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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柯一凉     嗟来的食txt下载     嗟来的食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五十八章 骨头

    “枪挑了汉营中数员上将,纵英勇怎提防十面埋藏,传将令休出兵各归营帐。”

    徐汗青的腰间包上别着收音机,双手反剪于背后,步履轻悠,边嘴上哼着,边施施然走向约定时间等候在路边的大众辉腾。

    “嗯?”徐汗青挑了挑眉,只见笔直伫立的小胡不同寻常,并没有及时为自己打开车门,而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一方。

    他顺着小胡的方向一瞅,问道:“看什么呢?”

    “喔,老爷。”

    一听到熟悉的声音,小胡当即回过神,忙不迭地面向老人,三步并两步上前为他打开车门,一面把手放在车门沿上避免触碰到头,一面毕恭毕敬地回答:“老爷,常去您那的年轻人似乎遇上麻烦了。”

    “噢!”

    徐汗青年纪虽大,但两撇眉毛依旧常青,乌黑如墨。此时一听,他惊讶地两撇眉毛上扬,轻呼了一声,仔细往小胡所指的方向一看,只见扎了五六个棚子的小饭摊,此时乌压压的一片都是人,而被人群包围住的则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嚯,一、二、三……十七个,这架势,看来这傻小子祸闯的不小嘛!”他微惊道。

    “老爷,那帮人显然是硬茬子,小伙子八成应付不来,您看,要不要帮帮他?“

    小胡对离三的第一印象不差,加上一段时间的观察,越来越觉得他是一个勤奋吃苦的可造之材,不应该就这么给混子地痞扼杀了,因此故意多一句嘴请示老人,实际上有出手相助的打算。

    “帮他?不,不,帮过他不代表总是帮他,不能因为对他感兴趣就一帮再帮,天底下没这样的道理。”

    徐汗青摆摆手,慈祥的目光眨眼间变得犀利尖锐,他低沉了说了一句:“《目送》里有句话很好啊,‘有的关,只能一个人过。’过不过去,看他自己。像我这种老头子,也就是目送,目送他成功,目送他失败,不再是送他前程,送他上青云喽。”

    与此同时,嘎吱,满脸横肉的马脸随便拉了一张塑料凳,两肩一高一低地坐在了离三的对面,周围十多个混子在他的眼色下,三三两两坐了几桌。

    看他们的眼神,离三想都不必想,一看便知道这群恶狗是冲他的,只是他微微疑惑,这狗是谁放的,是张弛,还是另有他人?

    哎呦,坏了!

    摊主一看打着赤膊纹着身,面相一个个凶样,心里急了。他做的是小本买卖,一天出摊挣不到钱,那可容易赔本,而这些个社会混子是最会赊账欠账赖账,甚至反过来向你讨账。但尽管心里不乐意不待见,可他胆小怕事,只好迎难而上,不得不接待。

    “几位大哥,我们这个摊子,是刘哥罩着的。”他哆哆嗦嗦地拿着一包拆封的烟,亮明场子。

    与马脸并肩眉清目秀的菜刀,在十三太保里,脾气算最好,待人和气,讲几分道理,分得清轻重。也因为此,苟威才放心派他主持这回事。他斜着眼睛,笑眯眯地瞅向双腿发抖的摊主:“老板,你看咱们几个像是缺你这仨瓜俩枣的人吗?”

    摊主见菜刀不收下烟,又看他没有地痞的匪气,一时疑惑道:“不收保护费,那你们来是?”

    马脸双指在折叠桌上敲了敲:“来这还能干嘛,当然是吃饭。怎么,送生意给你你不欢迎吗?”

    “欢……欢迎,当然欢迎。”

    摊主强颜欢笑,说话都结巴了,他不管菜刀收不收,直接把孝敬的烟拍在菜刀、马脸面前,接着从围布口袋里取出圆柱笔和纸,张着哆嗦的嘴开口:“几……几位大哥,菜单在桌上,您几位想吃点啥?”

    菜刀温和地说道:“怎么,老板,这么着急赶我们走吗?

    “没,没。”

    “老板,你先下去,我们还不饿,先借你的摊想说会儿话。等聊完了,弟兄们再看着点。”

    “成成成,您几位慢聊。”摊主见惯了痞子流氓的嚣张粗鲁,头一回碰上对你礼貌的混子,心里愈发没底,早想寻个由头避避。

    摊主前脚刚走,暴躁的马脸登时一脚踩在塑料椅上,身体前倾,两只冒着凶光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离三,指着他的鼻子问道:“你就是离三?”

    离三斜了眼马脸,不动声色地扫视了一遍摊子的四周,看了看冲他来的究竟是什么货色。

    “瘪犊子,问你话呢,哑巴啦!”马脸瞧他不答应,以为轻视自己,火气瞬间上来,抬起胳膊就想扇他一巴掌。

    “马脸!”

    菜刀一把抓住他的手,摇了摇头,本着先礼后兵,摆出一张友善的脸问道:“你是离三?”

    离三仍不回答,眼睛来回地瞄向面前的黑白无常。

    “哑巴?”菜刀的笑容慢慢地消失,“还是他吗的装聋作哑?”

    马脸摸了摸下巴,砸吧嘴道:“别是姓张的敷衍大哥,找个假货充数。”

    “找认识的一瞅不就清楚了。”菜刀阴沉着脸,“那个梁二柱子,滚过来认认,这人是不是你说的‘李三’!”

    “他就是离三!”

    出声的,是已经被开除的梁田。此时,他和吴能二人也混在人群堆里,一是叫来认人,就是防着张弛耍诈找个替死鬼;二是主动请缨,想亲手教训收拾这个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

    离三看见了梁田,心中有数,不慌不忙地说:“原来你们是他找来寻仇的?”

    “呦,不是哑巴。”马脸冷笑道。

    “两位大哥,这小子就是个‘祸害’,就是他祸害了你们工地。”梁田唯恐天下不乱,临时又编了一句瞎话。

    “是吗?”

    菜刀反过身,回看离三,只见被包围的他仍气定神闲,从容不迫,既意外也好奇,产生了兴趣,闲来没事多聊几句,并不急着马上执行苟威的命令。

    “你刚刚话对了一半。找你是算一笔账,但这兔崽子可不配叫动我们。”他说着,一把把套近乎的梁田推到一旁。

    “我和你们有仇?”离三与其盯着凶神恶煞的马脸,宁愿看向笑里藏刀的菜刀。

    菜刀笑了笑:“有仇。”

    “那这仇看来挺大的,需要这阵势,你们是想要我的命?”

    马脸狞笑说:“算你小子福大,上面有人可怜,只许取你半条狗命。”

    “半条命?“离三扬起嘴唇,”既然都要我半条命,能不能告诉我,究竟我怎么得罪你们了?”

    马脸吼道:“你他、妈做了什么,心里没点逼数嘛!”

    “是啊,没点逼数吗!”手下人异口同声,跟着起哄。这阵势,是个腿软已经肝胆俱裂,然而离三却不怯场。

    菜刀看在眼里,不禁意外,心里多高看了他一点,答复道:“行,是条汉子,那就让你弄个明白,记得你工地的事故不?”

    离三点点头:“记得,我化解的。”

    “就因为你救场,张弛,就是你那张总,现在人还像蚱蜢似的蹦着。”菜刀语气里透着怪罪。

    “救人,还有对错?”离三自嘲道。

    菜刀的笑突然阴下来:“可惜你救错了人,有人不希望他蹦。”

    离三无奈地一笑,叹气道:“原来不是意外,真是人为。唉,看来好心惹了祸事。”

    “好人就没几个好报。兄弟,你既然要当好人,替人挡了劫,那你就送佛送到西,替他全受着吧。”

    离三再一次环视了一圈,幽幽地问:“怎么个应法?”

    “好说。血光之灾嘛,就该有人出点血。”

    菜刀拿出一根烟,嗅了嗅烟草味:“你只要配合,我们不为难你,就一会儿工夫,也不用刀枪棍棒之类的家伙事,只是拳打脚踢。放心,看在你和我对话这份冷静的份上,我敬你是一条汉子,我菜刀保证不会让你太痛苦,一下便让你晕过去,等打完了再找救护车送你去医院。是要运气好,兴许留不下什么残疾后遗症,怎么样,够仁义了吧?”

    “打了人,还得感谢你仁义?”离三噗嗤一笑,在这档口竟还开起玩笑:“只是拳打脚踢一顿,好像流不出多少血,你们怎么交差?”

    马脸邪笑道:“嘿,你他、妈牛逼啊,还笑得出来。哼,老子今天不要你的血,老子要你两条胳膊、两条腿!”

    离三不畏强暴,即便是如此口气的威胁,他面带微笑,憨相十足道:“要我两条胳膊,两条腿?”

    “哈哈,是啊,老子今天就当回活菩萨,只要你两腿胳膊、两条腿。”马脸指着离三的鼻子,威风凛凛。

    离三拍了拍胳膊,拍了拍腿,“可我两条胳膊、两条腿都连在身上,给不了你们。”

    见他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菜刀嘴角一抽一抽,把烟掰折了两半,语气里多了几分狠厉:“劝你放聪明点。要是不配合的话,哼哼,那我就没法保证我这帮兄弟下手轻重了。到时候,你是死是活,就看你自个命硬不硬了。”

    马脸翘起大拇指往身后隔一条街比划:“小样,别跟老子耍嘴皮子,这回算便宜你啦,大哥只要你两条胳膊、两条腿!不过现在嘛,先给老子我跪下,看见没有,朝那边,那辆白色的桑塔纳磕上五个响头,给里面的人赔个不是,然后再磕五个头,感谢他不杀之恩。”

    跪下,磕头?

    打踏入沪市的第一天,离三就在心里暗暗许下”不低头“的誓言,这是他的逆鳞。如今,竟有人让他跪地低头,他面无表情,含笑道:“磕头?要不要也给你们磕?”

    “哈哈,妈、的,想不到还有人喜欢磕头的。行,你小子喜欢,就先向老大磕10个。至于咱们,少点,这里十五个人,哈哈,你一人磕5个。”

    马脸一副瑟样。

    “真还别说,他们等会儿就像打儿子一样打你,还真是你的爹呀!你磕几个头,哈哈,也应该的。”

    “哈哈!”饭摊顿时哄堂大笑起来。

    有人起哄地叫嚷说:“马哥这话说得对,老子就是你爹!”

    有的干脆变本加厉:“马哥,干脆让他钻咱们裤裆得了,我好久没见人钻裤裆了!”

    马脸嬉皮笑脸地和他们挤眉弄眼,然后转过头看向离三:“怎么着,你丫做不做?”

    离三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只是视线由菜刀移向了马脸。这张不可一世的嘴脸,他感觉仿佛又回到高一那才是上县高中不到五天,放学回家的那天也是这样的阴沉,天是灰的,路是灰的,他的面前站着和此刻一样,黑压压一片混子。

    当时,打完架的他数过,躺在地上的有二十七个,枪刺十三把,刮刀、钢管各十把,另外有四把卡簧。那时,追到他高中来寻仇的,扬名的,一拨接一拨,离三从不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不会跪地求饶。

    现在,才区区十七个人,就想让他跪下这双男儿的膝盖,怕是他的拳头不答应!

    而他的骨头,更不答应,这可是李家的骨头。

    外公在世的时候,尚年幼的离三读二十四史的时候,迷迷糊糊地问他,到底大丈夫、大英雄是要“能屈能伸”,还是“膝下有黄金”,他只说了寥寥的几个词。而其中之一,便有“骨头”。

    “三儿,人,就是骨头、血肉做的。没了血肉,死了,二十年后照样是条顶天立地的好汉,可要是没了骨头,那就是一滩只有血水的肉泥,谁都能捏扁搓圆喽,谁都能随随便便踩上一脚,那就不是贱骨头,贱骨头起码有骨头,这叫烂泥,一地彻头彻尾的烂泥。记住喽,烂泥永远扶不上墙!”

    外公如是说,离三如是做。他有拳头,也有骨头。

    “大哥,咱别跟他废话了,干他狗、娘养的!”梁田生性争强斗狠,又记恨离三,他早按耐不住,卷起袖口,抄起塑料椅子就往前走,看脸上的神情就猜到是想动手报复离三。

    吴能一起穿过人群,叫嚣道:“是啊,甭白肉了(墨迹),让我们俩先怼他这鳖孙!”

    然而,砰的一声,梁田、吴能两人的嚣张没能继续挂在嘴上,恰恰相反,他们眼冒金星,像蔫坏的秧苗似的渐渐萎缩,身体摇摇晃晃,脚步踉踉跄跄,摆了三下,相继倒了大街上,只剩下微弱的呼吸。

    “嚯,瞧不出你丫还是个练家子!”一旁看戏的马脸咋舌道。

    动手的当然是离三,仅一照面的工夫,他左右脚连发的两记气大力沉的踹腿,迅雷不及掩耳,结结实实地踹在梁田、吴能的肚子,以一腿之威,尤其是留情的三分力气,便让梁田、吴能两个放肆的小人倒了下去,彻底闭上了嘴。

    不过由此,饭摊的气氛陡然紧张,大有剑拔弩张之势。

    菜刀终于收起了他伪装的笑容,眼含凶光道:“怎么,想练练?”

    “还是换个地方吧。小摊的老板不容易,把这里的桌椅打碎了,他没法做生意。”离三在这种严重的情况下,居然还有心思替人着想。

    马脸捏了捏硬邦邦的拳头,发出咯吱咯吱的同时,仰天狂笑道:“好。来沪市这么久,可算有个硬骨头能让老子打折了,哈哈!”

    这一句,这一笑,守在饭摊的其他混子一瞬间,齐刷刷地都站了起来,两目死死盯着离三。

    菜刀也不废话,他啪的一声一拍桌子,猛地站起身,冲躲在一旁瑟瑟发抖的饭摊夫妻大吼了一句。

    “老板,点菜,给我上一盘菜刀,我要打包带走!”

第五十九章 红衣

    轰隆!

    雨尚未下,雷擂鼓作响。

    忽明忽暗之间,面对手持凶器的混子,面临以少对多的局面,离三孤零零地站在黑漆的街上。

    因为拉闸限电,此时,整一排路灯没有一盏亮光。

    唯一泛光的,是马脸的打火机。他在指间旋转把玩着打火机,火光在漆黑之中忽闪忽灭,叮叮的金属清脆声,仿佛在为即将而来的血腥提前伴奏。

    叮叮,钢管、尖刀同时碰撞地发出声,面前乌压压的十几个人,张牙舞爪,虎视眈眈。

    “妈、的,兄弟们,这小样说自个是练家子。呵,练家子牛、逼啊,咱们不照样掀翻了十几个。”

    马脸站在人群最后压阵。在行动前,他习惯说一两句话,激励士气。

    “弟兄们,上,给老子砍了他!”

    马脸一声令下,刀口舔血的混子流氓怒吼一声,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跑步如风,活脱脱像一群给猎人解了绳套的凶恶猎狗。

    离三先是静静地站着,等他们距离自己只有四五步的时候,他动了,却不是迎面而上,竟转过身,拔腿便跑。

    菜刀一瞧他的动作,立马骂道:“艹,他丫要跑!”

    “娘、的,他敢耍咱们!弟兄们,别让他跑了,追上去砍死他!”马脸怒吼了一句,不再隔岸观火,跟着人群冲了上去。

    嚯嚓!

    闪电划过天际,像要把乌黑一片的云团撕裂成碎片。

    底下十几个混子流氓,穷追不舍,像饿狗般,想必一追到逃跑的离三,便像对待云团一下撕扯咬碎了他。他们一个个样子凶狠,眼里泛着红光,在奔驰的过程中,气势汹汹,喊杀声震天。

    “别跑!”

    “别跑!”

    马脸大步跑,可仍然落后离三五六个身位,死活追不上去。他呼哧从嘴里冒气:“妈、的,敢唬弄你马爷!抓住了非挑了他手筋脚筋不可。”

    骂咧完一句,心里又嘀咕,他、妈的。这孙子熊包归熊包,跑得倒真他娘、的快。这么多人,一个还没追上。

    在不远处打算亲眼目睹惨状的苟威,啪的一声重重地拍在桑塔纳车顶。

    他顺着车头灯照射的方向,手一台,手指一指,愤怒道:“妈拉个巴子,不能让他真给跑了,不然传出去,老子,跟你们可没脸在沪市混下去了!”

    自言自语了一句,他转回身,面朝十一个站成一排的弟兄,冲最中央的,也是最其貌不扬的一削瘦的矮个说:“叔宝,你带着弟兄把他给老子截住,别把他放跑喽!”

    矮个的叔宝微微点头,他是苟威手下的头号战将,“太保”的名号,一多半得益于他拼杀出来的名堂。在十三太保里,兴许由于个头矮骨头瘦,不起眼,看上去不是最勇猛,武力值最高的,但论起十三人里谁最狠毒阴损,非他莫属。也仰仗他,苟威如添一翼,无论是在东北,间或是沪市的江湖都吃得了鱼虾。

    “放心,大哥,他今天哪也去不了,只能躺担架,要么躺棺材。”

    叔宝二话不说拉开车门钻进另一个桑塔纳,头伸出窗外冲十人喊话:“家伙事都准备好,咱们开车堵住路口等着他。”

    轰隆,轰隆!

    在雷电的千呼万唤下,雨应声而至。

    哗啦,哗啦,一开始便下得很大,像极了天河决堤,天上的水自破开的口子里正流泻而下。

    踏踏,踏踏!

    离三脚踩在坑洼不平的路上,身上单薄的衣服渐渐淋湿,他依然在跑,也许在后面追逐的人看来,他这是逃跑,可在一边偷偷看热闹的徐汗青跟小胡,却另有看法。

    “雨下得挺及时。”徐汗青远望为躲雨四散逃窜的路人,抬起手臂,任雨水滴落在手上。

    看着越渐空旷的街道,小胡微笑着说:“老爷说的在理。和不长眼的刀子一比,被雨淋湿还真不算什么。”

    小胡为徐汗青打着伞,可即便如此,依然有斜飞的雨滴落在老人的身上,他不无担忧地建议道:“老爷,外面雨大,要不您还是上车吧?”

    徐汗青抬起手指,虚指向移动着的离三说:“这雨下得太大,灯又不亮,到车里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老爷,要不您还是先上车坐一会儿吧?”小胡继续劝道,“这架,恐怕一时还打不起来。”

    “喔,何以见得?”徐汗青斜视着小胡,笑问道。

    既然劝不动老人,小胡干脆人往前多站了两步,用身体替他挡住了一些风雨。“老爷,这小伙子挺聪明的,在这种情况还能想到战术后撤。”

    “他这狼狈相,不是在逃命吗,哪里看出来是战术后撤?”

    小胡坦言说:“老爷,您可以看他跑步的速率和动作。”

    “这里面能看出什么?”徐汗青粗粗地看了眼。

    小胡跟了老人的时间不短,太了解徐汗青的脾性,从神色上便清楚他是装糊涂,他不戳破,顺着继续说:“老爷,您瞧,像一般被十几个人追砍,如果是逃命的话,慌里慌神,哪里顾得上回头,逃跑都来不及。可您看他,不仅回头,而且人一旦离他近了速度便加快,离他远了又放慢,显然是刻意的。而且您看他保持的距离,一直是五六个身位为准,这样既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避免给钝器砸到,又能够避免他们脱钩,紧紧地跟上。”

    “你的意思,他不但没想逃,反倒想解决了他们?”

    “是的,老爷。”

    徐汗青好奇道:“你瞧他行吗?”

    “应该行。”小胡点点头,“老爷,您看他选的这个地方很好。瞧,一条街,三个小巷连着,可以来回穿梭。他完全可以利用地形,通过穿插兜转拉长他们的队伍,肥的拖瘦了,瘦的拖累了,逐步地把队伍割裂成好几截,再迂回伏击,分而歼之。您看,是不是有一些混子速度慢下来落后了?”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兔崽子,倒灵活地用起战法了!”

    两人说话间,不远处的街上灯火通亮,有电了。

    小胡站在两三层高的地方,凝视着在灯光水影中穿梭的离三,担忧道:“只是光这样还不行。游击,讲究机动中寻求战机,游而不击,这……”

    徐汗青看出他的心思,瞥了一眼说:“怎么,你还是想帮帮他?”

    “是,老爷。这孩子真不错,是块好料,我不忍心就这么眼睁睁看他被这帮王八蛋糟蹋了。”

    小胡不违心地说道,他的确越来越想帮帮这孩子,一开始或许出于对他勤奋刻苦的欣赏,现在更多的是对他无师自通所采取的战术而刮目相看。

    “还是那句话,有的关,只能他一个人闯。”

    徐汗青固执地不让小胡插手。

    “倘若这一小劫他都经受不起,将来到了更大的舞台,又怎么抵抗得了那么多的大风大浪。”

    “老爷,您看!”

    小胡突然手指一指,只见在离三前方不远有一名打着伞的人在信步游荡,看衣着打扮,似乎是一个女人。

    而所指的人,也的确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穿着一袭大红长裙的女人。

    此刻,她正挽着裙角,高跟鞋蹬蹬踩在一淌一淌的水洼里,一点儿不介意光滑的肌肤上沾上泥垢脏水。她慢悠悠地走着,像一个天真的女孩般在雨中散步,一步一步迎面向离三那边款款走去,仿佛耳听不见喊的震天响的粗话恶语,仿佛眼看不见跑的水花四溅的混子们,一直走,不带一丝恐惧。

    踏踏!

    离三脚踩在坑洼的小路上,一脚下去,刚踩出的水花还没来得及飞溅在裤腿上,他人已经出现在前方,又踩出一个水花。

    很快地,他与那红衣女擦肩而过。

    “咦?”红衣女惊异地看了他一眼。

    “嗯?”自顾不暇的离三竟回眸了一眼。

    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们两人都相继停在了这场风雨中。

    一瞧离三立足,小胡脱口而出:“不好,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停下,他们队伍还没彻底脱节!”

    徐汗青登时紧锁眉头,尽管和离三相处的时间不长,然而从自己这双火眼金睛里,至少他看明白离三停下来的用意。

    “臭小子,这个时候还想着怜香惜玉!”

    徐汗青嘴上不饶人,可他清楚离三不是出于红衣的是女人,而是红衣的是一个无辜的路人。一时间,原本轻松的老人,瞬间不轻松了,他心里一紧,不安的情绪慢慢笼罩着他,他实在不清楚离三拳脚,也不清楚他能不能应付十倍于他的敌人。

    于是乎,他需要一个参考,便问道:“小胡,让你干掉这十几个,有把握吗?”

    小胡语气肯定地回答:“老爷,我配着枪。”

    “要是没枪呢?”

    “五六成。而且”

    小胡沉吟了一下,不确定地说:“第一招一定要快,要准,要一下子能夺到一把武器……”

    “但最重要的,是不能给包围住,一旦遭到包围,那就一分胜算都没有。”他最后斩钉截铁道。

    “连你这个东方神剑的退伍特种兵也没办法?”徐汗青有点忍耐不住自己的焦虑,竟迁怒于小胡,瞪了他一眼。

    小胡叹了一口气:“老爷,特种兵也不是天兵天将,何况一个人,双拳难敌四手啊!这种情况,就算是换成叶楚河,恐怕不见得全身而退。“

    一听到“叶楚河”的名头,徐汗青眉毛一扬:“连叶楚河也不能?”

    小胡苦笑道:“老爷,这毕竟不是拍电影,械斗是不按事先约定好的套路出招。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也不一定,狭路相逢勇者胜,寻常打架斗殴,其实最讲究的是气势。现在,得看那小伙子他爆发出多强的气势,能不能一下子震慑住他们!”

    是吗?徐汗青满目担忧,看来被离三这一顿足的善意打动,不禁松动了口:“现在赶过去,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老爷,他已经上了。”小胡叹了口气,满脸遗憾。

    话一刚落,驻足的离三,在与红衣女又一次的对视后,忽然跑了起来,只是这次,不同于上次,他没有转身而“逃”,而是迎着扑面而来的敌人,赤手空拳却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像以身饲虎。

    踏,踏!

    红衣女略歪着头,看离三又从自己身边穿过,红唇微张,为他出乎意料的举动感到惊异。

    他的动机何在?

    是见义勇为,还是英雄救美?

    望着他的背影,红衣女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我有这么美吗?”

第六十章 战地的“花”

    美人有多美,在离三看来,除了沈清曼,无论名花野花,都一个样,一个香。

    但打陕北来的冷娃,且不论是不是英雄,在一袭红衣飘然的女人看来,他至少是一条好汉。

    离三毫不畏惧,迎面冲入绿眼凶光的狼群里,像《亮剑》里的孙德胜,断臂匹马,面对无数倍的鬼子,吼着:“骑兵连,进攻!”

    只是不同于悲壮的英雄,一言不发的他,毫无视死如归的觉悟,幽深的眼眸里,此刻,闪烁的是凯旋而回的耀光。

    “啊!”

    冲在最前头的年轻小伙子,与离三面对着面,他大喊大叫的同时,右手握着的一把8寸长的西瓜刀瞬间挥动。

    唰!锋利的刀横切过落下来的每一滴雨点,径直砍来。

    “呀!”

    利刃迅猛挥舞的刹那,小伙子的左右两侧,忽地又蹿出两个年级相仿的杨梅头,他们各自抄着一根手臂粗的钢管,盯准了离三的软肋,砸了下去。

    电光火石间,如同小胡讲的,以一敌多,第一招最为关键。

    而离三的第一招,和王牌特种兵推测的截然不同,他既非躲闪挪移,也不夺械招架,他以攻为守,在白刃相接间,不是上三路,是对下三路出了奇异乃至滑稽的脚法

    亲眼目睹的红衣女,直到了12月当观看《功夫》的首映,在看到荧屏里星爷踩脚丫的动作,她不免地惊呼,这一幕如此地熟悉,竟然跟离三制敌的招式如出一辙。

    滑稽,但有效。没错,就是踩脚丫!

    然而,不通拳脚功夫的花姐显然只肤浅地看到了表面的皮毛,至少在武行里,它源自少林十二谭腿里的“踩腿“。

    咔嚓,当离三的脚踩在人脚面上时,于雨声中,仿佛真能听到了骨裂的声音。

    “啊!”

    惨叫瞬间便至,第一个应声倒下的,是冲在最前面的。

    “啊,啊!”

    伴随前后两声,第二个、第三个跟着接连倒下。

    砰,他们或斜着或背着地栽在水泊里,像巨石扔进池塘里扑通振响,啪的一声水花随之四溅。

    踏踏,离三踩水的声音像极了骁勇善战的猛将胯下骏马奔驰的踢踏声,而在他迎敌时,或绷直或弯曲的腿脚,又成了他手里耍着的枪矛,回环转折,在纷纷而下的雨中,居然在半空踢出了花。

    但非花拳绣腿里的“花”,而是南拳北腿里的“腿”!

    砰,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

    弹腿、踩腿、截腿、摆腿、鞭腿,十二潭腿,配合上专攻上三路的罗汉拳,在一帮只会舞刀弄枪耍狠的混子眼里,活脱脱一位人见人怕的鬼见愁,纵然离三是赤手空拳,可这拳里的寸劲可是天下独步的崩拳劲。

    砰!

    四个混子像倒栽葱般瞬间被击倒,接二连三,摔在水泊的刹那间溅起的花,犹如幼年时小石头飞水面似的,那泛起的涟漪一圈一圈,那扩散的波纹一个一个,而且还有痛叫呻吟伴奏。

    “高手!”

    菜刀瞪大了眼睛,想不到用什么词描述,只好如此概括。

    “妈、的,不是一般的练家子。菜刀,这回硬茬够……够硬的!”

    眼见离三所到之处,人仰马翻,马脸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喉结上下游动了三四回,犹豫道:“要不,咱们还是打电话叫叔宝一起来?”

    菜刀同样为之惊愕,看着离三进退有度,该进攻时毫不拖泥带水,该后退是从不犹豫迟疑,仅仅靠一双腿,却硬生生使的刚猛霸道,压得苟威团伙里称得上善战的混子喘不过气来,打得他们节节败退,连连惨叫。见状,他心头不禁一颤,莫名地生出一丝不祥的预感。

    “打吧,我们不见得能收拾他。”菜刀喉咙也咕噜了一声。

    “喂,大哥,我,马脸……”

    就在通话时,轰隆又是一声巨响,雨越下越大,豆大的一滴滴雨点,像子弹结成的幕布一般,连成一张火力网,猛烈而飞快斜落而下,落在离三从地摊上花二十多买的白衬衫上。

    除此之外,刚才激烈的打斗,十几个带家伙的,一人都近不了他的身,甚至一下都没有沾到他的衣。

    “哎呦,哎呦!”不堪一击的混子流氓没了追逐时的疯狂,一个个现在捂着重创处,脸色苍白,神情痛苦。

    然而时间,才过去短短七八分钟。

    离三信步地从躺着的人堆里出来,他的神色轻松,似乎刚刚那盘只是开胃菜,不费吹灰的力气。

    可偏偏是不费吹灰之力,使原本收起轻敌之心的菜刀心情愈发凝重,手里的菜刀更紧握了几分。

    哗啦,离三站着潇潇暮雨中,缓缓地解开袖口的纽扣,任凭雨水从他的下颚、衬衫的衣角流下,目光炯炯,直直地盯着对面的菜刀、马脸,一声不吭,就这么盯着。

    那眼神,比清凉的雨要寒上几分。

    马脸的表情略显不自然,从鼻子轻哼一口闷气,看上去刚才那通电话是没少被苟威臭骂废物饭桶熊包。

    他心里窝火,朝腰杆挺直的离三喊话道:“喂,你丫的牛叉就别跑,有本事等老子的人马到了再干一场!”

    菜刀可没有马脸那样没皮没脸,但不像武侠小说里的那些正义之士,约架输了还能坦然面对,抱拳有礼地说一句“择日再战”。他就是一大混子,一个恶团伙下的金牌打手,不需要讲什么礼义廉耻。

    隔着一帮躺在地上呻吟的人,离三望着叫嚣的马脸,他笑了笑,腿向后一步迈开,没有转身,而是正面朝前倒退,一步一步,小心提防着菜刀手里的菜刀,变成小李飞刀。

    一直退到红衣女的旁边,离三瞥了眼红衣女,诧异道:“你还不走?”

    “你还不走?”红衣女抿了抿红唇,调皮地眨了眨眼反问。

    离三忠告说:“小姐,你留在这里很危险。”

    “你还是先关心自己吧。他们的援兵马上就赶来,你要是现在还不赶紧跑,等会儿可没机会了。”

    见她有恃无恐,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满不在乎,离三疑惑,也佩服,不禁称赞她的胆量。

    “既然你知道,还是赶快离开吧,不然他们来了,说不定会误伤了你。”他劝道。

    “误伤,你是在关心我吗?”红衣女笑眯眯地往他方向凑近,两人之间仅仅相隔一个拳头的距离。

    随着她字正腔圆的北京腔呼出的热气,离三避让了三步,“小姐”

    “不要‘小姐’长‘小姐’短,这个词现在可不好听。叫我花姐,别人都是这样称呼。”

    花姐秀眉一蹙,接着一扬,好奇地问:“你身手这么好,当过兵?”

    离三摇了摇头,再三地好言劝告:“你赶紧走吧。一会儿他们来的人太多,我不一定能照看得了你。”

    花姐笑靥如花,手掩着嘴道:“照看我,谁让你照看。咯咯,我这个人,从小到大就喜欢看打架,这回难得遇上,看完再说。”

    “你还是别赶这趟热闹了。像他们这样的人,什么都可能做得出来。”

    花姐翻了翻长长的睫毛,用事不关己的口气懒懒地说:“我跟你、跟他们又不认识,你们之间发生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只是图新鲜看个热闹,他们怎么会为难我?”

    离三沉默了一下,严肃道:“既然和你无关,又何必为了热闹犯险。万一他们伤害你,你该怎么?”

    “伤害我,为什么?”

    “我死了,我伤了,你都是目击证人。”

    “我不给你作证,不就好了。”花姐无辜地眨眨眼。

    无情的话,并未使离三感到生气。他一笑而过:“最好他们在你这样保证后,会放过你。”

    “他们就这么忍心威胁我一个弱女人吗?”

    离三微嘲道:“你看起来并不弱,胆子比他们大多了。”

    “听你的口气,果真那样,你真不管我?”

    “看热闹,就不要怕事多。”

    “你真的不管我?”花姐摸了摸自己娇嫩的脸蛋。“就坐视他们辣手摧花不管?”

    离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从他若有所思中,似乎能看出回答。忽然,他问了一句:“你有手机吗?”

    04年,已经不像**十年代的大哥大、摩托罗拉328c掌中宝那样,手机的价格相对多元,低端有小灵通、贴牌机、山寨机,中高端也有htc、摩托罗拉、诺基亚之类。事实上,它已经逐步取代了传呼机的地位,成为现代城市中最主要的通讯工具。

    “你要手机做什么?”

    “你报警吧。”离三看了眼一块在雨中淋着的马脸、菜刀,“估计他们的人要一阵子才来,趁我还能托住他们一会儿,你报警吧。等警察一到,你就安全了,或许,顺便能把他们逮捕了。”

    “你要我报警?”

    花姐乍一听不免惊异,眨眼间笑得有点花枝乱颤,她很淑女地手掩着嘴,笑不露齿。

    “我看报警就算了,不如你还是跑吧。跑了,你没事,爱热闹的我没热闹看了,走了自然也没事。”

    离三诚恳地说:“跑了,他们就不向我报复?我喜欢踏踏实实地过过日子,不希望头上悬把刀,战战兢兢。”

    “也是,他们记仇的很。你今天就算跑得了和尚,何况你这回打了人,无疑是在扇他们的脸,铁定跑不了庙,迟早还会找你算账。”

    “所以我留下来,是别无选择。可小姐你不一样,你不该拿你自己冒这个险。”离三指了指小巷的入口,“还是进去吧,绕个远路出去,不要回头,就当你今天什么都没遇到看到。”

    突然听见似曾相识的话,花姐抬头看清离三的脸,她猛地一惊:“你……你这张脸……哎,你姓什么?”

    “我们似乎才有过一面?”离三皱了皱眉。

    花姐端详了一下他的五官,直觉更像了两三分,语气加强三分地说:“你姓什么!”

    “李。”

    “李,你姓李?”花姐双手捂住自己的嘴,眼神迷离。“怎么会,那怎么会这么像?”

    面对他这张脸酷似她的一位故人,一位她亏欠的故人,花姐无来由地生出几分愧疚,竟真地动起帮他的念头:“行吧,看你心肠不坏、想保护我的份上,你没事了,你走吧,赶快回工地去,这几天暂时先别出来。”

    一听提到“工地”,与花姐萍水相逢的离三,不觉警惕道:“你到底是谁?”

    “叔宝,就是他!”

    恰不逢时,这会儿叔宝携其余十个太保浩浩荡荡地杀来,但举止上不甚重视,一个个一步三晃,晃晃悠悠,表情略显吊儿郎当。很明显,他们根本不相信马脸在电话里头的描述,一个建筑工人能是什么隐世高手,以为是小说呐!

    “咦?”

    “嘶!”

    不过,在他们行进中,视线所到,见躺在地上的一个个,终于有眼力劲的几个率先清醒,而最先清醒的,便是领头的叔宝。

    “打起精神,他不好对付,都别轻敌。”枯瘦矮小的叔宝来回瞄了一眼左右,提醒道。

    一瞧十一人无形中的杀气,离三意动,他们哪怕不是习武之人,也必定身经恶战,都是打架的好手,当即下了决定,一把抓住可疑花姐的胳膊。

    “呀!”

    没等花姐反应过来,离三已经拉扯着她往一条巷子的深处跑。

    “不好了,他跑了!”十三太保中的一人喊道。

    “菜刀,马脸,你们他、妈的干啥呢,人丫的跑了!”喊话的人吼完,顿时改走为跑,穿过大队伍,第一个飞奔去追离三。

    “还楞着干嘛,咱们也追!”叔宝扯着他尖锐的嗓音喊了一嗓。

    跟随的另一人,望着一男一女的身影,琢磨着呢喃:“前面那女的,怎么越看越像北洋集团的花姐?”

    “啥,花姐!哎呦,咋花姐跟男的在一块,这该咋弄,叔宝?”

    “花姐跟那男的一起跑,叔宝,别是他们俩有啥关系吧?”

    面对众人的疑惑,叔宝一边跑,一边说:“管他个啥,反正老大要他的命,咱们照办就是。记住,等会打起来,脑子都放灵光点。只许动李三,千万不能伤了花姐,一根毫毛也不行!”

第六十一章 巷战

    巷子里的安静,从离三闯入的一刻起,便荡然无存。

    蹬蹬,高跟鞋在狂奔中发出的响声,无比清脆。

    踏踏,花姐踩在坑洼不平的地面上,没跑几步路,脚被咯得生疼,酸楚一阵接一阵袭来,却没有甩开离三的生拉硬拽,她不是因为害怕十三太保,而是此情此景何其相似,竟使得她一时间忘了抵抗。

    像,太像了。

    恍惚间,花姐陷入沉沉的回忆那段不愿回想的过往就像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不慎摔碎的碎片,原本的完美因为裂缝横生,密密麻麻如蜈蚣般的伤痕奇丑无比,象征着不幸福。

    然而,不同的是,那夜的雨,比这天的要小。那天的人,比这天的人要多。有人追,有人跑。

    想着,前方的离三,在花姐的视线里,既像追逐的脸孔,又仿佛变成了被追逐的面孔,那个长得不一却行为一样的他,在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中,拉着她的手正在逃离,逃离这场下碎片的雨。

    咔!疾驰中一脚踩歪,左脚的鞋跟随即踩断了。

    “啊!”

    身体的失衡,使失神的花姐清醒,但已经反应太慢。她现在整个人正向前扑,再过两三秒肯定要摔在地上。

    离三眼急,手快,当即运用太极的手法,将她的手腕一翻,花姐就像是在跳探戈般,身体旋了个圈,还没容她尖叫一声,他的另一只手巧妙又不失风度地托在她的侧腰,不占便宜。

    “啊!”花姐被他顺势拉入怀中,惊呼了一声,同时,手里红色的伞脱落而飞,在半空打了两个旋,落在地上。

    哗啦,之前滴雨不沾的花姐,此时一袭红裙浸了透,秀发也被打湿,略显狼狈。换作平时,一向以优雅示人的她或许会迁怒离三,然而此时拥在人怀里的她安安静静,安静地想着过往十多年前,那个自己从青春烂漫向苦痛凄惨的转折点。

    那一晚,同样有这么一个人,用这样的怀抱抱着她一起逃离着堵截。如今,她还在,那个人……

    “别跑了,你放我下来吧。”花姐轻轻地说了一句。

    离三微低下头,四目相对,只听花姐语气加重道:“放我下来。我说过你没事就一定没事,他们不可能伤害你了。”

    离三拧了拧眉,“为什么?”

    “因为他们怕我。”

    花姐浅浅地一说,紧接着转向巷子里奔袭的十三太保,厉色道:“你们听好了,别追了,都站那里别动!”大喊的时候,那北京腔调听着就像个爷们,和爷们一样有劲儿。

    “停下!”

    冲在最前头的叔宝登时一立足,一抬手,身后面的十二太保步调齐整地立定,一盏盏幽暗的路灯照着巷子,他们齐刷刷地看向正面朝他们的离三,以及花姐。

    “你们回去吧,给苟威传个话,这个人,我保下了。”

    花姐一改刚才的娇容,眉宇间的英气使她飒爽十足。

    “另外,以后都别找这个人的麻烦,他是我的人!”

    你的人?离三一愣,露出吃惊的模样,那副憨相,直把花姐看乐了。

    她伸着玉臂作势环住他的脖子:“怎么,说你是我的人,莫非你还不乐意?”

    离三被这亲昵一激灵,抱她的双手猛一哆嗦,不由自主地一松,瞬间,花姐径自从他的怀里跌下。

    “呀!”

    陡然,花姐突然在半空中一个转体,像燕子般迅捷地划在离三的眼前。啪嗒,双脚稳稳地落地,披散在双肩的头发随之甩出了水。

    好身手!离三一怔,就在疑惑之际,听见立在巷子另一头的叔宝喊道:“花姐,这么做怕不合适吧!”

    “是啊,花姐,你这样让我们怎么跟大哥交代,跟躺在地上的弟兄怎么交代!”立在叔宝左手边的一名虎背熊腰的粗汉举起手中的刀,一面指向他们,一面大大咧咧道。

    女人多变,身为女人的花姐对着离三就是晴天,朝着十三太保便是暴雨。

    她横眉冷对,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口气说:“交代?苟头都不配让我给交代,凭你们也配!怎么,是我的话对你们不管用,还是说,你们不怕?”

    菜刀不无担忧道:“看样子花姐是铁了心护他,这下该怎么办?”

    “能怎么办!总不济不照顾花姐的面,得罪北洋集团吧。俗话说,胳膊拗不过大腿,依我看,要不就撤吧。”站在叔宝右手边第二位的中分男首先打退堂鼓。

    “放他、妈的屁!哦,难道就怕得罪北洋集团,就忘了他得罪我们嘛!”粗汉果然够粗,说话不仅直,而且够莽。“不能让这小子这么平安出去,起码卸他一条胳膊,一条腿再说!”

    “丁子,你丫的别太虎逼了。”

    “呦,光头李,敢情你他、妈跟阿强一样,也怂啦!”丁子不愧对得起东北里“虎哨子”的意思,真可谓莽撞不计后果。

    梳着中分的阿强弱弱地说道:“可她毕竟是花姐!”

    丁子粗声粗气地说:“花姐咋啦,不就是萧爷的姘头嘛!老子偏不信了,卸了那小子一条胳膊,萧爷能拿俺咋滴,大不了老子这颗头给他赔礼!”

    “叔宝,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随着光头李的一声,已经习惯拿不定主意一致听他发号施令的众人,目光一齐投向面无表情的叔宝。

    “今天这事,张崽子也是知道的。就这样把人放了,没准他会到处放屁,嚷嚷大哥不行了,压不住一个民工,这不是败咱们的名声嘛,往后叫大哥、叫我们哪还有脸在沪市立足。不立足,咱们从哪能挣钱呢?”

    叔宝说着扬起嘴角,在雨夜中看起来阴森森的。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花姐,这是在杀我老爹老娘啊!”

    阿强听出叔宝的意思,急切道:“可是动了花姐的指头,等于触了萧爷的眉头,那咱们离坟头也不远啊!”

    “她刚才说什么来着,没听错好像说那小子是她的人,是吧?”叔宝把手放在耳边,作聆听状,神经兮兮。

    其余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点头,异口同声说:“是啊!”

    叔宝幽幽地说:“她是在说这人是她手下,还是说这人是她的姘头呢?”

    较为沉稳的菜刀一挑眉:“叔宝,你的意思,不会是想泼花姐脏水吧?这不合适,这可比不给花姐面子还不划算。”

    叔宝顿了顿,一脸坏笑说:“菜刀,这就不对啦。要是第一种,咱看在萧爷的面上,自然得退。可要是第二种呢?要是万一那小子是这娘们看上的小白脸,你说我们替萧爷除了这奸夫……”

    菜刀感觉不妙,立马回驳道:“叔宝,这种没影的事别乱嚼舌根子。万一错了,就真是惹了萧爷这尊大佛了!”

    花姐见他们一动不动,没有丝毫撤退的动作,催促道:“还不让开。怎么,需要我亲自跟苟头打声招呼吗!”

    叔宝个头虽小,却是典型东北爷们的性格,向来不甘心被女人骑在头上,他桀桀一笑:“那劳烦花姐你亲自跟我们大哥通个电话!当然,也最好花姐你和萧爷他再通个电话!”

    “你这话什么意思!”花姐不悦道。

    “花姐,别误会。他只是怕萧爷会担心你!”

    菜刀机灵地替叔宝圆了过去,转瞬警告他道:“叔宝,别惹火!”

    叔宝扒拉开菜刀抓他胳膊的手,瞥了眼一副担心神色的菜刀,轻声说:“你懂什么!那小子就算再没见识,看情势恐怕已经猜到咱们怕这花姐。你想想,等我们一撤,那小子没准就问是谁要做他。菜刀,别忘了花姐刚才说的,他是她的人,将来就是北洋集团的人,按花姐对他的器重,今后别说是咱们,就连大哥兴许得绕着道走,更别提像今天这样猫追耗子,倒可能反过来,他将来想寻仇报复,保不齐北洋集团会找咱们的麻烦,到那时大哥跟咱们能吃得消?”

    马脸惊呼说:“叔宝,你是怕养虎为患,怕那小子反过来会报复咱们?”

    叔宝发问道:“如果换成你,就因为修个破机器,今天就被牵连遭咱们追杀,你会不想报复?”

    丁子直言道:“他、妈的!是老子,老子一进北洋集团,就吵嚷嚷带人砍回来几个。”

    “菜刀,”叔宝回头瞧了眼菜刀。“得寻个由头斩草除根啊!”

    菜刀回想起刚才打斗中离三的武力,顿时无言,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赞同斩草除根。

    “要不这样吧,咱们就说花姐她一不小心,被那小子趁机虏了当人质威胁咱……”

    离三沉默了半晌,他凝望着黑漆漆的巷子口站的十三人,他瞥见一脸严肃不耐烦的花姐,轻声说:“看来他们不会听你的,你还是快进去避一避吧。”

    “你觉得他们会动手?”

    花姐话刚说出口,忽而想到他们既不动,也不撤,事实就在眼前,她不禁自嘲地一笑,很冷。

    “他们的胆子很大啊!”

    “恰恰相反,是他们的胆子太小了。”离三对人性,倒看得更透彻。

    花姐看向他,满是惊奇,灵动的眼眨着,似在询问。

    “他们怕我,是怕放虎归山。但归根结底,还是在怕你,怕你替我出头。”离三分析完,转头盯着花姐便说:“看来你比他们更可怕。”

    “女人是祸水,当然可怕。”

    花姐巧妙地含糊过去,眨着眼睛,突然话锋一转:“不过我倒愿意做你的红颜,怎么样,愿不愿意给我当保镖?同意的话,我立马把他们给淹了。”

    “色字头上一把刀,”离三婉拒道。“石榴裙下命难逃。”

    话刚落下,他们的另一头议论嘈杂,声音大到传到这里。

    “我说花姐怎么突然从车里出来,原来跑来保护人!”

    “花姐,你干嘛那么护着这个小白脸,他究竟是你什么人啊!”

    “花姐,你可是萧爷的女人,可千万不能做对不起萧爷的事。”

    小白脸?连离三的脸是白是黑都不清楚,叔宝他们为了掩饰,居然不惜颠倒黑白。许是他们认为,花姐的强势是源自萧爷的强大,用不正当的关系挑拨二人的关系,即便得罪了花姐,萧爷也不会在意。

    “你们怎么说话的,明明是花姐让那小子挟持了,被逼着这么说的!花姐,请你放心,大哥已经跟萧爷通过电话,他叮嘱咱们一定保你安全,把你救出来。”

    花姐并没有因为诋毁自己而生气,颇为感叹道:“看来反倒是我连累了你。”

    “不。你刚才也许会连累我,现在不会。”离三斩钉截铁地回应。

    “喔?”花姐嘴唇微张。

    “他们不敢伤害你,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花姐盯视着这张酷似故人的脸,眼波涟涟,似笑非笑,似忧非忧,轻轻地问:“他们一个个可都背着命案,都有杀人的胆子。十三对一,你就这么自信,这么有把握?”

    “站在那边躲雨吧,这雨还要下一阵。”离三一边轻描淡写地说着,一边轻轻松松地走着。

    踏踏!

    离三在往前走,十三太保同样在往前走。

    “喂,小子,识相点,就赶紧把花姐给放了,说不定老子还会留你一条命!”

    水滴落在离三的身上,叔宝他们胡编乱造的脏水也泼在他的身上。木秀于林,风吹雨打,他信步地走在长不过15米、宽不过5米的小巷,一如既往地无所畏惧。

    “别去……别……”

    花姐下意识地说出口,刚轻吐出一个字,却渐渐消了声。

    滴答,滴答,淋湿的她撩起黏在前额的头发,双眸紧紧地盯着渐行渐远的背影,她一时间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长得酷似熟面孔的离三,不是他,不是

    当年雨下,那人是背水一战。

    今朝雷鸣,离三是破釜沉舟。

第六十二章 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巷子,是**十年代的老巷子,排水管道老旧得非常,下水不畅,积水慢慢地积多,渐渐地溢出了通道口,在坑洼不平的路面形成了一块一块渍水区。

    涨起的水没到离三的鞋跟,扑哧扑哧,像在淌河一般走着,直到注意花姐遗落在旁边的红色雨伞,他一停顿,抓起伞柄,继续向前走。

    雨伞尖头磨着地,在渍水的低洼处划出笔直的线,同时发着“咯咯”的声音。

    三四步,咯咯声戛然而止。面前,与他对峙的是十三个人,面目可憎,杀气腾腾。

    他们,个个都是在**十年代依仗着自己的武力胆量,在治安混乱、地痞猖獗的当地打出的名号,立了威风,脱颖而出,而后或者归拢于某个更大规模组织的黑码头,或者赴省城闯荡江湖,或者留在本地占山称霸,骑着摩托,领着小弟,在城里当一路响马。

    也许,他们的手脚功夫,不见得比离三打倒在地的混子打手好到哪里,但至少一个个,都是在大大小小数百场数十场恶战幸存,打出了自己的招牌。也许,他们的智商确实高不了多少,可论起打架的经验智慧、胆量勇气,他们十三人中任何一个,完胜已经败倒在地上的那群乌合之众。

    否则道上怎么冠以他们“十三太保”的名号,从里面,足见他们远非之前交手的那帮混子流氓好对付。

    然而,就是这么不好对付的狠人,此刻面对离三,神情上却没有因人多势众而流露出丝毫轻敌大意,因为他们心里清楚的很

    虽然从他们中随便拎出一个,能力绝对超过那群乌合之众,可这不代表他们就有单枪匹马挑翻十几人的能耐。事实上,他们所有人不得不承认,他们都没有这能耐。

    换句话说,他们遇上这穷追不舍的十几二十人,也只有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命。也因此,摸不透离三实力的他们,对他非常忌惮,忌惮到对峙了将近一分钟,依旧没有一人轻举妄动,都在等叔宝。

    菜刀亲眼见识过离三强大,临战之前竟紧张地感觉到喉咙的干涩,他咕噜吞了吞雨水,轻声地提醒说:“都留神了,不要轻敌。”

    叔宝全当没听见,领头的他进了一步,抹了一把雨淋满面的脸,大笑着说:“哈哈,你他、妈的够硬!我叔宝最敬有种的人,改天清明的时候我会记得给你烧点纸钱跟娘们。”

    尚未动手,已在扰心。

    叔宝想借人数优势,在气势上压人一头,或许以前百试百灵,然而现在对上的是离三,一个十五岁就敢守夜杀狼的人。这种把戏,于他,只是嘴把戏;这些人,于他,只是纸老虎。

    叔宝见他从容不迫,保持着后发制人的姿势一动不动,反而他自己的心境出现动摇,信心没来由地少了一两分,不免暗道:“这小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轰隆!一霹雳下来,减弱的雨势愈渐猛烈。

    僵持了约三分钟,却感觉到时间仿佛过了三年,性情焦躁的马脸、丁子不耐烦地瞥了瞥情况,只见离三没有一举一动,只是静静地站着,纹丝不动,气沉着人像一尊关公像。

    然而,擅长靠气势快打乱战的他们,最为沉不住气,他们想立刻动手,先下手为强,可一向冲杀前头、身先士卒的叔宝今天却令人奇怪,迟迟没有动作,一样站着,他们心里泛起嘀咕,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忍耐,忍耐。

    忍耐了有二十秒,或许半分钟,压抑的气氛几乎使十三人的神经绷紧得像跟弦,似乎再绷极有可能绷断了。终于,先按耐不住的叔宝一咬牙,横下心对弟兄们说:“这个人不能留,斩草除根,杀!”

    “杀”字一脱口,一排四人排成三排的十二人应声暴起,跟着叔宝,十三件短袖衬衫的黑一齐晃动,步伐齐整,掀起阵阵水花冲了上去。

    他们的手中,十二把西瓜刀,两把菜刀。

    哗!眼见他们逼近,眼见他们出手,离三果断地一甩敞开的雨伞。

    瞬间,雨伞里盛着的积水如瓢泼般泼洒而出,水正中带头冲的叔宝几人,一时间他们下意识地起手格挡。

    “他、妈的,他出阴招!”叔宝一面抬起手挡下水,一面小心地后退。

    嗒,嗒!

    一石激起千层浪,离三踏出三脚,每一踏步,渍水区顿时溅起一圈水花。待水花落下,离三已顺势收起了雨伞,借着一寸长,一寸强,他像击剑手似的,用手中的雨伞朝他们的胸、腹点去。

    咚!雨伞的尖头重重戳中光头李的肚子,没有防备的他顿时吃痛,脸萎缩得像湿了水的花,嘴正艰难地吸气。

    离三乘机舞起飞水的雨伞,以迅雷的速度当即一挥,挥向光头李的脑袋。眼瞅就要击中,只听“叮当”一声,被雨水泼退的叔宝手持西瓜刀替光头李挡下致命的一招,同时手作势要抓住雨伞。

    咻!伞从叔宝的手里滑溜而出,留给他一手心的水。

    叔宝气愤地吼道:“宰了他!”

    一触即发的巷战终于开始,此情此景,浑似那虎牢关,吕布战三英。那时,吕布是邪;此时,离三战十三太保,他是正。那究竟是“邪不压正”,还是“邪不?压正”,反正搁这,离三的正,邪愣是压不住。

    砰!雨伞的伞柄打中了菜刀。刹那间,雨水四溅,菜刀就像风中的飘萍,仰面栽倒在水泊中浮沉。

    “呃!”

    头遭重创的菜刀痛苦地呻吟了一下,呕吐感、眩晕感、疼痛感随之而来,将他昏昏沉沉的脑袋装得满满,险些连喘气呼吸的力都使不出。

    吧嗒,吧嗒,雨势很大,也不知道是雨打,还是那一记挥打,总之打得菜刀感觉他的眼睛完全睁不开,视线一片模糊,已经认不清影子和人的分别。渐渐地,他的耳边连一旁激烈的打斗声也听不见了,意识开始迷迷糊糊。

    正当迷迷糊糊快要昏迷之际,却出乎意料,他竟然回光返照,突然在一片混沌之中清醒过来,像气息奄奄的将死之人回忆起十四年前的他,尽管他现在才二十九岁。

    菜刀想的很多,也很无序。

    人在临死前,难免被问得多的就是有没有憾事,而他第一件想的,也正是他迄今为止念念不忘、最为悔恨的事十五岁的他,当年和寻常的孩子一样,如花的青春年纪,还不像今天这样为人唾弃,当成坏典型。

    那时候,从小学,到高中,十一年(当时的小学学制有的为5年学制),好学勤奋的他一直以来都是邻居嘴边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一向成绩优异、广受老师表扬的佼佼者,却因为一次不大不小考试的失利,莫名其妙突然心态失衡,情绪上愤懑、抑郁、暴躁。

    可说巧不巧,恰恰在炸药引子一触火星就炸的节骨眼,班级里平时总被拿出来和菜刀比较的差生们终于逮到了机会,围在他的四周便一阵接一阵地冷嘲热讽,仿若飞机轰炸、炮弹狂轰一般惨烈。

    每每回忆当时,菜刀不禁在想,假如那会儿的脸皮能有现在一样的厚,接下来什么也不会发生,自己的命运或许不会多舛到这种地步。但可惜的是,学习好的菜刀自尊心太重,太在意自己的面子,于是脑子一热,竟酿出了祸事

    当天晚自修,冲动难以克制的菜刀,偷偷溜进食堂的后厨拿了一把菜刀,趁在自习还没结束的时候,光明正大拿着它走进了教室,面无表情,更具体地说,面色渗人,就这样盯着那几个嘲笑他的同学。

    “你丫的拿刀要干吗,想砍你爹我?来,有本事冲这砍。”

    菜刀什么话也没说,恶狠狠地睁着眼,举起菜刀便追着几个差生砍。所幸当时的他太过勤于学习,身体缺乏锻炼,手上没有多少力气,再加上教室里其他几个勇敢的同学从背后拉住他,才最终没有砍死人,但也差不多快要把其中一个的后背砍得血肉模糊。

    这是菜刀第一次伤人,当晚,他被捕,之后被判劳教三年。在劳教所,他结识了马脸,出狱以后又因为有前科,没有哪家单位愿意接纳,甚至他父亲愿意提前退休,换菜刀接班都遭到工厂的驳回。

    于是乎,无业无职,前科污点,菜刀便在旁人的白眼下自暴自弃,成了当地的一名职业混子。因为他第一次用的是菜刀,之后趁手的兵器也是菜刀,所以道上的流氓混子都叫他菜刀。

    之后,凭着这把剁人如剁菜的菜刀,凭着他菜刀的狠劲,他打出了名头,结识了当时当地最火热的江湖大哥苟威,加入他的讨债公司帮老板追讨三角债,加入他的拆迁队帮老板强拆。来来回回,十年多,那把带血的菜刀,叫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已是不可能。

    “呃!”

    菜刀又痛苦地一呻吟,但和第一次相比,种种令他难受令他恶心的感觉慢慢地挥之而散,他的耳朵又能听见打斗的声音,他的眼睛同样能看见战况的激烈。与此同时,他能缓缓地撑起身体,即使很慢很慢,很痛很痛。

    当手肘刚刚撑着地起来,他却立即惊呼道:“什么!”

    只见他的身边,马脸、光头李、阿强等等,在省城里纵使不令人闻风丧胆,也至少忌惮几分的“十三太保”,如今居然一个个东倒西歪,晕倒在渍水区中,任雨水冲刷他们。

    “啊!”

    听见凄厉的惨叫声,菜刀顾不上昏迷的同伙,他艰难地抬起头往前方一看,陡然目瞪口呆。

    眼前,只有叔宝几人仍然挺着,只是这种挺法太惨离三拿着扇面残破的雨伞还在不断地敲打着他们,此情此景让他不禁想起了小时候闯祸惹事,母亲抄起鸡毛掸子一顿乱打教训的场景。

    “……你们伤天害理,无恶不作,为非作歹,横行霸道……”离三正在教训穷凶极恶的叔宝几人,一面打,一面说。

    砰!又一个人被离三一雨伞,如酱油醋瓶似的打翻在地,一时间酸甜苦辣味出了个大杂烩,足够开一个杂货铺了。

    “视法律无物,视人命草芥……”

    招招到肉,他们一点儿招架之力都没有。菜刀看在眼里,耳边听着酷似讨伐的声音不绝,昏迷中忏悔不已的他突然良知涌现,羞耻感、罪恶感一点一点滋生。

    “啊!”

    菜刀神情狰狞,背负着血案、重伤案的他被刺激得恼羞成怒,突然间,原本还绵软无力的身体充满了力量,他伸手重拾起右手边的菜刀,站起来又冲了上去。

    “你他、妈没有资格说老子!”

    扑哧,扑哧,飞奔的菜刀踩出水花,此时的他重新变成十四年前那位自尊心极强、心理脆弱的少年,他两眼发红,不计后果要将一切冷嘲热讽他、一切挖苦批评他的,用手里这把菜刀统统砍倒,砍成一刀两断。

    吧嗒,吧嗒,冰冷的雨水纵然打在菜刀的脸上,也浇不灭他的怒火。杀意已决,他此时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徒。

    砰!雨伞又重重地打中了菜刀的脸上。顷刻间,雨水四溅,而他又像风中的飘萍,在空中转了半圈,面朝下栽倒在水泊中。

    “呃!”菜刀再一次躺在了水泊中呻吟。

    只是和第一次不同,还没等疼痛感袭上全身,他便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和意识失联,彷如灵魂出窍般,他的气息细弱像垂暮的老人奄奄无力,接着又陷入到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之中。

    同样这一次,他不再幸运地回光返照,有的仅仅一瞬间的灵光一现。

    这一刹那,他想的不多,也想的很快。人在临死前,想完憾事,就会想起一件件快事,而得意之中,却令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头一件

    那是他八岁时,身为学习委员的他被选为班级代表,参加全校纪念伟人九十周年诞辰的诗歌朗诵大赛。那年,面对着全校数百师生,牙牙学语的他朗诵的是《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

    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

    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

    正西风落叶下长安,飞鸣镝。

    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尤其是那句“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因为朗诵的气势,他荣获了大赛的一等奖。

    然而命运何其荒诞,可笑当年为这句语气洋洋得意很久的菜刀,今天不正是他话里的那只遗臭万年的“害人虫”吗?

    至于那个“无敌”,在弥留恍惚之际,在茫茫的视线中,他看着离三的背影

    没错,他就是无敌!

第六十三章 来头(上)

    风停雨歇,清新而又湿润的空气里,水滴答滴答落下,巷战后的地上,一片狼藉。

    啪嗒,叔宝双腿再无力量,膝盖着地。他吃痛着,身体像软绵绵有弹性的面条,摇摇晃晃,两肩膀的骨头已经打折了。

    “呃!”疼痛不已的他冷吸着气,强忍酸楚弯腰蜷着,脸快要贴到水面。

    哗,哗,离三幽幽地走到他的面前。

    与十三人缠斗到现在,离三竟毫发无伤,只是身上的衬衫,和他手里的雨伞一样,破破烂烂不成样子。

    滴答,滴答,水由他的下巴垂落,笔直地落在水坑里。他一声不吭,静静地凝视叔宝。

    “嘶!”

    叔宝看到水里的倒影,他不甘心自己的俯首称臣,强迫着自己,哪怕仅仅动一下脖子,周身各处产生剧烈的疼痛感。然而,瘦小的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忍耐,慢慢地直起被离三快打趴下的脊梁。

    叔宝抬眼了下离三,又左右回头都瞧了一眼,地上的确一片狼藉不仅有暴雨后的狼藉,而且有打斗后的狼藉。

    “呼!”平时的一个不起眼的呼吸,这时候也折磨了叔宝半条命。

    他两眼睁睁,却目光无神,阴险狡诈的嘴脸此时只剩下唇间不住地哆嗦,但不是给夜雨淋得发抖,而是被一种屈服于强悍武力的恐惧感支配着。从此时起,他终于明白,原来自不量力,不是靠着人多就不存在。

    离三一言不发地蹲了下来,昏暗的灯光下,他的半张脸埋在黑暗里,面部的五官此刻勾勒出一个冷酷的神情,虽然不说话,但沉默中他的眼睛在说话,像死神正凝视一个将死之人。

    叔宝在这样人的目光下,感到毛骨悚然,猛地一哆嗦,身体各处的伤随之牵动,疼痛感犹如钻进皮肉里的万千小虫在撕咬神经,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疼得他脸色愈发苍白。

    ”想不到你没有倒下。“离三在光下的右嘴唇微微地上扬。

    “你……你想怎么样?”从东北冷旮旯里出来的叔宝,仿佛置身于一个冰窖里冻了三天三夜,说话瑟瑟发抖。

    “正好,我有件事要问你。”

    “什……什么事?”叔宝艰难地说出话。

    突然间,明处的半张脸化成一张笑脸,离三心平气和道:“刚才有人想让我给一辆车磕头,那里面坐的应该是要我胳膊和腿的人,他现在在哪?”

    叔宝哆嗦着牙,他再清楚不过,离三肯定是想报复,同样清楚孤身一人的苟威根本不是对手。他想通风报信,可胳膊给打断抬不动,眼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担下来,然后咬紧牙根,双唇紧闭,忍受他报复的折磨,不喊疼示弱,不当叛徒。

    “妈了个巴子的,要你胳膊腿的,是老子我!”叔宝想通了,像疯狗似的咆哮道。

    “你,不像。”离三摇了摇头,“别担着,说吧,他在哪?”

    “去你、妈!”

    叔宝的反应,在离三的意料之中,他毫不犹豫地把雨伞的尖头使劲地往已经皮开肉绽的创口捅去。

    叔宝也够硬的,拧着眉头,咬破了嘴唇,流出了血还硬憋着,不喊一声痛。

    “听口音是东北的,东北哪的?”离三把雨伞收了回来,轻飘飘道。

    叔宝挣扎着抬起头,冲他吐了口唾沫:“呸,你小子他、妈最好不要落老子手里,不然”

    “啊!”

    离三瞬间手抓着叔宝骨折的胳膊,微微使上几分劲儿,疼得叔宝的额头满是青筋,脸都憋红了,但没有忍住,顷刻像炸了毛的猫似的,嚎叫道:“啊!”

    望着叔宝的惨叫惨相,离三问心无愧既然当了亡命徒,既然要不了别人的命,理所当然该接受别人怎么要他的命对于已经毫无反抗还手之力的手下败将,离三向来不心慈手软,他从不自诩是一个好人,也不是一个软心肠,尽管他愿意向路边的乞儿尽绵薄之力。

    “狗、杂种,不要做梦想从老子问出什么。有什么尽管来,老子要皱眉头,他、妈的就跟你信!”叔宝真够硬的,尽管他模样猥琐,心术不正,但挺讲义气,从来不是那种卖主求荣、背弃兄弟的人。

    此时此刻,正邪貌似倒了个头,离三像严刑审问的狱头官差,使尽十八般酷刑折磨着叔宝。

    “啊!”被戳住的创口不断流出血,痛得头皮发麻的叔宝骂不出口,一直惨叫着。

    叔宝忍着痛,狰狞着破口大骂道:“去你、妈的……”

    蹬蹬,花红衣款款走来,把眼前的一切看在眼里,她双手抱胸,没有丝毫插手的意思,反而巴不得借这个机会多了解离三这个人,但出乎她的所料

    忽然,离三瞥了一眼左侧,他敏锐地捕捉到一点动静,神神秘秘地笑道:“果然是东北的,够仗义。”

    叔宝看他无计可施,艰难痛苦地扬起嘴唇笑,眼神颇为得意。

    离三话锋一转:“既然你不说,好吧。那换个问题,花姐是什么人?”

    “你他、妈的……嗯?”硬骨头的叔宝又想叫骂,却被跳跃式的问话问糊涂,话卡在喉咙里说不出。

    离三一个扣子一个扣子解开湿透的衬衫,一面拧出水,一面问:“你们很怕她。究竟是怕她,还是怕那个‘萧爷’?”

    叔宝大笑道:“**崽子,想知道就叫老子一声爹,喊舒服没准老子就告诉你。啊,哈哈!”

    踏,踏,还不等叔宝嚣张完,旁观的花姐突然一个健步冲来,凌厉的腿风一出,穿着高跟鞋的一脚结结实实地踹在叔宝的胸膛。

    砰的一声,叔宝就像一颗足球似的被踢飞,人在空中划出一道抛物线又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啪嗒,原本受创的他已经有气无力,何况胸口又挨了花姐高跟鞋的一脚,刹那间像泄了气的足球,软绵无力地晕了过去。

    花姐瞥了离三一眼,脸色清冷地说:“有的人,不是你这种身份能过问的。”

    离三扬起嘴角:“只是好奇。”

    “好奇害死猫。猫有九条命,死一条不算什么,人只有一条,经不起好奇。”

    花姐话锋犀利地警告完,多变的她转而浅笑,柔柔地说:“不过呢,你如果答应我刚刚的提议的话,我不单会告诉你,而且可以帮你摆平这些人。”

    离三假装没听见,把雨伞递给她,歉意道:“不好意思,把你的伞弄成这样。”

    “何止呀!”

    花姐拉起她淋湿的裙角张开,娇嗔说:“看看,因为你,我可是湿透了,要是感冒了怎么办,还有,我这衣服前天刚买的,可贵了,你说,你该怎么补偿我?”说着,她貌似毫不避讳,居然当着离三的面扯了扯黏在胸前的衣服。

    离三羞涩不已,忙把头一扭,视线转到别处,同时拿手轻轻一挡,问道:“你想怎么样?”

    “好说,答应我刚儿的事。”花姐笑容满面,由妩媚变得可爱。

    离三一边摇了摇头,一边跨过昏倒在地上的光头李,走到刚刚似乎手有动静的阿强身边。

    “起来吧,我知道你醒了。”

    阿强侧躺在水泊里,毫无反应。

    离三抓住他的一条腿,一手按住他的脚面,一手按在他的脚踝,幽幽地说:“再不起来,你的脚可要扭断了。”

    装死的阿强一激灵,吓得猛地起身,两手连连摆动,求饶说:“别别别,我起来,我起来了!”

    “说!”离三言简意赅,却透着不容拒绝的口气。

    “说什么?”

    离三盯着他:“你说呢?”

    阿强像小鸡啄米般,头上下点着,急切地说:“我说,我说,我全都说!”

    “他在哪?”

    “前面路口,老大就在前面路口,他说等废……废了你以后,在那里集……集合。”胆小的阿强很光棍,慌里慌张地招供道。“还有,花姐她是……”

    “闭嘴!”

    花姐眉毛一抖,拾起一把西瓜刀扔向阿强。嗖的一声,西瓜刀不远不近,刚好飞在他岔开两腿的裆部有十几公分。

    “啊!”

    尽管西瓜刀没伤到阿强,只是沉进水渍里,但溅起的水落在他的裆部,竟吓得眼皮一番,差点昏死过去。

    “敢说,阉了你!”花姐威胁道。

    “花姐,我什么都没说,我什么都没说,别阉我。”

    双腿此时抖得像电钻的阿强,脸色煞白,像失了神,说话已经语无伦次。

    “我还是个处,我还没有讨婆娘,我们家就我一根独苗,得传宗接代,花姐你别阉我……“

    离三见状,使了三分力扇了他一巴掌。啪的一声,连扇三下,才把他扇得住嘴。

    “你……你到底想怎样!”阿强的神经快要崩溃,他哆嗦着嘴唇,回答中竟抽泣起来。

    “带手机了吗?”

    阿强被眼前这尊煞神冷冰冰地一瞪,顿时不敢哭泣,结巴道:“什……什么?”

    离三把手一伸:“有手机吗?”

    “有,有!”

    阿强惊慌失措地翻起自己的口袋,从浸满水的裤子兜里掏出一直板的手机,恭恭敬敬地双手呈到离三的面前,低声下气地说:“大……大哥,手机。山寨的,防水,您放心,能打,绝对能打,送您了。”

    离三按了一下键盘,黑屏立刻发亮,便问道:“怎么打电话?”

    “大哥,这样。”阿强忙不迭教他如何操作手机,心里不敢生出一点儿嘲笑离三土老帽连手机都不会用的念头。

    “……然后摁下那个绿色键就行。”小心翼翼把话说完,阿强还没来得及打量下离三的脸色,后脑马上被他出其不意的一手刀劈中,刹那间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花姐除了出手制止阿强泄露自己以外,静站着旁观的她顿时出声问道:“你想报警?”

    离三嗯了一声,走向地上的一个个,朝他们的肚子又补上一脚。这一脚,留了七八分力,仅仅防备着有人像阿强那样苏醒了装昏,他想给警察一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不想有漏网之鱼的可能。

    “你这样是没用的,除不了根。”花姐信誓旦旦地说。

    离三回眸看向她,这一举动在花姐的眼里,意思再明显不过。

    她解释道:“我比你了解他们。虽然他们身上都有几个案子背着,通缉榜上也有名,轻的够蹲个十年八载,重的也够枪毙了。不过你不要想着他们会像这个人一样没种,把什么都攀扯出来。不会的,不会攀咬到真正的那个人,会有人替他全挡下来,比如刚刚的叔宝。毕竟左右反正都是死,多几条罪名对他们也无所谓,反而帮了真正的人洗脱了罪名,让他变得干干净净。”

    离三惊于她的聪慧,奇于她的解释,问道:“是吗?”

    “跟你坦白,跟向警察坦白可不一样。”花姐心里透亮,思路清晰,“跟你坦白,顶多算胆小。跟警察坦白,那就是背叛。在道上,背叛的下场可比胆小严重得多。”

    “你说的‘他’就笃定这么干净?”

    花姐话里有话道:“不干净可以干净,也可以更不干净,这得取决他有没有来头?”

    “你的意思,他来头不小?”离三看向巷子口,不知道望向何处。

    “噗嗤,他有什么来头,他只不过是一个合适的夜壶,一条忠心的狗罢了。可是,打狗也得看主人,这条狗的主人,有来头。”

    “是谁?那个‘萧爷’吗?”

    花姐念在离三长的像他故人,刚才的行动又使她想起另一个故人,不免心软,叹了口气说:“这不是你该问的。你还是回工地去吧,这件事交给我处理,我保证不会有人再寻你麻烦。”

    “不找我的麻烦?你错了,来而不往非礼也,现在是我想找他们的麻烦。”离三说完,径自往前走,像是要去找苟威。

    “你……你站住。”花姐伸出一根手指,对他的态度很是无语。

    离三没有停,只是在她的警告中继续走。

    花姐急了,喊道:““喂,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在玩火!好,就算真如你的意,让他们全部蹲号子吃枪子儿,可你清不清楚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如果他为求自保招了供,你知不知道他的供词会牵涉到多少人,知不知道会损害多少人的利益!“

    “据我所知,东西南北就有六处,而且来头很大,这些人为了不让他开口,有一些小事他们是很愿意做的,包括结果他,或者结果了你。你还是赶紧回工地吧,他们不是你一双拳头就能摆平的,你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就是一只蚂蚁。”

    离三抹了一把湿哒哒的脸,雨水并没有打消半分的念头,他冷静,或许冷酷地转过身。

    花姐见状,抿抿嘴踩着一边高一边低的高跟鞋奔跑,不顾雨水溅在她的后腿根。

    “喂,你给我站住!”

    看似娇滴滴柔弱的花姐,出乎意料地竟能如此的爆发力,很快便追上了离三。

    她扬起手臂挡在他的前面,好心道:“他们的利益果真因为你遭到波及,也许比我说的更严重,到那时就算是我,面对他们一起发难也不一定能保下你。所以,我奉劝你,不要冲动,你这样做等于是飞蛾扑火。”

    离三瞥了她一眼,幽幽道:“照你的意思,他不说话,我就没事了?”

    “你想杀了他?”

    花红衣冷下脸,心里对他看低了几分。一个为了置气便喊打喊杀的,纵使功夫再怎么厉害,不过一介草莽匹夫,况且还不识抬举,明明有她这样的贵人难得愿意动动手指头,他却为了无用的大男子尊严强加拒绝,多么的愚蠢!

    “就因为他想废了你?”

    离三摇摇头,含有深意道:“有的人活着,不如死了。”

    “他死了,你也活不成。”

    花红衣再一次看离三这张熟悉的脸,火气便泄了下来。

    “他有一个亲戚,虽然是远房的,但也是亲戚。他很有来头,或许会为人报仇的,你的拳头挡得住吗?”

    离三皱了皱眉,冷笑道:“来头,来头,就因为这,他们就随便鱼肉别人?就因为我没有,只能任人鱼肉,这他、妈就是道理?”

    “没有什么道理,这就叫社会,哪怕是黑的也是一部分。你是其中一员,哪怕再不乐意,也得受着。”花姐安抚说。“交给我来吧,比起白的,黑猫的事还是让黑猫来解决吧。”

    “谢谢。”离三丝毫不领情,他只表示了一份谢意。

    “你……”

    花姐被他这一句说得如鲠在喉,见他铁了心,不禁惋惜说:“你这是何必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说这话的时候,离三已经走出巷子口,正沿着街道往路口前进。

    花姐双手紧攥成拳,站在巷子口大喊道:“可你只有一个人!”

第六十四章 来头(下)

    “老爷。”

    徐汗青、小胡姗姗来迟,虽然错过了雨巷里离三勇战十三太保的好戏,但看到了地上一片狼藉而他信步离去的身影。

    “这小子,没瞧出来,他还是孔夫子挂腰刀,能文能武啊。”徐汗青指了指横七竖八浸在渍水里的十三太保。

    小胡搓了搓鼻子:“老爷,干脆您别让他当秀才,直接送军队吧,就我那老部队。依他的身手,咱老首长铁定拿他当宝贝疙瘩,没准因为我介绍,回队里再见见老首长他们,兴许还赏碗酒喝。”

    “噢,去军队?”徐汗青望向离三走远的方向,“可他这会儿正往绝路上走。”

    “这……老爷……”

    离三与花姐的对话,徐汗青、小胡都听个大概,尽管声音有些模糊,不过对徐汗青、小胡这种阅历深的人,知其一,便知其二。

    “血性男儿,这么做,也很正常。”

    徐汗青无不赞赏道:“是啊,这小子啊,他是有血性,就是年轻气盛了点。”

    “可老爷,再怎么样他也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孩子,您看”小胡望了望遍地晕厥的流氓,不无担忧道。

    徐汗青听出话外音,莞尔一笑:“哈哈,小胡,看来你是真的欣赏他啊!”

    小胡被打趣地挠挠头,难为情道:呵呵,老爷。我只是觉得这年轻人,将来肯定有前途,而且走不了歪道。”

    “是啊,他的确难得啊。呵呵,看在他不错的份上,好吧,既然他说他没有来头,那老头子就多管闲事,给他出出头。”

    “老爷?”小胡惊讶道。

    徐汗青头微微后仰,朝小胡讲:“这样吧,小胡,打个电话给郑寒吧。”

    话一落,小胡随之震惊,他愣了愣,只见徐汗青的手伸向他面前,他来不及多想,急忙拿出手机拨通了这位“郑寒”的私人号码。

    电话一拨通,徐汗青接过递来的手机,中气十足道:“我是徐汗青。”

    “喔,徐老,您好,您好。去年燕京一叙,您老身体可还安泰啊?”电话那头的郑寒传来爽朗的声音。

    徐汗青一板一眼地说:“我很好啊,郑市长,山野匹夫,冒昧叨扰,不打扰你工作吧。”

    “诶,怎么会打扰呢?“

    郑寒说道:“去岁燕京,您老和我呕心说的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番见解,可谓令我茅塞顿开,至今声声入耳。像这样的电话,我倒巴不得您多打几次,多为我们沪市经济社会发展提点意见建议,哈哈。”

    “郑市长这番话谬赞了,我愧不敢当。”

    徐汗青语气诚恳道:“这些年,沪市在党和政府的英明指导下,在几任书记、市长的呕心沥血下,沪市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发展,成绩在中央抑或地方都是有目共睹的。”

    “徐老,您这番话才当真让我这晚辈的愧不敢当啊!”

    徐汗青来了个转折,点了一句:“只不过在治安方面,似乎略有瑕疵啊!”

    “喔,徐老,您有什么意见,但说无妨。”电话里的语气显得意外,又变得认真起来。

    “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今天啊,躲雨的时候偶遇见……”

    徐汗青编造了个小谎,消去了离三他的存在,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娓娓相告遭遇苟威团伙抢劫的惊心动魄的过程。他说的很慢,也很平淡,但能从中听到一丝的愤怒。

    “……幸亏这次他们是冲我这么一个有点自保能力的残躯之人。可如果他们对的是人民呢?老百姓他们可没有像我这样幸运有保镖,他们赖以的只是我们党我们政府全心全意地保护。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是人民的党,是人民的党就绝不容许无法无天,绝不容许黑势力伤害人民。伟人说过,‘新中国决不允许娼妓遍地,黑道横行!’”

    电话里的郑寒没说话,沉默了半晌,终于他无比严肃地回答:“徐老,首先请接受我,代表政府,代表公检法系统向您表示歉意,为您……最后,我直接在电话里向您表个态,对于这样的恶势力,对于这样扰乱社会秩序的坏分子,对于这样肆意伤害人民的流氓团伙,政府绝不姑息,一定严厉打击,不允许影响扩大恶化,不允许人民受伤受难!”

    “好,有郑市长这句话就够了。”徐汗青厉声说完,转而换了一种诙谐幽默的语气说。“其实我这也有点像小学生告状,上纲上线啦,哈哈。”

    郑寒连连表示:“哪里,哪里。见微知著,徐老说的确实是我们疏忽的,之前是侧重于沪市的城市发展,在治安等民生方面松懈了,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

    两人又彼此聊了其它一些话题,接着在一番客套以后,徐汗青挂断了电话,略显疲态。

    “到头来,还是替这小子挡了灾。”徐汗青自嘲地说。

    小胡被老人的话逗笑了,他嘴唇上扬,强忍着不笑出声。

    徐汗青把手机交出的刹那,眼角的余光里突然出现一掠红影,他忍不住一瞧,等看清他的模样时

    从他身边经过的花姐也看清了老人的长相,为之一怔,想不到在这种地方遇上了认识的长辈,当即礼貌地弯下腰,鞠躬道:“您好,徐老。”

    徐汗青惊呼说:“噢,原来是花家的丫头!”

    花红衣双手相握,脸上刻意造作的媚态消释,拘谨道:“徐老,真没有想到在这里能见到您”

    “是想不到啊。”徐汗青感慨说,“想不到当年出走的花家丫头,居然会在这儿。”

    花姐强颜欢笑:“红衣当年的荒唐事,让徐老见笑了。”

    徐汗青摆摆手说:“哎,什么荒唐不荒唐的,反正我支持你,是女人该有的权利自己就该去争,有什么可耻的,怪只怪你爷爷太古板。”

    花红衣苦笑着,没有答话。

    “红衣,红衣,嗯,这名字倒很配你现在这副打扮。”徐汗青清楚她的底细秘辛,也不愿意掺和进是非,他借着评价她的衣服含糊过去。

    花红衣狐疑道:“听闻您退隐之后一直在香江,怎么会在沪市,又怎么会在这里?”

    徐汗青举轻避重,他只回答第二个问题:“碰巧。回家的路上碰巧看见一个倒霉蛋,放不下心就过来看看。”

    花红衣面对着长辈,莫名流露出小孩心性,细若无声地嘟囔说:“他倒是一个傻蛋,蠢蛋,臭蛋。”

    徐汗青问道:“丫头,你嘀咕什么?”

    “没什么。”花红衣含糊了一句。

    徐汗青歪着头,视线从花红衣移向她身后躺着的地痞,不解道:“对啦丫头,刚才就是你在街上闲逛吧?”

    当着长辈的面,花红衣稀奇地露出羞赧的神情,她难为情地点点头。

    “哈哈,隔了六七年,想不到你这丫头还是没变,老性子,仗着自己跟你爷爷学了几手花架子,便逞能爱冒险。”

    一提往事,花红衣便心乱如麻。

    是啊,她不知不觉已经在这座城市一呆就是六年,什么时候才可以回一趟家,去吃一碗当年胡同口摊子卖的炸酱面,面里的酱香味,飘散了这么久却仿佛仍在她鼻间萦绕。一时间,眼泪在眼眶里,鼻涕在鼻子里,抽吸抽吸,她眼睛微红。

    “徐老,我有一件急事今晚要安排,恕红衣不能招待您。改日如果您肯赏光,烦请屈尊到红袖阁,我定代花家略尽地主之谊。”

    花红衣擦了擦泪花,她抛开伤感的情绪,打算回去,赶快谋划怎么替离三收拾即将砸烂的摊子。

    徐汗青满意地点点头,挥挥手说,“去吧。”

    花红衣再一鞠躬,款款地离开。然而刚起步没走多远,耳畔边就听见老人的声音传来。

    “丫头,看样子你是想帮帮那小伙子吧。”

    花红衣转过头,遮掩道:“您指的是谁?”

    “还能有谁呢?”

    徐汗青一扫她的神色,喟叹道:“平时真没注意到,他,还真有几分相似。”

    “他,您,你们……”

    “刚才你喊的我听到了,呵呵,这话你说错了,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还有一个我,这够吗?”

    眨眼间,花红衣嘴微张格外吃惊,眼睛瞪大地看向双手负背的徐汗青,千头万绪顿时充满心尖,杂乱无比他竟然认识徐汗青,难怪他这么从容不迫,有恃无恐,原来他不是一个普普通通轻易遭欺辱的人,他大有来头,而且是通天的来头。

    只是,他不是一个建筑工人吗,为什么会和徐汗青有交际,而为什么一向原则性很强的徐老愿意充当他的来头?她疑惑不解的同时,不由如释重负,看来他这次不是飞蛾扑火,而是以石击卵,胜券在握。

    “他怎么会认识您?”花红衣疑惑道。

    “他认识我,但也不完全认识我,你不要告诉他。”徐汗青手指一指,“不过你可以告诉他们背后的人,这个年轻人,我保了。当然,这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有万一,我会转告他们的。”

    花红衣心领神会,再次向徐汗青所处的方向一次鞠躬,接着反过身继续走。

    蹬蹬!她踩着一高一低的鞋,慢慢地走着。

    滴咚滴咚,雨珠落在水泊中,她对离三的兴趣愈发的浓。

    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农民工,才能使大有来头的人甘愿为他出头?

第六十五章 香车美人

    工地前的小路,离三看书的灯下,与寻常不同,今日来了一位不速客一辆价值上百万的蓝色玛莎拉蒂总裁。

    坐在车里的花红衣,衣如其名,凡穿着必带红。她肩披了一件红色的空调衫,雪纺的料,印花的样,宽松薄软,内衬无袖的黑长裙,开衫处显露的肌肤白皙,一样凝脂般的手臂微摇,舞动着喇叭袖。

    “花姐,听说是某位老人来电,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宝山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在昨晚,把苟威及他的团伙一网打尽……据刑警队的人讲,里面的王叔宝、赵强等人牵扯多起异地凶杀案、故意伤人案等刑事案件,还需要跨市同东北三省省公安厅对接处理。”

    “苟威他有没有管好自己的嘴?”花红衣轻点内饰面板上的玩偶,看着米老鼠上下摇晃着头。

    “花姐,苟威的情况比较特殊。”

    花姐好奇道:“喔,说仔细点,怎么个特殊?”

    “是这样的花姐,据警察描述的现场情况说,当他们接到报警到达的时候,发现苟威的两条手臂、两条腿均人为扭断,各处骨关节受损严重,立刻将他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今天早上才醒过来。“

    ”不过,我问过负责的医护人员,据她说,苟威的精神状况似乎极不稳定,像是受到什么强烈的刺激惊吓,在警方初步审讯过程中时不时突然大喊大叫,不停说‘我错了,我错了’,并且歇息底里,面露恐惧。现在警方正联系当地两家有名的精神病院拟对他进行专业的测试,诊断是否精神真出现问题。”

    “花姐,你说苟威到底招惹了哪位煞神,手段竟然这么残忍?”

    他不是招惹了煞神,他只是惹了一个匹夫,一个愤怒要流血五步的人匹夫。

    花红衣想着,后仰在驾驶座上,不禁回忆起离三那句“有的人活着,不如死了”,重温一遍,没想到有这层的意思。

    看来离三在行动前,已经想好怎么做。这,可比对付苟威的手段,更加地恐怖,一个有城府带脑子的莽夫。

    她冷吸了一口气,扬起一抹浅浅的笑,呢喃道:“怪不得徐老器重,果然有点与众不同。”

    她转而又问道:“我让你安排的私家侦探安排了吗?”

    “花姐,私家侦探已经全部到位,随时待命。”电话另一端传来黄鹂般清脆的女声。

    咚咚,顿时,车窗被人轻敲着。

    “好,到时听我安排。”

    花红衣说完,便挂断了电话,微笑着按下车窗,头微微探出,只见眼前站的是昨夜相识的离三。

    离三眉头一扬又一皱:“工头让我找的人就是你?”

    花红衣趴在车门上,下巴靠在双臂上,娇媚地说:“怎么,一个美女找你不乐意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

    花红衣抬起手臂,手托着红润的脸腮,侧着头说:“看样子,如果我说没事,你是不是转身就走?”

    “昨天别人替了我的活,今天我要还回来,得加紧连他们的一起做了。”

    花红衣从手包里拿出好彩(lucky strike)薄荷烟,一边翻开盖子,一边说:“巧了,我今天也是来还人情。”

    “人情,什么人情?”离三心领神会,却故作糊涂道。

    花红衣点着烟,手指捏着细长的烟嘴,脸颊笑露着梨涡,说道:“英雄救美。”

    “你是美女,但没有英雄。”离三依然婉拒道。

    吞云吐雾间,花红衣眨着眼睛,”见义勇为,以一敌十三,协助缉拿黑恶,还不是英雄?“

    “他们都怕你,不敢招惹你,不会伤害你,又何谈什么’救不救‘。”

    花红衣悠悠然抽了一口,目光坚定,斩钉截铁道:“不,是欠了。”

    “有吗?”

    “或许在你眼里不是,但在我看来,被十几人穷追不舍,却愿意为我一个不相干的折返拼杀,虽说那些人不敢把我怎么样,但你这份情,我是要领的,也自然要还。”花红衣吐出一个淡薄的烟圈。

    “不必还。”

    听语气有疏远之意,花红衣毫无不快,她冲副驾驶座甩了甩头,要求道:“上车!”

    离三瞥了瞥玛莎拉蒂,扯了扯满身油污灰尘的迷彩服,“你这车挺贵吧,我上去怕只会脏了你的车,还是算了。”

    隔着一道玛莎拉蒂的车门,富贵的花红衣坐在里面,穷酸的离三站在外面,似乎才算理所当然。

    然而,花红衣满不在乎,也不理会离三的托词,浅笑说:“一个能单挑十三个的英雄,也会自卑?上车吧!”

    离三一声不吭,一动不动。

    花红衣见状,拿出翻盖手机,翻开机盖,柔声说:“怎么,我说不听,莫非需要我打个电话让你们老板命令你不成吗?”

    离三动了,却是转身想离开。

    “我打电话了。”花红衣见状,二话不说拨了张弛的号码。

    离三转回身,苦笑道:“只听说忘恩负义,还没见过强逼着还恩的。”

    “这回不是亲身经历了吗?”

    花红衣挂断电话,啪的一声轻拍了一下车门,冲他努了努嘴说:“要还是像昨晚那样爷们,甭推脱。喏,赶紧上车,再晚有的路可能路堵。”

    “那我得回去跟工头说一声,也得跟工友说声……”

    “不必了,我打过招呼了。今天你的活儿,就是陪我。”

    “那我换身衣服,别把你的车弄脏了。”离三怕背景不明的花红衣继续纠缠不清,只好妥协。

    “嘿,你一大男人咋婆婆妈妈,我都不嫌弃,你自己嫌弃什么!”

    花红衣一口正宗的京片子,说的是字正腔圆,铿锵有力。

    “上车,马上!”

    “你要带我去哪?”离三想问个明白。

    “现在四点四十五,先喝杯咖啡吧。”花红衣扳动钥匙,伴随着车身的抖动,车轮慢慢地转动起来。

    “是不是黑黑的,香香的,喝起来有点苦的水?”离三皱了皱眉,“可以不喝吗?”

    “你不喜欢?”花红衣轻点了点烟,烟灰在半空飘零四散。

    离三耿直道:“太浪费时间。”

    “和美女喝咖啡,可千万不要说浪费时间。”

    离三叹了口气:“离这里远吗?”

    “放心,我会亲自送你回来。”花红衣打开音响,是贝多芬的《月光曲》,琴声悠扬。

    “什么时候回来?”

    “你先上车。”

    离三颇为无奈,摇着头拉开门。一刹那,淡淡的清新的香味扑鼻而来,女人香车,当是如此。

    他刚钻进车内,满是泥垢水泥的衣服裤子贴在座椅上。咯吱咯吱,浑身感到不自在,如坐针毡。

    “把安全带系上。”花红衣伸出手。

    “我自己来,我自己来。”离三忙不迭地扣好安全带,“对了,明天工作重,晚上我必须早点回来。”

    “呵呵。”

    花红衣甩了下头发,一边踩油门加速,一边一副奸计得逞的模样笑说:“那就由不得你了。”

第六十六章 衣装

    呜呜,引擎轰鸣,挂着nk车牌的玛莎拉蒂化成一道红光,在渐渐昏沉的天色下狂飙突进,一骑绝尘。

    花红衣眼观六路,抽空问道:“说说看,你是怎么让他变成这样的?”

    “谁?”离三心不在焉地望向窗外。

    “你昨天手下的活死人,怎么,这么快就忘了。”花红衣模仿着说:“‘我错了,我错了’,有印象了吗?”

    离三淡淡地说:“我只是在给他松筋动骨的时候,让他回答错,还是没错,没有让他回答错在哪。”

    “他最大的错,就是招惹了你。”

    花红衣瞥了眼离三,边摁下按钮升起车窗,边说道:“时间不早了,坐好了,我要提速了。”

    “你已经超速了。”离三不由自主地握住手把。

    “是吗?”花红衣笑眯眯地看向离三,“可我讨厌超时。”

    话毕,她猛踩油门,打着方向盘,在汽车间的夹缝里穿梭自如,无所谓红绿灯。

    呜呜,当他们抵达新天地的时候,尚不到五点。

    停靠在路边位,车熄了火,花红衣按下“p”手刹按钮,不经意瞥了一眼副驾驶座,顿时噗嗤一笑。

    此时,离三一手紧握着手把,一手抓住坐垫,两条腿绷得直直的,腰紧贴着椅背,同时脸色似乎不太好,略显苍白,额上也冒出几滴冷汗。看起来,就算好汉如他,这一路上也给花红衣彪悍惊险的车技吓得够呛。

    花红衣稍作矜持,抿抿嘴调侃说:“这还是昨天那个英雄气概的人吗,这会儿怎么成软脚虾了?”

    离三擦了擦额头的汗,舒了一口气问:“你在城市里开了一百码,闯了七个红灯,难道就不怕出交通意外吗?”

    “怕还会开成这样!”

    花红衣一拉车门,两只高跟鞋相继蹬出车外。她伸了伸懒腰,回过头,只见离三脖子伸到车外,探头探脑向后看,奇怪又新奇道:“你在做什么?”

    离三极为认真地回答:“我再看后面有没有交警跟着。”

    花红衣为他憨实的话不由失了一次态,笑靥露牙了好一会儿,才收敛起欢快的容颜,说道:“交警拦谁也不会拦我的车,下车吧。”

    一脚踏出车门,与踏出工地门不一样,他这一脚算是踩在热闹繁华的地段上。置身于陌生之地的离三,揣着跟徐汗青一起看高楼的激动,张望四周,心扑腾一跳,像一个光明正大进游乐园的小孩,对各种他从未见、从未闻的,新鲜感驱使他贪婪地看,没头没脑。、

    也许,对于习以为常的游客行人来说,这完全难以理解。但是,只要一想到离三,一个来自相隔千里外荒凉贫穷的陕北冷娃,就会明白,他长了二十年的眼睛,或许除了黄土黄沙,什么都可能是第一次见。

    新鲜,好奇,亢奋,茫然,这些感觉,离三极力地克制,有经验地克制,他呼吸了一口气,问道:“这里是哪?”

    “前面就是新天地。这以前是老沪市的民宅,后来由一位眼光独到的商人盘下,开发成沪市的一个风景旅游观光点。”花红衣把手一伸,想挽住离三的胳膊。

    离三敏锐地注意到,慌地忙往一侧移了两步,和她保持距离,微窘道:“不是说喝咖啡吗?赶快喝完走吧。”

    预料到离三会是这般的可爱,可花红衣还是情不自禁地捉弄他,故意为之,这里面有几分因为他的长相神态,也有几分想感受她久违难见的真性情在她的圈子里,已经不多见了。那里的人,寻常都戴着几张面具,每一次的见面,就好像参加一场假面舞会,尽管她不在意,但时而也想看看面孔下的真实。

    “咖啡不急,我已经提前订好了位子。”

    花红衣面对着赤子般的离三,商场战场使她不得不设立的心理防线,终于可以暂时地收下。她双手放在背后,一手抓住另一手的手腕,眨着眼睫打量他,含笑说:“倒是现在,该先给你买几套衣服。”

    “不用。”离三摆摆手。

    花红衣掩着嘴说:“你真打算穿这身去喝咖啡?”

    离三斜视着她问:“你刚才不介意我坐你的车,现在怎么介意起我这身行头?”

    “车里只有我和你,可车外却不只我和你。”

    花红衣手指向一个个明里暗里正看向他们的行人,抿了下唇说,“我倒无所谓你穿什么,有的人可不一样。”

    顺着手指的方向,离三看到频频投来目光的人群,特别是男人,他清晰地感觉到这些目光里,充满了嫉妒、羡慕、气恼、不屑等等情绪,似乎在说,凭什么这脏兮兮的乡巴佬能跟女神并排一块,简直就像鲜花与牛粪。

    “新天地我认识几家不错的服装店,走吧,一起逛逛,给你挑挑。”

    花红衣袅袅婷婷走了几步,转头看了看离三,动了动嘴唇:“怎么,觉得女人给买衣服,不太大老爷们?”

    “有路边摊吗?”离三问道。

    自己的好意被几次三番的推拒,花红衣微怒,气笑说:“有。可价钱不低,你打算出多少呢?”

    离三两手各掏了掏口袋,从左口袋掏出零散的五块、十块还有饭票,从右口袋掏出三百,那是他接下来打算的书费。

    他抿着嘴磨了磨牙,将一百连同散碎的零钱塞回左口袋,右手抓着两张折皱的蓝黑票子,痛心疾首道:“两百。”

    望着攥在离三手里背面是井冈山的两张票子,花红衣先是呆愣,抬眼再瞅了瞅他的神色,典型的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给拔了一根毛的惨痛模样,她顿时火气全消,露笑说:“两百买一身?”

    “够吗?”

    双手一摊,花红衣兴致勃勃道:“也不能说一定买不着。逛逛呗,正好好久没有出来逛过街了。”

    话音落,在过往行人若隐若见的白眼下,穿着脏兮兮的离三,跟着花红衣进了石库门建筑区。噔噔,鞋踩在青青灰灰的石砖路上,慢慢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游目两侧,一面看到古色古香,一面看到时代新潮,中西结合,他们行走在时尚新潮间。

    一边欣赏美,一边不忘向经过的衣服摊停顿。不到一会儿,离三向上弯曲的胳膊肘已经挂着一条牛仔裤。

    “老板,你这衣服款式看着一般,上面还有这个logo,更难看了。”

    花红衣拿着一件纯白衬衫,摸了摸质地,砍价道:“再看看衣服这料,摸着粗糙得很,这哪里能值七十五,你可别存心蒙人啊!”

    摊主遭她一顿损,竟一点儿也不恼,平静地问:“那您说多少?”

    逛了一阵街的花红衣,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原先的优雅妩媚,化成了此刻的伶俐活泼。侃价,果然最能激发一个女人的天性。

    “我也不杀你太狠。三十,你卖不卖?”她灵动的星眸在眼眶里转动着,狡黠地说。

    “嘶,三十?”摊主惊愕了下。

    花红衣随即瞪了一眼,摊主一瞧,忙收起惊愕的面容摆摆手说:“好好好,三十就三十吧。我也省得再跟你磨嘴皮子磨十分钟了,有这工夫,我都能多卖点衣服了。”

    “你听见没,给钱!”花红衣捅了离三胳膊一下,努努嘴说。

    傻傻被晾在一旁的离三笑而不语,把钱如数给了摊主,从他的手里接过系着挂牌的衣服,放在已经弯曲向上的胳膊肘。

    “裤子有了,衣服也有了,还少一个换衣服的地方。”

    花红衣张望各处,指向斜对面的中档服装名牌店,笑吟吟地对他说:“那里有试衣间,进去换一下吧。”

    “他们会乐意?”离三很难想象,这个城市除了公共厕所,还有哪些地方愿意行人方便。或许有不少,但可能不包括花红衣说的这家服装店。

    花红衣一点儿不嫌弃离三的脏衣服,洁白干净的手径自抓住他的衣袖,拉拽着他一面走,一面说:“不试试又怎么知道。”

    “喂,说你呢,脚不准伸进来,出去!”

    没等离三两只脚踏进店里,店里闲着的女店员眼细,一瞧门口进来个衣装不干净的人,尖叫的同时,她又快步冲上去,双手张开用身体挡在离三的面前,牙尖嘴利地开始数落讥笑他一通:“哎,你赶紧走,赶紧走。我们店的衣服价贵着呢,不是你能买得起的……”

    花红衣一言不发,双手抱胸,幸灾乐祸地看眼前的一出好戏店员像泼妇似的骂街。

    “喂,你怎么还不走啊,出去出去!”

    “你们开店迎客,还挑客人?”离三憨笑道。

    小姑娘双手叉腰:“我们不挑客人,但我们挑穷鬼!”

    噗嗤,花红衣立即笑出声。离三横目,看她作壁上观,也不恼,转向骂出难入耳话的女店员,摊摊手,一本正经道:“给鬼穿的丧服,那的确不适合我。”

    “你,你说谁卖丧服!”

    呆在里面的店长听闻到动静,走到门口了解情况道:“晓华,怎么回事?”

    “张姐,你看看他,他这人刚才想进店里,让我拦下了。”晓华邀功似的对店长说,神色得意。“我让他走,他非但不走,还骂我们店是卖丧服的。”

    然而结果出乎晓华的意料,张姐非但不表扬,而且批评道:“那你干脆打发他走好了,怎么能在店门口骂人,影响多不好。”

    晓华支吾着:“我……”

    店长不愧是店长,八面玲珑,即便歧视离三,也不刻意地显露,反而客客气气说:“先生,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请你离开吧。”

    “他是和我一起来的。”久久不说话的花红衣突然出声道。

    张姐顺着声音看去,顿时眼前一亮,当即一把将堵在门口碍事的晓华拉到自己的身后,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那欢迎您两位光临本店。”

    “我们不是来买衣服的,是想借你们试衣间换个衣服。”花红衣懒得做样子,直接点出来意。“方便吗?”

    “没问题。我们试衣间现在有空,请便。”

    张姐这出奇的恭敬样,惹得阅历浅的晓华摸不着头脑,压低声音提醒说:“张姐,你怎么能放他进来呢,影响到其他客人怎么办!”

    “两位是谁要换衣服?”张姐根本没有时间搭理她,可以说心思全在眼前二人上,热情无比。

    离三回答说:“我。”

    张姐的背立马微微弯了几乎三十度,她扬起手臂,一边指引,一边说:“那先生请跟我来。至于这位小姐,请您到前台稍坐一会儿,那边有备好的茶水与糖果。”

    吧嗒,门一关上,张姐却没有离开,恭恭敬敬、笔笔直直地站在门口等候。

    晓华一看,藏着一肚子委屈和疑惑的她,凑到张姐的身边,噘嘴道:“张姐,你为什么放他进来啊?”

    张姐一戳晓华的额头,柔声地教训道:“你个小丫头片子,有眼不识泰山,知不知道你刚刚可是冲了贵客!”

    “贵……贵客?”晓华结结巴巴道,“张姐,你说他,就他这打扮的,是……是贵客?”

    “你懂什么,富贵的人都有特殊的癖好。”张姐肯定道。

    “没……没瞧出来。”晓华迷糊道。

    “所以你还得练。”张姐神神秘秘地指向前台坐着的花红衣,“看,看见那女士手上戴的那块表了没有,知不知道那块表什么来历?”

    晓华激灵道:“名表?”

    “今年百达翡丽全球特别限量款,一只少说要上百万。”

    “上百万!”晓华冷不丁一哆嗦,幸亏反应及时,双手掩住了嘴,没吊着嗓子喊出声。

    张姐批评说:“这样的人,非富即贵,是你能拦的吗?”

    “我……我……”

    她们正聊着,与此同时,离三也换好了衣服走出来,干净简洁的着装瞬间吸引住坐在前台的花红衣。

    “先生,这身衣服真是太适合您。”张姐机灵地在旁拍个马屁。

    花红衣细细地审视了几遍,看他穿得雄姿英发,仪表不俗,暗暗赞叹自己的眼光高超,给他选的衣服确实合适他。

    花红衣啧啧称赞说:“佛是金装,人是衣装。要装,就要衣服衬着。你看你,现在多帅气。”

    “这件衣服我要带回去,以后还能穿。”离三手里抓着脱下来的迷彩服,不无珍惜地说。

    “不好意思。”花红衣呼叫说。“能麻烦把这些装进袋子里,嗯,还有给我一把剪刀好吗?”

    张姐亲自拿来一把剪刀,就听花红衣吩咐说:“剪一下露出来的挂牌。”

    “晓华,你剪下挂牌。”

    张姐命令了一声,自己眉头不皱一下,亲手把满是油渍略有酸臭的迷彩服装进纸袋子里,捏着绳子双手递交给花红衣。

    “你这个店长很不错,给我一张你的名片吧。”花红衣会心一笑。

    张姐一听,抿着嘴简直不敢呼吸,心扑通狂跳,她无比清楚,她是入了贵人的眼,不说腾达,再不济也会光临几趟小店。想想,她就像高兴喝醉了酒,人微微摇晃精神有点飘,嗓子控制不住地高了几个调:“晓华,留心点。”

    咔嚓!

    面对前几分钟被自己骂的狗血淋头的离三,晓华羞得脖颈、耳朵红了一片,她偷偷摸摸地瞄了眼离三,心忖有钱人难道都是这样的吗,怎么跟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阔少公子不太一样。

    边想,边小心翼翼地剪下挂在离三衣服外的铭牌,晓华把它放在手里,眼不经意地一瞅,心咯噔了一下,衣服的牌子她认识,balenciaga,巴黎世家!

第六十七章 革命

    半岛咖啡馆,从九九年第一家店进驻新天地起,分店如雨后笋,星罗棋布在大江南北,以一流的咖啡烘焙、精致的西点佐餐,倍受青睐。

    此刻,离三与花红衣面对面,坐在落地窗旁,望着店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各有心思。

    当当,手捏着勺子搅拌了会儿,花红衣轻轻地敲了敲杯壁,端起香浓的咖啡,在唱片机播放的古典爵士乐下,小口地呷了下。瞬间,逛了一会儿感到疲乏的身体仿佛注入一股能量,由内而外焕发精神。

    她说道:“这家店的味道不错,尝尝。”

    坐在对面的离三,渐渐散去对陌生环境的不适,他坐立能安,也不东施效颦,学着花红衣的样子优雅地品尝,而是抓住咖啡杯,不嫌烫手,更不嫌烫嘴,喝热开水似的,牛嚼牡丹似的一饮一大半。

    入口苦中带点酸带点甜的滋味,让头一回喝的离三很不适应,“原来这就是咖啡!”他眉头微皱,放下杯子。

    花红衣注意他饮前饮后脸色的变化,柔声问:“怎么,觉得味道不好?”

    离三望着杯子里热气腾腾的咖啡,如实说:“反正我不会花这价钱喝它。”

    “牙买加的蓝山咖啡,物超所值。”

    “一杯要多少钱?”

    花红衣也不因他的“抠搜”样心生小觑,她笑说:“你身上衣服的两倍。”

    “两倍?”离三展开从桌上拿的菜单:“可这上面的价格写的是一百四十五一杯,怎么这杯却要四百?”

    花红衣微笑着解释:“那上面的,不是蓝山咖啡。真正的蓝山咖啡,用的是牙买加的咖啡豆。但可惜,牙买加从来没向我们出口过生豆。”

    “也就是说,上面是以假当真?”离三挑眉道。

    “是,也不是。更具体点,就是它不是蓝山咖啡的滋味,却是有它的品味。”

    “品味,滋味?”

    花红衣呷了一口咖啡:“是啊,来咖啡馆,谁又是来解渴的呢?喝咖啡可一点儿不解渴,他们都是尝鲜似的品品滋味,可心里实际想的是装装品味,就像某些老板办公室里的藏书,只是装潢一样。既然如此,就不要跟咖啡馆讲实惠。老板是顺应需求,投其所好,满足一些人的虚荣心,挣点品味的钱罢了。”

    “那这一杯?“

    “这是正宗的蓝山咖啡,咖啡豆是这家老板的私藏。”

    花红衣手臂搭在椅子把手,微向后仰,她淡淡地说:“我偶尔没事就会来坐一阵子。这家的老板认识我,知道糊弄不了我,也不敢糊弄我,呵,所以总会特意从国外备一些应急。”

    “品味,原来这么值钱。”

    离三砸吧着嘴,把空的咖啡杯搁在一旁,接着拿起一杯白开水,咕咕一口气灌下,却不立马把杯子放下,而是瞅了眼空的玻璃杯,自嘲道:“像我,还是适合喝凉白开。”

    “如果你喜欢这味道,以后可以天天来,我请你。只是,你喜欢吗?”

    离三摇摇头,“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觉得可笑。”

    “可笑?”花红衣笑吟吟着。

    “有的人或许奋斗一辈子,也不过是在这里喝上这么一杯咖啡。”

    “呵呵。”花红抿抿嘴,“那你就小看这咖啡了,这世上还有更精贵的,而最最重要的是,和谁喝咖啡?”

    “比如你,需要多久呢?”离三扬了扬嘴唇。

    “我一般喜欢一个人独处。”花红衣举了举杯子,“偶尔能让我妥协的,只有我敬重或我重视的人。”

    “谢谢。”离三意有所指,“谢谢你的咖啡,让我更喜欢喝水。”

    花红衣轻笑说:“是喜欢喝水,还是喜欢,上善若水?”

    离三为之一怔,她是除沈清曼以外,第一个看出他端倪的女人。但与沈清曼不同,沈清曼每次看自己的眼神,总是脉脉充满爱情的缱绻。然而,花红衣却是诱惑包裹下的攻击,像一尊大炮一样在每一次对视中,用炮弹轰陷他心理的堡垒,想打穿出一个深入他心灵的洞。

    “你误会了,我喜欢水的平平淡淡。”离三微笑回道。她还是低估了离三的城府,他心里的这座城,即便是徐汗青,到现在也找不到门。

    “你喜欢平平淡淡?”花红衣一问,离三不答只点头,她手背掩住嘴,噗嗤一笑:“你不说的话,我还以为你是轰轰烈烈呢。”

    “轰轰烈烈,平平淡淡,可以一起。”离三这话,话里有话。

    话一落,这次轮到花红衣为之一怔。已经高高在上很多年她鲜有机会再接触底层小人物,可是这两次面对离三,他给她的不仅仅圈子以外的新鲜感,同样萌生一种游赏腊冬梅林园的感觉他就像苦寒里的傲梅,不卑不亢。

    她收敛起故作轻浮的笑,凝视着他半晌不说话,看了一会儿,又不自禁地笑起来,这次的笑声真诚,夹杂着她对他无比的兴趣。

    “既然这样,就不要勉强,走吧。反正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出发了。”她瞧了瞧腕表上的时间,抓起桌上的手包起了身。

    “还要去哪?”

    “五点三十六,到饭点了,请你吃饭。”花红衣见他张口欲说,立刻猜着他想说什么,伸出手说,“不许拒绝,走!”

    离三无奈地笑了笑,此时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上了枷锁铁链的罪犯,正被花红衣押送到下一个点。

    “我喝不惯咖啡,也吃不惯面包。”他说道。

    花红衣像猎豹盯着猎物般,灼灼地盯着他,“是吗?我也吃不惯面包。“

    说笑着,离三又上了她的玛莎拉蒂这辆“囚车”,随后又在一阵轰鸣的引擎声中,踪迹便在新天地消失得没了影。

    “这首曲子叫什么?”

    “贝多芬的月光曲。“

    “月光?可你的车为什么开的像陨石。”

    离三紧握着手把,蓝色的玛莎拉蒂在马路上风驰电掣,令他感到不适,一直到昼锦路才缓解下来。

    车速渐渐慢下,驶进了入口窄小的城隍庙广场停车场。

    花红衣打了个方向盘,车溜进停车位,她说道:“下车吧,吃饭的点不远,往前面再走一段路。”

    离三一下车,又是两眼一抹黑,不认识东南西北,就像山沟里的狗一样,方向感不差,嗅觉也灵敏,可都市的陌生感太浓,在这茫茫的人堆里,天上地下,他就是一只不知归路的流浪狗。

    “这边。”花红衣招招手,接着转过身身姿曼妙地步行。

    其实,他们根本不必费这三百米的脚程,随随便便就可以找一个更合适更近的位置停车,然而她还是这么做。做的理由,毫无疑问是出于私心

    有一点,是因为他长着一张酷似熟人的脸,她想弥补遗憾,让他替代着和自己逛一趟夜晚的城隍庙。

    另外一点,她想近距离地多观察观察离三。不仅仅是出于徐老对他的器重,也是两次的对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是大人物不经意间的一低头,注意到一个小人物挣扎的特殊,而是他作为男人,一个贫寒的男人,似乎与生俱来一种独特的魅力。

    这使得,看他,比看这热闹的夜街风光有意思。

    和车里不同,从停车场出来,一路静悄悄,他们俩走了两百多米,到现在一句话没讲。

    离三情有可原,他一个从陕北来的土包子,二十岁之前除了吃沙子,就是吃黄土,等到了摩登的沪市慢慢地睁眼看世界,那印入眼帘的花花世界可不得叫他眼花缭乱。

    离三张望街道上的人群,品味、格调、优雅、浪漫、摩登、经典,沪市的一切,似乎生来就是给富贵者享受,却总是毫不客气地拒绝贫穷者伸手,尤其对于农村外来人,可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要来,他们是贫穷,他们是悲哀,而他们,同样是祖祖辈辈痛苦的希望。

    漫步在灯火通明的闹市,这条街上,在他之上的,多不胜数,而在他之下,恐怕除了眼前的几条流浪猫狗,他谁也比不了。抬眼一望,明晃晃的灯格外刺眼,闹哄哄的人非常嘈杂,惹得离三心中掀起惊涛,一浪比一浪高。

    说到底,再沉稳,也不过一个刚二十的乡下汉。就算离三轻易地打倒十三太保,但他的武力,和大都市一时给他的压力相比,蜉蝣撼大树。

    但转念间,他轻笑了下,连旧社会的三座大山都能掀翻,蜉蝣的农民怎么不能撼动大树?一时间放松下来,心跳加速的离三很快地平静下来,喜欢水的他之所以喜欢水,是因为心境再如何大起大落,终归要回到风平浪静,然后波澜不惊。

    再次环视,繁华四周,触手可及的,只有免费的空气,公共的灯光,拥挤的街道属于离三。

    哪一处的绚烂下,都有离三的羡慕,哪一处喧嚣下,都有离三的落寞。慢慢地,他神情严肃,越来越严肃,沉静的心再次汹涌澎拜,不断地,不断地拍打他的心岸,使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质问自己

    穷命,不革自己的命,行吗!

第六十八章 国宴

    豫园路115号,九曲桥畔,就见金边白玉上嵌着在三个金圈里竖排的“绿波廊”。

    餐馆三层,明清风格,海式菜系,招待过美前总统克林顿、英王伊丽莎白、日前首相竹下登等政要名人而闻名海外。

    走廊里,夹道的墙壁上张挂了几十位外国元首级贵宾用餐时的照片,直让未吃饭刚入门的食客,每上一级台阶,心跟着上了一级,顿觉上档次,脸有体面。

    “先生,小姐,欢迎光临。请问几位用餐吗?”

    前台迎宾的接待员有气无力,五六点,事绿波廊忙碌的高峰,食客一茬接着一茬,忙得晕头转向的她喊的嗓子有些干。

    “两位。”花红衣微微嚼着绿箭。

    “不好意思,小姐,如果是两位就餐的,一楼暂时客满没有位置了,可能需要拿号排队,您介意等一下吗?”

    花红衣微笑着,“把你们姚经理叫来。”

    接待员看花红衣气质不俗,淡淡的语气里透露着一股威严,她不敢店大欺客,小心地顺承着,转头喊道:“经理。”

    “哎呀,花姐来啦!”

    姚经理肥头大耳,应衬了脑袋大,脖子粗,不是经理就伙夫。他穿着得体的西装,一边匆匆忙忙地越过一干人奔来,一边拿着手帕擦拭头上的汗。大热的天,大热的生意,纵然中央空调已经降到21度,他胸前丝绸衬衫依然湿透。

    “姚胖子,我订的位子,留着吗?”花红衣嚼了一会儿的口香糖,嘴厌了,微微挪着视线想找一张纸巾。

    “花姐,不嫌弃,您吐这。”姚经理心思灵活,一瞧便知花红衣找什么。他憨笑着,把擦汗的手帕打开,像伺候后宫妃嫔佳丽的太监,捧着痰盂恭候老佛爷降下“凤涎”。

    就在这时,离三从装在袋子的迷彩裤兜里,摸出褶皱不堪的草纸,那是他们工地大号的标配。

    他一点儿不忌讳,大大方方地说:“吐这里吧。”

    花红衣露出笑容,低下头吐了进去,然后说:“怎么出门也带纸?”

    离三愣了愣,沈清曼的模样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他不自禁复述着她的话:“男人女人出门,总得有一个人备着。“

    话一落,花红衣随即一怔,想不到眼前粗犷豪迈的汉子,竟也会有温柔细腻的绅士一面。

    “心有猛虎,细嗅着蔷薇。”她喃喃道。

    离三瞥向她,“你说什么?”

    “姚胖子,位子在哪呢?“花红衣头拐向姚经理,转移话题道。

    “老位置花姐,都给您预留着呢,您两位这边请。“

    姚经理抛下忙碌的前台,抄起两份菜单,恭恭敬敬,小心翼翼,一边指引道路,一边问:”花姐,菜的话还按老规矩,照常的上?”

    “不,由他点。”

    姚经理顺着花红衣的声音,悄悄地打量着她身旁的客人,瞧他的面孔有些陌生,既不在电视电影、报纸杂志上见过,也没在自己十多年贵客接待的记忆找到印象,但不管怎样,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位不显山不显水的,就算不是一个爷,不济也是一个公子少爷,反正他招惹不起。

    帮两位把座位拉好,等他们刚坐定,姚经理搁下菜单,公式化地询问:“这位先生,这是本店的菜单,您看今晚要吃点什么?”

    “你点吧,想吃点什么就吃什么。”花红衣手托着自己的脸腮,望着离三。

    离三翻动着精致的菜单,感觉嘴里的口水分泌得更多了。他何曾想到,一个十多岁把野菜树叶团子当饭,幻想最多的是吃一个烙饼蒸馍的自己,在来到沪市刚刚一个多月,就上座能吃上比陕北李珲家大摆的流水酒席更高档的饭菜,而且,仅仅是一顿晚餐。

    姚经理看离三迟迟未说,以为犯了纠结,他拘谨着推荐:“先生,我们绿波廊是正宗的本帮菜,这边特色的有‘红烧回鱼’、‘水晶虾仁’、‘八宝鸭’……您要不要试试?”

    离三摇摇头,把菜单合上,“无非一个饭,糙人最好对付,客随主便,你请客,就你点,我什么都吃得下。”

    花红衣从手包里取出摩托罗拉600i,打开翻盖一面查阅短信,一面说:“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全点上也没关系。”

    “花姐,那全上吗?”姚经理请示道。

    “不。点多了吃不下就浪费了,庄稼人是最见不得浪费的。”离三拒绝完,把菜单呈给花红衣。“你是这里的常客,就上几个你觉得好的吧。”

    花红衣吩咐道:“那照英王的招待一样上吧,记得让师傅留意点火候。”

    “花姐,这桌貌似容不下,您看……”姚经理拉下脸,紧张为难道。

    “姚胖子,懂御膳吗?你把英王的菜,就着以前紫禁城皇帝的吃法,上一盘下一盘,懂吧。”

    “哎!”姚经理答应了一声,转身正准备亲自到厨房传达旨意。

    “等等!”

    离三一听,招手阻拦道:“我一普普通通的粗人,吃国宴菜,合适吗?“

    “有钱,哪里都合适。”花红衣轻笑道。

    “那谢谢,这回打你的东风,老百姓吃一回御膳。“

    “敞开吃吧,钱不能直接吃进肚子里。”

    花红衣笑吟吟道:“姚胖子,再按老规矩,来四冷碟、四热菜,注意点时间。”

    “行,您两位稍等。”姚经理拾起菜单,拔腿麻溜地走了。

    “吃完这顿饭,我是不是可以回去了?”离三说。

    花红衣说:“不急,已经帮你请好了明早的假。”

    “我看不必了吧。像我这样的,能跟你同桌,能吃上这样的一顿饭,你已经很报答我了,不需要再报答什么。”

    “呵,吃顿饭,你以为就是报答?”

    离三反问道:“恩人觉得是,就是,难道不是吗?”

    “不是。以我的身份,你救了我,如果只是请你吃顿饭就让你走,不是叫报答,是打发,我们花家从来不干这事。”

    花红衣轻轻拍了拍桌子,眉毛一挑,京片子浑圆有力,说的是一个有底。

    “那你的报答是什么?”

    “一件事。”

    “一件事?”

    “随便你说。”

    “随便我说?”

    花红衣嗯了一声,手在空中轻轻一划,接着伸出一根手指:“能办尽快帮你办,不能办尽量帮你办。这顿饭,或许明早前,想清楚把事告诉我。”

    此情此景,不禁让离三回想起那晚来找自己的小胡,他们的来意何其相似,几乎如出一辙,只是区别在,花红衣握着由头,报恩的由头。沉默了半晌,等八宝鸭、酱鸭舌、蟹粉小笼、眉毛酥等等菜陆陆续续上桌,他仍然一言不发,只是拿起筷子夹一道菜。

    光吃菜不说话了很久,他终于开口:“什么都行?”

    “要钱、要权、要色……”

    “我要你”

    话音落,花红衣秀眉一蹙,脸色骤然寒下来,投向离三的目光,阴冷森森。但转瞬间,又阳光灿烂,她半认真半开玩笑道:“我,当然也行,但要看你有没有这本事。”

    离三咧开嘴笑,一本正经地说:“你误会了,我不是要你,我是要你帮我弄到一个大学的学生证,嗯,就明珠大学的学生证。”

    花红衣扬起眉毛,这才明白他是在戏弄自己,却一点儿不恼,反而对他的要求感到意外新鲜,说道:“只要一个学生证?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让你直接变成那里的学生。”

    “不用,我只需要学生证,而且时间不长,我用半年就够了,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使用正当,不会给你惹麻烦。”

    “我是不怕麻烦,我只是怕你吃亏罢了。”花红衣目绽溢彩,兴趣越发的浓。“你可想清楚了,这对我来说,可是连小忙都算不上。”

    “但对我来说,你就是在帮大忙。”

    花红衣噗嗤一笑,她渐渐明白徐汗青为何看重他,因为跟那些乐于当奴才的相比,他显得另类非但不感念不奢求大人物的恩赐,甚至敢于勇于违抗大人物的意志安排他犹如棋盘上的棋子,却根本不听从操盘者,一意孤行,按照自己的条条框框自行行动。

    而且,他一点儿不懊悔,意志坚定,哪怕他的这一个回答这一个决定,会错过了无数人削尖了脑袋、梦寐以求的机会奇遇,然而他视作微不足道的东西,就像两百万于他跟两百块一样,这种有钱富贵人逐渐形成的心态,他有,但不是靠钱靠地位养出来的,而是靠骨气撑着的。

    这使得无论哪个阶层,都无不正视他。因为真正的人上人,他们不会瞧不起任何人,除了那群没有自主意识的人。这些人,是不值得花红衣这类身份的人去看的,他们充其量不过是奴才,也就是鹰犬狗腿。

    “行,我帮你。”花红衣一诺千金,干脆地应承下来,心里期待着离三的下一步会怎么走。

    离三端起姚经理送来的茶水,举向花红衣道:“谢谢。”

    花红衣玩味地盯着他:“怎么说你也是一条汉子,既然要谢,以茶代酒,不讲究吧?”

    离三豪爽地答应:“成,我喝酒,你喝茶。”

    姚经理像王小二似的屁颠屁颠送上一瓶正凉的百威,刚想献殷勤给离三的杯子满上,却忽然神情呆滞,就瞧见一向在他眼里一直是优雅高贵的花红衣捧起自己的茶杯,一饮而尽,茶杯壁剩了一撮茶叶。

    哎呦,这可是虎跑泉边的雨前龙井,就这么干了!姚经理冷吸一口气,眉毛眼角不住地抽动,心疼得直哆嗦。

    花红衣一横眉,面容清丽,笑道:“我干了。”

    离三毫不犹豫,抓起酒瓶瓶脖子,仰头便灌。咕隆咕隆,喉咙上下动了三趟,一瓶透心凉的百威见了底。

    “你吃菜吧,我马上找人安排。”花红衣毫不拖泥带水,立刻打了通电话。

第六十九章 天知否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桌上的一盘盘、一碟碟,即便细嚼慢咽,花红衣也吃了不少,但远远比不上离三。他既不讲吃相,也不讲风度,差不多一多半是他狼吞虎咽吃光,吃的盘子那叫一个干净。

    花红衣拾起温热的湿毛巾擦擦嘴:“吃饱了?”

    离三毫不顾忌,当着花红衣这般美的女人,居然轻轻打了个饱嗝。

    花红衣娇容没有半点愠色,莞尔一笑,同时站起身,不像一楼大堂其他食客刷卡,如她这样的身份刷脸就成。

    “花姐,先生,欢迎下次光临。”姚经理腆着个肚子,行了个六十度的礼。

    离三跟着花红衣,从他身边掠过,一直走出绿波廊。刚踏出门,偏巧六点半,天上月正圆,一颗星星没有。

    他下了台阶,回头望着金碧辉煌的饭馆,回味着国宴的滋味,摇了摇头。

    “怎么了,味道不合心意?”花红衣斜了眼。

    离三剔了剔牙,“味道很好,只是量似乎少了点,光一顿吃饱的钱,足够在工地吃上两三年的。”

    花红衣摸出好彩薄荷烟,扬起一抹微微的笑,不因为离三刚才表现的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而是她从话里,感觉到一股子难得的真实朴素,是啊,他现在是一名农民工,这一顿即便吃了山珍海味,也不是真的土财主,他下一顿,下下顿,乃至接下来的顿顿,依然是隔夜发硬发凉的白馍馍,掺着碎石粒可能崩了牙的白米,以及一锅淡出鸟味有股杂味的土豆菜汤。

    顿时,她问道:“如果你刚才要求提的是这个,兴许我会包下一桌三年,随时随意你吃。怎么样,有没有为刚刚提的要求后悔?”

    “别吃干饭,可不好,我还是喜欢吃自己挣的饭。”离三习惯性地掏了掏口袋摸烟,摸了半天才想起来,烟在来时的迷彩裤里。

    花红衣察觉到,把烟递了一根,“抽吗?”

    “你这烟太娇细了,抽不惯。”

    离三翻开两块五的大前门,嘴从里面叼出一根,衔着说:“像什么人吃什么饭,我粗人,爱抽粗烟。”

    “娇细?那可不一定。”

    叮的一声,zipo燃着蓝焰,花红衣点上三支烟,生猛地一并吸了一口,非但面不改色,而且轻松地吐了出来。

    她淡淡地说:“得看抽的方式了。”

    离三呆滞了一下,不由地对花红衣的大气刮目相看。

    “走吧,去下一个地儿。”

    晚风徐徐,不像绿波廊门口,两人彼此无言,一前一后,又散了三百米步,放松地回到停车场。

    离三坐上车,花红衣启动车,但这次车速极慢。也许,酒足饭饱,人变懒了,车也变懒了。

    轮胎懒洋洋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海神三叉戟的玛莎拉蒂停在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花红衣一手伸在车门外,她拐了拐头:“今晚你就睡在这里,没意见吧?”

    “这里?”离三望着通亮的高楼,“一定要今晚住在这里?”

    “怎么,不愿住,是觉得这不够档次?”

    离三拒绝她的盛情安排:“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还是回去睡。”

    “上去看一眼都不愿意吗?”花红衣侧着头,“我给你订的可是外滩套房,往下一看,就是黄浦江。”

    黄浦江?离三迟疑了片刻,改变了主意,点点头:“行。”

    花红衣拉开车门,这个时候,早已恭候大驾的服务生赶紧上前,打开副驾驶座的门,侧到一边给离三让道。

    “先生,欢迎光临。”

    在服务员的敬礼敬语下,离三感到束手束脚,心跟脚犹如绑了铅块沙袋似的,重若千斤,但不至于软手软脚。噔噔,他头一回扎入到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厅,紧张之余,豪华装潢的气派顿时吸引住他的目光,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张望着,忽地一刹那,天花板上的水晶灯照得刺眼,像衙门拍响的惊堂木,一下让罪恶原形毕露般,此刻,他的卑微,从心底,投射到灯下的影子。

    花红衣微笑着看他像个小孩似的乱瞅乱瞄,一点儿不介意,倒是把大堂的顾客、服务生看得一愣,心里不禁嘀咕,这男的怕是个傻子,那女的怕是个疯子吧?

    “先生,小姐,两位请往这边。”引他们进来的服务生瞧着纠结,赶紧阻拦道。

    “先生,您预订的总统套房已经准备好,这是您的房卡。”

    从前台小姐领了房卡,离三在花红衣的陪同下,坐上酷似工地悬吊平台的升降机,想着这便是徐汗青提的电梯吧。

    嗡嗡,才到门口,花红衣手包里的手机振动,她一接听,连连说了三个“我知道了”,便挂了电话,接着转过头,表露出歉意,无奈道:“临时有点事情需要我处理,我得先走了。”

    离三理解道:“没事,你忙。”

    “喜欢的话,今晚就住下吧。这里有桑拿房、游泳池、按摩浴、健身房,记得不差的话,它的餐厅、酒吧也很不错,感兴趣想尝试,就一次性都体验一回。至于消费,可以全记在卡上,你不必担心自掏腰包,也不要不好意思替我省钱,没几个钱。对了”

    花红衣打开手包,从中拿出一张招商银行的黑金卡。

    “如果你嫌时间太早,不乐意这么窝在酒店里,可以去外面逛逛。门口我给你安排了一辆车,有什么地方想去,有什么地方想玩的,他都会载你过去。当然消费的,就记在这张卡上,放心,额度很大,一晚上你使劲刷估计也花不完。”

    “这是什么卡?”离三好奇道。

    “信用卡。”

    花红衣回答着,没有不尊重地把卡甩在床上,扬长而去,她径自地把手指夹着的卡甩了甩,“拿着吧。好好珍惜这一晚,兴许这一次见面后,指不定下次是什么时候。”

    说完,她把卡强塞给离三,飘然而去。

    啪嗒,门顷刻关上,离三收回目光,独自面对洛可可式的布局装饰,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误进入朱门的寒门,显得不伦不类,但内心没有产生一丝半点自轻自贱的想法。

    扑哧,他坐在弹性十足的席梦思上,双手不断地游走在蓬松轻柔的蚕丝被,两眼游视着偌大的卧室,忽而意识到,他今天可以住在这里,一个人住在比工棚宿舍大得多的多的这里,既没有李仲牛震耳欲聋的打鼾声,也没有李超三四天不洗脚的脚丫味,而且没有限时拉闸,灯可以从早一直亮到晚,意味着书一样可以从早到晚地读。

    可是,今天他住在这里,明天他又住在哪里?

    不还是工地吗!

    这里,不属于他,这样的生活,同样不属于他,也许将来没准,然而现在,他只属于工地。

    离三直起身,脚步沉稳地一步一步走向透亮的窗门,放眼望去,一条涌动有生命的江流淌着出现在视线里。沉舟侧畔千帆过,黄浦江面上以前泛过无数条舟楫,如今是巨轮压江,顺着时代的潮流,即便是浪,也遏不住这般的飞舟。

    两岸,特别是地图里标注的外滩,此刻霓虹闪烁,五彩斑斓,繁荣生机的颜色,映在离三幽深的黑眸里。他眼光扑闪,腰杆挺得绷直,这是他第一次站在俯瞰黄浦江的高度,虽然不是凭借自己,但恰恰因为不是凭借自己,才让他真切地感受到攀登上这层高楼,到底要付出多少的代价。

    想着想着,他像一块石头,一动不动。

    很久很久,这块石头终于动了,他呼了口气,抽出房卡,关上门,坐上电梯下了楼。

    花红衣说的车,是一辆凯迪拉克。司机鸣了下笛提醒,离三随即又进了车。

    “先生,您打算去哪?”

    “他去了哪里?”

    司机问离三,已经是昨晚,花红衣问司机,刚好是今早。

    “他上车以后,先是去一趟淮海路的新华书店,在里面呆了,一直到书店的店长说要打烊了,他才出来,出来的时候买了不少的书,把后备箱装的满满的,类别五花八门,我一时间记不住,但我顺手让店员重新给我打了一份一模一样的单子。”

    昨天当司机的,自然是花红衣请来的私家侦探。他恭敬地从公文包里取出卷成不知多少圈的书单,轻轻一拉开,起码可以够给自己当一条粗腰带。

    花红衣一边细看,一边问:“之后呢?”

    “离开书店,他又让我载着兜了一遍黄浦区,像淮海路、南京路,逛了至少有四圈,他的眼睛就一直看向车窗外,没有任何的反应动静,最后开了一遍陆家嘴,便回了酒店,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先看了三分钟的江景,接着看了一个小时书。等到了11点,上了洗手间洗簌完才睡觉。”

    花红衣紧蹙着眉毛,她没有用心在听,她的心神这会儿凝聚在手上的书单上,面色凝重又严肃。

    “对了,那家店不支持刷卡,付的是现金。可他没有现金,钱是我垫的,花姐,这费用能报销吗?”侦探清了清嗓子,难为情道。

    花红衣瞥了眼侦探,感觉新鲜,他这一趟秘密跟踪可是从她手里挣了六位数的钱,想不到竟会腆着脸,斤斤计较这笔书钱,她不由地好奇,好奇其中的原因。

    “为什么?”

    “因为太贵了。”侦探一想起昨晚后备箱密密麻麻的书,倒苦水道,“老实说,要是仅仅是几十几百,花姐,我老张犯不着舍下这老脸,垫了就垫了,可,可这毕竟是好几千,兄弟们挣点钱不容易,兴不起这样的大方,所以请花姐体谅体谅。”

    花红衣哭笑不得道:“他到底花了多少?”

    “花姐,还是您自个看吧,咱怕说了你以为报假账呢。”老张指了指购书单,“花姐,您翻到最后头,那有一个总数。”

    “4783?!”花红衣顿时一怔。

    “哎,没错。”老张弱弱道,“花姐,零头咱就不要了,您看能不能报效个四千七?”

    “他买的书够多的啊!”花红衣微笑道,“行,没问题。”

    老张也不是一毛不拔,他客气道:“谢谢花姐,谢谢花姐,您真慷慨,那……那辆三轮车我也不收钱了,全当免费赠给他。”

    花红衣疑惑道:“三轮车?”

    就在此时,酒店门口上班的服务生无事可做,正围在一起,议论纷纷。

    “唉,你们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

    “就是昨天一个大款啊!他晚上来的时候坐的是玛莎拉蒂,跟他一块是一个漂亮都不知道怎么形容的美女……”

    “是不是总统2号房?”

    “是啊,你也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他就是我带进来的。嘿,说来奇怪,他昨个晚上可又是香车美人,又是豪华套房,可今天怪了,他人出来,没有接驾的车,自己骑着一辆破三轮走了。喂,你说这人的脑子是不是傻啊?我还从没见过有钱的这么玩的。”

    “会不会是在拍电影?”

    “嗯,像,不然车后面为啥搁那么多书呢,一定是道具!”

    他们一个个碎碎念,由离三骑着三轮车,满载一摞摞的书,引出有钱人的品味怪癖的讨论,话题渐渐越来越歪。

    花红衣噗哧一笑,四千多块的书,那确实需要一辆三轮车。

    “花姐,还有,这是他一晚上的录像,还有归还的黑金卡,请您验收。”

    交完以后,老张转过身,忽然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回过头来,从口袋里摸出皱巴巴的一纸球,如实说:“对了,还有这个,花姐,他这一晚在房间别的都没有留下,就只有这个纸团我早上搜索的时候发现的。出于规矩,我没有立即拆开,现在交给您。”

    “好,辛苦你了。”

    花红衣点点头,慢慢地打开折皱的纸团,上面龙飞凤舞、苍劲有力的六字突现,立刻震惊有眼识珠的她。

    老张眨了眨眼,好奇上面写了什么。

    人有病,天知否,这字迹,这神韵,和她家里那幅传家宝有几分相似,花红衣心想着,呢喃道:“只是这意境不对劲。”当时写下这六个字的人,是在追忆故人,忧国忧民,患了相思的病,而他这是犯了什么病呢?

    她左思右想,她不知,唯有离三自知

    这“人有病,天知否”的“病”,是他第一次俯瞰黄浦江落下的一块心病,不单单是相思病的“病”,更是野心甚至雄心的“心”。

第七十章 幽灵(上)

    “同学们,你们现在已经大三了,一定要对自己毕业以后的规划做好打算。有的同学可以考研,继续学习,有的同学可以参加工作,当然,这里面一部分可能是非本专业,但也许某些同学,还是会从事广电新闻媒体,当主持人,当记者,当编辑……”

    “哈!”一个青春靓丽的女生双手托着脸颊,直视着黑板,两眼无神,打着哈欠。

    “噗嗤,赵婷,这才第一节课,你怎么就无精打采,是不是周末又熬夜看剧了?”

    “没有,上上周《天国的阶梯》就大结局了,这个周末就看了《情书》、《超级变变变》,暂时没找到想追的剧。”赵婷嘟着嘴,眼皮艰难地翻动着。

    旁边的闺蜜掩着嘴,乐道:“那你这是干什么去,ktv唱歌吗?”

    “哈,我呀,周六刷了一晚上的论坛。”赵婷揉了揉眼睛。

    “论坛,哪个论坛,猫扑、天涯还是凯迪?”

    “都不是,就咱们学校的。”

    “学校论坛,那里面有什么有趣的,不都是无聊猥琐男的征友帖?”

    “是啊,不过我昨天真刷到一个超超有意思的话题。”

    赵婷偷偷地瞄了眼讲台的教授,在他转身的工夫,伏低了身子,悄悄地说:“晴格格,想不想知道啊?”

    “赵婷,警告你啊,不许再叫我‘晴格格’。”

    这位晴格格,从长相上看,的确和《还珠格格》里晴格格的扮演者王艳有几分相像。秀气端庄的五官,不出众,却和谐得让人看着格外舒服。气质温婉柔顺,哪怕脸色不悦,说句恼火的气话,也没有攻击性。

    “唔,好了好了,杨晴,你别生气嘛。”赵婷顽皮地吐吐舌头,讪讪道,“我直接跟你说,我们学校里有一个幽灵。”

    “幽灵?你啊,是不是悬疑恐怖小说看多了,哪有什么幽灵。”

    杨晴白了眼,伸出两根手指,轻戳下赵婷的额头,“真是的,以后呐,少大晚上看《鬼吹灯》、《幽灵客栈》。”

    赵婷像小鸡啄米般点着头,“真的,真的,不骗你,骗你是小狗。昨天我就是在学校论坛里翻到这个才入迷的,差不多有二三十帖呢,还有几十个回帖。”

    “那都是无聊的人存心编的,这你也信?”

    “可不像啊,写帖子的ip我都查过,不是几个人串联搞噱头。而且,帖子的内容写得也很相似,虽然几个帖子有点出入,有的说是从网吧回宿舍,有的说从酒吧、ktv回来,但有一点是惊人的吻合,就是早上一两点回宿舍的时候,都隐隐约约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一阵接一阵没断过,当时以为人骑车,顺着声音一瞧,天灰蒙蒙瞧不清楚,就依稀瞧见”

    “瞧见什么?”杨晴感兴趣道。

    “就瞧见一辆三轮车浮在空中晃荡。”

    赵婷压低了声音,阴森森地说:“他们有的说上面有人在骑,有的说没人,然后跟上去想看清楚些,眨眼的工夫,声音没了,车也没了,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小树林里。于是,他们就四处找,想找到那辆车,可怎么找也找不到,就像在黑暗里凭空蒸发了。”

    杨晴坚定道:“这就是一个鬼故事。”

    赵婷摆摆手,否定道:“不不不,不太像编,而且里面有古怪。有不少回帖都说,根本没有什么三轮车,而是一个人影,呼哧呼哧的,嗖的一声就从眼前消失,和鬼一样来去无踪……”

    望着讲得绘声绘色的赵婷,杨晴淡了兴趣道:“这都什么呀!准是他们自己熬夜熬昏了眼睛,看错了,然后瞎编吸引人看的。”

    赵婷嘟着嘴,摇头反驳道:“不是,有目击证人,还有调查呢。听说有人还跑到保安室去问值班的孙大爷,可孙大爷说那个点压根没人从他门口经过。还真是,一二点,校门早关了,哪有人不登记报备能进来的。”

    “会不会是学生故意恶作剧,故意吓唬人?”杨晴宁愿相信有人吃饱了撑装神弄鬼,也不相信这世上有鬼。

    “不会的,为了验证,我礼拜天特意从家里回学校,把校区里里外外都翻了两回,还问遍了清洁阿姨和保安叔叔”

    赵婷耸耸肩,摊开手说:“可就是找不到一辆三轮车的影子。所以,关于它的帖子才会传的越来越厉害,传得神乎其神。昨天我又看了一下论坛,现在光‘校园幽灵’的帖子,已经激增到了五百多帖,好多人都自发组织起来进行‘幽灵行动’。”

    杨晴白了白眼道:“‘幽灵行动’,他们都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啊?”

    赵婷搓搓手,不怀好意道:“那晴格格您能不能赏脸,吃饱了没事陪小女子走一趟啊?”

    “去哪?”杨晴翻了个白眼,算是不在乎“晴格格”的称呼。

    赵婷全然忘了正在上课,她往杨晴的身边凑,一边像假小子似的伸手勾住她的肩膀,一边附耳轻声说:“图书馆啊。今晚我们去碰碰运气。”

    语出惊人,杨晴给惊得挑眉,嗓子眼微微上提,她略高声说:“什么!”

    “嘘,小声点,别让蔡老头发现我们讲话,不然又得扣平时表现分了!”

    赵婷急忙捂住杨晴的嘴,对视着她睁大的眼睛,轻声说:“晴格格,难道你就不好奇?难道你就不想揭露谜底,难道你不想搞个大新闻?我们可是学新闻的诶,理所应当要肩负起揭示真相、澄清是非的使命。”

    杨晴迟疑了片刻,思考了一阵,终于在伴随着下课的铃声,她拉开捂住她嘴的手,勉强点头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呢?”

    神经大条的赵婷雀跃地跳起来,兴奋道:“耶,你这么说我就当你同意啦。来,拉钩约定哦,今天晚上,就从深夜十二点等起,点我已经选好了,帐篷、单反、食物也统统准备好了。”

    “好呀,合着你已经算计好了,就等我中套啊,有你这么当闺蜜的吗!”杨晴瘪瘪嘴,“那万一没有幽灵,你打算呆多久呢?”

    赵婷阴谋得逞,抱住杨晴,撒娇道:“嘿嘿,就三四点,反正明天上午十点才上课,大不了课上再补觉嘛。”

第七十一章 幽灵(下)

    深夜十二点,子夜,地上五彩缤纷,天上黑沉沉望不到边,既没有月,也没有星,只有凉凉的微风吹拂,静悄悄中响起一阵树叶瑟瑟的婆娑声。

    夜,阴暗着。

    只有一个简易帐篷里,发出幽暗的光。杨晴、赵婷两个女孩守在营帐里,透过望远镜轮流监视图书馆的门口。

    杨晴习惯早睡,这会儿熬夜,一时间犯困,打着哈欠说:“赵婷,我看还是算了吧。你都说了学校那么多人这些天在找,幽灵果真存在的话,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赵婷较真道:“嘁!灵异诡怪的事件向来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杨晴,你知道尼斯湖水怪吗?你知道塞西尔酒店的‘黑色大丽花,你知道……’”

    杨晴熟知赵婷的性情,不反驳和她斗嘴,笑说:“赵婷,我觉得你不应该去当记者。”

    赵婷不解地问:“那我应该做什么?”

    “你应该去当灵异侦探。”

    赵婷尽管知道她在开玩笑,可她还是认真地想了想,接着惋惜道:“杨晴,你不知道,我其实更想当警察。”

    “警察?!”杨晴噗嗤一笑。

    “哎哎,我是认真的。”赵婷瞧她戏谑地看着自己,激动道,“我以前最喜欢看就是《重案六组》,重复了好多遍,高中做梦都想考警校当警察”

    她顿了顿,面露遗憾道:“要不是我妈反对,说女孩子当警察危险,非不让我报,要不然我没准已经是警校生,肩上扛一拐了呢!”

    “呦,原来你不是无冕之王,是正义化身,邪恶克星啊,”杨晴拿手捏了捏赵婷的鼻子,调侃道。“嘻嘻,我的赵大警官。”

    “去,去,那是星爷,不是我!”

    04年的沪市供电紧张,连外滩的霓虹景光偶尔都停,校园里的路灯此时成了摆设。在黑漆漆的环境里,两个女孩子一点儿不害怕,而且胆子还很大,嘻嘻笑笑,打打闹闹,一直聊着天,聊的而且是鬼故事接龙,一人一段接力构成一个鬼故事。讲的时候,她们心大,轮流拿电筒照自己的下巴,特别的阴森恐怖。

    编织了七八个故事,然而望远镜里仍然空无一物,她们的耐心和兴致,在渐渐凉寒的风中消磨殆尽,最先想打退堂鼓的,居然是一开始最先想探险的赵婷。

    “杨晴,我好困啊,要不我们回去吧?”赵婷的眼皮不听使唤地往下落,她几次三番挣扎,换来却是更浓的睡意。

    杨晴忍不住白了闺蜜一眼,捂嘴打了今晚不知道第几次哈欠,起身左扭右扭扭了三圈纤细的腰,然后说:“这个点回宿舍,铁定要被阿姨说的,还是去宾馆住一晚吧。”

    “好啊。”赵婷不怀好意地笑道,“嘿嘿,我又能抱着晴格格睡了。”

    杨晴抄手瞪眼,羞恼说:“分床睡。还有,赵婷你要敢再像上次那样,我……我就脚下不留情了,把你踹下床去。”

    “别”

    话未说完,赵婷突然听到一阵嘎吱的声音。她陡然一激灵,不是恐惧,而是兴奋地转向声源处,只见图书馆前面空旷的平地。依稀有两个黑影在更深的夜里走动。

    咯吱咯吱,和传闻里一模一样,右侧的那个黑影下的确骑着一辆酷似三轮车的东西。

    “杨晴,你看,你看,真有‘校园幽灵’,还有两个。”赵婷端着望远镜,压低声音,小声说话。

    与目前学校里普遍的卡片机不同,杨晴从帐篷里拿出准备好的尼康,调整到运动模式,按动闪光灯按钮,价值上万的炮筒镜头轻轻朝向不断移动的两个黑影,她一边小心地镜头跟着,一边说:“赵婷,光线太暗,强度不够,死马当活马医了,你拿着手电筒补下光。等一会儿,我数一二三,你立马照过去,我跟着就连拍。”

    “好。”赵婷答应了一声,关闭手电筒,手捏着它也对准移动的黑影。

    “一。”

    “二。”还没喊到三,杨晴情急道。“慢着,赵婷,他们分开了。”

    “那我们分头去追。”

    赵婷的胆像是铁做的,铁胆。她火速从帐篷里又取出一台佳能、一台松下微单和新的一只手电筒,她一面分配工具,一面安排任务:“杨晴,我体力比你好,我去跟那个已经跑远的人,你就跟那辆三轮车。记得,不管跟没跟丢了,及时来个电话,然后我们回帐篷集合。”

    “好。”杨晴回了一声,拿起手电筒和单反便跑了出去。

    呼哧呼哧,追了有一分钟的杨晴感觉到难以置信,虽说她跑步速度不快,却不至于追不上前面那辆听声音就能想到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然而距离是越拉越远,真的如幽灵漂浮一般,呼地一下能忽远忽近。

    难道不是装神弄鬼,真有幽灵?

    杨晴骤然一想,一股寒意慢慢地涌上心头,她跑步的速度随之变慢。可是当手电筒的灯光照向前方,那模糊可见的背影的的的确确是人影,促使着好奇的她不顾恐惧地继续追踪。

    又跟了两三分钟左右,忽然间,杨晴的耳边再也听不到“嘎吱嘎吱”的声音,她定睛往前一看,在微弱的灯光下,她看见所谓的“校园幽灵”停在保安室旁边,好像在和值班的孙大爷聊天。

    “小伙子,今天这么早就走啦?”孙大爷眨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弓着背,双手放在背后。

    那个黑影笑说:“是啊,大爷。赶个趟,明天工地有事。”

    “是吗?那是要早点回去休息。”孙大爷说完,摁了伸缩门按钮,给他放行。

    吱吱,门开了一个够他通行的口子。

    “老是麻烦大爷,真不好意思。”

    “没事,哈哈,没事。”孙大爷笑起来,年迈留给脸上的皱纹一横,像一朵菊花绽放。

    咯吱咯吱,破三轮车的轮胎又转动起来。就在此时

    “站住!”离得不远的杨晴喊了一声,同时手电筒照向那个黑影。

    灯光所至,闻声的人回头一看,容貌一目了然。

    这个“幽灵”,就是离三。

    他看了眼杨晴,不认识,又转回头,蹬起三轮继续骑行,人逐渐地没入夜的黑暗。

    嘎吱嘎吱,链条发出清脆的响声,他的行动彷如一个幽灵,一个孤独奋斗的幽灵,正在偌大繁华的沪市徘徊。

第七十二章 正主

    嗡嗡,嗡嗡,杨晴的手机响起。

    “呼呼,晴格格,我这边跟丢了,呼呼,你那边怎么样了,有没有追上?”电话里的赵婷气息不稳,喘着气。

    杨晴望着明亮的保安室,说道:“没有。“

    “啊!”赵婷遗憾道,“都没追到啊!”

    杨晴神神秘秘道:“没追到没关系,我现在已经知道幽灵是什么了。“

    ”什么?“

    “学校里根本没有什么‘幽灵’,是人。”杨晴肯定道。

    “你怎么知道?”

    “你先别问,赶紧来校门口。”

    七八分钟过后,赵婷匆匆赶到杨晴身边,她迫切地问杨晴:“你确定他们是人?”

    杨晴很有把握地点点头。

    “是吗!”赵婷露出意外之喜,她焦急地说。“那你有没有拍下照片?”

    “没有。”杨晴遗憾地摇摇头。

    赵婷脸色一变,由惊喜变成失落,她叫了一声:“啊!那今天我们不是白干了。”

    “也不白干。至少是人是鬼,已经清楚了。”杨晴抬起手指向保安室,“而且最最关键的是,孙大爷在说谎,他肯定认识‘幽灵’。”

    “为什么?”

    “我刚才看见他们俩在聊天了。”

    “呀!”赵婷跃跃欲试,一边往前走,一边说,“太好了,我们去问问孙大爷。”

    杨晴拉住赵婷的手腕:“等等,我们先想想该怎么问。”

    “谁在那里?”

    孙大爷留意到有两束光照在地上,他顺势一瞧,发现有人影,忙抄起手电筒和警棍,小心地从保安室里出来。

    “孙大爷。”杨晴、赵婷礼貌地打了声招呼。

    孙大爷走进一瞧,看见是两个学生打扮的女孩,松了警惕,皱眉问:“我说你们两个小姑娘,都几点了,不在宿舍睡觉,在学校干嘛呢?”

    杨晴不答反问:“大爷,刚才从门口出去的那人,您认识吗?”

    孙大爷故意装糊涂道:“什么人?没人出去过。”

    杨晴强调说:“大爷,刚才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您和他聊天,还给他放行了。”

    “他是谁?”孙大爷继续装糊涂。

    “就是从图书馆里出来的人!”

    “图书馆?没有,没有人。”孙大爷头像拨浪鼓似的摇,拒不承认。

    赵婷扬起邪笑,吓唬道:“大爷,我们只是想问问清楚。因为我听说最近图书馆失窃了不少珍贵的图书,学校怀疑是不是图书馆招贼了。我们今天,就是想帮学校查清楚的。”

    孙大爷笑着摇头,“调查?你们可别当大爷老糊涂,蒙我,你们俩个女娃娃咋帮学校调查?”

    “真的,我们两个都是学校宣传部的。”赵婷继续编瞎话,振振有词道,“呶,大爷您瞧,都带着装备呢。“

    孙大爷看她们不像说谎,嘀咕着:“是吗,图书馆出来这回事,我怎么没听说?”

    杨晴与赵婷从高中起就是好友、闺蜜,对赵婷的心思心知肚明,虽然她有时嫌弃新闻采访中错问的伎俩,但此刻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由此配合道:“因为这件事不宜声张,怕走漏风声让小偷警觉,所以是秘密调查的。”

    “真的?”孙大爷斜眼看向杨晴、赵婷。

    “嗯。”两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孙大爷望了望杨晴,看了看赵婷,认真的神色不似作伪,喃喃道:“有这事,嗯,不,不会,不可能是他,他绝不会偷东西。”

    赵婷小计得逞,惊呼说:“喔,原来大爷您真认识他啊!”

    孙大爷虽然年龄大,却不糊涂。他一瞧赵婷的神态,一下子恍悟,苦笑着摇摇头,很无奈。

    杨晴为糊弄孙大爷心生愧疚,不好意思地说:“大爷,您放心,我们不会把这件事告到学校的保卫处的,我们也不是有意撒谎的,我们就是想弄清楚那个人到底是谁?”

    “其实这个人,大爷也不认识。只是知道他呀,跟你们一样,也是个学生。”孙大爷看隐瞒不住,索性坦诚道。“偶尔会在图书馆呆得比较晚,总是三四点了才回去。”

    赵婷不解道:“不对啊,三四点那会儿,图书馆都关门了,大爷,他是怎么出来呢?”

    “他有钥匙。”

    孙大爷咧咧嘴说:“第一次撞见他的时候,应该是两点多吧,当时大爷正巡逻图书馆,刚巧撞见他从图书馆里出来,我当时以为是个小偷,跟踪他到了停车点,然后”

    杨晴回想起黑影的数,“噢”了一声,疑惑地问道:“可是这次,我们明明看见图书馆里出来了两个人?”

    “两个人?不可能,只有一个。”孙大爷极为认真地说。

    “哎呀,杨晴,你先别打断,让大爷继续往下说。”

    赵婷听得正浓,见被杨晴插话,拦下她,催促道:“大爷,然后怎么了?”

    “然后他给我展示了学生证,叫什么名字,我不能告诉你们。反正我问他‘呆在图书馆这么晚干嘛,是怎么从图书馆里出来的’,那会儿,我真以为他偷了什么东西,说什么也不让他离开,结果没想到,这个学生当着我的面打了电话,说找人来证明。“

    孙大爷缓缓地说:“大爷我呀,一开始以为是假的,等一接还真是保安处处长的,他让我不要多管,还让我以后保证他在门禁时的出行,别的事不要掺和。”

    能弄到图书馆钥匙,又能一个电话直接让保安处处长回话,那肯定有能量有背景,杨晴如是想着,面向赵婷,问道:“杨晴,你觉得呢?”

    名校里多的是藏龙卧虎的低调之辈,隐藏的官二代、富二代数不胜数,明珠也不例外,就她们新闻系的,里面不知道藏着几尊入了人间烟火的小仙大神,对此,谁都不晓得,也不随随便便地触犯,就算赵婷有一个当副厅的爹,和一个同级别的叔叔。

    赵婷心里也清楚道:“既然弄清楚是人,杨晴,那‘校园幽灵’这件事已经水落石出,没什么好调查了,我宣布结案啦,我们马上回去,收拾东西睡觉吧。”

    杨晴明白赵婷的意思,点点头,然后同赵婷一块向孙大爷鞠躬道歉:“孙大爷,刚才我们对您撒了谎,真对不起。”

    “哈哈,没事,没事。”孙大爷忙摆摆手,话锋一转。“赶紧回去吧,夜深了凉,而且两个姑娘在外面也不安全,快回宿舍吧。”

    他说完,转过身,弓着背,抄手在后,优哉游哉,慢慢悠悠地返回。走回去的路上,他莫名地回头,回头看的不是渐渐远去的杨晴、赵婷,而是图书馆的方向。他轻笑着,不禁自问:自己一辈子讲诚信,犯得着为他破例说谎吗,这样值得吗?

    孙大爷想不通原因,但有一点他明白离三这个蹬三轮的小伙子,带给不了自己什么所谓的有钥匙,所谓潜藏的大背景,只不过孙大爷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罢了。离三没有钥匙,当然,图书馆里的确是有这么一个人,孙大爷并非全在撒谎,这个人的确有图书馆的钥匙,而且图书馆里内部人尽皆知,只是不能宣扬保密而已。

    而且,孙大爷跟赵婷、杨晴说的也是实话,在图书馆里真出过这档子事,不过他撞见的是离三,误以为他是保密中的人物,结果不是,而他的同事吴磊,比较倒霉,遇上了正主,却认为他不是

    “你谁啊,怎么进的图书馆?”吴磊听信了孙大爷的话,以为离三是正主,当时把眼前这位当小偷了。

    “大叔,我是文学院的学生,这是我的学生证。”人把学生证递了过去,十分礼貌。

    “陈中。”

    吴磊拿手电筒照了下学生证,念叨完又把手电筒举起来照向陈中本人,不客气道:“现在几点啦,图书馆早清场了吧。说,怎么呆的图书馆?”

    陈中毫无傲气,拿出一串钥匙说:“我有钥匙。”

    “这钥匙谁给你的?”吴磊狐疑道。

    “王校长给的。”

    吴磊瞅了他手里的钥匙几眼,挑眉惊异道:“王校长给你的,怎么证明啊?”

    “我打个电话,让他说跟你说吧。”陈中客客气气,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

    “不好意思,王校长,这么晚了还打搅您,我就长话短说了。是这样,我今天从图书馆出来迟了,有师傅拦下了我,对,他出于安全考虑,很尽职,我不要求什么,我只希望你找个人能帮我证明。”

    只听陈中说了这一句,登时把吴磊吓得脸色煞白。

    据说,夜里迷糊的王校长一接到电话,惊醒以后便是震怒,在挂断电话以后,当天夜里急急忙忙给同样迷迷糊糊的保安处处长打了电话,措辞严厉,按保安处处长的说法,“他娘的,衣冠楚楚的副校长,急了眼都直接骂娘!”

    不出三分钟,就如孙大爷答复杨晴的,处长挂断了校长的电话,立刻给吴磊打来电话,而且语气不是和颜悦色,是气汹汹地狠狠地批了吴磊一顿,把吴磊吓得当时腿都打哆嗦,脸青得真跟鬼似的。最后,要不是陈中抢过电话,大气容人,反复要求不要处罚,否则第二天孙大爷就见不着吴磊了。

    从那以后,通过管理员陆陆续续、零零碎碎的小道消息,孙大爷恍然大悟,又陷入迷糊,那第一回遇上的离三又是谁呢,又认识哪个校长?

    吴磊,那个因孙大爷误导差点被开除的保安,和他僵了一段时间气消了才开口说:“那小大人说了,另外一个是他朋友。”

    “朋友?”

    同事肯定道:“对,朋友,他自己亲口说的。”

    想着,再回望黑漆漆的图书馆,如今和离三多次接触清楚他身份的孙大爷,现在心里开始纳闷疑惑,嘿,一个农民工,一个打电话能请动校长的学生,身份悬殊的两个人,怎么成的朋友?

    然而,孙大爷万万不会想到,他们两个不仅是朋友,而且是趣味相投的知己。

    嘎吱嘎吱,离三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咀嚼着今天与陈中交流的东西,感到获益匪浅。

    一路上,他分心无意识地骑行,却潜意识地正顺着已经骑行过数十回的道,驶向附近的菜市场,等它五六点开张,采购工地的食材。以前,这个工作是刘师傅夫妻完成,他们俩整的小厨房,负责工地几十张嘴,再活忙的时候只要起早贪黑,也勉强能应付下来。

    但是如今不行了,自从隔壁的二期工程,因为打黑除恶行动扫了苟威这块“烂泥巴”,二期地基工程便陷入了群龙无首的混乱状态,整个工地像烫手的山芋,愣是没人接手,差不多一直停工到了六月中旬,直到不知何故,张弛居然愿意从裕泰手里接下这摊烂摊子,渐渐地才恢复了运转。

    也由此,另一个工地也来解决吃饭,这一下子,上上下下百来章嘴全由刘大叔管上。这人一多,岁数都五十好几的夫妻俩便真地难以应付,光准备一日三餐已是极限,至于采买必须交给年轻力壮的来。这样的活,比起顶着越来越热的日头忙碌,简直就是一个美差,多少人动了心思。

    可大跌眼球的是,这样的美差莫名其妙、鬼使神差般落到了离三的头上。一开始公布这任命,顿时引起了很多人的眼热,毕竟好事怎么全给离三遇着了呢。

    有人说是刘师傅为了感谢离三,感谢他的膏药去了风湿病,执意要求的,有更确切的说法是陈国立指名道姓,这极有道理,毕竟他救过工头和大老板的命。因此眼热归眼热,谁也不敢再摆明面上抱怨,毕竟梁二柱子就是榜样。

    可以说,苟威这一仗下来,离三因祸得福,原本请花红衣弄个学生证,隔三差五从图书馆借几本回工地看已经是意外之喜,没成想到喜上加喜,又换回来这么一个半天的自由差遣,为他窝在图书馆看书创造了天然的条件。

    离三一般七天里,抽出一天在图书馆,偶尔看入迷了,就像这次,便熬夜到一两点,这个时候,他便不急着回去补觉,因为回一趟工地要蹬上1个小时,他习惯性地直接骑向菜市场,就像现在。

    嘎吱嘎吱,凌晨一两点的街道,空荡荡,人已经不是罕见,是绝迹。偶然能见的,是躲在垃圾堆、草丛地里的猫,或者狗,它们藏头露尾,没有安稳地熟睡,而在警惕地叫着,这座城市,这条街道,这个角落,对于它们,不是温暖的家。

    咯,三轮车停了下来,离三拉下手刹,在前轮扣上锁。他有备而来,这个“bei”是准备的“备”,也是被子的“被”,他爬上车厢,从里面扒拉出一条被褥裹在身上,背靠在挡板上,歪头斜脑地合上眼,小憩着,等待五六点菜市场开张。

    鼻间,一股子烂草土味,一股子血腥野味,弥漫不止。

    被褥外,夏天早上是热,是闷,晚上是凉,是冷。

    他熟睡着,梦里依然回顾在图书馆讨论不休的哲学与文学问题。

    和他一样在思索的,同样是上了床难以入眠的陈中,但在不知不觉中,竟然跟值班的孙大爷想到一块去了到底这个离三是何方神圣渐渐地,他似是清醒似是迷幻的脑海中,浮现着第一次初见的情景。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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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来的食介绍:
他是陕北李家村的庄稼汉,却不姓李,唤作离三。他没有姓,因为下乡知青的父亲丢下娘俩,跑回城了。很久,他成年,娘病死了,生在黄土坡的他前往繁华,寻找自己的姓。一路看来,城市森林里弱肉强食,弱者嘴里的总是——嗟来之食。跪着吃?吃下去肚子要痛的。站着吧,两条腿生来是站立和行走,不是用来跪的。嗟来的食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嗟来的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嗟来的食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