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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之吕布再世全文阅读

作者:回头大宝剑     汉末之吕布再世txt下载     汉末之吕布再世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六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吕布领着狼骑营从云中郡驰援雁门关的消息,步度根自然是一无所知,就算是知道了,恐怕也未必会放在心上,不过区区千余骑罢了。鲜卑人世代生于草原,长于草原,论骑军作战,当年匈奴人那般凶悍蛮武,不一样败给了他们,更别说如今已江河日下的羸弱汉军。

    步度根被阻雁门关外已经几近一月,期间鲜卑人发起的强势猛攻不下二十次,光是阵亡的人数就多达五万。

    步度根的心在滴血,原本十几天前就能攻破雁门关,结果突然下起的雨水,致使他不得不停止进攻。

    雨过天晴之后,步度根再次率大军叩关,从日出战至日落,在折损过万之后,破关在即,却又不知从哪冒出一股汉军,守城士卒的士气瞬间大涨,生生击退了鲜卑人的再次进攻。

    想及此处,步度根掀帘出了自个儿的大帐。

    夜晚的清风吹拂得步度根的狮发微微上扬,下巴处依旧是胡须编成的粗辫,苍穹之上,繁星布满天空,耀眼闪烁。

    这个雄武的男人仰头,平日里威严的面庞竟流露出些许落寞。

    继老单于死后,其子和连继位,贪财好色不说,并且毫无半分威信可言。鲜卑表面上看似团结,实则是三王各自为政,相互攻伐。

    邶王步度根,枞王轲比冢,隗王夫祢,在这三王之中,步度根原先是最有机会坐上那个位置的男人。

    但,也只是原先而已。

    老单于檀石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在鲜卑人的心中更是近乎于神的存在。

    少时便担任了部落的首领,在高柳北‘弹汗山’建立起王庭,向南劫掠沿边各郡,北边抗拒丁零,东方击退夫余,西方进击乌孙,完全占据了匈奴的故土,东西达一万四千余里,南北达七千余里。

    后来,檀石槐率军多次在长城一线的缘边九郡及辽东属国骚扰,汉朝皇帝寝食难安,欲封檀石槐为王,并跟他和亲。

    檀石槐不受,反而加紧对长城缘边要塞的侵犯和劫掠,并把自己占领的地区分为三部,各置一名大人统领。

    后来,这三部的大人成了如今的三王。

    步度根年少时曾追随并崇拜檀石槐,跟随其南征北战十余年,勇猛无惧,深得檀石槐的信任与青睐。

    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喜欢将头发梳成雄狮模样的勇猛男子,会是下一任的鲜卑单于。

    可惜,人算终究不如天算。

    就像檀石槐会把单于的位置传给他那无能的儿子,就像胜利在望时,老天会突然下起大雨,就像莫名的多出一股汉军……

    步度根不由的叹了口气。

    现在的鲜卑内部已经开始分裂崩离,隗王夫祢与轲比冢因为领地问题大打出手。

    原本旗鼓相当的双方,由于轲比冢的二儿子离经叛道,在极为关键的一场战役中,带着数千人脱离而去,导致轲比冢大败而退。

    自那之后,胜利的天枰就开始朝着夫祢渐渐倾斜。

    双方交战之初,都曾向步度根抛过橄榄枝,只是步度根没接。

    无论出兵相助哪一方,都无异于与虎谋皮,一旦有一方被吞并,那么剩下的另一方必定将矛头对准步度根。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想法,步度根也有过,但那两方都不是愚蠢之辈,再三思索之下,步度根将目光投向了南方,地域宽广而又软弱可欺的汉王朝。

    左中右三路先锋,一路高歌猛进,何其勇哉!

    十万鲜卑儿郎,旌旗蔽空,何其雄哉!

    临阵奋命,呼吼而冲,何其壮哉!

    只恨那不识时务的张仲老儿冥顽不化,螳臂当车死守雁门关,若是他肯归降,根本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大好儿郎白白丧命。

    着实可恶!

    步度根胸中生出几分闷气,一拳轰在棵碗口粗的树干上,抖瑟下数片枯干树叶。

    身后一披羊皮裘的老者走了过来,布满皱纹的眼角合了合,笑眯眯的问了起来:“今夜星光灿烂,如此大好夜色,大王应该高兴才对,为何还闷闷不乐。”

    步度根闻言,将双手负于身后,怅然道:“本王带来的士卒折损伤亡近半,纵使夜色再美,本王怕也是无心观赏。”

    “大王,你后悔了?”

    扶图禾试探性的问了一句,这个站在步度根身后的干瘦老人,眼中飘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寒光。

    步度根微微摇头,南下这条路已经回不了头,他也从未有过后悔。

    南侵的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充实力,抢夺更为肥沃富饶的中原,但在步度根的心里,却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当年檀石槐那般韬略勇武,最终还是败在了雁门关外,而步度根此番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檀石槐办不到的事情,他步度根能,你生前日思夜想的破关掠汉,就由我来实现!

    人与动物最本质的区别就是人有梦想,而梦想又是件极为有趣的事情。

    大人物有大人物的梦想,治国齐家平天下,留名青史,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梦想,三餐温饱,衣食无忧。

    沧海桑田,梦想不断的随着时间变化,而人对梦想追逐的步伐却从未停止。

    有的人喜欢将梦想放在嘴边,溢于言表,有的人则将梦想深埋心底,无人所知。

    扶图禾属于后者,他之所以帮助步度根,并非是贪图些什么回报,而是他多年之前,曾答应过一个人,终其一生为他实现破关南下,让汉人匍匐在鲜卑脚下的梦想。

    步度根的肯定回复,让扶图禾心中松了口大气,老人迈着小步子上前两步,正好与步度根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似乎想将身子挺直,只是年迈的身躯已经微微有些不听使唤。

    前方的大道一片开阔,星光灿烂洒落在人间,照亮了地上的一切。

    老人学着步度根的样子,将双手背在身后腰间,老态尽显,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与步度根听:“战争嘛,哪有不死人的。汉人有句话说得特别好,一将功成万骨枯,嘿,还真是这个理儿……”

    “好好好,好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

    步度根放声大笑,透着那被繁星遮掩了的黯淡月光,极其悲凉。

    (剑舞刃影的打赏,感谢,感谢,感谢!!!)

    (作为一个没有根基的新人作者,在断更多天,居然还有人打赏和推荐,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那天糖跟我说,有人给我打赏了,正在串亲戚的我当时就懵比了,我本以为我这样不负责任的作者众叛亲离,结果……啥都不说了,世上最难得的就是别人对你的期望!从今天开始正式恢复更新,过年欠下的肯定会慢慢补上,今晚上苦逼的夜班。)

第四十七章 听一线蹄声如雷

    从鲜卑大营处极目眺望而去,依稀可见数里之外的雁门关上,灯火点点。

    老将军张仲身穿灰黑甲袍,走出将军府,朝着雁门关的各处隘口而去,身后左右跟了两员带甲将领。

    左边的汉子短髯方脸,健硕的肌肉绝对称得上是虎背熊腰,走起路来自有一股武夫特有的强横气势。

    右边则是名看似儒弱的青年,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穿了身亮银色的鱼鳞铠,却不戴头盔,露出一张三分清秀七分温润的秀逸面庞,而当他嘴角微微勾起,竟显得有些似妖。

    严家的四公子,严信。

    三天前,就是此人领了三千甲士,从上党郡一路疾驰而来,在千钧一发之际,及时援军雁门关上,才致使步度根的破关计划再次化为泡影。

    严家作为并州首屈一指的大世家,当代家主严阚已过天命之年,膝下育有四子一女,按照‘礼义智信’为四个儿子命名。

    大儿子严礼,性子沉稳,在京担任大鸿胪丞,官秩比一千石,官位虽说及不上三公九卿,却也不低。

    二儿子严义,好勇斗狠,被调往了西凉戍边,在军中混得个冲武将军的衔位。

    三儿子严智,早夭,九岁那年溺水而亡。

    四儿子严信,性格惫懒,不习文也不学武,穿一身粗麻衣,时常在乡间田野晃荡,喜欢同劳作的百姓闲聊,乐趣融融。

    然而这样的行径在当时无异于离经叛道,自贱身份。为此,严父没少责罚圈禁严信,只是却没半分效果,使得严父有一段时间看见严信就大骂‘逆子’。

    久而久之,严阚也就懒得再管这个最不成器的儿子,只要不给严家招灾,一切也就随他去了。

    严信跟在老将军的身后,对眼前这位比他父亲还年长些许的老人深感敬佩,以不足三万的军队,硬生生将十余万鲜卑人阻在关外将近一月。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将军,却每天都坚持做着巡夜这最为不起眼的小事。

    严信的脸上透出疑惑,他向来是藏不住话的人,遂开口问道:“世伯,巡夜这种小事你交给下属就好,干嘛非得每天晚上都亲自前往?”若是换作以前,巡夜值守如何也排不到张仲头上,但如今正值国破家亡之际,张仲固执的坚持每天晚上巡夜,无非是想向所有的守关士卒传达一个讯息,那就是无论明天如何,他张仲都会与大家生死存亡在一起。

    也正是因为老将军的这股誓死之心,才使得这些个守关的士卒,近乎奇迹的一次又一次打退鲜卑人如虎如狼的猛烈攻势。

    张仲没和严信细说,军人的铁血丹心,他们这些从小含着金汤匙的世家少爷未必能懂。

    “贤侄啊,等天亮了,你还是回上党去吧。”

    璀璨的星光之下,传来老人悠悠的一声叹息。

    青草,黑色的军靴踏在草坪上,看不清前方老人的脸。

    严信忽而一笑,他自然明白张仲话里的弦外之音,清逸的面庞上多了一丝俏皮之色,“世伯,我虽不似二哥那般喜欢舞刀弄棒,但也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公子,战场自保对我而言,倒也算不得什么难事。再者说了,我家老爷子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我要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他要知道了,还不知道得拿多粗实的棍子将我撵出家门。”

    听到严信口中的憋屈言语,张仲抚了一把胸前飘扬的三尺白须,哈哈大笑:“那个老顽固,都这么多年过去了,脾气还跟头犟驴一样,仔细算算,老夫也有将近两年没见过那个老东西了……”

    想起故人,老将军的心头不由暖了几分。

    三人一路而行,当快到关上的时候,严信突然抬起头,冷不丁的问了一句:“世伯,您在雁门关的家底几乎打光,就算加上我带来的三千甲士,也不足六千,其中带伤的将士已逾一半,关外的鲜卑人起码还有七万兵力,您当真不走?”

    走在最前方的老人步子未曾有过停顿,一如当年被先帝敕封为镇北将军时的龙骧虎步,苍老的声音此刻铿锵无比,“谁都可以走,谁都可以逃,唯独我不能。”

    老人在这一刻自称的是‘我’,而不是往日里一贯的‘老夫’。

    “为什么?”

    严信对此很是不解,如今的局面就像是一盘毫无悬念的棋局,黑棋大龙已成,呈碾压之势,白棋式微孤守一隅,却无屠龙之招。此时白棋再不后撤,就会彻底演变为一场必死之局,被黑棋吞噬殆尽。

    老将军也不做过多的回答,很多事情不去亲身经历,这些年轻后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同样跟在老将军身后,与严信并排而行的韩烈忍不住插了一句:“将军,不是说刺史大人已经亲率大军前来增援雁门关了吗?”

    约莫半个月前,并州刺史张懿在民间造足了噱头,说是要亲自提兵前往雁门关,同鲜卑人决一生死,绝不让鲜卑人南下的阴谋得逞。

    然而直到十天之前,这位刺史大人才开始从晋阳动身出发,如龟速行军,纵使如此,四五天的时间也足以从晋阳赶至雁门关,只是如今已过十天,却依旧不见刺史大人的身影,这其中暗藏的寓意,令人寻味。

    还有,从关内一早抽调的四路人马,共计两万人,至今也都齐齐不至。

    违抗上命,军法当斩。

    张仲坐镇并州数十年,从未有人敢违抗他的军令,当然,就那四路统军的将领自然也没这个胆子。

    这就说明,有人在背后作梗,动了手脚。

    在并州敢跟张家叫板儿的不多,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而最有可能的只有一个,刺史张懿。

    刺史这个职位,最初不过是个负责监察州郡事务的中级官员,只是经过时间的推移,如今已然衍变成了雄踞一方的封疆大吏。

    张仲和张懿,两人都姓张,放在五百年前兴许可能是一家人。眼下么,两人几乎是势同水火,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

    一人是并州的最高军事统帅,一人是并州最高的行政长官。

    张懿想要彻底的掌控并州,位高权重的张仲就成了最大的绊脚石。张仲不仅掌握整个并州的军队调度,并且刚正严明,让一度想跟张仲平分并州的张懿多次吃瘪。

    所以,张仲必须得死!

    鲜卑人的南下,又正好给张懿制造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雁门关的守军不足三万,只要断其援军,雁门关被攻破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以张仲铁骨铮铮的性子,绝不会弃关而逃,必定死战不退。

    张懿抓住了张仲的这个死穴,所以才行军极缓,选择作壁上观,等张仲的军队打光了,他再出军同鲜卑作战,好坐享渔翁之利。

    当然,这背后自然少不了一些人的推波助澜,譬如郑家。

    只是张懿忽略了一点,号称“草原苍狼”的鲜卑人凶名昭著,当其破关之后,又岂是他这两三万人马所能阻挡得了的。

    也正因张懿的这一己之私,差一点就给整个汉王朝招来了一场空前的劫难。

    张仲对韩烈的话不置一词,官场的勾心斗角可谓是一言难尽,有可能今天还对你称兄道弟的人,明天就会在你背后狠狠地捅上一刀,张懿此人深谙为官之道,懂得处世经营,但要让他披甲跟鲜卑人作战,只会是害死更多的士卒儿郎。

    如果可以的话,张仲宁愿张懿带着人南撤,也不愿他们来白白送死。

    “难不成您真指望吕奉先那小子?”韩烈下意识的追问了一句。

    “吕奉先?”

    严信嘴里嘀咕了一声,旋即明白过来,侧头问向韩烈:“那个带数十骑破鲜卑千人的吕奉先?”

    “何止是破千人这么简单,袋口谷生擒鲜卑大将,平峰口全歼鲜卑三千士卒,轻松攻下云中郡城……”韩烈说得神采飞扬,哪一件不值得拍手称快,哪一件不是战功硕硕。以前那些酸儒文人老是嗤夷他们武夫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只懂得靠着蛮力乱杀一气,如今吕布可谓是给了他们一记,不,好多记“啪啪啪”的响亮耳光,这让同为武夫的韩烈大感扬眉吐气,觉得倍儿有面子。

    韩烈说得起劲儿,严信也没去泼他冷水。在他看来,就算吕布能攻下云中郡城,也未必能够凑集上万的军队,若是仅凭上千人就敢来增援雁门关,这和羊入虎口,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老将军已经走到通往关上的石阶处,抬头望了一眼,关上灯火通明,来往巡守的士卒表情凝重,不曾有半分松懈。

    孙儿张辽说,有个姓戏的年轻人在他临走时说过,只要能够坚守雁门关一个月,届时必有援军赶到,以解雁门之危。

    还有三日便是一月之限,只是,仅存的这些士卒还能坚守三天吗?

    恐怕,一天都难吧。

    老将军抬起步子,轻轻的压在青石铺成的阶梯上,一步一步。

    大汉建国三百余载,雁门关传承三百余年,从未有失,张仲不惜死,但雁门关决不能丢!翌日的朝阳初升,鲜卑人再一次发起了对雁门关的猛烈攻势。

    成千上万的鲜卑人和大量的攻城器械投入战场,坐镇城楼的老将军亲自握刀走上城头,数千汉家儿郎更是死战不退,宁肯一同坠下城头,也绝不让鲜卑贼子爬上城墙。

    这场战斗从太阳升起,一直持续到下午西斜,方才停止。

    残阳落下山坡,将遥远的天边印满了晚霞。

    黄昏,从来都不是一个令人值得去称赞的时光,黄昏之后,黑暗侵蚀光明,大地陷入黑色的永夜。

    血液浸透了城墙,从城头到城角,仿佛是给这座高大的怪物重新换上了一袭红色的外装。

    高达两丈的铁栅大门不时发出‘咯吱’的怪响,偶尔还会有一些石屑木块从最上方稀稀疏疏落下。

    雁门关前死尸一片,已超过万计,横七竖八的摆着,流出的血水填满了四周的坑洼。

    任何语言文字的描述,此刻都显得苍白无力,这就是战争。

    战争的残忍,从来都不是那些高坐庙堂的史官们所能明白的,他们从未身临其境,只会在道听途说以后,拿起朱砂,在厚厚的竹简上,轻描淡写的留下一句,某年某月,汉军大败鲜卑,斩获数万。

    他们也不会去想,‘将军百战死,壮士人难回’是怎样的一种悲壮。

    关上,鏖战一天的士卒们疲惫至极,酸软的瘫坐在地上,将后背靠于城墙小憩,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挂有大大小小的不同伤疤。

    呜钨~呜钨~

    沉闷而悠扬的号角再次响起,关楼下正在进食的黑鸦张开双翅,数以百计的黑鸦振翼而飞,好似一阵铺天盖地的黑色旋风。

    关上的士卒拄着兵器勉强支撑起身子,这低沉的号角声他们再也熟悉不过。对他们而言,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死亡邀请,已经带走了太多人的鲜活生命。

    他们的身子控制不住的开始战栗,眼神却一如以往的坚定。

    谁都怕死,可他们不能退!

    在这雁门关之后的数里之地,有他们的父母妻儿,有培育生长多年的故土,他们绝不允许这群来自关外的野蛮人去肆虐践踏。

    手中的武器不由紧了几分,指节处可见白骨。

    云梯,井阑,冲车,破城锤……

    一系列的攻城器械从远处开始缓缓推进。

    步度根鲜衣王甲立于大军最前,宛若斑虎的双目中掩饰不住喜悦,日思夜想的雁门关终将成为囊中之物。

    胯下灵驹感觉到主人散发出的强烈战意,奋力踏了踏地面,喘着粗重的鼻息。

    步度根手中长鞭扬起,朝雁门关方向猛然一挥。

    “杀!!!”

    身后五万鲜卑士卒齐声大吼,朝着雁门关潮水一般涌去。

    城头上射下的零散箭矢,根本阻挡不了他们奋勇前进的步伐。

    领头的先锋士卒右手持盾,左手抬住云梯往城下疾奔,踩踏着地上杂乱的尸身而过,脚步偶尔踏在填满血水的坑洼中,溅起一道道红艳的水线。

    老将军扶住墙垛,居高临下的望向下方,眼中没有过多的神色变化,防御用的滚石檑木等物资已经耗尽,箭矢也所剩无几。

    纵使如此,他也绝不会弃关而走。

    很快,鲜卑人就冲到了城下,开始搭架云梯,行动缓慢的井阑也渐渐跟了上来。

    鲜卑人顺着云梯往上爬,关上的士卒也磨刀霍霍,这早已不是一场普普通通的战争,而是已经关乎到汉王朝的国运兴衰。

    张仲提了把虎头大刀,率先将一个最先爬上城墙的鲜卑大汉砍作两截,任其坠落城墙,随即大声激励道:“并州儿郎们,可敢随老夫死战!”

    “死战!”“死战!”“死战!”

    关上传来将士们的一致齐声大吼,他们就像是一颗颗籍籍无名的野草种子,即使拼了命也要钻出土地,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纵然,只是昙花一现。

    咣~咣~咣~~

    上百名鲜卑士卒推着巨大的破城锤临近城下,利用冲击时的惯性力,猛烈的撞击着城门,上方的石尘木屑不断的开始下落。

    一下,两下,三下……

    周而复始。

    连关上的守卒们都已经感受到了城墙的剧烈晃动,只是战争容不得他们分心,他们要做的只有也只能是这一件事,那就是永无止境的杀戮,阻止鲜卑人爬上城头。

    …………

    咚窿!

    破城锤数百上千次的猛烈撞击,终于使得巨大的关门轰然倒塌,抵顶在大门身后的数十名壮汉被倒下的大门压倒了一片。

    雁门关的大门一塌,鲜卑人士气再次大涨,呼喝着一股脑儿的全都朝破开的关门这边涌了过来,似大江涨潮。

    “信哥儿,咱们走吧,再不走就真要葬身于此了!”一名正左右砍杀的夔目青年大声朝严信喊了起来。

    魏续急了,他虽然恨这些鲜卑人,但他却没有以死相拼的想法,他还年轻,还有大好前程,何况古人不是常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严信闻言,一路杀到张仲的身旁,清逸的脸庞透出了一丝狼狈,“世伯,英雄报仇,十年未晚,届时您再卷土重来,定能将鲜卑人杀个片甲不留。”

    张仲身前的胸甲血淋一片,经常用手抚摸的白须也染上了几缕嫣红。

    老将军衬着刀柄,微微喘息着换了口气,继而大声吼了起来:“韩烈,韩烈……”

    正护卫在老人周围奋力厮杀的汉子,顺势将一名刚冒头的鲜卑人砍翻在地,不去管飞绽到脸上的灼烫血液,立马撤了过来,将魁梧的身躯挡在老人身前,“将军,有何吩咐?”

    危机存亡之际,老人展露出一名将军应有的果断从容,“我令你率余下的护卫,带严信,张辽等人,往上党郡方向撤离。”

    从城门坍塌的那一瞬间起,就注定了雁门关的陷落。

    “那将军您呢?”韩烈回头问了一句,心中莫名的升起了一股不安。

    老人似是平常般的哈哈一笑,对众人说道:“你们先走,老夫随后就来。”

    如此拙劣的谎言,自然瞒不过在场的诸人。

    “祖父,孙儿不走,孙儿不怕死!”

    张辽稚嫩的声音让不少人都为之汗颜,,尤其是刚刚大喊撤退的魏续,此刻更是尴尬的低下了脑袋。

    老人半蹲下身子,伸出温暖的手掌摸了摸少年脑袋,一往严肃的脸庞流露出慈祥之色,“辽儿,答应祖父,等你将来长大了,一定要将鲜卑人逐出大汉!”

    少年倔强的咬着牙,眼泪‘簌簌簌’的直往下流。

    “怎么,你们都想抗命不成!”

    张仲见众人杵在原地一动不动,稍微带有些怒气的朝韩烈下令道:“韩烈,带他们走!”

    韩烈的嘴巴紧闭,生平第一次没有应下老人的军令。以往只要是张仲的命令,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火海,他从不会皱半个眉头。

    但今天,不一样的。

    韩烈望向老人的目光中透出了哀求,“将军,我们一起走,好不好?”

    老人不说话,只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这个平日里行事作风豪迈的汉子一把揪下头上的铁盔,眼睛通红,像个惫懒无赖般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话语里带着哭腔,“这算个什么事儿,哪有自个儿逃命,将主帅扔在这里的道理!”

    “滚!”

    老人怒喝了一声,看向一个个垂着脑袋的青年后生,斥骂道:“你们是不是非要气死老夫,才肯罢休!”

    说完,老人提起长刀,狠下心的指向诸人,咬牙一字一句的念了起来:“军令如山,有敢违令者,斩!”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妥协,老人的心意他们都明白。

    韩烈跪在地上‘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哭号了一声,将军,保重啊!

    望着一行人转身走下城楼,张仲心中最后的一块大石落地,再无牵挂。

    “雁门关落入异族之手,张仲,千古罪人也!”

    如此悲凉的口气任谁听了都觉得辛酸无比,老将军抽出腰间佩剑,架在自个儿的脖子上,闭上双目,两滴滚烫的浊泪顺着褶皱的脸庞一划而下。

    轰轰轰轰轰……

    闷沉的雷声响起,天空中依旧布满晚霞,不见半朵乌云。

    “援军!是援军到了!”

    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那声音中夹杂的激动情绪,就像即将渴死荒漠的旅人忽然见到一股清澈的甘泉。

    已经支撑不下去的士卒们,喜极而泣。

    遥远的地平线上,一股人数上千的骑军正以近乎疯魔的速度极速前进。

    看,一杆猩红大纛,迎风猎猎,旗下战马奔腾,儿郎尽带刀裹甲。

    听,一线蹄声如雷,由远及近,炸开一路飞尘。

第四十八章 一个人

    狼骑营的到来,使这场接近尾声并且已分胜负的战争,似乎多出了一丝丝不应有的变数。

    尽管鲜卑人的步卒全部投入战场,但在邶王步度根的身旁,依旧有整整一万铁骑护卫左右。

    雁门关如今已成囊中之物,若汉人仅仅是妄想凭借这千余骑来咸鱼翻身,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步度根极目远眺,脸上并无太大的讶异之色,语气中颇有指点江山的意味,“气势倒是有那么点,就是不知道本事如何?”

    “大王,不过区区千余汉人,末将愿率本部人马,将其一举击溃,擒那汉将献于王上!”

    立于步度根身后的一员鲜卑将领催马出列请战,听那口气是完全没将狼骑营放在眼中,此人更是夸下海口说要生擒吕布。

    铁怵,左路先锋大将,素有勇力,与哈蚩怙、呼律卓和、窝可萨、那仂、喀莫五人合称“六狼将”。

    鲜卑人世代生长于草原,七八岁小儿都善习马术,组建的骑军更是自诩骑战第一,毕竟连以凶狠好斗著称的匈奴人,都败在了他们的铁蹄之下。

    步度根自然是无比放心,批准了铁怵的请求。在人数同样的情况下,汉人在骑战上至今未赢过一次,更何况铁怵的本部人马多达三千。

    铁怵领了王令,策马来到本部营前,抽出腰间弯刀,直指狼骑营,嚣张无比的大笑起来:“勇士们,跟本将军一起,狩猎这些个不知死活的卑劣汉人去吧。”

    吼呜!

    三千鲜卑骑卒纷纷效仿抽出腰刀,在铁怵出发的那一瞬间以刀身拍马,紧随其后,嘶吼着朝狼骑营冲奔而去。

    对他们而言,这本就是一场毫无悬念的狩猎活动。

    然而对狼骑营来说,又何尝不是。

    雁门关上,从鬼门关转了一圈的老将军重新睁开双眸,目光四下搜寻之后,终于定格在了那一支风驰电掣的骑军身上。

    就像是无尽黑暗之中透出的明亮光芒,哪怕只有极其细微的一缕,也使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

    周围的士卒依旧在奋力的浴血厮杀,吕布带着狼骑营不远千里的从云中郡赶来,所有人都在为了守住雁门关而拼命,唯独自己这个将军,反倒落了下成。

    老将军缓缓弓下身子,瘦骨的手掌重新拾起地上那一把饮满鲜血的长刃,刀柄传至指尖的触感,微凉。

    城下的鲜卑人不断涌入关内,顺着两边的石梯开始杀往关上。

    汉人的大将就在上面,步度根更是一早就有言在先,谁能割下张仲的脑袋,不论出身官阶,一律升为佐军大将。

    佐军大将在鲜卑的武官将衔中,丝毫不亚于汉王朝‘征’字级别的将军。

    一颗头颅,就值一个手握实权的将军职位,面对如此天大的诱惑,没有人能做到无动于衷。

    有句话说得不错,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一个好的士兵。

    冲进关内的鲜卑人彻底疯狂了,不要命的往城关上涌,在他们眼中只剩下了最为炽热的利益,看向城关之上的眼神,就像是看见了未来的将军再向自己招手。

    将军只有一个,走慢一步,就什么都没了。

    反观守城的并州士卒,坚固厚重的城门被破,固然给他们的士气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但援军已到关外不远,他们又岂会坐以待毙,束手就擒?

    于是,两个不同阵营的儿郎,鲜血肆洒,挥矛舞戈,热血浸染青石,一具具丧失灵魂的尸体从并不宽阔的石道上接连抛下。

    城关上的守关士卒仅剩下不到千人,脸上混着血液和泥土,衣甲破开成多块零散的挂在身上,头发蓬散,眼中杀戮与仇恨相互交杂,却从未消散。

    关内下的并州士卒已经全部阵亡,冲进关内的鲜卑人狠狠踩踏着他们的尸身,若是发现还有喘气儿的,手中兵器就一阵乱捅,等到彻底死绝才肯罢休。

    城关上的士卒几乎双目喷火,那些被戮尸的都是他们的袍泽,是他们曾一同并肩作战的生死弟兄,他们脑中还能清晰的回想起,在不久之前他们还曾一块儿搂着肩膀,胡天侃地,大笑的憧憬着未来,能讨几房媳妇儿。而如今,他们的躯体已经冰凉,大肠和心肺透过破开的肚子,哗哗的流落一地。

    生命对他们成了奢望,原来想要活下去,竟会这般艰难。

    老将军的刀法渐渐慢了下来,从开始的虎虎生风,到现在几乎每挥舞一次,都要喘上几口大气,高龄的岁数和过重的负荷,使得他日益枯竭的身体每一秒都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爬上城墙的鲜卑人越来越多,并且几乎都是朝着他的这个方向而来。

    又两名鲜卑士卒跳进了关上,在第一时间发现张仲的身影之后,眼中冒光,同时举刀从张仲背后袭来。

    正扶刀换气的张仲只能回头举刀抵挡,兵器相磕发出一阵刺耳的金属锐响,咣~

    张仲身子一沉,单膝跪在地上,兀自死死的举扛手中大刀,只是发酸的两臂已经止不住的开始颤抖。

    两名鲜卑士卒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中看出了浓浓的兴奋,手中兵器很有默契的同时抬起,然后,再一次猛地砸下。

    咣当~当当~~

    手中的大刀终究没能握住,摔落在地,张仲的身体也随之倒在了地上,神色憔悴,很大口却又极为缓慢的喘着粗气。

    他,终究是老了。

    趁他病,要他命。

    两名鲜卑士卒显然将这个道理发挥到了极致,没有任何的过多话语,一人砍向脑袋,一人刺向心窝,双管齐下。

    “休伤某家将军!”

    就在两人以为天大功劳即将到手时,身后陡然传来了一声势若奔腾的愤厉怒喝,那两名士卒还未回头,就看见一双粗壮的大手生生透出了他两的胸膛,徒手破甲。

    心肺撕裂,粘稠浓厚的血液透过舌苔糊了一嘴,上一刻还想着该如何论功行赏的两人,此刻已然成了难兄难弟,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韩烈将两人的身体拨开,露出那一张雄魁的面庞,重新杀回关上的严信等人赶紧上前将张仲扶起,齐声告罪道:“我等来迟,让将军受苦了。”

    “你们……没走?”

    老将军先是一愣,看着重新杀回关上的众人,冰冷的心间流过一道温润的暖流。这种情绪,老人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原来在他们心头还惦记着自己这个老东西,只是这一次回来,殊不知已是九死一生。

    军令如山。

    韩烈以为是自己擅作主张回来,忤了老人的军令,使得老人不开心,于是大声说道:“将军,韩烈违抗军令,自知当斩,但就算您要军法处置宰了我,怎么也得先打退了这群驴草的鲜卑人才行。”

    韩烈是个直来直去的硬汉,懂的道理不多,但他老娘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张仲对他,曾有数次活命之恩。

    老将军是并州的大人物,不能有半分闪失。

    但他韩烈的命,不值钱。

    他一直都学不会那些官场里好听的阿谀奉承,从来都是有话直说,但就是这些朴实而又耿直的话语,触动了老人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

    “世伯,我家老爷子闲来总爱吹嘘你们年轻的时候,有多厉害多能打,但侄儿我却不敢苟同,要不咱们比比谁斩的人多?”

    严信清逸的面庞带笑,他选择了同韩烈一起杀回,若是就这样扔下张仲不管,他于心有愧。

    “比就比,老夫可不会输给你们这一帮年轻的后生!”

    老将军也随之笑了起来,心中大感欣慰,在这些年轻后辈的身上,老人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还有那一大帮已经入了土的故人。

    老将军都发话了,其他人自然没有意见。

    韩烈更是直接抄起家伙,对着周围的鲜卑人就是一顿乱劈,顺便瞥了一眼城外,当看到那气势如虹的狼骑营时,不由大笑了起来,“嘿,还真他娘的是吕奉先这小子!”

    从关外还能赶来增援的,除了云中郡的吕布,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张辽同样望了一眼狼骑营的方向,在那里,充斥而来的暴戾气息铺天盖地,面对两倍有余的强势敌人,他们压抑不住心中的亢奋和残暴的戾气。

    尽管狼骑营都穿着清一色的玄墨军甲,但张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吕布。

    只有他,冲在最前,一如既往的风轻云淡。

    “并州狼骑列阵,灭鲜卑之魂,羽!”

    曹性脸上已不见往日里的轻佻,取而代之的是与其年龄不符的果敢和镇定。在目测与迎面而来的鲜卑人三百步时,曹性果断下达了命令,右手握拳高举空中,食指和小指张开呈一张弓的手势。

    马蹄声轰鸣,紧随曹性身旁的士卒同样高举右手,比起同样的手势,一个接一个的迅速传递下去。

    原先各自疾奔的一千三百骑开始渐渐散开,处于最后方的士卒猛然加速,一口气冲到了最前。

    一千三百骑并排而行的景象,何其壮观!

    鲜卑将军铁怵对此却嗤之以鼻,不以为意,朝身后的士卒大笑起来:“儿郎们,汉人就喜欢搞这些虚头巴脑的玩意儿,让我们来好好教教他们,什么才是真正的骑战!”

    身后三千骑卒哄然大笑,常年累月的胜利,使得他们自信心极度膨胀,变得尤为自大。

    只是,很快他们就再也笑不出来。

    狼骑营的一千三百骑极有默契的同时弯身,从马背左侧取出硬弓,右手同时从箭筒里抽出一支白色羽箭,搭箭上弦。

    最令人恐怖的是,这一千三百骑竟无一人将手中箭矢射出,而是生生拉开硬弓,在马背上一直保持拒弓的姿势,竟然不坠。

    如果观察够仔细的话,你会发现在他们拉开硬弓的食指和中指上,有着常人甚至是很多将军都不曾有过的厚厚老茧。

    拒弓,很简单的两个文字。

    但其中的血泪心酸除了他们,又有几人能知。

    记得训练最初的那些日子,每一天,不,是每一秒他们都觉得度日如年,那些惨如炼狱的时光和不似人类应有的残酷训练,让他们的躯壳和灵魂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承受着巨大的煎熬,如挫骨分筋。

    只是越往后,这种训练所带来的痛苦和折磨,似乎就没有最初的那般难受了。

    仅仅二十三天的时间,他们学会了刀法、骑战、骑射、阵型等许多人一辈子都学不会的生死格杀技能。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一个人。

    是他,让他们脱胎换骨,变得空前的强大;是他,让他们生死无惧,勇往直前;是他,让他们生出一种‘虽万人,吾亦往’的热血豪情。

    今生立誓尊你为王,用我热血为你封疆。

    所以,他们今生,甘愿誓死相随。

    …………

    当一千三百支箭矢瞄准你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最为可怕的是,你永远不知道这一千三百支箭矢,什么时候才会射出。

    铁怵此刻的心情大约如此,但在他心中更多的则是愤怒和不甘,连鲜卑人都不能做到的拒弓而不坠马背,却被这群被他们常年嘲笑的弱贱汉民给做到了,这难道不是一种天大的讽刺吗?

    不管怎样,鲜卑的荣耀绝不允许有任何人去侵犯和践踏,尤其是最为怯弱的汉人。

    有敢挑战鲜卑权威者,死!

    纵使对面架起一千三百支羽箭,铁怵此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口中大声呼吼道:“勇士们,给我冲上去,灭了这群蝼蚁!”

    马蹄铮铮,雁门关外飞尘漫天。

    曹性脸色冷漠,右手摸向箭筒,缓缓拉开强弓,三指夹着两根羽箭,搭箭上弦。

    “嗖~嗖~”

    两根羽箭同时射向高空,抛落而下,落在了鲜卑骑军前方很大一段的位置,箭矢后面带着的白羽在黄昏之时,显得尤为刺眼。

    落空了?

    答案是肯定的,这两支箭矢非但没能射中马背上的任意一名士卒,反而还偏得极为没谱。

    铁怵见状,心头原先还存有的一丝忌惮,此刻已是荡然无存,指着前方的狼骑营哈哈大笑了起来:“汉人的箭术还不如我草原的垂髫小童,就这样的水准还敢拿出来卖弄,真是让本将军笑掉大牙啊,哈哈哈哈……”

    嗡~~~

    铁怵忽而听到一种极为低沉的声响,这种声音让他心头格外的不舒服,就像是在炎热夏天靠坐大树歇凉时,却听到数以万计的蝗虫同时振翅,整齐而又烦闷。

    瞳孔猛缩。

    一千三百支羽箭在曹性那两支箭矢落地的一瞬间,排成‘一’字猛地激射而出,低沉的弓弦声如出一致。

    噗噗噗~嗤嗤嗤~

    利钩一样的箭尖贯穿了鲜卑人的胸膛,头颅,臂膀……

    多少大笑的鲜卑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坠下马背,连呼救都没来得及喊,就被后面急冲的战马踩踏至肉泥,运气稍好一点的,在第一时间滚向一旁,算是保住了一条小命,脸上却也是惊魂未定。

    铁怵的笑声成了鲜卑人的丧钟,他刚刚还嗤笑着汉人蹩脚的箭术,此刻才发现竟是那般的精准无比。

    一波箭雨落下,第二波又倾盆而至。

    还未缓过神的鲜卑人,再一次人仰马翻,不过瞬间的功夫,三千骑卒几乎有一半落下马背。

    两波箭雨过后,狼骑营迅速将弓重新放回马背,铁怵这才明白,曹性那两箭并非射偏,而是向狼骑营发出的命令,射两波。

    “疾!”

    在距狼骑营仅余三十步时,铁怵隐约听到了这么个字眼儿。

    狼骑营士卒的阵型又发生了新的变化,两翼的士卒开始减速后退,越靠近中间的就越是凸显出来,很快这一条并成‘一’字的队伍,变成了一个‘<’的阵型。

    继而,左手握住马绳,右手握刀,刀柄上提,刀尖微微下压,一千三百名士卒,动作竟整齐得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

    三十步的距离,对骑兵而言,不过只是眨眼的功夫。

    熬过两波箭雨的铁怵目眦尽裂,狰狞的面庞之下,心头更是怒火中烧。他发誓,一定要让这群该死的汉人,付出无比惨痛的代价!

    铁怵扬起了刀,身后的上千的鲜卑士卒同样扬起了刀。

    他们要让这些个不知死活的汉人知道,鲜卑人骑战第一,绝非是浪得虚名。

    铁怵冲在最前,狼骑营清一色的玄色墨甲,辨不出哪个是领军头领。

    不过这样正好,也省去了他活捉敌将的麻烦。

    骑兵作战交锋,与步卒的缠斗厮杀不同,讲究的是干脆利落,往往交锋都在三个回合之内。

    然后双方骑冲而过,勒马调头,重新再战,直到彻底击垮其中一方。

    铁怵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即将对上的那个狼骑营士卒,除了身形稍微高点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的地方可言。

    哦,对了,好像只有他提着一把画戟。

    不过铁怵也并未太放在心上,他跟着步度根南征北战这么多年,栽在他手上的敌军大将两只手都未必数得过来,无名小卒更是成千上万。

    难道区区一个持戟士卒就能够挡下我前进的步伐?

    笑话。

    铁怵露出极为自负的狞笑,在与吕布碰面的那一瞬,寒芒闪烁的刀锋对着吕布的肩喉处一斩而下。

    与其他‘六狼将’相比,铁怵也许不是最厉害的,但出手速度绝对是最快的那个人。

    铁怵同样对自己很有自信,这一击刀势凌厉,出刀速度极快,恐怕眼前这个士卒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削了脑袋吧。

    杀鸡用牛刀,真是大材小用。

    铁怵心头如此快活的想着,他此刻已经能够想象得出吕布的脑袋飞起,鲜血从脖子里井喷不断的血腥画面。

    然而铁怵眼中所看到的,似乎与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甚至都没看清吕布身下是如何冒出的黑色戟杆,然后他就发现自己手里的腰刀被轻轻一拨,弹开了吕布的咽喉。

    肉眼根本无法捕捉到的刀锋轨迹,这家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铁怵还未来得及多想,便听到即将擦身而过的吕布口中吐出三个极为刺耳的字来。

    彘唔箩。

    用的是地地道道的鲜卑语言。

    在鲜卑语中,这三个字是‘无用’‘废柴’的意思,对一个人的尊严践踏极深。

    你这个低贱的汉民,竟敢如此讥讽于我!

    铁怵心头自然是怒火中烧,手里的腰刀再一次劈向吕布,已然是快到了极点,口中暴怒声不断:“给我,死!死!死!”

    然而,眼前这个持戟青年非但不闪不躲,反倒露出一个邪魅至极的笑容,手中的画戟在腰间转了两转,从右边滑出,仅凭右手握住戟杆末端,看似极其轻微的一扫,如秋风扫落叶。

    咔嚓~

    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铁怵手中的刀还未碰到吕布的头颅,却感觉到自己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而且身下还传来一阵凉飕飕的寒意。

    胯下的战马独自往前跑开了,只是马背上怎么还剩下了半截喷血的身子。

    铁怵有些愕然,身体从空中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望着从他身前疾奔而过、头也不回的吕布,铁怵眼中带有极重的迷茫和不甘,无力至极的断断续续说着:“竟…竟竟然……比我…还…还快……”

    ‘六狼将’之一的铁怵,交锋仅仅一个回合,身子就被一戟斩为两段,死相凄惨。

    吕布所展现出的彪悍实力,着实震惊了一把这些鲜卑骑卒,并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了难以磨灭的阴影,他们那引以为傲的铁怵将军,居然一个回合就死在此人手中。

    而且这些汉人穿的都是一样的军甲,难道说实力也都是一样的恐怖吗?

    鲜卑人的心中不由生出了这个可怕且荒唐的观点,这使得他们本就大跌的士气,彻底溃散。

    他们此刻很想勒马回头,迅速逃离这里。

    只可惜,一切都太迟了。

    失去了战斗意志的士兵,即便上了战场,也只会是剩下死路一条。

    狼骑营的阵型就像是一把尖刀,顷刻间就给这些正面撞上的鲜卑人破开了一道大大的裂口。

    当残暴嗜血的狼骑营遇上毫无战心的鲜卑人时,是怎样的一种光景。

    势如破竹。

    鲜红滚烫的血液使得他们越发的兴奋,露出了如饿狼一样狰狞的獠牙,手中六尺长的‘吕甲刀’上下翻涌,就如同割麦子一样,收割着这群曾经无敌于草原的鲜卑人。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一场激烈的战斗,而是纯粹的单方面屠杀。

    狼骑营一口气穿冲而过,在他们身后,七横八竖倒下了一地的尸体,上千匹战马的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活着的生灵。

    狼骑营的马蹄并未就此止住,而是继续前冲,他们刚刚的两波箭雨,让不少的鲜卑人坠马,却并未死去。

    是时候去了结他们了。

    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鲜卑人见狼骑营朝他们冲来,哪会不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而且狼骑营士卒眼中所透出的兴奋神色,跟他们以前屠戮手无寸铁的汉人百姓时,简直一模一样。

    他们再也管不得身上被箭矢带来的伤痛,起身调头,拼了命似得往回跑。

    跑慢了,命就没了。

    不远处倒在地上的那些同胞尸体,就是铁一样的证明。

    一开始说要狩猎狼骑营的他们,最终变成了猎物。

    只是两条腿的人,如何能跑得过四条腿的马啊!

    于是,长刀穿透了胸膛,马蹄踏碎了骨头,尸身被高高抛起,头颅四肢横飞,嘶喊声、痛哭声、悲戚声、求饶声……

    在这一刻,同时响彻了这片大地。

    鲜血在地上流淌成河,这群常年侵犯的鲜卑人,带给我们的灾难,只有用他们的血来清洗。

    三千鲜卑骑卒,无一生还,全都安静的躺在了地上,再也看不见明天从山脚升起的金色阳光。

    仅仅一个照面,全歼鲜卑三千骑。

    “好!!!”

    城头上正浴血搏杀的众人无不为之喝彩,甚至一些已经坚持不下去的士卒,又重新握起武器,像是焕发了新的动力。

    在人数相差一倍多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正面全歼鲜卑人最为自傲的骑军,这如何能让他们不激动澎湃?

    “****的鲜卑人也有今天……”

    韩烈吐了口血痰,心头大为解气,不过同时也泛起了嘀咕,吕奉先这小子,是从哪儿凑来了这么一群亡命之徒,普通人就算训练一年半载都未必能够达到这一半的效果。

    “嗯,等打完了,得找个时间问问这小子才行。”韩烈在心里如此说着。

    老将军同样也是感慨不已:“如此精锐之师,真乃天佑我大汉也!”

    听到两人的话语,严信也靠了过来,面带笑意:“以前也听说过吕布破鲜卑的事情,我那时以为不过是贩夫走卒们的以讹传讹,如今一看,吕布倒果真没让人失望。”

    吕布和狼骑营的骁勇凶悍,无疑是给他们吃了一颗强烈的定心丸,只要坚持到吕布入城,雁门关今天就算是熬过去了。

    “信哥儿,你们就居然还有闲情逸致聊天,快过来帮帮我,我快顶不住了!”不远处的魏续抵开身前的鲜卑士卒,大吼了一声,武艺凑合的他能咬牙抵挡到现在已为不易。

    严信闻言,赶紧杀了过去,以解魏续之危。

    关下不远处的狼骑营勒住马头,静静的伫立在吕布周围,那杆‘吕’字大旗迎风招展,愈发的猩红起来。

    狼骑营士卒们脸上的亢奋之色显而易见,以前他们听到鲜卑人时,会战栗不安,从骨子里感到害怕,但从今天开始,狼骑营这三个字,将成为鲜卑人此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吕布展望了一眼当下的局势,并很快就下达了命令:“曹性侯成,雁门关的城门被破,此刻恐怕是凶多吉少,你两速领一千骑去救援老将军,不得有误!”

    “领命!”两人同时抱拳答道。

    “宋宪,你再领三百骑迂回去砍了鲜卑的号角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吕布命令的口气十分笃定,只要鲜卑人号角声一停,就如同汉军的鸣金收兵,那些攻入关内的鲜卑人自然会撤出关内。

    “喏!”

    宋宪沉闷的点了点头,眼神之中视死如归。

    所有人都被安排了出去,唯独吕布身边没有留下一人,曹性很好奇的问了起来:“头儿,那你呢?”

    这话也算是问出了其他人的心声,所有人一时间将目光都集中在了吕布身上。

    吕布也不打算隐瞒,口中说得轻松无比,“我去找他们大王步度根叙叙旧。”

    所谓的叙旧,自然是去取步度根的项上人头。

    “一个人?”

    “嗯,一个人。”

    吕布微微颔首,不管是曹性去救援老将军张仲,还是宋宪去袭击后方的号角手,都必须有人去牵制步度根剩下的那七千骑兵。

    否则这支骑兵一旦去袭击任何一方,那吕布刚刚制定出的计划,就算是彻底付诸东流。

    孤身闯阵刺杀步度根,若是成功了最好,若是不成,那也就只折我一个。

    死?

    都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什么。

    凭白无故的损失了三千精骑,步度根心头滴血之余,自然是将吕布恨之入骨,再次下令派出六千骑,围杀狼骑营,身边也仅留下了一千骑卒护卫。

    接下来,所有人都见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

    面对冲杀而来的鲜卑六千骑,狼骑营在这个关键时刻,居然一分为二,不,准确的说是一分为三。

    人数最多的一股杀向雁门关内,另一波绕道往鲜卑人后方而去。

    仅留下一个人,来硬抗这呼啸而来的六千铁骑。

    吕布骑在马背,置身于天地之间,好似广阔无垠的戈壁上长有的一株劲草,那么的渺小,却又格外刺眼,方天画戟插在地上,戟锋耀眼生寒,没入地下两尺之深。

    城楼上的韩烈又气又急,几乎是跳脚骂了起来:“吕奉先这小子是想干什么!他疯了吗?难不成他真以为他天下无敌了,一个人能破这六千铁骑?”

    “韩烈,护卫老夫左右,老夫要亲自为吕布擂鼓!”

    老将军虎喝一声,不知何时已将战鼓搬至墙边,手中拿起两根大红鼓槌,重重的击在鼓皮之上。

    咚~

    咚咚~

    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如沉雷,落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相传,昔年霍去病北庭大破匈奴,汉武帝为嘉其勇武,特命人作此曲,名曰“破阵”。

    夕阳的余晖落在吕布的肩头,给他披上了一层金色的战甲,望着迎面杀来的六千骑,吕布嘴角勾起一抹低至零点的冰冷笑意。

    胯下的战马随着鼓点开始由慢及快,吕布拔起那杆相伴多年的画戟,一往无前。

第四十九章 曾有一人万夫不当

    倘若一千三百狼骑营发起冲锋,或许这六千骑多少还有一丝顾虑,毕竟刚刚就有前车之鉴摆在那里,但现在就吕布一个人,他们自然不会放在眼中。

    一敌六千,而且都是骑兵,可能吗?

    蝼蚁之力而撼泰山,何其愚也!

    六千骑如滔滔江水东流,直冲吕布。

    在与六千骑碰面的瞬间,吕布持戟一个跟头扎进这滚滚江水之中,溅起了一大片的血花。

    迎面冲来的第一个鲜卑人挺枪而上,手中的长枪还未刺出,甚至于都没看清吕布的动作,头颅就已经高高抛起,颈脖血喷两丈。

    等到马背上的无头尸身落下马时,身后又有十多个骑卒跟着同时坠落,皆是一戟即死。

    方天画戟在吕布手中挥舞得水泼不进,更像是一把割麦子用的镰刀,每挥动一下,就有数条生灵命丧黄泉。

    从吕布身旁冲过的鲜卑骑卒,逐个落马。

    那一道身影在波浪滔天的大江大河之上逆水而行,如黑夜中划过的一颗璀璨星辰,极为耀眼。

    前方数十人的死亡,并没能阻挡身后的骑卒继续冲锋,对于六千骑而言,损失这么点儿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六千骑卒的最后方,有一个手握银枪的男人,勒马停在原地,望着向前蜂拥而去的六千铁骑,嘴角挂起笑意。

    顷刻后,有一名骑卒策马跑回到这个男人身前,抱拳禀报起来:“将军,那敌将着实厉害,击杀了我军骑卒百余人不说,还一口气冲破了一半我军的骑军阵型。”

    说完,这名骑卒还心有余悸的望了一眼前方滚滚沙尘中的那道身影,在亲眼目睹了吕布的孤身冲阵后,他虽然恨不得亲手砍掉这名年轻将官的脑袋,但是内心深处不得不佩服此人的勇猛无敌。

    “怕什么,他能杀十个,百个,我就不信他能将这六千骑全部杀光。

    男人的眼中精光闪闪,棕灰色的眸子里透出诡色,同为“六狼将”的他不仅武艺高强,头脑更是完全碾压铁怵等人。

    他喜欢把一切都掌控在手中,对战争厮杀有着惊人的判断,但做起事来却又不择手段,阴狠无比。

    他自然不会愚蠢到学铁怵那种冲锋第一的莽夫之勇,在他看来,真正的战士永远都会选择在最佳的时机动手。

    喀莫很清楚,论单打独斗,他根本不是吕布的对手。他虽然比铁怵强上不少,但也绝对做不到秒杀的水准。

    所以,他一直在等一个机会,等到吕布身乏力竭,他再冲上去一击毙命,用吕布的人头邀功领赏。

    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何况吕布不是大象,他们更不是蚂蚁。

    虽然有些令人不耻,但喀莫毫不在意这些,他从来都只讲胜负,过程手段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正论起来,喀莫非但不恨吕布,反倒还要感谢吕布替他除掉了铁怵。他们两人虽然同为‘六狼将’,私底下却积怨已久,都恨不得将对方除之而后快。若不是碍于步度根的脸面,恐怕两人早就刀锋相向,干个你死我活了。

    望着战场中那道不断冲杀的身影,喀莫脸上的笑意更盛,“等你这口气耗尽,就算是冲到顶了,要再想前进半步,恐怕都难于登天。”

    倒在地上死去的鲜卑骑卒此时已经多达两百,喀莫望都懒得望上一眼,在他眼中,士卒不过只是一群任他摆布的活棋子罢了。

    战阵之中,吕布胯下的马驹速度越来越缓,鼻息粗重。

    正如喀莫所预料的一样,在一口气后,吕布横冲猛撞的步势终于被拦了下来。

    迎面而来的马背上数把长刀直劈吕布脑门,吕布双手将画戟托起,横戟一挡,却不料身子一个前倾,被当场扬下了马背。

    吕布单手撑地,借力在地上前翻了两滚,躲过了数波斜刺而来的长枪。

    胯下的战马已经倒在地上,腹部有大量血液流出,远途奔波使得它疲乏不堪,加上刚刚上方的突然施压,导致前面两腿承受不住,跪在了地上,结果被周围刺来的长枪捅破了肚子。

    它称得上是一匹驰骋草原的骏马,却远远算不上神马良驹。

    “坠马了!”

    “敌将坠马了!”

    “快杀死他!!!”

    前方的喊声传入了喀莫耳朵,他收起笑容,从腰间抽出一张白布,开始轻轻擦拭手中的银枪,微弓着的身子,像是一匹蛰伏的野狼。

    吕布的落马,无疑使得鲜卑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不管冲阵的是将军还是士卒,一旦没了马匹,就如同人断双腿,鸟去双翼,无法行进后退,只能坐以待毙。

    骑卒们自然不会放过如此大好机会,手中武器再次朝着吕布招呼过来。

    然而,即便是持戟步战的吕布,实力也比他们想象之中的要恐怖很多。

    画戟走龙蛇,下砍马腿,上挑头颅。

    冲向吕布的骑卒要么被一戟刺死,要么被失去腿脚的战马掀翻在地。

    一波,两波,三波……

    纵然前方伤亡不断,后面依旧是络绎不绝,所有骑卒心中只想着一件事情,摘下他的头颅,邀功请赏。

    鲜血抛洒在空中,如下小雨,染红了吕布手中的画戟,更染红了他那神俊的面庞。

    “可恶!”

    一波又至,浑身通红的吕布低吼了一声,手中画戟再次递出,整个人就像是刚从血窟里爬出一样。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我早晚会死在这里!

    已经察觉到体内气机紊乱的吕布微微喘气,就连出戟速度也不如最开始的猛烈和迅疾。

    再一次连挑四人之后,却在刺中第五个骑卒心窝时,被那骑卒给死死拽住了戟杆。

    他的心脏天生右偏三寸,因此才躲过了这足以致命的一击。

    骑卒任由胸口鲜血直流,抓住戟杆的双手如何也不肯放开,大声朝周围的骑卒喊了起来:“快,快,快,杀了他!”

    其他人也不犹豫,尤其是吕布左右的四名骑卒,手中长刀更是第一时间猛力斩下。

    吕布心头一沉,用力拽过画戟,却连戟带人的将那名骑卒也拖下马来,只是他的眼神决绝,拼了命也要握住手中的画戟。

    两旁的刀锋已经砍来,时间容不得吕布多想。

    要戟,还是要手?

    吕布刹那就做出了决定,右手松开,身子往后急撤两步。

    然而不等吕布换息调济,前方的八个鲜卑骑卒并排冲来,长枪直捅吕布心房。

    刚刚夺戟的鲜卑士卒在地上翻了个身,将头面向天空,幸亏他心脏偏离于常人,否则现在也成了死尸一具。

    他就那么静静的躺着,甚至都不想动手去拔胸口处的画戟,望着夕阳散去的苍穹,他有些想家了,在远方。

    噗~

    他陡然惊异的坐直了身子,一口血雾从他口中喷出,马蹄不断踏过他的胸膛,踏碎了他的胸骨,踏破了他的心脏。

    他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方天画戟直直插在他的胸膛,像似他的墓碑。

    而另一旁,没了武器的吕布对上扑面而来的八柄长枪,已经避无可避。

    吕布怒哼一声,不退反进,张开双臂任由长枪刺过腋下,继而迅速一收,将那八杆长枪夹在了双肋之下。

    八名骑卒见没能杀死吕布,用力向前,胯下战马急冲,强大的冲撞力推得吕布在地上不断倒退。

    “就是现在!”

    喀莫嘴角斜翘,将擦拭银枪的白布扔向空中,用力一拍马尾,枪尖拖在地上,带起一条笔直的泥尘。

    最佳的时机,他终于等到了。

    一连倒退了二十三步之后,吕布右脚跟奋力一跺地面,泥沙溅起,踩出了一个深达一尺的脚坑印。

    马背上的八名骑卒同时身子一凸,几乎栽下马来,就像是捅到了极为坚硬的顽石一般。

    吕布腋下依旧夹着八杆长枪,在身形停止后退之后,右脚抬起,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缓缓的踏前了一步。

    数千名骑卒全都看傻眼儿了,这家伙,是怪物吗?

    一己之力推得八骏同时后退,这力气简直恐怖至极!

    “吼啊!!!”

    吕布怒气十足的暴喝了一声,双手抓住八根枪杆狠狠一拽,马背上的八名士卒同时被扯下马背,重重摔在了地上。

    八柄长枪同时散落了一地。

    一杆银枪在那八名士卒落马的瞬间,透过缝隙恰好穿了过来,枪尖寒芒如同毒蛇尖牙,钻向吕布的眉心。

    粘稠的血水顺着额头浸入了吕布的眼眶,这让吕布的双眼感觉很是发烫难受,连视线也变得有些模糊不清起来。

    双眼透过浓浓的血水,吕布看到了一幅极为诡异的画面。

    在一处尸骸堆积而成的‘小山’之上,有个青年男子身躯挺拔,手中同样握着一把画戟,数以万计冲向他的鲜卑人,正以无数倍的速度在吕布的瞳孔中渐渐放慢,直到全都定格成了一幅静态的图像。

    甚至连风,都静止了下来。

    吕布下意识的伸手想去触摸,而原先静止的那个青年男子猛然回头,戾气吞天。

    喀莫的枪尖抵到了吕布的眉心,只需瞬间就能穿破吕布的脑袋,而吕布却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比我厉害又能怎样,还不一样死在我的手中?

    想到这里,喀莫的脸上多了一抹潮红,口中亢奋至极的大吼了一声:“去死!”

    枪尖寒芒大盛,快如迅雷。

    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在喀莫出手的瞬间,有一只手的速度如同幻影,一把握住了那杆毒蛇般的银枪,使得枪尖恰好抵在吕布眉心,再也前进不了半分。

    “喔喂~”

    低沉的声音,不带有半分人类的情感。

    喀莫的心头没来由的‘咯噔’一突,随之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不安和恐惧,眼前的这个青年微垂着脑袋,看不清面庞,仅用一只手握住了枪柄,却让他莫名的感觉有些手脚冰凉,如坠冰窖。

    “我吕奉先重生一世,怎么可能死在你们这些杂碎手中啊!”

    青年缓缓抬起了头颅,双眼之中射出两道红芒,猩红一片的面庞上如同鬼神,戾气暴涨。

    喀莫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不敢动弹,浑身肌肉控制不住的开始颤抖起来。

    吕布扯起一个冷血的笑容,手中用力只听得‘咔兹’一声,那杆银枪被吕布瓣断成两截,然后脚尖点地,近乎九尺的身高矫如轻猿,轻轻一跃,手中锋利的枪尖毫不费力贯通了喀莫的咽喉。

    脚尖落地,喀莫落马。

    喀莫到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喘着粗气,几乎气尽力竭的吕布,突然就变得凶残似魔。

    吕布抬腿从喀莫的尸身上迈过,至始至终都不曾看过一眼这位鲜卑赫赫有名的‘六狼将’。

    喀莫死去,周围的鲜卑士卒为吕布的气势所迫,只敢围住吕布,却无一人敢冲上前去厮杀。

    吕布的步子很慢,笔直的往前走着,似乎并未将这数千骑的包围放在眼中,浑身衣甲也早已被鲜血浸透彻底,血水顺着衣角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

    一直走到方天画戟的面前,吕布才停下了步子,伸出右手,缓缓拔了出来,接着戏谑的说了一句:“我一直在等你们动手,结果你们让我很是失望。”

    取下头盔,高高抛向天空。

    在头盔落地的瞬间,吕布陡然低喝一声,整个人化作一道闪电,如猛虎出山。

    鲜卑骑卒见吕布居然不怕死的主动挑衅,也都纷纷怒吼着替自己壮胆,从四面八方合围而上,剿杀吕布。

    然而……

    猩红的鲜血使吕布变得尤为亢奋,他控制不住心中的戾气和杀戮,整个人在上千人的骑卒战阵中来去自如,挥动着方天画戟向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完美阐释了‘挡之即死,触之即亡’这句话的真正涵义。

    六千骑精锐居然杀不死一个汉人!

    这个消息一旦传了出去,对鲜卑人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

    远方的步度根脸色铁青,打碎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咽。

    还好雁门关已经攻破,这算是给了步度根不小的一点安慰,否则真的就是血本无归了。

    忽然,眼尖的亲卫指着前方,朝步度根大声说了起来:“大王快看,那敌将朝我们这边杀过来了!”

    步度根顺着那方向看去,果然,吕布只身提戟冲出了骑阵,身上的猩红之色更重。

    一人之力,生生凿开六千铁骑,破开了一条血路。

    (明后两天我弟弟妹妹要来找我,不会有更新了)

第五十章 英雄出世,只手可擎天

    血红的双瞳环顾四周。

    当看到那一杆鲜卑王才特有的天狼大旗时,冲破骑阵的持戟青年嘴角微微上挑,再一次挂起血腥笑容。

    冲锋而过的数千骑齐齐勒马转头,返身直追青年。

    沙尘扬起,青年直冲鲜卑王旗而来,如乘风破浪。

    王旗下,步度根雄武的脸庞黑得如同锅底,看上去比吃了死苍蝇还要难看。

    身旁的亲兵统卫抽出腰间弯刀,大声喊了起来:“护卫王上安全,所有人原地结阵,拦下敌将!”

    一千骑得令,催马骑至步度根的前方,立马拒枪,摆开一道近三十层的扇形防御大阵。

    只是面对这独自冲来的持戟青年时,所有人的脸上都生不出一丝的轻松。

    一千骑对上一个人,居然还要被动防御,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步度根拳头紧攥,他明白,这一战不论胜负如何,今后都将会沦为他人的笑柄。

    等本王入了关,一定要将这些愚陋的汉人,全部斩杀殆尽,方能泄我心头之恨!

    步度根心中此刻已经做好了入关屠城的准备,更是要将张仲吕布等人,鞭尸曝晒于城楼之上,让天下人都知道,敢跟他步度根叫板,会是怎样的一种凄惨下场。

    吕布此刻已经冲到这扇形阵前,却并未停下脚步,手中的方天画戟直接递出,左右摆打如蛟龙出海,一口气破开五层防御,马背上的数十名骑卒纷纷被击落马背。

    落马后的骑卒立马爬起身来,却也不再上马,而是重新捡起武器,朝吕布背后杀来,同前方的骑卒呈合攻之势,让吕布首尾难顾。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两眼难顾八方。

    他们就不信,从四面八方无死角的同时攻击吕布,他还能够逃出生天。

    吕布哪会不知道这些人的心思,身子一个前突,左手抓住正面刺来的那杆长戟,右手画戟直接了结了马背上那名骑卒性命,轻松夺下长戟,随即站立原地,左脚尖微微踮起,张开双臂手中的长戟,以整个身子为轴心,旋转一周,如引风暴。

    冲上来围杀的鲜卑士卒,顷刻间被戟尖划破咽喉,尽皆毙命。

    鲜血喷洒在吕布的脸上,使得他更加兴奋起来,双手松开,两戟同时从手中下滑,待即将滑落在地时,吕布双手一握,握住了两戟的末端,开始继续向前。

    提戟如握双刀。

    好在吕布身形足够挺拔,两杆丈余的长戟被他左右挥舞起来,也显得尤为轻松。

    不断有人被双戟斩下马背,不是他们不想抵挡,而是吕布挥舞画戟的速度实在太快,两支长戟几乎形成了以吕布为中心的一道飓风,一旦被这风刃刮中,就是血肉横飞,鲜血淋漓。

    血雨在头顶倾洒而下,吕布沐浴着大步向前。

    那摆起近三十层的人形防御,在他面前如同薄纸,一层又一层的被他破了开来。

    守在最后一层的亲卫见状,赶紧回头朝步度根劝说起来:“大王,敌将已破开到了十五层,还请您暂时离开此处!”

    步度根闻言却丝毫不动,咬牙冷声道:“本王哪儿也不去!”

    今天折的脸面已经够多了,如今还要弃开三军将士,避退一个敌将,这让他堂堂鲜卑王的颜面何存。再者说了,雁门关现在只剩下城上的一二百人还在反抗,最多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雁门关城头就会插满属于鲜卑人才有的旗帜。

    到那时,大局已定,凭一个人又能如何?

    就在步度根打定主意的时候,后方突然出现了一阵骚动,传出兵器交戈与战马嘶鸣的声音,只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连低沉亢长的号角,此刻也变得安静无声。

    号角声停,就代表着鲜卑退兵。

    攻入雁门关内的鲜卑士卒霎时有些发懵,搞不明白为什么辛辛苦苦打进了关内,却要在这个时刻下令退兵。

    纵然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但也没人敢违抗号令,开始逐渐从关内和城墙上退出。

    因为从战争一开始,步度根就放下了狠话:不论何人,敢违令者,斩!

    望着潮水一样退出的士卒们,步度根再也坐立不住,气急败坏的大吼起来:“不许退!不许退!”

    只可惜隔了太远,再加上阻挡吕布的骑军马蹄踏踏,撤退的鲜卑士卒压根儿听不见步度根的大声呼吼,只顾一个劲儿的往后退。

    却又恰巧的碰上了驰来支援的曹性侯成两人,一千狼骑营顺势展开冲杀,手起刀落,绝无半点含糊。

    鲜卑士卒遭到狼骑营的突然袭击,以为是中了汉人埋伏,行动从渐缓的撤退,变成了彻底的溃散,丢盔弃甲,只顾四处逃命。

    刚刚还伸手可触的胜利,一眨间,消散不见。

    “是谁让停的号角!!!”

    步度根愤怒的大声咆哮起来,下颚胡须气得抖个不停,整个人再无半点王者风范,倒像是一头受了伤的猛兽,眼睛赤红,回头看见的却是一杆大纛,即使隔了老远,也依旧可以辨别出那上面写的是一个‘吕’字。

    步度根胸口怒火上飚,气得差点吐出血来,汉人抄了后方,他们居然还一无所知,那杆竖起的汉旗,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嘲笑。

    在那‘吕’字旗之下,上百骑直扑而来,目标同样是鲜卑的三军统帅步度根。

    “大王,敌将一路杀到了二十三层,我方将士根本阻挡不住,还请大王速离此地!”

    亲兵统卫再一次大声请求了起来,语气中满是焦虑与急迫。吕布的横冲直撞,让他倍感无力,他也不知道从哪冒出这么个怪物,任多少人都围剿不死。

    步度根此时已经能够看到前方吕布不断冲阵的身影,心中愤懑的同时,也感觉到了一丝懊悔。早知道会出现这样的变数,他就该把所有士卒全都带来,若是有弓箭手在,就算那敌将再厉害,也能远远的将他射成刺猬。

    被一个人给毁了全盘计划,步度根自然是恨不得将其五马分尸,但现在却不得不避其锋芒。

    反正雁门关城门已经破开,等我重整旗鼓,明日再战。

    步度根心中如此想着,在一番审时度势之下,带了两百骑护卫,转身开始撤离。

    “想跑?”

    吕布斩落眼前的骑卒头颅,轻轻舔了舔嘴角的血水,双瞳之中红芒大盛,原先俊逸的面庞,扭曲得竟有些不似人形。

    吕布当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步度根安然离去,身子前倾微微下压,双戟拖在身后,将积蓄在体内的力量一次性全部爆发,如山崩石流,带起烟沙滚滚。

    纥奚作为步度根的亲兵统卫,哪会任由吕布如此轻松离去,刚刚让步度根性命遭受到吕布的威胁,他已是格外自责。若是这次再让吕布破围而出,今后他还有何脸面继续担任统卫一职。

    “都跟我一起上前,去诛了这员贼将!”

    纥奚怒吼着一马当先,领着周围的数十骑,齐齐杀向吕布。

    吕布充耳不闻,脚掌蹬在地面,双腿交替前奔,每一步都能看到地面有一个被踩凹进去的小小寸坑,足见其腿部力道并非看上去的那般轻盈。

    一排长枪正面刺来,吕布速度不减,在距长枪八尺的位置处,单腿起跳,另一只脚恰巧踏在那十多杆的枪头,隐约听见从吕布口中说出“愚蠢”二字,整个人腾至高空。

    鲤鱼跃龙门。

    “不好,中计了!”

    仰头望着轻松就借力飞离包围的吕布,纥奚气得直捶胸膛,大呼中计,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协助吕布逃离的不是别人,竟会是他们自己。

    步度根对此一无所知,单手扬鞭,骑在马背只顾逃离,身后是两百骑亲卫紧随。

    忽然,头顶有一道狭长的黑影笼罩。

    步度根抬头,上方高空的吕布双戟张开,像只巨大的人形螳螂,直坠而下。

    阴魂不散!

    步度根恨恨的咬牙骂了一声,若不是此人,他现在早就坐在雁门关的城头,欣赏这关外的大好河山,又哪会像现在这样,狼狈逃窜。

    气懑之余,步度根将腰间佩剑抽出,猛掷高空,吕布摆戟一挥,‘叮’的一声,那佩剑被击落直插在了地上。

    两杆画戟朝下,索命而来。

    “大王,快闪开!!!”

    身后的亲卫们想要上前去搭救步度根,唯恨鞭长莫及,只能干着急的大喊了起来。

    那双戟已经近在咫尺,步度根眼中印出了月牙戟刃的影像,同为武夫的他心中震惊难以言表,此人对刺杀时机的掌握堪称恐怖。

    他想躲,才发现已经躲不开了。

    千钧一发之际,从侧旁闪出一个巨汉,一拳轰开步度根胯下战马,使得步度根落下马背,躲过了这一击必杀。

    轰隆~!

    平地而起惊雷,双戟落空砸在地上,溅飞起大量泥土,如同重型炮弹,炸开一个直径丈余的巨坑。

    双手劈砸的力道过猛,导致劣质的长戟断裂成了两截。

    步度根死里逃生的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面色狼狈,显然啃了不少泥土。

    那巨汉朝两百骑亲卫说了起来,声音好似瓮钟,“你们护卫大王先走,这里有我!”

    两百骑的目光敬畏,上前扶起步度根,给他重新换上一匹骏马,继续朝着驻扎大营而去。

    吕布好不容易追赶上步度根,可不想再次放他离去,扔掉那杆只剩半截的长戟,一个箭步冲锋,就欲上前。

    轰~

    长满粗钉的长狼锤重重砸在吕布身前,同样砸开一道长椭的骇人裂口。

    吕布单手撑地,后翻一圈,迅疾的闪避开了这一击,倘若稍微慢上半拍,吃上这一锤,任他铜皮铁骨,怕也是成了肉酱。

    这个巨汉身高比吕布足足高了一尺,鼻子扁平,嘴中长有两颗尖利獠牙,体型壮如铁塔,蓬乱的头发编成粗鞭盘在脑勺,凸显的肌肉像是随时都要爆炸开来。

    任谁看上一眼,都能知道此人绝非蝼蚁可欺之辈。

    站稳脚跟后,吕布盯着那个身如铁塔的巨汉,稍压眉头,狭长的双眸似刀,语气冰冷,“你要阻我?”

    蛮赫儿沉闷的点了点头,双手握住长狼锤,横在胸前。

    追击吕布的大量鲜卑骑卒赶到,也不上前,只是将吕布重重围住,给他和蛮赫儿腾开一片宽阔的空地。

    一个是鲜卑从未败过的战魁,一个是血染成魔的无名小将。

    两人的身份相差甚远,却丝毫不影响人们对接下来这场战斗的满怀期待。

    蛮赫儿和吕布隔了三丈,谁也没先动手,静静的伫立在原地,仿佛两樽石化了的雕塑。

    风雨欲来,暴风雨前的死寂沉闷得让人害怕。

    围困的数千骑卒目光紧盯着两人,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胯下战马焦躁不安的左右摇甩马脖,原地踏着两只前蹄。

    他们第一次感受到,时间流逝得如此缓慢,一分一秒都让人倍感煎熬。空气中的火药味已经嗅鼻可闻,只需一撮小小的火苗,就能够将两人彻底点燃。

    “阿嚏~”

    最后方的一名骑卒泥沙入鼻,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随后伸手捏了捏鼻孔,狠狠呼了两口大气。

    紧绷的气氛随着这个喷嚏声,缓了下来。

    前方所有人都回头责备的看了他一眼,如此紧绷脑弦的时刻,居然还打喷嚏,这不明摆着是要找茬儿吗?

    那骑卒尴尬的挠了挠脑袋,自知犯了错误,腼腆的低下脑袋,表示认错。

    待众人回头时,蛮赫儿和吕布几乎同时前冲碰撞到了一起,电光火石的瞬间,各自挥舞着手中的长狼锤和方天画戟砸向对方,兵器交接发出刺耳的尖啸,震得马背上的骑卒双耳嗡嗡回响个不停,久久不能驱散。

    交锋只有一瞬,那些骑卒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两人的出手动作,两道身影便已迅速弹开。

    两人的动作都只是试探性的交锋,去预判对手强弱,并未使出全力,但心中都已明了。

    这一场战斗,无异是熊瞎子与恶虎的生死搏杀。

    两人弹开到七八步的距离,脚后跟顶住倒退的身体重心,再次快若闪电的急速猛冲,方天画戟与长狼锤二次交锋,划拉出一道耀眼的火花。

    这一次,两人谁都未退,贴身硬斗,方天画戟与长狼锤急速挥动,‘砰砰乓乓’的不断交响,如奏乐章。

    习武的人都知道一句话,一力降十会。

    而吕布和蛮赫儿恰好走的都是以力证道,只是相比之下吕布多上一丝技巧,蛮赫儿多了一缕蛮力。

    两人的战斗纯粹是力量上的比拼与强悍肉身的碰撞,交锋且快且慢,招式速度变幻之快让人难以捉摸。

    有可能上一秒还迅疾如雷电,下一秒就变为了老农耕田。

    围观的数千骑卒目不暇接,头脑之中完全跟不上两人的作战思路,更别说领悟其中的奥义,只能看个热闹,作为日后闲暇之余的茶后谈资。

    他们唯一能够看明白的就是,当两杆长兵碰撞在一起时,它们各自主人脸上显出的狰狞,和咬牙时露出的深红齿根。

    斗了五十余合,蛮赫儿陡然闷喝一声,手中长狼锤横扫吕布腰间,好在吕布早有提防,将方天画戟竖插入地,挡住了这拦腰一击。

    铛~

    如和尚敲钟,绕梁不绝。

    吕布双手握住戟杆,急速倒退滑行,画戟锋利的芒尖在地上滑出道笔直的‘一’字。

    “好!”

    众骑卒齐齐喝彩了一声,明显刚刚是蛮赫儿击退了吕布,占据上风。

    吕布唾了小口血水,倒提画戟狂奔,冲到蛮赫儿面前,当头一戟劈下,这一戟已用了十二分的力气。

    方天画戟施加的重压如山,蛮赫儿双手托起长狼锤堪堪挡下,庞大的身躯陡然下沉,膝盖跪裂地面,深陷土里,继而双臂奋力往上一顶,弹开吕布的画戟,站起身来,膝盖处血流汨汨。

    两人间隔了五步的距离,微微喘息之余,又互相戒备凝视。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两人在这一次激斗之后,心有灵犀的同时选择了罢手,再斗下去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蛮赫儿的任务只是护卫步度根的生命安全,并非是跟吕布斗个你死我活;而吕布表面杀气凛凛,实际上体力已经过度透支,已经无力再战。

    蛮赫儿领着溃散的鲜卑军离去,吕布握着方天画戟站在原地,握戟的手臂第一次不听使唤的抖瑟不停,只不过他用袖布掩饰得很好。

    曹性担心吕布的安危,撇下已经冲进关内的狼骑营,令侯成领兵前去与老将军张仲汇合,自个儿驰马狂奔吕布那处。

    “头儿,你一定不能……也不可以有事!你跟我说过,你可是天下无敌的吕奉先啊!”

    此刻策马疾奔的曹性嘴里像个小女人一样的碎碎念着,双眼发红。在他心中,什么狗屁镇北将军,就算是皇帝老子也不如一个活着的吕奉先来得重要。

    望着潮蚁般退去的鲜卑大军,吕布找了根平整的木棍顶在腰间,心中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不可以倒下,不可以倒下……

    …………

    抄了鲜卑后方的宋宪等人,一路杀来,终于在战场之上找到了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

    宋宪率先滚鞍下马,望着已经奄奄一息的吕布,语腔里带有哭声:“头儿,宋宪不辱使命,斩破鲜卑后方全部号角手,特来复命!”

    身后流血受伤都不曾哼过一声的狼骑营汉子们,此刻泣不成声。

    “哭什么,我还没死呢,不用你们给我号丧。”

    吕布换了口气,笑骂了众人一声,随即很是开心的对跪在地上的宋宪说着:“宋宪,起来吧。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一次,干得是真漂亮!”

    说完,吕布大口急促的喘着粗气,不断的厮杀使得他虚脱至极,他实在需要大量的气息来缓和调节,五脏六腑以及脉络之间已经彻底崩乱。

    这,是武人的大忌。

    宋宪起身,一把将插在地里的旗帜高高举起,染满鲜血的旗帜在空中迎风摆动。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汉子,破天荒的大声吼了起来:“吕字旗下!”

    “所向披靡,所向披靡,所向披靡……”

    狼骑营的汉子们扯开嗓子愤声大喊,这一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守住了属于他们才有的荣耀与信仰。

    吕布脸上勉强露出个可以称之为笑容的表情,极为吃力的将手中画戟举起,面向雁门关的城头,嘴巴一张一合,只有两个字:赢了。

    狼骑营的士卒一拥而上,将吕布抬起,抛向高空,稳稳接住,再次抛起,口中欢呼着他们的英雄。

    神话故事里不是常说的吗,英雄出世,只手可以擎天。

    狼骑营的欢呼声感染了所有的人,连韩烈这个硬汉都忍不住背靠墙角偷偷抹了两把眼角,咧咧着嘴,又气又笑的说了起来:“吕奉先这小子要是再这么玩命儿,今后干脆叫吕疯子得了,不过对这小子,我老韩从头顶到脚跟的彻底服气……”

    擂完三通鼓的老将军放下手中的一对鼓槌,耳旁传来城头士卒们喜极而泣的欢呼声,眼中是那个一次次被高高抛起的青年,老将军抚着胡须,欣慰的笑了起来。

    有些人,天生为沙场而生,注定了要在那部流血的青史上,留下一个让后世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名字。

第五十一章 新兵和老兵

    黄昏落去,黑夜遮蔽了天空,明月爬上枝头,清冷月光映在士卒们疲倦的脸庞,照进他们的心窝。

    仅剩的百余名并州守卒早已被安排去了休息,取代他们守城巡夜的,是千里驰骋而来的狼骑营士卒。

    同样是疲惫不堪,狼骑营至少还有一战之力。

    鲜卑人夜袭的概率不大,姜却依旧来回巡视了两趟,这几乎耗费了他近两个时辰。

    雁门关很长,比姜想象中的,长了很多,自小生长在西凉的他,见到最多的就是荒凉戈壁和浩瀚黄沙,很少见到真正意义上的雄关险隘,如果有的话,去往长安途中的潼关能算一个。

    再有半个时辰就是换岗时间,姜找了个墙壁坐下,将头盔用袖子擦成崭新的模样,搁在身旁,后背轻轻靠在墙上,膝盖上拱,微垂着脑袋开始打盹儿。

    墙壁上的血迹斑斑,许多都还未干透,下滑得极为缓慢,在月光的映射下,格外渗人。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功夫,有一个中年男人走上了城头,相貌普通,年龄大概在四十岁左右的样子,脖子上系着根绷带,将左臂缠挂在胸前,身上披了件军营特有的单薄长衣。

    陈长山,雁门关守军中一名很不起眼的百夫长。

    他来城头的原因,并非是不相信狼骑营的将士,而纯粹是因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所以干脆起身来关上看看。

    在城关上刚走两步,陈长山就停下了步子,在他面前,有一个青年正靠着城墙熟睡正酣,怀中抱着一杆长约六尺的刀。

    五月将过,北方的夜晚清寒依旧。

    陈长山右手扯下披身的长衣,轻轻在那青年的身上。

    “若不是他们今天下午及时赶到,奋力厮杀,恐怕雁门关现在已经落入鲜卑人的手中了吧。”

    陈长山如此想着,见那青年睡熟香甜,干脆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学着青年的坐姿,拱起双腿背靠墙壁。

    唯一不同的是,青年脑袋微垂,陈长山抬头仰望。

    天上的月亮,可真好看啊!

    只是,今晚过后,还能再看见这么美的月亮吗……

    陈长山幽幽的叹了口气。

    “一个大男人,怎么像个娘们儿样的唉声叹气!”

    身旁传来的声音中透出几分清冷,如同天空中的那轮寒月。

    陈长山侧过头,只见刚刚还熟睡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睁开了双眼,一双明亮的桃花眸煞是好看。

    以为是自己惊醒了这位青年的睡眠,陈长山连忙道歉起来,“不好意思啊小兄弟,吵醒了你。”他向来是与人为善,在军中出了名的好脾气,入伍二十余载,也从未与人有过一次红脸。

    姜将搭在身上的衣衫拿起,递还给了陈长山,语气中听不出喜怒,“如果你是敌人,刚刚你就已经死了。”

    陈长山听到这话,脖子一缩,下意识的将屁股往边上挪了挪,跟姜从一尺的距离拉开到了三尺。

    姜将陈长山的小动作看在眼中,有些鄙夷的问道:“怎么,怕死?”

    “嗯,挺怕的。”

    陈长山有些自嘲的点了点头,语气里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陈长山的回答让姜始料不及,同时也更加不屑起来,军队里就是这样的怕死之徒太多,所以才会不断的败给鲜卑人。

    “既然怕死,那你还不趁鲜卑人没打进关内,赶紧逃命。”这也是姜唯一搞不明白的地方。

    “逃?三个将军七个校尉被当场砍了脑袋,谁还敢逃。”

    陈长山摇了摇头,语气笃定的说着:“而且这一次,我也不会再逃。”

    听到这话,姜更加琢磨不透,反而激发出了心底的好奇,追问起来:“这又是为什么?”

    陈长山也不隐瞒,望了眼高挂的寒月,叹息着说了起来:“以前打仗,我永远都冲在最后方,所以很多人在战争中死去,而我,却活到了现在。尽管代价是被所有人当作笑话,但我从来都不在乎。”

    “难道这次就不一样了?”姜紧接着反问了一句。

    “婆娘和闺女都在雁门郡内,要让鲜卑人这群****的入了关,还能有生路?”

    “那就带着你的婆娘和闺女一起跑,去中原,去冀州,大不了去最偏远的益州也行。”姜似乎忘记了刚刚对陈长山的鄙夷,反倒主动给他当起了狗头军师,策划起南下逃跑的路线。

    “两万七千个袍泽弟兄没有一个逃跑,用命来死守住了雁门关,要是我陈长山这个时候溜了,跟昧了良心的畜生又有什么区别。”

    “还有,我那闺女从小就将我这个当爹的视作英雄,要是我回去了,闺女问我,爹,你怎么回来了?难道要我说,闺女,你爹为了苟活,当了逃兵……”

    “贪生怕死了这么多年,这一次,我想堂堂正正的跟鲜卑人干上一场!”

    “并州人,生来就没有怕死的怂货!”

    陈长山将压抑多年的心声全部吐露出来,语气也渐渐高昂。

    姜对这个年近四十的汉子也不由生出了几分好感,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老哥,是个爷们儿!”

    陈长山听到这话,嘿嘿一笑,露出个最为朴实的憨厚笑容,继而问向姜:“小兄弟,听你说话的口音不像是咱并州人呐,倒有几分像是凉州那边的口音。”

    姜‘嗯’了一声,“我老家在西凉天水。”

    “那你咋跑来并州入伍了?”这一次轮到陈长山弄不明白了。

    姜抓了抓脑袋,很是头疼的说着:“我父亲给我安排了门亲事,我拒绝了。”

    “拒绝干啥,这是好事啊!”

    陈长山猛地一拍大腿,有些替姜着急,但又联想到刚刚姜的表情,于是他试探性的问了句:“难不成是那姑娘太丑,见不得人?”

    姜摇了摇头,他连那姑娘一面都不曾见过,又谈何美丑,况且他也不是一个以貌取人的凡夫俗子。

    只是他的父亲权利心过重,一心想要在西凉手掌大权,为此甚至不惜将姜的婚姻作为基石,数次前去登门求亲,说得好听是结姻联亲,说得难听就是攀附巴结。

    陇西董家,连羌人豪帅都要俯首跪拜的存在,尤其是那个董家小姐的父亲,体型如熊、面相似豺,暴虐且凶残。

    姜去见过那个男人一次,本想试图解除联姻,但只对视了一眼,就冷汗涔涔,湿透后背。

    所以,他只能逃。

    陈长山见姜一直沉默着,以为是戳到了他的伤心处,左手一把搂在姜肩膀,一副老大哥的模样安慰起来:“老弟你别怕,咱们并州的好姑娘多得是,你就当个并州女婿,以你的相貌本事,不愁娶不到好姑娘。”

    姜一听陈长山这话,就知道他会错了意,也不点醒,干脆缩起身子来回的搓着双手,冰冷的脸上露出几分猥琐:“老哥,你刚刚好像说你有个闺女来着,嘿嘿,你看……嘿嘿嘿……”

    “你要敢打我闺女的主意,我跟你小子没完!”

    看见姜那邪气的笑容,陈长山浑身一个激灵,心中‘咯噔’一下,升起股不好的预感,脸色紧绷,大有防狼之势。

    姜耸了耸肩,不再去刺激这个将闺女视作宝贝心肝肉的和善男人。

    气氛一时间沉默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陈长山站了起身,似乎来了睡意,跟姜简单的道别过后,拖着步子往关下走去。

    姜刚准备再眯上一会儿,却又看见陈长山一跛一瘸的走了回来,然后将一样冰凉的物件放在了自己的手心。

    “如果明天我战死沙场,老弟你能不能去雁门卤城一趟,将这个交给我闺女。告诉她,我被派去了很远的地方戍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去看他。”

    陈长山说完之后深深吸了口气,眼中满是期盼。

    姜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小东西,是一颗光滑清凉的椭圆石子,上面有个人为钻开的小孔,只有四分之一的巴掌大小,正背面都刻有歪歪斜斜的两个小字,字迹很丑,

    ‘陈渔’与‘平安’。

    望着陈长山满含期许的目光,姜将这颗小石子收进了怀中,发自内心的说了句:“老哥,你是个英雄。”

    一直被人喊作‘鼠彘’的陈长山眼睛湿润,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人称作英雄,而且还是个比自己优秀许多倍的年轻后生,以至于说话的语气都颤巍巍了起来:“真的?”

    “嗯,真的。”

    姜认真肃穆的点了点头,继而憧憬起来,“等到以后天下太平,我有了儿子,我就给他取个‘维’字。告诉他,这份和平是无数将士浴血奋命给他们换来的,要一直维持下去。”

    陈长山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表情一转,哈哈大笑起来:“等你先娶了咱并州的媳妇,再谈生儿子的事情吧!”

    “谁说我没有媳妇?”

    姜将怀中的吕甲刀轻轻搂了搂,语气温柔。

    它,就是我的媳妇。

    狼骑营令第三条,作战期间刀不离身,寝不卸甲。

第五十二章 雁门月照河山苍茫

    在雁门关不远的将军府召开了一场议事,相比以往,这一次会议的时间极为短暂,一炷香的功夫不到,而且人数规模上,也是大打折扣,一双手都数的过来。

    老将军的意思言简意赅,不再坚持死守雁门关,而是向郡内的治县阴馆撤离。

    雁门关战死的并州儿郎已经够多了,除去吕布的狼骑营不算,原先守关的两万七千人,如今只剩下了不到两百。明天要再打起来,恐怕连半个时辰都支撑不住,张仲不惧死,但他不想把这最后的百余儿郎再给搭进去了。

    在场的人都没有提出异议,一个个低着脑袋,不敢去直视老将军的目光。如今眼下,就算加上吕布的狼骑营也才一千三百人左右,最为倚仗的厚重关门也被冲破,他们实在是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够阻挡鲜卑人入关南下。

    老将军无力的摆了摆手,示意众人退下,去各自准备。

    等到众人走后许久,张仲才慢腾腾的站起身,挪着步子最后一个离开。

    胡须花白,满头银发,步履蹒跚。

    他老了,也累了。

    吕布离开将军府后,独自去了雁门关。此时值守的姜已经回营休息,接岗的是同为百夫长的李封。

    从鲜卑人手中的奴隶,到现在的百夫长,其中的辛酸苦辣,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李封见吕布到来,挺直腰杆上前行了一礼,并简单汇报了关上的情况。

    吕布听得心不在焉,在李封汇报完后,淡漠的吩咐了一句,“去告诉其他人,准备收拾行囊,我们寅时撤离雁门关。”

    李封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喏’了一声,他不明白为什么会下令撤离,但整个狼骑营对吕布说的话,从来都只管服从便是。

    吕布走到城墙边缘,双手压于墙垛,冷幽的月光将他霜白脸庞平添了几分寒色。今天黄昏时的持续厮杀,导致吕布的内脏受损严重,好在他习武的根底子扎实,只需静养调息一两个月,便能恢复如初。

    月光将大地照得十分明亮,关下的尸骸无数,就那么安静的躺在地面,有汉人也有鲜卑人,生前互相视为天大仇敌的双方,死后居然会以这样的方式长伴彼此。

    黑色军靴轻轻的踏在石阶上,伴随而来的还有一声充满磁性的嗓音,声音中夹杂着几分和善的笑意:“来雁门关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发现,原来雁门关的月亮,竟也这般美丽皎洁,可惜了这大好月色啊!”

    吕布顺着声音回头,两道身影一高一低,出现在了眼眸之中。

    身材稍矮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唇红齿白,穿一身银甲,两道剑眉上挑,英气蓬勃。在他旁边则是个跟吕布年岁相仿的青年,面容鸾秀,嘴角保持着微微上扬的弧度。

    吕布自然识得张辽,毕竟曾相处过几日时光。至于张辽旁边这位,吕布刚刚在会议时也见过,严家的四公子,严信。

    严信前进几步,同样将双手扶在墙垛之上,站在吕布右侧,享受着关上清风抚面的同时,嘴角的笑意更灿,兀自说了起来:“吕奉先,你是我见过最强的人,尤其是戾气爆发的时候。”

    吕布对这些世家纨绔子弟素来没有什么好感,冷冷的回了一句:“如果暴戾不是为了杀戮,那它存在又有何意义。”

    严信细细一琢磨,似乎还真是这么个理儿,于是又换了个话题,漫不经心的问了句:“那你还有什么别的法子没有?”

    吕布没有搭腔,他若是有办法,刚刚在将军府就提出来了,又何必等到现在。

    这时,走到吕布另一旁的张辽开口了,稚嫩的声音中透着一股杀伐之意,“如果能派一支奇兵袭了鲜卑人在定襄郡的囤粮仓,不出三日,步度根必退!”

    吕布听到这番言论,心中暗自点了点头,赞许的看了张辽一眼,才一个月没见,这小家伙似乎又成长了许多。

    张辽的方案固然是上上之策,但以目前雁门关的形势来看,这条方案的可行度几乎为零。

    从雁门关去鲜卑囤粮的定襄郡,一趟起码要大半天的功夫,雁门关唯一能派遣的就只剩下了狼骑营,狼骑营一走,又该由谁来守雁门关?再者说了,步度根也不是智商为负的蠢猪,敢将定襄郡作为屯粮的大后方,肯定派了重兵看守,又岂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得下的。

    最重要的是,狼骑营全是骑兵。

    傻子都知道,骑兵攻城,乃是兵家大忌。

    不等吕布点醒,张辽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咬牙一拳锤在了城墙砖上,满腔不甘的怒骂起来:“可恨那张懿老儿迟迟不至,若是他能赶到,雁门关根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被动局面。”

    当初张懿在太原郡造足了声势,说是要亲自去雁门关跟鲜卑人决一死战。

    如今小半月都过去了,却一直不见张懿的踪影,这其中的猫腻明眼人一看便知。与镇北将军积怨已久的刺史大人,摆明了是想来趁火打劫,等到双方两败俱伤,到时候再来个坐收渔翁之利。

    吕布眉头一压,语气不悦:“都国难当头了,他还有心思玩弄权谋手段?”

    严信微微摇头,“张懿虽然爱使些小聪明,但在大事上,还是能够把握住尺度,绝不至于弃国家危难于不顾。根据严家收集到的情报,这一切应该都是由郑嵩一手促成的。”

    “郑嵩?”

    吕布狐疑了一声,显然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严信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吕布一五一十的慢慢详解起来:“郑嵩目前担任的是别驾从事一职,在并州混迹官场多年,也是郑家的家主,人脉和情报在并州境内盘根错节,渗透极广。他有两个儿子,想来你应该都不陌生。大儿子郑攸,小儿子郑牧,两人虽然都属于废柴一流,但郑嵩对两个儿子却极为宠爱,不惜一切的为两个儿子铺路。”

    说到这里,严信很是无奈的耸了耸肩,换了口气后,又继续说着:“结果郑攸死在了你的手里,郑牧也被你打成重伤。为此,郑嵩曾多次逼张老将军将你交出,好报杀子之仇。然而以老将军的性子,断然不会交人。于是郑嵩这次找准机会,暗中使手段将老将军征调的四路人马全都拦了下来,然后归于张懿麾下。”

    如此卑鄙的行事手段,如此不堪的小人行径!

    如果不是要护卫张仲撤离此处,吕布现在恨不得立马去摘下郑嵩的脑袋,管他娘的什么别驾从事。

    想起当初在云中郡时,韩烈前来宣读老将军的军令,走时转述的那一番话,‘不要去管郑家的事情,天塌下来,老夫给你撑着’。

    此刻,吕布的心中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原来,那个满头银发的花甲老人为自己抗下了这么沉重的压力,甚至连一句责罚的话语都不曾说过。

    “刚刚出门的时候,我看见祖父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内,默默垂泪。”

    张辽的声音很小,却没能逃过吕布的耳朵。

    吕布伸手轻拍了下张辽的脑额门,脸上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用霸气十足的嗓音说道:“从今天起,雁门关就由我吕奉先来守护吧!”

    张辽原先黯淡的眼眸中,一点一点的汇聚起了星光,如小星星一般闪烁的看向吕布,语气中满是忐忑的期盼,“真的?你不走了?”

    “嗯,不走了!”吕布给了张辽一个十分肯定的答案。

    望见张辽眼中的雀跃,吕布忽然觉得,心中同样轻松了许多,或许这个答案不仅仅是张辽想要的,也是他自己想要的吧。

    严信不明白吕布为何突然改变了注意,心中也不由生出几分好奇,“吕奉先,你真有办法守住雁门关?”

    吕布未置与否,只是笑着说了一声:“不去试试,又怎会知道结局如何。”

    严信微微怔了一下,眼前的高个青年笑起来,如同冰山融化,居然使他感到如沐春风,让人生出一种想要信任和靠近的强烈冲动。

    “奉先大人,我想加入狼骑营。”

    张辽鼓足了十二分的勇气,向吕布说了起来,这个想法他心中沉淀已久。

    别的人要是得知镇北将军最喜爱的孙子要入营,恐怕会高兴得连觉都睡不着,这意味着与并州张家挂上了关系。而且张辽不管到了哪个营下,起码都得是军司马以上的军衔。

    听到张辽的请求,吕布也不拒绝,原先他就很看好这个小家伙,轻声的对张辽说着:“我先跟你说好,狼骑营是个只讲实力的地方,去了那里,你只能当个普通士卒,连伍长都不可能给你。”

    张辽点了点头,如果一去就给他军侯或者是军司马,他去了又有什么意义,张辽很敬佩狼骑营的那帮汉子,他们都是靠着自己的实力一步一步爬上那些个位置的,没有任何捷径。

    “怎么突然想起加入狼骑营了?”

    “恩,我想变强。”

    “要多强?

    “跟你一样!”

    吕布伸出手,亲昵的揉了揉张辽的额头,笑容温醇,“好,我教你。”

    张辽回过头,重新仰望着天空中的皎月,不由自主的说了一声:“要是戏先生在这里就好了。”

    在张辽眼中,戏策无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物,从兵法韬略到阴阳纵横几乎无所不通。

    吕布也想起了那个不修边幅,穿着随便的青年文士,突然发现没了戏策在身旁出谋建言,他除了匹夫之勇,再也没有半点手段,心中不禁怅然万分,“是啊,要是他在,我就不会这么狼狈了。”

    …………

    “阿嚏~”

    此时正骑坐在马背的戏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用手指背蹭了蹭鼻梁,再一次裹紧身上的蓝布夹袄,嘀咕了声,是哪个家伙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来着。

    在戏策的身后,有着两千五百人的披甲士卒,鳞次栉比,行进有序。

    “先生,你们南方人都这么怕冷的吗?”一旁的魏木生问了起来,两千五百行军士卒,唯有戏策一人还穿着夹袄。

    “哪是我怕冷,分明是你们并州太冷,都过立夏了,居然刮风还这么冷飕飕的。”戏策底气不足的狡辩了一声,“要是在颍川,我早穿短褂出门了。”

    魏木生笑着也不揭穿,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戏策怕冷,晚上常常要盖着厚厚的棉褥才能入睡。

    “先生,就我们两千五百人去袭击定襄郡,会不会少了点?据说守定襄郡的是鲜卑六狼将之首的呼律卓和,而且还有五千鲜卑兵看守。”魏木生将心中的担忧说了出来,他原先的任务只是坚守云中郡,而并非主动出击。

    戏策对此丝毫未放在心上,伸手轻拍魏木生后背,一副哥俩好的模样,深邃的眸子中笑意连连,“鲜卑人说得好听是凶猛善战,说得难听就是四肢发达,他们只适合草原上的追逐与厮杀。守城?他们那只能算是看门罢了,就算我们运气不好的碰上那么一两个聪明人,打不赢,跑总归是可以的吧!”

    魏木生开始还听得连连点头,只是越往后,脑门上的黑线就越深,感情戏策压根儿就没有把握,还没开打,就已经做好了要跑路的准备!

    戏策见到魏木生一脸的紧张,笑着宽慰起来:“攻城作战我虽比不上郭奉孝,但总归还是有两下子,放心放心。”

    “郭奉孝?”

    魏木生口中嘀咕了一声,明显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居然能让戏策都自认不及。

    就在魏木生等人琢磨郭奉孝是哪位大神的时候,戏策笑意盎然的又丢出一句:“一个长不大的孩子罢了。”

    众人听见是孩童后,纷纷舒了口气,权当戏策是在说笑,也不再深究此人。

    若是一个孩童都比戏策厉害,长大了那还得了?

    望着遥远天边的明月,这个行事不拘一格的青年突然有些挂念颍川了,挂念那个君子如风的荀文若,天生我才的郭奉孝,还有那个整天想着游侠天涯的白衣徐元直……

    思乡情切之下,戏策攥紧缰绳,猛地一拍马背,口中呼喝了一声,驾!

    两千五百甲士紧随其后,很快就消失在这漫漫黑夜之中,好似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第五十三章 唱一曲空城

    鲜卑大营的王帐处。

    步度根靠坐在铺有狼皮的宽长大椅上,魁武的脸庞疲惫深显,赤红如兔的双瞳中布满了血丝。

    他一夜未眠,也想了很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向战无不胜的鲜卑人,开始屡屡受挫,十三万儿郎出行,如今剩下的竟不足一半。

    难道南下真的错了吗?

    步度根胳膊支撑在座椅上,单手忖着脑袋,发狠的揉了揉两旁的穴位,他原本以为有了攻城器械,可以轻松拿下雁门关,哪想会一次又一次的被汉人拼死狙退。

    步度根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向怯弱的汉人,突然间就变得这般悍不惧死。

    尤其是昨天黄昏时候出现的那个冲阵青年,武力更是恐怖至极,若不是有蛮赫儿在身旁,恐怕他早已命丧黄泉。

    一个人就能冲破数千士卒组成的骑阵啊!

    何其……

    勇猛,彪悍,还是无敌?

    步度根发现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准确描述那个握戟的青年,他的内心深处感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挫败感。即使是当年被人设伏,几乎走投无路,也不曾有过现在这样的感觉。

    步度根无力的叹息了一声,声音很小,小到只有他自己能够听见,要是这样的猛将在自己帐下,那该多好。

    帐帘被掀了开来,能够自由进出王帐的人就那么几个,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常年穿着羊皮裘的老人走到步度根的面前,黑毡帽下的眼皮枯皱,将两只眼珠包裹其中,仅透出一丝缝隙,显得尤为和善的说了起来:“王上,该出发了。”

    步度根看了眼这位在鲜卑人心中智慧卓绝的老人,却并未起身,眼神中透出迷茫,像是在问扶图禾,又像是在问自己:“为了一个雁门关,战死儿郎近七万,值吗?”

    攻克雁门关南下,直取汉室八万里河山,可是扶图禾毕生的梦想。

    如今听步度根的口气,似乎想打退堂鼓,扶图禾岂会让自己这么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于是上前劝说起来:“王上,您应该明白,战争本就是如此,有人生,有人死。我鲜卑儿郎驰骋草原纵横塞北,却不善攻城,出现这么大的伤亡,也是在所难免。一旦破开雁门关,南下再无阻我之关隘,汉人江山唾手可得。”

    步度根沉默了起来,扶图禾说得道理他也懂,叩关南下又何尝不是他的梦想,但仅雁门关一役,就损失了六万多的士卒,若真有取下汉人江山的那一天,届时他身边又还能剩下几人。

    步度根不开腔,扶图禾就又说了起来:“凭什么汉人就能享受肥沃的土地,坐拥大量的黄金盐铁,富饶的资源,而我鲜卑人就要世世代代窝居草原,贫瘠荒凉?”

    “所以,为了鲜卑百姓的未来,还有让那些死去的将士们瞑目,请您务必攻下雁门关,拜托了!”扶图禾将毡帽取下,对着步度根重重的弯腰鞠了一躬。

    当看到老人那满头花白的头发时,步度根‘腾’的一下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扶起老人的身子,眼中的迷茫褪去,重新焕发出了新的神采。步度根朝扶图禾点了点头,语气中带着一股庞大的自信,雄厚有力的说道:“本王明白了。”

    “报~”

    响亮而又亢长的通报声在帐外响起。

    步度根稍微整理了下衣衫,保持着王者应有的威严,沉声道:“进来。”

    听到步度根的召唤,帐外的那名斥谍立马钻进了站内,单膝跪地的禀报起来:“大王,刚刚我等去刺探雁门关的敌情,却发现城头上汉人的旗帜全都不见了,城门大开也不见有守军。我等不明所以,特回来禀报大王。”

    步度根得知这个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是:难不成汉人撤军了?

    然而,步度根很快就否定了这一幼稚的想法,张仲乃是边关名将,且性情顽固,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的撤离而去。

    那他这又是个什么意思?

    步度根在脑中思索了无数种可能,依旧找不到想要的答案。

    身为智者的扶图禾一时间也有些捉摸不透,要说张仲是故意放他们入城,别说是他了,连三岁孩童都不会信的。

    扶图禾将毡帽重新戴回头上,朝步度根说着:“王上,事出反常必有妖,不如老朽陪你一同前去看看。”

    步度根点了点头,觉得扶图禾说得很是在理,与其在这里慢慢思考纠结,还不如亲身前往一探。

    遂下令点齐兵马,再次进军雁门关。

    不到一个时辰,鲜卑人的七万大军就抵达了雁门关外,在距雁门关半里的位置处,停下了行进的步伐。

    雁门关果如斥碟所报,城头上不见一个守军,也不见一杆汉人的旗帜,透过坍塌的城门,隐约能望见关内有大量的飞尘扬起。

    难不成这其中真有埋伏?

    步度根捋了把粗实的胡须辫,低沉着眉头思量起来。

    此时,城头上出现了两道身影,一个锦袍加身的老者,和一个衣衫干净的高个青年。

    两人均未穿军服,步度根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镇北将军张仲,还有昨天下午只身破阵的那个无名小将。

    张仲和吕布好似并未将关下的数万鲜卑士卒放在眼中,悠哉无比的走到一张早已摆放好的案桌前,面对面的跪坐下来。

    案桌上摆有一壶酒,一盘肉,还有几盘尚有余温的煮菜。

    张仲吕布两人先是各自客套了一番,寒暄完毕之后才拿起筷子,夹起盘中小菜,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放进了嘴里,浅呷上一小口美酒,脸上浮现出一副大快朵颐的享受表情。

    关外的七万鲜卑士卒此刻内心是崩溃的,这两个家伙居然真的吃喝了起来,现在可是在打仗啊喂,你们请尊重下场合好吗!

    步度根心中同样没底,望着旁若无人的张仲和吕布,陷入了沉思,两人肯定没疯,那这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

    城楼上,吕布给张懿夹了筷肉,脸上笑意倍增,口中却是自责道:“让将军您亲身犯险,真是太不应该了。”

    雁门关如今仅剩一千多名士卒,死守是肯定守不住的,倒不如跟鲜卑人来一场心理上的博弈。

    为此,吕布特地邀请老将军来合唱这一曲空城,有张仲亲身压阵,可信度自然又提高了许多。

    吕布赌的就是,步度根不敢入城。

    不仅如此,吕布还令数十骑往郡内各个方向,沿途散播消息,谎称雁门关张仲战死,仅留下严家四公子还在死守。潜伏着的张懿一旦得知这个消息,肯定会飞速赶来雁门关,届时不但可以坐收渔翁之利,而且还能保住严信的性命,以便于结好严家,这么一箭双雕的好事情,张懿断然不会错过。

    对于张仲而言,只要能够保住雁门关,不让鲜卑人南下,涉身犯险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张仲的脸上同样是笑意连连,他虽然接触吕布的时间不长,但对吕布却有着格外的信任,并且极为看好这个年轻后生,口中轻声问道:“奉先,你也精通兵法?”

    吕布脸上的笑容不减,端起酒樽对老将军敬了一下,手挡酒樽的同时,说道:“只是翻阅过两本古籍,不敢在将军面前班门弄斧。”

    张仲脸上的笑意更盛,手中的酒樽跟吕布的碰了一下,笑道:“奉先你太过自谦了,空城计绝非有大魄力之人,是断然不敢使用的。”

    吕布轻微摇了摇头,拿起酒壶给老将军又添上了一杯,“将军您谬赞了,我现在只希望在鲜卑人中,能有一两个聪明的人。否则,这场空城计也就无用了。”

    张仲对此深以为然,空城计利用的就是人的心理矛盾,越是聪明的人,反而越容易陷入其中。

    鲜卑人在关外隔了半里,自然是听不见两人的谈话内容,只看见两人从一开始脸上就透露着笑容,笑到了现在,不明真相的他们还以为两人聊得甚为开心。

    步度根的眉头紧皱,几乎拧成了条直线。从鲜卑大军抵达雁门关以来,张仲从未派遣过一支部队出关袭营,可见其用兵之谨慎,哪怕次次守城死战,也不曾用过一次兵行险招。

    张仲用兵,求的就是一个‘稳’字。

    所以这一次,步度根相信,同样不会例外。

    就在这时,吕布起身将目光眺向远处的步度根,大声邀请道:“某听闻邶王一向豪气过人,不如上来饮上一盅如何?”

    吕布的声音极为洪亮,即使是鲜卑大军最后方的士卒,也都一字不差的全听进了耳朵。

    步度根脸色大变,瞬间黑得如同锅底,吕布看似盛情的‘邀请’无疑是给他出了一道天大的难题。单论饮酒,步度根自然是不惧的,但吕布此话分明是想诱他入城。

    不去的话,今后恐遭人耻笑诟病;去的话,又正中了吕布的下怀。

    去,还是不去?

    步度根一时间陷入了两难之地。

    而在雁门关城楼不远的一处,听到吕布这话的曹性压低着声音惊呼起来:“头儿这是疯了吗?居然主动邀请鲜卑人入城,他们一进来,我们可就全都要遭殃了啊!”

    身旁众人的脸色也都不太好看,显然是不明白为什么吕布会主动邀请步度根入城。若说是吕布主动叛变的话,他们打死也不会相信的。

    “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兵无常势,示弱而欺强也!’有时候,你越是向人家示弱,人家就越是不信,吕奉先这是在故意诈他呢。”严信面带笑意的给众人解说起来,脑中回想起昨夜吕布的神情动作,嘴角斜挑,像是发现了罕见的宝贝一般,说着:“有趣儿,有趣儿。”

    关外步度根的行动,却超出了吕布等人的预料。

    只见步度根打马上前,身后七万士卒跟着缓缓前行,马蹄齐齐踏在地上,犹如闷雷。

    老将军心头一惊,作势想要起身。

    吕布右手一把扣住了老将军的手腕,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却已泛起杀机,左手拿起酒壶给老将军添酒,酒樽添满溢出,湿了整张案桌。

    曹性等人更是艰难的咽着发干的喉咙,紧握手中兵器。

    在走到关外百米的时候,步度根毫无征兆的勒住了马绳,他刚刚一直暗中注视着吕布的神情变化,却发现吕布的脸上不仅没有惊慌与惧怕,甚至还藏有着一丝欣喜,

    看来关内果真有埋伏!

    步度根此时已经确定下来,心中同时冷笑了一声:真当本王是三岁小孩,那么好骗吗?

    步度根停下行进的步伐后,大声问向吕布:“关上小将,可敢报上姓名?”

    吕布脸上故意显露出一分失望,口中大声应道:“五原吕布,吕奉先是也!”

    见到吕布不经意间的失望之色,步度根心中更是大为得意起来,本王行军作战这么多年,怎么可能看不破你这点小把戏。

    高兴之余,步度根又对吕布起了爱才之心,于是当着众人的面说道:“君之勇武,不亚于当年武帝时的李广将军,可谓‘飞将军’之名,不如归于本王麾下如何?”

    “吕布不过是一匹夫,当不得‘飞将军’之称,某乃诚心请邶王上城饮酒,莫非堂堂的鲜卑王,不敢?”吕布的声音讥诮,步度根当众招揽于他,无非是想趁机离间吕布与张仲的关系,吕布干脆就当众还他一次。

    步度根刚想开口,就被一旁的扶图禾拉住了臂膀,轻轻摇了摇头。

    刚开始扶图禾觉得还没什么,但是细细想来,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在雁门关存亡之际,就会突然冒出一股士卒前来救援,而且每次都恰恰那么及时,巧得就像是故意安排的一样。

    现在一想,当初还真是大意了。并州士卒拢共有七万之众,除去杀死和俘虏的,起码也应该还有五万左右的兵力。但这里阵亡的最多不过三万人,那么还有两万人在哪里?以张仲的性格,不可能不调兵来防,想来肯定守株待兔的埋伏在了关内,等待他们入关,好一举歼灭。

    扶图禾细思极恐,看来还是低估了汉人。

    纵使没有扶图禾的提醒,步度根同样不会贸然入关,他认定了关内藏有伏兵。

    面对吕布的讥讽,步度根只能强压着心头的怒火,说了声:“本王这几日身子抱恙,不能饮酒,下回必定带你去我王庭畅饮!”

    说完,步度根马头一调,领着七万大军从雁门关灰溜溜的撤离回去。

    望着走远的鲜卑大军,老将军脸上总算露出了真正的欣慰笑容,摸了摸早已汗湿的后背,在吕布的搀扶下站起身子,老人至今仍是心有余悸,“刚刚步度根前行的时候,老夫差点就没绷住,好在奉先你及时拉住了我。”

    吕布一连深吸了好几口气,那种性命握在别人手中,还要处处提心吊胆的感觉,的确不太好受。

    第二天,城楼上仅剩吕布一人饮酒。

    第三天的黄昏,一支两万余人的部队,终于抵达了雁门关南边的城下。

第五十四章 定教你满门,人畜尽丧!

    英雄打马远方来,黄昏落尽,破蛮夷,凭谁问,天下谁人堪敌手,大丈夫当留名,垂青史也!

    这是张懿来并州上任时途中听得的古谣,为此他特地选择了黄昏日落之时赶到雁门关。在张懿看来,张仲已死,严信一个人独木难支,唯有他,可以与鲜卑人一战,古谣中这个垂名青史的英雄,自然是非他莫属。

    张懿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佩服张仲的,仅用不足三万人就顶住了鲜卑人一个月的猛攻,而且至今仍未出现一个弃关而走的逃兵,换做是他,就绝对做不到这两点。

    雁门关南边的城墙上,空无一人,想来应该是全都调往了北边,阻挡鲜卑人。

    张懿翻下马背,将马绳交给一名亲信,亲自上前扣了扣城门的圆环,发了三两声清脆悦耳的金属声。

    张懿心中此刻颇为激动,他已经能够想象出,关内士卒们欢呼雀跃迎接英雄到来的一系列场景。

    关门缓缓打开,关外的张懿在笑,关内开门的人同样在笑。

    当看到开门那个老人时,张懿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几乎是脱口而出:“张仲,你没……”

    那个‘死’字到了喉咙,又生生的咽了回去。

    相比之下,张仲则显得格外高兴,上前亲切的拉着张懿的手腕,关心的说了起来:“哎呀,刺史大人您怎么亲自统军来了,这种小事交给手下的人就行了嘛。万一您途中要有个什么闪失,那老夫可真是难辞其咎啊!”

    听到张仲这一番‘关怀备至’的话语,张懿心头比吃了死苍蝇还要恶心,却偏偏又不能发作,还只能装出一副气愤填膺的模样,慷慨激昂的说着:“鲜卑人南下犯我河山,本官身为并州的刺史,又岂能坐视不理。本官虽只是一介文人,却也懂得家国之义,将鲜卑人驱逐出并州,还我大汉河山,本官义不容辞!”

    “好!”

    老将军左手抚须大赞了一声,“不想刺史大人竟有此胸怀,将军府就在前面,咱们边走边说。”

    说完,张仲瞪了一眼旁边身穿军甲的两个中年汉子,没好气的说道:“程知,蔡夏,你两还傻愣着干什么,没看见刺史大人一路奔波劳累,还不赶紧把士卒们安排去各自的岗位。”

    那两名仅存的中年将军,赶紧点头称是,忙活起来。

    张懿一听这话,暗叫了声不好,心里琢磨着,这老东西是想要接管我手下军队,那哪儿行啊。于是嘴上赶紧说着:“老将军,这就不劳烦您……”

    张懿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张仲给直接打断了,“,刺史大人实在是太客气了,你我同为朝廷效力,本是一家人,何分你我彼此。再者说了,并州军事一向都是老夫说了算,刺史大人您就放宽心吧!”

    张仲脸上笑容灿烂,张懿心中却大为憋屈。

    他张了张口,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反驳。好不容易才将那两万人马收于麾下,结果张仲这老东西果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厚着脸皮开口就将这两万多人马全都要了过去,连口汤都不给自己留下一滴。

    其实从见到张仲开门的那一刻起,张懿就知道,自己精心的计划多半是泡汤了,心里悲愤之余,忍不住咒骂了好几遍张仲‘早死早超生’。不过也的确如张仲所说,并州军事调动都是由张仲说了算的,他只负责监察和向朝廷汇报情况,他若插手张仲的安排,就算是越权了。

    老将军拉着张懿就往将军府走,看那架势,就跟久违重逢的父子一般。

    张懿一介文人,哪挣脱得了张仲的力气,心里那叫一个哑巴吃黄莲,只能无奈的被拖往将军府去。

    没了张懿的反对,其他人自然不敢阻拦,程知、蔡夏二将很顺利的就将这两万三千名士卒收为编下。

    那些个张懿的心腹将领,瞬间成了帐下无人的虚衔将军,况且这两万士卒本就是张仲从各郡调来驻守雁门关的,张懿中途换将,这些新换的将领对士卒们本就没有太大的威信可言。

    吕布被张仲安排在了北边,没能去接见到刺史张懿。他曾对张仲建议过,等到张懿入城,可以设伏杀掉张懿,如果张仲担心罪名,吕布不介意亲自动手。

    张懿迟迟不肯援兵雁门关,摆明了是一心想置张仲等人于死地,按吕布的说法就是,人若有害我之心,我必除之。

    老将军没能同意,并且还嘱告吕布,不可轻举妄动,很多事情,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杀’字就能彻底解决得了。为了防止吕布有所动作,所以今天才将吕布特地安排在了北边城门。

    老将军不想除掉张懿,吕布也就没有再劝,或许是老将军有他自己的思量。

    只要张懿和郑家不主动来找自己的麻烦,吕布也就懒得再费心思去对付他们。

    北边城内的空地上,千余名狼骑营士卒坐成方阵,吕布正比划双手,在为他们讲解着实用的格斗技巧,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稍显苍老的声音:“你,就是北广校尉吕布吧?”

    吕布回头,有位老人背着双手走了过来,面皮枯瘦,头发间黑白参半,眯起的眼角有数道长长的尾纹,给人一种并不友善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老人穿着身文官锦服,官阶在吕布之上。

    吕布并不认识此人,点了点头,开口问道:“大人,找我何事?”

    老者见到吕布点头,冷不防的说了一句:“吕校尉一介寒门,能爬到今天这个位置,想来定是杀人无数,手段狠毒。”

    老人话语中寻衅的意味十足。

    吕布眉头一挑,看向老者,语气同样冷了下去,还击道:“大人,布听闻老而不死是为贼,你老而不死又为何?”

    老人脸色陡然一变,随即又很好的掩饰了下去,久经官场的他又岂会因为吕布的一句话而动怒,老人淡淡的问了一句:“吕校尉可还记得郑攸否?”

    老人此话一出,吕布瞬间就了然了他的身份。

    并州的别驾从事,郑嵩。同样也是死在吕布手中的横都校尉郑攸的父亲。

    坐在地上的曹性霍然站起身来,打量了郑嵩两眼,径直上前说道:“原来是你这个老家伙,你儿子心怀鬼胎,死了那也是活该!”

    老人瞥了曹性一眼,嗤笑道:“一个小小的军侯,也敢这般语气的对我说话?”

    曹性踏前一步,极不耐烦的说道:“少废话,老家伙,你儿子是我杀的,有什么事情冲着我来!”

    一向寡言的宋宪也站了起来,甚至都没分清郑牧和郑攸,就说了起来:“曹性,那时你已经昏迷了,人是我杀的。”

    “行了,你两都别逞英雄,我侯成一人做事一人当!”侯成也不甘示弱的插上了一句。

    身后的狼骑营士卒集体起身,同样嚷嚷了起来。

    “是我杀的!”

    “放屁,分明是老子随手宰了的!”

    “你他娘的还想抢我的威风,老头儿你别听他们的,你儿子,实打实是小爷我杀的!”

    狼骑营士卒争先恐后的说了起来,他们其中不少人都亲眼目睹过崞县的那一幕,郑攸的死亡纯粹是偷鸡不成,怪不得旁人。

    你何曾见过为了一个死罪的头衔,上千人争夺得互不相让。

    吕布见这么多的弟兄,愿意为自己扛下罪名,心头霎时涌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感动。

    吕布将手压了压,身后争闹的士卒们瞬间鸦雀无声。吕布也不跟郑嵩兜圈子,直白道:“没错,你儿子是我杀的,你有什么招数尽管使出来,我吕布接下便是。”

    “但你要敢对我身边的人下手的话……”

    不等吕布说完,郑嵩就嘿嘿干笑了两声,“如何?”

    吕布嘴角轻挑,挂起一张霜冷的笑脸,一字一句:“我定教你郑家满门,人畜尽丧!”

    郑嵩听得这话,不仅丝毫不惧,反而讥讽起来:“嚯,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在并州,连张仲都不敢对我这样说话,就凭你一个区区边塞校尉?亦或是你身后的这帮阿猫阿狗?”

    宋宪等人纷纷上前,准备发难。

    吕布抬手,阻下了准备动手的众人。

    郑嵩一个个的扫视过去,嗤笑了声‘一群土鸡瓦狗’,随后,便轻哼着小调漫步离去。

    来日方长,他有的是手段对付吕布这样毫无背景的寒门小卒。

    看到郑嵩离去的背影,曹性恨得牙直痒痒,看向吕布:“头儿,你刚刚为什么不让我们动手摘下这老匹夫的脑袋?”

    吕布摇了摇头,“摘下他的脑袋不难,可你想过没有,擅杀州郡大员,是灭门的重罪。”

    曹性听到这个答案,满不在乎的说了起来:“怕什么,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曹性!”吕布陡然低吼了一声。

    “嗯?”曹性有些莫名所以的看着吕布。

    吕布深吸口气后,对着狼骑营的所有人说着:“曹性也好,你们也罢,这一世,都不要随随便便的就豁出性命了,都给我好好的活着,听见了没有!”

    曹性还以为吕布会说什么大事,结果是这个,他摆动着手掌,嬉皮笑脸的说着:“头儿,你突然这么严肃干嘛,搞得我都……”

    不等曹性说完,吕布再次吼了一声:“回答我!”

    曹性一愣,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吕布这般凝重的表情,郑重的点了点头,应了下来:“头儿,我知道了。”

    等吕布舒了口气后,曹性瞬间又恢复了以往的性子,将手搭在吕布的肩头,笑嘻嘻的打趣起来:“头儿,听你刚刚说话的口气,怎么好像经历过好几世一样。”

    吕布抬腿就是一脚踹在曹性的屁股上,看到那家伙呲牙咧嘴的喊疼,吕布笑骂了一声:“就你话多!”

    次日的清晨。

    鲜卑大营的王帐中,站有十余名统军的高级将领,他们目的一致,都是来请战的。

    其中一个方脸将领最先说道:“大王,为了拿下雁门关我们战死儿郎无数,如今雁门关城门已破,胜利就在眼前,而我们却天天这么干瞪眼的看着,末将真的搞不明白。请大王给我五千兵马,末将必定攻破雁门关,献于大王。”

    “请大王准许我等一同前去破关。”帐内的将领们纷纷表态。

    步度根忖着下巴,低沉眉头,暗自思索起来:这两日雁门关一直都没有动静,难不成真是张仲用一座空城来唬我?

    这么干耗着的确不是个办法,不如让人先去探探虚实再说。

    心中有了计较之后,步度根刚想开口,便听得帐外传来响亮的一声通传。

    “报~”

    步度根坐直身子,说了声:“让他进来。”

    帐外的斥谍小跑进来,躬着身子抱拳禀报着:“大王,雁门关城头布满旗帜,关上的守卒不下两万之众。”

    帐内诸将听到这个消息,皆是脸色一变,两万士卒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步度根将众将神色收入眼底,脸上大有一副不出我所料的神情,自得的捋了捋下巴处的胡须,朝众将说着:“本王就知道雁门关内藏有伏兵,所以才一直不让你们出兵,怕你们鲁莽,中了汉人圈套。”

    帐内诸将一听,纷纷拜服道:“大王英明,我等不及也。”

    正当步度根享受着诸将的吹捧时,那名斥谍头目很不合时宜的又补充了一句:“大王,据悉这两万多名士卒是昨天黄昏才抵达的雁门关,此前城中的确只余千人。”

    斥谍的这一番话,无疑是当着众人,狠狠打了步度根一记响亮的耳光。

    帐内的将领们脸色尴尬,这下马屁算是拍到马腿上了。

    步度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格外难看,就好似万里晴空的天气忽然间就乌云滚滚。

    那天步度根距离雁门关已经不足百步,只需一声令下,雁门关就尽入手中,结果居然是他亲口下令撤退,尔后两天,他竟然都没想过再去进攻一次。

    到头来被人家当猴耍了半天,他还沾沾自喜。

    简直可恶至极!

    “来人,传本王号令,三军集结,兵发雁门关!”

    恼羞成怒的步度根起身大声吼了起来,折了这么大面子的他如何肯善罢甘休,就算是用人堆,也要拿下雁门关。

    帐内诸将纷纷抱拳领命,其中有一人回禀道:“大王,已经好几天了,后方粮草还没运到,是否要派人去催催。”

    步度根烦躁的点了点头,煮熟的鸭子都让他给飞了,如今粮草又押送不至,定襄郡的呼律卓和究竟在搞什么鬼。

    “报~”帐外又传来了通报声。

    “进来!”步度根黑着脸,今天的事情未免太多了点。

    进帐的那名士卒衣衫破旧,显然是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他的身子微微有些发抖,张了张嘴巴,却又不敢开口。

    “说!”步度根瞧见士卒的这般模样,心头有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

    在帐内所有人焦急的目光注视下,那名士卒脸色几乎和死了亲娘一样,嚎啕大哭起来,“大王,定襄郡被汉人袭了,城中的两千俘虏,粮草牛羊全都没了,没了!”

    说完,那名士卒直接瘫倒在了地上,整个人如同失了魂魄。

    “你说什么!!!”

    步度根两个箭步飞冲到那士卒面前,将起拽起,面对这个晴天霹雳,他仍是不敢置信的又问了一遍:“你说定襄郡丢了!”

    在步度根几近吃人的目光下,士卒咽着口水,艰难的点了点头。

    步度根多么希望这名士卒能摇一摇头,亦或是自己听错了,然而,现实总是这么残酷。

    原先步度根占据并州北边四郡,为了攻取雁门关,调集了几乎全部兵力。结果雁门关没有拿下不说,反倒还丢了定襄和云中两郡,断了后路。

    定襄郡的粮食和牛羊全被汉人转移,雁门关两天时间肯定攻不下来,就算回头强攻定襄郡,攻下来也没了太大的作用。如今只剩下西河、五原两郡,看来只能走西河,回五原郡在做打算了。

    希望破灭的步度根身子几乎栽倒,一干将领想要去扶住步度根,却被步度根伸手阻止,示意自己并无大碍,他看向那名士卒,尽力压制住心头的怒火喷发,用最为平静的语气质问道:“我离开的时候,不是千叮万嘱过呼律卓和,要他坚守坚守的吗!他人呢!”

    呼律卓和作为六狼将之首,本事自然不低,怎么可能连一个定襄郡都守不住。

    士卒哭丧着脸,将自己所见到的一五一十全都告知了步度根,“呼律将军他中了汉人的诡计,被引诱出城,结果身陷泥潭,遭汉人埋伏四周的弓箭手,万箭穿心而死!”

    “那汉人还让我将这个亲手交于大王您的手中。”报信的士卒从怀中掏出一张白色绢布,递了过去。

    步度根接过那张白布,上面写有两行粗大显眼的狂草汉字:邶王妙计真无双,赠了城池又送粮。

    步度根只觉身体之中,有一股气血翻涌奔腾,直冲喉咙。

    在这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戏策代并州百姓拜谢邶王大恩。

    每一个文字,都像是一张张讽刺的笑脸。

    杀人诛心!

    一旦撤离,要再想南下叩关,恐怕是此生无望矣。

    气急攻心之下,步度根身子后仰,踉跄的倒退好几步后,才勉强站稳脚跟,手指苍天,悲怆大呼::“南下不成,非吾之过,乃~天命也!”

    苍天,你何薄于我鲜卑!

    噗!!!

    步度根喷吐出一口血雾,红艳的血滴洒在手中白色的卷布上,极其耀眼,如白雪皑皑的雪地上,落下梅花点点。

    帐内一干将领赶紧上前七手八脚的扶住步度根下坠的身子,慌忙抢救。

    晌午过后,将军府内,张仲张懿双方各执己见,正为是攻是守争论不休的时候,早上撒出去的斥探传回消息,鲜卑人上午已经撤离了雁门关外,根据蹄印和车轴痕迹,可以判断出鲜卑人是往西河郡的方向而去。

    面对这个不亚于十二级地震的重磅消息,将军府的众人一时间有些发懵,他们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局势大好的情况下,鲜卑人会做出撤离这个最不明智的抉择。

    不管怎样,幸得老天庇佑,虽然有些莫名其妙,但总归是赢了。

    关于鲜卑人这次离奇的撤退,后世人们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鲜卑单于恐步度根怀有异心,下令让其班师回朝,也有人说是鲜卑出现了内乱,要步度根回军镇压,甚至还有人说,是幽州公孙瓒的白马义从,断了鲜卑人的后路,令其首尾不顾……

    而此刻这件事情的真正始作俑者,正翘起二郎腿,纤意无比的躺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打了个盹儿。

第五十五章 庙堂之高,沙场之远

    距雁门关数以千里的南方,有一座繁华而不失雄气的城池,崇德殿便在这座城池的宫墙之中。

    崇德殿,一个无数人都梦寐以往的地方。可惜的是,普通百姓甚至许多郡县的郡守、县令,穷极一生都难以踏足此地。

    此时的天空还尚未明朗,探头遥望天际,依稀可见一抹鱼肚的白色,朦朦胧胧。

    崇德殿的门槛颇高,及至人的小腿,在这门槛外面,整齐的摆放着数十双黑色的鞋履,朱红的大门两旁还放有六尺高的剑架,各式佩剑皆放于其上。

    大汉开国律,但凡汉臣,皆不得佩剑履上殿,违者,以大不敬罪论处。

    而此刻庄严肃穆的崇德殿内,却传出了一阵又一阵的爽朗笑声。

    天子刘宏头戴冕冠,高坐帝位,前后垂下十二旒,内置贴身的黑色锦服,外面穿有一件宽大的黑袍,从双肩往下依次绣有日月星辰等十二章花纹。

    整个大汉王朝,唯有皇帝能共用这十二章花纹,三公九卿等能用的是山、龙、华虫、藻等以下八章,像吕布这个水平的校尉,也仅有米和黻黼最末的这两章可用。

    当今天子刘宏并非先帝所出,这已经不算是一个秘密了。

    桓帝刘志驾崩后,无子继位,皇后窦妙与其父窦武等人商议数日,最终选择了刘宏继承大统。窦妙派侍御史刘守、光禄大夫曲伊、奉车都尉曹节等人前往河间国,迎接年仅十二岁的刘宏登基。

    刘宏继位后,改年号建宁,以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及司徒胡广三人共参录尚书事,追尊父亲刘苌为“孝仁皇”,母亲董氏封为“慎园贵人”。

    如今刘宏继位已经一十五载,正值青年的他脸庞却过于白皙,偶尔还会透出一丝的病态之色。

    在刘宏看来,如今天下稳如泰山,他便很少询问政事,只顾一心享乐。

    在其母董太后以及常侍们的唆使下,刘宏开始尝试卖官,在大获收益之后越是一发不可收拾,随后将卖官所得的钱财用来建造西园。

    刘宏喜好美色,又特地在西园中建了一处‘裸游馆’,下令宫女们全都脱光了衣服,下去嬉戏追逐,供他享受。

    除此之外,刘宏还在后宫仿造街市、市场、各种商店、摊贩,让宫女嫔妃一部分扮成各种商人叫卖,另一部分扮成买东西的客人,还有的扮成卖唱的、耍猴的等。而他自己则穿上商人的衣服,装成是卖货物的商人,在这人造的集市上走来走去,或在酒店中饮酒作乐,或与店主、顾客相互吵嘴、打架、厮斗,玩得不亦乐乎。

    没有人敢斥责刘宏,他是天子,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刘宏下方的左右两侧分别站有四十余人,各自分作三列整齐站好。

    左方的朝臣是统一的褐红色朝服,右方则是清一色的黑墨朝服,汉朝向来以黑色为尊,再加上右尊左卑这一说法,文武官员在历朝皇帝心中的位置,可见一二。

    别看殿中的几十人一个个低眉顺眼,一旦出了这崇德殿,哪一个不是随便跺跺脚,整个汉王朝都要抖三抖的存在。

    大汉数以千万的生灵,全都掌握在这数十人的手中,他们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手执生杀之柄。

    帝位上的刘宏笑容璀璨,显然是极为高兴。

    “陛下,何事值得您如此高兴?”司徒袁隗最先问了起来。

    刘宏对此也不隐瞒,极为开怀的说了起来:“众爱卿,朕昨个儿夜里得到战报,雁门关的鲜卑人被我汉儿郎给打退回了西河。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底下的臣子们一听,纷纷躬身作首,齐声贺道:“陛下神威,天佑大汉。”同时,藏在他们心头的疑云也悄然散去,怪不得一向很少上朝的刘宏突然想起要早朝了。

    在此之前,鲜卑人可一直都是汉王朝的心腹大患,如同附骨之疽。

    十数年前,鲜卑人在边境作乱,先帝曾想封鲜卑单于檀石槐为王,并同他和亲,结果檀石槐不受,反而加强了对大汉疆土的侵占。

    刘宏登基之后,护乌桓校尉夏育再次上书请求讨伐鲜卑。

    于是,刘宏派夏育率军出高柳郡,田晏率军出云中郡,臧率南匈奴屠特若尸逐就单于出雁门郡,各率一万多骑兵出击塞外两千多里。檀石槐命下属三部大人(也就是现在的三王)各自率众迎击,夏育等人大败,丢弃自己的符节印信及辎重,仅率数十人逃回。

    刘宏大怒,将三人下狱,后经赎免被废作了庶人。

    如今鲜卑大败,可谓是一雪前耻,刘宏又怎能不喜上眉梢。

    面对群臣的朝贺,刘宏笑着全都接纳下来,随后又重新抛出了新的话题:“击败鲜卑人当然值得高兴,但有一个问题,朕思前想后也没能分清。”

    朝臣们一听,心中皆是窃喜了一声‘是时候向陛下展示真正的才华了’,脸上却是表现得谦恭无比,拱手请教道:“臣等愚钝,还请陛下明示。”

    刘宏将平放于腿部的左手抬起,向前挥了挥,一名小黄门很快就捧着两捆竹简走到了群臣面前。

    看着底下一个个稍显迫切的神情,刘宏开口说道:“你们都给朕仔细瞧瞧这两个奏简,辨一辨,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两捆竹简依次传了下去,三公这边看完,才传给了武官那一方。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竹简又重新递交了上去。

    刘宏见众人看完,便再次问道:“诸位爱卿,你们觉得这两个竹简之中的内容,孰真孰假。”

    面对天子投来询问的目光,群臣纷纷低头,无人敢回。

    崇德殿一时间陷入了死寂。

    刘宏原先喜庆的脸上渐渐阴沉了起来,笑容中也捎上了几分寒意。

    这时,忽然听得身旁有人说了起来:“陛下,老奴曾听人提起,并州刺史张懿为人恭和谦让,信义广著,想来是不会撒谎期满陛下。”

    总算是有了人应声,刘宏也有了台阶,连连点头之余,还不忘赞赏的看了一眼这名在宫中执掌近二十年的老宦官。

    这名双鬓微白,穿着身常侍刺绣服,戴有一顶黑色长冠的宦官名为张让,任中常侍一职。在刘宏不知的情况下,他借着天子的宠信,四处搜刮暴敛、以骄纵贪婪见称,在洛阳求见张让的宾客,经常在门口停着数百上千辆马车,堵住了府门,争相贿赂于他,以求高官富贵。

    除张让之外,还有赵忠及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都任中常侍,其父子兄弟分布州郡当官,贪污残暴,天子而不知,百姓们号之为‘十常侍’。

    见到张让发话,原先安静的朝堂开始有人出声了。

    “臣以为张常侍所言不假,臣附议。”

    “没错,臣也记得张懿此人,的确不是信口雌黄之辈,臣也附议。”

    “臣附议……”

    文官那方越来越多的人出声附议了起来,反倒是武官这边,没几个说话吱声的。

    “这个老阉人,不知道背地里又收了张懿多少钱财!”

    “谁不知道当初张懿担任并州刺史,就是你们中高望出的主意。”

    “一群无根的东西,早晚某要将你们全都除掉!”

    朝臣中不少的臣子敢怒而不敢言,只能在心中暗自咒骂着张让等人将来不得好死。

    武官们大多都将目光投向了最前方那个身材不高、有些矮墩的中年男人。

    就在天子准备作出决定的时候,这个下巴蓄有浓密胡须的矮墩男人开口了,“陛下,臣与镇北将军虽素未谋面,但其人能深得先帝信任,并且坐镇并州近二十年,至今仍无一个鲜卑人踏足雁门关内。其人的忠勇可知,绝非是刺史张懿在奏简中说得那般,胡乱指挥,怯不敢战。”

    此人的话语一出,文官那边顿时鸦雀无声,再一次沉默了下去。

    这个男人在朝堂之上,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几乎无人敢去招惹,车骑将军何进。除此之外,他还是当今皇后的兄长,朝堂之上叫他声何将军,出了这崇德殿,哪个敢不叫他一声国舅爷?

    而且,洛阳世家和各地豪族们似乎格外看好这个男人,不少的豪阀世家子弟,都在为其出谋效力。

    何进一出声,身后的武官们大多都有了底气,开始纷纷赞同附议。

    文武两旁只有靠后的一小撮人,既不赞同,也不反驳,恐惹火烧身,静静的当着‘哑巴’。

    听到何进的意见,刘宏觉得也挺有道理,只是,该听取哪一方呢?

    思虑之下,刘宏不免有些惆怅起来:“唉,阿(e)父和车骑将军说得都各有道理,这可叫朕更加难断了。”

    两难之间,刘宏脑中忽然想起了一人,目光在文官队列中迅速搜索起来,很快就定格在了那名面色泛黄而又微微靠前的朝臣身上,笑道:“黄侍中,朕记得你平日里素来方案点子不少。来,你告诉朕,应该如何决断。”

    被点名的侍中黄琬脸上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刘宏居然在这个时候把如此烫手的山芋扔给了自己,这不摆明了是要坑死我吗!只要不是瞎子都该看得出来,这哪是什么谁对谁错的事情,分明已经上升到了何进跟张让两人的集团矛盾上了,不管说那一方对,都必定将会得罪另外一方。

    当初黄琬就是因为出言耿直而得罪了权贵,被诬陷为朋党,遭禁锢二十余年,要不是太尉杨赐举荐,他哪能坐到如今的位置。

    汲取了上一次的教训,黄琬在官场上是处处小心。如今居于朝堂,黄琬更是谨小慎微,伴君如伴虎可不是一句说着玩的笑话。面对天子的提问,黄琬走出行列,行了一礼,在没想到完全的答案之前,只能先勉强应付起来:“回禀陛下,臣平日里与张懿、张仲并无往来,对两人也知之甚少……”

    刘宏眉头一沉,黄琬的这个回答明显是随口敷衍,朕岂能饶你。

    “但是……”

    黄琬偷瞟到刘宏起了杀机的细微表情,立马改口,又说了起来:“陛下是否还记得,在两人的奏简中都提到过一个人吕布。”

    刘宏眉头渐舒,好像在奏简中是有这么个名字,朝黄琬点了点头,“接着说下去。”

    见到天子怒气稍缓,黄琬提着的心也算是放下了一半,“张仲说吕布有破敌之功,表奏他为绥边将军,而张懿却在奏折上说,吕布杀死校尉郑攸,理应处死。既然两人都在奏折里提到了此人,何不将其招至洛阳,令廷尉衙门严加审问,必能得知一二。”

    刘宏听罢,大手一挥,大赞了一声:“好,爱卿果然是奇思无穷,就按你说的办了。”

    黄琬见天子重新展颜,赶紧回到了队列之中,刚才他心脏都快跳了出来,生怕刘宏说上一个‘否’字。

    就在朝臣们皆大欢喜之时,刘宏又接着补充上了一句,“不过这次就不劳烦廷尉了,朕亲自来审他!”

    “陛下,不可!!!”

    刘宏这话把身旁的张让惊出了一身冷汗,急忙出声劝阻:“那吕布不过一介边塞武夫,岂能由陛下亲自审问。要是此人行为不轨,我等岂不是陷陛下于危难之境,还请陛下收回成命,交由廷尉审理。”

    廷尉贺杵立马出列,向刘宏掷地有声道:“陛下,还请交与微臣,臣保证不负陛下之托。”

    “臣以为,陛下亲自审理,必将成就一段名垂千古的美话。”

    何进冷不丁的又插了一句,贺杵是张让的人,若是让他审了,到时候张让只需一句话,吕布说了什么,还不是由他说了算。

    刘宏似乎也来了兴致,“车骑将军说得有理,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

    “陛下圣明!”

    刘宏亲自拍板儿,群臣们哪还敢不怕死的正面反驳,只能出声附和。

    早朝之后,群臣纷纷将手儿背在身后,优哉游哉的走出殿外,换上鞋履,将佩剑重新衔回腰间,各自离去。

    何进走在最后,今天他接连阻挡了张让两次,这让他很是舒坦。

    曾有人给他建言,说朝堂之上,只要是张让等宦官同意的,你就对掐;他们否定排除的,你就同意。不出多久,必定能博得一个抗争阉党的美名,到时自有大量贤才来投。

    结果果真应了那人之语,只可恨,当初并未能留住此人,着实是可惜了。

    何进佩戴好剑履之后,开始准备回府,此时却听得后面传来了一声:“国舅爷,请留步……”

    何进依旧自顾自的,没有回头,这声音他再也熟悉不过。

    张让见何进不肯停留,便加快步子往前,当与何进并肩时,步子才慢了下来,口中问道:“国舅爷,咱家自认并未招你惹你,你何故次次在朝堂之上与咱家争锋相对,莫非那张仲是你国舅爷的人?”

    比起张让仍旧矮了一截的何进撇了撇嘴,哼哧道:“本将军都说了,我与那张仲素未谋面,又何来他是我的人这一说!”

    “那国舅爷你……”张让的声音拖得有些绵长。

    何进本就不喜欢别人对他一直问这问那,更何况还是一直的死对头,直接开喷道:“老子就是看你不爽,咋滴,你个老阉竖!”

    阉竖是对宦官最大的一种侮辱,更何况前面还加了个‘老’字。

    出乎何进的意料之外,张让的脸上不仅没有丝毫怒气,反倒是讥笑着说了起来:“国舅爷,在那些世家豪族的眼中,恐怕你这个屠户,比咱家更不入目吧。”

    何进勃然变色,他虽是屠户出身,但最痛恨别人称他为‘何屠户’,带着满腔的怒气,何进一字一字的从牙缝之中蹦了出来,“张让,你以为我不敢动你?”

    在皇宫之中,历经了数次生死的张让早已将人心揣摩得熟透,他退却道:“咱家一介阉人,自然不值得国舅爷动手,但您忘了当年的大将军和太傅了吗?”

    张让的这句话,很快就让何进镇定了下来。

    曾有两人位于文武之首,大将军窦武和太傅陈蕃,两人都有扶立天子之功,结果最终却落得个满门灭族的下场。

    见到何进迟疑的神色,张让深知打铁趁热的道理,又紧接着说了一句:“退一万步说,就算国舅爷您打垮了我,将我等宦官全部诛除,那么在这之后,那帮逐渐复苏的‘党人’还有朝中的世家大臣,又会将矛头指向于谁?”

    何进听完这话,只觉得脑子里‘嗡’的响起一声巨大的爆炸,口中对着张让厉斥了一声:“哼,你休想离间本将军!”

    说完,何进拂袖大步而去。

    张让望着离去的何进,也不再追,换了个方向,笑眯着双眼,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声:“人心哟~”

    待朝臣走完之后,在崇德殿内仍有一老一少,跪坐在左侧一处极不起眼的位置。面前放有一张黑色的案桌,两人并非朝臣,也非宦官,他们只负责记录早朝之中的内容,作为将来史书编撰的依据。

    老人看了看少年所记述的竹简,摇了摇头,伸出仅剩一层枯皮的右手,握住少年手中的笔杆,在那竹简上的‘阵亡两万七千人’处,轻轻画上了一道斜杠。

    老人划完后,便松开了手,语气中带有些许的宠溺,对那少年说道:“我都教过你多少次了,你还是记不住该怎么写,等你正式任了职,可就没人再提醒你。”

    少年挠了挠头,始终想不明白,“可我写的都是事实啊?”

    “什么事实?”

    老人伸手敲了少年一记板栗,板起脸装作老夫子的模样训斥起来:“以后记住了,但凡战事,只能记下胜仗,还有,不能明确记录阵亡了多少将士。这有损我大汉国威,陛下不会允许,朝堂也不会允许,百姓也不会乐意听到。”

    “可那是两万多条性命啊!”少年不服的辩驳起来。

    “哪有不死的士卒,反正死的人又跟我们没有丝毫瓜葛,你操那门子心,作甚。”

    老人走到大殿的门口时,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又折身返回,拿起文案上的墨笔,在少年惊异的眼神中,笔锋在‘吕布’那两个字上,尤为重重的划了两杠。

    随后,老人颇为舒坦的哼哼着走出了崇德殿外。

    一个边鄙武夫也想名留千古?

第五十六章 故人

    天子令吕布入京的诏书,很快就摆放在了将军府的文案桌上。

    张仲翻来覆去的读了数遍之后,上面的的确确写的是‘召北广校尉吕布入京见驾’,他才差人去将吕布叫来了府中。

    吕布对此也是一头雾水,按理说,在并州有资格入朝觐见的,也就张仲张懿两人而已。像吕布这样的校尉,不管在哪一州,随手一抓就是一大把,而且自大汉开国以来,也从未有过边塞校尉入京的事例。

    戍边将领入京本就是极为少见的事情,更何况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校尉。不过,既然天子下诏了,纵使吕布有一万个不愿意,他也必须得去。

    鲜卑人的突然撤离,绝非仅仅只是因为张懿的两万援军到来这么简单,吕布虽不清楚这其中的具体内情,但肯定跟云中郡的戏策脱不了干系,除了他,吕布再难想到第二个人。

    狼骑营能在短短一月内训练出来,表面看上去是吕布一个人的功劳,唯有吕布自己知道,训练与征战所需的补给、军甲、战马等一系列物资,戏策才是最大的功臣。

    只是戏策不图高官,不图厚禄,以他的一身本事,去哪都能绽放光彩,为什么会选择倾力帮助一介寒门的自己呢?

    从一开始吕布就没想通过这个问题。

    张仲见吕布怔神,将文案的诏书交到吕布手上,神色凝重的给吕布敲起了警钟:“奉先,此去洛阳吉凶未卜,你性子好斗,又戾气裹腹,朝堂之上万万不可冲动鲁莽。常言道,伴君如伴虎,你定要处处小心谨慎才是,这可能是你的一次天大机缘,但也可能随时令你万劫不复,凡事都要慎之又慎,你明白了吗?”

    吕布点了点头,冲张仲抱拳应了声,“将军教诲,布谨记于心。”

    “吕奉先,我大哥就在洛阳,要不要我给你吱一声,到时也好有个照应。”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严信觉得吕布这个人挺不错,便主动开口询问了起来。

    吕布微微摇头,婉拒了严信的好意,毕竟他跟严家没有过丝毫的交集,让人家大费周章,也不合情理。

    吕布不愿,严信也不强求,很多事情,点到即止就好。

    临行前,张仲教给了吕布许多朝堂上的礼节,使得吕布大呼头疼,这些文人的繁文缛节,比起战场厮杀都还要折磨人。

    老将军又让吕布顺道去强阳一趟,吕布的坐骑在战场阵亡,而强阳县有一处占地极广的大牧场,老将军特意让吕布去挑选一匹快马。

    战马阵亡,吕布也很是无奈,一般的骏马难以支撑他的身体,可要找一匹神驹又是何其之难。不过既然老将军开口了,吕布也只好先答应下来,洛阳路途遥远,有一匹好的坐骑,自然会省下不少时间。

    得知吕布被宣往洛阳,郑嵩立即招来跟了自己大半生的老管家,吩咐道:“你速回上党,暗地里悬出重赏,并将吕布的路线散播出去,就说谁能取下吕布的头颅,就以千金回报。浊河两岸亡命之徒素来不少,到时不需老夫动手,就有大量的杀手刺客,主动去追杀吕布。”

    郑嵩吩咐完后,惬意无比的抹了把胡须,脸上露出个老狐狸的阴险笑容,“想去洛阳,哼哼,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命了!”

    管家领了命令,星夜赶回上党,并着人动身去办这件差事去了。

    雁门郡的最南边,有一座县城名为强阳,这里原野肥沃,青草鲜美,渭河的分支流经此处,形成了一片天然的牧场,乃是最佳放马畜牧的场所,因此强阳又名‘骏城’。

    整个并州的战马,几乎都是靠强阳撑起。

    为了防止有人偷盗马驹,张仲特地在强阳驻扎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后来由于雁门关战事吃紧,才抽调走了两千,仅余下千人来守卫此处。好在张仲的威名广布,即使少了两千人的看守,也从未有过一匹骏马丢失。

    除了供给军队以外,极少会有人亲自来挑选马匹,看守的士卒们也就乐得清闲安逸,知足的干着这一份有吃有喝、性命无忧的‘老爷’差事。

    牧场的东大门处,值守的十余名士卒盘坐在一堆,怀中抱着武器开始胡天吹地,话题无疑是关于这次雁门关大战的细节始末。

    汉家儿郎卫关死战、狼骑营千里驰援、吕奉先孤身闯阵、鲜卑人败北而逃……

    一桩桩一件件的热血壮举,通过基层士卒们的不断传播和添油加醋,已然快演变成了神话故事,以至于传到普通百姓耳朵中时,吕布俨然成为了从天而降,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

    在这十余名士卒中,有个二十七八岁的扁鼻青年说得尤为兴奋,唾沫横飞,如同亲身经历,亲眼见到过一般。

    青年的脸色亢奋,谈论间还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上几下,就好像是自己赶走了那些可恶的鲜卑人一样。

    期间,有人小声的作出了质疑,“李头儿,你又没见过吕布,你怎么知道吕布的眉心长有一颗小枣般的印记。”

    那青年听到这话,越发的自得起来,颇为神秘的说道:“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吕布小时候的事情,你们想不想听?”

    众人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催促着这名担任什长的青年,“想听想听,李头儿,你快说,快说呀!”

    雁门关的故事他们这些天听得都有些腻了,而关于吕布的过去,却几乎无人所知,所以也格外的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好奇。

    这名扁鼻青年清了清喉咙,在众人焦急迫切的目光下,终于缓缓的道了出来:“吕布的母亲是一黄姓财主之女,聪明贤惠,先后替吕家育下四女,却苦无男丁。一日,黄氏随夫到白马寺庙(并非洛阳那个,在五原也有)拜佛求子。归来的那天晚上,黄氏梦见有一猛虎扑身而来,她急唤丈夫赶打,老虎却温顺地卧于身旁。不日,黄氏便身感有孕,男婴出世之时,西北上空彩虹映现,光彩夺目。男婴降生后脐带自断,双目有神,其父见状心中大快:‘吾儿神也’。因出生布上,故起名吕布。”

    众人听罢,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青年什长匀了口气,他喜欢这种被很多人注目的感觉,遂又接着说了起来:“吕布他打小就喜欢舞枪弄棒,生性好斗争狠,力气也远非常人能及,村子里的孩童都不敢同他玩耍,视而远之。但又令人称奇的是,当吕布同女孩在一起时,却表现得格外温顺体贴,与平日判若两人。”

    众人听得入神,李姓青年却突然话题一转,故意吊起了手下们的胃口,象征性的甩了两下肩膀,叫苦道:“也不知是怎么了,我这肩膀啊,这几天老是觉得发酸无力……”

    不等他的话说完,立马有人起身走到背后,极为狗腿的给他捏起了肩膀,一脸谄媚道:“头儿,你接着说,接着说……”

    李姓青年享受着免费的按摩,舒爽的将双肩往后张了张,再次说了起来:“吕布幼时与一般小孩不同,他喜欢与比他强的人呆在一块儿。从五岁起,他就常随牧马人野外放马,并喜爱马,只要一见马便精神十足。七岁时,单独骑马追击野狐山鹿,从无空手而归,经常将重于他几倍的小马驹抱起玩耍,甚至举过头顶。十一岁的吕布,摔跤击败两名彪武的大力士,闻名全县。”

    从那时起,县中就再也没有男子够资格站在吕布的身侧,同他一起玩耍。

    年岁最小的那名士卒缩了缩身子,听完只觉后背发寒,咕嘟了句:“怎么越说越渗人了。”

    除他之外,还有个鹰眼的汉子也大声问了起来:“李头儿,你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清楚,该不会是你瞎编出来唬我们的吧!”他可不信十一岁的娃娃就能够击败臂力数百斤的大力士。

    面对众人质疑的眼神,青年觉得失了脸面,涨红脸怒骂道:“你他娘的少放屁,老子跟吕布可是同乡!”

    此话一出,瞬间引发了一阵不小的热潮。

    这位青年什长的家世出身,他们都清楚,的的确确是五原郡九原县人。如此一来,一切的疑惑都彻底的解开了。

    “那头儿你是什么时候败给吕布的啊?”

    有人笑嘻嘻的问了起来,其余诸人也都跟着纷纷起哄。

    “去去去……”

    感觉把自己给套上了的青年不免有些恼怒,起身嚷嚷起来:“等老子先去尿一泡,再回来跟你们讲讲我跟吕布大战三百回合的英雄事迹。”

    在一片唏嘘声中,青年迈着步子走向了右侧不远的一出深丛,脱裤放水。

    青年前脚一走,后脚就有人来到了东大门前。

    是个很年轻的俊朗男子,粗衣麻裤,脚上一双黑色的厚底布鞋,腰间系有一根圆粗的麻绳,步伐轻盈。

    坐在地上的士卒们瞥到这个男子的身影,一轱辘的全都站起身来,警惕的盘问道:“喂,小子,你是干什么的!”

    “奉张仲将军之命,来此挑选马匹。”途经强阳的吕布如实回道。

    看守大门的士卒一听是张仲所派,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口中再次问着:“可有将军文书?”

    吕布对此深表无奈,“走得匆忙,那文书至今还搁在将军府中。”

    几名士卒交换了一下眼神,将兵器拦在吕布身前,“那就对不住了,没有将军的公文,任何人都不能擅自进入。”

    吕布似乎料到了是这样的结果,也不为难这些个士卒,转身而走。毕竟这些士卒也是按照军令办事,若吕布想要硬闯,就这么十来个人,还不够他的一次热身。

    此时小解完的李肃回来,恰好同吕布撞了个正面,顿时呆若木鸡。

    反倒是吕布先开口,朝李肃笑道:“肃兄,我们好久不见。”

    正如李肃所说,吕布和他的确是同乡,而且两人还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朋友。只是十年前,村子里发生了大变故,两人才各走一方。

    回过神的李肃连忙回道:“阿布……不,吕将军……您为何来此?”

    李肃的语气谦卑,说完还不忘朝吕布抱拳行了一礼。

    见到昔日的故人,吕布也显得十分高兴,扶起躬身的李肃,谦和的说着:“肃兄,你还是叫我阿布吧。我只是顺道来这里挑选马匹,结果文书忘在了将军府,看守的士卒不让进,我也不想令他们难办。”

    李肃听完,得知吕布竟被阻挡门外,撸起袖管走到那个士卒面前,挨个抡了一大嘴巴子,如泼妇般叉腰大骂起来:“你们一个个都他娘的瞎了眼是不是,知道他是谁不!都给老子竖起耳朵听好了,他就是破鲜卑万骑的吕布吕奉先!”

    别看李肃手抬得高,打下去却是一点不疼,士卒们这才发现,在吕布的眉间,的确有一枚倒立的暗红枣印。

    继而,这十余名士卒的表情出现了极大的变化,炽热的目光之中,有兴奋、有欢呼、有压抑许久的喜悦、还有向往已久的梦想……

    无数的小星星在他们眼中闪动,这是他们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感受到,传说中的强者,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道听途说,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于他们的面前。

    他是整个并州的英雄,天下无敌的吕奉先。

    …………

    李肃亲自将吕布迎进了牧场,一路上嘘寒问暖,照顾得无微不至。他热衷官道,只要有一丝的机会,他就会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牧场内芳草碧碧,一眼望去,与天边相接连。

    吕布选了匹七尺高的赤鬃马,它虽不是最好的一匹,吕布对它却情有独钟,红色意味着奔腾的初阳,也代表着将士儿郎征战沙场的热血激昂。

    给马儿套好绳缰后,李肃伸手想要为吕布牵马,吕布没让,而是自个儿牵着马绳,同李肃并肩而行。

    此时,有个端着筐干草的汉子从吕布身旁走过。

    牧场的马仆大多矮小瘦弱,像这个汉子身材挺拔的实为少见。

    最重要的是,即使不用眼睛,吕布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的天地正气。

    余光只看到了仅露出侧面的脸庞,刚毅沉稳。

    返回的路上,吕布的脑中一直浮现着刚刚擦身而过的那个汉子,影像烙在脑海之中,挥之不去。

    李肃跟在一旁,很自然的慢上半拍,落后半步。

    当走到大门处时,吕布身形一定,忽然松开手中的马绳,调头急足狂奔。

    端着草料的汉子见到刚刚离去的青年去而复返,站在他的面前微微喘息,不知是什么事情将他急成了这般。

    吕布却如何也遏制不住心中的激动澎湃,连声音中都夹有了一丝的颤抖,低低的喊上了一声:“高顺。”

    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五十七章 高顺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草书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吕布为何又非要这般厚待于他。

    想不通透的李肃闭口不提,他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该问的,他绝对不会去问。

    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穿李肃的心思的他,道了一声:“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第五十八章 洛水之北

    水之北,是为阳,洛水之北,谓之洛阳。

    作为汉王朝的帝都,洛阳已逾百载,其盛世繁华可想而知,仅人口就已达百万之众,而整个并州的人口也不过六十余万。

    洛阳城内有南北两宫,城门进出十三处,街道阡陌,农贸金市一应俱全。在这座城池之中,从来不曾有人敢说自己官大,三公九卿不屑去说,其余的官员够不上资格。洛阳城内唯独官员不缺,城中随手一抓就是各种王侯将相,长史功曹。

    六月的洛阳还未进入盛夏,天气温和舒爽,出门踏青的太学学生、官家仕女、青年公子比比皆是,他们大多骑着牛车出游,沿着城郊的洛河而行,呼朋唤友,好不热闹。

    站在洛阳城头,映入眼帘满是青绿的庄稼和遍地的牛车。

    洛阳北郊的泥道上,有一名衣着光鲜的少年公子大步前行,身后跟了个头顶卷了两个圆球般发髻的书童,颇为可爱。

    只听得书童低声的念叨着:“小姐,咱们这样偷偷跑出来,要是被老爷知道了,肯定会受重罚的。”

    听了一路的碎碎念,身穿锦服的少年回头,嗔视了一眼被自己打扮成书童的丫鬟,微恼起来:“阿月,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要叫我公子!”

    眉间若笑,好一个俊美翩翩的少年郎。

    “可是……”阿月瞪着双水灵灵的眼珠在眼眶打转,似乎仍然不太放心。

    少年趁机一把搂过她的香肩,笑嘻嘻的说着:“阿月,你不说我不说,我爹又怎么会知道。再者说了,就算被他知道了,我们也大可说是去白马寺给他诵经祈福去了,别怕,出了事情我来顶着便是。”

    阿月努了努嘴,主子都这般说了,她也只好答应下来。

    只是,在她心头不免有些替自家主子着急,这般大大咧咧的,成天穿着男儿的衣衫,哪像个待字闺中的小姐,今后可还有谁敢娶她呀。

    阿月的心思少年自然不知,两人还未走到半里的路程,阿月的脸上忽然露出讶异的神情,像是发现稀奇的景象一般,指着前方说道:“小……公子,你看那两个人,好生怪异。”

    少年顺着阿月手指的方向看去,在目光可以清晰眺望到的不远方,有两个从北边而来的男子,一个锦缎绸衣,一个布衣麻裤。令人惊愕的是,那名穿着布衣的男子骑在红色的骏马上,而那名身穿绸缎的居然在为他牵马。

    巍峨雄伟的城廓出现在了吕布的视野之中,在此之前他从未到过洛阳,此时他准备打马上前去一探究竟。

    身旁牵马的汉子一身绸缎服早已湿透,伸手抹了一把额头渗出的汗珠,喘着粗气道:“爷,咱慢点中不中?”

    吕布看了他一眼,眉间带笑,“这才多远你就喊受不了,胡车儿,你不是自夸能力负五百斤,日行八百里吗?”

    名为胡车儿的汉子,用袖袍给自己脸上‘呼哧呼哧’的扇着风,讪讪笑道:“爷,我那不是吹牛唬人的吗,出来混我们这一道的,没一个响当当的名头哪能行。”

    当初有人出重金买吕布的头颅,暗中不少绿林草莽也跟着掺合进来,在浊河渡口对吕布展开了猎杀。先后有四波,拢共六十来人,皆是背有命案在身的亡命之徒,胡车儿在这波人中虽排不进前三甲,前十总归是没有问题。

    一波接一波的伏击刺杀,明枪暗箭,结局却是除了胡车儿,没有一个可以活着离开。他们在高估自个儿本事的同时,也低估了吕布近乎变态的武力。

    “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可以趁我不备偷袭,也可以试着逃跑,要不然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同我一斗。”

    那时候双手染满鲜血的吕布如同魔神,笑眯眯说着的话,至今还在胡车儿的耳旁回想,他两样都没选,而是跪地乞生,立下血誓,愿终身为仆,尊吕布为主。

    于是,他活了下来。

    胡车儿有个特殊的癖好,喜欢穿绸缎锦绣的衣服。吕布曾多次让他穿低调点,别一天整得跟个老母鸡似得,胡车儿死活都不肯,在他背后的行囊里,满满都是华丽的衣服,大多都是他为害一方时所劫来的。

    至于是谁撒下重金,不惜一切代价的想要吕布丧命,吕布用脚趾头都能猜到,除了郑嵩,恐怕也很难找出第二个人了,这笔账先留着,等回了并州再找他好好算上一算。

    吕布眺望了一眼远方的城墙,口中说着:“胡车儿,你去找人问问,前面是否就是洛阳城。”

    胡车儿点头领命,左前方不远的一处农田中,有一名老者正在农作除草,胡车儿直接大步走了过去。

    别看胡车儿对吕布低声下气,对其他人可就没这么好的态度了,张口咧咧道:“喂,老头儿~前面那座城池是不是洛阳城?”

    正弓身在地里扶着禾苗的老人,瞅了胡车儿一眼,只见其浓眉粗眼,面露凶相,衣着富贵,吓得老人忙不迭失的赶紧点头,连道了三声“是洛阳”。

    得到明确的答复后,胡车儿一溜烟的小跑到吕布马前,牵过马绳,邀功的说了起来:“爷,没错,前面就是洛阳城了。”

    路过那老人身旁的时候,吕布见老人头发白了大半,还在兢兢业业的农作,地里的庄稼却是焉了吧唧的,没有一点生机。

    吕布不免有些疑惑起来:“老丈,不是前不久才下过雨吗,怎么庄稼变成了这个样子?”

    唉~

    老人叹了口气,佝偻着身子回道:“近些年来久旱无雨,大伙儿的庄稼都不好,好不容易盼着老天爷下了场甘霖,城里的公子小姐们又开始出游踏青,踏青踏青,地里好好的庄稼全给踏死了。”

    吕布眉头一挑,不由夹杂了几分怒气,“难道就没有人来管一管吗?”

    “管?哪个敢管,这些都是些官宦子弟,我们哪惹得起哟。”老人的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辛酸。

    一旁的胡车儿听完,忍不住愤愤的骂了起来:“还他娘的读书人,读的个卵子书!”

    这话着实把老农给吓了个半死,心头是胆战心惊,他连忙竖起食指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若是传到了那些大人物的耳中,肯定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的。

    “哼,怕他个卵!”

    胡车儿啐骂了一声,反正他身上已经是命案无数,多一条少一条,都一样。

    没多久,吕布就见到了老人口中的牛车。

    所谓的牛车,也就是一头普通的水牛,后面添加两个大车轱辘,在上面放一块平整的大木板,铺上厚厚的布匹,为防止掉落,特意在左右两边设有扶栏。若是大热天,还会在中间撑起蓬盖,用来遮阳。

    水牛的性子墩厚温和,行进速度缓慢,少有颠簸,坐在车上的文人士子们大可以一边饮酒,一边吟诗,欣赏路边的美景。

    遇到熟人还能寒暄一番,这里一声王兄,那里一声李兄,一个个表现得极尽和睦,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温文有礼。

    若是运气好碰到天仙美眷,结下一段良缘也未必没有可能。

    牛吃草,哪儿有美味的青草它就往哪里去,管它庄稼不庄稼,它又不认识,只顾挪着四只大蹄子踩踏着地里的泥土,搜寻着美味的食物。

    牛在地里啃着庄稼,车轴压过地面,留下一道道刺眼的车痕,偏偏那些个士子文人还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还不忘卖弄文采的搔首吟诗。

    他们可都是读了数以百卷书籍的读书人啊!

    都读给狗听了吗!

    老农看着那些辆牛车往自己的这片田地缓缓驶来,脸色愁苦,“就还剩这一块麦田了,再让踩了的话,可该怎么活哟!”

    听着老农这饱含沧桑苦涩的话语,吕布抬腿轻便的滑下马背,将马绳交给胡车儿,并让老农离远一点。

    有些事情,既然遇到了,他就不能不管。

    吕布孤身走到那块麦田的前方,右手负于身后,头顶苍穹脚踏麦田两岸,挡在了那头行进的青牛面前。

第五十九章 你服不服

    大青牛的两只前蹄一停,就听见这辆气派牛车的后方,传来了一阵充满恶意的骂娘声。

    正推杯换盏的几位公子哥儿猝不及防,车身随着老牛的驻足不前而剧烈的颠簸了一下,酒水脱离杯盏,溅洒在昂贵的衣衫上。

    一名衣口微微敞开的青年面带三分醉意,神色不悦的质问道:“吴德,怎么回事!”

    驾车的仆从赶紧转过身子,颇为愤恨的说着:“少爷,有个不长眼的家伙挡了咱的去路。”

    青年伸出双指摁了摁额头两旁,不耐烦的摆了摆手,“本少爷今天心情好,让他滚一边儿去。”

    吴德点头哈腰的答应着,扭过头看向挡道的吕布,脸色一变恶狠狠的骂道:“好狗不当道,我家少爷让你滚!”

    吕布好似没有听见,站在原地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瞄了一眼牛车的后方,车上共有五人,年岁不过二十三四,皆是锦衣华服,瞎子也能看出这几人身份不俗。

    “这地上又没写你家少爷的名字,怎么不叫你家少爷绕行。”吕布笑意盈盈的如是说着。

    吴德听到吕布这话,脸色顿时黑了下来,“嘿,小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是吧,你可知道后面车上这几位公子爷是谁吗?”

    车上这五人,哪一个不是大有来头,能给你区区一介平民绕行?简直可笑至极。

    坐在南方位置的蓝绸青年将一杯酒水灌下,随后将酒樽搁在方形的小桌上,鄙夷的骂上了一声“乡巴佬”。吕布的并州口音不难听出,并州贫瘠荒凉,读书识字、入京为官的更是少有,并州人在他们眼中,与未开教化的蛮夷无异。

    吕布依旧不为所动,有条不紊的说着:“我不管他们是谁,我只知道,牛车踩坏了百姓的庄稼,就得赔钱,这是道理,也是王法。”

    “王法?哈哈哈……你跟我谈王法,哈哈哈……”

    牛车上那群青年仿佛听见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儿后,那个衣口敞开的青年支起右腿,将胳膊肘搭在上面,吩咐着自个儿的恶奴:“吴德,你去替本少爷赏他两个耳光,教教他什么是王法!”

    吴德很狗腿的点着脑袋,下了牛车后,一边走,一边撸起了袖管,走到吕布面前,抬手就直接往吕布脸上抽去,动作干净利落,看样子以前这样的事情他并没少干。

    吴德的巴掌还没扇出去,一只沙包大小的拳头就已经印在了他的眼前,离他的眼睛距离不足一寸,其速度之快,带起的拳风将他两颊发丝吹拂的剧烈飘扬。

    吴德下意识打了个寒颤,后脊感到一阵发凉。

    不过有少爷撑腰,吴德也跟着胆子大了几分,伸手拍开这只拳头,抡起胳膊准备重新再扇吕布一个大耳光。

    那只被拍开的拳头,五指打开合并为掌,指尖一下就戳在了吴德的左眼眶上。

    啊啊!!!

    没反应过来的吴德吃痛捂着眼睛哀嚎了几声,退到水牛旁边,手扶牛背,眼睛是火辣辣的疼啊,回头看着牛车上的青年,委屈的叫了一声“少爷。”

    “没用的东西!”

    青年冷哼一声,撑起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吕布,“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练家子,那本少爷来陪你耍耍!”

    不远处扎着两个圆髻的书童阿月见要开打,问向身旁的俊美少年:“公子,你说他俩谁更厉害?”

    “杨廷这家伙平日里虽然胡作非为,但他的武艺在年轻一代中,绝对算是拔尖儿的高手。”不远处看戏的少年柳眉微皱,心里在犹豫着要不要上前去制止一下。她不仅认得这个青年公子,而且两家的关系还极为要好,用世交来形容亦不为过。

    不等她琢磨出对策,杨廷就已经动手了,左脚轻点牛车扶栏,整个人身形一纵,如白鹤亮翅,右腿直踢吕布胸膛。

    面对杨廷的突然发难,吕布挪开步子往后倒退一步,挥出左手,跟踢来的脚掌来了个对碰。

    杨廷一击不成,借力身子在空中翻了一记空翻,脚跟稳稳站地后,右手迅速凝拳,直捣吕布面门,口中还不忘低吼了一声,喝~

    吕布的瞳孔急速收缩,身子僵在原地,没有作出任何的防御动作。在其余诸人看来,吕布已经是被杨廷的气势给吓破了胆。

    这一拳又快又狠,如果让吕布给他点评的话,起码可以给他打个八分。

    阿月到底还是个女孩子,见到那一拳已经快砸到吕布脸上,吓得赶紧用手捂住了眼睛,不敢去看那即将血肉模糊的画面。

    “这家伙怎么不躲,杨廷下手从来都是没轻没重的。”望着像是石化了的吕布,少年拧着眉头,她很清楚,要是被杨廷这一拳命中,非死即残。

    啪!!!

    只听得一声清亮的拍击声,吕布右掌呈虎爪挡在额头,拦下了杨廷的那一记重拳,并将他的拳头锁在了手中。

    杨廷闷哼一声,手臂用力一扯,那被吕布抓住的拳头却纹丝不动,如同陷入了虎钳之中,拔不出来。

    “杨兄,往死里揍他!”

    “快点解决了这家伙,咱们接着饮酒。”

    牛车上剩下的四位公子哥端着酒樽,一边喝酒,一边欣赏着这场精彩的搏斗,同时还不忘给杨廷助威呐喊。

    右手被制,杨廷抬腿再次发难,结果吕布出腿更快,一脚踹在了杨廷的小腿骨上。

    刚刚还危在旦夕的吕布,瞬间反制杨廷,观战的少年公子眼底闪过一抹赞色,暗道了声:好一招双管齐下,以守代攻。

    一抹痛苦之色从杨廷的脸上闪过,有道是打蛇打七寸,吕布这一脚简直太过刁钻,不至于让他骨折,却又他暂时丧失了行动的能力。

    杨廷忍住痛楚往前大迈一步,几乎将钢牙咬碎,身子往吕布胸膛一靠,以肩撞吕布左肋,趁机抽回了右手。

    吕布将杨廷弹开,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眼前的这个世家公子嚣张跋扈,倒还有几分男儿血性。

    随后,吕布将右手伸出,手掌朝上,朝杨廷招了招,示意再来。

    看戏的少年公子嘴角也跟着挂起了一丝弧度,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顾自说着:“杨廷这回有苦头吃咯,权当是买次教训,长点记性也好。”

    杨廷作为杨府的长孙,从小含着金汤勺的他哪受过这种轻视和侮辱,心头怒火中烧,咬牙忍着身体传来的剧痛,呼吼着如同疯狗一般,再次冲向吕布。

    直接就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猛烈攻势,然而杨廷却一直伤不到吕布分毫,更别谈将其击败。吕布就像是在惊涛骇浪之中,撑起了一叶小舟,任他山呼海啸,我自惬意悠游,这使得杨廷双眼更是几欲喷出火来。

    等到杨廷换气的那一瞬间,吕布伸手,只一掌,便轻松的拍在了杨廷的后脑勺上。

    扑通~

    杨廷只觉一阵晕眩,似有千万斤的大石压住了他的脑袋,双腿一软,整个人不听使唤的倒在了地上。

    吕布低头看着倒地的杨廷,一如他最开始的居高临下,笑眯眯的问着:“你服不服?”

第六十章 美救英雄

    “服个鸟!”

    杨廷满是怒气的吼了一声,撑地弹起身子,右手一记冲天拳,挥向吕布下颚。

    生死厮杀无数次的吕布岂会轻易让杨廷袭中,早有防范的他抬手就是一掌,拍在杨廷头顶的天灵盖上。

    又是‘扑通’一声,刚爬起来的杨廷连身形都没站稳,又四脚八叉的栽了下去,好似饿狗吃屎。

    “你服不服?”

    “不服!”

    “再来!”

    一次次的轻松倒地,一次次的艰难爬起,连吕布都有些被杨廷这份锲而不舍的精神所动容。

    别看吕布一直在虐打杨廷,但他出手极有分寸,绝不会伤及杨廷的要害和五脏六腑,最多只是一些擦破皮的外伤。如果真在洛阳闹出人命,吕布就等着上断头台吧。

    况且看杨廷这几人的架势,肯定来头不小,绝不是他一介寒衣所能对抗。

    牛车上那些看戏的公子哥们做梦都没想到,一向勇武蛮横的杨廷居然被吕布给揍成了熊样,一个个的赶紧从牛车上跳了下来,要是杨廷有个好歹,他们也脱不了干系。

    杨廷趴在地上急促的喘着大气,浑身上下疼得不行,他翻了个身,筋疲力尽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了,看着上方那张可恶可憎的面庞,知道他口中即将说出的话语,杨廷嘴硬如初,“本少爷不服,不服,就是不服!”

    四名下了牛车的公子少爷赶紧过来左右搀扶起杨廷,其中有个紫衫鹰眸的男子打量了吕布一眼,语气中带着阴狠的威胁道:“小子,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在洛阳,是蛟你得盘着,是虎你也得趴着。得罪了我们,很快就会有人来给你收尸!”

    官宦子弟惯有的嚣张气焰,在洛阳横着走惯了的他们,哪会将区区一介布衣放在眼中。

    吕布见到这四人的嚣张模样,步子再次往前迈了一步,活动活动两下手腕,笑意愈发盎然起来:“你们谁还要再来跟我比划比划?”

    这个回答令余下四人几近崩溃,一般人听到他们刚刚那样威胁十足的话,就算是不跪地求饶,也总应该思索再三才对,哪有吕布这样一根筋不按套路出牌的!

    打?杨廷都打不过你,我们还有谁能是你对手?

    见吕布的的确确的还想动手,四人赶紧拖着杨廷身子后退了好几步,神色忌惮,他们都不曾习武,要是吕布突然动手袭击,完全就跟碾死蚂蚁一样简单。

    幸亏有人将这里发生的一切报与了北郊的驻防将军,那名肚子微微隆起的将官得到这个消息后,着实惊出了一身冷汗,急忙引了三百军士一路鸡飞狗跳的赶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起了战事。

    体型稍胖的将官抵达之后,连汗水都顾不得去擦,当得知杨廷被人打伤后,他差点就跳脚骂娘了。

    别人不知道这五人的身份,他可知道得一清二楚。

    宗正大人的四少爷,振威将军的小公子,光禄大夫的侄儿,哪一个不是动动指头就能要他灰飞烟灭的存在。至于被扶着身子的杨廷,来头就更大了,当今太尉杨赐的孙儿,父亲杨彪任京兆尹,在司隶这一带,谁不知道弘农郡杨家,权势遮天。

    家世如此显赫的五位公子爷,在洛阳居然还让人给打了,而且好死不死的还是在他管辖的地盘儿,邓臃真的是欲哭无泪啊!

    也不知这个穿布衣的是愣头青还是没脑子,太尉的孙儿也是你能动的?

    那个紫衫青年见到邓臃后,已经了然胜利的天平开始向他们这边倾斜,不温不火的丢下一句:“邓将军,你看着办吧。”

    额头汗珠不断下滑的邓臃赶紧赔笑着点了点头,连手心也都凝出了汗水,今天这事要不能处理得让这几位爷满意,他今后官场的路还怎么混,头顶的乌纱还要不要了。

    定不能让大好前程毁在这个外地佬的手中,邓臃瞬间就拿定了主意,立马下令道:“来人,给我将这两名贼匪拿下!”

    吕布闻言,脸上怒气一闪而过。

    胡车儿抵在吕布身后,与吕布呈防御之态,问了句:“爷,咋整?”

    来的时候,张仲就叮嘱过吕布不要太意气用事,如今果然陷入了这样进退两难的局面,为了防止事情再扩大下去,吕布只好说道:“要真动起手来,我们就突围出去,尽量避免与洛阳守军的厮杀。”

    胡车儿‘嗯’了一声,心头多少有些想不明白,以他和吕布的实力,随手宰他个二十三号官军,绝对是信手拈来。

    三百甲士围拢上前,准备合围擒下两人,却听得一声娇喝:“住手。”

    众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翩翩的少年公子走上前来,柳叶细眉,英姿不凡,身旁还跟着个埋头捏衣角的青涩书童。

    围在这里观望的士子、学生大多都是从外地来的,他们少有人认识杨廷五人,但负责北郊防卫的邓臃他们是知晓的,他们其中不少人还没邓臃的背景深厚,如今邓臃都要点头哈腰,这五位公子哥的身份简直是大破了天。

    他们已经认定,不管是谁叫的‘住手’,肯定都不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结果那四人见到来者后,原本趾高气扬的模样变得像霜打了的茄子,瞬间焉了下去。

    今天出门肯定是忘了看黄历,怎么遇到了这个女魔头出游。

    四人的心中同时悲呼一声,他们以前可是吃足了她的苦头,而且还都是哑巴吃黄连,讲都没法讲。

    邓臃自然也识得这名女扮男装的少年郎,他刚准备上前行礼,却听到少年的口中透出几分嘲讽:“哟,杨廷,你打不过人家,就叫这么多人来以多欺少吗?还真是大少爷风范呐。”

    其余四人大气都不敢出,只顾眼观鼻鼻观心,似老僧入定,心中还不忘念叨着:“千万别找我,千万别找我……”

    杨廷听到少年的挖苦,愠恼的踹了邓臃一脚,怒骂道:“谁叫你们来的,哪来的给我滚回哪去!”

    邓臃挨了一脚后如蒙大赦,赶紧带着三百甲士灰溜溜的跑了,这些个神仙打架,他可招惹不起。

    杨廷挣扎着勉强站起身子,朝吕布哼哧了一句:“今天算你走运,但这事儿,没完!”

    “想打架,随时奉陪。”吕布回答道。

    “等等……”

    见到杨廷等人要走,少年郎开口叫住了他们,脸上的笑容迷人:“你们的牛车踩坏了百姓的庄稼,就得赔钱,这是道理,也是王法。”

    那四位公子哥的脸上有着明显的不甘和愤怒,却又没有对付这少年郎的手段,最后只能认怂的应了下来。

    只是他们向来是出门不带钱的,吴德只好掏出他的钱袋,肉疼的全都交到了吕布手中。

    交了钱后,少年郎才放杨廷等一干人等离去。几位主角的撤了,其他看戏的人也都跟着散了场。

    “小……公子,你好厉害!”

    差点说漏嘴的书童阿月双眼满是崇拜的小星星在闪烁跳动。

    同样的一句话,吕布说出来就是笑话,而他开口,却无人敢驳。

    吕布朝那少年说了声“多谢”,便没了下文。

    得到的钱财吕布让胡车儿交给那老农,算是赔偿。

    老农一分没取,吕布帮他保住了这最后的一块麦田,已经是天大恩情。他勤劳朴实了一辈子,没贪过别人半分便宜,庄稼能有个好收成,便是他最大的心愿了。

    吕布又将钱袋递给少年,她同样没收,只是与吕布并肩而行。个子明显矮上了一大截的她,侧头看了一眼吕布:“我帮你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难道你就只有一句谢谢?”

    吕布不知该如何接话,闷着头只管往前,他对这样的世家子弟从来都是敬而远之,两人的身份相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

    吕布不说,她就更是好奇,自顾的说了起来:“我叫皇甫珏,你呢?”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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