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世间唯我真樊力!
岸边围观的百姓们一开始是真的懵了,怎么好端端的一场祭祀,竟然演变出了这样一个场景?
大船撞翻了小船,船上不少水手打扮的人拿出弓弩,开始对那些在江水里扑腾的炼气士们进行射杀;
这些“炼气士”,其实也就是挂个宗门的名头,事实上,就连他们的宗门也是靠挂着乾国后山的名头才立起来的;
那种动辄腾云驾雾的神仙,自然是不可能有的,甚至连稍微有些道行的,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也因此,所谓的“仙人打架”的场景并未出现,其中不少人还是旱鸭子,只能在江水里挣扎扑腾。
两岸的衙役本欲出手制止,晋地的战火也就刚停息了几年而已,很多衙役以前本就是在军营里混过饭食的,身手还可以,但当他们准备出手时,却看见了疾驰而来的那一众身着锦衣的骑兵。
平西王府,锦衣亲卫!
寻常百姓是不认识“平西王令”的,就算将王令直接贴他们脸上,他们也认不出来。
但锦衣亲卫,他们是知道的;
这两年,自晋东那边不断传来的“社戏”里头,每当王爷出现时,必然有身手矫健的武行扮演锦衣亲卫在王爷身边护卫,几乎成了标配;
茶馆说书先生嘴里,每每大战之际,必然是锦衣亲卫护卫于王爷身前,为王爷死战赴死,待得锦衣亲卫拦截不住时,才有王爷抽出乌崖,一刀而上,轻轻松松就斩敌酋首级!
至于为何王爷不早出手,非要让自己的亲卫死上一批再出手;
听众们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既然没人问,说书先生也就不用费心思去圆了。
不管怎样,
当锦衣亲卫出现在这里时,在场的无论是百姓还是官府里的人,都清楚眼前的事情,已经与自己无关了。
平西王的封地,在晋东,但晋东……就在晋地。
皇帝的燕人大军集结开赴过来,得有时间,而王爷的军队,只是简单地过一条江的事儿。
在这里,
平西王就是晋地的天。
所以,先前还无比热烈捧场的百姓们,在此时都选择了沉默。
而江水中的这群俊男靓女们,则遭受到了来自船上和岸边的无情射杀。
一个侏儒,一个大汉,杀得最起劲。
等到杀戮结束后,
大船靠岸。
郑凡走下了船,站在岸边。
那一年冬天,他在结冰的江面上遭遇了刺杀,颖都钦天监的炼气士也有出手,最大的杀招,则是乾国后山的李寻道直接喊了一句,请自己上山喝茶。
但这事儿,并未大肆宣扬出去,一是郑凡自己懒得这般做,二是后山吃了个大亏,不仅毁掉了藏夫子留下的最后一朵白莲,还折损了李寻道的自身修为,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事儿,乾人为何要自己去宣传?
故而,
虽说颖都钦天监事后遭到了清洗,但也仅仅局限于上层倾向的层面上,并未大肆波及到下方。
毕竟,涉及宗教倾向方向上的大面积的决断,一个国家,也就那么几个人才有资格下达这种命令,好巧不巧的,如今的平西王,算是其中一个。
“吩咐下去,日后但凡和后山有瓜葛的炼气士,敢过望江者,杀无赦!”
“属下明白,回去后就发公函告知四下。”瞎子忙道,“估摸着咱们这边发了后,京城那边,大概也会跟着一起发,只不过可能不会像咱们这般激进。”
依照皇帝与平西王的关系,平西王不管干什么,皇帝都会帮个场子。
自此之后,后山的炼气士以及他们的势力,在整个诸夏北方,怕是要失去存续的土壤了。
江面上的尸首,正在被打捞,原本的鲜血殷红,这会儿也已经被快速的冲淡。
令是四娘下达的,
但只要看四娘晋级了就可以清晰地知道,主上并未觉得四娘做得不对,反而是铁板钉钉地认为四娘做得好。
这些尸首,固然是无辜的,然而这世上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更多无辜的事儿;
荒漠上民夫营的那一夜,就已经教会了郑凡去认知这一切了。
至于此番以鲜血和公函的方式宣布对乾国后山的封杀,是否会激起乾国炼气士甚至是整个炼气士阶层的同仇敌忾;
呵,
对这个,
王爷真的是一点都不担心。
这几年他和炼气士打过的交道也不少了,对这个群体的认知也是越来越深刻;
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所有炼气士,都是纸老虎!
……
王爷和魔王们回到了奉新城,一众留守者提了这么久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主心骨们都回来了,自己当家的日子,过瘾倒是没多过瘾,只有整宿整宿睡不着的殚精竭虑。
而这一次的“团建”,成果是很显著的。
不仅让瞎子他们仨进步了一级,同时,四娘的率先更进一步,也是点明了方向。
薛三和樊力可能还不是很清晰,
但至少瞎子是懂了。
所以,回到奉新城后的这些日子,瞎子除了应付手头的公务以外,就一直在忙活着另一件事,神神秘秘。
入夜,
薛三,樊力,阿铭三人来到了瞎子家门口。
三人都没有隐藏身份,也没打算去偷窥什么,因为瞎子的能力在这里,想偷窥他,很难。
薛三上前敲门,开门的是月馨。
“相公提前吩咐过你们今晚会来,所以让我多预备了一下饭食。”
三人也没客气,就径直进去了。
小院儿里,瞎子正坐在那儿拿着一把纸扇扇着风,桌上摆着几道凉菜,碗筷什么的,也都备好了。
不过,大家今日过来,也不是来吃饭的,除了……樊力。
樊力坐下来后,就拿起筷子开始对着桌上的皮蛋豆腐、拍黄瓜以及花生米儿发起了进攻。
似乎也是预备着他,所以仨凉菜都是用小盆装着的,而不是用盘子。
薛三则开门见山道;
“瞎子,咱们是来取经的。”
瞎子点点头,道;“我知道。”
“然后呢?”三爷循循善诱。
“等我完事儿了,我就告诉你们,而且还能告诉你们方……向。”
“好。”樊力先一步肯定。
薛三和阿铭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每次新的一轮晋级来临时,大家伙都是这样子的。
不是说藏私,而是谁都想要最先一批晋级,谁都想先一步恢复更多的实力,别的不说,上次阿铭和四娘先晋级后,比其他人差不多早了一年不止。
先晋级先享受,先晋级先得瑟,没谁想当吊车尾的。
当然,大家也不会藏私,但前提是自己先成功了,然后会毫无保留地将经验分享出来。
之所以不能提前,也是因为越是前头的就越是占便宜,后头的……就跟鸡汤一下子喝多了也会腻一样,效果会大打折扣,难度自然也就提升了。
“那你准备好了么?”薛三问道。
瞎子点点头,道:“好了,待会儿就去找主上。”
这时,月馨开始端着热菜上来,她的厨艺还可以,做不来什么大菜,但家常菜很是拿手,毕竟一定程度上,瞎子和主上对生活小细节的要求,都很高。
阿铭注意到了,桌上还上了一盆毛血旺。
本着是来求人取经的态度,阿铭装作没看见。
瞎子用筷子夹起一片血旺,送入口中,一边吃着一边道;
“其实这次,很简单,不需要舔,也不需要去挡刀挡箭什么的。”
阿铭喝了酒嚢里的一口酒,
很平静地道;
“我觉得挡刀挡箭,更简单。”
“对头,对头。”
正在吃饭的樊力忍不住附和。
至多自己受点伤,让主上感动一下,只要主上主动身临险境一下,大家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其实挺干脆的;
毕竟,樊力皮厚,阿铭血厚。
真要是每次都得以重伤来换晋级的话,他们是乐见于此的。
瞎子笑了,
道:
“这次只要动一动脑子就可以了,所以简单。”
樊力抬起头,疑惑地看着瞎子:
“你管这叫简单?”
“行吧,行吧,先吃饭,吃了饭,你们陪着我一起去找主上。”
……
得知瞎子要来见自己时,郑凡正躺在床上,四娘刚刚帮他处理了伤口,愈合恢复得很不错,做完这些后,四娘将主上的头枕着自己的大腿,开始帮他按摩。
“你猜猜是什么事儿?”郑凡问道。
“还不是那事儿么。”四娘笑道。
“也是。”
郑凡坐起身子,原本今儿个是打算早点歇息的。
“主上,奴家给您打盆水擦擦脸。”
“好。”
郑凡没拒绝。
在促成晋级的这件事儿上,疲惫的不仅仅是魔王们。
擦了脸,穿上衣服,郑凡走出屋,来到了院子里。
瞎子等人已经在那里候着了,
同时,
院子里还放着三张桌子,上头堆满了册子。
“这玩儿的是哪出?”
“主上,这是属下准备好的,未来四年的详细规划书,里面记载很详细,所有预测也不是无的放矢,四年后,主上便可动兵了。
属下一直知道主上有一统诸夏之志,所以属下从未懈怠过,也愿意帮助主上完成这一夙愿!”
说完,
瞎子跪了下来。
薛三眼睛一亮,阿铭神情也是难得的一肃,二人跟着一起跪了下来。
说不定能蹭一下瞎子的热度?
只有站在最后头的樊力眉头一皱,感觉事情不应该这般简单;
但樊力还是跪了下来。
郑凡站在那里,深吸一口气,双手缓缓地举起;
作为主上,作为王爷,他在投入,也在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内心变得豪迈一些,以匹配这等大业。
总之,有点强行,有点干涩,也有些生硬;
没铺垫,只能靠自己给自己加戏。
然后,半盏茶的功夫过去了,
不仅其他企图蹭蹭的家伙没反应,连瞎子本人身上也没出现气息的波动。
额……
失败了?
瞎子抬起头,脸上露出了落寞之色。
薛三则对着瞎子眨了眨眼,他反正没准备什么,热度没蹭到也无所谓,瞎子准备了却没成功,三爷是幸灾乐祸的。
阿铭则微微摇头,瞎子先前在家里吃饭时说得很笃定,硬是逼着自己又吃了两口毛血旺来“忆苦思甜”;
这会儿,没想到他翻车了。
樊力则挠了挠头。
郑凡有些歉然道;
“抱歉,我已经尽力地投入了。”
在帮魔王晋级这件事上,郑凡真的没懈怠过。
“主上勿忧,是属下没准备好,多了刻意,失了温情,是属下把事情想简单了。”
瞎子站起身,拍了拍自己膝盖上的尘土。
“嗯,你再想好法子的话,就马上来寻我。”
“是,属下明白。”
“你们呢?”郑凡看向其他几个。
薛三、阿铭和樊力都摇了摇头,表示自己还没准备好。
“这个不急,咱们慢慢来,四娘不是已经成功了么,四娘可以,你们也一定可以的。”
“是,我等明白。”
“那我就先回去了。”
“恭送主上。”
“恭送主上。”
待得郑凡李凯凯后,
薛三撇撇嘴,
道;
“四娘可以,我们不可以的事儿,多了去了。”
魔丸是亲儿子,四娘是媳妇儿;
七个魔王里,俩身份特殊,他们五个,真就隔了一层,这倒不是埋怨,而是事实。
“唉,可惜主上不好晋风,不然阿铭你就有机会了。”
阿铭看着薛三,道:
“想打一架?”
“嘿,爷爷我现在和你同一等级,还以为搁去年那样被你欺负呢?打就打,谁怕谁啊!”
“那就打一架。”
“不准带你那个血包!”
“好。”
薛三和阿铭先行离开了。
瞎子看了看樊力,见樊力没走,问道:“还有事?”
樊力摇摇头,道:“没。”
“那我回去了。”
“俺也回去。”
……
一次失败的晋级尝试,并未再掀起太多的波澜。
瞎子也不再神神秘秘的了,而是变得很坦然,期间还邀请了其他魔王几次来他家里继续开会。
甚至,连四娘也请来了两次,聊聊心得体会,发表成功演讲。
虽然魔王们都很忙,但没人会不来参加,哦,除了一个还在外头领兵的梁程。
他还差着一层呢,所以不在也没关系,反正全班倒数第一的他,成绩很是稳定。
不过,几次会开起来,无论是再怎么商讨,也没能得出新的一个具体可实施的法子。
连瞎子都不得不承认,先前他还是对四娘的晋级成功,认知得太肤浅了。
不过,每次开会结束时,瞎子都会做一番总结陈词,主题差不离都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晚,又是一场没什么成果的会议结束。
走出瞎子家时,薛三不禁感慨道:
“娘的,这整得快跟传销大会一样了,请一个榜样过来讲述,再空坐着商讨成功的秘诀,最后再互相喊口号打个鸡血。”
阿铭没搭理嘟嘟囔囔的薛三,摆摆手,回酒窖喝酒去了,最近自西边刚来了一批地道的葡萄酒,他等着去品。
过了半个时辰,
一辆马车停在了瞎子家门口,瞎子打开了门,上了马车。
马车内的人很是恭敬地向瞎子行礼:
“终于再一次见到您了。”
“我也很高兴能再见到你。”
“请问,是有什么事情么,需要我们一路上和商队分开,且故意地隐藏踪迹进城?”
“这件事,稍后会和你解释,现在,我会带你去见我们的王。”
“王……如果当初在北封郡,能知道你们可以走到今天,我就不会离开回去争夺继承者的位置了,白白折腾了好几年,差点把命都丢了。”
“现在也不算晚,相信我,你会在这里,获得你人生事业新的开始。”
“多谢大人,您真是我的贵人。”
“你也一样。”
这时,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摇摆了过来,瞎子伸手抓了抓。
匍匐在马车里的二哈,对着瞎子露出了拟人化的讨好笑容。
只不过,这只二哈的皮毛上,有好几道清晰的缺口,显然曾受过伤。
温特伸手摸了摸二哈的头,
感慨道;
“如果没有它的几次保护,我根本就没可能活着回来。”
瞎子笑了笑,
道;
“待会儿给你介绍个朋友。”
二哈能说话,也能听懂人言,当即讨好地问道;
“大人,您准备给我介绍什么朋友认识?”
“记得以前你和三儿,也就是那个侏儒商讨过和貔貅谁前谁后的问题,王府里正好养着一头血统很正的貔貅。”
“……”二哈。
马车继续在行驶,很快就进入了王府。
上一次的什么四年规划,只是瞎子很敷衍的一个举动,他的主要手段,就是这位曾经在图满城和他们有过交集的西方商人。
志同道合嘛;
主上心中所想的是什么,瞎子当然清楚。
一统诸夏是必须要经过的过程,统一,是为了完成承诺,一旦承诺完成,按照主上的性格,应该要四处看看的,然后……去找寻那位。
瞎子一直负责对外情报联络,所以能比其他魔王更早和温特这支商队取得联系,为了不打草惊蛇,所以瞎子提前让他们和商队分开,选择了静默。
这道菜,只有他端出来给主上送去,才能取得效果,也必然能取得效果。
马车在王府里停了下来。
“你们先等一下,我去告知一下王。”
“我们静候王的召唤。”
“汪。”
瞎子先出了马车,在其向后院走去时,却发现急匆匆一样向后院跑去的剑婢。
“怎么了?”瞎子问道。
“世子殿下身子出了点问题,福王妃让我来找王爷,北先生。”
郑霖,是所有魔王的心头肉,更是他瞎子未来梦想的寄托,人活于世,总会有一些真正的珍重之物存在。
“你去通知主上,我先去看看。”
“是,北先生。”
瞎子转开步子,向另一个院子走去。
也就在这时,
安静地停在王府里的那辆马车的车帘,被从外头掀开。
樊力侧着身子,
看着马车内的一人一狗,
挥了挥手,
道;
“瞎子让俺带你们去见王哩,跟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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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八章 来自西方的消息!
温特下了车,二哈也跟着一起跳了下来。
一人一狗,跟着樊力开始向里面走去。
平西王府的设计上继承了传统的诸夏风格,但并未刻意地去追求细节上的繁琐,反而透着一股子简约。
温特一边走一边在小心翼翼地欣赏着这里的环境;
对于西方人而言,东方的燕帝国是一个无比伟岸的存在,因为西方人无法忘怀当年蛮族西侵时带来的灾难场景;
百年来,无论用再多的赞歌和故事去美化他们祖先当年的伟大胜利,依旧无法否认他们赢的侥幸。
是的,侥幸;
如果不是那位蛮族汗王轻敌冒进,带着金帐王庭的嫡系吃了包围最终战死,那场大战的最终结果到底如何,还真不好说。
而燕帝国可是数百年来一直单独抗衡着蛮族不落下风的国家;
东西方往来的商队,一些西化或者也是吃这一口饭的蛮族,他们所接触所认知到的,绝大部分,还是燕国的镇北军铁骑。
这世上,有两样事物,可以打破语言、文化、地理等等隔阂直达对方心底;
一样,是艺术;
一样,则是武力。
回去以私生子的身份争夺父亲职位继承权失败后的温特,不得不重新捡起自己的老本行,半是做生意半是“逃难”,再一次来到了东方。
这一次,东方发生的巨变,让他很是震惊。
恐怖的燕帝国,终于开始展露出他的獠牙,不再是向着荒漠,而是向着东方的其他国家。
燕帝国吞并了晋国,还将另外两尊大国给打得毫无脾气。
一路行来,温特听得最多的,就是燕人们是如何称颂他们那战无不胜的平西王的。
一直到和瞎子那边联系上后,
温特才惊愕地认知到,
原来这位有巨大广袤封地有无数忠诚骑士的王爷,竟然是自己当年在北封郡的旧相识,而且还和自己做过买卖。
“到了,进来。”
樊力没有去通禀主上,而是打算直接带着这一人一狗进去。
他自己就是截胡的瞎子,可不想再在自己去通禀时,被反截胡回来;
且瞎子那边应该很快就能发现自己被骗了,必然会快速赶回来。
樊力推开门,里头,郑凡正在泡澡。
得亏今儿个练完刀后郑凡没让其他人来伺候,就自己一个人单纯地享受着独处的感觉,要是真被撞见了什么,怕是樊力今儿个就算是把玉皇大帝请来了也别想晋级了。
饶是如此,郑凡也是披着袍子走了出来,看着樊力,面色不愉。
“主上,您看看,俺把谁给您带来了。”
樊力很识趣儿地挪开身子,让后头的一人一狗露在郑凡面前。
温特马上跪伏下来:
“分隔多年,今日终于能再次见到王的尊颜,真是上帝赐予我的福音!”
温特清楚,自己当初和这位王爷仅仅是一场生意买卖的情分,任何情分沾染上买卖,就立马薄得跟纸一样了,所以,自己不能有丝毫倨傲,必须把姿态放到最低。
边上的二哈也匍匐下来,尽可能地扑棱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这刚开始,郑凡还真没认出来他俩,好在这些年在这个世上与自己有关系的“金发碧眼”也就那几个,思索了一下,终究是记了起来。
“你不是回去争位去了么?”郑凡问道。
当时自己还和瞎子调侃“私生子之战”的戏码来着。
“回王爷的话,我不顶用,没能成事,不仅没能继承父亲的席位,还差点命都丢在了那里,也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
“那可真可惜。”
郑凡拉出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这时,
樊力一边留意着外头的动静一边不停地转着眼珠子。
一切匆忙,根本就来不及对台词;
但樊力觉得自己可以赌一下,因为算算时间,瞎子这会儿应该快赶过来了。
“噗通”一声,
樊力跪伏下来。
正准备点烟的郑凡被唬了一下,烟都掉在了地上。
“主上,等统一诸夏之后,俺愿意陪着主上去找寻靖南王的下落,他……他有线索!”
樊力指着温特。
郑凡目光当即一凝,看着温特。
跪在地上的樊力十根手指与十根脚指,都开始了蜷曲。
温特愣了一下,
但还是道:
“有……的。”
“阿力,干得好!”
郑凡长舒一口气,伸手拍了一下桌椅子。
下一刻,
一道雄浑的气息自樊力身上升腾而起,身边跪伏着的二哈不敢置信地看着身边这位铁塔一般的大汉!
晋级了!
樊力有些憨厚地挠挠头,站起身,
道;
“主上,您问他,属下出去帮您准备点吃食。”
“好。”
郑凡点点头。
虽说郑凡也察觉到了阿力今儿个似乎有些乖巧得过分,但一则人家为了追求晋级乖巧一点也实属正常,二则是眼下他心里都被温特自西方带来的消息给圈住了,其余的,暂时不想多想。
樊力退出了屋门,
贴心地将门拉上。
转过身,
就看见瞎子站在台阶下。
瞎子黑黢黢的眼眶,在此时给人一种慑人的压迫感。
“啧。”
瞎子砸吧了一声,
“阿力,你可真够笋的啊。”
樊力有些羞赧地继续挠头。
“可以,可以,我半辈子算计,竟然最后在你手上栽了个大跟头,为你做了个嫁衣。”
“你生气啦?”樊力问道。
“我说我心情愉悦,你信么?”
“信的。”
“那你就当我很愉悦好了。”
樊力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道:
“如果你想更愉悦一点的话,俺可以陪你打一架,让你出出气。”
“……”瞎子。
魔王之间,手段能力是不同,但战斗意识和经验上,却不分伯仲;
这造成的局面就是,谁高一个境界,基本不会给对方反打的机会,也就是稳吃。
樊力截胡后,就直奔着目标,至于被发现截胡后的后果,他还真没考虑:
反正你打不过我了!
瞎子双手负于身后,
笑了笑,
“行,干得漂亮。”
说完,
瞎子转身就往外走。
樊力已经晋级了,再争吵也没什么意义,打又打不过,不走干啥呢?
见瞎子走了,
樊力扭了扭自己的脖子,也向外走去。
路过一个亭子时,一道倩影翻身而下;
樊力很是熟稔地大手摊开,那道倩影就直接坐在了他的手上,稳稳当当。
剑婢坐下去后,双脚还是悬空的,扭了扭下面,
有些好奇道;
“怎么不拍起来啊?”
搁以前,都是她下来后,樊力再顺手一拍,自己借力就能坐到他肩膀上去了。
“哦。”
樊力点点头,将手举起,托举于胸前,剑婢依旧坐在那里。
“这姿势太丑。”剑婢脸有些泛红。
剑婢还是主动地翻身坐上了樊力的肩膀,被一只手托着下面,总觉得怪怪的。
这大个子,
今儿个怎么忽然变坏了占起自己便宜来了,还不提前打一声招呼,好歹让自己有些心理准备啊,又不是不准他占。
剑婢对樊力是有好感的,这不是什么秘密。
打当年死了师父,被收入这里后,剑婢对其他人,都很畏惧,其他人对他,也不当一回事儿,她当时就觉得樊力是这群人里最憨最傻的一个,就喜欢欺负樊力来发泄脾气。
当然,
以长远的目光来看,
到底最后是谁真正占了便宜,其实已经很清晰了。
三爷就不止一次地嘲讽过樊力,你丫当初怎么好意思对一个小丫头片子玩儿养成的?
不过这一次,
倒是剑婢错怪樊力了。
樊力还真不屑于做出这种偷偷吃豆腐揩油的事儿,主要是他前脚刚晋级;
这境界提了一层,对于魔王们而言,实力的增幅其实更为可怕,这就导致樊力现在还有些无法适应和熟悉自己现在的力量,他的血统存在基本都体现在体魄上。
所以,像往常那般拍一下让剑婢弹坐到自己肩膀上的流程,这会儿樊力真不敢用,要是力道一个没控制好,直接把剑婢屁股拍烂了,
整出个血肉模糊的场景……那叫什么事儿?
不过,樊力一辈子行事,倒是很少愿意和人解释;
也就先前觉得截胡了有点愧疚,才和瞎子多说了几句话,再气气瞎子。
换其他人,估计就是从头对你憨笑到尾。
“喂,事儿成了么?”剑婢问道。
魔王们境界提升了,隐藏气息的能力和手段就更为丰富了,以剑婢现在的水平,自然是无法窥觑到虚实的。
“成咧。”樊力说道。
“我可就惨了,你知道的,你们这群人里,我最害怕的就是那个瞎子,这次我把他骗了,他以后指不定怎么……”
“他不会的。”
樊力说道。
“你就这么笃定?”
“嗯。”
魔王之间,这点品性还是能信得过的,不会做出祸及家人的事儿。
瞎子就算要报复,也会指着自己来,而不会对剑婢下手,因为大家伙已经默认剑婢是自己的“童养媳”了。
“你得保护我。”
“好。”
“对了,去我师父那里,今儿个还没给师父请安呢。”
“好。”
樊力走着,剑婢坐着,俩人径直从王府走向剑圣的家,很近很方便,路都是直通的,连个门都没有。
推开门,
正好看见剑圣将那只鸭子抓起,丢鸡窝里去,鸭子腿在不停扑腾着,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今晚的宿命。
回过头,
剑圣先看向自己的徒弟。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这个徒弟喜欢坐一个男人肩膀上,实在是不雅;
可偏偏她喜欢,她坚持,剑圣也就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毕竟,自己领到她时,她已经是个有主见有经历的小姑娘了,自己对她,更多的是授业。
不像是大妞,因为大妞年纪小,所以自己是她真正的师父,亦师亦父的那种。
不仅会传授其剑术,为人处事等等这些事,师父都是要管的。
当然了,剑圣也不会认为大妞以后会和剑婢这般“疯”,大妞要是坐哪个男人肩膀上,不用自己出手,怕是姓郑的先给那人大卸八块。
对于这一点,剑婢其实也是明白的。
正如这个时代,女子三从四德这等糟粕还被奉为正统一样;
师门之间,什么嫡系弟子,什么是关门弟子,门门类类的,都分得很清楚,所以剑婢在当初抓吉时才会主动地帮剑圣的忙;
她不认为多个小师妹就是有人来跟自己争宠了,反而会觉得师门壮大了,挺好;
剑道之途和小农分家产分地不一样,一个越分越小,一个是越分越大。
不过,
很快剑圣的目光就落到了樊力身上。
樊力刚刚晋级,气息虽然隐藏得很好,但到底无法遮掩到完美,故而还是被剑圣发现了端倪。
对此,
剑圣并不觉得奇怪。
因为太多次了,姓郑的一晋级,那些个老早就跟在他身边的先生们,也就开始了依次晋级。
一次两次是巧合,三番五次呢?
这个,剑圣倒不是最奇怪的,最奇怪的明明是,这些个先生在武道和厮杀方面,有着远远超过他们现如今实力水平的认知和积累。
樊力也看着剑圣,
搓了搓手;
不是因为扛着人家女徒弟被发现了尴尬,而是真的有些手痒。
剑圣是同道中人,自然能体会这种感觉,故而笑着问道:
“切磋切磋?”
也就是在此时,如今境界的樊力,才有资格,去和剑圣“切磋”一下。
“可不能开二品。”
“不开。”
“也得手下留情。”
“当然。”
“那挑个地儿?”
“城外。”
“好。”
剑圣又道:“我去把大妞抱出来。”
“师妹还小吧师父。”
剑婢觉得,就算是让师妹观战,也太着急了一些。
“机会难得。”剑圣不好意思在大徒弟面前过分表露自己对小徒弟的喜爱,“凑个趣儿?”
“那我去吧。”剑婢说道。
“为师亲自去一趟吧。”
剑圣坚持,剑婢只能继续坐在樊力肩膀上。
随后,
剑圣进入了王府;
他先去了熊丽箐住的院子,说明了来意。
公主自是清楚这位剑圣大人对自家闺女的喜爱的,直接答应了,不过还是问了剑圣一声,要不要通知一下肖一波。
这其实没必要问,王府的小公主要出城,身边必然得有锦衣亲卫陪护,但问一下,也是体现个尊重。
剑圣当然同意。
抱着大妞的剑圣,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去了福王妃住的院子。
四娘白天在签押房里忙,晚上也不大喜欢将儿子放在身边,所以郑霖大部分时候,都是和福王妃待在一起。
福王妃自是没资格说同意不同意的;
就这样,
剑圣左手抱着大妞,右手抱着郑霖,
就这样堂堂正正地走到王府门口。
门口站着的是,是刘大虎。
刘大虎领着锦衣亲卫在这里恭候;
怀里抱着俩灵童,剑圣看儿子腰间的佩刀,也就没那么膈应了,甚至还有一种自己占了大便宜的感觉。
姓郑的拐了自己儿子去练刀,
但说白了,自家这无论是长子还是小儿子,资质不能算差,只能叫还可以,但和俩灵童比起来,哦不,是没可比性了。
总的来说,他虞化平,赚大发了。
当年姓郑的要是能直接跟他说日后他能生养出一对灵童儿女,前些年也就没必要嘘寒问暖地做各种人情来求他帮忙喽。
一行人出了奉新城,来到了城北,也就是葫芦庙附近,这里原本预备着要扩建寺庙的,但一直耽搁着,故而留有一块极大的演武场。
樊力将剑婢放下,伸手,抓着自己的脖颈,扭出了一串脆响,鼻息之间,似乎也有一团青色的气团正在流转。
剑圣将俩孩子交给剑婢和刘大虎看着,让他们站在小高台的位置上以方便看全。
回过头,剑圣注意到了樊力鼻息之间的运气。
这是一个小细节,却说明樊力此时已经将其肉身与周遭环境融为一体,相当于是在自己身边,又加了一层以气息凝固起来的护盾。
“四品武夫,却能运用三品武夫的护体罡气。”
剑圣摇摇头,道:
“我还是开二品吧?”
樊力马上摆手:
“那俺认输。”
“哈哈哈。”剑圣也不再开玩笑了,左手凝聚出一道剑气,
道了一声:
“请赐教!”
……
剑圣和樊力在切磋,自家一儿一女也跟着观战了,现场也很热闹,可唯独少了最喜热闹也最该出现那位的身影。
无他,
真的没空。
此时,
在王府后院正宅内,
郑凡以一种很惊疑地口吻问道:
“你说,你从西方来时,得知的消息是,蛮族小王子,在毗邻西方的地界上,聚集了一众当地的蛮人部落?
而且,已经在对附近的小国动手劫掠了?”
“是的,王爷,其实我也不清楚,为何那位丧家之犬一般的蛮族小王子,竟然敢这般嚣张,我来时已经听说,帝国负责边境戍防的一位将军,已经派出信使去警告他了,要是他再不知收敛,帝国的军队,就将出动平定他。”
郑凡闻言,点了点头;
老田的离开,理由是追击逃跑的蛮族小王子,但这在郑凡看来,一直是为了找一个理由而特地找了一个理由。
结果是,
那位蛮族小王子还活蹦乱跳着,同时还企图在西方荒漠边境上搞起事情;
这,怎么可能?
除非……
第七百二十九章 剑道之峰,自郑氏出!
郑凡手里夹着的那根烟,在默默地燃着。
他不相信老田会失手,因为在他的认知里,老田近乎是全能的。
任何事情,在田无镜面前,大概只有两种区分,一种是他愿意做,一种是他不愿意做;
而不存在能否做这种概念。
莫说一个被踏平王庭后仓惶逃窜的蛮族小王子,就算是王庭还在,小王子能够呼喊出四周蛮族部落聚集于身边,老田想抓他,他也大概飞不了。
现在,
那位蛮族小王子不仅成功跑到了西方,而且还纠集起了那里的蛮族部落,准备起事,恢复王庭?
不知怎么的,
郑凡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名字:耶律大石。
当年在得知田无镜西去时,瞎子就曾调侃过这靖南王怕不是要学耶律大石去再建一个西辽了。
这个可能,应该是最大的。
那位被推到前面的蛮族小王子,应该是一个傀儡一般的存在。
郑凡相信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因为老田这样的人物不可能不声不响的消失;
相较而言,他对老田不回来倒是没什么怨言,可能这种自我放逐才是对于他本人而言,眼下最好的选择。
耶律大石是母国被灭,没办法只能远走靠着一批亲信部下再造一个国度;
如今大燕虽然还在,且蒸蒸日上,但老田回来之日,大概就是他兑现自己田家那一夜对叔祖的承诺,自刎于祖坟前了。
这是对于他的一种解脱,而站在郑凡的角度,他希望这个结局能晚一点到来。
待得自己这边和姬老六统一了整个诸夏,自己就可以收拾收拾来一场西征了,到时候还真期待老田在西方到底已经创出怎样的局面。
人固有一死,轰轰烈烈了一场之后,再归来赎罪求那一死,就不算什么遗憾了。
至少,对于站在第三方角度的郑凡而言,是他最能接受的结果。
王爷的思绪有些飘了,
温特和二哈依旧跪伏在那里,不敢打扰。
终于,王爷叹了口气,看了看温特,道:
“你觉得,西方的军队,和我大燕的军队,哪个更强?”
温特摇摇头,回答得很诚恳,道:
“大燕的军队更强。”
“哦?”郑凡笑了笑,“我不需要你故意讲好话。”
“王爷,我不是在讲好话,我不是将军,以往行商途中虽然曾杀过一些毛贼,却从未指挥过打仗。
但我能从我的角度来对比。”
“说说。”
“如果按照军队规模来讲,西方也是能够凑出媲美大燕,甚至更多的军队来的。
但大燕的军队,只听大燕的,而西方的军队,名义上是听教廷的,因为教廷代表上帝的意志,但接下来却又听各自国王的,再下面又听各自领主的……”
“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是,王爷圣明。”
其实郑凡清楚,温特说得,并不对,哪怕是在燕国,也能按照这个层面去理解,毕竟,他自己就是燕国最大的‘国王’,底下的军队也是听自己的而不听皇帝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温特没说实话,他作为外来者之所以能有这种感觉,还是因为……文化。
根本原因在于,此时的西方,在文化整合上并没有经历过东方大夏的奠基,而本该承担这项责任的教廷估摸着在忙着打压分解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大国,以防止世俗的权力过大威胁到它的神权。
总而言之,
靠“神”去强行凝聚文化的认知,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到头来很容易演变出各种演变神各种新老教派的混打;
人世间的事儿,到底还是得由人来说话,降临再多的神祇也都屁用没有,得靠天降猛男将这一切轰成渣渣。
不过,这会儿考虑什么西征不西征的事儿,实在是太过遥远,无论如何,得先完成诸夏的统一。
等这边事儿了,
楚国的南疆划划船,乾国的江南吹吹风,东海碧波上再搞一顿烧烤,
该玩儿的都玩儿了,该看的也都看了,
郑凡不介意去学另一个时空的蒙古,搞一场或者几场西征,充当一把上帝,对他们挥舞起带着神圣光辉的皮鞭;
玩儿呗,
这辈子,
图就图个玩儿得开心。
或许,连郑凡自己都不晓得,自从其入四品,尤其是四娘和樊力也跟着晋级后,他心态上的那种洒脱,就越发得变重了。
四品到了,三品,就是下一个目标了,难肯定是很难,但还是有希望可以冲击的。
路漫漫,终有目标。
而一旦自己三品了,且费尽心思地终于让魔王们也跟上了自己的节奏。
七个三品魔王在身边,
自己往中间一坐,
那就是货真价实地魔临。
世俗权力几乎到达巅峰的同时,个人武力也到达了巅峰,毕竟放眼江湖门派,就算是把那些现在还不知道或许会存在的隐世门派或者势力也都算上,哪家能摆出这么阔的巅峰战力团队?
这也是郑凡为什么对“造反”这件事,并没有太热衷的原因所在了。
龙椅一坐,等同是枷锁一戴,哪里有那种日后逍遥将天下当作自己的后宅乐园来得这般惬意?
白嫖,还不用负责,这种快乐甚至超过了嫖的本身。
“去找瞎子吧。”郑凡说道。
如何安置这位来自西方的私生子,还是交给瞎子去安排。
郑凡不知道的是,这一人一狗,本就是瞎子带过来的,但中途被一个憨批截了胡。
“是,王爷。”
温特很恭敬地行礼起身;
二哈也跟着用前爪子拜了拜起身。
待得这人与狗离开后,
郑凡又默默地摸了摸自己手边的中华牌铁盒;
要做的事儿,还有很多,准备的时间,还有很长;
可自己心底却不觉得累。
忙与累,
其实并不可怕,
可怕的,
是迷茫。
……
葫芦庙外围的校场上,比武切磋,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
也就是试探性地接触已经结束,双方开始正儿八经的交手。
这场比试对于剑圣而言,其实是不公平的,一是因为他不能开二品,二是因为作为攻击力最强的剑修,他也不可能真的将自己徒弟选择的这个傻大个给砍死……甚至不能砍成重伤;
所以,剑圣得一点一点地提升自己的攻势,以寻求那个恰到好处的分寸。
好在樊力似乎也明白他要做什么,双方前期的试探和交手,更像是彼此极为默契地在找寻一个平衡点。
锦衣亲卫内,不乏好手,基本都是走武夫路子,品级或许不高,但当一个合格的观众是绰绰有余的。
事实上,当年靖南王之所以对剑圣表现出了对所谓江湖的不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燕国的好儿郎以投身军伍为荣,这也意味着军中入品的士卒很多。
锦衣亲卫们看得津津有味,大呼过瘾;
大妞则抱着龙渊,也是看得很投入。
只不过,龙渊受气机牵引,似乎本能地想要飞回剑圣身边去帮剑圣,但奈何剑圣却丝毫没有召唤它的意思。
这把剑,既然已经易主,除非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剑圣是不会再拿过来用的,否则只会被那姓郑的笑话这送给自家闺女的东西你还好意思再要回去?
至于什么叫迫不得已的情况,很简单,到那时,姓郑的会求自己把剑先拿回去用用。
樊力身体肤色此时正呈现出一种土黄色,并不显得呆板,反而给人一种正在流淌的感觉。
只可惜四周锦衣亲卫里没真正的大高手存在,要不然就能发现那位眼下正在剑圣攻势下完全处于挨打位置的大块头,正以一种近乎可以算计到与运用到的一切方式,去抵消掉伤害。
饶是剑圣,看似占尽优势,却也不敢去怠慢。
别人挨打,是技不如人;
眼前这位,则是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在力图防守的基础上,伺机反击。
他当年还是在败给田无镜后才领悟到这个道理,眼前这个看起来憨憨的大块头,其实早就清晰了然了。
剑圣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开始换气。
而这时,
樊力双眸猛地一瞪,直接向剑圣冲去,四周地面仿佛都开始了震颤。
四品的魔王,靠着血脉之力外加可怕的经验与意识,足以媲美三品强者了,眼下的这场对决毫不夸张的说,就是两个三品强者正在交锋。
双方距离拉近后,樊力抡起斧头直接砸去。
剑圣以指尖剑气,开始接招。
同一时刻,剑圣开始主动拉近距离,这看似是剑客比武时的大忌,毕竟剑客的体魄远不如武夫,但剑圣却有信心以自己的剑招在方寸之间,拉出鸿沟;
切碎对方攻势的同时,瓦解蚕食掉对方的防御。
这也就意味着,如今剑圣的修为,就算是普通的三品武夫和他近身,他也不用怕了,而那种像田无镜那般可怕的武夫,这世上又能有几个?
所以,几乎可以宣告,剑客相较而言的虚弱体魄,在剑圣这里,不再是破绽。
然而,
须臾之间双方剑气和斧头交锋了不下百来招后,剑圣忽然发现了问题,似乎没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
倒不是说樊力忽然迸发出了什么潜能亦或者使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手段,事实上樊力被压制得很厉害,招架得也很是勉强。
毕竟经验意识再丰富,人剑圣如今在这方面也不差,故而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魔王也得低头。
可偏偏一番交手后,
剑圣却发现这个大块头虽然拿着的是斧头,可挥舞起来的,却是剑招!
不用剑而挥舞出剑招,这倒不算太奇怪。
对于剑客而言,境界高了后,万物皆可为剑,一根树杈子一根筷子,也能激发出剑意,比如剑圣此时用的剑气,也算是此间一种。
让剑圣诧异甚至觉得有些无奈乃至于有些抑郁的是,
这个大块头用的剑招,
竟然是他虞化平的!
虞化平虽说出身自虞氏皇族,但其实和草根出生没什么区别;
他有师父,但师父并非什么隐世高手,而是一个身手还算可以早年在小富贵人家当供奉的剑客;
故而,虞化平是真正的师父领进门,修行全靠的是自己。
他的剑,是自己的套路,是自己的剑招,太清晰,太明显;
虽然眼前这个大汉是用斧头在舞动,但这味儿,对于他这个“开山祖师”而言,实在是过于冲鼻子。
这个大块头为什么会用自己的剑招……
原因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自己那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女徒弟送出去的。
女大不中留啊,女大不中留。
虞化平虽说是男子,但毕竟是搁自己眼前喊了自己好几年师父的女孩儿,这般地将家底都抖落出去,还近乎直白地整天坐人家肩膀上,
是不是赌得,太大了一些?
其实,剑圣是错怪剑婢了。
剑婢没刻意地去将师门的剑招泄露给樊力,从好几年前开始,樊力就开始帮剑婢“补习”自剑圣那里学来的课程。
剑圣本人,其实不是很懂得带徒弟,因为他本人就是个天才,如果不是有田无镜在前,虞化平应该是郑凡见到过的这世上最天才的一位。
天才认知事物,领悟事物的过程,和普通人是不同的。
也因此,有时候晚上樊力会带着剑婢去遛弯,亦或者吃个夜宵什么的,剑婢就将自己不懂得地方来问樊力。
而樊力,
作为王府先生之中,看起来最傻乎乎的一位,
就靠着这种方式,自己先吃透,再传授给剑婢,帮她开小灶。
这会儿之所以用出这剑招来,倒不是想要刻意显摆你徒儿多倒贴我,纯粹是樊力也明白剑圣的意图,而用剑圣的招式可以尽可能地将剑圣的这种意图给阻滞下来。
所以,在外人看来,眼下的校场上,可谓是剑气纵横,场面上真的让人尽兴!
一番僵持之后,
到达某个临界点时,
樊力开始收手了,
当樊力收手时,
剑圣另一只手也适时的将即将凝聚出来的第二道剑气给驱散。
这个局面下,樊力想破局,只能以“阴损”的招式展开了;
同样的,剑圣也到了以锋破盾的节点;
本就是切磋,没必要再进一步弄得大家伤痕累累,毕竟不是什么生死相向。
在对拼了最后一道剑招后,
樊力后退,剑圣止步。
“好玩。”樊力笑道。
“有趣。”剑圣说道。
紧接着,
剑圣又道:“以后手痒的话,可以随时。”
樊力摇摇头,道:“这由不得俺。”
他到这个层次,就必然能将这个层次的力量完全发挥出来,基本没可挖掘可开发的余地了,毕竟他又不能像阿铭那样,找个“卡希尔”当血包强行催发出禁咒来。
所以,再怎么打,还是这个局面,是不可能有其他进步的。
大概,等到下一次主上晋级后,自己才会再找剑圣来一场,但从四品到三品……樊力其实不是很抱希望。
剑圣没询问樊力关于自己剑招的是,一个能将自己剑招的精髓甚至是剑意都吸收了的人,是不屑于主动偷师的。
人家大概是见到了,也就学会了。
但剑圣还是提醒道:
“我那个徒弟已经长大了,你不要辜负她。”
年龄问题,在这个年代,压根不是问题,乾国的姚子詹一大把年纪了还能娶十三岁的小姑娘,一树梨花压海棠还能被传为佳话;
至于后世的话,其实也不算什么问题。
樊力扭头看了看站在那里的剑婢,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她,一定程度上来说,魔王们的观念意识是和常人不一样的。
但樊力觉得,剑婢每次坐自己肩膀上时,他不讨厌,还有些习惯了。
因此,面对剑圣以长辈姿态的警告,樊力只是点了点头。
“好了,回家了。”
剑圣走向俩孩子那边;
大妞很是兴奋地笑着,郑霖则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剑圣将俩孩子一抱,
大妞主动伸手,搂住剑圣的脖子;
这就使得大妞仅仅是一只手,就握住了龙渊,但实则,是龙渊主动飘浮贴合着她,一人一剑,早就心意相通了。
郑霖则撇过脸去,继续手指在摩挲着,这个动作,有些可爱,是大人暗示利事的动作。
但转瞬间,
“嚓!”
剑圣却捕捉到郑霖的指尖,在刚才,摩擦出了一缕极为轻微的剑意。
一时间,
抱着俩娃儿的剑圣心中顿生一股豪气。
恰逢这会儿本该最先来却耽搁了许久到临结束才匆匆赶来的平西王爷终于出现了,
王爷一出来,
就马上奉上一句马屁:
“精彩,虞兄不愧我诸夏第一剑客!”
虞化平笑道:
“我只是腆着脸为我的这些徒儿们,先把这位置捂捂热罢了。”
“哟,谦虚了,谦虚了不是,我说老虞啊,你这毛病能不能改改,江湖传闻了十多年,是你一句场面话把那造剑师推上四大剑客的位置的。”
虞化平摇摇头,
道:
“二十年后,天下剑道之峰,自郑氏出。”
刚刚还提醒剑圣不要老说这种场面话的王爷马上拍手道;
“没毛病!”
……
盈安二年秋,平西王府奏请入京面圣;
帝准之。
———
晚上还有,两点前吧,抱紧大家!
第七百三十章 王爷入京
“猪油拌饭四份。”
“哟,客人,您以前是来过吧?”摊子老板娘笑着问道。
“是,来过,这不刚回京,就想这一口了。”郑凡笑着说道。
“那您是真给面儿,其他来往这京里的,都指着那全德楼的烤鸭,您居然惦记的是我们家这猪油渣渣。”
“香嘛。”
郑凡笑着道。
“您稍后,我再给您配盘拌菜,送您的。”
“老板娘局气。”
“您客气。”
郑凡坐在那儿,左手边坐着的是四娘,右手边坐着的是天天,剩下一面坐着的是剑圣。
这一次入京,郑凡将天天带来了。
田家的祖地,就在天成郡,也就是京畿之地内。
其实,郑凡曾犹豫过是否要将天天带来,有些事儿,是可以过去的,装作没发生就是了,但最后郑凡还是带上了天天。
他的身世,总是要面对的,而且故意藏着掖着,反而会落了下乘。
天天长大了,也该由他自己来判断。
最重要的是,这一世,天天身边有自己这个“当爹的”,他不会再被所谓的心魔所袭扰,走上那一条路。
老板娘的动作很麻利,也是因为猪油拌饭本就工序简单。
不过,送的拌菜竟然是野菜拌猪头肉,这是相当豪气了。
老板娘放下碗,递送上筷子,对天天道;“给小阿郎吃。”
“多谢嬢嬢。”
天天无论什么时候都很懂礼貌。
“嘿。”
老板娘笑了一声,回去忙活自己的事儿了。
大家伙开始进食,天天吃得很香甜。
“儿子,好吃不?”郑凡给孩子碗里夹了一块拱嘴肉。
“香得很,爹。”
天天已经开始正儿八经练武了,半大小子吃垮老子,再加上练武的原因,那食量是真的惊人,而且打小儿除了特别钟爱沙琪玛之外,他也不挑食。
“来,把爹这碗也吃了。”
郑凡将自己面前的这一大碗猪油拌饭推到了天天面前。
天天抬起头,道:“爹,你不吃么?”
“渴着咱儿子吃。”
郑凡露出了慈父的笑容。
“谢谢爹。”
虽说天天知道自家肯定不会缺这点猪油拌饭的钱,但这种父亲将面前吃食送到儿子面前的温馨感,他很享受。
当然了,
本质原因是平西王爷胃娇气,实在是受不得这等荤腻的吃法。
而那位在铺子前忙活着招呼客人的老板娘,名字叫碧荷;
严格来讲,他也算是皇亲国戚了,她的小姑子是当朝皇后。
姬老六选了屠户女做媳妇,情投意合郑凡是信的,但你要说姬老六先前心里没谱儿故意找个民家女纯粹是因为真爱来得太过猝不及防,郑凡是不信的。
闵氏和田氏被灭,本就是先帝的一种极为清晰的政治信号。
以后正宫皇后,得从民间选;
这一点,倒是和另一个时空里的老朱家很像,效果也确实很好,外戚干政的可能被降到最低。
这时,
老何头走了过来。
他在郑凡这一桌面前停了一下,看了看郑凡。
郑凡这一桌四人,衣服不算大富大贵,但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当世达官显贵的审美能达到真正高层次的,还是不多,穿金戴银招摇过市还被认为是真正的时兴,能穿出优雅内敛的感觉则意味着衣服主人已经到了一定层次。
老何头这些年时常被接进宫看外孙,接触的层次高了,自然而然地就有一种感觉。
或者说,
是老何头从郑凡身上,看到了自家女婿的那种感觉。
老何头并不记得郑凡,也没上前攀谈,而是对着郑凡拱了拱手,见了好。
郑凡也微微点头,回应了一下。
“哈哈,没晚,没晚!”
又一个老头儿走了过来,正是老广头。
俩老人是亲家,平日里天气好,他们都会在这小铺子里坐一张小桌,四两小酒,两盘小菜,喝着聊着过一个下午。
老广头的长子本就争气,二儿子如今在宫内做到了御乾宫副都统的位置,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勉强算是跻身进了小官宦之家的序列,没压力了,就得闲,余生可以自在潇洒地过了。
老何头比老广头更潇洒一些,
亲闺女是皇后,亲外孙是太子,如今儿子早就成了亲,儿子都能走路喊爷爷了,也是得闲得很。
俩老人坐下,碧荷上了酒和小菜。
老广头先和老何头碰了杯,抿了一口酒,
道;
“本以为老弟你今日不会来的,老多人都去城东去看平西王爷入京了。陛下让太子爷代替圣驾去城西迎接。”
老何头笑笑,道;“我就不去凑什么热闹了。”
“是,这热闹不凑也罢,反正又挤不进去,倒不如坐在这里喝着小酒自在。”
“嗯,不过,老哥你说,这平西王爷为何忽然要入京啊?”
“这可不好说,不好说啊。”老广头沉吟着。
老何头问道;“我可是听说,这次进京,平西王爷可未曾带兵,前两年平西王爷入京时,身边可是有一万靖南军铁骑的。”
“哈,老弟啊,这你可就不懂了吧,平西王在晋东麾下铁骑何止十万,这十万兵马可是实打实的精锐。
它是在晋东,还是在京城下,又有什么区别?
只要它在,它就是平西王爷最好的护身符!”
京城小民,最喜聊的就是这等朝堂军国大事,分析起来,还头头是道。
“哦,原来是这样。”老何头恍然大悟。
他接受这些信息,大部分还是打老广头那里来的,毕竟,他总不可能去问他女婿国家大事。
“唉,有人说,平西王此番进京,是为了还去年陛下东巡的人情的,是平西王爷识时务向朝廷低头来了。”
“这挺好,王爷还是咱大燕的王爷,有王爷在,咱心里头就有底气。”老何头说道。
“可不是嘛,现如今啊,这平西王就是咱大燕的定海神针,咱大燕名将其实有不少,但像平西王这般往哪儿一坐就能立马稳定人心三军效力的,你还真找不出来第二个。”
“那是,那是。”
“但我还听说,国子监的一帮学生,纷纷上书,大概意思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将平西王……”
老广头说着的话,轻轻挥舞了一下手。
“啥!”
老何头吓了一跳,
“要杀王爷?”
老广头这才意识到自己动作太多余了,
马上摆手道;
“哪儿能呐,哪儿能呐,那帮学生集体请愿,意思是希望平西王能够转王府至京城,入内阁。
还说了,平西王才高八斗,乃是连乾国文圣都赞叹的文坛奇才,他们愿意请平西王爷来做他们的山长。”
这事儿不算秘密,因为国子监的学生们前些日子起就开始串联和集会了,国子监的监正,更是主动提出了这个建议,他来退位让贤,总之,闹出的动静很大。
不过,这里头必然是有更高层的授意。
虽说朝廷很多大臣都认为晋东的存在,尤其是这一国两法,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大燕分裂,实在是非国家之福。
但他们也不傻,不会鼓捣着行那种极端之事,且不提那晋东忠诚于平西王的十多万铁骑,一个出身黔首为大燕立下汗马功劳的军功王爷就这样被你们引到京城扑杀了,你让大燕军方怎么想?
就算是要炮烙罪名,也不该这般极端;
现成的例子就有,当年乾国的刺面相公,西军创始人,兵权在握,人心在握,也是先荣升进枢密院成为当朝相公后再被下狱的,得有这个缓冲和流程。
至于说平西王爷嘛……这些忠诚于大燕的大臣们倒是没想着卸磨杀驴,他们没乾人那般短视,只要平西王能够离开封地入京住下,他们甚至愿意让出自己的权力给王爷。
先帝爷在位时曾肃清过朝堂很多次,
新君上位的这两年也很是提拔了不少任事的官员,
所以此时大燕朝堂还是比较清明的,用乾人的话来说,那是真的“众正盈朝”。
大家也都是为国在着想,也希望平西王爷本人能够识趣儿一点,大家和和睦睦地把国家未来可能会出现的隐患给解决掉。
哪怕让平西王爷直接当内阁首辅,大家伙也是认同的。
“这大人们考虑的事儿,多得很。”老广头只能这般说道,“但按道理来讲,野人那边也驯服了,楚人那边也不敢造次了,我倒是觉得,平西王爷他老人家,倒是可以到京城里来住住。
日后再真有战事,他老人家还能再出山嘛。”
老广头是宗室,立场角度天然会维护姬家天下安稳,他也明白藩镇坐大的危害,或许,眼下平西王继续镇守晋东对大燕而言是有利的,但对姬家而言,是个大隐患。
老何头不置可否,他倒是觉得人王爷在晋东干得好好的,有他在,晋地才能安稳,这要是回来了,万一再出乱子可怎么整。
人的名树的影呐;
但这种反驳的话,老何头也懒得对老广头说了。
这时,老广头忽然指了指后头道:
“老弟啊,你家女婿来了。”
来的,正是姬成玦,魏公公跟在后头。
姬成玦对着这边点了点头;
老何头则马上屁股离开凳子,回应着。
老广头对老何头这种“没有老丈人威严”的模样,早见怪不怪了,以前他还说过,但不管用。
随即,
老何头看见自家女婿坐到了那一桌旁,和那位身着白色锦衣的男子共坐在一条凳子上。
那男子还有些嫌弃,不想让坐;
结果自己女婿主动撞了过去,非得坐。
“………”老何头。
老何头已经有些石化了。
自家女婿是大燕的皇帝,天下最最最尊贵的存在,能够这般对待自家女婿的……
得益于刚入京时,就时常被先帝串门,老何头现在别的本事没有,倒是练就了一双发现大人物的火眼金睛;
一时间,心里头倒是有些猜出那位男子的身份了。
很明显了,
这会儿自己的亲外孙正在城西迎接平西王爷入城,
结果自己的女婿却跑到这里来和人家坐同一条凳子,
也就只有那位,能有这份资格。
……
“哈,我就知道你小子吃不惯这个。”姬成玦看着郑凡面前没有猪油拌饭马上就笑道。
姓郑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可是领会过的;
说着,姬成玦又伸手摸了摸在旁边天天的脑袋。
“半年不见,又长高了,多吃点儿。”
“恩呢,兄长。”
“……”姬成玦。
姬成玦清楚,这绝对是故意的,可偏偏他又不能在这称呼上去分辨什么,只能怪这姓郑的不讲究,居然不懂教孩子叫辈分。
“姓郑的,我都安排好了。”姬成玦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猪头肉送自己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就安排在后园了,意思就是,我要与你在后园为大燕的未来,促膝长谈半个月。
朝堂的事儿,就交给内阁带着大臣们自己去料理。
你觉得咋样?
反正,当年我父皇也曾与李梁亭这般独处于后园过。”
郑凡有些嫌弃道:“我怕风评被害。”
“我这当皇帝的都不怕,你怕什么,再说了,你那什么风评又不是不知道,放心,千百年后,读野史之人只会知道你郑凡好人妻,
好人妻的人,咋可能好晋风?
你还真挺有远见的,提前给自己定好了调子。”
郑凡对着姬成玦翻了个白眼。
二人之间的关系,经过半年前的天子东巡,其实已经拉得很近了。
天子舍弃禁军,带着皇后入平西王府;
天子从平西王口中得知自己脑子里长了个东西,会夭寿,王爷说了,天子就信了。
所以,有时候你真的不能讲老姬家有能让人卖命的传统,人家这是祖传的手艺活。
这边,
平西王和皇帝正坐在燕京城内的小街铺子上吃着东西聊着天;
城东那边,太子领着百官外带四周茫茫大一片的百姓,正在迎接平西王爷入京的队伍。
太子很郑重地宣旨,
圣旨里恩准平西王不用下马车接旨。
宣旨后,太子再以面对仲父的礼节,向马车行礼,随后,亲自上车,进入马车内,他要陪同着平西王一起入京入宫的。
四周不少大臣觉得平西王爷在宣旨时,真的就不出一下马车实在是过于倨傲;
而进入的马车的太子姬传业,看着空荡荡的马车里头,
心里早就有数的他,
寻了个座坐了下来,
发出一声老成的叹息:
“唉。”
……
郑凡和姬成玦也坐上了马车。
马车内,
郑凡问皇帝:
“什么时候进后园?”
“还得等一些日子,朝堂上还有一些事儿要过一下。”
“我没工夫。”
这次入京,郑凡就是来帮皇帝做手术的。
在这一点上,瞎子也催促过。
因为瞎子虽然清楚,以魔王们的配合水平,皇帝手术的难度,并不大,因为那颗瘤子长得很给六子面子;
但至多拖个半年吧,再拖久一点……万一起个什么变化,就不好说了。
“有些事,必须要做好了才能抽出空来进后园让你帮我看病。”
“你忙完了就来吧,我就住后园了。”
“不行,你得和我走台面上逛几圈,这几件事儿,没你不能成。”
“什么事儿啊?”王爷不耐烦道。
皇帝笑道:
“在百官面前,
在天下人面前,
立你郑凡,
做我大燕太子的……叔父摄政王。”
“你有病吧?”
“直娘贼,不是你说的老子有病的么?”
“你还活着,我做哪门子的摄政王?没这个说法。”
摄政,摄政,一般是年幼天子才会面对的局面;
可问题是姬老六一个成年天子在这里,这不符合礼数与规矩。
“规矩是人定的。”
姬成玦伸手,放在了郑凡的手背上;
王爷抽出了手;
皇帝有些无奈,抓住了王爷的肩膀:
“姓郑的,我就这一个要求。
我亲自向百官,向天下宣布,我龙体欠安,要像当年父皇那样入后园疗养,然后立下太子监国,你郑凡,从我大燕平西王晋升到我大燕摄政王。
只有这样,
万一后园治病时,出了什么意外,朝堂才不会乱,也乱不起来。
你压着局面,
传业也就能安稳坐下龙椅了。
退一万步说,你要是想坐那把椅子了,也能从容地给传业给我那媳妇儿做一个妥善的安置。
你放心,
魏忠河那里我已经留下了数道密旨,一旦最坏的情况出现,这些旨意将送到朝廷下辖的各路总兵那里,我来亲自证明你的名正言顺。
我连我大哥都没调回来!”
郑凡甩开手臂,
骂道;
“你少他娘的给我来这一套,这只是个小手……半年准备后,出意外的可能,很低很低了。”
“姓郑的,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去后园了,你就在宫里和我该喝喝该吃吃,玩儿完了,你继续回你的晋东,我继续做我的皇帝,英年早逝,我也认了。”
“古往今来,拿自己的命去要挟一个藩王的皇帝,你是独一份儿。”
天下实权藩王,怕是大多都巴不得皇帝直接暴毙。
“敢为天下先嘛。”皇帝不以为意。
“你明白的,我郑凡这辈子,最不喜欢被人要挟。”
皇帝看着王爷,
少顷,
王爷叹了口气,
道:
“下不为例。”
第七百三十一章 君臣怒斥
那头,
太子爷领着百官,以极大的规格,在京城万民见证下,迎着平西王入了京,走御道,入皇宫。
这头,
皇帝陪着郑凡坐马车,走另一道口子,入了宫门。
“晚上有宴。”皇帝说道。
大燕规格与名望上最高的藩王,当是镇北王;
不过,名气归名气,大家又不是炼气士,终究得活得实际点,故而,要论当今大燕第一藩王,非平西王莫属。
最清晰也是最直接的对比是,
镇北王,其实也入京了,比平西王早两天。
皇帝也是派太子去迎接的,也是设宴款待的,但那是天子家宴。
对于普通的臣子而言,天子赐家宴是极高的恩荣,但对于在外的封疆大吏或者藩王而言,这一点点恩荣,其实不大能看得上了,封疆大吏有自己的治政理念有自己的追随者有自己的基本盘,藩王更直接,有自己的封地有自己的军队;
天子对他们的态度,不再是针对一个人,而是针对他们背后的那一整个团体。
对外的说法是,
这次邀请两位王爷入京,昭告天下的是一种大燕这一代承袭上一代的一皇两王的政治格局,对内起安抚,对外则起震慑作用;
但底下,
镇北王先入京,设家宴,等平西王入京后,再招待两王一起开官宴,谁的体量更重,昭然若揭。
要知道,王驾在途中是不会断了和京中的联系的,按照常理,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派人向京中通报,地方官也会通报;
两位王爷完全可以互相调整一下行程,同一日进京,尽量规避掉某种可能出现的尴尬。
不过,在这件事上朝廷没有故意地厚此薄彼,姬老六也不至于拿镇北王给平西王做架子,是镇北王本人,主动加快了行程入的京;
大家都明白,镇北王府在李梁亭离世后,几乎对朝廷缴械,平西王却一直死抓着军权和地方治权,地位不可同日而语,但镇北王体面确实比平西王大,毕竟百年镇北侯府嘛。
但镇北王此举是主动地将自个儿的姿态放低,压根就没想着提着端着,先两日进京,算是晚辈给前辈低头了。
“要不,一起泡个汤?”皇帝建议道,“给你去去乏?”
郑凡扭头看着皇帝;
皇帝笑了笑,继续道:“仿你府里的那个样式建的,我现在没事儿也喜欢泡泡。”
不得不说,姬成玦确实是比先帝爷更注意养生;
只可惜,他的问题出在脑子里,那就真不是什么养生不养生可以解决问题的了。
“好。”
郑凡答应了。
“成,魏忠河。”
“奴才在。”
“对外说朕要陪王爷御书房议事,不得打扰。”
“奴才遵旨。”
……
皇宫里的汤池子挺考究,但场面上,却不是很气派,一是皇宫年代久远,每个宫都有每个宫的用途,先帝爷在时更是批了太多位置给了朝廷办公衙门所用;
姬成玦登基后,个人享受没落下,但也没去搞什么大兴土木。
真正的泡汤,得去修个皇家山庄才够气派,直接在皇宫里修,还真显得逼仄了一点,至少没皇家的排场。
皇帝领着王爷进来,二人在汤池旁的石桌边落座。
魏公公亲自端上来冰饮子;
天天舔了舔嘴唇,端过来,喝了一口;
唔,
没想象中那么好喝,太甜了。
平西王府的饮食标准,尤其是小吃食上,早就超脱了这个时代太多,毕竟酒窖里有个吸血鬼整天除了自己鼓捣葡萄酒以外,还负责设计和制作王府家里人的饮品与点心。
皇帝低头,看着天天,问道;
“怎么样,好喝么?”
“好喝呢,兄长。”
“好喝就多喝点,弟弟。”
皇帝已经无所谓了。
“嘿嘿。”
天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家这般洒脱,他就有些难为情了,毕竟他是故意的。
这时,张公公进来禀报道:
“陛下,太子殿下回来了。”
“宣。”
“喳。”
太子姬传业走了进来,一身厚重的大礼服,闷得一身汗,各种流程走下来,已经有些蔫儿了。
得亏曾在王府待了一年,体魄养好了,否则还真吃不住这种礼仪。
进来后,
太子看见自己父皇和平西王坐在那里喝着冰饮子聊着天,
忽然有种自己小小的身躯已经承担了所有的无奈感。
这帮大人,可是真不要脸啊……
当然,这些只能腹诽,不可能说出来,否则他父皇会打他,干爹……只怕打得更厉害。
“弟弟。”
天天站起身,喊太子弟弟。
“……”皇帝。
随即,天天扭头看向坐在旁边的皇帝,问道;
“兄……陛下叔叔,天天能和太子弟弟玩么?”
皇帝心里总算是微微舒了口气,
道:
“太子,你看谁也来了。”
“天天哥。”
太子看见了天天,像是忘记了身上的疲惫,将头冠递给身边的伴当后,马上跑向天天。
俩孩子在王府同吃同住了一年,天天晚上还会帮太子把尿,这友情,是货真价实的。
先前不明显,再看看眼下,天天和太子站一起,哪怕太子体格比以前好了很多,但依旧一个显得很大,一个显得很瘦削;
这不是年龄层次上的差距所能解释的,而且,不是单纯地胖与瘦。
一个人,体内是否血气充足,体魄是否康健,是能够给人以气息的感觉的,在小孩子身上,尤为明显。
皇帝不由感叹道:
“你把你家天天,养得真好。”
郑凡伸手指了指已经带着太子往边上去说话的天天,
道:
“八品了。”
皇帝眨了眨眼,
似乎第一时间没能消化掉这句话的意思,
然后,
问道;
“什么八品?”
“八品武夫。”
“……”皇帝。
边上的魏公公也是微微有些惊疑,他先前只是感知到靖南王世子殿下身上气血充沛,却没能感知到入品的气息;
显然,世子殿下身上有隐藏气息的法器。
“太夸张了。”皇帝摇摇头,“真的?”
“骗你做什么?”
“啧。”皇帝抬起手,魏公公低下头凑过来。
“魏忠河,可记得靖南王当年是何时入品的?”
“陛下,密谍司档案库里应该有记录,不过,奴才记得当年,先帝与镇北侯爷二人入田宅时,镇北侯爷曾与还是少年郎的靖南王交过手。
镇北侯爷虽然赢了,但回府后,含着痛敷上了汤药。”
皇帝长舒一口气,
感慨道
“虎父无犬子啊。”
天天现在是八品了,这其实真不奇怪,因为这半年时间,他开始真正地开始武夫修行了。
但实则,他的修行在很早时就开始了,襁褓中时,躺僵尸棺材盖上由怨婴陪伴长大,自身命格够硬的前提下,撑住了,就相当于是自婴孩时就在用煞气和怨念洗髓伐经。
再加上其灵童体质;
最最重要的是,应该是继承自老田的血统。
且走武夫路数不用像剑婢那样早期还得被剑圣先行压制,天天体魄先天惊人,在修炼一途上,毫无顾忌。
郑凡没告诉皇帝的是,
在另一个时间线上,就是这孩子成年后,率领靖南军余孽几次三番地和燕军血战,最后,更是打破了燕京城杀入了皇宫。
如今,因为自己的关系,那条线,早面目全非,甚至可以笃定地说,不会发生了。
但没道理,
他郑凡精心培养的儿子,
会比不上流落在外草根生长的天天。
是,
是有那种一刀一剑披荆斩棘自草莽间崛起的神话,还有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外加野花更加灿烂等等说法;
但郑凡能给予的,只会更多,能提供的条件,只会更好。
最重要的是,虽然天天这个干儿子,在魔王眼里没有郑霖这个“魔王之子”来得重要,可在前些年,家里就这一个娃娃,免不了的就如同在恶人谷的言传身教;
这七个老师,
哪怕如今实力没能恢复,有些憋屈;
但当个师父,那真是绰绰有余。
要知道,剑婢的剑,樊力看一遍二手版的,就能马上领会其中剑意。
相较而言,郑凡入品时,还得靠四娘在阿铭身上用绳线绣出气血运行轨迹来直观临摹,就显得废柴多了。
“一个天天,再加你那一对儿女,姓郑的,你命真好,老有所依啊。”
皇帝这话里,酸溜溜的。
羡慕,那是真羡慕。
当年李梁亭麾下,七个镇北侯府总兵,六个是其义子,但义子毕竟不是嫡亲儿子。
天天一直被郑凡养在身边,那就是亲儿子,另外俩灵童,是血脉关系。
李梁亭一走,朝廷马上就能拆解掉镇北侯府;
但郑凡这边,不可能这般操作的。
古往今来,你能举出太多血脉之间相互残杀的例子,但实则,大浪潮之下,亲族之间的相互提携才是真正的主旋律。
“格局小了,我郑凡还没到要靠儿女们过日子的地步。”
虽然,王爷心里一直是这般想着的。
一路走来,靠魔王们良多;
以后等孩子们再长大些,自己就能指望着儿女们了,而且当爹的靠子女,他娘的天经地义,比靠魔王,还要顺心。
这时,又有一位公公进来通禀:
“陛下,镇北王爷到了。”
“请。”
“喳。”
镇北王也被皇帝邀请来了泡汤。
郑凡和皇帝坐在那儿,看着入口处进来的当代镇北王李飞。
李飞走路,有些跛脚。
皇帝起身,主动相迎。
李飞没等皇帝过来,先行跪下行礼:
“臣参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快快请起。”
“哎哟,真别这么多的规矩,你这样弄得好像我很不守礼数一样,呵呵。”
郑凡笑着调侃道。
李飞起身后,忙向郑凡俯身行礼:
“飞,见过郑叔叔。”
李梁亭和田无镜,是同辈,是身份地位辈分,都当之无愧的同辈;
郑凡继承了田无镜的衣钵,收养了田无镜的儿子,世人皆知,当年的靖南王和如今的平西王,是义兄义弟的关系。
再加上郑凡不是继承的靖南王封号,是靠着自己的军功挣来的平西王封号;
所以,郑凡和李梁亭,也是同辈。
论辈分,一直是很有趣的一件事,但辈分只是表面,真正看的,还是资格。
民间大家族里,资格不够,宴席上,辈分高的,自然是话事人;
有资格够的,就算辈分很低,那些老辈分,也不敢高声言语。
皇帝是超然的,他不用论辈分,因为他是天子;
也就只有郑凡,敢让天天直接喊皇帝兄长调侃他一番,其他人,就算是国舅爷亦或者其他长辈,也得先论君臣之礼。
不过,
镇北王李飞这般放下身段,确实是把面子给足了。
郑凡起身,主动走过来,将其搀扶起,
道:
“咱仨,就不用太客气太客套了,都自在一些。”
“这应该是我说的话。”皇帝埋怨道。
“一样的。”王爷不以为意。
李飞看到这一幕,清楚地意识到,皇帝与平西王的关系,真的不一般,这不是简单的君臣相得,更不是逢场作戏。
人到齐了,
仨人脱了衣服,进入汤池里。
汤池很烫,
平西王爷以四品大宗师的境界,
直接躺入了中央,
闭着眼,
很是享受;
无形地嘲讽着那俩只现在只能坐在边缘位置双脚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的弱鸡。
“陛下,奴才去加些凉水匀匀。”魏忠河小声道。
“不必了,瞧他舒服的。”皇帝拒绝了。
“喳。”
皇帝拿了两条毛巾,递给了旁边的李飞一条。
“多谢陛下。”
“不用这般客气,当年咱仨的爹在一起时,也是很自在如兄弟的。”
“谁的爹啊。”
泡在池中央的平西王爷喊道,
“当年我可是和你们的爹站在一起的。”
皇帝将毛巾拍在水面上,骂道:
“你姓郑的当年不过是跟在后头的一个罢了。”
“嘿,你别管我当初站哪儿,至少那会儿,我是能跟着一起坐着的。”
“姓郑的你别得瑟得太过分了!”
皇帝加大了音量。
“行呐,有本事你别让我得瑟呀,哈哈哈。”
镇北王李飞只敢跟在旁边,礼貌性地笑笑。
靠着毛巾,皇帝与镇北王开始慢慢擦着身子,慢慢适应汤池的温度,最终,泡了进去。
不过,二人还是不敢过于靠中央,那儿的是出水的位置,温度最高。
皇帝开口问道;“姓郑的你怎么不问问人家李飞北封郡和荒漠的事?”
“这话头该你这个皇帝来起。”
“哟呵,现在反而懂得规矩了?”
“嗯,我只对当你长辈感兴趣。”
李飞开口道:“自从父王与靖南王踏平蛮族王庭后,荒漠东半边的部族,已经彻底陷入群龙无首了,这几年荒漠上开始了新一轮的角逐吞并厮杀,导致不少小部族不得不离开荒漠,投靠我大燕。”
听到这里,平西王爷喊道:“我怎么一根毛都没见着啊。”
当世大燕最会打仗的,自然是平西王爷,最会用蛮兵打仗的,也是平西王爷,众所周知,平西王爷是靠三百蛮兵起家的。
皇帝的脸早就被汤池泡红了,
当下直接道;
“你晓得把一个部族的人送去晋东,路途遥远,得耗费多少钱粮么?”
这两年内附的蛮兵,基本都被皇帝送往了银浪郡他大哥那里,毕竟他大哥还有个蛮族女婿的名分。
“嘁,姬老六,你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断了我晋东的钱粮不说,连兵源都给我断了,蛮兵多好用啊,野人兵就差太多意思了。”
“少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在我这里占得便宜,还少了么?”
平西王爷坐了起来,
道:
“这话咱就可得好好唠唠了,这大燕的天下,是你姬家的,你姬家是这大燕最大的地主,咱们做臣子的,就是给你姬家打长工的。
民间百姓都晓得农忙时对帮忙的邻居管一顿饭呢,难不成给你姬家打工,给点赏赐还得感恩戴德了,说成占你家便宜了?
姬老六,你还要不要点脸呐?
哎哟,
老子现在是越想越亏,这事儿还真不禁念叨;
老子现在到底在干嘛呀,
自带干粮地帮你姬家守大门呗?”
平西王爷说这话时,李飞不适合开口了,因为他家镇北侯府从百年前开始,就得靠朝廷的供养。
但饶是如此,镇北侯府当年也成了大燕当之无愧的超等门阀,现如今,晋东平西王府连钱粮都能自足了……
已经坐上镇北王位置的李飞,只觉得后背发凉。
“姓郑的,你是上门讨债来了是吧,为天子戍边,是多大的荣耀!”
“宫里的公公每个月还拿俸禄银子呢,凭什么老子在外头打仗看家门,连一两银子都看不到还得往里头倒贴?”
“没有国,哪有家!”
“没有我,哪有你的国!”
“郑凡,你放肆!”
皇帝直接自汤池里站起身!
“怎么,皇帝就能不讲理吗!”
平西王爷也站了起来。
李飞这下也不可能继续泡在池子里了,只能站起身当和事老:
“陛下息怒,陛下息怒,平西王爷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
王爷,王爷,咱们不能这样和陛下说话,陛下是天子,是君呐,咱们什么事都好商量,好商量,一切都是为了国家,为了大燕不是。”
“姓郑的,你到底想要怎样!”
“不怎样,老子就觉得自己亏了,老子就这点出产银子这两口吃食,养这么多兵马,扛不住开销了。
要是能多点儿精锐以一当十也就罢了,这样还能节约不少嚼头,但你要晓得那野人兵只能凑合用,上不得台面啊,吃得还多!
你把蛮兵给我送回来,我要蛮兵!”
“王爷,缓点说话,缓点说话。”李飞劝说道。
“你妄想,且不说蛮兵已经被朕送到安东侯手中断无再无故要回来的道理,就是银浪郡面对乾国整个三边,这得是多大的压力,朕怎么能给他拆台!
姓郑的,朕看你真的是无法无天惯了,是不是要造反啊,这皇帝,你拿去做!”
“陛下,万万不可这样,陛下,万万不可说这等气话啊,平西王不可能是这个意思,不可能是这个意思。
郑叔,陛下,咱们还是好好商议,必然能商议出一个万全之法的,必然的。”
郑凡冷笑一声,
指着皇帝,
道;
“不给钱不给粮不给兵,你是让老子去当炼气士修仙去啊,晋东又是得镇压晋地,又得防备雪原和楚国,老子一个扛三个,容易嘛老子!”
“那你要怎样才能满意!”皇帝怒喝道。
“王爷,您想要如何?”李飞忙问道,“实在不行,我镇北王府下半年的……”
李飞本想说,实在不行可以削减一些镇北王府下半年的粮饷好让朝廷支援一下晋东,毕竟荒漠这几年蛮族忙着自相残杀,威胁已经很低了。
但李飞话还没说完,
郑凡就直接道;
“行吧,我就吃点亏,就按我这大侄子说的,将李成辉那一镇兵马换防到我晋东来,我用野人兵来换。”
李飞:“咦?”
皇帝长叹一口气,似乎在刻意地压制着自己的愤怒,更是将手中的湿毛巾砸在了水面上,
扭头,
一副不想再看你这姓郑的死样子一眼的姿态,
转而看着站在自己身边的镇北王李飞,
道:
“唉,镇北王你意下如何?”
“……”李飞。
第七百三十二章 打
李飞脸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尴尬,
这一刻,
他觉得自己不该从汤池里站起来;
他应该在池底,不应该在池里。
但,
李飞舔了舔嘴唇,
最终还是拱手道:
“为国分忧,自当如此。”
他答应了;
他是作为当代镇北王,答应了这个调动。
李成辉曾经与李良申一起携本镇护卫过京畿,名义上是当年老镇北王送上去的嫁妆。
上次三国大战的局面下,乾国三边那里虽然没爆发过什么大的战事,但彼此之间剑拔弩张的态势已经很明显了;
所以,李良申现在算是大皇子的左膀右臂,二人一起撑起了大燕在银浪郡的防御。
后来京畿之地的再整顿,禁军的重新编练开始,李成辉在留下了一部分本部精锐后,率部回归北封郡了,其目的,也是为了支撑起新镇北王李飞在北封郡的局面,算是自家人撑撑架子。
平西王开口要的不是李成辉一个人,虽然他是当世极为有名的神射手。
但郑凡要的是配上其本部兵马,那一镇兵马,除去散落入禁军的,再除去必须得留在北封郡的,至少,也能拉出个三万。
这算是老镇北军精锐了。
要知道,伴随着李豹战死,其麾下兵马被分割给了自己儿子与女婿,其女婿公孙志现如今也在晋地为平西王麾下序列;
李富胜的战死,连带着的是近乎全军覆没,那一镇是近乎不在了。
再算上李良申带走的那一镇归于银浪郡;
明面上,当年的三十万镇北军老营铁骑,已经永久失去了半数;
再算上这些年镇北军南征北战的消耗,家底子,真的已经很薄很薄了,兵马规模虽然很大,但已经叫精锐,现在叫大军……真的是不一样的。
再抽调走李成辉这一镇,百年镇北王府,算是从曾经的大燕第一藩镇,变得只剩下“镇”而没有“藩”。
自家祖业就这般被拆卸,李飞不心疼,是假的;甘之如饴,也必然是假的。
可问题是,
当皇帝与平西王站在一起对着自己演了双簧后,
你还能有拒绝的余地么?
说句现实点的话,
演戏让你跳进来,给你点错愕感,已经是皇帝和平西王对你这个“晚辈”的关切了,至少带点艺术性带点圆润;
真要强取,皇帝的一封圣旨加上兵部的一道调令,现如今的镇北王府难不成还有资本去反抗?
从自己父亲在病榻上离开的那一刻起,
镇北王府,
就不再是当年的那座镇北王府了。
甚至,
李飞能明白,余下还留在北封郡的那几位“义兄”,怕是更愿意率领本部兵马离开去捞取战功成就功业,因为肉眼可见的接下来的年头里,荒漠蛮族根本不可能再对大燕造成什么威胁,光是重新角逐出一头狼来都得花费不少时间,角逐出来后,还得舔舐自己的伤口;
“姓郑的,你看看你,你要是能像镇北王这般多为国分忧,公忠体国一些,朕哪里会有那么多的苦恼,我大燕,何愁不兴旺发达。”
“是是是,我错了,镇北王胸怀坦荡,以国为家,郑,佩服!”
便宜到手了;
李飞这话说出来,也不用签字画押什么的了,已然板上钉钉,不如配合着皇帝将这出戏给好好地收场。
自己得到李成辉那一镇精锐,李飞则得到了“美名”;
李梁亭当年将自己的亲生儿子“丢”出去,最大的目的或许就是自我断绝李家下一代祸乱大燕的根基;
李飞虽然继承了王位,但其在镇北王府里没有自己的嫡系,那些义子与大将也不会认同他,失去了这一纽带,镇北王府已经谈不上多大的凝聚力了。
至于说李梁亭到底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边断了自家的根基,在东边儿那个姓郑的冒起头后,是否又会成为另一个“镇北王府”;
大概,是想到过的吧。
当初李梁亭不止一次地以郑凡是北封郡人氏的由头,想要将郑凡要到其麾下来,这本就是一种看管。
之所以没能成,一小部分原因是郑凡自己打出了一连串的胜迹,初步具备了镇守一方的资格与能力;
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田无镜站在了前面,为郑凡遮挡了太多压力。
否则,以先帝、李梁亭、赵九郎……不,就算没有他们,看看现如今朝堂上下对平西王府的警惕,就算不早早地动手进行切割,也会尽可能地往里头填充沙子。
乾人都懂得要制约藩镇崛起,饱受门阀林立之苦的燕人怎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说,要是没有田无镜,郑凡想这般种田、发展、打仗再种田、发展再打仗地滚雪球滚出了“尾大不掉”的格局,是不可能的。
其实,对于陛下和朝廷拆解镇北王府,李飞是能理解的,老儒生当年教他的不仅仅是四书五经,还有很多其他方面;
但李飞不理解的是,陛下拆解一个藩镇去补足另一个藩镇,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操作?
可惜这个问题,李飞不敢问,提都不敢提。
泡澡结束了。
三个人泡的汤,一个人落下了一层厚厚的“泥”。
今日的事要是传出去,怕是后世得传出个“泡汤释兵权”的典故。
李飞先行请退,理由是他要先离开一会儿为自己的腿敷药针灸,实则是要亲自写信早于朝廷的调令先发往回去,这一点,大家心知肚明。
在李飞先离开后,
已经换好衣服的皇帝伸手拍了拍郑凡的肩膀,
没好气道;
“又被你贪了一大笔回去,你又欠朕一个人情。”
郑凡白了皇帝一眼,
不屑道;
“放屁,那是你的医药费。”
“姓郑的,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朕还不如直接去后园找一棵树吊死自己算了,朕命金贵不假,但朕不觉得自己的命值得三万铁骑!”
“上吊时记得选一棵歪脖子树。”
“为何?”
“这样有仪式感。”
……
晚宴还有一会儿,皇帝先带着平西王在御花园里散步。
俩大人走在前面,
天天和太子则走在后头。
不远处的亭子里,四娘与何思思坐在一起吃着茶点聊着天。
“哦,对了,有件事忘记告诉你了,李倩也来了。”
皇帝饶有趣味地盯着郑凡说道。
“来就来了呗,她当初差点宰了的又不是我。”
“……”皇帝。
“天天哥,待会儿我介绍你一个小兄弟,是个蛮族哦,很壮得呢,但我还是觉得没天天哥你壮。”
孩子们之间的“壮”,指的是谁更厉害的意思。
“好啊。”天天点点头。
这时,御花园外头来了两个女人加一个打着蛮族发髻的少年郎。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女人郑凡认识,也很熟悉,正是镇北王府郡主李倩。
只不过今日的李倩没有穿甲胄,也不是深色的那种便服,而是着的华装;
很精致,很漂亮。
毕竟,李倩本就是个美人胚子,当年小狗子捧着一个绣花鞋,固然是有以物抒情悲悯自己的意思,但要是小郡主长得跟个虎妞一样,怕是苟莫离也不会选择这个了。
只不过,郡主的一贯形象,很容易让人忘却她的美貌。
在前些年的一段时间里,郑凡和姬老六之间的通信中,提到这个女人,都是以“疯女人”作代名词。
只不过,
风景不同了。
当李倩款款走来时,
皇帝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郑凡也很矜持地站在那里;
说来可笑,
俩大男人往那儿一站,稍显刻意了一点,像是在迎接着另一种“成人礼”。
“倩,拜见吾皇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倩,见过平西王爷,王爷福康。”
皇帝与郑凡目光快速地交汇:
舒服了么?
舒服了。
皇帝笑道;“阿姊请起,不必多礼。”
先前跟着李倩跪伏下去的蛮族女子和那个蛮族少年郎也都跟着一起站起身。
“来,这是我阿弟的王妃。”
“伊古娜见过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这是她弟弟,伊古邪。”
“伊古邪见过皇帝陛下,见过平西王爷。”
先前拜过君臣之礼,下面就不用再跪了,算是自家人见个面认识一下。
伊古娜是李飞的王妃,伊古邪,则算是金帐王庭的嫡系后代,是老蛮王的孙子,蛮族小王子的儿子。
其实,如果站在旁观者角度来看的话,郑凡真心觉得曾经燕国的这几位,当真可以称得上是世间绝顶渣男。
大皇子娶了蛮族公主,是老蛮王最喜爱的女儿,被称为荒漠上的明珠,蛮族公主还为姬家生了个儿子。
李飞去一趟蛮族王庭,睡了人家老蛮王的孙女,顺带把小舅子也带回来了。
但这并不妨碍燕皇一声令下,脚踩着地图:替朕打断他蛮族百年脊梁!
也不妨碍镇北王靖南王率精锐铁骑千里奔袭在蛮族王庭开会盟大会的那一晚,血洗了整个王城。
当真是吃干抹净,没留丝毫情面,渣到无法形容;
不过,这或许就是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吧。
蛮族一直想要离开荒漠,侵袭进水草丰茂的地区,所以数百年来,和东西方都有交手;
燕国一直抵御着蛮族,但近些年来,伴随着燕国崛起,迫切地想要暂时甩开蛮族的包袱以腾出手来去完成一统诸夏的伟业;
老蛮王不断地送女儿送孙女,
先帝见一个收一个,毫不含糊;
其实彼此心里都明白,这就是做做表面功夫。
当先帝驾崩的消息传到荒漠时,那一夜蛮族王庭上下,可谓欢欣鼓舞;
然后大燕铁骑忽然杀至,
先帝临走前想念他们,带着他们一起上了路。
而这种大势之下,所参杂的儿女情长……其实,不值一提。
一家哭,百家哭,千万家哭,到底怎么选,纵然有太多的理性和感性的辩论,但答案,永远都是唯一。
至少,
郑凡站在这里,没看见伊古娜脸上流露出仇恨的情绪,连那个叫伊古邪的少年郎,也是一副乖巧柔顺的模样。
据说,镇北王老夫人原本不希望伊古娜做自己儿子的王妃的,但李飞坚持,最终让她做了自己的王妃,且并未纳侧王妃。
李飞到底是个比较淳朴的孩子,生长于渔村,伊古娜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刚要了她,自家亲爹就带着大军杀了人全家……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这位当代镇北王还是仁厚的。
“天天哥,来,你看,他来了,伊古邪,我跟你说哦,他拳头很硬的哦,魏公公说他是上好的武夫体魄哩。”
镇北王一行比平西王来得早,家宴也开过了,所以太子和他们也熟悉了,这会儿正忙着带天天认识自己的新朋友。
“拜见太子殿下。”
“拜见太子殿下。”
伊古娜与伊古邪向太子行礼。
李倩倒是没向传业行礼,她给这俩大老爷们儿面子就行了,小辈的面子……真没必要太苛求。
先前自己跪伏下来行礼起身时,
分明瞧见了俩男人眼睛里的那一股满足。
李倩心里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堂堂大燕皇帝,堂堂大燕军神平西王,非得从自己一个女人身上获得满足。
以前的恩恩怨怨,其实也算是被一笔勾销了,李梁亭的离世,带走了前尘的一切。
李倩心里明白,皇帝心里也明白,
哪怕她曾差点让七叔杀了当时还是皇子的皇帝,但皇帝不会再拿那件事来作筏;
这是上一代三人的默契与约定。
天天先看见了站在那里的郡主,愣了一下;
随即,
他又看见了刚刚行完礼站起身的伊古邪,这下,天天直接立在了那里。
“伊古邪,这是我天天哥,靖南王世子,父皇封的…………咦,天天哥,你怎么了?”
太子发现天天近乎呆站在了那里。
因为在天天看见伊古邪后,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了曾经那个梦里的画面。
画面中,
大军围攻燕京,
有一身上满是符文闪烁的光头男子,自西边出现,手持一根造型奇特的旗杆,上面挂着两颗人头。
一颗,是那位瘸腿王爷的人头;
另一颗,则是眼前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女人……也就是郡主的人头。
而梦中的那个光头符文男子,
正是此刻刚刚行完礼,
脸上挂着讨好憨厚笑容的……伊古邪!
郑凡也留意到了天天的异样,因为平时天天待人接物方面,没出现过什么问题。
对自己这个“长子”,郑凡向来是宝贝得紧的,当下就走到天天面前,摸着天天的头问道;
“怎么了?”
“梦……梦里。”天天说出这两个字,然后目光向伊古邪的方向偏了偏。
郑凡目光马上一凝,
却依旧伸手拍了拍天天的肩膀。
天天得到了安慰,长舒一口气,换上了笑容,和太子一起上去与伊古邪打招呼。
“怎么了?”
皇帝走到郑凡身边问道。
“只是觉得有趣。”
“有趣什么?”
“有趣自我介绍。”
皇帝伸手拍了一把郑凡的肩膀:“真有你的。”
先前太子介绍时,伊古邪,这是我天天哥,他是靖南王世子。
揶揄一下,
可以脑补:
他爹就是靖南王爷,就是那位杀了你爷爷,追着你亲爹往西边一路跑的王爷……
郑凡打了个趣,皇帝也就没深问。
“对了,过会儿就开宴了,文武百官也应该在进宫途中,姓郑的你陪我去个地方。”
“干嘛?”
“上妆。”
“你是要献舞么?”
“行,你给我伴鼓我就跳,谁不敢谁是孙子。”
而按照礼数,李倩接下来就带着自己的弟妹伊古娜来到了亭子那里,亭子的屏风在此时也恰好落下,遮蔽了外头。
“倩,拜见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拜见皇后娘娘。”
李倩带着伊古娜向皇后行礼。
“见过平西王妃。”
“见过平西王妃。”
“坐吧。”何思思伸手笑着作请。
“谢娘娘。”
四娘此时正磕着瓜子,细细地打量着李倩。
今日,李倩虽着华装,但依旧遮盖不了其眉宇间的那一股子英气,是一匹小野马。
这家里头,
熊丽箐太识时务,柳如卿早早地就把自己放在了妾的位置,福王妃天涯沦落人,更是没个言语。
四娘不会觉得是因为自己在后宅的风头太重,让她们都不敢有丝毫起风的心思,只是感慨,这家宅里太安静了也都太乖巧了……
没点儿勾心斗角争奇斗艳,不整点活儿出来,这还像王府么?
都这般琴瑟相合规规矩矩的,哪里有故事留给后人看呢?
“郡主瘦了。”四娘开口道。
郡主微微一笑,道;“许是瘦了一些吧。”
“瘦了不好,得多吃点儿。”
说着,四娘站起身,拿着一块糕点,递给郡主。
郡主也起身,接糕点。
四娘又道;“我们家王爷,就喜欢丰腴一点的。”
听到这话,
身边坐着的皇后情不自禁地挪了挪自己坐在石墩上的屁股,自从生养了俩皇子后,她是真的比出嫁前胖了太多。
皇后没往那方面想,因为她亲眼见证过皇帝与平西王之间的关系,她和四娘聊天就和民间妇人聊天时一样,彼此都有些百无禁忌,毕竟,她也珍惜能有一个可以和自己随意聊天的人。
可郡主就不这样想了,
她是变了,
变得会主动低头,主动磕头,主动给先前站在那儿的两个男的面子了;
但并不意味着,她会就这般接下了这种“轻薄之语”,
毕竟,
在场的四个女人,一个皇后两个王妃,就她一个还没出阁。
说到底,她李倩,骨子里还是那个李倩。
“王妃这身材,王爷应该很是喜欢吧,还请王妃多吃一点儿。”
说着,
趁着接过糕点时,李倩手中微微发力,想要借机将平西王妃给推回椅子上去,最好再轻轻摔个跤,让她吃个小亏出点儿丑相。
跟本郡主来这一套,本郡主可是会点儿武功的。
只可惜,
郡主玩儿错了人。
说到女人之间的战场,四娘说自己是第二,可真没人敢第一,可惜熊丽箐这次没跟着一起入京,要是站旁边,保准忍不住笑出声来。
“哎哟。”
四娘轻叫了一声,
身子后仰,
却又在刹那间,两道丝线缠住了郡主的手腕发出一股郡主无法抵挡的力道将其也拉拽了过来。
郡主觉得自己会武功,自然就可以一力降十会,在女人圈子里超然物外了;
殊不知,四娘可是和樊力唯二刚晋级的魔王,四品魔王。
也就是说,
郡主是在当面向一位……三品强者挑衅。
毫无意外,
郡主失去了平衡,
四娘则稳稳地落座,
转而主动伸手去接郡主。
郡主落入四娘的怀中,侧躺着的。
“哎,妹妹怎么这般不小心呢。”四娘笑道。
边上不会武功的皇后也开开口道;“是啊,小心点儿。”
郡主想要挣扎起身,气血开始凝聚。
但伴随着四娘的手在其后背上一摸,刚刚凝聚起来的气血瞬间被打散,郡主发出了一声轻吟,继续趴在四娘的怀中。
四娘指尖一晃,
一只由丝线编织起来栩栩如生的蜜蜂飞出,
在皇后与伊古娜视线里绕了一圈后,落在了郡主的屁股上。
“小心!”
“小心!”
皇后与伊古娜马上发出惊呼。
四娘也喊了一声“小心”,
随即一巴掌毫不留情地直接拍在了郡主的屁股上。
“啪!”
四娘这一巴掌,可是有讲究的,一巴掌分十成力,于途中卸去了个五分,落在皮肉之上的,也就三分,另有两分则弥漫开去,指尖抽出时,更是带着快速地颤抖,将那股子先前截留的力道,再以轻微震荡的方式随后施加上去。
一时间,
郡主只觉得酥酥麻麻,宛若无数只小蚂蚁正在自己身上调皮地摸索转圈儿,痛,是真的痛,舒畅,那也是真的舒畅。
甚至,
禁不住,
嘴里竟然发出了一声带着悠长却又断断续续的哼唧……
物是人非,光华流转;
想当年主上带着阿程和三儿在民夫营的那一夜后,被郡主召见;
主上跪伏在郡主面前,拒绝了郡主招揽为家丁的提议后,说不得这女人脸上还带着淡淡的不屑。
那会儿,
郡主对于刚刚在虎头城开了客栈的主上与魔王们而言,真的是天。
可现如今,
就是当着当朝皇后的面,
我就打你屁股了,
怎么滴了?
一巴掌下去后,
郡主的脸已然泛红,
四娘却一边伸手将那一只拍死的“蜜蜂”弹开一边笑道;
“真瘦了,连浪都打不起来。”
说着,
四娘又低下头,将嘴凑到郡主脖颈边,同时,手又覆盖在了郡主那浑圆的位置上轻挲,
道;
“得多吃点儿,懂了么?”
这是威胁;
昔日曾被姬老六与郑凡一起称呼为“疯女人”的郡主,这次终于落到了真正的王者手中。
不得已之下,
郡主银牙咬住下嘴唇,
应声道:
“倩儿懂了,谢谢姐………”
“啪!”
第七百三十三章 大燕摄政王!
皇帝带着郑凡走入了一座偏殿,里头,放着一把靠椅;
似乎是怕有人和自己抢似的,皇帝先行一步坐了上去,往后一躺,椅子轻微前后摇晃起来。
紧接着,
皇帝又指了指旁边的一个悬挂着的像是秋千一般的摇篮,
道;
“你坐那儿,这是按照先前住你家时,按你屋子里的格局也弄了个,但感觉坐得没那么舒服,坐深了,脚都不着地。”
郑凡走到摇篮秋千前,
站着,
伸手,
推了一下摇篮;
摇篮前后摆动,
前,
后,
前,
后;
坐在靠椅上看着这边的皇帝,脸上露出了匪夷所思的神色,不由骂道:
“姓郑的,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
平西王爷很平静地道;
“腰不好的,吃不住而已。”
“你放屁!”
“腰好的话,一切皆有可能,万物皆可奉为依靠,人间处处可作依托,只有做不到,哪有想不到?”
“……”皇帝。
魏公公搬了个椅子过来,郑凡很自来熟地坐了下来。
这时,
几个宫女和宦官拿着似乎是胭脂水粉走到皇帝靠椅旁,开始帮皇帝上妆。
起初,郑凡还以为这是为了接下来大宴时皇帝能够容光焕发,但慢慢地就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儿。
皇帝的脸被故意画得有些惨白,甚至连龙袍之外的皮肤也刻意地做了修饰,显得……苍老了一些,细节到,指甲盖都没放过。
“这是做什么?”
“你姓郑的没在京城安插眼线么?”皇帝反问道。
“费这个功夫做什么?”
“真没有?”
郑凡伸手指了一下站在边上的魏公公:
“魏公公。”
“……”魏公公。
皇帝笑了,道:“自打前俩月确定了你要到京城时开始,我就尽量减少自己露面的次数了,就算露面了,也会故意打扮一下。
在不少亲近大臣眼里,朕,是快不行了。
这个谣言,这会儿应该已经传下去了,只不过还没扩散到民间。
这次你进京了,在不少重臣眼里,是有朕托孤的意思了。
简而言之,
就是安排后事。”
“瞎折腾。”
瞎子向郑凡做了保证,手术会很顺利,风险可以降到很低,所以在郑凡心里,这次只是走一个流程。
“朕是皇帝,朕得负责任,不提前做一些铺垫,万一真出了什么意外,局面该怎么收拾?
早早地给自己放出风去,身子骨不行了,你郑凡就是我钦定的托孤之人,到时候无论想做什么,都名正言顺。”
“行了行了。”郑凡摆摆手,“魏公公,茶呢?”
“是,王爷。”
魏公公马上奉上了茶水。
郑凡抿了一口,
将茶杯放下,
闭上眼,似乎是在休息;
但还是开口道;“也是为难你了。”
事儿,走到这一步,已经不能再说皇帝是为了“交情”在故意演戏了,亦或者说,当其已经付出一切压上一切时,到底是不是在演戏,也已经无所谓了。
古往今来,能将权柄将龙椅,推心置腹到这种地步的帝王,估计也就姬老六独此一家了。
当然了,这里面也是有自己和那些权臣不一样的因素在内,但本质上,姬成玦确实是继承了先帝的那股子心胸与气魄;
不愧是最肖父的皇子。
皇帝还在被上着妆,
开口道;
“姓郑的,你说我算不算是个好皇帝?我的意思是,把咱们几年后要干的事儿,也算上的话。”
“太近了,看不得真切的,距离产生美。”
“好句。”
妆化完了,皇帝也睡着了。
坐在椅子上的平西王,也睡着了。
魏公公拿起一条御毯,将皇帝轻轻盖好,又拿了一条毯子,给平西王盖上。
随后,魏公公走到门口,站着。
半个时辰后,
时辰差不离了;
魏公公走回来,正准备先推醒平西王时,却看见平西王已然睁开了眼,将毯子揭开。
起身,走到靠椅旁,看着躺在靠椅上,一片“病容”的皇帝。
忽然间,
有种不真实感。
半年前晋东一别,皇帝坐在马车上曾说过:
“朕不信命,是因为朕觉得,所谓的天命,没你姓郑的来得精彩!”
其实郑凡也觉得,这个世上,要是没了他姬成玦,似乎剩下的很多事情,也就索然无味了。
甚至连日后平楚灭乾,也不会再给人以激动的感觉。
男人在外汗流浃背,挣了一笔银子,图的,是回到家里的那一口热饭,再将银钱交给婆姨手里时的那种满足感与自豪,除此之外,再多的苦与累,也都不算个事儿了。
自己日后出征时,后方龙椅上坐着的如果不是姬成玦,而是姬传业,似乎,就少了那股子盼头,想想都令人乏味。
皇帝睡得正香;
有件事,郑凡不知道,皇后知道;
那就是以前郑凡进京住王府时亦或者他们天家去晋东住平西王府时,皇帝总能感到很安心,睡得很踏实;
看着睡得这么香甜的皇帝,
郑凡心里不由得也被触动了些许温柔;
魏公公站在旁边,关注着平西王爷脸上的神情,心里感慨着,想来,这就是非兄弟却胜似兄弟的真知己关系吧。
陛下与王爷,确实是……
紧接着,
魏公公愣住了,
因为他看见平西王蹲下了身子,
凑到熟睡的皇帝面前,
忽然发出一声大叫:
“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
“噗通!”
皇帝被吓得直接从靠椅上翻滚了下来。
要知道宫里平日里都很森然肃静,宫女宦官们连嬉戏打闹都不被允许,每次皇帝休息时,魏公公都会在门口把着风;
所以,皇帝睡觉时,还是第一次被这般“惊吓”过。
皇帝自地上爬起,
对着郑凡骂道:
“姓郑的,你有病啊!”
平西王爷可没有丝毫惊扰到圣驾的觉悟,反问道:
“你看看你,脸上的妆都被自个儿的口水给污了,这样吓一下挺好,就当给你补妆了。”
“姓郑的,朕和你拼了!”
皇帝作势要扑过来,魏公公赶忙上前抱住皇帝:
“陛下息怒,陛下息怒啊!”
另一头,
王爷则卷起了蟒袖,捏了捏拳头;
天底下,四品武夫可以称得上是大宗师了,开宗立派也没问题,稀少是稀少,但绝不算稀奇;
可放眼古今,
又有几个四品武夫能有机会揍一下当朝皇帝呢?
“来来来,正好再多上点彩妆,最好弄出点儿内出血,这下子就能以假乱真了。”
“郑凡,你大爷的!”
……
大宴,开始。
饭桌,一直是最注重规矩的地方。
哪个官级坐哪里,哪个衙门坐哪里,哪个勋贵坐哪里,哪个宗室坐哪里,都被提前分配安排得明明白白。
酒水和菜式什么的,早就已经上了,但很少有人会动筷子,宫内大宴,向来不是吃席的地方,大家伙来之前,早就在家里垫吧过肚子了。
接下来,
是内阁一众阁老们入席。
曾任颖都太守的毛明才,如今是内阁首辅,在其身后,总共还有六位阁老重臣。
新君继位后,对朝堂做了很多的改动,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内阁的确立与修改。
现在,六部已经快成为内阁打下手的了。
一众文武起身见过诸位阁老,大家和和气气互相打着招呼;
待得阁老们入座后,
大燕大宗正悯安伯姬成朗带着兄弟们来了。
在对待自己兄弟们的这件事上,皇帝表现出了极大的气度。
大皇子如今在南望城领兵,几乎掌管着整个大燕南部的整条防线,连李良申都只能在大皇子麾下打下手;
二皇子,也就是如今的悯安伯,曾经的太子,任宗正以及这个伯爵名其实就能看出皇帝对这位竞争对手的奚落;
但奚落归奚落,皇帝继位几年来,倒是没去刻意地找什么麻烦,当年的种种恩怨,也就一笔揭过了。
四皇子姬成峰如今在兵部任职,但挂的是一个闲职,皇帝时不时地会命人赐给他一些书,意思是让他多修身养性。
五皇子姬成玟,凭借着前些年修建河堤的功绩,现任工部侍郎。
七皇子姬成溯已经长大了不少,现在没什么差事,而且,皇帝也亲口对外说过,自己这个七弟,心思太重。
燕国朝堂,经历了先帝马踏门阀的大清洗,且伴随着这些年的对外战事不断,一大批拥有战功的地方官开始进入京中,朝堂上的风气还是很不错的。
再者,燕人没有乾人那种喜欢既当又立的扭捏。
皇帝的六个兄弟,除大皇子是军功侯外,其余的,因废太子二皇子殿下被册封伯爵,余下兄弟们,也全都是伯爵;
朝臣们是很乐见其成的,这些年朝廷财政吃紧,对宗室开刀,在这里做节流,自然是欢喜;
皇帝对兄弟们的敲打与苛责,哪怕最有名望的老臣也当没看见,该敲打的就敲打,该直接断绝仕途和政治影响力的就直接断绝,这样大家伙以后都没麻烦。
再者,皇帝已经有两位皇子了,后继有人,国本已立,宗室们,最好有多远滚多远……
不过,心里虽然是这般想的,但当这批天子兄弟进来时,所有人都抱以极高的热情。
接下来,是太子殿下和靖南王世子一同走进来。
“拜见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岁千千岁!”
“见过世子殿下,殿下福康!”
当年郑凡封王大典上,皇帝下旨收靖南王世子为义子,让太子拜其为大兄,所以严格意义上,天天不仅仅是世子的身份,也算半个天家的成员。
不过所有人都清楚,今日的世子殿下能与太子并排走进来,靠的,不单纯是靖南王留下的遗泽,主要还是靠着平西王爷“长子”的身份;
世人皆知,平西王爷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干儿子!
再之后,
是皇后娘娘与平西王妃一同进宴,后头跟着的,是镇北王妃与镇北王府郡主。
按理说,
皇后应当走在最前面,四娘应该和伊古娜走一起。
但皇后拉着四娘走一起,四娘呢,也就没推脱,一定程度上来说,她比自家男人更清楚如今晋东的底气。
郡主是没资格走一起的,伊古娜呢,则很自觉地跟在后头。
“臣等拜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诸位爱卿请起。”
“见过平西王妃,平西王妃福康。”
四娘微笑以应。
一番礼数下来后,大家伙开始等着了。
既然皇帝没有和皇后一起进来,那很显然,皇帝必然是和平西王成一对进来的。
其实,后头应该还有一位镇北王呢;
但镇北王,早早地就被大家伙给忽略了。
论现实,论“锱铢必较”,街头的摊贩们连给朝堂大佬们提鞋都不配!
……
“为什么就不遮挡一下镇北王那边?”
“没必要遮挡,就是让他们明明白白地知道朕在装病又有什么关系?白天里,调动李成辉部去往晋东的旨意已经下发到内阁了,这内阁知道了,朝堂上该知道的必然也就知道了。
到时候,文武只会晓得,我这是在抽镇北王府的血来补你这位平西王,你才是朕认定的托孤大臣。
镇北王府只能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不敢吵也不敢闹的。
李飞和李倩,也不是傻子。
真要嚷嚷着这是朕和你演的一出戏,他们能有什么下场?
只会被天下认为是镇北王府不服安排,想要找借口起事罢了,到时候你收拾它不也轻轻松松?”
“呵呵。”
前头,李飞站在那里。
皇帝与平西王都很自然地不再闲聊。
李飞看见躺在龙輦上的皇帝,整个人愣了一下,要知道下午时大家还一起泡汤来着,怎么就一下子得靠人抬着了?
而且距离近了,分明能看见皇帝的“病容”。
这是……
“李飞啊。”
“臣在。”
“朕龙体欠安。”
“是……”李飞马上醒悟,“请陛下保重龙体。”
“嗯。”皇帝满意地点点头。
其实,有时候也得感慨上一代那三位的智慧,尤其是李梁亭。
当代人管当代人的事儿,下一代人能承袭多少香火情,说白了,还是得靠“自觉”与“本分”。
晋东有郑凡的底子做依托,自然就有站着的权力;
镇北王府,没了老王爷后,除了本分就只能本分,这不是认怂,这是识时务,大势如此。
新君肖父,可不仅仅是长得像先帝呀,先帝的手腕与冷血,新君就没有么?
只不过有些话,摆台面上说就伤感情了,不到万不得已时,大家还是喜欢和气生财。
入口处,陆冰在那里候着。
如今的陆冰,两个衙门一起抓,可谓大燕阴影下的第一人。
“臣,叩见吾皇万岁!”
陆冰跪伏下来。
皇帝笑了笑,
道:
“还有一个呢。”
陆冰挪动膝盖,向郑凡磕头:“叩见平西王爷。”
对于郑凡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把握的手术,但对于皇帝而言,他必须把自己的“后事”给安排好。
“进去吧,见见……朕的臣子们。”
“喏!”
陆冰替换了前面的两个宦官,抬起了龙輦。
原本,陆冰空留了一个把手位置给平西王的;
但平西王站在那里,似乎在欣赏着月色。
这时,李飞走了过来,抬起另一个把手。
队伍,
开始进入宴会。
当皇帝躺着被抬进来时,一时间全场哗然。
皇帝身子骨出了问题,这件事很早就不是秘密了;
前几日镇北王入京是太子去迎,今日平西王入京还是太子去迎,天子为何不亲自去?
自然是身子骨经不住了。
“臣等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臣等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场所有人,都跪伏下来。
“诸位爱卿……平身……咳咳……”
“陛下有旨,诸位臣工平身。”
“谢陛下。”
“谢陛下。”
天子就这般被抬着,从外,进到里;
不少大臣脸上挂着泪痕,有些,更是直接失声痛哭起来。
有没有表演成分?
有,肯定有。
但里面,其实大部分人的眼泪,是真的。
天子性子刻薄,大家伙都清楚,但比起先帝时,天子其实很好相处了。
而且与先帝在位时大肆征伐不同,天子是一直在做着与民更始的,一道道善政下去,大燕的子民终于得到了喘息与恢复的机会。
新君虽然继位不久,但臣子们最清楚,这位天子,是一位明君。
皇帝被抬到了坐台前,那上头是宴会的最中央也是最高处,摆着一张极为宽大的龙椅。
皇帝侧过脸,看着站在边上的郑凡,道;
“姓郑的,背我上去。”
郑凡扭头看着他;
皇帝小声道:
“演戏,不用觉得恶心,是吧?咳咳……”
郑凡无奈,
走到龙輦前,
魏忠河帮助着“病重”的皇帝,让其靠在了平西王的后背上。
接下来,
平西王背着皇帝,走上了高台。
皇帝手搭着平西王的肩膀,
道;
“姓郑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好虚弱啊。”
“你太入戏了。”
“敬业一点不好么?”
“再犯恶心,就给你丢下去。”
“呵呵。”
郑凡将皇帝安置在了龙椅上,
皇帝坐下后,
整个人就斜靠在了龙椅侧边,很是虚弱且萎靡不振的样子。
下方群臣的哭声,开始收起。
已经有不少人,将目光投送到站在前排位置的诸位“伯爷”,也就是昔日的那几位皇子身上了。
但这几个昔日的皇子,在承受着这些目光时,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欢欣鼓舞,有的,只是恐惧。
他们是不知道皇帝在装病的,皇帝装病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
也就平西王家与镇北王家,宫内那些宦官太监们,有魏忠河看管着,也不会多嘴。
按理说,新君身体出现问题,他们这些做兄弟们,似乎寓意着机会又来了,毕竟太子还年幼不是?
但平西王就站在那里,
他就站在那里;
这种威势,
这种无声的警告,
足以让这些天子兄弟们不敢生出丝毫妄念。
皇帝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这时,
魏公公站在高台边缘,开始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自继位以来,深恐辜负列祖列宗之厚望,辜负先帝传位之恩德,辜负大燕黎民百姓之………
……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朕原欲以毕生之心血,求大燕之大治,求诸夏之一统,可惜,天不假年。
今龙体欠安,恐时局动荡,不为社稷求完全,为万民求依靠。”
念诵到这里,
魏公公抿了抿嘴唇,
继续道:
“平西王,沉稳内敛,逸群之才,雅人深致,虽命途多舛,磨难频仍,但其仍自处者人也,秉‘天降大任’之说,恭顺钦哉,身自悦纳,旷达心怀,爱国体民,矜矜业业,深慰朕心。
今特制此诏,着其为摄政王,望尔后勿忘家国,莫忘前讳。
钦此!”
一时间,
众臣哗然。
倒是内阁诸位,似乎早有预料。
虽然大家都被骗了,但被骗的程度不一样。
在阁老们看来,若是皇帝真的龙体不行了,最好的办法,不是赶紧对平西王进行封杀打压,因为大家都清楚,这除了直接掀起整个大燕的大内战外,没有第二个结果。
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平西王从他的封地,请到京城来,让其远离封地的同时,再以大义的名义压制他,以求皇权过渡,期盼太子成年亲政。
这是……最好的办法了,也是如今之际,唯一的方法。
所以,
诸位阁老们先行出列,跪伏下来:
“臣等拜见摄政王。”
随即,
李飞出列,虽然他一脑子疑惑,但还是跪伏下来:
“拜见摄政王。”
这时,
太子走上高台,
对着郑凡跪伏下来;
“传业拜见叔父摄政王!”
天子的诸位兄弟,也在此时出列跪伏:
“臣等拜见摄政王。”
大佬们,宗室们都带头了,很多大臣,也就流着泪跪伏下来。
当然,也有不少大臣开始喊起来:
“不可啊,万万不可啊陛下!”
“陛下,怎能让此獠窃居此位!”
“陛下,大燕江山不保啊!”
喊这些话的大臣,马上被一群宦官强行搀扶了出来,动作很是迅速。
这是天子的意志,
当天子将大燕第一等的实权藩王,送到摄政位置上时,阻力,真的很难形成,这比郑凡率军打入京城后,可能都要来得简单方便得多。
毕竟,总不能让大家伙问:陛下何故造反吧?
与此同时,
大燕各路驻军,也都将收到来自皇帝的密旨。
一位皇帝,
已经将权臣的篡逆之路,给铺得稳稳当当,甚至还插上了花;
郑凡还在站着,哪怕下方成片成片的跪拜“摄政王”之声不断传来;
斜靠在龙椅上的皇帝,
伸手抓住了郑凡的蟒袍衣袖,
轻轻扯了扯,
没反应,
又扯了扯,
郑凡回过头;
皇帝伸手,
轻拍自己身侧的龙椅空余位置,
道;
“坐呗。”
曾经,在四下无人时,刚登基的皇帝曾偷偷拉着郑凡坐了一把龙椅,还问他感受如何;
这一次,
是众目睽睽,万众瞩目之下,皇帝,再一次发出了邀请。
郑凡后退两步,
在龙椅上,
坐了下来。
这一夜,
上方,穹幕茫茫下,孤月高悬;
下方,大燕龙椅上,人影呈二。
侧靠在龙椅上,
一脸“病容”的皇帝,
忽然开口道:
“姓郑的,朕忽然觉得,这病,治不治的,都有些无所谓了。”
第七百三十四章 皇帝的手术!
宫廷大宴上,燕国天子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宣布册封平西王为大燕摄政王,燕国太子亲自跪伏拜称:叔父摄政王。
燕国天子邀摄政王同坐龙椅,堪比二圣临朝;
但凡真正的权臣,摄政,基本是老皇帝驾崩,新君年幼时,才能一步一步靠总揽朝政才能走上这个地位,获得这份殊荣;
唯独这次在燕国,皇帝是亲自铺路搭桥,将一切的一切,都安排了个妥当。
消息,
自皇宫内传出,
马上就传遍整个京城,
紧接着,
将向大燕各地传递,一直传递到整个天下,整个诸夏,都将因这一则消息而震动。
毕竟,
伴随着三国大战以平西王率军破上京而结束,
燕国雄踞诸夏之北,虎视整个诸夏的格局已然成型,毫不夸张的说,这一尊庞然大物内部的任何动向,都足以搅动起整个诸夏的风云。
相对于燕人自己的“情绪复杂”,可能这一则消息对于乾楚等其他诸夏之国的朝堂而言,就将显得格外沉重了。
大燕日后无论是姓姬还是姓郑,对于他们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别;
他们看到的是,本该是燕国最不稳定因素的晋东平西王府主人,入主了京城成为整个燕国的摄政,这意味着不稳定因素的消失,燕国内部以这种方式完成了实际的“一统”。
再加上早就被拆卸掉的镇北王府实际上已经被朝廷所掌握……
这一头战争巨兽,在舔舐伤口恢复元气的同时,已经将自己身上,打扫了个干干净净。
一旦其积蓄好了力量,那如潮水一般的黑甲铁骑,将自北方如雷霆一般呼啸而下……
至于说太子成年亲政,是否会和摄政王产生权力上的摩擦,摄政王是要当一个纯粹的忠臣留一世英明,还是会学乾国太祖皇帝那般,趁着人家孤儿寡母时黄袍加身,篡了这姬家天下;
这些,都是后话了。
太子不可能一下子成年,天子既然光明正大地做出了这种安排,燕国内部的反对势力,至少在近些年,会选择默认和接受这一格局。
空窗期这般长,足够那位摄政王做很多的事了。
他想篡位,就得做出更大的功绩,他不想篡位想当纯臣,也得辅佐新君,继承“先帝”的遗愿;
横竖,
燕国大概率都得南下。
……
外头,风风雨雨,人心未免惶惶。
但京城外的后园里头,则显得很是和睦。
皇帝住进了后园疗养,一同住进去的,还有平西王,哦,现在是摄政王。
“别说,这衣服还真挺好看。”
皇帝坐在桌旁,看着换上了新袍的郑凡走了过来。
可以说,姬成玦安排了很久,别的不提,就是这一套摄政王服,就不可能是临时加工赶出来的。
和普通的蟒袍不同的是,这上头,已经模糊了蟒和龙的区别,同时还镶嵌了不少只有皇室才能用的金边。
郑凡是太子的仲父,一声“叔父摄政王”不是白叫的,这足以在礼法上破除异姓王的规制,采用皇家的仪仗。
只不过,对这套衣服,郑凡不是很满意,
评价道;
“俗气了。”
说着,就又脱了下来。
在郑凡看来,还是蟒袍更适合自己。
尤其是四娘的审美与针线活的加持下,那一套套蟒袍,可以在审美上和舒适度上更贴合自身。
最重要的是,
在郑凡的脑海里,早就烙印下了田无镜一身蟒袍斯人独立的画面。
这时,下面开始上菜了。
端菜的是魏公公;
郑凡和皇帝相对而坐,另两侧坐着的是天天与太子。
热菜一道道地端上来;
郑凡看着这般丰盛的菜桌,不由摇头道;
“吃得完么?”
“得,你这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主儿,居然也懂得节约?”
“精细和铺张不是一个意思。”郑凡说道。
“说不得就是我最后一顿饭了,总得把自己喜欢吃的菜再过过嘴,这样过分么?”
郑凡无话可说。
说到底,姬老六还是害怕的,开颅手术,在这个时代,可谓神迹;
哪怕这个时代有炼气士,有剑客,有武夫,西方还有魔法以及斗气,天断山脉里还有妖兽出没,但不管怎样,对脑子里动手术,依旧是一个未开发的领域。
从这一点来看,姬老六愿意做这个手术,是真的付出了极大的信任;
换做其他人说这话:陛下,你脑子有毛病,咱们开个颅吧?
可能在皇帝耳朵里听起来,相当于是:陛下,我这儿有长生不老药,您吃不吃?
等同……神棍。
魏公公端上来了一道鲤鱼焙面,放下时,鱼头朝着皇帝。
皇帝拿起筷子夹在,顺便将盘子挪了一下,让鱼头朝向自己和郑凡中间。
“姓郑的,你再想想,还有哪里有遗漏的,咱现在还能有机会再补补。”
“差不离了。”郑凡夹菜,“边边角角的就算有遗漏,也无伤大雅,你要是真运数不好,走了,就放心地走吧。”
“呵,听听,你说得这叫人话么?”
“这是为你好,反向插旗。”
“呵。”
天天起身,拿起郑凡的碗帮忙盛饭。
太子也起身,去拿自己父皇的碗。
却被皇帝用筷子敲打了手背,
太子只得走到另一边,拿起另一个碗帮摄政王盛了一碗汤。
大家吃着饭,
用到一半,
皇帝开口道;
“太子,跪下听话。”
姬传业马上放下碗筷,后退了好几步,朝着桌子跪伏下来。
“父皇我染了恶疾,不治的话,可能也就不到几年的活头了,治好的话,则能活得跟正常人无样,至少能看到你成人生出个皇孙什么的。
这个病,是你叔父摄政王发现的,你觉得,是你叔父摄政王在骗你父皇么?”
郑凡开口道;
“没人的时候,可以叫伯父摄政王。”
“姓郑的,你别打岔!”
“呵。”
郑凡夹起一只大虾,送到天天碟里。
天天拿起大虾,开始剥虾,细心地抽出虾线后,再蘸了蘸醋,送到郑凡碗中。
“回父皇的话,传业不认为干爹会欺骗父皇。”
“为何?”
“因为干爹待传业,待父皇,一向磊落。”
“人是会变的。”皇帝感慨道。
太子脸上露出了慌乱之色,忙道:“干爹做人光明磊落,怎……”
“父皇不是说你干爹,是说你。”
“孩儿?”
“你以后会变的,万一父皇这次没能治好,真的就这么走了,你一开始可能会是这般想,但时间久了,身边大臣,亲近的人,比如魏忠河啊,张伴伴啊,会跟你嘀咕起这事儿……”
魏公公和张公公一起跪下。
“你就会想了,当年父皇的死,是不是摄政王的计策?”
“孩儿……孩儿……”
“为君者,看事,做事,切忌感情用事,感情最不牢靠,晓得么?”
“孩儿……知道了。”
“你要记住的是,你这干爹,在晋东有忠诚于他的十多万铁骑随时可以拉出,三晋之地的晋军以及原靖南军部,大都心向你干爹。
你干爹还是大燕的军神,在我大燕军中,威望无二;
所以,
你干爹要造反,要拿这天下,他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拿。
你父皇若是一直活着,也就和你干爹打个均势;
他要是想,拿个晋地以立国,就是父皇我,怕是也无可奈何。
所以,你干爹没必要骗父皇,懂么?”
“是,孩儿明白了。”
“再说了,你父皇我又不是傻子,我信了,就是真事,除非你这当儿子的,觉得我这当爹,是个蠢货被人糊弄了。”
“孩儿不敢。”
“另外,相信你干爹是个值得依靠的人吧,你父皇我是相信的,你,也得相信。”
“孩儿一直是相信的。”
“还得再相信一件事,就算哪天你不相信了,你也得好好装作自己一直信着。”
“请父皇示下。”
“你得永远记着,甭管你多大了,甭管你觉得自己身边,有多少人在效忠你,只要你叔父摄政王,一天没死……”
“盼我点好。”郑凡说道,“我比你会调理身体。”
皇帝瞥了一眼郑凡,继续道:
“那你就得相信,你永远都玩儿不过你叔父摄政王。”
“是,父皇。”
“搁你这儿,直接给我打成大反派了?”郑凡又给天天碗里夹了一只虾。
“我容易么我?”皇帝反问道,“尽人事,听天命呗。”
“行了行了,咱们可以开始了,吃饱了吧?”
皇帝点点头,招呼道:
“宣陆冰。”
陆冰很快走了进来,跪伏下去。
“陆冰,魏忠河,张伴伴,自即刻起,后园封闭,旬日之后,若是朕自己走了出来,那一切无妨,若是朕直接被发丧了,那就按先前说好的做。”
“臣遵旨。”
“奴才遵旨。”
“传业,回宫去。”
“儿臣遵旨。”
一切都料理完毕;
皇帝跟着平西王,来到了后园里的一处庭院内,早在刚进京时,魔王们就已经在这里布置好了“手术室”。
亭子里,有一张椅子。
郑凡示意皇帝坐下,然后拿起一条白布,自皇帝脖颈下,圈了起来。
“这般快就裹尸了?”
皇帝有些惊愕地问道。
“给你剔头。”郑凡说道。
“哦。”
皇帝坐好。
郑凡先拿起一盆水,给皇帝洗了一下头。
“朕可以弯下腰的,这样身上全湿了。”皇帝有些不满地说道。
“待会儿还得洗澡的,没事儿。”
“那还要戴着这个白布做什么?”
“仪式感。”
“我……”
“废话别那么多,老子亲自给你备皮你就知足吧,要是开下面的那个头老子才不给你刮。”
“真恶心。”
“你居然能听懂,昏君。”
“呵呵。”
头发湿了后,郑凡拿起了一团乳白色的黏着物,沾水后,在手掌揉搓,然后全打到皇帝的头发上开始抓匀。
“挺香的。”皇帝评价道,“这个似乎晋东没卖过?”
“有几个人天天刮胡子的?”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在乎这个的黔首,没钱买这个,有钱买的,不会用。
皇帝的头发很长也很密,涂抹均匀后,郑凡拿出了剃头刀。
“稳着点儿。”皇帝提醒道。
“老子是四品武夫,练刀的,你慌个屁。”
“你那刀是练着砍头的,你说我慌不慌!”
“也是,那你别动。”
“咔…………咔…………咔…………咔……………”
乌黑头发一片接一片,飘落在眼前;
“等治好了,这头发光了,可太有损圣君形象了。”皇帝看着自己身前的头发说道。
“放心,给你准备好了假发,看不出来。”
“呵,这服务,有全聚德那味儿了。”
没多久,头发剃好了。
郑凡伸手拍了拍皇帝,帮其解开了白布;
“走,净身去。”
“一起么?一起朕就不怕。”
很快,
郑凡带着姬成玦一起赤条条地再次泡入了汤池之中。
皇帝侧过身,双手抓着壁面,
道:
“姓郑的,来,给朕搓搓背。”
“做梦。”
“朕都要上刑场了,你就不能最后满足一下朕?”
“咱可以推迟一下,派人去宫里把皇后娘娘请来。”
“唔,那算了,朕宁愿上刑场。”
“德性。”
郑凡没去给皇帝搓背,而是丢了一块肥皂过去。
“自己搓搓擦擦。”
“这服务态度,太差了,早知道让魏忠河进来服侍就好了。”
“这个场景,最好不要给手下人看到。”
让奴才们亲眼目睹主子被开颅,这会崩塌掉他们的世界观的,哪怕是魏公公,也是如此;
而且,身为皇帝,是不可能让臣子们看见自己最虚弱的一面。
“你看就没事儿了?哦,也是,你这家伙打一开始就不屑皇权。”
“我不是不屑皇权,而是不爽皇权不是我。”
“一样的,很多人,其实不敢有这个想法。”
“有这个想法的很多,但至多也就是说说,真敢做和真愿意做的,寥寥。”
洗完了澡,
郑凡带着皇帝进了隔壁的房间。
里头,一身精致黑色夜礼服的阿铭正站在那里,在阿铭面前,放着一个浴桶。
“还洗澡?”皇帝问道。
“给你杀菌,进去吧。”
皇帝脱去衣服,坐进了浴桶,一开始,还没感觉到什么,但等身体全部没入后,一些特定位置上传来的酥爽感,让皇帝整个人都有些憋不住了。
出来后,
皇帝整个人都有些发懵,披上衣服时,才稍微缓过神来,问道:
“刚刚给我泡的,是什么?”
“杀菌用的。”
“菌是什么?”
“很细小的存在,看不见摸不着,却能让你溃脓。”
“佛说的一花一世界么?”
“差不离。”
“但你还是没告诉我,那是什么,我本以为会是类似醒神露的东西。”
“那玩意儿你怎么可能受得了?”郑凡笑了笑,“以后要是耳朵有炎症的话可以用稀释后的这个泡泡耳朵,挺舒服的。”
“主上,陛下,可以开始了。”
“嗯。”
皇帝被阿铭送进了最里间,里头有一张床。
一个侏儒端着一碗绿色汁水的汤走到皇帝面前,道:
“陛下,这是麻沸散。”
皇帝端着碗,看了看这屋子里的陈设以及人,笑道;
“地狱怕是就这般来的。”
皇帝一口气将三爷版麻沸散喝了下去,而后被安排着躺在了手术床上。
大家就在这里静候着;
大概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
皇帝的意识开始逐渐涣散,进入了梦乡。
瞎子开口道:
“各就各位。”
薛三将自己的手术器具全部排开,十指开始做起了动作,主刀大夫,其实就是他。
阿铭则用指甲,先划开了自己右手手掌,控制着伤口不愈合,同时又划开了皇帝的胳膊,而后将双方伤口位置重合。
瞎子提醒道;“阿铭,小心一点,别给皇帝做成了初拥。”
在过去半年时间里,阿铭曾试过给一个垂死的楚人士卒做了一次初拥,效果很卓著,成功地让濒死的人“复生”,但清醒时间就保持了不到两天,就变成了渴望鲜血的野兽,最后不得已之下被毁灭掉。
这和阿铭原本所设想的,不一样,按照他的推算,这个状态下的自己,应该可以给予出可以保持神智的初拥了。
最后,还是瞎子分析出了原因,大概是阿铭自身血统层次太高,实力虽然允许给予初拥,但因为“浓度”太厚,被赐予者神智会被即刻碾压,简而言之,就是“毒性”太强。
如果是其他吸血鬼,在阿铭这个层次时,是可以给予的;
但阿铭血统太高,反而成了副作用,除非是阿铭能够恢复全盛状态,否则给出的初拥,基本都会变成疯子。
而对于皇帝来说,
宁可他暴毙,也不能有一个疯皇帝出来。
“我知道的。”阿铭说着,闭上了眼,通过二人伤口处的鲜血联系,开口道,“血压正常,各项指数……正常。”
说着,
阿铭伸手掏出一个带着冰块的箱子,里头是血袋。
薛三瞥了一眼,道:“准备这么多,这是开颅又不是接生。”
“有备无患。”
阿铭不以为意,左手拿起一包血袋,咬破口子,自己“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自己贪嘴。”
“好了,大家注意精神集中,我要开始建立心灵锁链了。”
瞎子闭上了眼,双手放在了皇帝脸侧。
心灵锁链建立,皇帝颅内情况开始呈现在在场所有魔王脑海中。
魔丸漂浮起来,释放出光芒,开始照亮。
“准备好了。”薛三说道。
“我也准备好了。”四娘说道。
樊力举起了斧头,
道:
“俺也一样!”
这时,
正在喝血的阿铭开口道:
“瞎子,待会儿阿力但凡多下点力道,这大燕的江山,就是咱们的了。”
瞎子闭着眼,
却不屑地开口道;
“这就是我最腻歪这个皇帝的地方,我辛辛苦苦布局谋划发展,做足了对自己的期待,结果他却要主动送给我。
这是对我人生规划的侮辱。”
瞎子享受的,是造反的过程,是造反本身,而不是单纯地追求龙椅。
事实上,他自己并没有当皇帝的心。
“我不指望主上了,我指望咱们的干儿子,慢慢来,不急,好汤不怕晚。”
“你就自我安慰吧。”薛三嘲讽道。
“集中精神,阿力,动手。”
“好嘞!”
樊力抡起斧头,
落下!
……
皇帝只觉得自己做了很长很长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他看见了很多人,又经历了很多以前的画面。
他像是一个过客一般,经历着自己的人生;
一开始,还觉得新鲜,也觉得唏嘘;
但慢慢地,他开始有些痛苦了,因为这些画面,这些经历,正在一遍又一遍地开始向自己不断地重复,这是一种……折磨。
仿佛自己整个人,被丢进了深不见底的炼狱。
喝那一碗麻沸散前,
皇帝曾说,
地狱怕不就是这样了吧。
结果,
还真这样。
皇帝有些后悔自己的乌鸦嘴,
同时也有些惋惜,
多好的地儿啊,
多自在的经历啊,
父皇走得早了,
否则自己这当儿子的,真得带着亲爹来这儿溜溜。
也不晓得,
到底经历了多久,
最终,
一片漆黑,
将所有吞噬。
……
“主上,皇帝,醒了。”
瞎子前来禀告。
郑凡站起身;
瞎子又道;“主上,想当皇帝的话,这是最好的机会,现在,咱们还来得及,主上可以接手,一个保存很完好的大燕国。
曹阿瞒的路,已经摆在主上面前了。”
“瞎子,现在问这些,你觉得有意思么?”
“没意思,这皇帝,很不讲武德。”
“呵呵。”
“没见过这样的皇帝,至少,从这一点上来看,他已经做到了多少千古明君所不能做到的事。”
“这是你对他的评价?”
“是。”
“没事儿,你还有霖儿。”
这是郑凡能给的最大安慰,给手下人画饼,也是每个上位者的必备能力。
瞎子笑了笑,道:“霖儿天赋异禀。”
“是,就是有些欠揍。”
“或许,属下可以改一改目标。”
“改成什么目标?”
“以前不敢想,因为是主上您。”
“我怎么了?”
“属下失言了。”
这话的意思是,以前因为主上是您,所以,有些事儿,不敢想;但当郑霖长大后,大家伙,有些梦,就可以尝试去做做了。
比如,
我们,
为何会出现在这个世界里。
“我去看看皇帝。”
郑凡走入里屋;
手术后,
皇帝已经昏迷了整整七天,当然,昏迷时还是可以导流食的。
这会儿,
当郑凡走进来时,
皇帝正坐在那里,
眼睛是睁开着的。
郑凡走到皇帝面前,
蹲下身子,
看着姬成玦。
姬成玦脸上,全是茫然。
“你醒了?”
郑凡一边柔声问着,一边轻抚姬成玦的脸。
“你……是谁?”
皇帝很是迟疑地问道。
郑凡点点头,
看了看四周,发现魔王们一个都没跟进来。
“呵。”
郑凡干笑了一声,
伸手,
用力擦了擦眼角的泪痕,
道:
“我是你的……老父亲。”
“贱人!”
第七百三十五章 祭拜
“所以,真的是在我的脑壳上,开了个洞?”
姬成玦一边照着镜子摸着自己脑袋上包扎着的纱布一边问道。
“对啊。”
“这个洞,比我想象中,好像小了很多的样子。”姬成玦扭头看向郑凡,双手比划了一个碗口,“我原以为会像是吃猴脑那般,直接平削开一个大口子。”
郑凡很想问一句,你以为要开这么大一个口子竟然还敢答应做这个“手术”?
但一想到姬成玦肯定会回答:因为信任你啊。
为了使这恶心的对白不会出现,
郑凡就改口道;
“开一个小口子就可以了,对了,那颗瘤子给你保存着,你要看看么?”
“瞅瞅。”
郑凡走到旁边柜子上,将一个放在琉璃瓶子里,被薛三用药水浸泡保存着的一个肉瘤拿起来。
“这东西,是从我脑子里取出来的?”
“对。”
“看着让人有点想吐。”
“吃啥补啥,可以加菜里去,补补脑子。”
“呕……”
皇帝先捂着胸口干呕了一下,然后觉得有点头晕,脑壳有点痛,又轻轻捂着自己的脑袋。
好在,没什么事儿,只是很正常的术后反应。
这个手术,很成功,至于皇帝脑袋上的伤口,四娘也做了缝合处理;
除了头发长出来后,那一块会变成一小块秃斑外,没其他影响。
“姓郑的,我这才醒来,你能别这么恶心么?”
郑凡端着琉璃瓶仔细端详着,
道;
“我倒是觉得挺有收藏价值的。”
“送你了,你替我好好保存。”
“那我拿去喂狗去。”
“你放下!”
皇帝最终还是将这个瓶子收了起来。
随后,皇帝开始尝试自己走出门,晒到了太阳,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
他没告诉郑凡,在昏迷的这些日子里,他每天都陷入到怎样可怖的梦魇之中,因为既然人已经醒了,再说梦,无论是好梦还是噩梦,就都没有意义了。
“我是不是可以,活很久了?”皇帝问道。
“吃饭没噎死,保不准喝水呛死。”
“姓郑的,你从小就这样嘴甜么?”
“我说的是事实。”
“你能活到成年,真得感谢太多人了,这也是事实。”
“饿了么?”
“有点。”
“我刚传膳了。”
“这是我醒来后,听到的第一句好听的话。”
“哦?”
……
“我收回我刚才的话,姓郑的,你是个畜生!”
皇帝面对着自己面前的粥、蛋、奶外加一小份肉松,近乎抓狂地吼道。
“你身子还虚,得吃点清淡的,再说了,有蛋有肉的,不也挺好的么?”
郑凡一边说一边拿起筷子夹着自己面前摆放得满满的各式菜肴。
“那你不能陪我吃一样的?”
“我脑子又没漏洞。”
“兄弟间的同甘共苦呢?”
“知道吃什么东西时最香?旁边有人羡慕你时,你进食时,才最香,更何况,现在我面前羡慕我的是皇帝,这就更香了。
另外,在我看来的兄弟间同甘共苦,就是苦你受着,甘,我替你尝。
快吃吧,
一会儿别凉了。”
皇帝是真饿了,开始进食。
等二人都吃好了,四娘进来收拾碗筷。
阿铭则推来了一张轮椅。
“我用不着这个。”皇帝说道,虽然脑子开了一个洞,但他觉得自己身体除了有些虚弱外,没其他的问题。
“我是觉得,你现在坐轮椅上,更有感觉。”
“为什么我没这种感觉?”
“因为你是坐上面的,而我,是推着的。”
“呵呵。”皇帝冷笑了一声,“如果咱们换着来,朕也会很有感觉。”
“坐不坐?”
“坐是要坐的,但没必要现在就坐,我现在还不想出去,当了皇帝以来,就算是半年前的东巡,说实话也不是在玩儿,累得跟条死狗一样,我想趁着这个机会歇歇。”
“准备钓鱼?”郑凡直接问道。
皇帝龙体欠安,不,在外界看来,已经设立摄政王的皇帝,算是交代完后事,进入后园说是疗养,实则是在等死;
在这种情况下,保不齐有些人就要蠢蠢欲动了。
“如果没把你立成摄政王,如果你本人现在不在京城地界,倒是可以玩儿这一手,可谁叫你现在就在这儿呢?
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还是个带兵出身的,除了蠢蛋,没谁会这般没眼力见儿的;
就算是有没眼力见儿的蠢蛋跳出来,之所以留着他们,也是需要,钓他们我还觉得浪费鱼饵呢。”
“真只是为了歇歇?”
“是。”
“歇多久?”
“看吧,把魏忠河跟陆冰喊进来我见见他们就行了。”
歇是真想歇,但姬成玦也没打算把自己歇成太上皇。
“那我出去逛逛。”郑凡说道。
“你不陪我?”
“我去田家祖坟那里看看。”
“哦,好。”
郑凡打算走了,但又停了下来,道;
“真不需要我做些什么?”
皇帝笑了笑,道;
“父皇将田无镜当刀,我不会这般做,再说了,你郑凡也不是喜欢被人当刀使的人。”
“呵。”
“再说了,一些阿猫阿狗的,用不着你出马,这次我就顺手摆平掉了。”
“还说没打算钓鱼?”
“鱼在水底,得钓;阿猫阿狗在房梁上叫着春,除了烦人还是烦人。
行了,
你去吧。”
……
平西王,哦不,摄政王骑着貔貅带着天天,在剑圣与一众锦衣亲卫的陪同下,出了后园,去往了田家老宅的方向。
而此时,
近乎整个燕京城的目光,都聚集在这座后园里;
更广义一些的话,若是拉长地域幅度所带来的消息传递滞后影响,几乎可以说是整个诸夏的目光,此刻都集中在这座由乾人设计建造的园子。
摄政王离开的消息,
宛若一块石子,砸入了这绷得笔直的湖面,溅起了一层层的涟漪,引起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而在郑凡离开后不久,
一直守护在后园外围寸步不离的魏忠河、张伴伴以及陆冰三人,跪伏在了皇帝的面前。
皇帝没坐轮椅,而是坐在椅子上。
除了头发被剃光了外,整个人显得气色还可以。
魏忠河、张伴伴以及陆冰仨人,此刻都热泪盈眶。
“好了,收收泪,朕这次算是从鬼门关前回来了,没事儿了,天意让朕天不假年,但朕硬是又夺了回来。
挺有意思的,真挺有意思的。”
“陛下身体康健,乃……”
“好了,闭嘴。”
皇帝似乎不想在此时絮絮叨叨太多,直接道:
“既然朕没事儿了,那咱这次,就收收网吧,陆冰,情况如何了?”
“陛下……倒是太平,主要是平西……摄政王在这里。”
如果真要搂草打兔子,姓郑的不在,是最方便的,皇帝一“衰弱”,牛鬼蛇神什么的,都会忍不住跳出来;
但问题是,姓郑的不在,先不说谁给自己“治病”了,就是皇帝自己本人也不会放心这般做的。
大燕上下,平西王府是不能动的;
镇北王府早被拆解了;
父皇马踏门阀过了;
新政推行两年以来,明面上暗地里的阻力,都被料理得七七八八。
按理说,做皇帝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大权独揽了,当初的楚国摄政王和乾国的官家,早年要是能有这般局面,怕是做梦都得笑醒。
可偏偏,
姬成玦还是不满意。
他要的不仅仅是这套官僚体系听自己的话,还得让自己………看得顺眼,要将其揉搓成自己喜欢的形状。
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还有四年不到的时间;
这个与自己是否被“治疗”好没关系,因为按照自己和姓郑的计划,“五年”开战的计划,不会改变。
那时候,自己和姓郑的,还处于壮年,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料理整个诸夏。
为了这个目标,
他要以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局面,去做好准备。
皇帝喝了一口茶,
道;
“他们乖的话,就怂恿一下嘛,反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能做到多少,就做到多少呗。”
陆冰马上道;
“是,臣明白!”
魏公公和张伴伴在此时都长舒一口气;
皇帝的言外之意,就是要开大狱了,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去再度治理整个官场。
而现在掌握着两个番子衙门的陆冰,就是最好的刀;
但不是谁都能变成平西王的,有些刀,用了后,下场……
皇帝看向魏忠河,
道;
“去查查,太子这些日子读的是什么书。”
……
田家流血夜后,是郑凡被留下来收尸的。
当时的条件很简陋,这坟头起得,其实很潦草。
毕竟那会儿的郑凡也没那个条件去进行一具尸首一具尸首辨认立碑的工程,除了一些重要的田家族人拥有自己的碑文外,其余的,都是直接埋了立了个坟包。
荒废的田家老宅,凄清的祖坟,这里,已经成了禁地。
朝廷有专门的一队老太监在这里做着维护;
田无镜在时,没人敢懈怠;
田无镜不在后,郑凡崛起,自然也没人敢懈怠,毕竟谁都清楚,平西王是继承了靖南王衣钵的人。
当郑凡带着天天来到这里时,
麾下亲卫上前送上红封和酒肉,算是犒劳这些老太监,这也是礼数;
老太监们忙不迭地给郑凡跪下磕头行礼,然后默默地退开。
郑凡牵着天天的手,行走在其中。
剑圣跟在后头。
“爹带你来这里,是因为你虽然是爹的儿子,但你毕竟姓田,不管怎样,总得来这里看看,拜拜。”
“是,孩儿知道。”
“过去这些年里,爹一直对你说,你亲爹是个很伟岸的存在,是一个让你爹我敬佩的存在,也是大燕的军神;
但今日,你可以看到你亲爹的另一面。
这里埋葬的,都是你的族人,不过,和你其实没什么关系了,你刚出生时,就被你虞伯伯抱着来到了我身边;
你没见过他们,也没吃过他们一顿饭一碗水,你认他们是你的亲人就好,也没必要过分地悲伤。”
“是,孩儿明白。”
“你亲爹是这个国家的英雄,没有你亲爹,就没有现如今大燕的局面,日后要是真有一天大燕能够一统诸夏,那这起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民间说你亲爹是刽子手,是六亲不认的魔头,这没错。
我能理解你亲爹当年的做法,且感到钦佩,但我不想你以后,成为像他那样的人,这也是你亲爹的意思,他很累,他也很苦。
所以他希望你能过得自在快乐一些。”
“是。”
“这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墓碑。”
天天准备跪下来,却被郑凡拉住。
“不急,先给你介绍介绍,待会儿你再拿着香烛纸钱,一个一个地拜过去。”
“是,爹。”
“这是你太叔祖的墓碑,是你太叔祖传授你亲爹方外之术的,你亲爹也就略懂一些。”
“嗯。”
郑凡牵着天天的手,
走到了另一处位置。
这里,有两座明显是新的墓碑;
一座是合葬的一墓两穴,另一座,则建得威武一些,前头还摆放着一尊貔貅石雕。
“这是,你娘的墓碑。”
“娘……”
“你娘是乾国银甲卫出身,番子衙门里,很多都是从小就收进来,洗脑……你知道洗脑是什么意思吧?”
“孩儿知道,北师父教过孩儿。”
“好,所以,你娘自幼就是生活在那个环境里,然后被换了身份,送到了燕国,进了燕国的密谍司。
你要理解,你娘当时的痛苦。
这里面,很复杂,有些具体的事情,你爹我也不懂,甚至你爹觉得,可能乾国那边,大概也不是很清楚。
但有一点,你爹我可以确认,你娘,是爱你的,也是爱你父亲的。
她自己剖开自己的肚子,生下了你,再将你交给了当时最值得信任的虞伯伯,她做到了她当时能做到的一切。
你娘死了,她必须得死,因为这是她的宿命,也是她的悲哀,但她尽量让自己的死,没那么的……不会那么伤害到你亲爹吧。
但归根究底,
你娘是因为你亲爹才死的。
所以,
知道为何爹我对皇帝也从来都不给面子么?
知道爹我,哪怕皇帝和我一直称兄道弟,我却依旧死死握着兵权和地盘,绝不会去当什么顺臣么?
因为但凡你亲爹当年能有你爹我给人的这种感觉,
前大燕宰相赵九郎,就不敢在当年下手推波助澜这件事。
因为他笃定,
你亲爹不会反,
所以,他们才敢……得寸进尺。”
“爹,是赵九郎,害死了娘么?”
“是他,但又不仅仅是他,本质上,是你亲爹自己害死的。”
“我亲爹……”
“不过,你爹我已经把赵九郎杀了,对着黎明,用刀抹过他脖子,让他慢慢地放血,等到太阳升起时,他人也就没了。”
“谢谢爹。”
“这是爹应该做的,你娘的墓,本来在历天城的,是你爹我下令迁过来的,旁边留了个空位,是给你亲爹留的。
这是你亲爹誓言中的归宿,会有一日,他将回到这里,谢罪。
这些,你知道就好。
爹把你带这里来,一是让你看看你的族人坟头,二是想告诉你,你亲爹已经为这个国家,做得太多太多了。
天天,
你已经什么都不用做了。
如果你有能力,如果你有实力,去保护好你的家人吧,不要让你珍视的人,受到威胁。
世上最大的痛苦,是你明明有能力,却依旧保护不了自己的家人。”
“是,爹,孩儿明白,等孩儿长大了,谁都不允许伤害爹你,也不允许伤害大娘二娘她们,更不允许伤害妹妹和弟弟;
谁敢伤害他们……
不,
谁敢动伤害他们的念头,
孩儿……”
天天默默地攥紧了拳头,
“孩儿不会放过他们,绝不会。”
郑凡伸手摸了摸天天的脑袋,现如今的天天,虽然只是个少年,但已经是八品武夫了,可以想见这孩子日后到底能多么强大。
“儿子。”
“爹。”
“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谁敢动心思,害我家人,咱就先灭他全族。”
天天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眸里有一抹血光闪烁,
道;
“孩儿谨记爹的教诲,会一直记在心里,谁动我家人,我杀他全族。”
不是郑凡残忍,硬要教孩子这些;
田无镜之所以将孩子放在自己身边,本意就是如此,因为这就是他郑凡的性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他郑凡,
这一世就活得自私,就活得自在了!
郑凡弯下腰,
取了一捆香和纸钱拿在手中,
道;
“你去吧,给你的这些名义上的族人,上上香,磕磕头,尽一尽本分。”
“是。”
天天抱起香烛和纸钱,开始挨个坟头祭拜。
郑凡则走到了另一座新墓前;
这座墓碑挺大气,
前头摆着一尊貔貅,上书……大燕虎威伯郭富胜之墓。
是郑凡将李富胜的墓,安置在这里的,李富胜本姓郭,被镇北侯收为义子后改姓李,他没祖坟。
郑凡将他安葬在这里,也是图一个方便,以李富胜的脾气,要是知道自己以后能和靖南王做邻居,怕是得激动地踹棺材盖吧。
郑凡在墓碑前坐了下来,
道;
“老哥,下次来看你,也不知道得是什么时候了。
唉,谁叫你脑子不好使呢,竟然被人围困得战死了,真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再过几年,我真要开始发动大战时,你是没机会跟着见证了,你说你,可惜不可惜,蠢不蠢?”
多余的话,
郑凡也懒得再说了;
因为李富胜的死,外加其尸首的残缺,他在梁地时,曾下令屠了梁国的都城。
爷们儿之间的关系,少说,多做。
郑凡将身子靠在李富胜的墓碑上,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铁盒;
午后的风,吹过这片坟地,草木沙沙作响;
外头,摄政王抽着烟;
里头,李富胜抽着香;
第七百三十五章 祭拜
“所以,真的是在我的脑壳上,开了个洞?”
姬成玦一边照着镜子摸着自己脑袋上包扎着的纱布一边问道。
“对啊。”
“这个洞,比我想象中,好像小了很多的样子。”姬成玦扭头看向郑凡,双手比划了一个碗口,“我原以为会像是吃猴脑那般,直接平削开一个大口子。”
郑凡很想问一句,你以为要开这么大一个口子竟然还敢答应做这个“手术”?
但一想到姬成玦肯定会回答:因为信任你啊。
为了使这恶心的对白不会出现,
郑凡就改口道;
“开一个小口子就可以了,对了,那颗瘤子给你保存着,你要看看么?”
“瞅瞅。”
郑凡走到旁边柜子上,将一个放在琉璃瓶子里,被薛三用药水浸泡保存着的一个肉瘤拿起来。
“这东西,是从我脑子里取出来的?”
“对。”
“看着让人有点想吐。”
“吃啥补啥,可以加菜里去,补补脑子。”
“呕……”
皇帝先捂着胸口干呕了一下,然后觉得有点头晕,脑壳有点痛,又轻轻捂着自己的脑袋。
好在,没什么事儿,只是很正常的术后反应。
这个手术,很成功,至于皇帝脑袋上的伤口,四娘也做了缝合处理;
除了头发长出来后,那一块会变成一小块秃斑外,没其他影响。
“姓郑的,我这才醒来,你能别这么恶心么?”
郑凡端着琉璃瓶仔细端详着,
道;
“我倒是觉得挺有收藏价值的。”
“送你了,你替我好好保存。”
“那我拿去喂狗去。”
“你放下!”
皇帝最终还是将这个瓶子收了起来。
随后,皇帝开始尝试自己走出门,晒到了太阳,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
他没告诉郑凡,在昏迷的这些日子里,他每天都陷入到怎样可怖的梦魇之中,因为既然人已经醒了,再说梦,无论是好梦还是噩梦,就都没有意义了。
“我是不是可以,活很久了?”皇帝问道。
“吃饭没噎死,保不准喝水呛死。”
“姓郑的,你从小就这样嘴甜么?”
“我说的是事实。”
“你能活到成年,真得感谢太多人了,这也是事实。”
“饿了么?”
“有点。”
“我刚传膳了。”
“这是我醒来后,听到的第一句好听的话。”
“哦?”
……
“我收回我刚才的话,姓郑的,你是个畜生!”
皇帝面对着自己面前的粥、蛋、奶外加一小份肉松,近乎抓狂地吼道。
“你身子还虚,得吃点清淡的,再说了,有蛋有肉的,不也挺好的么?”
郑凡一边说一边拿起筷子夹着自己面前摆放得满满的各式菜肴。
“那你不能陪我吃一样的?”
“我脑子又没漏洞。”
“兄弟间的同甘共苦呢?”
“知道吃什么东西时最香?旁边有人羡慕你时,你进食时,才最香,更何况,现在我面前羡慕我的是皇帝,这就更香了。
另外,在我看来的兄弟间同甘共苦,就是苦你受着,甘,我替你尝。
快吃吧,
一会儿别凉了。”
皇帝是真饿了,开始进食。
等二人都吃好了,四娘进来收拾碗筷。
阿铭则推来了一张轮椅。
“我用不着这个。”皇帝说道,虽然脑子开了一个洞,但他觉得自己身体除了有些虚弱外,没其他的问题。
“我是觉得,你现在坐轮椅上,更有感觉。”
“为什么我没这种感觉?”
“因为你是坐上面的,而我,是推着的。”
“呵呵。”皇帝冷笑了一声,“如果咱们换着来,朕也会很有感觉。”
“坐不坐?”
“坐是要坐的,但没必要现在就坐,我现在还不想出去,当了皇帝以来,就算是半年前的东巡,说实话也不是在玩儿,累得跟条死狗一样,我想趁着这个机会歇歇。”
“准备钓鱼?”郑凡直接问道。
皇帝龙体欠安,不,在外界看来,已经设立摄政王的皇帝,算是交代完后事,进入后园说是疗养,实则是在等死;
在这种情况下,保不齐有些人就要蠢蠢欲动了。
“如果没把你立成摄政王,如果你本人现在不在京城地界,倒是可以玩儿这一手,可谁叫你现在就在这儿呢?
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还是个带兵出身的,除了蠢蛋,没谁会这般没眼力见儿的;
就算是有没眼力见儿的蠢蛋跳出来,之所以留着他们,也是需要,钓他们我还觉得浪费鱼饵呢。”
“真只是为了歇歇?”
“是。”
“歇多久?”
“看吧,把魏忠河跟陆冰喊进来我见见他们就行了。”
歇是真想歇,但姬成玦也没打算把自己歇成太上皇。
“那我出去逛逛。”郑凡说道。
“你不陪我?”
“我去田家祖坟那里看看。”
“哦,好。”
郑凡打算走了,但又停了下来,道;
“真不需要我做些什么?”
皇帝笑了笑,道;
“父皇将田无镜当刀,我不会这般做,再说了,你郑凡也不是喜欢被人当刀使的人。”
“呵。”
“再说了,一些阿猫阿狗的,用不着你出马,这次我就顺手摆平掉了。”
“还说没打算钓鱼?”
“鱼在水底,得钓;阿猫阿狗在房梁上叫着春,除了烦人还是烦人。
行了,
你去吧。”
……
平西王,哦不,摄政王骑着貔貅带着天天,在剑圣与一众锦衣亲卫的陪同下,出了后园,去往了田家老宅的方向。
而此时,
近乎整个燕京城的目光,都聚集在这座后园里;
更广义一些的话,若是拉长地域幅度所带来的消息传递滞后影响,几乎可以说是整个诸夏的目光,此刻都集中在这座由乾人设计建造的园子。
摄政王离开的消息,
宛若一块石子,砸入了这绷得笔直的湖面,溅起了一层层的涟漪,引起了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而在郑凡离开后不久,
一直守护在后园外围寸步不离的魏忠河、张伴伴以及陆冰三人,跪伏在了皇帝的面前。
皇帝没坐轮椅,而是坐在椅子上。
除了头发被剃光了外,整个人显得气色还可以。
魏忠河、张伴伴以及陆冰仨人,此刻都热泪盈眶。
“好了,收收泪,朕这次算是从鬼门关前回来了,没事儿了,天意让朕天不假年,但朕硬是又夺了回来。
挺有意思的,真挺有意思的。”
“陛下身体康健,乃……”
“好了,闭嘴。”
皇帝似乎不想在此时絮絮叨叨太多,直接道:
“既然朕没事儿了,那咱这次,就收收网吧,陆冰,情况如何了?”
“陛下……倒是太平,主要是平西……摄政王在这里。”
如果真要搂草打兔子,姓郑的不在,是最方便的,皇帝一“衰弱”,牛鬼蛇神什么的,都会忍不住跳出来;
但问题是,姓郑的不在,先不说谁给自己“治病”了,就是皇帝自己本人也不会放心这般做的。
大燕上下,平西王府是不能动的;
镇北王府早被拆解了;
父皇马踏门阀过了;
新政推行两年以来,明面上暗地里的阻力,都被料理得七七八八。
按理说,做皇帝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大权独揽了,当初的楚国摄政王和乾国的官家,早年要是能有这般局面,怕是做梦都得笑醒。
可偏偏,
姬成玦还是不满意。
他要的不仅仅是这套官僚体系听自己的话,还得让自己………看得顺眼,要将其揉搓成自己喜欢的形状。
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还有四年不到的时间;
这个与自己是否被“治疗”好没关系,因为按照自己和姓郑的计划,“五年”开战的计划,不会改变。
那时候,自己和姓郑的,还处于壮年,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去料理整个诸夏。
为了这个目标,
他要以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局面,去做好准备。
皇帝喝了一口茶,
道;
“他们乖的话,就怂恿一下嘛,反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能做到多少,就做到多少呗。”
陆冰马上道;
“是,臣明白!”
魏公公和张伴伴在此时都长舒一口气;
皇帝的言外之意,就是要开大狱了,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去再度治理整个官场。
而现在掌握着两个番子衙门的陆冰,就是最好的刀;
但不是谁都能变成平西王的,有些刀,用了后,下场……
皇帝看向魏忠河,
道;
“去查查,太子这些日子读的是什么书。”
……
田家流血夜后,是郑凡被留下来收尸的。
当时的条件很简陋,这坟头起得,其实很潦草。
毕竟那会儿的郑凡也没那个条件去进行一具尸首一具尸首辨认立碑的工程,除了一些重要的田家族人拥有自己的碑文外,其余的,都是直接埋了立了个坟包。
荒废的田家老宅,凄清的祖坟,这里,已经成了禁地。
朝廷有专门的一队老太监在这里做着维护;
田无镜在时,没人敢懈怠;
田无镜不在后,郑凡崛起,自然也没人敢懈怠,毕竟谁都清楚,平西王是继承了靖南王衣钵的人。
当郑凡带着天天来到这里时,
麾下亲卫上前送上红封和酒肉,算是犒劳这些老太监,这也是礼数;
老太监们忙不迭地给郑凡跪下磕头行礼,然后默默地退开。
郑凡牵着天天的手,行走在其中。
剑圣跟在后头。
“爹带你来这里,是因为你虽然是爹的儿子,但你毕竟姓田,不管怎样,总得来这里看看,拜拜。”
“是,孩儿知道。”
“过去这些年里,爹一直对你说,你亲爹是个很伟岸的存在,是一个让你爹我敬佩的存在,也是大燕的军神;
但今日,你可以看到你亲爹的另一面。
这里埋葬的,都是你的族人,不过,和你其实没什么关系了,你刚出生时,就被你虞伯伯抱着来到了我身边;
你没见过他们,也没吃过他们一顿饭一碗水,你认他们是你的亲人就好,也没必要过分地悲伤。”
“是,孩儿明白。”
“你亲爹是这个国家的英雄,没有你亲爹,就没有现如今大燕的局面,日后要是真有一天大燕能够一统诸夏,那这起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民间说你亲爹是刽子手,是六亲不认的魔头,这没错。
我能理解你亲爹当年的做法,且感到钦佩,但我不想你以后,成为像他那样的人,这也是你亲爹的意思,他很累,他也很苦。
所以他希望你能过得自在快乐一些。”
“是。”
“这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墓碑。”
天天准备跪下来,却被郑凡拉住。
“不急,先给你介绍介绍,待会儿你再拿着香烛纸钱,一个一个地拜过去。”
“是,爹。”
“这是你太叔祖的墓碑,是你太叔祖传授你亲爹方外之术的,你亲爹也就略懂一些。”
“嗯。”
郑凡牵着天天的手,
走到了另一处位置。
这里,有两座明显是新的墓碑;
一座是合葬的一墓两穴,另一座,则建得威武一些,前头还摆放着一尊貔貅石雕。
“这是,你娘的墓碑。”
“娘……”
“你娘是乾国银甲卫出身,番子衙门里,很多都是从小就收进来,洗脑……你知道洗脑是什么意思吧?”
“孩儿知道,北师父教过孩儿。”
“好,所以,你娘自幼就是生活在那个环境里,然后被换了身份,送到了燕国,进了燕国的密谍司。
你要理解,你娘当时的痛苦。
这里面,很复杂,有些具体的事情,你爹我也不懂,甚至你爹觉得,可能乾国那边,大概也不是很清楚。
但有一点,你爹我可以确认,你娘,是爱你的,也是爱你父亲的。
她自己剖开自己的肚子,生下了你,再将你交给了当时最值得信任的虞伯伯,她做到了她当时能做到的一切。
你娘死了,她必须得死,因为这是她的宿命,也是她的悲哀,但她尽量让自己的死,没那么的……不会那么伤害到你亲爹吧。
但归根究底,
你娘是因为你亲爹才死的。
所以,
知道为何爹我对皇帝也从来都不给面子么?
知道爹我,哪怕皇帝和我一直称兄道弟,我却依旧死死握着兵权和地盘,绝不会去当什么顺臣么?
因为但凡你亲爹当年能有你爹我给人的这种感觉,
前大燕宰相赵九郎,就不敢在当年下手推波助澜这件事。
因为他笃定,
你亲爹不会反,
所以,他们才敢……得寸进尺。”
“爹,是赵九郎,害死了娘么?”
“是他,但又不仅仅是他,本质上,是你亲爹自己害死的。”
“我亲爹……”
“不过,你爹我已经把赵九郎杀了,对着黎明,用刀抹过他脖子,让他慢慢地放血,等到太阳升起时,他人也就没了。”
“谢谢爹。”
“这是爹应该做的,你娘的墓,本来在历天城的,是你爹我下令迁过来的,旁边留了个空位,是给你亲爹留的。
这是你亲爹誓言中的归宿,会有一日,他将回到这里,谢罪。
这些,你知道就好。
爹把你带这里来,一是让你看看你的族人坟头,二是想告诉你,你亲爹已经为这个国家,做得太多太多了。
天天,
你已经什么都不用做了。
如果你有能力,如果你有实力,去保护好你的家人吧,不要让你珍视的人,受到威胁。
世上最大的痛苦,是你明明有能力,却依旧保护不了自己的家人。”
“是,爹,孩儿明白,等孩儿长大了,谁都不允许伤害爹你,也不允许伤害大娘二娘她们,更不允许伤害妹妹和弟弟;
谁敢伤害他们……
不,
谁敢动伤害他们的念头,
孩儿……”
天天默默地攥紧了拳头,
“孩儿不会放过他们,绝不会。”
郑凡伸手摸了摸天天的脑袋,现如今的天天,虽然只是个少年,但已经是八品武夫了,可以想见这孩子日后到底能多么强大。
“儿子。”
“爹。”
“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谁敢动心思,害我家人,咱就先灭他全族。”
天天重重地点了点头,眼眸里有一抹血光闪烁,
道;
“孩儿谨记爹的教诲,会一直记在心里,谁动我家人,我杀他全族。”
不是郑凡残忍,硬要教孩子这些;
田无镜之所以将孩子放在自己身边,本意就是如此,因为这就是他郑凡的性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他郑凡,
这一世就活得自私,就活得自在了!
郑凡弯下腰,
取了一捆香和纸钱拿在手中,
道;
“你去吧,给你的这些名义上的族人,上上香,磕磕头,尽一尽本分。”
“是。”
天天抱起香烛和纸钱,开始挨个坟头祭拜。
郑凡则走到了另一座新墓前;
这座墓碑挺大气,
前头摆着一尊貔貅,上书……大燕虎威伯郭富胜之墓。
是郑凡将李富胜的墓,安置在这里的,李富胜本姓郭,被镇北侯收为义子后改姓李,他没祖坟。
郑凡将他安葬在这里,也是图一个方便,以李富胜的脾气,要是知道自己以后能和靖南王做邻居,怕是得激动地踹棺材盖吧。
郑凡在墓碑前坐了下来,
道;
“老哥,下次来看你,也不知道得是什么时候了。
唉,谁叫你脑子不好使呢,竟然被人围困得战死了,真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再过几年,我真要开始发动大战时,你是没机会跟着见证了,你说你,可惜不可惜,蠢不蠢?”
多余的话,
郑凡也懒得再说了;
因为李富胜的死,外加其尸首的残缺,他在梁地时,曾下令屠了梁国的都城。
爷们儿之间的关系,少说,多做。
郑凡将身子靠在李富胜的墓碑上,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铁盒;
午后的风,吹过这片坟地,草木沙沙作响;
外头,摄政王抽着烟;
里头,李富胜抽着香;
第七百三十六章 天地变颜色
何记猪肉铺这个月都没开张,何家儿媳妇操持的猪油拌饭铺子,也停了好些日子。
自打皇帝重病、封平西王为大燕摄政王以行托孤之举的消息传到民间后,老何家,就不杀猪了。
不杀猪,自然就没的猪肉卖,更甭提自家炼的猪油了。
不仅如此,
老何头、何初、外加孙子何福,家里仨男丁,整天其他事儿都不干,请了一尊药王菩萨的像挂在了家里,爷仨开始吃斋祈福。
其实,老燕人对姬家是很有感情的;
大燕的皇族,无论是当年带领燕人浴血厮杀于前,还是先帝爷时指挥燕军开疆拓土,撇开皇室内部勾心斗角却又不为底层所知的这些常备戏码,至少在燕人百姓心目中,他们的皇帝,姬姓皇族,一直是他们头顶上的天。
可……碧荷觉得不至于如此吧?
要知道,
家里姓姬的,就她一个。
今儿个,碧荷爷爷老广头来了。
敲门,
孙女儿开了门。
走进院儿里一看这布置,再看自己的孙女婿跟着他爹跪在那里,自己的曾外孙躺在爷俩身旁睡着觉,院儿里摆着供桌,药王菩萨挂像前燃着香。
“这是……”
老广头不明所以,他是去铺子上找人发现铺子关了,本以为家里有事儿,谁晓得关了这么久,就只能亲自来看看了。
他身份毕竟大一辈,平日里和老何头在外头喝点儿小酒聊聊天,哥俩好这没啥,反正都挺自在,但要是进了人家家里,自己就和老何头差一辈分了,所以,不到真必要时,他也不愿意登门。
“说是要给陛下祈福。”碧荷回答道。
“额……”
老广头嗫嚅了一下嘴唇,眼泪当即就滴淌了出来,
“啪啪!”
抽了自己俩响亮的耳光,把身边的碧荷吓了一跳。
“孙女儿啊,你这夫家别看是屠户出身,但比高门贵第还懂得礼数啊,爷爷我这把年纪算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大为感动的老广头,也跪到了那边去了,加入了祈福队伍。
他是宗室,和自己孙女儿不一样,孙女儿成长时,只是挂了个宗室的名儿,老广头小时候,家里还是有些宗室气象的;
再者,自己的长子在外头做官,自己的小儿子也就是碧荷的父亲,这两年在宫内当差也是越干越好,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皇恩啊。
老何头与何初扭头看了看跪伏在一侧的老广头,爷俩已经没力气说话了;
屠户家的孩子,再怎么短缺了只要营生还在,就不可能断了肉食,所以这一下子吃斋这么久,爷俩脸上都露出明显的“菜色”。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知道自家女婿(妹婿)的身子,一下子就垮了呢;
他们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
了。
相较于平民之家,真正的高层人物,他们能做的,就很多了。
但因为平西王加封为摄政王,堪比定海神针,就立在了这里,这也使得绝大多数人不得不投鼠忌器。
动作是有,却又都很克制。
大燕正逢新一轮变局的开始,权力中枢的碰撞就在眼前,再纯臣的人,也很难真就坐那儿什么都不做。
有人,是为了接下来自己的位置,以迎合摄政王的主政;
有人,是为了太子接下来的安危,以度过陛下驾崩后的动荡期;
有人,是出于姬家天下的考虑,希望在变局之中可以尽可能地压缩摄政王的触手,提早地立一些软规矩;
为自己,为国,为姬家,都有;
真就笔直奔着作死去的,其实少之又少,基本都属于在规则允许范围内,挪挪身子。
但这些其实都没有意义,
新一轮的清洗,实则已经开始。
在这一个月期间,做或者不做,做得出格还是本分,明智还是冲动,都不作数。
不是每个皇帝都能拥有一个自己即将“驾崩”的敏感期的,绝大部分帝王在自己临驾崩前,权力,实则已经出现了真空,先帝在位末期于后园疗养时,也是这般,否则就不会出现太子党和六爷党的全面开战了。
当然,也没哪个皇帝会愿意用自己的“驾崩”来做坑,而且这坑,不是拿来做陷阱引人跳下去的,而是站旁边点名,点到你就是你,说你在坑里,你就得自己跳下去;
不跳?
行,
那就让你全家陪你一起进坑。
这个时期,实在是太过敏感,敏感到无论是对当世人还是对史书,皇帝、朝廷,都能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去解释。
“无愧”于民风,再“无愧”于青史时,身为人间帝王的权柄,可以在真正意义上做到……肆意妄为。
陆冰在这段时间,化身为活阎王,昭狱大开,番子们开始破门捉拿官员下狱,同样的一幕,在大燕各地,不停地上演。
一直被诟病不如银甲卫、凤巢内卫的密谍司,这一次终于完全露出了狰狞獠牙,虽然,是对内。
……
后园内,
瞎子泡了茶,将茶杯递给了主上。
“主上可知道,这些日子,京城内很热闹。”
“知道。”郑凡点点头。
“有些事儿,属下本不该说的。”
“如果换做其他人在我面前说这话,我大概会回一句:那就别说了。既然是你瞎子,你说吧。”
“多谢主上。”
瞎子正了正自己的袖口,
道;
“皇帝初登基时,一切以维稳为主,尽可能地让自己的龙椅,坐得踏实一些,同时,开始推行他的新政。
中途虽然梁地引发的大战差点打乱了节奏,但因为主上您的出山,最终还是将局面平复下来了。
现如今,皇帝登基也两年多快三年了,其实,放眼看下去,除了主上您和咱们晋东,大燕上下,已经没有其他势力敢抱团去抵抗来自皇帝的意志;
但皇帝还不满意,这一次由陆冰掀起的风雨,就是由皇帝自己亲自掀起的党争。
他要安插自己的喜欢的官员,需要腾出很多的位置,需要贯彻自己的意志,需要整个国家,在自己手上,如臂使指。
正常皇帝能做到自己稳坐钓鱼台,看下方党争打架,自己当个裁判,就已经能被称之为很有权术的天子了。
但咱们这位显然不够,他要当裁判,他还要下场比赛。
这是党同伐异,而这个圈子,是皇帝自己的,他不仅要做高高在上的天子,还得做自己的宰相。”
郑凡伸手轻轻转了转茶杯边缘,
道:
“这些,有什么问题么?为了日后的开战,只有这样,才能让燕国在接下来几年内,积蓄出足够的力量。”
其实,休养生息,尤其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一直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这里还牵扯到一个效率。
一个干练的官僚体系,可以将资源运转输送到最需要的地方以达到效果,反之,则像是年久失修的沟渠,进来再多的水,中途也能给你散掉。
晋东从一片白地发展到如今可以单独拿出十多万铁骑,以一地而抗楚国,由瞎子与四娘自盛乐城就开始打造的体系,居功至伟。
现如今,姬成玦也想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国家机器效率上的提升与进化,这一点,郑凡是知道的。
“属下想和主上您说的,不是这大方略上的东西,因为属下清楚,主上您对这些,其实很明白。”
“那你想说什么?”
“京城乃大燕龙眼之地,为何陆冰能够行事如此肆无忌惮,大张旗鼓,且不遭受什么反弹?”
“因为我在这儿。”
“是,但又不仅仅是,因为在外界看来,皇帝,可能已经驾崩了,陆冰不是在听皇帝吩咐,而是在听……主上您,也就是大燕摄政王的吩咐,在清除异己。”
郑凡微微皱眉。
“主上前阵子带着天天去祭拜了田家祖坟,属下作为家里人,自然清楚主上您的祭拜,必然是真的祭拜,是为了给天天认祖归宗,达成一个人生的圆满。
但上位者的一举一动,哪怕是真性情,但在下面人看来,也是一种政治讯号,就和天子祭天一样。
靖南王曾不惜自灭满门以推动大燕门阀的覆灭,
摄政王这时候去祭拜,是要表达什么?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将以靖南王为榜样,谁阻拦我面前,我就灭了谁,不惜……一切。
以主上您如今的体量,
晋东铁骑的忠诚,大燕军神的名望,‘先皇’亲封摄政王的政治光环,又带上了靖南王当年的标签……
足以让整个大燕官场,瑟瑟发抖。
在头部关键位置皇帝避开,尤其是内阁设立后,皇帝已经完全掌握的基础上,相当于是这条蛇,已经被卡住了头,且还被吓得瑟瑟发抖,接下来想要在蛇鳞上如何涂鸦,只是凭一个心情罢了。”
郑凡又喝了一口茶。
“主上,您这是被当刀了。”
“是么。”
“这是以主上您的名义,站在了整个燕国官僚的对立面,简而言之,失去的,是以后造反时,原本可能吃瓜看戏的那一大群人。
皇帝在主上您面前,是姬老六;
但皇帝,毕竟是皇帝。
相较而言,先皇马踏门阀,太直接也太残酷,这位的手段,可谓高明艺术到了极点,事儿办了,骂名还和自己无关。”
瞎子站起身,
道;
“属下说这些,也不是想要挑拨主上您和皇帝之间的关系,其实,属下并不认为皇帝是故意拿主上您当刀。
正如羊得吃草,鱼得在水里游动,皇帝这种……这种生物,他做事情,只是基于一种本能,一种理所应当,越是优秀的皇帝,就越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
这里的孤家寡人,是形容词。
属下也清楚,主上您和皇帝现在所想的,是为了一统诸夏;属下认为,皇帝能做到这一份儿上,再过了三年四年的,燕国的战争准备,应该能积蓄到令人满意的地步。
但,
属下也有一个请求。”
郑凡看着瞎子;
瞎子笑了,
“其实属下的请求是什么,主上心里是清楚的,因为属下知道,主上一直都没忘记,和皇帝这种生物当朋友时,需要注意的基本法则。”
“我知道。”
“那属下就说完了。”
瞎子俯身拜了下去。
如果这是一场游戏的话,前半段,或许是一统诸夏,后半段,你如果玩腻了,你还有儿子,我能带着你儿子,继续玩;
前提是,
你不能砸锅。
“前阵子,姬老六又是拉我坐龙椅又是舍命让我开颅的,风有点太喧嚣了。
去了一趟田家祖坟,看着那一片的坟头;
解腻。”
说着,
郑凡也站起身,
笑道:
“说到底,骂曹孟德的,很多都想当曹孟德;敬佩靖南王的,又几个真愿意当靖南王?”
……
郑凡见到皇帝时,皇帝已经戴上了假发,且规规矩矩地坐在了轮椅上。
“要出门了?”郑凡问道。
“闷了。”皇帝手里把玩着一个鼻烟壶。
“你现在不适合用这个。”郑凡提醒道。
“空的。”
“哦。”
“姓郑的,您受个累,推我出去走走。”
郑凡走了过来,推起了轮椅。
“其实,坐轮椅的,真没什么好舒服的,推轮椅的,反而看到的风景更好,轮椅本身就是风景,连带它上面的人。”
郑凡摇摇头:“这可不见得。”
“你细细品。”
郑凡闭上眼,过了会儿,道;“还是觉得差得太远。”
皇帝一开始有些疑惑,随即明悟过来,骂道:
“该死的,你推的是朕,你到底拿朕在和谁比!”
“呵呵。”
“姓郑的,你太下流了。”
“这不叫下流,这叫雅致。正如坐在闹事街口,身着锦衣,坐在小摊位前一边听着喧嚣嘈杂一边吃着小馄饨一样;
这推着皇帝,脑子里想的是红帐子里的姐们儿,这种反差,不俗,还大雅。”
“就像是袁图阁给你画的群艳图里那般?”
“你居然还记得?”
“我让人临摹了一份,带回京了。”
“腰不疼了?腿不酸了?不呜呼哀哉了?”
“嘁,咱是累了,又不是被净身了,就算是净身了,也不能说不能看看。”
身边陪同着的魏公公脸上露出了配合的微笑。
后园很大,真正被保护得密不透风的,是后园的核心区域,其外围的美景园林,很难做到面面俱到,除非真的调动大批兵马过来将这儿围成军寨,可这样子的话,又谈何景致?
“郑凡,这摄政王的称号,要给你下了么?”皇帝问道。
“不用着急吧。”郑凡笑了笑,“保不齐会再有什么意外呢。”
“畜生。”
“你注意自己的身子吧,争取多活一点,虽然脑子里的瘤子取出来了,但平日里,还是多做些养生,没我的话,你其实就不是个长寿的命。”
边上的魏公公与另一侧的张伴伴,早就对王爷与皇帝二人之间的“童言无忌”,麻木了。
“我知道的,我要好好活着,以前埋怨父皇为何要急着把一切都做了,现在轮到我了,说实话,你让我经营准备好,只是为了给下一任铺路,哪怕是我亲儿子传业铺路,我也还是不舍得,凭什么?”
郑凡点点头,道:“所以,你现在也有俩儿子了,以后悠着点儿。”
“你一个有四个媳妇儿的人,在这里劝一个只有俩媳妇儿的人,要悠着点儿?”
“我们不一样。”
“难为你了,每次和我说话,都要事先在小嘴上抹了蜜。”
“该有的礼数,是要有的嘛。”
这时,
推着轮椅的郑凡来到一座小桥上,停下了脚步。
桥上有人,自然不可能是什么刺客,而是以毛大人为首的一众内阁大臣外加……六部尚书等高官。
他们应该是事先得到了吩咐,被叫到了此处;
原本,他们以为是摄政王喊他们来,为了商量…………皇帝后事的;
结果,
他们看见了坐在轮椅上,气色很好的皇帝,和大宴时,简直天差地别!
“臣等叩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大家可谓热泪盈眶,毕竟,原本他们已经做好了要面对摄政王主政“黑暗”岁月的心理准备了。
泪,是真的。
不过,毕竟都是一国真正的精英大人物,他们马上就想到了一个问题,陛下龙体恢复的话,那么这些日子陆冰派出番子大肆拿人,到底是受谁的吩咐?
皇帝双手搭在自己膝盖上,
看着面前自己的核心臣子们,
笑了笑,
道:
“给诸位致个歉,朕本以为自己顶不过去了,谁晓得摄政王请了神医,治好了朕,让爱卿们担心了。”
“臣等不敢!”
“臣等惶恐!”
“天佑陛下,天佑大燕!”
“本来朕这病好转了,就想在这后园里多歇一歇,结果摄政王告诉朕,说陆冰这家伙在这段时间党同伐异,公器私用,公报私仇什么的,做得越来越过分了。
魏忠河。”
“奴才在。”
“传朕旨意,陆冰弄权,其罪可恶,即刻削去陆冰一切职位,抄封陆家。陆家老祖宗好生安置,其余陆家人等,以连坐入狱。”
“奴才遵旨。”
“另外,再传一道旨意,告诉这阵子京城内和地方上被密谍司转啊入狱的官员们,是摄政王求情,才能让他们免于陆冰的黑手。
朕念及他们受惊了,准许留家调养,俸禄照发,好好给朕修养三个月,陆冰的事,是朕的疏忽,朕得好好补偿他们。”
三个月赋闲在家,就算是三个月官复原职,衙门里,也没他们的位置了。
这也是很多官员,哪怕父母死了,也希望得到“夺情”不回乡“丁忧”的原因所在了;
人走,就必然茶凉了,离开了位置,再想回来,太难了。
诸位大臣们齐声道;
“陛下仁慈!”
“陛下仁慈!”
“摄政王,再推着朕走走。”
郑凡推着皇帝,沿着小河前行。
“感动不?”皇帝开口道。
“呵。”
“我要是什么都不说,什么也不做,这些账,可都得算到你头上,到时候,就是朕大病得愈,及时制止了丧心病狂的摄政王。
再,
将摄政王赶回了晋东去,啧啧啧,多好的戏呀。
其实我想过这么做,但我觉得自己亏了,姓郑的,你这次可以啊,真打算什么都不说,就替我把这口黑锅给背了?”
“懒得说。”
“行吧。”
皇帝伸出手掌,五根手指;
而后,
又将其中一根手指曲下,变成四根。
“当初,父皇驾崩前,曾对镇北王和靖南王下令,再打断它蛮族百年脊梁。
四年,
四年,
再给我四年时间。
郑凡,
咱哥俩,
让整个诸夏,变一个颜色!
你来,
选一个色,你觉得哪个好看?”
“黑。”
本卷终。
第一章 离家出走
一支来自燕地的商队,载着满满当当的货物于清晨离开了奉新城,向西行进了一个白天后终于停了下来。
按照王府的规定,凡晋东行走之商队,不仅要在入境时勘验身份,进出时需要清点货物抽税,同时在外宿营时,必须选择就近的驿站点,也就是堡寨点,哪怕遇到大雨大风这类的极端天气,虽准许临时扎营但必须派人通知附近的堡寨,否则一律被视作奸细处理。
商队掌柜的亲自去堡寨找戍守校尉做登记去了,其手下们也开始立起帐篷开始准备晚食。
行商队伍很讨厌晋东,因为在这里必须得遵守各种规矩;
行商队伍又很喜欢晋东,因为在这里谁都需要遵守规矩;
至于这些商队的伙计,他们最舒坦的日子就是在晋东地界时,晚上休息就是休息,睡就是睡,不用担心什么安全问题,而等到离开晋东地界,就是这夜间也得轮岗睡觉也不会觉得真的踏实。
“老卢,把头找你。”
“哦,好嘞。”
这时,
旁边一辆马车上的箱盖被顶开,一个小姑娘向外偷偷摸摸地向外看了看,随即翻出了箱子,紧接着,又一个眉心上点着一颗红痣的小男孩也从里头翻了出来。
小姑娘长得很是可爱,精致如瓷娃娃,背上背着一个长条形的布袋,和其身材有些不是很协调;
少年面上神情稍显孤傲了一些,身上不见多少青葱之气,反而给人以些许阴冷寒意。
“阿弟,快来吃。”
小姑娘跳下马车,篝火上正煮着一小锅吃食,拿勺子搅拌一下,盛了一碗,是土豆烧肉。
“阿弟,给,饿了吧,快吃。”
小姑娘将第一碗给了弟弟。
少年似乎有些无可奈何,接过了碗筷。
小姑娘马上又给自己盛了一碗,坐下来,她是真的饿狠了,马上就吃了起来。
少年看着狼吞虎咽的姐姐,有些无奈地摇摇头,侧过身,半蹲着。
他的后背留给了自己的阿姊,面朝可能来人的方向,就是进食时,也不会看自己手中的碗。
二人还没吃多久,先前在这里煮晚食的人就回来了。
小姑娘鼓着嘴,看着碗里没吃完的食物一脸的不舍。
少年则端着碗筷,身形一侧,袖口拉起,露出绑在手腕上的一个机关发射装置,在那个老卢刚转身进来时,一根银针射出,射中了老卢的后脖颈位置,老卢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白眼一翻,昏厥了过去。
少年用一只手将老卢身子撑住,再将其安置地坐在地上,随后走到篝火旁,拿起勺子,给自己姐姐又添了一勺。
“嘿嘿。”
小姑娘对着自己弟弟笑了笑,继续吃了起来。
少年则回到老卢先前转身的位置,继续盯着外头的情况。
终于,小姑娘吃饱了,她有些犯困。
“阿弟,咱们回去困觉吧。”
少年没作声。
小姑娘则自己翻回了马车,又进了箱子里。
少年则将自己的这副碗筷用老卢水囊里的水清洗了一下,将小姑娘的那一副碗筷放在了老卢身边,水囊里剩下的水灌入自己腰间的水囊中,又将老卢腰侧的酒嚢解开,拔出塞子闻了闻;
这是奉新城出产的二锅头……
少年皱了皱眉;
他曾被人教导过,喝酒,宁缺毋滥,用劣质的酒拿来凑数,倒不如一直忍着让自己的舌头继续保持敏感,酒如人生,不可将就。
少年将老卢酒嚢里的酒撒了一些在老卢的脖颈位置,浸湿了衣裳,随后将酒嚢放在了老卢的怀中,用其一只手压着酒嚢。
做完这些,少年才又回到马车箱子里。
吃饱喝足的小姑娘这会儿已经头枕着长条布袋睡着了。
少年将水囊放在小姑娘身边,自己则靠着另一个角落。
“离家出走……”
少年有些无奈地看着要带着自己离家出走此刻却睡得如此香甜的阿姊,他有些疑惑,自己为什么会答应跟着她一起出来?
她说要带他一起去看看外面自由自在的世界,
而他,
大概真的担心自己这个除了笑容很甜美其他地方都很大条的姐姐在外头被野狗吃了吧?
少年闭上了眼,
发出一声叹息:
“唉……”
……
老卢一直昏迷到第二天早晨,腹中因饥饿产生的疼痛让其误以为是宿醉后的肠胃不适,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酒嚢以及自己身上散发着的酒气,有些无奈:
“昨晚又喝断片儿了。”
商队开始继续前进。
而箱子里的小姑娘和少年白天基本都藏在箱子里,也就只有晚上出来进食。
少年已经逐渐摸透了这个商队,毕竟也不能光指着一个老卢霍霍,银针具有很强的麻醉效果,但老是盯着一个人射那个人怕是也经不住几次。
所以,几乎每个晚上,都有一个人被抽中“喝醉断片儿”。
终于,
商队来到了望江边。
小姑娘与少年离开了商队,趁着夜幕,潜入了一座码头。
晋东对外的商贸规模一年比一年大,望江沿岸的各处码头,也基本都处于白夜不息的阶段,故而哪怕是晚上,依旧灯火通明;
力夫们忙着搬运货物,税务官则忙着清点账目,远处江中央则还有一艘大燕水师的战船停在那里做着警戒;
沿岸,也有不少骑兵巡逻,严厉打击走私行径。
少年和小姑娘潜入码头时,还看见码头最高处的旗杆上除了挂着大燕的黑龙旗以及王府的双头鹰旗外,还挂着一串头颅;
那是在附近被抓住的走私团队,在晋东,走私是大罪,基本都会处以极刑。
二人选择了一处上完货的小货船,这艘船应该是明天才会出发,货物上装完毕后,力夫们开始装下一船的货,所以这艘船上暂时没有人。
小姑娘坐在甲板上,捂着肚子,她又饿了。
少年将一个袋子放在二人面前,里面装着的是前些日子收集过来的不易变质的食物,还将水囊塞子拔出,放在小姑娘那里。
“嘿嘿,阿弟真聪明,来,姐姐香一个。”
小姑娘主动抱过少年,即使少年很是抗拒这种亲昵的动作,但依旧被姐姐在自己脸上亲了一口。
亲完后,
小姑娘开始吃东西,
少年则不停地擦着脸。
吃饱了后,小姑娘才想起来问道:
“啊呀,阿弟,这艘船到底是去楚国还是去对岸的啊?”
“下楚国的,如果是去对岸不用连夜装船,白天搭浮桥或者直接用大船运到对岸就好。”
“哦,这样啊,所以,只要继续待在这艘船上,咱们就能直接顺着望江南下到楚国了,就可以见到大舅了。
我记得爹签押房的沙盘上就是这般画的。”
郑霖摇摇头,
道;
“还得过苟叔的地盘。”
“啊,那你说爹会不会已经派人叫苟叔在那里等着拦截咱们啊?”
郑霖听到这个问题,目光投向了岸上某处黑暗的位置,他其实什么也没看到,但他并不认为,那片黑暗处就真的空无一人。
不出意外的话,
某个干爹这会儿应该就在那里盯着他们。
力爹不善于潜伏,而且块头大;
梁爹在军营带兵,没空跑过来陪小孩子玩过家家;
父亲出门巡视了,带上了魔丸姐姐;
娘和瞎爹得管着奉新城的账,今年来他们明显比往年要忙太多了。
算来算去,
也就是铭爹或者三爹中的一个,正在阴影里看着他们,却没出声打扰,看着他们在这里东躲西藏;
当然,为了保险起见……可能铭爹和三爹中间一个,旁边还会搭配着师父。
“阿弟,咱们好厉害啊,已经出家这么远了,外面的月亮都好圆哦。”
郑霖伸手指了指姐姐怀中抱着的长布条,
道:
“你带着它,很容易会被爹的人找到的。”
“不会的,龙渊可乖啦,我跟它讲过悄悄话了,它会小心地隐藏气息的。”
“好吧。”
这不是敷衍,既然姐姐这么说了,郑霖是信的,毕竟从记事起,姐姐和龙渊就寸步不离。
有时候,龙渊还能载着姐姐飞起来,但时间不长,因为当时姐姐没办法给予龙渊足够的剑气,使得龙渊每次都只能靠着自己吸收的天地之气来储能,飞一小会儿就没劲了;
记得有一次姐姐硬要让龙渊带着她和自己一起飞,结果飞到屋顶上后二人就摔了下来。
摔到地上时,还是自己抱着姐姐的;
他不怕摔,但担心姐姐被摔到了,倒不是怕姐姐疼,而是怕姐姐破相。
自家那个爹一直对姐姐宝贝得很,一旦看见姐姐破相了肯定会觉得是自己调皮带着纯真的姐姐瞎玩出了事,然后把自己往死里揍;
娘呢,不仅不会来帮忙,按照以往的经验,娘大概率会加入爹进行男女混合打。
姐姐一直是乖乖女听话乖巧的形象,
到自己这里,
则恰好相反。
“等到了大舅那里,就能每天吃很多好吃的,也不用上课了。”大妞抱着龙渊喃喃道,“大舅看到咱们肯定会很开心的。”
大舅每年逢年过节都会派人送来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对于一个孩子而言,一个远房大舅,绝对是一个梦幻般的美好存在。
郑霖则说道;
“大舅看到姐姐你会开心。”
大妞则纠正道:“大舅看到弟弟你也来了,肯定会更开心。”
郑霖点点头,
道:
“是的,会开心到疯了。”
俩孩子在船舱里待了一夜,翌日清晨,货船离开码头,开始南下航行。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江面生活,枯燥,乏味,以及污浊的空气再加上逼仄的空间。
好在俩孩子都能忍常人所不能忍,还是坚持了下来。
等到听船上水手说明早就要到达恒丰水寨,再过两日就能到达范城时,晚上,大妞忽然拉着郑霖的手,和他一起来到甲板上。
“阿弟,咱们得下船了。”大妞说道。
“好。”
大妞和郑霖一起下了水,大妞抱着龙渊在水里漂向岸边,郑霖则自己游泳。
二人来到岸边后,寻了一处石滩停了下来。
郑霖找来了不少草垛以及枯枝,大妞则找了一块石头,对着龙渊砸了下去;
“砰!砰!”
两下撞击后,撞击出了火花,引燃了草垛顺带燃起了枯枝。
俩孩子开始脱下衣服烘烤。
“阿弟,你饿了没?”
从奉新城出来,每天“吃饭”,就变成了头等大事。
“阿弟,姐姐给你烤鱼吃好不好?”
“好。”
郑霖说着好,站起身,走入河边,再度跳入河里,过了会儿,抓着两条鱼上岸。
大妞用龙渊开始刮鱼鳞,削铁如泥的宝剑在此时很好用;
刮好后,大妞就用龙渊将两条鱼串起来,然后放在火架上开始烤。
郑霖则默默地整理着二人之前烘干的衣服,先将阿姊的收起来,披在了阿姊身上。
自己的,则无所谓了,他不怕冷,自小到大,就没生过病。
鱼烤好了,
俩孩子开始吃鱼。
一边吃大妞一边道;“好难吃哦阿弟,姐姐对不起你。”
“嗯。”
这烤鱼,是真难吃,因为里头没清理过,外加还没有调料。
“爹每次烧烤时都带着好多瓶瓶罐罐,我以前还觉得是累赘,现在好想念那些瓶瓶罐罐哦。”大妞继续道。
“嗯。”
俩孩子各自吃完了很难吃的烤鱼后,互相依偎着躺在那里,看着星空。
“阿弟,你后悔和姐姐出来了没?”
郑霖摇摇头,道;“没有。”
“阿弟,你真好。”大妞伸手,想去摸摸弟弟的头。
郑霖侧过头,想要躲避,但大妞一定要摸,僵持了很久,终于还是心满意足地抓了抓弟弟的头发。
“我的阿弟最乖了。”
郑霖躺在那里,不说话。
“阿弟,我们回去吧。”大妞忽然说道。
“为什么?”郑霖有些不解,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罪,好不容易到了这里了,他以为是阿姐忘记了接下来的路,提醒道,“顺着蒙山靠着西侧走,一路向南,就能绕过苟叔的范城到达楚国境内了。”
大妞嘟了嘟嘴,道:“我不想去找大舅了。”
“为什么?”
郑霖很难以理解自己这个姐姐的脑回路。
不得不说,这个年纪的郑霖还很单纯,等他长大后,大概会发现,每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的脑回路,似乎都是那么的难以理解。
“以前觉得大舅好远,就想他,现在大舅很近了,就不那么想了。”
大妞忽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阿弟,我想爹了,也想母亲了。”
郑霖看着忽然哭起来的阿姊,有些无奈;
大妞伸手拽了拽郑霖的手,
郑霖没反应;
大妞又伸手拽了拽,
郑霖依旧没反应。
大妞一边哭一边用手掐了一下郑霖的胳膊,即使郑霖自幼筋骨强劲,但被女孩用巧劲掐住了软肉,也依旧是疼得咧嘴。
只能伸手,抱住了姐姐。
姐姐则伸手,拍了拍弟弟后背:
“弟弟不哭,姐姐在这里,弟弟不哭,姐姐在呢。”
“……”郑霖。
一夜无话;
第二日清晨,
俩孩子都相继苏醒过来。
大妞看着已经熄灭的火堆,又看了看前方的河面,道;
“阿弟,姐姐觉得你应该不想再吃烤鱼了。”
“是,不想吃了。”
“阿弟,姐姐觉得你应该想吃饭了,比如,蛋炒饭。”
“是,我想吃蛋炒饭了。”
大妞高兴道:“看,姐姐我猜得多准。”
“是,姐姐真棒。”
“那我带着龙渊去掏鸟蛋!”
“好,我现在就去种水稻。”
“就这么决定了!”
大妞抱着龙渊,前往前方的崖谷。
郑霖挠挠头,倒是没真的去种水稻,等到大妞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后,郑霖对着四周喊了三遍:
“蛋炒饭!”
“蛋炒饭!”
“蛋炒饭!”
喊完,
郑霖就追着大妞去的方向跑去。
山谷里,鸟巢有不少,大妞有龙渊在手,哪怕那些勤奋的鸟儿将巢穴安置在很陡峭的位置,依旧没办法躲避来自命运的荼毒。
而郑霖则躲藏在旁边,看着自家阿姊辛勤地“作孽”着。
他不看着不放心,
担心自家傻大姐莫名其妙地摔死。
普通小孩想摔死也很难,因为有高阁楼的毕竟是少数的富贵人家,但自家阿姊不同,龙渊能飞,所以阿姊摔死的概率就很大。
果不其然,
意外还是发生了,
贪心的大妞摔了下来。
郑霖马上冲出去,但在下落过程中,龙渊又将大妞接住,安稳地送到了郑霖手中,但原本挂在龙渊身上的那一包鸟蛋,被摔了个粉碎。
大妞哭了起来,
喊道;
“弟,吃不成蛋炒饭了,你的水稻种好了没有。”
郑霖看着那一滩砸碎了的蛋,替那些鸟妈妈默哀了一声,点头道;
“应该种好了。”
“那姐姐给你做炒饭吃,没有蛋,对了,油怎么办,炒饭不放油不好吃,就成锅巴了。”
“放心,我还种了油菜花。”
“还是阿弟你想得周到。”
“嗯。”
郑霖陪着眼角还有泪痕的阿姊回到了昨晚他们留宿的石滩,熄灭的火堆旁,准备着一堆堆放整齐的柴火,还有一口锅,锅里放着碗勺;
旁边,还放着一袋米,以及垒起的鸡蛋。
似乎为了特意解释说明这些鸡蛋的来历,旁边还拴着一只老母鸡。
“哈。”
大妞很是兴奋地跑过去。
郑霖也走了过去,
发现除了这些外,旁边还有一些小布袋,里头放着葱姜蒜椒粉辣椒面玉米粒等一连串配菜和调料。
看到这些后,
郑霖终于意识到一直在阴影中跟着且保护他们的到底是谁了,
不是哪个干爹,也不是师父,或者,叫不单纯的仅仅是他们。
因为只有那个人,在出门时,才会刻意地带上这么多的调料,对精致生活有着这般细腻的追求。
用力爹的话来说,
叫……事儿逼。
还有一个称呼,
叫,
亲爹。
第二章 天哥哥
“弟弟,姐姐来做饭,你先坐旁边歇一会儿,等着吃吧。”
大妞撸起袖子,一副看起来很娴熟的样子。
郑霖张着嘴,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得在旁边坐了下来。
他先前喊的明明白白,是蛋炒饭;
你大铁锅都变出来了,
老母鸡也拴出来了,
为什么就不能直接“种”出蛋炒饭来呢?
但看着自己眼前这个虚岁也就六岁的姐姐,郑霖还真不愿意打破她的美好幻想;
大妞开始淘米,
大妞用龙渊重新生火,
大妞开始倒水,
大妞开始煮饭,
大妞煮出了一锅……粥。
“唔……”
大妞有些心虚地眼角余光观察了一下坐在自己后头的弟弟;
郑霖尽量不让自己的视线此时向那口锅飘去;
若是亲爹在这里,怕是会很讲究地说:这蛋炒饭啊,得用隔夜的冷饭。
可问题是,
郑霖觉得自己要是现在学亲爹的姿态在这里点评的话,实在是有些太残忍了。
哪怕姐姐煮的饭……不,是姐姐煮的粥,水已经加多得到筷子都立不起来,按照大燕律法,官府施粥给难民都不能这般稀的。
大妞开始给锅里放调料,打入鸡蛋,然后……搅拌。
“咕嘟咕嘟……”
香气,正在快速弥漫开来。
紧接着,大妞又将目光看向了被拴在那里的老母鸡,在考虑既然水放多了,这会儿要不要将它杀了干脆煮一锅鸡丝粥?
但最终,大妞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她已经饿了。
“阿弟,来吃饭,姐姐猜到这一路上舟车劳顿的,肠胃肯定不适应了,喝粥,养胃。”
“是,姐姐。”
郑霖接过了粥碗,开始吃了起来。
肯定没蛋炒饭来得香,但你要说有多难吃吧,倒是真没有,毕竟是煮熟了的东西,带着食物质朴的感觉,甭管其他,至少比昨晚内脏都没清理的烤鱼要美味多了。
但吃着吃着,
郑霖的目光开始不时地向四周黑暗中探去;
不出意外的话,亲爹这会儿应该坐在某个位置,一边看着自己和阿姊吃着只能叫“熟了”的食物,然后他再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放着的精细吃食。
这,是爹会干出来的事,他总是喜欢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且越品越觉得香甜。
哪怕,
对象是自己的儿女。
俩孩子再次吃饱喝足,大妞开口问道:
“阿弟,咱们回去吧,姐姐知道你肯定想家里的大床,想家里的三餐,想家里的汤池,想娘亲的暖房了。”
“好。”
郑霖也没提醒姐姐,整个王府后宅里,只有她和她母亲的那座院子有暖房。
“那我们怎么走?”大妞问道。
郑霖答道:“沿着这条河,继续向南,找到苟叔的人,再让苟叔派船送我们回去。”
“啊,还要去苟叔那里啊。”
大妞有点不愿意,毕竟离家出走,是一件听起来很厉害的事情,结果到头来还得让家里人给再送回去,有点丢脸哦。
“阿弟,咱们可以像来时那样,找一艘货船回去啊。”
“可是苟叔派人送我们回去的话,路上就能有大床有好吃的好喝的,不用再藏在货仓里了。”
大妞摇摇头,道;“这些,倒是没什么。”
很快,
大妞又补充道:
“主要是我也想念苟叔了。”
俩孩子开始上路了,
大妞背上背着龙渊,手里还牵着一只老母鸡;
郑霖则背着一口大铁锅;
脱离了水路走山路真的不好走,很是崎岖,走到快黄昏时,二人发现一个小洞穴。
“今晚,咱们就在这里过夜吧。”
大妞在洞口边坐了下来,抱着老母鸡道:
“摸摸,你也累了吧,真是辛苦你了,可怜可怜。”
郑霖将铁锅放下来,揉了揉手腕,道:
“阿姐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找些食材。”
“不用了啊,咱们把它煮了吧。”
大妞把老母鸡举起来,
“它今天走路很累了,一想到明天它还得跟着我们一起走路,就觉得它好可怜啊。”
没多久,
伴随着“咕嘟咕嘟”汤煮沸腾的声响,
属于鸡汤的浓郁香气,正在这四周飘散。
但许是这味道实在是过于美好,
吃着吃着,
大妞身旁放着的那把鸡血还没擦干的龙渊,忽然颤鸣了起来。
名剑有灵,可卜吉凶。
一直蹲着进食的郑霖,缓缓地站起身子。
大妞见阿弟站起来了,自己就继续坐着喝汤。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有三双泛着绿光的眸子,正在轻微浮动。
而后,
三只金钱豹,缓缓地走出。
蒙山地界,大山纵横,虽然不似天断山脉那般雄浑壮大,但也依旧能成一方格局。
也就近几年,伴随着范城的开发,使得这里和晋地之间的联系变得紧密了许多,搁以前,这里除了走私的马帮和一些山寨的土匪,几乎没什么其他人烟。
“唔,三只大猫咪。”
大妞看着那三只豹子,脸上露出了笑容。
作为王府里长大的孩子,她还真不怕什么野生豹子。
要知道,她亲娘身边就一直有一条青蟒,小时候尤其是在夏天时,她还很喜欢趴在青蟒身上睡午觉,凉爽得很;
另外,王府里还有其他一些妖兽,极通人性;
更别提她亲爹的坐骑,是一尊货真价实的貔貅,就一直养在后宅里,爹没少带她去骑它。
郑霖轻轻扭了扭脖子,
只不过力爹做这种动作时的那一连串脆响,他没办法发出来;
渐渐的,
伴随着那三只金钱豹的逼近,郑霖眼里开始泛起轻微的黑色光晕。
“阿姐,明天的饭我们也有了。”
一个五岁的男孩,指着三只成年豹子对一个六岁的女孩说道。
大妞回应道:
“好哇好哇,三只,我们明天一人骑一只,再吃一只,正好。”
三只金钱豹是被这鸡肉的香味所吸引,等过来后,发现还有两个娃娃,它们不算是什么妖兽,但作为野兽,还是有狩猎的本能的;
很显然,她们也对自己这次的猎物,很是满意。
“吼!”
中间那头金钱豹发出一声嘶吼,顷刻间,身侧的两只豹子径直向站在最前面的郑霖扑来。
郑霖先行一步,主动靠向一只扑过来的豹子,一拳砸中其下颚位置,再接着一脚,只听得一阵沉闷的声响,那只豹子直接被郑霖踹飞了出去。
另一头豹子对同伴的下场还没有来得及做什么直观的反应,而是继续跟着自己狩猎的本能,自后方将郑霖扑倒,两只爪子强行按住郑霖的肩膀,紧接着,张开嘴,对着郑霖的脑袋就直接咬去。
郑霖眉心的红痣,开始颤抖,一时间,光泽暗淡了不少,与此同时,郑霖眼里的黑色光晕,一下子变得浓郁起来。
“吼!”
少年同样发出一声怒吼,整个人竟然直接立起,一个对翻,豹子反而被压在了下面。
“……”金钱豹。
郑霖张开嘴,他的口中倒是没像梁爹和铭爹那般长出獠牙,只有两排整齐的小白牙;
但他依旧很是疯狂地张嘴,对着这头金钱豹的脖子,咬了下去。
这小白牙,宛若锋锐的钢刀一般,顷刻间,金钱豹鲜血飞溅,豹子也发出了一阵阵惨叫。
这一瞬间,似乎自己才是那个可怜无助的孩童,而自己身上的这个,才是真正的猎豹。
“哗啦……”
郑霖抬起脖子,一串皮肉被其用嘴撕扯了出来,吐在了一边,嘴上,还残留着不少豹子毛;
但郑霖却显得很是兴奋,看着这只还在挣扎的豹子,再度低下头,继续开始了撕咬。
他已经忘我了,也已经在投入了。
先前,第一头豹子被郑霖踹飞,匍匐在地上,显然是吃痛得很,第二头豹子正在被无情撕咬着;
而原本站在中间的那头豹子,则有些傻乎乎地看着面前正在发生的这一幕,它已经被吓蒙了。
伴随着郑霖发疯一般的撕咬,
其身上,
也开始闪烁着淡淡的紫色光泽。
旁边,
原本还坐在那里喝汤的大妞,默默地放下了手中的汤碗,
尝试呼喊道:
“阿弟?”
回应她的,
是郑霖又一次嘶吼,一直到身下的金钱豹,失去了所有生机。
猎物最美味的时刻,就在它临死挣扎时;
那时候的它,最疯狂,无论是**上还是精神上,都能给予你难以描述的快乐。
而一旦死了,
就没意思了。
郑霖缓缓地起身,咧着嘴,看向面前还站着的那一头金钱豹。
还好,
这里还有一头活着的。
这头金钱豹终于醒悟过来,马上调头开始逃跑,郑霖直接追了上去。
猎豹是四条腿,
后头追着的郑霖,也是四条“腿”,因为他也是和猎豹一样用四肢在爬行。
道理很简单,
两条腿,肯定是比不过四条腿跑得快的,除非经过后天的修炼。
而郑霖最为强悍的,就是他的魔王血脉所造就他的体魄。
当年瞎子之所以建议主上将刚出生的郑霖给封印起来,目的就是这个,当他可以轻易用蛮力完成普通孩子甚至是普通成年人都无法办到的事情时,他就将直接跳过孩子阶段乃至还要跳过成年人阶段;
可偏偏,人格的塑造,是在幼年时。
跳过这一阶段,孩子很可能会成为一头野兽。
眼下,郑霖其实已经呈现出了这种状态,当封印暂时放开了约束后,力量进入体内,所带来的无所不能的快感,足以压制住他的理性思维,本能开始逐渐占据主导优势。
猎豹在逃跑,
跑着跑着,扭头一看身侧,发现一个同样“四条腿”的存在,竟然已经和它在并驾齐驱了。
猎豹打了个激灵,想要再度加速,但身侧的郑霖直接跳跃到了它的身上,对着它的脖颈,撕咬了下去!
“吼!”
猎豹发出一声惨叫,身形摔倒,在巨大的惯性带领下,自己和其身上的少年一同撞入前方的林子里。
“阿弟,阿弟。”
大妞一边喊着一边追了过来。
这时,先前被郑霖踹飞受伤的猎豹,在此时忽然迸发出力量从侧面扑向了大妞。
大妞扭头看向它,
一时间,
心剑相通,
龙渊及时出现,带着鸡血的它,直接刺入了面前猎豹的头颅,清脆且顺滑。
“噗通!”
金钱豹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大妞伸手一挥,龙渊自己从金钱豹头颅里飞出,重新飘浮回大妞身侧。
而后,
大妞看都不看一眼这只金钱豹的尸体,继续向林子里追去找弟弟。
她先前之所以能这般淡定地继续喝着汤,是因为她觉得靠自己弟弟一个人,解决掉三头大猫咪,没什么问题。
他们姐弟俩,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天生灵童的优势最主要体现的时间段就是在早期,他们可以拥有更为特殊的体魄以及更为成熟的思维。
这并非意味着他们无敌,总有真正的大才可以后期发力,比如剑圣这种存在,虽然剑圣不是什么灵体,但百里剑在后期,也不是他的对手。
只不过,在前期时,剑圣没成长起来前,该避还是得避的。
“阿弟,阿弟!”
大妞着急地呼喊着。
她没料到的是,和三只大猫咪玩,阿弟居然也能犯病。
自小到大,她都是和阿弟一起长大的,因为大娘不是很喜欢带孩子,所以他们姐弟俩看似应该分别住一个院子,实则大部分时候都住在一起。
阿弟有时候会忽然变得这个样子,暴怒暴躁,摔打东西。
终于,
大妞停下了脚步,
前方,
身上沾染着豹子血的郑霖从那里走了出来。
他的目光里,满是阴沉,身上的紫色气旋,还在回荡。
龙渊出现在了大妞身前,剑锋指着郑霖,它感觉到了威胁,自然而然地开始护主。
大妞则伸手,将龙渊拍开。
“你先让一边去。”
大妞从不认为自己的阿弟会伤害自己,事实上,以前阿弟就算犯病,他也从未对自己出过手。
郑霖的脖子开始微微侧过来,眼神里出现了些许迷茫,双手抬起,又放下,抬起,又再度放下。
主要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封印虽然每年都做着修补,但有些时候,已经无法像小时候那般彻底封存住他的力量了;
而一旦他还没能做好准备去掌控这个力量,就容易被这股力量所掌控。
说白了,
魔王,
他本就不是人!
大妞继续向郑霖跑去,她是真一点都不怕。
但就在这时,
一道身着着银色甲胄的身影,出现在了大妞的身前,且伸手,阻拦住了大妞。
这身影出现得实在是太快,快到龙渊只能来得及做出本能护主,刺向了他。
但银甲人对着龙渊直接一拳头砸下去,龙渊倒飞了出去。
若是这时大妞再行召唤,龙渊还能即刻飞回来战斗,可偏偏,大妞看清楚银甲人是谁后,压根就顾不得龙渊了,转而惊喜地喊道:
“天哥哥!”
银甲人年纪并不大,甚至其真实年龄,还有些够不着青年,但在这个时代,民间女子十三四岁当妈的都很普遍,平均寿命又不高,所以,对“年龄”的认知,和后世是不一样的。
天天从去年开始,就被派去范城,在苟莫离手下做事历练了。
因为范城施展的空间比较大,苟莫离又是个心细如发的人,把天天放他那儿,当爹的放心。
而大妞之所以选择离家出走南下到楚国来,说是想大舅了……实则,大舅不过是一个幌子;
她想的,是她的天哥哥。
从记事起,每天天哥哥都会带着她玩,极为细心呵护这个妹妹,脾气又好得不得了。
天天伸手摸了摸大妞的脑袋:
“不乖哦,跑这么远出来。”
“天哥哥,阿弟他……”
大妞马上指了指前面站着的郑霖。
其实,天天也见识过郑霖的几次发病,不过,他有治疗的办法。
天天主动走向了郑霖,银色的甲胄在月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晕。
郑霖嘴角,露出了笑意,
在见到眼前这个人的那一刻起,
他似乎终于开始放下一切对自我的约束,去进行地宣泄了。
“嗡!”
郑霖身形离地,向着天天扑来,速度极快。
天天则抡起拳头,笔直地向前砸去!
“砰!”
郑霖被天天一拳砸飞,撞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
但在下一刻,郑霖再度从树上飞扑下来,对着天天的面门,直接一爪子抓下。
天天以更快地速度,攥住了郑霖的手腕,将其身形固定在了自己面前。
可以生撕猎豹的少年,在这位银甲面前,其实没有太多可以施展的余地。
主要问题就在于……年龄。
“阿弟,力气比以前大多了,但很可惜,哥哥我比你多吃了好些年的沙琪玛。”
天天说完,
腰部下沉,
手臂发力,
将郑霖,直接砸在了地上。
“砰!”
随后,
天天抬起靴子,直接踹了下去!
“砰!”
“砰!”
“砰!”
边上的大妞虽然眨了眨眼,有些心疼,但也没出言阻止。
因为很小的时候起,阿弟犯病,父亲在旁边,就是父亲让天哥哥去把犯病的阿弟打一顿,父亲……还会在边上给天哥哥加油。
用父亲的话来说,犯病了,没事儿,揍一顿病就好了。
而天天看似每一拳每一脚,都带着极为强劲的力道,实则都做了收力处理,会把人打懵,也会打疼,但不会造成什么内伤,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意思。
在这一点上,天天已经能做到收放自如了。
终于,
天天停手了。
郑霖有些艰难地翻过身,
他身上的紫色气旋已经完全消失,眉心的红痣重新恢复,眼眸里,也不再有黑色的光晕,
只不过,
有些鼻青脸肿。
好在,
对于这个,郑霖不在意,相反,他还在笑;
如果说,对阿姊郑岚昕,郑霖是一种出于血脉之间以及自幼一起成长所形成的亲情羁绊的话,那么对于天天这个哥哥……
则是从小被打到大的深厚感情,夯实得如同雪海关城墙内的黏土一般。
天天蹲下身子,
从甲胄兜里,取出了一块沙琪玛,掰开了一小块,送到郑霖嘴边。
郑霖看着沙琪玛,
记事起,每次被这个哥哥揍一顿后,这个哥哥都会喂自己吃沙琪玛,在哥哥看来,沙琪玛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实则,郑霖并不喜欢吃甜食,这一点上,继承了他爹的口味。
“哥……还是这个啊……”
郑霖有些无奈道。
“乖,吃了它,就不疼了。”
“哥……我长大了……”
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糊弄啊。
天天笑了,
道:
“不吃的话,就证明你病还没好利索。”
言外之意,不吃,还得被打一顿。
“咳咳……”
郑霖吐出一口血沫子,倒不是什么内伤,他体魄和常人不同,扛揍得很,这血沫子,多半是抑郁出来的。
但,
最终郑霖还是张开了嘴,让天天将沙琪玛放入他口中。
“好吃么?”天天问道。
郑霖马上点头:
“好吃,好吃的。”
“那剩下的,你全部吃掉吧。”
“……”郑霖。
夜幕下,
一身着银甲的小伙,右手牵着一个背着剑的可爱小女孩,左手提着一口锅;
背上,
还有一个鼻青脸肿却还在努力啃食着沙琪玛的可怜少年。
小女孩很是兴奋地对身边的哥哥诉说着离家出走以来路上的趣事,
背上的少年则不时心虚地发问:
“哥,这真是最后一块了吧?”
“嗯。”
“可你刚才也这么说的,这次不骗我了?”
“不骗你。”
“说好了啊。”
“骗你就让你打我。”
“……”郑霖。
第二章 天哥哥
“弟弟,姐姐来做饭,你先坐旁边歇一会儿,等着吃吧。”
大妞撸起袖子,一副看起来很娴熟的样子。
郑霖张着嘴,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得在旁边坐了下来。
他先前喊的明明白白,是蛋炒饭;
你大铁锅都变出来了,
老母鸡也拴出来了,
为什么就不能直接“种”出蛋炒饭来呢?
但看着自己眼前这个虚岁也就六岁的姐姐,郑霖还真不愿意打破她的美好幻想;
大妞开始淘米,
大妞用龙渊重新生火,
大妞开始倒水,
大妞开始煮饭,
大妞煮出了一锅……粥。
“唔……”
大妞有些心虚地眼角余光观察了一下坐在自己后头的弟弟;
郑霖尽量不让自己的视线此时向那口锅飘去;
若是亲爹在这里,怕是会很讲究地说:这蛋炒饭啊,得用隔夜的冷饭。
可问题是,
郑霖觉得自己要是现在学亲爹的姿态在这里点评的话,实在是有些太残忍了。
哪怕姐姐煮的饭……不,是姐姐煮的粥,水已经加多得到筷子都立不起来,按照大燕律法,官府施粥给难民都不能这般稀的。
大妞开始给锅里放调料,打入鸡蛋,然后……搅拌。
“咕嘟咕嘟……”
香气,正在快速弥漫开来。
紧接着,大妞又将目光看向了被拴在那里的老母鸡,在考虑既然水放多了,这会儿要不要将它杀了干脆煮一锅鸡丝粥?
但最终,大妞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她已经饿了。
“阿弟,来吃饭,姐姐猜到这一路上舟车劳顿的,肠胃肯定不适应了,喝粥,养胃。”
“是,姐姐。”
郑霖接过了粥碗,开始吃了起来。
肯定没蛋炒饭来得香,但你要说有多难吃吧,倒是真没有,毕竟是煮熟了的东西,带着食物质朴的感觉,甭管其他,至少比昨晚内脏都没清理的烤鱼要美味多了。
但吃着吃着,
郑霖的目光开始不时地向四周黑暗中探去;
不出意外的话,亲爹这会儿应该坐在某个位置,一边看着自己和阿姊吃着只能叫“熟了”的食物,然后他再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放着的精细吃食。
这,是爹会干出来的事,他总是喜欢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且越品越觉得香甜。
哪怕,
对象是自己的儿女。
俩孩子再次吃饱喝足,大妞开口问道:
“阿弟,咱们回去吧,姐姐知道你肯定想家里的大床,想家里的三餐,想家里的汤池,想娘亲的暖房了。”
“好。”
郑霖也没提醒姐姐,整个王府后宅里,只有她和她母亲的那座院子有暖房。
“那我们怎么走?”大妞问道。
郑霖答道:“沿着这条河,继续向南,找到苟叔的人,再让苟叔派船送我们回去。”
“啊,还要去苟叔那里啊。”
大妞有点不愿意,毕竟离家出走,是一件听起来很厉害的事情,结果到头来还得让家里人给再送回去,有点丢脸哦。
“阿弟,咱们可以像来时那样,找一艘货船回去啊。”
“可是苟叔派人送我们回去的话,路上就能有大床有好吃的好喝的,不用再藏在货仓里了。”
大妞摇摇头,道;“这些,倒是没什么。”
很快,
大妞又补充道:
“主要是我也想念苟叔了。”
俩孩子开始上路了,
大妞背上背着龙渊,手里还牵着一只老母鸡;
郑霖则背着一口大铁锅;
脱离了水路走山路真的不好走,很是崎岖,走到快黄昏时,二人发现一个小洞穴。
“今晚,咱们就在这里过夜吧。”
大妞在洞口边坐了下来,抱着老母鸡道:
“摸摸,你也累了吧,真是辛苦你了,可怜可怜。”
郑霖将铁锅放下来,揉了揉手腕,道:
“阿姐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找些食材。”
“不用了啊,咱们把它煮了吧。”
大妞把老母鸡举起来,
“它今天走路很累了,一想到明天它还得跟着我们一起走路,就觉得它好可怜啊。”
没多久,
伴随着“咕嘟咕嘟”汤煮沸腾的声响,
属于鸡汤的浓郁香气,正在这四周飘散。
但许是这味道实在是过于美好,
吃着吃着,
大妞身旁放着的那把鸡血还没擦干的龙渊,忽然颤鸣了起来。
名剑有灵,可卜吉凶。
一直蹲着进食的郑霖,缓缓地站起身子。
大妞见阿弟站起来了,自己就继续坐着喝汤。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有三双泛着绿光的眸子,正在轻微浮动。
而后,
三只金钱豹,缓缓地走出。
蒙山地界,大山纵横,虽然不似天断山脉那般雄浑壮大,但也依旧能成一方格局。
也就近几年,伴随着范城的开发,使得这里和晋地之间的联系变得紧密了许多,搁以前,这里除了走私的马帮和一些山寨的土匪,几乎没什么其他人烟。
“唔,三只大猫咪。”
大妞看着那三只豹子,脸上露出了笑容。
作为王府里长大的孩子,她还真不怕什么野生豹子。
要知道,她亲娘身边就一直有一条青蟒,小时候尤其是在夏天时,她还很喜欢趴在青蟒身上睡午觉,凉爽得很;
另外,王府里还有其他一些妖兽,极通人性;
更别提她亲爹的坐骑,是一尊货真价实的貔貅,就一直养在后宅里,爹没少带她去骑它。
郑霖轻轻扭了扭脖子,
只不过力爹做这种动作时的那一连串脆响,他没办法发出来;
渐渐的,
伴随着那三只金钱豹的逼近,郑霖眼里开始泛起轻微的黑色光晕。
“阿姐,明天的饭我们也有了。”
一个五岁的男孩,指着三只成年豹子对一个六岁的女孩说道。
大妞回应道:
“好哇好哇,三只,我们明天一人骑一只,再吃一只,正好。”
三只金钱豹是被这鸡肉的香味所吸引,等过来后,发现还有两个娃娃,它们不算是什么妖兽,但作为野兽,还是有狩猎的本能的;
很显然,她们也对自己这次的猎物,很是满意。
“吼!”
中间那头金钱豹发出一声嘶吼,顷刻间,身侧的两只豹子径直向站在最前面的郑霖扑来。
郑霖先行一步,主动靠向一只扑过来的豹子,一拳砸中其下颚位置,再接着一脚,只听得一阵沉闷的声响,那只豹子直接被郑霖踹飞了出去。
另一头豹子对同伴的下场还没有来得及做什么直观的反应,而是继续跟着自己狩猎的本能,自后方将郑霖扑倒,两只爪子强行按住郑霖的肩膀,紧接着,张开嘴,对着郑霖的脑袋就直接咬去。
郑霖眉心的红痣,开始颤抖,一时间,光泽暗淡了不少,与此同时,郑霖眼里的黑色光晕,一下子变得浓郁起来。
“吼!”
少年同样发出一声怒吼,整个人竟然直接立起,一个对翻,豹子反而被压在了下面。
“……”金钱豹。
郑霖张开嘴,他的口中倒是没像梁爹和铭爹那般长出獠牙,只有两排整齐的小白牙;
但他依旧很是疯狂地张嘴,对着这头金钱豹的脖子,咬了下去。
这小白牙,宛若锋锐的钢刀一般,顷刻间,金钱豹鲜血飞溅,豹子也发出了一阵阵惨叫。
这一瞬间,似乎自己才是那个可怜无助的孩童,而自己身上的这个,才是真正的猎豹。
“哗啦……”
郑霖抬起脖子,一串皮肉被其用嘴撕扯了出来,吐在了一边,嘴上,还残留着不少豹子毛;
但郑霖却显得很是兴奋,看着这只还在挣扎的豹子,再度低下头,继续开始了撕咬。
他已经忘我了,也已经在投入了。
先前,第一头豹子被郑霖踹飞,匍匐在地上,显然是吃痛得很,第二头豹子正在被无情撕咬着;
而原本站在中间的那头豹子,则有些傻乎乎地看着面前正在发生的这一幕,它已经被吓蒙了。
伴随着郑霖发疯一般的撕咬,
其身上,
也开始闪烁着淡淡的紫色光泽。
旁边,
原本还坐在那里喝汤的大妞,默默地放下了手中的汤碗,
尝试呼喊道:
“阿弟?”
回应她的,
是郑霖又一次嘶吼,一直到身下的金钱豹,失去了所有生机。
猎物最美味的时刻,就在它临死挣扎时;
那时候的它,最疯狂,无论是**上还是精神上,都能给予你难以描述的快乐。
而一旦死了,
就没意思了。
郑霖缓缓地起身,咧着嘴,看向面前还站着的那一头金钱豹。
还好,
这里还有一头活着的。
这头金钱豹终于醒悟过来,马上调头开始逃跑,郑霖直接追了上去。
猎豹是四条腿,
后头追着的郑霖,也是四条“腿”,因为他也是和猎豹一样用四肢在爬行。
道理很简单,
两条腿,肯定是比不过四条腿跑得快的,除非经过后天的修炼。
而郑霖最为强悍的,就是他的魔王血脉所造就他的体魄。
当年瞎子之所以建议主上将刚出生的郑霖给封印起来,目的就是这个,当他可以轻易用蛮力完成普通孩子甚至是普通成年人都无法办到的事情时,他就将直接跳过孩子阶段乃至还要跳过成年人阶段;
可偏偏,人格的塑造,是在幼年时。
跳过这一阶段,孩子很可能会成为一头野兽。
眼下,郑霖其实已经呈现出了这种状态,当封印暂时放开了约束后,力量进入体内,所带来的无所不能的快感,足以压制住他的理性思维,本能开始逐渐占据主导优势。
猎豹在逃跑,
跑着跑着,扭头一看身侧,发现一个同样“四条腿”的存在,竟然已经和它在并驾齐驱了。
猎豹打了个激灵,想要再度加速,但身侧的郑霖直接跳跃到了它的身上,对着它的脖颈,撕咬了下去!
“吼!”
猎豹发出一声惨叫,身形摔倒,在巨大的惯性带领下,自己和其身上的少年一同撞入前方的林子里。
“阿弟,阿弟。”
大妞一边喊着一边追了过来。
这时,先前被郑霖踹飞受伤的猎豹,在此时忽然迸发出力量从侧面扑向了大妞。
大妞扭头看向它,
一时间,
心剑相通,
龙渊及时出现,带着鸡血的它,直接刺入了面前猎豹的头颅,清脆且顺滑。
“噗通!”
金钱豹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大妞伸手一挥,龙渊自己从金钱豹头颅里飞出,重新飘浮回大妞身侧。
而后,
大妞看都不看一眼这只金钱豹的尸体,继续向林子里追去找弟弟。
她先前之所以能这般淡定地继续喝着汤,是因为她觉得靠自己弟弟一个人,解决掉三头大猫咪,没什么问题。
他们姐弟俩,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天生灵童的优势最主要体现的时间段就是在早期,他们可以拥有更为特殊的体魄以及更为成熟的思维。
这并非意味着他们无敌,总有真正的大才可以后期发力,比如剑圣这种存在,虽然剑圣不是什么灵体,但百里剑在后期,也不是他的对手。
只不过,在前期时,剑圣没成长起来前,该避还是得避的。
“阿弟,阿弟!”
大妞着急地呼喊着。
她没料到的是,和三只大猫咪玩,阿弟居然也能犯病。
自小到大,她都是和阿弟一起长大的,因为大娘不是很喜欢带孩子,所以他们姐弟俩看似应该分别住一个院子,实则大部分时候都住在一起。
阿弟有时候会忽然变得这个样子,暴怒暴躁,摔打东西。
终于,
大妞停下了脚步,
前方,
身上沾染着豹子血的郑霖从那里走了出来。
他的目光里,满是阴沉,身上的紫色气旋,还在回荡。
龙渊出现在了大妞身前,剑锋指着郑霖,它感觉到了威胁,自然而然地开始护主。
大妞则伸手,将龙渊拍开。
“你先让一边去。”
大妞从不认为自己的阿弟会伤害自己,事实上,以前阿弟就算犯病,他也从未对自己出过手。
郑霖的脖子开始微微侧过来,眼神里出现了些许迷茫,双手抬起,又放下,抬起,又再度放下。
主要是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封印虽然每年都做着修补,但有些时候,已经无法像小时候那般彻底封存住他的力量了;
而一旦他还没能做好准备去掌控这个力量,就容易被这股力量所掌控。
说白了,
魔王,
他本就不是人!
大妞继续向郑霖跑去,她是真一点都不怕。
但就在这时,
一道身着着银色甲胄的身影,出现在了大妞的身前,且伸手,阻拦住了大妞。
这身影出现得实在是太快,快到龙渊只能来得及做出本能护主,刺向了他。
但银甲人对着龙渊直接一拳头砸下去,龙渊倒飞了出去。
若是这时大妞再行召唤,龙渊还能即刻飞回来战斗,可偏偏,大妞看清楚银甲人是谁后,压根就顾不得龙渊了,转而惊喜地喊道:
“天哥哥!”
银甲人年纪并不大,甚至其真实年龄,还有些够不着青年,但在这个时代,民间女子十三四岁当妈的都很普遍,平均寿命又不高,所以,对“年龄”的认知,和后世是不一样的。
天天从去年开始,就被派去范城,在苟莫离手下做事历练了。
因为范城施展的空间比较大,苟莫离又是个心细如发的人,把天天放他那儿,当爹的放心。
而大妞之所以选择离家出走南下到楚国来,说是想大舅了……实则,大舅不过是一个幌子;
她想的,是她的天哥哥。
从记事起,每天天哥哥都会带着她玩,极为细心呵护这个妹妹,脾气又好得不得了。
天天伸手摸了摸大妞的脑袋:
“不乖哦,跑这么远出来。”
“天哥哥,阿弟他……”
大妞马上指了指前面站着的郑霖。
其实,天天也见识过郑霖的几次发病,不过,他有治疗的办法。
天天主动走向了郑霖,银色的甲胄在月光下,折射出柔和的光晕。
郑霖嘴角,露出了笑意,
在见到眼前这个人的那一刻起,
他似乎终于开始放下一切对自我的约束,去进行地宣泄了。
“嗡!”
郑霖身形离地,向着天天扑来,速度极快。
天天则抡起拳头,笔直地向前砸去!
“砰!”
郑霖被天天一拳砸飞,撞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
但在下一刻,郑霖再度从树上飞扑下来,对着天天的面门,直接一爪子抓下。
天天以更快地速度,攥住了郑霖的手腕,将其身形固定在了自己面前。
可以生撕猎豹的少年,在这位银甲面前,其实没有太多可以施展的余地。
主要问题就在于……年龄。
“阿弟,力气比以前大多了,但很可惜,哥哥我比你多吃了好些年的沙琪玛。”
天天说完,
腰部下沉,
手臂发力,
将郑霖,直接砸在了地上。
“砰!”
随后,
天天抬起靴子,直接踹了下去!
“砰!”
“砰!”
“砰!”
边上的大妞虽然眨了眨眼,有些心疼,但也没出言阻止。
因为很小的时候起,阿弟犯病,父亲在旁边,就是父亲让天哥哥去把犯病的阿弟打一顿,父亲……还会在边上给天哥哥加油。
用父亲的话来说,犯病了,没事儿,揍一顿病就好了。
而天天看似每一拳每一脚,都带着极为强劲的力道,实则都做了收力处理,会把人打懵,也会打疼,但不会造成什么内伤,有点雷声大雨点小的意思。
在这一点上,天天已经能做到收放自如了。
终于,
天天停手了。
郑霖有些艰难地翻过身,
他身上的紫色气旋已经完全消失,眉心的红痣重新恢复,眼眸里,也不再有黑色的光晕,
只不过,
有些鼻青脸肿。
好在,
对于这个,郑霖不在意,相反,他还在笑;
如果说,对阿姊郑岚昕,郑霖是一种出于血脉之间以及自幼一起成长所形成的亲情羁绊的话,那么对于天天这个哥哥……
则是从小被打到大的深厚感情,夯实得如同雪海关城墙内的黏土一般。
天天蹲下身子,
从甲胄兜里,取出了一块沙琪玛,掰开了一小块,送到郑霖嘴边。
郑霖看着沙琪玛,
记事起,每次被这个哥哥揍一顿后,这个哥哥都会喂自己吃沙琪玛,在哥哥看来,沙琪玛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但实则,郑霖并不喜欢吃甜食,这一点上,继承了他爹的口味。
“哥……还是这个啊……”
郑霖有些无奈道。
“乖,吃了它,就不疼了。”
“哥……我长大了……”
不要把我当小孩子糊弄啊。
天天笑了,
道:
“不吃的话,就证明你病还没好利索。”
言外之意,不吃,还得被打一顿。
“咳咳……”
郑霖吐出一口血沫子,倒不是什么内伤,他体魄和常人不同,扛揍得很,这血沫子,多半是抑郁出来的。
但,
最终郑霖还是张开了嘴,让天天将沙琪玛放入他口中。
“好吃么?”天天问道。
郑霖马上点头:
“好吃,好吃的。”
“那剩下的,你全部吃掉吧。”
“……”郑霖。
夜幕下,
一身着银甲的小伙,右手牵着一个背着剑的可爱小女孩,左手提着一口锅;
背上,
还有一个鼻青脸肿却还在努力啃食着沙琪玛的可怜少年。
小女孩很是兴奋地对身边的哥哥诉说着离家出走以来路上的趣事,
背上的少年则不时心虚地发问:
“哥,这真是最后一块了吧?”
“嗯。”
“可你刚才也这么说的,这次不骗我了?”
“不骗你。”
“说好了啊。”
“骗你就让你打我。”
“……”郑霖。
第三章 王爷驾临
翌日正午,艳阳高照。
龙渊被横放在两根石头上,大妞坐在龙渊上;
她的一双小手,摸着自己的肚子,很清晰无误地传递出一个讯息:
本公主又饿了。
鼻青脸肿还没消的郑霖,这次斜躺在旁边。
有大哥在,他们俩,哦不,确切地说是他,终于可以歇息下了。
上午行进途中,天天顺手打了两只野兔,在溪水边剥皮清洗之后,在旁边支撑起一个烤架,串起来做烧烤;
清洗兔子时,在溪边又随手抓了两条鱼,搁锅里煮起了鱼汤。
至于主食,是晋东军士卒随身配备的炒面,为了让味道更好,天天将炒面打成糊糊,贴在了铁锅边缘,做成了饼子。
调料是本来就有的,不缺;
外加天天的手艺确实很好,做得很有滋味。
“好了,可以开饭了。”
“好耶!”
大妞马上起身凑了过来,郑霖打了个饱嗝儿,沙琪玛的甜腻现在还卡在喉咙间,他其实并不饿。
但面对这个大哥,他不敢有太多的造次。
其实王府里的孩子,多是放养,大家懂得规矩,却不会太注重规矩,这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亲爹一直是个很随性的人。
但郑霖却知道,自己这位大哥,吃饭的时候吃饭,睡觉的时候睡觉,做课业的时候做课业,练刀的时候练刀,一直恪守着该做什么事时就做什么事的原则。
“哥,我喝点鱼汤就好了,阿姊,你多吃点儿。”
“好。”大妞答应了。
自打离家出走,这是大妞吃得最好的一顿饭,她的食量,也确实很惊人。
这倒是没什么奇怪的,灵童能在幼年时期就获得超乎于普通人力量的同时,必然需要更大的吸收。
只不过,
吃饭的时候,
大妞是坐在锅前,大快朵颐;
天天和郑霖,则是半蹲着,一人朝向一个方向,后背互相给了对方。
“哥,你在军中过得怎样啊?”郑霖一边喝着汤一边问道。
“挺好的。”天天回答道,“跟在苟帅身边,能学到很多东西。”
大妞开口道:“娘亲说,苟叔最厉害的,是会做人。”
苟莫离虽然这些年一直镇守范城,但也是回过奉新城几次的,每次回来,都主动和孩子们玩,身为王府下辖的一方大帅,还曾主动给大妞当过大马来骑。
这倒不是自贱什么的,苟莫离是真的喜欢大妞的,或许,从大妞身上,能够看到当年郡主的影子。
不是那种下流的念想;
想想当初,自己在镇北侯府时,被小郡主一皮鞭抽中了面门,留下了一道疤,那时,她高高在上,自己则是路边的尘埃;
如今,可以陪着小公主玩耍,小公主还愿意对自己笑,骑了自己一会儿后,还会主动地给自己拿吃的喝,再喊一声“苟叔叔”;
苟莫离这心里,是真叫一个舒坦。
曾经的野人王,为了崛起,到处给人当孙子,言必称门下走狗小狗儿什么的,看似是一个“市侩”到极点的人,但实则在内心深处,有着丰富的细腻情感。
“哥,这里打仗么?”郑霖问道。
“小打小闹,和当年跟着爹出征时比起来,上不得台面。”
天天当年是曾被郑凡抱着一起出征的。
郑霖撇撇嘴,他其实想说自己也想来这么一次,可平日里,只要任何事情牵扯到需要以“儿子”的身份去求那个亲爹时,他总觉得有些别扭。
这时,啃着兔头的大妞开口道:
“阿弟,等见了爹爹,我帮你去和爹说,让爹带你也上战场。”
在某些时候,做姐姐的,还是有做姐姐的样子的。
天天笑道:“阿弟可以先从父亲亲卫做起。”
“亲卫需要做什么?”郑霖好奇地问道。
天天伸手指了指面前的铁锅,
道;
“做这个,要做得好吃。”
“……”郑霖。
“其实,在中军帅帐里跟在父亲身边时,能学到很多东西的,仙霸哥当初也是在父亲帅帐里当了几年的亲卫。”
陈仙霸,现任镇南关先锋将军,麾下三千精骑,名义上是负责清理楚人延伸过来的触角解决楚人的哨骑,实则经常大胆地率军突过渭河去对岸打马。
“对了,大妞,一直没问,怎么想要从家里出来了?”
大妞眨了眨眼,似乎是在抉择是说想“大舅”了还是想“苟叔”了。
作为弟弟的郑霖直接开口道:
“阿姊想哥你了。”
大妞当即闹了个大红脸,本能地想要上前去狠狠地掐弟弟的软肉,但天哥哥就在面前,大妞又不好意思。
“是么,哥哥也想你们的。”天天这般回应,“吃过饭,下午再往前走,前面有一个渡口,你们是想继续去范城还是想直接回去?”
“我……”大妞看向弟弟,快说话!
郑霖无奈地叹了口气,道:
“去范城。”
“好。”
这时,大妞又“顾全大局”道:“我们再不回去的话,爹爹会不会担心啊?”
郑霖这时很想直接说:
你当天哥哥连貔兽都没骑,跑这么老远地到这山林子里散步来的么?
“不会的,你们跟我在一起,爹和娘亲们是放心的。”
“嗯呢!”
“大妞,这兔腿你也吃了。”
“好嘞,谢谢天哥哥。”
三人用过了午食,就继续沿着河滩方向向南行进,黄昏时到了渡口码头,在天天的安排下,三人上了一艘南下范城的船,于数日后,抵达了范城渡口。
船板铺上,天天领着俩孩子准备下船。
就在这时,
一道声音自前方码头上喊起:
“哟哟哟,让狗子我看看是谁来了,是谁来了,啊哈,原来是我们家最漂亮最可爱最温柔的小公主殿下啊。”
“苟叔叔!”
大妞向苟莫离跑去。
苟莫离主动上前,将大妞抱了起来,转了两圈。
“哎哟,可是想死叔叔我喽,叔叔上次派人给你送的玩具还喜欢么?”
“喜欢!”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
苟莫离将大妞放下来,
随后,
很认真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向着郑霖跪伏下来:
“末将叩见世子殿下,殿下千岁!”
“起来吧,苟叔。”
“谢殿下。”
紧接着,
苟莫离准备向大妞行礼;
大妞这时拉着苟莫离的衣服道:“苟叔,我饿了。”
“好好好,吃食早就准备好了,苟叔我亲自定的菜谱,保准我们的公主殿下满意。”
“苟叔,我要骑马马。”
“来,来!”
苟莫离蹲了下来,大妞趴到苟莫离背上,苟莫离背着大妞向城门走去。
“苟叔啊,我想你嘞。”
“叔也想你嘞,嘿嘿。”
天天带着郑霖在后头跟着,码头外围有不少骑士,但并未因为他们下船了而离开。
郑霖扭头看了看他们来时方向的水道,什么也没说。
“哥,这里好繁华。”郑霖说道。
“比奉新城,还是差得多。”
“奉新城太逼仄了。”郑霖说道。
天天笑而不语,奉新城现如今可是晋地第一大城了;
自己这个弟弟,其实是在城里待腻了。
“阿弟,等你再长大一些,哥哥我就向父亲提议,让你跟着哥哥我在军中历练。”
“我已经长大了。”
“还小呢。”
一行人入了城,来到了苟莫离的大帅府。
苟莫离准备了极为丰富的接风宴,大妞吃得很开心。
饭后,苟莫离吩咐侍女进来,带着孩子们去洗漱休息。
“阿弟,我吃得好饱啊。”
大妞走在前头说道。
“嗯。”
“阿弟,你怎么魂不守舍的。”大妞好奇地问道。
“阿姊现在要去洗澡么?”
“是啊,好些日子没洗澡了哦,要是在家里,肯定会被娘亲骂的。”
“那阿姊你去吧。”
“好嘞。”
大妞进了自己的房间,对身边的侍女道:
“伺候我洗澡,我要洗得香喷喷的待会儿去见爹爹。”
……
郑霖则在侍女的带领下走入属于他的房间。
“殿下,我等……”
“你们下去,我一个人待着,不用伺候。”
“可是殿下……”
郑霖抬起头,冷声道:
“滚。”
“奴婢告退!”
“奴婢告退!”
侍女们马上退出了房间。
郑霖没急着去洗澡,而是先到床上躺了下来。
躺了一会儿,他重新爬起来,推开后窗,默默地观察了一下。
紧接着,翻出了窗户,再极为轻巧地翻身上了屋檐。
阿姊已经被安全地送到这里了,
现在,
他该真正地离家出走了。
是的,
如果说大妞的离家出走只是出于一种孩童最质朴淘气的话,那么郑霖,这位王府世子殿下的离家出走,则是一种……心血来潮。
可这心血来潮里,也是有着属于它的必然。
“苟叔和天哥应该去码头接父亲了,师父现在应该也在父亲旁边,这时候离开,是最合适的。”
郑霖的身法很是灵活,其实帅府的防卫极为森严,但这种防卫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它能极为有效地阻止外面的存在进来,但当里面的人想出去时,反而成了死角。
再加上郑霖的身法传承自薛三,那可是真正的潜藏大师。
“噗通!”
终于,
郑霖在躲开了一连串的巡逻甲士后,跳下了帅府的外墙,而后更是马上进入前方的民居,再出来时,已然换了衣裳,甚至还做了一些“易容”。
“母亲的易容膏真好用,难怪父亲也想学。”
郑霖知道,父亲是个很爱面子的人;
所以经常在晚上,让娘亲易容换装让他来学习。
走出来后,
郑霖目光变得些许呆滞,嘴角微微一扯,看起来,就和路上的那些楚人流民孩童没什么区别了。
没敢多耽搁,郑霖马上就顺上了一支向城外军营里运送给养的车队,仗着自己身材小手脚又灵敏的优势,趴在了马车下面,躲过了搜查,出了城!
出了城后,脱离了运送队伍,郑霖开始疯狂地奔跑。
他知道,一旦里头发现自己不见了,肯定会调集大规模地人手来找。
现在,
他应该安全了。
除非……这次陪着父亲一起来的,是三爹。
“阿嚏!”
一道极为熟悉的喷嚏声自后方传来。
郑霖张了张嘴,有些无奈,但只得转过身,
道:
“三爹,父亲实在是太不仁义了,您都这么忙了,竟然还让您陪着。”
薛三晃动着手中的剪子,
一边修剪着自己的鼻毛一边道:
“这不废话么,大妞还好,问题是你这个猴崽子,干爹我不来,谁知道能被你蹦到哪儿去。”
“嘿嘿,就是知道干爹您来了,所以想特意给您看看我跟您学的功夫,怎么样,没给干爹您丢脸吧?”
“都被我吊在后头跟了一路了,你还好意思说这话?”
“现在的我,肯定比干爹您差远了的。”
“对,所以,你不应该着急,你还小。”
“我不小了。”
“来,咱比比!”
三爷叉开腿,摇胯。
“……”郑霖。
“毛都没长呢,就敢跟干爹说什么比大小?”
“毛长齐了,估计也和干爹您比不了吧……”
“行了行了,废话少说,玩儿够了也闹够了,跟我回去。”
“干爹,您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一个人出去溜达溜达,等溜达够了,我再回来?”
“你觉得呢?”
“干爹一直是最疼我的。”
“霖啊,你是不懂,外头的世界,很危险。”
“干爹,这话您应该和阿姊说。”
“唉。”
薛三搓了搓掏出两把匕首,磨了磨:
“干爹就再问你一遍,跟不跟干爹我回去,你可以说不,然后干爹就把你手筋脚筋挑断,再把你扛回去。
反正你自己身子骨好,你娘也能帮你缝补回去,再叫你铭爹给你补补血,不打紧。”
郑霖举起手,
他知道,
这事儿三爷干得出来。
所有干爹们都很疼爱自己,这一点,他很清楚。
他们对自己,明显和对阿姊不一样。
但干爹们可不都是慈父……
相较而言,有些时候喜欢揍自己的亲爹,反而是最包容自己的,而那些干爹,在教授自己本事时,惩罚手段以及过程的残酷,都是闻所未闻。
薛三走到郑霖身前,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一转眼,我家霖儿就长得和我一样高了,唉,岁月不饶人喽。”
郑霖笑了笑,
拍了拍自己的肩膀。
“嘿嘿。”
薛三爬到郑霖背上,
郑霖伸手拖着薛三的腿,将其背着往回走。
“霖啊,别怪爹,你现在还不是时候,以你的进步速度,等再过一些年,这天下,你哪里去不得?
你现在要是万一出个什么意外,
你亲爹你亲娘倒还好,
他们应该能想得开。”
“……”郑霖。
“可我们想不开啊,我们几个,可就都指望着你呐。”
“知道了,干爹。”
“乖啊,等再长大些,大不了我们几个专门来陪你游历天下,就像当初陪你爹那样。
嗯,陪你应该比陪你爹,要有趣得多。”
“干爹,我一直很好奇,干爹们明明这么厉害,当年为什么会一起追随我爹……这个人呢?”
“霖啊,我知道,你一直有些瞧不起你爹,但正如没有你爹,就不会有你,同理,没有你爹,同样也不会有我们。”
郑霖笑了:“这能同理么?”
薛三很认真地点点头:
“能同理。”
郑霖背着薛三,继续走。
“还有,我能理解你为什么瞧不上你爹,其实一开始,我们几个也是一样的,你爹这个人吧,事儿多,还矫情,哪儿哪儿看,都不顺眼,总是让你产生一种用……”
“斧头。”
“对,斧头……嗯?”
薛三对着背着自己的郑霖的后脑勺就是一记毛栗子:
“臭小子,这话也是你能接的?”
“唔……”
“你知不知道你力爹那憨批为了这句话吃了多少苦头?
不过,你爹这人吧,还是有魅力的。
我们几个一开始跟着你爹,是迫不得已,一份恩情在,再加上……总之,得跟着他。
但你爹能坐上今日这个位置,靠我们,是靠的,但也就是靠我们靠个一半吧,剩下一半的基业,其实是你爹亲自挣来的,没你爹,我们也不可能走得这般顺当。
还有,
别怪你爹打小儿就喜欢大妞不喜欢你,你也嘴甜一点啊,你也对他说说好话啊,人家天天小时候多乖巧懂事啊,你就是自己作的。”
“您是想让我去舔我爹?”郑霖摇摇头,“我做不来,多贱的人才会做这种事儿呐。”
“小子!腿筋脚筋拿来!!!”
一番打闹之后,
郑霖只得求饶,重新将薛三背了起来。
“干爹啊,我这眉心的封印什么时候能解掉啊。”
“呵,这还早呢,现在有这个封印,你还时不时的发病,没了它的话,你说你到底是人还是魔?”
“我倒是觉得当魔也没什么不好的。”
“干爹我也这般觉得。”
“我还觉得叫郑霖还没叫魔霖好听。”
“干爹我也这般觉得。”
“所以……”
“可是,霖儿啊,真正的魔,不是失心的疯子,那是兽。
魔不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而暴走的蠢物,魔的本意,是自由。”
“我不是要去追求自由嘛,结果被干爹你……”
薛三一下子捏住了一只刚飞过身边的蜻蜓,
“咔嚓”一声,
将其捏死,
问道;
“它很自由吧?”
顿了顿,
又问道:
“它很自由么?”
……
大船靠岸,
甲板上已经铺上了毯子,自船上下来一众锦衣亲卫,列队而下,神情肃穆。
紧接着,
一道身着白色蟒袍的身影,站在了毯子上。
一时间,
早就候着的范城大帅苟莫离以及其麾下一众将领,外加四周戒备着的甲士,全部整齐地跪伏下来,山呼:
“恭迎王爷!”
————
媳妇儿刚做了阑尾手术,所以码字耽搁了,问题不大,只是向大家说明一下。
还有,“田无镜”的番外章已经发布了,大家点击章节列表能看到,不过好像得全订,嗯……那就全订吧,感谢大家支持,抱紧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