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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燃烬之余txt下载     燃烬之余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一 血母之歌

    我听见火警时那尖锐的笛声,又像是水壶烧开时的警报,吵的我脑子都快炸了,但我没能醒来,我依旧处于睡梦中。

    末卡维的骸骨。

    这一次又是怎样的惊喜?不,该说是怎样的惊吓?

    数万年前。

    我是一个猎人,用兽皮做成衣物,潜伏在血城外的树林中,当我从地上的积水旁跑过,我朝水面看了自己一眼。

    我是末卡维。

    我是末卡维还没成为血族之前,我记得他自称为一个信使来着....

    我对血城中那些猩红统治者的传闻获悉已久,十万人类,被一群强大的吸血鬼奴役,我听说他们的统治者名为该隐。他有三个儿女——以诺、伊拉德、吉拉。

    我的弓与刀都准备好了。

    正如诸位所见,我是个猎人,最出色的。我猎杀的是那种匪夷所思的怪物——巨大的青蛙、巨大的野猪、巨大的蜥蜴、巨大的蜘蛛、巨大的龙,甚至有时,我猎杀一些自称天使的家伙。我经历了诸多恶战,存活至今,并以此为傲。起初,我打猎是为了让家人吃饱,可后来,我打猎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极限。

    在那之后,是为了复仇。

    城里的血族只有四个,珍贵而危险,是顶级的猎食者,是至高的挑战。

    也是邪恶之源。

    我最大的优势在于,他们不知道我的存在,而当我见到那些怪物时,我能认出他们来。

    我是狩猎的,我至少能分辨谁是人类,谁不是。

    我藏在树林里已经有数月,白天睡觉,每到夜晚,就盯着城门看,我知道他们只能在晚上活动。

    除此之外,我知道的不多。

    某晚,夜空晴朗,可很快又前所未有的黑暗,我嗅到了血腥的气味。

    我取出一个木瓶,喝下里头的药水,这让我能在夜间看得很清楚,这是我十五年前在远方黑暗的大陆遇见的一个猎人教给我的,他名叫赛特,他在找自己的女儿,不知道他是否找到了,黑暗的大陆十分庞大,我说他可能一直要找到寿终正寝。

    但赛特说他和其余人类不一样,他很古老,他能活很久很久。

    一个女人从门中走出,她光着脚,踩在泥地上,环顾四周,脸上浮现着笑容。

    我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她的眼睛像是黑暗的星,她的长发宛如黎明时的光线,她的肌肤光滑得宛如玉石,她的身躯健美而苗条,比例堪称完美。

    但我立刻意识到她不是人类,她做出的动作人类绝不可能办到,那是一种超越野兽的优雅和协调。

    她很美,但在我眼中,她只是猎物。

    我的第一箭刺中了她的咽喉,这是个失误,我应该瞄准心脏的。

    她摔了一跤,爬起来时怒视着我,她发现我了,我箭上的剧毒可是连龙都能麻痹,她是不折不扣的猎杀者,怪物中的怪物。

    我眨了眨眼,她消失了,然后,她出现在了树下,砰地一声,树开始倾斜,我拔出了我的刀,斩向她所在的位置。

    她的拳头将我的刀打得粉碎,随后是我的手臂,我的肋骨,我根本看不清她的动作,她比那些天使更强得多。这其中并无技巧可言,她只需利用自己的体能就能轻易杀死我。

    她没杀我,相反,她将我变成了她的同类,她说:“你很有趣,试着带给我更多乐趣吧。”

    我的母亲,名叫吉拉。我看着她时,想起了我死去的亲人们,我的心已经死了,不再跳动,可我与她紧密相连的血让我对她产生了极深的感情。

    这是奴役,我必须抗争。

    我大约知道疯狂是何时在我心中扎根的,那大约是在我被奴役二十年之后。吉拉因为不服该隐的管教而被训斥,她很愤怒,将怒火撒在了我身上,我遭受的毒打让我想起了我那尘封已久的计划。

    我的体力远胜过身为人类之时,我学习了该隐丰富的知识,懂得了血族增强体力、耐力与速度之法,而且,我并未忘记我曾经的渴望,以及我曾经的仇恨。

    我准备好了,我准备好带给你更多的乐趣了,母亲。

    我告诉吉拉在丛林中隐藏着一个秘密,我发现了那个秘密,如果她想要冒险,我们可以去揭开它的真相。

    吉拉轻易上钩了,她是个被宠坏的女孩,除了极端强悍的力量之外,对任何人都毫无提防。

    那个秘密是一个很深的洞穴,血腥味从中传来,我记得二十年前并没有这洞穴,它是最近形成的,我并不知道其中有些什么,但我已经想好了步骤。

    她并未变强,而我变强了。地形狭小,她的速度施展不开。

    我追求的只是一击。

    我美丽的、残忍的、无知的、不死的母亲,但你并非我的母亲,你杀死了我,让我成为了吸血的怪物。

    她丝毫没有怀疑,我们一直往洞穴的深处探寻,有几次,我似乎找到了下手的时机,可她的笑容很灿烂,令我一时无法狠心。

    唯有疯子才会忍心杀那时候的她。

    我们越走越深,渐渐地,我察觉到了不对劲,这血腥味中有强大的魔血,除了该隐之外,我从未感受到这种程度的魔血。

    下方有血族,是谁?怎么会至如此可怖的地步?

    我告诉吉拉我们必须离开,但吉拉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她笑道:“事情变得越来越好玩了。”

    我听见了梦呓般的哭声,一声接一声,连绵不绝地回荡在洞窟的石壁之间,形成了悲痛欲绝的交响乐,我宁愿在做噩梦,也不愿听着这哭泣。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寒冷,可现在,我的血似乎因这哭泣而变成了阴寒的冰水。

    一个女人浸泡在血池里,由于血液,我看不清她的脸,可她的那双眼睛——那双眼睛透入我的灵魂,将我逼迫得快要发疯了。

    她说:

    “饥饿的雄狮会杀死自己老弱的母亲,

    因为它确实饥饿到了走投无路之境,

    而对于血族而言是否有所谓的亲情?

    因为同胞之血的气味如此香甜清新,

    又有谁人能抗拒这冥冥之中的宿命?

    我指引你踏上了这命中注定的旅行,

    莫让你心中的光明阻挡心中的暗影,

    那个杀死我孩子的凶手,诅咒该隐!

    那个吸了我血的背叛者,诅咒该隐!

    是那条可怖而仇恨的血脉令我悲鸣,

    那个手持鱼骨矛者也遵该隐的命令!

    我的快乐、我的善良、我的好意、我的爱情,

    都因为这一贯的背叛者而烟消云散,无踪无影。

    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末卡维,你那仇恨之心,

    你体会到我的意图吗?末卡维,你那野兽之灵,

    我是莉莉丝,最早的人类,亚当的姐姐,最初的妖精。

    现在,我将践行我首次的复仇,让你们的血液凝停。”

    吉拉并未畏惧,她从不知道畏惧为何物,她怒道:“莉莉丝?我听说过你,你是试图加害父亲的女恶魔!”

    莉莉丝扑向吉拉,吉拉迎上前,她们用旗鼓相当的怪力杀做一团。

    但吉拉不是莉莉丝的对手,莉莉丝精通许许多多的诡计,而吉拉一贯不屑此道,她很快被莉莉丝重创,倒在地上,无力再战。

    这还不是莉莉丝的全部实力,她显然是在这巢穴中养伤。

    我取出精心准备的弓箭与砍刀,一箭射中了莉莉丝的心脏,再一刀砍掉了莉莉丝的头颅。

    我是个猎人,我擅长偷袭,即使如此混乱,即使这本是猎杀吉拉的武器,我仍不会失手。

    但这并未杀死莉莉丝,没有任何事物能杀死这最早的人类,又或者说,最早的恶魔。

    她变成了一个骇人的女怪物,张开大嘴,将我吞噬了进去。

    吉拉流下血泪,喊道:“末卡维!”

    我喊道:“快走,我的母亲!快走!”

    无边无际的黑暗包围了我,我感受到了无止境的饥饿朝我袭来。

    我必须吃东西,我必须喝东西。

    我不能动弹,所以我想象着有一个与我连在一起的形象,那个形象也很饿,也很贪婪,他会止不住地吃,吞掉一切能吞掉的事物。

    垃圾、臭肉、血水、烤肉、面条、面饼、病菌、蘑菇、黑暗.....灵魂。

    那个形象是一个小老头。

    小老头不停吃着,他从莉莉丝的胃里挖出一些闪着荧光的小虫,填饱自己的肚子,那也许是莉莉丝所杀者的灵魂。

    我问小老头,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吞噬了自己的名字,我吞噬一切的名字,我甚至还想吞噬自己的灵魂——如果我真饿到了那份上的话。”

    他喂饱自己的同时也喂饱了我。

    在黑暗中,我仍能听见莉莉丝的歌唱——雄狮杀死自己的母亲,秃鹫吞噬自己的孩子,豺狼撕咬着同胞的尸体,人类将自己的后裔交换,送入了厨房。我们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应该说,是精致的肉食动物。

    我们只是野兽。

    那些受折磨的灵魂,那些令人痛苦的歌谣,那最初与最后的梦境,我的前生今世。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很饿,是不是小老头已经把自己的名字也吃掉了?

    我听见破水而出的声响,有人剖开了那怪物的肚子,救出了我。

    以诺说:“莉莉丝竟然就潜伏在附近,若是她完全复原,后果不堪设想。”

    伊拉德说:“你们立下了可贵的功绩,吉拉,末卡维。”

    吉拉哭喊:“末卡维,你还活着吗?”

    我只是个不死者。

    我回头看了一眼,小老头仍在我身后,弯着腰,跪在地上,嘴里在嚼着什么。

二 蓝鬼恩惠

    我还未来得及向归来的议员打招呼,就被卷入新的梦境中,算了,疯网就是这样。

    位于该隐教堂东面,大约三公里路,一座用余烬造的大屋,建造者将围墙刷成了白色,立柱横梁刷成了栗色,像是一座东方的古宅。

    黑暗中,脚步声响起,十余个瘦小的人影走入大门,一群孩童聚集在此。

    这里是海尔辛大师训练殿卫的地方,但我记得所有的殿卫都已经死了。

    不,他们还没死,但直到时间的尽头都不会回来。

    领头的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剃着短发,双目坚毅,下巴抬得高高的,像是在告诉自己决不能显露出半点软弱。

    其余孩子们说:“温萨普!这是什么意思?这么晚了。”他们也大多是十三、四岁年纪。

    温萨普说:“该隐大人在上,我们在黑夜中行事并不违背他的意志!”

    一个卷发女孩嚷道:“可该隐大人并没有保佑我的爸妈被....被坏人杀死。”

    温萨普说:“托德娜!你这话可太不敬了!”

    托德娜昂首道:“那你倒说说,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温萨普大声说:“首先,那是因为敌人太过邪恶,太过强悍的缘故。其次,我们之间互相争吵,而忘了彼此友爱,这才导致该隐大人忽视我们的原因。”

    一个大鼻子的少年喊道:“都是你们布拉姆人不好!是你们总是占我们便宜!”

    温萨普怒道:“吉姆!”

    另一个少年说:“你们号泣原住民从来都看不起我们,你们这群混账!”

    温萨普走向人群,嘴里喊道:“汤姆!”

    托德娜又说:“米安铎人才是素质最差的,妈妈说你们最会偷懒!”

    温萨普给了叫骂者一人一个巴掌,叫道:“你们这群蠢货!该隐大人的教诲你们都忘了吗?”

    但孩子们仍在气头上,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温萨普说:“你们都是从看护所溜出来的!再这样闹下去,会被索莱丝女士发现!都给我闭嘴!”

    吉姆说:“无所谓了!大不了被赶走!我再也不相信....相信...”可这句亵渎之言他终究没能说出口。

    托德娜喊道:“你给我说明白些,到底叫我们出来有什么事?”

    温萨普咬牙道:“你们知不知道,我是大师的最后一个关门弟子?”

    孩子们都吃了一惊,眼神变得颇为崇拜,也许这么一个称号对他们而言就像是该隐大主教般威风。

    我确实记得瑶池和大师在所有人心目中都备受爱戴。

    托德娜说:“我怎么不知道?你在骗人!”

    温萨普说:“是真的,我通过了念刃的测试,虽然没有正式的文书,可我已经是一位殿卫了。”

    孩子们喊道:“你怎么证明?”“老实说,你根本什么都没学会吧!”“对啊,你还没在大师手下学过一招半式呢!”

    温萨普朗声说:“不,大师说我天分很高,亲口说的,所以,他教会了我一些招式,大约十天,他会在大人午睡时教我。”

    我无论如何想不到大师会有这样的雅兴,他看起来总有一种很累的感觉,为何会对这少年如此上心?难道温萨普真的与众不同?

    温萨普停顿了片刻,说:“我会教你们,如果你们乖乖听话。”

    孩子们顿时炸开了锅,托德娜喊道:“如果是真的,我就答应和你约会。”

    这小丫头在想什么呢?小小年纪不学好,如果换做是我,她是不是直接就要从小三起步了?

    温萨普脸上一红,说:“但你们必须答应我,拼尽全力去练!不能虚度光阴!更不能偷懒耍赖!我不知道大师什么时候回来,又到底会不会回来!可你们必须练好我教给你们的功夫!”

    吉姆说:“我知道!你一定是想替父母报仇!向那个....那个恶魔!”

    温萨普露出恼怒的表情,喊道:“不错!”

    托德娜说:“可连剑圣大人都胜不了的可怕的恶魔,你赢不了的,我们也赢不了的。”

    温萨普说:“有志者,事竟成,剑圣大人曾经也是像我们这样的孩子,这样的普通人,可现在呢?他变得如此厉害。只要我们努力,就能变得像他那样,至少接近他的水准,十年不行,就二十年,三十年,只要我们不放弃....”

    如果我能插话,我会告诉他们简直是不自量力,就算他们加在一块儿,实力赶上我的概率比中彩票头奖还要低得多。

    不过,为什么要打击他们的进取心呢?如果他们为此努力不懈,至少比一蹶不振强得多不是吗?

    孩子们受到鼓舞,都朝温萨普点头,算是答应了。温萨普说:“好,从此以后,我们都是殿卫军的一员,我是队长,你们必须服从我的指挥,但我不会亏待你们,我会教你们高强的武艺。”

    他们很快开始练习,温萨普使出海尔辛的剑招,动作行云流水,纯熟顺畅,他用上了基础的念刃,加强了力量与速度,让他足以持械与虎熊互搏。他确实很有才能。

    但还远远不够。

    他至少得练到四十岁才能达到一弥,这还是我看好他的情况下替他打高了期望分。

    温萨普找来一个体格比他更高大的孩子,说:“你用全力来打我。”

    那孩子摇头:“我不打。”

    温萨普:“你打我,你这孬种,否则你的父母就白死了!”

    那孩子的泪水夺眶而出,猛地一拳打温萨普的面门,温萨普不挡不躲,鼻梁中拳,那个孩子反而痛苦地叫道:“哇!”

    温萨普笑道:“这很正常,这就是念刃!”

    孩子们的眼睛闪闪发亮,喊道:“我们能学得会吗?”

    温萨普说:“当然,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努力办不到的。”

    这话说得....我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他开始教孩子们口诀,我一听就知道坏事了,他根本不知道循序渐进的道理——某些人天生是学得会念刃的,有些人根本学不会,而奈法雷姆的天赋更让剑盾会梦寐以求。所以剑盾会发明了一套严格的测试机制,在传授念刃之前反复确认,否则,练习念刃会损坏神经,让人变成痴呆,或者陷入无法治愈的自闭。

    我想阻止,可阻止不了,而且我一梦醒就会忘了这茬,他们这深夜课堂将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出人命。

    突然,托德娜捂住嘴,弯腰呕吐,把晚饭都吐了,又有几个孩子开始呕,幸好我闻不到那味儿。

    托德娜:“我...吃不消了。”

    温萨普喊道:“混账!怎能轻易打退堂鼓呢?你是剑圣大人家的那两个养尊处优的小子吗?这点苦都吃不起?”

    这小子说啥呢?首先,你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摧毁他们的身体。其次,卡拉与马丁根本...养尊处优?好像是可以这么说,但你这根本就是仇富!

    一个黑影像幽灵般出现在孩子们之间,他是个瘦长的高个儿,戴着个蓝色的鬼脸面具。孩子们吓得高声惨叫,一屁股摔倒,但没有人能迈腿逃走。温萨普又惊又怒,拔出一柄不知从哪儿找到的剑,喊道:“你是谁?”

    蓝鬼脸说:“帮助者。”

    温萨普问:“什么帮助者?”

    蓝鬼脸:“你教的方法不对。”

    温萨普愤慨地说:“怎么不对了?”

    蓝鬼脸:“你是个天才,但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才能,你教的方法会让他们死得很惨。”

    温萨普被夸了一顿,显得很高兴,也只得承认了自己确实是胡教一气。

    托德娜说:“那么....我们是不练了吗?”

    蓝鬼脸:“靠近我。”

    孩子们的脚仿佛不听使唤般走近了蓝鬼脸,蓦然,我见到从蓝鬼脸的腹部处飞出点点星光,渗入孩子们的眉间,孩子们“啊”地大喊,眼珠翻白,身子抖动得厉害。

    温萨普骇然道:“你....做了什么?”

    蓝鬼脸说:“我唤醒了他们的才能,从此以后,你可以教他们念刃了。”

    温萨普说:“还有....这样的事?你怎么做到的?”

    我也根本不知道竟有这样的奇事,这个蓝鬼脸竟能强迫人类觉醒成为法师?

    这听起来像是上帝的法力。

    蓝鬼脸说:“就是这样,但他们还不习惯这才能,你必须慢慢来。”随后,他走入庭院,取出一本书,交给温萨普,说:“这是海尔辛大师临走前撰写的念刃教学,你可以转授给他们。”

    温萨普翻了翻书,面露喜色,喊道:“多谢,多谢你,可你究竟是谁?”

    蓝鬼脸抬起头说:“天快亮了,你们快些回去吧,看护所的人会发现你们失踪,那样就不好了。”

    霎时,所有孩子都可以动弹,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是该害怕还是该感激。

    等他们走后,蓝鬼脸没入庭院的树林,他弯下腰,脱下了面具。

    是卡拉骑在马丁的头上,她跳了下来,扔掉了一个变声装置。

    她笑道:“我也不知道你还能让他们觉醒呢,你和我说起,我还吓了一跳。”

    马丁说:“只有你和我合力,我才能办到。”

    卡拉说:“这是你偷学的念刃?还是大师教给你的?”

    马丁说:“我不知道原因,我很累。”

    卡拉抱住马丁,说:“我也是,我还很伤心,大师和瑶池都离开了我们。爸爸和妈妈需要更多的帮手。所以啊,我们要更加努力才是。”

    马丁说:“是啊。”

    他们不再多说,将蓝鬼脸的套装装进了一个包里,藏在了一个早就挖好的洞里,然后手牵着手,若无其事地,像两个逃出来游玩的富家孩子般往家的方向走。

三 家国大事

    我坐在市长座位上,圆桌边是号泣的议员们。

    我左手边是拉米亚,右手边是面具,随后是索莱丝、废钟、布拉姆、赵洛,维拉叶。

    卡拉死缠烂打地混了进来,坐在拉米亚身后,马丁与她形影不离,因此也在。

    议会成员女多男少,让我感受到了女拳深深的影响,我曾经竭力邀请亚伯出席,可反而遭到他的一通嘲笑:“议会?这是懦夫的制度。”

    我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坏....”

    亚伯说:“因此我不需要任何权力。”

    也罢,我险些忘了他这人是多么傲娇。

    赵洛——作为我新任命的医疗大臣——提出需要更多的医护人员与床铺药物,在这恶劣的环境下,各式各样的疾病都蠢蠢欲动,伤风感冒和细胞变异十分常见,而且由于糟糕的卫生和生活习惯,性病也层出不穷,当然,由于现在剩下的都是些孩子和老人,所以这一节颇有些危言耸听....

    谁知道呢?那些孩子说不定已经早恋了,他们成熟得很快,也许我该多去城市里的灌木丛中巡视巡视,就像游骑兵学院中那些....哦,不,不,我没去过游骑兵学院,更没去过那里的女生宿舍,我是号泣与黑棺共同的道德楷模...

    她说:“如果不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医疗体系,不用纪元帝国派兵,我们很快会自取灭亡。”

    我并未告诉她亚伯的事,亚伯也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以至于赵洛认不出他。即使我的绯闻之魂让我恨不得早些捅破这层窗户纸,让他们破镜重圆,但另一方面,我十分不想被亚伯痛扁一顿。而且,让他们之间眉来眼去有什么好处呢?我是十分不赞成办公室恋情的,就比如我自己从来没有什么小蜜,我的老婆也不曾是我的上司....咳咳....

    赵洛喊道:“鱼骨!”

    我陡然惊醒,说:“是,我一直听着。”

    赵洛皱眉道:“所以,你得雇佣一些生产医疗设备的人,建一些类似的工厂,还有,我需要一些药品,你得派拾荒者给我找来!”

    我知道医疗部门烧钱,但这也没办法,遗憾的是,我之前的财政官都已经跑到时间尽头去了。

    卡拉凑到我耳边,说:“放心,我替你管钱,保证你不会破产。”

    不知为何,我觉得很没面子——她本该是可怜巴巴地等我施舍给她零用钱的年纪,可不久的将来,这局面将不可避免地逆转。而且,所有人都似乎默认了卡拉财政大臣的角色,她才十岁多一点啊我的天。

    赵洛说:“还有,我需要带几个学徒,必须是聪明好学的,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光熬药就得累死我。”

    她所谓的学徒很可能是她的血袋,可我必须满足这要求,接下来又是什么要求呢?她不会要求建一个医学院吧。

    我说:“我会向迈克尔要几个游骑兵学院的学生过来,他们的智商肯定没问题。”

    赵洛点了点头,她暂时没什么可说的了,这让我松了口气。

    索莱丝——她的职务是警务大臣——告诉我警务人员异常短缺——这是废话,我所有的游骑兵与殿卫都飘在天上呢。她说:“我需要人手布防重点设施,比如蓄电池工厂,比如码头,比如卡戎重工,比如晚餐机器人的建筑工地,还有殿卫学院与孤儿院...”

    拉米亚说:“黑棺派来的游骑兵应该是听你调遣的。”

    索莱丝摇头道:“不行,他们说我军阶不够。”

    拉米亚说:“我亲自去找他们的长官。”

    索莱丝笑道:“那可能会好得多,哦,对了,还得让他们帮我们拾荒呢。”

    勒钢做事是十分可靠的,他一定下过明确的命令,让游骑兵全力守护号泣,但他也有自己的难处,毕竟他将他的剑盾会铠甲剽窃工厂建在了卡戎重工,那里肯定是他重点保卫之处。

    拉米亚变得颇为为难,说:“拾荒....现在有必要吗?”

    索莱丝摊开手说:“有必要,我们缺很多物资,比如木头、比如螺丝钉、比如箱子和饭盒等等,不然,这些全得去买。”她望向面具,面具既是我的宗教大臣,也是我的杂务大臣,还是我的外交大臣,不过未来我可能让他再负责谍报部门,他会忙得连睡觉都没空,反正他也不需要那么多私人时间,我相信他有这样的觉悟,一切都是为了家国天下。

    布拉姆喊道:“是啊,我需要木箱,把粮食收好运到仓库去!可现在我连帮忙收玉米的家伙都没有啦!”

    对付布拉姆,我已早有对策,我说:“你可以亲自挑选一些伦敦人。”伦敦人就是这儿的奴隶,但我不打算用奴隶这个词,他们比想象中笨一些,可我相信收玉米、搬砖之类的活他们是能办到的。

    布拉姆嗔道:“可我不喜欢那些伦敦人,他们看起来好脏,而且,他们会听话吗?”

    问题不在于你喜不喜欢,如果你不喜欢,虐待他们我也默认,但....

    我说:“你可以随意对待他们,吃的差穿得差都行,但不许闹出人命,只要让他们害怕,他们乖得很。”

    所有人都盯着我看,但他们没一个会像瑶池那样阻止我,他们都是务实主义者,明白这让世道的残酷,并非活在理想的世界中。

    只有拉米亚叹了口气,但她同意了我话里藏着的意思。

    废钟——我的工业大臣——说:“矿山那边的驼鹿把开采的余烬水晶运过来,但我发现有些游骑兵不老实。”

    我怒道:“什么?他们敢偷我们的水晶?”

    废钟叹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并不能与他们正面冲突。”

    我计划实施一次突击检查,将那些窃贼人赃并获,可又得顾及勒钢的颜面,真是难办,难办至极!

    不过这些损失是可以接受的,我很快就能让伦敦人接替游骑兵矿工们,这难题将迎刃而解。

    奴隶这步棋算不上英明,可并不糟糕,一点都不,如果我能去伦敦再捉...不,解救一些人回来....

    我收回思绪,说道:“我打算重新开始殿卫训练所,这才是目前最紧迫的大事。”

    废钟说:“可我们并没有传授念刃的老师,更没有任何一个学员。”

    赵洛点头道:“比我的学徒更少。”

    我说:“维拉叶将负责此事,魔法与念刃的本质是相通的。至于学徒,我们会从孩子里选出一些,我相信....”

    奇怪的是,卡拉眼中闪着得意的光芒,欲言又止,不过她古灵精怪,也不必弄清楚她在想些什么了。

    ————

    精力衰退,少更一点

四 饕餮之徒

    矿山离号泣并不远,我们专门修建了两道大约两米五的余烬墙,铺好了铁轨,从号泣村一直抵达矿山。

    这条不远的路却让人十分压抑,墙体是黑的,高高的挡住了视线,路途单调枯燥,墙外的树都被砍掉,以防有怪物跳进来。有传闻说这墙里面闹鬼,常有诡异的声音传出,又有人说它与阳光的作用混合,让人加速变异。

    总之,它被人们私底下叫做埋葬大道,号泣的埋葬大道,我当初怎么没给城市改个名字?

    我到矿山时,士兵们正在将水晶放上矿车,大约有一百个士兵,各个儿灰头土脸,每一个嘴里都叼着根烟,吸烟有害健康,尤其是这种劣质烟草,可现在的人都很不爱惜性命。

    他们看见了我,认出了我,紧张地喊道:“是公爵大人!敬礼!”

    我点头道:“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其中的长官笑道:“勒钢公爵专门吩咐过,能为您效劳是我们的荣幸。”

    废钟默不作声,但我顺着他的目光,见草丛中有个大箱子,他们刻意藏着它,可又有些马虎,不过若不是我眼力好是瞧不出端倪的。

    我走向那大箱子,将它提起,里面无疑是余烬水晶,这大约有四百千克,士兵们的脸色变了。

    我笑道:“啊,你们忘了把这一箱放上矿车。”

    长官急道:“是,是的,我们打算用驼鹿运输,不过矿车也行,我们立即搬。”

    我挥手说不用,将箱子里的余烬倒入了一辆空的矿车里。

    我为自己的智慧感到骄傲——这么做既给他们留了面子,又表现出了我的神力,更点醒了他们不要耍花样,这一举三得的妙计真是...唉,我都不知该如何夸自己。

    但我感到这些家伙的脸色很难看,很难察觉,可疯网擅长捕捉那些蛛丝马迹,如果这些蛛丝马迹不是我的错觉的话....

    将心比心,这是理所当然的。他们本来在黑棺是大爷,除了偶尔出去拾荒之外,平时在摩天楼里头担任警务,遇到平民都是趾高气昂,拿的薪水也不低,吃拿卡要一样不少,而且,现在的拾荒比以前安全得多,津贴也十分丰厚。

    来这里挖矿不一样,来这里对他们而言是受罪的,钱没多挣,累了十倍不止。

    我毫不怀疑游骑兵的纪律性,勒钢也绝不会容忍他的军队软弱而散漫。只不过这些游骑兵并不是精锐,只是些临时抽调过来帮忙的边缘人物,自然缺乏觉悟。

    我认为有必要让全军接受该隐教铁一般的约束,让对该隐的忠诚与信念贯彻到他们的一举一动当中,然而此时已经晚了。

    他们算是来帮我忙的,一半是援军,一半是客人,我该不该给勒钢一个面子,让他们多少带些好处走?余烬水晶在黑棺也是值钱的硬通货。

    表现出你的情商,朗基努斯,这区区的损失不算什么。

    我打算告诉他们这四百公斤的水晶是对他们的谢礼。

    这时,几个游骑兵哼着曲子从矿洞中走出,嘴里叼着烟,一边走,一边将几块余烬水晶塞入口袋,一人笑道:“有这玩意儿,我可以去二十三层那家会所,真正住在里头,让自己整整一个月刁不离洞...”

    另一人说:“我记得你有老婆。”

    那人吐出烟圈,笑道:“黄脸婆只知道花我的钱,让她有多远滚多远吧...”

    “如果朗基努斯那家伙知道的话....”

    “闭嘴,他不会知道的,而且知道又怎样?他现在是个有求于人的丧家犬,勒刚大人会罩着我们。”

    随后,他们看着我们,呆住了。

    我十分确信他们认出了我,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我是黑棺建立以来最为传奇的人物。

    我走向那几个烟鬼,他们僵硬而笔直地站着,喊道:“大...大人!剑圣大人。”

    其余游骑兵的表情像是蹩脚的雕塑。

    我对那个会所男说:“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

    会所男结结巴巴地说:“很好,长官。”

    我点点头,说:“长官?”

    会所男立即改口道:“是...大人!剑圣大人!”

    我问:“我不在乎你们叫我什么,但我关心的是你们在这儿过得怎么样,毕竟你们是来帮我忙的,可真是让你们吃了大亏了,不是吗?”

    会所男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自己臌胀的口袋。

    “不,大人,我对为您效劳这件事深以为荣。”

    我笑道:“伙食怎么样?”

    那个长官想要替会所男解围,但我朝他竖起食指,长官大吃一惊,停在原地不动了。

    会所男说:“很...很好,大人,我很感激你们,尤其是你们经受了那样的打击之后...”

    “你也知道我近来不好过,对不对?”

    会所男脸色惨白:“我万分遗憾,也万分抱歉,大人!”

    我说:“说起伙食,你有没有见过恶魔吃人的场面?”说到这里,我摇了摇头,脸上定然是忆苦思甜般的表情,不等他回答,我说:“它们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吃人,可又很想吃人,怎么说呢?就是那种....那种憎恨的恨不得生啖其肉的那种感觉。它们不会把人吃的半点不剩,而是会一点点吃,专咬最惨的,最可怕的部位,比如说眼球,比如说刁,比如说整张能说会道的嘴.....”

    那个会所男濒临崩溃,他快要跌倒,可只能勉强站立。

    我说:“哦,对了,它们最喜欢吃的是脑子,我倒不知道,我一直认为动物的脑子很难吃,人的脑子更加倍的难吃,你猜为什么?”

    会所男张开嘴,我知道他回答不了。

    “因为人的脑子太脏,里面什么坏水都有。”

    会所男颤声道:“我...我错了,大人,我不敢...”他低头翻口袋,可我抓住了他的手腕。

    我说:“我常常认为勒钢对违反军纪的人太过严厉,你猜怎么着?他往往将那人一枪崩了了事。我这位好兄弟就是有些油盐不进。可我劝他说:‘那法子太残忍,不留任何余地,每个人都应该获得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我建议他把那些犯错的家伙,让军队颜面扫地的家伙留着,留住他们的命,仅仅把他们放逐出黑棺。”

    我笑了几声,看着会所男绝望地瞪大眼睛。

    我继续说:“废土很大,没拾荒的地方很多,活命的机会也有,我认为一个普通的、没有枪和粮食的、训练有素的士兵至少能活三天。”

    会所男说:“三...三天?”

    “对,三天,但第四天,恶魔总会找到他的,到那时,恶魔就会像我说的那样,带着憎恨与某种恶毒,用最残忍的方式,像地狱的刑罚般将那个人一点点吃了。”

    说着说着,我仿佛透过了他的脑壳,窥见了他的灵魂。

    那饱受恐惧折磨的、瑟瑟发抖的、颤栗无比的灵魂。

    忽然间,我真的感到饥肠辘辘。

    那不像是黑噩梦的饥肠辘辘,而是一种单纯的食欲,一种因为孤独、饥饿、绝望、空虚而产生的,必须尽快填满的食欲。无论怎样的灵魂都好,人的灵魂、动物的灵魂、或者是虫子的灵魂,都好。

    我想要填满自己的胃,补充自己的灵魂,因为我的灵魂受了伤,需要补充营养,让自己不至于消失。

    那是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消失——存在被抹杀,灵魂也不复存在,我不会死,我只是疯了,在痛苦的折磨之下疯了。

    吞噬,吞噬他的灵魂,用吞噬他人来让自己存续。

    是吞噬者。

    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脑袋,我发现自己双手掌心按住会所男的太阳穴,双目直勾勾地盯着他那半秃的脑袋,他吓得大叫,可又好像瘫痪了,无法反抗我。

    废钟喊道:“朗基,住手!”所有士兵也都喊道:“剑圣大人!”

    我退后一步,视线松开了,我的意思是,我不再只看见人的灵魂,只想吞噬灵魂了,我能自由地看向周围。

    末卡维的饥饿侵蚀着我,我却感到雀跃,这不正常,我不正常。

    吞噬者是疯网中最扭曲的一个,甚至黑噩梦也无法与之相比。

    我冷静了些,说:“我会和勒钢好好谈谈。”

    所有士兵吓得魂不附体,纷纷喊道:“大人,我们什么都没做!”“我们一直忠诚地为你操劳!”“我们对您的崇拜与忠心毋庸置疑!”

    我答道:“忠诚?你们的忠诚就是每个人至少偷走我四公斤的水晶?然后跑去黑棺花天酒地?你们的忠诚就是在我最低谷的时候再踩上一脚?好,我本来是这么打算的——在你们完成这一轮值守之后,我会给你们每个人丰厚的回报,绝不会让你们吃亏!但现在,你们从我这里‘偷窃’了东西!你们侮辱了我,侮辱了我为黑棺立下的一切汗马功劳!侮辱了我这些饱受创伤的人民!侮辱了我与每一位黑棺的公爵!”

    长官的声音剧烈颤抖:“大人,我们会竭力弥补的,我们会加班加点让矿石的产量加倍,而且一克也不会少。”

    我指着废钟说:“很好,我给你们一次机会,废钟是我最信赖的朋友,你们必须像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他盯着你们,他报告的任何事我都会相信,如果你们不想死,让你们的老婆改嫁,让你们的儿女被抛弃,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干活!否则,我就把你们全都吃....送到废土上去喂恶魔!”

    他们拼命喊道:“是!”

    我一拍手,他们立即开工,无比地卖力,但会所男却愣着不动。

    我冷冷地说:“你又是什么情况?”

    会所男从口袋中翻出余烬水晶,麻木地敲打自己的脑袋,他用足了力气,而余烬水晶异常坚硬,他的脑袋像鸡蛋一样粉碎了,直至脑浆遍地。

五 战争狂想

    身为高位者最大的问题是,你总是要会见别人,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有时是友人,有时是敌人。所以,为了节约时间,一次多见几个人,就有了会议。如果碰巧别的高位者也这么想,那会就开不完了。

    我在卡戎重工,用乏加的无线电远程与黑棺开会,对面是另外几位长老,还有索萨,他好像成了迈克尔的管家。

    索萨说:“教父,我们收到了叶格丽要求和谈的消息。”

    我先是一惊,立时怒上心头,喊道:“她还有脸说和谈?海尔辛屠了我的城!我迟早有一天要找她算账!”

    索萨迟疑了几秒,说:“我们还在建设黑棺外的岗哨与定居地,如果此时开战,朗利·海尔辛将毁灭我们整支军队,而我们的付出将付之一炬,所以,她要讲和,就让她讲和。我是这么认为的。”

    我问:“消息是谁送来的?”

    索萨说:“是iba的人。”

    我怒道:“iba是一群墙头草,你们是如何答复的?”

    缇丰接过话题,说:“由于那是你和叶格丽的恩怨,我们不便代你答应,所以还没回复他。”

    我站起身踱步绕圈,说:“那是个人恩怨吗?”

    缇丰叹了口气,说:“我不是这个意思,但叶格丽最憎恨的人就是你。”

    麦克斯韦尔:“听iba的使者说,你在裂隙之战屠杀了纪元帝国的平民,你并未告诉过我们细节。”

    我说:“所以,你们现在是想调查我了?”

    麦克斯韦尔换上缓和的语气,说:“没人会调查你,你是我们重要的一员,但如果有重要的情报,我们必须知道才能进行分析。”

    我说:“叶格丽在裂隙中建造了一座城,城里的人类将信仰奉献给一个巨大的恶魔,而那个巨大的恶魔借此将裂隙中的能源输送给叶格丽的新索多玛城,制造她的部队与武器!如果我不摧毁裂隙,不杀死里面的人,剑盾会早就完了,我们也注定毁灭。”

    麦宗说:“有趣的理论,非常有趣。”

    我怒道:“难道教授另有高见?”

    麦宗说:“我只是很感兴趣那样的技术,我正好在研究寻找和定位裂隙的方法,也许我们可以效仿。能源是文明的摇篮与血脉,一个文明能掌控的能源越多,文明程度就越高,当然,作用是相互的。”

    “但那能源毕竟来自于恶魔!”

    麦宗说:“本质而言,与太阳能和核能没有区别,唯一的关键是我们能否驾驭那能源。”

    我不想和麦宗辩论科学问题,那纯粹是自讨没趣,万一他说的我听不懂,那不就丢脸丢大了?

    迈克尔咳嗽一声,说:“别偏题了,公爵们,我认为朗基的做法毫无问题。”

    缇丰抢着说:“问题在于,叶格丽恨他,他在剑盾会又再一次与叶格丽结下了梁子。”

    听她提起此事,我的脊梁骨不由得更挺直了几分,说:“这件事更加光彩得不行——英雄在绝望之际从天而降,力挽狂澜,剑盾会上下都对我感激不尽,不知道权杖有没有写几封感谢信给你们?你们应该刊登在黑棺的大小报纸上,不,应该在头条上置顶整整一年。”

    缇丰说:“不是对与错的问题,我们得考虑到后续,现在这局面,如果她攻打我们,我们新建的定居点就会全军覆没。如果我们握手言和,就能赢得长时间的发展机会。”

    麦克斯韦尔感慨道:“啊,乱世时的和平,简直比余烬更珍贵。”

    我说:“我有个更好的主意。”

    缇丰问:“能告诉我们那是什么吗?”

    我说:“正所谓黄天已死,黑棺当立!现如今,索多玛城中百姓正陷入水生火热之中。我们联合剑盾会,组成大军,远征索多玛,誓要踏平城墙,推倒宫阙,砍那女贼头颅,焚烧其金银珠宝,夺其后宫佳丽,大赏全军,犒劳将士,以彰天道,以显正义!万不可与虎谋皮,狼狈为奸,如此反中女贼之奸计也!”

    缇丰愣了一会儿,说:“你的意思好像是....攻打索多玛?你怎么处理朗利·海尔辛?”

    我想让亚伯对付此人,如果海尔辛使出时间停止的伎俩,亚伯是有办法对付的,我曾经问起过他关于时间停止的事,他满脸的不屑,这让我满心希望。不过亚伯的自信心过剩,我不能打包票他不会翻车。

    也不敢打包票暗杀者大衮没有别的可怕法术。

    我昂然道:“天下岂有必胜之战?又岂有无险之好买卖?杀人越货者,生死乃寻常事也!争夺天下者,性命更轻于鸿毛!若畏死,何来大利?若恋生,则离死不远矣!”

    麦克斯韦尔说:“你和剑盾会商量过共同远征的事吗?”

    我一声冷笑,说:“剑盾会中,那权杖天真貌美,不对,年轻天真,欠我恩情极大,对我一往情深...不对....满腹孺慕,我所言,其必遵。而九隐士**不离十,已在我掌握之中,只要我一声令下,必从者如流。故我若高举大旗,登高一呼,此军立时便成,此约立刻生效,届时荡平贼寇,威不可挡,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迈克尔说:“朗基,有个问题。”

    我眉头一扬,说:“君请讲,吾听着。”

    迈克尔说:“你说的是什么?我一句话都听不懂。”

    我恼道:“这是古英文,你这叶公好龙的家伙,你那些古董是白收集的吗?”

    迈克尔奇道:“听起来不像啊。”

    麦克斯韦尔笑道:“我对古英文颇有钻研,却也听得一头雾水。”

    我仰天长叹,顿生曲高和寡,伯牙绝弦之怆,静立半晌,喟然摇头叹道:“敌人乃是恶魔,作恶多端,诡计不休,我等休养生息之时,其必也蓄势待发。若我等放任不理,只管埋头发财,焉知不是中了敌人下怀?现如今,敌人示弱,必是其后方空虚,生肘腋之变矣!若此时北伐,定可驱逐鞑靼,光复废土。

    然今朝中皆乃迂腐怯懦之辈,吾空有盖世之武,旷世之智,满腔热血,却唯有徒然北望,无法可想。呜呼哀哉,此乃天意呼?苍天让我空有抱负,却无法施展拳脚呼?难怪难怪,昔日那无敌天下的西楚霸王曾有歌云: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哼哼,可悲,可笑,是你们逼我的,可别怪我从此抱着老婆,陷入酒色无边的温柔乡之中,再不问这世事如何,战况怎般!”

    缇丰听懂了最后几句,嗔道:“你的意思是,如果不答应你,你就从此耍赖?这又不是小孩子打架!”

    我尖尖地哼了一声。

    勒钢说:“你说了这么半天,还是想打仗?”

    我说:“这是自然的!”

    勒钢说:“可你号泣派多少兵?”

    我说:“大概两个人吧。”

    对面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中,勒钢说:“一个是你,另一个是谁?”

    我说:“总而言之是个很可靠的家伙。”

    勒钢和迈克尔不说话了,我知道他们很想帮我,可我的提议让他们也无法帮腔。

    麦克斯韦尔说:“所以,就是你和你那个很可靠的家伙,加上我们和剑盾会的大约一万个士兵,去进攻底细不明的索多玛?”

    我咬牙道:“是的!”

    缇丰怒道:“这是什么狗屁主意!”

    我说:“让我提醒你,女士,我们身在一个残酷的年代,面对的是残酷的敌人,所以要有一颗残酷的心,使出残酷的手段!由此,我们必须发动战争,让尤涅与朱诺的引擎声轰鸣吧!让神剑弹与狙击枪的子弹声呼啸吧!让剑盾会的念刃与我们的火炮绽放吧!让恶魔的鲜血与烈士的鲜血飞洒吧!唯有战争,战争能带来持久的,真正的和平,唯有死亡,大量的死亡,才能换来生机和发展!”

    缇丰:“可你只派两个人,这也太...”

    我哀叹道:“我是个饱受摧折的人,我蒙受的损失比你们任何人都严重,所以,请相信我,我之所以只派两个人,是因为我只能派出两个人,多了我实在安排不过来。而且,我和那个人出手,胜过千军万马。”

    麦克斯韦尔:“那为什么不干脆你们两个人去把索多玛端了?也可以减少士兵的损失!”

    我摇头道:“玉不琢,不成器。胸不捏,不发育。他们是士兵,是战争中的一个个齿轮,一颗颗螺丝钉,唯有不断运作,战争机器才能顺利地运转。如果让他们一直闲置,他们会很快成为提不起枪的废物。”

    其实,我真正顾虑的是索多玛城里有什么稀奇古怪的陷阱和魔法。就像叶格丽害怕剑盾会地下城的以太抑制器一样,万一我跑到城里,失手被俘,叶格丽会如何对待我?我可真不敢想象。

    所以要有炮灰。

    勒钢勉强说:“他说的有几分道理。”

    我说:“哦,是的,勒钢,我的兄弟,是的,我说的是我们唯一的救赎之道。”

    我是一头战狼,一柄冷锋,一个战争的疯子,一个嗜血的兵王,在我眼中,生命微不足道,唯有战争能解渴,所以,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止我发动一场惨烈的复仇之战。

    缇丰叹道:“好吧,如果你真的打定主意,我们就对此进行表决,你真的愿意放弃叶格丽提出的每年四千万金元、持续五年的高额贸易大单,执意与她开战吗?”

    五年每年四千万金元的贸易大单?哼,我朗基努斯岂是能用金钱打动的屑....等等,为什么之前没有人和我提过还有这条件?

    我问:“我能分到多少?”

    缇丰说:“如果你答应和谈,我可以给你四分之一。”

    我弱弱地说:“三分之一呢?”

    缇丰说:“可以哦。”

    我略一沉吟,老实坐下,回答:“好的哦,亲,你就答复叶格丽我决定和她和谈了哦,亲。”

六 和平使者

    通过奇妙的途径,我和亚伯来到了iba安排的地方,这是个极尽奢华的餐馆,有着红色的窗帘、米色的地毯、黑色的吧台以及红木的餐桌,但这餐桌是唯一的,此外更无座位。

    iba的领路人是个看起来很像管家的管家,穿着打扮、一举一动都极为得体,我很想知道他这一生到底经历了什么,以至于在这末世中成为了如此专业的一个管家。

    我问管家:“你叫特拉普?”他胸前有一块胸牌。

    特拉普微笑道:“是的,剑圣大人。”

    “叶格丽的人到了没?”

    他回答:“另有专业的管家在带领她们前来,请放心,我们的主人已经和她约定,在此绝不会兵戎相见,毕竟和气生财,这是我们一贯的宗旨。”

    我对这次会面毫无怀疑,这定然是一场鸿门宴,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叶格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活尸,如果与她签订合约,就等于背叛了剑盾会,我怎么可能这么做?她又怎么可能相信我会答应?

    有亚伯在身边,我可以高枕无忧,我所要做的就是不停地激怒她,直到她气得跳脚,先动手袭击我,于情于理,我都可以自卫反击,这一次叶格丽休想活着离开。

    我面带冷笑,环顾四周,餐馆中并无刀斧手埋伏,在我想象中,我会当着叶格丽的丑脸对她破口大骂,将我正义的口水洒她一脸。

    我心里很痛快。

    对面走来一个也很专业的管家,在他身后,跟着一个极美的少女,她有着卷曲的金色长发,瓷器般的脸,油画般不真实的气质,纤细柔和的身躯。简单说吧,她比权杖美,不过很可能是因为新鲜感的缘故,如果权杖此时也站在我面前,或许两者就不相上下了。

    这是叶格丽?骗人。叶格丽分明一坨烂肉上托着个肥胖的人脸的怪物。

    少女开口说:“朗基努斯,你居然真的来了,很好,很好。”

    的确是叶格丽那声音,但之前听起来像是守寡的老巫婆,现在听起来像是森林中的精灵。女人声音可塑性之大,直是令人咋舌。我记得上世纪有个清朝人乔奶奶用这招骗人无数,闻着伤心,见者流泪....

    我收摄心神,平心静气,不忘初衷,牢记使命:上去喷她一脸口水吧,朗基努斯。

    走到近处,她伸出手,摆出握手的姿态。真是轻巧,她和我有血海深仇,大丈夫恩怨分明,这手是决不能握的!恰恰相反,我要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我朗基努斯的决意。

    我一招小擒拿手,抓向她手腕,蓦然一变招,已抓住她三根手指。得手之后,我知她已难逃脱,心中一声冷笑,一低头,乃是一招“神龙取水”。

    我伸出舌尖,在她手背上亲了一口,发出波地一声,这声音比预料中大,奇怪,以我的功力,本应该神不知鬼不觉才对。

    两个iba的管家脸上笑容变得很僵硬。

    叶格丽问:“你在做什么?”

    我微笑道:“你我尽管身为敌人,可我黑棺男儿,皆是绅士,岂能失了礼数?”

    叶格丽发出大笑,这一笑暴露了她粗豪的声音,她的脸一下子苍老了二十岁,我看见她手上的肌肤变得枯萎干燥,像是晒干的粪便。

    我大约吐了三分钟,伸手拔剑,怒道:“无耻妖妇!竟敢下毒害我!今日有我没你,有你没我!”

    直到我看见她身边站着朗利·海尔辛,我的剑自动归入了剑鞘,奇怪,这剑居然还有这样的功能?科技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科技能治好我现在的手抖和腿软。

    朗利看着亚伯,亚伯也看着朗利,似乎我和叶格丽都不存在似的。

    亚伯开口道:“朗利?”

    朗利皱眉道:“吴策?”

    我大吃一惊,问:“你们互相认识?”这时,我记起关于朗利·海尔辛的事迹记载,似乎提到过某个叫吴策的东方人,两人一起合作过。

    海尔辛笑道:“啊,我是没想到居然能碰到一个老朋友,命运真擅长向我开玩笑。”

    亚伯说:“我并不是吴策,但你可以认为我拥有吴策的一切记忆。”

    海尔辛:“不,总有缺失,我的记忆发现缺失了一块,连恶魔都无法修补。”

    亚伯:“有道理,我也察觉到了。笛莎还好吗?”

    顷刻间,海尔辛的情绪发生了变化,我心头一震,不动声色地躲在亚伯身后。因为海尔辛仿佛成了个正不断泄露辐射的核工厂,散发出恐怖而致命的气息,每个知情者面对他时都深感绝望。

    笛莎是谁?

    海尔辛说:“你是故意问的?”

    亚伯冷笑道:“我听说你在找复活她的方法。”

    海尔辛:“然而并不容易。”

    亚伯说:“你最好放弃,笛莎的灵魂是普通而平凡的,不适合复活。”

    海尔辛说:“是啊,复活人并不容易,但杀人却简单的很。”

    亚伯:“我鼓励你试试后者。”

    海尔辛脸上挂着笑容,那笑容是多么阴森啊,仿佛一个分不清善恶的杀人狂,认为杀人是一件大好事时露出的那种笑容。那笑容似乎占据了整个天空,整个世界,整个宇宙,令这宇宙中的谋杀成为了日常的活动,就像吃饭睡觉一样。

    叶格丽坐上桌子,说:“海尔辛,坐下!你要我引用你的真名吗?”

    刹那间,海尔辛从一场海上酝酿的特大风暴变回了风和日丽的夏日午后,他笑了笑,站在他女主人的身后,而叶格丽也回归美貌少女的外形。

    我勉强止住了颤抖,在叶格丽对面坐定。

    叶格丽说:“我要说的很简单,我想休战。”

    “你给黑棺的资料上说,每年会有价值四千万金元的贸易单?”

    叶格丽不耐烦地说:“当然,不过我们手头没有那么多的金元,所以得从你们手里换。”

    “这么说,我们还得向你们买东西?付给你们金元好让你们付给我们?”

    叶格丽:“我听那些大臣说好像是这样,可具体的原理我没弄明白,这玩意儿比杀人复杂多了。”

    海尔辛插话道:“这就是贸易,促进国内的生产,国家获取税收,激发人们劳动与创造的热情,当然,商贸也是一场战争。”

    叶格丽说:“我不知道具体有什么意义,但我这位仆人这么说,多半错不了。”

    我应该带着卡拉,可那又太危险。

    我答道:“可我们已经与剑盾会有了商贸往来,不能背弃盟约。”

    叶格丽将腿翘到了餐桌上,我眉头一皱,对她的礼仪异常失望,不过她穿的裙子并不严密,我窥见了...不,什么都没窥见,更别提那草莓色的...但我还是忍耐了她的无礼。

    别被骗了,鱼骨,她其实是个让人作呕的超级肥婆,不,是异形,莫让她的外貌和声音欺骗了你。

    她嚷道:“和我们定下协议,就得和剑盾会决裂!当然,剑盾会也不会容忍你们和我们眉来眼去的。”

    我摇头道:“原来如此,但为什么紧咬着剑盾会不放?我听说你们帝国版图已经很大,为什么还要进一步扩张?与剑盾会作战对你们并无好处。”

    叶格丽说:“因为我决定剑盾会必须死,还有,我们的皇帝也决定剑盾会也必须死。那个老家伙和我都决定了,那剑盾会就得死。少啰嗦,黑棺的立场怎样?是我们?还是剑盾会?我警告你,慎重地回答,你只有一次选择的机会。”

    她充满威胁的语气让我大为不快,我说:“我见到过当时的景象。”

    叶格丽嗤笑一声:“什么景象?”

    我说:“不念法师与睿摩尔共同将始祖冥火送入你的体内,你复活时好端端的,就像现在的你。你不应该成为那畸形尸的模样,应该能在剑盾会中好好活着,为什么....”

    霎时,叶格丽脸色发青,皮肤之下那丑陋凶恶的老妇霎时显露了出来。她问:“你这个满口蛆虫的杂种,你怎么见到的?”

    我说:“菲安娜。”

    叶格丽注视着我,表情阴冷而贪婪,我见过类似的表情,那是鬣狗盯着快死的猎物时跃跃欲试的表情。

    她说:“你见过菲安娜。”这并不是个问题。

    “我的确找到了活尸的祖先。”

    叶格丽张开嘴,露出满口尖牙,她说:“你获得了她的冥火。”

    我说:“我已经终止了她的诅咒,她已经死了,彻底不存于世。”

    叶格丽站起身子,笑着说:“冥火....冥火是一种诅咒,是一种浸染,是一种污染。在你杀死她时,你已经被冥火污染得不轻了,朗基努斯。你当然不会转变为活尸,可如果你死了,你就会被转化,因为你接触的是可不是普通冥火,而是始祖冥火,是无可逃避的‘神圣’力量,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她的敌意再明显不过。

    叶格丽说:“我本没料到黑棺真的会让你过来,我只想探探黑棺的意向,也许能拉拢几个软弱的家伙,或是捉走一些有价值的人质,但我没想到你会这么蠢,真的毫无防备来见我。我原本以为能收服你,毕竟我是个英明的女王,但现在我改变主意了,朗基努斯,你体内的冥火,那些悄然藏着的好东西,都归我了!”

    她对朗利·海尔辛说:“杀了他们。”海尔辛闻言叹了口气。

    我看了看亚伯,觉得此言正合他意,尽管他和吴策融合之后有些改观,但他依然是我见过最好斗的家伙。

    他很难找到什么对手,但如果有好的对手,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的。

七 挂无可挂

    叶格丽根本不把亚伯放在眼里,认为我只是待宰羔羊罢了,而海尔辛对亚伯的评价也仅仅停留在“吴策”阶段。她把我想象的太蠢,我希望亚伯能让她失望。

    海尔辛说:“抱歉了,使命在身!”骤然间,他朝亚伯出手。

    我看见亚伯手指轻轻一扣,瞧他架势,这一扣可不轻,他是使出力道的。

    不,在这一扣之中,他几乎使出了全力。

    我听见什么东西碎了,令人深感不妙,紧接着,我陡然惊醒,像是搭乘了火箭一般朝外飞去,烟尘狂舞,呼啸淹没了听觉,整个餐馆顿时化作废墟。

    餐馆之外是深夜中的荒野,iba用怪异的手段把我们送到了这儿来,这样也好,亚伯可以放开手脚打,不过他本来也不会束手束脚、有所顾忌。

    叶格丽大叫着摔在不远处,她的伪装已散,露出了些许臃肿体型,这让她比完全的怪物更可怕,就像穿着晴趣内依的女人比果体更魅惑得多。

    她怒骂道:“那个男人究竟是...”

    亚伯跳在空中,又朝那废墟打了个响指,嗡地一声,气流击中下方,这第二重冲击让废墟再一次碎裂,我仿佛正目睹着一次轰炸机的地毯式轰炸,眼前满是乱飞的石屑,凶猛的狂风。

    这并不是念刃、魔法,亚伯只是在单纯用力,他将血族的神力运用得出神入化,看似轻描淡写的动作就爆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巨力,而巨力凝成了空气的炮弹。

    海尔辛从废墟中现身,已经完成了变化,成了那血腥、空洞、遥远、冷静,甚至仿佛不存在般的杀戮天使。

    每一次见到暗杀者大衮,我的灵魂都犹如经受酷刑。

    亚伯变成了狼形,施展血族的神速,扑向暗杀者。暗杀者挡住亚伯的攻势,手指一划,数柄黑色匕首刺中亚伯,但穿不透亚伯的皮毛。亚伯大吼,两拳击中大衮,将他往空中一踢,随后朝敌人发出拳风,在经过另一轮狂轰滥炸之后,我看见天上的云被撕裂了。

    或许是今天云层比较低,可这也太夸张了些......

    叶格丽本想朝我发难,可我们都被亚伯的力量惊呆了。过了几秒,叶格丽喊道:“海尔辛,你他妈在做什么?快宰了这家伙!”

    海尔辛做不到,哼哼,你失算了老妖婆,他操纵时间的能力需要牺牲者,可这里并没有凡人。

    他无法停止时间。

    暗杀者浮在天上,我见他毫发无损,不过也许是他复原得太快,他可是恶魔大公的化身,即使不用任何魔法,他的基础体能也强的爆表。

    但狼形下的血族拥有远超常理的速度,加上血族的加速秘术,此时的亚伯比霍克·海尔辛更快上一筹,力量上的差距更不言而喻。

    亚伯闪现至大衮背后,用利爪连斩,红色的爪光像是一场豪雨。忽然间,我感觉亚伯变慢了,暗杀者变快了,随后,时间仿佛蒙太奇般跨越,亚伯落地,地面深深陷落,成了个大坑,而暗杀者落在大坑旁。

    那久违的颤栗感回归我心——暗杀者仍能施展时间涨缩,这一次他直接操纵的是自己与亚伯。

    这比操纵凡人更艰难,需要更巨大的能量,而且他无法使亚伯完全静止,也无法让自己快如光速,可敌人只要慢一些,他快一些,就逆转了形势,产生了质变。

    我望向叶格丽,叶格丽也看着我,她眼中并无喜悦,而是深深的忌惮。

    她也从未料到海尔辛会强到如此地步。

    亚伯跃回大坑,唇边流了一些血,冷笑道:“这样才够有趣,海尔辛,叙旧到此为止,我该动真格的了。”

    叶格丽失声喊道:“这只是叙旧而不是真格的?”

    我说:“害怕了吧,女魔头!我兄长的实力可不在我之下!”最后一句我说得非常小声,希望亚伯没听见。

    暗杀者依旧宛如深邃空明的深渊,他的双眼宛如被剜去了眼球,留下的唯有混沌。

    亚伯在一瞬间中了数剑,我甚至不知道暗杀者手中的剑是哪儿来的。

    但那剑断了,亚伯身上笼罩着暗红的血管,那是血族的训诫之力“血王铠甲”,对敌人的攻击进行反震,粉碎敌人的兵器或骨头,这一招比我的念刃可靠得多,可以长时间存在,而亚伯的体力又近乎无限。

    暗杀者又一剑斩中了亚伯,那柄剑也当即粉碎,亚伯出爪,被暗杀者轻易躲开,如此反复多次,谁也奈何不了谁,双方进入了徒劳无功的周旋阶段。

    亚伯被暗杀者减缓了许多,而暗杀者速度已胜过了亚伯,亚伯唯有挨打,而无法打中敌人。不过偶然间,他发出的拳风与指力变幻而隐蔽,暗杀者险些吃亏。

    叶格丽尖叫道:“海尔辛,我命令你快点解决他,我以你的真名下达敕令!”

    暗杀者动了,一秒钟,或者比一秒钟更短的时间内,我见数十个暗杀者的身影斩中了亚伯的胸口,亚伯的铠甲顿时消散,亚伯口中喷血,翻身摔倒,他大笑着跃起身,喊道:“这可真没见过,你的怪招真够多的。”

    我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瘟疫修女解释道:“暗杀者开启了时间通道,召唤不同时间线的他攻击敌人,随后将平行者释放回原有的时间线。”

    我魂飞魄散,暗忖如果我和霍克·海尔辛中了这一招,早已尸骨无存,不过他大概不屑于对我们动用全力就是了。

    暗杀者继续追杀,亚伯猛然一拳轰击地面,我叫道:“不好!”话音刚落,发生了地震,数百道裂痕将大地切碎,又引发新的裂痕,我和叶格丽朝反方向跑,避免摔入深不见底的裂缝中。

    但暗杀者轻易避开崩坏与碎石,冲向亚伯,在出剑的一刹那,重重形影再一次斩向亚伯心脏。然而亚伯却融化了,他化作血水,融入了地面。随后,地面的裂缝变成了成百上千个血盆大口,口中伸出舌头,舌尖如蛇,咬中大衮,开始吸他的血。

    叶格丽这女怪物看见真正的怪物,吓得目瞪口呆。我想嘲笑她,可也惊骇的说不出话。

    大衮发出低哼声,他一闪身,被一个泡泡笼罩,自身成了虚无的幻影,那些血蛇再无法攻击他。绿面纱告诉我——这是他将自己隔绝在时间之外。紧接着,大衮扔出一柄柄飞刀,将血蛇斩杀,血口斩裂,以此逼迫亚伯现身。

    但砰地一声响,大衮的肋骨处血液狂喷,他身上到处形成了血泡,开始流血。原来这是斯密茨血族的血液邪术,亚伯的血蛇中有血液的剧毒,此时在大衮身上发作,面对拥有无穷法术而又是战斗天才的他,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

    大衮当即脱离了时间隔绝,顷刻间,他的外观宛如劣质的录音带里的人影那样晃了晃,血泡都不见了,一切复原如初。我对此难以置信,吞噬者告诉我:“他将自己的身体状态调节到了几分钟前,那时他还没有中毒。”

    我怒道:“那岂不是耍赖吗?谁可能战胜得了他?”

    “他的法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一直这么应对。”

    从大衮脸上看不出半点疲态,可我猜他应该累得够呛,他一挥手,漫漫刀刃遮蔽了天空,旋即刺向地面,将地上那些血口血蛇全数斩断。这之后,他站立不动,等候亚伯回归。

    下一秒,亚伯出现攻来,他在狼形之上又加了一层暗影,这让他在施展神速的情况下显得飘忽不定。而大衮对他施加的时间膨胀消失了,亚伯又一次全速前进。

    大衮仍如木雕般凝立,可亚伯突发惨叫,顿时遍体利刃。亚伯融化成血水,摆脱了那些利刃,又一次攻击强敌,可这一次又如上一次那样,大衮什么都没做,可亚伯被不知从何处而来的利刃穿透,亚伯鲜血长流,只得慌乱躲避,可几秒种后,他再度身中万千刀剑。

    我喊道:“是无悲咒?”

    不可能是无悲咒,即使无悲咒又怎能轻易穿透亚伯的血王铠甲、暗影护体以及他远胜钻石的坚硬体魄?

    吞噬者说这是时间的陷阱。

    时间陷阱?

    吞噬者:“他在身体周围设下了无形的陷阱,如果他要惩罚的人做出某个动作,就将无可救药的被他惩罚,那是写死在未来的,无可更改,无可防御。”

    我真是服了,暗杀者有太多违反平衡性的招式,为什么我就不能有这种待遇?这种挂给我来十个都不嫌多。

    我喊道:“亚伯,是时间陷阱,他算准了你的行动,千万不要被他算中,不算中就不会中招!”

    亚伯笑道:“原来如此。”他停止移动,与暗杀者静谧地对峙着,我居然看出亚伯兴致颇高,真是无可救药的蠢货,他现在已在落败边缘,面对暗杀者大衮,稍有差池,我和他都会死。

    谁能料到,站立不动当然也在暗杀者的预料之内。

    亚伯中剑,再也支持不住,跪在暗杀者面前,暗杀者身上的血光却显得风雨飘摇,时明时暗,他的体力也快耗尽了。

    我立刻想冲上去救亚伯,这么做当然是找死,可他....毕竟把我当做他的兄弟。

    恍惚间,我在亚伯背后见到了惊人的幻觉。

    那是一条黑暗的大蛇,大到脑袋直入天空,双眼犹如两颗月亮般的大蛇。

    即使黑噩梦与这大蛇相比,也渺小的宛如蝼蚁。

    亚伯无奈地轻笑,叶格丽的表情显得惊恐万状。

    暗杀者喃喃道:“阿佩普?”

    亚伯说:“原来还有这压箱底的玩意儿。”

    阿佩普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吗?

    暗杀者不再恋战,他跳到叶格丽身边,将她举起,叶格丽骂道:“干什么?快替我杀人!我命令你....”

    但暗杀者并不理睬她,叶格丽也不敢太过较真,他步入了一扇时空门,两人一齐不见了踪影。

八 求贤若渴

    那条像是能环绕整颗星球的大黑蛇消失了,我赶到亚伯身边,问:“你还好吗?”

    亚伯说:“除了快要天亮,没什么不好。”他用眼神阻止我搀扶他,他总是死要面子。

    “那条黑蛇,那个‘阿佩普’是什么?”

    亚伯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呑世之蛇,你不知道当年这玩意儿引起了多大的麻烦。”

    我问:“呑世之蛇又是什么?听名字好像很威风。”

    亚伯:“你具体可以问问缇丰,她和这玩意儿也很有渊源,我们当时找的是呑世之蛇的蛇卵,可现在它似乎已经孵化了。”

    我说:“是某种恶魔吗?”

    他答道:“可能,也可能只是某种怪物。”

    “看起来像是拉森魃的暗影术,或是彼列的魔咒。”

    亚伯说:“也可能拉森魃、彼列与阿佩普各学各的。”

    “你怎么获得它的?”

    亚伯说:“可能与吴策有关,也可能与墨慈有关,又或者两人各获得了一部分,随后合二为一,如果不是它,今天可能真有些危险。”

    我愤愤不平:“你的能力看起来比大衮档次要低不少,你是死灵系的,他是时间系的,简直是用步枪怼大炮。即使如此,你也险些赢了。”

    亚伯笑道:“越是艰难,越是有趣,我有些迫不及待想再一次与海尔辛战斗,这一回我会赢的,不必依靠这条蛇。”

    我突然想起我们必须相互关心,相互照顾,于是正色道:“这怪物占据了你的身体,似乎非常危险,这样吧,不如把它引渡到我的体内,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亚伯摇头道:“这条蛇很可爱,我打算留着它。”

    可爱?你这是什么审美?再说了,我才是你可爱的弟弟啊,你是不是该给我点保命的保险?比如阿佩普什么的。

    亚伯说:“早晨将至,你先回号泣,我稍后返回。”他像勒钢一样沉入了大地。

    我十分惋惜,我吝啬的兄长不肯将呑世之蛇的力量赐予我,不过疯网已经令我不堪重负,若在我体内饲养另外一头怪物?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人生在世,岂能十全十美,处处如意?就像是叶格丽拥有如此完美的外貌,但体内的肮脏与丑恶实难描述。她承诺的重金回报终究只是云中楼阁而已。

    太阳的光辉降临世界,在阳光中,我有些小无敌,这让我放下心来,不惧叶格丽追击我。此行虽然遗憾,但让我看清了叶格丽的真面目,黑棺公爵们也应该对她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最重要的是,亚伯形成了真正的威慑,相信叶格丽会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我不必再怕她了,至少几年内她不敢再找号泣的麻烦。

    iba的管家很遗憾地未能在这场战斗中幸存,我等了一会儿,才有iba的接引人出现。那是个佣兵打扮的年轻人,留着长发,外貌大约十八岁,很可能是法师,外表很诚恳。我从他眼中看见了法力的光辉。

    他愕然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所有人都会问同样的问题,问的语法也一模一样,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吗?难道他们不能有些创意地问:“这里是不是被陨石砸过?”或者“你是怎么从这场核爆中存活的?”

    我凝重地说:“和谈失败了。”

    年轻人小心翼翼地问:“您和...海尔辛决战了吗?这是您造成的?”

    我黯然答道:“他们...他们为什么要逼我?我本打算隐瞒实力,可现在却被逼无奈,使出了禁忌的力量!唉,罢了,罢了,这恐怕就是我背负这诅咒之力的宿命吧。我,朗基努斯,虽有逆天之力,奈何命不由己。”

    年轻人的表情混合着惊诧、希望与犹豫,他说:“我带您回号泣,您可能不认识回去的路。”

    我说:“我自己能找到方法回家,但你替我领路,也是极好的。”

    年轻人说:“剑圣,我有些事想问您。”

    我目光庄严而柔和,微笑道:“孩子,你问吧。”

    年轻人说:“iba对您并无恶意,他们不知道叶格丽打算在这次碰面中对您不利,可您...真的击败了他们,自己却毫发无损吗?”

    我的笑容自信而温暖,我的脸上仿佛绽放着阳光,我的脸皮仿佛厚的无法拆穿的牛皮,我说:“我已经很克制地出手了,否则,我怕整个废土从此赤野千里,万物不存。”

    年轻人咬咬牙,神色愈发不宁,他说:“我叫奥斯古德,您可以叫我奥斯,我是iba的佣兵,也是个法师。”

    他长得也挺俊俏的,颜值高的法师,通常都很大的潜力,说不定是个奈法雷姆,这就是生着主角脸与配角脸的角色之间注定的差距。

    我淡淡地嗯了一声,温言说:“我叫你‘奥’吧,你我之间,不必如此生分。”我拥有高超的政治手腕与不凡的人格魅力,这个年轻人是个可造之材,我打算拉拢他,撬iba的墙角,毕竟黑棺现在人才短缺。

    奥斯离我远了那么几厘米,奇怪,难道是我的眼神不够热情么?难道是我舔着干涸嘴唇的舌头未能表达我求贤若渴的心思么?又或者是我如阳光般灿烂的容颜让他不敢太过接近么?也可能是我表达的不够明显,让他心存疑虑了么?

    于是,我伸出右手,轻轻地放在他的右肩上,稍拍几下,发出爽朗而健康的笑声。

    他的身子在发抖,又咬着嘴唇,看了我一眼,很快扭过了目光。

    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在我这样震古烁今的大人物面前,自然会心生羞怯,唉,我明白,我明白。

    我说:“奥,你有什么话对我说?”

    奥斯鼓足勇气,说:“剑圣大人....”

    我嗔怪道:“你听听,这可多么疏远?你我一见如故,亲如挚友,你就叫我朗基好了。”

    这下他抖得更厉害。

    激动。

    是激动。

    他为能结识我这样的伟人而激动。

    他深深吸气,说:“大人,我....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我说:“你也真不懂规矩。”

    他低下头,说:“我...我实在不敢...”

    我说:“我都说了,让你叫我朗基,我年纪比你大一些,你叫我朗基哥哥,也是可以的。”

    说到此处,我有些口渴,于是又舔了舔嘴唇。唉,我为了劝说人才,真是费尽心机,大费唇舌,连嘴都说干了。我见他口袋里有一瓶水,取出喝了一口,轻笑一声,交给了他,说:“你也喝吧,奥。”

    他急忙道:“我...我不渴,大....朗基....哥哥。”最后几个字,他说得无比艰难,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我秀眉微蹙,俊脸若霜,柔声责备道:“你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潜规则。”

    奥斯古德颤声道:“什..什么潜规则?”

    我笑道:“潜规则就是,你要我帮忙,就得先表达出你的诚意来,你明不明白?”

    奥斯古德说:“可、可我、并不是那种...那种人!”

    我说:“这社会是个大染缸,你现在看起来如此清白,可不久之后,就会被这种种污秽弄脏。所以,你不要嫌我脏,被我弄脏,总比被其他人弄脏要好,你明白吗?”

    多么深刻的道理,却用这么浅显易懂的话说出,我呢,真是个逻辑与雄辩的鬼才。他应该会明白我的良苦用心,从此会学着变得圆滑机敏,不再会直接拒绝高位者的要求。

    他说:“我不想,不愿意被弄脏。”

    我将水瓶送到他嘴边,表情坚毅,说:“喝,你嫌我的水脏吗?给我喝!”

    这霸道总裁般的气势让他几乎吓尿了,他哆嗦着将水瓶凑到嘴里,喝了一大口。

    他无疑感到屈辱,这混杂了我的口水的水,现在进入了他的嘴,他的胃,在他体内循环。他以往青涩而略带傲气的幼稚心理,经过这小小的历练,一定已有了长足的进步。

    他现在应该对我很感激。

    我说:“你现在可以说了。”

    奥斯古德:“大人,请救救我们!我们被困在索多玛城,被叶格丽牢牢掌控着,iba也无法解救我们,只能为她卖命!如果您真的如此厉害,我求您将我们救出去!”

    我见他妙目含泪,心中一软,说:“我现在就可以救你,你随我回号泣,我会安置你的。我会给你安置一间温馨的小屋,小屋里有个温馨的壁炉,而壁炉旁有一张很温馨,很大的....床。”

    床,旅人最渴望的就是床,任何一个长途跋涉的逃难者心中,床都有着非凡的意义,它意味着安全,意味着休息,意味着美梦,意味着家园。我曾经作为旅人,我明白得很。

    这体现了我的诚意。

    奥斯古德奋力一跃,脱离了我的手掌。他大声说:“朗基大人,您的心思我都明白!可我不能!我不能...贪图安逸,而我的父母兄弟都落在叶格丽的魔爪里,我求你解救他们,事成之后,我会...我会...!”

    我笑道:“你就不怕自己落入我的魔掌,从此泥足深陷么?”说出这话我就后悔了,我只是想展现我小小的幽默,可现在不是表现幽默感的时候。唉,我确是是个很幽默的人,有时却会起到反作用。

    他指了指我的身侧口袋,不再多言,因为我们已经走到了异界的边界。

    我在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上有魔法,维拉叶应该有办法破解上面的密文。

    我朝他笑了笑,奥斯古德朝我鞠了一躬,随后变出一辆摩托车,飞也似地逃了。

    我又对现今年轻人的怕生感慨了一番,并不是每个年轻人都如拾荒已久的我那样强硬的,看着他们娇生惯养的模样,我又怀疑他的才能是否真如我期望的那么高。

九 一代宗师

    维拉叶独居于殿卫神庙,这神庙对她一人而言显得太大了。原先,瑶池将这里装饰得古色古香,像是东方的佛寺或道观,此时倒显得有些凄凉。

    我进去找她,她为我沏了杯茶,说:“我正要去找你。”

    “是吗?这可真巧了。”

    我将奥斯古德给我的纸片递给她,维拉叶说:“这上满有乌蒙墨汁,是用来隐藏消息的。”随后,她念了咒语,纸上的文字浮现:“请到歌者广场的遗迹来,我将在那儿把一切都告诉您!”文字之下是如何抵达歌者广场的详细描述。

    我问:“你知道歌者广场在哪儿吗?”

    维拉叶颇为不安,回答:“那地方离新索多玛很近,是金州希望镇的一个商业街区,给你纸条的是个法师?”

    我叹道:“是iba的奥斯古德,一个年轻人,看起来很羞涩。”

    维拉叶说:“是他?”

    “你认识他?”

    维拉叶说:“他是iba麾下商人集团的一个年轻人,我只听说叶格丽扣押了他们的商队,我猜,他们被叶格丽强迫差遣,又或者有重要人物在她手里成为了人质。”

    我又问:“iba这都能忍?早就该与叶格丽决裂了。”

    维拉叶叹道:“你说得轻巧,iba曾经派杀手刺杀叶格丽,结果可想而知,随后,叶格丽派海尔辛闯入商会,击杀在场所有的佣兵,捉走了iba的重要人物,即使如iba那样雄厚的势力,从此也对纪元帝国俯首听命。”

    这是个里应外合的机会!如果利用得好,或许我能杀死叶格丽,将索多玛据为己有。

    维拉叶似乎瞧出我的心思,说:“纪元帝国幅员辽阔,魔法与科学齐头并进,人口超过千万,索多玛虽然繁华,可也不到他们真正实力的十分之一。如果他们动用全力,你们和剑盾会联手也是抵挡不住的。”

    我眉头紧锁,说:“你别危言耸听了,这可是末世,他们怎能复兴得这么快?”

    维拉叶说:“因为他们是人类文明真正的继承者,也继承了上世纪人类的疯狂进取,他们为了促进人口,不惜使用魔法与科学克隆人类,并催促其成长。他们的贵族可以合法地拥有奴隶,甚至将奴隶当做畜生一样饲养,这造就了大量便宜的劳动力。而那些奴隶,是他们四处征战,击败像黑棺这样的小文明而捕获来的,同时劫掠的还有资源与财富。而由于北方恶魔的威胁,纪元帝国的皇室贵族们对皇帝绝对忠诚,表面上维持了政局稳定,将近百年发展,国内并无巨大的动乱。”

    “什么叫‘黑棺这样的小文明’?这话我不爱听。”

    维拉叶笑了笑,说:“相比他们,你们确实很渺小,甚至连索多玛一城都比不上。”

    我本来以为纪元帝国本身也岌岌可危,毕竟他们国内又是巴尔教,又是叶格丽,说不定还有其余乱七八糟的恶魔团体,想不到比我想象得更棘手。

    我问:“那你为什么投靠我们?”

    维拉叶说:“因为他们与恶魔相处得久了,礼法崩坏,道德沦丧,行事霸道而残酷,他们的贵族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我曾经的亲人不是死于恶魔之手,就是沦为恶魔的帮凶,活下来的那些如恶魔般狡诈,又如恶魔般残忍。我早就有了逃离帝国的心思。我本来想去剑盾会,可他们对恶魔使的身份深恶痛绝。我又想去‘六界’,但六界实在太过遥远。”

    “六界?那又是哪儿?”

    维拉叶说:“是在一堵高墙后的文明,他们的人建造了高墙以防备恶魔和纪元帝国,他们的俘虏说,高墙背后有六个国家组成联盟,所以,我们叫它们‘六界’。纪元帝国一直想攻克六界。”

    高墙让我想到了伦敦,只能说人类真是顽强,濒临灭绝之后,仅百余年的时间又让这世界充满活力,只是还没忘了自相残杀。

    我叹道:“总而言之,只有一件事我是确定的,我们绝不会屈服于纪元帝国。”

    维拉叶:“但愿吧,但留给你们的时间并不多。”

    我们是吸血鬼掌权的大都市,剑盾会是一群排除异己的宗教狂热者,纪元帝国则是信奉恶魔的魔法疯子,六界墙后又是些什么怪物?能肯定的是,每一个存续的文明都不是省油的灯,这正是现今世界疯狂现状的写照。

    我说:“对了,你想跟我说什么来着?”

    维拉叶说:“请随我来。”

    她领着我来到那些无人抚养孤儿的看护所,这里有个鸟语花香的庭院,孩子们在庭院中游玩,可仍能从他们的脸上感受到心情的压抑。

    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妇负责照看这里,另有三个游骑兵负责安全,我见状暗暗着急——我需要的不仅仅是奴隶般的苦力,还需要更多中层或高层的文职者——比如教师、医生、商人、文员....这些人只能从黑棺迁过来,或者.....

    维拉叶拍了拍手,喊道:“剑圣大人到了!”孩子们霎时涌到我们面前,向我行礼,神态崇敬又可怜。我见他们如此,报以微笑,说:“我保证你们会幸福地长大成人!你们再也不会受到伤害了。”

    维拉叶变出一本笔记本,念了十三个人的名字,说:“聚集到中央教室,剑圣大人有话对你们说。”

    那十三个孩子最大的十六岁,其余在十岁到十四岁之间,他们乖乖朝教室走去,维拉叶解散了其余孩子,让他们自由玩耍。

    我们来到办公室,办公室有一块魔术玻璃,可以从这边看见那边的景象,反之则不行。我看着这些孩子们,不知维拉叶有何深意。

    维拉叶说:“这十三个孩子——用我们法师的行话说——都觉醒了。”

    我吓了一大跳:“全都....全都觉醒了?他们全都成了法师?”

    维拉叶说:“是的。”

    “活下来的大约四百个孩子,其中十三个觉醒?这概率算...高吗?”

    维拉叶说:“即使在上世纪,每年每十万人中,只会有一个觉醒的法师,如今这种现象,我们法师会认为是某种大灾变的前兆,又或者是某个极强大的灵体作祟。”

    我苦笑道:“大灾难已经降临在我们头上了。”

    维拉叶用一种阴沉的、神秘的、惶恐的声音说:“而且,这还只是这个看护所总共五十个孩子中出现的觉醒者,也就是说,是百分之二十六。”

    我说:“是该隐...或者不管是什么大神显灵了。不过即使觉醒,每个人的天赋也还有高低之分吧。”

    维拉叶:“是的,如你妻子和两个孩子那样的天赋可遇而不可求。就拿这些孩子而言,也有高下。但是,觉醒与没觉醒的人类,已经算是两种生物了。法师的力量甚至比血族更神秘莫测,想要做到发射火球、产生闪电、制造流水、凭空消失或者麻痹敌人,只需经过几年的训练就能办到。”

    我:“这本是一件好事,怎么到你嘴里就阴森森的?”

    维拉叶:“我问过他们是怎么回事,他们说曾在殿卫寺庙里见到过一个戴蓝鬼面具的神秘人,是那个神秘人引发了他们的觉醒。”

    好吧,这下我真觉得有些凉飕飕的了。

    维拉叶说:“你应该明白,这是一种什么程度的力量,就我所知,法师历史上从未有人能诱发灵魂的突然觉醒,尤其是针对一些原本注定平凡的人类,那必须彻底改变一个人类的灵魂,令灵魂飞升,那是上帝的领域。”

    “你认为我该把那个蓝鬼找出来?你不是说他可能是上帝么?”

    维拉叶摇头道:“不,不,我只是从宗教层面上试图解读,但那可能是某种神秘的精魄,又或是某种奇异的能源,也可能是孩子们集体产生的幻觉,追究并无意义,我认为,他对孩子们并无恶意。”

    我开始打算着手建立一个蓝鬼雕像,也许他能多帮我几次,如果能有一支百人的法师军团,那画面简直太美,我想想都要流口水....

    维拉叶说:“你流口水了。”

    我若无其事地擦了擦嘴:“噢?你看错了。”

    维拉叶肃然说道:“我会效仿瑶池,履行法师协会的义务,引领他们学习魔法之道,但我必须提醒你,我们法师的传统是一师父对一学徒,我从未一次教过这么多学生,结果可能是误人子弟。所以,我最多只会从中挑选三个最有天赋的孩子。”

    我急道:“还有十个怎么办?”

    维拉叶说:“剑盾会对此有解决之道。”说到此处,她语气十分不屑。

    “念刃?”

    维拉叶嗤笑道:“不错,念刃!剑盾会的莽夫们弃明珠美玉不顾,专修那些粗陋的砖石泥巴。他们粗鄙的念刃适合大范围的传授,配合剑盾会的铠甲,甚至一些聪明的凡人都能学上一招半式。”

    我急道:“可我上哪儿去找念刃的师父....”勒钢从剑盾会诱拐了一个念刃高手,可我认为勒钢不会把他借给我用,因为他需要训练他的念刃队伍。

    维拉叶指了指我。

    “别开玩笑了,我可是忙得热火朝天的。”

    维拉叶说:“是么?我看你清闲得很。”

    “简直是胡说八道!我....”

    但突然间,我意识到她说的没错。城里人手短缺,并无多少官员需要指挥协调,如果没有战事或突发状况,我身为主教与市长只是个吉祥物而已。

    而且,在我内心深处,我确实想将我的念刃传授下去。

    就像奥奇德与海尔辛大师教我那样,我也想成为一代宗师。

十 绑匪伎俩

    孩子们站在庭院中,晨光照耀在花草树木上,露珠反射着这道光辉。

    他们很激动,神情像是快要上天了,这是自然的。

    黑棺剑圣。

    这名字就足够了。

    我带着邪魅的笑容,迈着鬼魅的步伐,举手投足间显露出妖魅的气质,以极度魅惑的颜值面对着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

    哦,朗基努斯,你是有罪的呀,你的罪就是让人不可救药的爱上你,你必须小心,尽管你的品德是如此的高尚,可你的存在,你对别人致命的魅力,就是你的原罪。

    君本,

    佳人。

    可,

    红颜,

    祸水。

    卡拉说:“父亲,你拉链开了。”

    我一低头,确实,看来老天都不免嫉妒我的完美,我的高大,我的粗长....呜呼哀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

    等等,卡拉?

    我惊声喊道:“卡拉,你怎么在这里...马丁怎么也在?”

    他们混在那群孩子之间,年纪最小,可身高却排在中等,可见他们的营养比别人都好。

    卡拉笑道:“我们也想学,一想到你教别人念刃而不教我们,我就很不爽,马丁也是啦。”

    嫉妒,我已经让这么小小年纪的孩子产生了嫉妒吗?在他们情窦未开的年纪,却因为我的绝世威名与超凡气度而不由得为之倾倒了?罪人!朗基努斯!你是罪人!

    可这也毫无办法。

    我听见一个叫少托德娜女对马丁说:“剑圣在傻笑什么呢?看起来好色哦。他脸都红了。”

    马丁没回答。

    这群孩子简直没大没小。

    我敛容肃然道:“卡拉,你不是应该很忙吗?你要读书,还要处理那些账目....”

    卡拉说:“每天两小时我还是抽的出来的,而且,如果有问题,乏加会通知我。”

    我点点头,对孩子们说:“你们想必已经知道,你们被该隐选中,被我选中了。你们都是出众的人才,身负万里挑一的才能!我知道,你们刚刚罹患痛苦,心情仍令人同情,然则古有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又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所以,我不想再说什么怜悯的话,你们都将经受最严格的、甚至是残酷的训练!”

    孩子们并不悲伤,他们的觉醒似乎让他们的意志登上了另外的境界,至少...暂时缓解了他们的悲苦,现在,他们已忘却了过往,全心最好了准备。

    我走到一个叫温萨普的男孩面前,他是年纪最大的,而且,据他说,他受到过海尔辛大师的亲授。

    我很怀念大师,我希望他能至此。

    我说:“温萨普。”

    他使出全身力气大叫道:“是!”

    我说:“我将依照古代东方的师徒制度,你们都是我的徒弟,你是所有人的大师兄,若我不在,由你督导所有人,他们必须听你的话,绝无例外,但是,我也将考察你的品行和进度,如果我并不满意,我将收回你的权柄。”

    温萨普欣喜万分,喊道:“是,师父!”他递过来一本大约五厘米厚的书,我定睛一看,这下轮到我欣喜万分。

    是海尔辛大师留下来的神功秘籍?怎么...怎么会传到这孩子手里?我以为我才是他的得意门生。

    镇定,镇定,你是一代宗师啊鱼骨,岂能妄自菲薄,放浪形骸?又怎可嬉笑怒骂,全无顾忌?

    我摆正笑歪的嘴,淡然看了几眼,说:“海尔辛大师给你的?”

    温萨普摇头道:“是那个蓝鬼给我们的,我们已经练了几天,可没有进展。”

    叫托德娜的女孩说:“我们怀疑蓝鬼是大师的鬼魂,大师是不是已经死了?”

    我叹道:“胡说,大师怎么可能死?”我将书册拿在手里,说:“这些书册对我毫无意义,但对你们太过艰深,还是由我保管为妙,除此之外,你们有没有收到过其余馈赠?比如宝剑宝刀啊,铠甲轻甲啊之类的,最好都交到我手上。”

    这并不是我贪得无厌,连小孩的东西都要抢,我只是想物尽其用罢了,就像当年岳不群夺取林平之的辟邪剑谱....不,这比喻并不恰当。可危急存亡之秋,我必须抛下任何道德的约束,所谓仁不当权,慈不掌兵。如果在我饥饿的奄奄一息之际,我面前出现一个拿着棒棒糖的小孩,我是理所当然会抢走那根棒棒糖的。

    是末世令我变成了残忍的、抢小孩糖吃的魔鬼。

    错,不在我。

    而是这个世界。

    我开始教他们念刃的基础,发现他们领悟的速度相当快,前期的进度与萨尔瓦多相似,只是在艰难处比萨尔瓦多慢了不少。

    维拉叶告诉过我,宇宙中的魔法物质——以太——让凡人觉醒,从而拥有魔力,可以操纵以太,扭曲现实。依照觉醒的程度,可以将人类分为凡人——戏法者——猎法者——法师——奈法雷姆五个层次。

    这是传统法师的观点,与恶魔使的观点不同。恶魔使认为是恶魔让人类拥有魔法的力量,天赋所以可分为凡人——恶魔仆从——恶魔信徒——恶魔使——恶魔后裔,其中恶魔后裔就是奈法雷姆。

    从法师观点来说,戏法者缺乏操纵大量以太的天赋,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他们拥有法师的视觉,可以看出一些被隐藏的魔法痕迹,侦查到危险的临近。可如果要使用魔法,哪怕是低级魔法,必须借助一些仪式或道具。在剑盾会的一万多个骑士中,绝大多数都是戏法者。

    猎法者是天生体内存在以太的人,我在伦敦和他们打过很多交道了。他们天赋很强,可通常只有某一方面的元素能力:风、火、水、土、雷、木。他们如果专精于自己所长,可以提升到很不错的境界,但缺乏真正法师的渊博与多变。

    法师则是真正觉醒者,看破了世界的真相,可以自由分配自己体内的魔力,操纵外界的以太,他们可以充分学习魔法的知识,涉及极高的层次,只要足够命长,就能达到理解宇宙的程度。这样的人,维拉叶说,十万中只有一个。

    奈法雷姆有浓厚的恶魔血统,出现的概率比法师更低。这让他们可以在各个领域都出类拔萃。他们可以成为极强大的狼人、法师、血族、恶魔使,天使化身,如果变成了活尸,也是与众不同。当然,像乏加这样的可怜的少女被改造成了ai,也几乎无所不知。

    很难说恶魔使与法师的观点谁对谁错,也有可能都是错的,唯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所拥有的这群学生,都是罕有的、觉醒的法师。

    一群无价之宝。

    但问题在于,我不能让这群无价之宝知道自己是无价之宝,我不能让他们骄傲自满,看出我根本不忍心让他们受到损伤。我必须用无情的手段,将他们逼上绝路,激发全部的潜能,就像当年奥奇德那样对待我一样。

    我让他们用念刃的技巧挥剑,一厘米都不能歪斜,姿势绝不能出错,即使他们练得骨头喀喀作响,即使他们支持不住而摔倒,我也只是冷漠地让他们站起,继续苦练。

    我让他们激发念刃跑圈,看着他们喘得连肺都要爆炸也不喊停。我让他们躲我的剑,或者承受我的攻击,训练他们及时发动念刃的反应,如果他们躲不开,或者防御不及,身上就会留下我木剑的血痕,在短短几天内,他们已经遍体鳞伤。

    我会用恶毒的言语刺激他们,不,更确切地说是辱骂他们,让他们在精神的干扰下流泪咬牙,心中充满了对我的愤怒,以及对战斗的渴望。

    当他们实在难以为继时,我稍稍用灵魂之花治疗他们,让他们不至于第二天爬不起来,可又不让他们看出我在照顾他们。

    而且,我亲自下厨给他们做饭,即使他们再饿,在我黑暗料理届的厨艺面前,胃口也不怎么好。

    几天之内,他们已经不再崇拜我,喜爱我了,在他们心中,我如魔鬼一般强大,如魔鬼一般可怕,如魔鬼一般可憎,又如魔鬼一般无处不在,囚禁着他们的灵魂。

    如果换在百年前的盛世,此事一旦被媒体报道,我只怕会被喷的狗血淋头,甚至锒铛入狱。

    这就是在末世的好处,没有一群无知的圣母干扰你,导致未成年罪犯被法律保护,让你束手束脚,战战兢兢,而连小孩都敢在老师面前横着走,可以肆无忌惮、嚣张跋扈地作恶。

    我对卡拉和马丁使用的是同一标准,但他们太出色了,比弥尔塞、萨尔瓦多学得更好,而且我也不忍心真的体罚他们,至于骂他们就更不行,骂他们爹娘那岂不是骂我自己吗?他们每天两个小时,就能完成其余所有人十二个小时的训练任务,并且已经能很熟练地运用,像是实战了好几次一般。

    这至少引起了其余孩子们的怨气,可他们敢怒不敢言。我察觉到了他们这一情绪,于是,当他们表现好时,我也会给予相应的优待,表现出我略显温情的一面。

    奇怪的是,这偶尔的温情让他们感激涕零,激发了他们发自心底对我的尊敬和仰慕,将我当做了真正的父母,在我面前痛哭流涕,一诉衷肠。我这才体会到斯得哥尔摩综合症是多么容易形成,又是多么容易操纵。

    我坚信自己是为了他们好,可我对他们的恶劣程度远大于善待,可就是那偶然间的善,让他们完全被我迷住了,在他们力量增长的同时,对我的忠诚也变得不可动摇。

十一 小试牛刀

    正如我期望的那样,整整几个月相安无事,我有充足的时间训练我的学徒。剑盾会送来的谢礼金让我财政宽裕,重重答谢了驻扎在此的游骑兵,让他们从矿工的劳作中退出,他们除了保卫全城治安外,还有不少人帮忙照看孩童、管理奴隶,更有一部分老兵在我的鼓动下退伍,在号泣当起了教师,或者做起了买卖。

    伦敦人开始适应号泣的生活,从事挖矿、冶金、运输、编织、伐木、建造、种植、捕鱼、畜牧等工作。他们畏惧于我,极为忠诚而高效。我稍稍改善了对他们的态度,并让他们之中聪明的得到优待,让他们搬进隔离区中干净的房屋里,并学习语言、数学、文化、宗教等基础课程。

    但是,他们的物质生活并未得到改善,我也依旧会带走他们的新生儿,这并非我吝啬,而是我对他们的本性仍保持怀疑,我必须小心行事,因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亚伯在城市中隐居,不知是在练功还是偷懒,有时候,他会突然出远门,大概一周之后返回,我问不出他去干了什么,只能听之任之。

    在丰收节的第二天早上,我正要前往殿卫寺,索莱丝出现在客厅,她穿着军服,英气逼人,风致绰约,让我几乎以为她从活尸变成了人类。

    她说:“我有事向长官报告。”

    我喊道:“拉米亚?”

    拉米亚忙将她迎进屋子,问:“亲爱的,什么事?”

    索莱丝取出一张地图,说:“我们在海岸线边上有所发现。”

    那地图是剑盾会交给我的卡戎公司避难所之一,我认为这些避难所里必然有大量幸存的人口,有可能多达一万人。我当然打算把所有人都迁到号泣,可那样会导致粮食不足,这真是进退两难。

    拉米亚喜道:“你发现了幸存者?”

    索莱丝说:“是一队拾荒的游骑兵发现的,但敌人的火力很猛,兄弟们出现了阵亡。”

    拉米亚问:“敌人藏身处是怎样的?具体有多少人?”

    索莱丝说:“他们在一座类似游乐园的区域,但那个游乐园并不大,根据地图,那里是‘运气避难所’所在地。所以,很可能他们在地下还有更深的居所。”

    和米安铎、号泣、无水村一样。

    拉米亚问:“我们死了多少人?”

    “十个游骑兵,死了三个,受伤了三个,骑着驼鹿逃回来的,他们的长官死了,副官是游骑兵学院的新毕业生。”

    拉米亚很惊讶,说:“敌人这么厉害?是恶魔使吗?”

    索莱丝摇头道:“他们占据了地利,而我们没有掩体,敌人的火力很强,即使我们穿着防弹衣与防弹头盔,可也不能当活靶子。”

    拉米亚想了想,说:“召集五十个人,你亲自去吧。”

    索莱丝微笑道:“遵命。”

    这是我们等候了许久的好机会,敌人杀了我们的人,这让我们有借口可以劫掠,可以绑架,可以吸收他们,唉,我的想法怎么越来越野蛮呢?可这又如何?征服是我们快速扩张的必要途径。

    我突然有个更好的主意。

    我说:“不,这次行动由我负责。”

    索莱丝奇道:“朗基?你怎么...认为事情很严重吗?”

    我笑道:“我打算带我的学生同行。”

    索莱丝说:“你...这可不是儿戏!”

    我展现出无畏的气概与自信的笑容,说:“对我而言,此行与儿戏无异。”

    索莱丝很无奈,但却笑了起来,说:“不知为什么,我很想看你的笑话,所以我也要带上我的人一起去。”

    我说:“可以,但指挥官是我,所有人都必须听我的命令行事。”

    索莱丝:“当然,你是大主教,虽然没正行,可你说了算。”

    唉,索莱丝、废钟、赵洛、面具、维拉叶他们在我面前都不怎么恭敬,为什么我在他们眼中全无尊严呢?我隐约记得我有几次讲黄段子被索莱丝她们听个正着,还有几次和面具在看违禁片子的时候又被他们堵上了,另有十几次在他们面前装逼失败,可除此之外,似乎没怎么出糗。

    ...

    学徒们等在神庙中,已经整齐地列队,温萨普喊道:“师父大人好!”其他人也气势十足地问候我。

    我让跟着我的游骑兵将箱子放在地上,里面是游骑兵的作战服以及枪械,我说:“今天,我们要外出,经历实战考验!在五分钟内,把箱子里贴着你们名字的装备穿上。”

    孩子们顿时大感兴奋,迅速打开箱子,有条不紊地找到自己的名字,穿上了防弹背心、腿甲、肩甲、臂甲,每人拿了一柄手枪,一块盾牌。

    我没让他们学习用剑,而是用枪,这是短时间内提升战力最快的方法,当然,在科技发展有限的情况下,剑的上限比枪更高,所以,最终我希望他们的射击与剑法都能炉火纯青。

    卡拉嚷道:“爸爸,我和马丁的呢?”

    我说:“你们不许去。”

    卡拉嗔道:“为什么?这不公平,为什么他们能去实战?”

    我当然是出于安全考虑。

    我回答:“因为你们年纪太小。”

    卡拉握着马丁的手,走到我面前,她用萌得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耳语道:“爸爸,带我们去吧,你会保护好我们的,我相信你哦。”

    我的血槽瞬间空了,谁能抗拒这种请求?我看来是不能。

    但我竭力说道:“这不是春游,而是危险的军事行动,你忘了你在市政厅里还有重要职务了吗?”

    卡拉用水灵灵的大眼睛凝视着我,娇声说:“哼,坏蛋,我不理你啦!”

    我惨叫一声,翻身栽倒。

    阿伟死了。

    我不记得我吐了多少血,但我记得卡拉和马丁坐在我肩膀上,我朝外走,其余学徒跟在后方,我总觉得他们的目光落在我背脊上,似乎总有些鄙夷。

    尊严,哼,也就是个抽象的概念,又算得了什么呢?

    索莱丝在围墙外等着我们,她带着十五个士兵,一群驼鹿,一头驼鹿可以载至少两人,如果是孩子,则是四人。我让马丁、卡拉和我共骑一头鹿,其余学徒与游骑兵混骑。

    也许我太宠这两个孩子了,学徒们会不会颇有微词?

    但我偏要宠。

    学徒们兴奋至极,可由于我严格的规矩,让他们保持着镇定,没有在游骑兵面前丢脸。

    我关心索莱丝的终生大事,可她并没有和瞻礼斯共骑一头鹿,而是隔得远远的,她这样公私分明让我很难办,让我像是个徇私枉法的典型。

    她和瞻礼斯现在怎么样了?难不成分手了吗?不过我对这种八卦是没有半点兴趣的,也许哪天我该趁夜深去她家窃听一番,看看他们是否还在床上办事。

    黑棺的神剑弹产量显著提升,现在每人可以分到十枚神剑弹,一枚以太手雷,这让游骑兵的作战能力大增,加上变异驼鹿的快脚程,应付起恶魔来比以前顺畅很多。

    可恶魔仍旧无穷无尽。如果这附近真存在大裂隙,我得设法将其关闭。

    大约前行了二十公里路,夜幕降临,游骑兵在已经探明的一个山谷间安营扎寨。突然间,哨兵喊道:“有恶魔来袭!”

    学徒们陷入惶恐不安中,更显得手足无措,他们一方面想表现得沉着,一方面又想表现得勤奋,可实际上,他们都慌了阵脚。

    我对游骑兵说:“让我的学生们处理。”

    游骑兵们笑道:“是,大人!”

    索莱丝问:“你没开玩笑吗?”

    我给学生们每人一弹夹神剑弹,说:“手枪在二十米之内最有效。”卡拉和马丁并未分到,不过她这一次没向我撒娇。

    我很失望。

    大约是二十个白色恶魔冲向我们,与伦敦的规模相比,这里确实像是新手村的程度,用来训练新手再好不过。

    念刃有助于集中精神,平息紧张,增强视觉,像拉米亚开枪,即使在高速行动中也极少错失,很快,他们不再手抖了。

    绿色火光蹦跃着,枪声传开,六个白色恶魔中枪倒下,其余的大吼,加速冲锋。

    游骑兵中有人笑道:“不坏!”另一人说:“他娘的有点东西。”还有人说:“他们可是剑圣的学生,这是理所应当的。”

    我竭力忍住笑容。

    话语声中,又有数个白色恶魔扑街,但这时,恶魔们离我们只有十米。游骑兵大骇,喊道:“喂”

    我放出暗影,将游骑兵挡在暗影后,学徒们却在暗影前方,直面白色恶魔,恶魔们立即将他们作为攻击目标,学徒们吓得放声大喊,唯有几个年纪大的孩子退后开枪,只有一人命中,其他人都射偏了。

    我喊道:“用念刃!”

    他们击中意念,将念刃扩散开,这还达不到铁莲的程度,可已经让甲胄更为坚硬。温萨普举起手臂,挡住恶魔一击,开枪打中恶魔的肩膀,那恶魔撞了他一下,温萨普一个踉跄,另一个恶魔从侧方袭来。托德娜尖叫着连开三枪,击毙了那个恶魔,她又被恶魔狠狠抓了一爪。

    短短十秒钟内,学徒们都受了伤,但伤势不重,念刃的防护加上防弹装甲起了作用。

    我看着他们在十秒钟内由惊慌失措变得重拾信心,逐渐躲避、防御,反击,这依旧是一场必败的战斗,可他们都在坚持。

    别逼迫得太急,慢慢来也不错。

    我抛出闪光弹,斩出天地元一,一瞬间将所有恶魔斩杀。

十二 民兵组织

    在光与影交织的剑网中,死里逃生的学徒们被深深震慑。

    他们毕竟还是孩子,喜欢炫丽而强大的绝招,他们不懂得子弹比起光明与黑暗是更好的武器,起码,凡人可以使用。

    而且我忘了教他们在废土生存的要领,他们也许已经能和恶魔群抗争,但在废土上不仅仅只有恶魔。

    我大声说:“记住了,我的学生们,恶魔害怕阳光,但在废土上的恶魔,阳光对它们并不致命,可是,阳光能让它们变得虚弱,甚至能让它们得病,在夜间,你两三枪才能干掉的恶魔,在白天只需要一枪,就能让它丧失战斗意志。所以,我们要学的聪明一点,事关生死,无所不用其极,如果非要与恶魔干架,选在白天,选在晴天。”

    学徒们喊道:“是的,师父!”

    我又指出他们每个人在生死关头的缺陷,并说:“静坐冥想,回忆在短短的一分钟内,你们经历了什么,并以此为根基,变得更加坚强。”

    索莱丝悄悄对我说:“你把他们惊吓得不轻。”

    我答道:“要的就是这效果。”

    索莱丝笑道:“你比我刚认识你时厉害了十倍不止,我怎么没看见你修炼过?”

    “我可是个天才。”

    索莱丝笑出了声,摇了摇头。

    卡拉很快缠上了我,要我教她天地元一,这怎么可能呢?我告诉她这玩意儿太难,然后卡拉又要我为她讲故事。奇怪,她怎么变得这么粘人?她有个堪比乏加的大脑,怎么会这么幼稚?

    终于,她低声嗔道:“如果我不看着你,你就要和索莱丝打情骂俏啦!”

    真是荒唐,我哪有那方面的意思?更荒唐的是到目前为止,我——权势熏天的大主教、神功盖世的剑圣朗基努斯——都没有开后宫的可能,索莱丝宁愿爱上那个平凡无奇的瞻礼斯也不对我投怀送抱,这剧情简直完全不顾现实,毫无天理了。

    索莱丝独自坐着,瞻礼斯作为副官,替她发号施令,但在忙碌的间隙,他朝索莱丝望来,眼神透出狂乱而无措,像是伤透了心。这个笨蛋真是丢尽了男人的脸,分手就分手,何必死皮赖脸地舔着呢?你好歹也是游骑兵中的中校,将来是可以统帅一个营的,想要找个黑棺中的中层女孩岂不易如反掌?

    想到此,我打发了卡拉,走向索莱丝。

    索莱丝问:“朗基?”

    我直接问:“你是不是要瞻礼斯买房子,然后写了你的名字?”

    索莱丝瞪大眼睛,一时没回答,我恼道:“果然如此!”见到如此不公,我义愤填膺,男权之魂在胸中沸腾,我喊道:“你做个好人吧!还要欺压我们男人到何等田地?这大热天的,气得我浑身冷汗手脚冰凉,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索莱丝笑道:“你的眼泪呢?”

    我赶忙翻口袋找眼药水。

    索莱丝摇了摇头,说:“我还住在亨利豪宅里,没让瞻礼斯买房,不过他确实买了房要写我的名字,我没答应。”

    我居然找出了眼药水,但没滴,我说:“你该和他结婚了吧,这都好几年了。”

    索莱丝说:“我想要和他分手,他死活不愿意。”

    我急道:“你可是活尸,活尸!你上哪儿找这么一个愿意不顾一切爱你的男人?”

    她眉头一皱:“怎么?活尸就不能有选择权?活尸就一定低人一等?”

    我说:“话糙理不糙,我不是看不起活尸,可你也知道冥火的诅咒是怎样的。”

    索莱丝叹道:“朗基,你别这么八卦了可不可以?你可是大主教。”

    “怎么?大主教就不能八卦了?大主教就一定高人一等?”

    她被我逗笑,说:“你怎么像我爹一样?真是服了。你别逼我,你眼前的姑娘不想结婚。”

    原先,我以为瞻礼斯是为了利用索莱丝谋求权力,狼子野心,昭然若揭。然而,经过几年的观察,此刻我只是替瞻礼斯鸣不平,可涉及感情问题,我也不能干涉过多。

    我打算将瞻礼斯升为上校,索莱丝说不定会改变主意,可那样究竟有用吗?

    索莱丝渐渐变得严肃了些,说:“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

    “问吧。”

    索莱丝说:“你离我这么近,真的...不讨厌吗?”

    “你是说冥火?你不是用瑶池的法子在收敛冥火的效果?这样的你和正常人没区别吧。”

    她摇头道:“我的冥火增强了,瑶池的方法偶尔会失效,某一次,我和瞻礼斯约会,我起身点餐,回过头,却发现他的表情显著地变得震惊,莫名其妙的震惊,像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这样一个低下的人共进晚餐似的。从那一刻起,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会伤我的心,会抛弃我,甚至会厌恶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回忆。”

    我说:“那你得增加修炼,更好地抑制冥火。”

    她看我一眼,眼神很不妙,依稀充满了依赖。

    她说:“我现在并未抑制冥火,你却主动接近我了,为什么?你不受冥火影响吗?”

    我意识到是菲安娜,叶格丽说菲安娜的始祖冥火影响了我的灵魂,所以我对冥火不再厌恶,我对冥火这部分的诅咒免疫了。

    我告诉她:“别为冥火自卑,你是我最信赖的朋友。即使全世界都背弃你们活尸,我都是活尸坚定的支持者。”

    索莱丝说:“朗基,你意外地温柔呢。”

    我眼前一亮,刹那间见到了开后宫的良机,于是忙找借口落荒而逃,当然,为了不伤索莱丝的心,我握了握她的手,又抱了抱她,以示对她并不排斥。

    我特么究竟在干啥?现在瞻礼斯又用那种夺妻之恨的眼神偷偷瞟我了。我很担心在打怪的时候突然背后挨一枪子儿,或许我该先下手为强把这家伙送上军事法庭,俗话说得好,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绿面纱:“你不升他的官了?”

    怎么可能呢?

    早晨,我们继续出发,在晚上抵达之前游骑兵发现的一个荒废小镇。镇上没有人居住,所有的物品也被洗劫一空。我们住在镇上,深夜,恶魔们围攻了我们居住的屋子,我们站在顶楼,居高临下,学徒们又经历了一番苦战。

    不过他们知道我会救他们,这也算不上真正的考验。

    不算就不算吧,他们练习念刃才几个月,指望他们大杀四方不现实。

    我们控制了行军速度,在第三天晚上抵达了那个游乐园,它像是个孤立的秘境,最近的城镇离它都有三十公里路,所以,可以推断是异空间导致了地理位置的剧变,将它送到了这么一个隔绝的位置。

    瞻礼斯说:“他们有狙击手,上一次我们是在离游乐园五百米的位置被袭击的。”

    另一个士兵报告:“不止一个狙击手。”

    话音刚落,一枚子弹飞来,我用铁莲一挡,那子弹落在一旁。索莱丝笑道:“反应好快,而且很硬。”

    对面子弹连射,我用铁莲全部挡住,我随口答道:“还很持久。”卡拉立即制裁了我,拧了我小腿一把,我叫得仿佛膝盖中了枪的鱼。奇怪,她是怎么听得懂的?

    我喝下奥丁之眼,察觉到了不对劲。

    瞻礼斯,啊,瞻礼斯,你这条蛇,你又用那嫉恨的小眼神在偷看伟岸崇高的我了吗?我得小心防备你,我得在背后背一面盾牌了,以免我一代英雄朗基努斯死在背后的冷枪之下。

    游骑兵竖起防弹盾牌,这种盾牌比坦克装甲更厚重,普通狙击枪子弹射不穿,他们也并不想射杀驼鹿,因为驼鹿对他们有用。

    索莱丝说:“我上吧。”

    瞻礼斯急道:“火力这么强,别....”

    索莱丝说:“我自有分寸!”

    她朝外冲,速度非常快,像是骑着摩托车一般,她的长发撑地助推,让她仿佛御风飞行,凌波微步,子弹迎面飞来,她的长发凝成盾牌,令敌人的火力全数徒劳。她也变得远胜往昔,现在足以一人战胜黑象恶魔。

    当临近游乐园大约一百米时,她摘下一截秀发,眼中红光一闪,将秀发扔出,好似旋转的飞刃,将敌人的掩体打碎,后方敌人的血染红了屋檐。另外方向的敌人用三架轻机枪,一架重机枪向她扫射,索莱丝脚不着地,用异常灵活的走位躲避着,随后扔出坚硬的发丝,在冥火的淬炼下,她浑身都是致命的武器,这段发丝击毁了一架轻机枪以及它的射手。她躲到机枪的盲点,跃过了游乐场的围墙。

    突然间,我察觉到更多的敌人朝索莱丝的方向集结,他们行动时枪械喀喀作响,他们的武器非常好,而且似乎足有一个连的人数!

    我喊道:“向前推进,火力支援索莱丝!”我方的狙击手朝对方开火,其余人手持盾牌,稳步推进。随后,我服下阿蒙之水,奔向敌人营中。

    敌人穿得都是便装,衬衫、背心、t恤、运动裤、牛仔裤、短裤,可训练有素,枪械人手一把,而且都是军用级的武器。他们喊道:“那个女人在哪儿?”“在堆草房!”“该死的,早说了这么多房子都得拆掉,真是麻烦!”“她杀了格佛!还有莱特!”“杀了她,她是恶魔!”

    他们火力太强,索莱丝一人对付不了。

    我朝人群密集处扔出闪光弹,将光变强了数倍,他们“啊”地大叫,当场数十人跪倒在地,他们的眼睛盲了。

十三 画饼技能

    敌人喊道:“谁扔的闪光弹?”

    随后有人喊:“另有一个人在!”

    许多人问道:“他在哪儿?”

    乱七八糟的回答声响起:“未能目击!”“他可能隐形了!他也是恶魔!”

    我认为还是少造些杀伤为妙,毕竟我要的只是臣服,而不是灭绝。

    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和平,并非杀戮。

    我找寻敌人中的指挥官,其中有一人穿着迷彩服,拿着个迷你无线电装置发号施令,他似乎是个上尉之类的。

    三个人矮身跑来,抬着个迫击炮,对准索莱丝藏身处,上尉低声说了几句话,砰地一声,一枚重炮飞向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一道念刃,那炮弹在空中炸开,士兵们大喊着躲避弹片,不少人受了伤,这不能怪我,谁让他们穿着便服上战场呢?俗话说得好:施工不戴安全帽,老婆在家老约炮。

    有人惊呼:“隐形人拦截了炮弹!”

    上尉喊道:“攻击!”

    我立即做出反应,长剑舞动,形成了电磁盾牌,敌人朝我一通射击,子弹未能穿透,我一个翻滚,躲到了一个空屋内。

    那个上尉很聪明,他几乎在一瞬间就判断出了我的位置,我还隐行着,可他却选对了方向。

    敌人又喊道:“那个女恶魔!”

    我一探脑袋,见索莱丝杀入敌军阵中,他们火力密集,但一部分人已经被我致盲,另一部分被我吸引注意力而慢了半拍,索莱丝瞬间杀到,长发在霎时杀了五人。

    唉,我总不能让她住手,是敌人先动手杀人的。

    上尉朝索莱丝射击,索莱丝中了几枪,但她是活尸,比血族更耐打,她转着圈,长发如蛇般伸缩,每一动都能杀伤敌军。好样的,索莱丝,你破坏了我和谈的大计,我也不怪你。不过强将手下无弱兵,你能有今天还不是全靠我?你可要感恩哪,要一辈子对我效忠。

    她击倒了上尉周围的所有人,自己也周身浴血,眼眸变成深红色,美艳的脸庞微微低垂,宛如冥界女神般走向那上尉。

    上尉哼了一声,朝后一跳,扔出两枚手榴弹,索莱丝瞬间追向上尉,但突然间,天上罩下一张大网,盖住了索莱丝,那张网缠住索莱丝的手脚,随后许多士兵抬起枪,对准了她。

    我冲出掩体,使出激流,将索莱丝扛起,随后将闪光弹扔出,他们发出惊慌的喊声,倒下一大片。我趁势抓住那上尉,说:“让他们放下武器!”

    上尉喊道:“别管我!不要和恶魔谈判!”

    “我们并非恶魔,是你们先攻击我的人。”

    上尉:“我决们不允许任何陌生人靠近这里!”

    “胡扯!难道你们连商人都不让进?”

    上尉怒道:“这世上哪里还有什么商人?”

    也许iba也不曾发现这村庄。

    我说:“难道你们不曾外出拾荒?如果你们的拾荒者被人二话不说的击毙,你们会怎么样?”

    上尉说:“我们遇上的唯有强盗与恶魔,这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那些盲目的士兵都已经恢复,大约一百三十人包围了我们。我举起那上尉,喊道:“我并无恶意,我只希望谈判!”

    另一个军官说:“你已经杀了我们的人。”

    我大声宣告:“我是迫于无奈,不得不反击,如果你们珍惜这位上尉的性命,我愿意和谈!”

    上尉喊道:“开枪,开枪,别管我!”

    我说:“真是个可敬的军人,如此可敬的汉子,你们连让他活命的机会都舍不得给吗?至少听听我的条件!”

    敌方军官说:“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大声说:“我想和你们的领袖见面,条件会对他说。”

    敌方军官:“不行!现在就说,我会转告给他。”

    我心知他们多半不会转告,因为我只想让他们放弃这里,搬到号泣,这条件一说出口,他们就会发火,谈判也当即告吹。

    我的目的并非以前那样拾荒,而是掠夺,而是强占,而是压迫,而是奴役。我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因为对他们而言,本无必要离开安全的家园,前往陌生的地方,成为不得自由的苦力、奴隶。可对我而言,却有必要。

    我觉得自己很像太阳王,我不得不强迫别人投靠我,成为被我统治的一份子,而我却认为这对他们是好事,对我也是好事。

    他们的意愿并不重要。

    我说:“我会给你们一个更好的家园,相信我,这里迟早会被大群恶魔发现,迟早会....会遇到无法挽救的危机,我们必须联合起来,我会让你们有更好的机会。”

    军官皱眉道:“你究竟在说什么?”

    我说:“你们必须全都和我走,离开这里,去我的国家!”

    敌方士兵面面相觑,没人回答。

    那军官叹道:“你的国家...你是奴隶贩子吗?我们曾经遇到过那样的家伙,当场射杀了他。”

    我说:“不,并不是奴隶贩子,我的国家是黑棺,我们有将近四万人口,那里衣食无忧,兵力强盛,科技发达,宛如天堂。你们居于一隅,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军官说:“如果你要我转告的话,你得说的详细一些,我不能凭这些片面之词去告诉我的领袖。这样吧,你先放了纳兹。”

    我看了看纳兹,他表情阴沉,不发一语,我问:“你要我详细介绍我的...我的城市?”

    军官说:“是的。”

    这不合理,这些人也太好说话了,和一开始拿枪就杀的态度截然相反,他们为什么转变的这么快?

    他们是在拖延时间。

    他们会不会去偷袭卡拉他们了?这个纳兹一定是极重要的人物,所以他们必须救他,最快赢得筹码的方式,就是从我这里夺取筹码。

    我大喝道:“让你们的人返回,不许再靠近我的人,不然我立刻杀了纳兹!”

    军官脸上变色,此时,我听见远处响起了枪声。

    索莱丝怒道:“混蛋!”她立刻反身冲向枪声方向。

    我也想回去支援,可纳兹突然拔出匕首刺向我咽喉,我使出牧羊,将他制止,但他脑袋上突然多出了一个破洞,血洒了我一脸,我顿时一侧身,一枚子弹霎时飞过。所有敌人都惊声惨叫起来。

    是狙击手,敌人的狙击手!他们为什么要杀纳兹?是他们改变了主意?不,那狙击手本来是想射杀我的,但纳兹突然站起身,反而挡住了我。

    这不关我的事,是他自己....是那狙击手...

    可辩解又有什么用?

    ————

    休养生息,今日少更一些。

十四 战争战争

    军官怒吼道:“杀了他,杀了他们所有人!”

    三枚导弹破空而至,我竖起姆乔尼尔,张开磁力盾牌,随后朝下跳,所在之处火光冲天。

    刚一站稳,子弹如狂风骤雨,我躲在一堵墙后,遁入影子,飞速朝同伴方向赶。

    敌人身穿轻甲胄,戴着头盔,手持一支半自动步枪,腰间一柄手枪以及手榴弹,是末世前的作战装备,在夜间,他们行踪隐秘,已经绕到了我方的侧翼。我们的装备也不逊色,双方交火,各有多人倒地,不知道有没有孩子。

    我发出一道雷电,在他们多人之间跳跃,将他们全部麻翻,有几人挣扎着站起,索莱丝扔出发丝,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这战斗再没有讲和的余地了。

    我回到阵中,问:“怎么样?告诉我伤情如何!”

    卡拉和马丁没事,卡拉说:“瓦克,拉尔夫,和田、玉子、殷桃、德雷德受了重伤,良信、周琴恐怕....其他人都还好。”她能把每个人的名字都记住,对此我毫不惊讶。

    我用灵魂之花,把伤重者救了回来,医疗兵取出抗生素紧急救援了一番。

    突然间,敌人方向传来引擎轰鸣,我见到六辆军用摩托车朝我们靠近,上面装有榴弹炮与轻机枪,砰砰几声,敌人发射了。

    我劈出念刃,在空中形成一道屏障,敌人的炮弹如烟火般在空中炸开,那屏障也由此破碎,瞻礼斯下令朝他们开枪反击,他们移动速度极快,我方一轮齐射,打翻了一辆。

    学徒们想要参战,但他们还是孩子,而敌方毕竟是人。我大声说:“学徒!你们专注于念刃防御!不许攻击,从现在开始,谁若是被子弹打破了念刃护罩,我会重罚!”

    这让他们打消了作战的念头,专注于防御。

    索莱丝说:“为什么他们会有摩托车?”

    我说:“上世纪并非所有的交通工具都用不了,或许有些未受污染的汽油。”

    这里有清洁的汽油吗?如果有,剩下多少?

    敌人会不会有远程打击的火炮?

    我喊道:“立即移动,别停留在原地!”

    士兵们背起伤者,朝右侧快跑。索莱丝头发伸长,支撑着她的身体到了高处,居高临下,发射坚硬的秀发,不久又打翻了两辆摩托车。在远处,敌人朝她狙击,我用铁莲替她挡住所有攻势,并斩出数道弑神,另两辆摩托车起火翻倒,上面的人被火焰吞噬。

    剩下一辆摩托车头也不回地跑了。

    索莱丝降落地面,说:“如果敌方火力覆盖这么远,我们必须近战才行!否则只能一味挨打。”

    我说:“你保护他们,我去将远程火炮全破坏。”

    “要快!”

    我立即动身,此时,我见空中两枚明亮的火光飞过,一枚打偏了,另一枚直朝卡拉他们头顶落下。索莱丝眼疾手快,应对神速,发丝不断扔出,总算在半空中引爆了炮弹,轰地一声,烈焰覆盖十五米远,那威力令人心惊。

    他们应该看出我们阵中有孩子,可他们仍绝不留情。这群蛮不讲理的战争狂!

    可我不也是这样?

    这就是战争,战争让人沉迷,让人着魔,让人嗜血,让人发疯。

    战争,战争永不会改变。

    我高高跃起,身在半空,见另两枚重炮弹脱离炮膛,我发出雷光,将它们击落,随后扔出姆乔尼尔,它闪烁着雷电,刺中重炮,强烈的电流将周围的士兵全部电死,将弹药引爆,这重炮被炸得七零八落。我一扬手,召回了雷剑,再扔出去,第二架重炮也宣告报销。

    我听见士兵们喊:“我的上帝!”“那是什么怪物!”“不,那是什么武器!”

    他们以为我是穿着某种未来装甲的超级战士吗?随便他们怎么想,我必须让他们明白他们赢不了我。

    我该借助疯网吗?

    吞噬者感受到了我的意图,他露出了微笑,那笑容让我毛骨悚然。

    不,他们的意志很坚定,除非将他们彻底逼疯,他们不会降服,我无法拿捏尺度,而且,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体内潜藏着恶魔,尤其是吞噬者与黑噩梦。

    敌人都躲了起来,躲藏在掩体背后,有士兵匆忙奔走,似在布置新的武器,索莱丝之前被他们卷入铁网中,那铁网发射器很麻烦,更不知还有什么别的花样。

    绿面纱说:“让我告诉你他们都躲在何处吧。”

    她放大了我的感官,让我进入超自然的第六感,我发现他们每个人的藏身处,每个人浅层的心声,那信息量很乱,我的神智岌岌可危。

    但我知道他们在哪儿了。

    四个士兵拿着铁网发射器绕过一座帐篷,我出现在他们背后,将他们全数击晕。我拾起其中一人的耳机,那耳机还能用,里面传来那军官的声音:“贝茨,贝茨小队!部署到位了吗?”

    我说:“没有,他们在途中....睡着了。”

    沉默了几秒,那军官冷冷说道:“杂种,我会让你受千刀万剐的!”

    我说:“我还是想谈判,停止武力吧。”

    军官说:“你杀了我们许多好男儿!你这卑鄙的侵略者!”

    我说:“你们先开火,你们先杀我的人,我返回只是为了和谈,你们却仍二话不说地攻击,是你们自找的!”

    军官:“在这地狱的世界,开火优先是我们付出惨痛代价才学会的道理!我们曾救回一个奄奄一息的人,那人却是个恶魔,试图将我们拖入万劫不复的绝境。我们绝不容许那样的事再度发生。”

    我说:“看来你们学错了理,我恰好纠正你们。”

    如果他们遇上的是太阳王,早就被一锅端了,算他们运气好。

    瘟疫修女的声音在我颅内响起:“只要你想,可以不必使用暴力。”

    吞噬者笑道:“我可以吞噬,吞噬他们的理智,吞噬他们的认知,这儿只有....不到两百个军人,消化起来很容易。”

    不行,绝不可能,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是个异类,是个怪物,是个操纵精神者。若是如此,他们再也不会相信我,所有听我命令之人,都会被认为受我精神控制。

    瘟疫修女说:“你已经这么做过了,记得吗?”

    绿面纱:“在每一个夜晚,你都会窥探别人的梦境。”

    但那只是看,不是操纵和破坏。

    吞噬者说:“你曾用黑噩梦击溃过天使,不久之前,你曾用疯网逼游骑兵自杀,那才是正确的,从精神上消灭敌人与消灭敌人的肉身并无差别。

    放开我的束缚,

    让我用餐。”

    如果那样,连号泣的信徒都会畏惧我,疏远我,远离我,没人能忍受一个窥探内心的人接近他们。若是那样,我将被孤立。

    瘟疫医生:“梵卓的血族也能办到精神控制。”

    但他们很克制,很避讳,尽量不为人所知。他们深知:有时候,人类宁愿死亡,也不愿丧失精神的自由。

    吞噬者呜咽一声,他的声音不见了。

    疯网成员退回了莫名的深邃之地。

    我回归了现实。

    前后有人接近,手里的枪闪着异光,突然间,发射出几道色彩奇异的射线,我早在他们开枪的一瞬间就跃上空中,身子旋转,发射念刃,将他们斩杀。那光线击中屋外的一栋房屋,融化出一个大洞,又将后面一堵墙也融了。

    这是什么武器?它的威力仅次于桑格温的烈焰,如果被击中,哪怕有念刃,后果也很是不妙。

    开火优先的战争狂,加上不惜性命的意志,他们也经历了不少苦难才能做到这一步。

    但很少有人不顾忌家庭,不爱妻子和后代,更多时候,他们是在为家人拼命,而不是为了尊严而奋斗。

    也许他们只是想好好活着。

    威胁这些军人没有用,但当他们在后方的亲人受到威胁,就不一样了。

    但是...朗基努斯,你真的要做到这一步?为什么不撤走呢?

    因为我迟早都得这么干。

    我是在弱肉强食的废土,文明崩溃的边缘,黑棺的法制保护了弱者,可并不保护黑棺之外的人。

    我对那军官说:“你的新玩具落在我手里了。”

    军官说:“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说:“我叫朗基努斯,你呢?”

    军官犹豫了一瞬,说:“洛曼。”

    我说:“很好,洛曼,放弃你们所有武装,投降,跟我走,离开这鬼地方。这是我最后的通牒。”

    军官说:“痴人说梦。”

    我说:“那之后的所有死者,都是拜你所赐。”

    我走出藏身处,他们的位置瞒不过我,我先攻左侧,一道念刃将五人砍倒,在另几人开枪前,我用牧羊将他们困的动弹不得,又将他们连成一片,又一道弑神,他们倒在血泊中。

    我用耳机说:“洛曼,十个。”

    洛曼怒道:“杂种!畜生!你在哪儿?我来找你!”

    “不必了。”

    我找向前方,见一群士兵朝我这边悄然前行,手里拿着那种异光步枪。

    我施展无痕,一瞬间出现在他们阵中,随后施展血刃,他们都被拦腰斩断。

    我说:“洛曼,三十个。”

    洛曼也许咬着牙,不发一语。

    我又找向东面,突然间,警笛声大作,避开他们射向我的导弹,发射念刃,他们各自找了掩体。

    我听见绿面纱说:“小心,他们可能布置陷阱。”

    多谢,这可真没料到。

十五 事后慈悲

    地上有地雷,不知道是什么作用,也许只是爆炸,又可能把人困住,在黑夜中很难看得清楚。我同时注意到他们的士兵带上了红外线护目镜,如此一来,隐形也无用了。

    我进入暗影,察觉他们各自驻扎不动,至少三十人一组,摆出防御阵型,借助掩体藏身。我绕开地雷的位置,潜入他们之中,施展暗云,他们在无声无息间全被我干掉。

    我说:“洛曼,六十个,你改变主意了吗?”

    洛曼没有回应,也许他更换了无线电频道,或者干脆关闭了无线电?

    他们全都聚集在一处,在一个空旷的广场,地形开阔,如果我要靠近他们,必须冒着炮火前进很长一段距离,而且地上无疑陷阱重重。

    我站上一个摩天轮,登高远望,看见洛曼穿着黑色的大衣,戴着军帽,帽檐压低,站的笔直,像待发射的牛顿火箭,他手下大约一百人躲在掩体之后,对准通路,另有人朝上空张望。他们还在交谈着什么。

    在那广场后方是个很高的城堡,也许是游乐场的设施。

    我从正面走向他们。

    他们立刻注意到了我,于是停止聊天,表情惊讶而凝重,唯独洛曼仍然坚毅,神色不变,士兵们想要开枪,但洛曼制止了他们。

    天越来越黑,云遮住了星光,广场上的风很大,我继续朝前走。

    洛曼大声喊道:“在那儿站住!”

    我说:“可以,但你接受我的提议了吗?我可以忘记你让我的人流的血,但同样的,我的条件也不容违背。”

    洛曼:“我对你的提议唯有一个回应:去草你的马!”他庄严肃穆地说出这话,士兵们放声大笑,可见他是那种又受敬畏又受爱戴的首领。

    我说:“我会让你们衣食无忧,过得比现在好得多!你们不必躲在拥挤的地下了苟延残喘,你们会有清洁的水源与从未吃过的美食!而且,现在搬家,每个人都能分到一套房子!免费!而且是防辐射的!有了房子,就有了老婆!就可以抱着老婆睡觉!后来者可没有这种优惠了!先到先得,不来后悔。你们要知道,未来号泣的房子可是很值钱的。”

    我当然不会兑现这承诺,因为我作为城市统治者已经受够了高福利的苦,我会让他们在低层生活,拼死拼活才能衣食无忧,但现在我是在劝降,不得不发扬古代一种名为传销的秘技。我会让他们见到希望,这希望就是瓦解他们斗志的灵丹妙药。

    洛曼:“带着你的房子见鬼去吧!”

    我又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你们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们的家人考虑!你们在下方有个避难所对吗?在避难所里,也有老婆孩子,父母双亲!”

    洛曼喝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如果你们不立即放下武器,开门投降,在我杀死你们之后,你们的亲人都会过着穷困潦倒、受苦受难的日子!你想让你们的儿子关一辈子监狱吗?你想让你们的老婆女儿被卖到妓院吗?你想让你的父母在病床上活生生饿死吗?”

    同样,我只是空口恫吓,我不会做的这么极端。可如果不把话说绝了,起不到恫吓的作用。我一个人唱白脸黑脸真是太累,应该带上拉米亚,他们一见到美人,说不定会对我们大有改观,甚至当场投降也未尝可知,那些年轻舔狗的卑微程度简直是匪夷所思的。说起来也真是扎心,我的号泣连年轻的舔狗也没有。

    不,我错了,舔狗不分年龄,只要用心,每个人都能是舔狗。

    也许该让索莱丝来,最好穿一身比基尼,就像2b那样,我本以为穿成那样上战场的人都是找死,现在我总算体会到游戏制作者的设计的严谨了。

    我的话起到了效果,他们开始动摇,目光从我身上转移到洛曼身上,意在询问他的意见。

    一个副官说:“他的武器十分先进,也许另有援军,是不是禀告总统?”

    洛曼一枪击毙了那个副官,就像踩死一只蚂蚁般毫不动容,他大声说:“我们绝不会投降,更不会被诱骗!开火!”

    霎时,子弹、炮弹、手榴弹、导弹、激光射线一股脑朝我射了过来。

    我跳在空中,随后朝身后斩出一剑,借机发动了激流,这让我瞬间爆发出更快的速度,当离他们大约十米时,我转身斩出了弑神。巨大的动能让这一剑仿佛熔岩恶魔从天空坠落,砰地一声巨响,伴随着惨叫,很多人断骨断筋,残肢断臂漫天飞舞。

    我很想告诉他们我很抱歉,但这就是战争。

    我心中有个声音质问道:可这是侵略战争,和太阳王有何分别?你甚至还不如太阳王!至少被太阳王吞噬的人还“活着”!

    圣徒说过,他早已超越了善恶,那么,我也当如此,一旦事情越过了界限,我不能再犹豫。

    声音继续说:“你当然可以犹豫,想想瑶池吧,仁慈的人比残忍的人更受爱戴!”

    权力之争既是生存之争,容不得仁慈。想想美洲殖民时欧洲人犯下的罪恶吧,在那之后,他们建立的霸权自称为人类文明的灯塔,掩盖了罪恶,并嘲笑其余民族的野蛮。

    他们攻打与屠杀弱小而不服从者。

    他们也仍旧自称是灯塔。

    所以,怀柔与安抚,那是之后的事了。

    在烟尘中,满地惨状,血流成河,我看见洛曼已死。可惜,我还想与他多聊几句,告诉他现在的死亡人数。

    一个士兵挣扎着起身拿枪,我用枪托砸他的脑袋,他晕倒了,其余人在恍惚中想要反抗,都被我用同样的方式解决。

    既然已经下了杀手,我本不介意将他们全干掉,可毕竟我没那么做。

    真是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他们的避难所就在地下,这些军人誓死守卫的亲人也在地下。

    天快亮了。

    我换上乏加耳机,对索莱丝说:“进来吧,替我看住俘虏。”

    索莱丝他们占据了广场近处的一间石头屋子,这屋子可以监视城堡。游骑兵把俘虏都绑了,并取走了他们的枪械。敌人应该不敢用重武器轰炸。

    索莱丝说:“要替他们治伤吗?有些快死了。”

    如果这里只有游骑兵,我会让他们结束将死者的痛苦,但这里还有孩子,我的学徒们。

    我说:“他们已经逃不掉,替他们治疗吧。”

    卡拉说:“爸爸,得问出些名堂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我看有一个人肩上的军衔挺高,摇醒了他,他哀嚎了一声,说:“饶了我!”

    我说:“你们从哪儿来这么多武器?”

    士兵说:“我....我们是军队....军队。”

    “美**队?”

    士兵说:“是的,我们的祖先是美国步兵的连队。”

    索莱丝皱眉道:“难怪这么难对付。”

    我说:“战争制造的痛苦会让人珍惜和平,你觉得现在你们的总统会同意谈判吗?”

    索莱丝朝屋外看了看,表情显得她对此并不乐观。

    士兵喊道:“上帝,我怎么会知道?我们还有核动力铠甲没出动呢。”

    这下轮到我紧张了,我本以为接下来的局面会很顺利,不料还有这么一出。

    “核动力铠甲?”

    士兵说:“是的,但那玩意儿是失败的,里头有辐射,只有赤魂组的人能穿。”

    我说:“赤魂组....又是什么鬼?”

    士兵:“他们一共...只有两人,据说都有恶魔的血统,是一对父子,直接听命于总统。”

    奈法雷姆。

    我问:“为什么他们之前不出动?”

    士兵说:“它的辐射很高,威力太大,所以通常只是单独部署。”

    我当机立断:“告诉我它在哪儿。”

    士兵颤声说:“不,那是最高机密,我也不知道....”

    那个所谓的总统一定已经上面的战况,他不是强硬的军人,会不会愿意接受投降?

    我问:“如何联系他?”

    士兵说:“洛曼将军有专线与总统联系,可只有洛曼有密码。”

    我抓起士兵:“那个通讯装置在哪儿?”

    它就在广场的另一侧,有一个藏在小院子里的矮办公楼,办公楼里有一整套设施。我走到设施前,让乏加帮忙破解,不久后,乏加说:“我侵入了系统。”

    我对着话筒说:“我是外来者朗基努斯,总统阁下,请回话。”

    过了片刻,一个文雅的声音说:“你带给了我们沉重的伤痛,朗基努斯阁下。”

    我说:“如果可能,我会用行动弥补我的过错,但我希望你们投降,随我迁往我的城市。”

    总统说:“我有话直说了,你们今晚出现,杀害了我们两百个士兵,然后要求我们放弃我的家园,迁往陌生之地?那些士兵....是我们的亲人,是我们的儿女,他们很多还不足十八岁!”

    我说:“当年欧洲的殖民者就是如此对待印第安人的,甚至比我更残酷,可殖民者的后裔却对此很满意,甚至毫无愧疚。”

    总统厉声说:“所以,你会把我们也屠杀殆尽,就像德国人对犹太人那样?”

    这位总统是个博学的人,至少历史学的不错。

    我说:“若非迫不得已,我不会出此下策,我会让你们大部分人都好好活着,而且活得比现在更好!我不相信你们没想过离开这不见天日的地下洞窟,放弃做穴居人的生活。”

    总统说:“不,恕难从命,你放弃吧。”

    我说:“还有大约二十个活着的士兵,我想他们的性命对你们也意味深重,对吗?”

    总统情绪激动,哽咽着说:“我们会作战到底。”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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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烬之余介绍:
世界成了废墟,文明的光辉已然逝去。人类并未灭绝,太阳的余晖仍照耀着世界。
一个幸存的拾荒者,行走于灭亡的荒野中,憧憬着遥远的未来。他怀有希望,盼着在这希望枯竭之前,能找到栖息之地,能用双手开辟未来,能在末世的灰烬上建立不朽的丰碑。
燃烬之余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燃烬之余,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燃烬之余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