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最擅长仗势欺人的人
非常时期?
申家剑炉的大小姐马上要进将军府的门,将军府的触手不仅遮住了唐**部,还准备朝修行界进发。卢飞是申家剑炉的大师兄,他丢脸,就是申家剑炉丢脸,就是给将军府抹黑。
打死卢飞,他都不敢让这种事情发生。
李七夜似乎早就料到卢飞的说辞:“机会我可给你了,现在道歉,斟一杯酒,事情就算是一笔勾销,如果你不愿意,那待会儿可就不是道歉赔罪那么简单了。”
卢飞脸色清冷,再次鞠躬,然后抬脚就走。
他懒得跟李七夜这个肾虚王爷一般见识:“您是爷,可咱们不是一个阵营的,您跟皇太后,跟将军府不是一条心,您跟龙椅上那位才是真亲人,我卢飞不傻。”
卢飞刚走出去三步,李七夜就笑眯眯的说出一句话:“北境三州兵器店铺一年的批文。”
一句话,卢飞脚步就是一顿。
李七夜继续笑,继续说:“我是北境的封王,州郡里允许哪些铺子出现,我能说了算,你可以不相信,咱们试试,反正我不怕。”
若是丢了三个州郡的兵器买卖,那对申家剑炉的影响,不可估量。更何况,现在北境战乱四起,正是兵器生意最紧俏的时候。
孰轻孰重?
卢飞咬着牙,一句话不说,他选择沉默。
李七夜忍不住鼓了鼓掌:“不愧是申家剑炉这一代的大师兄啊,有骨气,一年不行?那三年怎么样?”
“三年不行?”
“那五年呢?”
卢飞脚步忽的就沉重许多。
李七夜盯着卢飞的背影:“幽云二州丢了,那我来算算,北境还剩多少个州郡?幽云十六州,应该还剩下十四州吧,战乱时期的兵器铺子听说生意很不错啊。三州不行那就十四州全停了吧,这唐国能铸兵器的又不是只有你们一家……”
卢飞:“……”
……
星船解语,若光似暖,予心安。
当李七夜和卢飞较劲时,宁十的处境很凄凉,微微低着头
,满身湿透的站在甲板上,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狼狗。
这是卢飞以势压人的结果。
可风水轮流转,现在同样的压力转嫁到他自己的身上,如果因为他的失误,让申家剑炉丢掉整个北境的生意,那后果不堪设想。
卢飞不清楚北境一年能给宗门赚多少银子,但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越是动乱的地方,越是靠近边境,兵器生意才越好。
李七夜笑嘻嘻的站在一旁,自言自语:“你猜猜北境十四州明年的兵器生意会挣多少银子?对了,你们申家剑炉在整个唐国养了多少弟子呢?承包官府的矿山还交得起租金吗?听说青城山、云剑山庄、熔炉谷,这几家的刀剑可一点都不比你们家的差,价格好像还更便宜一些。”
李七夜越这么说,卢飞的脸色越差。
终于。
卢飞面目狰狞的深吸了好几口气:“算你狠!”
吐出一口气,咬了咬牙,几步跨到宁十面前:“喂,方才对不住了,算我有眼无珠,请见谅。”
道歉的声音,不算太大,但也不小,说完话卢飞直接就走。高傲如他,能说出这番话,就已经是很难得了,他现在恨不得寻个地缝儿一头扎进去。可他不能那么做,因为他是申家剑炉这一代的大师兄,申媚儿可以任性,他不能任性,若是让师父知道因为他的错误举动,整个宗门的生意损失惨重,他有一千个理由相信,申虎豹肯定会打死他的。
卢飞比任何人都了解申虎豹。
虽然他是关门弟子,可在师父的心里,宗门永远高于一切,比他自己的性命都重要。别说打死一个徒弟,就是打死申媚儿,他师父都不会眨眼。
对于卢飞来说,本来漫漫长夜,想着寻个乐子。
没想到,竟是这么糟糕的夜晚。
糟糕吗?
糟糕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呢,因为李七夜并没有让卢飞这么走:“站住,我还没让你走呢。”
卢飞的怒火腾地一下就冒到了脑瓜顶,他一直都很尊重李七夜,不敢大声顶撞,他也觉得自己方才足够低头,足够卑躬屈
膝:“难道这样还不行?”
卢飞怒目而视:“七王爷,您到底想怎样?难道羞辱我,羞辱的还不够吗?”
李七夜收起笑容,慢悠悠的说:“我好像跟你说过,机会只给你一次,错过就不是道歉可以解决的了。如果道歉这么管用,那你家这小妮儿急着嫁到将军府做什么,要官府做什么,要银子做什么,要陛下做什么?”
卢飞眼神变得冷漠:“杀人不过头点地,您虽然是王爷,可风水轮流转,就不怕什么时候这两个字被摘掉吗?”
李七夜:“威胁我?觉得申家剑炉找到个主子就了不起了?我得提醒你一句,我是王爷,而你不是你家主子,你确定自己可以代表他们吗?你这么说话,申虎豹知道吗?”
句句戳人心窝子。
卢飞哑口无言。
因为心有畏惧,所以他不能为所欲为,他只能选择继续低头,就像宁十不能冒险,将陈余生三个人丢到危险边缘一样。
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不能说丢就丢了。
卢飞不再高傲,表情不再冷漠,反而是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说吧,您还想我做什么?”
李七夜终于开心的笑了,伸出手拍了拍卢飞的肩膀,两人严格算起来是同龄人,却作出长辈的姿态,最后,手指一点太平河:“跳下去吧,滚出龙船,去太平河里游一个来回让我看看。”
李七夜本身就是整个唐国最嚣张最跋扈的纨绔。
再没有人像他一样纨绔了。
若非如此。
怎能肾虚?
他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仗势欺人,他也最会仗势欺人,一盏茶的功夫,一波三折,两次跳河,戏文里都没这么精彩的。
至于那几个铁甲宗的执事,他们本身的权限就不高,方才没有阻止,现在就更不会阻止了。
围观的宾客?
他们巴不得多几个人跳河呢,反正挨冻的人又不是自己,漫漫长夜,权当是看戏了。而且这么精彩的戏,可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呢,下次喝酒的话题都有了,何乐而不为。
第九十二章 我杀个人,你能担吗
水花。
翻腾的身影。
湿漉漉的衣服,打绺的头发,冰碴子,霜雾……跳进太平河游了一圈的卢飞,跟宁十的模样如出一辙,狼狈到不行。
李七夜走到宁十身边,微微弯腰,手搭在他的肩头,嘴巴凑近他的耳朵:“兄弟,还满意吗?”
宁十微微抬头,瞅了李七夜一眼:“你认识我?”
李七夜耸耸肩:“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宁十:“为什么要帮我?我可不是你的人。”
李七夜笑了笑:“觉得我在占你便宜?”
宁十看了看李七夜的手:“不然呢?你的手心儿很湿,你有病吧?”
跟在李七夜旁边身姿婀娜的女子,忽然笑了笑:“公子,你就放心吧,我家王爷是不会占你便宜的,全龙船的人都相信,肯定不会。”
宁十疑惑的看了这女子一眼。
身姿婀娜的女子半遮着嘴巴,悄悄用唇语说了一句:“我家王爷只喜欢姑娘,不喜欢少年郎的,而且,他身子不舒服,不能占便宜。”
李七夜自然能看到这些小动作,无奈的翻个白眼,心里想:“自己是不是把这几个小妮子给宠坏了,竟然敢在外面说自己坏话!”
宁十点点头,撇了撇嘴,冷不丁说了一句:“不舒服?那就是肾虚喽,我说手心里为什么那么湿!”
停顿片刻,宁十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欠人情,你的病我可以帮你治好,我看过一个偏方。”
李七夜:“……”
宁十一本正经的说:“放心,治肾虚,很管用。”
李七夜咳嗽一声,感觉脑壳儿好疼,好想掐死他!
“我肾虚。”
“我知道。”
“能不能不要这么宣扬!”
李七夜不断深呼吸,小声地给自己做心理安慰:“杀人是不对的,做事情要讲良心,自己帮这个少年是有私心,这不假。可也是为了打压申家剑炉,为了给将军府敲敲警钟啊。童言无忌,他还是个孩子,嘴毒一些可以理解,千万要忍住,就算再想掐死他也
要忍住……已经被逼着跳进太平河虐了一圈,就当惩罚了吧。”
李七夜心里这样想着,然后就很敷衍的拍了拍宁十的脑袋:“小弟弟,不冷吗?我劝你还是回船舱里换身衣服吧,小心冻坏了身子。”
抖一抖身上的冰碴子,宁十挺直腰杆,朝着李七夜很认真的说:“无论如何,都是要感谢你的。我不擅长说话,也怕麻烦,不太懂这种事情的处理方式,你能用嘴解决,已经很厉害了,我会记住这份人情。”
李七夜很尴尬的摆摆手,意思是:“不用谢,各取所需。”
这时候,卢飞已经走上甲板,低着头准备回到船舱,他一刻都不愿意在这里待着了。因为很狼狈,所以他拒绝了同门的照顾,身为申家剑炉的大师兄,他可不愿意其他人看到自己这副模样,走的路线都是背对所有人,绝不能让人瞧见自己的正脸。
然后。
宁十就凑近李七夜问了一句话,声音很小:“他们都喊你七王爷,你在这龙船上很有权势?”
这话李七夜爱听,很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宁十:“如果别人以为我是你的人,那我在这船上杀个人,你能担住?”
李七夜嘴角一翘:“当然。”
宁十:“好,那今晚我欠你一条人命。”
这个时节的太平河,水势并不湍急,虽说北境下了几场雪,可流到此处水位已经正常。龙船行驶在河中,平平稳稳,完全不会摇晃。
船很大,河很深,过冬的鱼群跟龙船游的方向一样,都是一路南下。
夜空清冷。
头顶有一轮明月,明月旁有几颗若隐若现的星星。
太平河的河岸上边,能看到一丛一丛的深冬芦苇,苇梗上凝结着一层露霜。极目眺望,夜空是永远宁静的河水,河水是永远透彻的夜空,然后,起风了……
“喂。”
“你是剑修吧?”
“你的剑,落在甲板上了。”
宁十跳河之前,申家剑炉曾经有十八个剑修向他讨教,说点到为止时抛给过他一把剑。
时候,宁十将这剑原封不动的抛还给卢飞。
转身接住剑,卢飞有些皱眉,紧接着,眼眸中便闪过一抹异色,因为他看到宁十的嘴唇在动。
卢飞在船楼上曾经朝宁十说过一段嘲讽的唇语。
现在,宁十同样对着卢飞说了一段唇语:“我叫宁十,我并不是禅山道观的弟子,我来自剑的故乡,我有一个姑姑。”
话,说出口。
宁十甩飞身上的干燥棉衣,浸透太平河水,裹着冰碴子的湿衣服,突然掉下来一层薄冰。
冰。
裹挟着一股剑气,刹那之间,汇聚到宁十的手心里。
脚尖点在甲板,身子先是微微半蹲,然后瞬间暴起,众人耳中都听到了嗡地一声剑鸣,那些包裹在宁十手心里的冰碴子就开始以恐怖的速度震动。
这些冰,在宁十手中便是剑。
咻!
人与剑合二为一,化成一道淡淡的影子,撕裂夜色,裂碎这十几步的距离,直接便刺向卢飞的心头,刺的笔直!
这剑不是宁十自己琢磨出来的剑二蛇动,这一剑是他姑姑曾经用过的剑门法诀,宁十是剑门的弟子,受了委屈就要自己找回来,他从始至终就没打算让卢飞活着进船舱。
卢飞是二境的剑修。
宁十也是二境的剑修。
可能卢飞的剑品要高一些,可宁十孕穴开的多啊,并且已经蓄了许久的力,若是李七夜不出现还麻烦一些,现在好了,精气神刚好巅峰。
宁十已经观察了许久,他看了卢飞走路的步伐,看了卢飞举手投足的习惯,甚至看着卢飞游了一个来回的太平河。
李七夜的出现跟卢飞抹平了冲突。
他二人都觉得两清了。
钱不用还。
错也道了歉。
卢飞确实是丢脸了,他很愤怒,也很尴尬,但他并不觉得危险,他知道李七夜不会杀自己,铁甲宗也不会动自己。至于宁十?一个野小子,就算是个入了修行的剑修,又幸运被李七夜看上,可终究是个外乡人,是个无根基的菜鸟。
第九十三章 我是你惹不起的人
羁危万里,乱山,残雪……
这个冷酷的世界是属于权贵的,他们把事情敲定,那便是结束了。
卢飞自始至终都没有想到过,宁十敢向自己出剑,还有,他方才的唇语是什么意思?
他来自剑的故乡?
他有一个姑姑?
这话是什么意思?
卢飞下意识的提剑防守,一道剑花夹杂着浓厚的剑气,他的眼睛看着来剑的轨迹,看的很准,然后神念告诉他:“这一剑可以挡下来。”
结果呢。
宁十的冰碴子剑,剑锋所过,直接无视了卢飞的剑花,紧接着就刺破了那把剑的剑身。冰碴子穿过碎剑,剑气贯穿肌肤,极速旋转的冰,瞬间搅碎卢飞肌肤下面的血跟骨骼,最后包裹住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
宁十的人凑到卢飞三尺之内,最后一刻,凶相毕露,喃喃自语:“你不该惹我的,你更不该欺负我兄弟,你找错人了。”
“我!”
“是你惹不起的人!”
澎!
数不清的冰碴子,仿佛万箭穿心一般,下一刻就刺碎了卢飞的心脏。
到死这一刻,卢飞都没回过味儿来,自己怎么就死了呢?自己只是给师妹出头捏一个没多大背景的软柿子,怎么就捏到了火炉上,还把自己给烫死了呢!
看着眉宇清秀的少年。
杀起人来怎会如此淡然!
因为宁十本身就不是君子啊,他是剑门的弟子,剑门的弟子最擅长的事情就是不讲规矩,不讲道理。
剑门的剑就是规矩,就是道理。
想当初,宁十刚会说话的时候就给孟**出过主意:“姑姑,你要吃够九千九百把剑,为啥要一把一把的选呢,找个铸剑的地方,舒舒服服的吃不就行了,又快又不费事。”
规矩是给那些心有畏惧的人定的,可限制不住宁十这样心无畏惧的少年。
卢飞以为宁十抛给他的剑是想要公平比试。
那把剑,宁十在李七夜训斥卢飞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做手脚。
剑门本身就是亦正亦邪的宗门,没什么束手束
脚的门规,对于剑门这种一代单传的破地方,能活下来,就是剑门弟子对得起祖宗了。
破坏你的剑?
孟**还吃剑呢!
胜了才有人畏惧你,输了就是一堆白骨,随风而逝,片叶不留……孟**在飞升无望的时候斩妖除魔了一把,你瞧瞧,这四海神州有一个人领情吗?身子骨到现在还被扔在魔山山顶挨冻呢。
宁十才不会犯傻呢!
弄死卢飞是第一位的,怎么弄,他自己说了算。
拍拍手,宁十转身看了看身后围观的船客,咧开嘴浅浅的一笑,一脚踢飞那些碎剑,第二脚就踢飞了卢飞的尸体。
隆冬时节的太平河,谁想看看方才发生了什么:“好啊,没问题,跳河里捞尸体去吧。”
夜风吹龙船。
冷的刺骨。
身子冷,心更冷。
谁都没有想到,眨眨眼的功夫,卢飞就死了,连尸体都被踹进了太平河。
“这杀人的少年叫什么来着?”船客们到现在连宁十叫什么都不知道。
“真的是胆大包天啊。”
“就不怕被申家剑炉碎尸万段吗!”
就连一旁的李七夜都揉了揉额头,内心做了一番深刻的反省:“自己是不是看走眼了?”
宁十收回脚:“你说了,我杀人,你来担,担吧。”
李七夜:“……”
宁十:“身上湿的很,我先换身衣服去,累的要死。”
李七夜:“……”
走出几步,宁十回头:“你的房间怎么走?我答应要给你治病的,我说话算话。”
李七夜开始做深呼吸。
宁十却一把拽住方才悄悄给自己做唇语的婀娜女子:“姐姐给我带路吧。”
路过陈余生时,宁十左手一把就拧住了他的耳朵,然后恶狠狠瞪了林竖横一眼,紧接着就朝鹿严跟夏平凡一人屁股上踹了一脚,最后努了努嘴,意思是:“还站在这里傻愣着干嘛?”
“找死啊!”
“跟我走!”
“别回头!”
七夜在这硕大的龙船上自然是有独立房间的,也自然是最奢华,最大的房间。
给宁十带路的女子是萎在李七夜软塌上,身前最汹涌澎湃,捏着冰葡萄说自己腰都快直不起来,怪李七夜白日里不要再万般粗鲁,晚上都依着他的雅儿。
雅、萱、萌、敏是李七夜的四位贴身婢女,自小养大,最是得宠,也最是贴心,据说各自都练就了一项过人的本事,并非看上去那般花瓶。也各自都有着一些小癖好,一人喜欢吃木瓜,一人喜欢抱白猫,一人喜欢穿貂绒,一人喜欢棋画。
给宁十带路的雅儿就喜欢吃木瓜,所以吃的身前汹涌澎湃。
这时候,雅儿边带路边问:“弟弟怎么称呼?”
危险解除,宁十也是下意识的观察对方,然后眼眸就落在对方胸前,咽了一口唾沫:“我叫宁十,姐姐真漂亮。”
雅儿嘴角微微一笑:“弟弟的剑法真厉害,申家剑炉的大师兄都能一剑刺死。”
宁十摇摇头:“哪里是剑法厉害,我做了手脚的,抛给他的剑,本身就是碎剑。”
雅儿愣了愣,然后不自觉的竖起大拇指。
宁十是直脾气,有些事情想不明白,于是直接就问:“你家王爷确实有病吧?”
雅儿使劲咳嗽了两声,很疑惑的瞧了瞧宁十:“全北境的人都知道啊,我家王爷肾虚。”
停顿了一下,雅儿捂着嘴笑了笑,还伸出手揉了揉宁十的湿头发:“所以,你最好不要拿这个怼我家王爷,他会很生气的。不过,今天你杀了卢飞,灭了申家剑炉的威风,他肯定高兴坏了。”
去李七夜的房间,会经过三楼,在三楼的角落里摆着满满一排食物,宁十第一次上三楼的时候,叶青鸟跟春夜就上来了,然后这俩小妮子就一头扎进食物里。
宁十再次走上三楼,往角落里一瞧,直接就翻了个白眼。雅儿捂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声,陈余生瞪大眼睛,使劲揉了揉。
只见,叶青鸟看到宁十上来了,费力的撑起身子,小肚子圆圆滚滚,旁边的春夜也是,吃的连站都站不起来了。两个人全都扶着墙,昂着头,轻轻的踮脚,似乎是想让肚里的食物往下走一走。
第九十四章 岁月的烙印
宁十嫌弃的撇开眼,直接走过去。
叶青鸟招招手:“宁十,快来扶我一下,走不动了。”
“咦?”
“你掉河里了?身上咋那么湿呢?”
刚说完,手就捂住嘴巴,似乎是撑的想吐。
春夜站在旁边,摸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咧开嘴:“好饱啊!都走不动啦!”
陈余生看着叶青鸟的模样,连他自己都觉得胃里有酸水往上冒,心里想着:“姑奶奶,您是有多饿啊,没吃过东西?”
叹了口气,上前几步,左右瞧了瞧。整排的食物,只剩下空盘子,连一颗冰镇葡萄都没剩下,吃的是干干净净,有些盘子似乎都被舔过,刷都不用刷了。
陈余生小声的说:“至于吗,就不能少吃点?”
叶青鸟捂着嘴:“饿了,好吃。”
春夜使劲点头:“真好吃!”
叶青鸟伸伸手:“生鱼片,过来些,扶着我,走不动了。”
陈余生学着宁十的样子,使劲翻白眼:“又不是没吃过东西,瞧你那点出息。”
叶青鸟冷哼一声,一把拧住陈余生的耳朵:“瞧不起谁呢,谁没出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看把你能耐的,看姑娘看够了?”
叶青鸟拧陈余生,那可是下死手的,拧的陈余生呲牙咧嘴:“疼!”
越喊疼,叶青鸟越用力:“你也知道疼?二楼的姑娘好看吗?”
陈余生哪里敢放肆:“不好看,一点都不好看,丑的要死。”
叶青鸟手指使劲,直接多转了半圈:“骗子,满嘴瞎话,那你跟我说说人家哪里丑了。”
陈余生当即惨叫:“疼,疼,快松手,好看,好看还不行吗。”
叶青鸟:“还敢说好看!”
陈余生耳朵都快被拧肿了,实在疼的难受,只好伸出手,轻轻一按叶青鸟圆嘟嘟的小肚子。
“呕!”
立竿见影。
叶青鸟直接松手,捂住嘴巴,昂起头,深吸好几口气:“生鱼片,你完了,你
死定了……呕!”
李七夜的房间比船楼其他地方都要暖和许多,推门就能闻到一股淡雅的檀香,房间厅堂是两排极高的书架,书架横平竖直,样式极为普通简单,用料却很是名贵。清一色的黄花梨,书架上密密麻麻,陈列着各式书籍参差不齐,下面还摆着好多大木箱子。书架旁边是书桌,书桌上笔墨纸砚齐全,笔是狼嚎,墨是沉墨,纸是喧纸,砚是红泥,全是百中挑一的极品。
宁十喜好画画,自然懂这些文房四宝,顾不得脱衣服下意识摸了摸那些极品喧纸,这纸应该是贡品,一般人有钱都买不到:“铁甲宗的龙船还提供这样的服务?”
雅儿一愣,看看宁十在抚摸李七夜的纸,赶紧上前几步,拽住他的手:“弟弟,这些东西可是王爷的宝贝,都是从北境运去神都的,这书,这纸,可是不敢碰的。”
宁十撇撇嘴:“肾虚的王爷还会有时间看书写字?”
……
满盆的热水。
一层的牡丹花。
宁十泡在花香四溢的环境中,全身的肌肉都舒展开来,印象中跟着姑姑走南闯北,好像都没享受过这种奢侈的行为,隆冬腊月会有鲜花?也不知这铁甲宗是如何储存的。
手指逗弄一下飘飘荡荡的花瓣,心里琢磨的却是:“那个肾虚的王爷,也会洗花澡吗?”
心思一转:“好像,好像自己也是男生啊。”
细思极恐。
宁十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不过,这花澡,真的是香,好舒服。
没有多浪费时间,宁十迅速洗完澡朝着外面喊了一声。
之前的衣服肯定是没办法穿的,湿的透透的,雅儿说是去给宁十找一身得体的。
半响之后。
两身风格截然不同的衣服放在了木架上,一身是厚厚的裘貂,臃肿但是暖和。另外一身是白色的锦衣剑服,很江湖,很干练,很剑侠。
想都没想,宁十抓起那身锦衣剑服,三下五除二就套到了身上,还别说,这雅儿的眼睛就是毒,看一眼就能大概估算出宁十的尺寸
移步厅堂。
众人抬头,全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宁十春雨时节跟着孟**去的洛阳,这次再回神都已是两年后的隆冬腊月,将近三年的光景,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非常明显的烙印。
身子骨已经逐渐长开,个头比之前高了小半头,头发从短短的碎发长到了过耳齐肩。由于每日坚持练剑,浑身的肌肉都充满了爆发力,皮肤也从白白嫩嫩变成了小麦色,眼睛似乎更大了一些,更多几分野性。跟着姑姑时总不愿意自己走路,不是趴在肩头就是骑在脖子上,脊柱软的跟面条一般,现在腰杆可挺直了不少,当然,嘴角的酒窝还在,笑起来依旧很阳光。
不说旁人,叶青鸟这几年算是跟宁十寸步未离,就差穿一条裤子了,可即便是她也没太留意宁十样貌上的变化。
因为顾不上。
也看不清。
一路走过来,不是遇险,就是修行,谁会在意穿着打扮啊。大多时候还是脏兮兮的,脸是个什么颜色都看不透彻,更不用说其他的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
稍稍一收拾,果真是震惊四座。
叶青鸟一本正经的说:“宁十,你比方才二楼的那些公子哥要好看。”
陈余生使劲点头,圆滚滚的大胖脸抖了好几下:“真好看。”
林竖横竖起大拇指:“这衣服很适合你,剑修穿剑服,配套。”
春夜腾的一下站起来:“宁哥哥,我也要洗澡,我也要穿这个衣服。”
几步跑过去,跑到屋子门口时忽然转身:“宁哥哥,水还热吗?我不用换水,用你剩下的就行。”
一旁的雅儿赶紧接过话茬:“热水有的是,让龙船给换新的就好,交了银子就要享受交银子的待遇。”
可春夜哪里管这些:“不用换,不用换,我就喜欢跟我家宁哥哥用一盆水,对了,我不喜欢白色,给我找件红色的剑服。”
春夜说完,叶青鸟也坐不住了,这世间,就没哪个女子不爱美的,而且,这美啊就怕对比,有对比就有伤害……
第九十五章 宁十的故事,李七夜的病
春夜和叶青鸟可以选择洗澡。
剩下的四位这时候可不敢多说话,本身就是他们惹出来的祸端,最后差点让宁十出了事儿,现在躲还来不及呢,全都扎着头,一声不吭。
宁十睡了一整天,天黑才醒过来,洗完了澡肯定是不困的,李七夜更不困,他想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
处理完甲板上的善后事宜。
李七夜头疼的回到房间,宁十这时候端端正正的坐在厅堂的火炉旁烤火,雅、萱、萌、敏全都围在一旁,林竖横、陈余生、鹿严、夏平凡坐在稍远一些的木塌上。
火炉旁不时传来小声的惊呼跟浅笑。
李七夜凑近倾听。
原来是宁十在讲故事。
故事说到了南延州,那里有个关吏,有段时间很缺钱,即便是空手人过关,也要纳税,除非长十只脚的人才可免税。
开始时,有个人过关没钱,说:“我是江浙龙牛州人,龙是四脚,牛是四脚,人两脚,难道不是十只脚吗?”关吏允许他过了关。
又有一人请求免税,说:“我是蟹客,蟹八只脚,我是两只脚,难道不是十只脚吗?”关吏一听也免了他的税。
最后一个徽商过关,竟然不想纳税,关吏大怒要打他,那人回答说:“小人我虽然是两只脚,其实身上的脚还有八只。”关吏问:“在哪里?”那人回答说:“小的徽人,叫做徽獭猫,猫是四脚,獭是四脚,小的两脚,岂不是一共十只脚?”
听完这故事,旁人都是浅浅一笑,当作戏谈,李七夜却来了兴致,有些生气的说:“这故事不好,南延州是唐国的州郡,这故事是在诋毁唐吏的清白,以后不要再讲了,不好。”
宁十抬起头:“诋毁?这可不是故事,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就因为我跟姑姑都没想出来怎么解释这十只脚,我俩还是夜里爬的城墙,偷偷翻进去的。”
李七夜紧锁眉头:“真有此事?”
宁十:“多的很,你是王爷,肯定没人会拦你,老百姓可
就不好说了。”
瞧见李七夜还想往下说,雅、萱、萌、敏四个婢女全都开始拿出幽怨的眼神盯着他看:“爷,您能不打岔吗。”
转头又朝宁十谄媚的笑:“宁公子,您继续讲,多讲几个故事,我们可喜欢听了。您不知道,跟着我家爷,特没意思,他看的书哪本都没你讲的故事有趣。”
李七夜:“……”
宁十毕竟是受了人家的恩惠,又在人家的屋檐下,自然不好太嚣张,自己往旁边挪了挪,给李七夜腾出一个位子:“坐这儿吧。”
李七夜冷哼一声,大刺刺的坐下,然后宁十的手就轻轻搭在了他的脉搏上,李七夜没阻止,只是冷眼旁观:“好了没?”
宁十只懂一点点的医术,不过治肾虚的方子他确实见过,把脉只是走个形式,故作高深的摇头晃脑,频频点头:“没想到你人高马大,身子这么虚。”
李七夜:“你不是能治吗?”
宁十:“那也需要你的配合,我这方子可是很猛的。”
李七夜:“那就算了。”
宁十:“难道你就不想体验一下阴阳之乐?”
李七夜淡淡的抬起头:“体验过了。”
宁十曾经问过孟**很多类似吹箫、白菜的问题。
问,自然是因为好奇,姑姑没跟他讲,他有的是办法知道,哪个朝代还没几本小黄书呢,行走江湖的剑侠,肯定要什么都懂一些的。
所以,宁十能问出阴阳之乐的问题。
至于李七夜的回答,肯定是情理之中啊,不然这肾虚是怎么得的?不就是体验过头了嘛。
宁十不想欠李七夜的人情,这治病的方子又需要本人配合,当然要苦口婆心一些,反正有的是时间,他也不困:“看到美女,你难道就不心动吗?不想做点什么?有心无力的感觉,多痛苦啊!你回忆一下曾经的冲动,是不是很刺激?”
李七夜冷哼一声:“什么都不想,自然不会痛苦。”
宁十转转眼
珠子,指指雅儿,对方很配合的挺了挺胸:“总归是要想的吧。”
李七夜一副看腻的表情:“你还小,你不懂,肉看多了,剩下的就是精神追求。”
宁十瞪大眼睛:“我不懂,但有人懂,书上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七夜有些想笑:“讲这种事情的书,你也敢信?”
宁十有些尴尬:“写出来,印成书,自然有一定的道理。”
李七夜一副好奇的表情:“剑修不是只信自己的道理吗?你难道是个冒牌货?”
宁十瓮里翁气地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不能只考虑自己!”
听到这句话,李七夜很淡然的笑了,指指自己:“我如果有后,那才是真的不孝呢,不懂就不要乱说。”
世人都知李七夜纵情声色,纸醉金迷,自己把自己纵成了肾虚。否则李天意怎会轻易就坐到龙椅上呢,否则为何李天意就剩了这么一个叔叔呢?
肾虚就不能行房事,肾虚就不会有后,无后就没有威胁。
所以,李七夜可以去幽云十六州。
原本可以做一世的逍遥王爷,只是比较倒霉而已,唐国被卷入战乱,新帝年幼,他就被人想起来了。
皇太后的一封信将他从北境召回神都,说是许久不见甚是思念,又恰好遇了位神医,给他瞧瞧病。
若李七夜只是普通人家,或许心思单纯,可能会信。生在皇家?哼!只是有人不想放过他罢了,召他回神都,一是北境易主,二是确认他是否真的肾虚!若真的不举,无法有子嗣,就不再是个威胁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宁十不懂,李七夜不会说,有些烦躁的挥挥手:“治病的事情以后再说,可以先欠着。我累了,你们今晚就在这里睡觉,我去别处。”
宁十瞧了瞧李七夜的表情,思索片刻说道:“杀人的事情如果担不住,可以告诉我,我可以自己扛。”
李七夜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
似乎被瞧不起了。
第九十六章 新皇大婚
李七夜指指自己,很认真的说:“我是唐国唯一的王爷,卢飞他一个武夫,就算是修行者,杀了便是杀了,我有必要放在心上?”
走出两步。
李七夜一转身:“记住,以后如果有人问起,就说你是我的人,他卢飞羞辱了你。羞辱你就是羞辱我,就是羞辱皇室,当杀。”
李七夜都走到了门口,他的四位贴身婢女却一个都没有起身,这让他更加烦躁:“想造反吗?宠你们都要宠坏了!”
雅儿抬起头可怜巴巴的小声说:“爷,我不困,要不,您先去休息?雅儿想听会儿故事。”
说完这些,雅儿又嘀咕了一句:“反正爷又不是真的需要。”
李七夜:“……”
紧接着,萱、萌、敏三位女子也开始可怜巴巴的看着李七夜,那小眼神,满满的全是撒娇。
李七夜挥一挥衣袍:“受不了你们这群小妖精,一群夜猫子,听吧,听吧,反正都是骗人的东西,听多了小心以后连人都被骗了去。”
残月西沉。
冰雾满天。
冷风凄凄,寒气逼人。
太平河两岸的水汽在岸边凝华成白色的小冰晶,点点渔火之光,与月晖交相呼应。
烛火剪影中,一群眼眸精亮的姑娘听故事听到入迷,几个懒洋洋的少年靠在一起打盹儿。有个肾虚的青年看了一整夜的书,不曾真的入睡,有个媚到骨子里的女人摔碎了十几只茶杯……
月落日升,晨光破晓,朝霞照耀龙船,终于驶出了北境。
彩云缭绕着远山,如坠云间,两岸的景色绚丽非凡,千里之遥的神都,顺流直下一日可达。不知名的雀鸟,鸣声不断,日上三竿,龙船进了神州拐入洛水,夕阳西斜时龙船便到了神都码头。
北境的战事惨烈,自然有许多逃难的人群,只要能逃到神都,就有专门的衙门管理,可毕竟人数众多,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必须。
宁十这群人跟着李七夜,那肯定不用担心这些,只有鹿严跟夏平凡去跟乡亲们告了个别。都是小孩子,没能力管太多,能管自
己就不错了。
一行人。
轻车简从,自码头一路朝东,终于在天黑前见到了神都洛阳的城池。
似乎是远离战场,此处的马儿脚步都很悠闲,速度并不快,宁十没有坐在马车上,反而是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
呼吸着洛阳迷醉般的空气,宁十拽扯缰绳,来到李七夜的马车车帘旁,抬手瞧了瞧车框。
李七夜掀开帘子:“怎么?还要给我治病?皇宫里有的是御医,不用你操心的。”
宁十摇摇头,反而是很认真的说:“大恩不言谢,一路照拂,我们都记在心上了。说过欠你一条人命,什么时候想我还,随叫随到。”
李七夜撇撇嘴:“照拂谈不上,算是顺路而已,人命也不妨,各取所需。”
宁十:“我眼睛不瞎,我说过的话也算话。”
李七夜不愿意再打嘴仗:“在洛阳有住的地方吗?需不需要我送你们一处宅子?别客气,我可是王爷,有的是钱。”
宁十:“那还是客气客气吧,我可是很厉害的剑修,你瞧见哪个修行者会缺钱?”
李七夜:“嘴真犟!”
宁十抬抬手:“人间路远,有缘再见吧。”
落日余晖下,入神都的车队马队依然是络绎不绝,有押镖的车队,有远行的商队,有送货的,也有踏青归来的俊男美女……喧哗的景象冲散了空气中的刺骨寒流,耳边已经隐隐约约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吆喝声。
“人真多!”
“城真大!”
“这里就是唐国神都啊!”
宁十神情有些唏嘘,除了他,包括叶青鸟跟陈余生在内,春夜、鹿严、夏平凡都没来过洛阳,就连林竖横都是第一次来。
夕阳下,春夜遮了遮远山的余晖,瞧了瞧一眼望不到头的城墙,发现每个人都像是蚂蚁。鼻子嗅了嗅,似乎闻到一股甜甜的味道,紧跟着就觉得脚下的地面开始微微发颤。
片刻之后。
耳边就传来一道急促的马蹄声。
一队穿着红色甲胄的骑兵极速奔
来,全队上千人,人人手持红色绸缎,绵延成长长的红海,红色仿佛没个尽头。
红色甲胄一边狂奔,一边高声呼喊:“三日后,陛下,大婚!”
一千骑兵齐刷刷的高呼。
呼声高亢嘹亮,声嘶力竭。
枣红色战马一路狂奔到城墙之下。
齐刷刷停步。
齐刷刷下马。
标准的动作,如出一辙。
红色的绸缎沿着城头一字摆开,灰色的城头很快就被绸缎缠满,喜庆非凡。
洛阳城下,贩卖糖葫芦的小摊贩停止了吆喝,巡游归来的俊男美女不再嬉戏打闹,远行跋涉的商队驻足不前,押镖的队伍也站直了身子,空气都被眼前的画面给镇住了。
“陛下大婚?”
“三日后?”
“不会是开玩笑吧?”
“老皇帝才刚刚龙御归天啊,这是要做什么?给战事注入强心针?未免有些儿戏了吧!”
宁十没什么太多的想法,只是很好奇:“这位唐王陛下,多大了?”
宁十好奇,自然也有旁人好奇,很快大家就得来消息:“唐王十五岁,过了春节十六,不小了,若是战事再激烈一些,唐国总要有后啊。”
宁十在城头下愣了一小会儿,也就是这片刻的功夫,城门口的盘查就严格了数倍不止。不管你是出城还是要入城,都要经过一套很繁琐的手续,甚至连每个人携带的行李物品都要查探一番,过往的商队更是不会有丝毫遗漏,每辆车都要翻一遍。
虽然陛下大婚是喜事,可现在毕竟是战乱时节,大婚是给唐人勇气,是要冲散慌乱的人心,所以这婚事绝对不能出任何的差错。
眨眨眼的功夫。
洛阳城门前就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没人咒骂,没人反抗,大家都懂道理,而且这可是一个攀谈的好机会。
新皇大婚,皇后是谁?谁家的姑娘?怎么认识的?这其中会有什么故事?陛下和皇后有感情吗?是不是政治婚姻?那座皇宫看着漂亮,可也不会比金丝笼舒服多少吧!
第九十七章 游荡洛阳城
宁十来过洛阳,还算有抵抗力,像叶青鸟陈余生几个人自然是看哪儿都新鲜,春夜的眼睛都看花了,夏平凡更是一脸的兴奋,这里可是整个四海神州最繁华,最奢侈的神都呢。
一路走。
一路看。
一路嬉戏游闹。
越往城内走,喜庆的气氛越浓重,森严只局限在城门位置,入了城就是神都信任的人。当然,洛阳的百姓,那可都是见过大世面的,陛下大婚算是大事,可也不算是天大的事,该咋生活还是咋生活。
银子还要挣。
饭还是要吃。
只不过酒楼的食客很快就满了座,赌场提前开门,青楼的灯笼早早的就升了起来,就连那书院跟讲堂也破天荒的点起了烛火。更不用说那些王公大臣,权贵富商了,他们这群人恐怕早就在私底下运作起来。
这座城的天,怕是要换一换了,瞧瞧那将军府,跟皇宫同时贴起了喜字。看来入住那座后宫,将要母仪天下的女子,应该就是斐大将军的掌上明珠了。
仔细想想啊,也就只能是那家的姑娘了。
谁还能有资格比得上斐南徽的权势,谁还能比得上斐南秀的家世?
七个少年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小巷里。
过了最繁华的永宁大街,迎面就是宽阔热闹的十字路口,东、南、西、北四条宽巷的两侧皆是店铺行肆。绢布店、铁器店、瓷器店、布粮铺、珠宝铺子、乐器行一应俱全。这些店铺一看就是寸土寸金的地界儿,入眼全是堆积如山的货物跟琳琅满目的稀罕物件儿。
宁十第一次跟姑姑来洛阳,其实没怎么好好逛过街,主要是没有时间,他姑姑也没心气儿,能逛街才怪呢。那时候宁十他姑姑的内心,装的满满全是剑,根本没欣赏闲逛的心思。
这次不一样。
宁十他们有的是时间。
东瞧瞧,西逛逛,一直逛到华灯初上,满街全是红灯笼,想想就知道,肯定是为陛下大婚庆祝的。婚礼是三天后才举办,可这喜庆劲头早就冲天而起了。
“这神都啊,一共三百六十坊,坊外有道,坊间有墙。无论吃喝玩乐全都要去坊里头,寻常人,寻常时候,夜里可不能出来。不过,陛下大婚,宵禁取消了,真好……”
“羡慕吧,也不知道那将军府的斐小姐该有多漂亮。”
“那肯定是极美极美的。”
“……”
春夜早就骑到了宁十的肩头,用小妮子的话说:“这样看着,视野好,瞧的远。”
宁十比几年前高了大半头,力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驮一个小妮子自然手到擒来。宁十现在是标准的领头人,七个人的一切都要他来操心,就连春夜的头发都是他给扎起来的,虽然扎的马尾辫很是古怪。但春夜喜欢的紧呢,喜欢就好,形式不重要。
废寝忘食的游荡玩闹,也不知怎么的,宁十几个人就走到了城西。
城西有一座寺,寺庙广场边上有一座楼,楼东蹲着一尊晨钟,楼西架着一面暮鼓。
寺庙高墙拐角处,有一排延伸出去的高屋檐,一个憨厚的中年汉子站在屋檐下,卖的是夜宵,做的是手工馄饨。
宁十眼眸有些恍惚,这地儿,他来过,这地儿是他跟姑姑最后一次一起吃饭的地方。
根本没管其他人,宁十自己直接就走了过去,擦了擦凳子,端端正正的坐下:“老板,来碗馄饨,多放馄饨少放汤,葱花香菜都要,放点香油,再来一头蒜。”
春夜从宁十脖子上下来,也跟着说道:“我也要,跟他一样的,你们呢?”
不等其他人说话,春夜自己就给决定了:“六碗!”
中年汉子憨憨一笑:“得嘞,您稍等,马上就好……”
热气腾腾的小馄饨。
碗依旧很大,量依旧很足,葱花儿伴着香菜,面上撒着几滴香油,看着就好吃,吃着更好吃。
几个人吃的唇齿留香,叶青鸟还被烫到了嘴唇,可宁十却吃的鼻尖发酸,使劲的低着头,不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表情。
每吃一口都有东西掉进碗里,所有的馄饨吃完,宁十双手捧起大碗,
一口一口的把汤都吃干净了。
这里不算太热闹,灯笼也少,所以很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宁十眼圈发红。
吃馄饨的过程中,大家都没闲着,聊神都的小吃,聊神都的热闹,聊神都的大气,聊神都的人,满满的全是兴奋。
只有宁十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中年汉子的旁边攀谈起来。
宁十:“大叔,这是七碗馄饨的钱,您收好了,多出来的不用找了,天寒地冻还要出摊,您也不容易。”
中年汉子:“能找开的,能找开的,该多少就是多少,叔儿可不能多收你们的钱。”
宁十没有坚持:“大叔,您这馄饨真好吃。”
中年汉子:“哪有,就是最普通的皮儿,最普通的馅儿,只是赶上这天气冷,你们肚子又饿,吃着才香。”
宁十:“您太谦虚了,以后天天来吃您的馄饨,感觉都吃不腻呢。”
中年汉子:“天天啊……那恐怕是不行喽,赶明儿我就不在这儿出摊了。”
宁十:“去别地儿吗?”
中年汉子:“不出摊了,回家。”
宁十:“您不是洛阳人啊?”
中年汉子:“我老家幽州的,前些天听说被鹄人给占了,好几天睡不着觉。虽然没啥子亲戚在那儿,可总觉得心里沉,趁着还有把子力气,打算去看看。”
宁十:“很危险的。”
中年汉子:“总比睡不着强,再说,我这可有一技之长,可以给将士们烧火做饭呢。”
宁十:“不回来了?”
中年汉子:“啥时候把那些鹄国蛮子赶出老家,啥时候再回来。”
宁十:“那真是可惜了这馄饨摊儿,以后没口福了。”
闲聊到此为止,旁边又来了两三个夜里觅食的老馋虫,宁十就没再叨扰中年汉子,反而是坐回了板凳上。
春夜这时候又添了一碗汤,正吸溜着舌头喝汤呢,原汤化原食儿,养胃。
春夜边吸溜边问:“宁哥哥,今天晚上睡哪儿啊?”
上架感言
10月10日中午上架,有十全十美的寓意,这天于我个人也有特殊的纪念。
保底五章,vip状态更改之后就会上传,看成绩加更,100均订加一更,100元打赏加一更,上不封顶。
说说故事吧。
这个故事其实不算一个大男主的故事,不会全部围绕主角展开,我心中的仙侠世界本身就不应该是太阳中心论的,应该是百花齐放,单独个体都应该是有血有肉有情怀的。
以孟**和宁十展开,**不离十,他心中的姑姑。姑姑这个称呼在我心里一直都觉得,金先生用的最传神,于此致敬。
宁十的姑姑是一个极端向内的修行者,修的是独剑,见的是自我。而这个故事的核心其实是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这个过程会由宁十来完成,完成一条极特殊的剑道之路,于苍生不知有益无益,但是应该相对公平,终点将会是为万民开修行之门。
姑姑为自我开门。
宁十为万民开门。
因为这个天地不应该被单独的个体绑架,或者被极少数的宗门绑架,这不公平。
这个故事不会是一个标准的仙侠无敌流,主角也不会是世界的中心,他更像是一双眼睛。
以宁十的视角去看遍仙侠世界的风景,看众生,看众生之相,看男女之情,看兄弟之情,看义气之情,看君子之情,看君臣之情,看忠孝,看抉择,看自由,看热血,看侠义,看善恶,看勾心斗角,看尔虞我诈,看那些中华大地上憋在骨子里的好东西。
故事从洛阳开始,兜兜转转,风雪晨光中回到洛阳,于此会有一段起伏,为卷一画上一个句号,至于好与坏,故事中见吧……
第九十八章 永欢访里做馄饨
晚上睡哪儿?
这是一个问题。
林竖横吃的快,这时候已经吃完了,摸了摸身上,最后掏出来一块碎银子:“从宗门里出来时太急,身上就这点银子了,看看够不够找个客栈。”
陈余生瞧了瞧桌子上的碎银子,拽了拽林竖横的衣袖,小声说:“你好歹也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这一代的阁主,就没啥子值钱的物件儿?”
林竖横很尴尬,他除了这点碎银子就只剩下那面沾着血的鸿鹄飞鸟大纛旗了。
叶青鸟算了算:“好像不够住店吧。”
夏平凡喝完汤,伸手就从身上掏出两枚铜板,很郑重的放到桌子上:“我只有这些,师父走的急,没给我留东西。”
鹿严看了看大家,然后鼓起勇气说:“在洛阳城里住店太贵了,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吧,外面肯定要便宜一些。”
夏平凡使劲摇头:“我可不能走,我还要等我师父呢。”
这也不能,那也不能,总不能睡大街吧,明儿还要吃饭呢。
吃。
又成了摆在几个少年面前的第二个问题。
先不要去讲什么上魔山接姑姑,杀鹄国士卒,让蜀山弟子崇拜,练好三把刀,创造地火风雷阁的辉煌……先能活下来,再说这些吧。
“会有办法的。”
一直没说话的宁十,终于抬头说了这么一句。
馄饨吃完,汤喝饱,本来是要离开的时候了,宁十却一直坐在摊子旁,一直等,等到中年汉子收摊。
起身,帮着中年汉子收摊,然后端端正正的站直身子,很认真的说:“大叔,您如果真要离开,能把这摊子送给我吗?我肯定帮你保管好,等着您回来,然后再还给您。”
宁十很少求人,所以很生疏:“我会把这些家伙事儿都擦得干干净净,保存的漂漂亮亮,请您相信我。”
中年汉子有些意外,又上下瞧了瞧宁十:“出摊很辛苦的,刮风下雨,风吹日晒,能赚的钱
却很少。”
宁十指指自己,又指指身后的小伙伴:“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身使不完的力气,年轻有精力,都不爱睡觉的,您放心,肯定不会砸了您的招牌。”
中年汉子摇摇头:“不会砸了招牌,摊子给了你,你就要把名字改了的,随便起个什么名字都成,但不能再用我的了。”
宁十微微一愣:“大叔,您答应了?”
中年汉子拍拍手,憨憨的笑了笑:“这摊子也不值咋子钱,送给你还能再用用,放起来,怕是就要烂掉了。”
说完这些,中年汉子侧过身子又看了看宁十的身后:“人还真不少,那可是要多卖些力气了,洛阳啥都贵,可这洛阳的人也不缺钱。寸金寸土的地方,只要勤快些,肯定是饿不着的,今儿太晚了,你们几个娃娃要是不嫌弃,就先去我那儿凑合一宿。”
宁十还没说话,叶青鸟到是先给应下来了:“叔儿,不嫌弃的,不嫌弃的,那真是要谢谢您了。”
晨钟暮鼓楼刚好就挨着永欢坊,中年汉子的家就在永欢坊里面,这里已经是整个洛阳城人口密度最大最集中的地方。
为何叫永欢坊呢?
就是寓意此处能让百姓永久欢乐的意思,可真实情况却是自娱自乐,因为这里的人最穷,三教九流,啥样子的人都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所以也最乱,就连衙门都不太愿意管,算是洛阳的鸡肋之地。
如果把洛阳比作是一朵盛开的娇艳牡丹,那这永乐坊就是牡丹花梗上的刺儿,有它容易刺到人,没它又觉得缺点东西。
或许因为唐王要大婚,深夜的永乐坊都没个消停,走到哪儿都能听到喧闹声,有些屋子里摇骰子的声音都能传到大街上。
中年汉子憨憨的说:“别觉得奇怪,自从有了咱洛阳,据说这永欢坊就是这个样子了,乱是乱了些,但只要你守规矩,住着还是挺舒服的。”
想要继承中年汉子的馄饨摊,起码要懂怎么做馄饨,宁十不耻下问,缠着中年汉子给自己演示了好几遍。
清水和面做皮儿,皮儿里面包上菜、或肉、或糖、或蜂蜜等馅料,用水煮熟。
把馄饨做熟很简单,可做好吃却很难,馄饨的皮儿要做成一寸八分长的正方形,皮儿要做的很薄,煮熟后要有透明感,煮的过程要加三次凉水,让馄饨经历三沉三浮,这才算地道。
饺子重蘸料,而这馄饨却是重汤料,中年汉子教给宁十的汤是用大骨头小火熬制的浓汤。
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能告诉宁十的,中年汉子都告诉了。至于最后做的好不好吃,那就只能靠勤奋跟天赋,一个厨子一个味儿,强求不来。
中年汉子归乡心切,第二日就要启程,眼下住的宅子他也给卖了,买家这几日就会来收房。收房前,宁十几个人可以暂住在这里,至于往后要如何,那就不是中年汉子愿意操心的事情了。
萍水相逢。
已算是仁至义尽。
……
一轮明月跑过枝头。
夜色下的永欢坊终于逐渐安静下来,引入城内的洛河看上去黑漆漆的,稍微反射一点月光,更显深邃阴暗。
满城的红灯笼,照亮了夜空,却总有照不到的地方,这个时辰还敢出门活动的人,不是醉汉便是在黑暗中讨生活的人。
两匹黑色凉马拉着一车用黑布包裹着的货车,马蹄缠着隔声的棉布,就连车轮都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一路行驶过来几乎听不到什么声音。
马车旁边跟着七八个黑衣皮甲的镖师,嘴里不断的诅咒着什么,似乎是在诉说这一路的不太平。
屋檐上的阴影中,一个影子一动不动的贴在墙壁上,眼眸死寂般盯着这货车。
货车从城门位置被悄悄放进来,一路七拐八拐,眼看就要进入永欢坊。突然,阴影中蹿出来两个鼠目寸光的汉子,两只眼睛滴溜溜的扫视了一遍,一副紧张警惕的模样。
镖师的头儿不动声色的上前两步,从腰间取出一块腰牌,又从另外一侧取出一个不轻不重的香囊。
第九十九章 乱夜,寒晨
两个鼠目寸光的汉子熟练的接过香囊,又瞟了一眼腰牌,然后一句话没说,直接就消失在坊口。
中间年纪稍小的镖师低声咒骂一声:“一群不要脸的吸血虫,屁事儿不做,就会坑钱。”
话刚说完,后脑勺就被扇了一巴掌:“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都是规矩,做一行就要守一行的规矩。”
小镖师冷哼一声:“他们说是规矩就是规矩了?”
话音刚落。
一把冷冰冰的匕首忽然就贴在了小镖师的脖颈上边,下一刻,数把刀剑出鞘。
匕首的主人就是那个鼠目寸光的干瘦汉子,他慢悠悠的凑到小镖师的耳朵边上:“小杂种,说话长点脑子,不是什么人都能惹的,也不是什么话都能说的,老子今天心情好,若下次再听到你满嘴喷粪,小心你的舌头。”
寒光闪过。
小镖师额前就被斩落了一缕发丝:“滚吧!”
匕首消失,镖师们的刀剑又收到鞘中,小镖师的脸色已经成了猪肝色,但是包括他的领路师父,谁都没有来安慰他。吃这口饭,有些东西早晚都要经历,这点难处都忍不了,那活该一辈子走不了镖。
小镖师的领路师父,当年第一次出镖,差点就丢了性命,最后还是喝了一位刀客的尿才被放走的。
镖局要的不是义气,镖局求的是钱财,和气,才能生财。
进入永欢坊之后,这马车又拐了好几道弯,最后才停在一条非常深邃的巷子入口,这些镖师需要一人抱起一个木箱,八个人,七个木箱。
箱子还没搬下马车。
突然。
“呕!”
也不知从哪里走出来一个衣衫不整浓妆艳抹的女子,满身的酒气,一口就吐在马车上。
估计是酒气熏到了马儿,这两匹原本安安静静的凉马竟然没来由的开始自己朝远处狂奔。
似乎是被马儿惊扰到了,醉酒的女子一个翻身就倒向镖头儿,嘴里还不高不低的惊呼了一声。
镖头儿眉头一皱:“追马!”
自己没有去扶倒过来的女
子,很灵巧的朝身后退了三步,事出巧合必有妖,走镖的要时刻警惕。
“兹!”
下一刻,巷子的墙壁里却刺出来一把细剑,剑尖直接就刺穿了镖头儿的喉咙。
那位还在气头上的小镖师是唯一一个去扶醉酒女的人,然后就愕然的发现,这个倒在自己怀里的娇柔女子,眼眸是那般清晰,又满是浓重的杀气:“你……”
只能说出一个字,因为为时已晚,小镖师的心脏直接就被捏碎了。
几乎就在同时。
数道连弩扣动机关的轻响传来。
三个呼吸的功夫,八个镖师就被击杀,死的透透的。下一刻,一群灰衣服的挑夫就出现在巷子口,尸体被扔进扁担里,地面上的血迹也被擦拭的干干净净,一切仿佛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一道口哨声从醉酒的女子嘴里发出,刚刚跑远的两匹凉马竟然就乖乖的折返回来。
完美的刺杀,干净利落的劫镖。
醉酒女扭动着柳腰很妩媚的伸手去拍了拍车里的木箱子:“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似乎是一点都不担心被人看到,这醉酒女直接就掀开了木箱盖子,一个一个掀开,脸色却慢慢变得冰冷:“有人动了我的箱子!”
眉头紧锁,白皙的手指直接就开始在木箱子里摸来摸去,最后指尖停在一个两指宽的空洞间:“被调包了?”
从镖队进入永欢坊,到此时,满打满算都没有半炷香,一切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可能有遗漏!
除非!
醉酒女望了望方才马儿奔跑的路线,只有这几步路,马车是脱离自己视线的……
她没有看到,就在那一晃眼的功夫,有一个影子从屋檐的阴影中掉到了地上,然后钻到了马车下面,朝木箱子里刺了一剑,然后拿走了一件东西。
天亮前。
有一处府邸大发雷霆,有一座阁楼摔碎了酒杯。
……
次日的洛阳城,万里无云,清清爽爽。
七个少年早早的就起了床,再困都要起床,不勤
快点,可是要饿肚子的,按照宁十的说法:“想修行,先吃饱肚子,挣钱也是修行的一种。”
宁十之前跟李七夜吹牛,剑修哪里有没钱的。
这话对,也不对。
剑修挣钱确实很容易,但孟**没教过宁十啊。
宁十根本就不懂这里面的门道,所以要慢慢琢磨,慢慢学,急不得。再说,卖东西对于他们这群少年也算是个新鲜事儿,就连春夜都有些期待呢。
刚刚破晓。
神都洛阳便热闹起来,唐王大婚的喜庆,经过一日酝酿已经彻底弥散开来。
清风徐来,早起铺子的幡旗有节奏的飞舞,冬日的雾气,让整座城池,仿若仙境。
精致的坊门飞檐被蒙上一层淡淡的湿润,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满脸微笑的打着招呼,再冷的风都挡不住人们火热的心情,叫卖声,此起彼伏,沿街的早摊旁已经开始聚满了排队的人。
宁十昨天夜里就想好了,去晨钟暮鼓楼,不如就在这永欢坊,这里三教九流的人多,吃馄饨的人自然就多。
几个少年原本觉得自己来的已经足够早,可瞧瞧这满街的摊位,当即就有些傻眼,只能一直把摊位拉到坊街的最里面。
位置差点就差点,酒香不怕巷子深。
做面皮儿,调馅,生火,烧水……坐等客人上门。
旁边就是一处做包子的,一水的猪肉大葱,一笼一笼的往外卖,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再瞧宁十这边,除了他们几个嗷嗷待哺的,开张都没开张。
叶青鸟凑到宁十身旁:“咱们是不是吆喝一下?瞧瞧对面卖炊饼的,嘴巴就没个停歇的时候。”
宁十眉头跳了跳,然后说:“你来喊?”
叶青鸟想都不想就拒绝:“我不行,我刀法还行,嘴巴不行。”
宁十转过身,下意识的招呼陈余生:“生鱼片,你帮着吆喝两句,吸引一下客人。”
陈余生大胖脸使劲的抖:“不行,不行,我底气不足,效果肯定差,找林竖横吧,人家是地火风雷阁的大师兄,肯定懂得多。”
第一百章 生财有道
林竖横事儿少,但脸皮儿比宁十都薄,耷拉着脑袋使劲瞪陈余生:“放屁,我现在可是阁主,你见过谁家的宗主吆喝着卖馄饨?以后我还要不要脸去其它宗门登门拜访了?”
陈余生哼哼一乐:“一宗一个人,也算宗门?你可别逗我了!”
话刚说完,屁股就被宁十踹了一脚,剑门可也只有一个人。
夏平凡不用说,这小道士在禅山道观时,被老乡们夸了两句就能脸红,还不如林竖横呢。
春夜跟鹿严到是无所谓。
可这两位试着喊了两声,根本不是那个味道,一个没啥感情,一个像是鹌鹑在叫。
宁十叹了口气:“总要想些办法吧,我们要生存下去,要站稳脚跟,得先填饱肚子,先要有银子啊。”
经历过北境战乱的历练,宁十深刻明白了活着的不易,越不易越要努力。当然,他是个剑修,他的追求不是富甲天下,所以即便是卖馄饨,他都不忘修行。他擀的面皮儿要四四方方,精准的一寸八分长,他剁的肉馅要匀匀称称,肉碎的要恰到好处。
可再精致,也不能给他带来客人,因为人们对几个少年更多的是好奇,哪有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自己卖馄饨的?
能好吃吗?
陈余生尿遁跑走了半炷香的时间。
弥漫神都的冬雾开始逐渐散去,朝阳穿透浓雾遍洒尘寰,浮尘如一枚枚狭小的‘飞蛾’,‘飞蛾’中一个小胖子忽然兴高采烈的跑了过来,一边跑,浑身的赘肉一边哆嗦。
叶青鸟满脸嫌弃:“掉茅房里了?如果不想干活就说话,把你午饭的份额让出来,大家兴许能多吃点。反正银子只有那么多,不挣钱很快就得饿着。”
陈余生喘了半响,才兴奋的说道:“我知道怎么吸引人了。”
叶青鸟:“就你?”
陈余生一拍胸脯:“就是我,你不懂,跟你说也没用。宁十,昨天林竖横给你的碎银子呢,我用用。”
别说叶青鸟不信,宁十也不信,手上擀面皮儿的动作不停:“干嘛?”
叶青鸟冷哼一声:“肯定是偷偷去买吃的,早晚被撑死
,瞧瞧那一身的肥肉,就这样以后还想娶媳妇儿?”
陈余生一副苦瓜脸:“姑奶奶,您能不给我添堵吗?我真有办法,你就信我一回吧!”
宁十转过头看了看其它人。
春夜耸耸肩:“我无所谓,反正就是从今天挨饿,还是从明天挨饿的区别。”
林竖横:“反正我不会吆喝。”
鹿严跟夏平凡没说话,也真没什么话好说。
“接着。”
“如果乱花钱,我就从你屁股上切下来一两肉。”宁十恶狠狠的说。
“做成人肉馄饨!”叶青鸟时刻不忘损陈余生。
接过钱。
陈余生转身就跑,跑的比兔子都快。
“生鱼片不会拿着钱跑了吧?”叶青鸟猜测道。
“为了不到一两银子?他傻?”宁十摇摇头。
陈余生自然不傻,除了有个怪病之外,他聪明着呢,否则当年也不会被蜀山破格收纳。
陈余生跟宁十要钱,是去买符纸、朱砂跟毛笔了。
腊月过完就是春节,这街坊间已经能看到有卖福字儿春联的了,陈余生是蜀山弟子,咒法放一边不说,辟邪驱虫的符文还是能写的,而且别看陈余生是个胖子,那一手字可是漂亮的紧。
神都洛阳自然是什么都有的卖,不消片刻,陈余生就跑了回来,一手夹着一摞符纸,一手举着朱砂罐与一根细长的毛笔。
根本没有搭理叶青鸟困惑的眼神,陈余生站到吃饭的桌子旁,卷起袖子,挥手就写了一张辟邪的符文。
很工整。
很漂亮。
纸不算是好纸,可这符文添上去,怎么看怎么顺眼。
陈余生有意炫耀:“怎么样?我就问问你们,见过这么正统漂亮的符文吗?而且这里面我可是注入了符力,货真价实的辟邪。”
陈余生很兴奋,其他人却很疑惑,眼神里满满的都是:“你准备做啥?符文再漂亮也不能给大家招来顾客吧。”
“笨啊!”
“马上就要春节了,家家户户肯定都需要些符文
的,买符文不得货比三家,走过来不就是人气儿啊。”
“买了符文,坐下来吃碗混沌,多惬意。”陈余生很笃定的说道
这话刚说完,就有个老太太从旁边走过,冷不丁瞧见陈余生的符文:“小伙子,这么漂亮的符文,从哪儿买的啊?”
陈余生转过头咧开嘴就笑:“阿婆,这是我写的,货真价实的符文,其它家我都问过了,一张要十文钱,我只收您五文。”
阿婆听完就是喜笑颜开,拿出五文钱就买走了陈余生的符,那模样似乎生怕反悔一般。
开张了。
这一开也算是提醒了众人。
很快。
大家就开始各显神通。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一支签测吉凶祸福,一文钱一支签。”夏平凡的师父在禅山的主要收入就是给人算命,小道士耳濡目染自然懂得,再说,这测命本身就是禅山道观的传承。
一文钱一支签,又是个小道士,好多人都是寻个稀奇。
说来也怪,这夏平凡的签,出奇的准,婚丧嫁娶没法子现场验证,可丢个东西什么的,这夏平凡的挂相竟然**不离十。
夏平凡测命很生疏。
但很兴奋。
陈余生都能赚钱,他肯定也能,谁都没想到,最先开张的竟会是陈余生,一个看上去就像打酱油的胖墩儿。
兴许是受了刺激,一直都很少多嘴的夏平凡竟然也朝宁十要了几个铜板,又求陈余生给写了‘挂测’两个字。
这人啊,就是喜欢凑热闹。
很快,大家就听说在永欢坊的最里面有个小道士挂签很准,有个小胖墩儿写的符文漂亮。
“小伙子,给大娘来碗馄饨,我等会儿让小师父给算上一卦。”一个早起买菜的大婶儿笑呵呵的说道。
“您吃什么馅儿的?”宁十问。
“都行,你看着做吧,管饱就成。”这大婶儿心思就不在吃饭上面。
叶青鸟一边端碗一边嘀咕,看表情就知道很生气,不是气自己,是气陈余生,这气来的很没有道理,但她就是生气。
第一百零一章 我想看看这夜色狂欢下的神都
叶青鸟站在宁十身旁,很是生气:“不成,我绝不能让生鱼片给比下去,宁十你还是自己卖馄饨吧。”
宁十抬起头:“你想干什么?”
叶青鸟回答地斩钉截铁:“刻东西。”
宁十第一次见到叶青鸟时,叶青鸟就在刻一把木刀,后来还教给他怎样刻剑。叶青鸟的裤兜里有一把小刀,刀不离身,就连睡觉都贴着身子。那把刀看着很丑,却是削铁如泥,削铁树的树干,就跟削豆腐一样。
叶青鸟不仅会刻刀,刻其他东西一样惟妙惟肖,而且速度非常的快。
洛阳城里树很多,恰好这永欢坊有一处宅子动工,院子里刨掉一颗腰身粗的枣树,叶青鸟悄悄取了一截树根。
这时候,求签的队伍里,有一位穿裘衣的女子,叶青鸟围着女子转了三圈,然后就席地而坐。手心里刀锋翻转,不多时,一个优雅中略微带着些愁思的女像木雕就完工了。
叶青鸟很满意。
然后起身,走到女子身边,几句攀谈,这木雕就被女子自己买走了。
鹿严一大早来了就蹲在馄饨摊下面生火,他是从鹿家寨里出来的,打小就会这个活儿,虽然弄的满脸黝黑,但是这火生的却是一丝不苟。
林竖横拽着春夜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抱着一堆奇奇怪怪的物件儿,当叶青鸟刻完三个木雕时,他这边竟然做出来一排烟花,很漂亮很漂亮的烟花,漂亮的都能成艺术品了。
当然,春夜只是帮着打了个下手,林竖横才是关键,毕竟是地火风雷阁的阁主,除了剑,地火风雷阁最出名的便是制作烟花火药。
宁十可是亲眼看着整座地火风雷阁被炸上了天的。
林竖横给宁十的碎银子被花的干干净净,春夜原本都做好了饿肚子的准备,可眨眨眼的功夫,一文一文的铜板就入了账。
永欢坊的最里面,整条街巷位置最差的摊位,却成了生意最红火的据点。
男女老少都能从这里买到欢喜的物件儿,顺便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初来吃到嘴里,跟一般的馄饨区别也不大。可每嚼一下,这馄饨的汤汁跟馅料就连那层薄薄的面皮儿都在嘴里开始刺激你的味蕾,可以说是回味无
穷。
剑修剁的肉馅,那肯定是见功夫,一般的厨子可做不来。
整整三天。
洛阳城里的喜庆气氛愈来愈浓,永欢坊最里面的人气儿也是愈来愈高。
“永欢坊里有个馄饨摊,味道特好,吃了忘不了。”
“有个叫夏平凡的小师父,挂签很灵,就是吉凶难料。”
“瞧瞧这木雕,真有些大师的风范呢。”
“符文跟烟花也很漂亮的。”
“那七个少年不像是咱洛阳的本地人,也不知是谁家的崽子,再看看咱家的,真是不能比啊!”
“轰隆!”
“轰隆!”
“轰隆!”
正当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天空中突然传来一阵炸裂般的轰鸣,震天响的炮声。
陛下的大婚典礼开始了!
长龙般的马匹、甲胄、丝昂在特命的使节带队下,自太庙中出发,一路浩浩荡荡来到将军府。
斐南徽大将军带着自己的妻儿兄妹,亲自站在府邸门口迎候,恭恭敬敬的叩头谢恩。礼单分了两份,一份是送予将军府的彩礼,一份是册封皇后的‘名份’。册封仪式在婚礼之后,要入了皇宫才能举行,但颁给皇后的金印与金册已经随着送亲的队伍到了将军府。
李七夜亲自拿着金印,向斐南徽宣读了册文,他是当今唐王李天意的亲叔叔,理应他来带这接亲的队伍,或许这也是皇太后让他从北境回城的原因之一,再偏向娘家,这皇家的面子也不能丢,礼数不能少。
接亲队伍启程前,整个皇宫内城,前、中、后三殿全部用大红绸缎搭起彩架,大红喜字、吉祥联语、吉祥图案、剪纸窗花……
从朱雀门到承天门,再到太和殿,青白石龙御道上,早就铺满了红毯子,仿佛红色的鹊桥。
钦天监早就推算好了吉日吉时,文臣武将鱼贯而入,红色甲胄的御林军列队而立。
下轿。
迈火盆。
祭五谷。
奉宝瓶。
祭祖拜天地……
将军府的掌上明珠,貌可倾城的斐文秀,端庄大气一丝不
苟的走完了所有的流程。最后出现的李天意,却仿佛一个木偶般,眼眸不喜不悲,同样一丝不苟的走完了流程。
入夜。
洞房花烛。
李天意与斐文秀端端正正的吃完长寿面,喝完**酒,所有的宫女宦官自觉离去。皇城外的热闹逐渐进入鼎盛,为了他们的王,洛阳的百姓肯定要彻夜狂欢,而皇城内却逐渐安静下来,仿佛生怕打扰了王的**。
斐文秀的盖头是李天意亲自掀下来的,然后两人各自端坐龙床一头。
沉默了许久。
斐文秀最终先开口:“陛下很厌烦批阅奏折?”
李天意回答的不假思索:“厌烦。”
斐文秀:“臣妾可以为陛下分忧解难。”
李天意:“你懂?”
斐文秀:“臣妾自小习字,尤其擅长模仿各种字体,誊抄三省六部的草稿,不需要脑子。”
李天意:“会很枯燥。”
斐文秀:“臣妾只有习字这么一个兴趣,不会觉得枯燥。”
李天意:“今夜就有很多奏折。”
斐文秀:“那陛下先歇息?”
李天意侧耳听了听殿外隐约传来的喧闹声:“我想出宫瞧瞧。”
斐文秀有些意外:“现在?”
李天意:“这夜,是为我而狂欢,我想去看看。”
“我真的想去看看……”
洞房花烛夜。
李天意锦衣夜行游神都,斐文秀霞袍凤冠批奏折。
两人初次见面,相敬如宾,都在努力扮演好自己的职责。
两人都是权利政治的牺牲品。
斐文秀虽然贵为皇后,却如金丝笼里的雀鸟,享人间富贵却失了自由。
李天意更悲催,堂堂一国之君连最基本的权利都被架空了,方才斐文秀问他的话。话虽然是从斐文秀嘴里问出来的,可那出处,却绝不是斐文秀的本意。
李天意懂,所以他很配合,反正就算是不配合,他也不过是誊抄的角色。唯一出自他本意的,就是他确实想出来走走看看,瞧一瞧这夜色狂欢下的神都。
第一百零二章 天子的怨念
斐文秀同意了。
她能同意那便是她身后那两位同意了,没理由不同意的,李天意都如此配合了,还想怎样?就算是奖励也应该奖励他出来放放风吧。
可能有些人还巴不得他不学无术,沉迷风花雪月呢。
李天意独自一人,穿一身厚厚的锦衣,双手插在裤兜里,额前的发丝遮着眉眼。看不到眼睛里的情绪,只是微微缩着脖颈,明明是个少年,走起路来却沉重无比,仿佛肩膀上扛着一座大山。
他不是没有偷偷地跑出过皇宫,可自从父皇归天之后,李天意就再没离开过一步,千头万绪的事情一股脑全部涌进他的生活里。
他有些措手不及。
他有些无所适从。
说没有想过继承那张龙椅肯定是骗人的,可万万没想到会这么快,而且根本没人教他。李天意小时候,一直觉得父皇一点都不疼自己,整天忙的团团转,都已经是四海神州最有权势的人了,难道还会被其他人左右?
上一次被父皇抱在怀里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一点都记不得了。
那个自己不是很熟悉,甚至有些讨厌的男人,活着的时候没有丝毫感觉,可真当失去了才发现。
自己的天。
好像塌了。
思绪恍惚,有记忆涌上心头。
“他人即地狱。”
“少年不识愁滋味,老来方知行路难。”
“花生米与豆干同时嚼,会有核桃的滋味。”
“大丈夫在世,面子是自己挣得,不是人家给的。”
“监狱里有一群犯人,有父皇在的一天,不许你去看他们。”
“任何人答应你的事都不算数,包括父皇的话,君无戏言是说给臣子们听的,只有自己能做主的才算数……”
一席一席的话,以前听着云里雾里,没往心里去,现在想找人问,都无从下手。
大丈夫的面子?
李天意现在连少年郎的面子都快要丢尽了。
说是一个人出宫走走,但李天意敢保证,在他身后一定有无数
人监视着呢:“监视就监视吧,反正自己也没打算做什么小动作。”
兴许是接到了指令,李天意一路走出来,没有受到丝毫的阻拦,连询问的人都没有,畅通无阻。
出了朱雀门。
入眼便是一团灿烂的烟花,晃的李天意稍稍眯了眯眼。
各坊各市都开着门,比圣元节都热闹,李天意走到一堆灯谜当中,抬眼也跟着猜了猜,一连十盏灯,一盏都没有猜对,还不如旁边一个小丫头呢。
“读了那么多书,脑子不会读傻了吧,根本不会拐弯。”李天意很尴尬的离开灯谜夜市。
引入城中的洛水,一条条花枝招展的船舫游荡,船里传来一阵阵嬉闹声:“听着真稀罕,宫里现在可听不到这种声音了。”
道旁酒馆能看到一桌一桌的食客在划拳,面红耳赤,店小二忙前忙后,就连掌柜都是一头的汗。走到一处青楼的下面,或许是时辰太晚,也许是姑娘们都接了客,门口已听不到招呼的声音。
李天意其实打心眼里想进去瞧瞧。
脚都抬起来了,最后又叹了口气,苦笑一下离开了,心里想着:“还是算了吧,就这样走走,挺好。”
深吸一口气:“宫外的空气真新鲜,吸到嘴里都是甜的。”
虽然是洞房花烛夜,但李天意准备一直游荡到天亮,反正斐文秀需要批改的奏折,到天亮应该也批不完吧。
李天意故意留下很多:“你不是说自小习字吗,你不是说写字是乐趣吗,那你就写吧,一宿一宿的写,累死你!”
“过几天是不是应该调戏几个宫女呢?”
“斐家的陪嫁丫头长得就不错。”
“再选一批秀女。”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龙椅不好做,你斐文秀就以为皇后好当?”
“治不了你爹,我还收拾不了你一个黄毛丫头吗,我到是要看看,将军府里养出来的大小姐,跟其他女子有什么不同。”
李天意能利用的也只有一些老祖宗定下的规矩了,他以前最讨厌的东西,现在却成了他唯一可以依靠的武器。
仔细想想,老祖宗真是有先见之明。
佩服。
但这些东西,他只能想,真正的实施,任重道远,李天意不断的告诫自己:“急不得,急不得,得有耐心。”
一路走。
一路想。
无数个恶毒的法子不住劲儿的冒出来,李天意忽然发现:“自己似乎不是一个好皇帝,明君哪有如此恶毒的?”
“恶毒就恶毒吧,无毒不丈夫,书上就是这么说的。”
“哎,好像还是有些难。”
“咕咕……”
肚子开始叫起来。
李天意是真的有些饿,这一整天的繁琐礼节,根本就没给他用膳的机会,唯一吃到嘴里的还是那几杯酒:“都不够烧心的。”
“真后悔没有拿几块点心。”
估计御膳房已经琢磨了好长时间,大典上绝不能出错,要好看又好吃,还要符合陛下跟皇后的口味:“屁!那些一桌子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有一口是能放到我嘴里的吗?我够得着吗?”
“还不是全被那一帮子文武大臣给吃掉了,浪费,真的是浪费,暴殄天物啊。”
“咕咕……”
李天意的肚子饿的越来越凶。
宫里的规矩就是多,从来都不让李天意吃饱,管用膳的孙貂寺每每等到李天意吃到七分饱,就会让宫女们把膳食撤走,还说什么:“皇上要是不能先天下之忧而忧,所有伺候您的人,全家就只能后天下之乐而乐了。”
李天意哪里愿意。
孙貂寺就会劝:“奴才知道皇上没吃饱,可这都是为了您好啊,身为天子,您就应当随时注意天下臣民的衣食,饮食起居更加不能奢靡铺张。膳,最好吃到七分饱,这都是老祖宗定下的规矩。”
规矩,是传承千年的古训。
李天意被要求,饭不能多吃,觉不能多睡,女人不能多碰。
他不可能知道百姓家的孩子是怎样长大的,因为他是一个特殊的人,甚至他都不能称之为人,他是一个要自称为朕的‘天子’。
上天的孩子啊。
第一百零三章 初次见面
天子!
老天爷的孩子!
听着是不是特牛气?全天下的人都羡慕,做梦都想跟李天意换换位子。可谁能知道他的苦呢?围在他身边,像孙貂寺这样的人,话说的很漂亮,能说的李天意哑口无言。
幸好。
任你是高墙深锁的宫中,窗外的春风总是会吹进来的,李天意并不是一个白痴,他有眼,有耳,有心,他爱读书,他能知道一些别人不想他知道的事情。
所以。
李天意虽然表面客气,可他心里早就想碎这群人一脸的唾沫:“你们家孩子长身体的时候,都不让吃饱肚子吗?没你们这么变着法儿虐待人的,我可是朕,堂堂的唐国皇帝。”
“咕咕……”
好吧。
真是一个好厉害的皇帝。
李天意倍感羞愧:“儿臣愧对父皇啊,愧对祖宗,一个皇帝,把这龙椅坐成这副窝囊模样,也是没谁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鼻子就会特别灵,隔着老远的距离就闻到一股子清香:“猪肉、小葱、香菜、香油、醋、蒜……好像是小馄饨,没了孙貂寺,这顿夜宵一定要吃饱。”
寻着香味。
李天意慢悠悠拐进永欢坊。
深夜的洛阳城不知何时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城内的喧闹终于开始降温,人流逐渐往家里移动,很快,大街小巷里就变得安静下来。
冬日的夜,仿佛比平时更加厚重。
宁十站在馄饨摊边上,不紧不慢的擀着面皮儿,眼睛眨也不眨,眼神非常干净,似乎能穿透这空气中的雾,比空灵的水更淡更净。鹿严依旧蹲在火炉旁照顾摊子的火,他没什么强项,就是执拗有耐心。陈余生趴在桌子上,夏平凡跟叶青鸟一左一右靠着陈余生的肩膀上,三个人鼾声四起,流了一兜子的口水。
林竖横也在不住劲儿的打哈欠,唯独春夜,白天无精打采,这天黑了,却来了精神,瞪着硕大的眼睛,正在那边数数。一颗一颗的铜板,让小妮子颠过来倒过去的数,数了十遍都没觉出烦。
若是有高境界的剑修站在一旁,定会惊奇,这小小的馄饨摊,竟然会有如此浓稠的剑气。丝丝缕缕,粘稠不化,仿佛粘到一起的糖稀。
糖的一头是空中的雾气,另一头便连接着宁十。
三十六个孕穴,这次终于有时间好好的打磨,安安静静的孕养剑气。又是在四海神州的中心,唐国的神都洛阳,天下气运聚集之地。
剑修不是道修,剑修不需要寻找洞天福地,却讲究一个气运,虽然气运看不见摸不着,可就是实实在在的存在,无法感悟到,只是境界不足而已。
宁十的手摸着的是面,可感悟的却是整条街道,整个永欢坊,整座神都……当然,距离越远,念力的感知越薄,画面越模糊。
这时候。
模模糊糊的画面中,忽然闯进来一个少年,锦衣夜行。
就如一滴墨掉入了净湖,宁十眼眸中的雾气也跟着消退干净,一抬头,耳边就传来这少年的声音:“能给我做一碗馄饨吗?”
少年自然是李天意,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面相青涩,语气却异常的沉稳,单单听这一句话就知道少年心里藏着无数的心事。
宁十少有的愣了愣神儿,仿佛没听到对方的话:“你说什么?”
李天意微微抬头:“我说,能给我做一碗馄饨吗?”
宁十:“哦。”
李天意点点头,就准备在旁边等着。
宁十熟练的捏起一个面皮儿,却不知道要放什么馅儿:“想吃什么样子的馄饨?”
李天意微微挑眉:“馄饨就是馄饨,不是都一样吗?”
宁十摇摇头:“猪跟羊能一样?牛跟虾味道也不同吧?”
李天意明显是理会错了宁十的意思,肚子饿,脑子就不会太好用,而且他的思维本身就与旁人不同。御膳房可从来没问过这种问题,吃什么就是吃什么,天子想不想吃,只能去猜,不能直接去问。
宁十似乎看出来李天意的困惑,心里想:“难道这少年没吃过馄饨?”
瞧了瞧李天意的穿着打
扮:“估计是哪家豪门大宅的少爷,姑姑曾说过,不要用咱们的眼光去看那些不知道的事情,乡村里的姑娘以为宫里的娘娘天天吃烙饼,顿顿嚼大葱,自然是不可能的。”
李天意不说话。
宁十也就没再为难他:“轻口一点,还是重口一点?”
这个问题李天意懂:“重一点。”
他现在需要刺激。
宁十抬头观察了一下站在自己身旁的李天意:“有心事?”
李天意抿着嘴没说话。
宁十撇了撇嘴角,心里想:“不说就以为别人看不出来?小爷在这永欢坊大街上卖了三天馄饨,什么食客没见过,装什么装。”
心里这样想,嘴上却说:“有忌口吗?”
李天意摇摇头,依然没怎么说话。
这让宁十有些微怒:“好心给你排解,不识好人心啊……”
带着很古怪的情绪,宁十这一碗馄饨就包了些奇怪的馅儿,这馅儿是今天傍晚准备的,想着研究研究,宁十自己都没尝过,就先给李天意做了。
现包现煮的馄饨,刚出锅,蹲在地上生火的鹿严就打了个喷嚏,很少见的抬了抬头,看了看宁十,张张嘴,想说话又没好意思说。
宁十端着热气腾腾的馄饨,看着李天意:“坐哪儿?”
李天意的肚子恰如其分的叫了叫,然后开口:“随便。”
馄饨放到单独的桌子上。
宁十甚至亲自给他擦了擦板凳。
最后,李天意才坐下来,坐的很书生气,一看便知家教严苛。
挑了两根相比较更工整的筷子,李天意低头就夹了一枚馄饨,轻轻送到嘴里,这动作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虽然李天意贵为天子,但说好的看看这洛阳城,他本意是不想搞特殊的,吃东西也一样,洛阳的百姓怎么吃,他便怎么吃。
然后。
“咳!”
李天意第一口吃下去,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嗓子里更是蹿出来一道火:“咳咳……这馄饨?”
第一百零四章 做人不能忘本
宁十故意站到李天意身旁:“很好吃吧,大家都说好吃。”
李天意费力的咽下这口馄饨:“辣椒馅儿的馄饨?”
宁十理所当然的点头:“洛阳最流行的馄饨,你不会没吃过吧!”
李天意继续咳嗽,然后便无力吐槽:“原来连御膳房都在骗朕!该死的贼臣!”
宁十:“好吃吧?”
李天意含着泪点头:“好吃啊。”
宁十:“那就多吃点。”
李天意:“能给我盛一碗清汤吗?”
宁十:“你吃不了辣椒?洛阳人都能吃辣椒的!”
李天意:“你听错了,我是说,等我吃完之后,能给我盛一碗清汤吗?”
宁十:“那你快吃啊。”
李天意:“吃着呢,好吃的紧。”
宁十:“也不用这么着急,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李天意:“……”
吃辣椒还慢点吃?
什么时候洛阳人这么凶了?
眼睛好疼!
想流泪!
似乎很久很久没有流过泪了!
李天意是天子,无数双眼睛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他,他哪里敢轻易流泪,他也不允许自己随便流泪。
可心里的苦,肩头的重,却无处发泄。
现在好了。
自己吃了辣椒。
吃辣椒流泪,是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呢?不流泪才不正常呢!应该要流泪的!
李天意这样想着,整个人就低下头去,大口大口的吃起馄饨来,边吃边说:“这种洛阳人都喜欢吃的馄饨,再来一碗。”
“不!”
“两碗!”
宁十:“……?”
……
宁十给李天意包了三碗辣椒馅儿的馄饨,李天意吃的泪流满面,吃的酣畅淋漓,印象中已经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
宁十是故意的,他都不知道为何自己会这么做,可能是有那么一丝丝的‘怜悯’,吃馄饨的少年仿佛背负了千斤重担。
看着是少年,如果闭
上眼,分明就是个老头儿嘛:“辣哭了也好,他得谢谢我,这辣椒馅儿的馄饨,自己可是第一个包给他吃的。”
李天意走的时候自然是抹干净眼泪的,并且迅速恢复到冷冰冰的面容,只是走出去几步之后回了个头:“你每天都在这里卖馄饨?”
宁十点点头,思索了一下,补充道:“起码最近不会有变化。”
李天意应了一声:“那我明天还来吃,这辣椒馅儿的馄饨,劲儿真大,我喜欢。”
宁十有些意外,原来这少年还真信了自己的话:“他还真以为这辣椒馅儿的馄饨是洛阳百姓的最爱啊!好单纯!”
这样想着,宁十就有些负罪感:“平时自己是说话直,还学了一肚子的腹黑坏水,今天是不是嘴欠了?会不会有些过分呢?”
是不是嘴欠不知道。
反正蹲在地上的鹿严看到李天意已经走远,终于抬起头问了宁十一句:“宁哥,辣椒馅儿的馄饨真那么好吃吗?我只是闻着都呛嗓子啊!”
宁十摸摸鼻尖,嘟囔了一句:“你闻着都难受,他吃着能好吃?只是刚好合适罢了。”
微雾中。
李天意将锦衣的帽檐戴到头上,慢悠悠的在街巷中行走,胃里有些撑,三碗馄饨似乎是吃多了,还有些发烫,这辣椒真的是辣。
走过一座石桥,险些被打更的衙役撞个满怀,幸好他扶了一把,否则非得摔进河里不行。
扑鼻的酒味。
李天意皱了皱眉头:“值夜班的衙役什么时候可以喝酒了?”
这衙役也是胆大,竟然伸出手拍了拍李天意的胸脯,道了声谢,嘴里说着:“谢谢小兄弟,老哥哥喝的有些多,陛下大婚,咱唐国有了主心骨。心里高兴啊,醉了,醉了,看你都带重影儿的。这么晚了,赶紧回家吧,小心媳妇儿不让你上炕喽。”
不让上炕?
这全天下的女人,谁敢不让李天意上炕?
摇摇头,苦笑一下,紧了紧帽檐,继续向雾气中走去。
从永欢坊,一直沿着护城河,李天意走遍了大半个洛阳城,一路的风景,模模糊糊,除了雾,还是雾,他都有些怪念:“那些监
视自己的高手,会不会跟丢了呢?”
破晓之前,李天意老老实实的回了皇城,然后一路走向后宫。承天门中门大开,但是没人守着,估计是斐文秀给他留的门。
有些沉重的抬了抬头。
耳边传来一声奇怪的猫叫。
李天意有些意外,但还是下意识的张开了手,下一刻,一团毛茸茸的肉球就钻进了他的怀里。
这猫是李天意父皇的猫,从他记事儿起就有了这只猫,可自从唐王北伐,这猫就不见了,没想到会在这时候看到。
使劲揉着猫的脑袋:“你去哪儿了?”
猫:“喵!”
李天意的手哆嗦了一下,因为他摸到了一处伤口:“你受伤了?”
猫:“喵!”
李天意有些紧张的给他查看,然后猫却直接挣脱了他的束缚,这猫的身子很肥大,一身亮黄色的毛,稍稍有些发干,后腿儿能看到一条伤疤,肚子上有一个血洞,走在承天门的甬道上,整个猫身的脊柱还有些侧弯,一瘸一拐。
虽然有伤病,可这猫却走的很快,眨眨眼就消失不见了。
李天意追了几步,然后雾气中就迷失了猫的踪影,使劲揉揉眼,心里有些悲伤:“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叹了口气。
李天意拍了拍身子上的霜雾,整了一下衣衫,终于走回寝宫。毕竟是洞房花烛夜,天亮之后还要去见斐南衾,也就是大将军斐南徽的亲妹妹,唐国的皇太后。
……
天亮之前。
雾气没有消散,反而是越发浓重,在皇城边上有一处隐秘的衙门,是神都最神秘的锦衣卫所。锦衣卫所最深处是指挥使徐帘幕的住所,李天意的父皇龙御归天时,他被直接提拔成指挥使。
浓雾中,有一猫推开了徐帘幕的房门。
猫站在雾气中,张口竟说了人话:“徐帘幕,你需要给我一个交代。”
徐帘幕侧卧在房屋内,穿一身刺绣大牡丹,闭口不言。
猫一瘸一拐的进屋:“徐帘幕,做人不能忘本。”
徐帘幕直起身子,伸手支着下巴,不悲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