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路过人间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的葬礼在周六举行。
参加葬礼的宾客来自森莱斯、东都乃至整个西国大陆各行各业的资本与游商。
葬礼的地点在郊野的荒坟,防疫军每天的晨练热身,会绕着东都港跑一个半圆,必定会经过这里。
葬礼的主持是凯恩校官。
有人说,凯恩这么做不对,应该给教母一个体面的陵园。
有人说,可以迁到旭日国的都城,和议会商量着追封爵位。
有人说,必须是皇室陵园。
凯恩不听,凯恩要一意孤行。
挖坑抬棺的两个人,是小伍和阿明。
他们把本杰明皇帝的碎墓碑收拾干净,在旁边挖开一个坑,把教母的棺材放了下去。
在荒郊野外的小路旁,杂草丛生的野地里,停着一百多辆车。
它们有马车,有牛车,有汽车,也有自行车。
参加葬礼的人五花八门,从凯恩校官的小祷台领走一朵百合花,作为胸前佩饰,用来悼思逝者。
小伍和阿明在凯恩身后默不作声,细细去听。
凯恩校官穿着神袍,手中捧着经书,和宾客说着家里长短,提到的都是教母生前往事。
有宾客来追悼,先要说清关系,才能领到百合花,才算熊彼得家里的兄弟姐妹。
看见下一位客人凑到凯恩神父身边,附耳低声说。
“我从西斯莱哲丘陵来,是佩佩县的人,我的爸爸是教母的教子,每个月都会给教母寄钱送货,教母帮我们家卖水产,田螺、螃蟹还有青蛙什么的,现在我雇了代理人,也不知道具体到底是什么……”
凯恩校官伸出食指,轻轻摇晃,跟着摇了摇头。
“请你的父亲亲自到场,教母的葬礼只对亲人开放。”
这位客人舔舐着干燥的嘴唇,有些难为情。
“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能出门了。”
凯恩校官喊:“下一位!”
下一位客人挤进祷台,站上木架,凑到凯恩神父面前。
“兄弟……”
凯恩眉头一挑,眼前站着一位年近古稀的老头儿。
他不太敢和对方以兄弟相称。
“兄弟?你看上去不像妈妈的教子。”
这位老人左右张望,低声说。
“我和你讲,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凯恩点头,招手示意:“自便。”
老人凑到凯恩身边,低声说。
“教母年轻时,喜欢找水手和唱诗员去画廊……”
凯恩打断:“我明白了,你是船上的人?”
老人憋红了脸,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是的,我在船上呆了三十七年,从第三班到第七班,原本是炮兵,后来一只耳朵不聪明了,就去炊事班做饭,吃的海鱼太多,还喜欢饮酒,有点痛风的毛病,教母就让我回乡养病……我忘不了她,可是她经常说,斗不过大海的都是没出息的孬种,我也不敢去找她。”
凯恩神父回头看了一眼军营里的两个小家伙。
阿明先生摘下眼镜,默默流泪,像个多愁善感的小姑娘。
小伍先生满脸笑意,叼着烟杆。像是风流不羁的大流氓。
凯恩神父回头和老先生商量着。
“你可以去妈妈的墓前看看,但不能声张你和妈妈的关系。”
老先生点点头,急不可耐地想拿走祷台上的百合。
凯恩神父抓住了老先生的手,给老先生戴上一朵白玫瑰。
“去吧。下一位。”
阿明哭的原因很简单,他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愿意为这种故事流泪,他的感动成本非常低,非常容易产生共情。
小伍笑的原因也很简单——
——老先生走到墓葬群里,几乎连墓碑上的字都看不清了,他的视力很差,寻了半天也不知该往哪里去。直到有个人,带着他走到熊彼得的墓前。
直到他抬头看清那个人的样子。
那人也是一个老头,和老先生一样,胸前佩着白玫瑰。
老先生与伙伴相认,又骂道:“天杀的,船长居然把我们的锅炉工给睡了!”
锅炉工有一头漂亮的白发,一对蓝汪汪的眼眸深邃而漂亮,看得出来,他年轻时就是个美男子。
他也跟着骂道。
“我他妈今天才知道,船长还把三班的小炮兵给睡了。她以前和我说,这辈子就我一个男人,我真傻,真的。”
不光如此。
在熊彼得女士的墓边,摆着一桌酒席。
坐着七八个老先生,光是轮椅就有五架。
他们是船上的武械库管理员,海洋绘图员,两个研究鱼类生态的海洋学家,一个抄诗官。
胸前都佩着白玫瑰,他们都是熊彼得的“翅膀”。
小伍捧腹大笑,用手肘戳着阿明的咯吱窝。
“我想教母的老年痴呆应该是在年轻时就患上了。”
阿明手里攥着小手帕,给自己抹着眼泪。
“为什么这么说?陈先生?”
小伍嬉皮笑脸地形容着:“不然她怎么会把这些男人给忘了?是爱一个人太难,所以要爱很多个?”
阿明指着酒桌旁边,地上多出来的两具尸体。
“真见鬼……那是什么情况。”
小伍拍了拍阿明的肩:“别担心,我去处理。”
等陈先生走到高龄男宾客的酒桌旁,想去收尸。
这一桌老海盗纷纷从身上掏出不同时代,不同型号的枪来,指着陈小伍这个年轻的高地人。
“喔!喔!”陈小伍举起双手:“别激动!我不是你们的情敌,我也不是教母的新欢,我不和你们一桌。”
老海盗们的枪口稍有下移的迹象。
小伍指着地上两位高龄老者的尸体。
“这是怎么回事?”
抄诗官:“他们决斗。”
小伍:“为什么会决斗?”
锅炉工:“因为他们在争执一个问题。”
小伍:“什么问题?”
海洋绘图员的记性比较好。
“他们都说,和船长曾经有过一段蜜月期。都算作一八三七年的夏天,他们记得清清楚楚。于是有了争执。”
小伍:“这也能算争执?”
“是的。”其中一位海洋学家说:“船长只有一个,又怎么和两个人度蜜月呢?”
“一个人怎么同时和两个人度蜜月?难道是......”小伍的表情由喜转惊:“哦!哦!!!哦哦哦!!!”
另一位海洋学家双手合十,向亚蒙做祷告。
“于是他们决斗,他们死去。要和船长合葬。”
这群老先生纷纷放下枪,看着陈小伍把两条尸首拖到熊彼得女士的墓穴里。
凯恩神父还在招待新客人。
又有人来了,是黄种人,拖家带口来的。
其中有大夏国的父亲,此时衣装体面,神采奕奕。
他握上凯恩神父的手,鬓角已经有了白发。
“兄弟!好久不见!”
凯恩神父与对方拥抱。
“兄弟!别来无恙。”
这位黄种人说:“妈妈终于是死了。”
凯恩神父:“你一直等她死?”
黄种人连忙摇头:“不是,我年轻时,妈妈把我送给医生当儿子,我学了一辈子医,知道妈妈晚年时器官功能障碍的病,到底有多痛苦。”
凯恩神父给这位黄种人佩上百合花。
“活着总比死了强。进去吧,去看看妈妈。”
紧接着,是黄种人的妻子。
这位妻子是南方人种,红头发绿眼睛。
凯恩神父拦住了她。
“夫人,你不能进去。”
这位夫人眼中含怒。
“为什么我不能和丈夫一起去看看教母?”
凯恩神父翻开《凯恩圣经》。
指着福音书的第三纲要,第四小节。
“我有话说,生前无缘的,死后自然也无缘,老死不相往来的事。如果强要求缘分,那么活人去求告死者,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又指着第三纲要,第五小节。
“我看见祭告祖先的人,你们的粮食与牲畜本用来果腹,用来酿酒,用来娶妻生子。子女以后把生产劳作的时间和财富,用来祭告坟墓中的你们,而不是生前的事,都算作死后了,你们也会心寒。
于是我有话说,世上的债务只有一笔,欠父母的血肉,要用身体力行来报偿,而不是外物。”
这位夫人若有所思,带着儿女退下了。
凯恩神父喊:“下一位!”
一个个与教母有关的教子教众进入墓园。
凯恩神父做完接引工作,捧着福音书来到教母的墓前。
熊彼得家的四个孩子,带着家眷坐在坟前。
熊彼得名义上的丈夫,东都港的大法官挤进了老海盗那一桌,和老朋友们一起喝茶聊天。
陈小伍和阿明提着铁锹,蹲在小土丘上。
在场的百余人排成了长队,他们有西国贸易团的精英,有闲散的游商,有爵爷贵族,有各行各业的工人代表,也有奴隶,不过最终都会变成森莱斯的中产阶级,因为熊彼得看人的眼光不会差,也不会收下劣等基因当教子。
“在人间的兄弟姐妹们。”
凯恩神父打开《凯恩圣经》,将《亚蒙圣经》丢到了墓穴里。
“你们生活在地上的国,念着亚蒙大神的名讳,崇拜天上的国。”
小伍和阿明开始往坟里填土。
凯恩神父亮出大拇指的扳指。
也有不少人盯着它,它代表财富,代表权势。
凯恩接着念经文。
“今天,我们来参加葬礼,是与一位故人的肉身割舍,与一位故人的魂灵道别。她留在人间的权柄,留给我们的财富,全都变成了我们身上的债务。
为了偿还这笔债务,我们要使用它,让它流动起来,变成水流、清泉、江河、大洋。
我看见你们喊她做教母,以后也要喊我做教父。”
凯恩挥挥手——
“——于是我有话要说,我们本来是兄弟姐妹,从恩义与情缘来谈到此事,从身份与地位发生转变时,我就背上了一笔债。
那么我也要你们去当教父教母,用熊彼得的财富和权势,用我的经典,去帮助穷人、病人、残废的人、有志不得的壮年人、失意失恋的青年人、失子失女的老年人、失去双亲的幼年人——
——他们喊你做教父教母,那么我欠的债务,就在此时销账。”
凯恩合上《凯恩圣经》。
“如果有疑惑,可以同我商量。”
马上就有教子凑了上来,表现得急不可耐,想向神父求答案。
可是这第一个问题,就把凯恩难住了。
教子问:“我有一家工厂,是造家具的,教母曾经帮我招来劳奴,现在他们有了技术,涨了工钱,想把奴契买回去,都想自己单干了。这可怎么办?”
凯恩想了个万用答案——
——把陈小伍喊了过来。
小伍和这位教子说。
“奴隶要买奴契,你有不卖的道理吗?”
教子答:“没有。”
小伍:“那就卖了,能拿到多少钱?”
教子答:“一共三千多个人,大概四万个银币。”
小伍:“四万个银币足够开分厂吗?”
教子摇头:“不够。”
小伍:“那就把这笔钱用作工厂分工的费用。”
教子一听,立马迷糊了。
小伍解释道:“你把木料进厂的环节和生产分开,把树木的交易人和木料的交易人分开,把加工到制漆的后期流水线分开,把它们的从属关系,还有财产分配牢牢抓在你自己的手里。”
教子这下听明白了。
“哦……原来是这样?只要这座工厂离不开我,我就不会下岗?”
小伍解释道:“不光如此,工艺流程越复杂,生产的效率就越底下,一个家具工人的工作不可能从选树开始,不可能从抹漆结束。你把分工做好,工厂里有拣料工和运输员,有锯木匠和伐木工,有油漆工和电灯匠,有钳工和消防安保员。每个人各司其职,你的钱都花在岗位升级的工资上,你的工作是管理升级和试错,效率和安全性会提升不少。”
教子担忧:“可是,他们如果不当我的奴隶了,还愿意在我的厂里工作吗?”
小伍挑着手指头,戳着教子的额头:“如果你的工厂里全是奴隶,我才不会去你的厂里工作,我要选安全的,福利优厚的,有一条上升通道,能学习技能,有盼头的工厂,我的工友都是知识分子,不是什么不懂法律的潜在罪犯,在这条竞优之路上,如果你一直抱着这种想法,会被无情淘汰——
——而且,我不可能当一辈子工人。”
教子恍然大悟,朝着小伍鞠躬致谢。
凯恩松了一口气。
“伍,你做得很好。”
小伍顾不上和凯恩先生交谈,教子们还有许许多多问题想问。
教母死后,他们盼着从东都的人口和地皮上寻找突破口,找到新的财富。
马上又有新的人来。
“神父,我是个歌演艺人,最近我遇到了瓶颈,在北昆剧院的观众听腻了我的老歌,我也想不出来新曲子了……”
凯恩神父:“伍?你怎么看?”
小伍:“头病医头脚病医脚,没曲子就找个编曲的,放下老艺术家的架子,和编曲匠商量钱的事情,把人家名字报出去。再请两个化妆师,请一位衣帽匠,让他们把你打扮漂亮了。再去各家零售店铺,把自己的海报发出去,帮衣料店食品店打广告,他们也会帮你打广告。这样,你这艺术品的工业分工也做完了。”
没等这艺人致谢,又有人来了。
“凯恩神父,我是个奴隶……没什么本事,现在在码头打零工,这么干下去,我得花八年时间才能买回奴契。教母生前和我说,让我来找你……”
凯恩神父:“伍?你怎么看?”
小伍:“去当兵,军功章面前,没有公民和奴隶的区别。”
有作家来。
“我给太阳报投稿,一直被拒稿……”
小伍:“教人写书如杀人全家,我劝你改行,去当兵。”
除了这些难题,其他的教子无非是遇到了奴隶从事生产时各种各样的难题,想要产业升级或扩大生产,要么没钱,要么人口本身的技术和素质都不达标。
这些都很好解决,凯恩手里有地,也有人。
直到黄昏时分,小伍和凯恩神父把教子的问题都解决了,把一个个客人送走。
凯恩神父和小伍说。
“辛苦了,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你能留下来,毕竟事业不止是嘴上说说,你可以去工地视察,去监督每个环节,把它们落到实处,这样我是最放心的。”
小伍嘟着嘴:“我和教母说好了!她是留不住我的。”
说完了公事,该轮到小伍的私事,轮到列侬和北约的国事了。
凯恩校官从神袍中掏出一沓厚实的书。
森莱斯军统局的各个部门所用的时实资料,包括最重要的武械设计图都在这里。
凯恩说:“白鸥事变以后,我们国家要参战。”
亚米特兰驻东都港殖民地的大使,死在列侬的海上,短期内还没有明确的外交声明,但是看凯恩本人的意思,在东都的产业,包括军火工厂,都站在了列侬一边。
他们想要刨除奴隶制的枷锁,提高工厂的效率,撕毁殖民地的不平等条约,免除北约银币的高额税务,做这笔战争生意,就必须站在列侬一边。
这是熊彼得女士临终之前下的决定,在陈玄穹这个同乡身上,押了下个时代的重注。
——她赌陈玄穹会赢,赌列侬会赢。
只要列侬赢了,森莱斯和列侬的三个国际大港口(包括尼福尔海姆的芬里尔港,芬里尔港属于朱莉大小姐)将包揽加拉哈德所有的远洋贸易,彻底成为一个海上霸权联盟。
凯恩又把一份外交声明协定,交到陈小伍手上。
“把它带回去,伍,你的任务暂时完成了。”
这份外交协定,是森莱斯议会商讨之下,主动向北约发出独立的宣言,收回租界的国际声明,与列侬商讨战略合作,废除银币的各项协定。
藏在森莱斯国会中的各路资本团体已经达成共识,其中还有不少人是教母的教子。
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为了资本利益,为了远洋贸易的暴利,与其重返海盗时代,和列侬新建的两个大港抢生意,不如直接合作,废除银币,用穗花钱和旭日钱做交易更加直接有效,还不用给北约交贸易税。
其二,为了国土利益,战火总会烧到森莱斯头上,不论作为主战国还是避战国,一片矮丘山地挡不住亚米特兰的马骑步枪兵,更挡不住飞机大炮,铁路会修到北郡昆山国都。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如果它的工业化进程能抵挡战火的锤炼,能在战时吃下一部分亚米特兰富饶的耕田国土,能把森莱斯贫弱的腰脊领土扩张出去,这一代森莱斯的国民,人人都会变成英雄,变成独立战争中的国民英雄。
其三,为了个人利益,国会中有不少亚米特兰人,他们比谁都清楚,东都是如何富强起来的——
——靠的不是什么技术或迷信,靠的是星界来客,靠的是熊彼得教母极强的个人能力。
熊彼得教母给列侬投资,就等于给陈玄穹投资,这些亚米特兰人带着自己的产业在东都盘踞已久,根深蒂固已经再难回国,只能在赌桌上跟注押宝。
小伍将外交声明协定收进包里,好好保管。
虽然弄丢了也没什么关系,这是一份国际声明,早晚会发出去的。
此时由陈小伍带回去,本身就是一种外交形式,外交手段。
由此森莱斯的王国政府可以通过陈小伍这个间谍,向列侬的情报系统,向列侬的皇帝示好示威。
事情到了这里,就该结束了。
小伍说:“阿明,我们能回家了。”
负责收集亚米特兰军略情报的人,是修斯先生,不在小伍的任务范畴内。
阿明和小伍在森莱斯国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是超额完成。
阿明神情复杂,这一路上,他都没帮上什么忙,最多也就帮陈先生试试酒水有没有毒,帮陈先生牵马赶牛,帮陈先生一拳打裂了本杰明的脑壳。
小伍喊来洋葱,一声响亮的口哨,漆黑的骏马踏着欢喜的步子跑来。
他翻身上马,把帽子还给凯恩神父,露出那颗光秃秃的脑袋。
“走了!老师!”
阿明也把萝卜叫来,一黑一白两匹好马,能把他们带回家。
“我也走了!老师!”
凯恩神父嘱咐道。
“记得练拳,记得练枪。”
第十章 血色情人节
财富即权势,权势即财富。
这一章我们不用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从一月二十一日起,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踏上了回乡之路。
直至二月初,森莱斯举国上下的劳奴和“小”资产阶级为废除银币欢呼,中产阶级和大地主为了商业税改革和贱民一起欢度酒神佳节,大家都为了墨丘利与奥丁大神做庆典祭祀。
在千金马赛中留下的养殖业大户们差些忘记接下来是战争年代,他们面对水涨船高的昂贵肉价,把库存不多的牲畜给宰了,拿来供客欢愉。
就在一片欢声笑语中。
小伍离开了森莱斯的边境。
这一路上,阿明还奇怪,为什么伯明翰公爵说话不算数。
明明亚米特兰的大使生前说过。
【一月下旬,米特兰的军队就会抵达森莱斯西部林地的边境。】
小伍指着极西之地,太阳即将落山。
跨过伤心河的浅滩,再往北走百公里路,他们就能回到列侬的国境线。
“看!阿明!有火焰燃烧起来了!”
阿明不明白小伍说的火焰是哪一种?
是真实的火焰?还是虚幻的火?
是象征意义的?还是现实的?
小伍说的,就只是火焰。
天边一片血红,从广袤的桉树包裹住矮丘,绵延出去两百多公里的国境防线看,整个天与地,都变成了一片红色。
它代表山林大火。
代表亚米特兰的军人,已经走到了这片林地的另一端,开始烧山放火。
他们分十四个不同的山林矮脚,就地取来富油脂的桉树木料,朝着沿海的黎明国度放了一把火。
为了让复杂的林地环境变得简单。
为了让马儿和车辆安全通过这片丛林。
为了让森莱斯落后的武械和军队,找不到打游击的藏身处。
为了让森莱斯的农耕地在火灾中再次瘦身,让它找不到持久战所需要的后勤补给。
为了让这阵带着毒烟的西北风和开春冰冷的洋流季风对冲,让森莱斯中部降下锋面雨,去污染庄稼和岌岌可危的水源。
它代表着不宣而战,代表山火结束之后的闪电突袭。
它是战争的使者,是一团无法扑灭的仇恨之火。
此时此刻,阿明还没听懂小伍说的话。
“陈先生,它……”
小伍拉紧缰绳,催动洋葱快快赶路:“我会给凯恩老师写信,时间紧迫,我们要回家!早一分一秒回到芙蓉城,这场火的威力,就会下降好几个等级。”
他们连夜策马,用鸡血石玺印作证,冲过月牙关十三道哨卡,朝着近千公里的北国芙蓉城狂奔。
洋葱和萝卜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都用来赶路和吃喝拉撒。
又过了半个月。
当小伍到达椿风镇时,整个镇子已经变了模样。
原本的普拉克宅邸变成了一座火车站,铁道往南延伸出两百余公里,还在试行中,没有正式通车。但和芙蓉城的工用线路已经开通。
火车站成了镇子的新中心,原本喷泉广场前有一座绞刑架,现在变成了学校的儿童乐园。
不少孩子跟着老师一起拿着木制的仿恩菲尔德步枪,在列侬,这种枪叫做森七七。来自森莱斯,用的是7.7口径的子弹。
他们拿着玩具枪,对院落墙壁上的画像喊出“怕吃苦——”的声音。
什么叫“怕吃苦——”?
森七七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就是这种声音,在北国的高原拿上,响亮而且带着回声。
画像所绘出的人,就是金发肥猪——伍德·普拉克。
这位“怕吃苦”的大地主,为了钱,把列侬推上了战场。
离王都还有一百多公里。
小伍和阿明选择更换交通工具,搭上了开往芙蓉城的施工用运货火车,和洋葱萝卜两匹马呆在一个大货斗里。
铁轨轰隆隆地响,像是震天动地的声音。
阿明的眼里满是好奇,他以前不曾想过这样的场景。
从木板大斗的缝隙往外看,大草原的风光飞逝而过。
这才半年不到的时间……
不,仔细来算,应该是四个月。
从芙蓉城到椿风镇,虽然已经有近百年的石砟道路自然沉降做铁路奠基,但这条铁路的修筑速度堪比神迹。其中肯定少不了石匠会魔术师的帮助。
蒸汽机车头带着一节节车厢,一个个大铁滚轮飞转,从头顶传来煤炭燃烧的焦臭味。这一切都像是在梦中。
阿明感叹着:“陈先生,这是你故乡才有的东西吗?”
小伍摇摇头:“不,在我的故乡,它的速度要快上五倍。”
阿明掐着手指头去算。
“那我岂不是一天就能从芙蓉城赶到南海的狒狒岛?我一直想去那里旅游!我真能一天穿过两千公里的路?”
小伍解释道:“一般我们不会坐这么久的火车。会用飞机飞过去。如果天气允许,只要三个小时就够了。”
阿明苦着脸。
“我能活到那一天吗?”
小伍果决勇敢地喊道:“一定可以的!”
经过两个小时的铁路和公路。
在一八八九年二月十四日,在情人节这一天。
小伍把阿明送进旅馆,自己带着森莱斯的外交声明协定,带着这片殖民地的独立宣言,回到了唐仁皇帝身边。
在小伍踏进行宫时,皇帝已经穿戴整齐,赶走了所有朝臣和王爵,留下御史和乳母,留下这些最亲密的人。
小伍见了唐仁皇帝压根就没有行跪拜礼的打算,他一看皇帝的表情,就知道皇帝有事相求。
唐仁这一回是哭唧唧的。
小伍猜测,如果皇帝是笑嘻嘻的,那算正常。
因为森莱斯要独立,要变成列侬的盟友,这是天大的喜事,是战争筹码中最重的注。
如果皇帝像是失心疯一样欢喜,那不算正常。
因为劳资关系的转换,奴隶到平民身份的转变都像是新生儿的分娩,中间带来的阵痛和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让皇帝把上文中描述的喜悦给冲淡。
他要是太开心,说明工业化的道路过于顺利,简直顺利得反常。
如果皇帝是哭唧唧的,那么就一定代表,他有求于陈玄穹。
陈玄穹刚从异国他乡回来,手上拿着一份对列侬国民来说的奇功,用不世之功来形容毫不为过,可谓兵不血刃拿下了大把的人力与军工的生产力。
列侬最缺的就是人,其次就是枪。
现在陈玄穹都送来了,皇帝要是笑脸迎人,那是最基本的尊敬,要是愁眉苦脸。
——得了,也别琢磨了,这厮还有事相求。
小伍把文书递给唐仁。
唐仁详看文书的内容,与心中的预期八九不离十,还有一部分惊喜,惊的是东都港产业巨头的来历,喜的是森莱斯王国政府的果决。
于是这有求于人的口,就更难开了。
他该怎么嘉奖陈小伍?封地是绝对不行的,要小伍回去尼福尔海姆当地主?小伍第一个反的就是列侬!
赏钱吗?这时候谈钱有意义吗?
加官进爵?这不是给人添麻烦吗?刚从火线上回来,又马上去工作?换谁能开心起来?
要不……给女人?
小伍:“别想了!别瞎算计了!有话直说!”
唐仁一合计,眼泪又开始往外冒。
“普拉克卿……”
小伍:“别亲,我俩是不亲的。”
唐仁试图转移换题:“我原本要把两个儿子和你的姐姐一起送到尼福尔海姆去,后来我觉得不够,于是把长子杀死了。”
小伍把话题扯了回来:“就为这个,你不能哭,你们一家的命都不值钱,在理想面前没有什么东西是值钱的。要当英雄,就得有壮烈成仁的觉悟。”
打亲情牌不够分量,唐仁只得把遇上的困难都摊平说开了。
“普拉克卿,我还有事想问你,想要求答案。”
小伍大手一挥。
“慢慢来,我们一件一件来办。我把芙蓉城安排妥帖了,就回尼福尔海姆,我的孩子快出生了。”
“哦!那是好事!”唐仁眼神一变:“夫人愿意回到芙蓉城生产吗?我可以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不论是男是女,我会把孩子视如己出地对待,我……”
小伍冷漠地小声哔哔:“说正事。”
每次看见陈小伍这副刻薄严厉的神色时,唐仁总会有种强烈的被压迫感,好比面对一台精密又残忍的机器那样,不敢去与之对视。
首先,他首要问题说了出来。
“你走后,芙蓉城的技工涨薪,财富回到了大部分穷人的手里,出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
它叫罢工运动,叫消费主义。
唐仁说:“男人有了稳定工作,却没有竞争性和上进心,每天守着家底和稳定的工资度日,女人和男人一样去工厂上班,孩子缺少父母的教育,虽然有学校托管,但老师也不能变成第二个父母。这些都影响着芙蓉城几个月里的犯罪率。”
小伍问:“你试着管理过吗?”
唐仁说:“我试着管理,哪里出了事,我就在哪儿找问题,试图找到问题的根源,后来我发现,根源就在这里了,在劳奴获得了公民身份,有了福利保障之后,变得太懒!”
小伍:“你觉得是优厚的福利反倒让他们变成这样的?”
唐仁点头:“我就觉得,没有人来压榨他们,他们反倒开始变坏。”
小伍:“你真这么觉得?”
唐仁:“我就这么觉得。”
小伍猛地一点头。
“对!利从一孔出!你不给他们目标,不把他们逼上绝路!不让他们绕着某个东西,好比钱,好比房子,好比女人,好比孩子,不如让他们去打转!他们根本就动不起来!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唐仁让小伍的激动神情吓了一跳。
这皇帝琢磨不透小伍的心思,只能把话问个明白。
“你以前要富藏于民,现在藏了呀!可是你这话,是讽刺我?还是讽刺人民?”
小伍大声问:“门外有什么?!”
唐仁立马答道:“有宣战通告……”
小伍:“钱在哪儿?!”
唐仁:“在公民家里。”
小伍又说:“你告诉他们门外有什么了吗!”
唐仁:“我说了呀……我……”
小伍红了眼:“你拿着枪!指着他们的脑袋!说清楚了吗?!”
唐仁恍然大悟。
“你得把舆论高地站住了!宣传一点都不能落下!”小伍声色俱厉:“我看你就是吃的太饱,和这些公民一样,家里几个钱都算不清了,等着门外的土匪来抢呢?!”
唐仁:“你说亚米特兰人是土匪?”
小伍呐喊着:“是的!你要编话剧,要拍照片,要搞出音乐来,演的唱的都是亚米特兰的丑态!
你的军民有了钱,却没有和土匪械斗的觉悟,没有保护自己家园和财富的危机感。
给他们再多的钱去武装自己,去读书认字长知识也没有用!
他们原来一无所有,对我这个普拉克肥猪倒是下了狠手!因为我有钱,而他们没有,他们才感觉不公平。才有勇气在刑场上,用‘眼睛’去杀死我!
现在要怎么做?你以前把用在我身上的招,如法炮制一遍,都使在亚米特兰人身上就行了呀!”
小伍气得七窍生烟,魂威跟着跑出来揉他的下巴,要他别生气了。
让小伍如此生气的原因倒不是上边他自己说的那种“如法炮制”。
而是他不知道,不清楚这个唐仁到底是不是在装傻。
这个世上,能做皇帝的人,思想从来都不是这么简单的,都有大觉悟和大残忍。
这件事拖到给小伍来做,列侬的国体内部必然出了问题,很可能是皇室宗亲和爵爷联姻带来的裙带贪腐问题。
小伍厉喝:“亚米特兰人有什么?”
唐仁:“他们有枪有炮,从普莱斯卿传回的消息,有四十多架飞机。”
小伍又问:“我们有什么?”
唐仁:“只有步枪和马,烈性炸药。”
小伍喊:“身后就是祖国!我们已经退无可退!去告诉他们!”
唐仁眉头紧锁,暂时跳过这个话题,要谈及事情的根本原因。
“其实,普拉克卿,我希望你能去矿业联合协会一次。”
听到矿业联合协会这个词时,小伍眉头一挑。
“这是什么组织?”
伍德·普拉克当初建立的协会,叫做工人联合会,不止是矿业,它接纳任何工种的工人。
而这个矿业联合协会,在唐仁口中,在小伍听来,就像是硬生生把工人阶级与矿业工人阶级强行分割开来。强行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
唐仁解释道:“从造铁路开始,我们需要大量的矿材炼钢,我们要有技术精湛的测绘员用来勘探地形,这些人都是从矿业走出来的。他们原来跟着爵爷,是贵族的代理人,后来搭上了铁道运输的顺风车,在承包修缮铁路的项目里结党营私,从工人联合会里脱离出来,和爵爷一起做了这么个矿业联合协会。最近发生了一起生产事故,闹得满城风雨,工人的罢工情绪到了顶点。”
小伍:“地址告诉我!”
唐仁:“皇后大道十五号,就在工人联合会对面。”
小伍戳着唐仁的额头,和爸爸教训孩子似的。
“你啊!你!你呀你呀!你呀!——你!——”
他抿着嘴,咬牙切齿,几乎要把牙齿咬碎了!
“发把枪!”
唐仁立马从御史的袍子里掏出一杆森七七。
小伍骂道:“太显眼了!我这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去杀人呀!”
唐仁又从御史的袍子里换来一把转轮枪,附赠一盒子弹,满满的一百颗。
小伍接走枪弹。
“我他妈要杀满一百个?他们人有那么多?”
唐仁唯唯诺诺地答:“他们有五百多个人,你看着杀,凑合着算吧,我琢磨你枪法也不好,普拉克卿。”
砰——
砰——
砰——
砰——
砰——
砰——
小伍连开六枪,把行宫的雕像打了个粉碎。
紧接着他换了一只手,去消化转轮枪恐怖的后坐力,干净利落地换上子弹。
砰——
砰——
砰——
砰——
砰——
砰——
六枪对着前殿的大钟,对着古钟的兽纹的眼睛轰成一个醒目的白斑。
唐仁拍手称道:“好枪法!”
小伍横眉冷眼,跑出行宫,往皇后大道去。
在工人联合会对面,挂着矿业联合协会的招牌。
就像是为了和伍德·普拉克对抗,爵爷们出钱注册了这个协会,并且买通了大部分矿业技工加入这个协会,成为协会的理事和骨干。
它为资本服务,为每一个地主老爷雇佣优秀的代理人,就像是以前的劳奴贩子一样,为老爷甄选优质的劳动力,创造优秀的产业增值模式。
最近列侬王国的罢工运动不是因为工薪阶层的生活太过优厚,也不是因为宣传口的文化统战工作没做好。
具体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一方面是劳奴发现自己变成工人之后,干的还是那份活,收的薪水虽然多了,但他能做的事情也仅限于工厂的工作,这辈子都看不到翻身做主人的那一天。
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一场工业事故。
在矿业公司中,通风道和安全救生消防通道的设置是极为重要的。
但在芙蓉城有那么一个矿坑,它的主人是一位交通部的侯爵,这位侯爵将通风道和安全救生通道关闭了。理由很简单——他怀疑矿坑里的工人私藏矿石,通过这两条安全走道往外偷石头。
这些原石的单价,大约是每公斤三百到五百穗花钱。
但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里没有对安全施工的条例进行惩处的说法,在传统地主或统治阶级的眼里,家里死了雇工,是主人自己的损失。
列侬的工业化才刚开始,法律当然得后来慢慢跟上。
这位侯爵的矿坑因为煤炭火灾诱发的爆炸事故,死了六百多个人。放在以往,这些人都是奴隶,损失是侯爵自负。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是六百多条活生生的人命。
在工人们眼里,残忍又无情的资本家眼中,自己的性命还不如一块烂石头。
这叫工人如何不去消极怠工?
这让工人怎么想?
矿业联合协会里,因为这件事要开大会,把所有的矿坑的承包人和技工骨干都请来了,要提高生产标准,用裁员的办法对付这些不听话的工人。
毕竟小伍说的没错。
“利从一孔出。”
他们选裁员削减生产力的办法,是要提醒这些好吃懒做的前劳奴现公民,世上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工人大会上,陈小伍选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在最后一排。
代表正在台上讲话,陈小伍在死刑台上见过。
这个代表叫戴蒙德·森莱斯,是唐仁皇帝的表叔。
戴蒙德站在讲台前,声音抑扬顿挫,声情并茂。
“工人站起来了,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膝盖还没站起来。
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都是深有体会的,一份工作对奴隶来说有多么重要,哪怕他们现在变成了公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们要说,是奴隶喜欢的烟叶点燃了矿坑,点炸了煤气。而不是我们的制度有问题,我们给奴隶自由,给奴隶吃喝,给他们的孩子准备学校,帮他们养老,这些都他们辛勤耕耘来的,是福报。
只是他们还愚昧,还不明白,这个问题好解决,我们要推出考试考核,要裁掉一千个人!
这一千人里有不听话的,有懒汉,有不爱国的……”
戴蒙德梳理着胸前的红领带。
“我就很爱国!你们爱国吗?我想你们都是爱国的人——战争要来了,你们还愿意留在列侬,那说明你们非常爱国。
我真的很爱我的国家,一点都不爱钱,我都不知道钱长什么样,我没碰过钱。
所以我说,要裁掉这一千个人,不是什么坏事。
我没有夺走他们的工作,也没有断掉他们的活路,我是在为列侬畸形的矿业做贡献,哪怕他们跑出去变成罪犯,也是在为列侬的军警找到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找到立功的材料。
这一千个人,在工人联合会这群乌合之众眼里,都是宝贝,我们矿业协会走出去的,都算精英。
我不是迫害他们,他们走到列侬的工人社会里,思想不成熟,可以让皇帝去教育,工艺很成熟,那都是我们教出来的精锐,都会变成我们在外边留下的火种,留下的亲兄弟!”
戴蒙德又说。
“有人讲,资本是有情的,是可以掌控的。其实这不对——
——你可能会私下讨论,说我在胡说八道。
我要拿它举例,举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让你把它看清。
资本把教育学生的老师,变成了坑害学生学费的恶魔。
资本把记录真相的记者,变成胡说八道的小鬼。
资本把温柔体贴的保姆,变成偷窃财物的盗贼。
资本让穷人喊贵人叫爸爸,让婊子喊富翁作老公,不论他的钱是否正当,是否是从别人的血汗中吸纳来的。财富变成了权势,权势又开始掠夺财富。
一个人勤勤恳恳,却被人喊作没出息。
一个有理想的侠客,不收钱,也不收产业,更不要什么女人。只要一份正义,却被人叫做傻子,会被人嘲笑。
似乎一切不以钱为目的的行为,都是幼稚的,愚蠢的。
你对父母好,是为了父母的钱,
你对朋友好,是为了把朋友的关系变成赚钱的通道,
你对妻子好,是怕妻子过度消费你的金钱成本,
你对孩子好,是盼着孩子变成赚钱工具!”
戴蒙德的声音激昂有力,台下的工友听得热泪盈眶。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所以我们要让一千个工人下岗,为了列侬的未来!和伍德·普拉克带来的丑恶旧世界做斗争!都站起来!奴隶们!”
砰——
小伍站了起来,推开门,从容不迫地离开现场。
......
......
“就这么杀了?”唐仁问:“我表叔就这么死了?”
小伍恶狠狠地说:“那不是你表叔!”
唐仁:“那能是谁?”
小伍指正。
“那是工人的精神领袖!得进皇家陵园。”
唐仁疑惑:“他不是个混账吗?”
小伍说:“你说他是!他就得是!报纸上,人人都说他是!他就是个为了工人流血牺牲的英雄!”
唐仁:“行,我明白了。”
小伍还说。
“杀死他的人,就是亚米特兰的间谍!让整个芙蓉城的爵爷人人自危的杀手特务!”
唐仁两眼一亮。
“如果有逃兵,拿着战时工事工程款往国外逃命的墙头草带路党......”
小伍:“我再去杀,一个不留。”
唐仁:“如果还有坚守在岗位上的......”
小伍拍桌。
“这才是你要提拔的功臣,他有真正的忠诚,有悍不畏死的决心。”
唐仁热泪盈眶。
“普拉克卿,我想留下你...哦不,我该叫你相国?还是叫你太傅?你喜欢东方的文官制还是西方的......”
小伍无情打断,用老婆的口吻。
“闭肛。”
第一章 奥罗兹和OROZ
在安达卢西亚有一句俚语。
叫做“弹弹手指,娶到媳妇。”
不是说展示手活,靠着开车功力就能讨到老婆。
而是在谈论安达卢西亚本土的一种舞蹈。它叫弗拉明戈,来自地球。
它有优美的舞姿,有激弹指节和复杂急切的脚步动作,整体风格热情洋溢,爆发力十足。
它本身需要陈年累月的练习,配合歌者与吉他或胡琴伴奏下进行即兴表演。
不论舞者是男是女,他们跳起弗拉明戈时,都有一种刚柔并济的妩媚和热情。肢体语言洒脱大方,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像是利剑穿心一样,干净利落。
从西国安达卢西亚这片热土上走出来的剑客豪侠数不胜数。
大卫先生的小说《致命紫藤花》一书中,就这么描述了一个蒙面剑客劫富济贫的侠义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刺剑游侠,名字叫佐罗,出生在安达卢西亚的南方小镇,在沿海的贫民窟长大。”
在芙蓉城,在外交大使的专用休息区,在玉岩国际大酒店的酒会展厅。
奥罗兹和诸国大使的亲朋好友坐在一张圆桌前,讲述着大卫先生的故事书情节。
“他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脸上有漂亮的胡须,像是一只早熟的灵猫。却因为这一点被孤儿院的小伙伴们嘲笑,受尽了欺辱。”
奥罗兹先生有一头漂亮的红色卷发,两眼炯炯有神。
“佐罗有个青梅竹马的好伙伴,是整个孤儿院里,唯一一个不会笑话他的人,是个热情的,会跳弗拉明戈舞的红发姑娘。”
宾客的家眷专注而神往,想知道下文。
奥罗兹先生比着食指,故作神秘,另一只手挑弄着自己的小胡子。看向兴致勃勃的夫人们,先生们。
“这位舞娘是个芳心纵火犯,她用舞步征来无数的裙下之臣,佐罗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他们一起跳舞,一起学剑,一块练枪,变成安达卢西亚当地名声显赫的飞贼。”
小伍和阿明掐着时间,坐在圆桌旁,安静地等待着下一个刺杀目标出现。
奥罗兹接着说。
“佐罗先生喜欢偷富人的钱,再去救济穷人。可是舞娘不像佐罗先生那样善良,她坏事做尽,只要是金银财宝,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要受她欺凌。”
有善良的妇人惊叹:“噢!她真是个坏女人。”
有功利的贵人赞同:“她真迷人!”
有务实的官员催促:“后来呢?后来他们肯定得闹僵!”
“是的!你说的没错!”奥罗兹敲着桌,大圆桌上的红酒跟着摇晃:“舞娘和佐罗讲述着安达卢西亚的民间传说,为了一笔财宝,踏上了寻宝之路——”
“——传说中,安达卢西亚的皇庭秘库里,在一张大圆桌下,有一座魔鬼留下的金山。
当魔鬼用它的力量,将死亡降临大地,在片刻的沉眠之后,当历史面临巨大变革时,魔鬼会再次降临圆桌,留下新的宝藏。”
奥罗兹声情并茂地说。
“这笔钱,是安达卢西亚国库里的黄金储备。在舞娘的怂恿下,他们闯进皇庭,所向披靡,一路披荆斩棘,拿到了这笔财富。可是到了最后,舞娘出卖了佐罗。为了佐罗头上的天价悬赏,她毫不犹豫地朝佐罗的脑袋捅进一把尖利的刺剑。”
宴席传来一声惊呼。
不少贵妇攥紧了手中的丝绢,默默咽下眼泪。
奥罗兹拍着手,表情微妙。
“佐罗变成了阶下囚,他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人,暂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脑袋上的窟窿让他变得神志不清。
皇庭的大公主听过佐罗在民间的侠义传说,不忍杀死这个锄强扶弱的英雄,于是暗中把佐罗从牢房里救了出来,并且治好了脑袋。”
小伍:“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阿明?”
阿明咬牙切齿:“这个舞娘真可恶!”
小伍:“不,我看过完整版的,它的精彩之处不在这里,而在讲故事的人。”
阿明愣了会神,细细琢磨着话里的意思。
奥罗兹接着说。
“这个神秘的舞娘,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在历史舞台中,再也不见踪影。直到有一天,佐罗先生在大公主的房间里,找到了舞娘的面纱和自己以往所用的黑面罩,才想起来这笔血海深仇。”
宴席传出惊呼不断。
“这个坏女人,是大公主吗?”
“原来是这样吗?大公主就是舞娘?”
“佐罗知道了这些,还会报仇吗?”
奥罗兹摇了摇手指。
“佐罗先生也这么认为,他愤怒到了极点,原来自己的人生一直掌握在舞娘手里,从来没有偏离过对方设想的轨道,他对妻子厉声质问,又打又骂。
而大公主现在已经变成了皇妃,两人却一直没有孩子,她的地位低下,只能忍气吞声,将当年为佐罗治伤的医生找来,道明真相。”
奥罗兹把故事的结局讲了出来。
“医生对佐罗说——本来就没有什么舞娘。这个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宴席变得寂静无声,男人女人都像是被掐住了脖子,满脸通红地等着奥罗兹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佐罗脑袋上的剑伤,是擅闯皇庭时留下的,它让佐罗的记忆变得混乱。
佐罗本来就是个女人,从小她就因为性激素失衡而长出了猫咪一样的胡须,所以才会被孤儿院的伙伴们嘲笑。
她期盼着有个英雄来拯救她,于是就有了佐罗这个名字。
她就是舞娘,内心从来没有侠义,只有私利,但臆想中的佐罗先生一直在给她当人生的指路明灯。
她幻想着皇宫的生活,于是要用男人的身份去夺来皇权,要绑架皇庭的大公主,强迫公主为自己生下孩子。可是两个女人怎么可能会生下孩子呢?
她带着公主在安达卢西亚的丛林中逃了七天七夜,伤势过于严重,失血过多昏迷过去,才被缉拿归案。
安达卢西亚正赶上连年饥荒战乱,皇室夺嫡之争,武装政变之时,大公主借佐罗之名揭竿起义,将权利牢牢掌握在自己和这个名义上的‘丈夫’手里。这两个女人获得了圆满又幸福的结局。”
奥罗兹大声喊出故事里的寓言。
“当魔鬼用它的力量,把死亡和灾祸挥洒在大地上,在片刻的静默之后,黑发黑眼的鬼神将会重回圆桌。”
小伍抬起头,去看这位奥罗兹。
奥罗兹也同样在看陈小五。
两人像是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
舞会开始了,众人纷纷离席,带着伴侣走进舞池。
阿明先生变得紧张起来,因为刺杀目标还没出现。
此行,他们来玉岩国际酒店,是为了取走一位大贪官的性命。这位贪官是列侬国防部的参谋,也是参谋总长手下管理海军火炮,和各国做军火交易的接头人。
这贪官还是当今皇后的大表弟,要唐仁去杀,他决计是下不了手的,只能给小伍来下套。
毕竟要管杀还管埋。
大表弟捅出来的漏子,挖出来的军费窟窿,用小伍的手段绝对能补上。
奥罗兹先生沉眉低眼看着陈小伍。
“先生,你不会跳舞吗?”
小伍:“我在等人。”
奥罗兹又问:“我也在等人,我们等的是同一个人?”
小伍:“恐怕不是,你是安达卢西亚人,一个南方人。怎么跑到列侬来了?”
奥罗兹直言不讳:“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她们强壮又健康,不像南方的姑娘,矮小瘦弱,生不出高大壮硕的孩儿。”
小伍:“你是为了娶亲生子来的?”
奥罗兹摇头:“我是个乐师,跟着亚米特兰的大使来列侬,现在列侬把亚米特兰人赶出国境线,我就留在玉岩酒店,继续弹吉他赚钱,要吃饭的嘛。”
小伍:“那我觉得,你应该是在等你的情人。”
奥罗兹笑了,笑容中有几分紧张局促的意思。
“是的,你说得没错。”
小伍:“你的情人是谁?或许我认识?”
“你绝对不认识。”奥罗兹眼里有火,语气变得强硬:“我的情人是个忠贞烈女。”
小伍:“她长什么样?”
奥罗兹:“她的舞姿动人,有一头红发,和厚实的嘴唇一样热情如火,她天真而善良,勇敢又坚强,跳起舞来像是一团熊熊烈焰!”
小伍:“你的舞技配得上她吗?”
“当然!”奥罗兹举杯:“我的舞技一级棒。”
小伍举杯回应。
“阿明,给奥罗兹伴奏。”
“可是……”阿明还想说点什么,总有种不明所以的感觉:“小伍,我们要等的大表弟来了……他刚从大门进来。”
小伍用高脚杯敲着桌。
“那就给大表弟整个活!让他看清楚奥罗兹先生的舞技!”
阿明嘟着嘴,满心的不情愿。
他从包里取出胡琴,夹着口琴,轻轻敲着胡琴的侧板,拇指和多肉的金星丘撞出明快的节奏。
阿明这个游历四方的乐师和奥罗兹用眼神在交流,在探讨节奏。
奥罗兹给音乐打着响指。
“再快一点!”
阿明问:“索利亚?索利亚?!(九十拍大节)”
奥罗兹站了起来,用力鼓掌。朝着小伍扔去一把木梳。
“再快一点!”
阿明问:“阿雷格利亚斯?(一百四十四拍?)”
奥罗兹朝小伍指正木梳的用法,用指甲弹拨,并且让对方跟上响指的节奏。
“再快一点!”
阿明波动琴弦的手指已经开始生疼。
“布雷利亚斯?(一百八十拍。)”
奥罗兹大笑,节拍的运作下一并点头,猛然拉伸腰肢。亮出击剑一样的凶狠架势!
“Yeah!”
舞会的焦点在刹那间转向大圆桌。
桌布叫小伍用精巧浑厚的手劲扯开,裹住菜肴和酒水,丢到一旁。
奥罗兹先生跳上桌台,衣服紧紧裹着他的腰身臀腿,穗带跟着轻舞飞扬。
他两眼炯炯有神,随着激昂的节奏时快时慢,在木桌上踩出脆生的拍子,代替了鼓点。
在宴会厅的女士们无论年老或年少,在一刹那像是得了失心疯,开始喝彩尖叫。
这种行为并不迷惑。
小伍能够理解,毕竟在他那个年代,一个爱抖露大明星开个演唱会也有好几万人集体排卵的现象。
奥罗兹的舞艺非常迷人。
哪怕丢掉他男人的性别,作为舞者来说,柔韧的腰身和灵巧有力的两臂就是最强大的武器。
他在轻快明朗的弗拉明戈节奏中像个妩媚动人的多情勇士,口中不时传出紧跟琴声的低吼与嘹亮的呼嗓。两臂如斗牛一般,富有极强的攻击性,所指的目标正是小伍。
第一大节停滞的瞬间!
阿明收弦捂琴,小伍细细嗅着梳子上的味道,有种向日葵太阳花的香水味,是女士香水。
奥罗兹猛然站定,指着小伍的鼻子!
“来吧!弗拉明戈在我们的血液里!”
小伍:“你要和我决斗?”
奥罗兹拍着手,嘟着嘴,弓起身子,像是求偶的猫,像是好斗的虎。
阿明只得跟着那节奏继续拨琴,他小声提醒着陈先生。
“萱姐姐要是知道了,她会扒了你的皮,你都没有和她跳过舞!”
小伍小声哔哔:“你管好这张嘴,她不会在意的。”
奥罗兹鼓掌打拍的节奏越来越快,如拱起一团火焰!
观众们也跟着开始拍手,像是热血上头,身不由己。
奥罗兹由上至下俯视着陈小伍。
“来决斗吧!你要等的人已经现身!我看得见你身上的鬼神!”
高亢的口琴和俏皮的胡琴糅在一块,将大圆桌下的观众彻底点燃。
大表弟挤进喧闹的人群中,好奇地盯着舞台上的舞着,舞台下的乐队。
小伍将大衣脱下,跳上舞台气势汹汹。
他的腰膀壮硕有肉,白衬衫紧紧贴着胸肌,架势和舞姿却十分灵活,经过凯恩老师的锤炼,身体中的力气能应用自如。
他控制着身上每一个关节,每一条筋肉,竭尽全力去跟上奥罗兹强劲有力的节拍与张扬狂放的动作。
小伍:“你的名字不像个男人。”
奥罗兹:“你说奥罗兹吗?Oroz!”
小伍:“把它用字母写出来,像一个怀孕的女人在下跪。”
奥罗兹:“你在攻击我?”
小伍:“我在想,你的舞娘应该迟到了!她会来吗?她存在吗?”
这场本该去舞蹈室的戏码愈演愈烈。
看客里,大表弟一脚踢开碍事的围观群众,要把舞台上两人的表演都看清。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第二大节的琴声戛然而止!
阿明轻柔地拨弄着琴弦,手心全是汗,在这段休息时间里尽量放松双臂,让毛孔舒张,排出多余的汗水。
奥罗兹跳起激烈的踢踏舞,挑起斗舞的前戏。
小伍紧跟其后,两人的争斗让整个宴会厅变得鸦雀无声。
木桌让他们激烈昂扬的步子踩得开裂。
就在大表弟心驰神往,走到内场的一刹那。
“哈!”
奥罗兹大喝一声,猛然踩碎桌板,舞台塌陷的瞬间,从桌下弹出一口锋利的刺剑!直朝某个观众而去!
圆桌裂开时弹出一根桌腿,叫小伍拿住,拦在奥罗兹身前。
一刹那,两人四手连弹,炸出无数火星与木屑。
像是下着一场汗与血的雨水。
陈先生手中的武器根本就无法应付对方凶残刁钻的刺击,桌腿木棍是越来越细,越来越短,在刺剑的轰击下铁柱也要磨成针,他的右臂已经多了十来个窟窿!
性感炸弹透体而出。
奥罗兹的眼神变得凌厉无比。
他大声呼喝着魂威的名讳,要让体内依附的神灵听他号令。
“芳心纵火犯!”
阿明原本紧张兮兮的,听见这个名字时……
“噗!——”
胡琴急促的演奏戛然而止。
在观众的惊呼声中,小伍的右臂飞上半空,撞在吊灯上,灯光将整个宴会厅染上一片血红。
小伍死死护着奥罗兹的刺杀目标,用一臂的代价挡住了凶狠的剑击。他护下了列侬外交部的部长夫人。
奥罗兹一击失手,魂威一闪而逝,化作漫天飞舞的光斑。
小伍甚至连对方魂威的模样都没看清。
卫兵已经赶到现场,纷纷举枪瞄准,奥罗兹先生像是一头灵猫,几个腾挪蹬踏,踩上石柱浮雕,攀上大梁撞碎灯罩,藏进天花板的通风道夹层。
从坑口落下无数琉璃碎片,奥罗兹露出半个脑袋,向小伍先生致敬,大笑着,调侃着,挥手道别。
“再会了!我的情人!”
小伍刚把断掉的手臂接住,往大臂上怼了回去。
“谁他妈是你的情人!”
观众们这才回过神来,就在刚才,在各国大使面前发生了一起刺杀案。
多亏了这位陈小伍这位陌生人的保护,外长的妻子才得以活命。
大表弟是在场官职最大的那个,第一时间赶到小伍身边,感动地说不出话来。
“英雄!你到底是谁?我要让皇帝把你提拔给参谋总长!以后你就是我的保安了!你不用给我下跪!没事儿的!我们以后就睡一间房,我老婆就是你老婆!我有六个老婆!”
阿明发枪,丢向小伍,已经踩上围观群众的肩膀往大门去,准备跑路。
小伍接枪,抵着大表弟的下巴,扣动扳机,一气呵成。
砰——
紧接着,他跟着奥罗兹的逃跑路线,在卫兵惊诧而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钻进了通风道里。
第二章 Great Day
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
叫做“敢跳摇摆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
在亚米特兰,跳摇摆舞是罪过,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战争年代,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为军民整顿风纪,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
任何娱乐有关的——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臼米节、麦酒会和春冬两祭。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
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伤残,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紧接着,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
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
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
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里,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
不论敌人、友人、工人、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
它是另一种语言,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是另一种交流方式。
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工作还不够多,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
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奢侈浪费”。
贱民的“奢侈浪费”,是贵族眼里的“盗窃”行为。
所以不难想象,在战争年代,在宪兵队眼中,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
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于运动,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
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
来到室外,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
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
……
在亚米特兰的国都,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
它就叫樱花城。
在一间酒吧门前,贴着这么一张招牌。
——它就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在亚米特兰,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
他们能决定军人的风评与生死,更能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该如何度过。
他们本来是清查腐败和军容军纪的执法者,但手中握着重权,让他们利欲熏心。
他们是贵族的党羽,是爵爷的亲信,视人命如草芥的究极恶棍。
至于为什么要说“究极”。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就和你看见的一样,在这个开化先进的国度首都,在街上满是电灯的文明之火,头顶不时有一两架木制飞机掠过低空,在做巡航试飞的年代。
这群军队里的渣滓爪牙带着斧头和爱犬,在大街上合法合理地抢劫。
如果有人来阻拦他们,那么这个人就是罪犯。
如果有人来辱骂他们,那么这个人得挨斧子。
如果有人敢说三道四,那么这个人要关禁闭。
“这个人”会出现吗?!
这个人就这么出现了。
在酒吧大门前,宪兵队的队员三三两两扎堆抱团,从酒架上拿走自己喜爱的饮品。
他们不付钱,更不会赊账。
一切都是合理的,因为没人敢来阻拦他们。
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菜农,菜农带着孩子,可怜巴巴地追问着菜品食材的账单,央求着,想讨回一点辛苦费。
没有人去理会这些贱民。
唯独有个姑娘站了出来。
这个姑娘从酒吧里来。
她的名字叫奥黛丽,奥黛丽·奥罗兹。
她朝着这些走狗大声喝骂,一头粗粝扎手的金色卷毛跟着那激动的神情而变得飘飘然。
“你们这些畜生!难道没有半点善心了!只会抱起团来欺负穷人!打仗轮不到你们!工作生产也用不着你们!真是一群人渣!把东西还给他们!还给菜农!”
宪兵队的队员们还喝着酒呢。
听了这番辱骂,突然手里的酒就不香了。
他们没有答话,保持良好的军纪,让领导先开口。
宪兵队长来到奥黛丽面前,打量着姑娘身上的衣着和装饰品,想从谈吐与仪容看出姑娘的出身,摸清姑娘的底细。
——看上去是个穷人。
宪兵队长是个壮汉,体格健壮,在这个姑娘面前,他得底下头,佝下腰来交谈。
他对姑娘说:“你像个罪犯。”
奥黛丽叉着腰,一双杏目蹬圆了,气嘟嘟地骂道。
“你才是罪犯!光天化日抢劫的罪犯!”
宪兵队长:“怎么没人报案呢?怎么没人来抓我?”
奥黛丽怒不可遏,一口气憋在胸口,悲愤难平。
宪兵队长恶狠狠地说:“我怎么觉得,我打量你,我看清你!你就是罪犯!我来抓你,所以你是!”
奥黛丽:“你敢!?”
“谁给她的勇气!?”宪兵队长大笑,朝身边的兵员问:“是谁?谁让她跑出来的?难道她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军衔?”
兵员举杯相碰,大口喝酒捧腹欢笑。
宪兵队长又说:“哦!我想起来了!是奥黛丽·奥罗兹的情人!是那个军校出身的大尉,是她的丈夫让她如此胆大妄为!”
“你!”奥黛丽咬牙切齿:“你不许提他!你没有资格提起他!”
宪兵队长低下头,几乎要亲上奥黛丽的额头。
“奥罗兹去哪儿了?能保护你的人到哪儿去了?他去了异国他乡!~他跑到列侬姑娘的怀里了。他是情报员,他是见不得光的间谍……”
奥黛丽威胁道:“要是他回来,他会把你的脑袋给剁下来!”
提到奥罗兹时,宪兵队长变得收敛了点。
奥黛丽大笑:“你们就是这样!只会对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凶犯狠!”
“那就干我们的本职工作吧?兄弟们!”宪兵队长招呼着队员:“这位军籍慰安妇想要一个名分,想从情人变成奥罗兹大尉的妻子,我们来给她筹办点嫁妆!”
奥黛丽慌了。
“你们要干什么?!”
宪兵队长说:“按你说的,我们要把手里的东西都还给菜农,还给你呀!”
兵员手里的番茄和酒肉如雨点一样,朝着奥黛丽的脑袋打过去!
一时半会,奥黛丽被这些飞来的烂番茄和酒瓶肉骨头打得发憷,她浑身气得发抖,想往门里避,可是宪兵队长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让她浑身瘫软动弹不得。
跟在宪兵队身后的农民敢怒不敢言。
酒吧大门拉开一条缝,就在这时,从门中探出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将奥黛丽拉了回去。
宪兵队长轻声冷哼,面露不屑。
可是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在一刹那,变得脸色苍白,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好几个兵员眼神惶恐,盯着队长的脸。
“队长!队长!你的脸……”
“天哪,你中了魔术!”
“我们快走!快点走!有魔术师在这儿!”
“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宪兵队长一改之前的凶狠模样,手里的狗子跟着呜咽悲鸣,只会嘤嘤嘤,没了刚才主人那副嚣张跋扈的气焰。
而队长透过酒吧窗户的反光去看自己的脸。
脸上用笔法劲道的钢笔写着“臭虫”二字。
痛觉的源头就来自这支钢笔。
到底是什么时候……
不知是什么时候……
一支钢笔戳进了宪兵队长的肉舌,将舌尖扎了个对穿。
此时此刻,宪兵队长像个没吃过苦的软弱娘们儿,抱着脸颊哭唧唧地往街尾跑。身后的兵员一个个见了丧神,紧紧跟着队长逃命一样的离开了。
酒吧里。
修斯·普莱斯先生将奥黛丽拉回沙发上。
他和奥黛丽小姐千叮万嘱:“你不该这么做,奥黛丽,你不该和宪兵队作对,你的情人保护不了你。”
谈到奥罗兹时,奥黛丽的神情激动,连肚子上的伤都管不了啦。
“我不需要他来保护!我是他的妻子!不是情人!”
修斯先生耸肩无谓,给奥黛丽女士倒上一杯热茶。
“你们结婚了吗?”
“没有!”
“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
“你们有合法合理的宗教家庭仪式吗?”
“没有!”
“你们像是动物一样发情,和动物一样进行交配了?”
“没有!”
修斯先生捂着脸,不知如何对答。
他想换个话题,把话题引回列侬情报局的机关要务上。
完成任务的条件分三步。
第一步,为餐厅的两个军人小哥做蛋糕。
第二步,请奥黛丽女士和军哥哥喝啤酒。
第三步,和军哥哥展示自己的魔术才能。
首先从做蛋糕开始。
“奥黛丽,我们要往前看,那两个小哥都是米特兰军籍出身。”修斯先生指着餐厅两位促膝而谈的年轻军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岁的模样,“他们来自格林县(樱花王都的卫星镇),祖上是贵族,他们的爷爷打过国境保卫战,是一位英雄。他们也会成为英雄,不如你忘了奥罗兹,从他们里选一个,宪兵队就再也不会来欺负你了。”
修斯先生需要两位军人做保荐,一位情报机关的要员审查,才能进入米特兰的军略系统。
奥黛丽去看那两个小哥,心中琢磨着,这两位军哥哥长得是好看,心中自然会浮想联翩。
修斯先生带着奥黛丽来到军哥哥身边,和两位军人打过招呼。
“朱可夫。”
“嗨!修斯老师!”
“裴罗庚。”
“你好!修斯老师!”
这两位军哥哥长相相似,是一对兄弟,哥哥叫朱可夫,弟弟叫裴罗庚,都是芙蓉大学的留学生,回国以后相继参军,为了米特兰的北伐事业献出年轻的血。
修斯给两位学生介绍着奥黛丽女士。
“这是酒吧的老板娘奥黛丽,都认识一下?”
两个军哥哥站得笔直,朝女人鞠躬,朝老师敬礼。
修斯又说:“她有个好朋友,在情报机关工作,名字叫奥罗兹。”
哥哥朱可夫立马接道:“是奥罗兹大尉!我听过他的名字,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弟弟裴罗庚添油加醋:“哈!老板娘你可别被大尉骗了,他是大骗子!芳心纵火犯!”
……
……
远在北国列侬,在芙蓉城。
奥罗兹刚从生死时速的追捕中逃脱。
他逃进了一间旅店,带上两个女伴,好好睡了一晚。
“Greatday!”
到了清晨,和女伴们挥手道别。
“再见了!亲爱的玛丽和露丝……”
两位女伴抓着被子,朝奥罗兹吐口水,想破口大骂。
奥罗兹惊慌失措,穿上裤子和鲜红的穗花袍。
“对不起!我记错了?是我记错了!玛格丽特?肖?哦!你们北方人的名字真难念!难道是奥黛丽?”
……
……
“事实就是这样。”修斯给奥黛丽女士和两位军官倒上啤酒。
在一张大圆桌前,几人谈起战争时,脸上都有期待的神情。
喝完了酒。
这两个军人的论调一致。
“弟弟,按照现在的进攻路线,我们可以在四个月内,到芙蓉城的鸡血石王座前喝一杯列侬土产葡萄酒。”
“哥哥,是的!我们要去立功,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冲锋枪,有装甲车,还有大炮。”
修斯先生越听越不是滋味。
他的祖国穷得连装甲车都没见过。
他将大蛋糕推到桌前,和客人与老板娘畅谈开怀,放声大笑。
讨论着他的祖国列侬该如何体面的惨败,讨论着战败国的赔偿条款,讨论着亚米特兰如何收复八百年前的失地。
从两个军人小哥眼中,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关于侵略者应有的自责。
从老板娘的眼里,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道德层面上的怜悯与慈悲。
他们拧作一股绳,像是军民一心,都为了战胜之后的时局与政策做打算。
大蛋糕就像是列侬的土地,在刀子面前分而食之。
哥哥朱可夫突然想起来。
“哦!修斯老师是列侬人对吗?”
“是的。”修斯答:“我是土生土长的列侬人。”
朱可夫可惜可叹:“那修斯老师,我能给你做保荐,让你去军队里服役,别担心兵员审查的流程,我的爷爷是将军。”
弟弟裴罗庚像是喝醉了一样强调。
“对!我的爷爷也是将军!”
奥黛丽酒过三巡已经神志不清,她打开留声机,放上黑胶片,从中传出摇摆舞的轻快节奏。
兄弟两慌了神。
在米特兰王都放摇摆舞,这是要挨上一斧的罪过!
他们是军人,更不能这么做!
奥黛丽笑着,跟着音乐唱着,摆弄着腰肢,挥着双手,让男人和酒迷了心。
“来吧!跳起来!哥哥们!跳舞呀!”
这是奥黛丽失去情人的第六十天。
她等了奥罗兹太久,等了那个芳心纵火犯太久太久,等到月经来了两回,排卵期带来的发情效应与内心躁动不安的生理需求,让她变得放荡而失望。
她在两个年轻力壮的才俊面前尽情展示着自己的舞姿,虽然有点土。
确切来说就是很土,毕竟这是全民娱乐,连农民都能简单学会的舞姿,只要扭扭屁股,动动腰肢,上半身的妩媚多情和下半身的风骚腰臀都会露出来,变得下流且开放。
像极了你在短视频里看见的网红脸搔首弄姿的舞蹈。
——重复强调一遍,我并没有贬低什么东西,我在阐述当时发生的事情。
很快,军哥哥就让酒精和甜食冲昏了大脑。
他们加入了这场舞蹈,口中讨论着,脑中想象着,一切一切都在幻想,幻想着战场上的烽火狼烟,幻想着战争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修斯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他在列侬的历史书上见过战争的形态,战争的样貌,决然不是这些年轻人能理解的。
他进入以太空间,在时间静止的这点空档里,看清了两个军哥哥的部队所属,又把兵员编号一一记下,把两人的手记本和任务记录,军训课程都抄好。
收集完情报,他的初步工作完成了。
接下来他得去对付另一项工作。
离开以太空间,修斯先生听见嘈杂的敲门声。
宪兵队换了一拨人。兵员面露笑意,像是抓住了痛脚,抓住了奥黛丽女士的要害。
“哦!我们收到举报,有人在跳摇摆舞?”
修斯先生点上一根烟,不等他主动上去攀谈。
在场的两个米特兰军哥哥,加上米特兰的土财主酒吧老板,齐刷刷地指向修斯这个列侬人。
哥哥朱可夫满脸冷汗。
“是他。”
弟弟裴罗庚连忙附和。
“是的,是他!他叫修斯,修斯·普莱斯,是列侬人。”
奥黛丽紧紧抓住两兄弟的手,一只手抓一个,一长一幼,两手都要抓。
“就是他!他在我店里放摇摆舞!”
修斯先生的打火机刚把烟点上。
他想,奥罗兹这个情报员不在米特兰,显然是在执行任务。
这条路走不通了,得另寻他法。
“是的,是我。”
在酒吧门前。
修斯戴上手铐,看着酒吧的招牌。
他念叨着安达卢西亚的古老寓言。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念叨着故乡的妻子,念叨着故乡的乡巴佬学生。
“——当黑发黑眼的鬼神再一次回到圆桌前。”
第三章 人中龙凤
在以勒城国有一句俚语。
叫做“朝神像扔黄油,会有好事临头。”
亚蒙神恩教的起源地原本叫做以勒教皇国,它依靠神权凝聚了一大帮神国的子民,又将信仰变成信用,把信用变成货币。
以勒城国中,最初的硬通货币就是黄油。
信众朝神像扔黄油,给教会捐钱缴课,祈祷好事发生。
……
……
在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刺杀案发生以后。芙蓉城里的权贵们人人自危,贪腐成风的爵爷们有了请辞回乡的念头——碍于唐仁皇帝在战时的强硬手段,民众的战斗热情,这些官员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在岗办工。
他们的脏手收敛了,不再敢打战时工程款的主意,胆子变小了,只知道为死去的“同胞”而伸冤叫屈,雇佣文人写手给报纸写稿投信,希望早日把刺客抓住。
一切都只因为一个人。
一个不知名讳的神秘人。
他的传说在王庭乐师的口中广为传唱。
他是黑发黑眼的鬼怪魔王,不论是众目睽睽之下,或横街杂巷之中,只要他想取你性命,你是在劫难逃。
他是亚蒙在世的神灵化身,不论是穷苦患病,或者受到强权的压迫,只要他想帮你翻身,你是鸿运当头。
有人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当矿业协会的会长暴死于讲台之上,不过十来天的时间,整个矿业的运作程序重新回到了工人联合会的技术骨干手中,利益产出则直接交给皇帝亲自分配。
当海军参谋死在玉岩酒店的宴席里,仅仅两天的功夫,森莱斯就和列侬签订了新的战时双边贸易协定,列侬的火炮军费窟窿由白鸥峡湾的通行关税慢慢补上。
这一回,王庭的爵爷失去了实业的殷实地基,手里的资本在无形中化为国有,变为国用,构筑国体。
这一回,王庭的爵爷贪享财富就会失去生命,项上人头朝不保夕。
他们的父母大多与先帝有裙带关系,他们的儿女大多和朝臣是联姻夫妻,他们自己就是皇帝的党羽。
他们明白,这一次自己会流血,会失利,甚至会死。
但是——绝对不会进监狱。
这不是宣判罪行,也不是****。
报纸上不会有正面明确的报道,警署和检察院也不会对他们的死进行备案。
这是皇帝默允的一场谋杀。
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呢!
有人死了!——就会有芙蓉大学的工业高材生,有出身贫寒的学子顶上产业的骨干岗位!
有人死了!——就会有贪腐集团被连根拔起,紧接着便是芙蓉科研院团队紧紧站稳脚跟!
这一回——他们都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一个幽灵,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西大陆的列侬苔原上游荡。
整个列侬在战争前夕几乎要分裂,要发生内战。
代表权贵阶级的少数人雇佣兵员,开始扩充私军,保护自己。
但他们的对手不是工农,也不是游商,更不是来自国外的某某人。
——而是他们自己。
按照以往来算,列侬的人均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由于落后的医疗环境和严酷的气候,使得婴儿的出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它本来就是个地广人稀的国家。
——现在小部分贵族爵爷居然要在打仗的时候扩充私军。一副要谋反的意思。
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他们的雇佣兵大多有两类身份。
一类是国王卫戍部队的正规军来做兼职,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王权,保护王都。
一类是列侬陆军中淘汰下来的残次品,他们大多身上有伤病,年龄大了,退役退伍。
于是非常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国都的防务工作里,军队的军饷有一大半让这些爵爷担下,伤病残兵老兵的医疗费用和养老问题又丢到了爵爷的脑袋上。
唐仁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第二天就出台了新的《兵员法》,把军人的地位硬生生拔高了一大截,采取终身雇佣制,从出生到劳动,从婚姻到生子,从治病到丧葬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这份法案甚至没有送到两院议会接受裁定,唐仁私自把玺印盖上,以至高的皇权一票通过。还把这张法令文书送去报刊,让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佐以大皇子的一束头发,用血亲的死让国仇家恨变得血淋淋的——皇帝要强军,要报仇,所以不容别人来质疑。
唐仁当了八年皇帝,这皇帝做得越久,就越觉得老祖宗唐宁真是高明——如果没有这至高的皇权,恐怕唐仁活不到今天。
整个芙蓉城乃至列侬全境的五万余兵员,三十万户兵员家庭都开始趴在雇主的背上磨牙吮血,吃地主家的粮食,娶地主家的丫鬟,这种日子再过上一百年,恐怕地主家的土地和房产都得改姓。
可能有人会说,这样是不是太残忍了?
回头想想小罗德,想想埃里克,想想芙蓉矿业的爱德华,想想马瑞士官,想想李大山这头奶牛猫,再想想所有在强权和地租面前痛哭流涕的公民与奴隶。
这笔账已经开始清算。
在二月二十日清晨。
森莱斯与列侬的东北联盟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工人运动。
各个乡镇、县城乃至大都会的工人社团集会所挤满了人。
由财政部与研学会主办,军事情报局与工业工程局协办。
他们不举旗,不喊口号,不说生产目标。各个矿区工区派出先进的生产代表,各自进行着学术思辨,展示着自己的工业技术和招牌商品,把老底都交了出来。
人人都知道,头上悬着一把看不见的刀。
握住刀子的有两只手,一只手来自列侬皇帝如刀削斧凿的改革热情,另一只手来自北约军队的强兵坚炮。
这场思辨持续了整整三天三夜。
辩论留下的论文和工业技术碰撞出来的火花由一本本书籍,一张张报纸,尽数收录在各个城市乡镇乃至聚落的图书馆里。
它的内容包罗万象。
人事和组织、行政与财务、技术和预算、风险与赔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和分工、入厂与出厂、运输和应用等等等等。
彻底将人与物,资与产,信与用结合到一起。
在第三天黎明时分。
陈先生终于从掉线状态回来了。
这些日子里,他不光要和米特兰的间谍特务生死相搏,配合情报局保护皇帝唐仁的人身安全,还得和情报局下属的秘密警察以及宪兵队作对。
前者很好办——看得见的敌人从来不算麻烦。
陈小伍对待这些敌国的间谍,就和刺杀名单上的一个个名字一样,找出来,能活捉就活捉,捉不到的就地正法。
后者很难办——看不见的敌人是心腹大患。
秘密警察属情报系统管理,大多情报员都有自己的一套眼线爪牙与情报网,这些爪牙就是另一种隐形警卫员,和宪兵队的性质一样,充当着检举告密的角色——他们手中的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非常致命。
对军队来说,宪兵队这种军人警察是向皇帝打小报告的臭虫,他们不打仗也不干活,每天用检查纪律的借口,向军队讨要好处,如果舞弊贪腐成风,这支部队就是绝对的害群之马。
对人民来说,秘密警察是最恐怖,最可怕的人。
他们可以巧立名目,诬害无辜者,以手中的举报之权力,向任何平民家庭讨好处。
比如一个秘密警察看上了某家的闺女,那么就能污蔑这个家庭藏有敌国的禁书,有通敌叛国的嫌疑。
紧接着就是威逼利诱一套流程。
正常的家庭在这番折腾之下,父权社会里扮演父亲角色的一家之主自然会把女儿卖掉。
在上一章回中,你已经看见了米特兰的宪兵队是如何合法抢劫的。
在前文中也有对列侬的宪兵队如何欺压咖啡摊店员的详细描述。
我们尽量缩减篇幅,不说废话。
小伍现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奥罗兹,这个神秘的亚米特兰间谍。
一个是秘密警察,他们手里的权力必须加上一把锁。
小伍把难对付的秘密警察留给了阿明先生。
毕竟阿明先生以前是法外仲裁官,对付这些恶霸,他最在行,他那对孩童一样傻白甜的眼睛,一眼就能把坏家伙的心思给摸透了。
至于奥罗兹——Oroz这个人。
在离开玉岩酒店之后,小伍跟着这个杀手一路从皇后大道踩着楼房瓦顶,追到王都的城墙。最终还是跟丢了。
他只有一把木梳当线索,梳子上留着向日葵太阳花的香水味。
他沿途找了无数个路人,找了都会十四个香水工人和贵妇人去问,只能勉强问出一个香水的品牌名称。
它来自安达卢西亚,一个沿海的南方小国。
香水品牌的名字叫Zoro,但这家公司的主业并不是生产香水,而是生产皮具,香水只是公司老板玩票性质的副产品。
毫无疑问,对方的反追踪反潜行和反谍报能力都非常强,稳健谨慎心细如丝,和那副张扬浮夸的做派完全不同。
此时此刻,陈先生坐在皇后大道的神恩会石雕花坛下。
他没有做任何伪装,连一副面具,或幻形魔药都没用。
让他如此胆大妄为招摇过市的理由很简单。
爵爷嘴里的刺客,在口口相传之后变成了黑发黑眼的魔鬼,并不是他伍德·普拉克的肉身。
他蹲在石雕花坛前,只是为了等一个新的刺杀目标。
芙蓉城有三家赌场,赌场的营生不光是赌博,还卖鸦片,有少部分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可谓三俗全沾。
产业代理人身后的老板,是参议院的一位伯爵,名字叫裘德洛·埃里克西亚。
为了方便,我们就叫他老裘。
这个老裘是谁,为人如何,长什么样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算半个信徒,今天他会来到神恩会做讣告。
陈先生要杀死他。
皇帝也要杀死他。
杀死老裘的原因很简单,在征兵动员时,老裘作为参议院的议员,提出一起议案,彻底把皇帝惹毛了。
——这赌场老板要军队里开设娱乐室,要有军人俱乐部,要让军人学会赌博,理由是勇士都需要冒险精神。
这是第一条,是重罪
——赌场老板还要给军队推销一种魔药,叫做【六盎司黑月季】,它的主要成分是右旋甲基苯丙胺,是一种手性分子药物,也是冰毒的旋光异构体。翻译成白话现代话,就是不折不扣的毒品。
小伍知道这种东西,在二战时,不少轴心国的军人把这东西当做必备的军需品,日军给这东西改了个名,称作“觉醒丸”。
这是第二条,是死罪。
所以说,这个老裘是谁长什么样品性如何根本就不重要。
重要的是,老裘马上要死了。
皇帝要烧了鸦片工厂,让工人的娱乐活动从赌场和大烟的深渊里爬出来,哪怕犯罪率上升也没关系。
午时三刻,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候。
小伍已经准备好了,刺杀目标按时登场。
老裘带着两个门童,一对安保,从皇后大道西侧的旅店出门,往神恩会的教堂去。
其中一个门童离开队伍,跑到神像面前祈祷,将兜里的黄油狠狠砸到神像的脸上。
小伍好奇,也不明白以勒城国的俚语与风俗。
“你拿黄油砸亚蒙大神,还要求它替你办事?”
门童的声音细弱,显得稚嫩。
“是的,这是以勒的风俗。”
小伍又问:“你要求它办什么事情?”
门童:“我希望世界和平。”
小伍:“很遗憾,孩子,世界和平不和平,从来都是人说了算,不是神说了算。”
门童:“那就让裘德洛先生死去吧。”
小伍好奇:“你想让他死?”
门童点头:“我希望他能死去,我的女伴,我的工友,都是受他迫害而死,我喜欢的人,不喜欢的人都为他打工,他喂给我们毒药,他用筹码发工资,让我们这些荷官酒师门童和数学家去对付赌徒,每个月赢来双倍的筹码,才能拿到属于自己那一份薪水。”
小伍:“是人中龙凤的做法。”
门童抿着嘴,用洁白的衬衫袖口擦眼泪,领结让泪水给打湿了。
小伍起初不以为意,等到门童做完祷告,抬起头正准备离开。
——小伍这才看清门童的样貌。他的内心如遭雷噬,眼神变得极度谨慎。
门童面容青涩,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脸上却像猫咪一样长了漂亮的胡须。
“喂!”
在片刻之间,小伍就做出了应对,他的左手按住亚蒙的羊头雕像,一触即走,朝着老裘的队伍狂奔。
“喂!你站住!”
他叫唤着,大声呐喊!
门童回到队伍里,经过一列广告栏位,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变得面目全非判若两人。
这个门童,就是奥罗兹。
只经过一张广告木牌。
门童的身高像是旱地拔葱,硬生生长出二十厘米,原本偏小麦黄的发色在刹那间变得血红,头发跟着身高一块疯长。
奥罗兹脱下领结,用领结绸带绑住头发,紧接着揭开不合身的小衬衫,将衣衫绑在腰间,露出里边的网衣和透气的紧身背心。
原本宽松的工装牛仔裤变得紧致,裹住奥罗兹先生紧俏丰满的臀。一双圆头小皮鞋胀紧开裂,让宽大的脚掌挤成了碎片。
他轻声呢喃着。
“JackPot。”
对狂奔而来的陈小伍,以指为枪。
身后的魂威在闪闪发光。
芳心纵火犯提剑纵跃,几个呼吸之间就将十来个卫队兵员绞杀割喉。
它像是一团复杂的钢铁,四肢头颅躯干都由大齿轮和钣金件组合而成。
在这个魂灵身上,能看见许多黑桃符号,就像是扑克牌中四国之王。
“Biang!”奥罗兹的持枪手势扣动了扳机。
小伍两眼瞳孔微缩,他感觉到了……
感觉到身后的神像上,那一块黄油里包裹着肥皂形状的异物。
于此同时,小伍扣下了起爆按钮。
亚蒙大神的羊头人身像炸得四分五裂。
巨大的爆炸声带着冲击波和气浪,将这块“黄油”掀上半空。
它在空中发生了爆炸,雷管爆炸之后,从柔软的油脂中迸发出以百计的碎铁菱,洒在皇后大道的沥青马路上。
奥罗兹抓来老裘,一剑捅穿了毒贩子的脑袋。
隔着十来米的距离。
陈小伍掏枪指向奥罗兹的脑袋。
“你杀好人,也杀坏人!到底想干什么?”
奥罗兹扔掉老裘的尸首,掂着剑,赤着脚,一步步往陈小伍这头逼。
“上一回,我走得匆忙,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黑头发的情人。你叫什么?”
“陈玄穹。”
“你是东方人?”
“我从星界来。”
“为什么你帮列侬人?”
“我的肉身在此出生、长大,以后还得落叶归根。这笔债我要还。”
“说得好!”
砰——
不过五米的距离,在面对面的开阔射击环境下,小伍不可能失手。
可是,他射失了。
子弹从奥罗兹的头颅穿了过去,直直地打在商铺的玻璃柜里,把小神像展品打了个粉碎。
是的,就这么穿了过去。从奥罗兹的头颅穿脑而过。
没有伤到奥罗兹的脑组织,在小伍开火之前,奥罗兹的脑袋凭空长出了一个两指有于的坑洞,就像是女人的耳洞那样自然,长了一个脑洞!
奥罗兹站稳脚跟,不再往前。
“你喜欢用枪来说话吗?”
陈小伍:“那得看对象。”
紧接着他继续扣扳机,把剩下的五颗子弹都送了出去。
往对方的大腿,肝脏肾脏心脏打。
无一例外,这些弹头像是融进了血肉的泥沼里,穿身而过。
空气中弥留着膛管散出去的硝烟味道。
奥罗兹伸了个懒腰,许是觉得小伍的手段和试探过于无聊。
“我杀的都是畜生,要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不论这个人是哪国人。”
小伍收了枪,子弹对奥罗兹来说没用,任何物理层面上的伤害都没用。
对方就像是学会了乾坤大挪移,肉身已经变成了一块随意拼接融合的果冻,能对各种各样的攻击做出反应调整。神经反射速度快得不像人类,甚至能捕捉子弹的弹道。
“你真的是人类吗?”
小伍已经开始怀疑对方的种族了。这个世上不止有人族,还有通过手性分子和特殊仪式降生的魔鬼。好比巴风特这头黑山羊。
奥罗兹的呼吸变得急促,仿佛叫人点破了心思,面色潮红,像是与七年之痒的恋人阔别重逢。
“你想抓住我吗?陈玄穹,我的身份是米特兰中央情报局的特派人员,我的任务是在这片土地上尽可能地搞破坏。
不论好人还是坏人,是机关政要,我都会杀。
我想,只要把列侬的高官要员杀个干净,这场战争就会提前结束,战火会让新的邪物诞生,横尸遍野血肉成泥的战场会变成魔鬼的温床和育婴室。
只要我杀得够快,士兵枪口里的子弹,传令官嘴里的命令,大后方的指挥部发出去的电报,它们的速度跟不上我的剑!
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有没有可行性?”
陈小伍双拳相击,性感炸弹应召而来。
“是人中龙凤的做法。”
第四章 拳击外交
在四国交界之处,在格林雪峰的山顶。
有一座魔术学校,它沿用加拉哈德的名讳,表达出来的意思,叫贤者之杯。
传说中贤者之杯是整个加拉哈德星球的起源,是七位神祇的根,是万事万物的本质,也叫【物质】。
大卫先生所著的《圣杯往事》里,主人公和范克里夫一开始为了寻找部队而游历四方,后来他们放弃了虚无缥缈的短期目标,开始寻找故国,寻找印象中实际存在的东西,可惜故国也灭亡了。
最终,《圣杯往事》的主人公决定寻找圣杯,寻找神话。
在书中提到——贤者之杯可以赐人永生,这位主人公认为,只要自己活得够久,哪怕千万年上亿年的时间过去,总会有一个相似的“故国”可以让他落叶归根。
抛开这些不谈。
在加拉哈德魔术学院里,有一句俚语。
这句俚语的完整通译如下。
“礼拜天看太阳,日曜日藏宝剑胆。”
“礼拜一看月亮,月曜日时乳虎狂。”
“礼拜二看荧惑,火树枯枝老龙蟠。”
“礼拜三看佘备,葵花叶有寒潭霜。”
“礼拜四看岁星,东方木来西方用。”
“礼拜五看长庚,金星婺女斗含光。”
“礼拜六看元都,农神磨刀向擎羊。”
这七句俚语是魔术学院给学生留的魔术窍门,也是周一至周天的神祇特征,又通过不同星曜神祇来决定手性分子的基本特性。
一个人通向星界需要触媒,这些触媒就是魔鬼在三维宇宙中的肉身,任何魔术师都逃不开这一环。
只有带着魔鬼的部分肉身作为媒介,魂灵才能到达对应的星界,直面内心的恐惧之后,交出一部分对称的器官,满足手性分子的基本特质,才能获得使用魔术的资格,成为魔术师。
此时此刻,小伍不明白对手的魂威特质到底是什么。
从第一印象来看,奥罗兹的魂威【芳心纵火犯】像是一具合金铠甲,不出意外的话,对方侍奉的神祇是金曜日的值日神——天后芙莉葛。
这位神祇主管婚姻与生产,是大神奥丁的妻子。
金曜日也代表另一位魔鬼,传说中芙莉葛诞下了十二位子嗣,都是女孩儿。
她们代表语言、仁慈、礼物、诡计、爱情、称赞、诺言、真实、质疑、保护、聪慧以及信使。
其中关于最后一位女儿的信使特质变成了妖魔化的神话。
因为芙莉葛天后在生下信使之后,就不再生产,神话绝育。
信使从此变成了魔鬼的化身,也是不幸的开端,邪恶的征兆。
这位信使在加拉哈德神话中被描述得非常怪异。
她的头颅由齿轮与钟盘组成,她的五官粗犷而妩媚,她的四肢都是钢铁,她有一颗火热滚烫的熔炉作为心脏,她是风的使者,为天后传达旨意,从人间带消息回到天上的传令官。
她使人间不再有谣言和欺骗,不再有战乱与疯狂,每个人都过得小心翼翼,生怕这位信使将消息传到天上。
后来人们在信使来到人间时,将她后脑上的表盘拨动,扰乱拖慢了信使的送信时间,于是信使留在人类的国都,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告密魔鬼。
和巴风特一样,她也有名字,叫做季默瑞。
小伍步步为营,与奥罗兹僵持时回想着列侬王立图书馆里的魔术资料。
眼前这个魔术师的能力,肯定与魔鬼季默瑞脱不了干系。
皇后大道发生了一起血案,他们的时间都不多了,要速战速决。
小伍摸不清对方的底细,只能用肉体去侦查试探。
在太阳经过第三街和第四街的楼宇时,在奥罗兹眼中,阳光恰好透过列侬王国的国旗杆,直射进自己的眼睛里。
就在这个瞬间,小伍动了。
他像是一头矫健的猎豹,两臂抱驾护着脑袋,像是一颗出膛的炮弹,抓住对方眼中刺目的那道光,那个破绽,性感炸弹火势熊熊,紧紧贴着宿主的腰脊后背,在小伍的腋下伺机而动,在做攻击守势的同时观察敌人的姿态。
是的,时间不多。
小伍想着——
——要在这里分个胜负,对方能改变自己的肉体,能任意改变年龄,就像是拨动时钟表盘那样轻松。
如果在这里放跑了奥罗兹,小伍他也别想回到尼福尔海姆了,他得时时刻刻跟在皇帝身边。
他使着神击圣格的组合拳,和魂威同时作联动协同,把浑身的本事都使了出来,不做任何保留。
明晃晃的刺剑来了!
它来的那么快!那么突然!
用个奇妙的比喻来形容,就像和姑娘约会吃饭看电影去酒店的最后环节,在脱衣服时,衣领里冒出了一根钢针那样。
它令人胆寒。
在小伍作引手去测试距离,垫步很稳定,腰肢传递力量的感觉很棒,但那口轻剑,在他眼里就像是突然消失,突然又出现。
他离奥罗兹还有两臂的距离,就是这点距离,让他寸步难行。
与兵刃接触的一刹那,他化拳为掌,十根肉指卯足了劲力,要拨弄揉碎刺剑的力量。
奥罗兹一击未果,脸上的表情也从戏谑变成凝重,紧接着没有半点迟疑,两人在试探的第一回合还未结束时,这神秘的红发男人对着敌人的腰肾脏器使出狠厉的踢击。
尘土飞扬,令人眼花缭乱。
只在短短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拳脚功夫撞出七八记脆生的雷鸣。
小伍由双手抱架化为箝羊之姿,两腿踩着小碎步往奥罗兹的剑脊后缘挤。
轻剑的剑刃窄而薄,他要用换伤的方式来拿到战果,至少得碰到奥罗兹的身体!必须要用拳头来查清对方肉身的秘密!
随着金铁入肉的声音响起。
奥罗兹两眼失神,为小伍的果决而感到惊讶。
手中的轻剑如热刀过牛油一样割开对方的皮肉,触及坚韧的经络骨骼时,像是深深陷进了泥潭里,再难进半分。
不等奥罗兹用转腕翻花去扩大小伍大臂的伤口,他才发现对方的血肉正在快速愈合!像是一头野兽,狠狠地咬住了剑!
小伍:“让我好好看看你!”
两人近在咫尺,彼此的呼吸声,从皮肉中渗出来的汗水味都闻得到。
狠厉的撑捶轰在奥罗兹的太阳穴上。
在这个瞬间,小伍感觉下腹让人狠狠蹬了一脚。
他满眼的不可思议,仿佛无法理解这种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为什么?
——距离很近了,近到完全伸开手臂都很困难。
——我能挥出这一拳,几乎是抱着手臂脱臼的觉悟逆力而发。
——我明明用肘关节护住了心口和下腹,早就有了提防。为什么奥罗兹能用脚尖来刺蹬我的弱点?难道他的腿变短了?
可惜,小伍没有时间去确认这件事了,他的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了奥罗兹的头颅。
在腹部中招的那一刻,轻剑应着反冲的力道,像是一头残忍的雕鸟往小伍的手臂上带下一块血淋淋的肉。
性感炸弹抱着小伍两腋,带着宿主在皇后大道的马路上翻滚,身体狠狠地撞上人行道的路基,瘫痪在地。
小伍猛然翻身,想再和奥罗兹纠缠一番。
可是,对方已经不见了。
赶来的宪兵队和城防卫戍军将马路围了个水泄不通,还有不少看热闹的踮着脚,要把魔术师之间的对决看个清楚。
现场拉起了警戒线。
小伍捂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右手的伤势在性感炸弹的催化下愈合,嗅着手性分子的味道,朝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去。
一个熟悉的背影钻进人海中。
奥罗兹就这么当着他的面,改了一副面孔,变得苍老,几乎要变成入土的年纪,变成胡子花白的一头老猫。
紧接着,他对小伍挥了挥手,笑出满脸皱纹。
“再会了!情人!”
小伍读懂了这句唇语。
他这才稍稍明白【芳心纵火犯】的能力。
不论是男人、女人、青年、老年、幼年、壮年。
不论美丽、俊俏或妩媚或青涩。年少或年长。
只要符合情人标准,奥罗兹都能做到,能化身为【芳心纵火犯】。
他/她的能力是改造自己的肉体,包括年龄和性别。
从刚才奥罗兹对枪弹的超常反射神经来看,那种超然的大脑,可谓变态的动态视力,就是依靠改造脑部结构来完成的。
小伍的拳头也应证了这点——
——当小伍使撑捶轰中奥罗兹的头颅时,奥罗兹的剑让小伍的大臂咬住,无法躲闪,可是在那一刻,小伍感觉自己打中了一团弹性十足的胶球。
在那个时候,他看见奥罗兹的头颅像是刚出生的婴孩,骨头是软的,像是没有发育完毕,简直匪夷所思。
“你能改头换面……”
小伍爬了起来,使着轻捷无常的身法,往暗巷的矮楼爬。
“不知道能不能变成动物或者植物。”
他捏着一只蜜蜂的半边翅膀,感受着蜜蜂旺盛的生命力,带着他往目标的方向去。
——另一头。
奥罗兹混入人群之匆匆离场。
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去找点乐子了。
对他来说,在芙蓉城的生活就应该糜烂而奢侈。
毕竟故事里都说,侠客要有侠客的样子。
今天要去找几个姑娘呢?
他想着,从胡子花白的老头变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
伍德·普拉克一模一样。
他站在杂志社的大玻璃门前照着镜子,对自己的新容貌十分满意。
杂志社里的小记者抬起头。
玛格达·佩洛西在心肺复苏的边缘疯狂试探,她又见到了自己魂牵梦绕的情人。
奥罗兹先生朝这位女士微笑着,也不知道该用哪种方式搭讪,毕竟玻璃门的隔音效果很好。
他没发现,自己的后脑已经长出了一朵大波斯菊。
花朵在他的头皮下深深扎根,是小伍在花坛收集来的种子,用拳头轰进奥罗兹的脑袋里,现在种子已经发芽了。
这朵花儿就像是风骚的头饰,也不会引人注目。
它吸饱了血,在性感炸弹的催化作用下疯狂生长,在冬日万籁俱寂百花枯萎的寒风中,飘出浓郁的花粉味道。
不一会儿,就有一只蝴蝶光顾了奥罗兹先生的后脑。
这让他看上去更加浪漫,更加像个情人了。
玛格达迫不及待地主动推开杂志社大门。
她喊:“伍德……哦不!陈先生!陈先生你怎么来了?”
奥罗兹:“刚巧路过。”
玛格达欣喜若狂,伸出了手。
奥罗兹是个自来熟的家伙,非常主动地上前握手。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
一把冰刀狠狠捅进了他的眼睛。
玛格达拔出刀子,完全进入了战斗状态,眼神如冰。
“陈先生绝对不会和我主动握手——”
“——他也不会刚巧就来看我。
他墨镜一戴,谁也不爱。”
第五章 羖羊与盘羊
在尼福尔海姆有一句俚语。
它是这么说的——
“盘羊饲雪,光中之光。”
“羖羊角斗,王中之王。”
早在一万年前,盘羊和羖羊这两支牛科中的羊属亚科羊族动物,就进入了人类的圈地,成为受驯的牲畜。
尼福尔海姆作为北地的原声土著游牧民族,一直流传着这句简约但不简单的俚语。
它的意思如字面所述。
前半句说——
——当北地的风雪天气来了,盘羊敢冲进雪原寻找雪水下的植被果腹,是北地雪景之中的漫天白光,是好事中的好事。
这代表盘羊的毛皮鲜亮,已经和雪景融为一体,猎食者也很难高效率地追捕它们,这是上好的绵羊种。在冰雪天气下,盘羊愿意主动跑上雪原找食,为来年的垦荒播种做完了犁地的工作。
这个宗族聚落也是尼福尔海姆酋长国的光中之光。
后半句说——
——羖羊在圈地牧场中决斗,留下优质有力的后代,能够成为交通工具的动力来源。
如果有羖羊角斗,那么这个宗族聚落的族长,就是尼福尔海姆酋长国的王中之王。
这段古老的寓言传到今天,就变成了另一个意思。
羖羊和盘羊经过驯化育种,变成了黑山羊和白绵羊。
它们各司其职,在部落的牧场中扮演着基础劳动力和农产品的角色。
一个拉车,一个产奶。
一个割肉,一个薅毛。
高热量的肉食能为人体提供大脑思考时耗费的巨额能量。就像是睿智的父亲教授孩儿如何生存。
乳制品则让“裸猿”这个民族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就像是乳母一样,赐给孩儿一副梆硬的骨头。
牲畜动力的车辆让游牧民走得更远,不像马匹那样娇贵,能把极寒地区的族民送到最近的县城都会,进行基本的贸易活动和求学。
薅出来的羊毛变成了身上的毛衣,也活化了每个尼福尔海姆白毛人的双手,幼年时的纺绵手艺与针线活,让他们的大脑更加活跃。
可以说,除了强枪利炮和富饶的土地以外。裸猿是西大陆演化最为完整,最先进的人种。
他们的语言天赋在驯兽的过程中得到了高度开发。
值得一提的是。
羖羊与盘羊的叫声是不一样的。
黑山羊的叫声是——
【Maaaaaaaaa!】
白绵羊的叫声是——
【Baaaaaaaaa!】
为了和这两种生物沟通,他们绞尽脑汁去认爹认娘,把顶级掠食者的尊严都丢下,试图寻找一种东方的神秘力量,用道教文化里的天人合一来进行沟通。
比起西大陆的其他人种,他们口中的神,不是任何周一至周天的魔术神祇。
——而是裸猿自己。
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八百年来的每一个日日夜夜,他们都将生活当做神祇在凡间受苦受难的挑战。
他们记得唐宁·列侬是如何把祖先赶出丰饶的草原。
他们也记得唐宁赐给他们的天降宝礼——这场试炼本身的含义。
在极南之地,在安达卢西亚流传的寓言,由唐宁的史官说给世界另一端的裸猿听时,意义变得完全不同了。
——历史面临巨大变革之时,魔鬼用它的力量在大地上降下死亡与灾祸。
在片刻的沉默之后。当黑发黑眼的鬼神再次降临圆桌,大帐的乳宴前窃窃私语,他将留下一笔财宝。
……
……
让我们回到芙蓉城,回到太阳报业的杂志社。
在时代广场的铜雕之下,人与魂威做着无声无形的对峙。
玛格达面色凝重,在这场冗长而复杂的决斗中,她难去思考前因后果。
——眼前这个魔术师是谁?
——为了什么目的而来?
——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人用伍德·普拉克的皮囊招摇过市。
用着自己馋得流口水的那副身子行骗劫色。
用她魂牵梦绕的男人,扮着一出滑稽戏。
在玛格达的眼里,这就是死罪。
深冬时节,阳光有种疲软无力的感觉。
它照在奥罗兹先生的头发上,照出那一朵鲜艳的大波斯菊。将芳心纵火犯的钢铁之身映出极光一样的碧蓝之色。
眼眶里的冰刀消融化解。
奥罗兹现出了原形,他像是让这记突如其来的攻击给捅穿了心,大脑变得一片混沌,利器进入脑组织时他已经做足了防备,然而头部突然变异带来的副作用就是神智失常——他进入了短暂的脑梗型眩晕中,整个人都变得摇摇晃晃的,供血不足带来的综合征让他两腿发软,差些倒在铜雕下。
玛格达观察着敌人的姿态,同时也在观察敌人的魂威。
拥有完整人形的魂灵,是玛格达女士远不能想象的可怕对手。
同样作为魔术师,她赐给星界的手**官只有一副纤纤玉手,魔鬼墨丘利或奥丁大神甚至没有告诉她,【魂威】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她能支配调动的东西,也只有两个手掌容积的水分子。
当做冰锥或冰弹投射出去,冲击力比不上子弹,初速不过百米每秒。
用肉眼观测辅佐之下,它的精密度也比不上光学仪器,护住心口和咽喉已经是极限,勉强能改变火器的弹道。
像石匠会里的索尼娅老师所说,索尼娅老师出卖眼睛,成为了金曜日值日神天后芙莉葛的双眼——在她的眼中没有谎言。
她看不清正常人的肉身,只能从魂灵的光谱来分辨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修斯先生为爱人感到莫名愤慨的原因也是这个——索尼娅看不见爱人之间彼此的肉身,眼中永远都只有【真实】。
索尼娅老师还说过——魔术师有强弱之分,而玛格达本身就属于那种不愿出卖肉身器官,也没有什么超然能力的魔术学徒。
再看奥罗兹先生。
除了不够【手性】的心、肝、脾、肠等等器官,魂灵已经拥有了完整的人形,何况他的能力就是改变肉身的物理形态。简直和神话传说中会变形的妖怪一样。
他离魔鬼只有一步之遥,只要他对魔术本身的使用手法日益精进,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可以替换更改,连大脑皮层的记忆区块都可以替换革新,完完全全变成另一个人。
唯独有一样东西是无法替换的,那就是大脑的下丘体,它是人体最复杂的高级神经中枢,必须每时每刻保持原形,奥罗兹的魔术精密度再高,也无法触及这片领域。
玛格达还摸不透敌人的底细,但她知道,自己很弱,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奥罗兹的对手。
刚才那一刀子捅进了敌人的眼眶,可是对方只是摇摇晃晃地晕了过去,连血都没流几滴。
她看着奥罗兹摇摇晃晃的身形,心中诞生了巨大的恐惧。
她不知道仰慕暗恋的爱人到底惹了什么麻烦,此时此刻,她却深刻地意识到这个敌人有多么可怕。
芳心纵火犯以金属色的性感嘴唇亲吻着奥罗兹先生的脸庞,那副钢铁组成的魔女之身,由齿轮表盘嵌合绞扭凝聚起来的头颅上,魂威后脑的指针正在慢慢回转。
它将奥罗兹的生理时间往前挪移,往几天之前推。
奥罗兹的肉体一阵抽搐,眼球和部分脑组织的损伤在魂威的调令之下变得十分活跃,他的脸换了一张又一张,变回了那副小胡子眯眯眼的乐师模样。
“哦!小姐!见到你很高兴!”
奥罗兹已经忘记了自己受伤的事实,在改变大脑结构的同时,也改变了海马体和皮层区块的记忆。
“我是第一次遇见你吗?”
他甚至忘掉了自己是如何受伤的。
“你看起来真可爱!对我来说是天赐艳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二月十五号,对吗?”
玛格达惊疑不定,她拧着眉,抿着嘴,手心已经全是紧张的汗液,她不知道该如何回话,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眼前的男人实在太过怪异了。
冰刀染血之后就落在地上,已经化成了一滩赤红的血水,在干冷的冬日里,变成了时代广场青砖上的一块不起眼的污渍。
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像是什么都没看见。
一切正常得有些诡异,让玛格达恍然失神,仿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觉。
她的大脑在运转,在思考,试图排除一个个错误答案,想找出对方魂威的真实能力,想出对应的策略。
但她掌握的信息太少了……
于是乎,她回想起伍德的行事风格。
如果遇上处理不了的对手,要避实击虚,迂回试探。
她面对着一个难解的题。
【今天是几号?】
这个答案可能事关她的生死。
如果答错了,那么对方腰上的剑——那柄看上去没什么威胁,轻飘飘软绵绵的轻剑,很可能会变成她丧亡的元凶。
“我和你认识吗?”玛格达变作一副嫌恶的表情,像一座冰山:“先生,请你自重。”
她选了个正确答案。
奥罗兹轻挑食指,像是想起了什么。
“哦!原来是这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呀……”
午后的阳光照在奥罗兹的身上,影子投在地面,刚好盖住玛格达的高跟鞋。
玛格达当着复读机:“对,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那真是太好了!”奥罗兹一拍手,满脸的欣喜:“那么小姐!敢问芳名?”
玛格达:“没兴趣告诉你。”
奥罗兹摇晃着大帽子,欠身施礼。
“我的名字叫Oroz!来自安达卢西亚……”
玛格达想回到报社里,想躲在社长的身后,想报警,她的语气如冰。
“没兴趣知道。”
奥罗兹抓耳挠腮,在多情的天性驱使之下,又想到了另一个办法,他不会随随便便放走这么个靓女。
“安达卢西亚的男人都像是发情的绵羊!女士!可我不一样,你看我俊美吗?你再看看!你看看我性感的小胡子,我是天下独一份的完美情人,只有我能配得上你的容貌!”
他不由分说,使着轻快的步伐,挡住了杂志社的大门。
玛格达躲不开了。
“我要工作……”
奥罗兹摇了摇头。
“我有万贯家财,如果你愿意!~我能让你下半辈子再也不用工作。”
玛格达又说:“我爱我的工作,胜过爱男人。”
奥罗兹立马换了一副脸孔,换成了女人模样!
他变身的过程如川剧变脸,只在瞬间完成。
“现在呢?如果是女人呢?我是个魔术师,你想要哪种美,我都可以做到!”
玛格达横眉冷眼:“你对我纠缠不休是为了什么?!”
“我想和你约会……”奥罗兹指出重点:“我想和你谈谈过去和未来,想知道你身上微弱的手性分子代表什么,想明白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之前,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失去意识了。”
是的——
——奥罗兹想知道的就是这些。
他在身体完全康复时,就明白自己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在他面前的陌生女人,是个半吊子魔术师。
他不相信这个弱者能伤害到自己的大脑。
这不符合常理。
他得搞清楚,让自己受伤的人到底是谁!
至少从第一印象来看,奥罗兹先生对玛格达有很高的期待值,对方的样貌和身材是个理想的情人。
玛格达双手护抱:“你一直都是这么搭讪的吗?”
奥罗兹煞有介事地敲着重点。
“只对你!如此热情!”
他的面孔变幻连连,观察着对方的神情,如果女士眼中有半点嫌弃的意思,他就立马换下一副面容,直到对方“顺眼”为止。
很可笑的事情发生了。
当他遵照记忆,在情人节刺杀案发生的当晚,把脑中那副伍德·普拉克的面孔换上去。
玛格达皱紧的眉头稍稍有些松懈。
这让奥罗兹抓住了一点马脚——他内心不太敢确定,毕竟这张脸算是高地人种眼中的大众情人,也不能说明,这个女人真的和那个神秘的对手有关系。
为了确认这一点,他心痒难耐,像是嗅到了腐肉的饿狼,紧接着对玛格达穷追猛打。
“女士!容我请你喝一杯咖啡,来时代广场的咖啡店叙叙旧。我觉得我们肯定有话要谈。”
玛格达将计就计,不打算避嫌,也不打算逃跑。
眼前的魔术师身负异能,这张变化万千的脸,能让这个危险的家伙到达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毫无疑问,从目前收集的信息来看,伍德·普拉克是奥罗兹的敌人。
情人的敌人,也是玛格达的敌人。
——为了伍德,她愿意拼上性命。
试着去了解他,掌控他。
然后找出办法,杀死他!
魔术师是个头衔,头衔之下还有智人的种族身份。
只要对方会病会死。
那么她就有胜算!
在这场暗处的求偶之舞,热烈的弗拉明戈背后,藏着无数杀机。
他们离咖啡摊只有两百米不到的距离。
玛格达思前想后,像是被对方的热情所打动。
“魔术师嘛?”
奥罗兹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
“对,我们都是魔术师!是一类人!你去过加拉哈德吗?四国交界的魔术学院?我从小在那儿当勤杂工,跟着武术院的院长学习技艺,立志要当一个豪侠!”
谈及理想,奥罗兹像是一头展示翎羽的公孔雀。
“你说你的工作胜过爱情,你像个记者,女士,可惜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尊敬这个职业,记者从来都是为民伸冤的榜样。”
巧舌如簧,直达肺腑。
玛格达指着咖啡摊,不说废话。
“走吧。”
一路上,他们谈着彼此的事,尽量将话题往对方身上引。
奥罗兹恭敬有礼,给女士引路。
“你觉得我这张脸怎么样?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玛格达:“还不错。”
奥罗兹敲着响指,从腰包中掏出响板,差些要给女士跳起一支热烈的舞。
“对了!我脸熟吗?你以前见过这张脸?我想我们很早就见过了,女人看爱人的眼神,就像是她们化妆包里的口红色号一样,特殊得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玛格达:“很早就见过了。”
奥罗兹抽出轻剑,挽着剑花!在那一刻起了杀心!
“他与你相识?是你的朋友?”
玛格达:“不,他上过报纸,像个傻瓜。”
奥罗兹怅然地笑出声来,紧张地看着四周,生怕路人投来异样的眼光——他可不想就这么暴露身份,能登上太阳报的人,都是名人。
他立马收起剑,温顺地像是一头绵羊,生怕被人看见了帅气的脸。
奥罗兹又问:“他为人如何?”
玛格达变得非常主动,拉着奥罗兹先生坐在咖啡摊前,等待侍应生。
她笑出了声,形容着伍德·普拉克。
“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第六章 恋人
在安达卢西亚的金椰港有一句俚语。
它叫做“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
我相信你肯定会好奇,为什么这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词会传到加拉哈德来。
因为钻石骗局的成功营销案例,也给了星界的客人牟取暴利的灵感。
金刚钻本身由单纯的碳分子组成,和其他碳族的兄弟一样不分贵贱,是石头、玻璃、石英、水晶、钻石。
钻石除了漂亮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不知不觉中,它经由钻石商的营销手法,变成了爱情的代言词。
在广告中,在戏院里,在一个个国王与王后的求婚戏码之中,藏在一朵朵玫瑰里。
一开始,人为它赋予了爱情的价值。
紧接着,又有钻石富矿国与游商合作,在大学进行钻石至上的价值观宣传。数之不尽的女人还处在女孩的年龄,就会以昂贵的钻石来衡量男人的价值。
再后来,军阀把钻石矿脉当做重要的筹码,与军火商进行交易。游商将这些碎钻批为劣等品,将自己研磨加工的宝钻分三六九等,按照不同的价格售卖。
再然后,商人花招尽出,为了保住库房里堆积如山的石头,为了稳住它们的价格。推行一套繁杂且冗长的切割工艺与宝石学技法,需要昂贵的加工成本来为石头的价值奠基。
他们是评判钻石对错好坏的裁判,也是市场中竞争售卖钻石的选手。
在西大陆,几乎所有国家的中产阶级家庭的认知中,潜移默化地将钻石融入了婚姻的一环,变成了繁衍生息的必要条件。
——从来如此,便对吗?
奥罗兹坐在茶摊的小桌旁。
“我为你准备了这个。”
两掌合十,如信徒一样虔诚。
紧接着,他张开双手,从手心冒出一颗璀璨耀眼的宝钻。
“这是魔术……”玛格达小嘴张成了O形,眼里有惊讶。
“是的,就是魔术。”奥罗兹信心满满,他自认为没有女人能拒绝钻石,将手中的宝物扔到桌上,像是扔垃圾一样,“你喜欢,就送给你了。”
“送给我了?”玛格达装作一副吃惊的样子,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您真是太客气了,这么贵重的礼物——”
她语气一变,变得冷漠又残忍。
“——我家里一抓一大把,石头不要可以捐去灾区,奥罗兹先生……哦!不对,这东西扔去贫困地区人家都嫌累赘,不能吃,也不能喝,拿去换钱还会惹来杀身之祸。”
紧接着双手互抱,扶着眼镜,等着奥罗兹的下一招。
两人坐在桌前,享受着午后慵懒闲散的下午茶时间。
奥罗兹面不改色,收回了桌上的钻石。
这颗石头原本是他骨骼的一部分,通过芳心纵火犯的精密加工,碳元素在高压环境下重组制成,也能顺利地回到他的身体里。
奥罗兹先生靠着一身的骨头,一身的钻石骗来不少女人心,用物质攻势辅以花言巧语是他的拿手好戏。
可是,玛格达表现得非常冷静。
这让奥罗兹有些失望,不过他不会气馁,一个训练有素的情报员,有千百种手段能让任务目标吐出情报。
他现阶段的首要反潜任务,就是查清芙蓉城里的黑发魔鬼到底是谁。
“我们直入主题吧。玛格达女士。”
玛格达:“你知道我的名字?”
“你的记者证上写着呢。”奥罗兹倚在靠背上,显得悠闲自在:“我看得清清楚楚,不像其他小傻瓜大笨蛋,连女孩子的眼睛都不敢去看。”
玛格达给奥罗兹倒上咖啡,动作谨慎小心,手不抖心不慌,一言不发。
奥罗兹:“我对你很感兴趣。”
玛格达:“我也对你感兴趣。”
奥罗兹:“是吗?”
玛格达:“是的。”
两人言语中藏着针。
奥罗兹明知故问:“你是个记者,今天怎么有空来陪我喝茶?”
他问的是玛格达有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罪案的消息,在他失忆的这段时间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玛格达装疯卖傻:“我是个记者,但总得有点私人空间,对吗?”
她知道皇后大道的杀人案,也知道鸦片赌场的老板是怎么死的,来不及去寻访,心里有了答案。
奥罗兹指着自己的脸,指着伍德·普拉克的肉身,接着问:“你的这位朋友,还在芙蓉城吗?”
玛格达接着答:“我再次纠正,他不是我的朋友,只是上过报纸。”
奥罗兹:“你采访过他?”
玛格达:“这和我们的约会有关吗?”
奥罗兹:“当然有关,我得搞清楚我心仪的对象曾经有过几个男人,这些男人都是什么人。”
玛格达端起咖啡。
“你不如和他去谈一场恋爱,这样简单直接。”
送去嘴边,轻轻一抿。
放回桌上,杯口留着口红印。
奥罗兹听了玛格达女士的训斥,假作尴尬,实然有一种甜蜜感。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种失礼的问题,一般的村妇早就提着扫把要把他赶出门了。
这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于是乎,奥罗兹变了一张脸。
变成了玛格达·佩洛西的模样。
一模一样——
——不论是身材,体重,或毛发。
奥罗兹耸肩,故作嘲弄。
“你说得对,用这副皮囊去见他,爱情的种子一定能开花结果。”
玛格达喉头的咖啡还没吞下肚,忍着喷吐而出的怒意,压下暴躁疯狂的心情。
她笑了出来。
“奥罗兹先生,你的本事真是出神入化。”
她内心如坠冰窖,手掌结了一层汗液的凝霜。
只是去想一想,这个魔术师顶着自己的一张脸,一副身躯,能干出什么事情来?
如果奥罗兹变为石匠会的骨干,又会发生什么?
如果奥罗兹易装为唐仁皇帝,这个国家又会面临什么?
光是想到这些事,玛格达也为伍德捏了一把汗。
她像是在照镜子,自己的动作和姿势,仪态与神情,奥罗兹模仿得惟妙惟肖,彷如一人。
“我是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奥罗兹言之凿凿,像是传销窝点的高级骨干,“我是你的完美恋人,你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份爱意呢?”
玛格达吞下那口咖啡。
奥罗兹跟着喉头鼓动。
玛格达端起杯盏。
“干杯。”
奥罗兹跟着照做。
“干杯!”
玛格达举杯与之相碰。杯盏里热气腾腾的咖啡溅了出来,溶到对方的杯子里。
奥罗兹吻上杯缘唇印。连嘴唇的形状都是一模一样,与印痕完美契合。
在这个时候。
玛格达:“你还是变回去吧,我喜欢之前那张脸。”
奥罗兹谨遵女士的命令,变回了伍德·普拉克的样子。
他刚想开口,却感觉有口难开。
他的表情开始变化,变得古怪。
从一开始的淡定从容,变成满头冷汗。
从那份潇洒自然,再到腹痛难忍。
他看着杯盏的口红印,保持着警觉,调动魂威为肉身做自检。
他感觉自己吞下了穿肠毒药,食道和胃已经开始溃烂。
他张开嘴,惊恐地看着喉咙中冒出来的热气。
肚子里的那口咖啡,已经沸腾了!
“奥罗兹先生。”玛格达踢开椅子,退到街边,与魔术师的双手保持着绝对安全的距离,“你是个情场老手,应该知道,最毒不过女人心。”
“你……对我……下毒?”奥罗兹再难开口,他的喉结和整条食道已经让滚烫的开水蒸熟,声带和器官受了伤。
玛格达一手虚握,操纵着敌人喉结到胃袋的那点咖啡液,让水分失热时散发出来的蒸汽与能量均匀地涂抹到每一个地方。
“不,我对魔药学只有一知半解。也不知道该如何杀死你,你敢喝下我碰过的水,代表你有赴死的胆量。”
这个小女人十分记仇。
特别是感情债。
“每当看到你这张脸,就让我感到愤怒!”
玛格达咬牙切齿,紧紧盯着奥罗兹扭曲的表情,心中莫名有种施虐的快感。
“为什么你这么自私!普拉克!什么都不愿意告诉我!你到底是真的死了?还是假死?你跑去哪儿了?你他妈倒是开口说话呀!”
奥罗兹先生大汗淋漓,决然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能使出如此狠毒的手段,他竭尽全力调配着身体里的蛋白质,要给受损的器官打补丁,在强烈的呕吐感下,他感觉一部分胃酸透过食管的坑口,和组织液一块往肺里去。
他开始产生剧烈的咳嗽,抓心挠肺两眼发红,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玛格达依然在喋喋不休,像她的母亲一样,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蛇蝎心肠。
“为什么我要为你干这些事呢?普拉克?看看这个怪物!他的胸腔里灌满了沸腾的咖啡,他居然还能活着!我竟然为了你要和这种东西作战!”
两手紧紧抓着那点水分!
抓住女人一生想要留住的紧致肌肤!
狠狠一按!
噗嗤——
血泡在奥罗兹的襟衣领口炸开,化作漫天的玫瑰花瓣。
芳心纵火犯扶着宿主的身躯,一下下捏着心脏,努力地做自救,在血氧失衡之前,要保住大脑的供血。
魂威刹那间爆发出强烈的求生意识,魔女的钢躯上,头颅的表盘齿轮再一次运转,要将身体调回之前的状态。
玛格达这回彻底没了招数。
她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她眼睁睁看着血泊回流,如时光重溯一样,将奥罗兹的肉身化为完整的人形,原本半开放的伤残胸腔愈合如初,像极了灯塔水母返老还童的能力!
等奥罗兹先生摇摇晃晃从地上爬起来。
他拍着脑袋,还是那副小胡子大乐师的面孔。
是锲而不舍的恋人,是忘记情伤的勇士。
再一次向玛格达女士做自我介绍。
“你好!小姐!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他的眼神率真,以情动人。
“我刚才晕过去了,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吗?情人节就该遇上情人!”
玛格达倒抽了一口凉气。
敌人不可怕,一点也不。
令她感到恐怖的是。
——自己还要杀死伍德·普拉克这张脸多少次?
——还要往肉心上捅去多少刀?
——她头发甩甩,立场摇摆。
“我们不认识!”
伍德的敌人!就让他自己去解决吧!
她这么想着,指着重点。
“从来没见过面!跟你一点都不熟!我今天要去报社上班,我爱我的工作!胜过我的生命!”
这么说着,她刚要离开。
奥罗兹先生连忙拉住了玛格达的手,在一瞬间,玛格达像是炸毛一样做出反击。
奥罗兹的手掌冻成了一块大冰坨,他皱眉睁眼满脸无辜,像是个受欺负的乖宝宝一样,两眼水汪汪的。
“你怎么可以这样伤害我!~我做错了什么呀!魔术师小姐!我感觉不到手指头了……它死了?它离开我了?”
玛格达面对这个怪物时,内心只有恐怖。
——是对魔术的恐怖。
对方的魔术越强,也代表着星界中付出的肉身部分占比越多。
看看这位几乎无法杀死的魔术师,付出的代价是多么重。
她挣开奥罗兹的手,奥罗兹却对她死缠烂打喋喋不休。
这位间谍从一片混沌的记忆中,发现了些许端倪。
桌上的杯盏,两杯咖啡,还有杯缘上口红的色号。
一切都附和两人单独约见的条件。
空旷寂寥的时代广场,除了咖啡店里打工小妹偷懒午睡时,“啵”地一声炸开的鼻涕泡以外,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人。
奥罗兹看见咖啡摊的日历,知道了真实时间,他强调着。
“我觉得我们得约会!”
就像是求偶求爱,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玛格达怒而问道:“为什么我要答应你?”
奥罗兹指着右手嘟着嘴:“我下半辈子就靠这爱人活了!现在你把它给冻坏咯,我得找个新的!”
玛格达捂着脸,眼中盯着奥罗兹脑后的大波斯菊,心中盼着伍德能早点来救场。
“就这一回!”
第七章 无名的骨头和伤心流浪汉
大卫·维克托曾经创造出一句俚语。
叫做“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这个大卫·维克托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寻血猎犬。
可能你会疑问,为什么一个已死之人能有这么多戏份,这个人到底写了几本书,又对这个故事来说有什么意义?
此人的生平事迹用线来描述是一座山峰,用面来写明是一副油画,用详细的介绍来阐述——
——他生于一八五零年,父亲是工人革命战争中落草为寇的土匪,母亲是个娼。
他的父亲老维克托死于梅毒,因为没有忠贞的爱情观。
他的母亲是没有名讳的奴隶,死于一次货物运输。
他自己一个人长大,为了活下去,在未成年时就干了不少成年人干的事——酗酒、吸烟、杀人,唯独没有男女之事。
大卫先生一直认为爱情是危险的,致命的。
它像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且是用不等价的商品和劳动力做交易,男女之间表现出来的求偶倾向就是商品的外包装,而婚后生活的劳务与责任就是劳动合同上标注的服务业需求。
在强盗和劫匪的黄金年代走向衰败,大卫先生开始改行写书,占星算命。
他是个艺术天赋非常厉害的苗子,但在这个年代,不能只靠着纸笔来保护自己。
他依靠书籍去发声,去撰写自己心里的故事。
包括依然在连载,没来得及完结的《龙的罗曼史》,大卫先生一共写了七本书,每一本都是权贵眼中的畅销佳作,百姓心里的奇幻名著。更是年轻人心中的主角标杆。
某种意义上,大卫·维克托为西大陆的所有教师做完了伦理道德课程的工作,是他告诉每个年轻的男男女女该如何用一颗主人公的心去生活。
他重要吗?
他当然重要。
光是他说的这一句——
“——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大卫先生讲这句话的原意并不是贬低女性,或抬高男人。
他在描述着一个客观事实,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遇上露丝大法官之前也遇见过不少女人,在这个时代,大多女人都遵照求偶的天性,会主动选择配偶,把自己挂牌售卖,卖的东西千奇百怪,卖的癖好难以启齿,卖来卖去,逃不过一身好皮囊。
他遇上伍德·普拉克之前也遇见过不少男人,在这个时代,大多男人都想挣脱兽性,想要变成自由个体,拼了命歇斯底里,脑袋里的想法别具一格,不过最后在钱面前,也逃不过低头妥协的命运。
对大卫·维克托的故事来说。
爱这个词汇实在是太昂贵了。
他当初和小萱说。
“我没有妻子和孩子,没有这些累赘,没有牵挂,也没有拖后腿的人,我能一门心思去搞艺术。”
除了收钱杀人以外,写书就是他的终身事业,是他自己的追求。
故事到了这里,我们回到为了大卫·维克托先生为列侬留下的遗产里来。
在芙蓉城,为了纪念大卫先生,时代广场有一位热心读者为这位已故作家开了一间酒吧。
它的名字叫【无名骨】。
它出自大卫·维克托撰写的一本小说。
名字浅显易懂,没有任何门槛。
叫做《无名指》。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隶为了追求上层社会中的富家小姐,如何出卖灵魂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身为奴隶,在一场劫案中救下了女主人公的性命。
他没有索求什么东西,把一把枪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女主人公。
两人约定,一定要相爱,一定要结婚。
他们走上了艰难困苦的求爱道路。
男主人公要跨越两三个阶级,要完成奴隶身份到平民,再到贵族的蜕变。
他拼了命地完成奴隶的矿业工作,又拼了命地完成公民的铸铁造模工作,再拼了命地去完成权贵代理人的产业经营工作,在书中浮夸又离奇地经历之下,在作者安排的强运和天赋之下,这个主人公成功地进入了上流社会,来到了富家小姐身边。
他跨越了三四个阶级,差不多完成了几代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可是这还不够,非常遗憾的是,他所爱之人也和他一样,是个非常刻苦而努力的女人。
这个女人同样也在跨越阶级,从一个普通的骑士家庭的小女儿,花费几年的时间,摇身一变,成为王国司法部公爵身边当红的金丝雀交际花。
他们偶尔聚会时,讨论的事情,脑中的想法好像隔了几百年,隔了好几个时代一样。
这个故事的结尾说不上喜剧还是悲剧。
大卫先生的,男主人公为了继续跨越阶级而奋斗,一次次拒绝领主的联姻提亲,朝着更上方看,是一个暖心的励志故事。
女主人公也是这样,她与男主人公订下婚约,却没有停止向前,在通向王庭内阁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即将面对后宫选秀的提名,在皇后与皇帝之间翰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对天生认真而倔强的金童玉女该走到一起。
但是大卫先生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结局。
他在故事的结尾干起了老本行,去书写他最擅长的劫匪,描绘一出银行大劫案。
男女在银行久别重逢,时间紧迫容不得人迟疑半分。
在刀子和火铳的威逼下,他们砍去发福而肥胖的无名指,将钻戒交给劫匪买到一条性命。
女人出卖了肉身,割下头发,交出缠在头发上构造精致的珠宝头钗。把藏在银库的权贵们指认出来,都出卖给了劫匪。
男人出卖了灵魂,为了挚爱,他跟着劫匪一块蒙面,当做劫匪的万用人质混淆城防军的视听,干着收集赃款的事。
在前文中,他们辛辛苦苦劳碌了十年,在一场劫案中顷刻间灰飞烟灭。
尾声时分,这对男女骑上马,朝着东方跑,朝着日出的方向,为了脱罪而逃命。
匪徒只给他们留了一把枪,一颗子弹。
一切回到了原点。
如果男人杀死女人,能回去向权贵邀功领赏,洗清嫌疑。
如果女人杀死男人,能回去向王庭坦白从宽,嫁入皇室。
他们手里捏着断指,心头长了一块倔强的骨头。
——绕了那么大一圈,这才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什么财富或权势,而是这座门当户对男女般配才能成婚的城市。
夕阳下苔原上,就在两人互视而跪,一把枪中——
——戛然而止。
在【无名骨】旅店,酒吧的一楼吧台。
奥罗兹先生如此说:“我特别喜欢大卫先生写的故事,非常的真实。”
玛格达女士谨慎答:“你读过他的书?”
奥罗兹比着食指,心神向往:“每一本都看了,深得我心。特别是对劫案场景的描写,对血肉和枪弹的描述,那种死气沉沉大祸降临时,每个人的神态和临场反应,写的和真的一样,真令人不得不怀疑,大卫·维克托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些事。”
玛格达从伍德口中听过寻血犬的故事,此时此刻听见这个说法,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地报以微笑。
“是的,就是这种真实感。”奥罗兹反复强调:“如果一场戏剧里只有美好的,令人开心的,大团圆之类的东西,那一定是个残缺而遗憾的故事。它不完整,和残疾人一样,失去了手脚,不能听或不能看。”
玛格达挠着头,酒吧里没多少人,毕竟在战争前夕,国家已经实行了禁酒令,现在只能买到牛奶了。
奥罗兹先生展示着不同的求偶手段,试图从文艺这条路上得到女方的共鸣,切入的手法十分熟练。
“你也喜欢大卫先生的书吗?”
玛格达摇摇头:“不,我不喜欢。”
奥罗兹立马跟着附和:“是的!我也不喜欢!太残酷了!”
玛格达怼了回去,立马改了口:“我不喜欢他写字的速度!我在太阳报工作,他的稿件到编辑手里审查时,我恨不得把编辑的两条手给冻上,抢来稿子自己看。”
奥罗兹跟着恶狠狠地骂道:“是个拖更狗!该骂!”
玛格达:“你怎么能骂一个死人!?奥罗兹!真是太没礼貌了!”
奥罗兹换上一副笑脸,额头冒着汗,假作擦汗的功夫,端着吧台的橙汁,往嘴里送,想引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他想撬开玛格达的嘴实在是太难了。
他决然不会想到,自己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上了,还可能会死好几次。
【芳心纵火犯】的特性让他失去了回忆,对这个美丽的女子毫无防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敲开旅店的门。
流浪汉看上去无家可归,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还有一枚沾满灰尘的军功章,也认不得是哪个国家或哪个组织的徽章,已经生锈发霉。
这个汉子脸上胡子邋遢,头上有白发,从眼角的鱼尾纹和额头的抬头纹来看,年纪起码有五六十岁了。
不过他健步如飞,看上去身子骨十分硬朗,神态中有种沮丧的意味,是遇上了伤心事。
他二话不说走到吧台,还没等老板说话,汉子已经自己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像是来过酒吧很多回。
他看着身旁的男女,看见玛格达时毫无礼貌地吹着口哨,像是在为对方的身材叫好。
看见奥罗兹那张伍德·普拉克的脸时,流浪汉神色稍有动容,不过马上恢复了正常。
他朝着这对金童玉女问。
“小姐,先生,能请我吃点东西吗?发发善心吧。我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刚遇上了一件令人心痛欲绝的凄惨事,我值得你们可怜,也值得你们花钱。”
奥罗兹一听,笑得嘴角都快裂开了。
这是个机会,女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泛滥,只要照顾好这个可怜人,玛格达也许会像见了流浪猫流浪狗那样,表达出温柔可人的母性一面。
到时候,奥罗兹的机会就来了。
他二话不说,往兜里掏钱。
可是他忘了,忘了兜里的钱都给了他的女伴。就像是忘记奥黛丽,忘记每一个情人的名字那样简简单单。
玛格达眨巴着大眼睛,似乎没有理由去拒绝一个流浪汉的请求,她从兜里掏出绿钞,帮流浪汉买了单。
“先生,你遇上什么事了?”
流浪汉砸吧着嘴,胡子上染了奶渍,干咳两声,有点难为情。
等酒保把饭食扔上桌,流浪汉熟门熟路地朝酒保打了声招呼。
“谢谢,保罗,你的手艺还是这么棒。”
酒保明显愣了那么一下,与这个流浪汉从未谋面,也不太在乎对方的称呼,自顾自地回了厨房。
流浪汉这才和男女攀谈,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
“马上要打仗,小姐,先生,你们要照顾好自己。”
玛格达点点头。
奥罗兹跟着点头。
流浪汉拿着饭勺,一口口慢慢吃,浑浊的眼睛里有泪光。
“我参军以前,认识了心爱的姑娘,从战场上回来,立下功劳,姑娘却要嫁给别人。我刚得到这个消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想我的生活已经走到尽头。”
奥罗兹上去拍了拍汉子的肩膀。
“兄弟,你要往前看,虽然你已经老了,身后是一片阴霾恐怖的景象,但是前方还有无数个姑娘在等你呢!”
这种加油打气的话,流浪汉听来毫无诚意。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看见她时,我看见心爱的人,一样会流泪,一样会颤抖,骨头和眼睛都会出卖我,像是一颗心裂开了。想去缝缝补补,还得扎上几针。”
玛格达不会说安慰人的话,她只想知道这个流浪汉身上的故事。
“先生,你和你的爱人是怎么认识的?”
流浪汉回忆着,轻声呢喃。
“自小时,我是个平民,她是贵族,是个好动的女孩儿,特别喜欢打架,我记得她有一对明亮的眸子,能把我的心牵扯进去。神气凛然又威风八面,经常捏着我的耳朵耀武扬威,在朋友们离开之后,又去亲吻它,和我道歉,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喜欢往房顶爬,是个胆大又心细的人,我时常担心她会跌下,就准备好几张床垫,每天傍晚在楼下的鱼摊木架铺好,在下边准备接住她。
有一天,她真的掉下来了。我练习了无数次,也顺顺利利地接住了。”
流浪汉卷起袖子,朝玛格达展示着手臂上的旧伤,手肘有一块畸形凸出的骨头。
“她终于和我正儿八经地做了自我介绍。”
玛格达还想说点什么,她觉得这个流浪汉不太对劲。
奥罗兹则是不耐烦,因为博取同情心这条路走不通。
酒保喊来老板,要把这个脏兮兮的客人赶出门。
流浪汉一言不发,端着餐盘,和老板陪着笑脸。
“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出去。”
他蹲在门槛,又叫老板一脚踹去街边的人行道。
他骂骂咧咧,牙齿也快掉光,身上的勋章不小心脱落——
——在这个时候,玛格达眼前一花。
不知道什么时候,餐盘里空空如也,摆在门槛旁。
流浪汉带着勋章消失不见,酒吧老板六神无主。
奥罗兹感受到了异常强大的手性分子,浑身炸了毛,像是猫一样弓起身子,假作镇定,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过了许久,奥罗兹终于松了一口气。
玛格达则是沉默不语。
她在石匠会的议会大厅里,感受过这种独特的手性分子,也知道那个暮年流浪汉是谁。
——是修斯·普莱斯。
是情报局要员,皇帝身边的魔术师。
不过她不知道修斯先生身上到底经历了什么,既然修斯先生没有对奥罗兹动刀,那么代表一切都在石匠会的掌握之中。
不过,修斯先生今年才二十五岁,他看上去真的很老了,很老很老了。
是幻形咒的作用吗?——玛格达不由得想到。
奥罗兹一颗心刚回到肚子里,马上酒吧又响起了敲门声。
紧随其后的,还有蜜蜂吵闹的嗡鸣,和殷实的,令人安心的皮鞋踏地的脚步。
陈小伍捏着蜜蜂,终于找到了那朵大波斯菊。
他脱下帽子,露出光头。
满腹怒气,脸色很差。
奥罗兹先生还没发现自己后脑有异,眼神中带着疑惑,盯着陈小伍。
在辨认出对方的脸型时,透过灵视看见小伍黑发黑眼魂魄的那一刻。
奥罗兹还看见了黑漆漆的枪口。
砰——
他在女人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忘掉该如何去对付陈小伍这个难缠的对手,也忘记了控制大脑去躲开子弹。
奥罗兹的颅骨开裂,往后仰倒,两腿几乎要踢向天花板,脑袋先找地。
芳心纵火犯在刹那之间将宿主扶了起来。
玛格达第一时间躲回陈小伍身后,又用好几根冰锥将这个诡异的不死怪物钉在房柱上。
没有任何台词,也没作沟通。
小伍反复扣动扳机,换上子弹。
阿明凑到小伍身边,给小伍递枪送弹。
酒吧的玻璃酒杯让子弹的啸叫震得开裂。
芳心纵火犯手忙脚乱地拨动脑后表盘,让宿主死去活来。
奥罗兹变得越来越年轻,变得越来越有力。
在一次次死亡面前,他想起了不少事,也忘掉了不少事。
他像个纯情的少年,保持着十五六岁的样貌,面对枪口时,他疑惑又惊讶,眼中有凶光。
枪弹对这个机警的年轻人没有任何用处。
小伍只得使上拳头。
那股疯牛惊象的劲一出来,整个酒吧像是台风过境,变得一片狼藉,奥罗兹手里的响板和刺剑打着节拍,在挥发青春期时凶悍猛烈的破坏力和艺术情操。
他们在吧台座椅上下翻飞。
魂威与肉身碰撞之下,整个木制的房屋结构快要垮塌。
小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小子”彻底给按住。
他的躯干让轻剑贯穿,被锋利的刃口开膛破肚,脏器受了绞袭杀伤痛不欲生。
他咬着牙,好不容易记住了奥罗兹轻灵的步法,记住这混小子用响板混淆视听,藏在节奏中的踢击,他几乎要疼得晕过去。
两条手臂像是制服一头蛮牛,紧紧箍着奥罗兹的脖颈。
性感炸弹和芳心纵火犯在大梁上跳着舞,钢躯魔女和羊头怪物分不出胜负。
十五六岁的奥罗兹突然开始痛哭流涕,开始求饶。
“为什么要杀我?我做错了什么?”
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这儿是哪儿?你们是高地人吗?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会在这儿!”
和修斯·普莱斯先生一样,奥罗兹是米特兰顶尖的情报人员,也是顶尖的魔术师。
“求求你了……饶了我吧……还有人在等我回家……我不能死在这儿。”
向魔鬼支付的代价也同样惨痛。
奥罗兹抿着嘴,眼泪哗哗的掉,满脸通红,因为脖颈让小伍结实的手臂绞住,手里的剑也握不稳了。
“求你了,放我回安达卢西亚吧,我再也不敢了,我的爱人还在等我……我不敢了。”
小伍的左手毫不犹豫地按在这头魔鬼的脑袋上,紧接着扣下起爆按钮。
芳心纵火犯跟着猛烈的爆炸,变得四分五裂。
骨片和血肉的飞沫把小伍的脸颊和脖颈划开一道道可怖的伤口。
两人的血肉相融,几乎要化为一体。
玛格达不忍去看,阿明先生眉头紧锁。
小伍立马用性感炸弹治好了奥罗兹的肉身。
他大声喝问:“你叫什么?!”
奥罗兹迷迷糊糊的答:“Oroz。”
小伍二话不说,重复爆破的过程,又是一阵猛烈的爆炸声。
“你叫什么?!”
奥罗兹的头上有了金发,身体不由自主地在模仿着外来基因的特征。
“Z……Zoro……佐罗。”
炸药已经把墙体崩得开裂,无法杀死的怪物已经变得几乎和陈小伍一模一样。
性感炸弹捏着芳心纵火犯四分五裂的魂威,将脑袋上的表盘再次倒转,几乎要转到奥罗兹出生时,刚从娘胎落地时的那一刻!
“听着!”小伍神色严峻,抓着手里的任务目标,“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陈小伍。不是什么奥罗兹,也不是佐罗,你就是我,你的名字叫陈小伍。”
他将这个变形怪扛上肩,对方口中嘤嘤呢喃,像是婴儿一样,双眼中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在渴求知识,像渴求母亲的**。
“是的,我是陈小伍。”
小伍带着任务目标飞也似地离开现场,往芙蓉城的核心区域飞奔。
留下玛格达和阿明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半个小时之后。
在芙蓉大学城的议会厅。
流浪汉坐在圆桌一头,白发苍苍。
“乡巴佬,你在做一件非常残忍的事。”
小伍把奥罗兹扔上桌,语气平静。
“修斯老师,你也在做非常残忍的事。”
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就是修斯·普莱斯。
他们在以太空间里交谈,信息绝对安全,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先不提小伍是怎么想的,来说说修斯先生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修斯苍老的身体来看,小伍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亚米特兰的情报机关非常厉害,修斯先生几乎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在以太空间里倒腾信息,出入军机重地,翻阅书籍和抄录资料。
一路上险阻重重,光是从亚米特兰回到列侬,就得费上不少功夫,一旦暴露,修斯先生面对的是陆空两处的追捕和围剿。
他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这次任务,不论他收集了多少情报,乃至米特兰百家百业的产业信息和军队机密,他还是觉得不够。
这些书信和资料太多太多,米特兰对电话管制严格苛刻,他根本就没法通过电报或电话来转介给中间人,也很难送回列侬。
修斯只能选择用书籍的方式,徒步或骑上活物,使用以太空间的能力,将这些书物一点点打包运回来。
他走了八十多趟,一次来回,就是半年。
在常态世界中,可能只是弹指一挥。
修斯先生在以太空间里,花费了四十来年的时光,当初进入米特兰军队颁授的标兵星辰奖章,都变成了一块锈蚀的顽铁。
如今修斯回忆起伍德·普拉克的样子,都快有点想不起了。
唐仁、伍德、修斯三个人在寝宫时,他修斯说过的话还记得。
修斯大笑:“我以前说,很快我就能结束这场战争。皇帝认为我在说大话,事实看来,我还是挺厉害的。”
在大圆桌旁,放着堆砌如山的书物,放着宝藏。
小伍低声问:“索尼娅老师知道这件事吗?”
“你在开什么玩笑呢?”修斯先生眯着眼,脸上的皱纹也跟着变多,愈发显得苍老:“如果是你,你会告诉你的妻子吗?”
小伍大声答道:“我当然会告诉她,这对她不公平!她有权利知道,谁说她不能喜欢上一个糟老头子?”
修斯摇摇头:“够了,乡巴佬,我这个造型不符合芙蓉城的潮流,太老土了。”
小伍猛地拍桌,指着修斯老师的鼻子。
哪怕修斯老师没有教过他任何东西。
哪怕索尼娅老师也是这样,两个混账。
“你个胆小鬼!你今年多大了?!”
修斯说:“不知道。”
“放屁!”小伍骂道:“你是个搞情报的!不会做任务记录?你在骗谁?!”
修斯想了想,坦诚答道:“七十三岁。”
小伍反问:“七十三岁就不能恋爱了吗!我到七十三岁的时候,应该会比现在更迷人!”
修斯干笑:“是的!你说得对,但是它对我来说太昂贵……”
“我以前和你说过什么?!你把我带到石匠会的时候——”小伍怒目圆睁,眼角挂着泪:“——我和你说,你要多陪陪索尼娅老师,嘴上说爱情,不如握着人家的手好好过日子!”
“你没和我说这句,我从来没听过。”修斯挠着白花花的头发,“真的没说过,一定是你记错了。可能你和你老婆说过。”
小伍咬牙切齿:“那就没说过!但是你也不能这么糟践自己呀!”
修斯:“任务完成了。”
小伍:“索尼娅老师怎么办?”
修斯:“任务完成了,她会平平安安的,能领到一个奖章,还有一笔钱。”
小伍欲言又止。
修斯默不作声。
像是一场瘟疫,巨大的阴霾笼罩在小伍心头。
当初讲的是——
——修斯:“为了胜利,任务必须完成。”
他们都开始变得毫无底线,不择手段。
唐仁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修斯杀死了自己的婚姻。
小伍即将杀死另一个自己。
刚从列侬出发,到森莱斯去参加千金马赛时。
一句【面目全非】已经难去形容这些人与事。
修斯挥了挥手,假作不在意的样子。
“你呢?你把这个间谍抓来,准备干什么?”
小伍拭净脸上的泪,为修斯感到悲伤。
“他的魂威很特殊,能让他返老还童,我不能一辈子都留在列侬,要一个假身来帮助唐仁,来提防这个皇帝。”
等小伍给修斯先生解释【芳心纵火犯】的特质之后,修斯恍然大悟。
“你要给他洗脑,从胎教开始,把他训练成另一个你。”
小伍毫不犹豫:“是的。”
修斯沉思,心中想来想去,未来的时局变动让他变得忧心忡忡。
“你把这个影子留在列侬,是害怕唐仁不肯死?”
小伍答得掷地有声:“没错,我现在帮他治贪腐,给他拉拢盟友,为产业更新换代,让这台国家机器运转得更快更好——如果你是皇帝,你还愿意丢掉皇权吗?你愿意丢掉这个越来越好的封建王朝?愿意丢下自己脑袋上的皇冠吗?”
“把他交给我吧,伍德。你的任务也完成了,该回尼福尔海姆和老婆团聚,我就知道,皇帝绑不住你。”修斯指着圆桌上的奥罗兹:“我没教你的,都会教给他。”
小伍:“我能相信你吗?修斯老师?”
修斯:“把索尼娅带走,照顾好她,等来年春天,如果我还活着,我们会再相见,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小伍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只要索尼娅老师平平安安的,修斯老师就会去完成这个身为恋人的最终任务。
修斯接着为小伍作说明,把未来的课程表都安排好。
“我叫他【盘羊】,而你是【羖羊】,你们分为白绵羊和黑山羊,你们会有一点不同的地方,但大体上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你们的魂威是不同的,都有疗愈自身的特性,这点皇帝不会发现端倪,我会把你的事迹,把你的所作所为都灌输给他。
他能一直为皇帝办事,但任务是由我来发布。
如果他无法完成你的爆破工作,我会教他制作魔药,制作爆炸物,如果皇帝想让他在礼拜六执行必死的任务,我也会利用自己的魂威,为他替换尸体来掩盖谎言。
他要变成悬在皇帝头上的一把刀,随时随地盯着唐仁手里的皇权皇冠,变成工人的领导者,推翻皇权的首要人物必然有他一个。
他是另一个你。”
小伍点头,跟着开出条件。
“我把索尼娅老师带回尼福尔海姆,但我骗不了她,她的眼睛能拆穿谎言,如果她问起你,我只能说你还活着——”
“——那就告诉她,我还活着。”修斯先生颇感无奈:“我奋斗在前线,一直活在阴影里,在为国效力。”
小伍还想多问几句儿女情长:“修斯老师……你真的对自己没有半点自信了?连个老流氓都不敢当了?!我前几天去杀一个怠工通敌的爵爷,他八十多岁了还娶了两房侧室!都是十来岁的黄花闺女!”
修斯骂道:“我是那种人吗?!”
小伍:“你不能是吗?你不可以?!——”
“——去吧!去建立你的世外桃源!伍德·普拉克。”修斯敲了个响指,强行结束话题,两人松开手,从以太空间中脱离出来,“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我希望我的恋人能活到你说的那个时代。”
小伍朝修斯先生深深鞠了一躬。
修斯同样鞠躬还礼。
“新年快乐,伍德,上一回告别时,我忘记和你恭祝新禧,这次补上。”
对修斯来说,一切就像是昨天,是轻飘飘的。不那么真实。
“你也是,老师,我没来得及和你说新年快乐。”
对小伍来说,桌上的假身,会来代替他工作。是他的影子。
在小伍离开之后。
修斯把昏迷不醒的【盘羊】送到天文台的静养室,凑巧的是,他的妻子索尼娅正在露台喝茶。
索尼娅一眼就认出了丈夫。
“你可算回来啦!”
修斯猝不及防,想进入以太空间避一避,可是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妻子眼里,他十岁和一百岁都是一模一样,魂灵的形状和颜色没有任何区别。
他能逃掉这次,又能逃过下次吗?
面对索尼娅时,他感觉自己在面对千军万马。
就像是宿醉晚归的丈夫,等着鸡毛掸子和搓衣板那样。
他压低了声音,尽量让自己颓老的声带不那么丢人。
他提起腰板,让自己的魂灵看上去显得精神一点。
他说:“我马上就得走。”
索尼娅两只绿油油的眸子,紧紧盯着丈夫,像是一头狼。
她问:“你这次走了小半年,不能休息一会吗?”
他答:“不行。”
她问:“你为什么唯唯诺诺的,腰也挺不直了。”
他答:“轻伤不下火线。”
她问:“就没人能替你?”
他答:“这事情没人能替我。”
她想了想,给丈夫倒茶,想去拉丈夫的手。
他避开了,显得很卑微,不愿意肢体接触。
她试探着:“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他糊弄着:“是的,我带了个人回来,和上次一样,也是个乡巴佬,这一回得好好教,是个搞情报的好苗子。”
她追根问底:“修斯!你和我说实话!”
他说着实话:“我说实话,你要和伍德·普拉克去尼福尔海姆避一避,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在战争结束之前,都很难见一面。”
她就这么被糊弄过去了,和她以前的自我介绍一样,不论是能力还是思维模式,都很弱小,很容易就能去欺负她。
“这样呀,没关系!你放心吧!我能适应极地的天气!我会等你回来的……”
“……别说这句。”修斯捂上了妻子的嘴,满是老茧的手掌经受过无数次搬书运货的摧残,再也不如当初侍者打扮那般潇洒自如,“就这一句,别说出来。”
索尼娅:“为什么呀!”
修斯不能说谎。
“我怕,我等不及,这辈子得慢慢过,你说对吗?”
索尼娅看不见爱人脸上的老人斑,只能看见爱人灵魂里的光。
“对!要慢慢过!”
第零章 镜子两端
历史正在发生变革。
从宇宙爆炸的.asxs.。
到熵逆热寂的终点。
起始至闭环,原本是一个完美的圆形。
和字母O一样——直到奥罗兹在镜子前,重新审视起自己的脸。
【这个O有了缺口,从[O]rdinary(平凡的),变成了[E]xtraordinary(不凡的)。】
在狭窄阴暗的审讯室中,一台手摇发电机正在工作。
苍髯颓废的老者拿着两根电击棒,站在“学生”身边。
修斯·普莱斯紧握刑具:“你是谁?”
奥罗兹忘不了梦。
“佐罗……”
【从Z[o]ro(佐罗)。】
电击棒按在奥罗兹的多肉髋臀之间,修斯作为一个精通刑讯逼供的情报人员,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小问题。
【到Z[e]ro(零)。】
电刑带来的生理刺激让奥罗兹下体失禁,腥黄的尿液从塑胶刑服中漏了出来。
他的大脑在颤抖,重复向神经中枢发送着惩罚信号,初春时节,身上淡薄的塑布衣服根本就留不住半点体温,电击的反复刺激之下,他像是一头畜牲,在努力学习如何生存。
哪怕他的脑皮层记忆区块依然倔强,求生本能也会让他选择【正确】的答案。
短暂的电刑结束,修斯扶正了奥罗兹的脑袋,指着镜子里的脸。
“再说一次,你是谁?”
奥罗兹好不容易从翻白眼吐口水神志恍惚的模样恢复正常,他的头发带着股蛋白质焦臭的奇怪味道,目盲的后遗症在芳心纵火犯的治疗下痊愈。
他伸长了脖子,像一头刚学会使用工具的裸猿,把一切看见的,能感受到的信息都如实吐出。
“一个金发人……高地人。”
修斯:“还有呢?”
奥罗兹接着说:“他很瘦,很久没吃上一顿好饭。”
修斯捏着奥罗兹的下巴,往“学生”的脸上盖了一层塑布,眼睛的位置留有两个小孔。
“他叫什么?他的名字是什么?他是谁?”
奥罗兹死死盯着镜子里的人像。
阴冷的灯光照着他的脸。
囚室中,万事万物都失去了颜色。
时间相对静止的环境中,修斯先生还留着很多手段。
“伍德……伍德·普拉克。一个来自星界的魔鬼。”
修斯提上一桶水——是给水刑准备的刑具。
看见水桶时,奥罗兹的身子明显颤了那么一下。
他已经受过水刑的痛苦,知道受刑是什么感觉。
塑布会紧紧贴住鼻腔,水液进入肺部,毛细血管和气管会因为两肺的反复应激而开裂流血,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超凡体验。
他的两眼满是血丝,已经丧失了自主意识。
他死去活来无数次,哪怕失去了脑皮层和海马体的记忆,面部肌肉也学会了怎么躲避伤害。
修斯问:“来说说你的生平。伍德·普拉克。”
奥罗兹透过镜子,看着身后墙壁上的报纸和大黑板。
他将看见的东西一字不漏地念了出来,当做亲身经历。
“我生于西历一八六八年,列侬王国椿风镇人,名字叫伍德·普拉克,二十一岁时死于一场决斗,带着巴风特的血肉作为魔术触媒,进入星界,学会了魔术。”
一开始,他神色紧张。
再后来,修斯先生取出鸦片酊作为镇静剂,打进“学生”的手臂里。
他再也没有半点抗拒,两只眼睛逐渐失去焦点,心脏在过量药物的控制下停跳,紧接着又让魂威唤醒。
反复丧失记忆和强制学习之后。
他继续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我学会魔术,从坟墓中爬了出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我的死因。”
两眼清明,变得冷血无情。
“顺着骷髅会匪帮这条线索,我查到了三个人,伐木工巴克,帕奇医生,还有一个叫达里欧·达芬奇的红发男人,是姐姐的顾工。”
不再是奥罗兹,也不是佐罗。
“我思前想后,这笔仇,得找那个觊觎家产的姐姐去还。”
也绝对不是伍德·普拉克的人生轨迹!
“我提着他们脑袋去法院领赏,可惜法官是我的表哥,他骂我是个弑亲杀姐的畜牲,要我交钱买命。”
镜子里的黑板与报纸,书信和文章,都是修斯先生亲手所写。
此时此刻,奥罗兹照着镜子里所写的故事,念出自己虚构的人生。
“我靠着魔术打赢了这场官司,将椿风镇两个法官送进了地狱,我内心无愧,但身旁的亲人友人已经死得干干净净。”
渐渐地,他接受了这一切,开始感同身受。
“魔鬼在我耳旁低语,我能听见它对我说——”
“——这是奇迹。”
“想要有所收获,就一定得付出相应的价钱。”
“想要扶持正义,就一定要有残忍的觉悟。”
“我不能一辈子都活在童话里,活在一个没有输家的游戏中。”
“我开始后悔,开始丧绝良善的人性,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索尼娅老师。”
“她将我收为学生,送进王都学艺,编入军机处特别行动组。”
“她把王都上上下下的财务大项交给我打理,我为了报知遇之恩,为了保护弱小,为奴隶和人民去争权夺利,哪怕付出生命。”
“我夺走了贵族钱包里的银子,把列侬逼上了战场,变成了战争罪犯。死在电刑椅上。依靠魔术重获新生之后,我改头换面,化名陈小伍,专职情报人员。”
“现在,森莱斯和列侬王国统一战线,和北约全面开战,我是这条独木桥上的引路人,我要开始下一个任务。”
修斯按上“学生”的肩。
“伍德,你还记得你的代号吗?”
奥罗兹点点头,从浑噩难言的状态中醒觉。
“我是【盘羊】。修斯老师,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的脑袋昏昏沉沉的……我遇上什么诡屌离奇的魔术师了?”
修斯面色凝重,把“真相”告诉奥罗兹。
“伍德,你在王都执行任务时,遇上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情报员,这位情报员的手性分子的特质能力是篡改他人的记忆,魂威就叫做芳心纵火犯。他靠着特殊能力化身王庭要员的亲友,和不少权贵的女儿有了男女关系,多亏了你,多亏你提供的线索,我们才把他抓捕归案。”
奥罗兹眉头紧锁,在为王都的安危而担忧。
“老师!这个人现在……”
“已经死了,死因是服毒自尽。”修斯打断道:“我们在他的遗物里找到不少安达卢西亚的民俗土产,不过能从随行语文笔记里看见米特兰用的俚语,他是亚米特兰的间谍。”
奥罗兹这才像放下心,长吁出一口气。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如果这个芳心纵火犯还活着,哪怕关在牢房里,狱卒也会变成他的帮手。”
“是的,伍德,你能这么想真好,我的学生里,你算最谨慎的那一个。”修斯先生紧紧盯着奥罗兹的双眼,想从对方的眼神中窥见一丝一毫谎言的端倪。
奥罗兹紧接着问:“老师,你的下一步指示呢?”
修斯冷漠地答:“我要给你松绑,在下午四点之前,你要赶到恩雅婆婆的裁缝铺,让她给你换一身牧马民的衣服,我们要把你送到森莱斯去,去西线战场。为前线的将军押运军火和军粮,从北向南有两条铁道正在修筑,只要它们通车,西线的士兵能摆脱孤立无援的困境。他们正在受冻挨饿,连一口干净的淡水都没得喝,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死去,他们需要你。”
奥罗兹已经化身为伍德·普拉克的影子。
他的容貌,心理状态都变成了对方的模样。
只有一小部分记忆仍处在痴愚混沌的状态。
修斯给他松了绑,两人换了身衣服,从囚房赶往内阁,从内阁走出皇后大道,在午后阴冷的雨水中,打着伞一路往裁缝铺赶。
距离奥罗兹完全化身为盘羊还差一步。
当修斯先生把这位年轻人交给恩雅婆婆之后,恩雅婆婆给奥罗兹换了身牧马民的行头,领去后门,装进棺材里,送上马车。
马车往火车站走,一路上,奥罗兹蜷在狭窄棺材里,连翻身都变得困难。
他先是听见车轮停转,又听见闹市嘈杂的人声。
紧接着就是几记清脆的鸣枪示警。
他想从棺材中出来,刚要挺身而起。
棺材板让一颗无情的子弹轰碎,弹片把他的脑壳给打得裂开。
他两眼失神,绝对不会想到修斯老师的计划出差错,也不会想到这条路上有伏兵。
他的魂威再一次拯救了他,让他不至于去星界报道。
当奥罗兹再次醒来时,是在森莱斯西部战区的军人医院里。
他睁开双眼,看见肮脏的天花板,身旁老军医正对他微笑。
留声机放着一首亚米特兰的民谣,黑胶片也是军区的战利品。
歌名叫做——
——《平凡世界》。
他偏过头,病房外,一整列军队正在操练射击课,上课的新兵不过十五六岁,大多是童子军。
更远的地方,贫瘠的山体露出石块,北约联军放火烧山之后,经过春雨的洗礼,发生了许多次山体滑坡。
这些山岭已经死了,容不下任何生命。
现在趴在山路上的,除了一些残肢断臂,还有成堆的生锈铁器,大多是铁丝网路障和战车的残骸。
是的,是亚米特兰的战争机器。
光是看一眼,就让人毛骨悚然。
它们像是一头头择人而噬的巨兽,哪怕现在已经报废,在残旧的钢轮和锈蚀的履带下,依然包裹着一层血肉混合的脏污泥巴。
它们的炮管已经炸成了花瓣,从装甲的坑口往里看一片漆黑,是油箱和弹药架殉爆时留下的伤,驾驶员的枯骨无人来领,打扫战场的勤务员都怕染上瘟疫。
“你终于醒了!陈先生!”老军医双手互抱,像是恳求亚蒙开恩,表情兴奋又欣慰。
不光是老军医,整个卫生站小组都躲在门外,隔着布帘往里看。
他们在议论纷纷。
“他醒来了!”
“他终于醒了呀,列侬送来的援兵可算要派上用场了。”
“我们快把将军送去!时间不等人!要他来救命呀!”
“不!不行!列侬来的援兵要粮要女人才肯干活……先听听他要什么吧!我怕救活一个将军,明天连医院食堂都揭不开锅了。”
老军医给病床上的救兵端茶递水,送去一面镜子,为救兵解释着伤情。
“你到西线之前就受了伤,一直昏迷不醒,已经过去八天了。”
奥罗兹接走镜子,看着镜中人的模样。
他变得更加憔悴,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和窗外的童兵差不多沮丧。
老军医接着说:“这个国家的男丁差不多要打光了,还有一些游击队战士藏在城市的废墟里和敌人周旋。列侬的铁路修到大后方之前。我们没有任何兵员和补给。只能靠着这些年轻人……”
他和老军医同时看向窗外。
兵员稚嫩的脸上只有恐惧,教官比他们大不了多少。
这些人都在诵经,背诵亚蒙圣经,手中抱着一本凯恩圣经做防弹护心镜用。
——信仰是无法杀死的。
老军医紧紧抓着奥罗兹的手。
“我们的指挥部在三天之前遭受轰炸,死了两个将军,还有一个重伤不起,列侬的情报人员说,你能治好这位将军,还能给我们带来粮食和钱。我知道这事情对你来说很难办……”
在这个时候,奥罗兹感受到了使命所在。
从来不是小说中所写的佐罗,也不是故事里去歌颂的侠客。
他就是陈小伍,他就是【盘羊】。
现在,我们要叫他另一个名字。
盘羊:“把他带过来。”
老军医手忙脚乱往手术室赶。
盘羊接着说:“把你们医院的院长也叫来,如果可以,这个军区训练场的所有教务人员都喊来,我有话和他们说。我有事情要讲——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
当老军医把伤员带来时,盘羊看见一副伤痕累累的身体。
伤员的身上有多处贯穿伤,在狭窄的堡垒中受到弹片多次跳弹留下的创口和烧痕,血几乎已经流干了。这位将领神色颓然,除了眼睛还有点光,和死人没有什么区别。
盘羊从医疗用具里选了一把镊子,把手腕割开,将血喂给将军。
身体中的手性分子流淌到将军的身体中,芳心纵火犯同时扭转着两人的生理时间。
将军身上多处痂痕伤口变得血淋淋的,不一会就收缩回体内,原本千疮百孔的肌体变得完好如初,原本痛不欲生的体验消失了,一口气顺出嘴,就这么睡了过去。
盘羊则是松了一口气,对魔术的精密操作得心应手。
老军医一拍手一跺脚,变得老泪纵横。
“救星!救星你终于来了!你终于是醒来了!”
盘羊变得怒不可遏:“我要你喊人来,你怎么只喊了这一个?”
老军医捂着头,满脸丧气:“我忘了哇!我这就去!喊他们来做什么?他们也要治病吗?这些教头还年轻,身上没病呀!要是带伤,卫生站要治也轮不到他们,我们没那么多药品和人。”
“你指望一个寡头将军保护你的国家吗?!”盘羊骂道:“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等军区里百来位班长教官聚在广场下。
他们不约而同盯着头顶破破烂烂的旭日旗。
国旗下,远方的山腰上有累累白骨,多是他们的父辈和长兄。
列侬来的战争顾问刚从病房里走出来,看样子和他们差不多,只是会用魔术救人。
盘羊一瘸一拐地走到队伍前列,和这些兵员一个个打了招呼,敬了礼。
——是列侬的军礼,不是神恩教的教会礼。
他手里捏着一块骨头,不知从何而来的。
——无名之辈的骨头。
或许是从卫生处的某个角落搜来的医疗垃圾。
又或许是每一处都有的兵员残骸。
可能是他自己的也说不定。
他扫视着这帮年轻力壮的教官,这些教员每个人都得管好一个班,大约四十到六十人。
他大声说:“我不希望你们把战事当做复仇手段。”
此话一出,群情哗然。
要知道,在他们身后的山旮旯里,躺着他们的父亲和兄弟。
敌人付出的是一堆钢铁和炮弹。
他们付出的却是血淋淋的生命。
“是的。”盘羊接着说:“我重申一次,我不希望你们把战事当做复仇手段。你们是森莱斯王国的士兵。信奉亚蒙,不论是公民或信徒的身份来讲,战事从来都和你们的仇恨无关,战事是一项工程,是收钱办事,讲究效用和成功率。
人民给你们交税纳款,造枪制械,你们保家卫国,这是天经地义的买卖,但用来报私仇,那就本末倒置了。我看得出来——你们大多都想一死百了,抱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的仇恨心。”
已经有不少教员带头举枪,对准了旗台上的盘羊。
军区的参谋大声喝令之下,这些大头兵才悻悻不满地把武器收了回去。
盘羊接着说:“我之所以会来这,是收到了命令,执行命令时,个人的情感与它无关。司令或军长,皇帝或元帅下令时也没有爱与恨,没有复仇或报恩。
你们没吃的,没水喝,没有医用器材,连明天该怎么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我能解决这些问题。
我不是森莱斯人,不会和你们一起喊口号,也不懂你们的爱国心,不是你们的兄弟,不会和你们一起报血海深仇,我希望你们能活下去,活到胜利的那一天。”
原本喧闹而压抑的草场安静了下来,紧张到流汗的气氛也变得一片死寂。
兵员围到班长身边,班长则是盯着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些将监和指挥官,都看着参谋,参谋满头大汗,把希望都寄托在列侬送来的救兵身上。
盘羊举起手里的骨头。
“我不知道它从哪儿来,在医院里捡到的,它的主人甚至没有一副棺材,也没人记得它,它应该是死了。我想你们也会害怕自己有这么一天。连下葬都做不到,连一块墓碑都没有。我把它拿出来,放在你们眼前。”
他唤出魂威,芳心纵火犯的钢驱接走这块无名之骨,扔进核心熔炉,身上的黑桃形状齿轮在旋转,手性分子运作之下,将骨头变成一块黄澄澄的骨灰钻石。
它如一块纯净的透镜,在阴霾的天空下,耀出千分光来。
盘羊高举钻石:“我要你们去收集遗骸,把这些战友的骨头都送回来,我会把它们做成钻石,通过佣兵贸易和军火公司做转介,卖给你们的仇敌,换来枪弹和粮食。
——听上去非常残酷,对吗?
——你们的血肉至亲死去了,在车轮下,在地雷上,在一颗颗炮弹里不成人形,你们甚至分不清谁是谁,那块骨头是属于家人的。
——他们在死亡以后也不能安宁,要变成货物卖给北约。
记得这件事,我的战友们,我要完成我的任务,而我的任务里有这一条,让你们活下来,活到胜利的那一天。至于怎样才算胜利?”
盘羊扫视着这群年轻人,还有年轻人身后更年轻的孩童。
“把钻石从敌人手里抢回来的时候,用敌人的骨头做钻石的时候,就算胜利。”
他很冷漠。
“你们在打一场国土保卫战。”
【从零到一。】
他和伍德一模一样。
“同时,也是复仇反击战。”
【再从一到二。】
已经有人开始行动,一对双胞胎将父亲的骨头,又把战马的骨头送到盘羊手里。
【从二到三。】
参谋扯着嗓门,使唤着这群不听话的,热血上头的新兵,手里的军令状油墨还没干,对上贡骨头的奖惩制度写的一清二楚。
【再从三到万。】
不过两个小时,整个卫生站的广场前庭已经骸骨遍地,蝇虫丛生。
腐肉和碎骨臭不可闻,不少兵员已经吐了一地。
他们的眼里有泪,泪中有怒,怒里带着无法浇熄的火。
他们心中想着,盼着。
这一役从一场大火开始。
如果能打回亚米特兰的本土。
也要从一场大火结束。
让敌人也尝尝毒水,吃一把树叶。
让他们感同身受,看着庄稼和畜牲,看着亲人和爱人活活烧死,试着体会,出卖父母兄弟的尸骸,是什么滋味。
让这些养尊处优,躲在钢铁怪兽里的胆小鬼。
试试淋雨感冒,没有药物就会死掉的恐惧。
【最终,回到零。】
在盘羊手中,地上的骨头越来越少,钻石越来越多。
在和平年代,他们脚下的财富能买下一两个城镇。
满地黄澄澄的骨灰钻石像是一面镜子,千百万个棱面照出各种不同的模样。
他们的眼中有难舍的悲怆,有卑劣的贪婪,有复杂的不甘,有纯粹的狂喜,想抱着钻石当逃兵,想献出骨头换宝藏,想得到盘羊的神力,更多的是,面对魔术师时,又恐惧敬畏,又嗤之以鼻。
盘羊的精神力消耗巨大。
恍惚间,他在钻石海洋中看见无数只闪蝶,在拍打翅膀。
他心中想着——
——修斯老师,你把我送到地狱来了。
——既然这样,那就再让我往更深处看看吧。
——我似乎能理解羖羊的想法了。
——早已化身成魔。
第⑨章 恋人与恋人
在尼福尔海姆的耀西部族,有一句俚语。
它叫做“你又不吃人,为什么要杀人呢?真是太野蛮了!”
耀西部族是一支古老的裸猿民族,经过天灾和病菌瘟疫等等灭顶之灾,现在流传下来的人种又叫耀西古猿,住在芬里尔港东部丘陵的阿尔冈昆地区。
这一支部族在整个尼福尔海姆酋长国中,是不折不扣的食人部落,依然保留着传统食人民族的残忍根性,在争夺猎区时与其他部族的同胞开战,在争斗中,战俘和受伤的族人会变成餐桌上的食品。
这支部族现有四千余人,对尼福尔海姆来说,是一支重要的有生力量,他们身体强壮,经过严酷的食人竞赛,是冰原上的优秀人种,除了思想过于野蛮落后以外,没有什么明显的缺点。
让朱莉头疼的也是这点,这些蛮族虽然不反对皇权,但也没打算把旧习丢下,更没有接触文明社会的意愿。
派出去的外交使节团通常都有去无回,变成了耀西古猿们餐桌上的新菜。
此时此刻,朱莉非常想念伍德小子。
如果弟弟在身边,一定有办法把这帮食人魔驯服。
“想什么呢?小姐?”薇薇挤进大帐,送来一盘烤羊排。
这个胖丫头来了北地,越来越瘦了。脸上的雀斑也变少,粗大的毛孔跟着寒冷的天气回缩,皮肤也像是裸猿一样,显得干燥而苍白。
朱莉捧着烟斗,在帐篷里吞云吐雾。
她心事重重,身为女皇,没有半点养尊处优的架子,和以前不称职不合格的地主一样,也当不好一个人上人,做不了一言九鼎,一呼万应的精神领袖。
她对薇薇叮嘱着:“把肉食留给青壮年,风干了做成腊肉,仓库里还有一点海盐场的存货,到了开春化雪的时候,我们要把高粱种下去。那个时候男人得吃盐吃肉才有力气犁地。”
薇薇嘟着嘴,满腹怨气:“小姐!你来了尼福尔海姆就没吃过一顿好的……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朱莉只是抽烟,盘腿坐在皮毯上,眉头紧锁。
她对薇薇大呼小叫,女皇的架子摆了出来。
“这是命令!”
薇薇让大小姐吼了这么一嗓子,原本昏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清醒过来。
“好的!好吧!”
就这么把羊排给放下了,放在大帐外边,等着寒风将它吹冷吹干。
朱莉又问:“盐呢?!”
“长老不让我碰盐,他要我们交钱……”薇薇小声嘀咕着:“这群裸猿看上去是傻乎乎的,其实心里头精的很,让他们把手头的好处都让出来,别提有多难了。”
朱莉捂着脸,捧起烟斗又猛地吸了一口。
整个帐篷都弥漫着烈性烟草的怪味。
是的。
——她太难了。
一个女皇,想做一块腊肉都得给土著交钱买盐。
如果要用枪来谈判,她得把列侬的五百来号工兵都叫上,每一次都带过去,每个人都配上枪,像是黑帮干仗那样,就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土地、畜牲、衣料还有修筑设施的诸多事项。
吃了多少肉食,征用多少劳力,一项项精算到每个人头上,大小事务都得她朱莉敲定。
她掐着指头算日子,来到尼福尔海姆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除了芬里尔港的码头浅滩,施工造船这点工程以外,整个城市的建设寸步难行,人力资源难以调动,连一个像模像样的首府办公大楼都造不起来。
原因,只有一个。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商品是农产品。
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不论是养殖、种植或畜牧来说,它的生产周期长,而且难以保证产量产出,工序复杂又难去分工,再从预期收入保证想要寻找资本投资,这事难如登天。
朱莉不可能带着三千多头羊和一个有钱人谈判,这不现实。
她能说什么呢?
“你给我一百万绿钞,我用这些羊的肚子还给你一万头小羊羔,在一年之后,我能卖掉羊羔。把钱还给你!”
这种话她能说出口吗?
显然,她不能。
不光是羊羔买卖。
在尼福尔海姆这片荒地上,海产品、木料、药品、化学品等诸多产品都面对着昂贵的运输成本。
在铁路修到列侬首都之前,它们毫无价值。
野蛮人不需要花哨的衣服,也不需要漂亮的房子,购买力低下,纸币流通性差,没有购买消费,就没有消费拉动产业的现象,更没有城市化的概念。
他们自给自足,养畜牲种土豆,需要买的东西有两样,一样是可靠的火源,一样是记录养殖技术和文化传承的纸张,用来著书教子。
是的,你没听错。
在这片土壤上没有老师,只有父子宗族之间的文化传承,甚至连一所学校都没有。
在各个部族聚落会开设大学堂,有生活经验的成年人把狩猎和养殖的知识成书成册,在学堂分享给后辈,而且这种知识是残缺不全,重复度极高的。
学堂的课程驳杂凌乱,因为一个猎户不可能靠教书吃饭,老师也得经常换人来当,更换老师等于更换教材,更换教材等于重新开始。
宗族长老把这项任务当做每个家庭的义务,像宗教缴课或服役一样,按时按量分配到每个成年男性身上,通常猎户们去干这件事时也有藏私。
——藏私的理由很简单,教会了别家孩儿,饿死自己孩儿。
朱莉苦着脸,对付这群蛮族不可能一直用枪弹。
她也想过让列侬的工兵去授课,可是高地人在裸猿的地盘上也低不下头,这群自诩文明开化的贵族,在野蛮人面前甚至懒得把皂角的清洁功能解释给野蛮人听。更别提其他的施工安全课了。
她面对的难题就是这些。
一个地区的治理,两个大族的文化融合,三十多个小部族的民俗风尚如何兼容,
以及两条路——
——水路,通向大夏。
——陆路,通向列侬。
这两条路能把尼福尔海姆从蛮荒野地,变成国际港口。
“呼……”
朱莉只顾着搔头,发出沙沙响声,回荡在大帐里里外外。
“薇薇,你给我说说。给我评评理。”
她决定从小女仆身上找找认同感。
“你说呀,我一个女皇,为什么半点皇帝的尊严都没有,我出门巡视,批案定题,喊上三五个工兵老爷找裸猿借几头牛,都得带上枪。文书上写的清清楚楚,有借有还,按息分红。这些裸猿不肯听,把我说的话当放屁。背地里馋我的身子,我给他们发朱砂石做铅笔,他们却在狩猎休息地的洞穴墙壁上偷偷画我没穿衣服的身体。真他妈有趣!”
薇薇涨红了脸:“谁敢这么做!我喊人把他的脑袋剁下来!”
朱莉点着头:“我亲眼看见的!其实我不生气,真的,因为这个画匠的手艺实在太好了,我怎么就没发现这群裸猿还有这点艺术天赋呢!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好,画的真他妈牛逼啊……”
“你真这么想?”薇薇搞不清大小姐是真的生气还是欣赏艺术。
朱莉敲着薇薇的脑门:“那我还能怎么想?”
——会发生这些大逆不道的事情是有原因的。
大部分原因,来自开站之后的各方因素。
列侬和森莱斯在共同抵御西线的北约联军,同时西南方向的温泉关也要做紧急布防,唐仁送给朱莉女皇的补给一天比一天少。
她手上的卫队不过一千人,手上的枪械需要保养,钢铁在北地严酷的环境下具有冷脆性,精贵的铸铁枪械很容易出毛病,用一支就少一支。
——没有武器的女皇,只能变成蛮族的笑柄。
而小部分原因,朱莉也说了。
——谁不喜欢金色头发的大姐姐呢?
在芬里尔港的白发裸猿年轻人眼中,列侬钦定的女皇陛下就是他们最棒的结婚人选,有了这桩婚事,他们不用再去狩猎,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在风雪天气下耕田下种。
在港口的猎户嘴里,甚至流传出一种近乎于神话的故事。
——谁能得到朱莉陛下的吻,谁就能长生不老。
朱莉敲着小桌,敲得茶炉一颤一颤的。
“你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薇薇嘀咕着:“我也没把这些蛮子当人呀……”
朱莉从这句话里听出了蹊跷。
“你没把他们当人?”
薇薇点着头。
“是呀,我小姐讲,小姐你可千万别和别人谈。”
凑到朱莉跟前,薇薇附耳小声说。
“早上,我和刀刀出门去看范克里夫,顺便想圈出几头产仔的母羊来,专门给二夫人做奶黄饼,她要生孩子嘛……”
朱莉嗤笑道:“你终于肯叫她二夫人了?”
“可别给我在这儿贫了!”薇薇涨红了脸,去抢朱莉小姐的烟斗,可惜抢不到:“她肚子里有少爷的娃,我不得叫她一声二夫人呢?”
朱莉躲得利索:“是这个道理。”
薇薇又把话题扯了回来,说回裸猿。
“刀刀他提着枪,牵着范克里夫,带了五六头狼,范克里夫已经给狼王生了娃,狗子是傻傻的,都说一孕傻三年呀,也没平时那么凶了,到了阿尔刚昆,找那些食人族要母羊。接见我们的是族里的两个长老,喜欢叼着烟锅和人讲话,也读过几年书,还能沟通,你猜这些家伙是怎么说的?”
朱莉:“我不猜,你直接说。”
薇薇扮作凶神恶煞的模样,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
这质朴的小侍女先是闪躲到左边,学着小刀的语气。
“女皇陛下想要五头母羊,两位长老能不能行个方便?我带了狼犬来,这些狼犬很听话,能拉车,只要住上几天,就能认得回家的路。”
小侍女又闪到右边,撅着嘴,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两片苹果肌都要掉到下巴去了,活生生的一头斗牛犬模样,是在模仿耀西部族的一位长老。
“哦!兄弟!你看这女人她好生养吗?”
紧接着又扮作长老的同胞。
“大屁股,粗腰子,能生出健壮的娃娃!”
又扮作长老。
“我们要不拿羊羔换来她?”
又扮作长老的兄弟。
“那么麻烦,打晕了拖回洞里不就行了?”
又扮作长老。
“可是他们有枪呀!还有狼!”
又扮作长老的兄弟。
“我们可以下毒呀!你怎么这么笨!”
朱莉笑得喘不过气来,让薇薇这生动的单口相声逗得花枝乱颤。
薇薇没管那么多,马上进入小刀的角色。
“当时小刀明面上就和他们说——”
“——你们都喜欢骑着受害人的脸谈论阴谋诡计吗?”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刀这个家伙,嘴巴倒是越来越像伍德了。”
薇薇苦着脸,一副耸肩无谓天真良善的样子。
“你要我怎么和这些个野蛮人沟通?还要我把他们当人看?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生孩子的,如果不听话,还可能变成储备粮呢!不光是这样——”
——薇薇紧接着把双簧演下去。
她装作阿尔刚昆地区的土著,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女皇陛下的使节!你说的我们都懂,可是为什么要来我们这儿拿羊奶呢?难道你们没有吗?”
她又扮回小刀,跳到另一边。
“现在列侬在打仗,没有那么多物资送到大西北来了。我们没有办法。”
她跳回左边。
“打仗?为什么要打仗?有人妨害皇上用金鞭子放羊了?皇上要杀人吗?”
她跳回右边。
“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打仗是要杀人的。”
她紧接着跳回左边,用惊讶且浮夸的语气问。
“要杀多少人呀?杀了以后能吃吗?”
她装作小刀那副面色尴尬的模样。
“不是的,不能吃,会死很多很多人,可能是一两万,五六万也说不定。”
最后她跳回右边,一人分饰两位耀西部落的长老。
“你们的皇上太野蛮了!不吃人居然还喜欢杀人!”
“是呀是呀,还是西北好,这个地方的人淳朴,善良,才不会为了金鞭子就搞死几万人呢。”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演完了戏,抿着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这很好笑吗?小姐,我差点就被他们用棍子打晕带回去生崽了!他们牵走了狼犬还觉得不够呢,还想让范克里夫也去他们的部落里生崽崽!”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我当时就觉着这些蛮族眼里,我还不如范克里夫呢!”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这不好笑!”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他们示爱的方式太直白了!我接受不了!而且我已经嫁出去了!是明媒正娶呐!”
“你这么一说。”朱莉好不容易从狂喜中醒觉:“我心里好受一点,没那么压抑。除了会吃人,这些个裸猿还挺可爱的,挺单纯的。”
薇薇敲着桌,茶炉的火光跟着一颤一颤的。
“重点不是这里!小姐!重点在于,你以后出门都得穿一身骑士铠!外边包着锰钢合金,里边来一层锁链甲,最好头盔里搞三块海绵垫着!”
朱莉两眼一亮:“听上去可行!”
薇薇翻着白眼:“你还真的当真了呀!”
朱莉顾不上那么多,她心中只念着老弟能早点回来。
——回来收拾这群刁民,现在这个她这个女皇连出门理政的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萱丫头揭开大帐的帘子,裹紧了寒衣钻了进来。
朱莉一看慌了神。
“哇!你怎么来了!”
丫头不说话,只是点点头,笑了笑。
薇薇手忙脚乱地把孕妇接到茶炉旁,自己暖身的位置让出来,让给二夫人。
丫头在火焰旁烤着手,指着肚子,和朱莉大小姐说。
“小家伙不老实,和他父亲一样,喜欢到处乱动,我睡不着了,起夜撒尿,就觉得这崽种是长了三条腿,踢得我这个娘亲能把隔夜饭吐出来。我没有办法,来你这里找找安慰。”
朱莉一听,把手里的烟斗给熄了,往大帐的帘子上开了个小窗,让烟雾都散出去。
萱丫头接着说:“要不你给我抱一会,你和伍德长得一般俊俏,说不定小家伙嗅到爹的血了,就不会那么闹腾了。”
薇薇举手。
萱丫头翻着白眼:“不,你不行。”
朱莉忍着笑,敞开胸怀搂住弟媳。
萱丫头脸色苍白,是被孩子给踢疼了。
她一边轻声呢喃,一边骂道。
“没良心的,你倒是回来看一眼。你看看你留的种多健康啊,这才几个月?娃娃就不想在我身子里呆着了……”
薇薇听了,心里也不好受。
她名义上的丈夫不知在哪个地方鬼混。
——他还好吗?
——他会不会生病了?受伤了?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他会认识几个女人?会有几个宝宝呢?
这两个弟媳妇儿脸上都有怨气。
朱莉小姐决定同仇敌忾,统一战线。
“等他回来了,我们要不给他准备个惊喜?”
萱丫头气力虚弱,举起手。
“我想做一支长笛。”
朱莉惊讶:“这么文艺?你还学会使用乐器了?”
萱丫头吐出虎狼之词:“塞进他的**里,让他给我吹上一曲。”
薇薇兴高采烈地举起手。
萱丫头紧接着打断。
“不,你不想。”
薇薇嘟着嘴,和朱莉小姐诉苦:“她欺负我!”
萱丫头听得清清楚楚:“你刚才说了,我一孕傻三年。”
“那能一样吗!”薇薇猛地摇头:“我不是说你!我是说范克里夫!”
就在这个时候,萱丫头和朱莉都不说话了,眼神变得暧昧不清。
她们看见帐篷外边有个黑影。
薇薇浑然不觉,在高谈阔论,讨论着怎么给丈夫准备一个惊喜。
这个惊喜得把她这些日子清淡的活寡心情都报复回去。
薇薇恶狠狠地形容着。
“我要给他做一条内裤!在内裤上抹辣酱!我还要趁他睡觉的时候在他脸上写字!写上‘倾国倾城’和‘乱世佳人’!我……”
朱莉打断道:“要不还是换个玩法吧。”
薇薇不听,接着说:“不行!不行的!我还得喊达奇先生和刀刀一块来看!把他绑在狼王的背上!让每个蛮子都看见!这下他就没法见人了!也不能去勾搭裸猿姑娘了!”
萱丫头:“我觉得朱莉说的很有道理,薇薇,我们不能这么对付一只小猫咪。”
薇薇恼怒:“你觉得伍德是只小猫咪?”
“是的。”萱丫头露出古怪的笑容来,像是中了彩票:“他就是一只小猫咪。”
薇薇站起身来,身体张开,成了一个大字:“我反倒是觉着他像大老虎!得用绳子绑起来!”
伍德·普拉克揭开大帐的布帘。
他拍着薇薇的肩,把大夫人按得坐下地。
薇薇浑身一抖,立马捂着额头,一副弱质芊芊的样子。
“啊,我晕了晕了晕了,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
伍德面无表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刚才那句小刀的台词,顺嘴说了出去。
“她一直都这样?喜欢骑着受害人的脸讨论阴谋诡计?”
朱莉尴尬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挠着头。
“我可以说脏话吗?”
萱丫头:“不可以!小猫咪不可以说脏话!”
伍德坐到茶炉旁,给家里三个女人斟茶。
朱莉一颗心回到了肚子里,像是什么都有了着落,有了妥帖的安排。
朱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伍德:“从羊排送出来那会儿,薇薇钻进帐篷,我就在码头和盐场老板谈价。”
朱莉:“后边的话你都听见了?”
伍德点头:“听见了,特别感动。”
“你还感动呢?”萱丫头捂着嘴偷笑。
伍德:“是的,羊排太好吃了,我感动得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薇薇举手问:“少爷……那你是什么都听到了?”
伍德故作无辜。
“我听着你们这么开心,也不好打断呀!光顾着吃东西,没工夫计较那点鸡毛蒜皮的家事。”
三个女人都指望着伍德能早点回来。
没想到这下子梦想成真,都有种不太真切的梦幻感。
朱莉说:“我遇上了很多问题……”
“我知道,和盐场老板谈话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伍德不等朱莉说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描述出来。
这回轮到他分饰两角。
“我问老板,你们这里,平时屠宰定标定量,防疫检测和放血割肉是怎么做的?”
他学着薇薇那股戏精的劲,一改之前冰山靓仔的风格,想把家人心头的重石给卸下,转到自己身上。
“老板和我说,宰畜生只要两刀。”
朱莉听了比着大拇指。
“是个精湛的屠户!”
“不不不!”伍德立马矢口否认:“老板讲!这个两刀有说法……”
朱莉:“什么两刀?什么说法?”
伍德:“不是这刀,就是下刀。”
他刚说完,薇薇立马把窗帘给拉上了,因为这个冷笑话的威力太大,令人遍体生寒。
“这就是问题所在。朱莉,我们得开个大会,要搞教改,把各行各业的生产标准搞清楚。”伍德直截了当地说完了正事——紧接着,要谈谈私事。
他看着萱丫头微微隆起的肚子。
看着新的【生命】。
在这个时候,一种巨大的慌乱感涌上心头。
倒不是初为人父时的那种手足无措。
他早就准备好了,在床上欺负老婆或被老婆欺负时,就已经准备好了。
在亲眼看见这一幕的时候,这种慌乱感来自他的魔术,来自巴风特。
他是不朽的,是个不死人。
如果有一天,他的亲人与他生离死别,他看着儿女成长,老去,入墓埋葬,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永生这种极刑,这把软刀子在心坎上来回划拉。
——他立马结束了这种没有意义的思考。
在这点上,他不再做过多的胡思乱想。
萱丫头还奇怪,为什么伍德突然愣住了。
“你刚才在想什么?少爷?”
伍德紧紧抱住了小萱。
“我想你了。”
萱丫头:“我不就在这儿吗?”
伍德当着复读机。
“是的,在怀里也是想。”
薇薇好奇地问。
“小姐,少爷他怎么也傻乎乎的?”
朱莉琢磨着:“可能你说的有道理,孕期变傻这种病是会传染的。”
伍德顾不上妻子肚里孩子的感受。
他恨不得把爱人揉进身体里。
每一分每一秒,每个细胞都在阐述着时光太短,思念太强。
紧接着,他又把朱莉姐姐抱住,把薇薇抱住。
把达奇喊来,把小刀也喊来,挨个抱了个遍。
一屋人围在会议厅的大圆桌。
伍德一点都不害臊,也顾不上伙伴们身上畜牲的腥臊味道。
他连范克里夫都没放过——
——看得帐篷外边的狼王想骂人。
薇薇摸着大狼的脑袋,挑着狼头额前的那搓扎手白毛,顺着脑袋的脊线往后摸。
薇薇避开狼王嘴里的腥味,煞有介事认认真真地叮嘱着。
“你是小猫咪!不可以说脏话!”
第十章 生命周期
伙伴们聚到一桌来。
背地里向伍德诉苦,数落着尼福尔海姆的不是。
它哪里都不好,地不好、风不好、水也不好、人更不好。
比起列侬,比西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好。
伍德要说一句俚语。
“这是生老病死,轮回不息。”
为了解释这句话,他费了老大的劲,在初春时节的寒夜中,给同伴们斟茶倒水,一个个商量过去,说得妥帖。
首先是朱莉小姐,她这个女皇当得里外不是人,心中堵了不少事。
“老弟,我不喜欢尼福尔海姆,我帮他们修码头,带着钱和粮来了,他们却没有半点尊重我的意思,这些裸猿真如他们的俗名一样,是吃了好处也不会感恩的猴子。”
伍德给姐姐点烟。
他说:“这是好事。”
朱莉翻白眼:“你说这是好事?”
伍德点头:“对,任何事物都要有生命周期,在国家与国家的竞争中,尼福尔海姆还是个孩子,可能是一颗鸡卵都比不上的小胚胎。要按照姐姐你说的——
——我是一个孩子,你给我糖吃,给我好处,我当然会开心,还会得寸进尺索求更多,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天赐之福,我只会认为自己运气好,而不是你对我有多好,毕竟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只知道逐利的人类孩儿。和那些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开化民族不一样,我只顾得上眼前的利益,学不会报答,也记不住教训,我得慢慢学,慢慢去适应。”
朱莉若有所思。
伍德接着说:“我说这是好事,因为它会长大,能学习,敢拼搏。它才刚开始,你可以嫌弃它责怪它打骂它教训它,让它变得残废,削去它的棱角,但不能完完全全的杀死它——比起其他的国家,我更喜欢它。你仔细想想,姐姐。我举个例子,你听好听明白了。”
朱莉变得冷静下来,等着老弟用实际例子来作辅助说明。
伍德讲的事情非常实在。
“朱莉,如果你不是女皇,或者说,你没有任何身份,是一个完全自由的自然人,连国籍都没有。列侬人和尼福尔海姆土著向你求婚,你会选择谁呢?”
朱莉:“我谁都不选!”
伍德:“一定要选一个。”
朱莉:“我谁都不会选。”
伍德:“这就对了!”
朱莉大惊失色。
“怎么对了?”
伍德一敲桌。
“裸猿和高地人在你的择偶标准里没有区别。都是一类人。”
朱莉:“你在偷换概念!”
伍德不认账,在耍赖。
“你觉得高地人先进,裸猿就是野蛮。但是在婚姻这桩事上却一视同仁。就这一点,单单只这一点来想,他们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不合格的配偶,也不符合你的择偶标准,我再说说为什么我喜欢这里!”
朱莉撩起耳畔的头发,要好好听听弟弟到底想说什么。
伍德举着鲜活生动的例子。
“你不喜欢列侬的高地人,是不喜欢哪一点?”
这个问题早就有了答案。
朱莉答得简单直接:“他们把女人当财产。”
伍德:“你觉得这点能改吗?”
朱莉:“恐怕不行。”
伍德:“在你有生之年以内,列侬人都丢不下这男权主义的大帽子了?”
朱莉:“是的,而且我是没法参与列侬的平权运动,也做不到任何事。”
伍德又问:“你不喜欢裸猿,是不喜欢哪一点?”
朱莉:“他们把我当乳母,还是个任人欺凌的乳母。”
伍德:“你觉得这点能改吗?”
朱莉皱眉:“可以是可以,但是挺难……”
“在你有生之年以内,裸猿会断奶,离开母亲的怀抱,也会丢下食人的习俗。就这点——”伍德用力敲着桌,把问题说明白了:“——这是一片蓝海,充满了勃勃生机,比起其他地方,比起阶级固化的文明国度,我更喜欢尼福尔海姆,它有无限的可能,是一个崭新的生命。”
朱莉姐姐心有隐忧。
她担心自己当不好这个女皇,也当不好这个乳母。
她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份决心。
不过她有自知之明。
“伍德,我该怎么做?你说尼福尔海姆的这帮刁民算是天真无邪的孩童,他们会吃人,还会把我这个女皇的裸象画在岩洞的墙上,背地里让我颜面尽失。我的权力只能从枪弹里来,开战以后,唐仁不给我送弹药,我连武装的威严也要失去……”
伍德反问:“裸猿真的把你当做女皇了?”
朱莉:“唐仁钦点的,我不能丢掉这座宝冠,不然谁还愿意听我的命令?工兵要是哗变叛乱,我连命都保不住了。”
伍德:“你的皇冠呢?”
朱莉从贴身行囊中掏出礼盒,将礼盒里的朱玉银冠取出,送到弟弟手里。
只听哗啦一声。
伍德把皇冠摔了个稀碎。
银子裂成五六瓣,宝石碎得满地都是。
他指着朱莉的鼻子。
“你是尼福尔海姆的领导人,不是列侬的信使!如果尼福尔海姆不需要女皇,你就不是女皇,尼福尔海姆是个酋长国,那么你就得做大酋长的工作!”
朱莉思前想后,这才从僵硬的惯性思维中回过神来。
以往的四个月里,她调令列侬工兵干活办事没有遇见阻碍,可是到了尼福尔海姆的土著那边,连要几头畜牲都成了问题。
一切的原因,都在这座宝冠里。
列侬人对女皇的称谓买账。
但是裸猿可不这么认为。
在裸猿的意识里,女皇是个什么东西?
她劳作吗?懂冰原的生态吗?比长老和大巫医重要吗?
她的话要听吗?有这个必要吗?
没了她,裸猿的衣食住行会受到影响吗?
——事实就是,有没有女皇,对尼福尔海姆的土著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伍德给朱莉送上一本白皮书。
朱莉:“这是什么?”
伍德解释道:“尼福尔海姆全国三十三个部族聚落的民风民俗,所用的主要语言语种和俚语。我要你全都学会。”
朱莉惊讶:“为什么呀?裸猿的用语习惯很别扭,我看过他们的教材……”
“你的孩儿刚出生时牙牙学语,你就想给孩子准备一套文学名著?这不符合正常孩童的生命周期。”伍德敲打着白皮书的封页:“你这个为人父母的,也要去学婴孩的语言,从婴孩的角度来教育他们,试着和他们沟通。就像是你对狗说人话,狗能听懂吗?你说对吗?范克里夫?汪?”
范克里夫:“汪?”
朱莉明白了。
伍德要她入乡随俗,完全融入尼福尔海姆土著民的生活中。
她抱着白皮书躲到角落里抽烟去了。
紧接着,伍德面对的是小刀。
小刀有话要说。
“普拉克先生,我在芬里尔港和南域两头跑,和原住民一起搞养殖,遇上不少的阻力。”
伍德:“说,都可以说。”
“首先是卫生。”小刀忸怩不定,表情尴尬:“不少原住民喜欢和畜牲同吃同住,人身上的病和畜牲身上的病能互相传播,主要是血虻寄生虫或者皮肤炎症,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集群疫区。”
伍德提议:“用唐仁皇帝的名义下令,把工兵里年轻的男丁调去这些部族,娶农户的女儿,娶一个奖五万绿钞。”
“为什么?这么做有用吗?”小刀迷糊。
伍德解释道:“纸币在尼福尔海姆不流通,不好使,但是工兵认纸币,可以回乡探亲或寄给父母。对我们来说是一把废纸,对他们来说是救命钱。
——然后就是你说的卫生问题,这些男丁进了土著的家门,有狩猎的经验,很快就能成为家族成员,他们心里有本账,也明白列侬本土是怎么做养殖的,为了自家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健康,他们会主动修筑窝棚,把居住区和圈养地分开。”
小刀又问:“如果这些工兵‘嫁’进裸猿家里,裸猿也不听工兵的话怎么办?”
伍德接着说:“去找部族的灵巫和长老,送羊送钱。在学堂开会,把工兵代表送上去讲课。”
小刀明白了,暗自点头。
伍德扔去一本白皮书,记载着农牧防病防虫的要点。
“和灵巫学学土方,最好多找几个土著医生一块研究研究。”
紧接着是达奇先生。
达奇先生苦着脸,像是见到救星,等了半天,终于有机会插话了。
“普拉克!小普拉克!你听我说,我带着施工队沿西向东,给芬里尔港铺路。你也知道,这座鬼城要是没了路,大家只能坐着等死。”
伍德:“遇上什么麻烦了?”
达奇先生说:“施工队总共有两百人马,驮货垦荒整平官道的工程十分顺利——但是问题出在裸猿的风俗上,裸猿不喜欢自己的居住地有这么一条路,他们认为破坏草地等于破坏牛羊的食物来源。”
“不,不是的。”伍德挥了挥手,对达奇的说法嗤之以鼻:“不对,达奇,这群人不信神,别被小孩子的谎言给骗了。”
达奇愣了。
“什么意思?他们在玩儿我?”
伍德解释道:“你修路,等同于把列侬人引进大西北,送进裸猿部族的家门,裸猿的领土和高地人的领土没有任何天然壁障,除了更高的海拔和残酷的寒冷天气以外,也没有天险山地阻挠两族行军——土著怕的不是道路,而是修筑道路的人,当年唐宁是怎么把裸猿的祖宗们赶进山里的?你还记得吗?”
达奇点点头。
伍德接着说:“他们怕的,就是这个。”
达奇又问:“那该怎么办?!”
伍德扔去一本白皮书,一句话都没解释。
达奇翻开书一看,上边密密麻麻记载着诸国的文献历史和图画复印本,从旧黄金时代到新文艺时代,从小国寡民的生活起居到列侬国家的石头神话。详细地记述了每一国国民的基本生活状态。
达奇疑惑:“这是……”
伍德说:“如果有人拦着你,不让你修路,要来破坏你的路基石砟,你就把这本书给他看,看不懂也没关系,你可以翻译翻译——这个世上有多少先进国家跑在前方,又有多少国家根本不需要这条路,就能轻而易举地毁灭裸猿的部族。”
达奇:“如果他们不相信……”
伍德:“杀了。”
“真的杀了?”达奇忧心忡忡。
伍德睁大了眼睛。
“你说一个土著,都知道修路会招来土匪恶霸!他却不信恶霸土匪手里的枪能杀死他?他是蠢还是坏?我看他是两头沾齐了!这种人不杀了?留着干什么?”
达奇点头,坐回圆桌。
然后是薇薇。
薇薇和伍德说。
“我的丈夫……我在管牛羊毛的棉纺生意……”
伍德翻着白眼。
“谁让她碰钱的?她的脑袋够用吗!”
朱莉举起手。
伍德:“姐!你家里有矿啊?”
朱莉撇撇嘴:“薇薇她成长了,她不是以前那个没心眼的胖妞了!”
薇薇颤颤巍巍举起小手。
“对呀!丈夫!我会算数!”
伍德回过头来,盯着薇薇。
“说!你接着说!”
薇薇把难题丢了出来。
“丈夫,我发现一个问题,照着你在芙蓉城里讲的,我在这个地方做手工业的工厂,招工人来,给他们做详细的分工,每一个男工女工的活儿我都照顾好了……包括入厂出厂的事项,还有各个工头每天的工况工量也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但是这个问题还是出现了——”
薇薇显得十分沮丧。
“——它叫产能过剩。”
要详细说来,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我发现,我去规模化生产一样东西,不论怎么去计算成本,总会有过剩的情况出现,四个月里,我搞了五六个小作坊,从几十人的规模到几百人都有。”薇薇把问题拓展开来:“做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从棉纺衣料到成衣,到袄子和夹绒帽子,后来我又转做食品。我才发现呀……东西压根就卖不出去。”
薇薇的神情沮丧,明明她按照丈夫的做法,一点不差的复刻照搬,但问题依然出现了。
作坊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换不到物资,也换不到钱。
不是她生产的商品不够好,也不是定价过高。回到最初的问题,她的产品交易成本过于昂贵。
在本地土著的眼里,这些劳动成果本身就是他们自己产出的,是由他们的双手做出来的衣服和食品。
试想一下,你自己生产的商品,还得你自己花钱来买,换你你乐意吗?
但是想把这些货物送到边疆,送去列侬,送往大夏,这几条路还没走通。
伍德听见大夫人的话,内心一阵狂喜。
他的表情像是中了五百万彩票,领到了头等奖,还没有记者堵门那样狂喜。
“你能调动几百个人?”
薇薇说:“最多六百个……”
伍德:“都是土著吗?”
薇薇点头:“没错呀。”
伍德:“怎么做到的?”
薇薇解释道:“他们又不像高地人那么狡猾,很好说话的,只要给个暖和的工位,有口吃的,不用出门打猎犯险就行了,如果有酒喝是最好啦。我亲手给他们设计了大号的缝纫机,我就没把这些裸猿当人好嘛,他们笨笨的,但是很好饲养,比范克里夫好伺候多了。”
伍德对着薇薇的脸蛋狠狠亲了一口。
“我老婆真棒!”
薇薇被亲的六神无主。
“哎,丈夫,你说我该怎么办呀!做出来的东西都卖不出去咯,你还这么开心?”
伍德开心的原因并不是商品滞销,而是有效的生产力。
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资源,代表着这个民族依然有生命力,人们愿意工作,愿意为了明天而奋斗,愿意尝试新的事物,愿意实现自我的价值,愿意为了更好的未来去拼搏。
无药可医的病症只有一种,就是懒。
——懒得治病,就得死。
伍德大笑:“没关系!薇薇!”
薇薇迷糊:“那我该怎么办呀?”
伍德想来想去,最后把一本最不该送给薇薇的白皮书交了出去。
“你做的东西,尼福尔海姆不买账,那就让列侬来买账。”
白皮书里有车床、铸铁工坊、蒸汽机,柴油机乃至整条生产线工艺的设计图。
这十来本白皮书,是修斯老师留给伍德的宝藏。
把薇薇工坊厂房的生产力用在这些东西上,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也不会像农产品那么夸张,毕竟机器不像畜牲和粮食一般精贵。
动力机械不仅仅是战争时期的紧俏货,它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本身,都是尼福尔海姆需要的,至关重要的生产力。
他在乎这些机械,更在乎大夫人。
在乎大夫人可怕又可敬的人事亲和力与行政执行力。
薇薇这位大夫人在四个月里,和五六百个土著打成一片,让这些裸猿乖乖听话,按时上下班,哪怕每次创业失败,她也是照常发薪,没有任何失信记录。
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每一天,她至少要和六个裸猿接触,审阅六个裸猿的家庭资料,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裸猿上岗就业。除此之外,她要时刻关注工人的工作情况,哪怕是和代理人交接事项了解流水线的工务情况,她也得视察样品产品的生产情况。
且不提成本计算和经营销售这些环节,光是去统计筹备这些事情,薇薇的日程就排得满满当当
薇薇把白皮书接过来一看,使劲挠着脑袋。
她可没碰过工程专业,没碰过燃油燃气动力相关的东西,更别提模具车床了,要她挥个锤子搞个锉刀都成问题。
伍德不管那些,那不是他关心的。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工人来做。
裸猿不会的工艺,薇薇能找到列侬的工兵,从工人联合会里筛出优秀的机械师来完成。
伍德明白,薇薇有办法,她能想到办法。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在他陈玄穹来到加拉哈德,推开房门遇上这个姑娘的时候,那句话就已经说出去了。
“我喜欢你!丫头!”
薇薇轻轻拍着丈夫的两颊。
“你怎么傻乎乎的!”
“咳!”二夫人腆着肚子靠了过来。“伍德,我……”
伍德:“你怀孕了。”
萱丫头不依不饶:“我觉得自己应该能帮上一点忙。”
伍德:“不,你不行。”
萱丫头:“我……”
话音未落,她肚里的娃娃又开始跳起舞。
她连忙改口,咬牙切齿的,安分地坐了回去。
“对对对!我不行!孩子觉得我不行!”
第一章 恐怖平衡的起点
【——三月三十一号记。】
【主讲人:朱可夫·霍克伍德。】
【书记员:裴罗庚·霍克伍德。】
在西线战场,汽油发动机的轰鸣声盖过一切,在光秃秃的山地黄土路上,在一辆军车里。
来自亚米特兰的两兄弟抱着枪。
哥哥朱可夫情绪激烈昂扬。
弟弟裴罗庚低头默默记录。
“连队越过西线的疆土像是剪刀轧开木浆纸那样轻松。”
“我们能在五个月之内打到列侬的首都,抢光高地人的酒窖,在芙蓉皇后的侍奉下喝酒吃肉。”
“森莱斯的小矮人都是一群胆小鬼,光是伤心河南部支脉的大小会战,靠着五千条枪,三万多颗子弹,我们就俘虏了十万人。”
车队缓缓向东都的方向开去。
朱可夫依然在臆想着美好的未来。
“兵强马壮,勇猛无匹的米特兰人要迎来千年前的盛世荣光,再次统一西陆,弟弟!你看看!你看看这片肥沃的海滨土地!最终都会变成我们的!”
裴罗庚顺着哥哥的手看过去。
沿着官道远眺,他们看见俘虏列成长队,在努力地开垦荒土,在硫磺硝石粉漂浮的河里取毒水,在一条条鞭子下表达忠诚。
“哥哥……”裴罗庚的额角冒着冷汗,内心有种难以言喻的恐怖,“我觉得,我们正在做一件不好的事情。”
朱可夫咬牙切齿,拉扯着弟弟的衣领,死死捏着领口的军功章。
“有什么不好的!你该庆幸你是个米特兰人!在投胎时就高人一等!”
裴罗庚咽着唾沫,眼神惊慌失措。
“宣传委员不是这么说的……我要杀全副武装的敌人,不该是手无寸铁的平民。”
朱可夫抓着弟弟的头发,要弟弟继续写日记。
“听好了!老弟!这些话你绝对不能往外说,宪兵队要是听见了,你会吃斧子的!在这片土地上,只有野蛮的食人种族!”
裴罗庚表情显得无辜无助:“可是他们不会吃人呀……他们都要饿死了,也不会易子而食,更不会自相残杀,团结得可怕。”
朱可夫压低了声音。
“森莱斯的红毛小矮人就是食人族!不然你要宣传办的教员怎么给新兵支教?新兵不肯朝敌人开枪?这场仗该怎么打下去?”
裴罗庚眼神闪躲,不敢与哥哥对视。
朱可夫龇牙咧嘴,已经变成了魔鬼。
“开战两个月以来,我们的队伍一共失踪四千多人,都是正规军。长官为了稳固军心,维持士气想尽了办法,如果你敢乱讲话,我保不住你的脑袋!”
“可是……”裴罗庚欲言又止,在长兄狠毒凶残的眼神下闭了嘴,手里的笔也拿不稳了。
“放心。”朱可夫按着弟弟的两肩,把铅笔重新塞进弟弟的指缝中:“未来会更好,我们打进东都,把森莱斯的奴隶抢过来,这个国家就完蛋了,再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了,和西北战区两头夹攻,列侬也毫无招架之力。春天马上要来了!弟弟!”
说完,朱可夫给弟弟塞去一支烟。
弟弟裴罗庚一字不落,把哥哥说的话都写到日记本上。
与此同时,裴罗庚还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上去。
“到今天为止,我们打了大大小小十四场战斗,其中有十一次是遭遇战,两次巷战,五次堑壕战。
我们所在的野战排里,有两个地雷小组全部牺牲,死因很扯淡,是军火运输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宣传委员却硬说是狡猾的敌人干的,要我们同仇敌忾。
今天,又有一个勤务组的炊事员失踪了,我想,这个人肯定当了逃兵。在巷战时,他的父亲死在敌人的铁桶雷管陷阱里,那个时候他就有点不正常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打这场仗。
一开始,哥哥和我说,是为了祖国。
再后来,祖国和我说,是为了正义。
可是我这个列兵开着车,遵照宪官参谋的命令,轧断战俘的大腿时,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的正义。
他们给我奖章,让我升迁,调到哥哥的狙击连队。
我很喜欢这里,不用近距离和敌人接触,每个礼拜会发一包柠檬片,用来配海鱼特产,狙击手大多都是军校出来的精英,喜欢喝酒,和宪兵队混得熟。只是经常有人因为酗酒染上痛风,送回米特兰养病。也不知道是真病还是假病。
军人俱乐部每个月会给我们两张票券,我们可以去特约茶室玩女人,一开始还有米特兰姑娘在给军官服务,后来都变成了森莱斯的红毛土著,我想故国的姑娘们都逃了,也闹出不少笑话。
红毛土著嘴里有个大计划,不少女人说,她们听了命令,把身体出卖给森莱斯的军方,假意迎合北约联军,实际上在工作的时候要打击我们最薄弱的器官,让我们生不如死。
——但是每次攻下一个新县城,俱乐部里的娼换成新的,干的事情却很熟练。
我有心爱的姑娘在米特兰等我,我想起奥黛丽,就把票券送给了哥哥。
先写到这里吧。队伍突然停滞不前,想必有事发生。”
裴罗庚小心翼翼地把手记塞回衣领,一路从贴身军服滑到内袋里,生怕被人发现。
朱可夫早早下车,去探查情况。
在队伍前列,有两个农民拦住了北约联军的行车路线。
参谋大声呼喊着:“朱可夫!朱可夫!”
朱可夫是狙击营中的万事通,对森莱斯当地的民风民俗十分了解,能和这些野蛮人沟通。
“到!”朱可夫一路小跑,在参谋身前站得笔直,皮靴互相磕碰,一个标准的立定站姿,将肩上的枪从左到右据。
参谋指着车队前列。
“你去看看,这两个红毛杂种在干什么混账事。”
朱可夫大声答道:“是!”
话音刚落,他端平了森七七,往农夫的方向去。
到了车队前列,朱可夫发现探雷兵的两辆挂斗摩托,撞在农夫的马车上。
探雷兵和农夫争得面红耳赤,掏枪指着农夫的脑袋。
朱可夫立马喊停。
“出列!”
两个兵员像是炸毛的公鸡,眼里透着杀心,听见长官的命令乖乖站好。
森莱斯本土的两个农民见了军服军章的正规北约兵,换了一副笑脸。
朱可夫打量着两个农民,眼神如鹰,桀骜而狠厉。
他要分辨这两个土农是民还是兵。
“干什么来的?”
农民:“送粮。”
朱可夫盯着马车车斗里的玉米叶。
“送哪儿去?”
农民:“三元县。”
朱可夫给枪械上弹。
“三元县已经打下来了,你们给谁送粮呢?”
农民:“当然是给北约老爷送粮食了!”
“哦?”朱可夫表情变化,由怒转喜,手里的枪也暂时放下了:“为什么给我们送粮食?”
农民挤出一副笑脸。
“北约老爷来了!我们这些种地的,才能自由呀!以前是地主老爷收租,一年要三分息,现在北约老爷只要一份息,我们这些当奴才的,当然得好好孝敬老爷们!只是报恩无门,只能搞点粮食送到军营去。”
两个探雷兵还有怨言,挂斗三轮摩托的前车胎都给马车撞坏了,他们自然是不服气。
朱可夫瞅见兵员脸上有怨,心中有恨。
他把两个农夫喊道探雷兵面前,对农夫们说。
“你们两个,把兄弟的座驾给撞坏了。这可怎么办呀?”
这些红毛土著哪里知道怎么办,一个劲地点头哈腰,赔笑认错。
探雷兵只是翻白眼,不说话,等着朱可夫下令。
“要不这样。”朱可夫指着山坳,“到屠牛岭还有三十里地,你们给我这两个兄弟代个班,把路都探明白了。车也不用你们来赔,我也知道你们赔不起,这样行吗?”
一句话都没答,两个农民为了保命,连忙爬上车架,赶着马儿往前跑。
朱可夫回头给两个探雷兵发了烟。
天气是越来越冷了,越往西北,和人心一样,越薄凉。
他和兄弟们打着招呼。
“我这没法和后勤班的交待,橡胶轮胎是紧俏物资,车轮的铸铁钢圈也是,让你们给搞坏了,我知道你们心里有怨气。”
两个兵员立马异口同声答道:“没有!长官!”
“这样吧。车我喊参谋带人拖走。要修一个礼拜。”朱可夫帮两位兄弟点上烟,大手一挥,喊车队绕道继续行军:“这一个礼拜,你们就跑着行军,排雷的器材,无线电和探雷针很沉,我知道你们辛苦。但是任务不能放下。过了这道山坳,我的枪交给你们,你们想打几枪,射死几个农民,那是你们的自由,营长要罚也是罚我。”
两个兵员像是杀红眼的恶兽。
一口怨气终于吐了出去。
“好的!长官!”
解决完这点麻烦,在队伍到达屠牛岭时,两个农民顺利完成了任务,正准备离开。
军队在各处穴窟安营扎寨,朱可夫叫住这两个土著,把探雷兵也喊了过来。
“都辛苦,你们都辛苦。”
裴罗庚躲在岩壁拐角,抿着嘴,看着这一切。
伤心河顺着南部支脉一路拐向西,溪流的响动盖过了很多声音。
朱可夫二话没说,将手里的森七七交给兵员。
他向农夫下令。
“跪下。”
两个农夫终于意识到大难临头。
“老爷!老爷这是要干什么?”
同时抱着脑袋,跪在朱可夫面前。
“我们不是已经把活干完了吗?老爷?”
朱可夫的靴子踢在农夫的膝盖上,让他们跪得更踏实,跪得更标准。
“跪下,跪好点。”
紧接着,他面无表情,像是处理公务那样简洁自然,和兵员商量着。
“来吧。”
到了这个时候,两个探雷兵反而下不了手。
他们心里的怨恨在路上就消散大半,没那个心气朝平民开枪了。
“什么意思?”朱可夫砸吧着嘴,往舌头上贴烟叶,“你们是什么意思?”
探雷兵颤颤巍巍地把步枪递回去。
朱可夫掏出手枪,指着探雷兵的脑袋。
“我问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呀!我怎么看不懂了!”
他装作一副惊讶又不可思议的神情。
“不是说好了!你们动手杀人!我来担责任吗?枪是我的,子弹也是我的,死的是森莱斯人!有什么不对?”
探雷兵舔着嘴唇,不敢与朱可夫对视。
农夫跪地求饶,脑袋磕得发淤肿胀。
朱可夫皱眉:“你们要违抗军令?”
探雷兵唯唯诺诺地答了一句。
“我觉得,他们罪不至死……”
另一个兵员跟着附和。
“对呀,长官,他们还给军营送粮食。至少能留来干活。”
朱可夫骂道:“宪兵听见你们这番话,你们的手指都得叫斧头砍断了!蠢东西!”
听见宪兵的名头,两个兵员跟着颤了一下。
朱可夫又说:“他们的命值那两条轮胎吗?我告诉你们!这两个土著红毛的性命!连钢圈上的铁丝都抵不上!在想些什么鬼东西?你们的怜悯应该留给炼钢厂高炉旁劳作的工人!而不是可怜这些敌人!”
听了长官的训斥,探雷兵终于鼓起勇气。
他们一个按住农夫的脑袋,另一个拿上枪,抵着农夫的太阳穴。
农夫的同伴只是磕头,叫骂,跟着北约老爷附和。
“对!就这样!打死这个没长眼睛的狗东西!老爷你杀得好呀!真他妈解气!又威风又厉害!能饶我一命吗?”
裴罗庚捂着嘴,他感觉喘不过气。
这一切令人窒息。
砰——
死了一个,还有一个。
尸体瘫在溪流旁的鹅卵石里,脑袋开花。
兵员脸上一开始是恐惧,从新兵变成老兵只需要这一枪,变得麻木而冷血。
抓人的和拿枪的比划把式。
“让我试试,让我也试试。”
拿枪的不肯松开,内心还弥留着刚才扣动扳机时,心跳在一瞬间加速的莫名快感,是肾上腺速激增时,诡异而古怪的兴奋。
朱可夫蹬在农夫背上,将俘虏踩下地。
“快点,要开饭了。”
两个兵员拿着一把枪,一个端着枪托,一个扣着枪栓。枪口胡乱地甩来甩去。
农夫凄惨地喊着。
“我不想死!老爷!饶我一命!求求你了!饶了我吧!”
朱可夫骂道:“你这畜牲怎么不饶了那两条车胎呢?”
农夫:“是我不长眼~!是我贱!”
朱可夫又说:“你哪儿来的勇气送粮食,屠牛岭还是三元县里藏着你们的军队吗?”
“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农夫惊恐万分,不敢有半句假话:“我不能说呀!”
“哦!是不能说。”朱可夫撩开森七七的枪口,佝下腰:“为什么不能说?”
农夫苦着脸,从衣兜里掏出火柴和烟盒,给老爷递过去:“我的儿子参军……老婆在你们营里,我不去送粮食,他们都得饿死呀……我不敢说,我不敢……”
朱可夫接走香烟:“现在怎么敢了?”
农夫打上火柴:“说出来能活命吗?”
朱可夫:“那得看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农夫点点头:“在马车的隔层里,有钻石,我给森莱斯的军队运钻石,卖到西边去,换医药品。”
“钻石?”朱可夫眉头一挑,来了精神。
农夫:“对!就是钻石!能活命吗?”
朱可夫:“来,把钻石交出来让我看看。”
农夫往裤裆里一阵捣鼓,从里边掏出两块鸽子蛋大小的黄色骨灰钻石。
朱可夫意识到了什么。
他立马把军队里的参谋和指挥官喊来,众人扎堆聚在马车前,神色兴奋地搓着手,调走了所有巡逻兵,生跑这些嘴巴大的兵员把财宝的消息传出去。
在众目睽睽之下,农夫让四五条枪指着,把马车货斗的夹层打开,从密密麻麻的玉米叶下,翻出一个铁锅,锅里全是钻石。
不等农夫多说一句话,指挥部的几个军官一拥而上,把农夫扯到一边,满脸贪婪欣喜,捧着钻石发呆。
农夫还想说上几句,叫朱可夫一枪打碎了脑壳。
两个探雷兵躲得远远的,参谋回过神来,从朱可夫的肩上夺走森七七,瞄准动作流畅自然,枪法犀利精准。
砰——
砰——
这两枪断了任何消息,任何念想。
也断了宪兵来找他们问话分钱的可能性。
可是他们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农夫的尸身旁,一支火柴梗刚刚熄灭。
尸首的后脑血肉模糊,尸体的脸颊上带着难以磨灭的恨意。
马车的夹层中,藏着十来枚土制炸药,引线刚刚烧到鲜红的雷壶土壳。
在震天动地的爆炸声中——
——朱可夫瞎了一只眼睛,右臂炸得飞上了天。
裴罗庚离得远,让突如其来的热流吓得丧胆,就这么一路淌水,往南边逃,当了个逃兵。
他看见漫山遍野的尸首,内心还在怀疑一个可笑又可怕的事实。
——为什么几个副官的尸体能洒得如此均匀,手臂和腿脚能飞得这么远?
屠牛岭的崖洞深处,钟乳石窟的游击队伍里。
卫生员小哥披麻戴孝,热泪盈眶,刚刚他失去了一个父亲,一个小叔,换来了宝贵的战机。
盘羊听见爆炸声时,和战士们敲定了突袭路线。
“进攻。”
第二章 恐怖平衡的支点
【——四月十七日记。】
【主讲人:飞行员——阿方索·默克里尼。】
【书记员:卫生员——奥黛丽·瓦尔西里。】
“人在面对难题时总会找到相对简单的答案。”
阿方索中尉坐在棋牌室的大沙发上。
他沉稳干练,而立之年,鬓发额角的金毛修剪齐整,不见任何脱发症状,属实中年男人中的佼佼者。
“就像是陆军总参谋长没有军事地图,我们飞行中队带上相机,给他们拍摄山地走廊,帮他们节省人力。”
他的手上夹着香烟,左手的无名指节有一枚婚戒。已经成家。
“就像是飞行中队的大部分庸才,面对防卫火力时抱头鼠窜,往大地扔下飞镖炸弹。从兜里掏手枪打观测气球一样,只要心安理得,不要驰骋蓝天。”
他形容着同僚,也在描述一个客观事实。
大部分飞行员是用双手投弹的,宁愿奔波在炮火中,也不愿意触及更高,更寒冷的空域。
“就像是你,奥黛丽。”
提起这个名字,阿方索中尉搂紧了怀里的小护士奥黛丽。
“你的酒吧生意极好,是王都的军官才俊扎堆买醉的好去处,可是你偏偏挑中了我。”
奥黛丽闻声不语,只是躲在阿方索中尉的怀里,低头默默做记录,写东西。
阿方索中尉微笑着,脸上的法令纹极深,眼窝和凸出的眉弓也是如此,脸型显得非常立体,属于那种一眼就不能忘的脸型。
“为什么不说话?奥黛丽?真像我说的那样吗?你和其他人一样,只是选了个比较轻松简单的答案?”
在这场战争中,奥黛丽得罪了宪兵队。
想在这群恶霸的手中讨到好处,活过这段非常时期,她就得找个强大的靠山。
朱可夫和裴罗根两兄弟保护不了这个柔弱的女人。
她只得把目光放到重权在手的空军飞行员身上。
——阿方索中尉就很合适。
整个亚米特兰,能参战的飞机只有一百八十八架。
是的,你没听错,这个数字还是保持乐观的估算结果。
去除飞行实验、试飞事故、病残在身的士兵,能肆意侵略敌国领空,在炮火和枪弹中活下来的飞行员,带着机场塔台勤务人员一块算下来,也只有六千多人,刚好凑齐一个空军师,三个飞行团。
如果说,在上一章回中,侵略军与游击队明暗之间的博弈是恐怖平衡的.asxs.。
那么现在,空军力量就是维持恐怖平衡的支点。
阿方索中尉的座驾,是帆布木制三翼双发动机构架的螺旋桨飞机。
没有机枪,没有防弹装甲,没有防火隔离区,没有气密护罩,是敞篷跑车的豪放配置,
荷载只有四百公斤,用来装燃料和摄像机。
炸弹只能靠飞行员用手扔下去,空中要是遇见敌人,步枪在狭窄的机舱里伸不开手脚,手枪的精准度也跟不上飞机的颠簸,还容易产生破片伤及自身,或者子弹干脆一点,撞上自家的旋桨叶。
航速换成公路载具的标准,是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
一般来说,要是飞机飞得低了那么一点,在两百米到五百米的高度盘旋,狠厉的狙击手能用步枪把它们的油箱给轰穿。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它的性能如此差劲,为什么还说空军是战争恐怖平衡的支点呢?
就是因为它的性能差劲,在开战之后的两个月里,不光是北约联军,森莱斯和列侬从打扫战场的战利品里,弄到了宝贵的侦察机数据。
有了成品,自然可以如法炮制。
在这场人种竞优的武装比赛当中,北方人的军工厂加班加点,学院里的预备役前赴后继,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从设计蓝图到实际试飞,花上几千条人命的代价,就能从原始的观测气球,完成侦查机摄像绘图的跃进。
一张军事地图有多么重要?
对于陆军来说,它代表乡镇城市的位置,地理水文等自然资源,特别是米特兰的侵略路线规划,要以战养战的行动纲领,军事地图至关重要。
对于海军来说,它代表峡湾群岛礁石的分布地,港口与洋流在船舶的望远镜下忽明忽暗,但在高空鸥鸟的眼里一清二楚。
对空军本身来说——
——是无上的殊荣。
阿方索中尉是樱花空军师一团一连队的飞行队长,也是整支空军王牌中的王牌。
在一百天的战事中,这位尉官驾机深入森莱斯腹地十六回,平均算下来,他每两周都要往敌国东都指挥部飞三次。
用生动鲜明的比喻,他就像是一台X光机,将陆军通往森莱斯的道路拍得明明白白,敌国胸腔里的脏器位置在哪儿,出了什么毛病,都照得一清二楚。
——这也是北约陆军队伍为什么能如此轻松地,像是剪刀轧断木浆纸一样,剪碎森莱斯国防部队的原因。
虽然阿方索的军衔只是尉官。
但奥黛丽明白,这位人中龙凤,驰骋在天空的军人,社会地位已经和陆地上的泥腿子完全不同。
她早就忘了自己该如何与狙击营的军校土著眉来眼去,也忘了情报局的老相好,顺理成章地爬上了阿方索这个有妇之夫的床。
阿方索掸下烟灰,平静地问:“奥黛丽?奥黛丽?”
奥黛丽前思后想,从中尉休妻废子,娶她为妻的幻觉中醒悟。
“哦!您刚才在和我说话吗?”
阿方索沉思许久,将怀里不谙世事又精明古怪的小妞推开。
他扶着帽子,裹上大衣,系好围巾,像是穿了一身布料缝合的棺材,表情凝重地走出棋牌室,走向停机坪。
奥黛丽紧紧跟在“飞行英雄”身后,生怕对方把自己当做无用之物抛弃。
她呼喊着,惊慌失措地从怀里掏出方巾,弄出鲜花:“等一下!等等我!您的步子迈得太大了!”
阿方索没有回头,也没有接礼物,只是冷漠地答道。
“奥黛丽,在面临选择题时,人总是会往轻松的一面逃,往相对简单的方向去。”
路上的巡检员,地面后勤正往阿方索中尉的飞机里灌油——它看上去伤痕累累,在亚米特兰的雄狮徽章上留着不少弹坑弹痕,只是皮肉之伤,但这些伤口也在说明,留给阿方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甚至没来得及补漆,他就得继续往前飞。
奥黛丽拉住了阿方索的大衣衣袂。
“您难道不喜欢我?”
阿方索拧眉怒视。
“我当然喜欢你,小姑娘,你的身段和容貌在王都百里挑一,但是手里拿出来的东西一无是处。”
奥黛丽连忙把礼品都收了回去,生怕惹毛了尉官。
阿方索谆谆教导,在前线空军指挥部,在敌人的国境线以内,和奥黛丽讲道理。
“小姑娘,你选择了我,是选这条路,还是选我这个人?”
在烽火狼烟,枪林弹雨之下。
哪儿有什么儿女情长?
有的只是趋利避害,攀炎附势。
奥黛丽当然不能这么说,她信誓旦旦,眼中有泪光。
“我跟你来到前线,只想着你平安!”
阿方索中尉反倒是野性得多,一眼就能看穿谎言。
“不对,不不不不不不,不对。你说得不对。”
他是个飞行员,飞行的第一堂课,就是做选择。
如果要飞上天空,如薄皮棺材的累赘大衣,能吊死自己的厚实围巾,都是必备的工具。
没有这些东西,他会冻死在北方三千米的高空上。
“你说得一点都不对。”
下一道选择题,则是飞行高度。
飞行都在能量的博弈中完成。
如果在空中遇敌,【争高】是永远不变的基本原则。
高度带来的重力加速和视野优势,是引擎拉不平的差距。
当飞机想要抬高机头去追逐高点的对手时,极有可能因为猛然爬升而失速,导致发动机停车故障,进而机毁人亡。
相反的,飞机想要压低机头俯冲突袭时,子弹都能带着自由落体的加速度,更快地穿透敌人的心脏,飞机又以更快的速度一击脱离——唯一需要担心的是飞机解体。
在阿方索的飞行经验里,更高的空域代表更大的风险,更低的温度和更加严酷的气压环境。绝不是一条简单轻松的路。
阿方索:“我认为你长得好看。”
奥黛丽兴高采烈:“那当然了!”
阿方索接着说:“所以我睡了你,我的妻子哭丧上吊,我的女儿离经叛道,这些风险都在我的估算之内。在明哲保身和逍遥快活之间,我选了逍遥快活。”
奥黛丽还不明白阿方索尉官在说什么,又在阐明什么,在追求着什么。
她只是天真浪漫地想。
——这个飞行员多情又好色,一定是我碗里的菜。
阿方索尉官坐进驾驶舱。
“奥黛丽,如果我能活着回来,像之前十六次一样活下去。”
奥黛丽扶着卫生员的小白帽,生怕引擎鼓动的狂风将它搅走。
“别说!别说啦!亲爱的默克里尼,我害怕!”
她举手投足,柔情惬意。
“我只要你平平安安。”
她想得简单,他难如登天。
阿方索把自己绑得严严实实,做好的战斗的准备,只要皮带够结实,他就能驯服屁股下边这台凶恶的烈驹,能在驾驶舱勉强开上几枪。
他的眼神已经死了,与木制机翼和帆布还有钢铁融为一体。
“回到棋牌室,你再把方巾和鲜花,都留作我们的定情信物。”
他只不过选了一条比较难的道路,和所有飞行员一样,选的难度各有不同,回报也不同。
——这很公平。
他驶向跑道,风如刀,在脸颊流下一道道红印。
冲上云霄,与他相伴的还有编队中其他六架飞机。
引擎噪声盖过无线通讯的嘈杂电流,笨重的电线盒在三翼机顶探出触角,拼了命地搜索信号。
这种通讯环境下,飞行中队像是锁在棺材里的冥魂,飘进一片雾蒙蒙的亡者国都,飘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死海里。
不少仪表是海船的高精尖科技产物。
飞机的速度仍然沿用海船的速表标准。
阿方索拿起对讲机。
“航速和高度,红伯爵。”
“信天翁报告,五十节,高度六百七十七。信天翁。”
“我们飞得太低了,红伯爵。”
“雷达指示器呢?红伯爵。”
“雷达仪表盘上没有任何目标,和以前一样,我怀疑科学院的老家伙们在拿咱们开涮……这东西真的有用吗?始祖鸟。”
“不要怀疑勤务组的能力,他们给咱们插上的翅膀,能有今天的功绩,有漂亮妞主动贴上门来,也有他们一份功劳。葡萄。”
“报告相机状态,红伯爵。”
“完好无损。”
“它很好,通着电呢。”
“我把相机拆了。葡萄。”
“为什么?你接到秘密任务了?红伯爵。”
“是的,我要离队,三元县城发生兵乱哗变,电报站瘫痪了,消息也传不出去,总司令把我的相机拆下,换成炸弹,这消息不能传到地勤的耳朵里,不然谁都知道了。葡萄。”
“葡萄报告航向。红伯爵。”
“葡萄报告航向,信天翁。”
“葡萄报告航向,我是始祖鸟。”
“葡萄报告,你要去哪儿?这里是蛞蝓。”
“葡萄需要护卫吗?报告航向,暹罗猫。”
“我是葡萄,高度爬升到两千五,航速六十节,向西斯莱哲山脉,第四大区巡航,盘旋下落,执行侦查任务,发现敌人执行轰炸任务。葡萄。”
“葡萄报告弹药储备情况,红伯爵。”
“十六枚飞镖炸弹,十二个雷管包,三个手榴弹,四十发手枪子弹,五百发轻机枪子弹。葡萄。”
“你带了轻机枪上飞机?红伯爵。”
“是的,我的工程组用八组螺栓把它安在右手侧方位,像海船开炮那样进行射击。葡萄。”
“进信天翁尾流,葡萄离队,红伯爵。”
“高度五百五,航速五十五,信天翁标准。”
“葡萄已离队,祝祖国胜利,葡萄。”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阿方索看着一架飞机离开中队,渐行渐远。
在通讯信号消失的瞬间,也不忘做播报。
“葡萄离队,无线电频道确认,红伯爵。”
队员逐一确认之后,开始爬升高度。
“雷达信号消失,葡萄已经失联,呼叫队长红伯爵,要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回空指部确认?信天翁。”
“谢天谢地,至少这个雷达管用!始祖鸟。”
阿方索叮嘱着副官。
“我们没有电报机,也无法和司令部核实这道秘密命令,继续执行任务吧,回到地面上再想想,葡萄算不算逃兵。红伯爵。”
“高度爬升至三千一,航速六十六节,信天翁标准。”
编队在寂静的空域中猛然拔高机头,往更高处飞去。
每过一千米,气温就会下降六度,在西大陆的咬春时节,在临近大西北的高纬度地区,森莱斯的气温也暖不到哪儿去。
很快,通讯频道里的声音就变得简短而有力。废话极少。
他们让零下十来度的冷空气冻得不愿意多说一个字,躲得高高的,哪怕地面的狙击手再厉害,也不可能做出三千米由下至上的超远距射击。
森莱斯拥有六千米射击高度的105毫米口径防空炮,射速为七百米每秒左右,但想要击中阿方索和他的精锐小队,在这个距离是痴人说梦。
“雷达有杂波,信天翁。”
“是什么?红伯爵。”
“是一群鸟。信天翁。”
“一群鸟就别开口了!我的舌头都要冻掉了!始祖鸟。”
“我很难跟你解释这个问题,在这么冷的天,赤颈鹤不会爬三千米的高度。信天翁。”
阿方索听见通讯频道传来的消息时,内心一紧。
“信天翁说话。红伯爵。”
“信天翁说话,始祖鸟。”
气氛变得僵硬而恐怖。
此时此刻,他们意识到了问题。
以往这群飞行员驾驶着飞机,在敌人头顶小心翼翼地窜来窜去,就警惕性来说,这个飞行中队已经做到了极致。
有一种可能——从来没见过的空中敌人出现了。
“我是信天翁,我重复一遍,赤颈鹤不会在春夏交替的时节爬到三千米的高度,这不是它们的迁徙时间,有什么东西把它们赶了上来。”
“是葡萄的飞机吗?红伯爵。”
“不知道,看雷达吧。信天翁。”
雷达的杂波时聚时散,慢慢拢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阿方索往机舱侧方看去,伸长脖子,想把下方那群鸟兽给看清楚。
等他看清时,内心的疑惑也烟消云散。
——是山火。
不知为何,在中队正下方,此起彼伏的丘陵山腰上,有一团鲜红的火球熊熊燃烧,烟雾惊走野兽,吓得飞鸟避开毒烟,往高空逃。
“警戒解除,红伯爵。”
“好的,继续任务。信天翁。”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道尖锐刺耳的弹鸣响起!
片刻之间,阿方索本能拉扯操纵杆,心想为时已晚。
——子弹比声音跑得快!
这一刻,他头皮发麻,内心发憷。在这具会飞的铁棺材里左顾右盼,三翼机的机身传来叮当响动,有那么一瞬间,这位杰出优秀的王牌想要解开皮带原地跳伞。
他没有惊慌的表情,脑袋却糊成了一团浆。
——从哪儿来的敌人?
——子弹又是从哪里打来的?
——飞行计划暴露了吗?
“报告情况……”
他捏着对讲机的手已经全是汗水,冻了一层薄冰。
“队长!始祖鸟他着火了!”
分不清通讯频道是谁发来的消息,阿方索拉动机头,来到队友的下方,观察着队友飞机的伤情。
他眼神中有万分惊恐,眼睁睁地看着队友的飞机冒出滚滚浓烟,驾驶室里的人已经变成了一副焦炭。
它依然在飞,依然在列队的涡流中稳定向前。
它的雄狮国徽上,留着六个猩红的弹孔,正在往外喷射浅粉色透明的汽油和烈焰。
“队长,它还在吗?”
“始祖鸟离队,侦查敌情,红伯爵。”
“不知道!看不见!上边还是下边?”
“柴郡猫申请返航!柴郡猫认为任务评估有误!”
“申请无效,重复一遍,侦查敌情!红伯爵。”
阿方索已经失了方寸。
对方的飞机能搭载武器,从队友的机身伤情来看,用的还是重火力,这点对他们来说匪夷所思。
敌人的飞机荷载多少?引擎有多强的出力?
这场能量与引力的竞赛中,他们的载具已经被远远甩在身后了!
大火烧毁了始祖鸟的机翼,飞机开始解体散架。
不一会,它就变成飘摇浮荡的碎片,落下无底深渊。
无线电中有人惊呼。
“在天上!在太阳里!”
在刺眼炙热的阳光中,有一架金属色泽,合金铸成的单翼强击机呼啸而来。
——阿方索在那一刻看见了神灵。
淡蓝色的机身几乎与天空的颜色一般无二,唯独留有一点痕迹的,是机尾用红漆描绘的列侬穗花剑盾徽章。
“是列侬的飞机!是铁的!为什么?!它哪里来的动力!天哪……我的天哪……亚蒙在上……”
汹涌的枪焰从机头旋浆两侧的枪管泼洒而出。
天空中开出两朵暗红的花儿来。
阿方索这才明白,自己刚才看到的根本就不是山火,是队友葡萄坠机身亡的灾难现场。
而现在,又有两条生命消逝在他面前。
“返航!立刻返航!”
他当机立断,毫不犹豫下达了返航指令。
耳边传来雷霆,那是强击机由上而下俯冲发出的厉啸。
淬火合金结构的机身强度、韧性和形变极限都比木头要好上太多太多,可是……
——它的能量来自哪里?它到底是什么怪物?!
答案来自它的机舱,来自副舱的伍德·普拉克。
此时此刻,【羖羊】脸色苍白,蜷缩在燃油发动机的箱口,剁掉了一根左手的手指头,血肉磨成齑粉,泡在铸铁油箱之中。
手性触媒与燃油一股脑涌进发动机的动力系统里,在八组汽缸中,一次次精密的诱燃引爆之后,变成了匪夷所思的强悍动力。
对伍德来说,八缸发动机的汽缸爆炸顺序和动力引导非常消耗精神力,他的魔术造诣直至今时今日才算是精进。
“伍德先生!我们要爬上去了!你还撑得住吗?”飞行员是芙蓉大学研讨院的学生,对伍德毕恭毕敬。
伍德不停地扣着拇指,回弹起落的速度快晃出残影了。
为了一张军事地图,为了制空权,为了和列侬交换飞行器械的设计蓝图。
伍德不说废话:“任务结束以后,你就把我送回尼福尔海姆。”
飞行员语气兴奋:“真没想到呀!研究院里的废铁疙瘩,你也能让它飞上天!”
伍德:“只要能量够,一块砖头都能飞上天。”
与此同时,阿方索解开皮扣,再也顾不上什么体面。
他选了一条最简单的路,也是最难的。
跳伞,跳到这片野蛮的土壤上。
跳出红伯爵号的一瞬间,他的飞机中弹,开始燃烧解体。
半空中,他叫伞包背带勒紧两臂,腰腹传来的压迫感几乎让他无法呼吸,看着脚下密密麻麻乡县城镇的矮房子。
他与伍德·普拉克四目相对,遥而向望。
不过他不在乎这个副舱上的机枪手——一般来说,坐在副舱的都是扣动扳机的机枪手。
阴差阳错之下,他只记住了驾驶舱里的飞行员。
——记住这架来自列侬的蓝色幽灵。
第三章 恐怖平衡的转折点
【——五月二十日记。】
【主讲人:薇薇·普拉克】
【书记员:来福·普拉克】
在尼福尔海姆的芬里尔港。
春末时草原上迸发出亿万生机,五月二十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从汉语发音来说就是“我爱你”。
它是爱人们的节日。
这里的爱人不光是男欢女爱,还有亲缘血脉和兄弟情谊。
任何与“不求回报的付出”有关的爱意,都可以在今天尽情抒发,尽情释放。
你可能会奇怪。
为什么这一天的书记员变成了来福·普拉克。
——这个来福又是谁?
来福的原名叫小刀,是伍德先生给他临时造的名。
尼福尔海姆的市政大楼盖起来以后,每个裸猿都得去聚落的长老那里做人口登记,方便民政局的人口审查工作,不少没文化的乡里乡亲就主动找到小刀,让这个养殖户专家,尼福尔海姆的【光中之光】来给自己取名。
小刀哪里会取名呀!
——他连书都没读过几本。
于是刀刀找到了普拉克家的主母薇薇,薇薇又给刀刀起了个英译的名,叫做来福。
这样也方便刀刀去南方做生意——薇薇如此想。
于是,本篇日记的记录人。是正在学习写字的来福·普拉克。
日记的主讲人,则是普拉克家的现主母,薇薇·普拉克。
薇薇一本正经,在窑洞的水泥坪里晒太阳。
她对来福说。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来福跟着记,手里的笔动个不停,写错了字,就得划去重新来过。
“有三件事值得记录,首先是第一件。”
薇薇从大衣里拿出两样东西,一样是列侬国防军的军功章,里边留着一段故事。
“这个章子,是雨果小弟给我的。”
如果你的记性不太好,往前看,翻到第二卷的开头,我们的主人公伍德普拉克第二次进棺材时,被两个盗墓贼挖了出来。
他们一个叫霍顿,已经死在露丝大法官的枪口下。
另一个叫雨果,是个乞丐,不爱动脑子,喜欢要饭。
在薇薇手中的列侬国特等功红星奖章,就是雨果小弟寄来的。
“雨果小弟说,自从伍德少爷放了他一马,他想自己不能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也不能靠着别人而活,天上自然不会落下一个盖世英雄。”
此时此刻,薇薇热泪盈眶,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哪怕没有人晓得她的丈夫是谁,该处于一个时代的什么位置,该受到什么评价。
她只觉得自豪,她模仿着雨果小弟写信时那份殷勤和向往的劲,用自己的嘴,说出别人的事。
“他入伍参军,想着报效祖国的事,刚巧赶上森莱斯和列侬结盟,国徽换新,从列侬的剑与盾还有麦穗,加上了森莱斯的向日葵和两把火枪。以及一颗闪闪的红星。
雨果他从小就吃得很多,父母嫌弃这个饭桶太浪费粮食,于是把他给抛下了。变成乞丐之后,加入军队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遇上伍德·普拉克先生,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的美事。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这些问题在两人相遇时,自然烟消云散。
信息相对闭锁的军营里,他时常能听见伍德先生在外搅风搅雨,当着混世魔王的消息。
他和人争执,和战友干仗,想用生命去维护伍德先生的名誉。
他是兵员里的怪咖,大家眼里维护叛国者的异类。
教官要用体罚去给他穿小鞋,用超额的课程去磨练他的意志。
这使得他变得更加强大。也使他更加坚信伍德先生的教导。
——世上只能靠自己。不能懒,更不能懒得活。
雨果去了南线,在王国第八师团里当着大头兵,任务是为通讯营铺电话线,打通森莱斯和列侬的电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从一个普通的劣种士兵,变成了前线的战斗英雄。
在铺设线路的任务里,他背着沉重的设备,从前线血肉成泥的残酷地狱里,拖回来十六具尸体,三百六十七个战友,五十一个战俘。
每一天,雨果都要走十六公里的路,用各种载具带回来四五个受战争迫害的士兵。
在接受红星奖章时,他没有姓,申报功绩的时候,全名写的是【雨果·普拉克】。
唐仁皇帝给这位人民英雄授予勋章时,交了两枚不同的章子。
一枚是旧时代剑盾穗花徽章,代表列侬帝国。
另一枚是新时代的五国联盟徽章,包括列侬、森莱斯、南沙塔尔还有远在星球另一端的大夏和仙台岛。
列侬的国名来自唐宁大帝的姓。
把这两个字拆开,是拿着镰刀当歹徒之器保护自己的务农之人。
新联盟的全名是华夏联合贸易条约组织。
——又叫【华约】。
之所以用“华”,是因为主要成员国,国徽上都有花朵。
列侬的麦穗花。
森莱斯的向日葵。
南沙塔尔的肉桂花。
大夏的菊花。
仙台岛国的樱属蔷薇花。
这是要记的第一件事。我说完了,来福,你记下啦?”
小刀还有点不适应“来福”这个名字。它像是一条狗的乳名,讨喜又吉祥。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捧着日记本,小刀把结语给写上去。
“五月二十日晨,来福记。”
他得适应,适应新时代的到来,适应来福这个名字,不然没办法和南方人做生意。
薇薇接着把第二件事说下去。
“然后就是……”
给来福沏茶,把雨果小弟的军功章拍在桌上,这一刻,薇薇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这些国家,像丈夫说的那样!把穷苦人民的枷锁都丢下了!把街上游手好闲的懒汉都赶进工厂和学校!把地主家里发霉生疮的银票付之一炬!让鸦片工坊的老板跳楼,让目不识丁的女人读书写字……
是的!和丈夫说的一样!它们要追上来,要揭开下一个时代的幕布!”
她乐不可支,像是在见证着预言家的伟大预言。
“废奴运动开始了!虽然会有争执,会流血,也会有人流泪!但它势不可挡!来福!
为了卖工厂里的东西,就得修路,为了修路,就要剿匪,为了剿匪,要更多的工兵和警察!剿的不光是土匪,还有土匪的根,就得开更多的学校,刀刀……”
薇薇拍着小刀的肩,看着这个和丈夫一般大的“小老弟”。
“再过十年,不会有孩子像你一样了!”
一场战争,让东西陆的五个国家逼得抱成一团,走上了工业化的进程,把封建遗毒都彻底埋葬。
但是,这绝不是皇权的终点,这只是个转折点,它的终点不在这里,而在士兵的手里,在一个个知识分子被推上战场时,在一封封痛哭流涕,没有回信的家书中。
受到银币制约,叫白银牵动心神的皇帝和贵族将被愤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
这才是皇权的终点,它还没来,不过快来了!
——小刀受了主母这几巴掌,被打得有点懵。
手里的笔也没停下,心中想着欠下不少椿风镇人的血债,只觉得人生如黄粱一梦,时光如梭,再去看一眼,已经物是人非,难以辨认了。
大半年之前,他还在想,该如何比划下刀的手法,在游商脖子上使劲的时候,怎么做到让人质吐出钱来,又不会立刻弄死的好办法。
转眼一看,现在的亲身经历简直像是童话。
他成了牧民的老师,每天养狗放羊,使枪打豺驱豹。连狼都开始喜欢他了,每次回到芬里尔,范克里夫会带着几个宝宝来舔他的手心。
如果他要和伍德先生说。
——这都是伍德先生带来的!
那伍德先生一定不答应。
因为伍德先生说过。
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小,太薄弱。
只有团结起来,让每一分力,每一次功都做到点子上,只有人民自己能帮助自己。
小刀在接受来福这个名字时,总觉得伍德先生和主母有矫枉过正的意思。
但仔细想想,如果不过正,又怎么矫枉?
如果不把功劳都还给人民,那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对皇权的偶像崇拜?
想到此处,来福理顺了思路,愈发觉得伍德先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他不要伟大,也不要赞誉。
不要钱,更不要名利的光环。
只要完成他一生所愿。
——把他的星界故乡,带到这个地方!
薇薇:“这是第二件事!来福你记下了吗?”
称呼一会是来福,一会是小刀。
不过小刀也没在乎那么多,名字不过是个代号。
“记下了。”
薇薇深深吸了一口气,从兜里拿出一张黑白照片。是非常古旧的磷粉相机拍下的产物。
“接下来要说第三件事。”
首先,我们要搞懂这种相机的工作原理。
在拍摄时,它的技术落后,成像过程非常缓慢,通常只能用来拍摄静物。
如果要拍人,人必须保持三十秒以上的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一个表情,否则会出现虚焦模糊不清的样子,这样来说,一张照片就算拍废了。
回到照片本身。
是一家人的合照。
在照片正中的是伍德少爷和邵小萱夫人。
紧接着是蹲下的薇薇,还有范克里夫。
然后两侧分别是阿明和来福。
然后是达奇·佩洛西先生与朱莉·普拉克小姐,作为长辈站在后排。
背景是刚刚建成的市政大厅。
众人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包括伍德也是笑口常开的样子。
这张照片反复拍了很多次。
每个人都要保持笑容三十秒以上,用薇薇的话来说。
“大家的表情僵硬,像是笑成了大傻子。”
让这家子如此开心的原因只有一个。
来自照片的正中央,来自伍德和萱丫头的怀里。
与这群露出邪恶大笑的大人不同
一个柔弱的,稚嫩的新生命。
一个小宝宝安静地躺在襁褓中,在嚎啕大哭。
薇薇如此说:“少夫人生产了。母女平安。”
是个闺女,健康但不正常的闺女。
要说哪里不正常?
在照片中的小襁褓里,女婴屁股的位置微微隆起,预留了一部分宽敞的空间。
薇薇接着说:“这个小女娃,长了三条腿。”
是的,你没听错。
伍德的女儿虽然顺产,但天生畸形,就像是老天爷和他开了个玩笑。
在这个小天使来到人世间时,原本尾椎骨的位置,多长出来一截肢体,像是还没完全进化干净的尾巴,但粗细看来,已经是一条腿的尺寸了。
“列侬皇帝给少爷配了两个稳婆,都说这是魔鬼的女儿,是星界魔鬼的野种。”谈到此事,薇薇翻着白眼:“不过还好她们没敢把这个孩子溺死在水盆里,医生的说法倒是有趣……”
来福把主母的话都记在本子上,提到伍德先生的女儿时,这个眼上有疤,心中有愧的小男人不知为何,有种莫名开心的劲。
——想保护她。
——伍德先生不需要我干什么事,但他的女儿肯定需要我。
——是的,想把恩情都还回去。
薇薇往来福的衣兜里找烟,给来福举着活生生的例子。
“你听好咯,来福,如果你有看得过眼的姑娘,要生娃娃了,记得把烟戒掉,王都来的医生说。孩子的畸形大多和父母有关,伍德少爷和少夫人天天抽烟,以前少爷还喜欢嗑药嗨草,能有个健全的孩子是万幸,没有缺胳膊少腿就不错了,多送一条尾巴,那都是福分。”
来福夺回来烟盒,自顾自地点上了,也不去听主母的教训。
薇薇接着说:“医生讲,这条尾巴不是魔鬼送的,是小女娃的同胞异卵,我也不知道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只晓得好像挺残忍的……嗯,我组织一下语言哈。”
过了几分钟,薇薇终于在一堆医词汇里翻了个身。
“哦!是这样!原本少夫人的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可能是两个女娃,或者是一男一女。只是在发育的时候,女娃比较强壮,另一胎因为父母备孕时的生活劣习天生虚弱,于是这个小天使就把兄弟给‘吃掉’了,但是没吃干净,留下了这么一条小尾巴。”
来福听得一头雾水,心中想着还能有这种操作?
那有些婴孩天生两个头,三只手,六根指头的,都是把兄弟的器官夺来了?
薇薇解释道:“是这么个说法,本来少夫人说不定能生下一对龙凤胎。”
“可惜伍德先生没有儿子。”来福扼腕痛惜,心想如果是个男孩,自己还能教他打猎学枪,和阿明仲裁官一块教习武艺。
薇薇怒道:“可惜个甚么?你看不起女人呀?你不是女人生的嘛?”
来福:“我没有这个意思。”
薇薇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似的把来福给赶走了。
“走走走!记好了,记完了!今天就写这么多!”
来福自讨没趣,灰溜溜地往码头去。
等人跑得没影了,薇薇这才开始掐着手指头算账。
“对哈!少爷还没有儿子,我要是能生一个该多好呀!嘿嘿嘿……不都说母凭子贵嘛?哈哈哈哈哈!”
就在她傻笑的那点功夫里。
一只温热的大头捂着她的额头。
薇薇定睛一看,是丈夫来了。
伍德:“想什么呢?”
薇薇嘴上嘟囔着:“没有什么!”
心中想的是如何下药,如何迷昏了少爷,又在琢磨如何迷昏了之后还能成功造孩子的事。
伍德带着索尼娅老师来新房看看。
索尼娅老师刚瞅见薇薇的模样,立马变了脸色。
这姑娘心里的事情哪里瞒得过索尼娅的眼睛。
“你们聊。”索尼娅二话不说,钻进大楼的正门快步离开。
等老师一走,伍德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你刚才在想什么?薇薇?”
薇薇红着脸,决计不肯承认自己心中的想法。
“没有什么!没有哦!什么都没有!是老僧入定!心空空!”
伍德点点头:“哦!这样?”
薇薇吐着舌头:“就是这样!”
“那好说!来帮我个忙。”伍德拉着大夫人的胳膊,往疗养院走,“帮我给女儿取个名字。”
“取名字?”薇薇慌了神,“我哪儿会取名字啊!”
伍德解释道:“我和萱丫头都没什么文化,朱莉给的几个名字也不太喜欢,你在这里教人读书写字,不如你来。”
一路经过药园、柏叶林,再往西大街走几百米。
薇薇和伍德和两个工兵打过招呼,往医院的疗养室去。
到了目的地,拉开房间的帘子。
伍德一眼就看到了爱人。
——萱丫头靠坐在床边,侧过头,看着婴儿床里的小生命。
她像是一座雕塑,从来都不敢移开眼睛。
她怕少看一眼,就会有强盗和恶霸来抢她的宝宝。只要稍稍走神一下,她的孩子就立马不见了。
她的脖子发酸,不一会扭头松筋骨,刚好和伍德的眼神撞上。
“呀?怎么就来了?”萱丫头变得手足无措,凌晨刚生完娃,到现在她还没合过眼。
伍德单刀直入。
“我把薇薇喊过来,想给孩子起个名。”
不在孕期,产妇的产前抑郁好了大半,萱丫头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不过这张嘴还是没变。
“我俩能搞定的事情,你把她喊来作什么?”
薇薇听完立马嘟起了嘴。
伍德解释道:“让她在这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里有点参与感,免得日后一哭二闹三上吊。”
这下薇薇的嘴巴嘟成了珠穆朗玛峰。
萱丫头:“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家伙真会欺负人!”
“我欺负她了?”伍德挑眉,把薇薇拉到婴儿床前:“以前都是她欺负我。”
“不和你一般见识!”薇薇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只顾着专心看宝宝,眼神中充满了母性的怜爱。
看看她,看看这个小天使。
薇薇形容道:“长得可真特么丑!”
“是的,确实是这样。”萱丫头跟着附和:“刚生下来的时候,她脸上全是褶子,和猴儿似的。”
再看看婴儿床里的小生命。
她连眼睛都睁不开,身上多了一条尾巴,这条尾巴在无情地掠夺着身体里的养分,离开母亲的肚子以后,还没好好吃过一口奶。
她的额头和脸颊红彤彤的,留有不少妊娠时挤压出来的皱纹,不过没关系,时间一长就会消失。
她的胎毛还没清理干净,从毛发的颜色来看,是纯粹的黑发。
医生给她做过眼部检查,说她和她的父亲伍德一样,有一对蓝汪汪的眸子,像是星光蓝宝石一样,深邃而神秘。
薇薇拨弄开襁褓,再去看小宝宝的多出来的畸形肢体。
从宝宝背后尾椎的地方,延伸出来一条多肉又强壮的“尾巴”。
说是尾巴,其实比两条腿细不了多少。
在尾巴的末端分出两支纤细粉嫩的指头。像是蛇的红信一样,微微开叉。
“来,抱着。”薇薇把孩子交给少夫人。
萱丫头接走孩子,搂在怀里,只怕磕着碰着,想揉进身体中。
伍德问:“想到了吗?这姑娘该起个什么名字?”
薇薇:“小时候喊毛毛!”
“毛毛?”伍德疑惑。
薇薇用力地点头:“对!贱名好养活,大西北的天儿可冷了,长大以前就喊她毛毛,提醒她记得抱羊取暖。”
伍德问发妻:“你觉得呢?”
萱丫头不在意:“乳名嘛,我不在乎。”
伍德又问:“跟你姓吗?”
萱丫头:“跟你姓。”
伍德:“我姓陈。”
萱丫头:“那就姓陈。”
伍德:“喊她什么好?”
萱丫头:“问薇薇。”
薇薇一惊:“呀!要起个大夏的名儿啊?那可把我难住咯!大夏起名可讲究了!不像咱们这儿,随便搞个音译的底子拿来用,那边又是风花雪月诗情画意的,要有什么什么典故……”
萱丫头:“少爷,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伍德解释道:“伍德(Word)·普拉克(Pluck),跟老爹姓,名字是主母起的,是‘发声’的意思,连起来叫发声的勇气。”
萱丫头:“那陈玄穹这个名字呢?”
“不晓得。”伍德摇摇头:“父母给的,拿来就用了。”
薇薇前思后想,翻着字典,找出来名字,齐整地写在字典封皮行。
“喏!她就叫这个!这个这个!”
夫妻俩定睛一看。
“陈……三七?”
薇薇猛点头。
“就是三七!大夏的炼丹师都说三七好呀!在天寒地冻的西北可管用了!治伤寒跌打止血都好用!”
萱丫头可算把白眼给翻完了。
“丈夫,你觉得这个老中医还有救吗?”
伍德:“我觉得挺好的。”
萱丫头指正:“你真的要给闺女儿起这么个名字?你不考虑闺女的感受也要考虑三七的感受呀!”
“说的有道理。”伍德把薇薇拉来,指了指薇薇,又指了指自己:“我爹妈给我起玄穹当名字的时候,也没考虑过老天爷的感受。”
萱丫头解开衣服,准备喂奶。
“行吧!就依你们的!”
......
......
此时此刻,远在星界巨山的另一头。
伍德·普拉克的灵魂蹲在烛台下,用石头画着一道道复杂的伦理题。
他自言自语,为陈玄穹这桩亲缘而犯难。
“如果他是她爹?”
“那我是谁?“
“如果我什么都不算的话?那具身体又是谁的?”
“是我绿了我自己?还是他绿了他自己呢?”
“我和小陈是同一个人吗?”
“我们俩关系已经亲密到这个份上了?”
“艹!不想了!还是数学比较实在。”
“是的!我爱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