而且以此为据点长驱直入,甚至占领了白鹿城,灭掉了整个白鹿部。

    与狂牛部的大军汇合,越过牛族边境,看到飘扬在断角城塔楼顶端黑色牛角旗帜的时候元猛当时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雷角部的年轻族长没有撒谎,也不是空口白话,他的确控制了局面,牢牢拿捏住战争主动权。

    天浩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知道元猛这些话半真半假。懊悔是肯定的,出兵五万与出兵十万的意义截然不同,这意味着对战利品的分配权。

    “我来说说目前的情况吧!”天浩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狂牛族长元猛,给了他一个安慰性的廉价微笑:“白鹿族的主力已被我尽数歼灭,分散在各处的村寨差不多被扫平,只剩下一些偏远的地方暂不考虑。现在,除了主族雄鹿部,还剩下牡鹿、玄鹿、青鹿和炎鹿四个部族。”

    “雄鹿是主族,人口总量高达六十万以上。上一任鹿王殡天,现在继任的新王来自牡鹿部。从这点来看,牡鹿部的地位还将进一步提高,极有可能超越雄鹿部,或者与雄鹿部合二为一。”

    “至于玄鹿、青鹿和炎鹿三部,他们的族长之前与鹿王共同冬狩,死于狼群围攻,继任者对族亲的控制力不足,再加上新任鹿王要求他们上缴族众,导致实力严重下滑,无论兵力还是人口,只剩下从前的一半,也就是五万至六万人。”

    听到这些,元猛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他用精明的目光看着天浩,试探着问:“阿浩,你确定这些情报没问题?”

    天浩笑着微微点头:“我派人印证了好几次,千真万确。”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元猛卷起衣服袖子,顺手撸了一把花白的头发,颇为兴奋地高声道:“咱们集中兵力,先打牡鹿部。”

    宗域也附和道:“我也是这个意见,先灭掉牡鹿部再说。”

    能当上族长的人都很聪明,何况北方蛮族连年征战,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他们经验丰富,为人老道,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关键。

    雷牛、狂牛、野牛此次三部合军,纸面上的总兵力超过四十万。

    天浩出兵时间最早,因为要控制占领区,断角城、白鹿城,以及周边的村寨,至少要留下十万驻军。另外,他还必须分出六至七万名士兵对附近区域进行清理,掠夺人口和物资,押往磐石城……累计下来,他目前能使用的机动兵力只有四万。

    这不是上次对豕人那种“打了就跑”的作战计划。

    雄鹿部实力雄厚,而且雄鹿城经过多年经营,非常牢固,这是一块极其难啃的硬骨头,与其主动冲上去撞得头破血流,不如先把目标对准周边分部,削其羽翼。

    玄鹿、青鹿和炎鹿实力大减,单个部落区区五万人左右的规模很难对庞大的牛族构成威胁。这三块肉当然要吃,但不是现在,进食顺序必须放在歼灭牡鹿部之后。

    三十万人的牡鹿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牛族联军目前的可用兵力非常庞大:宗域直辖十一万,宗具直辖五万,元猛直辖五万,天浩直辖四万,合计二十五万。

    天浩在信中对他们进行过详细分析,言明攻打断角城这块“硬骨头”由自己来啃,前期作战的损耗也由雷牛部独自承担,接下来的战斗会很顺利,狂牛部和野牛部轻轻松松就能打赢。

    “牡鹿部这一战我就不参与了,雷牛部的军队只在战场外围巡逻,顺便帮着捕捉逃散的鹿族人。当然,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不参与对牡鹿部的战俘分配。”天浩目光炯炯,他扫视全场:“我只希望三位能信守承诺,给我足够的粮食。”

    宗域与元猛对视了一眼,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满足与了然。

    宗具毕竟只是城主,身份也在宗域直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此之前尽量劝说宗域……现在看来,情况正朝着预料中的方向发展。

    “做人得信守承诺,答应过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野牛之王宗域笑呵呵地看着天浩:“你攻下了断角城,拔掉了牛族和鹿族之间的钉子。阿浩,我得谢谢你,如果没有你冲在前面,我们现在也不可能坐在白鹿城谈论接下来的战事。放心吧!约定的粮食我一定会按期送到雷角城。哈哈哈哈,能在冬天带着十几万俘虏回去,我这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这么好的事情。”

    元猛有些悻悻然,他再次感到深深的懊悔,也想要尽量弥补这次的损失:“阿浩,咱们结盟吧!”

    天浩眼眸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欣然赞同:“好,我也正有此意。”

    “还有我。”宗域大笑着说:“怎么,你们打算把我扔在一边,不管我吗?”

    元猛性子活络,他一把抓住宗域的手,然后抓住天浩的胳膊,将三人的手掌叠摞着握在一起,然后用力咬破右手食指,带着庄重的神情,将鲜血抹在自己外露的手掌背面。

    宗具只是城主,不能加入族长级别的盟约。但这并不妨碍他之前与天浩之间订立的同盟,而且现在有了更高级的族长牛宗域背书,彼此关系也变得更加稳固。

    “我,狂牛族长牛元猛。”

    “我,野牛族长牛宗域。”

    “我,雷牛族长牛天浩。”

    从这里开始,三人共同念出相同的祷词。

    “我们起誓,请神灵见证,从今天开始,共同面对敌人,共同分享食物,无论贫穷、富裕、幸福、悲伤,我们将一起面对,互相守护。”

    ……

    两周后,鹿族领地,白鹿城东南方向约六公里的山坳。

    没有光,四周一片漆黑,最大限度确保了秘密。

    山坳本身很普通,天浩所做的只是提前派人在这里修建一个小房间,利用四周堆砌的石墙挡住火光,山顶设置哨兵,把这里变成专属于自己的私密场所。

    鹿庆西没有卫兵陪同,他走进房间,房门从外面被关上,视线触及端坐在木墩上天浩的时候,他感受到一股与众不同的特殊气质。

    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高贵。

    这感受是如此清晰,刺激着鹿庆西心底压抑很久的怒火再次勃发起来。愤怒在他的体内流淌,双目陡然睁圆,从喉咙深处发出低吼,不顾一切猛扑过去。

    哪怕是强壮的勇士在天浩面前也讨不到好处,多次强化后的身体对付这种攻击绰绰有余。天浩闪身避开鹿庆西的拳头,迅速绕至其身后,左手扣住对方肩膀向后反拧,右手五指张开,牢牢锁住他的咽喉。

    “我现在就能杀了你。”天浩居高临下,带着冷酷到极点的傲慢,将鹿庆西狠狠压在木墩上,仿佛刽子手正在思考是否应该砍下他的人头。

    “……你……你是个该死的骗子!”鹿庆西虽被压制,却仍能发出极其不甘的咆哮:“你答应过让我成为鹿族之王,你为什么要出兵?为什么要抢走属于我的东西?”

    对牡鹿部的战斗一周前就结束了。二十多万强悍的牛族军队连续猛攻,牡鹿城坚持了四天就开城投降。

    一切都毫无悬念,城内所有人被当做战俘分别押往狂牛、野牛两部,除了路上必须消耗的粮食,其余所有物资归天浩所有,尽数运往白鹿城。

    狂牛部分到十万名战俘,野牛部分到二十万。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对这样的结果感到满意。他们主动提出,各自留下两万名士兵,协助值守白鹿城。当然,时间并非无限,仅为三个月。

    在天浩看来这就已经足够了。他腾出四万名机动兵力对炎鹿、玄鹿和青鹿三部展开攻击,以强悍凌厉的攻势将他们打得溃不成军,掳掠的人口超过六万,全部发往断角城。

    牛族人大举进攻的消息在整个鹿族领地上迅速传播开来。三部残余人口和军队纷纷撤向雄鹿城,进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恐慌。

    因为族群内部体制和战备情况不同,鹿族军队的反应较慢,再加上国师巫角在“进攻”和“防守”两个问题上犹豫不决,出兵时间整整延误了四天,另外就是各分部溃军与难民的冲击,导致雄鹿部整体局势混乱,等到鹿庆西和巫角勉强理清,大部队前出至白鹿城东南方向,局面终于稳定,演变成双方对峙的态势。

    鹿庆西一再派人要求会面,思虑良久,天浩答应了他的请求。

    “什么叫属于你的东西?”天浩从鼻孔里发出不屑的冷哼:“别忘了,你只是牡鹿之王,现在的王位是在我帮助下才得到。你不是鹿丰国的儿子,你跟他没有直系血缘关系。”

    “为什么要攻击牡鹿部?”鹿庆西紧紧咬着牙,发出“格格吱吱”的摩擦声,他浑身颤抖,因为痛苦和悔恨:“那是我的……是父王留给我的基业。”

    “你应该派人仔细调查之后再说这种话。”天浩冷漠的面孔堪比岩石:“那是狂牛部和野牛部干的,跟我没关系。”

第三百二一节 协议结束

    政治家最大的优点就是撒谎,而且脸不红心不跳,证据确凿。

    “如果没有你,他们不会来!”鹿庆西双眼发红,从鼻孔深处发出粗重的喘息:“你攻下断角城,灭掉了白鹿部。你这个卑鄙的骗子,我从一开始就不该相信你。”

    天浩手上力道不减,只是稍微移动位置,推着鹿庆西的身体向后运动,将其后颈卡在木墩边缘,这样做能给他制造更大的痛苦,却不会留下过于明显的身体表面伤痕。

    “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天浩削瘦的脸棱角分明:“当初是你主动找到我,要我帮着你干掉你的两个哥哥,还有你的父亲。作为报酬,我可以得到你族群的一部分人口。”

    “我们是生意合作伙伴,不是敌人。”

    “以前如此,现在也是这样。我再说一遍,牡鹿部的事情与我无关,随便你怎么查。我只能管辖雷牛部,至于其它族群怎么想我就没办法控制。有本事你自己去找狂牛部和野牛部的王,看看他们对此会做出什么回答。”

    鹿庆西感觉脖子快断了,坚硬的木墩死死顶住骨头,他用凶狠的眼睛盯着天浩,愤愤不平地嚷道:“我已经答应给你五十万人,而且我也按照协议先给了你二十万,为什么你还要进攻断角城?”

    “这得问你。”天浩此刻就像一头正在捕食的鹰,爪子扼住猎物的命脉:“为什么不直接给我约定的人口?二十万,还只是第一次……你以为我派军队过来容易吗?要翻山越岭,要消耗粮食,还得付出相应的代价。为什么不一次性解决问题?为什么拖拖拉拉硬要分成两次、三次,甚至四次?”

    “……我……”鹿庆西又气又急,他拼命挣扎,想要从天浩铁钳般的虎口下得到更多呼吸空间:“这不是我的错。我正在改变雄鹿城的局势,巫角对我不是很信任,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照你的意思,你的时间很宝贵,我的时间就是一坨屎?”天浩毫不留情,张口冲着鹿庆西脸上啐了口浓痰,不偏不倚粘在他的面颊与鼻孔之间:“我觉得你应该好好洗个冷水澡,清醒一下头脑。”

    “你……你想干什么?”鹿庆西感觉快要崩溃了,强烈的肮脏感与死亡威胁同时撞击大脑,他不顾一切尖叫起来。

    天浩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忽然将手松开,就这样冷眼看着鹿庆西连滚带爬从木墩上离开,瘫软在地上,战战兢兢用衣服擦抹着脸上的浓痰和泪水,瑟瑟发抖,就像被十几个彪形大汉轮流痛殴,用最屈辱的方式发生男人之间的亲密交流。

    “你还想不想继续做鹿族之王?”天浩的声音非常冷淡。

    “你什么意思?”鹿庆西脱口而出,他紧握着拳头,手心里全是汗。

    “如果想,就老老实实听从我的安排。如果不想,我现在就可以杀了你。”天浩抬起头,双眼由上自下斜睨着他,就像看着一只丑陋爬虫。

    鹿庆西双膝并拢,蜷缩着身子,因为寒冷和恐惧浑身发抖。他努力想要展现自己强硬的一面:“……我,我已经没有人口给你了。白鹿部加上之前那二十万,已经……超出了我们约定的数字。”

    “哼!你以为我今天是来找你要债的吗?”天浩不屑地发出冷笑。

    鹿庆西双手紧紧抱住膝盖,沉默了几秒钟,低声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浩缓缓蹲下,这个位置距离鹿庆西不到二十厘米,非常近。

    “我们之间的生意结束了。”年轻的雷牛之王微微一笑,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这就是我想对你说的。”

    这答案完全出于鹿庆西的意料之外,他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狂喜。然而理智告诉他问题绝对不会如此简单,他控制着情绪,呼吸陡然变得急促,极其勉强,带着无限期待和侥幸,犹豫着说:“……我……我也这么认为。”

    “看来我们又一次就具体问题达成了共识。”天浩的微笑很迷人,他已经习惯在这种时候绽露性质相同,富有男性魅力的笑意:“现在,我们之间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

    “我就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鹿庆西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喃喃自语。

    “任何事情都具有时效性,我们约定的生意也是如此。”天浩讥讽道:“这其实也是你想要的。”

    “你指的是什么?”鹿庆西恢复了一部分思维,他竭力保持镇静。

    “我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虽然你没有按照之前约定提供给我足够的人口,不过看在咱们之间的交情上,三十万人的缺额……呵呵,这件事情算了,我不打算跟你计较。”天浩表现的很大度。

    鹿庆西的脸色很难看,他很想挤出一丝笑,却发现这表情对自己来说实在太难。

    “把抢劫说成是馈赠……你可真厉害。”他仍在自言自语:“长这么大,我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不愧是雷牛之王……我终于明白,你原来是用这样的方法崛起,从寨子头领变成了一族之王……我敢用脑袋打赌,诡诈之神一定是你的亲戚。”

    以天浩强化过的耳力,把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可他不打算就这个问题纠缠到底,于是装作没有听见,继续微笑:“听我说,我有个计划。”

    鹿庆西的身子明显抽搐了一下,他现在非常害怕从天浩嘴里听到“计划”之类的词。这比“想法”或“建议”可怕得多,意味着不只是停留在思维层面的东西,而是有很大概率成为现实。

    “……你想干什么?”他充满紧张和惊惧的目光仿佛看见了鬼。

    “咱们停战吧!”天浩表现的非常大度:“其实你一直对我抱又偏见。我要的是人,而且我并不贪婪,只要得到事先商量好的数字就行。”

    鹿庆西仿佛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从懵懂和混乱的思维深处清醒过来。他愣愣地看着天浩,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身为新任鹿王,他很清楚雄鹿城目前面临的现状。

    接替鹿丰国成为新王的时候,整个鹿族以雄鹿部为核心,总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万。

    其中,主族雄鹿为六十万。

    牡鹿和白鹿两部共同排名第二,各有三十万人。

    炎鹿、青鹿、玄鹿三部人口最少,各有十万人。

    为了履行之前与天浩订立的“合约”,鹿庆西以整合族群为借口,得到国师巫角同意,分别从白鹿、炎鹿、青鹿和玄鹿四部各自抽调五万民众,充入雄鹿一族。

    这二十万人在前往雄鹿城的路上被牛族拦截,进而俘虏。直到现在,鹿庆西仍不明白天浩究竟以什么方法将这些人从鹿族领地上弄走。毕竟那时候断角城还没有失陷,北部要塞仍在发挥作用。

    天浩从磐石领出兵,攻占了断角城,他提前派出细作潜入城内,城主牛平德至死也没能发出烽烟信号,白鹿一族被蒙在鼓里,直到牛族大军兵临城下,这才慌慌张张整军备战,却已经晚了,再加上大口径火炮对城墙的毁灭性打击,天浩轻轻松松占领了白鹿城,并吞了整个白鹿部。

    至此,雷牛部吞掉的鹿族人口多达五十万。这些人每天都要消耗粮食,磐石领虽然储粮丰厚,却必须节省使用。迫不得已,天浩只能向狂牛和野牛两部求援,同时请求汨水城主宗具派出援兵,以白鹿城为前出基地,帮助他们灭掉了牡鹿部。

    三十余万牡鹿族俘虏,天浩一个也不要,全部交给野牛族长宗域,由他和狂牛部族长元猛,汨水城主宗具三人瓜分。

    这是很大的一块肥肉,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天浩也不会拱手相让。他很清楚,雷牛部目前的最大接纳能力只有这么多,五十万已近极限。再加上后期从炎鹿、玄鹿和青鹿三个小部族捕获的俘虏,目前被吞下的鹿族总人口数量已达五十六万,如果不是狂牛部和野牛部按照同盟约定运来大批粮食,整个雷角城的物资供应系统已趋于崩溃。

    鹿庆西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只知道鹿族已经危在旦夕。强大的牛族人占据了白鹿城,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看样子是打算永久性占领,把整块区域变成他们的地盘。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庞大的鹿族迅速缩水,整个族群被撕扯得四分五裂,除主族雄鹿部,其它分部都遭到灭族的命运,残余的族人只能逃向雄鹿城……现在,整个雄鹿部总人口约为六十四万。

    在鹿庆西看来,这一切简直就像做梦。

    军队调集起来并不容易,主要是因为从前线传来的消息几乎每天都在变。白鹿城陷落、炎鹿部遭到攻击、牡鹿部遭到攻击、连续多个分部被灭……无论鹿庆西还是国师巫角,都在紧张、愤怒、惶恐、震惊中度过每一天。

    战争节奏实在太快,远远超出想象。尤其是巫角,他一直认为部族规模的大战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准备,否则无法确保后勤供应。

    鹿族从来就不是一个善战的部族。长久以来,鹿族一直夹在各大部族之间,靠着纺织技术维持平衡,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出现天浩这个意外因素,导致局势一再恶化。

    对鹿庆西来说,停战是最好的消息。

    “你说的是真的?”鹿庆西眼睛里闪烁着奇妙的色彩,他盯着天浩,很想撕裂对方脸上的皮肤,看到隐藏于其下的真实内容:“你……确定?”

    “我们是朋友。”这话天浩说过很多次,尽管每次的意义都有变化,区别却不大,而且无论语气还是口吻,在不同场合下让听者产生的感受都在发生微妙变化。尤其是他本人的理解与运用,越来越纯熟。

    鹿庆西也是破罐破摔,带着几分怨气道:“说真的,你让我感觉很恐怖,很难相信。”

    天浩晒然一笑:“我能理解你的想法,你觉得我一直在撒谎?”

    鹿庆西抬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以轻柔幅度缓慢按揉着之前被捏疼的位置:“整个鹿族现在只剩下六十多万人,这一切都是拜你所赐,难道你认为我会对你抱有感激,跪在你面前向你叩头,还要对你说谢谢?”

    天浩慢慢踱着步,傲慢和自信同时在脸上浮现,显得优雅又尊贵:“如果你一开始就下令其它分部上缴五十万人,而不是区区二十万,我们之间的交易早就结束了。那样的话,我不会派兵攻打断角城,更不会占领白鹿城,后面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这话深深刺痛了鹿庆西的心,他猛然站起,怒视着天浩,在畏惧颤抖中发出不甘心的指责:“我是王,是整个鹿族的王。没错,我的确答应过给你五十万人,这需要时间,需要我筹谋策划,而不是一道强硬的命令。”

    “那是你的问题,你得自己面对,自己处理。”天浩的回答冷酷到极点,没有丝毫感情可言:“交易就是交易,我只看结果,不管过程。既然你给不了,我就自己来拿。”

    鹿庆西感觉手脚冰凉:“……你要灭掉我的部族?”

    天浩用黑而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我说了,从现在起,停战。”

    “永远?”尽管再次确定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鹿庆西仍不敢大意,他必须试探。

    天浩仰起头,发出爽朗的大笑:“我说“是”,你会相信吗?”

    这回答令人失望,鹿庆西却没有沮丧。他忽然觉得一阵轻松,因为这回答很真实,比虚假的谎言更能起到安抚作用。

    “停战时间能持续到什么时候?”他把焦点转向另外一个问题。

    “暂定五年。”天浩双臂横抱在胸前,平淡的话语透出不容置疑的威严。

    “……以后呢?”鹿庆西有些紧张,也很期待。

    “到时候再说吧!”天浩看待他的目光仿佛猫在注视老鼠:“我需要粮食,需要女人,需要棉花和布料……你是个聪明人,不用把话说得那么透彻。”

第三百二二节 王之头

    这次会面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屈辱结局。

    鹿庆西骑着马,在几名亲信的陪同下在黑暗中前行。

    透彻……

    从天浩口中说出的最后一个字有着丰富意义,理解起来并不困难,可实际要做到却令人愁肠百结。

    黑暗遮盖了他木然的神情。

    直到现在,鹿庆西才真正有种被操纵的傀儡感。

    真是很奇妙,以前他从未想过事情会演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无论是伙同天浩干掉两位兄长,还是用毒药弑杀父王,鹿庆西没有丝毫心理障碍。他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应得,区别在于“别人给予”还是“我自己去拿”。

    他坚定的认为这是交换,用少量利益交换更大的权力。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现在仍然只是区区一个分部王子,连牡鹿之王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所有鹿族人跪拜的“陛下”。

    ……

    天亮了。

    国师巫角带领九万名临时征召的鹿族士兵赶到前方大营,见到了鹿庆西。

    面对入侵的牛族人,必须反击。

    按照两人之前的约定,鹿庆西率领雄鹿城的常备军,加上收拢的各分族残余兵力,总计十一万,从雄鹿城出发,在白鹿城以东选定的位置扎下营寨,一方面观察敌情,一方面等待巫角从后方继续征调部队,集结力量。

    如果不这样做,鹿庆西根本没有机会与天浩私下会面。

    “我决定了,现在就派出使者,与牛族人商议停战。”鹿庆西的态度很坚决。

    国师巫角大吃一惊,连声追问:“为什么要停战?牛族人占领了白鹿城,那是非常重要的城市,无论如何也要夺回来。”

    “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鹿庆西脸上流露出一丝痛苦,虽说是伪装,却也有着部分真实流露:“牛族人的战斗力比我们强,何况这还只是一个雷牛部,如果整个牛族都压过来,光我们手上这点兵力根本挡不住。”

    巫角发怒了,他厉声咆哮:“照你的意思,难道要投降?”

    “本王已经说了,是停战,不是投降。”鹿庆西第一次对巫角用上了“本王”的自称,他在愤怒中发泄着心中怨气:“你以为我不想打吗?你以为我心里好受吗?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断角城……你们口口声声那是北部边境最坚固的要塞,牛族人无论如何也打不过来。结果呢?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他们就攻下了白鹿城,牡鹿部被灭,然后是玄鹿、青鹿和炎鹿部三个分族。”

    “本王即位的时候就要求所有分部上缴人口,让他们汇聚到雄鹿城。国师,你自己也看到了,没人服从本王的命令,他们拖拖拉拉,直到冬天最冷的时候才把派出移民。说真的,我一直怀疑牛族人掳走移民这件事与各部族长有关,说不定是他们对本王心怀不满,故意给牛族人透露风声,心甘情愿把本王要的东西送给外人。”

    “你很清楚我们现在集结的二十万军队都是些什么货色,真正能打的没几个,大部分是临时征召的平民。他们没有接受过训练,上了战场也是白白送死。何况春天快到了,如果他们被杀或者被俘,那么多的荒地怎么办?春耕的问题怎么解决?明年我们吃什么?”

    巫角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老迈的他完全跟不上这种思维节奏。巫角知道鹿庆西说的没有错,现在不是开战的时候,鹿族与牛族之间的战斗力根本不成比例,就算侥幸能赢,二十万大军必定伤亡惨重。接下来,还将面对虎族、狮族、鹰族……

    他忽然觉得很累,非常疲倦,这在巫角长达几十年的辅政生涯中,还是首次产生对一切都失去控制的无力感。

    重重跌坐在椅子上,他一直没有说话。

    鹿庆西没理他,带着侍从离开大帐,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他不可能把所有时间都花在一个性情执拗的老人身上。

    巫角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中午……下午……直到夜幕降临。

    等到侍从察觉情况不对,走过去探视的时候,才发现巫角已经死了。

    这不是什么阴谋,没有下毒,没有谋杀,也没有刻意陷害。

    他太老了,上了年纪还要操持国政。从鹿丰国死后,纷乱的事情一桩接一桩,新王即位,族群内部勾心斗角,牛族人大举入侵……这是一个纷乱残酷的世界,个人力量很难改变现状,就这样坐在椅子上,安然走完人生最后一程,其实是种难得的幸福。

    或许有人不这样认为,那是他们的自由。

    ……

    牛族领地,首都,黑角城。

    凶齿站在国师府邸的接见室里,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这里的一切都令他感到新奇。

    四周摆放着一排排木架,有些放着用白色纸张装订成册的书,有些则是泥模板。作为天浩身边颇有资质的优秀年轻人,凶齿接受过雷牛之王的亲自教导,他明白知识的重要性,学习也很刻苦。说起来,在这个年龄,很少有年轻人像凶齿这样有着深厚阅历,见多识广,可即便是他,除了磐石城主府邸,只在这里见过如此多的“知识承载体”。

    走廊尽头传来轻快的脚步声,大国师巫彭很快在两名侍从陪同下走进房间,看到了凶齿。后者连忙单膝下跪,尊敬地说:“雷牛部千人首凶齿,见过大国师。”

    “呵呵,起来,快起来!”巫彭笑着将他搀起,上下打量了一番,忍不住夸赞:“阿浩很有眼光,你是个勇猛的战士。”

    对豕人而言,这样的夸奖已经是最高等级。

    凶齿从衣袋里拿出一封密信,恭恭敬敬双手送到巫彭面前:“启禀大国师,这是殿下命我转交给您的信。”

    巫彭也不多话,伸手接过,拆开封口火漆,从信封里倒出信纸,用力抖开,迅速浏览,脸上神情也从凝重变成了惊喜。

    “白鹿、青鹿、玄鹿、炎鹿……这……他一下子送来了四位部族之王?”

    凶齿低着头,无论态度还是语调都很尊敬:“是的,四位部族之王的尸体都在外面,保存的很完整,尤其是头部。”

    收集和制作骨碗是北方蛮族的传统,是深深烙印在血脉深处的习惯。在外人看来,这种行为极其野蛮,甚至可以说是残忍。但在蛮族看来这是彰显武力的重要证据,只有敌人的脑袋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就像赐予勇士的勋章。

    骨碗的来源很多:仇敌、对手、父辈以上的祖先、同胞血亲……不同的骨碗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究其功能,仍只是一种容器。把仇人的脑袋割下来做成骨碗,喝酒吃饭,能让人增添勇气;用祖先血亲的骨碗盛水装汤,能保佑自己身体健康,祛除病痛。

    贵族对骨碗的需求就更多了。以牛族为例,王室珍宝馆里最重要的宝物组成部分,就是来自其它部族之王的头颅骨碗。身份越高的人脑袋越值钱,用他们头颅制成的骨碗就越显得贵重。

    上次天浩进攻豕族,如果不是得到了豕王的尸体,他的功绩至少要折掉一半。

    这一次,他送来了四颗鹿族分部族长的人头,虽比不上豕王那么尊贵,却仍是令人羡慕的大功。

    骨碗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部族之王死了,他所执掌的族群也就彻底崩溃,被俘、被灭、被杀……敌人的消亡,意味着我们的强大。

    “好!非常好!”巫彭神情激动,历来稳重的他大声笑道:“鹿族……哈哈哈哈,一下子就是四个族群,这实在太好了。”

    目光离开手中的信,巫彭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凶齿,笑着问:“说说,你们族长这次抓到了多少俘虏?”

    离开黑角城的时候,凶齿得到天浩再三叮嘱:无论大国师提出任何问题,都要据实回答。

    “总共五十八万三千四百二十二个。半数以上的女人,老人和孩子占比约为三成。”

    “你说什么?五十八万?”这个庞大的数字再次让巫彭感到震惊。

    凶齿点点头:“我们族长邀约狂牛部和野牛部一起出兵,合力灭掉了牡鹿部。因为牡鹿族长继任为鹿族之王,也就暂时没有族群首领。这一战我们缴获很多,狂牛部和野牛部总计得到三十万鹿族俘虏。至于他们具体怎么分配……我不是很清楚,殿下没告诉我。”

    他的话听起来有些幼稚,可信度却更高。大国师不由得笑了,这才是符合凶齿年龄的回答。

    元猛和宗域回来时间较早,关于雷角部和鹿族之间的这场战争,早已在牛族内部传得沸沸扬扬。出于保密考虑,元猛和宗域分别派出信使,向巫彭汇报了详细的事情经过,也各自呈上了战俘清单。

    巫彭知道天浩此次出征收获巨大,却没想到会如此丰厚。

    他看中的不仅仅是人口,而是鹿族人精巧的纺织技术。这意味着牛族在一夜之间有了与鹿族不相上下,甚至远远超过鹿族的强大纺织能力。毕竟现在整个鹿族只剩下一个雄鹿部,包括分给狂牛部和野牛部的战俘,此次战争得到的俘虏总量多达八十万以上,近九十万。

    自此,整个北方大陆,所有蛮族部落的整体格局,将彻底改变。

    “衣食住行”,谁也不可能绕过第一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衣服。

    牛族领地位于大陆最北端,没有后顾之忧,现在有了如此庞大的鹿族战俘群,再加上此前就被天浩解密的织机技术,布料供应方面毫无问题,足以成为各部落最大的布料供应族群。

    巫彭仿佛看见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开启。

    他同时想到了牛族内部的实力划分。

    经此一役,雷牛部赫然成为整个族群最强大的分部————牛伟邦死后,磐石领与雷牛部合并,总人口就多达六十万,现在加上五十八鹿族战俘,人口总量将近一百二十万,远远超出主族黑牛部。

    更重要的是,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在信中对年轻的雷牛族长赞不绝口。换言之,狂牛部和野牛部已经选择了站队,他们是天浩的亲密盟友。

    一个新的,实力强大的族群集团出现了。

    巫彭不由得长长呼了口气:幸好这一切发生在先王殡天之后,如果先王仍然在位,这次大胜极有可能演变为一次大乱。

    任何王者都不愿意看到主族实力被严重削弱,或者某个分族实力急剧膨胀,一跃超过主族。

    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外乎两种:其一,分化该部族,切割成无数小块,对人口进行再次分配。其二,找个借口杀掉该部族首领,换个无能的庸才上位。

    很幸运,现在是两位王子共同监国,新的陛下要在一年后才能选出。因此,雷牛部强大对整个牛族来说是有益的补充,而不是一场灾难。

    连巫彭自己都没有发现,逻辑思维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变化。与王室的利益比较起来,族群整体利益占据了他的思维主动权。

    ……

    大陆南方,撒克逊王国,让克郡,普威尔竞技场。

    这里是博斯维尔侯爵家族的传统势力区域。

    简单来说,是国王赐予侯爵的封地。

    然而从最初的那任侯爵至今,时间过去了太久,贵族权势不断削弱,统治力也在下降。民众可不是傻瓜,老老实实服从命令的蠢货们也在进化。他们年复一年上缴税金和粮食,在饥寒困苦中思索“为什么我一定要过这种苦日子”之类的问题……哲学家产生了,很快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思想者。人们不再认为权力和地位与生俱来,各种针对有钱人和贵族的笑话也不断出现。

    当然,调侃讥讽的言辞只能私下交流,当面嘲笑贵族老爷“是一头猪”之类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现任的博斯维尔侯爵已经老了。年轻的时候喜欢打打杀杀,砍人脑袋之类的活动也没少参与,上了年纪就没有雄心壮志,只想着维护地位巩固权力,想要得到更好的名声。

第三百二三节 角斗士

    比如: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贵族。

    “杀光所有不听话的家伙,剩下的都很老实”这种理论在贵族圈里很有市场。但博斯维尔侯爵知道这样做要付出很大代价。光是维持军队和武装力量,相关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那些“不听话家伙”其实是自己的领民。换句话说,就算他们不喜欢自己这个领主,怨声载道,甚至没人的时候还会冲着地上吐唾沫,恶狠狠骂几句……可归根结底,税务官和士兵上门的时候,他们还得老老实实掏空钱袋,从仓库里拿出谷物、奶酪、果干、腌肉和酒,依照自己定下的规矩,依法纳税。

    只要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能从下面把税收上来,被骂几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说到底,就是一个逻辑思维转换的问题。

    在“杀人”和“收税”这两件截然对立的事情上,博斯维尔侯爵选择了后者。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喜欢被骂。

    侯爵对此很头疼。

    因此,在“杀人灭口”和“讨好民众”这道选择题面前,他同样选择了后者。

    他将自己的寿辰定为让克郡的节日。

    这一天,在家族经营的主要城市让克(与郡同名),侯爵花费大笔金钱营造出欢乐的气氛,用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彩带装点各种建筑物,所有墙壁都被粉刷一新,同时还要举行各种欢庆活动。

    竞技场三楼的豪华包厢里,透过侧面被布幔半掩的空格,伊丽莎白看到老迈的博斯维尔侯爵在一群卫兵和亲族簇拥下,走进隔壁包厢。她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连同身边的贝尔托尼琪,两人同时以双手拉住各自裙边,弯腰屈膝,以标准的宫廷礼节,向侯爵行了一礼。

    侯爵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向伊丽莎白示意。

    他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女孩。

    不要误会,是老人对年轻人很不错的印象,而不是男女之间容易联想到亲密接触的那种喜欢。

    艾尔普索女伯爵是新近崛起的贵族。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婀娜多姿,就连见多识广的博斯维尔老侯爵也认为她的身材近乎完美,穿在她身上淡蓝色的长裙与其很配,款式简单,装饰只是别在腰上的一条银链。

    关键在于布料,极美的真丝质地,手指触摸上去有种妙不可言的滑腻,一切都表明这条长裙并不便宜。

    看着侧面包厢里那个行礼之后回到椅子上坐下的美丽身影,老侯爵赞许地点点头,他一向认为穿衣服必须看人,如果换个身段肥胖的妞,穿上那条蓝色长裙简直就是个笑话。暂且不说能不能装进去,光是腰腹之间被撑开撑满的一层层堆积脂肪,想想都令人感到恶寒。

    枯瘦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触摸着装在衣袋里的钻石,老侯爵会心地笑了————艾尔普索女伯爵很懂事,有着超越她年轻外表的过人见识。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非常珍贵,光是这颗宝石,就值两千金镑。

    她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合情合理:希望从侯爵这里得到一张贸易许可证,把艾尔普索家族的生意扩展到让克郡。

    她经营的货品项目非常丰富————洁白的砂糖、柔软的毛皮、新鲜的鱼和肉类、名贵的花草、款式新颖的服装……对了,还有一种价格昂贵,但有着很强提神效果的白色粉末。

    在侯爵看来,与其说伊丽莎白是一位贵族,不如说是一个商人。

    只要能给自己带来税收,侯爵对她就没有恶感。

    但他仍然小心谨慎观察着这个女人。

    严格来说,伊丽莎白不算特别漂亮。博斯维尔侯爵阅历丰富,美女见得多了,却从未见过像伊丽莎白这样能保持曼妙身材,在饮食方面严格控制的女贵族。诗歌作品都在称赞女性的容貌,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美貌来自身材。就算一头母猪长着绝世容颜,又有多少男人会主动趴下去舔它的屁股?

    就算与国王后宫里那些佳丽相比,艾尔普索女伯爵仍能算得上是一个美人儿!

    这就是老侯爵给她下的定义。

    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的家族没有觊觎之心。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攀上博斯维尔侯爵的关系。就算伊丽莎白有钱,随随便便就能送出价值上千金镑的钻石礼物,老侯爵也不会随便接见陌生人。

    她很聪明,找到了贝尔托尼琪。

    那是侯爵的第七个女儿,也是年龄最小,排名最末的家族顺位继承人。

    如果伊丽莎白首先找到自己的儿子,老侯爵根本不会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那意味着双方很难,甚至无法形成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极有可能伊丽莎白想要的就是爵位本身。美貌,加上财富,在男人面前是威力巨大的组合武器,没几个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贝尔托尼琪就不同,伊丽莎白最多只会与她成为密友,这让老侯爵彻底放了心。

    这时,号角齐鸣,整个竞技场响起无数欢呼,喧哗的人群纷纷从看台上站起来,朝着正前方巨大的圆形场地投掷花瓣和纸质彩球。

    角斗士入场了。

    在“取悦民众”方面,博斯维尔侯爵很是花了一番心思。

    奴隶角斗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普通的是白人。奴隶来源广泛,破产者、输光的赌徒、罪犯……歌剧是如此高雅,贵族并不认为平民有能力或有资格欣赏,血腥的真人角斗更适合他们,反正人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既然无法在战争中消耗,就必须以合理、合法的借口让他们死去,同时给活着的人带来乐趣。

    杂色皮肤角斗士的价钱比白人更高,主要是因为数量少,捕获困难。黑色与棕色人种大多生活在海外,大陆南方尽头也有,那些地方不是常年严寒就是难以到达,只有成规模的捕奴队才有收获。这些杂色人种体魄强健,一个比一个能打,每当他们出现在角斗场上,总能引起观众欢呼。

    最高级的角斗士来自大陆北方,也就是锁龙关以北。他们是真正的巨人,有着漂亮的黄色皮肤,强悍程度堪比野兽。他们很值钱,一个健壮的巨人奴隶相当于一整队(十个以上,视具体情况分级)的杂色奴隶。没人能听懂他们的语言,这些家伙很难管束,但必须承认,他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士,悍不畏死。

    四名野蛮人,二对二。

    他们配备了短剑和圆盾,这是角斗士的基础型武装。

    左臂上的烙印表明他们曾是战士,隶属于锁龙关卫戍部队,在战争中被俘,沦落到这般境地。

    看台上的观众正趋于疯狂,无数声音聚合成音响风暴,不外乎是要求立刻开始角斗,让自己下注的一方赢取胜利。

    “这帮该死的混蛋,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想想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快乐?码的……明明是我付的钱。如果不是我从黑心的角斗士商人那里把这些巨人买回来,他们能看到这么精彩的角斗吗?”

    博斯维尔侯爵皱着眉,低声嘟囔,他在叹息中发出抱怨,热闹喧哗的环境让他感觉自己仍是被民众拥戴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缓解了不满。老头撇了撇嘴,坐在旁边的长子会意地点点头,做了个手势,侍卫队长随即举起握在手中的长枪,发出信号,看台斜对面的卫兵举起重锤,用力敲响巨大的锣。

    角斗开始了。

    短剑插进了肚子,盾牌砸飞了对手的眼球,牙齿咬住别人的肩膀,手指抠进嘴唇,死死抓住舌头,就像渔夫捕捉滑腻的泥鳅,从泥巴洞里狠狠揪出来。

    濒死惨叫被看台上乱哄哄的叫嚷彻底盖过,内脏曝晒在**辣的阳光下,有人被挖出心脏,有人的脖子被砍断一半,惨叫着不愿意死,左手用力按住随时可能歪掉的头部,右手紧握短剑拼命刺向对手。

    伊丽莎白眼眸深处闪烁着冰冷,她对血腥残忍的杀戮毫无兴趣,却必须装作很兴奋的样子。

    她看见博斯维尔家族的好几个男人冲着自己频频微笑,尽可能摆出他们最帅气一面。

    呵呵……他们很馋我的身子,同时更馋我口袋里的金镑。

    贝尔托尼琪很喜欢看角斗,她激动得大喊大叫,偶尔从衣袋里拿出一个漂亮精致的银色鼻烟壶,不时凑到鼻孔下面用力吸着。

    忘忧粉的推销很成功。按照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伊丽莎白把斯图尔特带回来的高纯度制品加以淡化,用面粉和糖粉稀释,掺兑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尽管如此,这种神奇粉末仍能发挥出强大威力。

    贝尔托尼琪是个非常好的推销媒介,她对忘忧粉喜欢的不得了。短短几天时间,她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肆宣扬,试用者多达数百人。

    全部都是贵族。

    伊丽莎白牢记着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尽快让忘忧粉进入上流社会消费圈,暂时不考虑对平民阶层出售这种药粉。可能的话,让国王本人,甚至更多的王室成员都用上忘忧粉。上行下效,只要忘忧粉风靡上流社会,就根本不用担心未来的销量。

    角斗已经到了最后环节。

    四个巨人奴隶都受了致命伤,他们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赛场侧,南面和北面的大门同时打开,两队杂色角斗士进入场中。南面的领队手持短剑,依照顺序,割下濒死的巨人头颅。

    这些巨人角斗士的尸体同样能卖钱,而且是角斗士商人重要的财源之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白人一直相信把巨人杀死,然后烘干,碾压成粉末,混在酒里服用,是世界上最高的强身神药。尤其是在男女那种事情方面,有着神奇的特殊效果。

    伊丽莎白静静地坐着,看着黑人角斗士缓慢且故意卖弄的动作。看得出来他不喜欢巨人,更多的还是故意在观众面前示好,毕竟接下来就是杂色奴隶角斗,观众是决定获胜者是否能得到自由的关键群体。

    很快,只剩下最后一个濒死的巨人。

    “滚!”他呻吟着发出单音节。

    伊丽莎白在磐石城渔村呆了很久,她熟悉这种语言,清楚它的意义。

    黑人角斗士听不懂,他狞笑着,用力将短剑插进巨人肩膀,从侧面缓慢切割,这样做能最大限度带来痛苦,死亡也随之变成一种奢侈。

    “……啊!”巨人的手脚被其他杂色角斗士按住,无法挣扎,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

    他最后的话语尤其可怕。

    “总有一天……我……我们的人……神灵……会……杀光你们!”

    他拼尽最后的力气,爆发出剧烈狂吼。

    竞技场设计得很巧妙,音波可以传递到贵宾席的每一个包厢,不会受到对面观众席的喧哗影响。

    伊丽莎白浑身一震,她眼前浮现出那个期盼已久,英俊高大的身影。

    那是我的主人,我的王。

    巨人死了。

    黑奴角斗士拎着他硕大的头颅,环绕赛场一周。黑亮油滑的脸上满是得意,仿佛鲜血淋漓的人头代表了赫赫战功。

    贝尔托尼琪也在笑,忘忧粉的效果在她身上体现出来,笑得颇为癫狂,看起来有些傻。

    “亲爱的,你听到那个巨人临死前说的话了吗?”她搂着伊丽莎白的肩膀,“格格格格”笑个不停:“真难听,发音好奇怪,听起来像猪叫。”

    伊丽莎白微笑着回了一句,声音压得很低,充满了讥讽:“你现在看起来像只母鸡,最下贱,最放荡的那种。”

    “是吗?哈哈哈哈……你说得没错,我是一只快乐的小母鸡,哈哈哈哈!”忘忧粉扰乱了大脑,贝尔托尼琪完全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

    大陆北方,牛族领地,雷牛部,雷角城。

    最寒冷的日子已经过去,地面积雪开始融化,再过一段时间,天气就会全面转暖。

    在一队王室骑兵的护卫下,尊贵的客人进入了雷角城。

    天浩带着一群大小官员,把二王子牛伟方迎进了大殿。

    接到大国师书信的时候,天浩很意外,他完全没有想到牛伟方会来这里视察。

第三百二四节 目的是什么

    在信中,大国师直言不讳:二殿下此次前往雷角城,显然不是“视察”这么简单,他另有目的。

    “我上次来雷角城还是好几年前,那时候还是伟邦大哥担任族长。那段时间是秋天,天气不错,正好赶上狩猎队从山里回来,弄了十几只鸡,炖了满满一锅。”

    “雷角城是个好地方,附近有河,不缺水。我从北边过来,一路上看着雪都化了,明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平民的气色很不错,城里城外都是这样。阿浩,你管理有方啊!”

    从城门口到王宫大殿,牛伟方的嘴就一直没有停过,他几乎把雷角城所有的一切都夸了遍,甚至连新造的塔楼都没有放过。

    天浩脸上一直带着微笑,客套式的那种,无伤大雅,在这种场合却必不可少。他知道这位王子是故意找话说,拉关系套近乎,但这些话并非全都是刻意为之,其中一部分的确是发自内心。

    他看的很准。

    牛伟方身边近侍们的想法与天浩差不多,也更接近真实。

    几年前,他们随同牛伟方来过雷角城。二殿下的夸赞之词虽然有些刻意,但必须承认,这座城的变化非常大,简直令人感到震惊。

    巨大的石造塔楼拔地而起,数量多达十六座,防御面设置较为平均,符合雷角城作为一族王城的地位。这种塔楼非常坚固,宽敞的内部空间相当于中型仓库,能储备大量物资,尤其是设置在塔顶的重型弩炮,高度加上射程,对城市周边区域形成压制,无论从任何方向进攻,都必须付出巨大代价。

    城内一些建筑已经拆除,新造的房屋也初显规模。与传统的木屋或泥胚屋子区别很大,这些新造建筑均为规则的方形,区别仅限于各自不同的体量与高低。如此一来,整个城市以房屋进行规划,被有序切割开来,以街道连通。

    牛伟方对碎石铺路的做法感到好奇,进入王宫大殿之前,他站在广场北面新修大路上盯着正在施工的人们看了很久。面对二王子提出的种种问题,天浩只好耐心的逐一解释:在地下垫上大块石头形成路基,上层铺满碎石,然后是更加细小的颗粒,最后以沥青搅拌混合过的砂石铺面,让彪悍的牛族男人拖着沉重石碌反复碾压,将地面平整,完成最后的硬化程序。

    道路与两侧房屋之间预留出足够的面积,一方面是为了修建排水沟,另一方面是栽种树木进行绿化。这些做法在野蛮人看来实在难以理解,却是一座城市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整体化改造工程首先从王宫和广场开始,没有在整个雷角城全面铺开。限制因素很多,人力、粮食、天气、逻辑思维……天浩没有一味求快,他知道野蛮人与自己的固定思维之间仍有着巨大分歧,不是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他们看来都能接受。这一切都需要时间,让他们吃饱,让他们穿暖,生活富足才能考虑关于“美”的其它方面。

    牛伟方对雷角城民众的赞叹发自内心。

    脸色红润意味着健康,他看到的每一个雷角城平民都很强壮。无论老人、孩子、女人……他们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每个人都在劳动,都在忙碌。敞开的城门不断有人进出,牛车上满载着泥炭和矿石,人们手里拿着各种工具,甚至走路速度都比平时快了很多。

    这与牛伟方在其它地方看到的情况完全不同。在他的印象当中,在冬天,包括牛族在内,所有北方蛮族部落都处于一种沉闷静默的状态。几乎没人出门,大家都缩在家里躲避寒冷,即便是春天即将来临,冰雪初融的这个时间段,人们同样畏惧严寒,尽可能减少外出频率。

    对此,天浩给出了牛伟方从未听过,觉得无比新奇的解释。

    “得让他们有活干,想吃饱就必须动起来。超过正常配给三倍的口粮不是那么容易拿的。强壮的男人和女人都可以组织起来,要么去北面的矿山采掘泥炭,要么炼铁,要么在城里修路……能做的事情很多,老人和孩子负责砸石头,泥炭要做成蜂窝煤才好烧,另外就是收集藤条搓绳子、编箩筐……”

    牛伟方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超过三倍配给的口粮,这么多?”

    “听起来多,其实没有多少。”天浩叹了口气:“殿下,您是没有尝过饿肚子的滋味,正常配给的粮食实在太少。夏天也就罢了,加上虫子和野菜,勉强够吃。冬天则不行,越冷就越难受。部族之王不是那么好当的,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得让下面的人吃饱。修路、建城、采掘矿石……这些事情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有用。我可以顺着修通的大路派出商队,跟狮族人和虎族人做生意,用泥炭从他们手里换取粮食。这样一来,大家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这是天浩从最初就想好的说辞,解释了粮食的来源,合情合理。

    看着工坊里正在制作蜂窝煤的那些老人和孩子,牛伟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泥炭是个好东西,比柴火耐烧,派人从地下挖出来也不费事……我怎么没往这方面想过呢?”

    天浩微笑着巧妙转移话题:“这些事情只能持续到春天,再有一段时间就要春耕了。到时候建城的工作必须停下来,留下少部分人继续修路,其余的人都得下地干活。”

    牛伟方笑了,他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觉得对自己没有丝毫隐瞒。

    一行人走进王宫。

    ……

    午宴相对简单,原因是牛伟方来得很突然,仓促之间,天浩来不及准备,下令厨房做了一些实惠好看的菜,连同现成的菜品,纷纷端了上来。

    花椒、百里香、生姜为主料,再加上北方地区能找到的另外一些变异香料,装进拳头大小的细棉布袋子里,缝好袋口,加上黄豆酿制的酱油,与宰杀洗净的鸡下锅炖煮。

    这种做法与卤肉相似,味道却更加鲜美。王宫值班卫士多达数百人,为了让新货币更好的流通,天浩特意培训了一批厨师,传授文明时代的相关菜品。

    人类对美食历来没有什么抗拒能力,只要产生了愿意花钱购买的**,钱货交易也就自然形成。

    “雷角城烧鸡”的名头非常响亮,只是因为食材方面的限制,王宫厨房目前每天只能做出两百只成品。

    大盘盛装的烧鸡刚端上来,牛伟方立刻被眼前这种新奇的食物所吸引。酱黄色的鸡皮看上去非常诱人,散发出美味特有的强烈气息,热腾腾蒸汽夹杂着浓香,即便是自由生长在王宫内廷的牛伟方也难以抵挡。他使劲儿吞着口水,伸手拿起摆在面前的烧鸡,却惊讶的发现鸡肉过于酥烂,轻轻一抓就分离开来,塞进嘴里,竟然连骨头都是脆的,随便一嚼就能咽下去。

    好吃!

    鸡肚子里塞着一个个卤蛋,无论数量还是味道都让王子及其随行人员感到满意。

    配菜是切丝凉拌的萝卜,另外还有从地窖里拿出来的白菜,虽然简单,在这个季节能够吃到也相当不易。

    最后端上来的主食是年糕,也就是文明时代将粳米蒸熟,用木槌反复锤打,直至变成黏状,成型固定后冷却的做法。雷角城厨师按照天浩传授的方法,用红豆泡水蒸烂,掺上一定比例的糖,做成豆沙,充入年糕夹层做馅……这种美味的食物很快被争抢一空,所有尝到它的人们纷纷赞不绝口。

    宴会厅分为两层,正上方两个主座与台阶下分列两边的副座间隔约为五米。牛伟方的兴致很不错,他一连喝了好几杯酒,乘着微醺的酒意,他把椅子往天浩的方向挪了挪,抬手指着餐盘里凌乱的鸡骨头,笑道:“雷角城的狩猎队很能干,这种季节还能捕到这么多的山鸡。”

    天浩摇摇头,笑着解释:“殿下,这些鸡不是在山上抓的,而是城里百姓自己养的。”

    “养的?”牛伟方有些疑惑,他抬起头,观望四周,迅速清点了一下参加宴会的人数:“一个人两只,这顿吃下来就得三百多只鸡,再加上鸡蛋……啧啧啧啧,这顿饭吃下来可真够贵的。”

    在北方蛮族的食物排序表里,鸡和鸡蛋属于“上品”。一方面是鸡的出肉量少,远不如大型牲畜,另一方面是鸡肉的味道和口感很不错,远超牛肉和猪肉,尤其是鸡肉自然的鲜味因子,超过了目前已知的任何一种四足兽类。

    野蛮人对鸡蛋有着狂热的喜爱,这种逻辑当然是延续了基因记忆。在大多数场合,鸡蛋被看做一种营养品,而不是简单的食物。无论任何部落,城市或村寨,野蛮人女子生产之后最好的待遇就是一碗蜂蜜煮鸡蛋。人们对这种食物是如此喜爱,甚至写在歌谣里,反复传唱。

    当初用战功从大国师那里换的鸡蛋,如今已开枝散叶,成倍繁衍。

    磐石城养鸡场常年保持着十万只鸡的数量,稳定提供大量活禽和鸡蛋。

    正在开发建造的新京城,是天浩手中的一张王牌。去年年初建立的养鸡场成效卓著,目前拥有蛋鸡六万只,肉鸡十四万。

    禽类养殖是人类文明史上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对食物的正常需求,对禽类羽绒的利用也必不可少————磐石城战团成员的冬季作训服内层填充物比平民款要高级得多。除了正常的棉花,还有大量经过粉碎、干燥化加工的羽绒。

    用天浩的话来说:“鸭子和鸡不能白死,除了吃肉,它们浑身上下都是宝。”

    圈养鸡鸭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各个城寨的禽类养殖场间隔很远。按照天浩的命令,目前的每一个养殖场鸡鸭数目必须保持在五万只,上下浮动数字不能超过一千。而且所有养殖场必须配备生石灰,定期对圈舍消毒,喷水打扫。

    鸡瘟可不是闹着玩的,尽管野蛮人基因在文明时代末期得到了全面强化,母鸡却没有北方蛮族这种强悍的免疫力。为了美味的食物,为了鸡蛋,再怎么谨慎小心都不为过。

    牛伟方与天浩接触不多,他对磐石领和雷牛部的变化一无所知。“养鸡”对他来说是个陌生话题,不熟悉,无法插入其中深化了解,短时间内很难明白禽类养殖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必然联系。

    他是个聪明人,很快把话题转移到自己熟悉的方面。

    “阿浩,恭喜你打了个大胜仗。”牛伟方并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他伸出右手,高高翘起了大拇指,对着天浩赞不绝口:“你狠狠给了鹿族人一个教训,太棒了!”

    来自二王子的夸赞是如此热烈,即便是天浩早有心理准备,也被搞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侧过身子,压低声音,自谦道:“殿下,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做的非常好!”牛伟方的思路显然不与天浩在一个频道,他脸上全是笑意,赞誉声比刚才更大了:“我听狂牛部的元猛说了,你们三部俘虏的总数加起来,至少超过五十万。哈哈哈哈,这可是鹿族人,是真正的鹿族人啊!”

    他吐字发音着重在“鹿族人”三个字上,天浩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牛伟方夸奖也欢喜的重点……于是笑了,点头附和:“是啊,以后我们再也不用为了布料发愁。”

    “我得好好奖励你!”也许是喝多了,也可能是真心实意,牛伟方再次挪动椅子,几乎与天浩腿贴着腿坐在一块儿,他伸手搂住天浩的肩膀,凑到对方耳边,喷吐着热乎乎的酒气:“说吧,你想要什么?只要是我能答应的,统统没有问题。”

    天浩颇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要说不动心,那绝对是假话。

    牛伟方的动作和表情都不像在撒谎,他的确是在故意向自己卖好,拉近关系。

    天浩隐隐有种感觉,二王子这次来雷角城的目的并不单纯。

第三百二五节 把你妹妹嫁给我吧

    宴会持续了很久。

    菜品和味道都令人满足,实在是无可挑剔。

    牛伟方看似喝多,他醉醺醺地握住天浩的手,在两名侍卫的搀扶下,说着含糊不清的话,一行人离开大厅,前往休息的卧室。

    他的那只手一直没有松开,尤其是走进房间的时候,还用力掐了一下天浩的手指。这动作的意义过于丰富了……天浩虽不明就里,却没有说穿。他下令侍卫们离开房间,等到只剩下自己和牛伟方,这才苦笑着压低声音道:“你的酒量应该很好。”

    他其实也有担忧————万一二王子对那种事情有特殊喜好,问题就会变得很棘手。

    牛伟方从床上坐起,一扫之前的醉样。他脸色通红,不是害羞或情绪激动,而是在酒精刺激下产生的效果。

    “阿浩,我的确有事情要跟你商量。”没有第三个人,牛伟方也就变得坦然。

    “商量?”天浩对这个词表示怀疑。除了上次在黑角城,他与牛伟方之间谈不上什么交情,何况彼此身份差异很大,一个是分部族长,一个是王室皇子,标准的王位继承人。

    “咱们能好好谈谈吗?”牛伟方眼眸深处透出狡猾,脸上却泛起热忱的神情:“忘了我们的身份吧!从现在起,我不把你当做雷牛部的族长,你也不要把我当做王子。”

    不可否认,这种饱含诚挚的话的确充满诱惑力,很容易让人信服,进而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尊贵的身份是一道障碍,能让人产生前所未有的亲和心理。

    对其他人,这种手法很管用。

    然而天浩是个例外,他来自文明时代,无论电影电视还是现实生活,看过也经历过,他很清楚这是上位者对权力的一种玩弄方式,何况他自己对治下平民就多次使用过。

    迷人的笑意在天浩英俊的脸上荡漾开来:“当然可以,你想谈什么?”

    没有刻意的迎合,也没有感激涕零的跪拜,他表现的不卑不亢,就像身份对等的朋友在拉家常。

    牛伟方怔住了。

    这与想象中的场景区别很大。

    尽管如此,他仍然很好的控制住情绪,笑道:“我听说,你有个妹妹?”

    天浩警惕地看着他,微微点头:“是的。”

    牛伟方脸上的笑容依然温和,充满了友善:“我听说,你妹妹今年十三岁了?”

    “嗯,再有几个月就是她的生日。”一种奇怪的心理在天浩心里蔓延,他忽然有些明白牛伟方的想法:“怎么,你该不是想打我妹妹的主意吧?”

    “瞧你说的,好好一桩事情,怎么被你说成这样?”牛伟方嗔怪皱起眉,随即试探道:“我觉得,咱们可以结个亲。”

    天浩缓缓吸了口气,低头静默着思考了几秒钟,抬起头,注视着牛伟方,认真地问:“你想娶我妹妹?”

    牛伟方没有否认,他坦然道:“我妻子前些年难产死了,你妹妹嫁过来就是真正的王子妃,我保证她的地位永远不变。”

    天浩的眼睛足以看穿人心,上扬的嘴角表明他在微笑,却毫不掩饰那一丝淡淡的调侃:“你想从我这里得到支持?”

    牛伟方并不认为这代表着讥讽。他观望四周,看见放在桌上的茶壶,于是站起来,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同时侧过身问:“要来一杯吗?”

    天浩耸了耸肩膀,无所谓道:“你自便吧!”

    “我还真有点儿渴了。”

    牛伟方丝毫没有身为王位继承人的架子,他一口气喝了两杯茶,喉咙里干燥的感觉得到缓解,这才转过身,背靠着木桌,手里把玩着空杯子,笑道:“我跟我哥哥不同,他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战争解决。”

    天浩对牛伟方的态度有些捉摸不定,一边揣摩,一边谨慎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完全是这样,战争不是万能钥匙。”

    “我们基本上站在同一立场。”牛伟方双手向后杵着桌子,仰望着天花板:“就拿你这次攻打鹿族的事来说,如果换了是我哥哥,俘虏至少得死一半,而且狂牛部和野牛部根本分不到那么多,能给他们现有数量的三分之一就很不错了。”

    天浩对两位王子之间的明争暗斗毫无兴趣,他微笑着随口道:“杀人是非常有效的震慑手段,至于分配嘛……这得看具体情况。”

    这不是牛伟方想要的答案。他再次皱起眉头,脸上浮起带有疑问,同时兼有探究成分的表情。

    “我已经说了,我现在不是王子,不要把我当做王位继承人。”牛伟方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他走到床边坐下,面对着坐在椅子上的天浩,双腿分得很开,上身前倾,语气坚定又诚恳:“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天浩清澈的眼睛里看不到丝毫阴霾,他微微点头:“我明白。”

    很简单的回答,让牛伟方心中涌起强烈的思维涟漪,他直言不讳:“我想得到你的支持。”

    天浩答非所问:“牛族需要一个新王,一位英明的陛下。”

    “我不知道在你眼里我是否算是英明,但我保证,我会重视我们之间的友谊,同时让你得到更多的利益。”牛伟方并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口头上的承诺毫无意义,擦屁股用的石头都比这管用。我知道你的想法,所以我必须为此先做出一些表示。”

    天浩扬起眉毛:“所以你选中了我的妹妹?”

    牛伟方的态度很严肃:“她是我唯一的王妃,也是未来的牛族王后。”

    天浩再次陷入沉思。

    这的确是郑重其事的承诺,而不是试探性的玩笑。

    王妃……这意味着家族从此与牛族王室产生了牵连,可能的话,妹妹的儿子将成为新王。

    无论从任何方面看,这都是一件好事。

    牛伟方满怀希望盯着天浩,后者沉着冷静的脸上却浮起一丝淡笑。

    “……这件事情我现在没办法给你答复。”天浩在口腔里活动了一下舌头,平静地说:“成与不成,我说了不算,得靠你才行。”

    牛伟方愣住了,足足怔了好几秒钟,才疑惑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结婚是我妹妹自己的事,我顶多给她点儿建议,只有她自己才能决定未来的丈夫人选。”天浩认真地说:“我不会给她压力,不会帮她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她有绝对的自由。”

    无论牛伟方是否能听懂,这就是天浩的回答。

    他不希望现在就站队,在两位王子之间做出选择。

    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楚,尽管牛伟方已经表示出善意,但在天浩看来这根本算不了什么。就牛族目前的状况来看,真正的掌权者其实是大国师巫彭。一年时间会发生很多变化,至于未来的王……无论选择与倾向,天浩都站在大国师那边。

    他没有撒谎。

    妹妹天霜的婚事的确由她自己做主,天浩不会勉强。

    她已经成年。

    天浩一直认为,在这个时代拥有家人,是上天赐予自己的幸福。

    很多东西都可以用来交易,但在天浩看来,亲情不属于此列。

    ……

    在牛伟方看来,追求女人这种事情实在很陌生。

    第一次见到天霜的时候,牛伟方很失望。

    她长得一点儿也不好看。

    细瘦的腰身,胳膊和腿脚同样很细,就像长期吃不饱导致营养不良,偏偏脸色红润……这表明她很健康,丑陋的体型应该是来源于血脉遗传,或者后天发育不良。

    优点还是有的:她的皮肤很白,光滑细腻,胸脯和臀部挺翘,与瘦长的身体恰好形成比例。

    似乎还不错,却远不如强悍肥壮的女人那么有看头。

    王子身边也有亲信,他们私下对雷牛族长的妹妹议论纷纷。

    “这女的太丑了,根本配不上二殿下。”

    “她的五官其实很端正,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瘦了。应该多吃点儿,让身上多长点儿肉,这样才会变得漂亮。”

    “你瞧瞧她那身段,手伸过去就能摸到骨头,这种女人晚上搂着睡觉会做噩梦的,跟骷髅没什么区别,实在太可怕了。”

    贴身侍从们的评论让牛伟方感到心烦意乱。来雷角城之前,他从未见过天霜,只是从别人口中知道天浩有一个妹妹。年轻的雷牛族长相貌英俊,高大魁梧,身上的肌肉如钢铁般坚硬,是所有女人心目中向往的最佳伴侣……由此想来,他的妹妹应该很漂亮,而且是颇为美貌,令人心动的那种。

    残酷现实击碎了牛伟方心中的幻想,漂亮女人就该是个胖子,走起路来浑身颠动如脂肪波浪的那种。时代对人类美感的影响是如此深重,“骨感”是个可怕的词,那意味着死亡,令人忍不住联想起“炖汤”。在这个野蛮的时代,肥婆以强有力的存在感统治了大陆北方所有男人的大脑,深深扎下了“魅力加美貌”的概念。

    像天霜这样的纤瘦女子,牛伟方连多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然而,她偏偏是个移动的人形金矿,而且还是储量巨大,令人无法抗拒的那种。

    她有三个哥哥。

    大哥天峰,如今是雷牛部北方区域多个新建城寨的综合行政长官。用通俗点儿的话来说,身份和地位相当于领主。

    二哥天狂作战勇猛,累积战功成为了万人首,是整个雷角部的最高副职统领,掌管数十万强兵悍将。

    三哥天浩就不用说了,身份尊贵,真正的一族之王。

    几年前,天霜刚过完十岁生日的时候,她就发现身边忽然多了无数的追求者。

    有领地内部的部族成员,有其它城寨的男人,还有些来自别的部族……有穷人,有富人,有平民,也有头领、祭司之类的人物。随着磐石城不断扩张,天浩的身份从城主变为领主,乃至族长,天霜身边的追求者也在产生变化,出现了城主之子,甚至其它部族族长的子侄。

    天霜对三哥天浩有着极其强烈的崇拜。这种在她头脑深处占据统治的思维从幼年时代便已成型。饥饿的记忆是如此清晰,父母早亡之后的悲惨生活刻骨铭心。如果不是三哥成为磐石寨头领,带领大家克服种种困难,一路走到现在,不要说是自己,恐怕整个磐石寨的人早就饿死了。

    现在的天霜早已不吃虱子。身为族长的妹妹,她有太多可供选择的美食。

    她对男人很挑剔————三哥说了,真正的男人不是靠嘴皮子表现自身优秀,他们要么在战场上用敌人的脑袋彰显武功,要么勤勤恳恳努力做事。

    十岁成年是北方蛮族的残酷法则。身为部族最高统治者,天浩不会轻易挑战被所有人承认的规则,但他可以把这条规则对自己的妹妹适当放宽,实际成婚年龄至少是十四岁。

    天霜对天浩的崇拜体现在各个方面,她经常与阿依在一起,学习她的着装打扮。

    原因很简单:阿依是三哥的妻子,而且是三哥唯一的女人。只要是三哥喜欢的,就肯定有其道理。

    在很多人,尤其是女人眼里,阿依是个真正的发明家。

    她独创了一种叫做“肚兜”的服装。很轻薄的一块棉布,用几根布条拴着,分别绕过脖子和后背,系上绳结,穿在里面……在炎热的夏天,这种衣服很凉爽。更重要的是,抛开颜色与布料质地不谈,这东西男女通用,尤其是孩子。

    还有一种叫做“胸(和谐)罩”的衣服,专门为女性打造,只是因为材料的缘故,目前只在雷牛部百人首以上的女性群体内部流传。据说阿依正在对这种颠覆式的服装进行改良,大规模推向全族只是时间问题。

    天霜坚定的认为:阿依是个聪明的女人,但这绝不是三哥对她疼爱到极点,连看都不看其他女人一眼的真正原因。

    阿依的魅力应该在于她的身材,纤瘦,凹凸有致,不像部族里其他女人那样肥腻。

    天霜暗中观察,整理出一份专属于自己的食谱。简单来说就是油脂含量不高,蛋白质丰富,蔬菜和鱼类占比较多,套用文明时代的观点,是真正的健康食谱。

第三百二六节 少女和大叔

    天霜的日常运动量很大。

    她从来就不是个矫情的女人。

    跟着狩猎队外出,无论投枪还是弓弩,天霜都能熟练运用,甚至有过单独射杀一头暴鬃熊的战绩。

    磐石城没有“贵女”之类的说法,天霜经常跟着阿依一起在泥炭场里工作,一待就一整天,出来的时候两个人身上全是黑泥,又脏又乱。

    老祭司对天霜悉心教导,她也学的很刻苦,接连通过种种考核,进入了天浩亲授的官员培训班,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拿到了毕业证书。看着那张小型兽皮上三哥的亲笔签名,天霜笑得像个孩子。

    她其实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瘦弱,高大的身材很匀称,腿脚、胳膊、腰身虽不如别的女人那么粗壮,却有着结实的肌肉,身体柔韧度也极好,尤其擅长奔跑,短途爆发力很强,精通格斗,战技方面甚至超过大部分男人。

    这不是夸大其词,天霜身边有太多的老师,她很清楚豕人与牛族人不同的战技,能熟练运用各种常用兵器,“族长妹妹”的身份也令她受益良多,先后数次乘船前往济州岛受训,火枪射击精度方面不亚于最优秀的战士。

    去年,天狂因为一句玩笑话惹怒了天霜,站在公平的立场,同时天浩也想看看天霜这些年的训练成果,于是让他们使用木制兵器,在穿戴防护整齐的情况下对决。比斗结果,天霜五战三胜。天狂除了在体格与力量方面占优,技巧与近身格斗方面完全不是对手。

    他输得心服口服,搂着天霜傻呵呵笑了很久,连声叫嚷:“没想到老子的妹妹这么能打,以后没人能欺负你!”

    目前天霜正接受内政管理训练,两个月后结束。天浩打算将她派往磐石城熟悉情况,半年后派往北方,给她一个村寨练练手,视具体情况再做安排。

    至于婚事……天浩真的没有想过要对给天霜强行安排某个男人。他一直认为这是天霜的自由,无论她未来做出何种选择,自己都会帮助她得到幸福。

    ……

    牛伟方走在天霜身边,仿佛一只跟屁虫,就这样来来回回,已经好几天了。

    这个女人虽不漂亮,却是他选定的王妃。

    平心而论,牛伟方不喜欢天霜,如果不是因为利益,如果天浩不是雷牛部的族长,如果雷牛部只有区区几万人,而不是实力急剧膨胀,尤其是这次对鹿族战争大获全胜,全族人口一跃突破百万,与狂牛部和野牛部关系亲密,甚至结为同盟……缺失了上述任何一个理由,他根本不会多看天霜一眼。

    天霜同样不喜欢牛伟方。

    三哥说过,真正的男人应该是专注于做事,而不是耍嘴皮子。没错,他是二殿下,身份尊贵,可除了身份他还能有什么?会煮饭?会做衣裳?还是像三哥那样运筹帷幄,机智多谋,带领族人,从小小的磐石寨发展为今天的磐石城?

    这些事情牛伟方好像都做不来,也没有那个能力。

    雷角城王宫偏殿被天浩当做临时教室,给所有受训者上课。

    天霜抱着课本从偏殿大门走出来的时候,牛伟方满面迎面走来,笑吟吟地说:“中午一起吃饭吧!”

    天霜没有拒绝。

    三哥已经详细说过牛伟方的意图,他想娶自己为妻,也就是他的王子妃。

    两个人的午餐很简单————天霜带着牛伟方到学校餐厅,花了两枚辅币,买了两份便餐。

    便餐包括两个馒头,一碗鱼汤,外加盐渍萝卜。菜品每天都在更换,骨头汤、蛋花汤,或是掺了面粉的蔬菜浓汤。馒头很大,足以让任何人吃饱。

    两个人面对面吃着,谁也没有说话。

    牛伟方很有耐心,他每天都会在这个时间在偏殿门口等着天霜,两个人一起吃饭。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晚餐也是如此。没有浪漫的气氛,也没有想象中温馨的场景,就像两个陌生人,丝毫谈不上亲密。

    女人的容貌并不重要,权力才是基础。只要能得到天浩的支持,在一年后的重臣选择上得到他的投票,牛伟方觉得一切付出都很值得,他也愿意后宫永远只有天霜一个女人。

    虽然他对她没有爱意,也谈不上喜欢。

    几分钟后,看着摆在天霜面前的空盘,牛伟方把最后一块馒头塞进嘴里,含糊着问:“吃饱了?”

    天霜点点头,平静地说:“我下午要去泥炭场。”

    牛伟方索然无味地点点头:“嗯,我知道。我送你过去。”

    她昨天就说过今天的安排。牛伟方去过泥炭场,知道那里的工作程序。他觉得这女人实在很无趣,身为族长的妹妹,做什么不好,偏偏选择那种肮脏的工作。可看在天浩面子上,这种话实在说不出口,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每天陪着她来来去去。

    这也是一种追求方式。

    在泥炭场里工作的人,全是女人和孩子。比较起来,雷角城的同类工场无论规模还是环境都不如磐石城。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工场外围设有澡堂,全天有热水供应。

    走近工棚,天霜把抱在手里的课本递给侍卫,脱掉长裤和外套,穿着贴身内衣和短裤,走了进去。

    初春时节颇冷,工场内部有燃烧的炭盆供暖,这样的穿着不冷,也是为了工作方便。

    包括天霜在内,数百个女人和孩子都这样,按照不同的工种分组,人们用水将泥炭喷湿,穿着沉重的高筒木鞋来回踩踏搅拌,潮湿的炭团用特制模具压制,手工打孔,成型后一块块叠摞着堆放,形成一座座黑色的山。

    天霜坐在木凳上,双腿分开,中间放着一个金属模子,她用铁铲从旁边的泥炭堆里铲起炭团,塞进模具,用力压实。

    牛伟方觉得很无聊。

    他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整个蜂窝煤制造程序已经看得烂熟,最初的好奇心早已消磨殆尽,如果不是为了得到这个女人,他早就拔脚离开。

    泥炭压模工作枯燥又单调,天霜却做得很认真,一丝不苟。

    看着蹲在工棚外面发呆的牛伟方,不知道为什么,天霜忽然起了调侃的心思。她随手拈起一块拇指大小的泥炭,不偏不倚扔在牛伟方脚下,笑道:“喂,看了那多天,你到底会不会做蜂窝煤?”

    很突然,牛伟方没想到天霜会抛出这个问题。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算太熟,却也不算陌生。他完全是下意识地张口答道:“会,当然会。”

    身为男人的尊严迫使他必须做出这个回答。

    天霜站起来,抖了抖身上的炭渣:“别说我不给你机会,来做几个给我看看。”

    这是善意的玩笑,附近人们都知道王子与族长妹妹的身份,工棚里的女人都已结婚,是过来人,她们纷纷笑了,都觉得有趣。

    在牛伟方看来这是天霜故意的挑战,尽管彼此年龄悬殊超过十几岁,他却不以为意,想了想,脱掉长裤,把外套扔给站在旁边的侍从,弯腰钻进工棚,走到天霜原先的位置上坐下,一声不吭拿起了铲子。

    他今年三十六岁。

    在牛伟方眼里,天霜只是一个小女孩,而且长得很丑,极其难看的那种。

    对王位的渴求迫使他留在雷角城,跨越了时间与年龄的界限,对自己不喜欢的目标展开追求。

    说实话,牛伟方对这种事情很陌生,从未有过经验。

    前妻是一个虎族城主的女儿,她运气不好,死于难产。牛伟方身边有过另外几个女人,但彼此关系仅仅只停留在“男人和女人相互需要”的层面。也许是运气不好,也可能是体质问题,那些女人没能给他生下一儿半女。

    牛伟方没有恋爱的经历。身为王子,想要女人实在太简单了。就算是已经死去的妻子,也是父亲在活着的时候一句话,双方没见面就成亲。

    中年人燃起了对一个小女孩的熊熊战意,强烈的征服感与压迫感促使牛伟方必须在天霜面前做点儿什么。何况这种挑战没有恶意,还能打发自己无聊的时间。

    泥炭压模一点儿也不复杂,非常简单。

    牛伟方抬起头,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天霜,却被她笑吟吟的一句话彻底压制:“做的不错,继续,让我看看你能一口气做多久?”

    半小时后,牛伟方感觉胳膊酸得要命。

    他赫然发现这项简单的工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轻松。前几天在工棚外面陪着天霜,她每天至少要重复压模动作两小时,然后才能换人。

    又坚持了十多分钟,牛伟方再也无法抬起右手。重得要命,仿佛胳膊上绑着一块铁,肩关节彻底失去了活动功能,被永远固定。

    “还是我来吧!”天霜不由分说,走过来,双手抓住牛伟方的胳膊,将他从木凳上拉起。她脸上笑容灿烂,冲着牛伟方翘起右手拇指:“还行,你比我厉害。刚做这个的时候,才二十分钟我就得站起来休息。”

    周围的妇人们纷纷发表议论。

    “是啊,我男人以前在磐石城也做这个,最多半小时就撑不住了。”

    “第一次都这样,做多了就好了。”

    “慢慢来,回去好好休息,第一天晚上膀子最疼,明天就没事了。”

    侍从端来一盆热水给牛伟方洗手,顺便帮他披上外套。

    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二王子心中荡漾。

    他从未接触过这种女人群体性工作的环境。

    被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孩当面称赞……说实话很不适应,心里却有种说不出的骄傲,很高兴。

    她穿着短裤,白晃晃的长腿很抢眼。

    她的力气很大,从木凳上被拉起来的时候,牛伟方无法抗拒,彻底颠覆了此前对天霜“瘦弱不堪”的印象。

    思维在这种奇怪的环境里飞扬。

    牛伟方想到了阿依————前天在晚宴上,他见到了天浩的妻子。那个女人同样瘦弱,丑陋无比。可就是那样一个干瘦且毫无美感可言的女人,竟然得到了雷牛部族长的宠爱,与她有了孩子,而且在外面没有闹出任何绯闻。

    简直不可思议。

    天霜的体型与阿依差不多,只是比她略强壮些。

    牛伟方相信自己的判断,也相信天浩的眼光。

    在牛族的高级贵族圈里,年轻的雷牛族长已经成为传奇。能力如此卓著,带领区区一个小型村寨发展到今天这般规模的人,绝不会在选择伴侣的问题上出现误差。

    天浩不是瞎子。

    既然他选择了阿依,也对别的女人毫无兴趣,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身材纤瘦的女人才是美女?

    这是牛伟方第一次尝试着换位思考。

    他很困惑,探询的目光笼罩着天霜,一直没有离开。

    ……

    两天后,大国师巫彭及其卫队抵达了雷角城,受到天浩的隆重欢迎。

    照例还是宴会,这种热闹的场合不适于交谈,天浩与巫彭之间早有默契,他只是觉得奇怪————国师卫队里有一名年轻的侍从,总是盯着自己,看个不停。

    饭后,天浩陪着巫彭走进休息室。

    “你做的很不错,鹿族已经无法对我们构成威胁,布料的问题也基本上解决。呵呵,说真的,收到你那封信的时候,我真有些不敢相信,困扰了历代大王的关键问题,竟然被你这样一个年轻人彻底解决……我只能说是祖宗保佑,神灵保佑,牛族有福啊!”

    巫彭兴致很高,他招呼着天浩在自己对面坐下,笑道:“说说,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些鹿族俘虏?”

    天浩坐在椅子上,拱手行了一礼,脸上露出谦逊的笑:“在下听凭大国师的安排。”

    “你这小子,越来越滑头了。”心情大好的巫彭用手指点了点天浩:“好吧,那就说说我的安排。”

    “鹿族人的织造技术独步天下,这些俘虏无论放在咱们牛族的哪一个部落里都是宝贝。狂牛部也野牛部就不说了,我上周召集凶牛部的凌啸,公牛部的振峰,还有其他几个小部落的族长,所有人聚在一起开了个会。嗯……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第三百二七节 王女

    天浩了然地笑了:“他们想要我手上的鹿族人?”

    巫彭点点头:“是啊!都很眼馋,却不好意思上门讨要,就公推我做代表,来跟你商量。”

    天浩的笑容很阳光:“大家都是同族,只要价钱公道,合情合理,我不会拒绝正常的交换。”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大国师笑着摇头,仿佛看着一个调皮顽劣却舍不得狠心教训的孩子:“说说你能接受的心理价位吧!”

    “您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天浩忽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他知道大国师不会生气。

    “假话就不用说了。十个换一个,甚至二十个换一个,别人不知道,我还不清楚你的想法?”巫彭嗔怪着瞥了一眼天浩,收起脸上的笑意,正色道:“说吧,你想怎么换?”

    “二换一。”天浩的回答干脆又直接:“如果不是您亲自过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给出这个价。”

    巫彭对这样的交换比例感到惊讶。按照他原先的想法,即便是自己出面,天浩也会把价格调至五比一左右,最好的情况也是三比一。

    鹿族人是一种值钱的“货物”,尤其是这种通过战争,攻下完整的城市和村寨,将城内所有鹿族人变成俘虏的做法,在其它部落看来,相当于挖到宝藏,得到一大笔财物。

    人人都会种棉花,纺线也不难,把棉线织成布料也没有太多技术难点,关键在于后两项工序。只要原料充足,精通纺织的鹿族人能在短时间内产出大量布匹。在文明尚不发达的北方大地上,相当于自己生产货币。

    不是所有鹿族人都精于织造,以某个村寨为例,真正精通技术并知晓其中秘密的人,只有头领、祭司和部分女人。这不难理解,男人要忙于耕作和狩猎,相比之下,女人在织造方面更具优势。

    何况,不是所有鹿族村寨都是类似的模式。棉线生产决定了原料数量,归根结底,关键仍在于纺线。然而鹿族人对这个秘密严防死守,在过去的千百年时间里,就算遇到重兵围城的必败战局,被困城市的鹿族首领仍会下令毁掉多锭纺纱机,杀死操作机械的族人。这样一来,就算对手打赢战争,占领城市,仍然一无所获。

    几年前,天浩就把纺锭的秘密交给了巫彭。

    鹿庆西是鹿族难得一见的优秀首领,很少能有他这样为了朋友心甘情愿奉上一切的好人。在权力和族群面前,他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很自然的,天浩俘虏的这几十万鹿族人变得炙手可热。除了已经发往北方各个新建村寨的俘虏,他特意在雷角城留了十万人,就是为了等待来自族群内部的询价。

    如果放在十年前,天浩会眼睛都不眨直接喊出“十换一”的价码。

    现在不同了,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技术也在随着野蛮人进化不断得到改良。包括牛族在内,北方蛮族各部落在纺织方面的差距不大,他们以各种方式克服了产量制约带来的问题。比如以麻代棉,以粗制方式增加棉线产量等等……严格来说,以粗糙原料生产的布匹质量肯定没有那么好,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匹布,哪怕再粗糙也能做成衣服,穿在身上。

    说穿了,就是“精品”与“劣质品”的区别。

    优秀的纺织工人人都想要,但“十换一”的价位就很难让人接受。以目前的局势,五换一,或者四换一较为合理。

    天浩很清楚,无论是大国师巫彭,还是正处于竞争状态的两位王子,都不会放任自己用这个价码从其他分部交换人口。

    这样做不利于保持平衡,对其它分部的削弱太大。

    反过来看,如果拒绝交换,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样会把雷牛部放在其它牛族分部的对立面,让更多的族长对自己充满敌意。

    这件事情不能拖,必须快刀斩乱麻,尽快解决……综合各方面情况考虑,天浩最终定出了“二换一”这样一个极其低廉,超乎巫彭想象的极低价位。

    “您是大国师,如果别人问起,就说这是您让我给出的交换价。”天浩热情地笑了,这笑容没有一丝作伪,发自内心,充满了尊敬。

    说不出的感慨在巫彭心中滚动着,他对人口的理解远不如天浩这么透彻。当然,并不排除他在以后某个时候忽然想通其中关键……可就目前为止,巫彭只看到天浩对自己的敬意和维护,还有心甘情愿放弃部分利益,维持族群内部平衡的奉献。

    “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办吧!不会让你吃亏,该是你的,必须属于你。”他的目光深邃又明亮。

    天浩连忙从椅子上站起来,躬身行了一礼:“多谢大国师。”

    “坐,坐下说。”巫彭笑呵呵地看着他:“二殿下这几天没有为难你吧?”

    天浩摇摇头,砸了咂嘴:“他想娶我的妹妹为妻。”

    “你答应了?”巫彭有一种深奥莫测的表情盯着他。

    “这件事情我做不了主。”天浩的回答有些出乎国师意料之外:“我不会干涉我妹妹的婚姻自由。在这件事情上她有绝对自主权————只要她喜欢并且愿意,任何男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妹婿。”

    巫彭慢慢皱起眉头,他曾设想过很多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却从未想过天浩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处理该问题。

    “阿浩,我觉得你应该好好考虑一下。”大国师耐心地劝道:“二殿下不是普通人,他很看好你,是真心诚意想要与你结亲。现在是王子妃,以后就是牛族的王后啊!”

    “这是我妹妹的事。”天浩的态度很坚决:“我不会干涉她的选择。”

    “那好吧!我们来谈谈另一件事,也是我这次来雷角城必须处理的最后一件事。”大国师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天浩。

    天浩端坐在椅子上,声音清朗:“请大国师明示。”

    巫彭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出一丝尴尬,他显然是在酝酿情绪,足足过了好几秒钟,才慢吞吞地说:“……有人看上你了,托我做媒。”

    尽管早已有了心理准备,天浩仍对这个消息感到意外,他难以置信地问:“您说什么?”

    “有人想成为你的妻子。”大国师声音变得有些低沉,可以听出他正忍着笑,有几分揶揄。

    天浩几乎是立刻做出回答:“我有妻子,我已经结婚了。”

    “我知道,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大国师很随意地挥了一下手,他努力装出尽可能亲切的腔调说:“你的情况我们都很清楚,只不过……有些事情不好拒绝,至少我不行。”

    “不好拒绝?”天浩蹙着眉,他试探着问:“还是不能拒绝?”

    “这对我来说是个难题。”大国师抬起右手,轻轻按揉着太阳穴,脸上满是困扰的表情:“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很赞成这桩婚事。但我知道你的脾气,你不是那种随便几句话就能被说服的性子,何况我见过阿依,她是个好姑娘……我夹在中间真的很为难,实在是……”

    “等等!”天浩打断了他的话:“究竟是谁托您做这个媒?”

    “先王的女儿,排行第三的王女,牛艳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巫彭如释重负。

    天浩立刻想起之前的接待宴会上,那个一直盯着自己看的年轻侍从:“她跟着您一起来了?”

    “是的。”巫彭微微点头。

    “这件事还是交给我来处理吧!”天浩做出了决定。

    “那我就帮你联系一下,尽快让其它部落的人过来,就按照你说的那个价,二换一。”大国师隐隐有些愧疚,他觉得这才是适合自己的工作,也能给天浩带来好处。

    “谢谢!”天浩再次站起来行礼。

    该说的都说了,巫彭终于感到一阵轻松。他注视着天浩,颇为感慨地笑道:“年轻就是好啊!年轻姑娘们就喜欢你这种英俊的男人。呵呵……好好把握住机会,这是属于你的时代。”

    天浩被他说的哭笑不得,正打算争辩几句,外面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片刻,虚掩的房门被用力推开,气急败坏的炎齿冲进会客室,单膝跪倒在天浩面前,气喘吁吁地连声喊道:“殿下……您……您快去看看吧,出事儿了。”

    大国师和天浩同时把视线焦点集中在他身上,异口同声问:“怎么了?”

    “有人冲进后宫,对方自称是王女。”炎齿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她要杀了主母,说什么她才是殿下您真正的妻子。”

    ……

    雷角城的王宫规模不算大,没有内墙,也没有被赋予诸多功能的繁琐宫室,除了位于王宫正面的办公区域,就是位于后侧的六个房间,统称为“后宫”。

    寝宫东侧走廊外的空地上,挤挤挨挨站满了人。以中间宽约五米的距离为界,分为两部分。

    上百名王宫卫队成员按照战斗模式排成两列,前排的卫兵手持圆盾和佩刀,后排则是长枪,每两人中间还有一名弩手,所有武器均指向对面。

    阿依被几名武装侍女簇拥着,站在卫队横列的后方。她脸色苍白,双手紧握成拳,死死咬住牙齿,脸上表情有着明显的畏惧,更多的还是紧张。

    对面的人只有十几个,武器配置也较为简单,只有防护能力低弱的臂盾和佩刀,从铠甲与服装款式来看,显然不属于雷角部,是一群外来者。

    牛艳芳已经脱去之前的侍卫服,换上一套崭新的牛族女式服装。这是贵族圈里流行的款式,便于活动,裁剪精美,只是价格昂贵,普通人难以问津。

    “冲过去,杀了她!”

    “你这个该死的臭女人,也不撒泡尿看看你自己是什么货色。就你那种瘦得跟麻杆似的腰身,男人随便一捏就断,没胸没屁股,也好意思跟癞皮狗似的当族长夫人?我要是你直接找块石头撞死,省得丢人现眼。”

    “喂,你们几个,我说你们呢,就是站在那个贱货旁边的。好好听着,我是三公主牛艳芳,我现在以先王的名义对你们下令————立刻杀死牛依依,只要你们奉上她的人头,我保证你们所有人都能得到姓氏。”

    她破口大骂,仿佛一头被激怒的母兽。嘶吼的叫嚷声令人头皮发麻,“三公主”的身份也的确令人畏惧。阿依的卫队成员面面相觑,他们本能的感到害怕,用怀疑的目光在阿依和牛艳芳两人身上扫来扫去。说实话这种时候很难做出选择,毕竟双方都是自己惹不起的大人物。可归根结底,卫队毕竟隶属于雷牛部,是天浩亲自指派,他们只能服从命令,至少在年轻族长赶到以前,牢牢结成防线,不让对面跺着脚狂吼乱骂的牛艳芳冲过来。

    “贱货!”

    “骚臂!”

    “臭不要脸的烂女人,你竟敢跟我抢男人,我一定要把你的眼睛挖出来,再割掉你的舌头,用石头从你的屁股里塞进去,扔到山上喂野狗!”

    叫骂如雷鸣,脏乱的内容不堪入耳。

    阿依气得浑身发抖,却找不出与牛艳芳对骂的字句。

    对方的身份实在太高贵了,她是真正的王女。

    阿依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

    一群外来者冲进寝宫,当时阿依正躺在床上午睡。她听见走廊上传来争吵,其中伴随着兵器碰撞特有的金属铿锵,于是连忙跳下床,从侧门离开房间,刚跑到外面,就被几个站在空地上全副武装的外来者拦住,幸好一队王宫巡逻兵及时赶来,这才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将自己护在中间。

    阿依发誓,自己之前从未见过牛艳芳,更不要说是与其发生矛盾。

    这女人就像疯了一样指着自己叫骂,口口声声她才是真正的族长之妻,命令自己立刻滚出王宫,把现在为位置让出来。

    阿依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男女之间争风吃醋她见得多了,却从未想过这种事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第三百二八节 我要一个男人做丈夫

    她很清楚,天浩在外面没有女人。

    阿依不知道这是源于天浩特殊的审美观,她一直认为这是天浩对婚姻忠诚的表现。每个女人都梦想着能有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珍视自己的丈夫,何况阿浩是如此优秀,简直就是上天赐予自己的最珍贵礼物。

    凭什么我要把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让出去?

    就算你是王女又怎么样?

    他是我的丈夫!

    阿依的姓氏来自天浩,“妻凭夫贵”的规则在这个时代同样有效。但就本质而言,阿依对自己卑贱的出身有着清楚认识,她知道自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种贵族,所以面对牛艳芳嚣张蛮横的无理要求,只能在愤怒中保持沉默,也不敢下令卫队攻过去,抓住这个凶横野蛮的外来者。

    她毕竟是王女。

    “杀了她!我命令你们现在就杀了她!”牛艳芳咆哮如雷,唾沫星子横飞。

    她的声音很大,周围没有第二个人说话,带有强烈震荡的音波清清楚楚传入每一个人的耳朵,无论对面还是这边,所有人都明白她的意思,却没人敢动手。

    隶属于雷牛部军方的王宫卫队自不用说,牛艳芳身边的心腹侍从也只能保持沉默,丝毫不敢乱动————对面的人多,打起来自己这边肯定不占优势,何况这里是雷角城,不是黑角城,牛艳芳倚仗王女身份敢破口大骂,颐指气使,可如果换了自己这种小人物,要真是在这种情况下听从她的命令挥刀上前……就算不被乱刀剁成肉酱,也必定难逃一死。

    卖命是个技术活,要分清楚天时地利,更重要的还是看清形势。

    牛艳芳也清楚这一点,她骂归骂,却没有强行命令手下进攻。只是骂来骂去对面一直没有反应,阿依也冷着脸站在人群中间,这种姿势在牛艳芳看来无异于嘲讽,越发刺激着她心头怒火熊熊燃烧。于是想也不想,伸手抢过旁边一名侍从斜背在身后的短弓,从他的箭壶里拿了箭,搭在弓弦上,用力拉开,带着说不出的疯狂与张扬,将锐利的箭头指向阿依。

    突然,从侧后位置伸过来一只手,扣住牛艳芳的左肩,以令她不可抗拒的力量向后猛拽,狂躁的王女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向后仰倒,手中的弓也失去控制,弦一松,羽箭在没有太多力量的推动下斜飞,落在地上。

    “混蛋,是谁动我?”

    她骂骂咧咧双手撑住地面爬起,看到了神情冷漠,站在面前的天浩。

    ……

    几年前,天浩第一次去黑角城接受城主晋升仪式的时候,牛艳芳见过这个年轻人。

    英俊归英俊,却不足以吸引当时的她。

    权势与傲慢是一对双生子。

    放眼北方大陆,狮族、虎族、牛族最强。

    三族当中何族最强?

    这个问题有很多答案。

    有人认为狮族最强,他们掌握着高产作物的秘密,总人口高达四百万,跃居所有部族之首。

    有人认为虎族最强,骑兵对步兵的克制效果非常明显,千百年来,无数战例均表明步兵难敌骑兵,虎族拥有整个北方大陆最强、最多的骑兵,实力不言而喻。

    有人认为牛族最强,他们掌握着最好的钢铁锻造技术,能批量生产最坚固的铠甲,最精良的武器。狮族人多,虎族马多,却抵不过牛族的刀枪锐利。

    三大族之间小矛盾小纷争不断,表面上却一团和气,甚至互通往来,相互通婚。

    七年前,狮王曾派使者前往黑角城,求娶牛王的三女,也就是牛艳芳,配给自己的四子。

    牛艳芳今年二十七岁,严格来说不算年轻。早在十六年前她就已经婚配,当时的丈夫是来自鹰族,是鹰王的第六个儿子。只是她运气不好,鹰王年迈,死后由大王子继任,牛艳芳的丈夫认为父王不是正常死亡,于是离开黑角城返回鹰族,与继任的兄长争辩,闹出了族乱,然后被杀。

    她整整当了快十年的寡妇,终于盼来了第二任丈夫。其实狮王的四子也是鳏夫,妻子早亡的那种。本着两族结亲相互促进的想法,牛王答应了这桩婚事。

    狮王四子很喜欢牛艳芳,对她言听计从。经历过两次婚姻,牛艳芳深切感受到权力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她迫切需要得到更多,于是撺掇着丈夫,想要从狮族内部得到玉米和马铃薯这两种高产作物。

    丈夫很犹豫,最终还是答应了。

    他离开黑角城,前往咆哮城。

    一个多月后,传来了丈夫的死讯。狮族派来的使者非常冷漠,只是随便通传了一句“四殿下不慎染病,身亡……”从此,狮族与牛族高层再无往来。

    牛艳芳很清楚,丈夫的私下动作被发现了,至于死因,肯定不是“染病暴亡”那么简单。狮族历代严守高产作物的秘密,绝不外泄。在族群共同利益面前,区区一个王子,根本不算什么。

    真正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死就死了,牛艳芳并不觉得有多么悲伤。人生就是这样,生离死别会让年轻人长大,经验阅历能让你透过表面看清事物本质。牛艳芳不再是懵懂少女,她对身边的一切产生了强烈控制欲,同时想要得到更多。

    我是王女,能配得上我的只有王子。

    再婚又怎么样?

    老娘前后有过两任丈夫又怎么样?

    高贵的脚趾头绝不是普通人能够触摸,就算老娘拉泡屎也不是普通男人张嘴就能吃到的。都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想想你是什么货色,再强悍的蛤蟆也不可能飞上天,别说是吃肉了,连看到老娘的背影都是一种奢望。

    牛王的死讯如晴天霹雳,把深深沉浸在美妙幻想中的牛艳芳彻底炸醒。她忽然发现一切都变了,两个哥哥为了王位你争我夺,自己连插手其中的机会都没有。而且按照族群规矩,新王继任,旧有的王室成员就必须降低身份,王女成为贵女,表面上只是差了一个字,实际待遇却足足降了好几个档次。

    这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除了直系子女,新王登基后的王室内部必须重新洗牌,非重要的成员降低待遇,即便是贵女,其后代最多只能延领二十年免费口粮(两倍于平民),在这之后,一切都与平民无异。

    野蛮人很早就意识到,庞大的王室系统对族群统治没有任何帮助。不是每个王室成员都很优秀,其中的平庸者居多。与其花费大量资源养活一帮废物,不如把他们放到平民群体,凭借自身实力重新争取,得到属于自己的高位。

    “贵不过三代”,这是从远古时期流传至今的铁律,无论任何族群都必须遵守。

    当然,人都有私心,贵族们总是以各种方式尽量避开这条规则,绞尽脑汁让权力和财富得以延续。宗具和宗光父子就是最好的活例,宗具提前给了宗光一个大型村寨,人口约为八千,同时任命宗光为千人首。这样一来,只要宗光不是脑子进水的白痴废物,最多三年就能补足区区两千人的差额,从普通头领跃升为城主。

    牛艳芳很恐惧,她知道再不可能有什么王子会成为自己的新丈夫,所有美好的幻想都随着父王殡天烟消云散。两个哥哥再亲也亲不过自己的爹,那才是真正为自己考虑,心疼自己的亲人。

    女性与男性的差别是如此巨大,在没有得到族中长老及高层议会共同认可的前提下,即便是王女也无法得到继承权。这个规矩要上溯到遥远的蛮族初始年代,那时候自然环境恶劣,电脑以残余能量培育的新人类(北方蛮族)要面对种种困难。文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母系社会被直接略过,强壮的男人必须与野兽拼命,负担养活家人的重任……由此,“男人为王”的概念形成族规,直到今天。

    如果幸运的话,牛艳芳可以得到一个村寨,复制宗光从头领到城主的“帮助性”晋升。殡天的牛王陛下其实对这个女儿很不错,前后张罗着找了两位王子做女婿。可即便是掌管一族之王,对神灵仍有着与生俱来的崇敬。他很迷信,认为牛艳芳接连死了两个丈夫,是上天对自己某些不端行为的一种警示,再加上人老了,精力不足,族群内部各种问题不断,也就不可能更多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女儿身上。

    没有成为城主,也没有新的丈夫,这就是牛艳芳正在面对的困境。

    她很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一旦明年两位兄长决出胜负,国师和大臣们选出新王,自己就再不是什么王女,而是降格为普通贵族。没有领地,没有太多的财产,也没有能够庇护自己的父王。

    从高高云端被撵下来的感觉是如此可怕,牛艳芳必须自救。

    她做了一份名册,上面罗列了北方蛮族所有部落城主以上贵族的名字。除去与自己年龄不搭配的老人,剩下的部分精心挑选,最终发现:除了在牛族内部选择新的丈夫人选,自己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

    我的丈夫至少是个城主!

    抱着这种想法,牛艳芳在族群内部挑挑拣拣,她悲哀的发现,各分部族长都有妻室,根本轮不到自己。再往下,即便是实力最弱的城主也已经结婚,没有一个大龄青年。

    北方蛮族婚配通常都比较早,十岁成年,十一岁生育的例子比比皆是。处于对族群和家族血脉延续的考虑,贵族早婚的情况就更加普遍。说起来也是牛艳芳倒霉,也许真是神灵对她降罪,那么多年,接连两任丈夫,她竟然没有怀孕,无法得到一男半女。

    她不甘心放弃现有的一切,不甘心从高贵的王女变成普通贵族。

    被逼入绝境的人总会变得疯狂,牛艳芳也不例外。

    她在名单上翻来覆去的找,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深深刻入脑海。

    选中天浩不是出于偶然。

    最初,牛艳芳对这个年轻人不屑一顾。尤其是前些年天浩前往黑角城晋升城主的时候,她将天浩看作是自己的奴仆,甚至在亲信面前直言不讳:“区区一个从小寨子头领爬上来的家伙,不过是我父王的一条狗,随便扔块骨头就能让他摇尾巴。”

    此后,“牛天浩”这个名字频繁出现在牛艳芳耳朵里。

    他率领军队灭掉了豕族,将豕王的脑袋敬献给父王。

    他因战功晋升为领主,辖下人口多达二十万。

    牛伟邦临终前,把整个雷牛部托付给他,牛天浩成为雷牛部新的代理族长。

    他的势力越来越大,与狂牛部和野牛部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一跃成为牛族数一数二的强悍分部。

    他率军攻下断角城,打赢了鹿族人,得到大量俘虏,综合实力已经超过狂牛部和野牛部,辖下人口超过百万。

    他是如此光芒耀眼,逼迫着牛艳芳改变以往的态度,重新审视这个自己曾经不屑的家伙。

    心态变了,思维也就随之产生变化。

    他的确很帅,而且很年轻,比那些糟老头子有趣多了。

    雷牛部有整整一百万人,光是这份实力就足以碾压牛族各部,而且牛天浩很能打,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领民数量突破一百五十万,甚至两百万都不是问题。

    比较之下,两位兄长无论能力还是实力都落于下风。尤其是二哥牛伟方,甚至跑到雷角城,放低姿态,主动求娶牛天浩的妹妹。

    如此优秀的男人,必须成为我的丈夫!

    牛艳芳并非盲目自信。

    她仔细调查过关于天浩的一切,尤其是家室。

    最大的弱点,在于他的现任妻子,牛依依。

    她原本是个贱民,如果不是被牛天浩看中,娶为妻子,也不会凭借丈夫的功绩,得到“牛”这个尊贵姓氏。

    委派的亲信办事很得力,他为牛艳芳带回了关于阿依的详细资料。

    牛艳芳做梦都没有想到,天浩的妻子竟然如此丑陋,光是看看就觉得恶心。

    长相就不说了,光是细麻杆般的腰身,简直就是丢所有蛮族女人的脸。

第三百二九节 别闹了

    她的胳膊太细了,感觉只要轻轻一扭就断。

    腿很长,同样也是细得令人发指。天知道她究竟是怎么长大的?如果是我生了这么一个丑到极点的女儿,早就把她扔到水里活活溺死。

    唯一的优点就是脸蛋长得很漂亮,就像一坨大便顶端沾着小拇指大小,闪闪发光的薄薄一层金粉。

    牛艳芳不是没有头脑的傻瓜,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如果阿依长得不错,美丽动人,牛艳芳根本不会产生“取而代之”的念头。

    就算阿依长相普通,但只要粗壮彪悍,蛮横霸道,牛艳芳同样也会远远避开。这道理不难懂,就像菜市场里挥舞刀斧头割肉砍骨头的女屠户,光是看看如野狼般凶横的目光,沾满血肉油脂的双手,嘴角再叼上一根烟,这副外表足以吓退任何想要与之亲近的人。

    一个掌控着百万人口的族群之王,竟有这么一个丑陋、瘦弱、一阵风就能吹走的老婆……只能说老天爷瞎了眼,不是神灵故意降罪,就是把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

    这跟亿万富翁有一个瞎眼、瘸腿、先天性小儿麻痹、歪嘴龅齿、朝天鼻、单耳朵、天生六指而且常年痔疮的老婆有什么区别?

    他们当初究竟是怎么结合在一起,成为夫妻?

    真的很让人好奇,令人费解。

    牛艳芳觉得自己是在替天行道,是帮助天浩解决世界上最棘手的麻烦。

    何况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我都要比阿依漂亮多了。尤其是“美人”这种特殊生物,红花需要绿叶扶,如果连阿依那种皮包骨头的身形算是漂亮,那么腰身粗壮、胸肌发达、肚皮大网膜上全是脂肪、下巴上还厚厚堆起三层肉圈的我,就是真正的绝世佳人。

    杀了阿依,把她的人头摆在牛天浩面前,用响亮的声音告诉他————我,牛艳芳,才是真正配得上你的女人。

    她调查过,阿依不是那种有家世历史的贵族。区区一个小平民,杀了就杀了。

    ……

    突然出现在面前的英俊男人让牛艳芳感到惊讶,她更为震撼的是这个男人居然有着如此强大的力量,单手就能抓住自己,紧接着,是毫无预兆,突如其来的迅猛打击。

    拳头占据了牛艳芳的全部视野,又狠又准,直接砸中双眼正中的眉心。她惨叫着向后摔倒,却被天浩用左手死死扣住肩膀,右拳如闪电般接连猛击。可怜的王女眼前发黑,疼痛的眼睛无法睁开,只能感受到身体各部位遭到沉重撞击。并不致命,却每次都会导致全身麻痹,紧接着就是神经传输恢复后传递到大脑的剧痛。

    天浩仿佛操控着一个不会反抗的电动玩具人偶,被扣住肩肩关节的牛艳芳惨叫着想要反抗,每一次都被天浩挥拳砸中胳膊。她感觉自己的手快要断了,脸颊上全是血,额头破了,温热的腥味液体流入眼眶,然后向下流进嘴里。

    亲信侍从们想要冲上来帮忙,却被天浩身边的亲卫当场制住,明晃晃的钢刀架在脖子上,谁也不敢乱动,只能眼睁睁看着牛艳芳被打得痛哭嚎叫,撕心裂肺。

    “我是……我是王女!”

    “……放开我……”

    “你竟敢……以下犯上……”

    她不断地叫着,每一次发生都相当于在拼命,因为总会被天浩用刚硬的拳头打断,逼迫着后半句硬生生吞下喉咙,以断断续续的方式再次吐出。

    打女人的感觉不是很好,何况牛艳芳的身份是王女,天浩虽然愤怒,却不想把事情做绝,他控制着手上的力度,强化过的耳朵精确辨听周围动静,当脚步急促的大国师出现在空地边缘,刚发出“住手”这个词的同时,天浩也改变右拳运动轨迹,自上向下,狠狠打在牛艳芳的肚子上。

    她惨叫着,被打得倒飞出去,唾液和鲜血在空中飞溅,倒在地上半天也爬不起来,奄奄一息。

    “住手,别打了!”大国师毕竟上了年纪,速度没有天浩那么快,走得慢了,紧赶慢赶,间隔时间虽然只有几分钟,却足够天浩给予牛艳芳教训。

    “把她的手给我砍下来!”天浩仿佛没有听见大国师的话,满面森寒,眼眸深处释放出凶狠的目光,发布命令。

    炎齿冲过去,一把抓住牛艳芳的头发,将她从地上揪起。来自头皮的剧痛使她瞬间清醒,泪水冲开蒙住眼睛的血,朦胧模糊中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尤其是站在对面的巫彭。

    “大国师!”牛艳芳像见了亲人那样惨嚎起来,她痛哭流涕,双手死死按住头顶,拼命挣扎:“大国师,救救我。”

    天浩以暴怒狂吼压倒她的音量:“炎齿,砍她的右手。”

    巫彭连忙发声制止:“谁也不准动,都给我让开!”

    炎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的一切都是天浩给予,直接无视了国师的话,反手握住佩刀刀柄,顺势就要拔出。

    巫彭急了,厉声喝道:“阿浩,你要抗令吗?”

    其实天浩也不想把事情搞大,只是表面上的态度要做全。他阴沉着脸,极不情愿地冲着炎齿挥了挥手:“……把她放了。”

    牛艳芳感觉头顶一松,不再紧绷,体能消耗太多的她身体骤然向前扑倒,随即双手撑住地面,艰难的想要直起身子。见状,两名贴身侍从连忙跑过去将她扶起。

    “大国师……他……他打我……”牛艳芳脸上满是血污,鼻涕混着血流到嘴唇上,她痛苦哀求:“你要为我做主啊……”

    阿依分开人群,走到天浩身边,双手紧紧扶住他的胳膊,没有说话,天浩感觉她的身体正在微颤,因为愤怒,也有些畏惧。

    远处的走廊上,满头大汗的牛伟方正急匆匆赶来。

    他刚得到消息。

    牛艳芳感觉整个世界回复了正常运行秩序,她披头散发,用力甩开侍从,几乎是扑倒牛伟方怀里,放声大哭:“二哥……”

    牛伟方急急忙忙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牛艳芳抢先发出尖叫,她抬手指着站在斜对面的天浩:“他打我!”

    牛伟方睁大双眼,不太确定地问:“阿浩,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天浩用力搂紧阿依的肩膀,冷冷地说:“她想杀了我的妻子。”

    事情并不复杂,在场的目击者很多。几分钟后,大国师和牛伟方已经问清了事情经过。

    巫彭苍老的脸上满是怒容,他大步走到牛艳芳面前,控制着情绪,低声问:“你这是干什么?难道你疯了吗?”

    牛伟方脸上满是焦急与震惊:“三妹,你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反正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牛艳芳也索性破罐破摔,她强忍着伤痛,站直身子,抬手指着站在对面的天浩:“我要他!”

    牛伟方没有听懂这句话的含义:“你说什么?”

    “我要他做我的丈夫!他是我选定的男人!”从牛艳芳口中发出的字句铿锵有力。

    国师巫彭面若寒霜,一言不发。

    牛伟方急了:“三妹,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阿浩已经结婚,难道你不知道阿依是他的妻子?”

    “那个丑八怪有什么了不起?”牛艳芳知道这种时候决不能要什么脸皮,只有把事情说开自己才有机会。她跳着脚,指着阿依连声叫骂:“你们好好看看,她哪点儿像个正经的牛族人?她身上连肉都不长,能有多少力气?瘦成这样,手一摸就是骨头,除了一张皮什么都没有,她有什么资格当族长夫人?”

    阿依脸色煞白,她死死咬住下唇,发红的眼睛里充满恨意,身体颤抖幅度比之前更加剧烈。

    天浩感觉到她的变化,于是把她搂得更紧了。

    牛艳芳的叫骂仍在继续:“就她那模样站出去简直就是丢人,也不撒泼尿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雷牛部是大族,你的长相直接代表部落形象。丑鬼!贱货!我要换了是你早就死了算了,还好意思……”

    突然,阿依从天浩怀抱中挣脱出来,以令人震惊的怒吼压倒对方叫骂。

    “抢别人丈夫还能把话说得这么有道理,这就是所谓的王族?”

    “没错,我长得是不好看,但我能做的事情比你多。阿浩带兵外出的时候,我能帮着他维持后方秩序,从仓库里调粮食和物资供应前线,我会带着老人和孩子纺线织布,能带着大家挖矿做媒,还能协调各个村寨之间的供求关系,你行吗?”

    “我每天都要在城里寻访,看看下面的人具体需要些什么。春天的时候他们需要粮食,冬天他们需要衣裳,男人需要工作,老人需要口粮,小孩子需要糖……你整天呆在王宫里知不知道这些事情?远的就不提了,光说黑角城,你从小在那里长大,城里的情况你知道多少?”

    “我会做饭,阿浩很喜欢我做的菜。我会酿酒,我会裁布做衣裳,我给阿浩生了一男一女,我一直教他们做人的道理,见了老人要尊敬,见了比自己更小的要爱护,而不是倚仗族长子女的身份欺负别人。”

    阿依瞪着布满血丝的双眼,抬手笔直指向牛艳芳,发出前所未有的凶狠质问:“所有这些事情,你会吗?”

    国师巫彭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来来往往,无论磐石城还是雷角城,见过阿依很多次,平心而论,在审美观点上,巫彭与牛艳芳的感觉一样,都认为阿依长得丑,上不得台面。不过,这是天浩的家事,他自己喜欢别人也不好说什么……直到今天,巫彭才忽然发现天浩之所以选择阿依不是没有原因。她是一个极其顽强,骨子里透出坚决与执拗,认定方向就会努力去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无论如何要维护自己家庭和丈夫利益的女人。

    “娶妻当娶贤”,从祖先时代流传至今的话,蕴含着深刻哲理。

    牛伟方同样睁大眼睛看着阿依,心中充满了敬佩与震撼。这个女人外表柔弱,却强硬得像块石头。其实她说的这些事情并不复杂,可如果做下来,却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别的暂且不论,光是“后勤调拨”一项,牛伟方就知道有多么繁琐和麻烦。尤其是天浩连续几次出兵,规模均超过十万人,如果磐石领后方真是阿依在统管负责,无论对族群的掌控能力,还是对下属的管理,都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程度。

    自己这个妹妹是什么德行,牛伟方再清楚不过。比较下来,除了相貌外观比阿依漂亮,其它的部分……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周围的王宫侍卫们身份地微,不可能参与辩论,但他们在沉默中纷纷挺直腰杆,缓步上前,自发排成整齐的队伍,守候在天浩和阿依后面。

    一种从未有过的自豪弥漫全身,那是来自己方上位者的光荣与优秀。很多事情表面上看来普通,可是在特定场合下说出,再加上鲜明对比,高下立判。

    我们追随强者,我们也为此得到了殊荣。

    牛艳芳的贴身侍从纷纷低下头,这场闹剧在他们看来简直索然无味,从上到下都被狠狠打脸……本以为是跟着自家王女蛮横有理,没想到被阿依随便几句话就说得哑口无言。

    “……你……”牛艳芳急了,她搜肠刮肚实在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能死死抓住阿依身上唯一的弱点:“你这个丑婆子,你……”

    “你这个不要脸的贱货!”阿依冷冷打断她的话:“先王那么贤明,偏偏生了你这么一个女儿。抢别人的丈夫,还把这种事情说得冠冕堂皇。我要把这件事情公开,让所有人都来评评理!”

    “你敢!”牛艳芬觉得快要疯了,发出声嘶力竭的尖叫。

    天浩大步上前,用力搂住阿依的肩膀,森冷的双眼紧盯着牛艳芳:“这里是雷角城,我现在就话传下去,一天的时间,我保证全城平民都会知道你做的这些事。”

    “不!”牛艳芳发出狰狞嘶吼:“我是王女,你不能这样!”

第三百三十节 有些事情,不能忘记

    巫彭实在看不下去,连忙咳嗽了一声,走过来打圆场:“阿浩,算了,这件事情还是让我来处理。”

    说着,大国师转过身,冲着牛伟方挥了挥手:“带着你妹妹走吧,安排人把她送回黑角城。”

    “不!我不回去!”牛艳芳拼命拒绝,撒泼耍赖:“我就呆在这儿,我那儿也不去。”

    她很清楚,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虽然目前情况已经反转,几乎所有人都站在对立面,可不到最后一步谁也说不清事情会变成什么样。也许天浩是在装模作样?也许他口是心非,只为了在众人面前表现出身为族长的威严?

    牛艳芳结过婚,她知道美色对男人的诱惑力。就算阿依能力再强,是真正的才女,可哪又怎么样?有权有势的男人不看重这个,他们都喜欢漂亮妞!

    “炎齿!剁了她的手!”天浩以森冷凶狠的话语粉碎了她的最后幻想。

    牛伟方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用力抓住牛艳芳的胳膊,低声喝道:“够了!你觉得还不够丢人现眼吗?现在就给我走,立刻滚回黑角城,再也不准出来。”

    牛艳芳猛然转头,难以置信瞪着牛伟方:“二哥,我是你亲妹妹啊!你怎么帮着外人说话。”

    “我没你这样的蠢货妹妹!”牛伟方气坏了,趋于爆发边缘:“滚,别逼我动手。”

    今天这事显然是牛艳芳在捣乱,牛伟方只觉得庆幸,得到消息不算晚,赶过来很及时,如果她真的杀了阿依,事情肯定变得难以收拾。到时候天知道阿浩会有什么想法,何况自己正在追求天霜,以求获得雷牛部的支持……假如被妹妹坏了大事,到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几名侍从拖拽着牛艳芳离开,她一直在尖叫,像个发疯的泼妇。

    ……

    临时的混乱插曲没有打乱雷角城正常秩序,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进行。

    两天后,一位城主带着三千名壮劳力抵达雷角城。按照之前与国师巫彭商定的比例,天浩换给他一千五百名鹿族人。

    所有用于交换的鹿族战俘都经过挑选,全是擅长纺织的能手,不是用于充数的普通人。

    这种时候要讲规则,尤其是在族群内部。坑蒙拐骗只能针对外族,如果连自己人都骗,到头来只会把所有人逼到自己的对面。

    二换一,而且还是“真正的鹿族人”。

    这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整个牛族,连续多日,雷角城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除了狂牛部和野牛部,所有分部或多或少都从天浩这里换了些鹿族战俘,双方皆大欢喜。

    整个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无论前来交换的人是城主还是领主,头领还是祭司,都对年轻的雷牛族长赞不绝口————交换现场摆着几台织机,专门用作验证,无论从换过来的鹿族人挑出任何一个,都能坐在机器面前熟练操作。

    牛凌啸带着一万名族人走进雷角城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

    虽然与天浩有过节,可他毕竟是凶牛部的族长。站在身份对等的立场,而且还是同族,天浩必须出来迎接。

    “又见面了。”天浩的态度不冷不热。

    “大家都是兄弟,不要这样。”牛凌啸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条鱼,只有七秒钟记忆,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统统被忘记。他的笑容看起来丝毫不像作伪:“我今天来没别的意思,只谈正事。”

    天浩个头比他高,俯视,宁定地注视着牛凌啸,深邃的目光透着疑问:“你要换多少鹿族人?”

    “五千!”牛凌啸伸出左手五指,夸张的面部表情看上去非常精彩:“放心吧,这次我带过来的人包你满意。二换一,这可是你说的。”

    天浩意味深长地说:“只要按规矩来,当然可以。”

    “看来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良好的合作基础。”牛凌啸的笑意变得越发深刻。

    “上次的事情我可没忘。”天浩冷冷地说:“交换归交换,两码事。”

    “你这人怎么这么小心眼。”牛凌啸“哈哈”笑着,给人感觉就像彼此关系很熟的老朋友:“我想跟你谈谈另外一件事。”

    天浩的态度没有变化:“雷角城不欢迎你,还是去看看你换的那些鹿族人吧!尽快带着他们离开我的城市,不要惹怒我。”

    牛凌啸仿佛没有听见他说话,自顾道:“咱们都是同族,别那么斤斤计较。说真的,商量一下,咱们合伙,一起打鹿族人。”

    天浩站在原地没有动,发出讥讽的嘲笑:“怎么我感觉你好像很眼红?”

    这句话立刻戳中了牛凌啸的内心。

    对鹿族一战,狂牛部和野牛部收获巨大,各自分到十万以上的鹿族人。元猛和宗域为此举办了盛大宴会,天浩因为事务繁忙没有到场,其他接到邀请的分部族长、城主基本上到会,包括牛凌啸在内,亲眼目睹了壮观无比的庞大战俘群。

    如果是普通族群也就罢了,偏偏那是鹿族人。用“能工巧匠”来形容他们也绝不为过,而且数量多达十万。可以想想,从明年开始,只要增加棉花种植面积,狂牛部和野牛部就再不用担心布料的问题。元猛和宗域甚至能用布料进行贸易,从其它分部换取更多的粮食,以及人口。

    要说不眼红,那是不可能的。

    在过去的无数个日日夜夜,牛凌啸用最恶毒的话语诅咒天浩,诅咒巫源,诅咒牛伟邦……如果不是这些挡道的家伙,凶牛部早就一飞冲天。

    骂归骂,最后仍要从幻想云端坠下,落于现实。

    天浩顺利成为雷牛部代理族长之后,牛凌啸就感觉事情彻底失去了控制。对手越来越强,自己却因为族群位置被迫困守其中,无法突出,很难通过对外战争的方式获取收益。

    狂牛部和野牛部俘获的这些鹿族人,使他看到了新的希望。

    “阿浩,我们合作吧!”牛凌啸很诚恳:“咱们是同族,一起打出去!”

    天浩沉默着。

    等待令人感觉煎熬,空气也变得沉闷。

    牛凌啸好几次张嘴,都没能发出声音。他强迫着自己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实在是找不到说话的机会,感觉一切声音在这种状态下都被封死。

    “……合作……”天浩双手交握,食指轻轻弹动着,他的声音非常冷静:“我很奇怪,你哪儿来的勇气,居然对我提出这种要求?”

    牛凌啸眼角抽搐了几下,他努力控制情绪,尽可能保持堆起微笑的表情:“阿浩,其实我们之间没那么大的仇。我的女人……算了,不提那件事了。我对你没有恶意,真的!”

    天浩满面阴森看着他,仿佛一头饥饿的野兽正盯着猎物:“真是贵人多忘事,你好像已经不记得“巫源”这个名字。”

    “巫源跟我没关系,他不是我的人。”牛凌啸想也不想就张口回答,速度快得简直令人惊讶,下一句补充显示出他在思维方面的高度敏锐:“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你们雷牛部的巫师。”

    听到这句话,天浩再次陷入沉默。

    良久,他神情莫测地盯住牛凌啸,带着几分诡异的犹豫缓缓开口:“我知道有些人注定不可能同在一个群体,就像好人和坏人。”

    “你说的没错,巫源是个恶棍!”牛凌啸没听明白天浩话里的潜台词,他急急忙忙表明态度:“他十恶不赦,所以他该死!必须死!”

    天浩站在原地未动,双眼释放出森寒的目光,笼罩住牛凌啸:“你想杀了牛伟邦,还想要我的命。”

    牛凌啸为之一滞,张口结舌。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出现了偏差。

    凶牛之王很务实。

    阴谋诡计非常管用,尤其是看着别人走进自己编织的陷阱,在尖叫中坠落的时候,他总是喜笑颜开,兴致勃勃走到陷阱边上捡起倒霉蛋掉落的财物,完了还要往陷阱里吐上浓痰,再撒泡臭气熏天的尿。

    牛天浩的运气真是很不错,他居然得到了牛伟邦在临死前的身份认可,而且在部族大会上得到支持,顺利成为了雷牛部代理族长。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路,没想到他竟然联合狂牛部和野牛部,共同对鹿族发起进攻,占领了边境要塞断角城,攻陷了白鹿城和牡鹿城。

    元猛和宗域两个老混蛋吃得满嘴是油。尼玛的,两大部族都得到了十万名鹿族俘虏,牛凌啸简直羡慕死了。

    更令人震撼的消息还在后面————此次出战,雷牛部同样收获巨大,他们的战利品更多,战俘人数更是高达五十万以上。

    麻痹的,这是什么概念?

    牛族最强大的分部也才五十万人,这意味着族群内部的势力对比产生了剧变。综合雷牛部以往的人口数据,牛天浩一跃成为掌控百万人口的大族之王。

    牛凌啸只能躲在暗处,瞪着发红的眼睛,馋得直流口水,恨得咬牙切齿。

    他心里充满了挫败感,还有极其强烈的失落和遗憾。

    如果之前趁着天浩只是一个城主,甚至领主,就早早出手,事情肯定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可是仔细想想,自己好像从未有过对天浩下手的机会。

    牛凌啸属于思维特别活跃,“脸皮”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人。其实也很好理解,只有利益才能摆在首位。

    他并不觉得带着族人向天浩交换鹿族战俘是一件丢脸的事。只要能得到好处,就算低眉顺眼称呼对方一声“大哥”又有何妨?

    牛凌啸算是看清楚了,雷牛部在天浩的带领下已经成为不可撼动的一座山。

    既然惹不起,撞不翻,打不过……那就必须改变思维方式,笑脸相迎,与他成为朋友。

    这没什么大不了,脸皮不值钱。

    来雷角城的路上,牛凌啸无数次想过天浩会用何种方法羞辱自己。他觉得就算是皮鞭油脂辣椒水之类的酷刑也可以忍受,却万万没有想到天浩直接提到巫源,彻底封死了想象中所有的辩解途径。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牛凌啸收起玩笑的态度,正色道:“阿浩,我们是同族,我知道以前有些事情对不起你,但你得明白,当时我们站在不同立场,而且……”

    “这不是理由。”天浩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冷冷地说:“我只看重结果。如果不是你与巫源同流合污,牛伟邦也不会死。”

    牛凌啸慢慢抿起嘴唇,烦躁在身体里扩散,他不喜欢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更糟糕的是自己很难反驳。

    “听我说,这一切都过去了。”思考了很久,牛凌啸眉头紧皱,极其罕见的低下了头:“如果你觉得我在巫源的问题上处置不当,那么……我可以向你道歉。”

    天浩眯起眼睛注视着他:“仅仅只是道歉这么简单?”

    这话瞬间点燃了牛凌啸刻意压制的愤怒,他如疯了般猛然睁大双眼,暴跳如雷:“你还想怎么样?牛伟邦已经死了,那不是我的错。我承认之前的确有过想干掉他的念头,可他的死与我无关。”

    天浩猛然冲过去,狠狠扼住他的喉咙。

    这动作极其迅猛,牛凌啸无法做出反应。

    “不准你提他的名字。”天浩的声音冰冷到极点,此时此刻,他仿佛一尊从地狱深处爬出的凶悍魔神,一字一顿地说:“他是个好人。而你……是个渣子。”

    死亡的感觉是如此接近,牛凌啸双手用力去扳天浩的手,却怎么也挣不开。

    “我……我不说了……松手,求你……不要……”他的声音断断续续,脸色憋得无比难看,体内氧气随时可能消耗一空。

    天浩用饿鹰般的眼睛盯着他,手上的力量丝毫没有松动:“看在同族份上,这次我饶了你。最后警告:带着你交换的鹿族人,滚出雷角城!”

    说完,他张开虎口,转身走出房间。

    牛凌啸如被抽去筋骨的动物滑落在地,瘫软着半天起不来。

    望着天浩远去的背影,他眼睛里充满了怨毒,以及深深的恐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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