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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狐夫     揭棺起驾txt下载     揭棺起驾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章 当场去世

    一场实验事故,将药剂师恩维的脸变得面目全非。

    她是老恩菲尔德的第三位妻子,给这一家生了两个男娃,分别是四兄弟里的老三,还有年纪最小的幺子。

    生完孩子以后,恩维女士老得特别快,她没那个心思去关注孩儿们的幼年教育,为了和衰老对抗,一头扎进了魔药实验里。

    她本想炼制一种叫做“十六马克迷迭香”的驻颜魔药,功效与幻形魔药相似,其中最关键的魔术触媒是魔狼的颌发毛皮,也是火曜日的值日神,与带来胜利与死亡的战神提尔一体两面,传闻中,谁能拿到提尔的神剑,谁就能逢战必胜。

    她好不容易弄到了珍贵的触媒道具,但她的两个儿子非常注重家族传统,恩菲尔德老爷子是个战士,孩儿们也希望得到战士的殊荣。

    没有战争怎么办?

    只有战神的触媒能满足他们了。

    于是,这故事变成了事故。

    老三和幺子偷偷将魔狼的毛发换成了野狗的皮毛。恩维妈妈拿到了假材料,炼出来的也是假药,抹上脸,吞进肚。她一头柔软的红发变成了粗粝的黑毛,原本吹弹可破的肌肤变得像斗牛犬一样满是皱褶,鼻子也跟着前凸,脸上身上染了白癜风一样的斑点,变得丑陋不堪,几乎要变成像尼福尔海姆的野蛮人那样白。

    她能怎么办呢?

    三娃跪下,只知道磕头。

    幺娃笑嘻嘻的,一个劲地道歉,却没有半点自责的意思。

    老爷喊来家丁,带上铜锏,不论是跪下的,还是不肯跪的,都打四十棍,仅此而已。

    她得知真相,只敢唏嘘,不想追责。

    她也不能杀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她只是个女人,只是个没有权势,在西大陆不能大声声张自己魔术师身份的女人。

    她太难了。

    恩维深爱着丈夫,尽管他们相差二十来岁,每次看见自己与丈夫爱情的结晶,她就能吞下所有的怒火。

    在下人眼里,这位三姨太是个神秘又美丽的魔术师。

    在情敌眼中,这位小妹妹是强而有力的遗产竞争者。

    在恩维心中,她只是个寡言少语,毁容失宠的小妾。

    她从恩菲尔德庄园的东翼祖屋搬去种植园,圈了一块地,用来种药材,默默无闻地给丈夫炼制魔药,试图治愈丈夫的心脏病。

    下人们私底下议论纷纷,认为三姨太想通过魔药实验恢复正常,实际上,恩维只是想给丈夫治病而已。

    就在这天晚上。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草药园外的炼金桌前,她像往常一样,等着侍女来拿药,她将凝神香和丹参剂分装成两个包裹,一个外用,一个内服。

    试剂瓶和烧杯里盛着对心血管软化有好处的首乌甜豆浆,她找不到合适的碗,她怕新来的侍女手脚笨拙,也怕这些鸡贼的下人会偷偷把鲜甜的糖浆喝掉,又给老爷换其他来路不明的怪药——毕竟她自己的儿子都能干出来这种缺德事,何况是这些下人。

    她想着,要不要做个新食盒,给食盒加一把锁,只有老爷能打开这把锁。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

    马车来了。

    恩维女士套着寒衣,大兜帽遮住了她丑陋的面容,她站直了身子,还在奇怪今天来拿药的下人为何如此勤快,来得也太早了。

    她内心的疑惑很快就消失了。

    她看见大夫人家的车夫。

    她还看见马车里的贵客,是贝塔和两个东国人。

    她最后看见,车斗货厢里,一颗颗人头码得整整齐齐。

    里边有她与老爷爱情的结晶,有那个不成器的幺子的脑袋。

    恩维一点儿也不生气,甚至感觉有点好笑。

    她想,自己的宝贝儿子就这么死了,和杀人犯的死法差不多。

    原本她还觉着,这个幺子从小心肠歹毒,应该能活得久一点,至少得像个恶业滔天的大反派一样,像剧院里演的那样,活到故事的最后。

    但她还是哭了。

    哭了大概十来秒,落下的眼泪顺着脸上皱褶的皮肤沟壑淌进嘴里,呜咽着,紧接着擦干净,免得泪水掉进烧杯,影响了甜浆的口感。

    然后她就没事儿了。

    心疼完了,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吗?

    ——她不会觉得自己可怜,她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倒有种解脱的感觉,以后往山上送的药少了一份,闲余的时间变多了,这算好事。

    ——不要奇怪这个母亲为什么能如此冷漠麻木,因为她的心很小,愿望也很少,只能装下一个老爷,从不是个患得患失的女人。

    她像是例行公事,喊住了贝塔的车马。

    贝塔先生拉开帘布,应了一句。

    “妈妈,有什么事情吗?”

    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跟着走下马车,从贝塔的称呼来看,两人意识到这是恩菲尔德家的一位太太,纷纷行礼问好。

    恩维女士将药塞到贝塔手里,对这个大儿子视如己出。

    ——她晓得,只要对孩子好,老爷就会对她好。

    她极尽卑微,语气慎重,又苦口婆心地劝解着:“这是今天的药,你看好它,别让下人偷了,你自己也不要调换,它只对心脏好。是给老爷的,千万别自己偷偷用了。”

    贝塔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三娘。

    他知道,整个庄园上下,可能只有三娘对父亲大人是真心的。

    车马的货厢里,还留着幺弟的脑袋。

    他拿走药,心中想着。

    ——要告诉三娘吗?

    ——纸是包不住火的,就这么说出去吗?

    ——三娘是个魔术师,会杀了我吗?

    贝塔先生闭着眼摇了摇头,他去看三娘藏在斗篷里的眼睛。

    心里感叹着——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满是血丝,疲累而安静,像是温良的鹿,是谦逊的牛羊,不知道恨和痛苦为何物的眼神。

    贝塔做了个深呼吸。

    “妈妈,幺弟死了。”

    听到幺娃的死讯时,恩维女士没什么反应。

    就像是听见家里来客,宰了一头牛宴请宾客的消息。

    她只是淡淡地嘱咐着。

    “先不要告诉老爷,老爷听了对心脏不好。”

    贝塔点点头,将药送到车夫手里,嘱托车夫往货厢递,千万别让血浸到里边。

    恩维女士爬上车架,往马车里钻。

    贝塔问:“你要去看看幺弟的脑袋?”

    恩维女士一拍手,像是想起了什么,赶忙从马车上翻下,将烧杯小炉子的火给灭了。重新爬上车架,坐在车厢的小皮椅上。

    “我不看脑袋,看了心烦意乱的。对身体没好处。死了就死了,我晓得,他早晚会死。今天,我想去见见老爷。”

    贝塔这才松了一口气。

    又问:“妈妈想见父亲大人,为什么选今天这个日子呢?什么时候都能见呀。”

    恩维女士像狗一样,嗅着马车里的手性分子的味道,嗅见魂威的踪迹。

    她盯着陈小伍,盯上阿明,最后盯住阿明腰上的枪。

    “枪响了,就有人死,有人死,就有人哭,有人哭,就得说心里话,我有很多心里话憋在心里,以前我和老爷说,老爷不爱听。脸坏了以后,就和树说,和烧杯说,和向日葵说。我的孩子死了,是你杀的,我只怕老爷也让你杀了,得盯着你。”

    贝塔尴尬地笑出声。

    “我才不会害父亲大人呐!这回我请了东国的炼丹师来,能治好父亲大人的病!”

    恩维女士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她激动地浑身发抖,几乎要给陈小伍跪下。

    “你能治好老爷?”

    陈小伍直言不讳:“是的,能治好。”

    恩维女士又问:“怎么治好?什么原理?是魔术吗?”

    陈小伍:“就是魔术。”

    恩维女士再问:“要杀人?杀几个?老爷得了心病,要用心药医?要血祭吗?要几个血亲?”

    陈小伍:“那得看这个人该不该死。”

    恩维女士一伸手,地上的土块跟着动,不一会陈小伍脚下就凸出来一块结晶石英,将小伍往马车上送。

    “来!快来!炼丹师。”恩维催促着,急不可耐要陈小伍上车:“快点上来!我还有一个儿子!你看他该不该死?贝塔呢?他能当药吗?他该死吗?”

    话音未落,恩维女士的手心生生长出两只水晶棱刺,像是剑一样,比着贝塔的喉咙。

    夜灯微微亮,灯光将棱刺照得五彩斑斓。

    这位夫人的魔术,像是宝石,像是彩虹,美轮美奂。

    贝塔急得满头是汗,心想三娘真是疯了。

    “等一下。恩菲尔德夫人,请等一下。”陈小伍劝着这位疯狂的魔术师,“一个人该不该死,得看他犯了什么罪。越重的罪过,药效越好。”

    恩维女士欣喜若狂。

    “好呀!太好了!幺娃是一味好药!三娃也是好材料!”

    阿明听了,对恩维女士比着大拇指。

    “——知子莫如母!这是亲妈!”

    陈小伍跟着附和道。

    “没错!是亲妈!”

    不过一分钟的光景,在恩维女士的指认下,车厢里多了三个脑袋。

    恩菲尔德家的大夫人、二夫人,三个儿子,头发绑做绳结,脑袋吊在货厢的牵牛皮带上。

    他们是杀人犯,挪用公款的贪污犯,有强奸史,贩卖鸦片和医用吗啡,曾经雇凶杀人,与家丁有奸情。

    贝塔看见自己亲妈的头颅时,本想嚎啕大哭。

    可陈小伍一句话又生生将哭声咽回了肚子里。

    陈小伍问:“贝塔犯过罪吗?”

    贝塔红了眼,破口大骂!

    “炼丹师!你想问甚么!你想要我的命?”

    恩维女士收了武器,语气失望。

    “贝塔是个良民,连药渣都不配做。”

    陈小伍:“那他没用。”

    恩维女士:“是的,没用的废物。”

    贝塔也不知这俩魔术师在骂他,还是夸他。捡回来一条命,只能赔着笑,喊车夫手脚麻利点,往老爷的屋子去——他的内心有大恐怖,他想,这些魔术师都是疯子,是草菅人命的杀人狂。

    夜深了。

    贝塔先生一路战战兢兢地来到恩菲尔德爵士府邸。

    大宅子灯火通明,阿明提上一串脑袋,像提着葫芦似的,守在一楼大门。

    陈小伍带着贝塔和恩维女士,走进起居卧房,走向病房疗养室。

    老恩菲尔德躺在病床上,睡得很香。

    病榻之侧,放着全套钢盔铁甲,墙上倚着一支巨大的骑枪,地上放着一套金银装点的将军鞍。

    恩维女士眼中满是柔情,点起凝神香,生怕惊动了丈夫,蹑手蹑脚地划火柴,又把丹参剂泡软了,化在开水里,等丈夫醒来时再用。

    贝塔勋爵轻轻推搡着父亲,眼神瞥向陈小伍。

    “炼丹师大人,您看看父亲,看看他。该给他治病了。”

    陈小伍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

    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个问题说来简单,听来复杂。

    他问:“你想让他醒着?还是想让他睡过去?”

    贝塔琢磨了半天,愣是没想明白。

    “你治好他,还管他醒不醒的?”

    陈小伍又换了个说法。

    “你家的兄弟们,都在楼下挂着呢,像腊肉似的,我问你,你想让他醒,还想让他睡过去。”

    贝塔想了想。

    ——这炼丹师的意思是,没人跟我争家产了。

    ——父亲要是这么死了,我不就成男爵了?对呀,是这个道理,去他妈的功勋爵士,老子要当男爵绅士!

    ——父亲大人醒过来,看见这一家子整整齐齐的脑袋,他得多伤心呀。

    ——可是他醒不过来,谁替我去千金马赛呢?

    贝塔一激灵!

    脑子转得飞快!

    “让他做梦!让他做梦!”

    陈小伍点头。

    “了解。”

    恩维女士虽然木讷,可人不傻。

    ——没有哪个魔术师是傻子,要是傻子,也看不懂《猎人指南》,根本就当不了魔术师。

    她听得懂大儿子和炼丹师在说什么。

    “对!让他做梦!要是他醒了,知道真相,心脏会爆炸的!”

    陈小伍跟着点头。

    “夫人说的是!”

    他朝楼下阿明吆喝。

    “人头找块风水宝地埋了!别让人看见!”

    又唤出性感炸弹,在这个瞬间,他的魂体在恩维女士面前暴露无遗,露出本相。

    恩维女士眼中,这位东国的炼丹师的魂魄换了一张脸,原本偏高地人的长相,换成了东方人的眉眼。

    不过恩维女士也不在意,魔术师有一千张面孔。

    重点是老恩菲尔德的心脏病,重点是这个。

    当性感炸弹的焰光钻进老头子的喉舌鼻腔,通过毛细血管流入全身的血循环系统,涌进大脑和心脏时。

    老恩菲尔德的身体开始抽搐,硬化的心血管系统和肿胀肥大的心壁肉膜逐渐变得正常,性感炸弹的火焰瞬间打通了血脑壁障,为大脑换血洗髓,老人家的身体宛如新生。

    他睁开双眼,猛然坐了起来,连马背上久劳积损的腰椎都恢复了健康。

    “完了!我是死了?”

    老恩菲尔德张着嘴,骂骂咧咧的。

    “我他妈是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嘛?”

    他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坐起来,还能感觉到双腿,还能动弹。

    “你们看得见我?回个话!我死了吗?”

    他看着双手,目光灼热有神,鹰钩鼻下淌出鼻涕,浑身发热新陈代谢加速带来的副作用。

    “看来是死了。”

    得不到回应,老恩菲尔德一拍脑袋,扼腕叹息。

    “怎么就死了呢?我还能上战场呀!怎么就在这个节骨眼死了!马上就要打仗了呀!嗨呀!嗨呀!真是可惜!”

    陈小伍缄默。

    贝塔先生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恩维女士眼中有泪花。

    老恩菲尔德爵士还沉浸在自己的死讯中,不能自拔。

    他喃喃自语,嘴里没有血亲,只有对战争的渴望。

    “为什么?只有你们几个吗?”

    他恍然大悟。

    “我生的养的都是白眼狼!哈!我就知道!这些个孬种,这些个婊子和婊子养的,只看上我的钱!要他们上阵杀敌!那是痴人说梦!”

    他看大儿子的眼神充满了期待感。

    “很好!贝塔!好呀!好!你快拿走铁盔和枪!选一匹马!快去为国争光!跑到北方去!杀了那些高地人贱种!钱不重要!杀人才重要!”

    他又看见陈小伍。

    “嗨!这还有个东方来的泥巴种?!是来给我送葬的?哈哈哈哈哈!泥巴种也给我来送葬了!泥巴种也配?!”

    他最后看见恩维女士时,却不敢大声说话了。

    “小百合……小百合……”

    老恩菲尔德开始流眼泪。

    “小百合呀……我对不起你。小百合……”

    恩维女士跟着哭,哭得越来越凶。

    老恩菲尔德用袖子擦着脸,一头白发里掺了几根红丝,哭得非常难看。

    “我要是不让你生孩子,不让你生出那两个混账多好呀……我死了,他们都没来给我发丧,只剩下你和贝塔了。我就知道,只有你俩是最亲我的。”

    老头子拍着膝盖,捶胸顿足。

    “你也别光是哭呀,你说点什么,小百合,你说点什么吧……我就想听听你的声音,虽然丑是丑了点,不能看了,我想你,想你的声音,想你的身段。”

    恩维女士骂道:“你没死呀!老色狼!”

    “什么?”恩菲尔德老爵爷傻了眼,“什么东西?”

    陈小伍跟着说:“您没死,恩菲尔德爵爷,我是一位炼丹师,是我治好了你的心脏。”

    爵爷问:“你说的是真的?”

    陈小伍:“千真万确。”

    爵爷大笑:“哈!我命不该绝啊!”

    陈小伍:“是的,您命不该绝。”

    爵爷又问:“其他人呢?还有人呢!我要所有人都过来!我要他们给炼丹师大人做饭!给你这个泥巴种敬酒!”

    贝塔觉得不太合适,小声提醒道。

    “爸爸,父亲大人……别说泥巴种,别说那个词。”

    爵爷怒道:“我就说了!怎么了!泥巴种!泥巴种!泥巴种!你看这炼丹师在乎吗?他在乎吗?”

    陈小伍:“是的,我不在乎。”

    爵爷畅怀大笑。

    “把他们给我喊来!约克呢!我那个不争气的次子!给我喊来,他躲到庄园外边去了,让他杀一头母猪,再杀一头乳猪!要请客,要把这泥巴种喂饱了,请他喝酒!”

    贝塔和恩维女士犯了难。

    次子已经死了,这可怎么办?

    炼丹师大人说,要老爷做梦,可这梦该怎么编呀?

    陈小伍的回答简单直接。

    “爵爷,您的次子走了。”

    老爵爷问:“去哪儿了?”

    陈小伍:“去世了。”

    老爵爷一愣。

    “死了?”

    陈小伍:“是的,死了。”

    爵爷:“死得好!”

    阿明在一楼挖坑,能听见这声洪亮的呼喊。

    他呢喃着

    “是亲爹。”

    二楼房间里。

    老爵爷又问:“那个只会哭,只会下跪道歉的三娃呢?!也把他喊来!喊来给泥巴种炼丹师表演磕头!磕到你满意为止!”

    陈小伍:“他也去世了。”

    老爵爷跟着一愣。

    “怎么走的?”

    陈小伍:“走的很安详。”

    老爵爷又问:“幺娃……”

    陈小伍打断:“他们走得很安详。”

    老爵爷一拍手:“双喜临门呀?”

    紧接着,这一家之主去看恩维女士。

    恩维女士和贝塔都不敢说话。

    老爵爷又问:“我的老婆呢……”

    陈小伍:“当场去世,她们走得很安详。”

    这回老爵爷坐不住了。

    “为什么!”

    陈小伍:“他们是药,给您治病的药。”

    老爵爷咬牙切齿。

    “这是什么邪法!”

    陈小伍:“不死,您的心病治不好。”

    老爵爷拍手称道。

    “简直神乎其技,是奇迹。”

    贝塔终于松了一口气,像是在刑场上捡回一条命。

    爵爷从床上站起来,不像其他体态匀称的南方人,他年龄六十有二,身体却壮实得像一头犀牛。

    陈小伍得仰起头才能看见爵爷的下巴,估摸着约有两米二出头,刚才在病床上还不明显,下了床,这老头儿的将军肚上都长了疙瘩肉,突出一个健壮——比楼下金刚芭比阿明还要夸张。

    爵爷的太阳穴外凸,前额两侧鼓起青筋,牙齿白净得像是瓷器,手指头粗得像是婴儿的拳头,手掌上的纹路好比刀砍出来的伤口那样深。

    他的脸上气血旺盛,一呼一吸,从白到红,从红到白,毛孔中散发出浓烈的汗臭和体味,完全不像个老人。很难想象几天前,他还因为心脏病卧倒在床奄奄一息。

    陈小伍这才想明白。

    ——原来贝塔勋爵谈到,老爷子下床大吐六碗血,这不是夸张,也不是修辞,很可能是事实。

    一米七左右的陈小伍站在老爷子面前,就像是一只刚刚长大的鸡崽子。

    爵爷弯下腰,瞪大了牛铃一样的眼睛,鼻子几乎要戳到陈小伍的额头。

    “小家伙!泥巴种炼丹师,你叫什么名字?!”

    声音大得像是扩音喇叭,在陈小伍耳边嗡嗡直响。

    “陈玄穹,叫我小伍就行。”

    “哈哈哈哈哈哈!”爵爷大笑:“喊我恩菲尔德!喊我的姓!虽然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泥巴种不配喊骑士的名字。这是森莱斯的规矩,不能坏了它的规矩。”

    陈小伍:“好的,恩菲尔德爵爷。”

    老爵爷又问:“你当过马夫吗?”

    陈小伍说:“我在东国是贵族,从来不当马夫。”

    老爵爷咧着嘴嫌弃道:“那你当过侍从吗?”

    陈小伍又说:“我是贵族……”

    “什么贵族!泥巴种来了西大陆,都是奴隶!”老爵爷骂道:“你不当马夫,也不当侍从,那我怎么给你赏钱?难道我要把你当人看?把你当个医生?”

    恩维女士骂道:“老色鬼!你再骂!你再骂一句!?”

    老爵爷立马蔫了下去。

    “小百合……我不说了,不说了……我不说了。”

    这精明又多疑的老家伙终于收起调侃的意思。

    正儿八经地问陈小伍。

    “我要参加千金马赛,会受伤,会死人的骑士比赛,泥巴种炼丹师……”

    陈小伍打断道:“老爵爷!我和你说过我的名字,你能不能用姓名来称呼我。”

    在恩维女士咄咄逼人的眼神下,老爵爷改了口。

    “小伍,我要你当我的私人医生,和我一起参赛。你看看我!看看我的身体!我强壮的臂膀,我肚子上的刀伤,肩上的弹孔!它们都在说,这个骁勇善战又残忍狡猾的老东西,还能赢下几场仗!来吧!跟在我后边!给我治伤!”

    陈小伍摇着手指头。

    “NONONO!”

    贝塔勋爵要猛点头。

    “YESYESYES!”

    老爵爷不明白。

    “是钱不够?”

    陈小伍说:“不是钱的事情。”

    老爵爷摸着下巴。

    “你要女人?”

    陈小伍看着贝塔和恩菲尔德父子俩。

    ——果然是亲生的!

    “也不是女人的问题。”

    老爵爷说:“你不要钱!也不要女人!你真是贪心!”

    陈小伍说:“我要你的情谊。”

    “情谊?”老爵爷一拳捶在自己的掌心,像是开悟,像是猜中了陈小伍的心思:“你要我尊重你?”

    陈小伍点头。

    “是的,我要你尊重我。你是森莱斯王国的男爵,你尊重我,军人也会尊重我,老军医也会尊重我,我去军队里做医疗学术研讨会,他们都会尊重我。”

    老爵爷起了疑心。

    “你想进军队?”

    陈小伍直言不讳:“没错。”

    “那得先当我的侍从!”爵爷拿住了把柄:“十二月之后,马赛结束之前,我给你当引荐人。”

    陈小伍:“是你的私人医生,不是侍从。”

    爵爷点头:“私人医生。”

    陈小伍张开双臂:“好朋友!”

    爵爷抱住陈小伍,臂膀里传来的怪力差点把小伍的眼珠子给挤爆。

    “好朋友!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的心思,有什么阴谋!”

    陈小伍使劲拍着爵爷的背脊,是要求饶的意思,他快死了。

    “我当场……去世。”

第五章 Dumb Blonde

    一场马术比赛将森莱斯西斯莱哲丘陵变得面目全非。

    数千人挤在省城外的驻扎地里,他们来自世界各地。

    有马术好手。

    有亡命之徒。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西历一八八八年十月一日。

    星期六,安息日。

    暖冬时的烈日照在骑士们的护具上,蚊蝇血虻攀上劣马的后蹄,整个矮丘林地都是一股粪臭熏天的味道。

    营帐外边人头攒动,赌徒们挑准对象,在心仪的骑士身上下了重注。

    这场比赛的规则只有三条。

    仅仅只有三条。

    第一条,不许用枪攻击参赛者。

    第二条,中途可以更换马驹,不得向参赛者下毒,不得在驿站休息时攻击参赛者。

    第三条,骑士必须沿规定路线,到达各个城市按顺序签到,防止徇私舞弊。

    除此以外,躁动不安的广播员和活动主持嘶声呐喊着。

    森莱斯的皇帝作为监证官将加入这场竞赛。

    陈小伍分到了第六组别,编号是六百六十六号。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巧,就像他从市场上买到的烈马一样。

    前些日子,他和阿明跟着恩菲尔德老爵爷去市场买马。马市的好货都被抢购一空了,只剩下这么一头烈马。

    当陈小五看见它时,它脏兮兮的,浑身是伤,眼睛水汪汪的,透着一股子凶狠的劲,屠夫正准备磨好刀,宰了这头伤人的畜生。

    这匹马在市场里已经踢碎了六个人的骨头,是不折不扣的祸驹。

    可小伍一伸手,它便低下头,变得安静乖巧。

    但凡生灵,都喜欢亚蒙神的生命力何况是性感炸弹治愈伤病的力量。

    后来,小伍给它配了鞍,做了个飞机头的俗气发型,和他张扬的性格一样,是明骚在外,又取了个名字。

    他贴在马儿的脖颈,低声呢喃。

    “准备好了吗?!洋葱?”

    马儿挺直了身子,前蹄悬起,变得躁动不安。

    看来它不喜欢这个名字。

    陈小伍说:“不喜欢也得叫这个,我在市场相中你的时候,你哭得稀里哗啦的,眼睛像是两块黑曜石,bulingbuling~~~闪闪发光。”

    洋葱喷出响鼻,往草皮前吐着唾沫。

    陈小伍有样学样,随地吐痰。

    属实素质主仆。

    就在此时,在第六组别中,又有一位同行参赛者凑到小伍身边。

    “喂!”

    是个女人。

    “你是魔术师对吗?”

    是个漂亮的女人。

    “你身上关于手性分子的味道太浓了,天呐……难道你已经把身体完全交给魔鬼了吗?”

    是个金发傻妞,性感丽人。

    “喂喂喂!黑发臭小子!和我分在一组,可算你倒了大霉!”

    牛仔帽压住一头大卷毛,开襟外套配上一条清爽的抹胸,红围巾遮住喉咙,这就是她上半身所有的衣料。

    “你在听我说话吗?我可是你强而有力的竞争对手!好歹看我一眼呀!”

    至于下半身,只有低腰裤搭着马靴,马刺是五角星警徽形状,从后腰的尾椎骨处能看见一处纹身。

    纹身的内容是一串英文俚语。

    也是我为什么叫她金发傻妞的原因。

    【dumbblonde】

    词汇通译有三种读法

    金发傻妞。

    无声哑女。

    花瓶姑娘。

    陈小伍扭过头,朝姑娘瞥了一眼。

    能从对方身上嗅到微弱的魂威。

    此人毫无疑问,是个魔术师。

    小伍低声对洋葱叮嘱着。

    “这丫头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

    金发姑娘气得拉扯缰绳,使唤马驹往洋葱身上拈挤。

    洋葱哪儿是好惹的主,粗壮的马颈甩得像是攻城锤,把恶意占道的家伙给顶了回去。

    小伍又说:“别看她,会被传染的。”

    “你说甚么!”金发姑娘怒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什么传染不传染的!”

    小伍这才开始正视这傻丫头。

    她的身边围满了荷尔蒙爆表的饥渴色狼。

    不论是有钱的,没钱的。

    骑士或贱民,

    东方人或西方人。

    谁不喜欢金发小姐姐呢?

    这场比赛开始时,这身热辣的打扮和耀眼的金发,就像是夜里的明灯,给一个个带【枪】的猎人立起靶子。

    “喂!你这家伙给我听好了!我是来自亚米特兰的汉娜,汉娜亚美利!我是警长的女儿,专门抓捕作奸犯科的魔术师!对付你这种人我可有一套!我要在第一纵队和第二纵队分开之前就收拾掉你!你这个把灵魂完全卖给魔鬼的可怜人!接受我的制裁!”

    陈小伍问:“你是谁,对我来说重要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列队里的骑士们按不住心中的焦虑,更拉不住缰绳,已经跑出去老远了。在几记警示枪声中悻悻而返。

    汉娜嘟着嘴,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你居然敢无视我?从来没有人无视过我!你看看呐!这里有那么多的人!他们都在盯着我呢!”

    陈小伍说:“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汉娜厉声吼道:“那就来打个赌!你是骑士对吗?有马有鞍有荣誉感的骑士,你一定会遵守约定的!”

    小伍不说话,洋葱想妈妈。

    汉娜对喧闹的列队,鼓足嗓门大声嚷嚷着,

    “这位黑发的骑士是我的未婚夫!但我不同意这门婚事,我要和他在比赛中分个胜负,如果我赢了,我就能自由自主地选择我的丈夫!我相信你们都是绅士,是优秀又杰出的男人!只要你们帮我把他打下马,我愿意嫁给你们!嫁给你们呀!”

    嫁给你们?

    这说的什么话?

    听来荒谬可笑,可是小伍的心却沉了下去。

    原本这个金发姑娘是第六组别的焦点,可是现在,几乎有一半的人盯上了他的人,他的马。

    陈小伍跟上汉娜的步调,用同样大的嗓门。

    要比一比谁更傻,更不要脸。

    他大声喊道:“这个金发傻妞是我的妻子,已经过门的那种妻子!我是个炼丹师,我们确实有这种约定,如果在座各位男士愿意帮助我,帮我把这调皮的金丝雀从马上打下来,我会把这位妻子当做礼物送给你们,当然,赠品里还有我的药,是祖传秘方,我是个传统的东国人,这金毛贱妾只能算个东西,方便拿来送人。”

    一嗓子喊出去,原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又回到汉娜那头。

    “你们……”汉娜咬牙切齿,没想到这东国人居然比自己还不要脸,不都说东国人才讲究礼义廉耻的吗?怎么这回不管用了?

    “你们别听他的!”

    陈小伍无情打断:“你们别听她的!我娘亲教育我,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骑士们在窃窃私语。

    “这黑发的泥巴种说得没错。”

    “我的母亲也是这么和我说的。”

    “看住她!别让她跑了!”

    话音未落,尖锐刺耳的汽笛长鸣。

    比赛开始了!

    数千位骑士分批次往丘陵的野地中策马狂奔。

    马蹄隆隆震天响,每个人的脑袋都像是进了蜜蜂,只剩下一通嗡嗡杂音。

    陈小伍夹紧马腹,冲了出去。

    滚滚烟尘之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在比赛刚开始时,就有差不多五分之一的选手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故而受伤,暂时掉队。

    他回头朝汉娜看了那么一眼。

    却看见对方使出不可思议的魔术。

    有十来位选手听信了他的鬼话,挥着手里的战锤和连枷,想把汉娜打下马,如此这般一拥而上。

    就在他们撞上汉娜时。

    这金发傻妞连人带马碎成了数之不尽的裂片。

    是的,就是这种形容,就是这种比喻。

    她和她身下棕褐色的小马驹一起

    裂开了。

    浑身的皮肤和肢体组织像是玻璃一样,像她纹在后腰上的dumbblonde(花瓶女)一样,裂开了。

    这些裂片应着马驹的冲击力,跟着呼啸的狂风一路往前,像是飞沙走石,在骑士们的身上带出无数个细密如麻的创口。像是千万把刀子,像恶毒的情话,像伤人最深的渣女大波浪那样,来去如风,潇洒自如。

    不过一瞬间,随风飞舞的裂片又恢复了原样。

    马蹄踏在大地上时,让汉娜感觉殷实又亲切。

    她在飞,像风中的一朵瑰丽的花儿。

    她盯上了前方不远处的黑发小子。

    她要把这份羞辱加倍偿还!

    高喊着魂威之名!

    “嘟嘟嘟嘟嘟嘟嘟!”

    她鼓着腮帮子,嘟着嘴,摇晃缰绳的动作像是套马的牛仔,手心画出一道道涟漪,仔细去看,她的右手四散纷飞,飘出来的,都是能夺人性命的利刃。

    她舒心地大喊,像个未经人事,不知道害臊害羞的热情姑娘。

    “dudududu!dumbblonde!”

    刀片如雨,四散射出!

    小伍压低了身子,眼角瞥见锋芒毕露的裂片,洋葱已经先一步踏着灵活的跳步躲进拥挤的列队之中。

    在错综复杂的一条条马尾巴里,他要辨出阿明和老爵爷的马,

    越是往前,路就越宽敞。

    如果被拖在人最多的纵队里,茫茫多的竞争对手会变成泥沼,让人越陷越深。

    要是在这个地方被缠住,后边的麻烦会更多。

    身后传来金铁入肉血肉四溅的动静,带着厉喝与呼痛,男人惨叫和马驹悲鸣。

    想都不用想,是那个金发傻妞的手笔。

    “哈!你以为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吗?!”汉娜的整条手臂都变成了刀子,盘旋在半空,和寻觅食物的猎鹰一样,带着低空俯冲的啸叫,不时掠过骑士们的头顶。

    她欣喜若狂,仿佛胜券在握。

    “你绝对是个魔术师,面对我的攻击却还不了手,只想着怎么逃跑那么可以说,你的魂威非常特殊,这种混乱的环境下你还不了手。

    越是特殊的魂威就越难对付,如果在这里把你干掉,比赛的后半程里,我就能省下很多麻烦啦!”

    陈小伍对洋葱说。

    “你看,她简直就是个天才。”

    洋葱瞪大了眼睛,让空气中飞舞的刀花吓得流泪,它小心翼翼的避开激荡四散的裂片,使着灵动的步伐,猛地跃出汹涌的骑士海洋,跃出水面的一瞬间,身上已经多了十来道伤口。

    性感炸弹的焰光一闪而逝,洋葱身上的伤口愈合如初。

    汉娜看得清楚,想的明白。

    她喊道:“你是个医生!你的魂威能治好马儿!好呀!原来你只是个挨打不还手的医生,那我就更不能放过你了,得好好欺负欺负你!”

    “走!洋葱!往象鼻山走!”

    小伍抱着马颈,洋葱受伤吃痛时已经陷入了疯狂,他生怕让狂暴的马驹甩下背,跟着一列分流出来的骑士选了象鼻山这条路。

    汉娜紧跟其后,她的半个身体都化作利刃,像是索命阴魂,紧紧跟在陈小伍身后,拿着缰绳的手开始发抖,失去躯干之后,她难以保持身体平衡,更跟不上马儿的节奏。

    风驰电掣的追逐战在象鼻山的隘口迎来终章。

    小伍手里抓着一把子弹,跟上前方参赛者的马尾,混进对方的破风尾流中,让洋葱稍稍休息一会,紧接着将子弹往山壁上抛投。

    扣下起爆开关!

    一刹那,草木泥石崩塌毁裂,裸岩开始松动,赶来的队伍在第一时间调转方向,却被身后的马术拙劣的骑士拖了后腿,撞得人仰马翻。

    汉娜也是其中一员,她只看得见前边刹车的老司机,却看不见身后追尾的新司机,更别说,她自己只是个女司机。

    在这个瞬间,她冒着极大的风险将马驹和自己的身体变成花瓶碎片,跟着那股爆破产生的强风,飘上山麓,飘到盘山林地中,看准小伍的方向,紧接着一个虎跃。

    砰!

    枪响了。

    饶是谁都无法忍受这金发傻妞的神经刀。

    就算是定了不许开枪的规矩也不行!

    不知是谁,朝着半空中那头好比金色绸缎的秀发开了一枪。

    汉娜顷刻间被打成了碎片,不知道要飘去哪儿。

    她开始害怕,害怕身体的某个部分就这么被子弹动能带偏,飞往更远的地方,要是飞得太远

    飞出去的皮肤、脏器、骨骼,就再也找不到了!

    第一枪打响。

    紧接着就是第二枪,第三枪。

    她变得四分五裂,子弹击中了山麓的顽石,变成无规则的破片翻滚飞射,变成随机性极强的流弹,滚烫的气流带着她肢体的各个组织,不知道要去向何方!

    她想,破镜难重圆。

    自己是死定了!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火焰。

    是熊熊燃烧的,生命力极强的火焰。

    等她回过神来时,马驹还在,身体还在,衣服都还在。

    空气中弥留的焰光像是蜜蜂回巢,钻进了陈小伍的喉舌之中。

    “喂!傻妞!”隔着老远,小伍大声喊:“挺有本事的嘛!”

    汉娜不服气,又追了上去。

    她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陈小伍:“因为你得帮我!”

    汉娜:“帮你什么?”

    陈小伍:“你是个骑士,有马有鞍有荣誉感的骑士!我救你一命,你得帮我拿到冠军!”

    “冠军是我的!没门儿!”汉娜嘴上这么说,这回却不动手,也不动刀子了。

    陈小伍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马群,骑士们在山林野道里发生了一出又一出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堵塞。

    “帮我清出一条道来!他们挡着路了!”

    汉娜:“我凭什么帮你!”

    陈小伍:“因为他们也挡着你的路了!挡着你和冠军之间的路!”

    汉娜恍然大悟。

    “你说得好有道理!”

    陈小伍骂道:“多动脑子!傻妞!”

    汉娜:“你骂我?”

    陈小伍:“是夸你!”

    刀锋飞舞,锯齿转得像电锯一样快。

    一颗颗红松木应声而倒。

    两人两骑绝尘而去。

    汉娜:“你就是在骂我!”

    陈小伍:“是的,你是个天才,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汉娜:“你还骂?你再骂!”

    陈小伍:“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汉娜:“我杀了你!”

    陈小伍:“你要杀救命恩人吗?”

    “我可没要你救我的命!”汉娜辩解道:“这分主动和被动!”

    陈小伍:“我喜欢被动。”

    汉娜骂:“你个流氓!”

    陈小伍:“你看你多聪明,这都能听懂!”

    汉娜:“呸!不要脸!”

    越过山涧野泉,一路往山下的田野狂奔。

    洋葱喷吐出灼热的呼吸。

    陈小伍抓紧了马鬃,脸上让斑驳杂乱的树叶割出好几道口子。

    “你才流氓!你最流氓!你全家都流氓!还警长的女儿呢!瞧瞧你挑拨其他男人来陷害我那得意的小眼神!呸!我听了都恶心!”

    汉娜只是无能狂怒,纷乱的刃影帮小伍把林间恶毒的荆棘和粗粝的野枝都砍开。

    她嘟着嘴,脸红得像是熟透的苹果,煮熟的闸蟹,情绪激动时就会发出英译的怪声。

    “duuuuuuu!”

    “duuuuuuuuuuuuuuuuu!”

    “dust!!!”

    翻译为【尘】。

    其实很好理解。

    就是一个字。

    “屑!”

第六章 皇帝

    一场谈判将本杰明的人生变得面目全非。

    他是森莱斯王国的帝王。

    是先王的私生子,母亲是东国人。

    他有一头黑色直发,眼睛的颜色是西陆南方人种的绿色,像猫眼石一样。

    在南方诸国,流落民间的王子绝没有可能登上王位。本杰明能够触及王权的方法只有一个,仅仅只有一个。

    找到他人生中需要跪拜的权势与力量,然后跪下去。

    ——仅此而已。

    彼时彼刻。

    他与亚米特兰的一位外交官坐在一张谈判桌前。

    他向异国人双膝一软,用洋运渡口的租界条约来俯首乞怜,要当个卖国贼。

    外交使馆的大街上,有一百多具学生的尸体。

    尸体盖着森莱斯的曙光旭日旗。

    使馆的桌上,有两把枪。

    一把黑色,柯尔特公司的六连发圆铜弹猎鹿手枪,杀畜牲干净利落。

    一把白色,雷明顿公司的小口径硬尖弹左轮手枪,对盔甲特别有效。

    外交官的姓叫亚美利。

    亚美利让本杰明选一把喜欢的拿走。

    这两把枪,白色的用来决斗,黑色的用来杀人。

    “有什么区别吗?”本杰明问,“本质上它们可以用来干同一件事,只看使用者的心愿。”

    亚美利解释道:“区别在于扣下扳机时,这种行为是否正义。钢芯尖弹在决斗中扮演着打破盔甲的角色,如果有人在神圣又不容欺骗的决斗里偷偷穿上了铁铠,它就能戳穿说谎人的心脏。而圆头子弹在命中猎物时会四散崩裂,在柔软的体组织中变成破片,产生翻滚效应,让生物肌理和脏器变得四分五裂,像脆弱的雪花一样裂开。”

    本杰明听了亚美利的话。“我选白色的。”

    亚美利问:“你想和我决斗?”

    本杰明将白枪放回桌上。“那我选黑色的。”

    亚美利又问:“你只想打猎?”

    本杰明点头。“我只想打猎。”

    他选择黑色的猎鹿手枪,摇身一变,变成了森莱斯的君王。

    没人见过他的真实面貌,也没有人知道森莱斯王国的至高王权握在谁手里。

    本杰明和亚米特兰的影子议会在暗中操纵着整个森莱斯。

    ——他选择了猎鹿枪,那么代表这位新王已经将臣民当做畜生看,选择的是一条不义之路。

    ——他别无选择,谈判桌上除此以外,只剩一把决斗用的转轮枪,就算他想在亚美利面前耍花招,用谎言的铠甲来伪装,来保护自己,也会被一颗无情的钢芯弹头夺走性命。

    ……

    ……

    此时此刻。本杰明穿着一身红大衣。它本来是黑色,但已经被血浆染红。和他的头发一样。

    寂寥潮热的山野走道,缭乱纷落的月桂花下。

    他面前放着一张谈判桌。桌子的用料非常讲究,人骨和马骨混作一块,像是经受过液压机床的摧残,和血肉压成一条条结实牢靠的桌腿。

    桌面蒙了一层皮质,头发成了桌布的缝线,桌上摆着保温瓶,瓶子里装着桂花酿,除了这瓶酒以外还有不少杂物。

    橡皮泥和铅笔,银币和森莱斯本国的橙黄色阳光纸钞,由花城出版社修订改编的漫画,名字叫《骑士与风车》,原作者名叫大卫。

    ——没错,就是那个大卫,死在伍德枪下的大卫。

    还有一条半熟的橡胶轮胎,在工厂的流水线草草加工的半成品。

    半盒铁钉,一瓶深红色指甲油,两捆钢丝线材。

    还有更多的,更多的说不出名字的杂货。

    本杰明坐在椅子上,椅子的材料和桌子保持一致。

    看得出来,他在家装选材方面的品位非常独特。

    与此同时,这位皇帝身边的山野道路中,散落着许许多多尸体。

    这些尸体大多是参赛选手,身上的伤口用恐怖诡异来形容毫不为过,缺胳膊少腿是常态,最惨的那个浑身的骨头变形粉碎,已经不能辨认出男女,甚至无法辨认出这位可怜人和可怜马的区别,算人畜不分。

    空气中飘扬着血和月桂花混杂在一块的异味。

    本杰明安静地坐在山道中央,翻开一页页染血的漫画书。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手上的腕表指针指向下午四点。

    他的体态健康,从大衣的衬衫里襟里,能看见胸腹的肌肉线条,他的嘴唇很厚,鼻梁高挺,碧绿的瞳孔和一头东国黑发叫脏血染红,像极了南方人种。

    黑漆漆的皮裤胯兜里,藏着两把枪,一把黑色,一把白色。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大桌对面坐着一位南国土著。

    看上去像本分老实的农户,搓着手,揉着粗硬坚韧的手指甲。一副做贼心虚,恐惧害怕的样子。

    本杰明每翻开一页漫画,农户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他怕死。

    ——他不想死,不想像他的马一样,死的不明不白。

    ——他害怕这个奇怪的男人,害怕这本漫画书。

    ——如果这男人把书看完,会不会接着杀人?

    ——如果这本狗屎漫画惹人家不开心了,自己会不会跟着遭殃?

    这一切都让农户的心陷进未知与悲恸的绝望境地之中。

    本杰明翻开下一页,全神贯注地咀嚼着故事情节。

    老农户咽着唾沫,要看清楚倒置的绘画文本,读得别扭,看得心慌。

    突然,本杰明先生从书页中取出了两支酒杯。

    对,就是这个形容词。

    ——他从漫画书里,像变魔术一样取出了酒杯。

    是两支透着粉嫩光泽,像锰石独有的粉色宝石一样的高脚杯。

    农户瞪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如何是好。

    本杰明将杯子推向农户,把酒倒满。

    桂花酿的气味透着腥甜,黄澄澄的酒液在透明的粉色酒杯里,像极了太阳的颜色。

    农户问:“你要杀我?还是想灌醉我?”

    本杰明说:“我想杀你,你早就死了。”

    农户绞尽脑汁,拼尽全力想留下自己一条狗命。

    他笑嘻嘻地打着马虎眼。“那你就是想把我灌醉了,我保证!绝对不会把今天看见的说出去。”

    本杰明又说:“你今天看见什么了?”

    “在千金马赛!在西斯莱哲丘陵通向库库镇的山道里!”农户先是扯着嗓门,又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地说:“有一群骑士,他们不遵守骑士礼节,用枪互相攻击,为了奖金械斗比枪,全死了!一个不剩!”

    本杰明问:“你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农户猛点头:“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

    本杰明又问:“那我是什么人?”

    农户谄媚地形容着:“是我的恩人!是大恩人!多亏有了恩人您,我才能从这些狗屎骑士的手里活下来。”

    本杰明将胯兜里的两把枪扔上桌。

    “选一把你喜欢的。”

    农户疑惑,留有警惕之心。“恩人还要送我东西?”

    本杰明说:“不,黑的用来杀人,白的用来决斗。”

    农户浑身激灵,心生寒意。

    “我不会杀人,也不会决斗呀!我可不像这些狗屎骑士,我不是那种人!恩人!你可千万别把我和他们……”

    本杰明指着枪,无情打断:“选。”

    农户的手伸向白枪。

    本杰明问:“你想决斗?”

    农户颈椎都摇出松骨头的声音了。又摸向黑枪。

    本杰明问:“你想杀人?”

    农户想了想。

    “我得活下去……”

    本杰明鼓掌。“说得好!”

    农户跟着附和:“恩人也觉得我说得好?”

    本杰明喝酒:“对!”

    农户跟着喝酒:“那可不,谁想决斗呐?谁愿意面对枪口呢?谁不想手里捏着枪,朝手无寸铁的人开火呢?”

    本杰明猛烈地鼓掌。

    “你说得太对了!”

    农户:“决斗?”

    本杰明:“两个傻子?”

    农户:“在太阳底下,一群人看着,多牛逼哦!”

    本杰明:“旁边得有女人,孩子,还有看热闹的叔叔婶婶爷爷奶奶伺候着,小贩和棺材铺老板的脸上都笑开花了。”

    农户:“一群人鼓着眼睛盯着,流着口水等着,多大牌面!”

    本杰明和农户齐齐说。

    “浮夸。”

    “浮夸。”

    两人碰杯,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如忘年之交,如合弦知己。

    放下酒杯,

    本杰明催促。

    “拿枪。”

    农户苦着脸,信誓旦旦地问。

    “恩人,我能不选吗?”

    本杰明:“你比我厉害?”

    农户:“不不不!我没有你厉害!你最厉害!”

    本杰明:“那你哪来的胆子,不带枪就来比赛?是谁给你的勇气!你一直都这么勇敢的吗?”

    农户:“我买不起枪啊……”

    本杰明:“那就选一把你喜欢的。”

    农户:“真要选?”

    本杰明:“一定要选!”

    农户的手颤颤巍巍直发抖。他摸向黑枪,左右为难。

    最后拿起了白枪,用来决斗的枪。

    本杰明沉默了。

    越是沉默,农户就越害怕。

    “恩人,恩人?”

    本杰明又给农户倒了杯酒。

    “你真的很勇敢,这场比赛里,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农户捏着象牙枪把,检查子弹。

    “恩人的意思,是一定要杀我。”

    本杰明点头,染血的绿瞳透着泪光。

    “我开始舍不得你了。”

    农户:“我活得像个畜生,死的时候,得像个人。”

    本杰明:“骑马的人,决斗的人,就像人了?!”

    农户点头,信誓旦旦地说。“我这辈子做梦都想骑上马,于是我偷了匹马来比赛,只想出人头地。这不符合规矩,犯了法。死到临头了,我想做守法公民,恩人呀。”

    本杰明:“我不是你的恩人。”

    农户强行解释道:“你就是我的恩人,大恩人!决斗是合法的杀人程序呀!对我来说多么难得,多么合法,从穷人变成富人,从农民变成地主,这辈子我都没法跨过这道坎。虽然没有体面的活法,至少我得有个体面的死法。不是吗?以后你就是我的恩人啦。”

    说完这些话。农户举起枪,指着本杰明的脑袋。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扣下扳机,这个可怖男人的脑袋就会裂开。

    有那么一瞬间,他心存幻想,认为自己能够活下去,会是这场比赛的赢家。

    有那么一瞬间,他用粗粝糙实的拇指,揉着一辈子都没碰过的子弹底火,紧接着扳开撞针。

    在那一刻,时间都变慢了。

    农户的瞳孔微缩,在这个瞬间,他看见手中白皙如玉的枪管像面条一样变得柔韧,产生弯曲。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将它拧弯反曲。

    枪管变成了U形,如回形针一样,反过头来指着农户自己的脑袋。

    就在农户感受枪械零件白象牙的高贵质感时,狂跳不止的心脏和躁动不安的手指已经扣下扳机。

    枪焰烧光了他的眉毛,回转的子弹仿佛棉花糖一样,紧紧贴着内壁,钢材高强度的柔韧性在枪管中挤压变形,与铸铁管道的螺旋膛线摩擦时迸出剧烈的火花。

    ——砰!

    本杰明收好两支枪,将农户的皮囊踢下椅子,拖到野地里。

    做完这些,皇帝揭开人皮桌布,露出堆积成山闪闪发光的金块。

    他双手合十,这些黄金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挤压而发生形变,它们对折再对折,一直对折,好比一张脆弱的纸揉成了团,变成一枚染血金币大小。

    人皮桌布成了布包行囊,将杂物紧紧裹住。

    皇帝把金币扔进包袱里,驮在背上,吹着口哨喊来马儿,翻身上马。

    他骑马经过梧桐树,树下跪着五六具尸体。

    这些尸体的膝盖也像是黄金那样,遭受了不可逆的骨折损伤,护膝也跟着裂开,露出森森白骨,尸首的脸上带着临死前的惊恐表情。

    就这样,本杰明皇帝在骑士们的朝拜下,抱着漫画书,离开了“决斗”现场。

    ——他的狩猎还未结束。

    新的猎场在中部行省的沿海沙滩,巴克斯被称作水上花都。也是森莱斯境内仅次于东都港的第二大港口,只不过东都主要产业是奴隶买卖,而巴克斯城的主要产业是货运贸易。

    三个小时之后。本杰明在巴克斯城的郊野外,在浅海错综复杂的码头路桥选了一条马匹向北的必经之路,叫做花都大桥,是森莱斯内海近海口连同南北两岸的唯一近路。

    他用三十来位骑士的血肉,做了另一张谈判桌。

    安静等待着,期待着下一个酒客。

    黄昏时分,太阳沉入群山,不少骑士选择在晚上继续行军跑马,因为黄金不会等他们,对手也不会休息。

    有不少小贩骑上驮货的驴子骡马,跟上比赛的队伍往北,踏上花都大桥。

    与此同时,本杰明使着他奇特的魔术,将包袱里的杂物都倒在桌上,从杂物里挑了一箱铁钉,将它们压缩对折,变得比芝麻还小,变成几乎看不见的微尘,足有数百颗钉子。

    他又选了一块磁铁,将这些铁屑引来,往密密麻麻的骑士队伍中抛石子一样,将磁铁轻描淡写地抛投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黒德尔?阿明坐到了血肉谈判桌的对面。

    阿明先生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大海的海腥味盖住了桌子的味道。

    他带着饭盒,裹紧了鳄鱼皮衣,将一份饭食推到本杰明面前。

    阿明热情地问:“朋友!你也是来参赛的吗?”

    本杰明的眼神中有忧虑和疑惑。

    “是的……朋友……朋友?”

    阿明把饭盒的盖子打开,露出里边的鸡腿肉和青菜,还有一颗圆滚滚的大豆酱油烹饪的煮鸡蛋。

    “借你的桌子用用?方便吗?”

    本杰明:“可以是可以……”

    阿明大大方方地坐下了,往桌前拉拢椅子,要离桌子更近一点,坐得更舒服一些。

    本杰明汗颜,心想这陌生人也太单纯,太热情了。

    他看着对方分来的饭食,有种难以拒绝的感觉。

    阿明低头吃饭,瞅见主人家不肯动筷子,又说:“我不会下毒的!放心吧朋友!”

    本杰明:“我不饿。”

    阿明比着筷子,认认真真地说:“只有吃饱饭,才有力气杀人呀。”

    本杰明:“你要杀人?”

    阿明点头:“对!怎么可能不杀人呢?一千块金子,能买多少条人命呀!人命一旦能用钱买到,我就可能会被杀,不想死,就只能还手!”

    本杰明:“还手?”

    阿明用筷子一敲碗。“是的!要还手!狠狠地还手!这一路上朝我放冷枪的人少说有五十来个,谁让我长得壮呢?他们觉得我厉害,于是想偷偷的杀死我。”

    本杰明:“然后呢……”

    阿明笑容灿烂,露出满嘴金牙。“没想到吧!我比这些暗中偷袭的杂碎想象的,还要厉害!”

    本杰明这下放心了。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说起这饭啊,是真的香。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大米了。

    行军的脱水干粮吃了不少,半年来,农家的米粮肉菜是一点都没沾。

    本杰明越吃越快,开始狼吞虎咽。

    阿明先生乐呵呵地问。“好吃嘛?”

    本杰明皇帝支支吾吾的,嘴里留着柔韧嫩滑的鸡腿肉,油脂和米饭糅在一块的口感非常独特。

    “香!”

    阿明一拍大帽子。“我就知道你喜欢!”

    本杰明心里一惊一乍的。

    “你懂我的心思?”

    阿明指着皇帝身上那件大衣。

    “我也喜欢长衣!喜欢胯兜和大口径枪械!咱俩品味都不错,鸡肉鸡蛋和酱油米饭是绝配!这么说没错吧?!”

    本杰明跟着这壮硕的陌生人一起笑出声。

    “对!对对对!”

    阿明把饭盒里的食物扒拉完了,抱着肚子,结实的腹肌和人鱼线跟着粗重的呼吸起起伏伏,靠在椅子上休息着。

    “哎哟……哎哟……”

    本杰明问:“你怎么了?吃撑了?”

    阿明说:“找不到朋友了,难受。”

    “是什么朋友?也是参赛者?”

    “对,我担心他。”

    “你在担心,这位朋友可能在比赛中遇难了?”

    “那倒没有,我担心他找不到我,有了新欢。”

    本杰明疑惑,拿出桂花酿和酒杯。

    “你说的这个朋友,是女人?”

    阿明扶正了眼镜,眼神变得微妙起来,他看见对方从漫画书里拿酒杯和酒,心中料定,这是个魔术师。

    “不是女人,是男人。”

    本杰明刚准备喝口酒。

    “是男人?”

    阿明:“是的,他要有新欢,那也应该是男人,他和女人谈不拢。”

    “噗——”皇帝喷了一桌酒浆,“是我想的那样吗?”

    阿明摇头:“不是,绝对不是,他有妻子。”

    皇帝又问:“那是怎么样的?”

    阿明天真地说:“就像你和我这样的,刚见面就投缘,投缘就喜欢。”

    “哈——”皇帝干笑:“那咱俩也算新欢?”

    阿明严肃认真地形容道:“这说法有点下流,新欢说的是一个人变了心,从恋人变成仇人。”

    “是的。”皇帝鼓掌:“确实有点下流。”

    阿明又解释道:“恋人不单只说男欢女爱,朋友之间也有依赖与仰慕,是纠缠不清的特殊感情。它比男女关系干净多了。”

    皇帝猛烈鼓掌:“精彩。”

    阿明跟皇帝说起陈小伍这个人。

    “我和你讲的这个朋友啊,他就和我说过,如果我在外面有了新欢,首先要讲人情事故,所以我给你带了饭,要借你一张桌子用,这是礼尚往来,我学到了。”

    皇帝:“他是个好老师。”

    阿明又说:“然后呢,他又告诉我,如果我要帮助一个人,就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因为杀人容易,帮人太难。如果帮的是富人,有人会说,我要富人的钱,如果帮的是穷人,那么有人会说,我图穷人的命,如果我帮女人,那我就是图人美色,与人苟合,如果那是个角儿,是个妓女,我一下子就成了捧臭脚的好色财主,洗都洗不干净。啊……其实我只是想着,路见不平,我该拔刀相助。”

    皇帝:“你是个好学生。”

    骑士们走远了。花都大桥上只剩下了阿明与皇帝。

    阿明问:“你在等什么?你不是参加比赛的嘛?掉队了可不好。”

    本杰明说:“你又在等什么?”

    阿明解释道:“我这不都说明白了嘛?我在等我的朋友,这是南北两岸的必经之路,他肯定得走这条道。”

    本杰明坦诚地答道:“我在等你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

    皇帝扔出去的那颗磁铁紧紧吸附在一位骑士身上,贴在骑士的护具铁甲上。它上边附着百余颗铁钉开始变化,强大的内应力使它们的内部结构变得脆弱易碎,这股压力在释放的瞬间,像一颗颗威力巨大的榴弹发生爆炸,将铁屑裂片变成了致命的榴弹破片。

    列队中刮起了猛烈的金属风暴。风暴中,带着一股猩红粘稠的血雾。

    阿明听见海风中掺杂着纷乱的杂音,有惨叫和呼痛。

    他这才反应过来,打量着自己的手指头。

    方才他摸了一把椅子,现在却发现,自己的手指上,占着稠厚粘人的血块。

    他慢慢揭开桌布,却在胯间看见一张张变形扭曲的人脸。

    阿明的脑袋变得一片混沌。

    他不曾想过坐在面前的,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桌子的主人看阿明的眼神与阿明口中的新欢恋人无异。

    和恋人的【恋】字一样。拆开来,就是变态的两个部分。

    阿明将桌布盖了回去。

    “我想咱们要变成仇人了。”

    皇帝:“我以为我们投缘。”

    阿明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眼角瞥见不远处列队里铁屑爆炸时,与骑士甲胄碰撞爆发的火花。

    “是的,咱们投缘,衣着品味和对食物的看法,还有用枪习惯都很像。你的魔术特质与我的那个朋友非常相似。”

    皇帝:“我算新欢?”

    阿明:“谈不上新欢。”

    皇帝:“你变了心。”

    阿明:“从恋人到仇人只要一瞬间。”

    在这个瞬间,桌上多了两把枪。

    皇帝问:“选一把你喜欢的!杀人还是决斗?”

    “来决斗吧!不过我不喜欢你的定情信物!我的新欢呀!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枪法!”

    阿明露出金牙,使枪的手段比得上魔术!

    话音未落!他已经把子弹全都送出去了!

    清脆的沙响是弹轮转动时发出的音符。

    子弹的爆鸣就是黒德尔的语言。

    在这一刻,阿明的眼神失焦,他的对手没有任何中弹的表现。

    没有血,也没有伤口。

    桌上的酒瓶和酒杯像是泥巴一样肆意延展,好比见了春光的野草花朵,柔韧的玻璃裹住一颗颗弹头,将弹头也变成了瘫软的泥。

    弹轮飞转,中轴开合的瞬间,六颗子弹已经入膛复位。

    砰砰砰砰砰砰——

    皇帝的眼神变了。

    眼前的敌人是个普通人,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射术。

    六颗子弹在出膛时,枪口便不再指向他本杰明的脑袋,反而像是无头苍蝇一样胡乱射出。

    可在片刻之后,铜皮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从大吊桥的铁梁和螺栓,从各个坚硬的弹射跳板反射而来,朝着他身后的死角射进他的身体里。

    ——真是可怕的射术。

    在弹丸钻进大衣后心时,本杰明咽下一口淤血,喉头涌上腥甜的气息,

    身体猛然往前倾倒。前额面对的,是阿明先生砂锅大的拳头。

    嗙——

    这一拳轰开了本杰明的脑壳。

    颅骨开出一道深深的裂纹,骨裂的同时也造成了脑溢血的初步症状,脑震荡带来的眩晕中,他决计没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破坏力会如此夸张。

    阿明在怒吼。“下地狱吧!罪犯!”

    正准备补上最后一击后手重拳,阿明的整条右臂却在顷刻间变成两截。

    伤口光滑如镜,他仔细去看断臂喷出的血浆,却发现空气中留着一条细密到难以辨认的钢丝线。

    仅在这一个回合,皇帝的身体与额头鼓动不止,仿佛有虫豸藏匿其中,破碎的骨组织恢复如初,还排出不少积血。

    脸色因严重的内伤变得惨白,飞也似的卷着布包,向后翻腾身体,狼狈不堪地往桥下逃,跳下大海。

    阿明再想追,已经追不上了,失了一臂,他难去掌控健硕的肢体平衡,只能对着黑漆漆的海面干瞪眼。

    “那是什么魔术……很像是……”

    阿明想去推测魔术师的能力,想搞明白魂威的特质。

    “控制物体大小,或控制质量和密度的特殊能力。”

    剧烈运动之下,大臂的创口止不住地往外喷着血。

    他仰面倒下,大脑一片浑浊。

    口中呢喃。

    “陈先生……要提防他,要提防他……他太可怕了。”

第七章 伪王

    赛程的第二天正午。

    从南到北,森莱斯的十六个大省,每一个家庭都变得面目全非。

    家中的青壮年男丁为了一个黄金梦,提前踏上一条遍布荆棘与危机的道路。

    短短的一天之内,骑士竞赛的伤亡数字就超过了两千余人。

    可能我们对这个冰冷的数字不太了解。用具体一点的方法来表达吧。

    一个死去的男丁,代表一户人家辛苦养育了二十来年的主要劳动力。他的家庭身份是儿子,是父亲。在赛场上,他或多或少有两三个后勤人员,为他配备马匹和粮食,安排旅店住宿,更换马具和枪支。

    两千多人的伤亡只是表面数字,幕后牵连着数万人的生计,乃至各行各业的永久损失。

    这么说来,这种比赛很像战争。

    是的,它本来就是战争的前奏曲。

    战争是不会讲规矩的,所以千金马赛中的所有规矩都是一纸空文。

    如此高的伤亡率,让每个乡镇大城的大街小巷挨家挨户换上了孝服

    哭得最伤心的,是失儿丧父的亲人。

    笑得最开心的,是倒卖棺材的游商。

    以上是肉眼能见的【伤口】。

    肉眼看不见的伤害还在慢慢酝酿。

    千金马赛中有来自各国各地的选手,他们或多或少有部分人死在森莱斯境内,外交使馆在收到尸体时,一张张公文通告如何写,如何做,租界的民怨该如何填平。

    这一切,都把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推上了风口浪尖。

    有人可能会问了。

    这场比赛是针对列侬王国的一次战术演习。

    北约将森莱斯变成了一把枪,而森莱斯的皇帝是本杰明。

    为什么本杰明杀起骑士来,比任何人都要狠厉,比任何参赛者下手都要快?!每次下手,动辄数十人上百人的杀!

    如果人都被他杀光了?哪里来的马前卒?又从哪里找来替死鬼?

    金子不是在他身上吗?

    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在第二天正午。

    失去亲人的民众已经揭晓了一部分答案。

    就在马赛如火如荼的后半程,太阳高悬于天际。

    巴克斯的花都大桥上,悲恸的人群从一片片碎尸中找到儿女的遗体,将它们勉强拼凑成完整的形状。

    民众绝对想不到,这一切都是皇帝的手笔。

    他们私下议论纷纷,对这场荒谬绝伦的比赛深恶痛绝,看着恐怖至极的凶杀现场,对高人一等的魔术师畏惧惊颤。

    恐惧了。

    恐惧到极点了!

    接下来有什么?

    有愤怒!

    愤怒之后呢?

    会做什么?

    当然是做力所能及的事。

    可是普通人能做什么呢?

    他们开始自发游行,质疑马赛的合法性。

    许多年轻的壮丁没来得及爬上马背,就被家人拉去田里加班。

    征兵处的招牌都让人给砸碎了,挂上避战怯战的标语。

    地方驻军找地主老爷征粮屯田,老爷和管家死了儿子,宴请宾客发丧时酒都不够用了,说什么报效祖国?谈什么买官卖官?

    在野的魔术师老爷纷纷退到农乡郊野的私人别墅里,不敢进城一步,科研院的工作也丢了,为军工厂流水线准备的技术人员临时落跑。

    只在短短的一天里,报纸上华美庄严的黄金巨山,变成了一幅幅血肉模糊的凶杀现场。

    这就是本杰明的枪声。

    此时此刻,他顺着温热的洋流,一路飘到了内海西岸的一个小渔村。

    他唤出附身的神灵,召出魂威。

    那是一个庄严肃穆头戴王冠的神像虚影。

    虚影体表披着金玉甲片,宛如征战疆场威风凛凛的将军。

    魂威的真名,叫做【伪王】。

    手性分子的特质,是改变物质的体积,改变的方式则是“对折”。

    这就是本杰明先生内心的恐惧,心灵的弱点。

    他向亚米特兰的外交官对折膝盖,跪了下来,将领土对折,出让租界,换到了王位。

    他一路步行到渔村滩头,头骨骨裂的后遗症开始发作。

    【伪王】的双手一直在抚摸着他的额骨,试图改变骨骼的体积,将骨头重新拼合,把暗伤填平,身体中残留的弹片也一个个缩小打折,尽量让它们远离血管。

    衣服上的弹孔恢复如初,本杰明对自身魂威特质的运用出神入化,精密度堪比手术刀,缝线重组的功夫炉火纯青。

    可是大脑的损伤是不可逆的,人体的任何器官都能通过分裂增殖重获新生,但脑组织不行。

    本杰明受了德尔阿明那一拳,血液涌入脑袋的瞬间,冲击力带来的脑震荡和溢血已经让他的生命走上了一条无回之路。

    此时此刻,他的四肢已经开始不停指挥。从头颅中传来剧烈的偏头痛,整个左半边身体开始出现偏瘫前兆的麻木感。

    “咳……”

    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

    从嘴里吐出带血的弹片,肉身中残留的钢铁终于排出体外。

    他扒着农家渔民的院墙,走到大院里,看见一排排风干的咸鱼肉,饿得头昏眼花,饥不择食。抓走咸鱼干一阵猛啃。

    渔家的小女娃听见声音,跑了出来。

    皇帝瘫坐在水泥坪里,就这么看着这个小姑娘。

    女娃娃手里拿着撮箕和打年糕用的木槌,眼神中透着好奇和警惕,脸上很干净,身上脏兮兮。穿着一条碎花裙子,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像是藏着一万颗星星。

    皇帝咬着腥咸的鱼肉,把骨头和刺一块吞下肚。

    女娃娃唯唯诺诺地问。

    “你是……你是坏人吗?是小偷?”

    皇帝从包里拿出钱和糖。

    “选一个吧。选个你喜欢的,算我买你家的东西。”

    女娃凑到皇帝跟前,选了钱。

    皇帝问:“为什么选它?你不喜欢糖?”

    “我喜欢……”女娃看糖果的眼神有不舍,“但是爸爸不喜欢。”

    皇帝又问:“你的爸爸呢?”

    女娃说:“爸爸为了钱,天天往外边跑,也不肯出海了。要骑马去打坏人,他说他赚到钱了就会回来,你能多给点儿吗?多给点儿钱,我喊妈妈去邮局给爸爸写信,我们家有钱了,爸爸就会回来了!”

    皇帝揉着女娃的脑袋,从兜里多拿了两个银币,递给对方。

    “只有这么多了,小朋友,天上不会掉金子,和你妈妈好好过日子吧。”

    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

    身体却像是一滩泥,两条腿打着颤,怎么说也不肯工作。

    女娃使足力气,要把这个奇怪的阿叔扶起来。

    这个时候,从渔家的厨房跑出来一个农妇,不由分说大声喝骂着,尖叫着,拿着鸡毛掸子抽打着皇帝和女娃,把女娃领回屋里。

    母女俩隔着窗户,偷偷打量着这个突如其来的陌生人。

    皇帝别无他法,喊出魂威扶了自己一把。

    步履蹒跚地往集市去,他要换一匹新马。

    继续前进,继续杀人。继续开枪,散播枪声。

    到了熙熙攘攘的车马市场。

    本杰明排在长长的骑士列队里,准备挑选下一匹良驹。

    他前面那位,是个金发碧眼的性感辣妞。

    他后边那位,是个擅长伪装的黑发巫师。

    正巧就是陈小伍和汉娜。

    本杰明的鼻子很灵敏,第一时间就嗅出这两位魔术师身上手性分子的味道。

    他不好动手,在买到马驹之前,只能静观其变。

    身前的女士躁动不安,一点排队的礼节都不懂,不时催促着前方的队伍。

    身后的男士看上去温文尔雅,每次本杰明心有顾虑,回头偷窥时,这黑发男子都会微微点头,报以笑容。

    本杰明看了陈小伍四次。

    陈小伍就点了四回头。

    到了第五次。

    陈小伍终于开口了。

    他问:“你身上有伤?”

    本杰明如实回答。

    “是的,应该是性命之忧。”

    陈小伍又问:“你见过我的朋友吗?”

    本杰明心头一紧,打着马虎眼。

    “我见过很多人。”

    陈小伍笑嘻嘻地说:“我的鼻子很灵敏,朋友身上有股怪味,是汗水和火药混在一块的味道,非常特殊,我一闻就能认出来。”

    本杰明:“他长什么样子?”

    陈小伍形容道:“很高,很壮,戴眼镜,枪法和马术非常棒。”

    本杰明不说话了。

    陈小伍凑近了,鼻翼耸动,扮作一副细嗅的样子:“你身上的伤,不会是我这朋友打的吧?”

    本杰明摇头。

    “不是,可能我和你的朋友只有一面之缘,留了气味。我没有见过这种人。”

    陈小伍挑着食指,对本杰明身上的伤处指指点点。

    “我是个医生,看你伤的这么严重……”

    本杰明问:“多少钱?”

    小伍摇摇头。

    “不要钱。”

    本杰明疑惑,没等他接着问。

    小伍又摇摇头。

    “不要女人,我只要你的情谊。”

    本杰明愣了,他没听过这说法。

    小伍解释道:“你是个魔术师对吗?”

    本杰明点头。

    “没错。”

    小伍又解释道:“我也是个魔术师,但我没什么自保的能力,这场比赛太残酷了,我也没想着要冠军,只想多救几个人。让父亲能回家照顾孩子,让儿女能平安回到家中。每一个救下的,我都要他们退出比赛。”

    本杰明恍然大悟。

    “你要我退出这场竞赛?”

    小伍点头。

    “没错!只要你退出这场比赛,我就把你治好。”

    本杰明眉头紧锁。

    “如果我不答应呢?”

    小伍指着皇帝腰上的两把枪。

    “那我就用这两把枪,打碎你两个膝盖骨,再把它们连着子弹破片一块拼起来,用你的半月板和大腿的肉当胶水粘好。让你永远都跪不下去。”

    “你……”本杰明感到慌乱,在这个黑发男子面前,他像是赤身裸体,大脑的思维无处可藏。

    陈小伍低声呢喃:“庞贝大海的洋流每时每刻都在冲击西岸的渔乡,给当地的居民带来海产品的同时,还会把富人区的生活垃圾带过来,其中包括你,穿着红色大衣,品味奇怪的杀人犯。”

    本杰明恶狠狠地说:“你知道我是谁?”

    小伍眼神轻佻,举止放荡,呼吸中透出光焰,已经进入备战状态。

    “一眼就看出来了。光是闻一闻,我就能知道你的手上沾着多少条人命。在花都大桥,我找到了我的生死之交。差那么一点我就失去他了。”

    本杰明嗤笑:“你知道,还打算医好我?”

    “医生不会挑病人。”小伍耸肩:“何况我也好奇,好奇你到底想干什么?明明是一场马赛,你却搞得像是一场屠杀。我这一路走过来,看到的都是尔虞我诈械斗比枪,一个不留神脑袋就开花,你立的人肉桌椅,摆出来的人头架就像是一个个警告。好像在告诉我,这场比赛有多么危险,往列侬的路,有多么难走。”

    本杰明表现得无所谓。

    “个人爱好,审美风格。”

    小伍:“你的审美很有问题。”

    “你觉得我的审美有问题?”本杰明笑。

    小伍跟着笑:“对,它太残忍了,简直不像人干的事。如果只是一己私欲,你已经不能算人。

    就我自己来说,哪怕杀条狗,我都会犹豫一会,会思考这条狗该不该死,它要是真的死了,对我来说,对这个世界来说会产生什么变化,是好的还是坏的。

    你要说,这是你的艺术你的审美,为了这点情操,你就得杀死数百个人,我觉得你在放屁。

    不止森莱斯的历史,人类历史上的变态连环杀人狂都没这么残忍,他们最多杀到五十来个就停手了,要么上了红台砍脑袋,要么隐姓埋名,从此销声匿迹。”

    本杰明:“你真这么觉得?”

    小伍:“阁下谈吐清晰,条理分明,不像疯子,反倒像个执行力极强的理智皇帝。”

    两人跟着队伍缓缓往前。

    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一人一臂的极限间距。

    只要魔术师的双手碰不到对方,对双方来说,就是相对安全的。

    本杰明当了复读机。

    “只要我退出这场比赛,你就治好我?”

    陈小伍:“是的,治好你。”

    本杰明问:“如果我退出这场比赛,还能继续向北吗?”

    陈小伍浮夸地指责着:“不行哦!你这算耍赖哦!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如果你退出比赛,该干嘛干嘛去,别来给我添乱。”

    皇帝打消了临阵脱逃的念头,他看见汹涌的人流涌向渔乡的马场,看见身后热情不减的队伍。

    这场比赛需要更多枪声,需要更多的血。

    如果不这么做,森莱斯半殖民地半王国的人民,永远都是北约的马前卒,永远都活在先进国家的命令之中,变成冷血无情的机器。

    他这个伪王,要继续当下去。

    森莱斯没有资格和亚米特兰决斗。

    但黎明国度失权失信的伪王,至少能用血和枪来展示战争残酷的一面,展示骑士光鲜盔甲下最卑劣的一面。

    只要枪声传出去了。

    只要能到达那个地方!

    只要能摸到月牙关的城门!

    把染血的黄金丢在大门前!

    让骑士们挥洒热血,在广播里,在报纸上。

    让他们死个干干净净,最好把牙齿当做武器用上。

    让人们明白,向列侬进攻讨不到任何好处。

    没有荣誉可言,也没有什么赢家。

    一切的过错,都是贵族、魔术师与骑士来担。

    一切的缘由,都只为一千块金子,皇帝承诺的金子,北约送来的军费。

    一切的残忍,都将变成战争本身的污点。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他就赢了!

    这是伪王与亚米特兰情报机关网的一场决斗。

    是本杰明和影子议会的一场决斗。

    他曾经没有勇气提起那支白色的象牙手枪。

    他只能拿起黑色的猎鹿枪,把同胞,把无知无畏的学生们当做畜生一样宰杀。把领土当做租界出卖,委屈齐全卑躬屈膝。安稳地过着海商的小日子。

    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了。

    森莱斯如果成为南北战事的主战场,它会变成地狱。

    特殊的地理位置会让港口滩头变成必争之地,盐和淡水资源都是军队的命脉。

    大夏的奴隶人口资源将为血肉磨盘提供新的养料,森莱斯的本土国人在争夺资源丰富的乡县城市拉锯战中流离失所,变成北约或列侬的家奴。

    普通老百姓面对的,除了骑兵的铁蹄,还得承受海船炮火的轰炸。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

    本杰明这个伪王,要把主要矛盾转移到别处,将战争危机通过这场马赛自然消化转嫁。同时国内的厌战情绪沸腾到顶点,年轻的劳动力避开兵役,主动投身工农产业时,就是森莱斯历史上难得一见的机遇。

    森莱斯可以通过港口便利向交战国提供资源和人口,从中牟取巨额的军火人口贸易差价。

    哪怕有亚米特兰的安插的眼线,影子议会中的人没有一个森莱斯国人。

    在战时,谁都不敢说自己是绝对的赢家。

    只有发战争财的人,才能置身事外。

    为了这笔钱,这些军政商业间谍也会向森莱斯倒戈!

    它将变得强大!能再一次站起来!

    但愿我能见到这一天本杰明如此想。

    “还是算了吧。”他这么对陈小伍说。

    他心他行,诚如明镜。

    所作所为,皆是正义。

    陈小伍点头称赞。

    “这么说,你要当我的对手了?我救人,你杀人?说起来算是缘分,我的朋友本来要担任杀人者的角色,结果他用来开枪的那条手臂断了,我刚给他接好,还不太好使。你算填空补缺的及时雨。”

    本杰明跟着点头称赞:“照你的说法,你这手医术算出神入化。”

    终于,两人来到队伍前列。

    陈小伍给洋葱带了一大包蕨叶,它就喜欢吃这个。

    本杰明挑了一匹新马。

    汉娜女士买了一副皮鞍子,原来那一副已经烂得不能用了。

    女人大大咧咧地往马厩走。

    两个男人在集市的路口不约而同,驻足不前。

    小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伙计,我觉得你有事瞒着我,我不太敢确定,隐隐能猜到。”

    “你猜到什么了?”本杰明问。

    小伍:“这场比赛,皇帝也参加了。”

    “你觉得我是皇帝?”本杰明故作天真。

    小伍:“你不像皇帝吗?”

    本杰明:“我这个杀人犯像吗?”

    小伍:“你说不像就不像吧。”

    本杰明反咬一口:“我倒是觉得,你不像东国人。反倒像是列侬派来的间谍。这个世道,哪儿有那么干净的医生,只救人,不收钱?开什么玩笑?”

    小伍照搬了本杰明的话。

    “这个算我的审美品位,个人爱好。”

    他们各怀鬼胎,保持着安全距离。

    在骑士们重新出发,踏出乡镇的瞬间。

    伪王像是在世神明,从本杰明的身体中窜出。

    百余人马在顷刻间受到魔术攻击时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空气中弥留着铁与血的味道,马身和肉身叫神灵化身的双拳打碎,先是快速缩小,赋予巨大的压力,在顷刻间变成四散纷飞的破片。

    各式各样的杂物骨片和血肉迸射而出,带飞出来的残渣撕开下一个肉身。

    紧接着,小伍唤出性感炸弹。

    光焰组成的亚蒙幻象亲吻着生者的伤口,让他们暂时远离痛苦。生理循环加速的效果带来的疲劳感和饥饿感让骑士提不起枪,只能在地上爬行逃命。

    他俩对视着,在看清对方身上的手性分子时

    拔枪对峙!

    一个杀人,一个救人。

    本质上干的是同一件事。

    小伍举枪瞄头。

    “你改主意了?”

    本杰明透过准心,看清了对方藏在碎发下的眼睛。

    “你也改主意了?”

    小伍没有废话,扣下扳机。

    四散逃离的路人,拉紧大门的商铺老板。

    闻声飞起扑打着翅膀的野鸡,惊吓而奔走的马驹。

    火舌喷吐,枪声爆鸣。

    小伍的身上多了十来个弹孔,后背炸出一朵朵血肉之花。

    亚蒙神灵庇佑着他,以致于不让他当场身亡。

    本杰明的面前多了一本柔韧的漫画书,子弹叫书页紧紧裹住,难进分毫。

    “国境线对你来说是什么?我很尊敬医生这个职业。”本杰明从裤兜里掏出子弹,咆哮着:“可你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医生!你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

    小伍吐出一口浊气,嘴里弥漫着胃酸和血的臭味。

    背心上的伤口在性感炸弹的亲吻下开始愈合,有种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全身上下细胞里的线粒体在疯狂的渴求物质,制造能量。

    小伍猛地扣下起爆开关。

    “什么都不是!”

    漫画书页中的子弹头释放出难以直视的光和热!

    本杰明孱弱无力的肢体受到弹片的冲击,裹住热源的书页延伸开来,受到爆炸破片的牵引,像是拳头轰在身上,使他倒飞出去。

    他吹出刺耳的口哨,堪堪翻身上马,握紧缰绳。

    汉娜这才骑马姗姗来迟,两手化作利刃,如飞刀脱手,在空气中留下刺耳啸叫。

    本杰明脸色铁青,身下的马儿和自己的身形跟着打折缩小,变得袖珍,几乎变成了老鼠大小,在集市牌楼的木地板下穿行。

    汉娜的刀子全都扎进了木板里。

    不一会,皇帝钻出地暖炕道,五脏六腑传来翻江倒海的痛感,变形缩小的体腔失压让他虚弱无力,小心翼翼地化为原形,一路顺着小道绝尘而去。

    他喊:“再会了!间谍!”

    小伍脱下破破烂烂的外衣,从汉娜的马背行囊取来一件外套。

    他应:“月牙关再见!皇帝!”

第八章 高级动物,高级迷信。

    一场雨。

    将恩菲尔德老爵爷的冒险之旅变得面目全非。

    他本想信马由缰,带着梦和骑枪,寻找诗和远方。

    这场旅途的终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路上的风景。

    他今年六十二岁,从来不曾想过,自己这个糟老头子能变成这场国家博弈游戏中的最后赢家。

    在四十年前,他进入森莱斯驻疆骑兵队,刚好赶上列侬工人革命的历史大潮,作为国际雇佣军帮助列侬王室镇压暴民。

    这一仗打了六年,然后,恩菲尔德老爵爷就再也没上过战场。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他在等待,等待着下一次应招入伍。

    顶着男爵绅士的头衔,在家中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

    看着大卫先生写的故事,感觉自己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如果西大陆也有公众号这个说法。

    大卫先生绝对是个技艺精湛的高级迷信写手。

    恩菲尔德爵爷非常喜欢这位列侬的年轻作家。

    在大卫的,描绘出骑士生涯中各种各样的冒险故事。

    信仰和誓约,宝甲和宝剑。

    惩奸除恶,妖邪必败。

    男欢女爱,兄弟情深。

    大卫先生甚至能把一个游骑兵和一条狗的故事写得感人至深款款动人。

    说的就是薇薇看的那一本。

    名字叫《圣杯往事》。

    恩菲尔德爵爷感叹着骑士和范克里夫的友情,感叹着故事里主人公寻找祖国,寻找永生灵药圣杯葡萄酒的传奇事迹。

    他想,如果他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那该多好。

    爵爷心存幻想。

    我这个六十二岁的糟老头子,跑到边疆来。

    用骑枪击败一个个对手,教这些使火铳的阴险小人好好做人。

    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我的宝剑无坚不摧,我的铠甲能挡住子弹!幸运之神庇佑着我!

    然后!赢下一千块黄金!

    “我能给大卫先生写信吗?”

    恩菲尔德爵爷从幻想中惊醒,他想到了绝佳的写作素材。

    贝塔紧跟在老爵爷身后。

    “父亲大人,你想到什么了?”

    老爵爷说:“我想给大卫先生写信,如果我能成为冠军,这故事写成书!绝对能万古流芳!”

    贝塔尴尬地笑着,只知道附和。

    “哈……父亲大人您说的对。”

    父子俩骑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经过一天的修整,老爵爷和贝塔都喜欢睡觉,他们选择在第二天正午出发,和第一纵队相隔十来公里的距离,根本就看不见第二纵队的尾巴。

    恰巧也避开了残酷的火枪械斗,没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现在。

    贝塔非常苦恼。

    苦恼的原因说来很简单。

    一路上,老爷子的战斗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队的臭鱼烂虾,舞着骑枪嚯嚯两下,当场给人家捅得人仰马翻。

    再看老爷子踩马镫,持枪奔袭的冲锋姿势标准无比,每一下攻击都戳到痛处,第一天干翻了二十来号不长眼的参赛者,颇有一种面色潮红,浑身气血上涌的兴奋感,是越战越勇的意思。一点都不显老。

    第二天迟迟出发,这会连对手的影子都没了。

    贝塔这个孝子,该怎么弄死老爵爷呢?

    他要怎么做?才能从功勋爵士,变成男爵呢?

    就在贝塔的弑父计划陷入困境时。

    几头毛驴踩着轻巧的步子,一路扬长而去。

    阴雨天气让山路变得泥泞不堪,毛驴飞踏溅起泥浆,把恩菲尔德的家旗弄得脏兮兮的。

    老爵爷红着脸,气得七窍生烟,拍着马驹脖颈上的铁铠,将骑枪架上胸甲的挂钩,追了上去!

    就在这一刻,贝塔策马紧跟其后。

    他犹豫再三,把背后的琳恩菲尔德步枪掏了出来。

    准心在老爵爷和骑驴的农民之间摇摆不定。

    他要杀谁?

    杀死父亲?还是杀死平民?

    他不知道,在这一刻,他的心脏狂跳不止。

    铁骑像是一辆重装坦克,轰击毛驴队伍里,巨大的骑枪当时就把其中一个可怜虫刺成了铁杆上的烤肉串。

    恩菲尔德大喝:“哈!又杀一个!”

    拧转腕口,甩下尸首。

    驴子让骏马撞断骨头,爬都爬不起来。

    几个老农掀翻在地,手里拿着铸锤和农具,红了眼,想还手。

    恩菲尔德老爵爷如天神下凡,手中骑枪抛投迸射,将其中一人钉死在泥泞中。

    他拔出利剑,宛如神助。

    农民手里的铁炮冒着烟,子弹轰在爵爷的精铁盔甲上,留下一点白痕。

    老爵爷哈哈大笑。

    “你杀不死我!”

    只一剑砍将过去。

    血和脑袋跟着一块飞了起来。

    剩下的几个农户吓得丧胆,要夺路而逃。

    又看爵爷从腰上掏出石索,手法精准,一个个绳套打在做这些流民的膝盖上。

    最后,只有一个老农户步履蹒跚,在泥巴里爬行。

    这位农户年事已高,胡子花白,看上去八十多岁了。

    老爵爷策马走到老农户面前。

    面露不屑不满。

    “你也是为了金子来比赛的?”

    老农户点点头,看见男爵家的家徽和家旗时,双腿一软跪了下来,一个劲地磕头。

    老爵爷厉喝:“站起来!你是骑士!只能跪皇帝!”

    “不是!我不是骑士……我不是……”农户老泪纵横,只想留一条活命。

    老爵爷怒骂:“你他妈的不是骑士?那我杀的都是农民?这可不行!我可不是滥杀无辜欺软怕硬的刽子手!你要是参赛了!就得是骑士!不然哪里来的公平?!你居然敢假冒骑士?”

    农户一听,立马站得笔直,只是腿脚不太利索,站在阴冷的冬季雨水中,冻得瑟瑟发抖。

    老爵爷揭开沉重的臂甲,下了马。

    又将白手套丢到农户面前。

    “来!骑士,只有你敢面对我!我欣赏你的勇气!和我决斗吧!”

    老农两眼瞪得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

    爵爷从马腹边取来两把剑,将其中一把交给对手。

    “拿剑!不然我杀了你!”

    老农抱着剑套,冤屈地大声叫唤着。

    “你这不是欺负人吗?!让我和你决斗?你这是要谋杀我啊!”

    “我哪里欺负你啦?!”老爵爷的眼睛像牛铃,咄咄逼人地问:“你拿了剑,决斗就是公平的!难道你想在马背上被我一枪捅死?死得像个畜生?像个农民?你可是骑士呀!别辱没了骑士的名声!”

    “我年纪不小了……”老农一个劲地求情。

    爵爷说:“我年纪也不小了!你比我大多少?看样子你老得快动不了啦。”

    老农:“对对对……您就不能体谅一下我吗?”

    爵爷骂道:“没出息的老狗!如果你在这里杀死我!把黄金带回家!你会变成新的传奇!你的故事能写进书里!比我的故事精彩多了!”

    老农努着嘴:“我不想变成故事里的人……我现在只想活下去。”

    “呸!”爵爷往老农脸上吐痰:“荣誉高于生命!废话少说!”

    刀光一闪。

    “出招吧!”

    爵爷往前踏步,提剑砍去!

    老农面露绝望,脚下的草鞋踩在泥泞中,一步步往后退。

    爵爷的铁靴踩碎了山石,陷进泥里动弹不得。

    “哈!”

    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就差那么一点,剑尖划烂了老农的鼻梁。

    爵爷的身子一歪,差些滑倒。

    老农吓得尿了出来,血顺着鼻翼落在花白的胡子上,淌进嘴里。

    爵爷不敢再动,他找不到身体的重心,沉重的铁铠在这场大雨中,变成了一副棺材。

    老农也一动不动,他疼得还手的勇气都没有。

    一场大雨,把恩菲尔德的冒险之旅变得面目全非。

    湿冷的空气透过盔甲的缝隙钻进里衣。

    泥水透过靴子的接缝将袜子浸得湿透,两条腿的体温骤降,令爵爷遍体生寒。

    他叫嚣着,催促着。

    “来啊!挥剑!来啊!你过来啊!”

    用剑刃猛拍臂膀的小皮盾,像野蛮人开战之前的战吼嘲讽。

    “来打我!攻过来吧!”

    只为了掩饰深陷泥泞的尴尬。

    毕竟他是个骑士,得体面优雅地取下敌人的首级。

    老农终于从恐惧中醒悟。拔出利刃,猛击爵爷的脑壳!

    铁剑轰在头盔上,一时恩菲尔德猝不及防,站都站不稳了。

    他一屁股坐在泥泞中,嘴里叫骂着。

    “老东西!你居然敢杀我!你好大的胆!”

    农户吓得往后一缩,不敢追击。

    爵爷拄着剑,想从泥坑中爬起来。

    他尝试着,用各种姿势,试图不用膝盖借力,只因为他不想跪下。

    可是爬起来哪有那么简单。

    身上的铁棺材重重地压住了爵爷的四肢。

    光滑的铁铠在浑浊的泥浆里找不到着力点。

    臂甲和指套往泥巴里翻石头,想借着手臂的力量支撑起躯干,可身体前倾的瞬间,爵爷整个人都往前倒去,这下头盔里也满是脏水,伴着官道上马匹的屎尿臭味。

    终于,恩菲尔德还想起来有这么个儿子在。

    “贝塔!贝塔!过来扶我!”

    “贝塔你人呢!”

    “贝塔你死了吗?!”

    这回轮到老农叫嚣了。

    “这是决斗啊!你还有脸喊帮手!?”

    老恩菲尔德丢了剑。

    喘着粗气,像是一头蛮牛。

    他不肯认输,只得跪在老农面前。

    一点点,慢慢地爬了起来。

    老农捧腹大笑,手里的剑都握不稳了。

    “哈哈哈哈哈!骑士大人!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啦!?骑士大人!”

    贝塔扣下了扳机。

    农户那胡子邋遢的老脸裂开来。

    身子一软,尸体倒下。

    这大孝子飞也似地策马赶到父亲身边,将父亲从泥浆里扶了起来,扶到马上。

    老恩菲尔德一言不发,脸色铁青。

    小贝塔快要哭出来了。

    “父亲,父亲你没事儿吧。我看你摔得狠了,把盔甲揭开,让我看看你受伤没有。”

    恩菲尔德像赶苍蝇一样,开儿子的手。

    “滚!”

    贝塔不解:“为什么啊?父亲?”

    恩菲尔德怒骂:“你把他打死了!你个小畜生!”

    贝塔:“他在侮辱您呀!”

    恩菲尔德:“你在侮辱我!我的对手要和我决斗!他愿意和我决斗!却叫你一枪打死!他死的像是一条狗!毫无尊严!”

    贝塔:“这事儿谁知道啊!”

    “我知道!”恩菲尔德信誓旦旦地说:“我在一场决斗里,卑鄙无耻地用枪把一个老头儿打死了!这辈子我都忘不了!

    如果没有这把枪!我们都会是英雄!”

    “如果没有这把枪……”

    贝塔凝视着手里的枪械。

    琳恩菲尔德步枪。

    默念着,呢喃着。

    “我们都会是英雄?”

    像是一个笑话,但它就是事实。

    恩菲尔德家画的蓝图。

    恩菲尔德家制的枪械。

    老爵爷满脸悻悻之色,身上摔出不少暗伤。揉着马驹的头,比儿子还亲昵,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贝塔望着父亲的背影。

    他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三娘年轻时那么美。那么出众,身为优秀强大的魔术师,居然看上了一个花心的老男人,一个没什么本事的游骑将军。

    他思考着,琢磨着这个问题,想了很久都没得出答案。

    他答应三娘,要把父亲完整地带回家。

    刚才举枪瞄准时,他在想,要不就这么一了百了,背信弃义。

    可是看见父亲摔在泥巴里,他心软了。

    这不是什么孝顺,也不是什么人性的美好之处。

    他是个成年人,从来都不讲人性。

    只是他觉得,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能像个畜生一样,把老人家的单纯的心愿给毁了。

    和父亲说的一样。

    如果贝塔扣动扳机。

    这事儿没人会知道。

    除了他自己,他会记一辈子。

    “如果没有这把枪,我们都会是英雄?”

    贝塔身为恩菲尔德家的现任家主,觉得这句话十分荒谬。

    没有枪,森莱斯的军队在北约和列侬面前就和纸糊的一样。

    对,会变成英雄。

    朝着枪炮和战车冲锋的英雄。

    变成炮火和子弹下的一把尘土。

    想到此处。

    贝塔换了一条安全的路。

    他现在只想回家,回到那个温暖的港湾里。

    老恩菲尔德的冒险之旅,很快就会结束。

    他不能陪着父亲一块发疯,他得活下去。

    雨水打湿了阔叶林的参天大树。

    风雨中,一只蜻蜓跟着阴冷的海风追上老恩菲尔德的马儿。

    跟着这位将士一路往北,途径巴克斯城,跑过海上花都的大吊桥,往更北边去。

    直到蜻蜓挑选淡水湖泊,找到下卵的湿热叶脉和水池。

    哪怕如今虫子已经不需要水源来产卵,但留在卡尼期大暴雨时dna里的天性,变成了行为上的迷信。

    恩菲尔德也找到了他的小军医。

    离凤凰乡不远,离月牙关还有十来公里的路程。

    在一处无名县城里,恩菲尔德从一间安置伤员的旅馆里,抓住了陈小伍。

    “嗨!医生!我可找到你了!”

    老恩菲尔德身上多了几处伤,路上遇见了新的对手。他像个好勇斗狠的愣头青,不分个高低决不罢休。

    小伍忙着给伤员做手术,性感炸弹忙活了大半天,这神灵的化身拄着膝盖坐在火炉边直喘气,从幻象喉鼻中喷出火星子,有种莫名诡异的可爱俏皮。

    “呀!老爵爷!好久不见呐!”

    小伍惊讶又惊喜,这位老朋友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咱们这算有缘?”

    爵爷在医生面前终于主动露出了伤疤,一点点把身上的铠甲卸下,解开锁链甲的绑带,脱下又脏又臭的染血衣物,坐在火炉旁烤着伤痕累累的双手。

    小伍咋舌称奇:“爵爷,一把年纪了,犯不着拼命呀。”

    “治好我。泥巴种。”恩菲尔德从桌上拿来麦酒,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妈的真难喝,和屎尿一个味儿。”

    小伍招呼性感炸弹给爵爷治伤。

    “你喝过?”

    爵爷脸一红:“当然没有,这是比喻!比喻你不懂吗?!”

    小伍反问:“没喝过你嘴巴怎么就这么臭呢?”

    “你这小子!”爵爷想骂娘,却在一瞬间憋了回去,开始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小东西呀……”

    小伍:“我这是比喻!比喻你不懂吗?”

    老爵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汉娜从病号房闯进来,手里抱着一大篮子番薯。这金发姑娘问小伍。

    “都送过去?一个不剩?我们的晚饭怎么办?”

    陈小伍答:“送过去!给骑士老爷们好好做心理辅导,要是他们肯退赛,你就亲手喂他们吃。如果不答应,那就当着他们的面吃下去。”

    汉娜撇撇嘴,满脸的不情愿。

    “我可没伺候过什么人……他们也配我来伺候?如果喂不好了,你别怪我!”

    陈小伍挑眉笑道:“一个主动,一个被动,能当一回事吗?你要是受了重伤,大病初愈,还在乎吃的是什么东西?”

    “我喜欢被动……”汉娜嘟囔着:“要是乖乖听话,他们自己动手多好呀,还要我喂呢?多大的人了都!我又不是他们的妈妈!”

    小伍解释道:“谁不喜欢金发小姐姐呢?”

    “哈!臭流氓!”汉娜甩手就是一番薯扔过来,直中小伍面门。

    小伍被打得头昏眼花,番薯落在怀里,他也不在乎这叛逆丫头的小脾气。

    “记得!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恩人呐!”

    “遵命!”汉娜牙痒痒,抱着番薯去了病房:“恩人!”

    德尔阿明提着酒壶,坐到老爵爷身边。

    两人互相窥伺偷瞄对方身上的伤痕。

    看着它们慢慢在神灵化身的火焰熏烤下愈合。

    阿明手里盘着两颗老核桃,在给断臂做复健。

    老爵爷碰上年轻人,有种不服气的感觉,在椅子上腾挪周转,把前心后背的伤都展示一遍才心满意足。

    阿明让这单纯天真的老家伙在椅子上的扭臀运动给逗笑了。

    爵爷也叫阿明提前三十年的盘核桃老头儿乐运动给逗笑了。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

    他们站了起来,各自换上衣服和铠甲。

    全副武装,准备往旅途的终点而去。

    牛仔和骑士的故事,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小伍是这么想的。

    在殖民地大拓荒时,牛仔只是工坊农场的普通工人。

    在西方贵族阶级里,骑士只是权贵手下的私人武装。

    裹上快意恩仇,行侠仗义的糖衣。

    通过无数个故事,无数种流言。

    将它们变成了一种高级迷信。

    “该走了,我等不及了。”阿明整装待发,“迫不及待要把那头垃圾送下地狱,我还有一条手臂的债,等着他还。”

    小伍问爵爷:“一起吧?英雄?”

    老爵爷不屑:“英雄总是孤独的!我要一个人冲锋!”

    小伍比着指头:“你不许耍赖哦!我们说好的,我给你提供治疗服务,你给我做引荐人,把我送进军队。我是个东方人,东方有句话,叫一诺千金。”

    爵爷点点头。

    “一诺千金!”

第九章 骑士精神

    一封信。

    让月牙关变得面目全非。

    这封信来自军机处,署名为石匠研学会,有鸡血石的朱砂印。

    信件中描述,在十月二日下午六点到八点这段时间里,约有八百骑全副武装的人马接近月牙关边境。

    守关大将立刻提前做好了布防准备,从南方高地诸多军营中调集士兵,输送枪弹。

    虽然信件上说,从南方来的人马都是普通人,并非北约的八国联合军。

    ——但在战争时期,谁能保证这些人里边有没有敌国的奸细呢?

    将监和史官都在军帐中。

    别说人或者马,哪怕是飞禽走兽,都不能踏进列侬的国境线。

    将军不能变成罪人,士兵不能白白死去。

    从月牙关绵延开来数十里的主要干道。

    荒野之中的前哨站,伴山依水的大塔楼。

    越接近怪石嶙峋的列侬高原,地形就愈发险恶。

    从绵延的石道走廊去看,这座大山之上的险关要塞绝无攻破的可能。

    士兵们抱着枪械,严阵以待,等到日落之时,天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那是一群骑士。

    一群身着奇怪华服,穿铁铠佩利剑,手上却提着枪的骑士。

    前哨的老兵看得目瞪口呆,炊事火房里的新兵一口暖身酒喷了出来。

    这些骑士一路朝月牙关的绝壁跑来,不时有一两个人翻身下马,中枪倒地。

    他们互相射击,趴在颠簸的马背上不敢妄动,生怕脆弱的铁盔挡不住子弹。手中的枪火却一刻都停不下来,哪怕不好瞄准,哪怕在打天上的云彩,也得还手。

    ——不少倒霉鬼叫流弹打下马,摔成一滩烂泥。

    哨站的列侬军士放出两组侦查员,要摸清底细。

    ——这些自相残杀的骑士看上去压根就不像兵员,反倒像土匪。

    不,土匪都比他们团结!

    在搞清楚缘由之前,列侬的军队不会提前开枪。

    十来位腿脚利索的列侬侦查员骑着马绕了一个大回环,绕到这群骑士的大后方去挑拣伤员。

    但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前哨站的兵长用望远镜去看,手底下一个个忠心耿耿的侦查员与这些骑士做了简单的交流,立刻撕下肩膀和胸口的军章。

    这是什么行为?

    ——这叫叛国!

    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任何军人该有的素质和纪律。

    在混入骑士队伍的瞬间,他们仿佛褪下人皮,重新回到了野兽的行列!

    哨站兵长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变得疯狂的?

    是传闻中千金马赛的巨额奖金吗?

    也没见着黄金在哪儿呀!

    我手头底下服役五六年的老兵,怎么说叛国就叛国了?

    有种巨大的荒谬感包围了所有士兵的心。

    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更无法察觉到它的形状。

    但毫无疑问,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隔着一千来米的距离,前哨土墙的士兵和防御工事里的将官脸色变得铁青。

    对他们来说,远方的风景只是几串小黑点,加入了骑士列队的洪流中。

    这一幕太过离奇,好比列侬的军纪是一个笑话,对国家的忠诚更是无稽之谈。

    可能他们理解不了这种欲望从何而来。

    但这些加入骑士列队,中途参与千金马赛的侦察兵却无法拒绝。

    他们无法拒绝的是黄金?

    不!

    他们连黄金都没见过,怎么可能为一个没有见过的东西拼上性命?

    他们见到的,是一具具垂死挣扎的行尸走肉,一个个满是伤痕,铠甲破烂,满脸血污的骑士。

    这些骑士口口相传,有一千块黄金在终点,就在列侬的国境线边缘,只要踏过一步,这笔财富就能落入囊中。

    他们相信的,就是这个。

    有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死难者前赴后继。

    踏进列侬的国土?

    这对侦查兵来说太简单了!

    又湿又冷的空气中,弥漫着硝烟泥土和血的味道。

    人和马淌下来的汗,鼻子里嗅到的,都是刺鼻信息素的味道。

    马蹄声在落日余晖和雨云之下轰鸣震天。

    喊杀声,枪声,还有惨叫声。

    在这一刻。

    就在这一刻。

    亲眼所见,亲身所历。

    有理有据,深信不疑。

    从遵纪守法的士兵——

    ——到开枪乱杀,毁章叛国的乌合之众。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就是这么简单。

    这些侦查员追求的并不是黄金。

    ——而是那列骑士队伍。

    就像是下课铃响的一瞬间,所有学生都往外夺命狂奔一样。

    就像是超市打折活动开始前,汹涌的人流纷纷抢在队伍前列,哪怕超市的货品根本就不会卖完。

    就像是地铁明明没有出故障,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始往车外跑,所有人都跟着往外跑。

    就像是你看见推送消息和网红商品,看见任何排行榜的第一位,都会多留心几眼那样。

    在显意识做出判断之前,潜意识就已经遵从了天性与迷信,遵从了群居动物的生活习惯,跟上了浩浩荡荡的洪流。

    “列队!”将官在咆哮。

    传令兵像死了爹娘要回乡报丧那样!跑得飞快!

    狭隘的关口和伤心河的浅滩站满了荷枪实弹的士兵。

    在每一个掩体里,每一处高台,每一个沙包,露出恐惧或兴奋的眼睛。

    将官的额头满是冷汗。

    他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士洪流,不过两三百个人,却有种面对千军万马的感觉。

    这些人仿佛不会痛,不会死。

    中了枪也要接着往前跑!

    将官喝令:“换岩盐弹!”

    列侬的军队装备也是恩菲尔德步枪的变种改制,采用7.7毫米口径的刚芯弹头。

    这种子弹的穿透力极强,在肉身中的残留时间和杀伤力反而下降了。

    因为贯穿力太强,弹头只能造成贯穿伤,不能在肌体中翻滚破片,留下撕裂伤和大出血。

    此时此刻,将官不敢保证恩菲尔德步枪能挡住这群疯子。

    士兵们换上岩盐弹头,这种子弹几乎打不死人,射程也很短,但冲击力极大,能有效打退马匹,把人打下马来,一般用作治安队的防暴弹头,猎户喜欢用它来猎兔子,能留下完整的皮。

    它也是大多数步枪决斗中使用的子弹,因为它不够致命,但中枪的人会被打飞,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这一切,像是一场决斗。

    所有人都捏着一把冷汗。

    第一前哨的五百多位战斗编制人员。

    有三百多个枪口,指向近在眼前的铁铠骑兵。

    接近了!

    太近了!

    近到高台沙袋上的新兵,嗅见骑士铁铠上内脏和血污的味道,恶心得吐了出来!

    轰隆——

    枪弹齐发的声音像极了开山炸药!

    第一轮齐射效果拔群。

    领跑的十来位骑士当场落马,马儿的骨头碎成无数块,身上的铁铠在砂石盐弹的刮擦下,变得滚烫。

    四野哀嚎,惨绝人寰。

    紧接着开始自由射击。

    列侬的士兵们感觉很奇怪。

    因为他们打的靶子,上一秒还是英勇无比的贵族骑士,在落马的瞬间开始痛哭流涕,要举枪射击。

    这些落马骑士射击的对象不是列侬的士兵,反而是跑在前边的人。

    他们生怕自己的一千块黄金落进别人的口袋,就算是死,也见不得别人好。

    不少列侬的战地医师跟着后勤小组进入战场,收集装备,搬运伤员。

    但这场无声无形无色无味的“黄金瘟疫”在肆意蔓延。

    第二纵队赶了上来,填上第一纵队的缺漏。

    当铁蹄把医生的脑袋踩碎时,后勤组别的小队长吓得当场尿了裤子。

    这群骑兵根本就不是军队,也不用遵守战时公约,会对无国界的医生,对白衣天使下手。

    只在短短的一瞬间,后勤组别的士官带头倒戈,迫于无奈,不想被踩死,于是变成了马前卒,朝着列侬的国土疯跑,变成了滚滚洪流中的一滴水珠。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年轻的军人们只在历史书上读过四十年前的最后一场战争。

    在军事战术和武器应用上,经验堪比一张白纸。

    他们面对的是旧时代的骑兵集团冲锋,手上的枪在这场“黄金瘟疫”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第一前哨只抵抗了短短的数分钟,最后留下了四处高台塔楼,和满地的尸首。

    后来的骑士踩着前人的尸体,铁蹄让这些可怜的家伙死无全尸,变成烂泥里的一滩骨酱。

    骑士们就这么一路冲进月牙关的主山路,往石廊而去。

    他们停在石廊走道的崖壁下,看着精巧的台阶悬梯,驻足不前。

    马儿可走不了这种路。

    不少马术精湛的骑手驱赶身下良驹,几个跳步跃上走道的亭台,一路往上攀。攀到十来米的高处,一个不慎,连人带马摔得粉身碎骨。

    骑士们愿意下马步行吗?

    不,没有一个人下马。

    因为他们等不及。

    后来者也等不及。

    就在他们细细观察廊道的落脚点,观察悬梯的构造时。

    身后的“洪水”已经灌了上来!

    这十来米的台阶,让一百多个骑士和坐驹的尸首给填平了!

    后来者登上楼台的瞬间,面对的是列侬士兵黑洞洞的炮架,还有炮架上冒着火花的引线!

    数十位骑士让大炮轰成了一片血雨。

    可后来者却看到了机会!看到了这场游戏中的随机性,看见唯一的希望!

    这场血腥残忍的决斗还在继续。

    在战地的边缘悄悄开始了另外的决斗。

    与皇帝再会时。

    恩菲尔德爵爷提起骑枪,开始冲锋。冲向下一个敌人。

    皇帝本杰明脸色苍白,离死不远。

    他一直在咳嗽,咳出来腹腔化脓的组织液和血。

    受了黒德尔那一拳,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终点,大脑受到不可逆的永久损伤,在给身体各处下着错误指令。

    从南部省城出发,他已经走完了一生需要走的路,一路上双手染满鲜血,杀了不知道多少个魔术师,多少个强敌。

    还差那么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了。

    他离终点还有一步之遥。

    往前再走五百来米,登上山。

    放下金块,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来吧!恩菲尔德卿!”

    老爵爷身上的铁铠已经变成了红色。

    和皇帝的黑衣一样,沾着粘稠浑厚的赤浆。

    “陈先生!再让我年轻一回!”

    爵爷怒吼着,头盔早就让子弹轰得四分五裂,从中露出白花花的头发来。

    他今年六十二。

    不该如此苍老。

    是陈小伍的魔术让他一次次起死回生,透支着生命,透支着细胞端粒酶和细胞分裂再生的次数。

    性感炸弹一直跟在老爵爷身后。

    骑枪的护手满是弹孔。

    本杰明举枪瞄准,瞄向为森莱斯忠心耿耿制枪造器的骑士。

    “时代变了!”

    砰!——

    老爵爷的肩上多了一个恐怖的坑洞。

    猎鹿枪打出去的圆头铜弹命中铁铠时变得四分五裂,它们像是长了眼睛一样,伪王的精密手法让不少破片钻进接缝,扯开锁甲,在爵爷的臂膀肩头留下一处处致命伤。

    在这个瞬间。

    性感炸弹钻进爵爷的盔甲里,从爵爷身体中迸出汹涌的光焰来,宛如战神附体,容光焕发。

    无情夺命的弹头一次次轰击着恩菲尔德的躯体。

    本杰明的枪击收效甚微,他将目标换成了马驹,射马的感觉和射人差不多。

    “为什么你死不掉……”

    皇帝的意识模糊,这一路他遭受的苦难和疲劳已经将他逼向丧失思考能力的深渊。

    恩菲尔德夹着马腹,越跑越慢,他的胡子和头发越来越多,原本两米出头的身高,壮实的体型变得消瘦,脖颈在肉眼可见地缩水,像是一朵枯萎的花。

    “我……”

    在亚蒙神灵的焰光之下。

    他们都看见了。

    漫天飞舞的闪蝶,拍打着火焰组成的翅膀,在天下地上,洒下无数光芒。

    皇帝身体一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抱着马脖子,不想落马。

    恩菲尔德两眼发直,老年痴呆发作了。

    他停了下来。

    在思考着。

    思考着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思考着他为什么要冲锋。

    躲在暗处的陈小伍扣动了扳机。

    第一枪失手了。

    他的枪法并不好,原本瞄向本杰明。却打死了本杰明的马。

    好了,这下他的名头又多了一个。

    ——无情猎马人。

    他做着深呼吸,将准心移到皇帝的躯干。

    皇帝不甘心地嘶声大吼,从子弹的方向判断出敌人的藏身处!

    在这个瞬间,陈小伍感觉热风扑面!

    有什么东西飞过来了!

    那是什么?那是……

    红彤彤的!

    热乎乎的!

    那是皇帝的心脏!

    本杰明把浑身上下最强壮的一块肌肉,收缩性最好的心脏当做武器,通过伪王的手扔了过来!

    没等陈小伍反应过来。

    这颗血淋淋的心脏在他头顶收缩变形,顷刻间膨胀释放压力,一条条肌理蛋白像是钢针将他炸成了箭猪,受了重伤!

    他狼狈地用两条手臂护着脸,防止大脑受到创伤。

    “哈哈哈哈哈哈!”

    本杰明还没死,还有那么一口气在,伪王将他的部分隔膜和肺拧成了临时心脏,连通血管保持心肺功能,勉强地活着。

    只要解除魂威,本杰明就必死无疑。

    “间谍!是我赢了!你要没死,手臂也废了。没有了双手,你还怎么使魔术!”

    陈小伍大喊:“皇帝!你大限已到!”

    恩菲尔德老爵爷像是醒悟过来。

    他细细咀嚼着“皇帝”这个词。

    努力回忆着他的骑士生涯。

    “没有这把枪,我会是英雄!”

    他念叨着家族历史,对皇帝的仇恨浮上心头。

    巨大的骑枪将本杰明挑起,像一面旗帜。

    恩菲尔德老爵爷哈哈大笑。

    “又杀一个!”

    皇帝的魂威捂着骑枪,支撑着身体,肚子破开一个大口,面露惊恐骇人之色。

    他快撑不住了,伪王除了控制临时心脏以外,还得支撑起他的体重,如果用伪王的能力把骑枪打折缩小或者变形扭曲,他的临时心脏就会出问题。

    本杰明想用双手挣脱骑枪的穿刺束缚,两只手扶到圆枪杆上时,叫铁皮表面的弹痕划开,涌出血来。

    手性分子在这个瞬间分崩离析。

    伪王像是断电的录音机,开始发出杂音。

    皇帝要死了。

    “不不不…不……”

    他看向陈小伍,眼中都是求情的意思。

    “救救我……救救我……”

    他才想起,自己刚才攻击医生的行为是多么愚蠢。

    “对不起……不对,医生……只要我退出这场竞赛,你就会救我,对吗?”

    他盼望着奇迹发生,盼着这位神秘的东国炼丹师身上的手性分子不在双臂,而在其他地方。

    盼着对方的魔术还有效。

    当陈小伍爬起来时。

    本杰明一颗心彻底凉了。

    刚才他的魂威攻击过于强力,他的心实在太残忍了!

    陈小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是完整的,手臂断了一条,大腿被心肌的穿刺攻击打得血肉模糊,只有一颗脑袋还算健康。

    “手性……手性,对称……还有什么地方是对称的……”皇帝努力分辨着陈小伍身上任何与魔术相关的特质。

    陈小伍召出性感炸弹。

    “不可能……”本杰明激动万分,看到了生机,“这不可能……奇迹发生了!难道你已经把所有身体都交给魔鬼了?”

    性感炸弹炙烤着小伍身上的伤口。令他愈合如初。

    这一切,都是伍德·普拉克在星界的刑期换来的恩惠。

    一个完整魂灵,换来一副没有施术条件的身体。

    皇帝大喊。

    “救我!医生!”

    不光如此,他在求生欲最旺盛的时候。

    谈起人生,谈起理想。

    谈起任何与美好人性有关的词。

    “我为了我的国家……为了我的人民才这么做的!”

    身体开始回光返照,嘶吼的声音变得中气十足。

    “帮帮我!医生啊!你帮帮我!错的不是我!是北约!”

    像森莱斯的历史地位,像它的传统艺能。

    “你不是东方人对吗?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从列侬来!我可以帮列侬!帮谁都行!只要你让我活下来……活下去!”

    声音变得越来越小,本杰明的临时心脏开始罢工。

    伪王要撑不住了,像它的名字。

    是一个迟早会戳破的谎言。

    “帮我……活下去。”

    眼神失焦,失血失明。

    皇帝身上随行包裹中,迸出无数杂物。

    漫画书、橡皮泥,酒和酒杯。

    铁丝和钢钉,橡胶和油墨。

    “帮………我。”

    身体变得冰冷。

    落下一枚染血的金币。

    它变成了一千块黄金。

    陈小伍:“再会了!皇帝!我不是医生,我是个间谍。”

    金块总重接近一吨。

    在恩菲尔德老爵爷眼中,刚才漫天飞舞的闪蝶,霎时变成了如雨落下的金块。

    他被这些金子活埋了,砸得不省人事。

    在半梦半醒之间。

    老爵爷呢喃着,几乎无法呼吸。

    “故事……”

    他想到了绝佳的小说题材。

    他出发,他征战。

    他胜利,他凯旋。

    这就是最后一幕,他坐拥金山的结局。

    “我的故事。”

    苍老的不像样子,和他六十二岁的年纪完全不同。

    他合上了双眼,躺进历史的尘埃里。

第⑩章 炸了

    一场雨中的决斗。

    ——将黒德尔·阿明和汉娜·亚美利变得面目全非。

    他们在堆砌成山的金块面前驻足不前。

    一个仲裁官,一个警长。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一个普通人,一个魔术师。

    如果你能接受这个普通人的拳头能把头盖骨轰碎的事实,那么阿明就算个普通人。

    他们聊着天,彼此心照不宣,各有各的想法。

    爵爷和骑士已经闯进月牙关。

    第一纵队和第二纵队之后,还有第三纵队。

    他们大多是农民,出身穷苦的贫困人家,失去自由的奴隶。

    不过几公里的路程,第三纵队的竞争对手很快就会赶来。

    他们面对这堆黄金,心中不约而同考量着同一个问题。

    ——接下来怎么办?

    两位正义的牛仔看向陈小伍。

    陈小伍坐在金山上,抽着烟,静静地望着阴郁的天空,心中计算着时间。

    月牙关受袭的消息会立马传到列侬首都芙蓉城。

    按照阿明的描述,如果森莱斯的皇帝不吃那口饭,不和阿明搭讪,也没有任何勾搭牛仔的意思,直接用伪王进行魔术攻击。

    ——那么阿明没有任何机会,会立毙当场。

    正因为皇帝的爱好,皇帝的品味,皇帝追求用枪手段和衣装习惯,让他受了阿明一拳。

    这一拳,成了本杰明的致命伤。

    这一拳,让本杰明与陈小伍见面时伤上加伤。

    也成为了这场竞赛的转折点。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伪王本身强大的破坏力和精密度完全能左右第一纵队与月牙关驻军的混乱战局。

    在无名县城,陈小伍与本杰明是第一次会面。

    本杰明通过瞳色辨认出陈小伍的真实身份为列侬人。

    陈小伍则以多个方面的因素,推断出本杰明的真实身份就是森莱斯的国王。

    这些因素如下。

    第一点,本杰明是个魔术师,身上有手性分子的味道。

    第二点,本杰明的行为反常,已经超出“嗜杀成性”的范畴,谈吐言行却十分理智。

    第三点,本杰明对马赛赌约十分执着,就算身负重伤也不愿接受医疗,不愿意退赛,这不是一个杀人犯的正常心理。

    ——如果他要杀人,退赛还能接着杀,身体健康,养足力气,爱杀谁杀谁去。

    ——如果他要奖金,那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难道他不怕杀人浪费时间?

    主办方在开始比赛之前,就告知所有参赛者,皇帝也会参加比赛。

    陈小伍这才开始隐隐臆测,内心揣度。

    这个魔术师,很有可能就是皇帝。

    至于皇帝会在马赛中用魔术进行大屠杀的动机——与陈小伍曾经用伍德之名做过的事情一样。

    伍德死在电刑椅上,死得大快人心,看得民众热血沸腾,上下一心。

    就此换来一个团结强壮的主战国列侬。

    本杰明要骑士死在黄金前,死得一文不值,看得民众惊慌惶恐,扼腕痛惜。

    就此换来一个励精图治的避战国森莱斯。

    皇帝的棺材,就这么合上了。

    陈小伍想,赌约的赢家也该出现了。

    阴郁的天空开始落下细密的雨珠。

    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到了冬季,洋流带着海风来到北部群山,与西北高地的冷空气相遇,就会形成强烈的锋面雨。

    两位牛仔在等。

    就像是在等陈小伍分配战利品。

    而陈先生此刻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这堆黄金如果倾倒在列侬境内,不论用什么手段,列侬的军队也好,平民也罢,要是把这堆金子拿走了。

    ——那么森莱斯和列侬就是敌人,屠猪酒吧的名字,会变成北伐酒吧。

    这堆黄金如果就这么留在这里,不论是留在骑士贵族还是普通百姓的兜里,森莱斯和列侬也不会成为朋友。

    ——至少八国联合军向森莱斯购买军火和奴隶人口资源的时候,森莱斯绝对不会拒绝这条财路。

    这堆黄金如果落进北约的口袋,落进亚米特兰人的口袋里——

    ——那么结果就不一样了!

    陈先生浑身一个激灵。

    想到了很可怕的事。

    他看向汉娜·亚美利,看向在场唯一一个亚米特兰人。

    他记得,在列侬图书馆的历史书架上,描述过这么一个姓氏,所述亚米特兰的殖民历史中,亚美利是一个贵族大姓。

    当初森莱斯变成半殖民地之后,国际公约中的租界条例,就是由亚美利外交官与森莱斯皇帝签订的。

    这是森莱斯的国耻,是黎明国度永远都不会忘记的黑暗历史。

    陈先生开口了。

    “汉娜。”

    他看向这金发傻妞,难将心中的话说出来。

    汉娜急不可耐,在面对阿明时处处提防。已经先人一步开口抢话。

    “如果你救了我一命,想要用这点来劝我放弃奖金,这是不可能的!陈先生,我承认你是个好医生,但你不是个好对手,对我来说,这笔钱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

    陈先生欲言又止。

    “我想问你……”

    汉娜已经拔出了枪,指向陈小伍。

    “那你就快点问!”

    在警长拔枪的瞬间,阿明也掏出枪来。

    “汉娜女士,你该把枪口对准我,而不是去威胁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汉娜调转枪口,指向阿明。

    “你看看我的小可爱!它的口径才这么点儿大!一枪能打死你吗?你觉得它行吗?”

    阿明骂道。

    “蠢婆娘!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陈小伍略加思索。

    他掏出烟盒,拿烟的手都在颤抖。

    有一种荒谬可笑的感觉涌上心头。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他轻轻敲着脑袋瓜,生怕自己的脑浆不够用。

    他问汉娜,想把事情问清楚。

    因为他害怕,自己不问个清楚,就没有机会问清楚了。

    “汉娜女士,你为什么要参加这场马赛?”

    “为了钱!”汉娜直言不讳:“我是警长的女儿,和我的父亲在亚米特兰的四个镇子执勤,为法官办案。

    有个地主家的傻儿子看上了我的美貌。给我下药,把我迷昏了,带回家绑着给他生孩子。

    我的父亲用十二颗子弹送他们全家上西天。之后锒铛入狱。需要一大笔钱保释。

    这笔钱大概是四千个北约银元。我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就算把自己卖了都拿不到。我只能来森莱斯的马场碰碰运气。现在看来,我运气很好。”

    陈先生听得心都快碎了,在这个时候,他不能欺负人家傻呀。

    各国各地的骑士慕名前来冲锋陷阵,向邪恶的列侬帝国讨要一个黄金梦。

    可这笔钱最后却落到了一个亚米特兰人手里,在森莱斯境内,在赛道半途就叫这位魔术师劫走了。

    要是这笔钱让汉娜带回去,她可能活不过第二天,不光是她,与她有牵连的人,都会和伍德·普拉克一样。

    ——在敏感的战争时期,变成电刑椅上,破坏两国关系的罪犯。

    这些事情想起来轻飘飘的。

    一旦成为现实,就会变得异常可怕。

    就像是炸药在爆炸之前,谁都不会认为它有多么致命一样。

    汉娜反问:“陈先生!你是为了什么来参赛的?”

    陈小伍决定撒一个谎。

    “为了骑士的情谊。”

    他生平撒过无数个谎,这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

    汉娜笑得花枝乱颤:“情谊?只有我这个傻村姑才会相信情谊!我这一路上护着你,用魂威替你扫开道路,给你清理对手,都是因为你救我一命,我得报答你的恩情,你和我讲情谊没什么问题!但你要和这些疯狂的骑兵讲情谊,我得给你多准备两副棺材。”

    就在汉娜吐露真心的时间里。

    陈先生想到了一个办法。

    只有这个办法,既能照顾列侬和森莱斯的大家,也能照顾汉娜·亚美利的小家。

    “汉娜!开枪!”

    “你说什么?陈先生?”汉娜听不明白了:“你要我朝着这个病人开枪?”

    阿明的手臂留有暗伤,就算是性感炸弹能治愈伤病,也没法仔细理清一条条断开的神经节,阿明的手臂还需要时间慢慢适应新生。

    这是阿明的身体,并不是陈小伍自己的——他对性感炸弹的精密度操作远不如本杰明,更别提这种手术刀操作了。

    陈小伍从本杰明的遗物中,找到了一台相机。

    他将镜头对准两位牛仔。

    “是的!汉娜!开枪!别怕!我是个医生!”

    “你是认真的?”汉娜·亚美利犹豫不决。

    黒德尔·阿明对陈先生绝对信任,如果不是陈先生,他没命活到今天。

    陈小伍按下快门,嘴里蹦出一句句嘲弄:“别怕,汉娜,别像个花瓶,哭哭啼啼的,你真的有本事扣下扳机吗?如果阿明开枪了,你就是决斗中的输家!你输给了一个病人!你什么都不是了!你的父亲会死在牢里,你的尸体留在这儿喂狼!”

    汉娜心一软,调转枪口。

    砰——

    阿明膝盖中枪,倒地不起。

    陈小伍猛地按下快门,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好了!汉娜,来领赏!”

    汉娜女士的脸色难看,这种行径令她蒙羞。

    原本她料想中的结局应该是另一幅模样。

    ——比如骑着她棕色的小马驹,英勇地闯入列侬帝国的防线。

    ——又比如在鲜花和彩旗之下,众人簇拥着她凯旋而归,皇帝为她颁奖。

    她的面前只有数之不尽的,难以计数的散碎金块,还有两具尸体。

    “发现问题了吗?”陈小伍从本杰明的遗物中拿来两个酒杯,一瓶酒。

    汉娜手足无措,发现了问题。

    “黄金太多了……”

    陈小伍给汉娜倒酒,对准汉娜的脸,和阿明的“尸体”来了一张反差明显的合照。

    “是的!黄金太多了!大赢家!你要怎么把赏钱弄回去呢?”

    汉娜被闪光灯照得心慌,手忙脚乱地揽着金子,往小马驹的包袱里塞,塞得越多,马驹叫唤的声音也越大。

    仿佛这匹小矮马在说话。

    在警告主人家。

    ——别塞了!蠢妞!你再带多点儿咱们就回不去了!

    汉娜一声不吭,接着往包袱里塞金块,很快金子就把包袱给撑破,她越是往包里边砌金山,下边的窟窿就越大。

    她开始急,急得脱帽子抓头发。

    就在这个时候,陈先生从本杰明的尸体上取来枪,往阿明身上扔。

    阿明接住枪抬起头,脸上带着问号,膝盖还在流血。

    陈小伍喝令:“朝她开枪!阿明!”

    “你要我背后偷袭?”阿明惊呆了:“这不正义!”

    陈小伍大骂:“去他妈的正义!你们一个个要正义!——”

    指阿明:“我把你治好了,让你活着还不够,还要正义?你是真他妈贪心!”

    阿明满脸的尴尬,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我不是……我没有。”

    陈小伍又指汉娜:“你也要正义!一个病人你不去欺负!你来欺负我这个救命恩人!你有毛病吗?”

    汉娜还想解释几句,憋着一肚子话说不出一个字。

    陈小伍对阿明喊:“开枪!她怎么打你的!你就怎么打她!”

    阿明先生做不到,因为汉娜不是罪犯。

    你要问他为什么这么耿直。

    他要真的不这么耿直,他也不是阿明了。

    再说了。

    ——金发的小姐姐谁不喜欢呢?

    陈小伍换了个角度来拍。

    他指挥汉娜举枪对准阿明,紧接着扣下性感炸弹的起爆按钮。

    阿明手里的象牙手枪应声裂开,决斗用枪炸得粉碎。

    小伍快门连按,一张张胶卷已经将阿明脸上惊诧的表情和手中血肉模糊的断指给拍得清清楚楚。

    “好了!大功告成。”

    陈导演唤出魂威,将伤痕累累的黒德尔·阿明治好。

    他抓着阿明的手,把指骨接回去,把膝盖的子弹取出来,把伤口都修补好。

    他和阿明说。

    “本来你欠我一条命!”

    阿明点头:“是这么个说法,陈先生,你对我有再造之恩。”

    陈先生抓着汉娜的手,和他流氓的做派一样非常流氓。

    “你也一样,本来欠我一条命。”

    汉娜·亚美利不情愿地点点头。

    “能用钱偿了吗?我现在有钱……”

    陈先生:“我不要钱,也不要你。不要黄金,不要美女。”

    汉娜:“那你要什么?”

    陈先生把两位牛仔的手,合到一起。

    “我要你们的情谊,我要把这笔账两清。我还像大卫先生那样,要写个故事!”

    阿明问:“你说的大卫是那个喜欢写手记的土匪?”

    汉娜略有耳闻:“一个写手记的人?”

    阿明补充道:“去给法官当杀手了。”

    汉娜鄙夷道:“他写出来的东西,能叫真话?”

    陈小伍掐着时间,边做边说。

    他把恩菲尔德爵爷的尸首挖出来,驮在洋葱的马背上,又把爵爷的锁甲给脱下来,裹住一袋金子,交给汉娜。

    “你只要这么多。”

    汉娜这才回过神来。

    “对对对!我只要这么多就够了!保释父亲用不着一千块金子呀!我怎么没想明白呢?”

    “你要想明白你也不是傻妞了。”陈小伍对汉娜说:“走吧!汉娜,你该回家了!”

    汉娜翻身上马,捂着帽子,雨水顺着帽檐落在小棕马的脸上,她不知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陈先生。

    她隐隐能感觉到,刚才自己陷入了一场致命的危机之中。

    ——但她想不明白,似乎也不用想明白。

    和陈先生说的一样,如果她想明白了,她的魂威也不叫这个名字。

    她驾着马,跑出去老远。

    她看见陈小伍往天上扔金块,把一块块黄金炸成碎片,漫天的金粉和金渣落到这两个男人身上,又叫雨水冲刷干净。

    她听见爆炸声,以为救命恩人遭遇危险,勒马大声呼喊着。

    “陈先生!——”

    她听见陈小伍回应着,大喊着。

    “我们分道扬镳啦!汉娜·亚美利,如果你没从军,又想当个英雄。可以去尼尔福尼亚找我的姐姐。她和我很像,你一眼就能认出来!你见到她,她要是装作不认识你,你就和她说——”

    “——伍德·普拉克对不起她,想赎罪。”

    汉娜不知道陈先生在说什么,但看见陈先生和阿明举杯痛饮,她就放心了。

    她把这些话记在心里,离开了这条伤心河,离开了这条伤膝河。

    小伍让阿明使尽左臂的力气,将一块块金子抛向远方。

    阿明从恩菲尔德爵士的遗物中取来飞石索。他是个合格的投手,他能把这些五百公克规格的金块丢出去百余米远,简直比得天生神力。

    金块在半空中炸成一朵耀眼的郁金香。

    洒在第三纵队里。

    洒在农民的眼中,渗进奴隶的头发里。

    沉进河流的河床,漂在青蛙儒软湿润的背上,像是一万片金灿灿的龙鳞。

    他们下了马,在天上落下金雨的一瞬间,忘记了比赛的终点,因为他们不是骑士,也不是贵族。

    没那个荣誉感,也没什么诗和远方。

    从奔向列侬国土的暴民,变成了临时的淘金匠人。勤勤恳恳地工作,为了生计奔波。

    阿明投射金块,好奇地问:“陈先生!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干呀!我们一开始不是来比杀人和救人的吗?我杀人,你救人,怎么把赌注给炸没了?”

    小伍指着漫天的烟花:“你这个浪漫主义者还不满意?”

    阿明皱眉:“满意是满意了,就是觉得……有点儿浪费。”

    小伍扣下拇指,反问:“你缺钱吗?”

    阿明摇头。

    “不缺啊!”

    小伍指着阿明的鼻子。

    “我看你缺钱。”

    说罢,小伍从天上落下来的金渣中选了一块合适的,经过简单的迷你轰炸,将这块金粒修得圆润得体,看上去像一颗牙齿。

    ——他抓来阿明,用这颗金粒把阿明嘴里的牙给补齐。

    “你就缺这点钱。”

    等两人把金子都丢光了。

    丢得一分不剩。

    阿明的坐驹名字叫萝卜,它和洋葱吸着空气中的金粉,打着喷嚏,躁动不安地踏着马蹄。

    阿明和小伍翻身上马。

    两人往凤凰乡跑,带着皇帝和爵爷的尸首。

    “陈先生,我好像明白你的意思了。”

    “阿明,你明白什么了?”

    “你刚才拍的照片,还有要说的那个故事。”

    “你明白?”

    “我明白呀。”

    “那你给我翻译翻译?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起笔。”

    阿明挠着头,舔着嘴唇,大帽子下边一双眼睛像是孩童,说出来的,也是一个童话。

    “有个姑娘家!从北约来,来到这片土地上,为了一笔金子,救出她的父亲。”

    陈小伍点头。

    “是这个开头没错。”

    阿明接着说。

    “有个恶霸,来自东国,亚米特兰眼里的劣等人,要来抢金子。”

    陈小伍接着点头。

    “承上启下的过程也没错。”

    阿明掏出枪,比划两下。

    “姑娘心软,打恶霸膝盖,恶霸不服,要偷袭姑娘,手指被姑娘一枪打断,枪也碎了,最后死了。姑娘带着金子回去救父亲,剩下的金山,都留给老百姓。”

    小伍欣慰地说:“你总算长大了,我这个当妈的很欣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明畅怀大笑:“你是男妈妈?哈?”

    小伍问起阿明。

    问出刚到凤凰乡时的问题。

    “现在,你想当马夫吗?会不会不自在?会不会委屈你了?想自寻短见了?”

    阿明娴熟地拉扯缰绳,给小伍展示着萝卜的盛装舞步。

    “你拍的照片里,我这个恶霸是死了,死得干干净净。肯定不能再当法外仲裁官了,我觉得马夫也挺不错的。”

    屠猪酒吧静悄悄的。

    骑士们忙着淘金呢,根本就没空喝酒。

    老板拿出压箱底的君子兰,用来招待这两位吃饱了没事儿干,不去淘金来喝酒的贵客。

    小伍和阿明碰杯。

    “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阿明说:“和你说的一样,只要听懂了,听舒服了,就会听信。”

    小伍琢磨着:“天上下金雨,会不会太假了?”

    阿明又说:“都捡到手里了,能是假的吗?”

    “你说得有道理。”小伍拍了拍阿明的肩,用小刀划开手臂。

    血落在阿明残破的白鳄鱼皮衣上,用身上的蛋白质来修补鳄鱼皮的蛋白皮质衣料。

    这是小伍最新学到的操作,本杰明的魔术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陈小伍将相机拿了出来,把胶片小心翼翼地封装进不透光的袋子里。封上信封邮票,配上一封书信,寄往芙蓉城。

    纸笔和橡皮泥,都是本杰明的遗物。

    这个故事由列侬的报纸来传述,其中寄托着本杰明的遗愿。

    做完这些,该接客了。

    贝塔匆匆忙忙冒雨而来。

    他闯进酒吧大门时,门外夜色正浓,他的脸上带着醉酒的微醺,有春风得意。

    就在下午,他单方面完成了爵位的交替,正式成为恩菲尔德家的男爵。

    就在那会儿,他的父亲提着枪,在冲锋。

    贝塔在宴会上酩酊大醉,睡了两个小时才醒来,听见千金马赛结束的风声,他匆匆从庄园赶来酒吧,按照约定,和陈小伍碰头。

    他要回来拿证据,拿父亲死亡的证据。

    这叫先上车后补票,只要拿到父亲的尸体,就再无后顾之忧。

    他搓着手,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

    赶到酒吧的马厩时,他就看见父亲染血的铁铠了,一颗心脏要跳出喉咙。

    贝塔坐在陈小伍对面,红了眼眶。

    “我很爱的我父亲,陈先生。”

    陈小伍抱着阿明的肩,靠坐在沙发上,怀里不知道从哪儿窜来一头野猫,还是当初那一只小黑猫。

    猫咪勾搭亚蒙神祇的方式非常熟练。

    它翻过身子,露出肚皮,尽情地向万物之母表着忠心。

    贝塔接着说:“你也知道,我们的关系很好,为了他的梦想,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哪怕让他去死,也得死在冲锋的路上。”

    小伍问:“你刚才说的是梦想?”

    贝塔解释道:“是的,是梦想。你想想看吧。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圆梦的机会,如果我的父亲因为心脏病死在床上,那他得多难过呀。”

    小伍点点头,表示理解。

    贝塔将箱包放上酒桌。

    阿明抢先问道:“这箱子里是钱?”

    贝塔这回摇了摇头。

    “不是钱,是推荐信。”

    小伍疑惑。

    “推荐信?能有一个箱子那么多?”

    贝塔点头:“是的,我给你们俩做身份,租界一套,森莱斯一套,东国一套,还有北约的一套,进入军队,要四个机关部门审批,需要这么多推荐信。”

    小伍学着贝塔那副热泪盈眶的样子,和阿明说。

    “你看看!这孩子多懂事啊!他是个孝子!”

    贝塔尴尬地笑了笑,招呼老板倒了杯酒,自顾自地喝了一口。

    小伍又问贝塔。

    “你怎么能喝酒呢!”

    贝塔疑惑:“我不能喝吗?”

    小伍煞有介事地说:“你还是个孩子啊!”

    贝塔放下酒杯:“医生说的是。不喝就不喝吧,我清醒一点,把事情说完也好。”

    小伍一语点破贝塔的心思。

    “你妈有事。”

    贝塔松了口气,“是的,我没能照着三娘的嘱托,把父亲平平安安地带回去。”

    小伍拿走手提箱,让阿明护住了,嘱托着,千万别让其他人碰,这是他们此次任务至关重要的道具。

    贝塔忸怩:“我这次来领父亲的尸体,还不知道怎么和三娘解释。”

    小伍敲了个响指。

    “没关系,尽管回家!”

    贝塔语气发憷:“我怕三娘杀了我。”

    小伍问:“你要杀你妈?”

    贝塔答:“她不是我亲妈。”

    小伍又问:“她把你当亲儿子看,你还要杀她?”

    贝塔又答:“她真的不是我亲妈……”

    小伍耸肩无视。

    “那是你家的事。”

    贝塔愤慨激动:“你就不管管我了?难道你要翻脸不认人?我这会准备把父亲的军工厂重新开起来,你也知道,快打仗了,肯定少不了军火生意,在森莱斯这个港口国家,奴隶的命不值钱,也不用担心劳动力的问题。你去了军队里,以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的!”

    小伍起身,准备离开。

    “不说以后,咱们俩以后有没有缘分见面还是个未知数呢,贝塔——

    ——我们一码归一码,一妈归一妈。你的妈你去摆平,我不是你妈。”

    贝塔:“我出钱……”

    小伍:“我不要钱。”

    没等贝塔说下一句。

    小伍已经学会了抢答。

    “军营哪边走?”

    贝塔心有不甘,但无可奈何,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箱包里有地图,整个森莱斯的军营,你们都能用我的推荐信去报道。”

    小伍睁圆了眼问。

    “它那么管用?要是我现在没空,以后再来……”

    贝塔解释道:“就算五十年以后,我老了死了,我的儿子授勋封爵,你也能用它进军营,它是恩菲尔德家族为国制枪的特权。”

    “哦!”小伍鼓掌:“是这样?”

    贝塔信心满满:“就是这样!”

    小伍从桌上取来大酒壶,盯着君子兰看了又看,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这酒好呀!可惜你不能喝,你是个孩子。懂吗?”

    贝塔对医生的嘱托深信不疑。

    “好的,陈先生,我不会喝。”

    陈小伍又和阿明说。

    “咱们该走了。别打扰贝塔少爷休息。”

    阿明跟着脱帽,挥手道别。

    贝塔想从座位上站起来,却被陈先生按了回去。

    陈先生说:“你这个孩子不用那么多礼,好好坐着。行吗?”

    贝塔一脸茫然,屁股紧紧贴在沙发上,不敢妄动。

    陈先生又招呼道:“阿明!把老爷子请进来,让贝塔少爷验验货。”

    阿明应声将恩菲尔德爵爷的尸体搬到贝塔身边。

    陈先生问:“是亲爹吗?”

    “是的……”贝塔汗颜,身边多了一具尸首,这下他更不敢动了。

    陈先生敲了敲箱包,扭头走向吧台。

    “老板!结账!”

    店老板上来客套殷勤,点头哈腰准备收钱呢。

    陈小伍搜着身上的口袋,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已经花光了。

    这可怎么办?

    阿明在店外牵来马儿。

    要不把洋葱和萝卜抵押出去?

    “哦!我有办法了。”小伍和老板换了个说法:“你家的酒有问题。”

    老板听完当时就怒了。

    “这是我招牌啊!怎么可能有问题!”

    小伍指着门外的招牌,一副记仇记到天荒地老的性子。

    “你这是屠猪酒吧!怎么就卖起君子兰了?绝对有问题!”

    老板的性格也是耿直,大手一挥要扇小伍耳光。

    小伍立马换了一副笑脸。

    “但是这酒呀,特别好喝!”

    他比着大拇指,按下起爆开关。

    就在这一刻。

    贝塔面前的大酒壶发生了惨烈的爆炸。

    破片中蕴含着惊人的内能,玻璃流体优秀的导热性让白葡萄烈酒变成了一团巨大的火球。

    贝塔的惨叫卡在喉咙里,都没来得及喊出来声,脖颈已经变成了一截焦炭。

    恩菲尔德爵爷身上披着铁铠,尸体幸免于难。

    再看贝塔已经快烧成七分熟的牛排了。

    老板目瞪口呆,吓得屁滚尿流往治安队跑。

    阿明给小伍送去缰绳。

    “陈先生,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他?陈先生杀人都是有理由的,这一回……更像是泄愤。”

    “你记得咱们当初答应人家什么了吗?”陈小伍解释道:“咱们答应了贝塔勋爵,一定要治好老爷子的病,绝对不留隔夜仇,他就是老爷子心里最大的病灶,你琢磨琢磨,爵爷死了,贝塔他还想开军工厂,还想造枪。如果我是恩菲尔德爵爷,是个靠骑枪和武艺征战的游骑将军,为国尽忠职守一辈子,要是我有这么个儿子,他每天想着造枪卖给外国人,我也要犯心脏病。”

    阿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们一路跋涉,从凤凰乡的梯田,搭上渡船,走过东北两条大街,走得很慢,一路走一路看。

    恰巧又经过种植园。

    老屋子里空无一人。

    爵爷的第三位夫人,贝塔的三娘——也就是恩维女士,她已经搬走了,搬回东翼的祖屋里。

    就在恩菲尔德家几乎灭门的那一天,当天搬了回去。

    他们接着继续驱马往前走。

    按照箱包地图里说的,走向东翼,走过巨大的种植园,途经一座花园广场。

    他们看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正和三四个俊美有肉的家丁嬉戏着,打闹着。

    在喷泉旁,淋着雨玩耍。

    陈小伍从女子身上传来的手性分子味道能分辨出来,此人正是恩维女士。

    阿明也能从魔术分辨出来,恩维女士的魔术是一种七彩的结晶石块,非常好辨认。

    看来,恩维女士的“十六马克迷迭香”已经炼成了。

    此刻恩菲尔德家仅存的侧室夫人家丁在偷欢。

    阿明不明白,于是要问陈小伍。

    “恩维女士不是很爱老爵爷吗?”

    陈小伍认同这个说法。

    “没错啊!是爱啊!”

    阿明更不明白了。

    “那为什么还会这样?”

    陈小伍阴阳怪气地反问:“不然呢?你怎么这么狭隘呀!难道她这辈子只能爱一个老爵爷?只能看男人的屁股?她就不能像小刀一样?连公狗的屁股都看不得一眼?”

    阿明震惊:“可她看的是男人屁股啊?”

    陈小伍指着那群家丁,怒吼:“不像狗吗?”

    阿明恍然大悟,一阵唏嘘。

    “老爵爷啊……”

    ——老爵爷躺上病床的时候,喝的就是恩维女士的药,恨不得加上锁,也不让下人看一眼的药。

    陈小伍跟着唏嘘。

    “老爵爷啊……”

    ——这个外表光鲜的女魔术师毁了容,就不用再去病床上侍奉老态龙钟的游骑将军了。

    阿明语气强硬。

    “老爵爷呀。”

    ——恩维女士因为两个儿子毁了容,也没责怪自己的血肉胞亲,因为她不想再生了。

    陈小伍跟着复读。

    “爵爷呀爵爷……”

    ——恩菲尔德出征时,没有后悔,或许内心暗自期待着,希望病魔能早点战胜自己。

    或许爵爷他早就明白。

    或许他什么都不明白。

    或许他明白了,却假装不明白。

    一切的一切。

    都在一句亲昵的称呼里,在一声亲昵的“小百合”里,死掉了。

    陈小伍说。

    “恩菲尔德,你的恩维,你的小百合,对不起你呀。”

    “我当初问贝塔,是要你醒来,还是让你接着做梦……”

    “我想,你应该是不愿醒来。”

    “我和你说,你的家人走了。”

    “去世了,当场去世。”

    “你说他们死得好,看来你说得没错。”

    “你把我当泥巴种,不肯告诉我真名……”

    陈小伍捂着脸,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现在好了,你墓碑上的名字,都没人给你写了。”

    两人渐行渐远。

    马背上驮着皇帝的尸体。

    死不瞑目的那种。

    默默地看着这一切。

第一章 脱下神袍,遇见魔鬼。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小伍和阿明加入森莱斯的军队是为了什么?

    为了情报。

    为了列侬王国的军机命令。

    为了搞清楚这片半殖民地的军队建制和编组类别。

    其中又包括武器装备、训练课程、军略资源、勤务系统的详细数据。

    这些情报在哪里能拿到呢?

    答案是军统局。

    全称森莱斯王国军事议会调查统计局。

    只有进入森莱斯的军统系统,才能拿到全面而且详尽的重要数据。

    这些数据在森莱斯看来一文不值。

    但在列侬王国的将军眼里,就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利器。

    敌人有多少兵,用什么械,吃什么食物,穿什么衣服,一天能走多远,死了伤了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丧失的军心和士气要用什么方式,用哪种民俗乐理和演讲动员才能找回来。

    对兵役人员的薪资和待遇,对医务人员的优待和补贴。对将领个人的作风与习惯。

    ——把这些搞清楚,这个敌人离死不远。

    正本清源到了这里。

    小伍的思路已经变得非常明确,他的着力点在半殖民地的租界上。

    阿明和陈小伍离开凤凰乡,告别恩菲尔德家以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由凤凰乡本土的地方士官转介至东都。

    他们明面上是东国人口,在王国军建制中不能与森莱斯本土军人混编一队,由于恩菲尔德家的制枪殊荣,本该破格升迁,更不能加入奴隶兵营。

    军官长将这两位外来兵编入了北约国际森莱斯驻外防疫军。

    这支军队是北约公用部队,只要是北约内部的国家,都可以来这里历练成长。

    与森莱斯本土部队不同,它的部队构成非常特殊,你可以在这里看见任何肤色,任何性别的军人,从军容军纪上看,更像是一支雇佣军。

    它的主要作用有两个,次要作用有三个。

    主要作用其一,处理大夏贸易集团带来的奴隶人口,从中挑拣染疫人口进行清洗,为东都港的卫生做防疫。

    大夏和森莱斯两地相距一个半月的水路,不少奴隶会在运输过程中染病,

    而大夏本身有束发的习俗,到了东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头或剪头。

    这些黑发奴隶身上带着不少头虱寄生虫,从而滋生的传染病数不胜数,每一次西国的大瘟疫,都是从东都港开始蔓延的——所以西国一直都有关于黑发黑眼即魔鬼化身的迷信传闻。

    防疫军的第一要务,就是杀死染上瘟疫的奴隶。

    主要作用其二,与北约贸易集团的私人武装做军事对抗。

    当国际游商的资本力量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也会出现成批的雇佣军,这些私人武装是东都港最不稳定的因素。

    国际游商会互相坑害,为了货物和白银大打出手。

    一开始只是械斗,好比杀死对方的产业代理人,在竞争对手的公司大打出手。

    后来这些私人武装无所不用其极——暗杀、下毒的手段屡见不鲜,更有直接将矛头指向奴隶货品,毁坏竞争对手的财产。

    防疫军的第二要务,就是执行租界条例的安全管理法,为这个买卖奴隶的东都港,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的交易环境。

    防疫军还有三条次要作用,我们简单带过。

    ——为了在和平年代历练没打过仗的军校士官,开设的多语言间谍学校。

    ——为了制约森莱斯本土的国防部队而安插的倒刺。

    ——为了将东都港的贸易产出,牢牢抓在北约自己手里。

    陈小伍:“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阿明:“大概是明白了。”

    在东都港的新月大道,在热闹的人口市场旁,一条大货轮停靠在码头边。

    离码头不远,熙熙攘攘的人流穿梭在交易所的弹簧门之间,而交易所的高墙后边,就是军营。

    防疫军第三连队的新兵报到处的更衣室里。

    阿明和小伍换上了整洁的米色军装。

    小伍满脸笑容:“你准备好了吗?”

    阿明面色沉重:“是的,准备好了。”

    紧接着,小伍往外喊了一句。

    “校官!他说他准备好了!”

    要问他们在准备什么?

    当然是准备上防疫军的第一课。

    课程的内容是杀人。

    杀什么人?

    ——当然是杀东国的染疫奴隶。

    从更衣室大门走进来一个壮年男子。

    这男人约有七尺高,差不多两米有余,算上靴子比阿明高出半个头。

    第一眼看过去,他壮得像是一头雄狮,腰腹有肉,从军装来看,他腆着紧致结实的将军肚,但身材不是臃浮水肿,反倒有种古罗马角斗士含脂肌肉的感觉,战斗力十足。

    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蓝眼睛,是个典型的高地人。

    他的嘴唇厚实多肉,鼻梁挺拔,鼻翼宽而鼻孔大,没有胡须,眉眼像是大理石雕塑一样深刻古板。

    这位校官名字叫凯恩。

    全名凯恩·巴巴耶夫。

    是防疫军第三连队的军械格斗训练官,也是新兵入伍时的考核审查官。

    凯恩带着两本书,走进更衣室时,这位校官身上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不论是身材,还是气质。

    都带着强而有力的威势。

    与阿明这种虎背熊腰的东国人不同。

    凯恩校官给他的感觉,像是万兽之王。

    小伍在内心想象着,如果自己和这位校官关进铁笼里格斗会发生什么。

    他马上想到了十几种不带重样的死法。

    “长官,我们准备好了。”

    凯恩点点头,露出微笑。

    笑容在阿明和陈小伍看来,就像是狮子张开了嘴,露出了獠牙。

    马上,防疫军的士官将三个东国奴隶送进更衣室里,跪在两个新兵面前。

    凯恩指着这三个奴隶。

    “你看看,他们身上有病吗?”

    陈小伍和阿明看着这三人。

    ——是一家三口。

    父亲的脸上长着疹斑,是皮肤病。

    母亲捂着嘴,另一只手在抓心挠肺,是肺病。

    孩子是个女娃,脸上脏兮兮的,眼睛水汪汪的,捏着手臂上的水泡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明眼人一看都清楚。

    ——他们都有传染病。

    阿明故作天真地问:“这不是没病吗?”

    凯恩从腋下拿出其中一本书。

    ——叫做《亚蒙圣经》。

    这位校官指着亚蒙的神恩书,语气平淡地问阿明。

    “你觉得他们没病?”

    阿明说不出口,他只顾着摇头。

    毕竟,那是他的同胞,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奴隶,在东都还算健康,侥幸没有被防疫军杀死的奴隶。

    阿明倔强地答道:“我觉得他们没病!”

    凯恩眉头紧锁,又盯着陈小伍。

    “你呢?伍!你同意明的说法吗?”

    小伍凑到这一家三口跟前,看着奴隶脸上的愁容,手腕的枷锁,眼中的饥饿和泪里的绝望。

    “校官,我觉得……”

    没等小伍说完。

    凯恩把随行的士官赶出更衣室,要留个清静的谈话环境。

    “你们不肯杀人,那还当什么兵?”

    阿明是个执拗的人:“我不杀手无寸铁的人。”

    凯恩大怒:“那我给他们枪!你能下手吗?”

    阿明跟着吼:“那也不行!”

    凯恩更为强势,用更大的嗓门压过阿明。

    “为什么?难道你觉得你是对的?我是错的?你要把这三个痨病鬼放出去!让更多人染疫?”

    阿明没了声音,因为他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总之这样就是不对!他们应该去看医生……”

    凯恩拍着亚蒙圣经,在给阿明鼓掌。

    这头狮子露出阴险狡诈的笑容。

    “你想害死医生?”

    阿明:“我没有这个意思,军医也行啊……”

    凯恩当即大喝:“那你就是想害死我?想害死全军的人!”

    阿明:“等一下……校官,您的意思是……”

    “是的。”凯恩翻开亚蒙圣经,面露遗憾之色:“我就是军医,是这支队伍里最有能耐的军医,我认为,他们是无药可医的传染源。”

    此话一出,这三个奴隶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他们不哭不闹,安安静静地等待着,等着死期到来。

    凯恩念叨着亚蒙圣经上的祷词。

    “愿生在尘土中的兄弟与姐妹,在永乐安好的神国中找到归途,它欠你的债务,它赐你的苦痛,都会在天上偿还。”

    这头凶恶的雄狮,变成了温顺的羔羊。

    “水和泥是血与肉,赐你航渡此世的大船,船上有了蛇虫鼠蚁,要求告神甫和司祭。要尝苦辣的药与毒,补上魂灵的缺口,修补航船的损伤。”

    凯恩接着念,大手按上女娃的额头,像个慈祥的叔叔。

    “你们听见亚蒙有话说,只是神甫告诉你们:有人打你的右脸,你需将左脸一同送去,有人要告你,拿你的里衣,你要将外衣算上,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便要走十里路……”

    凯恩念不下去了。

    福音书就这个德行,突出一个温良恭谦。

    校官耸了耸肩。

    “祷告做完了,明,你得动手了,如果你不动手,我就让伍来动手。如果你一个人都杀不死,那么今天你就得滚蛋,以违抗军令的名头,滚出军营。”

    “喂!陈先生……你不会真的动手吧?”阿明紧张兮兮地看着小伍。

    陈先生只是笑,和校官打着哈哈。

    “凯恩校官,我没想到你还是个神甫……在新兵处报道的时候,你像个杀神。”

    凯恩·巴巴耶夫低下头,凝视着陈小伍。

    “我不能是个神甫?”

    小伍:“你不像神甫。”

    凯恩:“我不像吗?”

    小伍:“一点都不像。”

    凯恩:“那你说我像什么?”

    小伍:“像教父。”

    “你愿意当我的教子?”凯恩大笑:“对!我不喜欢念经!你说得没错!”

    小伍接着解释道:“我见过以勒城国的历史文献……”

    “那叫以勒教皇国。”凯恩强行纠正,对国家的统称非常在意:“曾经是教皇国。”

    小伍跟着点头附和:“是的,教皇国,它的神甫不是你这德行能当的,神甫喜欢饮酒唱诗,和修女乱搞,你太斯文了。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甫。”

    “说得有道理,这人你还杀不杀了?”凯恩催促着,显得急不可耐。

    阿明一个干净利落的前翻滚,滚到凯恩面前,滚到三个奴隶的身前,用健壮的躯体护住了这些无辜的东方人。

    凯恩合上亚蒙圣经,眼中有火。

    “你想和我打一架?列兵阿明?”

    阿明变得焦虑,他不想拖陈先生的后腿,更不想当个冷酷无情的刽子手。

    “和你打一架,你能放过他们吗?”

    凯恩将腋下两本书放上桌。

    “前提是你得赢,你得让我心服口服,证明你比我强大,比我有力,更适合当这个校官。”

    话音未落,阿明的拳头已经轰了出去!

    在这个瞬间,凯恩的帽子飞了出去。

    这头雄狮头上的金毛让汹涌的拳飞吹得齐刷刷往脑后跑。

    阿明心中一喜。

    ——能赢!

    可是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

    只在一个回合,阿明重重地摔在地上,摔进更衣室的水泥地板里,和开裂的石砟混在一块。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背脊生疼,两肺传来撕扯的剧痛,腋下有种难以言说的凝滞感,就像是血脉淤积不能顺畅的流动一样。

    ——是魔术吗?

    阿明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自己倒下了?

    拳头明明已经伸出去了。

    在此之前,没人能躲过他的重拳。

    他可是天生神力的阿明啊!

    陈小伍小声哔哔了一句。

    “这和亚蒙圣经上说的不一样,校官。如果他要打你的左脸,你应该……”

    不等陈小伍说完,凯恩给陈小伍鼓掌。

    “你也想来打我?来,试试看。”

    阿明:“陈先生,小心呀,他这手法也太猛了!我的胳膊到现在还没有知觉,心脏在狂跳,我感觉自己的呼吸也跟着变快了,好奇怪......”

    小伍在旁边看的真切,这校官没用魔术,也没有使任何花招。

    从阿明出拳开始,校官站得笔直,没有借用下半身任何的力量,单从迅捷如电的手法来看,是一招制敌,校官的腰肢和臂膀里蕴含着难以想象的力量,身体的协调性已经远超普通人。

    这位凯恩·巴巴耶夫。

    ——在徒手格斗领域里,和阿明完全不在同一个境界中。

    小伍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凯恩解释道:“我是个医生,刚才他来打我,我用中指的指节轰他的极泉。”

    这么说着,凯恩拉起软弱无力失去反击能力的阿明,给小伍展示着阿明的腋肋关节。

    “这里就是极泉,是人体手少阴经的穴位,在腋动脉的顶点,主管心脏和咽喉。”

    凯恩将阿明丢到小伍身边,接着说:“伍,兵员转介的人说,你是个医生。那么问题就简单了。”

    校官指着这三个奴隶。

    “要么治好他们,要么杀了他们。”

    又指着阿明。

    “别像他一样,治不好的,还舍不得杀。”

    这一回,小伍认认真真地正视起凯恩校官。

    说实话,这个人很有意思。

    明明是高地人,却去了以勒城国当神甫,学医救人。

    从身手来看,这位军官放在哪个国家都是名震一方的悍将,可是却甘心留在东都这个奴隶集中营里,当医生。

    嘴上毒辣狠厉,可念起经来却有一副慈悲心肠。

    说了那么多句杀杀杀。

    最后还是想着,盼着小伍这个新兵能带来一点惊喜。

    陈小伍二话不说,当即召出性感炸弹。

    在亚蒙神明化身显现的一刻,凯恩这个神甫表现得波澜不惊,只是眼神有丝毫好奇的意思。

    再看这三位奴隶身上的病症有所减轻。

    ——父亲长出白发,身体的机能加速运转之下,皮疹和寄生虫叫活跃的免疫系统杀死。

    ——母亲咳出污血,变得容光焕发。

    ——女儿手臂上的水痘跟着化脓炸开,结疤脱落,身高像是旱地拔葱,见风就长,在一瞬间从七八岁的年纪变成了十二三岁。

    “小伍啊小伍……”凯恩拧着眉头,嘴上露出笑容,表情变得非常奇怪,像是担心,又像是开心,“伍!你真是个宝贝!”

    神灵的化身消散之后,小伍也松了一口气。

    阿明更是开心得像是小朋友,挥着软弱无力的手臂大声叫好。

    小伍恭恭敬敬地问:“校官,我们的考核通过了吗?”

    凯恩从桌上取来另一本书。

    “还差一点!还差那么一步!”

    书籍的名字大逆不道。

    叫做《凯恩圣经》。

    “你们跟着我念,第三连队的所有人,都得念这段话。”

    阿明将三位奴隶送出军帐。

    “我不信神啊……”

    凯恩翻开书页。

    “那就信我!”

    阿明六神无主,拉扯着陈小伍的胳膊。

    “陈先生……”

    陈小伍这回却显得反常,对凯恩校官充满敬意。

    小声说:“跟着念吧,阿明,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阿明疑惑:“英雄?”

    ——是的。

    ——英雄。

    哪怕阿明看不出来。

    小伍对校官如此尊敬,正是因为这场考核,这个考题本身。

    在东都港,奴隶是商品,是财产。

    可是凯恩校官在对待这些染病的不良资产时,依然秉承着医生的身份。

    他是个高地人,在他的一言一行中,看待东国奴隶的方式,不是叫他们跪下,也不是喊他们做泥巴贱种,却想给他们治病。

    他是个神甫,却有两本圣经。

    其中一本是给奴隶念的祷词。

    另一本是给他自己念的祷词。

    阿明违抗他的命令,他嘴里却没有军纪和军事法庭,只说瘟疫的可怕和如何处理瘟疫。

    他要新兵杀死奴隶,却连一把枪都拿不出来。

    他对待敌人的手法像是捕猎的雄狮。

    对待病人时,是温柔的牧师。

    哪怕见到神灵的幻象,这位神甫也没有双膝一软,下跪的意思。

    “你们听好了,我不光是你们的考核审查官。”凯恩捧着《凯恩圣经》,提出要点:“我还是你们的综训教头,我要教导你们,训练你们,这是我的职责。”

    小伍:“明白!教官!”

    阿明跟着这么做。

    “是的!教官!”

    凯恩接着说:“只要你们跟我念,念完这一段,我会按照亚蒙神恩会的规定,将我的技艺传授给你们。这是神恩会的规定,虽然北约和原教旨主义者不同意,但我从来不是个古板的教士神甫。不然也不会跑到这危机四伏的东都来当教官。”

    翻开《凯恩圣经》的第一页。

    凯恩呢喃着:“我有话说,它是亚蒙的神旨,我要向地上生于尘土中的兄弟姐妹传授技艺。”

    这位身兼多职的神甫开始布告。

    “它生于手性,与魔术雷同,我随东国炼丹师修行八年,回到以勒,隐修士和神恩会长老将它看做邪法。但我不同意,有话要说——

    ——它是亚蒙神祇降自人间的双手,它是沟通灵肉的桥梁,不论男女老少,是气穴、经脉以人体为依托的触媒都可修习。

    凯恩·巴巴耶夫在此宣告,它为神击,为圣格。可用来强身健体,可用来击溃邪敌。是亚蒙神祇的天赐福祉。”

    小伍若有所思。

    阿明目瞪口呆。

    凯恩接着说。

    “我教的不是拳脚手法,而是勇气——你们听见我有话说,就随我一同说出口。”

    小伍点点头。

    阿明跟着点头。

    凯恩翻开下一页。

    “有人要来打你的右脸,在他打中之前,连同左脸的份一并清算!”

    “有人想要告你,拿你的里衣,你要算上外衣!把他剥得一干二净!”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要使唤他如牲畜,骑上他的脊梁!载着你的都是神子的马驹!”

    “有求你的!同他说,赋你拳法刀兵!地上的东西你自己去取!”

    “有向你借贷的!同他念!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有向亚蒙朝拜,且要你一同跪下的。”

    “你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用神击圣格伤他治他!治好再伤!同爱同恨!”

    “有人说你不敬神!”

    “只是我告诉你们——”

    “——体穴多如繁星,星辰好比神明,脉络杂似河流,河流好比神明,肉身沉如大地,大地好比神明,发肤茂如草木,草木好比神明,魂灵浮若风雨,风雨好比神明。”

    “跪神如跪己。跪己是大不敬。”

    凯恩翻开下一页,念着综合格斗术的源流出处,以及数位东国炼丹师的姓氏。

    “致李光一、赵北京、吴秀才、洪三全、武大钊、陈先亮、刘韬、单权、邵宗明、段某某、戚某某、无名氏,十二位先师,以东国搏斗格杀技击拳脚手法为奠基,以东国炼丹术养气修心为础石。”

    凯恩合上《凯恩圣经》。

    “是神击圣格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小伍一时看得听得入神,忘了当老师的复读机。

    阿明也是如此,他细细琢磨着陈先生说的“英雄”二字。

    这位校官在教皇国当过神甫,信亚蒙神,后来也不信了,叛了教。

    横跨庞贝大海,四方游历,和东国炼丹师学过拳,不过三十来岁的校官,来东都港这么个鬼地方教拳治病。

    教一群出身不凡的贵族善待奴隶。

    教一帮北约的爪牙走狗学医信神。

    教这些东国奴隶要自信,要站起来,从来没有什么神仙皇帝。

    和魔术完全不同,魔术的内在是恐惧,每个人的手性分子都不同。

    从前萱丫头和小伍讲。

    世上坏人比好人多的时候,魔术就厉害。

    凯恩说,他教的不是拳,是勇气。

    这是神迹。

    为什么说是神迹呢?

    小伍抓住了重点。

    “凯恩校官,你刚才念的名字里,有个叫邵宗明的对吗?”

    凯恩激动。

    “你认识我的老师?他教我形意拳和枪法,还教我辨认草药和毒药,当时他贫困潦倒,要买儿卖女,已经卖了三个女儿,对我这个西方来的富家学生优待有加。”

    陈小伍如实说来。

    “我认识他的女儿。”

    凯恩大喜:“先师的女儿还好吗?”

    陈小伍感受到了奇妙的缘分。

    “她是我的老婆……叫邵小萱。”

    ——这就是神迹。

第二章 和猪搏斗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凯恩校官的搏击训练课叫做神击圣格。

    陈小伍在军营里学了一个月。

    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活了一个月,还是只活了一天,重复了一个月。

    每天的生活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

    一缸茶,一包烟,几个樁姿站一天。

    校场上的石锁、大绳、马战木枪和弓箭都是西国军训课的传统项目,但陈小伍碰不得。

    为什么碰不得?

    在凯恩眼里,小伍实在太瘦弱了。

    同期的南方新兵里,小伍的体重只有五十三公斤,身上的二两肉根本就经不起操练。

    在第一天的试训过程中,阿明和小伍的训练课明明一模一样,在简单的器械试训中,凯恩校官让连队中的一个班组学习演练基本的摔跤架势。

    关于摔跤,阿明是最熟的。

    他来自博克侦探社,这里的“博克”说的就是一种东方摔跤术。

    而小伍的目标,就是把阿明的肉身当做训练器材。

    听上去有点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

    整个训练的过程要用惨烈来形容,因为陈小伍先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疼痛。

    他虽然死过很多次,但每一次死亡都是瞬间瞬时的,哪怕在电刑椅上,他的死法也干净利落,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

    但在校场硬邦邦的水泥坪里,他一次又一次试图绊倒阿明,用四肢和腰臀拈靠挤压,用脖颈和韧带缠揉牵带。

    ——就这么持续了十个小时。

    连吃饭喝水时,小伍都在试图摔倒阿明。

    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阿明的体重和小伍是天渊之别,足有一百公斤出头。

    两人差了起码有十来个量级。

    实际情况就是,阿明这个一米九的壮汉站着不动,小伍单靠肌肉力量根本就玩不了这种“重型器械”。

    他还傻乎乎地尝试了一整天,从早上开始的腰酸背痛,到中午的心力衰竭,心脏开始持续绞痛,再到下午的肌腱发炎,直到黄昏时分,他的身体开始出现肌肉蛋白溶解的恶性症状,直至夜晚开始出现幻视和肾衰竭,并且伴有尿血。

    整个连队都能嗅见陈小伍同学身上传出来尿素和血的恶臭,看见他身上的皮肉像是气球漏气一样瘪下去。

    他的体循环系统在第一天全面崩盘,性感炸弹急得在他身体中乱窜。

    最后是凯恩校官及时赶到,给陈小伍带了两包高压行军干粮,加之魂威的作用,这才让他找回一条命。

    ——陈小伍也很苦恼。

    他的这副身体是伍德·普拉克的,在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就对这副身体的孱弱之处有了初步的认知,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弱不禁风。

    他没有下地干过活,也没有去码头搬过货,遇上对手通常是用枪解决,出远门有马驹代步,在骑马时也没感觉有多累。

    ——可一旦进了军校营房,身上这点体脂和肌肉根本就不够用。

    他会在第一天的训练中把自己玩到濒死的原因也是这个。

    你要想,哪个练摔跤的能把自己练到尿血?

    ——因为他不服气啊,他不肯向自己的身体认输。

    在小伍的学生时代,在他还用着陈玄穹的名字时,他的身体也没有这么虚弱。

    按照半年前的生活作息,他每天早上六点四十五分醒来,会喝上一杯温开水,然后去大学的网球场晨练四十五分钟。

    晨练的内容非常简单。

    往返跑十五分钟热身,做六组引体向上,紧接着补充盐水,然后开始帮图书馆整理书册搬运重物,大概会持续半个小时,之后再去食堂吃早饭,一般是米面和鸡蛋。

    他偶尔抽烟,但绝不饮酒,在课程结束之后很少与人交流,父母不给电话也不会主动回信,活得像个孤儿。

    在睡前他会把室友的鞋子放在门外,将寝室卫生做完,洗澡之后,夜晚十点之前入睡,如果有多余的噪音他会加上耳塞,绝不把疲劳留到第二天。

    这就是陈小伍之前的生活,简直健康得不像个年轻人。

    再看伍德·普拉克的生活,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这家伙半夜和薇薇同床共枕还经常跑出去找妓女,抽大烟。

    ——放在华夏古代,这就是个嗑铅汞仙丹的风流浪子,活该短命。

    话说回来,这一个月里,小伍在军营中的主要课程就是站樁。

    世上没有什么天降宝礼,何况是搏击技巧和拳脚功夫。

    他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只能从最基础的地方开始。

    凯恩校官教的拳樁很杂,陈小伍认得的,不认得的一大堆。

    其中包括四平八马、川字步、两仪樁、箝羊马、开弓步等等等等等。

    涉及的拳法起手构姿超过十八种。

    光是架势,就有这么多。

    毫无疑问,这是功夫。是武术,还是东国的传统武术。

    可是武术有什么用?

    在防疫军中,只有第三连队和凯恩学拳,军队里的士兵都会产生这个疑问。

    武术在这个火药年代有什么用?

    凯恩的回答很简单。

    七步以内,拳头厉害。

    七步以外,子弹厉害。

    两人要是都有枪,那么枪就不厉害了,厉害的是眼手意腿身心。

    这是一次武术教习的完整过程。

    ——看见敌人,拔出枪械,做出反应,站稳脚跟,调整身形,痛下杀心。

    凯恩吸纳了多种搏击拳,自创的神击圣格中,也有用枪据枪的综合格斗,结合了步身手法。

    一八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在东都公墓的一座小坟前,荒郊野外的野地里。

    阿明和小伍在做修训,课程同样是站樁。

    “为什么我们要学跳舞?”阿明不明白校官的意思,这个月的射击课他明明得了满分,还把五种常规枪械的所有子弹都轰在同一个靶心上。

    他不能理解校官的用意,因为这些拳樁对他的身体来说起不了作用,他感受不到训练的成效。

    阿明他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透着无辜。

    “凯恩老师,按照您的吩咐,我已经站了大半天了,可是身体却没有任何感觉,这和我去学跳舞是一个效果。”

    凯恩给学生阿明解释着:“因为水。”

    “因为水?”阿明看向身侧的陈小伍。

    小伍浑身是汗,脸色苍白,尽管已经一个月了,这点训练课还是起不了任何效果。

    ——他没长半点肉,该瘦还是瘦。

    凯恩摇晃着食指,咋嘴称奇:“不不不,不是这个汗水,是流动的水。先师的原话很拗口,我得翻译翻译……”

    过了半响,凯恩捂着下巴沉思着,给学生继续讲课。

    “身体像河床,力气和血就是河水,架势是河道的雏形,要让它流动起来,让身上的骨脉筋肉和气血运转循环,就是这个意思。”

    阿明听得半懂不懂的,只能跟着校官故作高深的话点点头。

    凯恩笑眯眯地问:“你懂了?”

    阿明笑眯眯地答:“好像是懂了。”

    “懂了就来打我。”凯恩立马变成了杀神,眼睛里透着阴桀狠厉的光。

    阿明尬在原地,进退两难。

    他使着自己笨拙的舞步站姿,软绵绵地挥了一拳。

    尽管是软绵绵的,单纯的肌肉力量已经让拳头带出破风的啸叫。

    啪——

    阿明的肩肘失衡,带着半个身子往墓碑上倒。

    小伍在一旁看得清楚明白。

    ——在阿明用左拳前手试探,从而测试距离的瞬间,凯恩校官一巴掌挥在阿明的前肘关节上。

    只这一掌,就破坏了对方的身体平衡。

    阿明狼狈踉跄地撞上墓碑,好不容易爬了起来,变得面红耳赤,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始闹脾气。

    “校官!你在用花招欺负我!”

    凯恩反问一句:“我欺负你了?”

    阿明的气势咄咄逼人。

    “是的!你分明就是在欺负我,你的搏击经验远超过我,在迎敌策略上我不是你的对手……”

    没等阿明说完。

    凯恩学着阿明那副软趴趴的僵硬站姿,摆出四平八马,一个引手刺拳打了过去。

    阿明面颊一热,眼前的拳头越来越大。

    啪——

    在第一时间他就做出了反应,和凯恩校官的手法相仿,用右掌拍击肘关节来拦截拳头。

    ——结果却出人意料。

    凯恩校官居然和阿明一样,整个人失去重心,差些摔倒。

    阿明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憋了半天,他才问了一句。

    “校官……你这是什么意思?”

    凯恩认认真真地教训着阿明。

    “你听好了,东国小子。这是过去八百年你们老家的传统武术,你觉得它像跳舞,可是你连舞都跳不好,它不应该是这样——”

    同时,凯恩校官学起阿明的拳樁。

    夹脊、挥拳、撑掌、捶击。

    每一下动作阿明都看得清清楚楚,看得清楚了,就想得明白。

    如果凯恩是阿明的敌人,那么这种直来直往不留余地的架势,自然会遭到无情的反击。

    凯恩接着说。

    “——它应该是这样的。”

    紧接着,校官的“舞步”基本没变,但沉肩抱架的方式和脚趾咬地的分寸换了些许,只有毫厘之差。

    就是这毫厘。

    让拳击的质量差了千里。

    这一回,凯恩的左右手空挥像是镰刀,在阿明面前划出一道道风来,能把他的脸刮疼。

    小伍和阿明都能感觉到——凯恩校官微微下坠的肘节带来的变化有多么神奇,它把僵硬的摆拳刺拳变成了范围更小,更加灵活多变的引手和撑捶。与传统的拳击前蹬垫步完全不同,在步法上,凯恩校官更将信任右腿,也就是后手拳的步法。

    这种格斗技巧凯恩校官在讲武课上说过。

    他把东国武术的拳击比作枪械炮弹。

    身体是炮架,左臂是校准炮击,用来测量与敌人的距离,左臂能接触到敌人时,代表对方已经在右臂和右腿的射程之内。

    右臂是弹头,而弹药就是腰腿合力,其中从大地借用力量的主要角色,就是这条右腿。

    凯恩校官喜欢用两仪桩,而两仪桩最基本的左前右后,踏在阴阳鱼两眼上的中正抱头站姿也是神击圣格的标准架势,它可以自然而然地转为其他架势。

    凯恩打完拳,和阿明解释着。

    “让力气流动起来,这么说你明白吗?”

    阿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明白了。”

    凯恩:“你又明白了?来,打我。”

    阿明这个在西方长大的孩子猛摇头。

    “不明白不明白!我先站着!你别管我。”

    小伍反倒是明白了,这不是传统上的武术修习,是变易。

    他将凯恩校官的理论进行实践。

    实践的方式非常简单。

    性感炸弹的魂威幻象透体而出,小伍控制起魂威来,比控制肉身还要容易。

    混沌火焰塑造的人形挥动拳头,完完整整地把凯恩校官刚才的拳头练了一遍。

    凯恩大笑,笑声中有嘲弄的意思。

    “脑子记住了?身体呢?”

    空气中焦灼的烈焰幻身钻回了小伍的四肢百骸中。

    霎时与神灵附为一体。

    小伍这个小个子当即朝着凯恩校官挥动了拳头。

    阿明惊呼:“小心呐!陈先生!”

    对练的过程非常简单。

    在魂威的牵引下,小伍的前手拳也碰不到凯恩,他们的身高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他试图用传统拳击的摇摆步钻进凯恩的怀里。

    校官使着擒掌由动转静,两仪桩也变为坐步虚步后撤,只退一步,小伍就感觉自己离凯恩这个巨人越来越远。

    如果凯恩再退一步,那两条粗壮的大腿能把小伍的腰骨给踢断。

    小伍追不上,也抓不住凯恩,只能换被动防守的方式来训练。

    他喊:“来!打我!”

    两人遭遇时像是子弹的弹头相撞。

    凯恩的表情在转瞬间从讪笑变成了兴奋。

    因为这个新兵不容小觑!

    校官在思考,在挥拳。

    拳头挥出去的感觉很殷实,魂威的力量能比肩他凯恩苦练多年的体魄。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陈小伍以弱击强的对策。

    凯恩的内心非常肯定,如果小伍想用八字步绕侧绕后,两人的腿长差距会让这种讨巧拳击变成笑话。

    面对体长远超自己的对手时,这个小家伙没有避让周转的意思,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再看看他的拳头。

    凯恩只觉腕骨关节传来火辣辣的疼。

    这六七个回合的拳击中,凯恩每挥出一拳,小伍的性感炸弹带着肉身像是精密的手术刀一样,得还上三四拳才能将凯恩的拳路行径改变,将力量完全卸往别处,做出反击。

    这对凯恩来说,无异于挥出的拳头,打出的子弹在半路上就被拦截了。是非常了不起的技战术。

    抛开下半身踢打技的腿长差距,在双手的功夫上,小伍这个学生做得非常出色!

    凯恩狂笑不止,下手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这个神甫一时间像个残忍的行刑官,宛如狂风暴雨一样摧残着小伍的动态视力和反射神经。

    阿明在一旁看呆了。

    那两个人的肢体动作超出了他常理的博克摔跤知识范畴。

    和凯恩老师说的玄而又玄的“水”一样。

    从挥拳之前的调转纠集力量,到力的传递和肌腱的鼓动,再到汗水挥洒的角度还有呼吸的调整,小伍每一次吐气,性感炸弹就会喷出汹涌的火舌,让阿明看得更清楚了。

    周天流转,生生不息。

    只过了短短的几秒钟。

    陈小伍身体陷入半瘫痪,体能的差距让他的速度变慢,再也跟不上魂威的调令。

    凯恩的攻势戛然而止,怅然失神,又捧腹大笑。

    “你这是肾虚啊,我给你在食谱上加黑芝麻。”

    陈小伍站都站不稳了,麻木的神经和狂跳不止的心脏让他昏昏欲睡。从校官手里夺来压缩干粮,开始补充能量,只顾着吃东西,话都说不上一句。

    他嘴里呜咽着,嘟囔着,形容着校官的拳头。

    “怪物……”

    是的,就是怪物。

    人间难见的怪物。

    小伍勉强能用魔术讨巧的方式来应付凯恩的拳头,自己已经拼尽了全力,明明是公平对抗,是力与力的碰撞,可对方却一副闲庭信步的样子,连汗都没出,再看凯恩双臂的主要受击点,除了一点红斑以外,没留下任何伤痕,反倒是小伍他自己的手背指节磨得骨头都开裂了。

    凯恩再次向阿明发问。

    “这下明白了?”

    阿明懵懂地摇摇头。

    凯恩套上军服外套,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内心暗想,这个小子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想明白。

    毕竟阿明喜欢枪,不喜欢拳头。

    凯恩吩咐道:“枪给我。”

    阿明遵照凯恩校官的命令,把转轮手枪递过去。

    凯恩问小伍:“你的枪呢?也给我。”

    小伍将本杰明的猎鹿枪送了过去。

    凯恩拿着两把枪,指着野地里的墓碑,问阿明:“你能把它们同时打碎吗?”

    阿明一听,不服气地喊着:“当然可以!”

    “这里有十八块墓碑,你确定?我说的是同时打碎。”凯恩校官问:“你真的可以做到?”

    阿明这下没了声音,他在倾泻子弹时,最多只能打光弹夹或清空弹轮,要是敌人从四面八方来,他不可能像个陀螺那样……

    没等他想完这点事。

    凯恩据着双枪,一手如持藤牌护心,一手如握战剑指敌。

    紧接着,阿明就听见了如雨的枪声。

    两个新兵看见校官踏着灵巧的舞步,在墓葬群中扭动腰身,两臂像圆规直尺那样精确,调转枪口的方式流畅自然,只在瞬息之间打烂了十八块墓碑。

    阿明惊呼:“你是怎么做到的!”

    凯恩将猎鹿枪还给小伍,又从兜里掏出一把铜皮子弹,在阿明面前晃了晃。

    将六颗子弹轻轻一抛,单手叩开弹轮,用弹轮套住子弹的动作一气呵成。

    “学着跳舞吧,东国小子。”

    做完这些,凯恩校官拿上书和行囊匆匆赶回军营。

    小伍和阿明坐在空旷寂寥的墓园中,坐在本杰明碎了一地的墓碑旁,在聊天。

    阿明问:“陈先生,咱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目前来说,防疫军的日常工作包括治安审查和清洗瘟疫,这些事情他们都做到了。

    时间逼近年关,可他们离森莱斯的军统局还有一段距离,除非直接参与到八国联合军对列侬的侵略战争中去,不然立功升迁这条路暂时走不通。

    陈小伍答:“暂时休息一会吧,等到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时,虫子和老鼠都会跑出来作祟。”

    阿明知道陈先生的意思,只是他有点想家。

    “陈先生不想家吗?”

    “你不问我都忘了,我想给丫头写封信。”

    阿明从大背包中翻出纸笔。

    “好呀!陈先生,我给你当书记员,你来说,我来写!”

    陈小伍酝酿着情绪,他念叨着家常。

    “萱丫头,好久不见了,我很想你,我爱你。”

    紧接着,他又挥了挥手。

    “不行,这段划掉。”

    阿明哈哈大笑。

    “这段留下!”

    陈小伍黑着脸,继续说道:“我在南方过得很好,没有北方那么冷,不用担心我生病。我倒是会担心你和薇薇。”

    阿明是个好奇宝宝:“担心什么?”

    陈小伍指着阿明的鼻子,抿着嘴,眼神能吃人。

    阿明:“好!我不问!我不问!”

    陈小伍接着说。

    “我进了东都的防疫军,这是个很美的城市,有很多同胞,也有很多猪。像邮电局的送信工,我就觉得他像头猪,恨不得我自己亲手把信送到你手上,生怕有什么闪失。”

    阿明笑嘻嘻地从兜里掏出烟来,给陈先生点上。

    陈小伍又说。

    “今天我和一个英雄搏斗,差些死掉,我想你了,就给你写信,写信的时候有头猪来打扰我,我很生气,就要和猪搏斗。”

    阿明大笑:“你骂谁呢!”

    信是写不下去了。

    小伍啃完干粮,把阿明当做训练器械,开始复习摔跤课程。

    ……

    ……

    北地,尼福尔海姆。

    芬里尔海港是它的都城。

    它被冰雪覆盖,接近极地。

    朱莉大小姐变成尼福尔海姆的女皇之后,一直在试着整合尼福尔海姆聚落各个族群的族长。

    邵小萱则是女皇的亲卫,只是最近这个亲卫似乎是受不了北地的严寒,天天躲在羊皮大帐里,缩在温暖的牦牛被子中喝马奶,吃什么吐什么,像是肠胃出了毛病。

    朱莉好奇这个偏门弟媳,这个伍德的“好兄弟”到底是怎么了。

    萱丫头只顾着摇头,不肯答话。

    直到陈小伍的一封信传到萱丫头的手里。

    她热泪盈眶,又笑又骂。像是疯了傻了。

    薇薇是个明白人,给朱莉大小姐做了一句话解释。

    “这个小贱人怀孕了。”

第三章 彩虹金刚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新年前夜,小伍和阿明要完成一项任务。

    这是开春之前难得的升迁机会,由于小伍特殊的魂威特质,他需要在任务中给一个人治病。

    这个病人的身份说来特殊。

    ——与防疫军的参谋有关,是参谋的姨妈,姓熊彼得,我们姑且叫她熊彼得姨妈。

    这个姨妈的来历不小,年龄也不小了,今年八十有六,在西大陆的动荡年代里算出奇的高寿。

    又说熊彼得姨妈在四十年前,是盘踞于东都港附近峡湾群岛的著名海盗。后来受东都港督府招安,变成了东都港的地下保安。

    俗称“黑帮”。

    此人在东都港只手遮天,国际游商白天在防疫军的眼皮底下唯唯诺诺,乖乖缴纳税款,晚上还要面对熊彼得姨妈的小弟们重拳出击,额外交一份保护费。

    这位凶狠的黑帮女匪明面上从良,在港口干的还是海盗的活。

    到了晚年,她在神恩会的指引下选择了亚蒙的光照派。这是一个传染力非常强的教派。

    一般来说,宗教的构成有福音书(画大饼)、缴课(学习务农和纺织知识)、礼拜(搞活动)和纳捐(交会费)、传教等等等等。

    而光照派这一流,只管传教和纳捐,只传亚蒙福音,交了钱,不用上课也不用参与活动,读了亚蒙的书,知道亚蒙的好,立马就能成为亚蒙信徒。

    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着熊彼得女士多了个绰号。

    人们称呼她为“教母”。

    是的,她作为光照派在东都港的忠实信徒,将亚蒙的福音传播出去。并且开始收取信徒的钱财。

    她开设教堂,自立为亚蒙福音会的东都分会长。

    她说,只要信仰亚蒙的迷途羔羊,欠了亚蒙的血肉,她都能帮人赎罪,帮人偿还。

    就这样,这条地头蛇在五十岁的时候勾搭上了港督府的一位年轻有为的大法官,冒着死亡难产的风险,这个超龄产妇为丈夫生了六个儿子。

    靠着前半生的巧取豪夺,靠着后半生的巧立名目,她在东都站稳了脚跟,并且享受着港督府最高级别的退休工资。

    她就是东都口口相传的“那个女人”。

    而她现在八十六岁了。

    小伍的任务,就是治好她。

    听闻熊彼得女士的生平,陈先生暗地里咋舌称奇。

    这个女人的一生可以用传奇来形容。

    他暗想着,萱丫头要是没嫁给他陈玄穹,说不定也会走上这条彪悍的路。

    在港督府的大门外有一套豪宅,它面朝庞贝大海的国王码头,每天早上能听见鸥鸟和船号,风景是独一档的好。

    如今,陈先生和阿明,还有校官凯恩三人站在豪宅门前。

    宅子就是熊彼得女士的居所,他们在新年前夕,要来完成这个任务。

    经过冗长的安全审查,宅邸的家丁将三位军人身上的枪械和护具都卸了个干净。

    阿明还奇怪,为什么这些平民敢对军人动手动脚。

    凯恩校官给阿明解释了教母的来龙去脉,阿明这个愣头青听得半懂不懂的,只知道这个教母很厉害。

    陈先生一路走,一路看,看见熊彼得宅邸的多数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衣,是东国人的打扮,心中好奇。

    他问凯恩校官。

    “为什么他们穿长衫?”

    凯恩解释道:“和我学过拳。”

    陈先生再详看这些家丁护院的肤色体征,大多数是大夏的奴隶,心中愈发对教母好奇起来。

    他们一路走过亭廊和正厅,往疗养院和植物温床去。

    路上多了不少小孩子,熊彼得一家子都住在这间大宅子里,孩子们见到凯恩校官变得紧张兮兮的。

    这些孩子的父母们也是如此,凯恩一点头,他们就得跟着鞠躬。

    阿明和小伍见了这些人,总有种拘谨压抑的不适感。

    这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封建王朝的深宫大院里。

    每个人的脸上带着古板刻薄的眼神,一言一行都讲究一个礼。

    好比失礼时,就要受刑。

    这些人显然不是熊彼得家族的直系亲属,从衣着和种族来看,很可能是教母本人雇佣的产业代理人。

    只是这种家族式管理办法,让他们看上去更像是用亲缘关系绑架的囚犯。

    陈先生思索着,想象着,终于想到了一个词。

    这像极了前世的传销窝点。

    虽然陈先生没有实地体验过,但电视上播报的,文章中形容的,就是这种感觉。

    走进病房时,凯恩校官终于主动和熊彼得家的亲属们打了招呼。

    “兄弟!你还好吗?好久不见了。”

    迎客的主人是教母的亲生长子,名字叫培根,三十来岁的年纪,留着两撇八字胡,穿着黑衫长裤,小麦肤色。

    此人成熟稳重,将军队里的医师们送到病房的诊疗室里坐下,让下人送来茶点。

    培根和凯恩校官说着母亲的近况。

    “她的身体越来越差,虽然还能说话,能下地走路,但我们都感觉得到,最近她的睡觉时间变少了,吃的东西也变少了。”

    凯恩校官点头赞同:“这是器官衰竭的前兆,教母的时间不多了。”

    培根作为长子沉默不语,似乎是在想象母亲离世时的光景,或许暗地里在筹备什么,计划什么。

    不过这些都与陈小伍无关,是别人的家事。

    凯恩校官又问:“我们什么时候给教母治病?”

    培根喊来下人,偷偷吩咐几句,生怕医生听见了。

    但是陈小伍以过人的听力听得清清楚楚,他的耳朵里时刻寄宿着亚蒙的幻身,自练拳开始,他便掌握了这种提高五感敏锐度的技巧。

    他听见培根和下人说。

    “告诉母亲,她的教子带着医生来了,我不敢怠慢医生,让她找个借口把游商支走,现在不是谈生意的时候。”

    话里的意思,凯恩校官在年轻时,似乎是熊彼得女士的教子,受过这位地头蛇的恩惠。

    听过培根大少爷的吩咐,下人立马匆匆离开诊疗室,往大病房的方向去。

    而培根转而向凯恩教官抱拳作揖,身上的江湖痞气很重。

    “这次就拜托您了,兄弟,妈妈还不能倒下。”

    凯恩叮嘱着,指向陈小伍。

    “你可别抬举我,要拍须溜马,也要找对人选,这位陈先生才是教母的主治医师。能不能治好,治到什么程度,都得看他的本事。”

    培根转而向陈小伍作揖。

    “先生,拜托了。”

    陈小伍问:“你们说的治好,是那种程度的治好?”

    培根解释道:“和前阵子一样,能走路,能说话就行。”

    这下陈小伍犯了难。

    一个高龄老人要做到这些难如登天。

    他的性感炸弹虽然能治愈人体的伤痛,但这是通过加速新陈代谢换来的健康。

    ——如果对一个老人使用性感炸弹的魂威特质,无异于在削减老人家的寿命。

    ——看看恩菲尔德爵士,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培根先生把大病房的规矩和要务都解释完,从诊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来的奇怪,走得方式也匆忙,应该是去接手母亲落下的事务,神色显得焦虑而紧迫。

    凯恩校官许是见得多了,有种见怪不怪的感觉。

    小伍和阿明也不多问,跟着校官来到大病房,内心惴惴不安。

    刚敲开大病房的大门。

    内里的景象让三人惊讶又恐怖。

    “杀了!杀了你们!”

    有个年岁不大的男子在病床旁叫嚣。

    “没用的废物!连妈妈的病都治不好!还敢说自己是医生!?杀了你们呀!”

    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是熊彼得家的小儿子。凯恩校官认得,这个小儿子名字叫瓦特。也是教母最最宠爱的那个小儿子。

    让三人感觉到惊讶的原因就在此处,熊彼得女士明明需要静养,却留了一个最不懂事的幺子在身边看床。

    让三人感觉到恐怖的地方,则在大病房的卧榻之侧。

    卧榻之侧,床头的位置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尸体上盖着白布,从尸首身上的听诊器、药瓶和红十字的通用医生饰物来看,这就是一名医师。

    医师怎么就死了?

    还死在病人床边?

    这就是瓦特干的好事。

    这个偏执又恶毒的小儿子守在母亲身边,只要医生来了,他就握好了屠刀,医生若是治不好母亲,那么这个医生就是个庸医,庸医就得死。

    原因就这么简单。

    今天瓦特杀了两个医生,一男一女。

    男的立毙当场,尸体还热乎着。

    女的送去营房,和一帮刚买来的大夏奴才关在一起,应该是活不长了。

    接下来,还有陈小伍这个医生要上“刑台”。

    “你也是来给我母亲看病的?!”瓦特杀红了眼,扯着嗓门大声嚷嚷着,面容年轻,可心已经变成了一颗剧毒的果实。

    陈小伍看向校官。

    校官也看着小伍。

    两人对视,眼神中都有种别致的意思。

    好像是在说。

    “你怎么不说话?”

    两人同时开了口。

    陈小伍:“是的,我就是医生。”

    凯恩:“不,他不是,他撒谎。”

    陈先生眼神中有感激,他这才明白,凯恩校官也没搞清楚状况,是在保护他小伍的安危。

    瓦特不耐烦地嘶吼着。

    “他到底是不是医生?兄弟!教母对你有恩情,你不能像这些庸医一样,害了她呀!”

    凯恩:“他就是。”

    瓦特又对陈先生咆哮:“你过来!来看看我的母亲是怎么了!”

    陈小伍应声往床边去,走到床头的尸体旁,一颗肉心已经凉了半截。

    这个不知名讳的医生,就这么死了,像是一条狗一样,死在病床旁边。

    而他自己,还得给杀人凶手的母亲看病。

    ——很有可能,他陈小伍的尸首也将躺在这位医生身边。

    这个任务能完成吗?

    他只寄希望于病床上的熊彼得女士,希望这位老母亲的自然寿命和生命力能够足够旺盛,能经得起性感炸弹的魂威攻击。

    只要让她下床,让她说话就行了。

    小伍定睛一看,只这一眼,就看得他头皮发麻。

    熊彼得女士躺在床褥上,大冬天的也不肯盖被子,老态龙钟可眼睛却机灵得很,眼神中透出奸猾狡诈和阴险桀骜,简直像是童话故事里的老巫婆。

    她的两条手臂枯瘦如柴,两条腿裹着棉裤,但也没剩下多少肉了。头发稀疏,大部分毛囊已经坏死。

    从喉舌中冒出来的食物消化不良的腐臭味道来看,此人就是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小伍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这位老奶奶已经没救了。

    可是他敢说吗?

    敢说出口吗?

    瓦特两眼通红,咄咄逼人地问:“医生!我母亲能活过来吗?”

    陈小伍内心琢磨着——你特么自己心里都有逼数了,还问我干嘛?死人能复活吗?

    看熊彼得女士的样子,哪里还像个活人?也难怪瓦特这个喜欢大声嚷嚷的小儿子能在病床旁侍寝——因为熊彼得女士的耳朵早就听不见了,能看见小儿子她就很开心。

    陈小伍试图斡旋周转,将话题的主要矛盾转移。

    “能不能治好,得看老人家的身体情况情况。”

    瓦特追问:“那母亲现在的情况是?”

    陈小伍刚想说个谎。

    凯恩校官像是猜透了小伍的心思,提前打断。

    “能治就说,不能治也说,你要说实话!”

    陈小伍指着瓦特,对校官反问:“我说实话,他会不会杀了我?”

    凯恩校官大声喝令:“你是军人!要死在她熊彼得教母的病床前,她也得上军事法庭!不光是她,她的孩子们也得遭殃。”

    陈小伍再问:“她的丈夫就是法官……”

    “那又怎么样!”凯恩的眼中有怒,怒中带火,“我知道这个小儿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恨不得打断这头小畜生的脖子!可是我是个医生,在病房里只能救人,不能杀人!更不能骗病人!”

    陈小伍深深吸了一口气。

    “没救了,另请高明吧,告辞!”

    无药可医的素质三连一说出口。

    瓦特从床头柜里取来枪和刀子,正准备动手!

    气氛变得剑拔弩张,凯恩校官护着陈小伍,在这狼虎盘踞的黑帮匪窝里,就算是军人,也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感。

    就在这个时候。

    病床上的病人动了。

    具体来说,是她的魂威动了。

    从她虚弱的身体中钻出来一个三头六臂的幻身,死死按住了小儿子的手。

    瓦特悲愤难平,眼角带泪,温顺得像是一条见了主人的小奶狗。

    “母亲……你不要我杀他?”

    熊彼得女士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靠坐在床头,她指着床头柜上的一枚带绳骨勺,这是她的助听器,还有一副老花镜。

    当瓦特将这些东西送到教母手上时,教母开口说话了。

    “凯恩,你过来,把两个小家伙也带过来。”

    凯恩照着教母的吩咐,将小伍和阿明带到床边坐着。

    教母把助听器的一头按在颌骨上,方便骨传声,又把另一枚小勺子放在陈小伍的喉头。

    “我看到你的魂灵,像见到了亚蒙。你是魔鬼吗?你叫什么名字?”

    陈小伍将名讳如实道来。

    教母点点头,像是恍然大悟。

    “哦……是这个样子呀。你是天上的神祇派来诏告我,我的大限将至?”

    虽然不想这么回答,但事实就是这样。

    陈小伍如实说。

    “你的身体已经快走到尽头了。教母,最多一个月时间,你就得向亚蒙偿还血肉了。”

    “那可不行!”瓦特这个小儿子恶狠狠地威胁道:“不可以!这怎么能行!妈妈的在港督府的工资足有三万多个银币!每个月我就指着这笔钱过日子呢!她要是死了,我的零花钱怎么办?!”

    教母听不见瓦特的声音,她只从小儿子激动的神情中能体会到对方的关心。

    她笑得很开心,问陈小伍。

    “我这个幺子在说什么?”

    陈小伍捂住了喉头的助听器,要把话说得清楚,让老人家听得明白。

    “他说,不想你死。想让你活下去,活得久一点,如果我治不好你,他就会杀死我。”

    教母用那副阴厉刻薄的眼神转而看向幺子。

    看得瓦特心头一凉,赶忙闭上了嘴。

    ——只一个眼神,曾经纵横四海的女海盗只用了一个眼神,就让这个丧尽天良的儿子闻风丧胆。

    教母又问陈小伍。

    “你有妻子吗?”

    陈小伍也不知怎么辩答,因为他不明白教母问这话的意思。

    “有了。有两位。”

    教母笑了笑,像是在教训偷奸耍滑的学生那样得意。

    “门当户对吗?”

    陈小伍想了想,不论是名义上的正妻薇薇,还是没有名分的萱丫头。好像都算不上门当户对。

    “不是的,没有门当户对的说法。”

    教母抓住了重点。

    “哦!~那你有孩子吗?”

    陈小伍摇摇头。

    “还没有。”

    教母再问。

    “什么时候来东都的?”

    陈小伍细想:“一个多月前。”

    教母指着地上的尸体。

    “这是谁干的?我怎么记不得房里有尸首?天杀的,谁敢在我的地盘乱杀人?”

    小伍解释道:“是您的宝贝小儿子干的。”

    “哦!”教母的表情变得精彩起来,要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来说,就像是见到玩滑板的愣头青上了栏杆,一不小心两腿劈叉磕到蛋一样惨,脸色变得很难看:“瓦特!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我要不是老年痴呆,得把这笔账记下来慢慢算!”

    瓦特委屈地哭了出来:“妈妈!我是为您好呀!要不是以死相逼,这些医生哪儿能拿出真本事?”

    教母听不见瓦特的话,又问陈小伍。

    “这个崽种在说什么?”

    陈小伍转述:“他说他错了,他内心有愧。”

    教母也没在乎那么多,因为她不在乎医生,只在乎儿子。

    阿明在一旁看得敢怒不敢言,凯恩校官更是直接,将瓦特箍在怀里,锁住了脖颈,仿佛只要教母睡下,校官就会立刻扭断瓦特的脖子。

    教母不光关心儿子,她也在乎眼前这个可能变成“教子”的小家伙,这个小家伙的魂灵与手性分子的味道十分特殊,是人间难得一见的材料。

    “懂这里的规矩吗?”

    “暂时还不懂。”

    “跟着我的孩子们学吧。”

    “我在军队里学到了很多规矩,我想暂时用不上你这套规矩。”

    教母问得别有用心:“意思是,你不想当我的教子?结识更多的兄弟?哪怕他们与你同船共济,生死相依?哪怕我能给你配一位权贵的女儿,生下世袭爵位的子嗣?”

    陈小伍答得干净利落:“我不想当任何人的教子。”

    教母想了想,很久很久都没说话。

    小伍也在好奇,为什么这个暮年老妪对自己如此执着。

    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教母最终还是问出来了。

    “奇变偶不变?”

    小伍的内心炸开一道雷霆。

    “符号……看象限?”

第四章 世上最恶毒的欺诈行为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不是东都港人,不是森莱斯人,更不是西大陆人。

    她来自地球。

    具体来说——

    “——我从科罗拉多来,是个侨胞,喜欢云雀,祖上是修铁路的,从一八六零年开始,从东海岸出发,一路到西海岸。我的家族传了六代人,直到我出生时,是一九七九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大病房里,除了陈小伍以外,没人能听懂这段话的意思——毕竟那是另一颗行星的历史。

    陈小伍深深吸了一口气,内心的激动难以言喻。

    毫无疑问,躺在病床上的暮年老妪,就是他的同乡,在异世异国与活生生的同乡相遇,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以往他小伍只能从列侬的古籍中勉强窥见这些同行者留在历史中的缩影。

    可是现在,熊彼得女士活生生地坐在他的面前。

    他该问点什么?

    该说些什么?

    该做什么呢?

    熊彼得女士看出了陈小伍的难处,她朝着亲子与教子下令。

    “我有事情和陈先生谈谈。你们先出去。”

    瓦特这个小儿子眼中透着疑惑和警惕,仔细打量着陈小伍的衣装与风貌,想从对方的谈吐言行中窥出其人的详细属性,这里的“属性”指的是从属与性格。

    要知道教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独约见过任何人了,她的年龄跨入红线,她的身体状况容不得任何看护人离身半步,她手中掌握着整个东都港地下世界的财富,还有大半个西陆神恩会的信徒信众。

    如果熊彼得女士本身出了什么差错,出了意外,对家族产业,对神恩会来说都是如山岳般沉重的打击。

    ——她已经变成了氏族的精神图腾。

    凯恩校官带着阿明退到温室药园,陈小伍留在大病房里。

    在这个时候,熊彼得女士握着传声骨勺,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陈先生。

    “你有话想问,现在我把客人都请出门,你可以把想问的,想知道的,想了解透彻的,分好几个方方面面都问清楚了。”

    陈小伍用眼角余光去瞥门外的瓦特小子,眼神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是在提防这个恶毒的杀医凶手。

    熊彼得女士为陈先生解惑,为自己的儿子找托词。

    “他是我的小儿子,如果你想把他送进牢房绳之以法,那得看你的本事。”

    陈小伍首先要问的就是这件事,这件事关乎同乡的“属性”。

    “你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哪怕是给你看病的医生,你都不在乎?”

    这个问题,是在问熊彼得女士本人属于哪个阵营。

    熊彼得女士微笑着,笑容如沐春风,有种恶虎露出獠牙时的狰狞,和凯恩校官的笑容很相似,也许凯恩这个教子从小也是这么学着熊彼得女士的笑容长大的。

    陈小伍接着说:“这一点都不好笑,熊彼得女士,我来给你看病,却看到了医生的尸首,这具尸首让我心寒。”

    幺子瓦特在大病房外嘟囔着,想给自己的杀医行为找托词和借口,嘴里吐出来的都是什么庸医、诈骗、假药一类的糊涂话。

    但熊彼得女士这个人很实在。

    她只让陈先生设身处地想一想,想象一下彼此的衣食住行和地位处境。

    “陈玄穹,如果你早五十年来到这里,就不会把这具尸体当回事了。”

    陈小伍问:“此话怎讲?愿闻其详。”

    “早在五十年前。”熊彼得女士努力地回忆着自己的亲生经历:“我来到这个世上,出生的地方叫做天京,在天京朗庭县克家村生活,被蛇头卖到东都。”

    陈小伍惊讶地问:“你以前是个奴隶?”

    “是的,在我年轻时,我就变成了女奴。”熊彼得女士坦言:“我的原名叫熊慧文,当货轮靠近东都港时,商船遇上了海盗。

    当时铁炮炸断了商船的龙骨,押运奴隶的货仓下边都是辣椒,在西大陆,辣椒是贵重的商品,比人命还值钱。

    不少同乡听见海盗的船号和开战时唱出来的船歌,以为自己要死了。于是带上辣椒和香叶去找海盗买命。

    这些年轻力壮的男同乡把女人当做垫脚石,爬过渗水甲板下的底仓,我学过潜水,从船体的坑口逃了出去。

    可是逃出去以后,我也被海盗抓住了。就这么变成了海盗的私人财产。”

    熊彼得女士慎重地盯着陈小伍的眼睛,她试图从这位年轻人身上找到一点共情之处,好把这个故事讲下去。

    但陈先生的脸色如万年寒冰,像个面瘫。

    熊彼得女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铁罐,给陈先生开盖,里边装着饮品。

    她说:“你知道当时的东都是什么样子吗?”

    陈先生将饮品推到床头柜上。

    “接着说,你渴了就喝。”

    熊彼得女士形容着当年的景象。

    “人们从来没见过一个完整的北约银币是什么模样,用散碎的银钱换食物和衣服,人均寿命在二十八岁左右,到处都是饥荒和瘟疫,当时东都发生了一次旱灾,旱灾持续了六年。海岸线往外拓宽了八十公里。基础码头港滩的建设,只是一串串农奴的人命数字。

    通过几经转卖,我被送到一个土军阀手下当帮厨,可是这个军阀头子连手底下骑士的工资都发不起,家里的女人的小孩饿得面色苍白,天天坐在屋子前院晒太阳,侧厅放着棺材,棺材里装着老人和新生夭折孩童的尸首。

    医生每天都在收尸体,尸体的油脂可以用来做肥皂,毛发能编成纤绳和渔网。

    在那个年代,三千整森莱斯的旭日钱,能买到一栋豪宅,但买不起一头牛,甚至买不起一条牛的前腿肉。

    我想你要是好学,应该能从史书上见到这场饥荒。”

    小伍点点头,发生在东都港的历史,他在列侬的图书馆中略知一二,这次大旱是西大陆百年罕见的天灾。

    熊彼得女士拿起铁罐,摇晃着罐子里的溶液饮料。

    “我用可乐解决了它。”

    可乐?

    ——这罐子里的东西,是可乐?

    熊彼得女士的语气中满是自傲与娇蛮。

    “是的,我在厨房也没闲着,和当地的药剂师一起捣鼓出了这种神奇的碳酸饮料,搭配果汁和蔬菜汁卖给海军和海盗,用来对抗坏血病。

    它打破了亚米特兰和列侬对森莱斯的酒文化垄断。并且让疲软的森莱斯制造业从饥荒的困境里爬了起来。

    ——我让亚米特兰贵族嘴里含有咖啡因的快乐水,变成了东都港的救命水

    ——它换到的粮食和淡水,换来的果品和布料能买来工人和安全雇员,买到奴隶和海盗。

    ——我摇身一变,变成了你们嘴里最大的海盗头子。

    ——你说这是为什么呢?陈先生?

    ——明明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可是我熊慧文这个名字,却变成了一个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头子?”

    陈小伍沉默不语。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是我改变了东都,把它从人不如狗的荒城疫都,变成森莱斯的立国之本,变成整个西大陆最大的人口资源市场。是我让它和平安定地走到今天,难道我不能行使我的权势?连口袋里用来买人命的钱,都不许花了?我的儿子们受我福荫,杀几个医生都得偿命?我救了多少人,受了多少苦呀!他们就该嚣张跋扈,把这蒙昧愚蠢的世道欠我的账,都逐一还清!”

    熊彼得女士的手掌含着骨勺,紧紧抓住了陈先生的下颌骨。

    陈先生能感觉到对方身上手性分子传来危险又致命的味道。

    只要自己敢轻举妄动,对方的魂威轻轻一捏,自己的颈骨就会跟着断开。

    由于熊彼得女士的情绪过于敏感,

    陈先生决定换个话题。

    “你怎么就信神了?”

    熊彼得女士原本眉头紧锁,听见陈先生的问题时却喜笑颜开。

    “我活了那么久,活得越久,就越欣喜,因为我发现了亚蒙的好处。”

    陈先生索性换了一副嘴脸。

    他揉着脸颊,揉出一副狡猾奸诈的丑恶面相来,就像是见了慈禧太后的大内总管那样,安静地蹲在病床边,仔细聆听着熊彼得女士的处事之道。

    熊彼得女士给后辈分享着致富经。

    “陈玄穹,我在东都做生意,开银行,收游商和土地主的利息,有时借债出去,却收不回来,坏账可是大问题,你有好办法吗?”

    陈先生的答案非常标准范式。

    “那是银行的信用力不够,不足以让人信服,森莱斯是个殖民国家,没有领土主权,更没有货币主权,当然会出现这种问题。只要把主权拿回来就能解决根本问题。”

    熊彼得女士笑得脸上褶子像是腐坏的橘皮。

    “哈哈哈哈,你可太天真了,东都是整个西大陆对东大陆的战略资源掠夺港,北约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就把肥肉送给森莱斯的。就像是你家有枪,能从邻居家抢钱,你会把枪送给家里的其他亲属吗?”

    陈小伍摇摇头。

    “不现实。”

    熊彼得女士附和道:“是的,不现实,现实的做法就是,用亚蒙的神恩会,把神祇的信用,绑在银行的信用上。我推崇光照派福音书,让东都港的奴隶和平民变成念书识字的信众,让他们相信自己天生就欠了亚蒙一笔血肉债务。再把银行的行长变成教会的会长。邻里朋友之间,谁不还债,谁就是叛教者,叛教者就得下地狱,这么简单的方法你居然想不到?”

    陈小伍倒抽了一口凉气,抱拳作揖。

    “高见!”

    熊彼得女士兴高采烈地补充说明。

    “在十几年前,列侬工人革命战后疲软的经济状况也影响了东都港的奴隶交易量,我们没有现金,没有现金就没有活水,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我只做了简简单单的一件事。我向我的丈夫提财政议案,向信众出售赎罪券,信众用钱购买赎罪券,用来赎回身上的血肉债务,一次性还清亚蒙神祇的债,这样信众就能直接上天堂。”

    陈小伍从床头柜里拿走另一罐可乐,一口喝光,脑袋清醒不少。

    “高见!”

    熊彼得女士脸上带着惊讶,是个戏精。

    “当时印刷厂的纸浆都不够用了,发券的交易行门槛都被人踩断了,还有不少炒货的游商把赎罪券当宝贝,囤在家里喂虫子老鼠。求购者把这张废纸当做上天的诏令,价格水涨船高。我这才明白,这片土地上的人,到底有多么愚蠢和无知。我用这笔钱盘活了北约的防疫军,为奴隶产业更新换代,让货物学习技能,筛选出优质劳动力。”

    她吐着唾沫星子,眉飞色舞地形容着。

    “从东都港的防疫军营里活下来的奴隶,才是优质奴隶,是西大陆每个地主种植园里,要花十来个银币才能买到的紧俏货,他们不会逃跑,不会杀主人,甚至会对我感恩戴德。因为我了解大夏,知道大夏那一头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如何,我是这些奴隶货物的再造恩人。而其他港口的走私货品,都是残次品。是我让奴隶活得像个人,虽然他们还不是人,至少他们像人了。”

    听得越久,陈小伍的心越往下沉。

    以前,他想象过同乡的样子。

    或许这位同乡会向权势妥协。

    或许这位同乡会主动奋起反抗。

    这些他都想象过。

    ——只是现在,熊彼得女士用实际行动向陈先生展示了,什么叫“妥协”。

    就和协议的协,协商的协一样。

    ——是毫无底线的妥协。

    嘴里说出来的都是仁义道德。

    实际做出去的却是血肉生意。

    陈先生不喜欢谈人性,因为这个命题太大,太宽泛,太空,太假。

    在时代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他只能将熊彼得女士的所作所为圈定到历史大潮的个人抉择上。

    这是这个女人的选择。

    也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是符合当前环境的物竞天择。

    试想一下,如果她不这么选,她能活到今天吗?

    教母如此告诫陈小伍。

    “我有了亚米特兰做盟友,有了报纸这个发声筒,有了宗教地位做背书,那么我的财富就是权势。”

    陈小伍在大病房里,蹲在病床旁如喽啰。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

    “陈玄穹,我作为同乡,想邀请你成为我的教子。我有一万个理由能让你信服,同样也能让你幸福。”

    陈小伍:“你给我详细说说?”

    熊彼得伸出食指,比作一:“成为我的教子有很多好处,我们同根同源,你肯定也掌握了不少信息,这些信息和知识就是你的长处,让能活着见到我。这是第一点好处,我们能互帮互助。”

    陈小伍:“还有呢?”

    熊彼得又比了个剪刀手,比作二:“第二点好处,我已经帮你把路都铺好了,不然你来到东都时,它还是那片饥荒瘟疫土匪横行的废土。现在我老了,我作出的努力和心血不能白费,我要把手里的特权交给我的儿子们,通过血亲关系传递下去。这是我的一点点私心,就像之前我说的,难道我就不能有一点点私心了?”

    陈小伍:“很有道理。”

    熊彼得满意地点点头:“我会给你好处,你想要人,要钱要产业都可以,你要帮我的儿子们继续扩大这笔资本,帮他们统治东都,变成他们的代理人。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陈小伍:“听起来很可行。”

    熊彼得又伸出第三根手指,将手里的骨勺交给陈小伍,让对方自己拿住咽喉要害。

    “我还要你休妻,娶我家的人。让我们俩的短期利益,变成顾及终身的长期利益共同体……”

    陈小伍疑惑,像是听不懂这个词:“休妻?”

    熊彼得女士愣了会神。

    “对,休妻对你来说很难吗?这宅子里的人,多是大夏来的奴隶,我给他们做媒娶亲,嫁到东都的权贵家里,生意就是这么做的,没有联姻哪里来的门路?没有子嗣哪里来的家族团结?两个陌生人最牢靠的生意关系,就是婚姻,而子嗣诞生的那一刻,也是交易合同上签名盖章的生效期。”

    陈小伍拍着脑袋,一副头疼的模样。

    “哎哟!哎哟哟哟……哎哟……疼啊……”

    他是装糊涂,是犯了癔症。

    “哎哟……老毛病了,医者不能自医。熊奶奶,我觉得我这偏头痛,是治不好了,我活不长啦,没救了,告辞。”

    说罢小伍扭头往门外走。

    熊彼得女士牵着传声器的细绳,两眼有怒,身后的魂威化身在霎时透体而出。

    陈先生在同一时间唤出性感炸弹。

    神灵的威势与钢拳在病房的湿冷空气中猛烈的对冲,相撞。

    三头六臂的化身披上了七彩斑斓的光,体表好似大理石一样华彩流转,女身人形体态玲珑,没有面孔五官,也没有毛发,像是宝石拼接出来的人形一样。

    性感炸弹的羊蹄轰在这块宝石上留下了一个个爱心形状的蹄髈印记,却无法造成任何伤害。

    熊彼得女士横眉冷眼死死攥住手里的传声骨勺,控制着【彩虹金刚】,控制着她的魔术幻身。

    她呵斥着:“你不肯休妻?就为了一个女人?”

    空气中弥留着残酷的高温,魂威化身在搏杀时迸出的乱流热风往门外喷涌。

    陈小伍如一口寒潭古井。

    “不为女人,也不关休妻什么事。”

    熊彼得女士:“那是为了什么?”

    门槛的老杉木上长出新芽。

    铜镜开始生锈,脸盆的温水中长出绿藻单质,变得一片混沌。

    魂灵的特质在此刻显现出来,陈先生还没搞明白熊彼得女士身上手性分子的能力。

    但毫无疑问,它很危险。

    门梁上的牌匾落下金漆,像是受了岁月的侵害,变得腐坏锈蚀摇摇欲坠。

    小伍说:“为了猪。”

    “猪?”熊彼得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是的,为了一头猪。”陈先生如此说:“前阵子我刚给老婆写了封信,写信的时候,有头猪来打扰我,我很不开心,就和猪搏斗,后来我们平分秋色,谁也斗不过谁。”

    魂灵化身分不出胜负,可两人的眼中已经有了血丝,是精神力过载的征兆。

    熊彼得女士的年时已高,先人一步收回了魔术。

    陈小伍召回性感炸弹时,这火焰的幻身已经遍体鳞伤,身上的火光渐熄,露出薪炭一样的体肤,一道道裂纹像是蜘蛛网一样蔓延开来。

    性感炸弹钻进他的喉鼻五官,霎时他像是连续几天不眠不休,疲累感冲刷着四肢百骸,让他昏昏欲睡。

    “就为了这头猪,我也不能休妻。熊奶奶,你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把这封家信送出去吗?你又知道这头猪有多么难伺候吗?”

    熊彼得女士听得半懂不懂,只觉得这同乡是在指桑骂槐。

    陈小伍信誓旦旦地说。

    “你觉得它只是一头猪,我偏要把它当人看!我如果不把它当人,把它当货物当财产,吃它的肉喝它的血!还有谁来救它呢?我指望你来救它吗?我难道是疯了?会因为一封家信,因为一个妻子?和一头凶残的食人野猪搏斗?”

    阿明站在温室里,蹲在花圃前,看着满园的药材,突然打了个喷嚏。

    熊彼得女士手里的传声器线材越来越紧,快要崩断了。

    小伍的声音传到她耳朵是那么刺耳,那么天真。

    “熊慧文,你还记得你的名字吗?”

    熊彼得:“我当然记得!”

    陈小伍:“我是说真名!你在地球,用的真名!”

    “我……”

    熊彼得女士欲辨已忘言。

    是的,她忘了。

    熊慧文是她在大夏时的名字。

    熊彼得是她在东都用的洋名。

    但她自己叫什么,姓甚名谁,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凯恩!凯恩!”她大声呼喝着教子的名讳:“把他带走!把这个魔鬼赶出去!”

    她不想再听,也不想见到陈玄穹这个人了。

    她的老年痴呆在逐步侵害着大脑,魔术使她颓老的身躯一步步加速走向棺椁,要躺进棺材里才能安眠。

    “凯恩!!!”

    凯恩校官快步走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瓦特幺子提着枪赶来,想要再开杀戒的狠厉模样。

    “妈妈!杀了?还是收下当狗?我听你的意思,是杀了?”

    熊彼得女士听不见幺子的话,她早就聋了。可她看得见枪,也看得见陈小伍脸上的倔强和耿直。

    她开始想,开始盼,开始怀疑神祇。

    为什么要让她一个人,孤独地来到这个世上。

    如果有个同伴和她一样年轻,一样年老该多好。

    至少在做选择题时,她还有个参考答案。

    瓦特的枪口已经按在陈小伍的太阳穴上,而凯恩校官粗壮的臂膀也扣住了瓦特的脖颈。

    熊彼得女士看着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和最出色的教子。

    这个时候,这个母亲心软了。

    熊彼得:“别杀他……”

    瓦特悻悻不满地放下枪。

    熊彼得:“别杀我的孩子。”

    凯恩校官依然在笑,笑容和教母是一个模子,松开了瓦特脆弱的脖子。

    阿明这才从这家人手中要回了朋友,把陈先生拉到身边。

    陈小伍刚回到阿明手里,大脑昏昏沉沉的,头一歪就这么晕厥过去,他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差了,在面对同阶的魔术强敌时,不论是体质耐受力还是大脑精神力,都不够消耗的。

    从偏院赶来的家丁全副武装,手里拿着武器,大多是军营里的制式装备,是军械。

    枪口指着阿明这个东国人,却很少会指向陈小伍,因为陈小伍的五官很像高地人,在他们的意识中,高地人是贵族老爷,不能杀。

    凯恩回头扫了一眼,这些家奴纷纷低下头,两膝一软,跪在泥坪子里。

    瓦特咬牙切齿恶狠狠地盯着凯恩,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兄弟,今天我到家里来,给妈妈添麻烦了,实在是对不起。”凯恩校官皮笑肉不笑地道歉:“改天请你喝酒。”

    瓦特愤愤不平地退到教母身侧,嘟着嘴像受了委屈的小姑娘,和熊彼得把满肚子牢骚都往外吐。

    熊彼得女士撑着身子,躺回床上。

    “回去吧,凯恩,带他回军营。他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我见不得这么娇弱的男人,他怎么有资格活在这个战争年代。”

    凯恩校官听了有所动容,于是问。

    “妈妈想帮他?还是想害他?”

    熊彼得女士轻轻拍着幺子的头,是听不到教子凯恩的话,只说她想说的事情。

    “我还有事要找他,半个月以后,带他来国王码头的港滩,在郁金香号的渡轮酒会,我约了伯明翰公爵和伯明翰的千金,要谈谈北约的事情,把他带过来,让他变得强壮起来,凯恩。”

    “听您号令。妈妈。”凯恩校官提着阿明的后颈军衣,阿明又提着陈小伍的后颈军衣,就这么离开了大宅。

    一路上,阿明看见的还是那帮大夏人。

    这回他看明白了。

    这些东国人对同乡没有任何感情,就和东都的贵族看货物那样,职业也多为地方游商的羽翼顾工,黑帮打手。

    他们表现得冷血而麻木,反倒是对金发的红发的异邦人礼待有加,是经受过训练的优质奴隶。

    凯恩校官在路上还教这些东国人拳樁,矫正他们的拳路和站姿。可这些人学了新的技法,立马学以致用,把同胞打得满地找牙。

    回到军营之后,阿明把陈小伍摇醒了。

    “水……”陈小伍醒来之后,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阿明给陈先生喂了水,两人瘫在一张床上心事重重。

    陈小伍迷迷糊糊的,感觉天旋地转。

    “我刚做了一个梦。”

    阿明的大手拂过陈先生的额头,感觉十分烫手,是高烧不止的症状。

    “你梦见什么了?陈先生?”

    陈小伍:“是个噩梦,我梦见家里来了位贵客,我把猪给杀了,用来宴客。”

    阿明犯着迷糊。

    “这也算噩梦?”

    陈小伍点点头,满头的冷汗,坐了起来,往头上浇着冷水,身体里的幻身躁动不安,仿佛随时会燃烧起来。

    “是的,是非常可怕的噩梦。这头猪的名字叫黒德尔·阿明。”

    ——阿明汗颜。

    凯恩校官刚从校场赶回来,给小伍送来一份高蛋白的牛肉汤。

    小伍二话不说便开始狼吞虎咽。

    他太弱了。

    需要高能量的蛋白质。

    首先就得一口气吃成胖子。

    如果吃不胖,这副虚弱的身体将会变成他最大的敌人,哪怕他想要长肉,也得从体脂开始长。

    要强壮精神,首先得强壮体魄。

    体魄变得野蛮,精神才能拥有文明。

    凯恩校官把配菜放下,正准备离开。

    陈小伍死死抓住了校官的手。

    “凯恩先生。”

    校官眉头一皱,心有芥蒂,毕竟这新兵把教母气得说胡话,病没治好,还添了不少麻烦。

    “伍,还有事吗?我是个医生,时间不多。”

    陈小伍问了个非常滑稽的问题。

    “你相信亚蒙存在吗?”

    凯恩大笑。

    “它当然存在了!不然我信它干什么?”

    说罢,校官大笑出门去。

    陈小伍指着门帘,听着外边喧闹的军号口令,听见营房的奴隶嚎哭。

    “是啊,不然我信它干什么?”

    他和阿明解释着。

    “你看!这只是一场噩梦!”

第五章 裸猿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我们的世界中,自七百万年前至今有十七种主要人族,四十余支亚种人族,多数已经灭绝,人属中留下来唯一一支,就是智人。

    智人祖先包括其同属人族的物种特性有非常明显的殖民倾向,人不同于其他动物,在百年之内可以利用动物皮毛和自然火源跨过三带地区,进行种族大跃迁。

    人的耐力是自然界中罕有的,这托福于褪去大部分毛发的发达汗腺和整套散热系统。

    人对于生态食物链来说是顶级掠食者,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当人属人族作为外来物种入侵,只需要一万年的时间,本地的生物将会灭绝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因为它们的繁殖效率远远赶不上人族的繁殖效率与捕猎效率。

    综上所述。

    就是朱莉大小姐目前在北地尼福尔海姆遇见的主要问题。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领土临近北极,地貌多山,不像列侬国土那样平整,列侬来的耐寒种高粱大麦大豆也难以在这片冻土上生存。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西北土著,皮肤白得像没有血一样,头发的颜色也是白色,而眼睛则常年保持充血的暗红色。

    这种白化病的体征,与尼福尔海姆人祖先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关,我们为了节省字数来表达含义,暂时称他们为“裸猿”。

    在西北寒带地区多山多雪的环境中,裸猿的白化病体征更有利于狩猎和藏匿,由于天生两眼的血红蛋白更加活跃,能免疫雪盲症,他们比其他人种的视力要更好。

    按照幸存者偏差来讲,做不到上边所说的裸猿,基本上都被西北山区残酷的自然环境淘汰了。

    而西北山区的自然物种面对裸猿时,遭遇的是另一场更为残酷的竞争。

    在八百年前,唐宁大帝将裸猿土著赶到尼福尔海姆(阿兹特克语:亡者国都)。

    在那之后的三百年里,山区的牦牛和斑羚羊的栖息地往南移了六百公里,因为不逃跑,就会被吃掉。

    裸猿花了五百年的时间将北地的棕角马变成基础劳动力,并且把剩下四类角马亚种送上餐桌。

    最后的三百年里,他们用飞石索和弓箭,还有爬树的技巧,几乎吃光了北地森林的十六种主要禽鸟,吃掉了三种爬虫蜥蜴,将一类白蚁吃到灭绝。将山区三分之一的森林吃成了戈壁滩。

    他们让陆生的淡水龟重新想起如何下海游泳,让大部分北洋的贝类纷纷找回了滤食本能。让浅海地区的寒带鱼收紧鱼泡气囊,往下再潜二十米。

    朱莉大小姐到达尼福尔海姆的大酋长部落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一个种族。由不同家族分支,分化成三百多个小聚落的联合酋长国。

    与此同时,这位列侬皇帝钦点的尼福尔海姆女皇,面临的问题还有食物和水资源紧缺。

    随行的达奇、小刀、薇薇和萱丫头此刻才明白,当初大少爷为什么会喊他们去图书馆泡着,泡在一堆生产记录和史学资料里。

    这一切,北地土著的生产教育和垦荒工作,陈小伍都给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除了怀有身孕的萱丫头以外,其他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来到北地的两个月里,他们光是做人口统筹工作,调令列侬皇帝的物资配给,指挥五百多个列侬工兵垦荒造路,教土著读书写字就已经占用了所有的时间。

    萱丫头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她的大腿旧伤未愈,大卫先生送给她的那颗子弹让她断了一条大腿动脉,骨头也跟着裂开。身体中的能量大多用来保持体温,还有小部分得送给腹中的胎儿,哪里有多余的营养来修补伤口?

    她能保持健康,不受风邪寒病的侵扰已是万幸。

    在年关的这一天,从西北驻扎地的火车站从来一封书信,也是陈小伍在半个月之前写好的家书。

    它途径四个邮差的手,穿过千山万水,最后送到萱丫头手里。

    萱丫头倚在大帐皮草的脂杉木梁子旁,一手捂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揉着耳畔的发丝,身上盖着粗糙的牛皮毯,毯子上的毛发像是针一样,屋子里还准备了一头割了臭腺的幼年狐狸用来抱着取暖。

    ——这已经是整个联合酋长国最好的待遇了。

    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不用范克里夫取暖?

    因为薇薇意识到,产妇是不能接近范克里夫这种大型犬的——其实放头狐狸在身边效果也差不多,身上都有寄生虫,这算他们的知识盲区。

    “亲爱的萱……”

    萱丫头眯着眼,像是看见了什么人间难见的稀奇事。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朱莉大小姐同在帐篷里,听见老弟这个起手称呼,笑得满地打滚,一点三十岁的自觉都没有。

    邵小萱撇撇嘴,大大方方地接着往下念。

    “亲爱的萱丫头,我到东都已经过去一个月,收到你的回信时,我惊讶又欣喜,几乎要昏死过去。”

    朱莉大小姐倚在弟媳身边,用手肘戳着弟媳的咯吱窝。

    “喔……他知道要当爹了这么开心呀?”

    萱丫头这个时候反而变得娇憨朴实,谁能想到那块冰,居然也有“开心到昏死”的时候?

    ……

    ……

    事实上,陈先生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而昏死的。

    告别熊彼得女士之后,他的周六在餐桌前度过。

    为了征服这具孱弱的身躯,他决定在安息日暴饮暴食。

    他的主要食物是高热量的大豆粥和易吸收的蔗糖浆。搭配一些蔬菜和水果,从第周六的凌晨开始吃,每个小时进食使用四十五分钟,以性感炸弹的体循环新陈代谢加速为消化吸收手段,持续十五分钟。

    一直吃到早上八点时,他昏死过去。

    肝肾中残留的血循环毒素让他痛不欲生,身体像是吹气球一样迅速长肉。骨骼肌跟不上脂肪的激增,血管和心肺系统也支撑不了突如其来的体脂体重。

    ——他就这么把自己吃死了,死亡的过程非常快而迅速,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巴风特的神力又把他唤醒。

    陈先生看着从餐桌前醒来时猛然抬头去看头顶的时钟和镜子里的自己。

    他发现假死的整个只过了几秒,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把握,而镜中自己已经长了满脸横肉,变得肥胖而臃肿,他一颗悬在喉咙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

    ——因为能吃胖是好事。

    他还担心自己吃不胖。

    这副虚弱的身体要是连吃都吃不胖了,连食物都无法改变它,那么它已经无药可医了。

    他的头发驳杂凌乱,因为新陈代谢加速的缘故,已经垂到两肩,他真如芙蓉时报上的照片一样,变成了金发的普拉克肥猪。

    他把伙房的大门紧紧锁上,喊阿明去放哨,紧接着要继续肉体改造。

    ……

    ……

    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东都港和传闻中的一样,有很多同乡,你不必担心我的安危,好好等待孩子落地。他们对黑发人很好,对我也很好。”

    朱莉将信将疑:“真的吗?以前我买来的都是二手家奴,是国都贵人家里筛出来的残次品,也不知道这个老弟嘴里有几句真话……”

    萱丫头只将信件上的话转述出来。

    “希望你能安康,也希望孩子能安康——不,这段要划去。我只希望你能安康,在西北,一个孩子断然是很难出生的,但母亲不能有失。毕竟孩子可以再生,你说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生产,因为它离生命太远,离死亡太近。如果……”

    萱丫头突然停滞了,哽咽了。

    朱莉大小姐抱上弟媳,要来抢信,弟媳不以不挠地攥着这张黄纸,不肯交给姐姐。

    “给我看看!”

    萱丫头:“不!我不!”

    朱莉:“那你接着念呀!”

    萱丫头只好照做。

    “如果你身体抱恙,有旧伤克害,不如回到芙蓉城静养。我会托索尼娅老师来照顾你。我想,你刚在草原上和人斗枪,和狼搏命,又舟车劳顿跑过几百公里,离开我这个丈夫,去了北方,一刻都不得闲,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不如先回列侬住一段时间,毕竟人命关天。”

    朱莉大小姐的神情也变得温柔起来。

    “小萱,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给皇帝写信。”

    “不!我不回去!”萱丫头努着嘴,眼中只有倔强:“我不要回去!按芙蓉城报纸上说的,我怀的是伍德·普拉克的孩子!是个卖国贼的孽种!这个孩子要是出生了,我该怎么和他(她)交代?我又怎么和他(她)讲父亲的事?”

    朱莉劝解道:“伍德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在乎你,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我在乎啊!”萱丫头红了眼眶:“难道我就不能在乎我的宝宝了?我的爹娘不在乎我,我的养父在乎我,可惜他死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主子,有个丈夫能关系我,我感觉到他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可我连他的宝宝都教不好养不好,我得有多惭愧,多难过呀……”

    朱莉还想劝。

    但萱丫头听不进去,没等朱莉大小姐开口,萱丫头就抢走了话语权。

    “你知道伍德是哪种人!他见不得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也见不得蒙昧无知和愚蠢落后,我们的孩子要是天生地养,那也是福报,是天性,如果他(她)生下来,就有人和他(她)讲,伍德·普拉克是个罪犯,是卖国贼。我该怎么和他(她)提起父亲?提起丈夫?难道他(她)就该是个没有爹的野种?他(她)该读哪一国的课本?他(她)又会变成哪种人?”

    朱莉苦口婆心地说:“那是未来的事,小萱,你担心得太多了。”

    “不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你当然不担心!”萱丫头信誓旦旦地捂着肚子,把产前抑郁症表现得淋漓尽致:“要是姐姐你有孕,身上会掉下一个崭新的小生命,到时候你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朱莉索性岔开话题,要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萱丫头照着书信上继续读,一开始只是单纯照本宣科的念。

    “我一开始认为,这场战争只会持续两年,但我到东都时却发现自己的短视和天真。我会一一将原由解释给你听,你听了不要害怕,也不要胡思乱想。

    我到这个半殖民地的从属国来,它的皇帝为了人民远离战火而自愿献身,但这个皇帝连墓碑上的名字都写不全。没几个人记得这个秘密皇帝是谁,这是个可怕的信号。

    ——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健全的皇家御史系统,它的历史是可以随意篡改的。

    ——可怕之处在于现实发生的事情,在人民群众听来,由大字报纸和广播说出去的故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可怕之处在于财富能决定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财富转化为权势,而权势能把普通人送上战场。

    ——最可怕的地方,是根植在森莱斯国民思想中的迷信。

    我和阿明进了军队之后,军营里有斋戒节和酒会,每次斋戒时兵士都得戒除脂肪和油盐,第二天的拉练特训时,他们连枪都握不稳。

    在宗教集会所的酒宴上,阿明先生都会替我挡酒,不是他喜欢喝酒,而是他害怕酒里有毒。他真是个可爱又可敬的人。

    军队对亚蒙神灵都如此尊敬,何况是民众呢?

    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利用这种迷信,用神灵的诏令调动军民左右人心,那么这就是最可怕的战争形态。

    它与利益无关,哪怕战事双方疼了死了都没用,只有那个迷信的根源抹除了,才会停战。

    你可能会问,世上真的有这种狂人存在吗?

    事实上,是有的。

    我来东都见到了一位同乡,在星界的同乡。

    这个同乡待我不薄,是个女人,已经八十六岁了。

    按照千百万年前人属竞争灭宗灭族的做法,我本该是她的竞争对手,因为我俩都不属于这个时代,拥有超前的视角和思维,在你们眼里,是顶级掠食者。

    我应该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我的存在会威胁到她子嗣后代在这片土地上的霸权。

    可是她没有杀我,反倒想要招揽我。

    她是东都乃至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商,把你变成奴隶,变成土匪的元凶。

    我无法答应她的招揽。

    而她,就是一位善用信仰敛财的狂人。

    她把民众当畜牲,把奴隶当工具,把金钱当武器,把权势当衣服。然后用亚蒙神祇给自己裹上了一套华丽的光环。

    如果这样的人多上几个,我假想中的战争将会持续数十年乃至百年。

    教会的棺木加工厂和军火库的子弹流水线是他们的生意。

    港口送来的奴隶和购买血肉的赎罪券是他们的商品。

    一本本亚蒙神恩经书,只要改动几个章节,修改几次文献,变成典故和神话的洗脑,就能成为战争的理由。

    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同乡身上,我认为,同乡都是开化的文明人,至少不会丧失共情的人性,也不会丧失斗争的兽性。

    哪怕是七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祖先,也不会用这种办法,来对待自己的同类。

    它们最多把异族赶尽杀绝,把威胁到生存安全的物种当成食物吃个干净。把同属但不同族的人种脑壳敲开,吮吸脑髓来果腹。

    可是这位同乡,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种族大退化的愚蠢活动当中,用神祇的谎言做幌子,来迫害压榨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同属同种,从中谋取私利。

    她把同胞看作养了肥膘的待宰肉猪,从出生开始就要他们褪去身上的钢毛和獠牙,变成神恩经典里写的温顺家猪!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教材是她写,规矩是她定,马上连亚蒙神国的赎罪券,都会印上她的肖像。

    这关乎人性还是兽性?

    不!这个同乡她说:是神性!

    ——它确实就这么发生了,也印证了我的单纯与天真。

    所以——

    ——别害怕,丫头,我已经将她看清,我会做出取舍。

    我暗下决心,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回到你身边!

    也请你做出取舍,在这个人不如狗的世道,坚强勇敢地活下去。”

    萱丫头念到这一句时已是泣不成声。

    她不知道丈夫的敌人有多强,但是她知道——“在孩子出生之前赶回家”这一句话,做出来该有多难。

    朱莉问:“他还说了什么?”

    “没有了。”萱丫头攥着纸,不肯松手。

    朱莉要来抢信,费了老大的劲,终于把一截纸张从萱丫头手里扣了出来。

    信件的尾巴里写着一行简简单单的话。

    【如果孩子诞下,我还没回来,代表情况有变,请转告薇薇和朱莉姐姐,我已经拼尽全力,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弱,太微小了。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你们,继续往前走,随着历史的潮流往前看,保持身体健康,活到下一个时代。你们一定能看见我说的,那个故乡的雏形。】

    萱丫头立马动身,去翻弄大帐里的杂货,从书桌上找来笔,要写回信。

    她一边写一边念,要把信件内容复读出来,生怕写错一个字。朱莉大小姐帮弟媳研朱砂石,当做墨水用。

    萱丫头一边写一边念。

    “小伍,我在北地安康,朱莉姐姐、薇薇大夫人、达奇先生和小刀后生都很健壮。

    我记得你喜欢抽烟,我托人做了两个玉米烟斗,北地的裸猿不会打孔做模具,我就亲手教他们。姐姐试着抽了几口,说与她的烟斗一样好,我就放心了。

    这是留给你的宝贝,你要亲自来取,我怕邮差弄丢了,毕竟玉米在北地是稀罕物,玉米棒也是喂牛马的好粮食,我是舍不得再给你多做几个烟斗了。

    朱莉要我回列侬生产,我不答应。

    肚子里的孩子,我想让他(她)留在北地,按照你所说的,如果孩子能顺利出生,在这个地方长大,他(她)看见这片荒土从野蛮走向文明,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英雄。

    ——孩子不会恨你,不会怨你。

    不会因为你没在我身边,而责怪你不担责任。

    我要老了累了,孩子看见新房建起来,围在我身边的医生多了,用上煤炭和蒸汽机,我就对孩子说:这一切,都是你爸爸带来的。

    ——我想孩子也会记得你的好。”

    丫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泪水落在纸张上,浸出一团团脏渍。

    “可是我有那么一点奢望,就那么一点念想。

    ——我想让你来当孩子的老师,起初我会爱上你,相信绝非是偶然的,也不会是你说的信息素和荷尔蒙的荡漾。

    你是我生命中见过的,最重要的人。

    你是我能一生学习依靠,而且感到温暖和安心的伴侣。你说这世上没有神祇。

    ——我倒希望有个神祇,因为我可以向它致谢,谢谢它让我遇见了你。”

    萱丫头一个劲地用袖口擦眼泪,把泪水都擦干净了,这才敢唯唯诺诺地继续写信。

    “这里也很好,丈夫。列侬的工兵待我们不薄……”

    写到这,她都不敢去相信这行字的真伪。

    她看向大帐之外,一个个工农子弟年轻军人窝在营帐里玩牌喝酒,只有小刀这个亲卫拿着枪去逼去骂才肯往工地走。

    她接着说,接着写。

    “他们里边有老兵,有新兵,但到了北国都是工人,会主动教蛮子裸猿上岗工作,许多刚从边防撤下来的伤员,刚把伤养好,连父母都见不得一面,就跑来这片荒野了,一句怨言都没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以前有婚约……”

    萱丫头又哭了出来。

    “……姑娘和别人跑了,没有办法,也得跟我们来这里建船坞,打渔,圈牧场。”

    她想到了自己,不敢问,只得旁敲侧击。

    “小伍,有时候我会害怕,怕你不再回来了,毕竟外边的世界那么美,那么多情,你要是有一天不要我了怎么办?你要是有一天跟别人跑了怎么办呢……我只敢想一下,就只想一下……我不敢和你说,今天收到你的信,我想你三五年可能回不来,说出来的承诺也没有几句是真的——

    ——毕竟你和薇薇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对薇薇说过一句真话。”

    她一咬牙,像是无理取闹,把虎口给咬开,咬出血来。

    “如果你骗我,在我们的孩子出生时没有赶回来……”

    她一巴掌拍在信纸上,想把这世上最恶毒的诅咒也加上。

    可是她找不到能用的语言,说不出那种话来。

    她舍不得,她怕幻想成真,祸从口出。

    “如果你回不来!如果你食言!——我就和你老婆过了。”

    她信誓旦旦。

    “我要换回达里欧·达芬奇那张脸!和薇薇大夫人过了!”

    最后只能像是小孩子赌气一样,耍着无赖。

    朱莉听得一知半解半懂不懂的,也不知道弟媳这病还没有没药医。

    这封信送到邮差手上时,躁动不安的狼群刚刚送进铁笼。

    它们是小刀从高原上围猎抓捕的第一批家犬预备役,嗅见信封人血的味道时,纷纷亮起油绿的眼睛。

    范克里夫也钻进了押狼笼,和一群狼生活在一起,试图同化这些祖先,或者被同化。

    再次经过四个邮差的手,还有一条千余公里的铁路,通过半个月的时间,信件送到了陈小伍手中。

    东都港的邮电局门前人来人往。

    不远处横街杂巷里有老幼妇孺承办的手工作坊,大作做的是棉布生意,她们见到凯恩校官就喜欢抱拳大笑,喊上一声师傅。

    又看凯恩校官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半个月之前是个小胖墩,现在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壮。

    他就是陈小伍。

    经过两次安息日的“死亡进食”,又经过十二天的体能训练,小伍的身体素质终于回到了正常人的范畴。

    在普通的日子里,他不敢妄用性感炸弹的代谢加速能力帮助肢体增肌,今天恰好也是周六,他正准备尝试将身体中过剩的脂肪和能量通过代谢传递到四肢百骸中。

    取回家书之后,小伍回到了军营,拖着累赘臃肿的身体来到水井旁。

    阿明玩着枪,蹲在老榆树的圃园台阶边,看着小伍身上的变化。

    这个男人翻开信件,仔仔细细读了一遍。

    紧接着,阿明又见小伍像是读不够,又把信件翻开来回念了一遍。

    阿明看见小伍一拍手,好比中了头等奖的穷困彩民,笑嘻嘻的跺脚捶胸,脱下军服和里衫,露出那身白花花的肥肉来。

    小伍腰上的皮肤有一道道皱褶裂口,带着血痕,是增脂减脂时留下的痕迹。

    不光是腰脊,腋下、手臂和脖颈全是这样的带血伤痕。

    不一会,小伍就喊出了性感炸弹。

    火焰羊头汇聚成型的瞬间,朝小伍赤裸的肉身挥动拳头!

    ——好比铁锤轰击着锻钢。

    小伍和意念中的假想敌做对练。

    自己的魂威,就是最好的木桩。

    心意通透的瞬间,身上的脂肪叫魂威的拳头击打捶炼,好似见了阳光的雪。

    浑身的毛发在瞬间暴增,仿佛春风吹过荒原,像是野草一样长出体表。

    每一次神击圣格的拳路轰在他的身体上,就会留下一个“爱”的印记,留下一颗紫红色的桃心。

    魂威的效用运转之下,此处的皮肤重构,肌理断裂再生,骨骼有破损克害的地方,就让拳头去矫正。

    他在与自己的意念作战。

    体肤汗如雨下,睫毛长得快盖住整个眼睑,凡有拳头的爆鸣,此处便长出高地人种独有的金毛。

    他像是一头来自远古的猿猴,浑身上下完完全全被魂威捶打一遍之后,勉强能从这个毛人的眼神里,能辨认出是人类。

    做完这些,小伍从井口中提来一桶水,把身上的带着尿素恶臭的汗水都浇净,裤子因为大腿肌腱的野蛮生长而裂开,也叫他脱下丢到一边。

    他从阿明身后抽出军刀,开始给自己剃毛,剃刀崩了两三个口子,他就在井石上磨刀,直到把体毛都剃干净了才罢休,连头发都没放过。

    是的,小伍把自己浑身上下的体毛剃了个干干净净。

    阿明尴尬的问:“没这个必要吧?”

    “很有必要!”小伍认真笃定地答:“我可以用染发剂把它给染黑,但它要再往外长,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如直接剃个干净。”

    小伍翻墙出去,跑到军需领来新的衣裤,步子轻捷有力,几个纵跃便翻了回来,浑身上下皮肤中的气血旺盛,再也没有那股病恹恹的样子。

    离近了,阿明这才看清楚陈先生现在的模样。

    ——他还是那么矮,但一点也不小了。

    身高不过一米七多一点,肩膀和大臂像是老虎的背脊,胸膛和腰腹已经盖上了一层血肉铸做的盔甲。

    两条大腿的肌理线条棱角分明,匀称有致,好比青蛙蟾蜍那样,带着点多余的脂肪用作长途奔跑时消耗的水分和能量。

    小伍揨臂挺身,感觉新衣服的尺寸挺合身。

    “怎么样?”他问阿明,迫不及待想从阿明这个健身达人身上找到认同感。

    阿明:“像个人了。”

    小伍摘下军帽,光秃秃的头顶像是一个大灯,把阳光都投进阿明的眼睛里。拳头的筋节粗大,手指握紧时非常殷实,是强而有力的感觉。

    砰——

    出拳时的炸响如子弹出膛。

    阿明的腰腹受了这一击,像是被野马蹬了一脚,当场吐出一口白沫,退了好几步。

    小伍问:“现在呢?”

    阿明一手捂着苍白的脸,一手捂着剧痛的腹。

    “你做个人吧。”

第六章 原爆点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一八八九年的一月三日这一天。

    陈先生的短期目标从“加入森莱斯军统局”变成了“刺杀熊彼得”。

    自附体伍德·普拉克之身,直至今日今时。

    这一路走来,不过百余天的时间。

    要知道,他的心才二十二岁,他扪心自问许多次,怀疑了千万遍,也会犹豫。

    ——我到底能不能走完这条路?

    直到他得知萱丫头怀有身孕的消息时,这个二十二岁的男孩才刚刚开始长大。

    陈小伍说:“长大是一个自私的词。”

    因为它容不下任何变数和商量的余地,它是洪水猛兽,会把天真和幻想都杀死。

    陈小伍说:“长大还是个孤独的词。”

    因为光是从这两个字来看,它甚至没有任何偏旁部首,是一种激发自我内在潜能的残忍过程。是幼虫从茧房剥去肉身,完成变态,变为成虫。

    就在一月三日清晨。

    元旦迎新的节日气氛还未褪去。

    东都港的大街小巷挂满了灯笼和龙纹鱼旗。

    东国的传统佳节在陈小伍眼中看来是如此亲切。

    孩子起早就赶去教会学经,背诵神恩会的课文,接送小娃的大多是老人,因为家中的顶梁柱都变成了游商组织的长工。

    东国人对这种生活习以为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国王码头的长街看去,有四五个孩童结伴上学,这些孩童家里的老人大多已经过身去世,父母又不在身边,只能这样聚团上街。

    孩子们大多穿着旧衣服,有北国的洋装,有列侬的骑马用小背心,腰上别着小皮囊,像是用来装枪的兜兜。

    ——不见一件东国长衫或马褂,连防寒的棉麻衣都没有。

    ——或许有防寒衣物,只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不让他们穿。

    陈小伍仔细去想,却不敢再想了。

    他看着奴隶家的小孩子,想到他们父母在熊彼得女士家中穿戴整齐,作东国打扮的那种端庄。

    ——这些事情,在做无声的控诉。

    除了脸上的黄皮肤,大夏奴隶从出生开始,就接受了西国的教育和价值灌输。

    在东都港奴隶群体的潜意识中已经诞下了思想烙印——

    ——哪怕孩子挨冻挨饿,也得穿着洋装。

    ——哪怕孩子在上学路无人看护上被车马碾死,也要去神恩会上课,做父母的也得在贵人家中按时出工。

    陈小伍想明白了。

    大多穿得体面的港口雇工,都不再是大夏国人,他们已经变成了精神西国人。

    反倒是那些穷困潦倒的,在街头穿着破长衣,给人算命的,卖烟土的,做青楼老鸨的,有一亩三分地能够卖谷卖菜的大夏富农——这些人还留着对故乡的思念,看彩旗灯笼的眼神多了点温柔的意思。

    小伍坐在国王码头的牌楼门梁上,吹着清冷潮湿的咸腥海风,他想了很久很久。

    与他同行的凯恩校官和阿明先生在牌楼下买好早饭,坐在茶摊边,等待郁金香号归港。

    小伍跳下牌楼,坐回同伴身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凯恩校官提起酒会的事情。

    “伍,教母吩咐我做的事情,我都做好了,看看你,你现在健壮得像是一头小牛犊。教母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伍给凯恩老师斟茶,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熊奶奶要我练块长肉,要我健健康康的,是想把我收做奴隶。”

    凯恩摇摇头。

    “NoNoNo,她想收你做教子,这是上天的恩惠。”

    小伍反问:“有区别吗?”

    凯恩指着茶摊老板那头黑发,老板便勾头哈腰带着毛巾跑了过来,不等凯恩吩咐,就开始给金发的贵人擦军靴。

    “这是奴隶。”

    凯恩又揨开手臂,展示着肩头胸口的军功章。

    “这是教子。”

    这头雄狮的脸上带着狡黠和得意。

    “当然有区别!”

    陈小伍怒目圆睁,把军帽给脱了,露出他那颗发亮的光头。

    “凯恩老师!我觉得你就是在放屁!从嘴里说出来的话臭不可闻!”

    凯恩校官猛地一下站起身,把茶摊老板的指甲都踩断了,居高临下用身高优势俯视着小伍。

    “你他妈给我把帽子戴上!”

    陈小伍骂骂咧咧地把帽子戴了回去:“好的!老师!听您命令!”

    凯恩这才把靴子从茶摊老板的肉掌上挪开,用着能杀人的凶狠眼神盯着小伍,指着脚下呼痛求饶的东国人。

    “我问你,我给他下过命令吗?”

    小伍:“没有!”

    茶摊老板跪在地上,一个劲地求饶。

    凯恩又问:“那我还问你,我让他给我擦鞋了?”

    小伍:“没有!”

    茶摊老板听了立马挤出一副笑脸,把鞋油喷壶给取回来,手中捏着毛刷,继续勤勤恳恳地工作。

    凯恩再问:“是我让他变成奴隶的?”

    小伍倒抽一口凉气。

    “不是……”

    凯恩从兜里掏出一枚银币,给茶摊老板当赏钱。

    茶摊老板一个劲地磕头道谢,脸上都是谄谀饰媚的笑,笑得令人遍体生寒,连滚带爬地把昂贵的银钱塞回柜门。

    凯恩咬牙切齿地骂小伍。

    “你居然敢忤逆我?”

    小伍严肃慎重地答道:“我没有这个意思,老师!”

    凯恩的唾沫星子往外飞。

    “我在东都港有三千多个学生!他们有军营里的人,也有平民和奴隶!我让他们念《凯恩圣经》,可他们只认得《亚蒙圣经》。你的心思我会不知道?我早就做过了!可是有用吗?”

    小伍沉默不语。

    阿明攥紧了拳头。

    凯恩好心好意地劝。

    “伍,我不知道教母的心思,如果我知道,也不会只懂拳,只教拳。教母要收你做教子,那是好事。如果你答应了她,我们的关系就不是老师和学徒,会变成生死相依的兄弟。”

    小伍比划着奇妙的手势,像是举起了恩菲尔德步枪。

    “我不想和一头狮子称兄道弟。”

    凯恩立马炸了毛,脖子上冒出青筋。

    小伍补充说明:“所以我喊你作老师!凯恩老师!我尊敬你,钦佩你的品行,你给人治病,教人习武。这都是你的个人意愿,和你的教母无关,也和亚蒙无关。”

    凯恩无可奈何,让这倔强的学生给气笑了。

    “哈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突然话锋一转。

    “——伍!她已经八十六岁了!难道你连一个老人家的心愿都不肯答应吗?她只是想收你做教子啊!”

    “我不能骗一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家!”小伍同样报以怒吼:“凯恩校官!你不能教我这个学生用嘴巴放屁!”

    凯恩想骂,想再去苛求,想完成教母的临终遗愿。

    毕竟那是教母,是凯恩的再造父母。

    从小凯恩便跟随教母读经讲义,从以勒到东国的求学之路,都是教母出的钱,是教母成就了凯恩。

    凯恩:“你……”

    小伍同学举手打断。

    “多说无益,时间不多,该走了。”

    郁金香号驶入海港。

    浮船坞开始工作,为这艘远洋贸易的航船做维修养护。

    凯恩校官像是押犯人一样,押着两位学生登上了郁金香号的甲板。

    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熊彼得家一长一幼两个儿子,推着轮椅,把熊彼得女士送上航船。

    再过十来分钟,从国王码头的长街驶来一辆小汽车——没错,就是烧柴油的汽车。

    从车上走下一对父女,是亚米特兰大使馆的外交官员伯明翰,还有伯明翰公爵的女儿。

    熊彼得女士与小伍再次相会时,表现得十分开心。

    她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但脸上的笑容没了那种凶悍狠厉的劲,好像孩童那样天真单纯。

    她支走了两个血亲子嗣,将宴会的宾客拢做一团,请去郁金香号的宴会厅舱体。

    这艘船,是她远洋贸易的.asxs.,也是她称霸东都的第一笔资本,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阿明、凯恩还有熊彼得家的两个孩子跟着船工水手留在甲板上。

    而熊奶奶则是将助听器交给了小伍,让小伍临时充当翻译,毕竟她的耳朵不好。

    往宴会舱的路上,她给伯明翰公爵和公爵千金做向导,介绍着郁金香号的历史。

    从登船口开始,小伍握着轮椅把手,顺着熊彼得女士的意思,一路往操舵室和船长会议间走。

    熊彼得指着舵盘,兴高采烈地和伯明翰公爵唠着家常。

    “我们以前用舵盘来挂俘虏的人头,舵手和大副会把头盖骨掀开,把敌俘的脑浆喂给鸽子和猫头鹰,我们一直觉得这样做能让鸟儿变得聪明,送信的时候不会出差错。”

    伯明翰公爵自觉地离舵盘远了那么几步,理着漂亮的胡须,嘴角抽搐。

    而伯明翰家的千金小姐是咋舌称奇,对教母的态度恭恭敬敬。

    “教母大人,您以前很喜欢杀俘虏吗?”

    小伍当着复读机,把千金的话说给教母听。

    教母大笑,拍打着轮椅的握把,一个劲地挥手否认。

    “不不不!没有这种事!如果不是喂鸟,我们都懒得杀人。亚蒙送给敌人的命,那也是亚蒙大神亲手送出去的,我们哪里来的资格取走呢?”

    公爵千金恍然大悟。

    “哦!是为了神性。”

    教母看清了公爵千金的嘴唇,也读出了唇语。

    “是的,为了神性。如果送信的鸟儿在暴风雨的天气时回不来,通常我们都把战俘丢到海里喂鱼,从亚蒙借来的血肉,我们一定要还给亚蒙。”

    她指着甲板舱上锅炉房的大烟囱。

    “原来亚米特兰的海军喜欢把海盗扔进锅炉里,当廉价的燃料,我们不这么做,因为太残忍了。”

    公爵千金微笑着,挽起耳畔的红发,向教母作揖,向陈先生抛媚眼——毕竟能给教母推轮椅的人,都不会太简单。

    一路走到舰桥和排水舱口盖,走进船楼,走到海员休息室。

    休息室里设有吧台和健身房,配了飞镖木靶和赌桌转盘,还有一些配种哑铃器械。

    教母呢喃着:“这里本来是我的画廊,用来给我写生的。”

    伯明翰公爵问:“教母还喜欢画画?”

    公爵千金跟着问:“您真是个博学多才的人。”

    教母解释道:“我去各国各地找货品,搜集奇珍异宝送回东都,会遇见土著,和土著交火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会浪费子弹药品和粮食。我站在甲板上,有时爬上桅杆,那个时候郁金香号还是帆船,我用望远镜把土著身上的衣着和饰品都画下来,希望有一天,能得到这些宝贝。”

    公爵千金的绿色眼瞳中透着温柔和向往,她看向娱乐室墙上悬挂的海员服,藏青色衣料配上花哨的大帽子,花穗和领章还有那金边刺绣都十分漂亮,正是熊彼得女士当船长时穿的那身衣服。

    公爵千金说:“真是浪漫,我也想变成海盗……”

    教母抬头问小伍:“这花痴婆娘在说什么?我觉得她是看上我的衣服了!这衣服能卖好几百银币呢!陈玄穹你给我看紧她!别让她毛手毛脚的!”

    小伍小声哔哔:“她馋你这辈子的经历,她喜欢你的人生。”

    教母皱眉:“天杀的,我就知道这些亚米特兰人没一个聪明的,都是只会幻想的猪猡。”

    同乡私下议论纷纷。

    伯明翰家的大千金则对着娱乐室,幻想着画廊以前的景象。

    这位千金小姐迫不及待地问,指着杉木墙上的驯鹿头标本。

    “教母大人!以前这里是什么?”

    教母说:“一个大木桶,用来装配硝石,给子弹做火药的,早上会有巡检员来检查,在海上我们每个月都得换一个巡检员,因为他们得熬夜,熬夜就要抽烟,通常在硝化品旁抽烟的人,一般活不过一个月。”

    大千金额头上冒着冷汗,又指向酒吧吧台的玻璃柜。

    “这里呢?这儿以前是什么样的?”

    教母接着说:“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植物,方便我用来取材写生,我当初想搞个展台,但后来放弃了,你也知道,女人的房间在男人想象中非常整洁,可是真正的情况就是,我通常能在几盆花朵中找到某个土著俘虏的手指头,或者一两颗烂牙,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或许亚蒙知道。”

    大千金的面色变得尴尬。

    不过她的热情难消。

    “那这里呢?这儿!”

    她指着一篮子鲑鱼。

    教母说:“那就是一篮子鲑鱼。”

    大千金又问:“只是一盆鱼?”

    教母:“是的,我的画室里不能有鱼吗?”

    大千金小声呢喃:“您的画室里还有火药原料呢……”

    教母皱着眉,也不知道这些米特兰小年轻现在的风尚,接受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

    “它就是一盆鱼,我喜欢挑年轻力壮长得好看的船员来画室运动,具体什么运动不能说,因为说出来伤风败俗,鲑鱼的鱼泡鱼囊能拿来避孕……”

    伯明翰公爵喜欢生鱼,刚从兜里掏出一盒柠檬片,搭着鱼肉送到嘴里,突然就不香了。

    教母捂着脸,给了自己这张老脸一巴掌。

    “这是郁金香号上的传统……在娱乐室放一桶鱼。”

    公爵千金跳过了这个话题,来到宴客厅的大门前,大门旁边有个隔间。

    这个好奇宝宝又问熊彼得女士。

    “这里呢?这里以前用来干什么的?”

    教母说:“放橘子。”

    公爵千金:“为什么要放橘子呀?”

    教母解释道:“宴客厅以前也用来开家族会议,我们一般是先开会,后吃饭,出门的时候能顺手带上橘子垫肚,方便消化,身体健康。”

    公爵千金就抓着这个不放了,故作惊讶,狗屁不通的马匹就这么说出口了。

    “怎么能用橘子呢?教母是那么尊贵的人,应该放肉干!再怎么说,也得吃肉吧?”

    “天哪……”教母目瞪口呆,攥着陈玄穹的手:“她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陈小伍小声答道:“她是天使。”

    教母疑惑:“天使?”

    陈小伍点头:“是的,不用呼吸,长着隐形的翅膀。”

    教母点头:“你说得真他妈有道理。”

    然后,熊彼得女士将两位客人请到宴客厅的桌椅前。

    她在陈小伍的搀扶下坐到主人家的位置上,对陈小伍没有任何防范之心。

    她对两位贵客说。

    “来谈正事吧,伯明翰大公爵。”

    陈小伍坐在熊奶奶身边,心中忐忑不安,心脏要跳出嗓子眼,内心想象着,臆测着杀死熊彼得的方式方法。

    这个老人身上手性分子的味道很淡,但魂威的特质和力量都非常强大。

    伯明翰公爵的开场白非常简单。

    “教母大人,您也知道现在的时局。”

    教母摇摇头。

    “不,我不知道,你要给我详细说明。”

    伯明翰公爵解释道。

    “一切都因为一个叫伍德·普拉克的高地杂种,他让列侬退出了北约,让我丢了财政部的乌纱帽,跑来东都当外交官。”

    教母嘲讽道:“你可以从亚蒙开天辟地创造世界开始讲,前提是我能活到你把这件事说完。”

    伯明翰公爵气势上就输了三分,只得把利害关系和谈判的主要目标给说明白了。

    “好吧!亚米特兰会在一月下旬出兵,军队沿途需要物资支持,修造一条补给线是重中之重,希望森莱斯能够配合。”

    教母问:“配合到什么地步?”

    伯明翰公爵说:“在军队到达之前,路已经造好了,粮食也准备好了,要有酒,要有给烈士备用的花圈,要让他们有一去不回的勇气,还要有特约茶室,要招军妓给军人俱乐部解闷。要有枪和弹,最少得五千条枪,三万发子弹。”

    教母招呼海员,给两位客人上菜。

    “你要路?”

    伯明翰公爵点头。

    “还要粮食?”

    伯明翰公爵小鸡啄米式点头。

    “要酒?是列侬的白葡萄酒还是森莱斯的大麦酒?”

    伯明翰公爵伸出两根手指头。

    “最好都有。”

    教母接着问:“要女人?还要枪弹?女人是奴隶还是公民?”

    伯明翰公爵将V字手攥成拳头。

    “全都要。”

    教母点点头。

    “我明白了。”

    伯明翰公爵急不可耐:“能做到吗?”

    教母把餐盘的盖子揭开,露出里边的马来短剑。

    “你把耳朵割下来,留在我的画廊里。我们再来谈谈女人的事情。”

    伯明翰公爵傻了眼,一时没听懂教母的话,连忙解释道。

    “我没有冒犯教母您的意思!”

    熊彼得女士敲着桌。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搞得我好乱啊!从你嘴里蹦出来的东西,换不到你的一只耳朵?”

    伯明翰公爵红了眼。

    “这不是一回事!我的耳朵是无价之宝!”

    熊彼得女士大声呵斥:“我的女人也是无价之宝!它不能换吗?!你的要求我都听到了!我的要求你做不到?!”

    这场谈判,原本是北约与森莱斯外交辞令上的口头交接,对北伐战事本身再次确认共识。

    但现在看来,熊彼得女士单方面拒绝了亚米特兰的任何条件。

    伯明翰公爵连忙把交易筹码摆上桌,把事情都摊明白了。

    “教母大人,作为交换条件,亚米特兰会继续支持你在以勒城国的亚蒙神恩教宗的绝对地位。”

    熊彼得:“那是我自己挣来的东西。”

    伯明翰公爵又说:“我们会把森莱斯的军火交易税下调,会为奴隶交易的安防工作增员征兵。”

    熊彼得:“别他妈把你的脏手伸到我的口袋里!也别想往我的港口送军队!”

    伯明翰公爵最后说:“我们还会给你一笔钱,大约四十万个银币,用来购买森莱斯为北伐做的战争设施,包括之前提到的……”

    熊彼得:“把你一文不值的银钱收回去,我要实实在在的东西。”

    伯明翰不耐烦了。

    “你难道想背叛北约?”

    熊彼得拔出刀子,插在饭桌上:“你现在提出的条件,是要我背叛森莱斯呀!你要我在森莱斯往月牙关的路上给你准备军费物资,让我的雇工和森莱斯的民众参战。就为了你的银子?我拿银子回家干什么?拿它垒房子?拿它造棺材?打起仗来,它能买到什么东西?谁知道亚米特兰会不会坐地起价!谁又知道你们这帮白眼狼,会不会趁着战火再把这笔钱抢回去?”

    伯明翰摊手,用手绢擦着冷汗。

    “您要什么呢?教母?”

    熊彼得女士说:“我就要你的耳朵。”

    谈判破裂了。

    原因只在一只耳朵里。

    陈小伍听明白了——熊彼得女士压根就没打算和亚米特兰合作。

    小伍在一旁帮腔作势煽风点火。

    “她只是想要您的耳朵呀!伯明翰大公爵,难道您的耳朵,能比得上亚米特兰和森莱斯两国之间的深厚友谊吗?”

    伯明翰没说话,他感到压力倍增。

    坐在他面前的,是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他只是个小小的外交官,哪儿有什么话语权呢?

    熊彼得女士想做军火生意,当骑墙派,想看热闹不嫌事大。符合每个穿越者的逐利心理,再正常不过。

    伯明翰公爵为了达成目的,开始不择手段。

    “教母,不为你自己想,你也得为儿女想。你今年八十六岁了,我们都听过您的故事,您赚那么多钱……能花光吗?”

    熊彼得为伯明翰鼓掌。

    “你终于说到了点子上!”

    这老奶奶的眼神突变,像是看待货品,看向陈小伍和伯明翰的大千金。

    “你的女儿很蠢。”

    伯明翰不敢还嘴。

    “是的,您说得没错。”

    熊奶奶打蛇随棍上:“我这个教子很聪明,我很信任他。”

    伯明翰借驴下坡。

    “和我的女儿天生一对。一个主外,一个主内。”

    熊奶奶又说:“他俩要是完婚,婚礼得在我家里举行,我来当证婚人,这样南方人就能团结起来。他俩的孩子就是友谊的证明。”

    伯明翰恍然大悟。

    “一个亚米特兰人,嫁到您家里,给您的教子做妻,这是再好不过。”

    熊奶奶从桌上拔刀,让海员送回武械库。

    “你这个笨女儿不适合当海员,别让她碰洋运贸易的生意,最多只能玩玩银钱,穿着漂亮裙子去参加茶会。”

    伯明翰公爵点头赞同。

    熊奶奶又说:“而我这个教子有雄心壮志,娶了你家的笨女儿是委屈他了,这笔生意我来做,我是血亏,所以你得加钱!”

    伯明翰公爵直言不讳:“多少钱?”

    熊奶奶揭开另一个餐盖,里边是一本账。

    账单上记着物资需求。

    以百吨计的荔枝木、弹簧钢成材、铸模铜管、枪械的击锤模具和车床,还有五十辆汽车,以及汽车发动机和对应的设计图。

    这一长串物资账单让伯明翰公爵看得头皮发麻,指着陈小伍。

    “就这个人?他值这么多钱?”

    熊奶奶矫正了对方的说法。

    “不是钱的问题,你把东西送来,我写聘书,定日子,你早一天送,我早日完婚。”

    陈小伍小声哔哔。

    “我不会答应的。”

    熊奶奶眼神凛然,用手指在陈玄穹手心写道。

    “我不需要你答应什么。”

    合同的订立,画押过程非常简单。

    简单得不像是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协定,反倒像是军火公司和恐怖分子做交易。

    小伍甚至没能和他“命中钦定”的新娘多说上一句话。

    伯明翰公爵拉着女儿忿忿不平地跑出船舱,先人一步离开了国王码头。

    宴客厅里,只剩下熊彼得和陈小伍。

    熊彼得打量着陈小伍的身子,用老花眼去瞄小伍身上的腱子肉,贪婪又欣喜地扫过一条条肌理和健康强壮的腰膀。

    她说:“你长大了。”

    小伍不知道该怎么答。

    他对同乡的所作所为恨之入骨,却在另一个方面,有奇妙的认同感。

    毕竟在陌生的世界里,同乡是最能理解他的人。

    他说:“你变老了。”

    是的,熊奶奶又老了不少。

    她的脸上多了几道沟壑,头发已经开始发灰枯萎,身上的皮肉松弛下来,从两条手臂能看到骨质增生延展出来的骨刺,一颗颗小肉瘤爬上脖颈的淋巴位置。

    熊奶奶说:“你想杀我,对吗?”

    陈小伍抿着嘴。

    “你怎么知道?”

    熊奶奶解释道:“你不肯答应我,又不愿意离开这儿,将心比心地想一下,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我就觉得,你是想杀死我,还想把我创造的,都毁灭掉。”

    被点破了心思,陈小伍变得坐立不安。

    熊奶奶反而坦坦荡荡,言辞与初见时保持一致。

    “你想把我的儿子们送进牢房,那得看你的本事。我给他们钱,给他们特权,我也能预见到他们变成恶棍,变成杀人犯的一天。种下什么种子,就能收获什么结果。我差使奴隶给他们当垫脚石,他们享受着这种优待,自然不会把奴隶当做人看。”

    陈小伍捂着心口:“谢谢。”

    这个老人活不长了,想把后事都说清楚。

    熊奶奶又说:“我很好奇,陈玄穹,如果你有儿女,你会怎么教育他们。我只想把最好的留给他们,哪怕这笔钱,这份利是用人血堆出来的,我也想这么做,这是我的天性。我斗不过基因里的自私。如果人不逐利?又怎么活到今天?”

    陈小伍想了想,他开口说。

    “我可能会把财产捐出去。”

    熊奶奶骂道:“你老婆就不会和你拼命?”

    陈小伍:“她会。”

    熊奶奶笑了:“哈哈哈哈哈!我就说!你是个怕老婆的人!他们还不信!”

    陈小伍:“他们是谁?”

    熊奶奶解释道:“我的孩子们,半个月之前,我啃不动你这块硬骨头,于是想,为什么你不肯答应我,不肯休妻,我说你怕老婆,我的孩子都不信。他们说你很特殊,不像是为了女人婆婆妈妈的男人。”

    陈小伍:“那就算我怕老婆吧。”

    熊奶奶也没往心里去,她从不把别人的话当真,更何况是敌人的话。

    “你真把财产捐出去了,你的老婆不答应,你的儿女怨你自私自利,一点都不为他们着想,你自己呢?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要是儿女饿死累死,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你的痕迹了,陈玄穹,按照自然选择,你的基因是被社会淘汰的劣等基因。”

    陈小伍长吁出一口气。

    “你觉得它是财富?是权势?是留给儿女的优质资本?”

    熊彼得点头。

    “我这辈子都绕着它打转,绞尽脑汁坏事做尽也要牢牢掌握在手里,它难道不是吗?”

    陈小伍低下头,亲吻着熊奶奶的额头。

    “如果我有儿女,除了我的故事以外,我不想留给他们任何财产或特权。

    在人生这场时间有限的冒险里。我的孩子不会变成碌碌无为的多数人,也不会变成发号施令的少数人。不会甘于无能,也不会麻木不仁。

    这个孩子能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走向,自己去写自己的故事。

    不是为了我这个父亲,也不为我的愿望和家族宿命。更不为我的财富和权势。

    是为了他自己活着。”

    熊彼得若有所思。

    抬头仰望时,她的眼中看见亚蒙神灵的幻身。

    “你……”

    陈小伍确实长大了。

    “我的孩子只会欠我一笔债。一笔血肉债务。”

    熊彼得觉得荒谬:“你真的把自己当做神了?”

    此话一出,她自己都有点脸红。

    因为她就是西大陆最讲究迷信的神棍。

    陈小伍将轮椅推向门外,一路送熊奶奶出去。

    “到我老了,死了,如果孩子愿意把我埋进土里,合上棺材,让我还上父辈的血肉债务。这笔账就算两清。”

    到了船楼,经过娱乐室,最后到甲板。

    小伍将熊奶奶送回两个儿子手上,两个儿子神色紧张,对小伍有防范之心。

    原因很简单,熊彼得对待陈小伍实在是太亲近,亲近到这两个儿子心生嫉妒。

    凯恩校官年轻时之所以跑去以勒城国当僧侣神甫,也是为了避嫌。

    毕竟教子不是熊彼得亲生的,但在亲子眼中,这些野种很容易就会变成潜在的财产竞争对手。

    直到两位亲子推着熊彼得下船。

    阿明凑到小伍身边,问起刺杀的事。

    “为什么你没动手杀她?”

    小伍坦言:“还不到时候。”

    阿明:“那得等多久?”

    小伍:“她给我安排了一场婚礼,我的直觉告诉我,就是这个时候。”

    “你的直觉准吗?”阿明担忧,“不都说女人的直觉才准?你是女人?”

    小伍:“它准,上一次它发挥作用时,救了你一命。”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阿明迷糊了。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心灰意冷有心寻死,于是让你上了马车。”小伍解释道:“结果它很准。如果我没让你上马车,把你当做流浪汉赶开,你会病死在椿风镇。”

    阿明咋舌称奇:“这样呀……那你说,这个奴隶贩子会怎么死?你给我用直觉测一测?”

    小伍指着远处,指向熊彼得家两个儿子,又指向国王码头长街的尽头,那一辆大使馆的柴油汽车,它停在路口,不愿离开。

    “我这个没名分的教子,亚米特兰的外交官是绝对看不上的。

    伯明翰公爵作为一个贵族。会绕开我。绕开熊奶奶,在熊奶奶的财产继承权上做手脚。在这桩婚事上做文章。

    这件事决然不是伯明翰公爵自己想到的,他和他的女儿一样蠢,反而是熊奶奶用联姻的说法,提醒了伯明翰公爵。用联姻的饵,钓起伯明翰公爵这条鱼。”

    阿明听得半懂不懂的。

    小伍却想通了。

    “熊奶奶要伯明翰公爵的一只耳朵,为什么只是一只耳朵呢?还用外交协定的优厚条件,换他一只耳朵?

    这只耳朵是用来听亚米特兰下令的!只能是这样,这样的话,伯明翰公爵作为亚米特兰的发声筒和传声器,他大可以和熊奶奶里外串通欺上瞒下,私吞军费以权谋私,作为亚米特兰和森莱斯的洋运产业实际所有人,他们能瞒着北约和森莱斯的议会,继续在东都港作威作福。

    伯明翰公爵肯定也听懂了,不然不会表现得这么慌张。

    后来提到联姻的事情,两人才把话说开,把条件都开出来。

    这件事本来与我无关,哪怕熊奶奶在街上找个乞丐来都能代替我,只是现在,我被这个同乡硬生生牵扯进来了。”

    小伍下了最后的推断。

    “熊奶奶要在这场婚礼上把产业都分明白,把儿子们的从属和性格都看清,如果有人和伯明翰公爵私下勾结,临时改换婚礼人选,她就能把不肖子孙都找出来。她的时间不多了,得速战速决,在她的儿子里肯定也有主战派和避战派,这关乎东都港的未来。她不是在拉拢我,而是用婚约强行把我绑了进来,要我这个同乡为她出一份力。”

    阿明担忧道:“你会去吗?”

    “我得去。为了凯恩老师我也得去。”小伍解释道:“熊彼得家的钱和权太多了,多到我无法拒绝,我不能坐视不管。”

    这句话听上去像在开玩笑。

    事实上,决定战争形态,决定第一枪在哪里打响的主要因素,就是熊彼得家的这笔钱。

    只有财富和权势,能成为战争的原爆点。

    就和小伍说的那样,家族哗变争权夺势的残酷竞争,很可能会变成黑帮火并。

    ——凯恩老师的生命岌岌可危。

    ——为了凯恩的授业之恩,为了《凯恩圣经》。

    他得赴宴。

第柒章 负重一吨慢慢长大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熊彼得家中,保留着诸多的封建习俗。

    关于婚礼嫁娶,又有一套繁杂的程序要走,在这套程序上,熊彼得女士又加上了一条特例。

    ——这条特例叫做船坞婚礼。

    顾名思义,船坞婚礼的意思,就是在船上结婚,在船上生子。

    熊彼得的六个孩子里,其中四位已经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按照家法来说,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在结婚时熊彼得女士就已经把子嗣下半辈子的产业营生都安排好了。

    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

    在过去,熊彼得可以通过私密的婚礼仪式,让每个亲子都获得一部分家产,没结婚的人能把兄弟们的财产所得看得清清楚楚,心中自然不会有嫉妒之心,也不会患得患失患不均。

    而且这种立业婚礼在提醒儿子,该成家娶亲了,只要娶亲,就能拿到熊彼得妈妈的遗产——这种婚姻形式,进而刺激了家族的繁殖欲。

    已经结婚成家的儿子不允许参加婚礼,与宗家的礼祭行为再无关系——这也是一种动态平衡,毕竟熊彼得家的财产实在太多太多,儿子的成家之礼又分先后,如果先来者看见后来人拿了更多的钱和权,自然会心生不满。

    这种做法很像是古代皇帝的分封土地设立藩王。留到最后的,就是储君。

    这两位“储君”,就是培根和瓦特。

    一位长子,一位幺子。

    长子抓住了熊奶奶的产业命脉,西国的奴隶生意大多是他在打理,是个优秀的生意人。

    幺子则抓住了熊奶奶病床旁的药瓶,为了母亲的身体健康,他甘愿当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犯,是个优秀的孝子。

    在熊奶奶眼中,这两个孩子都像是负重一吨慢慢长大,权势和财产把他们压得不成人形。

    抛开这些老虎哭丧鳄鱼流泪的家里长短,我们来谈谈船坞婚礼的另外几个好处。

    在船上,一切都是熊奶奶说了算,对娶亲双方来说,熊奶奶决定了男女双方家族亲友的生杀大权。

    在船上,通常都会有钱权交易,货品能提前部署在郁金香号的货仓里,包括地下产业的营生,可以安全私密的进行。

    在船上,熊奶奶会让郁金香号绕过北方的白鸥峡湾,往东方开一段水路,然后在峡湾的尽头,临近北极的地方调头回港。

    这是她的执念,她的传统。

    没有经历过大海锤炼的孩子,入不了她的法眼。

    如果她的子嗣会晕船,她的媳妇儿受不了远航,那么代表这个子嗣还无法承受产业的重量,媳妇儿也不是什么好人选。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向伯明翰公爵的大千金恶语相向的原因。

    【她还是别碰奴隶生意了,她不够格。】

    在一月十日这一天。

    伯明翰公爵带着千金再次来到郁金香号上。

    小伍和阿明由凯恩校官带领,一同登船。

    熊彼得奶奶带着长子培根,幺子瓦特,还有一百五十多位船工海员纤夫伙夫,将郁金香号开向白鸥峡湾。

    时间是早晨九点。

    地点是甲板舱,第二船舷到第三船舷的大梁骨。

    小伍就坐在梁骨上,看着来往忙碌的船工,看着船楼锅炉房的大烟囱往外冒着滚滚浓烟。

    听见水下旋桨搅动暗流的轰鸣声。

    在婚礼的.asxs.,熊奶奶推着轮椅,来到寒风凛冽的外部甲板,带着家人来到陈小伍面前。

    她喊着陈小伍的真名。

    “陈玄穹,我把人都带来了,你们重新认识一下。”

    长子培根已经从母亲口中听过陈小伍的来历,态度变得恭敬。

    “陈先生,新婚快乐。”

    幺子瓦特也明白,站在眼前的小个子男人,是和他母亲平等平阶的存在,是母亲口中的“顶级掠食者”,气焰也不如一开始那样嚣张。

    “陈先生……之前多有冒犯,还请您谅解……”

    小伍抬手打断。

    “你这人模狗样的德行让我有点过敏。还是换回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比较习惯。”

    瓦特听了反倒开始大笑。

    “哈哈哈哈哈!妈妈!他真有趣!”

    熊奶奶认真地给儿子们解释着。

    “他本来就有趣,只是你们的眼睛发现不了他的有趣之处。”

    小伍再去仔细打量熊彼得家两个儿子的衣装,都是穿着一水一色的长衫,内衬有蜈蚣扣做的马褂,裤子是丝绸质地,配了皂色大靴。

    许是受不了寒风,熊奶奶开始咳嗽。

    瓦特立马将长衫脱了下来,盖在母亲身上。

    熊彼得女士反倒没怎么在意,她来找陈小伍,是为了另一件事。

    “陈玄穹,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的儿子们也经常问我,但我答不上来,我觉得你能回答。”

    瓦特和培根都跟着点头,眼中带着希冀。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这个问题,叫做未来。”

    陈小伍听见“未来”这个词时,眼神变了又变。

    熊彼得女士来到陈小伍身边,将问题拓宽了说。

    “他们俩,是我最亲的两个孩儿,一个能干,一个听话。他们都问过我,未来是什么样子的。科学发展的如此快,几十年前连汽动油动的轮船都没有,现在米特兰连飞机都造出来了,未来又是什么样的呢?未来还会有奴隶吗?”

    培根作为产业骨干,立马接走话茬。

    “陈先生,我关心的是,未来我还能拥有这样的地位和财富吗?您也知道,现在妈妈的钱财和权势都是从大夏国的奴隶身上剥来的,如果没了奴隶,我们从哪儿去找钱?”

    瓦特也跟着附和:“对呀!陈先生,要是妈妈不在了,多少人盯着我们家这块肥肉。他们骂我们家是野蛮人,用道德当做武器来攻击我们,我晓得,只是他们吃不到这块肉而已!都是衣冠禽兽!”

    陈小伍看了看熊彼得女士,想从对方的眼睛里窥出点端倪。

    毕竟这个答案,熊彼得女士肯定清楚,甚至比他陈小伍还要清楚。

    ——可是她为什么不肯告诉儿子们呢?

    再过十来年,西国的奴隶会消失,奴隶主也会消失。

    “你们开始用大机器生产了吗?”陈小伍问起工业化的事情。

    培根说:“有一些香料工厂已经开始做流水线了,毕竟奴隶需要休息,传送带和筛料机是不用休息的。”

    陈小伍又问:“看管机器的人是奴隶吗?”

    “怎么可能用奴隶。”培根撇撇嘴:“得请专业的工人,就算是奴隶,也得教他读书写字,给他买商业保险,不然机器坏了谁来赔?他要死了,也是公司的损失。”

    陈小伍耸肩,故作无辜无知无助无奈。

    “你们不都有答案了吗?!”

    产业的更新换代,生产力的革命会让奴隶变成工人。

    工人需要技术,就得有工会。

    工人也是公司的财产,必然会有保险。

    工人需要权益,变成有文化的团体,那么就会有工人代表,还有工人政党。

    奴隶比不上工人的生产效率,那么资本为了逐利,也会主动把奴隶变成工人,变成公民。

    “妈妈说的事情太遥远……我不敢相信。”培根的语气颤抖:“毕竟她年事已高,会有幻想……而且是这种幻想。”

    熊彼得女士一言不发。

    陈小伍挽起袖子,把一条条假设说明都给这两个儿子理清楚了,用工厂的生产方式来比较奴隶与工人的核算成本和实际利润。

    这么一通算下来。

    培根这个长子是明白了。

    瓦特这个幺子还不明白。

    瓦特只心心念念着,以后如果没有奴隶了,谁来给他擦鞋子?谁会在他上马车时,给他当脚垫,又有谁来填充他的私人妓院?

    幺子心有不甘,眼睁睁看着往日的美好生活即将变成浮华的泡影。他一个资产阶级的富二代,怎么能和一群奴隶一起共用森莱斯公民的身份呢?

    ——这可能吗?

    瓦特指着陈小伍的鼻子,和熊彼得女士争辩:“妈妈!这个杂种一定是在撒谎!”

    熊彼得女士语气冰冷,“接受不了现实的废物,你再骂?再骂我把你扔进海里喂鱼。”

    此话一出,瓦特小子冷静下来。

    因为他的母亲,从来不止是嘴上说说。

    在船上,大海盗熊彼得向来说到做到。

    “等一下……”瓦特想到了绝妙的点子,他这个小天才终于搞懂了状况:“钱不是我们家的吗?钱不是能买到人命吗?钱财不就是权势吗?难道我还不能花钱享受特权了?”

    陈小伍鼓掌:“小少爷说的没错,大把大把的人会为了钱给您服务。”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奴隶工人的!不还是一样吗?”瓦特恍然大悟:“我有了钱,这些人到头来只不过是换了个头衔,还是得为我家干活!”

    培根这个长子突然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毕竟他年长,是熊彼得家最成熟睿智的那个人,也正值当打之年,马上就明白了陈先生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不,弟弟。”

    瓦特红着眼,看向唯一的财产竞争对手。

    “怎么了?哥哥?!”

    培根解释道:“不管奴隶还是工人,都不是为了我们家服务,是为了我们的钱服务。我们也是这样,已经变成了高级奴隶。”

    瓦特骂道:“你在放什么屁?!”

    培根进而解释道:“陈先生从来没讲过我们家的事情,他只是单纯在将生产模式,在讲东都港的事。”

    “东都港的事!不就是我们的家事?”瓦特反问:“难道还有人能比我们家有钱?”

    培根低下头,仔细盯着陈小伍的眼睛,身与心都开始发憷发抖。

    这个男人冷漠的像是死神。

    从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情感。

    没有同情,没有鄙夷,没有恨,没有爱。

    更谈不上好恶。

    只是单纯地,在描述一件事。

    “弟弟,陈先生的意思你听不懂,你不像我经常往外跑。”培根苦口婆心,给老弟举着活生生的例子。“我为了产业内的财富分配忙里忙外,奴隶会尊重我,但工人不会,在工人眼里,我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负责给他们发薪,这是我工作范畴内的要务,是一种责任,但他们也不会感恩戴德,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我们的特权在工人阶级面前已经荡然无存,他们敬仰的是金钱,不是我们,而我们为了钱,还得反过来求他们平安健康。”

    瓦特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又怎么能理解哥哥的话呢?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培根接着说:“是钱和权势,让我们反过来向他们低头。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钱本身,而不是人种和肤色,也不是什么公司。如果我们变成劳奴能赚更多的钱,那么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我的公司也会驱使我去做。”

    瓦特不相信:“你和我?变成奴隶?这可能吗?”

    培根冷静地答道:“如果我和你变成奴隶,每个月能赚几十万个银币!你会干吗?我肯定会去干!毫不犹豫地去干!问题不在这里!弟弟!问题只是钱多钱少而已!它和尊严没有任何关系。同样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资本,为了让钱变得更多而已!我们一点都不重要!”

    瓦特大声呵斥:“难道你连亚蒙都不信了!”

    培根跟着大声厉喝:“你还有现在的荣华富贵!全仰仗妈妈带来的亚蒙!”

    终于,这家人似乎意识到了问题出在哪里。

    这台冷酷无情的敛财机器运转起来,已经不是熊彼得一家人能说了算的。

    它能随意地变幻形态,改变产业模式,跟随生产力的进步迅速变幻劳动力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工人和雇主尊贵与否的,是市场的供应和需求,而不是他们本身。

    人与人之间再也没有什么情感可言,一切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这两个孩子各自背负着权势和财产慢慢长大。

    如今在熊彼得女士眼中,他们没有任何幸福,也没有任何自由。已经被绑上了金钱的绳索,变成了另一种奴隶。

    生下来接受的优待,行使的特权,承担的责任都会变成这笔血肉产业里的齿轮,放在以往,它很重要,但在工业化之后,这颗核心齿轮已经不重要了。

    熊彼得女士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但她和陈小伍一样倔强。

    又说哪个星界来客不是自命不凡?又不是龙傲天的性格呢?

    ——如果她自认所作所为是错的?她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事到如今,她再无回头路。

    只想用血脉的关系,让儿子接走她毕生经营的事业,让陈小伍继续带着儿子走下去。

    只是在此之前,她得选出合适的继承人。

    熊奶奶喊:“凯恩!把人带上来。”

    ——挑选继承人的方式也很附和海盗的作风。

    凯恩校官将三个大夏国的货品带了上来。

    一男一女,一个小孩。

    两位父母,一个女儿。

    他们就是陈小伍刚到军营时,治好的三位大夏国人。

    在陈小伍眼里,这三位是活生生的人。

    在熊彼得眼中,他们的价值已经圈定,大约值五十个银币,这些钱在森莱斯能买到十来张化纤渔网,换成工资,够一个普通家庭几个月的开销。

    这么一看,是不是对东都港的繁荣有了初步的了解?

    毕竟公民的脚下有奴隶,有奴隶为他们的生活起居和脏活累活做垫脚石,也有数之不尽的服务业和各种基础高危工种等着奴隶去做。

    熊彼得问两个儿子。

    “你们说,他们值多少钱?”

    培根立马清算出具体价值。

    “男人有病史,不好卖,如果一定要卖,我推荐先送去神恩会学经,让他当老师,这样可以卖到一百银币出头的高价,教士是热门行业。

    女人也有病史,如果她家的男人不介意,可以让女人跟着男人去教会唱诗班,如果她学不会唱诗和排演,也能给男人当附属品,半卖半送比较容易出手。

    至于女儿……她今年多大了?”

    小女孩之前染上了天花,已经让陈小伍的性感炸弹给治好了,代价是年龄的暴涨,此刻这个女孩看上去十二三岁,其实真实年龄只有十岁。

    培根得知了女孩的真实年龄,接着说:“这个女孩只能卖八个银币,还得卖到缺媳妇儿的穷苦地方,其他乡镇县城是不要这种早熟女娃的,况且还生过病,没人喜欢这样的童养媳。”

    熊彼得女士为培根长子的精打细算而鼓掌。

    瓦特急了眼,肚子里却一点墨水都没有,只得咬牙切齿,捧起母亲干瘪的手,亲吻着教母的手背。

    “我对母亲的忠诚是无价的,我认为这三个迷途的灵魂都应该得到母亲的教诲,信仰母亲推崇的亚蒙神灵。”

    此话一出,熊彼得都被幺子的天真给逗乐了。

    她就喜欢幺子这一点,傻得可爱。

    她又问陈小伍:“你觉得呢?陈先生?”

    陈小伍反问:“我觉得什么?你要我觉得?你在问我什么东西?你把话说清楚!”

    熊彼得女士解释道:“我想问你,这两个孩子,你觉得哪个更好?”

    陈小伍骂道:“一个坏,一个蠢,你要我怎么选?”

    熊彼得又说:“那你觉得,这三个奴隶,他们值多少钱?”

    陈小伍刚想开口。

    熊彼得立马打断:“你想清楚再说。”

    陈小伍:“这和婚约有关?”

    熊彼得点头:“是的!你要是真的娶了伯明翰家的千金,就是答应我,要做我的教子,进了我家门,我自然要搞明白,你是怎么对待货物的。”

    航船缓缓驶过大洋的浅海,开向深海,开往天际线另一头的峡湾群岛。

    小伍低头看着这三个大夏奴隶。

    这对父母把救命恩人认了出来,一个劲地磕头。

    小女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父母的拉扯下,也跟着开始磕头。

    小伍:“我希望他们能自由。”

    熊彼得:“你是这么想的?”

    小伍把三个奴隶扶了起来。

    “我就是这么想的!”

    熊彼得骂道:“你这个畜生!还是不是地球人!”

    小伍怒目相向:“地球人就应该凌驾在加拉哈德人的头顶吗?!”

    加拉哈德,是庞贝大海东西大陆的总称。

    第一位给它取名的人,应该也是个地球上的西方人。

    它的意译为寻找圣杯的那一位圆桌骑士。

    熊彼得女士笑道:“那就是没得谈咯?”

    小伍咄咄逼人:“我姐姐也是个大地主,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气氛变得剑拔弩张。

    熊彼得女士做出了选择,她从兜里掏出枪。

    瓦特幺子立马叫嚣道:“毙了他!妈妈!我早就想这么干了!可是你一直拦着我,我说他是个杂种你还不信我!”

    熊彼得女士把枪口调转,指着幺子的下巴。

    砰——

    瓦特就这么去了,死的干净利落,天灵盖带着头发飞了起来,身子一歪,往船舷外倒去,落进海里喂了鱼。

    “我警告过他,他还是喜欢骂你,他这个不长记性的蠢东西。”熊彼得女士露出了残忍的一面,杀起儿子来毫不留情。

    培根立马意识到,熊彼得家的财产大权已经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他朝着母亲大人跪下,将甲板上的血,都用身上的长衫给擦干净。

    三个奴隶吓得不敢说话,头也不抬,一个劲地用额头猛撞地板,像是铁锤楔钉那样用力,直到额头撞得青肿出血也不肯罢休。

    熊彼得女士收好枪,朝长子培根伸出手。

    “亲我的手背,培根。”

    “是的,教母。”培根照做了。

    熊彼得又问。

    “培根,你觉得伯明翰的千金,和陈先生般配吗?”

    培根自然不会说出任何有闪失的话。

    “当然般配!他是菩萨心肠,亚蒙在世,又想着奴隶变成工人的事,想让工人站起来。能帮助我们家扩大产业,是上天派给母亲大人的天使!”

    熊彼得点点头。

    “那我问你,培根,如果我要杀他,把伯明翰家的千金许给你?你是怎么想的?”

    食腐的鸥鸟落在船舷的铁栏上,猩红的眼睛盯着瓦特,仿佛已经看准了下一个目标。

    培根思前想后,半天都不敢吭声。

    与此同时,在客房船舱中。

    伯明翰公爵正和女儿商量着。

    “女儿啊,熊彼得家的两个继承人,你都睡过了吗?”

    “哈!我一伸手,他们就主动过来了,我想睡的人,哪里有睡不到的?”

    “那就好!那就万无一失!”

    “父亲,为什么不让我把教母身边那个推车的小男人给睡了?把那个校官一起睡了!那才叫万无一失。”

    “我有种直觉。”

    “什么直觉?”

    “他们一个是老虎,一个是狮子,如果你和他们同眠,只会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你会死掉。”

    让我们回到熊彼得女士和亲子的财产交接仪式上来。

    瓦特想了半天,在软玉温香和权势之间摇摆不定。他看着陈小伍的眼睛,又去看母亲大人捉摸不透的眼神。

    母亲大人到底是想让陈先生死?还是想让陈先生活呢?

    他心一横,想着家族产业,绝不容许其他人染指!

    “我觉得,伯明翰家的大千金,还有陈先生的婚事,应该再三考虑,慎重行事,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情,由母亲一个人来安排,有点草率。”

    毕竟那是一笔战争横财,如果由他亲手来操作,来经营,其中的权利和财富,是他几辈子都盼不到的东西。

    熊彼得说:“你是这么想的?”

    培根绕了个弯,不敢把话说全。

    “如果母亲大人一意孤行……”

    熊彼得手里的枪又指去长子的脑门。

    “天杀的,我就知道……”

    她的心,渐渐往下沉。

    沉到回忆里,沉进孤独的海底。

    当初她一个人来这世上打拼,察言观色趋利避害是她的天性。

    靠着奸诈狡猾的心性,还有生死一刻觉悟的魂威走到今天。

    儿子心里在想什么,她一个大海盗,能猜不透吗?

    稍稍扔出一点鱼饵,这些贪吃的鱼,就主动把腮帮子送了上来。

    培根脸上全是汗,吓得站都站不稳了。

    “母亲!母亲大人不要杀我!母亲啊!我没有迫害陈先生的意思!母亲!我是你儿子啊!你看看我的脸!母亲大人!你看一眼!”

    熊彼得女士又问陈小伍。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他们变不成你这样?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面临新的时代,新的挑战,面对一片全新的海域时,他们连下水的勇气都没有……我想不通,难道我的基因,我的血脉是劣等的?我……”

    陈小伍不做过多的言语,只是把三个吓坏的奴隶送去货仓。

    培根跟着母亲的话,在讨巧卖乖!

    “母亲!我有勇气呀!你要我杀谁我就杀谁!就这三个货,我闭眼睁眼啪啪啪三枪全打死!我有这个胆量的!母亲,这家里四个弟弟全都出去打拼了,就我一个了。你可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对不对?你老了呀!”

    砰——

    鸥鸟让枪声惊得飞上天。

    小伍的心一紧,捂上女娃的眼睛。

    凯恩校官站在船头,朝小伍敬军礼。

    眼中的意思是。

    【谢谢你。】

    【谢谢你愿意读《凯恩圣经》。】

第⑧章 脱下神袍,变成魔鬼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这个特殊的章节,我首先要和你谈谈生命形式本身。

    人体的构造非常复杂,在自然界生物圈中几经演化,基本已经走到了生命形式的终点。

    因为生理结构越是复杂的生物,演化潜力也开发到了极致。这也是为什么从古至今,我们与祖先的生命形态没有太大差异的原因。

    ——除了用外物因素影响下,身体会寻找各类补强剂以外(比如牛奶增高,比如扩展鼻翼来适应高原稀薄的空气,又比如智齿退化),我们的身体几乎没有明显的畸然突变。

    我们不会为了飞上天空长出羽翅或肉膜,也不会为了更好的使用工具而把手指变得更加纤细灵巧,为数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都在头部,在大脑。

    自人类族群开始繁衍直至今日,大脑构造的技能树由视觉感知和运动神经强化,逐渐向语言与沟通倾斜。这也算不上突变,只是人体资源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而重新做资源分配而已。

    之所以会出现演化困境的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

    ——我们是顶级掠食者,没有天敌。

    当人按照自己的模样去塑造神灵的肖像时,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把神灵当做下一个演化目标,潜意识中把自己假想的神,当做竞争对手。

    换而言之,我们与神这个假想敌的资源差距只有寿命。

    众所周知,知识的传递是有先天缺陷的,它通过语言和文字所传达的信息会折损,会失效,知识也会有新陈代谢,在上个时代版本流传的科学理论到了这个时代已经淘汰了。

    但寿命能解决这个尴尬的问题。

    一个不老不死的个体,所获取的知识会更新换代,但个体本身有无数次试错的机会,有足够长的时间去吸收消化知识,也有在不同时代将知识作为实验材料,去应用的经验。

    当一个人获得不朽之身时。

    对应的,这个人迟早会成为神明。

    那么问题来了。

    无数的皇帝,无数药师,乃至近代无数割据一方的军阀雄主都想求长生。

    该怎么达成这个目标呢?

    它的答案就在我们的身体里,在我们由自然馈赠的基因中。

    人体中的真核细胞线状染色体末端,有一小段DNA蛋白质复合体,它和端粒结合蛋白保持着染色体的完整性,以及控制细胞分裂周期的作用。

    人一辈子,能够使用的生命是有限的。

    在理想状态下,细胞生长到衰亡的周期大概是四到六年左右,这个理想状态,说的是人体每一个细胞都是寿终正寝,没有出什么意外。

    细胞每次死亡再生周而复始,都会丢失染色体的部分端粒。当端粒缩短,也是细胞老化的信号。

    细胞的出生直至死亡,重复这个过程大约五十次,人体就会走向自然寿命的终点,也就是一百二十年左右。

    在这段时间里,生命本身必须完成DNA的传递,完成繁衍,将自己一半的染色体与种群其他的个体进行基因配对,诞下新的生命火种,留下生命痕迹,在物竞天择的游戏中,以子嗣的身份,子嗣的血脉,用另一种方式达成不朽。

    再说一遍。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在追求繁衍的道路上,淘汰了身上诞下的子嗣,也淘汰了不能适应下个历史版本的劣等基因。

    身上的兽性使她生存下来,残酷的环境让她同样变得残酷。

    这与人的自我意识和自主选择,包括性格修养和轻飘飘的道德伦理通通没有任何关系。

    单只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选择。

    毕竟她不是伯明翰家的大千金。

    也不会问出“为什么要在海上吃橘子?难道不能吃肉干?”这种蠢问题。

    唠了这么多,前文只作说明。

    毕竟大卫先生说过,一本好的故事书不应该有门槛,要是有了门槛,那作者未免也太自私了。

    言归正传。

    小伍的性感炸弹并不是悬壶救世的仙丹神药,它能把人医好,也能把人提前送进棺材。

    熊彼得女士拄着轮椅的握把,朝陈小伍遥而向望。

    她问:“离白鸥海峡还有多远?陈先生?”

    小伍将奴隶安顿好,从货仓的门盖里,看见大水桶旁密密麻麻挤着数十个黄种人。

    他们像是圈起来的畜生,门缝透出来的光让他们捂上了眼睛。

    “大副说,还有二十海里。”

    熊彼得女士将凯恩喊来,握住教子的手,下了最终的决定。

    “我没有一个孩儿能承受工业革命的风浪,他们各自成家立业,包揽了东都港的三农、纺织、餐饮生意,这些东西搬进工厂,我的孩儿们还能依靠灵活的营销手段把家族火种传下去。我并不担心他们的未来。

    刚才,我把管奴隶和地皮生意的那个孩子给杀了。空出来的席位得有人顶上,我决定将它交给凯恩,人口生意和土地生意是最难做的,陈先生,凯恩是你的老师,你会帮助他。对吗?”

    凯恩校官跪下,亲吻着教母的手背。

    教母大人从寒衣中拿出一枚玉扳指,给凯恩戴上。

    陈小伍终于松了一口气,凯恩校官于他有授业之恩,如果能平安无事那再好不过。

    至于这位神甫会如何对待奴隶,对待这笔血肉生意,从小伍初次来到军营就有了答案。

    凯恩说过。

    【你不肯救他们,又不肯杀他们,留着他们只会变成祸害。】

    如果将来是凯恩主导东都的远洋贸易,这是最好的结果。

    可是陈小伍又开始疑虑。

    熊彼得奶奶的心思缜密,在做一件事的同时,通常是为了达成多个目标。

    他开始担忧,担忧凯恩的神甫身份,担心这种宗教游戏会持续几百年。

    就在这个时候,伯明翰公爵和公爵千金从客房来到甲板。

    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刚刚享用完郁金香号上的餐饮,又听东国奴隶的弦乐,喝了半瓶石榴酒,走上甲板吹吹海风,再看看北洋的风光,一副潇洒自在的样子。

    熊彼得女士追问,当着复读机。

    “我问你,陈玄穹,你身为凯恩的学生,会帮助他打理生意吗?你愿意帮他传教吗?你是亚蒙的信徒吗?你能把大夏国的劳奴,变成文化人?你能让他们重拾信仰,站起来吗?”

    伯明翰大公爵刚看见熊彼得,又看见地上的尸首时,脸色变得苍白。

    大千金捂着嘴,满脸都是难以置信。

    放在以往,陈小伍能通过一个人的言行推测出对方的动机,因为在西国,在整个加拉哈德的人种土著里,他的视角是高人一等的,拥有超前的思维模式。

    但是同乡和土著不一样,同乡的思维模式捉摸不透,堪称人类迷惑行为,但实际去臆测去猜想,处处都是陷阱和算计。

    陈小伍还有任务在身,绝对不会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

    “我不会帮凯恩老师,他有他自己的理想。我也有我的。”

    熊彼得女士点点头:“是这样?”

    陈小伍回头看了一眼阿明。

    阿明趴在隔板上,手里拿着干粮,往船舱里递,要递给他的同胞。

    小伍神色决绝:“就是这样。”

    熊彼得女士:“我留不住你?也没法把你绑在这条船上?”

    小伍掷地有声:“是的,你留不住我,也别想把我绑在你的船上。”

    熊彼得叹了口气。

    “你从列侬来,对吗?”

    小伍内心一惊。

    熊彼得窥见小伍眼中的些微变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我想得没错,你的五官和瞳孔颜色,都是高地人的模样,你把头发剃了,它本应该是一头金发,你说你有个姐姐。那个人是朱莉·普拉克,你的事迹我在报纸上听闻过。你解放了列侬的奴隶,伍德。”

    被点破真身的一瞬间,阿明如惊弓之鸟爬了起来,掏枪警戒,面对的却是全副武装的海员。

    小伍:“是的。”

    熊彼得:“你是个间谍。”

    小伍:“是的。”

    熊彼得:“我想,我用这点秘密来威胁你,你会不会站在我这一边,站在我的教子这一边。”

    小伍:“不会,我能改头换面。”

    熊彼得淡然地问:“就算我用你朋友的生命做筹码来威胁你,雇佣杀手去杀死你的姐姐,杀死你的妻子,杀死你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行?”

    凯恩有所动容:“教母,我不需要小伍帮忙,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吧。”

    熊彼得:“我让你说话了吗?”

    不少纤夫已经摸来枪械和弯刀,朝着阿明步步紧逼。

    小伍眉头紧锁:“也不行,我没有这个时间了。我的对手从来都不是你,是整个北约,帮你做产业整合,帮流水线更新换代得花上好几年乃至十数年的时间。如果你敢对我的亲友下手,你知道后果,我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熊彼得眉头微微一挑。

    “你在威胁我?”

    小伍:“你在威胁我!”

    熊彼得:“那就是没得谈了?!”

    小伍满头的冷汗:“我有时真的很困惑,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模式为什么能差那么多,就像是两个星球的物种。”

    在这艘船上,他根本就保护不了阿明先生。

    如果真的按照熊奶奶所说的,要花重金买下伍德家人的人头,他来不及赶回西北,只能盼着列侬国防军和皇帝有所警惕。

    熊彼得将自己的想法如实道来:“陈玄穹,你的态度和立场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关乎于我对西大陆整体战事的判断,为凯恩以后的生意,以后的产业布局做引手,这个词叫引手对吗?”

    在搏击格斗中,用来试探的左手拳,常用作测量距离,也叫引手。

    凯恩点头。

    “我再问你一遍,你要认真地回答我。”熊彼得女士指着陈小伍:“我一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家,你不能骗我。我问你,你的敌人是谁?”

    小伍:“北约,亚米特兰。”

    “来人!搭起跳板!”熊彼得大声下令。

    船夫水手将围栏的跳板放出去。

    熊彼得又喊:“送亚米特兰的伯明翰大公爵上跳板!”

    小伍内心惊疑不定。

    这是要干什么?

    五十多个健壮的船工把北约来的大使馆官员逼上了一条死路。

    熊彼得再喊:“拿刀来!”

    两把明晃晃的钢刀递了上来。

    一把由她交给陈小伍。

    一把扔到伯明翰公爵面前。

    伯明翰公爵苦着脸,没想到这场婚礼会变成现在这样样子,他又惊又怒,气急败坏。

    “你想干什么!教母!你的权势和财富都是亚米特兰给你的!没有以勒城国的支持!你能当上东都的教宗?你这是赤裸裸的背叛!”

    大海盗给伯明翰公爵的演讲鼓掌。

    她对小伍说。

    “来,做给我看,杀死你的敌人。”

    伯明翰公爵看见陈小伍提着大刀一步步往跳板走来,又开始求饶。

    “教母大人!我把你要的货物都送来了,荔枝木,造枪用的管材,还有设计图!汽车都送到您家的库房了!我是讲信用的生意人!你不能杀死你的生意伙伴啊!”

    熊彼得:“你不能和一个海盗谈信用。”

    离白鸥海峡越来越近,峡湾群岛的浮标在海平面若隐若现。

    陈小伍迎着寒风,一步步踩上狭窄的跳板,一路往前。

    他看着伯明翰大公爵漂亮的胡子,看着对方惊诧又恐惧的眼神,嗅见爵爷身上用来除臭的香水,还有慌乱中掉进海里的柠檬片。

    “别过来!你别过来!”

    这条路,是熊奶奶给他选的。

    就像是物竞天择中的人属人种,除了杀死对手以外,身后是密密麻麻的枪口。

    “这是船上的规矩,我最喜欢的余兴节目。”熊彼得从海员推来的餐车上取走一瓶可乐,自顾自地喝着:“小伍,如果你说的是真话,那就杀死他,他是个米特兰人,他恨你入骨,你让他丢掉了财政部的工作。是你断了他的财路。证明给我看,证明你的决心。如果你不杀他,那么代表你在骗我,在东都,人人都知道欺骗教母是什么下场,我之前的承诺,说到做到,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凯恩校官:“妈妈……”

    熊彼得把可乐塞到凯恩嘴边。

    “我让你说话了吗?”

    小伍步步紧逼,伯明翰公爵退到了跳板的边缘,蜷着身子,夹着腿,两人的刀子近在咫尺。

    就在这个时候。

    凯恩校官举枪开火。

    砰——

    伯明翰公爵脑袋变成裂开的西瓜,尸体滚进海里。

    熊彼得女士咬牙切齿,恶狠狠地盯着凯恩教子。

    而凯恩校官那张成熟老练的狮子脸,却用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来回应教母的责怪。

    “妈妈,你不许我说话,但我可以开枪,对吗?”

    熊彼得牙齿都快咬碎了。

    “你这个可爱又可恨的小畜生……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他妈的……”

    紧接着她拉来轮椅旁的备用刀兵,甩手一丢,丢到公爵大千金身边。

    熊彼得大喊:“来!给你父亲报仇!”

    海员又将这衣着华丽,穿着高跟鞋的大小姐推上跳板。

    这富家千金摇摇晃晃,梨花带雨地哭丧着,连沉重的弯刀都提不动,拖着裙子爬上了死亡之路。

    她在苦苦哀求。

    “喂……我的未婚夫.”

    她甚至不知道陈小伍的真名。

    “帮帮我,帮我求情。”

    她想,只要能活下来就好。

    “我听见了,我听见你们在谈论什么,你们恨米特兰人对吗?我可以嫁给你,跟你姓……我可以换国籍。我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背叛你——”

    甚至开始胡言乱语。

    “——绝对绝对不会上别的男人的床,我天生就是个贞洁烈女,我的胸衣和贞操锁都由你来亲自选,你相信我呀……未婚夫……”

    小伍朝着熊彼得女士破口大骂。

    “你他妈就给我选了这么个娘们儿!”

    熊彼得女士同样爆着粗口。

    “我他妈就想给你选这么个娘们儿!蠢媳妇儿多好呀!一辈子都被你治得服服帖帖的!可惜你看不上!”

    小伍又骂道:“你他妈要我杀一个女人?”

    熊彼得女士:“我他妈就要你杀一个女人!当初我来这儿的时候!海上有四支不同势力的劫盗团!我上过四次跳板!他们都想杀死我这个女人!”

    小伍:“你跟一群土匪计较什么呢?他们还小啊!不懂事!”

    熊彼得:“我看你最不懂事!你没杀过土匪吗?马上就到白鸥峡湾的边界了!白鸥峡湾是列侬的领土,你在列侬的国土上杀米特兰人!是天经地义!保家卫国!”

    没等小伍亲自动手。

    一个浪头打过来,汹涌的洋流把伯明翰家大千金的肉身卷进了大海里。

    时间刚过正午。

    郁金香号跨进列侬的无人区海域,往破碎零散的鸥鸟栖息地而去。

    天气越来越冷,小伍的心也越来越冷。

    他在一点点长大,尽管长大的过程非常残酷。

    熊奶奶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

    在掌握生杀大权的大海盗面前,没有人的生命是自由的。

    哪怕他与这两位亚米特兰人素不相识,也会因为国籍和人种,肤色和语言而变成敌人,也会因为悬在头顶的那把刀,那支枪而互相搏杀。

    这就是五十年前,熊彼得来到这世间所面临的一切。

    现在,亚米特兰驻森莱斯使馆的两位主要话事人命丧大海,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远洋贸易将和北约绝缘。

    代表熊彼得单方面撕毁了北约和平友好贸易协定。

    代表凯恩校官将来的生意伙伴,是列侬人。

    代表熊彼得看好陈玄穹这笔资本,投入了巨额资金,为教子和亚蒙神恩会的产业铺作一条康庄大道。

    代表着白鸥峡湾这个地方,会成为战事的原爆点,外交官员在列侬领土的死亡事实,会演变为【白鸥事变】。

    “同乡……”小伍提着刀,狂风将他的帽子吹飞,露出那颗光秃秃的头,像是一个僧人:“你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我这辈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熊彼得嗤之以鼻,推着轮椅来到跳板前:“如果让你琢磨透了,我岂不是白活。”

    北洋临近北极,穿过这片冰冷的海域,再航行二十来天,就能到达加拉哈德的另一端,到达大夏。

    在峡湾汹涌的浪潮中,巨浪拍打着崖石,浪头撞得粉身碎骨,卷起的水露足有十余米高,它们在太阳的折射下变成了彩虹。

    它变得五色斑斓,像极了熊彼得奶奶的魂威,像极了【彩虹金刚】的幻身肤体。

    熊彼得唤出魂威,依是那具三头六臂,宛如修罗的幻身魂灵。

    她说:“我要和你来一场决斗!”

    陈小伍站稳脚跟,全神贯注盯住对手。

    他说:“你活不长了。”

    “这是我给你的考验。”熊彼得指向峡湾的废弃码头,破船坞下有许多残骸,经过十数年的沉淀,密密麻麻地堆在进海口的峡湾浅滩里。

    她指向崖壁浪头中诞生的彩虹。

    “我在这里求到了魂威,这个地方是我内心最恐惧的事物,每次出航,我都把它当做生命的终点,每次看见彩虹,我就会遇上敌人。”

    她想要站起来,撑着轮椅,两条腿却不停使唤。

    “我是上个时代留给你的遗产,是留在关底的最终BOSS。在钢铁铸造的轮船里,我听不到龙骨吱吱呀呀给船歌打节拍,也看不见年轻英俊的花哨唱诗员,私人画廊改成娱乐室以后,我再也嗅不到自己养大的百合花,我一直都喜欢百合的轻微毒性,它提神醒脑。

    一个个出生入死的兄弟离我远去,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是和我一起念经祈福的伙伴,我想,新时代的船容不下我!我也回不去了,不光是回不了东都的家,也回不去地球的家——

    ——伍德·普拉克!来吧!用你的魂威击败我!试着阻挡我!让我看看你的能耐,我想知道!你到底能不能在新世界站稳脚跟!

    我这块老骨头会撞上坚不可摧的石头?会变成太阳下的幻光?是雨后放晴的前兆?会粉身碎骨吗?”

    她终于站了起来,两条腿上的肌肉萎缩得难以支撑她弱不禁风的体重,这位老人家颤颤巍巍地握上刀,奋力将刀拔出,指向陈小伍。

    “我写了两本经!”

    她在大笑,露出一口发黄的烂牙。

    撕开身上的神袍,露出其中大红大绿,鲜艳的海员服。

    从轮椅的椅背抽出孔雀羽大帽子,戴在头上,盖住那花白发灰的头发。

    “一本叫《亚蒙圣经》。”

    陈小伍动了,他的性感炸弹先人一步,朝着彩虹金刚而去。

    他的内心稍有犹豫,毕竟对手是一个八十来岁高龄的老人,但对方的魂威不容小觑,连手性分子的特性都没搞清,从上次交手的结果来看,是强而有力的化身。

    可是现实容不得他犹豫。

    彩虹金刚那三头六臂的特性,让拳头变成绵密如麻的雨点。

    光是潮水一样汹涌的攻击频次,就能把性感炸弹身上的火焰通通浇熄。

    在一瞬间,他的魂灵遭受了数十种不同角度,不同手法的锤炼。

    扑面而来的拳风让他两颊生疼,汹涌的气流几乎要把他吹飞。

    他的脚趾死死扣着地板,难去想象这个暮年老人身上爆发出来的光与热,爆发出令人震惊的战斗欲望。

    他在狭窄的跳板上辗转腾挪,性感炸弹面对敌人强大的力量压制选择避其锋芒,一蹄跺下,轰得柔韧的木板猛然弹起。

    熊彼得两眼微缩,瞳孔在聚焦索敌,转移视线。

    小伍的身体变得柔韧灵活,让踏板的弹性带去半空。

    没有什么多余的台词,彩虹金刚想要乘胜追击,扑向半空的小伍。

    在这个瞬间,木质踏板硬生生长出了一根鲜嫩的柳条,性感炸弹的催动下,小伍抓住柔韧的枝丫荡上甲板。

    船员围了上来,熊彼得却开口大骂:“滚出我的决斗!”

    小伍在落地时马不停蹄,朝着熊彼得如开弓利箭弹射而去。

    他再也没有把对方当做暮年老妪的意思。

    毫无疑问,此人的魂威从速度和力量来看,是他见过的,最强的幻身。

    魂灵再次碰撞的那个刹那,小伍两眼失焦,让漫天的虹光盖住了视线。

    彩虹金刚的手中多了六柄钢刀,几乎要把自己的化身砍做碎片!

    他连忙将性感炸弹收回四肢百骸之中,一个急刹车,僵在船舷的梁骨之后。

    她哪里来的刀?

    小伍在思考。

    她的手上一开始明明只有一把刀,从轮椅取走的武器也仅有这一把,为什么到了魂威手上,就变成了六把?

    她的手性分子的特质是什么?

    是彩虹?是光的折射?

    是幻象?!

    小伍倚在梁骨处,保持着安全距离。

    他偷偷去窥伺熊彼得和对方的魂威。

    彩虹金刚的六条手臂将弯刀舞得虎虎生风,有种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时都会朝他陈小伍砍杀过来的感觉。

    不等他多想,只在瞬间,胸口突然“长”出了一截兵刃。

    小伍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见胸膛的半截刀子,又慢慢化作虚影,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仔细去摸,摸不到半点伤口和血。

    ——没错,就是幻象。

    一个人的魂灵,形状又怎么可能是三头六臂的?

    又见彩虹金刚的试探攻击得手的刹那,像是【引手】测完了距离,马上小伍迎接的,就是暴风骤雨一般,虚中有实的刀子!

    他一路狼狈踉跄地翻滚腾挪,所到之处满是金铁相击带去的伤痕。

    在这短短的十来手攻防中,小伍刻意往船楼的方向逃,船楼里有不少杂物,都可以当做性感炸弹的爆炸物,这光秃秃的船舷与合金甲板,长不出任何新生命来供他反击。

    只在船楼的大门前差那么一步,他险些脑袋搬家,被彩虹金刚一记横扫逼得满地打滚,蜷成了球。想要顺着对方凶悍的砍杀落进门里。

    他却愣住了。

    ——不对劲!

    味道不对!

    船楼里原本有一桶鲑鱼。

    它应该发腥味。

    可是现在却有种煤炭的恶臭。

    小伍浑身一个激灵,踢着门板贴地滑出去老远。

    再看身后的“船楼”,哪里是船楼,分明就是舵手室旁边的大锅炉。

    是彩虹金刚的能力!这些是幻觉!

    如果刚才他就这么钻进炉门,连骨灰都不会剩下。

    “你逃不掉!面对我!面对我的魂威!我会让你见识见识旧世界的肮脏手段!”熊彼得扶着梁骨,爬过第二甲板,步履瞒珊地往前走。

    陈小伍在此刻呼吸急促,再无试探的意思。

    魂灵的化身在熊熊燃烧,像是一颗人工太阳。

    它照出的彩虹金刚换上了枪与阔刃剑。

    子弹在一刹那爆开漫天烟花!

    ——只有一声枪响!

    性感炸弹严严实实地护着小伍的脑袋。

    钢铁组成的弹幕变成了雨水,浇在陈先生的躯干上。一旁的海员吓得屁滚尿流,让这些海市蜃楼一样的光效逼回了舱体里避难。

    噗嗤——

    小伍不避不让,一路往前,腰腹多了个拳头大的坑口,变得血肉模糊。

    他的两眼赤红,性感炸弹的催生之下,肉芽一根根重新长了回去,伤处透着令人发疯的痒。

    刀子和羊蹄撞在一块,小伍一脚踏定,使上浑身的力气,霎时终于冲到了熊彼得面前。

    记起凯恩老师说过的!

    要让身体里的力气流动起来,要像大海,像水一样!

    砰——

    可是熊彼得的脑袋,却变成了无情的枪口。

    ——还是幻象!又被骗了!

    不论是性感炸弹的羊蹄,还是他小伍的手臂,在那一刻变得支离破碎。

    可是他没放弃!紧紧攥住的拳头松弛开来,将身体中的散碎弹片抛去半空。

    紧接着!扣动起爆按钮!

    四散的铁砂在甲板上变成了一把热情的火焰。

    藏在幻境中的老人终于在烈焰中现身!

    性感炸弹如一颗流星,拳头无情地轰上熊彼得的腰腹。

    那一刻,这个老人朝着棺材又往前走了几步!

    “嗬……”熊彼得两脚几乎要离开地面,让这记羚羊冲顶一样的拳击打得眼睛暴凸,可是她却不愿认输,因为——

    ——这就是她想要的。

    腰腹多出来的爱心印记慢慢消融,她再次藏匿在船体各个角落,试着呼吸,试着苟延残喘,试着消费所剩不多的生命力。

    她感受到颓老的身躯中,诞生了一个崭新的自我。

    血液的流动随着新陈代谢加速而加速,心脏几乎要跳出喉咙,她的头发开始脱落,染色体端粒差使细胞进行着最后一次分裂。

    她要继续和同乡斗下去,要把遗产完完整整的留给陈玄穹。

    小伍一击得手之后,整个甲板都安静下来。

    除了海浪拍打船体的声音,鸥鸟的嘶鸣,再无其他观众。

    从迷离的七彩虹光中,走出一个女人。

    她与熊彼得完全不同,年龄大约三十岁上下,丹凤眼,唇色如火,颧骨消瘦,眼神生冷,表情却很狂热。

    她穿着大红大绿的船长套装,在狂风中捂住了帽子,一手拿着弯刀,袖口处的挂钩悬着一杆锯短枪管的香水瓶猎枪,另一只手捏着半个橘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橙黄色的汁液四溅,顺着她的唇一路往脖颈流向下巴,淌进领口,将胸前的襟衣白花染成太阳的颜色。

    燕尾随着季风猎猎作响,两只靴子踩在满是凹坑的甲板上,每一下都使足了力气。

    她大笑,大骂,大喜,流出来的眼泪好比红豆,像血一样。

    “你好!在我船上胡闹的小畜生!”

    她风情万种地朝陈小伍举刀相向。

    手中的香水瓶火帽微微发红。

    彩虹金刚理顺了她的秀发,像个温顺的管家。

    她就是熊彼得。最初的熊彼得,最后的熊彼得。

    小伍重整旗鼓,震惊地看着这个风华正茂的女人。

    最后还是忍住了。

    毕竟这个时候,一句“美女你谁啊?”说出口来实在失礼!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补好身上的两处枪伤消费了肌体的大部分能量,他几乎要被对方的枪弹给榨干了。

    性感炸弹身上的火焰时明时暗,也代表着小伍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

    他需要能量,需要任何能量,只要是吃的,能通过身体这座化工厂,转化为每个细胞增殖时需求的能量。

    可是熊彼得容不得他进食。

    决斗再次展开,亚蒙的幻身碰上彩虹金刚时,有种颓势难改,再无回天之力的感觉。

    对方的刀法凶狠残忍,哪里是小伍这个学了一个月拳的愣头青能对付的!

    他得求变!他主动朝对手的本体冲了过去!

    这一回,大海盗轻巧踏步,游离在梁骨和观测台之间,仿佛回到多年之前,攀爬桅杆和帆船的结绳大网那样轻松。

    熊彼得女士握着枪,一下一下朝着小伍的脑袋点射。

    两人的距离稍有拉紧,小伍就会被对方靴跟锋利的小刀划开皮肉!

    她灵巧地在船头翻飞,小伍追到船长室,面对他的又是满房破碎的相框,带着相框玻璃破片的攻击。

    他想去拉扯熊彼得女士的累赘燕尾,几次无果,却叫对手用精妙的步子和填煤铲拍的头昏眼花。

    熊彼得嬉笑呵斥。

    “小畜生!明面上的弱点不叫弱点!”

    他想将熊彼得逼进船楼,于是步子迈得更大,寻到武械库的入口,拿住门把的瞬间,却闷声吃下一颗子弹。

    “你有所求,就有所失。”

    大海盗不知何时已经贴到小伍的腋下,从死角观察着小伍的脸色。观察着小伍的肌肉状态,身上的汗渍与尿素的味道,观察着体能状况。

    像是鬼魅一样,不等小伍做出反击。

    她如游鱼入水,站到五步之外的距离,往猎枪中填火药,塞铅弹。

    小伍的身体失衡,脊椎叫这枪打得断成两截,面色惨白,毅然决然地扣下起爆开关。

    武械库的门把发红发热,炸成了碎片。

    库房中落下不少刀兵枪械,散了一地。

    小伍想伸手去拿,肩头跟着枪声猛然抖动。

    熊彼得:“像对着一桶死鱼开枪。”

    小伍没有放弃,他将疲软无力的性感炸弹喊回身边,调令魂威来治疗伤势,趁着熊彼得填装火药时,滚进了船楼的娱乐室。

    他捂着伤处,捂着破破烂烂的军服,在大门处用左手摸了一把,准备当做埋伏熊彼得的后招。

    可是大海盗干脆把围栏旁的大炮拉到门前,对着她以前珍爱的画廊,点燃了引线。

    轰隆——

    整个船身都跟着震了一下。

    小伍的脸色越来越差。

    他听见大海盗的谆谆教导。

    “让人看见的埋伏,就不叫埋伏。”

    他走向配重哑铃,想把这些沉重有力的铁块当做爆炸物。

    熊彼得翻开船楼的残骸,踏进娱乐室的瞬间,手中的弯刀脱手射去。

    这一刀,剜断了小伍的锁骨,插在软肋的间隙里,拔都拔不出来。

    大海盗说:“孙猴子锁了琵琶骨,也得老老实实求饶。”

    这场决斗,已经走到尾声。

    小伍还想挥拳,软弱无力的左臂抬不起来,右手的意图太明显。

    熊彼得抓着一把海盐,隔着两个身位的距离,往小伍的脸上,眼睛里,伤口中撒。

    “厨房里的东西也足够致命,你要处处小心。”

    从木桶中,她选了一条鲑鱼,拆出骨头,捅进小伍的脖颈。

    “这个地方叫大动脉,旁边有淋巴,有软骨,有气管。用鱼骨头也能割开。”

    小伍捂着眼睛,照顾不到伤处,他一步步后退,一步步瘫回沙发上,再也动弹不得。

    熊彼得女士坐在他身边,一点也不避嫌,听见小伍沉重的呼吸变得微弱,变得越来越嘶哑。

    她从腰胯的皮囊里取来水袋,把里边的蔬果可乐浇在小伍的头上。

    小伍像是久旱逢甘霖的庄稼一样,身上的伤口得到了糖分能量的滋养,开始愈合。

    熊彼得从皮囊中取来两封信,拍了拍小伍的脸。

    “下次写家书的时候,别去邮电局,像我一样,用信鸽和猫头鹰就好。”

    小伍说不出话,他的气管被熊彼得割断了。

    如果对方要割他的动脉,那么他已经死了。

    熊彼得女士脱下帽子,坐在破破烂烂的娱乐室里。

    她指着残破的大门,又指着稀里哗啦碎了一地的吧台木桌,指着前前后后战斗中破坏的地板和天花板。

    “终于有点画廊的意思了。”

    她搂着陈小伍的肩,作为同乡,重新介绍着郁金香号,重新介绍着自己。

    “我搂住你,你不介意吧?”

    陈小伍摇了摇头,气管还没长回去,他刚把鱼骨头从喉咙里剔出来。

    熊彼得笑颜如花,她像是一朵盛开在夏日骄阳下,刚被雨水滋润过的火红玫瑰。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是不乐意?还是没意见?你倒是说话呀?”

    陈小伍说不出话。

    熊彼得笑道:“哦!现在明白了?你被我割了喉咙,又怎么能说出话呢?”

    陈小伍想伸手,因为他看见了,看见了令他感兴趣的东西。

    熊彼得女士死死抓住了小伍的手,因为魔术师是靠手吃饭的,这太危险。

    不过她想着,自己的时间不多,最后还是让陈先生拉开了襟衣的花领。

    陈先生这才看清,熊彼得女士的脖颈到胸膛,有一道可怖的,如蛇一样的伤疤,一直往胸腹去。

    这些伤,这些痛苦,都是她的财宝。

    熊彼得将她一辈子的财富,通过伤痕,如数送给了小伍。

    这个女人耸肩无谓,把陈先生搂得更紧了。

    “你这身子和脸,是长得好看。我要是还年轻,你上了我的船,我就带你来这里做运动。”

    陈小伍猛摇头。

    熊彼得反倒是撇嘴吐口水。

    “你还嫌弃起我了?你也配?”

    陈小伍只是流泪,不说话。

    熊彼得还奇怪了。

    “哟哟哟哟哟!我把你打哭啦?!这可不行!我怎么能欺负一个弱男子呢?你说这可不可笑?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她跟着陈先生开始哭。

    她从对方身上,嗅到手性分子的味道时,嗅清楚那太阳一样温暖,芳草从泥土中发芽的生命力时,突然有种大彻大悟,大喜大悲感觉涌进心头。

    “我想起来了——”

    她把陈先生抱进怀里,像是哄孩子那样。

    “——我想起我在地球用的名字,嗨呀!好难想,好难……”

    她一点点清掉小伍脖子里的碎骨头,看着血肉模糊的伤,慢慢变成疤,带着血痂脱落。

    “老年痴呆是顽疾,我要是把老年痴呆这个病也忘了,会不会立马痊愈呀?”

    小伍哽咽地答道:“我他妈怎么知道呀!我又不是老年痴呆!”

    “你他妈说得真有道理!”熊彼得抱着小伍的额头,靠上自己的前额,轻轻拍着同乡的脸:“我就是奇怪,你怎么就哭了呢?”

    小伍:“你打我打得那么狠!我他妈快死了!想老婆了!能不哭吗?”

    熊彼得:“你怎么连死的时候都在想老婆!有点出息行吗?”

    小伍:“因为你和她很像。”

    “哦?你说我像你老婆?”熊彼得瞪大了眼睛:“这种搭讪方式是我那个年代的,一九七九年的!你不像八十年代的人呀。”

    不等小伍解释萱丫头的来历。

    “你知道我是怎么来这里的吗?”

    熊彼得又开始谈起过去。

    “我父亲带着我去唐人街,去福州帮的蛇头那里找工作,给中餐厅打工,你知道吗?”

    她谈起前世的回忆时,眼神温柔得简直像个良家妇女。

    “说是中餐厅,其实做的还是什么炸鸡呀,汉堡呀。我一天要站十二个小时,早上十点做到晚上十点。生意很好,中国菜世界第一嘛。大家看见招牌就会往店里挤。”

    她说着说着把鼻涕和眼泪都往小伍的血衣擦。

    “后来我在停车场,看上了一个泊车员,那个男孩子特别干净,是个美裔华侨,眼神清澈,开车技术高超,停车停的特别稳。我想给他生几个孩子。”

    小伍问:“他喜欢你吗?”

    熊彼得矢口否认:“他不喜欢我,喜欢变形金刚。”

    小伍说:“那你肯定比不上变形金刚。”

    熊彼得骂:“你他妈说的是人话?”

    她口中的故事,模糊又遥远。

    陈先生只能靠着想象,靠着强大的共情能力去体会。

    她继续说。

    “我一直都不敢开口,难为情嘛。后来我在炸鸡店里干得太久,也站得太久,脚踝静脉曲张去医院看病,结果用药过敏,就这么死了,来了这里。”

    没有什么道理,也没有什么说教。

    只是在讲她自己的事。

    她说着说着眼泪又开始掉个不停,拍着陈先生的大腿,哪怕大腿上还带着刀伤,疼得小伍一颤一颤的。

    她骂道:“我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要是当时就把他骗上床,一举拿下!然后嫁到人家里去,能死的这么憋屈吗?你说对不对呀?对不对?”

    小伍疼得闷哼不止,一个劲地点头。

    熊彼得又从兜里取出另一罐可乐,递给小伍。

    “来!喝!我这儿没别的东西了,就这个最多。以前做快餐店的时候,我就记得它的好,现在用来招待你,不寒碜吧?”

    小伍拿上可乐,和同乡面面相觑。

    他们看着对方的脸,脸上脏兮兮的,让泪洗过一遍。

    小伍:“别哭了。”

    熊彼得:“我想哭呀!”

    小伍:“再哭你身子都没水了!命不够用呀!”

    熊彼得擦干净泪,却怎么也擦不完。

    “我要是能控制它,那我不是机器人嘛?我能是变形金刚的话!不早就把人家拿下了?!”

    小伍举杯相碰,眼泪也没停下。

    “你说得对!”

    熊彼得跟着碰杯,给自己的身体补水补糖。

    “喝。”

    熊彼得捏着小伍的大腿。

    “让我摸摸。”

    小伍:“不行,我有老婆。”

    熊彼得:“我要摸!时间不够了!”

    小伍:“时间不够也不行。”

    熊彼得举枪。

    小伍投降。

    熊彼得贪婪又欣喜地揉着小伍的腿,看着伤口的肉芽一点点填平血与肉,体会着【生命】的含义。

    “我想,自己像是在海里的鱼,可惜是个哺乳动物。”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呼吸也越来越短。

    “没事儿要往水面蹦跶,要是闷在海里太久了,就会溺死。”

    她的身体开始凋零。

    “跳出海面的时候,能看见太阳和彩虹,能顺畅的呼吸。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她把可乐送到嘴边。

    小伍还想问个问题。

    “你之前说,你写了两本经……”

    这个问题关乎于亚蒙神恩教,关乎凯恩校官的经典。

    他想明白了。

    这两本经书。

    一本叫《亚蒙圣经》。

    一本叫《凯恩圣经》。

    都是熊彼得写的。

    她把所有的幻想,所有对美好崇高的期望,所有的理想都藏在了凯恩圣经里,留给了教子。

    她把所有的残忍,所有的精湛的盘剥手段,所有的现实都藏到了亚蒙圣经里,留给了奴隶。

    除此以外——

    ——哐当。

    铁罐落地,滚出去老远。

    小伍的腿上的那只手跟着滑到沙发上。

    他看着熊彼得船长。

    看着这个枭雄,看着同乡。

    像是睁着眼睡着了,她脸上依是那种狰狞又桀骜的笑。和她的教子如出一辙。

    阳光刚刚透过船楼的坑口照到她的脸上。

    娱乐室的酒架里露出几幅画。

    海潮起起落落。

    甲板下的奴隶,透着十字栅栏,仰头看着天上。

    海员唱着哀歌,和凯恩校官一起抱头痛哭。

    一片片雨云聚了又散。

    小伍把身上的刀子和弹片拔了出来。

    它们是那么轻。

    轻轻往里再送几毫米,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它们是那么沉。

    沉得小伍手臂酸软发麻,几乎抱不起船长的遗体。

    他将同乡放在甲板上,站在凛冽的北风,看着北国海岸线的冰天雪地。

    再往西,往北,穿过群山,跨过平原。他才能见到自己的家人。

    他想长出翅膀,想飞过去,但他做不到。

    身上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他想记住。

    这是同乡与旧世界旧时代斗争时,用肉身夺来的无价之宝。

    他望着峡湾群岛的一道道彩虹,望着堆积如山的船体残骸,想象着烽火年代大海上的故事,毕竟同乡对此只字不提。

    他和同乡的遗体说。

    “有机会的话,真想和你再谈谈......我能在星界见到你吗?”

    阿明让海员以枪裹挟,决斗结束时才恢复自由之身。

    他凑到小伍身边,天真地问。

    “这个女人是谁啊?那个老妖婆到哪儿去了?”

    他可不知道熊彼得船长身上发生的事。

    小伍从阿明衣兜里拿来烟,言简意赅地答。

    “一个女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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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棺起驾介绍:
揭开棺材,你看见了一具残骸。没有王冠,没有铁甲,没有金银珠宝,没有玉匣玄壁。没有剑,没有书。是的,盗墓贼看了都想哭。揭棺起驾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揭棺起驾,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揭棺起驾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