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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燃烬之余txt下载     燃烬之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二十 寒霜残剑

    寒风不知从何处吹过,

    穿过这即将化作修罗场之地,

    我的脸是冷的,

    我的心是冷的,

    我的血是冷的,

    我的剑是冷的,

    我的剑在我的手上,也在我的心中。

    人们只看见我手中的剑,却看不见我心中的剑。

    当我的剑出鞘时,敌人的热血会冷,如冰一样寒冷,

    落在地上,成了干涸的红影,

    倒映出我一刹那无情的剑,象征着无可避免的死亡,

    死人,也总是冷的。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我就是这么冰冷,这么绝情的剑客。

    .....

    看台上的克里斯问我:“你向大家介绍下你自己吧。”

    我戴着随手捡来的面具,背对着所有人,双手负于身后,低头不语,她这话未免破坏了我精心营造的神秘气氛,若回答,更令这一代剑圣般的气势荡然无存。

    我抬头叹道:“我本无名。”

    克里斯说:“你分明叫鱼骨朗基努斯,是一名侦探。”

    我心中暗怒,表面上不动声色,叹道:“名只是代号,只是面具,而我,已超脱了名,超脱了利,超脱了自我。”

    索寞在台下起哄道:“真的,那如果你赢了,我可以代你接受这些奖赏。”

    我说:“这是不行的。”

    观众中有人居然笑了,去他么的。

    他们问:“你不是不要名利的吗?”

    我说:“名与利也不过是个象征,是个代号,虚无缥缈,若有若无,既然若有若无,有与没有,并无分别。”

    他们又笑道:“是啊,那你不如没有好了。”

    我不能再说话了,否则我苦心经营的人设将崩塌,我是来创造无敌的神话,可不是来让这群混蛋血族耻笑的。

    娜娜克里斯蒂安说:“各位,谁想先上来挑战这位视名字为无物的......”

    我抢着说:“冰霜残剑。”

    克里斯忍住笑意,说:“冰霜残剑?”

    其实,我不该头一个跳上舞台,正确的策略是等到最后一刻,等所有人都打得精疲力竭之后,再上场摘取胜利的果实。然而,我决定创造连胜十五人的壮举,此事必将在黑棺中成为话题,再度炒热我的名字。人们会为我疯狂。

    黑棺一百零一楼,打听打听谁是头?朗基努斯一扬眉,群龙四散鱼为首。

    好诗。

    我听见脚步声响起,这让我很想去看看对手,可我不能看,我必须用王一般的姿态藐视他,这才是君临天下的气概,这才是冰霜残剑的排场。

    克里斯问:“还请报上你和你主人的名字。”

    来者大喊:“我叫阿姆狄乐,我是麦宗主人的仆从。”

    是个女人。

    克里斯说:“好的,请你们开始吧。”

    人群中响起了一阵骚动,狄乐似乎拔出了什么武器,说:“朗基努斯先生,请转过身来吧。”

    我说:“你的话很多。”

    狄乐回答:“你的话也不少。”

    我说:“我平时不怎么说话,你可知为何今天我对你多说几句?”

    狄乐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将死在我的剑下,我会让你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来临前多听听人类的声音....”

    克里斯打断了我,说:“我提醒一句,比武时不能杀人,否则以杀人罪论处。”

    我想了很久的台词被她这么一搅合,引起台下人的笑场,以至于接下来的话没法接了。我怀疑这个克里斯蒂娜是存心来拆台的。

    狄乐突然开枪,打断了我的腿,我惨叫着滚倒在地,怒道:“怎么还能用这玩意儿?”

    狄乐说:“只要不出人命,随便用什么武器,对不对,公爵大人?”

    克里斯说:“规则是这样,但你开枪时应该提醒一声,突然袭击有违决斗礼仪,警告一次。”

    狄乐说:“了解,是我不好。”

    我大喊:“她犯规了!这两枪打断了我的动脉,我快要死了,快要....”

    克里斯说:“你要死了吗?那可不行,毕竟人命关天,快点认输吧,我们可以替你输血。”

    我咬牙站起,用瓦希莉莎之血治好了伤,这时,我才意识到狄乐用得是神剑弹,这婆娘为了取胜,真是不惜血本。

    克里斯喊道:“那么,再度开始!”说罢退后,狄乐又朝我开枪,我在她开枪的一刹那使出游樱,子弹很快,但我算了提前量,得以躲开。

    我冲向狄乐,突然间,狄乐整个人变成了红色,双角伸长,那是个矮了二十公分的完整红色恶魔,朝我猛击一拳。我一侧身,令这一拳落空,她一甩尾巴,缠住我的脚,将我倒吊在天。

    我喊道:“犯规!犯规!这根本不是人!是替身!是替身攻击!”

    麦宗说道:“她经过了先进的恶魔改造而已。”

    麦宗实验室已经进步到这种程度了?

    我拔出雷剑,使出石杉,将她尾巴割出了血,她凄厉地喊叫着,我朝下摔落,蓦然间,我在地上一弹,已经使出了激流,剧痛如电击,在我每一根神经肆虐,也令我爆发出神力,我一拳打碎了她满口尖牙,当空一翻,将这大个子踢出十米远,她险些摔出了场。

    她爬不起来,已然陷入昏迷,很快变回了人形,她的衣物全碎了,我这才看清她是个样貌挺端正的女黑人。

    我骂了一声,朝她竖起中指,忽然间,我意识到这有损于我的形象,我解下外套,解开腰带,想罩住毫无遮掩的她,克里斯蒂娜却说:“鱼骨朗基努斯判负。”

    我大惊失色,喊道:“什么?我明明赢了!你这是黑哨!”

    克里斯蒂娜说:“第一,她是个女孩子,你却对她做出不雅的手势。”

    我说:“这手势的意思是请...请她吃香蕉。”

    克里斯蒂娜说:“第二,她是黑人,你这动作涉及种族歧视。”

    我怒道:“你在上世纪是个白左圣母吗?现在这年代哪有什么种族主义?”

    克里斯蒂娜说:“我确实是个保守的环保主义者。第三,你对着她脱掉外套裤子做什么?是不是想进一步做羞辱的举动?”

    我喊道:“这可真是冤枉!我是想做个绅士,替她罩上...”

    克里斯蒂娜说:“可鉴于你之前的表现,我觉得你这借口毫无说服力,抱歉,朗基努斯先生,你的实力超人一等,可品德仍不足以成为贵族。”

    我趴到在舞台上,颜面无光,倍感不公,巨大的抑郁让我不想动了,直到勒钢把我抬下了场,迈克尔朝他招手,我们三人坐在一块儿。

    我说:“迈克尔,你怎么能让这个克里斯蒂娜瞎折腾?”

    迈克尔拍着我的肩膀,笑道:“算了,反正你淡泊名利不是吗?”

    我叫道:“那可是六千万信用额!加上一套贵族区景观别墅!”

    勒钢说:“但除了你之外,我敢打赌所有人都会选择永生。”

    我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和克里斯蒂娜串通好了,故意坑我落败?如果我此时答应选择成为血族,他们会不会改判,至少再重新给我一次机会?

    那不行,我还是认栽为妙,我还有未完成的梦想,我想成为人类的救世主,而不是成为人类幕后的怪物。

    我即使输了,狄乐也再无法战斗,她被人抬走。

    结果证明,若不是遇上我,狄乐说不定能一路取胜到底,剩余的那些都是普通人类,既没有念刃,也没有冥火,更没有经过拉米亚那样彻底的改造,他们只是些擅长兵器的特种兵而已。麦宗派出的几个恶魔实验体摧枯拉朽,横扫各路豪强,很快这场选拔成了他们内部的斗争。

    老实说,这几人比狄乐差得远,我越看越有气,在看台下大声嘲讽他们,结果害得其中两个人想要揍我,他们因冲动犯规而被罚下。

    我心里平衡了许多,但我认为我得罪麦宗了,接下来最好还是避避风头为妙。

    克里斯说道:“朗基努斯先生,管好你的嘴,不然我可要驱逐你了,别说我此举冒犯了执政官,我也是无奈为之。”

    我摊开双手,表情很无辜。

    剩下的麦宗仆人遍体鳞伤,状态并非上佳,恶魔实验体确实厉害,可并没有血族那惊人的自愈能力。

    这时,一位俊秀的黑发少年走到了这恶魔之前,他有着湛蓝的双眼,挺拔的鼻梁,红色的双唇,表情严肃,这是个容貌仿佛在勾引人犯罪的美丽的孩子,他绝不超过十六岁。

    他说:“我是索萨.迈克尔。”

    我大声问:“这是男的女的?”

    索萨又说:“我是迈克尔执政官的义子。”

    我大吃一惊,用饱含深意的眼神看着迈克尔,迈克尔道:“你这眼神是什么意思?我收养他时他还是个婴儿,我可没料到他会长这么美。我当时是在做善事,没半分邪念!”

    我长叹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迈克尔,我懂你。”好在迈克尔是血族,在某方面比人类高尚百倍,我不用担心这少年的身心受到那些不便描述的待遇。

    那恶魔实验体喊道:“你怎有胆量面对我?小孩!别以为仗着自己是执政官的义子,我就不敢打断你的下巴。”

    索萨的红唇向上弯曲,目光调皮又危险,但一瞬间,那眼神又变得清澈而纯真。

    他说道:“我要为父亲的荣耀而战,奋战不屈,绝不退缩!”说罢,他拔出一根细剑,对准那近乎三米的庞然大物。

二十一 兄弟决斗

    红色的大块头朝索萨招了招手,索萨摇了摇头,说:“你先。”

    这是正确的策略,他与敌人相差悬殊,主动进攻就是找死,但被动防守呢?结果多半也是一样。

    他毕竟只是个凡人小白脸,就算是迈克尔选中的人,又如何能与我相比?

    恶魔实验体一步踏上,已到了索萨身前,又一拳打出,他不敢杀了索萨,因此这一拳更像是打苍蝇。

    索萨眼中闪着微光,他避开这一拳,细剑刺穿恶魔实验体的手腕。随后,他翻了个跟头,站在敌人手臂上,恶魔实验体发出饱含愤怒的痛呼,另一只手朝索萨抓去,但索萨再一个后空翻,已到了恶魔的肩膀。

    我看傻了眼。

    这少年不仅经过游骑兵的改造,而且改造的十分成功,这令他轻盈地不可思议,仿佛随时能飞上天。而他手中的利剑甚至比姆乔尼尔更锋利,又是什么金属的?

    他如果轻易赢了恶魔实验体,我的脸往哪儿搁?

    我大喊:“这小子在你肩上,快拍死他!”

    迈克尔与勒钢盯着我看,我立即改口:“加油!索萨!”

    恶魔做出大动作,身子回旋,想把索萨甩开,索萨身体失衡,朝后摔倒,我心中大喊:“就是这样,趁他失控,结结实实给他一拳,结束战斗!”

    在一瞬间,索萨从怀中摸出个特制炸弹,黏在恶魔肩膀,跳向远处。一阵火光,一通巨响,伴随着恶魔嗷嗷地大叫,索萨如滑冰般绕了个圈,停在十米之外。

    我喊:“这不是犯规吗?炸弹都用上了。”

    克里斯说:“轻微犯规,警告一次。”

    我怒道:“我只做了个手势就被罚下场,他这只换来一次警告?这警告有什么用?”

    克里斯答道:“他还在战斗中,你是在战斗后羞辱对手,情节不一样。如果他在战斗之后朝敌人丢炸弹,你觉得我会不将他驱逐吗?”

    我还想争辩,迈克尔笑道:“你是在嫉妒吗?”又叫道:“索萨,干得好!”

    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我确实很嫉妒,可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折中的办法是立即闭嘴。

    恶魔实验体冲出火焰,凶猛地追击索萨,但是索萨动如脱兔,翩若惊鸿,用异常优美迅速的动作辗转腾挪,恶魔实验体抓不住索萨,却接连被他那利刃刺伤,终于,麦宗叹道:“算了,雪里昂,算了。”

    那个雪里昂不再冲动,他变回了人类,浑身是伤,朝索萨行了一个优雅之礼,说:“我服输,技不如人,甘拜下风。”索萨朝雪里昂伸出手,将他扶起,两人相视一笑,像是尽释前嫌。

    我对这假惺惺的礼仪厌恶得很,面前的可是刚刚大战一场,可恨至极的敌人,取胜之后还要握手言和?我们何时成了如此虚伪的动物?换做是我.....多半又会被罚下。

    这就是世道对一个真性情的人无情的迫害。

    克里斯说:“那么,这一场是索萨取胜,恭喜你,英勇的孩子,剩下的唯有勒钢侯爵之子纳尔雷,你想挑战索萨吗?”

    舞台上多出了另一个容貌极其出众的少年,他肤色相较于索萨略黑,可一头长发,加上黑曜石般的双眸,纤细而修长的体魄,也令人不禁浮想联翩。我记得好像是古代类似的刑罚似乎是三年起步,死刑封顶....

    咦?我为什么会想到那方面?近墨者黑,是不是纯良的我被那个污秽的面具传染了?

    纳尔雷点头说:“索萨。”索萨看着纳尔雷,脸上露出笑意,说:“纳尔雷。”

    看来他们早就认识。

    我叹道:“勒钢老兄,想不到啊想不到。”

    勒钢冷冷看我一眼,说:“想不到什么?”

    我说:“迈克尔倒也算了,想不到你也好这一口。”

    勒钢取出一柄小刀,开始修指甲,可修着修着,那指甲越来越长,越来越尖。我心中一凛,望向迈克尔,却见迈克尔朝我微笑,唇边露出尖尖的牙,他的嘴里可真红,红的像刚喝了血....

    我索性逃到麦克斯韦尔身边去了。

    麦克斯韦尔朝我点头致意,仪态宛如古埃及的法老、中东的国王,说道:“朗基努斯先生,真是可惜啊,不料你会落败。”

    我说:“我本人并不觉得可惜,没选中我是贵族的损失。”

    麦克斯韦尔笑道:“的确如此,索萨,纳尔雷,两位黑棺中最具天赋的少年,真是让人怜爱而赞赏。”

    我说:“最具天赋的少年?”

    那不应该是我吗?哦,不,我已经不是少年了。

    我问:“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他们成名很久了吗?”

    麦克斯韦尔答道:“在我们血族中可谓人尽皆知,这两位少年的聪明与才智、意志与修养,都可谓出类拔萃。执政官密苏里曾对他们垂涎三尺,想要从迈克尔与勒钢手中将他们夺走,令他们变作他自己的子嗣,但可惜他的这一愿望未能实现。”

    这么说,勒钢杀死前执政官,或许不单单是为兄弟报仇了?这段隐情如果被贝蒂知道,不知又会写出多么缠绵纠葛,肉麻尴尬的桥段了。当然,更可能引来杀身之祸,还是不告诉她为妙。

    我问:“他们经过瓦尔基里联队的改造?”

    麦克斯韦尔说:“是的,他们经受的是最先进的实验性改良,比贵夫人的更胜一筹。”

    “将来变成血族后,会不会产生排斥?”

    “目前还不清楚,我对技术方面并不在行。”

    舞台上,纳尔雷与索萨都抛弃了兵刃,索萨说:“我们来打赌把,纳利(这是昵称),谁输了就请赢家吃一年份的塔克冰淇淋。”

    纳尔雷哈哈笑道:“赢家会成为贵族,还有胃口吃冰淇淋吗?”

    索萨说道:“那就是赢家请输家吃好了。”话音刚落,他骤然出手,一个前冲,用拳击的架势击打纳尔雷脸部,纳尔雷斜着避开,身子灵巧地倒转,如猫般用后退蹬踏反击,命中索萨腹部,后者如蝴蝶般飘走,卸掉了大部分力道。

    他们都年轻气盛,崇尚进攻,不喜防守,更喜欢冒险去赌,哪怕拼着中招,也要占据上风,令对手同样吃亏。而且他们的武术动作又掌握得炉火纯青,一举一动既飘逸又灵动,这委实是一场赏心悦目,酣畅淋漓的决战。

    索萨使用的西洋拳术,加上一些自由搏击的套路,攻守平衡,灵巧间不失刚猛。纳尔雷则宛如优雅的猫科动物,动作舒展而奇妙,总能发动意想不到的反攻,充满威胁,变化多端。

    时而,索萨击中纳尔雷一拳一脚,立刻就会被纳尔雷来个重重的过肩摔,挨打后,他们表情显得恼怒,又很是欣喜,斗志愈发高昂,他们绝不是在搏命,而是在与一起长大的朋友嬉戏。

    他们开始飞檐走壁,你追我赶,在轻柔的幕布上借力,似乎轻的没有重量。他们是如此地投入,以至于忘了在场的父辈与贵族们。正是他们沉浸其中,才为我们奉献了一场极其精彩的表演。

    他们毕竟是人类,一个小时的激烈攻防令他们疲累,忽然间,他们近身缠斗,扭打在了一块儿,两人美观的体魄互相缠绕,汗水令他们肌肤发亮,肌肉的碰撞发出鼓点般的声音,就像是刚刚出炉的,被烹饪得嫩滑多汁的三分熟牛排那样,让人向往,让人饥饿,让人仿佛成了贫穷的流浪汉,想为了饱餐一顿不由得铤而走险....

    麦克斯韦尔说:“朗基努斯先生,你是不是生病了?”

    我擦了擦口水,敛去笑容,说:“病?我没病,我好得很。是这剧场太热了。”

    麦克斯韦尔说:“可是如果太热,你应该流汗,而非....”

    我鼻子一凉,鼻血落下,我叹道:“看,是不是太热导致的?”

    麦克斯韦尔笑道:“随你怎么说。”他又叹道:“年轻的美少年,总是秀色可餐,我能理解密苏里,看着如此出众的花朵,任谁都想据为己有,看看能开出怎样的果实,尝尝他们的鲜血是否甜如蜜糖....”

    他的笑容让我意识到他也是个吸血鬼,这满屋子就没几个正常人,我赶紧向他告辞,他点头挥别。

    这么说来,我年轻时也是村里出名的俊后生,还好当时没被这群血族看见,不然只怕难逃厄运,难保清白之躯,毕竟一入宫门深似海。

    舞台上,纳尔雷双足交叉,勒住索萨脖子,并抓住他一条胳膊。索萨没力气了,可强忍着不认输。纳尔雷喊道:“放弃吧!”

    索萨勉力喊道:“绝不!”

    纳尔雷叹了口气,松开索萨,索萨朝后一抓,落了个空,纳尔雷闪身躲在一旁,说道:“你赢不了我,因为在之前的战斗中,你有所消耗,承认落败吧,你还有后年。”

    索萨笑道:“那一年份的冰淇淋呢?”

    纳尔雷露出微笑,说:“放着诸位大人在此,听得清清楚楚,我是抵赖不掉的。”

    他们走近对方,双手紧握。如果换做是我,这时候就请纳尔雷吃一招猴子偷桃,定能反败为胜,只可惜这冠冕堂皇的决斗不允许这凌厉的杀招。

    克里斯蒂娜说道:“勒钢之子,纳尔雷取胜!”

    所有人由衷地拍手鼓掌,勒钢对迈克尔说:“抱歉了,兄弟。”

    迈克尔叹道:“好说,兄弟,一切都好说。”

二十二 婚姻问题

    我并未料到久楠会出现在面具的店里,而且她还没给我好脸色看。

    她正在吞云吐雾,白烟让她的脸模糊不清。

    面具说:“这位长官要见你。”

    久楠说:“你这混蛋。”

    她怎能跑到我的地盘骂我?我也算是有身份的人,她有什么资格?她最多算是我的岳母....

    我握住她的手,亲吻她的手背,说道:“长官,您身体还好吗?”

    久楠说:“别来这一套!”

    我豁出去了,索性起身去亲吻她起皱的脸,这让我憎恨自己,仿佛我成了那些卖笑的。

    久楠一脚把我踢开,笑道:“去你妈的。”

    她的笑证明她心情好转了。

    她在笑,却不知我觉得自己很脏,我问:“您来这儿有什么事吗?”

    久楠打开一罐啤酒,吮光泡沫,说:“你为什么挖走废钟和索莱丝?”

    我喊道:“他们也退役了?”

    久楠说:“你明白规矩,我不许他们退役,他们是走不了的。我只是来问问你,这是你的意思吗?”

    我不料他们两人如此冲动,我正在筹备第二次去号泣村的远行,这不是给我添乱吗?

    我把心一横,说:“我的确希望他们来帮我。”

    久楠把烟蒂扔进未喝完的啤酒里,这啤酒可不便宜,我见状一阵心疼。

    久楠说:“你是执政官那里的红人,你是我们游骑兵中的名人,你是黑棺的传奇故事主角,你还是血族中的宠儿,但别忘了,你曾是我部下,你也娶了我的养女。”

    我答道:“我绝不会忘,长官,我和拉米亚一直很感激你,尊敬你。”

    久楠的笑容很诡异,她说:“我可以把那两个人还给你,但我有个条件。”

    她看着我的脸,可目光在我身上游移,我霎时明白她要什么了,可我该不该给她?如果真演变成那样,我该如何面对拉米亚?清纯如我还有何面目活在这世上?我又如何能喂饱这胃口极大的大妈?

    人要有气节,要有尊严,在此艰难的抉择时刻,我只想念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久楠说:“我的条件就是....你给我两千万信用额,我同意他们退伍。”

    我脸色剧变,问:“可不可以肉偿?”

    久楠说:“不可以,你的肉不值钱。”

    我不禁大怒,可想要争辩,却无语凝噎。

    我写了张支票给她,久楠惬意地将支票弹了弹,摇头说:“赞美这张小纸片吧,上头写的是人类的福音。”随后收进了口袋。

    我心中骂声不绝。

    她摸了摸我的脸,说:“拉米亚和你最近关系不错吧。”

    我答道:“托您的福,我们很好。我们正打算要个孩子。”

    久楠霎时愣住,她说:“你知道的,拉米亚是改造人,她没有器官,怎能....”

    我奇道:“不是您替她做的手术吗?她现在那方面已经健全了,我们都很感谢您的妙手。”

    久楠摇头道:“我从没做过那种手术,瓦尔基里联队是生产战士的,绝不会植入与战斗无关的器官。”

    这让我脑子全乱了,我说:“可我明明已经和拉米亚....这么说,不是您动的手术?”

    久楠说:“不管是谁,瓦尔基里联队也肯定没类似的手术品种。”

    那与我共度每一个愉快夜晚的妻子到底是怎么来的?她擅自到外头动的刀吗?

    突然间,我听乏加说:“她在装傻,这种改造是联队的机密,不便外传。”

    我恍然大悟,心领神会,说:“是,长官,既然您这么说了,我自然懂。”

    久楠眨了眨眼,斜着嘴一笑,说:“我倒是越来越不懂了。”她把手伸进口袋,攥了攥支票,发出欢快的笑声,走出了门。

    我和面具像是挨了重重的一刀,却又侥幸逃过一劫,心中虽然不甘,可又感到释然。

    我问:“采购的物资全了吗?我得快点出发,以免纪元帝国从中作梗。”

    面具领我到街另一侧的仓库,里面的货物堆积如山,我几乎以为面具快把黑棺搬空了。他说:“到时会有工人把货物搬到车上去。”

    我立即说:“我这就去联络。”

    经过打听,迈克尔正在长老院,我抵达那一层,在长老院建筑外的大草地上看见了勒钢、迈克尔与天才二人组纳尔雷与索萨,另有一个很漂亮的男孩我记得他叫贝特,是当年活尸科洛夫谋杀案的幸存者,已故游骑兵丽塔的弟弟,对,他也被迈克尔收养了。

    他们正在与驼鹿玩耍,这些驼鹿现在已长得很健壮,很高大,勒钢像是神话中的德鲁伊般,拥有与动物沟通,促进动物生长的奇迹之手。

    纳尔雷似乎还未成为血族,他已经受封为男爵,但迈克尔决定稍稍延后变化的仪式。

    迈克尔也看见了我,喊道:“孩子们,看哪,游骑兵中的大人物来了!”

    我叹道:“很遗憾,是前游骑兵。”

    迈克尔与勒钢分别与我拥抱,那三个孩子遵循贵族的礼仪,向我躬身问候。

    纳尔雷说:“朗基努斯先生,您的身手的确名不虚传,只一击就打败了阿姆狄乐,她据说是目前恶魔实验体中最强的。”

    看来这小子倒并不是不知天高地厚。

    我说:“孩子们,你们还有很多要学呢。”

    迈克尔、勒钢与我走到一旁,我说:“我担心纪元帝国会派兵攻打卡戎重工,我们得事先布防。”

    迈克尔说:“你怎么不早点通知我?你认为什么时候该动身?”

    我说:“只要尤涅有空,带上两百吨的建材,一百吨的食物,我们立刻就走。”

    迈克尔点头:“我会命人加快准备余烬的进度。”

    勒钢说:“拉米亚已经从拓荒返回,她执意与你同行。”

    我叹道:“她如果这么想,那可是万万阻止不了的。”不过我和她还没有试过在尤涅里办事,以她的性格,只怕会想尝尝滋味....

    迈克尔问:“你脸红什么?”

    我说:“你们血族是不懂的。”

    迈克尔笑道:“多半没好事,快滚吧,别污染了我这些纯净的孩子。”

    我说:“纯净就是用来被污染的,我不介意用我肮脏的心灵给予他们人生宝贵的第一课。孩子们,快到叔叔这儿来吧......”

    结果迈克尔与勒钢一同追杀我,把我赶走。

    我和拉米亚久别重逢,有说不完的话,可惜时间紧迫,于是她决定用另外的法子代替交谈,一切尽在不言中。

    至晨间,我和她握着手,在镇上看着面具指挥装卸货物,我把关于号泣村的美好未来灌输给她,她说:“你在哪儿,我在哪儿,我会向久楠申请去卡戎重工常驻。”

    我说:“我已经挖走了她不少人,她绝对舍不得你。”

    拉米亚倔强地抬起脸庞,说:“哪怕她降我的级,我也不愿与你长久分居。”

    我心情激动,紧拥着她,说:“你千万不能降级,不然万一我买卖翻船,可全得靠你养活。”

    拉米亚抿嘴轻笑,说:“你就知道钱,没有钱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很好。”

    我过得像狗一样都无所谓,但我不能忍受拉米亚陪我一起受苦。

    一条孤独的狗走向亲密的我们,不,是我看错了,是面具。他眼神哀怨,说:“车子准备好了。”

    我喊道:“那么,各就各位,准备出发!”

    拉米亚问:“车由谁来开?”

    我说:“司机。”

    拉米亚问:“司机是谁?”

    我望向面具,面具望向某个临时工,那个临时工歇工回家了。

    我惨声道:“糟了,我忘记找司机!”尤涅与朱诺截然不同,我开得了朱诺,开不了巨兽尤涅。

    拉米亚叹道:“他们说尤涅是诅咒之车,已经死过两任司机,没人愿意接手。”

    我说:“难道他们还能违抗游骑兵的军令?”

    拉米亚说:“即使有军令,现在找一位来不及了。”

    面具说道:“我可以开车,实不相瞒,我有过多年驾驶经验。”

    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侦探社只能暂停营业,毕竟卡戎重工才是重中之重。

    出了城,我们一路朝南开,我一开始就画好了路线图,暂时很顺利。

    夜间,驾驶舱的门被推开,我一回头,是索莱丝和一个高大的国字脸游骑兵。

    他朝拉米亚和我行军礼,说:“两位长官!”

    索莱丝笑道:“他是瞻礼斯,我向你提到过的。”

    他就是勾走索莱丝的那个混账东西?

    拉米亚说:“你好,少尉。”

    我从鼻子里发出哼地一声,想着该如何刁难这混球,瞻礼斯握住我的手,激动万分,说:“长官,我是你的书迷,我一直想着能见你一面。”

    情商极高的我,知道巴掌不打笑脸人,我说:“在这儿坐一会儿吧,喝杯啤酒。”

    他坐下了,开了一罐啤酒,我问:“你有房子了吗?在第几层?有多大?你拿得出一百万信用额的礼金吗?”

    瞻礼斯呛了酒,连连咳嗽,索莱丝红着脸说:“朗基,你又不是我父亲,问这些做什么?”

    我瞪着瞻礼斯,对索莱丝说:“怎么不是?别忘了是我收养了你!”

    索莱丝扭头说:“我现在不想谈论这种问题。”

    气氛一度非常尴尬,但废钟出现在车厢内,说:“在货物中发现了两具棺材,非常厚重,不知是什么时候搬上来的。”

二十三 弑神之人

    我望向面具,面具喊:“不可能!我买的货物里绝不会有棺材!”

    我又转盯着瞻礼斯,瞻礼斯说道:“是的,使我们搬上车的,我们突然接到上级指示,运送这两位大人。”

    我问:“两位大人?”

    两人从门口现出身影,拉米亚瞪大眼睛,说:“是缇丰大人?”

    另一人是剑盾会外交官娜娜克里斯蒂安。

    我完全糊涂了,问:“两位公爵,为什么?你们也是前往卡戎重工总部的?”

    缇丰多半想监督我,是迈克尔派她来的?还是她擅自决定?我如何瞒着她启动那些机器人?

    缇丰摇头答道:“我们只是顺便搭车,稍稍修改你们此行的任务,我们会走得更远一些,调查一些事。”

    我说:“可我们会在卡戎重工逗留很久,在那儿建造防护措施。”

    缇丰说:“这是当然的,可我们调查的地点离卡戎重工并不远,并不影响你们的计划。”

    她们的实力远在贝拉之上,甚至胜过勒钢,可能比瓦希莉莎稍逊一筹,但也令我深感敬畏。我不必担心她们,她们反而能帮我们应付可能出现的纪元帝国,毕竟我们兵力不足。

    克里斯忽然问:“那是谁?”

    她指的是面具,为什么她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家伙?

    我说:“他是我的合伙人,私家侦探面具,是个非常可靠的伙伴。”其实他并不可靠,曾以诈骗为生,不过现在他站在我这一边,那可就可靠极了。

    面具回头答道:“两位大人,我向你们问好,请恕我无法起身行礼。”

    克里斯愣了大约十秒钟,说:“私家侦探面具?这可真是有趣的职业,有趣的名字。”

    缇丰说:“你还能驾驶这大家伙,可真不容易。”

    面具叹道:“我们过的是苦日子,什么都得会一些,我保证我的车技非凡,定会让两位大人满意。”

    这位仁兄的一语双关委实炉火纯青,里头的梗唯有我能心领神会。

    我不禁微笑。

    克里斯走到面具身边,望着前方窗外的夜景,尤涅的大灯仿佛将一片白昼短暂地召唤到了深夜,明亮而突兀,像是黑暗之海中属于光的孤岛。

    她说:“在这荒凉的世界,孤独地驾车,漫无目的地游荡,永无归宿,永不停歇,其实不失为一种浪漫。”

    面具回答:“您为何会想到这些?”

    克里斯说:“我也不知道,但这次旅途,这些景色,这些人,让我想到了漂泊。”

    面具说:“然而我们远谈不上孤独。”

    我笑着插话:“是啊,而且这车厢已经太拥挤了。”

    克里斯问:“面具先生,你有其余的名字吗?”

    面具说:“其余的名字?那不重要,我已经忘了,我所有的亲人也都忘了。对有的人来说,过去的名字像是不详的诅咒,还是遗忘为妙。”

    缇丰也坐到了面具身边,她说:“这夜景确实值得好好观赏,我已经有许多年不曾踏入这世界一步了。”

    咦?为什么我觉得面具像是获得了主角待遇?被美女环绕不是主角本人的特权吗?看这架势,到底谁才是主角?

    面具陷入了沉寂,这小子应该是个好色之徒,但两位美丽的小姐坐在他身边,似乎将他吓得萎靡不振。或许是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吧。

    乘坐尤涅出行可以显著降低被恶魔袭击的概率,除非有那种极其罕见的熔岩恶魔撑腰,小型恶魔是不敢靠近尤涅的。即使对恶魔而言,尤涅也像个不可招惹的巨人,在深夜行走,宛如地震,令它们望而却步。

    花了两天时间,当到达卡戎重工时,恰好是黎明,越过山丘,在平原上,我见到几座临时搭建的帐篷。

    帐篷?那里怎么会有帐篷?

    帐篷里面肯定有人,多半是纪元帝国。是左梯,他果然通风报信了。

    我喊道:“尤涅开过去,直接把帐篷压平!”

    当尤涅靠近了一些,帐篷中有人走出,那是个浑身如蛋黄般颜色的秃头壮汉,他约有七英尺高,掐着维林的脖子,用狼似的眼神瞪着我们。我很快发现被俘虏的不只是维林,还有号泣村的其余一些年轻人,那些蛋黄秃子将俘虏如抓小鸡似的高举着。

    在蛋黄秃子之前是他们的头头,一个留着猫王发型的蛋黄秃子,不,他并不秃,但和其他蛋黄秃子是同一人种。蛋黄秃子首领面带冷笑,他们共有十人,劫持人质,等着我们。

    我喊:“停下。”

    面具停了车,蛋黄秃子首领竖起大拇指,做了个割喉的手势,举起喇叭,喊道:“让你们的头儿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们死的话!”

    索坎就住在卡戎重工的异次元内,为何他不救人?不,即使他已经报了仇,可他永远不会拯救号泣村,连我都无法命令他这么做。

    拉米亚说:“他没说单独一人,我们一起下去!”

    我说:“我一个人足够了。”

    索莱丝说:“你服下阿蒙之水吧,让废钟吸引他们注意力。”

    我摇头道:“他们这群怪人应该认识我,还是别耍花样。”

    缇丰和克里斯蒂娜正在货舱呼呼大睡,如果她们在,这事儿根本不算什么,可偏偏每一次都这么不巧。也许现在正是封外挂的时候....

    我空着手走向他们,那个蛋黄猫王头笑了笑,示意手下将维林她们抛下,我看清维林伤得很惨,只怕这群巨汉痛揍了她,其他人也是。

    维林哭喊道:“我不知道他们是这样的怪物!朗基努斯先生,他们一直是与我们做生意的行商,可这一次,这一次他们成了这样子,骗我们打开了门!”她说着说着,吐出一颗牙。

    难怪他们能破门而入,捉住维林他们。

    蛋黄猫王踢了维林一脚,维林痛得吐血。这怪物没用全力,不然维林已被他踢死。他单手拿着一柄加特林转筒枪,他的手下也都持有重型兵器火箭筒、火焰喷射器与榴弹枪,这是群魁梧的力士,提着这些重型武器,一个个儿轻而易举。

    蛋黄猫王说:“你胆敢在纪元帝国看中的地盘上撒野,这些反叛者一个都活不成,你们也得死,你们那辆车归我们了,包括里面的货物。”

    我看他们的帐篷,那上面没有纪元帝国的任何标志。

    我问:“你们一直都是类似这样的恶魔,还是最近被纪元帝国转化的?”

    这首领抬起头,用下巴对准我,咧嘴说道:“我们一直属于纪元帝国,帝国派出众多的行商与牧师,侦查这片即将被帝国征服的土地,到底有多少子民。我们并不是什么恶魔,而是魔法的杰作,能随时变化为这神圣的模样!。”

    我说:“你们遇上这种地下村庄,用行商的名义慢慢赢取他们的信任,随后再设法占领和奴役他们!”

    蛋黄猫王说:“少废话!”他用枪指着一众俘虏,说:“把你的武器都抛了,照我说的做,快些!”

    维林哭喊道:“先生,我们宁死也绝不会背叛你,你不用管我们!”

    我喊道:“别说话了,维林,有我在,你们不会有事。”

    蛋黄猫王扯去维林的衣服,我见她黝黑的肌肤上刀痕累累,她睁大眼睛,仍虔诚地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她真的信仰我,信仰我是他们的神。

    蛋黄猫王说道:“你看了很生气吧,朗基努斯,你看,这就是我们纪元帝国的手段,我们会向那些顺从的家伙们传道,然而对于那些敬酒不吃吃罚酒的贱民,我们也会给他们一些颜色看看。”

    他用粗厚的手指抚摸维林的身体,又将手指放在嘴里吮吸,说:“多么漂亮的年轻身躯,可就因为她信错了人,所以沦落成这幅惨样....”

    话音未落,我的雷剑已刺入了他的眼,激流的神速让他还没来得及说完遗言那是好事,他的遗言很让人恶心。电流灼烧他的脏器,他如同落在岸上的鱼一样震颤。

    蛋黄秃子们发出惊呼和怒吼,此时,他们的重型武器反而成了累赘。他们扔了武器,张开双臂,朝我扑来,我将维林推在一旁,回身四剑斩在他们身上,他们的皮肤像岩石一样厚,雷剑毫无效果。这群行动缓慢的莽汉身体坚硬的像是堡垒。

    我使出暗云,在一瞬间让他们陷入迷雾,他们喝骂道:“这他妈的什么?”挥舞着手,试图驱散这迷雾。

    他们弄错了,这迷雾宛如沼泽,令他们的动作更慢,慢得像是蜗牛,姆乔尼尔悠闲地搜寻着他们的眼睛,刺入他们的脑子,把他们的内脏烤熟。

    这念刃与我天生投缘,在迷雾中,我如鱼得水,我宛如新生,这些迷雾像是一直跟随着我的信徒,隐形着,等待着我的召唤。

    这想法让我惊惧。

    我意识到鱼从未离去。

    他们愈发惊恐,发出粗豪的吼叫声,身躯颤抖,石块般的肌肉因此隆隆作响。他们是否认为有一些食人的鱼,在黑雾中找寻着他们的要害,撕咬、钻入、破坏着他们的血肉之躯?他们猜对了,我就在这儿,就在黑雾里,与他们在一起,让他们体会我曾经体会过的恐怖与寒冷。

    我是鱼骨,是鱼的残骸,是鱼的幽灵,他们的岩石甲胄保护不了他们,因为鱼在他们之外,鱼也在他们之内。

    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死在了姆乔尼尔的雷刃之下。

    黑雾散尽,鱼也消失,我从黑雾中浮现,将一块布罩在维林身上。

    维林跪地哭泣道:“先生,我知道我绝不会信错,多谢你,多谢你赐予我的信仰,多谢你赐予我的救赎。”

    俘虏们每一个人都跪着,伸出手,触摸我的一片裤脚,却又怕触碰到我的身躯,冒犯了我。

    我扶起她说:“你现在只需要做一件事,安静地养伤。我已经到了这儿,一切都会安好的。”

    维林问:“你是我们的神。”

    我摇头笑道:“恰恰相反,我是朗基努斯。如果你们知道这名字的含义,就不会这么想了。”

二十四 温和惩戒

    村子里的人大多是墙头草,当局势不对时,他们爽快地投降了,好处在于,村里死伤不重,坏处在于....他们是墙头草。

    维林把那些最早投降的人带到我面前,我该如何处罚他们?他们之所以遭殃是因为效忠于我,是因为我未能防止左梯告密,我应当负大部分的责任。然而若无惩罚,下一次面临敌人时,他们还是会打开城门的。

    我走向跪着的人,维林仍在大声痛斥他们。其中有的人是维林那青年军中的成员,也是起先与我开宴会的朋友,有些则甚是陌生。

    我让维林停止控诉,俯视着这群被指控有罪者,我柔声说:“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孽,是我没能守护你们这些忠诚的朋友,这些可敬的人民。我相信如果是我,面临生死关头,也未必能保持忠贞不二。”

    他们抬起头,水汪汪的眼中充满希望。

    我大声说:“但是,你们背叛的不仅仅是我!维林、曼训、托德....你看看这些遍体鳞伤、饱受折磨的同胞,难道你们不觉得他们的痛苦是由你们造成的吗?在他们坚定的信念面前,你们难道不羞愧吗?”

    其实无论他们是否投降,维林等我的狂信徒也一定会受苦受罪,这句话全无逻辑,但神权统治本就无需逻辑。谁说自杀者就一定会进地狱?谁说奢靡之城一定会毁灭?

    一味施恩是无法控制人心的,罪孽必须得有严厉的惩罚,畏惧比喜爱更利于我的统治。

    我对一个哭泣的中年人说:“告诉我,你是否忏悔?”此人据说是头一个向那些蛋黄行商跪地求饶的。

    他低头惨声道:“是的,我忏悔,我万分愧疚.....”

    我召唤了索坎,索坎用蠕虫将他绑住,欣然消失,那人的惨叫声似乎仍回荡在室内。

    我说:“他将在恶魔手下遭遇无尽的、惨痛的酷刑!他会体会无数次分娩的撕裂感,他会看着一个个罪孽的小恶魔从自己体内诞生,他会希望自己从未投降,他会希望自己能早些死去!”

    我的描述让他们不安了,他们大汗淋漓,眼神躲闪,希望避开我的怒火。

    我指着一个罪人,他是维林的朋友,我说:“你曾经是我最坚定的信徒,最强有力的支持者,因此,你的背叛最令我心痛。”

    他大喊:“我绝不会再犯了!我发誓!”

    我缓慢地割掉了他的两根无名指,他起初惨叫,但突然间,他咬紧牙关,死命忍耐着。

    我说:“斯万内斯,活下去,再度成为令我骄傲的战士吧。”

    他哭泣道:“是的,大人,我永远会跟随您。”

    我亲吻他的额头,让他站在维林身边,维林他们替他止血。

    我亲手斩断了剩余者每个人的无名指,这才释放他们,让他们得到治疗。

    我说:“我的惩罚并非到此为止,而是暂且告一段落,我将在此逗留一段时日,考察你们是否悔过,是否赎罪。若我发现你们仍有迟疑,我会让你们面临索坎。明白了吗?”

    他们用最大的嗓门,声嘶力竭地呼喊“明白”,我让他们反复喊了许多遍,直至血液涌上了脑袋,令他们满脸血红。

    我又问:“你们之中谁懂得记账?谁懂得买卖?”

    维林指着自己说:“我懂,母亲都教过我。”

    我说:“我会颁布新的制度,从今往后,你们需用劳动换取黑棺的货币,再用黑棺的货币换取生活用品。但今天,我格外开恩,每个人都能领取三金元。随后,我会成立军需处,由维林负责记账,你们可以从军需处用金元采购商品,也可以出售自己的物品,换取金元。”

    他们发出震耳的欢呼声,这虽未必是发自真心,但也许他们习惯了之后,会自发地相信和维护这一信念。

    随队而来的游骑兵中有人擅长此道,很快就与维林他们建立了默契,投入忙碌中。

    我回到拉米亚身边,拉米亚笑道:“你可真威风,不像是干这一行的新手。”

    我答道:“这村庄是属于我的,这城市未来必定辉煌无比,你相信我吗?亲爱的。”

    拉米亚说:“我相信你,不过并非像他们那样狂热。”

    我说:“我也不希望你像他们那样狂热,狂热会导致盲目。”

    拉米亚握住我的手,我能感受她的脉搏,她的心意,她对我的爱比狂热更真挚,更深厚。

    索莱丝和瞻礼斯走来,索莱丝说:“朗基,重工厂里残存的敌人已经被消除了。”

    我问:“什么?还有残存的敌人?”

    索莱丝说:“是的,也许是左梯派来的,他们想暗中埋伏,结果索坎提醒了我们,一旦知道他们的位置后,想要战胜并不难。”

    我暗呼侥幸,如果我冷不丁后脑勺挨了一枪子儿,瓦希莉莎之血或许也救不了我。

    我独自一人来到反应炉核心面前,乏加说:“你可以随时启动反应炉,启动之后,下方是你那些last机器人。”

    我战战兢兢,问:“这反应炉会不会有辐射?我还没和拉米亚养小孩儿呢,会不会有影响?”

    乏加说:“这设施很安全,无数员工曾在这里工作,并未报道显著的异常。”

    我又问:“但那是一百年前,这设施已经一百年无人维护了。万一将来我们的小孩儿长了一条猪尾巴怎么办?”

    乏加说:“你和她都是奈法雷姆,如果能有孩子,极大的概率并非常人,长猪尾巴并不算什么重大事故。”

    我说:“你说的可轻巧,万一他是魔王降世,撒旦降临呢?”

    乏加说:“那我倒真想看一看,别废话了,到底动不动手?”

    我说:“如果真出了事,你将来得赔我个一、两个亿。”

    乏加说:“我会赔你两亿枪子儿。”

    我一边干笑,一边冒冷汗,为乏加新开发的冷幽默程序而暗暗心惊,万一她不是开玩笑呢?这怎么可能嘛,她就像我可爱的女儿一样....

    一声仿佛穿越时空般的鸣响,引擎启动了,神圣而强大的光辉如天国开门般照亮了整座设施,一瞬间,我几乎睁不开眼,但片刻后,光线归于缓和。

    乏加说:“果然不出所料,它与黑棺的网络是相连接的。”

    我照着圣朗基努斯的做法,试了试声纹,密门开了,通往last机器人的道路畅通无阻。

    我的军团,我的忠仆,我的财富,我的权势,我的筹码,我的底牌,我的力量。我将用以改造末世的修改器,我的前世留给我的系统漏洞,这些都属于我,只属于我,有了它们,我就有了能与黑棺长老们讨价还价的底气。

    从今天起,我朗基努斯终于站起来了,我再也不用臣服于任何人!我将成为一方诸侯,一方霸主!万千人类将跟随我的脚步,迈向如太阳般光明...不...不明不暗的未来!

    缇丰在我背后说:“真想不到还有这种地方。”

    克里斯说:“是啊,真是奇特。朗基努斯先生,你还真有许多事瞒着我们呢。”

    天已经黑了,是该她们醒来的时候,我怎么没料到呢?她们是什么时候跟着我的?

    我尚未转身面对他们,已感到沉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

    缇丰问:“朗基努斯,你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我沉稳地转身,泰然自若,镇定如常,我的仪态无可挑剔,我的举止不卑不亢,历史上任何外交官,见到此时我的举动,必然会为之折服。

    克里斯显然被我的气势震惊,她问:“你不必跪着呀?站起来说话吧。”

    我说:“两位公爵大人,是乏加给我的情报。”

    缇丰笑道:“我就知道是乏加,这些机器人是用来做什么的?”

    我说:“它们是建设用设备,用来加速城建的,对不对,乏加?”

    乏加通过广播说:“正确。”

    这很好,我的小天使与我一搭一档,默契得很。如果缇丰知道我心怀不轨,而乏加又有自由意志,我们俩都没好果子吃。

    缇丰问:“它们是受乏加控制的吗?”

    我说:“是的。”

    乏加说:“解码还需一段时间。”暗中对我说:“快给我授权。”

    我想:“该如何授权?”

    乏加说:“你大声说,将管理员权限归于faca,地址段为全开放,立即就能生效。”

    我骇然道:“她们不是傻瓜,这不是铁定露陷?”

    乏加说:“她们是老古董,对技术一窍不通。”

    这怪丫头的用词越来越接近人类了,或许她能通过轻易图灵测试,把那些蠢人耍得团团转,当然,她瞒不过我,因为我有圣朗基努斯遗留的深厚智慧。

    我斟酌一番,说:“这地方的管理员权限,一定已经归于faca了吧,至于地址什么的,全开放也就可以了,立即生效的,是吗?”

    缇丰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别看我这样,我其实是个技术宅。”

    几个指示灯宛如呼吸般闪烁,一个女声说:“对外来访客授权完毕,faca获得管理员权限,另外,欢迎回来,朗基努斯教授。”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她们盯着我,像是毒蛇盯着青蛙。

    我哈哈大笑,说:“乏加,你想不到也会开玩笑?这声音模仿的真像。”

    乏加说:“多谢夸奖。”

    缇丰叹道:“管他呢?我们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这儿的事交给乏加就好。”

    克里斯说:“是,我们也该动身了,对手是死灵法师,还是出其不意比较有利。”

二十五 死灵法师

    我问:“死灵法师?那是什么东西?”

    缇丰说:“你根本不必知道,来吧,我们得提前埋伏。”

    我问:“要开尤涅吗?”

    缇丰说:“当然,那地方可不近,我们驾驶尤涅,在靠近那地方时步行。”

    克里斯说:“缇丰,敌人是死灵法师,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缇丰点头道:“了解,不必带太多的人,跟我们去的必须全是精英,任何死伤都会反噬我们自己。朗基努斯,你去下令吧。”

    我前脚还没迈,她又说:“你的妻子必须同行,我们需要她作为狙击手。”

    反正有这两位女公爵顶着,敌人只要不是那个可怕的亚伯,我们此去与痛打落水狗并无分别,我也不必担心拉米亚的安危。

    我留下索莱丝与瞻礼斯,还有几个游骑兵,带上面具、拉米亚、废钟。这时,所有人都惊骇地见到那些机器工人走出工厂,它们的动作很协调,也许乏加还能训练它们进行战斗。我是不是该设法给这支军团配备武器?若手下有一支机器人部队,那我可威风极了。

    面具启动开关,尤涅轰隆咆哮,根据缇丰的指示在废土上行驶,这里应该是出城的路,鲜有房屋与高楼,或许曾是农田或者公路,尤涅可以尽情地全速前进。

    大约一个小时后,缇丰说:“看,是麦田,我们到了!”

    在这残酷的纪元,小麦却并未灭绝,它们成了最顽强的植物,到处生长,泛滥成灾,它们已含有致命的病菌,会引起肠胃的变异,所以,它从人类的口粮变成了谈之色变的毒物。人们早已忘了自己曾以小麦为生,转而称其为毒草。

    但恶魔却很喜欢吃。

    拉米亚说:“麦田附近容易有恶魔。”

    缇丰说:“不会有的,相信我。”

    我们把尤涅藏在树后,开始下车移动,走了半个小时,月色晴朗,我们见到一座农场,农场中有房屋与谷仓,显然已经荒废,呈现出灰蒙蒙的凄凉感,说它可能闹鬼也不足为奇。

    拉米亚找了棵树木,爬上树枝,她说:“这里视线很好。”

    我也开始往她那棵树上爬,目标是她那根树枝,她笑道:“你上来做什么?别打扰我。这里坐不下。”

    我说:“坐得下,我们贴在一起不就行了?”

    拉米亚挥拳道:“滚,现在是在工作。”

    我急道:“老夫老妻了,你忸怩个什么劲儿?”

    缇丰很不快,说道:“朗基努斯先生,如果你再捣乱,我会让你的公司倒闭。”

    唉,这年头,与自己老婆开玩笑都有人管,她是不是嫉妒了?

    缇丰说:“鱼骨,请你隐形,离我们近一些,其余人藏在麦田里,用神剑弹支援。”

    农场中的土地是灰色的,小麦似有知觉般避开了它。风吹得小麦宛如潮汐般摇动,也发出海浪之声,然而临近农场,这里十分安静,寂静的像是神话中的冥界。

    缇丰和克里斯走向农场,缇丰摆弄着手里的一件仪器,那像是指南针,又像是手表,也许是带指南针功能的手表。

    月光似乎变了,凝聚于从农舍中走出的一个男人,他的脸白的像是恐怖片里的鬼,金发,大鼻子,穿黑色大衣,一双眼让人看得极其压抑,像是他不经意间失去了所有的家人,在抑郁症的晚期挣扎着。

    他令我颤栗,他非常非常可怕,超越常理,超越生物,超越凡世,超越永恒...

    不对,我为何会这样想?是他当然某些特征让我胡思乱想吗?

    缇丰和克里斯停步,那个死灵法师也站立不动,他们形成了个等腰的三角形。

    缇丰朝他鞠躬说道:“桑吉特缇丰。”

    克里斯同样行礼,说:“娜娜克里斯蒂安。”

    死灵法师说道:“啊,久仰久仰,我听说过缇丰女王的名声,你几乎登顶血族世界的顶峰这呼声在杀死了奥古斯都乔凡尼之后尤甚,可惜这世界却中途毁灭了。”

    缇丰问:“你叫什么?”

    死灵法师说:“我叫安布罗撒乔凡尼。”

    缇丰说:“你也是乔凡尼一族的?”

    这个安布罗撒乔凡尼也是血族了?我怀疑乔凡尼一族又是血族中的一个血脉,瞧这一大家子,烂事儿可真不少。

    安布罗撒答道:“奥古斯都乔凡尼恰好是我的父亲,不仅是亲生的父亲,也是血族的父亲。”

    克里斯说:“乔凡尼的传统一向如此,你们总是在自己的家族中选人。”

    安布罗撒说:“我们只信任自己的家人,当然,如果有外来的成员表现出色,我们也不吝赐予其乔凡尼之名。”

    缇丰指了指死灵法师的手,我看他手里攥着一颗黑色宝石,那宝石一定非常值钱,否则缇丰和克里斯不会专程为此而来。

    我能不能把它抢了,再卖给缇丰?

    安布罗撒说:“为何你们会知道这石头?谁告诉你们的?”

    缇丰答道:“诺里斯乔凡尼。”

    诺里斯?他和缇丰都是黑棺的长老,是诺里斯委托缇丰来这儿的?

    安布罗撒陷入短暂的沉默,很快又将其打破:“缇丰小姐,灾难之前,我的父亲曾与你携手共创大业,你们想建立一个属于血族的理想国,然而你谋杀了我的父亲,并篡夺了属于他的财富和地位,这既是我所知的实情,我说的有没有错?”

    这么听起来好像是缇丰不对,但这正是权力斗争的本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缇丰说:“我必须澄清,是奥古斯都乔凡尼试图杀我,但被我与我的同伴们反杀。”

    安布罗撒又说:“诺里斯我愚蠢的弟弟慑于你的威胁,投靠了你,你于是拥有了乔凡尼家族遍布全球的资产,并且获得了卡戎公司的股权,以及黑棺的地契,这些话,你总不会反驳了?”

    缇丰说:“这正是奥古斯都失败后的结果,如果他不曾想暗算我,我们说不定会相安无事地渡过一段平稳期。”

    安布罗撒拿起手掌中的黑色石块,说道:“你想当然地认为,杀死我父亲之后,就能够得到他所有的遗物,包括这远古的封印之石吗?”

    缇丰说:“这都亏了诺里斯,他一直在整理奥古斯都的遗产,在一份资料中,他读到了关于封印之石的记载,这是奥古斯都生前一直试图找寻的东西。”

    安布罗撒笑道:“无能的诺里斯,唉,他居然被个女人像个畜生般使唤。”

    缇丰说:“这只是其中一块,另外还有几块,它们会在月圆之时,于特定的星象下显现出实体,就像你现在持有的这一块。”

    安布罗撒耸耸肩,说:“这与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缇丰说:“诺里斯认为他的父亲奥古斯都,一直在寻找成为神的途径,奥古斯都并不是白痴,他如此苛求的事物,想必有极大的价值。”

    安布罗撒说:“你可知道什么是神?我们已经不朽了,我们已经凌驾于人类之上,我们的力量甚至超过了大象,我们的速度甚至能快过跑车,我们能做到一些人类认为不可思议的事。那么,请告诉我,桑吉特缇丰,你认为父亲想成为怎样的神?”

    缇丰摇头回答:“我不关心,但我不能容许奥古斯都的秘密,落入一个仇人后裔的手中。”

    安布罗撒说:“那就全明白了,原来是这个原因,你们对这封印之石根本全无所知,你们连父亲想成为怎样的神灵都不知道!”

    他的语气变得极其严厉,刹那间,荒野上响彻了他的喊声。缇丰手中出现巨大的血剑,它有一人多长,伸缩不定,变幻无常,血光环绕着这骇人的兵刃。克里斯也把她金色的长剑取在掌中。

    突然间,拉米亚抢先开枪,神剑弹射中安布罗撒,他的脑袋当即爆炸了。我觉得这安布罗撒嘴上说的天花乱坠,好像强的不得了,谁料竟如此不堪一击。

    缇丰朝那农舍斩出一剑,血像瀑布一样冲垮了农舍,我见到农舍中全是尸体,那些尸体睁开眼,朝缇丰和克里斯张牙舞爪地扑来。

    克里斯立即拿起封印之石,但那石头像是蒸发了一般。克里斯表情痛苦,低声说:“这是假的!石头上有诅咒!”

    缇丰说:“这不是假的,这石头能变成幽灵!他也不是安布罗撒!他是一具寻常的尸体!”她朝那些尸体攻击,以她的力量,这几剑足以斩断坦克或装甲车,那些僵尸却异常坚硬,她的剑勉强只将它们剖开。

    克里斯手臂一振,发射出金色的剑光,刺中僵尸的脑门,将它们放倒。她喊:“他就在这里不远处,找到他!”

    废钟说:“在那里!”

    尸堆中的一具正坐着,他的脸缓缓变成安布罗撒,在他手中仍握有那块封印之石。

    废钟冲向他,手臂伸长,手掌变得锋锐如刀,斩向安布罗撒的脖子。安布罗撒抓住废钟,他的手掌上带有黑气,迅速朝废钟身上蔓延,一瞬间,废钟浑身被黑气包裹住了。

    缇丰喊道:“糟了,是死亡之触!”血剑朝安布罗撒猛刺,安布罗撒用那黑手挡开,又连续躲闪克里斯的金剑,拉米亚的神剑弹,在躲闪的同时,他说道:“原来是罕见的活尸,我曾见过你的同类,他们非常有趣。”

    我扶住废钟,问:“你感觉怎样?”

    废钟答道:“没事,这法术杀不死一具尸体。”

    克里斯迫近安布罗撒,但突然间,安布罗撒硬生生扭断了自己的脑袋。克里斯的剑把他斩得四分五裂,我们知道已经太迟了,这地下一定埋藏着许多尸体,他已带着封印之石远走高飞,我们根本无法阻止他。

二十六 祖上阔过

    缇丰愤怒地将大片麦田斩碎,剧毒的麦穗漫天飞舞。她怒道:“朗基努斯!你去追!必须给我追上他!”

    我告诉她我不知他逃往哪个方向,即使知道,我也奈何不了安布罗撒。

    缇丰喊道:“那就搜这里!看看有什么线索没有?”

    克里斯说:“他至少是五代的血族长老,小心布下的陷阱。”

    面具在毁坏的农舍中发现了一截舌头,现场都是些零碎的器官,也真亏他能找到这小东西。但这舌头一放在我们眼前,我们就知道它很不对劲,它散发着腥臭,巨大的腥臭,死亡的腥臭,让人畏惧,却又被吸引。

    缇丰说:“这是死灵法术的法器,却不知有什么用?”

    忽然间,面具把这舌头吞入嘴里,见状,我胃里忍不住翻滚,可其他人都装作镇定,我也只能装模作样地保持冷静。

    面具眼中绽放出冰冷的寒光,他尖叫道:“去找奥斯莫,奥斯莫会将封印之石卖给我!他只会把封印之石卖给出价最高之人!”

    缇丰问道:“奥斯莫是谁?”

    面具说道:“一个被困住的恶魔!”说到此处,他开始痉挛,口吐白沫,克里斯说:“按住他,拉出他的舌头!”

    我和废钟将面具按住,我伸手拽着面具那多了一大截的长舌,那玩意儿黏糊糊的,我觉得自己快要呕吐。

    娜娜金剑一闪,将那法器完整精确地切断,面具喷出一大口血,我则把晚饭全吐在了麦田里。

    缇丰拍了拍面具,说:“你还好吗?我可以喂你喝魔血,一瞬间就能治好你。”

    我也够惨的,她怎么不关怀一下我?我晚饭全都白吃了。

    面具唉声叹气,勉强坐起身说:“我还好。”

    缇丰说:“这舌头里刚刚是谁在说话?”

    面具说:“是埋藏在这儿,看守封印之石的守卫。”

    缇丰说:“是亡灵?”

    面具点了点头,我纠正他说:“是遗留不散的脑电波而已。”我是个科学至上主义者。

    缇丰与娜娜克里斯对视,眼中流露出欣慰之情,缇丰说:“这是好消息,我们知道另一块封印之石在哪儿,同时,安布罗撒由于急着逃走,忘了这法器,所以,他并不知道那块石头的下落。”

    克里斯点头道:“我们只需确保他得不到封印之石就行,缇丰,你并不是真的想成为奥古斯都追求的神,对不对?”

    缇丰笑道:“我根本不知道那个神是什么,更怀疑奥古斯都已经疯了,但我不能冒险让安布罗撒成功,因此我们至少要取得一块封印之石。”

    克里斯说:“但那石头本身也是幽灵,我们碰不到它,又如何得到它?”

    我说:“这就像伊克斯女神像,我或许能通过拉森魃之奥触碰这玩意儿。”

    缇丰一拍手,说道:“值得一试!面具,你知道奥斯莫在哪儿吗?”

    面具回答知道。

    缇丰说:“多远?”

    面具说:“顺利的话,车程至少要三天。”

    缇丰叹了口气,她闭目片刻,地上钻出一只半米高的大田鼠,她说:“找到卡戎重工的游骑兵,通知他们我们将在八天后返回,同时带一位叫温岭的游骑兵来见我,越快越好!”

    她的血滴入田鼠体内,那田鼠霎时变得比人还高,在我惊讶的注视下,田鼠飞奔而去。

    娜娜笑道:“你什么时候会野兽之血这一套了?”

    缇丰说:“活到老,学到老。”她取出两袋血,自己一袋,给克里斯一袋,唉,我本来以为她会喝我身上的血,原来不用....这可真让人如释重负,逃过了一劫,好险,好险,唉....可我为什么要叹气?难道在内心深处,我渴望被她吸血吗?不可能,像我这样自尊的大男人,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们原地守着,希望安布罗撒找回来自投罗网,但直至天亮,他并没有出现。克里斯的握剑主手受了些伤,但她用魔血治愈了自己。

    等候期间,缇丰看着废钟,说:“你是传说中的活尸?”

    废钟冷漠地说:“是的,大人。”

    缇丰说:“我听说过你们这类怪人,你们比血族还罕见,比血族还不受待见。”

    废钟叹道:“我们确实是人人喊打的。”

    缇丰说:“但你能克制安布罗撒的死灵法术,他的死亡之触连血族都能杀死,却对你毫无效果。”

    废钟说:“也许吧,他那些奇术拙劣地模仿着死亡,可我一直经受着死亡的诅咒。”

    缇丰说:“很好,安布罗撒也想不到我们居然有对付他的特殊武器,他对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拉米亚问:“缇丰大人,能告诉我们关于奥古斯都、安布罗撒、诺里斯公爵这些事的来龙去脉吗?”

    缇丰看了看夜空,计算着天亮的时间,点头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在末日来临之前,我曾在血族中很有权势,经过一系列的战争与阴谋,血族中的派系渐渐被我联合统一,我们形成了紧密的团体,打算建立一个血族与人类共存的国度。我们将它命名为‘理想国’。”

    克里斯说:“类似的理想国曾经存在过,也全都灭亡了。迦太基、罗马、康士坦丁堡.....缇丰,我总觉得你当初这一愿望有些天真。”

    缇丰说:“是有些天真,但当时我有理由,有信心能完成这一事业。在我面前最大的阻碍,就是这位奥古斯都乔凡尼。他自称是一位第三代的血族,在理想国中地位最高。”

    据我对血族编撰的冗长历史的了解:血族的第一代是该隐,是血族的始祖,亚当之子。第二代是三个倒霉鬼以诺、吉拉与伊拉德。第三代的血族杀了自己的三位长辈,并将血的诅咒传遍了整个世界。因此,第三代血族被称作洪水先民,是现代的血族们在祠堂中供奉的起源之神。

    当然我还认为以上传说都是扯淡,因为我本质上是个无神论者,而本书属于科幻分类,哪怕圣朗基努斯现身说法,哪怕现如今满世界的恶魔异象,也不能令我动摇。

    拉米亚又问:“如果他是洪水先民,大人您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缇丰说:“那年的我非常强大,强大的宛如做梦一般。而乔凡尼是个骗子,他虽然很厉害,可并没有他吹嘘的那么强,他或许是一个第四代的血族,但绝不是洪水先民。

    奥古斯都对外宣称他的伟大计划,可实际上他只是借此机会巩固权力,铲除异己,他根本不相信理想国能实现,因此,如果我要推动理想国,就必须先杀了他。

    我用了个计策,表现得很虚弱,奥古斯都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但他不知道我早已料到了他的每一步。他以为把我逼入了绝境,可其实反而进入了我的埋伏。

    我在一些盟友的帮助下杀了他,而且,我有充分的证据是他先对我心怀叵测,我顺理成章地掌握了理想国计划的一切资源,一切财富,正如安布罗撒所言,我几乎已成为了血族的女王。”

    拉米亚问:“然后就是浩劫了吗?”

    克里斯摇头轻叹,缇丰说:“事态变得非常紧急,各种诡异的灾难接二连三,有虫灾,有瘟疫,有地震,有海啸。我在世界各地的朋友有的失踪,有的被杀,理想国的计划受到严重的挫折。天上出现了红色的流星,血族的先知预言说该隐和莉莉丝将苏醒,他们将像天启骑士那样审判世界上所有血族,但凡有罪者,都将被他们吞噬。”

    我听见面具的肚子咕噜了一声,我都没饿,他怎么先饿了?

    缇丰又说:“血族中的每一个都吸过人血,每一个都是有罪的。人类的世界末日或许没到,但血族的即将来临,一切都如古书中预见的那样。

    我不能冒险,于是我用一些余烬造了棺材,躲在里头,进入长眠。不仅仅是我,许多血族都这么做了。”

    克里斯说:“我也一样。”

    缇丰说:“等百年之后,我苏醒过来,与密苏里、诺里斯来到理想国旧金山分部的废墟汇合。我们发现了卡戎公司的秘密记载,知道了黑棺的存在,找到了它,并用卡戎公司股东的身份占据了那里。

    诺里斯乔凡尼是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儿子,他是第一个投靠我的乔凡尼家人,若不是他,我不可能顺利地干掉奥古斯都,获得奥古斯都的遗产。他的能力也许不算出众,可他是我值得信赖的朋友。

    自从来到黑棺,他发现了更多奥古斯都的秘密,乔凡尼家族的秘密。这是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几乎是一个国家的幕后首脑,连美国的黑手党都受他们指使。奥古斯都花了许多钱,找寻成为‘神’的方法。”

    克里斯说:“他们是一群研究死人的巫术师,也是巨大的金钱帝国,这可真是怪透了。”

    缇丰说:“他们认为:我们血族本就更偏向于死者,我们没有心跳,与死人一样寒冷,这都是最有利的证据。通过研究死亡,他们才能进一步完善自己,达到足以操纵世界、改变现实的神灵境界上帝的境界。

    在这家族中,有一位天才他是奥古斯都的长子,现在我知道他叫做安布罗撒,这人远比奥古斯都更聪明,也更狂热,诺里斯说他在数百年前失踪,不知去向,连奥古斯都也忌惮这位离经叛道、疯狂难测的儿子。

    奥古斯都一直在惧怕着什么东西,这才令他心神不宁,被我有机可趁。他怕的也许真是安布罗撒,怕他真的已经接近死亡之神的奥秘。”

二十七 异界幸存

    我开始担心那在星空下奔跑的田鼠时,田鼠载着游骑兵而来。

    她是游骑兵中尉温岭,一个样子很平常的中年女性,但此刻,我注意到她很消瘦,驼着背,像是个病人。

    缇丰说:“让诺里斯开口。”

    温岭哆嗦了一下,她颤抖地转过身,掀起长发,她的脖子背后有个骇人的肉瘤,肉瘤变成一张人脸,很像诺里斯乔凡尼。

    这法术是如此的恶心,又令我胃里很不舒服。

    诺里斯说:“缇丰女士,进展怎么样?”

    缇丰说:“根据你的星象理论,我们找到了第一块封印之石,现在已有了第二块封印之石的线索,那属于一个叫奥斯莫的恶魔。”

    诺里斯说:“那很可能会让你们进入异界,千万小心,我怀疑除了安布罗撒之外,另有其余人对封印之石图谋不轨。”

    缇丰皱眉问:“是谁?”

    “很难说,有可能比安布罗撒更棘手,更凶险,我听到了来自死者的声音,那声音令我毛骨悚然。”

    缇丰说:“劳烦你猜测敌人的身份,我情愿被误导,也不愿对敌人一无所知。”

    诺里斯说:“亡灵在我耳边低吟:‘小心苍白的新娘,她从坟墓中来找乔凡尼报仇了。’我.....从不认识什么苍白的新娘,但亡灵不会对我说谎。”

    但他可不太信得过,因为他说到这儿犹豫了一下。

    缇丰问:“这个苍白的新娘不是乔凡尼家族的人?”

    “她应该是个复仇者,而我们家族多得是仇家。”

    “她也想成为亡灵之神?”

    诺里斯答道:“近来的种种预兆变得很明显,封印之石所在地会指引我们找寻其余石头的踪迹,她未必想的与安布罗撒相同,可我的父亲隐藏的秘密足够诱人,饥饿者会蜂拥而至也不足为奇。”

    缇丰说:“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安布罗撒。”

    诺里斯说:“他行事非常棘手,可死灵法术最强之处在于陷阱机关,如果不必提防他预先布置大量尸体,他并不是您的对手。”

    缇丰苦笑道:“对付死灵法术,看来我们还是需要你的帮助。”

    “那就带着温岭吧,她是我施法的媒介,保护她活着,我将能助你们一臂之力。”

    那个肉瘤闭上了眼,温岭的长发将其盖住,她更害怕了,可依然服从诺里斯的命令。我只希望诺里斯的咒术不会将她害死。

    拉米亚握住温岭的手,说道:“会没事的,遇到敌人躲远一些,就和我一样。”

    温岭小声说:“多谢你,长官。”

    面具发动引擎,我们继续踏上了旅途,根据诺里斯的建议,我们丢掉了那肮脏的舌头,以免被安布罗撒跟踪。

    三天之后,我们抵达的地方有一座村庄怪异的村庄,这里似乎是书中描绘的唐人街,一扇红漆的大街门上写着看不懂的东方文字,而街上居然有活人,按理而言,幸存的人类通常不会选择住在地上,因为恶魔绝不会容忍人类存活,而且阳光也会缩短人类的寿命。

    天色正暗,是血族活动的好时机。

    拉米亚说:“很奇怪。”

    缇丰说:“是非常奇怪,这里是异空间!面具,你守着,决不许下车。”

    克里斯说:“我也留下,伺机支援。”

    我说:“公爵,你不许对我的合伙人做过分的事。”

    克里斯紧盯着我,问:“什么过分的事?”

    我微笑道:“不能说太细,不然你会打我。”

    然而我依旧挨了打,这些女血族是不是不揍人就会手痒?

    我们下车落地,朝村庄走去,村子里的灯笼发出又暗又红得灯光,雾气稀薄,让人不由得紧张。我怀疑这村子里的人是否都是鬼魂?不,这是科幻,不是灵异,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会不会是脑电波残余的幻觉?

    有人喊道:“是人类!是人类!是外界的人类!”

    他们纷纷放下在做的事,朝我们跑来。缇丰拔剑在手,拉米亚握紧昆古尼尔,我踏上一步,走在最前面,看清这些是人类,并非虚幻或是假象,是如假包换的人类,有活气,只不过脸色发青,像是一辈子没晒过太阳,比地下村庄的居民更严重。

    我喊道:“停下!”

    其实不必我喊,他们已经停步了,离我们大约三、四米左右,数百人堵住了街道,每个人都用动物园看动物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我们是黑棺的游骑兵,带着善意而来,这里是哪儿?”

    有人回答:“奥斯莫堡。”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我问:“这里是不是异界?”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说的没错!”“我们无法外出,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

    我问:“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

    “不,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刹那间,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我喝道:“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我警告你们,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

    他们群情激奋,指着我大骂,我果然没有料错!

    我义愤填膺,体内真气流转,霎时打通任督二脉,内劲灌注四肢百骸,正准备奋勇上前,大杀四方,拉米亚急忙捂住我的嘴,说:“我们只想见一见奥斯莫,绝无恶意。”

    他们喊道:“你们要见奥斯莫神?为什么?”

    拉米亚说:“有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有差错,你们承担不起后果。”

    他们怕了,一个村中的老人说:“我会带你们去见神明,但切记,在神明面前,你们决不能让他看见你们的武器。”

    我冷笑道:“你是怕我们杀了他?”拉米亚熟门熟路地给了我一脚,这婆娘,我晚上会要她哭着求饶的,不过今晚好像没机会了。

    老人说:“不,武器会触怒神明,你们都会没命,就像之前到来的所有误入者那样。”

    我心头巨震,正想着该不该一见面就给那个恶魔一剑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不给他三分颜色,他以为我不开染坊。缇丰喝道:“鱼骨,你如果再轻举妄动!我就阉了你!”

    她怎么老用下三路威胁我?唉,真是最毒妇人心。

    缇丰又问:“你们原本来自于....我们的世界?”

    老人答道:“如你们所见,这里本是旧金山的唐人街,这些都是写在村子的地方志里的。”

    “那你们怎会来到这儿?”

    老人说:“这都亏了神明,是他将我们救到了这里,避开了世界末日。”

    我问:“什么神明?他一定是个有钱的科学家,发现了先进的虫洞技术。”

    老人瞪大暗淡的双眼,似乎我此言是对牛弹琴了。

    缇丰:“老先生,你们怎么知道发生了世界末日?你们不是一直被封在这儿吗?”

    老人说:“是从外界来的旅行者说的,而且并非一次,每一次、每一个旅行者都这么说。我们这才意识到自己错怪了神明,从那时起,我们将此地命名为奥斯莫堡,以感谢神明的救命之恩,一代一代,传至今时。”

    我搀扶住老人家,显得格外和蔼。拉米亚问:“你又捣什么乱?”

    哦,我亲爱的拉米亚,这并不是捣乱,你想想吧,这件事的行事风格是多么像某个人精通空间传送技术,并且有济世救人的心怀智慧,就我所知,唯有我英明神武的前世能办到。

    是的,那位奥斯莫一定曾是圣朗基努斯的门徒,他也一定会认出我的,到时,他会感激涕零的把这村子的一切权利都让渡给我,让我继承这救世主的威名,让我再成为此地的新神明。

    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一事实,应该让他们为此惊喜。

    我们走入一座漆黑的,窗户血红的高楼,高楼的大厅中央有一座高高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个怪人,他仅仅是个人脑袋,一个瘦而巨大的秃头脑袋,戴着一顶黑色王冠,但仔细看,在脑袋之下垫着一层红布,而红布之下,似有许多条蛇在蠕动。

    奥斯莫睁开眼,他显得很不愉快,眉头弯弯,仿佛正在出殡的孝子。

    他说道:“又是外来者,我警告你们,如果对我动武,你们全都得死。”

    我是何等人物?怎会受此威胁?我踏上一步,说:“请问,你认不认得我?”

    他说:“不认识。”

    刹那间,我仿佛向一位相恋十年的恋人求婚而被拒绝的备胎一样凄凉。

    过了一秒,我重整旗鼓,大声道:“你认不认识一位叫朗基努斯的教授?他可能长着大胡子。”

    奥斯莫又说:“没听说过。”

    我气往上冲,觉得自己像是在新婚之夜得知妻子出轨伴郎的新郎般很没面子。我刚想亮剑,拉米亚和缇丰同时给了我一巴掌,令我扑街。

    缇丰说:“尊贵的阁下,我们是为一块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封印之石而来,不知他是否在你手上?”

    奥斯莫说:“不。”

    缇丰朗声说:“阁下,您既然是这里无上的统治者,就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

    奥斯莫说:“我回答‘不’并非意味着‘封印之石’不在我手上,而是那封印之石并不属于奥古斯都乔凡尼,而是属于一位叫卡帕多西亚的古老吸血鬼。”

二十八 侦查魔窟

    缇丰对卡帕多西亚这个名字表现出显著的担忧。

    我心想:“卡帕多西亚又是什么鬼?”但我没问,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注意力,从奥斯莫手里取得封印之石,而不是把几百年、几千年的事问个底朝天。

    奥斯莫说:“如你们所见,这里是异空间。世界性的灾难发生前,我启动了避难程序,我的本意只是独自躲藏进入这地方,意外的是,唐人街的其他人也被卷了进来。而我,出于古怪的原因,变异成这模样,我相信我现在是个恶魔了。”

    这话倒还在理,他这怪模样倒不比坛奇古怪多少,更及不上贝尔菲格了。

    缇丰问:“你为什么能提前预见灾难?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

    奥斯莫说:“我,曾是一位法师,人类时,我名叫胡莱,隶属于迷宫守护者,而且地位很高,可以说是顶尖的那几个人之一。我经过大量分析,认为会有一场浩劫,同时,我察觉到那些位高权重的血族在暗中准备着避难。”

    我愕然道:“那你也不至于躲得这么隐蔽,掀起这么大动静。”

    奥斯莫说:“我是个胆小的人,所以做得过了头。而且,我召唤的一个恶魔篡改了我的实验数据,导致殃及无辜。在我穿梭时空的过程中,那个恶魔与我融为一体,我成了奥斯莫,这个小空间的统治者,这个小空间的神,但我已无法离开,我甚至不能从这椅子上下来。”

    我问:“那你该怎么上厕所?”

    缇丰和拉米亚显然想要阻止我这个问题,可已经来不及了。

    奥斯莫说:“我已经不用进食,也无需排泄。你为什么要问这么无聊的事?”

    我心中想:“你说的事本就无聊。”

    缇丰说道:“你做的不算过火,好几百人因为你的举动而获救,不管你是不是存心的,但这都是伟大的功绩。”

    奥斯莫说:“事实上,我救了三千五百人,然而在最初的一年里,他们憎恨我,举着手电、手枪和菜刀想将我宰了,但在这个房间里,我一个念头就能杀死他们,所以他们退却了,我们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直至后来的旅行者向他们描述了现实的残酷,我们的关系才缓和。”

    废钟说:“他们很崇拜你,将你奉若神明。”

    奥斯莫说:“但他们不懂我的痛苦,我付出的代价。”他的垫子下方伸出一条蚯蚓般的手,指了指红白相间的地板上两摊血迹,他说:“我的妻子和儿子也加入了最初反抗我的人群,我很遗憾,他们如此自寻死路,我只是无法放过背叛者。”

    他的语气很平淡,以至于我们无法感受到他的难过,都觉得他其实不在乎。

    缇丰说:“我们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只要你把封印之石给我们。”

    奥斯莫答道:“奥斯莫堡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地方,这里是恶魔的巢穴,是恶魔的故乡,他们常常蜂拥而来,杀死我的臣民。我尽力赶走那些恶魔,但并不足够,每当至暗时刻来临,就会死很多人。”

    他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缇丰说:“那些恶魔有多少?”

    奥斯莫说:“每次来袭的不超过二十个,具体多少,我不得而知。我的法力范围不能延伸至街门之外,你们必须替我降服这些恶魔的首领,让他们转而为我服务,保卫奥斯莫堡。”

    他用那怪物般的手递给我们一些水晶,说:“击败那些恶魔首领后,将水晶塞入他们的伤口,水晶能麻痹它们,把它们送来见我,我就会给你们封印之石,并告诉你们使用的方法。”

    之后,他做了个送客的手势,大厅中走出一个穿着华丽的女恶魔,有些像那些紫色夫人,她说:“请随我来。”领着我们走出了宫殿,我认为这是个苦差,但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们走向村子的另一边,在那里用铁板、木头和铁丝筑造了围墙,围墙上居然有重机枪和火箭筒,真是开了眼了。

    我问:“这铁桶阵还真不赖,弹药从哪儿来?”

    女恶魔说:“原先唐人街里有帮派在地窖建了个军工厂,一小半的设备还能用。地下有地热,能有限的发电。”

    她指着这一边的街门说:“唐人街四面的‘天下为公’之门,根据东方的传说,有辟邪驱魔的作用。在平时能帮助我们遏制住恶魔攻击的**,但到了至暗那天,防线就变得非常危急。”

    我注视她半晌,问:“你不是恶魔?奥斯莫不是恶魔?你们难道不被辟邪驱魔?”

    女恶魔说:“受奥斯莫允许的恶魔是可以进入四面大门的,何况我原先也并非恶魔,我曾是胡莱的助手,人类的名字是许琪,现在叫艾德里尔。”

    她走到门前,说:“奥斯莫大人不甘心龟缩在这村子里,一味的防御仅有灭亡的结局,他想要在这儿建立一个兴盛的国家。我们需要强而有力的战士,也需要削弱外边的恶魔,更需要可依靠的盟友。”

    这奥斯莫看着像是自闭症,不料却挺有雄心。我说:“你们是外来者,这些恶魔才是原住民,你们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艾德里尔说:“我们宁愿成为以色列,宁愿成为美利坚,也不愿从这世上消失,哪怕这意味着牺牲与屠杀。”

    缇丰微笑道:“这正是人类的本性。”

    我答道:“可不是吗?这也没什么不好,尤其在这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我发现我还是个人类至上主义者。

    女恶魔说:“根据侦查,从这扇门出去之后,一直朝前走,你们会抵达尖骨狱,尖骨狱是恶魔聚集的地方,也许会有成百上千的恶魔,请保重,务必成功。”

    我大惊失色,说:“之前不是说只有十几个吗?”

    女恶魔说:“都只是猜测而已。”

    如果真有那么多,即使是缇丰也未必能保住我和拉米亚的小命。

    我问她是什么颜色,她说是白色的,偶尔有红色的。

    我问她有没有黑色,她说没有见到过。我又问肉色和粉红的呢?拉米亚给了我一巴掌。

    唉,这些女人真不知整天在想些什么不正经的东西,偏偏她们的眼神像是我活该似的。

    我认栽,我认栽,女人总是对的,真没地方说道理。

    但为什么我觉得废钟看着我的目光也有那么一缕轻视?

    走出阿莫斯堡,是不知名的树林和山地,这儿的树木像是烤肉用的尖树枝,光秃秃的,锐利如矛,到处飘荡着硫磺的气味儿,万物都被一层微弱的红光笼罩着,像极了古书中的地狱。

    沿途,白色恶魔时常可见,它们采集着植物,也猎杀林间的野兽,是一些猎犬大小的甲虫,为了避免麻烦,我们躲开它们。

    艾德里尔从山坡上探出脑袋,指向下方,那是一个深坑,像是月球表面的环形山谷,外形正是恶魔居住地该有的模样,尖锐、锋利、危险、血腥,黑暗,倒刺丛生,宛如鳄鱼咧开的嘴。

    缇丰说:“鱼骨,去侦查一番。”

    我服了药后,隐行下山,绕过挡路的恶魔们,地上堆满骨头,人类的,野兽的,都有,它们和人类一样都不挑食。

    这些恶魔比现实常见的恶魔要矮小许多,大约在一米七、八左右。它们是人类变成的?还是本就如此?

    洞穴中的恶魔比想象中少得多,这让我心中宽慰,粗略数了数,大约三百来个。如果缇丰有接近于瓦希莉莎的战斗力,这场战斗是可以应付的。她既是肉盾,又是输出,还能自疗,我甚至可以安心地在后方看戏。

    巨大的呼噜声让我心里一颤,我看见山崖上躺着个黑色恶魔,睡得正酣。两、三个红色恶魔陪着它,也许是它的妻妾。我倒不知恶魔如果做出那种事是怎样的壮观,也许该拍些照片给贝蒂,这肯定销路很好,但....更可能让我身败名裂。

    三座山崖,三个黑色恶魔,还行,缇丰也能对付,但我们得小心点儿了,我可能要出出汗,用用力....

    我脚下突然晃动,脚步声震耳地传至,火光照亮洞穴深处,我见到一个熔岩恶魔从洞穴里走出,恶魔们轰动了,赶忙伏在地上,向熔岩恶魔行礼,熔岩恶魔抓起一个白色恶魔,像是啃鸡腿一样吃了它。恶魔的鲜血淅沥沥地打在地上。

    他用金色的眼睛对准了我,我生怕阿蒙之水对它无效,立即施展念刃中的“无痕”,我将熔岩恶魔从心中排除,当我不想它时,它也对我熟视无睹。

    这么做是掩耳盗铃,但海尔辛亲测有效,我不能想起那个...什么来着?总之,我必须强迫自己遗忘一些东西,一些危险。

    哈哈哈哈,真是爱说笑,哪有危险?我只是在不知什么地儿闲逛而已。

    某种巨大的野兽跟在我身后,我为什么会流汗?它似乎靠近了我,低头嗅着,火光照亮了前方,我还是让这它点儿好,尊老爱幼嘛。

    它跟了我大约五十米,走开了。这个本不存在的东西一下子浮现在我脑海里,我不可抑制地恐惧起来,拔腿就跑。我担心它会追我,好在它也把我忘了。

    山顶上,缇丰问我:“很棘手?”

    我说:“非常棘手,是那种熔岩恶魔,和尤涅一样大的体型,力气也可怕的很。上一次和它冲突,它几乎把尤涅顶翻。”

二十九 年度员工

    缇丰质问艾德里尔:“你们的情报差点害死我的人。”

    艾德里尔叹道:“抱歉,我们并不知道....”

    缇丰说:“如果只有熔岩恶魔,我或许还能对付,但是鱼骨见到了一大群其余恶魔,我们人手不足。艾德里尔,你们必须也派人协助我们!”

    艾德里尔说:“村子里的都是些普通人,他们即使有枪,单独遇上白色恶魔也是死路一条,我们帮不上忙。”

    缇丰说:“可这样我们也没有把握。”

    艾德里尔摇头道:“这是交易的一部分,抓不住恶魔,就别想要封印之石。”

    我琢磨或许从奥斯莫那里偷窃至少比捕捉熔岩恶魔容易得多。

    艾德里尔看我一眼,说:“我警告你们别打其余主意,奥斯莫能察觉任何进入他城堡的人。”

    我怒道:“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艾德里尔说:“我看见你眼珠乱转,笑容狡猾,就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我万料不到我的表情竟出卖....不,陷害了我。

    缇丰说:“我们或许可以把它引出洞,用神剑弹对付它。”

    拉米亚说:“鱼骨对我说过,那种体格,神剑弹根本没用,他曾经打空一梭子神剑弹,一枪枪都命中脑门儿,可它还几乎无伤。”

    我说:“而且它会喷火,火焰是血族的克星,对不对?”

    缇丰眉头紧锁,让我详细描述发现它时的景象,以便找到什么规律,当我说起它曾跟踪我一段路时,她问:“等等,你是说,只有它跟着你,其余恶魔并没注意到?”

    我有种大难临头的感觉。

    我问:“好像是这样,又好像不是。”

    缇丰说:“你是怎么做到的?也许能用这种法子将它单独引出来。”

    我无奈说了海尔辛传授的念刃“无痕”。

    缇丰与密苏里一样,也是催眠术的大师,她思索着对策,渐渐面露微笑,说:“就是这样,熔岩恶魔很警觉,也很骄傲,它发觉了你,可又不敢肯定,你保持这种若有若无的联系就行了。”

    她让我对她使用无痕,直至我与她建立了一种断断续续的心灵感应,她完全看不见我,可又认为存在某个可疑人物。她说:“就是这样,即使是我的心灵法力也不能做得更好了。”

    拉米亚断然说:“大人,这样对朗基太危险,万一失效了,他将面临魔窟中所有恶魔的围攻。”

    缇丰竖起四根手指,说:“如果事成,我给你四千万信用额。”

    拉米亚急道:“不是钱的问题!”但这一次轮到我掩住她的嘴唇,说:“好的!公爵,全听您的吩咐。”

    拉米亚回过头,抓紧我手臂,急促说道:“朗基,我一直不怎么管你的行动,可这一次太盲目了,你根本没练熟,而且你的阿蒙之水有剧毒,不能反复喝!”

    我小声说:“我们不是说过了吗?若外出一起行动,你相信我,我相信你,绝不会因关心乱了分寸。”

    她还想再说,我告诉她我是曾经对抗过亚伯的英雄,我其实深藏不露,她俏脸惨白,抿紧嘴唇,不再劝阻我了。

    缇丰说:“道别完了吗?完了过来听我的计划。”

    拉米亚是专业的战士,她很快摆脱了不安,镇定如常。缇丰说:“好样的,拉米亚,我会推荐你成为游骑兵的中将,你很快就彻底不用再外出辛苦,只要躺着数钱就行。”

    拉米亚昂然道:“长官,我喜欢实地外勤,我只关心我的丈夫。”

    缇丰让艾德里尔画了这一带的地形图,回忆来时的路,指着一处平地说:“这里是埋伏的最佳地点,两边的山足够高,鱼骨会将它引到这里。少将发射神剑弹,在它身上开个口子,我会吸引它注意力,设法阻挡它,废钟,由你负责将水晶送入它伤口。”

    艾德里尔说:“这样体型的恶魔,水晶只有在它额头深处才能生效,浅的伤口未必可行。”

    缇丰冷笑道:“你的要求可越来越离谱了。”

    艾德里尔说:“我并没有加害诸位的意思,可我需要考虑我村子的安危,如果能让熔岩恶魔听命,将是奥斯莫堡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

    我说:“我还想统治世界呢,做白日梦谁不会?”

    艾德里尔不再说话,但我们别无选择,至少熔岩恶魔并不狡诈难测,而安布罗撒却让人难以捉摸。

    缇丰说:“好,我和拉米亚会在它额头开个深口子,你最好确定这水晶不会让人失望。”

    艾德里尔说:“我发誓它会有用的。”

    我服下第二瓶药水,即使我感到了不适,可仍比预想中好得多。

    他们开始移动,我也是。

    洞里依旧凶险的让人喘不过气,我面对的是恶魔,字面意义上的恶魔,象征着凶狠、愤怒、歹毒、残忍的恶魔,或许我已经杀了许多恶魔,可恶魔也杀了不计其数的人,它们杀人的理由很纯粹比如单纯的饥饿,比如单纯地泄恨。如果说纪元帝国尚算是可以理解的敌人,恶魔仍是末世所有人类最可怖的梦魇。

    一条条岩浆流过地面的小沟渠,熔岩恶魔坐在一块斜着的平台上,那巨型岩石是专属于它的王座。

    我不敢靠的太近,转过身,背对着它,将它送入脑海中的虚无,它只剩下一个轮廓,像是个影子。

    它在找我,我开始朝洞外前进。其余恶魔困惑地看着它,但没有它的命令,它们不敢跟随。

    那思绪很微弱,动荡很大,我必须保持微妙的平衡,如果记得太多,它会识破无痕,开始咆哮,让爪牙们袭击我。如果记得太少,它将如上一次那样对我失去兴趣。

    我记得一本童话书中有吹笛子的人,用这样的方法拐走一个镇上的孩子。

    但我正在拐的是个十多米高的、浑身燃火的巨怪。

    它和其余恶魔一样,并不笨,但也不算聪明,这比完全的愚蠢更糟,因为更容易中计。而且,它很傲慢,傲慢地认为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

    我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地到了埋伏处,空中响起枪声,熔岩恶魔的喊声震得我耳膜出血,我抬起头,熔岩恶魔的额头正中挂彩了!拉米亚的枪法从不落空。

    熔岩恶魔抬起头,朝拉米亚所在的那块岩石喷出烈焰。我见状大怒,一道“弑神”朝它斩去,熔岩恶魔腿上染红,但也只是一道小伤疤,它回过身,尾巴扫向我,我立即遁入阴影中。它这一击引发了塌方,整座小山的石头宛如雨落。

    这巨怪稍稍停顿,似在判断局势,缇丰跳在半空,手中的血剑长达四米,身上是血液凝聚成的玫瑰色铠甲,她再朝熔岩恶魔劈出一剑,空中的血光宛如惊雷,她击中恶魔额头中的伤处,更多的血喷溅在外,那伤口已经很深了。

    熔岩恶魔大叫,滚滚烈焰披散于全身,刹那间,真宛如魔王降临于世。缇丰背后长出血色双翼,扭转方向,避开了烈焰。血族对火焰有天生的畏惧,即使是缇丰也不能在阳光下生存超过十秒,火焰并非阳光,但它们的相似处让血族发自心底的害怕。

    她喊道:“伤口还不够深!”

    我使出激流,以神速跃起,再用暗云遮掩自己,用铁莲抵挡烈焰,那灼热的烈焰立刻将铁莲抵消,但我用雷刃再一次切割它的伤口。熔岩恶魔脑袋往山上一撞,我听到自己身体喀嚓作响,像是被踩碎的饼干。

    疼倒不怎么疼,但更糟,我完全麻了。它瞪着我看了几秒,转过身,去找缇丰她们,因为我潜意识里一片空白,所以它也忘了我这个人。拉米亚赶来,将治疗针刺入我体内,我说:“不要紧,瓦希莉莎之血会治好我。”

    拉米亚开始哭泣,说:“那就好。”

    我对她说:“我的妻子,我不会有事的。”

    拉米亚亲吻我说:“我知道,可我看着心疼。”

    缇丰用强大的意念力令熔岩恶魔静止了三秒钟,废钟趁势将手臂伸长十米,送给这恶魔一份大礼,恶魔继续猛扑,更加横冲直撞,废钟也摔下了山,我猜他也不妙。

    我喊:“艾德里尔,你被骗了!这水晶和钻石一样是智商税!”

    艾德里尔问:“什么是智商税?钻石为什么是智商税?”

    顷刻间,熔岩恶魔完全僵住了,它一头栽倒,最后一次引发了山塌。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如何把这数百吨的恶魔运回村?即使我们...缇丰拽得动它,它也根本不可能进的了街门。

    艾德里尔急不可耐地跑向熔岩恶魔,开始对着它的脑门念咒。熔岩恶魔缓缓爬起身,把我吓了一大跳。但它像是梦游一样,朝奥斯莫堡走去。

    我的脊椎伤得很惨,但瓦希莉莎之血真是灵丹妙药,我能动了,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用完?唉,当初也没向她要个说明书,问个保质期啥的。

    缇丰飘落在地,亲吻我的额头,说:“干得漂亮!”

    拉米亚笑道:“喂!公爵!我还在这儿呢。”

    缇丰也亲吻了拉米亚,说:“你也一样出色。”

    废钟一瘸一拐地走来,他的冥火散布在周围,缇丰本也想给他一个奖励之吻,但冥火的诅咒令她面色不善。

    她只是说:“废钟,你表现得很好,时机掌握的很完美。”

    废钟点点头,没说什么,默然坐在一旁。

    我喊:“孩子,来这儿!”

    废钟问:“做什么?”

    我说:“我快不行了,要见你最后一面。”

    废钟说:“胡说。”但仍来到我面前,我捧住他脑袋,给他额头用力一吻,我吻的如此投入,以至于我怀疑自己是不是走歪了人生之路。

    废钟推开了我,骂道:“白痴!”

    我怒道:“你骂谁白痴?我这是安慰员工!”

    废钟立即回身走开,我觉得他在偷笑,可又没什么证据。

    听说这小子找了个男友,啊呀,我刚刚是不是表现的...糟糕,我得小心了,小心盯着他,小心这小子在夜间对我图谋不轨。

三十 苍白女士

    艾德里尔在熔岩恶魔躺着的地面周围画了一圈魔法阵,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血液洒在了六芒星的各个尖角上,当奥斯莫章鱼般的手从法阵中升起时,我这个坚定的科学信仰者也不禁产生了动摇。

    章鱼手伸入熔岩恶魔脑袋上的伤痕,这形状、这蠕动,这黏糊的声音,让我不禁想起了上世纪的某种类型片。

    我毛骨悚然。

    我有些兴奋。

    熔岩恶魔蓦然吼叫起来,有几个村民心脏病发作倒地,吓走了无所事事的围观群众。

    它坐起身,换成跪拜的姿态,面朝宫殿,神态恭敬。契约成了,奥斯莫已成了这熔岩恶魔的主人,也意味着尖骨狱的恶魔将臣服于奥斯莫堡。

    艾德里尔说:“请去领取你们的奖赏吧。”

    我们回到奥斯莫之前,奥斯莫念了句咒语,他黑色的王冠中飘出一块黑色的石头封印之石。

    他叹道:“我们终于能够迈出了第一步,对你们的感激,再如何也表达不完。”

    缇丰问:“这里不出意外应该是恶魔们发源的地方,换言之,这里是地狱,你们真不打算返回外界?”

    奥斯莫:“我们无法返回,他们的体质已经适应不了外面的阳光,只能在这儿试图存活。”

    缇丰点头道:“我们也是,今后也许我们还会合作。能有存在于异世界的盟友总是好事。”

    奥斯莫脸色阴沉,似乎在好的消息也无法让他摆脱坏心情,他说:“会的,我们总有数不完的麻烦。人类的王国,处在地狱之中?没有恶魔会看得惯我们。”

    缇丰去碰封印之石,石头化作了烟雾,在远处重新凝聚。她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手像是被无形的刀割过一般,余下道道血痕。她叹道:“鱼骨,靠你了。”

    我唤出我的影子,将石头拿在手中,这石头表面很其实漂亮,像是冰冻的黑暗。

    奥斯莫说:“这是拉森魃的阴影。”他沉闷的语气突然变得很激动。

    缇丰问:“我们该如何保存这石头?”

    奥斯莫说:“你们可以用一种叫做余烬水晶的容器。”一个黑色的匣子飘向我们,缇丰向他再次鞠躬,我将封印之石放在里头。他说:“再会了,诸位,当你们从来时的街门外出,应当就能返回原来的世界,如果不能,请使用拉森魃之奥。”

    我们远远望见了尤涅,他们也看见了我们,但快步走了半个小时以后,我们仍离尤涅很遥远。

    缇丰说:“朗基努斯,试试奥斯莫说的方法。”

    我刺破掌心,黑色的血散在空中,我看见了隐藏的门,由此,我们回到了尤涅身边。

    克里斯问:“成功了吗?”

    缇丰这才露出欣慰的笑容,答道:“有些波折,但还是得手了。”

    此时将近天明,到了血族们入睡的时候。缇丰说道:“把车停在这儿,还不忙着离开。”留下这句话,她与克里斯躺入各自的棺材。

    我问面具:“你和克里斯蒂娜相处的怎么样?”

    面具说:“想象一下你家中养着一只母狮子,你就知道了。”

    我笑道:“你的口味真独特。”

    面具居然没领会我这笑话的笑点,真让我尴尬。

    我向面具述说了奥斯莫的事,面具说:“也许不仅仅只有奥斯莫堡,世界上还有许多这样逃过一劫的人类。因为太阳剧变发生之后,据说异空间与现实世界重叠,这不仅导致恶魔出现在这里,也导致我们前往了那边。”

    我说:“有道理,但要找到你说的这些地方也太难了,而且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奥斯莫堡那么幸运,一百多年,恶魔足以杀死他们了。”

    拉米亚说:“迈克尔执政官说我们需要人才,需要上世纪的技术,世界的重建也需要人口基数,或许我们应该设法拯救异空间的幸存者。”

    我望着这空旷的荒野,说:“还不如都躲到异空间去,至少不用担心太阳把我们变成肉泥。”

    我和拉米亚也困了,彼此依偎着入睡,忽然间,一股冷入骨髓的寒气让我惊醒,拉米亚也睁开眼,我发现窗外暗得很,已经入夜了吗?

    面具喊道:“是暴风雨!”

    我急忙喊:“用遮板护住窗口,不然没法清理!”

    废钟说:“不对劲!不对劲!”我们抬起头,透过天窗,看着乌云,它静止着,又悄然涌动着,像是电视机失去信号后杂乱无章的画面,仿佛亿万只苍蝇在云中乱爬。

    车厢内越来越冷,并未结冰,可就是冷,我看着车窗,看着内饰,一切都像是蒙上了一层腐朽的灰尘,又像是会长出黑色的杂草,墓地般不祥的气息充斥着车内。

    这不是风暴,风暴不可能透过尤涅的车身,进入车内,我打开尤涅的空调,将暖气调到最大,可并没有用,那潮湿发霉的感觉让我像是生病了一般。

    拉米亚说:“看!是封印之石!”

    的确,是封印之石散发出的黑暗阴寒。面具说:“尤涅不怕热,不怕撞,但很可能怕冷,极度的冰寒会损坏反应炉!必须把它带到车外!”

    我说:“然后呢?然后怎么办?我们不能把它扔了!”

    拉米亚找到温岭,说:“抱歉!”

    温岭咬咬牙,转过身,卷起头发,露出诺里斯的肉瘤。诺里斯的脸一出现,便显得异常惊惶,喊道:“是死亡之影!是死亡之影!是卡帕多西亚的咒术!”

    拉米亚说:“给我说清楚了!什么卡帕多西亚?难道奥斯曼那家伙骗了我们?”

    诺里斯说:“不,不!有人利用封印之石作法!我没料到还有人能这么做!”

    我问:“是安布罗撒?”

    诺里斯说:“不排除这种可能,在他失踪的数百年间,可能他学会了这失传的法术。”

    拉米亚说:“现在可是白天。”

    诺里斯颤声道:“不再是了。”

    这时,他露出十足胆小的表情,双眼瞪得夸张,牙齿咬进嘴唇,我觉得他吓成这样,还不如断气算了。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见了灰色的大地上,一位苍白的新娘。

    她穿着新娘穿的白色婚纱,戴着白色面纱,长裙拖在地上,那婚纱是破烂的、肮脏的,更像是裹尸布一般。她的头上戴着白色的花环,可花环折断了,向两旁翘起,像是山羊的对角。

    她的双手腐烂发紫,她脸上仅露出的眼睛布满血丝,她缓慢地走向我们,仿佛久未活动过的尸体。

    车厢内的寒气已经难以忍受,我宛如被一群尸体拥抱着,而又没有那方面癖好,于是加倍痛苦。我说:“这女鬼....出去和她拼了!”

    拉米亚说:“在被冻伤之前,先给她几枚神剑弹!”

    突然间,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可以用尤涅压死她。我喊:“面具,撞!”

    面具说:“可她说不定只是个女神经病!”

    我喊:“那也是个碰瓷的,撞死活该!”

    面具说:“哪有这道理?碰瓷的也不容易....”

    我怒道:“他妈的,就因为她是你同行?”

    面具大怒,一脚油门踩下,我看见苍白新娘被撞上了天,摔出大约五十米后落地。尤涅也在一瞬间刹停,像是撞上了一面坚不可摧的墙。

    她像是有一百吨重。

    她直挺挺地躺着,一秒钟后,又直挺挺地翻身而起。诺里斯大喊:“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谁?我们明明杀死了你们每一个人!连灵魂都摧毁了!”

    苍白新娘身躯轻颤,伸出左手,像是等待丈夫替她戴上婚戒,同时,封印之石变得愈发折磨人,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押赴刑场的死囚。我喊道:“只能出去与她刚正面!”

    废钟不惧怕这死亡之影,留在车内,我们其余人推开车门,拉米亚朝苍白新娘开枪,她本以为眼睛是敌人弱点,但子弹钻入她眼睛之后,新娘仍站着,继续走向我们,她的眼睛一眨一眨,恢复如初。

    拉米亚说:“她是死尸?”

    诺里斯说:“我不知道!她不可能还活着。”

    我使出弑神,剑气打在她婚纱上,她朝后退了一步,黑色的液体打湿了她的面纱。蓦然间,地上伸出无数只手,捏住我小腿,我立刻使出铁莲,可它们轻易撕裂了念刃护盾,我奋力朝上一跃,那些鬼手撕开了我的血肉,我鲜血长流。

    我躲到尤涅上,那些鬼手继续追踪我,甚至从尤涅表面长出。拉米亚、面具也被这鬼手逼迫得岌岌可危。

    忽然间,克里斯蒂娜跳出尤涅,朝苍白新娘斩出数十道金光,苍白新娘召唤出一层白骨外壳,将金光挡住,克里斯蒂娜急速冲刺,一剑刺穿苍白新娘的腹部。苍白新娘举起手,那瘦得皮包骨头,不,仅剩下骨头的手臂,一下划伤了克里斯蒂娜的喉咙,克里斯口中吐血,但长剑向上一划,苍白新娘发出惨叫,几乎被剖开,我看清她的脸也几乎只是骷髅。

    克里斯蒂娜治愈自己伤势,喊道:“卡帕多西亚早该灭绝了!”

    苍白新娘开始瓦解,变成骨灰。我们以为她已经死了,却听见车内废钟喊道:“糟糕!”

    苍白新娘如幽灵般从废钟嘴里钻出,她抱住封印之石的盒子,推开车门,像是乘风飞行般逃走。

    我见废钟已经昏迷,大惊失色,克里斯蒂娜快步追赶苍白新娘,却见她打开箱子,让封印之石随风而逝,她自己也消失在封印之石的灰尘中。

三十一 灭族之战

    死亡之影很快褪去,诺里斯陷入沉寂,克里斯蒂娜返回棺材。我们毫无头绪,只能等着。废钟并无大碍,但我想不通他怎会成为苍白新娘的媒介?

    也许,就像缇丰、密苏里他们能控制人类一样,苍白新娘的死灵法术连活尸都能控制。

    我问:“孩子,你感觉怎么样?”

    废钟说:“什么都感觉不到。”

    我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她可是从你身体里朝外钻的。”

    废钟说:“就像是我一下子不存在了,她占据了一切。”他摇了摇头,说:“我很抱歉。”

    拉米亚说:“这谁都没料到,诺里斯也没防备,这不是你的错。”

    废钟说:“我的存在就是个错误。”

    我们一起喊道:“少胡思乱想!”

    黑夜,缇丰这才苏醒,她已经知道了一切,看似神态如常,可我知道她心中的怒气正接近沸腾。

    缇丰咬牙道:“卡帕多西亚!”突然间,她掐住废钟的脖子,将他抵在墙上,废钟只能用冥火抵挡,这反而更激怒了缇丰,她冷冷说道:“你知道我一向怎么处置叛徒?”

    废钟漠然看着她,仿佛这身体不是自己的。

    我将鱼刺枪对准缇丰心脏,说:“放开他。”拉米亚并未阻止我,似乎默认我的举动。

    缇丰说:“朗基努斯,这可不像你,你真以为你是我的对手?”

    我答道:“这也不像你,你根本不知道我全部的实力,就敢威胁我朋友的性命?”

    缇丰放开了废钟,我收回了鱼刺枪。我赌对了,我知道缇丰这一脉的血族比人类更知道变通,毕竟她们弄权数百年,精通一切权谋手腕,她绝不会树立不必要的敌人,也不会放弃有价值的盟友。

    她召唤诺里斯,诺里斯再一次出现在温岭背后。缇丰呵斥道:“为什么卡帕多西亚的人会出现在此?我听说乔凡尼已经把他们杀光了!”

    诺里斯神态怯懦,像是仆人,而不像是地位同等的公爵,他答道:“我记得她,是的,我记起来了,是她!”

    缇丰说:“她是谁?”

    诺里斯答道:“玛拉切尼,她是卡帕多西亚的女儿。”

    问题来了,他们一直说的这个卡帕多西亚到底是谁?

    缇丰说:“她还活着?”

    诺里斯叹道:“她死了,我亲手将她绑在火柱上烧死,她不可能还....”

    看来我们这位诺里斯也没少干伤天害理的事。

    缇丰说:“现在两块封印之石都不见了,你给我个建议吧,诺里斯,不然我就让你尝尝我的怒火。”

    诺里斯半晌无话,终于说:“幸运的是,克里斯蒂娜小姐重创了玛拉切尼,她肯定也需要时间休养。”

    缇丰说:“她和安布罗撒是一伙的?”

    诺里斯急忙喊道:“绝无可能!她死时,安布罗撒和我都是行刑者!定然是她和安布罗撒同时察觉了封印之石的涌现,各自行动,他们绝不会联手。”

    缇丰嘲笑道:“你们两人真是再蹩脚不过的刽子手,她根本没死,还把我们玩弄在股掌之间。”

    诺里斯惭愧极了,低头说:“我们都失算了,这许多年来,我们只学到了死灵法术的皮毛,我们钻研尸体,而卡帕多西亚探寻灵魂,他们的境界比我们深奥得多。”

    这时,克里斯蒂娜出现在车内,说:“我们至少得取得一块封印之石,还有剩下吗?”

    诺里斯答道:“我需要分析星象,可时机已经错过了,本来我可以通过获得的石头找下一块石头,但石头也....”

    面具忽然指向废钟,说:“也许废钟兄弟会有线索。”

    废钟问:“我?”

    面具说:“他是活尸,并不是寻常的尸体,即使是那苍白的新娘,也必须灌注大量的意志才能占据他的身躯,在那短暂的一刹那,必然会留下深藏的印记。”

    诺里斯思索片刻,说:“有戏,有戏!通过冥火,我们或许能追踪玛拉切尼,即使追踪不了,也能发现她当时在想些什么。”

    废钟叹道:“你们想怎么做?”

    诺里斯说:“到月光下来,孩子,完全抛弃杂念,让我阅读你的心灵,将你的冥火展现出来。”

    废钟的表情很不情愿,看着我,我朝他点头,出于对我的信任,废钟答道:“好吧。”

    我们来到车外,从温岭的囊肿中涌出一些黑水,那黑水扭动着,蔓延着,像是植物般生长,突然,那黑水钻入废钟手指,即使是痛觉麻木的废钟,也似感受到了剧痛。

    三十分钟后,废钟将黑水吐出,诺里斯说:“我没能追踪玛拉切尼,可我知道她把封印之石藏在哪里了。”

    缇丰说:“上车,我们没时间可以浪费。”

    诺里斯说:“算上她刚刚夺走的那一块,现在,她已经拥有两块封印之石。但她并没有把两块都带在身边,其中一块藏在离这里一天车程的城市废墟中。”

    缇丰说:“她另有同党吗?”

    诺里斯说:“奇怪的是,有的,是另一些血族,可能是她苏醒后转化的人类。”

    缇丰说:“你给我想出杀她的办法,决不能再让她逃之夭夭。”

    诺里斯答道:“遵命。”他潜回温岭体内,温岭消耗过度,虚弱地入眠了。

    窗外是漆黑的夜,尤涅像在死灵之地游荡的巨型亡灵。

    我问:“公爵大人,能解释解释这个卡帕多西亚到底是怎么回事吗?我已经完全糊涂了。”

    缇丰说:“血族的历史非常久远,几乎与人类的历史重叠。在历史长河中,消失的血脉并不少,这卡帕多西亚也是其中之一。

    他们被称作通灵法师,他们的祖先卡帕多西亚是一位第三代血族洪水先民。

    数千年前,不,或许是万年前,该隐想要了解死亡的知识,他带着子嗣以诺来到一位死亡祭司之前,命以诺将这位死亡祭司变成了血族。这位祭司就是卡帕多西亚,他成了该隐创建的帝国中一位地位崇高的学者。

    血族介于生与死之间,不知道卡帕多西亚是否通过这一状态获得了灵感,他的死灵法术变得更强大,更神秘了,连该隐也无法通晓他的境界。

    卡帕多西亚是个孤僻的人,他宁愿钻研知识,也不愿关心俗事,因此,他将家族的一切事业交给他的子嗣们处理。他们这一族卡帕多西亚族也都以死灵法术而闻名,然而,死灵法术毕竟触犯了忌讳,即使在血族之中,他们也到处树敌。

    这敌意并没有发展到战争的地步,其余血脉厌恶卡帕多西亚,但表面上仍与他们相安无事。

    据说在十六世纪的时候,卡帕多西亚听了他子嗣们的建议,决定更多地参与人类社会的活动,获取更大的利益和权势。他们盯上了一群来自意大利的死灵法师家族,卡帕多西亚本人亲自将那家族的首领奥古斯都乔凡尼变成了血族。

    在那之后,形势发生了剧变,卡帕多西亚非但没有兴旺,反而更止不住颓势。记载中,当时卡帕多西亚的血族人数达到一千多人,是所有血脉中数目最多的,可似乎他们之中出现了内斗,大量的卡帕多西亚血族神秘失踪,至今仍是血族历史上的一个谜。”

    我说:“有内鬼?”

    缇丰与克里斯都阴冷地笑了,缇丰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内鬼就是奥古斯都乔凡尼。他从成为血族开始,就一直觊觎深奥的死灵之术,他也察觉到了卡帕多西亚与其余血族的紧张关系,决定利用这一点。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也因此极端危险。”

    我说:“然而他还是死在了一位英明神武的女王剑下。”我之前得罪了缇丰,只怕她会秋后算账,所以,我现在必须不断讨好她,或许这样她会原谅我先前的小小无礼。

    缇丰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活得越长,犯错的机会就越大。卡帕多西亚的统治持续了数个纪元,终于露出了破绽,乔凡尼找到了卡帕多西亚长眠之地,吞噬了这位祖先的血与灵魂。随后,他对卡帕多西亚一族展开了血腥而彻底的追杀。

    他的行动时如此的迅速果决,震惊了当时的血族世界。卡帕多西亚一族是最古老、最正统的大血脉,其余血脉认为乔凡尼此举大逆不道,应该果断制止,并予以严厉的惩罚,誓要将乔凡尼一族斩草除根。

    但卡帕多西亚树敌不少,委实惹人厌恶,所以,在关于此事的第二次众长老的会议上,各血脉的代表人物经过商议,做出了一个最荒唐的决定,他们非但对乔凡尼的叛乱不加理会,反而签订条约,拒不收容任何卡帕多西亚族的逃亡者。

    最终,在第三次长老会以上,奥古斯都乔凡尼出席,他甚至和那些古老的吸血鬼勾肩搭背,把酒言欢,议会接纳奥古斯都乔凡尼,成为血族中的一大家族,而卡帕多西亚族则被抛弃。奥古斯都得以放心大胆地铲除卡帕多西亚残余。”

    克里斯蒂娜点头道:“这一事件被称作‘乔凡尼战争’,与几乎在同一时期的另一场叛变一起,重塑了血族的历史。从那时起,直到末日来临之前,那两大新兴家族都是血族中数一数二的势力。”

    缇丰叹道:“最令我困惑的是,当我杀死奥古斯都时,他并不出奇地强大,我的意思是,他应该拥有先祖之力,可为什么....为什么并未彰显出与之相称的力量?难道他吞噬卡帕多西亚魂魄时,出了什么差错?这许多年来,他一直是在虚张声势?”

三十二 现代战争

    我问:“精通死灵法术好像挺方便的,这样是不是不会死?如果这样,我勉为其难地可以学一招两招。”

    他们都笑了,真可恶,我说了什么这么好笑?

    缇丰说:“你的意思是奥古斯还活着?他确实死了,我用十分可靠的方法确认他死的不能再死,我的朋友直接毁灭了他的灵魂。”

    我急于挽回颜面,说:“但别忘了那个苍白新娘。”

    诺里斯忽然说:“关于她,确实是一场悲剧。”他这可恨的肉瘤,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缇丰说:“那就告诉我们,现在我们还有一些时间。”

    诺里斯说:“我的父亲奥古斯都杀死卡帕多西亚之后,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行动,因为卡帕多西亚家族中的强者至少有三人,其中一位就是玛拉切尼,她被叫做苍白女士,以出神入化的通灵术著称。在突袭卡帕多西亚藏身处时,我们杀死了一位强者,另一位下落不明,只剩下玛拉切尼。

    只要她还活着,一旦事情败露,我们的行动将变成一场战争,而当时,我们不确定其余血族的反应,如果处置不当,灭亡的反而是我们。

    但父亲早有预谋,又或者可以说是机缘巧合,苍白女士玛拉切尼爱上了我们家族中一位英俊的成员,她不顾双方地位的差距,打算嫁给他,并举行隐秘的婚礼。”

    我说:“你们都是血族了,为什么还遵循人类这一套繁文缛节?”

    拉米亚嗔道:“就算是血族,她也还是个女人,女人总是渴望浪漫神圣的婚姻的。”

    我一句“无聊”差点脱口而出,但最终硬生生忍住,我不得不悲哀的承认我怕老婆。

    诺里斯说:“她不知道,这与世隔绝的秘密婚礼早就被我们知道,那位家族中的兄弟一直站在我们这一边。我得到父亲的命令,立即赶往现场,伺机行事,安布罗撒早已抵达。看到这位兄长在,我心中欣慰了许多,因为安布罗撒的法力远胜于我们,有他在,我们应当不会失手。

    其实我完全多虑了,苍白女士早已为爱情迷醉,根本全无防范。新郎在接吻时,将尖锐的木锥刺入新娘的心脏处,这也是血族的弱点之一,一瞬间,她浑身麻痹。

    我听见安布罗撒笑道:‘做得好。’他立即对玛拉切尼施展了个法术,一圈圈白骨将她缠绕,刺穿了她的肌肤和血肉。随后,安布罗撒说:‘我有重要的事需审问她,你们全都退下!’”

    我听到这里,冷笑道:“我已经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一定是安布罗撒背叛了你们,暗中拯救了玛拉切尼。”

    缇丰说:“的确,很有可能。”

    诺里斯愣了片刻,说:“谁能说得准呢?我们谁也不敢忤逆安布罗撒。在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们返回教堂,发现惨绝人寰的景象,安布罗撒这个疯子将苍白女士折磨的不成人形,她的婚纱上沾满了鲜血,只有脸颊上的肌肤还完整。可凭借这张脸,我们确定她是玛拉切尼,不会有假。

    夜长梦多,我们决定立即处死她,在场的人都是死灵法术的高手,可我们仍必须小心翼翼地防范她会通过地下的尸体逃脱。我们运来大量的盐水,洒满教堂的地面,这样,她就无路可逃了。”

    克里斯说:“那你最早怎么不提醒我们带盐?”

    缇丰说:“即使我们带了,也来不及布置,当时安布罗撒早已抢先我们一步。”

    诺里斯继续说:“我们将惨遭酷刑的玛拉切尼送上火刑架,烈火开始吞噬她受伤的身体,不多时,她已化作了灰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发誓她死了,即使是苍白女士,没有任何存活的可能性。”

    面具说:“你们...有没有取走她身上的重要物品?比如戒指,比如头环。”

    诺里斯打了个冷颤,说:“是的,头环!是安布罗撒拿下了她头顶那个这段的花环,递给那个新郎,他说:‘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留下这玩意儿吧,你刚刚杀了自己的妻子,多少留点儿纪念。’那个新郎是个除了相貌一无是处的小人物,安布罗撒的话令他异常愤怒,可也无可奈何。”

    面具说:“据说有这么一种法术,能将部分灵魂碎片安放在物体上,这并不一定是死灵法术,但却需要极高深的学识与法力才能办到。”

    我陡然想起一事,和拉米亚齐声说:“对,伊克斯女神像!伊克斯三姐妹!”

    诺里斯惊声喊道:“没错,我完全忘了那个花环,我们都没留意到,是安布罗撒....”

    面具说:“他之所以折磨苍白女士,让她的血洒遍各处,或许是仪式的一部分。”

    诺里斯说:“可他为什么要帮助玛拉切尼?她在血族中的权势不小,如果被她逃走,我们家族可能会万劫不复。”

    面具说:“他或许并不是想帮她,因为那个花环并不是什么珍贵的法器,而是随处可见的饰品。它能容纳灵魂没错,可能容纳多少?我认为只是残缺不全的一部分,所以,今天我们看见的苍白新娘才惨成这幅模样。”

    缇丰说:“安布罗撒利用苍白新娘作为他的武器?”

    克里斯蒂娜说:“这个疯子想成为神,更可能是从她这儿研究更深奥的死灵法术。现在完全弄清楚了,他们是一伙儿的。苍白新娘受安布罗撒的操纵。”

    缇丰说:“但你已经重创了她,她已不再是完整的血族,复原绝不如我们迅速。安布罗撒独身一人,我们两个人是可以对付的。”

    诺里斯说道:“我会设法相助二位,而且,她不会料到我们能找到她安置封印之石的地方。”

    这群血族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是与亚伯势均力敌之人,我是黑棺街头巷尾的传说,我是黑棺未来的统治者,我是末世人类的救星,可他们说的似乎这事我全没插手余地,这让我心里烧起一把火,让我只想好好表现,让他们刮目相看。

    缇丰说:“拉米亚,鱼骨,那些杂兵就交给你们了。”

    我抢着说道:“遵命。”

    临近目的地时,依照原计划,我们将车停在山石间,让面具独自一人留下,其余人徒步接近。

    那是一间破旧的酒吧,不知为何,发电机还在运转,点亮了灯,那耀眼的大字很花哨,但看看周围吧,那儿全是断壁残垣,文明的废墟,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像是地狱的火焰,像是妖异的鬼火。

    我服下奥丁之眼,侦测到酒吧**有十人,他们在说话,听不见显著的呼吸声,他们都是血族,但寻常的血族并不比白色恶魔难缠,现在的我,一个人就能摆平。

    缇丰对我说:“你有把握偷出石头吗?”

    我说:“当然了,只要您肯慷慨解囊,我连他们的蛋都能偷来给你。”

    缇丰冰冷地说:“我不会再付给你多余的钱了,如果你不干,之前答应的四千万你也别想要,而且,你还会失去你的蛋。”

    这万恶的女魔头呀,可为什么我依稀觉得她听到“蛋”这个单词格外敏感呢?

    我一靠近酒吧,有人喊道:“有老鼠!”刹那间枪林弹雨,我急忙施展铁莲,护盾一转眼就崩了,我回身使出激流,躲到一块断石之后。他们能发现隐形的我!

    缇丰说:“那些血族擅长心灵探查,克里斯。”

    突然间,克里斯蒂娜化作一道金光,飞入窗口,紧接着,窗口光芒闪烁,像是一条金河在窗中涌动,那些血族像是被屠宰的狗般大叫,很快,一切归于寂静。

    我冷汗涔涔,因为我连个杂鱼都没干掉。

    克里斯说:“鱼骨先生,进来拿石头吧。”

    石头悬浮在吧台上的一个鱼缸中,里面并没有鱼,我对鱼缸很敏感,谨慎地注视着它,突然间,我看见一条黑鱼从封印之石背后游出,它转过身,正面对着我。

    克里斯蒂娜问:“你犹豫什么?”

    她没看见鱼,我看见的是幻觉。

    缇丰她们正朝酒吧赶来,已经快到门口。

    黑鱼并非看着我,而是看着我的背后,看着我背后的地面。

    它在暗示着我,它察觉到了什么。

    鱼从未离开,它现在已完全清醒。

    你到底是谁?你所谓的谜语何时能有答案?

    那答案是否已然接近?

    我朝那儿看,见到地板下红色的亮光。

    是炸药,地板下全是炸药!

    我喊道:“是炸药!”霎时念刃全开,使出激流朝外全速飞奔,但炸药爆炸了,火焰震荡,散布各处,我抱住克里斯蒂娜,钻入暗影中。

    即使身在暗影,我仍感到剧烈的震动,我拉着克里斯朝前游,急忙探出头我担心我的妻子,我担心见到最糟糕的景象。

    这爆炸比我想象的更惊人,将本就破烂的街区彻底变成了地狱火海,废钟在紧要关头挡在了最前面,救了温岭、缇丰和拉米亚,他浑身多处骨折烧伤,但活尸惊人的体魄让他“活着”,我们被火焰隔开了。

    缇丰喊道:“娜娜没事吧!”

    我喊道:“她好得很,我被炸残了,可能只有八千万的医药费能让我多喘一口气。”

    缇丰冷着一张脸,她真是太抠门儿了,抠门儿的连幽默感都没有。

    拉米亚咳嗽着说道:“是铝热炸弹,这么多的铝热炸弹!”

    我们被火焰包围,封印之石不知会不会被炸毁,可现在已经顾不上了。

    缇丰挥出一剑,风劈开了我们之间的火苗,克里斯和我跳到她们那边,缇丰说:“鱼骨,带我们离开。”

三十三 武器优劣

    我环顾四周,火焰的光芒令所有影子都消失了,我们的人影仍在,可这人影不停摇晃。

    影子也有强弱之分,不够强的影子无法带众人移动。

    我说:“这样行不行?两位公爵硬冲出去,让尤涅过来载我们逃走。”

    缇丰说道:“我不想被烧伤,更不想毁了我这身衣衫。”

    我急忙劝她:“只要能活命,不穿衣物又能怎样?不如您先脱了,我替您保管....”

    缇丰目光凌厉,像是要把我扔进火里烤熟。突然间,火焰剧变,升得更高,变得更猛烈,像是会发生再一次爆炸。我们所在之处仿佛随时会被淹没的孤岛。

    拉米亚不住咳嗽,她虽然经过许多改造,但她本质上还是凡人,这浓烟对凡人而言是致命的,而废钟重度烧伤,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我走近火焰,想起在鱼缸中的水,鱼缸中的那条黑鱼,鱼散发出黑暗,将水染成了黑色,将整个大海,整个世界染成了黑色。

    海尔辛教会我阴影是可以制造的。

    我搜索脑中全部的意念,将暗云释放,投入火焰中,黑暗与光明交战了一会儿,终于掩盖了光明,一条黑色通道呈现在前。

    我使尽全力,已说不出话,只能朝她们招手,克里斯背起废钟与温岭,缇丰搀扶拉米亚,随我走入暗云,顺着阴影进入异空间,在途中,我感觉到了那块封印之石,将它拿在手里,随后,我继续不断制造暗影,走向更远的地方,直至我难以为继。

    暗云消失,火海已在远处,我们在附近的山上了。

    拉米亚和我互相拥抱,亲吻彼此,我们都意识到对方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缇丰说:“套用执政官的话说,splendide!朗基努斯,你救了我们所有人。”

    我弯腰吐了血,可那些血是黑色的,拉米亚握住我的手,问:“你伤得很重吗?”

    克里斯说:“他救了我的命,我可以用我的血替他治伤,但那可能会有风险。”

    我意识到是我的视觉出了问题,我将红色看成了黑色,而黑色仍是黑色,其余一切色彩都因此变了样。世界宛如沉入了黑暗的无尽海底,我只能听见震耳的水声。

    我将封印之石扔在地上,过了半分钟,我的视觉、听觉恢复了正常,我现在很虚弱,不能触碰这石头。

    缇丰看着封印之石,说:“终于得到了这一块,但苍白新娘有办法操纵它,我们这一回要加倍小心。”

    克里斯喊道:“诺里斯先生!你也该想些办法了。”

    温岭背对我们,诺里斯念起了咒语,肿瘤中流出黑色液体,将封印之石包上了一层,说:“这样应该管用,除非那个苍白女士另有什么鬼把戏。”

    山上有人走向我们,是一群穿着黑色西装、红色领带、头戴礼帽、手持机枪的男人,站在山坡顶端的是个健壮的秃头,嘴里叼着根雪茄,他笑道:“克里斯蒂娜,缇丰,老朋友,还认得我吗?”

    缇丰摇头道:“不认识。”

    那人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拿起雪茄,吐出口烟,脸色阴沉,他说:“我叫西莫科,他们都叫我角头西莫科,你想起什么了没有?”

    缇丰叹道:“自从末世醒来之后,我忘了许多以往的事,小血族。”

    西莫科说:“那可太不方便了,万一你忘记了刚刚那些炸弹,以你记仇的本性,岂不会把自己活生生憋死?”

    刚刚的炸弹是他放的?

    即使这些人占据了地利,将枪口对准我们,缇丰仍平静如常,说:“你是为安布罗撒效力的人?”

    西莫科摇头道:“没听说过什么安布罗撒,将我从老巢中唤醒的是一个白色的妖婆,她可把我们吓得半死,幸亏她并不如外表般那么听不进人话。”

    缇丰说:“是那位苍白女士?”

    西莫科说:“就是她,她也这么称呼自己。”

    克里斯说:“你这是意大利的口音,你是乔凡尼家族的一员?”

    西莫科说道:“不错,我是斯通北里乔凡尼的曾孙,当末日来临之前,我们藏身于萨克拉门托的某个地下室,但不久之前,当我们睁开眼时,却不见了曾祖父,只有那老妖婆飘荡在我们头顶,真是十足见鬼。”

    缇丰转向温岭,问:“诺里斯,我记得这位斯通北里是你的兄弟,因为不肯臣服我,被我下令追杀了好一阵。”

    诺里斯答道:“正是他,我们乔凡尼中最没出息的长老。顺便一提,他也是玛拉切尼的那位丈夫确切的说,是未婚夫。”

    缇丰点头道:“那就可以解释得通了,他保留的那个花环最终还是令苍白女士复活,不过他自己倒是难逃一死。”

    西莫科看见诺里斯,神色震怒,喝道:“叛徒!你现在只是一颗肉瘤了?真是报应!”

    诺里斯笑道:“孤陋寡闻的孩子,这肉瘤不过是我的一种法术,我人在几百公里之外的豪宅中。”

    西莫科怒道:“没用的老东西!死灵法术是老掉牙的货色,怎能与先进的现代武器相比?我们花钱买的军火,足以把你的豪宅炸得一点尘埃都不剩!我们斯通北里一族才是乔凡尼家的栋梁,你们其余老家伙全是败家子儿,只会花钱,不会挣钱!”

    缇丰如看着个小丑般微笑着说:“是吗?你的铝热炸弹确实把我们吓了一跳。”

    西莫科说:“我们的枪火同样厉害无比!开火,杀了他们!”

    他们架起机枪朝我们扫射,缇丰冷笑着走上前,身上罩着一层血玫瑰色的铠甲,子弹无法穿透,她朝他们一扬手,那些枪手立刻停止射击,而已经上膛、准备发射的火箭炮手放下了武器。

    西莫科的脸本就苍白,现在更像是一团快要融化的雪球,他颤声道:“怎么可能?他们全是血族。”

    缇丰说:“你的血太弱了,而你这些子嗣更是弱小,以他们薄弱的意志力,我可以让他们轻易成为我的武器,我的属下。”

    西莫科持枪连射,膛中是以太弹,缇丰长剑极快转动,将子弹挡住,西莫科大骇,从怀里摸出铝热手雷,但缇丰轻盈一跳,来到他的身边,她的手指在西莫科额头一点,这血族意志瓦解,在她面前崩溃地嚎啕大哭。

    缇丰握住掉落的铝热手雷,塞回西莫科手里,说道:“现在告诉我,苍白女士在哪儿?”

    西莫科颤声道:“她需要在埋葬尸体的地方休息,我们...也不知道她藏身处,我发誓....”

    缇丰说:“我完全相信你,因为你这点道行是无法对我说谎的。”

    缇丰将手交给西莫科,任由西莫科吻她的手背,说实话,我看得有点羡慕,如果做她的敌人有这样的好处,我还不如当场造反呢,可我又有点怕被她一剑宰了。

    克里斯走近他们,问:“你怎么想?”

    缇丰说:“多这么一个奴仆,也没什么不好,他说的也有些道理,热武器的威力或许已比我们血族的咒法更强,我们需要大量热武器的专家。”

    她割破自己的手腕,带着征服者的威严,伸向西莫科。

    西莫科看着这绝丽女公爵染着血的玉手,却像是看见了死神的镰刀般惊恐万分,他抖得像是癫痫,用极小的幅度拼命摇头,可他被控制住了,无法退后。

    他在等什么呢?换做是我,早就扑上去,舌如灵蛇,即使我是有老婆的人,而老婆又在身边盯着,只怕我也忍耐不住,来她个先干为敬....

    缇丰说:“张口吧,就喝两口。”

    西莫科张开嘴,咬上她的伤痕处,缇丰闭上眼,显得很喜悦,而西莫科终于不怂了,他痛饮缇丰的血,一边喝,一边流泪。

    他像是个破碎的玩具。

    拉米亚问道:“小心!他这么喝不会有事吧!”

    我说:“是啊,当心玩脱了,有句老话叫自古剑士幸运e....”

    克里斯摇头道:“这是另一种契约,给予他适量的饮血不会殃及缇丰的魂魄,反而会让西莫科永远成为缇丰的臣子,无法反抗,无法变心。这是血族中最严厉的惩罚。”

    缇丰推开西莫科,重重提了西莫科一脚,西莫科痛苦地惨叫,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的某种属性似乎觉醒了,这一脚让他很幸福。

    诺里斯会不会也喝过缇丰的血?同样身为黑棺的公爵,他对缇丰也太恭敬了些。

    缇丰说:“现在老实地回答我,你知道安布罗撒在哪儿?”她曾问过西莫科一次,但这一回他绝不肯能再撒谎。

    西莫科颤声道:“我从没见过安布罗撒,我根本没听说过这么一个人。”

    缇丰问:“你从没见过一个金发的大鼻子男人找苍白女士?她并非受人操纵的?”

    西莫科说:“主人,是苍白女士一直压迫我们,残害我们,我们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她很清醒,我觉得她不会听另外一人的命令。”

    缇丰叹道:“现在去拿你们的所有武器,送到尤涅车上,如果途中见到玛拉切尼,我说开火,你们就把她给我烤成羊排,听见了吗?”

    西莫科喊道:“我的一切都属于您,我的主人!我会照您说的做,但还请您给我一些小小的赏赐。”

    缇丰微笑道:“很好。”

    她一脚踢的西莫科满地打滚,西莫科在这一刻似乎人生圆满了,他欢乐地召集所有手下,奔向他藏军火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痛斥自己从没见过这么低贱,这么欠揍的男人。

    可为什么拉米亚笑吟吟地看着我呢?

    我望向她的脚,莫名间,不由想象着她用力践踏我时的情景,想象着那样的痛苦与快乐。

    这个堕落的世界,害得本应圣洁的我如此堕落。

三十四 追求神明

    面具麻木地躲在尤涅中,像是个被社会抛弃的死宅。我问他还好吗?他只是说这些“过气主角不如狗”之类让人听不懂的废话。

    西莫科带来的都是骇人的家伙,我不是很懂枪械,可拉米亚看着那些军火,像是个被玩具迷住的孩子。

    缇丰说:“现在我们有了一块封印之石,局面不错,现在必须把它藏于最安全之处。”

    她也许想把石头藏在黑棺,可实话实说,黑棺的准入机制其实挺坑人的,对于苍白女士、安布罗撒这些诡异的术士,只怕形同虚设。

    诺里斯说:“可还有两块,落在敌人手里也非常危险,您也见到了,苍白女士能用它做些什么。”

    缇丰说:“你是什么意思?”

    诺里斯慌忙道:“我并非催促...大人做事,然而为了完全起见,难道不该将三块石头...全拿在手里,才能...安心吗?”

    缇丰沉思片刻,说:“设法毁了这封印之石。”

    克里斯蒂娜说:“把它放到尤科斯反应炉里,我不相信世上有任何东西能耐住反应炉的高温。”

    缇丰笑道:“好办法。”

    诺里斯急道:“这如何使得?这块石头关乎奥古斯都一生中最大的秘密,可能是无以伦比的宝藏,可能是法力无穷的魔血...”

    缇丰双瞳凝视诺里斯,诺里斯的肉瘤赶忙闭上了眼,缇丰说:“我觉得你也很想要这石头。”

    温岭开始流汗,诺里斯颤声道:“唉,我不能隐瞒您,可我毕竟也是乔凡尼家族的人。”

    缇丰说:“你最好绝了这个念头,我优先考虑的是保全自身,而不是把这未知作用的石头集齐....”

    突然,西莫科牙齿格格作响,说:“她...在召唤我们。”

    缇丰问:“苍白女士?”

    西莫科说:“是的。”

    缇丰说:“她与你也建立了血契?”

    西莫科痛苦地摇头,他解开半边衣衫,我们见到他的骨头正在撕咬他自己的身躯。

    克里斯问:“苍白女士知道你的状况吗?”

    西莫科喊道:“不,我可以告诉她我把你们杀了。我知道她在哪里...”

    缇丰与克里斯蒂娜陷入无声的交流,她们目光交错,频繁闪烁,过了半分钟,缇丰说:“好,你对她说已经完成了任务,所有人,做好准备,我们去找她。”

    这么做是英明的,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找到她之后,我们可以等白天动手,到时,即使缇丰与克里斯也不能战斗,苍白女士对我们凡人而言,只是任人宰割的鱼肉罢了。

    她在离这里不足五公里的地方,尤涅开出三公里后,我们徒步前往。

    那里曾是荒漠上的一处加油站,并扩张成一个小村落,约有二十座破碎的小砖房。西莫科抬起头,指着村子中央一座三层红砖楼,这楼房是此地最完整的建筑,说道:“她在里面。”

    我见到苍白的雾气缭绕于此楼周围,像是巨大尸体的手温柔地触摸着它。它又宛如一条饥饿的、如龙一般庞大的水蛭,盘踞在大地上,贪婪而歹毒,吸食着热量,吸食着生命。

    诺里斯说:“她在吸收封印之石的力量,并通过封印之石制造死亡之影,这样,即使在白天,她也能短暂地行动。”他的声音在发抖。

    缇丰说:“她可以做到这一点?你为什么从来不说?”

    诺里斯说:“这封印之石...或许本不属于奥古斯都,而是被奥古斯都吞噬的卡帕多西亚。苍白女士是...卡帕多西亚一族中的大师。”

    克里斯说:“那我们必须在这儿阻止她了?”

    诺里斯急道:“是的,必须如此!”

    这建筑阴暗得仿佛被泼了滚烫的墨水,漆黑之中散发着白烟。缇丰说:“鱼骨,麻烦你再去探探。”

    拉米亚问:“为什么又是他?玛拉切尼很可能通过这死亡之影探测着外来者。”

    缇丰叹道:“拉米亚,我很赏识你们夫妇,可别忘了你们都是战士,都是士兵。”

    拉米亚不再反驳,她对我说:“我在这儿等你回来。”

    我告诉她不用担心,我有一百种保命的方法。我先喝了阿蒙之水,喝了奥丁之眼,在身上涂抹硬化药水,想了想,又喝了些毒蛇之血。

    诺里斯抱怨道:“你这一套都够我吃一顿晚餐了。”

    我说:“增益效果还是要加满的。”

    虽然我做了这么多准备,可依旧感到毛骨悚然,我进入建筑延伸的长长的阴影里,使出拉森魃之影,先如今大厅,探出脑袋。

    大厅中布满尸体,大约死了二十人,都是被撕裂喉咙后杀死的,死去不久。他们都有枪,但也有老人和孩子。

    这是一群在这儿的定居者,他们冒着太阳的危害与诡异的风暴,躲避着成群的恶魔,竭力活在这残酷的世界上,然而,苍白女士看中了这里,看中了他们的生命,将这里变作了坟墓,变作了她入眠的巢穴。

    这个不可饶恕的畜生。

    第二层楼也是一样,一个人都没生还,甚至没有人能逃走。玛拉切尼受的伤需要在尸群中静养,这些人对她而言并无意义,只是食物。她杀死他们是并无任何感情。

    我越来越冷,像是吞了一块冰,把浑身的血管冻得松脆,我撑着身躯,每动一寸都疼痛难忍。

    到了第三层,仍是定居者的死尸,有一间大房间,在其中,我见到的一切让我怀疑人生。

    苍白女士如幽灵般走动着,长长的婚纱扫过地面的灰尘。安布罗撒的脊椎突起,成了个束缚他的刑架,一只只苍白的手攥住安布罗撒的血肉,将他困住。他受了很重的伤,血一直在流。

    他似乎看见了我,朝我一笑,但并没多说什么,看来是我多心了,他并没有察觉到我在这儿。那我打算让苍白女士多享受一会儿,毕竟安布罗撒是杀害她的罪魁祸首。这两人窝里斗最好,这是我们的好消息。

    他们夺走的两块封印之石被安放在一个奇特的架子上,那是六个大小相同的人手组成的,人手表面发青,托着黑色的石头。

    苍白女士用黑色的尖刀刺入安布罗撒的腹部,安布罗撒痛苦地叫喊,伤口与嘴里同时吐出黑色的血,吐完,他说:“真是....一团糟。”

    苍白女士说:“你要为对我所做的一切,以及对卡帕多西亚一族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安布罗撒的金色长发遮住了他半张脸,他说:“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但我只能这么做,我必须阻止你的父亲卡帕多西亚,他已经失控了。”

    苍白女士发出女妖般的尖叫,几乎把我的魂都吓丢了,她说:“你做了什么?你做了什么?”她的尖刀不停刺入安布罗撒的身体,动作如此快速,以至于我以为她会叫欧拉欧拉或是没用没用。

    安布罗撒随着她的酷刑而惨叫,当她停手后,安布罗撒说:“我...救了你的命!我让你活着。”

    苍白女士说:“你想利用我!从我这里一窥死灵法术之密。”

    安布罗撒摇头道:“那对我没用,我并不是为了钻研死亡....我很抱歉,我当时没有余力保护你,我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我唯一所能做的,就是....让你的灵魂....存活。你不会知道我是谁。”

    他们说得越多,我越糊涂,只能等着他再多说些,把挖的坑填了。

    苍白女士说:“你让我的丈夫背叛了我!你划破了我身上每一寸肌肤!你让我变得比尸体还残破!”

    安布罗撒说道:“但我让你占据了斯通北里的身体,直至从他身体中复苏,不是吗?玛丽,我向拉伦佐承诺过的一切,我并没有违背。”

    苍白女士叫道:“你还有脸提兄长的名字?斯通北里那个混蛋承认,在突袭祖先藏身处的时候,你亲手杀死了他!”

    安布罗撒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最信任我的人,可....因为他也被控制了!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在他死后,实现他的遗愿,你并不知情,你并没受到控制,所以我保全了你。你知道,卡帕多西亚疯了,多年来的幽居让他受了恶魔蛊惑,他所追求的事决不能实现。”

    苍白女士问:“你知道封印之石通往何处?你知道奥古斯都追求的是成为怎样的神?”

    安布罗撒并未回答,他说:“你还记得吗?当我们乔凡尼家族最初被纳入卡帕多西亚一族时,是你和洛伦佐兄长传授我死灵法术深奥的道理,你们对我的恩情,让我很是感激。”

    苍白女士冷冷地将匕首刺入安布罗撒的四肢,安布罗撒颤抖着,但他不再惨叫了,苍白女士说:“我们没料到是给自己带来了灾祸。”

    安布罗撒说:“不,你之所以这么说,是不知道卡帕多西亚到底做了什么!连奥古斯都也不只知道,唯有我知道真相。”

    苍白女士说:“怎样的真相?”

    安布罗撒说:“卡帕多西亚一族在它的鼎盛时期,族中的血族数量远胜过其余血脉,然而,为什么那数量庞大的血族几乎在一夜之间失踪?为什么我们奥古斯都在追杀卡帕多西亚残党时并未遇到太大的抵抗?”

    “为什么?告诉我那是为什么?”

    安布罗撒凄然说道:“因为卡帕多西亚把那一千个子嗣埋藏在洞穴的深处,将他们全数杀死,以追求自己成为神灵的契机。”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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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烬之余介绍:
世界成了废墟,文明的光辉已然逝去。人类并未灭绝,太阳的余晖仍照耀着世界。
一个幸存的拾荒者,行走于灭亡的荒野中,憧憬着遥远的未来。他怀有希望,盼着在这希望枯竭之前,能找到栖息之地,能用双手开辟未来,能在末世的灰烬上建立不朽的丰碑。
燃烬之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燃烬之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燃烬之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