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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狐夫     揭棺起驾txt下载     揭棺起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章 恐怖平衡的终点

    【——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伍德·普拉克】

    【书记员:黒德尔·阿明】

    “十升水。”

    伍德照着清单念。

    “三十克椰香精、三十斤糖。”

    裸猿工人们按照老板的吩咐,在食堂的圆桌前围成一圈。

    伍德:“风干的柠檬粉,一百克。”

    他们盯着桌上的大水瓶,一样样魔术用料洒在纯净水中。

    这是列侬老爷带来的宝藏。

    在此之前,老爷已经把无数的宝藏送给了这些白发人。

    伍德:“咖啡酸四十五克。肉豆蔻、肉桂炒橄榄油五十克。”

    阿明一边做记录,一边从天秤上取下用料置换砝码。

    伍德:“酸橙汁一升。”

    在水缸中开始产生微妙的魔术反应。

    伍德:“加上一点点,黑不拉几的焦糖和葡萄酒的混合液。大概五百克左右。”

    一桶可乐原浆就这么做好了。

    比起中期工艺来说,早期原浆它一点都不贵。

    在注入苏打水这份灵魂之前,得向列侬境内的盐矿求购强碱和强酸,建起化工厂,制备酸式盐,也就是碳酸氢钠的原型。

    早在五十多年前,熊彼得女士就攻克了这个难关,做起可乐的生意,伍德相信唐仁皇帝也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言归正传。

    阿明先生在日记本上写写画画,先记一遍,再用语言复述一遍,以免出纰漏。

    “今天是六月一日,夏天要来了。”

    裸猿嗅着原浆的香味,脸上满是欣喜,伸长了脖子,手中拿着大勺,想要尝一口令人心神愉悦的糖水。

    阿明接着说:“尼福尔海姆的第一座化工厂即将打夯固基,气温越来越暖,冰天雪地即将化出一片柔软的土壤,要赶在秋收之前完工。”

    伍德吩咐薇薇带着卫生站的小护士们,给白毛工人们发了碗。

    ——这些工人手里的大勺构造奇特,是工业用器,勺柄比他们的手臂还长,用来搅拌炼金大锅再好不过,但是要用来吃东西,就显得非常笨重。

    阿明又说:“在开工这一天,伍德先生酿了一大桶甜汤,他和白毛野人打成一片,和他们摔跤、唱歌、跳舞。在芬里尔港的鱿鱼湾下水捞贝。开工前的几个小时里,甜汤终于能喝了。于是伍德先生又发给他们大勺,我一开始以为,伍德先生是捉弄他们,不然怎么给这么白毛野人那么长的勺子,我拿来喝东西都嫌麻烦。”

    ——工人们互帮互助,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再长的勺子,也无法拦住那颗渴望快乐糖分的心。

    阿明哪里能想到,这些人就是小刀和薇薇口中的食人族,是尼福尔海姆耀西古猿最像魔鬼的一支。

    他们身上依然留着荒野的血腥腐臭,但和伍德先生说的一样。

    ——如果不是为了填饱肚子,他们为什么要残忍地杀害同胞同族呢?

    “在耀西古猿的部族中流传着一个古老的恐怖寓言。”阿明看着其乐融融的列侬工兵和白毛土著,为日记本翻开新的一页,“一头狰狞嗜血的怪兽将部族赶到了西北最深最寒冷的地方,族人的大长老告诫族人,不能因为饥饿就食用人肉,否则族人也会变成这头怪兽。这头怪兽的名字叫温迪戈。”

    尼福尔海姆的历史在这一天,要分作两段来讲。

    “部落最落后的野蛮人束起头发,使用皂角来清理脑袋上的寄生虫。”

    阿明拉着伍德先生,在船歌震天的号子声里匆匆离场。

    “部落最先进的文化人已经坐在养马场的饲料大机器前,成了列侬工兵的技术顾问。”

    大帐的皮料变成他们的身上的衣服,青砖泥瓦的楼阁都建了起来,一辆辆施工用车的核心引擎换成了柴油机。

    他们往火车站去,要赶去列侬境内那片战火连天的土地。

    阿明一边走,一边写。

    “最落后的国家还在用弹弓对付飞鸟。”

    伍德和妻子家眷告别,女儿才半个月大,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有十六个小时在睡觉,能这么安分全都仰仗那条耗能过高的尾巴。

    搭上火车,西北的风光飞逝而过。

    “最先进的国家,已经给战机的翅膀安上了双联式机枪。”

    日记上画着北约国最先进的武器。

    雏鹰III式单翼强击机。

    它拥有四门机炮,只有八十发弹药,油箱也小的可怜,只能飞三个小时,但是打下观测气球,射爆空中手无寸铁的敌人就像探囊取物那样轻松。

    制空权成为北约的战术优势,进而变成军事地图的战略优势。

    “在恐怖平衡被天上的雏鹰打破的一瞬间,森莱斯的西部防线全面崩盘,盘羊用钻石组织两家雇佣兵公司,笼络四十多路土匪强盗,往东都收缩防线。”

    在森莱斯的领土变成棋盘时,它失去了所有筹码。

    列侬的铁路修不到目的地,也无法把战略物资和士兵送到盟国的军营里。

    “开春以后,旭日帝国的三十多个议会爵爷被狡猾的将监吊死在城楼上,溺死在浴缸里,刺死在妓院中。”

    伍德用小勺搅拌咖啡,眉头紧锁。

    咖啡里没有加糖,没有加奶。

    他只是在做搅拌的动作,没有任何意义。

    阿明:“天气转暖,对多雨的南方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在冬天睡下的不止有家犬,还有毒蛇。在春天醒来的不止有庄稼,还有虫害。”

    叮——

    铁勺轻轻敲打杯耳。

    “随着春暖花开一道醒来的,还有疫病细菌,整个南方各个地方政府瘫痪以后,军阀接手的卫生站和医院变成了私人武装的私人诊所。战事从这里——”

    阿明将日记里的西国地图展开,手指从月牙关外的凤凰乡,顺着官道划去西南前线,分作四条枝干。

    “——到这里,从一月开战到如今,死了四十多万人。其中西斯莱哲丘陵攻坚战十二万人,普罗多林地会战二十二万人,期间病死的民众数不胜数,病死的士兵八万人,失踪十六万人。”

    一笔书,万民哭。

    这场战争的伤亡数字远超西陆任何国家,任何领导人的预估。

    原因有很多很多,非常非常复杂。

    在一月下旬时,北约联军选择烧山作为战车和步兵推进的前置条件,彻底毁坏了森莱斯西南两侧的生态环境。

    在二月中旬时,双方交火的主战场是西斯莱哲丘陵,这个地方多山多洞窟,很适合设伏埋雷挖战壕。一旦战事陷入僵局,只能用人命来争夺宝贵的战机。

    在三月时,梅雨季节和海风将寒冷阴湿的锋面雨吹来山区,山火过后多脂的树木遗骸带着毒水流进伤心河里,西南战线的储备粮已经所剩无几,再强大的士兵,也斗不过空空的肚子。

    在四月上旬,北约的陆空协同有了突破性进展。靠着飞机实时提供军事地图,后方亚米特兰源源不断的补给大肆蚕食着森莱斯的领土。

    在这个暧昧不清的时间点上,换来了一次四国会谈。

    主要谈战争本身是打是和。

    如何打,如何和。如何订立新的武器条约,如何保护医务人员。如何处理伤残兵员,如何对待战俘。

    只是这场交易的代价太大了。一百多天,平均每天有四千多人失去生命。

    战争使用的武器是旧世界战争中从来没见过的稀罕物,在百年之前,士兵身中数刀,留有全尸还能送回故乡让家人领赏。

    到了现在,亚米特兰的贵族老爷把儿女送到指挥部去镀金,想领一份战功,换一枚奖章。

    最后他们收到的可能只有一个金属狗牌。

    还有一张指挥部被炸药炸得粉碎的照片。

    让战争变得残忍的因素还不止这些。

    上一次西国之间的武装械斗来自亚米特兰与以勒城国的宗教战争,双方的冲突点在于皇权与神权。

    上一次士兵使用的武器是突火铳和矛锤,使用的载具是重甲木轮战车和马。

    上一次参战的士兵大多是平民和奴隶,一方为了皇帝允诺的权势,一方为了教皇允诺的自由。

    ——都是狗屁不通的东西。

    但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奴隶和平民愿意买单,他们大多不识字,也不知道如何用书本把自己身上的经历记录下来,留给御史,掀不起什么风浪。

    这一回不一样了。

    完完全全不一样。

    这一回有相机,有照片,有战地记者,有知识分子,有军医紧紧盯着血肉磨盘的正中央。

    他们都看着呢,看得清清楚楚。

    看见一个人,是如何登上战场,从磨盘的窟窿眼里扔进去,又如何经过山地,滚进战壕,身边洒满了断肢和脏器,看清他最后怎么变成一滩泥巴。

    他们有嘴,也有笔,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谁能想到……”阿明合上日记本,语气唏嘘,“……最开始,是因为一块小小的银币,把几十万人推进了一个地狱里。”

    伍德阴阳怪气地问:“谁能想到是一个金发肥猪当了战争狂人?”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陈先生。”阿明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觉得,有没有一种更缓和的办法,有没有……一种更温柔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解决银币的问题。像你做的那样,比如建工厂,搞文化,大家一起和和气气把吃喝都顾好,把钱一一清算。谁劳动谁就分得多,谁偷懒谁就分得少。”

    伍德挑着食指,性感炸弹摸了摸他光秃秃的脑袋。

    一头金发和见了春风的野草一样,长了出来。

    “这不是钱的问题,阿明。”

    他指正了阿明的错误。

    “银币没有错,绿钞也没有错。你说北约有错吗?”

    阿明:“我觉得它就是个错误。”

    伍德:“它错在哪儿了?”

    阿明:“我说不出来。”

    伍德:“你有家人吗?”

    阿明:“我以前有,现在也有。”

    伍德将过长的头发梳成小辫,绑在脑后。

    “你是家里最强壮的那个对吗?”

    阿明点头。

    伍德:“如果现在还在农业时代,靠着打猎和种田为生,你觉得,一家之主就应该是你对吗?”

    阿明点头。

    伍德:“那么这个家里,最有权势的人是你,任何事情是你说了算,对不对?”

    阿明想点头,但又有种难为情的意思。寻思半天,还是改口自谦。

    “不是的,我靠力气养活家人,家人也得像我一样,锻炼身体,以后我老了要靠他们。”

    伍德:“你知道北约错在哪儿了?”

    阿明不明白。

    “就错在这里,加拉哈德这么大一个家——每个家人都有自己一本经。”伍德指着窗外大西北的原野风光:“尼福尔海姆在西北,还在吃人,如果你不吃人,你就无法活下去,除非你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然不能融入他们的民风民俗,更不能和他们交朋友。治理时也要用因地制宜的办法。

    又看东都,如果你不能下海游泳,也当不了水手的朋友,更不能变成东都人的女婿。

    再看列侬,如果你是个矿工,你却不会挖矿,迟早有一天会丢掉工作,会卖身为奴。

    那么回到这个问题本身。

    加拉哈德这个大家庭里,目前北约的力气最大。

    北约这个小家庭里,亚米特兰的力气最大。

    在亚米特兰,决定为人价值的,是钱。

    它是家里最强壮的那个人,它没有对手。

    它用银元掠夺法盘剥家里其他人。并且按照这套标准给家人铺好了未来的路标。

    用它一个贵族老爷的民风民俗,给家中所有人定一套资本优越标准,穷困落后标准,有钱优等人种,没钱劣等人种。

    有没有钱,取决于银币的铸币权,也就在他们自己手上,在他们的知识和知识产权里,又用钱财来垄断知识,知识来生产军队,军队来绑架生意。

    ——你觉得这么做合适吗?这不是给它养老,它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老的一天,它想永远活下去。哪怕吃家人的肉,喝家人的血。”

    阿明:“它就错在这儿?”

    “不光是错在这里。”伍德抿着咖啡,把兜里的子弹往桌上码,放上一颗,就说一句。

    “你老了,干不动活了,孩子听你的,双耳不闻窗外事,跟你学了一辈子打猎,却发现外边早就不是那个茹毛饮血的野蛮社会。最终也会淹没在人来人往的钢铁丛林里,泯然众人矣。

    你害怕家人比你强壮,给他们喂毒药,打鸦片。对教书生产的东西一字不谈。

    你和家人明面说,要做高贵的地主,养宠物,搞马驹比赛,为环境捐款,留一颗博爱之心。

    你暗地放租,去搞一个等级森严阶级固化的金字塔结构社会出来。喜欢看决斗竞赛,给奴隶写报纸,宣传你的荣华富贵,让奴隶只为你永远坐在最上层而奔波努力。

    你明明能养活全家,却把粮食倒进大海里,因为没人愿意花钱买你的面粉细粮,他们穷得连饭都吃不起,得找你借银子买那么一点糠米粗粮。

    你和家人起了争执,因为有人不守规矩,不用银钱换粮食,你就要杀了这个家人,还伙同四五个帮手围而攻之。”

    阿明总算是明白了。

    这不是做生意、讲道理或者扩大生产就能解决的矛盾。

    要真按照陈先生说的那样,亚米特兰真的能从衣食住行几个方面养活整个西大陆的人口,只因为资本逐利的天性,减少人口,减少资源的消耗,好让老爷永远都当老爷,奴隶永远都当奴隶。

    “阿明。我和银币作对,并不是和几个商人,或者一个国家作对,也不是和北约作对。”伍德放下咖啡杯,“我在和一个反人类的魔鬼作对。工业化来了,它势不可挡。

    但魔鬼会害怕,魔鬼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我为魔鬼敲了一声丧钟,魔鬼就要来毁灭我。不光是我,连我的国家都不放过。”

    伍德握紧了拳头。

    “明天是四国会谈的日子。你是尼福尔海姆的工人代表。我代替索尼娅老师,作为列侬的外交发言人。我们要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审视敌人。我这个伍德·普拉克死而复生,你觉得有问题吗?”

    阿明感觉心头压了一块大石。

    他从来没当过官,一上来还是这么大的官,生怕自己说错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很天真。”

    伍德:“尼福尔海姆也很天真,它才刚出生。你平时怎么说,会谈就怎么说。”

    阿明:“那感情好……”

    伍德重复问了一遍。

    “我说,伍德·普拉克要死而复生,你觉得有问题吗?”

    阿明隐隐担心。

    “陈先生,你要我觉得,我还是觉得陈玄穹这个名字比较适合你,它安全。伍德·普拉克不安全,要是皇帝把你送上电刑椅,都是名正言顺,还能拿来和北约讲和,毕竟你是风口浪尖上的人,是你搅乱了列侬的市场,你让列侬失信于人。”

    “废除银币,在以前是名不正言不顺,我叫列侬撕了合同。这点我认。”伍德摇了摇头:“这次可不一样,大家去战场上见了真招,流血了,牺牲了。最后谈回钱的事情,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阿明:“你的意思是?”

    “我要麻烦星界的兄弟,再活过来一次。不然我看不清未来的道路。”伍德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风雨飘摇的多事之秋,谈到国家层面上,没有任何人是天真无邪,只有老奸巨猾的人精在使着阴谋。不搞阴谋诡计的人,通常都活不到那个位置上。”

    阿明终于动动脑子,想了想陈先生的动机。

    “你让伍德·普拉克这个名字活过来,和唐仁皇帝商量好了?”

    伍德俏皮地笑着,笑出洁白的牙。

    “没有哦。”

    阿明惊讶:“你是要他死啊?”

    “是的,唐仁活得够久了,该死了。作为列侬的一家之主,一点养老的意思都没有。”伍德拍拍手,让乘务员把杯盏送下去:“我帮他剔掉了王国的害虫,稳住军费。整治贪腐和鸦片,他屁股下的王位越来越像个铁桶阵,变得滴水不漏。

    我为他做了那么多——

    ——愿意放索尼娅老师来西北,证明唐仁他相信我。

    ——可是唐仁连一支正规军,哪怕一个教官,都不愿意送到尼福尔海姆来,他是在怕我临阵倒戈。

    他利用我走到这一天,只差一步,就能把亚米特兰拉下加拉哈德家主的位置。”

    卷起袖子,他把子弹一颗颗塞进枪里。

    每塞一颗,就说一句。

    “——我要用伍德·普拉克的名字,重新回到皇后大道的圆桌前谈判。”

    “——唐仁面对亚米特兰的外交官时,如果有卸磨杀驴的心思,会在见面时暴露无遗,战争会提前结束,用钱换命的交易要重新开始。”

    “——我不会让这些事发生,这次谈判不是讲和,也不是扯旧账,更不是对将士的沉痛悼念,”

    “——我要做的事情应该是火上浇油。”

    “——我要给唐仁一个信号,用森莱斯当棋盘下棋没有任何意义,心存幻想只会把列侬变成一张新的棋盘。”

    “——我要尼福尔海姆站起来,不再依附列侬这个王朝。”

    “——就是这样。”

    阿明好奇:“具体呢?”

    伍德·普拉克收好枪械,拿出可乐,推到阿明面前,要阿明喝点快乐水。

    紧接着反问一句。

    “你一直都喜欢在火车上讨论阴谋诡计吗?”

第⑤章 苗床

    【——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欲望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林间一跃而出!

    马蹄把乱石踩得稀碎,从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带着血浆四溅,打在林奇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骑士居高临下,遮住太阳。

    一身漆黑的钢甲,像是被战火煅烧过,手臂上的大弩箭头足有一指粗细,腰上的火枪枪管能塞进一个婴儿的拳头。

    从骑士铠的头盔里,瓮声瓮气地传出一个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认:“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骑士:“你穿着士兵的链甲,是哪一国人?”

    林奇连忙解释:“我不是哪国人……我不是……”

    骑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脑袋。

    “不论哪国,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惊慌失措,在这一刻浑身汗毛倒竖,拔腿就要跑!

    骑士吹着响亮的哨子,从林中钻出三四条军犬,黝黑的毛发配着油绿色兽瞳,从嘴里冒出的腥臭味能熏死人。

    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连忙站定,乖乖回头。

    他在河里跑不过狗,在林子里跑不过马,两条腿更跑不过箭。

    他苦苦求饶:“饶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么?”骑士问。

    林奇:“我只有这条命了……”

    骑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这短短的数秒之内,林奇决然不会猜到,眼前这位骑士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他会读心,像索尼娅老师那样,分辨出灵魂的形状和光谱,读出想法的颜色和善恶。

    他就可以看见,在铁盔之中的灵魂,已经变成一团黑中有红的恶焰。

    ——下一秒。

    他看见了锋利的箭头。

    他看见破碎的骨片。

    他看见自己的脑浆从前额迸出,红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后看见军犬猩红的长舌。

    骑士默不作声,策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头还留在林奇的脑袋里。

    他要这枚箭头作为证据,作杀敌的证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鲜的尸首,身上的链甲是战功的证明。

    他要带着林奇回军营,这个星期的物资补给又多了一块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战争结束,回到故乡见心爱的姑娘。

    骑士刚想下马拖尸体,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是个中气十足的男声。

    “你不能带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还没死。”

    从上游姗姗来迟,赶到尸山旁,凯恩·巴巴耶夫就这么突然登场。

    像是命中注定,一个沉睡的愚者总会遇见生命中的引路人魔术师。

    他穿着神袍,作为战场上的无国界医师,是两方兵员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躺上病床之前,没有人愿意主动将枪口指向医生。

    骑士愤愤不平,还想争辩几句。

    凯恩从袍子里露出军装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个营的?”

    骑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礼告退。

    军犬悻悻不满,一张张狗脸龇牙咧嘴,像是对着凯恩狞笑,畏惧着这头雄狮的声与威,只得作罢,跟着主人回了营地。

    凯恩漠然不语,低头看着林奇的伤势,观察着林奇的灵体。

    有两个灵魂在这具身体中打架,在互相争斗。

    他惊讶地盯着林奇的伤口,为这个小子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亚蒙神祇代表着生命。

    这个小子身上同样有生命,完全不输给一般的星界魔鬼。

    凯恩扶着林奇的脑壳,摸到后脑的透骨箭头,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两手扶住天灵盖,心中没底。

    ——能治好吗?

    他不知道,内心没有一点把握。

    在这场战争开始时,凯恩先生作为森莱斯的兵员上了战场,高强度的战争任务让他徘徊在生与死的大门前,自然学会了魔术。

    两只大手托着林奇的脑壳,阳光在凯恩手中,汇做一枚精致的钟摆,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丧钟,也是凯恩医生内心深处的恐惧之源。

    但是丧钟也为生命而鸣。

    凯恩看来,一个人死去了,遵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尸体会在土壤中自然沉降,变成泥土的一部分,亚蒙作为大地的母亲,将泥土重新塑形成树木,变成生命的养分。是自然的循环。

    此时此刻,他将丧钟贴在林奇的伤处,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这种做法会让伤口感染,让病人无药可医。

    但是凯恩的魔术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林奇大脑的损伤迅速复原,额头的骨质因为过度生长,一枚洁白的犄角刺出皮肤,血痂也跟着脱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林奇又醒了过来。

    这个小家伙醒来时刻表现得非常冷静,这一切像是一场梦,饶是任何正常人都会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记忆有一部分缺失,大脑中的语言区块刚刚复原,眼睛也是处于色盲状态,分不清红色与蓝色。

    当他醒来时,凯恩正在焚烧尸体,像一个战场打扫者,为战火中牺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尸体中的病菌和迷途的灵魂送回亚蒙怀抱。

    “你是谁?”

    林奇认出河谷的模样,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凯恩的脸藏在袍子里,只露出高挺的鼻梁,粗犷的眉弓,厚实的嘴唇。

    “凯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问:“我在哪儿?”

    凯恩:“伤心河,具体来说,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国交界处,列侬与森莱斯国的主战场,有七个国家的人种在这里混战,武器和装备有着两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着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个问号,现在变成了一百个,一千个。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个。

    “你在干什么……”

    指着凯恩身边的火堆,指着尸体燃烧时,冒出滚滚浓烟,指着余烬里那一团蠕动的肉块。

    林奇追问着:“你在干什么?凯恩!凯恩先生!这东西是什么?”

    “这是魔鬼。”凯恩解释道:“每当有人类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打开星界的大门,这些无主的灵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这个世上没有神,但是有魔鬼。”凯恩冷静地阐述着这个事实,一脚将肉块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满了污秽之物,神袍也变得脏兮兮的:“它绝对超出你的认知,小家伙,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着唾沫,把身上的链甲裹得更紧,生怕它们挡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点点头。

    凯恩接着说:“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学生,我是对付魔鬼的专家。”

    林奇:“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信息。”

    “我的时间也不多。”凯恩念念有词:“首先,我要欢迎你,来自星界的客人,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地球人?”

    此话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凯恩接着说:“我之所以要收你为学生,是因为你身上的魂灵非常特殊,你的【纯度】和【份量】远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对于魔鬼来说,你就像是一份在周末不需要工作时,晚上七点半特价打折售卖的战斧牛排,烤得滋滋响的那种,往外冒着香气。只要你出现的地方,绝对会有魔鬼想方设法制造媒介,来找你,来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断:“等一下!”

    凯恩不给林奇打断的机会。

    “不用等了,它马上要来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问:“你没有骗我?”

    凯恩:“好吧我骗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气。

    凯恩立马改口:“不是冒香气,也不是滋滋响,你现在还冻在冰柜里,只要你吃饱穿暖,身体健康,你的魂火汹汹燃起时,立马要上餐桌。”

    林奇刚松的一口气又提了回去。

    “此话当真?”

    凯恩用实际行动告诉林奇。

    “是千真万确。”

    从尸体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团黑影,在魔术媒介中汇做一个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温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对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长着一对毛茸茸的蹄髈,支撑着接近三米高的健壮躯干,身上的肌肉虬札盘结,像是一条条蠕虫慢慢抽动着肥大的身体那样。四条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干那样,锋利如刀,粗壮似树。

    凯恩面对这头巨物时,攥紧了手里的魂灵化身。

    他轻声呼唤着魂威。

    “丧钟。”

    钟摆的钢丝在瞬间变形延长,死死缚住温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刚睁开眼,就看见凯恩这个人类神官凶神恶煞的样子。

    它在咆哮,光是从喉结中鼓动出雷鸣一般的啸叫,就把林奇震得头昏眼花,喉舌发腥。

    它挣扎着,被丧钟的钢丝绳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粝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从来没离开林奇半分,仿佛从星界中降临至这团烂肉里,就是为了解开生命中最复杂的公式,就是为了林奇这团汹涌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么!?告诉它!不然它会追到天涯海角!”凯恩攥住钟摆的那只手,已经发胀通红,让丝线缠绕一层又一层,腕关节开始变形。

    林奇只得大声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这下它就记住你了!”凯恩大笑:“欢迎!欢迎!欢迎!”

    林奇惊讶地骂出声来。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时做的那样。”凯恩猛然松开手,在腕骨到达极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个电话号码,她在公开场合对你纠缠不休!”

    温迪戈魔鬼猛然一头撞在山壁上,还没等它回过神来,从滚滚浓烟中亮起两只红彤彤的眼睛。

    “R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ch!”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唤着猎物的名字。

    凯恩挥着拳头,把兜里的枪扔给林奇。

    “如果你没走到绝路,绝对没那个心情去看头顶的风景!”

    紧接着!

    双拳抱架,如疯牛惊象。

    两只脚板深深陷进了骨灰之中。猛然朝着魔鬼冲刺。

    “开枪!然后做个选择吧!Rich(林奇,又译为富有),连它都觉得你很有钱,肯定是赖上你了!”

    凯恩摇摆着上身,在四只巨爪间来回游荡,躯干像是一头灵巧的猫科动物,像是身经百战的丛林之王,两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着猎物。

    他得用这种方式去击溃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闲暇的功夫来换气,来和林奇交谈。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温迪戈了。

    “选一个你喜欢的!开枪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着手里的加大加长号银白色手炮。

    ——这几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驾驭的口径。

    而且还有个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不会开枪。

    “我不会开枪啊!”

    “打开保险,在退弹的膛口下边,和小纽扣长得一样。”

    “膛口在哪儿?”

    “在弹匣制退开关上边。”

    “弹匣又在哪儿?”

    “握住枪,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学生,你学得多快!”

    从空气中传来汹涌的声响,一阵阵拳风带着血的味道涌进鼻腔。

    林奇的脸色惨白,他看着那一幕……

    ——看看凯恩,他几乎在和一个“神”搏斗。

    那头温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划开花岗岩!

    而凯恩先生的神袍完好无缺,手上握着一块怀表,还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从印中迸出刺目的光来,仿佛对魔鬼的攻击已经奏效。

    他抬起枪口,扣下扳机的动作可用不着别人来教。

    “凯恩先生!你别动!”

    “你要开枪了?你想开枪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别无选择,我接受了!”

    “就这么简单?”

    “我做你的学生!和你学拳,和你学枪!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这么多人的命来换!我就是魔鬼的敌人!如果有人要召唤出魔鬼!那么我就要去阻止他!就这么简单!”

    “那就开枪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准。”

    “你知道自己打不准?”

    “我指着它的脑袋,但是怕子弹不认人。”

    “那就指着我的脑袋,子弹一定能认得它。”

    “你都是这么教学生的吗?”

    “威逼利诱说胡话都是老三样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个奇迹……”

    “我见过奇迹,是你的同乡,也是个地球人。”

    “他在哪儿?”

    “在列侬,当你变得足够强,我就带你去见他。”

    “好的!现在我多了个理由,要当你的学生。”

    “你还想开枪吗?”

    “不,我不想杀死你。我怕枪里没有子弹。我也不想杀死我自己。”

    “好的!你过关了。”

    砰——

    拳头轰断了温迪戈的鹿角。

    撑捶抵在魔鬼的长脸上,直直按往墙里。

    凯恩怒吼着,浑身的力量都调往一处,如流动不止的大河开闸泄洪。

    手中的丧钟好比超度亡灵的法印,让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过来,让尸体媒介焕发生机,再一次打进地狱

    “林奇!”

    凯恩两手齐上,生生把巨鹿的脑袋从上下两颚分开,扯作两瓣。

    “我的拳头叫神击圣格——”

    “——是亚蒙在人间的双手。”

    “它叫勇气。”

    “叫普拉克。”

第六章 困在军装中的人

    【——六月十三日记。】

    【主讲人——乔治·威灵顿。】

    【书记员——阿方索·默克里尼。】

    【旁证——裴罗庚·霍克伍德。】

    在三元县城,重炮和榴霰弹炸开的响声盖过一切,在密密麻麻的铁丝网下,在一处隐蔽的地下通路中。

    来自亚米特兰的兵员和尉官席地而坐。

    裴罗庚两眼无神。

    阿方索闷头抽烟。

    他们一个是陆军,一个是空军。

    在盘羊的游击队里,都算战俘。

    地窖的通风性很差,香烟熏得裴罗庚挣不开眼睛。

    一个二十岁,一个三十岁。

    一老一少两个爷们儿干瞪眼,看着脆弱的木门却不敢一脚去踹开它。

    阿方索曾经这么干了,要试着越狱。

    结果盘羊亲手把他强而有力的右腿给打得脱臼,再用魔术给接回去。

    没有办法,他们只得乖乖留在牢房里,从透气窗往外不时偷瞄几眼,看看铁丝网外县城的大马路,口中喊出撕心裂肺的求救,但比不过炮弹的啸叫,都淹没在一声声狂轰滥炸的爆炸音符中。

    ——这一幕令人绝望。

    谁能想到,北约联军的王牌飞行员和一个无名小卒,被地下游击队关在亚米特兰的炮兵军营旁边呢?

    每天军队起床时的号子把他们喊醒,他们甚至能看见战友们的大头皮靴,看见一辆辆战车滚动的履带,听见他们嘴里的低俗笑话和叫骂声。

    但他们的声音根本就传不到这些炮兵的耳朵里。

    ——因为一百多天过去了,这些炮兵或多或少聋了一只耳朵,还有不少人两耳失聪。

    负责看守他们的人,叫做威灵顿。

    是盘羊游击队伍里的一个老兵,也是三元县本地人,在炮兵营地旁生活了十二年,在当地颇有威望,能对付这些狡猾的北约战俘。

    成为威灵顿的俘虏以后,高贵的空军战士阿方索受尽了屈辱,作为临时翻译员的裴罗庚倒是学会了逆来顺受。

    就在六月十三日这一天早晨。

    他们之间因为一碗面,起了争执。

    阿方索尉官把碗筷给撂下,指着裴罗庚的鼻子。

    “列兵,你的态度有问题。你在吃敌人送来的食物时,不能露出欢喜的表情。也不能感谢他们!你点头哈腰的样子像是一条狗。”

    裴罗庚不这么认为,除了在战场上扣动扳机,朝着肉眼都看不清的目标射击时,以外的时间,这个弟弟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

    “尉官……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没有向敌人服软,我也不会背叛我的祖国!我只是觉得……它很好吃。”

    碗里有白面,有配菜,还有一点点浮在汤上的油脂。

    阿方索表情变得狰狞可怖,眼中满是血丝,心头的怨气在这一刻猛然爆发出来。

    他假想自己有一把枪,朝着这个叛国的傻子大头兵连续扣下扳机。

    嘴里还念叨着。

    “Bang!Bang!Bang!”

    裴罗庚咧嘴笑道:“尉官……哈哈哈哈哈……你总是让人感到安心,这是你们空军的幽默感吗?”

    “闭嘴!蠢东西!”阿方索的脸上满是胡茬,已经多日没有修理过仪容,再也没有以前当飞行员时的精致和威风:“我看你是什么都不明白!”

    裴罗庚终于意识到尉官的言外之意,表情不像是方才进食时那般轻松。

    阿方索信誓旦旦地形容着:“北约的军粮里有肉罐头和豌豆,还有奶黄酱,难道它比不上这碗面?!你快要变成红毛土著的劣等人了!列兵!你吃了他们的东西,迟早有一天要饿着肚子,为他们卖命!那个时候!你就要上军事法庭吃枪子!我在帮你啊!我在救你!”

    裴罗庚嘟囔着,指着尉官空空的碗,连油脂都被尉官舔得干干净净。

    “可是尉官,你也吃过敌人给的东西。”

    “不一样!你不能笑啊!你不能像乞丐一样祈求敌人给你恩惠啊!”阿方索的脑子欲辨忘言的意思,但嘴巴却很老实:“游击队的懦夫只会躲在地下,用刀子划开靴子,往里边灌毒药,他们干着世界上最卑劣的事,却不敢和我们的军队正面对战!是世上最窝囊的民族,最窝囊的军队!”

    “可是尉官……”裴罗庚几口吃完面,又开始喝汤,肚子和心都是暖暖的:“威灵顿老爷家里没有好粮食了——”

    老威灵顿是三元县里典型的贫农,家里的主要口粮是大米,面粉这种东西,在战争时期是数一数二的精贵粮食。

    “——你骂他,教训他,不肯吃他家的米,后来他就去寻面粉来给你做面饼,你还想吃肉,威灵顿老爷实在是找不到肉了。要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牛给宰了,他老婆想上吊才作罢。”裴罗庚皱着眉,内心觉得不公平,“我们有一点俘虏的样子吗?现在是寄人篱下,战斗时兵戎相见,我是可以理解尉官的心情,但吃人家的东西,还暗地里骂人家是贱种,这种事情我做不到。”

    “你真是太天真了!列兵!”阿方索骂骂咧咧的,是个标准的战斗精英:“他们不杀我,看见我的军章时,就明白我的身份,明白我的身份,自然想要从我嘴里套出情报,在我说出真话之前,他们得把我当做皇帝来供!对我们越好,就证明游击队越害怕我们的战友!我绝对不会开口出卖我的战友,你要知道,我们现在说出去的每一个字,都会变成子弹,都可能变成战友身上的弹孔!”

    阿方索喘着粗气,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同乡把内心的想法阐明。

    ——这个大男孩实在是太天真了。

    “我要高热量的食物,要肉和油脂,要盐和糖!想养足了力气,从这个破地方逃出去。不像你,敌人喂饱了你,你难道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一辈子吗?!”

    不得不说,阿方索尉官之所以能成为王牌,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算变成战俘,他也没有放弃抵抗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半大的孩子踢开门扉,钻进囚房。

    是个小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大。正是老威灵顿的小孙女,我们可以叫她小威灵顿。

    她是来替爷爷收碗的。

    刚进门,小姑娘古灵精怪地打量着两个战俘。

    她抱着双手,眼珠子骨碌碌地打转,选了个合适的角度,小心翼翼地摸到裴罗庚大哥哥身边。

    “都吃完啦?”

    裴罗庚顺遂心意,笑着点点头。把碗交给小姑娘。

    紧接着,小威灵顿从兜里掏出一把假枪,指着胡子邋遢的阿方索。

    “你呢?”

    阿方索面露惊惧,刚才对列兵指指点点的嚣张气焰瞬间消失不见,女孩手里的枪是真是假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在三元县的游击队里,有不少童兵。

    ——这些红毛土著的小崽子能一边扮着哭丧示弱的脸,一边带着炸药,把战车炸得沉进壕沟,把一个车组的人都带进地狱。

    孩童是天真的,孩童也是残忍的。

    “吃完了!吃完了!”

    阿方索佝下腰,展示着干干净净的瓷碗。

    “把筷子扔过来。”小威灵顿有模有样地拉起撞锤:“听话,不然我喊爷爷把你绑回去,绑成肉猪。”

    阿方索丢去筷子。

    小威灵顿接着说:“把碗放在门口,然后坐回去。”

    阿方索照做。

    小威灵顿晃荡着枪口,让裴罗庚大哥哥看住阿方索,自己收好假枪,捧起碗筷,笑得春光灿烂。

    阿方索立马抓住了这个细节,连忙开口追问。

    “小妹妹!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

    要知道,这个小威灵顿也是敌人。

    敌人要是开心了,阿方索的战友可能不太好受。

    他得问清楚外边发生了什么——

    ——要是游击队把三元县彻底夺回来。他这个空军飞行员可能要送进集中营挖土豆干苦力了。

    小威灵顿故作惊讶,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是有好事呀!”

    阿方索又问:“是什么好事!?”

    小威灵顿:“总之就是好事!你问那么多干啥呀!”

    阿方索十分执着,喋喋不休。

    “你得告诉我!我们国家的军事法庭对战俘宽容以待,战俘也有对战事的知情权!”

    小威灵顿哪里懂这么多,随口说道:“我们家买了羊羔,从尼福尔海姆来的!特别漂亮!我就为这个开心呐,哪儿有什么你想的有的没的……”

    “尼福尔海姆……”裴罗庚若有所思,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尼福尔海姆是列侬的大后方。如果列侬的物资能送到西线,那列侬的士兵也能送过来。对北约联军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阿方索也明白这一点,面色变得极为难看。

    不过他还有求生欲,还有那么一点阴谋诡计。

    “小姑娘!小威灵顿!我有事情和你说……”

    他从军装上扯来肩章,代表空军尉官军衔的章子破破烂烂的,他心灵手巧,把军章包作一个精巧的蝴蝶结,解下绑腿,当做一串挂绳。就这么造了一串精致的“项链”。

    阿方索对小威灵顿语重心长,谆谆教导。

    “你家有了新羊羔,千万不能弄丢了。”

    小威灵顿拍着胸脯:“那是当然了!爷爷和爸爸都看着呢!”

    阿方索把手里的饰品丢了过去。

    “这些天吃你们家的粮食,我还盼着有奶喝,现在好了,真是太好了,有新的畜牲进了圈,我也能喝到一点奶,长长力气。真是谢谢你们呀。”

    小威灵顿嘟着嘴:“可把你美的!你想得可真好!有奶也是我先喝!”

    “所以!我要你把这个东西,挂在羊羔脖子上。”阿方索指正重点:“这个玩意你一眼就认得,对吗?”

    小威灵顿皱着两片小眉毛,北约的军章,她这个孩子都认得,是一眼就不能忘记的杀人魔鬼。

    “当然认识……”

    阿方索额头冒汗,神色紧张:“你把它挂到羊羔脖子上,就不怕它走丢了,也不怕别人家来抢你的羊,对吗?没人敢抢北约的东西!”

    小威灵顿一拍手。

    “对哦!我可真聪明!”

    阿方索松了一口气。

    “好!你太聪明了!”

    裴罗庚欲言又止,手在颤抖。

    他不敢相信,自己祖国的王牌飞行员,正在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诓骗一个孩子。

    他更不敢相信,这个尉官受人恩惠,在白吃白喝这么多天以后,依然对这户人家留有杀心。

    这头羊要是带着尉官的空军军章跑出去,肯定有北约联军来救他们。

    到时候,小威灵顿面对的是什么?

    是刀子,是枪弹,是战车的铁轮和履带。

    她要是这么死了,裴罗庚的内心只觉得有斧头劈下,心都裂开了。

    她要是还活着,她的家人都是游击队成员,她得有多难过啊!

    在她的心里,是她亲手放的羊,是她把爸爸和爷爷推上刑场。

    “小妹妹……”裴罗庚感觉喉咙干涩,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称呼刚喊出去,阿方索恶狠狠地盯着列兵的眼睛,仿佛要把列兵给生吞活剥。

    小威灵顿犯着迷糊:“怎么了!裴罗庚大哥哥?”

    裴罗庚:“没……没什么,你记得……安全要紧。”

    他困在了军装里,发不出一句人声来,说出去的,都是畜牲会说的话。

    他看着干干净净的碗,瞅见姑娘指甲里的泥,很难想象这个年龄的女娃就得跟着父母下地劳动。

    他是亚米特兰樱花王都长大的孩子,从小涉及的工作是念书,打板球,击剑和射击。

    他没想过一个幼儿能活成这种模样,连看都没看过,听都没听说过。

    裴罗庚喉头哽咽,眼里有泪花。

    在阿方索这个精英中的精英眼里,是软弱的象征。

    ——穿上这身衣服,显得无力无能。

    小威灵顿捡起“项链”,开开心心地跑出门,连木门都忘了关。

    “等一下!”阿方索连忙喊停。

    小威灵顿挠挠头,心想这些亚米特兰人真是啰嗦。

    阿方索冷嘲热讽:“你在家里不受待见对嘛?你有几个哥哥?”

    谈到此事,小威灵顿一下子不开心了。

    “你问这么多干嘛?!”

    阿方索:“我觉得!你可以证明自己的能耐!”

    小威灵顿一拍手,想到了好主意!

    “我去打仗!”

    “不不不!你还不能打仗,我们要做力所能及的事!”阿方索千叮万嘱:“你会放羊对吗?”

    “对!我当然会放羊了!”小威灵顿努着嘴,挺直了腰板。

    阿方索:“那就去放羊!偷偷把羊羔喂得饱饱的!”

    小威灵顿:“那可不是!我以后每天都这么干!”

    阿方索:“爸爸会夸你吗?这份夸赞不会被你的哥哥抢去吧?”

    小威灵顿摇摇头。

    阿方索:“那怎么才会夸你呢?”

    小威灵顿又想到了好主意。

    “我偷偷带着羊羔出去!晚上再回来!”

    阿方索的内心瞬间从地狱攀到天堂!

    “太好了!你可太聪明了!”

    “嘿嘿嘿!”小威灵顿自吹自擂:“不然你怎么怕我呢!”

    说罢,小姑娘把脑袋缩了回去,还是忘了关门。

    裴罗庚大气不敢喘一下。

    阿方索笑得露出两排白牙。

    “今天是个好日子,列兵。”

    裴罗庚低下头,感觉自己干了很坏很坏的事情,哪怕不发声,也是一种犯罪。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就在阿方索灵魂都要高潮的一刹那。

    一个冰冷又苍老的声音把他打回了地狱。

    “是的,今天对你们来说,是个好日子。”

    老威灵顿手里捏着阿方索的军章,绑腿布带在手上绕了一圈又一圈,走进囚牢,帮孙女把木门给带上了。

    “让我仔细看一看。”

    老人的头发凌乱,身上披着游击队的大风衣,内衬挂着三把战刀,两把左轮手枪,背上扛着森七七。

    “你把绑腿给卸了,对军人来说,绑腿是行军时的第二生命,它让你的小腿在泥坑里躲开寄生虫,让你一天能走二十公里,让你远离静脉曲张。”

    紧接着,从大盖帽的夹层里拿出餐刀,老威灵顿的眼神中冒着精光。

    “然后,还有一个米特兰臭虫的军章,是军人的第一生命,虽然我也不喜欢军章,两军的狙击手都挑军阶高的官员下手,很多士官宁愿撕烂军章当回列兵,都不愿意戴着这玩意下地狱。我很好奇,阿方索尉官,你在北约的空军航站里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

    话锋一转,老威灵顿佝下腰,神采奕奕,完全看不出是个老人,反倒像是土匪从了良。

    他对阿方索挥着餐刀,只要对方轻举妄动,他就把餐刀扎进对方眼睛里。

    “不过这些旁捎末节,都不重要,我给你们带来一个好消息。”

    阿方索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不论在地上还是地下,只要不在空中,他绝对不是森莱斯陆军或游击队的对手。哪怕一个照面,这个凶悍的游击队老兵就能把他的肺给打出来。

    裴罗庚反倒是松了一口气,瞅着老威灵顿爷爷身后的小孙女傻笑。

    他心中庆幸,这身军装虽然困住了他,但困不住机灵的森莱斯土著。

    “好消息就是!”老威灵顿将四国会议的战争条约一一道来,“亚米特兰臭虫有了一条活路,上边发来通告——

    ——因为你们优秀的喷火兵,还有扎实肯干的后勤,以及小天才科研院里捣鼓出来的恐怖武器,你已经不需要绑腿了,战场行军的军装得换成方便脱下的款式,绑腿现在是反人道反人类的装备,你喜欢可以继续用,不过要是你腿上沾染汽油,可能会不太好受。

    ——关于战俘的处置办法,四国会议出台了一系列的条约规定,也叫《皇后公约》,你现在有两条路可选,阿方索尉官——

    ——其中一条路,为华约空军效力,加入列侬的国土防线保卫部队,重新接受档案审理,脱下北约的军装,没有人会歧视你。除了你的祖国。

    ——另一条路,接受华约的军事法,为你在战争中带来的伤亡付出代价,如果你的祖国还愿意为你花钱,花费物资把你赎回去,怎么处置,是战争双方的法官说了算,你会怎么选?阿方索?你这个王牌会怎么选呢?”

    阿方索不带半点犹豫!

    ——把命运交给法官?

    ——开什么玩笑!

    “我加入华约空军!”

    裴罗庚目瞪口呆!

    刚才口口声声一嘴一个祖国的空军尉官就这么……

    他还不太敢用这个形容词。

    ——叛国了?

    “很好!”老威灵顿从大衣里掏出一本厚实的卷宗,正是《皇后公约》的复印件,扔给阿方索看,看清公约上的四国玺印,“好好准备一下,我们要把你送回芙蓉城,你有三周假期,然后重返战场。”

    等老威灵顿离开囚牢。

    裴罗庚还不太敢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

    阿方索尉官拍着“战友”的肩。

    “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小家伙!”

    列兵的称呼,也变成了小家伙。

    “愿你也能得到这个机会!不然的话,我只能变成你的敌人了!”

    变得毫无立场,脱下军装之后,阿方索感觉身心自由,只要能重新回到天空,最好回到那一驾“蓝色幽灵”里,用铁壳和机炮来保护自己的肉体凡躯。

    裴罗庚还想说点什么。

    “尉官……我们的祖国怎么办?”

    阿方索言辞闪烁,但是嘴巴不会骗人。

    “我没有叛国!小家伙!我要潜伏在他们的空军部队里!了解他们,渗透他们!我要笼络一大帮同志,彻底从内部瓦解他们的空军部队!”

    裴罗庚想了想,结合之前阿方索尉官的所作所为来看。

    “你说得像真的一样,我实在是无法反驳。”

第七章 困在音乐里的人

    【——七月十一日记。】

    【主讲人:奥黛丽·瓦尔西里】

    【书记员:格里芬·亚美利】

    “人在面对难题时总会找到相对简单的答案。”

    格里芬宪官坐在审讯室的办公桌前。

    他身材瘦小,四十来岁,脑袋上的毛发剃得干干净净,连一根眉毛都没留下,和他干净的履历一样,找不出任何政治污点。

    他不抽烟,也不饮酒,更不好女色。

    “这句话飞行员喜欢用来讽刺官场上的人情关系,嘲弄他们嘴里的胆小鬼。”

    铁牢的小窗户透出一点点清冷的光,打在奥黛丽的脸上,衬着她的艳丽容颜,托出她的香粉浓妆。

    格里芬宪官的手上没有戒指,但有很多段婚姻,也有很多个孩子,和他“亚美利”的姓氏一样,在樱花城,亚美利这个大姓遍地都是。

    “你喜欢唱歌跳舞,对吗?奥黛丽小姐。”

    精干瘦小的身体里,也藏着格里芬宪官精炼简短言简意赅的刻薄之意。

    奥黛丽坐得笔直,不偏不倚,昂首挺胸的样子像是一头高傲的孔雀。

    她没有陆军泥腿子,也没有空军帅哥哥。

    她还有一个选择,最简单,也是最安全的选择。

    ——投靠宪兵队的头子。

    她不想作什么解释,战争时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在这个年代,人们现实里用枪杀人,却喜欢看用剑杀人的骑士小说。

    这是对强权的反抗,是弱者对强者的挑战。

    可是别忘了,故事终究是故事。

    人越是缺少什么,就越喜欢聆听什么。

    故事里的主人公能用落后于整个时代的武器挑战先进的权威,那只是故事。

    奥黛丽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什么主角。

    和很多亚米特兰人家一样,大多数的家庭把家中最不值钱的女儿嫁到军队里,最好嫁到宪官家里。

    ——因为宪官手里有法典,军队都怕他们。

    如果要问她是不是心有不甘?

    不甘心吗?

    对,她确实不甘心。

    她默不作声,昂首挺胸的态度就是最大的不甘心了。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抵抗。

    她坐在犯人的席位上,面前有好几条路。

    有些路可以选,有些路不能选。

    格里芬宪官都给她指了出来。

    “你在战争时期私藏酒酿,跳摇摆舞,破坏空军家庭,这些情况我都了解啦。奥黛丽小姐,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奥黛丽:“你说吧。”

    格里芬翻弄着档案库:“我知道你的出身,你在一个工人家庭里长大,读过书,是个知识分子,应该也懂法,你的前夫是情报局的人,是个安达卢西亚人。他叫奥罗兹对吗?”

    奥黛丽:“是的。”

    格里芬:“他抛弃了你?”

    奥黛丽:“我不知道。”

    格里芬:“可怜的小姑娘……”

    奥黛丽:“我不可怜。”

    格里芬:“我觉得你可怜……”

    奥黛丽语气倔强:“我一点都不可怜,宪官,我自认为不需要你的怜悯,我需要的是尊重。

    ——这段婚姻对我的生活来说,是很好的经历,我和前夫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他是个浪漫的人,我自认为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他给了我很多钱,很多感情,还给我编了两首曲子,让我的酒吧生意变得红火起来。

    ——他尊重我,从来不称我为‘妻子’,因为我不许他这么叫,如果我是个有夫之妇,酒客也没兴趣上门来调戏我,顺便买一杯酒。

    ——他给我的足够多了。祖国要打仗,他要执行任务,我们离婚是应该,分别是必然。”

    格里芬宪官舔舐着干瘪的嘴唇,在燥热的七月扯动军装领口,想让前胸后背透透风。

    他给奥黛丽指着路。

    “这下好了,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奥黛丽点点头。

    格里芬宪官又说。

    “我有几种办法可以处置你,你听好了。”

    奥黛丽接着点点头。

    格里芬宪官伸出一根手指头。

    “第一种,按照规章流程,经过体检,加入北约联军的军人俱乐部,为将官服务,你是亚米特兰人,在军队里能得到优待。”、

    奥黛丽问:“是高级妓女吗?”

    格里芬宪官欲言又止,他立马否决了这个称谓。

    “不是的,你不能这么侮辱为国捐躯的女性。”

    奥黛丽问:“有区别吗?”

    格里芬宪官:“这很打击战时的士气,奥黛丽小姐,你在外边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多少年轻力壮的战士们在故乡留着一份情书?多少在军人俱乐部相识的情侣能活到衣锦还乡?除了钱和父母以外,女人就是战士们唯一的盼头了。我们总要给卑劣的事情挡一层遮羞布——”

    奥黛丽打断道:“——你知道你说的事情很卑劣?”

    “是的,我知道。”格里芬宪官点头:“可是不得不做,如果没有军人俱乐部,军队到了前线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几个月没见女人的兵员跑到森莱斯的大县城,开始强抢民女杀人父母,无恶不作奸淫为乐,要知道军事法庭就是为了这些事立法,我们宪兵也是为了这些事而组建的。”

    奥黛丽像是松了一口气。

    “噢!原来你知道,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格里芬宪官笑嘻嘻的答道:“恶霸流氓的可怕之处从来不是欺软怕硬贪生怕死,奥黛丽小姐。要是恶霸流氓勇敢无畏又狡猾奸诈,这才可怕。”

    说着,他给奥黛丽送上一杯水,往留声机上放黑胶片。

    “这是第一条路,你……”

    奥黛丽毫不犹豫:“我不选,还有其他路吗?”

    格里芬接着劝:“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可以找个引荐人和你谈谈。”

    说罢,他拍了拍手。

    从铁牢的牢门走进来一个三十岁上下风韵犹存的亚米特兰女人。

    这个女人为军人俱乐部服务,是多个高阶将领的公用情妇,在陆军指挥部中如鱼得水,只要与战事无关,她便活得滋润无比,做好避孕工作,下半身的安全就能保证下半生的安全。

    她刚进门,就和奥黛丽说起军队的好。

    不用关心战斗,不用吃子弹。

    不用照顾生意,也不用劳动。

    只要每天打扮漂亮,帮士官洗澡。

    偶尔还能在森莱斯的领土上打打板球,念念诗,和当地的土著贵妇谈谈生意——比如绣球花的市场价,在两地卖的如何。

    只有一点不能做,唯有一点。

    不能看着前线英俊健壮的大头兵流口水,也不能偷偷尝腥,性病会毁了她的一生。

    只这一点生殖自由,是完全被剥夺的。

    这么听来。

    奥黛丽心中有了底。

    这就是一身皮囊能换来的好处,这就是女人在这个世道的生存方式。

    这朵北约军队里的交际花和奥黛丽做完心理工作,在格里芬宪官尊敬又崇拜的眼神中离开。

    奥黛丽也明白了。

    ——靠着出卖身体工作的女人,甚至能赢得宪官的尊重。

    她们是将领的枕边人,每天都能往位高权重的贵人耳旁吹妖风。

    明白这些事情以后,她依然不想选这条路。

    只因为前线离米特兰太远,离火炮太近。

    奥黛丽问:“还有吗?还有别的吗?”

    格里芬宪官指明第二条路。

    “你不选这个,那就要和男人一样,服兵役。还是一样,加入军队,到前线的卫生站去,救治伤员。”

    奥黛丽对医疗部队的作风略有耳闻,她眉头微皱,又问:“卫生站和军人俱乐部有什么区别?”

    格里芬宪官解释道:“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小护士,选择嫁给军医。

    你也知道,医生在战场上是绝对安全的,医生的家属能得到特权,每个礼拜有一天特批假期能够回乡探亲。

    我认识的一个老军医已经六十三岁了,昨天刚娶了第四个小老婆,他还和我幸福甜蜜地埋怨着,自己的身子骨经不起这个折腾。

    很多护士和伤兵勾搭上,也能用伤兵身上的军功章换来物质优厚的生活,这些伤兵通常活不久,伤得越重越抢手,对小护士来说是一笔宝贵的遗产,和一段生离死别的感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奥黛丽:“明白。”

    宪官接着说:“明白就好——

    ——挺多小护士舍不得伤病死在病床上,还想让爱人死在新婚之夜的婚床上。

    ——其实我不太赞同这种做法,至少得把战士的父母给安顿好了再下手也行。

    ——看得我这个宪官心寒,希望皇帝能早点补全新的法令来制裁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

    奥黛丽:“你说得很有道理。”

    宪官笑了:“你赞同我的说法?”

    奥黛丽点头:“我赞同,这种做法泯灭人性。”

    宪官伸手:“同志。”

    奥黛丽握手:“同志。”

    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

    他们感受着彼此手心的温度,在言语和行为之间互相试探,试探着握手力度,试探着对方的健康状态,试探作为配偶时是否合格。试探彼此的脑子有没有问题。

    一番试探下来。

    奥黛丽又说:“这也是高级妓女。”

    格里芬宪官笑得局促紧张,他的心有点乱,以往公事公办,和他脸上的毛发一样干净。

    现在奥黛丽带着一间酒吧来,带着两张地契来。

    这让他不得不去权衡利弊,思考下一段婚姻该如何开始,如何结束。

    他开始顾影自怜,像怜悯奥黛丽一样怜悯自己。

    看看他呀。

    不到三十三岁就掉光了头发。

    不到四十岁就让糖尿病搞虚了身体。

    不到五十岁,连登上战场的勇气和资本都败光了。

    难道说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当不了故事的主角了?

    说起来真是残酷。

    为什么一个故事里,只能有一个主角呢?

    为什么主角都是光鲜动人的?

    如果有那么一个主角,像他格里芬一样,像他一样狡猾又无能,像他一样丑陋又胆小。

    “这故事肯定没几个人愿意听。”

    想到此处,格里芬不免自言自语。

    奥黛丽察觉到宪官走神,却不好打断。

    格里芬笑得严谨,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毕竟当宪官,手里要拿着历法,自己天天背诵的东西,必然是严格遵守,在行事上态度也是那么古板刻薄。

    “是的,没几个人愿意听。别再提高级妓女了。奥黛丽,你要说高级妓女,那世上没有什么人是干净的。我也是其中一个。”

    奥黛丽默然不语。

    格里芬问:“你也不肯去护士站?”

    奥黛丽点头。

    格里芬指出第三条路。

    “你会唱歌吗?”

    宪官他指着留声机,指着摇摆舞的旋律。

    奥黛丽跟着留声机轻轻哼了几句。

    宪官点点头,拍拍手:“很动人的歌声。”

    奥黛丽不这么认为,她离五音不全就差不全两个字。除了在调子上,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格里芬解释道:“我给你第三个选择,还是去军队,给士兵们唱歌,很多底层兵员连个姑娘都盼不到,他们从来没想着能活下来回到故乡。

    ——在米特兰这个竞争残酷,精英至上的国度,一个有钱的男人通常能拥有几个女人。一个没钱的男人通常只能拥有别人拥有过的残次品女人,而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他都一无所有了,想靠着战争来拥有几个女人,你可以为这些人唱歌。”

    奥黛丽:“只是唱歌?”

    “是的,给这些年轻力壮,拼杀搏命的小年轻唱情歌,他们会把你当做公主,当成世界上最美的人来看,你就是一颗挂在天上的星星。”格里芬宪官干过很多次这种事了,说起来轻车熟路:“你给他们写情书,绝对能收到回信,你释放出去的每一份爱意,绝对能收到回报,你就是军队里狼多肉少的那块肉,他们只敢舔一口,却不敢咬下去。”

    奥黛丽忘了规矩,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

    “这不还是高级妓女吗?”

    “闭嘴!”格里芬怒骂:“你他妈长了记性吗?”

    奥黛丽低下头,扮作委屈的样子。

    “对不起,宪官,我笨,记不住你的教训。”

    格里芬压抑着偏激的情绪,一对血红的眼睛在露出原形时变得惊慌失措,立马恢复正常。

    他大口呼吸着,感受身体中血糖过高时带来的胸闷和头疼。

    他感觉这个小婊子十分棘手,和其他农庄来的傻姑娘完全不同。

    他问:“第三条路你也不想选?”

    奥黛丽摇摇头:“我可以唱歌。”

    格里芬舒心地笑了。

    “那就好!你还会唱多少曲子?”

    奥黛丽:“会五六首。”

    “五首还是六首?不够的话我能找到军乐团的老师来给你写。”格里芬十分贴心地提出建议:“我还能找到声乐专家,我能把你包装成明星,我俩赚的钱五五分账。”

    奥黛丽不明白宪官嘴里的“赚钱”是什么意思,不过仔细想想,应该是陪人睡觉,接接军靴和军火公司的广告。

    这些事她都能接受,但还有一点,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

    ——她说:“我想唱给你听,格里芬宪官。唱给你一个人听。”

    格里芬宪官摸着下巴,在诸多生意里,开始核算这一单的成本。

    “不行,除了给我唱,你还要唱给别人听。”

    一个酒吧,两张地契的价值,还有这些钱能换到什么东西。

    他们思考了短短几分钟,大脑一通精算。

    奥黛丽:“成交。”

    格里芬:“成交。”

    最后交易完成。

    不论是受审人,还是审讯官。都干起了高级妓女的营生。

    在审讯室里相谈甚换,在摇摆舞的调子里做好避孕工作。

    一个身体虚弱的糖尿病人,一个勉力求生的坚强女人。

    在战争时期,都是困在音乐里的人。

第八章 困在文章里的人

    【——七月十八日记。】

    【主讲人:皇帝——唐仁·列侬】

    【书记员:御史——冯先生】

    在芙蓉城的皇后大道。

    仲夏时花圃里的植被翠嫩欲滴,七月十八日这个普通的日子,对唐仁来说十分特殊。

    它是唐仁的生日。

    说起来你可能不记得了,这个皇帝未满二十五岁。

    在这一天,他不光要感谢亚蒙赐来的血肉,还要立下储君,因为列侬的人均寿命很短,帝王得提前准备后事。

    你可能会奇怪。

    为什么这一天的书记员变成了冯先生。

    ——这个冯先生是谁?

    和唐仁有什么关系?

    简单介绍一下,冯先生是唐仁的御史,也是先皇的御史,跟过三个皇帝。

    今年六十六岁,难得高寿。

    全名弗拉米基尔·冯·侯赛因。

    因为名字太长,皇帝嫌麻烦,我也嫌麻烦,就叫他冯先生。

    我们这一回不说生日庆典上的事,因为皇帝根本就没操办庆典。

    也不说立下储君那些事,因为皇帝根本就没打算立储。

    ——我们只说唐仁和冯先生的事。

    在皇后大道一号街,第八门楼。

    这里是唐仁的行宫。

    在深宫大院里,唐仁和冯先生平起平坐,坐在会议桌的两端,像是审讯官和受审犯人。

    他们互相对视着,一个脱下了皇帝的冕服,一个穿着御史的官袍。

    唐仁把议案卷宗都拨弄到一边去,揉着红肿的眼睛,理着杂乱的黑发。

    冯先生一言不发,在窗外透进来的强烈阳光下,像是一尊古朴的雕塑。

    皇帝给臣子斟来茶水。

    “老冯,我有很多事情想和你说。”

    冯先生伸出手,把茶盏往皇帝面前推。

    “大不敬。”

    唐仁可没管那么多,他不在乎帝王的名号,一点都不在乎。他只担心冯先生不愿意开口说话。

    “我没下毒。真的,我不会毒死你。”

    冯先生双手合十,这小老头的脑袋往窗外一偏,来了脾气似的,对亚蒙吐出心事,也不愿意正眼去看皇帝。

    “皇帝要毒死谁,和我没有干系,皇帝会不会在茶水里下毒,也和我没有干系,皇帝说的是不是真话,和我更没有干系。”

    从唐仁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他愁眉苦脸,他心事重重,他看着《皇后公约》,想着自己的死期。

    还缺什么呢?

    是啊!

    还缺什么呢?

    离自己撒手人寰还缺什么呢?

    好像一切都准备好了。

    军队有将军和将坚管着,在外不受君令。

    工农有联合会管着,议会的政策要绕着他们转,容不得皇帝胡闹了,他们出了差错,前线的将士就要挨饿。

    游商有财政大臣盯着,伍德把华约的贸易友好协定都写好了,从一八八九年写到了西历一九八九零年,在这一百年里,四国的钢铁煤炭石油粮食牢牢绑在一起,几乎牢不可破。

    “伍德,伍德啊……伍德。”

    皇帝轻声念叨着这个名字,又爱又恨。

    原本他有好几条路可以选,在这场战争中,有好几条生路,好几条死路。

    现在只剩下了一条死路。

    唐仁问:“我见过许多战争机器,冯先生,这些你也会记在历史里吗?”

    冯先生摆正了脑袋,像是摆正了态度,他为皇家工作了四十多年,只这一次,他也感觉到了,皇朝到头了,他的工作也要到头了。

    冯先生问:“你说的是哪一种战争机器?”

    唐仁举着例子。

    “雏鹰强击机。”

    “不会,它是实验型机器,不是战争的主要代表,我只会记下王牌飞行员和他们的飞机。”

    “那么战车呢?”

    “这玩意太新鲜了,新得像是刚从炉火里锤炼成型的宝剑,我想起有两种车型,一种是装甲车,叫做山猫三型陆战用车,装甲在三十毫米到三十五毫米之间,工况和装甲厚度工差都挺糟糕,烧柴油,每个小时能推进四十公里。能给士兵当掩体使用。能轻松跨过壕沟,是战争杰作——

    ——至于另一种叫做猛犸象一型载炮战车,搭载双联装二十毫米机关炮,每个小时能跑三十五公里,调转炮口的速度很慢很慢,用来攻克据点里的碉堡。这两种典型的战争机器我会记在史书里,从生产到使用,从使用到养护记得一清二楚。它们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唐仁点点头,话题回到战事本身时,他也能搭上几句,往往这个时候,他在感觉自己像个执政官,而像路人那样多余。

    他又问:“特里森老师看见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

    特里森院士是芙蓉大学的物理教授,也是一位魔术师,唐仁·列侬、索尼娅·文莱、修斯·普莱斯都是他的学生。

    冯先生与特斯森院士是老友。

    在这个时候,冯先生模仿着特里森院士的神态,大声叫骂。

    “杀千刀的!这都是什么鬼东西!我喝奶的时候小叔死在一把大砍刀下边,现在小叔的孙子得死在这些铁棺材里吗?!”

    紧接着,冯先生恢复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特里森先生就是这么说的,顺便一提,他的侄孙确实死在战场上了,不过不是因为这些战争机器,而是因为一枚榴霰弹。陛下,你见过榴霰弹吗?”

    唐仁摇摇头,别说榴霰弹,他连迫击炮都没见过。

    冯先生做着奇妙的手势,绘声绘色地形容着。

    “一颗满是铁壳破片或者碎丸的霰弹,压得紧实,从大炮的炮膛发射出去——

    ——从炮兵营地出发,火药的爆炸声能震碎炮兵的耳膜和一部分蜗骨,我不知道这个结构叫什么,但是我暂时叫它蜗骨,也就是耳朵里的一部分软组织,你能感觉到吗?能切身体会这种形容词吗?”

    唐仁接着摇摇头,别说耳蜗或什么耳朵里的软组织骨骼,他已经六个月没有生过病了,在医生悉心照料下,他用不着去读医书,没有任何常识,更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零件都有什么用。

    冯先生接着说:“经过两公里的抛物线投射,这颗榴霰弹在下落过程中,里边精巧的火引装置和诱爆机关会在自然重力下达到临界值,为了追求杀伤力,它在落地之前就要爆炸。”

    唐仁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冯先生解释道:“因为弹头落地再炸开,里边的破片霰弹有一半会打进泥巴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杀伤,它要是在空中爆开,那么弹片能呈球形炸开,原本打进泥土里的子弹,都会均匀地洒在敌人身上。”

    唐仁吞咽着唾沫,想象着这一幕。

    冯先生接着做说明补充。

    “但是这样还不够,皇帝。”

    唐仁惊疑:“还不够?”

    冯先生点点头:“在这场战争中,为了对付战壕之下仓皇鼠窜的战士,为了往前推进哪怕一米。北约联军的武器每隔一个月就会换上新的尖牙利爪,变得面目全非——

    ——我和你说的榴霰弹,只是战争刚开始时的炮击兵器,它经过多重进化。

    工程师给它安上了定风翼和合金减速板,让炮击坐标变得更加精确。

    空军给它带上小降落伞,让它在落地之前变得更慢,拥有更低的引爆空间,离战壕里的血肉更近。

    火药专家改变了它的内部结构,让它从火药诱燃式击发变成撞击接触式击发,爆炸的时长时机更加精准,把它过于分散的子弹,变成朝向地面部队的一团铁雨。”

    唐仁听得目瞪口呆。

    冯先生形容着特里森院士侄孙的死相。

    “小特里森是个通讯员,在夺回西线战场的伤心河战役中身亡,死前他骑着马,扛着电话线,在河道两侧布置电话基站,和很多工兵一样,但他不走运。

    他听见了炮击之前的警报汽笛,来不及躲了,他的马和电话线都是珍贵之物,列侬和森莱斯缺铜铁贵金属。如果放到华约成立以后的今天,大夏每个月能送来七十吨铜铁,那么他绝对会弃马而逃。但他没有逃,所以他死了。

    他躲在马儿身后,马儿的身子和他的身子一块被铁雨淋成了泥巴,他的肺敞在外边,屁股压在油壳电池上,整个身体往后仰,就像是米特兰的英文里,那个C字母一样,紧紧裹住了战争耗材。

    记者把他的尸体拍了下来,文章的名字,叫战斗英雄。”

    唐仁变得沉默,再也没了声息,连呼吸声都变得平稳而死寂。

    冯先生面无表情,说完了榴霰弹,他还要说说其他的东西。

    “还有地雷,我勉强把它叫做地雷,因为它像个闷在土里的超级炸弹,能把方圆二十来米的任何东西都绞得一干二净,炸开的土丘像是一个巨大的肥皂泡,在南国的泥沼里,带着病菌一块飞进士兵的眼睛和伤口里——

    ——如果你要讨论战争机器,我可以和你说上一整天,皇帝。你见过的没见过的,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像是星界的大门打开了,无数的魔鬼从战场上现身,许许多多听着骑士故事的年轻人还憧憬着和敌人有一场公平公正的对决,但是——

    ——现实就是,两军的将士可能不用见面,每天上班下班一样,往一片烂泥里打上几千颗炮弹,往看不见的地方,听着传令官和哨兵的指示,打出几万颗子弹。”

    冯先生渴了,一点也不见外,把皇帝面前的茶水抢来,轻轻抿了一小口。

    “机枪兵手里拿着十二毫米口径的水冷枪,从滚烫的枪管水袋里取水泡茶,这就是一天最清闲最暖心的时刻,这把枪每分钟能吐出三百颗子弹,每一颗子弹打在大腿或者手臂上,能带走一部分肢体,不像老式火枪,打中人却死不了,连骨头都可能轰不断,被它的钢芯弹头擦中一点点肉身,那就得致残致死。

    ——许多姑娘主动投身军营,她们向不敢参军或者逃避兵役的人扔白手帕,并且嘲笑这些超龄的老人,或者是未达参军年龄的孩童,但从来没有想过,前线的青壮年已经被战斗,锻炼成了冰冷的机械。

    战地记者大多这么描述老兵。

    在老兵口中,没有名字,只有‘那个新来的’和‘那个煮茶的’诸如此类的模糊称谓。

    ——很遗憾,皇帝,可能你听不到什么感人至深的故事,在这场战斗中永远不会出现英雄,能成为英雄的,被人崇拜的,只有麻利高效的战争机器。

    不少伤员回到故乡,不论是芙蓉城还是樱花城,都讨论起征兵广告上一句句骗人的话,银钱不是士兵的,打起仗来,性命也不是士兵的,都丢到了一个大赌盘里,他们作为筹码,在一张张武装到牙齿的军火扑克牌里打转,从一个地方腾挪到另一个地方,原本完整的身体和心,都搅得稀碎,有时连筹码本身的价值,连本金都换不回来。

    ——说起樱花城,我是最了解它的,我有不少老同学就在亚米特兰的御史系统里工作,我们也经常为这段历史该如何书写而发愁——

    ——因为它太难写了。

    它对皇帝残酷时,我们要被皇帝杀死。

    它对人民残酷时,我们要被人民杀死。

    我能活到这个岁数,还是比较了解你们皇帝的心思,伍德·普拉克在四国会议上写下你们都能接受的条约时,我就明白,我们的工作都干不长了。”

    唐仁点头附和:“是的,他一回来,举国上下都开始骂咱们是骗子。”

    “要往好的方向想。”冯先生卷起袖子,反倒开始给皇帝斟茶:“列侬的联合会分裂成士农工商四个党派,军将和工兵富农有钱有粮的人眉来眼去。他们不在乎阴谋的出发点,都盯准了阴谋的终点——在战后,自己能分到多少利益?胜利的果实由谁说了算?我想应该是华约和北约双方来订,但那个时候,华约肯定还存在,北约会不会存在?那就不一定了。”

    就算森莱斯全面沦陷,就算列侬节节败退,后方还有两个大港口与大夏和仙台保持贸易与运输。

    战事进行到今时今日,各国的皇帝都像唐仁一样,即将被愤怒的人民推上断头台,权利的交接和革新只在一朝一夕。

    目前唐仁和伍德的主要工作,就是保住海权,保住商船和兵船,就能将华约的游戏规则继续玩下去。

    在这场战争中,北约的各个执政官和唐仁一样,几乎被这场货币引发的大战搞得焦头烂额。等不到胜利的消息,诸多参战小国已经开始内乱兵变,军阀四起,借着反皇帝的名头,借着战争伤痛的愤怒谋取私利。

    一切的源头只是因为钱。

    在百姓眼里,钱是贵族的钱,不是他们的钱。

    可是在记者的口中,命是百姓的命,也轮不到贵族来卖命。

    ——他们都是困在文章里的人。

    困在越来越先进的电报机里,困在越来越厉害的油墨印刷技术里,困在伐木场的流水线中,困在纸浆上,困在电话线和报社,困死在一张张嘴,一团团唾沫下。

    话已至此。

    唐仁任何念想都没了。

    他的工作完成大半,自从伍德把海军的参谋给杀了,把最后一点贪腐的毛病治好,他已经用茶水毒死了不知道多少个皇亲国戚,斩断了不知道多少人治的毛病,把权利都留给法治,留给公平和公正的律令。

    他只剩下一个名头,一段历史,看冯先生想如何写,想怎么形容,用哪种名词去描绘。

    描绘唐仁——列侬最后一个皇帝。

    唐仁变得平静,和冯先生一样平静。

    “你会怎么写我?”

    冯先生:“你一定不想知道。”

    唐仁开着玩笑,像讨论家事,讨论着孩儿曾经做出许多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笑话。

    “拜托,告诉我吧。我想知道,让我活个明白,这一生太短了,我才二十五岁,十二岁就有了妻子和孩子,说了无数个谎,很多时候,我连自己都骗过去了,只记得祖训是真的。”

    冯先生:“你一定不想知道。”

    唐仁试探着,轻声问,生怕别人听见似的。

    “你会骂我吗?”

    冯先生:“写历史时,我不会代入任何角色,你不能质疑我的工作能力。历史不是小说或者绘本,不由作者说了算。”

    唐仁松了一口气。

    “那……你能夸我几句吗?”

    冯先生:“皇帝,说起特里森的小侄孙时,他一定不会夸你,我也一样,我有两个孩子,四个孙子,一共六个男丁,他们都去了西线。

    他们很少给家里写信,我不知道他们是生是死,我劝他们不要上战场,他们不听,他们连我这个历史学家都不信,却信奉报纸上的荣耀,听媒体说的生与死,你要我留着一点私心来夸你?夸你一个发动战争的皇帝?我是老了,但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年纪,我希望在八十岁时头脑和现在一样清醒,就像是我二十岁时在芙蓉大学和太上皇一起讨论西方格局一样意气风发。只是……”

    说起往事,冯先生抹了一把眼泪,只那么一点,一丢丢,没多少,就那么两滴。

    “只是你那个混账爷爷没活多久,就死在病床上了。你这个傻子老爹也没活多久,死法和爷爷一模一样,到了今天,我想你也要和他们一样。真是滑稽的家族传统。”

    冯先生熬死了两个皇帝,现在轮到第三个了。

    “年轻时我以为一两百个人,议会或官员就能决定一两千万人乃至几万万人的生活,记载的历史越多,我就越来越觉得这个想法天真得可笑,在时间的洪流面前,任何权力都会搅得粉碎,摊到每一个人手里,他们或多或少都是蒙昧无知的,不知道怎么运用它,不知道怎么看清它,连发声的勇气都没有——

    ——但现在好了,石头里蹦出来这么个伍德·普拉克,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写他的历史,或许他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给我出了一道难题,皇帝……在四国会议以后,我用特里森的名头把他留下,谈了一些事,我觉得这个小家伙和我聊得来。”

    唐仁往火炉里添柴。

    “你们相见恨晚了?”

    冯先生给茶盅送水。

    “是的,他满嘴的谎言,和你一样,喜欢说谎话,但说得我很开心,会哄老人家,会骗人——

    ——我说,我最恨的东西,就是国界线,一个完整的球体,明明那么完美,却要分成无数份,因为一条条线,原本都是一个个完整的人,也要跟着分成无数份。你猜这个小家伙怎么答的?”

    唐仁试探性地问:“伍德是不是说?迟早有一天它会灭亡?”

    “不不不,【迟早】这个词对老人来说太残酷了,原本我就没有多少时间等这个迟早……”冯先生从兜里取出砒霜,眼神示意。

    唐仁点点头,又问:“我的家人都安顿好了吗?皇后呢?”

    冯先生耸肩:“她走得很安详,报纸说是卫戍军第三师团的一个哨兵杀的,理由是情杀。”

    唐仁:“还给我戴了绿帽?”

    冯先生:“是的。”

    唐仁:“行吧。我的小儿子呢?”

    冯先生:“在尼福尔海姆念书,老师是来福·普拉克。刚学会开枪,伍德小家伙不愿意给他上课,希望他能平安。”

    唐仁:“其他人呢?”

    冯先生:“你不都亲手送走了吗?”

    唐仁一拍脑袋:“哦对,是这样。”

    冯先生把话题扯了回来。

    “说回这个【迟早】,伍德没有给我什么承诺,他只说……只说呀。”

    带着剧毒的茶汤倒进唐仁的杯子。

    唐仁迟迟不肯喝,就像是不愿断气一样。

    他才二十五岁,在最好的年纪,遇上最糟糕的事。

    冯先生大笑:“愿世界和平。”

    唐仁也跟着笑。

    ——只觉得这句话荒谬至极。是一个比任何数学题都难解的谜。

    冯先生问:“你说我得有多开心呀?他可真逗。我一个老人家听了笑得合不拢嘴了都。”

    “那是当然,是的,当然了……”唐仁心头最后一块重石落地,问起后事:“老冯,我这次是因为什么死的?”

    冯先生形容着下一个阴谋。

    “芙蓉大学有一场谢师宴,你去参加,然后被人用枪打死了。杀手不知道是谁,但可以确定,是芙蓉大学里的学生。”

    “然后呢?”唐仁又问。

    冯先生如实道来:“封锁大学,把权贵的子女都拦住,有私藏火器的都关进大牢,等着军阀心系儿女,借名造反。”

    唐仁举杯:“再然后呢?”

    冯先生:“工人联合会里的裸猿工人代表找出真凶,为你的刺杀案盖棺封土,列侬王国退下历史舞台,选出新的民意领袖,变成议会制共和国。”

    唐仁:“这就完了?说起来轻轻松松……”

    “这就完了,确实是轻轻松松。”冯先生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每一个环节,都有伍德·普拉克亲自监管。”

    “那就不是轻轻松松了,是他要劳心费神的东西,希望他能顺顺利利。”唐仁把茶杯抢来,欺负老人家没他力气大。“你不能喝。你还得写下去。”

    冯先生拗不过皇帝。

    “你就一定得喝吗?你可以找个替死鬼啊?”

    唐仁挥了挥手,先来一杯,一口干了。

    “我说出去的话是假的,理想是祖宗留下的,那不是我的,也是假的,我和妻子同床异梦,婚姻是假的,孩子和我与陌生人无异,我这个皇帝到了今天名存实亡,都是假的,至少让我的尸体变成真的吧?至少让我棺材里躺着的肉身,要还给亚蒙的东西,变得真实起来……”

    “好的!”冯先生顺从圣意,听了最后一道圣旨:“我知道你这段历史该怎么写了,你可算给我解决了一个难题,比银钱和仇恨都难解的题。”

    唐仁又喝下第二杯,保证是致死量。

    “愿世界和平。”

    冯先生跟着附和。

    “愿世界和平。”

    ——它这句假话,和他们一样,都困在文章里。

第九章 困在钢铁里的人

    【——三月三十一日记。】

    【主讲人:裴罗庚·霍克伍德】

    【书记员:朱可夫·霍克伍德】

    两兄弟登上战场时,在一辆军车里相聚。

    三百六十五个日夜之后,他们回到了酒馆。

    哥哥朱可夫的右眼蒙着一层黑棉纱,断臂的旧伤在隐隐作痛。

    弟弟裴罗庚身上带着战斗时留下的十六个弹疤,伤痕有新的也有老的。

    一个从军人医院的病床上爬下来。

    一个从法庭的审判席位上放出来。

    哥哥是英雄。

    弟弟是逃兵。

    回到热闹的酒馆大门前。

    他们从军车的尾门互相搀扶着,讨论着军车的两条铁轮。对酒馆里的预备役兄弟们指指点点。

    朱可夫面无表情,打量着战车的新结构,为了应对西线复杂的泥沼地形,前轮换成了摩托车的红色钢圈铁轮。

    他想起了一些事,于是和弟弟说。

    “我说……裴罗庚,我的意思是……我……”

    有太多太多事情一言难尽。

    等哥哥整理好思绪,终于把心底的疑问句,都变成了感叹句。

    “真是该死……”

    ——就是为了这两条铁轮,为了这两颗圆滚滚红彤彤,工厂加班加点生产出来的“兽瞳”。

    ——为了两个探雷兵的尊严。

    ——为了几颗子弹,一条森七七。

    ——为了一把钻石。

    朱可夫失去了一只眼睛,一条手臂。

    还有一个本来应该成为战斗英雄,却变成逃兵的弟弟。

    朱可夫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能一直陪伴在弟弟身边,弟弟绝不会变得如此落魄,以至于家族蒙羞,以至于民族蒙羞。

    裴罗庚显得很沮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的兄弟。”

    朱可夫安慰着弟弟:“我知道你很伤心,有很多人会骂你,还会来伤害你——

    ——樱花城里,没人看得起俘虏,更看不起逃兵,我在医院里认识了不少病友,他们恨不得立刻拖着残躯投入战斗。”

    裴罗庚让哥哥住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我们说的不是一件事,兄弟——

    ——我们说的从来不是一件事,我见过祖国人民的战斗热情,我有两个学弟还没有达到参军的年纪,他们为自己的年轻而懊恼,在姑娘们的嘲弄下相约在蔷薇大桥下投河自尽。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不为此感到羞耻……”

    他们都是军校出身,读书认字,更懂法律。

    在樱花城里,你找不出比他们更文明,更开化的几个人。

    哥哥朱可夫疑惑地问:“你看起来很沮丧,裴罗庚,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说来听听吧,把你的事情都分享给我,我来给你当书记员。”

    弟弟裴罗庚的眼神已死。

    他扶着哥哥的残废之身,两人齐头并进,挤进热闹的酒馆里。

    稍等一下——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你回到【恋人】一卷的第二章。

    章节的名字叫GreatDay。

    这一章回中详细地描述了酒馆和樱花城坊间民家的生态和风貌。

    我们不做复读机,不用再描述一遍。

    除了凶神恶煞的宪兵队以外,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人们齐聚一堂,像一年之前,两兄弟和老板娘奥黛丽把酒言欢的场景一样。

    酒吧的名字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两兄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拿上菜单,点好饮食。一切安排妥当。

    在嘈杂喧闹的环境下,在热闹时,说起冷酷的事。

    弟弟给哥哥倒茶,哥哥给弟弟倒酒。

    他们像是两头三色豺,在舔舐着氏族同胞心头的伤口。

    朱可夫用左臂执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不妨碍他的记录工作。

    “你可以开始了。”

    裴罗庚说起自己的故事时,眼里终于有了点生机。

    “和你分开以后,我被游击队抓住。”

    “他们折磨你了?”

    “没有。”

    “他们给你穿裙子了吗?”

    “没有那么可怕……”

    “我听战友说,如果红毛土著抓到米特兰士兵,要用刀片做一条裙子,烧得滚烫发红,再套到战俘身上。”

    “那是谣传。”

    “真的吗?”

    “我没心情开玩笑,哥哥。”

    “好吧……咳……好的!好的你说。”

    “我和一个空军飞行员关在一块,这些事情我都在书信上写给你看了。”

    “是的,我收到了你的信,和这个阿方索尉官分别之后,你去了哪儿?”

    “身为俘虏,按照《皇后公约》的规定,第三师团用两车粮食把我换了回去。我回到了部队里。”

    “然后呢?”

    “宪官认为我是军队里的耻辱,把我分到了第三区。”

    “第三区?”

    “是的,就是工兵团里的第三区集中营。任务是排雷。没有排雷工具,用肉身去排雷。”

    “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你!”

    “我的生命得发光发热,对吗?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两车粮食?哈……”

    “弟弟!你的长官是谁?!我要去告他!我要弄死他!”

    “不,哥哥,我的长官对我很好,他叫布朗,已经战死在伤心河。”

    听到此处,朱可夫终于意识到某个事实。

    自己的兄弟,身上经历的事情,可能远超出他的想象。

    他没有当过逃兵,更没有当过被抓回来的逃兵。根本就不知道战场上,集中营里的战友到底在做什么工作。

    他在战争前期就光荣负伤,英勇退伍。

    战争中后期的炼狱,他见都没见过。只在广播中听过。

    弟弟裴罗庚接着说:“我在第三区待了两个月,有兴趣听听我的见闻吗?”

    哥哥朱可夫捏笔的手在出汗,“你给我说说,不用太详细。”

    裴罗庚放下茶杯,眼睛里的生机在消散。

    “战争持续得越久,士兵就越年轻,一开始我们还能看见一些红发的森莱斯年轻人对吗?”

    “是的。大概十五六岁。”

    “排雷兵永远活跃在前线,我处在第一军三师团的步兵排组里,为坦克开路,我的战友教我如何活下去,我前后向六个老师学习,学习处理地雷的火鞘和击发装置,怎么把炸弹从泥土里认出来。”

    “然后呢?”

    “到了后来,我发现,与其去对付地雷,不如对付这些年轻人,我用米特兰的特产,扑克牌和糖果去贿赂俘虏,再找到游击队里的小孩子,和他们学森莱斯俚语,扮成一个列侬人,偷偷把弹壳卖给军火供应商,再从军火供应商嘴里问出地雷的运输路线,这种易爆品很难储藏,一般运到哪里,就埋在哪里,我知道这一点,就能活下来。”

    “真聪明……我的弟弟!你真聪明!”

    “不,这些都是老师教给我们的,你忘了吗?”

    “对!这是修斯老师教的!说起来修斯老师去哪儿了?你还记得他的行踪吗?”

    “不记得了。他是芙蓉城的列侬人,被宪官抓走了,现在应该被处死了吧。”

    “那就不提他了。”

    “好的,那就不提他了。”

    说回正事。

    裴罗庚又讲:“离开第三区之后,我回到了冲锋队。又有了一批新的战友。”

    朱可夫:“感觉怎么样?”

    裴罗庚:“很不好,哥哥……我感觉很不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简直是糟糕透顶。”

    “他们敢欺负你?”朱可夫拧眉暴躁。

    裴罗庚摇头挥手:“不是的,我失去了他们。”

    朱可夫疑惑:“为什么?”

    裴罗庚吐出一个残酷又惊人的事实。

    “战争打不赢了。”

    朱可夫骂道:“你疯了吧!”

    “哥哥,你在军区医院呆了八个月,你不明白我看见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事。”裴罗庚形容着:“在前线的战壕里,每过十来天就能发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新玩意,是军校里听都没听过的战争兵器,军官每天都和我们说,会有新的秘密武器送到前线来,却对推进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一开始我们都觉得,是敌人太幸运,我们的武器是最先进的,最厉害的。

    然后,我们认为是敌人太狡猾,他们也学着,开始制造战车和飞机。

    再然后,当冬天到来,机械都开始因为钢铁的冷脆性变得孱弱易碎,变成废铁时。

    我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心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活下来,我的哥哥。”

    朱可夫声色俱厉地反驳道。

    “你不能这么说!裴罗庚!我警告你,你不能打击他们的热情。”

    面对暴怒的兄弟时,裴罗庚表现得非常冷漠。

    “我的小组因为雷达站和据点,高地和几个炮弹坑,为了夺回这些临时战壕,死了十六个战友,我是小组的指挥官,他们看不起我这个逃兵,但是会听我这个老兵的话,在长官眼中,我是个身经百战的战斗精英,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带着他们活着回家。”

    但是——他做不到。

    “但是我做不到。”裴罗庚从衣服里掏出一本书,书名正是《圣杯往事》,是大卫先生写的。“我养了一条狗,在第三区时,狗是非常好用的排雷工具,它很机灵,但最后还是死了。

    说回这件事吧,哥哥。

    进入军队时,我想为了胜利去打仗。

    然后,为了战友的性命去打仗。

    变成为了活下来打仗。

    我找过很多理由和借口,比如为了你去打仗。

    时间过去了,你很少给我回信,于是我要为了某个任务,为了某个战争机器去打仗,比如开着炼狱机车,骑上摩托,给它多贴几个狗牌,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就得去参与战争。

    我给自己定的目标都失败了。包括给我下令的长官,也换了好几个,他们也失败了。

    到了上个月,我决定为奥黛丽打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洗刷逃兵的耻辱,风风光光回到祖国,回到这里来,为了……为了……”

    酒吧里的唱片机,放着最新最潮的摇摆舞曲。

    它曾经被明令禁止,宪兵队视它为文化宣传的洪水猛兽。

    现在用来给军官助兴。

    它的主唱大家都很熟,叫做奥黛丽·亚美利。

    她为三十一家军火公司做广告,从军服军裤鞋帽袜巾,到军粮罐头速食蔬菜和枪械弹药,任何与战争有关的商品,她都来之不拒。

    她是裴罗庚的梦中情人,现在是大部分北约士兵的梦中情人。

    朱可夫欲言又止。

    裴罗庚充满决心。

    “是的,我想娶她,那么就要跨过好几个阶级,和大卫先生写的另一本书一样。”

    从衣服里掏出第二本书。

    书名是《致命紫藤花》。

    将它们放在一边。

    “我是这么想的,为了奥黛丽,我要继续战斗。”

    轻佻的萨克斯和灵动的钢琴曲糅再一块,配上奥黛丽清冷优雅的女声,勾动着年轻士兵的心弦。

    朱可夫唯唯诺诺:“你现在还这么想吗?”

    裴罗庚语气冷漠:“不这么想了。”

    朱可夫:“为什么?”

    裴罗庚:“如果一个士兵,是为了女人去打仗,你觉得这场仗能赢吗?所以我说,我们打不赢了。”

    “嘶……”朱可夫倒抽了一口凉气,这种话在樱花城要是传出去,不等宪兵来,光是这些热情的预备军官,就要把弟弟给毙了。

    “你小声点……”

    裴罗庚:“还能怎么样呢?他们会把我吃掉吗?像他们说的野蛮人一样,把我杀了,然后丢掉内脏拧掉脑袋,分而食之?”

    朱可夫气得喘个不停,在这个时候,酒馆里的年轻人里,有个小哥哥看见了这位战斗英雄,也看见朱可夫身上的军功章,凑到两兄弟面前,兴高采烈地问。

    “长官!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朱可夫掩面低头,生怕这些士兵听见兄弟二人的谈话。

    “没事……我没事。”

    小年轻追问不止,压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和热情。

    “长官,您立了什么功劳?!前线是什么样的!您给我说说呗!”

    朱可夫哪里知道前线的战事,只能尴尬地笑笑。

    裴罗庚说:“回去陪你的妈妈吧。兄弟,多陪陪家人。别去军队了。我们打不赢了。”

    小年轻听了怒发冲冠,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

    “你说什么!是疯了吧!你这种人也能进入军队吗?你一定是害怕功劳被我抢走了,才会说出这种卑劣歹毒的谎言来!我要向宪兵队检举你!你马上就得进铁牢吃鞭子!砍断几根手指头!”

    裴罗庚依然冷得像一块冰,他亮出少校的军官军衔时,年轻人原本还想喊上几个兄弟来打人,突然就变成了哑巴。

    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实打实的军人,是战功赫赫的战斗英雄。

    裴罗庚质问:“你为了什么进军队?”

    年轻人答不上来。

    “我……为了祖国。”

    裴罗庚:“说实话。”

    年轻人涨红了脸:“就是为了祖国。”

    裴罗庚:“为了祖国的什么?钱?还是姑娘?你要去什么地方?”

    年轻人:“森莱斯……西线战场。”

    “很好,我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祖国在哪儿?”裴罗庚又问:“它在森莱斯吗?它的姑娘和钱都在那里?森莱斯人提着刀,要把你的姑娘心脏给剖出来?要抢走你的钱吗?”

    年轻人这下彻底没了辩驳的心思,他愤愤不平,满脸悻悻之色,找了个借口,偷偷溜回了中队战友的队伍里。

    “我再说一次,朱可夫,我很少会叫你的名字,我的哥哥,我一直都不敢喊你的真名,以前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敬。”

    裴罗庚握住了哥哥的断臂,握住断臂和钢铁假肢的连接处。疼得哥哥龇牙咧嘴。

    “你感受到了吗?它很疼对吗?疼得你出汗了,疼到心扉里,朱可夫。我为了什么?去打这场仗呢?我的敌人告诉我,他们身后就是他们的祖国,他们脚下每一寸泥巴里,都埋着他们的同胞,他们战斗不需要理由,我们去战斗,需要千百万个理由和借口。我们打不赢了,再有几个人来和我说‘你疯了吧!’这种话,我也坚持我的观点。”

    他们还年轻。

    一个二十二岁。

    一个二十一岁。

    酒吧依然在放摇摆舞的曲子。

    刚来的陪酒女郎憧憬着军人俱乐部的浪漫,心中还有正义和公理,像奥黛丽一样,朝着宪兵比中指,脖颈枕着军队里年轻才俊的结实手臂,身后站着五六个兵员作为靠山。脸上留着烂番茄和臭鸡蛋的污渍,心中有放纵和轻狂。

    两兄弟面对面,问出最残忍的离别致辞。

    “你要去哪里呢?哥哥?”

    “和你说的一样,回家。”

    “爸爸妈妈还好吗?”

    “不如你亲自去看望,你现在是少校,比我风光多了。”

    “不,我不能回家。”

    “为什么?”

    “我的家不在这里,在军队里。又来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批任务。”

    “你这次回来,不是办退伍手续?”

    “不是的,法庭给我批完罪,军部给我假释,哥哥,我不想退伍,打到现在,我开始迷茫,如果战争结束,我还能干什么?一个没有战争危机,没有武装冲突的世界里,军人能干什么?”

    “大概……当保安?”

    “那不是军人的工作,是保全公司的工作。”

    “你到底想说什么……裴罗庚。”

    “我回来见见你,然后,重新回西线,我还要打下去。”

    “你……”

    “我知道你在担心我的生命安危,哥哥。谢谢你。”

    “你……”

    “不必说了。任务又要开始了。”

    拿起帽子,穿上外套。

    喝完茶和酒,提上枪兜。

    一言不发,眼神复杂。

    没有道别,分作两辆车,在初春的寒风中,在黑胶唱片的歌声中。

    肢体健全的男人,困在战车的钢铁里,把车轮当做腿脚,把炮塔当做血肉。

    身体残缺的男人,困在假肢的钢铁里。把指节当做荣耀,把伤痕当做生命。

    像是【皇帝】那一卷中的章回首语一样。

    只是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

第十章 数学

    【——五月一日国际劳动节记】

    【主讲人:陈玄穹】

    【书记员:林奇】

    林奇跟着凯恩老师来了北方,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同乡。

    在市政厅的茶水间,陈玄穹刚脱下衣帽,和民意领袖朱莉大小姐交代完劳动节的假期活动,桌上的文件一一审理完毕,看完一纸北约发来的投降书。

    这场西国的世界大战,总算打完了。

    林奇站在门外,在这个小年轻的眼里,陈玄穹所用的肉身和他一般年少,只是眉眼气质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超然和神秘。

    要林奇小哥哥形容起来。

    ——是火焰。

    ——是生命力。

    ——是一朵怒放的花。

    他不知道如何搭上一句话,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除了凯恩老师以外,他还不能相信任何人,也无法把身心托付出去。

    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句尴尬的开场白,一句套路的漂亮话。

    他指着窗外浮船坞旁边的建筑工地。

    “陈大当家的,你这个寨子看起来好漂亮哇。”

    陈玄穹抬起头,注意到门外的年轻人。

    这一眼看去,灵视之中观察到了两个纠缠不清的复杂魂魄,心中已经确定——

    ——是地球来的同乡。

    陈玄穹问:“你说什么寨子?”

    林奇答:“外边的脚手架。”

    陈玄穹又问:“是木梨花街道的那个大木架子吗?”

    林奇点点头。

    陈玄穹更正道:“那不是寨子,我也不是土匪头子,我嘱咐工人修的体育馆,按照鸟巢的样子建起来,现在还像个鸡窝,等木架换做钢筋混凝土,它就落下一头凤凰,会变得好看起来。”

    林奇挠挠头,提着身上的神袍,免得肥大染泥的边摆弄脏了茶水间的地板,一点都不见外,就这么坐下了。

    两人相视不语,从眼睛这道窗口观察着对方。

    按照东方人的礼仪来走流程,陈玄穹给客人倒茶,顺便开门见山的说。

    “凯恩老师来北方买羊毛皮料,带你来看我,看出什么了?”

    林奇跟着主人家的意思,要单刀直入地答。

    “看看老乡,大哥说你是地球人,我差点没认出来。”

    伍德·普拉克是高地人种。

    林奇附身的向日葵军士是南方人种。

    一个金发,一个红发。

    放在地球更像是两个欧洲人。

    陈玄穹:“你喊凯恩作大哥?”

    林奇:“大哥是这么吩咐的,我就这么做。”

    陈玄穹:“自我介绍一下?”

    林奇:“你先来吧。”

    茶汤撒上点白芝麻,推到林奇面前。

    陈玄穹卷起袖口,看了一眼时间,心中想着政务日程的安排,盘算着时间。

    “我的真名真姓你是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

    “我还有一个名字。”

    “叫伍德·普拉克,我也知道。”

    “我干过不少事。”

    “大哥和我提了,有好事也有坏事,有仁义双全的事,也有丧尽天良的事。”

    “那我还介绍个什么呢?”

    “给我介绍介绍你的家人吧。陈大当家。”

    此话一出,陈玄穹笑成眯眯眼。

    他听明白了,这个老乡是来找朋友的。

    不谈生意,也不谈利益,单纯找个朋友唠唠家常。

    他先是把萱丫头给喊来茶水间。

    邵小萱抱着小三七,嘴里喊着“毛毛”的乳名,一路步履如飞,身姿轻巧,身上的旧伤好了七七八八,已经恢复了以前那份当土匪时的精气神,神采奕奕地打量着林奇这位年轻的神甫。

    听她问:“这家伙,谁呀?”

    陈玄穹指着林奇。

    “该你自我介绍了。”

    林奇主动摘下斗篷雨披,露出脸来。

    “陈夫人您好,我姓林,叫林奇,和您的丈夫一样,来自星界。”

    邵小萱也不见外,把小三七往孩子她爹怀里一送,抱拳道:“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也不知道是哪门子的久仰。

    大抵是东国的小说看多了,见了陌生人她都得来这么一套。

    林奇有几分尴尬的意思,往陈大当家那头看。

    陈玄穹解释道:“这是救过我命的夫人,以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你理解一下。”

    “我难以理解。”林奇只是笑,不敢多说。

    陈玄穹逗弄着怀里的女儿,小三七已经满周岁,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也在打量着林奇。

    女娃就像是天生带着异于常人的灵觉,能够感受到这个神甫身上纠缠不清的灵魂。她微微歪着脑袋,嘴里嘟囔着。

    “爹爹……爹爹!”

    她会说话,而且说得很溜。

    “娘!饿……”

    讨要食物的动作是干净利落。

    两只粉嫩的小手,带着尾巴的分趾一块往萱丫头那头送。

    萱丫头一拍脑袋,赶紧和丈夫打招呼。

    “我忘记带羊奶了!等我一下!”

    说完她便一溜烟窜了出去,难以想象几个月之前的寒春时节,这个女匪还因为枪击旧伤疼得在陈玄穹怀里撒娇。

    林奇惊讶地问:“这是你女儿?”

    父女俩保持高度同步。

    特别是小三七,玩着自己的小辫子,和陈玄穹一般无二的大阴阳师气质,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林奇。

    林奇一拍脑袋:“哦!我多虑了,是我多虑了。”

    这个小哥哥没想到,陈大当家只用了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完全适应了异世界的生活。

    “爹爹……爹爹!爹爹我有个请求,你可以答应我吗?”小三七奶声奶气地问。

    陈玄穹低下头,下巴贴着女儿的额头:“毛毛你说。”

    三七问:“我可以把花园里的盆栽都拔了吗?”

    陈玄穹:“为什么呀?”

    林奇也好奇:“为什么呀?”

    三七解释道:“大娘和二娘都喜欢花,但是它引蚊子,我把它们都拔出来搞死了。就不会有蚊子了。而且……”

    林奇的额头冒出一颗黄豆大小的冷汗。

    陈玄穹也是如此。

    小三七天真无邪地说:“为什么这些好看又不好用的废物要占用我的后花园呢?它们不能插进花瓶里,让二娘每天浇浇水安安静静的就好?和我一样乖乖的!”

    说实话,这种言论从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孩嘴里说出来属实有点恐怖。

    不过仔细打量小三七的那条尾巴,再看看她异于常人的灵觉和智力就能明白,她一直与星界有联系,说不定还和巴风特通过几次电话。

    陈玄穹摸着女儿的脑袋,耐心地解释着。

    “你说的很有道理,毛毛,但是我们家的后花园本来是一块野地,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我们占了花儿的家,作为回报,我们要养花。”

    三七似懂非懂地问:“是这样吗?”

    陈玄穹:“是的,就是这样。”

    三七还想多问两句。

    陈玄穹:“如果你再这么胡闹,我就给你找个数学老师。”

    “哇!不敢了不敢了!爹爹我不敢了!”

    三七皱着两片小眉毛,嘴巴嘟得老高,像是想得累了,蜷在爸爸怀里倒头就睡。

    她尾椎那条尾巴像是见了风的野草,与身体争夺着能量,这让小三七每天都像是困乏的猫咪一样,需要十五个小时的睡眠。

    萱丫头姗姗来迟,手中的羊奶刚热好,从丈夫怀里接走孩子,正准备回老屋把孩子放回床上。

    陈玄穹顺嘴问了一句。

    “你平时都是怎么教闺女的?”

    萱丫头听着丈夫的话里带着森然杀气,浑身抖了个激灵。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皱着眉毛,笑容中有礼貌,有尴尬。

    陈玄穹阴着脸:“我再问一遍……”

    萱丫头抱紧了孩儿,像是抱着免死金牌:“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回笑容中有慌张,有求饶。

    陈玄穹松了口气,有种无可奈何的宠爱。

    “她还小,没见过土匪,更没见过枪。丫头,你要是……”

    没等丈夫问完。

    萱丫头搂着三七,一副惨兮兮,要哭出来的模样。

    “我不!我要她从小就学会保护自己!”

    陈玄穹点点头,招了招手。

    “你过来。”

    萱丫头警惕着,步步为营,凑到丈夫身边。

    陈玄穹托着萱丫头的脸,看着妻子眼角那一点点初见端倪的鱼尾纹,看着生命力从身体中尽数灌注到产子妊娠里的女孩,逐渐变成母亲角色的女人。

    他亲吻着妻子的额头,亲去脸颊,吻上嘴唇,深深一吻。

    “我爱你。带着三七去好好休息。”

    这一吻叫萱丫头红透了脸,如老木逢春一样,从身体中散发出活力来,心跳跟着加速,像是一头受惊的鹿,单只是回了一个“嘤”字。头也不回地跑出市政厅。

    林奇有话说:“我……”

    陈玄穹打断道:“有话直说。”

    “那我还不是不提了。”林奇还好奇,为什么陈大当家要选一个土匪当老婆,从小三七的胎教来看,这婆娘真不算什么优秀的贤妻良母,但一切疑问都在刚才那一吻里烟消云散了。他也没什么好问的。

    陈玄穹又问:“你是哪里人?”

    林奇回想起故乡。

    “湘南人士。”

    陈玄穹:“是个好地方。除了湿气重,爱吃辣椒以外,没什么不好的。”

    林奇跟着唏嘘:“是呀。一年四季风调雨顺,没有地震,也没有洪涝。”

    陈玄穹:“来了这里感觉怎么样?”

    林奇描述着跟随凯恩老师学拳学枪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还是很不习惯,这里的人说汉语,却没有汉族。我经常想去大洋彼岸的大夏国看看,说不定那一头更有故乡的感觉。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为什么不去了?”陈玄穹给林奇续上茶:“是因为工作吗?”

    “是的,是因为工作,要确切来说,是因为你。”林奇说起自己的工作内容:“我还没有获得超能力……”

    陈玄穹:“是魂威?”

    林奇点头:“你们说来是魂威,像是一种用精神力驱动的念力,好比一个人的特质,一个人最害怕的东西化为武器,我还没有这种能力。我的工作是驱逐魔鬼——

    ——凯恩老师说,这场大战带来了无数优质媒介,从媒介中诞生了无数的魔鬼,它们潜藏在人类社会,或干脆生活在野地山林中。我用拳头和枪把它们赶回星界,是有心无力。”

    陈玄穹有所动容。

    他想——

    ——以前有恶人来盘剥穷苦的民众。

    ——没想到一场大战结束,还有魔鬼来这满目疮痍的土地上作妖。

    他得干点什么,现在尼福尔海姆已经走上正轨,加拉哈德世界迎来了新的秩序。

    于是陈玄穹问:“凯恩老师喊你来找我,他应该有话带给我。和魔鬼有关吗?”

    “我们需要援助,需要财力和人力,更需要你这个强援。”林奇直言不讳,把头上的绷带揭开,把面目全非的脸,都展示给陈玄穹看。

    他的脑袋上那一枚犄角,是弩箭留下的创伤,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鲜红的“R”字疤痕。

    在凯恩的操练下,他已经变成了一位经验老道的教士,明白如何与魔鬼作战的武装僧侣。

    “陈大当家,除了战后重建的工作以外,凯恩老师想让我来和你谈谈驱魔的事情,说起来你可能不信。”

    一本书扔到了陈玄穹面前,像魔术师的行规入门那么厚。像《狩猎指南》一样,是一本神职人员对付魔鬼的百科全书。

    作者就是凯恩。

    林奇问:“你对数字很敏感对吗?”

    陈玄穹点点头。

    林奇翻开了书籍的第一页。

    卷首语便是凯恩的批注。

    【在第一次西国大战中,丧失性命的人数,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战争的总和——共有八百二十一万人死亡,三百三十六万人失踪。】

    【他们的死因千奇百怪,尸体超过半数无人认领。】

    【平均年龄在三十岁上下,大小十六个国家的青壮年人口死得只剩下百分之二十左右。】

    【无法回到故乡的灵魂精魄和死尸,要重新回到亚蒙母亲的怀抱。】

    【在尘归尘,土归土之前,它们是优质的媒介。】

    【和我们运用魔术一样。运用魔鬼的残躯遗骸,使出超凡的神技一样。】

    【魔鬼也能利用我们的肉身,影响现实的世界,获得惊人的知识。】

    【书为凯恩·巴巴耶夫教士游历西方诸国,记载魔鬼古物的指南文献。】

    【希望有志之士,能加入东都神恩会,为认知魔鬼,解析魔鬼,驱逐魔鬼贡献一份财力人力。】

    【此为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稍等一下。”陈玄穹拿起电话。

    林奇:“还等什么?”

    陈玄穹拨通了阿明的号码。

    “等我的伙伴们。”

    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

    黒德尔·阿明,来福·普拉克两个神枪手已经站在门外整装待发。

    跟在后边的有汉娜·亚美利,这个金发美人正朝神甫抛媚眼。

    达奇先生刚从施工地赶回来,手里捧着方规和设计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晓得陈先生有事情吩咐。想贡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朱莉大小姐没什么好脾气,从电话里就知道,自己的老弟又要去冒险了。

    陈玄穹换上一套方便行动的新衣,和战士们喊起动员令。

    “我的朋友们!这里来了一位新人。他和我一样,从星界来。”

    达奇先生这个信使迫不及待地跺着脚,在工人岗位上沉默了太久太久,重回一线的感觉令人心驰神往。

    “来吧!来吧赶紧的!给我点儿热辣的活计!”

    往衣服上佩证件,名字叫伍德·普拉克。

    陈先生要丢下执政官的工作了,把权力还给姐姐,还给尼福尔海姆的港督。

    他接着说:“新人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就像是我对我的前辈,对熊彼得女士那样,我给她也带去一个坏消息。

    ——只是我没想到,这个消息来得那么快,在战争完全结束之前,它就来了。

    我们是旧时代的恶棍,好不容易有了个家,现在得背井离乡,跑去硝烟未散的废墟里和魔鬼作对,我知道你们都等不及了。”

    阿明吆喝着:“我的老本行。”

    “也是我的。”汉娜比着大拇指,亮出警长的星徽。

    来福没有什么可以交代的,他一向不喜欢说话。

    薇薇和萱丫头姗姗来迟,都叫陈玄穹推去朱莉那头。

    达奇先生:“我们要去哪儿?”

    “是呀!你要去哪儿?”薇薇心系丈夫的安危,跟着追问。

    陈玄穹指着林奇。

    “你们得问这个新人。有关魔鬼的事情,都写在凯恩老师的那本书里。”

    林奇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翻开典籍,和众人介绍着战后的生态,指着西国大陆上的地理区块与要道,指出一条条河流支脉与依山傍水的村落乡镇,指正受到战争迫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以及魔鬼肆虐的城市。

    “我们要去这些地方!”

    他的心在狂跳,生怕这些凶神恶煞的北方人,把他当做下一顿饭。

    就在林奇唯唯诺诺,给这些披着衣裳,散发出浓烈荷尔蒙的匪徒指路时。

    窗外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白虹,是一架单翼强击机,它的机尾留有鲜红的华约徽章。

    飞行员正是阿方索·默克里尼上校。

    在华约军队中,他是大部分学员的精神偶像,一代传奇。

    这次大战里,阿方索作为一位受降的敌将,在军事中展现了惊人的战斗力,击落敌机三十六架,参与演讲动员七次。

    他有一句招牌开场白。

    “我们的身后就是祖国!为了家园征服蓝天,加入空军吧!”

    他今年三十六岁,功成名就。

    只是不记得樱花城的模样,也不记得任何往事。

    更不记得医护班的小奥黛丽,记不住故国的妻子和女儿。

    这架领头机掠过西北的高原,从六千米海的加尔群山俯冲而下,中队避过敌人的雷达网,带着六十枚炸弹,保持超低空飞行,朝着樱花城而去。

    在南线战区,战机低空的啸叫吵醒了雨果中士。

    他从床上翻倒,紧张兮兮地看着战友们,心中念着伍德先生数落过的名言金句,对新兵老兵嘱咐着。

    “天上飞的来啦!我们的大鹏鸟在往敌人头上扔炸弹!还等什么呢?”

    他声情并茂,展示着领口和胸前的奖章。

    “天哪,他们飞得真高!但能给我们一口饭吃吗?光是一口饭就能让咱们卖命吗?”

    新兵们提起了精神,在朦胧的雨夜中,勒紧了裤腰带,饿得两眼发青。

    雨果中士将医用吗啡丢到一边,铁与血已经将他从男孩塑成一个完整的男人。

    “我收到了降书,要去收编俘虏啦!可是敌人有咱们十倍那么多!为了让伤员吃上一口饭,看来咱们得加把劲,打起精神来,姑娘们。”

    新兵们不约而同咽了一口唾沫,神色紧张。

    这些日子里,他们在战壕中活得像只老鼠,吃的好比蟑螂,稍稍冒出头,就听到震天的炮火与雷鸣。

    “中士……将军说……”

    有个新兵蛋子紧张兮兮地问。

    “将军说你曾经从前线搬回来三百多个伤员,是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雨果拍着新兵的脑袋:“是四百多个,还有一百多个战友死在路上了。”

    新兵又问:“那我能写一封遗书吗?”

    “书记员!给他们准备准备!”雨果大声吆喝着。

    一封封书信备好,塞进邮差的包裹里,邮差靠着两条腿,从前线通信站,往最近的乡镇跑上二十来公里。

    从邮差的背包中,落下一只鲜红的纸鹤来。

    它的颜色鲜艳,是某个小伙子送给故国爱人的情诗。

    它让一头鸸鹋海鸟叼住,当做窝棚的材料,一路飞往亚米特兰的高速公路,飞去樱花城的战争设施里。

    路上遍地都是战车的残骸,运兵车的铁轮与坦克的炮塔碎片四散纷飞。

    有士兵在哭。

    有女人在叫。

    有孩子扛着枪,指着畜生的脑袋。

    有老人背着粮,换出明天的性命。

    一切发生在森莱斯身上的,都还给了米特兰。

    就在此时,盘羊踏上了这片富饶开化的土壤,带着他麾下各路土匪,民不是民,军不成军。用乌合之众来形容他的部队再好不过。

    他们大多是森莱斯的流民,有一个指挥官,有一条枪,就能变成战斗单位。

    盘羊和参谋,还有各个战斗小组的组长严谨慎重的叮嘱着。

    首先是军纪军容的第一条。

    “不许随地大小便。”

    兵长们犯了难,这算天大的难题。

    “不许强抢民女。”

    士兵们没了声息,拿不到应有的生殖自由。

    “不拿百姓的粮食。”

    连后勤班的伙夫都开始哭丧,要喊爹娘来为他做主。

    他们大多十七八岁,年龄最小的那个,才刚满十二岁。和唐仁皇帝生子时,是一个年纪。

    在战场的另一端。

    临近樱花国都的卫戍部队里,有六个人依然在负隅顽抗。

    其中领头的,是裴罗庚·霍克伍德。

    他带着两个老人,五个孩子。披上军装,在祖国最危难的时刻,组成了一个步兵小队,被华约的部队逼上樱花城的鸸鹋峰。

    这座山峰本来是皇家的狩猎林地,现在成了裴罗庚最后的防线。

    几个小娃娃跟在他身后,匍匐在草丛里。

    两个老人家抱住枪,连举枪的动作都没练好。

    裴罗庚想起哥哥,想起奥黛丽。

    想起修斯老师,想着自己的一生。

    他和孩子们说。

    “你们还有时间,还有未来,还能适应一个新的国家。”

    孩子们不听。

    他们齐声怒吼着。

    “我们能赢不是吗?”

    “大哥哥!你身上的奖章那么多!如果我们人人都像你一样,是不是就能打赢了?!”

    “教教我吧!求你了!求求你了!”

    裴罗庚摇摇头。

    他听见巡逻队的军犬窜进灌木,他听见了死神索命的声音。

    他对老人们说。

    “你们没有多少时间了,不该在这种地方度过余生……”

    两个老人沉默不语,身上多半挂着两三个狗牌,他们的孩子也死在这场战争里,没有什么可以牵挂和依靠的东西。

    裴罗庚握紧了枪,像个巨人一样,像一架风车,像一台精密的,遵守时间规定努力工作的机器。

    “投降吧。”

    他对身边的老幼嘶声大喊着。

    “投降!投降!你们要投降!”

    他朝着敌人开枪,告诉孩子,不要再扣动扳机。

    砰——-

    子弹的空炮气流化作利箭,打碎了一片片落叶。

    砰——

    手中的土盒子炮里,是一发发空包弹。

    砰——

    他怕枪里要是有了弹头,这些华约士兵受伤吃痛,会对这些老幼残兵赶尽杀绝。

    他让军犬扑倒,让华约的军官用枪指着脑袋。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树丛中的“新兵”,光是自己战败的光景传到这些老幼眼中,已经是天大的恐怖。

    他们不敢了。

    再也不敢有反抗的心思。

    “再见了!侵略者!”

    华约的军士眼里带着刻骨的恨意,对着裴罗庚的脑壳扣下扳机。

    鸸鹋刚落在山峰上的树丛里,让枪声惊得飞上天,嘴里的纸鹤随季风吹上天,吹到热闹的樱花城街头。

    它落在一处餐厅的桌上,酒吧门前,二十一岁的朱可夫,把自己的假肢卸下,拄着拐杖,灰头土脸地挤进受降队伍里。

    他低声下气,和铜铁工人商量着军章的价钱。原本比生命还重要的徽章,现在成了烫手山芋,换到了两块黄油面包。

    就在离酒吧不远的地方,一百米不到的街口广场,宪官格里芬跪在学术院的升旗台前,成了历史罪人。

    和他跪在一起的,还有歌手奥黛丽。

    他们互相数落,怨气冲天。

    格里芬·亚美利骂着军人眼里的偶像。

    “都怪你!”

    奥黛丽·亚美利骂着军人眼里的魔鬼。

    “都怪你!”

    他们让暴乱的民众架上断头台,身上披着苍白的囚衣,成了一对亡命鸳鸯。

    远在列侬的芙蓉城——

    ——新的工人阶级民意领袖刚刚接走华约联盟送来的宝剑雕像。

    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年老力衰的冯先生拄着伞,站在唐仁的坟前。

    看着皇帝的出生年月和卒亡时间。

    【1865-1890】

    【唐仁】

    【列侬的最后一位大帝,享年二十五岁。】

    在军政官员的结算账目上,领土与物资,人命与子弹,一切都成了一串串冰冷的数字。

    它们互相纠缠结合,变成难分难解的数学题。

第①章 一只闪蝶

    闪蝶——

    ——属于动物界灿蝶科,参考《世界蝴蝶分录》。

    在加拉哈德世界,我们经常能看见这种生物以飞蚊症光斑的形态,以灵体的幻视现象浮现在人类眼中。

    普通人或魔术师,他们的大脑遭受强大的情感冲击,比如极怒、极恐、极乐、极悲,亦是大解脱大觉悟。在精神的高压下,导致脑皮层出现生理应激反应,变相地影响了大脑结构,而视神经也跟着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让眼睛能看见三色光谱以外的颜色,也就是灵视的由来。

    随这种现象一同伴生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魂威,也就是南方人用字母语言描述的Soul&Power(魂灵威能)。

    魔术师的《狩猎指南》入门书中,就有对这种现象的个案描述。

    和闪蝶的幼虫形态一样,一个拥有健全大脑的独立个体,要经历闪蝶幼虫的蜕皮阶段——可能是四到六次,才能拥有完整的魂威。

    各国科研院、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教授,以及东国的炼丹师一致认为,这四到六次的“蜕变”完全符合“魂威规则”,是闪蝶从幼虫到完全变态阶段,化作成虫的必然结果。

    把它换成人体所受的苦难及强烈的情感冲击,也就是完完整整的四到六次生离死别。

    从初窥恐惧,到感受、认知、掌握恐惧,最终驾驭恐惧,把恐惧的事物为己所用。

    是传统意义上的,普通人口中的超自然能力。

    再后来,有一位科研人员发现了魂威规则的特殊性。

    ——四到六次的“蜕变”不是必然的,这种误差本就不存在。

    这要从手性分子开始说起,我们介绍手性时谈到,曾有消旋体药物用于孕妇之身,诞下的孩子通常是畸形,在这种残酷的实验下,加拉哈德世界生下了四万多个畸变的“海豹婴”,身上的症状通常是没有手脚或四肢乱位,有的干脆长出了三头六臂。

    ——生在小三七身上的尾巴,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些孩子不光失去了正常的身体,比起正常人来说,他们只需要三到四次蜕化,就能拥有成熟的魂威。

    更有极端的个案表明,一些孩子从出生起,就能唤来完整的神灵化身,这种极特殊的个体被魔术师们称为“星孩”。

    于是《狩猎指南》上添了新的一笔。

    每个人在出生时,或多或少因为妊娠而经历了一两次魂灵的蜕变。

    在大脑柔软的头盖骨经受母体的挤压时,或者是脐带与母亲分离时,又或者是发出第一声啼哭时,就已经见过闪蝶的模样了。只是因为年幼时不能清楚地认知这种星界现象,也无法记下这类古怪的幻觉,才会有后来四到六次蜕化的误差论调。

    除了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以外,在不少老幼年个体身上也出现了闪蝶的特征。

    就指导书上举出的两个例子。

    一个七十三岁的老人为了保护怀里的易碎鸡蛋,徒手停下了一辆马车。

    一个刚满八周岁的大男孩,因为父母的虐童行为,为了保护不过周岁的弟弟,用一根夹竹桃嫩枝杀死了双亲。

    这些匪夷所思的个例释放出超自然的力量时,调查员得到的口供记录中也出现了闪蝶。

    闪蝶的品种要细说,只有两类。

    一类是森莱斯国定名的黎明闪蝶。

    东方人来到西大陆的东都港,炼丹师与炼金师进行学术交流时,在魔术师口口相传之下,黎明闪蝶翅脉上的眼纹和杂斑是最明显的特征。

    它的辉光和煌斑以及闪着金属蓝的两翅,让每个成功撑过“蜕变期”,魔术造诣愈发精妙的魔术师都记住了它的样子。

    除了黎明闪蝶的官方统称以外,它还叫天穹闪蝶。和天空的颜色相近。

    而另一类闪蝶的寓意则不怎么讨喜了。

    它叫做爱神闪蝶,源自一位画家。

    这位艺术家和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没有任何魔术天赋,也不曾接触过超自然事物。把一生都献给了画作。

    在临终时,生命燃烧至最后一刻,这位画家详细地描绘出眼中闪蝶的姿态。

    比起黎明闪蝶,它的颜色要更深,四翅的末梢让鳞粉完全染黑,并且布上五个金灿灿的眼纹,一共有二十只眼睛的纹理分布在四只翅膀上。

    翅脉上延展出密密麻麻的大理石裂纹,成虫的身体也一并染上反光的深蓝色。

    画家给它起的名字,就是【爱与美之神】。

    天穹闪蝶在魔术师的眼里,是【迎生】的意思。

    爱神闪蝶在普通人的眼里,是【渡死】的意思。

    “神秘学不再神秘的时候。”

    伍德给篝火添上新柴,合上《狩猎指南》和《魔鬼文献》。

    “系统性实验和文库会把它们变成新的学术与知识,通过辩证和实践来认知它,这叫做科学。”

    他要重新认识一遍自己的伙伴,不光是认知肉身,还得认知灵魂。

    和世界上任何一笔公平的交易一样,想要知道别人的秘密,首先得吐出自己的秘密。

    伍德敲着响指——

    ——性感炸弹从火炉中钻了出来。

    它身上的火焰逐渐凝实内敛,坍缩成羊头人身。

    露营地里,凯恩和林奇两个神职人员齐齐抬头,紧紧盯着这个亚蒙大神的幻影。

    伍德开始介绍自己的魂威。

    “按照两本书上说的——

    ——就我知道的,我这个人,伍德·普拉克曾经经历过四次蜕变。”

    性感炸弹和伍德保持着极高的同步率,肩并肩坐在一根榆树桩上,伍德往嘴里扔烤肉,性感炸弹往嘴里扔木炭。

    主人的牙缝迸出肉汁。

    魂威的唇齿溅出星火。

    “第一次是在椿风镇的小树莓诊所,帕奇医生给我打了过量的吗啡试剂,我写了一篇日记,详细地描述了徘徊在生死之间的观感,还有爱神闪蝶。”

    伍德平静地描述着自己为人以来的超凡经历。

    “第二次是在棺材里,我往外刨土,从墓地爬出来之前,巴风特的尸体裂成碎片,在狭窄的棺木里飞舞,变成了一只只发光的天穹闪蝶。”

    自这次以后,他又死了两回。

    “第三次是在普拉克庄园前的红台,脑袋让监斩官一刀两断,那个时候,我看见的还是天穹闪蝶。”

    直到最后的“完全变态”阶段。

    “第四次,我在芙蓉城郊外的乱葬岗醒来,巴风特的遗骸与我的魂威完全融为一体,不——

    ——与其说是融合,不如说,它变成了我的一部分,它本来就是我的一部分。”

    一年之前,当伍德受到电刑、水银、炸药的折磨之后,回到人间时,巴风特只剩下最后一块头骨,正是这部分头骨组成了性感炸弹的魂威之身。

    伍德没有谈他的死因,大家或多或少都明白,大当家会为了什么东西而献出生命。

    他转而开始谈起魂威的各种特质,极尽详细地描述给各位伙伴听。

    “性感炸弹的基础特质,是加速。”

    说着,他的魂威一蹄子踩在榆木桩上,从枯朽的木头里,生出一朵朵菌菇来,不一会都能做个药园的培养皿了。

    他指着阿明:“不论是活物还是死物,都会受到它的影响,比如你,阿明,如果你只有八岁,我可以让你换上一口新牙。”

    阿明捂着嘴,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

    伍德开始作补充说明。

    “它能用一臂扛起一百公斤左右的重物,蹄髈挥打和羊角冲顶的力度能击穿八毫米厚的钢板,四肢关节灵巧,但是没有手指,所以不能开枪,也无法使用带刃的武器,受到冲击和伤害时,它的火焰会渐渐熄灭,露出薪炭一样的肌理组织,它能通过加速新陈代谢,进入活物的体循环,帮助活物愈合伤口,同样会消耗细胞的能量。”

    伍德扣打腕关节,给魂威下指令。

    性感炸弹尊从主人的命令,散成一团汹涌的烈焰,钻回了伍德的身体中。

    “每当它陷入虚弱状态时,也代表我的精神状态到了临界点,我的大脑需要休息,至少需要六个小时的无梦睡眠。我从来没有让它的火熄灭过,也不知道它熄灭时会发生什么,可能我会跟着它一起死。我与它的距离越远,意识就会越模糊,最远一次,我在皇后大道喊出魂威,让它走过四个街区,大概是一千五百米左右。我的喉口冒烟,两眼翻白,差一点因为大脑的电信号紊乱而休克致死。”

    凯恩老师刚想说点什么,他想提醒学生,没有必要将魂威的弱点都暴露在伙伴眼里……

    ……但伍德实在太热情了,他把在座的各位,都当成了托付出性命的至交。

    “现在它很活跃,如果在你们的身体中流窜,它的精密度极高,如果它治好支气管中的一条血管,也能保证不影响这条血管以外的任何组织。”

    他说完了性感的魂威,又开始谈起左手的炸弹。

    “我的左手,从腕关节到肉掌,直至手指的部分,不包括指甲这种死物,它触碰了任何东西,都可以通过右手的大拇指进行‘引爆’。”

    这也是一种加速,只不过加速的方式更加直接。

    “它会释放物质本身的内能,听起来很复杂,我尽量简单直白地描述出来。”

    伍德生怕伙伴们听不懂,他拿出随行的军用干粮,从包装纸上指出热量一栏。

    “比如它,它拥有八千卡路里,是热能的计量单位,只要我用左手摸过它,哪怕是一点汗渍,任何与我左手有关的物质,残留在这份食物上。”

    紧接着,他扣下右手起爆按钮。

    “噗嗤”一声。

    铁罐头的盖子炸开一个浑圆的缺口,像是用刀腕过一遍。

    “我能做到的精密爆破仅此而已,如果要我用这块糯米干粮来雕花,比如炸出一个金发美人。控制火候,炸出不同颜色配上喷漆,我是完全做不到的,我的脑力还没开发到那种程度。”

    伍德举着糯米干粮,扔去汉娜那头。

    金发美人像是躲避瘟疫一样,一脚把干粮踢到深山老林里,生怕这玩意爆炸。

    伍德接着说:“除了一次只能炸一样东西以外,我的爆破手法没有任何限制,就算从早炸到晚,我也不会感觉到疲劳,好比一个起爆开关,消耗的只是爆炸物,而不是开关本身的能量。我可以使用各种实验室里的汽缸发动机,在右手大拇指疲劳型骨折之前,我都能一直敲下起爆键,让汽缸发动机里的汽油为车辆或飞机提供动力。”

    同样的,这种能力也有代价,而且非常古板严苛。

    “我不能安安心心地拥抱别人,永远都要少一只手。”伍德如实说来:“我有老婆,也有孩子,幸好我不饮酒,我生怕哪一天脑袋糊涂,在抚摸亲人或和别人握手时,留下一枚定时炸弹。我却完全不知道它的情况下,扣下了起爆键。它会让我伤心欲绝。

    ——我最害怕的事物就是它。

    ——热效率达到顶点时。它从普通的燃烧释能,变成质能转换,变成原子能,变成惊人的热量和辐射。也叫核能。

    ——火焰把文明带给人,人也用火焰毁灭文明。

    ——你们听懂了吗?”

    林奇是听懂了,点了点头。

    凯恩老师和达奇先生光顾着做笔记,没多少细嚼慢咽的功夫。

    小刀在画画,画出一只闪蝶的模样,只记住了重点。

    阿明用一瓶缝纫机油,给各位牛仔射手的配枪除锈,头也不抬,只顾着点头,像是一个偷懒耍滑的学生。

    金发美人儿脑袋歪在帐篷上,半个身子靠着萝卜这匹骏马。

    萝卜的眼睛流着泪,委屈巴巴的,也不敢动。生怕身上这件“易碎品”划烂了自己的皮肉。

    汉娜:“呼噜……呼噜……呼噜……”

    伍德卷起袖子。

    “很好!看来有人没听懂,我再说一遍。”

    “别别别别别!——”

    汉娜从噩梦中惊醒。

    “——我懂了我懂了!我懂了!”

    伍德:“你复述一遍。”

    “我……”汉娜结结巴巴的。

    伍德:“要不我帮你回想一下?”

    汉娜一拍手:“好呀!”

    伍德扣下起爆按钮。

    远方的山林炸开一团火。一束流星冲上半空,在伍德的引爆按钮下噼里啪啦往上窜。

    在明媚的月色下,像是一朵殷红的玫瑰,是一团烟花。

    它拍打着翅膀,低温焰心变作闪蝶的形状。

    紧接着连半点火光都没留下,完完全全消散在天地间。

    伍德做完了“烟火师”的工作,把笔记扔到汉娜脸上。

    “给我补课!然后说说你的魂威!”

第二章 两个亚种

    马——

    ——帝国纵横它功不可没。

    是一种哺乳纲奇蹄目食草动物,除了被加拉哈德人类吃掉的其他种,只剩下家马和普氏野马两个亚种。

    在十年前,西国不论南方北方,都要孩子学会骑马。像恩菲尔德爵士为了让小儿子学会骑马,不惜用铁鞭去殴打孩儿。

    但是放到现在,柴油和汽油给机械动力插上了翅膀,钢铁逐渐代替了马儿的肉身。开车这项技能变成了战后重建的刚性需求。不论是好司机还是坏司机,都能在乡县城镇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包括汉娜·亚美利这个女司机。

    在西大陆的偏远小国,它的名字叫海拉。正是《魔鬼文献》上的第一个除魔之地。

    一辆结实耐用的四轮拖拉机载着四匹马驹,七个旅行者。

    驾驶员汉娜刚刚补完课,在昭昭烈日之下,挥着满是汗水的手臂,搭上农用机械的转向舵盘,兴高采烈地介绍着自己的魂威。

    可能你会奇怪,这群大男人为什么会选一个姑娘家来开车。

    达奇先生送信从来只用两条腿,脑子里塞满了修路造桥的本事,开车是学不会了。

    阿明能修理枪械和手表,跟着小刀学过机械精工,也不会开车。

    林奇在上辈子就没拿过驾照,他是个守规矩的人,对自己很严苛,也不肯开车。

    伍德曾经试图说服凯恩老师来当驾驶员,但是凯恩老师坐进驾驶室以后撞坏了两辆农用拖拉机,属实是个载具杀手一般的暴躁性格。

    至于来福?

    伍德不敢想。

    因为来福这个恋物癖(包括动物)可能会爱上他的座驾,第二周我们就能看见小刀和他的机械妻子生出来的许多小车。

    最后,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

    让汉娜这个亚米特兰人,出生在开化国都,接受过先进教育,从小骑着除草机干农活的警官来开车,是最明智的选择。

    她遵纪守法。

    “海拉是以勒教皇国分化出来的弹丸小国,但小国也有小国的规矩,你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拖拉机停在无人看守的T形路口,照着路牌看,汉娜女士大声吆喝着。

    “我们离最近的县城还有四十公里,乘客们都坐稳啦!为了排解你们的无聊和寂寞,要不要听我来唱首歌?!”

    她很热情,和她大胆的装束一样,脑容量与衣料一样稀有。

    毒辣的太阳照在她的肌肤上,像遇上了一面镜子,无情又无礼地反射给身后货架棚栏里的几个大老爷们。

    男人们叫苦不迭,在午休时分表现得困倦难捱。

    女人的眼睛里透着精光,魂威庇佑之下,除了牛仔帽吸收的热量以外,阳光伤不到她。

    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氛围,就在这个时候。

    汉娜感觉十分舒心,伍德先生没那个精力跳出来指手画脚,几个英俊的小哥哥就该大汗淋漓地靠在车架旁,变得活色生香。

    看看一大一小两个神甫。

    他们都快被白袍子给焐晕咯。

    如果有男性读者不太明白这一幕想表现什么。

    你大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你是个司机,你的后座上躺着六个女人。

    她们或多或少因为炎炎夏日的高温表现得慵懒怠惰,香汗淋漓,从内到外散发着夹杂汗水与强烈荷尔蒙的奇怪味道。

    这么一说,大概就能理解了吧?

    汉娜觉得这才是“生活”。

    不光是生下来,活下去。

    把两个字拆开什么都不算,要有颜色。

    像她的魂威一样,能把阳光折射出不同的色彩,能够照出镜外之人的模样。

    伍德抬起手:“别开口……”

    “求求你了,至少这次放过我。让我好好睡一觉。”阿明跟着乞求。

    凯恩往脑后梳理着过长的金发,露出好似大理石雕塑一样的脸颊和下巴,为了散热而剃掉胡子,面庞的立体感让这位三十来岁的阿叔看上去分外性感。

    “我知道米特兰农家的牛羊歌,歌词一般都是草垛和风车,水桶和牧羊犬,有不少小修女喜欢给我唱挤奶歌,我想她们肯定在勾引我。直到这几天,你这个扩音喇叭不眠不休地唱了两天两夜我才明白,她们一定很恨我。”

    林奇跟着老师的动作,接走剃须刀。

    “对,这几个姑娘想用这种方式杀死你,大哥,你千万要提防这个女司机。”

    达奇先生脱掉了上衣,两眼翻白,打着赤膊躺在滚烫的稻草上,任由干草里的虱子在皮腺中安家,他已经动不了啦。

    比起其他五个壮汉,这位年纪与凯恩先生相仿的信使看上去要瘦弱得多。

    他的腰围目测不过三尺,汉娜的身材都比他健康。

    在南国夏日的高温下,达奇先生本就显白的皮肤变得更加病态,显得阴柔儒弱,看得汉娜脸红心跳。

    伍德、阿明、来福的年龄是二十二岁。

    林奇是二十五岁。

    凯恩是三十六岁。

    达奇是三十八岁。

    在汉娜女士眉眼生花时。

    她不忘伍德老师留下的家庭作业。

    “我叫汉娜·亚美利!”

    精气神十足,是个健康的姑娘。

    “来自米特兰的一个无名小县城——”

    拖拉机轰隆隆地转进狭长的盘山走道,在T形路口的沙漏计时器将绿灯点亮的瞬间,踩下一脚充满恶意的油门。

    “——因为一场赌局认识了大当家。”

    货栏里的男人们跟着野蛮的引擎,随着惯性前后摇摆,撞上铜铁合金铸造的隔离杆,好几张脸凑到汉娜的耳垂旁。

    她慢慢扭头,嗅着空气中的那点“心醉神迷”。

    “但是别误会了,我和他是普通朋友——单指赏金与合同,契约关系和一点点友情。Aha~”

    她嘴角上扬,提起枪,像是舒心到了极点,朝着天上打几声空包弹,提醒道路两旁的山野戈壁,不论有人没人,这里都有一个不好惹的枪手。

    伍德把身上的几个伙伴推开,让他们摆正坐姿。

    “我真该把朱莉带来……”

    阿明附耳赞同:“是的,陈先生,只有朱莉大小姐能治好她的脑瘫。”

    汉娜惊讶地问:“为什么这么说!”

    “你了解我的姐姐吗?”伍德问阿明。

    阿明一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

    “因为朱莉大港督比亚美利女士更好色,是个车技高明的女司机。”

    伍德给机智的阿明鼓掌:“那你很棒棒。”

    “哈哈哈哈哈哈哈!”汉娜听了这句损人的调侃,反倒更开心了。

    这叫什么?

    ——叫臭不要脸。

    汉娜继续开车,继续写着她的“家庭作业”,要把自己完完整整地展示给货栏里的一个个极品相亲对象,单指精神层面,没有任何搞黄色的意思。

    “我经常会发出DuuuuuuuuDu~DuDuDuDuDu之类的怪叫,这是有原因的!”

    伍德嚼着碎嘴。

    “喂,阿明,你有结婚的想法吗?”

    阿明:“为什么这么问?”

    伍德:“我说说而已,都说女人结婚之后会变得文雅而安静,你看看萱丫头,她婚前疯狂,婚后安详。”

    阿明:“闭嘴。”

    伍德试图曲线救国,但他失败了。

    于是他决定用围魏救赵一计,他看向小刀。

    小刀轻抚着洋葱的脖颈,眼中波光流转,都快哭出来了。

    伍德怒道:“你他妈离我的马远点儿!”

    “说起原因!”汉娜像是让伍德老师的严苛课程欺负得狠了,都要在交作业时还回来,“我会发出DuDuDu怪声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魂威来自月曜日,代表月神南娜。”

    月神南娜是狮子,是力量与艺术,乐理和文化。

    与之一体两面的魔鬼,则是贝斯特,一只黑猫。也是月亮的象征。

    “我要欢脱的!大声的!保持情绪激昂,才能喊出我的魂威,我经历过两次蜕化,一次是在学校举办的文艺舞会上——”

    汉娜大声朗诵着她的经历,她看见的天穹闪蝶。

    “——我是个乡下人,和一群扎背带穿绑腿的小贵族,送上唱诗班的舞台,那个时候我七岁,有一千双眼睛看着我,我感觉自己要死了,心脏快跳出喉咙,我认为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化妆师给我涂了两团难看的腮红,把我的眼眶给抹成黑色,扮成巫婆——其实我不想演巫婆,我最想演的还是公主,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去他妈的!

    我开不了口,眼里只有一团团斑点,一只只闪蝶,我唱得很难听,用伍德先生的形容词,就是巨他妈难听,五音不全的那种难听。”

    伍德私底下直点头,和阿明商量着。

    “我们终于听到了一点好消息,她有自知之明。”

    阿明跟着点头:“老天有眼。”

    汉娜一挥手,想到往事时情绪激动,满脸羞红。

    “但是我不在乎!我就这么唱出去了!把巫婆陷害公主的阴谋诡计全都扔在了歌词里!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升华。”

    凯恩老师点评道:“她能因为这种事情而完成蜕变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经历。”

    “或许是……”林奇从兜里掏出烟:“傻人有傻福?”

    汉娜在做深呼吸,吐露心声的感觉再好不过,用奇妙的比喻来说。就像是做了个开颅手术,把脑子扔在博物馆的清洁工面前,让清冽的泉水洗过一遍那样舒爽。

    “然后我就死了,杀青了,演完了。因为吓哭了好几个小孩子,我的魂威把好几根金发变成了刀子,在第三幕和小王子对峙时,刺伤了小王子的胳膊,就这样,校长让老爹把我领回家,我成了个失学儿童,开始学枪打狼。”

    伍德伸出右手,极尽全力往前探,紧接着用左手的两根手指头轻轻敲打右手掌心,是鼓掌的意思。

    “我们可以听下一个故事了吗?车长?”

    汉娜应着车长的称呼回复道。

    “没问题!乘务员!给我来杯咖啡好吗?要像迎宾小姐那样,恭恭敬敬地递给我!”

    伍德一个响指,性感炸弹只在一分钟内完成研磨咖啡豆的工作。

    性感炸弹举着小瓷杯,看向来福,以及整个货栏里,唯一的一匹母马,它的名字叫莉莉,是一匹毛发漂亮的红色矮脚小马驹。

    来福刚刚摸完洋葱,他看见伍德的眼神时,就明白主子想干什么了。

    “不,不可以。”

    伍德掷地有声地肯定。

    “不,它可以!它一定行。”

    来福:“你他妈离我的马远点儿!”

    性感炸弹灵巧地绕开来福,来到莉莉面前。

    来福像是痛失爱马那样,忍着眼泪,说出那一句……

    “至少让我亲手来……”

    伍德招手致意。

    “开始你的表演。”

    又过了一分钟。

    伍德端着马奶咖啡,递到汉娜耳畔。

    汉娜大声呼喝着。

    “DumbBlonde!!!”

    紧接着,金发美人的魂威发动,她的半个头颅裂成一片片弯曲内凹的镜片,将阳光折射聚焦到咖啡杯里,均匀加热。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咖啡烹煮完毕。

    汉娜比着大拇指,没了半个脑袋依然能说话。

    “谢谢!伍德先生!你的服务真是周到!”

    伍德刚想缩回货栏,坐上板凳。

    汉娜将脑袋拢齐,恢复原样,暧昧的眼神不言而喻。

    伍德心领神会,欠身施礼。

    “客人,小心烫。”

    汉娜提着转向舵,像是拿到了几个大老爷们的命根子那样,拍着喇叭的按钮笑得像个精神病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连小瓷杯都举不稳了,笑得花枝乱颤。

    “好了!现在来听听我的第二次蜕变!”

    牛仔夹克盖不住她腰腹颤抖时的好身段,但就像是这清冷平淡的文风一样,令人毫无欲望。

    是的——就是这样。

    伍德试图说服两个神职人员,首先是凯恩老师。

    “就像是我之前说的,女人嫁人之后都会变得聪慧贤淑。你可以吗?你能接受吗?凯恩老师,你都三十六岁了,我觉得熊彼得教母在天之灵,如果知道你还是单身……”

    凯恩:“我是个女权主义者。”

    伍德:“放你妈的屁。”

    凯恩:“教母为了揍你一顿,累死了,她很少放屁。”

    伍德无言以对。

    “好吧,林……”

    林奇打断:“我跟着大哥修行,越是了解神话,就离世俗越远——”

    这么说着,老林抽了一口烟。

    “——我突然觉得,与其成家,不如和青灯古卷作伴。”

    伍德转而看向地上的达奇先生。

    又看了看林奇手里的烟。

    “咱们和畜牲一个待遇,在货栏里还是别抽烟了,达奇先生需要一个通风的环境。他以后还要再婚,要有新的孩子和家庭。”

    “不不不不不!”达奇闻声像是起尸一样坐了起来,从林奇怀里夺来一根卷烟,自顾自地往性感炸弹肾损伤凑,就着魂威之身的烈焰点上火。

    “让我晕过去!让我晕过去!”

    话说回来——

    ——汉娜要讲她的第二次蜕变。

    “我的第二次蜕变在青春期结束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男孩,像烂俗故事里说的那样,你知道嘛,情情爱爱的小说故事都有第三者插足,又有一个情敌看上了这个男孩子。这个情敌和我一般年纪,比我漂亮,比我可爱,比我能哭,你们知道吗?女孩的眼泪是多么厉害的武器呀!~”

    她说起这件事时,变得伤心,眼神都不对了。

    “和我说的一样,它也有个烂俗的结尾——

    ——男孩先说喜欢我,又说喜欢她。”

    汉娜的语言表达能力很有问题,不过没关系,伍德可以尽量去脑补。

    “然后不喜欢我了,也不喜欢她。”

    伍德:“等一下,请等一下。让我理一理。”

    汉娜不会让伍德等,她从来都是个性急的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性别。

    “我问男孩子为什么?情敌也要问为什么?”

    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汉娜猛地一挥手,右臂与脖颈上的红围巾化作千把利刃,把马路上的铁菱陷坑扫了个干净,这些是当地土匪留给车队的见面礼。

    “因为男孩还有很多个备选新娘!要我形容一下!就是Du……DuDuDuDu!”

    刀片跟着热带季风一通卷上天,利刃悬在半空,像是巡逻的家犬,要嗅出敌人的踪迹。

    “Dust!”

    ——是屑。

    “不过这点打击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是见一个爱一个,可是接受我的人却没有任何,哪怕一个。”

    刀锋光洁如镜,在空中飞舞旋转,不一会就回来了。

    看来布下陷阱的人,已经不在了。

    “真正让我感受到震惊,并且惊讶到头皮发麻的是……”汉娜描述着第二次闪蝶出现的缘由:“我的情敌在我遭受失恋打击时,她对我说——

    ——你很强大!

    ——你的枪,你的马,你的父亲,你的五角星警徽都很棒!

    ——你真帅!

    ——你太迷人了!

    ——认清这个人渣吧!

    ——其实我爱的是你!”

    汉娜舒展着手臂,绑好围脖。

    刀片重新铸造出血肉之身,她敲打响指,活络血管和经脉,比着伍德的招牌手势,一个待击的起爆按钮,一个大拇指,给乘务员点赞。

    “我看见漫天飞舞的闪蝶,狠狠亲了她一口,然后拒绝了她!”

    她如此说,如此做。

    “因为我是个警官,只会抓罪犯,完全对付不了爱哭的女人。”

    她抓下几根头发,让它们变成镜子的破片,变成粗粝的魂威雏形,人生只经历了两次蜕变,她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化身来维持魂灵的形体。

    它能割开麻绳,割开罪犯的脖子,带着动脉一起,把脊椎骨砍断,伤人的本事倒是厉害的很。

    它一点都不好,我都不敢在爸爸怀里撒娇……

    它和那个情敌一样,和那个爱哭的姑娘一样——

    ——是个大坏蛋,只要它(她)离开我,哪怕一百米的距离……”

    干燥的热流搅动发丝,将它们带往远方。

    “我就会永远地失去它(她)。”

    镜片闪着刺眼夺目的光,飘出去没多远,就重新化为发丝,与主人断开联系之后,它也失去了神力。

    汉娜变得灰心丧气,几乎咬牙切齿。

    “我要是把心留给它(她)——

    “——只要它(她)背叛我,哪怕一次。”

    她重新打起精神,把魂威的特性与弱点都说给伙伴听。

    “我就会丢掉性命。”

    等她回过头,用憨实朴素的笑容面对货栏里的“后宫佳丽”时。

    男人们危襟正坐不苟言笑,像是换了一副灵魂那样,在大热天穿戴整齐,不敢有任何怠慢的意思。

    汉娜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了?”

    “破镜难重圆。”伍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汉娜魂威的特质。

    阿明紧接着打出连击:“我们听完了亚美利女士的故事,在商量着,有没有一种可能,能不能通过蜕变的方式,让你的魂威变得完整,至少不像你现在照镜子那般尴尬,如果我们猜得没错,你最恐惧的东西就是镜子,恨不得把它打碎了,变成刀子,变得像是一只刺猬。于是我们讨论,要不要让你再演一次话剧,只不过这次当公主,不做巫婆了。”

    林奇紧接着跟上。

    “汉娜小姐,你信神吗?你需要亚蒙吗?”

    凯恩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保持人类本质。

    “我是个女权主义者。”

    达奇思前想后,往嘴里又点了一根烟。

    “三十八岁,有婚恋史,目前丧偶,独居,女儿在芙蓉城当记者,很漂亮,是我亲生的……”

    伍德这个大阴阳师劝解着:“至少放过玛格达……至少放过她。”

    “哈哈哈哈哈哈!算了吧!”汉娜拄着膝盖,笑得嘴都歪到耳朵根了:“逗我开心的本事倒是挺厉害的!”

    太阳刚落到远山的峰峦,藏在榕树的大叶子里。

    汉娜捂着大帽子,公路两旁卷来风沙,在她精致脸颊上划不出伤痕,阳光或冰雪也伤不到她,她的魂威护着她。

    米特兰南方人种的毛孔粗大,但在她泛着金属色油腻光泽的肌肤上看不见这种特征。

    “是姐的秀场!”

    她是一件易碎品,是金发傻妞。

    “我今年二十五岁。”

    转过盘山公路。

    海拉的多隆郡近在眼前。

    沿着土坡往郡县的门楼看,沿途停着二十来辆马车。

    马车上的武器五花八门,从枪械到矛锤,从土炮到刀斧,看上去不少土匪恶霸跑来县城里聚会。

    “职业是警官。”

    她踢开货栏的大木栓,靴底和马刺震下泥巴,一时尘土飞扬。

    她摩拳擦掌,准备从一群人渣里,找出魔鬼的真身。从阿明腰上取回自己的配枪,朝着官道的马车开火。

    子弹射断了一条绳索,马车的货架上落下一个遍体鳞伤的女人,看不都不用看,是匪徒抢来的受害者,处于昏迷,摔在地上也不会喊疼。

    闻声赶来的劫匪暗哨刚跑出塔楼,让洋葱一蹄子踢碎了脑袋。

    她吹着口哨,给洋葱扔去一把蕨叶作为奖励。

    “喜欢冒险,喜欢唱歌。”

    她将伙伴们送下车,逐个击掌,感觉比男女之情还要深厚,要细说应该是灵魂伴侣。

    “喜欢发出DuDuDu~的怪叫。”

    她只顾着完成伍德老师留下的家庭作业,隆重地介绍着自己。

    “是个稍微有些奇怪的女孩子!”

    不论是性格,还是魂威。

    都算与众不同的两个亚种。

第三章 三绅士

    翻译——

    ——通指将一种信息转变成另一种信息的行为。

    其中的“翻”是说信息的转换,“译”是指这两种信息转换的过程。

    在本书中一直缺少一个翻译的角色。

    曾经伍德·普拉克的发妻邵小萱担任过一段时间翻译工作,其人追根究底的个性致使伍德的每一个行为,每一句话都有了对应的解释。

    现在伍德需要一个翻译。

    这项工作说来轻松,做起来其实很难。经过几人商议,最后落到了林奇头上。

    我们书接上文。

    七人来到海拉国的多隆郡,在乡镇的牌楼大门下,解救了一个女人,杀死了一个劫匪。

    林奇自然而然地承担起了翻译工作。

    他跟随凯恩老师学了一身武艺,除此以外,还有医生和殓官的技能,是伍德先生的同乡,思维模式更偏向地球人。

    “土匪背着一杆战壕枪,从型号来看,是米特兰的军工产品,尸身的衣料走线缝针精致工整,也是工厂里缝纫机踩出来的好衣服,你们认得吗?”

    众人只是摇头,只有来福站出来接了一句。

    “我和薇薇主母在西北办手工作坊,去南方做生意时见过这种衣料,是大夏的舶来品。”

    林奇一听,翻开尸首再去详细观察。

    “那就没错了,两只鞋尺码不一,都是抢来的,我发现这具尸体是个女人。”

    达奇先生急不可耐,没什么绅士风度。

    “管她女人还是男人,现在都算死人!”

    伍德示意稍安勿躁,他们刚来多隆郡,迎接他们的就是二十多辆土匪的车马,现在对城镇里的情况一无所知,最好经过深思熟虑再做万全的打算。

    而且他发现,林奇这个新人的观察力非常敏锐——

    ——起初伍德本来想让阿明担起“翻译”的重担,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第一时间理解伍德的所作所为。现在有了林奇,和加拉哈德人沟通困难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不对,达奇先生,我们不能随随便便进村。”林奇指着尸首说:“郡县里来了劫匪,只有主人家会安排看守,看守却只有一个人,还是个女人,我摸了这具尸首的骨头,脑袋叫洋葱给踩裂了,牙齿与颌骨的咬合肌的情况来看,都非常年轻,我的从医经验告诉我,这具尸体的主人只有二十岁,这代表着什么呢?”

    林奇将自己臆测的信息如数翻译给几个铁憨憨听。

    “郡县的主人家,是一个女性为主的劫匪团伙,她们敢抢米特兰逃兵的东西,也敢抢海船商队的衣料。凯恩老师的《魔鬼文献》上收集了不少关于此地的传闻,一定有异于寻常的星界魔鬼藏身于此,让海拉国周遭的强盗聚集于此,前来寻宝。”

    不光如此,还有俘虏的信息,林奇也要翻译给同伴听。

    “你们看看这个俘虏,她的两只手腕上打的活结,没有留下摩擦拖拽的挫伤,她绑在四轮马车的行李架里,不是货物的绑法,她的年纪我看来不过十六岁,身上的衣服虽然有坑洞补丁,但没有暴力撕扯的痕迹,她的头发上有首饰,是一件钗銊麦穗银花簪子,按照常理来说,土匪不会放过这点钱,也不会放过她的身子,更不会饶她一命,再怎么说,系在手上的绳结,就算是当做奴隶卖出去,也不会用正常的解法。”

    话已至此,众人心头的疑云越来越多。

    林奇接着翻译:“对多隆郡的强盗团来说,这个女人,比这点钱财更重要。”

    达奇心急嘴快:“她是个富家小姐!绑来当人质的!?”

    林奇摇头:“我绑一个人质,会留下她的贴身信物,比如手指和头发,或者干脆杀掉,分尸以后慢慢寄给她的家人,人质活着反而麻烦,我要给这个贵族提供精细的饮食,配上一个医生,还得去买医疗用品和月经时用的棉纱,这些东西会暴露我的行踪,不现实。”

    阿明是个仲裁官,也猜不出里边的虚实,只能从魔鬼的角度来臆测,想法也相对天真。

    “魔鬼喜欢女人?”

    林奇又摇头:“你会喜欢牛羊吗?会喜欢一只蚂蚁吗?我们如何对待动物,魔鬼就如何对待我们,在魔鬼眼里,我们就是动物。”

    来福:“我当然喜欢牛羊了!它们多可爱啊!”

    “你真是个魔鬼……”汉娜在人后小声哔哔。

    “所以……”伍德敲着重点,说出一串谜语:“我们要换一身衣服。”

    “是的。”林奇给诸位同伴做翻译:“海拉和以勒是亚米特兰的从属国,给亚米特兰提供了优质的兵源,你们眼前的多隆郡里,可能男人已经死光了。”

    伍德瞄向汉娜女士。

    汉娜突然不寒而栗。

    林奇接着翻译:“我们要兵分两路,混进郡县的劫匪团里,参加聚会,查出魔鬼的信息,如果有必要,各位需要换上女人的衣服,扮成女人——

    ——伍德、阿明、凯恩大哥还有我,我们四个人的身材不适合穿裙子,一眼就能看出来男儿身。至于衣服怎么来……”

    汉娜举手投降,嘴上倔强:“我只有一套换洗的。而且我有严重的狐臭,以前有两个臭流氓想偷我衣服,只吸了一口他们就升天了——对了,我还有严重的皮肤病,如果偷我的内衣,你们就会知道皮癣和麻疹有多么可怕,它们要叫你生不如死。”

    伍德把队伍分成两列,观察着多隆郡的山道走廊。顺便指着林奇。

    “把汉娜女士的话,翻译给大家听。”

    林奇像个冷酷无情的翻译机,将傻妞心里那点小九九都说的一清二楚。

    “有没有病,得医生说了算,如果汉娜女士不愿意接受治疗,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把她敲晕了扒光再做打算,我想汉娜女士应该是嫌弃我们身上的汗臭,谁让她在车上用魂威的特殊能力,把咱们晒得死去活来呢?”

    汉娜嘟着嘴,心想这两个星界来的还真是记仇。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她往马车里挑挑拣拣,搜罗出一堆衣服,是她平时想穿都不敢穿的东西。

    分别是裙子、裙子,还有裙子。

    为了方便行动,汉娜在抓捕罪犯时从来不会碰这些小女生的东西,魂威让她的身体变得易碎,哪怕是一枚刀片从身上漏下来,也会划烂她的少女心。

    “诶……还有……我明明记得还有一件。”

    话音未落,汉娜自然而然地回头张望时。

    “有人看见……我的……露背礼服……”

    达奇先生这个急性子已经脱了个精光,刚把礼服套去身上,顺路还踩着两只高跟鞋,一瘸一拐地往头上套皮箍,绑住杂乱的栗色头发。

    “是这样吗?就是这样?还有脂粉呢?要不要来点香水?”

    汉娜这才把话说完:“……了吗?”

    说实话,这个远方表哥撩头发时,有露丝表妹那味了。

    伍德形容着达奇先生翻找女装时的神速。

    “你怎么可以这么性感。”

    达奇满不在乎,从面如痴呆的汉娜手里夺来口红和腮红,抓着粉扑往脸上使唤。

    “我的老本行是送信,你们的行李怎么分类,箱子里有什么东西,光是摇一摇就能听得一清二楚。别怀疑我的专业。”

    阿明则是小声对伍德叮嘱道。

    “他化妆的技术……”

    伍德不寒而栗。

    “经过千锤百炼。”

    林奇凑到好伙伴的身边,跟着小声念叨一句。

    “要提防他,伍德先生,我听你提起过他,他姓佩洛西,这个姓氏里栗色头发的人,似乎都有种偏执和疯狂。”

    等达奇先生收拾完妆容,从行李箱里一阵倒腾。

    凯恩老师抬起手来喊停:“那是我的东西!”

    达奇从行李中寻来一瓶魔药,正是萱丫头用过的,西大陆上最常见的幻形魔药,作用是拟声。

    不同的拟声药物有不同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名字。

    达奇找到了凯恩老师的“软肋”,药瓶上写着“茶花女”,正是凯恩喜欢的那一款。

    眼看这女装大佬将魔药试剂用滴管往嘴里送,似是觉得不够,又往眼睑滴去几颗黄澄澄的药液,最后干脆用头纱做成滤网,狠狠地吸了两口。

    达奇猛烈地咳嗽着,感受着喉咙与粘膜,整个呼吸道在药物的作用下发生剧变。

    “咳咳……咳!”

    达奇先生佝身喘完,舒展着年近四十的老腰,将头纱戴上,回头望了一眼伙伴们。

    这个男人,就这么变成了女人。

    汉娜:“WTF!?”

    伍德将右手尽量往前伸,用左手的两指轻轻敲打掌心,是鼓掌的意思。

    林奇捂着额头,心想伍德先生身边的人,个个都是身怀绝技。

    阿明的重点完全不对,他看向凯恩老师时,眼神是一言难尽。

    凯恩的手指头在空气中画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憋出来一句。

    “我是个女权主义者,行李箱里有一瓶幻形魔药不稀奇吧?”

    林奇刚想为凯恩老师翻译翻译,想翻译出这瓶魔药的由来。

    凯恩一言难尽:“别……”

    来福唯唯诺诺,把身上的外套脱下,露出背带裤和衬衫,还有那一身是伤的锁骨淤痕和弹疤,脸上还有一条断眉刀疤,朝着达奇问。

    “我要扮女人?”

    达奇先生……

    哦不,佩洛西女士又往行李箱里翻找,同样是凯恩老师的箱子。

    他找出了一瓶泥巴,揭开瓶盖,从里面冒出稠厚的黑雾来。

    这瓶魔药叫做《黑月季夫人》,是西大陆上少见的美容商品,和前者一样,也是幻形咒药物。

    本着长痛不如短痛的想法,来福一把夺过达奇手里的药物,用舌头舔了舔味道,他脸上立马浮现出痛苦的表情。

    达奇抬起手,表情惊讶。

    “哇!等一下!”

    来福眼神坚定,为了除魔任务能顺利完成,已经拼上了一切。

    “不必说了,我知道它有多么难喝。”

    凯恩:“等一下!”

    话音未落,瓶内已经空无一物。来福捂着肚子,身体与脸上的肌理像是沸腾的热水一样,不断变化,好似白蛇蜕皮返老还童那般,皮肤变得白皙起来。

    佩洛西女士捂着额头。

    “这是外用的,你想什么呢?你全都喝完了?咱们得到明年三月才能看见你那张刀疤脸了!”

    凯恩老师则关注着自己的库存。

    “好歹给我留一点……”

    林奇大声翻译着凯恩老师的真意。

    “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身上留有美白效果的魔药,也是十分正常的。”

    汉娜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她的嘴角淌着口水,不知道该用哪副表情面对身边的男同胞。

    “WTF……”

    来福换好裙子,从一个青年男性,变成了少年女性,连身高都缩水了十来厘米。

    太阳渐渐沉进群山,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

    达奇先生……呸!

    佩洛西女士依靠着大脑里那点土木工程勘探地形的经验,指着山峦坳口的古林小路。

    “伍德先生,你们从山路绕到背风坡,我们走正门混进去。别让畜生闻到你们的味儿了。”

    伍德点头,看向凯恩、阿明和林奇,短暂的眼神交流以外,不需要任何翻译,迈出厚重的步子,都是身材矫健如虎豹的壮汉,一头扎进了林地里。

    三位“女士”在门楼前面面相觑,把土匪的尸首埋下。

    汉娜和两个好“姐妹”商量着。

    “进去以后,如果有人问起……”

    佩洛西女士作出抢答:“我是妈妈。”

    来福唯唯诺诺地举起手:“我是妹妹。”

    “那我就是姐姐了……可你们一个栗发,一个棕发。我怎么就是金发了?”汉娜这个小天才许是想到不对劲的地方,值得商榷。

    佩洛西女士脸色一变,吐出一口满是憎恶嫉恨的唾沫,演技惊人

    “那是和野婆娘生下的贱种!要给我们娘俩为奴为仆!你听过灰姑娘的故事吗?”

    汉娜骂道:“艹!”

    三人就这么商量好,穿过门楼,走向农栅,看着平房里晾着女人的亵衣,不见任何男人的农服。

    道路两旁都是荒废的犁田用具,在一点点黄昏暮光的映照下,显得凄凉而悲惨。

    ——这个村子的男人是死光了,偶有几扇窗户里透出一双双年幼而饥饿的眼睛,偷偷窥伺着这三个大姐姐。

    她们抬着俘虏,大步流星地往郡县府邸走,郡守的岗亭有个独眼的女匪在打瞌睡,看见这三位花枝招展的女伴扛着货物,一时愣了会神。

    女匪一句黑话吐了出去。

    “哪里来的蘑菇?是开条?是走沙?”

    在海拉这种气候潮热的南国,种蘑菇是女人的工作,战争过后,屋里的男人死绝了,女人成了土匪,人不再是人,而是货物,自然变成了“蘑菇”。

    而开条的意思,是贩卖女人。

    走沙的意思,是卖私盐,或卖半成品的含金沙。

    翻译过来的意思——

    ——你们是谁的手下?手上的货是从哪儿来的?来卖人口的吗?还是来卖金子的?

    来福不是土生土长的海拉国人,听不懂这种俚语。

    汉娜只喜欢用枪口听人说话,用子弹吐出句子,也听不懂俚语。

    只有佩洛西女士送信时走南访北,还和朱莉大小姐学民俗,能接上两句,顺便把手上的俘虏翻了个身,让女匪看清楚了。

    “看种不看泥。一颗子母弹里迸出两朵花。大炮一响炸碎了膛,就半路出家。”

    翻译过来的意思——

    ——只看货的成色,不问货的来路。我们三个是一家人,一个妈妈,两个女儿,男人生完孩子留下种,去前线当了炮兵,死在战场上了。我们也跟着落草为寇,做人肉生意。

    女匪盯着娘仨的头发看了又看,冷笑一声。

    “一个花盆里的?还能长出三色来?”

    这句我想不用翻译。

    就在这时——

    终于有个说人话的出现了。

    从郡府大院里走出来一个娉婷袅缈婀娜多姿的女人。

    看上去三十出头,身段很棒。是个话事人,说话分量足,气质佳。

    嘴上足够温柔。

    “客人进来吧,都是乱世下的好姐妹,带着礼物来,就好好招待。”

    手上足够凶狠。

    攥着一条尸身的脚腕,拖着一个男人的半边身子,一对肉掌血红,染着赤浆,像是刚刚教训完不听话的宠物。

    佩洛西女士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瞳孔巨震。

    ——这是多么诡异的一幕。

    一个女人,拖着半个男人的残躯,穿着一身睡袍,就这么朝着她们走过来了。

    她有血红的头发,指甲很长,像是佩了十把小刀一样。

    她不苟言笑,神态淡漠,眼神无光,让人猜不透心思。

    她站在看门的女匪身旁,将手里的尸骸扔去府邸的围墙边,从阴影中冲出三五头大丹犬,将尸体分而食之。

    “我们的县长刚刚死了。太可怕了。”

    她对客人这么说,顺便在做自我介绍。

    “我是蝴蝶帮的干部,叫我兰花就行了。”

    三位客人大气不敢喘一下,生怕惹恼了主人家。

    “进来吧?愣着干什么呀?”兰花如此问,耸肩抬手,甩去手上的血。

    深闺大院里,像是藏着食人魔王。

    从护院的十来个女土匪眼里,透出汹涌的杀机。

    佩洛西女士咽了一口唾沫,朝着兰花姐姐鞠躬致谢,头还没抬起来。

    “多谢……”

    “别谢,我有句丑话说在前头。”兰花用锐利的指甲戳着佩洛西的眉心,强行让客人抬起头。

    “不论你们是来干什么的,卖货也好,投宿也罢,为了聚会或是入伙咱们蝴蝶帮,我都欢迎。

    但是不能骗人,你记得这一点,你不能骗我们这些女人——

    ——就像我们的父兄和相好,丈夫和儿子一样,他们骗了我们,出征以后,就再也不回来。”

    兰花从俘虏的头上,摘下那一串钗銊穗花簪子,当做飞镖,打在县长的尸身上,把那点残缺不全的命根子从尸体上剜下。

    “县长就喜欢骗人,所以他死了。你们属新来的,要明白规矩,听懂了吗?不懂的话,我还可以用米特兰俚语,用列侬的土话翻译给你们听。”

    “听……听懂了。”

    佩洛西女士慢慢抬起头,心中再也不想什么达奇先生的男身,要完全投入女性的角色,不然等着他的只有一条死路。

    院落里的刀斧手哪里像是什么农妇出身,女性的娇弱与她们绝缘,在她们身上只找得到令人丧胆的杀伐威风。

    属实是凯恩嘴里的“女权”。

    三人抬着俘虏往院子里走,兰花指着西翼的卧房,红木门叫侍卫推开,里边涌出煤灰的臭味。

    “先住这家吧,晚上我带你们去见二当家,和其他几个客人见一见。”

    话音刚落,三人被推搡进门内,大门猛地一关,套上两把锁。

    佩洛西这才松了一口气。

    来福没见过这阵仗,就算他以前当过土匪,也是个假土匪。

    汉娜是身经百战见怪不怪,抱着手里的俘虏送上床,开始面壁冥思,是墨镜一戴谁也不爱的样子,只等伍德先生再次出现,心中想着如何里应外合,开枪杀敌。

    就在此时——

    ——完全不知道三位“姐妹”身处何种窘境的绅士们,还在山路上闲聊着男人们喜欢的话题。

    阿明直言不讳。

    “我还是搞不懂凯恩先生的行李里为什么会有那两瓶魔药。”

    凯恩闪烁其词。

    “我一个女权主义者……”

    林奇还是把大哥的面子丢光了。

    “好了!别解释了大哥,我知道战后有很多失去丈夫的小寡妇,她们如果不信神恩会的教义,早就去各路造反的土匪军队里作妖了——

    ——这两瓶药是神甫大人出卖肉身时的底线。至少大哥和各路妖魔鬼怪同床共枕时,能找回点对《茶花女》和《黑月季夫人》的忠贞吧。换句话来说……”

    阿明恍然大悟。

    “哦……原来凯恩老师是去当牛郎,还嫌客人长得丑,声音不够好听。”

    凯恩举手发誓。

    “我绝对虔诚,一切为了亚蒙。”

    就在三个绅士毫不留情地剖析着各自的内心,讨论着魔药的品相和声音类型时。

    唯一的正经人伍德找到了一条出路。

    从山野古道往多隆郡的大水坝看去,湖泊像是一块蓝汪汪的宝石,在月光的照耀下美轮美奂。

    “我们从这里一路往下,偷偷溜进郡守府。”

第四章 四兽其一

    蜂王——

    ——指一种膜翅目,蜜蜂科类生物。

    也叫蜂后、母蜂。

    是生殖发育完全的雌蜂,虽然蜂王与工蜂都是受精卵发育而来的二倍体雌蜂,但形态结构完全不同。

    蜂王的寿命长,个体大,女王蜂能外出寻找配偶,具备产卵能力,能分泌报警信息素。

    蝴蝶帮共有三位话事人。

    大当家的诨名叫蝴蝶女,负责和星界生物沟通。

    二当家的诨名叫女王蜂,负责安防保全工作。

    三当家的诨名叫兰花夫人,负责内务和杀伐之事。

    这三个女人都精通魔术,除了蝴蝶女算海拉国本地人以外,其他两位是东国来的炼丹师。

    她们各自有各自的短期目标,也有一个共同的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是她们的个人追求,暂且不提。

    这个长期目标值得深究——和凯恩神甫在《魔鬼文献》里提到的星界生物有关。

    ……

    ……

    郡守府大堂,大当家给神位上完香,对着虎像凶神拜三拜。

    她没有用蒲团,脑袋磕在地板上咚咚响,是十分虔诚的意思。

    她身上套着一条肥大宽敞的蓝色睡袍,身材显得臃肿。等朝拜的脑袋抬起来,看清容貌时,估摸是一位年近四十的妇人。

    兰花夫人这位三当家安顿好客人,踏过门槛,和大当家蝴蝶女打了个招呼。

    “又来了三个。”

    言简意赅,直入要害。

    “喝了易容药,一眼就看出来了。”

    蝴蝶女推来两张椅子,给妹妹斟酒。

    听大当家问:“是男是女?”

    三当家:“两男一女。”

    大当家又问:“多大的年纪?”

    三当家接来空杯子,端起盏碟。

    “两个年轻,一个年老,年轻的男女二十出头,年老的阿叔快四十了。”

    大当家挽着宽松的袖子,露出玉臂,从细嘴酒壶里倒出稠厚的蜜酒来。

    “带了枪吗?”

    三当家:“都有枪。”

    大当家:“子弹有多少?”

    三当家:“不知道。”

    大当家举杯,三当家碰杯。

    仰头对饮,像是一对书画里走出来的璧人,和土匪挂不上半点干系。

    “其他客人呢?”大当家又问。

    三当家:“已经喝过酒睡下了,晚上凑够人头,就能举行仪式。”

    大堂里烟火缭绕,香灰和神龛发出幽光,在月色下照出两位女子的美貌。

    有那么一瞬间,在蜂王浆酒酿的刺激下,她们的衣袍开始起皱,幻化成虫身的特征。从头发里伸出触须,嘴巴也跟着裂成好几瓣,变成尖锐的口器。

    只是须臾之间,就恢复成原样。

    大当家的手指头轻轻敲着椅子的扶手。

    “我隐姓埋名躲开猎人的眼线,在海拉生活了那么多年,直到今天夜里,总觉得不安宁。”

    三当家追问:“大姐是有心事?”

    大当家点点头,解释道:“馥秋,你和心玫从东方的仙乡来,到海拉这里扎根,西国的仗打完了,才开始炼仙丹,你再给我说道说道,翻译翻译你们炼丹师的仙法?”

    “仙法就是……”兰花夫人欲言又止,与大姐对视时,她内心充满了恐惧,生怕有半个字说错了,说得不够顺遂心意。

    “仙法就是……大战打完了,游历四方的旅法师和魔术师猎人们为了重建家园,叫灵灾祸害缠身,都忙得焦头烂额,读书识字的男人快死绝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把多隆郡的电话线剪断,防止走漏风声,用二姐的蜂王浆迷了女人的心智,当做工蜂使唤,再引来六百六十六个杀过人染过血的土匪,搭一座人头塔,从罪孽深重的骨堆里,生下来一颗肉卵。”

    大当家问:“这就是仙丹?我是西国人,我的老师喊它作魔鬼。”

    “不,还不是!”兰花夫人指正:“这颗卵要晒足月光,等媒介完全成熟时,星界的客人才会看上这具肉躯,从而降生。”

    “这么麻烦呀……”蝴蝶女咂嘴嫌弃着:“我杀死老师以后,从加拉哈德的囚牢地堡里逃出来,明明能过自己舒坦的小日子……”

    “姐姐!”兰花夫人形容着仙乡的“魔鬼”,说出其中妙法精玄:“你不是怕麻烦嘛?只要我们成功了,就再也没有麻烦了——

    ——按照这个办法,我们能唤来壮美又伟大的野兽。在它的眼里,没有任何谎言,一切都是真实的,在它的口中,也没有逆反,一切都是顺从的。

    它往外吹气,只要你嗅到它喉舌齿缝里的花香,你看见挂满倒钩利刃的猩红长舌,你与它对视时,你就会明白,应该顺服温柔地把身心都交给它,它的吐息能让你长生不老,永生不朽——

    ——它是穷凶极恶,千古奇葩。”

    (注:奇葩一词用于褒义,指奇特而美丽的花朵。后来在词汇传播过程中多用于调侃。)

    兰花夫人在大姐耳旁轻声细语。

    “你不用再去分辨别人说的是真是假,也不用在猎人的枪口和诸神法印下疲于奔命,更不用套着这身人肉皮囊,来伪装你的兽性。它会为你做主,它会给你唱一首安眠曲,它让加拉哈德的猎人守在你的床沿,看着你,让你安心入睡。”

    蝴蝶女皱着眉,可怜兮兮地说,“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你别说了,我害怕。”

    “Oops!”兰花夫人捂着嘴,透出机灵的小眼神,像是唬住大姐这件事让她十分得意:“整个生活在贤者之杯世界的人们,都会因为它而不由自主地说出真话,没有隐瞒和欺骗,也不再有战争。它就是真实……”

    “馥秋,你没有骗我,对吗?”蝴蝶女拉着兰花夫人的手,摸着那五指上的指甲,看上去如刀子一般。

    兰花夫人信誓旦旦:“是的,大姐,我绝不会骗你。我最恨的就是骗子。”

    “那就好,我听你的。”蝴蝶女拍着三妹的手背,这个西方人看两位东方姐妹时,真如亲人一般:“新来的三位客人,要留下两个年轻的当酒糟,给二妹酿蜜酒。年老的那个怎么处置,就按照你的办法来。”

    “好的,姐姐。”

    兰花夫人欠身施礼,拿上空酒壶,一步一紧如临大敌,慢慢退出房间。

    等她完全退回大院,脸上的嬉皮笑脸化作劫后余生的严峻之色。

    “来人。”

    话音未落,院墙落下两个身形壮硕的农妇。

    兰馥秋吩咐着:“支会心玫几句,大姐答应了,今夜的仪式她来主持,亥时之前,不许放任何人上山。”

    “二当家不在郡守府里。”有农妇答。

    兰馥秋猛然转过头来,一手作尖爪紧紧扣住农妇的脖子。

    “你说甚么?”

    “我说……二当家不在郡守府里……”农妇两手一软,随身的刀斧凶器都落在地上,死死抓着脖颈的爪刃,求得一时半刻的喘息。

    兰馥秋:“她又跑去哪里玩儿了?”

    “二娘她……叶二娘她去了后山,她嗅到了男人的骚味儿,不许我们跟去……”另一位农妇跪在兰馥秋跟前。

    兰花夫人二话不说,端详着手里的猎物。

    她一伸手,修长的指甲从农妇脑后抽出一根细长金针,足有两寸长。

    只听受挟妇人口中发出惨叫,后脑像是水龙头开阀一样,淌出稠厚腥香的黄浆来,原本壮硕有力的肉身像是漏气的皮球一样蔫了下去。

    “不不不……不……兰三娘,我再也不敢了。不要……把蜜酒还给我……不要啊……”

    不过一呼一吸的功夫,兰花夫人手里的酒瓶又盛满了酒液,手里只留着一个软弱无力的瘦小寡妇,丢给另一位侍从。

    “把她送去东翼招待客人。”兰馥秋轻描淡写地下命令:“如果你能活下来,以后有什么消息,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这是我给你的小教训,还有一份小礼物——”

    兰花夫人将一根指甲掰断,当做护身的小刀,扔进无力寡妇的怀里,念叨着西方人的亚蒙圣经。

    “——赐你刀兵,地上的东西,你自己去取。”

    眼看兰花夫人手上的指甲不过几秒的功夫就长了回来,像是拥有超速再生的神力。落下这句狠话,就往客房头也不回地去了。

    侍从看着怀里的同伴,心中想着。

    ——东翼的楼里住着什么人?

    ——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天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一个失去力量的女人。

    ——杀了?吃掉?

    ——还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吃掉?

    侍从眼中有惊有怒,却不敢发作。

    她抱着同乡孱弱无力的身子,只怕自己失去这身强壮的肌肉,失去有力的拳头,失去发声的权柄。

    ……

    ……

    在大水坝的提岸,有一条百余米长的石工走道,还有一面高墙,足有十余米高。

    “我们现在要翻过这面墙,你们有好办法吗?”林奇向同伴们寻求意见。

    伍德仰头看去,墙壁留了不少暗桩,在南国冬夏冷热交替时,这些木芯能吸收墙体热胀冷缩时的内应力,此时也成了绝好的落脚点。

    他指着这些暗桩。

    林奇立马会意,一个纵跃翻身而上,像是灵巧的猿猴一样,一路往上攀。

    只听林奇一边爬一遍喊道。

    “真不愧是伍德先生,一眼就看到了落脚点!如果是我,估计还要再想一会呢!”

    等林奇顺利翻过墙体,到达另一端时。他灰头土脸小心翼翼地往下滑,身上的神袍也让尖锐的石砖碎石划开,变得狼狈不堪。

    他清理着身上的苔藓和黏菌,还在奇怪,等了这么久,为什么伙伴们还不行动起来。

    于是他开始叫唤。

    “大哥!伍德先生!阿明先生!你们是怎么了?为什么还不过来啊!?”

    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

    阿明一脚踹开一个齐人高的坑洞,从墙壁里钻了出来。

    林奇霎时冷汗直流……

    凯恩紧随其后,拍了拍学生的肩,叹了口气。

    “你还是太年轻了,林奇……如果我是你的敌人,刚才你在墙上折腾的那点时间,足够让你变成靶子死上好几回。”

    然后是火光四溅的爆炸强音。

    伍德举着左臂,以连续五记性感炸弹的爆破轰开一个人形坑洞,从容不迫地钻进墙内,大衣整洁如新,一尘不染。连腰带上的骷髅猫咪卡扣都是锃光瓦亮的。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口鼻喉舌将魂威的火焰都收进肺里。

    “伍德先生!这么大的动静会把敌人吸引过来的!”林奇惊慌失措,有种无力应对的感觉。

    阿明提枪待机,凯恩揨臂握住手炮的把柄。

    等林奇回头张望,看清墙里的光景,看清水坝的隔离带后边,那一座花园里的东西时,终于明白了伍德先生用意。

    用林奇的视角往前看。

    大约两百来平方米的大花圃里,在复杂的篱笆架里,立着一颗颗黄澄澄的齐人大小的“卵”。

    这些虫卵外层包裹着一指厚的琥珀色透明肉膜,里边则是一具具男女不分的尸骸。配上一个瓮坛,像极了什么邪教仪式里的重要触媒,细细数去,足有五六百个。

    虽然搞不明白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凯恩如此说——

    “——看来我们捅了马蜂窝,再也不必躲躲藏藏的。”

    阿明看得头皮发麻。

    “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我要了结它!制裁它!”

    林奇吞着唾沫,满头的冷汗。

    仔细去看瓮坛上边的骸骨,还有不少尚存人形,骨骼健全的尸身。

    他们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两手呈莲台的姿势。

    “是觉者的印!”林奇立马承担起翻译官的角色:“伍德先生!不!陈先生!这不是西国该有的法印,古印度教里,在YUGA(瑜伽)的手印里,代表觉者,超越,解脱!这是什么邪法?他们想召唤出什么东西?”

    伍德沉默不语——

    ——林奇紧接着解释道:“我们的敌人可能不止魔术师,还有炼丹师!陈先生,你倒是给点反应呀!你倒是说说话!”

    眼前的一切已经不能用常理来解释。

    ——就像是加拉哈德世界终于向星界的客人展露出神秘世界的一角,即将撩起裙摆,朝着几个大老爷们搔首弄姿,露出裙下的野兽那样。

    “欢迎来到加拉哈德。”

    伍德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从嘴角溢出热情的魂威花火。

    林奇一时看得呆了,都忘了做出防备。他只觉脖颈如针扎一般刺痛,恍惚失神之时,伍德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枚带着倒刺的金针。

    “哦哦哦哦哦哦哦!——”林奇痛苦地怪叫着,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多了一个狰狞可怖的坑口,汩汩黄中有红,带着诡异腥甜的液体从动脉喷涌而出。

    这让他想不通。

    “——什么时候……到底是什么时候……”

    从剧痛中猛然醒悟时,林奇这个耿直的憨货才回想起,自己刚才翻墙时陷入的窘境。

    伍德的口中吐出一朵鲜红的火焰玫瑰,将林奇的伤口合上。

    “你亲了林先生的脖子!”阿明抓住了重点。

    伍德:“别告诉萱丫头。”

    阿明:“我亲眼看见的!”

    伍德:“重复一遍,别告诉她。”

    阿明:“打这个有钱对吧?”

    伍德:那得看是多少钱。

    阿明:“你缺钱吗?”

    伍德:“我总得找个理由和这种怪物作对,你说对吗?比如为了钱——不然我怎么和老婆交代?难道真的得说‘我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女权主义’,开什么玩笑……”

    就在两个小伙伴争执不休时。

    一片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的大花圃里。

    挂在篱笆架上的叶心玫也听腻了。

    这位蝴蝶帮的二当家悬在一根番薯藤上,倒挂时,她眼中整个世界都颠倒过来,不过不妨碍她观察几个俊哥哥的样貌。

    她有一对纯黑色的眼眸,从漆黑的眼睛里,分出三十二颗虫瞳,和蜂王的眼睛极为相似。

    她看得清清楚楚,闻得到每一个男士身上浓烈的荷尔蒙味道。

    从脖颈、锁骨、高挺的鼻梁,结实的胸肌,到腰肢、腰带卡扣,那一只调皮的骷髅猫咪,往下看,再往下一点,修长的大腿肌肉尽收眼底。

    全都一清二楚呢!

    她的口水快淌到眉毛了,和她不安躁动的肥硕蜂臀一样,和她六只畸形变异的附肢手臂一样。都是属于变态的怪形。

    从第一次试探性的攻击来看,是棘手的敌人。

    要不要释放信息素喊工蜂来帮忙呢?

    “要不要把这些骚男人,分享给我的孩子们?”

    就这样,只一句扪心自问。

    回答她的是两颗无情的子弹!

    伍德和阿明同时停止了斗嘴这种无聊又无趣的行为。

    “有效吗?”伍德问。

    阿明:“看来没效果。”

    漆黑的大棚里,蔓藤叶子罩住星光,看不见任何东西。

    他们只得从细微的话语回声来判断整个篱笆园有多大,判断出敌人的位置。

    伍德:“换个方式?”

    阿明:“你说了算。”

    伍德:“我一向尊老爱幼。”

    阿明:“我好像听见了。”

    伍德:“听见什么了?”

    阿明:“你喜欢年纪小的,还有年纪大的,唯独对中间的没兴趣。”

    伍德:“咱们谁算中间的?”

    “林奇。”阿明找到了主意。

    伍德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还听见什么了?”

    阿明:“她是个好色之徒。”

    伍德:“试试吧。”

    阿明:“对,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凯恩把手炮掰开,往里塞白磷弹,用作照明。

    没等林奇回过神来。

    他这个翻译官是完全没搞懂加拉哈德的民俗!

    更听不懂伍德先生和阿明先生到底在交流什么!

    只听“撕拉”一声!

    林奇彻底傻了眼,一左一右两只大手,将他身上原本就破破烂烂的神袍扯成碎片。

    凯恩架住学生的肩肘,一脚蹬在膝盖上,强要学生撅起屁股,挺起胸膛,炮管在林奇腋下吐出汹涌的火舌。

    林奇失声尖叫着:“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白磷弹在漆黑的大棚里划开一道刺眼的光。

    照出敌人的真容。

    照出女王蜂在半空中无序乱动的四对强而有力的复翼翅膜。

    照出妖怪的三十二颗眼瞳。

    照出虫瞳化为爱心模样时,花痴的模样。

    伍德比着大拇指,给新人点赞。

    “NiceBody(好身材)。”

    左手纳入一枚神袍纽扣,如开弓利箭,射出一颗耀眼的流星。

    阿明的喉咙和枪管一同嘶吼着,要把愤怒通过子弹泼洒出去!

    弹头和破片扯开了篱笆架的盖顶大叶子。

    在月光下,女王蜂的腰腹留着好几处可怖的伤口,从中落下汩汩发紫的兽血。

    她的表情依然是那么狂热,手里攥着一条干瘪的肉身,从衣着打扮来看,是她的女匪同伴。

    她的嘴已经化成口器,从同伴的身体中吸走橙黄色的蜜酒酿,腰上的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为什么不开枪了?”林奇翻译官终于回过神来。“为什么?为什么呀?为什么要等她愈合?为什么?”

    伍德放下枪口。

    “凯恩老师,我想林奇还有很多要学的。”

    凯恩附和道:“是的……他还太嫩。”

    阿明怒不可遏,眉头紧锁。

    “她抓着人质呢,我指哪儿打哪儿的本事完全用不出来,如果她手里还抓着活人,我就无法心安理得的扣下扳机。”

    就在这个时候,林奇的身与心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

    阿明将弹壳退膛,咬牙切齿地塞上新的子弹。

    “面对敌人的色诱时能心安理得地露出破绽,却要用同伴的性命来苟全性命!像她这种敌人,就算是愚笨如我黒德尔·阿明也能明白!——”

    “——是不折不扣的恶棍!”凯恩扶正了林奇的身子。

    伍德问:“你们打女人吗?”

    阿明撇嘴:“谁打女人?”

    凯恩:“你会打女人?”

    伍德:“我不打。”

    阿明:“我也不打。”

    林奇终于抓住了重点。

    “她能算女人吗?!”

    面对废话连篇的男人们,天上的妖怪反倒意外地话少。

    她吸完了雌蜂身体里的蜂王浆,将雌蜂丢向敌人。

    哦不——

    ——应该叫爱人。

    是的,叶心玫依然认为,这几个闯入者能成为她腹中千余颗虫卵的合法父亲。

    只需要一针,一根沾满蜂毒的尾后针。

    他们一定会乖乖听话,让蜂毒迷得神魂颠倒。

    这些拥有慈悲心肠的雄性人类在拯救无辜女人时散发的人性光辉实在太刺眼了。

    如果他们能接住这个俘虏……

    叶心玫想着,嘴巴都快笑歪了。

    林奇是最先行动的那个——

    ——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敌人丢来的东西,丢来的一条生命!

    黑影带着劲风扑面而来,空中坠倒的肉身像是飘摇风雨里的一片落叶。

    “快!快救救她!她还有救是吗?老师?”林奇伸出双手,想接住这个无辜无助的可怜女子。

    可是身边的几个弟兄无动于衷。

    反倒是阿明直接对着女子的残躯开火,毫不留情!

    “你怎么能这样呀!”林奇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子弹呈三点一线,透过女子腰肋贯穿而过。

    阿明接着开火,子弹呈一线穿过伤口,射中女王蜂的脑门。

    他念叨着,面对新人的质疑,只能作最简单的解释。

    “枪下生,枪下死。”

    林奇想去接住女匪的肉身,却叫伍德轻轻牵绊,勾住脚踝。

    林奇动弹不得,咬牙作罢。

    这可怜的女人就这么摔在花圃的泥巴里,没了声息。

    林奇:“为什么?我想救她……我想救她呀!”

    伍德压低了林奇的脑袋,几乎用喉头贴住伙伴的脑袋发声。

    “如果她死了,你不用接住她,如果她还活着,摔断几根骨头我也能让她健健康康的。你要救别人之前,先顾好自己……”

    凯恩打出两发照明弹,照出半空中敌人仓皇逃窜的模样,还有花圃里女匪的肉身上细密如麻的三十多根毒针,都是敌人留下的狠辣陷阱。

    如果林奇用一对肉掌去英雄救美,无异于送死。

    “什么情况!阿明!”凯恩指着天上的敌人,“你在她的脑袋上开了个大坑,她还是活蹦乱跳的!我没见过这种魔术!更没见过这种魔鬼!”

    伍德的眼力极好,他看得清楚,说得明白。

    “她的伤口里有虫子,是蜜蜂……蜜蜂用分泌液修补着那点伤口,不对……她不是人类,是一个大蜂巢。”

    林奇两只手托着下巴,嘴巴已经长成了O形。

    “那是什么东西啊!——”

    伍德解释道:“刚才阿明用硬尖弹轰开她的头颅时,留下的创面里有六边形的小蜂巢,她的肉身由工蜂提供的蛋白质分泌液构成,是魂威吗?世界上有这种魂威吗?”

    凯恩扶起地上的受害者时,被其人的伤势惊呆了。

    “O——M——G!”

    数十根金针贯穿了伤者的心肺,而伤者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有一种得道成仙时的解脱感,脸上浮现着诡异的笑容。

    “她在融化!在融化啊!”林奇形容着伤者的伤势。“针上有毒!她的肌肉都在溶解……她快死了!”

    “恐怕不光有毒,还有消化液。”阿明帮助凯恩老师,将女匪的身体摆正。

    蜜蜂振翅时的嗡鸣忽远忽近,伍德举着本杰明的遗物枪械作警戒,枪口指向漆黑的天空时,敌人就不敢再接近。

    “轮到你了!林奇!如果你想救下她,现在是【绝佳时机】。只要你开始施展医术,我想我们的敌人就会伺机进攻——”

    伍德敲着响指,性感炸弹同样以臂为枪,笨拙的羊蹄夹着一枚北约银币,算历史的遗产。

    “——来试试吧!来一场豪赌!”

    林奇手忙脚乱,在魂威的荧火光辉下,看着这个女匪身上的枪伤和穴位,身上各处的毒针,快要溶解的肌肉纹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心中想着,看着,对自己说。

    ——我不是第一天来到新世界。

    ——可是遇上伍德先生以后,每一天都像是新的。

    ——所以,现在的我必须是【崭新】的我。

    ——必须做到以前做不到的事……

    “你会【跟注】吗?你在害怕吗?”

    伍德旋转枪械,像是在吓唬敌人,像是在吓唬林奇。

    “只要躲在阴影里,你真的认为你是安全的吗?”

    只听空中传来厉啸。

    十来支金针暗器射进伍德身前的花坛石砖中。

    伍德:“射不准了?为什么呢?为什么会这样?你在怀疑自己吗?你的手法出了问题?”

    林奇满头大汗,看见满脸诡异笑容的病人时,看见病人浑身颤抖,像是行尸走肉,即将暴起伤人时。

    凯恩老师和阿明先生死死制住了病人。忍受着病人吐出的唾沫,从伤口迸出来的血和组织液,它们像是硫酸,在腐蚀兄弟们的衣料和皮肤。

    林奇感觉自己快疯了。

    性感炸弹身上的烈焰像是一个活靶子,但火焰的高温扭曲了空气,变成了女王蜂的针刺攻击失准的原因。

    “挥拳!林奇!挥起拳头来!”

    伍德在嘶声大喊!

    “有生命藏在你的双手里!”

    终于——

    ——林奇动了起来,只一口气的功夫,绝对不能泄气。

    他靠着性感炸弹提供的那点光源,金针在火焰下变成了一颗颗耀眼醒目的星星!

    回想起凯恩老师教过的【手法】和【拈劲】。

    就在他对着病人身上的金针翻腾手腕,拔出毒物时。

    就这这个时候!

    伍德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我看见了!”

    看见了——

    ——好比天上的月亮那样醒目。

    女王蜂的腰腹上,浮现出一片光斑。

    要问这些光斑是什么?

    它是林奇神袍上的纽扣爆炸时留下的破片,是这个愣头青翻墙时染上的脏污之物,是苔藓和假蜜环菌,在性感炸弹的催生之下,长出来的发光伞菌。

    当女王蜂静止不动时,伍德还无法分辨发光伞菌的位置。

    只要她离得近了,动起来,就是最好的目标!

    亚蒙的幻身以左蹄为膛,右蹄为锤,将一枚北约银币打了出去!

    在那个瞬间,伍德扣下了扳机!

    弹头将银币打得粉碎,又在起爆按钮的作用下变成一团团滚烫的熔流气团,将女王蜂的蜂巢之身彻底击碎,化作一团团带着火焰的残旧虫身,钻出篱笆棚顶,往郡守府的方向逃窜。

    “她死了吗?”

    林奇刚帮受害者拔下金针,十指受到蜂毒之害,骨头都露出来了。

    “恐怕没有!我们的动作要快,要立刻跟上去。”

    伍德跑来林奇身旁,使唤性感炸弹用一口浑厚的火焰吐息,将受害者和林奇的伤口都修补完整。

    跑出篱笆棚,他们跟着漫天的蜂群追到大墓地,小心翼翼地避开敌人留在泥地里的毒针陷坑。

    他们走过公共水井,再往东边跑上百来米,就是郡守府的后院了。

    “现在怎么办!伍德先生!她要逃进去了!”

    伍德把上衣脱下,往头上摸了一把汗,一点都不嫌脏,擦在衣服上。

    “等达奇的好消息。”

    扣下起爆按钮。

    一团烟火蹿上天空。

    郡守府大院里,兰花夫人刚刚推开客房的大门。

    她给客人备了一壶迷魂酒,绝对能把这几个不听话的恶客变成勤劳的工蜂。

    而达奇先生使着佩洛西女士一口流利性感的嗓音。

    “哎!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呀!怪不好意思的!”

    东厢的客人枕着女奴的手臂在浑浑噩噩的梦里惊醒。

    天上的烟花刚刚散开,汉娜的魂威蠢蠢欲动。

    兰花夫人感觉奇怪,心想——

    ——怎么还有小孩子在这种时候放烟花。

    不过她也没多虑,以灵视看来,眼前这个男扮女装的中年汉子讨巧卖乖的模样着实有趣。

    “给客人带了提神的蜜酒,不必客气,都是姐妹,好好尝尝?”

    达奇光顾着摇头,头上的小辫子都快成拨浪鼓锤了。

    “别别别!我们不熟!真不熟!”

    兰花夫人问:“怎么才算熟?”

    达奇立马直入正题。

    “把你我的秘密都说出来,才算熟。”

    兰花夫人:“你有秘密?”

    达奇:“我是男人。”

    兰花夫人笑道:“这算秘密吗?”

    达奇故作神秘:“我还是个英俊的男人。”

    “然后呢?”兰花夫人又问:“还有吗?”

    达奇摊手耸肩:“到你了!你把你的秘密告诉我,我就喝了这杯酒。”

    兰花夫人皱眉责怪道:“我能有什么秘密呀?”

    说罢她把酒壶往桌上一放,选了张椅子坐下了。

    达奇不温不火,给主人家倒酒。

    “你听!外边有烟花响,像是枪声!”

    兰花夫人脸色一变。

    “你有同伙?”

    达奇卷起袖子,拿到免死金牌一样有恃无恐。

    “有枪声,那就是有人死了,可是我的伙伴们根本就死不掉,他们简直是一群怪胎。”

    兰花夫人终于是摆正了态度,变得认真起来。

    “你是说,我的人死了?”

    达奇捂着嘴,摆出一幅弱女子的样子。

    “你别凶我嘛,我这个人有心脏病,还有狐臭和皮癣,身上一堆疹子!你千万别碰我哦!我是兄弟里边最不能打的!也就是说,像我嘴巴子这么厉害的,还有好几个呢!”

    汉娜怒不可遏,一肚子火无处可泻,对着达奇龇牙咧嘴。

    “汪!汪唔!”

    “看见没有!”达奇招手致意:“这是狂犬病!”

    小刀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得跟着汉娜一块呜咽。

    “呜……”

    达奇又展示着小刀。

    “这是狂犬病初期。你要是敢动我们——

    ——至少得赔上好几条命。”

    兰花夫人像是被唬住了,心中想着。

    ——这几个客人的同伙,到底藏在何处,又有多少人对这场仪式虎视眈眈呢?

    ——心玫还没回来,她闻见男人的骚味了,到底是几个男人?有多强?是魔术师吗?

    兰馥秋心怀忌惮,只得好声好气地劝酒。

    “你想知道我的秘密?”

    达奇扬眉吐气:“是的!”

    兰馥秋大笑:“客气了。”

    达奇狐疑:“我客气吗?”

    兰馥秋解释道:“是客气了,我想和人谈心,不少人都觉得麻烦。或是不敢,说我是个生冷不忌的热心肠,嫌我啰嗦又麻烦。你要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客气。”

    达奇豁出去了。

    “那就来吧!你说一个秘密,我就喝一杯酒!”

    小刀有所动容。

    “妈妈!你不能答应她……”

    达奇骂道:“闭嘴,女儿,照顾好你的脑瘫姐姐。”

    兰馥秋没管这窝活宝母女的热情互动。

    她数着指头,细细说来。

    “第一个秘密,我是仙乡来的,是东方人。”

    达奇说到做到,举起酒杯,将杯中蜜饯酒浆一饮而尽!

    这一口喝下去,他就觉着不对劲!

    脑袋开始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了。

    他的右手开始不听使唤,从心肺系统传出一阵热流涌向整条右臂,像是僵死的尸身那样,肌肉也开始肿胀。

    “还有呢?还有!我还想知道更多!”

    兰馥秋故作天真:“没了呀!要不你来问?”

    “哈哈哈哈哈!正好我想问呢!”达奇半张脸都开始浮肿,眼睛也睁不开了,声带里的魔药逐渐失效,要露出原声原形。

    “我……”

    就在这一刻,他说不出话来,舌头的控制权不再属于自己。

    蜜酒里的毒药控制着他的血肉之躯,让他身上孱弱的四肢肌理开始膨胀,变成壮硕的畸形。

    “我……”

    他彻底陷在毒药的陷阱里了。

    来福质问道:“你对妈妈做了什么!”

    兰馥秋两手扶着二郎腿,微微佝身,给杯盏续上蜜饯,将达奇推开。

    “你也要喝酒?来!接着提问呀!”

    来福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不能让达奇先生的努力都白费!

    他举起酒杯,大声质问着。

    “你们在这个镇子里搞的什么鬼!都给我交代清楚了!”

    兰馥秋眼神微变,选了个最妥当,最笼统,也是最听不懂的答案。

    只要蜜酒进了客人肚子,兰馥秋也想从这些人口中套出同伴的信息。

    “星界有四头野兽,我们要召唤其中之一。”

第⑤章 五次仪式

    虎——

    ——除了哺乳纲动物以外,它是个多义词。

    又称二十八星宿中的西方七宿,是东国的四方神之一。

    兰馥秋与叶心玫这两位炼丹师,从东方远道而来,是为了请神炼丹。

    炼的是什么丹?

    在上个章回已经说过了——请来的神祇光是吐一口气,就能让人长生不老。

    请的又是什么神?

    当然与西方七宿有关。

    加拉哈德的占星师把茫茫宇宙喊作“星界”,和宇宙一样,星界有不同的宙域,不同的星团与星系,不同的星辰和星界生物。

    星界生物在地球人口中,有个平易近人的称呼。

    ——叫做地外生物。

    要更亲切一点,就是【外星人】。毕竟人只会用HOMO(人属人族智人)的角度来理解神,这种理解方式,也套用于超出常理范畴的地外生物。

    在寻常的故事模板里。

    大反派们要召唤强大的邪神,搞一套阴谋诡计,还会设下一个时间,好比兰馥秋口中的那个“亥时之前,不许任何人上山打扰仪式”一样。

    紧接着故事的主人公们粉墨登场,逐个施展拳脚,最后在观众们的小心脏都悬到喉咙眼时戛然而止,让毁灭的倒计时永远都不会到来。

    但这只是故事。

    事实上……

    咳咳——

    稍等一下,我去倒杯水。让你在翻找前文时,顺便消化一下信息。

    好了,让我们回到正轨。

    事实上——

    ——老天爷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勤劳肯干的人。

    何况是有计划,有筹备,有预选方案,有深谋远虑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呢?

    蝴蝶帮的三姐妹从东西两片大陆上搜罗来仪式触媒,为了这次召唤仪式煞费苦心。

    除了六百六十六个恶徒的骸骨以外,还需要对应的天时和地势。

    你要明白,当反派是很辛苦的。

    当一个成功的反派又是难如登天。

    在兰馥秋察觉到计划有变时,她便从袖口唤出一只传信的小虫,让它去告知大姐,更换仪式办法,提前举行仪式。

    原本姐妹们商量好了,要用星界西宫白虎第四宿——昂宿的仪式办法。

    按照这个方法,只需要九个小节,就能完成蝴蝶女的仪式魔术。

    分别是——

    昂:髦头,指帝王出宫之时,驾车武士的前发。

    天河:指天上的河流。

    月:月光的精华。

    天阴:指高山背面的背阴处,或是与皇帝共同狩猎的臣子。

    刍蒿:给牛马食用的干草。

    天苑:皇帝的牧场。

    卷舌:卷曲的舌头。

    天谗:卷舌所说的谗言。

    砺石:一块磨刀石。

    在五月上旬,亥时从晚上九点开始,至十一点结束。

    骸骨为胎卵构筑的血肉仙丹能够充分地吸收月光,东国炼丹师口中的“神仙”,自然也能顺遂心意,听几句谗言,说说好话送一块磨刀石当见面礼就能糊弄过去。

    但是如果换做现在——

    ——屋里有三个不听话的刺儿头,其中一个有魂威,两个男扮女装,屋外还有不知道多少个来路不明的魔术师或魔术师猎人。

    兰馥秋十分果断,立马改了方案。

    从昂宿九星官,改成了毕宿十五节。

    收到消息的蝴蝶女,立马开始了仪式。她不会给“主人公”留下任何破绽,是开弓已无回头箭的意思。

    毕宿十五节的仪式办法十分繁琐。

    共有五个大阶段,十五个小阶段。

    对怕麻烦的蝴蝶女来说,是最糟糕的选择。

    从香堂的大门往里看,这位蝴蝶帮的大当家唤出魂威,身上宽大的睡袍里,从背脊延伸出两对靛蓝色的蝶翼,翅膜上印着二十只人眼,张合不定眨巴着眼皮。

    不一会,这些眼睛像是刚睡醒,终于是完整的睁开,看向香堂院落外边的天空。

    蝴蝶女虔诚地诵唱着。

    “必要媒介之一,是雨师的捕兔网。”

    她手中握着一只长柄小网,网框挂着风铃,在空寂安静的大院里,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回音。

    它代表毕宿的第一星,也是与星界西宫宙域沟通的发声装置。在东方大陆的极南,有一个常年干旱的谷地小国,有巫教用捕兔网和星界的神祇打电话,求神明降下雨水。

    “必要媒介之二,是向野兽附耳细语的人。”

    指蝴蝶女本身,她的魂威就是一只渡死蝶,与爱神闪蝶有关。

    “必要媒介之三,是七曜通过的街道。”

    广袤无垠的星空之上,从猎户起始,波江座和凤凰座为终点,群星明灭之时,开辟出了一条道路。

    这就是仪式的第一大节。

    斗转星移的时刻,几个男士还在屋外静观其变。

    伍德察觉到了天空中的异像,但他不明白这代表什么,他从来不是星象学家,西国的《狩猎指南》上也没记载过东方的仪式。

    “天上的星星都怎么了?”

    凯恩同样是一无所知。

    “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我们还要等下去吗?”

    阿明和林奇这两个普通人感觉很不好。

    确实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他们的大脑在这种诡异星辰与月光的照射下,变得分外坦诚,特别是阿明。

    黒德尔·阿明从博克侦探社来,对社长老师和社友很是思念,在找到新的伙伴以后,与伍德出生入死的两年时光也逐渐把这份思念之情给盖了下去。

    可是就在刚才,他捂着嘴,用两排金牙咬住舌头,喉咙中发出呜咽之声。

    伍德:“你怎么了!阿明!”

    阿明的眉头紧锁,满头大汗,他脑内稀少的词库和孱弱的表达能力不知道该如何把心头的想法说给同伴听。

    就在这种时候,这种千钧一发的危难时刻。

    他差些就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我想玩牌……二十一点,想赌一把大的。我还有三十一克黄金,两百多个穗花钱币,老师在夏普谷口捕马,还有空和我玩牌吗?我想他们了,想到发疯,这么想……就不自觉地说出口了……”

    等他会过神时,这句话就已经说出来了!

    林奇尴尬地笑着,不知道怎么的,一句胡话从喉口钻了出去。

    “阿明!你在说什么呀?这种时候了还想着打牌?你真是条改不了吃屎本性的赌狗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最后,林奇的神色愈发慌乱。

    阿明听见这声嘲弄时两眼一红,像是被戳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心急火燎地挥动拳头,要把林奇这个异乡异客的脑壳给敲开。

    “停手!”伍德一个闪身将林奇拉开,面对汹汹而来的铁拳面不改色,连防御姿态都没摆正,脑门离阿明指背的茧子只有毫厘之差。

    “你护着他?你要护着这个魔鬼?”阿明已经捂不住嘴了,他的大脑结构简单,绕不来弯子,在星辰异位的影响下,将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如数吐了出来。

    “伍德!他来路不明!凯恩老师给他作担保也不行!我从来没把他当做朋友,更别说兄弟!

    我不会为他挡拳头,更不会给他挡子弹!

    撕开他的衣服以后,我只想跟着你一块嘲弄他,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脸面,真的敞开了心扉要把性命托付给我们……

    我……我在看见闪蝶的时候,还能看见一点点魂魄的雏形,我看见这个林奇,这个星界客人的身上,有两种人格,有两个灵魂,我无法信任他……我好想吃点冰糕,西北的雪配上葡萄酱很好吃……我这是什么了?!我……为什么控制不了我的嘴……”

    伍德扯着林奇的头发,却压制不住同伴那股凶狠的劲力。

    “老林!老林你冷静!”

    林奇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他的双手在打颤,像是恨得牙痒痒。不做任何保留的,把心底的话都吐了出来。

    “陈先生,你大可放心!在地球时,我就知道有很多同族同种的人,早就和祖宗貌合神离。

    黒德尔·阿明和我们不一样,我敢肯定,思维和视角都不一样。

    我不在乎这个黑发人是怎么看我的,我只在乎我自己——

    ——除了我以外,还在乎我的凯恩老师,我知道我们是师出同门,我虽然年纪比你们俩大,但我是最小的那个小师弟。

    这一路上,我觉着和你们相处很开心,也很拘谨局促,有一种巨大的恐慌感在我心头弥漫,我没有你们身上那种超能力,我也没有出神入化的枪法,没有过人的胆识,没有超然的眼界,更不像陈先生你,在星期六,我更不能重新来过,重新再活一次,重新学会如何做人。

    我不甘心,真的很不甘心……

    ……我想证明点什么,比如我有用,我不是那么累赘,我想和阿明打一架,就现在,就在这个地方,用老师教我们的拳头来场拳击赛。

    我不是这么想的……不是的……我……我很孤独,陈先生,我想你刚来这个世界时,也是这么孤独。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共情的,同理的,我觉得你可以成为我的朋友——

    ——是唯一的朋友”

    林奇的表情变幻速度非常快,像是川剧演员一样,变脸如翻书。

    在说出实话的同时,他的思维快要步入精神错乱的窘境。

    凯恩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两位学生。

    “这又是什么邪法?”

    伍德:“凯恩老师,你也没有头绪吗?”

    凯恩将自己知道的细细道来:“我只在东方听过这种传闻中的法术,叫做《镜心通明咒》,典狱长请来庙宇的高僧,用咒语来对付狡诈的重罪犯,让罪犯毫无保留的说出实情,认罪伏法。”

    几个男士遇上了问题,而且是父权主义的难题。

    它叫做“一言九鼎”和“一诺千金”。

    男人从来都要说到做到。

    有很多事情,藏在肚子里很美好,藏得久一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由结出善果,甚至变成使人敞开心扉奋发图强的动力,好比阿明的怀疑,林奇的不甘。

    可是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明晃晃的刀。

    人是没有自性的,像凯恩老师谆谆教导过的那样,是一滩血肉铸成的泥,和泥巴一样,是随时都会改变主意,随时都有可能反悔,随时都会醒悟的复杂多面体。

    可是这一瞬间的真心话说出口,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通过语言展露出来,就变得锋芒毕露,要杀人夺命。

    这下心底想说的都说出来了。

    那么要不要做呢?

    阿明和林奇两人身上都透着怪异诡诧的言行不一。

    他们嘴里喊打喊杀,偶有脏话。

    可是身体却非常冷静,听见对方的“直言”时,心中像是起了涟漪,这边的水纹刚刚平静,那边又掀起波澜,搅得人心神不宁。

    伍德已经捂住林奇的嘴了,可是林奇依然在用喉管声带发出心里话。

    “还等什么呢?我们肯定已经中了邪术!达奇先生和你我都是没有魂威的普通人,阿明,咱们现在至少是一样的,一样没有还手的力气!你愤怒吗?羞愧吗?要不我俩一块冲进大院里,敞开拳脚好好打上一架!”

    阿明的脖子叫凯恩老师死死箍住,他张牙舞爪地挥着拳,手里握住枪柄,把子弹都退出膛,朝着林奇的脑袋扣扳机。

    这动作让伍德回想起冷战时期苏美两极的核弹军备竞赛,大家都有子弹,只拿着空枪瞎叫唤,非常的滑稽。

    阿明低吼着:“你把伍德的话都当什么了?伍德说让我们等!我们就得等!我相信伍德,我也相信伍德信任的达奇先生,你是不信任我的伙伴吗?你在怀疑我们?”

    伍德灵机一动。

    “我有个办法!”

    凯恩:“快他妈的说!”

    伍德:“但是说出来很羞耻。”

    凯恩:“你快他妈的说!出!来!”

    伍德指着凯恩的衣袍,上边还有《茶花女》和《黑月季夫人》两瓶魔药的水渍。

    凯恩:“不不不不!”

    伍德:“你可以。”

    凯恩:“我不行。”

    伍德:“你真的可以。”

    凯恩:“不,我不行,不可以。”

    伍德:“宝宝你行的,妈妈爱你。”

    林奇咧嘴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陈先生真是个有趣的人!”

    阿明跟着鬼喊鬼叫。

    “你也这么想吗?”

    林奇:“对!”

    阿明:“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凯恩:“我有存货,但是不能用在这里。”

    伍德:“我也没说让你男扮女装呀。”

    话音未落,阿明和林奇没了刚才那副直男直言,只是胆寒,脸色都变了,变得沉默不语。

    “哦!”凯恩恍然大悟,“你也是个女权主义者?”

    伍德松开了怀里的林奇,凯恩也松开了阿明。

    两个大男人终于不像是小孩子吵架那样你来我往,而是开始好好商量,心里话也变成最直白的,最简单的如何保住命根子,保住父权的形象。

    伍德有了个小天才想法。

    “凯恩老师,你会和女人吵架吗?”

    凯恩摇摇头。

    “不会,你会吗?”

    伍德耸肩。

    “我也不会,谁会和女人吵架呢?我老婆从来都是最有道理的那个。你们呢?你们和女人吵架吗?”

    阿明像是想到了什么。

    “你想给我灌药对吗?”

    林奇也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我不会喝的,我绝对不会喝。”

    凯恩老师从衣袍里弄出来两个小药囊,里边落下十来个瓶瓶罐罐。和林奇商量着。

    “我没叫你们喝药,这是外用的,你喝了,我得看着你那张俊姑娘的脸,直到明年三月份才能变回来。”

    两个憨货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誓死不从。

    伍德举手:“你们谁有更好的办法?”

    “没有!”阿明是一副理不直气也壮的样子。

    “我也没有!”至少在气焰嚣张这点上,林奇和阿明站在同一战线。

    “这不就行了!”伍德伸出右手,极力让它伸得远,然后用左手两根手指头轻轻敲打掌心,是鼓掌的意思,“开始你们的表演!”

    一分钟之后。

    黒德尔·阿明变成了粗鲁不堪的肌肉悍妇。

    林奇姑娘向凯恩老师借了一套神袍,盖住身上影响市容的胸腹肌,满脸的嫌弃。

    明少妇身形健硕,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让他那张幻形咒的娇弱脸庞显得格格不入,是和哪吒一样的金刚芭比。

    林姑娘满头红发,在魔药的影响下都快垂到肩上了,宽背纤腰的体态显得十分怪异,用《茶花女》那嘴脆生稚嫩的女声喊出一句哭笑不得的话。

    “你管这个叫女人?”

    凯恩老师学着伍德的模样,耸肩无谓:“至少你俩不会因为一两句不过脑子的大实话而吵架。”

    伍德这个大阴阳师更是狠毒,他从内袋里掏出一支钢笔,使劲敲着腰带上的骷髅猫咪形状的合金装具,临时当做开饭的三角铁用。

    他大声叫唤着,像极了小时候《哆来A梦》里胖虎那副丑恶嘴脸。

    “来呀!都来看看呀!俩黄花姑娘多水灵呀!汉娜呢?那个天天把自己当镜子使唤的大美女这个时候到哪儿去啦?给两位管上一面镜子!我保证她们再也没有吵架的心思了!”

    阿明:“艹!”

    林奇:“艹!”

    凯恩学着朱莉小姐的做派,挑起粗大的食指,满脸责怪的意思。

    “要优雅!”

    他们一点都没有身为“主人公”的自觉,不要奇怪——

    ——在做这些事情之前,他们都有危机意识,他们对这种“真言咒语”一无所知,能影响的范围和持续时间都不清楚,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应对。

    ……

    ……

    大香堂里,虎面凶神的神龛之下。

    蝴蝶女的仪式到了第二个大阶段。

    “必要媒介之四。”

    她从肥大的袖口取出金、玉、铜、竹四种符箓,是大夏国西阳关、镇海门、通泰岭、天京城的通关文碟。

    “是天节。”

    为毕宿第四星——天节。

    “必要媒介之五,是王室侄孙。”

    又见蝴蝶女以锋利的文碟缘口在手臂上划下四道伤,左右手各两处,伤口附和手性分子的特质,要对称排列。

    她的血从厅堂的石砖缝隙中往外流淌,像是受到不明引力的影响,一路涌出院落门楼,往大墓园去。

    天上的星星多了一颗,毕宿五星,叫做“诸王”

    “必要媒介之六,是天高。”

    指毕宿六星,为天然高台。

    第二大阶段完毕,仪式已经完全启动。

    “必要媒介之七,是九州殊口。”

    指毕宿七星,是翻译人员,为异邦人,也是和星界生物沟通的人。

    “必要媒介之八,是五车。”

    指毕宿八星,是海拉这个五国车马驿动之地,北约的兵员将领都得从多隆郡的T形路口绕山通过。

    “必要媒介之九,是三柱。”

    指毕宿九星,三根栓马的木桩,分列于五车内外。在地形地势上说,正是水坝、牌楼大门,和郡守府的后山。

    第三大阶段也完成了。

    “必要媒介之十,是天潢。”

    指毕宿十星,是银河的桥梁,星界的野兽自此而来,也是整个仪式中,对现实世界影响最明显的环节。

    “必要媒介之十一,是咸池。”

    毕宿十一星,太阳沐浴之地,有青龙入咸池的典故,送来喜讯,也指神与人通婚,进行天人感应。

    “必要媒介之十二,是天关……”

    毕宿十二星,日月五星共计七曜,都要经过天关大门,也就是星界的门扉。

    就在此时,离仪式完成只差三个小节。

    香堂前院里,落下千百只黄蜂,它们汇聚成一个模糊的人形,从嘈杂的嗡鸣声里传出一声声凄惨的呼喊。

    “大姐……我好疼……好疼啊……”

    叶心玫佝着身子,蜂巢之身淌出一股股浆液,落进蝴蝶女的血里,还有不少死蜂带着焦炭之躯掉在花盆中,变成一抹飞灰。

    “好多火!好可怕!他好迷人……他也是怪物……”

    像是受了异常星象的影响,蝴蝶帮的二当家哪怕身有超然的魂威,也会不由自主地吐露心声。

    “我好想跟着他……他那么强大又美丽,他杀了我的宝宝……我还要他给我生一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蝴蝶女快步走到二妹身边,伸出纤纤玉手,从蜂巢里猛地一抓。

    原本叶心玫还想去舔舐青砖里的血,舔大姐的血来缓过一口气,要治疗蜂群的烧伤。

    可她后脑一凉,体内窜出一只足有脑壳大小的蜂王,翅膀叫蝴蝶女狠狠抓住。

    蝴蝶女一指比唇,要二妹安静。

    “嘘……”

    仪式还差最后三步,容不得别人来打扰。

    星界的客人已经开始释放威能,像兰馥秋三妹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将再也没有谎言。

    ——现在她们说出去的每一句真话,那颗仙丹都听得一清二楚。

    女王蜂的复眼不停乱动,透着惊慌恐惧的意思。

    蝴蝶女又把二妹的本体给塞回去,小心谨慎地回到香堂里继续仪式。

    “真是麻烦……”

    她不经意间吐出这句心声,脸色突变,生怕惹恼了仙丹,怕惹得星界的客人生气了,连忙朝着凶虎神位磕头。

    于此同时,关押达奇三人的客房里。

    兰馥秋拄着下巴,另一只手挠着头。

    受到星辰移位的影响,她也经常冒出一两句真话,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已经搞定了两个俘虏。

    可是一个同伙都没问出来呢。

    这让兰花夫人内心产生了挫败感。

    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嘛,都有自尊,都有原则,不会出卖自己的同伙,这很正常。

    可是剩下这个女人却有点奇怪……

    怎么说呢?

    兰花夫人的手指头绕着头发转了一圈又一圈。

    她问汉娜。

    “你就没有感觉到有点奇怪?”

    汉娜大咧咧地答道:“没有呀!我现在很想杀掉你,但是没有办法,你把我这两个同伴都变成肌肉猛男了,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我完全不能拒绝。”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

    兰花夫人变得口直心快。

    “你怎么和刚才一样?一个口风?半点变化都没有?难道你天生就不会撒谎?”

    汉娜学着兰馥秋的模样挠着后脑勺。

    “我一撒谎,伍德就开始笑,后来我都懒得去编谎言了。”

    “哦!你的同伙里有个叫伍德!”兰馥秋抓住了重点,“他是谁?是这个吗?”

    她指着两眼翻白,站得笔直的达奇先生。

    汉娜摇头:“不是!”

    兰馥秋:“那是这个吗?”

    她指着喘气不止,膀大腰圆的来福。

    汉娜:“也不是!”

    兰馥秋按照脑子里的繁琐想法,说出真实情况:“那我可以确定!你至少还有一个同伙,他叫伍德……”

    “你真是个天才!”汉娜跟着点头。

    兰馥秋皱眉,一副怒色:“你嘲笑我?”

    汉娜猛摇头:“没有!我真的在夸赞你,就你刚才这套逻辑,我得想半天才能想通!”

    “看来……真的是傻的呀……”兰花夫人叹了口气,往杯子里倒酒。又问汉娜:“你喝吗?”

    汉娜:“我只喝奶,泡咖啡都用奶泡,有利于发育……等一下……”

    兰馥秋的眼神中有了怒火,她看着自己宽敞又空荡荡的睡袍,在看汉娜那丰腴有料的好身材。

    “你刚才说什么?”

    汉娜:“我说……喝牛奶,能长个儿。”

    兰馥秋:“你再骂?你再骂?!”

    汉娜:“我没有那个意思!我没有笑你的意思。”

    有时候,你说实话也是没有用的。

    兰馥秋不听,她只恨自己还没学会调整身形的法术。

    “你不肯喝蜜酒,那我该怎么和你谈心?怎么和你交朋友?”

    汉娜天真无邪地说:“我本来就没打算和你交朋友呀?你在想什么呢?”

    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兰馥秋换了种说法:“那我们要怎么交换秘密呢?”

    汉娜有了个小天才点子。

    “要不这样,我说一个,你说一个,我俩轮着来。如果你没得说了,你就得把我的朋友治好,然后还给我,一个人,算一个秘密。”

    兰馥秋鼓掌。

    “好!就这么说定了?如果你没有秘密可说了,你就得出卖一个同伴,把同伴的秘密说给我听。”

    汉娜把枪插回兜里。属实一副母老虎说到做到的风格。

    “好!用排除法来算,你少死了一回。”

第六章 六艺

    兰花螳螂——

    ——是昆虫纲、花螳科动物。

    它具有非常极端的性别二态,成年雌螳螂的体型是雄螳螂的两倍到三倍。

    它的布肢和绒翅演化出类似花瓣的构造和成色,拥有最完美的伪装,具备极高极强的捕猎本能,会捕食其他危险的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蝴蝶、飞蛾。是十分好斗的凶狠虫种。

    按照三类拟态的类目分化来说,它的拟态能力为进攻型拟态。

    简而言之,是虫子里的好战精锐。

    兰馥秋的真身就是一只兰花螳螂。

    要详说其中的缘由,又得从炼金与炼丹的本质开始谈起。

    在西方,炼金是魔术。

    在东方,炼丹是仙法。

    与星界沟通的方式方法上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西方讲究格物致知,把魔鬼的触媒当做工具和货币,用媒介进行交易,去星界的魔鬼市场,换取超然的魂威。

    东方讲究天人合一,把妖怪的触媒当做食物和衣服,与媒介融为一体,去星界要修身补船,渡苦海达到彼岸。

    西方人把恐惧心当做手中的最强武器。

    东方人把恐惧心当作自身的一个器官。

    这就是本质上的区别,其中又有诸多陈杂繁复的礼节与习俗,这里我们先不谈,免得篇幅过长。

    回到兰馥秋和汉娜·亚美利的故事里。

    回到这间大客房。

    回到一片没有谎言的天空下。

    两个神秘学里的怪物,两个身有神力的女人。

    一位心思缜密,一位大脑简单。

    在汉娜看来,这场自曝黑料的决斗她毫无胜算,她能有多少个秘密呢?

    在兰馥秋看来,这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实在傻的有些可爱,如果能留在身边当个工具人该多好呀?

    她们坐在一张小桌前,各自谈着真心话。

    汉娜把枪往桌上一放,从胸衣里往外取子弹,竖起弹头,安安稳稳地放在桌面上。

    “我先说我的秘密,你听仔细了,可千万别漏下细节,我们是敌人,如果等会打起来,你说我使诈,骂我赖皮,我也不会认账。”

    兰馥秋招手致意,一言一行有种东方女子独有的温婉礼貌。

    “请便。”

    汉娜大声嚷嚷道:“我是个双性恋,不光喜欢漂亮男人,还喜欢漂亮女人。我不敢声张,亚米特兰的苛政重刑里,我这种怪咖要上火刑架。所以它就这么一直憋着,成了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很好。”兰馥秋为女同胞的勇气而鼓掌:“看来我也得坦诚以待咯?你是个令人尊敬的对手。”

    汉娜没那个互相恭维嚼碎嘴的心思,以指为枪,和伍德学了不少招牌手势,枪口直指兰花夫人的脑门。

    “到你了,兰花夫人。”

    兰馥秋思前想后,把心底一句句大实话都筛过一遍,从中挑了一个最不痛不痒的。

    “我本来是个行镖的刀客,杀过不少劫匪,按照你们西方人的说法,就是保镖,给有钱人工作,护着他们的金银或妻眷。从一个城市出发,到另一个城市,收钱卖命。”

    汉娜立马追问:“你是用刀的?会用枪吗?”

    “不……我说完了,要问也是我来问。”兰馥秋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汉娜往枪里塞子弹:“好的你问吧,这样也比较快。”

    兰馥秋笑得眉目生花,一门心思就在这等着呢。

    “你有几个同伙?”

    汉娜如实答道:“不知道。”

    在这一瞬间,兰馥秋脸色骤变。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难道这个傻妞没学过算数?

    不过一息的功夫,兰花夫人立马后悔了。

    她把这个对手想得过于简单,问出来的问题也是那么稚嫩。

    再看汉娜略有得意的小表情,心中早就把人生里的所有伙伴都绑在一块,要问她有几个同伙?她是数都数不过来了。

    “到我了!兰花夫人,我问你,你的枪法如何?”

    兰馥秋当即答道:“我对枪械的了解仅在入门阶段,能用的也只有自动手枪,超出十米就可能打不中任何东西了。”

    说完这些,兰馥秋立马捂住了嘴,满脸愠色,气得咬牙切齿。

    “哦!原来是这样。”汉娜将心里的想法如实说来:“如果你不会开枪,我可以教你嘛。”

    “闭嘴!轮到我问你了!”兰馥秋怒极,振臂挥掌,给自己的问题加了许多前置条件,方便缩小范围,让答案变得更加精确。

    “在多隆郡,你还有多少同伙!”

    汉娜无法讨巧卖乖,心直口快地答了出来。

    “四个。”

    只有四个人?兰馥秋两眼一亮。

    只有四个人吗?区区四个人?

    不等她细想。

    汉娜立马追问:“你最厉害的,杀人最快的刀法,它的弱点是什么?”

    “我……叫……”兰花夫人用一口洁白的贝齿咬住舌头,都快咬出血来了,这是她的看家本事,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告诉别人。

    汉娜一跺脚,震声大喊!

    “放人!这局算你输!”

    兰馥秋说到做到,眼里都是悻悻不满,从达奇后颅拔出一根金针,等蜂王浆都流干。达奇也恢复了原样。

    兰花夫人在大夏行镖,走江湖的本事叫做【六艺】,是皇家御前侍卫和禁军教头所用的格杀兵击之术。

    它有六组行刀套路,有礼、乐、射、御、书、数六大总纲。

    礼有五式,是樁功战斗姿态的基本架势。

    乐有六式,是借刀兵柄鞘和喉嗓声威来助势的发力方式。

    射有五式,是开弓射箭的锻炼课程,以及暗器法门。

    御有五式,是身法步法的攻守交替的兵击要点。

    书有六式,是刀筋如字,刀路如书的砍人手段。

    数有九章,是呼吸吐纳,周天回转维持体力的算数诀窍。

    兰馥秋没有什么绝招,要说杀人最快最厉害的傍身手段,那就是一套完完整整的【六艺】锻炼法。

    如果全都说出来,不光她的弱点会暴露出来,还会把自己大夏皇宫的来历都吐个干净。

    她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来历告诉别人。关于六艺,是她宁死也要保守的秘密。

    “到我问了。”兰馥秋抿着嘴,心有不甘,想问出汉娜的弱点。“你最害怕的事物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有水准,对西方的炼金师来说,恐惧的东西就是魂威的特质。

    汉娜语速极快,答得干净利落。

    “镜子。”

    兰馥秋又是一愣。

    ——镜子?为什么会怕镜子?

    ——这个女人看上去不丑,为什么会害怕镜子?难道照镜子会不开心吗?理由呢?

    ——她的大脑怎么能这么简单?连半点的犹豫都没有?就这么说出来了?

    ——她的魂威就是镜子吗?一扇镜子能干什么?

    汉娜再次出招。

    “你最怕的人是谁?”

    兰馥秋心中猛然一颤。她竭尽全力捂住嘴,脑中闪过无数个名字。

    汉娜伸着懒腰,心中舒爽。

    如果不是伍德先生让她补课,直接了当地把魂威的特质用一句话来概括,用“破镜难重圆”来说明。她得把自己的恐惧心转为许多个事例来慢慢说明。

    “你要认输了吗?兰花夫人。”

    “不!”兰馥秋不打算认输,可她大脑里的复杂思绪由不得她做主。

    ——最害怕的人是谁?

    如果要说出实话,她得好好解释一番了。

    “我最害怕的人是我自己……”

    她已经与星界媒介融为一体,早就丢掉了人身。

    “东方人讲意与象,西方人谈变与量。如果你要问我,最害怕的人是谁,那么我只能告诉你,我最害怕的,是自己的心意,是我兰馥秋本人本身,本尊本象。”

    就这样吧!

    别再追问下去……别再揭开我心头的疤!

    兰花夫人努着嘴,一副不肯认输的样子。

    她没想到一个头脑简单的金发傻妞,能在吐露秘密的竞赛中击败自己。

    她不愿放弃小刀这最后一枚筹码。

    她不知道对手的底细,真要动起手来,她绝对不打无准备之仗。

    她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在西方隐姓埋名这么多年,只为了今天的仪式。

    哪怕是拖延时间,也得让她的长期目标顺利完成,好完成她自己追求的短期目标。

    只为了召唤出那头野兽,只为了一口长生不老的仙气。

    “到我了!”兰馥秋两手拍桌,像是把全部的赌注都压上的赌徒,她凶神恶煞的模样像是要吃人——

    “——告诉我!如果你要杀我?会用什么手法?”

    “用魂威杀死你,像是切七成熟的牛排一样千刀万剐。”汉娜吐出舌头,扮作恶心的模样:“我闻得到你身上的臭味,兰花夫人。我也看得到你的魂灵的形状,你已经不能算作人,畸形又纤瘦的虫身举着两把大刀,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它帮你引来无知又无辜的受害者。

    如果可以,我不想浪费任何一颗子弹,从小我家就很穷,一盒子弹要三个银币,用来猎鹿刚刚够本,如果用来杀人那可太亏了,我是个魔术师猎人,能用魂威解决的猎物,我绝对不会在你们这些人渣身上花冤枉钱。”

    兰花夫人大惊失色,这个傻丫头的耿直和勇气在她看来是如此刺眼。

    汉娜连继续提问的心思都没了,继续作自爆式发言。

    “在我们刚见面时,我就在设想该如何杀死你。这一点上,我没有改主意的想法,也不会后悔,更不会犹豫。我在想——

    ——该用身上哪一块刀片,又留下什么样的伤口比较合适。你又会怎么应对我的魂威,发出哪种惨叫,直到刚才,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让我感到失望。”

    兰馥秋:“什……什么结论……”

    “从你提的问题来听,你像是一头无助的野兽,拼了命的想要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找到出路,从你对着我的同伴抓着不放这点来听,你似乎很害怕计划之外的恶劣情况发生。

    我由此可以认为——

    ——你是个胆小的人,十分谨慎,还做过保镖,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视为重中之重。

    ——我问你的刀法是和谁学的,你却不愿意提起过去,你没有什么能依靠的伙伴,更没有友情,连教你生存技能的老师,都不值得你留恋。

    ——你十分在意我们之间的身材差距,对容貌的区别却漫不经心,那么我可以认为,你的魂威其实很弱,它算不上我们两个女人争奇斗艳时的可靠资本。

    ——我从你的魂灵里看见了一对大刀,Homo(人属人族智人)的手臂哪里能变成刀子呢?

    于是我想,它应该是虫,是螳螂,而你的魂威很有可能,就是一只拥有进攻拟态,会变幻伪装的兰花螳螂。

    ——我笑你胸小,现在想来,是兰花螳螂的步足盾甲把你的胸膛都保护起来了!”

    汉娜举枪!直指兰馥秋的眉心,用来打鹿,用来摧毁肉体的圆弹头已经逐个塞进弹舱。

    “我说的没错吧!兰花夫人!”

    兰馥秋大惊失色,仿佛心底的秘密都叫人尽数看破!嘴上还在念叨着,质问着。

    “你不是傻子吗?!你怎么能在十五节的仪式里……在真言咒的影响下,藏住这么多小心思!”

    “你可以说我傻——”汉娜的魂威发动,红围脖化作细碎的刀片,在窗口的星月之光照射下,变得闪闪发光,“——毕竟我是个看不懂地图的路痴,没什么基本常识,还算记忆力很差的小笨蛋。给伙伴们买菜时还会算错钱。帮阿明先生淘米也分不清井水和河水的区别,让好几个男同胞吃饭吃得闹肚子。就算犯下这些错误下回也可能会接着再错一次。

    我想,我的身边一群帅哥,这就是我怎么也嫁不出去的原因。

    但是,你不能质疑我的生存本能,在面对你们这些滥用魂威的魔术师时,我的天职天性迫使我必须成为你们的克星,只有这样,我才能顺顺利利地活到今天。”

    兰馥秋一步步往门外退。

    她感觉到了危险,眼神不断往来福那头瞟。

    这是她手头最后的筹码,在摸不清对手的魂威特质之前,是她的免死金牌。

    时间也差不多了——兰花夫人想着,姐妹们的仪式应该要完成了,只要再拖延一会,再等上那么几分钟,从星界来的神祇,就会帮她毁灭这些碍事的对手。

    不等她再开心多几秒。

    半空飞舞的鲜红刀片齐刷刷地往小刀脑后而去。

    兰馥秋是如何拔出金针的,使的是哪种手法——在汉娜看来就是最好的教材。

    刀锋互相纠缠拧结,像是一把精致的虎口钳,紧紧咬住金针的尾巴,要把同伴从神志不清的状态中解放出来。

    就在这个当口,就在汉娜全神贯注,为小刀拔出脑后金针的这点时间里。

    兰馥秋眼神微变,进退两难。

    只见寒光一闪。

    兰花夫人的两臂化作粉嫩的花瓣,在刹那间变成锋利的带钩屠刀,往人质的脑袋上使唤!

    刀子来得那么快!那么急!

    汉娜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DuDuDuDuDuDuDuDuDuDuDuDu!”

    兰馥秋的身体中弹,却像是二姐叶心玫那样,没有流血。

    汉娜:“Duel!(决斗吧!)”

    兰馥秋像是一片无根的落叶,身体让这几颗分裂翻滚的圆形弹头击碎,两把大柴刀砍中人质时有种黏腻晦涩的感觉,绝对不是砍肉的质感!

    她看清人质身上那一层细密的刀片鳞甲时才发觉,这个对手的魂威十分厉害,魂威的精密度也很高。

    一击无果,试探之后,兰花夫人终于放弃了。

    她的身体和纷落的樱花一样,分化成无数粉色的小螳螂,从窗口各处往门外流窜,拍打着翅膀四散逃走。面对魔术师猎人的决斗邀请,她毫不犹豫地逃了。

    金针落地,来福也恢复了神智,身上营养过剩的腱子肉也不见了。

    他怒不可遏举着野狼霰弹枪轰开房门,大声呼喝着。

    “臭娘们!你给我滚回来!吃我一枪!”

    汉娜依然是如临大敌一般,思考着刚才那位东国炼丹师的特殊能力。

    鲜红的围巾回到她的脖颈间,她把愤怒的来福喊了回来。转而对神志恍惚的达奇叮嘱着。

    “达奇!你快把伍德喊来!伍德先生和你有一套暗语,只有你能把他喊进来!——

    ——我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我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第⑦章 极数

    七或五十——

    ——这两个数,都是极数。

    在甲骨文中,七本义为“切断”。

    东方用七指祭祀的日子,祭满七周七次四十九天,为“满七”。

    也有衍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五十之数,说的是三拜七祭、十二时辰、二十八星宿共五十。

    也有无极、两仪、四时季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节气,共五十数。

    不论先后真假,大衍之数又译太一之数。

    脱掉玄学的帽子,在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它,它说的是万物总和的含义。

    炼丹师的经要总纲里,也一直强调着五十大数。

    把人体看做星界,那么在双手的物理结构上,就附和了太一数的运行规则。

    没有结绳记事之前,人用手指记事,左右手阴阳两极各一事,十指代表十神十事,手指共有二十八块骨头,代表天宫二十八星宿。共有首尾共计三十八个骨脉节点。

    一共五十事。

    按照万事万物都在运动的规律来说。

    其中又有一手在演算验证,故而太一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最后一数,就是天演之数。

    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听理论,喜欢讲意象里的“象”,喜欢总结。

    那么就说总结。

    东方和西方都依托手性来使出超自然的力量,西方叫魔术,东方的礼节比较多,叫做借星请神的炼丹术。

    炼金师的追求的终点比较复杂,各有各的想法,也是克服恐惧以后,各自的欲求与梦想。

    炼丹师就比较简单了,那么多繁文缛节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讲究顾道长生,修船渡海,克服天性中对于死亡的恐惧。

    他们求的数,是五十里除开凡俗的四九,留下最后那个演算验证的“一”,说得玄乎一点,代表永恒,代表精算,代表【四十有九】的规律。

    就是【道】的意思。

    任何物理现象都需要数学模型的支持,科学需要相对精确的计量单位,需要演算量变与质变。

    这也是为什么远在星界巨山的伍德·普拉克本尊正在苦研数学的原因。

    在我把你们的脑壳搞晕之前——

    ——好了就此止步!免得我水太多被人发现(各种意义)。

    ……

    ……

    再次回到这片没有谎言的天空下。

    离仪式完成只差最后一个大节,也是最重要的,最繁琐的三个小节。

    蝴蝶女站在香堂院落正中央,两臂血流不止,殷红的血液从石板路的缝隙一路导向大观园的花圃。

    “必要媒介之十三,是参旗。”

    毕宿十三星,代表弓箭。

    从广袤无垠的星空中,猎户座射出一道猩红的光来。

    它是一颗火流星,也代表着星界的客人已经听到了【九州殊口】这位翻译的召唤,听见【附耳】的窃窃私语。

    “必要媒介之十四,是帝皇的军旗流苏,是冠冕的垂珠。”

    毕宿十四星,为九斿。

    仪式进行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办法中止了。

    它不像拥有倒数计时的定时炸弹那样脆弱,从东西两房的楼阁中,女匪遵照大当家的指令,扛着北约九国的帝国军旗,还有各种冠冕,将军旗奋力插进石板中,把冠冕放在旗帜的伞顶或枪头上。

    它们是星界客人来到加拉哈德的信标,就像是一座座人类文明的灯塔,为星界客人指引方向。

    “必要媒介之十五,要有鲜果蔬菜,有野蜂花蝶的天园。”

    念完这一句——

    ——蝴蝶女松了一口气。

    完成了。

    这麻烦的毕宿十五节仪式,终于是完成了。

    火流星一路从御夫座穿过金牛座,沿着星路往波江座和凤凰座去。

    最终在银河的天桥中央转向。

    它像是看见了加拉哈德的信标——

    ——越过星界大门天关。变成了一颗越来越大,越来越亮的红色星辰。

    是的,它直直朝着加拉哈德来了!

    与此同时,大院里响起刺耳的哨声!

    达奇先生拼了老命冲出门去,一路吹着报警响哨,狠命挥着王八拳,像是死了爹娘要奔丧那样往大门跑。

    他看见天上的异像时,本能就察觉不妙!

    ——那颗灾星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HOMO(人属人种智人)而言,它出现之前带来的预兆就是【真实】和【真相】。

    光是这一点,就会把太多太多美丽又脆弱的谎言,太多太多幻想给撕碎。

    他的内心有恐慌,无法说谎的情况下,几乎要恐惧得流下眼泪来!

    达奇今年三十八,以前是个信使,见过许多谎言。

    在外求生的游子通常会写信送回家乡,都是报喜不报忧。

    爱侣分隔两地时只能用谎言来维系情感关系。

    语言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情感发酵机。

    对达奇来说,发妻露丝的一句句“我爱你”,哪怕是假的,也是一种无可取代的安慰。

    如果没有这点希望,没有这点虚假的温暖,他可能早就在地窖中郁郁而终。

    “伍德!!!”

    他不知道同伴们是否意识到这头星界魔兽代表着什么。但是对达奇的人生来说,如果没有谎言,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伍德先生!!!伍德先生你在哪儿!!!”

    其人声哀情切,我只能用三个感叹号来加强口哨的声嘶力竭与呼喊时的歇斯底里。

    达奇一头撞开大门,前额也跟着破开一个大口。

    他两眼失神,变得精神恍惚,在星界异象的影响下,口中吐出的只有真话。

    “伊卡洛斯……伊卡洛斯!伍德先生!”

    开始胡言乱语——

    ——他用着西国史话中,一位星界客人书写过的故事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个故事来自地球,就是神话中的伊卡洛斯。

    达奇没跑出去几步,让阿明一手抓住。

    “达奇先生!你是怎么了!”

    再看达奇的后颈衣领让阿明抓住,依然在胡乱抓挠,将要抓住伍德的手。

    伍德与之双手相握。

    “怎么了!达奇!你有话慢慢说!”

    达奇脸色变得极差,在这种环境下说出口的东西全是真话,而【真话】却是一种极为混乱不经过任何修饰的【奇怪语种】。

    他指着暗红色的天空,指着那一颗闪闪发光的灾星。

    “看天上!看天上!”

    众人齐齐仰头看去。

    汉娜和小刀迟迟赶到,身后还跟着不少女匪护院,让他们一枪一个全都干掉,花了不少子弹。

    “怎么了!伍德!”汉娜刚刚把飞刀破片收回体内,眼神变得涣散,是精神力消耗过度的感觉。

    “听!听达奇先生说!”

    伍德把达奇扶正了,让这个信使好好谈谈那个“伊卡洛斯”,谈谈他老家的异邦典故。

    达奇指向天空。

    众人再次仰望星辰。

    稍有灵视,经历过一两次蜕变的通灵之人都看见了——

    ——看见那铺天盖地的灵力潮汐!

    像是大海的波浪一样,在常态世界,一个湖泊中落下石子,会产生涟漪。

    而此时此刻,在魔术师的眼中,星空中的红色流星像是另一个维度的巨物,朝着常态世界倾轧而来。

    它引发的灵力潮汐好比万米高的巨浪,要把整个天地都搅得天翻地覆。

    “伍德先生!以前有个星界的客人和你一样,从地球来!”

    达奇死死攥着伍德的手,浑身止不住地颤抖着

    “他写下了伊卡洛斯的故事!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没有说天上那颗星星是伊卡洛斯,因为伊卡洛斯会飞,和加拉哈德本土的钢铁魔女季默瑞的能力一样,把地上的谗言谎话都告诉诸神,所以我才会对这个神话特别感兴趣,还记住了它——

    ——就在刚才,刚才那个没有谎言的咒语里,我想到了伊卡洛斯的死法!”

    伍德是个喜欢说谎的人,他认为谎言是一种达成目的工具。

    其他伙伴和伍德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都在等待达奇先生的解释。

    达奇指着天上的凶星。

    “伊卡洛斯的父亲是工匠之神,为儿子做了一双翅膀,让伊卡洛斯学会飞行。可是他因为飞得太高,身上的蜡翅膀让阳光烤化了!就这么摔死在海里了!”

    这则寓言原本是当时的星界客人,用来警告米特兰帝王的,警告这位帝王不要滥用资本这对翅膀,万事要留一线余地。

    后来写进加拉哈德史话,变成了传说。

    汉娜口直心快,要问个清楚。

    “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达奇猛地一点头。

    “我们就是伊卡洛斯啊!汉娜小姐!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伊卡洛斯!

    ——人是一种喜欢听信谎言的生物!就算是动物也会学会用欺骗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这个世上是不能没有谎言的!

    哪怕从小爸爸妈妈教训我说——不能说谎。但我也知道,这本身就是一句谎言。

    它给我插上了想象的翅膀,给我一个值得期望的东西,就像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达奇给汉娜展示着伍德先生的好身材。

    “——你明明知道这个男人已经有家室,但你还是会不自觉地欺骗自己,心中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点机会,有那么一丢丢念想!”

    汉娜:“艹!”

    达奇振臂一挥,想要给自己壮胆。

    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会让他恐惧到像是婴孩一样从床上惊醒而夜啼。

    “或许你不想承认,但就是这种动力,才让人走到今天这一步,让人与野兽有别。它像是蜡烛做成的翅膀,在一次次反复实验里,飞机场摔下来多少条血淋淋的生命,才让这个谎言成真!我们HOMO(人属人种智人)才双脚离地,摸到了天空!但是——”

    达奇指着天空。

    他的话,让在场所有魔术师都沉默,普通人都畏惧。

    说到此处,达奇的恐惧心到达了极点,两行眼泪流到嘴边,咬牙切齿地说。

    “就像是伍德先生你们星界老家所说的一样,见人只说三分话,要留七分在心中——

    ——人也是一种无法呼吸纯氧的动物,只有百分之二十一的氧气和百分之八十七的氮气比例,才能让我们生存下去!我们只能呼吸这么点【氧】!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真的是真的!

    如果这种真言咒语能影响的范围,不止是多隆郡,不止于海拉国!不只是整个西洲大陆!假设它能影响整个加拉哈德!——”

    达奇看着每一个伙伴,只怕自己的形容词不够准确,不能完整地表达出真正的想法。

    “——有一颗残忍的太阳来了!它要把我们谎言的翅膀都烤化了,摔进【真实】的大海里,再也翻不了身。”

    伍德给达奇当着翻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他用更直白准确的措辞,给伙伴们解释着。

    “那颗灾星,能够破除加拉哈德从古至今的秩序,大到包括一切用外交辞令建立的国际秩序,小到合同语言里的条约条款。

    从古以来,我们用道德伦理这条绳索这身衣服来约束兽性。

    东方来谈它,它就是教化,是温柔复杂的繁文缛节。

    西方来谈它,任何协议都是一种妥协、服软、共识。

    它们把我们顶级掠食者的兽性关在了笼子里,用语言做添加剂,用委婉的方式来求共存。现在……如果达奇说的没错,这是天灾,天灾把全新的秩序给带到加拉哈德来了——

    ——我们还没有能力接受这种太阳的炙烤,没有那么坚强的心,去迎接一个完全不存在谎言的世界。”

    凯恩沉默了。

    身为亚蒙大神的神甫,他尊敬亚蒙,但从不跪拜亚蒙,这个时候用太阳来比喻灾祸让他心情复杂。

    林奇也是一样。

    他刚来加拉哈德不过两年的时间,也很难去理解想象,一个没有谎言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几个伙伴里,阿明跟在伍德身边的时间最久,也是最能理解伍德的。

    他说:“我是仲裁官,我去解决罪犯。我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如果它是天灾,那么我就去抓捕引发天灾的人。”

    汉娜紧跟其后。

    “我是听不懂这些啦,不过……我觉得阿明说得对。”

    她跟上俊牛仔的步伐,完全不在乎对方幻形咒影响下的女人面相。想要拔枪闯龙潭。

    她欢脱地蹦跶着,想要搭上一句话,想展示天性里求偶的那一部分。

    “嘿!我说,我们得给这三个老娘们儿安什么罪名?”

    阿明不假思索。

    “反人类罪。”

    “为什么?”汉娜可不是法官,更读不懂法典。

    阿明解释道:“你把天上那颗星星看做天灾,好比一场地震,这么想就明白了,共有三名主犯……”

    推开旁院的大门。

    手中的枪口喷吐着焰火。

    汉娜跟着说:“二十一名从犯。”

    枪响人亡,血花满地。

    小刀也跟了上来。

    他一言不发,当了好大一个电灯泡,心脏在噗通噗通跳。

    他知道,自己可能在见证历史。

    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英雄。

    就在阿明和汉娜两人走进旁院,往香堂方向去的那一刻。

    从凉亭下扑出好几个敌人,都叫小刀手里的霰弹枪喷成了筛子。

    阿明和汉娜都学着伍德先生的大拇指,给小刀点了个赞。

    于此同时,伍德和林奇换了一条路。

    让凯恩老师护着战斗力颓弱的达奇先生回到村口,看好马驹,给最近的县城送信,让达奇带着华约的兵符去传唤军队。如果可以,把事态闹得严重些。

    毕竟这不是什么国与国之间的纷争,而是一场加拉哈德世界的天灾,需要所有国家来共同想办法找对策。

    在屋檐上,两人一前一后往香堂的方向攀爬疾走,步履如飞。

    林奇问:“陈先生……和你相处得越久,我就越奇怪。”

    伍德:“我是个怪人?”

    “是的……”林奇表现得唯唯诺诺:“你的性格和气质异于常人,你以前也是这样吗?在地球时……”

    “不是的,凯恩老师教过你——”

    伍德翻墙进院,面对蝴蝶女,四目相对。

    “——人无自性,我们都会成长变化,魂灵的形状和颜色也会改变。”

    林奇没有跟下去,他在观察着蝴蝶女的周身动态。

    两臂有血,血流往大院之外,四周插满了旗帜,显然是在举行仪式。

    还有救吗?

    能中止这场仪式吗?

    伍德接着说,“从地球来到这里,我就认为,这是上天给我的一场试炼。”

    他指着天上的星辰,另一只手抵在下巴处,以指为枪,瞄着蝴蝶女的脑袋。

    “在你我眼中的蝴蝶,它是什么呢?”

    从阴影中抛出来一具尸骸,落进树丛,堆起一座高塔。

    女王蜂吸干了同伴的血,变得焕然如新,重新用蜂巢之身找回了人形。

    “喂!金发美人儿,你想要力量吗?我这里有啊!”

    伍德对敌人的招揽和挑衅不理不睬,依然在给林奇上思想品德课。

    “你说是周庄晓梦迷蝴蝶的那一只吗?我想不是的……

    此时此刻,我活在加拉哈德的泥土上,每一次呼吸都无比真实。

    体重六十七公斤,每分钟的心跳是九十九次。

    这和我的临战状态有关,我十分关心自己的肉身,不停在用肉身铸打我的灵魂。

    这些数学上的变量——

    ——组成了现在的我。组成我的【力量】。”

    紧接着,就是试探性的攻击。

    魂威透体而出,不带半点犹豫,也没有和敌人多啰嗦的意思。

    除了林奇这个同乡,伍德的眼里只剩下了求胜一途。

    “那么是扇动翅膀,最终搅起风暴的那一只蝴蝶吗?我想也不是的……”

    亚蒙的幻身喷吐着火舌,伺机而发。

    往往输赢,就只在一瞬间。

    从院落四方搅起一阵狂风暴雨!

    无数金针破空而来。

    女王蜂的攻击手段非常单一,她最大的仰仗就是蜂毒,这种超出常理的信息素能够侵入人体的中枢神经,控制每一条肌肉,让人为己所用。

    此时此刻,布置在走道里的一个个工具人发挥了作用。

    这些女匪手中的吹筒喷出毒针,朝着院中的强敌发难,不止如此,除了这件发射工具以外,还有胸腔里挤压的空气。

    她们遵照着女王蜂的命令,调令胸腔的肌肉单元,从侧肋肺腔骨骼皮肉里,开出一个个细小的气管喷口,竭尽全力地呼吸着,往外发送着蜂针。

    伍德只是往前走了几步。

    在绵密如雨的毒针里,抱着性感炸弹的魂体,贴在蝴蝶女的身前,用敌人的身体当做掩体。

    在左手碰到蝴蝶女的瞬间,他就掌握了一枚绝对危险的炸弹。

    “林奇,我没那么多闲工夫和你讲空话,说道理——那是凯恩老师的工作。

    你感觉我是个冷酷的人,我告诉你,这不是错觉。

    我的本名叫玄穹,不会讨厌谁,也不会喜欢谁。

    我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就像是现在——”

    叶心玫嘶声大喊:“大姐!快了结他!”

    蝴蝶女猛地睁开双眼,睡袍在瞬间裂做无数的鳞粉,化成四瓣蝶翼,在渡死之蝶睁开眼睛的瞬间,脑袋也分作四瓣,露出其中的触须和口器。

    “——我不去接近她,就不知道她有什么招数。更不知道解题的正确答案。”伍德扣下起爆按钮,朝林奇传递着极为重要的信息,将信息翻译为另一种语言。“她的翅膀上有眼睛,我感觉很累……看见这些眼睛时,距离太近了。我……林奇!”

    他与蝴蝶女近在咫尺。

    拿住对方的鳞翅,试图引爆敌人的肉身。

    扣下起爆按钮的同时,蝴蝶女发出凄厉的惨叫,半个身体都叫性感炸弹所消灭。

    叶心玫在院落上下漂浮不定,眼睛里只有对伍德肉身的贪婪。

    “好样的!大姐!他已经是咱们的囊中之物啦!”

    伍德极力用大脑测算着自己的心率,感受着两只肉掌下动静脉的状态——

    ——并且把一切感受到的,必要的信息都交给林奇。

    “我的心跳越来越慢,血压也越来越低,我开始困乏,我感觉身体里产生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的信息素,像是毒药一样……我无法准确地描述出她的能力,可能是催眠,要小心眼睛,我藏了一枚定时炸弹!你一定要找到它!找……”

    突然之间!

    伍德挥出去的拳头戛然而止,像是断线木偶一样,两眼失了神采,在那一刻瞳孔放大,失去了生命一样。

    在渡死蝶的注视之下,性感炸弹的火焰突然熄灭,跟着宿主一块无力地倒下。

    林奇躲在房檐的砖瓦之下,藏进了门楼的横梁上。

    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此时此刻,超出他认知的怪物,正在往伍德先生的脖子上扎金针。

    他不能理解伍德先生是怎么失去意识的。

    是催眠术吗?

    伍德先生在进入战斗状态时,明明是一副肾上腺速分泌超标的样子,有什么催眠药物能让他这么快的睡过去?

    和那只爱神闪蝶近距离对视的话,就会失去意识?

    伍德先生,你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吗?

    还有一枚定时炸弹……那是什么?

    再看蝴蝶女收拾完入侵者,把二妹唤来,再喝上一壶蜂王浆,原本半个蝶身都被炸弹给毁得破破烂烂血肉成灰,不过一分钟的功夫,又在勤恳的工蜂配合下,用蛋白质分泌液填上新的器官。

    蝶翼上的二十只眼睛重新闭合。

    叶心玫对大姐一通阿谀奉承,都是发自真心。

    “还是大姐厉害!这就把人家给睡了!”

    蝴蝶女一言不发,恢复人身,往两臂割肉放血,要给星界客人看见足够的“诚意”。

    头顶的灾星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叶心玫去翻弄伍德的肉身,六条畸变的手臂附肢夹着十来枚金针,脸色兴奋。

    “孩子他爹……我来啦!”

    她将伍德翻了个面,仔仔细细地端详着每一个值得欣赏的美好肉身。

    面色陶醉,昂头摆尾,肥硕的丰臀配上畸形肢,在常人看来,这张脸再漂亮,也是恐怖至极的妖魔。

    她不由自主地说出心里话,说出爱慕之言。

    “大姐,自小我就喜欢西洋石雕。”

    她朝着蝴蝶女说出抱负和理想,怪癖和追求。

    “东方人的脸都不够立体,你能明白吗?我生活在仙台往南的一个大港口——

    ——是北约占领的第一个港口,那个时候,我看见了西方人,是个来抢人做奴隶的殖民军,我还看见,他像是石雕一样棱角分明的脸。”

    她凑近了看,看得仔细了,六条手臂在伍德身上占尽便宜。

    “特别是鼻子!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鼻子……那个殖民军来扒我的衣服,占我的身子,我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笑脸逢迎的样子。”

    她仰起头,托着伍德的脑袋。

    “多美啊!多强大!比我的宗族都要漂亮!他们长得又高又壮,身上的肌肉是一块一块的,不像故乡的矮猴儿,连临死的时候,脸上的烂肉都是软趴趴的,连骨头都是软的……

    说起来有点羞耻,但是……看见他们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应该怀上他们的孩子。

    我毫不犹豫地投敌,帮这些洋人办公司,把姑娘们都赶上船,送来西边感受洋人的美……等一下!”

    她发现了端倪,发现怀中情郎的一部分肉身有缺。

    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瑕疵,有了那么一点不完美的地方。

    她捧起伍德的左手,看着那两根不翼而飞的手指,看着血液淌进大院的石缝,跟着蝴蝶女的血,一块流往果园。

    “天杀的!狗日的!他妈的!”

    三句国骂完美地表达了叶心玫此刻几欲疯狂的心情。

    她的美人就这么毁了!

    “是谁干的!到底是谁!谁那么大的狗蛋!居然让我的美人儿受了伤!”

    她的脑袋瓜只能把【真话】吐露出来,不能做任何假设。\

    “是你吗?大姐!是你这个不要脸的王八蛋?!”

    话刚说出口,叶心玫立马捂住了嘴,扮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抱着怀里的金发美人儿退了下去。

    她捧着伍德的带伤之手,一下子淌下眼泪,像是失去孩子的母亲那样,变得抓狂,变得多愁善感。

    “多好的肉体……怎么就残废了呢?怎么就这么没了呢?”

    她用伍德的左手肉掌,轻轻擦拭着自己的脸庞,泪水里掺杂着蜜酒,一点点将这件艺术品补好,将伍德的手性分子再次排列整齐。

    为了万无一失,她往伍德脊椎大穴插入十来枚金针,完完全全杜绝了战利品再次伤人的可能。

    “小宝贝儿……只要仪式成功啦,我俩就受那神仙一口气,从此双宿双飞……哼哼哼……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抱着伍德上下飞转,在春天跳起一支蜜蜂求偶的八字舞。

    此时此刻。

    汉娜、阿明、小刀刚刚越过香堂的侧门。

    楼宇暗处,林奇趴在木梁上一动也不敢动。

    不少螳螂攀上梁木,慢慢汇成人形,变成一只纤纤玉手,握住一把明晃晃的大刀。

    ——天上的灾星,变得更红了。

第⑧章 ∞

    可能你发现了。

    在左上角,就在章节号上,有个特殊的符号。

    它时不时像你家调皮的邻居一样突然出现,好比楼上搬家具,楼下打孩子,门外送快递的杂音一样。

    你会疑惑,它有什么特殊含义吗?有什么潜在而晦涩的象征吗?

    我要告诉你。

    ——并没有!

    你不要往奇怪的方面去联想。

    791010891578。

    这是目前出现的特殊数字。

    其中⑦和⑨,79这个数代表金元素的原子序号。

    金的单质为黄金,是人类最早发现的金属之一,比铜、锡、铅、铁、铝都要早。

    它也是伍德·普拉克头发的颜色,仅此而已。

    后面的1010,是欧洲总面积1010万平方公里。

    然后是89,指八月九日,罗马帝国皇帝瓦伦斯和东罗马帝国皇帝伊琳娜女皇在这个日子逝世——

    ——相隔四百二十五年。

    ——圣经中的列王总共传了二十代,从所罗门王建立圣殿到西底家毁灭圣殿,一共四百二十五年。

    以及后边儿的1578。

    指新约圣经的五百七十八个预言,它的最后一卷是《启示录》。

    在578之前还有一个特殊的①。

    它的章节名称是【一只闪蝶】。

    是的——上边都是我胡扯的。

    拥有特殊字号的章节号只和闪蝶有关系,仅此而已——你相信我呀。

    以后还有类似疑问的同学可以自行发散思维,我不负任何责任。

    ……

    ……

    公元二零零零年记。

    陈小伍和家人住在四十五平的老屋里。

    这个小男孩歪着头,刚从小米枕头上惊醒。

    屋子的装修样式老旧,没有地砖,地板上还留着父亲从厂房带回来的油漆污渍,已经上了年头。

    二十来寸的电视机里,播放着教育频道的儿童动画节目。

    小伍立刻让电视机吸引去视线。

    父亲喊他吃饭,他没有理会。

    家中的奶奶端来饭菜,放在狭窄客厅的小餐桌上。

    头顶的吊扇转了一圈又一圈,有蚊子在耳旁嗡嗡作祟,也没法把小伍的注意力给引开。

    年幼的他完全沉浸在像素和晶体管构筑的幻想世界中,无法自拔。

    直到一只闪蝶落在阳台的石栏上。

    它停靠在阳台外的两根竹竿晾架中间,不偏不倚。

    它是那么漂亮,漆黑的翅缘,靛蓝色的大翼,二十颗眼纹像是天空一闪一烁的星星。

    小伍这才回过神来,想起明天的作业还没写。

    “喔……来了来了!”

    ……

    ……

    公元二零零六年。

    这一年,小伍刚刚进入初中校园。

    他需要搭上半小时的公交车赶往学校,偶尔父亲会和他谈心,这种父子之间的沟通交流也在公交车上进行。

    要问为什么?

    父亲说:“老师和我讲,你不爱说话,整天呆在教室里,也不喜欢和同学玩,我带你坐车,只要两块钱就能把这座城市看个遍。”

    小伍拄着下巴,看着窗外,不说话。

    父亲又说:“我和你妈妈离得早,爷爷走了以后,这个家就是支离破碎的,是我没有钱,没有办法。我们厂里有好多这样的家庭,改制下岗以后,好多三四十岁的叔叔伯伯都变成单身汉了,你好多同学也是单亲家庭了。没有细伢子(小男孩)像你的,我有时候会担心,你是不是生病了。”

    小伍:“我没病,爸爸。”

    父亲的神情变得焦虑而暴躁。

    儿子的态度依然平静和冷淡。

    窗外的街景飞逝而过,跟着公共汽车的走走停停,在站台的芸芸众生各有各的心思,各有各的烦恼和欢愉。

    小伍想,他们都在路上,都在旅途的半程。

    “这样,那我喊你去和小妹子讲几句话,你会害臊不啦?”父亲提了个馊主意。

    小伍直言不讳:“不要讲怪话,爸,我不像你。奶奶和我说,我的眼睛长得像妈,都有散光,左眼看不清东西。”

    “嘁,那你还不肯戴眼镜!”父亲变得洋洋得意,但他不知道,散光这种眼疾,靠戴眼镜是没法治疗的,于是乎又开始散发文盲的言论:“你老子我以前十岁就晓得谈恋爱咯。”

    小伍:“按刑法你现在要判几年?”

    “你!”父亲的手高高抬起,却舍不得打家里的独苗:“你啊!你……你!你怎么是这个样子啊!?”

    小伍听来心里不好受。

    他不知道该如何与生命中最重要的“前文”沟通,尽管这本书的“后续”几乎与“前文”无关。

    在二十一世纪到来时,他的人生有关于父子关系的一切,都被巨大的割裂感撕扯得支离破碎。

    他看过许多书,读过很多故事。

    他想先有了大仲马的《三铳士》才有小仲马的《茶花女》。这对父子生在一个时代,这很合理。

    面对父亲的质问,小伍本来想倔强地答出捅穿心窝的反问。

    “我就是这个样子了!怎么了?”

    但这句话到了嘴边,都咽回了肚子里。

    变成中式哲学里圆滑变通的另一种语言。

    “爸,你看那个是东方凯旋门吗?”

    他指着市中心的老牌坊,强要父亲去看一家夜总会的招牌。

    父亲望着霓虹灯牌,陷入回忆而喃喃自语。

    “哦!是的!是的是的!我下岗以后,自己搞柴油机厂赚了不少钱,天天带你娘老子来这里唱歌,哎呀你不晓得以前你爸爸有多厉害……

    ……在八几年的时候哈,我刚认得你娘老子还没多久,她还是个农村姑娘,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妹。”

    这一段小伍已经听得耳朵生茧,父亲反复说过无数遍。

    不过中年人的谈资就是这样,每每说起往事时,心中都是风光无限。

    父亲变得眉飞色舞,一下子就开心了。

    “我带她到裁缝铺,每个礼拜给她做两套衣服,哈!那个时候都喊量身订做,是时装嘛!现在你哪里找得到这种门店哦!”

    小伍漫不经心,父亲说一句,他就“嗯”一下,表示自己在听。

    父亲:“你娘是长得好看,原来有个上海下乡的女知青跟我好,我都不稀罕的。就喜欢你娘晓得不?”

    小伍:“嗯嗯嗯,你说的有道理。”

    父亲:“后来我就教你娘打牌,扯字牌打麻将嘛,她学的飞快,我都比不上她了。我托人把她送到酒厂里去,又怕她吃不得这个苦,每天就花六块钱雇人代她上班。你看那时候我有多疼她。”

    小伍:“嗯……”

    谈到此处,父亲的情绪变得低落。

    今年父亲四十三岁,小伍十三岁。

    在小伍六岁时,父亲与母亲离婚。

    “后来一起合伙的厂也倒,我听了你娘老子的话,去南下打工。买出租车拉客……你娘是真的坏!”话说到这里,父亲开始变得歇斯底里,“我才开车一年,她又讲不搞了不搞了,我听她的,不开车了。结果她带着她老弟,也就是你舅舅,背着我把出租车卖了,钱也没给我。那一屋子人都坏!”

    “我记得这事儿。”小伍补充说明:“那个时候我五岁,你俩吵了一架,还把家里的杯子摔了,妈妈的手腕不知道怎么的开始流血,你又怕她伤着碰着,不再责怪她。”

    “是的咯!”父亲想着,一拍手:“我就是宠着她。”

    在那之后,爷爷突发脑溢血离世,父母离婚。

    奶奶在原来的单位还是厂工会主席,跟着卸任退休。

    妈妈跟着改嫁,听说是在离婚之前就找好了下家。

    一切顺其自然。

    一家三口挤在一个四十五平的小房子里。

    直到今时今日——

    ——小伍指着终点站的站牌。

    “我们回去?”

    父亲一溜烟蹿下车,拉着儿子往郊野荒废的建筑工地跑。

    “我尿急……”

    小伍嫌弃地说:“你也不能随地大小便啊。”

    父亲满不在乎。

    “这有什么的!又没人看见!”

    在星星和月亮的注视下,在一只闪蝶的注视下。

    小伍沉默不语。

    父亲盯着小伍的神态,心中开始产生恐慌。

    恐慌的源头来自这个儿子。

    自小到大——他好像从来没有撒过娇。

    哪怕一次,不论是和这个父亲,或是和家里的老人长辈讨要过任何玩具零食什么的。

    家里很穷,如果这个小孩子不主动提要求,父亲他原本倒也心安理得,省去了不少麻烦。

    可是现在仔细想想,却有种极大的恐怖感灌进了父亲的心房。

    小伍问:“你这样看着我,是什么事?”

    父亲终于是开口试探,想问清楚。

    “崽啊,我问你哈……

    ……从小到大,你好像从来没撒过娇,我有时候把你送到你娘老子那里住,你好像也不和她撒娇,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个问题,小伍自己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

    只能说——

    “——习惯了。”

    等父亲撒完尿,父子俩又搭上了返程的公交车。

    他们享受着两块钱往返的廉价旅游,享受着这点穷人的“眼界”。

    ……

    ……

    公元二零零八年。

    在热闹的高中学校里,在炎热的篮球场里。

    因为一个篮板球,小伍撕开了裤裆。

    这是很尴尬的事,非常非常尴尬。

    对于青春期时荷尔蒙旺盛的男孩子来说,基因竞优是源自肉体不变的根性。

    于是这件事成了伙伴们的谈资笑柄,哪怕它本身没什么好笑的,小伍也难以理解笑点在哪里。

    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他跳起,他挂靠,他七分裤的松紧绳牵绊在队友的纽扣上。落地时裆线开裂,撕出一道口子,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是一条平平无奇的黑色平角裤,如果不仔细看,几乎分辨不出它与七分裤的色差。

    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它像是闪蝶扑打着翅膀,逐渐掀起了一阵风暴。

    就在带着怒音的尖叫里!——

    “——小伍!你裤裆开啦!哈哈哈哈哈!”

    有人起了这么一句,就立马有人跟上。

    就是这么简单,可能你不会承认,但残酷的普世价值观的范式喜剧里,大多数演员都处于痛苦且尴尬的境地才能引发观众的快乐共鸣。

    笑声像是瘟疫一样传开了。

    小伍没有做出什么回应,他的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

    在细细思考着这个“开裆”的客观事实,并且要回到宿舍,找出解决办法。

    他赶往宿舍的路上,裤子因为宽阔的步幅几乎裂成了裙子。

    他看着宿管异样的神情,看着沿途校友捂嘴偷笑的脸。

    他不难堪,也不在乎,只是心中还有疑问,要想出原因。

    ——为什么他们会笑呢?嘲笑毫无疑问是一种攻击行为。

    一个疑问,变成了很多个疑问。

    ——假定一个人遇上了麻烦,处境不妙。在群体中变成了异类,表现出弱势的一面,才会遭受攻击和驱逐。

    ——按照HOMO(人属人族智人)的定义来说,人是一种群居动物,在认知事物时会依赖天性选择适合群居的同族。

    ——天性的部分包括生活起居、出行、饮食、文化、语言等等行为习惯,人会认可熟悉的一面,用自己当做尺子丈量别人,比如我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也理应要做到,好比每天每人都应该要交给老师的作业。否则在潜意识中,就会发生分配不均的冲突。

    ——我并不是个合群的人,假定“撕开裤裆”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在HOMO群体的认知里,一个处在成长期的个体如果表现出【撕开裤裆】这种体征,那么这次事件对群体来说就是陌生而且难以理解的,是不符合【群体标准】的,当然要进行攻击。

    想完这些,他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又多了点奇怪的知识。

    这些东西没有贬义或褒义,按照唯物辩证法,他决定做个简单的试验,来证明这是事实。

    就这样,小伍没有脱下开裆裤,就这么往上套了一条完整的裤子。

    他跑到室友面前,开始人类迷惑行为。

    “你看我的裤子!”

    室友疑惑:“怎么了?”

    小伍脱下外裤,露出里面破破烂烂的开裆裤。

    室友又惊又喜:“哇!你这是干嘛去了啊!”

    小伍提起裤子,仔细观察着室友表现出来的情绪动态。

    室友脸上的笑容也僵住,渐渐开始警惕。

    “干啥呀?”

    小伍:“我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劈裂了裤裆。”

    室友恍然大悟,表情也从警惕慢慢变回心安理得。

    “哦!这样啊!”

    小伍又把裤子揭开。

    室友果然大喜。

    “哈哈哈哈哈!玩呢?什么招能玩成这样?”

    小伍提上裤子,实验很成功。

    暂时能得出以下粗浅的结论。

    ——大部分HOMO(人属人种人族)的社会行为,都会遵循身体的信息素和电信号而做出反应,就算后天教育也很难根除。

    ——举个例子,教科书上会写“看见苦难时,要有同理和共情的心,并且施以援手。”

    ——但是刚才没人来帮助小伍,哪怕给他清凉的裤裆盖上一条遮羞布,给他一件外套也好,系在腰上挡一挡也行。

    ——那么可以得出一个更加粗浅的总结。

    人,除了在思考时与野兽有别,放弃思考时更偏向灵长类动物。

    思考是多么难的事情啊,思考是多么痛苦的过程啊。

    光是科学的“证伪”过程就包含了一次次恐怖又复杂的推翻,要把原来的理论都筛选检查,一次次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领域里反复试错,一旦证实前人的理论有误,那么又是一条满是荆棘的重建之路。

    抛开这些不提。

    因为这件事,这件小事让小伍的高中生活变得异常艰辛。

    他的同学不喜欢他,他的室友恐惧他。

    他的老师很难和他沟通,他的家人也很难理解他。

    他的表达能力没有任何问题,但把一件事的行为动机都拆解开,露出里边的兽性时,一切都会朝着最糟的方向而去,像是没有衣物遮挡一般赤身裸体,像是失控的高速列车,只能脱轨坠亡。

    ……

    ……

    公元二零一四年。

    小伍升入大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他喜欢泡在图书馆里,因为文字是不会变的,不像人这团血肉铸造的混合体。

    他坚信万事万物之间都有联系,偶像是伟大的革命领袖。

    他像是一台精密的机械,偶尔抽烟,但从不饮酒。

    他的室友也跟着他,开始把鞋放在走廊的鞋架上,开始规整作息。

    最近关于他的传闻越来越多。

    有人说,他去了咖啡厅,不看手机,不带电脑,不聊天,不说话。

    就坐在那里,喝一杯无糖无奶的黑咖啡,每一口都很平均,保证在八分钟内喝完。

    ——像个变态连环杀人狂。

    经过高中的磕磕碰碰之后,他其实已经圆滑了很多。

    他懂得如何给家里打电话,面对父亲的无条件催促儿子谈恋爱处对象讲感情时(简称催情),也能用一套说辞对付过去,而不去触碰父亲的暴怒红线。

    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就算图书管理员给他捎带点水果,他也会按照水果的实际价值,还给对方相应的劳动力,比如打扫书架。

    他拥有共情能力,看见书库里有人拿不到高架上的沉重典籍,他会主动帮忙,取下刊物,并且要求对方记住自己的名字。

    ——是的,只要记住名字就行。就像是别人遇见的困难,也只是想要一窥典籍的书名而已。

    他知道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再强,也斗不过肉身。

    就好比嘴上说“不能熬夜”,但身体却很老实。

    心中想着要“好身材”,可是一条杠铃都懒得举。

    有考研的“大梦想”,只是脑子浑浑噩噩怎么都记不住要点。

    这种例子太多太多,在一次次小伍的实验里,都得到了论证。

    他没有理想,但能够赋予肉身一个理想。

    比如从HOMO的角度出发,把基因或模因传递下去。

    基因是肉身的故事,是儿女。

    模因是精神的故事,是思想。

    前者比较简单,和他父亲的理想一样,生个娃就能做到。然后继续在基因竞优的生物圈里传宗接代。

    后者则比较难,而且执行的过程非常复杂,要一种大毅力和大觉悟,才能达到精神的不死不灭。好比把名字留在历史书里的难度。又好比历史书能流传下去,到达星际宙域时代时依然能留存在数据库中。

    在这条路上……

    ……很意外的是,他收获了一次爱情。

    过程是这样的——

    ——他在迷思中醒觉时。

    内心隐隐能够确定,这就是HOMO(人属人种人族)总称的全人类现阶段使命。

    留下物质基因信息的同时,保留文化模因的完整性。

    可是他在思考这些问题时,实在有些不分场合了。

    当时小伍正排着长队,准备从饭堂领一份伙食,一时想得入神。

    就是这一次“入神”。

    让身后一个姑娘等得不耐烦,一脚蹬在他后膝关节,让他差些跪下去。

    手中的铁碗跟着落地,滚出去老远。

    突如其来的响动惊得饭堂里的人齐齐侧目,吓得打饭阿姨手里的汤水洒去窗缘,泼走了一只闪蝶。

    ——就这样,他们相遇了。

    具体来说,是陈小伍和邵小萱在另一个维度里相遇了。

    陈小伍:“我有点走神,不好意思。”

    “你说你怎么磨磨蹭蹭的呢!”萱丫头怒目而视,心中不爽,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服软,更不会认输,“和个娘们儿似的!我是踹了你一脚!怎么着了?有脾气哈?”

    陈小伍:“我没有生气。”

    萱丫头打量着陈小伍:“没有?”

    陈小伍:“是的,没有生气。可以帮我排个队吗?我要去把碗捡回来,如果你不肯帮我,我可能要重新排一回。很浪费时间。”

    萱丫头一时有些语塞……

    ……她觉得眼前这个白白净净的男生,有些难以理喻。

    “可以…倒是可以。你……”她突然开始忸怩,不知该如何是好,方才心中想起一些生活里的不悦和难处,心头冒气一把野火,看见队伍前列这磨磨唧唧的男生,想都没想就一脚蹬上去了,仔细想来,对自己这嚣张跋扈的模样有几分厌恶和悔意。

    没等她说完。

    陈小伍早就跑开,把碗捡了回来。

    回头看着这性烈如火的姑娘,往对方身后站,站到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萱丫头问:“你本来排我前边儿的……不去前边……”

    又没等她问完,陈小伍已经学会抢答了。

    “我不想再挨一脚。”

    “你……”萱丫头欲要发作,却有种荒谬的喜悦,“哈哈哈哈哈……怕我啦?知道怕啦?让你磨蹭!”

    陈小伍:“是的。”

    萱丫头又问:“你是哪个院的?”

    陈小伍:“工程院。准备转去商法学院。”

    萱丫头:“这样,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呀……”

    陈小伍不做声。

    萱丫头又问:“咱们以前见过吗?”

    陈小伍:“是的,见过。”

    萱丫头一愣神,没想到这怪人还真搭上话了。

    “在哪儿?”

    陈小伍:“大约一百四十亿年前。”

    “啥玩意儿?”萱丫头撇撇嘴,“多少年前?”

    陈小伍解释道:“我能清楚地认出每一个见过的人,并且说出相遇的地点,我确信我们只在一百四十亿年前见过一面。”

    萱丫头惊呆了。

    小伍就这么把自己理解中的“见过一面”补充说明。

    “宇宙大爆炸之后,物质诞生的过程伴随着超新星爆发,它把数之不尽的星辰从原点往各个方向抛射,当组成你我肉身的星星都冷却下来,物质经过不断碰撞和融合,可能原本相隔好几百万乃至好几亿光年的距离,最终变成星团、星云、星系。”

    萱丫头的口水淌到了下巴。

    小伍接着喋喋不休,就这么继续说下去。

    “从而有了恒星和行星,也有了地球。这么解释你应该明白了。我俩在一百四十亿年前,见过一面,而且只有这一面。我经常泡在图书馆里,除此以外很少和陌生人接触。我可以确信,我俩只在这一次,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重逢了。”

    萱丫头扭过头来。她揭开耳畔的头发,理清额前的刘海。

    想把眼前这个大男孩看得清楚一些,看得仔细一点。

    ——透过眼睛,看清里边澄净的魂灵。

    “不……不好意思,我刚从美院出来……”

    她有些慌,但是一点都不乱。

    “早上接了两单活,给图形设计公司画LOGO,傻逼甲方一直给我提需求,我脾气臭了点……中午打饭的时候还想着这事儿,这不是,刚好你就撞上了……”

    她听得懂小伍话里的意思,还能听懂小伍根本就没想表达出来的“言外之意”。

    “我家里穷嘛……那个,不是,等一下,我组织组织语言哈。”

    她见得男人少,花钱巧语也听的少,在想着,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浪漫的人。

    “我觉得……要不,你把你电话给我?”

    过了很久很久——

    ——很久他俩都没动,也没发声。

    直到陈小伍盯紧时间,眉头紧皱,抓住机会。在前列队伍蠕动出现空档的瞬间!

    一脚踹在萱丫头的后膝关节上。

    她一个趔趄,怀里的瓷碗就这么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跟着少女心一块摔得粉碎。

    她骂骂咧咧,成了猎马人:“你他妈的!”

    他泰然处之,变做复读机:“你他妈的。”

    她恍然失神,终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受了一回“素质教育”。

    他把瓷碗的碎片给收拾好,和姑娘说。

    “饭是吃不了啦。我请你吧。”

    就这样——

    ——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哪怕连个自我介绍都没有,甚至没有互通姓名。

    ……

    ……

    公元二零二四年。

    陈先生三十一岁。

    邵女士二十九岁。

    他们的女儿叫三七,刚满五岁。

    在结婚纪念日这一天,萱丫头伏案而作,给以前孕期的点点滴滴做回忆笔录。

    “只要怀孕以后,我整个人都是臭烘烘的,生孩子?变成母亲?别把这事儿想得太伟大……”

    陈先生按着妻子的肩,给对方舒筋活络。

    萱丫头接着记下。

    “这和故事里写的完全不一样,什么屎尿屁都一块来了……我想起这些事儿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怀上三七以后,我能便秘一个礼拜,然后就是内分泌失调,在单位一个屁能崩走一电梯的人,还好后边儿有产假,不然想想都是一阵后怕。再后来怀胎七月,说出来有些不好意思,打个大喷嚏能尿一裤子,你能想象一个成年人得戴着尿不湿生活吗?”

    陈先生坦言:“我不能想象。”

    萱丫头翻着白眼:“所以我让你试试穿尿裤的感觉。”

    陈先生紧接着坦言:“我怀疑你不是要我感同身受,而是想把老公当做儿子看。”

    “哈哈哈哈哈……”萱丫头的笑声清澈而透亮,接着说:“领导批送产假之前,我就开始孕吐,不分场合的,不分时间的吐,任何时候都有可能爆雷。整一个黄石喷泉似的,一天到晚身上都是些怪味儿。古时说母凭子贵,我倒是觉得,母亲的伟大之处全在妊娠前后,孕前就是你那什么说法来着?就是佛教里的……什么词来着?”

    她推搡着老公的手臂。

    陈先生解释道:“叫做天人五衰。”

    “对对对!天人五衰。”萱丫头接着记录:“衣服上有泥垢,头上生疮腋下流汗,身体发臭,整天还神神叨叨的犯产前抑郁。要上手术台了,又是一道鬼门关……”

    记录做到这里,女儿小三七急急忙忙地敲着门。

    “爸爸爸爸!快来!快来!”

    “你先记着,我去陪毛毛。”小伍求饶。

    “行吧。”萱丫头小声嚼舌头:“电视里说的果然没错,在女儿出生之前,你丈夫绝对会说他是最爱你的……”

    安顿好老婆,陈先生让小三七拉到阳台。

    小三七正儿八经,像个老学究似的嚷嚷着。

    “爸爸爸爸!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

    陈小伍看着女儿天真幼稚的模样,看着她的头发和眼睛,看着充满生命力,朝气蓬勃的模样,自然而然感觉到安宁与祥和。

    “你说吧,爸爸听着呢。”

    小三七:“那你听好咯!爸爸!你一定要当真!我从来不说谎的!”

    陈小伍点点头。

    小三七嘟着嘴,指着阳台外边。

    “我刚刚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陈小伍:“是谁呀?这个朋友叫什么?”

    小三七两只肉嘟嘟的小手一下子张开,像是一个“大”字,肢体完全舒展,要吓唬爸爸。

    “是蝴蝶!”

    陈小伍:“蝴蝶怎么和你做朋友呀?”

    小三七:“是真的!蝴蝶会说话!”

    陈小伍:“你骗人。”

    小三七急了:“我没有骗人!”

    陈小伍:“那好,你说吧。”

    小三七觉得爸爸不相信她,可她明明没有骗人,她急得要哭出来了。

    “我没有骗你哦!爸爸!你千万记住!我没有骗你的!”

    陈小伍:“好的!我听着呢,我的女儿才不会骗人。”

    小三七这才说起正事。

    “蝴蝶姐姐教我算数!”

    陈小伍:“那是好事呀。”

    小三七:“但是它不懂数学呀!”

    陈小伍:“为什么呢?”

    小三七:“我今年明明六岁了,它却说我只有一岁半大!”

    陈小伍:“那是正常的呀,蝴蝶肯定不懂数学,它又没上过课,怎么会懂呢?”

    小三七:“所以我要好好上课对吗?”、

    陈小伍:“是的!”

    小三七:“李老师可喜欢我啦!”

    陈小伍:“那好呀。”

    小三七:“爸爸!我在园里午睡的时候,就和李老师说故事!”

    陈小伍:“你说的什么故事啊?”

    小三七:“是我梦里的故事!我梦见……我梦见爸爸经常不回家!”

    陈小伍:“我这不是在嘛?”

    小三七:“那不是这个爸爸!是另一个爸爸!”

    陈小伍额头冒汗,总觉得哪里不对。

    小三七:“那个爸爸是金头发的!蓝眼睛的!虽然是那个样子!但是我认得出来,就是真的爸爸!真的!”

    “是……这样的吗?”陈小伍尴尬地笑着,心虚地望着书房,看着妻子埋头作记录的样子。

    小三七:“是的!我和老师说我有两个爸爸!一个会赚钱!一个会打架!两个都超级凶的!超厉害!”

    陈小伍哈哈大笑,和孩子说着童言童语:“那就是两个勺子往你嘴里送芝麻糊呀!”

    “好耶!”小三七高兴得要跳起来了:“也是两个小黄狗布偶!两个大熊猫吗?两次动物园?”

    陈小伍:“毛毛又没有两个,怎么可能去两次动物园呢?”

    小三七嘟囔着:“那有没有可能,梦里也有一个毛毛呢?梦里的毛毛就是一岁半的!蝴蝶姐姐它没有骗我,因为蝴蝶姐姐没学过骗人!”

    陈小伍摇摇头。

    “不是的,骗人不用学。反而,说真话是要的,动物也是会骗人的,毛毛。你看,什么东西会跟着环境一起变色呢?”

    毛毛立马答道:“变色龙!”

    “是的!毛毛,变色龙哥哥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才能活下来呀。”陈小伍和女儿语重心长地说:“所以我说,要心安理得的说出真话,是一种需要长期学习的技巧,所以老师会说,诚实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呀。”

    小三七挠着头,听得半懂不懂的。

    “爸爸!我听不懂!”

    然后就这么搞了一句大实话。

    陈小伍狠狠亲了一口女儿的额头。

    “对!听不懂就说听不懂!总是说懂了,哪里有老师会教一个已经懂了的学生呢?对不对?”

    “哦!这个我就懂了!”小三七拍着手,变得开心起来:“亲亲!你也要给妈妈亲亲!不然妈妈会生气!”

    “好的!”陈小伍立马动身,往书房去。

    留下小三七一个人,坐在软椅上看星星。

    小三七望着星空,嘴里喃喃自语,说着童言无忌,说着梦里的话。

    “巴特风哥哥,你的名字好难念啊!是巴风特还是巴特风来着?巴什么风什么特?巴风特?——

    ——毛毛念不好……可是毛毛已经和爸爸说真话了呀!爸爸好像没理我……”

    说着说着,小三七的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困。

    在春夏时节,她很喜欢睡觉。

    渐渐的,靠在软椅上睡着了。

    “巴……巴……风特……巴……巴……爸爸……”

    “伍德……普拉克……”

    ……

    ……

    公元二零六七年。

    一只闪蝶停靠在公墓的石碑上。

    老陈戴着老花眼镜,身子陷在轮椅里。

    今年他七十四岁,丧偶

    陈三七女士四十九岁,未婚。

    他们是来给邵小萱扫墓的。

    在墓碑前,三七照着父亲的吩咐,把一本孕期记录放在香坛边。

    “毛毛……”

    老陈喊着女儿的乳名,手也不自觉地往外胡挥。

    他已经换上了阿兹海默综合征,俗称老年痴呆。

    “这儿呢。”女儿把父亲的手臂给按住了,像是对付着青春期的熊孩子。

    “毛毛……”老陈的眼神浑浊不清,喉舌迸出胡言乱语:“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和你妈,给你生养一个弟弟妹妹……其实我俩挺努力的,都努力到六十来岁……”

    “爸,你就别说胡话了,听上去也是伤风败俗。”三七女士嫌弃道,“我知道你疼妈,不想让她再生了。”

    老陈接着说:“好吧,这都被你看穿,不愧是我的女儿……不过我俩确实亲热到了这个岁数上。说出来不丢人吧?”

    三七女士:“不丢人不丢人,简直老当益壮。”

    “哈哈哈……哈……”老陈笑得气短,身体已经走到了油尽灯枯的一步:“毛毛,我还有个愿望……”

    三七女士:“不行,不可以。”

    老陈:“你可以,你绝对行。”

    三七女士:“就算你拿超强的肾功能来举例说明我也不会答应的,我不会嫁人。”

    老陈略感失望:“这样……好。”

    三七女士:“爸,你说过,我不是你的续集,你也不是爷爷的续集,我们来到人间一回,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维度的魂灵来这个世界作游戏,要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要对得起自己。”

    老陈点点头,笑得露出满口烂牙来。

    “对呀……是的呀……没有人是在准备充分的时候……”

    三七女士:“没有人是拿着剧本,来到这个世上的。”

    老陈接着说:“我俩出生时,都一样,毛毛,你肯定比爸爸聪明,比爸爸明白……”

    三七女士:“呱呱坠地的时候,我俩只会哭。”

    老陈:“嗯呐。嗯,嗯呐……”

    三七女士:“爸爸,你以前说,如果妈妈先走一步,你会跟着她,你这句话是骗她的。”

    “当然是骗她的啦。”老陈偷笑着:“她听了开心,如果真的有魂灵,她和我又又又重逢了,她一定骂我为什么半途而废,为什么不把有限的生命过完。她就不开心了。她知道的,我怎么骗得到她唷。”

    笑着笑着,陈小伍慢慢由笑转悲。

    从悲而泪。

    “毛毛,我一直记得你小时候和我讲故事……你说有两个爸爸,可是有没有两个妈妈呢?我不敢问,自从丫头走了以后,我才想问你……”

    三七女士俯下身,靠在父亲耳畔。

    “是的,我梦见了两个母亲,我记得十分清楚,她们一个大娘,一个二娘。”

    “好呀……嘿嘿……好呀……”老陈像是越活越年轻了,像回到了儿童时代,什么都是“越多越好”。

    三七又说:“她们经常吵架,会斗嘴,感情不好,大娘就是妈妈,二娘我是记不得她的样子了,我肯定不是她亲生的。”

    “哦豁……”老陈一拍大腿:“完蛋咯,小萱知道我在外面有人会搞死我的。毛毛你千万不要和你大娘说呀!”

    “爸……”三七女士抿着嘴,睁大双眼,想好好看看这个风烛残年的平凡父亲,撩起耳畔些微发丝,已经染上了一层浅浅的霜色。

    “妈妈已经不在了,她听不到的……我们偷偷说就好了。”

    “对哦……”老陈这才想起来。

    ——他终于是想起来,爱人在好几年前去世的消息。

    “三七,你看那边,有蝴蝶。”

    他指着墓碑上的爱神闪蝶,渡死之蝶。

    三七闻声望去,那只闪蝶十分好看,看得入神。

    “爸……”

    回过神来时——

    ——老陈歪着头,在轮椅身上断了气。

    “爸?”

    “爸爸!”

    ……

    ……

    再次睁开双眼!

    陈小伍感觉脑袋刚从小米枕头的清凉枕皮滑落,紧紧贴在竹板席上。

    电视机里放着教育频道的幼儿动画片。

    他看着手臂,看着白皙稚嫩的皮肤。

    呼吸着夏日时节闷热的空气,望着老屋的地板上,一点点青色油漆。

    小桌刚刚放上菜肴,跟着风扇往床边冒热气。

    窗外的闪蝶一闪而逝,飞往对面楼房的蓄水池,消失不见。

    “小伍,吃饭了。”

    父亲摇着蒲扇,穿着一条带机油的脏背心,就像是第一次见面那样,说出熟络的话来。

    “喔……来了来了!”

    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引去他的视线。

    他今年七岁,很喜欢这种娱乐方式。

    看见一只白兔子,和一头粉色的凶恶螳螂在拳击擂台上打比赛。

    他觉得兔子先生肯定能赢!

    兔子先生一定还留着什么秘密武器!

    他是这么想的……

    一勺饭食捅进他的嘴,他驱动咬合肌,咀嚼着豆腐和青菜,酱油的香味和盐分让他感觉到饿,也无法转移视线,哪怕歪着头,冒着眼睛散光的风险也要看下去。

    一时忘了神。

    ……

    ……

    天空中飘下了雨。

    落在多隆郡的郡守府大院里。

    一道惊天动地的雷霆划过天际。

    雨水敲在门楼的砖瓦上,落在林奇的鼻尖,吓得他浑身一个激灵。

    于此同时,兰花螳螂的刀子也慢了下来。

    她匍匐在大梁上的半截虫身猛地停下捕猎动作,对这个年轻人的一举一动十分忌惮。

    她的胆子很小,和所有野兽一样,信奉着食物链中适者生存的铁律,不能有任何马虎大意。

    此时此刻,她思考着,猜测着。

    ——这个神甫发现我了?

    ——有可能吗?

    ——要不要先退回院子里和两个姐姐汇合……

    ——我的第一要务是活下去。

    ——第二要务是让星界的客人成功来到加拉哈德。

    ——第三要务,是求星界的客人,给我心里的螳螂寻一位吃不完杀不死的丈夫,来满足我的天性,来让我的炼丹道路更加圆满。

    ——那么先活下去吧!

    这么想着,她往后退了那么两分。

    想要化为虫身,重新藏进阴影里。

    就在这个瞬间!

    兰花夫人面前一黑。

    厚实的大皮靴蹬中面门!她只觉脖颈一软,整个脑袋跟着飞了出去!

    构筑成她虫身的孩儿们还没反应过来,化作一团团粉嫩的泥浆,追着头颅涌出院落。

    “怎么会……”

    她的眼中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头颅落地之时,像是一滩软趴趴的泥,挂在大院的小桃树上。

    再看林奇已经从大梁上落地,和战友们背靠背,肩并肩。

    “我来对付这个怪物!阿明!把陈先生带到我身边!”林奇在嘶声大吼,情绪激动地难以自抑。

    “虽然我很讨厌你指手画脚的样子,但是,踢得好。”阿明持枪冲进香堂大院。

    ——汉娜紧跟其后。

    前院里留下林奇和兰馥秋两人。

    这是林奇第一次单独面对东国的炼丹师。

    “用炼丹师来称呼你属实是抬爱了!”

    他两拳抱架,夹紧脸颊,眼睛死死盯着敌人。

    “用怪物来称呼你比较好吧?”

    垫步的感觉很踏实,踢击的力道保证能把一个正常人的脖子给弄断。

    可是……为什么她不会死?

    ——地上留着几只小螳螂的尸体。

    林奇想。

    ——她的肉身就是由这种单个虫子做单位,融为一体的虫群吗?

    如果是族群,那么一定有族群领袖。

    ——好比蜂群,也一定有一只母蜂王。

    那就是她的弱点!

    想到此处,林奇要看清敌人,看清敌人的动态和体征。

    看看她重新融合肉身的模样。

    天杀的……

    真他妈恶心……

    从湿润柔软的泥土里聚来一团团粉嫩的软肉,小螳螂搭起坚韧的骨架,盖上肌理和皮肤,不过一呼一吸的功夫,这人间难见的大美女就这么“搭建”起来了。

    有种难言的恐怖在心头弥漫——

    ——林奇很害怕。

    是的,他体内在疯狂地分泌着代表恐惧的信息素。

    让他的肌肉紧绷,让他开始产生局部痉挛。

    兰馥秋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几乎以腰腹背反的骨折姿势,拧转周身恢复人身。

    “你在害怕……我闻到了哦。”

    她的步履娉婷袅缈,不消一会,在身上盖了一层粉色旗袍,衣服上还印着一个个蟠桃,这些蟠桃刺绣缝针走线来看,每一个花纹,每一个图案,都是由螳螂的步肢纹路组成。

    林奇默不作声,他不允许再说出一句真话。说出一句令人丧气的话。

    “为什么要和我作对?”兰馥秋歪着脑袋,百思不得其解,从手臂中取出一把大柴刀,像是取骨头一样。“你是个普通人对吗?我在你身上感受不到灵力,用西方人的话来说,就是完全嗅不到手性分子的味道……为什么呢?为什么你敢堵我的路?你哪里来的胆子?”

    雨水落在他们的肩头,与衣料和皮肤碰撞时粉身碎骨。

    林奇因为恐惧而大口大口呼吸着,他看见那个女人从手臂中取刀的细节。豁口之中的虫豸密密麻麻的不停蠕动着。

    “很难想象吗?!”

    他大声反问着。

    要把这个问题留给对手!

    兰馥秋:“确实,很难想象……”

    “那就是你的想象力不够丰富!来吧……来吧……我看不清你的真身,让我看得更清楚一点……”林奇在怒吼,要以声振威——

    ——要把这点威能,化作灵魂的威能。

    他话音未落,眼中的柴刀已经化作一道清冽而妖艳的光。

    像妖怪一样,兰馥秋的身体结构和发力方式远超过普通人类的范畴。

    当林奇反应过来时,刀子已经在面门前,几乎要把脑袋一分为二!

    嗙——

    惊天动地的声势和兵刃相击的震波几乎让雨水“停”了那么一会。

    一截断刃破空而去。

    扎在房柱上,慢慢变成一滩螳螂尸体混合而成的肉泥。

    兰馥秋眼神阴狠,却忌惮林奇做出的守势,步伐像蹬羚袋鼠一样,往后跳跃飞退。

    要说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奇是最清楚的。

    劈头盖脸的柴刀落进他两臂抱架的拳樁时,他已经再也没有被动防御的机会了!

    这叫中门大开,是兵击极险的三寸之地!

    刀朝着他的脑袋来,他就用脑袋去接。

    凯恩老师为他治疗时,额头还留着一截因骨质增生而戳出表皮的犄角。

    ——犄角就是他的武器!

    “呼……哈……”

    前额受到巨大的冲击,他的脑袋好像受到了蛮牛冲顶那样,整个脑组织在骨腔体里来回碰撞了一遍,震荡之下,如果敌人要是补上哪怕一刀,他就得命丧黄泉。

    ——可偏偏她却逃了。

    ——像是惊弓之鸟的一样逃了。

    “呼……”

    沉重的呼吸声,耳畔的雨声,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他的眼睛里重新有了神采,想起了陈先生留给自己的使命——找出陈先生留下的【两颗炸弹】,一定要找出来。他的枪法不如阿明和汉娜,也打不中蝴蝶和蜜蜂,那么首先得把这个自己能对付的敌人,挡在门外!最好了结她!

    她的刀子并非无坚不摧。

    她的心智并非千磨万砺。

    她的肉身也不是永恒不朽……

    “我能做到……”

    勇气在那一刹那开花结果。

    弓起身,用手肘藏住要害和柔软的肚子。

    想起来,林奇要想起来。想起凯恩老师的教导,想起凯恩老师口中陈先生的高明战术。

    他的神经反射是不如这妖怪的。

    那么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在敌人挥刀的时候,去拦截她的刀!

    如果她有千万化身,那么得一个个用拳头锤烂了!

    “你好……”

    雨幕在石砖上汇做一面澄明的镜子。

    林奇两腿发力,向自己心中的“超能力者”奔袭。

    “男主角!”

    兰馥秋不敢大意,双手持握凶器,使着六艺腰马合一的力,接应敌人的方式十分稳妥。

    她的眼睛在来回平移,看见神甫佝腰撞进攻击范围的态势,观察林奇左右来回摇摆的上半身,就像是在画一个∞字。

    太快了——

    ——逃不掉了!

    只在那一刻——

    ——肉掌和刀锋砍出了一朵血红的玫瑰花。

    三四根断指像是骨钉一样打在老屋的石墙里——

    ——都是林奇的血和肉。

    劈掌的路数对着兰花夫人的肉身猛攻而去,仅在短短六合之间——他换来了惨重的战损。

    调息换气的须臾之间,只等大刀走老,他灵巧的双臂已经完成基本的【开门】,越过了敌人用刀锋构筑的防线!

    步步紧逼,要再近一点……

    林奇的脑袋已经忘了疼,勇气让他的肾上腺素涌向四肢百骸,拼尽全力要把残肢断指头握紧——

    ——握成拳头!

    砰——

    指爪合弓拳之势,撞上头颅的声音好比子弹出膛!

    砰砰——

    撑捶顶膝的力道几乎要把兰馥秋的虫身给打得双脚离地……

    磅——

    肩肘的拈靠的巨力彻底将这头妖怪的武艺和战斗意志,全部击碎!

    “你疯了吗!难道你不怕死!?”

    兰馥秋的整个身体都黏在了房柱上。

    破破烂烂的虫身聚合体如一副挂画一般,她恢复肉身需要时间和能量。

    只是没想到,这个神甫的拳法来自东方——

    ——只要咬开一个破绽,那种欺身而上的组合攻势就会让局势变得一面倒!很难再有扭转战局的机会!

    此时此刻,她只能用一张嘴来占占便宜,哪怕对方多说一句话,也能给她一丁点喘息的时间!

    “你连手指头都不要了?要不把脑袋也送出来让我砍两刀!”

    林奇根本就没想搭话。

    他不能换气——

    ——如果这一口气呼出去,紧绷的肌腱突然放松,他会因为双手的伤势疼得晕过去。

    他很清楚自己要拿到什么。

    为此他得付出点什么……

    ……

    ……

    “兔子先生加油啊!”

    小伍坐在电视机前,用力地拍着桌。

    已经到了最终回合,可是兔子先生依然没拿出小伍预想的秘密武器。

    “卡通人物不是不会流血的吗?”

    他嚷嚷着,肆无忌惮地大喊大叫。

    “就算胳膊断了脑袋没了,也能长回来的!”

    ……

    ……

    林奇都一清二楚——

    ——只要能把陈先生带回来!

    断四五根手指头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只有这口气不能泄,在战斗结束之前!

    他红了眼,残肢挥出山岳一般的冲拳重击。

    木梁开裂,兰馥秋的脑袋变得四分五裂。

    无数小虫扑打着翅膀,想从这个悍不畏死的神甫手下逃走。

    右手流完了血,轮到左手的连番刺拳!

    像是练习过无数次,当掌骨的骨刺迸出血来,也代表两三头小虫叫澎湃凶悍的拳头打成碎末。

    紧接着……

    ——两手齐下。

    纷乱的拳影像是雨点一样轰击着妖魔的驱壳。

    从雨水让劲力冲打,变得比钢针还锋利!

    在那一瞬间,有一道神圣的幻影从神甫的如虎豹一样的背脊中透体而出!

    它有闪电般凌厉的尖锐折耳!

    它的两腿如皑皑白雪,反曲好似蹄肢。

    躯干和四肢的肌肉鼓胀,胸前有一团柔软的毛发,配着腹肌,像极了一个纯白的【R】字!

    它的眼睛是血红的,两颗门牙如一把锋利的铲子。

    它挥着满是绒毛的健硕前肢,和宿主一同发出灵魂的怒吼!

    说起来很奇怪!但它的模样,确实就是一只满身肌肉,和人体结构差异不大的兔子!

    谁会明白林奇在害怕什么呢?

    谁会知道林奇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居然会害怕兔子?以至于魂威的形态都是一头兔八哥。

    在神甫对妖魔进行惨无人道的处决时。

    香堂大院里的情况不容乐观。

    ——蝴蝶女为了维持仪式,难去支援二妹。

    ——可叶心玫这头女王蜂也极难对付。

    汉娜和阿明的枪法都很准,对这些失去丈夫儿子父亲的女人也没有任何慈悲心。但问题是——

    ——香堂里的敌人太多了。

    他们要是躲在掩体里,女王蜂的消化液能让掩体和他们的一部分肉身一块见阎王。

    普通的子弹根本解决不了这些女匪,就算轰碎脑袋,受到毒针信息素刺激的脊柱神经也依然在工作,在策动她们的身体,朝着敌人扣下弩箭的扳机,吹出致命的锋针。

    圆头子弹也无法对付天上的叶心玫,她那蜂巢一样的肉身就算破做五六瓣,也能牺牲女匪体内的蜜酒,在工蜂的修补下迅速复原。

    汉娜的魂威在争取战机,但精神力已经渐渐拖入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些畸形的怪胎……”

    汉娜的身体已经变得支离破碎。

    “阿明!我有一个请求!”

    两人肩并肩奔跑在院落里,在房梁穹顶和砖瓦来回交换弹药,保持移动打靶。

    天上的女王蜂抱着伍德的肉身,欢喜地进入了忘我境界。

    阿明:“你说!什么请求!”

    汉娜:“把我射出去!”

    “什么!”阿明恍然失神:“你在说什么胡话!”

    “我感觉很困……连瞄准都没法做到了!如果没了魂威,我挡不住这些混进雨水的针头!撑不了多久啦!阿明!我把我的生命交给你……”汉娜猛然一扯,将一把金发带着头皮一块撕下,化作一块块刀片,汇成一颗颗弹头!

    “它是我的第二生命……对着天上那头女王蜂。把我的第二生命射出去!我要把它撕得粉碎!”汉娜信誓旦旦地说:“我能不能嫁出去可全看你了!黒德尔·阿明!”

    瓢泼大雨之中,阿明接住了这六颗闪闪发光的金色子弹,它们的形体支离破碎漂浮不定,已经再也难以维持弹头的镜面状态,如果再拖上两分钟,可能汉娜就要当场晕厥。

    两人隔着一座院子的距离,在房顶间攀爬,像是两头灵猫。

    等汉娜的特制弹头完全将阿明枪械中的弹头包裹住……

    阿明朝着雨夜漆黑天空中的女王蜂,准备扣动扳机。

    叶心玫将伍德的肉身送到阿明眼前,挡住那一条致命的弹道。

    “伍德,活下去。”

    膛尾迸发出金色的火花。

    连续五颗子弹穿过伍德的肉身,在腰腹轰出一个血肉模糊的大坑,又在肾脏的位置剜下一团肉来,带着骨头的破片撞进叶心玫的身体里!

    仿佛刮起了一阵狂风暴雨,就在这个时候。

    阿明眼疾手快!看得清楚。

    从蜂巢里迸出一团腥红的刺针,直直朝着汉娜这个魂威控制者而去!

    还不等阿明多想,回过身来时,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

    他凌空飞扑,把汉娜扑倒在房顶的碎石砖里。

    背脊一凉,他心神一动。

    “不好!”

    十来枚金针扎进阿明的后心。

    “DuDuDuDuDu!!!——”

    汉娜鼓着眼睛,脑袋上的头发都没啦,还让阿明这虎背熊腰的壮汉给压着,怒火蹭蹭地往上窜。

    “Durable!(持久的,坚硬的)”

    自动变色,变成一个女流氓。

    “Duty!!!(责任、义务)”

    变成暴怒的决心。

    “DullDuck!(迟钝的鸭子!)”

    变成高素质人群。

    她浑身无力,眼睁睁看着同伴要变成一头工蜂!

    阿明的眼神涣散,在精神恍惚之间,朝着蝴蝶女射出了最后一颗子弹!

    在这个瞬间。

    汉娜想了很多很多。

    她吐着舌头狠狠地吻上阿明的嘴!

    如果伍德在场绝对会阴阳怪气的鼓掌,并且报警。

    ——以性骚扰的罪行把汉娜这个女流氓送进监狱,以保证阿明先生的清白。

    在那一刻,阿明的身体已经失去了控制,他牙关紧咬,在蜂王的控制下,为了抵抗汉娜舌头所化成的破镜刀锋,满嘴金牙成了他最后的防线。

    可是没有用!

    【金发傻妞】成功钻进了阿明的身体中。

    紧接着,明先生的肉身像是泄气的皮球一样,迸出十来个血淋淋的伤口,金针从体内取出,让破片带了出来!

    而那一颗正义的子弹,终于打中了蝴蝶女的眉心。

    天上的镜片风暴也忽然停滞,女王蜂的身体在汉娜的摧残下化成一团团浑浊红黄不定的虫浆。

    伍德·普拉克摔在大院里,悄无声息。

    只是仪式已经无法阻止——

    ——在林奇处置完兰馥秋之后。

    他一路跑进香堂大院,一眼看见伍德先生的伤势,急得连滚带爬,找到伍德的手,握住右手,猛然按下起爆开关!

    随着蝴蝶的血,一路流往果园的两根碎手指,在一团爱心形烟花中——

    ——与天上的灾星融为一体。

    阿明恢复神智的瞬间,眼中满是复杂的色彩。

    汉娜咧嘴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我……”

    “放心我会负责的。”汉娜说完这句——

    ——精神力彻底崩溃,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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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棺起驾介绍:
揭开棺材,你看见了一具残骸。没有王冠,没有铁甲,没有金银珠宝,没有玉匣玄壁。没有剑,没有书。是的,盗墓贼看了都想哭。揭棺起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揭棺起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揭棺起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