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厚葬!
“来,大虎,把鸡蛋吃喽。”
饭桌前,剑圣将自己刚刚剥好的鸡蛋送到大虎的碗里。
“嗯。”
刘大虎点点头,很乖巧地吃起了鸡蛋,同时还扒拉着粥和咸菜。
剑圣也剥了个鸡蛋,自己一口一口地吃着,同时,指了指面前的粥盆对女人道:
“以后早上别熬粥了,大虎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多吃点儿好的,等今晚你下了工后,去将军府铺子那儿问问,接一些羊奶回来,给大虎早上喝。”
女人还没说话,旁边正在喝粥的老太婆不满道:
“喝粥多好啊,羊奶多贵啊,可不兴过日子这么造的。”
剑圣笑了笑,道:
“可孩子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得吃点好的,以后才能长得壮实,少生病。”
“粥怎么不好了,多香啊,姑爷,你这是没经历过灾荒,闹灾的时候,连树皮都被人给啃没了,有口粥喝,那真是烧高香了都。
再说了,羊奶那玩意儿騒腥味儿那么重,有啥好喝的。”
剑圣摇摇头,在这件事上,他很坚持。
他是剑客,自小练武。
俗话说得好,穷文富武。
一个武者想要培养起来,首先就得吃得好,一般家庭可经不起这般去造,根本就供养不起。他是正好年幼时碰上了师傅,否则以后就算练武,身子骨不行,也很难有这么大的成就。
这个时代,江湖武者因为经常受伤,其实对一些药理也是懂一些的。
搁在后世,其实真能称得上半个营养学家和半个药剂师。
“就是熬粥,也多放些肉和蛋进去一起熬,鱼片也可以,不要再熬这种白粥了。
羊奶的话,得喝,瞧着雪原上的野人,他们日子其实过得比咱们好不到哪里去,但体格身量却都不小。”
“姑爷,照着你说的这个日子过下去,咱们这家岂不是…………”
剑圣放下筷子,
沉声道:
“听我的。”
老太婆当即闭嘴。
到底是家里唯一一个成年老爷们儿,哪怕身子骨现在不行,但说话,还是有分量的。
女人也点头道:
“知道了,下工后我就去买。”
“嗯,不要怕花钱,等我身子骨再养好一些,还能去当值的,不会饿着咱家。”
“家里银钱是够着哩。”女人自己做工也是有银钱的。
老太婆撇撇嘴,继续扒拉着粥碗,故意吃得很大声,还砸吧砸吧嘴。
她是真看不惯这瘫姑爷这般大手大脚过日子的做派,
但偏偏人家是给自己亲孙子好吃好喝地供着,
她还真没办法继续较真下去,
不管如何,她是能瞧出来,这新姑爷是打心眼儿里对她亲孙子好。
一家子吃过早食,
老太婆收拾碗筷,
女人得去上工,
剑圣则拄着拐杖,带着刘大虎去学堂。
刘大虎的书册和笔墨放在一个小布兜里,剑圣坚持要自己提着,刘大虎就搀扶着剑圣的一只手,陪着他往前走。
与其说,是这个继父送孩子上学,倒不如说是孩子在陪着继父去学堂。
路上,刘大虎碰见不少同学,有人看见刘大虎的爹是这个样子,忍不住带着些许戏谑的语气喊道:
“大虎,这是你爹哇。”
刘大虎每每都挺着胸膛,
大声喊道:
“对,是俺爹!”
丝毫没有自己爹得拄拐走路颤颤巍巍是个废人的自卑。
送到学堂门口,刘大虎从剑圣手中接过自己的布兜,对着剑圣作揖到底:
“父亲,孩儿去上学了。”
“好,好好听先生的话。”
“是,父亲。”
等看着刘大虎跑入了学堂,剑圣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转身,继续拄着拐,准备回去。
谁晓得,一转身,居然就看见穿着一身番衣的郑伯爷。
郑伯爷穿的其实不是番衣,是四娘以前为自己编织的卫衣,不过因为戴帽子,且能够遮掩自己的脸,所以平日里郑伯爷想一个人出来走走时,都是这个装束。
毕竟,走到哪里被围观欢呼到哪里,一开始,自然是很爽的,但时间长了次数多了,反而更想要一种安静。
“哟,巧了么不是。”郑凡笑道。
剑圣点点头,道:“是巧了。”
“吃了么?”
“吃了,你呢?”
“我还没呢,等我,我去买俩饼子。”
雪海关内所有的店铺,其实都是伯爵府的产业,这一点,继承了以前在盛乐城的旧制。
买了两个羊肉饼后郑凡走了回来,一边吃着一边对剑圣道:
“送你回去?”
剑圣摇摇头,道:“我想出城逛逛,一直待在城里,有点透不过气。”
“可你的身子?”
“墙角边逛逛也是可以的,只要出了城门就行。”
“成。”
郑凡就陪着剑圣慢慢地走,剑圣是走走停停,时不时地需要歇息,郑凡也没伸把手去搀扶。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走出了城门。
外面,是热热闹闹的大规模建设工地。
剑圣累了,在城门外的一块石墩子上坐了下来。
郑凡坐在他旁边,抿了抿嘴唇,有些口干,羊肉饼有点咸了。
“这些民居就建在城外,万一有敌攻城怎么办?”剑圣开口问道。
“有句话,叫御敌于国门之外。”
“到底是比以前豪气多了,不愧是当了伯爷的人。”
“那可不。”
就在郑凡和剑圣所坐位置的前面,是一块很大的生活区,搭着很多个帐篷。
里面基本都是女工在负责洗衣服、做饭,还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其间,熙熙攘攘。
“其实,城里还能住下不少人的。”剑圣说道。
雪海关很大,真的很大,可以容纳很多人口。
“总得有些区分的。”
“曾经,记得你和我说过,人生而平等。”
“是啊,但我在这里,没以燕人、晋人、蛮人去区分,已经很平等了,军属,可以住进城内。”
“那些女人呢?”
“她们要是嫁给兵汉,也能住进城内。”
“有点不太讲究。”
“这又得回到您先前说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话茬了,北面是雪原还好,有城墙守护,日后,还有您守北门;
但这南面,
说句心里话,
在我的设想里,
没有三万铁骑,不,是没有五万铁骑以上,是不可能做到御敌于外的。”
“那还差很多。”
“是差非常多,但家底子,慢慢攒就是了。”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从雪海关城门内策马而出,领头的,正是金术可。
官军一出,城外的百姓马上退避。
因为郑凡和剑圣坐的位置比较偏僻,所以金术可并没有注意到这里,他现在有军务在身,更是无心他顾。
“看得出来,他混得很好。”剑圣感慨道。
金术可,是他推荐给郑凡的。
“是个人才。”
无论是在打仗还是做人方面,这个蛮族汉子都呈现出一种超出常人的天赋和细腻。
有时候,看着金术可,郑凡都有一种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很多地方,金术可都和自己有些相似,
除了,没自己好看。
毕竟,蛮族人的长相,不符合时下诸夏之人的普遍审美。
“大皇子和蛮王的公主完婚,送来一个人口近三万人的部族当作嫁妆,那个部落,距离咱们这里很近了。
是我让金术可去领兵接应的。”
“那看来,郑伯爷手下又能多出不少兵马了?”
“一万蛮族铁骑。”
郑凡竖起一根手指很骄傲地说道。
“哟,那可真是不错。”
“其实,我挺喜欢用蛮族兵的,他们心思更少,且在异国他乡之地,他们更容易去拼命。”
“不,你除了燕人兵,其余的兵,你都喜欢。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晋地,不是顾忌野人刚刚屠杀了那么多的晋人,你是连野人兵都想要的。”
“被你看出来了。”
“是你自己没有遮掩。”
“好吧,我检讨。”
“金术可这个人的运道,是起来了。有时候,人的命,就是这般,抓住机遇了,就起来了。
当然了,有些人是有真本事的,凭着自己本事,也是能起来的。”
“您是在说您自己么?”
靠着一把剑翻身,摆脱落魄虞氏子弟的身份,其影响力,更是超过了早就沦为傀儡的晋皇。
“我是说他。”
“不一样的,这个世上,能做到像您这般,一个人用一把剑捅破桎梏飞起来的,真的不多。
就说这金术可吧,当初要不是因为你就在东门守城门,我是不会注意到他的,要不是你开口举荐,我也不会一开始就提拔他当千夫长。
他很可能,就死在某一次冲突之中了,或者死在了斥候搏杀里。
是金子,总会发光,这话不假,但这里面,却又有太多的幸存者偏差。”
“幸存者偏差?”
很显然,剑圣一时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但细品起来,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味道。
“啪!”
就在这时,
一声碎响传来。
一辆牛车上,坐着一个老翁,老翁身旁,放着几个小酒坛,在牛车前,刚刚砸坏了一个酒坛,里面没酒水溢出,应该是空的。
砸完酒坛后,
原本洗衣服的地方跑过来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衣服都打着补丁,一个年长,仍然可以瞧出来年轻时的姿色,就是现在看起来,也依旧有着不少风韵,想来应该是老翁的妾。
一个年轻,虽说衣着普通,但也难掩俏丽,应该是老翁的女儿。
老翁身上衣服邋遢,但能看出曾经的华贵,应该原本也是家境优渥的主儿,只不过因为战乱破了家,妻女得靠着为伯爵府做工来养家。
瞎子和四娘带着盛乐百姓一起迁移过来,路上吸纳了很多的流民,到最后滚雪球一般地壮大,如今雪海关内外迁移来的百姓,原本属于盛乐城的,反而是少部分了。
老翁砸了酒坛,正好碎在从城门出来的官道上,妻女二人马上蹲在地上开始收拾。
还好先前官军已经出城了,要是恰好赶在先前大队骑兵出城时砸酒坛,说不得就要被抓起来定一个意图不轨的罪名!
为了维持稳定局面,伯爵府对于敢于寻衅滋事者向来是零容忍。
年轻的,送入和野人奴隶一起的老夫营,年长的,没啥用处却还要作妖的,直接射杀省得浪费粮食。
刑罚很冷酷,但也因此得以保证这么大一块“工地”的和平稳定。
“哈哈哈!”
老翁又打开了牛车上的一坛酒,双手抱着,却没抱得动,只能将自己的嘴凑过去,饮了一大口,而后双腿一蹬,大喊道:
“哈哈哈,想当年,晋侯开边,驱野建国,是何等气象,再看如今,堂堂大晋雄关之上,竟然插着的是燕人的黑龙旗!
这里,可是晋土,是我三晋子民繁衍生息之地,却为燕人马蹄所践踏!
列祖列宗在上,
先民英灵在上,
你,你,你,还有我,等我们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他们?”
老翁似乎是喝醉了,发起了酒疯,开始喊着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语。
坐在郑凡身侧的剑圣闻言,叹了口气。
郑凡则不以为意,到了他这个层次,还不至于为一个酒疯胡言的老头置什么气。
再说了,自己身边还坐着剑圣大人,怎么着也得给人家留点面子。
“先前还瞧见那边在做帐篷,一问才知,居然连荒漠上的蛮人也要迁移过来,哈哈哈哈哈!”
老翁继续大笑,
然后低下头,又饮了一口酒,
大喊道:
“我三晋之地到底怎么了,燕人来了,撒野!野人来了,撒野!现在就连那蛮人,也要过来站在咱们晋民的头顶上拉屎撒尿了不成!”
这时,其妾起身,搀扶着老翁,似乎是在告诉他不要再说了。
这些话,说得当真是让人心里害怕。
谁知道这老翁却一把将自己的妾侍给推开,
继续喊道:
“有什么不敢说的,有什么不能说的!
我要说,
我偏要说!
想我大晋,曾武有司徒家镇守雪海镇南二关,北拒野人南御楚奴!
想我大晋,曾文有闻人家兴学社倡文风,使我晋地读书人不用再去艳羡乾国上京芳华!
想我大晋,商有赫连家马队纵横天下,南北通贯,晋地商号连纵东西,他国商人不学一口晋地方言做生意都不便利。
想我大晋,曾有剑圣一剑飞出…………”
说到剑圣时,
老翁停下了。
郑凡则特意留意了一下自己身边剑圣的神情,发现剑圣脸上并没有那种“你快点说我很想听”的表情,只是自嘲式地笑笑。
“赫连闻人家被灭了族,商号尽毁,文脉全断;晋皇迁移入燕京,宗庙社稷祖宗祭祀之所被燕人劫掠一空!
司徒家成了成亲王,沦为燕人膝下鹰犬;
就是那位剑圣大人………”
老翁说到这里,再一次止住了话头,眼里噙着泪花。
显然,对于剑圣的评价,他是很纠结的。
最后,
老翁发出一声长叹:
“剑圣终究是江湖中人,虽沦为燕人马前卒,但终究曾奉新城下夺门,杀司徒毅司徒炯俩野人走狗!
雪海关前,一剑斩千骑,让那些挨千刀的野人全都葬没于此!
他只是一个江湖人,他做到这一步,老夫只有敬他!”
剑圣闻言,闭上了眼。
郑凡则身子微微后仰。
这时,城门口走过来一群甲士,领头一人是一名校尉,叫徐有成。
这个人郑凡还记得,应该是晋地降卒出身。
“你这厮在这里胡言乱语什么,喝了点儿马尿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是不是!”
徐有成大骂道。
老翁的妻女马上上前走到徐有成面前为老翁赔罪。
谁晓得老翁却指着徐有成笑骂道:
“一口晋言片子,却穿着燕人的甲胄,打着燕人的旗号,你,数典忘宗!”
“你!”
徐有成一怒之下,直接抽出自己的刀。
身为二鬼子,最痛恨别人叫自己二鬼子。
“求求将军,绕了我家老爷吧,我家老爷醉了,他醉了,我这就把他拉走,把他拉走。”
妾侍跪在地上磕头。
女儿也抱着徐有成的腿,生怕徐有成上前杀人。
这些日子,那些因企图捣乱煽动而被斩杀的人,他们可是见得多了。
“求个屁,为何求他!”
老翁继续喊道:
“来啊,小贼,你来杀了我啊,老夫姓虞,老夫是当代虞氏大宗正,你来杀我啊,杀啊!”
大宗正?
这就相当于虞氏族长,是剑圣的宗爷。
郑凡马上看向剑圣,问道:
“你不认识?”
因为剑圣也姓虞。
剑圣摇摇头,道:“不认识,虞氏子弟太多,我自幼家境败落,早就入不得宗正府了,自是不认识他的。
不过,想来他应该说的是真的,因为之前晋皇内迁入燕京时,我曾听闻有一群虞氏宗门没有选择陪着晋皇入燕京。”
剑圣说不认识这个老头,郑凡是相信的,因为姓虞的实在是太多了,而剑圣和他弟弟当年家境又很差,名义上是国姓,却和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区别,况且当时晋皇的待遇也很差,就一个京畿之地罢了。
且剑圣本人对晋皇本就带着敌意,并不以自己姓虞而自豪,反以为耻,成名后也是不屑去和虞氏的那些人玩儿的。
所以,这个老翁,应该就是拒绝陪着晋皇一起去燕京的少数虞氏贵族之一了吧,放弃了去燕京锦衣玉食富家翁的生活,沦落至此,倒真是硬气,颇有一些宁死不食周粟的意思。
“宗正怎么了,晋国都亡了,虞氏都去燕京了,你在这里扯什么虎皮!”
徐有成怒吼道。
不过,他吼归吼,却没有真的拿刀过去砍,因为他清楚眼前这个人的身份可能不是那么重要,但如果自己随意处置了,可能会给上头造成麻烦,或者不算麻烦,但就是让上头觉得不高兴,微微皱个眉,对他徐有成而言都是没必要的。
妻女还在恳求,不停地跪下磕头;
但老翁却依旧我行我素,
继续喊道:
“我三晋儿郎,为虎作伥,想当年,三晋骑士的威风,到哪里去了!
要知道你们祖上,可都是跟着晋侯驱逐野人的英雄!”
“如果不是燕人,如果不是靖南侯,如果不是我们平野伯,这里现在还是野人肆虐的牧场呢,你这老不死的哪里还能在这里骂街!”
徐有成反驳道。
不管怎么样,燕人帮晋人驱逐了野人。
不得不说,在见识到野人强大的破坏力以及对地方的恐怖荼毒后,这些晋地出身的兵卒对于燕人的观感确实好了很多。
且这种好感,不仅仅局限在当兵的身上,三晋百姓也是因此长舒一口气。
说白了,燕人和晋人,不像是和野人蛮人那般,有相貌上的区别,除了方言有些区别,不说话的话大家撺掇成一圈,谁能分得清楚到底是哪国人?
也因此,谁能在外寇面前保护自己,往往就能收获好感。
徐有成继续吼道:
“这雪海关,是我等守下来的,现在是听说有一群蛮人要来,但那一日死守雪海关的,以我晋人士卒居多!
你说我们数典忘宗,但我徐有成以及我麾下的这些晋地儿郎,绝不会向野人屈膝,我们的刀上,谁没沾染上野人的血?”
“呵呵,野人是狼,燕人是虎,谁又能比谁好得了多少?”老翁冷哼道。
“你这不识抬举的老东西!”
徐有成直接踹开了抱着自己双腿的老翁妻女,
对自己左右喊道:
“将他们统统给我抓起来,交由伯爵府处置!”
“是!”
“是!”
这时,
坐在郑凡身边的剑圣开口道:
“饶他一命吧。”
剑圣开口说情了。
郑凡站起身。
剑圣清楚,开口向郑凡求情一个说醉话的老翁,这不算什么,因为郑凡不会在意这种小事。
可能对于下面办事的人而言,是如临大敌的大不敬,但对于这位平野伯来讲,就是个乐子。
但他还是开口了,郑凡也马上给面子了。
剑圣清楚,自己每开口提一个要求,都会变成欠郑凡的人情,是要还的。
这位平野伯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都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必要。
郑凡走了过去,开口道:
“停手。”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这位穿着番衣的男子身上。
郑凡将卫衣帽子摘下,露出了自己的脸。
徐有成先是一愣,随即跪下:
“末将参见平野伯爷!”
徐有成身边的甲士也马上跪下:
“参见平野伯爷!”
平野伯?
周围百姓们不管是看热闹的还是做事的,全都一个个地朝着郑凡跪伏了下来。
在雪海关地界儿,毫不夸张的说,平野伯,就是这里的天。
老翁的妻女也马上向郑凡跪伏下来,瑟瑟发抖。
坐在牛车上的老翁斜着眼,瞥了郑凡两眼,然后低下头,继续喝酒。
郑凡走到牛车旁,开口道:
“我给老先生备点儿下酒菜?空腹喝酒伤身。”
“嘁,用得着你猫哭耗子假慈悲?”
“放肆!”
徐有成大喊道。
郑凡抬起手,示意稍安勿躁。
老翁笑了笑,
道:
“怎么着,要恕我无罪?”
这说话的语气,当真是欠扁得很。
郑凡倒也实诚地点点头,道:
“一个老叟的醉话,本伯还是能容得下的。”
老翁拍了拍酒坛,道:
“得,不错,有那么一点样子,但我还是要骂你,燕狗,燕狗,燕狗!”
郑凡叹了口气,被骂了,他其实也不生气。
只是指了指跪伏在地上的妻女道:
“您老了,但得多为为家人考虑。”
“呵。”
老翁眯了眯眼,看着郑凡,
道:
“别以为晋人都是贪生怕死之徒。”
郑凡忽然不想聊天了,他转过身,对徐有成道:
“给这家人安排进城里住下。”
“是,伯爷。”
老翁听见这个安排,直接将才喝了一半的酒坛砸在了地上,指着郑凡笑骂道:
“你这燕狗,倒是有一番格局,不错不错,不愧是能埋得下十万野人的平野伯。”
郑凡扭过头,看着老翁,指了指自己的脸,道:
“您这是在夸我?”
“老夫一直认为,真正的晋人,自当公私分明,至少,得有一码事归一码的豪气!
你燕人夺我疆土,迁我宗庙,灭我社稷,这是大仇!
你燕人驱逐野人,靖南侯和你平野伯,覆灭野人十余万,就是在这儿,老夫也瞧见了有数万野人奴隶正在当劳工,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你为我被野人戕害之晋民复仇,这是恩!
仇,我记着,可恨老夫年迈,已提不动刀,这辈子,是报不了了,靠着下一代…………”
老翁的目光扫过徐有成等人的脸上,冷哼道:
“呵,下一代估计也不成了。
但恩,老夫得还!”
说着,
老夫指了指跪伏在地上的自己的妻女,
道;
“这两个女人,不是我的妾侍,也不是我的闺女,老夫流落于野,被她们寻到,主动带着老夫入了先前的流民队伍来到雪海关。
她们俩,有问题。”
这话一说出来,
跪伏在地上的两个女人猛地抬头,
年长的那个更是直接伸手入腰间,抽出一把软剑。
艹!
在女人伸手入腰之际,
郑伯爷马上就想到了一个可能,
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强大的特务机关其成员就很喜欢配这种可以系在腰间的软剑。
六品武者郑伯爷当即毫不犹豫地释放出体内气血,
后退!
是的,
六品武者,真不是弱者了,哪怕丢江湖上,也算是小高手级别了。
但郑伯爷的第一反应还是后撤,
这里是他的地盘,
这里到处是忠诚于他的士兵,
他在这里逞什么能?
孙策的死法,难道不憋屈么?
再说了,魔丸在看孩子,不在自己身边。
倒不是魔丸懈怠玩忽职守,而是郑伯爷只是出来换换口味吃个早餐,没想到会碰到送娃上学的剑圣,也没想到要出城。
所以,
种种原因促成之下,
明明提前洞悉对方意图的郑伯爷,
及时地闪身后退,
退到了徐有成身后。
女人的软剑抽出,正准备去挟持平野伯时,一眨眼,却发现平野伯跑后面去了!
速度之快,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而在这时,徐有成也是发出一声怒吼,他马上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当即一刀上前,砍向女人,女人软剑格挡,却直接被刀口弹开。
这足以说明女人的实力,当真弱得可以,也就比那些大家闺秀好一些,但和武者,真的比不上。
徐有成一刀劈开女人的软剑,并未趁势取其性命,而是左手压住女人的肩膀,右脚一个横扫,将女人掀翻在地上,刀口再直接架上去将女人控制住。
那个少女也被徐有成身后的士卒一拥而上用刀架住!
局面,顷刻间就被控制住了。
简单得,让郑伯爷都觉得略微有些尴尬。
所以,为了掩饰这种尴尬,郑伯爷走过去,将掉落在地上的软剑捡起来,气血灌输其中,软剑当即笔直。
郑伯爷用手,抓住软剑,六品武者的力量释放而出。
“咔嚓!”
直接将软剑折断。
然后不屑地将断剑丢在了脚下,
再刻意轻描淡写地拍拍手。
做完这些后,郑伯爷觉得更尴尬了。
因为折断软剑本就给人一种很简单的错觉,与其这样,倒不如找一把刀折断效果可能还更好些。
啧,
郑伯爷有些无奈。
好在,
在场的人,倒是无人去在意郑伯爷的尴尬,大家都被忽然冒出来的刺客所震惊到。
坐在牛车上的老翁见状,
又哈哈大笑起来,
道:
“老夫熟睡时听她们说,想借助老夫的身份在这里见到平野伯,也不知道她们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平野伯喜好人妻。”
郑凡摇摇头,苦笑道;
“无稽之谈。”
不过,这到的确是银甲卫喜欢用的招数。
银甲卫似乎很喜欢给自己的目标送老婆,郑伯爷前阵子还和瞎子探讨过呢,自己现在是不够格还是距离太远了,怎么没有享受到银甲卫的送老婆政策?
瞎子的回答则更让郑伯爷惊愕,瞎子说,他特意去调查过客氏的身份,证明确实是清白的破家寡妇,主上可以放心留在身边用。
也不能怪瞎子草木皆兵,毕竟有杜鹃的例子在前,这方面,还是要多加小心一点。
毕竟功成名就的男人纵有千般优点,同时也会有一个普遍的缺点,那就是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
不过,担心的事情的确是发生了,银甲卫确实盯上了自己,也给自己送来了福利。
此时,郑伯爷还特意多看了几眼那个年长女人的长相,的确,长得不错啊。
老翁此时又道:
“你平野伯为诸夏守雪海关有功,为我晋民复仇有功,虽然你是燕人,但老夫承你这个恩情,所以,老夫本想着带着这对所谓的妻女,一起做你甲士刀下亡魂,全当成全了自己这份忠义名声,也省得黄泉路上寂寞。
但你平野伯既然在此,又要赦免老夫,老夫就只能说出实情了。”
郑凡点点头,对老翁拱手道:
“还请虞老入城歇息,本伯会设宴款待。”
老翁抬起手,
直接道:
“若是贪图你的酒肉富贵,老夫直接说出口就是,何必先前指桑骂槐浪费这般多的口舌?
老夫姓虞,乃虞氏宗正,老夫誓死不做你燕人的官儿,也不享你燕人的福!
如今,这二人既然已经被你们抓了,老夫只求你平野伯一件事。”
“请讲。”
“老夫年老体衰,还有点怕疼,这辈子,虽说虞氏落寞,但老夫也没受多少苦,终究是个浑浊一世的废物。
如今,老夫也不想贪你燕人便宜,更不想受你燕人照顾,唯有一死,了此残生,省的日后人说我卖妻女求荣的闲话。
所以,
老夫请平野伯送老夫一刀上路!”
郑凡迟疑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
“能送老先生上路,是晚辈的福气。”
不称本伯,而称晚辈了。
老翁抓紧时间,又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酒,畅快道:
“说是喝醉了,死时就不疼了,所以上刑场前,刽子手都会给死囚一碗酒,老夫今儿个喝了这么多,就想着真的赴死时别疼得哇哇大叫出来,那就是真的丢人丢大发喽,哈哈。
好在你平野伯也是个大人物,那刀,应该使得贼利索才是,由你平野伯送老夫上路,老夫也算是走得体面了!”
郑凡伸手,从旁边甲士手里接过刀,走到老翁身前。
老翁坐直了身子,
大吼道:
“但请平野伯守好雪海关,使我三晋子民不受野人荼毒!老夫在此祝平野伯官运亨通,富贵万年啦!”
郑凡落刀,
“噗!”
老翁的脑袋离开了身子,在空中旋转后落下,被郑凡伸手接住。
郑凡将老翁的首级送到徐有成面前,
徐有成伸手捧住。
“按晋礼………”
郑凡顿了顿,
继续道:
“厚葬。”
而另一边,之前为了让自己不显得突兀,随大流一起跪下来的剑圣,低着头,喃喃道:
“不肖子孙虞化平,恭送宗爷上路。”
————
近期读者私聊龙比较多,在这里回应大家一下。
看见很多读者说我去哪里就跟着去哪里,真的很感动,也很感激,能有你们的陪伴和支持,是我的荣幸和骄傲。
《魔临》,我是打算写长篇的,将是我所有作品里篇幅最长的一部,现在172万字了,但感觉才开了个头。
其实,比起争霸和必要的剧情铺垫,我更喜欢写一些小人物和小配角,让大家觉得这个虚构出来的世界更现实,也更有趣和更有味道。
龙的大神约是19年签的,五年,也就是说还有三年半的合同,龙会努力且稳定的,在这里将《魔临》好好写完,请大家放心,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跟我跑的小可爱可以把行李先放下来了。
最后,
身为一个宅男作者,你们口中的肥龙,
也希望每个网文作者,在面对自己作品时,都能拥有一份属于自己应得的平等、尊重和体面,
也愿这个世界,越来越美好。
第一百九十章 出兵!
虞敏仁是这个老人的名字,雪海关为他举行了大葬。
其实,从郑凡的角度出发,他下达这个“厚葬”的命令时,一是为这老翁的风骨和脾气所折服,二则是给剑圣一个面子。
剑圣比陈大侠高好多个层次,但二人又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站在“舔老实人”的角度上来说,剑圣和陈大侠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杜鹃死前敢把孩子托付给剑圣,剑圣就带着仇人的儿子杀出重围,这人品,当真是没得说。
所以,这种人你给他几碗水,他日,他绝对能给你一条瀑布,真的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但事情吩咐下去由瞎子接手后,
事情就一下子脱离了郑凡原本的设想了。
这不仅仅是厚葬,
而是真正的风光大葬!
雪海关上下,所有晋地出身士卒全部在兵戈上系上白布,两千骑兵开路,护送棺木下葬。
为此,甚至叫停了十分紧迫的工程,让老百姓们也一起聚集过来观礼。
葬礼的一切,都遵照晋地风俗,细节上,瞎子亲自询问百姓中的老者,尽量做到一丝不苟。
所以,
站在城墙上观礼后,
剑圣才会放开拐杖,对郑凡俯身一拜。
拜的是郑凡对他那位宗爷的礼遇,同时,也拜的是郑凡对他虞化平的厚恩。
郑伯爷没有去惺惺作态什么,
只是很平静地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
等到剑圣离开后,郑凡一个人站在城墙上,手掌放在墙垛子上摩挲,感知着这座城墙的温度,心里则不由地感慨,
剑圣这个人,确实是不懂政治。
少顷,
忙了一天的瞎子走上了这段城墙,来到了郑凡身后。
没回头,听脚步声就知道是谁了。
四娘是人未至香风先袭,
梁程走路方方正正,樊力走路很沉,薛三很轻,阿铭的靴底声音清晰,
只有瞎子,
走路时也带着那股子轻松写意。
“事儿办得不错。”郑凡说道。
虽说有些后知后觉,但郑凡还是明悟过来瞎子这般“大肆操办”的用意。
葬的是虞氏宗正,
老翁将两个乾国银甲卫指出来,
随后坦然求一刀赴死。
整件事,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
人家的脑袋虽说是郑伯爷亲自砍下来的,但那也是为了全了老人的念想;
老人的做法,无疑是正面的,他肯定了平野伯在雪海关一战中的贡献,也就相当于肯定了当初陪着郑伯爷一起死守雪海关的那些晋地降兵所做出的贡献。
这是一种来自正面的肯定;
同时,葬礼是给一个晋人办的,老人身份清貴,不管虞氏皇族这些年如何如何落魄,但人家名义上,确实曾经是三晋之地最为尊贵的身份之一。
给一个晋人办葬礼,让晋地出身的士卒出面祭奠,引四周基本都是晋人的百姓围观;
这是一场极大的政治秀场,可正军心,同时,更可大把大把地收揽人心。
毕竟,就算说破了天,郑凡也是“燕人”出身,是燕人的将领,是燕皇亲自册封的平野伯,作为侵略者和外来者的立场本质,以及在和平年代时的阶级对立,是很难彻底抹除的。
既然无法彻底抹除,那就想办法去淡化它。
军阀的基本盘,从来都不是来自朝廷的器重和赏识,任何一个只要脑子正常的中枢,对于军阀藩镇,都是极为抗拒和排斥的。
中枢追求集权是一种本能,藩镇追求自治也是一种本能,本能之间,可能会因为彼此需要而存在一段时间的默契,但终究是一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也因此,站在郑凡立场上,抓紧时间收买人心,才是重中之重。
最好是做到,你是燕人的官儿不假,却能被晋人视为自己人的层次。
瞎子是想到了这一点,也将这一点给做到了。
“主上,一件事,让需要的人满意,让我们自己也满意,这才是真正的互惠互利。”
郑凡摇摇头,道:
“我还没矫情到那种地步,你这么做,是对的。”
将葬礼参杂入政治效果,做到物尽其用,确实是对死者的利用也算是一种亵渎,但至少活着的人,其实都满意了。
郑伯爷不是个有道德洁癖的人,同时,也并非不知好歹。
瞎子走到郑凡身侧,道:“主上,属下和四娘一起算了算,咱们的财货,倒算是充足,军饷问题不大,但粮草和其他物资供给,就算是算上颖都那里的输送和户部的输送,这个冬天,我们也会过得很紧吧。”
紧吧,其实是一种常态,尤其是在大战之后,各地的日子,必然都会过得很紧吧。
能不饿死人,其实已经算是很牧民者执政有方了。
但雪海关这边的追求更高,折腾来折腾去,如果仅仅是求一个治下军民饿不死,那也太没有梦想了。
“同时,一直到入冬前,甚至是在冬日里,预计都会有流民不断地向咱们这里靠拢求活,咱们自然是要接纳的,但粮草负荷,也就更大了。
今年,必然是最难的一年,我们的计划是争取在冬日前,将城防休整好,同时将九成以上的治下百姓给安顿下来。
然后,在冬日时,我们才能抽出人手,建立我们自己的作坊,预热我们自己的商队,将原本在盛乐城那里建造起来的体系,给重新运作起来。
等到商队往来密切后,粮食和各项物资的匮乏问题就能得到极大的解决。”
因为你不一定要用金银来进行交易,你可以折算成粮食和所需物资来“以物换物”,从而让那些商队自发地成为你的给养运输队。
金银这东西,好是好,但关键时刻不能吃也不能拿来锻造兵器。
之前在盛乐城时,其实已经有这种气象了,但一下子搬家,原本运转起来的体系需要重新构建,而这,需要时间。
同时,
如果燕国和楚国乾国没有再度发生战争的话,商贸的活跃度将会再度被开启。
总而言之,度过今年的困难之后,以后雪海关就可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了。
“粮食的话,可以向咱们的邻居借,就按照之前设想的,那支蛮兵队伍,你和梁程再上点心,整练出来。
我们的邻居野人朋友热情好客,他们绝不会看着我们饿肚子的。”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主上。”
郑凡转过身看向瞎子,道:
“你还有话要说么?”
“没有了,主上可以回去好好休息。”
这让郑凡有些意外,没理由的人樊力和梁程都进阶了,瞎子却不想进阶。
不过瞎子做事向来沉得住气,郑凡也就没再多说什么,自己下了城楼,回到临时住的那栋宅子。
见郑凡回来了,客氏主动地去打来洗脚水,帮郑伯爷洗脚。
可以清晰地感觉出来,客氏在进步,因为她在洗脚时,还自己添加了足底按摩。
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学来的,但按得有板有眼。
这个女人原本的生活,应该是在自己那个家境还算不错的夫家相夫教子一直到老,却因为战乱破家后不得不从原本的人生中脱离出来,开始为自己和自己孩子的生存而奋斗。
“四娘回来过了么?”
“回伯爷的话,夫人差人回来说今天账房那里忙,晚上就不回来歇息了。”
郑凡点点头,
少顷,
道:
“好了。”
“是,伯爷。”
客氏帮郑凡擦拭好脚。
郑凡一个人走回卧房,躺了下来。
此时的他,脑子里倒是挺空灵的,谈不上悲喜,也没什么愁感,缓缓地闭上眼后,保持了一段时间的这种心境状态,呼吸,开始逐渐平稳。
到了六品武者境界后,气血的运转可以和自己身体进行得更为紧密,一定程度上,睡眠和入定几乎可以等同切换了。
这样一来有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只要你心里没有太多杂念,失眠这个问题,近乎是不存在的。
而在郑凡进了卧房之后,客氏则提了热水进了自己的屋子,将热水倒入浴桶内后,她褪去衣服,开始洗澡。
她的双手擦拭着自己的身子,感知着自己身上的滑腻,显得很神圣和隆重。
没有正常人洗澡时的欢愉,反而有一种上刑场前的肃穆。
是的,
真的是上刑场。
她是寡妇,得幸可以留在平野伯身边做一个仆妇,但她想要的,绝不仅仅是一个女佣。
正是因为经历过颠沛和惶恐不安的日子,所以她才会更为紧迫地想要去抓住自己面前的所有机会。
她相信平野伯是对自己有兴趣的,她相信自己的容貌,也相信自己的身子。
否则,当初野人攻城时,街面上那么多的流民,女人也是不少,为何平野伯却偏偏对自己另眼相看?
还记得当初,自己主动用自己的胸口去蹭平野伯的手,平野伯当时的反应,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有趣得很。
一念至此,
客氏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
那时的自己,其实是真的看得开,也有点大着胆子故意逗逗眼前这个男子的意思。
但这一次……
客氏深吸一口气,
她很害怕四娘,
真的真的很害怕,
她清楚,自己不是那个女人的对手。
宅子里的人叫她夫人,但外面的人则喊她风先生。
这是一个能为伯爷办大事的女人,所以,她比所有内宅的女眷,更为强大,她的地位,也更不可动摇。
但是,今天是个好机会。
她必须抓住这个机会,让自己,成为伯爷房里人。
哪怕只是一个妾侍,哪怕没有名分,她也心甘情愿,毕竟,这是一种保障!
为此,她甘愿去承受那个女人知道这件事的后果。
“哗啦…………”
客氏离开了浴桶,穿上了一条黑色的裙子。
随后,
她打开屋门,走了出来。
前宅和后宅之间,隔着一条回廊,其实并不远,因为这只是伯爷的临时住所,等平野伯府修建好了后就会搬离这里。
天气热了,哪怕是晚上,也依旧带着些许的闷潮,但客氏却觉得自己很凉爽。
只是,
客氏走啊走啊,
走啊走,
原本只需要片刻功夫就能走完的路,客氏居然一直没能走过去。
一开始,因为心里装着太多心思,所以没有察觉到异常,但慢慢的,她发现不对劲了,自己怎么还没走出回廊?
客氏定下心来,继续往前走,但这回廊像是不知道变得多么远一样,竟然还是没能走出去。
客氏有些讶然,
转身想往回走,但走到自己脚都有些酸了,却依旧没能走出去。
她未出嫁前曾听自己祖母讲过鬼打墙的事,意思是人进入其中,就怎么走都走不出去了,除非等天亮。
但这里可是平野伯住的地方,
客氏觉得就算是这世上有邪祟,
也不敢有邪祟在这里放肆吧?
老人们曾说过,屠夫能克制邪祟,因为身上沾染着血气,所以屠夫不能近身,平野伯身上得沾染了多少条人命,那些邪祟怎么敢?
然而,客氏不知道的是,
就在回廊外头的台阶上,
站着一个双眸空洞的婴孩,而在这个婴孩后头,还有一个穿着开裆裤的婴儿正在向这里爬来,但他不敢下台阶,只能先把自己身子侧过来,将自己下半身放下去,再用小脚丫慢慢地去触碰下一层的台阶。
客氏更不知道的是,
平野伯家里,
最多的,
就是邪祟。
魔丸嘴角露出渗人的微笑。
每个人身上,都会散发出气息,魔丸是灵魂体,对这些气息自然就格外敏感。
先前客氏在洗澡时,
正在后宅带孩子的魔丸就嗅到了一股浓郁的属于春天万物复苏的气息。
发自本心不讲外物干预的话,其实每个当儿子的,都不希望自己爹给自己找个后妈。
曾经,魔丸曾出面阻止过四娘企图对自己爹的靠近。
只不过自己那爹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居然事先会把自己给丢出去!
渐渐的,魔丸也就默认了。
不管怎么说,四娘也是魔王之一,不能接受,但心理上终究还算舒服点。
但这个女人是个什么东西,
竟然敢企图将她的脏爪子伸到自己爹的床上去?
放肆!
大胆!
狂妄!
休想!
你就在这里转圈圈转到天亮吧,让你里面什么都不穿,活该你着凉。
魔丸转过身,
此时,
小侯爷已经快要下台阶成功了,
魔丸走过去,直接提起小猴子,走回了卧房。
从外人视角上看,
就像是小侯爷飘浮在空中一样,
他似乎还想再在外面玩一会儿,不时扑蹬着小肉腿表示抗议。
然后,
一块石头飞去,
“啪啪啪!”
对着小侯爷的屁蛋子抽了几下。
小侯爷马上不反抗了,
只是将手指送入自己嘴里委屈巴巴地吮着。
………
“唉。”
薛三一边伸着懒腰一边走入了一间密室。
这里,守卫森严,当薛三进来时,每处驻守这里的护卫都会很恭敬地对薛三行礼,且没有人敢询问薛三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这块地方,是薛三的窝巢,用行话来讲,是魔窟。
薛三曾亲自训练过一批人,战时做探子刺探军情,平日里,则监视四周,相当于是这个时代的军统。
只不过体量上到底是不能和燕国的密谍司以及乾国的银甲卫相比,但未来的话,谁知道呢?
薛三今日原本不想来的,但晚上睡不着,就过来看看。
谁知道他刚进入牢房,就看见自己的一个手下正蹲在那个年长女人的身边,手在女人身上游走,脸上还带着邪恶的笑容。
“三爷。”
“三爷。”
外头的通禀声传来,让那个人一下子站了起来,面向薛三,马上挺直腰杆,喊道:
“三爷。”
薛三伸手指了指他,道:
“别停啊,继续,继续。”
“不,三爷,属下这是在问话,这个银甲卫口风很严,属下觉得不用刑绝对开不了口。”
“哦?在问话,舒服么?”
“不,不是,三爷,我………”
“没事没事嘛,那么慌张做什么,不就是俩银甲卫么,在乾国,她们自然是风风光光的,没什么人敢招惹他们。
但这里是燕土,这里是雪海关,这里,是咱们的地盘儿,可容不得她们撒野豪横不是?”
“是,是,是三爷。”
“弟兄们也寂寞了,让弟兄们乐呵乐呵,其实也是应该的。”
“谢三爷,谢谢三爷。”
薛三对着他继续微笑,
然后对身边的其他手下道:
“拿下他!”
“是!”
“是!”
四周几个手下马上上前,将先前用手轻薄银甲卫的那位给扣押住。
“三爷,三爷,这是怎么了三爷,三爷?”
“呵呵。想女人了,城内不是没有红帐子,红帐子里的姐们儿还等着你们拿着银子去开张呢。
实在不行,外头流民那么多,娶人家姑娘也容易得很,只要你能供得起人家一家的吃喝就可。
但她,和她,这俩人,你知道是谁吧?
是银甲卫不假,但却是乾国送给咱伯爷的女人,虽说伯爷不可能纳了她们,也不会收了她们,但她们身上,其实已经打上了伯爷的印记。”
薛三摆摆手,
继续道:
“先阉了,再剁去手脚,喂狗。”
“是。”
“是。”
“不要啊,三爷,三爷,三爷求求你再给小的一次机会,三爷,三爷,三爷,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薛三背对过身去,从盒子里取出一份薄荷叶子,放入嘴里缓缓地咀嚼着,
“别怪爷心狠,这种连自己手脚都管不住的人,以后出任务时,只会害死大家。
人待会儿拉出去,血就别冲了,今晚我睡这儿,有点血腥味才睡得踏实。”
………
翌日,
吃早食时郑凡明显发现客氏有些不对劲。
“怎么了?”
“回伯爷的话,没事。”
“嗓子哑了?着凉了?”
“许是昨夜睡太贪凉爽了。”
“待会儿去药房找大夫看看。”
“多谢伯爷关心。”
“嗯。”
郑凡拿了根油条,正撕扯着去蘸豆浆,却发现樊力急匆匆地赶来:
“主上,北城外出事儿了。”
“北城?”
北城对着雪原,会出什么事?
郑凡顾不得继续吃油条了,直接起身和樊力一起离开了府邸。
骑着貔貅出了北城门,没多久,就来到了距离雪海关北城墙不到五里地的一块区域。
四周,已经有不少雪海关骑兵在游弋。
这里,大概有数百具身着晋人服饰的尸体被堆叠起来,垒得很高,也很整齐。
最下面几层是男性,中间是女性,最上面则是孩童尸骨。
从小到大,垒砌成了一个金字塔状。
应该是今早出城巡逻的哨骑发现了这一情况对上头做了汇报。
恰好这时梁程从北边打马回来,在梁程身边,还有一样骑着马的薛三。
待得梁程策马来到自己跟前后,郑凡压低了声音直接问道: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让你暂停布置的么?
就算要布置,稍微做点样子就算了,杀这么多人就为了栽赃?”
梁程马上明白过来自家主上的意思,即刻解释道:
“主上,此时与属下无关,不是属下做的。”
薛三则回应道:
“主上,这些人不是咱们雪海关里的,您看看他们身上的衣服,虽说是晋人服饰,但基本都残破不堪,属下觉得,他们应该是从雪原上逃回来的。
具体的,属下已经派人去临近的一个小野人部落打探了,那里有属下这阵子发展出来的一个下线,应该能得到情报。”
郑凡闻言,点点头。
虽说入关的野人主力基本都被葬送在晋地了,但先期野人掳掠的大量人口和财货在郑伯爷强袭雪海关关门前,其实大部分就已经被野人押运回雪原了。
所以,此时在雪原上,有大量晋人奴隶存在。
正如薛三虽说的那样,这些被垒砌起来的尸首,应该是那些先前被掳掠回雪原的晋人。
没等多久,因为那个野人小部族就在这儿附近,而且这次来的不仅仅是线人,还有那个小部族的头人。
很显然,那个部族内和薛三联系的线人,应该也是这个族长所安排的。
这个小部族叫海兰部,人口也就一两千,毗邻雪海关一线。
因为实在是太靠近雪海关了,所以这个部族最为害怕,故而头人才会用“线人”的方式保持和雪海关内燕人的联系。
但这一次,他应该是知道出大事了,所有亲自赶来,不敢再仅仅是让一个线人过来传话。
“海兰部头人海兰阳谷见过郑伯爷,郑伯爷福寿安康,星辰庇佑。”
郑凡依旧骑在貔貅上,在对方向自己行礼后,微微低了低头,随即又指了指这些被垒砌起来的晋人尸首,
问道:
“谁杀的。”
郑凡问得很直接。
“回郑伯爷的话,是乃蛮部的人昨晚杀的,这尸垛,也是他们垒起来的。”
“乃蛮部?”
郑凡眯了眯眼,道:
“听起来有些耳熟啊。”
“回禀伯爷,乃蛮部的头人是燕国册封的乃蛮王,是………”
“啪!”
坐在貔貅上的郑凡闻言一鞭子直接抽了下来,抽中了海兰阳谷这个部族头人的脸,其脸上当即出现一道血痕。
海兰阳谷不敢抱怨,甚至不敢喊痛,只是马上跪伏下来连续磕头,同时喊道:
“乃蛮部原本是雪原上的一个中等部落,部族人口两万余,控弦之士近八千,近期因为连续吞并了几个部族勇士折损在晋地的部族,势力膨胀很快。
这些晋人奴隶,不,这些晋人,是昨晚从乃蛮部逃出来的,他们是想逃回雪海关,但被乃蛮部的骑兵追上了,射杀于此。”
“那又为何垒起来?”郑凡问道。
乃蛮部,不出意外的话,当初在这里结盟宣告和平时,乃蛮部的头人应该也在场,所以自己才会对这个部族名字有所印象。
“乃蛮部的王子是想在这里垒起一座京观,让以后敢逃亡的奴隶看看逃跑的下场。”
“哦,是给奴隶看的?”
“是,是的伯爷。”
“啪!”
郑凡又是一鞭子抽下去,抽打在海兰阳谷的身上。
海兰阳谷身子一颤,
牙关紧咬,不敢叫出声。
“再说一遍,到底是给谁看的!”
郑凡不等海兰阳谷回答,
直接沉声道:
“这分明是给雪海关看的,分明是给本伯看的,分明是给大燕看的!
好啊,
本伯没去找他麻烦,
他居然敢先一步在本伯面前蹬鼻子上脸!
不知死活的东西,
真当本伯是泥捏的不成!”
说着,
郑凡直接指向海兰阳谷,道:
“替本伯向雪原各部族传一句话,乃蛮部冒犯我大燕威严,其罪当诛,大燕铁骑不日将出,踏平乃蛮部,定要其部族夷灭,鸡犬不留!
雪原各部,胆敢有相助乃蛮部者,视为同罪!”
………
“将军,前面就是雪海关了么,当真是雄伟啊,不亚于图满城。”柯岩冬哥感慨道。
在柯岩冬哥身边,则是金术可。
“少族长,这就是雪海关了,只不过雪海关很大,你看,从这块山脉,到那块山脉,还有好多个燧堡和堡寨,都属于雪海关城防体系的一部分。
那里正在大兴土木的地方,是民居。
少族长的部族也会得到妥善安置,我们伯爷已经备下了足够的帐篷,先委屈你们一段时日,待得入冬前,我们伯爷保证少族长和您的族人都将可以入住进屋舍。”
“哈哈哈。”
柯岩冬哥笑了起来,
道:
“金术可兄弟,你应该是在燕地待久了,你忘了么,我们蛮族人怎么会觉得住帐篷是一件委屈的事儿?”
金术可闻言,也当即大笑起来。
但俩人一起笑着笑着,
金术可的笑声却戛然而止。
前方,
出现了一道疾驰而来的身影。
虽然身着的是普通制式的甲胄,
但胯下所骑的,却不是普通的战马。
柯岩冬哥也看见了正在疾驰而来的人,
指了指前方,
对身边的金术可道:
“那骑着的是貔兽吧?你们雪海关连哨骑都可以这般奢侈的么?哈哈哈哈,那我是不是也能求一头过来骑骑?”
金术可没接柯岩冬哥的话,
直接翻身下马,
跪伏在地,
“末将参见平野伯爷!”
“…………”柯岩冬哥。
来人,正是骑着貔貅的郑凡,整个雪海关,有且只有郑伯爷才有资格骑这一头貔貅。
没有一丝丝的思想准备,柯岩冬哥真的没想到自己的部族还没进雪海关呢,居然能这般看见平野伯。
一时间,柯岩冬哥再度回忆起了那一日在军寨内被靖南侯所支配的恐惧。
他的亲爹和一众长老,现在可都在靖南侯身边当亲卫呢!
“哐当!”
柯岩部少主失措之下,直接从马背上摔落下来,然后顾不得疼痛,马上朝着郑凡跪伏下来:
“柯岩部少族长,柯岩冬哥,参见平野伯爷,平野伯爷万福!”
柯岩冬哥身边的一众柯岩部勇士和附近的族人见状,也都先是一愣,然后跟着自家少族长对着来人跪伏下来。
“你就是柯岩冬哥?”
郑凡手握马鞭指着前方跪伏的男子问道。
“是,贱民就是柯岩冬哥,贱民惶恐,应是贱民率部族入雪海关后再跪伏进城给伯爷您请安,怎敢劳烦伯爷亲自出迎,当真是让贱民和柯岩部上下所有子民都…………”
“废话少说,本伯没功夫和你扯嘴皮子。”
“是,是,是是。”
“柯岩冬哥,本伯以雪海关总兵陛下亲封平野伯爵之名,命你即刻调集本部勇士听候本伯调遣。”
“是,柯岩冬哥领命,柯岩部上下愿为伯爷效死!”
柯岩冬哥马上对四周自己的手下下令,让他们即刻召集部族成年男性勇士,不得有误。
而这时,已经站起身的金术可则故意走到郑凡貔貅身旁,抬头对郑凡问道:
“伯爷,这是要?”
其实,这也是金术可想故意在柯岩冬哥和柯岩部族人面前特意显摆一下自己和平野伯之间的关系。
毕竟大家都是蛮人,虽然不是一个部族的,但人在异地都算是老乡,所以金术可是想让他们看看自己这个伯爷跟前红人的特权和亲近。
怎么说呢,
简直就是另一个郑凡在靖南侯爷面前时的翻版模样。
而当金术可问出这个问题时,柯岩冬哥也竖起耳朵听了起来,自己部族还没入雪海关,就被平野伯单骑过来调兵,到底要去打谁?
指派完柯岩冬哥,且看得出来柯岩冬哥很是听话后,面对金术可的提问,郑凡也变得和颜悦色下来,
伸手指了指北面,
道:
“北面有个小稚童不听话,要打屁股喽。”
同时,似乎是知道柯岩冬哥也在听着,郑凡正色道:
“也让本伯瞧瞧,蛮族骑兵,到底能不能收拾得了野人。”
柯岩冬哥当即击打自己的胸膛吼道:
“柯岩部勇士绝不会让伯爷您失望!”
郑凡笑了笑,道:
“是骡子是马,咱得拉出遛遛;
柯岩部能打得好,本伯赐予你们牛羊美酒,日后待遇,等同本伯麾下正军;
要是堂堂蛮族骑兵连野人部族都收拾不了,那就趁早哪里来的滚哪里去。”
“请伯爷放心,我等必定死战!”
柯岩冬哥立下军令状,金术可身为蛮人,也一同陪着柯岩冬哥跪下来,毕竟,这事关日后蛮族成分的兵马在雪海关的地位。
“好,望尔等好生用命,打出威风来。
要知道,
当初,
可是大皇子在本伯面前恨不得跪下来千求万磨、苦苦哀求,才让本伯不得不答应收留他这支嫁妆。但若是你们自己不中用,可别怪本伯不给大皇子情面!毕竟,我雪海关,也绝不是收废物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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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慌,抱紧大家!
第一百九十一章 方略
雪海关的学堂,秉持着以前盛乐城的传统,每个月会有五天时间孩子们来到学堂不会上课,而是会在教习先生的带领下走出学堂,进行“课外活动。”
有时会组织去军营,看士卒们训练,帮忙喂马擦拭甲胄,然后和士卒们共进午食;
有时会去作坊里,帮忙做一天的小工,午食也就在作坊和工人一起解决。
基本上,整个伯爵府下的生产经营活动,除了红帐子还不到年纪去,
其余地方,都能够成为学堂学生们“体验生活”的目标场所。
雪海关内不养闲人,除非是真的老到不能动弹的老人,否则只要你还能行动,就都会给你分派下工作,比如扫扫街什么的。
刘大虎的奶奶就需要负责城北街的一块区域的干整。
用后世的角度来看的话,会觉得居住在这里或者为伯爵府所控制下区域的人活得真累,但其实这些人并没有什么怨言。
都是经历过战乱兵戈的,本身就剔除掉了那一抹矫情,同时,能吃饱,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却也是这个时代大部分百姓的毕生追求。
只要能吃饱饭,你让他们干什么都行。
刘大虎今天则和同年龄段的孩子们被教习带着上了雪海关城南的工地,一排排的民居整齐划一地修建下去,分块分区严整得宛若一块块方格子套着一块块更大的方格子。
这种强制性的统一格局和对称性,体现出的,是郑伯爷这个画师出身者在设计构图方面的强迫症。
民屋的修建其实不复杂,用料也算不上多好,工期也很赶,参与建造的民夫也很多,但质量上,挡风遮雨和不至于忽然坍圮砸死人方面,还是有很大保证的。
因为谁谁谁参与修建的哪块哪块,全都会登记造册,验收者的名字,小工头以及下面的工人,全都有记录。
明言日后这房子出了什么质量上的问题,在册者全都会受到牵连,要是出了大问题比如砸死了人,施工者罚钱,验收者和小工头则罪当斩。
不仅仅是在这方面,雪海关的兵器作坊也就是铸造局那儿,不说每一套甲胄了,就是每一根长矛每一把刀,上头都会有标记烙印,言明负责人是谁,一旦出现军械质量问题,必然会受到追责。
这些细节方面其实不算是伯爵府的首创,而是瞎子抄袭了秦朝的一些制度。
今日,刘大虎在内的这些学生将在工地上当小工,也会有专门的小工头来带着他们进行讲解,能听懂多少另算,但至少算是让孩子们提前开阔了眼界。
毕竟,在他们十六岁之后,基本上都会参与到这些行业中去,并且因为他们识文断字且懂得算数,同时自小在“郑伯爷”的爱护下长大,忠诚度是雕刻在骨子里的,以后在伯爵府产业下,很容易就能做到小头目的位置。
因为刘大虎平日里也会在剑圣的教导下锻炼身子,虽说谈不上熬炼筋骨,因为其年纪太小;
但力气和块头让他在这些同学里头很有优势,分组之后,刘大虎当了小组长,带二十多个同学负责搬运一些小的砖块。
活儿才干到一半,大家就感觉脚下的地面,像是在震颤。
一时间,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将目光投向了西南方向,在那儿,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乌云。”
不,
是骑兵!
四周负责监工和游弋的雪海关燕军主动散发出去,做出了预备迎敌的架势,但很快,迎敌架势解除,先前散出去的燕军开始折返,同时配合着工地上的一些伯爵府吏员开始维持秩序,清理官道。
周围工地上满头雾水的老百姓们心眼儿做了一次秋千,忽然提起,又忽然落下。
他们中绝大部分人对战争并不陌生,但大部分人还是不想打仗的,至少,不想在自家门口打。
刘大虎带着自己的几个同学向前挤到了官道旁边,想看看热闹,虽说被士卒给拦住了,但已经抢占好了最前面的位置。
最先过来的,是一骑当先的郑伯爷。
雪海关内的军民都清楚,他们的伯爷因为不想要搞特殊化,所以不穿特制的甲胄,与士卒同等。
但大家想要认出来也很简单,那就是整个雪海关,除了郑伯爷以外,没人胯下能骑貔兽,而郑伯爷胯下的,还是貔貅!
当郑凡行进过来时,
除了维持官道秩序的士卒之外,两侧所有军民都跪伏下来:
“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郑伯爷挥舞起马鞭,在空中抽出一声炸响,算是回应这些军民对自己的参拜了,随后马速不减,直接入了南城门。
而在郑伯爷身后紧随的,不少人已经认出来了是伯爷近前的一名心腹大将,金术可,曾经是盛乐城东门守城门的,后来得到郑伯爷赏识一路靠军功升迁起来。
雪海铁骑之中,蛮族兵本就不少,金术可算是蛮族兵出身里头官阶最高影响力最大的一个。
至于金术可身边的那个身着另一种制式甲胄且头发很长的蛮族人大家就觉得有些陌生了。
柯岩冬哥是有些紧张的,一方面是雪海关的城墙给了他一种压迫感,毕竟荒漠除了王庭所在的位置有一座王城以外,基本就没有什么城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先前跪伏下来的军民这种场面,让他都有些心神摇曳。
柯岩部不算是小部族了,咬咬牙,是能强行凑出来一万控弦之士的,但蛮族的这种等级文化有是有,严苛也严苛,却绝对没有像东方国家这般精致,尤其是雪海关这里,为了满足郑伯爷的个人喜好以及享受,对礼数方面其实是早就下过功夫的。
就像是都是王,在你那边,开会时,是大家一起喝酒吃肉甚至还亲自下场玩个摔跤,而另一边则是龙椅在上,下方文武百官整齐叩首,这感觉,其实是不一样的。
因为郑伯爷直接入城的行为,所以金术可也不敢对四周跪伏着的军民做出什么过多动作,只是控制着马速跟着郑伯爷一起入了城门。
再之后,
则是柯岩部的勇士们骑马而入了,
且因为郑伯爷已经进城了,官道两侧的百姓也都起身,大家不由得开始对这支新面孔的军队开始评头论足起来。
“这是哪里来的乞丐兵啊。”
刘大虎身边的一个叫李二牛的孩子笑道。
刘大虎则对他回答道:
“是蛮兵,蛮族兵,从西边荒漠上来的。”
荒漠,蛮族,
晋人对他们,其实是很陌生的。
因为晋国和荒漠之间,有一个燕国阻断。
不过,这个李二牛说得也的确很对,眼前这支正在入城的骑兵队伍,看起来,真的像是一支乞丐军。
柯岩部的部族,其实还在后头,距离雪海关还有十多里的路,这七千勇士,是郑凡亲自过去命令柯岩冬哥短时间内调集出来的。
这些部族勇士,先前基本上都是在陪伴着自己的家人一起进行迁移,甚至可能还在抱着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声军号之下,马上放下手中一切被召集到一起疾驰而来,可以说是没有丝毫准备。
自然就谈不上在初次亮相时好好将自己拾掇拾掇了,长途迁移下积攒着的风尘仆仆是那么的清晰。
同时,当时很多大将军都曾对镇北军可以镇压荒漠百年做过分析,而这些分析,基本都绕不开两个要素。
一是镇北军的军械装备,二则是镇北军的军纪。
荒漠自打王庭衰落后,可以说是一盘散沙,就算是强行多个部落聚兵起来,实际上也是各自为战;
至于军械装备,这就是实在没办法的事儿了。
百多年前,荒漠蛮族其实没现在这般苦逼,全盛时期的蛮族王庭曾率领荒漠部族勇士向东,压着燕国打,若非燕国硬气拼着几代皇帝御驾亲征战死,可能他们早就击穿了燕国铁蹄踏入东方了;
向西,则碾压过西方诸国,甚至曾收了一大批西方国家为自己的附属国,为蛮族勇士提供粮食、军械等等需要城市化文明和农耕文明才能提供出来的红利。
那一段时间,其实是蛮族最为鼎盛的时期。
但花无百日红,王庭西征失败,地位一落千丈,西方以罗马帝国为主的国家兴起,开始主动向东压缩蛮族的生存空间;
东边,自打初代镇北侯建立镇北军开始,燕蛮之争燕国开始逐渐占据优势地位。
一时间,蛮族东西两个邻居,都开始压着他打,这就使得蛮族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煎熬,铁器、军械、技术的禁运,更是东西方对蛮族不约而同的政策。
乞丐军,就是这么来的。
柯岩部内,除了少数勇士可以有资格穿着甲胄外,其余大部分,都只是穿着皮衣,更有不少人的箭头,是用动物骨骼磨出来的。
这种穷酸状态,和当初没入关的野人,真的是大哥不笑二哥。
而偏偏郑伯爷这边,自打从数百蛮兵建军时起,就一直在军械装备方面下足了本钱,可谓是不遗余力,后来一步步发展壮大,更是一直坚持着精兵政策。
所以,雪海关的军民百姓,早就习惯了这种优良的军容。
再者,人总是需要一些自我优越感来增添日常的幸福度的,莫说这些百姓了,就是雪海军中那些蛮族出身的士卒将领在看着柯岩部同胞的“乞丐装”后,也马上送上了对“穷亲戚”的鄙夷笑容。
而柯岩部的勇士,也明显感受到了周围氛围的异常,可以看出来,他们想要将队列走得整齐一些,但因为事先没有排练过,所以越想整齐就越是整齐不起来。
同时,他们的身份对于这里来说,也有些尴尬,因为他们知道,雪海关以后将是他们和家人居住生存的地方,对于这里的百姓,总是会带着一种复杂的情绪在里面。
他们,不是敌人,而是…………邻居?
习惯了部族生活的蛮族人,对这种宽泛意义上的“邻居”,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概念,在荒漠,彼此相邻的两个部族往往会互相提防,生怕哪一天对方将自己给吞并。
“呜呜呜!!!”
军号声再度响起,
这是加速行军的讯号。
……
阴暗的地下牢房内,有一张黑色的桌子。
桌子对面,则是一道铁栅栏,野人王双手抓着铁栅栏,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缓缓走了过来,在桌子后面坐下。
“这么快?”野人王问道。
自打上一次野人王将雪原局势和各个部族情形说给瞎子听之后,这中间一大段时间,野人王就被搁置在这里,无人搭理。
问这么快,意思就是这就要动手了?
夏天还未过去,秋天还远着呢。
瞎子开口道:
“乃蛮部。”
双手抓着栅栏的野人王笑了,
道:
“敲打还是拉拢?”
“灭族。”
“宣告了么?”
“宣告了。”
“那就得快。”
野人王直截了当道。
“要多快?”瞎子问道。
“越快越好。”野人王继续道:“雪原各部之间的合纵联合需要时间,需要提前约定好战利品划分,还要盟誓和祭祀,勇士也需要召集,会耽搁很多时间,既然已经宣告要征讨乃蛮部了,就必须动作要快,不能给他们几个部落联合起来时机。
灭了乃蛮部之后,其他部落是不会再为一个已经不存在的部落而发声的。”
瞎子点点头,
道:
“已经很快了。”
………
“这么快,直接上战场?”
当柯岩部开始入城时,其实雪海关的北城门,也已经打开了,郑凡根本就没做什么停留,直接从横穿南北城门之间的宽敞官道上骑着貔貅飞奔而出。
跟随在郑凡身后的柯岩冬哥原以为要进城休整一下什么的,谁知道居然直接从南门进下一步就要从北门出了,不由得有些忍不住开口询问金术可。
其实,
金术可也什么都不知道,
但他不想让柯岩冬哥觉得自己不知道,
所以只是故作深沉道:
“听伯爷吩咐就是。”
当出了北城门之后,柯岩冬哥看见前方出现了一排排简易的窝棚。
有的窝棚里烧着开水,有的则摆着蒸屉,热气腾腾,且香气扑鼻。
郑凡翻身下来,牵着貔貅走到一处窝棚前,伸手接过了三个大馒头,同时还接过了一碗肉汤。
然后再牵着貔貅走向另一侧,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金术可也是这般,翻身下马去领取食物,一旁的柯岩冬哥也跟着这般。
分馒头的这处窝棚前,站着的是蛮族士卒,不少身体残缺,是伤卒,没办法再上战场了,所以转入后勤。
不过,在此时面对柯岩部的人时,倒是方便,毕竟大家都能用蛮语交流。
“要几个馒头?”
柯岩冬哥:“我全要。”
“…………”士兵。
金术可开口提醒道:“这是热食,吃完这顿前面还要领干粮。”
而分馒头的那个蛮族士兵不认识柯岩冬哥,但仿佛像是看到以前的自己一样,笑道:
“这里,管吃饱的。”
“那来十个。”
“好的,十个。”
领了馒头接了肉汤,柯岩冬哥和金术可一起来到郑凡身边,当他们走过来时,郑伯爷已经将最后一点儿馒头送入嘴里,然后拿起汤碗将最后一点汤喝了下去。
在看见柯岩冬哥怀里揣着的十个馒头后,
郑伯爷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
忽然有些心疼自家的存粮。
但偏偏又不能不让人家吃饱饭,也不能显得自己小家子气,只能留下一句:
“不许浪费粮食。”
“是,伯爷。”
柯岩冬哥满心欢喜地学着郑凡先前的样子和金术可一起蹲下来开始同样地狼吞虎咽。
后面跟上的柯岩部勇士也开始去领馒头和肉汤,然后学着前面人的样子,蹲着大口地吃喝。
柯岩部迁徙时,一路上是有燕国地方官员提供粮草的,但粮食肯定不会很富余,且不仅仅是战士要吃,大家还拖家带口的,消耗就更大,大部分蛮族勇士其实已经很久没吃饱过了。
吃好了这一顿的柯岩部勇士则在更北面的一处窝棚那里领到了炒面,同时还有用锅烧开过的开水去灌注自己的水囊。
几个负责给柯岩部勇士灌水囊的蛮族兵以过来人的口吻调侃道:
“你们运气不好啊,没赶上洗澡,那皂子,可又滑又香哩,等打完仗回来应该会给你们安排的,记得省着点用,那东西可贵了,城内铺子里的价格贵得很,可女人就是喜欢这个。”
老蛮族兵这是回忆起了他们当初刚来时组队捡肥皂的场面。
梁程骑马来到郑凡面前,
郑凡正坐在那儿,
点着一根饭后烟,
同时,
和往常每次行军作战时一样,
对梁程问道:
“下一步,怎么办?”
………
“下一步,当长驱直入!”
瞎子很平静地道:
“具体点。”
野人王伸手,拉开盖在自己脸上的须发,铿锵道:
“乃蛮部之位置,在雪原深潭之北,在其东侧,则是嵯格部,在其西面,则是安羊部。
安羊部主力曾随我入关,如今,族内勇士尽丧,现在必为乃蛮部所侵吞,雪原规矩,吞并你部族时,将吸纳你的人口为奴,再移民本部族去经营原本属于你的牧场。
所以,深潭的西侧,原本属于安羊部的控制范围,显然必然十分空虚,只有乃蛮部少部分族人在看守。
而深潭东侧的嵯格部和乃蛮部有极深的姻亲关系,当初更是曾和乃蛮部联合起来反对过我,并未派出族内勇士随我入关,族内勇士尚在。
也因此,大军当从西侧,可长驱直入乃蛮部腹地!”
瞎子点点头,道:
“继续。”
野人王撑开手臂,仿佛此时的他,不是站在牢笼之内,而是站在地图前,正指挥着属于自己的千军万马:
“乃蛮部头人短视,但凡昔日未曾随我入关的部族,别看现在他们赚了,靠着吞并其他部族势力壮大,但其实他们的头人,都是目光短浅之人。
乃蛮部的本族核心牧场,在深潭以北。
既然伯爷已经发出明令将征讨乃蛮部,乃蛮部必然会先派出使者联系附近其他部族相助,同时,会聚集本部兵马。
这段日子以来,乃蛮部靠着兼并其他部族势力壮大很快,但却暗藏危机,其本部勇士数目并未提升多少,增多的,是奴仆兵和归附部族的兵马。
故而,
征讨乃蛮部时,
当先以一支奇兵绕过前线,从侧翼,不,最好是从后方,切入乃蛮部牧场,掠夺杀掠他们的牛羊。
前线乃蛮部本部勇士必然回援牧场,至那时,伯爷主力挥师决战,归附部族和奴仆兵定无战意,必然溃败!
溃势既成,胜局已定!”
瞎子静静地“看着”野人王的表演,
等到野人王停下来后,
瞎子开口道:
“要不要通知其他部族。”
“通知其他部族?警告他们不准站在乃蛮部那边?或者让他们出兵帮助大燕天师绞灭乃蛮部?”
“是我在问你。”
“雪原上最可怕的生物,是狼,它是所有牧民深夜里的噩梦。
狼,是骄傲的,而牧民们所害怕的,正是它的骄傲,当你做到一切反抗你的存在都被击垮后,剩下的,自然会匍匐在你的脚下。
所以,伯爷既然已经向雪原发出了自己要绞灭乃蛮部的意志,剩下的,就没必要再去和那些部族联系了,当乃蛮部覆灭后,他们不会兔死狐悲,反而会更加恭敬地跪伏在伯爷的脚下,舔着伯爷的靴子!
这就是雪原,这就是我们圣族,一群…………贱骨头。”
“呵呵,野人当真是被你说得这般不堪么?”
“啪!”
野人王双手攥着铁栅栏,
微笑地看着瞎子,
道:
“呵呵呵,哈哈哈!”
随即,
野人王踮起脚后跟,让自己看起来更高一些,然后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栏杆上的锈渍,
嘴巴又伸入俩铁柱之间,
道:
“原本不是,
但当他们失去了我后,就是一群废物了。”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二章 认命
“嗯…………”
薛三身子趴在地上,将自己的鼻子凑到草丛中,深吸一口气,一脸陶醉。
在薛三身侧,阿铭默默地将自己的酒嚢再度打开,喝下了里头最后一口血,同时问道:
“大自然的气息?”
“不,是羊粪的味道。”
“你胃口真不错。”
薛三摇摇头,道:“你知道我闻出什么来了?”
“你刚不是说过了?”
“不仅仅如此,我还闻到了这里的羊,很壮实很健康。”
“这个技能不错,佩服。”
“必须的。”
“以后主上的儿子生病了,你可以帮忙吃那啥分辨一下表表忠心。”
“我为什么要去吃主上儿子的那玩意儿?”
“难不成你想吃………”阿铭微微皱眉,道:“结束这个话题,太恶心了,让我有点反血。”
“你也是有意思,不在城里待着硬要跟我出来干嘛?现在作坊还没开起来,生产也没接上,你不在冰窖里睡你的大觉却往外跑,图啥?”
“玩。”阿铭说道。
“手痒了?哦不,是牙痒了?”
“一部分是这个原因,以前在战场上,我都得站在主上身边帮主上挡箭。”
“像是个工具人。”
“嗯,所以放不开,玩不尽兴,主上运气又差,在战场上又总是被冷箭射。”
“理解,那另一部分原因是什么?”
“另一份原因是经过我的筛选和对比,我找到了一种哪怕实力不强,但味道依旧可以可口的血,那就是***的血。”
“什么血?”
“***的血。”
“不是,我说你跟我面对面地说话,为什么还要带消音?”
“习惯了呗。”阿铭伸手指了指自己斜侧头顶位置,道:“以前在漫画里时,咱们说什么,这里不应该是有一个圈圈对话框的么?”
“是啊,那怎么了?”
“一些不能说的字不会自动变成打码?比如马的眼睛你把的去掉,就变成**了。”
“所以到底是谁的血?”
“意思就是不能告诉你。”
“为毛?”
“怕你打小报告。”
“这么真实的么?”
“是啊,都知道你现在肚子里憋着一团火气,怕你要拉我下水。”
“我委屈啊。”
“可不是。”
阿铭笑了笑,将空荡荡的酒嚢重新系回自己腰上,在他和薛三的前方,则是一个部落。
部落占地规模很大,牲口也很多,但人,似乎不多。
这里是深潭西部,原本安羊部的领地,只不过安羊部已经被乃蛮部给吞并了,根据雪原传统,安羊部的族人将沦为乃蛮部最下层的奴隶迁回乃蛮部,然后再由乃蛮部出自己的族人过来接管原本属于安羊部的牧场。
这是一种消化和分裂,也是雪原最常见的部族发展规律。
但新分裂出去的子部落现在无疑还很弱小,需要一段时间地发展和恢复。
“还记得当初第一次和主上出远门,也是差不多这个情况,只不过当时我和主上是在营寨里,现在,是在外面。”
以前,是被偷袭的,现在,是自己要去偷袭别人。
“情况摸清楚了么?”阿铭问道。
“你不和我一起来的?”
“哦。”
“难不成你以为我能从羊粪里闻出对方的兵力布局?”
“不能么?”
薛三张大了鼻孔看着阿铭,
“你是认真的?”
“我觉得你可以往这个方向多多开发。”
“嘿嘿,咱们的技能点都是点好了的,只不过现在变灰了而已,你忽悠不了我改技能树。”
“按部就班地恢复其实也挺无聊的,重来一遭,为什么不玩点儿新花样?”
“嘶……”
“怎么了?”
“我忽然觉得你的觉悟好高。”
“谢谢。”
薛三站起身,摇晃了几下自己的三条腿,做着热身运动。
“这部落寨子因为早些时候被乃蛮部攻破过,现在还没修补好,其实到处都是窟窿,看见前面那处没有?
那儿有两个塔楼,就先称是塔楼吧,然后在那边,有一支晚上巡逻的马队,你选一边。”
“马队吧。”
“好,那我去解决塔楼,咱们心里默定个时间,一个小时?”
“可以。”
“要悄无声息。”
“用你教?”
“嘿嘿嘿。”薛三笑了笑,拍了拍手,随即,在二人身后,出现了近百道黑色身影,“两个时辰后,你们跟进,戴立,通知后头的兵马,三个时辰后准时冲营。”
“是,大人。”
戴立开始往后跑传信,其余人则再度缓缓地隐没于四周的黑暗中。
阿铭道:
“戴立这个名字还真挺有个性,你取的?”
“他爹妈给取的,我就留着用了,图个吉利。”
“你是从哪儿看出吉利来的?”
“反正这个时代我又坐不了飞机。”
“也是。”
“行了,咱出发,我也是憋坏了,你是不知道啊,前天我把一个手脚不干净的手下给阉了喂狗,闻着那血腥味儿才算是睡得踏实了一些。”
“恶心。”
“老子闻血恶心,你他娘的还喝血呢!”
“长得好看的叫搭讪,长得不好看的叫猥、、、亵。”
“你他娘的人身攻击!”
阿铭后退半步,
弯腰,
手臂下摆,
礼仪感十足,
道:
“再会,我的三大人。”
说完,
阿铭直起身,转身,向外走去。
薛三指着阿铭背影道:
“老子还以为你装完逼后会变成血影消失呢,合着现在还是得用脚啊。”
阿铭摆摆手,无视了薛三。
薛三身体一侧,整个人没入了一片阴影之中,向前方的营寨挺进。
……
大帐内,
乃蛮部的三王子正坐在帐篷里夜读书。
没什么特殊的意思,
因为三王子确实是在看书。
在旁边侍奉着的女人,身着红色的裙子,面容姣好,配饰精美,姓吴,称吴娘子。
晋地大家闺秀出身,知书达理,其夫本是当地一县令。
野人入关后,县令守城,城破而亡,吴娘子被掳掠成了奴隶,贩卖入雪原时,被乃蛮部三王子以五十头羊的价格买了下来,做自己的侍妾。
三王子性格恬淡,和其他野人不同的是,他喜好诗书。
用乃蛮部头人也就是三王子的父亲的话来说,
就是他这个当爹的也没想到怎么会养出这么一个种。
若非是三王子的一些面部特征和其父亲很相似,乃蛮王真的会以为自己曾被哪个书生给戴了顶帽子。
三王子的看书,不是附庸风雅,他甚至还会作诗,且水平很不错。
当初野人王崛起时,曾称赞其是雪原上的文曲星,是宰相种子。
这一方面是称赞,另一方面也是拉拢。
但乃蛮部选择了观望,并未下注。
三王子曾极力劝说自己的父亲出兵助野人王,但都没能成功。
后来,随着野人王战败,入关野人主力近乎全部覆没于晋地,乃蛮王还因此数落自己这个儿子,说他看不懂深浅。
三王子的几个兄弟和族内长老,都称赞乃蛮王目光深远。
后来,伴随着乃蛮部吞并了安羊部,三王子就被自己父亲安排过来看管安羊部的牧场。
安羊部距离乃蛮部实在是太近了,真正得到重用的王子则会分到离家远远的牧场给他们足够的空间去发展壮大部族,三王子则相当于是被看押在了乃蛮王眼皮子底下,帮忙“放牧”。
“殿下,喝点汤吧?”
“我不饿,对了,我和你说过,不要喊我殿下,叫我名字就好了。”
原本,雪原上只有一个野人王,其父亲,是乃蛮部的头人,后来,雪原上来了一位燕国的皇子,带来了诏书,册封其父为王爵。
其父就这样称王了,他们几个也都被称之为王子。
父亲对此很高兴,为此大宴三日。
三王子却高兴不起来,因为燕人根本就没付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乃蛮部和其他雪原部族也根本就没得到一头羊一匹马一个奴隶,就这般坐视雪海关为燕人所占据,后来,更因此导致了野人王主力大军被困于雪海关南面无法回归雪原被燕人全歼的结局。
“殿下身份尊贵,妾身不敢造次。”
“呵呵,莫说这种话了,我只是雪原一个野人罢了。”
三王子放下了手中的书,摇摇头,随即呼唤进来了外面侍奉的一个手下,待得手下进来跪伏后,问道:
“咯蒙等部族的使者到了么?”
“三王子,到了,入夜前从咱们这儿过去的,这会儿,应该是已经到王帐了。”
“嗯,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王子。”
“唉。”
三王子叹了口气。
“殿下,那些部族使者都到了,您还叹气做什么呢?”
“只是使者来了,又有什么用?雪海关的那位燕人平野伯已经昭告雪原要攻打我乃蛮部,我乃蛮部若是不能尽快集合自己和同盟部族的勇士,又该如何去抵挡燕人的铁骑?”
说到这里,
三王子不由得抚额,感慨道:
“偏偏父王在收到这一则消息后,没有痛下决心,以牧场牛羊为代价换取咯蒙等部族尽快出兵相助,居然还想着联合诸多部族一起向燕人施压,希望以不动刀兵的方式解决这次争端。
父王,实在是………”
下面的话,三王子没有说出口,自小崇拜诸夏文化的他,还是懂的子不言父之过的道理的。
“殿下,燕人当真会这么快地打来?”
“燕人行事风格,向来雷厉风行,雪海关的那位平野伯,观其作风,敢率孤军深入敌后,奇袭雪海关,再者,又年轻。
此人做事,要么不做,要么就是干脆利落,绝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只不过雪海关那里,应该兵力捉襟见肘才是,若是父王能够早早集结盟友兵马,说不得事情还能有所转机。
若是最坏的情况………”
三王子看着吴娘子,伸手握住她的手,道:
“你就能回家了。”
“殿下,妾身不敢做此想,妾身现在只想陪在殿下身边伺候殿下。”
“雪原的风,会褶皱你的容颜,雪原的寒,会苍老你的声音,晋地,才是真正养人的地方。
我很早就与你说过,若你想回去,我会答应的,这不是反话,也不是假话,我是真心的。”
“殿下,妾身已经没有家了,就算回到晋地,又该如何自处呢?”
听到这句话,三王子叹了口气,道:
“家,还是在那里的,否则,部族里的那些晋人奴隶,为何都想往雪海关逃呢。
唉,说到底,这次还是我那大哥行事太狂妄了,追逃奴隶就好好追逃就是了,居然将那群奴隶杀了垒成了京观。
燕人这几年对外征伐连战连捷,破乾、吞晋、杀楚、逐我圣族,那位年轻的燕人伯爷,又怎么可能会忍受这种屈辱?
其实,终究还是我太过废物,不顶事,否则,当初王起事时,父亲就算不同意,我也应领一群忠诚于我的手下先诛杀了父亲和几个兄弟,再请王派兵过来帮我掌握住乃蛮部。”
三王子的眼里,闪现出了一抹杀气。
吴娘子则马上道:
“殿下,殿下若是去了,可能就,可能就…………”
“是不是怕我死在雪海关南面?呵呵,其实,都是输而已,别看我乃蛮部现在风光,无非是晚输一阵子罢了。
在我看来,燕人之所以没有顺势攻伐雪原,一则是他们需要休养生息,二则是需要提防楚国。
但当燕人准备妥当后,必然会出兵雪原的,平野伯啊平野伯,燕人皇帝赐予雪海关总兵这个爵位,用意,其实已经很明朗了。
就是现在………
若是我真能顶事,
我也应该早早地在我大哥犯事之前,先一步联合雪海关那位燕人伯爷,求他帮忙帮我反叛父亲控制部族。
这样一来,虽说我乃蛮部将沦为那位伯爵铁链下牵着的一条狗,但总比变成死狗强。”
“殿下,您今天这话………”
“看书以来,我越发明白的一件事,你可知是什么?”
“殿下,妾身不知。”
“呵,那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吴娘子不敢言语。
三王子则重重地一拍桌子,
这个虽然是野人的面庞却流露出书生气息的王子,
此时却眼睛红红地一字一字道:
“但本来,我圣族,是有赢的机会的啊!”
……
自从被主上打了一顿后,薛三的心情就一直很不好,而且是非常的不好。
这几天,他一直在反思;
明明聪明可爱玉树临风的自己,
为什么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他想不通,
越想不通就越生气,
所以,
当他将匕首刺入这名乃蛮部士卒脖颈时,故意刺深了几厘米,还搅动了一下。
这对于刺客而言,是很大的忌讳,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发出更多的声音或者溅出更多的鲜血。
但薛三却觉得自己心里的抑郁似乎因此消散了一些,
所以,
在潜伏到另一个乃蛮部士卒身侧后,
他再度狠狠地用匕首刺入对方的胸膛。
呼,
舒服多了。
两具尸体,丢在了一边,薛三抬头看了看上方似乎是在打瞌睡的两个士卒,以极快的速度爬了上去。
这两人,果然是在打瞌睡。
背靠着背,已经睡熟了,还在打鼾。
这让薛三有些不满,大爷辛辛苦苦潜伏过来杀你们,拔钉子,你们就这般对待大爷我的付出?
你们守夜是辛苦,但也请你们尊重尊重我的劳动好不好?
所以,
薛三伸手拍醒了他们,
在他们睁眼后,
两把匕首被薛三很是准确地刺入他们二人的脖颈,二人在挣扎,瞪大了眼睛,极为惊恐地盯着薛三,且发不出声音。
薛三就这样和他们对视着,且享受着这种对视的感觉,
一直到,
他们失去了呼吸。
“呼……”
舒服了。
薛三拔出匕首,站起身,脚步有些虚浮,身子也有些摇晃。
抬头,
看看雪原上干澈明亮的天空,
这才是自己,
想要的生活啊。
三爷都想高歌一曲,但偏偏此时不是时候。
只能下了塔楼,又潜伏到另一座塔楼下,三下五除二地解决掉下面的两个乃蛮部士卒后,再爬上了塔楼。
这次,三爷还算满意,塔楼上的两个乃蛮部士卒没睡觉。
但警惕性,其实也不高。
一个靠着栏杆,似乎是在思念着谁家帐篷里的姑娘。
一个则是坐在塔楼木板上,编织着花圈。
很忧郁的画风,配合着这片星空,应该加上舒缓的小提琴配乐才能更显氛围。
三爷有些怜惜这个画面了,
默默地将自己挂在了塔楼边缘,和他们“对饮成三人”,一起享受着这文艺腔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总之,
因为自己效率太高,所以导致先前约定的时间,还有很大的富裕。
但塔楼上编花圈的那个士卒站起身,对着下面喊了一下,应该是在呼应下面的同伴。
所以,
宁静祥和的氛围结束,
一如人可以选择短时间内沉浸于这种恬静里,但终究还是需要抬起头面对现实一样。
一把暗弩,对准了手持花圈的士卒,射出的同时,薛三的身子也飞掠过去,将匕首送入那个对着远方发呆的士卒脖颈。
两个人,死得很快,很干脆。
薛三默默地坐下,
现在,还是三个人。
但感觉,似乎不一样了。
薛三起身,将那个先前眺望远方的士卒给重新摆出了先前的姿势,为此还用了极为珍贵的丝线去固定。
另一个则摆成盘膝而坐的姿势,将那个编织了一半的花圈放在了他的膝盖上。
做完这些后,
薛三靠着栏杆,
缓缓地闭上眼,
嗯,
是那个味儿了。
……
而与薛三那边因为靠近营寨所以需要静悄悄的不同,
阿铭所需要解决的这支马队,距离营寨比较远,所以可以更加地放开手脚。
对方有八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外围游动着。
看似是在做着巡逻,但老远就能感受到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散漫。
明明雪海关总兵平野伯爷已经向雪原诸部发布了征讨乃蛮部的意志,
但乃蛮部的人,好像都没意识到到,战争,已经来临了。
一边,是毫不犹豫地调兵遣将,刚刚来到的蛮兵连休整都没做,直接被调了过来,且制定了极为详细的作战计划。
另一边,好像依旧在悠哉悠哉地享受着雪原上一年中难得的美好季节。
不管是真的粗心大意,还是因为信心十足使然,
阿铭都觉得,那八个乃蛮部哨骑的姿态,他是很喜欢的。
所以,
阿铭没有去偷偷潜伏,而是选择站在他们即将过来的地上,就这么站着,不动。
那支哨骑队伍过来了,领头的人借着月光,很快就发现了前方站着的人影。
不得不说,散漫归散漫,但他们还记得自己大晚上不睡觉在外面溜达是为了做什么的,当即就有两个乃蛮部哨骑张弓搭箭,毫不犹豫地对着阿铭射去。
“噗!”
一箭落空,一箭射中阿铭的胸口。
然后,
阿铭栽倒下去。
随即,这八个哨骑策马而来,围绕着躺在地上的阿铭。
其中有一个人,习惯很好,哪怕中箭的阿铭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他也依旧张弓搭箭,对着阿铭身上又射出了一箭。
可惜郑伯爷此时不在这里,否则定然会对这种补刀的行为点个赞。
“噗!”
这一箭,射中了阿铭的腹部。
阿铭还是一动不动。
但因为阿铭身上穿的衣服,不像是奴隶,所以领头的人还是示意一名手下下马,将阿铭的“尸体”扛起来,放在马背上,打算带回营寨仔细查看。
他们开始返程。
如果说这是一场俄罗斯轮盘游戏的话,第一个幸运选手,已经出来了。
而且他还无巧不巧的,落在队伍最后面。
这个幸运儿野人骑士只觉得自己身后传来一阵风,随即,就感知到自己脖颈位置像是被叮咬了一下。
被吸血鬼咬,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如果是低级吸血鬼的话,被咬时会很疼,和被狗咬没什么区别。
但高级吸血鬼不一样,毕竟到了他们这一层次,已经开始享受进餐时的氛围以及开始懂得对食物的尊重。
所以,当阿铭的獠牙刺入这名野人士卒脖颈后,野人士卒并没有叫,脸上露出了迷醉之色,像是在享受着这种感觉。
那种痒,那种酸,那种舒适,
像是在做梦,梦到自己正在云端飞翔一样。
然后,
就在这种状态下,他失去了生机。
随即,
阿铭纵身一跳,跳到了前方那一名野人骑士马背上,獠牙刺了进去。
再接着,
依葫芦画瓢。
因为阿铭的身形轻盈如鬼魅,动作极为流畅,所以,一连用这种方式解决了五个野人骑士,都没被发现。
若不是领头的那个野人刚好回头准备说什么,看见后方那些个自己手下居然全都匍匐在马背上,可能阿铭真的可以于静谧之中送他们所有人回归星辰的怀抱。
不过,
被发现了也就被发现了吧。
阿铭的身形直接弹射了过去,又落入前面一个野人身后,獠牙刺入,只不过这位不是幸运儿了,也没能和先前自己的同伴那般享受临死前的精神spa,阿铭脖子一扬,直接这位兄弟的脖颈扯断。
八个哨骑,就剩下两个还活着。
领头的那个抽出刀,面对这诡异的一幕,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主动地向阿铭冲来。
阿铭纵身一跃,迎了上去。
“噗!”
刀口近乎毫无阻滞地刺入阿铭的胸口,但阿铭身体的惯性却使得其顺着刀身向前滑动,来到了这位领头人的面前。
这支哨骑队伍的领头人甚至已经感知到自己的握着刀柄的手掌,其实已经在阿铭体内的感觉了。
不热,很冷,很冰!
“嗡!”
领头人身上释放出了一道光泽,显然,他是个武者。
段位多高,阿铭不清楚,也不用清楚。
因为真正厮杀时,除了绝对实力因素以外,其实还有太多太多外在条件可以去影响到对决的真正结果了。
比如,在领头人身上刚刚发光时,
阿铭的十根指甲,
就已经刺入了这位兄台的胸口位置。
“咔嚓!”
搅动之下,
对方身躯一阵痉挛,嘴角溢出鲜血,直接被了断了生机。
仅存的那位漏网之鱼没有领头人的勇气,这位,正是先前那个有着良好补刀习惯的野人兄弟。
也正因为他亲自“补刀”,所以确信阿铭是真的死了,但这死去的人却复生,将自己的上峰和其他同伴都杀了,这直接击垮了他的心神。
逃跑,逃,要逃!
这是魔鬼,魔鬼!
阿铭没去追,
而是默默地抽出领头人马鞍上挂着的弓箭,
张弓搭箭,
瞄准,
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因为以前经常被主上拿来当作练射箭的靶子,
所以阿铭也早就习惯且精通于射箭这项技艺。
血族的敏锐感知力灌输进箭矢上,
哪怕是风速,也都已经被考虑其中。
“嗡!”
箭矢射出,
直接贯穿了那最后一个幸存者的脖颈,其人直接栽倒下马。
阿铭伸手,擦了擦自己嘴角的血渍,又将依旧留在自己肚子里的刀给抽了出来,很是随意地丢在了地上。
身体的伤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若是可以近距离站在阿铭身边的话,
你甚至可以听到那种皮肉复合时所发出的轻微脆响和蠕动,像是破损的毛衣,被拆掉了那部分的线头,开始重新进行编织。
阿铭从怀中取出了一个小瓶子,将塞子拔开,里头,是黑色的血液。
是的,
玩儿血做实验的,不仅仅是薛三一个。
魔王们其实没事做,就会互相讨要鲜血来做做研究。
搁在往日,想找这么多新奇的鲜血还真难办,但正好主上这边,原材料很多,借用起来也方便。
今儿我找你要几百毫升,明儿我再还给你几百毫升,好借好还,再借不难。
这个瓶子里,
装着的,是貔貅的鲜血。
是的,没错,就是郑伯爷胯下的那只貔貅。
当阿铭露出自己的獠牙走向它时,它只能很委屈巴巴地靠在那里,极为安静地让阿铭取走了一些它的鲜血。
为了不被主上发现自己心爱的坐骑被人工放血,
阿铭还特意选择貔貅腹部位置去放血,
然后当那貔貅乖乖地侧翻过身子任君采撷时,
阿铭发现那货肚子上居然已经被开了好多个口子,这证明有一群牲口赶在自己之前就来过了!
此时,
趁着自己伤口正在自愈的时刻,
阿铭将貔貅的血倒入自己口中。
血族的力量,来自于鲜血,血族的等级和实力划分,也就是血统等级的本质,是鲜血内所包含力量的层次。
真正强横的血族,哪怕只剩下一滴血,都能够靠着这一滴血内蕴含的力量重新开始修复自己的身体。
所以阿铭现在做的,就是尝试看看如果自己品级不能提升,那么可不可以另辟蹊径,横方向的去增持自己的力量。
然后,
嘶…………
腹部位置正在愈合的伤口,忽然开始了紊乱,原本正在打的毛线,忽然乱了分寸,开始乱打起了结。
这种痛苦,已经不是酷刑所能形容的了。
阿铭的双臂死死地抱着胯下战马,战马也受到阿铭气息的影响,变得很乖巧,不敢折腾。
良久,
阿铭脸色苍白地抬起头,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腹部位置,
伤口还未完全愈合,甚至因为自己先前的折腾,使得体内变得极为空虚。
“这就是瞎子常说的羁绊么,我们和主上之间的羁绊?”
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
你根本就无法从主上以外的渠道获得自身力量增持的可能。
阿铭张了张嘴,
发出了几声自嘲式的笑声,
“呵呵………
到头来,
还是得回去继续舔主上。”
“咋滴,你还想翻天不成?”
薛三的声音出现在阿铭身侧,随即,他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一脸嫌弃道:
“我说,你们吸血鬼就这么爱显摆?打个架不给自己挂一些彩就不能装逼一下自己自愈能力强是不?”
随即,
薛三鼻子嗅了嗅,
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当即喊道:
“卧槽,这是貔貅血,你居然敢偷偷给主上的宝贝坐骑放血!”
“呵。”阿铭懒得搭理他。
因为他不信薛三没放过。
“怎么说呢,要做实验的话,我去搭建个小实验室,咱们一起来好好做,你觉得如何?你这样自己做的话,很容易把自己搞残的,这样太不安全。”
“让你做的话,我怕直接把自己搞没。”
“瞧瞧,瞧瞧,这话说得就难听了不是,唉。”
薛三没再继续磨牙,而是看向另一侧,那里,已经有上百道黑影顺着自己和阿铭先前清扫出来的路线,开始渗透进这座野人部落营寨了,死神的镰刀,已经在夜幕的遮掩下,高高举起。
“其实,最简单最实用的法子,也有,就俩字。”
薛三说着跳起身,拍了一下阿铭的肩膀,继续道:
“你知道是哪俩字么?”
薛三嗫嚅了一下嘴唇,
对着地上吐了口唾沫,
自问自答道:
“认命。”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三章 势如破竹
月光下,薛三的影子,被拉出了其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长度。
尤其是那一句“认命”,更是道出了百转千肠。
人,都是想要自由的,魔王们,更是如此。
他们原本在各自的“世界”里,无论成绩好坏,扑街与否,都是主角,重生一次,却需要喊一个人主上。
习惯是习惯了,其实,也没过多的抵触,于情于理,喊郑凡一声“主上”,也是理所应当。
但如果可以选,
谁都想尽情地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如果前者无法满足,
嗯,
能呼气就行。
上百名由薛三亲自训练出来的黑衣人没入了营寨之中,这些人,有一部分是在盛乐时期就被薛三挑选出来调教的,也有一部分是中途吸纳进来的江湖人士,但都继承了薛三的“衣钵”和“思维”。
其实,特种作战方式,古来有之。
取精兵而做奇效的战争思维,并不算是冷门的招数。
但能做到这么专业这么有素养这么有规划的,在这个时代,还的确是少数。
最重要的是,因为七魔王的关系,早期,郑伯爷走的,其实就是特种兵作战的路子。
因为外部的哨卡已经被清除的关系,所以这百名黑衣人潜入得很是轻松,有的,负责暗杀,有的,则负责在马厩那里准备放火。
他们的目的其实不是趁着夜色将里面的敌人全部杀光,这太天真也不可能,他们所需要做的,是在夜幕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将敌人的“外衣”,给尽可能地脱下来。
随后,
等到后方主力一个冲锋,将敌人完全冲垮。
阿铭捂着腹部下了地,站在薛三身侧。
薛三双手抱头,哼着小曲儿,道:
“有没有一种杀猪焉用宰牛刀的感觉?”
阿铭道:“就当是练兵吧,不过你之前设置时间时,会不会设置得太长了?”
一个时辰相当于两个小时,而阿铭和薛三根本就用不上这么长的时间,哪怕他们刻意以游戏的姿态去做,到头来,还剩下不少时常。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既然是练兵,就得练到最好,时间刚刚好,等我这帮手下完事儿了,天也就刚蒙蒙亮,这个时候阿程再率军冲一波,也就是一波流了。”
“哦。”
阿铭点点头。
“对了,你想好怎么舔主上了么?”
“想好了。”
“分享分享?”
阿铭摇摇头。
“这么绝情?”
“是的。”
“就不顾念一点同僚袍泽伙伴的情谊了?”
“不顾念。”
“你这么冷血的么?”
“我的血……本就是冷的。”
“……”薛三。
时间到了,
远处,
梁程亲率四千雪海骑兵,在晨曦刚刚现出一角时,发动了冲锋。
一时间,
宛若惊雷自远方滚滚而来。
营寨里的乃蛮部勇士马上被惊醒,却在下一刻,又直接陷入了慌乱。
因为百夫长这类的领头人基本已经被黑衣人潜入帐篷内刺杀了,野人部落里,等级森严,且表现得很是直接明显。
身份不同的人,他们所睡的帐篷,都是完全不一样的,真的是太好分辨了。
这一点上,他们其实应该学习郑伯爷。
存放战马的地方,也因为忽然的着火,使得战马开始在营地里飞奔。
同时,因为这里不是纯粹的驻军,乃蛮部的勇士其实都是拖家带口的,也因此,营地里还有四处奔散的族人。
总之,
如果这是一场演习的话,
伯爵府这边,可谓是精锐尽出,战斗素养、规划、执行、衔接等等层面,都无可挑剔;
而对手这边,则基本上是将能犯的错误都给犯了一遍。
梁程所率的骑兵直接冲入部落之中,骑士们马刀挥舞,开始无情地收割着面前的生命,战局,根本就没什么波澜,顷刻间呈现无法逆转的一波倒。
阿铭解开自己的酒嚢。
薛三扭头看向阿铭,问道:
“去装饮料了?”
“嗯,芬达。”
“成,你去吧,趁着主上现在不在这里,嘿嘿。”
阿铭去了。
因为正如薛三所说的,郑凡并不在这里。
此时的郑凡,距离这里至少还有一天的路程,梁程其实是前军,率先突袭这里,为后续大军开道,等按照既定计划打下这里后,梁程还将率军迂回向乃蛮部本部族群地的后方,配合主上所率领的七千多蛮族骑兵偷袭乃蛮部牧场。
魔王们本身,其实是没什么“人性”的,这里的没人性,不能算是贬义词,也不是特指他们黑暗,而是很单纯地一个用客观陈述的姿态所给出的一个形容。
薛三席地而坐,
托腮,
目露沉思。
最近他沉思的时间有点多,但沉思出来的结果寥寥。
下一刻,
薛三挠挠头,露出樊力同款的憨笑;
然后,
他又冷漠脸,露出梁程一个式样的周围人都欠我一百两的淡漠姿态;
随即,
又抽了自己一嘴巴,
恢复原样。
“难啊………”
……
战场上,没法说什么事情是肯定能被安排设计好且一丝不苟地给执行下去的,总是会出现一些意外。
比如,按照原本的计划,郑凡所率领的七千多蛮族骑兵,应该在一天后才会赶至雪原深潭西侧,结果却早到了大半天。
梁程所部正在打扫战场时,蛮族骑兵的先头骑兵就已经赶到了,也因此,梁程直接将打扫战场看押俘虏的活儿交给了后面,自己率领刚刚打了一仗的部下重新出发,开始了战略迂回。
这种情况也就只有在魔王身上才能发生,完全不给老大面子,让老大去给你收拾战场,搁在其他主公和将领那里,简直就是目无尊上的典型。
郑伯爷则是在正午的时候到了,部队行军速度比预想中的要快。
因为这些柯岩部勇士,一听要来雪原抢野人的牛羊牲畜,还能将野人变成自己的奴隶,简直跟打了鸡血一样。
这主观能动性别提了,丝毫看不出长途迁移过来的疲惫。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因为原本柯岩部在荒漠虽说算不上大部族,但也绝对不算小部族,能被蛮王忌惮且选择将你排挤走,没两把刷子的部族还真没那个资格。
长途迁移之下,牲口群开始逐渐减少,这相当于是在眼睁睁地瞧着自己的财产正在不断缩水,这真是一种煎熬。
迁移,是为了生存,掠夺,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当有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时,大家所迸发出来的激情,当真是有些可怕。
按照预先的计划,郑凡所率的这支蛮族骑兵将在这里扎营,作为明面上的出征大军,吸引乃蛮部本部族的兵马过来,同时做一个牵制,给梁程所率的那一路兵马打个掩护。
所以,郑伯爷下了马后,就直接在深潭边坐了下来。
深潭,其实就是一座湖,面积挺大,据说中间很深,但外围部分则和普通的浅滩没什么区别。
郑伯爷将靴子脱去,赤足放入潭水里。
潭水很凉,也很冰,让人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却也驱散掉了一路行军过来的疲倦。
金术可在旁边架起锅,帮忙烧起了热水。
柯岩冬哥是个很善于学习的少族长,他的学习目标,自然就是金术可,毕竟同是蛮族人,想来,他认为金术可的路线自己是能够复制的。
所以,柯岩冬哥脱去了甲胄衣物,跳入了潭水之中开始捉鱼。
荒漠绿洲上其实也是有河流和湖泊的,但面积相对较小,同时不会很密集,但柯岩冬哥的水性却是相当的好,没多久,就抓上来了两条鳕鱼。
这里的鳕鱼可不是郑凡上辈子所知道的那种海洋里的鳕鱼,这算是雪原独有的鱼种。
这时,恰好薛三也过来了,很是自来熟地从柯岩冬哥手中接过了鳕鱼,拿出一把小匕首,开始以极为娴熟地手法切生鱼片。
柯岩冬哥对薛三的刀法很是惊诧,没想到这个矮小个居然能有这种手段,这就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了,一顿饭能吃十个大馒头的柯岩冬哥,本身就是一名七品武者,也算是练刀的行家。
做好了生鱼片,薛三还取出了俩瓶瓶罐罐,一个是酱油,一个是辣椒酱,分别装碟。
再将一双银筷子放旁边热水里涮了涮,才递给郑凡,道:
“主上,没芥末,您凑合着用。”
郑凡接过筷子,夹起一片送入嘴里,味道很鲜美,且没有鱼腥味。
只不过郑伯爷其实不是很好这一口,也就吃了两三片后就示意他们一起吃。
薛三则主动凑过来,道:
“主上,这次俘虏里头有大鱼,是乃蛮王家的三王子。”
“三王子?”
“是的,主上。”
“走,去看看。”
薛三主动拿起一侧的毛巾准备帮郑凡擦脚,郑凡直接躲开,道:
“行了行了,再怎么磕碜你也不可能让你做这种事儿。”
“嘿嘿。”薛三挠挠头,露出了樊力式的微笑,道:“俺也就是做做样子。”
“呵。”
郑凡笑了一声,自己接过布擦了脚穿上靴子,起身后,对着还蹲在那儿吃生鱼片的金术可和柯岩冬哥一人来了一脚。
“做事啊,别尽知道吃!”
梁程已经率雪海骑兵迂回了,这里需要人去操持场面管事儿,郑伯爷自己可以悠哉悠哉当甩手掌柜,但这俩货却不行。
且偏偏这俩货还是这些蛮族兵真正的实际领导。
金术可忙伸手将最后几片抓起塞入嘴里,笑呵呵地对郑凡打了个欠儿,跑去操持军务了。
柯岩冬哥被郑凡一踹,眼里居然噙着泪花。
“嘿,怎么着,哭了?”郑凡问道。
柯岩冬哥摇摇头,将嘴里的鱼片咽下去后,道:“伯爷,我是想我父亲了,以前,父亲也常常这般踢我。”
一边站着的薛三眉头一紧,
艹,
是个高手!
“滚犊子,做事儿去,牛羊牲口马匹都给我收拢好,另外,管好你族人,别乱伸手,战利品等回到雪海关清算后,会分配下去的。”
“伯爷,这些路上我都已经向金术可兄弟打听过了,放心吧,伯爷,我做事还是靠谱的。”
见郑伯爷没兴趣认自己当干儿子,
柯岩冬哥也就很识相地跑去指挥自己的族人。
郑凡则带着薛三走向了看押俘虏的地方,路上,薛三有些担心道:
“主上,这支蛮族兵战斗力,有保证么?”
毕竟是刚过来的外兵,还没做过整合。
“至少,能保证一下底线吧,不会太差的,反正咱们的对手,也不强。”
这是郑凡的看法,毕竟,雪原上已经没有野人王了,而各自为战一盘散沙的雪原诸部,他们的战斗力,真的是有些不敢恭维。
当初无论是司徒家还是赫连家,对雪原部族都是随便捏着玩儿的。
关押俘虏的地方很大,其实就是一个圈儿,外围有一群骑士手持弓箭严阵以待,不停地巡查,里头的俘虏则全都挤在一起坐在那儿。
但特权这东西,无论是在哪里都是存在的,比如俘虏营里,有一顶帐篷,那位三王子人就在帐篷里。
梁程率军冲杀进去后,这个营寨根本就没还手之力了,族内的人只剩下投降和奔逃,三王子因为帐篷特殊,早早地就被薛三的手下给盯上了,所以他想逃也没地方逃,也没拿着刀做什么殊死抵抗,很干脆地投降。
等郑凡快要走到帐篷口时,一边陪着他的薛三拉长了声音喊道:
“平野伯到!”
边上的柯岩部勇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有人在马背上行礼,有人拍胸口,有人还学着诸夏礼仪对着郑凡不伦不类地抱了个拳。
这些乱糟糟的场面让薛三略微有些不满意,默默地记在了自己小本本上,对于雪海军来说,一项能够和战斗力比肩的标准就是………礼仪。
不是寻常的礼仪,而是讲究如何能够和主上配合与呼应,能够让主上站在那里挥挥手就可以收获万众服从的感觉,让主上喊一句话,下面成千上万士卒就能跟着一起喊下一句。
总之,军队存在的第一要务,是把主上哄高兴喽,其次才是打仗。
当然了,这二者也不算冲突,这个时代,能够做到整支军队整齐划一且服从熟悉一个节奏的话,战斗力,根本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毕竟郑伯爷麾下的兵马,要么是三晋骑士出身,要么是刑徒兵和靖南军出身,要么就是蛮族兵出身,个人素质都是有保证的,不是那种宫女太监组成的方阵队。
这种高素质兵员,配合上井然的秩序打磨,战斗力提升很是明显。
不过,薛三的喊声虽然没能让周围的柯岩部勇士配合起来,但帐篷却很快被掀开,穿着一身白衬的三王子直接对着郑凡跪伏下来:
“罪民叩见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在三王子身后,还跪下来一个女人,不算年轻,但和老没什么关系。
薛三盯着吴娘子在打量,自家主上有曹贼之好已经不算是秘密了;
人银甲卫都知道派人妻过来打个潜伏,就更别提这些和主上一起相处过来的魔王们了。
郑凡伸手,弹了一下薛三的脑瓜崩。
薛三马上清醒。
郑凡没进帐篷,而是直接示意薛三在外头摆了椅子。
郑伯爷坐在椅子上,三王子依旧跪在地上。
薛三站在三王子身侧,魔丸还在郑凡甲胄里,每次出征在外时,魔丸就不能继续看很孩子了,会被郑伯爷强行带出来。
另外,还有数十名蛮族勇士在四周警戒。
出门在外,谨慎一点总没错。
万一这位三王子不像是表面看起来这般文质彬彬,而是一个隐藏着的大高手呢?
一直喜欢对别人进行斩首行动的郑伯爷对防备别人给自己依葫芦画瓢上一直不遗余力。
待得郑凡坐舒服了,
三王子抬起头,
看着郑凡,
高声道:
“伯爷,乃蛮部犯上作乱,杀戮燕民,冒犯天威,实乃罪无可赦!
伯爷出王师,伐无道,剿逆叛,乃代天行罚。
罪民愿意为伯爷鞍前,效犬马之劳,以求将功赎罪!”
文绉绉的一段话,出自于一野人之口,还真是让人有些诧异,总觉得这画风很不对劲。
但这人,确实很有水平。
乃蛮部那位王子,杀了几百个晋民,但在他嘴里,就直接变成杀了燕人。
其实,郑伯爷是被那座京观触怒的,那座京观,就是在打他郑伯爷的脸啊,能忍?
但在三王子嘴里,则变成了保护麾下子民所出的王师。
虽然晋地现在是燕国的,晋人也算是燕皇子民,这没错;
但能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直接说了出来,证明这货的政治水平真的很高。
且如今已经沦为阶下囚的他,可谓是一点都不矫情,身为被攻打方,先帮郑凡这里正名,而后直截了当地说愿意当郑伯爷的走狗,当一个带路党。
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不像是其他一些降人,明明没有抹脖子自尽的勇气,被俘后还想要梗着脖子刷一波忠贞不屈。
郑凡来了兴致,指了指依旧跪在地上的三王子,道:
“接着说。”
“伯爷,这里原本是安羊部的旧地,我乃蛮部在这里驻兵和人口不算多,而在我乃蛮部本部,勇士可征调出两万!”
郑凡抬起手,打断道:
“据本伯所知,你乃蛮部本部之地也就一万出头的控弦之士。”
“伯爷明鉴,但还有一万多,是仆从兵和下属部族的兵马。”
仆从兵这种存在,郑凡不是很适应,因为郑凡师承于田无镜,自然而然地被田无镜影响着走精兵路线。
至于乃蛮部本族的兵马,郑伯爷也不算如何瞧得上,野人的军队,只有在野人王的手中才算是真正发挥出了战斗力,其余时候,真的很一般。
比如自己去年陪着侯爷远征雪原,三万靖南军,可谓是摧城拔寨,连破诸多野人部落,若非野人王那边打破了雪海关,郑凡觉得自己还能跟着侯爷再扫一路雪原。
“伯爷,罪民在本族那里还有一批自己培养的手下,他们是愿意听从罪民命令的。”
这意思是,他能里应外合。
郑凡点点头,道:
“继续说。”
“请伯爷放罪民回去,罪民将配合伯爷拿下乃蛮部!
虽然没有罪民帮助,乃蛮部在伯爷面前也是一群土鸡瓦狗,但伯爷手底下的士卒精贵,可承受不得这种损失。
此外,罪民愿意为伯爷鹰犬,为伯爷平定雪原!”
“好,三儿,上酒。”
薛三拿出了酒嚢,先递给了郑凡,郑凡打开塞子,喝了一口,然后丢给了跪在地上的三王子。
三王子接过了酒嚢,
先对着郑凡磕了个头,
然后喜不自禁地拿起酒嚢猛喝了好几口,
他喝得太急切了,所以呛到了。
“咳咳…………咳咳…………”
吴娘子马上匍匐过去,帮他拍背。
“伯爷这酒,当真是好喝,哈哈哈。”
郑凡笑了笑,
道:
“三王子的大名,在雪原也算是传开了,就连本伯也曾听闻昔日野人王曾称赞三王子乃雪原文曲星,日后有宰辅之才。”
三王子正色道:
“伯爷,罪民乃雪原一粗鄙野人,实在当不起这等称赞。”
“雪原一野人?”
“是,伯爷。”
“曾经,也有过一个人说过类似的一句话,他说,他是荒漠一野蛮。”
三王子马上道:
“左谷蠡王之气魄,罪民十分钦佩,却不敢和左谷蠡王比肩。”
“哟,知道的还真不少。”
“伯爷,罪民喜好读书,以前也常与外面有书信往来。”
“哎呀,确实不一般啊,看来,那位野人王确实没看错人,你,不简单。”
“愿为伯爷效死!”
三王子大声道。
“好,你去死吧。”
郑凡答应了。
同时,薛三将自己的一把匕首丢到了三王子面前。
三王子当即愣住了,
怎么会这样?
郑凡打了个呵欠,
缓缓道:
“但那位野人王还说过一句话,哦,可能你不知道。他说,我攻打乃蛮部,如果遇到了你,可千万不能放过你,也不能听信你的话让你离开。
他说,你比他不如,但不如之处,也就是那一点所谓的族群父兄拖累,性格上有所欠缺;
然而,一旦乃蛮部被灭,你没了拖累,日后雪原上,就得再出一个野人王了。
我说我不怕,再来一个,大不了再收拾一个就是了。
他说,
那您怕麻烦么?”
郑凡身子微微后仰,
斜看着蔚蓝的天空,
自问自答道:
“是的,我怕烦。”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四章 碾碎他们!
三王子此时已经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被俘后在帐篷内所想出来的对策和应变,到头来,却变成这样一个结局。
从郑伯爷嘴里,他得知了两个惊人的事实;
野人王,似乎没有按照传闻中的那样被押送到燕京,很可能就在郑伯爷手中;
且,野人王似乎已经投靠了郑伯爷,为郑伯爷在出谋划策,乃至于这一场雪海关燕军奔袭乃蛮部的计划,就是野人王亲自制定的。
一时间,一股冰冷的寒意从三王子的脊梁骨位置席卷而来,这股子寒意,并非是来自于自己的即将死亡,而是一种绝望。
如果野人王臣服在了平野伯的脚下,
那整个雪原,
还能有什么未来?
还能去奢求什么希望?
没人比三王子更清楚野人王的恐怖,在三王子看来,就算是野人王最后失败了,也绝不是野人王本人的失败。
因为野人王所面对的,是一个恐怖的燕国,同时,还是一个一盘散沙的雪原。
但凡雪原能够放弃成见,团结起来,给予野人王更多的支持,雪原的局面,就不可能崩塌到如此地步。
雪海关不丢,或者当时能够及时抢回来,雪原如今依旧能够掌握着对晋地的主动权,而不会是眼下这个局面,燕人想打就能直接发兵。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三王子忽然笑了起来,
伸手,
握住了薛三丢到自己跟前的匕首。
此时的他,脸上再没有什么谦恭,也没有去磕头求饶,反而,显得很是坦荡。
这一幕的变化,
让郑凡都觉得有些诧异,
眼前这个三王子,像是忽然之间变了一个人一样,
容貌没变,
但气质,
对,
就是气质上,和先前截然不同。
每个人都需要面具,有人一辈子就一张面具,有人,需要好多张。
三王子已经摘下了自己的面具,
这位昔日曾被野人王称赞为宰辅之才野人“才子”,现在还真是有那股子气度了。
“伯爷,你大燕穷兵黩武,将来您的结局,不见得比我好上多少。”
郑凡打着呵欠,点点头。
没反驳,反而很坦诚地承认。
都到了这会儿了,再去和眼前这位争论探讨什么,也实在是无趣,同时,大燕未来如何如何,和他平野伯有什么干系?
在郑伯爷的前方,可能站着曹操或者司马懿,但绝对不会是岳爷爷。
三王子这明显不是死前故意诅咒一下郑凡,他不是输不起的人,这人,骨子里,还是有着一抹本不该属于野人的清高的。
他继续道:
“但想来,假以时日,雪原,将沦为您郑伯爷的牧场,我圣族子民,也将沦为您郑伯爷的脚下奴仆。
浑浑噩噩数百年,
我圣族的命运,
终究还是不能被自己所掌握。
这样子的日子,不过也罢;
这样子的雪原,不看也罢;
这样子的性命,不要也罢!”
最后三句话,三王子是喊出来的。
最后一个字喊出口,
他就攥起匕首,狠狠地扎入自己的心窝。
“噗!”
刀口,
并没有刺入太深,三王子很疼,疼得整张脸都扭曲起来。
昨晚,他曾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
现在他是真正尝到了做书生的苦涩,他不会武功,自小身子弱,也没有熬炼筋骨,如果他不是乃蛮王的儿子,他的宿命将会和雪原上很多新生虚弱的婴儿一样,被父母故意丢弃到野外,被狼给叼去。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
这一刻,
他连自杀,
都显得有些有心无力。
血,是在流,滴淌到匕首上,顺着匕首再流淌到自己手掌,可以清晰地感知到有一股湿热感自掌心袭来。
但哪怕他不习武,也知道,自己距离死,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想死时,没办法死得干脆,于这众目睽睽之下,真的是一种煎熬。
郑凡看见三王子的脸,涨得通红,这不是因为受伤的原因,而是……羞愧。
三王子似乎想尝试着将匕首拔出来,再给自己一刀,或者攥着匕首,再在自己体内搅动一下。
然而,
他刚刚移动匕首,
伤口一颤,
当即疼得他整个人都在颤抖。
“嘶………”
三王子倒吸一口凉气,身体的痉挛,导致其手掌位置也像是脱力了一般。
想自杀,其实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尤其是用冷兵器。
郑凡不由得联想到上辈子看的电视剧里,动不动随便一个女性角色都能拿把刀自己给自己干脆地抹脖子,鲜血飞溅,真是不现实。
不过,郑伯爷忽然觉得自己此时开小差有些不合适,有点太不尊重眼前这位王子了。
三王子用求助的目光看向薛三,
不是求饶,
而是艰难道:
“请……请将军助我………”
薛三看着三王子,笑道:
“匕首上是有毒的,不过是慢性的,您再等等,就可以死了。”
薛三很喜欢玩儿毒,在自己匕首和暗器上淬毒更是家常便饭,寻常的快速性毒药,说实话,在高手对决时,用处不大。
因为高手可以控制自身气血收缩肌肉,封闭穴道,快速性毒药一开始就能让人明显感知到,反而方便他们将毒药的伤害压制到最低。
而这种稍微慢性一点的,软刀子割肉,慢慢来,一开始让你没什么感觉,当你有感觉时,毒素已经弥漫开去了。
三爷玩儿的这是高端脏活儿。
听到这话,三王子有些感激地对薛三点点头。
然后,
他有些艰难地扭过头看向吴娘子。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晋地女人,这个女人,和雪原上的其他女人不同,她知书达理,琴棋书画都通一些;
当她陪伴在自己身边时,可以给自己一种错觉。
仿佛自己不是生活在雪原的寒风里,
而是坐在江南春雨如酥的白墙黑瓦小院。
三王子很感激她,感激她给自己带来了那么多天的快乐和美好,不带丝毫亵渎的美好。
吴娘子现在捂着嘴,跪伏在地上,一脸惊恐。
她先前没有主动挡在三王子面前,
说什么要杀王子先杀了我!
也没有去匍匐到郑伯爷脚下,说她愿意为郑伯爷做牛做马做一切,只求伯爷可以放三王子一命。
她什么都没做,因为她已经被吓坏了。
此等情景,此等场面,
她一个女人家家的,
已然是六神无主。
三王子有些勉强地对她露出了微笑,
然后,
再度扭头,
看向坐在自己前方的郑凡。
郑伯爷坐在椅子上,身子后靠,翘着腿,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
三王子很感激,因为这位燕人的伯爷没有转身就走,他在等待着自己最后的死亡。
人在临死前,其实是格外敏感的,也容易牵扯出很多愁绪。
“伯爷,吴娘子,我没碰过。”
三王子说道。
薛三听到这话,耳朵颤了颤。
合着自家主上的曹贼之好连雪原都传遍了?
“还请伯爷,留她一命。”
其实,无论外界对于自己有多么深重的误解,郑伯爷是不会承认自己真的有那种癖好的。
别的不说,家里的客氏,也是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韵味也有韵味,但自己可一直“守身如玉”。
当你的感情可能会牵扯到魔王时,也由不得你不去慎重。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跪伏在那里的吴娘子道:
“若是晋民,自是会复籍。”
虽说瞎子那边还没鼓捣出正式且具体地对雪原晋人奴隶的处置办法,但已经和郑凡沟通过此中精神。
那就是晋人奴隶回归雪海关,会直接脱离奴籍,同时赐予土地耕种。
眼下,如今雪海关最缺的,其实就是人口,最好是自己的人口。
野人可以用,但只能拿来当劳工,至少目前来看,将野人吸纳为自己人,还不现实。
而晋人,你解救了他,你帮助了他,利益与共时,必然会死死地追随在你身边。
所以说,这次出兵,一方面是郑伯爷觉得自己的脸被乃蛮部给打了,伯爷脾气不好,自然得十倍抽回去。
另一方面,则是借此机会立威,警告雪原诸多部族在对待晋人奴隶问题上做出让步,毕竟野人上次入关时,天知道到底劫掠走了多少人口,总之,小半个成国基本上是十室九空了。
三王子放心地点点头,
然后面带微笑,
抬起头,
看着头顶上这蔚蓝的天空。
他希望将这股子微笑给保持下去,一直定格到自己死时。
但他发现这个动作,这个姿势,现在真的好累。
累得他喘不过气来。
所以,他不得不又低下头,开口道:
“伯爷,我想做一首诗。”
到底是有着一颗文人之心的野人,哪怕是在死亡前,也想要刻意地维持一下属于自己的尊严。
郑伯爷点点头,
道:
“好。”
三王子深吸一口气,
眼里露出复杂且深邃的光芒,
随即,
发出一声长叹,
而后,
张口:
“…………”
他死了。
他的诗,一个字都没念出来,就这么定格在了吟诗的表情上。
“殿下,殿下!!!!”
吴娘子在此时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
背靠在椅子上坐着的郑凡看着张着嘴死亡静止在那里的三王子。
忽然觉得这个姿势,这个画面,很美。
谈不上多悲壮,也称不上多凄凉,甚至,难以引发出什么人的共鸣。
因为真正理解这个画面的人,不多。
除了郑凡在内的几个人,
没有其他人知晓,
眼前这个死去的野人男子,
是野人王亲口说要杀的,是野人王自己认证的,放其一条路,日后必然成吾的存在。
他的死,
让郑凡有一种亲手掐死一个“枭雄”……
不,
这不贴切,
是亲手掐死了一个……时代!
可能,三王子就算这次活下来,他日后也未必真的能崛起,他可能死于一起骑马摔下,死于一场刺杀,死于一场疾病,死于一场背叛,导致其没可能按照野人王的设想走向那一条路。
但不管怎么样,
自己,
亲手掐死了所有可能。
郑凡看向薛三,
薛三也向自家主上投来目光,
“主上?”
“记住他现在的样子,回去给我雕刻一个石雕,我要收藏。”
“呼………”
三爷听到这句话,只觉得自己尾巴骨都要摇动起来了,如果还有的话。
这话里的内容,以及说这话的神情,让三爷觉得自家主上当真是好变态哦,
但是,真的是让人意外地喜欢呢。
“主上放心,都记在属下脑子里了。”
郑伯爷点点头,
吩咐左右道:
“就地扎营,我睡一会儿。”
说完,
手肘撑在椅子扶手,托着自己的腮,闭上了眼。
懒得找地方,
就在这儿直接睡了。
一时间,
四周寂静无声,
无论是附近被看押的俘虏还是周围的柯岩部勇士,都下意识地放低了脚步尽可能地不发出声音。
当他在入眠时,
这个世界,
理当无声。
……
“这事,还不都是你惹出来的,你率兵追那些逃跑的奴隶就算了,追不到也就算了,明明追到了为什么还要杀了他们,还垒起来,你这个蠢货,我怎么会有你这样愚蠢的一个儿子!”
乃蛮王对着自己的长子痛骂道。
刚刚来的消息,
燕军已经攻破了深潭西侧原本属于安羊部的牧场,兵锋,其实已经逼近乃蛮部本族了。
这一切的起因,就是自己这个长子的胡作非为!
“父王,儿子有什么错,那些晋人奴隶胆敢叛出部落逃跑,他们就该杀,就该给他们颜色看看,否则以后我们还怎么管理部落里的奴隶?”
“你混账,你愚蠢!”
乃蛮王已经气得不想再说话了,现如今他的第三子生死未知,对他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父王不用担忧,燕人这次就算出兵,他兵力也不会太多,儿子愿意率领我乃蛮部勇士前去迎敌。”
和平归和平,结盟归结盟,正和郑伯爷一直想着腾出手来就对付雪原部族一样,雪原部族的头人们也从未天真地认为这种和平能够永远地持续下去。
所以,他们也用着各自的手段去打探过雪海关的兵力。
据他们所知,雪海关那位平野伯麾下,兵马并不算多。
但尽管如此,他依旧可怕,因为在那位平野伯身后,站着燕人的那位靖南侯,同时,还有整个燕国。
就算是一场和雪海关的冲突自己这边能够赢下,那接下来燕国要是派出大军,或者再度派出那位燕国的南侯挂帅出征雪原呢?
雪原野人部族,在失去野人王之后,本就没有什么向心力了,他们根本组织不起来一场能够和一个庞大国家进行的国战。
但眼前的局面,必须要应对下去,总不能让燕军打到这里来。
只是,面对自己长子的请战,乃蛮王没有直接答应,而是指派了自己的一个弟弟为大将,领本部勇士迎敌,同时,让自己的长子和一向与长子不和睦的二儿子一同为副将,各自领麾下兵马配合出战。
乃蛮王很清楚一个道理,越是在危急关头,就越是要提防自己的儿子。
做完了这些安排后,族内的勇士开始准备出征。
随后,乃蛮王又接见了昨日到来的附近各部族使者,这一次,乃蛮王没有犹豫,答应分割出奴隶和牲口作为换取其他部族出兵帮忙的代价,并且请求他们赶紧回到各自部族内劝说自己的头人出兵。
甚至,乃蛮王还举了一个他以前从自己三儿子那里听来的例子,叫做唇亡齿寒。
做完了这一切,
有些疲惫的乃蛮王回到了自己的王帐中。
这顶王帐很大,里面可以分出很多个小房间来。
乃蛮王直接走入最里面,看见坐在那里正编织着皮衣的美丽女人。
女人年纪在三十左右,一身红衣,她坐在那儿,宛若是一道光芒照耀在那里,让乃蛮王无比迷醉。
虽然这个女人没能为自己诞下一个孩子,但她却牢牢抓住着乃蛮王的心。
女人对乃蛮王嫣然一笑,
“喵……”
一声猫叫从床底下传来,随即,一只黑色的猫咪从里面走出,这是她的宠物。
乃蛮王在床边坐下,目光开始迷离。
他看见自己和她扑滚在一起,
他看见自己和她共赴巫山**。
然而,
事实上,
乃蛮王只是睡着了过去而已,发出着鼾声。
女人放下了手中的皮衣,略显嫌弃地看了一眼躺在自己床上呼呼大睡的乃蛮王,摇摇头,
道:
“乃蛮部好像出事了。”
这顶王帐内,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已经昏睡过去了。
但马上,就有第三个人的声音响起:
“你后悔了么?”
这个声音,来自那只黑猫。
女人伸了个懒腰,没急着回答。
那只猫却直接跳到了床上,看着女人,口吐人言道:
“花姬,你后悔了么?”
女人有些无奈,只得开口道:
“你似乎很想从我口中听到我后悔了四个字?”
“是的。”
“这还用说么?”
“看看你选的这个男人吧,哪怕部族大难临头,却依旧选择回到这里找女人,你当初怎么瞎了眼,选中了他?”
“我原本是看上他的三儿子的。”
“结果人家不要你?然后你就找上了人家的爹?”
“是,人家不要我,他对我很戒备,也很提防,我主动投怀送抱,他都不要,那我没办法了,只能到他老子的床上,听他喊我娘。”
“女人,都是这么无聊么?”
“废话少说,现在该怎么办吧,我听说,燕人的大军已经打到深潭西侧了,距离这里,可不算太远。”
“你要是想逃跑,现在还来得及,我不认为乃蛮部能够挡得住燕人,且,哪怕这一次挡住了,等燕人再度派出大军过来,乃蛮部终究还是会被覆灭。
这些没跟随野人王入关的野人头人贵族们,
他们并不清楚,
燕人,
到底有多么狠辣!
你让他们占到便宜还好,
你要是让他们吃亏了,哪怕只是一点点亏,燕人也会不惜一切代价把面子重新打回来。
他们的皇帝,他们的侯爷,他们的将军,都是一群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
“不就是当初差点被吃掉了么,你居然记恨到现在。”
“当初如果我再慢一步,就会被燕人那位北侯胯下的貔貅给整个吞吃了!!!”
“我知,我知,你委屈了,你委屈了。”
女人拿起自己编织了一半的皮衣,仔细查看着针脚,道:
“但我偏偏不打算走了,在我眼里,燕人和野人,其实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人;
正如我们在他们眼里一样,是猫是狐也都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妖。
这个人………”
女人又瞥了一眼不省人事的乃蛮王,
“他已经废了,当初我选择他,也是觉得他好控制,容易听话,他也确实没让我失望。
但现在,既然他已经没了用处了,就干脆撒手丢开吧。”
“不走,又不逃?”
猫的眼眸闪现出一抹狐疑,随即震惊道:
“你是想要留下来?”
“对,我可是王妃,娇弱美艳的王妃,燕人再野蛮,终究当兵的也是男人,我不信那位平野伯在杀入这里闯入王帐见到我后,
会对我不动心。”
花姬说到这里,
忍不住捂着嘴“呵呵呵”笑了起来,
“男人嘛,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儿么。”
“呵。”
黑猫发出不屑的声音。
“怎么着,你不陪我了?”
“我陪你做什么?我还想多活几年,我们妖能开灵智得多么不容易,我可不想那么快的死。”
“但天下之大,离开了乃蛮部,我们又能去哪里?再找一个乃蛮王?莫说我疲倦了,就是这些所谓部族头人,跟在他们身边,你甚至没办法从他身上汲取到丝毫贵人之气。
哪怕,他顶了什么王爵,但一点用处都没有!
现如今,
燕京那里有貔貅,那种存在,对我妖族最为敏感,喜好食妖为生;
楚国有火凤,大泽之中,也不缺妖物,那些楚国巫师想对付我们也很简单;
乾国的炼气士,更是一个个恨不得诛灭掉我们来积攒他们的天地功德。
那位燕人平野伯,可是被燕皇亲自册封的,他身上,应该是有不少贵气的吧?
你不要?
你真的不要?
你真的能舍得不要?”
说着说着,
女人情不自禁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格外魅惑。
“花姬,不要将这个世界,想得那么简单,这,终究是人的世界。若是那位平野伯看不上你呢?”
“怎么可能看不上我?除非他燕国册封一个太监当平野伯,或者那位平野伯家里的妻子比我还美艳动人比我还会伺候男人取悦男人,
呵,
你说,
这可能么?”
……
柯岩部的七千多兵马,这两日没挪地方,按照郑凡的命令,其实就是在等着乃蛮部的兵马过来。
不过,因为先前的缴获,收获颇丰,所以也不用担心粮食的匮乏,且因为按照战时习惯,郑伯爷也很豪气地直接从战利品里分宰出不少牛羊来犒劳他们,所以这些柯岩部的勇士们,士气一直保持着很旺盛。
郑伯爷行军打仗的本事,因为不敢肆意放手施为的原因,所以,其实郑凡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具体带兵打仗的话现在到底是哪个段位?
但一些刻板的玩意儿,郑凡还是明白的。
出门远征,军需绝对是重中之重,无论什么时候,让士卒吃饱喝足是维持战斗意志的最直接也是最有效方式。
而乃蛮部那边的大军,也终于在第二日出现了,只不过乃蛮部并未直接发动进攻,而是以游骑的方式开始刺探郑凡这边的虚实。
郑伯爷也懒得去跟他们玩儿什么哨骑战,懒得费那个精力,继续示意柯岩冬哥和金术可按兵不动。
再过了一天,乃蛮部的仆从兵和奴隶兵也赶到了,一时间,摆在郑伯爷面前的乃蛮部军队规模,已经超过了两万。
敌我双方数目差距,已经超过了两倍,甚至快三倍了。
你问郑伯爷心里慌不慌?
还是有点慌的,但不可能表现出来。
郑伯爷有一点是很值得称道的,那就是他很少去做自己没谱的事儿,要做,就做自己的专业。
比如,
“如何当好一个吉祥物且发挥出吉祥物最大的效果”,
在这件事上,
郑伯爷绝对有着强烈的自信,练出来的!
不仅仅是杀了三王子那一次在外头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
郑伯爷都是坐在椅子上或者干脆用一堆干草堆个小床,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在营寨门口睡觉。
这种行为,确实起到了安定军心的作用。
再加上蛮人对野人有着天然鄙视链,同时蛮人对燕人的实力还是信服的,见这位燕人的伯爷同时也是自家的新主子这般淡定,大家的心,也就安静下来。
没办法,
谁叫这支蛮兵还没经历过整编就被自己拉出来打仗了呢。
要是自己手下的嫡系,郑伯爷根本就不用整这一出。
虽说六品武夫的体魄,想感冒很难,但连续吹了几个晚上的雪原寒风,郑伯爷脑袋,还是有些发胀起来。
期间,
乃蛮部那边派来一个使者,表示愿意和谈,且姿态放得很低。
乃蛮部愿意赔偿奴隶牲口,来让平野伯息怒。
明明自己占据优势,却还是得低头,郑凡清楚,这一切的威慑,来自于自己打出的大燕黑龙旗帜。
郑伯爷也很明事理,亲切接待了乃蛮部使者,表示出了对和谈的极大期待和渴望,同时,对着使者抒发了大燕希望和雪原诸部和平共处睦邻友好的基本态度。
正当乃蛮部使者惊喜于自己将完成任务时,令他瞠目结舌的条件来了。
郑伯爷要求,
先交出乃蛮部大王子,因为他是在雪海关外屠杀晋人的罪魁祸首,这种人,必须带回雪海关,同时,请燕皇下旨审判。
另外,乃蛮王驭下不利,辜负了燕皇陛下对其册封,但乃蛮王毕竟是王爵,所以需要亲自启程,入雪海关,再过晋地,入燕京,亲自向燕皇陛下请罪。
最后,
郑伯爷拍着自己的胸膛又阐述了一边自己对和平的向往,对美好未来的期盼。
使者像是见了鬼一样,浑浑噩噩地离开了燕军军营。
可不是见了鬼么?
交出大王子?
这个,条件是很苛刻,但使者觉得,并非完全没有希望,毕竟自家头人的儿子,还真不少。
哪怕少了个老三,再少个老大,还有一窝。
且大王子的势力和野心越发膨胀,其实已经受到乃蛮王的猜忌了。
但还要交出乃蛮王是什么鬼?
这还是和谈么?
用脚指头都可以想明白,
要是和平的代价是牺牲自家头人,那自家头人又不是被星辰砸晕了脑袋,否则怎么可能会同意这所谓的和谈条件?
僵持,对峙,
持续了差不多四天。
在这四天里,燕军一直避不出战,躲在营寨里。
明明营寨不算坚固,但那也得看对付谁,杀鸡焉用牛刀,对于野人而言,不是很擅长营寨战法的蛮人做出来的营盘,已经足够让他们牙疼了。
谈判失败后,
乃蛮部大王子曾率兵在营寨附近挑战过两次,但燕军这边依旧没有出战的意思,你要打就来打就是了,反正就算出发时携带的口粮吃完了,这儿还有这么多先前缴获的粮食和牲口,我有吃有喝的,不急。
而让乃蛮部开始逐渐放肆且主动挑衅求战的另一个原因则是,他们发现了这支燕军似乎是和他们所想象的燕军不同。
这支燕军,
居然他们的甲胄和武器,
和自己这边一样的破旧!
野人是不知道蛮人已经将他们放在了鄙视链的最下层了,
所以,
他们现在开始鄙视蛮人了。
而这段时间,郑伯爷依旧不动如山。
他在算日子,梁程的迂回,应该要成功了。
野人王给出的谋划,对时间点的把握很是重要。
只有抓住这个时间点,才能在乃蛮部最为虚弱的时候以最小的代价击溃他们,同时,还得赶在其他部族的援兵赶到这里之前。
一旦乃蛮部被灭或者被击溃,其他部族是不会懂得什么唇亡齿寒的道理的,他们只知道,燕人是不可能跑到雪原上放牧来的,少了一个乃蛮部,那乃蛮部空出来的牧场和逃散出来的人口,正好就能被他们给瓜分掉。
这就是现实,
因为野人王的崛起和失败,
这个过程损耗的,不仅仅是十余万野人大军,
同时还损耗掉了一批有远见有见识的部族。
精华都已经被扫没,剩下的,都是些短视的部族和头人。
在对峙的第五天,
燕军营寨里释放出了大量哨骑开始反压野人哨骑。
同时,
薛三亲自训练的探子也开始出动。
蛮人哨骑都是柯岩部最为精锐的勇士,薛三的手下更是真正的百里挑一,所以乃蛮部的哨骑一时间损失惨重。
等到第六天时,
前方哨骑传来军情,
有一支人数规模在五千左右的乃蛮部骑兵脱离了本部,后撤了。
郑伯爷当即抽出自己的刀,
将自己躺了一个星期的椅子给砍成两半,
同时对着金术可和柯岩冬哥一人一脚屁股踹,
大吼道:
“击鼓,出击!”
郑凡不认为那五千多调动的乃蛮部骑兵是对方在故布疑阵,
因为郑凡不认为梁程会失败。
这是对梁程的信心,对自己手底下魔王素质能力的绝对自信!
所以,乃蛮部后院必然已经失火。
且,再等下去观望的话,说不得再过个一两天,附近其他野人部族的援兵就要到了。
在郑伯爷的命令下,
金术可和柯岩冬哥亲自组织,
七千多蛮族骑兵大大方方地驶出了营寨,开始在外面列阵。
这一幕,震慑到了乃蛮部那边,因为他们的大王子刚刚带走了五千本部精锐匆忙回防,使得这次领兵的主将也就是乃蛮王的那个弟弟有些不知所措,犹豫不决是否要主动出击还是后撤防守。
阿铭这个工具人,骑着马,跟着郑。
战场上,主上在哪儿,他就得在哪儿,他得进入自己的角色,去做那一个莫得感情的挡箭机器。
而郑伯爷,
面对着这七千多其实认识也就不到半个月时间的蛮族兵,
再度展现出了自己的专长。
郑伯爷骑着貔貅,自军阵前方掠过,他高举着自己的马刀,胯下貔貅也很懂事,配合着郑伯爷飞奔四蹄,尽量让自己显得威武雄壮一些。
且郑伯爷一开口,
阿铭和薛三马上对视一眼,彼此都看见了惊愕。
不仅仅是这两位魔王,
其实还有金术可以及柯岩冬哥,以及,一大片的蛮族骑兵。
“柯岩部的勇士们!”
因为,
郑凡的这句话,是用蛮语说的。
哪怕是魔王们自己都不清楚自家主上到底是什么时候学会蛮语的,但眼下的事实证明,郑凡确实学会了,而且说得很流畅。
其实,郑凡学习蛮语的机会很多,但从虎头城迁移向翠柳堡开始,要求蛮兵学习夏语已经是一种传统了。
比如金术可,他虽然对成语的运用还有些夹生,但夏语交流的问题真的已经不存在了。
薛三“呵呵”了一声,对身边的阿铭小声道:
“主上还真是深藏不露啊。”
“谁会真的满足一辈子只当一个吉祥物?”阿铭反问道。
“你这话说得我们好像是坏人在禁室培yu一样。”
“主上主动学习,主动追求进步,我们不是应该高兴么?”
“但为何一点风声都没有?”
“你说呢?”
“我不知道啊。”
阿铭没再理会薛三,拿起酒嚢,又喝了一口血,味道很鲜美,滋味很美好,他得趁着现在多喝几口,因为待会儿他预感自己会失血严重。
郑凡挥舞着长刀,
大喝道:
“柯岩部的勇士们,我是你们的新主人,这些日子,你们应该都认识我了,大燕雪海关总兵平野伯郑凡!
本伯这辈子,别的不敢说,但有一件事,本伯最擅长,那就是打胜仗!
这些年来,
本伯所经历的战事,未尝败绩,每次都是大胜而归!
这一次,本伯相信也是一样!
在你们前面,
是雪原的野人。
你们看见先前几日野人对我们的挑衅了么?
本伯把话放在这儿,
如果这些日子驻扎在这座营盘里的,不是你们,而是正规燕军!
你借野人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主动上前挑衅!
但现在,他们敢了!
为什么?
因为野人觉得燕人不好欺负,但你们蛮人,好欺负!
野人,
瞧不起你们蛮人!
是的,
你们被野人给瞧不起了,被野人给瞧不起了!
伟大的蛮神在上,
你们作为她的子民,
居然被这一群茹毛饮血只知道在雪原上苟延残喘的未开化畜生给瞧不起了!”
挑动民族对立,制造地域歧视,本就是战前点燃怒气的最佳方式。
郑伯爷则是此中好手,在开战冲锋之前,多给这些蛮兵灌输一些杀气,何乐而不为?
“柯岩部的勇士们!
我可以赐予你们精良的甲胄,可以赐予你们犀利的马刀,可以赐予你们锋锐的箭矢!
我可以赐予你们牛羊,我可以赐予你们奴隶,我可以赐予你们一家人,全族人衣食无忧!
我可以庇佑你们柯岩部,
在雪海关繁衍生息下去,
我可以庇佑你们不受疾病的折磨,我可以庇佑你们不受饥饿、寒冷的袭扰!
我可以庇护你们一切,
我也可以赐予你们一切!
但请你们,
先向我证明,
你们,
配不配得上我所赐予你们的东西!
向我证明,
你们的武勇,你们的无畏,你们的强大!
蛮神在上,
他将在苍穹高处,
看着你们,
看着他的子民,
将属于蛮族的血勇和强大,
书写在这片千百年前蛮族都未曾涉足的雪原上,
这里,
自今日起,
也将流传起蛮神的传说!
蛮神的伟岸,
将使得野人所信奉的星辰就此黯淡无光!”
郑凡一拉缰绳,
胯下貔貅马上扬起前蹄后腿蹬地立起老高,
鼻息之间,甚至喷出了一小串火苗。
因为还没完全长大,所以这已经是这只貔貅现在所能做到的极限了,也算是给足了郑伯爷的面子!
郑伯爷刀口直接指向远处乃蛮部兵马所在的方向,
气血灌输,近乎沸腾,
大吼道:
“随本伯,
碾碎他们!”
第一百九十五章 击溃
号角声响起,标志着一场厮杀,已然拉开了序幕。
战争经历得越多,郑凡就越是理解李富胜的那种心理,成千上万人跟随着你厮杀,追随着你的意志而前进,那种血与火铸就而成的激情澎湃,真的是让人迷醉。
它不同于庙堂之上的运筹帷幄总揽大局,
也不同于文道之路的泰山北斗清风徐来,
它很直接,很现实,很直面。
郑伯爷先前的战前动员,真的很具有鼓动性,因为柯岩部毕竟是刚到的客兵,就像是新收养的宠物一般,总得一开始先顺着它的毛去刷。
当雪海军这边已经列阵冲锋时,乃蛮部那边也刚刚整顿好兵马。
明明前些天一直占据攻势的乃蛮部,在面对忽然出击的燕军,显得很是应对不足,这倒不是领军者的愚蠢。
而是因为野人部族打仗时的军制,实在是太过粗糙,甚至可以说是低级。
一来是指挥分工不明确,主帅只能掌握自己麾下这部分嫡系,其余的布置,只能交给身边其他几个贵人去分别完成,由那几个贵族去指挥他们自己的嫡系。
这就跟后世的工程分包一样,层层分包下去,质量只会越来越差。
同时,运转的效率也是极为低下。
且因为大王子率领五千乃蛮部本族勇士回援了,空缺出来的这一部分,其实才是真正的主心骨,在失去主心骨的制约后,其他贵族的兵马还好,慢腾腾一点至少还能拾掇出个样子来,但仆从军和奴隶组成的那部分炮灰兵马,则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正常地调动了。
说白了,野人打仗就跟猎人带着猎犬出征一样,当猎人虚弱到难以压制住猎犬时,都得随时担心会被反噬。
如果大王子还在这里,亦或者二王子是主将的话,他们倒是可以凭借自己王子的身份,直接杀鸡儆猴,因为他们杀人,名正言顺。
但乃蛮王因为顾忌自己儿子领军夺权反噬自己的原因,选择自己的弟弟当主帅,这位主帅能力是有,但在族内,其实早就没什么影响力了,他能活下来,其实也是因为自己一直很低调不会被乃蛮王猜忌的原因。
所以,种种原因束手束脚之下。
当郑伯爷率领柯岩部勇士冲锋速度都已经拉起来时,那边的乃蛮部,才堪堪整出了像样的队列。
若是搁在以往,手底下是镇北军或者靖南军甚至是自己的盛乐老兵的话,这种对手,郑伯爷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但因为手下这支是新来的蛮兵,所以不得不稍微有些惴惴。
指挥全局的,是金术可。
这是郑伯爷亲自下的命令,这让金术可很是感动,昨儿个晚上还特意来找郑伯爷请教战法。
郑伯爷也没吝啬,直接跟他分析了敌我态势,总结出了个“一击溃敌”的主题思想。
其实,压根等于啥都没说,但金术可却觉得大受启发。
毕竟,郑伯爷可是靖南侯的“亲传”弟子,且自从军以来,那可是战无不胜,种种战功以少胜多或者奇袭致胜更是数不胜数。
当然了,这次倒真不是郑伯爷怂了,而是为了稳妥起见,同时,最大的问题是,一支没有经受过整训的蛮兵,他自认为很难指挥得顺手,与其这样,还不如先踏踏实实打好这一仗再说。
进攻时,
金术可眼眶泛红,可谓是无比激动,伯爷对自己的栽培之意,可谓是再明显不过了。
同时,回忆着自己从蛮族奴隶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伯爷对自己的大恩大德,当真是比山高比海深。
郑伯爷这会儿是没空去思索金术可的心情,虽然不是自己亲自上手指挥,但在心里,其实已经在默默地推演着战局走向和规划。
不管怎么样,以后总得会有自己亲自指挥的仗的,总不能一直学着屠龙技而不用。
让阿铭松一口气的是,这一次,自家主上并未主动冲锋在前,而是找了处小坡上观望着战局,同时身侧还有一干薛三的手下负责护卫。
这些人组织冲阵起来,可能效果没有正规军那么好,毕竟他们已经不适应大开大合的场面了,但如果形势急转直下,靠着他们保护着逃回雪海关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反倒是郑凡胯下的貔貅,似乎对于上战场很是跃跃欲试,但自家主人却不愿意满足自己,让它很是抑郁,忍不住不停地用蹄子刨着坑。
“前两翼骑兵错开,箭矢压制。”郑凡喃喃自语。
果然,在金术可的指挥下,冲锋在前的总计四千多柯岩部骑兵并未主动撞上乃蛮部,那种实打实地骑兵对碰并未上演,而是分别两翼错开,以一种拉侧翼的方式迂回过去,同时,张弓搭箭开始抛射。
野人是渔猎民族,天断山脉里的熟野人甚至还会种地,也因此,在生存条件和恶劣程度上,其实要比蛮族人要好上一些。
同理,蛮族人的骑射功夫其实普遍要强过野人不少。
虽然装备上此时的柯岩部勇士比不得郑伯爷手底下的雪海正规军,但对上的乃蛮部,其实他们的披甲率也不高,大家半斤八两吧。
造成这个的真实原因是因为铁器和甲胄,这类战争物资野人王当时其实就是掠夺过来赶紧给自己麾下装备上的,这类东西不可能现在放着不用而当存宝贝一样运回雪原,
同时,当时抓捕回去的各类晋地匠人,原本自然是先分拨给支持野人王的部族。
但因为野人王主力尽葬于晋地,甲胄兵器自然也都留下了,另外,原本接收到匠人且有长远目光的部族因为失去太多族内勇士导致被其他野人部族吞并,这类匠人也因此遭遇了流失,导致雪原的冶炼锻造技术,其实并没有什么明显提升。
所以,雪原上的有志之士才会觉得,当他们失去了野人王之后,雪原,已经没有什么希望了。
箭矢的打击,着重在两翼,而乃蛮部的两翼,则是仆从军和奴隶军,遭遇打击后,这两支人数占到一万以上的军队一下子就出现了紊乱。
小坡上,郑伯爷继续“精神指挥”。
“两翼,穿凿。”
双方的冲阵,其实还在继续,双方都是以骑兵为主,所以一切一切,都进展得很快。
当前方四千多柯岩部勇士采取了迂回战术之后,后续的三千柯岩部勇士在他们的少族长柯岩冬哥率领下,将马速提升到了极致,却并未主动地去和乃蛮部正军正面冲撞,直接将自己的中门放开,转而一个侧迂,角度不大,却使得箭头冲刺的方向拐了个弯,直接对着乃蛮部的侧翼,也就是仆从军所在的地方狠狠地撞了上去!
这种短兵相接,这种骑兵最为直接的冲撞,往往是为将者最不喜欢却又是战场上见效最快的一种方式。
不喜欢是因为骑兵太贵,见效快则是四蹄奔腾的战马成群结队地冲撞向你,这对对手精神士气上的打击,可谓是相当恐怖。
后世的八路军和日军战斗时,也清楚要先打伪军,现在柯岩部所用的方式,其实是如出一辙。
仆从军本就是乃蛮部最近靠吞并其他部族强行拘押过来为奴仆的队伍,这种队伍怎么可能有多少战斗力?
且乃蛮部本部又刚刚抽调走了五千精锐,直接导致这支军队的构成结构出现了极大的失衡。
所以,柯岩冬哥率领自己族人忘我地拼杀之后,除了一开始,还有些阻力,慢慢的,前进的势头反而开始不断提速了。
右翼的仆从军直接被打穿,引发了崩溃,这种崩溃就像是大坝被拆掉一个口子后,迅速导致了连锁反应。
崩溃的右翼数目庞大的仆从军向中路去逃散,直接打乱了乃蛮部中路军的部署,使得这支原本应该是战斗意志最强同时也是战斗力最强的这部分力量,在还没真正发挥出来时,就直接被自己人给带偏了。
远处,
郑伯爷的手画了一个圈,
道:
“后方穿凿。”
由金术可带领的两翼迂回的骑兵,在侧面绕开了乃蛮部主力后,从斜后方,开始适时地穿凿。
郑伯爷见状,
咂咂嘴,
掏出中华铁盒子,
抽出一根烟,
缓缓地给自己点上。
一边的阿铭则道:“主上英明。”
老实说,阿铭还真是有些佩服。
郑凡却不以为然地抖抖烟灰,道:
“又不是我在指挥。”
阿铭正准备说话,郑凡却又抢先道:
“别跟我说这和我指挥的有什么区别这种话。”
阿铭闭上了嘴。
郑伯爷伸了个懒腰,
战局已定。
果不其然,乃蛮部大军崩溃了,先是失去了阵形,随后失去了建制,紧接着就是指挥体系失效,随后,就是全军的崩溃。
其实,双方真正厮杀交战死伤的人,真的不多,只占很小很小的比例。
但战争很多时候,尤其是野战,很少会出现呆板地拼消耗拼人头的情况,哪怕是攻城战,也是如此。
这一套作战方式,和当初靖南侯田无镜指挥镇北军靖南军精锐决战野人王大军主力时所用的,如出一辙。
就是欺负你部队成分混杂,就是欺负你是拼装货,就是欺负你不是铁板一块,然后,自己这边则占据着统一的指挥和信念,切割瓦解掉你,等你崩盘之后,再进行杀戮。
狼群捕猎成群结队数目远远超过它们的猎物时,往往也是采用相类似的方法。
你硬要说柯岩部勇士的战斗秩序和素养有多高,这其实也不准确,但关键是,他们是一个部族。
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一个新的环境,会本能地更团结。
所以,才敢将本就占少数的兵力分散开,所以,才敢将自己的中路完全放开。
一般来说,中路放开部队拆开,在野外遭遇战里,其实是大忌讳,因为拆开来容易但你想再组装起来,难度会非常之大,搞不好就直接自己给自己搞崩盘了。
但总得敢做,总得敢赌,总得敢拼,才敢去奢望一个最为满意的结果。
乃蛮部的军队崩溃后,下面,其实就是追杀了。
这种类似的场面郑伯爷算是见多了,燕人其实最擅长的就是这种战争方式,将你击溃,将你从一支军队变成一群山羊。
“主上似乎不太高兴?”阿铭开口道。
“对手太菜,没什么成就感吧。”
接着,
郑凡又对着四周保护自己的人挥挥手,道:
“上吧,别让大鱼逃掉了。”
追逃注定不会是短时间就能决定的事儿,毕竟两边都是四条腿的占多数,在这个时候,如果能趁机多捕捞到对方的大鱼,就能够尽可能地降低对方收拢残部重新对你构成威胁的可能。
这里解决掉之后,再向前一个进逼,配合梁程那边夹击乃蛮部本部,这次出征,大概也就能落下帷幕了。
甚至,
郑凡觉得,哪怕自己不去帮梁程,以梁程的能力,虽然领着不是很多的兵马,但那可是正儿八经的雪海铁骑精锐,梁程一个人大概就能搞定那位大王子。
很没公德心地将烟蒂随手一丢,
郑凡伸了个极致懒腰,
喉咙里发出一声长叹,
对阿铭道:
“我想泡个澡。”
“主上,深潭就在这儿边上。”
“我想泡热水澡。”
“属下给您烧水。”
“我想按摩。”
“属下也…………”
郑凡瞥了阿铭一眼。
阿铭点点头,
得,
你想的是四娘。
……
“我说,你现在恢复得不错啊。”
地牢里,
野人王伸手穿过铁栅栏从面前盘子里抓了一把花生。
栅栏外坐着的,是剑圣。
“托你的福,还成。”
剑圣倒了两杯酒,一杯放到野人王的栅栏前,一杯自己拿着。
“唉,在城里待着,也无聊吧?”野人王问道。
剑圣毕竟是江湖人士,习惯了自由,雪海关虽大,但对于剑圣而言,也相当于是蜗居。
“也还成,每天送孩子上学堂,晚上等媳妇儿回来做饭吃。”
“再晚上呢?”
野人王一边往嘴里丢着花生一边问道。
“哦,忘了,您现在身子骨还没好利索,呵呵。”
剑圣抿了一口酒。
“算算时间,郑伯爷现在应该已经打到乃蛮部了吧。”
“听说是你出谋划策?”
“看来他们是真把你当自己人,这伯爵里的人,还真是奇了怪了,他又不是皇帝,出身也一般,怎么就能短短几年内收拢了这么多人才?
就说那瞎子,
不瞎说,也不瞎吹,
我要是没败落,
给他一个太师的位置都不皱眉头。”
剑圣也点点头,他在盛乐城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同时,和郑凡以及魔王们之间也相处很久了。
“可能,有些人就是运势好吧。”
“唉啊,老子运势其实也不差的,要不是被你拼着自己残废一剑斩断了,老子现在应该还在雪原上逍遥呢。”
地牢的时间很多,事情很少,复盘的次数很多。
在野人王看来,自己败落的直接原因,就是剑圣雪海关外一剑斩杀格里木。
若是格里木在,雪海关可能燕军根本就守不住的,如果自己没被雪海关困住,望江的决战,就不会发生,他将满载而归,从容整合整个雪原。
但两个大仇人,
此时却能够坐在一起喝着酒,吃着小菜。
但俩人之间,可没什么惺惺相惜。
于剑圣而言,
平静的生活,甘醇,却难免有些太过平静,所以来看看野人王,
看他过得这么惨,
自己心里就开心了。
于野人王而言,关押自己的这处地牢,能进来的人太少,剑圣来和自己说说话,他是乐意的。
“其实吧,我知道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觉得我现在帮着伯爵府出谋划策对付雪原,你很难理解?
咦,不对,你应该能理解才是,因为以前你不也这么做过么?”
叛晋皇,
杀司徒家老家主,
像类似的事儿,你剑圣可没少做。
“我和你不同。”剑圣坚持道。
“殊途同归的。”
野人王伸手,又抓了一把花生,继续剥,同时,接着道:
“你瞧瞧你现在过得什么日子,我完蛋后,其实你使命也完成了,现在在这个雪海关里,不就是在过着你自己的小日子么?
大风大浪,该见过的,也都见过了,你呢,虽是江湖中人,却一直想着为晋国做些事情,你也努力去做过了,虽然,做得一团糟。”
“…………”剑圣。
“我呢,比你好一些,我差点做成了,但………唉,反正最后也失败了,说句心里话吧,就算现在我不出谋划策,等这伯爵府养个两三年,准备一下,雪原,还不是他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没什么区别的。
我已经问心无愧了,跟您说句心里话,我现在就想着保下我这条命,为自己而活,我想早点脱离这个牢笼。
能晚上的时候,我买一袋子花生,可以走到你家门口,敲个门。
你儿子呢,给我端个板凳,喊声叔叔,嫂子呢,见我来了,多炒一盘鸡子。
这就够了。”
剑圣点点头。
“你也这么觉得吧?”野人王问道。
“嗯,要不是知道你是谁,差点就被你给骗了。”
“人与人之间,还是需要真诚的。”
“你么,抱歉。”
“我接受你的歉意。”
“呵。”
“别以为我在异想天开,也别觉得,我这辈子就不可能出来,或者觉得,我一出来,就是送我上断头台的日子。
你别小瞧了咱们这位郑伯爷,
他的野心,其实很大很大。
其实我也奇怪了,按理说,年轻勋贵,受靖南侯器重又受燕皇赏识,差不离应该是士为知己者死吧?
他不同,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卯足了劲儿准备割据甚至造反一样,这没道理啊,说不通,说不通的。”
剑圣微微皱眉。
因为,
在能够和郑凡接触的圈子里,基本上已经是,
郑伯爷之心,路人皆知了。
“哪天,他拾掇好了雪原,哪天,雪原在他眼里,已经不算什么的时候,我,大概就能出来了。
咱们俩,其实都自命清高,但又有什么区别?
不是我挑拨离间,你剑圣再清高,等你伤养好了,他郑伯爷要是出什么事儿,被人刺杀,你能不救?
他如果要你帮忙杀一个人,对你哭几声鼻子,你那把龙渊会不借给他使使?
其实你心里也明白,你已经欠人家太多了,人情债啊人情债,身不由己哦。”
“呵,我是晋人。”
“通透。”
野人王举起酒杯,道:“来,咱哥俩走一个。”
轻轻一碰,
剑圣依旧浅尝辄止,野人王则一口饮尽。
“我呢,就等着那一天呢,我相信,会有那一天的,只求到时候,别我一出来,您就对我出剑。”
“我还是不希望你出来。”
“我知,我知,所以你这辈子除了使剑别的都是干啥啥不行。”
野人王斜靠在栅栏上,将手中的花生壳抛到头顶,看着花生屑洋洋洒洒落下,
感慨道:
“人生一世,不过是一场场梦而已,醒来,兴致好的话,就继续做,兴致不好,就浑浑噩噩地呆坐着,一直到,你自己都忘记了,到底是醒着还是在做梦。”
剑圣起身,似乎是准备走了。
“不再待一会儿?”
“听你感慨,没什么意思。”
“绝情。”
“下次心情不好时,再来看你。”
“你瞧瞧你说的这像是人话么?”
“你继续关着,我走了。”
“哎哎哎,别急着走啊,我今晚做了一个梦,你想知道梦里头有什么么?”
“今晚?”
“对啊,我今晚睡觉时会做的,只不过提前说出来。”
“呵。”
“在那梦里啊,你和我站在一起,咱们俩面前,有一片茫茫多的敌人。咱们俩被困住了,局面很危险。
你问我怎么办?”
剑圣没说话。
“你问我怎么办。”
“你快问我怎么办啊?”
剑圣吸了口气。
“快点问啊!”
“怎么办?”剑圣。
“哎,你知道我怎么回答的么?”
“我问过了。”
野人王忽然双手抓着铁栅栏,
一边摇晃着栅栏发出声音一边大笑道:
“我说,爹,别问了,赶紧带着你儿子我跑啊!”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六章 投降
徐有成提着一些肉干走到了梁程身边,没敢直接送到梁程手中,而是放在了梁程的跟前。
梁程盘膝坐在地上,在不远处,是乃蛮部的本族所在地。
随后,徐有成就在梁程身边站着。
其实,从金术可当初敢带着城内巡逻的甲士直接冲进来保护郑伯爷就能够看出来,这头大僵尸,在军中的威望,有是有,但却不是一手遮天。
原因很简单,不是不能做,而是没有去做。
训练,是他操持的,绝大部分战役的实际指挥,也是他在做,除了一些主上看着顺眼的将领安排,其余绝大部分基层中层将领,也都是梁程在提拔。
他如果想,直接将原本的盛乐军也就是现如今的雪海铁骑掌握在自己手里,问题,真的不大。
但偏偏,郑凡没去担心这个,而这头大僵尸,也懒得去搞这个。
所以,这也就造成了梁程在军队里威望很高但人缘却不够的局面。
在徐有成看来,梁将军当真有古仁人之风,忠义孤臣,掌权而不乱为,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哨骑那边还没有消息么?”梁程问道。
“回将军的话,还没有,想来,那位乃蛮部大王子没有走这条路。”
梁程缓缓点头。
在他率军迂回过来之后,先是袭击了乃蛮部的牧场,给予了乃蛮部极大的压力和恐慌。
其实,这种袭击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随后,梁程果断率军撤离,准备在乃蛮部回援路上设伏阻击一波。
设计,很简单,但越是简单的东西,其实才越是实用。
然而,让梁程微微有些意外的是,在那条路上,自己没能等到大王子的回援军队。
大王子的回援军队,像是消失了一样,又像是完全放弃了对己方牧场的保护。
这让梁程心里有些不舒服,为帅者深知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你发现自己弄不清楚敌人的意图时,往往就是你陷入被动的开端。
如果大王子的回援,只是逢场作戏?
那么,
在前线的主上那边,可能会出现极大的变数。
毕竟,乃蛮部抽不抽调走本部精锐,对其前线大军的实力影响,可谓是非常之大。
其实,在埋伏失败没能得到猎物后,下面就有不少将领建议赶紧回援伯爷。
但还是被梁程给拒绝了。
这就使得接下来这几日,梁程所率的这支兵马,完全在乃蛮部附近掩藏了下来。
因为乃蛮部现在部族空虚外加先前被“惊吓”了一番,所以乃蛮部收缩了剩余力量,基本龟缩在了传统部族势力范围内,双方之间,倒是形成了一种很微妙的平和。
“哨骑再增一倍,扩大探查面积。”梁程下令道。
“是,将军。”
徐有成下去下令了。
梁程则默默地取出一份牛肉干,送入嘴里,不是在咀嚼着去吞咽,反而像是在嚼槟榔,只是贪图肉食在自己口腔里停留的感觉。
一身戎装的左继迁走了过来,看着坐在那里的梁程,先恭恭敬敬地行了军礼,随即在旁边坐下了。
他和徐有成这种晋地降兵出身不同,他在郑伯爷还在翠柳堡时就已经跟着郑凡了,虽然一开始有些小矛盾,自己还曾一度因为燕皇马踏门阀的事儿被贬为刑徒,但也算是很早就跟着郑凡头批人了。
雪海关内郑凡封总兵,左继迁等就升迁为守备。
“来劝我回援?”梁程开口道。
梁程记得,最早开始时,主上和瞎子对这位左继迁其实不是很放心,因为他长得像“吕布”。
只不过这位运势也的确好,一路南征北战过来,一直都活着,且保持着安分,也就不再那么在意了。
“将军不回援,自是有将军的道理,就是在末将看来,此时回援,意义也不大,前线伯爷那边战事情况如何,现在应该已经分出结果了,是好,咱们回去无用,是坏,咱们这支兵马在这里,乃蛮部也不敢追击伯爷太凶。”
梁程不置可否。
左继迁则继续道:“但是,将军,有些时候有些事,它是不分对错的,而是分态度。”
你不回援,甭管你回援是否有用,你不回来,就证明你对我的安危不在乎。
左继迁这般劝谏,倒也不是为了挑拨离间,而是他所认为的生存之道。
梁程瑶瑶头,道:
“不必在意这些。”
“是,将军。”
就在这时,徐有成快步跑来,禀报道:
“将军,乃蛮部周遭,出现了一支野人兵马,应该是援兵。”
左继迁闻言,当即站起来。
梁程则下令道:
“传我命令,原地待命。”
“是,将军。”
徐有成听令下去了,左继迁则有些不解地问道:
“将军,这是为何?”
乃蛮部的援兵已经回来了,这时候是战是撤都应该拿出去一个章程,而且要快,但原地带兵是在做什么打算?
“乃蛮部援兵没有走我们先前设伏的那条路,应该是绕了一条远路。”
梁程伸手指了指前方闪烁着篝火的乃蛮部营寨,道:
“不是为了故意避开我们的设伏,事实上设伏这件事,对方如果提前心里想到了,我们就很难伏击到他,且乃蛮部虽然出动了大军,但是其部族里,不可能一点兵马都没留,那位大王子如果真的要率军回援,应该是他在野,其父在内,这样,就能夹击我军,但他没有选择这样做。”
“心虚了,畏惧了,怕了?”左继迁问道。
梁程微微要投诉,
“我不清楚,但我们现在可以不用去打扰他们,让他们告诉我,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
“他到底想干什么,想干什么!!!”
乃蛮王发出一声怒吼。
当一支燕军忽然出现在自己牧场范围时,乃蛮王被震惊了一次,他当时以为是燕军主力奔袭过来了,马上下令收拢族人,同时派人去前面支应一支兵马回援。
这无疑是很正确的决定,至少,站在乃蛮王的角度来说确实是这样,至于“抽水桶板”效应会带来什么结果,这不是乃蛮王所能考虑进去的,且就算考虑进去也没办法目前去解决的问题。
但当手下人来报自己长子率军回援,且是从另一个方向回援过来时,乃蛮王的心里忽然“咯噔”了一下。
你可以说这是身为上位者的直觉,
也能认为这是当爹对自己种的一种信任和理解,
在得知这一消息的第一时刻,
乃蛮王就下令将自己长子亲随队伍的家眷全都抓了过来,同时命令部族里还剩下的勇士全部着甲做好准备。
果不其然,当自己长子所率的五千勇士出现在了部族南侧不远处时,他们忽然开始了冲锋。
已经做好准备的乃蛮王直接将人质押送到了第一线,同时亲自持刀上阵。
这是一出暂时谁都无法弄得清楚的局面,
但它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即使此时隔岸观火的梁程都惊讶了一下,
对面乃蛮部到底在玩儿哪一出?
将自己视而不见,
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在自己军队面前,
直接开始内讧上演父子相残的戏码?
是想请君入瓮,设计自己?
很快,
梁程就确定了,这不是什么请君入瓮,自己也没必要想得太复杂了。
因为他们,
真的开始火拼了!
大王子所率兵马直接对营寨发动了冲击,他应该是想要一鼓作气地完成的,但没想到他爹有所防备。
同时,乃蛮王将一众大王子亲随的亲眷押送到阵前,刀架在他们脖子上进行威慑。
一时间,大王子的兵马出现了分崩的架势。
弑父作乱,以下谋上,本就是凭着一股子血勇,绝对不能犹豫,大家狠狠心硬着头皮上去,可能也就完事儿了。
但现在插曲出现了,外加前方进攻受阻,大王子的兵马士气瞬间陷入了低谷。
而这时,
乃蛮王拿出了年轻时的风采,
亲自策马领五百骑从营寨另一侧杀出,直接冲向了自己儿子的队伍。
面对自己部族的头人,还是在战场上,还是以这种方式,很多大王子麾下的勇士是真的不敢下刀的,因为你就算此时将乃蛮王杀了,帮大王子上位,但你毕竟是他的杀父仇人,以后你还想有好果子吃?
所以,
乃蛮王紧靠着五百骑,直接冲乱了大王子的阵形。
大王子所率的回援兵马,一部分直接溃散,还有一部分选择投降,大王子这场忽然发动的叛乱,转瞬间就几乎宣告破产。
见到这个局面后,大王子没有选择投降,想要纠集自己身边的随从先离开这里,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然而,其身边一众亲从见大事不妙,自家家眷还在头人手里,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连呼应都没做,一齐出手将大王子拉拽下了马。
大王子见状,也丝毫没有放弃抵抗的觉悟,落马后持刀挥砍,连续斩杀了两名亲随,但在砍向另一名亲随时,其父带人杀至。
已经怒火攻心且急于彻底平复局面的乃蛮王不做丝毫迟疑,上去就一刀将自己儿子的脑袋给削了下来。
一场发生得仓促势头也很猛烈的叛乱,就此结束!
草坡上的梁程情不自禁地拍了拍手。
左继迁则会错了意,直接道:“将军,我军现在动手么?”
趁着这场变乱,若是此时全军出击,很大可能直接破了乃蛮部的本部。
梁程却摇摇头,道:
“继续等吧,既然大王子率军回来了,那么伯爷那边的战事,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了。”
其实,梁程一直都没怎么担心郑凡那边的安危,因为郑凡那里不是没有可以用的人,同时,类似阿铭四娘瞎子他们可能没自己那么清晰的察觉,察觉到自家主上在这几年里,于带兵打仗上的进步到底有多么恐怖。
到底是自己和田无镜一起手把手教出来的,
就算教出来一个赵括,
你真当赵括只会纸上谈兵么?
前线最坏的局面就是陷入僵持,或者选择性地战略后退,不至于出什么大乱子。
而现如今,
乃蛮部这次内讧之后,
无论是族内士气还是凝聚力,必然都将陷入低谷,再等到前线大军溃败消息传来后,乃蛮部自己必然崩盘。
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话,何必又要去浪费自己麾下将士的性命呢?
打仗,有时候很像是做生意,在利益一致的情况下,本钱自然是越低越好。
“让弟兄们歇息吧,同时派人去联系伯爷那边。”
梁程下达了命令。
“是,将军。”
……
刚刚亲自斩杀自己长子的乃蛮王根本就没顾得伤心和难过,他火速地赶回部族,先召开了长老和贵族会议,在会议上,直接下令拿下了那些平日里和自己长子走得比较近的长老和贵族,以谋反的罪名直接斩杀,没收掉了他们的家眷牛羊和财货,分给先前陪同着自己平乱的勇士。
随即,他下令赦免了那些先前跟着自己儿子造反的士兵,甚至重新分配给他们甲胄和兵器,让他们进入营寨。
最后,
派出不少人外出,打探那支燕军的动向。
乃蛮王最怕的,就是自己这边刚刚平乱,那边前些日子忽然现身过的燕军此时冲杀出来。
但好在,一直到天快亮了时,外头都没有什么动静,乃蛮王这才放下心来,回到了自己的王帐之中。
在那里,自己总是能得到最好的休息。
的确是这样,
因为他每次进入那里,都是在踏踏实实地……睡觉。
待得乃蛮王再度呼呼大睡后,
花姬一边对着铜镜打理着自己的头发一边对匍匐在自己腿上的黑猫道:
“到现在了,居然还能睡得着。”
“所以,你这算是在帮燕人么?”黑猫开口道。
“不拿出点诚意,以后还怎么开口在燕人那里混日子?”
“这对父子俩摊上你,也是倒霉了。”
“哟哟哟,瞧你这话说的,大王子对我有意思你又不是不知道,当初还是你建议我提前和大王子搞好关系的呢?”
“因为这是野人的习俗,等乃蛮王死后,按照规矩,你是要嫁给他儿子当妻子的。”
“呵呵,反正乃蛮部也没什么希望了,我派不派人去通知那位大王子也改变不了什么局面,说不得还能因为我这样做了,还能少死一些乃蛮部的人呢,哎哟哟,我可是积攒了多大的功德啊,也不知道对修行有没有好处。
我可是听说,如果能给自己立座庙,香火不断的话,对修行的裨益很大。”
“你会被雷劈死。”
“猫嘴里也吐不出象牙,呵。”
大王子之所以会选择叛乱,
因为他的“母妃”,同时也是他的“姘头”,
派人私下里给他送了一封信。
那封信恰好是在大王子收到自己父王的信之后到的,
在父王的信中,告诉自己后方部族牧场附近出现了一支规模未可知的燕军,需要他领一部分勇士回援。
而在自己“母妃”送来的信中,则告诉他乃蛮王被燕人的气势给吓怕了,外加求援的各部族现在还没消息,所以打算息事宁人,因为是大王子他自己杀了逃跑的晋人奴隶惹怒了燕人,所以乃蛮王打算将他这个儿子交给燕人处置以换取燕人的退兵。
简而言之,意思就是你爹打算把你给卖了!
犯事儿的确实是自己,
自家爹也确实一直在猜忌自己,
给自己通风报信的又是心向自己的“小妈”,
换做谁此时在大王子的位置上,都大概率会觉得这是真的。
再者,大王子也不算是什么英明神武的大才,要是三王子遇到这事儿,可能还会多想想,但三王子已经被郑伯爷送去星辰怀抱了。
大王子反叛了,
但他爹终究还是他爹,将他给镇压了。
“你说,等燕人来了,我这个妆要不要换一下?换成乾国女人的妆色?总觉得野人这边的妆容太腻了一些,我怕那位平野伯不喜欢。”
黑猫伸出爪子,
拍了拍下面的腿,
又拍了拍花姬上面的凸,
同时打了个呵欠,
道:
“我倒是听说燕人喜欢腚儿大腰粗的,好生养。”
“呸!”
“燕人就那么个口味,小家碧玉的人不喜欢,人就喜欢大脚板大块头的,娶回家能顶大半个劳力。”
这,确实是燕人的风气使然。
且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王公贵族,在择妻择儿媳时,都会优先考虑儿媳身子骨好不好,体格越壮硕的,彩礼就能越高。
也因此,
当燕国大皇子迎娶蛮族公主的消息传出后,百姓们其实还挺高兴,毕竟蛮人嘛,一般都是粗壮粗壮的,想来那位蛮族公主也是粗壮粗壮的,好!
“我小么?”花姬一边检查着自己的身子一边问道。
“在狐狸里,算大的。”
“老娘现在去和狐狸比什么!”
“呵呵,做妖,可不能忘本啊。”
“你给老娘死开!”
黑猫跳下了花姬的身子,凑到乃蛮王跟前,看着呼呼大睡的乃蛮王,道:
“你说,等燕人来了,咱们直接将乃蛮王绑了送给燕人,是不是功劳就更大了?
这几年,你不也养了一群忠诚于你的人么?”
“倒是想过,但会不会太过了?”
“反正送佛送到西就是了,初一都做了,十五你别扭啥?”
“好像是这个道理。”
说着,
花姬扭头看向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乃蛮王。
可以看出来,他很累,他很慌,他的压力,应该也很大。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了自己,他才能在这种情况下踏踏实实地睡一觉。
“再等等吧,燕人不还没动手么?咱们也不急。”
花姬抿了一口红纸,
对着铜镜欣赏着自己的红唇。
“我可真美。”
………
两天后,开始不断出现从前线溃逃回来的士卒,他们带来了前线战败的消息,而且是大败。
听到这一则消息的乃蛮王,直接惊愕地坐在自己的王座上。
下方,一众贵族和长老都沉默不语。
输了,输得很彻底了。
因为大王子叛乱的事情刚刚发生,所以在此时,乃蛮部里的氛围,很是压抑。
外有强敌,内里更经历过内耗火拼,部族上下现在是人心惶惶。
花姬和黑猫也得知了消息。
黑猫一边舔着自己的爪子一边道:
“成了,这下子乃蛮部算是彻底完了,我也是奇了怪了,这燕人怎么就这么能打仗,感觉谁跟他们打都打不过似的。”
“嗯。”花姬叹了口气。
黑猫抬起头,猫眸盯着花姬,道:
“今晚就动手?你的人通知好没有?”
“通知了,等今晚他到我帐篷里来,就给他绑了,这是化去气血的毒药,防止他挣扎。
等控制住了他,再以乃蛮部王妃的身份,控制住乃蛮部,向燕人投降。
现如今的乃蛮部,应该已经没有人还天真地认为可以和燕人对抗了,我帮他们出手控制住了乃蛮王,他们反而会在心里感激我。”
“听起来,这场面很大,不过也挺好,男人嘛,不都喜欢这个调调,你算是投诚的王妃,也还算是保留了最后的尊贵和体面,在男人床榻面前,有着更大的吸引力,这就是所谓的,征服欲。”
“说起来倒是头头是道,你要是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帮你阉了,再帮你化形成人,光说不练假把式,自己上去体会呗。”
“喵。”
黑猫叫了一声,
紧接着,
一人一猫的目光瞬间对视。
黑猫当即道:
“不对,有问题!”
忽然间,
一阵密集的箭矢声传来,随即,就是火苗窜起,整个王帐都开始燃烧起来。
帐篷外,
乃蛮王蹲在地上,抹着眼泪,在周围,一群人还在继续向着王帐射出着着火的箭矢。
“你是我这一生,最挚爱的星辰。”
乃蛮王缓缓地站起身,
用力擦去了眼角的泪痕,喃喃道:
“我知道的,你宁愿死,也不会愿意受来自燕人的侮辱,我亲自送你,回归星辰的怀抱,以后,在星辰之间,我们将会重聚。”
乃蛮王深吸一口气,
对身边站着的一名亲信道:
“派出人马打上旗帜,找寻附近的燕人,告诉他们,我乃蛮部,降了。”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七章 魔王
“你,就是乃蛮王?”
“回伯爷的话,正是小王。”
被锁链捆缚住的乃蛮王跪在地上对郑凡行礼。
在射杀了自己的爱妃之后,
乃蛮王派人向燕军通传乃蛮部投降的决定。
翌日,
郑伯爷领着柯岩部兵马赶至。
乃蛮王没有任何抵抗的表现,事实上,他也已经没有什么抵抗的能力了,他如果继续梗着脖子想抵抗,那么他下面的贵族长老很可能会先出手将他制服再送到燕军面前请降。
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绑了自己宣布投降。
按照薛三的说法就是这乃蛮王倒是识时务,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郑凡坐在帐篷里,面前,煮着小火锅。
刚宰杀的新鲜羊肉切片放入锅中沸煮,再夹出来,蘸点酱料,送入嘴里,嗯,滋味那是相当的**,只有羊肉的鲜美却没什么膻味。
再夹起一块牛肉,送入嘴里,那口感,真舒服。
上辈子的郑伯爷就不喜欢吃什么羊肉卷儿牛肉卷儿,总觉得那些肉卷儿看起来和木匠师傅做工时刨木花儿一样,吃得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但偏偏又要新鲜又要大块的牛羊肉,价格又忒贵。
好在,现如今自己既然在雪海关当总兵,吃肉,就不再是问题了。
嗯,
光顾着吃肉了,
不知不觉地就将乃蛮王晾得时间有点久。
乃蛮王抿了抿嘴唇,不敢主动言语,等着郑凡慢慢地吃。
终于,
郑伯爷吃饱了,
下意识地想要端起面前的奶酒解解腻,但犹豫片刻,还是放下,转而拿出自己的水囊,喝了好几口。
“额………”
一声满足的饱叹发出。
郑伯爷忽然觉得有些困了,
垂着眼,
看着乃蛮王,
他挥挥手,
轻飘飘地道:
“带下去。”
周围当即走出几名甲士,将乃蛮王押了下去,乃蛮王有意再喊几句话,却终究没敢喊出来。
虽说,
事情的发展以及郑凡的态度似乎和自己投降之前想得有些不一样,但他到底是比自己鲁莽的长子要成熟得多,知道如今他已经没有任何谈条件的资本,只能低下自己的头。
梁程在收整乃蛮部的族人,
薛三则负责清点乃蛮部的牲口,
所以,此时郑凡身边只站着阿铭。
“不杀他么,主上?”
郑凡摇摇头,道:
“人家是主动投降了的,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杀了他,不好,以后,就不好和雪原其他部族相处了。
攻城时,尚且讲究个围三缺一,目的就是不希望敌人完全没有退路然后拼了命地和你干。
咱们日后,通过各种方式掠夺雪原的人口、牲口、财货、出产的事儿,得多了去了,摩擦和矛盾肯定会有。
谁敢窜头,就给他按死,见一个灭一个,我也想啊,但谁叫咱们雪海关不是镇北侯府呢,咱们的底气,还不支撑咱们这么做。
这位乃蛮王,别的怎么样先不提,但也不算是什么蠢人,主动投降,至少也算是一种反向千金试马骨。”
“主上,您打算怎么办?”
“毕竟,说过要灭乃蛮部全族的,是我,再者人家牙都已经给我打掉了,这肉,已经放在了面前,怎么可能不吃呢。
乃蛮王以及乃蛮部所有贵族长老,他们以及他们的家眷,可以放掉。
但他们的奴隶、财货、牲口以及乃蛮部所有的财产,我们都迁入雪海关。
咱们正是搞大建设的时候,太缺劳动力了,这些牛羊群牲口,一来算是给柯岩部的见面礼,让他们安定下来,二来,也能缓解我们自己的粮食压力。”
“主上英明。”
“你拍马屁,向来不是很走心。”
“呵呵,这还真不是拍马屁。”
轻飘飘一句话,将乃蛮王和一众贵族放生,这一招,可谓是举重若轻。
毕竟,乃蛮王说好听点是个王爷,但这个王爷是他自封的,嗯,靠着郑伯爷当初用萝卜大印册封出来。
这含金量可比当初乾国的那位混吃等死的福王差远了,不值钱啊,你拿这个乃蛮王送去燕京,燕皇甚至会觉得你郑凡是在逗他!
放了也就放了吧,这种举措,可以直接打击掉日后雪原其他部族的抵抗决心,反正不管怎么玩儿,他们这些头人和贵族都不会死。
只要能保证活着,就不会下定决心跟你拼命。
野人王上次举事的失败,连带着葬送了整个雪原野人大部分的“精英”,对付这些剩下来的人,难度其实已经很低了。
放一个乃蛮王和一群贵族,以后能更加方便自己鱼肉雪原,这买卖,可谓是划算得很。
“对了,乃蛮部先前不是招待了一批附近部族的使者么,他们的援兵有的动了,有的还在观望,呵呵,凡是乃蛮部联系过的部族,都给我派出使者,代表本伯,代表雪海关,代表大燕发出斥责,让他们交出一部分奴隶、牲口过来抵罪,否则下一个攻打的目标,就是他们。”
“主上,这样做会不会激起愤怒?”
“野人都是抖m。”
“属下明白了。”
“行了,找人给我烧点热水,我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仗打完了,也是时候可以轻松轻松了。
“是,主上。”
外头,还是乱糟糟的,因为乃蛮部人口的清点以及财货的清算,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事儿,其间,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摩擦,但都在可控范围内。
帐篷内,
一个木桶已经准备好了,也有甲士亲自倒入了热水。
等郑凡屏退了其他人,自己进来时,甚至还在浴桶旁边看见了自家当初在盛乐城生产出来的肥皂。
只能说,有钱人的生活,其实都是有共通性的,甭管下面人吃不吃的上饭,真正的贵族,永远都可以纸醉金迷。
感慨了一下贵族的**,
郑伯爷脱去了自己的甲胄和内衬,坐入了木桶之中。
乎……
舒服。
将魔丸所在的石头放在了浴桶里,郑凡的双臂撑在木桶边缘,缓缓闭上了眼。
石头在水面上漂浮着,
不时地冒出些许气泡。
“咕嘟…………咕嘟…………咕嘟…………”
……
“咕嘟……”
见到阿铭向自己走来,原本正在懒洋洋躺在那里晒着太阳的貔貅下意识地咽了一大口口水。
在他的认知视角里,它是知道郑凡是他的主人的。
这里的“主人”,其实来自于以前训练的结果。
毕竟,燕国皇室饲养貔貅和貔兽是有着悠久传统的,就算是貔貅,也是非达官显贵不可能有,所以,训练得先做好。
否则,你皇室赐一头貔兽出去,结果野性难驯直接把主人给吞了或者咬了,那你皇室这是何苦来哉?
也因此,貔貅的视角里,郑凡,确实是他的主人,但这个主人只是一个象征符号,意味着郑凡可以骑着他,同时,它也得配合着郑凡。
但在另一个感性层面上,貔貅认为郑凡和自己一样,都是一群魔王的阶下囚,同是天涯沦落人,自然需要扶持帮助取暖,所以,有些时候郑凡想做一些高难度动作时,貔貅也会尽自己所能去配合一下,给可怜的“同胞”,增添一些来自悲伤老哥的安慰和鼓励;
好让其能够和自己,继续努力且坚强地在魔王的阴影下,勇敢地生活下去!
眼瞅着阿铭又走过来,
貔貅有些犯怵,
然后,
默默地侧躺在了地上,
缓缓地翻转过身子,
将自己肚皮给了阿铭。
阿铭伸手,拍了一下貔貅的肚子,貔貅四蹄一颤。
不过,阿铭现在对它的鲜血没什么兴趣,因为已经证实无用了,所以阿铭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拿出水囊,喝了一口血,脸上露出了陶醉的神色。
貔貅马上翻转过来,慢慢地将脑袋凑到了阿铭跟前。
“你也想喝?”
阿铭摇摇头,
“不能给你喝。”
貔貅脸上露出了失望之色。
但很快,
它的鼻尖忽然嗅了嗅,
而后直接四蹄站立而起,
脑袋开始向四周甩动。
“怎么了?”阿铭问道。
貔貅的前足开始按耐不住地刨动着地面,鼻息也开始发粗,眼睛逐渐泛红。
“发情了?”
“看上哪头小母马了?说,我给你牵过来。”
貔貅的目光忽然转向了一个方向,死死地盯着那里,兴奋地就差直接跳出马厩准备撒野了。
“坐下!”
阿铭低喝道。
“嘤……”
貔貅瞬间坐下,像是霜打的茄子。
阿铭收起酒嚢,站起身,走到貔貅跟前,将其脖子上的缰绳提过来,道:
“你到底发现了什么,带我一起去找。”
貔貅当即又恢复了兴奋,不停地哈着气,甚至哈喇子也开始滴淌下来。
阿铭有些嫌弃地扫了一眼貔貅,
将其拉出了马厩。
但很快,它脸上的兴奋之色又再度敛去,脑袋抵着地面,开始嗅动起来,似乎是陷入了某种深深的迷茫。
阿铭没着急,在貔貅身边站着。
“又感应不到了?到底是什么鬼。”
……
“到底是什么鬼,为什么这位平野伯身边会有一头貔貅!”
地下穴道里,黑猫压低着声音咆哮道。
在黑猫前面,还有一只狐狸。
只不过,无论是狐狸还是黑猫,他们身上都有明显的焦黑色,像是刚刚被烫伤过一样。
“喂,花姬,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是貔貅唉,不是貔兽!
要不是我提前感应到,用我的能力遮掩住了咱们身上的妖气,咱们现在已经被找到了!
还好那头貔貅像是没成年,火候还不到家,否则根本就骗不过它!
但我可遮掩不了多久!”
白狐马上扭头过来,口吐人言道:
“吵死了,我知道了,我们快到位置了,那位平野伯现在所在的位置,就在前面了。”
“你还不想放弃?”
“放弃能怎么办?怎么可能放弃?我们现在可是在他军营下面,放弃回去的话,你的妖力还能支撑多久?能支撑到我们挖洞离开这里?
现在我们只有放手一搏了,只要我能勾引住那位平野伯,哪怕是貔貅,也不再是问题!”
“可你已经死了,那个爱煞了你的乃蛮王,在投降前就已经把你给烧死了!”
“别跟我提这个,一提我就来气!”
“估计是那位乃蛮王也知道了消息,听说那位平野伯最好人妻。”
“你闭嘴,我快挖到了。”
“但你怎么上去?你的身份已经死了,你已经不是人妻了!”
“男人有两个最难割舍的情节。”
“什么?”
“一个是人妻,另一个,就是狐狸精。”
“这……你确定?”
“我相信我可以的!”
“那位燕人的平野伯,口味得是有多重,才会知道你是狐妖的情况下,还………”
“这种男人,已经不能用寻常世俗眼光去看待他了。
别人不敢想的,他敢!
别人不想做的,他敢!
别人不敢上的,他敢!”
“花姬,你这赌得也太厉害了,万一……”
“贵气,贵气,贵气,你想想看,燕国皇族都将貔貅赐予他了,那可是貔貅,不是什么杂交出来的貔兽。
这种人,他的身份,当真是贵不可言!
只要能成功,能留在他枕边,每晚吸食一点他的贵气,也抵得上咱们在林子里的不知多少年的孤寂苦修!
我是不会走的,我也是不会怕的,这一次,不成功便成仁。”
“你疯了,你疯了,你真是疯了,我得被你害死,被你害死啊!”
虽然嘴里一直在不停地嚷嚷着,但黑猫还是在不停地甩动着自己的尾巴,尽自己全力在遮掩着自己二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
终于,
狐狸停下了动作,
她抬头,
用爪子指了指上方,
道:
“到了,就在这上头,应该只有平野伯一个人。”
“你想好了就上吧。”
黑猫也已经豁出去了,
“我尽力给你再遮掩一会儿,希望那位平野伯很快,否则我就撑不住了。”
狐狸点点头,眼里露出坚定之色。
其实,
原本没必要这么累的,
但谁叫一直被他们二妖认为傻乎乎极易控制的乃蛮王在投降前忽然发这种神经,直接打乱了他们的布局和谋划,非得弄成现在的背水一战。
“我上了!”
……
郑伯爷还在继续泡着澡,
甚至还发出了轻微的鼾声。
出征在外,就算战事再顺利,也难免思虑过重,积压了不少疲惫。
在浴桶的斜前方帐篷的地面,忽然升腾出一股粉红色的烟雾。
而此时,郑伯爷依旧在睡着。
只是,
原本不停地在“咕嘟咕嘟”冒泡的那块石头,却忽然静止在了水面上。
在绝大部分时候,魔丸都很懒。
他的懒,已经到达了一种境界。
当初大家伙刚来到这个世界时,郑凡还没苏醒,他魔丸就干脆自己将自己给封印,陷入了长眠。
通常来说,能够调动起魔丸主观能动性的,只有两点。
一点,
是带孩子。
许是田无镜的儿子确实与众不同,或者是其遭遇,让魔丸感同身受,魔丸倒是挺喜欢当这个孩子的大哥哥或者大姐姐的角色。
另一点,
就是当有别的女人想要当他妈时。
老年人,年纪大了的话,想再找一个续弦,或者干脆是想老年春再追寻一场爱情时,子女的阻拦,往往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坎儿。
且很显然,郑伯爷的这个坎儿,比一般人的坎儿,要大得多得多。
迄今为止,也就只有四娘凭借着魔王之一的身份,跨越了魔丸的警告和阻拦,成功地躺在了郑伯爷的床边。
别的女人,
莫说是和魔丸斗法了,
就算是冷不丁地看见一个鬼站在自己面前,可能都得被吓晕过去。
粉色的烟雾逐渐扩大,
待得其慢慢升腾上去之后,
原地,
出现了一名身着黑色裙子躺在那里的曼妙丰腴女人。
那姿态,
那魅惑,
那恰到好处露着的大腿,
那红唇上的艳丽,
可谓是将狐妖化人的形象,做到了极致。
靡靡之音,开始在帐篷内回荡,魅惑男人,是每个狐狸精的必修课。
花姬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同时,她也对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她认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公公,否则没有什么男人能够抵挡得住自己。
英雄难过美人关,古来就如此。
郑伯爷在此时缓缓地睁开了眼,他被“叫”醒了,而花姬,则躺在地上继续挪动着位置,每一分每一毫,都流露出让人渴望的韵味。
在自己的迷雾之中,她相信哪怕是燕人的平野伯,再刚强的男子,也得化为绕指柔。
然而,
刚刚苏醒的郑伯爷在清醒的瞬间,最先收到的,并非是来自花姬的魅惑,而是自己儿子,来自魔丸的请求进入身体的要求。
郑伯爷有一个好习惯,
那就是他很有逼数。
尤其是在自己还没能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的前提下,相信魔王们的判断,总是没错的。
因为魔王可能会和自己勾心斗角一下,但绝不会想着把自己一刀给砍了。
现在,
迷迷糊糊之中感知到魔丸要将力量进入自己的身体,
郑伯爷第一反应是敌袭?
又或者是刺客?
无论怎么想,郑伯爷还是放开了禁制,让魔丸的力量进入。
以前,
一开始借用魔丸力量时,魔丸都是完全掌控郑凡身体的,但后来郑凡发现这么做不行,因为魔丸这家伙每次用自己的身体时都很夸张很无度,
尤其是魔丸这家伙喜欢咧开嘴笑,
导致自己每次苏醒之后嘴角都有撕裂伤;
到后来,慢慢的,都是魔丸力量给自己,而身体,由自己来掌控了。
这一次,也一样。
刚刚睁开眼的郑伯爷,
左眼位置陷入了一种黑白色的旋转,
这只眼,等于是继承了魔丸的能力。
因为它是鬼,不是人,所以和活人看世界的角度完全不一样。
郑凡的目光,看向了花姬所躺的位置。
她还在那里尽情地展示着自己妩媚,同时,那粉色的烟雾和四周弥漫着的声音,开始尽可能地去影响郑凡的心绪和意念。
这一套,
对普通人而言,真的很有用。
甚至哪怕是大德高僧,在这种攻势面前,说不得也会沦陷。
但问题是,郑伯爷现在切换了魔丸视角。
所以,
郑凡看到的是,
一只身上毛发都有一片焦黑的臭狐狸,
躺在地上,
不停地对着自己吐出舌头,
同时还在摩挲着自己毛绒绒的大腿,
更是不时地撩拨起尾巴,
将那狐狸屁股露给自己看。
问题是,
这只狐狸的神情还极为拟人,你能清晰地看出来这只狐狸在勾引你。
所以,
整个画面看起来那当真是相当得辣眼睛。
而且,四周弥漫的粉雾,在郑凡眼里就是一团团黑烟,像是烧纸钱飞腾出来的灰烬一样,那靡靡之音,更是一声声嘶哑且压抑的狐狸叫。
猫叫春,很多人都听到过,只能说此时这声音,比前者更让人不适百倍。
在这种局面下,
要是郑伯爷还能对这花姬有什么反应,
那郑伯爷自己都得佩服自己了,
甚至连队伍里口味最重的几个魔王,都得对此甘拜下风,叹为观止!
郑凡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它,看着它,看着它,
因为郑凡在思考,
这里明明是乃蛮部势力范围,这里明明是军营,自己明明在泡澡,
为什么在自己面前,
会出现这般神奇的一幕?
而郑凡的这种注视,在花姬看来,是她已经成功的标志。
看着吧,
这位大燕的平野伯,他的眼珠子恨不得就要长在自己身上了呢,挪都挪不开,哦呵呵呵。
考虑到下面黑猫可能不能坚持太久,
花姬决定趁热打铁,将这件事给确定下来。
它开始起身,
以一种极为婀娜的姿态向郑凡走来,尽情地展示着属于它的风情万种。
而在郑凡的视角里,
则是那只狐狸,两只脚立地,踮着脚尖向自己走来了。
同时,
伴随着这只狐狸不断地和自己拉近着距离,
一股子混合着骚味儿和狐臭味儿以及烧焦味儿的混合刺鼻气味开始向郑伯爷涌来。
郑伯爷泡澡前可是刚吃了火锅,
这下子胸口一阵起伏,差点直接被熏吐出来。
哦呵呵呵,
他忍不住了,
他控制不住了,
他已经无法自抑抑了,
他已经要扑向我了!
郑凡实在忍受不住了,也不想再忍了,
手掌猛地抓住了浴桶边缘,整个人翻身而出。
那只双脚行走的狐狸则露出了激动和任君采撷的神情主动向郑凡靠了过来。
“吧唧!”
郑凡的手掐住了狐狸的脖子,
本就是六品武夫的郑凡加上此时体内还有魔丸力量注入,直接将花姬给拘住,而后毫不犹豫地砸向浴桶之中。
“砰!”
浴桶水面因为这一记重拍,桶块直接炸裂开,花姬被摔得天旋地转,当郑凡撒开手后,其眼冒金星地瘫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
下面的黑猫一看这种情况马上知道不好,当即也顾不得什么同伴友谊了,直接打算原路逃跑。
然而,
因为郑凡这里强行摔晕了花姬,导致这里的妖气泄露,使得外头还在苦苦寻觅味道的那头貔貅一下子找准了方向。
有了个具体定位之后,它马上就能更方便地进行探查。
一瞬间,
它四蹄飞奔而出,猛地向前一窜,窜出去后,前蹄向下跺去!
“砰!”
地面凹陷,
一只黑猫在前后两只蹄子里被夹着,
正在瑟瑟发抖。
貔貅见状大喜,
张嘴就准备一口咬下去。
谁知道却在此时,一只手出现在了它面前,将这只黑猫提了起来。
貔貅下意识地扭头看过去,发出一声低吼。
然而,
阿铭却直接露出了獠牙,怼了回去!
“嘤………”
貔貅的气势瞬间被抽光,往后退了几步。
呵斥退了貔貅,
阿铭提着这只黑猫的尾巴将其倒过来,
上看看下看看,
还伸手在黑猫肚皮位置弹了几下,
“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就在此时,
黑猫猛地睁开眼,猫眸里释放出绿色的光芒,张开嘴,对着阿铭的手腕直接咬了下去。
阿铭没有惊呼,
也没有大叫,
更没有甩手,
就这么默默地看着这只黑猫咬着自己的手腕。
黑猫一边咬着一边和阿铭目光对视,
然后,
慢慢的,
在对方这种平静到可怕的目光神情下,
黑猫缓缓地松开了嘴,
看着阿铭的眼神,
缓缓地,
露出了一抹,
腼腆、害羞的笑容。
然后,
黑猫不经意间将目光落回了自己先前咬的位置,
看见自己刚刚才咬出来的伤口,
居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愈合,
黑猫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呵,这是妖兽么?”
……
“呔,何方妖怪,居然敢害我师父!看我大威天龙般若神功伏魔降妖!”
薛三冲入帐篷之中,直接摆开了一个姿势。
听着这里抓住了俩妖怪,正忙着数绵羊的薛三立马将手头的事儿丢给了金术可,自己即刻赶来。
魔王们都有一颗搞科研的心,
平日里互相借点血搞搞研究,再一起研究研究貔貅,
但样本终究有限,
现在一听抓到了特殊的妖怪,
简直就是科学怪人见到了梦寐以求的新型实验材料,怎能不激动!
只是,
当薛三进来了,
看见地上躺着的一只狐狸和一只黑猫时,
却微微皱眉,
看了看坐在首座位置的郑凡,
随即面向阿铭,
道:
“这是嘛呀?”
“妖啊。”阿铭回答道。
“这俩货和我们以前在天断山脉抓出来的卖的妖兽有什么区别?这卖相也忒磕碜了吧,根本就卖不出钱啊。”
坐在首座的郑伯爷因为经历了魔丸上身,虽然没怎么活动,但还是觉得有些疲惫,一边揉着额头一边道:
“这只狐狸,能变成人。”
薛三一听这话,眼睛当即亮了起来。
马上飞扑到狐狸面前,
蹲下身子,
当即三足鼎立。
“哟,狐狸变成人,那不就是狐狸精么,嘿嘿嘿,来,给爷我变一个,快点,给爷我变一个,变一个出来,爷给你棒棒糖吃。”
花姬看了看薛三的脚,
再看看薛三,
脸上当即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不断地摇头,
显得无比惊恐和抗拒。
“嘿,不给爷我面子是吧!”
薛三生气了。
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花姬,道:
“你变不变!”
狐狸摇头。
“嘿,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看爷的………”
也不知道是被薛三的手指还是脚给吓到了,
明知道周围人很可怕,
但花姬还是本能地蜷缩起了身子,
而后猛地向帐篷外冲出。
倒是边上的黑猫,一直保持着某种安静祥和;
因为它知道,
这里的人,
不仅仅是人类武夫。
恰好在此时,梁程也闻讯赶来,当他掀开帘幕时,恰好花姬冲出。
花姬当即面露狰狞,释放出了妖气,企图震慑出此人心神从而绕开他跑开。
梁程则直接双眸泛起绿光,面容干瘪下去,露出了僵尸本相,煞气外泄!
“吼!”
“!!!!!!!!!”
花姬的身子直接倒窜回去,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平日里,一般都是普通人看见它们的本尊后被吓得屁股尿流,
谁知道这次,
自己二妖,
在这里,
竟然才像是真正的普通人。
“听说,抓到了妖怪?”梁程一边放下自己腰间的刀一边问道。
“直接问话吧。”
郑凡打了个呵欠,懒得折腾太久,直接对那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狐狸道:
“变成人,好好回话,不变的话,现在就把你们俩丢出去喂貔貅。”
花姬点点头,
身躯开始发生变化,
从一只狐狸,
逐渐变成了一个光着身子的女人。
一时间,
在场的所有人,
除了郑凡以外,
包括薛三在内,都挪开了目光。
这是规矩,好吃的,主上先吃,就是女人,主上不要了,才可以赐下。
当然了,阿铭和梁程这被其他魔王称之为“冰冷”俩兄弟的人,他们可能真的对女性没什么兴趣;
但就是薛三,在此时,也不敢造次的。
三爷之前已经犯过错误了,可不能再给自己增添黑历史。
唯一能够光明正大欣赏的,只有郑伯爷。
嘿,
别说,
当花姬再次变成人后,
郑凡马上就不困了。
心里也忽然有些庆幸,庆幸先前魔丸的力量进入了自己的身体,否则,照着这个模板的女人来勾引自己的话,管她是人是妖,自己大概率是把持不住的。
她当然不能和四娘去比,但四娘就算开青楼,也是一种不染尘埃的烟火气息,骨子里,是极为清高的。
但这只狐妖,确实将媚态给烙印进了骨子里。
雪莲花,你能欣赏它的美;
但这并不意味着路边的野花你就不能爱了。
郑凡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良久,
才注意到其他三个魔王的动作,
笑了笑,
伸手从身边抓起一件自己的衣服,丢了过去,道:
“穿上。”
狐妖将衣服穿上,站了起来。
魔王们才转回目光。
郑凡手指在座椅上轻轻敲击着,
道:
“说吧,自己说。”
“是,伯爷。”
花姬开始讲述起来。
她本是天断山脉内修行的妖精,黑猫也是。
黑猫的修行年岁比她还长一些,同时也曾游历过更多的地方,花姬则只在天断山脉两侧转悠,也就是晋地和雪原。
花姬因为是狐妖的身份,外加有些奇遇,所以能够幻化出人形,而黑猫,则因为早些年差点被貔貅给吃掉,为了逃命元气大伤,到现在都没恢复过来,所以还不能化形成人。
听完他们的讲述后,
郑凡忍不住乐了,
道:
“这么说,你们还为大燕流过血,为大燕立过功?”
挑唆大王子造反,父子反目火拼一场,确实算是极大的支援了这场战事了。
黑猫忙俯首低头道:
“伯爷,我们只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其实,伯爷天军一到,乃蛮部瞬间崩解,有无我们,其实于结局而言,都无差别,我们实在是不敢居功。”
这黑猫说话,明显很有水平。
郑凡点点头,
目光在几个魔王脸上扫过,
道:
“你们怎么看?”
薛三忙搓搓小手,
道:
“主上,咱们养着玩儿吧。”
这个世界里,妖兽是有不少的,但眼前这两头,明显不一般。
此中差别,就跟貔貅和貔兽一样,理论上是一个祖宗的,但他娘的真的算一回事儿么?
养着,
慢慢研究,
多好的样本啊。
“行吧,就这样决定了,你们商量个法子,给他们看押好,别跑掉了。”
“是,主上。”
“是,主上。”
这时,
黑猫忽然又匍匐在地上,诚声道:
“吾等愿意侍奉在伯爷身边,全心全意,不敢有丝毫二心。”
花姬忙跟着道:
“奴家也是。”
“跟在我身边?对了,是你先前说的,贵气么?”
郑凡记起来先前花姬的讲述中说过她需要靠吸收贵气才能加速修炼。
“是的,伯爷,跟在您身边,我们可以…………这不会对伯爷产生什么不利影响,因为我们只需要吸收一点点,一点点。”花姬解释道。
“伯爷,这就和精满自溢一样,有时候,贵气太多了,反而不是好事,月满则亏,所以,我们正好可以帮伯爷解决这个烦恼。”
“那你们上来闻闻看,我身上,到底有没有贵气。”
郑凡示意那只黑猫上来。
黑猫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上前,匍匐在郑凡的脚下,将自己的脑袋搁在郑凡的靴面上。
它先尝试性地嗅了嗅,
随即开口道:
“伯爷,还请您放开心神。”
郑凡闻言,点点头,类似当初魔丸入体一样,放开了心神。
有魔丸在身边守护,他还真不用担心这只黑猫会有什么小动作。
黑猫睁着猫眼,
深深地吸了一口,
冥冥之中,
在它的猫眸里,
出现了一片鬼域,在鬼域之中,有一尊身形巨大通体黑色的婴孩正缓缓地抬起头,对着它笑;
紧接着,
黑猫又看见了一片血海,血海之中躺着一只巨大的蝙蝠,而在蝙蝠的后背上,则坐着一个男子的身影。
下一刻,
黑猫又看见了一片幽冥,幽冥之上,一尊庞大的白骨王座浮浮沉沉,上头,坐着一个浑身上下都是图腾的男子。
而后,
黑猫看见了一条冰河,冰河上,行走着一个美丽的女人,其赤足所过之处,万物皆被冰封,冰河之下,是一具具男子被封存的身体。
随后,
黑猫看见了一座由白骨堆砌起来的宫殿,一尊巨人坐在宫殿上,正在憨笑;
下一幕,
黑猫看见了一块沸腾的池水,池水里面,有一个小矮人正在里面浸泡着,无尽的毒素正在里头翻滚冒泡,散发着令人惊骇的剧毒气息,连带着小矮人一起的,还有数之不尽地奇怪生物,有大妖,甚至有蛟龙!
马上,
黑猫又看见了一条黑黢黢幽深的道路,道路两侧,盛开着艳丽的彼岸花束,一个年轻的盲人正在道路上行走,在其身后,是无边无尽地厉鬼亡魂,他们却不敢靠近这个盲人,只是麻木地跟随着他的步伐。
最后,
黑猫有些惊恐地抬起头,
它已经有些分不清楚什么是脑海中的画面什么是现实了,
它抬头看见的,
是天幕上的一座无边无垠的黑幕,
黑幕之后,
似乎坐着一个人,
这个人,凌驾于其他画面之上,像是在俯视着下方的一切,蔑视众生。
“轰!”
“咔嚓!”
“闻到了没有?”
郑凡见这黑猫不动了,伸脚碰了碰它。
谁知道这黑猫的身子直接从上头滚落了下来,
四脚朝天,
猫尾巴还在不停地抽搐,
两只猫眼充斥着呆滞的情绪,
嘴角更是有一股股白沫子正在冒出来,
显然,
这是已经被吓晕过去了。
“哈哈哈哈哈。”
薛三捧腹大笑起来,
指着那黑猫道:
“这猫的演技太浮夸了吧,我说,拍马屁你也得讲究一下基本法好不啦,哪有你这么夸张的。
你说你看见了凤凰看见了金龙,都能算你过关,怎么着,非得这样子是吧?用力过猛了反而没什么意思了知道不?
舔功不到位啊。
行了,
别装了,
快起来,快起来。”
薛三走过去,踹了黑猫几脚。
这黑猫还真被踹得稍微清醒了一下,
但马上,
在场的薛三、阿铭和梁程,在听到下一句话时,却忽然间都沉默了。
包括坐在首座的郑凡,也都目光一凝。
只听得用颤抖的音色道:
“魔………魔…………魔王…………魔王…………降临…………”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世无双
出征的队伍,回来了,这是一次极为仓促的出征,主力是刚进入雪海关地界还没来得及整合的柯岩部。
但仓促,是平等的。
常言道:你难我难大家难我不畏难,你易我容大家易我不大意。
同等前提条件下,大家无论是进攻方还是防御方,其实都很潦草,但雪海关这边,潦草中其实自有章程,乃蛮部那边,则错漏百出。
面对这种对手,不打出一个快节奏和极夸张的战损比出来,怎么着都说不过去。
雪海关北城城门上,兵戈林立,自打大军出征后,北城门的防守一下子成为重中之重。
瞎子做事,向来稳健,虽说他不认为这次出征会有什么大问题,但毕竟有当初成**队出征雪原被一波流逆推回来还丢了雪海关的教训在前,自己这边,自然得小心谨慎一些。
好在,前线大捷的消息也已经早早地传了回来,雪海关内外,可谓是一片欢腾。
瞎子坐在城楼椅子上,左手边放着一个茶几,上面摆着俩橘子和一杯茶。
四娘则坐在旁边椅子上,翘着腿,编织着衣服。
“赏赐,下发了么?”瞎子问道。
“昨儿晚就吩咐下去了,今儿个上午应该就下发了。”
雪海关内基本所有产业都是伯爵府把持着的,正逢大捷消息传来,一些福利和打折促销活动也就顺势开始了,而且都是米面粮油这类的日用必需品,可谓是真正儿的实惠。
一场大胜下来,自然得与民同乐,让军民们切身感受到战争所能给自己带来的红利。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自发地去支持以后的战争。
民族大义的旗帜,确实好用,但问题在于,雪海关这边多民族混合的状态下,这一招,玩儿不起来。
但在瞎子看来,就算鼓捣成类似“骑士团”的那种风格,其实也不错。
刘备在蜀汉时,其政权实际上也是骑士团的风格。
因地制宜吧,在当前这个局面下,尽可能地军民一心对外开拓,才是主旋律。
四娘放下手中的活计,问道:
“欢迎大军归来的工作,做好了么?”
“做好了,保管儿热热闹闹的。”
“嗯,这次仗打完,咱们手头上,就能富裕多了,阿铭就可以不用乱跑,先将作坊体系给重新建立起来,等过了这个冬天,一切就都算是步入了正轨。”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尤其是这么一大摊子。
郑伯爷向来当甩手掌柜习惯了的,好在手底下魔王们能够支撑起来。
“最近每天都有不少流民过来,得做好收整工作。”瞎子提醒道。
雪海关这边稳定下来后,附近山林里以前那些逃难躲进去的百姓开始慢慢出来,同时,还有一些更远处逃难过来的流民,听闻在这里有饭吃后,也在向这里迁移。
这也是得益于当初迁移途中一路上的宣传工作做得很好,将雪海关描述成天堂,所以对那些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人而言,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我晓得。”四娘点点头,“反正现在到处都是用人之际,来多少,咱们收多少。”
另外,能逃难坚持逃出来的,老弱病残的比例,还真不大,因为老弱病残根本就撑不到这里来,就算是有,那么其身边肯定有青壮陪同。
“兵马整编的事儿,也该提上日程了。”
“等主上回来再和主上商议吧,这事儿,咱们擅自做主,不合适。”
“主上出征之前,就已经和我商议过了,基本章程,其实也已经定下了。以后雪海关兵马,大概率会分为四镇,每一镇下辖诸多营口,这四镇依次是:燕字镇、蛮字镇、晋字镇以及日后若是敲打雪原完成后,兴许会设立出来的野字镇。”
四娘闻言,伸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笑道:
“仿的是八旗?”
八旗制度里也分为满八旗、汉八旗和蒙八旗。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咱们现在手底下的兵马也确实成分复杂,与其强行将他们杂糅在一起,不分彼此你我,反倒不如在制度上先行区分开,再将领层面上多做打磨。
当然了,四镇肯定不能单纯地叫那种名字,什么虎威、破敌、万捷之类的名字加上去就是了,先行确定这个基本框架,日后再根据需要进行新一轮整合。”
瞎子揉了揉眉心,继续道:
“其实咱们还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走,一步一步改,来得及。”
“嗯。”
“不过,眼下当务之急,还是得把境界提上去,四娘,你想好了么?”
四娘放下茶杯,默不作声。
“其实,我也没想好。”瞎子说道。
四娘开口道:“我想好了。”
“哦?”
四娘伸了个懒腰,身姿婀娜,体态流露,
“到底是睡过一张床的,也没什么话是说不开的,偏偏他命中是否注定有我我不知道,但明摆着我命里必须有他。
寻常人家过日子,女人指望着家里的顶梁柱老爷们儿,离开了顶梁柱这日子就过得艰难。
老娘都这么大的一个人了,这点道理,还是看得明白的。
这世上,
恩恩爱爱海誓山盟,固然美好;
但归根究底,
天底下每天共枕一床的男女夫妻,
天知道是有多少在同床异梦。
这日子,
不也得这么过么?”
瞎子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道:
“怎么听着这口气,有点怕怕的?咱主上两世为人不假,但还真没正儿八经谈过恋爱结过婚,你别太心狠了,真伤了咱主上的心。”
“哟呵,你可真够关心主上的?”
“哪能啊,我这是关心你,你说,咱主上身边可还住着一个客氏呢,人就算生过孩子,但那姿色也是不错的。
说不定这次出征回来,主上还能再抓一个雪原上的狐狸精呢。
别自己玩儿火给自己玩儿崩喽,到时候连咱们主母都得换人,你不别扭,我们还觉得别扭呢。”
四娘“呵呵”一笑,
刚刚织出来的那半件儿衣服忽然自己抖落下来,银针穿着线头在四娘指尖不停地流转,
只留下俩字:
“他敢。”
……
“我说,你呢,该吃吃,该喝喝,三爷我不让你留主上身边,你可别记恨我,三爷我可这是为你好。
别以为你自己是个狐狸精就真能迷倒所有男人。
咱主上身边那个儿子,可是有名的爱吃醋的主儿,只不过眼下杀不了爹,当不了大孝子,但绝对一百个愿意他爹当一辈子的鳏夫;
再说了,就算过了他儿子那一关,咱主上身边可还有一个女人呢,那个女人,论相貌论身段儿论气质,你没一个能比得上人家。
就算是论心机和手段,
你也趁早歇着吧。
三爷就是不想瞧见以后哪天在井里冰西瓜时捞上来一具狐狸尸体,这才好心好意地给你留我这儿。”
狐狸很是委屈地蜷缩在马车一角,敢怒不敢言。
为什么那只黑猫能留在平野伯身边,
自己就得留在这矮脚虎身侧?
人嘛,
哦不,
妖嘛,
也是一个德行,妖生怕的,也是对比,有了对比,才有了翻倍的伤害。
当花姬还在委屈地暗自垂泪时,
在队伍前方,骑着貔貅的郑伯爷一边伸手摸着黑猫身上的毛发一边对着骑马在其身侧的梁程道:
“给其他部族的使者都派出去了么?”
“已经派出去了主上。”
“嗯,回去后把这事儿跟瞎子提一下,让他继续跟进,那些企图支援乃蛮部的部族,必须给我出点儿血。”
“是,主上。”
等到日中时,
押运着牛羊和战俘奴隶的出征队伍终于来到了雪海关下,雪海关北城门大开,为凯旋将士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
欢迎仪式后紧接着就是战功的犒赏,这对于柯岩部人而言,绝对是及时雨,尤其是在他们看见出征归来后,自己家眷已经住进了帐篷里,家里粮食也被发放充足后,那种喜悦激动与满足,是言语难以描述的。
接下来,还有一系列的流程,郑伯爷都得参加。
晚上还有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郑伯爷不光得露面,还得去致辞。
等这一切都结束后,郑凡才拖着略显疲惫的身子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讲真,
有时候出席这类的政治秀场,真的比在外头打仗还累人。
回到家,在厅堂椅子上坐下来,等着客氏给自己端脚盆过来洗脚。
谁成想,一缕香风袭来,这味道,还格外的熟悉。
郑凡抬起头,看着端着木盆站在自己面前的四娘。
其实,出征之前的几天,因为薛三的事儿,大家之间,都有些尴尬,彼此之间,也需要一些空间和时间。
预想之外的这一场征讨乃蛮部的战事,使得这一场尴尬被拉长了一大段距离。
“这些日子,辛苦你了。”郑凡笑道。
寻常的场面话。
四娘微微一笑,蹲下身子,将郑凡的脚送入木盆内,准备帮郑凡洗脚。
“不用了,四娘,我自己来。”
“客氏洗得,妾身就洗不得?”
“她是下人,你不是。”
四娘微微一福,“奴家为主上去备一些夜宵。”
篝火晚会里想吃得好,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需要应酬的地方太多,就算没人敢去劝郑伯爷喝酒,但总得端着个酒杯到处逛逛………嗯,到处拍肩膀,也是很累的。
郑凡自己洗了脚,走入卧房,看见卧房小桌子上已经摆上了几道精致小菜,四娘正在斟酒。
在桌边坐了下来,
郑凡轻轻叹了口气,
他知道,四娘有些话要对自己说。
有些坎儿,你是跳不过去的,也无法去无视的。
“主上,奴家有些话想与主上说。”
四娘递给郑凡一杯酒。
郑凡伸手接了过来,没喝,而是放在了面前,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送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
“嗯,说吧。”
作为一个主上,作为一个晋升机器,你得习惯自己的角色。
四娘似乎自己先前已经喝了一些了,眉宇之间,荡漾着一股子风情。
“主上,在您出征的这些日子里,奴家想了好久,也思索了好久,以前嘛,过日子。
明明白白地过,不见得能过得多舒坦;
浑浑噩噩地过,才懂得难得糊涂才是自在。
只是,眼下,不弄明白也不成了,奴家想进阶。”
“嗯,我知。”
实力恢复的吸引力,是个魔王都无法抵抗。
“但是,主上,不管你信不信,其实如果单单只是进阶的话,奴家还真没那么急切,有些刺,既然已经冒头了,咱就不能当它不存在。
它会疼,它会时不时地提醒着你,它还在。”
郑凡又吃了一口菜,
然后端起酒杯。
“主上,说句肺腑之言,奴家对主上,没有男女之情。”
端着酒杯的手,
定格住了。
“奴家真的想了好多天,想了好些日子,奴家也想过,要不要骗骗您,骗男人嘛,奴家最擅长了。
但奴家还是觉得,应该对主上您说实话。
奴家,真的不爱主上,至少,不是那种恋人之间的感觉,真的不是。
奴家也想找,但却找不到,真的找不到。”
郑凡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脸上,
倒是看不出什么情绪。
甚至,
再抬头看着四娘时,
却发现,
自己能够更坦然一些了。
有些话,说开了,其实双方都舒服。
“奴家未曾有过男人,虽然奴家身上很多处地方都给主上您用过了,但那处地方,奴家一直都还保留着。”
郑凡很想问一句,那咱们这算是什么关系?
泡友?
熟客?
但又觉得,自己这会儿无论说什么,都会带着一种被发好人卡后的酸气儿,还是闭口吧。
啧,
怎么说呢,
现在的这种感觉。
“主上是不是觉得,奴家一开始接近主上,帮主上那个,是因为想要用这种法子让自己进阶?”
郑凡摇摇头,道:“没有。”
“主上真的没有这样想过?”
“真的没有。”
这个答案,郑凡给出的很坚定。
因为四娘根本就不需要这么做,也没理由这么做。
她不是花瓶,也不是只知道开红帐子的老鸨子。
她有能力,事实上,无论是在虎头城还是之后连续搬家一直到雪海关,家里的产业流水,其实都是她在操持,瞎子更多的负责的是其他方面。
她完全可以像梁程、薛三、阿铭他们那样,靠自己的本事和能力吃饭。
既然梁程他们之前能一步一步进阶,
没理由她不能。
且从一开始,郑凡因为对风四娘的“恐惧”阴影,虽说会去欣赏四娘的美丽和韵味,但真的没有想过去有机会一亲芳泽。
因为太可怕了,他郑凡,不敢。
如果不是那时候四娘自己的主动,郑伯爷压根不会自己踏出那一步。
当然了,听到这些话,心里,是有一些不舒服,但还真没有怪谁的意思,合着自己一直享受着,到头来却还得埋怨对方;
这和嫖完后语重心长地劝小姐从良的二皮脸有什么区别?
脸呢?
不过,那微微的不自在,自是无法避免,因为人嘛,总是会对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未来,对一些美好的事物,加上一些属于自己的幻想。
人,也是很难真正知足的,得陇望蜀是一种本能。
“主上,很多时候,奴家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奴家不像是阿程三儿瞎子他们;
他们有过去,他们有当初,他们有曾经,他们曾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一点一点地变化过,成熟过,经历过。
而我,只有经历。
奴家的意思,主上能明白么?”
郑凡点了点头。
他是明白的,因为例如瞎子梁程阿铭他们,他们的故事,其实是有开始也有发生的,他们有一个,更为健全的脉络。
而四娘,其漫画情节绝大部分时刻,都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城市里开着青楼,她最经典的形象就是依靠着青楼二楼的栏杆,眺望着远处。
远处的景色,可能是盛唐长安的风月;可能是北宋汴梁城内的纸醉金迷;可能是民国风味的醉生梦死;
也可能是霓虹背景下的车水马龙。
她很精明,但其实她很迷茫,她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渐渐的,她好像也忘记了自己到底在寻找着什么东西,只是在不停地找啊找。
四娘伸手,
摸到了郑凡的脸上,
然后,
她将自己的脸也凑了过来,
彼此之间的气息,喷吐在对方脸上,微痒。
“主上,奴家其实不知道所谓的男欢女爱,到底是什么,奴家觉得,主上,您并不是奴家所爱的男人。”
郑伯爷忽然觉得有些心绞痛发作的征兆;
但还是面带微笑,
保持镇定,
维系风度地问道: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四娘闻言,
脸上当即露出凄苦之色,
而后身子后退,
将手中的酒壶直接丢在了地上,
好在地上铺着地毯,所以酒壶没碎,却将酒水洒落了一地,四周,当即弥漫着浓郁的酒气。
四娘伸手,
撩开自己两鬓的青丝,
很是哀怨道:
“在奴家看来,男子,都是浑浊之物,稍一靠近,就觉得臭不可闻,只能算是臭水沟里爬来爬去的老鼠,连人,都算不上。
主上,奴家对您没有女人对男人的爱慕感情,这一句话,奴家没说谎。
主上先前问奴家,到底喜欢怎样的男子;
其实,奴家根本就没得选。
因为,
在奴家眼里,
这世间,
只有主上一个男子。”
————
大家晚安。
第一百九十九章 僧与剑
“来,我问你答,多情自古空余恨,下一句是什么?”
大上午的,瞎子一边泡着茶一边对坐在自己面前的薛三问道。
薛三当即笑着答道:
“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瞎子点点头,道:“又一个被猪带偏了的。”
“额……”
“是好梦由来最易醒。”
“没听说过,不对,你是在骂我笨得跟一头猪一样?”薛三明白了过来。
瞎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却又觉得这茶水不是太舒服,犹豫了一下,还是又放了下来,天儿热了,还是来点凉爽的最好,看来待会儿得去找阿铭要点儿冰块。
“我的意思是,其实我们都有很多的自由,在这个自由的限度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但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就不能被允许了。
就像是你上次做的事,其实相当于把我们几个都给连带坑了。”
“我是被阿力给坑了,那憨货没给我把话说全,还有,你们一个个的是不知道还是怎么滴,不是也在看我风向么?”
“对啊。”瞎子理所当然道。
“既然是看我风向,你还好意思现在说我?”
“好意思啊,知道先驱和坑货的区别在哪里么?其实都是走在一条路的最前面的那个人,这条路最后走通了,就叫先驱,走堵死了,就叫坑货。
所以,你是坑货。”
“喂喂喂,大早上的,我就是到你这儿来讨点儿经费,你非得给我埋汰一顿是吧?”
“闲着也是闲着。”瞎子不以为意。
就在这时,四娘走了进来。
今日的四娘穿着一身紫色的长裙,头戴凤钗,风华绝代。
瞎子表情微微一顿,随即释然一笑。
薛三一开始没反应出来,待得四娘坐下后,薛三刚准备说话,却忽然惊愕了一下,忙道:
“四娘,你成了?”
四娘伸手,拿起一份大早上刚送来的账簿,一边打开一边点头。
“怎么成的?”薛三很是不能理解。
“就这么成的。”
“那你………罢了罢了,我不问了,千人千条路,我问下去说不得又得给我坑了进去,四娘,这份单子你给我批一下,我要求先造出这些作坊,一些装备我需要让人打造。”
薛三麾下的那帮人是他自己亲自训练出来的,也会单独设计一些专门的器具去装备他们,而这些器具普遍是不具备推广性的,一来是推广价值不大,二来,是推广不起。
“行,放这儿吧,我下午批了让人送你那儿去。”
“成,那我就走啦,你们聊。”
薛三起身,离开了签押房。
瞎子随即面向四娘,道:“恭喜。”
四娘摇摇头,道:
“真想恭喜我,那还不如现在和我打一架,看看你的精神力现在有没有我的针头快。”
每次晋升完后,就会有一种很想找个人打一架的冲动。
瞎子苦笑道:
“打不过啊。”
“没趣。”
“今日的单子,我送来了,你再辛苦一下。”
“知道了。”
瞎子起身,也没做什么耽搁直接离开了。
四娘飞速地看完手头这本账册,披红后将其丢在了一边,微微活动一下手指。
一想到昨晚自己对主上说的话,
这世上,只有主上您一个男子。
饶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四娘也不自觉的脸上泛红。
这真的是心里话,
她对男人,不感兴趣,但偏偏,她是一个女人。
既然是个女人,你总会有需求,你想去找个人试着相处,找个人试着谈情,试着说爱,无论是走精神上的还是带点**上的,你总得有一个对象。
这世上,只有主上才能给她是个男子的感觉。
哪怕她不爱主上,不是男女之爱,但她没得选。
这算不算是爱?
四娘也不清楚。
只不过,主上在听了自己昨晚的话后,先是让自己用手,再是让自己用脚,最后更是让自己用嘴,一连三次。
等到自己起身时,主上还在大睡。
爱一个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四娘并不知道答案。
但起身时,看见他身体被掏空的样子,自己心里,确实是有一种极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待得翻阅起第二个账簿,
四娘的目光马上冷了下来,
蘸着红色颜料的鹅毛笔在一块区域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圈。
这个圈,意味着,又要死人了。
四娘又想到瞎子曾和自己说过的话,
那些脏手,砍不完的,砍掉了,它们还会再次长出来。
瞎子说,
人洗了澡,身子还是会脏,难不成因为这样就永远不再洗澡了?
主上说他想去乾国江南转转,散散心,
其实四娘心里也是想去的,
兜兜转转,从燕国最西边到晋国最东边,变化的,是风景,不变的,是红帐子里的粗糙。
似乎,只有在乾国江南,才能寻觅到真正的青楼精致。
只是可惜,
现在手头上的事儿还没有处理好,想出去逛逛,总得等到雪海关一切步入正轨才行。
同时,主上的身份也不一样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也不是闹着玩儿的。
四娘叹了口气,
又拿起第三本账簿。
……
“师傅,这里就是雪海关了,你看看,他们在大兴土木,民不聊生了呢!”
“吧唧!”
老和尚对着自己徒弟就是一记毛栗子。
小和尚捂着自己的光头脑袋很是委屈。
“了凡,跟你说过多读书,却不要尽信书。”
“但这里明明………”
“大兴土木就一定是民不聊生了?你瞅瞅,这里的百姓固然在辛苦做工,但脸上却无颓废之色,分明是心中有佛的表象。”
心中有佛,此间佛,可理解为希望。
“但世人皆苦,这般驱使劳役,岂能………”
空缘和尚闻言当即又打算来一记毛栗子,但见自己徒儿还捂着脑袋,只得屈膝下压,对着徒儿的屁股就是狠狠一巴掌。
“啊!”
了凡小和尚很是委屈地又捂住了自己的屁股。
“跟师傅抬什么杠,若是世人都修佛礼佛,谁种地给我们吃?谁去造佛堂?谁去塑佛像?
佛门清苦,但任何苦,前面加个‘清’字,其实也就不那么苦了,反倒是一种情调。”
“师傅,你曲解佛理。”
“你我皆佛,众生皆为佛,又哪里有统一佛?”
“师傅,我说不过你。”
“那就管好你的嘴,你瞅瞅那边游弋的甲士,再瞅瞅那儿,分明是蛮族的帐篷,再看看那一头山脚下,可都是野人奴隶。
这位平野伯,注定是一位杀气腾腾的主儿,待会儿进去后,你再口出狂言,别以为人家会觉得你年纪小可爱不与你一般见识。”
“师傅,徒儿知道了。”
“知道就好,去送予度牒吧。”
“可是这里没庙啊?”
“咱们来了,庙就来了。”
“可是这度牒是楚国衙门发的啊,咱们是楚国衙门认定的僧侣,拿着楚国衙门发的度牒到燕人跟头来,师傅您就不怕……”
“那就是我等代表楚地僧侣,来皈依真我大燕了。”
“……”了凡小和尚。
“还不快去?”
“师傅,你真的好不要脸啊。”
“给为师去!”
空缘和尚一脚踹过去。
……
“师傅。”
“这么快就回来啦?”
“嗯,徒儿问过了,那边的衙役说,伯爵府这儿,倒是收咱们这些神棍哩。”
“神棍你个头,神棍你个头!”
一连俩毛栗子下去,了凡小和尚脑壳上肉眼可见红了两块。
“师傅,他们是这般说的哩。”
“可有斋饭?”
“管吃喝哩,还有住所哩。”
“在哪儿?”
“在城里一处叫庙台的地方。”
“走着。”
“可他们喊咱们神棍哩。”
“可师傅我饿哩!”
空缘和尚领着小和尚入了雪海关,入城门时倒是没遭受什么阻拦,等进去后,闻着四周铺面上传来的香味,一大一小两个和尚的五脏庙都开始了念经。
只是那处叫做庙台的衙门靠着北门,所以他们师徒二人还有一段路要走。
这时,
前面有一群孩子列队跑过,人数大概有八百人,都是十三四岁的男孩子,穿着统一制式的灰色练功服,脚下也是着一样的靴子。
领头的,是一名校尉,身着甲胄,领着这群孩子在跑。
见到这一幕,空缘和尚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看着这群孩子从自己面前一排排的跑过去。
“师傅,我饿哩。”
了凡小和尚催促老和尚快点去吃斋饭。
空缘和尚则咂咂嘴,道:
“这倒是稀奇,刚刚过去的八百个和你一般大的娃子,你可看出来什么了?”
“看出啥哩?”
“他们身上,带着一股子煞气。”
“傻里傻气?”
“砰!”
又是一记毛栗子敲下去。
“疼!”
“是煞气,煞气!祖先有灵,后人供奉祖先血食,祖先庇护后人,本是阴阳伦理之纲。”
“这有啥好奇怪的师傅,谁没个先人啊。”
“这不同,这些孩子不同,叫你多学学,多看看,整天就知道吃吃吃,瞧你这点出息。”
“啥神神叨叨的。”这时,旁边有一个推着板车的力夫从这里经过,对这和尚笑道:“刚那群孩子,是学社里义堂的,早先时候,都是孤儿出身,被咱们伯爵府收养了,后来有战兵战死了,因为无后,就将抚恤银子捐给了学堂,从孤儿里选一个孩子出来改姓过继。
你说他们是孤儿嘛,确实没爹没娘的,但家里,可都是供奉着牌位的。”
空缘和尚闻言,若有所思道:“怪不得,怪不得。”
“嘿嘿,你们这俩和尚,是去庙台的吧?”力夫问道。
“正是。”
“也就只能去庙台了,在咱们雪海关其他地儿,你们都混不到饭吃,咱们雪海关,不养闲人,想当闲人,就没饭吃。
伯爵府准许咱们烧纸,准许咱们祭奠,但不准咱们养和尚道士之流出来办事儿,逮着一个就抓进去一个,说是什么,叫破除封建迷信。”
“师傅,封建迷信是什么意思啊?”了凡和尚问自己师傅。
“屁东西都不是。”
空缘和尚对那位力夫双手合什行礼: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解惑。”
“成了,不和你扯了,我还得去前街送货去,喏,庙台就直往前走,到了前面街口左拐就到了。”
“多谢施主。”
空缘和尚领着自己徒弟继续往前走,按照先前力夫的指点,很快就找到了庙台。
庙台门口没人看守,这门,也很小,牌匾也很小,两侧,一侧是猪肉铺子一侧是羊肉馆子,可都比这个庙台阔气多了。
等师徒二人进去后,发现内门里有一张小桌子,桌子后头坐着一个文吏,正在那儿打着呵欠。
见到有人来了,再一看他们师徒二人身上的袈裟,文吏翻开自己面前的册子,拿起毛笔,问道:
“姓名、籍贯、曾去过哪里,细细说来,不得有误。”
“贫僧空缘,这是贫僧徒弟了凡,贫僧是乾人,在乾国出家,后入楚国,获得度牒,这里便是。”
文吏伸手接过老和尚递送过来的度牒,瞥了两眼,也没真的当回事儿,又还给了老和尚,道:
“和尚是吧,念几段经文来听听,不得含糊其辞,大点儿声。”
空缘和尚示意自己徒弟上前,
了凡走到桌前,开始背诵经文,字正腔圆,不带丝毫阻滞,同时,听着他念出来的经文,似乎自己的心情,也平复下来,在这夏日炎炎中,竟然感受到了丝丝凉爽。
听了一会儿,文吏有些意犹未尽地抬起手,道:
“停,可以了,这两份牌子你们收着,进去,里头院子里,正门是开课舍,左拐间是食舍,右拐间是宿舍,里头自有人重新安排你们。”
“多谢施主。”
“多谢施主。”
空缘和尚带着徒弟进去了,师徒二人没做犹豫,先左拐进了食舍,因为已经过了饭点,里头没什么人,只有两个婆姨在里头忙活,见俩和尚来了,一个婆姨喊道:
“只剩下馒头了。”
“馒头挺好。”空缘说道。
“馒头很好。”了凡说道。
六个馒头送上来,已经凉了,但就着热水,俩和尚吃得很香甜。
待得吃完后,俩和尚刚准备出门,就看见一名身着甲胄的军士走了进来,指着二人道:
“你们就是新来的吧,走,去里头,开课了。”
“可是有大德高僧在此讲佛?”空缘和尚问道。
方外之门,以儒释道三家为主,余下还有更多,但不管哪门哪派,为了宣传自己的门教,其内的大德者总是免不了要四处开课宣扬理念以期广收门徒的。
“呵呵。”这军士笑了笑,道:“去了就知道了,快去,别磨蹭。”
师徒二人没敢耽搁,径直去了,进去后才发现里头已经坐了几十号人。
有穿道袍的,也有穿袈裟的,还有穿着各种稀奇古怪衣服的,大家都坐在那里,很认真地听着。
讲课的,不是什么道德高僧,而是一个盲人。
这个盲人看起来挺年轻,闭着眼,说话却极有条理,且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空缘和尚和自己徒弟找了俩蒲团坐了下来,
这位盲人讲的不算是佛法,也不算是道家经文,却又和佛道两家脱离不了干系,甚至,你还能从其中找出很多很多其他门教的影子;
明明杂糅了这么多,听起来却丝毫不显得杂乱累赘,脉络清晰旁征博引之下,本能地让你觉得似乎就是这么个道理;
听着听着,
了凡和尚脸上露出了如痴如醉之色,
空缘却皱眉越来越深,
他当即伸手,掐了一下自己的徒弟。
但了凡小和尚却像是毫无所觉,继续在如痴如醉。
“阿弥陀佛。”
空缘和尚低声吟诵了一声佛号,随即手掐佛印,直接点在了自己徒弟眉心。
了凡和尚这才惊醒过来,而后倒吸一口凉气,现在被自己师傅掐的地方,现在当真是疼得紧。
“师傅?”
“走!”
空缘和尚马上拽起自己的徒儿,向外走去。
而此时,
原本正在讲课的瞎子,
嘴角却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
空缘和尚带着自己徒弟走出庙台大门时,坐在内门里的那个文吏见着了,也没阻拦,只是道:
“出了这门,再进来白吃白喝白睡,可就不成了啊。”
“师傅,我们不走!”
了凡和尚马上拉住自己师傅。
“呵。”
空缘老和尚却轻笑一声,回头看了眼学舍,道:
“此等吞噬心神之地,再待下去,你从头到脚都得被他给吞了,还用得着肚皮去吃饭?”
言罢,
空缘和尚强行拽着了凡小和尚走出了庙台。
庙台隔壁的一家羊肉汤馆二楼,坐着今儿个起床晚了所以跑出来到这里喝汤的郑伯爷,在郑伯爷身侧,则坐着阿铭。
“哟,这倒是奇了怪了,进了瞎子嘴里,竟然还能再自己跑出来。”
郑伯爷一边啃着羊骨头一边指着下面说道。
阿铭也向外看了一眼,道:“兴许,是真有道行的。”
“呵呵,你这不是废话么,没点道行哪能出来。不过倒是可惜了,你说,总弄一些滥竽充数的,似乎也不太行,有点道行的,也就算是有真本事的,这种真真假假,效果估摸着才最好。”
“主上,属下下去将他们拦住?”
“不急,不急,反正他们现在人还在城里,哟,抬头看过来了,在看你呢阿铭,我说,你刚刚是不是对他们露出了杀意?”
楼下街面上,那个老和尚抬头看向二楼。
阿铭则回答道:
“属下担心是刺客。”
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真正的强者,他们可能在两军对垒时作用不大,依旧能用兵海去淹死。
但在某些特定的时刻,个人实力的超绝,是能够起到奇效的。
比如剑圣刺杀老司徒,雪海关前斩杀格里木;
再比如昔日藏夫子和百里剑二人前往燕京,引得燕京禁军全体戒备。
昔日沙拓阙石是战死在侯府门外,但如果他能婉转点,专门去对郡主进行刺杀,那郡主以后想出门可就得认真掂量掂量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郑伯爷才会走到哪里都带着沙拓阙石的棺材,才会费那么大的心思去舔剑圣。
千军万马,你得有,但身边的王牌顶尖战力,你也不能缺,否则人家来一出“荆轲刺秦王”,你去哪里哭去?
靖南侯为何这般可怕?
因为他不仅仅有千军万马,他个人实力更是击败过剑圣,这才是真正的无懈可击。
“师傅,你在看什么呀?”
“唉,看来,这雪海关,为师是来错了。”
“那咱们就走呗,师傅,反正咱们也吃饱了,正好跑路。”
“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说着,
空缘老和尚当即牵着自己徒弟的手,走入了这家羊肉汤馆。
和尚来吃羊肉,当即引得不少目光,但空缘和尚不为所动,牵着徒弟的手径直上二楼。
但他们刚入得二楼台阶,还没看清楚二楼布局呢,直接就被十多张弩箭对准。
都是军中制式的弩箭,这般近的距离之下,杀伤力自然无比恐怖。
了凡小和尚当即被吓得哆嗦起来,他到底年轻,哪里经得住这般阵仗。
空缘老和尚倒是洒脱自然,不见惧色。
郑凡一边啃着羊骨头一边喊道:
“怎么着,和尚也要上来开开荤?”
空缘和尚则双手合什,开口道:
“贫僧是来向施主辞行的。”
郑凡丢下那根被自己啃得差不多的羊腿,伸手拿起一条帕子,一边擦手一边道:
“才来就要走,岂不是说明本伯招待不周?”
了凡小和尚眼睛当即瞪大,这是平野伯!
空缘和尚则俯身行礼道:
“原以为伯爷这里是一方净土,谁成想,伯爷心中早有沟壑,于这方外之外再起围栏。”
言外之意,就是指的郑凡将这群方外之人也就是那群神棍控制起来,加以改造和利用。
不管真假,名义上其实都是出家人,出家人就算是见到帝王将相都可以不下跪的,因为他们已经不在世俗约束之下,但偏偏这位平野伯却打起了出家人的主意。
“呵,出家人不也得吃饭么,没理由出家人就不用做事了,且若是天下人皆出家,那也就是大家都未出家。”
空缘和尚闻言,赞叹道:
“贫僧受教。”
了凡小和尚也马上学着自己师傅的模样双手合什一本正经道:
“小僧受教。”
这时,瞎子也从庙台那里结束了课程走了过来,见到瞎子也来了,郑凡这才放心地挥手示意自己身边的这群护卫退下。
不管怎么样,这里到底是雪海关,有阿铭和瞎子守护在自己跟前,这和尚就算是什么隐世高手,想要击杀自己,难度也是非常之大。
空缘和尚看见瞎子,开口道:
“敢问施主,是佛还是魔?”
瞎子笑了笑,道:“佛说我是佛,那我就是佛,魔说我是魔,那我就是魔。”
空缘和尚感觉自己再度接受了洗礼。
当即道:
“贫僧受教了。”
“小僧受教了。”
了凡小和尚默默地在心里背诵着这些话,寻常时候自己跟着师傅走南闯北,遇到一些大师开坛讲课,往往听一整天才能听到一两句机锋,这些机锋可是有大用处的,按照师傅的说法,就是以后能否混得好的斋饭好的住宿讨得达官显贵的认同,就得靠这些机锋。
谁成想,这雪海关里的人,似乎机锋当真是信手拈来,快背下来,快记在心里,以后得靠它们吃饭呢。
其实机锋这东西,在后世,也就是五成的警世格言,四成的似是而非再勾兑上一成的佛理的边,批量生产起来,真的不难。
而且,谁说的话往往比“话”本身,更有影响力。
郑伯爷如今是燕皇亲封平野伯,雪海关总兵,至少在这雪海关地界上,也算是触摸到了放个屁都是禅机的门槛了。
郑凡对着俩和尚招招手,示意他们过来。
了凡和尚见着桌上的羊肉,吸了吸鼻子。
“吃吧。”
了凡和尚看向师傅。
空缘和尚则道:
“阿弥陀佛,既然伯爷以刀兵迫你开荤戒,那你就吃吧。”
“阿弥陀佛。”
小和尚抓起羊肉开始吃。
郑凡默默地抽出中华铁盒子,抽出一根卷烟,给瞎子递送了一根,自己也咬了一根,待得其要收起时,却见这空缘老和尚竟然也伸出了手。
“和尚也抽烟?”
“烟草虽伤身,但能提神。”
时下烟草这东西在东方还没完全流行,毕竟服散之风正当道,也不是没人使用烟草,但大部分都是当作药材来用,民间则一直流传着烟草点燃了可以去除污秽之说。
翻译成现代化就是百姓们认为烟草点燃了可以消毒杀菌,让自己不容易生病,甚至能够益寿延年。
这和尚能知道烟草伤身,意味着确实是个行家,记得靖南侯见自己抽烟时就说过这个对武者体魄有害,因为靖南侯自幼淬炼身体自然懂得其中门道。
不过,这对于郑凡来说,倒是不算什么,他又不是做苦行僧来着,再者,上辈子宅工作室工作一天两包烟不够,这辈子抽得少了,反而还一直在强身健体修行,还有啥想不开的?
老和尚接过烟,学着郑凡和瞎子的姿势,将其咬在嘴里。
郑凡用火折子点烟,然后将火折子递给瞎子,瞎子自己点了后再去帮老和尚点。
老和尚忙起身,客气道:
“有劳施主了。”
三个男人,都点了烟。
老和尚抽得倒是很自然,显然,以前就算是没抽过卷烟,但也绝对尝试过烟草。
“老和尚,你都说这东西伤身了,怎么还用?”
老和尚则回答道:
“不过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又算得了什么,早日腐朽,贫僧也就能早日飞升极乐了。”
“倒真是看得开。”
“让伯爷见笑了。”
瞎子一直默默地抽烟,没说话。
“老和尚,为何来我雪海关?”
“贫僧之前以为,这里将是一座净土。”
“呵呵,半年前这里还尸骸枕藉,何谓净土?”
“死的人确实多,死的同行,也多,同行死得越多的地方,对贫僧而言,自然就是净土了。”
“啧。”
郑凡笑了起来,
然后吩咐道:
“来,给这小师傅再上一壶酒。”
了凡小和尚闻言,咬着羊腿抬头看向自己师傅。
“唉,既然平野伯用刀兵迫你破酒戒,那你就破了吧,佛祖知道你的难处,不会怪罪的。”
“嗯,师傅。”
等酒上来了,
了凡小和尚直接拔出小酒坛上的塞子,对着嘴“咕嘟咕嘟”地喝了起来,再放下酒坛。
“啊!”
随即,
继续啃起了羊腿;
瞧这模样,酒量绝对很好。
“伯爷,贫僧知晓您是打算做什么。”
“哦,什么?”
空缘和尚伸手指了指北边,道:
“伯爷被燕皇陛下赐封平野伯,如今镇守雪海关,所最需要对付的,自然就是雪原上的野人了。
雪原太大,也过于广袤,雪原野人固然一盘散沙,但想要收拾起来,却也不容易。
伯爷想要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
“你继续说。”
“下面,该是伯爷对贫僧说了才对。”
“哦?本伯该说些什么?”
“伯爷,这件事,贫僧愿往。”
“愿往为何还要从庙台跑出来?”
“贫僧一直云游诸多古刹,却一直未曾长久挂单,只因为贫僧觉得,佛可跪,但人不得跪。当然了,伯爷有刀兵迫之,贫僧是可以跪的。”
“你的意思是,你想要一座自己的寺庙?”
“是。”
“这对于你来说,不算难事。”
“寺庙不仅得有真佛镇守,还需要有人间佛坐镇。”
典型意思就是,寺庙得有后台。
郑凡有点想笑,记得曾经四娘曾经开会所时,也说过差不多的话。
“本伯,可以答应你,前提是你得先做事,事儿做成了,本伯不介意你在雪海关开一座寺庙,你就算是想开祖庭,本伯都支持你。”
“贫僧多谢伯爷。”
“成了?”
“可不就成了么。”
“我可是空口白牙。”
“但贫僧信了。”
“啧,你这和尚确实有趣,瞎子。”
“属下在。”
“你们之间,多多交流一下,庙台里培训的工作,看看能不能交接给他。”
瞎子毕竟有太多的事需要去忙,能找到帮手分担一下压力也是好的。
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对新兵以及对柯岩部部众的思想政治教育,这项工作,是不可能假借他人之手的。
“是,主上。”
老和尚双手合什,诚声道:
“贫僧定不会叫伯爷失望。”
“事情要是办得好,你就算是想在燕京城内开一座大庙,本伯都能帮你办到。”
空缘和尚闻言,惊讶得嘴巴张开,这不是装的,因为在这一瞬间,他想通了许多。
“野人,并非是伯爷真正的………”
“呵呵。”
郑凡身子微微后仰,
膝盖顶起,
将手中的烟蒂直接掐灭,
道:
“雪原大是大,野人也确实多,但这些,还都没被本伯放在眼里,往前数,八百年,你当知道什么,才是我大燕真正的心腹大患!”
是蛮族!
“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三年之内,雪原你能做出成效来,日后你入燕京登堂入室被封国师都不是做梦。
我大燕陛下在这方面,最是大方。”
依照郑凡对燕皇的了解,你要是能帮忙解决蛮族问题,国师,真的不算事儿。
空缘和尚当即道:
“多谢伯爷提携。”
“瞎子。”
“是。”
瞎子起身,对二位道:“请随我来。”
“好,好。”
空缘和尚伸手攥住了小和尚油腻的手,拉着他跟着瞎子下了楼。
阿铭开口道:
“主上,靠谱么?”
“权当一试,反正也就是几十上百个神棍送上雪原,于我们也没什么损失,哦不,到时候说不得得让你配合一下。”
“让属下配合?”
“表演表演起死回生之术。”
“好的,主上。”
“作坊那边,在动工了么?”
“已经在动了,主上。”
“嗯,抓紧时间吧,辛苦了。”
“主上言重了。”
“这家羊肉汤挺不错的,新府邸快盖好了吧,调府里去。”
城内目前为止,所有对外营业的产业都是伯爵府名下的,厨师调动,真的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好的,主上,我去和四娘说。”
“嗯。”
“嗯。”
“你就没什么话对我说了?”
给你开口的机会了,难不成不想升级?
“主上,属下还没想好。”
“那你慢慢想,不着急。”
………
“两位师傅,这里就是你们日后休息的地方,前面就是庙台,空缘师傅明日随我一起讲课。”
“有劳北先生了。”
“大师客气了。”
这时,有下人端送来茶水摆上。
瞎子道:
“这二人,是伺候二位师傅起居的。”
“当不得,当不得,奢简怯频出。”
“是我唐突了,你们回衙门吧。”
“是,风先生。”
“是,风先生。”
两个下人走了。
空缘老和尚嘴角不由得颤了颤。
了凡小和尚则马上道:“风先生,我家师傅只是好面子,客气客气的。”
“孽徒,闭嘴!”
瞎子不以为意,道:“稍后我再派遣两个仆妇过来。”
“女人?”了凡和尚正准备开口,
“砰!”
一记毛栗子直接砸在了他的光脑袋上。
空缘和尚马上道:
“既然伯爵府以刀兵迫之,那贫僧只能却之不恭了,阿弥陀佛,佛祖会原谅贫僧的。”
“是这个道理。”
空缘和尚马上将话题拉回正事儿,开口道:
“伯爷大事,贫僧心里已然领会,但具体的一些事宜,还需请风先生多多提点贫僧。”
“这是自然,你我都是为伯爷办事,自当合舟共济。”
“话说,贫僧入城以来,观这座城之布局,可是改建过?”
“遭过兵祸,城内毁坏良多,自然改建了不少。”
“新城布局俨然,尤其是那座将盖好的伯爵府,位置固然偏北,却于风水上避开了煞气,同时,挟持了生门,隐隐中和这天断山脉之尾形成呼应格局;
此等画龙点睛之笔,可是出自风先生之手?”
“大师说笑了,我可不敢居功。”
“嘶,城内还另有奇人?不知贫僧可否有幸得见?”
“日后自然是有机会的。”
伯爵府的地址,一要靠近北门,因为距离剑圣近;具体的位置和方位,则是梁程选的。
让他躺,
看他觉得自己躺哪里舒服,
就选哪里为中心开始修建伯爵府。
毕竟,看风水的人,水平有高低是难免的,但位置到底好不好,被埋的那位其实最有发言权。
“伯爵府下,看来当真是能人异士颇多啊,能得伯爷看中,在伯爷手下做事,当真是贫僧之幸。
不过,贫僧还有一件事很好奇。”
“大师但问无妨。”
“此等绝户之计……
哦不,
此等体虚万民有教无类之功德**,是谁所提议?
贫僧也曾听闻,当初雪原上曾出一位野人王,搅动得晋地不得安宁,只是已然被押解入燕京。
若是那位野人王得知,日后雪原将呈现出那般光景格局,也不知晓其心里,到底会做何感想。”
瞎子微微一笑,并未急着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提这个建议的,正是野人王,甚至一些贴合野人的教义和理论,还是野人王自己根据星辰信仰改出来的,以期望野人在被传教时,效果更好。
“大师,此策,乃我家伯爷所出。”
“唉,伯爷当真大才,贫僧佩服。”
“大师问了这么多,鄙人也有一事。”
“风先生请讲。”
“大师的修为,到底有多高?”
先前听课时,能从自己的催眠环境里保持清醒,显然是有修为的,这一点,瞎子可以肯定。
但这位空缘和尚到底修为多精深,瞎子无法得知。
“出家人,可以很高,也可以很低,高可比参天,低可如尘埃,讲的,是心境。
但往往于这厮杀争斗无益,故而先前面对军中劲弩时,贫僧表面看似淡然,实则内心,已然慌乱不堪了。”
“那鄙人就更有兴趣了,鄙人拭目以待,望大师成全。”
“风先生可是………”
“我虽盲,但心,能看得见的。”
“是这个道理,那贫僧,就在风先生面前,露个丑了。”
空缘和尚闭上眼,双手合什,
片刻之后,
眉目睁开,
目光清澈,古井无波,
沉声道:
“我佛慈悲。”
一时间,
在瞎子“视线里”,他看见空缘和尚正在不断地变高变高再变高,已然突破了屋顶,且还在继续攀升。
这是内心境界,算是心境水平,是禅,是道,是悟;
这和实际战力没有关系,比如文学泰斗姚子詹,也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老书生,寻常盗匪都能宰了他。
而空缘老和尚也存了向瞎子这位平野伯心腹面前露一手的心思,也好方便自己抬一抬身价,所以,其心境继续拔高!
一世修佛,其佛心,早已入云,可寻大自在!
冥冥之中,
一道普通人根本就看不见的光晕,已然拔高至雪海关上方。
而此时,
在即将完工的平野伯府隔壁的一处小院子里,
正躺在那里一边晒太阳一边打盹儿的一个男子似有所感,
缓缓睁开眼,
其身躯,依旧脆弱不堪还未将养好,
但其眼内,却已然投射出剑光凌厉,
甚至连屋子饭桌下被拿来垫桌腿儿的龙渊剑在此时也发出一声轻鸣。
“何方妖僧,在此窥觑我雪海关气机!”
……
“啊!”
瞎子面前,
先前还一副高深莫测姿态的空缘老和尚发出一声惨叫。
再抬头时,
双眸之中已然滴落出鲜血。
性命虽说无虞,但内心早已惊骇无比,忙惊恐地问道:
“北先生,城内还有哪一方高人?此人心境,犹在贫僧之上,锋锐之势,近乎无人可挡。”
瞎子没急着回答,
而是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在心里喃喃道:
“不错,试出来了;
看来主上的投资没错,这剑圣,是有望恢复的。”
“北先生,到底是哪位存在?”
空缘和尚没了先前庄严,着急问道。
瞎子似乎是被空缘此时情景吓到了,
随即恍然安慰道:
“哦,大师勿忧,一个废人罢了。”
——————
感谢rishumo、和南庚辰成为《魔临》第一百一十位和第一百一十一位盟主。
大家晚安。
第两百章 皇嗣
“嘿,这不是何老大么?”
“对唉,真的是何老大,不是说送妹子嫁人了么?”
“可不是咋滴,去了小半年了都,这人才回来,莫不是老何家被骗了?”
“兴许何初这家伙也是被人家骗去当龟公了也说不准,否则怎么才回来?”
“喂,何老大,你妹婿呢?”
“对啊,何老大,你妹婿呢,你怎么一个人灰溜溜地回来了?”
何初坐在马车上,马车,还是当初载着自己妹妹和妹婿去京城的马车,现在,自己又赶着它回来了。
和半年前相比,马车破了些,也旧了些,倒是这匹马,养膘了。
如今正要进城,准备回家,城门口要过排查,前头又有一支商队,所以要等一会儿。
听见有人戏谑自己,
何初却没生气,也没张扬,
只当是没听出来这些人话语里的揶揄讽刺,
笑着点点头,
道:
“昂,回来了。”
见何老大这般姿态,那些个人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只是拱拱手再次问候了番,就先进城了。
他们也是城内的一些小贩之流,小铺面,倒腾一些东西,以前何初下乡收猪时,常常也会随他们一路,毕竟也没什么深仇大恨。
商队入城很慢,因为要清点货物要收税,税务官带着手下一帮税吏检查得很细致。
早些时候,其实是没有这般严谨的,甚至,也没专门的这种税吏,还是这几个月才从燕京派遣下来的。
等到前头商队交割完毕,何初才赶着马车过去,马车里没货物,直接就被放行了。
何家猪肉铺子,依旧在那里。
因为是正午时分,太阳正毒,老何头干脆收了摊子,坐在屋子里,光着膀子,一只手拿着蒲扇一只手捏着一块大西瓜啃着。
为什么不坐在外头吹风吃西瓜?
怕街坊邻居过路的小孩瞅见,平白地还得分出去,舍不得。
何初赶着马车回来了,老何头听到动静,忙丢下瓜,推开门,跑了出来。
“儿啊!”
“爹啊!”
何初跑到自己爹面前,
不料自家爹忽然操起杀猪刀,
何初吓得叫了一声,赶忙刹住脚,因为没收的住,爷俩直接撞到了一起。
“砰!”
“哎哟。”
“爹,你没事吧?”
“你个不孝子啊,不孝子啊!”
老何头摔了一跤,扭了腰,被何初背着进了屋,想将他安置在床上,却被老何头拒绝,他依旧硬挺着坐在长凳上。
这当爹的,面对自己儿子时,最无力的时候其实就是躺在床上看着儿子的时候。
所以,在老何头看来,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就绝对不能躺在床上和自己儿子说话!
“王八蛋!”
“爹,您骂我没事儿,我是您儿子,您骂我天经地义,但您别骂自个儿啊。”
“………”老何头。
何初伸手,拿过他爹先前啃了一半的西瓜,送到嘴边,继续啃起来。
老何头顺了顺气,
问道:
“到底咋了,到底咋了,你知不知道,你爹我好几次差点就要关掉这间铺子亲自去京城找你们兄妹去了!”
“不是给爹您写过信了么?”
“王八蛋!”
“爹。”
“你信里都是写这个好,那个好,你吃得好睡得好,你妹子吃得好,睡得好,真正管用的事儿,屁都没说一个!”
明明是自己闺女跟着女婿去婆家了,
谁叫两家距离远呢,
自己闺女又傻愣愣地先将自己身子给出去了,
只能先低个头,让闺女跟着去婆家看看,接下来呢?接下来呢?接下来呢?
小半年了,
除了来了几封信说什么都好,
但下面的流程呢?
何初犹豫了一下,
看着自家爹。
“你皱什么眉头。”
“我没有,爹。”
“我问你,你妹夫家条件如何?”
“好。”
好就一个字。
老何头指了指自己的脸,
问道:
“比咱家好?”
一间猪肉铺子,别看不起眼,但进项可不低,再者老何头这些年还偷偷置办了一些田产。
何初眨了眨眼。
老何头见状,
放下心来,
冷哼一声道:
“呵,别以为住在京城就都是富贵人家,你爹我虽说没去过京城,但也知道居大不易的道理,京城里的人,人前显贵,但吃喝拉撒都他娘的贵,指不定多少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在那儿穷讲究呢!”
“妹夫家,还真不是在穷讲究。”
“不是穷讲究?呵呵,你还是年纪不够大,见到的人和事儿不够多,可不能被表象给糊弄住了。”
“爹,您别说,一开始,儿子我还真是被唬住了。”
可不是咋滴,
第一次看见宫内的大太监,
第一次看见宫内的大太监对着自家妹夫下跪,
第一次看见皇宫,
那一日之后,
何初整整十天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像是在做梦一样。
“呵,我说的吧,咱呐,终究是小门小户,讲究的,是过日子的章程和规矩,再说了,那个捕头,不,那个小六子。
小六小六,你晓得吧,他是不是在家里排老六?”
何初闻言,点点头。
“他上头是不是有五个哥哥?”
何初继续点头。
“下面还有弟弟没?”
“有的。”
“妹妹多么?”
何初摇摇头。
“没妹子?”
“好像,是没有。”
“那就对了!”
老何头猛地一拍大腿,牵扯到了老腰,当即倒吸一口凉气。
“爹,爹,您慢点儿,您慢点儿,您这是,都知道了?”
“废话,我猜到了!”
“爹,你真的猜到了啊!”
“废话,我是你爹啊!他家这么多兄弟,家产分下去到他小六子头上,还能剩多少?还没妹子,都没地儿收嫁妆!”
“………”何初。
“所以啊,得沉住气,记住,你妹子不算高攀,咱老何家,也从不想着靠卖女儿去高攀谁!”
“高攀?”
“高攀个啥?咱爷俩是没手还是没脚啊,还能被饿死?现在听说是不打仗了,这日子,肯定会过得比以前更好。
你再和我细说细说,这婚事,怎么个说法,他们家老人你见着了没?”
何初摇摇头。
“没见着?”
“没见着,但妹子见着了。”
“你让思思一个人去见公婆了?”
何初点点头。
老何头当即抬起手,却因为腰疼,没能站起来。
何初马上会意,把脑袋凑过去。
“啪!”
老何头一巴掌抽在自己儿子脑袋上。
“你这怂货,以后别在外头跟人说你是杀猪的,我们杀猪的,可丢不起你这个人,你居然就让自己妹子一个人去见公婆,你爹我让你陪着去是个什么意思你不晓得?
就是让你去撑场子的,万一对家俩公婆要欺负思思,你这个当哥哥的得上去理论,实在不像话的,像你爹那样照着他脑门抽去!”
“………”何初。
“他家爹娘都还在吧?”
老何头开始过问女婿家的家事。
“妹夫的娘不在了。”
闵妃已经故去很多年了。
“嘿,没婆婆?”
老何头高兴了,没婆婆好啊。
“有。”
“嗯?续弦的?”
“不是。”
“他娘是妾?”
“差……差不多。”
皇后才是嫡母,其余妃子,其实都是妾的身份,除非加封皇贵妃。
“嘶………”
老何头倒吸一口凉气。
女婿家里的情况,比自己所想的,还要糟糕好多好多啊。
“直娘贼,居然还是个妾生子!”
“爹………”
“你爹我去衙门托人问过了,说是小六子好像是犯了什么事儿,捕头的位置也没了,你说,他是不是正好要打算逃回京城避难,顺手将咱们家思思给拐跑了?”
“爹………”
“直娘贼,着了道了啊,着了道了啊!”
老何头一阵气急,继续对自己儿子道:
“罢了,罢了,看他家那情况,日子想过得富贵舒服怕是难了,这样吧,你再去找你妹夫,让他回来,衙门的事儿,咱何家花点钱打点一下,能平就平掉。
实在不行,就让他回来,给我当上门女婿。
咱老何家的这些家产,你这个当哥哥的和他平分,可以立字据。”
“上门…………上门女婿?”
何初的脸色很是精彩。
“话说,你这王八蛋这小半年就都待在京城?要不是隔三差五地来信,你爹我还以为你人没了呢!你在京城到底干啥?”
“看书,学写字。”
老何头愣了一下,眨了眨眼,问道:
“你在干啥?”
“看书,学写字啊。”
“你个杀猪的,识字儿干嘛,帮猪写遗书么?”
“妹夫叫我学认字儿,我就学了。”
“他叫你干啥你就干啥?你是当大哥的,你怎么能浑事儿都听他的,他要是哪天叫你闯皇宫你是不是还听话地去闯啊?”
“啊,嗯,好。”
“你你你,气死我了都!”
“爹……”
“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这婚事,怎么拖到现在都没音讯?”
“我这不是回来了么爹,先前是因为打仗,婚期得延迟,所以耽搁了,现在不是看着打不了仗了么,这才让我回来。”
“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妹夫也回来了,但在我后头一天,明日就到,还带了聘礼。”
“明天就到,哦,你妹妹呢?”
“妹妹和妹夫一起回来。”
“也是,这才叫守礼数。”
“爹,你把这个铺子收一收。”
“是得收收了,先忙完婚事再说。”
“爹,我的意思是,这个铺子,您就关了吧。”
“关了?你没发热吧,怎么能说出这种糊话?”
“爹,关了吧。”
“关了我干啥?”
“去京城啊,跟着我们一起去京城。”
“去京城干啥?”
“你,让他来养我?他养得起么!”
“额………”
“再说了,我就这一手杀猪卖肉的本事。”
“妹夫说,可以去京城开猪肉铺子。”
“嗯?去京城卖猪肉?”
“对啊。”
“你造得慌是吧,你爹刚跟你说了,居大不易,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你爹我去那儿就算是干原本的行当,能不能开起来只有天知道了。
再说了,他让我去京城卖猪肉就去卖猪肉,我就得听他的话,瞧给他能的,他怎么不让我进皇宫给陛下送猪腿呢!”
“爹,您要是想送的话,也………”
“莫说了,莫说了,你明日,不,你下午再出个城,收一头猪上来,婚事上用得上,咱这硬菜,自己备着。
切莫再说什么去京城这种胡话,瞧瞧你被那小六子灌了什么**汤了都,我跟你说,等明日见了那小贼,瞧我怎么拾掇他,真当我老何家的闺女没人嫁了是怎么着!”
“爹,有件事儿,要与你说一声。”
“有屁快放。”
“我妹子,有了”
“什么有了?”
何初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老何头眼睛当即瞪大了,
一瞬间,
似乎腰不疼了腿不酸了,马上站起身,开始翻箱倒柜。
“爹,你干啥,你干啥呢。”
“收拾收拾东西,去京城卖猪肉去!”
……
“确认了么?”
“回陛下,确认了,六殿下是从宫中叫的太医去诊脉的。
太医院先是派的罗太医,罗太医回来后,又请了朱太医去了一趟。
的确是喜脉,且,脉象平稳,那何家女,身子骨好。”
燕皇闻言,将手中的折子放了下来,双手放在身前。
魏忠河则顺势开口道:
“奴才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成玦人在哪里?”
“回陛下,六殿下今早就携何家女离京了。”
“既然查出有身孕,竟还敢擅自走动。”
“陛下,六殿下应是去南安县下聘了。”
先前,因为靖南侯在玉盘城下屠杀楚军,导致燕楚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大仗随时可能开启。
所以,大皇子的婚事是静悄悄地办的,而太子和郡主的大婚,则被推迟了。
眼下,楚人那里似乎短时间内没有大动刀兵的迹象,这该做的事,就可以做了。
同时,人家女方肚子里都有了,到底是身怀皇嗣,总不能让其母名不正言不顺。
“聘礼带了么?”
“带了的,六殿下派人去太子府要的,因为当初陛下口谕,聘礼由太子殿下帮忙操办。”
双倍猪后腿!
“也难为他还记得。”
还真去找太子要猪腿去了。
“太子给了么?”
“太子亲自领下人帮忙采购妥当的。”
燕皇闻言,点了点头。
“着密谍司出人,沿途护卫,再着太医院出两名太医,随行护持。”
“是,陛下。”
随即,
燕皇又拿起一份折子,翻阅了一下,
道:
“着姬无疆领五千镇北军离京,就照成玦所说的,肃清商路。”
“是,陛下。”
“魏忠河。”
“奴才在。”
“朕要当爷爷了。”
……
“殿下,这是近三个月的入城税赋明细。”
税务官将一本册子递送到了姬成玦手中。
姬成玦没去翻阅,而是又送还给了这名税务官。
“怨声载道吧?”
税务官苦笑道:“都说这是在与民争利。”
“不和他们争,就得从老百姓头上征。”
税务官显然也是姬成玦的自己人,闻言回答道:“可是,殿下,南安县城还好,商队其实不是很多,但其余地方通行的大商队,很多背后都是王公贵族。”
“没事儿,有父皇在,他们不敢埋怨什么的,不过这阵子,他们倒是都挺守规矩,弄得孤就算是想找只鸡杀来给猴儿看都找不着。”
“殿下,心中有怨气的话,才更难办啊。”
“这些,你自是不用担心,孤心里自有章程,可惜了,孤当初手里的那批掌柜的人才都给那姓郑的搜刮走了,雪海关那边也不知怎么回事,动作那么慢,到现在那些作坊的稀罕物件儿还没造出来。”
“殿下是在等雪海关那里救急?”
“是,也不是,大燕这么大,只盯着一块地方吃饭,产出再大也不够吃的,孤的设想是,西自荒漠起,东再至雪海关止,顺次连接乾、楚,凡入我燕境之商贾,都得给孤扒下一层皮来。”
“殿下,属下觉得还是过于激进了一些。”
“嘿,只听说过流民吃不上饭造反的,可从未听说过商贾因为税重揭竿而起的,捡软柿子捏,不捏他们捏谁?
乾楚商贾若是嫌税重,成啊,让乾楚归附我大燕,变成自家人了,税也就轻了。
等孤离开后,你也调离南安县城,专心帮孤打理票号的事。”
“多谢殿下提携。”
“成了,你去吧,孤也得上门给我那老丈人送礼去了。”
“属下在这里祝殿下新婚大吉,小姐和老主人泉下有知,也会欣慰的。”
“嗯。”
离开茶楼的姬成玦身着一件长衫,强作文人装扮,不过因为他皮囊较好,手里又拿着一把扇子,腰间也系着一根吊坠,还真有一种翩翩公子的范儿。
一辆马车停在前头,后面则有一个小车队候着。
马车外头,站着一名身着黑衫的男子。
“哎哟,我说大哥,您这是刚领兵出京就往我这里跑啊,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我站到一起了?”
姬无疆无所谓地笑笑,道:
“为兄能复出,都是靠你的折子,不是站在一起也是站在一起了,还怕什么?再说了,说是要来帮你清理商路,你不给为兄指点去处,为兄总不能率兵去地方随便乱杀一通吧?”
“呵呵。”姬成玦点点头,道:“大哥言重了,你我兄弟手足相持,自是理所应当。”
“还有,今儿个你下聘,按规矩,应是由家里长辈领头,父皇自是不可能来,我这个当大兄的,出面帮你张罗一下,也是我的职责。”
“小弟多谢大兄,来,这里请。”
马车内坐着何家女,且有身孕,姬无疆这个做兄长的,自是不可能进马车的,所以兄弟俩走在前面,马车和运送聘礼的车队跟在后头。
因为聘礼里的那些猪后腿数目过于庞大“耀眼”,一路上倒是吸引了不少南安县城百姓的目光。
寻常人家婚嫁,金银珠宝翡翠珠帘什么的,自是不可能见到,猪肉则是硬通货,而这一个贴着喜字的队伍,在老百姓视角里,可谓是相当豪横了。
姬成玦一直可惜,可惜自家老子国事繁忙,不能亲自过来,否则让他站在这里,看看四周百姓艳羡的目光,应该也会极为满足吧。
“你倒是下手快,居然就这么的有了,你我兄弟之中还暂无所出,你这一个,是父皇的第一个孙子辈。
都说隔辈亲,隔辈亲,瞧瞧父皇这次为你安排的,我都有些吃味。”
大皇子因为早年一直在军营,后来又定下了联姻蛮部的任务,所以成婚晚,且现在那位蛮族公主身子还未有消息。
太子和郡主的婚事,也一直被耽搁到现在。
老三现在废了。
老四老五年纪和姬成玦差不多,但老四老五还未成婚。
至于老七,毛还没长齐。
“哟,说到这里,大哥您这次可真得谢谢我这还在他娘肚子里的孩儿,没他,您这次外放可能还真没那么顺利。”
“是是是,等孩子出生,我自备上厚礼予他,不过说来,也是巧了。”
“可不是巧合,半个月前我就知道思思有了,只不过拖延了一阵子在我折子送上去时,才去请的太医,通知的父皇。”
“你这是连你未出世的孩子都利用上了?”
大皇子说话很直。
姬成玦点点头,道:“他应当的,若是女孩儿,就当是我的小棉袄帮她爹一把,要是男孩儿,他现在就该为去争那皇太孙的位置去做些什么了。”
“成玦………”
“我知道大哥想说什么,放心吧大哥,我不会和咱父皇那般的,那样子,忒无趣。
对了,大哥,前阵子雪海关那里发来捷报,您送去的嫁妆,可是立功了。”
“我也知道了,那个郑凡也是有魄力的,算算日子,柯岩部应该是刚到,就被他拉去雪原打仗了。”
“嗯,对了,大哥,你可知我现在在想着些什么?”
“想什么?”
“我在想那姓郑的到底什么时候要孩子,希望他生个闺女,我家是个男孩儿,这样,我就能占他便宜了。”
大皇子忽然问道:
“若是男孩儿呢?”
“那我也不会学父皇旧事。”
“成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喏,哥,前面就是我丈人家,站他边上的是我大舅子,何初,您来了也是巧了,我本就想着这次下聘之后让我这大舅哥投奔你去的,现在正好,您明日大可带他一起离开,就放在身边用着,也不用怎么栽培,见见血长长见识就是了。”
“可以。”
“行,我这要去给我老丈人见礼了,大哥您也学着点儿。”
“你丈人还不晓得你身份?”
“我是叫我那大舅哥提前回去说的,但看来他应该还没说。”
说着,
姬成玦伸手向前指了指老何头,继续道:
“否则我那丈人不敢手里攥着菜刀在这儿等我这个毛脚女婿的。”
————
晚安。
第两百零一章 下聘
老何头攥着那把陪着他大半辈子的杀猪刀,
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那里,
面对着正在向这里走来的姬成玦和大皇子,
面对着那辆马车,
面对着马车后头的车队,
他像是一个剑客。
姬成玦没有见过那位晋地剑圣,虽然据说那位晋地剑圣在自己那位姓郑的兄弟手下做事,但因为彼此之间相隔太远,就算是想引见,也难以实现。
但在此时,
姬成玦忽然觉得,
此时的老何头站在那里的神情,
可能和昔日那位剑圣大人于雪海关前面对野人骑兵时有的一拼。
对,
自己就是那只即将被宰的野人骑兵。
有些事儿,其实姬成玦心里也清楚,老何头这个丈人,很实在。
若自己不是皇子,只是一个捕头,甚至,只是一个上门女婿,在老何头家手底下帮忙杀猪卖肉,这日子,也不会过得很差。
人活一辈子,
也确实需要给自己的内心留一些柔软的地方。
他不是自己老爹,做不到自家老爹那种程度,至少,目前来说,没这个必要。
就像是姓郑的所说的:人活着,总得时不时地矫情一下。
姬成玦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
所以,
这位当朝六皇子,
这位曾经被冷藏被打压如今近乎实际上执掌户部,能够让大皇子站在其身后呐喊的姬成玦,
向着这位杀猪的老汉,
跪了下来。
“小婿向老泰山请安,老泰山福安。”
于情,人女儿给了自己,人没刁难,更是没提什么彩礼规矩什么的,就能让女儿跟着你走,得记着;
于理,自己将人家女儿带走小半年,婚事也拖着一直没个着落,现在更是将人家女儿肚子搞大了,确实理亏。
所以,这一跪,应当的。
说句心里话,
姬老六这十年来,
就算是跪自己的皇帝老子都没像这次这般跪得舒服、诚心过。
老何头深吸一口气,
看着姬成玦,
又看向了站在姬成玦身后的大皇子。
大皇子是作为男方家长代表来的,自是不需要行礼的,只是对老何头拱了拱手。
老何头没回应,
转而将手中的杀猪刀直接摔在了案板上,
“噔!”
杀猪刀嵌入案板中,发出一声闷响。
姬成玦深吸一口气,目光偷偷看向自己那位大舅哥。
再念起后头马车里,已经怀了孕的妻子。
在这个时候,去告诉自己丈人身份,的确是有以势压人的感觉,姬老六在做人这一方面,那是真的很有造诣,所以打算低头,承受来自丈人的怒火和埋怨。
“好啊,好啊,好你个燕小六,你这是欺负我老何家没门楣,不被你看在眼里是不!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大好闺女,给了你,你就是这么对待她的,就是这么对待她娘家的?
该走的礼不走,该走的章程也没影,人就这么被你拐跑了,你得是多瞧不起我闺女,得是多瞧不起我老何家?”
“泰山言重了,实在是,事出有因,耽搁了。”
姬家的规矩,是多,起战事时,姬家禁绝婚丧,这是老祖宗那里传下来的。
就是姬无疆完婚,其实也不算是完婚吧,更像是战争的一种延续和对应手段。
“把闺女给我还回来,老汉我这辈子也没什么本事,但一个闺女,我还是能养得起的,总不至于让她去不知礼数的婆家受罪!”
老何头当即大吼一声:
“孽子!”
何初额头流着汗,小跑着过来。
值得庆幸的是,他爹今儿个没喊自己王八蛋。
“把你妹妹接下轿子,咱们回家!这婚,不结了,这女婿,你爹我也不稀罕!”
“这………”
何初一时手足无措。
若是换做寻常妹婿,敢这般对待自己妹子,不知礼数,还把妹子肚子搞大了,他这个杀猪长大的大舅哥早就拿起自己那把浸染着无数死猪怨魂的杀猪刀去拼命了。
但眼前这位,
眼前这位,
何初真的不敢啊。
爹啊,
妹妹肚子里都有了啊,
你说不嫁就不嫁了?
妹妹肚子里可是怀着皇嗣啊,皇嗣啊!
何初还打听过了,妹妹肚子里的孩子,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当今圣上第一个孙子辈的。
老何头见自己儿子站着不动,
当即怒骂道:
“咋啦,是怕你妹妹回来和你这个当哥哥的争家产啊!”
“不是,爹。”
何初被这么一激,只能硬着头皮走上到轿子那里去,道:
“妹子,爹让咱们先回家。”
帘子被掀开,
何家娘子从轿子里走了出来。
她看见了自己的爹,又看见了跪在自己爹面前的夫君,张口想说什么,但却还是什么都没说,跟着自己哥哥进了屋。
何初小心地在旁边陪着自家妹子一起走,生怕自家妹子出了什么闪失脚滑什么的。
待得进了屋,关了门。
何家小娘子马上伸手掐了一把自家哥哥,
没好气地嗔怒道:
“哥,你是怎么搞的!”
……
“泰山请息怒,我对思思是真心的,先前是小婿不对,咱们现在,该走什么流程,咱们就走什么流程,可好?
别人家有的,咱们必须有;
别人家没有的您又想要的,咱也可以有。
小婿对您是敬重的。”
“呵,尽挑好听的说,谁知道你心里头到底在打着什么主意,我老何家的闺女,还不至于恨嫁到这种地步!”
其实,
翁婿二人说话争论时,
都没说有身孕这件事。
生米先煮成熟饭,这往往是女婿拿捏丈人丈母娘的最大利器;
反正你闺女肚子里已经怀了我的种了,我已然立于不败之地!
但这件事,不能在外头说,否则真的是很“丢人现眼”。
老何头不会傻乎乎地自己说,
姬老六这么会做人,自然也不可能说这个。
这时,
大皇子这个男方长辈终于记起来自己来干啥的了,
走上前,
开口道:
“何老,家父人在京中,俗务缠身,不方便过来,所以家里就由我出面,来为我这个弟弟下聘。
之前的礼数不周,确实是我家的不对,我弟弟的行事也确实是有些孟浪了,还请何老不要怪罪。
既然两个年轻人已经在一起了,咱们这些做长辈的,自是应当成全。”
“哼哼。”
老何头没搭理大皇子,转身,抽出自己的屠猪宝刀,
直接回了屋。
姬成玦也缓缓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膝盖上的尘土。
“你这老丈人,不好对付啊。”大皇子感慨道。
“没法子,谁叫咱自己该受着呢,喂,东西手脚都麻利点儿,抬进去,快。”
大皇子点点头,挥手示意后头的人将聘礼都抬进去,他也接过了礼单,待会儿得亲自递给老何头。
饶是大皇子是带过兵打过仗见过风浪的人,看着这份礼单,也不自觉的有些眉头微颤。
猪后腿多少只,猪前腿多少只,猪头多少个………
这些猪,
可都是金贵着呢,
因为据说这是父皇定下的礼单。
很难以想象,
父皇居然会认真地定下多少只猪后腿的这种礼单。
而且,这些猪腿还是由当今太子殿下奉旨亲自采购的。
再寻常的猪,经过这么一遭,身价也百倍递增了吧?
下人们推开何家的门,将礼品一箱子一箱子地抬进去。
院子里,
老何头坐在一把陈旧的太师椅上,
杀猪刀常伴其身,
见有人往里头抬东西,
他也只是铁着脸坐在那里不吭声。
四周,倒是围满了很多来看热闹的街坊。
之前,因为老何家的闺女被人带走了,却一直没个音讯,街坊里的闲话可多了,说什么的都有。
谁来买猪肉,甭管是割一斤还是切一两的,都会来问问老何头,你闺女和女婿咋没消息了?
弄到最后,
老何头不得不将信送到附近私塾先生那里听完了之后,又自己跑去找街坊说,
说自家闺女和女婿在京城日子过得可好啦,
住着大大的房子,
顿顿都能吃肉,
还有下人仆役什么的,
还说他姑爷想接他去京城养老,他不乐意去,说京城有什么好的嘛,这南安县城才是自己的家,再说了,也舍不得这帮街坊邻居嘛。
其实,信里只有何初那一个个的“好”,绝大部分都是老何头自己想象发挥出来的。
但今日街坊邻居一见这聘礼,确实是开了眼界,不愧是京城的姑爷,家里确实是豪绰!
但也有好事者起疑,
道:
“怎么下聘送这么多猪肉,还是给屠户家送猪肉?
老何家的那位亲家公怕不是脑壳有毛病吧?
还是那位亲家公和老何家是同行,都是杀猪卖肉的?”
姬成玦和大皇子走入宅子里,姬成玦站着没动,大皇子上前,将聘礼礼单送了上去。
“何老,这是聘礼,您看看还有什么缺的,都可以提。”
老何头其实早就看见很多头猪了。
然而,
当其再看见礼单时,
嗯,
他是不认字,但和猪有关系的字以及后头的几斤几两几头是认得的。
一看,
眼睛当即一瞪,
这是什么意思,
完全就是自己嫁妆的加倍!
自己送多少猪后腿,那位亲家公居然送双倍回来!
合着小夫妻俩过日子其他的都不要,只需要天天吃猪肉就成了,睡猪肉做成的被子穿猪皮做成的衣服?
这是宣战,
这是对自己的反击,
而且,
是在自己最擅长的战场上对自己进行了侮辱!
“其余的缺的漏的,您老可以提出来,我马上就去置办,不管怎样,小两口早日把事儿办了,也省得我们两家人操心,小两口也能早日过上安生日子,早生贵子。”
一些话,在外头不方便说,在里面,倒是可以说了。
老何头没理睬大皇子,
而是手指着姬成玦,
喊道:
“你小子,给我过来!”
“是。”
姬老六走上前,恭恭敬敬。
“老汉我就这一个闺女,自小是被我捧在手心里的,你小子要娶,可以,但你得发誓,保证她以后不得受委屈!”
“小婿发誓,定不让思思受一丝委屈。”
“不够,得再发一个誓,发………”
老何头犹豫了一下,
随即道:
“罢了,不要发誓了,但你小子可得给我听着,你以后要是对我家闺女不好,老汉我就算是死了,变成厉鬼,也绝不会饶过你!”
“是,小婿谨记。”
老何头指了指那边的聘礼,继续喊道:
“你可要记得今天,记得今日,是你,跪下来求老汉我将闺女嫁给你的,是你求着从老汉我手里娶走了我的闺女!”
姬老六闻言,跪下来,
道:
“小婿谨记。”
老何头深吸一口气,
说着说着,
眼泪开始滴淌下来,
这会儿,
他才真切感受到一个父亲,送自己闺女出嫁时的心境。
孩子她娘走得早,自己是又当爹又当妈将宝贝闺女带大的,打小,她哥可以吃得差玩儿得差,但闺女,要啥就给啥,绝不含糊。
其他人家,都是打着闺女是帮别人家养的算盘,等着换亲或者换彩礼给家里男丁娶亲的,但老何家不,老何家的闺女是被父兄一起宠大的!
“老汉我,这辈子,就她一个闺女,你得,你得,你得好好给我照顾好,真的得给我照顾好。
生娃儿苦,女人生娃儿就是走鬼门关。
老汉我知道,闺女肚子里有了你的种,老汉不奢望自己子孙满堂,只希望自己闺女能好好的康康健健的,日子过得好。
她娘,就是当初生她时落下的病根。”
这些话,作为长辈来说,其实是很不合适的,因为长辈只会祝福子孙满堂,女人传宗接代,在这个时代,本就是使命和任务。
但老何头是真的心疼自己闺女,生一次娃儿就是损一成自身的元气。
别生太多,真的别生太多。
见到这一幕,
一边的大皇子心里也有些感触。
讲真,
姬家兄弟,其实真没能感受到多少父爱关怀。
其实,大皇子这次从雪原带回来的女人里,也有两个有身孕了,但她们诞下的子嗣,是不会入皇室金册的。
一来,是血脉不纯,毕竟那些送来侍寝的女人,天知道怀的到底是不是姬家的种;
二来,是母亲地位过于卑贱,其母可以是燕国平民,可以是乾人楚人,但野人,对不起,在燕国官方看来,野人根本就不算人。
日后诞下的子嗣,大概率不得姓姬,被宫内专人收养起来。
所以,
严格意义上来说,
自家六弟妻子肚子里的那个,才是父皇看中的,也是姬家新一代的第一个小生命。
若是男婴,那就是皇长孙!
没有嫡字,
但以后能否可以被加上去,
谁知道呢!
“起来吧,起来吧,外头还有不少街坊邻居,还有一些亲友正在来的路上,我昨晚就去酒楼里订了几桌席面,待会儿你随我一起招待一下亲朋街坊。”
“是,小婿明白。”
“嗯,你且去招待着,老汉………老夫我先进屋换件衣裳。”
“好。”
姬老六站起身,从那边取出很多零嘴糖块,开始分发给门外的街坊。
“恭喜恭喜。”
“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
……
老何头刚进了屋,赶忙将门关上。
屋内的何初马上走过来关心道;
“爹?你还好吧?”
“噗通!”
老何头直接后背靠着门板瘫倒在了地上,
不停地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胸口,
后怕道:
“皇子嘞……可是皇子嘞……呼……可是吓死我嘞……吓死我嘞……”
第两百零二章 雄雌
女儿是爹的心头肉,老何头心甘情愿地愿意做一个女儿奴,甚至在老何家,儿子反而没什么地位。
搁在同龄人身上,老何头操劳半生积攒下来的这些产业,在真正的富贵人家面前自是不值一提,但在贫头老百姓间,他完全可以歇下来,家产一分,提着个板凳往巷头里一坐,眯着眼瞅一瞅哪家已经没了汉子的老婆姨,再凑几个人头听听是非。
但眼下,
但此时,
在昨晚儿子告诉自己“燕小六”的真正身份后,
老何头整个人都懵了。
娘咧!
曾经,老何头也觉得自己闺女傻,就看着人家燕小六皮囊好,就自己主动把身子给送过去了,父兄拦着还拿钗子抵着自己脖颈。
现在想想,
自己闺女确实是有主见,
没那晚上的一遭,
要是真被自己拦下来了,
可不就是没了变凤凰的机会了么?
剩下的,其实还是唏嘘和惶恐。
老何头这辈子没做过靠儿女让自己享福的美梦,他脑子里,也没什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想法。
闺女嫁给了皇子,进了姬家的门,戏文里可都演着咧,里头得多凶险,日子过得得有多凶哦。
莫说天子家了,就是南安县城里的张员外家,正妻派人溺死小妾的事儿就发生过,民不举官不究,衙门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皇宫幽深,更是一个小小张员外家所不能比的。
“爹?”何初过来搀扶自家老爹。
老何头缓缓站起身,先前,他是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昨晚何初就告诉他今日来下聘的是皇子了。
也就是说,今日给自己递送礼单的那位自称大兄的,应该就是当朝大皇子,人家可是当过大帅的!
再看那礼单,上头的猪腿翻倍,自己那位皇帝亲家……
怕是怕,老何头见到县太爷都会腿软趴下,更别说是当朝皇子了。
但为人父,嫁女日,
他必须得硬气起来,
该说的狠话得说,该敲打的,得敲打;
也就是今天了,
也就只能是今天了,
过了今儿个,
他是皇子自己是个屠户,老泰山的礼,他连受都不敢受,更别说像先前那般放什么硬气话了。
“初啊。”
“爹,我在。”
“陪着六皇子,去招呼亲戚街坊,你让爹,让爹我再缓缓,再缓缓。”
“好的,爹。”
这个年代,很少有远嫁的,普通的嫁娶,都是以隔壁村为单位距离。
像老何家这种远嫁的,在当地也算是罕见了。
因地制宜吧,整套流程是走不下来了,但摆下席面请亲戚街坊吃顿饭,那自是应该的。
一场婚宴,也算是热热闹闹地办下来了。
此中繁杂,自是不需多言。
婚宴的第二天上午,姬成玦就带着妻子准备回京了,进京干嘛,谁都清楚,这边只是开胃菜,京城那里才是真正的大戏。
老何头和何初得拾掇拾掇家底,第二天才起身去京城。
其实,按理说,真没什么好收拾的了,但老何头还是拒绝了女婿一同进京的邀请。
晚上,
昨日热闹今日冷清的院子,
爷儿俩坐在门槛上,
一起看着头顶上的月亮。
其实,不少人来打听过自家女婿的情况,但无论是老何头还是何初都打了个哈哈敷衍过去了。
说来也奇怪,
别人家鸡犬升天时可谓是激动异常,恨不得全县城的人都知道自家闺女钓了一个金龟婿。
但老何家这爷俩没这感觉,
总觉得心里压着事儿一样,
喝酒吃饭都不是个滋味儿。
“儿啊。”
“嗯,爹,我在。”
“东西再清点清点,明儿个咱们就得上路了。”
“放心吧,爹,都清点好了,不过妹婿说,等咱们进京后,啥都不用咱们置办,他会帮咱爷俩给安顿好的。”
老何头叹了口气,
抬起手。
何初乖乖地把脑袋伸过来,
“啪!”
挨了自家老子一巴掌。
“你是你的,他是他的,咱爷俩,自己有手有脚,还不至于做那舔亲家过日子的事儿。”
“可是,爹……”
“咋了?”
“您逢年过节时,不也会跟着大家伙一起拜陛下么?”
每逢大礼大节,其实都有遥望京城大家伙一起跪拜皇帝陛下的环节。
老何头努了努嘴,
倔强道:
“陛下是陛下,亲家是亲家。”
“有什么不同么?”
“儿啊,你爹我卖了大半辈子猪肉,懂得这些道理,也就是这些街头巷尾的道道;
就这么说吧,
这门亲事,是咱家高攀了,高攀到天上了。
咱老何家的那点儿田,那点儿赊在农户家里的几头猪,还真不在咱家亲家眼里。
咱老何家,
也就只剩下骨气了。”
“是,爹。”
“初啊,你得硬气起来,六殿………六子让你读书认字,你就认,你就学,给先生的礼,咱家自己出。
六子请你吃啥,你先自己掂量掂量着,你吃得起不?他请你吃一条鱼,你明日就得还他半只鸡。
你要是觉得自己明日还不起,今日就不要去吃。
做人,做事,与人交往,交往嘛,就是有来有往,你不能只吃不出,晓得不?”
“晓得了,爹。”
“识字儿好啊,读书也好啊,是爹那会儿耽搁了你,觉得读书认字儿,也就至多当个账房先生,还不如早早地跟着爹杀猪赚营生来得好。
现在,
得多读读书多认认字了。”
“为啥啊,爹?”
你妹子已经算是姬家的人了,皇家的人了,以后啊,要是说出去自己这个哥哥是个字儿都不识一个的大老粗,咱爷俩,就是给你妹子丢人喽。”
“妹子不会在意这个的,爹。”
“她在不在意是她的事,咱爷俩得在意,你妹子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的,门第门第,前些年,我大燕讲究个门第,门第可是比天还要高咧。”
“现在没门阀咧,爹。”
燕皇马踏门阀,杀得血流滚滚。
老何头再度叹了口气,
伸出手,
何初见状,也再度老老实实地将脑袋探过来。
“啪!”
又是一巴掌。
没用多少力气,不是心疼儿子,而是觉得用力打儿子也有些白费力气。
老何头伸手指了指自己胸口,
语重心长道:
“门第,在心底。”
……
“现在都流传这么一句话,也不晓得六殿下您听说过没有。
说当今之世,自打我家陛下平扫门阀始,这世道,就已然成了大争之世。
寻常太平年间,江湖精彩,故而有了四大剑客,有了七大刀客,也有了九家枪棒,还有各种其他那样的武学门派,总得分出个几等几家几尊出来撑一撑场面。
方外之门,出家门派,几大天师,几处祖庭,为了香火为了名气,也是各自上号。
可大争之世一来,江湖瞬间被金戈铁马冲得残破不堪,祖庭被践踏得更是毫无脾气。
那晋地剑圣尚且依附我燕国铁骑,天虎山更是因靖南侯焚灭得干干净净,楚国造剑师玉盘城下远遁而逃,古刹名寺被刮了金身,总之,落得个相当狼狈。
但闲人自是闲不住的,就比如这这阵子以来,开始流传一个新的说法,乃以兵家新秀为主,辅之以身份地位尊崇。”
姬成玦一边端起茶水一边对着面前年轻男子笑道:
“哦,可是靖南侯镇北侯在列?”
“非也非也,评的时候,自是以年轻一辈为主。
荒漠蛮王小王子,近年来活动频繁,蛮王之所以在先前我大燕向乾晋开战时隔岸观火,其实也是为了腾出手专心地将王庭递交到那位小王子的手中。
据说,这位蛮族小王子受王庭左右贤王和左右谷蠡王之看重,其自身,更是被称之为荒漠上百年难得一见之雄鹰。
说不得,日后就将成为我大燕之患。”
姬成玦摇摇头,道:
“蛮族人只要还能喘气,就一直是我大燕之患。”
“还有一位,乃乾国钟家钟天朗。此人是钟家下一代扛旗人物,当初我大燕和乾国开战时,此人曾率轻骑入我燕境拔军寨袭扰。
那一场战事中,乾国各路兵马相继溃败,只有他,勉强算是给乾国,给乾国的那位官家挣得了些许颜面。”
姬成玦不以为意道:
“矮个子里拔将军罢了,那钟天朗我也是听说过,却并不觉得有多少稀奇。
乾国地广人稠,所谓的将星种子数不胜数,但到头来,也撑不住乾国的天塌。”
“这第三位,则是楚国年尧,乃楚国四皇子也就是楚国当今摄政王府中私奴出身,楚国这次内乱之所以能够被平定得这般迅速,他出力甚大,不仅率军生擒了两位楚国夺位皇子,还震慑住了山越人。
楚人称其为摄政王麾下第一鹰犬。”
“这位在孤看来,比之钟天朗还要不如,钟天朗好歹是对我大燕小赢过几手,至少也是对外,那位只是内战,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
“六殿下,那第四个是谁,想来已经不需下官多说了吧?”
时下好事者评选个排名,可以不分先后,因为争论不断,外人也难以去定那个座次,但往往喜欢统称一个大类。
硬要凑个四个,七个,九个或者十大云云。
现如今,晋国覆灭,原本应该占据一个名额的晋国是没戏了,所以评选出,硬是从荒漠蛮族那里选出一个小王子。
那第四个,也就是压轴的,自然属于燕国。
年轻,
却也得有拿得出手的军功,
被誉为将星。
姬成玦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
“郑凡。”
“正是平野伯。”年轻官员点头道。
“呼……”
姬成玦长出一口气。
“平野伯三百骑破绵州,斩福王,再随李富胜深入乾国腹地,出使上京面对乾国官家;
后又追随靖南侯平晋国京畿之乱,征伐雪原。
前不久才落下帷幕的驱逐野人之战,平野伯更是率孤军深入敌后,奇袭拿下雪海关,助我大燕东征军一举覆灭入关野人主力。
此等战功,此等声势,当属四人之首。”
首先,内战再牛叉和对外战争比起来,也是屁都不算。
再者,这种动辄打到敌国京城脚下又或者灭国的大战,郑凡也都参与了。
可谓是含金量十足,四大兵家将星平野伯坐头一把交椅,燕人自是没意见,就是连一向护短的乾人,也不大能说出什么反对的理由。
“时间,过得真快啊,还记得当初孤和郑凡初次见面,他还只是一个护商校尉,现如今,饭后喝茶说起天下风云来,他都能坐上压轴的位置了。”
有句话,姬成玦没说;
他之所以撕下捕头的衣服,堂堂正正地回燕京,并非是恰好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是被远在千里之外的郑凡给刺激到了,所以提前发动了。
不过,其实他的事儿,提前不提前,根本没什么区别,只要他老爹没咽气,自己再怎么折腾,也就那样。
年轻官员忽然念叨道:
“你说说,这世上风云激荡,得是多么精彩,凭什么你我都得在这里只能就着茶水品评他们?
姬成玦顿了顿,
道:
“心里不平衡了?”
“你家老二坐太子的位置,你平衡么?”年轻官员连尊称都不要了,直接这般反问道。
姬成玦沉默不语。
“哈哈哈,是吧,你也是看不过去的,嫡子嫡子,庶子庶子,在他们眼里,这个规矩比天还要大。
但我们这些当庶子的,就活该这般么?”
“嫡庶之分,和你又有什么干系?”
“对,确实是和我没什么干系,我倒是羡慕你,仗着庶子的身份,也能去争一争,说实话,我倒是挺看好你姬老六的。
我藏得那么深,居然还能被你认出来,找出来,呵呵。
我羡慕你啊,你还能争一争,到底是立嫡还是立贤。
我呢,
我连争的资格都没有!
我甚至,
都不存在这个世上!
看看靖南侯家的那位了么,我和那个娃娃,有什么区别?”
年轻官员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喝茶似饮酒,眼眶开始泛红,人也开始微醺,伸出手指,敲了敲茶几,
道:
“若是给我机会,我固然可能做不到平野伯那般厉害,但也绝不会是个废物!
什么钟天朗,什么年尧,什么蛮族小王子,他们,都得排在我后面!
陛下那般打压你,冷藏你,到最后,不还是给了你机会了么,我呢?我爹呢?在我爹眼里,我这个儿子可能早就已经死了,早就已经没了!”
“你声音小点儿,我夫人有身孕了,得好好歇息。”
“呵。”
年轻官员摆摆手,
“姬老六,你得争,你要是不想你的儿子落得和我一个下场,你就得争,你不争,你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以后想堂堂正正地姓姬都难你信不!”
姬成玦点点头。
“镇北军,被我爹给拆散了,给我姐当了嫁妆,他没想留给我,一点都没有。侯府的传承,日后也没我的份儿了,他这是在逼着我认命,认命!”
姬成玦默默地给自己二人续上茶水。
“你说,凭什么,就因为他们是我们爹,所以那几个老家伙几十年前定下的章程,咱们这些小辈就得被按着脑袋去遵守?”
“你喝多了。”姬成玦道。
“喝的是茶,醉个屁!”
“姬老六,你家老大,已经站在你身后了,你能不能再腾出点儿地方,给我也留一个落脚的位置?”
“你这话,我听不懂,我大哥只是帮我肃清商路,兄弟之间的相互扶持罢了,哪有你说的谁站在谁身后。”
年轻官员笑了,
笑得鼻涕都滴淌了出来,
索性用官袍袖子随便一擦,
手指着姬成玦,
“姬老六,你这是在和我打马虎眼是不?是你将我认出来的,是你将我找出来的,是你叫我过来喝茶的。
我来了,茶我也喝了,甚至连给你未出世孩子的贺礼,我也备下了,你可知我俸禄只有多少,牙缝里挤出来的银子买的贺礼。
结果,
我跟你掏心掏肺了,
你就在这里和我不动如山?”
“不,我没有,你别乱说。”
“平野伯和你是什么关系,天下谁人不知?你执掌户部给雪海关的钱粮押解实额多少成,你当明眼人真的瞧不出来?
平野伯和靖南侯是什么关系,你也清楚。
若是我站在你后面,你相当于是一只手伸入了镇北军中,我这个身份,就算不能号令镇北军,但足以让那几位镇北军总兵不会再去搀和你姬家自家的事儿。
在大燕,谁能得到靖南军镇北军的支持,谁就能………”
姬成玦面露惊疑之色,道:
“听你这么一说,忽然觉得很简单的样子,我都心动了。”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姬成玦叹了口气,
将手中的茶杯放回茶几上,
感慨道:
“只是我姬家的龙椅,被你说得那么简单,我还真有些心里不舒服。
还有,
就是有一件事儿,
我一直没搞清楚。”
“什么事儿?”
“你是谁?”
“我是谁,你不知道?”
“不,我问的是,你是谁。”
“姬老六,你!”
“是谁告诉你,你是镇北侯府小侯爷的。”
“你……”
姬成玦伸手,将对方茶杯盖子拿过来,也放在了自己茶杯上,这个茶杯上,就有两个盖子。
随即,
姬成玦将后添上去的盖子给拿起来,
随手丢在了地上,
“啪!”
茶杯盖碎了。
姬成玦伸手指了指自己茶杯上仍然盖着的那个盖子,
又指了指脚下的盖子碎片,
道:
“你能笃定,你自己到底是哪个?”
——————
作息已崩,下一章得是天亮后了,所以大家晚安,不用熬夜等了,莫慌,抱紧龙!
第二百零三章 亲家公
送别了那位“小侯爷”,姬成玦默默地拍拍手,像是在掸去什么看不见的尘埃。
少顷,
张公公走了过来,先蹲下身子收拾先前被砸碎的茶杯盖子,随即问道:
“主子,这人不是北边的小侯爷?”
姬成玦摇摇头,道:
“我也不知道。”
张公公则又道:
“主子,此人就算真是北面那位小侯爷,和这种人,也很难深交,不说别的,和平野伯,差太远了。”
“你也挺长时间没见到过郑凡了吧。”
“是很久没见过了,但主子,俗话说得好,三岁看老,平野伯当初就算是起于微末,但身上流露出的那股子洒脱劲儿,旁人就是想学也学不来的。
若是村头游手好闲的无赖也就罢了,毕竟他们身上其实也是有这种劲儿,但偏偏平野伯是个有本事的人。
有才而不倨傲,位卑却不颓唐,方为真度量。
而刚走的那位,不成。”
姬成玦伸手揉了揉眉心,没说话。
张公公捡起碎瓷片,站起身,又小声道:
“主子,就如同主子先前所说的杯盖一样,这人,找出来,确实是费了咱们不少功夫,也有一些机缘巧合。
他既然为影子,那牵着这条影子的线,到底在谁的手上?”
张公公是姬成玦的自己人,说话时,自不必拘束。
其言外之意就是,若这只是一道饵,那到底是谁抛出的钓线?
是为了保护真正儿子的镇北侯?
还是,当今……
姬成玦摇摇头,道:
“顺蔓,才能摸瓜,但这道饵,没人敢吞下去摸鱼线。”
你摸到镇北侯那儿,是死。
你摸到陛下那里,也是死。
张公公恍然,随即,又有些唏嘘道:
“主子,刚那位也可怜,影子,却一直认为自己是正主。”
“你可怜他?”
姬成玦“呵呵”笑了两声,缓缓道:
“若他故意装出来的呢,装得心急,装得不耐,装得没城府,装得没定力,装出那种非要心急着去吃热豆腐的感觉。”
“装的?”张公公愕然。
姬成玦指了指张公公手中的碎瓷片,
道:
“人和杯盖不同,杯盖,砸了也就砸了;
但人呢,若知道他是假的,砸还得惹一身腥的时候,也就懒得去砸了。”
……
“初啊,这院子你再拾掇拾掇。”
“好嘞,爹。”
“手脚麻利点儿,今晚就在新家开火了。”
“成啊,爹。”
何初拿着扫帚开始扫院子,扫着扫着,抬头却看见院门口站着俩人。
一头发微白的男子,身后还跟着一个老仆模样的人。
“您是?”何初问道。
“哦,我是房东。”中年男子回答道。
“房东?”
“牙行的人今儿来通知我,这小院子租出去了,我就来看看。”
“初啊,谁来了?”
老何头从里屋走了出来。
“爹,说是咱房东。”
“房东?牙行签契时可不是你啊。”
“签契的是我家一个管事的,我也是刚听说这院子租出去了,所以就来看看,给您备了点儿礼。”
中年男子身后的老仆走上前,将一些包扎好的米糕和一坛酒放了上来。
“哟,这可使不得,这可使不得,这天底下,哪有租客收房东礼的说法。”
老何头忙上前提起东西就要给人递回去,
“您这小院儿本就标得不贵,老汉我看过了,比周围同地段同进出的还便宜了三成,老汉我跟儿子初来京城,火急火燎地能马上租到这间屋子,已经算是占了您的便宜了。
刚会儿老汉我才跟我儿说,等屋子拾掇好,安稳下来,还得去给您送一条腊肉过去谢谢您咧。”
中年男子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道:
“东西,您老就收下了,不瞒您说,这院子,我小时候住过,后来做生意,发了点儿财,才换了个三进出的新屋,但这里,到底是有着小时候的念想。
屋子屋子,不住人,再好的屋子也就破了冷了败了。
今儿我上门,提点儿小礼,也是想着您多受受累,帮我把这屋子打理好,房租的事儿嘛,您要是钱磨子压手,还能再降一些。”
“可不敢可不敢。”老何头马上摇头道:“已然是占了您的便宜了,可不敢不知足,至于这屋子,您放了心咧,老汉我是个懂事儿的人,该修葺的地方老汉我让我儿指定弄好,住了主人家的屋子,总得珍惜点儿人的东西不是。”
“成,这点儿东西,您老就收下。”
“成成成,收下收下,不过您也得留下来,让老汉我管一顿晚食,您要是瞧得起老汉我,就给了这面儿!”
中年男子一挥手,
直接在旁边一处木凳上坐了下来,
道:
“行,那就您老受累。”
“嘿,瞧您这话说的,您要是不来,老汉我是不是就不吃晚食了?无非是多双筷子的事儿罢了。
老汉我初来京城,两眼向四周一望,那话怎么说来着,就是人和屋子啊和那些铺面啊,都是夹生的。
就是想找个人喝两口小酒也都找不着,您以后要是有空,您常来。
您带一碟花生米儿,老汉我管酒!”
“可以,可以。”
老何头对儿子喊道:
“初啊,去外头买点菜回来。”
“好嘞,爹。”
何初出门了。
老何头又搬来两张凳子,一张给了那中年男子身后站着的老仆,一张自己坐下了。
“您别觉得破费,我那儿子也只是出门买菜,就是真的买菜了,家里头,腊肉和猪头可都足足的,嘿嘿,进京前啊,老汉我是干屠户的。”
“哦,听您口音,就算不是京城人氏,想来也不远。”
“您猜对了,老汉我是土生土长的南安人,也是在天成郡里头。”
“那进京为何啊?”
“唉,也不怕您笑话,女大不由爹,自家亲闺女挑了个京城人氏,给老汉我选了个京里女婿。
想着离闺女近点儿,就搬家过来了。”
“哦?若是这般,理应由你女婿来帮你们安置好才是,怎么让你们自己出来租房子?这可太不像话了。
莫非,女婿家有困难?”
“这倒没有,这倒没有,女婿是富贵之家的,本来,房子他是安排好的,院落也敞亮得很,但老汉我没住。”
不仅仅是敞亮,连仆役和婢女都提前准备好了。
以前,小六子最穷的时候,得靠郑伯爷送的玉米面儿过活;
但如今算是幕后执掌户部了,也就没必要寒酸了,在如何花钱这种事儿上,整个大燕比得过姬老六的,可真没几个。
“那为何?”
“您想啊,是我闺女嫁到他们家,又不是老汉我跟我儿一起都嫁进他们家,我们又凭什么吃喝人家的住人家的?
这不是平白地让我闺女在婆家抬不起头来么?
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是这个理。”
“唉。”
老何头叹了口气,道:
“咱呐,也不奢求什么鸡犬升天大富大贵的了,本想着这辈子平平安安也就是极大的满意了,现如今,也不晓得到底是这命好呢还是命不好。”
“既然闺女嫁入富贵人家,自然是好的了。”
“您也算是富贵人家吧?”
“我?”
“您这身打扮,这谈吐,老汉我一瞅就明白,就不是普通小老百姓,您也应该清楚,这富贵人家啊,它墙高,但规矩,也高。
以前嘛想着,招个上门女婿什么的,或者就近找一个,我在时,我还能看着,我不在了,他哥还能继续帮我看着。
怎么着都不可能让自家闺女短了荤腥儿,也不可能让她受人欺负。
现在啊,没辙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中年男子闻言,点点头,随即道:
“儿孙自有儿孙福,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造化。”
“还是老弟您这话讲得通透。”
一边老仆听到这个称呼,双手微微一动。
中年男子倒是洒脱道:
“可不是么,我也有几个儿子。”
“很多?”
“算是多的。”
“哟,那您有福。”
“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好几个,都盼着我早点死,好分家产喽。”
“瞧您这话说的,哪能啊。”
“也不怕老哥哥你笑话,我家那几个崽子,还真就是这么想的,只有最小的那个年纪还小,翅膀还没硬,所以估摸着不想我死,其他的那些个成年的,我多活一天,他们就多不自在一天。”
“老弟啊,这话可不是这么说的。”
“哦,此话怎样?”
“这儿女孝不孝顺,兄弟姊妹之间亲近不亲近,归根究底,还是看他们爹妈。”
“爹妈?”
“对头,老弟啊,别怪老哥哥我说话难听,凡事儿啊,先别急着怪儿女不孝顺,也别急着怪儿女不体恤。
这根儿上,还是这当爹的自己,没教好。”
“………”老仆。
中年男子深吸一口气,道:“您接着说。”
“老汉我在南安县城,城里城外,因为要收猪的关系,四里八乡的,走得多,也就见得多。
逆子啊,不孝顺的孩子啊,不侍奉双亲的,也见过不少。
但大多有个律像,
要么是这当爹妈的自己不是个东西,没给孩子以身作则,一开始不能一碗水端平;
要么就是这爹妈一开始太溺爱孩子或者对孩子不好,总之,不是正儿八经教出来的。
这俗话说得好啊,上梁不正他下梁才歪。
您啊,
许是以前做生意在外头久了,也没功夫打小就管孩子了。
您瞧瞧我家这个,不是老汉我吹牛,我这儿子,可能除了杀猪,没别的本事,但人品子好,踏实,知理儿!”
中年男子点点头,道:“受教了。”
“哎哟哟,您瞅瞅,您瞅瞅,我这张嘴啊,说错话了说错话了,我这以前在县城里开铺子,每天街坊邻居地唠嗑说是非习惯了,这几天在路上又刚到京城,一遇到可以说话的人,这嘴就收不住了。
您见谅,您见谅。”
老何头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交浅言深了,说着,还用力抽了自己俩巴掌。
“哎,老哥您说得对,何必如此。”
“爹,菜买回来了,还买了五个鸡子。”
“去,做饭去,麻利点儿。”
“好嘞,爹。”
何初进灶屋做饭去了。
中年男子身后的老仆也起身进去帮忙。
“我来帮你烧火吧。”老仆开口道。
“不用不用,我忙得过来,您老也歇着。”
“很久没烧过火了,手有点儿痒。”老仆开口道。
“那,成,您来。”
何初点了火,让开了位置。
老仆坐了下来。
何初揭开锅盖,
问道:
“您老和那位东家,口味怎么样?”
老仆开口道:
“重油重味儿。”
何初闻言笑了,
道:
“成,这我拿手,我还以为您老和那位东家喜欢清淡口的呢,京里不少人贵人都喜欢那一口。”
老仆摇摇头,道:
“不吃荤腥不吃盐,身子骨会没力气的。”
“可不是,跟您说,我家虽说是杀猪的,按理说,打小就没缺过肉吃,但我还真一直吃不腻,嘿嘿。”
“能吃是福啊。”老仆感慨道。
火正在烧,
老仆的目光落在了墙壁上挂着的篓子,篓子里都是纸张。
“你在练字?”
何初刚将鸡子抄下去,道:
“嗯,刚在认字。”
“认字好啊,认了字,有了学问,可以去当官哩。”
“那不成,那不成,我可不会去想着当官,咱认字,就想着自家妹子不是嫁进人家门里了么,做他人妇了,高宅门第规矩多,妹子想出来一趟也不容易。
我要认了字,爹想妹子了,就能帮爹写信了。”
“你倒是孝顺。”
“孝顺不孝顺谈不上,您老抬举我了,哦,对了,猪油吃不?”
“吃,香得很。”
“那是,那我多搁点儿,待会儿再烧个油渣汤,搁点儿菜叶子进去,也是美得很。”
“流口水了都。”
“您老别急,咱老何家别的不说,但招待亲朋,饭菜绝对管够!”
“敞亮。”
……
“老哥,你那里婚事是怎么办的?”
“在南安办了一场,估摸着,在京里,听我女婿说,还要办一场。”
“那不错,该置办的置办了么,新衣裳什么的。”
老何头闻言,摆摆手,道:
“女婿说让老汉我去,老汉不打算去了,我儿也不会去。”
“为何?”
“婚事,在老家,算是办过哩,在这儿,就没必要再露脸了。”
“这是,怕看人脸色?”
“也不是。”
“闺女不准老哥你去?”
“咋可能,就是老汉我懒得去凑那个热闹,各家各门,就有各家各门的活法。
老汉我打算过阵子就去京里其他猪肉铺子上瞅瞅,摸摸门,再带着我儿去京外各个农庄上看看。
若是门道好,说不得过阵子就重操旧业了,哎呀,杀了这大半辈子的猪,你说这一连好多天的没拿那把杀猪刀,还真觉得心里空落得慌。”
“就像是将军卸甲了一样,不习惯。”
“哟哟哟,可不敢这么说,可不敢这么说。我就一杀猪的,哪能比得上大将军啊。”
“世上人人,各司其职,咱大燕,才能越来越好,也没什么高低贵贱之分。”
“老弟啊,您这话说得可是在理,以前小时候吧,听那时的老人说,那时候蛮族打进来了,烧杀抢掠,陛下御驾亲征,咱老少爷们儿,不分以前干啥的,都是操起家伙事跟着陛下的大军一起去干蛮子。
那年岁,可比现在惨多喽,就是咱大燕皇帝都会战死。
现在好了,蛮子不敢进来了,晋人也被打趴下了,楚国乾国,咱也不怵。
只要现在不打仗了,咱老百姓,日子也就能踏实下来好好过下去了。”
“日子,过得不好么?”中年男子问道。
“老弟啊,别的老汉我不知道,但这两年,我这猪肉,卖得确实没以往好了,老百姓日子要是过得好,老汉我那铺子的肉,得卖更多才是。
你说老百姓都弄得买不起猪肉开荤了,这算是什么好日子?”
中年男子点点头,道:“是。”
不过,
很快,
中年男子又道:
“老哥啊,但有些事儿,不能光看眼前啊,您也是知道的,百年前,咱燕国和蛮子干仗时,那叫一个艰难。
现在呢,晋人被咱们打趴下了不假,乾国和楚人也被咱们燕人给揍了。
现在,是没是。
但十年后,二十年后,三十年后,五十年后,两代人后呢?
等咱们的那位皇帝驾崩了呢,我………”
老何头吓得马上蹦起来,捂着中年男子的嘴,小声吼道:
“哎呀,老弟啊,你在说什么呢这是,说什么呢这是,这是京城,你不要命啦!”
中年男子示意自己知道了。
老何头才松开手,坐了回去。
紧接着,
中年男子又道:
“乾国,地大物博,人也多,比咱们燕人,多多了,楚国,也是个大国,就是那荒漠上的蛮子,别看他们现在老实,但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万一哪天,镇北侯没了,靖南侯爷也没了,当今陛………都没了,咱们这一代人,也都没了。
到那时候,还能继续镇得住蛮子、乾人和楚人么?
说句不好听的,就连那晋人,都得起来作乱了!
趁着咱们这一代人,还能打得动,也能打得过,就得抓住机会,给他们都收拾掉,以后,儿孙们就能享福了。”
“老弟啊,你说得真的很有道理。”
“是这么个理儿?”
“对,就是这么个理儿!就跟以前我那俩街坊,一家姓孙,一家姓周,姓孙的当初欺负人家姓周的孤儿寡母,然后等到十多年后,姓周的长大了,姓孙的老了,可不是被拾掇了么。
眼下乾人楚人和蛮子还有晋人,都被咱们欺负,他们恨哩,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
“对,不能给。”中年男子掷地有声。
“爹,东家,饭做好了。”
……
两张木方凳,摆在院子里,四个人坐上小板凳,开始吃饭。
老仆不喝酒,
老何头就给自己和中年男子倒了,
俩人一起碰了个杯。
“来,老弟,走一个!”
“好,走一个。”
一顿饭,
吃得很尽兴。
中年男子起身告别,有些喝高了的老何头喊着经常来送人家出了门。
出了门,
过了街边拐角。
老仆缓缓地撕开自己脸上的人皮面具,同时小声道:
“陛下,六殿下早就到了,许是察觉到附近有奴才布置的密谍司人手,所以就坐在那辆马车里没过来。”
燕皇目光微凝。
这时,
那辆马车帘子被掀开,
姬成玦跳下马车,走到燕皇面前,跪伏下来。
“儿臣给父皇请安。”
燕皇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儿子,
开口道:
“你就不会装什么都不知道,进来陪父皇一起吃一顿饭?”
装作没发现外围的密谍司高手,
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装作只是担心自己丈人急匆匆地赶来,再急匆匆地进了那座宅子,
在看见自己坐在那里吃饭喝酒时,露出一个惊愕的表情;
然后假装不认识,坐下来,吃一顿饭。
多有趣,
也多温馨,
你能做,
你也知道该怎么做,
为何却故意不去做,
朕今日是微服出宫,本就没什么身份芥蒂。
你明明知道朕的心思,
作为一国之君,今日难得的想亲民,想做一会儿普通人,想感受一下正常家庭的味道,
你却故意,
不满足朕!
父子俩的交流,永远都是这般言简意赅,似乎根本就用不着多说什么话。
燕皇问得简单,
而六皇子回的,
则更简单,
只听得六皇子慢慢抬起头,看着自己的父皇,
答道:
“累。”
“孽障。”
燕皇抬起脚,
对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儿子直接踹了过去,
姬成玦被踹翻,
随即又很快爬起重新跪下,
脸上,有一道清晰的靴印,同时嘴角也破了。
姬成玦从袖口里取出两份折子,
递送到自己头顶,
“儿臣呈送关于我大燕新钱铸造和官府试行票号章程,请父皇过目。”
沉默,
沉默,
沉默;
良久,
“你真以为,朕就真的舍不得废了你,所以你就有底气,在朕面前,可以肆无忌惮?”
“儿臣不敢,儿臣惶恐。”
沉默,
沉默,
沉默;
又是良久,
“明日着礼部,昭告我大燕六皇子大婚之事。”
姬成玦跪伏下去,
额头抵在冰冷的青石板上:
“儿臣,谢父皇隆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