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八章 认错
“魔丸自己是九世怨婴,其实,他最懂得那种孩子出生后,没有父亲或者母亲时的孤单;
为何他会对天天这般爱护?
撇开灵童的体质对灵物的吸引力不谈,不也是因为天天那孩子一出生就没了妈么,那个爹,有和没有又有什么区别?
生来无父无母,魔丸对他,自然就感觉不同。
再者,
今晚的闹腾,本身就有些匪夷所思,这几年,咱们每个人,每个人的生活,其实都改变了不少。”
阿铭举起了酒杯,
道:
“是你们变了;谈情说爱,甚至是和异性的接触,都不是我想要的,我的生活一直没变,唯有鲜血和美酒。”
笼子里的卡希尔举起了酒杯,
道:
“哦,阿铭大人,您这话简直是说出了我血族的真谛,让我们满饮这一杯。”
他的话,被直接忽略了。
“我的意思是,主上女人都收进屋了,魔丸先前该闹腾也闹腾过了,也都习惯了,这次闹腾,应该是他察觉出了这枚丹药到底有什么后果。
还有,
那枚丹药不出意外,应该是那位楚国公主从楚国带回来的,她自己应该都不清楚这枚丹药服用下去后,意味着什么。”
阿铭微笑看向薛三,
道;
“你在质疑主上和公主的感情。”
“哦,为了那不容置疑的感情,我们再满饮这一杯!”
卡希尔再度举杯。
“是真爱么?”薛三不以为意,“四娘和主上是真爱么?估摸着,四娘是除了主上以外,看其他男性都觉得像是看下面吊着一根发了霉面筋的玩意儿。
柳如卿和咱主上谈过情说过爱么,至于公主,呵呵。
这世上,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情深义重,绝大部分两口子在一起,无非是凑合着过日子罢了。”
“哦,三大人这句话当写入诗歌之中,值得满饮此杯!”
躺在棺材里的阿铭换了一个斜靠的姿势,道:
“好的,就相信公主不知道这颗丹药的副作用,说得通,因为给她这枚丹药的,不出意外,应该是她的皇兄。”
“哦,为了感人肺腑的兄妹情深满饮此杯!”
薛三“呵呵”冷笑两声,
“其实,有些秘密,可以守得住,而有些秘密,是无法守住的,就比如我们主上,咱们的平西侯爷虽然有干儿子,却一直没有嫡亲儿子。
外人不知道咱们的真实原因,但也不需要知道真实原因是什么,反正,平西侯爷子嗣艰难是必然的,说不得还可能是战场上受过伤,像当初燕国皇宫里的宫中太爷那般。
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咱们主上的唯一子嗣,身上有着一半的楚国皇族血统,那么……”
阿铭不以为意地道:“那么就相当于又多了一个大孝子。”
血缘亲情,对于高层面的人而言,真的不算什么。
这时,卡希尔终于停止举杯,问道;“国家,不能合并么?谁家是谁家的继承人,谁家拥有顺位继承资格,一个国王就能再继承另一个国家的国王身份……”
“国情不一样。”薛三说道。
“哦,为了不一样的国情满饮此杯!”
薛三扭了扭脖子,道:“但站在那位大楚摄政王的角度,将这里的妹子换成侄子,且侄子还是平西侯府的嫡系传人,很划算。
这笔买卖,就如同当年的闵家做的一样,只不过,我觉得那位摄政王应该是不屑于给人做嫁衣的,但无疑,也是一种比那种签就是为了准备撕的盟约更可靠一些。
行了,不说了,我出门去雪海关了。”
阿铭有些意外道:“你不去把这件事告知主上么?”
“告知,当然要告知啊,咱们既然猜到了真相干嘛憋着故意不告诉让他们的误会越来越深?又不是在拍电视剧。
我先走了,你去告诉呗。”
“我已经进阶了。”
“没用的,这次得为主上挡刀,等在雪原上看看有没有机会吧,对了,你可别忘记。”
“行了,我这就去。”
阿铭起身,离开了棺材,对着酒窖里特意安放的镜子,边整理着自己的衣领边开口道:
“还有一件事……”
“想说就说。”薛三催促道,他正准备出发呢。
阿铭慢条斯理道:
“我一直觉得奇怪,正如你之前嚷嚷着的,咱们有生殖隔离也就罢了,毕竟咱们不是普通人,但主上为何也有?我的意思是,主上和四娘有就算了,为何和其他女人也有?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就意味着我们作为这个世界的‘穿越者’,在这里也加了一层生殖隔离,但这又是自相矛盾的,存在即合理,既然存在,就不应该再给什么额外的歧视,否则,就相当于否定了我们的存在,那我们现在又算是在做什么呢?”
“哦,为了这深奥的哲学问题满饮此杯!”
“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薛三问道。
“你注意到今日魔丸动手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薛三愣了一下,挠挠头,
“我,特别的地方………”
“抱歉,我忘了,你这次还没晋级,可能在感知力上,和我有些差距。”
“呵,你在这儿打伏笔制造爽点呢?”
“今晚,我看见魔丸动手时,他变得更强大了。”
“继续废话吧,明天主上要是问我为何还留在侯府,我就说听了你讲了一夜的废话,最后贻误了军机。”
“他身上的鬼气,已经完全转化成怨念了。”
薛三疑惑地抬起头,看向阿铭,道;
“继续说。”
“以前,魔丸因为境界太低,所以身上参杂着极多的鬼气,最开始时,他其实就是一个单纯的鬼婴。
然后,伴随着一次次地进阶,其身上的鬼气,在变得越来越少,逐渐转化成怨念,这种更高层次的力量。
他自己,也在完成从鬼婴到灵体的过渡。
对了,你应该知道,最执着于主上能不能有孩子的,是哪个吧?”
“瞎子呗。”薛三马上道。
瞎子想的,就是一定要造反玩一下,这没后代,不好搞啊,人心就没法稳定,绝大部分人跟着你混不像魔王们那般只是图个爽,人家想要的是子子孙孙的富贵,你自己连子子孙孙都没有,还怎么给人家承诺?
“对,是瞎子,其实,从上上次魔丸没进阶,瞎子就留意到了,他还特意找过我,让我留意一下魔丸的变化。
因为梁程基本都在外领兵,我则大部分时候都在主上身边,再加上我自身的属性,对魔丸的鬼气这种阴邪属性的力量,会更为敏感,也更容易捕捉。
瞎子让我留意魔丸身上鬼气的变化。”
“你的意思是?”
“我们可能是有生殖隔离的,因为我们生命层次摆在这里。
但主上,应该没有,因为主上就是以一个普通人的姿势降临在这个世界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和什么天命之子和什么宿命的裁决这些玩意儿,半点关系都没有。
主上这几年,都是靠着自己奋斗和成熟起来。
也因此,瞎子推测,主上之所以没让其他女人怀上孩子,是因为魔丸的作祟。”
“作祟这个词,用在这里,真的很贴切,但……具体是怎么个操作法?”
“这个的话,我不是很好解释,瞎子的猜测是,魔丸可以通过操控鬼气,对主上的身体进行一些极为细微的影响。
而这种被鬼祟着的感觉,其实主上已经习惯了。”
“现在不行么?”
“现在,当然也可以,但伴随着主上自身的不断强大,再加上,主要的是,魔丸鬼气转化为怨念后,用怨念对主上的身体进行影响的话,没办法像当初用鬼气时那般,悄无声息。
主上会马上有所警觉,从而,可以排除掉这种干扰,就像是当初魔丸不准主上碰女人一样,后来,主上干脆将他丢出了卧房,他也就没办法了。”
“呵……噗哧……”
薛三直接笑弯了腰,
道:
“合着魔丸一直给他爹在人造安全期?”
“这就可以解释,魔丸为何压着不去进阶了。”
“这个解释,可真扯,就为了自己爹不会有新的孩子,就刻意压制着自己对进阶的渴望?”
魔王们,对恢复实力的热切,那是切切实实的,超过了一切。
“扯吧?”阿铭笑道。
“对,很扯。”
“所以……”
薛三点点头,道:“所以,很可能是真的。”
能让魔王放下实际利益和渴望的,只有这种很扯的理由了。
其他魔王已经够随性的了,但魔丸,才是真正的孩子气,他真的能干出来这种事儿的。
阿铭点点头,道:“不过,在望江江面上主上遇刺,魔丸无法继续压制了,只能进阶。”
“听说是刺客夫妇里的那个女人,嘲讽了魔丸是个孽种,你说,她说什么不好,非要说这话,瞧把咱孩子给气的,连给亲爹人工结扎都顾不上了。
不行不行,我要再笑会儿,再笑会儿。”
“笑呗。”
“对了,也就是说,现在其实主上是恢复正常了是么?”
“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哎,你说,魔丸就不能直白地告诉主上这件事么,非得拐着玩儿地来这一出。”薛三感慨道。
“直接说就不符合人设了。”
“哦豁,这个词儿真的很久没听到了,你说,公主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哭出声来?”
合着辛辛苦苦地白折腾了一遭,希望还被踩碎了一次。
薛三和阿铭不知道的是,为了这枚丹药,一个山越部族被灭族了;
当然了,知道了也不会介意。
阿铭开口道;“你知道瞎子如果在这里,他会怎么说么?”
“我知道,让公主知道这件事后,彻底对她哥哥死心,其实,公主她分得清的,这个女人,挺真实的,所以先前我才说她应该是不知道这丹药的副作用的。
她想要的是母凭子贵,而不是为了爱不惜奉献一切就为主上生个孩子。
现在也挺好,这事儿告诉她后,也能对那边彻底断了恩情。”
说到这里,
薛三伸手拍了拍阿铭的膝盖,
道;
“得嘞,谢谢你,兄弟,我欠你一个人情,你继续躺回棺材里喝酒睡觉吧。”
“你不着急去雪海关了?”
“不耽搁不耽搁,我觉得,这么劲爆的消息,告诉主上后,兴许能大力出奇迹呢?”
第一个发现,觉得程度不够;
但再加上第二个猜测后,分量,一下子就变得足足的了。
薛三觉得,自己可以试一下。毕竟,他又不在乎主上多不多个孩子,在他眼里,当然还是进阶最重要。
“行吧,那你就去吧。”阿铭也整理好了衣服。
“您好好休息,大恩不言谢,下次我亲自帮您偷酒去。
来,
阿铭大人,
我亲自送您老进棺材。”
……
薛三极为兴奋地去了正屋院子,但却扑了空,因为主上并不在这里。
而郑凡,此时走入了天天的院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自私的一面,郑凡也从不掩饰自己的这种自私,在公理和私人关系的二者之间,他向来是帮亲不帮理。
这几年来,一遍遍地喊着儿子,二者之间,到底不是那种所谓的父子关系,不好说。
但不可否认的是,所有魔王里,救自己命最多的,就是自己这个儿子。
没他的存在,
自己可能老早就在战场上被冷箭射死了。
前不久在望江江面,没魔丸最后的爆发,自己也活不下来。
可笑吧,
明知道儿子最想要的是亲爹暴毙,
可问题是,偏偏是他一次次拯救了亲爹,呵呵。
不看儿子面子上看救命恩人面子上,郑凡都没办法对魔丸的“拒绝”无动于衷。
其实,以前魔丸的小手段,他不是不知道,但那只当是孩子脾气,这一次闹出来了,站在郑凡的角度,是出格了,也意味着事情的性质,变了,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当个不负责任的爹了。
推开屋门,
天天此时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郑凡压着脚步走近,
天天睡得很乖,在其枕头旁,还放着那块红色石头。
郑凡的目光挪动,
伸手,
轻轻掀开了身侧的床帘,
在那个角落里,坐着一个黑漆漆的婴孩。
他背对着自己,坐在床的角落。
看到这一幕,郑凡忍不住笑了。
在床边坐下,伸手,虚摸了摸魔丸的后背。
魔丸不回头;
郑凡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魔丸的脑袋,没敢大幅度,怕直接戳进去了。
“好了,我错了,我向你道歉。”
魔丸不为所动。
“是我不好,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其实,不仅仅是这辈子,你救了我好多次,上辈子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也是靠你养着的。”
上辈子漫画工作室里,《侏儒薛三》《砍柴人樊力》等是扑到姥姥家的作品,其余的,也就勉强不算亏,人气最高的,真正支撑着漫画工作室运作的,还是《魔丸》。
“挺可笑的,啊,我说的是我;两辈子当爹,人家是儿子喊着坑爹,我呢,是两辈子爹坑。
可能,是我太贪心了,我反思,我检讨,在其他事情上,无所谓,但涉及到你时,我该好好思量的。
其实,日子现在也不错。
住着大院子,身边,也有很多兵马保护。
现在,也算是人上人的生活了;
干儿子有了,亲儿子更是早就有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就算不满足,也应该向其他方面不满足,而不应该仅仅是成天到晚地盯着肚皮上瞎折腾。
这世上,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下次,虞化平再跟我秀他孩子,得,他要比亲生的是吧,我就把你带过去和他儿子玩一玩,看看到底谁的儿子更棒。
这事儿,我就不纠结了,也不想了,等瞎子回来,我会跟瞎子说,让他不要再向着这事儿去使劲去想辙了。
一个天天,可以了。
咱爷俩,就像以前那样过下去,成不?”
魔丸依旧不动。
“事儿,就这么说定了,咱们俩,才是真正的家人,哪怕你一直很恨我,我也知道你恨我,但我这么毛病估计这辈子都改不了了,遇到事儿时,第一反应还是喊儿砸。
呵呵……”
郑凡伸手,揉搓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起身,看了看依旧坐在角落里背对着外头的魔丸,忽然眼眶有一些湿润。
用力眨了眨眼,郑侯爷走出了天天的卧房,将房门,轻轻地关上。
站在院子里,
抬头,
月明星稀,
郑侯爷一伸懒腰,
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虎头城的那个初醒的夜晚;
自己,
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
屋子里
天天睁开了眼,
小家伙其实早就困得很了,但这会儿依旧强撑着没睡,他爬向了床的角落,伸手,轻轻抱住了魔丸,却因为魔丸是虚体,天天一个平衡没把握好,整个人栽倒在了床上,但很快又爬了起来,继续虚抱住。
“爹爹认错了哦,姐姐就原谅爹爹吧。”
魔丸转过身,看着天天。
“其实,我也挺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的。”
天天咧开嘴笑了,
继续道:
“嘿嘿,然后我就可以骗弟弟、妹妹说,龙椅是这世上最好吃的沙琪玛。”
第五百五十九章 进军!
在这个夜晚,三儿最终还是找到了主上,也将要说的话都说了;
满怀期待的三儿没能等到自己身上气息“嗖”一下子上窜的快感,只得到了主上三个字的淡淡回复:
“知道了。”
也没多少失望,更没太多失落,三爷到底还是那个三爷;
铁杵都没他那活儿耐磨,更何况心志?
跟主上告别,
挥一挥衣袖,
三儿骑着马出了奉新城。
接下来,
魔王们需要布置和面对的,是来自雪原极北之地的“宿命对决”,姑且,算是吧。
………
郑侯爷小小的睡了一觉,睡得时间并不长,醒来后,脑子有些昏沉沉的,喉咙有些痛。
他的身子本就没好利索,昨晚跑出去吹了凉风,外加心神也受到了一些刺激和波动,总之,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他这位五品小宗师境界的大燕平西侯爷,再度感冒了。
在这一刻,郑侯爷甚至有些想念战场时的日子,自己的精气神在战场氛围下能自然而然地调高到极致,这点感冒,压根就不算什么;
可偏偏在家里待着,骨头就即刻顺势松软下去,各种小毛小病的就赶上门来折腾人。
洗漱之后,郑凡走向天天的院子。
他在家时,早食都是和干儿子一起吃的,在燕京城时郑凡就感慨过自己想干儿子了,这话真不作假。
娃儿乖巧听话懂事,长得还可爱,怎能不让人稀罕。
进了屋,看见天天正在那里收拾着书,因为干爹习惯性睡懒觉的原因,他起床后得先做功课,现在,应该刚刚结束。
何春来在小院儿里已经架起了锅,准备早食。
他其实早就外放出去不做厨子了,但马上要跟随郑侯爷出征雪原,倒不如将先前手头上的事给落一落,先将老活计捡起来热热手。
还有一个人,也在这里。
那就是公主熊丽箐。
她正坐在小板凳上,掰着馍。
时不时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天天,眼角带着笑,询问着一些东西置备好了没有。
和昨晚的失魂落魄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不过,她在这里,郑凡并不觉得奇怪,她不在这里,才觉得奇怪。
皇宫里长大的女人,哪里会允许自己真的去怄隔夜的气。
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不能说没有,但真的是过于稀有,想当林妹妹也得先看看你身边的那位到底是不是宝哥哥。
郑侯爷不是皇帝,但在晋东之地,和土皇帝没什么区别,更显然的是,郑侯爷和宝哥哥,真的没什么可比性。
熊丽箐发现郑凡来了,扭头看了过来,带着甜蜜的笑容;
这个男人,昨晚没来安慰自己;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男人,在大婚之日,她选择跟着她离开了楚国。
但他又是个薄情的男人,哪怕平日里在家,他总是那么和善,看似很好说话,但那只是骨子里自私和阴狠给自己披上了一层装饰用的皮。
只不过,换个角度来想,当初的屈培骆不是比他踏实么?
但谁叫自己看不上呢。
无论是过去的屈培骆还是眼前的这个男子,亦或者是现在,两个放在一起,她还是会选择眼前这个。
路,是自己选的。
她清楚,她敢怄气,敢故意将自己藏在院子里不出来见人,那这个男人就能在第二天的午后去如卿的小院儿听曲儿,后天,四娘就回来了,大后天,他就直接带着干儿子出征了。
以四娘的手段和在后宅的威望,要是自己继续不识趣儿地憋门自闭,那下半辈子,就得做好和青灯古佛相伴的准备。
但很显然,公主没那个想法。
要礼佛,楚地不行么,非要来晋地,难不成晋地更容易成佛?
“夫君。”
“嗯。”
郑凡在旁边小板凳上坐了下来。
“父亲。”天天向郑凡行礼,然后也坐了下来。
“来,吃我这一碗就好了。”公主见天天也在掰馍笑着说道。
天天开口道:“给父亲掰哩。”
“别掰了,你们俩吃泡馍,我吃面,春来,待会儿给我下碗面。”
“好的,侯爷。”
肉夹馍郑侯爷吃得香的,但泡馍,他真不习惯这一口。
郑侯爷吸了吸鼻子,公主见状,忙问道:“身子着凉了?”
“有点儿。”
“那还是将身子养好了再出门吧。”
这年头,感冒可不是小事儿。
“耽搁不得。”郑凡说道。
“待会儿我去给夫君煎点药。”
郑侯爷笑着点点头。
泡馍好了,天天吃得很欢快,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啥都香。
公主吃得挺文气,
郑侯爷等到自己的面条上来后,喝了两口加了辣子的汤,顿觉鼻子通气儿了,吃得也叫一个畅快。
用过了早食,天天对郑凡道:
“父亲,虎子哥说今天带孩儿去跑操呢。”
“跑操?”
“就是围着府里跑呢。”天天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父亲不是说,要带孩儿出征么?”
“行,你现在可以去找他,但刚进了食,得过一会儿才能跑。”
“是,父亲,北先生教过孩儿哩,而且虎子哥还会带孩儿打坐哩。”
刘大虎能够在学舍里脱颖而出,靠的,是其背后剑圣的调教和打根基。
“去吧。”
“孩儿告退。”
何春来也收拾好碗筷离开了。
屋子里,就剩下郑凡和公主。
天天的屋子里,是没留用的奴仆的,每天会有人过来收拾东西,但不会留常驻在这个院儿里的奴婢。
公主去打了一盆热水,挤了条毛巾,先帮郑凡擦了嘴,再折叠过来擦了手。
郑凡看着她,道:“有些事儿,别往心里去。”
“妾身不会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是真的?”郑凡笑着问道。
公主猛地一把将毛巾砸在了地上,身子直接扑到了郑凡的身上。
郑侯爷正坐矮板凳呢,感着冒,兴许还带点小发烧,也是猝不及防,谁没事儿做吃个早饭还带气血加持护体啊;
这下好了,
二人一起摔倒在了地上,
得亏郑侯爷战场厮杀经验丰富,向后倒地时脖子向上拧起,没让后脑勺直接和青砖来个亲密接触。
公主不停地捶打着郑侯爷的胸口骂道:
“姓郑的,你这混蛋,你不是人,你这负心汉,老娘只是想要个孩子,老娘只是指望着一个孩子,老娘又不是给别人生孩子,是给你生孩子,孩子姓郑,你凭什么这么对老娘!
好啊,
当初大婚前,骗我,摸我,说着小话儿哄我,拐着老娘跟你回晋地;
现在老娘被你睡了,你玩过了,你用过了,就不当一回事儿了是吧?”
郑侯爷伸手抓住了公主的手,
道:
“那枚丹药,有问题,确实能助孕,但代价是,你的身子,会被榨干。”
沉默,
沉默……
公主起身,郑侯爷也坐起身;
郑侯爷坐地上,公主坐郑侯爷腿上。
“真的?”公主喃喃道。
“需要编个理由来骗你?”
“应该是真的。”公主道。
因为这事儿,她哥,做得出来。
之前没想到,是因为没往那边想,现在由结果反推,是她哥能干出的事儿。
公主倒是没再继续哭,也没得知真相后地闹,只是静静地坐着。
“我腿麻了。”
公主动了动,问道:“不舒服?”
“可能去楚国来回颠簸,瘦了吧。”
公主瞪了郑凡一眼,起身,伸手搀扶起郑侯爷。
随即,
公主小声地问道:
“所以,那丹药还是能生孩子是么?”
“孩子在我眼里没他妈重要。”
“我愿意的,真的,你不能没个后。”公主将头枕在郑侯爷的胸膛上,“我愿意的。”
郑侯爷知道这是假话,
甚至,
公主也知道郑侯爷知道她说的这句是假话;
但公主还是说了,
郑凡也将手放在公主头发上摸了摸。
家里,需要和谐。
公主的发脾气,是故意的,郑侯爷其实也是在等着,闹一闹,吵一吵,事儿,就算是结了,没必要钉个郁结在那儿。
先前公主骂的那些话,也没真的到口不择言的地步,骂的那些词儿,在男人耳里,不仅仅是不痛不痒的,反而更像是情话。
两个海王,对此都有经验,也都互相配合着给对方台阶下。
这倒不是一家人过日子还要玩儿什么心机,这叫……经营。
“我泡个汤吧,逼一逼汗。”
“好,我帮你放水。”
今儿个上午,郑侯爷就没练刀;
等到午后,郑侯爷才神清气爽地走到校场。
昨晚入体的寒气,应该是被逼出去了,就是这身子,似乎又空了一些。
公主帮忙放水也累了,又去睡了午觉。
好在郑侯爷练刀向来不讲究什么花头,从不会为了好看故意挥洒什么气血弄出什么光亮,只是平平无奇地招式,简朴却实用。
练完刀后,让下人拿来热毛巾擦了擦身子,就去了签押房处理了一些事儿。
天快暗时,四娘和瞎子回来了。
比预计的时间,早了一天多,可见是毫不耽搁地赶路回来的。
晚上,家里又吃了一顿团圆饭。
翌日清晨,队伍就出发了,真的是毫无懈怠。
出城的动作很轻,没必要摆什么阵仗,能让外界越晚点知道大燕平西侯爷莫名其妙地远征雪原就越好;
照例,瞎子留守家里,这么大一份基业,没人看着收拾经营是真不行。
其余的魔王,全都跟着郑凡一起出发。
家长里短的事儿,快速地交割后,剩下的,就将面对金戈铁马。
这是一场很简单的出征,因为对手的实力,不可能强大到哪儿去,但这又是一场不希望出现纰漏的征伐。
……
郑侯爷等人离开奉新城后的第二天,
瞎子走入了侯府。
熊丽箐接见了瞎子。
“北先生找我,有何事?”
平西侯府不似镇北侯府,男人不在,女人掌握着话事权。
确切地说,平西侯府的侯爷在时,他也基本不怎么管事儿,更别说不在时了。
所以,熊丽箐明白,瞎子来找自己,绝不是为了什么政务来找自己问询什么意见。
“夫人,那枚丹药的事儿,夫人应该是知道了吧?”
“知道了。”
“夫人是聪慧的,也一直分得清楚事情的,但属下还是要来提这一嘴,皇宫是皇宫,侯府,是侯府。”
“北先生到底想说什么,尽管直言。”公主这不是说反话,对瞎子,她真没有那种把他当下人的底气。
“在皇宫,是什么都能牺牲的,但在侯府……”瞎子笑了,顿了顿,继续道,“只要您把自己当侯府的人,我们,是不会放下任何一个自己人的。”
公主微微抬起头,看着瞎子,
点点头,
道:
“本宫清楚了,多谢北先生提醒,另外,北先生今日见本宫,就是为了说这些话么?”
瞎子摇摇头,道:“不是,先前,只是开场和铺垫。”
“哦?那是想对本宫说些什么?”
瞎子开口道:
“虽然可能性不大,但为保险起见,自今日起您得………”
“本宫得做什么?”
“忌口。”
……
终于,
郑侯爷的队伍,来到了雪海关,在这里要进行很有必要的三日休整,同时等待海兰部等靠近雪海关部族的野人勇士集结。
薛三早早地带人进了雪原,先行摸过去;
四娘去查看储存待用的药草情况,阿铭则去检查粮草,梁程负责集结编队那些相继赶来的野人勇士。
樊力则带着剑婢去找城外当初他们一起栽下的小树苗。
郑侯爷则带着苟莫离和剑圣去往城墙上观景“怀古”。
裹得跟个小粽子的天天一下一个台阶艰难地在后面走着台阶,娃儿身上衣服太厚实了,迈腿都有些艰难。
刘大虎腰间挎着一把刀,跟在天天身侧,亦步亦趋。
这一次,他是郑侯爷的亲卫,而他的最主要任务,就是保证他天天的安全。
“嘿哟………嘿哟………嘿哟………”
天天终于走上了城墙,弯着腰,吐了两口气。
其实,他身上不仅仅是衣服厚,里头,还有四娘织的儿童版金丝软猬甲,另外,魔丸所在的那块红色石头,也被做成了一个大荷包袋子,挂在了他的脖子上。
郑侯爷对这个干儿子,那是真的好得没边儿了,平日里自己的护身手段,都安在了这干儿子身上。
天天瞧着那边站着的三个大人,没有往那边去靠近,而是自顾自地靠到城垛子那儿,努力蹦跶了几下,没蹦跶起来。
刘大虎笑了,
蹲下来,
道:
“殿下,上来。”
天天犹豫了一下。
“阿弟,上哥的肩膀。”
天天上了刘大虎的后背,刘大虎背着天天起身,天天终于看见了雪海关以北的辽阔。
“哇………”
孩子发出了一声感叹。
这是一种雪天无涯的景色,无比辽阔,初次见到的人,都会被震撼到。
视线之中,不时有受平西侯府征召过来的野人勇士成群结队地向城墙下的营地聚集。
刘大虎双手抱着天天的腿,
对天天道;
“当年这群野人,就是从这里打进来的,听阿奶说,杀了好多人哩。”
随即,
刘大虎又道:
“但还是被侯爷给赶回去了。”
……
“又回来了。”
郑侯爷感慨道。
一旁的苟莫离和剑圣都没说话,他们二人都曾在雪海关给自己……哦不,是给这个世间留下过记忆。
剑圣雪海关前一人破千骑,为江湖剑客立命。
苟莫离率野人大军打进雪海关,差点实现八百年来圣族复兴的野望。
可问题是,他们俩的回忆,犯冲。
郑侯爷伸手拍了拍城垛子上的积雪,道:
“天寒地冻的,出征雪原,真不是个好时候啊。”
苟莫离俯身应道:“主上说的是。”
好在,这次调动的是野人兵马,侯府一来可以让这些靠着侯府养肥了的野狗掉一掉膘,二可以尽可能地减少自己的损耗。
但就算是野人兵马,于冬日远征极北之地,也是一件极为艰苦的事。
郑凡笑了笑,
道:
“所以我现在有些懂始皇帝为何会干出寻长生不死药这种被后人看作极为荒诞的事儿了。”
苟莫离不懂,只当是郑凡说的是很久之前的某一位皇帝,他是个野人,对诸夏史了解得不够全面也是情理之中。
剑圣微微皱眉,始皇帝是哪家的哪位皇帝?
有些人,想做的事儿,注定为身边不少人所不能理解的,就如同自己这一遭的出征,即使是知道内情的剑圣,也依旧觉得郑凡是疑心病太重了,神神叨叨得像一个炼气士。
苟莫离则是一副,主上你高兴就好的姿态。
您要干啥咱就帮着您干啥,谁叫您是主上呢。
郑侯爷则撑开双臂,
面对前方的那一片浩瀚无垠,
闭着眼,
没说话,也没再感慨。
两日后,
雪海关北门开启,
三千由梁程亲自率领的骑士护卫着他们的侯爷,开出了雪海关。
郑侯爷身着玄甲骑在貔貅上,身前,坐着天天。
当四周的野人仆从军看见那面双头鹰旗以及那尊貔貅及其上方的身影时,全都跪伏了下来,向大燕平西侯爷膜拜。
这种场面之下,天天激动得小脸通红。
郑侯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干儿子,
随即放声大笑,
抽出乌崖,
下令道:
“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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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意外!
军队的出征,保持着一种较快的匀速,外围的仆从军队,能够事先探明绝大部分的情况,再加上他们本就是野人,在雪原上驰骋压根没什么问题。
而负责郑凡中军大帐安危的,一直是自己人。
这其实是一种很自我阉割战斗力的布置方式,看似稳固,但这种稳固,是对内的,而在抵抗来自外部的冲击时,它相对就会显得比较脆弱。
简而言之,就是打硬仗的能力堪忧;
但这一次本身就不是奔着打硬仗去的,至少目前来看,雪原上也不至于一夜之间出现一个野人部族联盟而后毫不犹豫地发动族内青壮来对郑侯爷这边开战。
恰恰相反,大军一路行军所需,都是要求附近的部族来提供。
没有哪个部族愿意将入冬后自己部落储存的珍贵粮草给贡献出来,但奈何平西侯府的威势在这里,也没人敢不遵从。
当年,郑侯爷跟着老田,三万铁骑,就几乎扫过了雪原西部,再之后,野人王曾掀起那般大的阵仗也被燕人给闷死在了晋地,随后,伐楚之前,郑侯爷和李富胜更是玩儿了一出将野人困在城内练习攻城的戏码,至于乃蛮部的覆灭,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了。
太多的前车之鉴在前,每个部族的首领都清楚,敢不遵从者,意味着灭族。
平西侯府现在的力量,是不足以对抗整个雪原的,哪怕兵强马壮,但人家数量优势在这里摆着,只不过雪原一盘散沙,侯府真的可以想灭哪个就灭哪个;
最可笑的是,部族的头人更清楚,当平西侯府的刀锋架在自己脖子上时,你用力呼喊,确实能呼喊来不少附近的部族,但人家不是想来和你同仇敌忾的,而是等着你被灭了后瓜分你剩余的人口以及你所拥有的牧场。
野人王当年的失败,代价,是一代富有远见和抱负的野人一族精华的消散。
不过,大军并非完全无偿地征收粮草,而是会给予奖励,提供部族勇士的以及提供粮草的,都能得到来年去雪海关做买卖时相对应的折扣以及优先权。
宗教手段是长远之计,经济方面的羁縻则是现在的主要手段,雪原的彻底平定,其顺位,是在乾楚之后的。
待得大军越是向北,气候自然条件也就开始变得越来越恶劣,周边的部族密度也就越来越少,同时,受雪海关平西侯府辐射的程度也就越来越弱。
终于,出现了一个敢于拒绝大军借粮的部族,而且还杀了前去催粮的两名海兰部勇士。
这可把平西侯爷给高兴坏了,当即下令军队临时驻扎,同时,由梁程领仆从军,对那个不开眼的部落进行征讨。
……
“父亲,那个部落拒绝了我们,父亲为何还如此高兴?”
帅帐内生着火,驱赶着外面的寒意。
天天坐在郑凡的身侧很认真地问着自己的问题。
这是郑凡允许的,一路行军,天文地理皆可,风土人情不论,想问什么就问什么。
同时,刘大虎也每每跟着一起听着。
剑圣对此倒是挺乐意的,继子的志向在军中,而自打田无镜去西方后,整个大燕,论最能打仗的,大概真没能超过眼前这位侯爷了。
一路行军,一路科普教育,剑圣觉得这对刘大虎,很有意义。
他自己反正是不敢教的,曾经也曾尝试过,结果很是惨烈。
“大军行进日久,你们所看见的中军,因为是我的本部兵马,故而还好,但实则心里,已经起了焦躁之心;
外围的那些野人兵马,就更是如此了,他们未经过整肃,忍耐力其实更差。
行军枯燥且辛苦,马上就要进入极北之地的范围了,得趁着这个机会,让大军活络活络身子,让马儿跑起来,让刀子挥起来。
借此机会,提振一下士气。”
天天点了点头,一边的刘大虎也若有所思。
这时,郑凡伸手抓住了天天的手,抚摸着其手背上的被包扎起来的地方,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父亲,不碍事的,不疼呢。”
孩子的手背,是被烫伤的,为了给自己端肉汤,在雪地里摔了一跤,魔丸出手,才只烫了一点手背。
不过,郑凡并未要求孩子不准再做这类的事,天天看着刘大虎忙前忙后,作为亲兵伺候着郑凡的起居,他自己也是以“亲兵”自居,自然得帮着一起做。
对这个,剑圣倒是没吃醋,拜师学艺,伺候师傅,情理之中。
这时,四娘端着饭菜走了进来,道;
“来,吃饭了。”
刘大虎起身,站在了帅帐的角落;
狼群中,狼王进食时,是最疏于防范的时候,身边的狼会帮其紧盯着四周,一名合格的亲卫也是一样。
天天也爬起身,跟着刘大虎一起站在那里,显然,不是第一次了。
刘大虎腰间挎着一把刀,少年郎已经可以使真刀了,天天还小,郑凡给了他一把匕首,也可以挎在腰间。
这匕首自然不是薛三造的,那玩意儿有毒,可不敢给孩子玩。
剑圣倒是可以坐下来一起进食,他不算军中之人,只是郑侯爷的私人保镖。
饭食很简单,大冬天的,没什么能比一锅的火锅冒菜更能让人觉得舒坦的了。
郑侯爷一边吃一边问道:
“三儿那边有消息传回来了么?”
“没有呢。”
“阿程那边呢?”
“也没有,但应该会进展得挺顺利,阿铭带着那个卡希尔也去前线了。”
俩吸血鬼显然是想人血想疯了。
这边,郑凡等人吃好了,刘大虎和天天才过来吃。
虽然是剩下的锅底,但做大人的都刻意多留了一些肉食在里头。
郑侯爷起身,走出了帅帐,外头寒风一吹,人也觉得清爽多了。
郑侯爷在帐篷口找了处位置坐了下来,距离那个地方,越来越近了,心里,其实没什么害怕和担心的,毕竟自个儿不是孤身一人来的;
相反,还有些好奇,好奇于前方等待自己的,到底是什么。
郑侯爷伸手,拿出大铁盒,从里头抽出一根烟。
这时,一根燃着的木棒被挪到了自己跟前,是天天举着过来的。
作为自己的小亲卫,天天还负责了每天点烟的工作。
“吃好了?”郑凡问道。
“孩儿吃好哩。”
“下次别吃那么快,狼吞虎咽地对胃不好,你还小,正长身体,爹是带你出来见世面的,不是出来糟蹋身体的。”
“是,孩儿晓得了。”
“这身体,可得保护好,要是成了个病痨鬼,可就没办法像爹这样领军出征了。”
“嗯呢。”
其实郑凡说的这叫屁话,这娃儿的身子骨结实着呢,郑侯爷脸上都被行军时的寒风吹得生青,为了防冷还特意涂了点儿蜡;
可天天的小脸蛋,一直就是红扑扑的,不是那种冻红,而是带着血气的健康红。
要不然为啥叫灵童呢,为啥剑圣也忍不住想收他做弟子呢?
点了烟,郑凡坐在外头慢慢地抽着。
这时,有人回来了,是梁程。
“主上。”
“战事如何了?”郑凡随意地问道。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部落而已,又是由梁程亲自率军,怎么可能出什么麻烦。
“已经攻破了,属下发现了一个人,带了过来。”
“哦,哪个?”
“带上来。”
“喏。”
很快,一个无比邋遢的人被带了上来。
起初,郑凡没认出来,但再仔细看了看,发现竟然是空缘和尚。
空缘和尚浑浑噩噩的,双目无神站在那儿。
“怎么会这么巧?”
“回主上的话,倒不是因为巧了,而是那个部落自上个月开始,就接收了足足上百个这般浑浑噩噩的人。
叫他们做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叫干活就干活,叫啃泥巴也就啃泥巴,拿刀刺他们,用火烫他们,他们也不晓得疼痛,更不会躲闪。
所以,这个部族的族长认为自己接收了星辰派来的无畏勇士,认为自己为星辰所庇护,这才敢违抗我们的命令还杀了我们的人。”
“空缘师傅?”
郑凡开口喊了几声,但空缘和尚却像是完全没听见。
“坐下。”梁程开口道。
空缘和尚坐了下来。
这时,郑凡才发现其背后,竟然有好几道恐怖的疤痕,应该是受过极为严重的伤。
“这像不像是行尸?”郑凡问梁程。
在这方面,梁程是行家。
“不是,他依旧是活人,另外还抓了一些个像他这样子的,属下都检查过了,确实是活人。
属下觉得,应该是被重度催眠了,亦或者,是被抹除了自我的意识,只剩下遵从的本能。”
“他们,是从北面过来的?”
“是的,主上。”
郑凡马上直起身子,道:
“这他娘的是传销大队解散,要跑路了啊。”
了凡小和尚是因为佛心坚定,故而自己挣脱了束缚逃回来了,空缘和尚和那一批“同类”,则是完全被遣散出来了一样。
那是一个类似宗教祭坛一般存在的地方,他们也需要供奉,需要信徒的给养,现在,他们遣散了这些“信徒”,必然意味着要转移。
“阿程,你负责押后,我领一千骑先行一步。”
“主上,你亲自去会不会太危险了?”梁程担心道。
他清楚,主上显然是大部队有些过于累赘了,想要轻骑速行。
“所以我让你在后头呼应啊,要是我遇到什么危险,至少得有个盼头,盼望援兵在最后关头赶到吧,只有你领着后军我才有这种盼头。
再说了,既然准备跑路了,又有什么好怕的,我觉得三儿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往回传递消息,估摸着已经缀上去了,我得去接应他。
说不定,三儿现在也在翘首以盼地等着我率军过去呢,这样挺好,咱们一拨盼着另一拨,至少,心里都有个盼头。
这玩意儿邪门得很,不管是不是预言了,都不能让他成长起来。”
“主上,属下还是不同意您这般做,您是一军主帅,不能这般激进,再说了,前路茫茫,了凡的地图也是一大片区域,您就带这些人马过去,该怎么找,碰运气么?”
郑凡听到这话,笑了,伸手指了指空缘和尚,道:
“知道为什么当初我会派人传信给这对在雪原上的师徒来帮我找预言的位置么?”
郑侯爷自问自答:
“因为这对师徒,命很好,是那种看得出的好,你看,师傅傻了,徒弟精神分裂了,但一个都没死,不是么?”
郑侯爷又伸手指了指自己,
道:
“我在战场上的命,有时候,就特别不好,这也算是我的自信吧。
另外,你再对我说几遍我肯定找不到那东西,我觉得我碰到那东西的概率,会一下子变得非常大。”
“………”梁程。
郑凡不再犹豫,对梁程下令道:“给我点一千骑出来。”
“是,主上。”梁程只能答应。
随即,
郑凡走入帅帐,对四娘道:“事发紧急,得先行追击,我亲领一队兵马向前接应三儿,四娘,你留在中军帅帐,保………”
保护天天,这话,郑凡还是没说出口。
因为天天站在刘大虎身侧,挎着匕首,挺直着小胸膛。
“天天。”
“孩儿在!”
“爹去追击敌人,你留在中军大帐,保护好你大娘。”
“孩儿领命!”
郑凡的目光和四娘对视了一下,彼此都明白。
紧接着,郑凡看向剑圣:
“老虞。”
剑圣点点头,持剑走了出来。
当郑凡准备出帐时,却见天天小跑着出来,将那个包着红色石头的荷包从自己身上解下来,递送到郑凡面前:
“姐姐,保护父亲。”
郑凡犹豫了一下,许是自己先前那番劝服梁程的话给自己也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但看着天天,却犹豫起来。
就在这时,
红色石块自己飞了起来,
熟门熟路地自己飞入郑凡甲胄内的暗格之中。
既然如此,郑侯爷也就不矫情了。
一撩披风,
向外走去,剑圣跟随其后。
“樊力、阿铭,跟本侯一起出发。”
“是,主上。”
“主上,俺来咧。”
很快,
一队千余人的骑兵自中军之中脱离,向北疾驰而去。
………
与此同时,
在北方的一处雪原上,
一个侏儒自雪地之中探出了脑袋。
在其身侧,还有一众脑袋跟着一起缓缓探出。
在二人的视线远处,有一支队伍正在向西行进。
他们中,有人骑着马,也有人在步行。
队伍中最显眼的是,有一个类似大型雪橇的东西,由三匹体格不逊战马的雪狼在拉行着。
雪橇上,载着的是方方正正的一大块冰,冰里头,显然是有东西的,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阴影。
“三爷,咱们不派人回去通知侯爷么?”薛三身边的亲信戴立问道。
“问个屁,咱们早就脱离既定路线了,也不晓得主上他们的大军现在到哪里了,怎么通知,点烽火么?”
雪原茫茫,广袤无垠,可偏偏适合人生存的地方不多,所以是真正的地广人稀,这就使得消息的传递实在是过于艰难。
郑侯爷的大军固然人多势众,但在这儿的话,除非你有大批的斥候散出去当眼睛搜索,否则两支大军闷头干路都有很大概率擦肩而过。
所以,你放一两个人回去,能不能把消息传到,真的只能看运气,放太多人回去,又浪费了手头上现有的人手。
薛三舔了舔嘴唇,
他的注意力,一直在那块冰上。
不出意外,自己此行的目标,就是那个。
预言么,
真正的魔王么,
美得你,
还躺冰里头呢,
嘿嘿,
挺好,
趁你没醒就直接解决了你,可千万别怪三爷我不讲武德。
“提前移动,准备在对方必经之地下埋伏,诸位,这次任务是我挑选的你们,因为我知道,你们都有老婆孩子了。”
“是的,三爷。”
“是,三爷。”
薛三点点头,
道;
“好,这次的任务,你们中大部分人估计都没办法活着回去了,尸身都带不回去,但你们放心,你们的孩子,侯府管他们到大,管到彩礼嫁妆。
还有,
愿意媳妇儿改嫁的,现在举手我看看,其余的,我都默认了不准你们的婆娘改嫁,侯府每月供钱粮。”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仅有两个人举起了手。
薛三看了两眼,道;
“晓得了,现在按照我吩咐,分为两队,我带一队继续在这儿盯着,戴立,你带人去前面设置陷阱和埋伏,等到他们进来时,直接………”
薛三手掌向下一落,
“轰!”
“轰!”
忽然间,远处队伍行经之处的两侧雪地里飞出了一众人,径直杀向了队伍。
这里头,不乏高手,否则也不可能弄出这般大的响动来。
“………”薛三。
两拨人当即杀了起来。
这时,
戴立开口问道:“三爷,咱们要不要也杀过去。”
薛三没好气地骂道:
“你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让你媳妇儿替你守活寡?”
“额……”戴立。
薛三默默地从兜里摸出了炒面,塞入嘴里,
道:
“吃饭,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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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一章 苏醒
三爷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在此时,他不介意在这里等着看看戏;
反正侯府这次的目标,是将那个涉及到预言的存在给解决掉,又不是去抢夺什么宝藏,不至于火急火燎的,有另外一伙人愿意提前上去消耗,乐见其成。
炒面不是很好吃,有些干,含了一口雪润一润,随即轻微挪动了一下自己的下半身,三爷不喜欢雪地这种潜伏环境,看似是一种很方便的伪装,但总是能将其冻得梆硬。
这会儿,两拨人杀得正酣,薛三默默地估算着双方的实力对比,同时,留有一部分心神,着重落在那冰块上。
冰块里的那东西,到底苏醒了没,还是半睡半醒?
因为隔着比较远,所以双方的杀戮细节看得不是很真切,但这就像是看烟花一样,看个大概气象也就是了,重点是瞅瞅双方队伍里的高手数目,同时,再掂量掂量自己这边的人手力量。
最终,薛三得出结论,那边两方的力量,都比自己手下的这批人要强得多,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是如此。
不过这没什么好慌乱的,他又不是带着手下人去江湖茬架,自己手下这帮人,偷袭、刺杀什么的才是真正的好手。
终于,进攻的那一方开始逐渐不支起来,付出了不少的死伤后,开始选择撤走。
而队伍那边许是顾忌雪橇上的大冰块,所以并未追击,开始就地收治伤者调整队伍。
“通知弟兄们,把哨子拉远一点,既然有人要帮咱们出手,这不要钱的劳力咱干嘛不要。”
对方一次冲击没能成功,接下来,必然不会甘心,肯定还会再来,在这个情况下,薛三没理由让自己的人掺和进其中,那支拉着冰块的队伍,是他们双方共同的目标,谁来干都一样,隔岸观火是很爽的,搁一边等着兜底多舒服。
等到快入夜时,队伍又开始了前进。
这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方式让薛三眼睛眯了眯,当即示意戴立过来:“你带着兄弟们远远地跟着,注意老子留下的记号亦或者是火信,关键时候,你可以下决断。
老子一个人行动方便,近距离地再去摸摸。”
“是,三爷。”
薛三点点头,随即就和自己的手下们分开了。
没了手底下人的牵制,三爷的潜藏功夫可以更为游刃有余,等到天完全黑下来后,他已经拉近了和那支队伍的距离。
队伍打着火把在前进,早些时候,人数约莫五百来号人,现在,还有四百人左右,白天的那场刺杀确实给这支队伍带来了不小的打击。
薛三不急着再继续靠近,而是选择近距离地跟随。
一夜的行进后,在太阳刚升起时,队伍停了下来,开始安营扎寨歇息。
而这时,
薛三明显感觉到,自己藏身的附近,开始有其他微小的声响出现。
三爷忙将自己进行更为彻底的隐蔽,做好了伪装,将自己的脑壳化作了大雪覆盖下凸出的石头,这样还能方便继续观察。
一个高明的刺客,必然是高明的隐藏专家。
这会儿,除非那些“悉悉索索”靠近的家伙直接踩在自己身上,嗯,点儿真这么背的话那实在是没办法了,否则,那两拨人都不可能发现自己这个“观察者”的存在。
薛三心里也好奇,到底是哪一拨的势力,竟然对这支运送着大冰块的队伍这般的执着,昨天一次袭击不够,今儿个还来。
但薛三更清楚的,那支队伍的夜间前行必然会导致现在的疲惫,但那支队伍的领导者会不清楚这一点?
“嗡嗡嗡!”
一颗脑袋,自薛三身侧探出,是野人的面孔。
薛三忽然觉得很是好笑,这厮再向右靠个半丈距离就能发现自己了,还好,自己运气不错,到底不是主上那种倒霉体质。
那个人显然没有发现自己身边潜藏着气息的薛三,而是在极为警惕地观察着前方。
随即,
他身上传来轻微的震颤声。
现在虽然不在下雪,但寒风呼啸,可这种颤声却像是有着些许魔力一般,可以传递得很远很远。
且自远处,也开始有这种颤声开始回应。
薛三反正在这里躺着也无聊,耳朵在听着,心里,也在分析着,结合当下的氛围,套用一些袭击方会传递的信息,玩起了密码破解游戏。
这玩意儿,并不难,确切地说,对于行家而言是真的简单,且在这种情形下,也不可能弄得太复杂反而影响到自己人之间的信息传递。
听着停着,薛三就听出了个大概,不能说全懂,但倒是可以上手试试了。
当然,前提是得有一个“传声器”,应该是用动物的皮革制成的小鼓面。
渐渐的,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同时,破译后对方传递信息模式所截取到的信息,薛三清楚,其他方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聚集,新一轮的攻势,也即将展开。
“唰!”
“唰!”
“唰!”
顷刻间,在距离队伍最近的位置处,一群人自雪地内跳出,向着队伍杀了过去。
薛三身边的那位也探出了身子,但在其刚准备往下冲时,却觉得脖颈一凉,一把匕首,已经割破了他的喉咙。
能让一名刺客在你身边潜伏了这么久,除非你是三品武夫练就了强悍体魄,否则真的无法找出一个你不会被一击致命的理由。
这位仁兄被杀后,薛三右手收回匕首,左手以绷带瞬间缠绕住其脖颈防止鲜血溢出污染了附近的雪面,随后将其尸体拖拽入了雪地,在雪下,还给尸体倒上了薛三自己研制的对嗅觉灵敏动物很不舒服味道的粉末。
最后,再将其先前敲着的皮鼓解下缠在了自己身上,而后快速地恢复头顶积雪的伪装,再度将自己变成了一颗凸出的石头。
而那边,厮杀,又一次地开始了。
那支队伍夜里行进,很诡异;攻击的这一方,趁着早晨对方最疲惫时攻击倒是能理解,但后者又不是没失败过,居然还想着再冲一次?
在薛三看来,双方应该都有后手,不至于这么愚蠢的才是。
可惜了,这会儿主上的大军不在这里,要是此时军队在这儿,啥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果不其然,在这次袭击中,队伍那边忽然多出了好多把军弩,“嗡嗡嗡”的一阵攒射,直接将袭击方给射懵了。
这种弩箭,在昨日的厮杀中并未出现。
薛三仔细听着弩箭的声音,
保养得不错,
射程一般,
不会是侯府下的弩,要知道平西侯府下的军械制造可是由他薛三负责的,射程和准度都比一般的军弩优良很多。
队伍那一方用的军弩,不出意外应该是早些年野人入关时流失进雪原的。
大成国以及其前身司徒家,对雪原向来是禁铁令的,后来,平西侯府和雪原诸部做买卖,对甲胄兵器军械这方面也是卡得很死;
也就是在这两个时期之间,野人王打进雪海关,导致大量财货人口资源向雪原流失,使得一些部族一下子变得阔绰了不少。
乃蛮部当初之所以敢忤逆雪海关的郑侯爷,也是因为吃了那一波的红利,觉得自己能了。
薛三心里有些疑惑,
按理说,拉冰块的队伍之前应该一直在极北之地窝着的,为何手里会有这种器械?
这很可能意味着,有一个规模还挺大的雪原部族,早就在和他们取得过联系了。
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与此同时,厮杀场面又一下子发生了变化,吟诵之声忽然响起,紧接着,一团团雪被卷了起来,顷刻间凝聚成了冰刃,向着队伍那边呼啸而去,队伍那边死伤一下子多了起来。
在薛三的视线里,进攻的外围位置,出现了一批手持拐杖的存在,他们身上的衣服是黑色的,制式统一;
不是军队的甲胄式样,那么,大概就是神职人员。
虽然平西侯府这几年一直在尝试用宗教的方式去羁縻雪原,同时也已经取得了极为不错的成果,但雪原过于广袤,主体野人现在依旧信奉着星辰,这些人,应该是星辰使者。
薛三记得,野人王崛起时,虽然时不时地喜欢高呼“以星辰的名义”去动员麾下的野人勇士,但实则苟莫离这家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对星辰完全是嗤之以鼻,否则也不会让和星辰使者有仇还专门猎杀过星辰使者的桑虎“剃度”成为雪原星辰使者的大接引使。
当然了,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个团体的严重割裂。
以前一起喝酒时,野人王也没事儿做喜欢搞个“忆往昔峥嵘岁月稠”,他说他当时想的是,等入关归来后,自己声望到达了顶峰,再将雪原上的星辰接引者们的各个派系全都整合起来,让自己成为世俗和宗教都认同的至高领袖。
可惜,野人王入了关却没能出去,雪原上一大摊他本来留着打算回去处理的事儿完全搁置在了那儿。
后来,因为平西侯府对雪原的强势,外加侯府这边的宗教输出力度不断加大,使得星辰接引者的活动很少涉及到雪原南部了。
但在这儿,却出现了成建制的,而且用的那啥,怎么看都像是……魔法?
当然,用魔法来形容未免有些不够准确,东方的炼气士术士方士这些,也能引动出这种阵仗,主上前阵子更是亲自体验了一把“神游天外”跑去了乾国后山喝了杯茶。
但是,用“魔法”来形容,更符合薛三对这一情境的认知。
不过,事情,倒是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你们打吧,赶紧把后手都给打出来,打得脑浆飞溅,打得两败俱伤。
薛三反正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互相逼出后手,他这只黄雀才能有更好的发挥。
其实当年在野人王的大军里,也有不少归顺的星辰接引者,他们在战场上也贡献了极大的力量,破雪海关时,不光是司徒炯司徒毅兄弟的内应,也有他们的功劳。
只不过后来在望江之战中,面对大燕镇北军靖南军当世一流铁骑的冲锋,在双方数十万大军碰撞之中,着实是没什么发挥余地,只能随着野人大军败退的洪流裹挟着崩溃。
但在局部小规模冲突以及特定的环境下,他们的出手,确实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袭击的一方克服了对军弩的恐惧后,再度杀入了队伍之中。
且在队伍的东西方向,有两路骑兵,明显是袭击者一方的,开始向着这边发动冲锋。
队伍这边的防守,明显开始吃力,而在对方骑兵冲撞之后,所谓的防御阵型也马上垮散了下来。
其实,作为大军先锋探马的薛三也早早地看见了那些被“遣散”的神智不清醒的人,他一开始还认为对方是得知这边大军来了所以吓得开始逃跑,现在看来显然不是,是另有一家开始对他们出手了。
队伍这边的死伤不可避免地开始出现,尤其是星辰接引者靠近战局后又施了一波法术,完全击溃了队伍一方新搭建起来的防御圈子,使得厮杀场面被袭击一方成功完成了切割。
薛三这几年也是跟着主上南征北战经验丰富了,一般到这种局面后,往往是一方开始对另一方进行屠杀。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忽然跳到了雪橇拖拽的冰块上,尖叫着什么,距离太远,三爷没听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她在叫。
叫完之后,她用匕首刺入自己的手掌,然后贴在了冰块上。
剩余的队伍这边的人开始尽可能地为她争取时间,保护着她。
而袭击者这一边只要脑子没进水就清楚对方肯定是在憋大招,马上更加疯狂地冲杀上去,企图阻止那个女人。
薛三这会儿都情不自禁地破坏了一些自己的伪装让自己的脑袋稍微抬高了一些,他想看,想看看冰块里的那个东西,到底醒没醒!
“呜呜呜呜呜呜……………”
忽然间,起风了,莫名其妙地阴风开始刮了起来,上方,出现了一团乌云。
“艹。”
薛三在心里骂了一声,这出场方式,真唬人。
随即,
冰块炸裂,上头的女人也被掀飞了出去。
雪橇上的残冰内,坐起来一个人,他身上穿着黑色的甲胄,头发很长。
男子攥起了刀,
下一刻,
恐怖的威势凝聚,
男子的身形直接离开了雪橇,冲向了厮杀之处。
他所到之处,鲜血飞溅,尸块蹦起,其他人的刀砍在他身上似乎都没什么作用,而他的刀却又带着无比可怖的力量,刀下,压根不留全尸。
“吼!”
他发出了一声嘶吼,身形再度冲起。
一众星辰接引者向其发动了攻势,强横的冰刃击打在其身上,在薛三的视角中,他看见男子被击打得单膝跪在了地上;
而这时,不少人一拥而上,企图趁势解决男子。
但男子却猛地抬起头,
先前就觉得很长的头发在此时完全散发开去,像是刺猬一样,但又在顷刻间被冰刃进行了切割,头发散乱掉落。
而男子的瞳孔,却变成了赤红色。
按理说,薛三隔着这么老远,不可能看清楚对方的眼神的,但问题怪就怪在这里,当男子再度抬起头时,薛三只觉得自己后背也一阵发寒,似乎对方已经注意到了自己。
这是………精神力!
主上是个普通人,草根崛起,但魔王们,却可谓多才多艺;
薛三记得,瞎子就喜欢用这一招,刹那间用精神力攻击你的识海,那滋味,让人欲仙欲死。
隔着大老远的薛三都有反应了,就别提近距离的那群星辰接引者了,一时间,一半人都痛苦地捂着脑袋跪伏了下来。
黑甲男子忽然起身,持刀杀入对方中央。
“哦豁。”
三爷默默地将脑壳又压了下去,重新做好了伪装,法师被战士近身了,完犊子了。
果不其然,星辰接引者们被砍翻了一大片。
这种局部战场下,而且并非成建制训练有素的军队交锋,个体战斗力的强悍也就可以被尽可能地放大。
黑甲男子的出手,使得袭击一方损失惨重,随即,队伍那边先前几乎被逼入绝境的,开始了反击。
袭击的一方无法避免地开始了溃败。
这一次,
队伍这边依旧没有选择追击。
因为,他们的主心骨黑甲男子,在杀退了袭击者后,忽然“噗通”一声,栽倒在了雪地里。
先前呼唤他苏醒的女人抱着受伤的胳膊跑来,大喊着什么,显得十分焦急。
“啧啧。”
薛三在心底暗暗道:
“醒是醒了,但还没完全复苏,可以,有的搞。
三爷我这次要立头功………呸呸呸!
三爷我这次必然功败垂成,必然失败!”
反奶了自己一口后,
薛三身形自雪地里开始默默地后退,但很快,他又愣住了。
因为他看见在那个女人的指挥下,手下们将尸体拉扯过来,开始切割尸体放血,淋在躺在地上的黑甲男子身上。
薛三在心里当即破口大骂:
“艹,还带充电的!”
五百六十二章 赶上了
用血浇筑了之后,那个女人似乎在施法,随即,他们又取来了一大片的雪将黑甲男子给覆盖住,女人再度开始施法。
最终,雪化作了冰,将黑甲男子再度冰封了起来,只不过这次冰里头的红色很是鲜艳。
“用冰来做隔绝么,怕变质?”
薛三在心里嘀咕着。
也正是因为队伍不得不带着一个大冰疙瘩,所以行进的速度必然快不起来,而且队伍的减员,已经很严重了。
等做好这些后,队伍没有耽搁,开始继续向西行进,原地还留下了不少伤号。
“这是在逃,但这般夸张且不惜代价地逃,是因为……”薛三扭了扭自己的脖子,从雪地里站起身,“结合之前的军弩来看,是因为,西边,有人会接应他们么。”
不能等了,得动手了。
……
雪原的星空,很是纯澈,可能,野人之所以会形成对星辰的信仰,也是因为在这苦寒的生存环境下,对于绝大部分的野人而言,仰望星空,是他们生活中其他地方难以得到的一种慰藉吧。
而在这美丽的星空之下,一个侏儒,正指挥着自己的手下进行埋伏。
戴立有些不理解,埋伏的位置,实在是有些远了,但这帮人早就习惯了三爷的权威,没人敢质疑。
薛三特意吩咐道:
“记住,那支队伍雪橇上拉着的冰块内封着一个高手,如果动手后冰块碎开那家伙跑出来了,不用去硬抗,迅速结阵后退。
那东西就跟红帐子里卖的药丸一样,一时威风,然后就萎了下去。
行了,各自就位,等老子信号。”
“喏!”
“喏!”
薛三再度独自一人向前摸索过去,那支队伍在入夜后,不得不停了下来,雪狼都已经跑不动了,马匹也都脱力了,没法不停下来喘口气,否则真的只能靠人力来拉雪橇了,可问题是,人也疲惫。
这支队伍在薛三发现他们前,就已经行进了很远的距离很长时间了,期间又经历了几次袭击,人畜的耐力,也都到了极限。
队伍里剩余的人在外围开始警戒,里面,则全都围拢在雪橇旁边,人手不足,没办法形成内外出层次的防御。
而今晚,必然会再度出现一场刺杀,这是双方都清楚的事。
薛三潜伏到近点后,没敢再深入,而是将自己埋进了雪里,收敛自己的气息。
安静地等待了大概一个时辰,耳畔边,再度传来了“嗡嗡嗡”的声音。
雪面下的薛三露出了微笑,手掌放在了自己腰间的皮鼓上。
周围,传递的消息意思大概是侦查。
很显然,数次的袭击,不仅仅是队伍那边损失惨重,袭击方这里,也是一样,再者,他们还损失了很多星辰接引者。
在这场漫长的追击之中,双方,都已经被放了太多太多的血。
最重要的是,他们对冰里的存在,很是忌惮。
简单地交流,大多是在进行观察和布置,放出的讯息,也很简单。
薛三微微皱眉,
怎么着,
哥几个这是不打算动手啊?
这可不行,你们没准备好,但我可准备好了。
薛三开始敲鼓,
其实这种信息传递,很简单,前奏是等级,后面是指令亦或者是情况。
薛三不清楚他们之间的等级称谓是什么,但得益于上次袭击一方发动攻击时,他记住了下达命令的那个最高等级的表达方式。
很快,
伴随着薛三鼓声响起,
落在那些人的耳朵里,
就是新的命令下达:
“大长老有令……进攻!”
一时间,这些人都愣住了,他们才多少人,今晚本是来观察情况的,怎么就忽然进攻了?
“大长老有令……进攻!”
“大长老有令……进攻!”
催促进攻的命令还在下达。
终于,有人自潜藏中起身,握着刀,喊杀着冲了下去。
随即,其他人也都起身,杀了下去。
队伍那边被惊动了,马上准备好防御,但稀稀落落地,只冲下来了十多个人。
队伍内的军弩射出,很快就栽倒了一大半,剩下的,则开始后退。
一场像是闹剧一般的进攻,就这般开始,又这般结束了。
不过,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时,在另一侧,有一队骑着马的人冲了过来,人数也不多。
他们显然是受了先前自己这边人进攻的牵引,也杀了出来,然后进行抛射,势头很快被打散,开始游弋。
没多久,另一侧,也有一队数十人的骑兵冲出来。
牵一发而动全身,就是说的此时的场面。
但有时候,也能突然出奇迹,就比如这第二波骑兵,竟然没遭受太大的阻拦,直接冲入了队伍之中,然后,开始砍杀起来。
这就很有意思了,本来还摸不着头脑的进攻一方,见到这个局面了,其他地方,也冒出了人,开始乱糟糟地继续向队伍发动进攻。
效率很低,事发突然,死伤惨重,可偏偏,队伍那边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口子被拉大了,双方人马,厮杀在了一起。
薛三从雪地里再度探出脑袋,收起了皮鼓,这个场面,他也没想到。
只能说,那两方人马,都是强弩之末了,而队伍那边的虚弱程度,比预想中,要更厉害许多。
但也就在这时,那个女人再度跳上了雪橇拉着的冰块上。
当她跳上去后,进攻方,一下子就萎靡了,显然,他们又回忆起了那一日被冰块中黑甲男子支配的恐怖。
不过,也不至于说直接被吓崩溃,最起码,得让那位黑甲男子再站起来一次。
而队伍那边防守的人,其实也是在等待着自己这边的动静。
一时间,
大家都厮杀得有些心不在焉,甚至,有几处位置,更是很默契地拉开了一段距离,都在等着雪橇上的结果。
女人似乎是在犹豫,但眼下的僵持局面,让她又没办法继续等待下去。
故而,
深吸一口气后,她再度将掌心贴在了冰块上,开始吟诵咒语。
“咔嚓嚓……咔嚓嚓………”
冰块开始出现碎裂。
进攻方开始大规模地脱离接触,甚至,已经在准备后撤。
“砰!”
冰块炸开。
薛三记得,上次冰块裂开时,力道很可怕,女人是直接被掀飞出去的,但这一次,女人能够从容地跳下来。
黑甲男子破开冰块,再度苏醒。
他拿着刀,
站了起来,
双眸泛着红色,扫过四方。
终于,进攻方先行一步崩溃了,开始溃逃。
队伍这边依旧没追击;
薛三静悄悄地继续盯着前方的局面,而就在这时,黑甲男子忽然将脸转向了薛三所藏匿的方向,目光,也投射了过来。
他,发现了自己!
黑甲男子举起刀,身为刺客,薛三此时有种被凶兽盯住的错觉。
艹,大意了!
黑甲男子迈开步子,向薛三这个方向走来。
不过,可能是反奶自己,确实有效果,黑甲男子刚走了几步,刀就垂落了下来,身体也直接前倾,面朝下,栽倒在地。
“呼……”
而队伍里的其他人,显然并不晓得黑甲男子的意思,他们只是马上将黑甲男子围起来,然后准备再往起身上堆雪,准备再将其冰封起来。
薛三也是长舒一口气,不过他还是在等,等到那个女人开始重新施法进行冰封时,薛三确定不是挖坑后,拔出了火信,举起。
“嗖!”
呼啸之音传出。
随即,一众由薛三亲自训练出来装备精良的平西侯府番子开始快速地奔跑而来,他们是三人成一队,手里都有弓弩。
这支队伍,搁在江湖里,轻轻松松可以灭掉一个门派,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杀戮者,哪怕实力没你强,哪怕境界没你高,但他比你更会杀人,也更懂得什么叫配合。
先前数次袭击队伍的那帮人,看似人数不少,实则乱得很。
三爷深吸一口气,双手向下一压,准备下去收割人头了。
在他看来,结局,已经注定。
然而,
就在这时,
外围忽然传来了一众马蹄声,马蹄很急,也很密。
紧接着,自西边,出现一众骑兵的身影,粗略扫一眼,就可以确定规模上千,甚至更多。
队伍那边马上发出了欢呼声,显然,这就是他们辛苦奔逃不惜精疲力尽犯下兵家之大忌的所求,接应他们的队伍,到了!
薛三直接张大了嘴巴,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如同是电影里的反派角色,在自信满满一切拿下之际,现实冲上来,给了自己狠狠地一巴掌。
而队伍那边,则发出了欢呼,不少人还在哭泣,显然,他们终于得救了,至少,他们自己是这般认为的。
薛三现在有些尴尬,他可以选择马上就逃,自己还没落入战圈之中,现在逃借助地形他有很大概率可以逃出生天,但这也意味着自己带来的这帮手下,得基本交代在这里了,三爷心里又有些舍不得。
也就在这时,
自另一方向,也传来了一片马蹄声,带着一种整齐的韵律和节奏,同时,还有甲胄碰撞摩擦的肃杀之音。
一人骑着貔貅行至阵前,
对身边一名骑马的剑客微微一笑,
道:
“哎哟,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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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三章 擒拿!
可不正巧了么,赶上了。
起初郑侯爷率领一支先锋军向北进入极北之地,只有一个大概的范围,能否找到就纯粹是看运气。
然后运气不错,找到了那支野人骑兵队伍行进过的痕迹。
雪原的极北之地,冬日,出现了一支规模上千的野人骑兵,哪怕郑侯爷不是沙场宿将而是一个草包都能瞧出来这里头绝对有问题。
故而接下来,他就带着自己麾下人马吊着对方,对方也是尽可能地在赶路,压根没料到自己被盯上了。
也就是这样,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环扣着一环,郑侯爷终于赶上了。
此时此刻,
薛三可谓是激动得泪流满面,先前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大反派的既视感,现在确认了,自己就是主角,只有主角的待遇,才能凑得上这种恰好的“赶上”。
两支兵马的出现,让队伍那边的欢呼雀跃声一下子寂静了下来。
这支队伍和星辰接引者势力之间追逐厮杀了这么多天,结果现实却冰冷地告诉他们,真正决定命运归属权的,并不是他们。
郑侯爷抽出乌崖,在这个时候,不需要去和对方交涉,也不用摆什么名号了,最简单最干脆的方法就是……击溃他们。
派出这支骑兵队伍的野人部族,已经上了郑侯爷的黑名单里,对于平西侯爷而言,任何胆敢和那个预言存在关系的人或者物,都是被打击的对象。
“老虞,你注意着那边。”
“好。”
随即,
乌崖举起,
郑侯爷发出一声低吼:
“儿郎们!”
“虎!”
“虎!”
“虎!”
骑士们已经很疲惫了,但在此时都依照训练本能开始整起冲锋队列。
这次出征,撇开野人仆从军外,本部兵马只有三千,但这三千骑可都是梁程亲自挑选出来的精锐,且是最早一批完成换装的序列。
刀口向前,
胯下貔貅发出一声低吼,
“冲!”
“杀!!!!!!!”
燕军开始开始冲锋了,骑兵对步兵时,可以玩儿的方式有很多,归根究底,还是觉得自己贵,总想着用最为划算的方式解决战斗,而骑兵对骑兵时,装备好训练好素质好的一方,往往喜欢来一锤子买卖,并不喜欢周旋,这就是底气。
不说晋东军了,其实整个燕军,不分派系,要是对面愿意或者说对面敢直接摆出自己的骑兵来对垒,燕军就没有不敢应战的。
而对面的野人军队似乎没料到燕军直接就开始了冲锋,连个照面都不打一下,虽然对面也马上下令提起马速主动迎上去,时刻,是没耽搁,可这气势上,却是被直接压了一头。
再者,野人骑兵早就被大燕铁骑打怕了,这支野人兵马也并非是边远之地不通外事的生野人,故而在冲锋时,颇有一种硬着头皮很是勉强地往上顶的意思。
两支骑兵队伍对撞在了一起,一时间,人仰马翻。
郑侯爷到底是没老田那般的底气,并未去身先士卒第一个冲,但也没落到最后一个,连续砍翻两个野人骑兵后,战局就一下子开朗了。
因为野人骑兵开始了崩溃,完全失去了建制。
他们来了,他们冲锋了,然后,他们就溃散了。
这很野人。
想当年三晋之一的司徒家,一边南边扛着楚国,向北还能自信心满满地随意揉捏着野人,原因,就在这里。
野人单个挑出来,弓马骑射其实都不错,但一盘散沙的部族形式往往让他们在上规模的战场上一次比一次拉胯,久而久之,这种恶性循环就保留了下来。
也就野人王时期,野人短暂雄起过一阵时间,但之后,迅速又回到了自己本该有的鹌鹑模样。
这边骑兵交锋时,那边,薛三带着自己的手下也在向队伍那边发动进攻。
薛三手下都是用弓弩的好手,配置的手弩还是薛三亲自设计出来的,射程不远,可精准度高,在眼下双方距离都拉得很近的当口,杀伤力和杀伤效率就极为惊人。
随后,更是三人为一个小组,冲入近战,配合默契之下,本就是强弩之末的队伍护卫很快被杀得溃散。
“噗!”
薛三的匕首划破了一个人的脖颈,随后身形一跃,直接向那个屡次施法的女人扑去。
那个女人,是个关键人物,必须拿下,先前几次三番的,都是她唤醒了黑甲男子。
女人此时正趴在黑甲男子身上,
薛三身形快速地前冲,
然而就在这时,女人忽然将一把匕首捅入自己胸口,随即双手死死地抓住黑甲男子。
本能的,薛三想刹车,但奈何冲势无法改变,就在这时,黑甲男子身边的刀忽然立了起来,薛三只能用双匕首格挡。
“铿锵!”
黑甲男子起身,左手抱住女人,右手握住了刀,抽刀而起。
薛三毫不犹豫地一个侧身滚出去,而原本其所站的位置,直接被刀罡砸出一个深坑。
黑甲男子打算趁势而起,但在其身后,龙渊出鞘,犹如一道红色的霞光直接劈向了黑甲男子后背。
“砰!”
黑甲男子整个人被掀翻,其后背甲胄上出现了数道恐怖的凹槽,先前被其抱着的女人更是在龙渊这一击下被切割成了两段。
低头,看了一眼身下女人的尸体,黑甲男子张开嘴,发出了一声咆哮,其身上的气息再度喷涌而出,带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森寒。
面对对方的愤怒而来,剑圣并未退去,剑客,最不怕的就是对方和自己硬碰硬!
龙渊颤鸣,一飞而起;
刹那间,
剑圣再开二品。
他没兴趣在这里和这位神秘的存在慢慢比武切磋,郑凡的意思,剑圣也明白,不惜一切将这个隐患给掐灭在这里,最好连尸体都磨成齑粉,所以剑圣自一开始就没留手。
龙渊携带着二品之力,轰鸣而下。
男子持刀向抗,
“轰!”
第一剑之后,男子身形快速地后滑。
接下来,是第二剑!
第二剑之下,黑甲男子身上的气息开始快速地消退。
要知道,当初在望江江面上,魏忧持沥龙枪也就挡住了剑圣的两剑,当然,这里也要考虑到魏忧先前在三品之境上和剑圣消耗了太久的因素。
但不可否认的是,黑甲男子的体魄,真的已经到了一种骇人的地步。
不过,其也就是靠体魄强撑着,其自身的气血,也就是力量,在两剑之下,已然被打崩散。
龙渊入手,剑圣亲自持剑,刺出第三剑。
黑甲男子持刀而起,却又在下一刻,散去了一切防御。
“噗!”
龙渊几乎毫无阻滞地刺入黑甲男子的胸膛,剑气开始在其体内肆虐,这一剑之下,剑圣笃定可以让其脾脏粉碎。
这时,外围的薛三忽然喊道:
“他没心脏!”
剑圣目光一凝,警兆顿生。
黑甲男子的脸上,呈现出青色,双眸之中的赤红转化成了幽深的绿色,两颗獠牙自其嘴角长出,整个人如同在顷刻间化作了鬼魅。
紧接着,其身体骨骼开始搅动,皮、肉、骨化作了囚笼,牢牢地将龙渊锁在了自己的体内。
这种气息,剑圣不陌生,平西侯府地下密室里就有着一尊和其气息相似的存在躺着。
黑甲男子的刀,落了下来。
剑圣即刻撒开握住龙渊的手,身形快速后退,同时气息牵引,想要将龙渊抽出。
然而,就在这时,剑圣忽然发现自己和龙渊之间的感应,被隔绝了,明明龙渊就在自己面前,却根本无法和它再形成呼应。
“被他的血给污染了!”
薛三再度喊道。
剑圣这才留意到黑甲男子伤口处的鲜血,竟然是粘稠的黑色,而这些鲜血,已经覆盖在了龙渊剑身。
不过,哪怕龙渊抽不出来,剑圣也依旧是剑圣,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也不是靠一把神兵利器吃饭的。
指尖靠拢,剑气凝聚,剑圣后退一段距离后,凝聚出了一道道剑气,直接向黑甲男子打去。
“砰!砰!砰!”
一连串的剑气击打在黑甲男子的甲胄上,将其甲胄正面直接打得坑坑洼洼,黑甲男子身形一颤,似乎还想继续向前迈出,却又有一种余力无法跟上的感觉,身体开始向后栽倒。
“他没电了!”
三爷喊出这一声后,身形即刻向前一窜,匕首在手,他要去切割对方的首级,虽然知道应该会很难切,但趁他病要他命!
就是可惜了,
没带黑驴蹄子!
三爷骑在了黑甲男子身上,匕首正准备落下。
却在这时,
一股吟诵之音自黑甲男子身上传出,不是黑甲男子自己吟诵,而是冥冥之中,这一块区域被这声音给包围了。
远处一座雪山的山腰上,一众星辰接引者围聚在一起,这里面,半数人身上带着伤。
“燕人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燕人为什么会知道他的苏醒!”
“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让燕人得到他,或者将他毁了,我圣族之星辰,岂非再无绽放的可能?”
“早知如此,还不如将他让给狄山部,至少,还能将他掌握在雪原上。”
“我们岂不是给燕人做了嫁衣?”
这时,
一位白发老者目光扫视四周,
道:
“绝不能让他落入燕人手中,否则,我圣族将再无丝毫复兴之希望,献祭吧,给予他力量,他现在,还是太虚弱了。
他,会记得我圣族,对他的付出的!”
后面这句话,在场没什么人会真的相信,但没办法,伴随着平西侯府开始用宗教输出的脚步,星辰接引者们已经感受到了毁灭的危机;
雪原一盘散沙不一盘散沙,他们其实不是很在乎,甚至,当年野人王的失败,他们也不在乎,这一脉,本身就没选择跟随野人王的步伐,一个统一的雪原,也不适合他们继续保持以前的地位。
但当侯府开始着力颠覆他们的信仰根基时,他们慌了。
“为了圣族,为了……星辰!”
“为了圣族,为了星辰!”
“为了星辰!”
一时间,半数星辰接引者开始自燃,在他们身上,出现了蓝色的火焰,火焰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几个呼吸之间,就消散了,一同消散的,还有他们的身躯,原地,只留下一捧灰烬。
……
薛三举起匕首,对着黑甲男子的脖颈,高喊一声:
“吃俺老孙一棒!”
匕首落下,
同时间,
黑甲男子再度睁开眼了眼。
“………”薛三。
“轰!”
恐怖的煞气自黑甲男子口中喷出,这些煞气不是你屏住呼吸就能阻拦得住的,它会自己向你的眼耳口鼻甚至是从你皮肤毛孔向内钻去。
薛三这一刻只觉得整个人都飘了起来,这种滋味,简直要升天了,灵魂和躯壳要开始骨肉分离。
黑甲男子双手猛地向薛三拍去,
但薛三的身形却忽然间消失了,落在了不远处。
“噗………”
一口鲜血,被喷了出来,薛三整张脸都变成了青色,两把匕首,一把刺入自己的胸膛另一把刺入自己的脖颈。
匕首里的毒素也在快速地进入,薛三又服用了一颗丹丸,而后喊道:
“叫梁程帮我解尸毒。”
随即,
眼睛一闭,身形一侧,栽倒在了地上。
那边,黑甲男子刚准备爬起身,剑圣却又再度出手,指尖的剑气直射而出。
黑甲男子发出一声怒吼,双手抓住地面,身形向后快速地滑动,躲避着剑圣的攻势。
而这时,那边的郑侯爷已经击溃了野人军队,即刻下令一部分兵马调转,向着这边包抄过来。
“吼!”
黑甲男子再度暴起,其胸口卡着的龙渊被其弹射了出去,剑圣下意识地想接龙渊,但马上联想到薛三先前倒地昏迷的画面,即刻以气运剑,龙渊没能触碰到剑圣,而是倒旋了一周后刺入冻土,其剑身上,残留着黑色的血液。
与此同时,一队燕军骑士已经冲了过来。
黑甲男子毫不犹豫,身形直接撞击了上去,打头的两名骑士连人带甲再带胯下战马被一起掀翻,但身后的骑士却以马槊刺入黑甲男子的腋下。
黑甲男子双臂夹住马槊,双脚生根,向上一抬,两个骑士连带着战马被他举了起来,而后于空中相撞。
“砰!”
人的骨肉和马的骨肉在这一声碰撞之下几乎分离。
这一幕,落在郑侯爷眼里,当真有当年沙拓阙石镇北侯府门外独战镇北铁骑的即视感。
“给本侯杀了他,取其首级者,封总兵!”
“喏!”
“喏!”
越来越多的骑士悍不畏死地冲向黑甲男子。
黑甲男子一人面对上百骑兵的冲锋,依旧是选择最无畏最刚猛的方式在应敌,他一个人,宛若战神。
郑侯爷骑着貔貅来到了薛三身侧,低头看了一眼薛三,确认薛三小命还在后就不看他了。
剑圣则看着自己刺入冻土的龙渊;
郑凡低下头问道:“乌崖可以凑合用么?”
剑圣看着郑凡,摊开手,郑凡将乌崖递了过去,剑圣接刀。
战圈之中,黑甲男子还在厮杀,不时有骑士被斩杀下马,死状都很凄惨,几乎没有全尸。
但骑士们没有崩溃,外围的骑士,已经又形成了一个新的包围圈。
对付这种强者,就得拿人命去填,去耗。
当年剑圣于雪海关前一人斩千骑,是有水分,眼下郑侯爷排出的这阵仗,则是实打实的。
悍不畏死,训练有素,结阵严谨,誓死冲锋,再高的高手,也得给你填跪下!
剑圣准备上前,却被郑凡喊住:
“别。”
剑圣微微皱眉。
“再耗一会儿,他气虚,一段进去了,用完了也就用完了,已经死了这么多兄弟了,不能让他们死得没价值。”
郑侯爷挺了挺自己的后背,
沉声道:
“费了半天劲,要是最后让他给跑了,我得被怄死。”这不是郑侯爷冷血,这就是现实。
“这体魄,我这辈子所见之人,可能也就田无镜能比得上他了。”
“人就是靠体魄吃饭的。”
“他身上的气息,和你家下面棺材里的那个,有点像。”剑圣说道。
郑凡摇摇头,道:“真正像他的人,在后头领着大军呢。”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剑圣问道。
“你在说他,还是在说……我们?”
“我们?”
“是,我,们。”
郑凡见那边厮杀得差不多了,
从怀中掏出了魔丸,捏在了手中,做好了准备,
随即,
大喊道:
“大燕平西侯郑凡在此!”
“轰!”
“轰!”
“轰!”
顷刻间,
黑甲男子像是本能地锁定了目标,其实,哪怕是对于指挥不高的野兽而言,他们也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黑甲男子不惜刀槊加身,强势冲出了包围圈,向着郑凡所在的方向扑来。
外围的骑士迅速反应,要将其堵回去,郑侯爷在这里,他们愿意用自己的命去堵住所有缺口。
而剑圣在此时也动了,
身形一闪,
黑甲男子一拳击碎一名骑士的胸膛,又一脚踹炸了一匹战马的头颅后,
剑圣出现在了其身侧,
手持乌崖,
一刀劈在了黑甲男子的肩膀位置。
“噗!”
乌崖砍入其肩膀,
黑甲男子身形一颤,膝盖弯曲下去,跪倒在地。
其本能地想要再站起身,但剑圣也在此时以一指剑气,刺入其后脑位置。
黑甲男子身形一滞,
挣扎了片刻后,
似乎也在此时耗去了体内的最后一丝力量,
颓然地低下了头。
郑侯爷放下魔丸,伸手自怀中取出铁盒,取出一根烟,懒得再在这寒风下用火折子点烟了,直接将卷烟送入嘴里,缓缓地咀嚼着。
腥辣的味道,刺激着自己,同时,也清醒着脑子。
“呸!”
吐出嘴里的残渣后,
郑侯爷下令道:
“找上一切可用的铁链绳子,给他捆死!”
第五百六十四章 你……也在?
事儿,算是成功了,虽说目前来看,还未竟全功,毕竟自己现在还在雪原上,不在奉新城,虽说将那个黑甲男绑得跟个粽子似的,但毕竟还没将其带回奉新城,也没修建好一个足够结实的大牢再辅之以阵法将其实打实地给封闭起来。
但,最艰难也是最容易出事儿的部分,算是拿下了。
接下来,带回去后是否会出什么问题,以及困锁住他后会不会再有什么异变,那就得留给以后去担心了。
郑侯爷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不过,他并未有太多的惊喜,他都已经做到这一步了,成功地抓住目标本就是自然而然甚至是理所应当的事,没抓到,让他跑了,这才叫意外。
空缘了凡这对师徒,那是真正的福缘深厚,毫不夸张地说,给他们身上扎一刀,流出来的,不是血,那是福报。
就是这对了不得的师徒,本来好生生地在雪原传教,梦想着以后在平西侯爷的支持下在奉新城外盖一座属于自己的寺庙;
结果,被郑侯爷强行摊派了这个任务。
炼气士神神叨叨的话术,郑侯爷是不信的,毕竟,他自己懂得的话术更多,但运数的说法,他是信的。
所以,这其实就相当于是献祭了两个和尚,让他们为自己去铺路。
结果,
一个疯了,一个精神分裂了。
但在冥冥之中,却换来了自己得知了线索。
得到线索后,更是毫无耽搁,即刻召集人马点兵而出,于这大冬天的深入雪原,都这样了,要是还出岔子,就真的没天理了。
收拢了战死袍泽的遗体,处理了伤者的伤势后,队伍开始返程。
在第三日,和梁程部派出的哨骑接应上了,翌日,郑凡这边和大部队完成了汇合,随即,大军开始返程。
在返程途中,狄山部的族长带领自己的妻儿以及族内的贵族,身披羊皮,口含玉佩,跪伏在大军行进的路上。
……
“呵呵呵。”
郑侯爷笑了,对身边的苟莫离道:“野人,也学这个道道了?”
苟莫离开口道:“这意味着,是个有脑子的,世人都笑沐猴而冠,但至少,这只猴儿,有一颗当人的心,就比那些浑浑噩噩只知道吃和睡的猴子,要高出太多太多。”
郑侯爷收敛起了笑容,点点头,道;“的确,能和那边扯上干系,确实也不是个酒囊饭袋,他心里,是有想法的。”
“主上想如何处置他?”
“处置?”郑侯爷摇摇头,“先见见吧,问问话。”
狄山部族长狄虬以及其妻儿被带到了帅帐之外,他们规规矩矩地再度跪伏下来。
郑侯爷没在帅帐内见人,而是走了出来。
狄虬的块头很大,在野人里,看面相就能察觉到是一个勇士,其身上,也纹着狄山部的图腾。
“罪人向伟大的平西侯爷叩首,一切罪过都是罪人所犯,罪人愿以自己家小之命来承受平西侯爷的怒火,只求侯爷大恩大德网开一面,放过狄山部。”
身为族长,在这个时候能为了全族的存续主动站出来,确实是一个汉子,也算是有担当了。
郑侯爷走到其面前,看着他。
“本侯问你,你是如何知道他们的?”
“是星辰接引者通知的我部,我部牧场靠北,所以希望借助我部的力量去截杀他们。”
“而你,选择了反其道而行?”
“是,罪人一向不认同这些接引者,但又心热他们所说的东西,所以,罪人假意答应他们,但暗中,和极北之地的那帮人取得了联系,准备将他们从接引者的追杀中接应出来,再由罪人掌控那个东西。”
狄虬可谓很是坦白。
那个东西,指的就是黑甲男子。
一个还没完全苏醒,一个还是很虚弱的黑甲男子,却能够靠着一时力量的迸发,接了剑圣三次二品之剑未死。
这个东西,这样的存在,对于现在的雪原部族而言,的的确确是一种大杀器了。
眼热,是人之常情,想霸占独吞,也能理解。
野心嘛,谁都有不是。
狄虬又开口道;
“但罪人真的不知侯爷也想要这个东西,若是罪人早点知晓,罪人怎么敢和侯爷您抢人,罪人必然亲自出马,将那东西抢夺过来,送到侯爷您面前。”
这话,半真半假。
郑凡清楚,如果平西侯府只是出面打个招呼,这狄虬以及其背后的狄山部,必然会整出一些幺蛾子,总之,不会痛痛快快地交人的,实在不行,选个折中的法子,就说人跑了。
毕竟那东西是人,跑了不也正常得很嘛?
但在侯府出兵进入雪原,表现出了对这个东西势在必得的架势之后,狄虬是不敢忤逆违背的。
“本来,本侯是等着回雪海关后,就出兵灭了你狄山部的。”
狄虬将脑袋压在地上,不敢起身。
“现在,本侯有点想改主意了,狄虬。”
“罪人在。”
“本侯命你挑选三千精壮族人,跟随本侯入关,为侯府下辖披甲奴,若有战事,以战功抵罪,若无战功,世代为奴!”
“奴,谢侯爷大恩!”
郑凡转过身,两侧甲士过来,将这一甲子给押了下去。
苟莫离此时走了出来,道:“主上,您又心软了。”
郑凡摇摇头,道:“我只是喜欢这家伙身上的纹身而已。”
苟莫离又道:“主上这是准备,动兵了?”
“本来没打算,但既然这件事进展得挺顺利,等回去后,再顺道活络活络筋骨吧。”
“主上英明。”
“这事儿,还是得等回去后再说。”
“是。”
郑凡走回帅帐,帅帐内,剑圣手里拿着龙渊,还在擦拭着。
剑,是需要滋养的,是以剑客的气来滋养。
这一次,龙渊被污染了,等于是前些年的滋养,大半都付之东流。
“能修补回来么?”郑凡问道。
剑圣点点头,又摇摇头:“可以,但需要很久。”
“有没有快一点的法子?”
“找造剑的人来修补,会很快。”
“我去发一封公函,你可以去镇南关那儿等他。”
“不必了,还能将就用。”
至少,当扁担当火钳子当摇篮杵没问题。
“这种家伙事,可不能将就。”郑凡说道。
“我是觉得没必要因此去大费周章。”
“我不怕麻烦,你得为我想想,这样吧,我待会儿就命人向楚国独孤家传信,等进了雪海关,你就直接去镇南关,耽搁不了多久,把龙渊修补好了,你也就能回奉新城了。”
“这么急?”剑圣回过味来,“要打仗了?”
“我那大舅哥,要正式登基了。”
其实,上半年摄政王本就打算正式登基的,却因为皇太后重病,为给皇太后祈福,耽搁了。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借口,根本原因是因为和乾国的战事在那时还没结束,随后,国内的一些事情还没料理妥当。
郑凡曾和大舅哥同乘一辆马车,在他看来,自己这位大舅哥有着很明显地强迫症,自己给自己下一碗面条充饥也得注意摆盘。
“要打人家了,还要人来帮我修剑?”
“一码归一码,我不也卖给楚国马匹了么?”
“为何要打?”剑圣问道,“可以不打。”
“尾冬,军民闲着也是闲着。”
“可以在家打孩子。”剑圣说完,就有些后悔了。
郑侯爷不以为意,道:
“关键是咱们侯府下的这个标户体系,没仗打,就没军功,没军功,就没油水,问题,就会出现很多。
反而开始打仗后,问题就少了,甚至,就没了。”
瞎子为侯府治下设计的体系,有另一个时空里秦**爵制和后金八旗制的影子,归根究底,这是一个军事集团;
过去一年,为了恢复生产,大家任劳任怨,但要是再不打仗,再没对外战争的进项,这个体系就相当于是活水之源被堵住了。
当然了,这里的打仗并非指的是大打,而是小打,但比之在范城外两三千骑的规模,肯定要大很多。
至于说因此掀起国战什么的,楚人真要敢开国战,一定是楚人准备好了,不是由你是否去挑衅决定的。
“累。”剑圣有些无奈。
“再看看情况,不急,说不定就不打了呢,得看到时候的局势,哦,对了,你拿下了那家伙,我说过的,谁拿下了他,封总兵。”
“那我岂不是成了李良申了?”
“你想要么?”
“你说的是,谁斩下他首级。”剑圣显然是对当总兵什么的,完全没兴趣。
“呵呵。”
郑凡走出了帅帐,去薛三所在的帐篷里看看情况。
薛三还昏迷着,梁程刚刚为其引出了部分尸毒,旁边的一个木盆里,全是黑色的血水。
天天和刘大虎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递送着东西。
“如何了?”郑凡问道。
“得亏他果断,以毒攻毒,封锁了尸毒的蔓延,再加上他身体本身就是个药罐子,抵抗力不错,否则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我再给他取几次尸毒,残余的一些,他自己慢慢克化,半个月后应该就能苏醒了,只要人醒了,他自己就能料理好自己了。”
“嗯。”郑凡点点头。
薛三运气差到家,以为黑甲男子没电了,上去想抢人头,结果被人家一口尸气对着脸喷,换做其他人,是断无生还下来的可能的。
“主上,那个东西,确实是僵尸。”梁程说道。
“我知道,告诉我一些,你这个僵尸始祖看见的,不同的东西。”
“气息很纯粹,如果一定要划分等级的话,他的血脉等级,很高,我难以想象,在这里,能遇到……”
郑凡调侃道:“能遇到真正的本家亲戚?”
梁程没反对,而是点点头,“不仅仅是血脉等级,还有体魄,他的体魄,比我现在的,强大得多。”
“很生猛的,你是没瞧见,剑圣开二品没能一口气劈死他,薛三手下的戴立说,他是一直被封存着的,之前被唤醒杀退了两次袭击队伍的人。”
“力量有亏空。”梁程说道,“也可以说是,半睡半醒间吧。”
“我不是很喜欢听太过抽象的表达,说点能让人听懂的。”
“正如主上您是一个五品武夫一样,武夫所依靠的,一是气血,二是体魄;僵尸也是一样,一是煞气,二是僵尸体魄。
他的半睡半醒,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半睡半醒,而是体魄过于强大,造成了一种失衡,使得其神智和煞气,被过于强大的体魄给自我压制。
换句话来说,过于不符合现阶段其承受能力的僵尸体魄,对其本身,形成了一种封印。”
“所以,这是怎么造成的,后天造成的么?”
“不清楚,属下还需要时间,等回到奉新城,新建好了安放他的囚牢后,可以尝试让其再度苏醒一下,属下去问问他。”
郑凡点点头。
准备走前,郑凡又转过身,看着梁程,伸手指了指头顶,
道:
“会不会是那样来的?”
从天而降;
并非真的是从天上给砸下来,比如,会不会是像我们这群人一样。
“应该不会。”梁程说道,“因为属下发现了一件事。”
“哦?”
“他的甲胄残片上,有族徽。”
“族徽?”
“是。”
“哪家的?”
“赫连家的族徽。”
“确认没错?”郑凡问道。
“主上忘了么,当初我们曾去寻觅过赫连家的宝藏,对赫连家的族徽,自然不会陌生。”
“赫连家的人,出现在了极北之地,还变成了僵尸,且印证了预言,啧啧。”郑凡笑了笑,“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但至少我们已经证明,预言,是可以提前干预也是可以改变的。”
“这不废话么,要不然呢,我们就混吃等死就行了?”
郑凡又看了看依旧昏迷着的薛三,道:“等回去后,让瞎子负责联系密谍司的人,调查一下这家伙的生平细节,我觉得,不大可能是近代的人物,既然变成了僵尸,体魄还这般强大,应该是有年头了。”
“属下也这般觉得。”
“你说,会不会和那处极北之地的环境有关系?”
“主上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既然这家伙在极北之地的冰面寒潭下泡了这么多年,能泡出这么强的一副体魄,明明没完全苏醒,靠肉身都能这般扛揍……
要不,你也去那儿泡泡?
没道理他泡得起来,你不能泡起来。”
梁程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道:
“前提是,主上您得陪着属下一起泡,属下是什么状况,主上您是知道的。”
“………”郑凡。
“呵呵,我就开个玩笑,别当真,别当真,你得帮我领兵呢,哪有闲工夫放假去泡澡。”
郑侯爷伸手指了指天天,道:“天天,来,给爹点烟。”
“孩儿来了。”
因为薛三昏迷着,郑侯爷也没好意思在病房里点烟,虽然这点烟毒对于尸毒而言,好像算不得什么。
走出了帐篷,蹲下。
天天先用自己的小身子挡着风,再拿出火折子帮郑凡点了烟。
郑侯爷抽了一口,伸手摸了摸天天的脑袋。
娃儿这次出来,是见了世面了,也很开心,虽然没真的上战场,但对于从小到大只能一个人在院子里玩耍的他而言,已经是难得的一次体验了。
郑凡还记得自己回来时,天天很骄傲地说,他把大娘保护得好好的。
“爹。”
“嗯?”
“那个被抓回来的……人,到底是谁啊?”
“还不知道,得调查。”
“是坏人不?”
“嗯。”
能威胁到自己的,就是坏人。
“爹……”
“天天,任何事,都不要瞒着爹。”
“孩儿知道的,爹,就是,就是,就是爹您将那个人抓回来的那天,孩儿好像听到有人对孩儿说了句话……”
“什么话?”
“你……也在?”
第五百六十五章 临江而立,千军辟易
“你……也在?”
听到这话,郑凡微微皱眉,随即,又舒展开,伸手,摸了摸天天的脸蛋,问道;
“这件事,还和别人说过么?”
“没有呢,爹。”
“不要和其他人说了。”
“是,孩儿知道了。”
郑凡吐出一口烟圈,这件事,在脑子里,得先放了放。
毕竟,做事儿总有个轻重缓急,得按照步骤一步一步稳稳地来,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奉新城后将那个黑甲男给仔细地看押起来,同时再调查清楚他的生平;
中途,说不得还得抽空和楚国搞一下摩擦,让军民们活络一下筋骨。
因为一句似是而非的话,他不想去猜测太多,最重要的是,这话,可能并非是对天天说的,而天天,只是听到了。
自打“神游后山”后,郑凡不禁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事儿,提高了抵抗力。
接下来,大军就一直是按部就班地往雪海关走,在快到雪海关时,各部野人仆从军也都散去,不过,侯府也都给了他们牌子,在日后的雪海关榷场交易时可以受到利处。
平西侯府坐镇晋东,雪原、晋地、楚地三方枢纽之地,遥遥的还连通着燕国,自身又有很多产业,商贸发达。
相当于自己是生产方同时也是最大的渠道方;
这些赏赐,等同是侯府让利了一部分,让利,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到底还是赚的,无非是少在你身上抽一点,你还得为此感恩戴德。
进入雪海关后,郑凡示意梁程率军将那位给押回奉新城,自己则带着天天和剑圣,领一路人马,去了镇南关。
倒不是为了监督剑圣去修补龙渊,而是本着既然出来了就多做点事儿再回去的态度,先去镇南关那儿看看;
这也是当年老田在时留下的习惯,为将为帅,最忌讳的就是纸上谈兵。
总之,一场发起突然,过程平稳,结果顺利的出征,彻底落下了帷幕,奉新城乃至晋东的百姓,对此并未有什么感觉,因此这次出动的本部兵马实在是太少,连粮草也是由雪原部族提供,且刨除行军的时间消耗,正儿八经地交战,就两次;
一次是郑侯爷率一千骑兵击溃了狄山部的一支兵马;
一次是剿灭了一个敢于不上供的野人部族;
都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仗,原本可能会有一道硬菜,就是狄山部,但狄虬干脆利索地带着全家来认怂,也实在是没办法再下杀手了。
对于雪原上的野人而言,这压根就不算是出征,更像是平西侯爷穷极无聊了,到雪原上溜溜弯儿,遛完了,也就回了。
而侯府这里,牢房的修建也在进行中。
说是修建,倒不如说是改建,因为奉新城的侯府在最开始修建时,对其地下空间就做了极为充分的设计和预留。
一座偌大的侯府,地下空间不利用好,实在是太浪费了。
沙拓阙石的那口棺材,只是密室最上层的一个部分,再加上沙拓阙石基本不会出什么暴走的意外,大家相处得很是和谐,他还能自发地出来保护天天这个干外孙,故而密室下方的空间其实是封堵着的,没有被利用。
现在,终于有正主可以被关进来了。
一口青铜棺材,再加上密密麻麻的铁链,薛三没昏迷前就制定好的机关结构,加上瞎子自己鼓捣出来,也不晓得到底有用没用的符文阵法;
总之,里三层外三层之下,终于将棺材给沉进了侯府最下方的空间里。
而这里唯一向外的通道,得经过沙拓阙石所在的密室。
相当于沙拓阙石在侯府里,又多了一份差事,以僵尸去镇压僵尸,也算是专业对口,还能排解一下寂寞。
瞎子亲自监督了整个过程,等彻底“盖棺”后,命人向镇南关发了一封消息,告知主上家里已经妥当了。
另一件事,瞎子犹豫了片刻,没在信里说。
……
而此时,郑侯爷已经骑着貔貅载着天天,奔腾在上谷郡的一马平川上了。
镇南关总兵金术可率一支骑兵亲自做护卫。
郑侯爷一行一路向南,到渭河边才停了下来,昔日荆城的废墟还在,荒草丛生,燕人懒得在这里临河复建这座城池,楚人更不可能主动过河来做基建以刺激燕人;
故而,昔日也算是熙熙攘攘作为河道要地的荆城,彻底沦落到“雨打风吹去”了。
不过,在废墟不远处,燕人修建了一些堡寨,以狼烟烽火的形式做一个预知点。
而一旦真正开战,若是楚人要从渭河以南渡河攻打过来的话,那燕人必然是要后撤的,这些堡寨也没死守的必要。
只要镇南关在燕人掌控之下,那镇南关以南的上谷郡和镇南关以北的区域,南北相连,都是开阔的平原,适合骑兵大军团作战。
楚人也不可能凭空地在白地上一日建立起密密麻麻的堡寨,镇南关一线的燕军又不是木头人。
所以,楚国想要北伐,就得做好了在这一大片平原上和燕军铁骑决战的准备。
……
“侯爷,当初末将还觉得理解不深刻,但这一年来,每每站在镇南关城楼上亦或者是打马而出至这里,都会在心里感叹,当年不惜一场国战也要拿下镇南关,到底是多么的高瞻远瞩。”
金术可已经“夏化”很多很多了;
曾经,出身蛮族刑徒部落的他,靠着自己的天赋和努力,除了面容上还保留着蛮人的特征,其他方面,已经和夏人没什么区别了。
郑侯爷没事做还会给他写信,劝他多读书;
金术可就经常在公务之余,将自己关在镇南关内的府邸里认真读书。
这件事,已经传开了。
郑侯爷点点头,道:“当初心里满腹牢骚的人可是不少呢,可谁又知道,镇南关在我还是在楚,完全是天翻地覆之差。
要是现在镇南关还在楚人手中,哪怕不是年尧坐镇,我侯府下面所有兵马都得堆砌在镇南关以北。
何谈发展,何谈休养生息,何谈现在奉新城下的,安居乐业。
这座雄关,抵得上十万大军所形成的优势。
而且,不吃不嚼不穿不用,呵呵。”
金术可也笑了起来。
其身侧,两个副将和三个参将也都跟着一起笑了起来,能够有机会陪着平西侯爷出来巡察坐在一起野炊,也是能够让他们觉得极为光荣的事,不过他们还是有些拘束,也就金术可能够自如地和平西侯说说话,其余人,只能在旁边陪着笑陪着点头。
“侯爷,喝汤。”
金术可的一名亲兵将一碗肉汤递送过来,郑侯爷伸手接过,喝了一口,道:
“挺鲜美的,哦,还加了辣椒?”
亲卫许安马上答道:“是的,侯爷,听闻侯爷喜食辣。”
“嗯。”
郑凡点点头。
许安又去给在座的其他将领打汤。
郑侯爷放下汤碗,道:“我刚看见了,这鹿,是那个少年郎亲卫打的?”
先前众人策马赶路,途中有一只鹿窜出,一少年郎亲卫张弓搭箭,直接射中鹿的脑袋。
打猎,将猎物射杀,只能算合格,真正的优秀猎手是不会这般暴殄天物的,因为鹿肉其实没鹿皮值钱,完整的鹿皮,就更值钱了。
郑侯爷自己的射术也不错,毕竟是拿阿铭练出来的,但那位少年郎,这般年纪就有这等身手,确实不一般。
金术可闻言笑着向外招招手,
那名年轻亲卫正在远处陪着天天逗弄抓来的兔子,听到招呼,马上走了过来。
金术可道:
“来,侯爷正夸你射术呢。”
年轻亲卫脸上当即露出了激动之色,当即道:
“侯爷谬赞了,射鹿不算什么,射人才是真本事呢。”
“哦,为何?”
“人穿甲胄啊,得射甲胄的薄弱处,否则只是给他甲胄上加………”
说着说着,年轻亲卫忽然意识到眼前的侯爷久经沙场,怎么可能用得着自己去解释这个,当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年轻人嘛,喜欢显摆,尤其是喜欢在自己的偶像面前显摆,这也正常。
郑侯爷笑笑,
道;
“叫什么名字?”
“侯爷,属下叫陈仙霸。”
“陈仙霸?”郑凡思索了片刻,“好像,有些印象。”
“侯爷,还是从侯府那儿派到末将这儿来的呢。”
“哦,怪不得了。”郑凡点点头,“就是你嚷嚷着要去边关的,是吧?”
“是的,侯爷。”
陈仙霸是通过李良申的关系送到平西侯府来的,瞎子曾和郑凡提点过,说这陈仙霸和镇北王府的世子算是发小的关系。
只不过郑侯爷当初虽然在镇北王靖南王下面,但其实也算是勉强平辈了,所谓的镇北王世子的发小,这还真不至于让郑侯爷放在心上。
瞎子原本想安排这小子进锦衣亲卫队伍里,不过这小子想去边关,干脆就顺手给他送金术可那里去了。
“爹,兔兔。”
天天抱着兔子走了过来。
这兔子是天天抓的,也不算是抓,是天天先前坐在那儿,这只兔子自己靠近的天天。
小家伙对动物天然有着亲和力,郑侯爷甚至觉得,先前在雪原时,小家伙要是不小心丢了,雪狼捡到他都可能不会去吃掉而是会把他养起来。
“来,喝点汤,将兔子放了吧。”
“是,爹。”
天天看了看锅里的肉汤,又看了看自己怀里的兔子,没怎么犹豫,还是将兔子给放了。
这只兔子原本还不想走,但被金术可一瞪,杀气一出,还是跑开了。
“一晃快两年了。”郑凡感慨道。
“可不是么侯爷,这一年,过得真快,有时候末将自己都有些回不过味儿来,仿佛就在昨天自己还跟着侯爷您身边冲杀着呢。”
“会有机会的,也不远了。”
金术可等一众将领当即一喜,但见郑凡没继续往下说的想法,他们也都很识趣儿地没追问。
天天规规矩矩地坐在郑凡身边接过许安递过来的肉汤喝了起来,冬日的野外,喝一碗加了辣椒的肉汤,真的是一种享受。
这时,一队骑兵自前方堡寨里出来,金术可马上起身去听汇报,很快,金术可回来禀报道:
“侯爷,对岸的楚人开始在渭河里摆筏子了。”
摆筏子,不是为了进攻。
更多的,是一种军心层面上的顶牛。
楚人要北伐,直接把水师开来控制渭河就行了,造筏子能运过来多少?
今日,许是看见对岸的燕军各个堡寨调动频繁,以为燕人在向他们示威,所以他们也活动活动,把面子挣回来。
两军对垒时,这种事儿时有发生,输人不输阵嘛,再加上军中生活枯燥,总得找点可以提振士气的事儿来做做。
不过,楚人不知道的是,今日对岸燕军各个堡寨的调动,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平西侯爷来了,所以拉长了戒备负责安保。
“是那对面的军寨么?”郑侯爷问道。
“回侯爷的话,就是荆城对面的那处楚人水寨。”
“嗯。”
郑侯爷点点头,伸手,擦了擦身边天天嘴角的油渍,道:
“儿子,想知道你亲爹到底有多厉害么?”
天天看着郑凡,眨了眨眼。
郑凡站起身,那边,匍匐在那儿的貔貅也起身过来,郑凡抱着天天一起上去。
“都吃饱喝足了吧,走,溜溜弯儿。”
亲卫加上金术可身边的将领们也都纷纷上马跟着自家的侯爷绕过荆城废墟,来到了渭河边。
对岸的楚人水寨边,密密麻麻地站着不老少的楚人,筏子也挺多,在上头耀武扬威着,见燕人那岸来了不少人,楚人的表演就更夸张也更肆无忌惮了。
“爹,对岸,就是楚人么?”天天好奇地问道。
“对,是楚人。”
“是二娘的母国人?”
天天是知道自己二娘是楚国公主的。
“对。”
“那,也是我们的敌人么?”天天问道。
“对,是敌人,儿子,记着爹说的这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天天是听得懂这话的意思的,然后,小家伙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身侧骑着马陪伴着的金术可。
金术可本来没觉得有什么的,也没被这话给刺痛到玻璃心,但奈何小家伙忽然看向自己,
自己,
额……
郑侯爷笑道:
“族,乃社稷宗庙信仰,而非肤色容貌,当年大夏天子有言,夷入诸夏则为夏。”
“侯爷说的是。”金术可马上道。
郑凡继续教育孩子,
“但对面的楚人不同,他们和我们燕国有不同的朝廷,有不同的图腾,有不同的信念,虽然,楚人也是诸夏之国,但我燕人和楚国之间,未来,只能存续一个。”
天天点点头。
“你二娘,一直都很想家。”郑凡说道。
“嗯呢。”天天点头。
“所以,咱们争取早点带你二娘回家看看,回一次还不够,得常回家看看。”
“嗯呢。”天天再度点头。
金术可在旁边心里有些澎湃,侯爷今日已经连续暗示,是要动兵了!
他怎么可能不喜欢打仗呢,哪怕他现在已经是总兵了,但自己的部下自己的亲信,跟随支持自己的人,他们也渴望建功立业加官进爵呢。
对岸,楚人的欢闹和耀武扬威变得越来越热烈,甚至,还拉起了楚地民歌。
有些楚军士卒更是极为狂傲地朝着这边射起了箭,虽然箭矢基本都落入了水面,但他们依旧乐此不疲。
而岸这边的燕人,则显得很是克制。
他们的侯爷在这里,自然不可能跑过去像以前那样脱下裤子对着那边的楚人摆起大栾子;
再者,
当年的燕楚大战,楚人国都都被烧了,被迫割地求和,作为胜利的一方,面对失败一方的气急败坏时,总能更容易地表现出矜持;
矜持,本身就是一种爽感。
郑侯爷伸手,指了指前方一个守备,此人是附近一座军堡的守将,职位相当于当年在翠柳堡时的郑凡。
“侯爷!”
“派人渡河,给对岸水寨传一道口信,日落之前,此寨若是不向后退十五里,后果自负!”
“喏!”
这位守备派人去传信了。
很快,一位燕国士卒撑着小舟去了对面,楚人倒是也上规矩,晓得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再者,平西侯府和楚国朝廷也经常做着生意,双方是在斗争中也有着合作。
闹归闹,但还没到彻底撕破脸皮的地步,至少,楚人是没打算主动去撕,燕人,就不一定了。
这一代君臣,在一些地方,可谓是完全继承了上一代君臣的特征。
没多久,那名传信的燕军士卒撑着小舟返回了,楚人水寨那边嘲笑声更剧烈了,都认为燕人是不是脑子被门板夹了,竟然派人过来传这么莫名其妙的话。
郑凡不以为意,
开口道:
“亮旗。”
平西侯但凡带亲卫出去,亲卫营里都会带三面旗;
一面,是大燕黑龙旗,一面是双头鹰旗;
至于这第三面旗,
此时,
被锦衣亲卫立在了岸边。
那是,大燕靖南王的王旗。
当这面旗立起来后,对面的楚人水寨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少顷,
那名守备策马过来激动道:
“侯爷,楚人……撤寨了!”
第五百六十六章 归家见喜!
楚人撤寨了,
天天笑了,
郑侯爷也笑了。
当然了,一座水寨的撤离,无法改变整个渭河以南楚人的整体布防,郑侯爷也没打算现在趁势渡河去做什么;
笑一笑,乐一乐,就可以了,就值得了。
这就是生活,在普通人眼里畏之如虎的金戈铁马在郑侯爷眼里,也是生活的一部分。
郑侯爷对身边的金术可道:
“金术可。”
“末将在。”
“现在,楚人是看着靖南王旗吓得后退,等以后,本侯希望他们看见你的‘金’字旗时,也要吓得后退。”
郑凡刻意地没说自己,其实,本质是一样的。
“末将誓死努力,不辜负侯爷对末将的期许!”
郑侯爷点点头,道:“走了,回家。”
不过,就在这时,楚人那边,也有一个筏子过来了。
郑侯爷瞧见了,示意胯下貔貅再等等。
没多久,楚人的传信兵带来了口信。
说年尧大将军要在岸边设宴,想见见靖南王。
世人皆知,楚国的大将军以大燕南王作为榜样,在郑凡看来,年尧其实就是老田的粉丝。
只不过,这设宴饮酒嘛,呵呵。
“金术可,咱们这儿靖南王并不在,那你猜猜,这对面,年尧,他在不在?”
“侯爷,楚国和乾国的战事早就结束了,如果说那年尧调防回到这里,也并不算奇怪。”
“呵。”
郑侯爷摇摇头,如果年尧在对岸主持防务的话,是否要按照原定计划在开春后对楚国来那么一下子,就得再斟酌斟酌了。
老田在的时候,就曾说过,当世名将之位里,是少不得这位奴才出身的年大将军的。
燕楚之战,楚国输了,但年大将军一直保留着体面。
也正是因为年大将军前期的磨和消耗,让燕国失去了扩大战果的机会,靖南王的火烧郢都以及平西侯的掘贵族祖坟,本质上,是临走前的宣泄。
“过阵子,梁将军会再过来一趟。”
“末将明白。”
先让梁程过来看看吧,郑侯爷对自己是有信心的,但没必要放着这么优秀的高参不用。
但在金术可看来,他是得平西侯爷看重的心腹,那排名第一的军中心腹必然是梁程,梁程,应该是继承了平西侯衣钵的人。
郑侯爷没给对岸的那位“年大将军”进行回复,径直回到了镇南关,在镇南关里和附近的百姓民户走访串门,又和士卒们开了几场演讲,随后,将本就准备当年货发的米面粮油当作了郑侯爷这次带来赏赐给军民的物品。
这些政治秀,耽搁了几天,也正好等到了剑圣归来,这才和剑圣一道向奉新城的家赶去。
……
“那位独孤家的造剑师,还真是挺好说话的啊。”郑侯爷说道。
“不过是一把剑而已。”剑圣说道。
说破了天,不过是一把剑;
不是说没了龙渊,剑圣就不是剑圣了,甚至,有剑圣,晋国,不也一样亡了?
在没必要小气的地方,造剑师,还是会有那种大楚贵族的风度的。
“我见到年尧了。”剑圣说道。
“是真的年尧?”
“不清楚,他自称是年尧。”
“哦。”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郑凡说道,“可能,楚人那边,也有预感了吧,凤巢内卫,不是吃干饭的。”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奉新城近期的一些调动,楚国朝廷不可能没收到风声。
不过,就是不晓得自己去了一趟雪原能否打消他们的疑虑。
郑侯爷笑道;
“但也无所谓了,楚人必然是要防备着我燕军南下的,我大燕,也是一直想着要南下的,对这个,彼此心知肚明得很。”
“上谷郡以南的楚地,百姓已经恢复生活了。”剑圣说道。
“舍不得了?”郑侯爷问道。
“不至于。”
“等你回奉新城后,问问你儿子,再问问正常点的街坊,问问他们,想不想打仗,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想。
只有打仗,
那些不是标户的,才能成为标户,吃上平西侯府的铁庄稼;
而那些本身已经是标户的,也想通过打仗,获得更多的赏赐,过上更好的日子。
老虞,
想开点,
冻不死饿不着,你觉得老百姓就满足了?
不,不会的。
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时,想的是这个,但当他们过上这种日子后,人,是不会知足的。
他们会想吃得更精细,会想穿得更舒服。
想闺女出嫁时,置办的嫁妆更丰厚一点儿,想儿子娶亲时,打家具时可以选更气派的。
儿子闺女弄好了,还想着孙子孙女儿的蒙荫呢。
不会知足的,也永远不会知足的。
我不是想要打仗,你知道,我这人一直以来都挺懒的,但现在,是他们想要打仗,你能怎么办?”
“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不过,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好奇,你刚才说的,其实我之前在奉新城时,就体会到了。
但为何会这样?”
一年的平静生活,
皇帝驾崩了,新皇登基了,这只能是打打牙祭,且距离奉新城的百姓,实在是太远,
而那些最早在盛乐城随后又去了雪海关的嫡系军民,他们早就习惯了分享侯府一次次对外战争胜利的果实。
忽然停止了战争,他们反倒有些不习惯了。
“人们畏惧的不是打仗,畏惧的,是打败仗。”
“我觉得你这话,有点绝对了。”
“我也这么觉得。”
路上没什么好耽搁的,一路快马加鞭,剑圣本是不想去走一趟修龙渊的,但架不住郑凡的要求,走了一趟。
所以,等一行人回到奉新城时。
年,过去了;
剑圣儿子的百日,也过了。
这就是生活,哪里能十全十美。
进了城,剑圣回家。
郑侯爷也回到自己的府邸,这一次出门,谈不上什么辛苦,主要的,还是带着娃见见世面。
黑猫和狐狸窜出来迎接它们的小主人,天天蹲下来,亲昵地抚摸着它们。
郑侯爷也将魔丸拿出来,递给了天天。
阿铭习惯性地进府后左拐,回到自己习惯待的酒窖,他没在侯府里更没在侯府外去安什么宅子,侯府酒窖就是他阿铭的家。
反正郑侯爷和其他魔王也不好酒。
郑侯爷吩咐下人去放了洗澡水,上辈子家就是工作场所,这辈子最幸福的大概就是回到家里就可以完全“与世隔绝”。
平西侯府大门口,也摆着两尊石狮子,和历天城老靖南侯府门前的是一模一样的款式,意思,不言自明。
汤池里一泡,整个人都放松了。
郑侯爷情不自禁地发出了“靡靡之音”,
随后更是将毛巾枕在了自己的脖子下,闭着眼,小憩了一会儿。
醒来后,看看身侧,没婢女是必然是,郑侯爷在泡澡时,不可能有婢女进来伺候,就是府邸里的大嬷嬷客氏,上次也是趁着夫人们都不在才敢进来伺候侯爷就寝。
但问题是,
仨老婆一个都没过来看看自家归来的男人?
郑侯爷觉得自己在家里的地位没那么低才是。
自己给自己擦拭好,穿上衣服,郑侯爷走出屋门,伸了个懒腰。
这时,外头一个等候许久的婢女走过来禀报道:
“侯爷,夫人让您去侧院。”
夫人,就是指的四娘,大夫人前头没必要加个大字,侧院在府里指的就是公主住的那个小屋,因为四娘的院子就是郑侯爷的正屋。
“晓得了。”
泡了个澡,又睡了个午觉,郑侯爷现在可谓是精神奕奕,等快靠近侧院时,发现侧院这儿刚动过土,明显是安上了暖房。
原本侯府里只有天天在的那个小院儿做了暖房。
郑侯爷刚走进去,就听见一众女人的说笑声,外加,“哗啦啦”的清脆碰撞之音。
“发财。”
“碰!”
院子里的小亭内,
四个人女人坐在一桌,正在搓麻。
四娘坐主座,公主和柳如卿在四娘身侧,还有一个陪打的是客氏。
四个女人,客氏穿着朴素了一点,但奈何身材丰腴滋润,另外三位夫人则是花团锦簇。
一边走进来一边听着这搓麻的声响,
郑侯爷恍惚间觉得自己像是民国的军阀走入了自家后院,看见了一众坐在一起打麻将的姨太太。
唔,
好像还真差不离,自己现在可不就是军阀么。
“侯爷。”
客氏先行离桌,向郑凡行礼。
柳如卿随后也离桌行礼。
四娘则伸手按住了想要离桌的熊丽箐。
“哟,主上,睡饱了啊?”
“呵呵。”郑侯爷笑了笑,“睡饱了,你们今儿兴致不错啊。”
郑侯爷还真没留意到四娘话语中语气的变化,实在是以前玩儿针线活时各种角色扮演都尝试过了,自然也就没那么敏感了。
再者,他和四娘看似主仆又是夫妻实则,又是朋友,四娘用什么语气和自己说话,郑侯爷都觉得正常。
走入亭中,郑凡目光先看着四娘,四娘却笑着向左边努努嘴,
“主上,看看丽箐妹子有什么变化没?”
郑侯爷看向熊丽箐,道:
“胖了。”
“………”熊丽箐。
随即,
郑侯爷脸上的笑意滞住了,
因为伴随着目光下移,
他看见了公主那微隆的小腹。
嘶……
第五百六十七章 波澜
郑凡没有喜极而泣,
也没有站在那里愣神许久,
更没有抱着脑袋,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语,
可能,以前想过很多这类的场面,但当真的看见时,也只是嘴角勾勒出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
不是为了面子,也不是刻意地绷着,心里,也是高兴得紧,但真没到那种需要夸张的形态去表现喜悦的地步。
兴许是来得太突然,还没来得及发酵。
郑凡走到熊丽箐跟前,平日里落落大方的大楚公主,即使是在闺房之中也喜好玩:小郑子,给本宫……的游戏,
但在今日,在此时,也依旧流露出了一抹女儿姿态的娇羞。
四娘撑着脸,姨母笑,看着他们。
一边的客氏脸上带着奉承的笑容,至于柳如卿,则是完全地艳羡了。
“有了?”
郑侯爷问了句废话。
总不至于在自己出征在外的三个多月吃胖成了这样。
“嗯呢。”公主小声应了一下。
好在郑侯爷脑子还算清醒,没傻不拉唧地带着惯性地接问一句:谁的?
薛三当初去雪原前,将他自己的发现和猜测都告诉了郑凡;
魔丸晋级了,想要再像以前那样悄无声息地影响自己,是不可能的了。
不过,郑凡也没想到,出征去雪原前的那个午后,竟然真的中靶了。
皇帝每每临幸谁,哪怕是一个宫女,也都是有专人负责记录的,等身子显怀时再进行印证,为的,就是确保天家血脉的纯正。
平西侯府里没这么繁复的规矩,
但一来平西侯府里的夫人,并不多,客氏不算的话,也就三个。
四娘是不可能的,她虽然在外面抛头露面打理产业做事,但对其他男人压根没什么兴趣,她也不需要别人去监管,也没人敢监管;
所以,府邸里也就剩下两个女人了。
且不提锦衣亲卫在外围的保护,光是魔王们时不时地监控外加对蛛丝马迹的拿捏,就足以排除掉那些杂七杂八事儿发生的可能,更别提侯府地下,还有一位侯爷的干爹一直盯着家宅安宁。
别人家是将先人供奉在祠堂里,取一个象征性的保佑作用;
平西侯家的先人,起的是实质性的物理作用。
郑侯爷在身旁空出的石凳上坐下,
开口道:
“挺好。”
除此之外,再多的言语,一时间也说不出来了。
……
侧院外,
显露出了瞎子的身影。
瞎子左手搭在自己右臂上,轻轻地弹捏着。
而此时,
一块红色的石头飞了过来,来到了瞎子的身侧。
“这个局面,你应该想到了才是。”瞎子说道。
魔丸不语。
“我喜欢看到这一幕,真的。”瞎子继续道,“赵九郎当年为何要对杜鹃下手,现在看来,他可能是错的,但那是建立在他已经做了的基础上。
他要是没做,还能是错的么?
咳咳……”
瞎子轻咳了两声,
“到底是不一样的,有了血脉子嗣,有了传承,家,还是那个家,但家,又不是那个家了。
对天天,那是给田无镜的一个交代;
那么,
对自己的孩子呢?”
一道黑色的婴孩身影自红色石头上显现,扭头,看着瞎子。
“我知,我知,你也是孩子;但你更应该知道,我忍你忍了多久,大家都是为了玩,都是为了有趣,都是为了让这日子,不至于颓唐和荒废掉了。
你玩够了,不,是既然你玩不下去了,那必然得是由我接手了才是。”
魔丸身上的气息,开始呈现出阴森。
“别吓唬我,吓唬我没用,如果面前有几百上千个大活人,你说杀也就杀了,我信;
但有孕在身的人,你不会舍得动一根指头。
不是在激将你,而是你确实不会做。
何必呢?”
瞎子转身,向外走去,魔丸跟着。
吩咐肖一波准备了一辆马车,瞎子坐了进去,魔丸也进入了马车。
马车出了侯府,
马车出了奉新城,
马车来到了城外的一片空地上。
马车停了下来;
瞎子下了马车,走上一座土丘,伸了个懒腰。
红色的石块飘浮在前方;
“我今儿心情不错,确切地说,我心情不错了很久,我知道你现在心情很不好,所以,我不介意让你出出气。”
红色的石块直接撞击向了瞎子,瞎子于身前布置下了三层念力屏障。
“砰!”
顷刻间,
三层念力屏障被击破,红色石块砸中了瞎子的身体,瞎子倒飞出去,落在了地上。
嘴角溢出了鲜血,但他依旧面带笑意。
通体散发着怨念的婴孩飘浮在他的前方。
“差点忘了,我还没进阶,你进阶了,虽然主上没明说就出征雪原了,但我觉得,在望江的那一场刺杀中,你喊爹了吧?”
怨念再度暴增,强横的精神力席卷向了瞎子。
瞎子低下头,自身精神力释放出去,双方形成了某种僵持。
“该过什么样的日子就过什么样的日子,这世上,谁能一辈子自在?你是受了苦,但说句良心话,咱几个,哪个以前没在漫画里受过苦?
人可以活得任性,
但孩子,
终究得学会长大。”
“轰!”
瞎子身形被掀翻了出去,重重地砸在了地上。
也就在这时,自上方天幕上,有黑云开始凝聚。
瞎子擦了擦嘴角,再度爬起来,道:
“你看看,没一个可以依附的人,你稍微活动活动身子都得遭雷劈,何必?”
“你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
瞎子摇摇头,“倒也不是,其实出来,本就不是为了说话的,趁着这个大家都很惊喜的日子,咱们把以前的那些龌龊都给清算了,接下来的日子,心里至少没了个芥蒂。”
魔丸钻回到红色石头之中,石头落地。
瞎子有些意外,走上前,捡起石头。
“不打了么?”
石头没反应。
“呵呵,倒是我自作多情了,行了,这一篇就算是过去了。”
瞎子从袖口中掏出帕子,擦了擦出血的地方,重新坐上马车。
……
与此同时,一封信,自奉新城中离开,一路向南。
它过了人潮攘攘,它翻山越岭,它历经艰辛,片刻都没耽搁,为此,甚至有好几位接手它的人九死一生,最终,它落到了一只五指修长的手中。
大楚摄政王打开了信,扫了一眼,随即将信放下。
他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御书房,去往太后所在的宫殿。
太后大病初愈,正坐在梳妆台前由婢女服侍着打理发髻。
摄政王走了进来,
寝宫内除了手头有活计的两个婢女,其余宦官奴才全都跪伏下来。
“母后。”
“何事?”
“妹子肚子有了。”
太后点点头,吩咐道:“置备一份所需,送过去。”
“儿子知道。”
太后摆摆手,寝宫内的下人们全都退了下去,只留下他们这对天家母子。
“按理说,丽箐在大婚日子上搞出的事儿,让天家颜面无光了,可哀家这心里,倒是一点都不怪罪她。
以前给你父皇当妃子时,倒是把这天家颜面看得无比之重,总觉得是个了不得的东西,不容丝毫亵渎和侵犯。
后来,你当了摄政王,差不离就是个皇帝了,我成了太后;
这天家颜面,一下子就觉得没什么了,以前,它是在天上,现在,成了咱自家的东西。
外人觉得大上了天的,但归根究底,是咱自家的擀面杖罢了。
丽箐给我的信,我都看了,可以瞧出来,那位喜欢刨人家祖坟的燕国平西侯,至少,对自己的女人是极好的。
在外头,甭管硬气胡来,在家里,能让自家女人过得舒心,也算是个爷们儿了。
说这些,不是想让皇帝你为难,而是想着,到底能不能换个法子。
不是当娘的在这后宫里寂寞了,想干政了,为娘想的是,当初他燕国先皇在位时,不是有个说法,打算给成国皇帝司徒雷降个国主么,也就认了人家国中之国了。”
“母后的意思,儿子明白,但儿子不认为这会有什么用,一来我这妹婿的心,一向很大,二来燕国的新君,到底是继承了其父之风,对妹婿,也没有那种忌惮拿捏的意思。”
“总得,给个礼不是,先不提有用不有用,恶心恶心人家,也是可以的。他还是个侯爷,咱们就给他按照大楚驸马的资格,封个王呗,国主,也不是不可以封。
逼那边燕国朝廷,也给加加秤砣。”
“母后。”
“嗯?”
“儿子晓得了。”
“就当哀家,胡言乱语了吧。”
“母后言重了。”
摄政王走出了寝宫,回到了自己的御书房。
大将军年尧刚来,在那儿等着了。
“奴才给主子请安,主子福康万年!”
“起了吧。”
“谢主子。”
“朕刚从太后那里回来,丽箐有孕了,太后的意思是,让朕给咱那位驸马,封个王。”
年大将军表情一下子僵住了。
“怎么,嫉妒了?”
“奴才不敢,奴才担心的是,主子这边刚给他封了爵,他那边,就马上领兵过来犯边,到时候,主子的脸可就丢大了。”
“朕也这般觉得,凤巢内卫来报的最新消息,燕人踏灭蛮族王庭后,田无镜,似乎就没回来,前些日子渭河那边的靖南王旗,也不会是田无镜。
辛苦你一趟了,去那边再看个半年,等朕登基后再回朝。”
“奴才遵旨。”
“别给朕丢人。”
“主子说笑了,对上的是田无镜,奴才只能回主子一个尽量,田无镜不在,奴才还真不怵咱那位驸马爷。”
————
写着写着胸口忽然开始痛起来。
媳妇儿不准今晚再码字了,逼着明天去医院一趟,估计明天的更新也得落下。
嗯,我自己觉得没啥大问题,但还是检查一下求一个心安吧,先给大家做个报备。
莫慌,抱紧大家!
第五百六十八章 血统
平西侯府的早食,总是带着一种特殊的仪式感。
今儿个,郑侯爷起得比较早,天天刚准备按照以往的习惯背文章,见干爹已经来了,就将书放了回去,自己去搬来了板凳。
一张,
两张,
拼凑在了一起。
随后,
他又看见了大娘来了;
天天又进屋,
一张,
两张,
四张板凳拼在了一起。
紧接着,
天天又进去搬了三个小马扎,平稳地放好。
娃儿忙前忙后,郑侯爷这个当爹的就在旁边看着,宠孩子是宠孩子,恨不得为他做上力所能及的一切,但有时候看着孩子为你做点事时,这种快乐,其实早就无数倍于这件事的本身。
“爹,娘,坐。”
郑凡坐了下来,四娘坐在郑凡身侧。
很快,先是榨菜、腌生姜、豆腐乳、酸豇豆四个盘儿摆上来,随后,又有一小盆鱼冻摆于中央。
主食是鸡丝粥,旁边有个小筐,里头放着咸鸭蛋。
天天照例帮自己爹剥蛋,忙得不亦乐乎;
郑凡则看着四娘;
“好了,主上,您就别担心奴家了,丽箐有身孕了是喜事儿,家里添一口人也能更热闹些,奴家事儿也多,更没功夫去嫉妒去伤心去以泪洗面。
咱就是什么样的日子就继续过什么样的日子,您洒脱点,奴家也洒脱点,成么?
又不是拍宫斗剧。”
听到“宫斗剧”仨字,天天微微疑惑了一下,但他没开口问是啥。
郑凡点点头。
也是,
虽然以色娱人没人能比得上四娘,但四娘毕竟不是靠这个吃饭,她是魔王之一,见惯了大风大浪,可没那么脆弱。
郑侯爷也释然了,因为相较而言,自己才是常常脆弱的那个。
粥,分好了。
这时,公主走了过来。
“姐姐,我来晚了。”
四娘摇摇头,道:“没晚,一起。”
天天起身,又从里头端出一个小马扎。
“二娘,坐。”
公主坐下。
她的目光看了看天天,又看了看自己的丈夫,最后,又看了看四娘,道;
“姐姐是个敞亮的人,今日夫君也在,妹妹我就将话说开了,成么?”
四娘点点头,道:“一家人,自当开诚布公,藏着掖着,反倒是生分了。”
熊丽箐应了一声,道:
“夫君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他是真的将这个家,当作家来看,有时夫君在外征战,累了乏了,到家,也就到家了。
所以,有些事,妹妹心里很清楚。
论资格,姐姐比我更早待在夫君身边,陪着夫君从虎头城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妹妹我是比不上的。
论宠爱,当初夫君迟迟不肯要我的身子,如卿妹子差点都误会了,但我清楚,夫君是为了等姐姐。
论能力,姐姐能外能内,哪一方面都是妹妹我无法比及。
所以,妹妹从刚进侯府开始,就没想过要和姐姐你争,宫内女人喜欢争宠,靠的是什么?一是家势,二是宠爱。
夫君现在已然是侯爷,新君也不敢怠慢夫君,妹妹这楚国公主,也就是个花冠头戴,看着好看,但也就图一个光鲜。
夫君在这里,妹妹就想着让夫君做一个见证,妹妹没有想和姐姐争的意思,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就是肚子里有了孩子,以后,孩子也是喊姐姐为娘亲,喊我,做姨娘。”
四娘喝了口粥。
公主继续道:“不是妹妹故意坐低自己的身份想要在夫君面前给姐姐下什么套子,妹妹自知永远都不可能是姐姐的对手,夫君,也不是那种可以糊弄欺骗的人。
以前,妹妹心里倒是想过,夫君子嗣艰难,只要我这肚子里有了孩子,腰杆子,自然而然地也就能挺起来了。
满脑子里,都在憧憬着母凭子贵,怎么着,也得试着在姐姐面前开开玩笑,挥一挥爪子不是。
可当北先生告诉妹妹,说确认有喜时,
也不知怎么的,那些先前幻想出来的心思,立马就淡了。
肚子里,有个小家伙,是我的骨血呢。
这心思,想的就是以后小家伙出来后,是如何如何的样子,心里,已经容不得其他了,一生所愿,唯他可以平平安安长大成人。
姐姐,这是妹妹的真心话,请姐姐……明鉴。”
说着,公主站起身,对着四娘跪伏下来。
四娘没阻拦,郑侯爷这会儿也“恬不知耻”地继续喝粥;
倒是天天,见二娘跪下了,他本能地站起来。
公主认认真真地行礼,
见四娘生受了,
她马上就笑了。
四娘放下粥碗,道:“行了,起来喝粥吧,要凉了。”
“谢谢姐姐。”
一顿早食,吃得也是其乐融融。
食毕后,四娘说要考究一下天天的字,跟着去雪原又去了镇南关,课业上肯定耽搁了不少。
天天马上开始铺纸准备写字。
公主则起身,说身子有些乏累了,要去歇息一会儿,随后就回自己的侧院了。
郑侯爷伸了个懒腰,看着四娘,四娘对着他挥挥手。
“我去看看三儿。”
郑侯爷也离开了。
不过,在去看三儿之前,郑侯爷打算去隔壁剑圣家里看看。
四娘仍留在原地,看着天天在那里练字。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天天把字写完了。
四娘走过来看着,同时道:“去活动活动身子。”
“好嘞,娘。”
天天听话地出去跑操了,这是在军营里养成的习惯,刘大虎每天早上都会跑操加吐纳,天天也跟着。
四娘站在书桌前,目光,先是看着天天写出来的字。
规规矩矩,方方正正,和真正的好字自然还差得远,但放在这个年纪,真算得上很不错的了。
看着看着,
四娘的目光落在了压着纸张的红色石头上。
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四娘拉过了椅子,坐了下来,
道:
“都听见了吧?”
屋子里原本的两只妖怪,也跟着天天跑操看护着去了,所以,四娘这话是对谁说的,很清晰。
红色石头一动不动。
“我信她说的话,她很聪明,聪明的人,能看得清楚形势。”四娘一边看着自己的指甲一边继续道,“她说的,也是真的,她低头,也是真的,我也认下了。”
“总归是家事,家里和和睦睦的,没那么多的糟心事儿,日子,才能过得平和,我相信,这也是你想要看见的。
你总不至于认为我会去弄些什么手段,把她的孩子给做掉吧?
这事儿,太低级,没意思。
我看瞎子鼻青脸肿的,是被你打的吧?
你们俩的事儿是你们俩的事儿,我无所谓。”
说到这里,
四娘的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
“但我风四娘,也不是什么脾气好相与的,她是为了孩子,低头了,没错,我也该大度,也没错。
但……”
四娘拿起身边的一支毛笔,
一根根丝线自其掌心探出,瞬间将毛笔的笔端给切割得干干净净,而后,又开始重新攒聚出新的笔端。
“但我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红色石头,依旧一动不动。
四娘摇摇头,
道:
“她肚子里的那个,我没问瞎子,也没问你,是男是女,我不感兴趣,但等到出生时,你会多个弟弟或者妹妹。
你认么?”
红色石头依旧不为所动。
“喂,问你话呢,你认么?
我们这些‘大人’,得要个脸,得顾个家里的局面,想着把这一团和气给撑起来。
其实,
这事儿和主上还真没关系,当初抓公主的,还是我。
我没怪主上,
但我就怪你。
知道瞎子为什么要找你说道说道么,哦,对了,瞎子应该没和你说,其实,瞎子鼻青脸肿的样子,是为了给我看的,是为了提醒我。
那我就来问问你。
以前,
你说过,
想当你娘,也配?
那她呢?
等她孩子生下来,你也会像以前照顾天天一样,整天围着她的孩子转么,怕冷着饿着,怕哭着闹着。
会么?”
红色石块立了起来。
“说心里话,你是最任性的,又是亲儿子,有什么心里话不能说的,怎么着,连你也学会藏着掖着了?”
红色石头左右摇摆了一下,这是,摇头。
“她是有凤凰血脉的,生出来的孩子,说不得,也能从楚国熊氏那里,继承来一条血脉,和普通孩子,还是有不同的。”
红色石块再度左右摇摆了一下。
“怎么着,瞧不上?”
红色石头前后摇摆了一下,点头。
四娘也点点头,道;“对,天天本身就是灵童,又是亲自接触陪伴的第一个孩子,这感情,自是不一样的。
但想要来第二个,太一般的,也太普通的,是不是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主上会去和野人、蛮人、晋人说一通一视同仁的道理,那是因为大家都是人。
但我们不是啊,
尤其你,更不需要装,这世上孩子,能值得你高看一眼的,又有几个,能让你愿意花心思的,还有几个?
不是我在哄骗你,也不是我在威胁你。
瞧着吧,
等她孩子出生,你爹肯定把你挂那孩子身上,到时候,你有的选么?
呵呵。
火凤血脉再强大,传递到这一脉,还能剩下个几分味儿?
能像天天小时候那样,陪着你玩儿,陪着你打滚儿,也不怕被你克更不怕被你影响?”
“桀桀……桀桀………”
魔丸的笑声传出,这笑声,是对着四娘的,显然,魔丸早就洞悉了四娘说这些话,是个什么意思。
“你笑屁啊,你还笑!”
四娘瞪眼向魔丸。
“你要是以后想再带个能经得起你造的孩子,你就帮我!”
当初,郑侯爷之所以没能和公主和柳如卿有子嗣,已经证明是魔丸一直在给他爹“鬼工结扎”。
魔丸,
是个鬼,他和郑凡的亲密程度,无论是精神上还是附身**上的羁绊,都无法分开了。
而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的,
要以辩证的思维模式去看问题。
魔丸可以“避孕”,
那么,
也就是说,
他只要愿意,其实是能做到“助孕”的。
什么丹药,什么寻龙草,真正的绝顶良药,就在这魔丸身上!
且这药,只能郑凡去“服用”,魔丸的力量,也就只能作用在他“爹”身上。
也就是说,
魔丸其实可以,反向使用自己的能力,去有机会破开所谓的……生殖隔离。
四娘伸手指了指自己,
“老娘的血统,老娘亲自生下的孩子,绝对能经得起你造,也敢放心大胆地交给你玩,交给你去带。”
这是源自于血统上的………自信。
即使有“主上”这个拖后腿的中和,
但有四娘的血统做底线,不可能差到哪里去的。
“试想一下,过个几年,你名义上的‘弟弟’或者‘妹妹’,看见了你的真身,你是希望他是被你吓哭呢,还是对着你呵呵的笑?”
“嗡!”
红色石块直接飞到了四娘的面前。
四娘身前出现一张银丝编制成的网格,将红色石块给拦住了。
显然,
魔丸怒了。
“怎么着,这就受不了了?呵呵,你当自己是谁啊,你当自己是人见人爱啊,你当这世上,每个小孩子,都是天天那样子的么?
再说句不好听的,
在这个家里,
真正不怕你的,
真正把你当自己人的,
真正在需要的时候,会把你当同伴,不会拿有色眼睛看你觉得习以为常的,
主上一个,
天天一个,
地下躺着的沙拓阙石,也是一个,
还有呢?
还有呢?
还有就是,
我,瞎子,三儿,阿程,阿力,阿铭。
以前,
你作祟,你捣鬼,我是没想到,瞎子也没证据,但都无所谓了,你是孩子嘛,你爹自己知道真相后都一点不生气,我甚至觉得,他愿意为了你的开心,不要孩子的。
但现在呢,
有了,
你既然已经撒手了,让另一个女人怀上了。
那你就得帮我,
你也必须得帮我。”
四娘挥手,解开了屏障,红色石头悬浮在四娘的面前,四娘眼睛盯着它,伸手,轻轻拍着自己的胸口,
面带微笑道;
“因为,我们是一个圈子的人。
平日里,我们可以互相瞧不上眼,互相挖苦,互相嘲讽,甚至,没有主上的约束,我们也能各奔东西,哪怕自己人打起来,把脑浆都打出来,也无所谓!
但真要胳膊肘往外拐,厚了外人,薄了自己人,这关系,可就处不下去了啊。
呵呵,
这事儿,
你当他们没回过味儿来么?
都是人精,都猜出来了,也都在……看着呢。”
红色石块上显示出魔丸的身影,
一个婴孩,
气鼓鼓地看着四娘。
“你以为我是在求你?不,你错了,我不求你,你大可以自己玩儿自己的,自己潇洒自己的,自己任性自己的去。
你是独一无二的,没问题,亲儿子该有亲儿子的待遇。
那以后,
也就别怪我们几个,不拿你,当自己人看了。”
魔丸的身影,
飘向了四娘,
他很生气,真的很气很气,因为彼此的过于了解,导致四娘的话语,真真实实地打在了他的心里。
他很想不顾一切地在这里像那日对瞎子一样,和四娘也打一架;
但他很清楚,这将意味着什么。
四娘坐了回去,
翘起腿,
整理着自己的裙摆,
“横竖吱个声儿。”
魔丸的胸口,一阵起伏,可是把孩子给气到要抑郁了。
这才多久功夫,
原本这两年一直致力于给亲爹制造永久“安全期”的他,现在,竟然又要被逼着去“助孕”了?
“这事儿,我不会去告诉你爹,我不会拿你爹去压你,去影响你,单独和你说这些,是站在同类的立场。”
最终,
魔丸开口道;
“孩子……我带……”
————
检查后没检查出什么问题,可能是前阵子太累精神压力大导致,嗯,给大家报个平安。明天开始恢复正常更新,抱紧大家!
第五百六十九章 记起来了
“小知了,小知了!”
院外,刘婆子喊起来了。
“来喽!”
了凡小和尚将面饼子摆好,又将茶壶里蓄了水,将一条干毛巾挂在了师父空缘和尚的脖子上,扭头看了一眼屋子一角堆得满当的葫芦,无奈地笑了笑,这才拿起门后的长扫帚,推开门,走了出去。
他是去扫地的。
奉新城继承了雪海关的所有优良传统,城容城貌也被极为看重,有一批婆姨,专门负责扫街。
这一项活计倒是没被人看作“低一等”,毕竟在这个时代,所谓的“高一等”的活计也并不好找。
再加上陪伴着平西侯爷一路崛起的那些将校们,因为自家侯爷带头的“俭朴”作风,再加上四娘和瞎子联手做出的“审计”,使得侯府下各司各衙以及军中各方面的风气,都可以称得上清廉,各方面也依旧维系着一种淳朴;
所以,扫大街的活计里,都是谁谁家的娘,谁谁家的大奶奶,普通人家的女人可没资格顶这份差。
干这份活计,一年四季都有侯府下发的配套衣服,同时相当于家里出了一份标户的额,逢年过节米面粮油还多一个定量,再者,老少妯娌们平日里在家也憋得慌,正好出来活络活络筋骨也能唠唠嗑。
有这样一帮子人负责城容城貌,一是没人敢刁难,二是商户和住户们也都很自觉,否则人家真敢拿着扫帚对着你脑门招呼的。
刘婆子就是剑圣的丈母娘,严格意义上,她不算,毕竟是跟着儿媳妇过日子的,但现在,她自己也早就不计较这些了。
打从雪海关起,刘婆子就拿起扫帚开始扫地挣家里的零用了,进奉新城后没多久,还被升为了“什长”,手底下有十来个婆姨听自己指挥,负责三条街。
时下,年长者喊小辈时,喜欢后头加个“子”。
而之所以隔着院墙喊了凡小和尚“小知了小知了”,则是因为不能喊了凡小和尚“小凡子”,这就直接犯了平西侯爷的名讳;
故而,在一众婆姨跟前,了凡小和尚也就被取了个“知了”的绰号,也是因为小和尚喜欢以“知道了”作为回应。
其实,侯府并不小气,尤其是对那些做出过贡献的人,放眼整个大燕军中,侯府对麾下战死和伤残者的抚恤,是最为丰厚和人性的,没有之一。
瞎子曾特意问过了凡小和尚,是想拿着一笔钱财带着自己师父远走高飞,还是想让侯府一直养着他们。
了凡小和尚选择了后者,现在师父这个样子,如何再“四海为家”?
至于平西侯爷所许诺的为你师徒二人盖寺庙,瞎子没说,毕竟这是和主上约定的事,得交由主上去定夺,了凡小和尚也没去提,如今这个样子,二人如何支撑起一个寺庙?
不过,了凡小和尚也提了一个要求,他不想混吃混喝地过下去,哪怕在侯府看来,他们的功劳足矣,但他依旧希望可以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了凡小和尚扫地很勤快,再加上其偶有“手掐兰花指”的本能,亦或者莫名的害羞,时不时地会本能地做出“小女儿”姿态,这就更讨得这些婆姨们的欢心了,丝毫不觉得自己这群姊妹之间多了一个男人,更像是多了一个闺女。
小和尚没穿袈裟,而是一身寻常衣服,干净整洁。
一见面,
刘婆子身边的一个婆姨就笑着问道;
“知了,听说你师父昨日又收了几个葫芦?”
了凡小和尚面对这个问题,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侯府为他们师徒在奉新城置办了小院子,而且还赐予了一笔钱财。
小和尚生活质朴,不赌不嫖,平日里的吃食,也是素食为主,每个月侯府都会下发米面粮油甚至是布匹等各种所需,按理说,钱财是花不出去的。
但自家师父整日浑浑噩噩的,要么,就枯坐在院子里一整天不动弹,但要么,就会跑出院子,他不偷也不抢,更不会去发疯;
但也不知道怎么的,空缘老和尚对那葫芦无比钟情,走在路上,看见打酒的葫芦,看见孩子手里玩的葫芦,就完全像是丢了魂一样跟着人家一路走,跟着人家到家,甚至,跟着人家进了家门,非要人家将葫芦给自己不可。
不偷,不抢,也不说话,就盯着你的葫芦,对着你双手合什。
大部分人,其实不清楚这老和尚和侯府的关系的,其实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该报官的还是会报官。
官差来了,也是以调解为主。
而调解的结果往往就是了凡小和尚过来,用银钱向人家买了葫芦,只有葫芦到手,师父才会一脸满足地抱着葫芦回家。
第二天,可能安生了。
但第三天,师父又会出门,继续盯着人家的葫芦。
了凡小和尚见不得自己师父失望,就又拿银子买。
周而复始之下,
奉新城内不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一个“疯”和尚,很喜欢葫芦,“疯”和尚还有一个徒弟,会帮他买葫芦。
侯府脚下,治安自然是极好的,财露白了,也没人敢起其他心思,但这直接导致了城内不少孩子,主动去外头找葫芦更有头脑一点的贩货郎更是直接平价收葫芦再卖到“疯”和尚那里去。
师徒俩原本住的房子格局,是侯府翻建奉新城后统一修建的那种小院儿,两户,加半堵墙,厨房单搭。
了凡小和尚为了照顾师父方便,晚上都是师父睡床,自己在旁边打地铺,空出来的那个房间,则基本堆满了葫芦。
侯府赏赐的钱财,基本都用来买了葫芦,小和尚也是洒脱,大大方方地说,自己没银钱了,只能拿米面粮油来换,而且是每个月得留下师徒二人所需的才能拿出来换。
你们可以继续送葫芦给我师父,我给你们打欠条。
这得等到猴年马月?
故而,那些孩童和货郎也失去了继续倒腾葫芦到这里来的动力。
但师父还是会一天隔一天地“发疯”出去找葫芦,好在是,这种频率,小和尚靠扫地的收入还能支付,这件事,也就逐渐失去了热度,但并不妨碍这些一同扫地的婆姨们经常拿这件事打趣儿小和尚。
在小和尚看来,许是因为师父曾有一个跟随他大半辈子的饮水葫芦,据说是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是师父极为钟爱的一件随身品,但遗失在了雪原上。
可能,师父虽然疯了,但却一直想求一个念想吧,就像是自己觉得师父在哪里哪里就是家一样,师父也会这般想念他自己的师父吧。
刘婆子虽然上了年纪,但身体一直很硬朗,到底是被侯府二夫人三夫人一起搀扶过的老女人,也清楚自家“女婿”的不一般,虽说作威作福的事儿她干不上手,但对手下的这些扫地婆姨们可谓是极其较真,一定要将自己划分的街区给清扫得满意。
哪个婆姨敢诈唬冒刺,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怼回去,也不是没得罪过人,再小的“衙门”,它里头的水也深,可刘婆子就这般坐在“扫地什长”的位置上岿然不动,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都习惯了。
毕竟是能住在侯府隔壁的人家,肯定不一般。
前些日子,刘婆子忙活了自己新外孙的百日,没大半特办,更没收礼钱,倒是极为大方地带着米糕、馒头、点红鸡子来和大家伙分。
而这日,刘婆子又带来了不少东西,依旧是米糕、馒头、点红鸡子。
了凡小和尚伸手接过,道谢后好奇地问道;
“这是又生了?”
旁边一众婆姨当即笑了起来,
刘婆子也没好气地啐道:
“下猪崽也没这种下法啊,是我姑爷回来了,百日宴就得再办一次。”
“哟,这可真是丈母娘疼姑爷。”
“都说丈母娘看姑爷越看越喜欢,您这儿可是真比亲儿子还疼啊。”
“您还有闺女么?”
“去去去,去去去,少嘴碎,我家姑爷对我好,对我闺女好,就不兴咱心疼心疼人家,这一家人过日子,就得这般贴着心互相哄着日子才能过得平顺。”
理是这个理,
但能让一向节俭的刘婆子送出去两份百日礼且不收礼钱,也让众人着实好奇。
过日子,哪能是这般过法的哟。
刘婆子见人来齐了,
喊道:
“都搁这儿晒虱子呐,都动起来,干起来!”
大家开始忙活起来,
大概过了一个时辰,忽然有一群小孩跑过来对着;了凡小和尚喊:
“知了,知了,老和尚又发疯了。”
了凡看着他们,道:“又看上了哪家的葫芦?”
“不是,不是,老和尚把家里所有葫芦都丢到街上去了唉,你花那么多银钱给他买的葫芦,都丢出来啦!”
……
而在刘婆子家院子里,
平西侯爷正坐在板凳上。
在院子角落里,有一群鸡蜷缩在那儿,先前一只老母鸡在平西侯靴子旁拉了一泡鸡屎,差点脏了侯爷的鞋,侯爷一脚将那只鸡踢飞,一招“杀鸡敬鸡”之后,鸡群就不敢再靠近侯爷身边放肆了。
反倒是那只鸭,挺胸抬头地绕着平西侯迈着步子绕着圈儿,骄傲得无以复加。
剑圣抱着孩子走了出来,
郑侯爷开口道:“外头风大。”
“孩子需要晒太阳。”剑圣说道,“你没………”
剑圣及时止住了话头。
郑凡伸出手,道;“来,让我抱一下。”
剑圣将孩子递给了郑凡,郑凡抱着。
其实,孩子刚出生时,脸上褶皱多,不会好看的,但就跟充气球一样,几个月大的孩子,是最可爱也是最水灵的,嗯,再长大一些的话,就会具备明显的父母特征,就不好看了。
天天是个例外,自小到大,都是福娃。
“唉,我是真喜欢孩子啊。”郑侯爷感慨道。
“喜欢就自己……”
剑圣又打住了。
郑侯爷逗弄了会儿孩子,孩子哭了。
剑圣将孩子抱进去吃奶,随后,又走了出来。
郑侯爷指着那群鸡道:
“养这么多鸡干嘛?”
“生……”
剑圣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挺好,挺好,改明儿我也让人在侯府里养一些,自己喂的鸡,吃起来舒心。”
“所以,你今儿来,是做什么?”剑圣问道。
“没啊,就是来看看,对了,孩子取名了么?”
剑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他就跟着郑凡去雪原了,从雪原回来,又去了一趟楚国,耽搁了孩子取名。
不过,孩子的大名本来就不急,这年头,十岁了也没大名的孩子也很常见,很多黔首的名字,是在需要官府造册和服徭役时才会取,有条件的,找个老秀才,没条件的,造册的书吏就顺手给你取了。
“叫念祖。”剑圣说道,“北先生帮忙取的。”
郑凡点点头,看来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日子,瞎子也很好地维系了邻里互助的关系。
“念祖,名字挺好。”郑凡伸了个懒腰,“以后,挣个爵位,也算光宗耀祖了。”
剑圣姓虞,是当年的晋国国姓。
“三句离不开爵位。”剑圣摇摇头,“当爹后,还是希望孩子平平安安的就足矣了。”
“你是你,孩子是孩子,你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加给孩子。”
“等你有了孩子再………”
剑圣又打住了。
“别觉得我俗气,我总不能说,希望孩子以后平平安安地混吃等死吧?”
“这才叫俗气。”
“可不,呵呵。”郑侯爷笑了,实在是这个时代的观念背景下,建功立业功名利禄才是正途,是康庄大道;
商贾的政治地位还会被刻意打压呢,做戏子那更是骂人的话。
当画家,歌唱家,舞蹈家……唉,都不好听。
“你没事儿么?”剑圣有些好奇地问道。
“我平日里在侯府到底忙不忙,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
“我是真没见过像你这般洒脱的。”
对权力如此下放,丝毫不担心自己被架空。
“我没兴趣过得那么累,像你这样,每天在家喂喂鸡,喂喂鸭,再带带娃,这日子,就挺好。”
“那你赶紧去生……”
郑凡看着剑圣,
剑圣又将话给收回去了。
郑侯爷略微有些失望,道:“老虞啊,要丫鬟不?”
“不用。”
“你看嫂子现在带孩子,你再来个体己人,说不得还能再给念祖要一个弟弟妹妹,孩子长大时也不孤单不是?”
剑圣忍不住了,
道;
“要生你自己去生。”
“哎哟,还真被你说着了,我家丽箐有了,你说这巧了不是!”
“………”剑圣。
“对了,差点忘了,我打算去街面上买点点心给她带回去尝尝,你知道的,女人有了身子后,嘴巴就容易刁。”
“奉新城的点心铺,不都是你侯府的产业?”
去自家铺子上买东西?
“不一样的,吃食归吃食,下面人带回来的吃食和自家男人亲自买回来的吃食,是不同的。”
剑圣很难理解郑凡这句话的逻辑。
“要不,陪着我去买点儿?”
剑圣摇摇头。
“不体验一下?”
“我买过东西。”
“可我怕刺客。”
“这里是奉新城,你是要去颖都买点心么?”
“嫂子,我和我虞哥出去给你买点儿点心,嫂子在家等着啊。”郑侯爷对着里屋喊道。
这话,屋子里正在奶孩子的女人听到了,可她真不知道该如何回平西侯爷的这句“嫂子”。
太生分了不好,太亲昵了又显得自己不知轻重,故而,干脆沉默。
“走着?”郑侯爷看着剑圣。
剑圣无奈,
拿起龙渊。
“真带剑啊?”
剑圣没回答,又拿起两个筐子,挑在了龙渊两端。
“可以。”郑侯爷点点头。
接下来,
郑侯爷就在剑圣的陪同下去逛街。
买了不少点心以及其他的一些零嘴吃食,前头一个筐子,放自家的,后头一个筐子,让剑圣拿回去。
剑圣就挑着担,跟着;
他算是明白过来了,这位侯爷,是特意到自己面前扬眉吐气的。
不过,剑圣也是为他高兴。
再看着四周熙熙攘攘极为热闹的街面,也为这里的百姓,感到高兴。
剑圣很享受这里的太平岁月,也喜欢这里人们的无冻馁之患,他早就对外头的“苦难”不感兴趣了,只求眼前的岁月静好可以继续维系下去。
维系到,
自己的儿子成年,
甚至维系到自己的孙子出现。
而这里的宁静,离不开平西侯府的存在,若是平西侯府能够像镇北侯府那般,一立百年,得庇护多少代人安居乐业于此啊。
郑侯爷逛完了,打算回家,从西前街回去。
剑圣挑着两箩筐东西,道:“吃不完的。”
“图个吉利。”
“你还是信这个了。”
郑侯爷笑道:“吉祥话谁不爱听?”
就在这时,
前面出现了一众人群的围观:
一个疯和尚,坐在一大片的葫芦前,高呼着:
“葫芦葫芦,多子多福嘞;葫芦葫芦,多子多福喽!”
人群中的郑侯爷停下了脚步。
这时,小和尚跑了回来,见师父这疯疯癫癫的样子,再看这满街丢出来的葫芦,小和尚也终于忍不住,手掐兰花指,用衣袖点着眼皮,“哭唧唧”起来,一副我见犹怜的姿态;
这徒弟,也犯病了。
“忽然记起来,自己好像忘了件事。”郑侯爷开口道。
“什么事?”
“忘了自己好像答应过,给他们师徒俩建个庙的。”
“现在呢?”
郑侯爷笑了笑,
道:
“记起来了。”
第五百七十章 开战
奉新城是晋东最大的一座城,毫不夸张地说,是整个晋东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中心;
每天,这里都会发生很多事;
但最近,有两件事,真真切切地影响到了奉新城百姓的生活。
一件事,
是侯爷下令,在奉新城城西,修建一座寺庙。
这绝对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这些年,伴随着平西侯爷的崛起,早就吸引了不少前来投奔的方外之人。
早期,这类人都被打发走了;
之后,这类人都被打包走了;
打包去了雪原传教。
现如今,侯爷下令修建寺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满足了奉新城百姓的精神生活需求,虽然真正信佛的其实不多,但愿意逢年过节地去拜拜的,绝对不少。
这是一件小事;
第二件事,是大事,其余波,甚至从奉新城为起点,向四周开始扩散,震荡了整个晋东。
侯府下令,开始清点标户。
年都过完了,还清点,其目的是什么,大家伙心里,已经隐约猜到了。
瞎子就曾说过,无论是以前的盛乐城还是之后的雪海关亦或者是现如今的奉新城,变的,是地盘,变的,是自家主上的爵位,但不变的,是这种伪装出各种各样的皮实则本质恒一的军民一体军事集团。
平西侯府,就是一个外表看似诸夏制度下的藩镇实则一个战争部落。
侯府下的铺子、作坊、学舍、医馆,各种产业,林林总总,当侯府掌握了一切,也就意味着,百姓们,也被一同地掌握起来,且这种掌握,还是相互的。
经历过乱世的百姓,面对这样子的生活时,会用自己雪亮的眼睛去看清楚,以及用自己的脚,坚定地去投票。
一个新兴的且蓬勃的军事集团,对外开拓进取和掠夺,是一种还未泯灭的本能。
已经过去了极为朴实无华的一年,大家伙其实都在盼着,也都在想着,更是在有些焦急地期待着。
现在,终于来了。
战争的动员,实则已经开始,经历了一年的艰苦再加上一年的积累,要说打一场国战,那是不可能的,但打一场规模可控的局部战争,各类库房里的储备,绝对是充足的。
侯府不是在打仗,就是在准备着打下一场仗,这中间,顺带让其治下百姓,过上其他地方百姓艳羡的安稳日子。
而战争的根本,还是人。
不是标户户口的百姓,开始打探消息,询问民夫的征用,自告奋勇,以期获得些许军功,得以带着家小,转为标户。
是标户的人家,男丁开始去跟伍长、什长去问,一层一层地往上问,乃至于最后都惊动到了总兵这一级。
看这风要打仗了不是?
用哪支兵马?调哪一路去?
不能让别人吃肉,我们连汤都喝不上啊?
这种由下向上的闻战则喜,迫使那些侯府下的统兵大将们,也不得不出动,甚至,宫望和公孙志更是以拜晚年为借口,请条例从驻地来到了奉新城侯府。
都想着打仗,都盼着打仗,都指望着靠打仗去分润功劳和实际上的好处。
打仗是要死人的道理,大家伙也都懂,但和预期收益比起来,值得拿命去搏一搏。
至于说万一要打败了的问题……
嘿,
还真没人去想过这一茬,至少,对于那些真正需要上战场搏命的人以及其家人而言,他们就没想过这种可能。
田无镜当初教导过郑凡,为将者的立身根本,不是爱兵如子、同吃同住,而是有资格有本事有信心带他们去打胜仗。
这也是当年靖南王就算自灭满门于朝野之中风评极差但在军中威望却极高的原因所在,施恩于下和高压驭下,那是庙堂和街口买卖人才会热衷做的事儿,军营里的丘八们就只认那一条。
也因此,
奉新城因为这件事,像是又在过第二个大年一样,变得热闹了起来。
连一向归家后就不问外事的平西侯爷,都不得不出面接见了几波将领以安抚人心。
……
“阿程,你说说吧。”
刚接见完将领的郑侯爷走入了侯府的签押房,房间内有一座大沙盘,不是三儿造的,三儿现在人醒了,但还没复原,但三儿这几年带出了不少能工巧匠,给他们确切地勘测,他们就能造出来。
此时,签押房里的人并不多。
郑侯爷进来后坐首座,
沙盘边的梁程拿着一把推杆,
瞎子和苟莫离分立左右。
陈道乐和何春来两位则充当着书记官,在旁边旁听。
人,是少,但制定一个大方略的作战计划,也用不了太多人,人多,反而会误事。
再者,一个梁程一个野人王,幸福感,已经溢出了。
“主上,属下觉得,此次动兵,当以练兵为主。”
这是直接确定了一个基调。
郑侯爷点点头,身为领导,补充了句废话:“但也得做好充分的准备。”
“主上英明。”
“好了,开门见山吧。”
“是,主上曾亲自去上谷郡查看过,那里,一马平川,我侯府铁骑出镇南关后,可一路向南,这之后的阻拦,就是渭河。
但渭河绵延,其实,楚人的渭河防线,在大兵团也就是国战之中,是可以起到很关键的作用,用以分割制衡我军,但在面对小规模的单点突袭时,莫说一条河,哪怕是一条大江,也绝不会是所谓的真正天堑。
望江如是,渭河,亦如是。”
苟莫离开口道;“听说前阵子主上去了渭河边一趟,吓坏了楚人,楚人渭河边的官府就发动治下百姓开始对入冬后结冻的河面拍冰。”
众人闻言,都笑了。
这是真事儿;
渭河以南的沿途诸多县的衙门,都安排了一个新的徭役,就是发动百姓们去砸冰面,以防止燕军趁着冬日河边结冰时直接南下。
郑侯爷喝了口茶,道:“这确实是年尧的风格。”
徭役,是百姓对官府的一种义务,也是百姓的一种负担,如果是修渠修路修宫殿以及打仗,那也就罢了,至少,能落个实际上的东西;
但这砸冰,有什么意义?
军事上的意义固然是有的,但为此,得承受多大的非议。
现如今,茶馆说书喜欢说两大类,也是听客们最爱听的两类,一类是江湖,一类,则是跌宕起伏的金戈铁马。
郑侯爷因为屡次被老田赶鸭子上架,千里奔袭都好多次了,就被评为当世善用奇兵第一人;
而年大将军,则有“年大王八”的绰号。
“属下的打算,先以一路兵马,迅速地过渭河,入楚地,尽量向南,不求战功,不求斩首,不求攻城略地,只求尽可能地去靠近楚人的新郢都,起打草惊蛇之用。
再以一路兵马,自另一个方向,出渭河后,顺着渭河,向西,依旧是不求战功,不求斩首,不求攻城略地,只求能够和屈培骆的势力接触上,最后,和范家接触上,打通这条线。
最后,以第三路兵马………”
苟莫离忽然开口道;“三路兵马?”
这是签押房议事,有什么问题,自然可以直接提出来,不必藏着掖着。
“是,这次,打算用三路兵马,第一路,由我亲自率领,两万骑。”
这是最危险的一路,向南深入楚国腹地后,只要一步错,就可能被数倍甚至是十数倍的楚军包围吞掉。
“第二路向北的,也是两万骑,我建议,可由金术可领兵。”
“这就四万骑出去了啊。”苟莫离掐着手指。
“是,但这两路,将会调动楚军的绝大部分骑兵。”梁程说道。
“然后呢,镇南关前面,你打算放多少兵马?年尧虽然被叫王八,但我并不认为在明知道不是国战也明知道大燕并未作全体战争动员的前提下,他年尧会心甘情愿地闷着头挨打。
王八,也是有脾气的,咬人也疼的。”
郑侯爷开口道:
“苟莫离,你觉得年尧会怎么做?”
“主上,我要是年尧,就分出一部分兵力去做做样子,追一追,拦一拦,拦不住追不上也无所谓了,他年大将军还真不会很在乎什么京师震动什么摄政王的颜面,毕竟已经有过一次了。
最重要的是,上次郢都之所以被破被烧,是因为楚国皇族禁军的主力,都在镇南关,是因为靖南王亲率十万铁骑奔赴南下,是因为楚人根本就没有预料到,也没经历过。
但再来一次呢?
不是说楚人会有万全之策,但总不可能再被你偷一次国都吧?
所以,
我会顺势渡河,一路推到上谷郡的腹心之地,也就是昔日的上谷郡郡城所在,然后,不打镇南关,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修城建寨,造自己的王八壳!
既然是我侯府先行撕毁和约动兵,他本身就没什么压力了,事后,还能以收复失地的名义向上表功。
当年国战之时,数十万铁骑南下,到最后,都没能灭得了楚国,区区四万骑,又怎么可能做到?
而年尧要是能够光复当年的上谷郡郡城,将楚国对我侯府的防线,从渭河推进到这里,那局面,就完全不一样了。
渭河固然是阻挡骑兵的绝佳防线,但河道太过绵长,所需驻扎之兵马也是极多,效果,其实也如梁将军先前所说,并不会很好。
大的拦不住,小的,没法拦。
而若是将防线推上来,那么之后楚人,就不用再去征发民夫去砸冰了,也可以放下这绵延河道的负担,上谷郡,自腰部,一分为二,起城墙,立堡寨。
这防御的宽度,将大大缩短,防御的力度,也将大大增强。
甚至,若是算上楚国全境之国力和我侯府现如今刚恢复发展的晋东之地,以势压人的话,就不再是咱们侯府仗着镇南关压大楚一国,而是变成楚国以大势,自南向北,压制我侯府。
楚国那位摄政王,不是没远见的主儿,恰恰相反,他曾经敢借我大燕的刀来割大楚贵族的肉,现在,就敢用那所谓的区区颜面,来换一场攻守易势,至少,是对等。”
梁程看着苟莫离,
道;
“你别忘了,不仅仅是燕国没有做战争动员,也没有做国战的准备,他楚国,也是没有。
所以,双方能动用的兵马,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再出现当年那种双方陈列百万大军对峙的局面。
所以,
他年尧敢挥师渡河北上上谷郡,我侯府铁骑,就敢在上谷郡的平原上,和他来一场对冲血战!”
苟莫离伸手指了指沙盘上的上谷郡中央,
道:
“侯府虽然号称十万铁骑,但真正的精锐,也就你的本部三万,外加镇南关金术可部下的那一镇,你告诉我,你已经撒出去四万精锐到楚国跑马去了,
这上谷郡,你拿什么兵马去和他楚**阵对冲?”
梁程反问道;
“谁说,要派精锐深入敌后?”
“………”苟莫离。
苟莫离马上指着渭河以南的楚国疆域,道:“深入敌后不派精锐?”
梁程笑道:
“你都说了,年尧会不以为意,做做样子,那我为何还要派精锐?
咱们战马又不缺,骑手也不缺,辅兵,野人兵,弄一些甲胄旗号装点下门面,把数量撑起来即可。”
“你不是说要练兵?这算练的哪门子兵?”
“四万杂役仆从兵,深入敌后,在楚国境内遛了弯儿,就算是四万头猪,也不会再是以前的猪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苟莫离大笑了起来,
干脆跳到了沙盘上,
一巴掌拍在了上谷郡位置,
道:
“所以,若是年尧趁势北上,在这上谷郡里,将面对的是……”
梁程点点头,
道:
“将面对的是主上亲自坐镇所率领的,我平西侯府麾下,最为精锐的铁骑!”
苟莫离长舒一口气,
道:
“会有风险,金术可那一路向西的,有屈培骆那边的接应,也有范家的接应,只需要闷着头跑,问题,不会很大,你率领的那一路,很可能会出问题。”
“死的是野人仆从兵外加一些杂役而已,从雪原上征调一批过来,再从你那一镇里征调一批过来,都死了,也没什么损失,反而可以借此机会消耗一波雪原上的野人人口。”
苟莫离舔了舔嘴唇,他没生气,甚至,深以为然。
道;
“啧啧啧,呵呵,我看,那年尧做梦都想不到,走了个靖南王,但在这晋东,其实不止一个靖南王。”
这里说的,显然不是平西侯。
顺势感慨完后,苟莫离才发觉自己好像说错了话,但郑侯爷对此并未有丝毫的不悦。
“所需征调呢?”郑凡问道。
“外出的两路兵马,就粮于敌,其余粮草辎重,已经在往镇南关运了,预计战事不会打很久,后勤,应该没什么问题。”
瞎子开口道。
郑凡点了点头,道:“战场,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瞎子,待会儿去给朝廷去一封折子,加侯府火信,秘呈小六子,知会小六子一声,让他做好心理准备。
另外,
再通传李富胜等驻扎晋地的兵马,让他们也做好一些准备。
颖都的许文祖,更是要通传。
我们的打算,是要打一场时日短,见效快,规模可控的一仗,但也要做好,一旦玩儿脱了就不得不赶鸭子上架的准备。
真玩儿脱了,大不了,再起一场国战吧,燕国承受得起承受不起这个另说,至少这仗,不能认输。”
瞎子笑道:“小六子估计看到密折后,得气得跺脚,说好得两三年休养生息呢?”
“呵呵呵,那可由不得他了,再说了,这也是继承上一代的优良传统,哪里有完全之仗等你准备好了一切再开打的,这黑龙旗下的传统就是,我觉得可以打一下,那就打。”
郑侯爷将手中的茶杯重重地放在茶几上,
“他娘的,上次在雪原也没见什么真仗打,这些日子净在整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事儿了,也是时候真正地出去溜溜马了。”
……
刚在签押房里发表不屑“老婆孩子热炕头”观点的郑侯爷,
在离开签押房后,
就躺到了公主的床上。
加盖了暖房后,其实就相当于做了地暖,里头很温暖。
公主侧躺在那里,看着郑侯爷伸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夫君今日,看起来很有精神呢。”
“是。”
“夫君,妾身家里来信了,母后为妾身准备了一些用度。皇兄当上皇帝后,就不一样了,但母后,还是关心妾身这个闺女的。”
“嗯。”
在这方面,楚国皇室可从未吝啬过,当然了,这也是建立在平西侯府愿意和楚人做马匹生意的基础上。
郑侯爷伸手轻轻点了点公主的肚皮,
道;
“乖,听到了么,你外婆和你舅舅,给你准备了好多好吃的,来,咱们来谢谢外婆,谢谢舅舅。”
“夫君,孩子还没出生呢,怎么会说话呀。”
“哦,也是,无所谓,有大人在呢。”
“嗯,稍后我就写信回去说声谢谢。”
“不用,我来吧。”
公主笑着看着郑侯爷,好奇道:
“夫君要亲自写信给皇兄么?”
郑侯爷摇摇头,道:
“写信太费事儿了,也对我那大舅哥太不尊重了,你想,我大舅哥日理万机,哪里有闲工夫安静下来看信?”
“那要如何……”
“过阵子,我直接伐楚。”
“………”公主。
第五百七十一章 难得葫芦
侯府签押房的大战略定下后,以侯府为核心,亦或者说是以侯府为领导的,奉新城为圆心进而扩散到整个晋东的体系,开始正式且不带丝毫遮掩地运转起来。
与此同时,奉新城西边的那座寺庙,也已经修建了起来。
庙本身就不大,修建难度也不高,且还是由侯府下的施工队头子樊力亲自带着队伍进行的,故而进度拉得很快。
同时,伴随着新一轮征战脚步的推进,奉新城内外,越来越多的标户家眷以及出了民夫的人家,开始主动地去往庙宇那里,为自家人祈求平安。
仗,是必然要打的;
打,有侯爷在必然是能赢的;
人命,是不值钱的,不管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亦或者是将来,黔首的命,也基本是在不如狗和如草芥之间不停地摇摆,本质上,就是狗尾巴草。
不过,谁都不希望战死的,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心理准备是心理准备,抚恤高是抚恤高,但并不妨碍他们为自家人来祈福。
本来,只是一小撮人去了,随后,其他标户家眷就觉得自己不去就亏了,自家男人像是落后了人家一步亦或者是少了一层“庇护”一般,马上也去了;
由此引发的是,信奉蛮神的蛮族士卒家眷去了,信奉星辰的野人士卒家眷也去了。
“所以,信仰的本质,是一样的,于上位者而言,它是对下羁縻的手段,而于底层百姓而言,他们求的,只是一种心安。”
轮椅停在城墙上,眺望着不远处的寺庙和黑压压的人群,孙瑛举着酒杯,如是感慨。
在孙瑛身边,站着的是阿铭。
阿铭是孤单的,当然,他的性格,也不喜热闹;
但他和孙瑛的关系,却因为进京之路上一同饮酒,变得极好。
有资格有条件去品世间佳酿的,本就是极少的一部分人,而要在这极小的一部分人里再分出真正爱酒懂酒的人,自然就更少了。
孙瑛,是其中一个。
所以,他和阿铭其实是酒友。
“信仰,没那么简单。”阿铭说道。
孙瑛点点头,道:“是,看似虚无缥缈,却又仿佛近在眼前。”
“你可以去找瞎子讨论这个问题。”阿铭说道。
“北先生对这些,自然是极为了解的。”
身为侯府的谋士,你很难不去佩服瞎子。
阿铭笑道:“嗯,他甚至能给你忽悠到皈依了。”
这还真是瞎子以前的老本行。
“哈哈哈,我是信的,但我更觉得,真正能让人皈依的,是侯爷。”
阿铭本能地摇摇头;
主上,是被他们一起推上那个位置的。
但摇头过后,阿铭又眨了眨眼,忽然又觉得孙瑛这话,说得也很有道理。
魔王们之所以聚集在主上身边,是指望着主上进阶,这是客观因素;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正是因为主上是主上,所以,魔王们能够在聚集于一起时,依旧可以找寻到自己惬意的姿势。
至少,大家伙都对目前的生活,觉得不赖。
孙瑛抿了一口酒,道:“我能感觉到,当二夫人……当公主有孕的消息自侯府传出来后,衙门里,标户里,百姓里,乃至整个奉新城,都因这个消息,精神为之一振。
万众所系,极为信仰,侯爷以前没有子嗣,现在有了,以后还会有更多,侯府有了传承,所有人的心里,也就踏实了。
有镇北侯府在前,大家伙,就能奔着至少百年的家传富贵去做事去拼命。”
阿铭对这些,其实没多少感触,子嗣、后代什么的,对于他这种存在而言,距离实在是过于遥远。
“后勤的事儿,你料理完了?”阿铭问道。
“第一批的粮草辎重,已经快运到镇南关了,第二批的,也筹备就绪。按理说,这场战事,只需要第一批的,就足矣了,第二批的,是以防不测。
而一旦战事规模扩大或者失控了,就不再是瑛能筹措组织的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得靠后头的颖都开始像当年靖南王伐楚一般,向晋东接济了。
所以,我的事儿,很简单。
侯府不是说要打仗了才开始准备打仗,而是准备好了,那行,打仗吧。”
“呵呵。”阿铭笑了。
“其实铭先生您,喜欢打仗么?”
“不喜欢,也喜欢。”
“哦?”
“不喜欢的原因,就不说了。”
因为每逢战阵,他都得站在主上身边保护,偏偏主上战场运气,又一直很差。
一场混战下来,他身上得多好几个窟窿。
“喜欢的原因是,打仗了,才有真正的好酒喝。”
战场上,是不缺强者的,更不缺,死去的强者。
他们的血,才是真正的美味。
“对了,侯爷给这座寺庙提名了么?”孙瑛问道。
“主上应该是忘了这一茬。”
“但你看,牌匾挂上去了。”
“哦?”
……
寺庙是快完工了,但还未彻底完工,而相较于外面主体的房屋架构,真正的细节处和费功夫处,在里头。
罗汉、菩萨、诸佛,自是不可能搞出个一百零八罗汉搁那儿排排站的,庙太小,容不下这般多的佛。
但几个有代表性的,必然得摆上。
同时,还得兼顾市场的需求。
送子观音,得有;药王菩萨,得有;
业务精细,才能香火繁盛。
因为里头还没装修好,而战事将启之下,百姓们已然等不及了,所以,一尊佛像先被摆在了外头先行营业;
佛像脚踩莲花底座,手托蛟龙。
色儿,还是新的,驴粪蛋捏成的眼珠子,炯炯有神,带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大慈大悲威严之相。
供桌在前,摆着贡品;
两侧,俩和尚打坐于蒲团;
西侧老和尚,疯疯癫癫,痴痴傻傻,脑壳往供桌边一靠,目视前方,给人一种大智若愚看破红尘之感。
东侧的小和尚,手掐兰花,身形微侧,面对众人,目光里带着柔媚,欲拒还迎,一看,就是还在红尘炼心之中,但早晚能得超脱证得大自在。
香炉不在供桌上放着的,毕竟需求的人太多,故而,供桌前摆着一尊鼎,这尊鼎是从库房里搬出来的,当年司徒兄弟称帝建立伪朝,特意命人打造过九鼎,以期获得名正言顺。
可惜,九鼎还没完成,战事发生变故,司徒兄弟排挤到了奉新城,其余的鼎,都遗失了,也就带回来这一尊,一直搁着。
这玩意儿,搬动起来麻烦,处理起来,也麻烦,总是带着点忌讳的,所以不管城头如何变幻大王旗,这鼎,就一直留在这儿。
现在好了,摆出来,给百姓们插香用。
百姓们争先恐后地上香,两排蒲团在前,上完香后,再拜拜,拜完之后,赶紧腾挪位置,换下一批来。
顾客实在太多,而窗口就这一个。
平西侯府麾下,蛮人野人向来不少,不像是诸夏之人,也就是燕晋之人,自幼信不信另说,至少懂得该如何拜。
不过,这毕竟不是什么难事儿,没多久,普遍更“蛮横”一些的蛮族女子,开始挤占位置,上前磕头拜佛。
野人女子,因为野人军队在平西侯府麾下序列里的排位不高,颇有点“小婢养的”意思,故而只敢在后头乖乖地排队,前头有人插队,也不敢吱声。
偶有校尉家的亦或者是某家衙门坐衙的家眷过来,附近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让路,主动让他们先行去跪拜。
“佛说众生平等,但你看拜佛的人,却自然而然地分出了三六九等。”
瞎子发出了感慨,苟莫离站在瞎子身边。
他们二人,明日也将启程,陪同主上一起,去往镇南关,今日,则难得空闲。
“人的命,是靠自己挣的,自己的位置,也是靠自己挣的,当然,也可以不靠自己,看爹娘祖宗也可以,总之,都是挣出来的。”
野人王感慨的是眼前野人士卒家眷的窘迫局面,同时,野人王自己是从雪原上一介放马奴拼搏起家的,自然信奉那种物竞天择的道理。
瞎子没去理会苟莫离观念上的偏激,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主上一样拥有重活一次的机会,三观必然是跟着自己的这一生去走的。
见瞎子没说话,苟莫离又自己给自己打圆场,道:
“至少,她们现在有资格站在这儿了。”
搁以前,野人在奉新城,就是奴隶,随意打杀都毫不为过。
现在能够站在这里排队,是当初伐楚之战时,他苟莫离带着一众野人青壮靠送死靠送命,堆出来的。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道:“有件事,我一直很好奇。”
“您问呗。”
“苟莫离,你真的爱雪原么?”
苟莫离张了张嘴,又摸了摸鼻子。
“我是知道你不信什么星辰的。”瞎子又说道。
苟莫离组织好了语言,开口道;“您,和主上,真的爱燕国么?”
“呵呵,可以,可以。”
瞎子显然是很满意苟莫离的这句反问。
站在主上的角度,应该是爱燕国的,但只是爱燕国的片面部分。
喜欢的是靖南王为大燕不惜自灭满门,喜欢的是先皇姬润豪的隐忍付出,喜欢的是镇北王不惜自释兵权交割,喜欢的是大燕,谁不服就往死里干的气概和坚持。
确切地说,喜欢的是铁三角所在的,那个时代。
苟莫离的回答,也是如此,曾经,在他身边也有一群有着志向的野人,渴望为族群开拓出新的生存空间,返回故土。
而当那一代人陨落消亡之后,还如何去爱,看看现如今雪原上的那群目光短浅的酒囊饭袋,想爱,也爱不起来啊。
可惜,没有茶,不能以茶当酒。
但好在,有橘子。
瞎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橘子,剥了后,分出一半递给了苟莫离。
苟莫离接过橘子,放嘴里,一边咀嚼着一边道:“你说,这么多人在拜,佛,看得过来么?”
“不晓得。”
“我觉得,看不过来,那些拜佛的人,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瞎子道:“但,万一呢?”
“是,就是为了这个万一啊。”
苟莫离将最后一点橘子都送入嘴里,双手,在自己衣袖上擦了擦,又将袖口递向瞎子。
瞎子没用苟莫离衣袖擦,而是掏出一张帕子,擦拭自己的手。
苟莫离收回袖子,双手负于身后,道:“我还是觉得,接下来的仗,有些冒险。”
“楚国不是海兰部,也不是什么梁国、吴国这类的小国,想稳稳地打仗,不可能的,冒险,才有收益。
你,不就是么?”
梁程提出的大战略,其实很耳熟,战场格局变化,往往也就那几种,套路是一致的,看谁能将这套路给玩儿出花活儿来。
移花接木,
以弱饰强,
再引蛇出洞,强强对决。
当年靖南王田无镜,就是用这招,以燕军野战精锐主力,冲破了野人王麾下的大军,一举奠定了那一代野人的覆灭基调。
所以那日当梁程说出方略之后,苟莫离才会情绪亢奋地跳上沙盘。
这真的是,
猝不及防地被撕裂了老伤。
“明明可以再等等的,却非得一直行险招,难不成,就为了图个痛快?”
瞎子脸上露出了很疑惑的神色,
道:
“嗯?活着,不就是为了图个痛快么?”
“………”苟莫离。
“呵呵呵。”瞎子轻轻扭了扭自己的脖子,“总得做事,没事儿,也得找点事儿。”
“不考虑失败?”
“总考虑失败,就什么事儿也做不成啦,多想想这一仗按照设想打成的话……只要击溃了渭河以南驻扎的楚军主力,楚人的渭河防线也就随之宣告破裂,我侯府之势力,可出渭河向南,到那时候,上谷郡,多好的一块地方啊,土地肥沃平整,再修几条大渠引渭河之水灌溉,啊,种田的美好感觉,一下子就上来了。”
苟莫离举起双手,示意自己认输。
瞎子提醒道:“我们不会故意去作死,也不是不懂得低头看风向,但,有那个一定把握后,也别怂嘛。”
“我知道,我知道,您与我说过,让我向你们靠齐,以后开客栈,可以留我一个马厩待着。”
“呵呵,那是。”
这时,
有一支队伍,吹吹打打地过来,送来了一套牌匾。
“你定的?”苟莫离问瞎子。
瞎子摇摇头,“没。”
“那就是主上?”
“主上也就吩咐了一句,也没,事实上,主上老早就忘记了对这对和尚师徒的承诺,也就是和剑圣逛街买东西时,恰巧在路上看到了。
老和尚疯了,抱着一堆的葫芦,喊着多子多福。”
“哟,那可真是挠到主上心痒痒里去了。”
夫人刚得身孕,再被祝福一通,怎能不神清气爽?
瞎子却摇头,道:“我倒是不觉得是巧合。”
“哦?”
“这俩和尚,都是福缘深厚之人呐,命呐,真好。”
雪原传教,这对师徒成绩最好,效果最好;
寻得黑甲男子,九死一生之局,可偏偏,师徒俩,一个都没死。
到头来,
还以满大街的葫芦,提点了平西侯爷:您,可是忘了当初的承诺?
“葫芦,亦作福禄,再者葫芦多籽,作福禄多子之祝语,但别忘了,葫芦葫芦,也就糊涂糊涂了。
你说,那日街面上,老和尚是在祝福咱主上多子多福呢,还是在提醒咱主上,他事儿做了,承诺上,可别装葫芦,呵,装糊涂。”
“还真没瞧出来,这么深呐?”苟莫离笑道,“不是疯了么?”
“寻常人疯了,那是疯了,但有些人疯了,却是悟了,疯和尚,惹不得啊,呵呵。
主上就在奉新城城边儿,给他们师修庙,送他们香火,完成承诺可能是其次的,主要想的,是想将这对师徒,就绑在这儿了。”
牌匾,其实不便宜,得是有人下定金才能去开始做的。
既然不是瞎子送的,也不是主上送的,那,大概就是那对和尚师徒自己做的。
牌匾被挂了上去,
“葫芦庙!”
上香百姓中,有不少人是知道当日大街上的事儿的,再联想到之后自侯府里传出的侯爷夫人有孕了,这才下令给这对师徒俩修庙。
眼前的这座葫芦庙,得到了自家平西侯爷的加持后,一下子,变得更加神圣了。
漫天神佛虽多,但太远;自家侯爷,却近在眼前,就住这儿奉新城的侯府之中!
神佛可以不信,但侯爷,得信。
百姓里,一下子传出了阵阵欢呼声。
这一则故事,可能会被刻在葫芦庙的碑文里,百年后,甚至千年后,后人说不得都能寻得古迹亦或者是,在书上读到这故事。
只不过,这其中雪原的一去一回以及那黑甲男子,注定是会被隐去的。
正匾挂了上去,
葫芦庙大门两侧也挂上了一副对联,不玄乎,没打机锋,朗朗上口,带着些许自嘲洋溢着属于出家人的洒脱。
上联:糊涂人盖起糊涂寺;
下联:葫芦庙住进葫芦僧!
匾额都挂起后,
疯和尚抬头看着,
眼里,
竟然有佛光稍纵即逝,
一边的徒弟,似有所感,看看师父,再看看匾额,再看看自个儿的兰花指,笑容,愈发得妩媚。
疯和尚则左手拍了一记自己腰间挂着的水葫芦,
右手挠了挠脑袋,
憨憨傻傻道:
“难得葫芦。”
第五百七十二章 百年富贵,自此战始!
前阵子,雪原上曾有个部族的少族长,识得字,喜欢感慨,曾于酒后学那想象中的乾国文士,举着酒碗对月感慨:
可笑我堂堂圣族,如今,近似于那平西侯爷脚下一温犬!
而后,
这位少族长被其父亲打断了一条腿;
幽禁起来后,其弟弟,顺理成章地继承了部族少族长的位置。
因为他们的父亲当初就是背叛野人王的那批头人之一。
眼下,平西侯府的调令,再度来到了雪原。
和上次调令不同的是,这次于调令里,写明了奖赏,论功行赏,可得关内土地。
很多部族的头人都被这一则奖赏给震惊到了,
当年一代野人追随野人王杀入关中所求的,不就是关内的土地么?
再加上,平西侯府下早就有野人标户在屯田了,而且他们也被当作了“标杆”和“典型”,侯府经常会调派他们去执行去雪原护送货物的军务,实则是为了宣传。
这些野人标户也很卖力,一是谁都有通过显摆获得满足感的需求,二则是他们也希望未来能够有越来越多的野人进入侯府治下,人多一点,燕人晋人咱比不上,但至少不用再被蛮人压一头了吧?
所以,很多雪原上的野人是清楚自己的“同族”在关内过着什么样的日子的,野人统称野人,但实则没有一个统一的民族概念,故而,很多雪原上的野人做梦都想成为平西侯府治下的标户。
而雪原部族的贵人呢,有些,确实是有志气的,不管有没有这个能耐,但并不影响他们成为野人王第二的梦;
但也有不少野人贵族,想的是离开雪原,去奉新城里给平西侯爷当差,哪怕做一个富家翁也比在雪原上舒服啊。
且雪海关的榷场里,一直有这么一条规则,对雪原上的野人贵族,先认定你的财产,金银珠宝可以,努力人口可以,羊群马群也可以,财产够资格后,你就可以举家搬迁进奉新城落户。
野人王曾建言过以商贸手段羁縻雪原,但真的操作下来后,野人王惊愕地发现侯府的手段连他都被震惊到了。
总之,
在侯府大棒和做出的利益承诺双重驱使之下,新一轮自雪原上征调的野人总计两万五骑兵再度被聚集起来,柯岩冬哥亲自率一部兵马,半带领半看押地带着他们前往镇南关。
……
“战后,真的要给他们分地么?”
陈仙霸看着下方不断行进过去的乱糟糟的野人队伍,微微皱眉。
他是个燕人,一个地地道道的燕人,继承了老燕人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
陈仙霸不介意侯爷调令雪原野人入关,打仗,总是要死人的,让野人死总比自家人死要好,但他同时也清楚,侯爷的对外承诺,是必然会兑现的。
因为那是平西侯爷,一言九鼎!
同是金术可亲卫的许安笑着伸手往南指了指,
道:
“喏,咱们镇南关以南的上谷郡,地,多的是呢。”
晋东有两座雄关,北面,是雪海关,南面,是镇南关。
在许安嘴里,这群野人等于是从北面入关后再出南面的关进行屯田。
“呵呵,哈哈。”
陈仙霸闻言,心里当即畅快了,伸手拍了拍许安的肩膀,道:
“是极,是极!让他们去上谷郡屯田,哈哈!”
许安微微皱眉,这小子真不懂他自个儿的力道到底有多大啊。
“放肆!”
金术可的声音自后面传来。
许安和陈仙霸马上转过身,单膝跪下。
金术可一脚踹中许安的胸膛,许安直接被踹翻在了地上,陈仙霸虎,金术可一脚踹上去后,陈仙霸竟然只是身子摇晃了两下,没翻。
接下来,金术可又对其连续踹了三脚。
终于,陈仙霸明悟了,翻倒在地。
金术可吐出一口气,
瞪着许安,
骂道:
“仗着自己有点儿脑子就尾巴翘上天了是吧,自以为是个什么劲,仗还没打呢!”
“属下知罪!”
金术可又看向陈仙霸,骂道:
“不知道自己嗓门儿大啊,生怕别人听不见你们俩在说什么啊,信不信我让你去当传令司马!”
传令司马,就是专司负责主帅和各路军头之间传令的。
陈仙霸当即急眼了,他可是做梦都想捞着战阵冲杀的机会,怎么可能愿意专门做这跑腿的?
“将军,属下错了,可千万别………”
“住嘴!”
陈仙霸马上闭嘴。
“侯爷曾教导过我,凡战前,必先静气,你们瞧瞧你们两个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真想当我一辈子的亲兵部曲也可以,等以后老子儿子长大了,你们就给我儿子当亲兵就是了,两个没出息的东西!”
许安和陈仙霸只能把头继续埋下去。
金术可又对着地上吐了口唾沫,
道:
“都他娘的给老子起来,随我去接侯爷。”
……
葫芦庙刚修好,
郑侯爷的仪仗,就从奉新城发出了。
随后,
各路兵马开始向郑侯爷的仪仗聚集。
首先,是奉新城内的三千本部兵马,锦衣亲卫也在此序列之中。
随后,是梁程部的两万骑,这是由梁程亲自训练出来的,本身就是精兵强将,侯府给砸最好的装备,给最好的待遇,实打实地用好材料外加足量的金银堆砌出来的诸部精锐!
野人王那一镇出兵五千,这里头,野人出身的占一大半,老底子来自于伐楚之战后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野人敢死之士,再由野人王亲自调教,装备上比梁程这边差不少,但绝对不容小觑。
另外,丁豪那一镇里也出兵五千。
宫望和公孙志,各领本部八千兵马自驻地赶来。
笼统一算,帅旗之下,已经聚集了五万战兵。
燕地产马,曾经的三晋骑士也曾名震百年,雪原也是产马地,所以,帅旗之下的五万兵马,全是清一色的骑兵。
而且,不是辅兵,没有杂鱼,不含滥竽充数,实打实地铁骑!
乾国三边都督祖竹明,东拼西凑,征召乾国羌地骑兵,再算上家里稀烂的马政,三边,总计也就这么个规模的骑兵队伍,而且,自己只能直接掌握到一半,余下的都在各路军头子手中被当作宝贝疙瘩。
而晋东的平西侯爷,轻松就能聚集起来这么多,要是送给祖竹明,这位曾经的东海大帅估计做梦都能笑出鼻涕泡。
这还不是全部,要知道镇南关内金术可的那一镇,也能再抽调出一万来。
也就是说,等到镇南关前后,郑侯爷手底下,将有六万铁骑听他号令。
另外,还征发了辅兵一万,民夫五万,同时,雪海关和镇南关也将出民夫和部分辅兵来支援前线战事。
野人调入关的兵马,加上辅兵凑一凑,按照最开始的谋划,梁程和金术可所带的各两万,就能齐活儿了。
总之,不管怎样,都必须确保郑侯爷坐镇的地方,有六万虎贲存在,因为这里,才是真正的决胜关键。
整个战略的核心,就是四个字……田忌赛马。
苟莫离看着四周旌旗林立,听着马蹄雷动,心里,倒是没多少澎湃。
他清楚,虽然这不是全部的家底子,但也就差刮地三尺了。
赢了,自然好说,要是战事出了问题,没按照预想中那般发展,辛辛苦苦地积攒,就可能被付之一炬。
人家是崽卖爷田不心疼,自家的主上,是真的不拿自己亲手打造出来的家业当回事儿啊。
他不心疼,
我苟莫离心疼哟……
而平西侯爷本人,
骑在貔貅上,
心里,是满满的舒坦。
闷头种田,闷头发展了这么久,自己,终于可以拉出家底子出来得瑟了。
什么国泰民安,什么两国百姓安居乐业,什么战乱导致民生涂炭,
自己磨的刀,不能拉出来亮亮相,砍砍人,这心里啊,必然是憋得慌!
天下兴亡,又与我郑凡何干?
想当年自己在虎头城被抓了壮丁当民夫差点在荒漠上送命时,出手救下自己的,是梁程和薛三,这天下苍生,又他娘的在哪里?
另外,这一次出征到底和在雪原上不同,魔王,全体跟随。
天天,郑凡没带,而是嘱咐他在家里保护好怀孕的二娘。
郑侯爷也对公主做出了承诺,在其生产前,会打完回来。
熊丽箐到底是个能在大婚之日跟着郑侯爷逃婚的女人,一开始,是有些震惊的,但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没有哭哭啼啼为自己的母国担忧,反而好奇地询问自己丈夫这次能不能再打入郢都?
在得到郑侯爷否定的回答后,公主还有些失望。
早些年,公主对自己的皇兄,也就是大楚摄政王,带着一种很单纯地仰慕;
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年轻时的事儿和心思,也早就被年轻给一并带走了。
送雀丹的事儿,她也再度领悟了自己皇兄的心狠。
同理,
只有大楚真正被灭了后,她这个前朝公主现今平侯爷夫人的身份,才能被真正意义上扶正,这是她男人和皇兄之间的战争,同时也是她和她皇兄楚地正统地位之间的战争。
赢的那一方,血统才是真的尊贵!
终于,
大军抵达了镇南关范围。
各部开始驻扎,所需物资等等也都开始清点,书记官忙得脚都要离地。
平西侯爷是靖南王的亲传弟子,几乎是被老田手把手地教着如何打仗,所以,平西侯率军当大帅时,自然而然地也就继承了靖南王统帅靖南军时的那种事无巨细掌握全军细微之处的风格。
行军时开始,就在不停地批军中折子了,等到帅帐立起来,各部各个情况一下子按照要求汇总而至,郑侯爷的帅桌上,折子,直接堆出了个小山。
而立下帅帐之后,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聚将!
此举,是为统一人心,塑造大帅的权威。
其实,在郑侯爷这里,只是走个过场,毕竟这次聚集的兵马里,野人仆从军不算的话,基本就没客军。
亲疏远近,嫡系非嫡系的区别,是存在的,但都是他平西侯府治下的兵马,都是他郑侯爷的兵和将。
“呜呜呜!!!!!!!!!”
号角声响起,
中军士卒全部肃立。
在梁程率领下,各路总兵以及游击将军排着队列进入帅帐,入帐后,分立两侧,同时跪下,齐声道:
“末将,参见侯爷!”
“末将,参见侯爷!”
郑侯爷坐在帅座上,没起身相迎,也没嘘寒问暖。
只是很寻常地抬了抬手,
道:
“起来吧。”
“谢侯爷!”
“谢侯爷!”
许是赶巧儿了,外头有一名亲兵进来通传:
“侯爷,圣旨到!”
发兵之前,郑凡让瞎子以侯府的名义给朝廷去了一封折子,算上路途距离,回信……哦不,是圣旨终于到了。
这不是郑侯爷安排好的,
他自己也当即笑道:
“哎哟,本侯都忘了圣旨这回事儿了,呵呵。”
这是大逆不道之言,
无君无父,
无视朝廷,
骄横跋扈,
蔑视天子,
无法无天!
朝廷的里的御史们,可以不重复地对此举批判个三天三夜。
但当郑侯爷随口说出这句话后,
帅帐内的所有将领一齐发出了笑声。
什么叫骄兵悍将,
这,
就是!
为何当初在燕京皇宫里,小六子愿意拉着郑凡的手,让他也坐一坐龙椅感受一下?
是真的大方么?
不,
是因为他姓郑的,有这个资格!
资格体现在哪里?
不在郑侯爷常挂在嘴边的大不了投身江湖草莽,开一家新龙门客栈;
而在眼下,
而在此时,
而在这簇拥于帅帐中军四周的铁骑虎贲!
不打招呼,
我觉得可以打一下楚国,我就打了。
兵是我的兵,粮是我的粮,仆从兵是我招的,民夫是我征发的;
我做完了一切准备,大军都开拔到镇南关了,圣旨才到。
这也意味着,
他平西侯爷今日想打打楚国,那就打了;
明日想依葫芦画瓢,率军过那望江向西打颖都,那也就打了。
底气,资格,
自打姬老六当上皇帝的那天起,郑侯爷就在心里警醒过自个儿,人是皇帝了,别再天真地认为所谓的情分可以绑住一位皇帝,自古以来带着这种天真想法的人,都死得很惨。
和皇帝打交道,得有把握踹翻他龙椅动摇他姬家江山,你才能真正的长久和舒服。
来宣旨的,是黄公公。
是的,又是黄公公。
他几乎垄断了这几年来向晋地统兵大帅宣旨的所有活计,早些时候,是给靖南王宣旨,现在,是给平西侯宣旨。
黄公公风尘仆仆地进了帅帐,一路策马狂奔,到奉新城,才知道侯爷早就动身了,只得又追到镇南关。
好在,黄公公也习惯了。
宣旨太监持圣旨入帅帐,
郑侯爷依旧没起身。
他早就得到了新君的无数恩典,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这以后,遇到陛下,也不用跪,理由,还是姬老六给他找的,嗯,因为征战,膝盖不好,所以体恤。
寻常人拿了这恩典,也是不敢不跪的,可郑侯爷,就是不爱跪。
郑侯爷不起身,那帅帐中的这些将领们,也无人应和。
黄公公持圣旨,站在中央,一时间,尴尬得脚指头都在隔着靴底抠地。
他不敢发怒,
正因为他是天子家奴,所以才清楚这位侯爷和新君之间的关系。
再者,历天城老靖南侯府前的石狮子,依旧在那儿杵着呢,眼前这位,和当年的靖南王,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一脉相承呐!
故而,黄公公只能以求救般的目光看向郑侯爷。
郑侯爷摇摇头,
看向下方,
道:
“愣着干什么,接旨啊。”
“喏!”
“喏!”
众将先是齐声向自家侯爷应诺,随即再跪下: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坐在帅桌后的郑侯爷只是身子微微后仰。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圣旨的内容,很官方。
先是谴责了楚军挑衅,犯边,掳掠杀戮我边民;
嗯,这当然是没影子的事儿,楚人都缩卵子缩到让百姓去砸冰面了,还主动犯边呢,但不管怎样,打仗嘛,得讲个名正言顺。
最后,是陛下下旨,命大燕平西侯爷郑凡,起王师,伐背盟毁约的楚人。
念完这些,黄公公都有些尴尬。
直娘贼,
陛下准许出兵的圣旨还没下来,这边大军都集结到了镇南关了。
但他什么都不敢说,也什么都不敢问,宣旨后,主动地将圣旨放在了帅桌上。
“黄公公辛苦,就在军中多逗留些日子吧,监军。”
“谢侯爷!”
黄公公大喜,这是给自己送军功啊,他魏忠河现在依旧得宠,那从浅邸跟着出来的张公公日后也必然会上位,但他们俩,有军功么?
当然,监军,他是不敢监的。
郑侯爷没做什么训话,
而是直截了当地吩咐道:
“都饿了吧,上饭食。”
饭食,是窝窝头。
因为宣旨的缘故,导致耽搁了一些时候,帐外天气又冷风又大,本来还带着点热气窝窝头等到亲兵们端进来时,已经变得梆冷了。
人人都有份,黄公公也有份。
热水,帐篷内就烧着。
郑侯爷拿起窝头,咬了一大口,就着热水下去。
帐内其余将领也都如此,没人敢抱怨窝窝头不好吃难以下咽。
这一幕,似曾相识。
等到一人俩窝窝头下去后,郑侯爷伸手抚摸了几下自己的胸口,道:
“难以下咽吧?”
众将不语。
“本侯,是觉得真他娘的难吃,不瞒大家说,本侯的这胃啊,精细着呢,啧啧。”
“呵呵……”
“呵呵呵……”
众将一起跟着笑起来。
而这时,
郑侯爷的面容,开始逐渐变得严肃。
帅帐内的氛围,也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所有将领们,包括黄公公都觉得后背一紧,站直了身子。
“先吃点粗粮,给你们刮刮肚子里的油;
等到了战场上,
给本侯放心大胆地吃!”
郑侯爷站起身,
目光扫过下方诸将,
大喝道:
“羡慕人家镇北侯府百年基业么,羡慕人家世代家将的百年富贵么!
现在,
机会,
就在你们面前!”
郑侯爷抽出乌崖刀,
直接刺入面前的冻土之中,
吼道:
“我平西侯府的百年富贵传承,
自此战始!”
随即,
帅帐内所有人都跪伏下来,
齐声大喊:
“愿为侯爷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