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无题」
叮,叮铃……
周末的午后,本该是吃过午餐,喝过浓茶,安享清闲的时候。但那清脆动人,而又异常吵闹的门铃声,却让庭院中老人的心无论如何也再无法安静下来。
按例,当内阁首辅大臣五天以上不能履行其大臣职责时,其首辅职位便可暂由内阁官房长官代理。然而自从上月中旬皇帝准他告病在家修养至今,这其中的时日恐怕早已五日。
都说狗的鼻子异常灵敏,而作为犬科中最为狡猾的狐狸,尤其是像他这样在z界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的老狐狸,其zz嗅觉则更是当今z界中许多后辈晚生所望尘莫及的了。故而如想要引诱这样的家伙上钩、使其自入翁中的话,可非得用上一番心思不可。
说话这工夫,首辅大臣公邸的所有进出口便都被前来办案的警务人员给看守了起来。其中为首的警官,亦在这同时按响了公邸大门的门铃。讽刺的是,一直以来奉命看护公邸的警卫们,此刻竟都摇身一变,成为了帮助包围这栋建筑物的好帮手。
府人见来者乃泰宫亲王殿下,未敢有任何抵抗,便老实的给他们开了门。并领着警官和检察官们找到了此刻正在后院中观景的内阁首辅大臣竹下。
“自京城府一别,竹下大臣似苍老了许多。”望着庭院中老人的背影,与他满头的白发,启仁这样对身旁的良子说。
良子没有接他的话,只是礼貌性的点了点头。启仁从袖中取出上谕,而那所谓上谕,其实也就只不过是一张盖了玺印的黄纸罢,本身并无什么稀奇珍贵的地方。真正所赋予它特殊意义的,是用皇帝御笔所书之墨,跟那上面的大和天子宝玺的朱色盖印。
因为这道上谕是给竹下的,故而启仁并未提前偷阅。直到首辅大臣公邸中的府人与竹下的私人秘书将坐在地板上的竹下搀扶起,他才将卷成筒装的上谕慢慢展开,用两三秒钟大致阅读了上面的内容后,却忽然往旁边一递,将它给硬“塞”到了良子小姐的手中。启仁本欲让她代自己宣读上谕,话临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这不,他上一秒钟才一言不发地将上谕硬塞到了良子的手中,紧接着便又一言不发地将它又给“抢”了回来。
启仁展开上谕,声音不大,但语气却很是威严的宣读道:“朕以天命之年,继皇祖皇宗之大业,不求昭圣德于古今,留贤名于万世。一身一心,皆以谋求大和臣民之康宁,同享千古繁荣之乐而已;斯乃皇祖皇宗之遗范,亦为朕所眷眷不忘者。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故自朕御极以来,凡朝廷内外大小事,无不经与两院、内阁诸臣商议而定;渠料两院、内阁,竟皆为藏污纳垢之地,下至众院议员,上至内阁次辅,皆为饕餮之臣。前者结d以营私,专擅选官;后者欺君罔上,肆掠国帑,逆天虐民。如仍继续任由此等奸佞在朝,则终将葬送祖宗百世之基业。如此,则朕将何以保全亿兆赤子,陈谢于皇祖皇宗之神灵乎!然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当是孰之过也;兹尔竹下,既为内阁之首,身居朝廷辅相之位。下有过,尔当自省,下获罪,尔亦焉能无过?着即免去竹下内阁首辅大臣职衔,赐其归乡养病,旨到即行,不得延误。”
“老臣叩谢圣上天恩,谢圣上天恩!”他跪匍在地上,砰砰砰,似捣蒜般地连磕了几个响头。以袖掩面,涕零不止。
按理说,既然皇帝都并不打算要治这位首辅大人的罪了,那么亲王所带来的警察跟检察官们便应该从哪来回哪去了,但启仁却并不这样想。
他将上谕交到竹下手中,同时对他说:“府外车已备好,你且安去,府中凡你私人财产,待清点完后,来日定会如数送至你家中。至于府上家眷,则且在京中暂留几日,无论老少,自有朝廷代为照料,汝无虑也。”
尽管皇帝不治竹下之罪,仅仅只是将他罢免,遣返原籍,于乡间终老。但按照早已制定的办案计划,对于竹下府中的来往书信,总归还是要搜查一番的。至于他对家眷,老的老,小的小,本也没有这么着急的就要跟随竹下一同被“流放”到千里之外的岛根县去。启殿此举,看似将他家眷扣留在京,实则却是保全了这位卸任首辅的晚节。
一个已被皇帝罢免的首辅,他的zz生命到此便就算是结束了,启殿身为亲王,又何必要对这样的老人落井下石,设法刁难于他呢。相反,倘若保留一丝情面,送他些许体面,则可以此彰显贤王之名,收服天下士子之心。
顺手的人情,做一做又何妨呢。
况且,圣意不也是如此么。
……
竹下走了,这位大和z坛上风云一时的“阿信”,在他入阁拜相后的第二个年头,亦他六十六岁生日后的第四个月,告别了这栋他曾朝思暮想的首辅公邸,同时亦将告别这座他拼搏了大半生,方才终于闯出一番名堂的繁华都市,回到六十六年前,那养育了自己的故土、家乡。
临行前,他上楼换下了这套他从昨天早上起便一直穿到现在还没有脱下的西服。洗浴后,换上了几十年来一直压在箱底的,昔日为g效力,戎马疆场时所穿戴的老式j装。
下楼,在秘书的陪同,与人们的注视下走出了公邸大门……
在登上那辆将要送他前往机场,远离东京的汽车前,他回头最后望了一眼那他所居住了近两年的“家”。
四十多年前,朝廷仅以一张征召传单,便将他从家中召走,奔赴沙场;四十多年后的今天,朝廷同样只是以一张黄纸,便又将它从公邸中赶出,遣回故乡。
竹下登上汽车,闭上眼,竟就这样靠着车窗睡着了。
这,或许就是竹下自成为首辅之后,所睡过的第一个安稳觉了……
……
第三十章:「无题…」
这儿就是竹下的书房,同时也是他平日里下班离开官邸,回到公邸后的居家办公室。在警官们一本本搜查着书架上的那些书本中是否存在夹层,和抽屉中是否存在暗格时,亲王就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而代他监督办案的,则是此前跟他一同入宫,此刻又随他一同来此的良子。
亲王有令,无论任何人发现任何书信,皆不得擅自拆看,务必统一送至他处,待整理好后,一并送入宫中,呈至皇帝陛下驾前。
而与此同时,内大臣德川家英亦早率领一支人马直奔金丸府去。如果说启仁亲王对待竹下的态度还算客气并留有情面的话,那么德川家英此行可就没有丝毫情面可讲了,因为皇帝早有口谕;令他去时便已经说得很明白,就是叫他去拿人下狱的。
不多时,两头的工作就都结束了。
亲王带着从首辅公邸中搜查出的一大盒书信,入宫将它送呈给了圣上定夺;家英铐着金丸父子,将他俩锁进了诏狱待审,并将其一家老小全部软禁在其府中原地看管了起来。等大审院发落了那对贼父子后,再请圣上龙意天裁。
启仁本以为自己这法务大臣的差事还会再做上个一年半载,再不济,也该等到这次案子的涉案人员全都宣判定罪,真正了结的那天……他才会被免去差事,收回手中的权力。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圣意竟会变得如此之快;他前一秒才刚复了命,紧接着便被告知“这次金丸父子的案子你办得很是不错,不过你还太年轻,若朕如此冒然地便将你提到主管法务这样一个过高的位置,恐宗室大臣心有不服。纯子既已有孕,你这做丈夫的便更应该多陪在她的身边,公事先放一放。回家去吧,回到你妻子的身边去,朕随后便会让人将赏赐送至你处。”
“儿臣,领命。”
他很镇静,镇静的就好像这件事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就好像……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悲剧的一样。
然而他的这份镇静,却不知是在几十年的人生原石中所消磨出来的宝玉,还是在武藏野陵草庐的那一年中所领悟出的智慧。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好;总之,启仁殿下的心胸比起当年的孟浪少年确实是要长进了许多。这一点是绝对可以肯定,同时也值得被称赞的。
他离开皇宫,一直到汽车即将抵达宫邸时,都还是那样一副永恒不变的扑克脸,手托腮,一言不发地望着车窗外的行人、店铺。
“忙了这么长一段日子,难得有了几天大假,诸位不妨给本王提个建议吧。我这假到底该怎么过啊?”这是他打从皇宫出来以后这么久来所开口说的第一句话。
可纯子妃不先作答,这车里另外两个女人便就谁也不敢吱声。
一时间,这气氛便又冷了下来。
“纯子你说,咱明儿是去骑马呢,还是去放鹰?要不然,咱去看花魁表演也成啊,我老早就想再去一趟京都,故地重游了。总之你只管说一样,我都听你的,你说去哪咱明天就去哪。”启仁直接点着名的问她道。
既然他都点着名的问了,那想躲也躲不开了,没法子,随便唬弄唬弄他吧……但愿能够蒙混过关。
“殿下若有兴致,似击球走马,放鹰逐犬,俳优杂剧,此等皆可为安逸玩乐之项也;但我想殿下既然是殿下,闲来在家多读些书,写写字作作画即可。若真学得跟那些华族公候家不学无术的膏粱子弟一般,贪图声色犬马之乐,岂非既有损殿下之德,又正好成了别人口中所说的,那所谓的自甘下流之人了么。”
副驾上的良子透过后视镜偷看了她一眼。对于华族子弟不学无术,贪图逸乐的现状,她并非没有耳闻,但在她看来那毕竟只是一种少数现象……因为大多数公候府上的家教都还算是极严的,就算是嫡妻所生的长男,也很少敢做得太放肆的。不过既然是纯子殿下提出来的,她也就不好反驳什么了。省的自找倒霉,被打一个“以小犯上”的罪名。
“王妃不愧出身皇族,知书达礼,学贯古今;瞧这嘴里一套一套的,这是要教训本王呢?”
启仁镇静,玄月比他还镇静。
大家都几十岁的人了,按理说玄月本的也不想管着他,他既想放鹰骑马,那便由得他去消遣,反正放假嘛,也耽误不了什么公事。不过偏偏就是那一句“花魁”,可是把她给惹着了。要说这小子今儿倒霉呢,骑马放鹰就算了,没事提什么艺伎,提什么花魁。
那玩意能提吗,能吗?当着媳妇面提美女,这不找抽的呢。
“我哪敢教训你启仁殿下啊,不过就是给您提个醒罢了,您若不喜欢听,那我只管闭嘴就是。”
启仁偏头看了她一眼,明知她心中已有不悦,却还接着花魁的话题向下说道:
“这京都的花魁,和东京的花魁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她们不同地域的不同文化传统与文化底蕴。而艺伎与娱乐公司中艺人们最大的不同,则就在于她们的‘内涵’。孤听说,京都艺伎的学艺一般从十岁开始,并且要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完成从文化、礼仪、语言、装饰、诗书、琴瑟,直到鞠躬、斟酒等课程的学习,很是艰苦。相比于那些仗着几分姿色,美其名曰‘偶像派’的艺人们来说,孤更看得起那些辛苦学艺的艺伎。当然,艺人中实力派的歌手跟演员也还是有的,例如像中森小姐那样自小便学习芭蕾舞,以艺人为梦想而奋斗的人们,孤并不排斥,甚至还很是欣赏。”
“殿下容禀。”玄月微笑着说,“明菜小姐她早已不姓中森;打从昭和六十年她嫁入李府那日起,她便已改随夫姓了。”
“哦,真的吗。”
“千真万确。”
“孤还以为耀之出身高丽李氏,没咱们和人这‘出嫁随夫’的规矩呢。而且我前些日子看电影上字幕上她的名字也还是‘中森明菜’,我就以为她还姓中森呢。”
“这很好理解。”玄月说,“毕竟是公众人物,况且还是以本名出道的艺人,倘若一时改了姓氏,只怕影迷们一时反应不过来。”
“哈哈哈哈!”他大笑着说,“如此看来,还是无姓无氏的好啊,省的改来改去怪麻烦的。就好像我原本也是闲王一个,如今父皇把法务的差事给我免了,现在我反倒是无官一身轻喽。”
他倒懂得怎么自我宽慰。虽说差事丢了,空留个亲王的名号,给遣回宫邸当闲散王爷,陪老婆抱孩子去了……他却还挺高兴的。
……
第三十一章:「家法伺候」
回到宫邸后,原车上的四个人此时都各回到了各自的‘地盘’,也就是她们自己的房间。当然,启月老俩口子住在同一个屋,他们例外。
进到寝宫,关上屋门,诺大个房间里便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只见玄月她往沙发上一坐,就跟个大老爷们似的,一脚脚翘着放在了另一只的膝盖上,单手托腮,身子再向后一仰;好家伙,就她这坐姿,若再点上一根香烟的话,那活脱就是黑帮电影里的大姐头啊。
不过咱们这位玄月小姐可比那黑帮的大姐头要威风多了,给泰宫殿下当王妃不说,肚子里还怀着小王爷,这谁脑子抽风敢去招惹她这样的大人物啊。
“解释解释吧?刚才在车上殿下什么意思呢,又艺伎又花魁的,怎么着殿下想纳妾啊。”
“啊嘞?”亲王一愣。
“一时想不起来了是么?好,我给你回忆的时间,三,二!”
“哎!”启仁一个箭步冲向前去,将她那已经竖了起来的食指,也就是那个“一”给紧紧握在了手心里,“你说你着什么急啊,我这不正在回忆的么。再说你这数你数快了知道吗,人电影里都是一点五、一点六秒一跳的,人数的时候还得拖个长音你知道么,哪有像你这样一秒一跳还不带拖尾音的啊。”
“你把我手指头松开,怎么着你那么大个人了还想掰我手指头啊?”
“谁想掰你手指头了,你这不诬人的呢你。我那是怕你接着数下去,这没办法了才把你手指头给握住了嘛!”
“胡扯!我有十根手指头你握得过来么你,你要真不想我接着往下数,干嘛不亲我堵住我的嘴啊?哼。”
“我怕你咬我。”启仁边说着边松开了她的手,同时往后退了半步。
玄月眉头一皱,用手一指道:“家法!”她口中所说的家法,不是别的正是四年前在景福宫水池旁,那绵绵细雨中,亲王殿下与李氏公子切磋剑艺时所佩之木剑。
要说这启仁今儿就倒霉催的呢;玄月说要家法,他脑子里估计还想着花魁的事呢,心不在焉,糊里糊涂地便把展示柜架子上的的木剑给她取来递了过去,“我说这玩意怪沉的,你要它来干嘛,挠痒痒啊?”
“挠痒痒?我看你今是皮痒痒。”玄月给他气的笑了起来,“来,屁股撅起来,姐我这就帮你来解解痒。”
“别介,怎的你又要打我啊?这前几天不才刚打过么,我这屁股到这会都还疼着没好利索呢。你是纯子不是我妈美智子,怎没事就想着打我呢。”
“收起你那毫无笑点的俏皮话,总之姐我不高兴,你就应当让我打一顿来出出气。别废话,快撅着屁股给我滚过来,别让我拿着把木剑,挺着个肚子满宫邸的到处追你,让人瞧见不好看。”
“哦,满宫邸撵我那不好看,怎的我白送上门让你抽我两下那我就好看了是吧?合着我还让你给我抽美了是吧,我还得合着掌谢你是吗。要我说你这人就是总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设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高兴你拿木剑抽枕头啊,实在不行你整把真剑把它捅了都行,抽我干嘛啊。我这人我,我被抽疼了叫唤起来那声可不好听这你是知道的,你看我这嚎得一难听你心里准不高兴,你不高兴你又得抽我,这搞不好就整成个恶性循环了。”
“枕头又没惹我,我抽它干什么?皇家刀快,但不杀无罪之人,更何况一只无辜的枕头呢。欸!等等……好像有点不大对头。”她挠了挠头,在那发了一会呆,忽然瞪着眼睛说道:“我跟你扯枕头干嘛,启仁你臭小子搁这说落语呢你。”
“谁说落语呢,这不你要抽我,我这正跟你讲道理的吗。再说这也不好笑啊,怎的就成我在说落语了呢。”
“多余的话我不想再说,我现在就两字:‘屁股’。你小子要么自己过来,否则待会姐我站起来,你就知道什么叫做前警察厅零部门王牌公安的实力了。姐我就算大着肚子,也一样能够一招制服你,你信不信?”
“行行,我也懒得再跟你瞎胡扯了。来,打,我让你打,不过打归打,下手可轻点儿啊你,这老公要打坏了可不带售后退换的。”
“哼。你要真敢纳妾啊,那我还不如现在把你给打死算了呢,省的便宜了外头那些不正经的女人。”
“哈哈……”启仁走回到她面前,转过身,屁股一撅道:“做王妃做到敢拿木剑打王爷,我看你也不比别人正经到哪里去嘛。”
“说什么呢你!”她边说着,一木剑裹挟着风便狠狠地打在了亲王的屁股上。好家伙,那玩意说是木剑,可跟木棍子也差不了多少啊,就那实心的厚度,抽屁股上没准还更疼呢。
“嗷呜!真打啊你。”
就他这狼嚎似的叫声,果真如他所说的那般难听呢。这也幸亏这屋子隔音效果好,不然让门外的人给听了去,不知道的还以为亲王又在宫邸里养什么动物了呢。
“不真打你当我是在吓唬你呢?”她倒是真敢打,不过至于究竟用了几分力,那可就不大好说了。
说话这工夫,又是一记木剑。
雷声大雨点小,也就打了那么两下而已,她便就舍不得了,“啪”的把木剑给丢在了地上。
闭上眼睛,坐在沙发上假寐了起来。
“怎么,姐姐打累了?”启仁转过身,在她脚边双膝跪了下来,握过她的手道,“要我说你准是累了,瞧你这刚下飞机,午觉都没睡呢就跟着我宫里宫外东奔西跑的……姐姐你啊,是真辛苦了。”
“辛苦有什么用。”她睁开眼睛,注视着这脚边这位年轻的丈夫,“毕竟是快三十岁的人了。人老珠黄,那比得上那些年轻貌美,温柔可人的艺伎花魁啊?”
“你看我就一提,也没说真的要去,姐姐你怎这就吃醋了呢。”启仁用她的手抚摸着自己的脸道,“况且在车上我不是早就有言在先吗?你说我应该做什么,那我便做什么,我全都听你的安排啊。既然姐姐说我应该待在宫邸里写字作画,那我们便写字作画。就像以前我们在高丽时那样,我握着你的手,教你如何勾勒山水,你回过身来,用笔在我的脸上给我画上两撇八字胡,那情景,我至今都还记得。”
“你就记得我跟你调皮捣蛋了呀?那我仿你的泰宫体仿的这么像,你怎就不夸我几句呢。”玄月撒娇道。
“夸了呀,怎的会没夸呢。”他吻了吻她的手说,“我姐姐这一双巧手,会写字会作画,会吹箫会弹琴的,我爱死它了。”
“你这夸的可真俗。”
“俗怎么了?要我说啊,这俗人俗人,还是俗点好。都说只羡鸳鸯不羡仙,你看那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的仙人们,它能有像你我夫妻这般的闺房之乐么?画胡子,打板子,我想就算是寻常的百姓之家,也少有像你我这般有趣的良人了吧。”
“呵……”她噗嗤一笑,“合着我那两下还真把你给抽美了是么?”
他笑着擦了擦脸上她刚不小心喷的唾沫星子,道:“有你在我身边,我不一直都挺‘美’的么。你呀,就是我的女神,我的天使。”
“我是天使么?”她微笑着说,“那你以后可要对我好一些、再好一些,不然我可是有翅膀的,随时都有可能会飞走哦。”
“不管你要飞去哪里,我都紧紧抱着你,跟你一起去。”
“你不恐高了么?”
“没事,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什么不用怕了。”
……
第三十二章:「老虎尾巴」
“殿下少哄我开心,儿女情长的事先放一放,现在还是先议一议正事吧?记得在酒店时殿下你不是说,等回到东京后,便要好好询问一番有关李氏公子近来与东宫臣属交往甚密的事么。要我看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你俩今天就约个秘密地方会上一晤吧?”
“不是所有的事,都一定要在一天之内做完不可吧?耀之与我同一天的航班回东京,这会指不定才刚下飞机,或者还在天上飞着呢。我这么着急把他叫来,是不是有点咄咄逼人的意味啊?”
“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殿下要的就是这咄咄逼人,龙庭震怒的态度。殿下逼他一逼,倘若他心无不满,坦率赴约,即可证明其并无二心;倘若他心有不满,托词不来的话,那殿下这可就当早做应变之策了。”
“你就不怕他本无二心,却被咱这一逼给逼出二心来了么。”
“那照殿下这么说,就是要选择无条件相信他到底咯?是这个意思吗亲爱的。”
“疑人不用,疑人不用。”他道。
“好,好……”
玄月用脚勾起地上的木剑,起身将它放回架上。这时启仁也跟着站了起来,紧跟在她的身后,小心陪伴着孕中的妻子。
“是人是狼,这会可还很难说,殿下可得留神着些……虽说是疑人不用疑人不用,但为人主者任何时候都还是要提前做好应变的准备才是。”
“案子刚一办完,我就私下里去和大财阀见面,这只怕影响不好吧?”
“既是私下里去,天知地知,旁人又如何得知。”
“要不过几天再……”他说。
“我算是听出来了,原是你根本就不想去,不想去就不去,没的闲扯这么多借口干嘛。”
“这件事情上,我的态度不是一直都很明确么。我是无论任何时候都选择相信耀之对我的忠诚的。”他边说着,边脱掉了外套,向前一倒,孩子气地在床上打了个滚。要说这老小孩,老小孩呢,只要找得到合适的人撒娇,就算到了一百岁,人也一样会有孩子气的时候。
皓“月”当头,繁星何以争辉。倘若启殿不是单独钟情于玄月一人的话,就他这张大床,那面积,再多睡她个三五个人都不成问题。
“难道真的是我过虑了么?”看着他那副天真幼稚的样子,玄月不禁苦笑着问。这个问题,是在问他也是在问自己。
“孤想与耀之做一对千古君臣知遇的榜样,流传后世,亦是一段难得的佳话;不想因为一些杯弓蛇影的事情,便去猜忌自己的知己好友。”启仁答道。
“这就是历史课本上,被赞誉为继明治、昭和之后,大和第一帝的气度与心胸么?”
“是,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觉得你跟某位被誉为‘九十年代第一摇滚女歌手’的人一样,那么的言过其实。”
“说她就行了,别牵连无辜好不好。我怎么就名不副实了啊?”听到有人说自己坏话,原躺着已有三分睡意的启仁顿时便惊坐了起来。
说来好笑。亲王本躺着,却惊坐而起;而王妃本站立,此刻却微笑着在床边坐下。
同样是坐态,亲王却明显被她整得有些被动,在气势上,便落于下风了。
然而他刚坐起来没多久,一倒头便又躺下了,而且还更加“过分”的,把头枕了她的大腿上。
“小混蛋。”玄月拍了拍他的脸说,“上次姐姐就坐了你一会,你就嚷嚷着喊腿麻了。可你这整天没事就拿你那六斤四的大脑袋压姐姐腿上,那姐姐又该怎么办呢?”
“聊天就聊天,咋突然就蹦出句黑话来呢?”
启仁所说的“黑话”,指的便是刚才玄月口中所说的“六斤四”;这所谓的六斤四啊,在黑话里的意思就是人头。
“啥黑话呢,我就随口一说。我那要真是黑话,这‘六斤四’跟后面的‘大脑袋’连在一起那不就成病句了么。我就随口一说,我哪知道你这小脑袋瓜子有多沉啊,这不就一虚数么。瞧你怎还因为一句六斤四就跟我认真起来了。怎么你以为我以前还当过专割人脑袋的女山贼啊?”
“女山贼哪能啊,我一直都当你是梁红玉、花木兰那样英姿飒爽的巾帼大将军来着。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这小脑袋瓜子顶天也就重六斤四。可你这么大个人坐我腿上,那重量,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你什么意思啊,嫌我胖是吧。欸,瞧老娘我这暴脾气。姐有腹肌的你知道吗,一米七大高个,一百二十斤,百分之十七点五的体脂率。你老花眼啊你,居然敢说我胖!”
“我也没说你胖啊,我说的是‘沉’。不过你要这样说的话,那我也有一句话憋了好一会了。我泰宫,武能御马张弓射大雕,文能编撰《昭和本纪》;总督高丽两年间,治汉江,废农税,破财阀,惩反腐,饬吏治,朝野皆称之贤。就连先帝都曾私下叹曰:‘皇孙启仁最像朕。’怎么到了你左臣小姐这,孤却成了一个名不副实的庸碌之人了?”
“额,在这等着我呢?那我也告诉你,我原话也没说你庸碌来着,我说的是‘言过其实’,学过国文吗?懂言过其实是什么意思吗?要是你忘了,姐我现在就可以帮你‘翻译翻译’。”
“你不就想说我鱼质龙文,毫无人君之相么。”他再坐起身。笑着将脚上的鞋子一甩,双手叉腰道:“是了!我还就不妨明白告诉你,我这人缺点可多着呢。我!忌克少恩,刚愎雄猜,阴鸷好杀,薄幸寡德,狡诈巨奸!总之,这天底下男子所有的不是,孤一身全给占了!这么说姐姐总该满意了吧。”
玄月扶着额头,闭上眼疲惫地吸了一口气。沉默良久,方才答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你到底在哪些地方言过其实了吧。我亲爱的启仁君。”
“行你说,我听着。”
“我夫饱读二十四史,想必应该不会不认识朱厚熜是谁吧?我现在要说的就是……”
“明世宗皇帝朱厚熜,这哪能不认识。怎么我跟他有什么相似之处么?”玄月发此一问,本就没想要他回答,可他却傻愣愣地插了一嘴。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
“别这么猴急,先听我把话说完。”
“好,你说。”
“明嘉靖年间,时任户部主事海瑞上治安疏于世宗曰: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病,一有所不宜,将有所不称其任。而我今天要说的同样也是这样一个道理。想我历代先祖创业之不易,神武至今,已一百二十五代矣。昔日幕府专权,应仁之乱,战国纷争,烽烟四起,恍如昨日事般历历在目。而在一百二十三年前,正是在你我脚下这片曾经被称为‘大奥’的土地上,末代将军庆喜兵败鸟羽、伏见,倒幕军直逼江户,庆喜见大势已去,被迫投降,献江户于我明治先帝。从此先帝一揽大和万权于天子,施行王z复古、明治维新,终得开创一代盛世。故念皇祖皇宗创业之艰难,身为太阳神后裔的你,则更加应该担负起守护家国天下的重任。戒急用忍,讷言敏行,反事切记谋定而后动。皇祖皇宗在上,江山社稷在前,你怎么可以因为对那李氏公子一厢情愿的信任,便将刀柄受制于他人之手,陷自己于如此被动的一个局面呢?就算你的信任并非是一厢情愿,可你却怎么能够连问都不问一句,就这样放任于他与东宫属臣私下来往呢?”
“耀之是生意人,为了生意上的事,提前与即将上任建设大臣的小泉议员见上一面,于情于理,都是应当的。算不得什么大事。”
“唔,呕……”正当此时,她忽然捂着嘴干呕了起来。
“怎么了?胃里不舒服么。”
“没事,我这是孕早期的正常反应……我们还是接着把李氏的事给议个清楚吧。”
“还议个什么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待会我就派尤妮斯去找耀之,约他明天中午见面,好好敲他一敲。来,你先靠着枕头半躺着休息一会,我这就去帮你拿柠檬跟酸梅汁来缓一缓。”
“嗯……你去吧。”
启仁并没有离开多久。大约也就三分钟的时间过后,他便推着个上菜的小餐车回来了。
他将餐车推至床边,用脚将固定轮子的机关放下,将餐车固定在了那里,伸手从盘子里拿起了那块刚切的新鲜柠檬递给了她:
“来,自己拿着闻一闻。你那边先闻着,我这边帮你尝尝看这酸梅汁够不够酸,顺便替你试试毒。”
“柠檬可以现切,这酸梅汁可不像是三五分钟就能做出来的东西哦?”
“呵,瞧姐姐这话说的。”他笑了笑道,“怎么说姐姐你也不是头胎了,这我还能不有点准备啊?我这段日子就防着你难受想吐,所以把该准备的全都给准备好了。你看,我这不光有柠檬跟酸梅汁,还有开胃的酸奶,还有水果沙拉……你看,这东西太多了,我都说不上来的。等待会我再帮你按摩按摩你手上的内关穴,这样你就不会再这么难受想吐了。”
“你这柠檬好像不怎么酸啊,亲爱的。”
“叫你闻闻怎还吃上了呢……”
“就许你喝我的酸梅汁,倒不许我吃你一口柠檬啦?真小气。”
“要是小气就不给你准备这么多好吃的好喝的了,我早自己一个人偷着把它们全给消灭了。”
“哼,你倒是敢。”
说话这工夫,他已剥好了半个橙子,并撕下其中一瓣橙肉,去掉籽籽跟果皮后喂给了她:
“来,张嘴。飞机来咯~”
“不要这样,我要你嘴对嘴喂我。”正当橙肉就当送进她嘴里的时候,她却忽然向后一躲道。
“欸……”启仁愣了半秒,“可是就这样喂不是也挺好的么?”
“不肯?怎么你嫌弃我啊?”
“哪有的事。好,嘴对嘴喂就嘴对嘴喂。”
“唔,嗯嗯嗯……好吃是好吃,不过你这橙子太甜啦,甜的就像那蜂蜜似的。”
“真的假的。”说着,他自己也尝了一瓣,“骗人,明明就是很一般的甜度嘛。”
“那就是我夫君嘴甜。”她笑着挽住他的脖子说。
“好你的,居然敢戏弄于我。看我怎么教训你。”
说完,启仁抓住她两只手腕,似猛虎扑食般将她扑倒在了床榻之上。
“羊儿”虽看似柔弱可欺,可亲王刚一松开她一只手腕,伸出手来,正要抚摸她的脸颊,却连摸都还摸着的时候,却一不留神就让她给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老虎尾巴”——
“呃!”
启殿虎躯一震。可还没等他先开口,身下的羊儿却先开口讥笑他道:
“想不到就连英物如我夫君这般的大英雄,竟有会有害怕被人给抓住的小辫子么?”
“你可真调皮啊你。好了,闹够了就快放开我吧。”
“我不,除非你求我。”
“只听有人下跪求人的,还没听有人把别人扑倒了求人的……好吧,我求你了。我的陆女侠,你就‘高抬贵手’,把我给放了吧。”
“把我另一只手松开,我就放了你。”
“你能保证,我松开你另一只手后你不同时用两只手对付我么?”
“那你要信不过我,咱俩就一直这样僵持着咯,反正我是无所谓。”
“怕了你了,我松……我松还不行吗。”
“这就对了。好了,你自己起身吧,下次可不许突然袭击我了。我这肚子里可怀着小宝宝呢,像你这样突然扑过来要是压着小宝宝那可怎么办。”
“纠正,我是先扑倒的你,然后才……”
“那也不行。总之像这种危险的动作以后都不要再做,否则下次再让我抓住你,我可就不会再放你了。”
“遵命。来,再吃一块水果。”
……
第三十三章:「危」
同一时刻。正如启仁所猜想的那样,直到现在,李氏公子的航班才终于抵达了成田机场。
晨星之子就是晨星之子,那份如启明星般耀眼的气度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的。百年或数百年內,都很难有任何一名发明家能够取得像他在商界那样的成功;亦不会有任何一位商人能够取得像他在演艺界中那般至高无上的教父地位;更不会有任何一个艺人,能够达到他在以上两个不同领域中的成就和高度。
只可惜啊……这么优秀的一个人,血管里所流淌的,怎的偏就是高丽王族的血液呢。不过凡事有利亦有弊,很多事情原也不是这么绝对的;他虽出身高丽王族,但却只不过是个旁系后裔;其父“李稷”昔日年轻时,甚至落魄到了流落街头的地步,幸得同族接济钱财,才得以出国留学柏林,后与外邦女私定终身,更险于私奔中途命丧他乡。说起来,李公子虽是独子但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独子”,只不过他前头两个哥哥全都没等降生便已提前夭亡。因此他这才变成了李氏的独子,同时亦是唯一的继承人。
而关于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那便说来话长了……
……
记得那还是在四十多年以前……
那一天,李稷先生与gudrum小姐一路从陆路搭火车逃到汉堡,就在他们刚搭乘上汉堡港中停靠的一艘邮轮准备私奔到北美时。船刚一出港,还没等开没进黑尔戈兰湾,中途便被其父派遣的水警巡逻船给拦截了下来。gudrum被带回柏林,在家中关了禁闭。而李稷则没有她那么好命,鹰犬们二话没说,便把他抓进了地下监狱中严刑拷打。在那个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柏林秘密监狱的“太保”们对他是三天一小审,五天一大审,那里的各种刑具,他是一个没落全尝了个遍。最后当他被从监狱里放出来时,整个人完全廋脱了形,面色惨白如纸,目光呆滞,身上更是没剩下几块完好的没有伤痕的皮肉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李稷的身子落下了病根。若不然他也不可能这么早的便把这么大的一个李氏集团的管理权交到了李耀之的手中。
禁足期间,gudrum发现自己已有身孕,便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母亲,并请求父亲释放恋人。然而她的请求却并未得到同意,相反却换来了父亲的震怒与一记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挨到的耳光。并且就在当晚,仆人前来告知李稷已“病死”在监狱之中,劝其早日前往医院打掉孩子。gudrum坚决不从,并以自戕的方式向众人表达了自己对李稷的真心……无奈,其父只好令仆人收走了她房中所有的“危险物品”,并且将柜床桌椅的边角全都用棉被给包裹了起来。在那以后,她便连着好几天不吃不喝,就连仆人劝她“哪怕为肚子里的孩子想,小姐也好歹吃一点东西”她也不听,明言若不释放李稷,便以死殉情。
就这么着,李稷才终于被从监狱里给放了出来。而在这之后不到四年的时间里,gudrum竟连着流产了两个孩子。一直到1957年的秋天,她年近三十岁时,幸得上天眷顾,才终于得以平安生下了自己一生当中第一个孩子。
1968年,李稷借为亡兄奔丧,并归国继承侯爵之位的机会,以刚满周岁的幼子为质,欲携妻子gudrum归国。然而还没等他们登上飞机,岳丈便识破李稷的“狸猫换太子”之计,发现质子为假,急忙派人前往机场拦人。李氏夫妇无奈,只得对父妥协,将真正的儿子作为人质留在了欧洲。
然而他们这一走,便是整整三十年……并且从那以后,李氏夫妇都再未踏足柏林半步。
同样是李氏夫妇所生的孩子,一个从小跟在父母身边,享尽万般宠爱;一个则是作为人质留在了柏林,自小受尽冷眼。
不过李稷也并不是没有想过要把长子从柏林接回大阪来抚养,只是当等到李氏集团越做越大,等到他有实力与柏林的岳父进行相对平等的“谈判”时。却被告知了孩子早在好几年前便已离家出走,虽经多方寻找,却仍至今未归的消息。而在那一年,不到十岁的李耀之却已是神童之名响彻天下,风光无限。然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在那风光的背后他所付出的究竟是多少。为人三十年,近一万一千天里,除了用于睡觉和吃喝拉撒的时间以外,他其它大部分的时间全部用于了工作、或正在工作的路上。而这三十年来他用于休闲和逸乐的时间,全部加起来也只不过只有不到三十天而已;换言之,几乎每一年当中,他才只给自己放那么一天的假。。
李氏的天,不是被别人而就是被他给一手擎起来的。倘使李氏无耀之,则即无今日之李氏;倘使大和无李氏,则科技发展至少倒退十年。
倘若李氏公子不是具有这样一种举足轻重的地位的话,当年他想无视双亲反对,一意迎娶艺人出身的明菜小姐入门,那简直就是一个字——“难”。
难如踏地而起,登上九重青天;宝刀出鞘,绝平泰山之棱;以身投江,断阻千里之流;信手扇风,吹息万丈烈焰。
俗话“不同高度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这句话说的可真一点也没错。明菜小姐,那是多少人心目中的女神跟梦中情人啊;对于她成千上万的“信徒”们来说,如果能够娶到自己先帝“信仰”,他们或许真的像一些猎奇漫画中所言的那般:甘愿付出一切,甚至于是自己的生命。
但对于大财阀,尤其是贵族出身的财阀,在他们的思维里艺人则往往都是凭借着姣好的面容来取悦观众,进而拍摄广告推动产品销售,再者举办几场演唱会发售几张专辑,帮助娱乐公司赚钱的员工——也就是所谓的打工仔。然而职业并无贵贱,只要是能带给公司利益,能为老板赚钱的员工,那都是好员工。令李侯爵与侯爵夫人所不能容忍的:是李耀之身为李氏集团的首席执行官,没事自己穿上戏服假扮成“员工”娱乐娱乐就算了,却竟敢真的娶了一个身份地位与他都极不相称的“小员工”来做自己家的儿媳。——可是容忍不了却又怎么样呢,他说娶不还是娶了么。
他今年三十一岁。然而这三十年来,他却似乎从未听取过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的意见,仿佛他永远都是正确的,是不会犯错的。
明日亲王便要与他一见,就他私下里擅会东宫派系议员的事问个明白。这一次,他又该如何“诡辩”,才能颠倒是非,将本已做错的事变成正确呢?
……
第三十四章:「门庭若市」
“果汁还是罐装咖啡?”他这样对客厅的客人说着,同时打开了摆放在厨房中的冰箱上格的冰箱门。
“普通的水就可以了。”
“这样的话真的可以吗?叫别人看见,显得好像我很小气似的,被说教了两句,就连冰箱里的饮料都不肯拿出来给客人喝了。”
“都是一家人干嘛还这么客套,再说这也没别人了啊。”
“还没有问你呢,大周末的跑来找我……该不会就只是为了要教我怎么叠衣服,顺便调侃我几句这么简单吧?”
“没事就不能找你啦?”
“每个星期我难得有一天半的假期……所以如果你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请的话,那就请恕我不能陪你闲聊了,琉璃。”
“听说你病了,来看看你不行吗?”
“呼……我病了么,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你看你都鼻塞了。”
“鼻塞怎么了,我就只是单纯的小感冒而已,又还没要死要活的呢……你好像犯不着这就大老远的跑来了吧?”
“既然你这么不欢迎我,那我可就走了啊?”她指了指门的方向说。
“走就走呗,光说不迈腿怎的还指望我帮你开门么?”
“你呀。”
“好啦,开个玩笑罢,琉璃你千万别当真。这是我刚才在冰箱里拿出来的果汁,拿着在回去的路上喝吧。”
“谢谢。不过不是我说你,新一你的工作既然是艺人,为了爱护自己的嗓子,平时还是少喝一点冷饮吧。”
“好啦好啦,快走吧,我可要回去睡回笼觉了。”他边说着,边把手放到了门把上。只等琉璃换好鞋子,便开门送她离开。
“别催我。”
琉璃系好鞋带,直起身,新一也同时在这个时候帮她打开了门。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此刻门外竟正站着一位抬手打算敲门的女人,而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伊达不久前新交往的女朋友:中山忍小姐。
“不好意思,没有撞伤吧?”
“没。”她背着手,笑着对恋人说,“就在伊达君刚刚开门的瞬间,我很灵敏的向后躲开了。”
“哈……这就是十九岁年轻人的反应吗,那可还真是万幸呢。”
她看了看站在恋人身旁的那个陌生女人,笑着指了指客厅里的沙发道:“伊达君,不打算邀请我进去坐一会么?”
“当然,快请进。”
一旁的琉璃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意味深长地看了堂弟一眼,接着便要离开了。看样子她还没有读书读到脑子“傻”掉的地步。
“哎,这位姐姐别着急着走啊。”
小忍刚弯腰换好拖鞋,见那琉璃要走,站都还没站起来便急忙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袖。
那感觉,就像是过马路时拽住大人手的小孩子一样。
“伊达君,为什么你不向我介绍介绍你的这位朋友呢?我可是最喜欢结识新朋友了~”她笑着说。
“她其实……”
“这位姐姐是你新招的助理么?”
“忘了跟你介绍,我的名字叫琉璃,是这边这位伊达君的……嗯,他的好朋友。”
琉璃本不想欺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看着眼前这位堂弟媳的年龄似乎有点小的样子,便不想整出类似于见家长这种会让她感觉到尴尬的气氛来了。
“那个,你们先聊,我就不留在这打扰你们了。拜~”她边说着,边绕开小忍小姐走了出去,并微笑着为他们关上了门。
……
“请随意些,就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那什么……你先坐,我去冰箱帮你拿一罐饮料。”
虽然他嘴巴上说着叫别人随意一些,可是比起前来做客的小忍小姐,身为主人的伊达却好像更加拘谨呢。
瞧他,走个路都还能不小心踢到桌脚。明明很疼,却还要硬装出一副不是很在意的样子。
“那个……你的脚没事吧伊达君?”
显然,她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很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不过这很合理,毕竟是刚刚恋爱第一个月的恋人,任谁都会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对方的身上的。
况且……刚才他的脚指头踢到桌子时所发出的动静也不小。
“没事没事,我可是很强壮的。”他忍着脚上的疼痛,从厨房拿完饮料走了回来,并将咖啡递给了她:“抱歉,自作主张帮你拿了咖啡,因为你上次说喜欢喝的缘故,所以就没有问你想不想要其它的饮料。希望你会像上次一样喜欢咖啡独特的苦中带甜的味道。”
“伊达君这是哪的话。”她接过饮料,道:“客人到主人家做客,哪里还有挑三拣四的道理。”
“需要我帮你打开它么?”
“不用啦,我自己能打开拉环,你看,这不就打开了么。”
“那倒是我小瞧你了。”
“对了伊达君,刚才那位琉璃小姐……你们认识有多久了?她是伊达君你在艺大时的同学吗。”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
“她呀,她就是我上次跟你提过的堂姐,那个东帝大毕业的性格无趣的化学女博士啊。”
“是堂姐么!哦,我可真是的,刚才居然一点都没有看出来。其实仔细一看你们长得的确是有几分相似呢,不过她看起来也太年轻了吧,一点也不像比伊达君你年长了有八岁的样子。”
“可能因为她长了一副童颜的缘故吧……讲真我也没觉得她这些年来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的,毕竟我也没觉得我跟高中时的自己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伊达君也真是的,刚才也不介绍堂姐跟我认识认识,就这样让堂姐走了……第一次见面,我居然都没有正式跟她打一个招呼,这实在是太失礼了。”
“我想她不会介意的。不过既然你这么在意的话,那过几天你也把你的姐姐介绍给我认识,然后我也失礼一次好了。”
“额……这样真的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啦,你的小脑袋都在想什么呢我的小忍。说说吧,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你该不会也跟我堂姐一样,专程跑来就只为了数落我一顿吧。”
她低头一笑,转身从旁边背包里取出一盒包装好的便当,双手递向伊达道:“听说你得了重感冒在家里休息没有上班,我怕你一个人在家没人照顾,上午拍完广告,就立即向公司请了半天假坐车赶回来了。呐,这是我在外面便利店里买的便当……虽然不是我亲手做的,但是也是我的一番心意,希望伊达君你千万不要嫌弃。”
“看上去好像不便宜。”他看了看盒子上的价格标签,道。
小忍这时又从背包里取出了另一盒同样款式的便当。伊达笑了笑,接着又说:“两盒么?不过既然是午餐的话,两盒我应该也是可以吃得下的。”
“那个……这个是……”她本想告诉他这另外一盒便当是给自己买的,但既听见他都这么说了,便只好笑着把自己的那一份也放到了恋人的面前:“你真聪明,我就知道一盒便当伊达君你肯定不够吃,所以就多买了一份。”
“真的吗,可是我看你刚才的眼神……原本的事实好像并不是你现在所说的这样哦?”
“我的眼神……有什么问题吗?”她问。
“因为在我刚才说出我能吃完两盒便当的时候你很惊讶的楞了一下……很明显,这盒便当你原本应该是给自己买的。”
“没关系的,伊达君把我的这份也一起都给吃掉吧!多吃一点,病才能好的更快不是么?”
“那好吧,既然你坚持的话。”
伊达说完这话,一旁小忍的肚子却忽然咕咕叫了叫。
她霎时将脸转向了一旁,借以掩饰自己脸上的尴尬。
“你看,明明就有关系不是么。”他笑了笑说,“好啦~便当呢我就收下了。不过我的冰箱里还有一些杯面,不如我去帮你烧水泡一杯来先解解饿吧?”
“嗯……”
她抿着嘴,害羞的点了点头。
伊达笑着拉过她的手,道:“小忍,来,跟我一起到厨房来挑选想要什么口味的杯面吧。”
“咚,咚咚——”
正是说话这工夫,他家的门便再一次被人给敲响了。
……
第三十五章:「一度很尴尬」
“不好意思,我先去开一下门。”伊达松开她的手道。
“没关系,我跟你一起去。”
“欸?开个门而已还用得着两个人一起去的么。”伊达一脸不解地说。
“可我就是想一直跟着你嘛。”她笑着说道,同时伸出双手紧紧抱住了伊达的左臂。
一副无论别人说什么也不肯撒手的样子。
“别着急着开门啊伊达君,你开门之前都不先从门镜里看清楚外面的人都的吗?”
就在伊达准备开门的同时,一旁的小忍小姐忽然制止他道。
“我想应该不会是什么坏人吧……毕竟我们这的警卫都挺严的,平日别说是上楼了,就连进住宅区的围墙都一定要出示身份证明登记才可以。”
“还是看清楚好,怎么说不久前蒲池小姐不就才刚遭遇过绑架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小心些好。”看样子前段日子发生的绑架事件可把这位年轻的小姑娘给吓得够呛,尽管当时被绑架的人并不是她,可越是当危险有可能会发生却又还未发生的时候,才越会让人感觉到恐惧不是么。
而伊达不以为意笑了笑,边说边开门道:“我要是再不开门,别人可就该走了。”
“嗨,中午好,伊达桑。”
“中午好。”
“真不好意思,没有提前通知就突然跑来了,没有打扰到你午休吧?”
“没事,反正你也不是一个人跑来打扰我的人。来,我来跟你介绍一下我的……”伊达说着,回过头却发现女朋友早已没了影。“好家伙,一眨眼工夫人哪去了。”
“伊达桑要向我介绍谁呀?”幸子笑着问,“这除了我们,好像也没有别的什么人了嘛。”
“哎,哎呀,哎呀呀……难道是我发烧把脑子给烧出幻觉来了吗?可是刚刚,刚刚明明就在这挽着我的胳膊的,欸?幻觉,真的是幻觉吗?”
他挠着头,撇下幸子,自顾自地一脸不可思议地走回到了沙发旁,指着茶几上的便当盒说:“不,绝对不是幻觉,桌子上的便当都还在呢。”
“虽然不是很懂你在说些什么,但是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的样子。”她捂嘴一笑道。
“有意思?”伊达白了她一眼道:“你当这是变魔术呢。这么大一活人说不见就不见了,你居然还说有意思。”
“是挺有意思的啊。”她边说着,边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伊达桑口口声声说这屋子里还有别的人,而我却连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这难道还不够有意思的吗?”
“有意思或者没意思的,现在似乎都不是最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这么大一个人不见了,我说什么也得到处找找。你先坐,我这就在屋子里到处去找找看。”
此人为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说一句是一句。言出必行,一诺千金。
他既说要去找,就一定会去的。
“人呢,哪去了?”他怀着这样一种好奇,一路从客厅找到了卧室。
“不会真的烧出幻觉来了吧……可如果是这样桌子上的便当又该怎么解释呢。难道是我自己梦游的时候下楼去买回来的么?”
伊达自言自语着,不知是感冒还没好全,还是昨晚没有睡好,此刻心中忽然袭来一阵倦意。
为了让自己清醒一些,他边想着不如用凉水洗把脸,边就开门走进了卧室的洗手间。也就在他刚打开水龙头,用手舀了一舀水洗了把脸,抬头看镜子的时候,镜中却忽然出现了好像惊悚片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你在干什么?小忍。”他看着镜子里戴着妖怪面具的女朋友说。
“没有吓到你么。”
“我为什么会被狐狸的面具的吓到啊。再说你衣服都没换,我一眼就认出来是你了。”他笑着说。
“讨厌……还以为能够吓你一跳呢。”
“你刚才不是说要跟我一起去开门吗,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跑这来了。”
“外面那是蒲池小姐吗?”
“是她没错,话说你不打算出去跟前辈打个招呼什么的吗?”
“才不要。三个人的社交场景是最让人尴尬的了,我还是就待在这听听看你们会聊些什么好了。”
“我们两个才是恋人关系,只要你不觉得尴尬,那尴尬的人不就是她了么?”
“是吗,虽然我也这样认为……可是最近我却在杂志上看到很多有关于伊达君跟蒲池小姐都绯闻呢。杂志上说你们不光是艺大的同学,而且还早就在一起发展地下恋情了,正因这样……上次蒲池小姐被绑架的时候,伊达君你才能够这么及时的出现在现场救了蒲池小姐。”
“这都是些什么三流杂志上胡编乱造的东西啊,它们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一点吧……话说,莫非你正是因为这些杂志上子虚乌有的绯闻,所以今天才来找我的吗?”
“我知道,因为这种事情就屁颠颠地跑来找你,总好像显得我有些小气。可我要是找都不来找你,问都不问一句的话……那不就显得我不在乎你了吗?”
“嗯,说的也是。那好吧,你就待在这听着,我现在就出去向你证明我跟蒲池小姐之间根本没有什么。”
……
客厅。
“回来啦?”幸子放下刚喝了一口的白开水,微笑着问道:“怎么样,找着什么了吗。”
“找没找着的都不是很重要了。”伊达在离她稍远的位置坐下,打开桌子上的便当,抿了抿嘴道:“说说吧,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么?”
“我们两个人之间还能有什么事,这不前些日子我去米兰旅游了吗,逛商店的时候见着一小物件挺适合你的,就顺道帮你给买回来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从随身的腰包里将礼物给取了出来。
那是一个被装在小盒子里的东西,这么小一个盒子里面所装的肯定不会是手表或者钢笔墨镜一类的东西。因为根本就装不下。
有可能的,大概率是限量款的打火机或者钥匙扣跟香水瓶子一类的。
毕竟她刚才也说了,那是一个“小物件”。
“呐,prada最新款的男士香水。”
“香水?”
“是啊,希望你喜欢。my friend。”
“my friend?是朋友的意思么。”他放下筷子,闻了闻自己t恤上的味道说:“送香水给我,是暗示我身上有什么奇怪的味道需要靠它来掩盖么?”
“不不,我没有那个意思。”幸子急忙解释道。
伊达接过香水放到桌上,重新拿起平放在便当盒上的筷子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用过香水;以前用不着,以后应该也不会需要用。”
“不试着尝试一下新的东西,伊达桑怎么就这么肯定自己就一定不会喜欢上它呢?”
“真难为你出去看一趟球赛还能想着给我带件礼物回来,我没有收集玩具的癖好,故而家里也没什么珍贵的东西好送给你当回礼的,干脆我就请你喝一罐果汁吧?”
“谢谢,不过我不喜欢果汁的甜味。你这有罐装咖啡么?”
“你倒真不客气。好,稍坐,我这就去帮你拿。”
“大家都这么熟了,还这么客套干嘛,你继续吃你的便当,告诉我在哪我自己去拿就好了。”
“厨房,冰箱,上层。”
就在幸子刚进厨房,准备要打开冰箱门的时候。小忍小姐却不知什么时候从伊达的卧室里溜达了出来。
伊达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她,她便抢先一步在他的耳朵旁边说到:“你这房子太大了,待在卧室里我根本就听不清楚你们聊了些什么。”
“所以你想怎样……”伊达心中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要不我就躲你们沙发后面吧?”她压低着声音说。
伊达愣了半秒,随即苦笑着说道:“干嘛呀,这么大人了还玩躲猫猫,到底你是我女朋友还是她是我女朋友啊。好躲不躲还偏要在躲沙发后边,被人发现了多尴尬呀。”
……
第三十六章:「幸子小姐的告白」
“不是说想喝咖啡么,怎么拿着罐啤酒回来了?”伊达放下手中的筷子,微笑着对从厨房回来的幸子道。
打幸子入门伊始,他每次在与之交谈之时,都会放下手中一次性的竹筷。看样子他虽然只跟在李公子身边做了不到三个月的助理,却也学到了不少的虚礼呢。
“我才要问你呢,你家的冰箱里为什么会有啤酒啊?”她说着,同时打开了啤酒的拉环。
也正是在她即将要喝的时候,伊达忽然制止她道:
“话说……你确定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真的可以喝酒么?”
“没事的,我的伤口拆线都快有一个月了。小喝两口没关系的。”
“这样么。”他说,“不过看外表真的看不出来……像你这样长相甜美的人,居然也会对酒精饮料感兴趣呢。”
“诶,怎么我看起来很像是乖乖女类型的女人么?真是的,伊达桑你不也是外表爽朗,冰箱里却放了好几罐啤酒的男人吗,所以说长相这种东西很多时候根本就是靠不住的嘛。”
“你这都还没喝呢,怎么说话就好像有几分醉意了呢……再说了,我买啤酒根本就不是为了要喝它们,而是拿来做菜用的。”伊达笑了笑说。
“做菜,啤酒也可以做菜么?”
“一听蒲池小姐你在家就不常下厨,平日里想必不是在公司吃食堂就是上酒店吃大餐吧?”伊达说,“其实啤酒做菜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值得稀奇的嘛,毕竟可乐都可以用来**翅不是么。不过没关系,你喜欢喝就喝吧,反正我做一次菜也用不着这么多啤酒,等下次需要了我再下楼去买就是了。”
“真是不好意思呢……”幸子咬了咬嘴唇,问:“恕我冒昧地问一句,伊达桑是今天就要用它们烹饪,还是明天或者更晚的时候呢?”
“问这个干嘛,想蹭饭啊。”
他倒真直接,想到什么便说什么,一点也不隐藏自己的想法。
不过这个问题一问出来,他自己不觉得尴尬,倒弄得幸子又有一些不好意思了。
“不是的。”幸子回答,“我并不只是单纯的想要蹭饭而已。其实我就是有点好奇,这个啤酒,它到底要这么用来做菜呢?是用来调味,还是其它什么吗。不过如果伊达桑不介意的话……今晚我是否可以留下来吃顿便饭呢?虽然我不像大厨会做什么大餐,但是帮忙在厨房打打下手我还是可以的。”
“为什么突然提出想要留下来吃晚饭啊,现在明明才刚刚中午而已啊。你是打算从现在开始一直在这待到晚上,还是中途离开了又在回来呀?而且无论前者还是后者感觉都好像很奇怪的样子欸。”
只见她仰起脖子,猛地喝了一大口啤酒,借着酒精的力量,笑着说道:
“今天是我的休息日,所以就算一直待到晚饭时间也没有关系的哦。”
“欸!?这,这是……李先生主持的人类观察节目的新的整人企划吗,摄像头在什么地方?”
显然他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更不敢相信现在眼前所发生的。
他所听到和看到的,是眼前这个名叫幸子的女人一反常态的奇怪举止。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幸子一直到初恋情人死去后的第六个年头,才终于敢鼓起勇气再去喜欢另外一个人的内心的苦楚。他当然不会懂的。
或许他能够懂得幸子小姐话中的暗示,毕竟也是二十几岁的人了,要连这都不懂那不就成傻瓜了吗?可是,虽然他懂得她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但他始终还是无法懂得这个女人她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到底什么地方吸引到她了?伊达不禁这样想到,难道就仅仅只是因为自己上次救了她的命而已么。
可如果真是那样,这种喜欢到底是一种感激还是……
再者说了,自己都已经有女朋友了不是么——而且她还就藏在自己现在坐着的沙发的后边。这种时候,胡乱接话可是要不得的。或许也正因如此,伊达刚刚才会在那种情况下说出“这是不是整人企划”之类的话来掩饰双方的尴尬啊。而此时的幸子,不知是因为喝了点酒的缘故,还是别的,脸渐渐的就红了起来。
伊达倒也是“不怕死”,当场便指着她的脸说:
“怎么才喝了不到一罐啤酒你的脸就红了,我看你还是不要再喝了吧。要是再喝下去,就你这酒量跟身体可真是让人放心不下来呢。”
适才她没喝就已有了三分醉意,此刻喝了酒,整个人的状态便更是醉醺醺的了。
幸子揉了揉眼睛,半醉半醒道:“抱歉……我以前从来也没喝过酒……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居然会这么差。让你见笑了,伊达桑~”在叫他名字时,她竟还有意无意的拖了一个长音。这种语气,实在是有些“友达以上”的感觉了。
“没喝过你还敢喝,你这胆子可真大啊。”
“因为啊~我总是想要尝试看一些新的,以前从来没有试过的东西啊。”
“危险的,有可能会让自己不舒服的东西还是就尽可能的不要去尝试了。如果感到头晕的话就躺下来休息一会吧,只是一罐啤酒而已,相信用不了多久酒劲就会消失了。”
“如果喝醉的感觉……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的话……那么美好的回忆是否也一样呢?”幸子抱着沙发上的靠枕,像着与他的位置所相反的地方侧身躺了下来,忧郁的说道:“那些我所珍惜的一切,他的脸,在我的脑海里……最后也都会渐渐变得模糊起来吗?”
“虽然我没有听过你的歌,不过从你刚才所说的话来看,你应该是一个感情很丰富,很多愁善感的人吧?所以我猜想你的歌是否都是以情歌偏多的呢。”
“你为什么不听我的歌!”说着,她抡起枕头,半重半轻地在伊达的身上砸了一下。“是觉得我的唱功不好,还是嫌我的声音不好听啊?”好家伙,看样子她是真的有些醉了呢。
“好好好,以后有时间我会尝试听一下的。所以拜托请你不要再用枕头打人了好不好。”
“打疼你了么?”她坐起身,笑着,半睁着眼问。“不过像你这样的男人,挨打不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么。”
“我为什么就活该挨打呀?我又没干过什么坑蒙拐骗的坏事。”
“嗯~唔……”幸子将脸埋在了枕头里,小小酝酿了几秒后抬起头说道:“如果一个boy明明知道别人喜欢他,却还总是装出一副傻傻不知情的样子,既不答应,也不拒绝。那你说,那个boy他是不是挺过分的?”
“boy,是指我么?”
“怎么还明知故问呀。”
“所以你到底醉了还是没醉啊?说醉了又好像脑袋很清醒样子,虽没醉的话……这些也不像是没醉时候的你能够说出来的话啊。”
“简简单单给我一个了断吧,请你告诉我,你……认识我这么久,到底对我有没有过超越于友情的感觉呢?”明明是告白的一方,可是她的眼睛却直勾勾地盯住了他。而作为被告白的一方,他,却目光闪躲了起来。
伊达抿了抿嘴,放下筷子,并盖上了便当盒的盖子。站起身,向她微鞠了一躬道:
“承蒙抬爱,不过实在抱歉……我,我已经有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了。老实说,其实我一直都拿你当哥们的。”
“欸?你已经有女朋友了么?”
听到他这样说,幸子仿佛忽然醒了几分酒似的,当即拍手称贺道:“哈哈哈,那可是真是要祝贺你成功摆脱单身了呢。太好了,这样子的话我们这周围的人就好像只剩下我一个不谈恋爱的工作狂了呢。”看她笑的这么开心,就好像她真的没有听见伊达说把她当哥们的那句话似乎。
“不至于吧,一定还有别的什么人也跟你一样没有对象的啦。”不管怎么说,这句话都很像是在嘲讽别人没有对象呢。
“骗你干什么,就连比我小半岁的有希子最近都好像有正在交往的恋人了,我们公司这几个相互熟悉的艺人里可不就只剩下我一个单身了吗。”
“冈田都谈恋爱了吗?交往的对象是谁呀?”
“那我就不知道了。”幸子说,“我不止问过一次,但她却总是不肯说。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真的有这么神秘吗?就连你这个最好的朋友也不能告诉的那种神秘?这我可就有些好奇了,她的那个男朋友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怎么谈个恋爱不告诉经纪人也就算了,居然连对好朋友也要守口如瓶的吗?”
“不要胡乱猜测啦。”说完,她站起身又道:“唉~真抱歉打扰你这么长时间,我想我现在应该要走了。喝完酒头昏昏的,我还是早点回去躺下醒醒酒吧。”
“这是不是代表你下午不会来蹭饭了?”
“本来想吃你一辈子的,现在看来是没那个福份咯。拜~”
……
第三十七章:「玉陨」
“她已经走了,小忍你可以出来了。”
“你说她有发现我就藏在这吗?”
“这我怎么知道,我又没有读心术。不过从她刚才的表现来看,我想她八成是没有发现这间房子里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吧?”
“真是的,还好我出手够快,不然伊达君现在就是别人的男朋友了。”
“这话说的……其实就算我是单身,我也不可能接受像蒲池小姐刚才那样的告白呀。”伊达说,“讲真的那种告白方式一点也不够温柔跟浪漫不是么。况且我觉得我跟她的性格完全就合不来;两个人勉强能够在一起做朋友就应该很费劲了,如果硬要凑在一对当恋人的话,那岂不是后半生都要像这样相互折磨下去了么。”
“这些话刚才当着蒲池小姐的面,伊达君为何不说呢?说出来,也好让她彻底死心不是。”
“不说这些了。还记得蒲池小姐敲门以前我们正在做什么事情吗?比起谈论一个跟自己生活无关的人,我们还是接着做我们之前正在做的事情,去厨房烧水泡面吧。我可不忍心再听到我的小忍的肚子再发出咕咕咕的声音了。”
“嗯,不说她了。越说好像显得我越在意似的,其实我有什么好在意的呢?我又不是长的没有她好看,难道还怕她把我的男朋友给抢走了不成。”
“这肯定是当然的啦。”伊达笑着附和她道:“我家小忍浑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后跟,无论外在还是内在,都完全没有一点是比蒲池小姐要差的。”
一时间,二人又重新恢复到了蒲池来之前的气氛当中。
……
喝过酒,加之已有些疲惫的幸子一回到家便在沙发上躺了下来。
那个男人是否真的有什么所谓的女朋友,她现在已经不是很在意了。毕竟嘛,相不相信的又能怎么着呢,难道还送上门去再给他拒绝一次么?
此刻腰包中的行动电话响起了,她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些什么。除了她自己,此刻亦无旁人知晓这通电话到底是谁人打来的。
只知道她接完电话,便掩着面在沙发上翻了个身,面朝向了沙发的里侧。并且发脾气似的,随手将电话给扔到了地板上。李氏所制造的行动电话质量虽好,但被这么用力一摔,却也难免有所损坏。她的头昏昏的,甚至略微感到有些想要呕吐。她抑制住这种感觉,起身倒了一杯水喝下,接着便回到卧室里睡了。
大约半个钟头之后,公寓外头忽然传来了一阵救护车的声音。幸子虽被窗外的声音吵醒。但却没有理会,更提不起丝毫的好奇和关心,将头往枕头里一埋,便接着又睡了。
不久后外边便渐渐安静了下来,幸子亦渐渐没有了困意。起身,关上窗,并播放了一张最新买回的电影光盘。接着时间大约又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她按下遥控器上的暂定键,离开卧室,去冰箱里拿了一些零食。就在她即将要开门回到卧室时,却忽然听见了之前被自己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的电话的来电铃声,她本想要在客厅里找找看,顺便就接听起看看又是谁打来的电话,但还没等她迈腿,刚响了没几声的行动电话便没有了动静。看样子,对方已经将电话给挂掉了。
幸子没有太放在心上,转身便回了卧室,接着看起了那部她刚看了一半的电影。
……
同一时刻,李氏娱乐公司大厦。
“不好了,社长!有希子她!”经纪总监门也没敲,便莽莽撞撞的冲进了长户社长的办公室,气喘吁吁的说。平时的她并非是这个样子,看起来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发生了什么事?为何这么慌张。有希子,有希子她怎么了,她现在不是在医院吗。”
总监连喘了几口气后说:“出事了,社长。就在刚刚医院打电话来说,自杀未遂刚刚才被抢救回来的有希子小姐她人不见了!”
长户忙站起身,问:“怎么会这样,我不是让你叫她的执行经纪人寸步不离地看护着她的吗。她现在人找到了没有,会不会是跑到医院的天台上去了!”
“没有,从上到下到处都找遍了。这可怎么办啊社长,上个月才刚刚出了幸子小姐被绑架的事情,现在又……”
“马,马上帮我打电话给高木小姐,请她向我转达我想要跟李先生通话的请求。”
“倘若有希子真是一心求死,恐怕现在祸事已经发生,我们才打电话给高木小姐那只怕已经是来不及了。不如赶紧……啊!”总监话刚说到一半,忽的用手一指窗外,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怎么了你。”
“人……刚才窗户外边掉下了个人……”
“看清是谁了吗。”
“没看清,但我想八成就是有希子……”她捂着胸口,心有余悸的说。
“这个混蛋!”长户一把扯下衣帽架上的外套,望着窗外说,“她,她怎么可以在公司跳楼!”说完,长户披上外套,便急冲冲地离开了办公室。
此刻外边早已乱成一团,看起来公司里并非只有总监一人从大厦中目睹了窗户外边有希子小姐从眼前坠落的瞬间。虽说并非从大厦的任何一个角度都能够“有幸”目睹到这一场面,但那一声惊人的巨响,则不管是从任何一个角度,最后都一定可以听到的。
既听见了声响,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便难免把头探出窗外去一睹究竟了。故而根本用不了几分钟,这件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大厦,就是想瞒也瞒不住人的。长户知道这事瞒不住,便也就不想再做无用的遮掩。既然一时联系不上高木小姐,他只好当即做出决定,由自己来判断此次事件的严重程度,并临机处理一切。
长户的第一条命令便是令人打电话报警跟叫救护车。在他派出公司医护人员下楼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同时亦派出公司全体保安人员下楼维持秩序,组成人墙将现场封锁了起来。并且还叫来了共同隶属于大阪李氏集团总部的电视台驻守在娱乐公司的新闻记者跟摄影师们进行了此次事件的独家报道。
最后,长户叫来了几位高管,跟着自己一起上了大厦的天台。
人们在天台的围栏下发现了一张被高跟鞋压着的白色信纸,甚至都不用多想,看起来那大概率便是有希子小姐所留下来的遗书了。
长户拦住想要上前的人,道:“这种东西我们谁也不能够看,我们只能把它交给她的家人。”
长户这样说着,面朝着众人,倒退着走到围栏旁。只见他慢慢蹲下身子,闭着眼睛,面朝着众人,手向后像盲人似的在地上摸索着。终于他摸到了那一只压着遗书的红色高跟鞋,将它挪到一旁。接着将信纸给翻了一个面,把写有文字的一面给朝向了下方,接着才慢慢将它给折叠了起来放进了上衣的口袋里。
……
随着电视机上对方所控制的角色被击倒,屏幕上显示出红色的“ko!”字样后。坐在地毯上的李公子将手中的游戏手柄一放,背靠着沙发,笑着对身旁的妻子道:“你的游戏技术可真是有待提高了,我的明菜。话说你该不会是在故意让着我吧?”
“我倒想让你,可无奈你根本就不给我让你的机会啊。”明菜瘪了瘪嘴,有些不大高兴地说:“不像某些人,得了便宜还卖乖。明知道别人是头回玩还不放点水。讨厌死了。”
“我是很想让你啦。”他说,“不过你这么聪明,学东西这么快,我真怕我让着让着你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给让输了。你知道,我可是最不喜欢输的了。”
“难道先生就真的没有在任何竞技类比赛中输给过别人,哪怕一次也没有吗?”
“没有,不管以前还是以后,我的败绩都永远是零。想要赢我,就一定要比我更有天赋,同时也付出更多汗水才可以。”
“总是不赢,不想玩了。不如我们来看电视吧?”
“下午两点多,能有什么节目好看的,还是不要看电视了吧。”
“说的也是,午间剧应该早就播完了。那不如我把音响插上,我们来玩唱歌吧?”
“好,听你的,就玩唱歌。”说完这句,李公子可算是松了一口气。为了不让明菜打开电视后看到有关有希子自杀的新闻而受到刺激,他倒是什么都可以妥协呢。另外看他这架势,似乎不仅仅只是打算瞒她一天,而是想一直瞒下去。直到度过孕早期,她的胎象稳定下来以后。
……
第三十八章:「有希子的遗书」
平成二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两点十五分,红极一时的偶像歌手冈田有希子,本名佐藤佳代,因不明原因,在公寓住所中割腕并释放瓦斯自杀未遂后,于医院逃离,并且最终决定从其所在娱乐公司大厦天台跳楼自杀,年仅二十二岁。
命运这种东西,从哪说起呢。虽然比另一个世界的自己多活了不长不短四年的时间,但最终却还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了人世。仿佛人的命运早已成为定数,无论是在哪一个平行世界,只要自身的性格与人生轨迹没有出现大的改变,那么就算世界再怎么变化,人们最终便都还是会殊途同归地走上与其它大多数世界中的自己同样路。
就好像沙漏的外观再怎么更改,只要内部结构不变,那么渺小的沙粒终归都还是会从上头慢慢坠落到下头,从天空坠落到地面的。
而假如原本这个世界上中的有希子小姐本不应该这么早的便死去的话,那到底是什么驱使着她做出了这样反常的选择呢……是脑中忽然闪过的电波,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此刻一代偶像歌手的玉身就这样面部朝下趴在冷冰冰的人行道上。但凡非自然的死亡,其死状都一定是令人难以直视的,尤其是从像这样的摩天大厦的天台上一跃而下后的死状……其血腥与恐怖的指数,则更加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述。
一开始周围的人们或多或少都被这从天而降的黑影与巨响给吓了一跳。但缓过神来后,部分人的猎奇心竟战胜了对死亡的敬畏,纷纷围上前去打量尸体的身份,并且情不自禁地抬头往天空望去。这个人可是从李氏娱乐公司的天台上跳楼死掉的,她的身份一定非同寻常吧?人们这样想着,而周围日常盯梢潜伏的二三流杂志社的狗仔们这时也都拿着照相机挤进了人堆,开始对地上的死者进行拍照。更有甚者,为了想要拍摄更为有卖点的相片,竟试图用脚去把地上已经死掉了的有希子小姐的尸体给翻过来,好让他们能够清楚的拍摄到尸体面部的相片。
然而就在他们准备这样做的时候,接收到保护现场命令的一楼的安保人员们纷纷冲了出来,将拿着照相机的狗仔队们全部给驱散了开来。
要说这都是群欺软怕硬的家伙。这帮脖子上戴着并不是特别难考、甚至真假尚且不明的记者证,手里拿着照相机的“人”,它们只敢对已经没有了心跳跟呼吸的死者放肆,却不敢跟手拿警棍的李氏集团的安保人员们上去碰一碰。别人拿着棍子一赶它们,它们便就像赶狗一样夹着尾巴逃走了。要不怎么说它们是“狗仔”呢。
公司的医护人员下楼看到有希子玉身周围那些因高空坠落引发的巨大冲击力而导致的头骨破裂后所飞溅出去的白色脑浆后,甚至不用再走近查看她的脉搏与心跳,甚至不需是一个医生都能够断定:
“她已经死了。”
不过即使如此,场面工作还是要做一做的。
她们用戴着白色橡胶手套的手拾起了地上那些人体组织,并放入了不透明的黑色塑料袋里。接着又用白布将有希子的玉身遮盖上。
这些医护人员,全都是李氏集团所拥有的好几家大医院里的业内专业人士。李氏娱乐公司的医务室里一共有两名医生,三名护士,并且她们的人员不固定,通常每隔一个礼拜就要调换一次,并且下一次至少都要等到一年以后才会再次轮到同样的一批人前来值班。而由于公司平时并不常有人生病的缘故,所以这可算得上是个闲差。除非遇到像今天这样的紧急事件,否则平常她们最多都只是给艺人们开开药什么的。跟放假基本没有什么两样。
不久,高木骑摩托赶到,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后从后门进入了公司大厦。
她就像是在准备犯罪的小偷,又或正在与什么人发展着地下恋情的当红艺人一般全副武装。她不光戴了墨镜跟口罩,并且还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来掩饰自己。
她压低着帽沿,用钥匙打开锁住了的社长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
如果是李先生的话,这种情况下一定会很理所当然的坐到社长的办公椅上去。而高木却不然……她是一个很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的人,所以她只会坐到接待客人的沙发上去等待自己要等的人。大约过了不到三分钟,她所要等的人便开门进来了——
从那人的身形来看,他八成就是长户。
长户进到办公室里,转身将门关好,一边从衣服的兜里取出之前在天台上拾到的有希子所留下的遗书,一边朝高木走去。其实他本该在高木到之前便提前达到办公室里来等她才对。而长户之所以迟到了这几分钟,是因为他不久前才刚刚找到可以用来装有希子遗书的信封,当着公司高管们的面将遗书放了进去,并且封好了火漆。
“高木小姐。”他说,“这是我在天台发现的冈田留下的遗书。”
高木面部表情地从他的手中接过信封并放入外套的内袋里。她伸手拿起办公室上那匹栩栩如生的水晶马,握住马身,好似拍惊堂木般用力将底座往桌子上一拍,指着他的鼻子呵斥道:“长户,你们是怎么搞的!为什么往往总是等到事情发展到这样一个难以收拾的局面之后,方才想着要向上汇报不可呢!”
长户虽被她的这一举动给吓了一跳,但却还算能够沉得住气。随即便回答她道:“两个小时前,冈田在公寓割腕并释放瓦斯自杀,好在被公寓的管理员及时发现,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才勉强保住一条命。在那之后公司对此事可以说是高度重视,不光打电话通知了她的家人,还专门派遣其经纪人前往陪伴。但是人一旦铁了心求死,则是其他任何人也无法阻止的。住院观察期间,冈田借口想吃医院楼下店铺的小吃,支开经纪人下楼购买。乘机逃出医院。在这种事情上,公司的处理并没有任何不当之处;至于为什么直到人死了以后才打电话告知高木小姐,我们没有别的意思,更不是因为想要向总公司求助,而是念及冈田与明菜小姐的友谊,担心这次的事件会刺激到正在孕中的明菜小姐的情绪。所以才想着要第一时间把这件事情告知高木小姐,并征求高木小姐您的意见;这次的事情我们应该这么处理才好?另外李先生那边是否有什么指示呢?”
长户没有说谎。这次的事件捅破天只不过是死了一个艺人“而已”,他还犯不着为了这么点事就惊动高木小姐,甚至于惊动李先生。他怎么说也是个公司的社长,如果事事、处处都要向上级请示,甚至于是求助的话,那么他这个社长也就不用再当了。
长户真正所担心的,与他的主子李先生一样,仅仅只是明菜小姐一人。
人们所在乎的,似乎都只是有希子死后,她今年原定的演唱会、新歌录制、正在拍摄的电视剧、还有广告的通告应该交给谁去做。在乎她死后对公司所造成的负面舆论的影响,和对李夫人……也就是明菜小姐的情绪影响。
而并没有一个人在乎,她究竟为何而死,到底是什么导致她走上了今天这样极端的一条路。
到底……是谁害了她,她那秘密交往中的男朋友又是谁?为何直到她跳楼自杀了的这一天,那个人也始终没有露过面。
经纪人总监不在乎,社长长户不在乎,李先生“影子”高木小姐不在乎……而李先生本人,则更不会在乎这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难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最终将成为一个谜题,全都随着有希子小姐的死,而最终一起被带进坟墓了吗。
不……
这种事情绝不能够发生。
对!遗书!
那封遗书的内容,一定可以提供什么线索!但讽刺的是,它现在却在一个并不在乎有希子小姐死亡真相的人的手中?
不!
如果他们真的完全不在乎此事的话,那么这封遗书的内容此刻应该早已破天见日才是!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如此处心积虑的封藏在信封里并漆上了火漆,从一个人的手中又转交到了另一个人的手中。
并且如果她要跳楼的话,在医院的天台不就可以跳了吗,为什么要刻意选择所在娱乐公司的大楼?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嫌弃医院的楼层不够高的缘故么?
……
艺人公寓中的幸子早已看完了电影,这时她才终于想起了要去找自己之前丢掉的电话,她捡起客厅地板上电话,看了一眼里面的未接来电。而除了一通未接的来电,她的行动电话里还收到了一条短讯——而那全都来自同一个备注号码:“有希子”。
“有希子之前有打电话来吗?”幸子挠了挠头说。
此时此刻,刚刚喝醉酒睡醒并把自己关这房间里看完一场电影的她,仿佛就像与世隔绝“桃花源中人”一般。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她打开短讯,短讯的内容很短,仅仅只是一句“再见”。
唯一特别的,就是结尾配上的代表笑容的颜文字“?o?”。
幸子笑了笑,自言自语的说:“这个家伙,为什么给我发了一条这样的短讯啊。”说完,她向有希子的号码打了一通电话。但是却没有人接听。
幸子这时方感到有些奇怪,她随即换好鞋子,披上一件外套便出了门,准备前去有希子的家中去一探究竟。心里还想着“她到底又在耍什么花样”。
“有希子,开门,是我。”幸子敲了敲她公寓的门,但是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无奈,她只好背靠着门,抱着胳膊等待了起来。大约过了五秒钟后,她再次拿出手机拨打了一次有希子的号码,但却还是没有人接听。
她一边想着“到底是怎么了”,一边回到家里,打开电视,在客厅的地毯上坐了下来。而就在她换台的时候,却忽然从电视机里听到了“今天下午两点十五分,在李氏娱乐大厦跳楼自杀身亡”一句,不巧的是她换台的时机并不好,新闻主持人刚刚好已经说完了自杀的人的名字。
“李氏娱乐?”幸子自言自语道,“那不是我所在的公司么。”
就在她想到底是谁自杀死掉了的时候,屏幕的下方便滚动出了当红歌手冈田有希子小姐于今日下午在其公司天台跳楼自杀身亡的字样。
幸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猛地站起身,却忽觉头晕目眩,身子向后坐倒在了沙发上。“有……有希子她……她怎么会……怎么可能!明明昨天中午我才见过她的,她还笑着鼓励我要勇敢向喜欢的人表白的,怎么可能……”
她闭上眼睛,试着想要欺骗自己,但声音却越来越哽咽。
她无力地躺下,将头倒在了沙发的扶手上,想要哭却不知怎的哭不出来,只是眼泪不停的在掉。从眼睛,慢慢的流到了耳朵里面。
“我为什么……没有接她的电话……如果我接到了她的电话,是不是她就不会自杀了呢?”幸子在心里这样问自己。
忽然,她流着泪,笑着抽泣着说:“还有那个时候也是这样,如果我早点对阿真说……比起全日本的英雄,我更想你做我一个人的英雄的话,是否他也就不会死了呢?为什么,为什么我身边的人总是会遭遇不幸。这全部都是因为我的关系吗……”
她感到内疚,自责。尽管她并没有感到内疚跟自责,因为仅凭她一个人的力量,很多时候其实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在她看来,似乎一切都是她的错,她本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但是她却没有。比起有希子纵身一跃时的决心,她更愿意相信只要自己接到她的电话,就一定可以劝说她放弃自杀。那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信心。
……
第三十九章:「调查死亡的真相」
李府。
“我已经按照您的吩咐,将有希子的遗书给带回来了。可是我不是很懂,总裁您要这种东西来做什么呢?”
“何必问这么多呢。”
李公子接过她递给自己的装有有希子遗书的信封,将信封平放在了桌案上。一只脚踩在椅子上的同时,弯腰取出了绑在小腿上的匕首。他用刀割开信封,低着头,拆看着有希子所留存在这人世的最后的遗作同时,微笑着问对此刻正笔直站立在桌案另一头的高木道:
“除了我跟已经死掉了的有希子小姐,还有第三个人看见过这封遗书里的内容吗?“
高木想了想说:
“除非这封遗书是假的,否则绝对不可能有第三个人见过它。”
“你认为它有可能是假的吗。”李公子问。
“我并没有那样说。”
高木用饮水机中的纸杯倒了两杯水,一杯放到了总裁的桌案上,一杯拿在了自己手中。
只见她走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抿了一口杯中的水道:
“其实我只不过是小小的打了一个比方。除非它被人调换过,否则除了有希子跟总裁,便绝对不会有第三个人见过它上面的内容。而据我所知遗书是在天台上长户与众多高管们一起发现的,那之后长户并没有离开过人们的视线,并且之后马上就提出要将遗书存放进信封纸里并封上火漆的人也是长户。换言之除非有希子根本就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并且杀害她的人就是长户,否则这封遗书便绝对不可能存在被人调换过的可能。而根据公司大楼中的监控录像显示,在有希子登上天台以前,并没有存在任何一个人上去过并且一直待在上面没有离开的情况。而在有希子登上天台,直到她跳楼死掉的这段时间里,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上过天台。所以事实很明显,有希子小姐百分之一百是自杀的没错,另外总裁你看,我认识有希子的笔迹,这封遗书上的笔迹与有希子小姐的笔迹可以说是完全吻合。根本不存在伪造的痕迹。如果这样您还有所怀疑的话,那不会待会就将它交给我,让我去验一验这上面的指纹吧?如果它真的是被人所伪造的,那这上面便一定只会有伪造者的指纹而不会有冈田有希子小姐自己的指纹。”
“两句话能解释的事情,你为什么要这么啰嗦呢?你是不是觉得我有在怀疑长户?”
“总裁有没有在怀疑长户社长我不知道,只是不久之后网络论坛上一定有一小部分人会怀疑总裁就对了。”
“怀疑我,为何?”他明知故问。
高木回答:“因为您具有其他任何艺人都没有的财富跟名望,更加具有别人没有的权势跟地位。所以一旦在您麾下的公司中有女性员工,尤其是像有希子小姐这样年轻美丽的当红艺人出现类似于为情自杀的事件时,哪怕并无证据,且没有任何逻辑的情况下,人们也同样会臆想此事是否跟您有关。其实大多数时候他们甚至自己都并不相信您会做出那样的事情,而是想要借您的声势去将这件事情的事态尽可能的扩大化,以达到他们想要的营销效果,为其所发售的报纸跟杂志创造热度并借此来换取销量。他们当中九成甚至更多的人其实根本就不在乎有希子的死,更不会因为有希子的死而感到伤心与不适,他们只在乎新闻跟热点。我不知道像那样的媒体,是否还记得在传媒大学里老师所教他们的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底线与报道新闻时的最基本规范:一切从新闻的客观事实出发,将最真实的新闻如实的传达给公众,这是每一个新闻人的责任;而绝不能够在新闻中添加任何在得到证实以前的、新闻人的主观猜测。影响公众新闻的正确判断,进行错误的舆论导向。”
“我应该在意,还是不应该吗?”
“如果总裁跟有希子小姐之间并无任何的非工作、非正常的关系往来的话。那么其实总裁大可不必过于在意此事,我们李氏不光具有全大和收视率数一数二的电视台,还跟其它好几家知名电视台都存在的有商业合作。那些个要钱不要命的二流媒体,他们既然想碰,那就让他们来碰个头破血流好了。”说着,她拿过桌子上的有希子的遗书,接着说道:“而且就算有希子小姐跟总裁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不正常的感情瓜葛,现在遗书就在我们的手上,我就算待会把它烧了,再重新伪造一封新的都可以。总裁可别忘了,我可是最擅长模仿别人的笔迹的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低下头去,观看起了那封遗书上的内容。
“呃……这,怎么这就是有希子小姐的遗书么?”一向面瘫的她,当看到遗书上的内容时,脸上竟也忽然浮现出了无比惊讶的神情。
李公子微笑着将遗书从她的手中拿了回来,并重新装进了一旁的信封里又再交还给了她:“很明显这封遗书中想要表达的东西的确没有任何值得研究的价值,我想是否这只是有希子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与我们所开的一个玩笑?”
“玩笑不能吧。”高木很是认真地说,“当看到这封遗书上的内容后有件事我不得不提。那就是当我们艺人公寓的工作人员在有希子家中的壁橱里发现昏迷中的有希子时,当时在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类似于遗书的东西。这很奇怪不是么?为什么第一次自杀时没有留下遗书,而第二次却留下了呢。”
他微微一笑道:“这个问题你可算是问对人了。首先从有希子第一次时不光割了腕,还释放了瓦斯这一点来看,她的确是打从一开始就铁了心想要了结掉自己的生命的。而为什么在她第一次自杀的地方却没有留下遗书呢?废话不多说,关于这点其实我是这样想的:有希子并不是没有留下遗书,而是那封遗书被她藏在了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例如她的身上。”
“那第二次自杀时被压在高跟鞋下的这一封遗书又该如何解释呢?”高木问。“况且那种东西如果藏得太过隐蔽,要是直到入土那天都没有能够被发现的话……那岂不是就变得很尴尬了么。我想有希子死前应该也一定想到了这点吧?所以她第二次才会将遗书放在很容易被人给发现的地方,并且用很显眼的红色高跟鞋把它给压在了下面。”
“我以我过来人的身份告诉你,高木小姐。人在第一次想要自杀时,情绪往往是极度崩溃跟没有逻辑的,而在第二次决定自杀时,人的脑子便会比第一次冷静下来许多,这时他们往往就不会再像第一次那样既随时又随地的选择自己的自杀地点跟方式了。他们会提前想好自己死后的一切,并从各种自杀的中选择一条最为稳妥的,而且还会开始挑剔自己自杀的场地。就拿有希子来说吧,她第一次的自杀看似决绝,但却并不聪明。因为在割腕之后人并不会在极快速的时间里死去,并且不久周围邻居就会闻见从她家中并未完全封死的窗户里传出的瓦斯味,这也就是为什么有希子会在第一次自杀后及时得救的原因了。而第二次自杀,她的脑子则清醒了许多,因为从那样一种高度落下,死亡仅仅就只是在一瞬间的事情。就算有人提前发现异常,只要她一只脚跨出围栏,便也就什么都来不及了。”
“要是照总裁这样说,那么这封遗书中的内容很大程度上应该就是有希子小姐最后想要跟人们所说的话了。总裁你看这句:本来我是很向往他的,谁知他最近对我冷淡,我很悲伤。我做这样任性的事,很对不起。这一句其实还算是很有价值的,至少它从侧面证明了有希子小姐生前的确有可能存在的有秘密交往中的恋人。虽然遗书上并没有直接指出那个人是谁,但我想那个人跟有希子小姐的死一定脱不了干系。”
“所以你刚才所说的这件事情并不简单,所指的就是这个吗?”他问。
“是的没错。”她道,“遗书固然重要,但我认为除了遗书,我们还应该抢先那个家伙一步得到一些其它更为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有希子小姐家中的遗书。尤其是日记一类的东西。”
“好,那麻烦你辛苦一趟,亲自去到她所居住的公寓中去搜寻一番吧。”
“是!这一次我一定会将最有价值的线索给带回来的!”
“等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待会先去医院,在有希子随身的衣物跟鞋子里找一找有没有第二封遗书,之后再去她所居住的公寓里寻找日记;如果办得到的话,记得把她一直以来所使用的行动电话也一起带回来。那可是有希子遗物中跟日记同样重要的一件东西。”
“是,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
第四十章:「计划通」
于公于私,在有希子的这件事情上,他未免都有些关心过头了。这个人呐,总是这样的一鸣惊人——
要么就对眼前的一切事情都沉默着好似一点儿也不在意的样子,要么就巴不得不停歇地一次把所有的事全都给做完。
这样的人。这样一个既有着老虎一般凶猛、蜜獾一般的烈脾气、羊驼般莫名其妙,乌鸦般记仇的人……
做起事来,往往就是这么不拘于常理。叫人想猜也猜不透,还反过来被他给戏耍。像这样厉害的人,如果不是伙伴而是敌人的话,那该有多痛快呀?
……
高木刚开车到了半路,随身的行动电话便响了起来。作为李公子的大秘,像行动电话这种奢侈品她可不止拥有一部而已。在工作中,她会将其它所有的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而只留下一部专门用来接听李公子随时有可能打来的电话。现在电话既然响了,那不用想一定是他打来的没错。
高木靠边将车停下。取出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粉白色背包里的电话,接听道:“喂,我是高木。”
“你现在已经到什么地方了,高木小姐?”电话那头的人说。
“再有七八分钟就应该到医院了。”高木说,“总裁还有什么事要交代的吗?”
“公司最新研发的胸针型摄像机,你的车上应该有带吗?”
“是,总裁,那个东西我的背包里就有。请问总裁是要我戴着它把医院里的情况给拍摄下来吗?”
“要戴它的人不是你,而是有希子。在取得有希子藏在身上的另一封遗书之前,你所要做的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这枚胸针为有希子戴上。等到有希子葬礼之前,我们再想办法将它给回收回来,届时就可以知道除了我们以外到底还有谁对那另外一封遗书上心了。”
“可要是那个人就在跟长户在天台一起发现第一封遗书的高管们之中,那么已知遗书已不在有希子手中的他,还会冒险跑到医院里去找那所谓的第二封遗书吗?况且他就连有没有第二封遗书都不一定知道吧。”
“假设娱乐公司高管们当中有一人就是有希子生前的秘密男友。那么当他听到长户要将遗书交给有希子家人的时候,他的内心一定是极为忐忑与不安的。虽说遗书不会立即当着大家的面而松了一口气,但却还是早晚会被人给打开。所以他一定会想尽了办法,抢在遗书被公之于众前弄清楚那里面是否真的写了有对自己不利的内容。你不是一向最擅长模仿别人的笔迹了么,待会你就抽空,以有希子小姐的语气跟书写习惯伪造一封遗书,等到见到有希子的母亲后就说是代替长户将这封交给她的,等到她看完那封由你伪造的内容平淡如水的遗书过后,你便向她提出将它跟有希子的玉身放到一起,届时连同玉身一起埋入土底。接着你再代替我召集娱乐公司的高管们在会议室里开一个内部秘密会议,商讨处理这次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同时,并且告诉他们说……总裁——也就是我,在听闻有希子小姐的消息后很是伤心,为了安抚在这次事件中心灵造受到重大伤害的有希子小姐的粉丝们,明日晚间我将在音乐节目的结尾亲自宣读有希子小姐遗书中的内容,并劝说有希子小姐的粉丝们保持冷静,千万不要做出像轻生那样的傻事。我想到时候一定会有什么人按耐不住心中的寂寞,跑去当平成纪年以来第一个偷窃遗书的盗贼的。”
“可如果那个人不是我们公司中的员工的话……那总裁您的这一切部署不就都白费了吗?”她一针见血的说。
“这点我当然有想到,”他说,“因此以上的所有部署本来就只是用来对付家贼而并非用来猎捕外敌的。况且只要我们能够取得有希子小姐生前所使用的行动电话,借由我们科研所的科技水平,想要恢复那其中的信息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不管那个人是家贼,还是外面哪家的狼崽子,抓住它对于我们来说都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好的,总裁刚才所交代的我都记下了。如果再没别的什么事了的话,那我就先挂电话了吧?我现在立即就开始伪造一封新的遗书,并在稍后去到医院以后找机会将摄像用的胸针为有希子小姐戴上。另外多嘴问一句……等拿到遗书、日记,还有行动电话之后……我是先回府上把它们交给总裁,还是先赶往娱乐公司召集高管们开会呢?”
“先回来把日记跟遗书交给我,然后把行动电话送到科研所里去修复,最后再去公司开会。以上就是我为你制定的行动路线。”
虽然已在“神”的身边当了快二十年的助手,但高木却远还没有堕落到失去自己主见与独立思考的那一步。她之所以不嫌啰嗦的多问这一句,其实没别的,就是懒得花心思去猜,同时也给自己再多节约一点时间罢了。
……
“现在是什么时间了……”卧房里,明菜揉了揉眼睛,坐起身问一旁正在看书的丈夫道。
“醒了吗亲爱的。”他放下书,微笑着转过了头,“怎么样,有梦到我么?”
明菜伸了个懒腰,掀开身上的毯子,扑过去抱住他道,“嗯啊~好久没有睡过像今天这样舒服的午觉了。不过我刚才好像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怎么说呢,关于梦的内容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是……”
“梦都是很奇怪的,有时甚至没有逻辑,常会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如果你做的是美梦的话,那么请尽情把它说出来与我分享;而如果你刚才所做的是噩梦的话,那么请保持沉默,慢慢地在心里把它给忘掉。因为梦这种东西啊,一旦说出了口,加深了印象之后便就很难再忘掉了。”
“我睡了多久?”她再一次问。
“还差三分钟就半个小时了,如果不是你刚才自己醒了的话,那么三分钟后我这个人型闹钟就该发出老婆,老婆,快起床了声音来叫醒你了。”
“哈哈哈哈……”她捂嘴一笑,道:“那看来我醒的还有些不合时宜呢。说起这个,我倒想起前些日子我在先生的书房里看过的一本书里的小故事。”
“我的书房里可有藏书三千余卷,你说的是哪一卷中的故事?”
“书的名字我记不大清了……只记得那本书说古时候有一个残忍暴虐的君主,他的身边有一位美若天仙的妃子。君主平日里非常宠爱这位妃子,但有一日,仅仅只是因为妃子心疼君主操劳国事,想让他多睡一会而没有按时将他叫醒,君主醒来后便直接下令赐死了她……当时第一次看到这一段时,我当真被吓了一跳。先生你说……在这个故事里,到底是那个妃子错了,还是君主做错了呢?”
“要我说他们两个人都错了,同时他们也都没有错。妃子心疼自己的男人本没有错,但错就错在她没有遵守约定按时叫醒睡梦中的王,妃子做错了事,王自然应该惩处,但却不应该杀了她。如此,总归是少了一些圣君该有的仁恕之心,也就难免要落下一个残暴的骂名了。你说是吗,明菜?”
“这我可说不好……先生知道,我脑子笨,想不动这些大事。其实我问这也不为别的,只是为书中那位死去的女人感到伤感罢了。”她的脸上本带着几分自嘲的笑意。说着说着,眼神却慢慢变得有些伤感起来。
“请回答,明菜小姐,现在是什么时间。”
“欸?现在吗?”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道:“差两分钟三点一刻。先生为何突然问起了这个?”
“不,不是三点一刻。而是平成二年六月十六日的下午三点一刻。”
“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因为这正是我要告诉你的。生于昭和四十年七月十三日的你,还有不到二十七天就满二十五岁了,并且再有不到十个月,你就要有自己的第二个孩子了。这样的你,似乎已经不应该再为了故事书中的虚构人物的死而感到伤感了不是么?可是呀,我的小明菜,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希望你永远保持一颗十七岁的心,不愿你变得成熟圆滑起来……也许我所喜欢的,就是这样一个率性,有时甚至有些任性的你吧。”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先生要说我已经快二十五岁了,不应该再这么幼稚下去了呢。”明菜轻轻拍了拍胸口,松了一口气说。
“你猜对了,我原还就是想这么说的。”
“那先生为何才说到一半,就忽然改口没有继续说下去了呢。”
“没什么理由,就是忽然说不下去了。如果我仅仅只是作为你的先生,那么我一定会把话说完。但作为丈夫,我却总是狠不下心来对你说这样的重话。因为明菜……先生可以是严厉的,但丈夫却不能。”
……
第四十一章:「平淡无奇的一日」
同日,启泰王宫邸。
“好了,总算是大功告成了。”
“哦,是吗,那真是太好了。”玄月用手轻轻戳了戳刚刚给画落完款,将毫笔放回笔架的启仁的脸。故作出少女般的萌音道:“嘞,我说小启呀,你该不会打算未来一段日子里真就一直待在宫邸里作画写字,其它什么事都不管了吧?”
说完,她顺手将他放在一旁的那一方底部篆刻的有平成新元字样的赤金宝印递给了他。
启仁接过了她递给自己的金印,在画纸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章。说起这宝印,启仁皇帝一生,据记载一共使用过七方玺印,其中在后世知名度最高就是昭和天下、平成新元、乾圣天子、大和皇帝御玺、太上皇帝之宝这五方玺印。
其中昭和天下、平成新元这两方赤金打造的宝印,分别是在启仁皇帝少年、青年做皇孙与皇子之时所刻。常用于字画落款。
而除了这五方玺印,另有两方,则是历代皇帝所传承下来的天皇御玺、与大和国玺。
这两方玺印,则相对前两方“昭和”、“平成”的金印更为正式。常用于圣旨、诏令、上谕等朝廷下发各地的正式文书的盖印。至于那方启仁皇帝暮年内禅归政后使用的太上皇帝之宝金印,则常被后世名家赞誉为七方玺印中最为珍贵者。
启殿下盖完印,便将那方平成新元的金印递还给了王妃。背着手,弯腰欣赏起了自己书案上的画作,并对身旁的她说:“怎么了,是因为我闲在家里时间久了,所以开始惹到你讨厌了吗?”
玄月接过金印,并将它放回了专门的盒子里,笑着回答他道:
“我爱你都爱到没有底线跟原则了。要是连我都讨厌你了,这世界上还有喜欢你的人吗?”
“那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我误会你了么?”他语气很是平淡地问。“也罢,还是不纠结这些琐事了。”他接着说,“这幅画我画了整整一周,如今终于大功告成,待会你吩咐府人来把它装裱起来,完事就挂那边的墙上。”
“三郎,你也太沉得住气了吧?”
“你这是在夸我?好吧,不管你这话里有什么深意,我就权当你是在夸我好了。”说完,启仁转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接着又道:“看来我今天画的挺快,你瞧,外面的日头还老高呢。”
按照启仁殿下的吩咐,书房一直以来都是不摆放钟表一类的物件的。并且他在挥毫前所要做的第一件事,通常也都不是磨墨而是摘下手腕上的手表放进书桌的抽屉里并锁上锁。
时间的确宝贵,但很多时候若过分的在意时间,则往往会适得其反。
而在他全心投入,忘我挥毫之时,这间书房里那个唯一知道时间的人,也就是玄月小姐……则就成为这一整座宫邸中最无聊的那个人了。不过好在她并不用每天都陪在他身边看他作画,毕竟除了自己,这座宫邸里不还有几个漂亮女人不是么。越是这种时候,她们便越派得上“大用场”了。
做泰宫的女官,天生就要有这种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的觉悟;什么商场代购啊,照顾孩子啊,收集情报外加顺手杀个人什么的,对她们来说完全就不在话下。像陪在亲王身边看他作两三个小时画这种工作,对她们来说那就更是小意思了。不管怎么说,那总比做刺杀任务时要轻松多了吧?
方才亲王说,外面的太阳还挺高。虽然这本是一句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话,但出于礼貌,她还是笑着接过了他的话道:“是啊……时间还很早,不知三郎接下来还有什么别的安排吗?”她说这句话时的语调很轻,轻得给人有些她似乎是故意在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感觉。
想来大概是因为这段日子来亲王殿下每日中午的这个时间都会闲来没事跑到书房里去作画,完事让厨房送来一碟春卷、一条小柴鱼和一小碗蔬菜沙拉,吃完再一壶泡上好的茶水来漱口。一段时间下来,这似乎早已成为了他的习惯,并成为了府上的一种惯例。因此玄月本不想问,因为问了也是白问,甚至于是明知故问。不过以他诡谲的性格来看,通常越是在人以为他接下来会怎么样的时候,他就越有可能会做出改变。正是这样一个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规律可寻,永远不会被人预料到“下一步”的家伙,他在不停进步的同时也不断消除着自己身上的不足。绝高的天赋,加上死而复生,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近乎于无限的生命……这对于他的对手来说,近乎是一件近乎于无解难题。
就算人总会有失败的那一天,但是“神”又怎么会败呢。
……
忽然他说,“其实我刚才本来想着要去骑马射箭,打打猎什么的。但是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吧,省的不小心从马上摔下来给摔残废了……”
“欸?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很奇怪是吧,其实我也很好奇为什么我忽然脑子里会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出现。”
“是挺莫名其妙的……”玄月苦笑了一下,“所以三郎接下来的安排是?”
“简单说吧,今天天气不错,我想跟你一起出去,去到东京都的大街小巷上到处走一走。视察民情也好,微服私访也好,总之我想……”
“骑马怕摔死,出门到处乱跑就不怕被强盗给一刀捅死了么?”玄月倒也不讲情面,立即便搬出了他刚刚的胡言乱语来揶揄他。她这么做的目的,想来大概就是为了让他下次说话之前先想清楚,不要再说出那种莫名其妙的话来惹人发笑。
但启仁听了她的话后,既不怒也不悲的,还是那一副春风得意,笑脸盈盈的样子。“走,去厨房随便吃点,然后就换衣服出门。”他说着便拉过了她要往外走。
二人吃过下午茶,换了一身便装,便一起出了门。作为不是明星,但却比明星还要更加吸人眼球且更加尊贵的皇室,亲王与王妃出门前早已做好了完美的变装,除非自暴身份,否则一准叫人认不出来。有关微服私访时所要做的准备,他们二人早在高丽时就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了。
虽然不少民众曾在电视里听到过启仁亲王与纯子妃的玉音,但无奈这两个人可都是擅长变声的“怪物”。
衣服一换,口罩墨镜一戴,再变上一个声。这要是还能被人给认出来,那才是真的见了鬼了呢。
……
“那个……不是说要微服私访的吗?为什么我们一直都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呀?”在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大概有快半个钟头后,玄月终于忍不住开口对他说到。
好在她的语气还算温和,并且也没有任何阴阳怪气的意味。
“怎么能说是在闲逛呢,”他看了她一眼说,“至少我没有在带你兜圈子,我们一直在往前走不是么。”
“说的好。不过要是三郎能够提前告诉我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的话,那就更好了。”
“还记得昭和五十八年母亲大人生日那天,你我第一次来东京时的时候吗?”
她在回忆了两秒,问:“你说的是你被人用咖啡洗头的那天了吗?”
她并非有意想要揭他六年前的笑料,只不过若要问起那天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那想必就是那天他头发上那股子淡淡的咖啡香了。如果那天把咖啡跟浇花似的浇在他头上的人是自己的话……此刻玄月心里只怕早已乐开了花,指着他的脸大笑着取笑他了。
可是正因为做那件事的人不是她,所以她现在根本一点也没有想要笑的意思;不光笑不出来,甚至于此刻她心里还正在琢磨想要怎么找个机会帮老公报那“一浇之仇”呢。
“可是……”她接着又说,“那次应该不是我们第一次到东京吧。且不说我以前出差的时候总是满世界的到处跑,就拿三郎你说,你可是打小就生在东京的呀。”
“这我当然知道。”
“等一下,我好像明白了,我想刚才大约是我误会你话里想要表达的意思了。真是抱歉,最近不知怎么的,反应忽然变得迟钝起来了呢。哈哈……我这是老了吗?”
“是啊。”启仁说,“那虽然不是我们分别的第一次,但却是我跟你一起的第一次。就好像有的事情,一个人做总是没意思的,总是要两个人一起,才算得上圆满呢。”
“圆满,”她边说着,脚步也半秒未曾停歇的向前走动着,“你我若能顺心如意,求得圆满,来世就算做对布衣夫妻也无不可啊。”
她不知道小启究竟要领自己上哪去微服私访,也不知道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辇下首善之区的东京到底有什么地方好给他访的。不过既然他有这样一番雅兴,自己也不太好去扫他的兴,权当是陪他饭后在街上散散步,想来也碍不着什么事。
“月儿你看,那就是东京地方裁判所了。”
所谓地方裁判所,便是为处理刑事民事案件所设立的第一审法院,而除了受理刑事民事案件以外,其同时也拥有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不服简易裁判所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的权力。
地方裁判所审判时一般实行独任制,但对于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或对简易裁判所的上诉案件则须由合议庭审理。地方裁判所下有时设分所,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分所受理上诉和行政诉讼以外的案件。乙类分所只受理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甲类分所八十一个,乙类分所一百五十九个。
像这样的地方裁判所,在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设置四所)、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县都有设置,仅本土就五十所之多。
地方裁判所虽与高等裁判所、大审院,同为代天子行使司法,审凶定罪,惩恶扬善,辩别是非之地,但职责权限却各有不同。像是议员、内阁的大臣,例如前些日子抓起来的金丸父子,便轮不着他们来审。
“地方裁判所,三郎就是要去那里微服私访吗?”玄月问道。
“你应该不是第一次进裁判所里旁听了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次大约还是在昭和五十九年,雨夜凶魔被抓捕归案之后对吗。”
“三郎记的没错,是在昭和五十九年。可是为什么会想要去那种地方微服私访呢,真正的裁判可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有趣,也没有什么戏剧化的大逆转,无聊不说还不许中途离场。”
“平常没有,但今天可能不一定。因为今日裁判中辩方所邀请到的律师,可是六年前在神奈川鼎鼎有名的武井国选律师。”
“不知道为什么名字里带个井的人的名字一传进我的耳朵里我就浑身不舒服起来了呢。”玄月说,“要是我也没有记错的话,六年前雨夜凶魔案中为雨宫的辩护律师也就是这个武井国选律师没错吧?”
国选律师,顾名思义就是不隶属于任何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而是由zf进行选拔和精挑细选出的,与警察、检察官一同属于朝廷公务员体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他们所代表的,一般是大和请不起律师的底层百姓。在被告请不起律师时,通常就会由裁判长指派国选律师为他们进行法律援助,且费用由朝廷支付,不需被告方出一分钱。国选专职律师每年的面试竞争都极为激烈,他们无一例外都是通过了司法考试,且具有极高专业水平的精英。
当然,因为国选律师的存在,也常有人故意不请律师,然而对于那种人,裁判长也同样会为他们指派国选律师。不过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还是会更多的偏向于选择私人律师多一些。
“是她没错。”启仁回答。
“这个人我对她印象很深,”她是,“虽然我这辈子一共就只旁听过一次裁判,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六年前武井跟高桥的那一场法庭辩论,是足以让当时在场的任何一位司法工作者都终身铭记的一场极为精彩的强强对决。不过很抱歉,我自始自终就不当自己是一个司法工作者,所以我对此并不感兴趣。”
“那你还说自己对她印象很深,你这不是在捉弄人么。”
只见她笑了笑说:“一个为了自己不败金牌律师的美名,而拼了命为恶魔做着辩护的人,某种程度上的确是让我印象挺深刻的。”
“可那就是律师啊,无论当事人多么罪不可赦,都一定要在最大程度上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那就是一个真正有职业精神的律师所应该做的不是么。”
“你说的没错,律师理当如此。”她说,“其实我也只不过是因为自己亲手的罪犯最终没能被裁判所给送上绞刑架,而死在了另一个罪犯手上而感到有些不痛快罢了。”
“既然月儿对名字里有井的人这么不痛快,那我们就不去旁听了。”
“这样真的好吗?我可不想因为我的关系让你放弃自己原本想要做的事。”
“本来我是想去的,但刚才听到你说旁听的时候不允许中途离场之后……我就开始有些动摇了。我不喜欢观众不可以中途离场的表演。”
“那现在怎么办?再照原路走回家么?”
“都已经走了三十多分钟了,饭后的运动我想就到处为止了吧。况且你身子沉,我又怎么可能不体谅你,再接着让你走这么久的路呢。”
“要真体谅人,打从一开始就不该让别人走的呀。就算是饭后的运动,这路也未免走的有些太远了吧……”
“那,要不我背着你回去吧?”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算了啦,要真让你背着我回去,一路上那该多难为情啊。”
“怕什么,就这么在乎旁人的眼光吗?那些对你的生活和名声造不成任何影响的目光,其实从来都不应该是你要去在意的东西。”
“说的也是,”她躬身一笑道,“那还不快蹲下,难不成你还要我这个孕妇跳高似的跳到你的背上去吗?”相识这么多年,玄月除了上一次在高丽京城府观看不倒翁表演时骑上过他的脖子以外,夫妇二人便从未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过像今天这样“不得体”的举止了。
“如果累了的话,可以先在我的背上小睡一会,我会走的很稳,绝对不会颠到你的。”
“没事,我不怕颠。”
“难道真就像哄小孩子睡觉似的,晃呀晃的就睡着了吗?”
“三郎在别人的背上睡着过吗?”她好奇的问。
“我出生不久,就被寄养在了德川家。在我的记忆里,我甚至都没有在母亲的身边睡过一个囫囵觉,也没有吃过母亲的一口奶;打从我记事起,身边除了良子,就是师父跟德川府上的下人。月儿呀,你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呀。像这样的规矩,有时也不知究竟是好还是坏,依我看啊,最多也只能说是好坏掺半,各有利弊吧。”
“那要你选,你是喜欢被寄养呢?还是别的呢?”
“我敬重母亲,这点毋庸置疑。但我喜欢良子小姐却比喜欢母亲要多,所以如果由得我选,我还是会选良子。”
“三郎真是越来越坦白了。”
“本来嘛。这又没摄像机跟麦克风,我又有什么好装的呢。生恩不及养恩大,我就是喜欢从小照顾我陪着我的良子姐怎么了。”
……
第四十二章:「幸运女神」
“三郎可还记得前段日子在米兰,你问尤妮斯的那个有关白头发的问题吗?”玄月轻揪了揪丈夫耳旁的鬓发,好奇的问。
“当然记得。”
“那她是怎么回答的?”玄月问。
“还能怎么回答呢,有关白头发的问题,总共不就那么三个正确答案么。”启仁笑着说,“白头发,今天生了明天又长,怎么办呢?”
玄月揪了揪他的耳朵,撒娇道:“是啊,怎么办呢,别卖关子了快说啊。”
“哈哈哈哈,月儿你这也未免太性急了一点吧。好吧好吧,我就直接把我的参考答案告诉你吧……”
“一治标,二治本,三利用我猜的对吗?”玄月打断了他的话,抢先一步说道。
“既早知道答案,又何必再问呢,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存心戏弄于我吗。”
“给你机会说了,谁叫你自己不珍惜,偏要跟我卖什么关子啊。况且我问的本也不是问题的正确答案是什么,我问的是:尤妮斯她是怎么回答你的。”
“哦,真没想到你关心的竟然是她的回答,而不是问题的答案。”
“她既是你一手调教出来的,那我便既算得上是她的师母,也算是她的师公。对于弟子们的学业,本师母难道关心不得吗?”
“哈哈哈哈……”启仁笑呵呵的说,“陆老师此言差矣,学生我可没有收过任何人做我的门生呀。”
“名义什么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所看重的,从来都不是名,而是事实。事实上你不是一直都像师父一样不断的教导着她们,补齐她们各自身上所缺少的那一块最要拼图么。”
“我没你说的那么伟大。我所做的,其实说到底还是为了我自己。”
“那又如何?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什么,最后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本以为今天出门可以碰见一些特别的事情发生,没想到却还是跟往常一样平平无奇。月儿你说,怎么以前就好像每天办不完的案件似的,现在却想找一个坏人来抓抓都找不到了呢?”
“呵呵……”她宠溺地一笑,说,“以前三郎身处警局,每天自然是有处理不完的案件要办。而现在嘛,这太平盛世的,哪来这么多坏人给三郎抓着玩呀。”
“闲着也是闲着,突然我不是那么想这么快的就回家了。不如我们再在外面四处逛逛吧?”
“既如此,三郎不如先把我放下来,让我自己走吧。在三郎的背上休息了这一会,我的体力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既然你坚持的话,那好吧。”
启仁蹲下身,将她放了下来。接着二人便在路边打了一辆计程车,前往了东京有名的卡片售卖店。话说一个男人闲起来到底能够无聊到什么地步呢,关于这点,相信从他之前居然想要去裁判所旁听就能看出来:这小子是真的有够无聊的。
至于这个卡片售卖店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就得从十几年前李氏耀之凭借手中庞大财力,一揽各大综合出版社归于李氏集团旗下后开始说起了。
众所周知,和朝的几大文化象征有:富士山、清酒、艺伎、相扑、寿司,再来就是动漫。而对于大多数的和漫,也就是在电视频道上播放的动画来说,它们最初的起点很多都是漫画开始的。通常都是漫画的销量高了,名气起来了,才会有人愿意把它们给“动画化”。而几乎所有的漫画,都是由画者所签约的综合出版社来进行出版和发行的,所以很多时候一本漫画的剧情如何发展,什么时候可以完结,往往不是由画者来决定,而是由出版社来决定的。
也正是因为李氏集团对各大出版社的垄断,再加上其在财力上的大力支持,故而在近十几年和漫的发展速度可以说是非常惊人的。因为动漫业的景气,加上“晨星之子”所带来的明星效应,自从昭和四十九年李氏集团垄断动漫行业之后,越来越多的对动漫文化感兴趣的年轻人们便都做起了漫画家的梦,投入到了漫画的创作事业中。正因如此,原本该在六年后出版,八年后登上电视荧幕,十年后风靡全日本的遊☆戯☆王卡片游戏,早在三年前世界还处于昭和时代时就已经崭露头角。
李耀之,他无疑是一个“疯狂”的男人;这个家伙,他可以说是什么东西都想拿来卖,谁的钱也想赚。卖杂志,卖单行本,卖周边。只有别人想不到,没有他做不到的。
而以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反正就算我不卖,以后也还有别人会卖,与其让钱都给别人赚了去,倒不如让我来赚。”
他呀,好像总是有理。
……
卡片售卖店。
“如何,认识这些东西吗?”启仁指了指玻璃柜中的展示品,问身旁的玄月道。
“不认识,”她说,“虽然这种带插画的小纸片对于这个时候的你们来说可以说是一种很奇特的卡牌游戏,但对于我那个时代来说却实在是太久远了。”
听她这么说,启仁顿时有些好奇了起来:“那你们那个时代的人都玩些什么呢?”
“说了你也不一定能懂,我就还是不要浪费口水了吧。”说着,她瞥了一眼展示柜里那些她口中的小纸片的标价,“真没想到成本不到一百日元的东西,往展示柜里一放,居然就能够卖到这个价。”
“听说吗,一向不在任何东西上签名的‘晨星之子’,这次居然在最新一期出版的黄金卡包里加入了他的亲笔签名的特制纯金11g肖像卡片,而且是全球限量一百张哦。”
“签不签名的我不感兴趣,但是11g纯金特制听起来倒是挺吸引人的。多少钱一包,给姐来一包玩玩。”
“刚才我问售卡店的售货小姐了,一包黄金卡包的价格好像是五千日元的样子,如果是店里的会员的话就可以打八折,就是四千。”
“五千,这么贵,他干嘛不直接用抢的呢?”
“呃……可能因为这样比用抢的还要来钱来的快吧?”
“好吧。”玄月说,“这么远打车来一趟,要是空着手回去也未免太不近人情了一点。今儿我就当是卖三郎个面子,咱一人买一包就当是照顾照顾他家的生意了吧。”
二人刚付完钱,买下了售卡店里的两包黄金卡包,就听见身后有人说:“老板,你们这里剩下还有多少黄金包,我全部买了!”
此言一出,店里的其他人全都被吓了一跳。全部买下?那是什么概念?
这家售卡店可是东京都最大的售卡店了,别说上亿日元,可几千万日元的库存总还是有的吧?
众人纷纷朝声音的来源望去,就连启殿下也跟着凑起了热闹,问售卡店的小姐道:“那人谁呀,熟客吗?”
玄月则不想理会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一门心思的拆着手中的卡包,就连看也懒得回头看一眼。
启仁随声望去,并上下打量了一下那位身穿着浅色连衣裙,似阔太打扮的年轻女人。只见她戴着一副墨镜,就连进了室内也还不肯摘下来;启仁心想自己戴着墨镜是为了不被人给认出来,而这位小姑娘戴着墨镜,则八成就只是为了耍帅装酷吧?
就在他上下打量着那个正朝这边走来的年轻女人时,忽然身旁的玄月却拿着一张亮闪闪的东西在自己眼前晃了一晃:“喂,这一张就是你方才跟我提到的11g纯金的特别定制卡么?”
她话音未落,刚才那个说要买下店里所有黄金卡包的女人就急匆匆地冲了过来。她伸出手,像狼见了肉似的就想去抢玄月手中的限量纯金卡,可她那种速度在玄月的眼里就跟两倍速慢放没什么区别,一侧身,轻轻松松地就让她扑个空。这也就是在今个,若是在以前谁要像这样向她扑过来想抢她东西,她光躲开叫人扑个空不说,还得伸脚绊别人一个狗啃泥那才算罢休。
“你!你!”女人指着玄月手里的纯金卡片,一时竟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只见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信用卡,啪的一声拍在了前台上,激动的对玄月说道:“你手里的那张金卡!出个价吧,无论多少钱我都买了!”
玄月微笑着将金卡放入了外套的口袋里,并且将口袋的拉链给拉了上来。玄月环抱着双臂,上下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位似乎是富二代出身,家境很是殷实的小姑娘:“这么说你很有钱,同时也很愿意花大价钱来买我手中的这张纯金卡片咯?”
“一口价,二十万日元。你就说卖还是不卖吧!”
“二十万日元,那可够买许多克这样的黄金了。李公子的签名,就这么值钱么?”
听到玄月这么说,那女人心中不禁暗喜。心想原来让自己碰着了一个不识货的外行,这下子倒不用怕她漫天要价,可以多省去不少钱了。
“你就说卖还是不卖吧。”女人当即说道。
玄月看了一眼身旁的丈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着对那女人道:
“真是不好意思呢。因为比起把它给卖掉,我还是更想把它给融了,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做一只金手镯。”
“嫌钱少是吗,那我再多加十万!”
“啧……才加十万呀,这也太不够诚意了吧?刚才是谁说要把整家店里的黄金卡包都买下来来着?不会就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你吧?”
“好!五十万!”她说,“请好好考虑一下吧,五十万,那可不止能够做一只,就算双手双脚各做一只金镯子带上都绰绰有余了。”
“嗯嗯……的确是很诱人的出价呢。可是既然五十万你都肯出了,那不妨再加五十万:一百万这个数字你看怎么样。”
“一百万就一百万。”女人说,“不过现在我身上只有十几万现金,剩下的你跟我一起去附近的银行取吧。”
玄月本以为这小姑娘怎么着也会再杀一杀价,可没成想她一百万的价格刚一说出口,对方马上就很爽快的答应了下来。这时她才终于明白,原来这张小金卡片自己还可以卖得再更贵一点。不过话既然已经说出口,况且一百万这个数字也是自己先喊出来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再想要反悔已经是不可能了。
没办法,看样子现在只好带着卡片跟她一起去银行取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
在拿到钱并把卡片交出去以后,玄月一只手提着装钱的袋子,另一只手牵着丈夫,望着富家女已经走得稍远了些的背影问身旁的丈夫道:
“她叫什么名字,是哪一家千金小姐,还是谁家的儿媳妇?”
“名字不知道,只记得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似乎是耀之的狂热粉丝。”
“就是那种人傻钱多,花钱读了几年私立大学毕业后整天无所事事不知道该干什么的那种人吗?”
“你这张嘴呀,还是那么的不饶人。”
“没办法,”她笑着看了看袋子里的钱说,“毕竟在我的认知里,会用一百万日元买一张11g纯金卡片的人基本上就跟笨蛋这个词脱不了关系了。”
“换了是我,如果是明菜小姐从来也没给人签过名,这次突然发行了自己的纯金签名版肖像卡片的话,别说一百万了,就是一千万我也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的吧。”
“你摸摸自己的口袋,看看你有一千万么。”说完,玄月摘下口罩,刻意向他做了一个嘲笑意味极重的鬼脸。
“咱家的钱都在你手上管着,别说一千万了,就是一万我也拿不出来呀。我这不就是嘴上说说,过过干瘾么。”
他苦笑着,略有些委屈地说。
泰宫府上的真实情况正如他所言的那般,从上到下,里里外外的每一笔花销无一例外都是要经由玄月这位王妃的手,由她来拨款跟记账的。而在她嫁入王府之前,这份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由良子来做的。
……
第四十三章:「灵魂伴侣」
“好无聊啊,难道逛了一天,真的就连一个坏人都碰不上么。”说着,启仁拉着她售卡店外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抬头看起了天上的云。
各式各样,形状各异的云,在想象力丰富的人的眼里,它们可以是除了云以外的任何东西。
他指了指天上其中一块云彩说:“你看那片云,它像不像一条栩栩如生的龙呀?”
“三郎看走眼了,要我说呀那应该是一条大蛇才对。”
“月儿说是蛇,那就是蛇吧。”启仁将刚刚在售卡店里买好的店家提前配好的最便宜的用纸盒子装着的套卡放进了她装钱的口袋里,思考了片刻道:“接下来我们去哪玩?既然上次是我决定的,那这次由月儿你来决定吧。”
“看你整天精力这么旺盛,那不如接下来我们去篮球场打篮球吧?”
“打篮球?可是你不是怀孕了么。”
“怀孕怎么了,我又没说我也要参加。你一个人去打,我在观众席上给你加油不就行了么。你不是天生的就对球类运动很有天赋么,既然打高尔夫都能打出一杆进洞这么好的水平,相信投篮的准头也一定不差吧?”
“不去可以吗。”
“不去也行。反正也时候不早了,那咱们这就打车回家吧。”
……
回到宫邸。逛了一下午街的二人此刻都已有些疲惫的在书房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唉~”启仁轻叹了一口气,望着天花板说,“日子真是越来越难混了,真不知道明天又该做些什么来消遣好。”
“这才哪到哪呀。”玄月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指了指窗外的天空道:“你至少还需要一个从这里一路步行到天那边的大洋的彼岸的时间,才能够熬得出头来呢。”
“那是多久?”启仁问。
“不久,也就三到五年吧。”玄月笑着回答他道。
“你为什么这么能够肯定,是因为预见到了什么吗?”
“我不能说。如果说出来了,就会改变历史原有的走向的。”
“是啊……那在这之前我应该做些什么呢?”
“之前在武藏野守孝时三郎在做什么,现在依样还做什么就是。”说着,玄月将摘下的口罩放进了外套口袋里收好,接着又将装钱的袋子递给了他。接着,两手空空的她便开始了自己对局势的分析和判断:“当然那只是一个比喻,三郎还是要自己多斟酌着在现有的处境上寻求一些改变才是。咱们的这位皇上,可是位做了近四十年皇太子,直到五十五岁才继位的老皇上了;对于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来说,比起整顿内阁,整饬朝廷吏治,这大和朝的继位之君,才真正的是他老人家所操心的头等大事。昔日先帝爷西巡,曾令三郎乘天子御马开道,之后又委派了你总督高丽时的重要差事,历练你的治g能力;因此我敢断定,先帝爷心中所默定的继位人就是三郎。而就现如今朝中的局势来看,虽然竹下被罢免了首辅的职位,金丸父子也都服了极刑,但黑金zz的根基却没有动摇,身上带有肮脏污点的议员们也依然还在议院中任职。诛杀金丸父子之后的大和,与诛杀金丸父子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在我看来,就这次几十年难得一见的惊天大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来说,最多只能算得上是差强人意,而并没有体现出皇上想要整饬吏治、铲除先帝朝所留下的积弊,重塑一个大清明世界的决心。太子初立,不到一年,于公于私,短时间内皇上都不可能将太子废黜。因此三郎必须等到时机,因时制宜,谋定而动。太子年过而立,却久无后嗣,短则三年,长则五年,亲贵大臣中少不免会有几个要跳出来说话,到那时就连皇上,也会对太子没有后嗣的问题而渐渐感到不满。到了那个时候,就是三郎真正可以与太子放手一争的时机了。”
“听你这话,你是笃定东宫今后都不可能会诞下男嗣了咯?”
“历史不由得我不信,也不由得三郎去怀疑。你要不信我们可以打个赌,如果我赢了,你就要帮我完成我让你做的任何一件事情。要是你赢,我就许你一天之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都不管你,并且事后当做什么也不知道。”
“用不着每次都赌得这么大吧……我信你了还不成吗。”
“既然这样,那我就接着往下说了。”
“请。”
“倘若五年后太子当真被废,那么三郎就将有六成以上胜算可以成为那个新太子。”
“那另外四成是?”
“另外四成,三成是圣心,一成是天意。”
“怎么……”他脸色一沉,“尽管到时大哥被废,父皇却还是认为我不能够来做这个新太子么?”
“太子无嗣而废,三郎德才兼备,一跃成为诸皇子中最有希望成为的新太子的人选。到了那个时候,就难免会有小人进谗,向皇上重提今年雅子妃离奇死胎的旧事了,三郎不妨想一想,届时皇上首先怀疑的人会是谁呢?嗯?我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定就是得利最大的三郎你吧?”
“怕什么,我可有的是办法证明礼宫才是谋害皇嗣的真凶。”
“就算是有证据可以证明此事是礼宫做的,可如果皇上问起为何五年前三郎没有将证据说出,而偏偏等到五年后才拿出证据来揭发礼宫。那时三郎又该如何应对?”她自己明明知道问题的答案,可就是偏偏还要问他一遍。也许,这就是当老师的人的职业病吧。
“我可没说我要亲自揭发礼宫,另外我也并不一定要揭发他不可。”启仁说,“无论礼宫多么罪不可赦,但他总归是我的兄长,如果母后知道了兄长所做的那些孽,心里又不知该是何等的伤心了。为臣要忠,为子要孝……儿臣宁愿自己被怀疑,受些委屈,也不能说出真相来让母后伤心啊。”
“你这词是早就编好的,还是临时现想的?”玄月瞥了他一眼道。
显然,她并不相信身旁丈夫此刻言语中所表露出来的孝心。
只听她轻叹一声,取出腰间的折扇,一副书生模样道:“也罢,三郎说什么,那月儿便信什么好了。”
“你当然应该相信我。这就我们两个人,我又何必要说假话来骗你呢?”
“说的也是。”
“好了,你刚才说的,我都记住了,接下来还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的吗?”
“三郎想听,月儿就陪三郎一直说到天黑,再从夜深说到天明。要是三郎嫌月儿啰嗦,那月儿就陪着三郎一起不说话,陪着在心里想事情。”
“我想我的,你想你的,这还能相陪的吗?这就算是陪了,也只不过是身体上陪伴在一起而已,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貌合神离吧。”
“心有灵犀一点通。夫妻之间就是应该有这种尽管都闭上准备不说话,但却互相都还能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些什么的默契呀。不然怎么能叫做是真爱,又怎么能叫做是灵魂伴侣呢?”
“你如果真的这么聪明的话,那你是否能够告诉我现在我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我猜呀,三郎现在八成是在想我手上的这把扇子。”
“哦,你真神仙,可你就是再神仙,也猜不到接下来我想要干什么吧。”
“你该不会是想突然亲我一下吧。”
“这都被你给猜到了,好吧我认输了……”他说,“我看呀你八成就是妖精变的,要不然怎么能够别人心里想什么你都能猜到呢。”
“相处久了,自然就都了解了。”
“那可不一定呀,我可听说明菜小姐虽然跟耀之结婚都已经五年了,可是到现在却都还总是搞不懂耀之到底喜欢什么跟不喜欢什么呢。”
“听说,听谁说,难不成是李公子亲口跟你说的?”
“耀之是什么人,那可是有名的大学者,他怎么会在别人面前数落自己妻子的不是呢。我呀,是上次路过街边书店,碰巧翻到某本杂志上是那样说的。”
“三郎没事管这么多别人家的家事干嘛,再说了杂志上写的东西又怎么可以当真呢。”
“提起耀之,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嗯?什么事?”
“你说他有没有可能也是跟来自同一个时代的人,跟你一样提前知晓将来所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他才会这么坚定不移的站在我们这一边,既出钱又出力的,一心替我塑造贤王的形象,帮我招揽人心。”
“是么……如果他真是我那个时代的人,那我倒反而不担心他以后会闯出什么乱子来了。因为我们那个年代的和朝人呀,早就没有什么种族之分了,只要是大和疆域内所统辖百姓,全部都通称为和人。我虽然出身高丽,但全家上下却早在几十年前便已将原本的姓氏改成了和式的姓氏。高丽的孩子,和东京的孩子一样接受着忠君思想与爱g教育。在我的那个时代,全g上下早就已经没有人使用日语以外的语言,和书写日文以外的文字了。如果李公子真是从我的那个时代而来的话,那么三郎基本上便不用担心他是否存在什么所谓的异族人的野心了。”
“不是吧?”启仁笑了笑说,“如果你们那个时代的人真的这么尊敬皇帝的话,那你这又该算是怎么回事呢?”
“我,我怎么了?”
她指了指自己,不解地问道。
“你居然还好意思问我我怎么了,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前几天你还拿木剑打我屁股来着呢。你这难道就叫一个和人对皇室应有尊敬么!”
“我本来也是挺愚忠的那一类的,但后来不是……”
“后来怎么了。”
“算了,说了你也不懂。”
“你看你又来了,这已经是你今天第二次对我说这种话了。真是的,我怎么就不懂了啊?”
“不能说,不能说,总之就是不能说,你以后会明白的就对了。”
“以后是什么时候,一年,十年,还是下辈子呀?哼,说话只说一半的人真是最讨厌了。”
“你还好意思说呢,你自己还不也是喜欢卖关子的那一种人吗。”玄月冷哼一声,娇嗔着说道:“三郎要是嫌我讨厌,那就另外再娶一个不讨厌的王妃回府来帮你管家,帮你生孩子好了。”
“哇,当时明明说好的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怎么你这么快就变卦了呀?”
“松手!”她象征性的推了他一下,道,“不是说讨厌我吗,讨厌干嘛还抱我,你倒是去客厅抱柱子去呀。”
“小气鬼,我刚才那不是在跟你撒娇吗。怎么你不理会我的撒娇不说,还倒反过来跟我撒起娇来了。”
“哼,”玄月捏了捏他的鼻子说,“别以为你比我小,我就理所应当要接受你对我的撒娇。姐姐还想撒娇呢。”
“我人就在这,你不赶,我不走,想撒娇尽管来。”
“那要是我赶你走呢?”
“不会的,姐姐才不会赶我的。换句话说,就算姐姐真的那么做了,也一定是有什么难以言说的苦衷的。”
“不行不行,年纪大了,听见这些就犯恶心。你还是严肃正经一点,就像在外人面前的时候一样好了。”
“这你可不能赖我,”他说,“害你犯恶心的一定是你肚子里的那个小混蛋,才不是因为我说话肉麻呢。”
“怎么就不赖你了,合着这小混蛋没你的份是吧?”
“那哪能啊。”
“你呀。”玄月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这孩子生出来,长大以后一定是跟你一个德性,整天犯浑,二十四小时变着花样惹我生气的那种。”
“俗话说儿子像娘女儿像爹。咱女儿随我,打小就聪明。而你肚子里这位以后要是真的浑的没边,整天就会惹你生气的话,那归根结底也只能怪你自己遗传的不好呀。”
“三郎胡说!”她张开双臂,用力将他给抱进了自己的怀里,半撒娇半威胁的说道:“我不管我不管,总之好的像我,坏的像你。”
“你这也太不讲理了吧。”
“本小姐就是这么不讲理的,你第一天认识我啊?”说完,她不由分说,抱着爱人的脸就吻了起来。
“行了,你可消停一会吧!”
启仁无情的将她给推到了一旁,站起身,指着沙发上正坏笑着用手指抹着嘴唇卖弄美貌的玄月笑骂道:“要我说你也真是有够坏的,明知道自己怀着孕不能……没事还总是来引诱我!坏!真是太坏了!”
“还以为这次你能够忍耐很久呢,真是一点都不好玩。”说着,她又换回了之前的那一副正儿八经的禁欲脸,“好了不逗你了,来,累了一天了,让姐帮你按按肩,松松筋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