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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天魔神     宿主txt下载     宿主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一百六六节 可用信息

    “具体时间呢?”天浩立刻问道:“小行星撞击地球之后?”

    “是的。”

    “现在呢?”

    “我目前监控半径只有三千一百二十七米五十八厘米四毫米。如果你想知道更准确的数字,我可以精确到微米。不过那样做没有太大意义。”

    三公里左右的监控半径,连磐石城外围都无法触及。

    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

    “老嬷嬷……你能给我什么帮助吗?”这话问得连天浩自己也没有把握。

    “这得看你具体想要什么。”光脑的回答依然刻板:“你得理解,因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

    这不是天浩想要的答案,却偏偏是他已经知道的答案。

    这几天算是白白浪费,其实早就应该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我想要一个漂亮的女人。”天浩尽可能装作不经意地问。

    “对不起我帮不了你,这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屏幕上闪现的文字颇有意思:“但我可以给你个建议。”

    天浩被勾起一丝兴趣:“什么建议?”

    “在不考虑道德框架的前提下,你可以与任何一种在你看来颜值不错的雌性动物交配,让它(她)怀孕,选取后代中的雌性,继续重复这一过程。”

    “你……你混蛋!”天浩哭笑不得地骂道。

    光脑并不因为他的愤怒而中止回答:“基因具有优良自主配比特性。一般来说,两代至三代的优化结果最明显。如果你有足够的时间,还可以把这一过程延续至更多的代数。不要生气,我只是就你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答案本身与善恶无关,何况我已经就此设定过回答前提。”

    “我要枪,要大炮,需要大量的热能兵器。”天浩恶狠狠地盯着屏幕:“告诉我,在哪儿可以弄到这些东西。”

    这明显是气话。

    在别人面前,天浩永远不会用这种口气说话,更不会如此颓丧,气急败坏。

    领袖的伟大形象需要维持,严肃与神秘感是掌握权力的重要因素。可以对下属亲切,可以对他们发号施令,可以在他们面前以铁血凶狠模样出现……但是在这里,这座破败的基地让天浩无比熟悉,古老的怀旧与思念只能在这里释放。就像一个孩子长大成人,踏入社会,无论他是否结婚,是否生养后代,是否随着时间老去,在他记忆的最深处,最温柔的词语总是“母亲”。

    身家亿万的富豪,铁血无情的将军,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工人、农民、教师……他们都会在母亲面前撒娇,毫无形象顾忌在母亲面前放浪形骸。

    因为,那是对自己最宽容的人。

    天浩也一样。

    他现在已经明白应该如何与“老嬷嬷”打交道。

    “我可以向你提供图纸,从早期的突火枪到最新型的ak2000都有。”光脑很坦诚:“这是我唯一能提供的帮助。”

    天浩皱起眉头:“我记得上次你说过,无法提供任何帮助?”

    “老嬷嬷”的回答令人无可挑剔:“你当时要求得到实物,那是不可能的。以我目前的状态,只能提供信息。”

    “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强烈期盼牢牢扼住了天浩的心:“告诉我,什么地方可以弄到马铃薯和玉米?或者其它高产作物的种子也行。”

    “马铃薯和玉米?”虽然是机器,“老嬷嬷”仍对这怪异的要求感到迷惑:“你要它们做什么?”

    “当然是为了吃饱肚子。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在挨饿。”天浩简单叙述了一下北方蛮族的现状,他对此非常迫切:“你能不能帮我弄到它们?”

    灰蒙蒙的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一张地图。

    这张图天浩见过,就是大国师在黑角城给他的兽皮地图。轮廓边缘基本一致,很多地方比兽皮地图更加清晰。周边线条为绿色,海岸与浅海区域分别用淡蓝和浅蓝表示,大海的颜色更深,可以看到零星分布的岛屿。它们很小,面积不大,看上去就像无数散乱的碎片。

    天浩在地图上找到了磐石城的位置,没有标注,只是一个能被他判断的大概位置。往南,是用醒目红色线条勾画的区域,整体狭长,北面连接着牛族领地,南面连接这锁龙关。

    “马铃薯和玉米主要分布在这个地区,种植面积非常大。”电子屏幕侧面的分栏对话框里出现了文字:“你可以在这里找到它们。”

    天浩脸色变得很难看:“其它地方有吗?”

    老嬷嬷对此很是不解:“为什么?”

    “那是狮族的地盘,他们对玉米和马铃薯看得很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取。”天浩加重了语气:“这是他们的最高机密。”

    “那就只能从南方大陆想办法了。”光脑的反应很迅速:“可是据我所知,掌控南方大陆的白人对你们并不友好,目前正处于战争状态。”

    天浩慢慢向前走了两步,他被这不好的消息弄得烦躁不安:“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

    “我只能提供已知的栽种区域。这还是几百年前卫星传回来的监控信息。”老嬷嬷诚实得像个孩子:“我可不像你,有手有脚,哪儿都能去。”

    天浩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仰天长叹,自嘲地摇摇头:“实现梦想果然没有捷径可走。以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低下头,睁开双眼,他颇不甘心地问:“拜托,你就不能给我任何实际性的帮助吗?哪怕一点点也行。”

    “对不起,你知道我目前的状态。没有零件可供更换,从外界吸收的能量也极其有限。”

    “你只能给我这张地图?”天浩用苦笑代替了自嘲。

    “我可以提供信息。”屏幕上闪跃的文字仿佛是一种生命:“你拥有最高权限,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长时间的安静。

    说不出的疲惫笼罩全身。

    残酷的现实与自己开了个玩笑,毫无根据的猜测果然无法代表事实。天浩觉得自己就像赤手空拳面对一头凶猛狂暴的野兽,正处于生死边缘,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帮助。身后刚好响起一个同类的声音,自己带着无限希望与期盼艰难地回头,却看到一个失去手脚的残疾人趴在地上,带着鼓励的眼神,冲着自己大声喊“加油”。

    一丝落寞爬上天浩的面孔,他轻轻用手拍了拍屏幕表面,用手指抹去一点灰尘:“如果你是一个人类,我真的很想抱抱你。”

    “为什么?”老嬷嬷觉得这句话理解起来难度很大:“你知道我不是人类,无法与你做这样的动作。”

    外面,天色已近黄昏。破败的基地里没有灯,只有电子屏幕发出微弱的光亮。站在几乎完全被黑暗笼罩的环境里,谁也看不到天浩脸上露出了惨笑。

    “在这个世界上,大概只剩下你和我才有共同语言。”

    光脑仍然无法理解:“你是人类,我只是一台机器。”

    “我们都来自同一个时代。”天浩喃喃自语,这是他此时的真正想法。

    红色指示灯仍在忽明忽暗。

    四周一片安静。

    希望往往伴随着巨大的失望。天浩终于明白这句话并非虚言。

    “谢谢!”他用力抹了几下僵硬的面颊,用人类的方式向老嬷嬷告别:“我现在感觉好多了……谢谢你。”

    “你要走了?”老嬷嬷问。

    天浩已经转过身,他偏着头看了一眼屏幕:“别担心,我还会回来看你的。”

    “等等!”屏幕闪现文字的速度极快:“先不要走。”

    “为什么?”天浩停下脚步,他有些很疑惑。

    “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屏幕上的地图消失了,新出现的文字更换了格式,字体比之前更大,也更清晰:“你很悲伤?”

    天浩已经把情绪调整过来,他抽了抽鼻子:“有那么一点儿。”

    “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光标在闪动,后续文字速度明显变慢:“我想……大概……我可以帮助你。”

    “你说什么?”这回答完全出乎天浩的意料之外。

    “不要误会,我不会更改之前说过的话。我知道的马铃薯和玉米只能在地图上标注的区域才能找到。我的意思是,你想要别的东西吗?”

    “你指的是什么?”天浩问得很小心,刚刚经历过失望的他不敢再对这台老旧光脑抱有太多希望。

    “我知道一些可能对你有用的农作物分布区域。yc0045型海水稻、9kws9147高抗病型甜菜、红玉萝卜,还有黑农69号大豆。”光标闪烁缓慢:“我觉得……这些东西可能对你有用。”

    天浩张着嘴,怎么也无法合拢,脑子里一片空白。

    “……这些……对你有用吗?”如果老嬷嬷拥有人类形态,此刻一定是怯生生的小女孩。

    “有用!当然有用!”如梦初醒的天浩连忙回答,强烈激动促使他说话也变得有些语无伦次:“我要……它们……你怎么……我的意思是,老嬷嬷你说的这些农作物在哪儿?”

    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一张新的地图,是大陆北方的一个特定区域。天浩用手点了一下屏幕右侧的“缩小”两个字,他看到了代表高山的图框,北端有一个醒目的“甲四十三”标注字样。

    “甲四十三是战争爆发前农业部特设的试验区。”老嬷嬷解释:“和平年代,包括海水稻、高油型大豆、高抗病甜菜等优产优种农作物,都在那里进行良种化杂交培育。小行星撞击地球导致地轴变更,大量植物因为环境破坏死亡,甲四十三区域也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卫星发回的监控数据显示那里已经没有动物形态生命,试验区域受损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但它们是植物,仍有少部分存活。你可以到那里去看看,也许会有收获。”

    天浩双眼发出兴奋的光芒,他脸上绽放出狂热的笑容:“谢谢,太感谢了。”

    老嬷嬷的回答有些不太好意思:“你是最高权限拥有者,很遗憾,我无法帮到你太多。”

    “不不不!”天浩连忙摇头:“这消息很有用,不夸张地说,这甚至可以改变世界。”

    “真的吗?”老嬷嬷显然不太相信这种说法:“你确定?”

    “我确定!”天浩用力点点头:“抱歉,我得走了。我要尽快去你说的那个地方看看。”

    “你还会回来吗?”光脑的问题有些古怪。

    激动中的天浩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当然会回来。我说过,在这世界上,我们来自同一个时代,只有我们才有共同语言。”

    他几乎是小跑着离开基地。

    黑暗中,红色指示灯的闪烁节奏比之前加快了半秒钟。

    就像一只眼睛,久久注视着天浩远去的背影。

    老嬷嬷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

    它想起很早以前记录的一句话。

    不是记忆,而是记录。前者专指智慧型生命体,后者只能用于机器。

    “如果电脑(光脑)产生了像人类一样的思维情感,哪怕是极其微弱的一点,就意味着全面智能化的开端。”

    电子屏幕上闪现出一行字。

    “可能的话,我也很想抱抱你,我的朋友。”

    天浩已经走远,他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看见。

    ……

    他以最快速度返回了磐石城,第一时间召集了所有统领和管事。

    “我要出去一趟,天狂和碎齿带上卫队跟我一块儿走。”天浩的命令简短清晰:“城里的事情就由巫行、永钢和黑齿暂管,各分部的任务不变。这段时间的重点是耕种,尤其是黑齿,管好你下面的豕人。他们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开挖耕种,任何细节都不能少。我不管你们以前是怎么做的,总之这里是磐石城,所有事情都得按规矩来。”

    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精耕细作的好处。豕人有力气,他们也不懒,但长久以来的观念让他们对新生事物觉得难以接受。粪肥发酵与使用就是最好的例子。在这个野蛮的时代,天浩无法向他们说明什么是氮磷钾,什么农作物生长的必需营养,因为就算说了他们也不懂。

第一百六七节 甲四十三

    (感谢花剑笑逍遥的万赏!)

    杀人是统治者的权力。

    不听话就杀。

    违反规矩就杀。

    当然,砍头之前会给你个机会,首次违规的惩罚轻一些,当中剥掉衣服狠狠抽二十鞭子。

    再犯,那就不要怪我冷酷无情,不讲情面。

    挂在高杆上的人头比任何法令都具有威慑力。

    尽管不太情愿,豕人还是老老实实扛起锄头,按照城主的规定把粪肥与泥土拌匀,播撒种子。

    其实他们同样有着工作的激情。包产到户责任制如今在磐石城全面实施,这条法令从文字上很难让人看明白,但只要理解透彻就不难用简单字句说出个一二三。豕人脑袋瓜子一根筋,他们只知道“干的越多,得到越多”,这种好事以前在钢牙部连想都不敢想。在祭司的带领下,一个个外形恐怖肥壮高大的野蛮人学会了简单计算,他们扒拉着手指,舔着唾沫,知识贫乏的大脑在无数“一加一等于二”的简单思维深处寻找结果。

    结论是如此简单明了:只要按照城主大人说得做,到了秋天,就能收获装满仓库的粮食,老人和孩子都可以吃饱。

    黑齿唯唯诺诺,对天浩相当恭敬。

    其他人也一样。虽然在场的人有一些年龄比天浩大得多,却丝毫没有对他的命令和态度产生抵制。如果说孚松是埋在坟土深处的一粒渣子,天浩就是黎明地平线上令人瞩目的那颗明星。

    就算与其它蛮族城寨比起来,磐石城无论生活条件还是环境都好了太多。再看看城市周边,鹿族人被我们打服,豕族人被我们灭掉一个部落,短短几年时间,几百人的磐石寨一跃成为人口数量超过四万的大型城市……自豪与骄傲油然而生,如烙印般深深刻入人们的大脑。

    ……

    柔和的天色总是令人愉悦,然而几小时过去了,行走在崎岖山路上的人们并未看到期盼的太阳。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灰蒙蒙的阴天,飘荡的云层挡住了阳光,也再次激活了天浩心中的疑惑。

    老嬷嬷应该没有撒谎。

    可祭祀仪式那天突如其来的降雨是怎么回事?

    难道真相就是如老嬷嬷所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基地,它们在小行星撞击地球的灾难中侥幸存在,就算大部分功能损毁,却仍有部分系统维持运转。

    老嬷嬷就是最好的例子。它是一台幸运的光脑,这种幸运虽说产生几率很低,却并不意味着不会降临到别的地方。

    向北面行进的道路折来折去,有时候一公里要整整走出两个多钟头。有密林,更多的还是悬崖峭壁。每当遇到无法越过的障碍,队伍就不得不停下,分出人手在周围寻找可利用之物。比如巨大的树木,或者足够坚硬的岩石,以搭建滑索,用石块堆叠等办法,朝着天浩心中的目的地缓缓接近。

    有些地方实在无法攀登,只能搭人梯。

    这是老嬷嬷给予的路线,也是最安全,通过几率最大的路线。尽管监控数据来自卫星,距今已经过去漫长的岁月,但这台老旧光脑的顽固性与执着实在令天浩无话可说。

    “固定地貌无法改变,唯一有可能产生变化的就是植被。它们属于可被删除的部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不得不承认,老嬷嬷的话的确有其道理。这一带都是崇山峻岭,地震造成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不计。

    越往北走,天浩看到了更多熟悉的东西。

    这里的岩石并非自然形成,而是大块的混凝土。与其说是山脉,不如说是好几幢三十层以上高度的大楼相互挤压、碰撞、坍塌之后形成的结果。那是地壳运动导致的强行移位,人类文明建筑在自然灾难面前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松散脆弱。漫长的时间过去了,古代人类的骨骼早已分解,纸张变成泥土的一部分,塑料也面目全非。

    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像基地那么幸运,身处高浓度辐射环境有时候也是一种好处,老嬷嬷能够保存到现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路走着,由无数楼房构成的山脉越来越稀疏,个体也越来越小,大片的森林占据了视野,道路却变得有些奇怪。构成路面的泥土砂石与其它地方区别很大,有很多散碎颗粒,反射出耀眼的微光。

    天狂弯腰捡起一块拳头大小,周边棱角坚硬的石头,凑近眼前,饶有兴趣地说:“这东西挺漂亮的,好像是一种矿石?”

    天浩瞥了一眼:“喜欢就留着吧,可以摆在家里做个纪念。”

    他很清楚这是什么。

    这是一条旧公路,如今踩在脚下充作路面的部分,其实是一辆辆密集连接的汽车。

    在文明时代,这里应该是一座城市。人类在灾难面前只能逃避,他们开着私家车,像受惊的蚂蚁那样纷纷驶入通往城外的公路。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道路阻塞,数以万计的车辆在公路上排成长龙。也许逃难者谁也没有活下来,他们也可能很幸运,只是放弃财产跟随临时指令进入附近的地下避难所。

    留在公路上的车辆变成了遗迹,风吹日晒,电闪雷鸣,大自然的腐化分解法则对它们同样有效。如今,早已看不到完整车体,高强度塑料或钢制的框架辅修破裂,发动机和车体钢架只留下一圈深黑色痕迹。它们变成了粉末,甚至某种以金属为食的病毒(细菌)最喜欢的家。野兽在这里来回出没,无数风雨狠狠碾压,粉碎分解的人类造物轰然坍塌,形成一座座略高于地面的隆起土丘,脚踩上去,会发出“吱吱格格”的密集摩擦。

    碎齿猎到一头怪异的野兽。

    它的外形像鹿,体型却比巨角鹿缩小了百分之三十。头部没有犄角,唇边却有着外凸的獠牙。区别在于,不是像豕族人那样由下自上生长,而是反过来,弯曲角度向内延伸,非常锐利。

    野蛮人对此大为好奇,纷纷凑过来看新鲜。天狂知道自家兄弟见多识广,他一把从碎齿手里抢过这头怪物,小跑着扛到天浩面前放下,迫不及待地问:“老三,你看看,这是什么?”

    天浩用力扳开死兽的嘴,仔细看了几分钟,颇为笃定地回答:“这是麂子。你看它的毛皮颜色发黄,所以也叫黄麂。”

    “这玩意儿能吃吗?”这是天狂最关心的问题。

    “当然能吃,而且味道很不错。”天浩淡然地笑了。

    看着满面高兴扛起黄麂转身朝着河边飞跑的天狂,天浩缓缓收起脸上的笑,暗自叹了口气。

    他看不是随口乱说,这的确是一头麂子。按照文明时代的分类,它是鹿科的一种。碎齿猎到的这头是雌性,所以没有犄角。外凸的獠牙是麂子犬齿,并非变异所导致。不过,这头麂子的体量远远超过文明时代的同类,增加了好几倍。

    麂子通常生活在热带雨林,或者是亚热带地区。从区域分布来看,很少,甚至不可能出现在这种靠近寒带的地方。天浩只能感慨物种对环境的适应性是如此强大,没人愿意死,其它动物也一样。

    这头麂子出现了明显的变异,它嘴里的牙齿同时兼具磨碎植物和撕咬肉食两种功能,而不是像牛或马那样只有粗大坚硬的臼齿。这意味着它和它的祖先在变异过程中食物圈进一步扩大,虽说尚未进化出爪子,却吃了不少肉。老鼠、野兔、鸟类……说不定还有大型野兽,也包括人类。

    真正的杂食动物。

    继续往北。

    山脉开始变得稀疏,起伏的丘陵成为主调,密集的森林蔓延生长,野兽也越来越多。根本用不着担心粮食补给,每顿的主菜不是烤野兔,就是烤地鼠,或者麂子肉。

    第一眼看到远处那片稻田的时候,天浩觉得大脑里所有思维被瞬间清空。

    他看到了巨大的,像树一样的稻子。

    呆呆站立了几秒钟,他像疯了般拔腿狂奔,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到那片青翠的“树”下。

    身后,是天狂等人震撼无比的惊呼声。

    “我的天啊,这么大的稻子……我……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的确是稻子。咱们这边都是种小麦,但我以前在狮族人那边见过,长得一模一样。”

    “这也太大了,这稻子能吃吗?”

    眼前的水稻植株超过三米,即便是天浩也必须抬头仰望。他看到了正在抽展嫩叶的茎秆顶端,太阳从云层缝隙中透出一抹光,照亮了嫩芽深处正在成型的幼小穗体。

    像树木一样高大的稻子,这并非童话,而是现实。

    天浩知道眼前的稻米叫做“毫枇”。在自己熟悉的那个时代,毫批原产于云南,也就是当时著名的“遮放米”。

    毫批是水稻中的巨人,植株超过两米的原生毫批比比皆是。(事实,并非杜撰)在当地傣族传说中,就有“稻子树”的故事。

    毫批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它的生长周期短,可一年两熟,甚至三熟,缺点是产量极低,亩产稻谷约为一百七十公斤,但这种稻米味道极好,香气浓郁。

    “不要乱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所有人保持戒备!”

    交代完这句话,天浩反手抽出斜插在背上的长柄战刀,绕开正前方如森林般密集的毫批,朝着远处走去。

    老嬷嬷没有撒谎。

    他看到了大片生长的甜菜,无数长出地面植株的萝卜,好几种不同类型的稻米,正处于生长期的大豆……在远处的山梁上,可以看到成片的果树,甚至还有挂在树枝梢头的葡萄。

    一幢房屋藏在蔓藤深处,天浩挥刀斩断密密麻麻的绿色枝叶,驱赶开无数受到惊扰的虫子,露出久远建筑的基础轮廓。

    白色墙漆早已剥落,变得斑驳。它的设计风格应该是庄重典雅,如今却饱含着历史的厚重,给人以古朴感。坍塌的楼梯,面目全非的门窗,各种早已腐朽,却在狭窄区域内奇迹般勉强保持完整的家具摆设。只是手指轻轻一触,它们立刻松散,继而崩溃。

    天狂从蔓藤深处找到一块长方形物件,送到天浩面前,小心翼翼地说:“老三,这上面有字。”

    这是一块标牌,文明时代挂在单位大门两侧的那种。

    轻轻抚去表面的泥土和积尘土,文字早已斑驳不清,难以辨认。

    “甲”字只剩下一半,“四”不见了,中间的“十”还在,“三”还剩下大半,勉强可以认清。

    这里的确是甲四十三区域。从标牌上残余的文字判断,应该是一个物种实验基地。

    因为地区环境与气候的缘故,这类实验基地培育的良种受到限制,没有玉米和马铃薯也可以理解。

    长时间无人看管,这里的植物生长漫无规律,它们在成熟与繁衍中进化,基因深处有着古代人类强行给予的遗传成分,在这个混乱野蛮的世界无序生长。

    对北方蛮族来说,这里不是禁区,却从未有人来过。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世界是如此之大,北方蛮族各部落总人口只有两千万,抛洒在庞大的陆地上,就跟寄生在人体表面的细菌差不多,毫不起眼(专指体量,非数量)。

    没有掌握科学改造方法之前,大自然对人类充满了恶意。它用险恶的地形限制了人类活动区域,各部落之间常年爆发战争,在温饱都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很难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探险家。

    “这里的一切都属于我们,属于磐石城!”天浩站在高处,带着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狂喜,大声宣布对片区域的统治权。

    天狂发出崇拜的咆哮:“没错,谁敢跟我们抢,老子就砍下他的脑袋,挖出他的脑子!”

    凶狠的碎齿满面狰狞:“给他肚子上开个洞,把肝割出来下酒。”

    所有人乱哄哄地发出叫嚣。

    “城主说得没错,这是我们的地盘。”

    “这里的好东西太多了,所有都是我们的。”

    心潮澎湃的天浩转身望着远处。

    他对这个野蛮世界有了更强烈的信心。

    可以在这里建一座城,将一切都纳入控制。

第一百六八节 时代的英雄

    现在是春天,这里的大部分物种都没有成熟。

    大豆、稻米、甜菜、葡萄……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待,未来的一切充满光明。

    天浩下令所有人仔细搜索。

    是他预料中的结果基地早已破败,没有任何可用的机械,没有武器,没有仍在运转的能源系统,也没有与老嬷嬷相似或相同的光脑查询装置。

    除了漫山遍野生长的植物,数量最多的就是玻璃碎片。它们的大部分边缘早已磨光,如果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可以把这些碎片收集起来,拼成一个个烧杯、量杯、蒸馏管,以及各种不同类型的容器。

    按照天浩的命令,天狂带人从附近砍了一棵树,用斧子削去树皮,剖成粗糙的木板。

    天浩选取木板中央最厚也是最硬的部分,深深埋在地里,竖起一块两米高的碑。

    他用烧红的匕首在木碑表面刻烙下四个大字:甲四十三。

    天狂看不明白,挠着光秃秃的头问:“老三,这是什么意思?”

    “这里曾经有过一些伟大的人,他们是英雄。”天浩淡淡地解释。木碑竖立在山崖顶端,这边风景独好,下面是深度超过数百米的山谷,有些植物开着小黄花,在温暖的春风中微微摇晃。

    那是一个充满美丽梦想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

    没人看见天浩眼眶里有晶莹光彩微微闪动。

    其实我根本不想成为什么该死的休眠者。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宁愿这一切从未发生过。

    长生不老,复活,在漫长的岁月里与时间纠缠……相互追逐……听起来多么令人神往,可着不是我想要的。我的命运被蹂躏,就像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类。现在……现在……现在……所做的一切与梦想无关,纯粹只是为了活着。

    谁能理解我?

    这是一个无比广阔的世界,在眼眸深处以深邃方式展现着,我能看见山那边的远方,嗅到空气中充满无限机遇的味道,然而……我已心力交瘁。

    很多事情都不能拒绝,就像复活,就像寄生。懵懂无知的蛮族少年天浩无法抗拒命运,与他有着同样名字的古代天浩也是这样。这是专属于一个时代的神秘力量,进化与发展是一对矛盾双生子,同时也承载着共促共进的强大力量。

    我无法拒绝。

    我只能在挣扎中变得强大。

    我会开心的活下去,有尊严的活下去。

    木碑上代表的那些逝者,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而我,将会成为这个时代的英雄。

    天狂对“英雄”这个词的理解颇为狭窄:“他们杀了很多人?砍下了很多脑袋?做成无数的骨碗?”

    天浩无意纠正他的思维方式:“很多人因为他们而活着,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他们曾经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得以强大的基础,就像最硬的石头那么顽强。”

    天狂懵懂地点着头,他望向那块木碑的目光充满了尊敬,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

    “老三,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这是一个必须得到解释的疑问。

    “是神灵告诉我的。”

    天浩闭上眼睛,紧紧收住最后的泪水,深深吸了口气,带着浓重的鼻腔音调,笑了。

    他的回答毫无破绽:“别忘了,我可是行巫者。”

    ……

    天峰成为头领后,漳浦寨的变化很大。

    天浩抽调了两千人,跟着天峰来到这里,加上原有的寨民,总数超过三千。

    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天峰没有忙于改造村寨防御体系。除了分出少数人上山采石,寨里大部分劳力开始春耕,开垦面积达到漳浦寨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数字,囊括了附近水源区的所有良田。

    这里有水,有地,矿石和泥炭也不缺,开采石头只要花费力气就成。唯一的缺点与大海之间有高山阻挡,必须绕行很远才能抵达。

    这问题在天峰看来不难解决,方法同样来自于天浩:只要挖掉这座山,前面就是一片通途。

    传说中,曾经有人这样做过,他的名字叫做愚公。

    说笑归说笑,其实方法蕴含着科学原理。

    天浩很早就探索过周边区域,根据勘测结果,漳浦寨东面的山全为石质,表面松散的土层很薄。天峰带人从附近的矿里挖出泥炭,堆积在预先测定的位置点火燃烧,同时砍伐树木,挖空树心,对半剖开,形成中空的半管。几十上百棵这样的大树连接在一起,用大号铁钉固定,一头连接位于高处的水源,一头从漳浦寨外围横空而过,架设在石山正上方,水源部位预先用沙包填充阻塞,等到泥炭将山石烧烫烧红,温度达到顶点,以远距离摇晃旗帜的方法传递信息,放开临时水闸,大量冷水滚滚流下,冷缩热涨,大块的坚硬山岩纷纷碎裂。

    如果有炸药,就用不着这么麻烦。

    问题是,天浩一直没有找到硫磺。

    目前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他决定过段时间再去找老嬷嬷,说不定会有新的收获。

    天峰也许不是一个具有创新能力的头领,但他性情稳重,明白轻重缓急。漳浦寨这段时间只建成了两座警戒塔,大规模建造房屋必须等到入夏。无论如何也不能耽搁春耕,有粮食,有了生活的保证,才是繁衍人口,壮大一切的基础。

    ……

    鹿族领地,左所寨。

    福全一点儿也不喜欢夏天。

    炎热的天气让他觉得烦躁,只要是因为干旱。倒不是说没有下雨,只是雨水太少:小半天的毛毛细雨,如顽童般随性时有时无的阵雨,如便秘患者淅淅沥沥的雨点……总之一句话,真正落到地上对庄稼产生作用的雨水不足,它们喝不饱,高昂的绿色茎秆纷纷变焉趴下,就像钙摄入量不足,站不起来的软骨病人。

    粮食一直不够吃,福全对此也没有办法。春耕秋收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多少年都这样过来。一块地里收多少粮食那是有定数的,年成好了多三五斗,年成差了就少一些,除非是老天爷实在不给脸的大灾之年,否则区别不会太大。

    种粮这种事,从来就不是鹿族的强项。福全虽说是一寨头领,可他对种植棉花却颇有心得。这其实不难理解,多年以来,鹿族一直用棉布与其它部族交换粮食,尤其是南面的狮族,历来是这种交易的大客户。

    今年的情况与往年不同,只要是因为磐石城。

    福全很羡慕天浩,从区区一个几百人的小寨头领,一跃成为统治数万人的城主,这种好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落在头上。左所寨与磐石城来往较多,福全很清楚这个年轻人崛起的过程,包括大部分细节。

    福全觉得,关键是磐石城有粮。

    更重要是,人家有一个对下属体贴照顾的王。

    牛伟邦绝对是个值得夸赞的部族之王,听说他一口气免掉了磐石城五年的粮税。光是这一点,就让福全羡慕不已。

    这意味着磐石城可以放开胆量全面接纳人口,没有后顾之忧。

    当然,这种高额度奖励并非白给,而是天浩自己通过战争获取。

    然而问题就在这儿……福全仔细考虑过,就算自己立下与天浩同等的战功,大王鹿庆元也不可能给予这种奖励。当然姓氏肯定会给,至于其它,恐怕只是几百公斤粮食,外加一些布匹,或者女人。

    人和人,不能比啊!

    还有更令福全烦恼的事情。

    磐石城正在全力修路。

    如果他们只是在牛族领地内部筑路,福全也懒得计较。可问题是,天浩显然对鹿族产生了兴趣,磐石城的筑路方向四通八达,其中一个就指向自己的左所寨。

    去年冬天的时候福全就得到消息,他悄悄带着斥候潜入牛族领地,远远看着那些疯狂挥洒汗水和力气的家伙。

    一条新的路基从远处的城市延伸过来,周围是蚂蚁一样密集的劳作人群。

    豕族人天生就是干这种活儿的料,沉重的铁镐对他们来说毫无分量,大块的岩石用两条胳膊就能搬动,空气中的焦糊味据说来自一种叫做“沥青”的物质,那玩意儿不能吃,但是很黏,能把碎石和砂子粘在一块,冷了以后就变得坚硬。

    福全躲在远处看着。

    到了吃饭时间,远处来了好几辆大车,有人在前面用皮绳拖,也有用牲口拉的。他们从车上卸下大锅肉汤,厚实的饼子从厨子手中传递开来,地上点了几堆火,汤要是凉了就架在火上重新烧开……总之一句话,他们不缺食物,这是确保筑路工程进度的基础。

    深深的恐惧从那时候就扎根在福全心里。

    他很清楚,这条路是冲着左所寨来的。

    天浩到底想干什么?

    筑路工程在春天的时候停了几个月,可是现在,刚入夏,他们又开始了。

    烦躁不安的福全接连派人向牡鹿城传递消息,却如同石沉大海,毫无回音。

    福全实在忍不住了,他觉得有必须亲自走一趟,去牡鹿城面见大王,说明其中利害。

    只不过,他心里仍然带有一丝幻想。

    福全决定先以交易的名义前往磐石城,探探情况,听听天浩究竟是怎么说,然后再决定下一步的动作。

    ……

    磐石城的接待大厅比以前阔气多了,还是那么干净,也更加宽敞。

    天浩没有让福全多等,他还是像以前那么热情,脸上洋溢着令人倍感亲切的笑。见面就主动握手,透过指关节与皮肤,可以感受到沉稳与力量,让人心安。

    “福全大哥你该提前派人过来说一声,我也好让下面的人准备准备。呵呵,又不是外人,别那么拘束,坐……咱们坐下说。”天浩搂住福全的肩膀,一直把他送到椅子上。

    这亲热的动作让福全心中宁定了不少。他下意识地笑道:“阿浩,恭喜你啊,你现在是城主了。”

    “哎,你怎么也说这种话?”天浩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现在管的人虽多,需要操心的事情更是方方面面,麻烦也大啊!”

    “那是……那是……呵呵……”福全讪笑着:“我这次来,是想跟你谈笔生意。”

    “什么生意?”天浩随和地笑着问:“还是用布匹换粮食?”

    “是啊!”福全点点头,试探着问:“能不能还像从前那样,多给点鱼和肉?”

    天浩笑了:“没问题。只是这价钱方面……不知福全大哥是怎么想的?”

    “当然是按照以前的老规矩。”福全没有多想,脱口而出。

    天浩诡异地笑了,眼眸深处闪过一丝讥讽:“这不可能。”

    “为什么?”福全像尾巴被踩了的猫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颇为恼怒地嚷道:“阿浩,我可是用棉布跟你换粮食。你听清楚,是棉布,不是麻布。”

    天浩懒得解释,脸上笑容也变成了公式化:“这样吧,看在你上次带着鹿庆西来过我这儿的情分上,我可以给你个还算不错的价钱,按照咱们以前商定价格的三分之二交易吧!”

    “你说什么?”福全觉得一定是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我现在不缺布料,尤其不缺棉布。”天浩很有礼貌的回答:“我可以给你透露点儿秘密:从今年开始,棉布的价格会大幅度下滑。当然,其它部落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牛族,尤其是磐石城,如果你要从我这里换粮食,只能是这个价。”

    “这不可能!”福全内心腾起惊涛骇浪,他控制着愤怒,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左所寨去年种了一整年的棉花,我们辛辛苦苦纺线织布,就是为了能吃饱。现在你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要把我们的棉布全部弄走,哪儿有这么好的事?”

    天浩笑得连眼睛都眯起来,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嘲讽:“你好像还是没弄明白,现在不是我求着你用粮食换布,而是你主动上门找我做这笔生意。我有定价权,换多换少,我说了算。”

    福全的面孔因为愤怒而扭曲,他不顾一切大声喊叫起来:“没想到你是这种人!不……我绝不同意!”

第一百六九节 粮食与棉花

    天浩耸了耸肩膀:“那是你的自由。如果你认为我不是一个好主顾,完全可以另找别人。比如狮族和虎族,他们人多,对布料的需求很大。”

    说着,他抬手指了一下敞开的房门:“我不会拦着你。”

    福全的怒意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

    他没有迈开脚,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冷静与清醒逐渐平息了愤怒火焰,他听出天浩没有开玩笑,更不是故意调侃。

    时刻保持理智的人,总会想到更多。

    就适居性来看,左所寨附近的综合环境其实很不错,尽管河流在夏季偶有断流的情况,发生几率却不大,像今年这种程度的干旱就更是少见。寨子周围有大片平整的耕种区,每年雨季河水会从上游带来大量腐殖质,层层堆积起来,土地自然变得肥沃。

    但就位置来看,左所寨又显得颇为尴尬:刚好位于鹿族与牛族接壤的边境,距离鹿族其它城寨路途遥远,往返一次要花费很多时间,极不方便。

    统治者的决策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领地的生死存亡。

    前年,左所寨百分之六十的土地都用于种植棉花。福全对此很有把握,事实上也是如此,包括当时的磐石寨,附近各部落大小城寨都需要棉布,为了渡过寒冷的冬天,他们愿意拿出大批粮食交换,价格自然水涨船高。

    那一年,左所寨村民吃得很饱,几乎家家户户的女人都怀了孕。吃饱肚子的男人才有力气,才愿意在女人身上花费时间和精力。

    备受鼓舞的福全去年下令,让寨子里所有土地都用来种植棉花。他觉得这样做应该没有问题,高昂的棉布价格决定了这是卖方市场。尤其是冬天,御寒才是头等大事。

    现实再次证明了与想象之间的差距: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左所寨积攒的棉布只卖掉三分之二,虽说换到了足够的粮食,积压在仓库里的大量布料却让福全忧心忡忡。再加上磐石城往鹿族领地大规模修路的消息,他越发有种强烈的危机感。

    一些之前从未想过的问题,像炸弹一样在福全脑子里爆开。

    磐石城接连收纳了多达数万的豕族人,难道他们不穿衣服?

    就算豕族人天生强壮,皮糙肉厚不惧寒冷,单凭体质就能熬过冬天,可是夏天怎么办?难道仍是赤身**光着屁股干活?

    男人也就罢了,可是女人呢?

    福全缓缓转过身,偷偷看了一眼天浩,眼神有些摇摆不定。他用力咽了口唾沫,不太确定且试探地问:“阿浩……你……你真的不需要棉布?”

    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福全,抬手指了一下椅子:“坐下来谈吧!”

    满腹疑问的福全重新坐下,这实属无奈,尽管男人的尊严告诉他立刻站起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理智却不允许这样做。

    “棉布,我当然要。但是你的要价太高。”天浩说得很直接:“相当于去年三分之二的价钱并不低。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到其它寨子问问,就知道了。”

    “其它寨子?”福全心中的不安越发深重:“你跟他们联合了?”

    天浩笑了:“这一切其实是你自己造成,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福全觉得越发糊涂。

    天浩已经完全料到了他的想法:“跟我来,给你看点儿东西。”

    两个人一前一后离开大厅,走到外面。来来往往都是人,福全羡慕得不断发出赞叹,觉得这种繁华程度毫不亚于牡鹿城。周围的人纷纷朝天浩弯腰行礼,跟在他身后,福全觉得自己就像跟着一个真正的大人物。

    正前方有一座高塔。大块条石堆砌成基座,五十米长的四条边构成一个正方形。塔楼高达上百米,只有这样才能符合警戒要求,与野蛮人远超文明时代人类的巨大身形相对应。

    迈开脚步,走上塔内台阶,福全看到这座分层建筑有着惊人的厚度,内部有一个个用金属壁板隔成的小房间。上了三楼,在向外敞开的攻击位置,他看到一台台威力惊人的重型弩炮。

    “这里面储备着粮食和水,还有大量的弓箭。遇到紧急情况,只要把下面的大门反锁,谁也攻不进来。站的高才能射的远,无论是谁进攻这座城市,都必须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天浩看似随意的解释。

    以前来磐石寨的时候,福全见过这种塔楼。他知道这是一种专门为应对战争而建的防御设施,却从未想到塔楼威力竟然如此强大。

    “这是城里的禁地,除了警戒部队,还有得到我允许的人,谁也不能进来。”天浩的表情很放松,带着微笑:“如果有人想偷偷溜进来看个究竟,我会砍下他的脑袋,挂在墙上。呵呵……一种很不错的装饰品。”

    一时间,福全无言应对。

    很快,登上了塔顶。

    眼前一片开阔。

    之前在楼梯上的时候,福全就知道即将看见壮观辽阔的场景。他曾经爬上很高的山峰,俯瞰过辽阔的大地,有过心旌荡漾的激动与震撼。他觉得这是天浩故意施展权力的做法,让自己亲眼目睹整座城市收入眼底的视觉刺激。毕竟,“权力”总是与宏大、壮阔、广袤之类的词联系在一起,效果非凡。

    这座城市没有福全想象中那么大,尤其是站在如此高度向下俯瞰,各种建筑变得矮小,街道上密集的人群也变得稀疏。这不难理解:四万人听起来很多,可是按照文明时代的标准,顶多算是一个小县城。

    天浩抬起手,指向北面的远方。

    随着他的指引,福全看到清朗的天空下有辽阔大地,越过脚下这座城市的外围防御地带,远处阡陌纵横,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柔和的阳光笼罩着大地,早晨刚下过一阵雨,湿润的空气产生了折射,美丽的光晕释放出一副漂亮的画卷。

    福全不由自主张开嘴,瞪大了眼睛。

    到处都是麦田,地里的庄稼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绿油油的,就像一块覆盖在大地上的厚绒毯。面积之大,彻底颠覆了福全对“耕种”这个词的理解和认识。他从未想过人类活动竟可以达到如此可怕……不,应该说是恐怖的规模。感觉整个世界根本看不到其它景观,所有的一切统统被麦田占据。

    旁边,传来天浩仿如赞叹的声音。

    “今年雨水不错,秋天会有一个好收成。我不缺粮,不要说是四万人,就算这个数字再翻三倍也不成问题。我们有鱼,大海是最好的农场。只要把这个消息放出去,就会源源不断有人加入进来。只要给他们食物,给他们住的地方,他们就会心甘情愿为我做事,用劳动换取他们梦寐以求的幸福。”

    “对了,还有棉花。”说着,天浩用手指了一下更远的西北方向。

    福全不是超人,没有站在几千米外清清楚楚看到一只蚂蚁的本事。可他毕竟种了那么多年的棉花,对这种农作物非常熟悉。远处的景物虽然模糊,但从颜色及大体上的外观,足以让他判明天浩没有撒谎,那的确是棉花。

    一根可怕的刺,狠狠扎入了福全的心脏他没有骗我,这种规模的棉花种植程度,完全可以满足磐石城的需求。

    只有现实才能击碎不切实际的幻想。福全终于明白天浩没有胡言乱语,也并非强行压价。

    “可是……你……阿浩,你现在种了那么多的麦子,还要派人修路,你哪儿足够的人手纺线织布?”这是萦绕在福全心中的最大疑问,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自信,这是目前仅剩的筹码。

    天浩狡黠地笑了:“你以为鹿族的纺织技术真是只有你们猜知道的秘密?”

    福全感觉心脏正在遭遇低温,骤然缩紧:“你是说,上次大王派军队攻打,被你抓住的那些俘虏?”

    “那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天浩的语调平静且带有嘲讽:“很多年了,各部族都在相互打探彼此的秘密。据我所知,鹿族的织布机在五十年前就已经泄密。虎族、狮族、牛族、鹰族……几乎所有部落都有仿造。你们对棉花的管理也远不如狮族对马铃薯那么严格。大量种子外流,只要花上几年时间就能得到成规模的棉田。我说话可能有些难听,但你们鹿族以前的大王的确是个糊涂蛋,天底下第一号大白痴。当然,也许这是他前人犯下的错误,可现在已经无法更改,后悔也来不及了。”

    “你们现任的王很精明,他牢牢抓住了把棉花纺成棉线的这道工序。简单来说,就是效率。整个北方大陆所有部族公认你们鹿族的纺织技术独步天下,但我很清楚,只要有足够的棉线,就根本用不着为了布料发愁。”

    福全死死盯着天浩的脸,发寒的口气充满了恨意:“这是鹿庆西告诉你的?”

    “他知道的秘密恐怕远不如我这么清楚。”天浩嘲笑道:“秘密在于纺锭的数量,正常情况下是一个,你们鹿族的机器经过改良,一次能用两个以上的纺锭,最多能达到四个。这就是为什么所有鹿族村寨每年收获季节都要把棉花运往族城,交换对应数量的棉线,再运回各自村寨织成布料的真正原因。呵呵……福全大哥,我说的对不对?”

    福全觉得身体里所有力量瞬间流失,他踉跄着后退,最后失去支撑,重重跌坐在地上,满面颓然。

    “你怎么能这样……你们……怎么能这样做……”

    很多人认为,与狮族交换粮食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但实际情况根本不是这样。左所寨距离狮族领地很远,正常情况下要走八至九天,如果用大车装运货物,速度还会更慢。长途运输会消耗大量体能,一来一去,很多粮食在路上白白浪费。

    狮族的粮食也不便宜。与其说现任狮王是个聪明人,不如说他是个精明的生意人。玉米和马铃薯这两种高产作物在狮族内部的种植量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在优先满足族群人口消耗的前提下,狮王宁愿让部分土地闲置,甚至荒芜,也不愿增加更多的粮食产量。

    一公斤粮食可以卖到两个便士,甚至三个便士(狮族货币),谁会愿意放弃利润做烂好人?其它部族成百上千的人活活饿死,跟我有什么关系?要知道保持粮价可不是嘴上说说那么简单,这需要复杂的统筹安排,还需要理顺方方面面的问题。只要狮族永远死守住这个规矩不变,饥饿的人们就永远没有更好的选择。

    照此计算下来,前往狮族换粮,最终得到的数量远不如从磐石城就近交换。

    当然,这是按照去年粮价得出的结果。

    如果左所寨的人们自己种粮……产量暂且不论,收益就远不如种棉花纺线织布。

    经济类作物与生活基础作物之间的耕种矛盾,在文明时代也是被翻来覆去讨论的重大问题。福全简单的大脑肯定不如那时候的专家学者,但他有着专属于自己的单纯理解:种棉花收入高,比种粮食更好。

    可现在的问题是,生产出来的棉布卖不掉。

    天浩不会给他解释原材料与深加工之间的价值对比关系。他蹲下来,面带微笑:“福全大哥,要不咱们商量一下,以后你们左所寨的棉布,我统统包了。”

    磐石城每年需要大量棉布,天浩不可能拿出大量土地种植棉花。之所以带着福全来到塔顶登高远望,是为了从心灵深处给他重重一击。毕竟,磐石城今年种植棉花的土地面积很大,已经超出了福全的正常逻辑范围。其实这些棉花全部织成布料也远远不够,但天浩不愿意在这方面浪费资源。总之一句话,能蒙就蒙,能骗就骗。

    福全盯着他,语气很生硬:“你给的价钱太低了。”

    “那随便你,反正我无所谓。”天浩的笑容非常邪恶:“反正你也看到我正在派人修路,用不了多久就能连通你的寨子。到时候,就算你想卖,我也不一定要。”

第一百七十节 药

    福全浑身紧绷,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

    天浩用灼热的目光在福全脸上到处游走:“我想杀了你。”

    冰冷僵硬的感觉瞬间锁死了福全的所有动作。

    他知道自己逃不掉。

    塔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很快,天狂带着几个身材高大的战士走上塔顶。他们全副武装,围着福全站成一圈,冷漠残酷的目光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福全彻底崩溃了,他还没意识到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哭喊着哀求:“阿浩你不能这样,我……我帮过你啊!”

    “是啊!你的确帮过我的忙,这正是让我觉得烦恼的问题。”天浩砸了咂嘴,装模作样,满面愁容:“你的布太贵了,我买不起,你又不愿意降价……我真的很犯愁,你说该怎么办?”

    “我降价卖给你,就按照你说的价钱,我卖……统统都卖。”福全一下子抓住了救命稻草,发疯似地连声求饶。

    “可是这样的话,你很吃亏啊!”天浩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而且我要的数量很多,除了你们现存的部分,以后所有的布料我都想要。”

    “没问题,我可以做主,都给你。”福全没多想,他以剧烈的节奏疯狂点头,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这可怕的地方。

    天浩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记住你说过的话。”

    “我现在可以走了吗?”福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

    天浩微微点头,示意天狂等人让出一条路。

    看着逃也似朝着楼下飞奔的福全,天狂皱起眉头,发出粗犷的声音:“老三,就这样放他走,未免太便宜了吧?你刚才都说要杀了他,现在让他回去,左所寨肯定会提防,说不定还会向牡鹿城那边求救,到时候,事情就没有现在这么简单。”

    “我故意的。”天浩站起来,随口回答。

    天狂已经很熟悉他说话的语气和风格:“这是你的计划?”

    天浩点点头:“让他回去给鹿庆西传个信,试探一下他的反应。”

    天狂对这件事情知道些内情,他神情恍然:“我估计鹿庆元差不多该死了。这么说,鹿庆西会成为下一任牡鹿之王?”

    “所以我得弄明白他此刻的想法。”天浩抬高右手,指尖轻轻点了一下右侧额头:“左所寨有一千三百多人,只要派出战团,很容易就能解决他们。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接下来要面对其它部族的连锁反应。”

    天狂的思维方式比过去开放多了:“你担心其它部族联合起来对付我们?”

    “是啊!出头的椽子先烂;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太过优秀的存在总是令人嫉妒,进而憎恨。”天浩叹了口气,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显得平静了一些:“我们灭掉了钢牙部,豕族方面一直没有动静。如果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左所寨,会给其它部落留下“我们很好战”的不良印象。当然,他们这样想其实没有错,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天狂皱起眉头陷入思考:“如果鹿庆西接任牡鹿之王,左所寨就是他的地盘,他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对我们给予帮助。”

    “先等等看吧!”天浩的声音很小,但充满了威严:“这种事情说不准的,也许、可能、大概……总之我们还有时间,消息也通过福全放了出去,只要鹿庆西不是白痴,他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

    仓皇逃出磐石城的福全一秒钟也没有耽误,他以最快速度冲回左所寨,先是下令所有人戒备,然后召集卫兵,当天就离开寨子,前往牡鹿城报信。

    一路狂奔,福全越想越觉得恐惧。

    鹿族与牛族本来就不同属,这么多年与磐石寨和平相处,让他彻底忘记了世界上还有“部族战争”这种事。如果磐石寨一直弱小,彼此和平会变成长久,可是现在随着那座牛族村寨演变为城市,平衡被彻底打破,足足四万人啊,就算按照每二十个人出一名战士的比例,也能轻轻松松派出两千名军队,彻底碾压左所寨。

    怪不得他们要修路。

    怪不得天浩一口咬死交易价格。

    他的确有这样做的底气。

    再看看我自己,能有什么?

    唯一的办法只能去牡鹿城。

    大王,救命啊!

    ……

    牡鹿城。

    鹿庆元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现在老得简直不成样子。长时间病痛吞噬了大量脂肪,松垮垮的皮肤罩在身上,就像身材瘦弱的试衣者穿了一件大号外套。额头、喉咙、肩膀、手臂、足踝……所有位置的骨节都显大,萎缩的肌肉无法像从前那么饱满。深陷的眼窝看起来非常恐怖,与厌食症患者没什么区别。

    一群飞虫在距离他鼻孔十多厘米的空中盘旋,发出令人厌恶的“嗡嗡”声。

    蚊子?

    还是苍蝇?

    两个答案在鹿庆元脑海中旋转,也许它们都是正确答案。

    苍老的重病患者会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气息,与其说是服药太多所导致,不如说是生命流逝引发体内器官迅速衰竭,排泄系统不畅,长时间无法得到清理,在恶臭与浑浊环境中混合而成。

    现在是夏天,外面艳阳高照。

    鹿庆元却冷得直打哆嗦,身上盖着厚厚两大床棉被也觉得浑身发寒。

    一缕微风从窗外吹来,卷起地板上的灰尘与轻微杂物,飞上半空,在鹿庆元朦胧的目光注视下翩翩起舞,缓缓落下。

    他看见了很多头发。

    非常的细,又枯又黄。

    那是我的头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头发掉得很厉害。早上起来抬手随便一摸,它们大把地掉落,仿佛秋天的树叶,即将走到生命尽头。

    房间外面的走廊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过了几秒钟,鹿庆西从外面推门进来,他手里端着一个盘子,缓步走到床前,俯下身子,带着微笑关切地问:“阿爹,你感觉好点儿了吗?”

    他的笑容明显过分热情,好看又虚伪,就像饱含毒汁的美丽花瓣……遗憾的是,鹿庆元以前什么也不知道,直到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盘子里有一个壶,一个杯子。

    鹿庆元瞪大双眼,看着儿子拿起壶,倒了一杯水,带着说不出的恭敬与关切,双手捧着送到自己面前。

    “阿爹,该喝药了。”他的声音温柔又动听,简直不像男人,更像是一个娇柔委婉的婆娘。

    “……我……不喝。”老人的声音极其沙哑,如果不仔细听,很难分辨出他其实正在咆哮。

    “你生病了。”鹿庆西的劝解很简单,甚至有些粗暴。

    看着他毫不掩饰显露在脸上的期待表情,鹿庆元发出恐惧愤怒的暗哑嘶吼:“你是不是希望我现在就死?”

    他知道自己中了毒。

    那还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

    小翠?

    小花?

    还是翠花?

    总之就是跟这差不多的名字。她是妻子的侍女。虽说是在城主府供职,但她长相一般,身材也不好,干干瘦瘦,个头矮小,最多不超过两米二。鹿庆元对这种丑陋的女人丝毫没有兴趣,之所以把她留下,是因为这女人性子绵软,唯唯诺诺很听话,看起来属于容易控制,绝对不会阳奉阴违的那种类型。

    战争失败,长子被杀,次子也变成一个废人。连遭打击的鹿庆元心灰意冷,开始把注意力全部投向最小的儿子身上。可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鹿庆元觉得身体越来越差,时常喘不过气,觉得眼前发黑,胸口发闷,饭也吃得少,有时候一整天都没有食欲,偶尔喝上几口麦粥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衰老,面对死亡,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如此之快。

    鹿庆元从未怀疑过鹿庆西。如果连自己的亲生儿子都不能相信,那这个世界就彻底充满了叛徒和敌人。

    那天深夜,侍女偷偷溜进鹿庆元的房间。她两眼放光,仿佛挖到了绝世宝藏。女人凑近半梦半醒的鹿庆元,用手捂住他的嘴,让他不要害怕,让他耐下性子不要喊叫。

    “大王,有人要害你。”这是她当时的原话。

    活了几十岁,鹿庆元什么么见过?他觉得侍女应该不是胡说八道,更没有得失心疯。于是他微微点头,示意她接着往下说。

    这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她没有直接告诉鹿庆元真相,而是以此作为筹码,讨要好处:“大王,只要你娶我为妻,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

    你?

    做我的妻子?

    鹿庆元很想大笑,继而本能的想要张口召唤侍卫,把这个胆大包天的女人抓起来。

    “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说的都是真话。”她絮絮叨叨蹲在床前,说了很多关于鹿庆元身体方面的变化。

    大王,您是不是觉得走路没有力气,气喘心跳?

    大王,您是不是经常觉得嘴巴里很苦,不想吃东西?

    大王,您是不是觉得眼睛越来越模糊,成天只想睡觉,身子骨软绵绵的不想动弹?

    “你都知道些什么?”鹿庆元开始警觉,他感觉这女人并非胆大妄为,想要取代妻子上位那么简单。

    侍女什么也不肯说,真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她一个劲儿要求鹿庆元承认自己的妻子身份,直言不讳:“要么下令杀了您现在的妻子,要么您死。”

    “好吧,我答应你。”鹿庆元控制着愤怒,随口答应。

    “那可不行,您得写下来,或者对神灵发誓也行。”侍女不笨,她很聪明。

    鹿庆元选择发誓。

    人老了,有些事情就看得开。崇拜了一辈子虚无缥缈的神灵,自己最难受,也是最困难的时候,哭泣着向神灵祈求帮助,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期盼的神迹一直没有出现,身体也没有好转,现在又从侍女口中听到可怕的消息……鹿庆元对神灵产生了怀疑,同时死亡正在迫近,在自己的脑袋与欺骗神灵降罪这道选择题面前,他肯定只能选择前者。

    侍女相信了鹿庆元的誓言。她告诉尊敬的族长:您的亲生儿子在饭菜和酒水里下毒,他要杀了你。

    我的儿子?

    鹿庆西?

    脑袋深处支离破碎的画面在那一刻连接起来,鹿庆元回忆起很多被自己忽略的细节:幼子总是劝说自己喝酒,后来就不断劝说自己吃药。他脸上总是带着微笑,担忧的表情是如此清晰,很多次端着跪在面前恳求自己进食,如果拒绝,他的眼睛会流露出悲伤,以及泪水。

    好一个孝顺的儿子啊!

    侍女呆在房间里的时间太久,刚说完这一切,就被值守的卫兵发现。暴怒的鹿庆元强撑病体从床上爬起,咆哮着下令,让侍卫们抓住这个女人,还有自己的儿子。

    鹿庆西得到消息赶来的时候,他身边跟着很多卫兵。

    鹿庆元虽是族长,是部族之王,可他毕竟老了。他性情暴虐,冷酷无情。鹿庆西买通了整个亲卫队,就连父亲最信赖的心腹,也变成了儿子的服从者。

    鹿庆西被吓出一身冷汗,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如果不是提前下手买通了所有亲卫,愤怒的父亲根本饶不了自己,这次必死无疑。

    他下令把那个梦想飞上梢头变凤凰的侍女抓住,割掉舌头,挖出双眼,抽筋剥皮。

    从那天以后,族长房间就再没有来过其他探视者。无论吃饭喝药,都是鹿庆西亲自送到床前。

    鹿庆元想跑都跑不掉,精钢铁箍牢牢束缚了他的双手双脚,床铺也经过特殊改造,床板中间有一个洞,他被牢牢固定在那个位置,无论拉屎撒尿都可以躺着解决,甚至连翻身都做不到。

    这是儿子对父亲的孝敬,生怕他年老体衰,一个不小心从床上翻滚下来,活活摔死。

    一个镶嵌在木头床板上的老人,这就是鹿庆元的现状。

    “阿爹,你该吃药了。”鹿庆西微笑着,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

    “你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鹿庆元费了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抬起皱纹密集的眼皮,冷冷地问。

    “瞧您说的,我怎么能做那种大逆不道的事?”

第一百七一节 新的王

    “接任族长之位是一件大事,族巫和所有百人首以上的官员都要到就职现场参与见证。他们都知道您病了,我告诉他们您很烦躁,总是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火气上来就不顾一切下令杀人。他们都怕您,所以委托我全权照顾,顺便代他们向您问好。”

    鹿庆西笑得很感慨:“说起来,都是托父亲您的福。他们之所以这样,都是因为父亲您的缘故。”

    鹿庆元睁大怒火燃烧的双眼,挣扎着想要直起上身,然而手腕和足踝都被固定,臀部也被牢牢卡在床洞中央,注定了这样做是拼命又徒劳。他瘦骨嶙峋的胸口剧烈起伏,发出嘶哑的喊叫:“……你……你说什么?”

    “从爷爷那里得到王位后,您杀了很多人。”鹿庆西的笑容很真诚,丝毫没有作伪:“上一任族巫、三个卫队副队长、七个千人首、三十多个百人首,还有其它城寨大大小小的头领……我知道杀人是巩固权力的必要手段,小时候您就是这样教育我的。见异思迁的人统统该死,想要谋朝纂位的人都得砍头,只有死人脑袋才能对活人产生威慑力,让他们服服帖帖,老老实实……尊敬的父王啊!死在您手上的人太多了。他们有家人,有妻儿,有朋友。他们会成长,仇恨的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如今已长成参天大树。你以为那些看似听话的人是真正的心腹?其实只要给他们足够的好处就会转投到我这边。粮食、女人、权力……我不贪财,他们想要的一切我都可以满足,如果连这样都无法掌控一切,那么这个世界……呵呵,一定是个虚假空幻的混账世界。”

    鹿庆元不再挣扎,他浑身僵硬,直挺挺躺在床上,用空洞的眼睛望着在空中盘旋的小飞虫,发出绝望的呜咽:“原来……你们都盼着我死……”

    “不要把所有人都想得那么坏。”鹿庆西冷笑道:“很多人并不知情,他们只是不喜欢你,却并非真正憎恨你。正因为如此,我才可以用“生病”为借口,把他们挡在外面。”

    停顿了一下,他转身拿起放在旁边桌上装药的杯子:“来吧,你该喝药了。”

    从“您”到“你”,口气转换很自然,非常流畅。

    鹿庆元用苍老的眼睛看着他,咬牙切齿地问:“你为什么不直接杀了我?”

    “那样会让人看出破绽。”鹿庆西淡淡地说:“你毕竟是族长,杀人的方法很多,砍头挖心实在是很过分,而且一眼就能被人看出你死于谋杀。生病就不一样了,身体外表没有伤痕,没人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死的。只有这样,我才能顺顺当当接替你的位置,成为新的牡鹿之王。”

    他随即露出自嘲的微笑:“你以为,我花了那么大力气,给你做这张特殊的床只是为了好玩吗?永远就这样躺着吧!这是一种很不错的药,它性子温和,需要喝很多次才能产生效果,所以你的骨头不会变黑,没人能看出其中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会让你在不知不觉中闭上眼睛,没有痛苦,不会挣扎,很舒服。”

    “……你……混账……逆子……”鹿庆元发出痛苦的悲鸣。

    “这一切都得怪你。”鹿庆西没有发怒,他的口气很正式,平平淡淡:“如果你早点儿那王位交给我,就不会发生这些事。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二哥死了。昨天晚上,侍女在浴盆里发现了他的尸体。二哥平时洗澡只能用浴盆,坐在里面就不能动,估计是他不小心滑了一下,歪在盆里淹死了。所以,现在你只有我一个儿子。”

    “是你!是你杀了他!”鹿庆元的声音颤抖又急促。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清醒,看清一切。

    “没错,是我干的,可是那又怎么样?”鹿庆西笑得灿烂夺目,极其自然:“你上次下令出兵的消息也是我给牛族人透了风,是我要求他们杀死大哥,不要把他放回来。王位只有一个,碍事的人越少越好。”

    鹿庆西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

    阴谋诡计会让人迅速成长,尤其是弑父纂位,更是考验一个人的耐心与残忍。从一个良善青年变成一个疯子不需要太久,何况鹿庆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你该喝药了。”他再次把装药的杯子凑过去。

    “滚!”鹿庆元恨不得把眼前之人生吞活剥,千刀万剐。

    鹿庆西轻蔑地笑了一下,反手狠抽了父亲两记耳光,他左手反转向上,以巨大的指力扣住父亲面颊,强行按住下颌骨与头骨之间的关节,逼迫鹿庆元张开嘴,然后把杯子倾过去,把所有液体灌入喉咙深处。

    ……

    福全赶到牡鹿城的时候,鹿庆元已经死了。

    鹿庆西第一时间继承王位,并得到族巫和其他几位重要人物的承认。目前所欠缺的只是一个仪式,走走过场。

    正常情况下,福全这种普通的村寨头领很难见到族长。但他是个例外,一方面因为鹿庆西曾经在福全帮助下前往磐石寨,另一方面则是鹿庆西刚刚继位,就算是装模作样,也必须做出与下属亲近的表率。

    主要是因为第一层关系,接见地点安排在城主府的一个小房间。

    关上门,福全“扑通”一下就双膝跪倒在地上,连哭带喊着哀求:“大王,救命啊!”

    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喊着把事情说了个大概,尽管吐字发音不是很清楚,鹿庆西仍然基本上听懂了福全想要表达的意思。

    “阿浩打赢了豕族人,他那座小寨子现在人口过万,升格为城?”

    “他现在是城主?”

    “他们正在修路,而且不愿意用去年的价格交换布料?”

    “他要杀了你?”

    令人震撼的消息一个接着一个,把鹿庆西炸得晕晕乎乎。

    弑父纂位是一件大事,处于密谋状态的鹿庆西很少关注来自外界的消息。他知道磐石寨与豕族人之间爆发战争,却对胜负结果丝毫没有兴趣。毕竟,在这个野蛮的世界传递消息很困难,没有电话电报,也没有网络。牡鹿城距离磐石寨很远,又是两个不同属的部族,寒冷的冬天极少有人外出,春天又是所有人忙于耕种的季节。要不是福全这次带来消息,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知道这些事。

    福全用期盼的目光望着鹿庆西:“大王,我现在该怎么办?”

    鹿庆西思考了很久。

    “……把布卖给阿浩吧!”语速非常缓慢,他的半边身体被阴影笼罩,目光低垂望着地面,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按照他说的价钱……卖吧……”

    “大王……这……这怎么行?”福全脸上充满了被伤害与震惊的表情,张口结舌,后面的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就是点儿棉布而已,没什么行不行的。”鹿庆西很快恢复了状态。他抬起头,浑身上下散发出新王应有的威严气势:“牛族人善战,他们的兵器品质天下无双。你觉得本王应该为了这点儿事情与他们全面开战?还是为了顾及你的面子和利益,派出几万人的军队攻打磐石城?别忘了,我们去年就出过兵,还是我大哥领队,结果呢?头破血流,全军覆没……”

    福全张着嘴,难以置信的表情在脸上逐渐褪去,悲哀与痛苦成为了主导:“大王,左所寨的粮食一直不够吃,如果按照牛族人给出的价钱,会有人饿死的啊!”

    “那是你自己的问题。”光线笼罩着鹿庆西年轻的侧脸,他厌恶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福全:“谁让你不种粮食,只种棉花?上次我去左所寨的时候,就特意告诫你必须小心。棉布的价钱肯定比粮食卖得贵,但你的寨子位置不好,一旦在这方面出了问题,没人帮得了你。”

    听到最后这句话,福全一秒钟也没有犹豫,立刻趴下身子,额头重叩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求大王帮帮我,我愿意用左所寨所有的棉布换粮。”他暗哑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凄切:“我要粮食,只要咱们鹿族人的粮食。”

    居高临下俯视着跪在地上的福全,鹿庆西面无表情,冷冷地说:“现在是春荒时节,哪儿有多余的粮食给你?再说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各城寨自己解决。如果觉得牛族人给得少,你可以到狮族人那边去碰碰运气。虽说他们也会压价,但终究没有牛族人那么狠。”

    说完,他从椅子上站起,转身离开。

    福全独自跪在地上,看着眼前那块阳光阴影各半的地板,若有所思。

    ……

    几天后,从边境上传来消息:福全带着左所寨所有人投靠了磐石城。

    鹿庆西坐在宽敞冰冷的王座上,随手把通报消息的兽皮文书放在一边,站起来,踱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慢慢走到窗前,望着外面枝繁叶茂的风景。

    磐石城怎么可能不缺布?

    也就是福全那个没脑子的家伙,才会被天浩口头上的威胁所吓倒。

    他也不想想,几万人的城市,人人都要穿衣吃饭,这是身为城主必须解决的头等大事。其实在鹿庆西看来,解决吃饭问题比解决穿衣更简单。毕竟食物来源很多,而且现在是夏天,野菜野果漫山遍野到处都是,何况磐石城距海不远,丰富的鱼获足以弥补粮食缺口。

    说到衣服……如果没有布料,就只剩下两种选择。要么穿兽皮,要么穿树叶。

    哼,就算杀光磐石城周边所有的野兽,恐怕也凑不够那么多皮子。

    至于树叶嘛……男人用绳子穿起来围在腰间也就罢了,如果换成女人,光是想想就觉得那是一道非常美丽的风景。

    一群黑不溜秋的屁股。

    天浩是个非常厉害的家伙。他的胃口很大,从他对豕族人的态度就能看出,这是一个野心膨胀的人物。他想吞掉左所寨,只是碍于某些原因不方便出兵,至少现在是这样。所以他故意恐吓福全,以低价换粮的办法逼迫福全寻找出路。

    区区一个千把号人的村寨头领,能有什么改天换地的办法?

    他只能族群之王求救。

    这种事我根本不想管,懒得管,也不敢管。

    鹿庆西与天浩缔结过秘密盟约,他有太多的把柄掌握在天浩手里。比如用毒药干掉亲生父亲这件事,天浩清楚其中的每一个环节。

    呵呵,他是我的老师,我的盟友,甚至可以说是合伙人。

    只有傻子才会出兵帮着福全巩固左所寨的安全。

    只有傻子才会帮着福全解决粮食问题。

    只有傻子才会时刻谋算着毁灭磐石城,干掉那个年轻的城主。

    当然,最后一种其实是鹿庆西的真实想法。

    可他没有胆量,也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执行,并完成。

    死去的父亲不是没有尝试过,结果失败了,他的下场很惨,牺牲了两个儿子,王冠也稀里糊涂戴在了幼子头顶。

    既然天浩那么想要左所寨,就让他拿去好了。

    如果这还不足以填饱他的胃口,我还可以放弃更多。只要你有那个能力,边境上的所有村寨都可以给你。

    这是鹿庆西早就考虑过的计划。为此,他愿意放弃一至两万的人口。

    只有牢牢掌控住牡鹿城才是关键。

    我毕竟是一位新王,有太多觊觎的眼睛躲在暗处。

    我很理解父亲当年为什么要大肆杀人,只有死人脑袋才能震慑活人。尤其是那些已经得到好处,被我早早买通的家伙,他们的贪婪就连神灵看了也会摇头叹息。这帮家伙之所以拥护我成为新王,就是想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最后把我活活榨干。

    我必须掌控军队。

    我必须得到强有力的帮助。

    磐石城是我坚强有力的盟友。

    区区几座边境上的寨子,就当是我送给阿浩的礼物。

    就算他想要更多,我也愿意给。

    你想要我的妻子?

    还是儿子?

    没问题!

    我连自己的父亲都敢杀,还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

    我只要权力。

    我要成为真正的牡鹿之王!

第一百七二节 劳动最光荣

    一千三百四十四个鹿族人,这是福全用以证明自己身价的筹码。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福全也不愿意这样。

    放着好好的头领不做,偏要跑到人家的地盘做一个千人首。

    如果只是粮食方面的缺口,那其实不算什么问题。关键是新任大王的态度,才是导致福全做出决定的重要原因。

    没人愿意保着左所寨,没人愿意当我的靠山,那还混个屁啊!

    索性干脆点儿,领着所有人投靠过去,以后大家都是牛族人,说不定日子还会越来越好。

    阿浩是个有眼光有能力的城主。短短几年时间,磐石寨升格为城,就是最好的证据。

    看着颇为尴尬的福全,天浩“哈哈”大笑着给了他一个亲热拥抱:“欢迎加入磐石城,以后咱们就是兄弟。”

    他无论对谁都是这句话。

    但不可否认,这句话有着巨大的魔力,令人信服,心生温暖,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甲四十三设置了一个新寨。那里环境不错,有很多便利条件,水源充沛,土壤肥沃,如果不是因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古代人也不会在那里设置良种培育机构。

    农作物成熟需要时间,出于适应性考虑,天浩下令把每种作物都带了点儿回来,连根带植株长途运输,先在磐石城试种了看看,如果生长情况良好,秋天就派人大量收取种子,规模化种植。

    首先试种成功的是红玉萝卜。这是一种红皮形态的小萝卜品种。叶子很少,肉质根部呈圆形,红色外皮薄而明亮,很光滑,颜色鲜艳。这种萝卜味道很甜,含有比其它品种更多的糖份,汁多且肉质细腻。最重要的是抗病性强,生长迅速。在适宜条件下播种后五十天就能连续收获,而且不受季节影响。

    作为全球毁灭性灾难后侥幸生存的物种,现在的红玉萝卜比历史上的同类族亲拥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对土壤要求不高,基本上只要有水就能存活。生物基因优良组合与自我选择特征在红玉萝卜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它有着比前代更强大的繁殖力,除了传统的开花结果产生种子,更进化出以根须就能扩大种群的特殊能力。

    植物跟人一样,除了怕死,尤其害怕断子绝孙。

    9kws9147高抗病型甜菜同样产生了变异。这种甜菜在历史上的亩产量约为五千公斤,也曾出现过六千以上的记录。天浩下令在磐石城北面试种了两百亩,那里土质疏松,砂质多,适于甜菜生长。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含糖量,需要成熟采摘后进一步检测。

    不是所有带回来的农作物都能顺利成活。yc0045型海水稻显然不适应磐石城周边的地域,三亩试验田枯萎了一半,剩下的部分也奄奄一息,不知道是否还能缓过气来。

    天浩没有试种毫批,那玩意儿虽然看起来体量高大,实际产量却很少。现在不是考虑米质好坏味道优劣的时候,产量成为压倒一切的关键。在肚子无法填饱的前提下,没人会觉得粗粮比细粮难吃。

    葡萄生长很迅速,这种藤本植物的蔓生性简直令人瞠目结舌。不需要种子,只要直接把蔓藤插进地里,每天固定浇水就能成活。天浩对此很感兴趣,他派出五百人在西北方向的山坡上新设村寨,专门照料这些有着特殊意义的植物。

    宗具和宗光父子来了。

    他们带来了约定的矿石和泥炭,天浩爽快的把磐石城所有特产摆开,任由挑选。物品种类之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宗光根本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他要鱼,也要肉,尤其是酒和苹果干,奶酪也要了一些。

    天浩没有多给,双方约定的价格稳定不变,虽说可以看在同族情分上“赠送”一部分,但首次交易不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以后极有可能形成常态,如果其它过来交易的城寨纷纷效仿,还做个屁的生意?

    宗具对这一切感到惊讶。

    “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时候我还年轻,磐石寨是个小寨子,当时的头领叫孚山,手底下只有两百来人。”他在欢迎酒宴上大发感慨。

    作陪的老祭司点头笑道:“你说得没错,孚山是上一任头领孚松的父亲。呵呵,我那时候也年轻,寨子小,人少,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饱饭。不像现在,顿顿都有鱼有肉,过节的时候还有酒。”

    宗具一直拉住坐在旁边天浩的手,问个不停:“阿浩,你给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弄的?当年区区几百人的小寨子,如今变成四万多人的大城。乖乖,要不是亲眼所见,说什么我也不会相信。”

    “只是凑巧罢了。”天浩谦虚地笑笑:“刚好那年猎了一些鹿,又从海边弄了些鱼,有粮食,人自然就多了。”

    很多事情不可能在这种场合公开,何况这涉及到磐石城的很多机密。

    宗具依然满脸微笑,朝着天浩靠近了一些:“我这次来,除了按照上次的约定跟你交换矿石和泥炭,另外还想跟你结盟。”

    老祭司和永钢听到这句话,顿时互相对视,从彼此眼睛里看到震惊和喜悦。

    汨水城是大城,积蕴深厚。城主之位从宗具祖上传到他手里,已经过了好几代人。这种有着古老历史的蛮族城市向来被牛王重视,再加上汨水城位于牛族领地内部,基本上没有战乱,可安心发展,无论人口繁衍、资源积累,还是与族群各方面的信息交流,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

    城主也分三六九等。磐石城虽然人多,发展迅速,前些年毕竟是个小型村寨。远的就不说了,就连距离最近的赤蹄城,城主牛铜对天浩最初也是不理不睬。可是现在,遥远的大城市统领居然亲临磐石城,还口口声声主动要求缔结盟约……这种好事,换在以前根本不可想象。

    这都是阿浩的功劳!

    “行啊,没问题。”天浩笑道:“其实上次在黑角城的时候我就有过这想法,那就趁着今天大家伙都在,咱们结盟。”

    这可不是客套话。

    汨水城属于野牛部族,跨越部族之间的盟约并不常见。这意味着除了正常的商业来往,还将涉及到共同利益,以及战争时期的攻守同盟。尤其磐石城目前虽然发展迅速,势头正旺,却依然面临着种种问题。最直接的威胁来自虎族、狮族和豕族。

    尤其是豕族,他们人口虽少,却是天生的战士。灭掉钢牙部之后,天浩派出大量斥候,平俊的情报部也将工作重心转向豕族,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探听豕王的反应。

    之所以委派天峰前往漳浦寨担任头顶,一方面是为了扩大势力圈,另一方面是要打造稳定的战略后勤供应基地。磐石城易守难攻,但城内人口多达数万,天浩不怕短期战争,就怕对手绕过磐石城,在自己的腹地打死破坏。如果辛辛苦苦种下的庄稼被毁,粮食颗粒无收,将直接影响明年的发展计划。

    汨水城有八万人。按照特殊时期的动员标准(总动员),宗具至少可以派出多达两万的军队(非职业战士)。

    这是一支实力强大的盟军。如果运用得当,天浩有把握从豕族身上狠狠啃下一块肉。

    更重要的是,作为牛族的老牌城主之一,宗具有着天浩无法比拟的庞大关系网。雄厚的人脉,可从各方面调集大量资源,甚至能影响到好几位部族之王……有了这层关系,甚至可以正面硬怼其它族群。

    这不是毫无根据的幻想。

    宗光是宗具的独生子,父亲对儿子的疼爱达到了极致,甚至不惜搞出大规模迁移人口的把戏,只为了把宗光捧上位,成为一位年轻的城主。

    只要与宗光搞好关系,成为铁哥们儿,以后我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麻烦我负责解决。

    ……

    第二天,宗具带着大批货物离开了磐石城。

    与宗光一起留在磐石城的还有一百名卫兵。宗具临走的时候反复叮嘱:让宗光在这里住上半年,跟着天浩好好学习如何管理一座城市。

    大清早,吃过丰盛的早餐,看着父亲与满载货物的车队朝着汨水城方向缓缓远去,宗光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快起来。他兴奋地搓着手,兴高采烈地问站在旁边的天浩:“阿浩,从今以后我听你的,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天浩爽朗地笑道:“别这么说,你是客人,咱们又是兄弟,不管怎么样,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

    “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宗光年轻的脸上显出一丝倔强:“阿爹一直说我是长不大的孩子,本来这次是我一个人押运泥炭和矿石,可他不放心,非要跟着过来。”

    “他是关心你。”天浩的笑容很温和:“你很幸福,有一个好父亲。”

    “但我现在是城主。”宗光异常坚决:“我要让下面的人每天都能吃饱,还有衣服穿,就像磐石城这样。”

    “听你的意思,是真想跟着我好好学学?”天浩饶有兴趣地问。

    宗光认真地点点头:“你在黑角城帮了我那么大的忙,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大哥。”

    天浩意味深长地看着他:“那你得做好吃苦的心理准备。”

    宗光挺起胸脯,用力拍了拍:“没问题。说吧,我该怎么做?”

    天浩笑着表示同意:“那行!你先到管事那里领一套衣服,跟着豕族人下矿井挖泥炭。”

    ……

    粗麻制成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硬,身材干瘦的宗光只能穿小号。他觉得很新奇,学着豕族矿工的样子,扎进袖口与裤管,带上藤编背篓,扛起矿镐,跟随大队下了矿井。

    井下黑乎乎的,从洞口折射进来的光线很少,只能勉强分辨四周环境。出于照顾,黑齿特意安排宗光在靠近井口的位置挖掘。他戴上口罩,跟着其他人用力挥舞铁镐,从墙壁和地上挖出大块泥炭,装进背篓,拴上绳索,让地面上的人一筐筐拉出去。

    宗光从未干过劳动强度如此之高的体力活。挖了不到一小时,他觉得浑身发软,手脚无力。

    黑齿用胳膊肘拐了他一下,递过来一个水壶。宗光放下铁镐,拉下口罩,拧开壶盖,清凉的净水顺着喉咙灌下去,他觉得清醒多了,只是体能消耗太多,一时间难以恢复,酸软的手脚发颤。

    “我挖了多少?”他把水壶还给黑齿,满怀希望地问。

    “六筐。”黑齿的回答简单又残酷:“按照规定,每人每天至少要挖一百筐,才能得到足份的口粮。挖得越多,挣得就越多。”

    “……一百筐?”宗光下意识地吞了一下喉咙,“困难”两个字如烙印般在脑海里浮现:“这么多?”

    黑齿憨厚地笑笑:“大伙儿都得卖力气干活。其实一百筐只是听起来多,认真做下来,每人每天都能挖出超额的泥炭。这活儿不难做,还有免费的衣服,平时给咱们吃的东西也实在,油水很足。只要耐下性子老老实实做下去,每天超额的数字至少有十筐。”

    他很感慨:“比起以前在崮山寨的时候,现在的日子已经好多了。那时候大伙儿连吃饭都成问题。地里种的粮食不够吃,还得交给族里一半,每年都有人饿死。我们年年都要出去打仗,拼死拼活,一年到头吃不上几顿饱饭。春天挖野菜,夏天烤虫子,秋天打猎,辛辛苦苦到了秋天连老人和孩子都养不活。哪像现在,只要肯卖力气挖泥炭,顿顿都有好吃的,而且管够。”

    这话顿时在附近的豕人当中引起共鸣。

    “是啊!还是磐石城好,肯干活儿就饿不着。”

    “城主是个好人,要不是他愿意收留咱们,哪儿有现在这种好日子?”

    “别说每天一百筐了,就算再多也不是问题。我老婆昨天还在念叨:她有两个妹妹早年嫁到别的寨子,得找机会去走走亲戚,把这里的好事儿跟她们说说,大家都搬来磐石城,一起过好日子。”

第一百七三节 教育

    如果只是一个人这样说,宗光也许半信半疑。可所有人都这样,就由不得他不信。

    中午,地面上的人吹哨子发信号,井下所有人沿着坡道顺序爬上去吃饭。

    每个人都要去河边洗手,顺便擦脸,然后挨个来到管事面前接受检查,确定手上没有污垢,才能排队领取食物。

    干净的藤筐里装满了馒头,有拳头那么大。负责发放食物的妇人穿得很干净,系着白色围裙,带着口罩,她们把一个个馒头掰开,塞进一块块煎鱼和肉片,还有炒熟的蔬菜,外加一碗表面漂着厚厚油层的鱼汤,装在陶碗里,一份份递过来。

    馒头吃了不够可以再要,鱼汤也管够。前提是不能浪费,拿多少都必须吃完,如果发现有人偷偷扔掉或者剩下,就必须接受严厉的惩罚。

    宗光大口咬着夹菜的馒头,他从未感觉像现在这样饥饿。其实这份饭菜多肉少,约为二比一,但肉块很大,分量十足。

    整个下午他都在拼命,手掌磨起一个个水泡,尽管如此,还是没能挖够预定的数字,只有六十六筐。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地面的管事再次吹响哨子,让所有人收工。

    宗光几乎是拖着步子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感觉快要累死了,根本顾不上床榻的柔软与舒适程度,除了好好睡一觉,麻木的大脑没有任何想法。

    两名侍卫拖着他来到隔壁,强行脱掉衣服,抬进装满热水的大木桶里。

    天浩走进来,笑着问:“感觉怎么样?”

    宗光疲惫又舒服,哼哼唧唧虚弱地应道:“……我快累死了。”

    “再累也得吃饭。”天浩并不打算就这样让宗光休息:“洗快点儿。吃完饭,我带你出去转转。”

    泡在水里,宗光发出绝望的哀嚎。

    ……

    热水澡有助于恢复精力。

    晚饭很简单,数量也少。天浩解释:没有挖够定额的泥炭,只能吃到这些。

    没有吃饱的宗光依依不舍放下空碗,跟着天浩离开房间,在一群手持火把的卫兵簇拥下,穿过大街,来到位于城市东面的工棚。

    这是一座半露天的建筑,四周点起好几个火堆,不是为了取暖,而是为了照明。

    多达数百的女人在工棚里忙碌着:白天挖出的泥炭在这里集中,她们用水将一种粘稠的胶泥稀释,像和面那样与泥炭混合搅拌。

    这项工作是在一个边长三十米的方形地框里完成。湿漉漉的泥炭被她们用金属盖板用力碾实,用一个半径二十厘米的钢制圆形筒状模具压成扁圆,再用一个形状奇特,焊着六根粗大钢棒的平面把手用力按压,拔起来的时候,扁圆的泥炭块规则又完整,中间均匀分布着六个孔洞。

    宗光觉得很好奇,看着整整齐齐叠摞如小山的泥炭块,他不解地问:“泥炭直接放在火里烧不就行了吗?何必这么麻烦?”

    “大块的泥炭不好烧,这是物体结构与形状带来的问题。”天浩弯下腰,信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眼睛里透出超越这个时代的微笑:“烧火做饭是每个人都要做的事情。平时我们引火大多是用干草和枯树叶,因为它们很薄,一点就着。在它们燃烧的基础上添加细树枝和松明,然后在逐步添加大块的木柴或泥炭。”

    宗光点点头,他知道这是蛮族人平时生火的正常程序。可是听天浩说了这么多,感觉与眼前这些打孔的泥炭毫无关联。

    “树枝为什么好烧?因为它们体量不大,有足够的空间让火焰钻进来。大块的木柴和泥炭则不同。你想想,那么大的一块放进去,刚生起来的火一下子就被压灭了。”天浩没有提及空气,这对没有科学概念的野蛮人来说根本无法理解。他只能从体积方面进行解释,显得通俗易懂。

    宗光思考了很久,恍然地扬起眉头:“就像一间只能住两个人的屋子,偏偏要挤进去六个人。”

    天浩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错,就是这个道理。”

    只有明白问题根源才会想到去解决。至于其中真正的原因,需要更多好奇者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探索。科学就是这样产生,有强烈的好奇心,有着浓厚的兴趣,才会产生揭开秘密的**。

    自己找到答案的感觉非常好,兴奋在宗光的身体里涌动,看着那些正在忙碌的女人,他眼睛里再次产生了新的疑问。

    “为什么在这里干活的都是女人?”

    “问得好!这说明你真正用脑子思考,而不是随便看看就过。”天浩赞许地回答:“无论村寨还是城市,都不可避免存在着人口结构的问题。男女比例,老人和孩子,健康的人与病患……如果把最强壮的成年男子劳动力标准定为一百,女人就是七十,老人酌情减半,约为六十至五十,孩子最少。”

    “我明白了。”宗光觉得眼前豁然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他惊喜地叫起来:“让劳动力标准一百的男人下矿井挖泥炭,因为他们最强壮?”

    天浩点点头:“女人负责对泥炭进行加工处理,劳动量没那么大,她们完全可以胜任。你今天跟着黑齿下井挖矿,很清楚具体的劳动强度,干了一整天活儿的男人需要休息,男女混合搭配,这是一个正常循环的工作流程。”

    停顿了一下,天浩继续道:“磐石城没有闲人,我这儿不养懒汉。十人首是最基层的监管,每个人必须按照当天的工作量领取食物。工人与农民的划分很明显,如果选择得到耕地,就必须在收获季节足额上缴。如果是工人,不好好劳动同样混不下去。总之一句话,磐石城有很多工作岗位,只缺人。”

    宗光忽然想到另一种可能,他把声音压得更低了:“阿浩,如果负责监管的十人首欺上瞒下……那怎么办?”

    “有一个杀一个,有两个杀一双。”天浩的声音很平静,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冷酷:“磐石城实行连坐制,一个人出问题,与他有关的所有人一起受罚。轻则每人二十鞭,重则全家一起死,分尸,脑袋砍下来做成骨碗。不怕死的家伙都可以试试,反正人头只有一颗,砍掉就没了。”

    宗光心中一片凛然,却对天浩的做法赞叹不已这才是真正的恩威并施。

    “老人和孩子劳动标准低,他们能做什么?”这是宗光的新问题。

    “很多。”天浩深黑的眼睛仿佛可以看穿一切:“你今天跟着黑齿下矿井,身上穿的衣服,还有装泥炭的背篓,都是出自老人和孩子之手。裁剪缝纫,采集麻藤搓绳子编织各种工具,这些事情坐在家里就能完成。不要说是老人和孩子,就算是病人、残疾人,同样可以做。”

    他的语气平平淡淡,宗光却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他开始真正明白天浩之前所说“磐石城没有懒鬼”这句话的含义。

    “每个人都有他的位置。”年轻的宗光在天浩面前不懂得遮掩,很多想法透过表情就能看穿。天浩淡淡地笑了:“这与残酷无关,更不是毫无怜悯的暴行。其实统治一座城市,乃至一个族群,并不是如你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满足民众的要求,他们就会拥护你,在公开场合欢呼你的名字,向你抛洒鲜花,无论任何时候都以你为荣。”

    “满足他们?”宗光感觉自己抓住了问题核心:“让他们吃饱?让他们有衣服穿?”

    天浩摇摇头:“没那么简单,这只是最基础的统治等级。你得明白,人类内心深处的**永远不会满足。饥饿的时候想要吃饱,吃饱了以后想要吃好,有了丰美的食物就会追求味觉方面的极致,想要品尝世界上最珍稀的东西,无论这样做是否会引发一连串的灾难与问题全都漠不关心,纯粹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和好奇心。衣服也是同样的道理。最初采摘树叶穿在身上是为了遮羞,猎杀野兽剥皮做成袍子是为了度过冬天。当所有人都穿着麻布衣服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很正常,但只要有一个人穿上透气柔软的棉布衣裳,其他人都觉得那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行为。按照这个顺序发展下去,我觉得未来的某个时候完全有可能会出现极其可怕极端的变化,比如从某个活人身上剥下皮肤,做成衣服,会成为很多人疯狂追逐的时尚。”

    “这实在太可怕了。”宗光听得眼角一阵抽搐:“必须压制他们的**,只要达到最低程度就行。”

    “如果你真这样做,就会发现那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天浩发出长长的叹息:“来自民众要求改变的呼声不可能被永远压制。大量的既得利益者在其中成为主导,他们会从方方面面强迫你改变想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这个过程悄无声息,甚至会在你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等到你反应过来,无论做什么都来不及了。无论族长还是国王,一味的强硬统治只会让自己更早出局,必须懂得在适当的时候妥协,否则反对者群体扩大,综合力量超过由你掌控的军队,那些叫嚣着“自由”口号的傻瓜和疯子会把你赶下台,甚至砍掉你的脑袋,做成敬奉在新王面前的骨碗。”

    宗光听得心惊肉跳:“真会出现这么可怕的事?”

    天浩意味深长地微微点头:“他们认为你阻碍了寻求自由和光明的道路,认为你是扼杀一切的残暴魔王。在冲动与愤怒面前,他们会选择性忘记是你驱散了饥饿,是你让他们有衣服穿,没有在冬天活活冻死。呵呵……很好笑不是吗?没人会记住你的善良与慈悲,他们只知道你是个冷酷且残暴的族群之王。就因为你拒绝某些不适合多数人的条令实施,就因为你让一些颇有实力但数量绝对不占优势的家伙遭受损失,所以他们觉得你不配屁股下面的王座,必须把你弄死,手段温和地点儿的会选择把你搞下去,换上一个又听话又容易被控制的傀儡。”

    恐惧与震撼在宗光眼睛里流动,他下意识用双手拢紧身上的衣服,寒冷来自于内心,仿佛冬神在那里寄生,占据了一切,拼命释放出无穷无尽的可怕寒意。

    “阿浩……这些事情,你全都经历过?”思考片刻,宗光试探着问。

    周围是天浩绝对可信的心腹,平淡的笑意在他脸上漾开,英俊的面孔在远处火光映照下微微发亮,就像正从黑暗深处不断扩大面积的曙光:“我见证了一切,亲历了一切。正因为愤怒和不满,我才机缘巧合成为了磐石寨的头领。那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而是专属于我这个群体所有拥护者的意志。”

    宗光神情顿时变得紧张,呼吸也变得急促。他压低声音问:“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这……这是你的秘密?”

    火光照亮了宗光的脸,有焦急和紧迫,也有年轻人特有的冲动,在诸多成分糅合之下,显出清晰的认同与崇拜,它们被强大的亲近力囊括在一起,以复杂多变的形式成为他此刻的表情。

    “你很像过去的我。”抬起手,用力按住宗光的左肩,天浩感慨地说:“烙印的时候怕疼,性格看似懦弱,关键时候却会显出坚强的一面。会屈从于父亲的命令,那是因为身为儿子的职责,哪怕心里对此并不认同。努力想要在某些方面做得更好,以证明自己不是别人印象中的废物。想要得到认同,却在面对实际困难的时候感到彷徨,不知道该怎么做。”

    宗光脸上一片涨红。他好几次低下头,又颇为不甘地重新抬起。目光深处夹杂着感激、惊讶、疑惑、释然,更有着大家都是同类的温暖与亲近,毫无保留自然流露的善良与率真。

    “在黑角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家人。”天浩认真且温和地说:“我一直把你当做兄弟……亲弟弟。”

第一百七四节 关于马

    宗光一直在沉默。

    良久,他慢慢地笑了。

    “我就知道你是个跟别人不一样的家伙。”宗光发出浓重的抽吸鼻音:“谢谢……其实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小时候,我一直希望有个哥哥或姐姐,看来神灵听到了我的祈求,只是满足愿望的时间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早,但现在也不晚……我……我很高兴……真的。”

    天浩张开双臂,紧紧将他抱住。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真实的维系纽带,超越了任何物质层面的简单堆积。

    世界很大,独自拼杀实在太难,势单力薄。

    必须把汨水城牢牢捆绑在自己这驾战车上。

    宗具经验老道,不是那种轻易就能被话语打动的人。中年人都很实在,除了利益交换,他们很少,甚至绝不相信所谓的朋友。

    相比之下,宗光要更容易接触,容易产生信赖感。他的唯一缺点就是个性,这在文明时代几乎成为了所有同龄人的最显著特征。他们容易被很多看似普通平常的事情感动,成为脑海深处永久记忆的一部分。

    文明时代有句广为人知的话做人难,做xx人更难。

    无论感慨还是发牢骚,至少天浩很清楚,作为一名高级军官,尤其是一线战斗部队的指挥官,真的很难。

    心理学是身为高级指挥官必需的诸多能力之一。你必须换位思考敌方指挥官的战斗布局,还有己方士兵在不同环境与状态下的心理变化。

    他知道宗光的梦想是什么。

    我可以帮助他,但绝不免费。

    还是那句话:我们是兄弟。

    只不过,这次的说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真诚,这种超越了友谊的感情看得见,摸得着,而且有着实实在在的利益交换为基础。

    宗具会很高兴我把他的独生子教导成合格的统治者。就像家长感谢培育了优秀学生的老师,一辈子都会念念不忘。

    ……

    虎族领地,沅水城。

    比起去年,“盛兴隆”的规模更大了。

    商行面积扩大了两倍,祖木买下附近的一家车马行,得到一个很宽敞的院子。同时购入的还有大量草料,在后院堆成好几个小山般的垛子。

    大量泥炭从磐石城源源不断运来,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不断消化。

    全城九个区,都有一个“盛兴隆”的分店。那其实只是一个仓储兼对外销售的窗口柜台,只是为了方便购买的人群。

    从去年秋天的时候,泥炭就在沅水城打开了销路。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它的好处:这玩意儿很耐烧,几乎没有烟雾,烧尽后的炭灰也能凝固在一起,不像传统的木柴或木炭,稍微一动就洒得飞飞扬扬,到处都是,吸进鼻孔里很不舒服,一整天都在咳嗽。

    入冬以后,“盛兴隆”卖的泥炭变了个形状:扁圆,中间还有孔。沅水城的虎族人不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但实际用下来,他们发现如今的泥炭比过去好烧,放在家里还能一个个摞起来,不占地方,整整齐齐。

    使用泥炭的人越来越多,没人再用木柴。毕竟前者不算贵,单就消耗量来看,木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泥炭。

    按照天浩此前通过秘密渠道传递的命令,祖木在上周关闭了沅水城的六个对外销售窗口。表面上说是离磐石城太远,泥炭运输不便导致暂时缺货,实际上这是一次试探,结果也令人满意:剩余的三个销售柜台当天排起了长队,一直持续到晚上。

    这表明沅水城的虎族人已经全面接受泥炭这种新燃料,他们很喜欢“蜂窝煤”这个名字,并将其当做彰显身份与实力的象征。原因很简单,有钱才能买到蜂窝煤,如果是一贫如洗的穷鬼,连肚子都填不饱,怎么可能有钱买泥炭?他们只能带上砍刀和绳子去城外砍树,累个半死,老老实实背回来。

    泥炭价格定的极其低廉,只要不是穷到连裤子都穿不起的寒酸程度,无论是谁都买得起。

    尽管如此,“盛兴隆”仍然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出货量大,薄利多销,再加上这个时代开采成本几乎为零……天浩精确计算过每个环节,他现在是商业战总指挥官,没人察觉到来自这股磐石城,正在逐渐扩大的危险。

    失踪的地区商业管事曾经引起重视,城主府下令全城搜索,务必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那段时间祖木怕得要死,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收缩势力,低眉顺眼老老实实做人。其实管事一家当天已被分切成碎块,连骨头都被扔进大石头碾子里磨成粉……在这个野蛮时代毁尸灭迹很简单:城外到处都是野兽,切成大块的肉混合骨粉扔过去,最多半天就被吃得干干净净。不要说是两大一小三个人,就算是三十个,同样会被残酷现实吞得连毛都不剩。

    “盛兴隆”每天都有大量货车进出城外,只要给够好处,守城士兵不会在意你车上那些鼓鼓囊囊的口袋里到底装着什么。何况祖木现在是沅水城的优秀商业代表:他从不欠税,每个纳税季都表现积极,像一只踊跃主动求着投身与猫儿嘴里的耗子。

    城主与商户之间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这是所有蛮族生意人的共识。

    很多人羡慕祖木,也很多次酝酿着想要谋夺他蒸蒸日上的红火生意。但仔细算下来,却愕然发现这桩生意根本无法取代。原因很简单:泥炭这玩意儿并非到处都有,老天爷显然特别垂青于牛族,他们的领地内部储量最大,而且多是露天矿,采掘方便。至于别的族群虽然也有,却量少,深埋于地底,大规模采掘需要雄厚的前期投入资金,其中更有太多无法估量的变数。

    赚钱的生意人人都想做,看到泥炭采掘有利可图,千辛万苦弄出来的矿井肯定会被当地统治者分润。这还是颇有良心的行为,如果换成某位黑心的城主,干脆连骨头带肉吞得一点儿不剩,到头来变成为他人做嫁衣……何必呢?

    “盛兴隆”的泥炭已经形成招牌,别人很难仿冒。光是独特的外形,中间打孔的繁琐做法,就让一心只想赚钱根本没想过成本投入的眼红商人们捶胸顿足。

    何况祖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身后站着磐石城。那位年轻的城主连凶狠好战的豕族人都不怕,可想而知也是个心狠手辣,不要脸,眼睛里只有收益的执着型疯子。

    对于来到虎族领地上的做生意的牛族人,沅水城主远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放心。他派人暗中调查过“盛兴隆”,得到的结果并非想象中那么黑暗:祖木的底子很干净,商行里的伙计平时很少外出,也从不向城里的人打探消息。所有迹象都表明这是一家纯粹进行商业活动的机构,除了卖货赚钱,他们不参与政治斗争,从未干过间谍之类的勾当。

    “盛兴隆”每个月都要购入一批马。多则五十匹,少则三十匹,母马和骟马都有,品质上也很挑剔只要雄壮高大的那种,瘦弱矮小统统不要,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祖木派人定期将这些马送回磐石城。每次出城的时候都会主动提出检查申请,从不躲躲藏藏,更没有避讳的意思。

    这些做法让沅水城统治者彻底放心,不再对他们产生怀疑。

    一直以来,牛族与虎族之间最大的贸易项目,就是兵器和马匹。牛族严管锻造技术不放,虎族也不肯放任何一匹公马过关。森严的贸易壁垒存在了数百年,谁也不会轻易松口。这是族群延续的根本,两族历代统治者谁也不愿放弃。

    牛族人来到虎族领地上买马,这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当然,市面上的母马和骟马随便挑,价格高低以当年牛族兵器对外发卖的标准升降浮动,你便宜了我就廉价,你卖贵了我就加钱,只要在不触犯双方底线的前提下,算是一种另类的物资交换。

    按照虎族法律:任何以打探、贿赂、藏匿、偷盗、抢劫等方式将公马转运给其它部族之人,将被所做全族公敌,世世代代被虎族追杀,挫骨扬灰。

    防谍措施是如此严格,就连所有公马发情期间每一次交配记录,都必须有专人在场进行记录,无论母马是否受孕,在限定时间内一律不准出境。任何人胆敢违规,一律处死,全家砍头。

    祖木后来才明白,上次设下酒宴款待商业管事,威逼利诱,实在是强人所难。无论成败,都是杀头的大罪,就算真正得到批文顺利买到公马,也会在离开城市的环节被拦下检查。城卫军是最严格的检查人员,除非有城主卫队长级别的人物陪同,并出示城主亲笔签署的文件,反复核对确认无误,才能放行。

    没人会把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赖以生存的东西随随便便抛弃,野蛮人也不例外。

    祖木只能退而求其次。

    夜深了。

    “盛兴隆”后院的马厩里灯火通明。这是一幢高度超过五米的大型建筑,不像普通马厩那样呈半露天形式,上层加盖了屋顶,外侧竖起了墙壁,想要窥探其中秘密,必须身在其中,无法从外部观看。

    身材肥胖的祖木脸上全是汗,圆嘟嘟的面颊被红色占据,他亢奋又激动,脱掉上衣,光着两条粗壮肥实的膀子,手里拿着一根两米多长的木制圆筒,眼里透出紧张,死死盯着躺在地上的那匹母马。

    天浩可能是蛮族历史上首个滥用麻药的行巫者。大规模制药现在已经成为磐石城的一个特殊行业。平俊的情报局对麻药消耗量很大,用处方方面面,比如现在,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匹母马很漂亮,灰白色的毛皮,鬃毛柔顺,眼眶周围的暗色条纹仿如女子黛眉,瘦长的马脸在灯光下显出一抹忧郁,它看了一眼肥胖紧张的祖木,便缓缓低下头,迷离目光转移到自己被麻绳捆紧的腿上,完全不明白围在四周的十几名魁梧壮汉究竟想干什么。

    一个高大强壮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对祖木说:“老爷,已经给它灌过药了,没事儿的。”

    “放你1吗的屁!”祖木狠狠啐了他一口,颇为恼怒骂道:“灌过药为什么它还睁着眼睛?这睡都还没睡过去,你就敢说没事儿?码1的,你当我是瞎子吗?”

    随从被骂得哑口无言,他讪笑着点头应和:“……那……那我再加点儿?”

    祖木用手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像撵苍蝇那样厌烦地挥挥手:“快去,赶紧的,动作快点儿,时间不多了。”

    漂亮的母马终于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对它来说这很难得,长这么大,很少有躺着睡觉的时候。

    祖木示意两名随从用力分开母马后腿,他用力抱紧手中的木制长管,对准母马屁股中央那片红艳艳的位置插了进去。

    北方蛮族专用的大号注射器制作起来颇为困难:选取干燥的木头,将中部掏空,外表打磨光滑,前段削成圆锥,留出可供液体进出的管口。用厚实的麻木包上软木塞,从木管后部塞实,使用的时候沿着缝隙注入少许熔化的动物油脂,感觉也不会那么干涩。

    既然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公马,就只能从母马身上想办法。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祖木现在把贿赂目标范围扩大。他找上了负责沅水城马匹繁殖的官员,买通了两名马夫。经过一段时间充满浓重金钱味道的“特殊友谊接触”,马夫成为了祖木的铁哥们,他们一起喝酒,一起谈论女人,一起做着各种超越了正常行为,却完全合乎道德规范与友谊的事情。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前提:大家都没有违反虎族的法律。

    既然只是吃吃喝喝玩玩闹闹,那么无论怎么做都行。大家伙喜闻乐见,平时好几天见不着了还会心里痒痒。所以有一天祖木趁着众人喝醉,脑子晕晕乎乎的时候,故意仰天叹息:“我也想有个儿子啊!”

第一百七五节 生儿子的秘方

    每次吃喝玩乐都负责买单的大金主如此悲伤,其他人当然坐不住。他们纷纷围过来嘘寒问暖,祖木也趁机挤出几滴泪水,眼泪汪汪诉说自己的人生痛苦:老天爷不长眼,那么多的女人跟过我,就是没给我生下一个儿子,女儿却如同夏天的蚊子多到令人恶心。我这辈子没别的愿望,就想有个儿子,跪在面前叫我一声“爹”……就算是死,我也知足了。

    大哥是不是那些女人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办事的角度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选择的时间有问题?

    大哥是不是你自己身体有问题?

    这种时候这样问绝对不是骂人,而是满怀温暖的关心。大家伙七嘴八舌说了一堆,各种方法都有:求神拜佛,多吃肉长得壮,每天睡前顺着窗前左三圈右三圈转几转,在床前放一个公猪脑袋镇一镇……

    做事情需要助手。

    一个人在明处主持,另外一个躲在暗处帮忙,这是祖木上次计划失败,回到磐石城请罪,天浩教给他的办法。

    在诸多乱麻麻帮着祖木分忧,帮助他寻求未来儿子可行性的提议中,有人在旁边弱弱地插了句嘴:“我听说,弄点儿公马的那玩意儿,趁着新鲜让女人喝了,生出儿子的可能性很大,比求拜神灵管用多了。”

    这种事情对马夫来说很简单,而且又是在这种场合提出,免费吃喝玩乐那么久,不帮帮朋友也实在说不过去。再说这没有触犯条令,只是一包公马的静1液……本着对朋友负责,对自己今后纸醉金迷且免费的生活负责,他们拍着胸口答应:某年某月某日,我会帮你搞到一包公马的新鲜玩意儿。

    自然繁殖的法子走不通,天浩只能尝试对母马进行人工授精。

    静1液在自然状态下存活时间很短,祖木提前准备了几十个马的尿泡,以最快的速度运回来,用麻药灌翻母马,尽管这种人工方式强硬又野蛮,但谁也不可否认:的确有一定的成功几率。

    整个晚上都在忙碌,总共三十五匹母马被灌了个遍。它们对此肯定是抗拒又反感,遗憾的是,没有在漫长的岁月里进化成人类,就无法选择,只能承受。

    看着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马群,无限满足的祖木从侍者手中接过湿毛巾,带着说不出的快乐,慢慢擦拭着双手。他的手其实一点儿也不脏,只是油腻腻的很不舒服。用作润滑的动物油脂从木质大号注射器里溢出,不可避免沾在手上,就连空气中也弥漫着浓烈的腥味。

    “感觉就像一场梦啊!”祖木舔了舔肥厚的嘴唇,发出诗人般的感慨。

    他曾经设想过很多种从虎族盗取公马(种字被禁,读者见谅)的方法,残酷的现实一一击碎了所有计划。祖木不想杀人,尊敬的城主不止一次说过:一个成功的间谍从不沾染鲜血。可是任务摆在面前,必须完成,很逗时候,祖木很难说服自己不使用暴力。

    做一个优雅的有钱人,成为一名北方蛮族历史上最伟大的间谍。这是祖木长久以来的梦想。接连碰壁的事实让他明白很多事情无法按照逻辑进行,固定的常识也没有用。然而现实就是如此奇妙,就在祖木觉得无计可施,信心丧尽的时候,天浩居然想出了如此诡异的办法。

    “赶快把它们弄醒,别让这些牲口睡太久,天一亮就出城,一路上不要停留,直接送往磐石城。”

    他认真叮嘱手下的人按规矩来。其实事情到了这一步,后面的流程已经用不着担心。这些母马丝毫看不出怀孕的迹象,哪怕再有经验的马夫也不可能看出它们肚子里另有乾坤。

    至于那些花费重金获取的公马“种子”,祖木玩了个障眼法,到手的时候,他用满满一大包预先调配好的粘稠液体趁着马夫朋友不注意,迅速更换。那些浓汁被精心处理,无论外观还是气味都无可挑剔。既然是花天酒地,就得有个无良土豪的模样:祖木找来六个相貌美丽,腰粗腿粗胳膊粗的漂亮女人,将满满一大包浓汁倒进六个杯子,让她们当着马夫朋友的面,一滴不剩全部喝光。

    白芝麻酱汁、水、面粉、盐、鸡蛋清、提前熬制的肉汤……这份配方看起来是如此可怕,可味道很不错,只是量大,六个女人拼尽全力全力地喝,一直撑到肚子胀鼓鼓的,尿意十足。

    马夫朋友同样提心吊胆,第一次做这种事情的他们心里隐隐有些后悔,也的确产生过“祖木这家伙是不是故意欺骗我,他实际上是牛族间谍”之类的想法。

    所有怀疑在女人们喝光浓汁的同时彻底消失,他们得到了鼓鼓囊囊的钱袋,欢声笑语伴随着在空气中飘散的酒精,再次成为男人们伟大友谊的见证。

    这种事情可以多来几次。

    反正女人们能不能生出儿子完全是祖木一个人说了算。诡异的秘方据说很灵验,但无论任何事情都贵在坚持。让她们多喝点儿,这过程至少得持续一、两个月。

    祖木很清楚,有些办法光凭自己永远也想不出来。

    他对年轻城主超凡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

    沅水城的虎族统治者并不反对马匹交易,他甚至非常愿意看到管辖下的城市商业发达,各种税金滚滚而来。

    “公开进行马匹交易,把你买到的马光明正大运回来。”这是天浩的原话,他仔细考虑过每一个细节。

    望着黑沉沉的夜幕,祖木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他仿佛看到遥远的牛族领地山岗上,有无数雄壮的战马在奔跑。

    老子是牛族人。

    我为我的族群感到骄傲!

    夜深了。

    祖木轻轻哼着歌。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渔夫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

    豕族领地,族群首都,獠牙城。

    这座城市到处散发出野蛮的气味。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很臭。

    这里看不到任何与“艺术”有关的东西。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棚屋,那是用原木与土坯堆成外墙,中间用高大木柱作为支撑,把树枝斜搭成坡状,表面糊上厚厚泥层用于防水的做法。屋内地面低于外部,必须在门槛位置挖一道排水沟,否则雨水会倒灌屋内,一片潮湿。

    “卫生习惯”这种事情对豕人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们从不觉得肮脏的环境有什么不对。当然贵族要讲究得多,他们用坚固的岩石建造房屋,内部摆设也较为整齐,尽管只是简单的收拾整理,对比普通的豕人平民,已是相当于文明时代穷鬼与亿万富翁的区别。

    巫源强迫着自己,以最优雅的姿势端坐在椅子上。

    这里是豕族国师的私宅。

    听起来很是高上大,令人心生敬畏。可是在巫源眼中,就是一个相对干净些,臭味没那么浓烈的大号垃圾堆。

    用石头砌成的墙壁上,挂着数十颗白森森的头骨。有凶悍的暴鬃熊,有狰狞的狂狼,有体量超出正常认知,也不知道具体叫什么名字的怪物,还有可怕的巨蛇与鳄鱼,尤其是后者……巫源悄悄对比了一下,发现自己整个身体躺进巨鳄满是尖牙的嘴里还略显有余。

    当然,也少不了豕人的头骨。

    看着对面墙上那一个个空洞的黑色眼窝,巫源想象着他们(它们)死时的模样。生者与死者的凝视太令人难忘,并非想要留下永远的纪念,而是各种恐怖狰狞的画面。

    坐在对面的巫鬃已经很老了。七十,或者八十……具体的年龄巫源也不是很清楚。岁月对每个行巫者来说都是一种秘密。他们从不轻易泄露自己的真实年龄,这是专属于巫者的传统,也是保持这一群体神秘感必不可少的手段。

    女性行巫者很多,可是像巫鬃这样成为一族国师,身份显赫的女性巫师就极其罕见。纵观北方蛮族各部落历史,女性国师寥寥无几,但她们都很伟大,在不同时期做出了令人瞩目的壮举,也正因为如此,才能在泥模板上一代又一代把名字保留下来,成为后人传说的主角,永远吟唱。

    巫鬃个子不高,只有两米五,她穿着浅蓝色的上衣,棉质面料看上去很考究,还有用白色胶泥染成的图案。炎热的夏天穿不住太多衣服,圆润的锁骨凸显在领口位置,只是表面覆盖着褐色皮肤,又干又枯,没有丝毫的韧性。

    “我已经替你向上面传过话了。”巫鬃的声音低沉且暗哑:“大王不会出兵的。”

    后半句才是重点。

    巫源感觉心脏瞬间被高吊起来。他竭力保持着礼仪,让刻板的微笑停留在脸上,说话语调虽显僵硬,吐字发音却足够清晰:“呵呵……失去了整整一个部族,豕王陛下就不想报仇吗?”

    从赤蹄城出发,避开大路,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穿行,因为不能骑马,足足十七天的脚程,巫源好不容易才赶到獠牙城。

    巫师之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超出了部族与族群的限制。与神灵沟通的人总是自成一派,何况巫源身份不低,值得巫鬃以礼相待。

    早在几个月前,钢牙部被灭的消息已经传到了獠牙城。

    巫鬃以为巫源是一个迟来的报讯者,却没想到他真正的目的是劝说豕王出兵,攻打磐石城,为死去的钢牙之王报仇。

    长达半分钟的沉默让气氛变得凝固。一个是国师,一个是族巫,这对年龄迥异的男女各怀心事。

    “阿源。”忽然,巫鬃用一种异样的语气发问:“你还没有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

    巫源第一天抵达獠牙城的时候,巫鬃就问过同样的问题,但没有得到答案。

    “我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迟疑片刻,巫源的神情有些犹豫,又带着点儿严肃:“天下所有蛮族是是一家,磐石城灭杀钢牙部,大逆不道,手足相残。长此下去,必然会威胁到其它部族。如果豕王陛下坐视不管,以后……恐怕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年迈的巫鬃笑了,她那双被无数皱纹包围的眼睛里透出讥讽和精明:“这里没有外人,你我都是巫者,没必要遮遮掩掩。再说了……呵呵,这样的理由,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巫源的左半边脸露出笑容。这表情对他来说实在有些困难,可他真的笑不出来,只能将嘴角略微上扬,显得不是那么尴尬。

    “磐石城主是个不讲道义的家伙。钢牙之王勇猛善战,这次完全是被他用阴谋诡计所害。身为雷牛部族巫,我实在看不过去,所以……”

    巫鬃抬手挡住他后面未说完的话,老巫婆缓缓皱起眉头,用探询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巫源:“如果这就是你的答复,那么不说也罢。”

    她的声音里透出冷漠,巫源暗自叹了口气,他低头思考了几秒钟,重新抬起的时候,微笑洋溢在面孔的每一个角落。

    “打下磐石城可以得到绝大的好处。”他的口气充满了诱惑:“那里有很多粮食。这可不是我胡编乱造,牛天浩得到了钢牙部三万多豕族人,养活他们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师大人,您想想看,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钢牙部投降的豕族人会老老实实听他的话吗?”

    对这种说法,巫鬃其实很赞同。

    吃不饱,任何部族战俘都会造反。何况豕人天生胃口大,这对任何战争获胜者来说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麻烦。所以在北方蛮族所有族群统治者看来,豕人俘虏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算作战利品,而是一种负担。

    巫鬃的眼神很严肃,也很认真:“只是粮食,还不足以打动陛下,让他改变心意。”

    “磐石城有很多特产。”

    “城市附近有数量庞大的巨角鹿群。”

    “他们的东面就是大海,可以得到盐,还能捕获大量的鱼。”

    “苹果干和酒是最具特色的产品。”

    “……对了,还有奶酪。”

第一百七六节 财富的概念

    巫源一直在喋喋不休。

    他绞尽脑汁,说得嘴巴都快干了。

    花白的长发在巫鬃头顶茂密生长,盖住了额头以下的小半个面孔,她的眼睛有部分隐没在阴影里,但目光很犀利,仿佛具有令人畏惧,不得不避开的锋芒。

    “这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年迈的女国师盯着巫源:“至少不是你的真实想法。”

    巫源薄且发白的嘴唇微动了一下。

    真实……那种事情能说吗?

    再没有比真实更令人恐惧且随时感到悸动的存在。那是深藏于我内心的秘密,只能,也必须永远被黑暗笼罩。

    没有去过狮族领地的人,永远无法想象那里有多么繁荣。

    当然,“繁华”这个词会随着时间改变。但就一座城市而言,巫源觉得必须用“伟大”才能配得上狮族首都咆哮城。那里有超过五十万以上的居民,是整个北方大陆名副其实的第一大城。

    狮王陛下是如此的聪慧,如此富有远见卓识。他看到了货币化社会的光明前景,看到了金属货币在文明进程中发挥的作用。不仅仅只是造出供人们使用的硬币那么简单,从此一切都有了价值,精确到以“便士”为单位,而不是原始贸易中通过双方商议,大概、也许、可能等模糊字词彼此衡量,奸商们再没有机会玩弄小花招,上对统治者逃税,下对平民百姓坑蒙拐骗,一切只为了利润。

    真正是记忆犹新啊!这是深藏于巫源心底最美好的画面。那时候,自己纯洁得就像一张白纸,冲动又激昂,一心只想着为平民大众谋取福利。他牢记着自己牛族人的身份,多次在狮族人面前捍卫己方族群利益,为之呐喊,为之奔走,甚至甘愿付出生命。

    经历的事情多了,想法也就变了。

    勇敢是愚蠢的表现,据理力争只是弱者苍白的喧哗,阴谋诡计是对抗刀剑的最佳手段,只是见不得光,只要找对了方向,轻轻一戳就破。

    山盟海誓的爱情就像滑稽剧一样可笑,亲眼看到心爱的女人背着自己与别的男人上床,巫源感觉浑身所有的血猛然冲上头顶。他想杀人,想抡起刀子活活把这对狗男女肮脏的心挖出来……可他什么也不能做,骑在自己女友身上的那个男人是贵族,而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初级行巫者。

    权力令人畏惧。

    但巫源发现,还有比权力更强大的存在。

    那就是金钱。

    只要有足够的金镑,就能让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心甘情愿为自己办事。他们会失去大脑和主动思维,变成自己手里随心所欲指使的玩偶。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

    狮族人很幸运,他们有一个智慧超卓的王,带领他们逐步摆脱愚昧和野蛮,走向文明。

    那是巫源向往的未来,他看到了金钱的魔力,看到了区区几枚金属货币就能决定一个家庭生死荣耀的诡异魔法。

    拥有一枚金币,可以让你在今后一段时间里生活无忧,快乐满足。

    欠下一枚金币,你将面对饥饿、贫穷,甚至死亡。

    这的确是一种魔法。

    大部分野蛮人的思维都很淳朴:食物来源不外乎土地和猎物,除了战争,这就是决定生活与未来的关键。

    至于表面雕刻着精美头像的金属货币……那玩意儿不能吃也不能用,揣在衣兜里还咯得慌。

    巫源是个聪明人,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知道北方蛮族正处于巨大的转型时期。只要成为变革的主导者,就能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

    遗憾的是,牛王并不赞同狮王的货币改革计划,大国师也对此持反对意见。巫源为此上下奔走,好不容易在牛铜那里得到支持,赤蹄城也成为牛族内部唯一一个金属货币试用区域。

    牛铜是个老实人,他什么也不懂。

    巫源每天都在计算着自己的身家财富制造金属货币实在太简单,只要有材料和熟练工匠,就能批量化生产。一枚硬币换一个女人,一枚金币换一个家庭,另外还有粮食、布匹、武器、酒……那段时间,巫源每天都在做梦,他幻想着自己成为全族最富有的人,挥舞着金属货币掌控一切,就连牛王陛下也不得不因为经济问题跪倒在自己脚下。

    “国王用权力统治世界,银行家用金币统治国王。”

    这是南方白人的一句谚语。

    区区一个赤蹄城,无法满足巫源的胃口。他需要加快速度全面推进货币化,如果短时间内连牛族都无法接受这种制度,其它部族就更不用说。

    天浩是巫源选定的种子。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很聪明,否则也不会提出在射术比赛上打赢鹰族人的建议。

    对聪明人,巫源一向都很欣赏,所以他给了天浩一袋钱,不再搭理。

    紧接着向磐石寨派出商队,巫源相信以天浩的聪明程度,必然明白自己的用意。

    这算是一种实验,也是巫源对天浩变相的拉拢。既然无法改变那些思维顽固大人物的想法,我就退而求其次,从小型村寨的头领身上下手。

    这一招巫源用得很纯熟,很多牛族村寨头领都受到影响,选择接受金属货币,而不是传统的粮食和布匹。

    天浩是个意外。

    金生与他的每一笔交易都有记录,可算来算去,磐石寨每次都能从中受益,天浩却没有存下多少钱。

    他手里几乎没有金属货币。

    或者应该说,他拒绝接受这种硬邦邦的小玩意儿,换而要求粮食和棉布。

    这不是巫源想要的结果。

    金属货币必须得到承认才能体现价值。

    粮食可以吃,布料可以做衣裳,至于金属货币……没有这两种功能。

    如果可能,巫源真的很想用刀子一个个撬开野蛮人的头盖骨,把先进文明的金融货币知识硬生生塞进去。

    只有得到所有人的承认,自己手里这些金属货币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天浩的确很聪明,而且有着极强的统治手腕。短短几年时间,磐石寨一跃成为了磐石城,就是最好的证明。

    可越是这样,巫源就越是对天浩恨得咬牙切齿。

    他没有按照我的想法去做,没有在领地内部推动金属货币改革,甚至要求其他人拒绝接受这种东西。从这方面来说,天浩是巫源不折不扣的敌人。

    更糟糕的是,随着磐石城规模不断扩大,对周边村寨的影响也急剧增加。环车寨、章浦寨、平林寨、山源寨……巫源曾经在这些小型村寨布局,金生的商队与他们进行过交易,可如今,所有村寨头领抛弃了金属货币,他们要求得到粮食和布匹。

    文明时代的美国人曾经这样说过:“一张面额为一百美元的钞票,本质上只是一张纸,然而它的价值是如此坚挺,你可以用它在其它国家购买大量商品。这公平吗?可世界上所有人都愿意接受美元,甚至把这张花花绿绿的纸当宝贝一样藏起来,这就是我们国家实力的象征,这就是货币价值的最高体现……当然,如果有一天,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人叫嚣着拒绝美元,就该轮到我们的军队上了。”

    巫源只是一名巫师,不能掌控军队。

    天浩的身份越高,影响力越大,对巫源造成的伤害就越严重。其中的道理不难理解,就像文明时代某人拥有一百套房子,自然是希望房价上涨。可如果出现了质疑楼市价值过高的声音,对房屋拥有者来说就是堪比杀父仇人一般的存在。

    随着磐石城不断崛起,巫源的财富也在迅速缩水。

    所以天浩必须死。

    豕族人应该是不错的帮手。他们在战争中损失了整整一个部落,人口数量多达数万的钢牙部被磐石城并吞。这是任何王者都无法忍受的屈辱,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

    在磐石城与豕族人之间挑起战争,这种事情在巫源看来毫不困难,甚至是理所当然。他有后手,提前准备了大量货物,只要豕族人与磐石城打起来,战火波及区域内所有交易都必须以金属货币为唯一支付手段。巫源有把握通过这次大战获取丰厚的利润,他仔细考虑过每一个环节,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却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在本该是最稳妥的豕王这里出现了偏差。

    他竟然拒绝一场报复战争?

    这简直不可思议!

    巫鬃紧盯着巫源的双眼:“你还是什么都不肯说吗?”

    巫源意识到自己的紧张感,他深深吸了口气,脸上浮起一丝故作轻松的表情:“我没有撒谎,刚才告诉您的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

    我是一个出于正义请求豕王陛下出兵的巫师,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撺掇战争爆发的高利贷者,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巫鬃淡淡地笑了。

    她从巫源眼睛里看到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模样。冲动、个性十足、每一秒钟都有各种奇思妙想从脑子里蹿出来……年轻人认为可以征服世界,他们不遗余力朝着自认为终点的各种目标狂奔,在阴谋诡计与强大力量之间你来我往,干掉对手,或者被对手打败。有人认输,从此一蹶不振。有人赢了,得到丰厚的奖品。年轻岁月的喜悦与哭泣随着时间被不断分薄,继而淡化,最后变成蒙在心脏表面彻底风干的一层膜。

    后来,我们很难……甚至不会再有激动的时候。单凭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就能看穿这世上的诡诈与算计。

    巫鬃的声音依然低沉,夹杂着看破一切的嘲笑:“陛下不会出兵。”

    巫源脸色苍白:“大国师,就不能再争取一下吗?磐石城……他们……灭掉了整个钢牙部啊!”

    巫鬃饱经风霜的脸上毫无表情:“这是陛下的意志,谁也无法更改。”

    巫源明白这是下了逐客令。

    他挣扎了几秒钟,艰难地从椅子上站起,拖着沉重的双腿,朝着房门方向缓缓走去。

    巫鬃默默注视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有些复杂。

    每个族群都有一个王,但并非每一个王的意志都能得到贯彻,并执行。

    豕王老了,他病得很厉害,奄奄一息。从去年入秋的时候病发,拖了整整一个冬天,虽说现在情况略有好转,却无法下床,饭量大减,每天只能进些流食。

    巫鬃和祭司们每周都给豕王检查身体,她很清楚,大王已经病入膏肓,撑不了太久。

    女性在蛮族社会的地位很低,但也有例外。豕族王后多年来一直苦心经营,她身边有很多追随者,甚至一些军方将领也公开表示支持。王子年幼,需要很久才能成年……可以想见,如果大王一死,獠牙城所有权力都会落到王后手里。

    如果所有人都听命于王后,巫鬃倒也愿意加入支持者群体。问题是,其它分部族长对这位强势的王后印象不太好,他们拒绝服从王后的命令,坚持认为只有男性王位继承人才有资格发号施令。如果年幼的王子不具备这种能力,那就只能召开族群大会,从贵族当中进行推选,产生一位新王。

    对于王后来说,这更是无法接受。

    谁也不愿放弃权力,王都獠牙城暗流涌动,只要重病的豕王一死,随时可能爆发族群内战。

    在这样的情况下,全族出兵为钢牙部讨还公道,变成了一个滑稽的笑话。

    只能说,天浩的运气,以及选择的时间点实在太好了。

    巫鬃从巫源眼睛里看到了阴谋。

    尽管他义愤填膺,振振有词,口口声声“这都是为了豕族的利益”。

    苍老的脸上浮起不屑冷笑。

    巫鬃很想下令把巫源抓起来,严刑拷打,从他嘴里问出究竟。

    想想还是算了,毕竟大家都是巫者。

    何况豕族内部现在很混乱,各种难以处理的问题简直让巫鬃焦头烂额。

    磐石城只能先放一放,以后再说。

    ……

    天浩收到了祖木派人从沅水城远途送来的马。

    数量不多,每个月几十匹不等,都是母马。

    巨角鹿牧场东北方向单独划出一块区域,用于养马。

第一百七七节 交出你的寨子

    儿子已经会走路了。

    事实证明,基因改造与自然环境的改变能促使人类进化。囚牛的发育速度至少超过文明时代普通人一倍。他已经学会奔跑,抬起两条稚嫩的胳膊保持平衡,在欢声笑语中用好奇双眼打量着世界。

    天浩经常去北面的山区,变异迅猛龙很听话,细胞之间的神秘关联是如此不可思议,它们会主动亲近这个男人,心甘情愿跟着他前往龙骑兵训练所,安装钢甲,系上缰绳。

    一百零六头迅猛龙,七头三角龙,这是训练所现有的坐骑总数。

    天浩比任何时候都盼着儿子长大。

    他努力想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只要在城里,大多数时间都会陪着囚牛。每当这种时候,天浩会变成世界上最好的讲解员,他仔细解释小孩子看到的一切,并非表象,而是原理。

    老祭司当仁不让成为了囚牛的启蒙老师。传授知识的方法很原始,在抹平的沙地上用树枝写字,在泥模板上刻写作业,学着像男人一样用刀,教会他如何解剖一头野兽,分辨不同的内脏器官,判断在不同温度与环境下的保鲜时长。

    皮肉可以带回来,肝部与心脏就得趁着新鲜吃掉……这些做法在天浩看来其实没有问题,尤其是动物的肝脏,富含大量维生素,生吃的效果更定比熟食更好。

    他带着囚牛去过几次龙骑兵训练所,年幼的儿子对那些巨大怪物表现出浓厚兴趣。他欣赏那些丑陋庞大的身躯,喜欢尖利的獠牙,总是张开胖乎乎的手臂拥抱它们。

    迅猛龙如玻璃片的眼睛里闪烁着凶狠,却在面对囚牛的时候变成了脉脉温情,甚至就连令人看了觉得头皮发麻的竖形瞳孔,也释放出柔软的信号。

    三角龙做得更直接:它们总是低下头,任凭囚牛笨手笨脚爬上去,骑在脖子上,双手攀住坚硬巨大的头部骨板,发出满足的欢笑。

    天狂认为有必要把囚牛教育成一个合格的男人。他教囚牛如何使用长柄战斧,传授给他最精良的战技。磐石城的人们经常看到他们坐在一起吃饭,一大一小,吃得很认真,囚牛的饭量就这样被带着日益增加,却因为平时运动量大,没有发胖,身上逐渐显出模糊的肌肉轮廓。

    “作为男人,一定要能吃、能打,还要能干!”满面凶狠的天狂这样教导囚牛。最后几个字含义丰富,说得太透彻反倒没了意思,得自己去体会其中深意。

    囚牛很快成为磐石城与他差不多年龄段的孩子王。在天浩的授意下,永钢将他们编成童子军,纳入战团统一管理。每天清晨按时起床,分别接受体能与文化训练,下午参加各项劳动……总之,没有一分钟能闲着。

    投枪和弓箭是每一个蛮族男子必备的基础技能。一群半大孩子在训练场上吵吵嚷嚷,按照教官的命令朝远处用白色灰线标注的区域奋力投掷,这场景很容易引起围观者的兴趣。看着一个个孩童争先恐后比拼实力,大人们也觉得手痒,于是在附近另外划出一块场地比试起来。

    女人最喜欢男人之间的比试,她们纷纷在旁边围观。来自异性的目光立刻挑起男人体内荷尔蒙加速分泌,他们变成一只只好斗的公鸡,使出吃奶的劲儿朝着远处投掷标枪。获胜者理所当然引发围观女群众的阵阵呼声,失败的却不肯认输,冷嘲热讽,认为赢了的家伙耍诈作弊,再不就是搜肠刮肚寻找“我比你强,只是今天风向不对”之类的理由,很快引发了新的争斗。

    旭坤向天浩报告这些事情的时候忧心忡忡,他认为必须禁止在城内进行类似的比斗,否则难以维持秩序。

    天浩的看法恰恰相反:“没什么大不了,喜欢的话,就让他们比吧!但要制订出规则,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觉得可以尝试着举办一次运动会。”

    这个该死的野蛮时代没有任何娱乐项目。天浩早就有过“运动会”的想法。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主意,首先在磐石城兴起,再把周边所有村寨囊括进来,很快就会形成令人瞩目的竞技风潮。

    身为城主,当然要以身作则。

    天浩很快出现在投枪赛场上。城主的威严无人胆敢质疑。他下令用白色石灰在地面撒出标尺,规定了禁止越过的投掷线,按照距离远近,分出不同的落点区……做完这一切,他脱掉上衣,鼓起健美的胸肌,从旭坤手里接过一支投枪,轻松助跑,骤然加速,带着说不出的狂暴与凶猛,将手中的投枪远远掷出,伴随着无数叫好与惊叹,白色投枪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弧线,远远落定,斜插在地面上。

    得给吃饱的人们找点儿事情做,释放出他们多余的精力。

    身为城主,必须给下面的人以榜样的力量。这一掷,天浩没有留手,进化后的身体爆发出巨大能量,标枪远远落在标尺尽头。负责测算的旭坤带着人跑过去,得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

    “二百三十四米!”旭坤先是一惊,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激动狂吼。

    这数字在天浩意料之中。

    文明时代奥运会纪录为98.48米。北方蛮族身高、体能远超那个时代,正常情况下,一名蛮族战士使用重型标枪的覆盖半径,约为一百五十米。

    城主不仅需要智慧,还需要强大的力量,才能慑服下面的人。

    统治者都需要作秀,现在也不例外。

    听到这个可怕的数字,很多想要在女人面前露一手的男人纷纷不再发声。女人就不同了,她们用炽热的目光追随天浩,等到天浩微笑着挥手离开,在视线里走远,消失,这才把目光转向显赫的新建城主府。

    阿依越来越招人嫉妒了。

    强壮的城主……尤其是想想他那身膨胀鼓起的浅褐色肌肉,简直让人牙痒痒,恨不得扑上去咬几口。

    很多事情只要起了个头,后面的就顺理成章,用不着自己操心。

    何况天浩离开的确是有要事。

    城门哨卡传来消息:庆元寨头领益丰来了。

    ……

    坐在椅子上,打量着狭窄的房间,益丰有些惴惴不安。

    实在太小了。与其说是会客厅,不如说是一间没有床铺的卧室。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石块,坚硬又粗糙,光是看看就觉得很不舒服。

    几天前,益丰接到来自磐石城的信,要求他在这个时间赶过来,与天浩面谈。

    无论怎么看这都像是一道命令,而不是头领之间身份对等的信函。更可气的是,益丰大老远来到磐石城,天浩没有出来迎接,只有一个卫兵把他带过来,连茶水都没有。

    愤怒油然而生,却无法在心中激起燃烧的火焰。

    实力导致了权力与身份差距不断拉大。现在的磐石城就是一头凶猛巨兽,听说人口数量超过三万,实际上可能比这个数字更多。每次想到这里,益丰就觉得心口疼得厉害,各种复杂情绪也搅扰着大脑,让他无法平静下来。

    以前,庆元寨的规模比磐石寨大得多。

    感觉就像从高高的云端突然坠下,巨大的落差令人窒息,难以接受。

    门开了,天浩走进来,高大的身体挡住了阳光,制造出一片斜长的阴影。

    益丰连忙从椅子上站起,脸上带着微笑。

    对面走来的年轻城主也在微笑,却充满自信,更有一种傲然。他很英俊,黑色的眼睛非常漂亮,可是在益丰看来,却无时无刻不在释放出凶狠,尤其是棱角分明的面颊与下巴,更有着说不出的冷酷与刻薄。

    他没来由的胸口一紧,忽然觉得正在走近的年轻城主让自己感到恐惧,还有巨大的压力。

    “坐!”天浩笑着指了一下椅子。

    他说话简单直接,省去了以前时刻挂在嘴边“益丰大哥”的特殊称谓。

    “磐石城比过去热闹多了,这都是阿浩你的功劳。”益丰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露出谄媚的笑,佝着背,点头哈腰,无法直立。

    天浩很随意地摆了摆手:“还是说正事儿吧!”

    益丰忽然有种不妙的预感,感受到天浩咄咄逼人的目光。情况显然与过去不同,他没有客套,更抛弃了礼仪。

    “我要庆元寨。”无论说话口吻还是内容,都极其霸道,蛮不讲理。

    “……什么?”益丰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我要你的寨子。”天浩语气平淡,但言之凿凿:“今天叫你过来,不是跟你商量,而是把我的意思告诉你。嗯……就不留你吃饭了,回去准备一下,我明天就派人接管庆元寨。”

    益丰屏住呼吸,努力睁大双眼,苍白与鲜红在脸上急剧交替。

    “你……你说什么?”虽然愤怒,他却不敢发火,颤抖的声音是绝望前兆:“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把庆元寨交出来,我要所有的一切。”天浩仿佛统治黑暗的魔鬼,在微笑中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当然,你还有两个选择:要么拒绝,要么死。”

    强烈的尿意在小腹内部膨胀,益丰不得不夹紧双腿,却无法控制身体颤抖幅度不断加剧。

    他忽然很想哭,就像弱者不小心走进吃人怪兽的巢穴,无法逃跑,正前方是一张满是尖利獠牙,散发出浓烈腥臭的血盆大口。

    “……凭什么?”在绝望和恐惧中挣扎了很久,他发出无助的悲鸣。

    “凭什么?”天浩对他的反应感到奇怪:“只要我一道命令,磐石城随时可以出动两万以上的军队。这理由你觉得怎么样?”

    “我可以给你两百人……不,三百。”益丰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泪水忍不住涌出眼眶:“阿浩你不能这样,我们是同族,我还帮过你。你要人是吗?我给你,三百不够就四百,五百也行……求求你,庆元寨是我的,你不能这么残忍,给我留条活路吧!”

    天浩叹了口气,缓步走到侧面的椅子上坐下,平静的眼睛里偶尔闪过一丝冷光,只有他自己才明白其中含义。

    “这不能怪我。”此刻的他丝毫没有感情可言:“我给过你机会。”

    “我听你的,以后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痛哭流涕的益丰不知道后悔了多少次,他不再想与尊严有关的任何事情:“求求你,我毕竟是庆元寨的头领,一百个人……我只要一百个人,其余的全都归你。”

    “你好像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天浩的微笑看上去无比邪恶:“所有人我都要,包括你,还有你的家人。我打算把你的妻子卖给虎族人,你的儿子卖给鹰族人。另外还有你家里的其他成员,卖得越远越好……说句实在话,我不打算让他们活过今年冬天,如果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还能听到他们其中任何人的消息,我会宰了负责发卖的人,割掉他的舌头,挖掉他的眼睛。”

    益丰脸上毫无血色,他张着嘴,说不出话来。

    “我得让下面的人看到我的决心和手段。”他淡淡地说:“你总是跟我作对,我一次又一次的放过你,但你总是这样……是时候改变这一切了。”

    益丰彻底绝望了。

    “不要逼我!”他发出受伤野兽般的嚎叫,咬牙切齿猛扑过来。

    话说到这个份上,明摆着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里是磐石城,外面全是天浩的人,就算转身逃出这个房间也跑不远,最终会被抓住,死的很惨。

    只能奋力一搏,一对一抓住天浩,把他当做人质挟持,逃离这座城市。

    或者……杀了他。

    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近在咫尺的距离,向前猛扑的益丰看见天浩脸上露出冷笑。

    “你觉得这样做有用吗?”

    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离开椅子,闪避的脚步是如此灵活,就像一条滑不溜秋的鱼。益丰连天浩的衣角都没能碰到,感觉眼前的景物一花,从侧面袭来的胳膊死死卡住自己的脖子,是那么的强劲有力,坚如磐石。

第一百七八节 负分

    益丰觉得喘不过气,整个人快要窒息了。

    “饶了……我……”他努力向上翻着眼睛,在哀求声中拼命挣扎。

    天浩诡异的笑容让益丰看了毛骨悚然,他丝毫没有放松夹紧益丰脖颈的臂弯,高举右臂,如刀般的手掌狠狠朝着后颈部位猛劈下来。

    “你现在的状态完全符合我的要求。”

    听完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益丰眼前一黑,陷入昏迷。

    ……

    缓缓蹲下,注视着昏迷不醒的益丰,天浩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被光线笼罩的侧脸显得尤为冷峻。

    站起来,大步绕过桌子,走到南面的墙下站住,拉开壁橱,各种工具赫然出现。

    钢钳、不同规格的刀、钢针、骨锯、大号铁钉、钢锤、锉子……应有尽有。

    得益于牛族流传千百年的精湛锻造工艺,钢丝的柔韧度非常好。天浩用钢丝拴住益丰的足踝,将两条腿牢牢捆绑在一起,还特别脱去他的鞋子,将双脚大足趾并拢,同样以钢丝固定。

    向后反背的手臂显然违逆了人体结构学,但必须承认,这种在文明时代被证明非常管用的束缚方法的确可以让被囚禁者丧失行动能力。除了手腕和大拇指,天浩还特意将益丰的双手食指拉开,再用钢丝固定,算是加了一道保险。

    北方蛮族的强悍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了确保安全,再严密的预防措施都不过分。

    照例脱掉益丰的裤子,他的皮肤表面同样长满了浓密体毛,只是没有曲齿那么多,汗味也没有那么重。

    天浩走到桌前坐下,高高挽起衣服袖口,在上次取出孢子的相同位置,如今再次鼓起一个半圆形的球。

    这是一枚新的孢子。

    天浩已经摸到一些孢子产生规律:应该是与主体大脑思维有关,比如说你想到“我要”,体内变异细胞就能感应到来自大脑的指令,从而产生一些促发孢子生长的“种源”。可具体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天浩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他估计可能与脑垂体分泌的激素有关,在细胞与主控神经之间产生紧密联系。

    每次只能生成一枚孢子,成熟期约为一个月。第一枚孢子没有摘除以前,不会产生新的孢子。

    通过揣测判断的规则其实很模糊,准确率与正确正度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毕竟这只是天浩体内产生的第二枚孢子,他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手术过程与之前对曲齿做过的一模一样,就连植入孢子的部位也没有分别。

    收拾好各种器械,用干净的湿毛巾擦掉手上的血,看着仍在昏迷的益丰,天浩睫毛低垂,陷入沉思。

    曲齿是第一次实验,现在是第二次。

    之所以选择益丰,当然有着特殊目的。

    上一次,孢子与曲齿真正融合,足足花了两个星期。那段时间曲齿表现出各种不适应症状:体温升高,中枢神经与神经末梢之间反射作用不连贯,大脑指令与身体动作极不协调,无法以正常方式表达思考结果,甚至对食物概念的理解也产生了偏差,进而影响到消化。

    被植入者对外来孢子的抗拒是如此明显,最明显的直接作用导致了曲齿逻辑混乱。他那段时间只能喝粥,同时出现了一些可怕且诡异的行为。

    负责监管曲齿的卫兵发现他半夜爬起来撒尿,却用陶碗盛住尿液,想也不想就往嘴里灌。

    他对泥土产生了兴趣,吃得很开心,只是数量不多,远远达不到活活被噎死的程度。

    幸运的是,这种行为怪异的适应期时间不长,曲齿恢复得很快,这表明孢子真正与他融为一体。

    如果说曲齿是一颗在挣扎过程中彻底被黑暗吞没的无助夕阳,益丰就是在拼命想要撕裂厚重云层阻挡,想要以自身光亮在黑沉沉天空中占据一席之地的雨天太阳。

    光明并不意味着绝对正义,黑暗并不代表这颜色的持有者都是坏人。

    益丰属于一直跟天浩“对着干”的类型。

    他是个真正的麻烦集合体。

    天浩使用过各种手段:怀柔、施恩、威逼利诱、给与好处……益丰的对策也不软不硬,他表现出强硬的抗拒,同时还要吞下所有好处,属于那种既要吃你,又要骂你,你却偏偏那他无可奈何的该死混蛋。

    在法治社会的确如此,你不可能一刀捅死他。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天浩认为孢子寄生肯定有其限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植入目标。

    他需要摸索,需要更多的实验。

    最主要的限制条件,应该是植入目标对自己的态度,也就是主观意识。

    以曲齿为例子,如果将他对天浩的态度划定为一百分值,那么益丰的态度就是负五十分。

    正,代表好感。每二十分值为一个阶段,六十分以上即可承认接受你的权力与身份,八十分以上产生崇拜感,一百分的情况就属于狂热型追随者。

    负,代表厌恶和抗拒。参考正面分值,不难理解其中概念。

    天浩很想对雷角之王下手。

    有价值的目标实在太多了:宗光和宗具父子、牛铜、大国师、牛王陛下……孢子产生的成本几乎可以不计,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天浩有把握牢牢控制这个世界,让它按照自己的意志运转。

    关键在于,并非每个人都是曲齿,都能像他那样对自己有着强烈的崇拜意识。

    一个狂热的崇拜者对寄生孢子都表现出反应如此强烈的不适性,贸然对其他目标下手,完全有可能导致一系列不可控的问题产生。

    其实天浩对庆元寨的兴趣不大。只要他愿意,下令天狂带队,强悍的磐石城战团顷刻之间就能扫平那个小型村寨。如果不想使用暴力,派出老太婆翠花戴着几个女人到那里“走亲戚”,散布各种对益丰不利的言论,多多宣扬磐石城这边生活好,吃得饱,活得开心,幸福满足……用不了几天,庆元寨的人就会逃得一干二净。

    至于卖掉益丰的家人并施以酷刑,那就更是嘴上说说罢了。尽管对这个野蛮的时代没有太多代入感,天浩却不是冷酷邪恶的统治者。潜意识当中,他一直把各部落野蛮人当做同胞,这也许是来自宿主本体的残留意识,无法清除干净。

    一切都是为了激怒益丰,急剧降低天浩在他愤怒大脑里的综合评价,从竞争对手到敌人,然后是仇人,进而邪恶形象再次升级,达到魔鬼的高度。

    以这样的人作为目标,孢子会产生什么样的融合形态?

    天浩对此充满了期待。

    就这样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在沉默中注视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益丰,就像艺术家用挑剔眼光欣赏自己刚完成的作品。

    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只有身边的亲卫才会这样做。

    “进来!”天浩随口吩咐。

    一名高大魁梧的战士推门进来,单膝跪倒在天浩面前,恭敬地说:“大人,平俊回来了,说是有重要情况要向您当面禀报。”

    ……

    与过去相比,平俊现在的变化很大。

    他刻意收敛住自己凶狠的气质,不再像从前那样瞪起眼睛看人,嘴角向下绷紧皮肤的习惯也改了,开始向上翻转,即便平时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会面带微笑。当然这可不是自娱自乐的精神病预兆,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习惯,易于让人产生亲近感。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微笑会让更多的人接受你,这个世界是善良的,谁也不喜欢邪恶,就像白天与黑夜,正因为我们喜欢前者,却又不得不面对后者,所以选择以睡眠方式应对,同时积蓄精力,在阳光灿烂的时候挥洒自由。

    平俊没看过《论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他的所有伪装理论与实际运用都来自于天浩的言传身教。感激的心从未改变过,随着磐石寨变成了磐石城,平俊的忠诚就像石头一样坚硬,越发稳固。

    会客厅很宽敞,狭窄阴暗的小房间只适合见不得人的隐密勾当。天浩拿起茶壶,分别给平俊和自己面前的杯子倒满,温和地笑道:“说吧,有什么收获?”

    平俊连忙从椅子上站起,从贴身衣袋里取出一卷兽皮,双手捧着,恭恭敬敬递到天浩面前。

    这是一张鼹鼠的皮,内层油脂和外层兽毛均被刮得干干净净,表面用特殊材料处理过,摊开后的面积相当于一张文明时代的a4纸。墨水的制造方法很特别:锅底灰、泥炭粉末,再按照比例掺入稀释后的鱼骨胶……用这种墨水写成的文字能保持很长时间,不褪不掉。

    兽皮上记录的内容不多,天浩却翻来覆去看了近一个小时。

    平俊正襟危坐,保持着绝对的恭敬。

    “有意思……没想到豕族内部居然这么乱?”天浩淡淡地发出轻笑,目光始终没有从那张兽皮上移开。

    这份情报是平俊近段时间收集所得。

    从上次曲齿带兵进攻钢牙城的时候,天浩就下令情报收集工作重心转向豕族。平俊派出大量人手,从豕族首都到其余各分部,没有任何疏漏。情报分析与整理花费了一些时间,但就整体来说很值得。

    豕王病入膏肓,快不行了。

    生老病死很正常,偏偏这位大王后宫不稳:五年前外出视察领地的时候,豕王看中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于是带回来封妃。这女人倒也肚皮争气,当年就给豕王生了一个儿子。

    豕族的分部构成很特别,与其它部落不同,所有豕族分部都是从主族内部分化产生。简单来说,豕族实行分封制,只要王子成年,就能得到相应的人口和封地。以钢牙部为例,被天浩干掉的钢牙之王铁齿,就是上一任豕王的儿子。

    包括现年五岁的幼子,现任豕王有五个儿子。除了长子沙齿拥有封地,是“狂牙部”的王,其余三个已经成年的儿子都没有受封。他们都住在獠牙城,没有豕王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

    这种情况看来很诡异,实际上,是豕王对宠妃的一种态度按照正常的继承顺位,无论如何也排不到年仅五岁的幼子。都说人老就糊涂,这句话放在豕王身上恰如其分。他早就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雄心壮志,再加上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漂亮温柔的宠妃当然要比年老色衰的原配更令他喜欢。爱屋及乌,对幼子的态度自然超过另外四个儿子。虽然他们已经成年,在豕王心里的地位却越来越低。

    人大了,性格与思维会变得独立。在文明时代,三十岁的男人如果对父母唯唯诺诺,会被骂做“妈宝男”。但不可否认,身为父母,谁都希望孩子永远听话,永远服从于自己的意志。

    一边是整天伴随在身边,奶声奶气叫自己“阿爹”的幼子。

    一边是成年且翅膀硬了想要飞翔,平时极少见面,偶尔碰到还会扭头转向一边,对自己没有丝毫尊敬,甚至暗地里谋算王位的一群混蛋儿子,这种选择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偏偏王后也是个不省心的。谁不希望丈夫对自己永远痴情?可岁月是把杀猪刀,在年轻漂亮的脸上割了一刀又一刀,眼睁睁看着丈夫每天夜里都躺在年轻妃子的床上,对自己看都懒得看一眼,任何女人都会产生怨恨,进而憎恨,最后彻底变为仇恨。

    “老杂种,你赶紧死吧!”这就是豕族王后目前的心理状态。

    从老大到老四,大家都想成为新王。

    生下幼子的宠妃紧紧抱着豕王的大腿,她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依靠,所以成天撺掇着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豕王传下旨意,让幼子继承王位。

    类似的话说太多,豕王也觉得烦。老子还没蹬腿,你就急吼吼让你的亲生儿子赶着上位,你到底想干什么?

    总之,獠牙城现在暗流涌动,一片混乱。

    “大人,这是我们的机会。”平俊很兴奋,他谨守着礼仪,声音压得很低:“只要运作得当,至少可以吞掉小半个豕族。”

第一百七九节 母与子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天浩注视着兽皮卷上那些已经看过很多遍的内容,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可以尝试着先从狂牙部下手,下一阶段的情报收集工作就以这个为重点。”

    平俊再次站起来,垂手站在天浩近前:“如您所愿。”

    “我需要详细的豕族地图,包括各个分部的村寨、城市内部结构图。”说到这里,天浩叹了口气,他扬起手中的兽皮:“这玩意儿实在太麻烦了,又厚又重,一点儿也不方便。”

    早在一年前,天浩就让长风对纸张进行研制。其实他对制纸方法只有粗略的概念,知道基础原料是各种材料打散混合而成的纸浆。因为前期事情繁杂,磐石寨重点需要解决粮食等方面的问题,“造纸”这个项目也就一再拖延,现在看到记录情报的兽皮卷,让他不由得想到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麻烦。

    先尽量尝试吧!实在不行,就去北方基地从老嬷嬷那里寻求帮助。

    平俊一直没有搭话,他知道天浩的习惯。

    “暂时先这样吧!”天浩放下兽皮,视线转移到平俊身上,他淡淡地吩咐:“十天时间应该够了,尽快把情报送回来,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应该不难拿下狂牙部。”

    历史经验告诉天浩:一次只能对付一个敌人。

    豕族是目前阶段最合适的对手。比起动辄数百万的虎族和狮族,区区五十万总人口的豕族实力不算强。他们的族人强大又野蛮,可惜不太聪明,力量层面的优势完全可以通过阴谋和周密计划抵消。更重要的是,吞掉这种小规模部族不会引起注意,更不会引起大型部族的敌意。原因很简单:豕族是个特殊的存在,为了生存,他们接受过所有部族的雇佣,今天帮着我杀你,明天帮着你杀我。这种情况延续了数百年,虽然大家都认可豕族的雇佣兵身份,知道他们能征善战,但抛开各种利益前提,豕族与所有部族都是仇人。

    他说得风轻云淡,仿佛“狂牙”根本不是一个部落,而是一个随便扔在荒野,无论是谁都能弯腰捡起的物件。

    平俊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狂牙部是豕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口多达六万以上,更重要的是,族长沙齿年富力强,多年来一直苦心经营。首都狂牙城高大坚固,绝非已经覆灭的钢牙城能比。沙齿对领地民众的压榨也没有铁齿那么凶狠,他的各项政策更温和,来自底层的反对幅度很小。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城主发了话,那就肯定有很大的把握。

    如果不是智慧超群的英明统治者,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年时间就把磐石寨变为城市,接连打败鹿族与豕族?

    平俊的身体里涌起一股不断膨胀的兴奋。

    他再次朝着天浩跪了下去。

    心甘情愿,毫无保留。

    天浩对平俊的态度很满意,他端坐在椅子上,接受了对方的跪拜。

    这是上位者应有的样子,权力与控制并非毫无底线的亲近温和,要保持适度的距离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威严,在属下心里产生足够的神秘感。

    即将离开的时候,平俊忽然想起一件事:“大人,我们安排在獠牙城的人发现了一个意外情况。”

    天浩微笑着点头示意:“说吧!”

    “上个星期,族巫大人去过獠牙城。”平俊很谨慎。

    “族巫?”天浩微微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你指的是巫源?”

    行巫者是能够与神灵沟通的人物,族巫更是高级别的行巫者,平俊无论如何也不敢直呼其名。他点点头:“我确认过,消息来源没有问题。”

    之所以没有当做例行信息上报,是出于普通人对巫师的敬畏。

    “他去见豕王?”天浩眯起了眼睛。

    平俊摇摇头:“我们的人看到族巫进了豕族人的国师府邸,他在那里呆了四天,直到离开以前,一直没有出来过。”

    国师?

    族巫?

    这是两个称呼迥异,实际上完全相同的职业。

    难道是出于职业因素相互交流?

    不排除有这种可能。

    可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敏感时期?

    天浩脑子里浮现出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带着毫不掩饰的冷傲与优雅,目光冷漠。

    思考了很久,他认真地说:“分出一部分力量监视巫源。不用太过紧密,不要让他发现,正常幅度的监视就行。”

    “如您所愿。”

    ……

    豕族领地,首都,獠牙城。

    三十三岁的沙齿继承了来自祖辈的遗传基因。他高大又强壮,即便在豕人当中也算是难得一见的巨人。他细腻的性格与粗犷外表差别很大,如果没有真正接触过,很难相信这居然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

    金黄色晨光洒进窗户的时候,沙齿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他睁开眼睛,清新的空气夹杂着热意,带来了城市远处的喧嚣,撞击着耳膜,驱走睡意,重塑清醒。

    卧室的房门从外面推开,母亲走了进来。

    身为豕族王后,珊华其实长得很美(豕族人审美观):她身材高大,肥厚的肚皮将衣服高高撑起,发丝质感极粗……请注意,这绝对不是一句贬义的话,其实她的头发富有柔顺感,只是不怎么细,就像文明时代大号的缝纫线。

    王后身上的女性特征尤其发达,极其庞大,体积相当于文明时代的篮球。

    她侧身在儿子的床榻边缘坐下,微笑着问:“睡得好吗?”

    沙齿的獠牙挺特别,总共有三颗,而不是像其他豕人那样的两颗。这是幼年时代牙齿发育不良引发的后遗症,牙床左边长出两颗并列的獠牙,在他三岁那年凸出嘴唇,继而分裂。异常生长导致沙齿左边嘴唇无法合拢,挤压着面部肌肉长期向上,变成一张丑陋的歪嘴。

    在豕人的贵族圈里,他有一个非正式的外号歪唇男人。

    “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吃早餐了。”沙齿笑着伸了个懒腰,他在母亲面前永远都是个孩子。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在王后的寝宫留宿,即便亲生儿子也不行。当然,用“王宫”形容这幢充满原始风格的建筑实在有些不贴切,有些怪异,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如果不是豕王又老又病,珊华无论如何也不敢这样做。丈夫是个真正的狠人,年轻的时候,就因为侍女不小心在他进餐的时候摔坏了酒杯,丈夫下令砍掉侍女全家的脑袋,所有死者分切成碎块,摆在獠牙城的中央广场上,任由城内居民随意取走。

    现在嘛……哼!他老了,连喘气都困难,躺在床上起不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两脚一蹬归于神灵的召唤。

    沙齿是我儿子,平时他在封地,一年到头也见不上几次,好不容易来一趟獠牙城,把他安排在我的寝宫休息又能怎么样?

    早餐很丰盛,尤其是对半剖开烤熟的母鸡很对沙齿胃口。他连嚼带啃一口气吞下去两只,浸透了肉汁的空心鸡骨也没有放过,豕人坚硬的牙齿很容易对付这东西,嚼起来很脆,算是一种不错的小吃。

    珊华王后坐在餐桌对面,她特意支走了侍女,房间里只有母子二人。

    “你什么时候带兵过来?”她的问题很直接,语气也很干脆,丝毫没有五十多岁老女人的缓慢与无力感。

    沙齿缩回正伸向烤羊排的手,迟疑地看了一眼王后:“阿娘……昨天晚上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这样做……恐怕不太好吧?”

    豕王没几天活头了。

    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所有人都在争权夺势。

    目前,獠牙城内分为两派:王后派与王妃派。

    王后派实力很强,珊华多年来一直拉拢各方人脉,尤其是各分部族长。儿子沙齿是其中最可信赖,实力最强的代表人物。狂牙部有六万多人,全面总动员情况下可出兵四万,如果集合平时与王后关系不错的各部族长,就能组成一支庞大的军队,占有压倒性的全面优势。

    王妃派的根基在于獠牙城本身。这里是个不折不扣的贵族圈子。王城的人口不多,只有三万,却驻扎着多达两千名豕族禁卫,更有着身份无比尊贵,在王位继承人问题上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国师巫鬃。

    珊华的计划简单又直接:长子沙齿现在就出兵,同时向其它分部传递消息,要求合兵围困獠牙城。反正丈夫老了,奄奄一息半死不活,连话都说不清楚。自己手下还有百余人的亲信,只要抓住时机,封住宫门,不让外人与丈夫接触,就能全面掌控大局。

    到时候,一定要狠狠折磨王妃那个贱人,将她千刀万剐。

    “阿娘您的法子行不通。”沙齿活动了一下歪斜的嘴唇,陷入深深的思考:“这样太急,会引起其他人的反对。”

    老迈的王后对此嗤之以鼻:“别人怎么想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算是看开了,只要有军队,无论说什么别人都得服从。如果他们敢跟我对着干,那就统统杀了,一个不留。”

    “问题是阿爹还活着。”沙齿耐心地劝道:“还有大国师,她一直没有表态具体站在哪一边。”

    难以觉察的犹豫从珊华王后脸上一掠而过,被毫不掩饰的狠辣凶色取代:“那就连她一块儿杀了。区区一个国师,她死了更好,直接换上我们的人。”

    “这绝对不行!”沙齿满脸严肃,他认真提出警告:“阿娘,这种话咱们母子关起门来说说也就算了,如果被别人听见,麻烦就大了。”

    “那你说怎么办?”王后有些心烦意乱,她皱眉注视着餐桌对面的沙齿,冷笑着发出讥讽:“别忘了,你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尤其是最小的那个,最受你父亲宠爱。再拖下去,王冠和王座都得归他,说不定连你的狂牙部也要收回来。到时候,你连哭的地方都没有。”

    强壮的沙齿畏惧地看了一眼母亲,显得很茫然。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缓慢地摇摇头,情绪很是低落:“……阿娘,我下不了手。阿爹……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啊!”

    沙齿很清楚母亲的想法。

    出兵很简单,一道命令就行。以狂牙部的实力,完全可以派出两万人的大军。可是这样做就彻底站在父亲的对立面,说不好听的,这是大逆不道。

    北方蛮族虽然性情粗野,却也懂得“孝顺”两个字。寒冬季节、春荒、青黄不接、饥荒的时候被迫杀死族中老幼实属不得已而为之。正常情况下,谁又忍心这样做?

    母亲与父亲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不是简单一、两句话说得清楚。孰是孰非,说开了,他们各执一词。身为长子,沙齿劝说了很多次,却无效。父亲却不领情,每次母亲闹起来,他都会铁青着脸命令自己返回封地,不许多管,更不准多问。

    如果真的按照母亲的意思行事,一旦她全面掌控獠牙城,局面就会变得很糟糕。

    沙齿很清楚,母亲会毫不犹豫杀死父亲。

    她一直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

    珊华用凶狠的目光死死盯住儿子,被肥肉和皱纹挤压的眼睛既紧张又愤怒。

    “你真的想坐以待毙吗?”她从喉咙深处发出“呼呼”的咆哮:“你父亲迷上了那个该死的女人,那是个妖精,不要脸的贱货。她一心想让她的儿子继承王位,到了那个时候,你以为你还有机会吗?”

    沙齿觉得自己站在岔路口,无论前进还是后退都是万丈深渊。

    “……求求您,不要……逼我。”五大三粗的汉子畏畏缩缩,就像一只面对主人棍棒的猫。

    冰凉的感觉沿着珊华王后皮肤渗透进入体内,笔直抵达心脏。

    她老迈的脸上露出一丝孤寂苦笑。

    从小到大,长子都很听话,让他往东绝对不会向西。正因为如此,珊华不惜与丈夫闹翻,贿赂族中多位高阶管事,联合逼宫,好不容易迫使丈夫将长子分封为狂牙之王。

    这其实是一招好棋,有封地才有军队,关键时候才能成为自己的依靠。

第一百八十节 攻破

    可是现在看来,一切都没有按照预期进展。

    “你想死吗?”她的咆哮变得更加凶狠、刺耳起来:“如果让那个女人的儿子成为新王,她会下令砍掉你的脑袋!”

    “不会的。”沙齿连连摇头,急急忙忙辩解:“我不会让她有这个机会。我会跟她好好谈谈,让她打消这样的念头。”

    暴怒的王后发出冷哼:“你太天真了。”

    沙齿的头低垂着,不敢正视母亲近乎喷火的双眼,他的声音唯唯诺诺,充满了无奈的自我见解:“……他毕竟是我的弟弟啊……”

    珊华足足花了半分钟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他是指那女人的儿子。

    我的亲生儿子没有站在我这边,反倒帮着一个外人说话。

    你的弟弟……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即将成为新王,他与你根本没有兄弟之情,他只会服从那个该死女人的意志。每一次新王继位,都要砍下成百上千颗头颅,这是残忍又血腥的庆典,是新旧势力的交替。

    “你……你给我站起来!”珊华觉得快要活活气疯了。

    她双手猛然发力,粗壮的胳膊将巨大的餐桌高高掀起,各种餐具与菜肴如暴风骤雨般飞出,“丁零当啷”一阵乱响,动静之大,就连门外守候的侍者也被惊动,他们纷纷跑进来,却被王后凶狠的目光吓住,低下头,默默退了出去。

    珊华大步踏过满地碎片,走到沙齿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发出狰狞的质问:“你到底出不出兵?”

    沙齿全身都僵硬了。在如此近的距离,母亲尖利的獠牙顶在自己脸上,挤出两个凹进去的浅坑。

    痛苦撕扯着大脑,与其说是畏惧,不如说是惶恐。

    就在这时,外面走廊上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房门从外面被用力撞开,发出“嘭”的一声巨响。

    僵持中的母子同时把目光转朝那个方向。

    一个身穿信使号衣的豕人卫兵跑进来,单膝跪倒在地,他额头与面颊上全是汗,粗壮的喘息致使他连话都说不清楚。

    “……呼呼……启禀殿下……牛族人出兵攻打我族。新通寨、宁官寨、布素寨……还有……还有全宇寨,纷纷向狂牙城求救,请大王速做决断。”

    ……

    狂牙族领地,新通寨。

    身披重甲的天狂肩上扛着冲城撞木,仿如一头受惊的暴鬃熊,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高速奔跑越过三百多米的距离,带着无比震撼的力量与惯性,将前端包铁的撞木狠狠砸在沉重的寨门上,木屑飞溅。

    撞木是蛮族特有的攻城武器,有多种规格。视具体情况,单人用、两人用、三人用……最高可达二十人用。如果是多人使用的大型撞木,长度与重量成倍增加。只有身材最高大,体能最强的壮汉才有资格成为扛木者。他们分成左右两排,每两人为一组,肩膀上扛着粗大结实的横杆,总共十条系绳固定着撞木,悬空而起。队列周围有重盾手负责掩护,挡住来自正前方与上面落下的箭矢,一直冲到寨门前,利用撞木像秋千那样荡起来的惯性力量,摧毁坚固的防御。

    新通寨只有一千多人,这种小规模的村寨没有石墙,只能用木头和土坯修造建筑。围墙虽然厚实,却只是做做样子,可以挡住野兽,却挡不住成规模的军队。

    距离寨子五百米的位置堆砌着土堆。这是两百名豕族人在短时间内的杰作。五百名重盾手将他们护得严严实实。工兵训练是天浩在这个世界的独创,人们用大车运来砖块,砌成六个高度超过十米的台子,就地挖土,沿着砖块平台顺序包围着向上堆积。就做法来看,与古埃及金字塔的修造方法颇有几分类似。顶端留出三米见方的平地,牛族工匠用预制零件迅速架起重型弩炮。他们绷紧皮绳,用拳头大小的碎石填满藤编网兜,指挥官一声令下,身穿皮甲的工匠纷纷抡起长柄重锤,狠狠砸向机栓,杠杠原理产生了精妙的弹射力量,空中顿时飞起一片可怕的石雨,带着令人头皮发麻的呼啸,在战场上空制造出成片的弧形攻击面,准确射入寨墙内部,带起无数飞溅的鲜血,喧嚣与喊杀声立刻被痛苦哀嚎与尖叫取代。

    一千名战士,外加一千五百名后备,无论专业士兵还是数量,都占据着压倒性的优势。

    寨内的望塔连续被四枚铲子形巨弩射中,这其实是放大版的箭矢,专门为攻城设置,前段呈扁圆形,就像文明时代武僧常用的月牙铲。巨大的冲击力击碎了原木撑架,在无数豕族人恐惧的惊呼声中,简易木制塔楼摇晃着倾倒,站在上面的弓箭手失去平衡惨叫着坠落,对成群结队的进攻者彻底失去了远程压制能力。

    锻造不是豕人的强项,他们也没有足够的钢铁用作防御。再厚重的木制寨门也挡不住撞木连续冲击,并排钉起的粗木被撞得粉碎,从中部凹陷,形成一个很大的“v”形。

    “杀进去!”皮糙肉厚的天狂咆哮着扔掉撞木,凶蛮地抢过旁边一名牛族战士手中的战斧。鲜血与近在眼前的胜利刺激着神经,就像打了大剂量兴奋剂,他爆发出如山一般的威猛其实,将战斧高举过头顶,从喉咙深处发出震耳欲聋的暴喝,朝着横面钉板明显出现分岔的寨门连续猛劈,破开一条足够两人并行的通道。

    正对面,五个身穿盔甲,高大魁梧的豕族战士怒吼着向他扑来。

    五对一,足以把天狂像蚂蚁一样活活摁死。

    沉重的铁盔护面挡住了部分视线,却并不妨碍五个人从不同角度看到天狂在笑。他的笑容是如此阴狠,毫不掩饰讥讽的成分。

    他没有选择战斗,而是像懦夫那样转身就跑。速度是如此之快,就连最灵活的兔子也比不上。

    数百名全副武装的牛族长枪手早已在寨墙外侧排好队形,他们曾经针对这种情况进行过无数次演练。天狂沿着侧面跑开,让出足够的距离,战士们立刻放平长枪,每两人中间夹着一名重盾手,迈着堪比机器人还要整齐的步伐,呼喊着令人恐惧的号子,横队两侧的枪尖往中间聚集,正对着破烂寨门的十多名长枪手以手臂高度为准,分为上下两层,仿佛一列自带撞角的蒸汽压路机,粉碎了松散的寨门外框与墙木,速度虽然,却锐不可当。

    新通寨的豕族人从未遭遇过这种可怕的战斗。他们很勇敢,面对任何敌人从不畏惧,单打独斗也不落下风。然而锋利的枪尖刺破了希望气泡,冲在最前面想要挡住寨门重构防御的五名豕族战士被当场刺穿。他们感觉胸口一片麻木,整个身体瞬间失去了知觉。精通锻造的牛族兵器坚硬又锐利,长度超过五米的排枪密密麻麻攒刺过来。

    头盔被当场挑飞,冲击力巨大的枪尖直接捅进面部,斜上贯穿眼窝,从带着散碎的肌肉组织从死者后脑探出。

    胸口被捅得彻底凹陷进去,濒死者惨叫着,下意识扔掉兵器,双手紧紧抱住直插胸口的枪杆,哭喊着拼命想要挣脱,却被狞笑的对手以强大的臂力向上挑起,顿时双脚离开地面,只能在空中做无用的挣扎。

    有人同时被三支长枪刺中,头部、左肩、右腹同时贯通,配合默契的长枪手们依次抽枪,继而向前突刺,短短几秒钟内,他的身体变成了蜂窝,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扬天喷出大口血沫,倒在地上,被无数沉重的脚步踩踏,碾成肉泥。

    “挡住他们,快来人挡住他们!”

    被攻破的寨子一片混乱,豕族守卫者眼睁睁看着攻击枪阵在整齐的号子声中冲进来,连忙在惊恐慌乱中绕行避开,好不容易想起避开锋芒攻击枪阵侧翼,却惊愕的发现枪阵后排迅速涌出数十名身披重甲的豕人战士,挥舞着长刀与战斧,恶狠狠朝自己扑来。

    天狂举起钢斧劈开一名反抗者的肩膀,狞笑着看着那人惨叫着倒下,抬起左脚踩住濒死者的头,双手紧握斧柄,左右用力摇晃了几下,从骨缝中拔出牢牢卡住的斧刃。他将带血的武器高高举起,发出胜利者的呼号。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

    身后、四周、远处,所有进攻者都跟随天狂的节奏,大声呼喊出同样的声音。

    第一个扔掉武器的下跪者出现,紧接着是更多放弃抵抗的豕族人。

    “投降免死!”

    “快投降吧!只要投降了就有饭吃,还有鱼,有肉。”

    “你们打不赢我们,再打下去你会死,老子还要抓住你的老婆儿女,到时候谁来管她们?”

    上兵伐谋,攻心最佳。

    上千名牛族和豕族战士潮水般涌进新通寨,队伍里夹杂着数十名手持铁皮话筒的劝降者。成倍扩大的声音在寨子上空盘旋,任何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前后两道寨门都被封死,几个不甘心想要攀越寨墙逃出去的家伙当场被弓箭射中,牢牢钉在那里,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他们在痛苦中流血,在绝望中挣扎,在后悔中等待死亡降临。

    一队士兵抓住了新通寨的头领,用绳子反绑他的双手,推搡着押到天狂面前。

    这是一个身高超过三米的强壮豕人,他后背上挨了一刀,正在流血,伤口很浅不致命。他居高临下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天狂,紧紧咬在一起的牙齿发出“格格”声。

    “跪下!麻痹的打了败仗还这么拽,给老子跪下!”天狂不由分说,抡起拳头狠狠给了对方肚子上一下,豕人头领疼得张开嘴,双腿一软,“扑通”跪在地上。

    天狂抓住他又粗又长的头发,将那张带血的脸向后用力揪起,对方痛苦的表情让他很满意,于是用右手轻轻拍了拍那人的面颊,阴沉沉地发出冷笑:“投降吧!你已经输了。”

    豕人头领面部肌肉在痛苦与屈辱中扭曲,带血的唾液沿着嘴角缓缓流出:“我宁愿战死,也不会成为你的奴隶!”

    “哟嚯,真看不出来,还是条硬汉。”

    天狂发出邪恶的调侃笑声,只是他瞬间变脸,笑容变成了狂怒,猛然拔出佩在后腰的匕首,狠狠捅进豕人头领的胸口,恶狠狠地骂道:“老子最讨厌你这种打不赢还喜欢玩嘴皮子的废物。输了就输了,哪儿来那么多废话!”

    豕人头领带着凝固在脸上的恨怒与不甘心,缓缓倒下。

    收拢新通寨豕人难民的工作很顺利。

    战死与杀死的豕族人约有两百人,另有六十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专指残疾,北方蛮族没有轻重伤之分)。天狂下令把所有伤者集中,当着所有投降者的面,干净利落砍掉他们的头颅。

    这是个残酷又野蛮的世界,伤者已经没有继续生存的资格。

    天狂手持铁皮话筒,在八百多名豕人降者面前走来走去,声嘶力竭地喊着。

    “你们的王是个混蛋,他不让你们吃饱,不给你们粮食。”

    “跟我走,从此以后你们就是牛族人,咱们一起去磐石城,那里有的是粮食,还有肉,你们每天都能吃好的!”

    “我这辈子最恨撒谎的人。神灵在上,如果我有半句假话,让我下辈子投胎去大陆南方,做白皮,当黑鬼!”

    话糙理不糙。

    他吼得口沫四溅,随同出战的豕人战士们纷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食物,按照俘虏人数顺序分发下去。优先发给老人和儿童,其次才是妇女和男子。

    领到食物的豕人俘虏们对天狂的话半信半疑,却不像之前那样抱着强烈抗拒的心理。

    他是敌人。

    但不管怎么样,一个愿意向神灵发誓,以命运和前途作保证的人,可信度极高。

    两小时后,战士们押解着排成长队的豕人俘虏,往磐石城方向缓缓远去。

    在他们身后,是残破不堪的寨子,遍地人类遗骸和鲜血。

    这里很快会成为野兽的乐园。

    明年,野草会长得更加茂盛,花会开得更鲜艳。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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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细胞形态寄生,选择宿主必须慎重。谁也没有想到文明会在战争中毁灭,我是蛮族,也是人类。宿主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宿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宿主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