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二章 我骂我自己
陈大侠的剑道,虽然没有剑圣那般登峰造极,但也算是登堂入室了。
所以,陈大侠既然说是造剑师来了,那么来的,必然是那位造剑师。
郑伯爷正起身准备走呢,二楼就走上来两个男子。
为首者,一身白色长袍,内衬袄子,当真是富贵气度的姿态;
无他,在这个时代,敢穿一身白出门的,基本非富即贵;
因为穷人家不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怕弄脏糟蹋了东西。
长袍男子身后,跟着一个一头飘逸长发的男子,面容俊秀,其形象,带着一种楚人特爱的浪漫不羁气息。
本能的,郑伯爷察觉到了,人来了。
这会儿再走,就容易引起注意了。
而陈大侠似乎也终于明白过来,自己误会错了意思,似乎还酿下了错漏。
陈大侠觉得这件事不能怪自己,因为之前几次见到郑凡时,自己都是被郑凡和瞎子给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所以,为人老实的陈大侠在这次见到郑伯爷时,就干脆决定不带什么脑子了。
反正他们都能算得清楚,布置妥当。
但这次,好像不是。
郑凡第一印象以为那位白袍男子才是造剑师,因为他走在前面,后面那个人明显落后半个身位,代表着一种尊敬。
怎么说呢,
郑伯爷自己和靖南侯爷一起走路时,也是和后面那个人一样的姿态。
然而,
当陈大侠握住自己的剑,站起身,看向后头那个人抱拳说:“见过先生”时,郑伯爷才意识过来,原来那位长发男子才是四大剑客之一的楚国造剑师。
一时间,
郑伯爷的心脏忽然漏了一拍,能让四大剑客甘居身后的人,可谓寥寥。
燕国的李良申,也就在燕皇、南北二侯爷在场时会后退一步,乾国百里剑也只会给乾国官家这个面子,晋国剑圣,现在似乎谁的面子都懒得给了,就是和自己出去,也是哥俩并排;
楚国……想来只有那一位,才能让造剑师甘居身后了,因为造剑师撇开自己四大剑客的身份之外,他本身所在的独孤氏,本身就是一个和昔日鼎盛屈氏并排的楚国大贵族。
可以说,哪怕他不是造剑师,光靠家世,他在楚国也不用给太多人面子,再加上四大剑客的身份,那就更不得了了。
据说,这位造剑师性格过于洒脱,早些时候,造剑师是帮楚国大皇子摇旗呐喊的,然后又莫名其妙地跑去帮三皇子助威了,最后,又好端端地站在了四皇子也就是摄政王的身后。
没人知道他是否早就在私底下就已经和四皇子达成过某种默契,因为这件事根本不需要深究,毕竟无论哪个皇子上位,都需要拉拢他,他完全可以恣意地玩耍。
而和陈大侠这个铁憨憨一见面就先绕过“主位”向后头的造剑师打招呼不同,郑伯爷起身后,先是对这位白袍男子行礼。
礼,用的是乾礼。
郑伯爷是一个很追求细节的人,自是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犯错。
白袍男子微微一笑,很是含蓄;
随即,不等打招呼,就入座了,造剑师也是紧随其后。
一张四方桌,正好坐上了四个人。
白袍男子指了指陈大侠,对造剑师道:“这位就是陈大侠?”
陈大侠点点头,道:“是我。”
造剑师似乎早就听说过陈大侠的脾性,其抢白自己也没有丝毫不满,反而笑着道:“我在楚国时就听说过陈大侠的名号了,可能二十年后,新的四大剑客里,等百里剑退下来,这位陈大侠就能顶上去了。”
郑伯爷觉得这位造剑师确实很会说话,无怪乎他成了四大剑客里唯一一个从未出手也就从未有战绩靠着虞化平吹捧强行上位的一尊。
紧接着,造剑师又看向郑凡。
这个人的目光,很纯澈,是那种真正不带丝毫杂质的纯净,仿佛能够看穿你的内心。
不过,郑凡并不担心自己会被窥探出虚实,比如自己会武功什么的,因为上次薛三从天外陨石里搞出来的那块红色石头成了魔丸的新家,而当郑凡将红色的“魔丸”放在自己身上时,瞎子的精神力根本就无法靠近自己。
为了保险起见,郑凡还特意去找了住在自家隔壁的剑圣试了试,得到的是同样的结果。
也就是说,换了新壳的魔丸,拥有了超人想象的隐藏气息能力。
这也是郑伯爷敢有底气住范府,同时在皇室别苑里也只需要专注应付公主的原因了。
那些真正的高手,也不需要到达剑圣这个层次,基本上五六品的,甚至是七八品的,只要对气息反应敏感一些的,就能察觉出你是不是练家子。
所以,此时坐在位置上的郑凡,可以很平静地面对来自建造师的目光。
“这位,想来就是姚师前几年收的徒弟,苏明哲小先生吧?”
郑凡刚要开口,
陈大侠就直接道:
“对。”
郑凡起身,再度行礼:
“在二位面前,晚辈不敢称先生,二位叫我明哲就好了。”
白袍男子笑了笑,道:
“不愧是姚师看中的弟子,这涵养气度,确实不俗。”
一个是摆在明面上的大楚造剑师,
一个是自己,
摄政王虽说没暴露出身份,但他清楚,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都可以在自己面前依旧保持镇定的。
此时郑凡的镇定,在摄政王看来,就是所谓的“大家风范”。
他们是不会料到坐在他们面前的,是大燕的平野伯;
是一个曾面对过燕皇、镇北侯、靖南侯,久经战阵的大将。
这不能说他们俩愚了,而是郑伯爷自己都没想到过,自己只不过是想请陈大侠吃个饭,顺带坑人家一把让人家送完礼后当自己的保镖护送自己回家,结果这饭吃着吃着,大楚摄政王和造剑师居然就也坐上来了。
小小的一家醉风楼,
在此时此刻,
居然同时容纳了好几尊大佛。
郑凡伸手,将先前陈大侠拿出来放在桌上的信推向了摄政王,道:
“这是家师让晚辈送来的信。”
摄政王摊开手,
造剑师从袖口之中取出一条帕子递送过来,让摄政王先擦了擦手。
随即,摄政王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信封,将里面的第一张纸拿出来,这是一首词,写的是姚子詹奉官家皇命赴任大乾三边总督后,率八百骑出城打猎时的景象;
词的上阙写的是总督出猎时各路兵马紧从的盛况,
下半阙则抒发出一种不服老还依旧渴望建功立业的宏愿。
整首词,大气豪迈。
“好词,好词啊。”
摄政王看了词后,将这张纸递给了一边的造剑师。
造剑师接过来,看了,忍不住笑道:
“词是好词,但姚师做了一辈子学问,可不懂什么兵事,到底是文家大豪,明明自己不擅长的事,却能够写出一种激情豪迈。”
话刚说完,造剑师似乎才留意到姚子詹的徒弟也坐在这里,不由得摆摆手道:
“失言了,失言了,明哲小先生可别往心里去。”
以造剑师的身份地位,就是和姚子詹坐在一起,也是可以平起平坐嬉笑怒骂揭短打趣儿的。
但当着人徒弟的面嘲笑人师傅,这让人家做徒弟的该如何自处?
然而,
郑凡只是笑着点点头,很是洒脱道:
“家师也是这般说的,家师说,日子是日子,诗词是诗词,因为日子过得太寡淡了一些,才需要诗词做日子的调味;
但如果真的将诗词当日子来过,那就本末倒置了,没听说谁光靠吃盐就不用吃饭且能活下来的。”
摄政王闻言,点点头,道:“姚师的心境和潇洒,我是一直敬佩的。”
造剑师则道:“这倒像是那老家伙会说的话。”
“家师还说,官家虽说让他坐在三边总督的位置上,但他要做的,其实也就是个和事老,将多家拉在一张桌子上谈话,家师说自己不知兵,所以并不打算在兵事上指手画脚。”
造剑师闻言,感慨道:“还是他活得明白啊。”
摄政王则道:“倒是吸取了教训,据说,当年燕军入乾打到上京城下时,曾有一燕使入上京城面见了你们乾国的官家;
那位使者当着你们官家的面,说他不知兵;
这可把你们那位官家给气到了,
当即就下令三边兵马不得回援;
但到最后,反倒是让燕人仅以六万多骑兵就牵扯住了整个乾国的兵马,使得燕人主力三十万铁骑可以从容自乾国借道入晋。”
郑凡马上正色道:
“只能说,燕人那一场仗,打得太好了。”
摄政王摇摇头,道:“是你们乾人配合得太好了。”
身为大楚摄政王,实际上的当代“楚皇”,他说话时,自是可以无所拘束,毕竟,他的地位,和燕皇乾皇等同。
造剑师开口道:“那个使者,不就是燕人现在的平野伯么?”
郑凡马上道:“是,叫郑凡。”
造剑师忍不住幸灾乐祸道:“估摸着你们官家也会后悔吧,当时以为只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使者,让他安全地进城还放他安全地出城;
虽说自大夏以来就有双方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但我觉得,那个姓郑的,该砍,还是得砍的,不,是值得砍的。
他燕国现在有一个田无镜,正值壮年;
别到时候,田无镜没了,又走出来一个郑凡接了田无镜的班。
这种将帅之才,还在敌国,自当是能少一个就少一个。”
摄政王也点头道:“郑凡此人,有能文能武之相,能著出《郑子兵法》的人,日后,必然是一代儒帅。
再给他个十年,必将接过田无镜的旗,成为我楚乾二国之大患。
可惜了,此等将才,却是燕人,若是我楚人,该有多好。”
也快了,
大舅哥,
咱过阵子就真要成一家人了。
郑凡则继续慷慨道:“此言差矣,两国争锋,当以国力为抗衡根基,兵甲之威,可压一时,却不可能压一世。
若我大乾和大楚,内整民生吏治,外修军备兵戈,他燕国,就算此时还占据着三晋之地,但以大乾之富饶,以大楚之辽阔,二对一的情况下,晚辈并不觉得燕人有什么好怕的,也不觉得所谓的田无镜和郑凡,就因为他们这几个人,就能够改变三个大国的命运。”
造剑师不客气地道:“小先生这话说得就有些欠考虑了,比如你想想,前阵子那田无镜忽然起兵围了镇南关,我大楚明知镇南关易守难攻关隘森严,明知燕人不善攻城,但依旧在不停地向镇南关增派兵马,这是为何?
还不是因为对面领军的是田无镜么。
当对面,当你的敌人里,有一个擅长将不可能变成可能的将帅时,那种压力,啧啧。”
郑凡马上道:“晚辈依旧不这般认为,世间万法,都是相辅相成,难以真正的完全独立,田无镜的厉害,在于他麾下的靖南军铁骑厉害,失去了这支精锐,田无镜无非就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
至于那郑凡,我听说他麾下一半是蛮兵,无非也是仗着这些作为立身根本罢了,没有手下这群精兵强将做依托,他能成什么事?”
摄政王听到这里,倒是点了点头,道:“有理,当年燕人不也是在望江败过的么,燕人之强,在于南北二军,但并非所有燕人都能征善战。”
这是摄政王站在自己角度上对郑凡的话进行了认同,因为他现在正在做的,就是尝试收拢贵族的兵权,将他们的精锐私兵尝试捏合到自己手中,以期望打造出一支属于大楚,属于自己的真正精锐集团军。
郑凡马上接话道:
“是,我大乾和楚国,向来不缺人才,也不缺会打仗的将领,会统合的大帅,缺的,是能和燕国镇北靖南二军相抗衡的精锐。
不过,晚辈觉得,眼下都还来得及,我家官家这两年已经在厉兵秣马,编练新军了;
大楚显然也在这般做,
等再过个三年,大乾大楚兵戈焕然一新时,想来燕人这几年的骄横,也应该亏掉了。
甚至是晚辈觉得,现如今的燕人,无非是靠着一团虚火在拱着,而燕人实际上,已经有后继乏力之相了。
正应和了那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摄政王面露笑意,端起酒杯,道:“为这句话,当为小先生浮一大白。”
四人都举杯,
干了。
“苏小先生听起来,似乎是通兵事的?”
“晚辈不才,不敢当,不过晚辈一直在家师幕僚里,经常得以看看军情奏报,也能帮家师一起参谋参谋。”
“哦,怪不得。”
随即,
摄政王小心翼翼地收起了信封,看样子是打算离开了,他应该原本就是过来想看看姚子詹的新词的,只不过兴致来了和郑凡多聊了几句。
他微服出现在这里,是来做什么的,答案,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
身为摄政王,身为大楚实际上的“皇帝”,他没办法在镇南关有兵事时大张旗鼓地离开郢都来为自己的妹妹送嫁,但他这个当哥哥的,微服出来在妹妹出嫁前,过来再看一眼妹子,还是可以做到的。
最重要的是,他的妹子前阵子才失踪过,应该是受惊了吧。
见状,
郑凡也打算就此说说场面话告辞了,
摄政王站在自己面前,旁边还有一位楚国造剑师,外围,肯定还有一群真正的楚国顶尖高手护卫,这给郑伯爷的压力,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还好,
还好那位真正的苏明哲先生在半路拉稀了,人没能过来。
然而,
正当郑凡打算借故说要去领略楚国壮丽山川时,
摄政王的一句话,
让郑伯爷的心,一下子又跌落进谷底,甚至有一种自己被这个世界在戏耍的荒谬感:
“苏小先生现在就随我们一起去别苑吧,毕竟小先生代表的是姚师,有姚师亲传弟子来参加婚宴,想来能为婚宴增添不少光亮。
这儿距离别苑不远,现在出发,下午时就能到了,我正好还能和小先生继续谈谈诗文风月。”
“………”郑凡。
第二百五十三章 诗词佐酒,再入内院
马车,停在了醉风楼下。
摄政王走在前面,造剑师跟在他后面,郑凡和陈大侠在最后。
郑伯爷现在满脑子的荒谬感,
自己昨天哼次哼次地出来了,结果睡了一个不是很舒服的觉,今儿个就又要回去了?
郑伯爷现在可以选择“不”,
但和那个白袍男子说“不”其实就是对他的最大冒犯;
他是摄政王,他是“皇帝”,为君者,一言九鼎,出口成宪。
再者,出自“苏明哲”这个角色的立场,他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理由去说“不”。
因为他本就是师傅派来送礼同时参加公主婚宴的。
拒绝的话,人设必然会崩,然后引起更为极端的反应。
郑伯爷眼角余光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陈大侠,
陈大侠还欠自己人情,
郑伯爷相信,如果此时让陈大侠向摄政王出剑,陈大侠不会犹豫,会直接出剑。
因为摄政王不是乾人,是楚人。
哪怕此时局面是乾楚联合抗燕,
但如果你真要这么算的话,那就无边无际了。
别人可以说话当放屁,但陈大侠一生守诺。
所以,他是会出剑的。
然而,问题是,造剑师就在摄政王身边。
郑伯爷是见识过剑圣当初的恐怖的,造剑师就算做不到剑圣于雪海关前强开二品的境界,但就算是相当于以前的剑圣,那也绝不是一个陈大侠所能够抗衡得了的。
哪怕绑上自己一起算上,也是一样。
虽说江湖上一直有传言,说造剑师其实是个水货,他会造剑不假,但他其实剑道不行,只是被吹上的四大剑客的位置,同时,也是因为四大国应该一国一个,所以不得不拉上他来凑数。
郑伯爷曾特意拿这件事问过虞化平,但虞化平的回答很简单:我不知道。
然后,
虞化平指了指自己面前的肉汤,
道:
“能做出好菜的厨子,你说他不会吃?”
而且,
造剑师到底是不是水货,其是水货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一成?两成?三成?还是七**成?
这些,对于郑伯爷而言,都没什么意义。
因为郑伯爷所需要面对的,只有零和一。
他会功夫,
他不会功夫;
相对应的,就是死和活,不可能存在造剑师七成概率会功夫然后郑伯爷死了七成这一现象。
换个角度来说,
如果郑伯爷是真正的大燕忠臣,真正的田无镜第二,为了大燕的未来可以不惜一切,那么郑伯爷可能就直接连同陈大侠一起去拼一下了,甚至都没什么需要考虑的。
摄政王一死,刚刚从皇子之乱中重新整合起来的楚国很可能再度分崩,诱惑实在是太大。
但偏偏郑伯爷是一个将自己的命放在首要位置的人,他情感倾向可以放在燕国这边,但绝不会把自己的命也一起压上。
面容平静,
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这些有的没的,
脚步也一直稳健跟随,
马车不是很大,但很宽敞,摄政王和造剑师已经上了马车。
郑凡这才有种恍然的感觉,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陈大侠,随即翻身上了马车,坐了进去。
摄政王坐中间位置,造剑师坐一侧,郑凡和陈大侠共坐一侧。
赶车的是一个老者,白须白发,上车时郑凡也留意到他了,怎么说呢,这个老者一看就是扫地僧的形象。
哪里有真正赶车的人,指甲上没丝毫污渍,裤袜也是干整如新的呢?
并且,在这马车外围,肯定还有很多个真正的高手在护航。
郑伯爷本着认命的姿态,坐在那儿;
唉,
不知道阿铭发现自己又失踪后会是什么反应。
许是因为姚子詹的那首词,使得摄政王的性质很不错,不由得对着郑凡开口道:
“苏小先生伴随姚师几年了,可有佳作可以拿出来与我等共解行路之乏?”
嗯?
郑伯爷算是看出来了,这位摄政王对外形象可谓是狠辣果断,收拾自己兄弟们时可谓是疾风扫落叶,但内在,却文青情节深重。
“晚辈拙作,实在是不好意思拿出来污了前辈们的耳。”
摄政王摆摆手,道:“无妨,诵来品品,这就如同燕人喜重口,乾人喜甜,我楚人喜鲜,我一直觉得,没有真正所有人都喜欢的菜,但只要是菜,总是会有一批人喜欢符合他们口味的。”
“那,晚辈就献丑了。”
摄政王正襟而坐,表示出一种尊重。
造剑师则用手指卷着自己的长发,但目光却落在郑凡身上,显然也是在等着。
陈大侠不懂诗词歌赋,继续板着脸,坐在那里。
其实,陈大侠心里慌得紧;
因为他知道郑凡的身份,不是那位他一路从乾国护送过来的病怏子,而是一位将军。
陈大侠没看过《郑子兵法》,只是单纯地觉得,一个将军写一本兵书,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正常得如同剑客是用剑的一样。
陈大侠担心郑凡绷不住,然后也在思考自己该怎么办。
郑凡抿了抿嘴唇,呼出一口气,
诵道:
“怒发冲冠,凭栏处…
……
嘉合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天断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燕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一首词背完,
郑伯爷默默地闭上了眼,
他自认为这首词足以过关的,而且在气象上,比姚子詹先前的那首都督出猎词更为壮阔。
诗词,小道者是辞藻的艺术,大道则是胸中沟壑的呈现。
比如岳武穆的词和太祖的词,可能在用字用词上,不会过分追求精致精美,但在气象和格局上,却是真正的一览众山小。
当然了,这些东西和郑伯爷无关,他只是一个抄子;
不过,让郑伯爷比较满意的是,自己能极快地将满江红中几个地方给改了,以迎合时下的局面,可谓是机智得无比及时。
良久,摄政王发出一声长叹,手掌拍在自己的膝盖上,随即,很是郑重地拱手对郑凡见礼。
郑伯爷马上回礼,
因为坐在马车里,不可能站起来,略显局促,但郑伯爷的脸上,还是挂上了恰到好处的羞涩和腼腆。
造剑师也是身子微微后仰,靠在了马车车壁上,对着外头赶车的老者喊道:
“酒来!”
赶车的老者解下自己腰间的酒葫芦,直接甩了进来。
酒葫芦飞入,带着极快的速度,但造剑师却没有想要出手接的意思。
陈大侠没说要喝酒,所以没接。
然后,
酒葫芦直接砸向坐在首座的摄政王。
随后,
让郑凡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摄政王指尖一挥,一股气劲激荡而出,打在了酒葫芦上,酒葫芦于空中旋转,最后稳稳地落在了摄政王的手中。
“………”郑伯爷。
我,你大爷的!
郑伯爷现在是六品武夫,说实话,真的不低了,官服一脱,跑江湖去,也能拉拢个帮派出来,找个小城,也能开个武馆收徒弟。
六品武夫可能在战阵冲杀中,也就说没就没了,甚至溅不出什么浪花,但在江湖或者小地方,捉对厮杀单挑的时候,已经足够有牌面。
但偏偏郑伯爷清楚,别看只是接个酒葫芦,自己却根本做不到这般气劲收放自如。
自己先前还在心里谋划着能不能搏一搏,
结果倒好,
光算了那位造剑师,却未曾想这位大楚摄政王,自己本身也是个武者,不知什么品级,但肯定比自己高。
一般而言,很少会出现那种位置坐得高的同时修为也高的存在,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所以,四大剑客之中,李良申是军中总兵,其余三个,造剑师是出身世家,其实不怎么管俗务,剑圣和百里剑则纯粹来自于江湖。
但,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就比如靖南侯,个人武力登峰造极,同时还位极人臣,手握重兵,且用兵如神。
所以,没道理你大燕能出一个田无镜,他大楚就不能出个摄政王。
且皇室子弟或者世家子弟,如果真的自小天赋就好同时也愿意对自己狠下心来吃苦修炼,其日后攀登修为高度上,肯定比普通人有优势得多得多。
郑伯爷心里微微一叹,
现在,
他是彻底放下殊死一搏偷鸡一把的心思了。
而这边,无论是摄政王还是造剑师,都沉浸在先前郑伯爷的那一首《满江红》意境中不可自拔。
摄政王拔出塞子,喝了一口酒,随后递给了一边的造剑师。
造剑师接过来,也饮了一口。
摄政王看着郑凡,感慨道:“大乾,当真是文化荟萃之地啊,姚师收了个好徒弟,好徒弟!”
造剑师也道: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燕奴血;啧啧,这场面,这气魄,这格局,佩服,佩服,这首词,可谓是道出了真正的沙场烽烟。”
摄政王点点头,问道:“嘉合耻,写的是当初燕人南下乾国时吧?”
“是,当时晚辈正在上京城中,燕人的马蹄,一度来到我大乾都城之外,晚辈夜不能寐,只恨自己百无一用是书生。
故而希望日后我乾**民可以奋发努力,早日北伐功成,一雪前耻。”
“确实豪气。”
摄政王叹了口气,显然,他联想到了楚国。
乾国和楚国近几年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在燕人面前吃过瘪。
乾国被燕军骑兵一路打到了都城下,楚人则在玉盘城下丢下了四万青鸾军尸首,还有一位柱国。
所以说,这首词真的很应景,让楚人也会很有代入感。
摄政王开口道:“希望我楚人和乾人,都能奋发起来,早日将燕人的气焰给打下去。”
郑伯爷马上接话道:“这正是我大乾官家所愿,也正是家师所愿,也是晚辈所愿,更是我大乾和大楚百姓所愿。
燕人穷兵黩武,不知教化,不懂礼仪,当真是斯文败类之国,大乾大楚都是礼仪之邦,怎能长久为禽兽所欺?
吾辈,自当奋强!”
“苏小先生此言深得我心,来,同饮!”
摄政王显然对郑凡很满意。
读书人,你可以不知兵,毕竟自大夏以来,那种儒帅,整个东方加起来也就那么几个。
作为读书人,能以诗叙豪情,以词谱励血,已然是尽责了。
郑伯爷从造剑师手中接过酒葫芦,他也没好意思擦一擦葫芦嘴,直接大饮了一口。
酒很醇香,但度数并不算高,郑伯爷喝了酒,一擦嘴,喊道:
“痛快!”
摄政王“呵呵”一笑,道:“痛快的是我们,有苏小先生这首词佐酒,这一路行程,就不算寂寞了。”
“您言重了。”
接下来,马车里倒是安静下来了。
一方面是摄政王还在静静地回味着那首满江红,另一方面可能是距离别苑越来越近,心里头,其他的心思开始逐渐多了起来。
这倒是让郑伯爷放下心来,他还真怕这位摄政王要继续和自己唠家常,要知道他只是个冒牌货,真要唠家常的话肯定得漏底。
马车摇摇,
距离别苑也就越来越近了,
郑伯爷忽然觉得自己进出实在是太过频繁,整得真跟逛窑子似的,今儿个去了,歇个一晚上,第二天又想着要去。
但等到距离别苑只剩下四五里路时,郑伯爷忽然想到了一件事,瞬间让他紧张了起来。
自己可是以范家珠行铺掌柜的身份进出过别苑的,
别苑内院那儿的屈氏供奉也都是见过自己的,
自己这下子再顶着其他身份回去,
岂不是要直接暴露了?
一念至此,
郑伯爷当即就没了先前安定下来的心思,开始如坐针毡。
造剑师继续在饮酒,
像是瞥见了郑伯爷的失态一样,问道:
“苏小先生可是在流汗?”
郑凡马上道:
“实乃,实乃晚辈……不胜酒力。”
“呵呵。”造剑师闻言,也只是笑笑,继续饮酒。
……
此时,在皇室别苑内,一队队皇族禁军开赴而入,接管了内圈的防务。
无论是屈氏的青鸾军还是奴仆家族的私兵,在皇族禁军面前,都没有任何的抵抗,乖乖让出了自己的防务位置。
随后,更是有一队凤巢侍卫直入内院,一直保卫内院安危的屈氏供奉们见状,也都很自觉地离开,未做多言。
紧接着,内院的一众宦官宫女,也全都被清了出来,整个内院里,只留下四公主和一个内院太监总管赵成赵公公。
赵成一开始还有些发懵,还弄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没见过换防换得这般彻底的。
毕竟他上个月还是下庸城里的乞儿帮派头子,人虽然狠辣心性也坚韧,但格局的养成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儿,所以并没有猜到这一幕的发生到底意味着什么。
反倒是公主,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
只是默默地坐在寝宫的梳妆台前,
周围没了宫女,她就自己开始为自己梳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忽然觉得有些陌生了。
当然,
她是知道谁来了,
他,
居然真的来了。
……
摄政王的这辆马车,从进入皇室别苑范围开始就没遭遇过检查,一路皇族禁军早就把持好了要口,所以马车得以直入内院,停在了内院里头。
赵成见到这辆马车这般大张旗鼓地进来后,
还是没猜出到底是哪路神仙来了,只晓得必然是大人物。
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对于天子微服私访这件事,还不是那么敏感,也没有这么多的戏剧本子来普及,所以赵成没想到那一茬儿也算正常。
赵公公跪伏在马车前面,瑟瑟发抖。
马车帘幕被掀开,
最先走出来的,
是摄政王,
他看了看寝宫紧闭的门,叹了口气,从赵成身边走过去,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陈大侠和造剑师也下来了,最后下来的,是不胜酒力同时也是心里石头暂时被放下的郑伯爷。
呼……
还好,
被清场了,
不然自己真的是玩儿脱了。
这阵子总是在刀尖上跳舞,迟早得吓出心脏病来。
这时,陈大侠主动走到造剑师面前,道:
“先生,可否赐教?”
陈大侠是个憨憨,当然,他这个形象做出这种事,也很正常。
造剑师一开始有些意外,但也笑着点点头,示意陈大侠随自己去另一侧,同时道:
“赐教不敢当,来,你的剑给我看看,再舞一段,我可以帮你看看你的剑用不用再淬炼改改。”
“多谢先生。”
说完,陈大侠跟着造剑师去另一侧了,走的时候,陈大侠还对郑凡眨了眨眼。
郑伯爷被这个眼神给疑惑到了,
实在是想看懂陈大侠的“看我目光行事”实在是非一般人所能看懂。
愣了许久,郑凡才缓过来,猜测陈大侠意思是不是他帮自己引开了造剑师,剩下的,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可能,在陈大侠看来,是他不小心将郑凡这个燕人伯爷,坑进了这个楚人窝中来的,所以苦思冥想到现在,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但郑伯爷早就已经放弃动用武力手段了,
马车车夫在驾驶马车进来后也出去了,所以现在马车边就只有郑伯爷一个人外加一个从先前一直跪在那里头都不敢抬的赵公公。
郑伯爷舔了舔嘴唇,伸手踢了踢赵成的腿,
道:
“给我倒杯水来。”
“是,是,嗯?”
赵成忽然觉得这声音好耳熟,
爬起来时不由得趁机抬起头看向面前的人,
入眼的,
是一脸微笑的郑凡,
赵成整个人先是一个静止,
随即双腿一蹬,整个人一屁股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
口中惊呼:
“娘啊!”
还好郑凡目光一冷,赵成也马上收住了声,没发出更大的动静,马上起身去倒茶。
临走时,
还不免极为哀怨地扫了一眼郑伯爷,
这驸马爷来公主这里都没您频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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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忍住
摄政王走入寝宫之中,看见自己的妹妹正坐在桌边,微低着头,这是在等着自己。
等自己走近了,
公主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哥哥。
摄政王脸上露出了笑意,
道:
“听你出事了,心里怪着急的,偏偏镇南关那边田无镜压了上来,就多滞留了一阵处理那边的事,好不容易安稳好了局面就赶来了。
气色不错,也没瘦,虽说下面的奴才来报过了,但总得我这个当哥哥的亲眼看见了心里才踏实。
你自小在我身边长大,第一次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我心里也是记挂着放心不下。”
摄政王在旁边坐了下来,
“给哥倒杯茶。”
公主起身,倒茶,送到摄政王面前。
曾经,每次去看母后时,自己这个妹子就会将她珍藏的御赐糕点和茶饼拿出来给自己吃,父皇最喜爱的大泽香舌,她那里私藏了不少,自己舍不得喝,都是留着给自己。
“哥再问你一次,你的事儿,到底和谁有干系,米家?我觉得不太像;
妹子,大胆地说出来,当哥哥的如果连自己亲妹子都护不住,我还怎么护得住这楚国万民?”
公主摇摇头,道:“都过去了。”
摄政王看着自己的妹妹,许久不语。
公主微微一笑,重复道:“真的都过去了。”
摄政王点点头,道:“好。”
这算是答应不再追究了。
“听说屈培骆常常来看你?这小子我见过,还是不错的。”
“哥哥如果觉得不错,哥哥可以自己嫁啊。”
“又说胡话了不是。”
摄政王没生气,他从未对自己这个乖巧的妹子生过气,甚至从未说过一句重话。
生于天家,自懂事起就和自己那帮兄弟们明争暗斗,天家的所谓骨肉亲情,是裱在灯笼外的一张红纸,一戳就破,一晃就燃。
也就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能将内心放松下来,享受一下普通人的亲情之乐。
公主则道:“我是瞧不出哪里不错。”
“妹子,相信哥的眼光,只要哥哥我在世一天,这小子不敢对你不好的,其次,就算是在我大楚诸多大贵族之中,屈培骆的材质,也算得上是优异的,这个年纪,比他好的,也不多。”
“不见得。”公主说道。
熊丽箐早就自己对比过了,从条条框框到内内外外,发现越比下去就越是觉得屈培骆一无是处。
当然了,谁叫屈培骆命不好,和谁比不行,偏偏是被拿去和平野伯比。
“心里有怨气?”摄政王问道。
公主没回答。
“有怨气,就对着哥哥发,发出来,也就好了,可别对着人屈培骆发,哥哥到底是你哥哥,自古以来哪里有亲哥哥会生自家妹子气的事儿?
但人屈培骆到底也是贵族子弟,心里,也是有傲气的,你终是要嫁他的,不要图一时痛快把关系搞僵了,不划算。”
这算是肺腑之言,也是持家之道。
很多时候,过日子是不能较真的,也不能由着性子胡来,否则日子过得不舒坦的,还是自个儿。
堂堂大楚摄政王能坐下来说这些家长里短婚姻之道,显然是真的对这个妹子上心了的。
“哥,我不想嫁,我真的不想嫁。”
“听话,日子都已经定下来了。”
“哥,凭什么啊,以前答应过我的,我以后嫁给谁由我自己做主的,你身为一国之君怎么说话不算话呢!君无戏言呐!”
“我还不是皇帝。”
“但你和皇帝有什么差别?”
名义上的摄政王,但上朝时都是坐的龙椅。
摄政王摇摇头,道:“皇帝,从来只有有名无实的,却从未有过有实无名的。要怪,就怪咱们父皇走得太匆忙,让哥哥我一开始没完全准备好。”
楚皇如果晚一年,甚至是晚个半年驾崩,摄政王都有信心让楚国避免那一场内耗。
那一场内耗,使得楚国错失了一次机遇,同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燕人吞并大半个晋地。
就算是后来派出屈天南率青鸾军出征,其实楚国也是没有尽全力,同时,也只是对事情进行最后尽人事般的弥补。
若是没有那一场内耗,在燕人刚灭闻人家赫连家时,大楚军队就能及时参与到三晋之地的争夺之中,到时候,燕人也很难在晋地站稳脚跟。
“反正怎么说都是哥哥你有道理,你有苦衷,你有难处,我这个当妹妹的,为了你的大业,就得将自己给卖出去。”
摄政王微微皱眉,随即舒展开,
道:
“女孩子长大了,总是要嫁人的。”
“我不,我偏不,我凭什么要这样,凭什么!”
“就凭你是公主,你自出生起就锦衣玉食,你夏日可以饮冰,冬日可以赏雪,是皇家,给了你雍容富贵的生活,那你也就必须为这个家,贡献出自己。
别问什么凭什么,也别问什么为什么;
贫家女,家里有哥哥或者弟弟的,还得被自己父母当作货物一般卖出去换得彩礼钱给兄弟娶亲用呢;
青楼娼院中,又有多少女人是自己愿意选择做这一行当的,大部分还是家里贫苦过不下去,被父母卖进去的;
就是那些贵族家的女儿,联姻之事,又少了?
她们怎么没问为什么,她们怎么没问凭什么?
这世上,
哪里来得那么多唱本戏剧里的那种万事如意,
无论是百姓还是皇家,大家都得活着,想要活着,就得妥协,只取不舍,没这个道理。
妹子,
你得懂事。”
熊丽箐张了张嘴,贝齿咬住嘴唇,一字一字道:
“我不想懂事,我只想我哥哥能像小时候那般一直宠着我,照顾着我,我只想一辈子陪在哥哥身边。”
“别再说这些糊涂话了,咱们,是兄妹,亲兄妹,人啊,总得学会长大。
乖,
只要哥哥在,就能保证你这一世,不会受到丝毫欺负。”
“但欺负我的,是你!”
公主喊了出来。
床底的青蟒有所感应,从床底下探出了蛇头。
但当青蟒看见坐在那里的摄政王时,青蟒很快就又缩了回去。
公主愤怒情绪到一定程度时,它会自动苏醒,然后将面前的人吞入腹中,但他不敢在摄政王面前放肆。
“哥,你来看我,就是为了要和我说这些。”
“妹妹要出嫁了,当哥哥的,自然得来看看。”
“是怕我太胡闹,毁了你和屈氏的关系?”
摄政王有些不想说话了,他站起身,似乎准备离开寝宫。
公主依旧坐在那里,没站起来。
摄政王走到门口,停下脚步,道:“哥也很想对你说一句,不高兴嫁,咱就不嫁了,但哥没得选择。
燕国的那位皇帝,吞并之心昭昭,他不会给哥哥太多的时间去准备,哥哥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荒废,是真没得选。”
熊丽箐抬头,看着摄政王,道:
“你可以选择不当皇帝。”
摄政王的面色一冷,
直接呵斥道:
“我不去争这个位置,让其他兄弟坐上去的话,你现在就不是坐在这里和我置气说什么不想嫁人的话了,你现在得和我一起,被流放到大泽去!”
公主笑了,
有些凄然道:
“我愿意。”
摄政王沉默了,
两个人,
一个站着,
一个坐着,
很长时间都没人说话,寝宫的氛围,就这般凝滞下来。
郑伯爷坐在马车上,他没有在此时出去乱逛,也没去看造剑师为陈大侠看剑的场面,只是默默地坐在那里喝着茶。
赵成立在一旁,不敢多说话。
只不过,两个人还是会时不时的目光交汇一下,却也没有做出什么有价值的交流。
您来了?
哟,您又来了?
哟哟,您今儿还来啊?
对,我进来啦,我又出去啦,我又进来啦…
郑伯爷现在很想抽根烟,一是现在没事儿做干等着无聊,二是心里有点情绪想通过这种方式排解一下。
但郑伯爷终究还是克制了自己的这一冲动,因为卷烟这玩意儿太有标志性,可能凤巢的探子早就收集过自己有这个癖好。
闲着也是闲着,
郑伯爷的思绪开始发散,
忽然想到一件事,
就是自己已经见过燕皇了,也见过乾国的官家了,也见过晋皇了,也见过野人王了,现在又见到了“楚皇”;
哇哦,
就算是两国使者或者使节,一般也就专门出使一个国家,只能见到一家的皇帝,但自己这边,除了蛮王之外,已经快大满贯了。
这个世界上,能像自己这般见过这么多“皇帝”,同时还都近距离说过话的,应该没几个吧?
这样一想,感觉真有点宝可梦的意思;
“呵呵。”
郑伯爷情不自禁地笑了两声。
边上站着的赵成身子则下意识地颤抖了两下,他现在对郑凡的身份,是真的摸不清楚了,只知道无比神秘,而神秘,则是人恐惧的最大来源。
而这时,外面传来了马蹄声。
紧接着,
三个人下马向内院走来。
两个中年男子站在门口,直接跪伏下来。
屈培骆则直接走了进来;
跪在门口的两个,是屈培骆的两个叔叔,也就是屈天南的弟弟。
上午皇族禁军进入别院驻地,同时凤巢的番子也聚集而来,聚安城的屈氏马上就收到了急报。
屈氏的几个话事人马上就明白过来到底是谁来了,所以两个叔叔当即陪着屈培骆策马赶到皇室别苑准备觐见。
摄政王是白龙鱼服,但屈氏却必须得知趣儿,该有的礼节和姿态,必须要有,何况大婚在即,摄政王现在来到这里,本就是在给屈氏面子。
两个身上有将军号的叔叔跪在门口,没进来,他们只是负责来跪的,毕竟摄政王没摆出銮驾,意味着以“家里人”身份出面居多,自然应该让即将成为家里人的屈培骆进去陪摄政王和公主说说家里话。
屈培骆进入内院后,先是看见了在那里帮陈大侠品剑的造剑师。
很显然,他是认识造剑师的,当即上前行礼。
“培骆见过独孤叔叔。”
独孤家是和屈氏同一个体量的楚国大贵族,屈培骆的一个姑奶奶是造剑师二叔的妻子,所以,造剑师比屈培骆高一辈。
再加上其四大剑客的身份,在屈培骆面前摆摆架子,受这个礼,那也是理所应当。
快要结婚的晚辈给自己行礼,这个当长辈的,自是需要有所表示。
造剑师也早有准备,从怀中取出一把短剑,直接丢给了屈培骆。
“送你的。”
“多谢独孤叔叔。”
造剑师送的剑,必然是好剑,这一点,毋庸置疑。
屈培骆没推辞,很是恭敬地收下了剑,随即将目光落在了陈大侠身上。
造剑师介绍道:
“乾国剑客,陈大侠,是姚师派来的人。”
屈培骆马上拱手,
陈大侠持剑应了一下。
造剑师眯了眯眼,笑道:
“里头还有一位小苏先生,乃姚师的亲传弟子,才气很大,待会儿你可以去打声招呼,等你大婚那日,说不得人家也会给你写一首词。”
“是,侄儿知道了。”
屈培骆继续向里走,看见了一辆马车,以及靠着马车站着的郑凡。
虽说要抢人家的老婆,且已经抢在人家之前提前解锁了人未婚妻的不少豆腐,但郑伯爷还真不认识屈培骆。
上次屈培骆在门外念诗,郑伯爷在里面包着公主,只听过这位准驸马吟唱的声音,可没见到过真人。
一直到赵成向屈培骆跪下行礼:
“奴才给虎威将军请安,将军福康。”
“起来吧。”
“谢将军。”
哦?
是他。
郑伯爷马上代入到了隔壁老王的角色,开始审视屈培骆。
长得,
嗯,
确实不错。
屈培骆的容貌是真的好,搁在后世,比那些小鲜肉看起来还英俊,这是不争的事实,一个连郑老王都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但郑伯爷马上又在心里不屑道:
光长得好看有个屁用。
屈培骆自是不知道郑伯爷心里在想什么,他知道郑凡是姚师弟子还得造剑师承认后,对郑凡极为客气:
“见过苏先生。”
郑凡微微一笑,含蓄地后退半步回礼:
“见过将军。”
“苏先生能来参加培骆的婚宴,培骆深感荣幸。”
不,你会后悔的。
“培骆喜好诗词,也倾慕乾国文华,还望苏先生不吝赐教,培骆自当感激不尽。”
不,你不会感激的。
“哪里哪里,屈兄气度俨然,真乃大楚谦谦君子,且屈兄文名苏某早有耳闻。”
毕竟那天抱着你未婚妻听你在门外咏雪。
“苏先生客气了,屈某愧不敢当。”
屈培骆之所以对这个姚师弟子这般客气,其目的正如先前造剑师说的那样,他希望这位“苏先生”能在婚宴那天为自己做一首诗或者词。
这个时代,诗词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那是极大的,尤其是“苏先生”还有姚师弟子的头衔。
没人会不希望自己的婚礼可以办得风风光光的,可以被后人铭记。
一边站着的赵成,半低着头,不说话不吭声也没表情。
作为这里唯一的一个知情者,
赵公公觉得眼前驸马和郑凡的对话、惺惺相惜、互相吹捧,简直是充斥着一种诙谐的黑色色调。
……
寝宫内,已经安静很久了。
摄政王没能在这里得到他想要的,他是知道自己妹妹心里有怨气的,他也是过来准备让妹妹出气的;
作为哥哥,他希望自己妹妹嫁人后可以过得幸福;作为“皇帝”,他希望自己妹妹可以完成自己和屈氏的政治联盟。
其实,不管联姻与否,屈氏都只能绑定在他身边,因为屈氏已经为摄政王失去了近五万青鸾军了,同时还折损了当代家主,一名柱国。
想下车,已经不可能了其实。
这场联姻,其实是做给其他大贵族看的,以此来宣示出一种立场。
所以,摄政王不希望自己妹妹有情绪。
但妹妹的反应,让他有些奇怪,她应该认命了的才是,结果,现在看起来,她似乎格外的坚韧。
这让喜欢将一切掌握在手中的摄政王觉得很不舒服,但凡君主,其实都喜欢自己的意志可以掌控一切的感觉,而不喜欢忤逆。
再加上自己妹妹这几年来明里暗里对自己表露出的意思,
让摄政王现在的心情,难免带上了些烦躁。
他回过头,看着公主,道:
“丽箐,眼下木已成舟,婚事在即,我希望你能清醒一点,你是我的妹子,我看着你长大,所以我知道我的妹子,她很聪明。”
“哥哥,这是在威胁我么?”
“不是威胁,这是旨意。”
“旨意?”
“朕的旨意,让你笑着给我嫁人。”
就是演戏,你也给我演好了!
我知道你有这个能力,你没有看起来那么柔弱。
坐在椅子上的公主,目光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而这时,
摄政王推开了寝宫的门,
公主第一眼看见了站在寝宫门口的屈培骆,
唉,他又来了;
随即,
公主看见了站在屈培骆身侧的郑凡,
咦,他又来了!
许是郑伯爷出现得实在是让人震惊,导致先前在自己哥哥这里所承受的压抑和怒意被猝不及防地打了个岔,
公主脸上直接露出了笑容。
摄政王留意到了,也放下心来,自己的妹子,还是听自己的话的,知道分寸。
屈培骆见公主因看见自己笑了,
脸上也当即露出了真挚的笑容以作回应。
郑伯爷见屈培骆笑得那么开心,
他也……
不行,
忍住,不能笑。
第二百五十五章 贱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所看见的风景,其实是不同的。
寝宫大门内外这一侧,
如果将赵公公这个奴才不算人的话,
也就是站着三个人。
站在摄政王的立场上来看,
这三个人,分别是:
他的妹妹,
他的准妹夫,
他的真妹夫。
而站在郑伯爷的立场上来看,就是:
他的媳妇儿,
他的大舅哥,
姓屈的大善人;
站在屈培骆的立场上来看,就是:
他的妻子,
他的大舅哥,
他的老王。
最后,
站在公主的立场来看,则是:
她所爱的人,
她娶她的人,
她要嫁的人。
三个人,三个角度,三个立场,三道不同的视线,同时也是三处风景。
郑伯爷不知道以后自己的这段经历在茶馆酒楼里会被说书人如何演绎,
但即使站在他这个当事人的角度,都觉得这必然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他自己都想写戏本了,哦不,戏本也不带这么写的。
最后,
在一边的这位,
先前没被当做人的赵公公,
在看见这一幕后,
又惊又恐又颤又抽搐,
最后实在没忍住,
要笑,
笑到一半卡住,
因为冬天天凉,刚割了自己抵抗力有点弱,近日又连连受惊吓晚上辗转反侧着了凉,所以强行卡住笑声后变成了嘴巴闭上鼻子一阵喷气,直接喷出了一个大大的鼻涕泡儿。
赵公公当即吓得跪伏在地上,低着头,用袖口遮住自己的鼻子,
“奴才该死,奴才该死。”
好在,
一个着凉的奴才打个喷嚏,并未引起四周大人物的注意,毕竟,在他们眼里,奴才,不算是人。
而对于赵公公本人来说,
他原本觉得,上个月自己阉了自己,已经是他人生经历中的一件大事了;
结果现在他才意识到,人生路上的风景该是多么的丰富多彩,自己的子孙根在这些精彩纷呈面前,真的是不值一提。
摄政王的兴致显然是恢复了不少,确切的说,他和燕皇还是有区别的,燕皇依靠李梁亭和田无镜扫清国内对外开边,个人君权威望已然达到大燕顶峰,做事说话时,自是可以无拘无忌;
摄政王到底是距离君临大楚还差一些火候,所以,他还是本能地会去“演戏”。
“妹子,这位我可得给你好好介绍一下,姚师的亲传弟子,苏明哲苏先生,先前来时的路上,苏先生的一首词,让我和独孤先生畅饮了好几杯。”
公主闻言,
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郑伯爷上前一步,
先是对摄政王行大礼,
“乾国梁镇参军行走苏明哲,参见大楚摄政王殿下。”
娘咧!
赵公公心里咯噔一声,吓得也跟着再度跪了下来,当然了,他一个公公,在这里,也没人会注意他跪不跪。
先前,摄政王没标明身份,那就不用在意这些,人微服出巡,喜欢的,就是这种调调;
作为聪明人,自是不需要点破;
而眼下,既然摄政王已经当着众人的面,喊公主妹子了,也就是说,那一层纸已经被他自己捅破。
所以,该有的规矩,必须要上来。
这倒不是郑伯爷无时无刻地站在“苏明哲”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和做事,而是郑伯爷本来就有这方面的意识。
能带兵能打仗能于战阵之前骑着貔貅举着刀对全军鼓舞士气,能在昨儿个抱着公主表露出自己的霸道范儿;
同时也能在大人物面前流露出自己的市侩、有矩的一面。
岳武穆很令人尊崇,但非要选的话,郑伯爷还是想当韩世忠。
摄政王对于郑凡对自己行礼这件事是一点都不意外,他其实也没刻意地去隐瞒自己的身份,真要隐瞒,就没必要让造剑师陪着自己一起。
“如此说来,苏先生与本宫,还是同门师兄妹。”
公主起身,对郑凡行礼,
“丽箐见过苏师兄。”
其实,公主入姚师门比“苏明哲”要早得多,但“苏明哲”是内门子弟,而公主,就是个记名。
无非是当初姚师跑楚国游历,想弄张饭票白吃白喝所以才收下了这个女弟子,相当于后世的学校拉赞助。
按照规矩,内门弟子,在辈分上,要比外门弟子自动高半辈,所以熊丽箐喊“苏明哲”师兄,是理所应当。
当然了,她喊的时候,脸上的笑容,真的是收也收不住,只不过在外人看来,大概是痴迷文学的公主见到自家师门师兄的那种由衷喜悦。
“常听师傅提起过公主殿下,师傅说殿下蕙质兰心,知书达理,是其一直记挂着的徒弟。”
这就是场面话了,只是说得好听,但谁都不会去当真。
屈培骆则一直站在那里,只是面带微笑。
楚礼,婚前新人不得见面,而君在礼之前,君名所下,甚至是爹妈亡故都能夺情让你守孝,何况是成婚之礼,但也没必要去介绍和刻意地说话拉近乎了,多少还得带点忌讳。
“妹子,你在屋子里先歇歇,哥哥我从周县赶来,路上只喝了两口酒,现在倒是有些饿了。”
屈培骆马上道:“臣这就去准备。”
摄政王指了指郑凡,道:
“苏先生也一起吧?”
郑凡马上道:
“敢不从命。”
……
晚饭,没有预想中开得那么早。
郑凡在内院一处偏厅内喝了差不多半个多时辰的茶,才被赵公公过来提醒要用膳了。
想来,刚刚这段时间里,摄政王应该是单独抽出时间在接见屈培骆的两个叔叔。
屈培骆是屈天南的嫡长子,这没错,而且接下来的联姻也几乎是认定了屈培骆是屈氏未来家主的地位,这也毋庸置疑。
毕竟,摄政王的驸马,怎么可能不去坐这家主的位置?
但现如今,屈氏的事情,还是多半由屈天南的两个弟弟在看管着,这也是应有之意,屈培骆毕竟还年轻,这会儿也确实需要两个长辈来帮持。
也因此,关于屈氏以及靖南军包括下面的朝堂事宜,双方之间还是有必要聊一聊的。
对屈氏这个从一开始就鲜明站在他身后支持的大家族,摄政王也一直是给予着充分的尊重。
“苏先生,用膳了。”
赵公公笑着说道。
郑凡点点头,道:“劳请公公带路。”
“苏先生请。”
赵公公走在前头,郑凡跟在后面,随后,赵公公在门口停下,半弓着腰:
“苏先生,请。”
“嗯。”
在郑凡进去的瞬间,赵公公抬起头,和郑凡目光对视了一下,随即,二人又很默契地互相收回了视线。
苏明哲,
苏先生,
赵公公觉得,
这个身份,好像不是这个可怕男人的真正底牌。
但他可没有丝毫告密的心思,哪怕楚国的摄政王就坐在里面。
因为赵公公清楚,皇家一旦出现任何丑闻,他这种太监,甭管是检举是揭发,到最后,都逃不脱一个被灭口的下场;
更何况,再大的丑闻,公主依旧是公主,和摄政王是亲兄妹,人亲哥哥会拿自己妹妹如何?
自己又算是摄政王的什么人?
赵公公清楚,他已经上车了,这会儿,别说跳车,连去多欣赏一眼路边的风景,都是一种罪过。
自己,没资格朝三暮四想东想西的,
否则就是真对不起切掉的子孙根了!
……
摄政王坐首座,这无可争议。
造剑师、郑凡、陈大侠,坐摄政王右手位,屈培骆和自己的两个叔叔则坐左手位。
并不是一大桌的菜,而是跪坐在席上,一人一张小桌。
席间,
摄政王又吟诵出了郑伯爷白天“背”出来的满江红,让屈家人也是不停叫好。
接下来,郑伯爷也就是陪着一起聊天,大家只聊风月,不谈军国之事,晚餐的氛围还算融洽。
席间,屈培骆开口请“苏先生”送自己一首诗词,其实意思就是在大婚那天送出,郑凡当即答应下来。
原本郑凡以为这顿饭要吃很久,结果中途赵公公过来求见。
“启禀王上,公主殿下让奴才来问问,饭吃好了没有,大殿下说她可是等苏先生好一会儿了,内院亭子里已经备下茶水,请苏先生过去品评她做的一首诗。
殿下还说,她本不想这般打扰的,实在是外头太冷,要受不住了。”
“呵呵呵。”
摄政王闻言,自是没有生气,他们兄妹的关系,其实是极好的,当即扭头看向郑凡。
郑凡面露难色,显露出了勉强。
毕竟,对方是公主;
毕竟,我大乾是礼仪之邦,注重男女之防;
毕竟,我是姚子詹的徒弟,我得注意自己的风评;
演技,
其实都在这细节里了。
摄政王则笑道:
“还请苏先生赏脸,我这妹子,平素最喜诗词文章,像是着魔了一般,先前我还觉得纳闷呢,居然能沉住性子等了这么久;
苏先生勿虑,我大楚民风淳朴,不似乾国那般礼教森严,再说了,苏先生是丽箐师兄,同门见面说说话,也是理所当然。”
说着,
摄政王又看向了屈培骆,
道:
“培骆,你觉得呢?”
楚人爱浪漫,喜洒脱,屈培骆则拱手开口道:“往上所言极是。”
摄政王当即道:“苏先生,瞧见没有,培骆都同意了。”
屈培骆对郑凡道:
“屈某也想着日后能得苏先生赐教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
郑凡只能站起身,
对摄政王示意,对屈培骆示意,
道:
“如此,那苏某就去看看师妹的诗词。”
传话的赵公公站在那里,表情平静,心里则已经笑出了声。
这推来让去的,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儿。
不过,待得郑凡从其身边过去后,赵公公也马上弓着腰跟着一起出去了。
其实,
摄政王不是不知道男女之防,屈培骆也不是完完全全放心,而是他们心里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皇室核心成员,在接受火凤精血时,会同时蓄养一头妖兽在身边。
这是靠运气,以火凤精血为引,在大泽边缘,等待妖兽过来,妖兽的强弱,看自己造化。
屈培骆清楚,自己未婚妻身边,有一头青蟒护身。
除非公主愿意,
否则任何敢对公主不轨的人,都会被青蟒吞噬。
陈大侠见郑凡走了,也起身准备离开。
造剑师招招手,道:“莫急,随我来,你的剑纹,我再给你修一修。”
“多谢先生。”
随即,
厅内就只剩下摄政王和屈家人。
屈培骆三叔屈天华此时开口道:
“王上若是看重那位小苏先生,大可招揽入楚,为我大楚所用,臣听闻,这两年那位乾国官家一改重文抑武之策,让乾国文人很是不满的。”
摄政王“呵呵”一笑,
道:
“是,那位乾国官家都知道以前做错了事儿,要改,结果朕,还得学着他去犯错?”
“………”屈天华。
什么叫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这是真正儿的了。
摄政王叹了口气,道:“今儿在马车上,这位小苏先生还说过一句话,让朕记在心里,那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都是这般的年纪,
都是这般的年轻人,
但在朕的心里,
十个苏哲明,
都比不得一个燕国的平野伯。”
……
“阿嚏!”
“苏先生是染上风寒了?”
凉亭内,公主一边倒茶一边笑道。
郑伯爷指了指茶桌旁的一个香炉,道:“以后这习惯得改改,我在家从不用熏香。”
公主扬起一杯茶渣,直接浇灭了熏香。
郑伯爷满意地点点头,在公主对面坐了下来。
“这儿,说话方便么?”郑凡问道。
他是清楚,有些强者,是能够隔着很远都能听到这里声音的。
公主拍了拍手,
一条青蟒从凉亭边的水池里浮出,瞥了郑凡一眼。
“它在,外人听不到咱们说话。”公主很自信地道。
郑伯爷点点头,算是放心了,然后马上指着这条蟒蛇,道:“它是不是在瞧不起我?”
公主没否认,直言道:
“有点儿。”
“我座下可是有一头貔貅。”
这对话的感觉,很像是后世谈婚论嫁时,讨论配什么车一样。
公主闻言,道:“很想见见,我楚国皇室,一直有饲养妖兽的喜好。”
“那没问题,那头貔貅以后可以交给你来养。”
郑伯爷毫不客气地就把貔貅给卖了,同时还有赠品:
“对了,家里还有一只猫妖一只狐狸精,也都送你去耍。”
公主递给郑凡一杯刚泡好的茶,郑凡接了,喝了一口,当即道:
“大泽香舌。”
难得碰上自己能品出来的茶,郑伯爷言语之间,装作自己经常喝的样子。
“怎么回事?”公主问道。
明明是燕国的平野伯,转悠一天出去,回来后,就变成了姚师弟子。
至于摄政王饭前特意让人抄录过来送给公主的满江红,公主倒是不觉得奇怪,因为她清楚这个男人,在才情上,有着不逊于在军旅上的成就。
郑伯爷犹豫了一下,
道:
“想你了。”
公主开口:“我不………”
“我知道你不会信,只能说,运气吧。”
公主抿了一口茶,似乎没打算继续在这件事上细问下去,转而道:“如果………”
“嗯,你说。”
“如果,如果你现在去告诉我皇兄,你的真实身份,然后对我皇兄说,你想娶我,你觉得,我皇兄是会选你,还是选屈培骆?”
“大晚上的,月色挺好,干嘛问这种没意思的问题?”
公主身子微微前倾,看着郑凡,红唇轻启,道:
“我觉得,皇兄必然会选你,屈氏,气就气一下,但屈氏还是会咽下这口气继续跟着皇兄的,而大燕的平野伯如果能够归降我大楚,这对于皇兄而言,实乃大喜,到时候,镇南关和雪海关,就都在我们………”
郑伯爷端起茶杯,
“啪!”
直接泼在了公主前倾靠近过来的脸上。
公主闭上了眼,
茶水自其脸上滴淌下来,唇边,还残留着茶叶。
她没生气,也没掀桌子,只是默默地继续保持着这个姿势。
郑伯爷拿起旁边放着的一条帕子,开始帮公主擦脸,擦拭得很细心,也很温柔。
公主开口道:
“看来,你不同意。”
郑凡一边继续擦着一边说道:
“乖,别天真。”
擦好后,
郑凡又坐了回去,
公主也坐了回去,
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
公主缓缓开口道:
“你知不知道,但凡今日我皇兄若是对我说话再温柔一点,我都可能将你给卖了,让你这大名鼎鼎的平野伯,永囚楚地。”
郑凡很是平静地看着公主,
道:
“那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说的这些话,是在损耗掉我对你的情分。”
“情分?”
“哪怕我不喜欢你,哪怕你长得不是国色天香,但其实,也能算标致可人。
若是你不惜一切,二话不说就坐上我的马,跟我回家,身为男人,我欠你一个情分。
但你的每次讨价还价,
每次异想天开,
每次天真烂漫,
都在消减掉这种情分。”
“消减掉,又如何?”
“那以后就别在我灵堂前哭泣,哭喊着问我为什么遗诏里不是写着你的儿子继位。”
公主听到这句话,
深吸一口气,
实在是被这更为厚颜无耻更为异想天开的话语,给气得有些深重;
良久,
公主嘴里吐出两个字:
“贱人。”
郑凡伸手拿起茶几上的一块酥糕,
咬了一口,
微微皱眉,
道:
“这点心太甜了,吃多了容易发胖。”
公主闭上眼,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
道:
“是不是要说,我如果胖了,你以后也要改遗诏的?”
“呵呵呵。”
郑伯爷笑了,
道:
“不不不,
愣头小子才喜欢身材苗条的,
你啊,
再胖点好。”
——————
感谢薇拉0205成为《魔临》第一百一十九位盟主。
最近的剧情有点“水”,但我个人很喜欢这个调调。
另外,关于采纳本章说这件事,我想说:
《魔临》是一本很有水平的小说,作者是个很有水平的作者,所以,懂得欣赏也订阅跟读到这里的读者,也是很有水平的读者,采纳有水平读者的点子,很正常。
叉腰!
第二百五十六章 局
苏明哲先生和公主的诗词,并没有谈多久。
小苏先生谦谦君子,恪守礼教,早早地就离开了凉亭,随后,便在赵公公给安排的内院房间里,睡下了。
陈大侠则住郑伯爷隔壁;
晚上,
郑凡没去找陈大侠聊天,陈大侠也没过来寻郑凡说话;
二人都清楚,
在造剑师眼皮子底下说话,很容易出问题;
且,明面上只有一个造剑师,但暗地里,应该还有高手,甚至,不逊造剑师的高手。
到底是一国之君微服离京,怎么着都不可能寒酸了。
这一觉,郑伯爷入眠得很快,醒来得也很快,天还没亮,大概是凌晨三点多的样子,郑伯爷就醒了。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凡都没有赖床的习惯,睡醒了,也就直接下床。
天,还没亮,郑凡引了蜡烛,坐在了书桌前。
桌上,笔墨纸砚都有。
郑伯爷拿起毛笔,开始尝试“默写”:
“云想衣裳花想容。”
郑伯爷的字,还是可以的,上辈子有功底,也练过书法,这辈子闲着没事儿时,也会练练字,和那些真正的文人,肯定差距很大,这字,也不能算写得多好,但在普通人眼里,算可以的了。
“云想衣裳花想容,云想衣裳花想容………”
郑伯爷舔了舔嘴唇,
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郑伯爷想不起来了,瞎子又不在身边。
所以,这首诗,只写了这一句。
起身,
洗脸。
内院里,除了一个赵公公,没有闲杂人等,所以打水都得自己来。
洗漱之后,
郑伯爷坐在椅子上,
开始陷入沉思。
天亮后,摄政王带着造剑师一起出去了。
郑伯爷则在赵公公陪同下,出了内院。
内院很静谧,但外头,其实无比热闹,大婚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部分了,布置得很是宏大。
小六子的那场婚礼,哄抬了行情,都是皇子皇女,就算没必要做到像小六子那般奢靡,但样子上,至少不能太难看。
再加上屈氏可是有范家这种家族在背后不停输血,银钱,自是可劲儿地造。
这还只是皇室别苑,其实就是拿来当公主的临时娘家,所以,聚安城屈家本家那边的安排,只会比这里更为隆重。
郑伯爷一边走一边看,一边嗑着从赵成那里抓来的瓜子一边摇头,
唉,
民脂民膏啊。
雪海关那里,好不容易才能过好这个冬,这里,却为了一场婚礼如此奢靡。
都给我抢回去多好?
走着走着,郑凡看见前面有一个杂技班子正在彩排。
等再走近了,郑凡看见一个侏儒,化了彩妆,在那里跟着锣鼓的节奏蹦蹦跳跳的。
自打认识薛三后,郑伯爷对侏儒,有了一种特殊的感情。
然后很快,
郑伯爷就发现自己此时感情的来源了,
因为那个侏儒正在向自己跑来,
他就是薛三。
很多时候,郑伯爷不得不佩服自己,为了让自己的手下们可以日后独掌一面,所以他在很久之前,就注意将权力下放,以让自己的手下们获得充足的锻炼机会。
所以,
哪怕现在自己这个主上,一会儿在范家,一会儿在别苑,一会儿在周县一会儿又在别苑,但自己的手下们,却依旧能够将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
郑伯爷和薛三找了个僻静点的地方,开始会晤,并且告诉了薛三摄政王也出现在这里的情况,薛三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毕竟皇族禁军的出现稍微有点政治敏感度的人,大概都能猜出些什么。
紧接着,
薛三拿出了三个劫亲那天的具体方案,让郑伯爷自己来选。
很好,
原本很复杂的问题,
在郑伯爷这里,
直接成了“甲乙丙”的选择题。
郑伯爷选了“甲”,薛三当即离开。
作为主上,郑伯爷可以继续悠闲,但魔王们,必须得撑起大梁。
换言之,郑伯爷必须得悠闲,否则魔王们的忙碌,也将失去意义。
薛三说他会去通知四娘和阿铭他们,而郑凡所需要做的,其实就是再抽个机会见一下公主,交代她一些细节。
当然了,
计划的成功与否,和公主是否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跟着郑伯爷离开密不可分,从这个角度来说,郑伯爷的难度,其实最大,责任,也最重。
想再去见公主,最好的法子,还是用诗词开路;
所以,
云想衣裳花想容的下一句是什么?
……
到了晚上,郑伯爷也没想起来下一句是什么,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当晚,白天出去的摄政王和造剑师,没回来。
他们没回来,郑伯爷就自由多了。
屈培骆今晚也没来,毕竟再过三日就要大婚了,他不可能再天天往这里跑。
而当这些人都不在之后,
内院,
公主的寝宫,
简直和郑伯爷的家一样。
……
“皇族禁军还在,皇兄应该没走。”公主说道。
郑凡则道:“会不会是留下来保护你的?”
公主摇摇头,道:“不会的,皇兄如果要离开,肯定会和我言语一声,无论他再忙。”
“那应该是有事出去了,还会回来参加你的大婚的。”
“不,皇兄不可能为我多耽搁这么多天,他能在我出嫁前看我一次,已经很不容易了,不可能特意多留数日,等我大婚后再走,他毕竟是大楚的摄政王。”
“嗯,我知道了。”
郑凡的目光,又落在了那条青蟒上,从第一次见面,这条青蟒就对自己清晰显露出了不屑。
所以,郑伯爷真的很想瞧瞧等这条青蟒被公主当作嫁妆一起带回平野伯府见到魔王们时,会是怎样的一个情景。
希望它还能继续保持住它的高傲;
赵公公进来送茶水,
在倒水时,
赵公公开口道:
“两位主子,那位大主子,回来了。”
……
摄政王和造剑师回来了。
此时,
摄政王正坐在那里喝着茶,
造剑师则拿着一把小刻刀,雕刻着一把木剑。
摄政王开口问道:
“都布置妥当了吧?”
造剑师头也不抬一边继续雕刻一边回答道:“布置妥当了。”
“布置得太妥当了,也不好,鱼儿可能就不上钩了。”
“王上大可放心,错过这次,他们就没机会了,他们比我们,更为急迫。”
“呵,朕之前也没想到,他们居然真的敢在丽箐大婚这天来发动,其实朕,本不想来的。”
因为知道自己妹子的真正心意,所以在妹子长大后,摄政王其实就在和公主刻意保持着距离。
自己现在来看她,其实对于她而言,是一种更大的残忍。
造剑师吹了吹木剑的纹路,道:“但王上您还是来了。”
“朕是因为他们想搞出事端来,所以才来的。”
“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他们只喜欢看结果,而对起因和经过,其实并不是很感兴趣,您现在终究出现在这里了,他们的布置和谋划,其实也没错,依旧可以继续下去。”
“朕自己都觉得有些荒谬,他们怎么敢?”
“狗急了,还会跳墙呢,何况是那位;不过,这也很符合那位的作风,办事喜欢剑走偏锋,出其不意。”
“这确实。”
“王上大可放心,这次,他们跑不掉的,一切,尽在您的掌握之中。”
“不。”
摄政王放下茶杯,道:“朕还是觉得,不要等到丽箐大婚那日再收网,朕不想冲撞了她的大婚。”
造剑师闻言,点点头,道:
“所以,王上的意思是,想要提前发动?”
“提前一天吧,把事情解决了,好让丽箐风风光光平平顺顺地出嫁,我这个当哥哥的,也就只能为她做到这么多了,但就怕丽箐知道了,会更恨我。”
“公主殿下聪慧过人,会理解王上您的,且无论如何,公主殿下都只会站在您这边,毕竟,这都是为了大楚的稳定和将来。”
“这些话,也就只有对你,我才能说说,父皇走后,我才越发理解燕国那位皇帝的感受,不过还好,他有田无镜和李梁亭,我也有你。”
造剑师将木剑放在了一边,
看着摄政王,
道:
“王上,我可学不来田无镜。”
摄政王指了指造剑师,
“你啊你,还是老样子。”
造剑师拨了一下自己的长发,摇摇头,道:“我还是更喜欢待在铸剑坊里,一整年都不用出来的那种。”
摄政王发出一声叹息,道:
“但谁又能放下一切,真的去当一个闲云野鹤呢?”
造剑师吐出口气,道:“那我现在再去安排一下,明天就发动吧。”
摄政王点了点头,
沉声道:
“此间事了,镇南关那边再等田无镜退兵,朕就可以登基了。”
摄政王的称号可以去掉,正式君临大楚。
“其实叫王上没叫陛下顺口。”
“你可以像小时候那样,喊我哥的。”
“你还说你不想让我学田无镜,咱俩就当个君臣挺好,我帮你办事儿,你保我和我家族荣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挺好。”
摄政王握了握拳头,
道:
“总之,这次,不能再给老五和他身边的那位丝毫的机会了。”
————
这几天一直在调作息,熬不了夜,明白天争取写个万字大章爆发一下。
晚安!
第二百五十七章 开幕!
又是一觉,
又是早醒,
又是醒来了就起不赖床,
又是坐在了书桌前,
又是写出了“云想衣裳花想容”,
又是在思索下一句是什么。
明日,就是公主的大婚,郑伯爷觉得,自己看来得换个诗词来默写了。
都说书到用时方恨少,确实是这样。
放下毛笔,郑伯爷去打水准备洗漱。
端着脸盆出门时,看见庭院里坐着的造剑师。
造剑师席地而坐,手里,在雕刻着木剑。
郑凡曾见过剑圣给孩子雕刻木剑玩具,剑客雕刻时,用的是龙渊,可谓是以极为庄重的姿态在做一件很幼稚的事。
造剑师用的是普通的刻刀,神态也放松自如,却给人一种用极为幼稚的姿态在做一件很庄重的事。
一直到现在,郑伯爷都不能确定造剑师到底会不会打架。
昨晚,他也特意拿这件事问过公主。
公主的回答很直接,那就是,他们也不知道。
紧接着,公主还说,想来她的皇兄也是不知道的,因为皇兄每次和造剑师出门时,都从未减弱过身边的防卫力量。
所以,造剑师到底能不能打架,是一个连楚国皇室都没能弄清楚的迷。
造剑师抬起头,注意到那边端着水盆的郑伯爷,笑道:
“苏先生起得挺早啊。”
郑凡点点头,道:“追随师傅时,习惯了早睡早起。”
“哦?听闻姚师好诗好酒好美景,居然也能早睡早起?
世间,
早睡早起的大概分为两种人。
一种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一口吃食,忙忙碌碌,不得停歇;
一种人,人到暮年,做不动了,只能歇。
姚师不属于这两种人,他早就脱离了为吃食而忙碌的层次,却又不觉得自己到了只能歇的时候,而这种人,最难早睡早起。”
郑凡则回应道:
“家师喜欢早起。”
“为何?”
“家师说,现如今唯有早起的太阳,能让他再度领会到一柱擎天。”
造剑师露出笑意,道:
“倒真是姚师风范啊。”
人老了,就无法做到随时随地腰板挺直了,就只能借助清晨之力,方可回味些许曾经年少。
郑凡放下脸盆,走到造剑师面前。
造剑师双手放在身侧,道:
“想说什么想问什么,苏先生大可直言。”
“晚辈心里一直有一惑。”
“但说无妨。”
“江湖都在传闻,说您,到底会不会打架。”
“想问我答案?”
“想。”
“想知道答案?”
“想。”
“你说,如果随便有一个人去问桃花坞的酒坊主要他的酿酒配方,他会给么?”
“自是不会给。”
“是啊,那我自是也不会答,答了,以后还怎么混饭吃?”
郑伯爷又问道:“但如果以刀兵迫之,晚辈觉得,那位坊主还是会识时务的。”
造剑师指了指郑凡,道:
“苏先生身上可带了刀?”
郑凡摇摇头。
“等苏先生下次带刀过来,架在我脖子上,我再告诉先生答案。”
“在聊什么呢。”
摄政王走了出来。
“见过王上。”郑凡向摄政王行礼。
“在聊陈伯。”
造剑师回答道。
摄政王一时没有理解,道:“陈伯是谁?”
造剑师道:“听闻苏先生说,陈伯是姚师家的一个下人,做得一手好羹汤,姚师很好这一口,每天都早早的起床来等陈伯。”
“姚师极好美食,既然如此,那朕以后有机会,也要尝………”
造剑师马上开口打断话语,道:“唉,今早,我想吃面。”
“那你自己下去。”
“正有此意。”
随即,
造剑师看向郑凡,道:“苏先生待会儿也一起来吃面吧。”
“多谢先生。”
……
造剑师煮的,是葱花面。
面香汤鲜,食材简单,却极具内致。
洗漱后的郑凡坐了下来,桌上放着四碗面,三大碗,一小碗。
公主也起了,坐在桌旁,吃小碗。
仨男人,仨大碗。
摄政王指了指自己的碗,道:“为何朕的葱这么少?”
四个碗里,摄政王面前的碗,葱花最少。
造剑师道:“您得上朝,怕熏到人啊。”
“今日朕又不上朝。”
“但还是得见人。”
摄政王闻言,有些无奈地点点头。
造剑师起身,拿出一个小罐,用一个小勺子,开始给大家碗里添猪油。
白白的猪油,再和面搅拌一下,香味,就彻底激发出来了。
大家开始吃了起来,
这面,确实好吃,这个世界上,能让郑伯爷这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人觉得好吃的东西,那必然是上品。
公主碗小,所以吃得最快,她放下筷子,看了看桌旁还在吃面的三个男人,道:
“我打小就喜欢吃独孤哥哥的面条,这以后,怕是想吃也难了。”
造剑师不以为然道:
“不难,面不难做,只要用心,以后想吃了,让你的驸马下面给你吃。”
“噗……”
郑伯爷呛到了,
马上低头,捂脸,开始咳嗽,因为一根面条从鼻孔里出来了。
好不容易处理好,郑伯爷重新抬起头,有些尴尬道:
“真好吃,真好吃,吃得太快了,呵呵。”
吃了早食,
原本,
郑伯爷以为这又是和昨天一样平平无奇的一天。
一切的一切,都只为了明日大婚时的安排。
郑伯爷相信,四娘和薛三他们,加上范正文,会拿出一个在甲方案基础上,更好的一个方案。
这让郑伯爷自己也期待了起来,
身为主演,
自己居然也在期待首映。
然而,郑伯爷想错了,早食之后,摄政王翻身上马,问郑凡:
“小苏先生,我等意欲出门打猎,姚师先前送来的那首都督出猎词,深得吾心,不知小苏先生今日可否有雅兴随朕一道去?”
当一个君王问你愿意与否时,你其实,没有第二个选项。
“敢不从命!”
相传,姚子詹刚赴任大乾三边都督不久率队出猎时,各镇、军、寨,将领云从,亲兵尽出,可谓风头一时无俩。
这倒不是纯粹为了玩,而是故意借着这种方式来向外界宣告乾国三边的团结,再配合上那一首都督出猎词,可谓是将效果拔到了最高。
而这一次,
大楚摄政王的出猎,让郑凡觉得,并不像是套路,而像是圈套。
陈大侠也被喊上了,所以,是四个人骑马出了皇室别苑。
郑伯爷特意留意了一下,发现皇族禁军并未跟随上来,真正的就是四个人出去了。
只不过,刚出皇室别苑没多久,众人就下了马,当初见过的那位老马夫和马车,停在那里。
众人下马上车,
一切,和来时并无区别,坐的位置也是一样。
但,
哪里有坐马车打猎去的?
马车摇摇,行于路上。
渐渐的,
路没了,
开始崎岖起来,
马车,也随之颠簸。
坐在马车里的摄政王开口道:“这里,应该多修一条路。”
闭着眼靠在车壁上的造剑师点点头。
郑凡则掀开窗帘,看了看窗外,外头,是一片孤寂,前方,则是一条结了冻的河。
终于,
马车停了下来,
颠簸,也随之结束。
老车夫开口道:
“王上,到了。”
摄政王先下马车,再是造剑师,随后陈大侠,最后,是郑凡。
郑伯爷下来后,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捏了捏自己的胯。
摄政王看着郑凡,道:“辛苦小苏先生了,路,确实不好走。”
郑凡笑着摇摇头,道:“王上不必如此,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路了。”
造剑师深吸一口气,这句话,显然是爱了。
摄政王则伸手指了指前方,在冰冻的河边,有一座破旧的客栈,客栈旁,有一个小渡口。
“这句话,也能佐酒,等朕把客栈里清开了,再抓条鱼过来,与小苏先生共饮。”
满头雾水的郑伯爷默默后退半步,拱手道:“谢王上。”
随后,
摄政王面向那座破旧的客栈,
开口道;
“朕,来了。”
“吱呀………”
客栈的门,
缓缓地开启。
从里头,走出来一个身着黑袍的男子,男子面容,有些沧桑,但举手投足间,却显露出一抹轻佻。
男子在客栈门口的一处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喊道:
“四哥,上次听到‘朕’这个字时,咱们父皇,可还活着呢。”
这位男子,赫然就是大楚五皇子,熊廷山。
摄政王为什么还是摄政王,为什么他已经将绝大部分的兄弟都击败抓住了,将绝大部分的大楚贵族都招揽拉拢了,却依旧没有登基。
毕竟,这世上,能坐上摄政王这个位置的人,一般都不会喜欢这个位置。
而原因,
就在于眼前这个大楚五皇子,他还没有抓到。
从当年楚侯率一众亲随入楚开始,楚人和山越百族的厮杀,就从未停止过。
或许,山越百族确实和蛮人没办法比,但山越人的坚韧,也依旧很让人头痛,等到前期胜利山越人再也无法在正面战场抗衡楚人后,他们开始躲藏于山水洼地之间,借助环境,开始继续进行抵抗。
这就使得剿灭他们的成本很大,同时,也容易死灰复燃。
但楚人确实是有智慧,确切的说,当年能有资格受大夏天子令为大夏开边驱赶蛮夷的三位侯爷,他们本人和他们的后代,确实都做得不错。
有一代楚皇为了对付这种局面,瓦解山越人的聚居性和部族模式,先以示好的方式拉拢山越部族,再改变那些部族的组织模式,从而进行上层建筑的渗透,以达到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其实就是一种这个世界的“改土归流”。
同时,文化上的侵袭,也在逐步加重,楚人的浪漫以及楚人的审美,并非真的只是为了浪漫而浪漫,而是一种文化认同感的塑造。
一手继续进行兵戈围剿,一手改土归流,一手对顺从的山越部族进行文化侵袭,让他们的少族长和贵族来楚国郢都上学识字生活,多种组合拳下来,山越部族可谓是江河日下,百年后,除了一些地区不稳,还残留几个硬骨头需要啃和磨以外,楚国境内的山越人,已经无法再掀起什么声浪了,甚至不少山越人,现在则认为自己是楚人。
而楚国五皇子熊廷山,在十五年前,也就是其弱冠之年,就被楚皇分派出去,在大泽西北方的梧桐郡施政。
梧桐郡所对应的,正是楚国山越的最后几个硬骨头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硬的那块骨头。
但熊廷山很有手段,也很有能力,他没有皇子的架子,一方面,他和梧桐郡的驻军关系很好,另一方面,也和那里的山越部族族长引以为兄弟,后来,他更是娶了一个山越族的姑娘,且奉为正妻。
大楚最硬的一根骨头,被他软化了,此间细节,想要说完,得三天三夜,总而言之,熊廷山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整合了梧桐郡和以梧桐郡为圆点的周遭诸多山越部族,他将自己化身为一个纽带,捆绑住了他们,为大楚的稳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如果楚皇正常死亡,太子之位明确,也没有爆发出皇子夺嫡之乱,大楚继续安稳前行的话,可能数百年甚至是千年之后,在梧桐郡,会有熊廷山的雕像,并被誉为民族和谐的标志性人物,比文成公主还要厉害得多得多。
但问题是,
因为楚皇的忽然驾崩,
大楚这辆马车,终究是失控了。
摄政王是将这辆马车的缰绳重新握在了手中,但自己的这个五弟,他不点头,摄政王不敢登基。
大家都是皇子,
谁不想坐那个位置?
凭什么是你坐而不是我坐?
其余的兄弟,摄政王真没怎么放在眼里,他们有的是被背后的大贵族操控扶持当个傀儡,有的是异想天开地认为打个旗号就能风云紧从,收拾他们,也没什么难度。
但这个五弟,他不一样。
且不说那十万梧桐郡郡兵都听从于他,若是他愿意,振臂一呼,可以即刻召集数十个山越部族派出族内青壮帮他争夺天下。
以此为.asxs.,甚至可能引发楚国境内诸多地域的山越人起事。
摄政王并非怀疑自己没有平息叛乱的实力,他掌握着大贵族的支持,掌握着朝廷,掌握着皇族禁军,若是这样子他都打不赢,那他这个皇位,也就根本没必要去坐了,也没那个脸去坐。
但问题是,这种局面一旦出现,那将是大楚自身的一场巨大内耗,很可能会旷日持久。
如今的大楚,北面有燕人虎视眈眈,磨刀霍霍,西面有乾人厉兵秣马,整顿军备,大楚,还能耗得起么?
“四哥啊,咱兄弟,也有些年头没见了吧,上次见面,还是在父皇的寿辰时,我带着我家媳妇儿来郢都为父皇贺寿。”
摄政王点点头,道:“是很久不见了。”
“当时,父皇因为我娶了山越女子为妻,他不想见我,也不想见我的俩孩子,是四哥你从中说话安排,这才让父皇最终同意了见见我们这一家子,让我们一家子,能进皇宫看看。
四哥啊,你是不知道,我跟我媳妇儿说了好多年我大楚皇宫的美轮美奂,我那俩孩子,也是听着它长大的,如果那次没能进的了皇宫,我这当丈夫当爹的,得多丢人啊,哈哈哈。”
郑伯爷瞧着这一幕,心里终于回过味儿来了,也算是明白了此时的情况。
合着,人摄政王这次来,是“清理门户”的。
但为何要带自己来?
熊廷山叹了口气,继续道:
“我母妃是婢女出身,因父皇当年喝醉了酒而被临幸,身份卑贱,所以我也一直不被父皇待见,总觉得我玷污了火凤血脉,所以,在我刚成年时,父皇就将我打发去了梧桐郡,本意就是想让我自生自灭,若是我人没了,父皇还能拿他儿子的死,为楚人做一个表率。
还好我命硬,我没死,梧桐郡的瘴气毒虫,没能弄死我。
可能,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贱命反而好养活吧。”
摄政王看着老五,道:
“我其实并不把那几个当我兄弟,但我一直拿你当我兄弟,做我兄弟,不看母族出身,应该看本事,那几个废物,现在都被我抓了起来,关在水牢里呢。”
“哈哈哈哈哈。”
熊廷山拍着大腿笑得很开心。
兄弟二人,隔着挺远的距离,像是在叙着旧,但谁都清楚,肉戏,在后面。
熊廷山的笑声渐渐收敛,他看着摄政王,道:
“郢都,在四哥你手里,宗族,在四哥你手里,巫正们,也都支持四哥你,我大楚的那些大贵族,也基本都认同了你。
四哥,为何还不继位?”
“因为还有你。”
“四哥说话,这般直白的么?这让弟弟我,很不好接话啊,总不能弟弟现在拿把刀,就当着四哥你的面刎脖子吧?”
摄政王摇摇头,“你若是就这般死了,弟妹会生气,梧桐郡的将士会生气,那里的山越人会生气,燕人,会很高兴,最后,朕也会生气。”
熊廷山挠了挠头,道:“也是,死了,亲者痛仇者快,忒不值了。”
顿了顿,
五皇子又道:
“就是四哥你事儿真是忒多,连死都得变个花样,真是让弟弟太难办了,不过我相信四哥应该已经为弟弟我的结局设计好了,是不?
我家四哥,最擅长算计了,否则老大老二老三他们怎么会刚刚发动,这屁股底下的位置还没坐热呢就被四哥你给掀翻下来了呢。
可惜啊,还是咱们父皇走得太早也太突然,你说要是父皇把身后事都安排好,那该多省心。”
摄政王点点头,道:
“父皇再撑个半年的话,他的身后事,我就能替他安排了。”
“四哥,你早说啊,哈哈哈,我对咱家那我老爹,也是不满得很啊,听闻他驾崩消息的那天,我高兴得喝了三坛酒。”
“说说你想要的吧。”摄政王说道。
“梧桐郡,割据就藩。”
摄政王摊开手,道:“现在,梧桐郡和藩镇,又有什么区别?”
“明旨。”
摄政王摇头,
“不可能。”
“那就是没得谈喽,四哥?”
“燕皇在那里马踏门阀,我大楚还得明旨立藩,这事儿,太蠢,朕,不会做。”
“我也知道四哥你不会同意,所以,且听听弟弟的想法?”
“可。”
“皇族禁军没来吧?”
“方圆二十里,无一兵一卒。”
“四哥做事,果然面面俱到。”
熊廷山拍了拍手,
客栈内,走出来一个身穿鱼皮的老者,老者手持鱼叉,脚掌奇大。
“山越族,孟奎,见过大楚摄政王。”
老者向摄政王见礼。
下一刻,
先前那位赶车的马车夫走了下来,站到了摄政王身前,拱手抱拳道:
“洪门阳,见过五殿下。”
“洪师傅赶车,我四哥当真是好大的排场呐。”
洪门阳,三品拳师,一手开山拳的功夫,曾威震江湖,后为朝廷招揽,入皇宫,为皇子武师。
熊廷山站起身,对洪门阳抱拳道:
“小五子,见过洪师傅。”
洪门阳抚须微笑,但目光,很快就落到了那个山越族老者身上。
而就在这时,
客栈内又走出来一个持刀的中年男子,男子国字脸,脸上没有一根毛发,比和尚都干净得多。
“吴俊青,见过大楚摄政王。”
站在远处的郑伯爷看向身边站着的陈大侠,问道:
“练刀的?”
陈大侠点点头,道:“天下刀宗分七家,吴俊青是断刀宗宗主。”
“听起来好中二啊。”郑伯爷评价道,不过,因为自己也是玩儿刀的,郑伯爷又继续道,“有多厉害?”
“世间百器,剑者为尊,但真正强大的持刀人,不见得会比剑客差。”
“所以……”
郑伯爷看向坐在边上的造剑师。
造剑师正坐在那里掏着耳朵,见郑凡投来目光,有些疑惑道:
“苏先生看我为何?”
嗯?
不该是你上去么?
“嗡!”
一声破空之音传来,一名身穿花裙的少女出现,少女手里抓着一把花,红艳艳的,现身后站在那里一边傻笑一边吃着花。
“这是谁?”郑凡问道。
陈大侠摇摇头,“不认识。”
“你不是混江湖的么?”
造剑师开口道;“惜念庄秦月月,吸食花,人血浸泡过的花。”
那应该和阿铭很有共同话题。
很快,
客栈内再度走出来一个男子,男子个头不高,但身材敦实,身着皮甲,手持双锤。
男子走到前头后,双锤撞击,
道:
“梧桐郡参将莫喜来,参见王上,吾王福康!”
郑凡再度看向造剑师,
这下,
该到你了吧?
谁知自后头林子里,走出来一持枪男子,很朴实的一个男子,无论是样貌还是气质,都没什么特殊的。
熊廷山却直接伸手指着那持枪男子道:“四哥,不是说附近无一兵一卒么?梁统领怎么在这里?”
持枪男子闻言,拱手道:
“好叫五殿下知道,罪人于上月当街打死独孤家一衙内,已被王上剥夺了官职。”
“这也可以?”熊廷山有些不服气。
梁岳点头道:“自是可以。”
“莫喜来,你看呢?”熊廷山问那个矮个。
莫喜来舔了舔嘴唇,道:“早听说梁家枪的威名,且世代承袭禁军枪术教头一职,殿下,我接下了!”
熊廷山这才点点头,不打算追究了,不过,还是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袍子,露出了胸口的皮肤,喊道:
“四哥,弟弟我也想下场刷刷,我知道独孤家的那位先生也跟着你来了,让他过来对我,哈哈哈哈,整个江湖都想知道咱大楚的造剑师到底会不会打架,到底是不是浪得虚名,四哥你也应该想知道吧,今儿个,弟弟我就来给你揭个底。”
郑凡再度看向造剑师,
造剑师有些生气了,对郑凡道:“跟着起哄?”
“晚辈也想知道。”
“呵。”
摄政王那边没有喊造剑师出战,而是主动走向前,对上了自己的五弟,道:
“五弟,我们兄弟,很久没切磋过了。”
“哥,你知道么,小时候洪师傅教我们拳法时,每次和兄弟们比武切磋,弟弟我都不敢用全力,因为怕打痛了你们,让我母妃在宫里的生活变得更艰难。
哥,你是坐庙堂的人,就算你的品级高,但弟弟我可是在梧桐郡的水乡里厮杀出来的。”
摄政王摇摇头,道:
“无妨,这次,你不用留力了。”
这时,山越族老者开口道:“五殿下,四对人,怎么算输赢?”
熊廷山则道:“我和我四哥的,不算,大楚的皇位,不需要一个只会打架的武夫来坐。”
山越族老者闻言,似乎有些不满意,但最后还是点点头选择了认同。
郑伯爷见造剑师取出了两个葫芦,拔出塞子后,发现里头不是酒,而是果浆,也就是果汁,当即主动凑了过去,也坐在了地上。
造剑师没好气地白了郑凡一眼,将一个葫芦丢给了郑凡。
郑凡伸手接住,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真不错,和果汁不一样,不是很甜也不酸,但喝了一口马上想喝第二口。
“这是什么?”郑凡问道。
“好喝不?”
“好喝。”
“好喝就行了,问那么多干嘛,下次还想喝的话,一首词换一首诗。”
“那成。”抄的诗词,郑伯爷还真不心疼,等回去后找瞎子,默写个《唐诗三百首》出来也不是问题。
“但署名得是我的。”
“这……”
造剑师喝了一口自己的葫芦,小声道:
“当初就是这么和虞化平换的,不过不是用的这葫芦,用的是剑。”
江湖传言,因为造剑师将亲手锻造的龙渊送给了剑圣,所以剑圣为了还以人情才帮其吹捧扬名。
郑伯爷指了指前面,道:“这是要比武么?”
“这么明显了,苏先生还用得着问么?”
“不,晚辈只是觉得,觉得这样似乎有些过于儿戏了。”
“哦?在苏先生看来,双方加起来数十万大军打个两年才分出胜负,这就庄重了?”
“晚辈不是这个意思。”
“差不离就是这个意思吧,都是楚国皇子,何必闹得太僵呢。
你瞅着,那个山越族老头,代表的是梧桐郡山越族的态度,断刀宗是梧桐郡本土名门大派,吴俊青所代表的,就是梧桐郡本土的态度;莫喜来,出身梧桐郡郡兵,他代表的,就是梧桐郡十万郡兵的态度。
梧桐郡的三大势力,都在场了,这一场,输赢之后,都能算是心服口服,无论什么结果,都可以捏着鼻子认了。
岂不是比数十万大军对垒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要好得多?”
“确实。”
“呵。”
……
洪门阳抱拳,道:“请!”
山越族老者点头,后退半步,扬起鱼叉,喝道:“来!”
旁侧,
秦月月又将几片花瓣塞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问道:“听说你们练刀的人,身上的肉都是臭的,那血,也是臭得喽?”
吴俊青抽出刀,
道:
“姑娘可以来尝尝。”
百器,剑为尊,瞧不起刀客,算是江湖里不成文的鄙视链。
所以,几乎每个刀客走在路上看见剑客从自己身边过去时,先会用不屑的目光目送他们过去,再对着他们的背影,吐一口唾沫。
郑伯爷也是用刀的,所以对那位叫秦月月的很不爽。
问题是,秦月月也不是用剑的!
惜念庄,看似是一个江湖门派,实则是凤巢的一个部门,里面会关押着一些身份敏感的囚徒,用刑审问。
秦月月喜欢吃用人血泡过的花瓣,也是因为在那里不缺血液这一原材料,这就像是阿铭一直盼着打仗一样,因为打仗时他就不缺新鲜血源了,还能在战后挑挑拣拣。
梁岳长枪一横,莫喜来双锤一举,二人都是军旅出身,没什么江湖习气,直接上来就是干。
所以,
接下来,
郑伯爷和造剑师并排坐在那里,观看着三对强者的交锋。
洪门阳拳风刚硬,所释放出的拳罡能够压制住老者的精铁鱼叉,从一开始,他就占据了上风,老者只能招架。
另一边,秦月月所用的兵器是狼皮鞭,舞动起来,飞沙走石,自成格局,吴俊青只能在外围不断游弋,寻找机会。
而梁岳和莫喜来这边,就有些一边倒了,莫喜来被打得已经丢了一只大锤。
郑伯爷也是练武的,所以明白为何梁岳莫喜来那边的差距会这般大,可能二人境界上差距不大,但梁岳是做教头的,平日里钻研的,就是枪法,莫喜来是参将,他所擅长的,应该还是战阵厮杀。
在战场上,谁会和你文明单挑?战阵之人所习惯的往往是最简单干脆的战法,有机会就一刀制敌,没机会就赶紧拉开距离以防止旁边人对自己来上一记。
总体而言,除了秦月月那里还算势均力敌外,另外两边,胜势已经倾斜了。
“不公平。”陈大侠开口道。
他觉得这种对决,很不公平,陈大侠是个老实人,他心里这么想,嘴里,其实也就这么说出来了。
郑凡则道:
“就算是战阵上,梧桐郡以一郡之地抗衡整个楚国,也是这般局面。”
造剑师闻言,不由开口道:“小苏先生有这般见解,让我有些意外了。”
郑凡笑笑。
造剑师又喝了一口葫芦里的果浆,道:“其实,局面已定了,大家,无非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这是一句假话,一句对着自己这个外人强行圆场子的假话,但郑伯爷也不戳破。
熊廷山和摄政王这边还没开打,但那边的对决,局面已经呈现出来了。
五皇子苦笑道:
“四哥不愧是大楚摄政,麾下高手云集啊。”
“比这个,本就是四哥我占你便宜。”
身为楚国现在的最高统治者,自然有大把的高手会愿意为其效力,在这一点上,只有一个梧桐郡作为依托的熊廷山,是完全比不上的。
熊廷山压低了身子,道:“四哥,咱们还动手么?”
摄政王摊开自己的手臂,将袖口拉上去,露出了火凤印记。
印记开始发亮,紧接着,一道火焰的虚影自摄政王身后显现而出。
郑伯爷眼睛当即瞪得大大的,因为这一幕给了郑伯爷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这也是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看见除了自己以外能够催动灵魂体为己用的存在。
魔丸就是灵魂体,所以,摄政王其实走的是和自己一个路数。
熊廷山看到这一幕后,道:
“所以,血脉确实分高低贵贱的。”
皇室子弟,可得火凤精血入己身,然后自大泽处吸引妖兽追随,熊丽箐的那头青蟒就是这般来的,已经算是品质极好的妖兽了,毕竟,自打楚侯开边以来,不断式微的不仅仅是山越人,还有大泽内的妖兽。
这和后世随着人类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导致野生动物栖息地不断缩减是一个道理。
然而,摄政王吸引来的不是妖兽,而是一头……灵。
也就是所谓的妖兽之魂,妖兽身死,魂魄不灭,是而为灵,能够诞生出灵的妖兽,本就极不简单,灵现不散,更为艰难,可见灵之珍惜。
郑伯爷心里已经在想着,摄政王引灵入体的话,会不会和自己一样,仿佛被掏空了身体只能躺在床上挺尸?
摄政王摇摇头,道:“只是运气罢了,对了,今日,我将姚师的一名弟子也带了过来,就是想让他来做个见证。”
“四哥确实,安排得极为妥帖。”
郑伯爷这才明白过来摄政王为什么要拉自己一起来,所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就如同是以前领导出去扫雪时负责在旁边抓拍写报道的记者。
所以,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造剑师似乎猜出了郑凡心中所想,直接道:“如果真要打,肯定早就打起来了,诸位皇子中,起兵的起兵,登基的登基,该做的也都做了。
这边,王上没有选择登基,那边,五殿下也没有选择起兵,其实……”
“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台阶下?”郑凡说道。
造剑师点点头,道:“很不错的一个比喻。”
“那就不用担心了。”郑伯爷说道。
“担心?”
郑伯爷肯定道:“身为乾人,现在可真的不希望摄政王会出什么意外。”
现在的局面是乾楚联盟抗衡燕国,如果楚国摄政王出现什么意外,导致楚国再度一盘散沙,那绝对是乾人所不希望看到的。
别看现在钟天朗在边境线上闹得很欢,但那是因为燕国的两支精锐铁骑,没有一支摆在银浪郡上。
若是大燕像当初南下乾国借道时那般,镇北靖南两军精锐集结,那局面,就完全不同了,就是钟天朗依旧有勇气,他爹钟文道也不可能同意让他将大乾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骑兵队伍给都赔进去。
当然了,站在郑伯爷的角度,他是巴不得摄政王直接死在这儿,先前心里其实也一直带着期盼,现在得知摄政王和五皇子之间居然还有着默契,心里实在是有些失望。
不过这也很自然,都是东方大国,不可能燕国这边尽出文士武将,其他国家里就尽出酒囊饭袋。
“还是需要担心的。”造剑师说着,将一排自己昨晚和今早雕刻出来的木剑摆出来,“皇位,太过于吸引人,而人的一念之间,往往很容易摇摆。
摄政王其实也是在赌,为了大楚国运在赌,其实,摄政王已经稳赢了,就算调集大军,也是能平定梧桐郡的。”
之所以愿意赌,是希望楚国能避免这次内耗。
要知道,为了皇位,亲兄弟父子之间反目成仇的例子,简直多不胜数,谁敢坦荡,同时,谁又敢保证在自己坦荡的同时,对方不会变化?
陈大侠则开口道:“所以,为什么要打这一场?”
郑凡直接回答道:“为了交代。”
为了给山越族一个交代,为了给梧桐郡郡兵一个交代,为了给梧桐郡本土势力一个交代。
因为很多时候,并非只是你在掌握着他们,而是他们将你推到了最前面;
一旦你无法给他们足够好的交代,他们会换一个人再推到最前面。
五皇子,其实就是这么一个位置。
造剑师仔细看了郑凡两眼,这个姚师的弟子,真的很给人不一样的感觉,居然能说出这种话来。
那边,
五皇子已经来到了摄政王面前,
摄政王身外的火焰虚影在此时猛地释放开去,形成了一道结界。
郑伯爷可以清晰地感觉出来,摄政王的那一只灵,比自己现在的魔丸要强大得多,当然,魔丸现在还没升级,且魔丸以后还能继续升级,双方的发展潜力,完全不同。
熊廷山却将气血完全凝固在自身周围,强行破开了摄政王的结界,来到了摄政王面前,手中的刀,也举了起来。
郑伯爷的眼睛也开始不断睁大,
在心里喊着,
砍下去,
砍下去,
砍下去!
只要砍下去了,自己就能回雪海关收拾东西准备和靖南侯一起入楚了。
熊廷山的刀,确实是砍下去了,但外围的结界在被突破后,猛地回收,直接撞击向了他。
“噗!”
刀尖,刺入了摄政王的胸膛,但还没等熊廷山发力将刀口完全没进去,先前形成结界的火焰就已经化作了一条条强横的匹练将其整个人抓举起来。
刀离了人,就落了下来,熊廷山整个人则被高高举起,像是被蜘蛛网完全地束缚住。
摄政王的胸口,渗透出红色的鲜血,但他依然站得笔直。
郑凡抿了抿嘴唇,这真的是千钧一发之际;
但郑伯爷却想到了另一个可能,那就是可能连这一招,这一幕,都是他们兄弟俩设计安排好的。
摄政王故意让熊廷山洞穿自己的第一道结界,故意给他机会送出对着自己胸口的这一刀,为的,是接下来的铺垫。
作为一个套路老玩家,郑伯爷将自己代入进去的话,其实已经猜测到事情接下来的发展了。
一如先前郑伯爷毫不犹豫地直接为陈大侠给出答案一样。
有些腹黑的手段,其实是一种本能,摄政王如此,郑伯爷也是如此。
熊廷山被拘在了空中,摄政王攥着拳头高举着手臂,只要他手指松开,熊廷山就将被灵的力量即刻“五马分尸”。
这一幕,使得另外三处的战局直接停了下来。
洪门阳直接收拳,那个已经被打得只剩下招架之力的山越族老者撑起了鱼叉,没敢再动手。
秦月月收起皮鞭,吴俊青也收回了刀,他们打得其实是平分秋色,但吴清军后劲雄厚,等摸清楚秦月月鞭法套路后才是他反攻的时候,但吴俊青依旧选择收刀,因为对于他而言,若是五皇子死了,断刀宗以及梧桐郡本土家族,就失去了继续折腾的动力。
毕竟,他们总不能和山越人完全搅和在一块儿起事。
梁岳收枪,
莫喜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上已经出现了好几处伤口的他,不停地喘着气。
接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摄政王和熊廷山这边。
摄政王身上,散发着无比强大的气息,再加上他的身份,更让人觉得敬畏。
但郑伯爷作为亲身经历者自然清楚,摄政王强是强,但绝对没有强到这个地步,他应该不是三品,可能是四品甚至是五品的样子。
但灵的加成效果,实在是太明显了,这就相当于是一种秘法,强行越境,郑伯爷以前用魔丸时,也常常体验到过相类似的感觉,同时,灵因为是灵魂体的缘故,在气场上和气势上,可以起到更好的加成效果。
同样的风力,在夏天吹和在冬天吹,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但风力,其实是一致的。
看到这里,郑伯爷算是确定了,这是一场精心设计出来的政治秀,唯一的关键点,就在于熊廷山所送出的那一刀。
摄政王的手指,没有松开,而是将手臂缓缓地垂落下来,熊廷山落在了地上,身上大汗淋漓,他看着摄政王,
缓缓地跪下,
道:
“四哥,弟弟我服了。”
摄政王威严的目光扫向山越族老者,道:
“梧桐郡山越族诸部,一切照旧,尔等封地事宜,朝廷不会加以干涉。”
山越族老者放下了鱼叉,向摄政王跪下行礼,表示臣服。
摄政王目光扫向吴俊青,道:“梧桐郡氏族,均提升封号一级。”
吴俊青将刀插在地上,
对着摄政王跪下:
“谢主隆恩。”
最后,
摄政王将目光落在了莫喜来身上,
“梧桐郡郡兵,择五万,入编大楚皇族禁军。”
莫喜来赶忙将额头抵在地上,
“吾皇万岁!”
三个人,代表着三股势力。
安抚妥当后,摄政王伸手,放在了熊廷山的肩膀上,不避讳外人,直接开口道:
“听说,弟妹想当皇后想疯了?”
“哈哈哈。”熊廷山笑了起来,道:“可不是嘛,早年弟弟我刚被父皇贬到梧桐郡这里来,如果不是遇到了她,我可能早死了好几回了,我欠她的,她想要什么,我这个做丈夫的,都应该帮她争取。”
“麟儿的正妃,还没选定,由弟妹在她族里选一个女子上来吧。”
麟儿是摄政王的长子,现在是世子,以后大概率就是太子。
要知道,当初熊廷山因为娶了个山越族女子,回郢都时,先皇连见都不想见他,足以可见摄政王这个决定,将会引起多大的波澜。
很可能,自此以后,楚国后世皇帝身上,将会流淌着山越人的血脉。
“四哥,您这个魄力,弟弟我服气了,相信她,也没话说了。”
“家和才能万事兴,梧桐郡那里,你镇守了十五年,朕替朝廷感谢你,但你现在得回郢都来帮我,帮我对付田无镜。”
“四哥,只要你敢用我,弟弟我就敢效死力!”
“小苏先生!”
“外臣,在。”
郑伯爷马上起身回应。
“今日所见,可否写一篇文章出来。”
“外臣之幸,可见证此幕,兄友弟恭,为国为民,王上和五殿下,真乃当世英豪。”
熊廷山看了一眼郑凡,笑道:
“到底是读书人,就是会说话。”
摄政王挥手道:“洪师傅,送小苏先生回别苑,朕,要与五弟多待一会儿,再叙叙旧。”
就这样,
接下来的事情具体如何发展的,郑伯爷就看不见了。
他和陈大侠一起坐上了马车,洪门阳赶车,载着他们回别苑。
造剑师,也没跟着回来。
郑凡清楚,摄政王让自己和陈大侠过来,是想通过自己的嘴,让姚子詹知道楚国的情况,也是要让乾国官家知道楚国的情况。
这是楚国在告诉自己的盟友,楚国内乱已经完全平息,接下来,乾楚二国,可以合力对付燕国了。
然而
摄政王算计到了一切,也无法算计到他所认为的苏明哲苏先生,其实是个冒牌货。
因为一开始郑伯爷就没打算假扮这个人,所以谋划就无从谈起,一切起源于陈大侠的犯二;
摄政王再老谋深算,也算不出一个铁憨憨的意图变化吧?
再者,那一首满江红,足以证明自己的“身份”,才情,在这个世上本就是最为硬朗瓷实的通行证,且无论是摄政王还是造剑师,都有很深的文化造诣,他们是不知道郑伯爷能背诗的;
在他们眼里,也就只有姚子詹的徒弟,才能写出这种水平的诗词来。
所以,其实可以说郑伯爷这个冒牌货,在扮演苏明哲苏先生这件事上,不光是没露馅儿,而且还做得比本尊亲自来还要好。
同时,摄政王想让“苏明哲”看见什么先不谈,郑伯爷自己倒是看见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一个让郑伯爷对明天“大婚”,更为期待的一件事。
那就是,常常被魔丸上身的郑伯爷清楚,摄政王将自己和陈大侠送走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摄政王应该马上就要面对来自灵上身后的强烈后遗症了。
胸口的伤势其实是小问题,关键是之后他整个人都将严重透支。那个灵比现在的魔丸强很多,副作用肯定只会更强!
所以说,
摄政王明天是不会出现在公主婚宴现场的了,一来,他可能在那时候还不能醒来,还在继续昏迷,就算是醒来,也会无比萎靡,身为君王,他不会在自己臣子面前流露出自己虚弱的一面;二来,摄政王身边的那些高手,明日应该也不会出现在婚宴上,因为他们要贴身保护虚弱的君主。
这就意味着,
明天劫亲的难度系数,一下子下降了太多。
紧接着,
又一个好消息传来,
马车停下了,
因为遇到了一支范府运送明日婚宴所用红烛的车队。
洪门阳有些犹豫,
但郑凡则马上体贴道:“洪师傅,我和陈大侠跟着这支车队回别苑就行了,您还是回去候着王上吧,可不能让王上错过公主的大婚吉时,反正我们这里距离别苑也不远了。”
洪门阳闻言,当即道:“那就委屈小苏先生和陈大侠了。”
“哪里的话,哪里的话。”
洪门阳当然不会告诉郑凡,摄政王是不会来参加明日的婚礼了;
在看着郑凡和陈大侠坐上范府的车队后,洪门阳即刻赶车往回;
他要去近身保护摄政王,大楚皇族禁军现在不在身边,他们几个,才是保护摄政王安危的真正屏障。
而郑伯爷则跟着这支车队,直接入了别苑。
入别苑后,郑凡没急着下车离开,陈大侠也就跟着没动。
少顷,
薛三、四娘和阿铭全都进入了马车。
明天就要劫公主了,三个魔王已经都混了进来,不过,四娘和薛三是做事的,阿铭则是真的在“混”。
陈大侠就坐在旁边,郑凡和魔王们都没有避讳这个乾人,完全是当着他的面在密谋,因为陈大侠这个人的人品,实在是太稳了。
郑凡语速很快地将今天的事说了一遍,
最后,
着重点在于:
摄政王估计得歇菜到明天,明天的婚宴,他和他身边的大内高手,应该不会出现。
郑伯爷甚至觉得,摄政王来看公主,可能只是顺便,因为这里距离郢都和距离梧桐郡的距离相当,应该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谈判地点。
作为一个君王,他不太可能完全为了所谓的私人感情特意丢下朝堂的一大杆子事儿往这里专门跑一趟。
更何况,镇南关那里还有靖南侯不断在施加压力。
其实,公主昨晚也表露出了这种意思,她不认为自己的哥哥,为了来参加自己的婚礼,送自己妹妹出嫁,能在这里逗留这么多天。
四娘和薛三马上开始思索,因为原本的计划里,其实是预设着摄政王在场,摄政王身边的大内高手也在场的。
难度降低了,但计划,也得跟着重新修改。
这时,四娘忽然开口道:“主上,奴家想到一个好办法。”
“说。”
四娘的目光在在场人身上都逡巡了一遍,道:“主上,现在只有您才知道摄政王明日肯定不会出现在婚宴上,但屈氏人不知道,那些来参加婚宴的人也不知道,甚至是别苑外的皇族禁军,也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摄政王白龙鱼服来参加公主的婚宴了。
所以………
所以明天奴家可以把阿铭易容成摄政王的容貌,让主上您直接挟持‘摄政王’,以此作为要挟,有这个做保证和前提的话,劫走公主,就简单多了,我们的自由度,也就更高了,效果,也会更好。
不过得辛苦主上将摄政王的容貌画个人脸肖像给奴家,因为奴家没见过摄政王。”
画画是郑伯爷本职,完全没问题。
马车内,其他所有人在听到这个提议后,眼睛都亮起了光。
对啊,
知道摄政王明日不会出现的,只有他们自己。
就连坐在旁边旁观的陈大侠,也不由地开口赞叹道:
“妙极!”
不过,
阿铭举起了手,
问道:
“为什么要选择我去易容成摄政王,选择别人,也可以吧?”
四娘则马上回答道:“不行,必须得是你,你想啊,到时候主上一边拉着公主的手,一边挟持着你,你就距离主上很近,还能帮主上挡暗器,万一楚人铤而走险呢?”
阿铭张了张嘴,他听到这话,很不舒服,但他却没办法反驳。
薛三开口道:“还有一点就是,主上挟持你时,万一楚人不退,我们吓唬他们时,主上完全可以这样。”
说着,薛三抽出了一把匕首,挥舞道:
“你们退不退,退不退?
到时候主上完全可以直接有刀子上刀子有箭上箭,直接往人质身上招呼,吓死那帮楚人,还不用担心人质真被弄死。
反正阿铭身上开几个窟窿也不会断气,这世上还能找到比这个效果更好更实用的人质么?
嘿嘿。”
“………”阿铭。
说着,薛三还主动将匕首递给了郑凡,道:“主上,要不您先插阿铭几刀练练手先?”
阿铭手指指向薛三。
薛三当即梗着脖子道:“咋啦,咋啦,我这不也是为了明天的演出效果做做彩排嘛!”
心里话则是,
格老子的,
入楚以来老子一直在忙前忙后,
结果你这个一直混吃混喝的居然比我先升级了!
还有天理么!
郑伯爷还是没真的在此时拿阿铭彩排几刀,
毕竟阿铭受伤就算不会死,复原伤势时也会消耗很多的元气,吸血鬼并不是不死之身,在不伤及脑部的前提下,高级吸血鬼只是血槽比普通人厚一些罢了。
郑伯爷清了清嗓子,
做最后的动员道:
“天时地利人和,咱们都有了。
明儿个,
咱们争取把婚礼,给他办得……
风风光光!”
———
大章写起来很耗时间,写完发布时就已经这个点了,请大家见谅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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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莫慌,明儿继续爆发。
第二百五十八章 平野伯!
回到内院自己所住的房间时,已经是夜深了。
郑伯爷在书桌边坐了会儿,脑海中不禁再度回荡起摄政王和五皇子之间的“对决”。
确实,他们的对决没有沙场秋点兵的波澜壮阔,但却又是一种共知下的默契。
一国局势,以这种类似江湖比武的方式来解决,看似儿戏,实则又实属正常,郑伯爷上辈子去骊山时旅游,还去看过常凯申藏身过的洞。
长舒一口气,将脑海中杂七杂八的心思全都抛开,郑伯爷站起身,走到脸盆前,用手拘起水洗了把脸。
因为上辈子最后过得很累很苦,所以这辈子,郑伯爷一直想让自己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过得轻松一点。
洗完了脸,郑凡走到门槛边坐了下来。
天上,一轮明月高挂,月光撒照在庭院里,营造出了一种很静谧的氛围。
闭上眼,
深吸一口气,
再撑开双臂,伸了个懒腰,
幻想着自己正在吸收着日月精华。
良久,
郑凡睁开眼。
明儿个,就是大婚了。
他站起身,走向公主所在的寝宫。
寝宫外头,赵公公很尽职地站在外头。
见郑伯爷来了,赵公公脸上马上露出谄媚的笑容;
郑凡知道他其实可以做得很含蓄,这个在民间底层摸爬滚打过的少年郎有着普通公公所不具备的市侩感和分寸感,但他还是尽可能地将姿态放低,在郑凡面前,他就像是一条将肚皮露给你的狗。
狗,一般只对他信任和臣服的对象才会露出自己最为脆弱的肚皮。
赵公公没有通报,甚至没对郑伯爷打招呼,只是默默地弓着身子后退了几步,将道给让开。
但郑凡,却停下了脚步。
“赵成。”
“奴才在。”
良久的沉默,
郑伯爷没说话,赵成也不敢说话。
最终,
郑伯爷伸手,放在赵成的肩膀上。
赵成身子微微一颤;
郑伯爷拍了拍赵成的肩膀,道:
“晚上好。”
“主子晚上好。”
正因为赵成是一个聪明人,所以郑伯爷不用说太多的话,对于赵成而言,他只有随波逐流的权力,却没有上桌的资格。
这种奴才,其实不适合放在身边当伺候人用,或许放在其他方面会更合适一些。
但目前来说,有赵成在,确实很方便。
郑伯爷推开寝宫的门,走了进去。
刚踏足进去,一个蟒蛇脑袋就从房梁上落下来,直接垂摆在了郑凡的面前。
郑伯爷的脸,距离蛇头,大概只有两分米的距离,青蟒吐出的信子,甚至可以微微打在郑伯爷的脸上。
从这只青蟒的眼里,郑伯爷看见了不屑的情绪,它的姿态,很高。
只不过受制于公主的控制,它无法选择直接吞噬自己。
郑伯爷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身上的气息被魔丸遮掩得太过瓷实了吧,所以才使得这只畜生在自己面前这般放肆。
不过,郑伯爷还不至于在此时和这头畜生置气,想当初貔貅刚来时,也是鼻子朝天不可一世,到最后不也被魔王们调教成了一只鹌鹑?
这条青蟒的下场,也不会有什么差别。
郑伯爷弯下腰,从青蟒身侧绕了过去。
公主此时正坐在床上,先前应该是躺着的,听见寝宫门开的声音才坐了起来。
她没穿鞋子,下身是裙子,便装看起来很随意,却带着一种轻薄的魅惑感。
“也不怕着凉了。”
郑伯爷走到公主身边坐了下来。
公主主动靠了过来,抱住郑伯爷的肩膀。
两个人就保持着这样子的姿势,坐了好久。
终于,
郑伯爷觉得自己的肩膀有些麻了,
开口道:
“怎么不说话?”
公主道:“不知道说什么。”
“还没过门,就没话说了么?”
“不是,只是因为现在能说什么呢,说自己和你去燕国后要过怎样怎样的日子?这岂不是在和你谈条件了?
说我现在心里多复杂,多踌躇,多纠结,岂不是让你觉得我不是铁了心要跟你?
所以,不管说什么,都会让你反感,最终都会影响遗诏上我儿子的名字。”
“呵呵呵。”
郑伯爷笑了,
抽出手,换了个姿势搂着公主。
“其实,我没想那么多。”公主继续道,“姚师曾有一首诗,将人这一辈子比作蜉蝣,可能你自己已经拼劲了全力,但实际上,你依旧改变不了随波逐流的命运。
现在,对于我来说,屈培骆,我是真的嫁不下去了,跟着你,吃肉还是吃糠,都是我的选择。
对了,你白天和我皇兄去哪里了?”
郑凡将白天的事说了一下,没做什么隐瞒。
因为让公主知道自己的哥哥来看自己只是顺便,反而对郑伯爷更有利。
随后,
郑凡还将明天的一些安排简单地对公主说了下。
天色,其实还没亮,按照后世标准,现在才是凌晨一点多的样子。
但赵公公已经走到寝宫门口禀报道:
“殿下,时辰要到了。”
内院外面,此时已经有几十个妆娘和有诰命在身的妇人候着了。
公主大婚,嫁的还是屈氏嫡子,在这片地界,自然是盛况空前,出嫁前的准备,确实得提前很久就开始。
先前内院的安静,无非是公主自己的意思,她想要清静一点,因为公主之前失踪过,需要静神,所以,无论是屈氏还是宫里的人,都同意了。
之后,郑凡来了,再之后,摄政王也来了,内院的安静,自然就得保持下去。
但今儿个,是不可能再继续这般下去了。
“要开始了。”郑凡开口道。
公主抓了抓郑凡的衣袖。
决定,其实早就已经做好了,但事到临头,心绪其实依旧难以完全平静。
她,终究只是一个女孩。
但偏偏,眼前这个男人,在某些方面,很自我,很大男子主义,确切的说,是很敏感,她没办法去倾诉。
然而,尽管如此,她却对这个男人埋怨不起来,更别提恨了,甚至,还对着以后的生活,带着期待,因为她清楚,跟着他,自己以后的日子,至少不会乏味无趣。
一直到郑伯爷走出寝宫,
公主没问:你就不怕我反悔?
郑伯爷也没说:你可千万别反悔。
公主知道问这种问题,一点意义都没有,要反悔的话,不用问,不反悔的问,问了作甚?
郑伯爷则一直很清楚一个道理,
想装什么样的逼,就得做好冒多大风险的准备。
他也想按部就班地过日子,种田养兵再种田养更多的兵,但一来现实不允许你一直低调地苟着,二来,自己也会觉得太过沉闷。
人啊,
就是这样,
激荡久了想安逸,
安逸久了心里就又痒痒了。
走出寝宫,走回自己的房间,郑凡发现陈大侠正坐在自己书桌前。
陈大侠抬头,看着郑凡,道:
“今天,会很热闹。”
“嗯。”
“恭喜。”
“恭喜什么?”
陈大侠很理所当然道:“新婚幸福。”
“这也可以?”
“不是这样么?”
“好像确实是这样,哦,对了,上次那个银甲卫姑娘呢。”
上次在寻找赫连家宝库时,陪同姚师的,除了陈大侠以外还有一个银甲卫姑娘。
郑凡记得姚师似乎有意想撮合他们。
乾国的银甲卫本就有发老婆的传统,再者,姚子詹的面子,也肯定好使的。
谁知陈大侠只是摇摇头,道:“她让我进银甲卫,我不想去。后来姚师问过我的意思,知道后,这件事也就作罢了。”
“天涯何处无芳草,没事的。”郑伯爷安慰道。
陈大侠则道:“我想将我这一生都寄托于这把剑上,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比肩剑圣。
剑圣雪海关前一剑斩千骑,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来这一出,姚师说人生如戏,我觉得自己若是能有这一幕戏的话,这辈子,也就算值了。”
“你挡的时候看看对面番号,别遇到我。”
陈大侠看着郑凡,道:“若是在乾地,就算是遇到你,我也不会退的。”
“我会退。”
陈大侠嘴巴张了张,一时说不出话来。
郑伯爷靠在书桌边,从铁盒里取出一块薄荷糖丢入嘴里,缓缓地咀嚼着。
“在骗我么?”陈大侠问道。
郑伯爷笑了笑。
陈大侠又道:“就算是骗我,我也依旧很感动。”
“不是在骗你,老陈啊,我是拿你当真心朋友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若是看见对面燕军,是我的番号。
你就拿着剑,出城,来我军寨里找我,你,敢的吧?”
陈大侠点点头,道:“敢的。”
“咱们可以商量着来,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不是一定要拿下的城,我就绕过去,如果是一定要拿下的城,我可以向你保证麾下士卒不造杀孽,又或者,让开一路,使得城内百姓安全离开。
如果,
我说如果,
如果是那种非要死磕的地方,你也一定不会退的地方,咱也能先整两盘菜一壶酒,吃好喝好后,第二天,再送着上路。”
“好。”陈大侠同意了。
“另外,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你刚刚说你是以剑圣为目标?”
“是。”
“但人家剑圣现在老婆孩子热炕头,都有了。”
“………”陈大侠。
天,还未亮。
三声锣鼓忽然响起,红灯笼也全都在此时被挂上。
内院的大门,被打开,一群妆娘和诰命们排着整齐的队列走入内院。
妆娘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上妆品,其实,能用得上的并不多,但绝对不能有缺漏,各式各样,必须齐全。
诰命们则捧着茶杯、垫子、筷子、玉佩等等不一的用具。
这些诰命,都是夫君在世,且生育过儿子的,算是有福气的人,这样子的人才能被选中进来帮公主上妆。
伴随着她们进来的,还有两列身着红衣的甲士。
一列,是皇族禁军,一列,则是青鸾军。
他们的手里拿着的,也不是开刃的兵器,而是瓜锤、金帆等依仗物,凸显的,是皇家和屈氏的庄严。
一席红毯,从内院门口一路往外铺陈出去,同时,还有一群仆役将长凳按照一定距离对其摆放在红毯上。
寝宫的门,被推开,妆娘和诰命们鱼贯而入,而公主,则换了一身白色的内衬衣物,端端正正地坐在床边。
“参见公主殿下!”
“参见公主殿下!”
公主的目光,在面前一群女人身上缓缓扫过。
最后,
抬起手,
道:
“起来吧。”
郑伯爷人还在内院,没有离开。
屈家的人,不会来示意他离开,因为知道他是摄政王带来的人。
况且,有一个姚师高徒在这里观摩整场婚礼,也是一件能够让屈家人脸上增光的事情。
虽说,这光可能有点绿。
在一阵井然有序地忙碌之中,
天,
亮了。
这边,公主在凌晨就开始梳妆打扮,那边,迎亲的屈家队伍,也是天没亮就已经出发了。
屈培骆骑着一匹看似犀牛一般的存在,应该是一头妖兽,牛角上,披着红绸子,其人在上,也是一身喜庆的新郎装束。
不得不说,屈培骆的脸,长得是真的好,在今日,真的有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意思。
屈培骆身边,有一百零八白马骑从跟随,簇拥着他。
楚地也是缺马的,当初青鸾军为何会被困死在玉盘城,也是因为这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一旦失去了外部野人骑兵的支援呼应,面对燕国骑兵军团的包围,他们根本就没辙了。
所以,这一百零八匹毛色上等的白马,凑起来,确实不容易,因为这些白马身上可是没什么杂色的,屈氏,应该是准备了许久。
但这一切看起来,确实是值得的,视觉效果上,的确惊人。
但现在,还不是新郎入院的时候。
宣旨太监拿出圣旨,开始宣读;
这圣旨其实早就到了,就算摄政王没来,圣旨也会在此时宣读。
旨意中,先是肯定了屈氏作为大楚柱国一脉为大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随后,又展望了一下未来,到最后,才是点明主旨,说了这婚事,送上皇帝口吻的祝福。
“驸马爷,接旨吧。”
“臣屈培骆,接旨!”
待得屈培骆接旨后,其身边白马亲从一齐发出低喝。
紧接着,
嘹亮悠长的号角声响起,
数目庞大的乐官开始奏起楚韵。
四大国之中,对大夏习俗保留得最好的,不是在原本大夏传统疆域上建立起来的乾国,而是楚国。
楚人习性上好浪漫,追求洒脱和自由,每年春夏之际,常常能看见在小河边赤足奔跑的楚人男女,作豪士之态。
但在文化习俗上,楚人又极为复古,尊崇古礼不可亵。
两种看似极端对立的要素,却极为和谐地出现在了楚人身上,共融共生。
乐声,很好听,大气磅礴之中隐然有一股风月沧桑之感。
郑伯爷拿着一支炭笔,对着画板,闭着眼,一时间,竟然沉浸入这乐声之中。
一直等到外头鞭声炸响,郑凡才被惊醒睁开眼。
陈大侠站在郑凡身侧,道:“感觉你很陶醉。”
郑凡点点头,道:“等回去后,我得让瞎子也组织个乐队班子。”
其实,瞎子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因为平日里他喜欢玩儿二胡,所以每当他公务结束之余,喜欢喊来几个人大家一起玩儿一把合奏。
每每晚上给士兵们上思想教育课时,也会有文艺表演什么的,瞎子已经鼓捣出《平野伯破阵歌》了。
“我不懂诗词,不通音律,但我知道,它们,是美的。”陈大侠说道。
“嗯,是啊。”
“驸马福康!”
“驸马福康!”
屈培骆进来了,内院中,一众甲士下跪,仆妇仆役们也都跪下来请安。
屈培骆身后,则跟着一群提着篮子的屈氏族人,开始给红封,其实就是改口费,几乎是见者有份。
郑伯爷记得上次小六子来信时里头说过,这婚礼就和装潢房子一样。
你想办得有格调一些,这没问题,但如果你砸得银钱够多,那么这格调,再低也低不到哪里去。
就连郑凡,也收到了红封。
只不过,郑凡的红封是屈培骆亲自送来的。
郑伯爷伸手接过一个小箱子,里头,很沉,银子的话,有点寒酸了,所以,应该是金锭。
好笑不?
屈培骆居然给自己发金子。
但郑伯爷还是收下了,同时恭贺道:
“驸马福康。”
“多谢苏先生。”
屈培骆应该还惦记着“苏明哲”为他的大婚写上一篇诗词,所以下了润笔费,但他不知道的是,郑伯爷也在惦记着一件东西。
寝宫的门,闭合着。
一众宦官分立两侧,孙公公领头,赵公公跟在孙公公后头。
孙公公到底是宫里出来的太监,是见过大世面的,见屈培骆走来,当即大喝道:
“跪!”
屈培骆单膝跪下。
孙公公继续高呼:“问安。”
屈培骆回应道:“臣,给明慈公主请安,公主福康千岁!”
明慈,是四公主的封号,寓意明事理心怀仁慈。
君君臣臣的界限,是最大的鸿沟。
孙公公这是叫撑场子,哪怕是驸马,在和公主大婚之前,他也依旧是天家的臣子,所以得跪,得问安。
天家成亲,自是不可能有闹洞房或者堵门这种民间风物儿的,但孙公公现在做的,其实就和很多岳丈在送女儿成亲时做的一样,为了敲打女婿。
孙公公扭过头,看向赵成。
赵成马上转身,跑到寝宫门口,禀报道:“殿下,虎威将军到了。”
“咔嚓……………”
寝宫的大门,被缓缓地打开。
一身盛装的公主熊丽箐在左右两侧人的搀扶陪同下,缓缓地走出。
没有红盖头,她戴的是凤冠,下卷珠帘,美目扫下,自是一股子天家威严倾泻而出。
呼……
郑伯爷轻轻吐出一口气,
人靠衣装马靠鞍,果真不假,
今日公主的这一身行头,
不仅仅使得下面跪着的准驸马给看愣住了,
居然连郑伯爷这个真驸马,也被惊艳了。
谈到美女,有人喜欢豆腐西施,也有人喜欢莲花池里的采莲女,诚然,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佳人确实能让人心神向往,但来自民间的她们,哪怕再天生丽质,也撑不起这种盛装,强行穿上去,也会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熊丽箐是真正的大楚公主,天家血脉,自幼为楚皇视为珍宝,楚皇驾崩后,其亲哥哥摄政王也没让其受一点委屈。
她,永远都是高贵的那一个。
此时,郑伯爷才真正意识到,公主,并不仅仅指的是一个名头,也指她整个人。
等回去后,这一套衣服,得多做几套。
孙公公向公主行礼后,转身,看向还跪在那里的屈培骆,其一挥拂尘,赵公公亲自端送着一碗艾酒走来,将酒碗递给了屈培骆。
孙公公拉高了声音,喊道:
“一碗,去疾去痛!”
这是楚人的习俗,因为当年的楚国儿郎经常需要听从君主的召唤跟随着皇帝入大泽和山越人厮杀,争夺地盘。
楚人先祖认为艾酒可以驱邪,保佑身体不为瘴气所侵。
跪在地上的屈培骆接过酒碗,一饮而尽。
“一碗,来福来康。”
赵公公送上第二碗酒,酒里泡着红枣,寓意福康。
屈培骆再度饮尽。
“一碗,不舍不离!”
赵公公送来第三碗酒,这酒里,泡着一根头发缠着的石头,楚人先祖出征时,其妻子都会将自己一缕头发裁下绑在石头上让丈夫随身携带,信奉巫文化的楚人相信,若是人战死在外,他们能依靠着这一缕头发所寄托的哀思魂归故里。
屈培骆毫不犹豫地喝完。
三碗酒下去,一个流程走完,孙公公大喝道:
“屈氏子,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你要娶的,是谁!”
屈培骆跪直了身子,目光望向前方站着的公主,道:
“公主殿下。”
“皇女下嫁,屈氏子,该当如何应处?”
说着,
赵公公搬出了一尊巫神神像过来,放在了屈培骆面前,这是让屈培骆立誓,这雕像不大,赵公公搬运时也不费力。
“自当护之敬之礼之,今生所愿,唯盼白头!”
孙公公点点头,面色依旧严峻,转过身,面向公主,
道:
“请殿下示下,门槛内,是皇家,门槛外,是屈家。”
这是让公主自己选择。
这是接亲的礼仪流程,其实,都到这个时候了,嫁不嫁,其实早就已经安排好了,毕竟天家嫁女也不可能出现那种上轿或者下轿临时加上下轿钱或者临时加彩礼的这种事。
郑伯爷全程看得津津有味,小六子的婚礼,郑伯爷没赶得上,所以没见过,这次,算是他正儿八经地第一次参加这个世界的婚礼。
有一种上辈子出游时看地方民俗表演的感觉。
不过,上辈子想看,得给钱,这辈子你看,却能收一箱金锭。
这种问来问去的方式,也不让人觉得累赘,毕竟后世就算西方的婚礼,不也要多此一举问一下:是否愿意不论贫穷、生病、困难都不离不弃么。
婚礼,玩儿的其实就是仪式感这种东西,要是跟蛮族一样,直接带着一帮人冲进来将女人抢走回去就上炕,这得多枯燥和乏味啊。
嗯,
等一下,
郑伯爷微微蹙眉,
怎么有种自己骂自己的感觉?
公主抬起脚,跨出了寝宫门槛。
孙公公的脸上当即露出谄媚的笑意,急匆匆地跑下来,主动将屈培骆搀扶起,道:
“驸马爷吉祥。”
屈培骆马上从怀中掏出一枚玉佩,在站起身的同时递到孙公公手中,孙公公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公主迈出了门,接下来,当即有一群诰命夫人护持,像是先前屈培骆领着一众白马亲从过来时一样,公主也会被簇拥着出去。
这时候,屈培骆不能走在前面,还是得跟在后头。
这是规矩,谁叫你娶的是天家女呢?
公主已经出内院了,郑伯爷此时也收拾起了画板,准备跟上。
屈培骆见郑伯爷拿着画板过来,有些好奇地凑过来,发现郑伯爷画板上画着的,居然是自己,只不过不是用毛笔画的,但却格外逼真形象。
“苏先生这作画之法,是西方传来的?”
身为屈氏嫡子,这见识,自然不会差的。
郑伯爷点点头,道:“是。”
“画得,当真是极好的。”
“还请驸马准我随列左右,苏某打算再画几幅,最后凑一张驸马大婚图。”
“多谢苏先生。”
屈培骆哪里会不肯,赶忙示意身边人帮忙拿画板,安排郑凡跟队。
公主走出内院后,
一排排地上,跪着的是屈氏封地内的各个家族,他们都派出了代表来,恭贺主家的这一场大婚。
甚至,连年尧府里都派出人过来庆贺,原本极为宽阔的外院场子上,黑压压地挤满了人,公主每行进一处,两侧的人就都跪下,孙公公开始报上他们的家门。
而且,并不是所有人家都能有资格报上家门的,就算是为这场婚礼出力良多的范家,到最后报名时,也是范家、田家等。
公主脚踩在长凳上,长凳下铺着的是红毯,居高临下地从跪伏在两侧的人面前走过。
大楚等级之森严,在这里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相较而言,还是燕国那里的风气更为开放一些,更讲究一个“与民同乐”,不管心里是否认同,但表面上大家还是愿意这般去做的。
郑伯爷跟在后面,时不时地在画板上添加几笔,但目光,大部分时候都是在看着公主的背影。
人都有这么一个性格,那就是争抢过来的食物,吃起来会觉得更香,这一场大婚的氛围中,郑伯爷忽然感到自己的心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这不算是什么道德瑕疵,只能说,人性如此,郑伯爷知道自己不能免俗,也从未想过去当什么圣人。
有一点郑伯爷觉得很庆幸的是,公主的鞋子并非是花盆底,所以行走在长凳上时,还是很稳当的。
继续往前走,
出了院子,其实并未离开皇室别苑,因为别苑的范围很大,只能算是走出了房屋区域。
一辆恢宏精致装点得很是喜庆的巨大马车停在那里。
而最后一段路的长凳,则是由金银玉为材质雕琢而成的,郑伯爷一开始还没留意到,等留意到后还特意地回头数了数到底有多少张。
心里盘算着如果不抢公主就是将这些板凳偷回去也能靠这个多养不少兵马了。
赵公公走到最前面,弓着腰,抬起手,让公主将手搭在他手背上,搀扶着从最后一张银质的长凳上下来,最后,公主再缓步走上了马车。
马车很大,其实更像是皇帝出巡时所用的行台,前面很宽阔,后面是类似房屋的构造。
在楚国,普通人家,哪怕是贵族,也不被允许打造这种行台出行的,但公主是例外,她可以用这个规制。
公主站在那里,身边两个婢女搀扶着。
孙公公则和赵成两个人领着十来个宦官进入到后面检查布置,同时还需要重新添置东西,这是公主出嫁的行台,内饰和内物必须现在准备,是不能提前的,否则就会显得公主恨嫁一样,失了皇家的体面。
先前,在里头,是屈氏封地内的家族叩首行贺,而此时在这里,公主将接受那些大贵族以及朝堂大佬家派来行贺的人。
先前里面的,是家奴,公主甚至不屑和他们同处一面,是需要踩着长凳过去的,年尧家派来的人之所以也在里头,是因为哪怕年尧现在做了大将军,但他是摄政王潜邸家奴出身,所以,他其实还是摄政王的家奴,他家派来的人,自然也得在里头跪着。
现在,
公主站在行台前端,
一家一家派来行贺的人过来唱礼,基本都是家族晚辈作为代表来的;
公主都会微微一福喊一声“代问叔叔伯伯好”以做回应。
流程很长,却不能有丝毫懈怠,这是礼数;
同时,这本就是一场政治联姻,其流程,才是这场婚姻的本质,哪能去省略?
其实,楚人结婚时,一般是男方的亲朋在男方家里等着,女方的亲朋在女方家里等着来接亲,这叫互相压场子,两家互相展露背景。
但在屈氏这里,不仅仅是屈氏封地里的家族还是和屈氏交好的其他大贵族代表亦或者是和屈氏同朝为官的达官显贵,都聚集在了皇室别苑这里。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谁敢去和皇族唱对台戏?肯定都跑这里来帮公主压场子的,就是屈氏自己,也不敢起什么别苗头的心思。
那边,
公主站在行台上还在一个代表一个代表地接见,
这边,
按照习俗,屈氏需要安排“文武巫贵”先一步进入行台里头去压一下车,在民间,就叫压轿。
当然,不是那种让你进去后跟着行台一起走,而是让你走个过场,进去喝一杯茶,然后就出来。
因为在楚人的习俗里,大喜之日,容易撞煞,婚轿尤其如此,那些孤魂野鬼最见不得人间喜事,看见婚轿就会忍不住过来要报复作祟,所以需要借“文武巫贵”的气息来压制。
民间的话,文武,文可能就是当地认字比较多的人,武的话,找不到兵头子,杀猪匠也能代替,巫的话,基本上楚国每个村落都有巫师,逢年过节会主持祭祀平时也帮忙看病,贵的话,就是村子里大家觉得身份最贵重的人,亦可以是福气最好的人。
孙公公和赵成领着一众宦官在行台大阁楼里布置一番后,孙公公走出来,一挥拂尘,没有喊话,只是招手示意人可以上来压车了。
不喊话的原因是,这种压小鬼作祟的事儿,本就不方便喊出来,容易撞晦气,二来,公主那边还在接受着一波又一波大贵族代表的行贺。
同时,在孙公公的示意下,压车流程算是开始了,先过来的,是一群身披黑袍脸上抹着油彩手持长帆的巫师。
人数大概有两百多人,他们将行台围住,开始进行祷告仪式。
这种装束,其实源自于楚人入楚地后对山越祭祀文化的一种吸收,当然了,不至于跳跳闹闹神神鬼鬼的,祷告的巫师只是举着长帆在很缓慢地移动,这是在警告路上的邪祟不准侵犯这里,同时,也是为新人送去祝福。
先上去的,是一位老巫正,这名巫正其实已经退下来了,曾在郢都任职,但他是主持祭祀的那种,如果把巫正这个庞大的职业细分的话,他就是文职。
老巫正拄着拐杖,在两个屈家人的搀扶下,从后头上了行台,在孙公公的接引下走了进去。
过了半刻,他便又颤颤巍巍地出来了,在下面人接应下,下了行台。
这时,屈培骆的一个叔叔,也是封号将军的屈应伦走到郑伯爷身边,对郑伯爷小声道:
“苏先生,稍后可否请苏先生帮忙压车?”
“让晚辈去压车?”
“是,不知苏先生是否方便。”
“自是可以的。”郑伯爷很爽快地答应了,不过,郑伯爷还是指了指面前的画板,道:“且容我稍后可否,还差一点。”
屈应伦看向了画板,画板中是公主此时站在行台上的形象,惟妙惟肖。
“当然可以,多谢苏先生赏脸,我屈氏,感激不尽。”
对于屈氏而言,论“文”方面,真的没有谁比苏明哲这个姚师高徒更合适的了,再加上屈氏人也知道就连摄政王都很赞叹苏明哲的才华,所以,自然而然地,就将原本准备在“文”上压车的人选给过掉了。
而对于郑伯爷而言,这真的是瞌睡了给你送枕头,因为,他本来就要上车的,现在,连借口都不用找了,还能更从容一些。
所以,不仅仅屈培骆是好人,人屈氏全家上下,都是好人。
贵,是一名百岁老人上去了,她是田家的老祖宗一般的人物,长寿是一点,还有一点就是她一生共诞下了十四个儿子,而且全部活到成年,无一夭折。
屈氏选择她还有一个理由,因为你没办法选出一个在身份地位上比公主还要尊贵的人上去帮忙压车,所以干脆选另一条路线。
比公主身份尊贵的,有,比如摄政王,比如郢都皇宫里的太妃或者太后,但问题是你能请的来么?
就是摄政王,屈氏的人也没见到他在今天出现,其实,很多大贵族在看见皇族禁军出现在这里后,都猜测出了摄政王应该来过这里,虽说没看见摄政王本人,但没一个人敢去询问。
怎么了,来问摄政王的行踪,是想刺君么?
其实,郑伯爷觉得,范家的那位老祖宗才是最合适的贵,但想来依照范家那位老祖宗的性格,是断然不敢出现在今天这里的。
那位百岁老妪下来了,走路颤颤巍巍的,这一番折腾再加上正装上妆,大概要耗费掉不少精力吧,但屈氏有命,田家肯定不敢违抗。
武,则曾跟随过屈氏太爷,也就是屈天南的父亲征战沙场过的一位宿将,只不过人年纪也大了,也不带兵了,但他毕竟是屈氏里战争经历最丰富的的一个了,所以他上去了。
等他下来后,
屈应伦就又来到郑凡身边。
郑伯爷将最后一笔添上去,对屈应伦拱手行礼,随即一挥衣袖,走上了行台。
上去时,郑伯爷还特意看了一眼站在行台前方仍然在接受行贺的公主殿下。
心里想的是:
嗯,这盛装正面看起来,确实很赞;但从背面看上去的话,是真的太遮掩身材了。
“苏先生,您请。”
孙公公主动拉开帷幔,示意郑伯爷进去。
“多谢公公。”
郑伯爷走了进去。
里头的空间,很大,这种规制的行台,平时,皇帝可以坐着它巡视天下,战时,则可以在这里摆上地图或者沙盘和众将一起谋划。
“小成子,给苏先生奉茶。”
“是。”
赵成端着一杯茶走了过来,递给了郑凡。
郑凡接过茶杯,直接走到正中央的榻子上,坐了下来。
孙公公见状,眉头微皱。
其余人上来压车,只是喝个茶,再在里头转悠一下,意思意思也就行了,但这位来自乾国的苏先生,怎么就真的坐下来品茶了?
而且,孙公公觉得这位苏先生的坐姿,给他一种很不和谐的感觉。
楚人好浪漫不假,但楚国贵族,也最讲究礼数,吃坐行睡,其实都有讲究;
而乾国的君子,在孙公公认知里,应该更注重这种礼节才是。
但眼前这位苏先生坐在那儿,却让他怎么看都觉得不适应。
因为,
郑伯爷不是很拘束很正规地坐着,
而是端着茶,
大马金刀地坐在那儿。
什么苏先生,
什么姚师子弟,
现在,
可以挥手说再见了。
郑伯爷用杯盖刮了刮面上的茶叶,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
孙公公一开始没说什么,
但等了一会儿,
见苏先生茶都要喝完了都没起身的意思,而外头,公主的接见已经结束了,都要开始准备宣读太后懿旨了,这苏先生居然还不下来。
这要耽搁时辰的啊!
孙公公马上向郑伯爷这边靠近了几步,赔着笑脸道:
“苏先生,这该下………”
郑凡微微抬起头,
看向孙公公。
同时,魔丸在此时也解开了对郑伯爷气息的屏蔽。
孙公公当即心里一蹬,身形下意识地后退了好几步,直娘贼,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双眼睛一看向自己,自己居然吓得心里直发慌!
讲真,
阉人毕竟是阉人,宫廷生活给了他们很丰富的生存智慧,但一直被圈养的他们,在气势上怎么可能和沙场宿将来抗衡?
“干爹,干爹怎么了。”
赵成马上上前,搀扶住了孙公公。
孙公公好不容易站稳住了,有些狐疑地看向郑伯爷,道:“苏先生,苏先生,时辰要到了,还请………”
“是啊,干爹,时辰要到了。”
“噗!”
孙公公身子猛地一颤,有些不敢置信地低下头看下去,发现有一只匕首,已经刺入了自己的心脏,而握着匕首的这只手,是自己这个新收的干儿子的。
“为……为什么会……为………为什么………”
孙公公真的想不通,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为什么在这个地方,为什么自己的干儿子,要杀自己?
为什么!!!
赵成将嘴凑到孙公公耳边,小声道:
“干爹,儿子谢谢干爹这些日子教儿子的道理,儿子会受用一生的,同时,儿子也一直记着干爹的教诲,比如,干爹说过,在宫里最重要的,是要跟对主子。
干爹啊,替儿子高兴吧,儿子选了一个很厉害的主子。”
“你………”
孙公公手抓着赵成的手腕。
赵成深吸一口气,他其实很敬重这个老公公,他也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早就要拿刀子捅向他。
但他没得选,他当初为了活命捅了自己,现在,也一样是为了活命,继续捅出去。
孙公公中刀的刹那,
里头十多个太监中,有一半忽然抽出匕首捅死了身边的同伴,一时间,行台内部,血腥味开始弥漫。
但因为里面焚了熏香,所以一会儿就又被压制住了。
郑伯爷倒过茶杯,将剩下的茶水浇在了面前的一座熏香炉里,
缓缓道:
“和她说过了,我不喜欢熏香味儿。”
随即,
郑伯爷放下茶杯,
双臂摊开,
道:
“替本伯披甲!”
……
“苏先生怎么还没下来?”屈应伦站在自己大侄子身边自言自语道。
屈培骆倒是不急,反而解释道:“说不得诗兴起来了,在里头写诗呢,乾国文人都这样。”
屈应伦闻言,点点头。
这时,
公主举起了手中的一道圣旨,
“太后懿旨!”
出门前,宣读的是摄政王的旨意,这是官面上的文章和流程;
眼下,在行台出发前,要宣读的是太后的懿旨,圣旨里不方便说的家长里短,就能放在懿旨里说了,因为理论上,后宫不得干政,所以太后懿旨一般不得出宫门,只能对后宫的人来宣达。
在这里的话,就有点类似于是丈母娘对自己女婿的叮嘱。
但丈母娘身份尊贵,
毕竟,摄政王是没登基不假,
但太后的位置,其实早已经定下了。
“太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太后千岁千岁千千岁!”
行台四周,所有人都一齐下跪,准备听旨。
而那群巫师,则继续在缓慢行进继续着祷告。
太后懿旨,是公主亲自宣读的,标志着丈母娘在给自己女儿撑腰。
“奉天承运太后懿旨:本宫自追随先帝以来,为先帝诞下…………”
这会儿,大家都跪下来在听着懿旨的宣读,太后的大概意思就是她这辈子就生下一儿一女,这个女儿,是她和先帝的掌上明珠,很是珍重,言外之意就是夫家可不准欺负我宝贝闺女;
按照流程,太后懿旨宣读完毕后,会让驸马去接旨,这就是接亲的最后一个流程,相当于是从丈母娘手里接过了人家闺女。
然后,
接亲队伍就可以开赴夫家了。
且按照事先宫内管事太监以及礼部的人和屈氏商量的礼仪流程,驸马接旨后也要上行台。
只不过公主会进行台里头坐着,驸马得站在前面,也就是公主现在宣旨的位置,寓意着为公主开道,在以后的日子,为公主遮风挡雨。
屈应伦提醒道:“培骆,可以上去了。”
“是,叔叔。”
屈培骆缓缓地站起身,
因为他已经听到最后的话了:
“吾婿应善待吾儿,愿得百年好合,平安丰顺……”
这里的吾儿,是指的女儿。
下面,应该就是“屈氏嫡子屈培骆接旨谢恩。”
屈培骆已经站起身,走向行台,虽然这是一场政治联姻,但他现在,确实是幸福的。
因为公主虽说不是妖艳的国色天香,但也是端庄大方,尤其是在今日盛装之下,更是给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之感。
可以说,屈培骆很满意,真的很满意。
他想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但毕竟是第一次成亲,娶的还是现在光彩照人庄严尊贵的公主,他的嘴角,还是抑制不住地在上扬。
屈培骆甚至觉得,这辈子,有这一天,其实就已经值了!
真的值了!
公主宣读到最后一句,
顿了顿,
目光,
先落在了正在向行台走来,甚至已经一只脚踩在行台台阶上的屈培骆,
随即,
公主将目光挪开,
将懿旨合起,
高声道:
“大燕平野伯郑凡接旨!”
屈培骆脸上的笑意还在,甚至情不自禁地伸出了手,哪怕还距离公主很远,因为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激动和亢奋。
然后,
在他上第二层台阶时,
他才反应过来最后一句话喊的是什么,
他愣住了,
他有些茫然地看向四周。
“………”屈培骆。
而下方跪伏的一大片王公贵族代表以及本地很多贵族族长们,在此时也纷纷从跪姿中惊愕地抬起头,一片哗然。
怎么回事,是念错了么?
但公主念错的是什么,
就算是念错了驸马的名字,大家都能理解,但前面怎么还念出了什么大燕,什么平野伯,什么郑凡!
受震惊最直接的,其实是屈氏族人。
因为他们原本的家主,屈氏柱国屈天南,就是死在燕国那位平野伯的刀下。
屈培骆看向公主,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想要走到公主那里去抢下懿旨,那肯定是假的懿旨!!!
然而,
就在这时,
行台内的帷幔被掀开,
一名身着明亮甲胄的男子从里面缓缓走出。
在走过屈培骆面前时,
郑伯爷还微微侧过头,扫了一眼屈培骆。
“苏……苏先生,你怎么,你………”
屈培骆的脑子,现在已经一片混乱了,他真的已经无法理解此时正在发生的一幕。
“保护伯爷!”
“保护伯爷!”
与此同时,
原本围绕着行台正在祷告的巫师们纷纷撕开自己身上的黑袍,转身从行台下方的凹槽位置里抽出了长刀和弓弩,即刻呈防御阵形对外,将行台护在身后。
郑伯爷则径直走到公主身边,
公主转过身,看着郑伯爷一步一步走来。
她主动迈步过去,迎上郑伯爷,宛若一只温顺的猫,将自己投入郑伯爷的怀中,双手,抱着郑伯爷的腰。
这种姿态,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反差。
因为先前,她还是高高在上的皇家公主,现在,却像是一个小鸟依人的乖巧女子。
郑伯爷一只手搂住公主,
另一只手举起,
向四周黑压压的一片楚地贵族挥舞,
欣赏着他们或震惊、或惶恐、或荒谬、或不敢置信的神情。
行台阁楼上,
升起两面大旗,
一面,
是大燕黑龙旗,
一面,
是郑字旗。
郑伯爷将公主环腰抱起,
道:
“多谢诸位赏脸,来参加本伯大婚。”
这时,已经近乎疯癫的屈培骆手指着郑凡,大吼道: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谁!!!!!!!”
所以说,屈培骆是个好人,一个无私的人。
在这个时候,他居然还当起了托的作用。
郑伯爷忽然觉得有些愧疚,早知道屈培骆这么上路子,当初的自己,怎么就把人家亲爹给杀了呢。
然而,
没等郑伯爷开口回答,
另一个人却先开口了。
只能说,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且聪明人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她们能清晰地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
一如赵成一刀捅死孙公公的果决,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
再去瞻前顾后,再去妇人之仁,再去犹犹豫豫,
其实才是最愚蠢的行为,也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每个人的命运,都是靠自己争取来的,等到老去时,回首往昔,才不会后悔,甚至会庆幸,庆幸于自己当年的果敢;
郑伯爷怀中的公主目光环视四周,
用先前念懿旨的声音喊道:
“都给本宫听好了,
本宫的男人是:
大燕雪海关总兵平野伯郑凡!”
第二百五十九章 弑君
有些话,别人之口说出来,效果会更好。
就比如现在,
众目睽睽之下,
公主先是主动投怀送抱,
然后亲自高调宣布。
她不是被劫持,她不是被胁迫,她就是认定平野伯是她的男人,她不羞于启口,既然认定了这个男人,她愿意为他扬名。
世间故事唱本多不胜数,
有相思相爱不可得的,
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
有前期蹉跎后期圆满的,
此类故事,基于情和爱的,本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百嚼不厌的谈资。
这之中,穷酸秀才被大家闺秀看中的唱本数量最多,基于此种大纲的故事,往往也最为有名气,几大名本,更是戏曲台上必点的曲目。
而这种麻雀跳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之所以能在民间被大众所喜爱,原因很简单,因为听故事听戏的,基本都是麻雀。
此时,如郑伯爷这般,孤身入楚,在大婚之日,于一众楚国贵族目睹之下,
让大楚公主主动喊出“此生只许郑郎”的话语,
不用改编,
不用修缮,
甚至都可以不用角儿们去考验唱功演技,
不,
连角儿和台子都可以不要,
光是这事儿听起来,
就足以让听众们热血沸腾!
草根出身军功封伯,
年纪轻轻功勋卓著,
皇帝赏识南侯扶持,
孤身入楚公主投怀,
从人设到经历,都堪称完美,自今以后,平野伯之声望,可称年轻一代之最!
声望这东西,可以说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它绝不是无用,得看落在哪种人身上,放在郑伯爷身上,当属强强合一;
因为田无镜已经摆明态度要扶持郑凡,朝廷里还有小六子的支持,郑伯爷不缺外面进来的水,他缺的是自己这木桶板的高度;
而一旦声望上去了,水自然就能吸纳进来,不用去担心什么“人心不服”“德不配位”;
他拿,
他用,
他取,
外人都将无话可说,甚至还会觉得理所应当!
说不得数年后,
大燕就得流传出这么一句话:
平野伯不出,如苍生何?
所以,
这抢的哪里是公主,
这分明抢的是日后往上走的青云之梯!
屈培骆斜着头,他还是有些无法理解此时的状况,不,确切地说,他不敢去理解。
苏明哲苏先生,
怎么就变成了燕国的平野伯?
答应为自己大婚作诗的文客,
怎么就将自己的未婚妻给抱在怀里了?
他居然在内院里,住了这么多天!
自己居然还和他,笑脸攀谈迎奉这么久!
先前,自己居然还主动给他送上一箱子金子红封!
而且,
而且,
而且,
而且他还是自己的……杀父仇人!
成国之战,靖南侯在望江江畔大破野人主力,当属第一功,第二功,就是千里奇袭雪海关的郑伯爷。
更别提屠俘的命令,是郑凡下达的,虽说明眼人都清楚这到底是谁的示意。
但对于屈培骆而言,
无非是一个投签下令斩首,另一个持刀亲自斩下自己父亲的头颅,都是要恨的,而且恨得很明确。
而这时,
郑伯爷低头看着自己怀中的公主,
他对熊丽箐今天的表现很是满意,
对于郑伯爷这种人而言,想要去一见钟情,真的很难了,就算是见色起意,以他如今的身份地位,自是有大把的女人来自荐枕席。
但他很欣赏公主对自己的这种姿态,
无论男女,男的脚踏几条船,女的养一群舔狗,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而且这种感觉,也是极为满足和舒适的。
好在,郑伯爷一直信奉的是,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心狠手辣不假,但终究是有底线的,否则,就不好玩了,就低级了,就落下乘了。
这是郑伯爷的审美,也是魔王们共同的审美。
所以,郑伯爷可以为了沙拓阙石不惜让郡主在自己的雪海关内暴毙;
所以,当日靖南侯一夜白头时,郑伯爷策马跟随,心里做好了跟随靖南侯“靖难”的准备。
行台里头,脱去宦官服的四娘打开了里头的一个原本应该拿来盛放新被褥的箱子,阿铭正躺在里面。
只不过此时的阿铭身着一身白色的锦袍,脸也是“摄政王”的脸。
“闷么?”
四娘问道。
“习惯了。”阿铭答道。
“也是,反正你没事做就喜欢躺棺材。”
四娘小心翼翼地搀扶阿铭出来,可不能弄掉了妆。
等阿铭站出来后,四娘还检查了一下衣物,满意地点点头,道:
“应该差不离了。”
阿铭显得很是平静,调侃道:“那个公主,路走宽了啊。”
“这才有意思不是。”四娘不以为意,“聪明的公主才好调教,在一起,不管是说话做事,也都能带得起节奏,要真是个憨憨,反而乏味得很。
往常你们也不是没有在外头将一些女子带回府里,环肥燕瘦都有,但主上哪个瞧上过眼了?
太过花瓶太没特色空有一张脸皮的,就像是那李庄白肉,
初见惊奇,尝了一块后,发现也就那样子了,多吃几口,还是得腻。”
“你高兴就好。”
阿铭也没为四娘担心什么,以四娘的手腕和能力,如果还要担心争宠问题的话,那真是白瞎了魔王的头衔了。
“待会儿气质上你得注意,昨晚咱们复盘过的。”
“我知道。”
四娘点点头,道:“也是,在气质这一块,你们吸血鬼一直拿捏得死死的,你也不用演了,就做你自己吧。”
赵成在边上看着阿铭,眼里全是惊奇,这易容术的效果,可真是把他给惊到了。
这也是因为四娘的易容术不仅仅体现在一张脸上,而是在全身上下,都做到尽可能地求真。
阿铭看向赵成,
道:
“给朕拿起刀。”
赵成直接一个哆嗦,明知道是假的,但在阿铭说话时,他腿肚子依旧在抑制不住地打颤。
四娘摇摇头,道:“还是我来吧。”
说着,四娘抽出一把刀,架在了阿铭脖子上。
阿铭微微扭动了一下脖子,道:“刀背再下压点,有点凉。”
“你还怕凉?”
要知道平日里阿铭除了喜欢睡棺材就是睡冰窖里。
“脖子上有胭脂,压上去太腻了,不舒服。”
“这样啊。”
四娘重新调整了一下位置,道:“这样呢?”
“可以了。”
“那,摄政王陛下,咱们可以出去救场了么,再耽搁一会儿,我真怕主上被乱箭射死了。”
阿铭一挥袍袖,
道:
“摆驾。”
……
行台外边,下方黑压压的一众大楚贵族在度过一开始的惊愕后,纷纷醒悟过来。
虽然他们觉得眼前的一幕真的很荒谬,但它确实是真的发生了。
一时间,
青鸾军士卒开始迅速向这边靠拢过来,同时,各部仆役也在此时听从主家召唤而向这里蜂拥。
但今天毕竟是公主大婚的日子,
其实,
皇室别苑外圈的防卫还是很森严的,再者,从皇室别苑到聚安城的路上,也安排了多支兵马看守策应。
然而,出事儿的位置,却偏偏是在这里。
这一刻,
真正外围的青鸾军兵士和各家的兵马,根本来不及顷刻间召唤回来,这里的青鸾军士卒和皇族禁军,大多还是充当仪仗队的,而楚国贵族们身边,带的,多半是书童或者长得俊俏的下人小厮这类,真正负责他们安全的护卫,也进不到这里,全都留在了外围。
再加上各路呼喊,各路下令,而行台周围又都是慌忙后撤的大楚贵族们,使得四周一下子变得乱糟糟的。
倒是有一队青鸾军甲士先冲了过来,但他们手里拿着的都是仪仗用的器具,这些玩意儿看似金碧辉煌,实则根本不实用,再者,这些青鸾军士卒也并非真正的野战所用,而是为了今日整齐好看,特意挑选出来的身高体量合适的再辅以最为精美的甲胄安排上来的,一大半还本就是屈氏子弟为了出风头见世面填充的。
也因此,这支百来人的队伍,看似甲胄鲜亮,威武不凡,同时,也是勇气可嘉,但还没等他们登上行台,就被雪海关甲士一轮攒射,射翻了前面的一群人,再加之以冲锋,顷刻间就将其给击退了。
金术可就在其中指挥,见状,马上抬起手,示意麾下后撤,重新收队回行台边进行策应。
又有几支队伍压了上来,其中还有先前充当伴郎的百多名骑白马的亲从。
但这不到两百名的雪海关甲士却在金术可的统帅下,井然有序地进行突击,将他们一股股地击溃。
这就是训练有素上过战场的和乌合之众的区别了,其实,差距真的很大很大。
同时,这也是四娘和薛三他们最终选定要在这里发动的原因,第一要素肯定是这里在众多楚国贵族见证下,效果必然最好。
另一个原因就是,看似最危险的地方,实则它的防守,最为花架子。
楚国青鸾军真正的野战精锐燕人是领略过的,马下步战的话,他们的军阵和配合默契,金术可想抵挡也很难,甚至很可能一股下去就会被逼退到行台上沦为最后的厮杀。
不过,这番来回的折腾之后,随着楚国贵族们一批批惊慌地后退,持刀的护卫和军士不断地向前,四周,开始呈现出人数上的压倒性优势,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实力强横的供奉,金术可此时也不敢再率队前冲了,只是对峙着。
楚人没有仗着混乱结束的契机包围绞杀的原因在于,公主还在行台上,不管这个公主先前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她也终究是公主;
再则,不少人会认为,公主其实是被胁迫了的,否则,大家的世界观真的要崩塌了,自家的公主,怎么会做出这种事?而且还是自愿的?
另外,今日的新郎官,原本上行台接旨的屈培骆,此时还跪伏在行台上,没有下来,也没有下来的意思。
哪怕他距离身边的燕人甲士只有数丈的距离,他也不为所动。
并不是新郎官被打击得彻底崩溃失了智,
而是一开始迎亲时在寝宫门口所喝的三碗酒里,被赵公公提前下了毒。
只不过赵公公由于初次下毒,所以计量上的调配出了点问题,导致屈培骆的药性发挥,没到点子上。
但好在因为气急攻心之下,毒性被加速催发,劲儿头,终究是上来了。
屈培骆现在不是不想动,而是他如今全身酸软无力,是想动也动不了。
而这时,
帷幔再度被掀开,
“摄政王”被一个女子用刀架着,走了出来。
同时,
赵公公也跟着跑了出来,他手里,也拿着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短刀。
说来也奇怪,
赵公公不敢对明摆着是假的摄政王上刀子,但却敢对货真价实的屈氏嫡长子面露凶相,他也是有一把子力气的,哪怕阉了自己,但这些日子也是好吃好喝好药的补回了身体的亏空,直接一把攥住屈培骆的衣领将已经身体“瘫软如泥”的屈培骆给提拉了起来,刀口横亘在其脖颈位置,
用他那还没完全变得尖锐的嗓门大喊道:
“谁敢过来,谁敢过来我就杀了他,杀了他!”
赵公公,还是紧张了。
不到一个月前,他还是一个下庸城的乞儿头头,现在,却要挟持大楚身份贵重的贵族,整个人已经处于一种极为不正常的亢奋状态。
所以,他抢词了。
傻子都清楚,
当“摄政王”作为人质出来时,
屈培骆,
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好在,赵公公无比亢奋是他亢奋,下方那一大群楚国大贵族们在度过了一开始的慌乱同时脱离了最内圈被护卫们隔离开后,迅速恢复了冷静。
他们之中有不少人,是见过摄政王的,不少人直接惊呼:
“四殿下?”
“王上?”
屈应伦已经手脚冰凉,该死,怎么可能,摄政王怎么会在他们手里。
在场的很多楚国贵族权贵们,其实都是知道摄政王来到过皇室别苑,要为自己的妹妹送嫁的。
所以在看见行台上的摄政王后,本能地相信了。
这很正常,
知道他在这儿,他今天却没出现,他被挟持在了上面,那不肯定是他了么。
这时候,那些贵族们马上高呼让自家的护卫撤回来,同时也让那些个高手供奉往后。
没人能承担得起伤害摄政王的代价,确切地说,没人敢光明正大地去做这种事儿。
就连屈应伦,在此时也马上大吼命令四周的青鸾军不要动。
这就使得原本刚刚度过混乱期的楚国士卒护卫以及那些供奉们,再度陷入了乱象之中。
“摄政王”此时却高喊:
“还愣着干什么,不要管朕,上来,将这些燕狗尽数诛灭!!!!!!!”
摄政王哪怕被刀架着,
他依旧挺直着身子,
声音里,带着一种属于上位者的气度和威严。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这是要抗旨不成!!!!!!”
两声怒吼下来,加上摄政王的言语,瞬间让周围的楚国贵族们确定,这,就是摄政王!
是啊,也就只有摄政王在此时,才能才敢说出这种话,也就只有那位在诸子夺嫡之中胜出的四殿下,才有这番气概!
但在这个时候,没人敢遵旨啊。
眼下,外围可以看见尘土飞扬,应该是外围的真正的青鸾军和各路兵马听到动静后正在向这里赶来,但这里,却没人敢下令自家的护卫上前去厮杀。
哪怕是屈应伦,也不敢,对于屈氏而言,屈培骆,没了就没了吧,光明正大地没了,正好他们这两个做叔叔的旁系就有机会继承主家了。
但摄政王要是被自己下令让青鸾军害死了,那屈氏的罪责,就大了去了。
就算因为摄政王的死,中枢混乱,但屈氏,必然会沦为皇族禁军和其他楚国大贵族宣泄怒火的对象。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朕命令你们,冲上来,将这些燕狗全部给朕杀死!!!!!!!”
郑伯爷怀中的公主看着那位“皇兄”,小声道:“真的好像。”
连公主都说像了,那肯定是真的像。
郑伯爷放下了公主,
缓步走向“摄政王”。
“燕狗,尔等以为挟持了朕,就能逃得出我大楚么,做梦,做梦!!!!!!”
阿铭的演技,
是真没的说。
尤其是那种属于真正上位者的“骄傲”“神情”“姿态”,可谓是展现得淋漓尽致。
郑伯爷缓缓走来,
在经过挟持着屈培骆的赵公公身边时,
伸手,
很轻易地从身体在轻微颤抖着的赵公公手中拿过了短刀,
毫不犹豫地直接刺入了摄政王的胸口。
“噗!”
刀口入肉,
插入了摄政王的胸膛。
摄政王身子一颤,
很是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胸口,
身子也是一阵摇晃,却没有倒下去,硬撑着继续保持着站姿。
这种干脆,
这种利索,
这种不多说话,直接上刀子往“皇帝”身上捅的冷静,实在是太过骇人。
一时间,
四周的楚国护卫和贵族们,黑压压的一片人,全都噤声。
一身戎装的郑伯爷目光环视行台四周,
吼道:
“再有敢上前者,本伯即刻弑君!”
————
感谢怀珠、小龙铁粉、他丶成为《魔临》第一百二十,一百二十一和一百二十二位盟主!
每次写完大章第二天都会比较萎靡。
不过今晚还有第二章,莫慌!
第两百六十章 金蝉脱壳
昔日玉盘城还未经战火破坏时,曾有一道地方特色的名小吃,叫煎小鱼儿。
取的是望江中特产的一种小鱼儿,得过油,去土腥气,但绝不能过久了,否则鲜味儿也就丢了。
所以,当地摊贩做这一道小吃时,往往是以长筷眼疾手快地下油抄碗。
郑伯爷现在在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情。
毕竟,他现在所面对的,是一群大楚贵族权贵。
肉食者鄙,但肉食者从不傻。
自己的所有布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抛出然后快速见效,否则他们注定会缓过神来,到时候,自己这一趟的演出就会演变成被“瓮中捉鳖”。
不能谈判,不能耽搁,
求的,
就是在短时间掌握住主动。
当然,
在刀口刺入“阿铭”胸口时,郑伯爷心里也不禁有些怅然,若是此时站在自己面前被挟持着的,是真的摄政王就好了。
那么自己以后无论是行走江湖还是军旅庙堂之中,可能很少再会被冠以“平野伯”的称谓,而是被称之为——弑君者。
讲真,
这个称呼,可能会不吉利,但在格调上,是真没得说。
此时此刻,
郑伯爷、阿铭和四娘三人的眼神,在刹那间交汇,彼此于无声中交流着信息。
可能是因为大家默契程度高了,再者以前瞎子在时也常常精神锁链过,所以还真能互相读懂对方眼神里的意思。
阿铭:主上,你怎么直接捅胸口?
郑凡:难不成蹲下来特意捅你的腿?
阿铭:这个位置伤口修复起来会消耗更多的血液。
郑凡:捅你的腿怕你待会儿跑路时不方便。
四娘:三儿怎么还没来?
就在这时,
一声厉啸传来,
紧接着,
一个人从人群上方飞踩而来。
是的,
就是那种武侠片里经常会出现的出场方式,踩着人群的肩膀直接过来。
“嗡!”
终于,
此人落地。
其身着一身墨色的长衫,眉眼之间,带着一股浓郁的阴煞之气。
这是一个高手,
因为在其出场后,周围其他贵族家里的供奉们,要么低头致意要么微微后退半步。
其实,在这个局面下,这种个体实力很强的存在,真的很是麻烦。
因为这不是两军交锋,而是小型的局部冲突,外加,郑凡这里的人数,其实是劣势。
这也是为什么当郑凡知道摄政王会虚脱不会参加大婚而长舒一口气的原因所在,因为哪怕是将造剑师给排除掉了,摄政王身边,必然还有好几位真正的高手存在,他们,或许在千军万马的对决面前,不是很显眼,但在这种场面下,往往能改变局面。
“呵呵,屈氏屈明轩,见过大燕平野伯爷。”
此人拱手抱拳,
同时,
脚步再度向前。
郑伯爷目光当即一眯,瞬间明白这老狗是想要靠近距离探测摄政王之虚实。
所以,
郑伯爷直接将摄政王胸口里的刀给抽了出来,
而后毫不犹豫地刺入摄政王的肩膀。
“噗!”
“………”阿铭。
屈明轩的脚,停住了。
他不是屈氏的供奉,他是屈氏一员,原本是旁系子弟,但因自幼显露出极高的练武天赋,就被家族当作嫡系子弟来进行培养,现如今,他是四品武者,算是屈氏里德高望重的一位,就是屈培骆的父亲屈天南,在练武时也受过他的指点,平日里,他也负责传授屈氏年轻子弟功夫。
正因为他是屈氏的一份子,所以,在此时,他犹豫了。
他有信心在付出一点代价且不予他们纠缠的前提下冲破面前燕人的阻拦去到行台上,
甚至有信心去将那平野伯给擒拿住,
就算出最大的意外,
他也敢拍着胸脯保证,他至少能做到和平野伯以命换命。
这里,没算其他人的帮助,纯粹是他自己一个人来进行,这是一个巅峰武者的骄傲。
其实也自然,
想当初沙拓阙石可以能在上千镇北军铁骑中不断冲撞,到最后,是力竭而死,真正的巅峰武夫,他们的体魄,确实让人震撼。
但还是那句话,
横的怕愣的!
郑伯爷现在的干脆劲儿,让这个强大武者都有些慌了。
郑凡看着他,
喊道:
“我起于微末,草莽黔首出身,幸得我大燕陛下赏识,简拔以高位,赐封为伯爵,今日,我只为自己心爱的女人而来;
但若是真将我逼急了,大不了在此弑君,与我心爱的女人在此殉情。
上,不负公主对我之情深;下,不负我家陛下对我之皇恩!
你,
大可继续向前,
弑君的是我,
而逼死君父的,
是你屈氏!”
“来,不要犹豫,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朕不怪罪你们,朕不怪罪你们!”
阿铭怒吼着。
紧接着,
阿铭似乎是入戏太深了,
甚至还自己加了一句:
“大楚,没有被俘的皇帝,朕死后,传朕旨意,请五弟熊廷山入郢都主持朝局!”
或许是郑凡先前的威胁和干脆起了作用,
又或者是阿铭的自我发挥起了效果,
屈明轩不再前进,反而开始后退。
因为他的身法再快,也没人家的刀快。
其余贵族,在此时也不敢多言语,因为今日的局面一个不好,就是摄政王驾崩,大楚再度陷入内乱之中。
同时摄政王所说的传政于五殿下,也让在场的不少贵族心里一凛。
这句话,再度夯实了这是真摄政王的“事实”。
因为只有摄政王,才能够在这种局面下下达这种旨意。
然而,五殿下身处梧桐郡,他身上所担系的,是梧桐郡本土势力以及山越部族的利益。
也就是说,五殿下的基本盘,和在场的这些传承已久的楚国大贵族们,并非在一路,所以,大家都是不希望给五殿下机会的。
郑伯爷喊道:
“放我等离开,你们大楚的摄政王,我还给你们!”
没人回应。
郑伯爷直接下令:
“金术可,牵马!
谁敢阻拦,摄政王就是因其而死!”
这里的马匹真的很多,别的不说,就是先前屈培骆迎亲时带来的一百零八个白马亲从,可都是匹匹良驹。
在金术可的率领下,雪海关甲士一个个堂而皇之地跑去牵马过来,完全无视周遭楚人的兵刃。
马匹牵来,郑伯爷先上马,再从行台上接下了公主,让其坐在自己前面。
四娘则挟持着摄政王也坐上了一匹马,所有人,都准备就绪。
外围的楚国贵族们,则像是一尊尊雕塑,全程,没人阻止,因为没人敢。
不远处,尘土飞扬,大概两千多青鸾军正军已经赶来,在前方结阵,却没有冲杀过来。
郑凡一只手搂着公主,另一只手攥着缰绳。
公主能感受到,郑伯爷看似镇定,实则,他的身子,很是僵硬,这是紧张的。
确实紧张,
因为生死,就在一瞬间。
这和以前率军冲阵时不同,因为以前打仗不管前途再不测,你总归有厮杀一波去争取生存和胜利的机会,但在这里,一旦翻车,就注定会被倾覆。
这种走钢丝的感觉,很刺激,但郑伯爷觉得这次走完后,他下面应该要更加地苟了。
生活嘛,劳逸结合才健康。
“金术可,放下虎威将军!虎威将军待人至诚,是个好人,好人,得有好报!”
“是,伯爷!”
金术可将自己马背上的屈培骆丢了下去。
屈培骆在地上翻滚两圈后,直接昏迷了过去。
“诸位,山不转水转,日后在战场上相见了,报出名姓,我平野伯,留你们一命,全了你们参与本伯大婚之情!
走!”
“驾!”
“驾!”
燕人策马而去,原本已经赶来的两千多青鸾军正军没有得到来自屈氏上层的军令,犹豫了一下,没有选择阻拦。
屈明轩站在原地,双拳攥紧。
今日之事,屈氏颜面可谓扫地。
但现在还真不是担忧屈氏自家面子的时候,因为摄政王还在燕人手上。
……
青鸾军,还是出动了,皇室别苑外围的青鸾军先行开拔,数支千骑以上的骑兵队伍先行追堵,同时,军令下达到各地,要求设卡拦截。
楚人的贵族,终究还是反应过来了,做出了应对。
先前在别苑里,大家是被郑凡直接向摄政王身上捅刀子的举动给震慑住了,待得郑凡一走,各路兵马也马上行动起来。
只不过,一开始的追捕,必然有些束手束脚,投鼠忌器。
等之后那边的贵族们得知摄政王并未被抓走时,追捕力度肯定会迅速加大,楚人的无边怒火必然会宣泄出来。
这里,毕竟是楚国,是楚地!
但这里头的两次军令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郑伯爷要扬名,但肯定不想去扬身后名,所以,现在逼也装了,人也亮了,眼下唯一的要素,就是活着回去!
郑凡这一支人马从皇室别苑策马而出后,直奔周县,周县的北城门忽然遭人放火夺门,从里面冲出来一支两百多骑的队伍,双方人马一阵交错后,一路向西一路向西北,分化为了两股开始继续疾驰。
后方追捕的大批楚人骑兵,也马上分割成两股,继续追逐。
……
而在当晚深夜时分,
周县内一家客栈二楼客房的窗户被从里面推开。
郑伯爷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伸了个懒腰。
此时的郑伯爷早已褪去了戎装,换做一个商贾打扮。
在郑伯爷身后床上坐着的是熊丽箐,她正端着烛台,引着蜡油向下滴淌。
是的,
郑伯爷和公主,还在周县。
四娘阿铭一路,薛三领另一路,已经分别开赴齐山和蒙山准备“逃亡”。
而他们,其实都是诱饵,郑伯爷没在其中。
因为逃亡之路,注定会很危险,注定会有太多太多的意外,凶险万分。
不少电影,整个篇幅,其实都是在逃亡以及讲述着逃亡途中的种种。
所以,郑伯爷选择反其道而行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选择先留下,让楚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两支人马给吸引过去,最好围追堵截各种方式都用上,使劲折腾去吧。
此时,
看着天上的月亮,
郑伯爷还真有种自己已经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的感觉。
“嘶……”
公主嘴里传来一声低呼。
郑伯爷转过身,看着正在给自己滴蜡的公主,滚烫的蜡油,正滴淌在她光滑的手臂上。
好在郑伯爷不傻,并不认为公主那端庄贤淑的外表下居然隐藏着这么重的口味。
他看见公主手臂滴蜡那个位置的标记了,那应该是传说中只有皇室核心成员才能拥有的火凤印记。
她正在暂时封印那道印记。
郑伯爷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着公主将这些步骤做完。
做完后,
公主斜靠在床上,
身上有汗,
头发散乱,
嘴唇泛红,
衣衫不整。
郑伯爷笑了。
公主看着郑伯爷,问道:
“是不是感觉像是被用强了一样?”
郑伯爷点点头。
公主笑了,
道:
“刚陪你私奔出来,你就这样对我?”
郑伯爷耸了耸肩。
公主咬了咬嘴唇,恨恨道:“我手臂被烫得好疼,快跟我再说说遗诏的事,让我舒服一些。”
“呵呵呵。”郑伯爷长舒一口气,道:“谁会给上了狗的鱼儿继续喂饵料呢?”
“所以男人都是这个样子,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了?”
郑伯爷走到床边,坐下,摇摇头,道:“不至于。”
公主叹了口气,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蜡油凝固痕迹,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遮蔽这道印记。”
这道火凤印记,是皇室的象征,也是大楚皇室的骄傲。
“就这样子的话,能保险么?”
公主开口道:“应该能暂时封闭住一段时间,除非有巫正就在附近进行探查。”
“那还就是不完全保险。”
说着,
郑凡将一块红色的石头从怀中取出,丢给了公主。
“将它带在身上,可以完全遮蔽你身上的火凤印记气息,就是巫正从你面前走过去,他也发现不了。”
“………”公主。
良久,
公主拿着这块红色石头,侧着脸,看着郑凡,问道:
“所以,我刚刚在滴蜡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
“因为滴蜡时你脸上那略微痛苦的表情,我觉得很美,想多欣赏一会儿。”
“平野伯!”
“哎。”
“郑总兵!”
“在。”
“郑凡!”
“有。”
“臭男人,王八蛋!”
“呵。”
“你非得要本宫跟你的第一天晚上就后悔么?”
其实,公主还真是错怪郑伯爷了。
郑伯爷一开始没敢将魔丸直接丢过去的原因在于,他担心魔丸会控制不住,冷不丁地飞出来给公主脑袋砸碎。
一直以来,郑伯爷都清楚魔丸对自己的杀机;
同时更清楚,魔丸对自己身边亲密异性的杀机,更重!
谁想当我妈我杀谁!
犹豫权衡之下,见公主自己都不能保证这个方法可以完全遮蔽火凤气息,郑凡才下决定将魔丸给出去。
因为根据墨菲定律反推的话,明显是一个巫正恰好距离你很近的概率小,魔丸忽然暴起杀后妈的概率大。
所以选择魔丸,就当是反奶一口自己吧。
另外,郑伯爷心里也不禁埋怨,人燕国皇室一直在大力饲养繁育貔兽,楚国皇室倒好,忙着给自家核心子弟身上装导航定位。
“那两拨人马,就这样被你卖了?”公主将红色石头收起后问道。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
“但他们确实是在为你冒险,甚至,很多人都会为你而牺牲。”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你不愧疚?”
“如果我没活着回燕国,才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大愧疚。”
况且,
郑伯爷觉得两路人马,一来有范府的布置,二来那里还有预先留的蛮兵做接应,三来每一路都有魔王在带队,可能会有人牺牲,但应该是能回去的。
自己之所以不跟着他们一起,是想做到万无一失。
诚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郑伯爷怕死。
“你的脸皮真厚。”
郑伯爷回答道:“当我在你寝宫里将你抱在怀里时,你应该就知道了才是。
再说了,我们是相过亲的。
民间相亲,男方去女方家,也就是见个一面,女方偷偷躲在窗户后面瞅一眼男方,再双方父母嫁妆彩礼谈拢后也就定下了。
咱们俩,见面的次数多,互相了解的,也多,不是么?”
“但父母之命呢?”
“等我带着你回去后,会修书一封给摄政王陛下,大楚国书肯定会斥责我,但私底下摄政王陛下应该会给我送来一封亲笔信,叫我贤妹婿。
你哥是皇帝,皇帝这种人啊,最现实。”
“我,现在是整个大楚的罪人了。”
“相信我,等以后我率军进入大楚时,今日那些在场的贵族们,会匍匐在你脚下,将你当作最大的救命恩人和希望。”
公主咬着嘴唇,看着郑凡。
别说,
这神情还挺可爱的。
郑伯爷躺在床上,枕着自己的手臂,道:
“在这里再待两天,然后我们就启程回去。”
公主不言语,
少顷,
她下了床。
郑伯爷抬起身子看着她,问道:
“干嘛去?”
“打热水,给你洗脚。”
“哦?”
“是不是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公主问道。
“加上‘本宫’俩字,会更有感觉。”
“呸。”
第两百六十一章 夜路
司徒雷是一个传奇,哪怕算上其晚年在雪海关的连番败仗使得野人入了关,也依旧无法完全否定其这一生的精彩。
而传奇的出现,总是需要垫脚石的,也,总是需要衬托的。
司徒雷的发家之地,就在镇南关。
这个一开始不被看重的庶子,在镇南关靠着对楚人的连场胜利,积累了丰厚的军功和威望,这才得以重回颖都去和自己的两个哥哥们在庙堂斗争中一决雌雄。
镇南关所对应的,正是楚人的上谷郡,这里,也是楚人和司徒家曾经数次交锋的战场,因为战事频繁的原因,上谷郡的人口以及各行各业,都不算发达,很多地方,甚至可以说是极为荒凉。
不仅仅是晋人杀进来要掳掠他们,楚军出征时,也会频繁地征调当地百姓为大军服务,这种敌我双方的双重剥削之下,上谷郡还能富饶起来那才叫真见鬼了呢。
原本,在楚人拿下镇南关同时一路青鸾军入晋之时,上谷郡的百姓可谓是喜极而泣,以为自己终于不用再受战事纷繁之苦,作为边境百姓的他们也能摇身一变享受一下腹地百姓的待遇了。
谁知前线战败消息传来,前期颓势战败的燕人,忽然将野人击溃,又将玉盘城攻陷,最后,燕人兵马兵锋直指镇南关。
燕楚大战的一触即发,这种氛围,彻底打蔫儿了上谷郡百姓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热情。
最明显的一点就是,
在这座开在驿道旁的客栈里,老板在没精打采地敲着算盘,伙计靠在那里打着盹儿。
客栈里不是没客人,但客栈里的客人,也一样是这种情绪。
朝廷下令征粮,支援前方大军。
为了省事和节约成本,采用了以盐引换粮食的方式,意思就是鼓励楚国的商贾们从各地采购粮食再组织运输过来,到边关后你交粮食朝廷就给你盐引,等于是给了你一定份额的卖盐资格。
这自然吸引来了很多的商贾组织商队运粮过来,但当大家辛辛苦苦拉了粮过来时,朝廷却忽然变卦了,原本说好的盐引,一下子掉了近四成,同时剩下的六成里,还得加上其他东西去填充。
好家伙,这样一来,这些商贾们刨除了成本后,居然还变成净亏的!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楚国名义上盐铁是专卖的,但实际上,各地大贵族在封地里,其实有着盐铁的自我开发权,甚至有些还能私自铸钱。
楚国朝廷刚刚从夺嫡之乱中恢复过来,一番内耗后国库里本就空虚,户部米尚书本就是想用这个法子来降低朝廷对前线支援的压力,但户部划拨的盐引,名义上是朝廷的盐场,但实际上却大部分是大贵族封地之内的。
这下子贵族们不干了,马上开始鼓噪,迫于压力,户部不得不修改了方略。
大贵族们觉得自己可以为国“毁家纾难”,认了一半,已经算是无比良心和忠君的了,也是给了朝廷和摄政王的面子;
户部一番斡旋之下,好歹保住了一半的盐引份额,也算是将事情继续了下去,维系了朝廷的体面;
至于这些负责运粮的商贾们是赚是亏,就不是大老爷们所关心的了。
亏,是肯定亏了,但你真没地方说理去,朝廷朝令夕改,需要征求你的同意?
同时,你不卖还不行,难不成还要将这些粮食再运回去,那亏得就更大了!
而这座客栈里,现在所坐的,基本都是运粮过去的商贾,大家伙都很是垂头丧气。
“这饭,吃得习惯么?”
坐在角落里,一男子对坐在身边的俊俏小厮问道。
“还成,我没那么娇气,以前你送来的窝窝头我不也吃下去了?”
饭,是一种介乎于炒菜和蒸饭之间的存在,还不是热的,应该是早早地就蒸了一大锅一碗碗盛出来的。
饭上面还铺盖了一层大酱,齁死个人。
问问还有没有其他吃食,店小二说没了,且还笑着说他们东家已经准备再过个一旬日子就将客栈先关门,连厨子都已经开掉了,店小二之所以还留在这里是因为他和东家是同乡,得一起回去的。
也因此,客栈里现在只提供这种饭食以及茶水,连酒都没了,因为粮食贵了,酒坊价格也上去了,掌柜的担心进来后来不及卖。
好在,
公主是真的不娇气;
从周县一路过来,先是自己雇人走,再是跟随着其他运粮商贾队伍一起走,一路谈不上风餐露宿,但也算是车马劳顿,公主也没一句怨言。
每晚睡觉前,还都记得给郑伯爷打个洗脚水帮他洗脚。
公主吃得慢条斯理,
抬头一看郑伯爷,
问道:
“你怎么不吃啊?”
“我吃不惯。”
“………”公主。
这一刻,
公主真的很疑惑,到底自己和他,谁才是公主?
吃了饭,外面天也见黑了,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上了楼。
因为客栈快要关闭东家准备避难的原因,所以客房里,已经没被褥了,得自己自带,至于客房钱,也就象征性地收了一点点。
铺好了铺盖,郑凡掏出铁盒,抽出一根烟,放在鼻前。
“想抽就抽呗。”
公主是知道这是烟草的。
郑伯爷摇摇头,道:“会在身上留下味道。”
“你可真谨慎。”
“还不是为了我们能平平安安地回去。”
“是呢,我的伯爷。”
“等明早,我就找人将我们带来的粮草给交割掉,然后我们就进山吧。”
镇南关,是晋地至楚地的咽喉之处,但并不是说不走镇南关就完全过不去。
过,还是能过得去的,就是路很难走,根本不适合兵马通行。
“恩呢。”
公主乖乖地躺了下来,开始休息。
郑伯爷也躺了下来,闭上眼。
因为身边除了魔丸,没其他魔王在了,所以很多事情都得郑凡自己去考虑和安排,这个运粮商贾的身份,是范家之前安排好的,但往东行进的路上,郑伯爷就没有再联系范家的人了。
一来,越往东,范家的势力影响力就开始不断降低;二来,郑伯爷现在不相信任何人。
这时,闭着眼的公主开口道:“据说,山里野兽很多的,还有群盗。”
“问题不大。”郑伯爷说道。
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不管怎么样,自己也是个六品武者。
“嗯。”
公主真的开始休息了,呼吸也变得均匀起来。
郑伯爷也将脑子里其他思绪抛开,睡了过去。
翌日清早,郑凡就起来了,找了个同在路上的商贾,交割了自家的粮食,也和从周县一路跟来的力夫结了账,让他们归去。
随后,郑伯爷就带着公主从这里直接向北不向东,进了山。
中途偶尔休息,大部分时候还是在赶路,等到入夜时,郑伯爷才找了个山洞露营。
青蟒游动过来,张开嘴,落下一大块鹿腿肉。
前些日子,郑凡和公主在路上行进,青蟒则在林子里远远地跟着,待得进山后,倒是可以显露出来了,只不过它真的不喜欢郑凡,所以丢下鹿肉后就转身又游荡开。
郑伯爷升起了火,将鹿肉简单处理后,就开始烧烤起来。
公主则在检查自己的脚掌;
“出泡了?”郑凡问道。
“嗯,有点。”
郑凡取出一根针,放在火上烤了烤,递给了公主,道:“自己小心点挑。”
公主接过了针,不禁有些埋怨道:
“今天应该走慢些的。”
公主是金枝玉叶,初次入山,山路不好走,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偏偏郑凡今天拉着她,走得很快很急。
“我是不想节外生枝,我们一路上带着的用来掩人耳目的粮草,今儿个不是交割给同行了么?”
“是啊,怎么了?”
“交割了些银钱,保不准……”
“不至于吧?”
“这年头,敢行商的,哪里来的什么纯良之辈,难不成你还觉得你大楚民风淳朴?”
“说得像是在你燕国就不会这般一样。”
“都这样,都这样,我早些时候发家也是靠这样抢人家的。”
“没想到平野伯还有这种发家史?”
“其实一直都这样,只不过听起来,以前抢一些坞堡主土财主,觉得丢份儿,但实际上后来也是在抢,只不过变成了抢一个国家抢一个皇室,就成了大枭雄了。”
“好像是这个道理。”
“鹿肉烤好了,洗洗手,吃吧。”
这时,
那条青蟒去而复返,张开嘴,一颗人脑袋掉落下来。
公主目光一凝,倒是没有被吓得叫出来。
郑伯爷则一边啃着鹿肉一边走上前,用脚翻了翻那颗头颅;
“居然是那家客栈的老板,看来是知道我身上有了银钱,想要在关客栈回家前再发一笔横财了。”
公主一边吃着鹿肉一边道:“那他跟得也真够紧的,我们今天都走得这么急了,还能跟上来。”
“嗯,所以,我得去看看,让你的蛇带路。”
“小青,带路。”公主下令道。
“小青?”
平日里,郑伯爷都称呼“你的蛇”,还真不知道这条蛇的名字。
“怎么了?”公主疑惑道,“这名字有问题?”
“是不是还有条白蛇?”
“没见过。”
“那你以后可以问问它。”
青蟒在前头带路,很快就在一片低洼处找到了两具残尸。
“你把弩拿好,我下去看看。”
弩,是郑伯爷在中途淘换过来的,楚国这里虽说是盐铁管制,但因为大贵族在封地里有着较大的自主性,所以不少贵族是贩卖兵器牟利的。
这种弩是仿军制的,虽然比正规弩差点,但也够用了,先前在一处地方有一个一起运粮的商贾要买来防身,特意问了一圈,多采购了一些好砍价,郑伯爷也就收了一个。
郑凡抽出刀卡着缝隙滑了下去,惊讶地发现,在两具残尸旁边还有兵刃以及弓箭。
一具无头尸体,应该是客栈老板的,另一个尸体脑袋还在,是那个店小二。
郑伯爷默默地将那把弓收在肩上,同时伸手在客栈老板身上一阵摸索,这是下意识地习惯了,杀了人不搜搜身,总感觉缺少了一种仪式感。
结果,
摸着摸着,
郑伯爷摸出来一块令牌来。
借着月光,依稀可见令牌上有火凤的印记。
郑伯爷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只能说自己运气太差了,一百步走到九十九步时,居然碰上了凤巢的暗桩。
一路行进以来,可以发现楚人在竭尽全力地围追堵截蒙山和齐山方向的两路兵马,对东路这里,基本没什么追击。
郑伯爷原以为这一趟可以安安稳稳地回去,结果又出了波澜。
只能盼望着这客栈老板只是觉得自己临时割粮有些可疑,所以带着手下追过来看看,没有给后面的凤巢侍发过消息。
“喂,叫你那条大蛇下来,看能不能把他们都吃掉,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怎么能浪费。”
“它已经饱了,它吃不下了,强撑的话不能上路得休眠。”
“那你下来,我们一起把他们尸体处理掉。”
公主下来了,然后郑伯爷挖坑,她拖拽着残尸往里头丢。
等一切处理好后,郑伯爷叉着腰,喘着气。
冬天泥土冻得**的,挖坑可真是累人,而且是拿刀挖,也不趁手。
“等回去后得跟人要点儿化骨水什么的,下次毁尸灭迹就不用这么累了。”
“化骨水?”
“嗯,韦爵爷用的。”
“韦爵爷是谁?”
“我们燕国的一个子爵,娶了几十个老婆。”
“那你可不能学他。”
“呵。”
“遗诏名字就写不过来了。”公主微笑着打趣儿。
得,
当初郑伯爷拿来“虎躯一震”的言辞,现在直接成为公主打趣回来的梗了。
“咱再往前走走,找个地方再歇息。”
这里,暂时不能待了,得离远点。
公主没有怨言,跟着郑伯爷星夜赶路。
“伯爷,我发现你这人很惜命,你在战场上也这样子么?”
“战场上的常胜将军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你知道是什么么?”
“精于谋略?”
“不是。”
“武艺高强?”
“也不是。”
“那是什么?”
“没战死。”
“………”公主。
“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既然如此惜命,为何还要来别苑见我?”
“因为我愿意为了你不要命。”
“虽然知道是假话,但听起来心里还是挺受用的。”
“你高兴就好,得嘞,我背你吧。”
郑伯爷弯下腰,
公主很乖地上了郑伯爷的后背。
“我重不重?”
“不算轻。”
“你说过你喜欢胖一点的,清纯一点的,你可不能嫌弃我。”
“男人说的胖一点的,是指的肉长对地方的;说的清纯一点的,是指的不上妆也是好看的。”
“歪理。”
“总归是有理。”
深夜的林子里,
郑伯爷背着公主继续行进,
那条青蟒似乎也预感到了一些危机,开始时不时地在周围窜过去,像是在保驾护航。
等走到后半夜时,
郑伯爷虽说已经满头是汗了,但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因为他本能地想要距离那俩凤巢侍死亡的地方远一些。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前方,传来了呼喊声。
郑伯爷愣了一下,公主则道:“我听到了声音。”
“我没聋。”
因为这儿是一个峡谷位置,想绕过去不太可能,等于是要走回头路,所以郑伯爷还是决定继续往前走。
终于,
前方出现了一团燃烧着的篝火,篝火旁的一棵树上吊着一个女人,女人衣服有些残破,头发散乱,正在那里挣扎着。
这时,
女人发现了郑凡二人,忙呼救道:
“大侠救命,救救小女子吧;小女子家里遭逢山贼,他们将我丈夫我公婆都杀死了,将我绑到这里来,请大侠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女人看起来很焦急。见到郑凡后就像是看见了救星,挣扎呼喊得更起劲了。
郑伯爷看了看这篝火,
再看看了被吊在树上的女人,
再听着女人的呼救声,
感慨道:
“俗套。”
“嗡!”
郑伯爷头顶有弩箭射出。
“噗!”
吊在树上的女人中箭,头低下去,死了。
郑伯爷由衷地赞叹道:
“可以。”
背上的公主收起弩,道:
“我是想射断绳子好放她下来的,没想到射歪了。”
“漂亮。”
郑伯爷伸手掂了掂背上的公主,双手在托举的位置用力捏了捏,
道:
“不用解释,做得不错。”
说完,
郑伯爷打算继续赶路,完全不打算理睬这个女子出现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被绑着,双手双脚加脑袋低垂,身子在树下轻微地晃荡。
峡谷里风有点大,吹起了些许回音,宛若胡笳低鸣。
然而,
当郑伯爷背着公主刚从树下经过时,
明明已经被公主先前一箭射死的女人,
却忽然缓缓地抬起头,
脸色铁青地看向斜下方的郑伯爷和公主,
嘴巴裂开,
舌头极为夸张地探出,
用一种极为压抑沙哑的声音问道:
“为什么……为什么不救我?”
——————
前几天透支了,今天有点萎靡,就一更了,明天争取多写点。
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走夜路,
碰见吊在树上呼救的女人;
这种开篇,郑伯爷见得多了,若是魔王们都在身边,郑伯爷不介意去救一救,纯当是闲来无事时找点乐子;
但现在,他懒得理会。
同样懒得理会的,还有公主。
郑伯爷是不信公主的弩箭是射偏了的,但他真心觉得自己背上的公主二话不说直接给那女人射死的行为,做得是真心漂亮。
既然你家里人都被盗匪给杀了,你自己看样子也被盗匪侮辱过了,
人间你已不值得,活下来大概也是继续承受着无边痛苦与梦魇,
那我们就送你下去和家人团聚吧。
阿弥陀佛。
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总要让你强行被拉入,明明预感到是个坑,你也打算绕过去了,绕了一半时,才发现这个坑比想象中还要大。
女人此时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厉鬼形象。
这个世界,是有“灵”的,魔丸这种舶来品先不算,就是在不久前,郑伯爷也曾见过摄政王引“灵”入体,而在更早时,郑伯爷也拿到过一块玉人令。
若是再要细究的话,沙拓阙石死后变成僵尸,也是这一现象的一种具体呈现。
但其他的,不管哪样,都很稀有,偏偏郑伯爷现在遇到的这个,就显得有些廉价了。
很早以前郑伯爷就确定过一件事,那就是他并非是什么天选之子,否则无法解释哪个天选之子每次冲阵时都会遭遇暗箭和意外;
所以,郑伯爷并不认为自己背着个公主走个夜路也能讨个头彩,撞见个什么大宝贝。
公主见到女鬼向自己扑来时,本能地抓紧了郑伯爷的肩膀。
在这个时候,公主自然觉得郑伯爷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郑伯爷在公主抓紧自己肩膀时,
本能地喊道:
“儿砸!”
在这个时候,郑伯爷自然觉得自家儿子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砰!”
魔丸从公主衣袖里疾驰而出,直接撞在了那女鬼身上。
女鬼宛若断线的风筝,砸落在了地上。
但落地后,却猛然化作一团绿色的迷雾飘散开。
魔丸悬浮在空中,
身形开始显化,
是一个婴儿的形象。
“灵?”公主惊呼。
她知道自家皇兄身边有一个灵,没想到自家丈夫身上,也有一个。
他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不过,
刚刚他喊什么来着?
绿雾开始弥漫开,像是融入了四周的环境。
魔丸有些疑惑,目光在周围逡巡,不像是在搜查着女鬼,而像是在找寻着其他的东西。
“嗡!”
就在这时,
一道箭矢破空之音传来。
“唧唧!!!!!”
紧接着,是高频的惨叫声,不是人的叫声,而像是某种动物。
倏然间,
郑伯爷只感觉自己眼前视线一阵模糊,但很快就又恢复正常。
魔丸则直接飞了回去。
在郑伯爷的视野里,前面是有一棵树,树上是有一根绳子,但绳子上绑着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只黄鼠狼,也就是黄皮子。
树下,是有一团垒砌起来的一圈,但里头的火早就熄灭了,而且看样子熄灭很久了。
那只黄皮子身上有一个窟窿,树上还插着一根弩箭,显然是先前公主射出的那一根。
所以,先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这黄皮子弄出来的幻境。
怪不得魔丸一出来就在那里迟疑和搜寻,显然,魔丸是发现不对劲了。
但似乎没等魔丸做下一步动作,附近,就又有人射出了一箭帮忙破了局。
郑伯爷知道,黄皮子似乎是能通过释放出某种致幻的气体来干扰和影响人的心神,而魔丸的能力,一则在于对灵魂体的对决,二则在于进入郑凡体内对郑凡实力进行一种加持。
而这种致幻气体,理论上而言,还是属于一种“物理实际”的范畴。
毕竟,你不可能让魔丸出来就开始学薛三那样研制什么解药帮忙解毒,人家专业不是这个。
“我们,是被祟了么?”公主自言自语道。
楚地多妖,当然了,相较于人的数量而言,妖,当真是无比稀少的了,但类似这种山精野魅对人进行戏弄甚至是戕害的事儿也并不算罕见。
“你们没事吧?”
这时,前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男子头发半白,手中拿着一张弓,看起来,应该快五十了。
“多谢壮士相救。”郑伯爷感谢道。
虽说以魔丸的能力,也就再多要一点时间就能找到目标从而破除眼前的局面,但人家毕竟是出手帮了你的。
男子有些警惕地在前头停了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公主开口道:“我们是逃人,我父不允许我嫁给贱民,所以我让他带我逃出家里。”
这倒是符合二人的形象,也算是最为贴切的谎言。
男子眯了眯眼,目光在郑凡和公主身上逡巡一轮后,道:“我叫江虎,这这山中的猎户,你们先前是被黄狗子祟到了,只是可惜了,先前我那一箭虽说射中了那条黄狗子,但没能射中要害,还是让他给逃了。”
说着,
江虎看了看郑凡,
道:
“贱民娶贵女,呵呵,倒是有胆量有气魄,你们这是在逃亡么,不如去我那里歇一晚?”
“如此,就麻烦虎哥了。”公主应了下来。
就这样,江虎在前面带路,郑凡背着公主跟在后面。
其实,郑凡一直很想问那条叫“小青”的青蟒为何没有事先做出预警?
魔丸属于灵魂体,对灵魂方面比较敏感,但那条青蟒算是妖兽,不管那黄鼠狼叫黄皮子还是叫黄狗子,既然能迷惑人心,显然已经属于成精的一类了。
按理说,那条青蟒应该会做到提前预警的。
但结果,不光没预警不说,就是这猎户出现在这里,青蟒也没反应。
这就是很大的不寻常。
不过,这会儿不是说话的时候,一般来说,猎户的耳朵都极为好使。
江虎将郑凡二人带到了一处木屋前,其推开木屋门,里面传来了妇人的声音。
“可是回来了。”
“黄狗子闹腾。”
“是么,这两年山里不太平啊,咦,还带了人回来?”
“说是逃人,我带回来歇息一晚。”
“好,我去准备点吃食。”
郑凡和公主进了屋,看见一个妇人在忙着给木屋中央的火炉里添柴火,又架起了锅,开始往里头加水。
“这是贱内。”江虎介绍道。
郑凡行礼道:“见过嫂子。”
公主也行礼道:“见过江家嫂嫂。”
“哎哟,干嘛这般多礼数,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先坐着,我这就煮点汤食来给你们吃。”
江虎示意郑凡和公主围着火炉坐下烤火,随即问道:
“这是要往哪里逃去?”
不等郑伯爷开口,公主就直接道:“还不清楚,本想着先进山躲开再说,现在想想,可能要翻过山,去晋地。”
“去晋地?”猎户有些意外道,“那里可是在打仗。”
公主点点头,有些委屈道:“可楚地,已没我二人容身之处了。”
听到这话,江虎有些咂舌道:“看来,呵呵,看来弟妹出身不简单啊。”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
第二百六十三章 叫哥
第二天,
原本两个人的逃亡队伍,变成了四个人。
江虎那儿有一匹驮马,载着一些东西,两个女人则在驮马两侧,跟着驮马一起走。
前头,
江虎开道,郑凡跟在其后面做策应。
这一走,就差不多是整个白天,等黄昏时,大家伙才停下来准备宿营。
公主的适应能力很强,现在已经能承受这种负荷了,公孙玲昨晚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骨子里很是坚韧,也咬着牙挺过来了。
宿营时,江虎去外围做一些陷阱和哨子做警戒,公孙玲则在生火。
郑伯爷拿了一块烟熏肉,走到前面一处溪流边,开始清洗。
公主也走了过来,在上游一些开始取水。
“怎么样,有江虎开路,是不是感觉轻松很多?”
公主到底是女儿家家的,聪明那是没得说,是真聪明,但身上还残留着些许稚气。
在郑凡看来,她其实和郡主的资质差不多,所欠缺的,还是在经历上。
郡主是年纪轻轻就能带着镇北军在荒漠上溜达动辄灭人部族的主儿,
公主则一直生活在深宫中,
前者确实优秀,但后者,也依旧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你的青蟒,应该很有名吧。”郑凡一边洗着熏肉一边问道。
“对啊,怎么了,当初我把它引到我身边,可是引起轰动了呢,连父皇都夸我了不得。”
“这么有名,还交给过御兽监驯养过,江虎虽说不姓公孙,但毕竟是御兽监老人,他可以不认识你,这很正常;
但会不认识你的青蟒?”
公主眼睛眨了两下,道:“你的意思是说,他其实早就认出我们身份来了?”
“大概吧,而且,看看我们作为逃人是什么态度,看见有人呼救,是直接给她一箭送她解脱;
江湖和公孙玲,也是逃人,所以他们面对需要求救的人,做法是将我们带回去吃夜宵和歇脚。
或者,
可能是我们太邪恶了?太坏了?
而他们是善良的人?”
“所以,他其实早就想要和我们讨价还价,为了方便这个,所以才一开始装不认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倒是放心了。”
讨价还价嘛,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这是正常。
郑伯爷不怕人家有要求,各取所需,也就是为了各达目的嘛。
“那他们还可能做什么?”
“他们和你我不同,你的名声,已经臭了。”
“……”公主。
“我呢,是燕国伯爵,哪怕你哥哥给我高官厚禄,说实话,作为一个降人,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被当作一块牌匾供在那里,远远没有我在燕国轻松自由舒适。
所以,我和你,是都不可能再回头了,不可能愿意让自己留在楚国的。
但他们不同,
公孙氏帮大皇子去对付你哥哥,你哥哥将他们镇压了,你哥哥作为胜利者,我觉得,他是有那种高姿态的。
如果他们将我们二人抓住,然后送给你哥哥,你哥哥肯定会赦免他们,官复原职,也不是什么事儿。”
公主的脸色一下子凝重下来,她刚刚还在为昨晚自己的表现而沾沾自喜,却没想到这一层。
其实,昨晚一开始郑伯爷也没思虑这么深,但睡觉时,他就琢磨开了。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郑伯爷打心眼儿里不愿意去相信别人,更早时候,就是在家里,也得和魔王们去斗智斗勇。
“那我们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很显然,公主和郑伯爷一样,不喜欢这种生死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
“有办法的。”
……
吃饭了,
依旧是熏肉加粉条。
公孙玲应该不懂得烹饪,还是喜欢乱炖。
不过现在在逃命,大家就将就着吃吧。
吃的时候,
郑凡先开口道:
“其实想想,如果留在楚国,也挺好的,楚国山好水好风景也好。”
公孙玲讨好道:
“郑伯爷如果留在楚国,想来摄政王会很重用伯爷的。”
“应该会的,不过,也不敢给我什么实权不是,最大可能就是被摄政王带在身边,装一装牌坊,或者陪摄政王下下棋说说话,当个近臣。”
听到这话,江虎的脸色微微一顿。
公主则开口道:“这次我做了这种事,和别的男人在大婚之日私奔,皇兄如果抓住我,必然会像小时候那样把我关黑屋子的。”
公孙玲则道:“公主殿下毕竟是摄政王的亲妹妹,不管公主殿下犯了什么事儿,做了什么,摄政王都不会和公主殿下真的生气的。”
公主闻言,笑了笑,抱住郑凡的肩膀,道:
“说是这样说,但我不后悔,谁叫我就看上他了呢,就像是虎子哥看上阿玲姐姐一样,这看对眼的事儿,就和唱本里演的那般,平日里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时候到了,就真的非他不可了。”
阿玲看了一眼江虎,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作为公孙氏的小姐,
可能以前瞧不上江虎,但现在,她清楚,江虎,才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钱。
无论是在楚地逃亡还是去燕国,她都得依靠江虎。
舔狗做到这个地步,就差不多是哮天犬了。
江虎则笑了笑,道:“伯爷,公主殿下,我们肯定能走出这座大山回到燕国的,因为在燕国,伯爷才能真正的施展才华。
小人也仔细想过了,御兽监重设不重设,小人其实不在乎。”
听到这里,公孙玲有些诧异地看向江虎。
“小人希望伯爷能收留,以后就让小人跟随伯爷左右,在雪海关为伯爷饲养妖兽,天断山脉里,妖兽也是极多的。”
先前郑凡的话,意思就是我就算是被抓回楚国,摄政王也会把我推到前面去,摄政王也必然会看重我。
公主会意,跟进上去,她是摄政王的亲妹妹,说得不好听一点,哪怕她造反失败,摄政王也不会杀她,只会囚禁。
我们被抓回楚国,也依旧是人上人,你江虎就算将我们抓回去立了功,也依旧只是普通臣子,弄死你,报复你,很简单。
江虎显然是听懂了其中的警告意味,也表达了忠心。
双方的警告和提防,在和和气气中,完成了一轮交锋。
接下来的近十天,山路很难走,但有江虎开路,两个女人也很争气,所以四人行进速度也很快,且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哦,除了粉条吃完了。
粉条吃完后,大家开始靠打猎进食,先前一路上本就有不少猎物收获,同时青蟒时不时地也会过来送点儿它的“残羹冷炙”,所以,吃喝其实不缺。
就是野味吧这东西,一下子连吃很多天,对肠胃真的是一种极大的负担。
这天上午,原本四人还在前行,青蟒却忽然窜出来,拦在众人面前。
一般来说,青蟒很少在白天现身。
江虎马上趴在地上,耳朵贴地,道:
“马蹄声,人数不少。”
其实,
现在四人已经快走出大山了,前面,算是山区的余脉,也就是快进入燕楚两国对峙交锋的区域了。
预感到有骑兵要过来后,江虎马上将驮马隐藏起来,大家所有人也都躲避好。
很快,一支人数在一百左右的楚人骑兵出现,他们没做什么停留,继续向西疾驰而去。
郑伯爷马上对身边的江虎道:“这是先锋哨骑,我们现在必须得转移。”
凡大军开拔,必有先锋军,先锋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大军对外开辟战场盲区的关键,而先锋哨骑就是先锋军的哨骑,一般是成建制规模的开进。
而等到大军扎营下来后,才会将哨骑继续细分下去,以获得更为广泛的视野。
所以,眼下,应该是有一支规模不小的楚**队正在向这里开进。
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离开这里,自己四人很可能就会被那支规模不小的楚军囊括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了了。
郑伯爷当即带着三人一起向南走,也就是走回头路,因为往北往东往西都可能遇到楚军,所以宁愿晚两天出山也得保证自己安全。
不过,在郑伯爷等人刚往南行进没多久,事情就出现了变故,或者叫,转机。
有一支楚军骑兵,正在从西边向东边疾驰,和先前遇到的那支应该是反过来的,而在他们身后,郑伯爷看见了黑色甲胄的骑兵正在追逐他们。
天见犹怜,
在看见那熟悉的靖南军骑士甲胄后,郑伯爷的眼眶,居然有些湿润了。
这真不是装的,而是自打在大婚那天逃出,从周县开始,一直到现在,这近乎一个月的时间里,郑伯爷身边除了魔丸,没一个魔王陪护,可谓是真正的提心吊胆,眼下,看见靖南军骑兵,真的有种离乡的游子重回故土的亲切。
“不好,燕军!”
江虎本能地低喝道。
随即,
郑凡看向了他。
江虎也看向了郑凡,这个中年猎户汉子,嘴角扯了扯,脸上露出了讪讪之色。
这是他的习惯和本能,但现在,他已经背离楚国了,只不过立场因为惯性还没能完全颠倒过来。
眼下的这种局面,根据郑伯爷分析,应该是双方两个集团军在快速行军途中碰头了,也就是所谓的……遭遇战。
双方的先锋军在看见对方的先锋军后,第一反应永远都是先派遣一两名骑士回去给主帅报信,随后直接朝对方发动冲锋,吃掉对方的先锋军。
因为遭遇战,根本就不可能给你太多的反应和布局时间,且如果连先锋军都感到很意外的话,后方主帅必然也很意外,一场混战,大概率就要爆发了,而在混战一开始,就吃掉对方的先锋哨骑,就相当于是黑掉了对方的视野,让你家的主帅可以在混战之中比对方多留一丝清明。
当然,除了战术利弊选择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燕骑兵一直有着一种“天下第一铁骑”的强烈自信,尤其是镇北军靖南军这两支。
既然是混战,那就直接莽上去,先击垮对方哨骑,再击垮对方先锋军,随后让敌军的溃军向本方溃退回去,形成卷珠帘之势,后方兵马跟着一冲,敌人很可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连环溃败了。
不要觉得这很异想天开,事实上两三千骑兵直接击溃掉数万敌军都不算是很罕见的事,事实上连那些溃退的敌军都很莫名其妙,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自己人数是对方十倍,十个打一个,那肯定是能打赢的,大家都是两条胳膊顶一个脑袋不是,但往往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溃败下去了。
最经典的战例就当属初代镇北侯的三万破大乾五十万北伐军那一场了,那可是近乎二十比一的军力对比,而且那会儿乾国刚开国才是第二代皇帝,率领的也是开国时期其兄长拿来打天下的精锐之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盔弃甲了,成就镇北军天下第一的威名。
此时,
郑伯爷等人位于一个山坡上,下方是一个比较平坦的峡谷,观战视野不错。
公主有些好奇地问道:
“你怎么不下去打招呼?”
公主倒是立场转变得最快的一个,说心里话,公主打小金枝玉叶,可没遭受过这一个月来的颠沛流露的逃亡之苦,现在见到燕军,她是第二激动的。
因为可以想见,她跟着郑凡回到燕地,一来会被楚皇册封,二来,则可以住进雪海关伯爵府,依照她一路陪着郑凡走来看着郑凡比自己还“公主病”的娇气,
她觉得自己在伯爵府的日子,可能没那么仪式隆重,但生活水平和质量肯定没的差。
郑伯爷却摇头,道:
“现在我下去,对于他们而言,敌我难辨,不好。”
“哦,原来是这样。”
公主觉得自己涨了知识,因为她相信自家男人带兵打仗的本事的,在军事方面,她男人说的,肯定是对的。
而实际情况是,下方战局看似燕军小股骑兵气势汹汹,但不见得能赢下这场小规模遭遇战的胜利,郑伯爷觉得自己现在下去打招呼,很可能会出问题。
果不其然,
在这支燕军骑兵的后方,忽然杀出来一支近百人的楚人骑兵,前方的被追击的楚人骑兵也马上调转马头,开始配合后方跟上的同袍开始夹击这支燕军。
江虎见状,激动地攥住了面前的石头。
他心里,正在为楚军的胜势而欢呼。
公主则舔了舔嘴唇,她会为见到燕军出现而兴奋,但眼下楚军占据优势,她也悲伤不起来。
郑伯爷也留意到了身边这俩位“楚人”的政治立场,
但这是人之常情,郑伯爷也理解。
只是,看着江虎的兴奋劲儿,郑伯爷只是微微摇头,因为他已经大概推算出来了,前方原本逃跑的楚军骑兵是两百多人,追击的燕军两百多人,后方跟进来的楚军也是两百人的样子。
大家人数比是二比一的样子,可能楚军再稍微高一点,但绝对没有三比一。
虽说燕军被前后夹击了,处于战略劣势,但……
郑伯爷默默地拿出中华牌铁盒,抽出一根烟,这次,他点了。
公主看着郑凡,有些担心道:
“下面,可能………”
郑伯爷吐出一口烟圈,随意道:“呵呵,这可是靖南军。”
下方的燕军校尉面对这种形式,马上下达了继续冲锋的命令,前排燕军骑士全部撑起了马槊。
继续冲击,不分兵去防御身后,这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一来,前方楚军骑兵刚刚调头反冲过来,马力根本来不及重新提起,自己这边一直追击,正好气势如虹地冲撞上去!
二来,骑兵作战的思路,本就讲究一个快狠准,骑兵的指挥将领也很少会去思考“面面俱到”这种事儿。
撞击,
很快就发生了。
刹那间,
双方骑士不断有落马的,但一轮冲击之下,明显燕军骑士骑术和马战冲锋的能力更强,这支楚军直接被穿凿开去,中间部分被击溃,两侧的楚军则有些迷茫,且因为这里是峡谷地带,两侧施展空间有限,所以还阻碍了后面那支楚军骑兵的进度。
甚至,后方不少楚军居然停下来下马看样子是打算救治自己的袍泽,同时急不可耐地对先前冲撞中落马没死的燕军骑士进行补刀。
等于是原本追击的这支楚军建制,一下子就散乱了。
原本想要继续追击的楚军骑士也不得不勒住缰绳;
而这时,已经完成一次穿凿的燕军骑士在校尉的一声令下,后队改前队,原本前队的马槊已经损坏或者遗落,但后队的正好保留着,重新提起了马槊。
一般来说,先锋军的装备,往往是最好的,一支大军,战斗力最强的,就是先锋军和主帅亲自率领的嫡系部曲。
燕军没有去包扎伤口,也没有去计较先前一轮穿凿后的伤亡,而是即刻开始提速发动新一轮的冲锋,且在冲锋时,开始整合队列,这样可以尽可能地缩短时间。
第二轮冲锋,开始。
而楚军骑士有的开始冲锋迎战,有的则开始躲避,有的则开始等着上官下令列队,完全脱节了。
接下来,就是第二次穿凿!
惨叫声,不绝于耳。
楚军被击溃,余者,有马的开始逃跑,没有马的,则等待着被燕军骑士纵马掠过时一刀带走。
江虎咬着牙,最后,发出了一声叹息。
他不得不承认,燕军骑兵的强大。
公主也咬了咬嘴唇,大婚那天郑伯爷身边的亲卫,她是见过的,很厉害,纪律严明,但她觉得那些人毕竟是精挑细选跟着郑凡入楚的。
但眼下,可是随机的一场遭遇战,人数占据两倍优势的楚军,居然被完全击溃了,而燕人的伤亡加起来,还不过百。
也就是说,燕人用不过百的伤亡代价,击溃了四百多楚军骑兵。
郑伯爷伸了个懒腰,
瞥了身侧的仨楚人一眼,
道:
“大燕铁骑,野战无双。”
怎么说呢,
下面的那名靖南军校尉,可以,给本伯长脸了!
公主马上问道:
“雪海关骑兵,和他们相比……”
江虎闻言,也看向郑凡,很显然,他也很想知道答案。
郑伯爷笑了笑,
道:
“有些差距。”
“哦。”公主点点头。
江虎也点点头,有点差距,也正常。
“不是士卒上的差距,我雪海铁骑,在战力和素养上,不比靖南军差的。”
原本兵员素质就极高,加上现在梁程又有了两个月时间的整训,郑凡觉得,雪海铁骑现在肯定成型了。
这毕竟不是从零开始,蛮族骑兵,三晋骑士,可都是极为精良的兵源啊。
“唯一的差距,是我和靖南侯的差距。”
这不是自谦,
在靖南侯面前,
郑伯爷就是个弟弟。
当然了,
郑伯爷觉得当靖南侯的弟弟,也没觉得有什么好丢人的,老田对别人怎样不谈,对自己,是真没得说。
……
郑伯爷站在山坡上,呼喊下方刚刚结束战斗正在快速清扫战场的燕军。
很快,有数名骑士策马上来,张弓搭箭,指着郑凡等人。
郑凡走上前,
看着他们,
正准备报出自己的身份,
谁成想其中一名百夫长见到郑凡后,马上翻身下马跪伏下去:
“卑职参见平野伯爷,伯爷,您回来啦?”
很显然,这名百夫长见过郑凡,也记得郑凡的模样,虽说,郑伯爷不记得他。
不过,这也省略了一大串报出身份、被怀疑、再自我证明、再被怀疑等等的一系列流程和过场。
随后,这支燕军骑兵的校尉向郑凡行礼,
郑伯爷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对方受宠若惊,
郑伯爷还特意问了他姓名,姓毛。
归来第一天,这家伙给自己长脸了,也直接省却了自己太多的麻烦,自然得多加鼓励,或者,干脆挖到自己雪海关去。
接下来,这支骑兵就不再执行作战任务了,而是成了护送郑伯爷等人回大寨的护卫。
等到快黄昏时,郑伯爷被护送着来到了大寨,让郑凡很是激动的是,靖南侯此时正在中军帅帐之中。
呼,
在知道靖南侯也在这里后,
郑伯爷才真正感觉到,自己安全了!
靖南侯提前得知了消息,下令郑凡等人直入中军帅帐来见。
其实,就算不下这个命令,郑伯爷想直入中军帅帐,哪怕靖南侯在开作战议事,外面的亲卫,也没人会去阻拦郑伯爷。
因为谁都清楚,平野伯和自家侯爷的关系。
进入帅帐,
靖南侯坐在帅桌后面,
两个多月没见,靖南侯的样子没变。
“末将参见靖南侯爷!”
郑凡先行礼。
“参见靖南侯爷!”
公主也行礼。
江湖和公孙玲跪在后面。
公主还好一些,到底是见过真正世面的皇女。
江虎和公孙玲则完全被靖南侯的气势和威名吓得不敢抬头,人的名树的影,在靖南侯面前,能稳定住心神的,这世上,也没几个。
“本侯上次收到消息是,你打算在楚国公主大婚时劫亲?”
这是范家人发来的消息,但这消息明显滞后了。
一是因为这里靠近镇南关,是战场,和后方消息沟通本就不便;
二则是劫亲之后,楚人发了疯似的封锁搜捕蒙山和齐山,让范家的信使也无法继续对这里传递消息了。
所以,靖南侯只知道郑凡打算劫亲,劫公主的亲。
下面,就没了。
连靖南侯都不知道这亲到底劫成了没有,也不知道这郑凡有没有死掉,是不是还活着。
他能做的,
只是不停地想方设法给予镇南关楚军压力。
听到这个问题,
郑伯爷马上抬起头,脸上带着笑意,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熊丽箐道:
“侯爷,这就是楚国四公主,楚国摄政王的亲妹妹。”
郑凡说真的,那就必须是真的,因为郑凡骗谁也不会骗靖南侯,而靖南侯很明显,也清楚这一点。
熊丽箐马上再拜,
道:
“大楚熊丽箐,见过靖南侯爷,靖南侯爷福康。”
坐在帅桌后的田无镜,
看着跪伏在下面的大楚公主,
嘴角,
缓缓露出了一抹弧度,
道:
“不用叫侯爷。”
熊丽箐有些茫然地看向靖南侯,又看向自己身边的郑凡,她不清楚靖南侯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对自己,有所不满,打算对自己进行下马威,又或者是,对自己这个楚国公主,表示不屑?
田无镜则继续道:
“叫哥。”
第二百六十四章 当世
“叫哥。”
即使在楚国曾听说过靖南侯对平野伯极为看重,有传闻说平野伯是靖南侯的亲传弟子,手把手教授其战阵之法;
更有传闻说,昔日玉盘城下,靖南侯之所以下令屠戮四万投降的青鸾军,只是为了帮平野伯破除心障,助其武道进阶。
前者,尚可说有迹可循;
后者,就有些过于荒谬了。
只不过后者传出这番话的,是昔日曾陪景阳出使燕国的使团成员;
他说在那一日,数万青鸾军血染望江,浮尸一片,其惊骇不已之际,却看见平野伯正沿着望江江岸逆流而行,神情恍惚,俨然一副正在“参悟”的状态,而在其身后,靖南侯一步一步地跟着,分明是在护法。
此说法一传出,就被认为是那名楚国使团成员于那一日已经失了神智,因为不管怎样,再看重,再欣赏,再当作自己人,也不可能真的做到这般地步。
那名使团成员回国后就被冷藏了,甚至其家族里的人,也将其当作疯癫。
但眼下,
一声“叫哥”,
让公主忽然想到了那个不切实际的传闻,
甚至,
她忽然有些想相信了。
这里是军营帅帐之中,
但靖南侯却直接让自己改口叫这个,此中意味,早就已经脱离了上位者对下属的“推心置腹”,也超出了“心腹嫡系”这种认知。
熊丽箐双手放在身前,
俯身下拜,
脆生生地叫了声:
“哥。”
面对靖南侯的压力,是很大的,熊丽箐觉得,自己这一声“哥”里,语调,已经有些颤抖。
田无镜手收回去,解开了自己腰间的一枚玉佩。
虽说在军中,但田无镜今日所着依旧是便服,那一套鎏金甲胄则挂在帅帐一侧。
身上白色长袍上绣着的是威严的蛟龙,按理说田无镜现在依旧是侯爵,并非王爵,穿这个,逾矩了,但没人会在意这些。
“不是什么好东西,先收着吧。”
玉佩,被田无镜丢到了公主面前,公主眨了眨眼,先侧过头,看了看自己的“丈夫”。
“收着吧。”郑伯爷很平静地回应道。
平日里,郑伯爷收侯爷的奶粉钱已经收习惯了。
再说了,
喊了一声“哥”,做长辈的给一件见面礼,也是理所应当。
“谢谢哥。”
公主收下了玉佩。
玉佩,确实不算是什么好玉,至少,对于大楚公主而言,这世上能够让其觉得珍贵的玉,本就不多;
此玉,无非是靖南侯这件衣服的下摆,纯做装饰,靖南侯本人虽说出身于门阀田家,但对这些,向来不看重。
然而,
玉的价值衡量和金银不同,
常言道,玉能养人,但其实,人也是在养玉;
金银器具,熔一下,依旧有其本身价值,而玉不同。
玉,一得看材料色泽,二,也是最重要的,得看曾是谁佩戴过的。
晚上,
靖南侯留饭。
江虎和公孙玲自是没有资格在帅帐中进食的,他们被亲卫带下去做安排。
小桌上摆着三道菜,一道是咸菜,一道肉汤,一道,是一大蒸笼馒头。
雪海关出产的馒头,是菜。
三人都坐在毯子上,侯爷和郑凡坐得很随意,大马金刀;
公主是跪坐。
当侯爷夹起一块肉时,郑伯爷和公主也开动了。
二人一起拿向馒头,郑伯爷啃了一口,啧啧,终于吃到家的味道了,舒坦。
公主也咬了一口,却惊讶于馒头里头竟然还有馅儿,萝卜丝肉馅儿的,吃起来,一点都不觉得腻。
这馒头,对于一路从山里出来一路吃烧烤的二人而言,已经是难得的美味了。
侯爷道:
“也是巧了,前阵子雪海关那边刚送来的给养。”
雪海关自是不用承担这边大军的军资的,但按照雪海关的传统,逢年过节,一些和自家主上关系好的大人物的人情礼节,是不可能落下的。
郑凡点了点头,夹起咸菜,就着馒头继续吃起来。
侯爷和郑伯爷两个人吃饭很快,公主就显得斯文了一些,两个男人吃好了后,公主也落下筷子。
侯爷看向公主,道:“你继续吃,不用拘束。”
“好。”
公主听话地又拿起一个馒头。
侯爷则看向郑凡,道:“说说吧。”
公主微微一愣,当着她的面,聊这些话题,着实让她有些意外,但这也从侧面证明,靖南侯是将她当作自己人了。
郑伯爷就将自己一路入楚以来的经历对着靖南侯说了一遍。
听完后,
侯爷道:
“那首词,你给本侯也念一遍。”
“怒发冲冠………”
笑谈渴饮燕奴血,这里的燕奴,改成了“蛮奴”。
听完这词后,侯爷点点头,指着郑凡笑骂道:
“诗词到你这里,反而变得没意思了,自古以来,有诗词大家临高望山,一抒心中沟壑;有海边观日,哀叹无边无涯;有枫叶垂落,倾诉百转千愁。
诗词之道,无非是借物抒怀,观其诗,品其词,可略其人那年那日所见之景所触之情;
到你这里,无非就是信手拈来的文字之道,好端端的一桩雅事,在你这儿却满是匠气。”
靖南侯虽是以个人武力和用兵如神而闻名,但其文化素养也是不低的,毕竟是田家嫡子出身。
一首《满江红》,固然是豪迈至极,但侯爷清楚,这并非是郑凡的直抒胸臆。
郑凡是个怎样性格的人,侯爷是明白的,就说这次入楚,也是被他逼着去的。
所以,没这个情,没这个景,却能写出这么好的词,只能说,这是把诗词当铸造坊内的兵刃在成批地锻造了。
郑伯爷讪讪一笑。
“倒是你那位大舅哥,对这首词很是满意?”
公主在此时开口道;“是的,皇兄一直以为相公是苏先生,几乎引以为文道知己。”
侯爷点点头,道:“谁知是狼子野心。”
公主腼腆一笑,道:“一来二去,我也不晓得怎么想的,就觉得,应该跟他走了,哥,你说我这是不是着了魔了?”
熊丽箐显然是放开了,
在靖南侯让她喊自己哥开始,
这个聪明的女人,就开始发挥出她的专长。
有些时候,男人和男人之间,难免会有一些隔阂,因为情感表达方面,双方都会比较克制和拘束,反倒是女人,可以弥补这一缺陷。
再者,她是楚国公主,并非是什么寻常家的女子,在一些大场面大人物面前,适应能力也更强。
田无镜道:
“着了魔好,这小子,身上纵有千万种毛病,但唯独有一条,谁诚以待他,他必以诚待人,你在他身上舍下的再多,都别不舍得,因为已经舍了,无求方可得。”
“是,哥。”
“晚上本侯给陛下上个折子,大楚公主入燕,与我大燕平野伯两情相悦,陛下和朝堂诸公也必然开怀得很。
不过你放心,陛下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去册封你什么归义公主这类的封号。
既已入燕,既已择人,当以夫家为重。”
“是。”
公主缓缓起身,道:“侯爷,相公,我去给你们烹茶。”
这是觉得自己坐的时候差不多了,该把说话的空间留给两个男人了。
当公主走出帅帐后,
田无镜的手指轻轻地在小桌上点了点,
道:
“如何?”
“回侯爷的话,楚国内部,散而不乱,盖有摄政王。”
田无镜点点头,道:“晋地之吞并,因三家分晋久矣,君非君,臣非臣;乾楚则不然,欲取乾楚,当以强过吞并晋地之迅猛手段。
软刀子割肉不行,割的是我们自己的肉。”
“是,末将也觉得当以雷霆之势取之,可以不直接一口吞并,但比如乾国,要么不打,要打,就彻底破其三边重镇,而对楚国,也是一样,若是真的下决心要打,其镇南关,就必须一战而下,兵锋散于楚之上谷郡。”
这就如同狼捕猎,要么就一直和猎物周旋着,而一旦看见机会,只要动手,就必须狠狠地撕咬下猎物身上一块肉下来。
旷日持久地磨,僵持或者消耗,反而对燕国不利。
田无镜站起身,道:“帮本侯着甲,咱们去前面逛逛。”
“是,侯爷。”
郑凡帮靖南侯穿上甲胄,随后,靖南侯骑上自己的貔貅在前,郑伯爷则骑着一匹马在后头跟着。
原本有两支骑兵打算跟上来,却被靖南侯示意止步。
“前些日子,本侯利用薛让部下一名参将的叛变,给了镇南关守军一击,但楚人那位叫年尧的将军,反应很快,楚军当即接管了镇南关,没给本侯趁势入关的机会。”
说这些话时,田无镜的脸色很是平静,战阵之上,本就是一方寻找漏洞伺机而出,一方弥补漏洞待时而动。
没能抓住上次的机会,就等下次好了。
“年尧据说是那位摄政王家奴出身,侯爷,楚地大贵族林立,其实和我大燕当年门阀林立很是相似。”
田无镜抬起手,
道:
“说这些,还太早,其一,楚国现状确实和当年我大燕一样,对外开拓进取不足,但若处防御之势,则会更为坚韧,那些大贵族清楚,我大燕马踏门阀之后,一旦入楚,是不会给他们继续这样的好日子的。
其二,就是想行分化瓦解之策,这镇南关,也必须先行撬开,成国当初如果不败,现如今镇南关也不会落入楚人手中。”
“但成国若是不败,末将和侯爷也很难出现在这里。”
“不一样,司徒雷还是有大志向的,他若不早逝,一切,皆有可能。”
当年,
司徒雷其实和大燕已经有了一种默契,那就是成国成为大燕的附属国,司徒雷从天子降格为国主。
若是真成了,到时候就是燕军汇同成国兵马,一路从镇南关入楚了。
“那个丫头,挺聪明的。”
靖南侯想说什么,那郑伯爷自然就得陪着说什么。
“是,也正是因为她聪明,所以我才敢抓了她后再放她回去。”
“用不了多久,你平野伯这次壮举,将传遍整个天下,你,总是能给本侯惊喜。”
“都是侯爷您教得好。”
“再趁热打铁吧,再与你一年时间,帮本侯将这镇南关给啃下来。”
“侯爷,要两年。”
上一年,是存活,目标已经完成了。
这一年,雪海关的主题将是发展,各个作坊开起来,商贾之路要畅通且要繁忙,人口、军力、自给自足能力,各方面都需要发展到一定高度。
而后年,才是真正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两年。”
田无镜对这个时间,不置可否。
二人行进,已经距离大营很远了,开始不断遇见外围的哨骑队伍。
白日里,楚军似乎打算扩充一下自己的势力范围,想要对外延伸一下自己的触角,却被靖南军给强行遏制住了。
这并非是楚人忽然想不开,想要找一些刺激,而是战阵之上,就算是防御,也没有完完全全固守在城墙上的道理,且楚军军力也算充足,并不希望镇南关完全成为一座“孤城”。
一旦被完全压缩回去,说得不好听一点,燕军完全可以派出小规模的骑兵,直接从镇南关下入楚到上谷郡去打一打草谷。
一座镇南关,只不过是横亘在晋地和楚地最为通畅的平原和山地的交界处,并不是说镇南关将楚地给防卫得密不透风。
否则,郑伯爷这次是怎么回来的?
当然了,郑伯爷走的路,不适合军队前行,但如果再向东靠一点,道路就会好走多了,楚人也必须要控制那段区域。
所以,就是要派兵深入,可能也就是几千骑吧,一万是最多的了,因为主力不可能在镇南关没被攻克时就前插进去,否则很可能就出不来了,军事战略上也就直接陷入了被动。
当然了,镇南关那儿的楚人大将军年尧也不会愿意这种事发生,因为这会使得他和朝廷,在政治上陷入被动。
所以,年尧哪怕明知在野战上不敌靖南军,却也依旧要不停地逮着个机会就往外扩一扩,试探一下。
再往前,就要遇到楚人的斥候了。
但郑凡没有提醒侯爷,而是默默地将弓箭卸下,准备警戒。
“陛下的想法,也是在两年后,乾楚,必先破一。”
燕皇很急,这一点郑凡早就知道。
这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他渴望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将大燕一统天下的局面给推进下去。
两年,灭一国。
“朝廷现在衡量的,是想攻楚还是先攻乾,陛下,是想先攻乾。”
乾国的富饶,可谓是四国之最。
吞并乾国,也是燕皇毕生夙愿。
“我还是觉得,先攻楚,最为合适。”郑凡说道。
“为何?”
“攻乾,可能就用不上我了。”
这是明明白白的私心。
一旦朝廷打算全力攻打乾国,那么郑凡作为戍守在大燕最东北角的一位伯爵,所能做的事情,实在是有限,很大概率就是帮西线盯着楚国的动向。
若是战局出现问题,自己甚至还有可能被一道圣旨率军千里迢迢跑到乾国战场去,那是最亏本的仗,因为战场距离自己的老巢,实在是太远了,地盘打下来了,你也占不了,劫掠所得还得千里迢迢再运回去。
至于功勋、名望什么的,在抢回公主后,郑伯爷已经不缺了,他现在缺乏的,是实力。
“本侯也觉得先攻楚最为合适,乾国三边,抵我大燕银浪郡,乾国之富,让我大燕如鲠在喉,灭掉楚国后,就算一时无力继续攻乾,我大燕下一代,也不至于会懈怠。
打仗,得捡软柿子先捏,但灭国,得选硬骨头的先灭。”
“是,侯爷。”
前方,已经出现楚国哨骑了,只不过对方只是远远地在观望着,因为这两骑过来得,实在是姿态过于轻松了一些。
田无镜还在继续前进,郑伯爷依旧紧随。
附近,哨骑出现得开始越来越频繁,甚至,已经出现了五十人建制的哨骑。
鎏金甲胄,
胯下貔貅,
来者何人,
已经极为清晰。
燕人南侯!
靖南王!
靖南侯来了!
一道道消息,不停地往回传送着。
“此间事了,本侯就打算撤兵了,楚人一时应该不敢北上造次,到时候,本侯借你五万靖南军,帮你把雪原的事儿,给再料理一遍。”
上一次,击溃野人王主力后,因为当时军力疲惫,再者,玉盘城内还有数万青鸾军在,所以靖南侯没有下令燕军顺势北伐雪原,为成国百姓报仇。
但现在一年时间过去了,等镇南关这边的对峙结束,燕军就能比去年更为从容一些,雪原,还是得清一清。
“多谢侯爷。”
五万靖南军,加上雪海铁骑,郑伯爷有信心让雪原上的那些野人部族们完全跪下来给自己唱征服。
他们曾掠走的人口,他们的牛羊,不,甚至是他们自己,都将成为雪海关的财富。
一个乃蛮部,就已经让雪海关过了一个充足的年了,雪原上类似乃蛮部甚至比乃蛮部更大的部族,还有很多!
楚人的哨骑不停地从远处掠过,
而这时,
聊着天说着话,
不知不觉间,
郑凡已经和靖南侯“孤军深入”到了一个极深的位置,已经可以看见楚人前方的营盘了。
这是楚人这几天向外扩充出来的区域,也是刚刚搭建起来的营盘。
接下来的这一幕,
郑伯爷会记住很久很久;
田无镜没再说话,
只是安静地坐在貔貅上,
月光下,
一人一貔貅,像是一座被染上月晕的雕塑,散发着清冷和生人勿进的气息。
少顷,
前方的楚军营盘开始躁动,
楚军并未冲出企图包围这里,
恰恰相反,
他们开始了,
撤兵。
第二百六十五章 一人一军
虽然心中早有预料,
但真正地看到这一幕时,
郑伯爷心里,
依旧难免澎湃。
他就骑着貔貅,停在那里,
郑伯爷清楚,
在二人身后,
根本就没有燕军的存在。
靖南侯只是对自己说,出去走走;
简单平常地如同是饭后遛个弯儿,事实也的确是饭后遛弯儿。
遛个弯儿,
顺便逼退对面的楚军回家。
一人,退一军!
这就是靖南侯,这就是田无镜,人的名树的影,当他出现在这里时,对面的楚军连试探都不敢,直接选择了撤军。
郑伯爷舔了舔嘴唇,缓缓地闭上眼,手里,攥紧着长弓。
满江红的豪迈,是自己抄来的,大楚公主的跟随,是自己骗来的;
如果可以选择,
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和现在的靖南侯一样,
什么都不要做,
什么都不要说,
我来了,
来了,
就一切都好。
今晚的氛围,太过静谧,哪怕前方楚人撤军时的动静并不小,那漫山遍野撤退时打着的火把,也如同一片星辰降落在了地面。
但郑伯爷依旧觉得,今晚很安静。
安静地不想多说一个字,不想多做一个动作,
只想继续静静地在这里,
看着眼前的景色。
可能是因为太过熟悉,自己和靖南侯之间的关系,也太过亲密,所以郑伯爷心里并没有生出“我可取而代之”的心思,有的,只是极为单纯地向往和憧憬。
田无镜调转坐骑,胯下貔貅走了两步,在郑凡身侧停下。
“回去吧。”田无镜说道。
楚军既然已经撤离了营寨,他们就不可能再回去的,对方主将哪怕后来发现燕军大部没有出动,也不可能再下令回去,这种大晚上的朝令夕改,最伤士气。
所以,楚军是撤定了。
郑凡深吸一口气,
道:
“侯爷,再待一会儿吧。”
这种感觉,郑伯爷还想再享受一会儿,飘飘欲仙,真的是飘飘欲仙。
靖南侯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调转貔貅,和郑凡一起,继续看着前方楚军撤退的景象。
晚风徐来,
吹过二人身上,
明明冷冽的寒风,却让郑伯爷觉得和煦如春。
郑伯爷没去问靖南侯,自己怎样才能做到这般?
因为这个问题,没必要去问;
因为答案,靖南侯早就告诉过自己。
他已经告诉自该怎么走了,也在帮着自己走,甚至是,搀扶着自己走。
自己,
还需要时间。
魔王们,其实是没有自家主上和靖南侯之间的那一抹超越了上下级的关系的。
在魔王们看来,靖南侯更像是一块石头,压在所有人的头顶。
如果说大燕是一片黑色的天,那靖南侯就是那座参天的高峰。
你可以在苍穹下面恣意随便,但山峦却能够轻易地滚下落石将你碾死。
瞎子曾不止一次地感慨过,只要靖南侯还在一天,那么自己等人,就得多做一天的大燕忠良!
这是事实,无可辩驳的事实。
个人恐怖的实力,用兵如神的能力,可怕的士卒军心凝聚力,这种存在,不光令对手胆寒,连手下人,都会绝望。
终于,前方的楚人撤得七七八八了。
郑伯爷如梦初醒,晚食没喝酒,此时却有些微醺。
“侯爷,咱回吧。”
二人,终于开始往回。
依旧是靖南侯骑着貔貅在前头,郑伯爷骑着马跟在后面。
靖南侯的背影依旧伟岸,
反倒是跟在后头的郑伯爷,身子开始微微左摇右晃,一副上头的样子。
貔貅止步,
不用郑伯爷勒住缰绳,其胯下战马本能地跟着止步。
“累了?”靖南侯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
“是醉了。”
靖南侯伸手揉了揉胯下貔貅的鬃毛,
道:
“出息。”
郑凡“哈哈哈”笑了起来,
道:
“就这点出息了。”
“下来坐坐吧。”
“好的,侯爷。”
靖南侯下来了,席地而坐。
郑伯爷也翻身下马,坐在靖南侯身侧。
四顾看了看,
郑伯爷有些惋惜道:
“要是有口酒再来两把干果,就好了。”
靖南侯道:“有人会送来的。”
确实是有人送来了,
来人一身青色的甲胄,在月光下反射着异样的光泽,中年。
其左手,提着一个很大的包裹,右手,则提着两坛酒。
隔着老远,他先停了一下,然后又小跑着走过来。
郑伯爷一开始还有些警惕,但慢慢地也就放松下来。
对方只是一个人,
而自己则坐在靖南侯身边,
说白了,
他还真不信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在靖南侯眼前将自己给杀死。
来人一看就是个楚将,走到靖南侯和郑凡前面数丈处,弯着腰,赔着笑脸,道:
“喝点儿?吃点儿?”
靖南侯没说话。
郑伯爷则主动招招手。
“好嘞,来啦。”
楚将走过来,也席地而坐,他先打开包裹,里头有两只烧鸡还有一些其他的干果之类的,混杂在一起,但香气扑鼻。
紧接着,
他又拍开了酒坛封泥,当即酒香四溢。
随后,他一样一样地先抓起来往嘴里塞了,咽下去后,又将两坛酒都喝了一口。
最后,
他将一坛酒送到了靖南侯面前,将剩下的一坛酒放在自己和郑凡中间,对郑凡歉然道:
“对不住,听手下人报,以为是靖南王身边带着一个扛旗的,所以就只带了两坛酒,兄弟不嫌弃的话,就你我共饮一坛吧?”
郑伯爷心里有些淡淡的忧伤,
他觉得,
先前靖南侯一人逼退一军,
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大场面。
而自己,
居然是这个大场面里打酱油的,
虽然,
他也的确是一个打酱油的。
“无妨。”
收拾情绪,郑伯爷很是豪迈地举起酒坛,眼角瞥向坐在自己身侧的靖南侯,见靖南侯没有阻止的意思,这才放心大胆地喝了一口。
“痛快!”
酒坛放下,
郑伯爷用衣袖擦了擦下颚酒渍。
“豪气!”
这名楚将也端起郑伯爷刚放下来的酒坛,喝了一大口。
“唉。”
楚将向后头看了看,
道:
“贵军主力没来啊。”
语气中,有些惆怅,也有些自嘲。
如果是靖南侯一个人出现,固然是三品巅峰武夫,却也依旧不足以吓退千军万马的,若早知道这般,说不得就直接两千甲士冲杀上前,用人命去填死这位燕人南侯!
但楚军不敢赌,他们以为燕人南侯的出现,是一种态度,因为这位南侯最喜冲锋在前,每当其骑着貔貅冲锋时,身后的燕军骑士瞬间变得悍不畏死。
所以,楚军认怂了,放弃了营寨,撤了。
因为今日白天的突进和扩张,本就遭遇了来自燕军的打击。
酒喝了,肉吃了,
这位楚将才想起来做自我介绍,
他对着靖南侯拱手,又对着郑凡笑了笑示意,
道:
“见过大燕靖南王,鄙人大楚皇族禁军中郎将,姓景,名仁礼。”
靖南侯不为所动。
景氏,可谓是楚国大贵族,其地位和影响力,不逊屈氏丝毫。
当初出使燕国谈判的使臣景阳也是景氏的人。
身为大贵族子弟,敢孤身寻来这里,还带着酒菜,显然已经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其实,我家年大将军本来也想来的,但他怕死,问周边诸将,谁敢来看看虚实,我就主动领下这个差事了。
哎,也不能怪我家年大将军胆儿小,实在是他听说当初在雪海关外,野人大将格里木就是在谈判时被杀死的,就认怂了。
实在是那位平野伯不讲规矩在先,他那一手一出,以后谁敢军前谈判了?没人敢了都!”
“………”郑凡。
格里木之死,不仅仅是对当初雪海关攻防战起到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改变了后世战争的某种形式。
起因就是当年郑伯爷居然让剑圣暗戳戳地当一个扛旗兵,当真是阴损至极,但别人想学其实也很难学得来。
不过,
靖南侯倒是可以学,因为靖南侯曾击败过剑圣的事,早就江湖庙堂皆知。
所以,靖南侯注定会很寂寞,那种两军对峙双方主将出寨会面的事,有了郑凡开了那个头后,应该不会再发生在靖南侯身上。
这样子的对手,才更让人煎熬,因为你连刺客,都没必要派了,能杀死靖南侯的刺客,他为什么要去当刺客?去当武林盟主什么的他不香么?
甚至连沙场前单挑,似乎也变成了一件纯粹涨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的事。
靖南侯喝了一口酒,没说话。
景仁礼见靖南侯不理自己,也不觉得尴尬,反而主动地看向郑凡,道:
“敢问兄台是?”
景仁礼自然清楚,能和靖南侯一起席地而坐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
郑伯爷直接回答道:
“郑凡。”
郑伯爷没什么家世,
嗯,
他自己就是世家。
谁成想,
一听到“郑凡”两个字后,
景仁礼先是一愣,
随即: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
景仁礼一边笑一边用力拍着大腿,
然后忽然停下来,
看着郑凡,
道:
“当真是平野伯?”
郑凡点了点头,道:“是。”
“哈哈哈哈哈哈!!!!!”
景仁礼继续大笑起来,
然后他见郑凡没笑,
忙手指着天上,
不住道:
“那个姓屈的,屈培骆,屈培骆,屈培骆,哈哈哈啊哈!!!”
郑伯爷点点头,也跟着景仁礼的节奏笑起来:
“哦,啊,哈哈哈哈哈!!!!!”
“屈培骆那个狗东西,仗着自己长得好看,一直瞧不起个人,觉得自己是白莲之花,我等都是污浊之物,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平野伯这一次干得讲究,漂亮,痛快,过瘾!”
很显然,
景氏和屈氏的关系,并不好。
景仁礼和屈培骆,是同辈人,彼此更是互相看不上,这和家国尊严无关,因为景仁礼这次过来,本就不是为家国的事儿,只是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如果牵扯到家国层面,
他早就应该被靖南侯爷一巴掌拍死了。
今夜,这里,只有酒肉和萍水相逢。
郑凡忙抬起手,
道:
“不能笑人家屈兄,不地道,也非君子所为也。”
“哦?”
景仁礼有些意外。
郑伯爷伸手拍了拍景仁礼的大腿,
道:
“毕竟,屈兄,是郑某这辈子所遇到过的,最好的人了!”
景仁礼先是点头,随即,嘴巴缓缓地再度张开,
“哈哈哈哈哈,对,屈培骆是个好人,大大的好人,来,平野伯爷,为大好人,干!”
郑凡端起酒坛,
虚应了一下,
道:
“敬屈兄,干了!”
一口饮下,
景仁礼接过酒坛,举起虚应道:
“为屈氏古仁人之风,干!”
随即,
畅饮一口。
“为屈兄之心胸,干!”
“为屈培骆之豪爽,干!”
“为屈兄之慷慨,干!”
“为屈培骆之成人之美,干!”
“为屈兄崇高品格,干!”
靖南侯就坐在那里,
看着郑凡和景仁礼你来我往地一大口一大口不停地干,像是在看,两个傻子。
一坛酒,
很快就喝见底了。
景仁礼晃了晃脑袋,有些迷醉,道:
“直娘贼,平生第一次发现,这屈培骆,竟然是世间第一等的下酒菜!”
郑凡也点点头,道:“有屈兄佐酒,这酒,是越喝越有味道。”
“是极是极。”景仁礼点头称道:“喝个三天三夜,都不过分!”
言罢,
景仁礼看向靖南侯,
缓缓地起身,
恭敬地跪伏下来,
道:
“王爷,我家年大将军让末将捎来一声问候,我家年大将军的意思是,咱们打累了,也该歇歇了吧?
贵军后撤五十里,我楚军也撤回镇南关一线,这是我家年大将军的意思,不知王爷意下如何?”
靖南军不是真的要攻城,
这一点,
年尧看得出来,楚军里的高级将领,也能看得出来。
但即使靖南军不攻城,但在田无镜率领下,不停地压缩镇南关的防御空间,双方还得不停地排兵布阵对峙,实在是太折腾人了。
燕人还好一些,仗着野战优势和骑兵优势,可以来去自如,但楚军却因为田无镜的存在,每次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应对。
你如果真的来攻城反而好了,但却总是这般光打雷不下雨,真的是要把人给吓疲了。
田无镜指了指郑凡,
道:
“既然他回来了,那就不打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 屈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靖南侯说不打了,那就是真的不打了,镇南关这座雄关,可谓是卡得燕人很是难受,但好在燕人现在占据着野战的优势,楚人不敢大规模北上,所以双方之间勉强能形成一个均势。
景仁礼伸手撕下了一只鸡腿,先前酒喝多了,现在想找点东西垫垫,随即,他眯着眼,看着郑凡,道:
“今日能见到郑兄,实乃出乎我之预料,只可惜今日酒没带够,没喝得尽兴,等此间战事结束,仁礼必亲自去雪海关拜访郑兄,我等二人,再好好地喝上一轮。”
郑伯爷笑道:“还是自带酒水么?”
景仁礼有些意外道:“郑兄这般抠门的么?”
“穷啊。”
“嘿嘿。”景仁礼借着酒劲拍了拍胸脯,道:“上面的见面礼,仁礼自是不会缺的,而且,郑兄你本就不会缺这个,说不得过个几个月,仁礼上门时,还会带着来自皇室的礼物。
一些公主平日里的穿戴用具,嗯,宦官宫女,郑兄你应该不会收,所以上头应该也不会送。
仁礼在这里先插个标,
回去再宣扬宣扬,
这种简在帝心的差事,也就落在仁礼头上了。”
景仁礼说得很透彻,也很直白。
他的意思就是,等这边不打仗了,过几个月,大楚宫内必然会派人过来送一些“嫁妆”去雪海关。
只不过,为了顾及皇室和屈氏的面子,所以不可能大张旗鼓,也不可能会有钦差以及任何的明面文书,完全是悄悄地去,悄悄地回,像是民间走亲戚一般,哪里会专门敲锣打鼓的?
究其原因,
还是因为他吃定了既然木已成舟,摄政王的妹妹已然跟着燕国的平野伯去了雪海关,一时间,又不可能也做不到发兵征讨,那就将收尾的利益,给做一做吧。
这就是政治家的本能,他们的行为基本不会为个人好恶所左右。
燕皇能为大局,牺牲个儿子都当笑话一样,靖南侯能自灭满门,他大楚摄政王,怎么可能太差劲了去?
反正面子已经丢了,一时半会儿也打不回来,不如踏踏实实地闷头赶紧捡一些里子来。
只不过,事儿是这么个事儿,但景仁礼就这般说出来,也未免过于洒脱了一些。
而且,
这种“光棍”劲儿,那种我把事儿都讲得明明白白以后做也要做得明明白白的方式,
让郑伯爷有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仿佛似曾相识。
很快,
郑伯爷就明白过来,
这不就是以前的自己么。
是的,景仁礼就是以前的自己,将自己坦坦荡荡脱了个明明白白,只是为了求一个机会,求一个机遇。
靖南侯站起身,他面前的酒,没喝多少,伸手,貔貅踏步而来,侯爷翻身上去,缓缓地离开。
他没喊郑凡一起走,给他和景仁礼留了大半坛子酒。
在侯爷看来,景仁礼是杀不了郑凡的,又或者说,如果郑凡能被景仁礼杀死,那就死了吧。
坐在地上的郑凡和景仁礼就这样看着靖南侯逐渐远去的背影,
景仁礼发出了一声感慨,
道:
“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和靖南王一样,该多好。”
稍微有点上进心的蚂蚁,看见大象从前方过去时,大概都会发出类似的感慨吧。
郑伯爷拿起侯爷留下的酒坛,又喝了一口,道:“这话,我之前也在心里想过。”
景仁礼接过酒坛,道:“郑兄何必如此,若是说靖南王是鲲鹏,那郑兄也是苍鹰,只有我,还蹲在水稻田里一边望着天一边学着蛙叫。”
说完,饮了一大口。
“你?”郑凡摇摇头,道:“至于么?”
“景氏是我楚国大贵族不假,但景氏枝繁叶茂,景氏嫡系子弟,世世代代传承着大楚一半以上的清貴职位,受人敬仰。
郑兄,
你看看我,
一身戎装,
这还不够说明问题么?”
景氏门第清貴,历代楚皇后宫内,必有景氏皇妃,甚至是皇后,在大楚,景氏可谓是文脉礼教的象征。
身为景氏一员,却不得不进入军伍之中,这对于“文化人”而言,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不是真的没有路了,不是根本就得不到家族的支持,景仁礼,也不会走这条道。
“其实,先前有句话,仁礼说得不准确,仁礼不仅仅是瞧着屈培骆不顺眼,就是我景家的那些个兄弟,我也瞧他们不顺眼。
归根究底,还是一个为什么,凭什么,呵呵,郑兄应该是懂的。”
郑凡点点头,道:“我懂。”
“所以,仁礼对郑兄是神往已久,从一介白衣一路走到军功封伯,再看看我自己,就算再怎么不被家族看重,好歹,也是沾了家族的光,吃喝用度没缺过,私塾武师也没差过,既然郑兄能做到,仁礼觉得,自己也能,至少,有这个可能。”
郑凡笑了笑,
道:
“一个人的奋斗不仅仅依靠自身的努力,也要受历史进程的影响。”
“大势么?”
景仁礼顿了顿,道:
“不知郑兄觉得,眼下是否是大势?”
“势,肯定是有的,但谁知道是哪家的势?是一举载你入青云呢,还是干脆一浪将你拍翻。”
“哦,郑兄觉得是哪种势?”
郑凡摇了摇头。
景仁礼又问道:“看来,郑兄也不清楚?”
随即,
景仁礼擦了擦自己胸口的护心镜,
道:
“是啊,天下大势,谁又能真正看得清分得清呢?
想那乾国藏夫子,以屠龙之术亲临燕京城下,但如今燕国,却依旧是势压乾楚。
想那晋国三家,成气候多年,已成格局,却在短短两年时间,两家灰飞烟灭,一家伏低做小。
势如潮水,潮见天色,天意难料,难料啊。”
“你错了。”
“哦,敢问郑兄,仁礼错在何处?”
郑凡很是平静地看着景仁礼,道:
“借势,只是因为需要借,但并不是为了借势而借势;
你需要去借,证明你现在缺;
所以,
借势的最终目的,是自己以后不用再去借了,而是,
自己成势。”
“啊……呼,原来如此。”
景仁礼起身,对着郑凡恭恭敬敬地一拜,
道:
“郑兄所言,振聋发聩,仁礼,受教。
只可惜,
仁礼是个楚人,否则,还真想在郑兄麾下与郑兄一起成势,想来,应是极为有趣的一件事。
他日凌霄阁前坐,再饮美酒天上来;
快哉,快哉。”
“楚国的公主,都能嫁给我做媳妇儿,你,景仁礼,不过是景氏下面的一个不受家族器重的子孙,说句不好听的,你今日就算是死在这里,景氏里,也不会有多少人在意。
所以,
你为什么不能来我这里?”
“因为无用。”景仁礼很快就给出了答案,“因为我现在,还没表现出我的价值,所以,哪怕现在跟着您走,进入您的麾下,您也会很快地忘记掉我。
仁礼是个男人,虽冠之以景姓,但声名不显,郑兄收了我,于面子上,也增不得什么光,两国交战,双方各有判者相投,本就是极为寻常之事;
月余之前薛让部的叛乱,不正是因其麾下一员将领暗中投了燕么?
再者,
说句大不敬的话,
公主是公主,她毕竟是个女人,仁礼是个男人。
女人如花,
花不可食,也不经食,更食不饱,
但花,它美啊;
携花于市,可引人艳羡;
藏花于室,可孤芳自赏;
所以,怎奈何,仁礼非花。”
“呵呵,懂了。”
“多谢郑兄。”
“谢我做什么?”
“能懂仁礼的心迹。”
郑伯爷看着他,没再说什么,而是缓缓起身,侯爷已经走远了,他得追上去。
他不怕身边的景仁礼,因为这个人,到底是出身自文华世家,武功寻常;
但回军营大寨的路,还挺远,大晚上的,郑伯爷一个人走夜路,会害怕。
景仁礼则最后喊道:
“郑兄,下一次,仁礼希望是自己来给郑兄送我皇的嫁妆。”
郑凡挥挥手,道:
“好。”
“郑兄,再下一次,仁礼,会………”
想了想,景仁礼忽然觉得喊这些口号没什么意思,胸有大志,并非是喊出来的,志如美酒,需要沉淀。
景仁礼默默地将酒坛提起,里面所剩酒水不多,但也能再润润喉咙。
再抬头,
望着天色,
用力一甩,
“啪!”
酒坛被极为豪迈地摔碎在地上,然而,许是真的喝醉了酒,甩酒坛时有些脱力,酒坛砸中了景仁礼的脚背。
“嘶………痛痛痛!”
……
郑伯爷还是没追上侯爷,好在,回营寨的路上没出什么意外。
侯爷早就回来了,但郑凡没再去打扰他,而是在一名侯爷身边亲卫的带领下,来到自己今晚将歇息的帐篷。
帐篷内,公主已经躺下睡着了。
一路逃亡,身为楚国公主的她,却一直等到进入燕军营寨里,才算是睡上了一顿安稳觉。
郑伯爷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她似乎感应到有人过来了,也似乎分辨出了这种感觉,然后,她侧过身子,伸出手,抱住了郑伯爷的手臂。
郑伯爷伸手帮她理了理两鬓的发丝,将其手缓缓挪开,放回被子里,自己则起身,走到帐篷外,坐了下来。
从铁盒里抽出烟,点燃。
这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是渣的。
至少,郑伯爷是这般感觉的,因为帐篷内明明躺着一个公主,一个跟着自己离开母国的女孩;
而此时,
坐在帐篷外的他,脑子里想的,却是阿铭、三儿以及………四娘。
现在,自己安全回来了,就看他们的了。
他们,
应该不会出事的。
“哦呵呵,来来来,小凡子回来了,哈哈哈哈,听说还抢来了楚国的公主。”
这是李富胜的声音。
大燕朝廷的力量已经渗透进了历天城、曲贺城以及颖都,官僚体系已经逐渐覆盖下去,在这一点上,靖南侯完全让出了方便。
他没有想要“占地为王”,对于朝廷开始逐步施加对晋地地方的掌控,选择了视而不见。
而地盘,其实是一个藩镇的根基,这个道理,侯爷应该是知道的。
也因此,
作为交换,
除了原本入晋的靖南军所部,包括后来入晋的李豹部,李富胜部,大皇子东征军所留下的余部,以及晋地原有晋人兵马,全都被靖南侯拿来做了整合。
现如今,
在三晋之地,
靖南军令一出,
晋地兵马,无论是何编制,都必须遵从。
这也是朝廷和靖南侯之间的默契,一来,晋地新附,人心局面难免出现反复;再则,晋地之外,雪原野人、楚人等等作为威胁,无论如何,都必须有一个人在那里坐镇。
所以,现在已经很难去说,李富胜到底是镇北军总兵还是靖南军总兵了。
在李富胜身边,跟着的是原本的靖南军总兵任涓。
任涓一来,瞧见郑凡,又看见了郑凡身后的帐篷,马上道:
“公主呢,拉出来让我们见见,让我们也开开眼啊,哈哈哈哈。”
坐在帐篷口的郑伯爷,
面带微笑,
就这么看着他,
看着他,
看着他。
任涓张了张嘴,有些尴尬。
李富胜则打圆场,道:“那是公主么,那是弟妹,男女授受不亲,得懂礼数。”
任涓马上会意,对郑凡拱手道:“任某唐突了。”
郑伯爷站起身,道:“帝姬刚入燕,人生地不熟,心思最为敏锐,再者,公主不是弟弟我抢来的,是她跟我入燕的。”
抢来的女人,是战利品。
但如果是主动跟着你回来的,这里面就牵扯到了两情相悦的问题,若是这般,那任涓先前的话,是真的孟浪了,等于是在抽郑凡的脸。
毕竟,哪个男人都不会喜欢别人将自己的妻子当作商品一样呼来喝去。
任涓开口道:“郑老弟,郑老弟,我错了,我这里给你赔不是,我呢,刚在外领兵回营,听手下人说你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公主,再加上楚人刚刚撤兵了,脑子一热,说话的嘴啊,就没个把门的了,莫怪,莫怪。”
“任哥言重了。”
李富胜捶了任涓胸口一记,道:“你啊你,下次说话多过过脑子,咱们可都是战场上互相交后背的兄弟,不是说做了你兄弟就得和你一起大大咧咧的,既然是兄弟,处的时候就得更讲究。”
这话是说给任涓听的,同时,也是说给郑凡听的,意思就是差不多得了,互相给个台阶下。
李富胜如果不是在犯病的时候,
还真是有当长辈的样子。
“丽箐见过两位哥哥。”
这时,公主醒了,也出来了,对着李富胜和任涓行礼。
如果说先前任涓和李富胜对公主的存在还有一些轻视,宛若是看一件值得夸耀的旗帜的话,那么现在,当看见公主本人出来时,两个久经战阵的宿将,一时间居然也有一些局促。
因为公主本人的落落大方,在军寨篝火之侧,依旧显得仪态端庄;
当然,
最重要的是因为,
大楚,
没有灭国。
她,不是亡国公主。
李富胜“呵呵呵”笑了笑,道:“弟妹好。”
任涓拱手道:“公主殿下好。”
“两位哥哥进来坐吧,先前丽箐让火头房那边备了一些吃食,正好去做几道楚地小食让两位哥哥尝尝。”
“哟,弟妹辛苦,那我们,可就等着口服啦。”
李富胜和任涓随着郑凡进了帐篷,先前的那点点不愉快,在说开了后,也就不算事儿了。
郑凡和李富胜他们说着在楚地的经历,李富胜和任涓则将近俩月来这边的战事情况讲了讲。
期间,公主送来了小食,食物很简单,谈不上多精致美味,但毕竟是公主亲自做的,李富胜和任涓都忍不住多吃了一些,因为做得本就不多,最后干脆都吃完了。
临走前,郑凡还问了郡主的事,得知郡主在郑凡入楚之后没多久,就被七叔护送着去颖都了,如果颖都找不到高人,那就只能去燕京找人让其苏醒了。
最后,郑伯爷还拜托任涓和李富胜帮自己一个忙,因为自己身边没有兵,只有靠他们帮忙去做,李富胜听了后,哈哈大笑,直接答应。
待得任涓和李富胜离开后,
公主很自然地依靠在郑凡的肩膀上,问道:
“郡主?是那位镇北侯府的郡主么?”
“她很有名么?”郑凡问道。
“可有名了呢,听说,她还会带兵打仗,一直都传言她惊鸿不让须眉。”
“差不多吧,是个很厉害的女人。”
“她昏迷了?”
“是,出了点意外,昏迷了。”
熊丽箐眼睛微微一转,
小声道:
“相公,是你弄的?”
让熊丽箐有些意外的是,
郑凡回答得很干脆,
只见郑凡点点头,
道:
“对。”
熊丽箐咬了咬嘴唇,没害怕,反而显得有些兴奋,甚至还主动凑过来轻轻咬了咬郑凡的耳垂,
道:
“弄了郡主不过瘾,就来弄公主了,对么?”
郑伯爷深吸一口气,
道:
“别玩火。”
熊丽箐一阵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问道;
“夫妻之间不玩火玩什么?
玩冰坨坨?
之前在逃亡路上,是你说先不要,怕我白天走不动道,引人注意;
现在已经到燕国了。
郑伯爷,
屈氏的嬷嬷可是检查过的,我身子是干净的。”
“我知道。”
“郑伯爷,你不会想把我干净地带出来,再把我干净地送回去吧?”
听到这话,郑伯爷被逗乐了,笑出了声,
道:
“你想多了。”
熊丽箐嘟着嘴,道:“等风姐姐回来,我可能就轮不上趟了。”
“她,不一定能回来。”郑凡说道。
没能收到四娘和阿铭他们的确切讯息,郑伯爷的心,就一刻都放不下来。
“她一定会回来的,没她在,以后的日子得多无聊啊。”
“哟,还惺惺相惜了?”
“现在想想,当初风姐姐进那家铺子包厢里来抓我时,还真挺潇洒的,后来和她在范府待了几天,感觉这个女人,真的很不一般,有时候甚至觉得,以后如果你在外面忙,我在府里有她陪着一起,也一定不会寂寞,她身上,有好多好多故事。”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自己,
问道:
“所以,你到底是看上了我,还是看上了她?”
……
任涓和李富胜并排往外走着,李富胜开口道:“老任啊,我知道,郑凡以前做过你下属。”
“是啊,怎么了?”
“当一个人出人头地之后,他往往会做一件事,你知道是什么么?”
“什么?”
“整死原来的上司。”
“………”任涓。
“你也应该瞧出来了,侯爷对他很看重。”
“他就算是想接班,也得看我们几个答不答应。”
“啧,说得像是侯爷要做什么决定,还需要征求你任涓的意见一样,你不答应是吧,好办啊。”
任涓一时语塞。
“想开点,以前的下属忽然冒出来和自己平起平坐了,是人,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我没有,我任涓再混账,还不至于到嫉妒贤能的地步,尤其是这里还是军中,他郑凡的官位和爵位都是靠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出来的,我服,我也认。”
“那就要摆好自己的姿态。”
“我知道了。”
两个人又走了一段路,任涓开口道:“不过,公主到底是公主,给人的感觉,真的是不一样。”
“当初破晋国皇城时,你没见过公主?”
“那种已经不算公主了,不一样,一来虞氏颓废已久,早就只剩下一个空架子,连徒有其表都不算;
二来那位晋皇也年轻,似乎还不怎么喜欢女色,身边连妃子都很少。
以后要是有机会,战争之上,破他国都城,咱也抢一个公主回来。”
李富胜脸上露出了笑意,
道:
“是啊,可以啊,你抢啊,没人拦着你去送死。”
“此话怎讲?”
李富胜盯着任涓,
一字一字道:
“破国之前抢公主,是大功;破国之后抢公主,是死罪。”
任涓闻言,长舒一口气,这话,说得很对。
李富胜则拍了拍脑袋,道:“对了,差点忘记正事了,我得赶紧点三百嗓门大的将士去镇南关下走一趟。
对了,那个小凡子说的形状,是怎么来着?”
李富胜用左手画了一个圈。
任涓道:“哦,应该是这样。”
任涓双手合起,
道:
“是这个,算了,就从我部里安排人去吧。”
“行,就你去。”
……
景仁礼回到镇南关时,径直去见了年尧大将军。
年大将军正坐在府邸门槛上吃着面,“滋遛滋遛”地吃得很香。
其实,
年大将军以前并不喜欢坐门槛上的,至少,当初是没这个习惯的。
只不过后来,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靖南侯喜欢坐门槛上,年大将军就学了。
现在,
年大将军吃饭时坐凳子都觉得不爽利,只有坐门槛上,才能吃得香。
“见过大将军。”
景仁礼对年大将军行礼。
“坐。”
年大将军拍了拍身边的门槛。
景仁礼小心翼翼地在一旁坐下。
年大将军喝了一口面汤,
道:
“据说,当年燕国的那位南侯,也曾这样招呼过一个人坐在他旁边,就像是你我现在这般,那个人,就是燕国的平野伯。”
“大将军,卑职见到平野伯了。”
“哦?”
年大将军扭过头,看着景仁礼,道:
“看见那位南侯了,也看见平野伯了?”
“是,都看见了,他们在一起呢。”顿了顿,景仁礼补充道:“他们的关系,确实很好。”
“这是自然。”
年大将军继续吃面。
景仁礼则默默地帮他剥蒜。
“呼……”
年大将军放下了面碗,拿起一瓣蒜咬了一口,道:
“没看见燕人主力吧?”
“只有那位燕人南侯和平野伯两个人。”
“呵,果然。”
“大将军早就猜到了?”
年尧点点头,道:“猜到了,但不敢赌啊,再者,这仗,我也打累了,倒不如顺势收兵。”
年大将军倒是丝毫没有“中计”的羞辱感。
“呵呵,这俩月,其实本将军早就有些觉得不对劲了,总觉得看不懂这燕人南侯到底在做什么打算,攻城不像是攻城,绕城直入似乎也没这个打算,就像是调动手下兵力和咱们演操一样。
后来,
得知后头那位燕人平野伯在屈氏大婚那天抢了公主,
本将军才有些懂了。”
说着,
年大将军将这口蒜全丢入嘴里,喷着味道对景仁礼道:
“本将军觉得,咱们镇南关下,这俩月以来十多万燕人骑兵的调动,其实就是为了配合那位平野伯在我大楚境内抢公主!”
景仁礼愣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那位燕人南侯说的那句话:
既然他回来了,那就不打了。
似乎,
真的是这样。
但这真的是太让人难以置信了,怎么会有这种事。
军国大事,竟然被调动起来只为了配合抢亲?
“行了行了,你这次也辛苦,你小子,倒算是有种,可以,有我当年的风范,记住,要想出头,就得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儿。
你今晚冒死去见那位燕人南侯的事,哦,还见到了平野伯的事,我会写在折子里,送呈陛下的。”
景仁礼当即有一种自己被完全看穿的感觉,马上跪伏下来行礼:
“多谢大将军提携之恩!”
“这算什么,机会,本就是你自己争取来的,你小子,和我不同,我呢,你也知道,家奴出身,虽说是陛下的家奴,但终究是个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能坐上这个位置,陛下也承受了不少压力。
你不同,
别看你现在不被家族重用,但等到你慢慢爬起来后,你会发现,当初那些视你如草芥的家族亲戚,以后,会拿你当家族核心去看待,会众星捧月地对你,家族资源也会顺势给你。
到那时候,
这么说吧,
以后本将军要是落难了,指不定还得靠着你来拉我一把呢。”
“将军,卑职不敢。”
“不敢个屁,你小子,出身比老子好,就这一条,老子拍马也赶不上!
老子是家奴,老子的儿子,也是家奴,就算老子封爵入品了,但三代之内,依旧是被打上了家奴的影子。
你小子,可以的,老子看好你。
对了,平野伯既然已经回来了,那咱们那位四公主?”
“应该是安然无恙。”
“那就好,那就好啊,咱们陛下,还是重感情的。”
“据说,四公主在大婚那日,曾主动说是她选择了平野伯,是她想要和平野伯一起走的?”
“呵呵,确实如此,女大不中留啊,这次,屈氏的脸算是丢光了,但怎么说呢,对咱们而言,可能不算坏事。
试想啊,
以后那位平野伯就是咱陛下的妹夫了,也算是自家人了。
燕人要南下的话,就先去打乾国吧,咱们这里,能相安无事就最好相安无事,老子以前还一直觉得是当世名将种子呢,结果这俩月和那位南侯对弈,直娘贼,一个踏实觉都没睡过啊!”
和靖南侯做对手,尤其是两军阵前,这种精神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容不得你有丝毫的松懈。
事实上,靖南侯说是起兵配合一下郑凡,但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会放弃破关而入的机会。
然而,正是年尧的谨慎加上燕军现在条件不成熟,所以靖南侯并未寻觅到真正的机会。
“大将军,卑职怎么觉得,如果做了自家人的话,反而会自家人打自家人更狠呢?毕竟,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优秀和出类拔萃。”
“嘶………”年尧深吸了一口气,点点头,道:“还真有那么一些道理。”
想了想,
年尧道:
“反正老子是不想继续留在镇南关跟那位南侯对弈了,再说了,我一家奴出身的人,一直坐在镇南关这个位置上,难保那些大贵族们不满意。
等随后,老子就向咱们陛下递折子,就说这里看样子应该不会有大战了,我还是去楚南打山越去来得自在。
这镇南关,
嘿嘿,
屈氏新编练的青鸾军正好可以拉过来遛遛,让屈氏的人来守这镇南关,反正他们是真正的一家人。”
“大将军英明。”
“怎么样,这法子好吧?想想都觉得有意思。不过,不对啊,按照路程来算,如果那位平野伯带着公主是走齐山或者蒙山的话,他们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城外军寨里啊?除非他们是用飞的。
所以,他们应该没走蒙山或者齐山那条线,应该是从咱们镇南关西侧的山脉里穿过去的。
屈氏那帮人还真是一帮饭桶,现在估摸着还在对蒙山和齐山搜山检海呢。”
年尧因为出身原因,对楚地贵族,本身就带着一种天然的排斥,他也想和人家一起玩,但哪怕他坐上了大将军的位置,人家也依旧鄙夷他的出身。
景仁礼也是一样,虽然出自贵族,却对那些真正的贵族子弟没半点好感。
俩人在此时,居然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就在这时,
有传信兵来禀说镇南关外围出现燕军骑兵踪迹。
“直娘贼,不是说双方撤兵不打了么,怎么还来?”
镇南关外围,三百多燕军骑士手持火把,他们没有企图靠近城墙和下方的楚军营寨,而是隔着不会被箭矢射中的安全距离。
三百多骑士一边挥舞着火把一边散开,
列出了一个队列“?”
齐声高呼道:
“屈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