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 孙子
姬成玦依旧盘膝坐在马车上,外头,风有点大,姬老六不比当初在南安县城做捕头时了,现在每日忙碌于案牍,为姬家开枝散叶耕耘,这身子啊,早就呈现出些许的虚胖之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成了亲,有娃之后,对仪态什么的,就不是特别看重,因为没那个闲工夫了。
但你要说重新回到马车内,也不太合适;
第一次见那位李家的世子,总不能不给他点面子。
姓郑的曾调侃过自己,说自己是个买卖人;
的确如此,买卖人,不会特别在乎那些虚无缥缈的面子,反而喜欢给别人以面子。
其实,如果不是自己大婚那晚郡主做得实在是太过分的话,自己也不会对她这般撕破脸皮。
玩儿政治就好好玩儿政治,别动不动掀桌子拼刀子。
吸了吸鼻子,
姬老六觉得自己快要染上风寒的时候,
对面马车里,郡主走了出来,下了马车。
随即,
马车内又出来一个少年,少年的腿脚不好,下马车时,郡主还主动伸手搀扶他。
下来后,
少年对郡主笑着说什么,
姬成玦在脑补着:
“谢谢阿姊。”
再脑补一下郡主:
“这就见外了,阿弟。”
对嘛,
这才是“帝王之家”的气象嘛。
就如同自己和二哥那般,明里暗里,就连茶楼里听书的懒汉都晓得是自己二人在夺嫡,夺那个位置;
但不管是在宫内还是在后园,兄弟俩见面时,还是会兄友弟恭着的。
现如今倒不是为了表现给父皇看,
自己等人毕竟是自家老子下的蛋,
而且以自家老子的英明,也断然不会相信他的崽子们真的会相亲相爱;
但,
这就叫格调,这就叫水平,也是最基本的操守,就和吃饭时不能喧哗一样,是最基础的腔调。
李家世子向自己这里走来?
郡主则留在原地? 没跟过来。
李良申也没动,四周的镇北军士卒,也没动? 就这般看着自家的世子爷走向由王府护卫保护着的马车。
其实? 眼下的环境,还真谈不上什么剑拔弩张? 这里到底是京畿之地? 天子脚下,自家父皇? 是在后园荣养而不是在后园停灵。
就是郡主当初要杀自己,也是选择在晚上偷偷地派高手过来。
众目睽睽之下动手,
谁动手,
谁就会死得很惨。
所以? 看不顺眼归看不顺眼? 但大家对彼此双方的安全,还是很放心的。
李家世子走近了,
姬老六活动了一下腿脚?
翻身下了马车,也主动向其走去。
模样长得,
一般般吧?
不算丑? 但也和英俊没什么搭边。
姬成玦对自己的长相? 一直是很有自信的;
何思思当初之所以会看上他,不正是觉得他英俊么?
就连那姓郑的都说过自己只是身子有些虚,但这皮囊,是真的可以。
相较而言,这位世子,皮肤粗糙,还带着点冻疮龟裂,最重要的是,一条腿瘸的,走路有明显地颠簸;
这卖相,差得可不是一点点。
虽说以貌取人是不对的,
但自己长得比对方好看,
心里肯定是开心的。
走近了,
姬老六打算主动打招呼,
毕竟,
李家和姬家,打自己皇爷爷起,就已经从纯粹的“君臣”“中央和藩镇”转化为“世交”关系了。
但谁能料到,
这位镇北王府的世子,竟然率先一步主动向着姬成玦跪伏下来;
“小民阿飞,参见六殿下,殿下福康!”
规规矩矩地下跪,
规规矩矩地行礼,
规规矩矩地请安。
这一幕,让四周的寒风,仿佛都在刹那间静止了下来。
王府护卫,
镇北军骑士,
刹那间,
队列都微微一颤,
大家都很克制且对峙着。
站在马车那边的郡主,看到这一幕,依旧平静。
李良申站在远处,不动声色。
姬老六闭上了眼,又马上睁开;
先前关于“美”和“丑”的概念,已经完全抛诸脑后。
郡主先前说他知不知道将平西侯府养成了个什么东西!
他不在意,
因为郑凡这人,很真性情,如果不需要隐忍时,那家伙绝对不会隐忍,不需要下跪时,肯定不舍得自己膝盖多受半点委屈。
那是郑凡;
但很显然,
这位世子,现在没必要下跪的,但他跪得很干脆,姿态放得无比之低。
要么,
他傻,
他真的是从乡野之中走出来的愚民,
见到皇室血脉后,本能地畏惧,想要去臣服,去磕头,去请安;
然而,姬老六向来只会把自己面前的人往聪明的方向去想,因为总是把别人当傻子的人,往往活不长。
所以,
到底是镇北侯的种啊。
姬成玦走上前,弯腰。
没很俗套地去和对方面对面地跪下,将礼给抵消掉,那算个什么事儿,傻乎乎的。
再者,
法理上,对方确实应该跪自己,而自己若是赶着趟地回礼跪他,根本就没这个礼数!
说得直白点,
就是李梁亭在这里,
皇子们见了他,也不会下跪,而是毕恭毕敬地行半礼。
所以,
哪里有皇子去跪他儿子的道理?
姬老六弯腰,
很是热情地将阿飞给抱住,
哭喊道;
“弟弟啊,你受苦了,你受苦了啊!!!!!!”
一边喊着,
一边眼泪鼻涕真的滴淌下来,还不住地拍打着阿飞的后背,顺带将涕泗都抹上去。
姬家的皇子,
哪个演技会差了?
“殿下,殿下……”
很显然,阿飞心性固然很不错,在陈家庄时,也常常思考,比之同龄人,甚至,比不少成年人的心思,都更细腻也更重一些。
但他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离开过陈家庄。
再好的璞玉,若是没有经过大师的雕琢,也很难散发出真正的价值。
而另一边,
姬成玦,
曾在幼年时被父皇亲口说“肖父”,这天资,自然不可能差了;
且这些年来,被自己父皇反复变着花样的上下揉搓,这摔打,这磨砺,这经历,与这阿飞比起来,可谓富裕得要捏出水来了。
也因此,阿飞被姬老六的这番热情,弄得有些发懵,节奏完全被打断了。
“阿弟,阿弟,快快起来,快快起来,让哥哥我好好看看,好好看看。”
说着,
姬老六就要搀扶阿飞。
阿飞猛然醒悟,
挣脱开姬老六的手,
重新跪伏下来,
道:
“您是殿下,我是臣民,自古以来,只有臣子忠诚敬奉于殿下的道理,哪里有臣子可以和殿下平起平坐的道理。
莫说阿飞现在还没见到父亲,还不知晓自己现在到底是否是那个劳什子的世子;
就算阿飞真的是世子,
王府上下,也是陛下的臣子,自然也是殿下您的臣子。”
“父皇与王爷亲如兄弟,一起长大,你我,自然也就是兄弟,阿弟你若是继续这般,就是见外了啊。”
“礼不可废!”
“成。”
姬成玦后退三步,
掀开自己的下袍,
做出准备跪下的姿势:
“要是让父皇知道我让阿弟你跪着行礼,父皇定然会打死我,如此这般,我也就只能和阿弟你同跪了。”
“万万不可,万万不可,殿下,这可使不得,这可使不得啊”
“那你还不赶紧起来,我跪了啊。”
阿飞这才很是为难勉强地起身。
姬成玦再度走上前,搂住他的肩膀,
道:
“走,上我的马车,我车里可是预备了不少精致的吃食,咱哥俩,边吃边聊。”
“多谢殿下好意,但阿姊的意思是,要带我速速回北封郡见父亲。”
“也不差这一会儿嘛。”
“请殿下恕罪,其实,阿飞自己,也归心似箭了,因为阿飞自记事起,就一直挂念着自己的父母,眼下终于得以有机会,阿飞实在是……”
就在这时,
姬成玦再度上前,
拥抱住了阿飞,
同时,
将嘴凑到了阿飞的耳边,
小声道:
“兄弟,我这是在为你好,随我回京,走上一遭,自此之后,你就是实打实的镇北侯府世子了,不走这一遭,你就永远真不了;
就算你回到了北封郡,回到了侯府,很多人也会将你当作另一个被拎出来顶替的傀儡。
我是特意来接你,
镀金的。”
阿飞的目光一下子闪烁起来。
无论是嬷嬷还是老儒生,他们能给自己带来的视野,都不够宽阔。
所以,哪怕以他的聪明才智,在此时也很难分辨出姬成玦到底是好意还是坏意。
姬成玦拍了拍阿飞的肩膀,
继续小声道:
“我没备什么礼,但这就是我送你的大礼,不管你信不信,我是没想求什么回报,这一点,平西侯他最清楚。”
“殿下,阿飞得去先问阿姊,而且,阿姊的意思是,是直接绕过京城,回北封郡。”
姬成玦脸上忽然露出了意味深长的微笑,
道;
“你还信她?”
阿飞马上道;
“自家人,怎么能不信?”
这话反问得,正气凛然。
姬成玦笑了笑,
道:
“那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别听她的,咱是爷们儿,生于这天地间,总不能连自己的名字和出身都证明不了吧。
我这也不是激你,
你自己看着办,
说白了,
你是世子,我是皇子,
但你才当了几天的世子?
我可是当了小半辈子的皇子。
说白了,
自个儿要是没点儿胆魄没点手段和狠劲儿,
光靠这身皮,
底下人也不会真的拿你当回事儿的。”
在外人看来,
大燕的六皇子和镇北王府的世子,是在极为亲热的寒暄。
但随即,
令众人意外的一幕出现了。
六皇子回头,上了马车,紧接着,世子也上了马车,六皇子还伸手拉了一把世子,随后,二人都进入了车里。
张公公小跑着过来,
对郡主禀报道:
“郡主殿下,我家主子和世子殿下脾气相投,一见如故,邀请世子殿下回王府小住两日,世子殿下已经答应了。”
郡主笑了笑,
没生气,也没发怒,
也没流露出什么担心的情绪,
只是点点头,
道;
“替我回句话。”
“殿下您说,奴才保证把话传到。”
“叫姬老六少给我阿弟吃肉,他肠胃素净惯了,会不适应。”
“奴才晓得了,殿下还有其他话么?”
郡主摇摇头,翻身上了自己的貔兽,又刻意地看了一眼那二人所在的马车,
对还侯在那里的张公公开口道;
“再告诉姬老六,我不会因为他这样做,而觉得自己欠他一个人情的。”
“不敢,不敢。”
“本该欠的。”郡主说道,“但本又不该欠,随他吧。”
张公公一开始还以为郡主傲娇了,
这倒也符合郡主的脾气;
但第二句话,明显还意有所指,张公公也弄不明白,不过无所谓,把话原原本本再传给主子就是了。
待得张公公回马车那里后,
郡主骑着貔兽来到李良申身侧,
道:
“你怎么不拦着他?”
光拦着我,不拦着他?
李良申很平静地道:“他又不疯。”
郡主抬起头,声音,谈不上多低落,更像是在谈笑一般,道:
“以后,我也不会疯了。”
因为,
没这个资格去疯了。
在这个弟弟不在时,她的宿命,是被父亲送入燕京城,等待着和姬家联姻,嫁妆,则是镇北军。
在这个弟弟回来后,她的宿命,又再次发生了变化;
一定程度上来说,
她自由了,却也变得无关紧要了。
李良申看着郡主,
道;
“你还是你。”
“哥,你安慰人的话,和你的剑一样,太直了。”
李良申摇摇头,“你依旧是我们几个的妹子。”
郡主不言语。
李良申又道;“现在看来,没嫁给姬家老二,不算亏,与其去扶持丈夫,还不如扶持自己的亲弟弟。
他的经历太少,他现在,也需要你这个阿姊。
你不是说你不喜欢燕京这座城么,
现在,
你可以回北封郡,回侯府,回荒漠了。
兜兜转转个几年,
又可以回家了。”
郡主抿了抿嘴唇,缓缓道;“那我这几年,又算是什么?”
伸手,摸了摸胯下貔兽,郡主自嘲道;
“就多了一个,克夫、不祥的名声?”
“你在乎么?”李良申问道。
郡主摇摇头。
她并不会因为这个而受到什么打击,她就是有些,不值。
“妹子,你是最走运的一个。”李良申挥手,示意队伍跟随上王府的马车,继续道,“看看马车里坐着的那两位吧。
姬家的老六,这些年被逼成什么样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就是那在东宫内的老二,他经历了什么,你也不是没看见;
田无镜到现在,都无法去光明正大地去瞧一眼自己的儿子;
咱家,
其实也一样的,
只不过,
苦头,被世子殿下给承担去了。
妹子,
你说,
你是不是最幸运的一个?”
“哥,你的境界是不是又提升了?”
“怎么说?”
“这话,圆滑多了。”
“呵呵。”
郡主伸手,轻轻捏了捏自己的脖颈,
道:
“我刚让那太监给姬老六传话,说我不觉得自己欠了他一个人情。”
“按理说,应该是欠的。”李良申道,“你应该清楚,去燕京城走一遭,对于世子他而言,意味着什么。
那些假的,浑水摸鱼的,都将烟消云散;
他是真的世子,也必然是真的世子。
从这一点上,
他姬家老六,算是帮了咱们一把。
这燕京城,
说好进是好进,你我随随便便也就进了,但说不好进也不好进,没姬家人领着世子进去,就做不得真,就和用玺印一样。”
玺印上写着四个字,不是受命于天,而是如假包换。
“不,不是我们欠他,而是他姬老六,欠咱们的。”
李良申眯了眯眼。
郡主又道;“是不是觉得我又在耍脾气?”
李良申摇摇头。
“出京前,我与陛下辞行过了。”
“我知道。”
“魏忠河送我出的后园。”
“呵。”
“所以,是他姬老六,在借咱们侯府的势,他脑子就是转得快,我和他二哥的事,就算掰了,但也不至于会和他站一起去,但他在知道阿弟回来后,冒着很大的风险和非议,就这般主动出来了。
不是有说法么,
姬老六很像当年的陛下,这份果断,这份眼力,无怪乎当年咱爹会跟着陛下走这一遭。
但,
有件事我不明白,
一切的一切,入秋后,也就会盖棺定论了。
他,
还在忙什么,有意义么?”
李良申开口道:
“义父和陛下他们,是在做他们的事。
这天下,如今,是他们三位的;
但以后,
就是你们的了。”
……
王府的护卫保护着马车,回到了燕京城下。
已经宵禁关闭城门的城门,在此时,自己缓缓打开。
驾车的张公公有些意外,
这也,太好说话了一些吧?
都城的门,不是说想开就能开的,如果实在有事,也是吊吊篮上去,不大可能让你大张旗鼓地带着护卫深夜进出。
否则,
这政变和引兵入都城,岂不是太简单了一些?
但张公公见马车内的主子没说什么,他也就没去问,只是默默地继续驾车入城。
城楼上,
魏公公站在那里,红色的宦官服,被晚上的风吹得不停地晃动,在其手中,握着一道圣旨,圣旨的意思很简单:
李梁亭的儿子来了,朕,要见见。
只是,
自己眼下是不需要去宣旨了,有人已经提早把自己要做的事儿,给做了。
魏公公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在外人眼里,镇北王府的世子对于朝廷而言,是一个禁忌,甚至,很多人猜想,若是真的发现世子殿下的话,朝廷会毫不犹豫地秘密处决。
但外人,毕竟是外人;
满朝文武,也是外人;
家里人,则不一样,就比如自己下方正驶入都城的马车里的那一位。
他很小就在陛下身边伺候着了,从王府时那会儿,就是陛下身边的内侍总管;
而当六殿下一天天长大,成亲,生子,有时候,撕去伪装时,
魏公公恍惚间,
有种看见当年陛下得感觉。
……
王府的马车,缓缓驶入了王府。
深夜,不可能再去后园了,再者,说是邀请他回自己家看看,总不可能连自己家都不入。
王府的厅堂内,两个婢女和两个太监已经带着姬传业在那里等候多时了,小孩子容易犯困,这时,还在强打着精神。
姬成玦和阿飞并排行走在园子里,
“其实,说句不怕犯忌讳的话,如今这天下,是我父皇、你父王和靖南王他们三个人的。
但以后这天下,还是咱们的。”
阿飞忙道:“殿下慎言,慎言。”
“唔………”
姬传业看见自己父亲终于回来了,马上伸手要抱抱。
姬老六抱起自己的儿子,
指了指他,
对阿飞笑道:
“但最终,这天下,还是这帮孙子们的。”
………………
今天就一章了,本来作息刚调整好,打算多写点的,结果激动得跟自己参加大选一样……囧。
所以,明天争取多写点补回来,抱紧大家,晚安!
第四百五十六章 马屁
饭食,是早早地就准备着的,因为有些菜,准备的时间有点长。
烤鸭,是必备的,进了燕京城不来一只烤鸭,相当于白来。
另外,还有四五个硬菜,肘子、猪头肉、红烧羊肉锅子、甲鱼鲜汤、秘制叫花鸡;
这些菜,在桌上围了一圈儿,
中间,
则是冬日里难得的炝炒凤尾。
贵客到了,自当引见家里人,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只是自己一妻一妾都有身孕,不方便出来,所以只能让自己儿子代劳了。
见过客了,也被李家世子抱了抱,收了李家世子一小串铜钱的见面礼,姬老六就让仆妇将儿子带下去睡觉了。
对于让自己儿子这么晚熬夜见客这件事,姬老六可没半点不舍,也没丝毫愧疚;
这种被迫营业的事儿,他老爹当年做得可比这小子多多了。
都是姬家的崽,
都是姬蛋,
你小子落在我这里,可比落在你爷爷那里要舒服多了。
不过,一想到自己儿子过阵子就要被接去奉新夫人府上,姬老六心里还真是有些不舍得。
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夺嫡,
说是要看天下大势,
要看朝堂,要看军权,
要看那两位王爷的意志,
但说到底,
看的,
还是自家父皇的喜好。
老头子“老了”,眼瞅着这个冬天过去,下个冬天大概是没戏了。
对于一个帝王而言,最敏感的时刻,也是最危险的时刻,但同时,也是最虚弱的时刻。
真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你爹拿大位,你也跑不得一个太子,
咱爷俩,自然得一起努力!
阿飞站在那里,略显拘束,这不是装的? 如果王府这里的陈设很富丽堂皇那也就罢了,可偏偏设计感十足,流露出一种极高的品味? 这就让没怎么出过陈家庄的阿飞有些束手束脚的了。
姬老六转过身来,招呼阿飞入座,
笑着道:
“在我这儿,咱就不要客气和拘束了,毕竟? 咱们也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阿飞。
“吃吧,侯府的餐食我吃过? 等回去后? 就要清汤寡水了。”
阿飞点点头,也不客气? 拿起红烧肘子开始啃了起来。
姬成玦拿起面皮帮他包起了烤鸭,包好一个递过去一个。
阿飞吃得那叫一个欢畅。
“差不多了? 你也该找说媳妇儿了。”姬成玦笑着道。
“我还早? 还早,还没想过这一茬。”
“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说说?”
“真没想过。”
“那我问问你,
一? 大家闺秀,秀外慧中;
二? 身材窈窕? 姿色动人;
三? 张弓骑马,巾帼英豪;
四,治家严谨,免你后忧;
五,脾气相投,举案齐眉。
你觉得呢?”
阿飞咽下口中食物,
道:
“六哥,这样子的女子,很难找吧?”
“不难,不难,一点都不难,你毕竟是世子了。”
“但,就算我是世子了,这般的女子,也是世间少有,可遇而不可求吧?”
“只要做到一点,就没问题了。”
“哪一点?”
“不要让她们五个见面。”
“嗯?五个?噗!”
“哈哈哈哈!”
等吃喝得差不多了,阿飞也实在是吃不下去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指了指桌上还剩下的不少肉食,
“这个,能让我打包带走么?”
“没问题,我也不喜欢糟蹋粮食,剩下的菜,明天还会下锅走一遭,配个其他什么菜式出来,或者咱俩下个面条,拿它们当浇头。
你明儿反正也走不了的。”
“走不了?”
“嗯,父皇会见你。”
“要见……陛下?”
“放心,父皇这人,对晚辈一向很好。”
除了,对自己的儿子们。
“我,我需要准备什么么?”
“好好睡一觉。”
……
翌日上午,姬成玦难得的缺了衙,没去户部,而是和阿飞再次坐上了马车,向后园而去。
到达后园后,
姬成玦和阿飞一起下了马车。
阿飞有些紧张,这不是装的,虽然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但你让一个从小在村子里长大的少年郎忽然间要去见陛下了,不慌,是不可能的。
姬成玦其实心里也有些慌,因为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很久没来后园了。
太子在这方面,做得比自己好,哪怕见不到父皇,也会隔三差五地过来请安。
但姬成玦不想这么做,
这时候了再假假惺惺地凑上去演戏,
玷污了老头子,
也恶心了自己。
大内守卫检查了身份,走了一道流程后,里头有两个红袍太监出来,领着姬成玦和阿飞进入。
后园,出自于乾人的手笔,乾人设计外加一票优秀的乾人工匠才在这儿修建了一座有着乾国江南风情的行宫。
打仗,乾人不行,但享乐,真的是不得不服。
不同的时节进后园,风景也是不同,就是这冬日,也不见丝毫萧索,反而给人一种更为精致的静谧。
阿飞一边走一边看,跟在姬成玦身后。
前面回廊处,魏忠河魏公公已经在候着了,他走上前,对姬成玦道;
“殿下可是许久未曾来过了。”
这是埋怨,但其实也是提醒。
姬成玦和宫中太监们的关系一直极好,按理说,这是大忌讳;
不管是外头的臣子还是皇子,私结内宫,本就是大罪。
可姬成玦却依旧这般干了,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没把柄去让人抓。
因为他不会给宦官送金银,反而会蹭他们的饭吃,蹭他们的银子使。
当初,姬成玦被自家父皇拾掇得最厉害时,玉米面窝窝头实在是啃不动了,就每天一个大太监轮着来去打秋风。
曾经纵横大燕的商贾之首闵家,其家族子弟成年后,不是先从柜台上学做生意,而是去闵家旗下的酒楼去当一年的小二,考核通过后,才能开始从家族生意着手,无法通过的,继续做小二吧。
所以,闵家一直顺风顺水,家大业大的同时,也谨小慎微。
唯一的一次疏忽,大概就是将女儿嫁入王府时,老爷子太高兴了一些,也委实过于喜爱自己这掌上明珠了一些,所以嫁妆给得太过于丰厚了。
当然了,
也不能怪当初的闵家老爷子,他就算什么都不做,就算是伏低做小,就算是吃糠咽菜,就算是只穿麻衣不碰丝绸,摊上这么一位帝王,你还是跑不掉的。
当年门阀林立时,怎么可能全都是十恶不赦?
他们,也没地儿去说理去。
此时,面对魏公公的好意提醒,姬成玦摇摇头,道:
“户部里的事儿,忙啊。”
这里面,引申一下,其实是有怨怼之意的。
您打仗打舒服了,
建功立业,千古一帝,
然后您拍拍屁股搁后园里荣养了,
留下这烂摊子给我去收拾。
魏公公不再过多言语,而是对身边的阿飞行礼:
“奴才魏忠河,见过世子殿下。”
阿飞忙避开,却也没有像昨晚那般“受宠若惊”,或者和魏公公来个“对拜”。
到了这里了,
四周的一切,仿佛都有一种魔力一般,可以让自己的所有小心思都熄灭。
因为,大燕的皇帝陛下,就在这儿。
九五至尊,
如果是泥胎塑像,被权臣当面玩一出指鹿为马,那真没什么好怕的;
但若是那位至尊,目光如炬,权术惊人,英明神武,那所带来的压力,就真的吓人了。
阿飞不敢在这里再自作聪明,他清楚,他不配的;
就是自己那从未见过的老子,在这里见到那位时,也得落后半步,做个弟弟。
“陛下刚醒,奴才领二位殿下去。”
燕皇不在屋内,而在一座亭子里,坐在靠椅上,身上盖着两层毛毯。
没生炉子,
持续性地吃那种“丹药”,有点像是乾人服用五石散那般,身体会时不时地燥热。
就是眼下这毯子,盖得也不舒服,很想去凉快凉快。
但燕皇清楚,自己是不热,但自己的身子骨,可经不起再来一场风寒了。
心里的燥火,早就被其修炼得可以剥离开或者无视。
“儿臣给父皇请安,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小民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儿子,
先搁一边;
燕皇的目光,先落在了阿飞身上。
随即,
燕皇对侯在自己身侧的魏公公道:
“还真有点像梁亭年轻时那会儿的模样。”
阿飞战战兢兢地继续跪着;
姬成玦听到这话,心里不自觉的有些腻歪,
自家老子口中的肖父,
很多时候往往演变成了一种诅咒。
“让你受苦了。”燕皇说道。
阿飞马上道:
“陛下,小民………”
“称臣。”
“是,臣不苦,臣在陈家庄的这些年,日子虽然过得清寒了一些,但也是有滋有味的,也没人欺负过臣。
尤其是这些年,
村里重新授了田,
日子过得比以前更加好了,也更有奔头了。
能在陛下的治下,做一个大燕的小老百姓,其实是一种福气。”
“呵……”
燕皇笑了一声,
这才看向自己的儿子,
道;
“他说得如何?”
姬成玦道:
“回父皇的话,待得开春后,应该快易子而食了。”
“………”阿飞。
燕皇则看着姬成玦道;
“这是谁的责任?”
“回父皇的话,是儿臣没能管理好户部,没管理好大燕财政,是儿臣的过失。”
“心里有怨气?”
姬成玦摇摇头,
道;
“父债子还,民间百姓都懂也都认的道理,儿臣自幼读书明理,不可能不懂。”
一边的魏公公有些焦虑,平日里六殿下可谓最会察言观色,怎么着今日像是吃了药来的一般,竟敢这般和陛下说话,夹枪带棒的。
“再难的事,也比不得朕的当年,当年大燕天下,只知门阀而不知有朕这个皇帝。
那时候,
不是你的事难不难办的问题,
而是你根本就无事可办,
不和地方门阀打好招呼,圣旨都快出不得天成郡了。
难办,
证明你还可以去办。”
“是,儿臣谨记父皇教诲。”
“你,也是一样。”这话,是燕皇对着阿飞说的,“北封郡,不是个养人的好地方,朕不管你前些年过的是什么日子,但朕对你以后的路,只有一个要求。
看看你曾住过的陈家庄,多想想它,大燕,还有很多很多个陈家庄,它们,都在你侯府的后面。
以后,
不管出了什么事,
你都要扪心自问一下,
你自己是否舍得千千万万个陈家庄沦为蛮人铁骑下的焦土。”
“臣谨记!”
“每个人,坐什么位置上,就得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做皇子,就得有做皇子的样子,做官,也得有做官的样子,做世子,自然也得有做世子的样子。
你还没见过你父亲,
那朕,
就先教教你。
现在,
给朕站起来。”
阿飞缓缓地站起身,看着面前这位躺在椅子上的帝王。
他的膝盖,开始打颤。
“人,不是不可以跪,但得跪得舒服,若是现在跪得不舒服,以后就想个法儿,让自己舒服。
这是你爹当年当着朕的面说的话;
你爹就你这一个儿子,
以后,
你就是大燕的镇北王。
你的膝盖,
得给朕往里头打几根钢钉,以后,就算是那天塌下来,也不能弯曲丝毫。
先前看你走来时,
腿有毛病?”
“回陛下的话,臣自幼腿有残疾。”
燕皇点点头,
“这不算什么事儿,朕希望,十年后,二十年后,蛮人会恨你恨得咬牙切齿,要是能做到蛮族祭祀日日夜夜诅咒那个死瘸子怎么还不死;
你这个镇北王,
就算是当得可以了。”
“臣晓得了,臣定然不会辜负陛下期望!”
“嗯,朕今日下一道旨,自今日起,除双亲之外,遇任何人,哪怕是再面对朕,也不用再下跪了。”
“臣,谢陛下。”
阿飞跪下行礼。
“朕说了,不用跪了。”
“回陛下的话,阿飞自小没见过父亲和母亲,陛下是第一个以长辈身份对阿飞说这些话的人,在阿飞眼里,陛下就是阿飞的长辈,是亲长。”
“呵呵呵。”
燕皇笑了,
对魏忠河道;
“比之平西侯如何?”
“回陛下的话,自是平西侯爷,更,那个,更………”
“论说好听的话,朕还未见过比他更好,呵呵。”
“可不是嘛陛下,当年若非靖南王爷看重他,奴才那会儿还真想………”
魏公公卡住了,
直娘贼,
自己到底在胡诌些什么,
人家现在可是侯爷了,你居然说你以前想把他给阉了送入宫?
先不说那平西侯知道了这话会如何想,
就是眼前的陛下,
你想割了朕亲封的侯爷?
好在,燕皇并未细问下去,因为此时太子走了过来。
“太子。”
“儿臣参见父皇。”
“领着你李家兄弟去用午食吧。”
“是,父皇。”
太子来了和自己父亲话也没说几句,就马上被要求去招呼自家亲戚吃饭。
午膳在另外一座亭子里。
阿飞先认真地向太子行礼,不过没跪下,太子则还了半礼。
太子给阿飞的感觉,和六殿下完全不同。
六殿下做事说话,显得很洒脱也很随意,而太子,则彬彬有礼,一举一动,都遵循礼数,储君之相俨然。
三人一起坐下,
按理说,
这应该是姬家兄弟和李家兄弟的小聚会。
菜,端送了上来。
因为陛下现在吃不得大鱼大肉,外加这里又是后园,且太子自己用食也喜好清淡,所以送上来的菜,精致是精致,但对于阿飞而言,却有些过于素雅了。
“午后还有公务,我们,以茶代酒。”
太子举起茶杯,
姬成玦和阿飞都举起杯子。
太子进食时,不喜说话,所以,饭桌上很是安静,只是默默地吃饭。
饭后,
太子从侍者端来的盆里洗了手,
一边用毛巾擦着一边对阿飞道:
“晚上到东宫来吧,我们聊聊。”
“是,太子殿下。”
阿飞马上应了。
太子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还是觉得这氛围,有些不够轻松。
如果是在东宫,断不会这样,但这里毕竟是自己父皇现在住的地方。
最重要的是,他的这个六弟,这一次,没有去活跃氛围。
小六带着镇北王府世子入京的消息,京城各家势力和大人物,都知道了。
其幕僚给自己的说法是,小六子是想打镇北王府的牌。
太子不以为意,
因为牌桌已经圈定下来了,
外头再拉拢什么做什么,其实都已经来不及了。
但,
亦或者,
自己这个六弟,是为了其他的目的?
都说平西侯爷是六爷党的招牌,
但实则,太子清楚,现如今自己这个六弟为何在自己这个太子依旧占据正统名义的基础上仍然可以收纳人才,还络绎不绝,是因为在外人看来,大燕六皇子才是真正的伯乐。
这已经不叫千金市马骨了,而是开出了一头马神。
相较而言,自己手上,人才能人也不少,却没有一个真的能像平西侯那般放光的,连争一争的资格,都没有。
太子又对阿飞道;
“晚上的时候,再喊你阿姊过来。”
“是,太子殿下。”
“六弟,今日户部得事,可以先放放,招待好李家兄弟。”
“放心吧,二哥。”
太子点点头,离开了。
等到太子走后,
阿飞就看见六皇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食盒,端到桌上,打开,里头竟放着一盘子卤鸡腿。
姬成玦笑了笑,
拿出一个鸡腿递给了阿飞,
道;
“我就猜到在这儿吃得肯定清淡的,来,咱是自己人,开个小灶先。”
阿飞接过了鸡腿,咬了一口,真香。
姬成玦也吃着鸡腿,
目光,
在不经意间扫向了另一个方向,
自己先前在父皇面前为何这般生硬?冒着风险地去夹枪带棒?
图的,
还不就是个欲扬先抑么。
拍马屁,
得用脑子;
你太子爷隔三差五风雨无阻地过来问安,
抵得过老子一个鸡腿么?
……
亭内,
魏公公弯腰对半闭着眼躺在那里的燕皇禀报道:
“陛下,太子爷走后,六殿下把偷偷带进来的鸡腿儿拿出来和世子一起高兴地啃着呢。”
“哦?”
燕皇的眼睛,缓缓睁开。
自己的儿子,和李梁亭的儿子,
躲着那个动辄喜欢吃饭讲究养生守规矩的人,在偷吃着鸡腿。
魏忠河看见,
陛下的嘴角,
浮现出了一抹笑容。
“魏忠河。”
“奴才在。”
“朕,想到以前了。”
第四百五十七章 侯爷问罪!
颖都的风,终于平息了;
成亲王府的事,
高高地拿起,
又重重地放下。
之所以说高,是因为那一夜,各部大员城内巡城司城外大营的兵马全都涌入,当真是好大的阵仗。
放下就放下,为何还是重重?
因为成亲王府,是放下了没错;
成亲王没传出突发恶疾薨逝的消息,也没传出具体的治罪名目,
王府里的人,被抓了不少,当然,在王府护卫早早地被砍了之后,这些宦官宫女之流,抓多拿少的,引起不了波澜;
可随之而来的,
是新任太守许文祖真正的手段;
刺杀事件在前,是铺垫;兵马入城,这是热场;平西侯爷在城内,这是镇纸;王府的事,透着扑朔迷离,但背后显然会牵扯出一大堆不干净的东西。
突破口,借口,缺口,
太多太多;
许文祖抓一批,拿一批,贬一批,罚一批,
让苟莫离都看得极为惊奇;
许是野人王当年先是学的军事,再在雪原上收拢人心拉拢部族,因为条件有限,所以玩儿的,还是糙活儿;
真正的朝堂,真正的官场,是有秩序有制衡,不能随随便便喊一句:来人,拉出去砍了。
它不是烧烤,也不是乱炖,
而是对着一块豆腐,花上很多的精力搭上深厚的功夫雕刻出惟妙惟肖的物件儿;
许文祖向苟莫离展示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官场手段,
平西侯爷是昏昏欲睡,
苟莫离则大呼过瘾!
这一波连削带打,许文祖迅速控制住了局面,接下来,需要花一段时间小火慢炖继续深入调理了。
许胖胖赴任时,
心中早有了方略,且已经做好了为达到这个目的而花费很长时间的准备;
谁晓得计划赶不上变化,
一阵东南西北风乱吹一通后?
自己竟然就这般将削弱颖都旧有官僚体系的计划给完成了泰半。
原本,他是想着在自己这一任上? 花上个几年时间? 慢慢去做,然后剩下个小半年时间? 在颖都,喝喝茶,回回味? 等待着这一任满了? 事儿也干好了,回燕京入朝。
现在? 许文祖当然不会因为事情提前做好了而感到沮丧和手足无措,事实上,他很开心也很满足,因为这意味着他可以去做更多的事了? 去实现牧守一方更多的政治抱负以及蓝图描绘。
所以?
在送别平西侯爷的晚餐桌旁?
许文祖动情了。
没法不动情,和一个懂得人情世故又具备出色做事情能力的人搭档,真的是太幸福了。
这种感觉? 在南望城时,许文祖曾拥有过;
几年后,来到颖都,他再次重温到了这种感觉。
所以,许文祖一点都不奇怪靖南王会这般看重自家的郑老弟,这种手下,不看重或者冷藏才叫真正的奇怪。
郑侯爷也和许文祖在最后一个晚上把酒言欢,
二人一起重温了过去的辉煌岁月,
然后又携手憧憬了美好未来;
许文祖喝得有点多,
最后拍着自己沉甸甸的胸脯,
像是喝醉了又像是依旧清醒般地说道:
“郑老弟,你放心,你侯府初立,不容易,颖都这里,有哥哥我在呢。”
这算是一种政治上的承诺了,地方藩镇军阀和封疆大吏达成了某种同盟关系。
其实,在镇北王放弃对那个椅子的争夺后,许文祖,也很难再算得上是镇北王府的人,甚至,可以说,他现在是一个“素人”;
这里的素,是纯粹指的干净。
和大皇子关系莫逆,
和六爷党眉来眼去,
对太子党恭恭敬敬,
他其实不算谁的人,但谁家都觉得这胖子,不错。
也因此,
在这个时候,许文祖选择和郑凡联手,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大燕的上层建筑,早就倾斜得一塌糊涂,燕皇、镇北王以及靖南王这三位,形成了一种在他国看来极为畸形的政治军事体系。
若是在乾国,
许文祖来颖都,他的第一要务不是去削什么颖都的权贵,而是死死地盯着新建立的平西侯府,分化、拉拢、打压,最终目的是将这个新兴的军事集团给瓦解掉。
在燕国,不会这么玩儿,确切地说,是只要燕皇还在位一天,这风气,就不会发生什么根本性的变化。
得到了许文祖的承诺后,郑侯爷也是心满意足,他清楚,除非自己扯旗造反,否则,自己和许文祖将一直保持着一种政治上的同盟默契,互为外援。
这不是六爷党,也不是太子党,而是在侯府建立后,撇开军事方面的投靠不谈,政治上,官场上,必然会有主动被吸引过来的力量。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晋东之地的发展,离不开颖都,不仅仅是朝廷对晋东每一季的钱粮输送,还有商贸、人力、运输等等方面,颖都一旦要卡你脖子,侯府就会很不舒服,这个隐患,因为许文祖,被排除了。
接下来,
就是闷头做自己的事儿了;
种田,
锻造,
商贸,
就差在平西侯府大门口立块碑,上书:发展才是硬道理!
就这样,
翌日上午,
郑侯爷就领着自己的亲卫,出了颖都,开始返程。
过了望江,过了玉盘城后,却没有再继续向奉新城进发。
在回去之前,
他还有一件事要料理。
以前,
自己驻守雪海关时,靠颖都孙家的关系以及朝廷上小六子的户部关系,吃得是满嘴流油,享受着比其他兄弟部队好翻倍甚至更多的待遇;
但有些事,
他郑凡自己能做,
并不意味着他会愿意让自己的手下,去重复自己当年的故事。
老子辛辛苦苦多少次在战场上九死一生豁出命打下来的基业,拉扯出来的队伍,怎么可能由得你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开小灶?
在这件事上,
平西侯爷,是零容忍。
………
“少将主好!”
“少将主回来啦!”
“哈哈,少将主。”
宫璘一边和诸位叔叔伯伯们打着招呼一边走入自己父亲的帅帐。
其实,宫望这一镇兵马是有驻地之城的,但那座县城现在还在翻修,暂时不适合大军入驻,所以帅帐依旧安置在军营里。
再者,
平西侯爷去了颖都,他宫望和北面的公孙志,理所应当的带兵出来,压一压玉盘城,为侯爷壮一壮声势。
宫璘进来时,
宫望正在吃着饭,三菜一汤,伙食还算可以。
见到自己长子归来,宫望很高兴,招手道;
“吃了没,一起吃吧。”
宫璘是宫望长子,自幼就被宫望带在身边,其实早早地就已经独领一军了。
但自打拜了平西侯府的山头后,宫望就将自己这个长子送到侯爷身边,美名其曰受其教诲,实则也有做质子的意思。
只是,
父子相离日久,老子自然是想儿子得很。
面对和颜悦色的父亲,
再看着父亲两鬓已经出现的两抹白,
宫璘深吸一口气,
却没选择入座陪着父亲一起用食,
而是很严肃甚至带着点冷冰冰地意味开口道;
“平西侯府麾下总兵宫望跪接侯爷令!”
宫望先是一愣,
认真看了自己儿子一会儿,见自己儿子一动不动;
帅帐内,还有几个文书和一些亲兵,见到这一幕,大家也都面面相觑。
最终,
宫望放下筷子,走了下来。
宫璘依旧用严肃的目光盯着自己的老子,不带丝毫退让,其手中拿着的,正是平西侯爷的令牌。
大成国还在时,宫望就是大将。
这些年,也是久经战阵,其身上的威势,自是不可小觑。
更别提,还有这一层父子关系,父为子纲。
但宫璘仍然笔直地站在那里,眼里,没太多的情绪波动。
宫望笑了,
双手抓住自己儿子的肩膀,捏了捏,
很是欣慰道;
“我儿,长大了。”
作为父亲,看见自己儿子成熟了,心里,自然少不了欣慰。
感慨完后,
宫望收回双手,后退了两步,对着自己的儿子,单膝下跪:
“末将宫望,听候侯爷令!”
一时间,
帅帐内的文书和亲卫们也全都跪伏下来。
宫璘捏着令牌,脸朝着令牌,道:
“侯爷问,宫望,你可知本侯最不喜欢什么?”
宫望没回答,这个问题,太宽泛了。
宫璘继续道:
“本侯,最不喜欢自己的手下人,有其他心思。”
“末将不敢,还请侯爷明察!”
“宫望,你自己给本侯好好想清楚,念在你我曾一同上阵厮杀过的份儿上,本侯,给你一个当面说清楚的机会。”
“末将领命!”
宫璘长舒一口气,将令牌收了回去,随即,自己后退三步,对着自己的爹跪伏下来,用力且庄重地磕了三个响头,额头都青了。
先前,他是在传令,他知道,自己爹跪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手中的侯爷令。
但看着自己亲爹向自己跪下,当儿子的,心里是真的很煎熬,只有用这种方式加倍还回去了。
宫望笑了,起身过来搀扶起儿子,道:
“傻孩子,这算什么,咱爷俩,一码归一码的算。”
帅帐内,其余人也都起身。
“爹,你犯事儿了。”宫璘说道。
宫望叹了口气,道:“我听到了一些风声,这次王府,看似没事,但被削得很惨,颖都官场上,也有不少人倒了大霉。
其实,爹我也在寻思着,会不会轮到自己。
这不是仗打完了嘛,
燕人也稳定住晋地局面了,
就开始清理了。”
宫望眨了眨眼,摇摇头,
“轮到爹了,是么?”
宫璘摇头道:“侯爷不是这样子的人。”
宫望不置可否,退到自己帅桌后,坐下,挥挥手,帅帐内其他人全都告退走出去。
“你爹我当初为何投靠侯爷,所图的,不就是当这一天来临时,有个靠山罩着么。
燕晋有别,至少在这两代,燕晋之分,还是很明显的,燕人也会一直留意燕晋之防。
先前打仗时,一切矛盾都能压下去,现在……呵呵,说白了,还是卸磨杀驴。”
“爹,我跟着侯爷,也有些日子了,在侯爷眼里,真的没有燕晋之分,甚至是野人,在侯爷那里也能得到重用,侯爷的格局,很大。”
如果是其他的父子,儿子敢当面反驳父亲的观点,父亲很可能会给一个不屑的笑容,再评价一句:
儿啊,你太天真了。
但这次,
宫望明显是听进去了。
主要原因,不是多相信自己儿子的眼光,而是根据自己对平西侯爷的了解。
先前,颖都的风,吹到他这里来时,作为晋人大将的本能,他产生了源自于自身血统差别上的不安全感;
这是最大也是最基础更是无法动摇的世界观。
现在,
因为儿子的话,他可以稍微缓一缓,去思索这一层之下的事情了。
然后,
再联想到自己儿子传来的侯爷的话,
宫望觉得,自己应该是抓到问题的本质了。
“为父,明白是什么事了。”
有些事,你做起来时,不觉得有什么;
正如当初平西侯爷在雪海关吃得满嘴流油时,只觉得是靠自己的本事多要来了钱粮,给谁吃不是吃不是?
但反过来,尝试站在侯爷角度去推一下,宫望才意识到,这种事对于真正的上位者而言,意味着什么,对于侯府这尊新建立的体系,意味着什么。
其实,根本原因还是在于;
当初郑侯爷“损公肥私”占大头时,头上的,是田无镜,老田对这种凭本事吃饭的一幕,就算知道了,也是默许的。
不仅仅默许这个,
连当郑侯爷说野人王在自己手中时,
老田也只是回一句:
知道了。
而宫望头上的,是郑侯爷自己。
“咳咳………”
宫望开始咳嗽起来,
道:
“是为父,欠考虑了。”
当弄清楚真正的问题所在后,宫望反而卸下了负担;
毕竟,犯错,还有认错的机会,且侯爷的传话里,也给了自己去认错的铺垫;大不了受罚,自己还能改正,谁能一辈子不犯错呢?
比起这个,那种纯粹因为晋人身份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才是真正地会让宫望感到绝望。
现在,反而好了。
宫望长舒一口气,
道:
“为父先前是被吓到了,呵呵。”
这是自嘲,因为先前的他,哪怕在儿子面前,也没能完全掩藏好自己惊弓之鸟的状态。
“公孙志部,向南压了几十里,梁将军部,向西,压了八十里。这两支兵马,像是两把钳子,已经靠上了为父。
为父还以为,是侯爷,想要对为父动手了。
现在看来,
是侯爷还在给为父一个机会啊。”
宫璘马上道:“父亲,如果侯爷不打算给您机会,就不会让儿子过来传这个令了,侯爷这人,最不喜欢麻烦的。”
可以听出来,
自己这儿子,在侯爷身边待久了,就开始崇拜侯爷了。
宫望心里难免有些唏嘘,儿子原本崇拜的,应该是自己才是;
这当爹的,心里难免会有些吃醋。
“为父知道了,为父这就准备准备,兵马全都留在这里,你我父子,去奉新城,为父要当面向侯爷请罪,请求宽恕。”
放下兵马,孤身入奉新,进侯府,是最好的姿态,比千言万语还顶用,尤其是对于一个将领而言。
宫璘却摇摇头,
道:
“父亲,不必了。”
“什么不必了?”宫望有些疑惑。
宫璘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痕,笑着道;
“侯爷说了,如果父亲打算孤身去奉新城的话,就请父亲出帅帐。”
“出帅帐?”
宫望马上意识到什么,离开帅座,径直走出帅帐。
一出来,
他就看见先前从自己帅帐里出去的文书和亲卫被制服在地上,脖颈上架着刀;
而在自己前方,
站着好几排身穿飞鱼服的侯府亲卫,这些亲卫外围,则站着自己麾下一部嫡系兵马士卒。
他们持刀,他们张弓搭箭,
但刀口和箭口所对准的,不是这些飞鱼服,而是自己所在的帅帐!
甲士中央,
有一把椅子,
椅子上坐着一个男子,
男子正剥着花生,时不时地吹一吹,再丢入嘴里咀嚼。
正是平西侯爷!
而在侯爷身旁站着的,是他宫望一手带出来的嫡系部将,套用燕人的标准,比如镇北侯府,这个部将,相当于他宫望的义子了。
这个义子,手头兵马其实并不算多,但平日里,却承担着拱卫自己帅帐充当中军砥柱的职责。
这个义子,背叛了自己。
在自己于帅帐内和儿子说话时,
他带着侯爷进来了,还悄无声息间,控制了自己的帅帐外围。
只不过,也不能说是背叛吧,因为自己本就是侯府下的总兵,他这个义子,其实也是侯府下的将领,听命于侯爷,也是理所应当。
另外,在更远处,宫望还看见了一众自己麾下得其他将领,他们的表情,很纠结,但他们没有被束缚和看押住,他们其实也是自由着的,但很显然,他们不会去为自己调动麾下兵马了。
因为,
大燕平西侯爷,
他人,
已经坐在了那里。
平西侯爷在颖都,颖都的浪,就翻不起来;
谁都知道,侯爷真正的威望,其实在军中。
没道理他在颖都可以压得住场子,在军中,就压不住了,哪怕,这是晋营。
宫望没有再犹豫,
很干脆走上前,
两侧飞鱼服护卫没阻拦他,
待得走近后,
宫望对着坐在椅子上的郑侯爷跪伏下来:
“罪将宫望,犯下大错,请侯爷责罚!”
郑侯爷没急着做声,
而是摊开手,
手掌里,有一把剥好的花生,
他吹了吹,吹起了一片“红妆”,
然后,
将手摊送到跪伏在自己脚下的宫望面前,
轻声道:
“来,吃花生。”
第四百五十八章 铁马冰河入梦来
宫望抬起头,
看了眼郑侯爷,
再将目光落在郑侯爷掌心上被剥好的花生。
来,吃花生;
言外之意,
我给你的,你才能吃;我没给你的,你不能偷吃。
如果此时郑侯爷人在奉新城,等着自己孤身去侯府见他,宫望心里,还不会这般剧烈地震动;
但正如眼前这一幕,
近乎是眼前连“红妆”都被吹去的胖花生,只剩下白白嫩嫩的呈现。
这就是他,宫望,现在的模样。
本来,反抗就是不可能反抗的,只有老实地将脑袋缩下去才能继续将日子过下去。
燕人击败了成国叛逆,击败了野人,又刚刚烧掉了楚国郢都;
甭管燕地现在是否民不聊生,但至少,大燕的铁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无双战力。
他宫望从未想过在此时举旗,为晋人振臂一呼做什么。
并不是说,他宫望已经铁了心且会发誓一辈子忠诚于大燕、忠于姬家,这显然不现实;
因为就连平西侯爷自己,都做不到这一点。
但你说要搞点事情,总得来点风向吧,来点外部环境变化吧?
现在造反,就是自取灭亡,嫌这日子不够舒坦,想全家全族去断头台上聚聚?
之前宫望心里还是有些底气的,当将军的底气,不是来自朝堂的支持,也不是什么民望,因为经历过战场杀伐的洗礼,他们更清楚,麾下兵马的强弱多寡才是自己真正的立身根基。
只是,
在自己这个总兵就在帅帐里时,
平西侯爷让其毫无察觉地,
就坐在了这里。
看地上的花生壳,显然吃了好一会儿,也坐了好一会儿了。
没有厉声呵斥,
没有大发雷霆,
没有权谋相挟;
雷霆之怒,谁都会,民间巷口妇人也懂得吵架时谁嗓门大点更有气势的道理;
但雨露之泽,三三两两,点点滴滴,却可胜却雷霆无数;
可惜,
世间会用能用有资格用者,寥寥。
自己最大的依仗,被对方踩在了脚下。
宫望张嘴,
不是要说话,
而是等着接花生,
等着,
被投喂。
郑侯爷低头,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最终,
郑侯爷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宫望肩膀? 向上一提?
道:
“起来。”
宫望不敢违背,马上起身。
“接住。”
宫望忙摊开双手,接过郑侯爷掌心翻倒的花生。
文官和武将,其实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做久了? 做长了,也就容易做烂了,慢慢的,也就成了官僚。
官僚的脸,比那擦桌子的抹布还要耐用,洗一洗,变白了,但长时间不洗,黑不溜秋地搁那儿,你要是不嫌恶心,也不是不能继续使;偏偏有人还热衷于此,称之为厚黑学。
但奈何郑侯爷不能用在颖都城对付那些官老爷的法子来对付自己手下的将军,
因为,
他还指望着他们以后为自己打仗呢。
真给他弄得颜面扫地,这将军,也就废了,底下人,不可能再服你;
既然没打算做那最绝的事儿,就没必要去过犹不及,抓问题,就抓主要矛盾。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宫望的姿态,还是摆得很正的。
“花生,不抵饿啊。”郑侯爷说道。
“侯爷,帅帐里有饭食,若侯爷不嫌弃………”
“走着,还等什么。”
郑侯爷自椅子上站起身,径直向帅帐走去。
与此同时,一道白衣身影跟在郑侯爷身后,是剑圣。
宫望是不敢冒刺的,也不会去铤而走险;
但奈何郑侯爷对自己的安全,向来喜欢做到万无一失。
入了帅帐,
郑侯爷自然在帅座上坐了下来。
桌上,碗筷都在,是宫望用过的。旁边还有一副,是先前亲卫准备着让宫璘一起用的。
郑侯爷拿起碗筷,宫望和宫璘父子走进来时,郑侯爷已经开动了。
帅帐内,只有四人;
其余人,都在外头。
进帐后的宫望很懂事地重新跪下来,
先前在帐外,他清楚,侯爷是给自己留了面子的。
别看自己跪了,别看自己趴下了,有时候,肯训你,肯骂你,肯让你丢丢脸,这其实也是一种爱护,当然,火候不能太大,否则自己就被烧死了。
以平西侯爷如今的地位,踹自己几脚,对着自己劈头盖脸的骂,只要不是往作践的方向去搞,下面人就不会觉得自己多委屈。
宫璘见自家老爹又跪了,自己只能跟着一起跪下来。
郑侯爷扭头看向身边的剑圣,道:
“你吃么?”
剑圣摇摇头,拿出一个杠头,自己慢慢地吃着。
“客气了?”郑侯爷笑道。
剑圣道:“菜不够。”
下面的宫望闻言,马上抬头道:
“末将这就让人去准备……”
“不必了。”
郑侯爷放下筷子,找了找四周,最后在宫望帅桌后放置的一条狼皮毯子上擦了擦手,
同时道:
“这菜,真的不好吃,油水儿佐料放得太少了,没滋没味儿的。”
宫望马上道:
“侯爷说的是,末将这里的军中厨子,怎么能和侯爷您府上的后厨师傅相比。”
郑侯爷却笑道:
“不是这个道理,其实做菜吧,想做得决定好吃,很难,很不容易,需要功夫;但想做得不那么难吃,倒也简单;
各种大料加足了,油水管够,就算是把一只靴子丢进去煮了,也能叫一声好味地道。
宫望啊,
你很让本侯欣慰啊,
你是个好将军。”
“侯爷,末将不敢当。”
“不,你当得起,你看啊,颖都那里每一季都会给你额外地送来钱粮,这是多大的一笔油水啊,可你却不用在自己享受上,连饭菜都吃得这般寡淡,想来必然是用在了士卒身上。
这,
不是好将军又是什么?”
“噗通!”
宫望额头重重地砸在帅帐地面,冷汗直流。
侯爷不是皇帝,
但在晋东,
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土皇帝!
前者,有镇北侯府近乎将北封郡当作了自家封地,收蛮族部落为鹰犬于身侧;
再有靖南王爷拒不接旨,俩红袍大太监染血石狮,还曾一脚踹翻战败的大皇子,大皇子还得重新跪回来继续认错。
所以,侯府之下,不是当初郑凡和许文祖在南望城时那般,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却都从属于朝廷序列;
侯府有自己的衙门,自己的运转体系,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势力范围。
“唉。”
郑侯爷叹了口气,
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
道;
“宫望啊。”
“末……罪将在。”
“是不是因为本侯将你摆在这里,没把雪海关或者镇南关其中一个给你,所以你心里头,有怨气啊。”
“末将不敢,末将不敢呐。”
“那你瞧瞧,你自己都做了什么事儿,不是本侯心眼儿小,容不得自己手下人靠自己本事自己人情去摸摸油水儿;
但你自个儿,就不能擦擦眼睛看看,那是谁送来的钱粮,那是谁在卖给你人情?
对,
那是你们晋人的王府,
那是你们昔日晋人大成国的皇嗣,
但你宫望给本侯抬起头看看,
当今这里,
到底是谁家的天下!
你怎么就这么蠢?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人家王府凭什么冒着这么大的干系要巴结你?
你就不动动你的脑子想想,
到底怎么样的日子,才能让那成亲王府一直传承下去,是安生日子,是本分日子!
但现在王府既然敢把手伸向你,这是要过本分日子的样子么!
而王府,如果不本分了,它会怎么做,它,还能怎么做?
到时候,
他成年的司徒宇振臂一呼,号召晋地有志之士反抗起来,驱逐燕虏,还我河山。
你,
宫望,
是不是还要顺势起兵,
来砍本侯的脑袋啊!”
“末将死罪,末将死罪!”
宫望身子在颤抖,这不是装的,他是沙场宿将不假,但前面坐着的正在训斥自己的那位,论军功资历,比自己要高得多得多。
最重要的是,他听出了侯爷话语里升腾而起的杀意。
郑侯爷站起身,从帅桌后走出,缓缓道:
“你知道这事儿,是谁告诉本侯的么?是颖都新任太守许文祖。
颖都这阵子发生的事儿,
你听到风声了吧?
咱也不说什么虚的,就是朝廷觉得,颖都的一些晋人权贵啊,日子过得太舒坦,狂得有些没边儿了,得让人下来,给它修剪修剪,让晋人知道,现在的晋地,到底是谁家说了算。
你可知,
许文祖将你的事告诉本侯时,
他是什么意思么?”
宫望不敢回答。
“许太守的意思,很简单,晋人出身,勾结王府,这王府嘛,现在动起来,有点麻烦,毕竟人家孤儿寡母的,传出去,不好听。
但斩斩王府的爪子,这是应该的吧?
宫爪子,
你说呢?”
“末将真的没有反意,末将一直尽忠于侯爷,末将只是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
宫璘也求情道:
“侯爷,我爹只是………”
郑侯爷抬起手,示意父子俩住嘴,父子俩马上噤声。
“在本侯眼里,其实没什么燕晋之分,本侯的想法很简单,大家一起扛过刀,一起冲过杀,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了,以后,自然是再努努劲儿,将日子给过得更好一些。
封妻荫子,封侯拜王,
真不是不可能的,也绝不是遥遥无期的。
侯府现在地盘是大,但也就那三座关城算是有些人气。
咱得开荒,咱得开矿,咱得练兵,咱得锻甲,
本侯是个闲散的人么?
本侯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么?
但本侯现在在等,等兵马齐备,粮草充足;
那之后,
雪原野人再恭顺,楚人再隐忍,咱想打仗,难不成还能找不到借口?
军功,军爵,
等着呢,
会缺么?
所以本侯就想不明白了,
你的脑子里进了望江的江水了么,怎么会犯这种糊涂!”
“末将有罪,末将辜负了侯爷的期望和苦心,末将有罪!”
“起来吧。”
“喏!”
宫望站起身。
郑凡往下走,来到宫望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路,可不能再走错了,我挺喜欢宫璘这孩子的。”
“末将明白,末将明白。”
“我身边,一直有个矮个子野人,他帮我料理了很多雪原上的事,嗯,现在也独自掌管一镇兵马,拱卫奉新城。”
“是,末将知道,他是………”
“他是野人王。”郑凡很平静地说道。
宫望的眼睛当即睁大。
一边见自己老爹站起来,帅帐内氛围有所缓和,所以也缓缓站起身的宫璘直接膝盖一颤,又跪了下去。
“我说我不在乎燕晋之分,这是真的,你看,我连野人,只要对我忠诚能为我所用,我也可以不在乎出身。
雪原、楚国,咱都打过了,也都打赢了,以后,还是有仗打的。
本侯别的本事没有,
但带着大家继续吃香的喝辣的,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你是晋人,
又怎么了?
和那位比起来,咱们都是夏人,咱们自己,才是一家人。
本侯的耐性不好,
本来急着回府,出来久了,想家了,结果还得到你这儿来遛一圈儿。
下次,
本侯可就懒得跑了。”
“请侯爷放心,末将明白了。”
郑侯爷点点头,
“哦,对了,你那个义子,我带走。”
“不用的侯爷,末将不会……”
“人家卖了你,表现出了对本侯的忠诚,本侯怎么可能亏待他,你也别怪人家,他其实也是为了救你。
他带本侯进来,比本侯自己领兵马进来,要好得多。”
“是,末将明白,末将全军上下,只会为侯爷令马首是瞻,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宫望,记住你刚说的这些话,以后如果有一天,本侯的命令下来了,而又需要你去做权衡时,希望你,不要糊涂。”
说着,
郑侯爷伸手摸了摸跪在地上的宫璘的脑袋,
“还记得你先前进帅帐时对本侯说的话么?”
“记得,侯爷,我说过,如果我爹执迷不悟,我会亲手……”
郑凡打断了他,
道;
“你爹不会的,你爹小事上会犯一些糊涂,但大事上,你爹一直很清醒。
行了,
本侯回去了,你也别送了。
哦,
对了,
自己领二十记鞭子,不抽你一顿,本侯心里总觉得不爽利。”
“谢侯爷!”
郑凡出了军营,外围,是亲卫以及护送的骑兵;
内圈,只有骑着貔貅的郑凡和骑着马的剑圣。
野人王他们早一步回去了,敲打一顿宫望,用不着别人帮忙,要是连这点事儿都摆不定,那自己这几年的腥风血雨,就白经历了。
“你知道先前在军寨里,我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我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么?”
“想的是什么?”郑凡问道。
“你有没有觉得,你越来越像田无镜了,就坐在椅子上剥花生的样子。”
说着,
剑圣又摇摇头,自己修改自己的话:
“不对,田无镜不会像你这般,你其实明显更会,更会……”
可惜了,
剑圣不知道“装逼”这个词。
“以前,我觉得自己是在模仿老田,在学老田,但慢慢的,我发现,不是了。
这就像是大燕的军功侯,不是因为一个侯爷爵位,人家就敬畏你,你就可以超然;
而是因为你提前积攒了这么多的军功,积攒了实力,自然而然地,就坐上了这个位置,人家,其实老早就开始敬畏你了。
我呢,
和老田有些地方很像,
老田是不在乎很多事情,而我,是懒得去做很多事情。
不过,
有一点是不一样的,
我不会是另一个老田,
到死都不会。
老虞啊……”
“嗯,你说。”
“我心里一直很感激,能再睁眼一遭,重新看看这太阳,哪怕,它有些不一样,但我依旧很感激。
越是感激,越是珍惜,
就越是受不得委屈。
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我想好好逛逛。”
“你继续说。”
“嗯?”
“我感觉又快有顿悟了。”
“呵呵。”
郑凡回过头,看向身后,在那里不远处,就是已经有解冻趋势的望江。
“快开春了。”
“是啊。”剑圣点点头,“又是一个轮回,又是一个四季,日子,是真的不经过。现在是将开春,但我仿佛已经能够预想到,下一次入冬时,我会感慨:呵,这都又要过年了。”
“哈哈哈哈。”
郑凡大笑起来。
伸手,
指向西方,
胯下貔貅似乎感应到了来自主人的情绪波动,开始不安分地刨动着蹄子。
“老虞,我也有一个预感。”
“哦?”
“下一次,当我向西过这望江时,一切得一切,都将是截然不同的模样。
这晋东,
这三晋之地,
这大燕,
甚至是整个天下,
都将翻起新的一页。”
说着,
郑凡闭上眼,
道:
“我昨晚做了个梦,你猜我梦到什么。”
“学堂里有你作的一首诗,铁马冰河入梦来?”
郑凡摇摇头。
剑圣又猜道:
“率军,接管了颖都?”
郑凡再摇头。
“呵呵,率军,接管了燕京城?”
郑凡开口道:
“梦到我仨媳妇儿,肚子都大了。”
………
今儿就一章了,因为下一章开始要开新卷,剧情和节奏包括以前做的铺垫和伏笔,都会开始浮现,所以我得再去推敲一下新卷的一些思路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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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九章 揭露身份
媳妇儿的肚子,真的有了。
但不是郑侯爷的,
而是新侯府建成入住后的邻居家的。
是的,
不需要猜测,
新侯府隔壁所住的,必然还是那一家。
虞吴氏有身孕了,剑圣大人眼瞅着就要有自己的子嗣了。
其实,人这一生,于生活而言,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所向往的生活,一种,是自己所适合的生活;
当这两种生活产生偏差甚至是对立时,人活着,就会很痛苦,演变成自暴自弃,怨天尤人;
但若是能相调相和,那就是真正的幸福;
二者之间有个相粘,
亦像是对联上方的横批,
四个字:
知足常乐。
以剑圣于江湖的地位,就是娶个贵族之女也没人觉得他会配不上。
百里剑在上京的人望以及得官家的看重,就算许一公主,相信不过是会有一些迂腐的官员会埋怨几句于礼数不合;
但民间,必然会传颂这段江湖剑客尚帝姬的美好故事。
尤其是那位最没脸没皮喜欢蹭吃蹭喝的大乾文圣姚子詹,估摸着会一连写下几首诗词来赞美这段姻缘。
剑圣娶的,是一个寡妇,带着拖油瓶般已经记事儿的儿子和一个婆婆。
这种人家,就算寡妇美得上天,光棍汉也会被吓得止步思量的;
虽说婚姻讲究个王八看绿豆,看对了眼,就飞蛾扑火地去成就去成全,多少爱情故事里,书生和小姐之间那叫一个热热烈烈,摒弃一切世俗,爱情,本该是这个模样,但一直到郑侯爷所熟悉的那个年代,其实也摆脱不了现实和铜臭味的遮摆。
尤其是剑圣这种的,儿子不改姓,喊人家婆婆也叫妈,搁乡野里,那就是典型被拉帮套的;
只不过免去了在床铺上遮个帘子,你们俩那头,我这头听着声的尴尬。
可剑圣就是甘之如饴,
刘大虎,眼瞅着长大了,是个实心的孩子? 他晓得剑圣是自己的后爹? 却打心眼儿里将剑圣当自己亲爹对待;
虞吴氏,手脚勤快,白天在作坊里上工? 回到家? 也是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
就是那老婆婆,也是每日都扛着扫帚去街面扫地? 每月的银钱和她发下来的米面,也都是交到家里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已经占了这“半女婿”的光了? 可不能再瞎了心地给自己留棺材本。
她日后要是走了? 得空,寻个竹席裹个一遭也就是了。
闲暇时,她也会做一些针线活,纳鞋底,这衣服鞋子? 先是自己这女婿得做好,再做自己孙子的,顺序,不得乱。
这一家子,虽是小门小户,可大的小的,都活得通透自然,晓得本分,这日子,才能过得惬意舒服。
也无怪乎剑圣喜欢这个媳妇儿,喜欢这个院子。
曾经,他的心很高很高,现在,他只想有个家。
肚子显怀后,
虞吴氏就被作坊里内退了,
老婆婆听到这个,还吃了一惊,
天呐喽,
这才刚显怀呢,搁以前,还不是照样下地干活忙里忙外,哪里有那么矫情?
虞吴氏也是这般觉得的,她不是那种掉钱眼儿里的女人,丈夫一份银钱,婆婆那点补贴补贴,又是标户,每月都有米面粮油下发,就算没了自己那份工钱,日子也是能过得安逸的;
但奈何自己家里俩男人,一大一小,在吃食嚼用方面,可谓是真正的“不遗余力”。
刘大虎在剑圣的要求下,几乎顿顿吃肉,而且猪肉还不行,得吃牛羊肉。
这年头在晋东,羊肉还好,毕竟有雪原的贸易在,但牛肉可不好弄,很多地方食牛肉是犯法的,但侯府体恤百姓,侯府门面下有一户牛肉铺子,准许贩售,但价格,那是真的不便宜,就是将校家里,也只是想那一口了,去让家人切一块卤牛肉回来,再切成薄薄的一片片,用来下酒。
但就是这样,刘大虎也没少吃牛肉。
这半大小子吃垮老子,是真的不假。
至于自家男人,
虞吴氏以前尝试过几次,发现自家男人,吃杠头吃馕喝粥,都能很自然地吃下去,但给他吃些好的,他也能很自然地吃下去。
侯府酒铺的酒,餐馆那里打包来的菜,自家男人吃得也很自然。
足以可见,
自家这个男人,是会吃的。
清楚这个之后,心疼男人的虞吴氏怎么舍得克扣自家男人的伙食。
所以,
这个家,每个月的银钱收入,吃食方面就能抵得个七八。
也因此,一旦自己没了工作,这日子水平马上就会下降,她去求了工坊里的头头,然后头头的回应让虞吴氏整个人都愣住了。
头头说,侯府爱护子民,照顾工人,所以怀孕的女工,银钱照发,在家养胎等待生产就是。
这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
再去问别的女工有身孕了为何还在照常上工不等肚子大得实在不行了绝不回去待产?
头头说是他头头的头头的意思,准备进行试点,你是幸运的,就先抽中你了。
虞吴氏带着幸福和疑惑回到了家,和自己婆婆说了这事。
那会儿,
男人去城门口上值了,刘大虎还在学社了,
婆媳俩一人一张小板凳,
坐在院子里,
互相看看,
再一起瞅向隔壁,
隔壁,是侯府。
再互相看看,
然后再瞅向侯府。
婆媳俩是妇道人家不假,
婆婆不识字,虞吴氏进作坊后识了一些,刘大虎每晚练字时,她也会在旁边一边织着衣服一边默默地看默默地记;
大道理,她们不懂的,大世面,她们也没见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婆媳俩傻。
当初在雪海关时,自家小院儿就在伯爵府隔壁,一开始,婆媳俩还以为是运气,分配到了这个位置,那感情好,可以沾一些伯爵大人的福气。
后来,
刘大虎去学社,
虞吴氏去上工,
婆婆去城守府下的一个衙门里当职扫地,
接触外头的人多了,闲谈时,当对方得知自家住处时,对面往往会惊呼,甚至还会默默地探询自家的底细。
那时候,婆媳俩只会笑着说只是运气好,运气好罢了;
等到了奉新城,
婆媳俩从雪海关迁移进来,
咦,
竟然还住在侯爵府隔壁!
等新侯爵府建起来,
上头通知他们要搬房子,换一个住处,
到地方一看,
好家伙,
竟然又是侯爵府隔壁!
到这个时候了,婆媳俩怎么可能瞧不出事情的不对劲?
婆媳加刘大虎之间,知根知底的,那么,唯有……
“妮儿啊,他不说,咱就当不知道,咱就给他把家里拾掇拾掇好,把日子过得安乐就行了,咱女人呐,要是没那个眼光见识,那外面的事儿,就由着男人自己拿主意吧。”
多年媳妇儿熬成婆,作为上一代的胜利者,自然是有经验的。
“娘,我只是,我只是担心他为家里的这份日子,去涉险,去搏命。”
说着,
虞吴氏又情不自禁地将目光瞅向隔壁。
婆婆伸手轻轻拍了下媳妇的嘴,
严肃道:
“傻丫头,你的差事怎么这般轻松,肚子大了还能在家白领工钱?就是以前在作坊里,你也可曾被欺负过被劳累过?
我啊,这老胳膊老腿的,还能提个扫帚去扫地,那些健妇有些想要这个活计还不得哩。
大虎在学社,教习们多关照啊,还陪着侯爷出去见过世面了。
不说这些了,
单说从盛乐城开始,到奉新城这儿,这几年的安生日子,以前我那儿死得早,你我娘俩可曾真想过日后有朝一日能过得这般舒适平稳?
俗话说得好,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人家养你一家,你就得把命给人家豁出去。
侯爵府,对咱们,对这些一路跟随过来的老百姓,不薄啊,娘我这辈子,可就不曾见到过这般好的衙门。
妮儿,做人,咱等讲良心,不能忘了做人的本。”
婆婆叹了口气,
道;
“其实,我早就察觉到不对了,不光光是这房子,只要侯爷不在城里,他也就不在城里,你说,侯爷带大军出去打仗,他跟着从军出征这没什么,有时候侯爷不是去打仗了,他也不在家,也是跟着一起去了。
罢了罢了,
不说这个了,
咱就装个糊涂,日子,好好维系过下去吧。”
……
“东西准备好了么?”
“准备好了,主上。”
四娘对郑凡点头道。
在其身后,公主和柳如卿二女手上都提着一些礼品。
“行,咱去走邻居。”
“主上,我们就这般大大咧咧地去?”四娘问道。
“哦,是老虞要请我的,没事儿,有些事儿,也是时候该说开了,也不可能瞒一辈子。”
“这是剑圣的想法?”
“嗯,他现在应该是瞒不住了,既然瞒不住,就不用再瞒着了,再加上大虎也渐渐长大了,以后得留我身边当个亲卫的,也避不开他了。”
最主要的原因是,剑圣看开了;
同时,
剑圣应该也是在做着一种安排。
这次入京,关系到国本之位,和以前陪郑凡去燕京完全不一样,所遇到的凶险,可能也大很多。
媳妇肚子有了,他得尽到最好的责任。
“这倒是。”
“对了,带上天天。”
“干爹,干爹………”
天天自己小跑着过来了,在其身后,一只狐狸一只黑猫屁颠屁颠地跟随着。
郑凡弯下腰,
将天天抱了起来,
“哦豁,沉了啊。”
天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现在话可以说得利索一些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越来越像福娃了。
不过,
小孩子小时候胖乎乎一点,等长大了,眉眼开了后,只会更好看。
就是这皮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嫩。
郑凡记得范正文府里曾有十二朵金钗的说法,自己也曾亲眼见过那些莺莺燕燕,要是将天天放那里去,保管在卖相上不会比什么劳什子贾宝玉差。
不过这也只能想想而已,老田的儿子被自己养成贾宝玉那种货色,莫说老田知道后会如何,他这个干爹自己就先受不了。
天天现在已经在开始读书认字了,
瞎子和四娘隔天抽一段时间来辅导文化课,薛三则来负责上体育课,这个年纪,直接练武不合适,太揠苗助长了,但可以先做一些准备了,就像是当初的剑婢一样。
对天天的天赋,郑凡是有信心的,毕竟是老田的种。
但,反正,郑凡这个干爹也不奢望自己这干儿子长大后成为什么绝世高手来保护自己,最起码,有一些自保的能力。
抱着天天,
带着大老婆加两个小老婆,郑侯爷自侯府侧门而出,直接来到了剑圣家门口。
剑圣家的院子门,自然不可能和侯府的门紧贴着一起开,但侯府毕竟大,贴着之后,再特意开个侧门,又可以方便进出,又能隐人耳目。
设计时,
瞎子在图纸上对剑圣家小院子的标注是……侯府保卫科。
到门口时,天天从郑凡怀里下来,束手自己站好,这叫叫门礼。
其实,贵族不贵族,不在乎家里金山银山的高低,也不在乎吃什么喝什么的层次讲究,而是那种不经意间自然而然的习惯。
“呵呵,谁教他的?”郑凡笑着问道。
“回主上的话,是瞎子教的。”
“嗯,挺好。”
“咚咚咚,咚咚咚。”
公主上前敲门,敲门,得有规矩,三下得停顿一下,连续地敲,就是鬼叫门了。
“来啦,来啦!”
里面传来刘大虎的声音。
今儿个学社放假。
刘大虎打开了门,首先看见的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真的……好漂亮啊。
公主对他微微一笑,
刘大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飘起来了。
倒没什么坏心思,纯粹是出于少年郎的一种对美的赞叹。
刘大虎以前没见过公主,确切地说,是没面对面这么近距离地看过,再加上压根就没想过公主会提着糕点来敲自家的门,所以完全没往那方面想。
但待得公主侧开身子,让自家相公显露而出时,
刘大虎的嘴巴马上张大,
“噗通”一声,
跪伏在了地上。
一开始,是双膝一起下跪的,但马上,又收起一只脚变成单膝下跪,行了军中之礼:
“参见侯爷,侯爷福康!”
在学社里时,刘大虎就见过几次侯爷,但不真切,而且那时候晕乎乎的,见完回来后,还真不记得侯爷长相了。
后来,自己有幸跟着侯爷一起去颖都,虽然一路上自己这些学社少年们只是为侯爷洗澡烧水,但一个个的都格外激动。
大家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每次侯爷进出时,一起极为标准有力地向侯爷行礼。
其实,
刘大虎不知道的是,这几年侯爷可没少进他家的门,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选择他家里人不在家时,实在避不开的话,郑凡也会让四娘给自己随便易容两下。
谁叫剑圣喜欢这白龙鱼服的调调呢。
“起来吧,你爹在家吧?”
“在……在的,侯爷。”
郑凡点点头,走了进去,四娘领着俩妹妹跟着一起进去。
“哥哥,我扶你起来。”
反倒是天天,留在最后头,跑过来,搀扶刘大虎。
刘大虎脑袋还有些晕眩呢,顺势起身时没能站稳,在此时,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扑上来,四只爪子加一双小胖手,一起将刘大虎提溜了起来。
“额……”
刘大虎站稳了,看着天天,又看了看那两只宠物。
天天伸出手,
刘大虎犹豫了一下,伸手牵起天天的手。
“哥哥,我有点饿了。”
“哦,家里有点心,我给你拿,我给你拿。”刘大虎是不知道天天的真实身份的,但既然是侯爷带着一起的,那必然是贵不可言。
“哥哥,你家,你家有龙椅么?”
“………”刘大虎。
……
进了小院儿。
剑圣正拿着碗在喂着鸡,哦,还有一只鸭。
看见郑凡来了,剑圣丝毫不意外,因为是他请的,道:
“来啦。”
“嗯,来了。”
“谁来啦?”婆婆在里头喊道。
“家里来客了?”在卧房里躺着的虞吴氏也走了出来。
婆婆看见郑凡,只觉得有些眼熟,但又记不起来了;
虞吴氏则搀扶着婆婆。
郑凡恭敬地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其身后,
三个女人一起行礼:
“见过太夫人,见过嫂夫人。”
行礼,不算啥的。
就是最眼高于顶的公主,也觉得这个礼行得很值。
行个礼,就能换一个剑圣在自己丈夫身边保护,多少贵女能把腰给行断喽也在所不惜。
“哟哟哟,这,呵呵呵。”老婆婆这辈子还没怎么被这般受过礼呢,“这后生,好俊啊,这三位……”
“贱内。”郑凡回答道。
“哟,这可是好福气啊。”老婆婆笑道,同时,言语里,已经有了些许的不安,她将目光投向剑圣,问道;
“那个,朋友来了,不介绍介绍?”
这时,
四娘和公主上前,一个搀扶着老婆婆,一个搀扶着虞吴氏。
未等剑圣开口,
见那边搀扶稳了,
郑凡自己开口道;
“老夫人,嫂夫人,咱是邻居。”
“邻居?”
即使婆媳二人隔三差五地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一墙之隔的侯府望一望,但真不会想到侯爷会这般进自家的门,还对自己行礼,所以老婆婆习惯性地开口问道;
“哪个标的?”
标户,分组。
三百户为一标,战时出三百兵;闲时可做工可种地,平日里也会有钱粮以及各种补贴自侯府下发,是侯府治下的生产生活和战争单位。
“还没入标。”郑凡回答道,随即,他也不卖关子了,直接点命身份道:
“老夫人,我姓郑,叫郑凡。”
“哦,郑家后生,可是西边那个标郑老三家得孩子?听说郑家那位在军队里当将军哩。”
“………”郑凡。
这时,虞吴氏忽然一怔,好在四娘搀扶着她,却留意着她的脉象,不至于受惊动了胎气。
“我和你家那个婆子,可是一起扫………”
虞吴氏马上伸手拽了拽婆婆的衣袖;
“你扯我干甚,好好的衣裳,可别扯坏了。”
“娘,这是侯爷,是侯爷!”
“哦,名字叫侯烨啊,郑侯烨,郑老三家的孩子里……郑侯爷!
侯爷!
哎哟,我的亲娘嘞!!!!!!!”
老太太身子一软,得亏公主搀扶着,否则就直接瘫地上了。
“搀扶老夫人和嫂夫人先回屋缓缓吧。”郑凡对四娘和公主道。
随即,
郑凡看向剑圣,
剑圣应该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叶公好龙,真看到了,还是被吓得惊呼。
“请柬上说,是吃孩子的百日酒,可孩子还在嫂夫人肚子里呢。”郑凡笑道。
剑圣开口道:“在肚子里,也差不多百日了。”
“您说得很有道理。”
“上旬见有宣旨太监进了你的侯府,到底什么时候动身,我想回来时,能赶得上我孩子出生。”
郑侯爷点点头,
道;
“下月初一。”
奉天子诏,
入京!
………
晚上还有,莫慌!
第四百六十章 剑圣一剑
院子里,
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正追着一群鸡跑,
一只鸭站在外围,大仇得报般地摇摆着身子:
嘎嘎嘎!
郑侯爷和剑圣坐在小板凳上,二人面前的一张方凳上摆放着瓜子、花生和一些果脯。
柳如卿在旁边用小炉子煮着茶;
客人带来的礼,不能见面开,所以,郑凡提过来的东西,都被整齐放置在了屋内的桌上。
瓜子和炒花生等零嘴吃食,是老婆婆吩咐刘大虎快步跑出去买回来的;
她自己,
在度过了一开始的腿软期后,
马上提了篮子去买了很多菜回来。
现在,
老婆婆正蹲坐在角落里杀鱼,似乎是想故意显摆一下一样,一把菜刀使得那叫一个利索。
天天则和刘大虎坐在一起,刘大虎将自己以前玩的木刀木剑这些藏品都拿出来给天天选。
这些,都是剑圣以前为他雕刻的玩具。
但现在,他不用木刀的,开始练真刀。
是的,
他爹是剑圣,练的,却是刀。
因为大家伙,都练的是刀和马术,为了以后入军伍上阵冲杀做准备,剑那玩意儿,说实话,除非你坐到类似平西侯这个层次,用一把剑摆摆阵仗指挥指挥亦或者是能练到李良申那个层次,用剑依旧可以在千军万马中冲杀;
否则,
还是老老实实地练刀吧。
天天是要跟自己的干爹一样练刀的,这一点,天天很是笃定,所以他选了一把木刀,拿在手里。
“谢谢,哥哥。”
“嘿嘿。”
刘大虎对这个年画儿里一般的小孩也很是喜爱。
厨房内,
“你有身孕,我来做吧。”四娘说道。
“瞧您说的,这才几个月,不碍事的,哪里有那么金贵,以前时,女人肚子快生了还得下地干活哩。”
“那可不一样。”公主开口道。
你肚子里的? 可是剑圣的种。
每个人? 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就比如公主,出身高贵? 血统高贵? 自然就带着一些习惯。
言外之意,其实就是? 别人是普通孩子,你这个,不普通。
她清楚,剑圣如果有了这个孩子? 那剑圣就相当于被完全绑定在奉新城绑定在侯府隔壁了。
这样一来? 不仅仅是自己夫君这一代,甚至自己的孩子们,也能享受到剑圣的庇护。
当然了,公主不会傻乎乎地把“血统”“身份尊卑”给放在嘴边,就是在侯府里? 她也会刻意地去淡化掉它,因为她的丈夫,出身自黔首。
而且,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她丈夫对血统的……不屑。
“哪有什么不一样,我男人说,女人有孕时,多活动活动对生产有好处。”虞吴氏说道,“再说了,您二位是真正的大贵人,哪能让………”
“噔噔噔噔………”
四娘开始切菜,菜刀在砧板上划出了残影。
“………”虞吴氏。
这位贵人,是真的很……很会做菜啊。
“烧火吧,先炒俩菜给爷们儿们沾沾酒。”四娘说道。
“好。”
虞吴氏坐到灶台后,引火,烧灶。
公主见状,坐到她身边。
“不不不,这里脏,贵人,这里脏。”
“没事,没事,我这辈子还没烧过灶呢,我想烧。”
这倒不是假话。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公主不想自己什么事都没得做,太显尴尬。
……
“这一次,家里头,都料理得差不多了。”
郑凡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道,
“雪海关和镇南关那里,柯岩冬哥一万正军,金术可两万正军,已经都落实了。”
正军,是不包括辅兵的,也就是实打实地可以拉出来野战冲锋的正规军事力量。
一万摆在雪海关,绰绰有余了,不说雪原上现在一盘散沙,就是再冒出野人王第二,柯岩冬哥在不得侯府军令之前不外放一兵一卒,靠一万正军,加上城内的民夫辅助,就算再多的野人,想短时间内攻破雪海关也是不可能的。
金术可那里要面对的是楚人,压力会更大一些。
荆城那里,其实有一支人马驻扎,那是前哨站,北面,也就是上谷郡的尾端,就是镇南关,给金术可两万兵马,在确保镇南关不容有失的前提下,还能犹有余力地去伺机根据侯府的需要去搞一些事情。
这两处关隘,可谓晋地之重;
当年和南门关,并称三晋之地的三大雄关。
其实,比起当年在雪海关的战事,以及在镇南关下曾双方近百万大军对峙厮杀的阵仗,眼下侯府对这两处的军事布置,其实真的上不得台面。
但真正的打仗向来不是堆棋子的游戏,雪海关那儿先不提,基本稳妥的,镇南关那里,一旦楚人有异动,侯府所在的奉新城,随时都可以派出援军。
而如果侯府这里的力量无法牵制住楚人了,那么自然会马上向朝廷请求援军,接下来,就是再来一场国战呗。
而奉新城这里,
总计有三镇兵马。
一镇是梁程亲领的两万铁骑,最精锐的骑士,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甲胄,最锋锐的兵器,这两万骑,可以说是平西侯府的真正王牌!
用梁程的话来说,这支兵马的战斗力,绝对不比当年同等数目的镇北军靖南军正军差,而且是那种未曾经历这几年战事没有补过新兵的战斗力。
梁程这支兵马,可谓是晋东之地真正意义上的纯机动性的野战力量,用于警惕四周,随时准备去救火。
而后,就是拱卫奉新城外围的苟莫离和丁豪的那两镇了。
丁豪的一镇,其实就五千正军;
苟莫离那一镇,则有一万余。
奉新城内的守军,各路衙门以及王府护卫,则是单独有一个体系,名义上,薛三和樊力是主官。
相较而言,
当初宫望和颖都有小动作,多吸纳钱粮,也是有难言之隐的,甚至,可以说是被迫的。
因为侯府才给他一万正军的兵额,也就是说,他宫望的兵马额度,比以前还小了!
公孙志那边也是一样,也是一万的额度,虽然他们的兵马事实上不止这么多,但补给给你卡死了,你也很难扑腾得开。
且侯府这边利用标户制度,强行进行整合和摊派,将他们的老底子也掏去了不少以充实其他镇,这是明明摆摆地在挖你墙角,阻塞你的发育。
不过,
公孙志一直很淡然,他是燕人,他心态好;
再者,早先时候已经和李豹之子决裂过一次了,总不可能再决裂侯府一次吧?
李豹之子当初是没能力弄自己的,但现在头顶上的侯爷是真能砍自己脑袋的!
最重要的是,再有什么心思,自己岂不是三姓家奴了?
宫望被敲打了一次后,也成了受。
对此,瞎子和梁程曾专程在春天时去找过他们,促膝长谈,进行劝慰。
现在晋东,正在着力发展,大家先勒紧裤腰带,吃点苦,共克时艰,以后,大家伙肯定还会有发展的云云。
宫望和公孙志的反应自是拍着胸脯表示理解了侯爷的精神,并愿意无条件地服从侯府的一切决议。
所以,
现如今账面上来看,
不算奉新城守军的话,其余七镇,合算起来,有不到九万的正军。
基本都是标户,吃饷家里人也能有标户福利可以吃。
成本上来说,
雪海关和镇南关,分别是对雪原和对楚国的榷场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海关,明面上要交给侯府的税收除外,暗地里也就是潜规则下的油水,已经足以抹掉他们的成本开支了。
奉新城这边,丁豪和苟莫离麾下兵马,属于半训练半生产的状态。
所以,真正的“飞地”养兵,纯开销,也就梁程的那一部加上个禁止他们自己伸爪子的宫望和公孙志。
现如今,大规模的春耕早就完成,等到秋后,晋东的百姓们就不用再吃那土豆糊糊了,大家的日子,侯府的财政,也能稳步向好。
白地也有白地的好处,没地方大族给你掣肘,土地全是侯府的,不,是国有的。
近乎一切作坊,都是侯府旗下的;
这里的百姓种地,相当于全是侯府账册下的军屯地。
另一个时空里明太祖弄出了卫所制,后来被弄成了笑话,被人觉得不切实际,但其在建立之初时,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只不过后来卫所田地被各路势力权贵侵吞霸占,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最终才导致卫所的堕落,而这些,在目前平西侯府这里,在晋东,还完全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养了这些兵马,但却不是侯府现在所能做的极限,因为现在没必要去做这个极限,家底子还很薄,没必要去透支自己。
等到真的要打仗,且兵马不足时,再以正军为骨干,征发仆从兵就是了。
现在的要求就是,够用,够自保。
然后,
努力种田,努力发展商贸,努力发展作坊,
将晋东打造成一个战争潜力……
哦不,
是百姓的乐土。
当然了,现在郑侯爷出门,也能吹嘘个自己麾下有十万铁骑,遇到什么矛盾,也能摆出一副你得给本侯一个交代,否则就是本侯咽的下这口气,本侯麾下那十万儿郎也不会答应!
这十万里,真的抵得上镇北军靖南军那种素质的,打死也不到四万,多集中在梁程和金术可那里。
但,
吓唬吓唬人,也足够了。
“你与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不过,我也算是听出来了,这段时日来,晋东,经营得很可以,这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我的家,
都可以不在受战火的侵袭。”
郑侯爷点点头,道;“这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另外,还是多说说这次进京的事吧。”
军务方面,剑圣真的有自知之明了。
“进京的事,其实我有很多想法,但能说出来的,其实没有。”
“没有?”
“嗯,因为除非会涉及到我的利益,侯府的利益,晋东的利益,而其他方面,我没资格也没有余地去置喙。
大概的样子就是,
我和你,带着一帮人,进京了。
路上经过历天城,然后我们就和老田同一路了。
然后就一起进京,
再之后,
差不离就是老田坐着我也跟着在后面坐着,
老田看哪个皇子不爽我再去废掉哪个皇子,
老田说啥我就附和啥,他点头我也嗯嗯嗯。
嗯,
差不离,
就这个样子吧。”
剑圣皱了皱眉。
“您怎么了?”郑侯爷问道。
“忽然,不想陪你去了,有点丢人。”
“………”郑凡。
剑圣看向了屋子,
道;
“我很想陪着她,真的,郑凡,你该早点要个孩子了。”
“………”郑凡。
“以前我不觉得,但现在,我心里有了真正的牵挂,我很,开心。”
“………”郑凡。
剑圣随即又叹了口气,
道:
“但我真的怕你死了,因为你真的在有些时候,很倒霉,我至今都无法想象那一次下雨天,投石车的石头,是怎么隔着那么老远能砸中骑着马的你呢?”
“………”郑凡。
“你如果死了,这个院子,就不得再平静了。”
“其实,以您的本事,带着家人去隐居,日子,不会过得很差。”
剑圣摇摇头,
道:
“但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也不是他们想过的日子。”
呼,
您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吓得我还以为你撂挑子不打算陪我进京了。
“郑凡。”
“您说。”
“我很担心,你们燕国的皇帝,还没打算停歇下来。”
“呵呵,再打能打哪儿去?雪原现在像是一窝子鹌鹑,楚国又刚打过,乾国三边兵马,就是和楚国在东南掐架也没调走。
陛下再不满足,总不能豁出命了日子不过了现在去打蛮族吧?”
剑圣闻言,不再言语。
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他不会说太多,因为以前的经验表明,他只会误事。
“咳咳………”
公主跑了过来,问道:
“相公,可以上菜了么?”
郑凡点点头,
道;
“就摆这儿吧,再拿几张椅子凳子的,大家围着一起吃。”
一顿饭,
郑侯爷一家吃得其乐融融;
剑圣一家尽可能地配合装作吃得其乐融融;
总之,
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之后,
郑侯爷也没多留,带着老婆孩子告辞了。
老婆婆本意想送送客人,
忽然意识到,
没法送,
就住隔壁!
等郑侯爷走后,
小院子里,
那群先前被狐狸和猫欺负狠了的鸡开始疯狂地追着那只鸭跑;
虞吴氏回去躺着歇着了,老婆婆收拾了碗筷,什么也没问。
在这一点上,婆媳俩之前就达成了共识;
当然了,今天侯爷亲自上门后,她们更坚定不问男人的事。
男人,有男人自己的脑子,有他的想法,有他的思虑,她们作为妇道人家,不便去多问什么。
虽然,
她们并不知道,绝大部分时候,剑圣其实没什么想法和思虑;
大彻大悟的剑圣,
现在只负责用剑杀人,并不负责动脑。
不过,老婆婆还是提醒了一句:
“可别忘了回礼。”
人家给你送礼,你得回礼。
虽然老婆婆不懂得孩子没出世就办百日酒是什么个道理,但既然以这个名目办的,人也上门带礼了,甭管轻重,甭管人是不是侯府,都得回的。
剑圣点点头。
刘大虎喊道;
“天天说他喜欢吃沙琪玛哩。”
“就那个干硬的点心?”老婆婆问道。
“对哩。”
“那这会儿赶紧去买,今儿不送,明儿一早送去,记得多买点儿,不用多金贵,侯爷不看重这个,但得注重个热络,东西得多,带筐子去买。”老婆婆对剑圣吩咐道。
“好。”剑圣点头。
然后,
剑圣取了箩筐,扁担,则是龙渊。
扛着扁担,
剑圣出了门。
刘大虎赶忙追了出去,跟着剑圣。
父子俩走在路上,
刘大虎不时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爹,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脸上傻呵呵地笑着。
“傻笑个啥?”剑圣问道。
“爹,你真厉害。”刘大虎说道。
任何一个父亲,当能让自己儿子为自己感到骄傲时,都是很愉快也很满足的,剑圣,也不例外。
虽然,
儿子对自己的骄傲,中间有一个叫郑凡的东西做了个媒介。
“还好。”剑圣很谦虚。
“爹,你是不是侯爷身边的秘密亲卫啊?”
“嗯?”
“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就是侯爷身边的亲卫,穿飞鱼服的,他可神气哩。”
刘大虎进学后,学社也分了班。
相当于普通班和未来将校培养班。
用瞎子的话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西侯府下的黄埔。
那里的孩子,其父母,很多都是军中的将领亦或者是侯府里头的人。
剑圣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他之所以这次让郑凡登门,宣告了关系,一是为了给家人以一个真正的保障,二则是,他觉得,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了。
他可以给自己的儿子一个美好自信的童年,
但他没有,
他喜欢岁月静好,
但他的儿子,
在那时却得在街上遇到同学时,主动牵起那会儿在养伤,拄着拐的自己,大声喊自己爹,生怕别人不知道。
儿子很懂事,这不假;
但他,
本可以成为他在学社里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可以让他更开心的。
说到底,
以前,
还是自己自私了。
这时,
刘大虎问道;
“爹,你在侯爷身边,见过剑圣大人么?”
“呵呵,见过。”
“我也见过哩,上次和侯爷一起去颖都,我见过剑圣大人,只不过戴着斗笠,看不见脸,但我们都觉得剑圣大人好厉害,是世间最强的剑客。”
“哈哈哈,那是当然。”
“爹,你还没回答我哩,你见过剑圣大人的真容么?”
“儿子,你想见么?”
“想!”
刹那间,
被当作扁担用的龙渊即刻出鞘,
化作一道红色的游龙直冲云霄,
强横恐怖的剑气,
拔地而起,
震撼了整个奉新城的气机!
一时间,
一道道黑影从四面八方涌来,这里头,有侯爷的亲卫,也有暗桩和军中探子,都是负责保护侯府和城内安全的高手;
当他们发现这骇人得剑气时,当即以为有强敌入城,马上向这里快速赶来。
包围这里后,
这其中,
不乏有人见过剑圣真容,
当即,
有人跪下问道;
“大人,发生何事?”
“大人,可有刺客入城?”
“大人,刺客在哪里?”
空中,
龙渊还在翱翔,
划出一道道绚烂的剑气彩虹。
地上,
虞化平负手而立,
淡淡道:
“无事,只是我儿子,想见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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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再入二品!(13K大章)
四周,所有奉新城内的侯府高手都愣住了;
短时间内,他们无法理解剑圣的这句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但至少,他们懂了,现在城内没有刺客进来。
且,他们也不敢去责问剑圣为何“打草惊蛇”,故作紧张;
毕竟,剑圣地位之超然,大家心里是清楚的。
随即,
一道道身影在向剑圣见礼后选择告退,重回自己的岗位。
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一般退去。
这一条位于侯府西南侧本就人流不大的街面,此时,就剩下了剑圣和刘大虎这对父子。
剑圣挥手,
龙渊垂直落下,
没有归鞘,
而是悬浮于刘大虎的面前。
这把当世名剑,
被江湖中多少年轻剑客仿造出来不知多少把,受万人追捧,但在剑圣家里,却总是被拿来垫桌脚,当烧火钳,被当作扁担,亦或者,被拿去杀猪。
剑如人,人如剑;
剑的遭遇,体现的是剑圣在过去几年自身的心境变化。
此时此刻,
看着飘浮在自己面前的龙渊,
刘大虎张大了嘴;
剑圣嘴角带着笑意;
刘大虎开口道:
“爹,您是受到过剑圣大人的真传么?”
“………”剑圣。
剑圣很想敲一敲这个儿子的脑袋,是不是平日里肉食吃多了,给堵住了。
但下一刻,
剑圣却愣住了,
他看见刘大虎泪流满面。
刘大虎倒吸了一记鼻涕,
用袖口擦了擦眼泪,
哭着哭着,又笑出了声来:
“我爹,是剑圣哩!”
剑圣伸手,轻轻擦拭儿子脸上的泪珠。
学社里,普通孩子很多,在教育方面,不管是在盛乐还是在雪海关亦或者是现在的奉新城,侯府都不遗余力。
毕竟,孩子们,才是未来。
一批忠诚的孩子,等他们成长后,侯府的根基才能茁壮成长。
但?
孩子,学生? 多是多? 也确实是普通人家占大多数;
但刘大虎一直以郑蛮那个狼崽子为对标,
所以?
他的各项成绩? 一直是极好的? 上次没走后门? 也能列入陪同侯爷去颖都见世面的学生群体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也正是因为成绩好?
所以他那个圈子里的学生? 家长的背景,就越是优秀。
郑蛮? 是蛮族,如今镇守镇南关的金术可大将军? 曾是他以前的部族,现如今,金术可大将军更是视其为亲子侄。
其余的? 出身将军家的? 出身校尉家的,出身文官家的;
龙生龙凤生凤的意思? 不是血统有高低? 而是龙凤的孩子,自幼所受的各项条件都比普通人家的孩子丰厚太多太多。
再者,侯府下的学堂里,侧重点,更在于应用;
弓马骑射,谋略算账,这些,才是主体,而有些孩子,识字早,也有些孩子自幼就跟着自己父亲在军伍里厮混过,他们的优势,不可谓不大。
刘大虎在那个圈子里,其实是有些格格不入的,因为他爹,是一个守城门的门卒;
前两年,更是走路都得拄拐,活脱脱的一个病痨鬼形象。
对这个年纪的孩子,
家长往往喜欢教育,不要去攀比其他,去比学习;
然后,家长转头就去看人家买了新的宅子进了新的首饰而眼红心热羡慕无比,却要求孩子在此时心如止水;
刘大虎也不可避免地想过,攀比过,有时候,看着人家的父亲,骑着战马带着扈从来学社门口接自家孩子,他也眼热过。
或许,也曾失衡过,或许,也曾忿忿不平过;
这些情绪,不可能没有,但他依旧懂得感恩,他清楚,当年如果不是这个“父亲”的出现,他,他娘,他奶,俩妇人带一个累赘,这日子,得怎么才能过得下去。
就算是标户,家里没当兵的男人,也是进不去的。
刘大虎以前经常为自己心里竟然去想这些而感到羞耻,甚至,还自己扇过自己的巴掌,骂过自己没良心。
现在,他渐渐成熟了,见过了世面,见过了侯爷,他已经对家世什么的,无所谓了。
他父亲,已经做到了最好,他记忆里,曾记得那次东征归来,自己父亲躺在床上,近乎瘫痪的模样,以及自己的母亲,看着父亲的伤残抚恤银子在那儿抽泣。
下面,这个家,该靠自己了。
得由自己,去为这个家,撑起一片未来,为了自己娘,自己的奶,自己的爹,以及娘肚子里,自己的阿弟。
平西侯爷,不也是出于黔首么!
不得不说,这就是榜样的力量,亦或者是真正的偶像的影响,像是一道光,可以指引你前进的方向。
但现在,
但今天,
侯爷带着三位夫人来到了自己家;
然后,
自己的爹忽然一剑直冲云霄,
告诉自己,
他是剑圣。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刘大虎,意外是很意外,但惊喜,真没有太多。
但,
还是很开心的。
剑圣看着这孩子,忽然的,有些心疼。
如果是真的家境贫寒,那也就罢了,该怎么挺过去就怎么挺过去,可偏偏自己不是。
前阵子,
郑凡找他喝茶时,说镇北王府的世子被找到了,一直被养在乡野之间。
剑圣问道:“那这孩子,岂不是多半废了?”
郑凡摇摇头,说:“他打小就知道自己是谁的儿子。”
剑圣看着刘大虎,
很认真地道:
“我姓虞。”
“爹,我知道。”
刘大虎记得,爹刚到自己家时,奶喜欢喊他小鱼。
后来,自从爹在雪海关受伤之后,奶就喊老虞,或者是虎子他爹,亦或者是妮儿她男人。
“我叫虞化平。”
“嗯!”
刘大虎用力地点头。
“你是我,虞化平的儿子。”
“嗯,爹!”
“你是晋人,我是昔日大晋的宗室,你现在姓刘,但你既然入我的门户,以后,你得有一个孩子姓虞。”
“爹,还有阿弟呢。”
“我很早,就把你当作我的亲儿子。”
“我也是把爹当做亲爹。”
“记着,打今儿起,再和同学同伴说起家世时,就说,你爹是这世上最强的剑客,四大剑客的其他三个,根本就不配和你爹比!
再说你自己时,就说,自己是大晋皇族的后代!”
虽然没血缘关系,但正如李良申李富胜那般,他们以后的孩子,是会被列入李家族谱的。
“再说,侯府,你想去就去,想进就进,侯爷的茶,你想喝就喝,侯府的椅子,你想坐就能坐。”
“嘿嘿嘿。”
刘大虎笑出了鼻涕泡。
剑圣很少这般张狂,也很少这般话多。
以前,
他觉得这样没意思,
像郑凡那样,更没意思。
但现在,他忽然明白过来,人活着,不光是为自己而活。
他希望自己这个儿子,能开心,能挺起胸膛。
自己明明有,
为什么不给?
刘大虎擦了擦自己的脸,
笑道;
“爹,我不会和同学说你的。”
“爹准你说。”
“不说,不说,我刘大虎的爹,就是城门口的卒子,每天中午吃娘蒸的馍,晚上教我练字。”
剑圣看着刘大虎,
刘大虎也看着剑圣。
冥冥之中,或许真的有一种叫作缘分的东西。
他来到了她的家,
她现在肚子里给自己怀了一个孩子,
但他,其实早就有一个现成的儿子了。
剑圣手指着依旧漂浮着的龙渊,
问道;
“练剑不?”
你爹是剑圣,
你要练剑,
我教!
刘大虎抿了抿嘴唇,然后,摇摇头,有些勉强道:
“爹,我想先练刀。”
“………”剑圣。
“教习说,我们以后从军的话,大部分会先从侯爷的亲兵开始当起,我想为侯爷陷阵冲锋。”
剑圣,
有些抑郁了。
明明剑,才是江湖年轻儿女共同的追求,可偏偏,自己又被拒绝了。
见到自家爹脸色有些尴尬,
刘大虎忙道;
“等阿弟出生了,让阿弟来练剑吧。”
剑圣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牵扯下去,先前在院子里和郑凡聊天时,用自己媳妇儿的肚子刺了郑凡好几剑;
结果转过头来,
这一剑,
才是最伤的。
“走,先买礼去。”
“好嘞,爹。”
这时,
肖一波领着几个护卫走来,见到剑圣和刘大虎,上前行礼道:
“大人,侯爷来询问,可是有什么事?”
“无事。”
“好的,大人。”
肖一波马上退开;
虽然早有亲卫探子回报,但侯爷还是让自己亲自跑了一趟。
无他,
当时侯爷正在前厅里喝着茶,
忽然间迸发的剑气让侯爷下意识地以为有其他高手入奉新城想刺杀自己,茶水呛了一鼻。
剑圣和刘大虎去了大前街,那里开着很多家铺子。
礼,买得不算贵,但看起来,很多;
等买完明日的回礼后,剑圣带着刘大虎来到了一家寿材店。
寿材店,很大,足足占据了八个铺面。
寿材,从竹席到最高档的棺木,一应俱全,还能量身定制。
另外,各式冥货也是应有尽有。
规模之所以这般大,是因为这个生意,也是侯府垄断,其他人敢卖敢做这个生意,就等着衙门里的官差来拿人吧。
现如今,晋东虽然吸纳了很多流民进来,但依旧是地广人稀,外加开矿、冶炼、作坊等等,都需要大量人口,最最重要的还是田亩上,也需要很多人口。
所以,只要有手有脚的,不愁没事做;
这种模式,在盛乐城时就定下了,不说寿材铺了,连红帐子,也是从窑子到青楼什么的,全都是侯府的产业。
也就晋东天高皇帝远,外加侯府的威名在这里,否则,别处敢这么搞的话,轻的,与民争利的帽子就扣下来了,重的,那叫刮地三尺鱼肉百姓,史书罕见的大贪。
但也正因为这种经济模式,才能使得从盛乐到雪海关再到奉新城,地盘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兵马负担越来越重的变化中,依旧保持稳定和高效。
“哟,客官,看点什么?”
这是这间铺子的三掌柜,瘦削高个儿。
“明日派人,去侯府西侧的平街巷甲字列甲等,家里老人想提早打一副寿材。”
“成,我记下了。”
这位置,太好记了。
“爹,是给奶准备的么?”
“嗯,省得她再喊什么草席竹席的了。”
以前,她喊随她喊呗,剑圣挺喜欢听她唠叨的,老太太话是多了些,但对自己,也是真当女婿,是真当儿子来对待。
但今日侯爷登了门,家里的环境,也该变变了。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挺好;
老太太先将一口棺材放侧屋里去,估摸着每天起床时过去看看晚上歇息前再去看看,心里高兴,也踏实;
寿材,倒是没有什么诅咒的意思,老人有了这个,才是真正的欢喜。
自家娘子,也不用再担心上工不上工,怕家里的银钱养不起家里的两头大胃王了。
刘大虎虽然刚才说,不会去将自己是剑圣的事情宣扬给同学,但这孩子,从先前走路时的样子就能看出来,明显多了一抹子自信。
“爷,您放心,明儿个我让人披红挂彩地给您送去。”掌柜的赔着笑。
生意,是侯府的,但下面的人,有一系列的章程和考核,也是要看绩效的。
最重要的是,那连续两个甲字,让掌柜的清楚,这绝不是普通人。
披红挂彩,吹吹打打送寿材,那是喜事儿,得迎的,也算是铺子赠送的额外服务。
“牌位,给我拿四个。”
“好嘞。”
掌柜的马上派伙计去取,取来的是最好最上档次的。
“爷,您是自己上描还是请我们铺子上的先生来描?”
上描,就是给牌位题字;
这年头,百姓识字认字的本就不多,写得一手好字的,那就自然更少了,毕竟事关先人面子,总不能牌位上是狗爬的字吧?
所以,铺子里一切服务,都是一应俱全。
甚至,门面是在这里不假,但铺子下面,还有白事班子,吹拉弹唱,还有帮忙哭灵的,据说,樊力先生曾专门到这铺子来指导过工作。
“不用了。”剑圣拒绝了,但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手里拿着四个牌位,对刘大虎道:“你爹,要不要换个新的?”
自然是刘大虎的亲爹。
因为剑圣觉得,自己摆四个新的牌位上去,刘大虎的爹,就显得寒酸了,会不会不好?
刘大虎挠挠头,道:
“爹,我觉得我爹应该不会在乎这个。再说,这个,可以换新的么?”
一边的掌柜听到这里,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了,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关系?
剑圣点点头,道:
“我也不晓得牌位能不能换,罢了,掌柜的,再拿一个来。”
“好嘞,您等着。”
剑圣又对刘大虎道:“等回去后,问你阿奶,到底要不要换新的吧。”
“嗯。”
父子俩对这些习俗,是没什么概念的。
掌柜的又递过来一个牌位,都是用油纸包裹着的,否则拿在手上不好看。
“多少钱?”剑圣问道。
“这是添头,送您的,反正明儿不是还要定寿材不是。”
“嗯,好。”
“您等着,先留步。”
见父子俩要走,掌柜的忙喊住了,这时,两个伙计拿着一盆水过来,用毛刷子在父子俩衣服上刷了刷。
“这水是供奉在菩萨前的水,行了,二位爷走好,家宅平安。”
洒水,是为了驱晦气;
家宅平安那是客套话,当然不能说“您常来”。
篓子里装不下,父子俩手里还提着很多东西,慢慢向家走。
家里,
早就收拾好碗筷的老太太和虞吴氏正一起坐在炕上。
婆媳俩互相看着,相顾无言。
你要说欢喜嘛,还真欢喜不起来;
你要说哀愁嘛,再说哀愁就有点……忒不要脸了。
就是有点茫然,有点彷徨。
老太太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道:
“妮儿啊,你说吧,咱娘俩,这到底是………”
老太太摇摇头,
继续道;
“别人家吧,盼个金龟婿而不得,咱们家却反着来的。”
“娘,我这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枕边人,忽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这今晚,
还怎么上炕一起睡?
老太太伸手,轻轻摸了摸虞吴氏的肚子,
道;
“别瞎想,你男人,是个踏实有担当的,这一点,错不了,否则当初,我也不会让他进咱家的门不是。
嘿,
好像也不是,
当初像是你瞧着人家面相好,长得俊,主动………”
“娘!”
都这时候了,还说这话!
“呵呵呵。”
老太太笑了起来,
道;
“你愁啥呢?这几年,不都这么过来了么?他对虎子好,对你也好,对我这个老婆子,也好,我平日里絮絮叨叨的,他也坐那儿认真地听着。
他啊,
没双亲的,是拿我当亲娘侍奉的,我这心里,有数。
再说了,
他是看城门的还是侯爷的眼前人,又与你有何相干?
穷苦日子过来了,没道理富贵日子享受不起的。
退一万步说,
你这肚子里,不也怀着他孩子么?
你啊,
就安心养胎,日子,照常过就是了,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心思重了,伤身子,可别动了胎气。
妮儿,
你是有福气的,
不,是咱娘俩,都是有福气的,福气日子到了,就踏踏实实过。
哦,
对了,
今儿个搀扶着我的,是……”
民间喜欢听故事,奉新城的百姓,自然最喜欢听侯府的故事。
侯府的女人不多,就三个,所以,自然也就更详细一些。
“想来,是风先生。”虞吴氏猜测道。
“哟,是那位传说侯爷身边的那位一杆秤,可称量晋东的风先生?”
老太太又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随即,
又像是想到了什么,
道;
“那,那位体态稍微丰润一点的,岂不就是?”
虞吴氏忽然“噗哧”一笑,
道:
“娘,我今儿个居然和公主一起烧了灶。”
“呵呵呵,快收声,收声!”
老太太一边忍着笑一边示意虞吴氏赶紧停下来,骂道:
“贵人也是你能笑的?呵呵呵呵……”
“娘,奶,我和我爹回来了!”
“哟,父子俩回来了,你且躺着,我去瞅瞅回礼备妥帖了没,差点啥也好趁着日头还在再让他们去买。”
老太太出来,
刘大虎先报喜:
“奶,我爹让寿材铺的人明儿上门,来定您的寿材哩。”
“啊?”
老太太有些不敢置信地看向剑圣。
剑圣点点头,道:“选个好材质的。”
“这可使不得,这可使不得,一般般的也就可以了。”老太太眉眼已笑开了花。
随即,她又想到了什么,道:“我那儿还有一块镯子,本是他爷爷留的,不值钱,我这就去当掉,凑点银子……”
打寿材,不便宜啊。
剑圣笑了笑,
道;
“往后,不用为银钱担忧了。”
“这哪行,日子,可不能………”
剑圣开口道:“侯府不缺银子,咱家就不会缺银子,能给咱家使银子,那位侯爷可是乐不得,您老就把心放肚子里去。
横竖多大本事吃多少银俸,总不至于让侯府吃亏。”
“这……”
老太太觉得,自己这个女婿,和以前,不一样了。
剑圣拿出那五个牌位,依次打开油纸,对刘大虎道:
“拿笔墨来。”
“好嘞,爹。”
四个牌位,
一个是晋国太祖皇帝,也就是初代晋侯;
两个,是虞化平的双亲;
还有一个,是自己的弟弟。
老太太在旁边看着,第一位,因为写的是皇帝号,所以她知道是谁。
虽然虞氏早不行了,但各处的庙宇里,太祖皇帝的神像和牌位,是不可能缺的。
这晋地姓虞的,都一个祖宗。
后面仨,能看出来是双亲和弟弟的。
家里,要放牌位了。
老太太在旁边,没一点不高兴,她本就不是招的上门女婿,更何况,这个家,终究得靠男人来当顶梁柱。
这是男人打算堂堂正正地过日子了,这是好事。
以前,老太太只想着家里人平平安安,不被饿着不被冻着,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现在再看看正在上描的女婿,再看看蹲在旁边仔细打量着的孙子,
老太太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做做梦了。
“娘。”
“哎。”
“他爹的,要不要换一个牌位?”
老太太忙笑道:“哎哟,这哪里还时兴换的,又不是换宅子,不得换的,不得换的。”
“嗯。”
剑圣起身,将四个牌位拿起来。
家里,是有供桌的,原本只供着大虎的亲爹。
现在,
供桌上,
首排,自然是晋国太祖皇帝。
这没得挑。
下一排,自是剑圣的双亲牌位。
再下一排,就是自己的弟弟和那位“兄弟”的了。
老太太在旁边看着,
她可没丝毫觉得自己儿子牌位独占的位置被分了有什么不妥或者不快,
恰恰相反,
她甚至觉得自己儿子没那个资格摆在这里,
道;
“虎子他爹,还是把牛儿哥的牌位换个地方吧,放我屋里头去?”
剑圣摇摇头,道:
“娘,是一家人了,安安生生,和和气气过日子就好,规矩什么的,就不用计较那么多了。”
老太太闻言,只得点点头。
虎子则笑道;
“那我爹也不会寂寞了。”
“呵呵。”
剑圣伸手摸了摸虎子的脑袋。
紧接着,
仨人一起跪下来拜了拜。
原本,老太太不会拜自己儿子的,但谁叫太祖爷也在上头,老太太怎敢不拜?
随即,
虎子和老太太去收捡买回来的礼物了,有些还需要包红纸或者捆红绳。
剑圣则走进屋子,
坐到虞吴氏床边。
其实,
她不是国色天香的那种,也不是沉鱼落雁,甚至,连皮肤,因为常年劳作,也有些许的粗糙。
但,
她是耐看的。
人的一见钟情,基本都来自于见色起意。
虞吴氏看着剑圣,
低声道:
“我有些不安。”
“有我在,我们的孩儿,也在。”
虞吴氏点点头。
“想换个大一些的宅子么?”剑圣问道。
虞吴氏摇摇头,道:“这个家,我很喜欢。”
剑圣笑了,
道;
“我也是。”
虞吴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母性的笑容。
剑圣则道:
“平西侯说,他会认咱们孩儿做干儿子。”
“啊!”
“你别惊,别动了胎气。”
虞吴氏点点头,看着剑圣,道:
“这合适么?”
“是侯爷求着要认的,不是咱们腆着脸求人家。”
“他爸。”
“嗯?”
“你得好好的。”
剑圣明白妻子在担忧什么了。
其实,很好笑的;
当兵吃粮,
自己先前当守城卒,战时随军出征,妻子对此已经习惯了;
但现在得知,自己是平西侯身边的保镖时,她反而担心了。
实则,
就算自己不是剑圣,当平西侯身边的亲卫肯定也比当小兵要安全得多。
但在妻子看来,
拿到越多,也就意味着要付出越多。
“你放心,我只负责保护侯爷而已。”
顿了顿,
为了彻底安妻子的心,
剑圣又补充道:
“真到了有大危险的时候,我会跑的,我跑得比他快。”
虞吴氏想笑,却又忍住了,
看了看四周,
道;
“侯爷,是好的。”
剑圣点点头,道:“安心养胎,其余的事,不用操心,我答应你,我们这个家,会一直好好的。
今日见了很多人,你也累了,先歇息歇息。”
妻子点点头,闭上眼,歇息了。
剑圣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后,起身走出卧房,在厨房里,还有今日剩下的大半壶酒。
其实,自己和郑凡,都不喜欢喝酒,故而剩下很多。
他拿起酒壶,又拣起两个酒杯,走出了屋子。
院子里,
老太太还在和孙子一起排列回礼,要回侯府的礼,老太太很谨慎。
剑圣出来,直接走向院门。
刘大虎看见了,喊道;
“爹,你去哪儿哩?”
剑圣没回头,抬起酒壶,摆摆手,
道:
“去侯府逛逛。”
一时间,
老太太都震惊了。
待得剑圣推门而出后,
刘大虎自言自语道:
“爹你去哪儿哩?”
“去侯府逛逛。”
“嘿嘿嘿。”
老太太一巴掌打在自己孙子脑门上,
笑骂道:
“兔崽子,撞客了不成?”
“嘿嘿嘿。”
刘大虎笑着道:
“奶,您听听,我爹刚说,去侯府逛逛,哈哈哈。奶,你说,以后我是不是也能让我爹带着去侯府逛逛了?”
“那是你爹自己的本事,自己靠本事挣来的脸面,才有侯爷登门,喊我老夫人,你想出这风头,自己把本事练好再说。
记住,
大虎,
你现在还姓刘,你不姓虞。”
“奶,我知道………”
“孩子,奶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说想让你和你爹生分了,而是告诉你,你没跟着改姓,事实上,就是咱奶孙俩欠他的,你晓得不?
你爹,他是个好人,现在看来,也是个能人。
你也得争气,好好学本事,咱做人得讲良心,你虽然姓刘,但你那个爹,牛儿哥,他其实一直身子不好,和你娘成亲有了你后,反倒是个累赘。
养恩没生恩大,给奶记住了。”
“知道了,奶。”
“人要知进退,懂分寸,不能贪,这样才能知福,才能惜福,这福,才能流得长久啊。”
……
剑圣出了家门,
进了小巷,
来到侯府侧门前。
这扇门,
常年不会上锁。
当然,在门两侧,都有暗桩在。
只不过,在看见是剑圣来了后,没人会出面阻拦。
剑圣进侯府,就真的跟回自己家一样。
而且,
他们清楚,
自家侯爷巴不得剑圣“常回家看看”。
进了侯府,
剑圣没去前厅等客,也没去后宅找郑凡,而是径直走到假山后。
那里,有一条向下的甬道。
此时,甬道是开着的,证明有人在里头。
剑圣走了下去,
里头,传来了孩童的笑声。
待得剑圣走入密室,看见了一条青蟒正在那里游走,似乎是察觉到有人下来,青蟒马上扭动身子向这边扑来,以作警告。
剑圣就站在最后一层台阶上,看着青蟒扭动身子面向自己。
在看见是剑圣后,
青蟒吐了吐蛇信子,
默默地将脑袋又匍匐在了地上。
不是它无法提前分辨出剑圣气息,而是像剑圣这种层次的高手,收敛气息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手段了,这才有了先前的警惕。
但在认出剑圣后,青蟒马上清楚,这是自己惹不起的存在,认怂低头,一气呵成。
剑圣走到蛇躯前,伸脚轻轻踹了踹。
青蟒收回尾巴,让开了路。
剑圣继续向里走,
而这时,
先前在里头玩耍的天天看见剑圣来了,马上收起玩闹,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走到剑圣面前,双手握起,弯腰,
道;
“天天给虞伯伯请安。”
虽然,天天是世子,但他向剑圣请安,那是理所应当,尊称其为长辈,更是应该。
想当初,没有剑圣护送着襁褓中的他出历天城,就没有现在的他了。
天天身后,跟着一起玩闹的狐狸和黑猫也马上匍匐下来,在剑圣面前瑟瑟发抖。
它们作为妖兽,自然更清楚面前这个男人到底有多可怕。
其实,天天自幼的生活,很是孤单。
郑凡又经常领兵出征在外,留守的魔王往往每天也有一大堆的事儿。
但天天很乖,
不会走路时,就在小围栏里自己爬自己玩耍,会走路后,活动范围大了一些,就能在后宅里到处看看。
自打家里妖兽多起来后,妖兽亲近他,他也就有了玩伴。
其实,
也是因为他身份太敏感,
和这些看似凶猛狡黠的妖兽玩,反倒是比和人玩更安全。
这不,
从剑圣家里出来后,天天就带着府邸里的几只妖兽跑到干爷爷这里来玩耍了。
他打小就生活在沙拓阙石的棺材盖上,对这位干爷爷,那自然是无比熟悉。
他不怕棺材,也不怕里头的僵尸,他是灵童,周围对自己的善恶,他很敏锐。
而这时,天天脚下还有一颗红色的石头,正是魔丸。
一个小孩,
带着三只妖怪,一只鬼,
在一头僵尸的“府邸”里玩耍。
这画面,
很美。
剑圣走上前,张开双臂。
天天也马上露出笑脸,张开自己的双臂,营业求抱抱。
剑圣将天天抱起,
对这些“妖魔鬼怪”道:
“让我清静一会儿。”
一时间,
青蟒、狐狸加黑猫,马上窜出了密室。
魔丸依旧停留在原地,假装自己真的只是一块石头。
一直到,
剑圣的目光,落在了它身上。
魔丸这才有些不情愿地颤抖了几下身子,飞出了密室。
随后,
剑圣面对着沙拓阙石所在的这口棺材,坐了下来。
天天坐在他的腿上,
见剑圣将酒壶和酒杯放下,
天天两只小肥手撑地,起身,先将两个酒杯放好,然后抱起酒壶,开始帮忙倒酒。
剑圣也不阻止,
就这么看着小家伙忙活。
灵童,
懂事,
乖巧,
可爱,
剑圣摇摇头,
田无镜啊田无镜,
多好的一个儿子啊,可惜,你不能带在身边。
因为自己也要有自己真正的孩子了,所以剑圣现在对父子之情,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虞伯伯,给。”
天天端起一个酒杯,递到了剑圣面前。
剑圣接过酒杯,目光,看向了面前的那口棺材。
天天端起另一个酒杯,想尝试放到棺材上面去,却发现自己够不着,又不敢跳,怕酒水洒了,只能把酒杯放在棺材前的地上,然后自己走过去,用小手拍了拍:
“干爷爷……起床……喝酒酒。”
棺材没动静。
剑圣喝了一口,
开口道;
“我很早就知道你了,也知道,郑凡喜欢下来找你聊聊天,不好意思,今儿我也想找个人聊聊天。
听说过你不少事,
其实,
很早以前,
我不理解你一个人来到镇北侯府门前到底是为了做什么,又有什么意义。
于国何益?
于族何益?
就图个,自己爽快?”
剑圣单手撑在身后,身子微微后仰,
道:
“但渐渐的,我开始明白了。
当我看见我弟弟战死,
当我看见我虞氏宗庙都被扒了个干净,
当我看见野人入关,生灵涂炭;
就像是郑凡对我说的那样,
我,
这个人呐,
这辈子,
也就是个耍剑的本事,
自以为想做一些于国于民有利的事儿,
可我没这个能耐啊?
呵呵呵,
哈哈哈,
我反而还把国和民,弄得更糟。
唉………
你当初,应该也是一样的想法吧。
怎么办呢,
怎么弄呢,
就是忍辱负重,
也不见得事情能变得更好;
再者,
可能我前半辈子,无牵无挂惯了。
虽说姓虞吧,但我其实不算什么宗室,相反,我和我阿弟小时候,因爹娘走得早,还过得很艰难。
家,
是什么意思,
不懂,
族,
是什么意思,
也不懂;
家和族,都没搞懂,
我当年却还天真地想着,去为国出剑。
哎呀,
简直是蠢得一塌糊涂,不能看了都。
一直到那年冬天,
在雪海关前面。
他姓郑的,让我去做他的旗手,跟他出去谈判。
对我说,
只要我能杀了那个野人将领,这雪海关,多半也就守住了。
我那会儿,其实挺浑浑噩噩的,因为我很自责,一直很自责,总想着,都是我害的呀,谁能想到,那司徒雷,本来一派英主的模样,却最终,导致野人入关了。
早知道会那样,我当年怎么会帮他杀他老子?
惨呐,
晋地那叫一个惨呐。
我那时就想着,行吧,杀了那个野人将领,怎么着,也算是对自己,对晋地,有个交代了,至少,将这群野狗一般的畜生,都留在了晋地,一个,都别想跑。”
雪海关前那一战,
剑圣一人破千骑,
斩野人王麾下晋人大将格里木!
“本以为自己要死了,谁知道,运气好,没死成,活了下来;
本以为自己要废了,谁知道,又是运气好,没废成,又慢慢地好了。
那姓郑的,像是开了天眼一样;
我自己都觉得自个儿要成废人了,
可他偏偏就像是笃定我能复原一样,呵呵呵呵,你说可笑不可笑?
害得我躺床上一年,欠了他好多人情。
烦,
真的烦,
这家伙的人情,不好欠呐,你应该有体会,他和你算人情,是用一半,再又给你补了一倍,你还来还去,却发现越还越多。
啧,
还着还着,
就看不见头了,
什么九出十三归,比他这,差远了,差远喽。
呵呵呵,
我听哪个先生说的来着,
当初是那姓郑的,给你磕了头是吧?
那人情,就欠下了呀。
不过,
说到底,
还是姓郑的做事儿,不,不是做事儿,是做人,讲究。
你是这样,我是这样,田无镜,不也是这样么?
在做人方面,
咱们,都信他。
你说,一个人能把做人的本事练到这份上,还真是不容易,我是觉得比练剑难多了。
唉,
不好意思,
我扯远了。
我有家了,
我妻子肚子里,有我孩子了;
不过,我本来就有个儿子。
家,
什么是家啊,
前几年在盛乐城那会儿,我只算是刚品出点味儿;在雪海关那会儿,我觉得,这个家,挺舒服,挺好的;
一直到现在,
我才真正明白了,家的含义。”
剑圣将酒杯,放在了地上。
先前坐在地上的天天,又爬起来,抱着酒壶走过来,满上。
剑圣又端起酒杯,
继续道;
“所以,我现在懂你了,真的懂你了。
你是家没了,你的族,没了,所以你疯了;
我懂你当时的感受了,真的。
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晋人,燕人,
你,蛮人;雪原上的野人;
其实吧,都是人,说的话不同,用的文字不同,但其实,有些东西,是一样的。”
剑圣伸手,将天天拉入怀中。
缓缓道:
“孩子啊,等你以后长大了,别埋怨你爹,你爹,其实是最苦的,他比我,比躺在棺材里的这位,都苦。
但也别去理解他,他活该,他该的,是吧。
他哪天要是死了,你就过去,对着他坟头,吐口唾沫,碑呢,就别砸了,呵呵。”
被剑圣抱着的天天有些不明所以,
只是,
好奇地伸手去摸了摸剑圣腰间的龙渊剑。
………
历天城,
原靖南侯府,
后宅,
池塘。
门槛上,
还坐着那道身影。
像是在沉思,又像是在沉睡。
但在此时,
他缓缓地抬起头,
一如大梦初醒,又像是依旧在梦中游离。
不是浑浑噩噩,而是过分清醒。
他的事,还没做完,所以不会允许自己堕落下去,而这种清醒,才是最大的煎熬。
一如燕京城后园里的那位,
每天靠服用丹药强打精神,不允许自己昏睡于床榻,哪怕每日都顶着极大的痛苦,也依旧在坚持。
事,
还没做完,
再多的苦,再多的累,再多的想回避,都得挺过去。
田无镜摇摇头,
本想不予理会,
但犹豫了片刻,
他还是站起身。
走到一片落叶覆盖的池塘边,
伸出手,
风袭来,
吹散了落叶,露出了一片纯澈的池水,荡漾起阵阵波纹。
田无镜的眸子里,满是冷漠,
在此时,
对着池水,
开口道;
“脸呢?”
………
“脸,早没了啊。”剑圣抱着天天继续道,“你说我一个晋地剑圣,这两年,却一直待在这燕人侯爷身边。
这不是最丢脸的,
最丢脸的你知道是什么么?
是每每遇到那些人,看见我时,
会对我来一句:
想不到晋地剑圣竟然………
哈哈哈哈,
你知道我听到这话后是什么感觉么?
不是羞愧,
真的,
一点点羞愧的意思都没了,
就是腻歪,就是烦,就是刚开始离开师傅闯荡江湖时,看见一些趾高气昂的家伙,就想一剑斩了他。
我本以为我看破了,
你懂么,
但我没有。
我本觉得家、国什么的这些,已经和我没干系了;
现在才发现,不对,是我理解错了。
是我以前,
其实不曾真的有过。
我原以为,
我这辈子,一把剑,就足够陪我到头了;
现在才明白,
人,得活在人生里;
剑嘛,
其实和杀猪用的刀、拣煤渣用的火钳子、挑竹筐的扁担,没什么区别;
和那鼻烟壶,和那匠人手中的锤子,也没什么区别;
以前把剑看得太重,是因为我没找到,比它更重的东西。”
………
田无镜继续看看这池水,看着这片波纹。
当初,在大火中的郢都内,他曾将进入二品的心得,告知过剑圣。
现如今,
他终于走到那一步了。
虽然,他曾战胜过剑圣,但你不能说剑圣弱了。
虽然,他比剑圣更早掌握了开二品的能力,但剑圣,并非不能后来居上。
因为,
他是剑圣,他是……同阶最强的剑客!
曾经,
郑凡问过他,自己该怎么练刀?
他的回答是:刀,还需要练的么?
现在,
他的脸上,微微荡漾出些许不屑;
明明早就将路子告诉你了,却居然,想了那么久,找了那么久;
田无镜开口道:
“你,找到了么?”
………
“我找到了啊,剑,是人生的一部分,却不是全部,呵呵………”
剑圣笑了起来,
对着棺材道:
“其实,老早的,田无镜就告诉过我了,为何他能几次开二品,我上次开一次,就差点人就没了。
你不服不行呐,
这世上,
真的是有天才中的天才。
所以,我就越是感慨………”
剑圣低下头,
伸手捏了捏天天的脸蛋:
“你爹,干什么不好,非得走上那条路,唉。”
剑圣举起酒杯,
对着棺材敬了一下,
道:
“二品是个什么意思,二品其实很简单,我一直以为,他田无镜因为是个武夫,靠着体魄,可以强撑开二品的负担;
但其实不是,
不过是借来的东西,
随手就可以借,
借了,就丢,丢了,就再借;
天地间的无主之物,
不必珍重,不必珍惜,拿来,再拿去,随意,随意。
我干嘛要用自个儿的身体去承载呢?
哈哈哈,
就是他田无镜,也不是每次都拿全身去硬抗吧?
是用拳头,是用腿?
你和他打过,是吧,你说,他是全身都进了二品了么?
不是的,
肯定不是的,
那个负担,不仅仅是体魄,是对你精神,对你灵魂的碾压。
所以,
二品嘛,
不就是二品嘛,
天要下雨,
随手找个盆,
接着呗。”
剑圣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而此时,
先前天天放在棺材前的那杯酒,升腾起一缕白雾,没入棺材的缝隙间,这是酒气被吸走了。
相当于,碰杯后的同饮。
随即,
剑圣抱着天天,
走出了密室,
外头,
已经夕阳了。
“孩子,再问你一遭,要不要跟着我学剑!”
………
田无镜伸手,
指向前方池塘,
缓缓道:
“开。”
刹那间,
池水,一分为二;
不是两侧分开,这对于真正的高手而言,不难;
但眼前的池水,
却是上下分层。
田无镜闭上眼,
道:
“我不练剑,借不了你剑意,但可以借你一样东西………”
缓缓地,
田无镜再度睁开眼,
嘴角,
露出一抹轻蔑,
继续道:
“不屑。”
………
怀中,
正抱着剑圣脖子的天天再次听到这个问题,
他马上坚定地摇头,
道:
“不要,我要练刀,剑,不好玩。”
今日,
第二次被拒绝得剑圣没有丝毫挫败和失意,
反而放声大笑,
“剑,可是个好玩意儿呐。”
手指指向空中,
龙渊再度出鞘,
龙吟向天。
须臾之间,
仿佛有一道霞光被接引进了龙渊剑身之上,强横的剑气在侯府上方发出了刺耳的嘶鸣,宛若天上的虹,被接引到了人间。
天天看得眼睛都睁大了,嘴巴也张开,随后,兴奋地拍动起了小肉手:
“嗷嗷嗷………”
剑圣低头,看着怀中娃娃:
“好玩不?”
天天点点头,笑了。
今日,
奉新城内的侯府高手,被惊动了两次;
今日,
侯爷一次喝茶被吓得呛到,一次吃饭被吓得噎住;
今日,
数千里之遥的历天城侯府下起了稀稀落落的雨;
今日,
晋地剑圣虞化平,
再入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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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江湖味儿
毗邻天断山脉的一处军堡,
阿铭骑着马,
一身黑色的礼服,
时不时地抽出一张帕子,轻轻地擦拭额头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汗珠。
在其身后,有一队民夫推着几个小车跟着一起行进,小车上装着的,是各式各样的花。
这些花,都采摘自天断山脉;
而自军堡外,一个铁塔般的汉子站在那里,其肩膀上,坐着一个少女。
汉子身穿白色的褂子,长黑裤,脚上是一双特大号的加厚布鞋,将土气,演绎得淋漓尽致。
少女则一身紫色长裙,手里握着一把剑。
阿铭看见前面那对叠加在一起的一大一小,
不由得摇摇头,挥手示意后方的民夫进军堡,自己则策马而出,来到他们面前。
“在等我?”阿铭问道。
樊力点了点头。
剑婢开口道:“我们本在附近寻找流匪,军堡传信,得知你前些日子刚从这里进山,想来应该快回来了,就打算等你两天,这才等了一天,你就回来了。”
阿铭看着剑婢,
道:
“没大没小。”
剑婢侧过身,整个人近乎自樊力肩膀上横平过来,可谓高难度动作;
伸手,自樊力背后的大篓子里,取出一个水囊。
坐直,
将水囊丢向了阿铭。
阿铭接过,拔出塞子,里面荡漾着的是一股沁人心脾的果酒香。
他爱血,也爱酒;
平日里,是不进食的。
剑婢道:“林子里一处猴群酿的果酒。”
这可是宝贝。
阿铭喝了一口,点点头,用句比较烂俗的话语去形容,就是带着大自然的芬芳酒香;
但,确实好喝。
道:
“原谅你的不敬。”
随即,
阿铭将水囊放好,问道;
“什么事?”
奉新城扩建工程以及侯府的新建工程已经完工,樊力这个建筑队头子也终于得空,而剑婢也终于到了该练剑的年纪? 所以干脆带着剑婢去历练了。
所谓的历练,
就是开锋;
红帐子里的舞娘,舞剑也能赏心悦目? 但真正的剑锋,却需要人血来开。
简而言之,
樊力是带着剑婢杀人去了。
猎杀的目标,也很好找。
因为开荒和各项攻城的需要,侯府下诸多产业都急需人手? 先前是因为要看着土豆的存粮,所以人口刻意地压制了一下;
现如今? 眼瞅着快秋收了? 最艰难的坎儿已经过去了,也因此? 用人荒的问题又再度显露了出来,且已经严重制约了晋东的发展。
令人无奈的是?
许文祖在早早地敲打好自己的目标后? 开始将精力着重于治理地方,让百姓重回故土? 安居乐业,治疗因战乱和税赋而被压榨出的创伤。
这就使得侯府这里想要继续像以前那样从望江以东吸纳流民的方法? 不能用了。
一是百姓们毕竟故土难离,除非真的没办法了? 否则不会选择举家搬迁这条路;
二是以侯府和许文祖之间的关系? 强行在人家地盘上挖墙脚? 破坏二者关系的话,未免得不偿失。
不过好在晋东这里有个穷邻居,那就是雪原。
在瞎子和野人王这两个老银币的操盘运作之下,
另一个时空里曾出现的罪恶的黑奴贸易,在晋东,以类似的模式降临了。
侯府要做的,就是挑拨雪原一些部族之间的纷争,简而言之,就是让他们打起来。
这方面,有野人王在,可谓简单;
然后,再以丝绸、茶叶、珠宝以及各类除开铁器之外的货物进行战俘的收购。
不得不说,自野人王那一代“中兴”失败之后,雪原野人所失去的,是整整一代甚至是两代的精华;
剩下的头人贵族,要么胆小如鼠,要么目光短浅。
总之,
一批又一批的野人奴隶,开始被贩卖入雪海关,充实进侯府下的各个产业。
以前,因为侯府未建立,再加上时局紧张,且地方民族矛盾尖锐,早期对野人战俘采取的是压榨劳工的方式,雪海关一线的工事修补,那城墙下,累积的,可是野人的成片白骨。
现在,侯府则是以编户的形式进行收纳,其中青壮者且善骑射者,选取一部分收入标户,以给其他野人奴隶做一个榜样;
绝大部分被贩卖进来的野人奴隶发现,在晋东,虽然累是累了些,但日子,似乎过得比在雪原老家还要好,所以总体而言,情绪是很稳定的。
再时不时地看着那些早早地就加入的侯府下的野人族士卒,他们心里,泛起了很多希望。
但事无绝对,总有些人太喜爱故土了,或者是一些战败被俘的野人部族贵族,他们可不愿意过这种“普通人”的日子,选择了逃跑。
雪海关那儿,是不可能走的,也走不过去,就只能钻天断山脉里,反正一路向北,翻山越岭没在山中饿死或者被野兽咬死的话,总能回到雪原。
这类人,被侯府称之为“流匪”,是猎杀打击对象。
而樊力,
就是带剑婢来找这些流匪开锋的。
面对阿铭的询问,剑婢开口道:
“本来都打算回去了的,但恰好发现一伙流匪的踪迹,人数不少,有二三十个,里面也有两三个当初被抓进来时,故意隐瞒了实力的野人高手。
所以,在作坊里劳作时,杀了两个看守的士卒逃了出来。”
一般而言,奴隶里,会一些特长的,会在最开始审查时急不可耐地主动报出来,以获得更好的待遇;
苟莫离的那一镇虽然正兵名额不多,但在郑侯爷的默许下,允许其先在交易过来的野人奴隶里进行挑拣。
而这一伙故意隐瞒实力,也就意味着他们打一开始被俘被交易后,就打算伺机逃跑的。
在做工时逃跑肯定比在军营里逃跑更容易。
“去杀就去杀呗,等我做什么?”阿铭问道。
剑婢笑道:
“我觉得不稳妥,既然您在这附近,那就等您一起。”
“我没空。”
阿铭伸手指了指前面民夫推着走的板车,
“我得回去研制新类型的香水。”
说着,
阿铭又看向樊力,
道;
“直接从附近军堡里调一些兵过去一起剿灭就是了。”
樊力摇摇头,道:
“这是历练。”
带兵的话,怎么历练?
阿铭听到这话,几乎被气笑了,
道:
“带个小丫头,拿一把剑,去杀二十个流匪,流匪里有几个身手还不错,另外必然还有一个头目。
这像什么?
阿力,
你闲得无聊在做新手村任务么?
目标杀完之后,
是会掉金币呢还是等着回奉新城去剑圣那里交任务?”
剑婢听不懂这段。
樊力则依旧言简意赅,问道:
“去不去。”
阿铭笑了,
“傻子才去。”
“果酒还有。”
“呵。”
“一缸。”
“我放心不下你们。”
………
沿着天断山脉这边,有一条商路,有不少商旅是从这里过来,到雪海关榷场来一遭,然后再去镇南关,回去时,再过奉新城。
走的货不同,路线自然也就不同。
相较而言,这一片,算是侯府现在治下的一个空白区。
因为现阶段,侯府的实际控制和开发区域,位于奉新城、镇南关、雪海关三点之间的三角覆盖位置。
其他地方,暂时还无心去开发和恢复,只不过会设一些军堡时不时地再派遣一些哨骑队伍过来扫一扫,宣誓一下势力范围。
官府管辖不到的地方,看似自由了,但实则会演绎成另一种弱肉强食。
一些江湖势力,在这里盘踞,有些人,手脚难免不干净,小偷小摸也就罢了,甚至还会做出一些杀人越货的勾当,但因为侯府的震慑力在,还没出现过太过分的事。
绝大部分的江湖人士,在这里受人雇佣,为商队保镖。
类似的行情,其实当初在虎头城也有过,樊力就曾应聘进商队进过荒漠。
为了进一步地刺激商贾贸易的进行,侯府并不禁止来自雪原、楚国的商队进来,也不禁止商队从自己地盘上进入前两者,当然,税,肯定是要抽的;
同时,如果嫌麻烦,也可以以更低的价格,直接将货转出到侯府这里,侯府自己也有最大的商行负责对这两处的贸易。
另外,天断山脉的妖兽生意以及一些特产的出产,也因为战乱的结束而重新恢复。
简而言之,
这块区域,靠着天断山脉,距离奉新城又远,距离望江挺近,暂时,属于三不管的区域。
这些江湖人士,在这里接活儿,颇有一种“佣兵化”的模式。
当然了,他们不会傻乎乎地在这里建立个什么镇子或者坞堡,那样目标就过于显眼,且江湖草莽再自视甚高,也不会傻到去向那位威名赫赫的平西侯爷地盘上拍沙子。
所以,这里虽然也有客栈,也有建筑,但距离间隔都很远。
镇子不像镇子,倒像是一个个散落起来的驿站。
此时,
阿铭、樊力以及剑婢,三人就站在一座“豹门客栈”前。
“还好不是叫龙门客栈。”阿铭笑道,“否则,过几日注定要写信调兵来平掉的。”
因为如果叫龙门客栈的话,就侵犯了魔王们和主上的专利,以前闲聊时,大家伙动辄就是大不了掀桌子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开个新龙门客栈。
“哟,客官,住店还是吃饭?”
店小二是个驼子,出门相迎,一脸谄笑。
樊力伸手,从背后的篓子里取出自己的斧头,对着这店小二就直接砍了下去!
店小二马上一个侧身,闪躲了过去。
“嗡!”
斧头砍了个空。
“这位兄弟,这是何意!”
驼背店小二目露凶光。
樊力则看了看坐在自己肩膀上的剑婢,又侧过脸看了看阿铭,
道:
“就猜到会功夫。”
这个环境下,
一家比较偏僻的客栈,
店小二,驼背,谄媚的笑容;
经典的套路。
所以,樊力想证明自己的猜想,然后他就拿斧子砍了。
果然,店小二是会功夫的,闪躲了过去。
当然了,
如果店小二不会功夫,樊力猜错了,那店小二现在的脑袋应该已经被分瓜了。
但,
谁又在意呢?
阿铭对着樊力翻了个白眼,这货平日里看起来最憨厚老实,但没人敢真把他当老实人,老实人也做不出那种将人大柱国的遗体拿出来当着楚人的面扭秧歌的事儿。
“住店。”
阿铭从怀中掏出一块银锭子,丢向了店小二。
店小二掂了掂手里的银子,马上又赔上笑脸,仿佛先前的事儿根本就没发生一样,马上将自己原本就驼的背又弯了几分,
道;
“三位爷,里头请。”
客栈,很大,但同时,客栈也很简陋。
雕梁画栋是不存在的,细枝末节也是不存在的。
一楼是大堂,有一个刀客正坐在那里一个人吃着酒,身边放着一把大刀。
刀客衣服很破,有绑腿,刀被布包裹着,只露出个刀把子。
他坐在那儿,很不起眼。
樊力默默地又要伸手往身后篓子里去摸,
阿铭则伸脚踹了一下樊力的小腿。
樊力微微皱眉,手,又收了回来,但似乎还是觉得未能试探到,很是不舒服。
柜台后,坐着一个女人,年约三十,脸上有一颗痣,算不上风韵犹存,但还属于在那种红帐子里不愁回头客的类型。
天儿热,
她胸前衣服露出了不少白,
看见阿铭走进来时,
倒是没出声去招呼,但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角;
可以,
这个动作,
阿铭也常做。
“三位爷,上边请。”
驼背小二带着阿铭仨人上了楼。
“二位,要几间房?”
“一间房。”剑婢说道。
说完,
剑婢特意看了一眼身边的阿铭以及身下的樊力,
道:
“江湖儿女行走江湖,不必在乎这些细枝末节。”
阿铭“呵”了一声。
这女娃子早年被袁振兴带着,袁振兴在汴河边被自家主上下令射成刺猬后就一直跟着自己等人生活。
她,懂个屁的江湖。
进了屋,
驼背小二正准备问要不要准备饭菜,却被阿铭直接甩手一块金锭子给恍了眼。
一同被惊讶到的还有剑婢。
阿铭直接开口问道:
“有一伙野人,是不是也住你们店里?”
驼背小二将金锭拿起,咬了咬,点头道:
“对,在的,不过他们住后头马棚,我们店供应吃食,应该是在等着什么人来接应,许是等从雪海关那儿进来的野人商队吧。”
阿铭又抛出一颗金锭,问道:
“多少人?”
“十八号人,都有刀。”
阿铭又抛出一颗金锭,问道:
“有什么服务么?”
驼背小二眨了眨眼。
阿铭又将手伸入怀中。
驼背小二忙道:
“爷,爷,您别再掏了,您掏得越多越爽快,要么证明爷您确实财大气粗,看不上这点儿阿堵物,要么,就是爷您有绝对的把握,让小的日后将今儿个吃下去的再吐出来,反正也就是被小的保管几日,您不心疼。”
阿铭笑了笑。
驼背小二将先前拿的三块金锭中的两块又放回到了桌上,指着剩下的一块,道:
“爷,这一块就够了,今晚我就给他们晚上的饭食里下药,全给药倒了去,到时候,随爷您处置。”
“………”剑婢。
阿铭将桌上的两块金锭里,又推出一块到小二面前,
道:
“这一块,你再喊一些人,下药弄翻之后,给捆绑起来,省得我们再麻烦了。”
“爷,您是要活口?”
阿铭摇摇头,道:“捆起来,好杀。”
“………”剑婢。
“爷,您客气了,成,包在小的身上,其实,小的也瞧那些野人不顺眼很久了。
您等着,我先给您三位安排点吃食上来,等到晚上,您就候着小的事成后来报信吧。
对了,
三位爷想吃点什么?”
樊力开口道:
“馕。”
“好嘞。”
驼背小二下去了。
剑婢气呼呼道:
“你这叫哪门子的行走江湖,白瞎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那些果酒!”
阿铭瞥了一眼剑婢,
道:
“这才是江湖真正的模样。”
“这才不是,这才不是,我以前和我师傅行走江湖时………”
“你师父是个穷逼。”
“………”剑婢。
阿铭伸了个懒腰,
道:
“江湖,有很多规矩,但九成九的规矩,是因为穷的。”
剑婢一咬银牙,
指着桌上剩下的那一块金锭道:
“行走江湖财不露白的道理你都不懂?你信不信今晚那店小二不会去对那伙野人动手而是对咱们动手?”
阿铭笑了笑,
道:
“把金锭翻开看看。”
剑婢伸手,将那块金锭子翻过来,印有四个字:平西侯府。
阿铭打了个呵欠,
道:
“这是侯府新制出来的一批金锭,我露的不是财,是权。
你看看这家店的掌柜和小二,敢不敢打咱们得主意。”
剑婢嘟着,
好气哦!
她很是幽怨地看着阿铭,
埋怨道:
“又靠财又靠权的,你把我的江湖变得没味儿了,你还我的江湖,还我的江湖,你可知道我等这个机会等了多久,等了多久了!”
樊力伸手,
摸了摸剑婢的脑袋,
道:
“他说得对。”
“不,你瞎说,大个子,你瞎说,这才不是,真正的江湖是像我剑圣师父那样,逍遥自在不畏权贵……”
樊力问道:
“你师父住哪里?”
“………”剑婢。
师父住,
侯府隔壁。
樊力又道:
“江湖,就是这个味儿。”
第四百六十三章 血族的青春,回来了!
卧房内,
阿铭坐在椅子上,双脚翘在桌上,双手叠在腹上,睡得安详;
剑婢趴在床上,不时抽泣;
樊力坐在桌旁,
大口啃着馕。
曾经,袁振兴告诉过剑婢,江湖是什么,江湖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豪气,是锄强扶弱的侠气,再加个,自在逍遥的淘气。
剑婢觉得自己第一个师父说得没错,
但他,
死了。
但江湖梦,一直埋藏在她心底,终于,她从萝莉长大成少女,被允许出来游历;
结果,
就在这间破客栈里,
那个该死的皮肤比自己还白的男人,
硬生生地将自己的梦,给踩碎了!
不,
踩的话那还好,
他不是,
他是在自己的梦上面泼墨!
可偏偏,
可偏偏,
偏偏自己又无法反驳他!
只能说,
阿铭不会带孩子,亦或者是,他不屑去带孩子。
他之所以跟过来,一是为了那些猴儿酒,二是刚从天断山脉里出来,保不齐过阵子又得陪着主上入京,忙里偷闲出来散散心,也是不错的。
小孩子的梦,他没空去理会。
再者,
就如樊力先前对驼背小二的试探一样,魔王的本性,不能说残忍,但绝对是淡漠的。
外头,
太阳开始落山。
大堂里,热闹了一阵,许是来了一拨客人,正在用食,里头还夹杂着老板娘那爽朗且风搔的笑声。
阿铭睡了一会儿,又醒了一会儿? 再睡? 再醒,反正就是不动这个姿势。
他习惯睡棺材的? 睡相那自然是没得说。
先前听见下面响动时,阿铭不由得在脑子里想象着以前在虎头城的时候。
自己? 还得被逼着吃血旺;
唉,
真是不堪回首。
至于说,
以后会不会自己等人也开一个客栈,
不好说,
至少目前,大家还没玩够。
世间美酒很多,东方美酒,泰半在乾? 乾国美酒,泰半在江南。
可偏偏自家主上这个身份,莫名其妙地离开可能会导致局面出问题这个先不谈,就算真的白龙鱼服地去乾国下江南玩儿花魁抄诗词装个文雅的逼;
最兴奋的,可能不是那些文人骚客亦或者是带着文青病的姑娘们,
而是,
银甲卫。
愁,
愁啊……
本来这会儿? 要是那只曾从楚国巫正那里夺下的小蝙蝠还在的话,倒是可以逗弄它玩玩儿;
但那只蝙蝠前阵子被薛三借过去做实验,给搞死了。
蝙蝠的尸体,还被樊力拿过去烧烤吃了。
没得玩儿了。
……
夜深了,
下面的声响,渐渐平息。
想来是该吃的也吃了,大家伙,也都该歇息了。
客房的门,被从外头轻轻敲了敲:
“爷,是我。”
是驼背小二的声音。
阿铭放下了腿,
剑婢爬起了身,
樊力啃完了馕;
门,
打开;
驼背小二很是恭敬道:
“爷,那十来个野人都被放倒了,这会儿也被捆起来了,您请。”
阿铭点点头,挥手示意樊力和剑婢跟上。
四人下了楼,穿过大堂,走到了客栈后头,后头是一个半山包,空间挺大,隔着老远就嗅到了马粪味儿。
火把,就两个,但可以看出来,有七八个持刀持剑之人站在那里,在他们身前,躺着十多个野人。
全部昏迷着,还被捆缚了手脚。
这家客栈,是个黑店;
但,服务确实很不赖,钱足够,且钱足够的同时你背景也足够的话,他们会为你提供最为贴心的服务。
樊力走过去检查了一下,野人的相貌和夏人还是有些区别的,最重要的是,发式是不一样的。
“嗯。”
樊力点点头,确认无误。
阿铭掐了掐自己的手腕,同时对身旁的剑婢道:
“可以开锋了。”
剑婢有些没好气地道:“这样杀人,有什么意思。”
还不如杀猪,杀猪时,猪还会拼命挣扎嘞!
阿铭扭过头,看向剑婢,然后,他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只白手套,戴在了自己的左手。
“你怎么就戴一只手套?”剑婢问道。
“你师父是让你出来历练的。”阿铭说道。
“是,但不是这种历练法。”剑婢说道。
“哦,剑圣说过具体该怎么历练么?”
“这……倒是没有。”
阿铭点点头,左手的白手套已经戴好了,催促道:
“杀吧。”
“没意思,大个子,你杀了他们吧。”
“啪!”
阿铭一巴掌,抽在了剑婢的脸上。
樊力站在那里,“呵呵”笑了两声。
剑婢捂着自己的右脸,看着阿铭。
阿铭将戴着手套的手,放在面前,仔细看了看,又吹了吹,
不急不缓地道:
“你被惯坏了,真的。”
剑婢咬着嘴唇,盯着阿铭。
“江湖,可以有很多种模样,但绝不是挑三拣四,他们,是你的对手,他们,还活着,所以,你得让他们去死。
或许有些枯燥,或许有些乏味,或许也有些,不如你所想要的精彩;
怎么说呢,
该矫情时,咱可以矫情,这生活啊,没了矫情,就像是做菜没放盐一样,没那个滋味儿了。
但不该你矫情时,
可千万别有一丁点的那种。”
阿铭弯下腰,
看着剑婢,
问道:
“知道了么?”
剑婢点点头,她不是玻璃心的少女,她知道什么时候该低头。
“啪!”
又是一巴掌,抽在了脸上。
剑婢再次捂住自己的右脸,很是不解地看着阿铭。
“给你加深点印象。”
说完,
阿铭将左手的白手套摘下来,走到前方马棚的火盆那儿,将手套丢了进去,看着它燃烧。
樊力则走到一个大菜盆前,这些野人应该是吃了这里的饭菜被药倒了。
樊力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吸了口气。
剑婢抽出自己的剑,
走到那些被药翻的野人身边。
提剑,
刺,
死;
提剑,
刺,
死。
她不怕血,也不怕死人,杀人时,还是很利索的。
她天赋极好,剑圣见了就直接收其为徒;
但问题就在于,
可能是跟着侯府生活的日子久了,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她也染上了一些主上才有的毛病。
可问题是,她还小,不够清醒。
一般小孩遇到这种情况,根本原因就在于……欠抽了。
可不,
现在不就好了么?
剑婢继续刺杀,
像是个莫得感情的生命收割机器。
驼背小二挥挥手,那些江湖人全都退了下去。
随即,
他走到阿铭身边,拿出一个盒子,恭敬地双手托举着盒子,奉上。
阿铭没用手去接,
而是道:
“自己打开。”
怕脏。
薛三曾嘲讽过阿铭,说他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整得干干净净的模样,可吸人血时直接用牙往人脖子里刺,再大口大口地吮吸,那会儿就不嫌弃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
驼背小二打开了盒子,里头放着两块先前从阿铭这里拿走的金锭,另外,又多出了两根金条。
“为爷办事,是小的们的荣幸,是三辈子修来的福分;
以后爷您有事儿,就直接吩咐,小的们就算豁出这条命,也会为爷您将事儿给办好。”
阿铭没接这盒子,而是摆摆手,道:
“给你的,你就收下。”
驼背小二面色有些艰难。
“下次的事儿,下次再说。”
驼背小二脸色终于舒展了。
那边,
剑婢终于将人都刺了一遍。
阿铭提醒道:
“每个人,再补一剑。”
剑婢不说话,只是点点头,继续用剑挨个点名。
见驼背小二还站在自己身边,
阿铭微微皱眉。
驼背小二马上将盒子合上,道:
“爷福康。”
阿铭不想再说话了。
终于,剑婢的第二轮点名结束。
“爷,您放心,这里小的会负责收拾好。”
阿铭带着樊力和剑婢,没回客栈,而是直接离开。
待得三人走后,
驼背小二抱着盒子又回到了大堂一侧的里屋。
里头,
老板娘正坐在那儿,屋子里,还有一圈江湖人士。
“人走了?”
老板娘问道。
驼背小二点点头,将盒子放回到桌上。
“人不要?”老板娘又问道。
驼背小二再次点点头。
老板娘身子微微后倾了一些,
道:
“那身份应该不低。”
这年头,能将两块金锭直接撒水一般丢出去的,不可能是普通人。
这时,旁边坐着的一个独眼大汉开口道:
“既然是侯府的人,咱就最好别招惹。”
老板娘斜了一眼这个独眼龙,
没好气道:
“你这是另一只眼也瞎了么,我这是在招惹么?我这都赶着趟地上去舔了好不,就是那位爷今晚点名要我侍寝,我也是会去的。”
独眼龙大汉笑道:
“我看你是巴不得,那位爷长得可不赖。”
老板娘叹了口气,确实有些神伤。
这年头,真正的俊俏男子,可比美丽的女人更难找。
很显然,老板娘是看上阿铭了。
驼背小二则开口道:“马棚那里,那些个野人都死了,待会儿得去清理一下。”
“行了行了。”老板娘拍拍手,“侯府咱是惹不起,但好在驼子会做事,总算是应付过去了,今儿个,算是有惊无险。”
独眼龙点点头,道:“是啊,确保老祖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这时,
独眼龙像是想到了什么,看向驼背小二,问道;
“驼子,那蒙汗药你是从哪儿搞到的?”
蒙汗药可是高级货;
事实上,它很珍贵,绝不是什么行走江湖的必备,因为绝大部分江湖人士,备不起;
相较而言,毒药或者春药,可比蒙汗药要便宜得多了。
驼背小二道:
“我从老祖身上,放了点血。”
“你!”
独眼龙马上站起来,瞪着驼背小二,骂道:
“你怎么敢!”
“怎么了,怎么了!”驼背小二也尽量抬高自己的脖子,对呛道:“我从哪里去找那么多蒙汗药,就算找到了,下进菜里,那帮野人会吃不出味儿来?
要知道,那帮野人里,可是也有几个身手好的。
那侯府的贵人要求又奇怪,非得脱裤子放屁让那个女娃娃来亲自用剑杀。
我能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万一真闹将起来,咱们这些人一旦真的出手了,你也不怕被人看出武功套路?
呵呵,
不过是借用了老祖一点血而已,外头还有十八具刚死的尸体呢,还热乎着哩,拖下去,给老祖补补就是了。
再说了,别说老祖现在还沉睡着,就是老祖醒着,肯定也会允许我这般做的。”
“行了行了!”
老板娘站起身,呵斥道:
“都别吵了,阿彪,你带着人去把马棚那里收拾一下,驼子,你去照看一下店里,还有几个客人不是没走么,你再摸摸底子。”
“啊,今晚还要动手啊?”驼背小二有些意外。
黑吃黑,自然是黑店的常态。
老板娘摇摇头,道;“不是,今日来的那个拖刀客,我总觉得有些不一般,得多注意一下。”
“行,我晓得了。”
老板娘转过身,弯下腰,下面,有个暗格,她将拉环拉起,里头出现了一个甬道。
她端着一盏灯,走了下去;
下方空间不大,散发着一股浓郁的花香。
一个水缸,一张床,四周墙壁凹槽处,则是各式各样的人骨以及一些配饰。
老板娘先走到一处水缸前,水缸下头,还有一层血水。
她用瓢舀出一大瓢进碗里,走到了另一侧的床边。
床上,
躺着一个老者;
老者很胖,面色红润,闭着眼,一动不动。
老板娘将碗放在老者胸口位置,将血慢慢地倒下。
一时间,
老者嘴角缓缓长出了两颗獠牙,
同时,其身体两侧,也就是手臂位置,竟然有细小的一片蝙蝠翅膀长出。
倒在老者身上的鲜血并没有滴淌出去,而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老者身体内的毛孔所吸收,说是毛孔也不准确,因为这毛孔实在是太大了,像是一排排用粗银针刺出来的密密麻麻的细洞。
血倒完后,
这些细洞也都闭合,看不见了;
老者手臂上的蝙蝠翅膀,也随之收敛了回去。
其面色上,
多出了一抹殷红。
老板娘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将碗放下,
跪在床边,
恭恭敬敬地对着床上的老者磕了个头。
“老祖,我们等着您苏醒。”
……
夜幕下,
剑婢走在前面,
一边走,一边掉银豆子。
她也不坐樊力肩膀上了;
“莫哭咧。”樊力说道。
“呵呵。”阿铭笑了。
剑婢擦了擦眼泪,道:
“我晓得什么是江湖了,我也晓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们说的,其实我也懂,当初我大师父也曾说过,他懂百里剑为什么要进上京城得官身。
但我觉得,江湖真的不该是这样子的。
是,剑圣师父现在是住侯府隔壁,但剑圣师父并不是贪图侯府的富贵,是因为侯爷将地方治理得很好,所以他才会留在那里的。
否则,
天下之大,剑圣师父哪里去不得?
荣华富贵,
凭他的本事,他缺么?”
其实,
剑婢说得也对。
阿铭开口道:“事无绝对,四大剑客里,除了你师父还好一些,其余仨,都不得自由的。”
百里剑的妹妹是银甲卫,自己是太子武师;
李良申得听军令;
楚国造剑师在先前一场战事中,可谓跑前跑后,忙里忙外。
他们已然站在江湖的顶端,但却没有一个游侠儿来得潇洒自在。
阿铭又道:
“真正的自在,有的,等你成了剑圣再说。”
“我会的。”剑婢说道。
“呵呵。”
剑婢停下脚步,回头看向阿铭,
道:
“等我剑练成了,我先帮你们杀几个人,报答养育之恩,之后,刺不刺侯爷先再说,但我肯定会先把那一巴掌还你。”
阿铭比出一个“耶”的手势,
提醒道:
“是两个巴掌。”
剑婢用力擦了一下自己的眼泪,
倔强道:
“就是一个,第一个巴掌,我该挨。”
阿铭闻言愣了一下,点点头。
这女娃子,确实有点意思。
这时,
剑婢不气了,
扭头对樊力道:
“大个子,我饿了。”
她白天只顾着生闷气,光躺床上哽咽了,也没吃东西。
樊力笑了笑,
将自己背着的篓子放下来。
剑婢习惯性地靠过去找吃食,结果却看见一个大饭盆。
“你怎么把这个也带上啦!”
樊力挠挠头。
阿铭走了过来,看了一眼篓子里的大饭盆,
对樊力道:
“你把这个带出来是要给她下迷药?她还只是个孩子。”
剑婢的脸,忽然红了。
樊力再次挠头,
指了指这饭盆里的饭菜,
道:
“味道,有些不对劲。”
“你尝了?”阿铭问道。
樊力点点头,“尝了一指甲盖,有一点点的晕乎乎。”
“你有病呐,呵呵,什么味道?”
“有点酸。”
“馊了?”
“有点像……”
“像什么?”
“一个人的味道。”
“谁?”
“你。”
阿铭看着樊力,看着看着之后,他也伸出一根手指,从饭盆里勾出一点点,送到嘴边,吃了一点进去。
随即,
阿铭的眼睛亮了,
然后,
他笑了,
笑得很夸张,
笑得毫无贵族形象,
笑得双臂都开始了颤抖;
“带麻痹致幻效果,是高级吸血鬼血液的味道。”
看见阿铭笑,
樊力也笑了,
且故意学着阿铭的样子,把嘴巴弧度拉开,刻意阴沉。
剑婢有些不明所以,但此时,没人有空给她解释。
“是新鲜的,阿力。”
樊力用力点头,“对。”
“这证明,**,就在附近,就在那家,客栈里。”
阿铭嘴巴张开,
像是要唱歌剧一样,似乎要抑制不住地吟唱起来:
“阿力,你晓得,一个真正的高阶吸血鬼,对于我而言,意味着什么么?”
樊力认真思考,
回答道:
“好喝的血。”
“不,不,不!”
阿铭夸张地三连,
摇摇手,
道:
“不仅仅是血好喝不好喝的问题,这个**,如果被我带在身边,意味着,意味着………”
阿铭的目光里,透露出火热的狰狞,
“意味着,我将有一个可以随时取用得血库,我的很多现在被制约无法使用的能力,甚至是血族魔法,就可以通过这个**输血,来进行使用了。
我们之前,一直研究如何脱离主上的桎梏;
这,
就是方法,属于我的,方法!”
阿铭弯下腰,
看着剑婢,
伸手,
轻轻地摸了摸剑婢的脸,
柔声道:
“你现在,可以把脸打回来了。”
剑婢没打,这个状态下的阿铭,让她很害怕。
“呵呵呵呵………”
阿铭阴森森的笑了起来,
感慨道:
“现在,我真是爱死这个江湖了。”
第四百六十四章 赞美先祖
阿铭现在是激动了,
但这种激动之下,所覆盖的,是一种绝对的冷静。
“阿力。”
“嗯。”
“原以为我在第二层,没想到,那家豹门客栈,是在第三层,是在第五层。”
“说得俺饿了。”
“阿力。”
“嗯。”
“我不知道那东西现在到底有没有意识,是站着还是躺着,甚至,也不懂他现在到底能发挥几层实力;
但,
帮我个忙,
帮我把那玩意儿,抓回来。”
“嗯。”
阿铭伸手,
樊力下蹲,让尊贵的阿铭阁下将他那至高无上的手掌落在了自己的右侧肩膀上;
“咱们,就不说谁欠谁人情这种话了,虚伪。”
“嗯。”
“下次,你有事,直说。当然,除了把主上的脑袋给砍下来。”
“嗯?”
樊力皱眉,似乎对这个前缀条件,不是很满意。
但,
身为魔王,
他们其实是有义务帮其他魔王找到“破局”方法的。
在没有“一”的前提下,再多的零都是无用功,而魔王们先前就是苦苦在等待一个“一”。
剑婢在此时开口道;
“所以,那家客栈里的人,并不简单?”
“对,是我们把他们想简单了,他们不敢暴露,是在应付我们。”
“然后,我们现在是要回去?”
阿铭点点头,“对,回去,找我想要的东西。”
“会不会……有危险?”
“会,是非常有危险。”
“那我们还去?”剑婢问道。
阿铭开口道:“这,就是江湖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剑婢。
“我们已经打草惊蛇了。”阿铭补充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是无法承受失去它的痛苦和代价的,所以,哪怕有危险,我也一定是要去的。”
这不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也不是风险管控的问题,
单纯是,
那东西,
我非要不可;
以这个为前提,后面的任何事情,都不值一提。
“我觉得,行走江湖,能稳妥还是最好稳妥一些? 我们侯府……不? 我们的帮众? 毕竟有近十万。”
早些时候? 剑婢想要的江湖感觉? 是面对那群逃跑的野人流匪的? 虽然可能有些棘手? 但难度恰到好处。
但现在? 剑婢看着阿铭的神情,她虽然不知道所谓的“高阶吸血鬼”是个什么东西? 但肯定会极为危险? 已经超出了寻常的江湖范畴了。
阿铭点点头,
道:
“你说得对。”
剑婢笑了? 今天? 终于被夸奖了一次,仿佛先前的几巴掌,都不那么痛了。
阿铭从腰间解下了一块腰牌,
丢向了剑婢?
剑婢伸手接住。
“这是………”
“你去附近的军堡,或者去找附近的侯府驻军? 这个腰牌,瞎子说过,这腰牌应该可以调动一千骑以下的兵马。
你负责,调兵吧。”
“我?”
阿铭点点头,
“你的担子,很重。”
剑婢感觉很荒谬。
然后,
阿铭和樊力开始向回走,
一开始走,
然后,
阿铭整个人近乎飞掠而起,樊力也撒开腿开始了奔跑。
在剑婢看来,
像是两个看见新奇玩具而显得无比兴奋的孩子。
她低下头,又看了看刚刚从阿铭那儿接住的腰牌,环顾四周。
以前听说书先生讲故事,
似乎必须得等到即将问斩之际,
“刀下留人”才会喊起;
所以,剑婢觉得,自己的使命感,很重,仿佛在其眼前,已经浮现出了阿铭和樊力重伤被制服的画面,而后,自己领着一众骑士冲杀而出,解救了他们。
闭上眼,
深呼吸,
再睁开眼,
打断了恋恋不舍的画面想象,剑婢左手攥紧了腰牌,右手握着剑,向一个方向奔跑而去。
………
豹门客栈;
马棚的尸体,已经被处理好了,血迹也得到了冲洗。
瞎子就曾调侃过,说这江湖儿女,一旦天下大定,江湖不好混了,去做义庄那是毫无问题也是专业对口的,毕竟,毁尸灭迹,他们是专业的。
阿铭的脸,缓缓从客栈对面山坡的绿植之中探出。
在其身侧,樊力趴在那儿,正在编着草帽,编得很快,放在了自己头上,还伸手戳了戳阿铭,让他瞧瞧自己的手艺。
阿铭正在观察着情况,此时却不得不分出精神来应付这个憨批;
你还不能骂他,否则他万一拍拍屁股走了,阿铭怕是不怕,他一个人也敢冲杀进去的,可问题是,少了樊力的帮助,自己能得手的概率就低了。
那个高阶吸血鬼,总不可能躺床上一动不动,就等着自己去取用吧?
“好看,好看。”阿铭敷衍着,随即又道:“阿力,我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嗯。”
“你从前面打进去,我从后门伺机溜进去,这个方法,很巧妙吧?”
樊力的眼睛瞪圆了,看着阿铭。
阿铭问道;“你觉得不妥?”
樊力开口道:
“没甲哩。”
以往冲锋陷阵或者攻城拔寨时,樊力都会披上薛三为其打造的铁架,宛若一头战争巨兽,防御力十足。
在战场的那个环境下,四周又有自己的士卒,樊力虽然目标显眼,但除非自己被围攻,否则往往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但这会儿,他身上没甲胄,从正门冲进去,马上就会遭遇一众江湖高手的围攻。
到时候,近战地吊着自己,外围的暗器暗箭“嗖嗖嗖”地发,
樊力看似憨了一点,但并不意味着他傻,和被忽悠得雷雨天去骂老天爷的李元霸可不同。
“要不,你去门口,喊几声?”阿铭说着,自己摇摇头,“不牵扯住他们的人,他们可能会马上进行转移。”
就在这时,
豹门客栈内,忽然传来了喊杀声。
阿铭和樊力马上被惊动,向客栈观察。
喊杀声很激烈,也伴随着惨叫,甚至,有一片门板直接被劈开,那应该是剑气或者刀罡外泄造成的局面。
“糟了,有人想捷足先登。”阿铭舔了舔嘴唇。
原本,他还有一个最消极的方法,那就是赌这家客栈的人,一日之内,不会离开,不会转移,他和樊力就在这里看着,等着剑婢把兵马调过来。
那时,给这客栈一围,事情再大也能摆平。
现在看来,是不能消极等待去了,因为前半夜有了自己拿着侯府金锭的一出,今夜,这家客栈就算再是一家黑店也会老实下去,不可能再干什么显眼的事儿。
毕竟,平西侯府的威慑力,在晋东,还是无可比拟的。
“阿力,这样,你看着办,不一定要亲自去扛,但可以把水再搅搅浑,还是你走前门,我走后门,分头行动。”
樊力点头,
道:
“好,分头行动。”
本来就打算莽,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缜密策划外加意外的发生,
最终,
还是要莽。
樊力向正门冲去,
阿铭则开始迂回。
先从樊力视角来看,樊力一口气,举着双斧,冲到了豹门客栈大门口。
大门,是关着的,但大门旁,被破开了一块。
樊力将眼睛凑到门缝处,盯着里面看。
里头,有人在打架,这是废话,但问题在于,是一群人正在围攻一个人。
那群人里,
有驼背小二还有那个和阿铭一样喜欢舔嘴唇的老板娘。
一个人应付围攻局面的,则是一个刀客,正是白天自己等人进客栈时所见到的独自一个人坐那儿吃饭的那位!
樊力叹了口气,
果然是会武功的。
可惜了,
白天他是想试探的,结果被阿铭阻止了。
那个刀客,武功很高,面对一群人的围攻,依旧闲庭信步。
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下杀手,砍死一个人。
被围攻的一方,像是猎人;
围攻的一方,则更像是主动排队送上门的猎物。
渐渐的,
樊力发现客栈这边的人,伴随着不断地伤亡,开始有崩溃的架势;
樊力觉得这样不行,他挪开了眼睛,举着斧头,从另一侧破开的口子处,钻了进去。
客栈里头,有吊起的煤油灯,也有火盆和火把,外加打斗引起的小火,所以里头光线很足。
樊力进来了,
没等客栈和那个刀客反应过来,
樊力就举斧子向那个刀客发动了冲锋。
很多时候,樊力似乎显得缺一根经,但事实上,他其实每次都能敏锐地把握到事情的本质。
比如,
他再不加入,客栈的这群人,就得崩。
崩了,就没得玩儿了,阿铭还怎么浑水摸鱼?
所以,
平西侯府下第一号冲锋猛将奉新城守卫将军兼魔王麾下第一勇士——樊力,
加入了战局。
樊力跃起,一斧下去,力劈华山!
但因为这是两把斧头一起上,
所以樊力喊的是:
“梅开二度!”
刀客横刀格挡,
“哐当!”
樊力只觉得自己双臂发麻,整个人倒退出去,好在,斧头没丢,且两把都在。
手腕一翻,樊力想要转一下斧头调整一下双手的酸麻,但一个失误,导致两把斧头都落在了地上。
“………”樊力。
刀客没被劈退,但饶是以他的实力,以一刀挡下樊力的两斧,也是觉得胸口一阵发闷。
这和境界无关,和武道修为无关,和经验无关,就是硬碰硬地吃了内伤。
这边,老板娘和店小二他们看着樊力的忽然杀出,也是有些发懵,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樊力弯腰,重新捡起斧头,继续扑了上去。
这一次,刀客有准备了,他不再以正对正地方式去接,而是以刀罡划拉出一条缝,强行迫使樊力收刀,随之人刀紧随,对着樊力一阵劈砍,刀速之快,令人惊愕。
到最后,
刀口以挑,刀锋划向樊力手腕。
樊力马上撒开斧头收回手,他清楚,再继续坚挺下去,自己的那只手就会被削断。
他没有阿铭的那种能力,所以果断认怂。
同时,另一只手中的斧头,直接投掷而出,迫使刀客多留了一刀格挡,樊力则趁着这个机会,迅速后退拉开距离。
刀客继续紧随,一刀直追。
而这时,
老板娘手中忽然射出一串银针;
原本,以银针作暗器,效果其实很一般,因为这银针很难挡得住刀罡一挥,但这老板娘甩出的银针于半途中竟然炸裂出了白色的粉末。
这个,就不是罡气所能解决的了,一个弄不好,这带着毒性的粉末反而会因为罡气的冲击加速挥发,扑散到自身。
也因此,
刀客及时地收刀,身形后退,同时掌心发力,以气劲强行形成风墙,将粉末和余下的银针全部拍开。
樊力虽然丢了两把斧头,却最终退了下来,且他毫不犹豫地就从地上捡起一具尸体,抓着尸体的脚,站住;
这是随手捡个东西,防防身。
老板娘那边没有问你为何要来,虽然老板娘清楚,樊力背后,很大可能是那座威名赫赫的侯府;
刀客也没有问你是哪位,且恰恰因为樊力的出现,导致刀客忽然变得紧迫了一些,不再复先前那般悠哉悠哉,猫戏老鼠,而是主动出刀,寻求解决。
三方都没有交流,很快就又陷入了厮杀之中。
……
另一边,
阿铭也趁着大堂的厮杀,进入到了客栈。
“首先,马棚是不可能的。”
马棚既然能被安排出来给那群身份见不得光的野人流匪住,证明那里没什么秘密。
“二楼的客房也不大可能。”
因为这个客栈很破,修建时,应该很偷工减料。
“那就应该是在一楼,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同时,也应该是他们客栈自己人最不起眼且也是活跃度最高的位置。”
阿铭来到了厨房。
“厨房应该会有地窖,储存一些东西。”
阿铭低下头,
看见了厨房大桌子下的拉环。
阿铭蹲下来,伸手,抓住拉环,
“如果下面是酸菜味或者血腥味,那就证明不是,如果是其他味道,证明是。”
阿铭拉开了地窖盖子,
一股芬芳的花香味弥漫而出。
阿铭没有多么高兴,
反而嘴角抽了抽,
自言自语地骂道;
“该死,一点技术含量的美感都没有。”
这么贵重的存在,
竟然以这般潦草地方式去安置,
简直是一种亵渎!
就像是一群英雄好汉为了满清宝藏图杀得你死我活,最终凑齐了宝图,宝库位置确定下来一看,竟然在国库!
阿铭摇摇头,
走下了地窖。
芬芳之中,他嗅到了鲜血的味道。
迷人,甜美。
然后,阿铭看见了那座水缸,他拿起瓢,舀出一些血,尝了一下。
“嗯……”
味道,还可以。
擦了擦嘴角,阿铭目光向四周探去,他看见了一张床,但床上,什么也没有。
一切的理所当然,
到了最关键的一步时,
空了。
这让阿铭有些难以接受,他可以忍受程序上美的缺憾,却不能允许结果上的落空。
他走到床边,
伸手,
放在了床榻上。
没热度,
但却有一股子冰凉。
得益于现在是夏天,地窖里,会干爽一些,但又不是冰窖。
别人,是摸一摸被子里的余温,证明人还没逃远,阿铭这里,则是反着的。
“新鲜的血液,这不会错的。”阿铭一边说着一边重新环视四周。
地窖,并不大。
慢慢的,
阿铭抬起头,
看向地窖上方。
上头,
有一张老人的脸,
原本,
正悄无声息间地缓缓向下,
当阿铭抬起头时,
双方的脸,距离可能也就一分米的样子。
阿铭微微向左测了侧头,上方的老者也侧了侧。
彼此之间,
像是两只猎狗,见面后,略显狐疑地正在观察着对方。
阿铭笑了,
老者却被这笑容,给刺激到了,两颗獠牙,自其嘴角溢出。
阿铭的笑容,更灿烂了。
事情,
比自己所预想得,要更好。
多么新鲜的血袋啊,多么让人神往的未来啊。
力量,
曾经,
荣光,
哪怕远远不可能完全恢复,却可以让自己在此时,拥有超越其他魔王的一种高阶姿态。
其实,
虽然魔王们一直苦苦研究着脱离主上桎梏的方法,
但那也只是为了脱离而脱离,
根本性目的,
不是为了反叛主上。
且因为郑凡位置越坐越高,转变也越来越大,逐渐开始契合魔王们心中对魔王的想象;
更何况,郑凡还担着“干爹”的名分。
他在,
大家伙就能有个名义聚集在一起。
总之,只要那个主上死,大家都可能暴毙的症结还存在,魔王们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反叛,甚至是,脱离这个团队去自由自在。
不是怕死,
怕死对于魔王们而言,真的不是第一要素,
但那种你如果在外地做什么事,
忽然之间主上那里出了什么变故,
你也莫名其妙地跟着暴毙,这感觉,这结果,魔王们真的难以接受。
可问题在于,
主上那个废物,虽然武学天赋可以,
但魔王们是不知满足得,欲壑难填的,在恢复实力的需求上,是我要,我要,我还要。
要怪,就只能怪主上不是田无镜那种级别的天才。
当然了,
如果主上是田无镜,对于魔王们而言,那似乎并不是什么太美好的事情。
阿铭这里,
心头思绪百转,
但其面对面的那个老者,
脸上的惊讶,开始消散,转而也浮现出了笑容,
道:
“居然让我在这里………找到了这么好的美味………真是赞美先祖。”
阿铭的笑容,
开始转为含蓄,
道:
“接受汝的赞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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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 猎人和猎物
“赞美先祖。”
“接受汝的赞美。”
于老者而言,他所赞美的先祖,并非指的是一个确定的祖先,而是一种血族所期望的尊贵。
阿铭的接受,也并非认为自己是他的先祖,而是一种对自身血统尊贵程度地肯定。
血统,
其实并非指的是族系传承,而是一种身份地位的高低,其所修饰而出的,其实是实力的含蓄呈现方式。
其实,这里所覆盖的含意,在广义上,是相通的。
以人为例,天天身上继承了田无镜的血统,他是灵童;
但从遗传学的角度而言,并非指的是天天因继承了“田家”血统而高贵,纯粹是因为他爹,靠着自己那可怕的天赋,将上限,拔得很高很高,所以天天继承了老田的基因后,其自身的初始,也被拉高了。
这和教育、环境无关,纯粹吃的是自己老子的红利;
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血统传承,无关文化、无关信仰,甚至,无关族群的权力。
这也适用于妖族之中,龙生龙凤生凤,你不去延伸这个概念的话,本质上,其实讲的就是天天这个例子。
同样以人为例,姬家固然优秀,但出身自黔首的郑侯爷,却也依旧能够崛起,虽然外人不晓得郑侯爷是个挂逼;
但郑侯爷的这种崛起,也并非是让人无法接受,因为草根崛起的例子,每个时代都不会缺失,他们可以打破门阀以文化、血统为羁绊的桎梏,掌握属于自身的话语权;
但这具体来讲,其实已经脱离了血统本身的范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更是对此的一种击穿和咆哮。
落实于具体例子的话,
七个魔王里? 从设定上来讲? 有一个是真正的老祖级,那就是梁程。
在梁程的设定里,他本身就是曾经的四大僵尸始祖之一? 是出现得最早的一批? 甚至是开先河的一批。
这是正儿八经的血统碾压,从时间上和地位上? 都无懈可击。
也就是当别人拿出记载,去吹嘘自己先祖的荣耀时,梁程可以点点头,道:“你先祖曾为我养过马。”
而阿铭这种的? 其实? 并非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个吃螃蟹的血族,在阿铭的设定中,他一开始是获得的最为普通的血族血统,然后靠自己的努力以及很多机遇,慢慢地提升和进化了自己的血统? 最终一步步走向了血族巅峰,甚至,最巅峰时,他自身,就拥有了始祖级吸血鬼血统。
在血统的层次上,他可以一览众山小,但却属于后天爬山的优胜者,而非自古以来。
但,
放在这个环境下,
阿铭确实可以接下来,也丝毫不为过。
上方,
老者并未因为阿铭的“狂妄”而愤怒;
因为彼此之间的种族相同,让老者可以清晰地感知到对方身上所呈现出的那种……精致。
生活的精致,
贵族的精致,
血统的精致,
这意味着对方很健康,活得很好,于血族而言,意味着绝对的……威胁。
因为可以赐予初拥的关系,所以血族其实很容易找寻到自己的扈从,甚至,流传出属于自己的传说;
但这种文化输出和影响,在另一个本家面前,毫无价值。
当阿铭的手,刚刚触碰到上面的拉环时,老祖就醒了,他本来就从未陷入绝对的沉睡,而阿铭的到来,带给他灵魂的悸动,让其也不可能再继续安眠下去。
“你来自哪里?”
阿铭看向老者。
老者的面容,其实有些奇怪。
人年纪大了,就会退化,不仅仅是身躯会随大流地缩小,个头会变矮,其面容,也会逐渐收敛掉棱角,不复青壮时的鲜明。
比如眼前的老头,他的头发早就掉光了,整个人脸上,呈现出的是一种病态的蜡黄。
但你依旧能够从细节上看出,
他似乎不是东方人。
而如果是来自西方,那就有趣了,很有趣了。
这意味着,这个世界的西方,保留着较为完整清晰的血族文化以及……传承。
这可比乾国江南的美酒,更能令阿铭动心。
如果这件事能确定下来,那么,瞎子的野望,是造反,缔造一个他站在幕后郑凡站在前方的王朝;
而阿铭,则将会是这个王朝建立之后,第一个喊出“西征,西征,西征!”的存在。
老者张开嘴,
道:
“我来自先祖的灵魂深处!”
这是一个对于吸血鬼而言,政治正确的话语。
但对于阿铭而讲,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只可惜,
这种交流,
没办法再奢侈地进行下去了,主要原因是外部环境的不允许。
尤其是上方又传来一阵轰鸣,显然,上方的争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
而无论上头到底在发生着什么,其本质,应该还是为了下面的这个老者。
阿铭开口道:“跟随我,我将让你见证真正的先祖辉煌。”
老者笑了,
道:
“我也是这般想的。”
谈崩了。
想当初,一个蛮族祭祀祭炼出了两具活尸,梁程可以靠来自灵魂深处的咆哮转而反向操控他们,原因是血脉压制,实则是那两个活尸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
这就像是小老百姓看见天家贵种时,会情不自禁地感到敬畏,去顶礼膜拜;
而朝堂上的大佬,表面上会如此,但实则,他们清楚皇帝以及皇子的荒唐,知道他们的欲,跪拜,是礼仪,但心底,甚至可以想着我可取而代之。
老者是能感受到阿铭这个同族的不一般,但他并未过多惊讶,也没跪伏下来直接宣誓效忠,因为这个同族,其自身的气息,并不算得上强悍。
“嗡!”
老者动了,他张开獠牙,向下扑去。
阿铭身形退去,躲开了一遭。
但老者如同一条长蛇一般灵动,身躯自地面贴合,再度转身扑来。
阿铭双臂撑开,十指之间,指甲长出。
老者张开嘴,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嘶吼。
阿铭则闭上了眼,直接无视了对方来自精神上的干扰。
“砰!”
双方撞击到了一起。
老者无视伤害,就是要用自己的獠牙咬向阿铭的脖颈;
而阿铭则是以拳、手臂、脚等等方式进行还击和阻挡,主要目的就是躲开对方对自己要害的獠牙侵袭。
彼此是同一类,所以交战方式,没什么秘密。
也因此,
这一场交锋,从一开始,就显得很是难看。
不像是贵族之间的决斗,更像是两个醉汉之间的撕扯。
“噗通!”
阿铭和老者同时摔倒在地。
就在这时,
老者喉咙里发出了一阵晦涩的音节。
紧接着,
一道道血光,自老者身上闪现而出,像是一道道影子,打在了阿铭的身上。
这是血族魔法!
阿铭身躯被限制住了,其体内的血液,陷入了一种滞缓,由此带来的,则是身躯上的僵硬。
老者终于可以顺势攀附上阿铭的身躯,可以去享受自己的盛宴。
但阿铭的身躯,却在此时又动了,虽然显得有些僵硬,大概像是木偶人一样的动作,以关节为轴,失去了柔软度。
但在这般近的距离下,已经足以做出很多事情。
首先,
是阿铭的膝盖侧翻,小腿抽在了老者的小腹位置,随即是阿铭的两只手臂上翻,十根指甲自然而然地刺入老者的脖颈。
太过了解,也太过熟悉;
可能对于外人而言,晦涩难懂的咒语,阿铭耳朵里,熟悉到简直就是:fihank you,and you?
所以,阿铭提早地自我冻结了关节位置的血液,以使得自己在承受住对方这波血族魔法……血液封禁时,还能保留很机械化的身体运作。
他成功了,
老者的战斗经验,确切地说,和同族的战斗经验,应该极为匮乏,这使得他在占据优势时,又一下子被翻盘。
阿铭的十根手指,就掐在老者的脖子上,像是串串香上的一颗猪脑,被极为疯狂地串上了十根竹签。
但老者的反应很快,其眼眸之中,血色开始快速的翻腾,这又是一记魔法。
刹那间,
老者体内的鲜血开始滴淌,顺着阿铭的指甲和手指流淌下来,宛若硫酸一般,开始侵蚀阿铭的指甲和身躯。
与此同时,老者脖颈处的皮肉和组织,开始疯狂地再生,不仅仅是对伤口的补足,而是一种躯体的对外扩张,皮肉筋脉骨骼,开始顺着阿铭指甲为其搭建而出的架子,开始向阿铭身体去生长,彼此双方一旦真正触及到之后,这结果,大概就是相融。
这是一种很恶心的血族魔法,将自己当作了垃圾桶容器,强行地想包裹吃掉对方。
哪怕被攻击的一方也是血族,这种强行包融,也注定会营养不良。
阿铭的眼里,流露出一抹疑惑。
对方的血统层次不低,但没自己高,但对方的积累比自己丰富。
打个比喻,
自己是精致的白玉杯,却很小巧;
对方是玻璃杯,没自己值钱,容量却很大。
可问题就在于,
如果你能像这样使用魔法,积攒又这么丰富,为何还用藏身于这里,让上头的那些人为自己作掩护?
如果你真正的健康,毫无缺憾,为何不自由一点?
那座大缸,就像是养猪时的槽子,他其实更像是一头被蓄养的猪,这不是血族所能接受的生活状态,如果不是情非得已,这种生活,他们宁愿选择以死亡去作为解脱。
侵蚀力和扩张力,开始一同向阿铭袭来。
指甲开始融化,皮肉开始裂开,这是一种算不上多高端的血族魔法,但在危急时刻,却很好用,也很直接。
此时若是站在边上看,
可以看见这样一个情形:
老者的身躯像是在疯狂演绎着淋巴增生和骨质增生的真谛,
而阿铭,则如同一头被浸泡在滚烫血液岩浆里正在被烘烤着的猪样。
不仅仅是指甲和手臂了,
阿铭整个胸部位置,皮肉都已经被烫裂开,空气中弥漫着的,是一种沸腾着的腊肉香味。
可惜樊力正在上头厮杀,否则见到此情此情,那憨批说不定会在救人之前先撒上一些孜然、八角和桂皮,瞧瞧能不能调出卤味。
阿铭没有慌张,没有尖叫,也没有呐喊,他在调集自己体内的血液,用一种对耗的方式去进行抵抗。
哪怕这种抵抗,他占尽了劣势,且不出意外的话,他将一步步堕入深渊。
但,
阿铭并不觉得自己会输;
四娘曾和郑凡一起分析过魔王们的特点,撇开受主上本身实力限制而不得发挥出巅峰实力的桎梏,其实,魔王真正强大的,是他们的心境。
这里的心境,包含经验。
阿铭的想法很简单,也很明确,我就拖时间,且我相信,你这老菜帮子身上,肯定有问题!
当皮肉开始翻滚自阿铭脖颈位置,已经到千钧一发之际,
老者忽然张大了嘴,
开始以一种哮喘病的方式,疯狂地吸气,却一直像是抽不进去一般,身体也开始痉挛起来,他那近乎和阿铭胸膛位置重合的皮肉开始快速地收回,血液的温度也快速的冷却;
施加在阿铭身上的魔法也随之解除,
阿铭恢复了自由,
随即,
阿铭坐了起来,自己的伤势,很严重,因为这不仅仅是皮外伤,同时还面临着血液的污染。
这可比在作坊里做实验时发生事故导致自己皮肤下面被灰屑这类的杂物覆盖更让阿铭感到麻烦,
因为这些外来血液如果不排除掉和清理掉,血液污染真的达成的话,会影响到自己的血统纯度,最终,导致自己的血统降级。
也就是说,日后就算主上吃了大补丸境界扶摇直上,三品、甚至去开了二品,其他魔王舔成功后欢欢喜喜地恢复巅峰,而他阿铭,将因为这次污染,永远地不可能回到最初全盛时的状态。
因为这不是吸血鬼主动去吸血,阿铭先前相当于是被破开了一切防御地强行融合。
区别在于,你拿着一袋血浆喝和输血,是一样的概念么?
但阿铭现在并没有特别关注这些,
他坐在地上,
无视自己皮肤的大面积烧伤,
目光,
却落在蜷缩在地上大口吸气的老者身上。
“你不是纯正吸血鬼,你是初拥获得者。”
“你的主人,可能已经死亡,不,不仅仅是死亡,你的主人,应该在死亡前遭受到了极强的诅咒,甚至,这股诅咒,还被分担到了你的身上。”
“怪不得你会藏,怪不得你会躲,你自身的内核,早就出现了问题。”
“你根本就无力解决自身内核的问题,哪怕你吸收再多的血液,也只能让你看似强大,实则,不值一提。”
老者用一种怨毒的目光盯着坐在自己面前正在一步步分析自己的阿铭,阿铭,说得对。
但这,却又是老者最不愿意面对的事实。
他是一头丧家之犬,他的主人,被钉在了十字架上,火刑处决之前,还承受了来自“光明的祝福”。
很荣幸,他作为“血族奴仆”,被分担了祝福。
但这个祝福,却让他生不如死。
他不敢继续在西方待着,因为他面对着圣殿骑士的追杀,他只能带着自己的扈从,从西方东逃。
期间,扈从换了好几批。
但他最终还是来到了这里,他来这里,还有一个秘密,是自己主人被抓走前,曾告知过他的一个秘密。
但让他绝望的是,东方确实是没有圣殿骑士,西方的势力,甚至无法度过荒漠蛮族的阻隔,因为在他们内心深处,对荒漠有着一种近乎本能的畏惧,源自于百年前,蛮族王庭对西方的一场恐怖西征。
而且,西方人也知道,在东方,有一个叫做“燕”的帝国,他们凌驾于蛮族之上,镇压蛮族很多年了。
且这数十年来,西方的商团、使团等等一系列的交流,在度过荒漠之后,所第一批接触到的,是镇北侯府的恐怖与强大。
但,东方这里,也有人察觉到了自己,且追杀了过来。
甚至,
不是眼前的这个同族。
老者蜷缩在地上,弱小可怜且无助;
不过,他终于不再哮喘了,只是盯着阿铭在看:
“你也跑不掉的………呵呵呵………你也跑不掉的………那位本想只抓我一个………现在………有两个………”
这时,
拉环再度被拉起,
一个身上带着伤的刀客,
拖着一把长刀,
缓缓地走了下来。
他的目光,先落在了老者身上,然后,又落到了阿铭身上,当他看见阿铭身上的皮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着时,刀客的嘴角,呈现出了一抹意外且满足的笑意。
阿铭觉得,
既然,
他下来了,
那樊力……
大概是见真的打不过,就跑了吧。
刀客来了,
真正的猎人,来了。
老者歇斯底里地笑着:
“我们俩………都是猎物………了………都是猎物了………”
阿铭摇摇头,
他无视了刀客继续逼近的步伐,
而是起身,
将老者背起,让其匍匐在自己的背上。
刀客见到这个动作,愣了一下。
就连老者自己,也愣了一下,因为他清楚刀客得强大,更清楚,背着自己的这个同族,并不是打算带着自己去突围去逃跑。
阿铭平静的声音传来:
“要么,一起变成猎物;”
顿了顿,
下一句:
“要么,把你的血借给我;
我带你,
打猎。”
第四百六十六章 禁咒
这是威胁?
哦不,
这不是威胁,
至少在阿铭看来,不算是。
这是一个选择,一个来自同族的友好互助。
血族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同时,也有着极高的同族认同感,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命层次高于人类,同时,将人类视为自己的给养,自己的血库,相当于……餐点。
并且,这会儿,没必要去分析利弊,一是时间不允许,二是没这个必要。
眼前这个刀客是谁,阿铭不知道,但他觉得,这个老头应该是知道一些;
但,反正都是被抓走;
可能,结局下场都是被关进笼子里,
但被自己关进笼子里的同时,
自己还会给他一个精致的杯子,里头倒上美味的红酒,彼此优雅地碰个杯。
所以,
是选择眼前这个刀客还是选择红酒呢?
老者给出了答案。
哪怕先前二人还打生打死,哪怕那一会儿自己差点可以将眼前这个同族给融了,但在局面陡然翻转到现在这个情况下时,
一切的一切,反而显得顺理成章。
老者发出了笑声,
他用指甲,先刺开了自己的掌心,紧接着,再刺破了阿铭刚刚自我复原了一部分的脖颈上的皮肤,将二者的伤口,贴合在了一起。
“陌生的东方面孔的族人,我承认,我从你身上嗅到了一种特别精致的味道,但我依然得提醒你,眼前这位,并不是此时的你所能对付的对手;
当然,
有我的鲜血补充给你,你可以多受几刀? 这或许是我能给你的? 同族之间,最后的温暖与问候。”
“哦,这该死的翻译腔。”
阿铭发出了一声感叹? 继续道:
“但又是那么的让人怀念。”
刀客的面容开始变得很是冷峻? 冷峻到像是附着上了一层死皮;
他举起了刀,
却并未主动冲锋过来?
而是开始蓄力?
一层罡气,开始自其刀身上酝酿、翻转。
地窖的空间? 并不大,他似乎也清楚吸血鬼的战斗方式,近距离的撕扯,往往会让对方占据更多的优势? 以伤换伤的打法? 是他们最为擅长也最喜闻乐见当
所以,他打算用最稳妥的方式,强行以罡风去慢慢地轰砸? 去消磨。
血族的不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永生,而是他们的死亡方式和普通人有些区别而已? 他们的给养? 来自于鲜血而非脏器等这类重要器官? 撇开脑子这一死穴,身体其他位置,都能以再生地方式去硬挺,但,无非是多杀几次罢了。
“东方面孔的族人,地窖床下面,还有一个通道。”
老者用近乎微不可闻的声音传递了这一讯息。
阿铭的目光,则压根没向那边看去。
此时的他,身上等于背着一个血袋;
嗯,
再用一种樊力喜欢的形容方式,那就是等于多了一道蓝条。
自己,
终于可以找寻回一些属于当年的些许荣光了。
逃?
不可能逃的。
他现在巴不得有一个练手对象出现在自己面前,不怕他强,还担心太弱。
对方开始蓄力,
阿铭也双手放在身前,
喉咙里,
发出庄严的声音;
一开始,趴在阿铭背上的老者其实对局面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但在阿铭开始吟唱咒语时,老者却被逗笑了:
“你竟然在吟唱禁咒?呵呵呵………哈哈哈………面对死亡时………你已经这般不堪了么………”
阿铭没理会他,
继续将咒语和魔法进行了下去;
下一刻,
阿铭的脚下,出现了一道黑色的六角星芒。
老者懵了,因为他感觉到自己体内的鲜血正在疯狂地向阿铭体内涌去!
“该死……该死……该死……禁咒竟然被你发动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而对面正在对长刀蓄着刀罡的刀客,在此时,目光里也流露出一股惊疑。
因为眼前这个人所酝酿出的感觉,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不………停下来………停下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在东方会出现懂得使用血族魔法禁咒的同族………”
老者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已经崩塌了。
要知道,
在西方,
就算是三品魔法师,也无法单独不靠外力使用出禁咒。
禁咒级别的魔法,基本都是一些团体型的方式或者是用上古魔法卷轴的方式来催发。
能够凭一己之力使用禁咒,
相当于东方剑客武者的独自开二品。
绝对是凤毛麟角中的凤毛麟角!
但老者清楚,
这是团体型魔法么?
虽然,加上自己的话,是两个人了,但自己算人么?
自己只负责血液的输送而已,而且,老者也看得清清楚楚,自己身下的这个身上有着特殊精致气息的吸血鬼同族,他并未拿出任何的卷轴或者魔法器具。
他就是单纯地十指相扣,
单纯地吟诵着咒语,
然后,
单纯地要将这禁咒释放出来。
这种感觉,像是一个人,将四书五经看了一遍后就去乾国科场拿到了大三元。
而接下来,
阿铭的声音,
让老者的呼吸在此时都陷入了停滞。
阿铭眼眸里,流露出一股对生命,对自然,对一切事物的淡漠,
轻声道:
“禁·死河。”
脚下的六角星芒开始放大,自阿铭脚下,出现了一道血色的光影,仿佛脚下的这块区域已经打通向了幽冥,而彼此之间,只有一道琉璃地砖相隔。
老者目光所下,可以看见血色之中,有亡魂忍不住探出了脑袋,伸着胳膊,正在疯狂嘶吼着,想要来到这个阳间!
“这是………血族魔法………缔结………亡灵魔法………双系………双系禁咒!”
“哦?”阿铭回应道,“我一直觉得只是一道比较过瘾的血族魔法而已。”
“呵呵呵呵………”
阿铭弯下腰,
蹲在了地上,
老者也随之被降低了高低,
蹲在地上的阿铭,仿佛被血色和亡灵所环绕,下方的亡灵,正在疯狂地呼唤着他打开枷锁,好降临人间饱餐一顿!
只是这血海,有些小了;
或许,根本就不能称之为海,也不能称之为血塘;
只能被叫做,
血洼?
没办法,
阿铭不敢一上来,就用真正的大招,也不可能单纯地图爽,就直接弄个大场面。
否则,
老者的血,是不够的,而自己,可能也会被倒吸个干净,成为第一个“自己把自己给玩儿死的”魔王。
但,
感知着四周环绕着自己的气息,
仿佛像是曾经的孩童在灭了灯之后面对四周的黑暗将自己全身包裹进被子里所获得的绝对安全感。
这种感觉,
久违了;
阿铭很感动,
感动得,想要流泪;
只可惜,他不会有泪水这种东西,一如他也没有汗水一样。
此时,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在虎头城客栈,自己面对一盆毛血旺时的场景。
一时,无比的唏嘘。
现在,
自己终于回来了……一点点。
“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是谁………不可能………不可能………”
老者满是震惊。
可能在床上躺久了的人,脑子就容易钝化,又或者是单纯地出于一种血族的矫情;
本不该在此时问的问题,却不停地在叽叽喳喳。
可惜,
阿铭不能对他太过冷淡,因为自己还得靠他的鲜血,支撑着这个微小禁咒的持续。
“跟着我,我将给予你,真正的荣光。”
生硬的大饼,学着主上的样子,先丢了上去。
老者皱眉,随即露出了凄惨的笑容,
道:
“我的血,快空了。”
虽然是微小中的微小禁咒,
但它毕竟是禁咒,
此时的老者,已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先前的丰胖变成了干瘦。
阿铭点点头,
道:
“他的命,也快没了。”
“嗡!”
下一刻,
刀客的刀罡劈了出来!
阿铭左手一提,
一道亡魂从下方被拘了出来迎上了刀罡,二者碰撞,直接炸裂;
紧接着,
阿铭右手一挑,
又一道亡魂被拘出,以一种恐怖的速度直接冲向了刀客。
刀客在释放出刀罡后,顺势将长刀横于身前阻挡,但亡魂却无视了他的刀,直接穿透了过去,且径直穿透了其身躯。
一道黑雾,自刀客身上升腾而出,里头,仿佛有一张带着恐惧和震惊的面庞。
“呼……”
地窖里,没有风,却还是散了。
“砰!”
刀客的身躯,栽倒在地。
“啊……”
老者的身躯,彻底匍匐在了阿铭的背上,双手,下意识地去搂紧阿铭的脖子。
阿铭脚下的鲜血光幕消散,自己的身体,也是一阵眩晕,虽说是借用老者的血,可自己的本钱,也不可能不被用。
疲惫感,开始快速袭来。
但心里,其实是一种极为充实的满足。
很有趣,也很好玩。
一如曾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阔少,在码头扛包多年后,再度得以品尝一杯名贵佳酿。
你说本该看透?
但我真的没看透。
我还是喜欢当年真正的自己。
“双系禁咒……你到底是谁……从一开始……你就给我一种陌生的熟悉感……”
老者有气无力地问道,他其实才是最为虚脱的一个。
“打完了,可以把你的爪子,离我远一些了。”
阿铭站起身,
老者从其背部摔落下去,掉在了地上,这一幕,很不人道,像是忤逆的儿子将自己父亲的积蓄榨干后随即抛弃。
老者笑了,
对此,
他丝毫不觉得意外,
这才是血族真正的味道,隶属于贵族的,独特虚伪。
“你知道……那个刀客……是谁么?”
“我觉得,我们以后,会有很多的时间,去慢慢聊,我可以给你一口棺材,也可以给你不间断的新鲜血液灌溉,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地,再把自己给养胖回来。”
反正,
侯府的冰窖,对于其他人而言,无非是夏日饮品的提供处,而对于阿铭而言,则是他的家。
陈设,东西,他吃的喝的,本就需要备下的,现在,无非是多了一个同伴,很方便。
老者却咳嗽了一声,
道:
“我是不是………该匍匐………在你脚下………亲吻………你的靴子………”
“如果你现在还有力气可以做到的话,我不介意。”
老者笑了,
在老者笑容出现的同时,
先前已经灵魂湮灭栽倒在地再无生息的刀客,竟然又重新爬了起来。
阿铭听到了动静,回头,看过去;
随即道;
“我亲爱的同族挚友,又该到我们并肩作战见证友谊的时候了。”
“呵呵呵………”
重新站起来的刀客,没有去捡起自己掉落的刀,而是以一种极为别扭的姿态,保持着身体的一种平衡。
阿铭注视着他,
开口道;
“灵魂,已经湮灭了才是。”
再小型中小型的禁咒,在对方毫无察觉或者说,根本就不懂得如何去抵挡时,湮灭掉对方的灵魂,还是没问题的,毕竟,目标是单一的。
老者却开口道:
“他就像是一条………一条可以嗅到我味道的………虫子………追逐了我………很久很久………”
“虫子?”
阿铭目露思索之色,
道:
“是傀儡?养蛊,亦或者是,自身体内,就养着类似蛊虫一般的存在?”
紧接着,
阿铭开口问道:
“你不是从荒漠来到燕国再到晋地来的,是吧,你去过乾国,乾国的……西南。”
乾国西南有土司,土司中有圣女,圣女擅养蛊。
相传,当年刺面相公就被下过蛊,但那位成功对刺面相公下蛊的圣女,却为刺面相公所吸引,成了他的侍妾。
后刺面相公入枢密院,为人构陷,入狱而死;
那名土人出身的圣女侍妾,**于家宅,为夫君殉情。
“是………我去过乾国………”
“所以,你去那里,做什么?”
老者从西方出来,是为了躲避追杀的;
结果,却自己在乾国沾染上了这个是非。
老者回答道:
“乾国………有美酒………”
阿铭张开嘴,吸了口气,他竟然无法反驳,因为在昨天,他也曾感慨过到底何时才能正大光明地去乾国江南尽情享受佳酿。
但阿铭还是很生气;
刀客已经死了,确切地说,作为刀客这个人的存在,他已经死了。
他还没来得及报出自己的宗门民姓,就没了;
但死去的,只是他的灵魂。
在这一刻,
似乎是预感到了主人的消亡,原本寄宿于其体内的蛊虫,开始逐渐掌控这具躯体,确切地说,这具躯体因为先前遭受的是灵魂魔法的打击,所以肉身,还保持着得比较好。
刀客站了起来,
两根触须自其双耳以及鼻孔和嘴巴里探出。
阿铭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现在能站起来维系住这份体面,已经殊为不易。
至于继续战斗,
勉强可以论起胳膊砸两拳,但没什么意义。
当然,刀客肯定也不是先前的刀客,现在的他,无非是一具被鹊巢鸠占的傀儡,能使用出的战斗力,到底有没有八品都存疑?
可惜,
这就是兑子,
自己这边的牌已经都打光了,但对方,还留了一张小四。
老者开口道:
“你………可惜了………我能感受到………你的伟大………”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但老者接下来,却有气无力地又笑了:
“所以………能和伟大的同族一起消亡………也是我的荣幸………”
是的,
消亡。
当那头虫子占据了刀客的身体后,它不会去捆缚不会去抓活口,只会本能地将带着恶念的目标,杀戮。
阿铭有些无奈,
他尝试迈开步子,下意识地稍稍发力想要提起速度,但身体肌肉确切地说,是血液内的空虚,让其身形直接一个摇晃,差点直接跪地。
此时的他,就是一张白纸,不是指的单纯,而是单薄。
“你信上帝么?”阿铭忽然问道。
老者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那些……红衣大主教……自己估计都不信………难道………你信?”
阿铭点点头,
“如果他能保佑我的话,我就信。”
“真是………现实的东方人………没有信仰的………伟大同族………”
“吱呀!”
就在这时,
地窖上方的盖子,被打开。
随之而来的,
是一声低喝:
“俺来了!”
大燕平西侯府麾下第一冲锋猛将奉新城守卫将军兼魔王麾下第一勇士兼兼职上帝——樊力,
自上方,
探出了他那颗大脑袋。
是的,
阿铭先前猜测得不错,当上面厮杀平息,当刀客下来时,阿铭并没有为樊力而悲伤,因为他不认为樊力会为了掩护自己而死战到底。
为了主上,那还可以,因为主上死了,大家可能一起暴毙,你不为主上战死也得去死,还不如战死。
所以,樊力如阿铭猜测得那般,他跑了。
而刀客,没有空去追,他来到了地窖。
跑出去的樊力之所以又跑回来,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来自豹门客栈内先前传出得恐怖的魔法气息。
所以,
是那头事儿逼吸血鬼同僚,成功了?
所以,
樊力以上帝之名,回来了。
但,
当樊力探下去脑袋时,
正好站在下方的蛊虫刀客,也抬起了头,
双方,
对视了。
他,居然没死!
那条吸血鬼,竟然失手了!
樊力发出一声愤怒的低吼,
“砰!”
将盖子重新盖了回去,
隔着盖子,
传来一道声音:
“打扰了。”
第四百六十七章 入京!
阿力来了,
阿力又走了,
走得轻松,走得干脆,没带走半点愧疚,走得很樊力;
不过,
阿铭也没有去伤怀什么,
连那个躺在地上的“干瘦”老者,也没有再去出言讥讽,
因为,
他们没空;
没空的原因在于,蛊虫的智商,可能的确有点低,当樊力打开了盖子,又关闭了盖子之后,它的怒气值应该是被樊力给完美地吸引了,又或者是,在它看来,樊力的大块头以及那旺盛的气血,才是它最喜爱的。
所以,
被蛊虫占据身体主导权的刀客,他走上台阶,撞开了盖子,追着樊力,跑出了地窖。
最终,
老者不由地感慨道:
“哦……亲爱的上帝使者……他的出现真的相当及时……就像是一直在隔壁墙角蹲着一样……”
“呵。”
阿铭也是有些无哭笑不得,但不可否认的是,樊力确实是救了自己二人。
他走到地窖台阶那里,将盖子,重新盖回去。
老者有些艰难地坐起来,看着坐在台阶上的阿铭,
问道;
“不离开?”
“离开并不意味着安全。”
“我说过………床下面………还有个地道………”
“那是骗我的,如果有的话,你之前在感知到我来时,就应该自己逃了。”
“抱歉………我以为当时我们都会死………所以想临死前………让你再开心一下………”
“很好。”
“你是在等待救兵么………除了上头的那个傻大个之外………”
“对。”
老者伸手,抚摸了几下自己的嗓子,似乎觉得这样说话太累,也不方便,所以开始爬向那处水缸。
等到水缸位置时,老者艰难地爬起身,拿起瓢,喝血。
“你不来点?”老者问阿铭。
“我有私藏的更好的鲜血。”阿铭说道,“普通人的鲜血,带着一股子酸臭味。”
“你的日子,过得真好。”老者有些羡慕道? “不像我,东躲西藏,你在这里? 是有势力的吧?”
能在这里等救援,而不是急匆匆地带着自己逃跑? 显然是有着极大依仗的。
“平西侯府,听说过么?”
“听说过? 当然听说过? 大燕的新侯府,在望江以东? 就是他说的算。”
“嗯。”
“莫非………”
“嗯。”
“你的主人是平西侯爷?”
“………”阿铭。
虽然老者说的是事实?
虽然平日里也习惯了喊郑凡“主上”?
但在自己刚刚释放了禁咒,颇有一种“爷青回”的当口,
忽然这样称呼和认定,
心里?
真的是有些不舒服。
不过,
不舒服归不舒服?
阿铭还是点了点头,
道:
“对。”
“天呐,亲爱的东方同族,你竟然拥有着一座如此巨大的靠山? 看我的眼睛,你是否已经读出了满满的羡慕?”
阿铭不置可否。
没多久,
外面传来了马蹄声。
而这时,
地窖盖子再次被敲响,阿铭没去打开。
上头,
传来了樊力的声音:
“天王盖地虎!”
阿铭没回答,
随即,
上头传来剑婢的声音:
“在下面么?”
阿铭这才打开了盖子。
外头,站着一群军士。
阿铭上来,又让樊力将老头给提了上来。
刀客的尸体,被砸烂在了门口,是樊力砸烂的。
许是被刀客追得实在是跑不脱了,樊力最终回手一砸,然后就将刀客给砸烂了。
这才清楚,
这刀客已经不是先前的刀客,弱得很。
出来后,阿铭看向那位来接应的校尉,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回铭先生的话,卑职姓萧,叫萧桁。”
“嗯。”
阿铭也没去问是哪个“hang”,他只是随便问问,然后就会随便忘记,给这年轻的校尉一点喜悦和期盼。
随即,
阿铭下令道;
“回侯府。”
………
侯府,一切如常。
雪原诸部极为安分,忙着互相争斗,做买卖,卖奴隶;
楚国那边,也是大开方便之门,只要战马得以被交易到,自己那位大舅哥对侯府,可没什么盐铁禁运一说。
当然,平西侯府的这种做法一定程度是在资敌,但双方其实都是为了发展,也是各取所需。
这一日,
杏花苑儿的亭子内,
柳如卿正弹着琴,
对面坐着一头牛,
姓郑。
琴声好坏,技艺高低,郑侯爷不能说一窍不通,但也只能听个大概,他主要是手里拿着冰饮子一边小口小口地喝着一边欣赏着面前的风韵美人。
四娘平日里忙,
公主其实也挺忙的,一会儿要去帮四娘的忙,一会儿要自己去应付来自楚国的使团;
郑侯爷得暇时,就喜欢在柳如卿的院子里泡着。
因为这个女人,很柔顺;
柔顺得,就像是自己在四娘面前时一样。
虽已被自己采摘了很多很多次,但那种娇羞,却未曾褪去丝毫,动人的美眸下掩藏着的,是欲拒还迎的勾魂。
从此君王不早朝,是真有其事的。
好在,郑侯爷的脑子很清醒,而且,他更明白,山雨欲来风满楼,距离自己离开侯府入京的日子,已经越来越近了。
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其实已经进行得七七八八。
柳如卿一曲抚毕,
起身,
为郑侯爷添茶。
却被郑侯爷伸手一抱,搂入怀中。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柳如卿可谓无比娇羞,却无法更不敢去挣脱侯爷的手,最后,只得干脆扑在侯爷身上,红唇对着郑侯爷的耳垂吹了吹,
轻声喊道:
“叔叔哎~~~~”
郑侯爷有些上头。
柳如卿咬了咬郑侯爷的耳垂,
呢喃道:
“叔叔,放过侄女儿~~~”
郑凡觉得自己喝高了,骨头都酥了。
不过,就在这时,外头传来了肖一波的通禀声:
“侯爷,铭先生求见。”
刹那间,
灵台清明。
郑凡松开手,柳如卿从其身上下来。
起身,
摊开双臂,
柳如卿上前,帮郑凡整理衣服的细节。
整理好后,柳如卿缓缓地退后几步。
郑凡笑了笑,离开了小院儿。
前厅里,
阿铭和樊力坐着。
最尾端,还有一个箱子,箱子被打开着,郑凡从那儿经过时,看见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老者正一脸紧张兮兮地瞧着四周。
在看见郑凡时,
老者马上开口道;
“哦,我嗅到了真正的尊贵气息,是血液深处,给予我的指引,您应该就是晋东的守护者,我那东方同族的主人,伟大且至高无上的平西侯爷吧。
请侯爷,
接受我的尊敬和膜拜,
来自您忠诚的仆人卡希尔。”
郑凡看向阿铭,
道:
“这腔调,还真是久违了。”
阿铭没回答,樊力抢先点头,
“对,俺也这般觉得。”
郑凡在主座坐下,指了指那个箱子,问道:“你不是去天断山脉里采摘新的花卉么?”
“回主上的话,属下回来途中和阿力他们相遇………”
阿铭将整件事,都说了一遍,没做丝毫隐瞒。
因为思来想去,都没有需要去隐瞒的必要。
听完后,
郑凡马上抓住了重点,
“你说,你靠着他,使用出了禁咒?”
“是的,主上。”
郑凡点点头,道;“那这个老东西,还是个宝贝。”
实力提升这方面,别看郑侯爷先前去找柳如卿听琴,但他真的没懈怠过,每天都会练刀,同时在这段时间,也出去历练过几次。
但六品的境界,一直没有松动。
用剑圣的说法就是,六品到五品,其实就是高手到宗师的跨度,除了武术套路和气血培育之外,还要孕育出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这话,
郑侯爷是能听懂的,
不仅能听懂,
他还能根据这个主题或者叫中心思想,给你再编出更多贴切的解释和比喻出来,保管比剑圣说得更让人觉得不明觉厉。
可偏偏,
做不到啊。
这该死的境界……
至于说,
阿铭靠着这个老头,释放出了禁咒,虽然是小型中的小型,但这无疑是一条路子。
至于说,阿铭是否靠着这个老头,找到了脱离自己的办法,以及是否会成为一道口子,让魔王们不再完全受自己束缚,甚至,最终引起反叛什么的。
郑凡压根就没往那方面去想;
因为本就不用去想,现在大家,其实都在做着自己感兴趣的事,都在玩,自己这个主上,也一直坐在被他们认同的位置上。
谁要走,
那就走呗,也没人真的拦着。
在这种情况下,
除了魔丸之外,
其余的魔王其实是没那种弑主的主观能动性的。
哦,
还有一个……
郑凡将目光落在了樊力身上,
樊力憨厚地挠挠脑袋。
“阿铭,把他安顿好。”
“是,主上,属下明白。”
“哦,伟大至高的平西侯爷,请容许卑微的我再度向您表达无限的感激之情,作为………”
郑凡微微皱眉。
樊力起身,走上前,
“砰!”
将箱子给盖回去。
“他总是喜欢用这种腔调说话么?”郑凡问道。
阿铭回答道:“其实,在属下使用禁咒时,他在旁边一开始是不屑,到不信,再到震惊,再到不停地倒吸凉气;
唔,
这种感觉,
还是不错的。”
郑凡伸手指了指阿铭,
道:
“格调低了。”
阿铭笑着点头,道:“但确实爽啊。”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
郑凡和阿铭一起笑了起来。
笑罢,
郑凡开口道:“这阵子逃亡的野人和楚人不少,你去那边知会一下,新鲜的血液应该是不缺的,你好好养养,顺带,把他也好好养养。
这次入京,把他也带上。”
“主上,距离出发的日期不远了,他可能来不及恢复。”
“那就单独给他弄一辆马车,养在马车上,我就不信在路上碰不到山贼流匪,又或者是碰不到晋地义士。”
“是,主上,属下明白了,只是,主上觉得,这次入京,会有大动作么?”
这时,
旁边的樊力忽然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
郑凡和阿铭一齐将目光落在樊力身上。
樊力笑着笑着就不笑了,指着那个箱子,不停地倒吸凉气,然后自己又把自己给逗乐了,忍不住再次笑了起来。
郑凡摇摇头,道:
“阿力。”
“啊,主上,俺在。”
“你要是能把装傻的精力分出一些出来做事,说不定连魔晶炮都能给你整出来了。”
“………”樊力。
郑凡再次看向阿铭,
道:
“我总有种预感,这次入京,不会平淡,但兵马,是不方便调动的。”
一是侯府这边,兵本就刚刚够用。
你临时抽调了一两万骑兵去做点什么事,这无所谓,但你要抽调两万骑去燕京,这边的摊子,可就有些单薄了。
二是,就算兵马足够,你这会儿带兵去燕京想干嘛?
想来一出,
封侯非我意,但愿坐龙椅?
郑侯爷一直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像是松鼠冬日来临前堆松果一样;
没高手时,就堆兵;
有兵马时,就堆高手;
总之,怎么安全怎么来。
这次去燕京,既然兵马不能带,那高手,就是多多益善。
甚至,连现在依旧关在地牢里的徐闯,那位温明山上下来的刀剑双修者,郑凡也打算给他一个重获自由的机会。
“燕京的局面,肯定是以维稳为主,谁都不可能调动大军去做什么,但我心里偏偏又有一种不安的情绪在。
这种情绪,上次入燕京时,可是根本没有的。”
“主上的第六感,属下还是相信的。”
“嗯,这次去,瞎子梁程和苟莫离留下守家,你们其余,都跟着我一起走。”
“属下遵命!”
“俺遵命!”
“嗯。”
樊力帮阿铭扛着箱子,去冰窖了。
郑凡则一个人在前厅又多坐了一会儿,伸手,轻轻揉捏着自己的眉心。
从最早的那个虎头城内叫温特的商人以及他手下的那条哈士奇,
再到现在的老吸血鬼卡希尔;
一幅来自西方的画卷,在郑侯爷的面前,已经逐渐立体起来。
此时此刻,
郑凡心底逐渐升腾出了另外一种相对渴望的情绪,在这之前,他是想去乾国江南看看,而现在,又多了一个,想去西方看看。
不是为了看看大洋马,
而是纯粹地想要去见识见识那里的风土人情。
许是现在真的身处高位了,所以才越发理解以前的一些话。
比如那句:
我来,我见,我征服。
征服排在最后,因为它真的只是附带的。
“主上。”
这时,瞎子走了进来。
“嗯,瞎子,你错过了阿铭带回来的真爱。”
“呵呵,属下听说了一些,但属下这里还有更重要的事要与主上您说。”
“如果是财会或者账簿的话,你和四娘拿主意扫一眼就好了,我就不看了。”
“不是,是来自燕京的信。”
“小六子的信?”
“是,但不仅仅是。”
“哦?还有谁的?”
“总共是四封来信,小六子的信走的是他自己的商队渠道,另外三封,则走的是驿站。”
走驿站,
肯定是不安全的,因为密谍司会对一些信件进行侦查,你上再好的火漆都没用,密谍司里必然有造假高手给你复原。
同时,你就算发现了自己的信件被查看过,你又能怎滴?
去上书,弹劾魏忠河领导下的密谍司侵犯了你的**?
其实,
不仅仅是侯府建立,在雪海关还是伯爵府时,府邸里和外界的通信就已经很多了,而在侯府建立后,更是达到了一个顶峰。
内部的讯息处理,晋东这块基本盘上的各个居民定居点、各路驻军、从民生到商贸再到军事然后是文化方面等等等,案牍,每天都能堆积如山。
郑侯爷会处理,当初被老田提过去丢帅帐内,也将各项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但在家里时,他是完全放权给瞎子四娘他们去做的。
除此之外,还有来自雪原诸多部族的通信,以及楚国朝廷以及各大势力暗通曲款的通信;
和晋地官员燕国朝廷官员等等方面的通信……
所以,这就需要一个极为优秀的幕僚班子来帮你处理,好在,郑凡有。
“主上,一封是小六子,一封是魏忠河的,一封是赵九郎的,一封……是刚转任鸿胪寺少卿陆冰的。
主上,
先看哪一封?”
魏忠河的,并不是魏忠河亲笔,而是密谍司以公文的方式对侯府进行的联系,同理,赵九郎的是以内阁名义,陆冰则是以鸿胪寺的名义。
但三封,一起来,显然意味着一种山雨之前的造势。
“先听小六子的信吧。”
“主上重情义。”瞎子拍马屁。
“只是觉得这货的最不重要。”
“呵呵,主上说得对,信里,都是家长里短,讲的是其即将诞生的两个孩子以及他现在的日子,很让属下意外的是,这次没有暗喻。
或许,
没有暗喻,就是最好得暗喻,意思是,该收起其他心思,不再嘻嘻哈哈,准备………最后的亮刀子了。”
“另外三家呢?”
“内阁的意思是,想征询侯府对朝廷选派官员充实晋东治理的意见;密谍司则要求咱们加大对香水的进贡,尤其是,风油精。鸿胪寺则是微微指责咱们,不应该私下里和楚国使者会晤,至少,该给鸿胪寺一个面子,走一个过场。”
郑凡点点头,
道:
“这是在提醒我,他们可注意着我呐。”
“属下也是这般认为。”
郑凡呵呵一笑,
道:
“正好,本侯也一直没忘了他们。”
……
永平四年,
七月初四,
处暑;
奉新城西城门大开,
仪仗护卫开路,百姓夹道相送,
平西侯爷,
奉天子诏,
启程入京!
——————
晚上还有一章,莫慌!
第四百六十八章 故去
熟悉的地段,熟悉的路程;
却是不一样的景色以及截然不同的风物。
不过是一个春夏,玉盘城比去岁冬日时,又热闹了更多。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玉盘城通往望江的那条河道上,竟然又出现了画舫;
那熟悉的靡靡之音,再度响起。
结合起玉盘城当年,活人被当作两脚羊的惨状,现如今的生气,丝毫不让人觉得反感,反而让人觉得唏嘘。
玉盘城的快速复苏,一方面是许文祖的治理有方。
冬日的一通乱刀下去,刺儿头都被挑了个七七八八,没了政治斗争的精力牵扯,许胖胖踏实下来搞民生。
现如今,颖都城外,已经看不见成堆的难民了,基本都已经归乡。
而另一方面,则是晋东的发展和复原以及庞大的贸易,带动了玉盘城的发展。
商贾就是活水,且奉新城那里侯府专营的风气太浓厚,哪怕是红帐子分了个三六九等,但终究玩得不爽利;
而玉盘城当年就是以销金窟而闻名,别看这一座座画舫上,姐们儿就一个,婢女就俩,一个撑船一个倒酒,客,至多也就一两个;
但人家客单价高;
一艘小小的花舫后头,可以牵扯到很多张嘴的进项。
不过,
最让郑凡意外的是,
当他的队伍经过玉盘城时,
玉盘城守备将军率一众麾下前来参见,
而那位将军,
赫然就是冉岷!
他,终于混出头了。
于这乱世浮沉,纵然燕皇已经马踏门阀,但黔首想要出头,依旧极为艰难。
对此,
郑凡不想去置喙什么,
身居高位者,看起来香,实则是距离你太远,凑近了看,谁不是一屁股屎?
只是?
郑侯爷只是打发了一名亲卫去安抚一下,再言及自己奉旨入京? 赶路需要,所以就不在玉盘城逗留了。
我自己可以脏得不像话,
但我还是喜欢和老实人交朋友。
是夜,
下起了小雨?
队伍渡江,
于望江西岸的一处渡口小镇上扎营歇息。
让郑凡没想到的是? 刚坐在毯边准备喝了四娘递送过来的这杯温热过的牛乳就准备歇息的自己?
收到亲卫传报? 五皇子求见。
好在郑侯爷现在心境修炼得很好? 口中的牛乳还是咽了下去? 没有喷出来。
雨夜?
渡口?
一个是奉旨入京的侯爷,且朝野上下都有一种默契地认知? 这一次,是敲定国本之事;
一个皇子?
忽然求见。
怎么看都觉得有问题,怎么想都觉得有猫腻?
这是直钩,直得不能再直的钩。
但郑凡还是见了。
黄泥已经掉裤裆了? 不是那啥也是那啥了,还不如见见。
然后,
五皇子姬成玟,也是一副刚吃了一大口黄连的抑郁表情。
大燕军功侯,见皇子,按理数,见皇子,还是要行礼的,但你不行礼,除了陛下,没人能治你的罪;
郑凡就坐在那儿,看着五皇子。
“郑侯爷,本王不想的。”
郑凡摇摇头,
道:
“王爷,本侯向来胆儿小,你别吓本侯。”
“我是不知道侯爷你会连夜渡江,我本来是在巡视新修建起来的江堤的,恰好这里有一处漏口,下午的时候带着一众民夫补上了,我这刚用完饭,侯爷你就渡江了,你的亲卫直接把我这边的民夫给围了起来。
我不是傻子,
我这会儿特意等在这里见侯爷你是我脑子被驴踢了么?”
郑凡是相信这番解释的,
因为这如果是故意的,那实在是太蠢了。
且就算是要见面,私底下,大家可以有的是方式去交流,自打五皇子在颖都治理河工以来,逢年过节,侯府都会给他备一份礼的,可以说,大家本就有联系。
如果说,
此时燕京传来的消息是,燕皇突然驾崩,太子继位,小六子奋力一击失败,被太子诛杀;
嗯,
这个时候他姬成玟大大方方地跑到自己跟前来,是最为正确的。
可燕皇明明还在硬挺着,燕京那里,也一直维系着一种平衡。
小六子的信里,已经表明了态度,是骡子是马,到燕京来遛遛吧,横竖就那一锤子的事儿了。
郑凡伸手戳了戳自己的脑壳,
道:
“可是殿下,现在您脑子到底有没有被驴踢过已经不重要了,今夜之后,大家都会认为您被踢过了,顺带,可能还会怀疑本侯是不是也跟着一起被踢了。”
“反正,没我什么事儿。”
郑凡帐篷内没个椅子,四娘要坐也就和郑凡一起坐毯子上,五皇子干脆就席地而坐。
这会儿,
郑凡才得以好好地认真打量一下五皇子的近况,
嗯,
又瘦了,又黑了。
只能感慨,燕皇的这些个儿子们,没一个是省油的灯,稍加打磨,就是美玉放光。
“成吧,本侯给殿下您安排个帐篷,休息之后,明儿送你回颖都。”
“我不急着回颖都,我还得去上游再巡视巡视呢,这好不容易休养生息的气象起来了,总不可能再让这望江泛滥一遭。
否则,
这晋地,连带着我大燕,就都不好过了。
今年,
我燕国,依旧旱灾连连。”
晋地其实今年雨水不比去年少,但怎么说呢,许是因为去年伐楚时开凿了河堤,相当于来了一次堵不如疏,反而导致今年望江水系的压力骤降。
搁在承平年代,没国战做借口,谁敢决堤治水?
所以,很有可能,在接下来两三年时间里,要由晋地,向燕国输血了。
“殿下辛苦了。”
这是真心话,不是拍马屁,晋地,也就是颖都这一片要是能发展回来,对晋东,也是极大的助力。
在瞎子和苟莫离这俩老银币战略家的盘算里,
颖都这一块,也就是传统的司徒家核心区域,就是侯府日后嘴边的肉。
不造反的话,晋东可以受到来自这一块的反补,商贸人口流动将更发达;
真有一天要造反的话,
铁骑西下渡江,
直接就能将这一块富裕的地方拿下当作自己的前进基地。
“郑侯爷,你说,反正我都既然坐在这儿了,咱就干脆打开天窗说一些敞亮话,你是支持太子,还是支持六弟?”
郑凡摇摇头,道:“不是本侯要故意敷衍殿下,而是本侯自己心里,其实并没有特别大的倾向。”
“哦?”
“本侯只希望大燕可以长治久安,本侯只希望,在未来十年里,可以率领我大燕铁骑,灭楚踏乾,再造诸夏。”
五皇子很认真地看着郑凡,
最后,
点点头。
他站起身,似乎打算出去在郑凡给他安排的帐篷里休息了,但走到帘子那里,却又停了下来,转过身,看向郑凡,问道:
“郑侯爷。”
“殿下还有什么事?”
“其实,我挺怕死的,真的。”
“巧了不是,本侯也怕死得很。”
“哈哈。”
五皇子笑了起来,
然后,
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道:
“我对那个位置,没太多的想法。”
“您,最好不要有,如果连您都开始觉得自己可以有机会的话,那,大燕就真的不知道已经乱成什么样子了。”
“是啊,但,郑侯爷,我想求您一个保证。”
“殿下尽管说。”
“如果真到了某一日,我………我希望,可以去您的侯府,求一个庇护。”
“身为大燕的将领,保护我大燕皇族,理所应当。”
“您知道的,孤想要的,不是这种套话场面话。”
“殿下。”
“嗯?”
“本侯还是无法保证,一如现在六皇子他,也无法保证我会铁杆支持他一样。”
“但如果六子对你托孤,我知道,侯爷你肯定会不惜一切保护下来的!”
“这是自然。”
“那我呢?我求的,也只是这个啊。”
“殿下,咱们,很熟么?”
“………”五皇子。
五皇子有些浑浑噩噩,
然后蹲下来,
双手捂着脸。
郑凡见状,叹了口气,走了过来。
伸手,
轻轻拍了拍五皇子的肩膀,
道:
“殿下,您只要不去想那方面的心思,您就是安全的,好好地把望江治理好,沿岸百姓,会记得你的恩德的。
河工治好之后,回京,进工部,赢个五贤王的名号;
哪儿有灾,您就去哪儿,
这,
才是您真正可以自己掌控的护身符。”
姬成玟抬起头,看着郑凡,点点头,
道:
“侯爷这话,是真的在为我着想的,我能听得出来。”
“还是说白了,那把椅子,真坐上去,可能一开始新鲜,慢慢地,也就枯燥乏味了,真有个贤王的名号,以后电视剧里,女主都会和你谈恋爱。”
“侯爷,敢问电视剧为何物?”
“说书,相声,评剧这类的,是野人的叫法。”
“哦,原来如此。”
“好了,王爷,去歇息吧,明儿,您该干嘛就干嘛,对大燕,有一些信心,对陛下,也有些信心,对您的那几个兄弟,也有些信心。
其实,
本侯真的挺喜欢这个大燕的,
因为在大燕,
真正能做事会做事的人,都能得到比较好的待遇。
您那几个兄弟,别的不说了,胸襟,那是足够的。”
“是,唉,好了,我去歇息了,侯爷,一路顺风。”
“殿下也是。”
五皇子离开了帐篷,
四娘走了进来,
手里,
又拿着一杯热腾腾的牛乳。
“喝过了。”郑凡说道。
“只喝了一半,主上。”
“好吧。”
“主上,是不是觉得奴家太烦了,像是当母亲一样天天逼着孩子喝牛奶?”
私底下,其实大家都很放得开,言语上,更是没什么顾忌。
郑凡摇摇头,
道:
“我还真没体会过母亲每天早上逼我喝牛奶的感觉。”
“那主上您,想体验一下么?”
郑侯爷,
笑了。
………
翌日清晨,队伍再度出发。
郑侯爷谈不上容光焕发,但可以看得出那种兴致勃勃。
队伍没打算过颖都,
其实,
天数之前是算好了的,
肯定会预留足够多路上可能出现意外或者其他因素被耽搁的时间。
但这座颖都,
是真没再进去的必要了。
预留下来的时间,
郑凡更愿意在历天城里多陪陪老田。
自打老田回了历天城,自己就和他断了联系,根据那边传来的情报看,老田就没出过昔日的侯府。
倒是剑圣说,
他那天境界再进一步时,
曾和老田对过眼。
郑凡一开始不信,
剑圣也懒得解释,
后来还是瞎子来了句,剑圣当时怀里抱着天天。
可能,老田在天天身上下过一些禁制,可以感应到自己的儿子。
而剑圣抱着天天,可能冥冥之中,真的会有一种呼应。
当然,
这是炼气士们最为拿手的东西,
炼气士不擅长打架,
但除开打架的其他区域,他们似乎都挺在行的。
不过,
这让郑凡再度想到了老田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他,
只是粗通方术。
行吧行吧,郑侯爷习惯了。
习惯了周围一个个拿着主角剧本的人,习惯了自己就是那个一下战场就会数阿铭身上一根根箭矢的龙套落寞的感觉。
不过,
郑凡没打算进颖都,
但颖都的许胖胖,可很是给面子。
一座临时搭建起来的亭子,
许胖胖备下了酒水小菜,
打算亲自为郑侯爷送行。
二人的关系,其实真的不错。
许文祖觉得郑凡这个人,有本事有能力会做人,而且还真实!
最重要的是,
郑凡就是自己命里的福星!
可惜,
他不知道的是,
当年郑凡认识沙拓阙石后,
是他让沙拓阙石特意冲入队伍之中,将本该许文祖所在的马车举起,砸向了镇北侯府的牌坊上,直接砸了个稀烂。
如果不是当时许文祖刚好拉稀不在车上,
现在,
侯府门口那片肥沃的土地,应该长出花儿好几朵了。
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往事不可追,就忘了吧。
郑凡自貔貅上翻身下来,
快步走向亭子,
许文祖也起身,快步走出亭子。
“许大哥!”
“郑老弟!”
二人的手,快速地攥在了一起,深情演绎着什么叫做患难与共的兄弟情义。
后头的阿铭默默地喝了一口血,看到这一幕,自言自语道:“有点眼熟。”
其身后的樊力开口道:
“二哥;
三弟。”
阿铭点点头:
“有那个味儿了。”
樊力备受鼓舞,又道;
“丞相,
皇叔。”
谁是曹丞相?
阿铭没问,因为显而易见。
许文祖拉着郑凡的手,领着他进了亭子。
亭子里,
一张桌子三张椅子。
郑凡坐下后,
问道;
“还有谁?”
“本来孙太傅也想来这里送送老弟你的,结果早上起身时,其家人来传信说孙太傅昨夜偶感风寒,今日实在是出不得门了。”
“哦,原来是这样,孙太傅年岁大了,自当好好保重好身体。”
对孙有道这个人,郑凡其实挺有好感的,不仅仅是因为这个老者带着孙家最终上了他的船,而是因为这个老人,把事业和家庭,都过得问心无愧,做事儿,厉害,做人,也讲究,大气。
“孙太傅的身子骨,我看还是可以得,说实话,有他在,哥哥我在颖都心里才能更踏实些,他是个明白人。”
郑凡摇摇头,道:
“不一样的,孙太傅毕竟上了年岁了,身子的问题,可大意不得;
人呐,
就是这样,
岁数到个坎儿后,就容易一不小心………”
郑凡本打算借由这个话题,来劝导一下许胖胖可以少吃一点肉了,省得三高。
虽说这个时代男子以肥为富贵象征,但问题是,肥容易出问题。
但郑侯爷这边话还没说完,
就看见一名自颖都来的骑士快马而来,
翻身下马后快步跪伏到亭子外,
“参见大人,参见侯爷。”
许文祖放下了酒杯,
问道;
“慌慌张张的,出了什么事了?”
“大人,孙家人刚传来消息,说;
孙太傅,
走了。”
“嘶……”
许文祖猛地瞪向郑凡。
“………”郑凡。
“郑老弟,这………”
郑凡下意识地回过头,今儿个没带梁程出来啊。
随即,
郑侯爷站起身,
道:
“老哥,我还是进一趟颖都,去给老太傅上柱香吧。”
第四百六十九章 死人,会说话
因为孙太傅的突然离世,使得本不打算进颖都的郑侯爷不得不拐入颖都。
只不过这次和上次不同,
上次,是刻意压着速度,一定程度上,算是被“众望所归”和“翘首以盼”;
这次,则只带着剑圣和陈大侠二人,连亲兵护卫都没有带,貔貅也没有骑,直接随着骑着貔兽的许文祖以及他的护卫们一起进的城。
孙家的宅邸,郑凡是轻车熟路。
此时,
府门两侧,已经有腰间缠着白布肩膀绑着黑纱的家丁正在挂起白灯笼。
外头,也有不少大户人家的管事正在这里打探消息。
毕竟正式的治丧,还没开始,这会儿,也就只有关系极为亲近的人才会过来看一看,秉着“家里人”帮忙一起操持筹备丧事的名义;
许文祖翻身下了貔貅,
他的身材,太过清晰,也过于显眼;
门口的一众家丁马上跪伏下来,一个管事儿的则跪伏在许文祖面前,当其正准备开口时,却看见了站在许文祖身后没有穿玄甲只是一身黑色锦衣的男子,嘴巴,又再度张开。
他是认得平西侯爷的,所以有些猝不及防。
“去去去去!”
许文祖直接推开了这个管事的,走了进去,郑凡也紧随其后。
府邸内,下人们都在为治丧做着准备工作,许文祖和郑凡直入后宅。
还没进后宅,就听到里头传来的哭声。
是孙良的哭声,
“爹啊………爹啊………”
一声声的呼唤,
不算动情,只能算哀嚎,词汇也不丰富,更和什么抑扬顿挫没什么关系,但却能让人感受到他此时的悲痛。
孙家老二的本事,其实很一般,就是那颖都转运使的差事,没他爹在背后帮持着,可能在伐楚之战时就会因为后勤耽搁而被靖南王直接斩下首级以儆效尤。
但孙良有一个优点? 就是他踏实。
芸芸众生中,自以为聪明者? 数不胜数? 自知己短者,寥寥;
孙良,就属于后者。
许文祖走了过来? 周围的孙家亲眷们有些愕然? 有些惶恐? 但在有人领头后,全都向许文祖跪伏行礼。
孙良也转过头,脸上鼻涕眼泪交织在一起。
“许大人………许大人。”
孙良踉跄地起身准备行礼,却被许文祖强行搀扶起来。
里头,
刚刚初步布置起来的灵堂内? 有一口棺材。
以孙家的规格? 孙有道自然会为自己早早地预备下这些? 人一没了? 就可以直接躺进去,毫不耽搁换家。
“节哀。”许文祖安慰道。
孙良点点头? 双手死死地抓着许文祖。
然后,
他看向了站在许文祖身后的人?
身子微微一个哆嗦?
又马上跪伏下来向郑凡行礼。
郑凡也伸手搀扶起他,道:
“香台还没立起来,上香回礼什么的,也不急于一时,这里太吵,让这些人暂行先下去吧,本侯想和你,和太傅,独处一会儿。”
这是一个很不近人情的要求;
治丧初始,自然是乱糟糟的,但谁敢真的嫌弃这喧嚣?
可偏偏平西侯爷的身份不一样,他的话,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规矩。
且孙家在失去孙有道后,门楣,已经落下去太多太多,早没辩驳和争取的资格了。
换句话来说,之前孙太傅虽然退了下来,不怎么过问朝事了,但只要他还活着,哪怕躺在病床上陷入着昏迷,孙家的牌面,其实还是在的。
维系于孙太傅一人身上的,于燕国朝廷,于晋地百姓,于颖都官员权贵的香火情,还是在的;
但人走茶凉,
不能说顷刻间一切都消散无踪,
但终究是不一样了。
孙良马上下令让自己的亲眷和内宅仆人都下去,很快,灵堂这里就安静了下来,就是孙良自己,也先离开,去重新梳理一下。
这是待客的规矩,也是治丧的规矩,先前是自己父亲刚刚离世,外加正式治丧还没开始,所以他可以真情流露地去哭,而等到哀悼的客人上门时,身为主家,身为孝子,必然得郑重接待和回礼。
这时,
灵堂前,其实也就剩下许文祖、郑凡以及站在稍远处的剑圣了。
许文祖深吸一口气,眼角有泪痕,同时,身子微微一踉。
郑凡伸手抓住许文祖的手,
许文祖目光一凝,再向灵堂内一瞥,手掌连续发力两次;
这是你的安排?
是你让人做掉的孙有道?
不得不说,
许胖胖患有了和上一任颖都太守毛明才一样的症状,那就是一切尽在平西侯掌控之中后遗症。
否则,你难以解释这事儿;
你郑凡今日要从颖都过,
他孙有道忽然一个高兴,人就走了?
郑凡则微微摇头,
这事儿,
真和他和侯府没半文钱的干系。
许文祖认真地看着郑凡的眼睛,最后,长舒一口气。
过了会儿,孙良回来了,许文祖主动走过去,道:
“本官要给朝廷写折子,另外,治丧的班子,由本官来领。”
这是恩典,也是荣耀。
一般只有真正的宿老离世,朝廷才会特意委派大员去提领治丧。
颖都距离燕京太远,等折子过去再批准回来,根本就来不及,许文祖这算是先斩后奏,但实则也是代表朝廷先一步承认了孙有道这辈子的功绩。
整个颖都,地位最高的,就是太守许文祖,他来提班子治丧,就是最高规格。
接下来,朝廷那边会下来恩荣,赐孙太傅一个体面,同时,会给孙良加官进爵。
当然,孙有道身为贰臣,其实,孙家最担心的就是身后名,而孙家的下一代孙良又没有扛旗的能力,家父的体面和哀荣,只能靠外人去帮忙争取了。
“多谢大人!”
也因此,
孙良后退三步,
极为正式庄重地给许文祖磕了三个响头。
身为人子,理当如此。
许文祖错开半个身位,受了一半的礼,然后拍了拍孙良的肩膀,就先行回太守府,明日,他会重新再来。
灵堂口,也就剩下郑凡和孙良了。
“良,替父亲感激侯爷。”
孙良起身后,再度向郑凡磕头。
人身上有皇命,要赶赴京城,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儿,外加先前也确定了不会进颖都,现在人家来了,肯定是为了自己的父亲。
这也是恩德。
“起来吧。”
郑凡抬了抬手,自己,主动走入了灵堂。
孙良起身,跟在后头。
孙有道的遗体,躺在棺材里,已经被收整过了。
穿的,是其封太傅后,由大燕朝廷赐下的官服。
“衣服可以换了的,换成大成国的官服,之前在石山,我看见大行皇帝陵寝里头有一侧是专门空出来的;
据说,是特意为太傅留的。
这是一段君臣佳话,理当成全。”
孙良脸上大喜,随即再次郑重地向郑凡行礼。
这个话,只能郑凡来说,这个指示,也只能郑凡来做。
因为他是大燕军功侯,超品的存在;
甚至连许文祖,都不可能下达这种成全的要求。
郑凡没去看孙良,而是凑到棺材边,一只手,放在棺材边缘。
上个冬天见到孙有道时,孙有道还挺精神的,现在,人一旦走了,就真的是把精气神一起都带去了;
老人瘦得不像话,有些皮包骨头的意思。
“有酒么?”郑凡问道,“想和太傅再喝一杯。”
“侯爷稍待。”
孙良又转身离开了,
郑凡则靠在棺材边,继续看着里头躺着的老人。
这会儿,他有一种感觉,似乎这个老人下一刻就会重新坐起来,和自己开个玩笑。
其实,
郑凡和孙有道没什么过命的交情,
但有时候就是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而且,老人的离开,也标志着当年的大成国,被打上了最后一根棺材钉。
老人出名很晚,但和司徒雷却在最恰好的时候碰上了;
从司徒雷的潜府再到镇南关,他一步步辅佐着司徒雷成就一代帝业。
事实上,
郑凡当年身为军中当事人,虽然在那一场三国之战中,他是南下乾国而非攻入晋地,但他能清晰地感受到燕国高层或者叫老田,对司徒家和对赫连、闻人截然不同的态度。
对赫连家和闻人家,
那是真的瞧不上;
他们既然还敢主动挑衅,
行,
那就直接把你们往死里打,往死里灭!
而对司徒家,
你可以理解成当时大燕经过了一场大战,损耗很大,需要缓一缓,但这在联想到日后的伐楚,是在何等国困民乏的情况下强行催动的,就可以得知,燕国的高层,在那时,是真的不认为自己打不下去了的。
纯粹是因为,司徒家在司徒雷的带领下,和三晋的另外两家,不一样。
想携踏灭两晋的余威,一举顺势灭掉司徒家,难度会很大。
说到底,
能让对手看得起的,唯有你自己的实力。
且之后的几场大战,颖都这块区域,为大燕军队后勤提供了太多太多的支持,这是……底蕴。
孙有道当年,是帮司徒雷建立了一个史上最强大的“成国”。
只可惜,
它崩塌得太过突然。
造化弄人,天意如此。
只是,这些并不是郑凡惜英雄的地方,毕竟,他楚国柱国都间接或直接砍了两个了,所谓的国之柱石,见得久了,杀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奇感了。
孙有道的退下,那种真的是挥挥衣袖,放下执念,选择最为理智的结局,选择问心无愧的落幕,才是郑凡最欣赏也是最有共鸣的。
一定程度上,还真是契合了郑侯爷那种大不了日子不过了挥霍干净家当后开客栈去的想法。
人这辈子啊,
曾拿得越多,
最后,
想放下时,就越难。
少顷,
外头又传来了哭喊声。
一个下人端着酒壶和酒杯进来,眼眶泛红,强忍着哭意。
“怎么了?”郑凡问道。
孙良呢?
“回侯爷的话,老夫人追着老爷走了,少爷去看老夫人了。”
老夫人,也就是孙有道的那名老妾。
孙有道走了,
她在帮孙有道打理好遗体后,也吞金了。
临走前,
对着身边的家里人说了一句话:
“老爷一个人在下面可不行,我得下去伺候着。”
这是殉了;
而且,不是强殉的,是心甘情愿地追随。
原因很简单,
孙良,
没那个魄力和胆气去做强殉这种事。
没过多久,
孙良回来了,他又哭了,但走入灵堂看向郑凡时,却又强行牵扯出笑意。
按照时下风气,
丈夫走了,妻子主动跟着同殉,这是很有面子的事儿,意味着门风很好,礼仪之家。
但孙良笑着笑着又伸手捂住了眼睛,哭了起来。
他生母走得早,那位老妾,其实就相当于他的母亲。
“侯爷,对不住。”
“没事,你哭吧。”
孙良干脆坐在了地上,又开始哀嚎起来。
一日之内,连走两个亲人,还是至亲,他真的受不了,也唯有这种哭嚎,才能让他内心的悲痛得以宣泄一二。
郑凡倒了杯酒,放在了棺材盖上,随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道:
“你是个聪明人,苟莫离也说过,你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呵。”
郑凡干了这一杯;
没再添酒,
而是继续沉默,
孙良则继续着哀嚎。
剑圣站在外头,站了许久,终于,还是走了进来。
在看了一眼孙有道的遗体后,
剑圣提剑,行礼。
随后,又退下了。
孙良见状,赶忙规规矩矩跪好,向剑圣还礼。
这时,
外头有人通报。
孙良起身,再度离开。
他是孝子,
外加平西侯爷也在这里,
他确实忙,却必须得忙。
少顷,
孙良又回来了,对郑凡道:
“侯爷,王府里的人来求见。”
“见本侯?”
“是,成亲王爷想请侯爷解禁禁足令,让他得以过来祭拜家父。”
自从上次被左巴掌右巴掌接二连三地狠狠抽击之后,那座王府,当真是彻底鹌鹑了下来。
郑凡点了点头。
“多谢侯爷。”
孙良又起身,出去传话了。
然后,
孙良又走了回来,他的额头,已经在冒汗,是虚汗。
精神的打击,加上连番府邸奔波,是真的有些吃不消了。
然后,
孙良又跪在那里,
郑凡还是靠着棺材站着。
剑圣又早早地出去了。
所以,
灵堂里,
一个站着,一个跪着,一个躺着;
郑凡不说话,孙良也不说话,躺在棺材里的那位,更不可能说话。
但在郑凡耳畔边,却像是在不停地听着孙有道在絮絮叨叨来絮絮叨叨去。
“你爹,真的好烦人。”郑凡开口道。
“啊……”孙良。
“没见过你爹这么烦人的,真的。”郑凡又道。
“额……”孙良。
这话,
孙良真的不敢接啊。
反驳么?
不敢。
是的,他孙良是怂,他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怂。
所以,他不敢对平西侯爷在自己父亲灵堂前的“疯言疯语”作任何的回应。
但郑侯爷却一直在掏着自己的耳朵,一脸的不耐烦。
这不是郑凡在装神弄鬼,
而是他真的听到了孙太傅在不停地说话。
这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无声胜有声。
“好了好了,本侯知道了,知道了。”
“………”孙良。
孙良心下骇然,
莫非,
郑侯爷真的有可通鬼神之能?
许是刚失去了双亲,心神有些恍惚,又许是曾被郑侯爷率兵闯入家门吓破过胆,又许是他自己的脑子,是真的有些笨,
竟然开口问道;
“侯爷,我父亲,说了什么?”
郑侯爷叹了口气,
道:
“你哥呢?”
“回侯爷的话,家兄一直被圈禁在家里的内院里,父亲下了死命令,这辈子不得外出。”
这个命令,是当初当着郑侯爷的面下的。
郑凡点点头,
道:
“老爷子走了,让你哥出来给老爷子磕个头吧,尽一尽人子的本分。”
“这………”
孙良马上喜出望外,对着郑凡再次磕头,
道:
“多谢侯爷开恩,多谢侯爷开恩,良这就去喊家兄!”
孙良一直以来都清楚,哥哥孙瑛才是真正的智者,继承父亲的衣钵,自己,只是个添头,但他从未妒忌和不满过。
眼下,他是真心为哥哥开心。
父亲下达的命令,孙家,没人敢违背,但,平西侯的命令,却可以。
没多久,
孙良就背着披麻戴孝的孙瑛过来了。
因为郑凡先前说过,要安静,所以没让仆人抬进来。
将哥哥放置在地上后,
孙良干脆一屁股也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发干,脸色泛白。
“爹………爹………”
孙瑛则双手向前,看着灵堂内的那口棺材痛哭大喊。
他从未埋怨过父亲将自己圈禁,他更清楚,因为自己的事,父亲付出了什么,是一世清名啊!
父亲本可以完全脱离漩涡,以大成国遗臣的姿态,终老,却为了自己,上了平西侯的船。
郑凡笑了,
扭过头,
看着棺材里的孙有道,
同时伸手指向了跪伏在下面的孙瑛,
道:
“这下你满意了吧,你儿子,我给你放出来了。”
孙良目瞪口呆;
孙瑛则继续哭喊,捶胸不已,显然,他早就猜到了。
“孙瑛。”郑凡喊道。
孙瑛猛地一咬嘴唇,噤声,嘴唇出血,
而后,
底下脑袋,将额头抵在了青砖上。
“瑛……在。”
“本侯,能相信你么?”
孙瑛马上抬起头,
看着郑凡,
道:
“瑛,此生不会背叛侯爷。”
因为,
他的这条命,
他的这份本该堵绝的前程,
是他爹,拿命,换来的!
孙有道早不死,晚不死,偏等着郑凡过颖都当日才死;
这是巧合?
信了这是巧合才真是见了鬼!
他若是真的寸步不得行,奄奄一息,又怎会要求许文祖在亭子内,为他留一把椅子出来?
所以,
郑侯爷站在棺材边时,
耳朵里传来的,
全是死去的孙有道在不停地絮絮叨叨,
他说:
他这二儿子愚钝,撑不起这个家啊;
他说,
他这个长子残疾,本就不幸,再圈禁一辈子,他不舍得啊;
他说,
他孙家,就这个大儿子像自己,有谋略有心机,可以用的啊;
他还说,
这世上,
除了郑侯爷您,没人敢用他了啊。
侯爷,
你就用他吧,就用他吧,
你不用,
老朽我就死给你看!
啊,
我差点忘了,
我都已经死了,
我已经死了,
我已经先死为敬了!
什么叫聪明人,
前半辈子,辅助帝王开业;
耄耋之年,辅助二儿子撑起家门;
风烛残年,可能过不了这个冬日的他,还能再为长子求一份前程。
反正活不长久,不如,求一个死的价值。
他死了,让郑凡不得不起用孙瑛,且还帮郑凡,确定了孙瑛的忠诚;
孙瑛如果不忠诚,就是让他老子,白死了,有了这一道枷锁,平西侯用自己的长子,才能用得放心,自己的长子,才能最大程度的施展才华。
呵,
只能叹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
郑凡伸手,
道:
“香。”
已经魂不守舍的孙良如梦初醒,马上起身,将香递送到郑凡手中,另外,将一个香炉也放置在了面前的供桌上。
郑凡将香在蜡烛上点燃,
走到供桌正前方,正对着那口棺材。
香烛袅袅,
似乎看见了孙有道站在棺材边,对着自己露出了老狐狸般得笑。
郑侯爷摇摇头,
将香插进香炉,
也笑了,
转身,
走下台阶的同时,
挥挥手,
回骂道:
“你个老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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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有点事,影响了休息,今晚就一更了,明天争取多写点,嗯,其实这章也快6k字了。
晚安,抱紧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