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一节 经济学
“其实你根本没必要穿什么裤子。你随身就穿着一条保暖效果很好的毛裤,怪不得冬天不会觉得冷。”
天浩再次大笑起来:“还是自带装备好啊!万事不求人……哈哈哈哈!”
……
牛伟邦很喜欢天浩的儿子。
他经常跑到婴儿床前逗弄孩子,一待就是大半天。
各种乱七八糟的问题和很多。
“阿浩,你儿子长得不错啊!”
“这孩子像你,真的很像。”
“囚牛……为什么要给他起这个名字?听起来好怪。”
对此,天浩只能翻白眼,或者装作没有听见。
统统都是些废话。
我这么帅,我儿子能丑吗?
我儿子要长得不像我才怪了,难道要长成你那般模样?
给孩子起什么名那是身为父亲的自由,就算你是族长也无权干涉。
当然这些话只能在肚子里说说,断然不能发出声音。
牛伟邦觉得天浩更怪。
蛮族女人没有文明时代同类那么娇弱,躺在床上喝了两天肉汤,阿依已经可以下地干活儿了。她像所有母亲那样抱起婴儿哺乳,即便有外人在场,只是掀起衣服的时候背过身子稍微避一下,随后一切都很正常。
牛伟邦也有妻儿。看着正在哺乳的阿依,他用手肘重重拐了一下天浩,声音压得很低:“你的口味很特别啊!”
“什么?”天浩一时没能反应过来。
“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女人?”两个男人站在屋子外面,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牛伟邦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屋里的阿依,脸上表情有些疑惑,带着少许的促狭:“她长得实在太丑了,我没想到你竟然是如此自甘堕落的男人。”
“阿依是我的妻子。”天浩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身份与权力是一对双生子,寨子头领与族长之间有着巨大的落差。城主就不一样,尤其是以赫赫战功晋升,通过掳掠外族人口充实自身的方式变得强大。天浩明显感觉到与过去相比,牛伟邦对自己的态度产生么很大变化,更加亲切,少了很多上级对下级的颐指气使,彼此之间与其说是领导与部属,不如说是关系亲密的朋友。
晋升城主就能与部族之王成为亲戚,这的确是一种奇妙的拉拢方式。
牛伟邦摆明了不相信天浩的话。他阴沉沉地笑着,眼里充满了怜悯:“改天我给你送几个女人过来,真正漂亮的那种,你会喜欢的。”
“我不要。”满面正义的天浩态度很坚决:“我喜欢阿依。男人要重感情,要专一。她对我好,我也会她好。”
“……咝!”牛伟邦没想到天浩会这样说,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他慢慢摸捏着下巴,悻悻地说:“听起来就跟真的似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你现在是城主,身边要是没有十个八个的女人,跟你的身份很不配啊!”
“反正我不要。”天浩义正词严:“如果你真要给我送女人过来,我就把她们洗洗干净,煮煮吃了。”
现在不是正规场合,只要是无伤大雅,与牛伟邦之间的谈话可以开开玩笑。
“想吃也行啊!那我给你挑几个细皮嫩肉,不塞牙的那种。”牛伟邦冷笑着看着他。
“那就恳请大王多赏几个。”天浩冲着他拱了拱手,诚恳地说:“磐石寨人多,若是给的少了,肯定不够分。”
彻底无语的牛伟邦一再摇头,冲着他竖起了大拇指:“要我说,你才是真正的豕族人。就你这脸皮厚度,铁齿算个屁啊!”
说起豕人,牛伟邦的思维顿时转了方向:“再有几天我得带着军队回去了。磐石寨现在发展的很不错,你把这儿治理得井井有条。但我不明白,你让那么多的豕族人下矿井挖泥炭,到底想干什么?”
“当然是挖出来卖。”天浩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们缺粮、缺布,还缺很多东西。”
“你就给我装吧!”牛伟邦瞪了他一眼,感觉又好气又好笑:“看看你寨子里这些家伙,无论男女老少,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本王麾下那么多的城寨,哪个有你的粮食多?”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了。”天浩叹了口气:“一下子进来这么多豕族人,仓库里的存粮已经空了。如果不是东边的渔场每天都能捕捞海鱼,以豕族人的胃口,我也撑不住啊!”
“这就是你把泥炭卖到赤蹄城和雷角城的原因?”牛伟邦知道磐石寨组织了几个商队前往其它城市推销泥炭。虽然他对此并不看好,但两相印证,天浩似乎没有撒谎。
“赤蹄城有五万人,雷角城有十三万。这么多的居民,不可能每个人都出城砍柴,但柴火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生活必需品,每天都要用。我去过雷角城,城市周边的树早就砍光了,现在城里居民使用的木柴都是从远处运来,这对周边村寨的人来说,是一种必须维持的商业活动。”天浩的语气很平静。
“这事儿我知道。”牛伟邦缓缓点着头,他收起玩笑的心思:“你想用泥炭代替木柴?”
“比起木柴,泥炭是综合效果更好的燃料。其实只要用过的人都很会选择泥炭,而不是木柴。”天浩认真地说:“至于城外山上的树,还是让它们慢慢长大吧!”
牛伟邦眼里闪过一丝狐疑:“听你的口气,好像很赞成狮王正在大力推荐的货币改革模式?”
“不完全是这样,我只赞同其中一部分。”天浩没有隐瞒。
“具体点儿。”牛伟邦脸上已经看不到微笑。此时此刻,两人之间的谈话变成了上级与下级。
“货币化制度终究会成为社会框架的一部分。”天浩耐心的解释:“以大王您管辖的雷角城为例,其实城内的平民已经分化出各种行业。他们不可能像人口稀少的村寨那样,所有事情都得自己动手。农民种地,铁匠负责锻造,工匠铺路修桥,士兵负责打仗……就以烧柴做饭这件事来说,如果雷角城所有平民都要自给自足,他们就必须每天拿出大量时间离开城市,去附近的荒野和山里收集燃料。但大王您知道,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因为雷角城附近的村寨替他们完成了砍柴这项工作。村民们付出劳动,城里的居民用粮食和布料从他们手中换取木柴,这就是最简单的以货易货,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商业活动。”
牛伟邦脸上的表情略微缓和,他轻轻点头:“这个我知道,粮食和布匹本来就属于货币。”
“但它们用起来并不方便。”天浩以启发式思维进行劝解:“以购买一捆柴为例,它的价值显然比不上一匹布。大王您想想,假如您现在急需柴火做饭,偏偏用不了太多,您会按照实际价值,从您持有的布料上剪下一小块用于交换吗?”
“那怎么行?”牛伟邦摇头否决:“只有整匹的布才值钱。”
“对于卖柴人来说,这道理其实是一样的。”天浩笑道:“零零碎碎的一小块布对他来说毫无用处。可问题就摆在这儿:他的柴火只值这些,无论如何也卖不到一整匹布的高价。”
牛伟邦很精明,他若有所思:“所以,就需要一种小面额,处于中间位置的货币?”
天浩轻轻抚掌:“从这方面来看,狮王的货币改革方案其实没有问题,甚至应该说是高瞻远瞩。”
牛伟邦眼眸深处透出一丝探寻的目光:“巫源的看法跟你差不多,他对我说过同样的话。”
“不,我和他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天浩缓缓摇头:“赞同狮王的货币改革方案,并不意味着毫无保留的全盘接受。事实上,狮王的方案有一个很大的漏洞。我不知道这是他故意为之,还是针对包括我们在内其它部族的阴谋。”
牛伟邦的神情一直在变,他现在变得仔细又凝重:“什么漏洞?”
天浩从衣袋里拿出一枚银币:“这种货币本身没有价值。正如大国师说过的那样:不能吃,也不能穿。但贵重金属本身就具有价值,这一点,是狮王从南方白人那里学到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它们数量稀少,所以南方白人已经承认并接纳,并且以此为基础形成了系统的货币框架。”
“但我们不同。连吃饭和穿衣问题都没能解决的情况下,没人会去考虑使用金属货币。简单来说,花出去的钱就必须买到足够数量的货物。以这枚硬币为例,狮王规定它值整整一口袋面粉,可谁会相信?就算相信了又有多少人愿意用面粉换钱?因为接下这枚钱,就意味他必须寻找另一个愿意接纳货币的人。卖掉面粉的人不需要粮食,他需要别的,盐、酒、衣服……这就需要拥有这些东西人承认银币的价值,否则这枚钱只能烂在他手上,永远花不出去。”
“你说得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牛伟邦深以为然,连连点头。
“其次,还是关于价值的问题。”天浩目光变得有些冷冽:“狮王凭什么说这枚银币值一袋面粉?谁给他擅自定价的权力?他所规定的贸易框架和货币交换量又是以什么为基础?说穿了,这是一个我们从未接触过的新游戏,狮王的确走在所有人的前面,但他制订游戏规则的方式太过于粗暴,我们无法理解,难以认同。”
“最好的办法,就是所有部族首领聚在一起商讨,共同制订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货币价值等量。这种事情永远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族说了算,因为各部落的情况差异很大,必须找到平衡点。否则,货币制度会变成掠夺财富的刀,随便用一堆没用的金属就能抢走大量粮食和布料,到时候,除了一堆叮呤当啷的钱,我们什么也没有,很多人会饿死,损失惨重。”
牛伟邦眼里放出精光。他头一次发现天浩居然有着如此高深的见识。深入浅出的讲述令他眼前一清,很多困扰自己的复杂问题都得到了解释。
“那我们该怎么解决?”他问得有些迫不及待。
“有两种方法。”天浩侃侃而谈:“第一种:发行我们自己的货币,只在牛族内部流通。定价权必须得到陛下与国师的认可,由他们共同签发许可证明,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所有族员的承认。”
牛伟邦皱起眉头:“这不是在走狮族的路子吗?”
“这是我们牛族的专属货币,不能与狮族的钱相互流通。”天浩解释道:“这涉及到人均生产力的问题。打个比方,一枚基础牛族货币可以购买一公斤兽肉,因为我们牛族人与狮族人的狩猎能力有差异,而且居住地周围的兽群数量区别很大,所以这样的购买力肯定在狮族那边行不通。如果他们想从我们这里购买货物,就必须把他们的钱换成我们的钱,然后再谈生意。”
牛伟邦听得两眼发直,发出极其痛苦的呻吟:“……这……这实在太复杂了。”
他听得一知半解。之前还听得懂,后来脑子里根本就是一团浆糊。
天浩注视着他,笑道:“大王,还有第二种办法。”
“算了,我不听了。”牛伟邦抬起手制止,态度很坚决:“我就不该跟你谈论这个话题。怪不得国师说你比本王聪明……算了,还是说说修路的事儿吧!”
在磐石寨与雷角城之间修一条路这是天浩此前提过的条件,算是对这次出战的功绩奖励。
“我会派人准备筑路所需的各种材料,只要大王您同意,明年春天派人跟着观摩学习一段时间,为期一个月,等到他们回去,雷角城方面的工程也就可以开始进行了。”
牛伟邦并不反对修路。只是他不明白:“筑路,真有这么复杂?”
天浩笑了:“我们要修一条全新的大路,很坚硬,宽敞的那种。如果建成,磐石寨与雷角城之间往返时间至少能缩短一半,甚至更多。”
第一百五二节 群贺
几天后,带着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牛伟邦带着军队离开磐石寨,返回了雷角城。
……
充满震撼性消息像风一样传遍了周边所有村寨。
“你听说了吗,磐石寨打了个大胜仗,抓回来一大批钢牙部的豕族人。”
“啧啧啧啧,真是不得了,现在磐石寨人已经过万,我听说大王前段时间还专门去了一趟,说是要给磐石寨的头领姓氏,还要赏给他很多漂亮女人。”
“瞧你说的,怎么到了现在还说什么磐石寨,赶紧改吧,以后得叫磐石城了。”
每天都有各个寨子的头领上门祝贺。有些是单独前来,有些则约在一起。
广胜和建平来得最早,作为磐石寨的盟友,他们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个强大坚硬的靠山。
庆元寨的益丰也来了。虽说有些心不甘情不愿,但这是大势所趋,由不得他不来。毕竟,周围的人都去祝贺,唯独自己躲在残破不堪的寨子里生闷气,要是以后被人抓住这点大做文章,后悔也来不及了。
光寿带着手下前来贺喜,送来了不少礼物。其实他很嫉妒,同时兼有羡慕的成分。山源寨是人口数量超过五千的大寨,这份资本让光寿在面对其它寨子头领的时候,有种强烈自豪与骄傲感。可是听到天浩率军接连攻破多个豕人城寨,带回来大批俘虏的时候,光寿心中顿时产生了巨大落差。他唯恐消息有误,第一时间派人以交易为借口,带着曾经约定的大量矿石前往磐石寨打探实际情况,然而带回来的消息越发令他震惊:大王目前率军暂驻磐石寨,已经发布命令赐予天浩姓氏,等到新的身份文书颁布,磐石寨就能升格为城。
这就像是公鸡群体里出现了一只特别强壮的家伙,当然他本质上还是鸡。可突然有一天这只公鸡竟然变成了鹤,光是长长的脚杆就足以让所有公鸡抬头仰望。那种充满不甘与失望的心理,成为笼罩所有失落者的阴影。
但不管怎么样,他毕竟是我的同族。于情于理,都应该上门祝贺。
何况天浩还有了一个儿子。
比起以前,磐石寨的变化更大了。
寨子外围出现了很多高大坚固的新建筑。那是专供豕族人居住的区域,道路宽度超过原先一倍,砖石结构的建筑方法速度很快,更重要的是坚固,战争时期可以当做堡垒使用。
这座城市已经初具规模,同时具备要塞功能的防守区域比年初扩大了三分之一。冬季寒冷,工程进度相对缓慢,等到明年春天,磐石城将以令人震撼的全新模样出现在世人面前。
在宽敞的新建大厅里,天浩设宴款待了所有到贺的村寨头领。
食物的种类很多,制作方法也更加精巧。这已经成为磐石寨人衡量幸福生活的具体指标之一。
照例还是阿菊带着女人们负责招待。最大的区别,是这些女招待有一半是豕族人。她们的平均身高超过牛族男子,腰身滚圆,倒也符合北方满足的审美观点,只是从嘴唇内部外凸的獠牙看上去有些吓人,但她们都刮过体毛,每天坚持用草木灰掺水洗脸,白净的皮肤增色了不少,看上去倒也的确令人心动。
最大的特点是强壮,有着结实的肌肉。尤其是胸部,丝毫看不出文明时代女性应有的特征,只有块垒般高高膨胀的方块形状。
广胜与天浩关系很不错,他多喝了几杯,笑着抓住正给自己倒酒的豕族女人手腕,将她拉进怀里,在那张圆嘟嘟、胖乎乎、肉腻腻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顿时,引发了哄堂大笑。
豕族女招待笑起来很好看,她特意把獠牙尖端磨至光滑。
有了这个鲜活的例子,其他人也有样学样,纷纷与身边的女招待们变得亲热起来。
仅仅只是搂搂抱抱,摸手捏脸之类占点儿小便宜的动作。这里毕竟是宴会大厅,真要做出动作太大的事情,估计天浩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们。
当然,双方你情我愿私底下的事情他不会管。反正现在是冬天,要是真能忍得住寒冷,不惧命根子被冻成冰块,大厅外面有的是草垛、小树林、阴暗无光的角落……
趁着酒兴,光寿朝着天浩那边挪了挪位置,试探着问:“阿浩,咱们的关系不错吧!”
天浩微笑着看了他一眼:“当然,我们是兄弟。”
“那你以后可得多带带我。”光寿声音压得很低,却在不停的埋怨:“你说你跟钢牙部打仗这么大的事儿,连说都不说一声。再怎么样你也得派人告诉我啊!还兄弟呢,你摆明了不相信我。铁齿那个混蛋竟敢打你的主意,早知道的话老子派人宰了他,说什么也不能让阿浩你一个人担着啊!”
天浩的笑容很温和,他连连点头:“光寿大哥说得是,这件事的确是我考虑不周。下次要再出兵打别的部落,我肯定第一个叫上你。”
“这就对了,这才是兄弟嘛!”光寿很满意:“对了,再就是我想跟你谈谈矿石的事情。那个……以后我能不能给你多送点些矿石过来?当然,价钱还是按照我们上次约定的,只是我想增加产量,所以嘛……”
“没问题!”天浩一口应承:“这是好事儿,我今天把话放在这儿,无论光寿大哥你送来多少矿石,我全都照单收下,有多少算多少。”
“真的?”光寿脸上全是惊喜。磐石寨的鱼在山源寨很受欢迎,而且从几个月前开始,天浩就增加了货物种类,全部都是海产品:冻虾、螃蟹、海带、贝类……价格不高,常年吃惯了粗面饼和干肉的山源寨村民很喜欢,只是光寿拿不准天浩的态度,不敢擅自增加挖矿的人手,提高产量。
万一挖出来的矿石卖不掉怎么办?
“其实我可以给光寿大哥你两个更好的建议。”天浩笑着低声道:“山源寨离磐石寨路远,来回一趟很不容易。要不这样,咱们商量商量,两边一起出人,把路好好修一修,以后来往也方便得多。”
“修路?”光寿有些犹豫:“这个花费就大了吧?”
“其实也不大。”天浩笑得像只狐狸,他板着指头,对光寿说得天花乱坠:“山上到处都是石头,只要挖出来砸碎了就是材料。砸石头要费点儿功夫,但这种事情基本上用不到男人,只要把石头运回来,女人和小孩在寨子里就能做。修路很简单,我这边派人负责勘测,咱们两边一起进行。凹进去的地方就多垫点儿土,高出来的部分就挖掉,铺上石子儿,盖上沥青,派几个人拖着大石头碾子来回走几趟,这路不就出来了嘛!”
他没乱说,这的确是简易公路的修筑方法。
“沥青?”光寿听到了一个新词儿:“啥是沥青?”
“我在山里找到一种黑乎乎的东西,在火山烤一下会变软变热,能把石子儿黏起来,干了以后很硬,走在上面也不咯脚。”天浩笑着解释:“仓库里就有,等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看看。”
光寿连连点头:“还有一个建议是什么?”
“你可以把矿石炼成铁,就能交换更多的东西。你想想,大老远的从山源寨来一趟不容易,你手下的人又不是不会炼铁,反正矿石运过来我一样要把它炼掉,还不如你直接在山源寨帮我省了这道工序。至于价钱嘛……呵呵,咱们都是兄弟,好商量。”
……
酒宴散了,夜深了。
女招待把各个寨子头领送回房间。
广胜与建平留了下来,天浩带着他们走进偏室,阿菊端上一壶热气腾腾的茶,恭恭敬敬退了出去。
天浩微笑着给他们各倒了一杯茶,:“刚才吃饭的时候你们一直说是有事情要谈,现在说吧,到底怎么了?”
没有外人在场,广胜说话很直接:“我和阿建商量过了,打算把我们的寨子并入磐石城。”
“合并?”天浩下意识地偏过头,看了一眼坐在斜对面的建平,发现他脸色涨红,表情也不太自然。
“……那个……阿胜跟我谈了一次。平林寨和漳浦寨人少,距离也远,要是再发生上次鹿族人大举进攻的事情,我们恐怕很难应对。说起来,都怪咱们的寨子离边境太近了,虽说有阿浩你在前面挡着,可是谁也保不准什时候发生意外。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好还是带着所有人搬过来,大伙儿聚在一块儿才安全。”
建平说话的语调最初有些含糊,后来就变得顺畅。看得出来,他心里多少有几分不情愿,但是权衡利弊,不得不做出合并的决定。
天浩略微思考片刻:“你们担心豕族人会报复?”
广胜与建平相互对视,都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无奈与苦笑。
“既然阿浩你都这么说了,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广胜犹豫了几秒钟,叹了口气:“豕族人可比不鹿族人,他们很能打。阿浩你这次主动去打豕族人,他们肯定会报复。我知道你有办法对付那些家伙,可是我们不同……如果豕族人分兵,像上次鹿族人那样避开大路,从小路分头进攻其它村寨,无论我还是阿建的寨子都挡不住。所以……这次我们提出合并,真正原因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建平用粗大的手掌揉着脸颊,情绪有些低落:“我也想通了,阿浩你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人,你很够意思,上次让出那么大的战功给我和阿胜,让我们从大王那里得到了姓氏……我这辈子知足了,就算现在死掉也够了。”
“阿浩,其实我以前挺恨你的。仗着你自己实力强大,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你收拾雄奎的手段真狠,老丰也没能从你手里讨到好处,跟着你一起打鹿族人,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现在庆元寨算是毁了,老丰上个月到我那儿求援,让我给他点儿粮食。阿浩你是没看到当时那个惨,这才几个月的功夫,感觉老丰一下子老了几十岁。庆元寨的房子被烧了,整个冬天老丰都带着人在附近砍树。真正是饥寒交迫啊,他手底下的人一个接一个的跑。你想想,以前庆元寨人口最多的时候,有七百多将近八百的数量,再加上上次你分给他的鹿族人,加起来快有小一千了。可是现在……今天晚上老丰悄悄给我透了个底,庆元寨的人快跑光了,只剩下两百多的老人和孩子。”
建平以粗暴的动作拿起茶杯,大口喝干杯子里的液体,他蠕动着被浓密胡须覆盖湿润的嘴唇,语音沙哑,更多的还是感慨:“我这次是真的想通了,神灵对每个人都赋予了不同的能力。有些人生下来就很优秀……但是我不行,虽然年龄比你大,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别说是豕族人,就连鹿族人我也是能躲就躲,尽量避免跟他们打交道……我是真的很害怕,就像上次大王出兵对付蒙香寨,几千人的大寨子,说没就没了,要是哪天漳浦寨也变成这样……我……我……”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天浩却已经明白建平想要表达的意思。
广胜的手指深深插入头发,指尖重重抓了几把头皮,认真地说:“阿浩,我们真没有别的想法。我对磐石寨很熟,从孚松活着的时候我就经常过来。这才几年的功夫,几百人的小寨子变成了城市,换了我和阿建,谁也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是啊!带着我们一起干吧!”建平在旁边点头附和。
天浩安静地坐在那里,眼眸深处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闪亮。可以感觉到广胜和建平没有撒谎,他们很诚实,经过了深思熟虑,做出这样的决定也符合他们寨子目前的情况。可若是说到想要合并的真正原因,估计还是粮食。
磐石寨今年获得了粮食大丰收。
原因很多:肥料、全新的耕作方式、包产到户激发了人们工作热情、天浩指点下的田间管理等等。
第一百五三节 咱们合并吧!
缺粮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平林寨和漳浦寨。当然,他们今年的情况好于往年,广胜和建平得到了姓氏,他们按照正常的比例向族群纳粮,寨子里留下了七成份额,余粮足够吃到下一个收获季节。
“够吃”与“吃饱”是两种概念。
如果大家都这么穷,生活水准区别不大,那么谁也不会发出怨言。
偏偏出现了磐石寨这么一个异类。
所有人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会觉得一切都很正常。你啃树皮我吃草根,你吃了上顿我没有下顿,你地里亩产一斤,我亩产八两……大家谁也不会红眼,以平静的心态面对残酷世界,实在饿到受不了,走投无路,咱俩换换孩子,互相吃吧!
最后,一起嗝屁。
有对比,才会产生幸福感。
有对比,才会产生巨大的落差。
有对比,才会恍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远远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有太多美好的事情值得我们去追求,有太多从未见过的事情是如此奇妙,有太多充满诱惑力的事情让我们迷醉。
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多么令人向往,充满激情与希望的话。
可是连肚子都填不饱,星辰算个屁?
至于大海……抱歉,我只关心能不能捕到鱼。
其实广胜从未想过要成为,或者与蛮族历史上那些最伟大的人物并列。他知道自己能力平庸,否则也就不会主动与天浩之间结成主从盟约。得到姓氏更是意外之喜,本以为这辈子够了,就算死了也能挺直胸脯去地底下见老祖宗,顺便把目前拥有的一切传给儿子,圆满完成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然而现实是如此残酷,强迫着广胜做出改变。
与磐石寨接触多了,平林寨村民开始对目前的生活感到不满。
人家每天都有鲜美的鱼汤喝,我们有什么?
人家顿顿都能吃上大块的鹿肉,我们有什么?
人家实行包产到户,仓库里粮食多得装不下,我们有什么?
现在就更牛逼了,磐石寨接连打了两次大胜仗,起初干翻了鹿族人,现在又抓回来多达上万的豕族人俘虏,听说还干掉了钢牙之王……“俘虏”是一种很特别的存在,那意味着获胜一方的男性可以随便挑选女人,女人也可以按照具体需求挑选男性俘虏。千万别想歪了,这只是人类繁衍的一种手段,是获胜者的权力。
如果这些事情发生在别的部落,那么也就罢了,最多是穷鬼流着口水踮着脚尖透过富人区的围墙往里面看。酸溜溜,牙痒痒,心潮澎湃却又无可奈何,最后只能狠狠啐口唾沫,在没人注意的阴暗角落骂一句“有钱人统统都是王八蛋”。
可是现在,大家都是牛族人,还都是隶属于雷牛部的同胞兄弟,凭什么磐石寨的人顿顿吃肉,我们却连汤都喝不上一口?
北方蛮族的思维是如此朴素:村民们把一切根源归结于领导者无能。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你的能力突出,有能力带着大家脱贫奔小康,那么大伙儿苦点累点儿也值得。可问题是,我们现在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顿顿吃饱肚子都是那么的奢侈。
广胜感到一股暗流正在平林寨里游荡。越来越多的人公开对自己这个头领表示不满。身边听话的人少了,就连长久以来的亲卫也在私下里抱怨,甚至就连儿子广涛看中的女人也明确表示拒绝。
上个月,有四户人家偷偷离开了平林寨,据说有人在磐石寨看到他们,已经成为了这里的村民。
这个月,尤其是天浩大胜豕族人消息传开后,更多的人悄悄溜走,到前几天广胜离开寨子前往磐石寨向天浩祝贺的时候为止,总共有六户人没了踪影。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很正常。
如果再这样继续下去,广胜实在无法想象那会演变成何等可怕的局面。
其实他根本不愿意合并。
那意味着将失去太多权力,太多的好处。
可是没办法,再不作出改变,平林寨就空了。
今天酒宴之前,广胜与建平碰了个头,私下谈了一会儿。
漳浦寨的情况比平林寨更糟,建平早就焦头烂额。几乎每天都有人逃跑,同样也是因为缺粮的问题。建平的统治手段一向残忍野蛮,他连续杀了五个人,那是当着全寨人公开行刑的做法,以前很有效,首先砍断手脚,然后剖腹挖心,最后砍下头颅……血腥残酷的杀戮以前很有效果,能够震慑人心。
然而这方法现在非但没起到作用,反而在村民中间激起了更大的愤怒。当五颗头颅高高悬挂在木杆上的时候,现场所有人纷纷咆哮起来,他们大声指责建平,很快变成了咒骂,如果不是寨里的祭司实在看不下去,连忙站出来制止,恐怕整个事件会在短时间内激化,演变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天浩微微沉吟:“……合并……也不是不行。”
广胜与建平的目光一直集中在他身上,两个人在苦笑,更多的还是无奈。当头领当成这个样子,说起来也是窝囊,脸上无光。
“这样吧,我说说我的意见,你们可以好好考虑一下。”心中已有计较的天浩抬起头,脸上重新展现出阳光般的笑容:“第一种,如果是合并的话,你们得交出现有的权力,我会把这件事上报给大王,向平林寨和漳浦寨另外选派新的头领。”
建平一听,顿时急了:“那我们……”
天浩抬起手,止住了他后面的暴躁声音:“耐心点儿,听我把话说完。既然你们愿意交出权力,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吃亏。如果真这样做了,你们可以在磐石寨得到一个“千人首”的位置。”
“千人首?”广胜有些怀疑:“阿浩,你说的是真的?”
一个是穷困小寨的头领,一个是富裕大城的管事,虽说后者权力远不如前者,可是仔细想想,这样的身份转换倒也不错,至少不用操那么多心,简单幸福。
“这只是一个名誉职位。”天浩套用了文明时代的做法:“虽说是千人首,却没有对应的权力。我会给你们安排职务,很清闲的那种。但生活方面就完全不用操心,别人该有的你们都有,别人没有的你们同样会有。”
这话说得有些模棱两可,但只要仔细想想,大概意思却不难理解。
建平陷入了沉默。
广胜眉头皱得很紧:“阿浩,你再说说第二种吧!”
天浩笑道:“第二种就复杂一些。你们目前面临的困难,已经无法用正常的方式解决。想要让平林寨和漳浦寨稳定发展,就必须从根本上做出改变。”
广胜问得很急:“那你说说,该怎么变?”
“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你们得在我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多看多学,我再给你们制订一个计划,把平林寨和漳浦寨纳入共同的管理范围。”天浩说:“我们三寨本来就是盟友,以盟约为基础,可以把更多的东西纳入控制。”
建平仍在沉默。
广胜有些摸不着头脑:“那个……能不能……具体点儿?”
天浩耐心地解释:“就以酒来说吧!你们都知道磐石寨酿酒的材料是苹果。以前没人注意这种野果子,最多就是秋天的时候摘回来一些,放在家里吃上十天半个月。但只要改变思维,把它酿成酒,就能长期保存,价值也成倍增加。”
“你的意思是,我们可以一起用苹果酿酒?”广胜有些心动。
“其实平林寨在这方面比磐石寨有更好的条件。”天浩用平静语调说出自己的计划:“平林寨北面有大片山地,可以用来做苹果园。果树栽培移植需要时间,两至三年内是没有收益的,但只要坚持下去,平林寨很快就能富起来。”
广胜思考着这些话,目光闪烁:“我明白你的意思……阿浩,你是说我们两个寨子一起合作?”
“我们可以垄断这种酒的经营。”天浩的态度很认真:“我派人考察过周围的村寨,包括整个牛族领地,除了我们这里,其它地方没有发现野苹果。这只是举个例子,可以控制的东西还有很多:盐、鹿肉、各种海产品、奶酪,甚至木材……道理很简单,只要我们扩大规模,进来的人数量够多,就能决定货物在市场上的售价。当然,前提是货物质量必须保持优等状态,让人挑不出问题。”
广胜犹豫了几秒钟,试探着问:“那你能不能帮我解决平林寨目前缺粮的问题?”
“当然可以。”天浩淡淡地笑了:“只要在公平交换的前提下,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
“怎么个交换法?”广胜显得很急切:“平林寨现在什么都没有,你想要什么?”
“不要让你的人永远呆在家里,得让他们动起来。”天浩微笑着解释:“人吃饱了才有力气,但吃饱了整天闲在家里什么也不干,就会乱七八糟胡思乱想。广胜大哥,不是我说你,你得给手下的人找事情做,让他们工作,就算是冬天也必须干活儿。他们一旦闲下来,问题会越来越多。”
“可是……让他们做什么好呢?”广胜嗫嚅了半天,他在这方面丝毫没有经验,只能用求助的眼神望着天浩,脸上全是期盼。
“让他们挖泥炭、砸石头,另外就是修路,通往磐石寨的路……这些事很简单,只要安排下去,随便什么人都行。”天浩语音带有一丝油然而生的威严,口气也严厉起来:“如果人多,就派过来,我会安排他们跟着渔船出海捕鱼。事情多得很,只愁人不够用,从来就没有事情不够做的说法。”
“那好,咱们说定了!”问题彻底解决,大喜过望的广胜狠狠张开左掌,用力握住捏紧的右拳。
他下意识转过身,看着侧面一直没有说话的建平:“阿建,你觉得阿浩的主意怎么样?”
建平缓缓抬起头,满是胡茬的脸上显出一丝疲惫。他挤出一个勉强的笑:“……算了,你们之间的事,我就不掺合了。”
广胜觉得很意外,连忙劝说:“那个……等等,你怎么这样啊!你没听阿浩说的那些话吗?这条件我觉得很不错了,咱们完全可以……”
“我不是那个意思。”建平拖长了声音,他长长叹了口气:“我是真觉得累了……我爹死的早,他那时候带着人上山打猎,被黑嚎狼掏了肠子,我二十二岁就接管了漳浦寨。其实那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寨子里的人吃饱,但我显然没有这个能力……不然的话,漳浦寨也不会那么多年都是现在这样,年成好的时候有六百多人,年成不好就只有四百。人来人去,女人换粮食,来年秋天再把人换回来,反反复复都这样,以后……唉……我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说起来,我真要好好谢谢阿浩。”他低着头,右手斜撑着下垂的脸颊:“要没有你,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得到姓氏。所以……我觉得已经够了。就按照阿浩你说的第一个法子做吧,这头领我也当腻了,真正是没什么意思。阿浩你跟大王说一下,派个人过来接替我的位置,至于我嘛……磐石寨不错,再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磐石城……我会带着全家人一起过来。”
建平缓缓抬起头,从疲惫与苦涩表情里挤出的笑容有些尴尬:“一个千人首的位置,这可是阿浩你自己说的。当然……是不管事儿的那种。”
天浩神色如常,笑容深处有种令人心神宁定的特殊力量:“只要你愿意,磐石城永远都是你的家。”
说着,他站起来,走到广胜与建平面前,伸出右手:“恭喜两位做出了最合理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合作愉快。”
广胜伸出右手,他知道天浩的规矩:“合作愉快。”
建平站起来,同样握住他们的手,笑意比刚才舒展了很多:“谢谢,合作愉快。”
第一百五四节 请客吃饭
两种方法各有各的好处。
其实天浩并不希望看到三寨合并。
无论平林寨还是漳浦寨,所在区域附近都有大量耕地,以及各种可供利用的资源。大量人口集中在一座城市里的确可以增加力量,却会失去对偏远地区的控制。
他打算把平林寨和漳浦寨变成磐石城的附属力量。
这涉及到体内生成孢子的使用。
曲齿是目前最好的实验对象。
如果情况按照预料中发展,那是最好的结果。
如果他与孢子融合失败导致死亡,也没什么大不了。
毕竟,他是一个豕族人。
这是天浩第一次对目标进行孢子植入,其中存在着太多的未知因素。他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观察,没有准确把握之前,不可能进行新的目标植入。
何况,体内孢子的产生条件连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从苏醒寄生到现在,长达几年的时间,才产生了这一枚孢子。
曲齿这段时间一直呆在家里休息,他的状态不是很好。
嗜睡,有时候一整天都在睡觉,就算叫醒了也没有精神。东西倒是吃的不多,估计是意识融合程度不高,中枢神经身体在无法得到大脑指令的情况下,体内所有细胞都呈现出懒散与困顿。
这是一次实验,需要时间才能印证结果是否如天浩预计的那样。
还有一种可能:被植入者对孢子意识接纳程度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如果这次的植入对象没有选择曲齿,换成另一个人,结果就很难预料。
正因为如此,天浩不敢对雷角之王下手,否则可以直接得到整个雷角部。
耐心等等,他有的是时间。
……
晚餐时间。
天浩推开门,走进天峰家里的手,阿莉正在做饭。她一边招呼着天浩在火塘边坐下,一边从沸腾的锅里舀起一碗肉汤,笑着递过来。
是鱼汤,味道很浓,盐放的不多,恰到好处呈现出最鲜美的味道。
磐石寨的人现在都喜欢在家里炖汤。渔村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林林总总有三十多条船。每天从海上带回来的鱼获数量庞大,人们用天浩传授的方法,将鱼头砍下,清洗干净熬成浓汤。剖开的鱼身清出内脏,冬天直接放在屋外冻成冰,其它季节就抹上盐,或晾晒成干,或制成腌肉。
天浩微笑着慢慢喝了些,赞不绝口:“大嫂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阿莉抬手拢了一下从耳边垂下来的长发,不好意思地笑道:“主要是鱼新鲜,阿浩你喜欢就多喝点儿。”
身材高大的天峰挨着弟弟坐下。他已经褪去年轻人的青涩,有着粗犷的面部轮廓,嘴唇与两边面颊看不到胡须,应该是刚刮过不久,棕黄色的皮肤偏黑,透出成年男子特有的成熟,以及稳重。
“怎么会想起跑到我这儿?”他笑着接过妻子递来的汤碗,打趣道:“是不是阿依把你撵出来了?”
“有事情跟你商量。”天浩略过天峰的玩笑话,放下喝空的碗,认真地说:“你准备一下,明天去雷角城。”
听到这句话,夫妻俩同时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
“去雷角城干什么?”天峰很是不解:“大王不是刚走吗?”
“今天广胜和建平过来找我谈事,漳浦寨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建平已经压不住下面的人。他决定放弃寨子头领的身份,与咱们合并。”天浩从火塘旁边的藤筐里拿起一块面饼,探出身子,拿起放在锅里的大勺,给空碗里盛了些汤:“我跟建平已经谈妥了,他和你一块儿去雷角城面见大王,把头领的位置让给你。”
“你说什么?”这消息来得很突然,天峰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震撼、惊讶、狂喜、激动……各种念头一下子涌了上来,他差点儿打翻了手里碗,连忙稳住情绪,双手扶住,颤声问:“阿浩……你……这是真的?”
天浩撕下一块饼,在鱼汤里浸了一下,塞进嘴里,淡淡地笑道:“我骗你干什么?这事儿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麻烦,只要去雷角城备个案,得到大王允许就行。”
天峰觉得心跳瞬间加速,浑身血液流速同时加快,大片红色在面颊两边浮现,急急忙忙地问:“大王真能同意?”
“应该没有问题。”天浩很冷静:“这次我们打赢了钢牙部,带回来那么多的豕族人,大哥你得明白“功高震主”这个道理,所以我只求大王赏赐了世袭姓氏。现在是建平主动提出要求,大王肯定愿意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放心吧,问题不大。等你从雷角城回来,我派些人跟你一起去漳浦寨,帮着你稳定那里的局面。”
尽管天浩说得很清楚,天峰仍然觉得脑子里晕乎乎的。
“我……我是头领?”
“我要成为一个寨子的头领!”
“阿爹,阿娘,我也是头领了……我是头领啊!”
他一直在喃喃自语,巨大的狂喜让他很难在短时间里平复情绪。
天峰甚至没有注意到天浩是什么时候离开。
在充满激情的事业面前,他眼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希望。
……
虎族领地,沅水城。
冬天是一个令人懒惰的季节。在炎热夏季被人们远远抛弃,甚至连提都不愿意提起的被子,在这个季节成为了人类最好的朋友,而且数量越多越好,这样才能牢牢裹住热量,像一条软绵绵的肥虫,在朦胧困顿的睡意中打发时间。
老天爷似乎很偏爱沅水城,他给这里降下了更多更大的风雪。虽说再有几个星期冬天就要过去,寒冬之神却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对放弃对世界的掌控力。他像一个暴怒的君王,不断吹胡子瞪眼睛,呼号的寒风从一间间屋顶刮过,漫天的雪花在狂暴过后纷纷扬扬落下,越级越深,越来越厚。
长兴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马路对面的墙角有三个黑影。他们蜷缩在地上,白色积雪埋住了整个下半身。胳膊、头顶、肩膀这些部位同样堆着大量积雪,看起来颇为怪异。
那是被冻死的穷人。
沅水城里同样有人吃不上饭。穷人和富人总会随着社会存在与时间推移而出现,再公平的分配制度仍会产生贫富差异,就虎族目前的情况来看,那是懒惰与勤劳导致的区别。
这是官方给出的解释。
一个少年蹦跳着从敞开的大门里跑出,他是长兴的儿子,站在父亲身旁,看着蜷缩在对面墙角的三具尸体,年幼的孩子有些不知所措,他紧紧拉住父亲的手:“阿爹……他们怎么了?”
长兴从鼻孔深处喷出一道轻蔑的冷哼:“一群不愿意做事,宁愿被活活饿死、冻死的懒鬼。城外那么多的荒地,随便开垦一块就能种粮食,山里到处都是树,还有草,只要愿意花力气背回来就能换钱。他们倒好,宁愿窝在城里什么也不做……活该!”
没必要对小孩子解释太多,说了他也不会明白。
少年懵懂地点点头:“我知道,阿爹是这个区的管事,是个勤快人。”
这时,身穿皮袄的妻子笑着从屋里走来。长兴弯腰抱起儿子,在他粉嫩柔滑的脸蛋上狠狠亲了一口,兴致勃勃地说:“还是我儿子聪明。呵呵,走,阿爹带你做客去。”
一家三口出了门,被积雪掩盖的地面上留下一串清晰脚印。
所有管事都从城主那里领取俸禄。
其实长兴说的没错,沅水城外的确有着大量荒地。但他不知道,那些荒地远离河道,就算开垦出来也无法灌溉,根本谈不上什么收成。至于上好的良田水浇地,根本轮不到那些没关系没地位没身份的穷鬼。
吃不饱,没有力气,在这种寒冷的天气外出,走很远的路砍柴伐草,无异于自寻死路。
所有这些事情都与长兴无关。
那些人都已经死了。
城里的穷人很快会发现这些冻硬的尸体,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冬之神在寒冷季节送给自己的礼物。
……
“盛兴隆”商行的生意越来越兴旺。
长兴带着妻儿走进商行大门的时候,看到几十个人挤挤挨挨排着队,他们提着或背着箩筐,在商行伙计的引领下顺序向前,依次购买泥炭。
这东西的确好用:比起柴火没那么大的烟,很耐烧,用不少来来回回添柴加草。长兴对此有着深刻体会,感觉泥炭用下来的确要比木柴便宜,虽说卖价贵是贵了点儿,消耗量却比木柴低得多。
商行老板祖木亲自把长兴一家带到后院。
他现在是个有钱人。
“盛兴隆”商行店铺面积很大,祖木一口气买下了周围的好几套宅子,打通墙壁,连成一体,从仓库到店面,包括私人住宅与员工宿舍全都有了。
吃饭是正常的联谊手段,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沟通方式。祖木牢记着天浩说过的话:“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宴席不能解决的。如果真有,那就两顿。如果还是不行,那就三顿。”
女人和孩子被安排在小院对面的房间,祖木带着长兴穿过走廊,来到一间优雅的空屋。长兴对此并无异议,几天前祖木邀请自己赴宴的时候,他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有事情要商量。
房间里的摆设不多,一张桌子,两把椅子。祖木笑着招呼长兴坐下,外面进来两名侍女,她们依次端上烤肉、浓汤、馅饼……长兴每样都尝了尝,味道的确很不错,与平时家里做的区别很大,非常好吃。
当然,也少不了酒。
与在磐石寨的时候相比,祖木明显胖了不少。他看着长兴一口气喝了半壶苹果酒,连忙笑嘻嘻地拿起酒壶,给长兴面前的空杯子斟满。
“长兴大哥,这兔子肉是昨天才送来的,很新鲜,你尝尝。”
“这酒是磐石寨今年新酿的,味道很不错。”
“哈哈哈哈,阿红,你愣着干什么,没看见长兴大哥累了吗,快过去给他捶捶腿,揉揉肩膀,要是长兴大哥高兴了,说不定还会认你做个干妹子呢!”
都是客套话。
但必须承认,两个侍女都很漂亮。
当然,是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她们有着粗厚的腰、肥实的臀部、肌肉发达的胳膊,白嫩的皮肤。
一个蹲在长兴面前给他捶腿,动作轻缓,力道不轻不重。
一个站在长兴身后给他揉肩,指掌力量透过衣服贯穿肌肉,松缓神经。
她们没有蛮族女子特有的浓烈体味,应该是经常洗澡,说不定还擦抹了某种特殊的东西,长兴闻到淡淡的香气,他微微闭上眼,享受着按摩捏拿,舒服得轻轻发出呻吟。
祖木的确很够朋友,要不是他早早把妻儿支开,带到别处用餐,整个场面会变得很尴尬。
长兴脑子里已经产生出美妙的幻想。
阿红……呵呵,的确是个好名字,很漂亮的女人。
比起来,妻子老了。
“长兴大哥,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迷醉间,飘来了祖木带有甜腻微笑成分的声音。
长兴半眯着眼睛,抬起手,随意晃了晃:“阿木你太客气了,咱俩之间用不着那么客套。说吧,有什么困难要我帮忙?”
“嘿嘿嘿嘿!我就知道长兴大哥是个豪爽讲义气的好人。”祖木的奉承话一套接着一套:“我这商行开的时间不算短了,城里到我这儿来买泥炭的人也越来越多。长兴大哥你是知道的,沅水城周围就不产泥炭,我的所有货物都得从磐石寨那边运过来……太远了,每次都得走很久,一来一去很耽误时间啊!”
长兴微笑着缓缓点头。这些事情他都知道,祖木在开设商行前向自己报备过。
祖木一直在仔细观察长兴的表情,他笑的有些过甚,嘴巴咧得很大:“沅水城人多,我让伙计们运来的泥炭太少了。所以嘛……我打算从下个月开始,增加供货量。”
“这是好事儿啊!”长兴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商行出货量增大,利润增加,缴纳的税金自然就多,这对管理方和经营方都有好处。
“我想通过长兴大哥你的关系买几匹马。”满面微笑的祖木看上去老实巴交:“用马来拉车,要比人力运输快得多。”
第一百五五节 自戕
“买马?”长兴略微觉得有些意外,仔细想想又觉得正常。虽说马匹是虎族三令五申严格管制的重要商品,但只要合乎规矩,买几匹马倒也不难。
他笑了:“你要买多少马?”
“不多,就五匹。”祖木笑着伸出一个巴掌,展开手指。
“回头让你的人到商管府来一趟,这事儿我帮你办了。”长兴的口气很随意,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哈哈哈哈!那我就提前谢谢长兴大哥。”祖木大笑着牢牢盯住长兴的脸,真正的重点在于后面这句话:“我想要五匹公马。”
“都说了没问题,你怎么……”随口应答的长兴猛然醒悟过来,他一下子睁开眼睛,双手紧紧按住椅子扶手,整个身体向前直立,惊愕的表情固定在脸上:“你说什么?公马?”
“对,公马!”祖木的语调一直很平缓,不轻不重:“这就是我想要的。”
“你是牛族人派来的奸细?”长兴的反应很快。他浑身肌肉紧绷,双手也在微微颤抖,眼眸深处释放出警惕与戒备。
“奸细?嘿嘿嘿嘿……不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祖木笑容不变,他拿起摆在面前的小刀,从盘子叉起一块烤肉,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油脂沿着他的嘴角缓缓向下流淌:“我是个守法商人。奸细……这种话说出去有谁会相信?不就是买几匹马而已,你搞那么大的动静做什么?来来来,咱们还是喝酒吃肉,好好谈谈。”
长兴现在根本不相信这些话。他立刻从椅子上站起,带着强烈的心跳与不安,足足注视了祖木五秒钟:“我真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
祖木没有动怒,他胖圆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咱们是朋友不是吗?就是让你帮着买几匹马而已,至于吗?”
“对不起,我得走了。”长兴说,严厉的声音暴露出他内心的焦躁与愤怒。
他觉得这里很不安全。
“走?”祖木咽下嘴里的食物,发出带有讥讽意味的冷笑:“你想去哪儿?”
这显然是一句带有强烈暗示的命令。长兴看到侍女阿红走了过来,封住自己通往房门的去路,另一个侍女绕到餐桌对面,迅速收走摆在桌上割肉用的刀,并且与阿红站在对立位置,把自己牢牢夹在中间。
“坐下,咱们好好谈谈。”反正脸皮已经撕破,祖木也懒得维持形象。他曲起左脚,踩在椅子上,手里把玩着小刀,用刀尖从盘子挑起一块熟肉塞进嘴里,抿了一口酒。他用刀尖点了点对面的空椅子:“你的位置在那儿。事情没谈妥之前,你哪儿也去不了。”
“你……你竟敢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要向城主告发你!”长兴愤怒了。
两名侍女立刻扑过来,长兴本能的想要反抗,却被阿红抓住胳膊向后反拧,然后重重一拳砸中胳肢窝,这是天浩传授的知识,攻击神经末梢集中的部位能导致目标在短时间内丧失反抗能力。长兴疼得额头上直冒冷汗,被两名侍女抓住肩膀,狠狠扔在椅子上。
她们的确很漂亮,动起手来同样冷酷无情。
“告发?”祖木嚼着肉,一双阴沉沉的眼睛挤在满脸肥肉中,目光像锥子一样刺向长兴:“哼!你以为你还有那个资格吗?”
“咱们还是先来算笔账吧!”
“我这商行是今年夏天才开起来的。你是这个区的商业管事,我当时给你塞了五个银币的好处。”
“从那以后,我约了你好几次吃饭,但你都没答应。呵呵……我以为是看走眼了,你属于那种很讲规矩,清正廉明的人。可是到冬天,我给你家送去五十公斤泥炭的时候,才发现是我想的太多,你和那些暗地里收好处的家伙没什么两样。区别在于,有些东西你不是很喜欢。”
“从那以后,你家里烧的泥炭都是从我这儿拿,从没给过钱。”
长兴已经从疼痛中缓过来,他恶狠狠的盯着祖木:“区区一点儿泥炭,值不了多少钱,我给你就是。”
“啧啧啧啧!果然是虎族的好汉子,连这种不要脸的话都能说得慷慨激昂。”祖木嘲笑道:“你怎么不说说你老婆和儿子?我派人往你们家送的东西很多,三张暴鬃熊皮、五张黑嚎狼皮、两张白狐狸皮,还有苹果干、酒、奶酪……长兴,你以为这“盛兴隆”是你家开的,所有东西统统不要钱?远的不说,就你媳妇儿今天穿在身上那件兽皮袍子,你敢说不是用我送的礼物做的?”
长兴气得浑身发抖:“我还给你,都还给你。用掉和吃掉的那些,算算多少钱,我一个便士也不会少给。”
虎族执行的货币政策来源于狮族,狮王制订的货币体系套用于南方白人国家。金币面额最大,称为“磅”,银币次之,称为“先令”,铜币最小,称为“便士”。三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数额为十,最小的便士与最大的金镑之间比例为百。(十进制换算简单些,勿与现实联系)
“你还得起吗?”祖木鄙夷地看着他:“你一个月的俸禄是多少?一张暴鬃熊皮在市场的价格你不是不知道。你的家底我很清楚,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你……”愤怒的长兴眼眶里血丝密布,却说不出话来。
“来来来,咱们还是喝酒,慢慢谈。”祖木收起冷漠,换了一副亲切的笑脸:“长兴大哥,咱们有事好商量。其实我这要求不过分,你帮我弄五匹公马,我可以给你十倍于马价的好处。”
“这不可能!”长兴脸色铁青,想也不想就摇头拒绝,。
“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祖木仍然笑嘻嘻的,话语却比之前森冷了许多:“别忘了,你老婆孩子还在外面。只要我说句话,他们现在就会被抓起来,运出城,卖到偏远的寨子。没人会怀疑这桩生意有问题,冬天是买卖女人和小孩最好的季节。哦……差点儿忘了,她们会说话,会嚷嚷,会告诉买家你的名字,而且你还是沅水城里的管事。”
“真是令人困扰的麻烦啊……要不这样,我把她们的舌头割下来,你觉得怎么样?”
“嗯,还有一个问题:你媳妇儿会写字,这同样会泄露消息。那我只能把她的手给砍了……两只一起砍!”
祖木突然变得杀气腾腾,凶狠无情。
“……你,你不能这样……不能……”长兴觉得浑身上下都在发冷,这是他有生以来感觉最寒冷的一个冬天。
祖木逼视着他的眼睛:“你说错了,我有这个能力。”
“处理她们的方法很多,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是穷人,你老婆儿子白白嫩嫩的,只要把她们送进贫民窟,会很受欢迎。”
祖木说话的速度很慢,他咧着嘴,用刀尖从牙齿缝里剔出一根肉丝,在餐桌表面用力抹掉:“所以你最好按照我说的做,五匹公马,如果有难度的话,四匹、三匹也行。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很多好处,咱们还是朋友,而且我保证,可以帮你在有麻烦的时候离开沅水城,去其它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长兴觉得自己站在悬崖边上。
进一步,是万丈深渊。
退后,是充满屈辱的道路。
他趴在桌上,双手狠狠揪着头发。
痛苦和后悔煎熬着心灵,他很想扑过去撕烂祖木那张丑陋的肥脸,但他很清楚自己不是两名侍女的对手。天知道她们究竟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居然有着那么大的力气,甚至超过城里最勇猛的虎族战士。
祖木一直在观察长兴。
引诱是一门学问,天浩之所以在祖木心中占据着与神灵对等的地位,除了卓越的领导能力,更重要的还是庞大知识量令祖木折服。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间谍。祖木是天浩亲自教出来的第一批徒弟,他从天浩那里学到了文明时代关于情报收集的各种技巧。
祖木判断,长兴正处于剧烈的思考状态,抗拒或者屈服,就看接下来的这几分钟。
为了加重筹码,祖木拿出一个很大的钱袋,摆在桌子上,推到长兴面前。
“这是给你的。”祖木加重了语气:“预付款……只要我拿到了马,你还会得到更多。”
只要能用钱解决的问题,统统都不是问题。
这是祖木从天浩那里学到的经验。
长兴瞪着发红的双眼,看着祖木以极其缓慢的动作解开钱袋封口的绳索。一枚枚银白色的圆形货币闪闪发亮,其中夹杂着耀眼的金黄,这意味着钱袋里不仅只有银先令,还有价值更高的金镑。
“这差不多是你十年的俸禄。”祖木的声音听起来就像魔鬼在耳边低语:“只要你帮我办成这件事,我保证你能得到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离开沅水城,好好享受幸福的人生,让你媳妇儿穿最漂亮的衣服,让你儿子高高兴兴吃上最美味的食物,这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长兴不得不承认,这些话的确说进了自己心里。有那么几秒钟,他真的有些动心了。
“怎么样,我的要求不过分吧!”祖木微微地笑了,那表情与《圣经》上描述引诱夏娃偷吃苹果的蛇没什么两样:“五匹公马,你只要在证明文书上签个字就行。你是这个区的商业管事,下面的人都听你的。”
长兴一直在沉默,呆滞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祖木伸出粉色的舌头,舔着油乎乎的嘴唇:“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你的家人想想。”
长兴应该是把这些话听了进去。他的视线开始偏移,有些漫无目的,摆在面前的东西不多,除了餐具就是装在盘子里的食物,还有一些之前啃光的骨头。
良久,他从喉咙深处发出极其痛苦的哭声。
“不……我不能愧对陛下的信任。我……我不能……”
祖木和两名侍女同时变了脸色。巨大的失败感笼罩在祖木头顶,他觉得房间里空气突然变得充满刺激成分,就像撒了很多胡椒,导致浑身血液流速加快,备受刺激的大脑也在疯狂运转,产生出一个个连他自己都觉得害怕的恶念。
“你想死吗?”这问题祖木并不打算让长兴回答,他恶狠狠地发出低吼:“我不会让你死,你得活着。我现在就让人把你老婆儿子带来。有勇气是一件好事,我很佩服像你这样有骨气的勇士,但你显然不明白必须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感谢神灵吧!是他让你拥有了眼睛,你会亲眼目睹一些悲惨的事情,我保证你看了以后,会比现在更加痛苦。”
祖木早已预见到长兴可能会在自己逼迫之下自杀。为了避免这种极端情况发生,他早早下令让侍女收走了桌上的刀,虽说蛮族历来就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可今天毕竟是宴请,长兴出门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他什么也没有带。
“你得为你刚刚作出的决定付出代价。”祖木发出凶狠的声音:“如果你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
长兴觉得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控制了自己。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无法用任何语言描述的执着。
“虎王陛下万岁!”
他彻底爆发了,在汹涌如潮的狂怒中吼出这句话。
不等侍女和祖木反应过来,长兴一把抓住早已看好的一根骨头,带着说不出的凶悍与狂暴,双手紧握,将锐利的骨头尖端刺入自己的喉咙。
桌上有一道菜:烤野猪肋排。粗大的肋骨长度超过三十厘米,硬度虽然比不上金属,却远胜于人类的皮肤和肌肉。它的尖端肯定没有匕首那么锋利,但只要使出足够的力量,再普通的物件也能变成凶器。
祖木和两名侍女同时惊呆,他们眼睁睁看着长兴把那根野猪肋骨反向刺入咽喉。力量是如此之大,钝秃的骨尖撕裂一切,以不可阻挡的威势从长兴脖颈后面透出,表面全是血,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夹杂着尚未散尽的烤肉淡淡香气。
第一百五六节 兴旺的城市
长兴把整件事情想得很透彻:只有自己死了,祖木才有可能放过妻儿。
大量鲜血从咽喉伤口喷涌出来,他仰靠在椅背上,失神的双眼向上望着天花板,大张的嘴里涌出血沫,发出极其模糊,濒死的最后音节。
“……虎……陛下……万……万岁……”
两条胳膊彻底失去了力气,软绵绵垂落下来,在空中摇晃着,仿佛失去发条控制,在最后惯性支配下的钟摆。
死一样的寂静。
阿红看见祖木的手有些微微颤抖,可能是因为恐惧,也可能是因为愤怒。彼此已经很熟,她知道祖木的某些习惯,这表明他的思维正处于高度紧张,面部表情无比狰狞。
“……该死……这个该死的混蛋!”良久,祖木发出被强行抑制住的暗哑咆哮。
阿红看了他一眼,目光随即转移到长兴的尸体上,眼中流露出一丝怜悯:“他是个高尚的人,值得尊敬。”
“高尚个叽霸!”狂怒的祖木爆出肮脏粗口,唾沫横飞:“他彻底毁了老子的计划。该死!该死!该死!他就算是死一万遍也不过分。头领大人交代过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得到几匹公马,就算他拒绝我也有办法制造新的陷阱让他掉进去。码的……自杀很了不起吗?我……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阿红目光微凝,她叹了口气,耐心地劝解:“算了,都已经这样,说什么都晚了。晚些时候我带人把尸体运出城外,找个地方埋了。”
祖木显然没把阿红的话听进去。他暴跳着冲过来,抬起脚,狠狠踢翻仰躺在椅子上的尸体,却不敢发出太大声音,只能憋着嗓子怒骂:“狗1日1的,你以为这样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沅水城有九个区,每个区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商业管事。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东西,老子照样能从别人那里弄回来。死……你死个屁啊!”
阿红无奈地劝道:“阿木,算了。”
冲动与发泄能有效舒缓紧张的神经,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祖木觉得淤积在胸前的那口恶气消解了不少,目光中充满厌恶,冷冷地对阿红发布命令:“你带几个人,把这混蛋的老婆儿子抓起来。”
阿红怔住了:“你想干什么?”
“我说过要把他的老婆儿子卖掉。”祖木的声音冷得像冰:“男子汉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话要算话。”
阿红迟疑片刻,缓缓点了点头。
平心而论,她觉得祸不及家人,应该把长兴的妻儿放了。
然而理智告诉他,这样做只会使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
“记得把她们的舌头割掉。”祖木恶狠狠地说:“这混蛋以为死了就算完事儿了?上了咱们的船还想下来,没那么容易。头领说过:对待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那么冷酷无情!”
……
磐石寨。
雷角城方面的正式文书颁布前,仍然只能沿用“寨”的称呼。这并不重要,磐石寨目前的总人口已经超过两万五千,虽说其中大部分是豕人,但谁也无法否认这是一个即将升格为“城”的好地方。
曲齿已经从昏睡中醒来,他不再困顿,重新像以前那样精神抖擞。这意味着植入体内的孢子已经与宿主完全融为一体。天浩满意地看到曲齿行动自如,再没有最初植入时大脑命令与多处神经产生反射停滞导致的机械与僵直,在公开场合下谈笑风生,毫不拘束。
豕族人干活儿是一把好手,只要有足够的口粮,他们堪称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壮劳力。
在这个全方位释放人们慵懒的寒冷季节,磐石寨却忙碌得热火朝天。
泥炭开采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多达数千名豕族人在曲齿的带领下,分为几百个中队,在巍峨的崇山峻岭之间展开了劳动竞赛。连接矿区的道路拓宽了一倍,大量的泥炭运回来,被商队运往赤蹄城、雷角城,甚至距离更远的牛族首都黑角城。商业规模不断扩大,覆盖了周边庞大的区域,虎族、狮族、鹿族、鹰族……几乎所有部落或多或少都用上了磐石寨所产的泥炭。
按照天浩的命令,商队带回了大量的牛。
牛族算是所有北方蛮族当中拥有牛群数量最多的部落。然而牛族没能像虎族那样彻底垄断马匹交易。这个时代的野牛体型远超文明时代的祖先,高度超过两米,基础外形特征变化不大,唯一引人注目的是犄角,几乎是笔直向前,仿佛两把随时准备攻击对手的锋利尖刀。
庞大的牛群在整个北方大陆上生活,野蛮人从很早就开始捕捉并驯化这种野兽。打穿野牛的鼻孔,穿过一根绳子,用这种残酷却非常有效的方法让它乖乖跟在屁股后面的做法无师自通……除了从基因层面保留至今的古老记忆,不可能找出第二种合理解释。
老祭司和旭坤这段时间快忙疯了。
磐石寨周边的所有区域都要勘测,从而选定最适合耕种的区域。等到明年开春,这些土地会发放到各家各户,有了数量足够的耕牛,来年一定能有好收成。
最高兴的就是豕族人。
阿细与阿依走得很近,女人之间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尤其是阿依刚生过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得躺在床上坐月子,阿细家里的事情安排妥当,每天都会抽出时间过来陪她。一个纺线,一个哺乳,阿细从阿依那里知道了磐石寨从以前到现在的种种变化。每次谈起天浩,阿依眼睛里就会放光,口气也会不由自主变得崇拜起来。阿细看着她觉得颇为好笑,却很佩服那个带领所有人变得强大的年轻头领。
在一个个漫长寒冷的冬日,阿细通过阿依知道了磐石寨的各种规矩,明白了那些行为属于绝对不能触碰的禁忌。有些她可以理解,有些却觉得稀里糊涂。但只要随着时间推移,她总会习惯,并且永远成为逻辑框架的一部分。
豕人正在一点点融入磐石寨的生活。
“听说了吗,咱们快要分地了。以后种粮食只要上缴百分之三十的额度就行。”
“你搞错了吧,才百分之三十……这怎么可能?以前咱们在方谷城的时候,至少也是百分之六十。”
“那是以前,现在不一样。你也不看看现在是谁当头领。我听说阿浩从外面买了很多耕牛,到时候每家每户都能分上一头。”
“真的?你没骗我?”
“骗你干什么?我是听曲齿和阿细说的……”
改造某个特定群体,最重要的就是介入者。天浩之所以选定曲齿作为植入对象,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黑齿也是植入候选人之一。但比起曲齿,他的优势没那么大。主要是因为年龄。
孢子很珍贵,天浩自己也不知道下一枚成熟的孢子会在什么时候产生。曲齿比黑齿年轻,可供自己使用的时间更久,更划算。
他甚至考虑过挑选一个勉强看得过去的豕族女人,作为自己的伴侣。这相当于一个标杆,也表明了自己身为区域统治者的态度,大家一视同仁,没有种族偏见。
在这个冬天,还有两项重要工作。
天浩加大了上山采石的人数,目前房屋不足,尤其缺少适合豕人居住的高大宽敞型居室,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大量泥炭为砖窑提供了充足的燃料,山源寨运来的铁矿石增加了原料基数。钢铁与砖石混合结构的建筑方法在文明时代很流行,而且坚固。
其次,就是修路。
早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天浩就派出两个小队对磐石寨通往雷角城的道路进行勘测。经过计算,两地之间距离约为七百公里。
身为王者,牛伟邦既然答应了就不会反悔。
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挖掘泥土,用大块的岩石当做路基,用碎石和土壤填充缝隙,最后用更加细碎的石子混合融化的沥青铺上去,以人力或畜力拖着巨大的圆形石碾走上几遍。
沥青不难找,山里到处都是这种东西。天浩觉得这应该是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剧烈地壳运动,挤压导致大量石油喷发所导致。他在很多沥青矿点勘察过,发现只要向下挖掘很浅的深度,就能渗出石油。
他正在思考应该如何使用这玩意儿……就目前的情况看,先把沥青从山里运出来,用于筑路。
志林是去年春天加入亲卫队的成员。天浩仔细考察过,他在忠诚方面没有问题,而且为人谨慎,做事小心。出于对未来的综合考虑,天浩在山里设置了一个小型炼油厂,由志林担任主管。
土法炼油其实很简单。寨子里有的是铁匠,牛族在金属锻造及合金工艺方面的技术独步天下。按照天浩的要求,同彪带着人打造了几只特制蒸馏箱。这东西其实就是个很大的薄壳铁箱,用的时候打开盖子,倒入从地里挖出的石油,然后点火,以加热蒸馏的方式提取可用的轻质油。(海湾地区**武装炼油的基础方法。)
天浩给志林配了二十个人,后来增加到五十个。炼好的成品油用大号陶罐盛放,黑齿带着人专门在附近挖了个地窖,用于存放这些东西。
一个族群强大的过程必定伴随着杀戮与战争,至于使用石油作为驱动的内燃机……说真的,那距离北方蛮族实在过于遥远。天浩认为目前最适合磐石寨的初级机械就是蒸汽机。遗憾的是,他一直没有找到制作蒸汽机必不可少橡胶,或者类似的代用品。
这些提炼出来的轻质油燃点很低,目前最大的用途就是军事方面。天浩觉得可以进一步扩大其用途,他命令从磐石寨砖窑分出部分人手,在北面另建新的窑群。那里同样有着丰富的胶泥层,就地取材很方便。按照天浩的要求,人们烧制出一批体积约有拳头大小,上端宽圆,下端很长,容易单手握住的特殊陶罐。这种罐子内部空心,顶部留有一个成年人(野蛮人)拇指大小的孔洞。
尽管所有人都不明白这种外形奇特的陶罐到底有什么用,却无人违背天浩的命令。烧制好的陶罐堆放在地窖里,排列得整整齐齐。
长久以来,天浩都在绞尽脑汁尽可能提高磐石寨的武装力量。
科技不仅仅是生产力,还是至关重要的战斗力。
热兵器取代冷兵器是文明进化的必经之路。虽然没有去过锁龙关,没有亲眼看到传说中的南方白人火枪手究竟是什么样子,但这并不妨碍天浩自行脑补。综合目前的各方面情报,南方白人使用的枪械还很原始,科技水准相当于文明时代的火绳枪。这种枪械精度很差,操作复杂,射击间距长……但不管怎么样,它毕竟是一支枪。
历史已经证明,若论射击精度、频率、杀伤力、距离等因素,这种火绳枪其实比不上弓箭。但它最大的优势在于规模化。
一个熟练的弓箭手需要长达数年,甚至十几年的训练期。
火枪手则不同,几天时间就能上手操作。
同样以三百人为例,一个月的时间,弓箭受训者恐怕连基本要领都无法掌握,火枪受训者却可以迅速成军。
历史上有太多数量压倒质量的教训。
很幸运,北方蛮族从儿童时代就开始使用弓箭,这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本能。
其实天浩并不愿意扩大弓箭的使用范围。可是没办法,目前制约他火枪全民化的最大问题,就是硫磺。
野蛮人没有想象中那么愚蠢,他们当中不乏智者。以牛族为例,无论大国师巫彭,还是雷角之王牛伟邦,都是坚定的火枪支持者。蛮族与南方白人之间的战争延续了几百年,他们对火枪和火药有着深刻理解。为了盗取火药配方,蛮族死了很多人。各族群很早的时候就派人在领地内部进行勘察,寻找天然硫磺,却一无所获。
相比之下,硝石倒是很多,牛族领地内部甚至就有一个储量很大的芒硝矿点。
第一百五七节 关于猪的构想
有些事情注定了不可能通过正常方法解决,天浩目前能做的就是派人继续寻找硫磺,同时加大对磐石寨各方面的技术革新。
黑齿和同彪很快成为了朋友。
其实在这件事情上,同彪比黑齿更加主动。身为天浩看中的铁匠技术主管,同彪在锻造方面的能力无人质疑。黑齿的性格粗中有细,他很清楚:选择投靠磐石寨,固然是给本族同胞找了一条出路,却并不长久。卖力气的人终究上不了台面。想要获得其它族群的全面认同,豕人还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
平时没事的时候,黑齿总会带着一些人往铁匠铺里跑。他们很勤快,帮着牛族铁匠做各种事情。抬水、搬运矿石、新建棚屋、清运垃圾……总之,所有脏活累活都被他们揽下,毫无怨言。
天浩和同彪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尤其是同彪,对黑齿这个外表粗壮高大的豕人逐渐产生了好感,开始让他帮着打铁,两个人经常约着喝酒,关系日益亲密,甚至称兄道弟。
最寒冷的季节已经过去,很多地方开始化冻。天浩带着人在寨子北面的河道上勘察,综合最近几年的观测记录,他在河岸边选好位置,决定在这里兴建水利工坊。
这是对自然力量的巧妙使用,是对前人智慧的致敬。
出于综合考虑,这次的工程队成员大部分选用豕人。
黑齿很兴奋,他脱掉厚厚的兽皮袍子,扛着四米多长的钢筋混凝土尖桩,站在齐腰深的河岸浅水区域,在预定的落点放下,让旁边的人双手扶住,他转身跑到岸边,拿起巨大的铁锤,爬上搭好的木头架子,带着说不出的激动与力气,抡起铁锤,朝着尖桩尾端一下下猛砸。
天浩站在岸上,远远望着在黑齿带领下来回奔忙的豕人,赞许地点点头:“他们还是很不错的。”
同彪站在旁边笑着附和:“黑齿是个很好的人。以前我一直认为豕族都是些野蛮愚蠢的家伙,其实他们很聪明,学东西的速度很快。”
天浩转过身,笑意显得有些古怪:“我听说,你和黑齿经常聚在一起喝酒?”
同彪不明白这问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脸上表情顿时变得尴尬起来:“那个……我们只是偶尔聚聚。”
“呵呵,你做的不错。”天浩笑着宽慰道:“你想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这样吧,回头我让长风每月多给你们发两坛酒,你也别光与黑齿一个人亲近,还有他身边的人,包括其它你觉得学习能力不错,有上进心的豕族人,都可以拉进这个小圈子。”
同彪从这些话里听出更多的丰富内容,他压低音量:“阿浩,你的意思是……”
“想要真正把他们变成我们的人还需要时间。”天浩并不隐瞒自己的意图:“磐石寨很快就要升格为城,会有更多的人成为这里的居民。想要他们跟我们一条心,光是把人弄进来是不够的。你做的很好,让他们多参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定奖励。呵呵……这人啊,活着就得有盼头。要让他们觉得努力工作能改变生活状况,这才是真正的融合。”
同彪听得连连点头,翘起大拇指,半认真半奉承地说:“怪不得阿浩你能当上城主。”
“先把水力作坊建起来吧!”天浩昂首望着人来人往的远处,朗声笑道:“寨子里的女人以后可以不用推磨了,她们能做更多的事情。”
……
磐石城修建的第一条道路连接着东面渔场。
路很宽,又平又直,花费了很多功夫,照例还是沥青铺面的做法。天浩使用了文明时代的做法,路面中间略微隆起,与左右边缘呈拱形,路边有排水槽,打磨方正的石块用水泥固定形成道沿,外侧特意撒上草籽,这样做可以固定土壤,长时间保持路面稳定不变形。
地面硬化的好处显而易见,装载重物的畜力车辆在寨子与渔场之间来回时间大为缩短。随着道路两边的林木被大量砍伐,随同车队一起出行的护卫人员也不断减少。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人类的数量和力量占上风,野兽就必须从这个圈子里退出,被迫缩小或改变原有的活动范围。
天气逐渐暖和,从海里捕捞的鱼已经不能直接冻上。人们开始清理渔获,撒上盐,运回寨子晾晒。
船坞的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拥有两大四小六个船台。最引人注目的是两个大型船台,长度超过三百米。这是一个耗费时间与人力的大型工程,所幸有大量豕族人的加入,提供了足够的劳力。
天浩给了振辉一张新图纸。
盖伦帆船在风帆时代有着标杆式的重要意义。当然,以船坞目前的技术力量是否能按图索骥造出这种帆船,天浩自己也没有底气。他只能画出图样,具体的研究与探索交给振辉及下面的工匠,至于具体耗时与花费,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只要愿意摸索,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停在原处不动,永远谈不上什么未来。
天浩早已做好了失败的心理准备。无论新船下水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他看来都可以接受。他反复交代过振辉:关键在于水手和工匠,尤其是后者,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
……
永钢恪守着自己身为狩猎队长的职责。
按照天浩最新的指令,狩猎队的工作重心产生了偏移,不再是单纯猎杀野兽,重点在于捕捉獠齿猪。
只有活物才能驯养。
狩猎队新增了一百名豕族人。永钢一直觉得让他们担任猎手,尤其是捕捉獠齿猪,可能会引起这些豕人的反感,但实际情况表明这种想法只是多余。强壮的豕人在山里挖好陷阱,设下埋伏,两个星期时间,连续捉到四十多头獠齿猪。他们用绳索和木棍将猎物固定,用钢锯锯掉野猪锐利坚硬的长牙,带下山,运至预先建好的养猪场,把这些凶猛的野兽单独关押。
用大块岩石启程的猪圈非常坚固,其中还添加了钢筋。这种单身野兽“宿舍”面积不大,只能勉强容纳獠齿猪在里面转身。没有足够的助跑距离,无法活动,性情暴躁的它们只能用额头朝着墙壁乱撞,想要拱塌外墙,重获自由。
饥饿能改变一个人的看法,有助于让其看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野兽也不例外,连续一个多星期没有投食,连饮水数量也缩减了一半,这些可怜的俘虏变得焉头焉脑,不再叫唤,也失去了用脑袋撞墙拼死反抗的兴趣。
永康是天浩任命的养猪场场长。他让人牵来几十条驯化的黑嚎狼,隔着用粗大钢筋做成的猪圈栏门,黑嚎狼发出令人头皮发麻的疯狂嚎叫。其实它们野性未褪,只是被饥饿与来自主人的暴力所震慑,现在看到一头头肥胖可口的獠齿猪,立刻激发出对美味食物的原始渴望。要不是脖子被粗大的铁链牢牢拴住,它们早就扑过去,用锋利的爪子将猎物撕成碎片,痛饮猎物鲜甜且掺杂着恐惧的鲜血。
用黑嚎狼看管獠齿猪,是天浩的主意。永康牢记着年轻头领的叮嘱:“控制住那些狼犬,只有被吓怕的獠齿猪才是最好的猪。当然,要是能把它们吓傻了就更好。只有这样它们才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到底有没有被真正吓傻的猪?
这种事情永康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但效果明显,这些獠齿猪远不如刚抓进来的时候那么激动,它们变得很畏惧,缩在猪圈角落里瑟瑟发抖。尤其是那些母猪,总是把屁股紧贴着墙,就像被剥光了衣服的小姑娘,被魁梧蛮横的壮汉死死盯住,恐惧又无助。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喂食,它们吃得很欢。狭窄的猪圈限制了行动能力,除了睡觉和发呆,被锯掉獠牙的猪们开始躺在圈里思考人生。它们不傻,很聪明,时间长了就发现外面的黑嚎狼只是模样狰狞,有坚固的钢制圈门拦着,根本进不来。
减肥的秘诀其实只有一个:管住嘴,迈开腿。
它们注定要长胖,无论这其中经历了多么丰富多彩的历险。
公猪和母猪的交配要过一段时间。永康忠实执行着天浩的命令:先让它们长胖,失去凶悍的战斗力。对付一个浑身长满懒肉的胖子,总比对付一个灵活瘦子简单得多。
这些被抓住的獠齿猪终于认命了。
接下来,就是被驯化和大规模生养。它们肥厚的皮下脂肪是一种美味,这个时代没人嫌弃肥肉,那是生活幸福的标志之一。
不过……豕族人到底愿不愿意吃猪肉?
这是一个令天浩头疼的问题。
……
广胜带着一百多个名手下来到了磐石寨。其中包括他的儿子广涛。
天浩没有藏私,一个星期时间,他带着广胜父子走遍了磐石寨的所有角落。
广胜觉得大开眼界。
原来泥炭可以用这种方法进行挖掘。
从海上获取食物原来是这么简单。
钢铁加上砖石的建造方法很奇妙,坚固的塔楼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神秘。
天啊!磐石寨的人竟然把黑嚎狼当做牲口驯养,他们还养猪、养鸡、养鹿……
广胜来磐石寨的次数不多,他以前从未留意过这些事情。一方面是身为寨子头领的傲慢与尊严,另一方面是固定思维作怪:他一直觉得粮食就是地里长出的庄稼,收多收少得看老天爷的安排。可是现在,天浩认认真真给他上了几堂课,原来庄稼想要长得好还有那么多学问,得收集粪便做肥料,得留意阳光和水分,还得用多种方法激发种粮人的热情……
这些事情说穿了都很简单,可集中在一个寨子里全面铺开,就必须付出巨大的艰辛。
“阿浩,你也不容易啊!”心悦诚服的广胜拉住天浩的手,长吁短叹:“以前我觉得你是运气好,现在才明白我是真的不如你。怪不得孚松当了那么多年头领磐石寨一直没有改变,你上来以后这里的人才过上好日子。”
天浩谦虚地笑笑:“其实平林寨的条件很不错,广胜大哥你这次回去按照我教你的办法做,再把咱们两寨之间的路修起来,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
“修路的事我已经让人在做了。另外就是建平……”说着,广胜压低了音量:“我听说你让你大哥接替建平的位置,做漳浦寨的头领?”
“是的。”这种事情没必要否认,反正早晚都要公开。天浩坦言:“我大哥去雷角城向大王说明情况,回来以后就去漳浦寨完成交接手续。”
广胜试探着问:“阿浩,你怎么不让漳浦寨并过来?这人多了,事情才好办啊!”
天浩微笑着,弯下腰,随手在地上画出三个圆圈:“这是磐石寨,这是平林寨,这里是章浦寨。你看,只要把三个寨子连起来,就是一个很大的三角形。这意味着中间这块内部区域属于我们的共同势力范围,所有的物产都由我们共同开发。木材、矿石、泥炭、粮食……我们可以得到很多东西。可如果只是一个点,无论以章浦寨还是磐石寨为主,距离上就太远,得走很长时间。”
“另外,就是各个寨子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力。”天浩在代表平林寨的圆圈上重重点了一下:“就拿广胜大哥你的平林寨来说吧,可以朝着外围获取更多好处。只要经营得法,就会有更多人加入你的寨子。到时候,平林寨就会变成平林城。”
广涛在旁边听得很激动,心驰神往,他满面亢奋,用胳膊肘轻轻碰了一下广胜,眼睛里放着惊喜亮光:“阿爹,阿浩说的没错,他说得真好!”
一股从未有过的狂热在广胜心中发酵。
平林城?
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是现在,广胜觉得这种事很实际,看得见,也摸得着。
远的不说,磐石寨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一百五八节 黑角城
良久,他发出极其兴奋,郑重其事的低吼:“阿浩,以后我就跟着你干了。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天浩的笑容看起来令人非常舒服:“那我们就先修路。”
“好的,没问题!”
……
天峰从雷角城回来了。
一场丰盛的宴席践行,他带着阿莉,还有两百名亲卫班底,前往章浦寨赴任。
第二天,天浩把各种事情安排好,带着护卫们离开了磐石寨,往黑角城而去。
一直没有以罗的消息。按照文明时代的理解,失踪人口死亡的概率很大。
天浩从不认为自己是神勇无敌一个打一千的超人。好不容易寄生成功,白白成为对手狙杀的目标未免太浪费了。安全保卫工作无论做得多么细致也不过分。做人坦诚些,公开承认怕死不是懦弱的表现,恰恰相反,是为了自己的事业,对所有与自己相关的人负责。
整个随同出行的卫队多达上百,其中有五十名新近选为亲卫的豕族人。
碎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身材高大,比其他豕族人更加魁梧,能够熟练使用各种兵器,曾经是崮山寨最好的雇佣兵。
曲齿把碎齿推荐给天浩。有了绝对可信的推荐人,碎齿成为了头领豕人亲卫小队的队长。
队伍里有五匹驮马,主要负载武器和食物,所有人步行。
一方面是没有足够的马,一方面是天浩想看看自己的体能极限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这次长途跋涉前往黑角城算是一种测试,顺便对牛族和豕人战士的耐力进行评估。磐石寨粮食充足,他们不缺乏营养,如果在保持速度且负重前提下达到天浩的预期,他觉得就算因为材料受限无法制造火药,也可以从其它方面对野蛮人的武器装备进行提升。
临近赤蹄城的时候,天浩下令避开大路,直接前往雷角城。
碎齿对此无法理解,他加快速度跑到天浩身边,不解地问:“大头领,为什么不进城休息一晚再走?”
“那座城市有着太多无法确定的未知因素。”天浩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水,平静地说:“牛铜也许是个好人,也可能是个坏人。我们人少,如果进去遇到危险,很可能无法活着出来?”
碎齿粗糙多毛的脸上浮起震惊:“赤蹄城的城主……他……他可是您的同族啊!”
看着这个涉世未深的年轻战士,天浩淡淡地笑了:“没错,他的确是我的同族,我也没说他是个坏人。但我必须小心,所以能避免的麻烦,还是尽量不要招惹。”
几天后,抵达了雷角城。
牛伟邦很守信用,他安排了大量劳力筑路,而且进度很快,天浩在城外三里多的位置就看到负责修路的工程团队。正在回暖的天气融化了冰雪,地面没有深冬时节那么坚硬,强壮有力的牛族汉子挥舞铁镐挖开土层,垫上大块的坚硬岩石,一切都按部就班,有条不紊。
看到天浩抵达,牛伟邦很高兴。他将城中事务交给副手,带着贴身卫队与天浩一起前往黑角城。
为了兼顾速度,牛伟邦干脆撇开坐骑,兴致勃勃与天浩一起步行。
“其实这次就算你不来,我也要去黑角城觐见陛下。这是咱们牛族的规矩,每年春年的时候,所有城主都要在黑角城聚会,商量本年度的各种计划,顺便制定计划。”他谈兴很高。
天浩有些意外:“照这么说,牛铜也要去黑角城?”
牛伟邦点点头:“他上个星期就出发了。听说赤蹄城出了点儿事情,他想从大国师那里求得帮助。”
天浩思考了几秒钟,疑惑地问:“赤蹄城出什么事了?”
“我也这么问他,但他不肯说。”牛伟邦耸了耸肩膀:“牛铜是城主,只要把年度的粮食份额缴足,其它事情都由他全权处理,我这个族长不管的。”
天浩若有所思,微微颔首。
离开雷角城一路往西北方向走,沿途经过了很多村寨。这里是牛族核心领地,没有太多的山,地势整体趋于平缓,有两条宽阔的大河,水量充沛,灌溉着两岸肥沃的土地。
太阳高挂在天上,释放出融化冰雪的热能,风速缓慢,吹在脸上很舒服,不像深冬季节那样有针刺刀刮的感觉。
天浩弯下腰,从脚下抓起一把被融雪浸润的黑色泥土,发出赞叹:“这里的土质不错,今年会有个好收成。”
“也许吧!”牛伟邦对此显然没什么兴趣。
天浩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收成好不好其实都一样。”牛伟邦用舌头沿着上牙床在嘴里抹了一圈,自嘲地说:“这里是领地内部,就算再好的田地,数量也有限。按照大王颁布的法令,以雷角城为界,往北所有的城寨粮食缴纳额度都是百分之五十。没办法,要养活其它粮食产量少的边境城寨,还要给锁龙关供粮,只能从这些地方获得支援。”
望着远处高低错落的丘陵,天浩疑惑地问:“为什么不开垦更多的荒地?我知道南面是边境,可大陆北方应该没有别的部族啊?”
“北面的土地不适合耕种。”牛伟邦解释道:“而且那里的情况很复杂,天气寒冷,而且都是山地,没有平原。”
说着,他神情变得严肃起来:“还有一个原因,北边是暴民的势力范围。”
“暴民?”天浩头一次听到这个词。
“从血缘上来说,他们是我们的同族,但它们很可怕,是真正的野蛮人。”牛伟邦认真地说:“一直往北,翻过最高的那座山,那里是冰雪笼罩的世界。暴民长得跟我们差不多,他们什么都吃,最重要是……很难沟通。”
“你见过暴民?”天浩试探着问。
“见过。”牛伟邦神情凝重,缓缓点头:“那年我九岁,父王带着卫队给北边的暴民送粮食。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过他们,所有人都穿着兽皮,头发又乱又长,估计从生下来就没有修剪过。”
“送粮食给他们?”天浩觉得越发不可思议:“为什么?”
“这是从祖上传下来的规矩,包括虎族、狮族、鹰族、鹿族……所有部落都要定期给暴民送粮。其它部落的运粮队必须经过我们牛族领地,他们每年春天派出使者前往黑角城,与陛下约定当年运粮的人数。最重要的是,他们不能携带武器,运完粮食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尽快离开。”
他叹了口气:“这是几大部落之间的秘密,只有城主以上身份的人才有资格知道。至于你问为什么……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不给他们粮食,或者没有给足他们粮食,会怎么样?”天浩觉得很好奇,这些事情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和认知,简直闻所未闻。
“你说的这种情况的确发生过。”牛伟邦声音压得很低:“那时候我阿爹还活着,听说那年鹰族领地遭了大水,粮食大幅度减产。虽然鹰王没有缩减必须送给暴民的粮食数量,可负责运粮的人却起了私心。他私下藏了一些,结果粮食运过北面的山口,暴民清点过后发现数量不够,当时就把所有运粮的鹰族人抓起来,除了放回来一个报信,其余的全都杀死……从那以后,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
“说是报信,其实就是警告。”
天浩抬起头,下意识朝着北面望去:“暴民……山口……照这么说,北面岂不是与锁龙关一样,都是重兵把守的关隘?”
“不一样的。”牛伟邦继续解释:“据我所知,咱们牛族在北面山口没有驻扎军队,只设了一个警戒哨卡。暴民虽然可怕,却不是我们的敌人。他们很强,就算真的打起来……说实话,估计我们不是对手。”
说到这里,牛伟邦清了清嗓子,用力抓住天浩的胳膊:“是不是被我说的有点儿动心,想过去亲眼看看暴民长什么样?”
天浩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牛伟邦再次发出警告:“他们从不与外人接触,就算是使者,也必须持有牛王陛下签署的文件。那是一个很特别的印记,任何人都无法伪造。”
一路上,天浩都在思考牛伟邦说过的这些话。
暴民……
这个陌生的世界显然隐藏着太多秘密。
他第一次对“老嬷嬷”产生了怀疑。
……
所有第一次来到黑角城的人都会感到震撼。
壮观、宏大、雄伟……实在是有太多的词汇可供用于形容这座城市。它建造在山岭之间,并非依山而建,而是将几座独立的山峰包容在内,以此作为支撑点,构筑高度惊人的塔楼,充分利用山峰之间的谷底,修造平民居住的房屋。远远望去,就像一层层堆叠而上的鱼鳞。
王宫占据着位于山岭正中的位置。有一个幅度很大的斜坡,倾角约为三十度,多达上千级台阶全部用岩石砌成,正下方是面积宽阔的巨型广场,至少可以容纳五万人。
整座城市居民数量多达四十万。据牛伟邦说,这还是四年前统计的数字。
这里的防卫设施极其严密,高塔与城墙上架着大型弩炮,全副武装的牛族战士结队巡逻。天浩留意过他们身上的盔甲,在阳光下反射出一层幽蓝色的光,这意味着盔甲用高强度合金打造,异常坚固。
铬与镍是文明时代高强度钢材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分。天浩看过老祭司珍藏的泥版,也见过铁匠同彪锻造金属的全过程。无论古老的记载还是保存于他们脑海深处的记忆,都没有留下相似文字的痕迹。但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原料可用,什么样的做法才能得到最优质的金属。
进入牛族首都,天浩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牛伟邦为他开具了新的身份证明文件,从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是一件大事,必须得到王族管理机构的承认。
宗族府看似占地面积很广,其实办公区域不大,最多只有总面积的十之二、三。在天浩看来,宗族府就像文明时代其它省市所设的驻京办事处,很多房间用于安置驻京人员,或用作招待所,只留下区区一两间才是装点头面的办公室。
蒙着铁皮的大门敞开着,正中图案是一颗用艺术手法夸张变形的巨大牛头,它从中间分为两半,双眼向下低垂,视线由下至上盯着每一个从这里经过的人。
大厅里烧着炭火,两名身穿号衣的男子坐在桌前忙碌。一个身高将近三米,魁梧结实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从身旁侍卫手中接过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虽不认识对方,天浩却看见那人身上穿着熊皮袍子,领口敞开的位置露出白色棉质内衣。他大步走上前,微笑着对中年人行了个礼:“你好。”
对方坐姿端正,笔挺的后背如旗杆般标准,他保持着野蛮人很少修剪头发的习俗,却经常梳洗,看上去干干净净,一丝不苟,用一根红白缠绕的棉绳在脑后扎紧,露出宽阔的额头。
“你好。”他微笑着略微点头算是回礼,深深内陷的眼眶镶嵌着鹰一般的眼睛,锐利的目光在天浩身上打量,试探着问:“你是刚获得晋升的千人首?”
因为职能重叠,黑角城没有另设针对下级官员晋升的类似机构,审定流程也相对简化,尤其是百人首、千人首之类的晋升,只要有所在辖区城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就可以在宗族府接受认证,以及烙印。
与文明时代一样,在某些特定场合,可以通过对服装判断某人身份是否尊贵。天浩谨守着礼仪,不卑不亢地回答:“我是磐石城的城主。”
“城主?”中年男子骤然动容,他倒吸一口冷气,发出惊叹:“你今年多大?这么年轻就是城主……你父亲是谁?”
天浩正准备回答,对方却抬起手,猛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磐石城……等等,我想起来了,你是雷牛部牛伟邦的手下……天浩……对,牛天浩,我在通报文书上见过这个名字。”
第一百五九节 我怕疼
这人给自己的第一感觉很不错,天浩笑着点头承认:“请问阁下该怎么称呼?”
“我叫元威,是山阳城的城主。我跟你不一样,我是狂牛部的。”元威从椅子上站起来来,上上下下盯着天浩看了很久,发出感慨的叹息:“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来来来,坐下,好好跟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弄的,这么年轻就成了城主。要不是我跟牛伟邦很熟,对他知根知底,肯定会认为你是他的私生子。”
这话说得让天浩哭笑不得,看得出来,对方的热情丝毫没有作伪。反正也没什么事,他索性从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开始交谈。
基本上是天浩一个人在说,元威只是偶尔发问。谈话内容包括磐石寨的发展,前后两次分别对鹿族和豕族的大战,以及对磐石寨周边资源的利用等等……当然,涉及机密的内容天浩不会泄露,无法藏住的事情他也不会刻意隐瞒。
元威听得很仔细,他有着这个年龄段的丰富阅历,谨慎、细致和耐心:“照这么说,磐石城现在的人口数量超过三万?”
天浩没有夸大事实,他谦虚地摇着头:“没那么多,大约有两万七千人,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豕族人。”
“那也是很了不起的成就啊!”元威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更喜欢对方没有故意夸大的诚实,他的目光充满了赞叹与欣赏:“不错……一个雷牛部边境上的小寨子,短短几年功夫就能发展到这种程度,要是所有村寨头领都像你这么努力,咱们牛族肯定是所有部落里响当当的头号大族。”
说着,他一把拉住天浩的手:“来,让他们给你审核文书,然后烙印,别耽误时间。小兄弟,弄完了到我那儿去喝酒。”
天浩脱去外衣,露出粗壮的臂膀,结实的肌肉棱角分明,反射出一层浅褐色的光。
通红的烙铁与皮肤接触,瞬间融化了皮下脂肪,浓烈的焦糊气味四散蔓延,伴随着令人心悸的“嗤嗤”声。片刻,等到烙铁移开,天浩强忍疼痛朝着左臂望去,看到那里多了一个清晰的双角牛头图案,线条明朗,有种粗犷与野蛮的特殊美感。
元威站在旁边,仔细观察着天浩左臂上那一个个代表不同身份的烙印。
十人首、百人首、千人首……直到现在,新加上的城主标志。
天浩紧咬住牙,剧痛导致神经一阵抽搐,反叉在腰间的胳膊微微颤抖,额头上疼得冒出冷汗,却一声不吭,只是面部表情显得有些狰狞。
“不愧是我牛族的好汉子!”元威大声喝彩,他满意地重重拍了拍天浩的肩膀,眼中全是佩服的目光:“我有你这么大的时候,第一次十人首烙印,我疼得差点儿没哭起来,要不是我阿爹狠狠抽了几鞭子,估计我……”
刚说到这里,从大门方向忽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后半句话没说完的元威连忙抬头朝那个方向望去,看到十几个人走进大厅,为首两人他认识那是野牛部汨水城的城主宗具,还有他的儿子宗光。
“嘿!老具,你怎么也来了?”元威迈开大步迎上去,发出粗豪的大笑。
宗具看起来年纪不算大,应该与元威差不多,都是四十左右。他的个头与元威差不多,却没有后者那么强壮。体型偏瘦,高凸的颧骨使眼窝看起来越发显得深陷,龅起的门牙使上唇总是张着。看到元威,他显得有些迟疑,脸上表情也不太自然,目光随即落到天浩身上,下意识地点点头,随口“哦”了一声,抬起手,指了一下天浩:“这位是……”
元威在察言观色方面显然没有那么敏锐,他仍然大笑着,用力握住宗具的胳膊,将他拉到近前:“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雷牛部新晋的城主阿浩,他的领地刚从寨子升格为城,是牛伟邦的手下。”
转过头,面向天浩:“这是宗具,野牛部的,跟你一样,也是城主。那是他儿子宗光,你叫他阿光就行。”
宗具脸上浮起一丝浅笑,与其说是客套,不如说是尴尬,他保持着必不可少的礼仪,向天浩伸出右手:“你好。”
看着两个人互相问候,元威重复着之前的问题:“老具,你怎么有空到这儿来?”
宗具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天浩看出他很是窘迫,只是不明白究竟出于什么原因。正思考着,他看见站在宗具身后的宗光。
这人很年轻,二十岁,甚至更小。他比宗具矮一个头,瘦的厉害,宽大的皮袍穿在身上,摇摇晃晃,显得很空。他有着北方蛮族少见的细腻皮肤,脸色苍白,就像大病初愈。
宗具大概是看着元威没有离开的意思,又看着天浩脱掉上衣袒着左胸,空气中的焦糊味尚未散尽,胳膊上新烙的图案非常清晰。他眼里闪过一丝羡慕,叹了口气,犹豫了几秒钟,强笑道:“我……阿光现在是城主。这不是大王召集开会嘛,我就顺便把他带来,弄个身份,顺便……烙印。”
很简单的一件事,宗具说得很艰难,他说着说着就低下头,神情也不太自然。
“城主?”元威疑惑地望着他,又偏头看看站在宗具身后的宗光:“咝……我说老具,阿光明明是怀集寨的头领,去年秋天我去他那儿的时候,寨子里好像只有三千多人,这什么时候超过一万了?”
“……这个……”宗具觉得难以启齿,只是元威问得很直接,彼此关系很熟,有些事情晚说不如早说。想了想,他声音变得更低了:“……我从汨水城分了些人过去……”
元威脸上一片恍然。
天浩听懂了宗具话里的意思。
从千人首晋升为城主的条件很苛刻,治下村寨的人口必须超过万数。宗光是宗具的儿子,当爹的从自己城里分出几千人过去,让怀集寨升格为城。
天浩不知道这样做是否违规,可是看元威的表情,估计族里应该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做。而且他对这个世界很陌生,插不上话,也不好发表意见。
“我老了,阿光总要接下我的职位。”宗具有些惭愧,似乎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他只是千人首,没有管理大城市的经验。我寻思着先把他抬上去,用怀集城练练手,以后经验多了,我再把汨水城交给他,也就放心了。”
宗光应该属于很内向的性格,他一直低着头,有些腼腆,没有说话。
对此,元威也不好发表意见。他叹了口气,问:“大王那里没问题吧?”
宗具知道这话所指,连忙点头道:“大王已经答应,阿光的身份文书也发了下来。”
元威板着脸,点点头,侧身朝旁边让了一步:“既然如此,那就让阿光过来接受烙印吧!”
再严格的规定也有人钻空子。虽说宗具和宗光是父子,但这样做肯定属于徇私。用文明时代的话来说,就是“合法不合理”,令人鄙视,却又挑不出毛病。
宗具也知道这样做不太合适,他讪讪地笑着,用力握住宗光的手,拉着儿子走过来,站在炭火熊熊的火盆前。
侍者验看过宗具出示的身份文件,仔细核对无误。他拿起冷却的烙铁,塞进燃烧正旺的炭火深处,用丝毫不带情绪的目光注视着宗光:“把衣服脱下来。”
宗光明显颤抖了一下,他盯着正在炭火里烧红的烙铁,目光中流露着恐惧,还有挣扎。
他颤巍巍地退了一步,整个身体瑟缩着,用带有哭腔的声音哀求父亲:“阿爹……我……我怕……”
宗具急了,想要发作,却碍于元威与天浩在场,只能压低声音,带着说不出的羞意,恼怒地问:“你怕什么?”
“……疼……”宗光是个懦弱的性子。他死死抓住宗具的手:“烙铁……疼死了……上次烙千人首,我足足疼了一个多月。”
元威在旁边看着,转过身,用手捂着嘴,看他微颤的背影,明显是不好意思当着老朋友的面发笑。
宗具觉得自己的脸被丢尽了,他被气得不轻,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恨铁不成钢地骂道:“你……你……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你看看人家阿浩,比你大不了多少,人家一样是城主。”
宗光被强烈的恐惧折磨着,脸色变得越发苍白,他再次抓住父亲的手,连声哀求:“我怕……我怕啊……”
就在这时,大门方向忽然传来一个严肃的声音。
“既然害怕,那就不用烙了。连这点儿小痛都受不了,还当什么城主?”
国师巫彭在几名护卫簇拥下走进大厅。
见状,元威连忙转过身,行了个礼:“大国师,您来了。”
巫彭虽老,步伐却很稳健。他径直走到天浩面前,看了一眼胳膊上新烙的牛头图案,赞许地点点头:“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这才过去没多久,磐石寨就变成了磐石城……好!好!非常好!”
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周围的人听了大为惊奇。国师性子稳重,城府极深,很少有当众夸奖某人的时候,像今天这样就更是罕见。
元威把视线移到天浩身上,对这个年轻人又有了新的认识。
宗具同样也在看着天浩,目光里充满了感慨,更多的还是羡慕。想想自己胆小怕事的儿子,再看看天浩,那种被“别人家孩子”支配的复杂情绪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国师转过身,用严肃的眼睛盯着宗光,目光是如此锐利,吓得这个年轻人魂不附体,一直发抖。宗光很想躲到父亲身后避开,然而理智告诉他绝对不能这样做:这是大国师,是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人。
“怕疼怕痒,成何体统?”巫彭拎起拐杖,重重在地上顿了顿,口中发出威严冰冷的声音:“你父亲好不容易在陛下面前为你求的一个城主职位,你却一点儿也不珍惜。烙印是我牛族汉子证明勇气和能力的痕迹,上至牛王陛下,下至最普通的村寨管事,哪一个胳膊上没有烙痕?虎族、狮族、鹰族、鹿族……所有部落都是这样,这是兽神定下的规矩,你生为蛮人,就必须敬奉兽神,接受这一切。”
这顿训斥说得宗光面颊通红。他低着头,用力咬住下唇,紧握成拳的双手保持微微上扬的幅度,在激动与屈辱中不停地颤抖。
他很想大吼一声脱掉上衣,冲到炭火前,拿起烙铁,用行为证明自己不是一个懦夫。
然而之前烙印的经历实在是无法让他忘记那种剧痛,难以忍受,甚至疼得足以令人昏死过去。
头顶再次传来国师带着怒意的威严质疑:“既然你如此惧怕烙印,那我问你,你之前是怎么通过十人首、百人首和千人首资格认定的?没有烙痕就无法得到身份,你在怀集寨当了那么久的头领,你父亲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徇私,你倒是给我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宗光实在忍不住了,他一把扯掉上衣,露出左臂,光滑的皮肤表面由下至上顺序排列着三个烙痕。
巫彭苍老的眼睛释放出看透一切的冰冷目光,声音里夹杂着一丝鄙视:“别告诉我你以前烙印的时候吃了麻药,那跟作弊没什么两样。”
宗光猛然抬起头,暴怒导致肌肉紧绷,粗大的血管在两边太阳穴位置根根暴起:“我没有!”
“那就奇怪了。”国师冷笑着摇头:“以前都能接受烙印,现在却怕得要死……依我看,怀集寨也没必要升格为城,你还是老老实实呆在那里当头领吧!”
宗具在旁边一下子急了,连忙快步冲到巫彭面前,连声恳求:“大国师,不能这样啊!阿光年纪小,还请大国师给他一个机会。”
“机会?哼……”巫彭显然不打算给宗具这个面子:“机会得靠自己争取,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陛下仁厚,对你从汨水城迁人到怀集寨的行为不予追究,宗光是你的独子,这样做倒也无可厚非,可是看他现在的表现,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第一百六十节 长远的计划
天浩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话。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点儿也不复杂。
他走上前,对着巫彭行了一礼,恭敬地说:“大国师,宗光兄弟刚到黑角城,可能是路上走得急了,有些不太适应,还望大国师见谅,给他一点儿时间。”
谁也没有想到他会突然说出这种话,巫彭顿时怔住了。
元威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好奇。
宗具则是感激。
宗光却显得懵懂,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天浩转过身,弯腰从地上捡起宗光扔掉的上衣,递过去,微笑着鼓励道:“别害怕,其实烙印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疼。用力咬住衣服,左手叉在腰上,把肌肉鼓起来。”
宗光犹豫片刻,缓缓伸手接过衣服。他脸上的神情有些复杂,谢意中夹杂着畏惧,期期艾艾地问:“……真……真是这样吗?”
天浩笑了:“第一次烙十人首图案的时候最疼,我当时疼得差点儿晕过去。后来就好多了。烙百人首的时候感觉还是很痛,却没有第一次那么明显。等到了烙千人首,感觉又比上一次好……这不,现在烙城主的印记,根本用不着害怕。”
说着,他继续鼓励宗光:“其实大家都一样,只要鼓起一口气,脑子里想着别的事,就不会觉得那么痛。”
这是一种心理及生理上的本能反应。天浩是文明时代的休眠者,同时也是军官,他接受过系统的心理辅导训练,知道如何在战场上开解对死亡产生恐惧感的士兵。宗光虽然性子软弱,但身份烙印这种事不可能做假,至于国师说的喝点儿麻药扛过去就更不可能。这个时代的权力者不比从前,上上下下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何况城主与巫师是两个互为监督的权力系统,就算宗具有心照顾儿子故意给宗光放水,汨水城的巫师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给予配合。
烙印,肯定很痛。
可以从外观上看出宗光体质很差,也就不难理解他对烙印这种事产生畏惧心理。
心理医生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不是给病人开药,而是准确切入病患的心理沉疴,挖掘内心触动点,用语言诱导他们从自我封闭状态下走出来。
“你是汨水城主的儿子,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让你父亲蒙羞。想想你的家人,他们都希望你成为城主,成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不知道你是否娶亲,如果有,一旦消息传出去,你的妻子会被连带着被外人嗤笑。如果没有,你会被女人瞧不起。这是一辈子的事,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害怕,毁了自己,害了别人。”
天浩把话说得很重,口气也比较严厉。元威等人听了暗自点头,宗具眼里虽然透出感激,却仍是愁眉不展看着宗光。后者死死攥住衣服,看得出来正在进行激烈的心理斗争,脸色越来越红,仿佛随时可能有鲜血渗透皮肤,滴落下来。
天浩放缓语气,抬起手,轻轻拍了一下宗光的肩膀:“真的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痛。你很幸福,有父亲陪在身边,还有大国师,我们是牛族人,是一个部落的兄弟。放心吧,我们都会陪着你完成这场神圣的仪式。还有兽神,它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你,祝福着你。”
这些话触动了宗光心里某些脆弱的部分。
他抬起头,眼里的畏惧消退了很多,沉甸甸如山一般的责任感充实进来。他不断舔着嘴唇,大口喘息,神情与目光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天浩上前半步,认真鼓励道:“别怕,你父亲当年也是这样过来的。”
宗具连忙点头,迅速脱掉上衣,将满是烙痕的左臂伸到宗光面前:“阿浩说得没错,看看,这是阿爹的。”
元威与宗具是老友,见状,他也脱掉上衣,袒出左臂。
坚定的目光从宗光眼眸深处释放出来。他双眼变得有些发红,猛然发出令人震撼的狂吼。
“来吧!给我烙上!”说着,他嘴巴张大到极致,狠狠咬住手里的衣服。
侍者将烧红的烙铁重重按上他的胳膊,浓烈的焦糊味再次蔓延开来。宗光脸上的肌肉和表情都在扭曲,鼻翼两侧的皮肤大幅度上扬,在脸颊与嘴唇边缘堆积起无数皱褶。牙齿咬得是如此紧密,浑身上下每一根神经都在剧烈颤抖。他紧握双拳,在剧痛与疯狂中发出沉闷的“呜呜”声。
宗具一直担忧地看着儿子,然而眼前的现实令他惊讶:宗光没有哭泣,没有流出眼泪。
烙铁从胳膊上挪开的一刹那,宗光感觉浑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抽空。他觉得自己像一条没有筋骨的鱼,软绵绵的想要瘫下去,就在这个时,身后突然伸过来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死死扣住肩膀,强行把自己抓住,保持着勉强站立的姿势。
耳边传来音量极低的话语:“站起来,别给你父亲丢脸。”
这句话让宗光瞬间涌出压倒一切的力量。他偏过头,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天浩,眼里全是感激。
宗具高高吊起的心终于缓缓落下。他走到儿子面前,用微颤的手轻轻握住带有烙痕的胳膊,长长呼了口气:“……好……好……你长大了,现在是城主了……”
元威笑着穿上衣服。
国师的神情依然冷漠,他对此不置可否,转身离开。
天浩看懂了他目光深处释放的隐意,连忙穿好上衣,快步跟了出去。
巫彭在走廊侧面转向,踏上通往南面高台的石阶。
天浩亦步亦趋,紧跟其后,很快登顶。
这是一个面积五百平米左右的高台,地势开阔,可以把整个黑角城这一方向大部分建筑收入眼底。可以看到纵横交错的街道,密密麻麻相邻排列的房屋,以及远处的城墙。
“你为什么要帮宗光?”国师背对着天浩。
“他是我同族的兄弟。”天浩回答得很认真。
“就因为这个?”国师没有转身,他的声音里带有一丝嘲讽:“你敢说不是想趁此机会跟他们拉上关系?”
“我承认的确有这想法,但这不是主要原因。”天浩很坦诚。
“那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国师问得很快,他不打算给天浩时间思考。
“每个人都要面对人生中的第一次。宗光是这样,我也不例外。”天浩感慨地叹了口气:“他很幸运,有个替他考虑未来,心甘情愿铺路的父亲。说真的我很羡慕他,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来自父亲的关爱。我曾经有过,那时候我还小,阿爹为了让我们兄妹几个有一口吃的,不至于饿死,他上山打猎,就再也没有回来……”
国师缓缓转过身,注视天浩的目光变得略有缓和,不像之前那么锐利。
“做父亲的替儿子考虑,这是人之常情。宗光其实没有看起来那么懦弱,他只是对这种事情不太适应,我估计是身体上的原因。他很瘦,跟其他人区别很大。”天浩在脑海中回放各个细节。
巫彭再次转身,淡淡地说:“你看得很准。宗光是宗具的独子,他生下来的时候不足月,这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
“所以我必须帮他完成仪式。”天浩有着属于他自己的坚决:“一味打压不见得会有好结果,大家都是牛族的兄弟,必须抱成团才能活得更好。何况他们都是城主,如果因为这件事产生反效果,到时候无论汨水城还是怀集城,那里的平民百姓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
沉默了几秒钟,国师冷哼了一声:“你想得还挺多。”
“身为城主,我必须考虑更多的问题。”天浩恭敬地说:“其实大国师您何尝不是这样?表面上看来冷酷无情,其实您同样希望宗光自己挺过去。您之前说的那些话,不过是在吓他,别人听不出来……我……嘿嘿嘿嘿……”
巫彭转过身,脸上的冷漠早已消失,他显得有些无奈,摇着头叹道:“好了好了,不提这件事。我问你,你心里究竟打的什么主意?”
“我想与其它部族互相往来。”天浩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有贸易往来,才能加强彼此间的关系。磐石城有盐,还有各种海产品都可以用作贸易。当然,卖给咱们牛族的兄弟,价钱肯定比卖给其它部落便宜得多。”
“你想从他们手里得到什么?”国师紧盯着天浩:“具体点儿,就说宗具父子吧!你想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好处?”
“矿石,还有泥炭。这是我目前最需要的。”天浩说得很认真。
“你要这些做什么?”国师下意识地皱紧眉头:“你的领地附近就有铁矿,还有大量的泥炭,何必舍近求远?”
“我们有,但是其它部族没有这些东西。”天浩笑了:“泥炭是一种很好的商品。从今年夏天开始,我向其它部落派出商队,专做泥炭生意。他们总得烧火做饭,以前用的是木柴和干草,比起来,泥炭要好烧得多,而且价格不贵。只要他们习惯了,以后就很难再用木柴和干草。”
巫彭的眉头略有舒展,他对此产生了一丝兴趣,只是心中仍有疑问:“泥炭……这想法不错。可泥炭到处都有,我估计很快就会有人效仿,这桩生意应该不会长久。”
“会,肯定会!”天浩对此有着强烈信心。
“为什么?”巫彭无法理解他的思维。
“因为我拥有整个北方大陆最广泛,同时也是最多的泥炭供应量。有竞争对手并不可怕,有人效仿也不奇怪。打个比方,就以咱们牛族最擅长的锻造来说,其实所有部落都会打造兵器,他们也有技术精湛的工匠,但是数量很少,偶尔造出几件精良的兵器很正常,他们的缺点在于无法形成规模,产量极低,无法扩大。”这是专属于文明时代的经验。
国师是个极富智慧的人,他若有所思微微点头:“所以,其它部落上等兵器价钱卖得很贵……我们的……很便宜?”
“泥炭也是同样的道理。”天浩笑道:“据我目前掌握的情况,其它部族的泥炭产量不大,而且不是所有部族领地都有泥炭这种东西。比如狮族和虎族就没有。只要加大供应量,花上两到三年的时间,让他们彻底习惯使用泥炭,就会对我们产生依赖。到时候,他们会主动求着我们维持贸易。”
这是思想上的一种误区。就像文明时代曾经出现过的蜂窝煤,后来被煤气取代,再后来变成了天然气……能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个时代的部族首领们无法看到这一点。“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老话可不是随便说说,如果文明时代截断家家户户使用的燃气管道,全国宣布重新使用蜂窝煤,这种可怕的政策将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导致极其可怕的全方位后退。
巫彭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他在仔细思考。
他毕竟没有亲身体验,无法想象其中的诸多细节。但他最大的好处就是愿意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因此对天浩的说法并不反感,只是显得犹豫,无法判定这件事的可行性有多大。
良久,他认真地问:“你到底需要多少泥炭?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
“没有。”天浩坦言:“不过,整个北方大陆上所有部族人口加起来,至少有好几千万。我的目标是,让所有人都能用泥炭取暖、做饭。”
巫彭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骤然动容。
天浩继续道:“以汨水城和怀集城为例,他们可以得到盐和鱼,磐石城可以得到源源不断供应的泥炭。只要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就算狮王和虎王想要中止贸易,也不得不考虑来自下层民众的反对意见。到时候,我们完全可以提出索取马匹和粮种的要求,如果他们拒绝……呵呵,肯定会出乱子。”
巫彭被彻底说服。
“就照你的想法,放心大胆去做吧!这件事我会上报给陛下,争取为你提供一些便利条件。”
第一百六一节 其实,我是一个奸商
说到这里,巫彭忽然想起另一件事:“牛伟邦告诉我,这次你进攻钢牙部之前,曾经派人向雷角城求援,但是信没有送到,信使也不见了?”
“是的。”天浩点点头,详细说了一遍之前发生过的事。
国师再次皱起眉头:“这么说,有人想对付你?”
“不管是谁,他都是整个雷牛部的敌人。”天浩的态度很坚决:“因为增援没有按时抵达,我不得不杀了六千多个失去抵抗力的豕族人,还失去了攻占钢牙城的机会。当时铁齿已经被我俘虏,有他在手上,就能控制整个钢牙部……这样的机会,以后再也没有了。”
“必须把这个人找出来。”巫彭变得异常严肃,话音森冷:“这是叛族行为。”
天浩对此深以为然。他缓缓吸了口气,再次朝着巫彭行了一礼:“大国师,在下有个请求,希望您能答应。”
巫彭正视着他:“说吧!”
“我想要一份完整的地图。”这是天浩长久以来的心愿。
信息不畅通,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征。雷角城有涵盖着整个部族的地图,这仅仅只是牛族领地的一部分。其它狂牛部、野牛部、凶牛部等累加起来,才是一张完整的牛族领地分布图。
在此之外,还有虎族、狮族、鹰族、鹿族……各部落的地图均属于机密,从不对外泄露。
这还只是大陆北方,在锁龙关以南,那片陌生的土地上,同样还有更多的秘密。
如果有地图,很多事情会变得简单。至少可以在前人勘测的基础上,少走很多弯路。
巫彭目光变得凝重:“你要地图做什么?”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这种可能,我想去暴民控制的区域看看,能不能找到硫磺。”天浩并不隐瞒自己的想法:“我们与南方白人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了,而且这种差距还会随着时间进一步扩大。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造出火药。”
巫彭的神情有些松动:“你对暴民的事情知道多少?”
“不是很多。”天浩回答:“我是从大王那里知道这些事情。”
“暴民……”巫彭眼眸深处晃动着一些复杂的东西。他叹息着缓缓摇头,却并不意味着拒绝:“其实他们是供奉神灵的人,他们不是我们的敌人,从某些方面来说,甚至可以说是我们的朋友。”
“朋友?”天浩有些疑惑。
“从很早的时候,我们就供给暴民每年所需的粮食。所有部落一起承担,狮族、虎族、鹿族、鹰族……所有部落都是这样。可是他们要的太多了,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尤其是今年,足足要了两百万吨。”
“这么多?”天浩顿时瞪大双眼,失口叫道:“两百万……吨?”
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字。
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那时候人类年均消耗粮食约为四百至七百公斤。之所以数字偏差较大,是因为大量副食摄入及不同国家、地区、人种等多方面因素。
北方蛮族体型远超普通人类,他们的食量也相应增加。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天浩以磐石寨村民为基础,计算过每年人均粮食消耗量,大约在一吨左右。如果添加一定程度的肉食,这个数字还会进一步缩减。
这只是维持生存的基础数字。如果想要吃饱吃好,数量还要增加。
总之,取一个勉强能接受的平均数,就是一吨。
北方蛮族各部落的总人口不是什么秘密。
狮族掌握着马铃薯和玉米这两种产量最高的农作物,他们有着诸部落当中最多的人口约四百万人。
虎族排在第二位:三百八十万人。
排在第三位的是牛族:三百万。
豹族和熊族人口数量差距不大,基本持平,都是两百万。
鹿族和鹰族也是这样,大体均为一百五十万,上下浮动不会超过两万人。
其余的,就是一些小部族。比如四十万左右的豕族,二十万左右的螭族等等……
各部落所有人累计,总人口约为两千万。
两百万吨粮食,相当于整个北方蛮族十分之一的正常需求。
“暴民究竟是什么人?他们侍奉神灵……这……这是真的吗?”天浩觉得这事情听起来很荒谬,极不真实。
巫彭心情随着他的问话变得压抑起来:“算了,别问那么多,这不是你该知道的……地图可以给你,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来。你这次立下大功,算是给你的奖励吧!”
回过神的天浩连忙躬身行礼:“多谢大国师。”
巫彭用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记住你对我说过的话:让你治下的百姓吃饱,让他们有衣服穿。你现在是城主,需要管理的事情更多,需要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五年的免税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到时候,你得承担起自己的职责。”
“在下谨记!”
……
离开宗族府的时候,天浩在大门口遇到了宗具父子。
宗光已经恢复的差不多,外衣没有系上扣子,敞开披在肩上。远远看见天浩过来,他满面欢喜,小跑着主动迎上,感激地笑道:“阿浩,我们一直在等你。”
天浩微笑着看了一眼宗光的左臂:“怎么样,感觉还行吧?”
宗光左手使不上力气,他用右手紧紧握住天浩的手,声音比任何时候都诚挚:“谢谢……谢谢你!”
宗具笑着走过来:“阿浩,今天多亏了你,否则的话……唉,不说了……走,到我那儿吃饭去。”
天浩正打算推辞,却看见宗具双眼一瞪:“今天说什么你都得跟我走。你是城主,又帮了我和阿光这么大的忙,我必须好好谢谢你。”
……
宗具在黑角城的私宅很大,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无论规模还是建造工艺,远远超过天浩在磐石城的客馆居室。
晚宴非常丰盛,元威也被请来作陪。长度超过五米的条形长桌上琳琅满目,杂陈各种食物。
烤猪肉很新鲜,厨子切肉的刀工很不错,片得很薄,表面刷上调味的酱料,随便在炭火上一烤就能吃,滋味鲜美,口感嫩滑。
鸡的做法就比较粗糙:半径超过三十厘米的大锅里煮着四只母鸡,都是用最简单的方法整只囫囵炖熟。汤很浓,上面漂着厚厚一层油,与嫩黄色的鸡皮相映成辉。
牛肉的做法有些另类:选取大块的腱肉,用大木槌在案板上用力舂散,砸成肉糜,撒上各种调料,混合翠绿的葱花,还有红艳艳的辣椒面,捏成拳头大小的丸子,再用木杖轻轻擀开,在热锅中用牛油煎熟。
主食是面饼和馒头,前者做得很干,极薄,其实就是文明时代天浩吃过很多次的馕。后者从蒸锅里取出来,热气腾腾,口感松软。
元威抿了一口米酒,笑着用筷子点了点坐在对面的宗光:“阿光,你得好好敬阿浩几杯,今天要不是有他在,你无论如何也过不了大国师这一关。”
宗光连忙站起来,双手捧着酒杯高举过头,态度很是恭敬。天浩赶紧站起来回礼,碰杯,各自喝干。
酒过三巡,众人话也多了。
宗具用筷子夹起一片刚烤好的肉片,放进天浩的碗里。他笑着叹了口气,认真地说:“阿浩,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欠你个人情。这样吧,无论你提出任何要求,我都会满足你。”
天浩笑着摆了摆手,自谦道:“其实我没做什么,主要是阿光自己的功劳。”
“话不能这么说。”宗具摇摇头,苦笑道:“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阿光从小身子骨弱,在家里又是独子,所以从小我就惯着他。虽说我是城主,可汨水城地处偏远,附近也没有拿得出手的物产,城里人少,以前从我爹手里接掌的时候是那样,现在还是没什么变化。我寻思着阿光以后总得坐上这个位置,就早早安排他到怀集寨当头领,让他历练历练。没想到今天出了这种事,还差点儿被大国师把他的职位给降了,说起来……唉……喝酒!咱们喝酒!”
宗光低着头,脸上一片涨红。
元威与宗具关系很近,说话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他板起脸大声训斥:“阿光,你爹也不容易,今天这种场合你真是不该那么做。就算忍不住,也必须忍。”
天浩微笑着打圆场:“其实阿光做的很好,他毕竟做到了,自己克服心里的恐惧,就这点来说,阿光是个真正的男人。”
这番话说得很高明,元威仔细想想的确是这个道理,微微颔首。
宗具觉得在老朋友面前很长脸,心里对天浩的评价顿时提高了不少。
宗光抬起头,用炽热的目光望着天浩,充满感激,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狂热。
天浩拿起酒壶,把各人的杯子逐一加满,按照顺序敬了一圈,这才笑道:“宗具城主,趁着今天这个机会,我想跟你商量件事儿。”
宗具大手一挥:“只管说,只要是我能办到的都没问题。”
“咱们做笔生意吧!”天浩笑嘻嘻的,态度温和又亲切。
元威在旁边饶有兴趣地插进话来:“什么生意?”
“泥炭。”很简单的一个词,天浩让众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还有铁矿石,或者生铁也行。”
元威很是不解:“你要这些做什么?咱们牛族最不缺的就是矿石和泥炭。怎么,你要大规模锻造兵器?”
天浩没有把话挑明,他不会轻易公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以及独特的价值观:“我可以用你们需要的东西作交换。我说过,这是一笔生意,咱们各取所需。”
宗具没想太多,心中充满感激的他再次提高音量:“千万别说这种话,阿浩你不是外人,不就是一点儿泥炭和矿石而已,那东西不值钱。这样吧,要多少,我派人给你送过去。”
宗光在旁边连连点头:“还有我。怀集城虽然人少,但只要是阿浩你要的东西,多多少少我都能凑点儿。”
天浩用手按住自己的腿,带有微笑的眼睛从每个人脸上顺序扫过:“三位城主,你们误会了,我是真的想要跟你们做成这笔生意。我重申一遍:这是生意,而不是人情。”
宗光仍想继续劝说,已经明白天浩态度的宗具抬手在他肩膀上按了一下,元威咽下嘴里的食物,满脸都是疑惑的神情,问:“既然是生意,那你用什么做交换?”
“鱼,海里的鱼,很大,很肥的那种。”天浩笑着,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他用双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如果是冬天,鱼会很新鲜,冻起来,只要把冰化开就能吃。如果是其它季节,我可以提供腌过的咸鱼干。”
元威再次提起了兴趣,他摸着下巴上粗硬扎手的胡须,笑道:“听起来不错,你的领地可以弄到盐?”
“还有奶酪和苹果干。”
天浩说着,抬起双手,用力拍了几下巴掌,紧闭的房门随即从外面推开,身材粗壮的碎齿扛着一个不算太大的藤筐走进来,当着所有人放下,掀起表面的盖布,把装在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摆在餐桌上。
奶酪的颜色有些暗黄,这是添加了面粉的缘故。其实巨角鹿牧场的乳产量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制作奶酪本来就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的事情。在文明时代,品质最好的奶酪当然是用纯乳制取,然而添加面粉增稠的办法广为人知,只要做得不太过分,没有丧心病狂超出正常比例的添加,倒也勉强可以接受。
这就是那个时代市场上很多奶酪价格偏低的真正原因。但作为消费者,只要被蒙在鼓里就不会挑剔。毕竟这种奶酪看起来品相不错,味道也还过得去。至于营养……面粉也是一种食物,你能说它吃了对身体有害吗?
在某些特定的时候,“良心”这个词会像小飞侠一样从天浩身上溜走。
把一百斤麦粒连续褪去多层表皮,剩下的部分磨成精白面,这就是文明时代有名的“八五粉”。
五十公斤鹿奶,兑上五十公斤精白面,这就是巨角鹿牧场生产的奶酪。
第一百六二节 牛族之王
在文明时代的人类看来,这玩意儿根本就是一团垃圾,是黑心商贩为了赚钱丧心病狂牟取暴利的结果。根本谈不上什么口感,用刀子切片会产生大量粉末,放在油锅里煎熟的过程会大量起泡,而且吃在嘴里很硬,香味很淡。
社会本来就是不平等的金字塔形状,只有站在最高位置寥寥无几的精英统治者才能看到所有黑暗角落,以及缝隙。所以天浩从未想过要用假冒伪劣产品瞒过他们的眼睛,能拿到台面上当做样品的奶酪虽然掺了面粉,比例却没有那么高,口感还行,符合北方蛮族对“美味”的理解。
“味道怎么样?”他亲自用刀把奶酪切开,看着元威和宗具父子慢慢品尝,笑吟吟地问。
“挺不错的。”元威满意地点点头。
“这味道很香。”宗具的评价要高一些。
“好吃。”宗光毕竟是年轻人,说话直白,毫无保留。
这是添加了百分之三十面粉的假货。
其实天浩自己也在赌,他觉得野蛮人在口感和味道方面的判断能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从寄生成功的那天开始,他就对身边所有认识的人进行观察,各人牙齿的磨损程度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那是常年食用粗糙食品导致的结果。
奶酪这种高级货,大部分北方蛮族不要说是吃过,就连见都没有见过。
三位城主并非客套,看得出来他们很喜欢这种新奇食品。有了他们作为判断标准,天浩觉得在接下来的交易过程中,掺杂了百分之五十面粉的劣等货也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苹果干不能作假,甜味食物能让人产生愉悦的感觉,北方蛮族也一样。
元威很喜欢苹果酒,这东西味道偏甜,口感比传统米酒好得多,更重要是度数不低,完全可以取代米酒。
除了这些,最重要的交易品,就是盐。
元威很满意。他拿起一块鱼干,对着火光最亮的方向仔细看了看,带着显而易见的惊讶笑道:“没想到阿浩你的领地有这么多好东西,我应该早点儿跟你们雷角部多来往一下……当然,现在也不晚。”
宗具开怀大笑:“阿浩,别的话我就不说了,这次我欠了你一个很大的人情,回去以后我立刻派人把泥炭和矿石给你送过去,东西你看着给就行,价钱也是你说了算。”
天浩知道这是客套话,他笑着轻轻摇头:“做生意讲究公平,这不是一锤子买卖,以后咱们来往的机会很多,还是好好商量一下,大家都能接受才行。”
有了酒,气氛才会热烈。
他们谈到很晚才散场。
天浩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主动提出离开,宗光连忙站起来送他,两个人结伴走了出去。
看着从房门方向消失的背影,醉眼惺忪的元威暗自点头,淡笑道:“这是一个很懂规矩的年轻人。”
“……是啊!”宗具砸吧着嘴,叹了口气:“今天的事我真得好好谢谢他。要没有阿浩,阿光的城主位置肯定黄了。”
“你对泥炭和矿石的生意怎么看?”元威试探着问。
“我觉得可以做。”说到正事,宗具恢复了严肃认真的心态:“他拿出来的东西都是好货,还有盐。至于泥炭和矿石……只要愿意花力气,要多少有多少。”
元威从自己的角度对这件事进行分析:“你说的没错,问题是磐石城的位置有些远,单程就得走上一个星期。”
“总得给城里的人找点儿事情做。”宗具淡淡地说:“还有阿光,就让他带队负责。多跟着阿浩接触几次,让他也长点儿见识。”
……
翌日,清晨。
大朝会的规模没有天浩想象中那么宏大。
空旷的大殿里只有一百多个人。部族族长站在前面,牛伟邦是其中之一。在他们身后,按照领地规模和人口数量为标准,从高至低顺序排列着数十名城主。天浩与宗光站在队伍末端,身份尊卑清清楚楚,一览无遗。
巫祭们沿着大殿两边整齐站立。在他们身后,是全副武装的精锐卫士。随着礼官敲响钟鼓,掌管整个部族的牛王缓缓出现在连接内部宫殿的走廊尽头。
他已经很老了,真正是老态龙钟,虚浮的脚步连走路都显得困难。脸上密密麻麻布满了黑色斑点。随着年龄增加,体内肌肉不可避免的萎缩,佝偻的身形令人难以想象当年英武挺拔的模样。身上的衣服虽然华贵,却显得很空,就像是被一具随时可能垮掉的骨头架子撑起来。
唯一让人感受到威慑力的就是眼睛,炯炯有神,锐利的目光从大殿台阶上的每个人身上扫过。天浩跟随众人一起弯腰行礼,抬起头的时候,他发现牛王陛下的视线在自己身上足足停留了三秒钟,随后才转移到旁边的宗光身上。
他们是今年新晋的城主。
所谓大朝会,其实是一个沉闷无聊的亢长仪式。大国师巫彭站在牛王身边,大声宣读一条条议定内容。关于新的一年施政方针,关于国计民生,关于各部族分担的任务,关于粮食和军事等等……时间长达两个多钟头,所有人必须保持站立姿势。
这不是讨论,而是宣布。
民主生活会?呵呵,这种事情不存在的。
天浩耐心听了一会儿就失去了兴趣。巫彭宣读的内容大多很空洞,只有一个大概方向,根本没有准确的数字。其实仔细想想就能明白:具体细节属于族群机密,尽管城主已经位列部族高层,却没有真正进入权力核心。能知道个大概就已经很不错了,想要真正参与探讨,成为规则制定者的一员,还得继续努力,勇攀令人心驰神往的权力高峰。
站着发呆显然不太合适,也不符合天浩对时间的合理利用逻辑。
他开始思考别的事情。
比如地图。
昨天晚上回到客馆,国师巫彭派人给他送来了一份地图。
请注意,是一份,而不是一张。
厚厚的一大摞,全是不同种类的兽皮。所有皮子的边缘都经过修剪,左上角标注着编号,可以根据编号将它们拼起来,构成一张边长八米,基本上呈正方形的地图。
这是一张世界地图。
北方大陆形状像个被略微压扁的球,正北方有一块明显的凹陷,粗大的黑色线条分出占据大陆的各个部族。其中狮族的领地最大,其次才是牛族。只不过牛族领地被一条由东至西横贯整个大陆的醒目红线分切成两半,红线南面的区域面积大一些,相当于红线北面的三分之二。
牛伟邦曾经见过这副地图,他告诉趁夜上门讨教的天浩:红线代表禁区,任何部族都不得进入。当然,禁区并不意味着死亡,只是那里有很多凶猛的怪兽,还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让人难以涉足……久而久之,神秘地带就成为了禁区。
更重要的是,那里有暴民。
在地图上标注这些危险,并不意味着绝对禁止踏足。如果你觉得自己运气逆天,那就完全可以尝试着去那里走一走,逛一逛。牛族法律从未有过相关的禁止条令,如果你能活着从禁区回来,可以把这番经历作为资本,向别人炫耀,吹吹牛,顺便吸引几个喜欢冒险家的漂亮妞。
南北大陆连为一体,巨大的山脉从中部分开,只留下一个可供进出的山口,那就是著名的锁龙关。
地图南面属于白人领地,标注比较粗放,没有细致的线条,只有大体框架和一个个城市村寨的名字。这意味着对那片区域了解不多,很模糊,甚至可能是极其片面。
在地图上,天浩看到了弯弯曲曲的海岸线,还看到一些用黑色线条勾勒的岛屿轮廓。它们距离大陆很近,至少从图上看起来是这样。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收获,天浩打算把这副地图带回磐石城,让人重新复制并加以细节化。他需要从更深层次了解这个世界,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台阶上,传来大国师威严洪亮的声音:“下面,请磐石城主、怀集城主上前,由陛下亲自向你们颁发晋升文书。”
天浩连忙收起放开的思绪,与宗光一起快步上前,单膝跪倒在大殿前端的台阶下。
“抬起头来,让我……好好看看你们。”头顶传来一个温和慈祥,语速缓慢的声音。
牛王的笑容令人感觉舒服,那是长辈看到小辈才会有的关爱。尽管他老迈不堪,必须双手扶住椅子才能坐稳,但眼眸深处透出的欣赏却发自内心,毫不作为。
“上来……都……都上来。”老人喘息着,兴致却很高。
天浩与宗光走上台阶,在巨大的王座前站定。苍老的牛王抬起右手,分别与他们握了一下,松垮垮的皮肤在天浩触摸下感觉是那么的软,丝毫没有弹性,与其说是人类的手指,不如说是深秋时节从树上飘落的枯叶,随便用力就能捏得粉碎。
他已经风烛残年,时日不多了。
“……去年没有人晋升,今年……今年一下子就有两个……好……好得很……呵呵……年轻人,好啊!”这句话说得断断续续,极大的消耗着体力。
晋升文件是一张小型兽皮,颁发过程由国师代劳,老牛王坐在那里看着,眼睛里全是欣慰。
大朝会就此结束。
……
离开大殿的时候,天浩看到了牛铜。他快步走过去,笑着打了个招呼:“你好。”
牛铜也笑了:“我是昨天晚上才知道你晋升的消息。原本打算今天回到客馆再找你,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等会儿一起吃饭,我们好好喝一杯。”
“下次吧!”天浩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我和殿下约了有事情要谈,今天真的没有时间。”
牛铜眼睛里明显掠过一丝失望。他勉强挤出笑容:“阿浩,其实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天浩微笑着问:“你指的是什么?”
“很多。”这两个字脱口而出,随即他陷入了长达五秒钟的沉默。等到再次开口,神情也变得有些落寞:“我一直想找你好好谈谈,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你完全可以相信我,用不着舍近求远与雷角城合作,我可以帮你。”
天浩仍然笑着重复刚才的问题:“你指的是什么?”
牛铜低头舔了一下嘴唇,重新把头抬起,缓缓地说:“就当做是一个猜谜游戏吧!这么短的时间,从一个村寨头领晋升为城主,你的确令我刮目相看……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是兄弟。”
这句话是天浩的口头禅,现在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他觉得有些好笑,也觉得很是古怪。但仔细想想牛铜倒也没乱说:北方蛮族的权力体系就这么独特,成为城主就能自动拥有姓氏,成为氏族宗亲,虽说没有血缘关系,但彼此都可以称呼为表亲。
“有机会你一定要来赤蹄城作客。”牛铜很认真:“我介绍我妹妹给你认识,她长得很漂亮。”
话题转换速度是如此之快,天浩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发了几秒钟的呆,一股强烈想要发笑的思维在脑海里冲撞,他努力控制情绪,僵硬的面皮掩盖了剧烈思考的脑部神经。
这是示好?
抑或拉拢?
权力的确是个好东西,只要站在足够高的位置,很多东西都会出现,无论数量还是种类,都会令你感慨人生的奇妙,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同时也萌生野心,在不断加码的外部刺激过程中开始膨胀。
看看时间不早,天浩向牛铜说了声“再见”。后者一直站在原地招手,依依不舍。
天浩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牛铜的话半真半假,一时间难以判断。
如果他真的有心,今天就不会是天浩主动向他打招呼,而是颠倒过来。
外来的城主都住在黑角城客馆区,彼此距离不远,真要坐下来好好谈谈,昨天晚上是最好的机会。
天浩丝毫没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从文明时代活到现在,他什么没见过?
第一百六三节 愤怒的心
毫无疑问,牛铜想拉拢自己,但他用错了方法,地点不对,时间也不合适。
这种事情很常见:有些人对你没有恶感,见面的时候也会微笑,会看似很有诚意的请你吃饭,几杯酒下肚还会搂着肩膀称兄道弟,拍着胸脯嚷嚷着要帮你解决各种困难,还会告诉你,我有一个漂亮的妹妹,改天介绍给你认识。
改天……就真正是遥遥无期了。
……
回程的路总是充满了希望,唯一让天浩觉得难受的就是道路。
太烂、太陡、太难走。
想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时间,还有机会。
与去的时候一样,天浩没有在赤蹄城留宿休息,他调整行程,直接越过了那座城市。
城主回归是一件大事,在天浩的提前授意下,除了必须在重要岗位值守的卫兵,所有人都来到城外迎接。整个场面热烈又隆重,尤其是最早的磐石寨原住民,更有一种身份顿时提高,骄傲自豪的狂热心理。
阿浩是我们的人,我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看着他一步步从十人首成为千人首,现在又晋升为城主。
很多人都有资格说这种话。
被无数人簇拥着走进城市,站在巨大的高台上,天浩手持薄铁皮话筒,向所有人发表演讲。
这是一个特殊的讲台,建造之初经过精心设计,周围建筑恰好与平台正中形成声波回应角度,相当于天然的扩音装置。
“我承诺过带领你们消灭饥饿,我答应过你们不会在寒冷的冬天冻死。我做到了!”
台下,是一片震耳欲聋的欢呼,更有无数人用尖叫予以回应。
天浩举起双手,做了个向下按压的动作,示意众人安静。
“以前是磐石寨,现在是磐石城,很多人见证了这一切。无论牛族、鹿族,还是豕族,在我眼里都没有分别。我们是朋友,是兄弟,更是在危难时候能够背靠背互相依靠的亲人。你们选择了我,我就不会让你们失望。磐石城的规模将越来越大,这里的人会越来越多,这座城市必将兴旺发达,在不远的未来,你们还能得到更多。”
“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们的部族,我们的国家。”
不管他们能不能听懂,但这些话必须说。
老祭司杵着拐杖站在人群前列,百感交集。
狩猎队长永钢神情严肃,眼里透出满意的微笑。
天狂双手高举向空中,爆发出有生以来最炽热的欢呼。
天霜与几个要好的女孩站在一起,望向台上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曲齿已经跪了下去,他脸上全是虔诚,天浩是他心目中的神灵,彻底超越了人类最高权力者的极限。
黑齿在颤抖,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对着同一个目标欢呼雀跃。强大的感染力,可怕的拥护,发自每个人心底的呼声……这一切颠覆了他的思维逻辑,除了毫无保留的拜服,他觉得任何想法和动作都是多余。
阿依抱着襁褓里的孩子,在几名侍女的陪伴下站在广场侧面。她的笑容带着快慰与自豪,令人羡慕,也令人嫉妒。
“城主万岁!”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起来。就像一道命令,瞬间在人群里急剧扩散,从零零散散汇聚成统一的腔调,演变为山呼海啸的音波冲击。
这是天浩对曲齿的秘密授意。
站在台上,看着台下疯狂高呼的人群,他满意地笑了。
未来,就是这样令人期待。
……
赤蹄城,城主府。
平静中,巫源刺耳的尖叫仿佛划破沉闷天空的惊雷,令人惊悚,炸裂耳膜。
“你说什么?磐石寨升格为城,他现在是城主?”
端坐在椅子上的牛铜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阿浩打赢了豕族人,差点儿就灭掉钢牙部,他手里一下子多了上万的豕族人,要是这样都不能晋升为城主,那才是怪了。”
“豕族人……他们为什么要听那小子的话?”巫源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双手十指张开,仿佛想要抓住什么,却在半空中微微颤抖:“他们是异族,是牛族的仇敌,他们应该杀了他,而不是服从!”
时间过去的其实不是很久。
阴谋从来就见不得光,秘密必须隐藏在黑暗深处。没有戳破面具之前,坏人看起来与好人没有区别。同样的道理,巫源必须谨守秘密,他不敢派出手下外出打探消息,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赤蹄城,老老实实做着一名巫师的正常工作,对外界一切都显得漠不关心。
暴露,往往是从一个毫不起眼的缝隙里开始。
巫源不敢冒险。
他觉得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只要干掉磐石寨派往雷角城送信的密使,就能从根本上断绝天浩的援助。豕人可不是好惹的,他们是整个北方大陆上最野蛮,最凶残,最强大的重步兵。历史上从未有过与豕人讲道理就能达到目的的范例。他们最大的嗜好是吃,其次就是杀人。
磐石寨有多少人?
六千,还是七千?
钢牙部呢?
整整四万!
现实就像玩弄人类思维的神灵化小丑,它用最残忍的方法狠狠给了巫源一击。预料中的情况没有发生,区区几千人的小型村寨竟然打赢了一个多达数万的豕人部族,还杀死了他们的王。
是的,磐石寨。
在巫源的印象当中,那个地方永远只是一个村寨,而不是城。
有生以来,巫源第一次感觉世界是如此的苍白,如此的陌生。
“这不可能……”他喃喃自语,失魂落魄连连后退,重重跌坐的椅子上。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牛铜对巫源的反应很奇怪:“天浩这次真正发达了,招降了那么多豕族人,磐石城的规模扩大了好几倍。也亏得他手上有足够的粮食,否则真养不活那些大胃口的家伙,连带着牛伟邦的地位也水涨船高……这次你是没有跟着我去王都,国师对他的态度简直好得没法说,听说还有好几位城主与他结成联盟,就连陛下也对阿浩赞不绝口。”
阴影笼罩着巫源黑沉沉的面孔,他用嘶哑的声调掩盖了内心深处的不安,以及愤怒:“……你确定?”
牛铜很清楚巫源对天浩的态度。他走过来,在巫源对面坐下,长长呼了口气,耐心地劝解:“阿源,天浩是我们的同族,他不是我们的敌人。”
羞愤的思维牢牢占据着大脑,巫源感觉每一根神经都紧绷到极致,他的表情很平静,内心深处却爆发着惊涛骇浪,无论怎么压制也难以平复,只有微微抽搐的眼角不受控制,但他低着头,牛铜看不出来。
所有情绪都需要时间来缓释。
渐渐的,一抹虚伪的微笑浮现在巫源脸上。
连他自己都觉得无法理解为什么在如此狂怒之前居然可以做出这种表情。他用手指轻轻揉着眼角,按住那块神经质般抽搐的肌肉,发出带有讥讽,听起来却很温和的声音。
“我从不认为他是我的敌人。”巫源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白净的脸庞尤其英俊,软软的长发沿着肩膀垂落下来,薄薄的嘴唇上飞起一抹绯红,所有这些都代表着善良。
“我只是想把他拉进我们的圈子,难道这样做有错吗?”反客为主就是这么简单,在居于劣势的情况下迅速占据上风,是一种谈话的艺术。
牛铜很冷静:“你已经尝试过了,虽然阿浩没有明说,但他的行为已经表明了拒绝。”
巫源缓缓抬起头,眼角已经不再抽搐,他对情绪的控制恰到好处,笑容里带有一丝淡淡的忧伤,还有显而易见的不满,仅仅如此,无法让人看出敌意。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身体里有个疯狂的魔鬼在怒吼,在咆哮,恨不得用锋利的獠牙狠狠刺穿该死的天浩,撕裂他的皮肉,一根根拔出骨头,痛饮鲜血,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出无穷无尽的恨意。
“你想告诉我什么?”巫源伸手去端摆在桌上的茶杯,优雅动作掩饰了肌肉的僵硬。
“阿浩跟以前不一样了。”牛铜继续劝解:“他现在是城主,听说磐石城现在的人口超过两万,他对那块地方有着很强的控制力,而且从族长到国师,都给予他很大的支持。我们……我们得跟他搞好关系。”
城主!
这两个字仿佛尖刀狠狠扎进巫源的大脑,他比任何时候都后悔当初作出的选择……就不该成为一名巫师,应该选择成为百人首,进而掌控一座城市。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巫源深深吸了口气,笑容在大幅度张开的嘴唇映衬下显得无比张扬:“哈哈哈哈,城主……我应该换身衣服,在他面前跳个舞,嘴里还要唱着赞美的歌,你觉得怎么样?”
牛铜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巫源没有暴怒,平淡的语调听起来像冰:“他打赢了钢牙部,他现在是城主,所以我就得像马屁精那样对他阿谀奉承?我就得跑到他面前跪下,像妻子对待丈夫那样用最温柔的声音恳求他原谅?”
牛铜沉默了几秒钟,站起来,转身朝着房门方向走去。
已经没有谈下去的必要。
巫源呆呆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保持着固定姿势。时间缓缓流逝,他仿佛中了石化魔法,变成一具无生命的雕塑。
天色渐渐黑了。
没有得到召唤,侍者也不敢进来,房间里一片黑暗,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表明有人在那里。
“干掉一个对手,有很多种方法。”从嘴唇缝隙深处发出的声音很低,只有巫源自己能听见:“一个谋反的城主;一个心怀叵测的城主;一个准备投敌叛族的城主;一个生活不检点,惹怒了神灵,降下灾祸,必须用死亡和鲜血才能抚平一切的城主……呵呵,其实办法挺多的,真奇怪,为什么以前我没有想到呢?”
“不管有没有用,都试试看吧!”
“干掉他。”
“运气好的话,说不定我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恭喜我自己,未来的磐石城城主,巫源。”
……
初春,天气颇冷。乌云牢牢挡住阳光,就像它们在过去几个月里大部分时间所做的那样,不愿意就此交出对世界的掌控权。连续几天都是大雾,有时候甚至还会下起小雨。
年幼的银齿趴在窗口,用好奇的眼睛望着外面。
这里是钢牙城的城主府,建筑位置很高,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山脉,以及河流。映入眼帘的颜色很单调,除了晦暗的灰,就是死气沉沉的褐黄。它们分别代表着山脉与岩石,如果将范围扩大,还可以把砂子、泥土、枯草、垃圾等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囊括进来。
银齿今年九岁,他是钢牙之王铁齿的第三个儿子,也是年龄最小的幼子。
长子是一名雇佣兵。强壮、高大、魁梧,尤其擅用长柄战刀。他很多年前就战死了,虎族人砍掉了他的脑袋,雇佣他的鹰族人没能抢回尸体,他们派出信使,带回噩耗,还额外送来三百公斤粮食。这是之前约定雇佣价格之外的部分,算是一种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免费赠送。
次子是个废物。他从生下来的时候就只有一条腿。巫师用针扎破他的皮肤,取了一点血,用作占卜,得到的结果是宣称“这是一个被神灵遗弃之人”。愚蠢的铁齿不知道有种说法叫做“先天性畸形胎儿”。他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或者警告。狂怒中,他想要杀了那个孩子祭神,却被奄奄一息的产妇从床上暴起,以骇人的力量死死挡住。等到铁齿乱刀将女人剁成几块,这才发现孩子不见了。
他被女主人身边的侍女悄悄带走,隐姓埋名抚养长大。
遗憾的是,这种幸运没能一直陪伴着他。十二岁那年,养母病死,独腿的他被人发现,告至城主府,铁齿派人将他抓回来,当众处死。
上天的确为疯狂又野蛮的铁齿降下了灾祸,从那以后,他身边的女人接连产下几十个女儿,唯独没有儿子。正因为这样,钢齿听到幼子诞生消息的时候,他下令用五百个本族男女活祭神灵,以此作为感谢。
第一百六四节 银齿
银齿不喜欢自己的父亲。
他粗暴、野蛮、愚昧,解决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杀人。他当众砍下银齿母亲的人头,做成了骨碗。据说这是神灵在梦中给他的启示:年幼的孩子必须用这只骨碗喝水、吃饭。只有这样,才能健康平安的长大。
钢牙城的很多百姓同样不喜欢这位族长。
他冷酷、残暴、嗜杀,最大限度压榨族员的生活物资,用于供养对他忠心耿耿的亲卫部队。那是铁齿掌控权力的基础,如有任何人反对,如狼似虎的亲卫就是他手中最锋利的武器。
但他毕竟是一位父亲。之所以取“银齿”这个名字,是希望幼子未来成为比自己更高贵的人。
未来……呵呵……
年幼的孩子眼里掠过一丝抹忧郁。
窗外,近处的风景看不到一点绿色。
银齿曾经去过远处游玩。那是多年前的夏天,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令人欢悦的颜色。树是绿的,草是绿的,潮湿的空气在林间制造出特殊环境,生养出同样染上绿色的苔藓。那种清爽和温润无法用语言形容,甚至就连吸入肺部的空气也是一片绿意。
在豕人看来,绿色就意味着食物,可以吃。
银齿闭上眼睛,慢慢地笑了。
只要这样做,就能在记忆深处找回快乐。
他双手发力撑住窗台,爬了上去。
这里是城主府最高的一座楼,房间位置距离地面至少有六十米。他坐在窗台外侧,双脚在空中晃晃悠悠,湿冷的风迎面刮来,银齿不得不把脸偏过去,只有这样才能睁开眼睛。
身后,正对房门外侧的走廊上传来急促脚步声。银齿很熟悉那种节奏,他知道来人是身边的侍卫,也是父亲留给自己,最值得信赖的心腹。
“嘭!”
房门从外面被用力撞开,身上衣服被鲜血染红了大部分的侍卫猛冲进来。他手里握着已经缺刃的刀,脸上有好几道皮肤外翻的伤口,估计是刀剑划伤,也可能是羽箭飞掠造成。他左手捂住正在流血的侧腹,大口喘息着,发出狰狞又坚定的狂吼。
“少主,快走吧!我们已经守不住了。”
一周前,牛族人就开始围城。
那是一支结构成分很怪异的军队,牛族和豕族各占一半,银齿听说过领军将领的名字他叫做曲齿。
曲齿没有直接下令攻城,而是在城外架起一口口大锅,烧水煮肉。
没有杀人,食材有鱼和鹿两种。他们没有遮掩,当着站在城墙上的人宰杀活鹿,将一条条鱼剁成大块,浓郁的肉汤和鱼汤香气四溢,吸引着饥饿的守卫者。
铁齿带走了钢牙城里的大部分粮食,他没能活着回来。尽管城里的豕族人非常节省,却毕竟是坐吃山空,剩下那点余粮根本熬不过春荒。
有人想逃出去,却被忠心于城主的侍卫杀了。
只不过,在强烈饥饿的驱动下,哪怕再残酷的杀戮也无法阻挡大规模群众自发行为。
钢牙城开始了内乱。
侍卫毕竟是少数,他们手中的一口刀只能砍杀一个人,却要同时面对几十,甚至超过上百的武器。接连被豕人平民打死了好几十个,侍卫们也纷纷退却,拼死扼守城主府这块最后的阵地。
城外的牛族大军杀了进来。
年幼的银齿坐在窗台上,可以看到脚下全是人,密集如蚁,成群结队。偶尔有一、两个侍卫被他们围着,就像在狂暴海潮中无助游荡的小船,顷刻之间被彻底吞没。
喊杀声震天。
“冲进去,杀光他们。”
“别让铁齿的儿子跑了!”
“抓住那个小崽子。牛族人说了,他至少值五百公斤粮食。”
“妈痹的,谁也不准跟老子抢他的人头,否则别怪我手里的刀子不长眼睛。”
银齿稚嫩的脸上露出一抹惨笑。
他知道父亲不得民心,却没有想到城里百姓对他的恨意却如此强烈。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为了供养人数多达上千的亲卫队,不计其数的平民口粮被抢走,他们的家人被活活饿死,能咬紧牙关活着撑到现在……自然是恨意滔天。
“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银齿在自言自语,白净的脸上显出单纯。他的獠牙很小,从嘴唇外凸的部分只有几毫米,洁白又晶莹,反射出一层来自侍卫身上的淡淡血光。
侍卫再次发出痛苦又紧张的悲鸣:“少主,快走啊!”
银齿用温和的目光注视着他,这人他很熟悉,从小陪着自己一起长大,是父亲指定的贴身护卫,为人很老实,性格也不错,经常把自己高高举起,分开双腿骑在脖子上面。很多时候,银齿都觉得他才是自己真正的父亲。
至于母亲……父亲死讯传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连带着一起消失的还有很多贵重物品。
“谢谢!”银齿平静地笑了一下。
侍卫完全不明白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
他随即听见银齿说出另一句话。
“是你让我感觉不那么孤独……谢谢,好好活着,不要死。”
年幼的孩子双手一撑,跳了下去。
身后,目眦欲裂的侍卫爆发出痛苦绝望的尖叫:“不……”
瘦小的身体在空中旋转,眩晕和失重笼罩着银齿,眼前所有景物以极快的速度飞闪,他却觉得时间是如此漫长,仿佛过了一辈子。
重重摔在建筑底层的屋檐上,银齿觉得一片麻木,鲜血从体内倒涌着冲进口腔,嘴唇不由自主张开,在灰蒙蒙的的湿冷空气中喷洒出漫天血雾。
大街上纷乱的人们抬起头,看到一个从天而降的黑影。屋檐的缓冲没能帮到银齿,第一次碰撞对身体产生了致命伤害。他的脊柱断裂,震碎的肝脏表面全是裂纹,折断的肋骨刺穿了肺泡……没人看到这些惨烈的现象,人类的眼睛没有进化出透视能力,他们只看到一个孩子从高塔上掉下来,摔在地上,身体四肢以奇怪的角度扭曲着,在濒死的边缘剧烈抽搐。
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银齿看到了一个美丽的世界。
它被漂亮的红色笼罩,不是自己记忆深处那种生机勃勃的绿。
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丰富多彩。
乱哄哄的人群被突如其来的坠落所震慑,无数双眼睛聚集在这具尸体上。惊讶、恐惧、愤怒、怜悯……无论怀有任何想法,这一刻彻底变得沉默。
很快,他们开始窃窃私语。
“这孩子是谁?他怎么会从上面掉下来?”
“楼上……好像是城主府!”
“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他,他是铁齿的儿子!”
死者身份的确认立刻引起新一轮疯狂。
“谁也不准抢,他是我的。”
“他已经死了。”
“我要他的脑袋,那可是五百公斤粮食!”
“谁抢老子就宰了他……滚……这颗人头老子要定了!”
幼小的尸体被割裂,从大块变成小块,面目全非。
这是个残酷又真实的世界。
……
钢牙城的陷落,标志着这个部族彻底灭亡。
对周边其它村寨的进攻同时进行。天狂、旭坤、曲齿、永钢、碎齿、长风、木拓……每人各带一队,遵照天浩的命令,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扫平了整个钢牙部。
战争必须伴随着死亡,有反抗就有杀戮,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高挂在木杆顶端,用残忍与冷酷迫使活着的人投降。
所有俘虏都要,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一个也不能少。烧掉他们的房子,搬空仓库里所剩无几的存粮,除了老老实实服从命令,被胜利者像牲口一样押回磐石城,他们什么也不能做,甚至连抗议的声音也不敢发出。
他们不知道未来有什么样的命运等着自己。
但他们很清楚,从此以后,自己就不再是豕族人,而是牛族的一员。
磐石寨的总人口突破了四万。
曲齿从钢牙城搜出一百多公斤黄金,还有四倍于这个重量的白银。
铁齿毕竟是一族之王,整个家族经营数百年,多少能积累下一些财富。
银齿的死亡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区区一个孩子,死了就死了,其实就算侥幸活下来,天浩也不会放过他。
怜悯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廉价品,养大仇人的孩子,只会给自己培养一个新的仇人。
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
即将到来的春天,孕育着无穷无尽的希望。
……
新的耕种季节开始了。
磐石城周边的适耕土地已经分配完毕,人们在黑色的土地上挥洒汗水,肥料随着翻起的土壤混合,播撒种子的动作轻柔又缓慢,无数欢声笑语随风飞扬。
按照天浩的请求,国师从黑角城派来了五位祭司。连同之前派来的四个,加上巫行,磐石城总共有十名祭司。
盛大的春祭开始了。
以前的同类祭祀都是由巫行主持,现在还是他占主导位置。区别在于有了多位祭司的辅助,这次春祭规模更大,是磐石城有史以来最盛大的祭典。
二十头最肥壮的雄性巨角鹿被挑选出来,在神圣的高台上当众宰杀。两百名精壮的汉子浑身**,祭司用鹿血在他们身上画出复杂的线条与图案。他们的脸色又黑又红,胸前各自挎着一面鼓,双手在鼓面上用力拍打,随着节奏起舞。
在这里,没有婀娜娇柔的舞姿,只有专属于男人的雄健,他们用野蛮与震天狂吼向神灵表示尊敬,举起带血的鹿头,奋力捧向蔚蓝色天空。
以前孚松担任寨子头领的时候,用活人祭祀。
天浩禁止了这种野蛮的做法。
男人们把一个个鹿头堆起来,巨大的鹿角枝枝丫丫,形成一座诡异的小山。
天浩跪在这堆专属于神灵的祭品前,神情庄重。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这该死的仪式,感觉就像一群人在胡闹,总是让他联想起文明时代无聊国人叫嚣着庆祝的“圣诞节狂欢”。那是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广场上,手里挥舞着雪花喷罐,无论是谁都要冲上去喷一下,看着别人满头满身都是擦不掉的白腻泡沫,纷纷发出得意满足的傻笑。
他暗自腹诽:与其崇拜神灵,不如崇拜我。至少老子有办法让你们吃饱,否则你们哪有力气在这里又跳又唱,乱整胡闹,瞎叽霸搞?
老祭司巫行脸上用鹿血抹着诡异的图案,他迈着方正的步伐,缓缓走到天浩面前,不苟言笑,居高临下注视着他:“伟大的神灵接受了祭品。现在,说出你要祈求的愿望吧!”
我想离开这个可怕的野蛮人世界,回归文明。
我想要一台最新款的ps游戏机。自从来到这可怕的时代,我没玩过一局刀塔,连王者农药什么样都快忘了。
我想要一包香烟。尼古丁虽然有毒,我却无法忘记那股牢牢刻在鼻腔深处的气味。
我想要一个美味的蛋卷冰激凌,那玩意儿是我在炎热夏天的最爱。
愿望太多了,可全都只能在脑子里想想,不敢说,也不可能做,更不可能实现。
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天浩尽量使自己看起来认真又严肃。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大声宣布:“我,牛天浩,磐石城第一代城主,向伟大的春神祈求雨水,保佑这里的每一块土地都能丰收。”
所有祭司面对祭品跪了下去。他们前所未有的庄重,从眼眸深处释放出的虔诚与狂热如有实质。跪拜是如此整齐,仿佛提前演练过无数遍,强大的感染力如病毒般迅速传播,每个人都成为可怕的感染体。他们像了疯了一样张口呼喊,跟随着平台上老祭司的节奏。尽管距离太远,范围太广,除了近处的平民,其它大部分人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却并不妨碍他们用自己独特的理解,从千万张嘴里同时呼喊出祈求神灵的祷告。
“神灵已经听到了我们的祈求,已经接受了祭品!”
老祭司从未像现在这样满足。几百人的小寨子与数万人的城市区别是如此之大,自豪感油然而生,他觉得浑身上下所有细胞都在跳跃,与神灵沟通的触感是如此清晰,冥冥中的力量正在指引自己,就像事实摆在面前,睁开眼睛就能看到。
第一百六五节 人工降雨
“伟大的神灵会给我们降下雨水,地里的庄稼必将丰收,城里的每个人都能吃饱,再也不会挨饿!”
他吼得声嘶力竭,稀疏的白色胡须在空中飘扬,薄薄的皮肤紧绷到极致,两边太阳穴和脖颈上血管鼓凸,粗大的喉结不断耸动,双手时而朝着天空高高举起,时而变换成不同动作,似是舞蹈,似是疯狂,似是癫痫病患者发作,似是肌肉抽筋长时间无法恢复……归根结底,这只是祈祷仪式的一部分,如果加上一张勾描夸张的面具,活脱脱就是一个从文明世界遗落至今的萨满。
天浩满面严肃,比任何人都庄重严肃。
内心深处,他将这帮祭司和该死的神灵骂了一万遍。
神灵……神尼玛个逼!
没有我,你们现在早就饿死了。
别说是粮食,恐怕连屎都吃不上。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灵存在,那也应该是我,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伟大领袖早就在《奋斗自勉》中说过: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当然,原文原话其实不是天浩理解的那种意思,但这并不重要。任何文字描述都有无数种理解,重要按照自己的喜好,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以需要的逻辑进行诠释,那就够了。
“神说,会下雨!”高台上,老祭司状若疯子,以超过他这个年龄的超大音量发出狂吼。
天浩表面上看似被感召,虔诚无比。
其实他心里已经把该死的神灵诅咒了无数次。
下雨……哼!古话说得好,“春雨贵如油”,岂能是你说下就会下的?
当然,我是城主,就算是有着被科学武装的超前大脑,也必须在这种场合下服从大多数人的意志,该当聋子就当聋子,该装傻就装傻。
科学家被绑在火刑架上活活烧死的悲惨遭遇就是例子,与大多数傻瓜对抗的结果就是自己提前嗝屁。聪明不是一件坏事,但你必须明白你只是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的傻逼比起来,你只是黑暗浪潮面前一朵洁白的脆弱小花。
天空变得阴暗。
云层变得越来越厚,就连太阳也被遮挡。
老祭司仿佛打了鸡血,精赤着双脚在台上又唱又跳:“神灵从不欺骗我们,他接受了祭品,他接受了城主的祈祷,他听到了我们的声音。哈哈哈哈……大家看到了吗,下雨啦,要下雨啦!”
无数民众跟着老祭司的呼喊再次下跪,他们面朝那堆鹿头祭品拜了一次又一次。人们用额头触着地面,亲吻着肮脏的泥土。这一刻,理智与科学被彻底抛弃,如果有人跳出来指责这是何等愚昧的行为,试图让这些野蛮的家伙重归文明,那他的下场一定很惨,活活撕成碎片,挫骨扬灰。
可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阴沉?
这不符合常理?
天浩不是专业的天气预报员,但他曾接受过这方面的短期培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的俗语来源于生活,就算不是百分之百准确,正确率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
他是行巫者。来到这个野蛮世界几年了,天浩就像一块海绵,疯狂吸收着这里的一切信息。老祭司对他很看好,教会了他很多知识,其中就包括对天气的预测,以及这个时代人类对气候的特殊理解方式。
无论古代还是现在,此时此刻的天气变化彻底颠覆了任何一种逻辑,颠覆了天浩的认知。
天色阴霾,空中落下的雨滴如此清凉,在天浩额头渗开一片潮湿。
他用微颤的手指轻轻触及,拇指与食指缓慢摩挲,皮肤之间被雨水浸润的阻力是如此明显。眼前视线随即变得模糊,那是雨水打湿了睫毛,滴入眼睛。
在这种时候狂呼大喊“下雨收衣服啦”是三藏法师才会做的事。
抬起头仰望天空,厚重的云层如发面团般急剧发酵,天浩忽然明白了猪八戒那句“好大棉花糖”的感慨是如此写实。
跌跌撞撞跑到屋檐下,看着外面“哗哗”降下的倾盆大雨,看着那些在大雨中如受惊母鸡尖叫着四散奔逃的野蛮人,天浩觉得逻辑思维再次受到冲击,甚至忍不住想要跑到老祭司面前,问他:“负责降雨的伟大神灵电话号码是多少?微信号是多少?他平时用qq还是msn?推特账号是什么等级?”
根据不同云层的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实际,以飞机或火箭弹等方式向云中播撒干冰、碘化银、盐粉等催化剂,促使云层降水或增加降水量,这就是人工降雨的原理。
综合以往的经验,以及来到这个时代对气候的常年观测,天浩有很大把握确定这是一场该死的人工降雨。
飞机估计是不存在的,那玩意儿就现在来说实在有些高上大了。但是降雨火箭却很普通,科技含量远不如飞机,也不需要太多的苛刻制造条件,无论操作还是发射都很简单。
雨很大。
它们在气流推动下,斜着冲进屋檐下层,狠狠撞击着天浩的脸颊。
他忽然想起詹建华临死前说过的那句话。
“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有神灵存在……”
当时他没有把话说完,天浩也没有兴趣听。濒死之人所说不一定是真的,而且詹建华不值得相信,从他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天浩都认为是在撒谎。
野蛮人的祭司真能与神灵沟通?
仅仅只是几颗新鲜的巨角鹿脑袋就能让神灵出手,在春天降下珍贵的雨水?
天浩抬起头,视线透过朦胧的雨帘,笔直望向遥远的北方。
他觉得有必要再去一次残破的基地,找“老嬷嬷”好好谈谈。
……
几天后。
北方这块土地没有任何变化,仍然保持着天浩记忆中的模样。
山脉、谷地、森林、残破不堪的建筑、被遗弃的重型战车、充满辐射的环境……
倾斜的基地入口保持原状,天浩注意到坍塌的部位刚好形成一个三角形。如果不是这种特殊的支撑,恐怕自己上次很难发现入口,更不要说是进去。
远远就能看见光脑屏幕侧面闪烁着红光,一闪一灭,循环间隔长达五秒钟,就像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衰重病人,无法以正常方式呼吸,苟延残喘。
手指刚触及光脑,灰暗的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一行字:“你又来了。”
天浩的问题很直接:“你好像有很多事情瞒着我?”
屏幕上光标闪烁:“你指的是什么?”
“我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人,他们自称为“暴民”。”天浩说话尽量字正腔圆,这是光脑对外部声控输入的判断基础。“老嬷嬷”太老了,它是一个真正的老家伙,说不定还是一个老混蛋。但不管怎么样,想要从它这里找到答案,至少得让它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暴民?”它的回答逻辑严密,令人毫无挑剔:“辐射环境会导致生物变异,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你肯定看到了一些外形奇特的生物。你应该学着去尝试,去接受,并且承认它们的存在,而不是看到异类就大喊大叫,觉得一切外形与大脑固定理念产生冲突的东西都是敌人。”
天浩撇了撇嘴:“你觉得我是那种看到异形就会吓得转身逃跑的胆小鬼?”
“也许吧!”产生了智能意识的光脑言辞锋利:“以很多年前那部旧电影为例,除了强悍到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女主角,其余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所作所为符合我刚才所说,人类判断危险的第一标准,就是狰狞可怕的外观形态。”
这家伙简直像是一个狡猾的放高利贷者。
天浩决定换个问题:“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灵存在?”
“你指的是上帝?真主?还是释迦摩尼?”光脑的回答非常理智,逻辑清晰:“如果你是崇神者,那么神灵当然存在。如果你是无神论者,那神迹对你来说就是一场骗局。其实这个问题你应该自己去寻找答案。就像人类在文明时代经常说的那句话:科学的尽头,就是神学。”
天浩用力捂住嘴唇,张开的手指在脸颊上用力揉捏着:“你就不能给我点儿真正管用的信息?你说过,我是休眠者,有着目前为止最高的管理权限?”
“我已经尽最大努力向你提供帮助。”光脑给人的感觉可怜巴巴,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我回答了你提出的所有问题。”
天浩放下手,长长喷出一口带有强烈愤怒的热气:“这不是我要的答案。”
“那你到底要我怎么说呢?”老嬷嬷在屏幕上闪现文字的速度随之加快:“好吧,暴民是一群下三滥遗留的后代,他们每个人都有三颗脑袋六条胳膊,是细菌感染加辐射再加生物进化的结果。至于神灵……这个世界到处都有神灵,包括掉在地上的一片树叶都有其灵魂,前提是你得用眼睛看到它,发现并找到,才能让神灵变成你喜欢的女人,然后你把她带回家,为所欲为……这答案你觉得怎么样?”
天浩沉默了很久,淡淡地说:“我亲眼目睹了野蛮人的祭司向神灵求助,祈祷雨水,然后……我看到了一场人工降雨。”
“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他用森冷的眼睛死死盯住屏幕。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老嬷嬷一秒钟也没有耽误,几乎是立刻做出回答:“人工降雨不是什么高科技行为,随便几发增雨火箭弹就能做到这一点。”
天浩怔住了,这答案简直出乎意料,他顿时变得激动起来:“告诉我,到底是谁干的?”
“我不知道。”光脑的坦诚令人抓狂。
“你说什么?”天浩有种想要抽出后背上钢斧将眼前一切劈成碎片的冲动:“你再说一遍?”
“我不知道。”屏幕上出现了更多的文字:“我探测到范围有限,监控卫星很多年前就失去了联系,基地的所有功能瘫痪,我能保持现在的样子已经是个奇迹,你觉得我还能做什么呢?”
天浩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你的意思是,不是你做的?”
“当然!”光脑屏幕上显现的文字带有一丝讽刺:“你觉得我有那个能力吗?”
“那的确是人工降雨,我确定这一点!”天浩逼视着它。
“如果不是确定过你的身份,我一定会认为你是个冒牌货。我觉得……是你的逻辑思维出现了问题。”老嬷嬷的回答认真又朴素:“难道你觉得全世界只有这里一个基地?”
天浩再次怔住:“你什么意思?”
“我不是世界之主,也没有控制一切的能力。”屏幕上的文字非常清晰:“文明时代已经毁灭了,小行星撞击地球也是真正发生过的事实。你得明白,人类早已预见到这种毁灭性灾难,否则也不会早早提出各种预案,修建基地和避难所。你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没有针对性的“休眠者计划”,你现在根本不可能站在这儿。”
天浩感觉呼吸一下子瞬间停止:“可上次你明明说过,只有我一个幸存者。”
“我说的是事实。在我探测到的范围,以监控卫星传输的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这就是我得出的结论。以前是这样,现在我还是做出同样的回答。但无论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意外几率,尤其是在综合分析的时候,还要加上“时间”这个因素。”
“……你的意思是,有些基地在你能够监控的时期没有反应,之后有可能因为某种缘故被激活?”天浩明白了光脑想要表达的意图。
“我现在不具备这样的分析能力,我只能给你一个寻找并分析的方向。”它的回答让人感觉落寞:“我已经告诉了你所有的事情,我没有撒谎。”
天浩无言地点点头。
良久,他认真地问:“老嬷嬷,在你能力最巅峰时期,监控范围能达到什么程度?”
光脑回答得很快:“太空轨道有十一颗卫星提供监测信息,范围涵盖整个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