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主角光环的故事
从前有一位大魔王将军男,他是皇帝跟前的红人,因为每年他都有很多政绩可以交给皇帝。然而将军底下的人都知道他的政绩是靠着铁血手腕维持的。将军男对每一个新的部下都会提醒,他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如果让他没有面子,他就会让你一辈子都高兴不起来,比如他委派你做一件事,做好了,将军在皇帝面前脸上有光,你也可以分一杯羹!做不好,小则发配边疆,大则人头落地,因此将军的部下们个个都瑟瑟发抖,做起事来也尽心尽力。
男主角是个隐居的世外高人,有一天他听到了徒弟被杀的消息,徒弟一直尽心竭力侍奉将军男,但因为一次失败,就让将军男逼着喝下了毒酒,于是男主角决心出山为徒弟报仇。
之后某天,男主角打听到将军男在他的山沟沟老家修建了一座豪宅,便找人在将军男豪宅隔壁建了一座更加高大华美的宅子。于是待将军男回家探亲,以为可以在乡亲面前扬眉吐气时,一眼瞧见隔壁男主角的豪宅,顿觉脸上无光,但能建造出这样豪宅的人,也非等闲之辈,将军男便打算过去拜访一下,如果对方是京城里的高官,他就拉拢巴结,如果对方是个没有权势的有钱人,就想办法安个罪名给他,好没收他的财产。
没想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男主角,一听闻他的大名,立刻五体投地,说早听闻将军男的大名,知道他每年都为国家做出很多成绩,只是无缘得见,所以便在他老家建此豪宅,吸引他前来以便毛遂自荐。
将军男听完男主角的说辞,十分得意,脸上的光彩就回来了,便告知男主角宅子的事就心领了,只是跟他做事,做不好,可是要被穿小鞋的啊!哪知男主角十分诚恳,说跟随将军就是这辈子唯一能出人头地的机会了,请务必让他侍奉左右,将军男看着男主角,仿佛想起那年那个从山沟沟跑到京城,靠跪舔逢迎,心狠手辣闯出天地的自己,于是就半信半疑地收下了他。
之后男主角就真的为将军男做了不少政绩,让将军男在皇帝面前越发光彩照人起来,于是将军男就越来越器重男主角,但心中对他还是有一分戒备,所以将军男和他手下几个心腹一直在做的违法乱纪的事,是从来不敢让男主角知道的。而男主角的成绩,也让几个心腹十分忌惮,于是他们想办法去破坏男主角的任务,于是男主角发展某个城市的任务就失败了,将军男为此被皇帝吐槽了一番,于是他气冲冲找到男主角,表示要狠狠惩罚他,谁知道男主角淡定非常,表示这都是因为那几个心腹亏空经费,还有买通当地官员不配合造成的,不过即使如此,这个问题也是很好解决的啦!
然后男主角先是找出心腹和当地官员勾结的证据,将军男只能装模作样砍了当地官员就的脑袋,几个心腹因为是将军男的狗,男主角就网开一面放了他们,接着他又用自己的私人金库填补了被亏空的经费,扶植当地的年轻商人在商战中打败旧势力,不到半年,城市就飞速发展起来。将军男的脸上又有光了,趋炎附势的心腹们看见男主角开挂般的能力,富可敌国的财富,哪里还敢再有加害之心,而男主角也非常大方,把所有的功劳都给了将军男,为此将军男就升职了,男主角也接替了将军男的位子,管理他原来的心腹们。
跟着男主角就开始收买将军男的心腹们,这群小人现在都是男主角的直属部下,为了讨好男主角,一个个都开始揭露将军男做过的坏事,男主角一一记下后便把他们打入天牢,秋后问斩。而升官的将军男还没陶醉够成功的光环就被男主角带人抄了家,不过男主角并没有轻易放过他,而是把他带回山沟沟老家游街示众,将军男脸面尽失精神失常,他老家的父母也因此悲愤死去,最后处斩完将军的男主角回到京城向皇帝辞官,便消失不见了,皇帝看着男主角的容貌,越发觉得有点眼熟,等到了功臣阁一看画像,才知道他就是数百年前辅佐开国皇帝打天下而后辞官修道,下落不明的军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弱者就不要整天想着淘汰别人,毕竟你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要被淘汰,还不赶紧和几个弱者好好抱个团,说不定能活久一点!你们也许要吐槽说大魔王都是将军了,这么还是弱者!岂知靠心狠手辣、掠夺部下功劳上位,本质上还是因为没有真本事所以才走旁门左道啊!这是将军能力上的弱小,而目中无人,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又是他人品上的弱小,能力、品格都弱小,最后自取灭亡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茄子
茄子一定要多油才好吃,这是母亲的说法。
潮州产的茄子是白色小茄,模样娇小可爱,小小一根仿佛少女白皙的手指,比书本上常见的紫色茄子要俏丽得多。我家做茄子的做法千遍一律,母亲永远只会将蒜头剁成蒜蓉,用大量油热出香味后,便将切碎的白茄放入其中煸炒,炒至白色变成黄绿色,吃起来软烂则算成功。
我小时不爱吃茄子,因听闻茄子吃多对眼睛有害,我在小学二年级起便佩戴眼镜,对此很是恐惧。
真正爱上茄子是在大学时在北方小饭馆吃到的地三鲜,三鲜者,茄子、马铃薯、青椒,统一切成薄片,加油炒得香气逼人,下饭可口,重点是价格不贵,2005年的上海,一盘地三鲜,二十大洋有找,作为学生改善生活是不错的选择。但地三鲜的茄子,一样离不开油,倒是有一个不用油的做法,吃起来别有风味。
制作这道美食的人是苏子。
有段时间我们住在一起,但并非情侣,多数时间都是我做饭,我曾照着网上的攻略,做了缺少香茅鱼露的缩水版冬阴功,也曾用“味好美”的麻婆豆腐调料,做了让重庆人的苏子信以为真的麻婆豆腐。更多时候,因为手头紧,我们只能吃些水煮玉米或蒸的土豆番薯,苏子每天会多一个葡萄柚,若是有重庆的油辣子,她只要白米饭一碗就够了。我曾提议白粥更省钱且好吃,但苏子理解不了潮汕人的白粥情结,觉得白粥太寒碜,她再穷也是脚上穿stellaluna的女人。
苏子某日心情好,说是可以做个茄子给我吃,称是从朋友处学到的配方,然而,主料就是茄子和番茄酱罢了,仅仅是将茄子切成条状,加热后直接番茄酱吃,记忆里的确美味可口,但苏子是将茄子置于微波炉中加热,还是单纯蒸熟,我就想不起来了,遗失的茄子做法,以及从我生命中离开的苏子,两者大概都是无法再相遇的。
茄子最家常的做法应是鱼香茄子,带点醋的酸味,据说醋能够促进茄碱分解,缓解茄子的毒性,我最常吃的是真功夫的鱼香茄子饭,应是普通鱼香茄子的升级,加了一点肉臊,更能补充蛋白质。当然选择鱼香茄子还是因为便宜,在我刚到广州找工作时,大约有一个多月都在饶君家中白吃白喝,每晚他常带我吃真功夫或kfc,在当时贫困的我来说,算是顿顿大餐,但别人埋单,自然也不敢点贵的。
另外被称为欧洲中国人的意大利人也很喜欢茄子,我曾在朋友家中享用过一道腌茄子,用的就是意大利菜的做法,将切成薄片的茄子浸在橄榄油中煎软,卷上番茄、辣椒等切成的碎粒就行,或者也可以将茄子与番茄制成意大利面酱使用。
茄子费工夫一点的做法也有,例如盘龙茄子,那需得有好的刀工,将茄子切得如弹簧般可以拉成长长一串,或是将两片茄子夹住肉馅做茄盒,刀工就不需要那么讲究,但油却费得多。若是我个人,还是喜欢用白茄子做白茄焖豆腐,这道菜先得热锅冷油将豆腐煎至两面金黄,白茄子打横切段,油锅下蒜头爆香,放茄子翻炒至变色,加入豆腐、一勺普宁豆酱及葱段,若是多些肉沫,则更加可口。这样处理的茄子比较素雅些,与用紫色茄子做的鱼香茄子各有千秋。
最后拍照的时候,摄像师都很喜欢让大家说一声“茄子”,因茄子发音的口型看起来和微笑接近,吃甜食能刺激多巴胺产生,让人心情愉悦,茄子没这个功效,但用中文读一遍它的名字,却能让你知道自己笑起来大概是长什么样子。
猫草
每年春节返乡,我总会将猫寄放在小张家中,猫非常喜欢小张,因她会将其当主子供奉,三餐有现煮的鸡肉鸡汤,吃饱了,若碰上好天气,还会坐在阳台的沙发上,将它抱起来做一场阳光底下的“马杀鸡”。
我则不然,我在猫面前会显露出人类的威严,若猫过分调皮,挨打是免不了的,猫每次做错事,只消看我脸色,便会惊恐逃窜,躲到床底下,如同躲避生人的孩童。当然我也不是往死里打猫的暴力份子,顶多是拍几下头,将其送入猫笼禁闭半天。真将猫打哭,我是不舍的。
我会养这只猫,说来还和阿玲有关,2017年初,有次朋友因猫毛过敏,打算把家养的蓝猫送人,我便问阿玲想不想养,阿玲先是不要,翌日又改变主意,问我猫咪还在吗?可是蓝猫已经找好下家了。
既是如此,不如另找只猫给阿玲吧,于是我便买下这只猫,放在小张家养了两个月,之后告诉阿玲,又有猫咪可以领养,是否需要?大概察觉到是我有意为之,阿玲拒绝了,于是我便自行将猫接下了,不知不觉就过了三年。只要继续养着这只猫,我便会记得关于阿玲的事情。
阿玲后来也养了猫,一只橘色土猫,一只英短蓝猫,我追求她的时候,每个星期都会送一束花,后来她很不高兴,说送的花总是没几天就死。然而她和我绝交后,也时常买些多肉植物放办公室养,据我观察,多半都活不长,说不定她是天生植物杀手,幸好对动物没有这方面天赋,她的两只猫至今生活得很好。我想哪天我家的猫能和她的两只猫一起生活就好了,当然也只是想想,不过当我抑郁的时候,我会把这些话说给猫听,猫是听不懂,无奈地喵呜几声。
而因为疫情的关系,原计划在二月接回的猫,依然在小张家生活,小张拍了视频给我,说是近来种了猫草。常见的猫草是大麦或小麦的嫩苗,日本有个号称促进消化的产品“若叶青汁”,用的就是大麦嫩叶,我曾喝过一次,一股普通的青草味,想来生吃猫草也是类似的滋味。
种植猫草并不困难,用一个大大的塑料盆,装满水,撒下种子,一周左右就会长出绿油油的青草,我的猫在视频里,对着猫草东闻闻、西嗅嗅,最后终于下嘴开啃,甚是憨态可掬,在乐府诗里有豪迈的“风吹草底现牛羊。”若是换个婉约派诗人窥见吃草的猫,大概能写出场景类似,但气质截然不同的诗句吧。
看完视频,我在淘宝上也买了猫草,一份只要12大洋,比加工成莫名其妙的“若叶青汁”要便宜得多,若是顺利,等猫回家,也可以吃上新鲜的猫草,我还可以送一些给阿玲家的猫,这个自然是发生在童话里的事。是的,某天,我一定会写一个童话,三只猫高兴地玩在一起,吃着猫草。
番外篇:竹林的故事
很久以前,辣鸡国的国王灭掉了主角国,并且把主角国的王族杀个精光,只剩下刚出生的男主角,国王觉得要是把男主角杀了,将来的历史书一定会说他是个大魔王,于是他决定软禁男主角一辈子。
之后国王就找了一片小竹林,在里面盖了一座小房子,让一个奶妈带着男主角在里面生活,每天让一个送餐男给他们送饭,后面随着男主角一天天长大,竹林也日渐茂盛起来。等到男主角长成英俊青年的时候,国王就有些怕了,觉得应该防着他,于是他就把大美女嫁给他,并且叮嘱大美女,如果你丈夫有什么异常,一定要告诉我啊。
然而大美女去了竹林后就再也不出来了。国王便向送餐男打听情况,送餐男表示不用担心,他们一家在竹林里过得很幸福呢,连孩子都有了,造反是肯定不会的!
然后又过去了几年,竹林变得十分巨大,国王又想到男主角,就找来一个武功不错的手下男潜入竹林,奇怪的是手下男也是一去不返。国王无奈只能找来送餐男,送餐男说手下男和男主角一家很投缘,现在相处得像亲人一样,而且这几年他们都在竹林里自给自足了,以后就无须送餐了,国王听完就让送餐男退休了。
后来又过了十几年,国王病死后,新上任的小国王对竹林的事也漠不关心,渐渐就没有人记得男主角一家人了。只是在遥远的乡下,有一个老人却不停在向路人们讲述了另一个奇怪的故事,说是国王还是担心男主角谋反,最后就派大美女杀死了男主角,事成之后,又让心腹送餐男杀死了大美女,而后他还继续装做若无其事地不时关心男主角一家的情况......这究竟是老人的胡言乱语,还是真有什么秘密埋藏在竹林里,就不得而知了。
大概人生就像竹林一样,总有很多人为的东西遮挡你的视线,让你无法了解事情的真相,辣鸡国国王觉得自己用一片竹林掩饰了罪行,让大家都觉得自己是个宽宏大量的国王,那也是他自己以为罢了,他何尝不是活在竹林里面,听不到在遥远的乡下,有人在骂他:你这个虚伪的垃圾!你就是个垃圾!
酸甜鱼
有段时间,我常在江浙菜馆点松鼠鱼,这道菜不仅浙菜有,川菜、粤菜、鲁菜中也有外观口味相似的菜式,说不清真正的发源在何处。
我的高中老师就曾在课堂上绘声绘色地阐述了一番松鼠鱼的制作过程,当然他做的是低配版,只能称之为“酸甜鱼”。
“挑选鱼一条,切记不用要太好的鱼,就是这种便宜有土腥味的,诸如草鱼鲤鱼,做酸甜才不会暴殄天物!”
“然后让摊主把鱼清理好,从中间切开,回家在鱼的两边各划数刀,烧开锅,不要吝啬,倒满满半锅油,把鱼放里面炸金黄,捞出来,淋上番茄酱,酸甜鱼,真好吃!”过程大致是这样,肯定有很多细节想不起来。
那个老师矮而胖,教的科目是化学,被大家戏称为“化肥”,对于自己喜爱的东西,化肥总是很热情地给学生推荐,尽管这些话题大家不一定感兴趣,甚至有人认为他老土。
不过化肥的教学水平是有目共睹的,他能将复杂的东西讲得清晰,学生若有疑问,也能快速回答,于是有很多学生都跑他家补课,周一到周日的晚上,化肥家挤满上课的学生,财富也越积越多,在高二那年,化肥买了房子,结了婚,随后在半夜上厕所时摔了一跤,便住院了。
送医后,化肥花了一个月时间康复,医生说是脑部有一个瘤,叮嘱他:“可不能再没日没夜工作了。”
只是化肥并没有听从,在我读高三时,他再次于洗手间跌倒,此时妻子刚刚生下一个女儿,这次他没有了好运,变成半个植物人,唯一的反应,就是有人和他讲话时,他能通过右眼珠的转动来表达情绪。
大学期间,很多学生返乡都会去看望化肥,我不合群,一次都没去过,只听说化肥已经成了“化瘦”,化肥在我大学毕业不久离开了人间,因他的遭遇,我对酸甜鱼这道菜印象深刻,当然,这并非我吃松鼠鱼的原因。
我尽管在上海生活了6年左右,但大学期间,多数还是以食堂为主,外出也多吃便宜的川菜、东北菜,对于本帮江浙菜,那些普普通通的小馆子多是不提供松鼠鱼的,有个大排和响油鳝丝就不错了,真正的松鼠鱼,我是到广州后才开始吃的,吃的契机,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女服务生的提问。
“喂,你吃过松鼠鱼吗?”
2016年的国庆,她这么问我。
那时初次出国的我在中午住进吉隆坡的一家酒店,窥见一楼黄皮肤黑头发的女服务生,我脱口而出“会讲中文吗?”
她说“会啊”,很是流利,我想这家店是能够放心入住的,说着同样语言的人,对境外游小白而言是一枚盾牌。
因房间需要两点才能使用,加之客流堪忧,我们便在大堂交谈,得知她父亲也是潮州人,马来的亲戚没有子嗣,便写信跟潮州的家族说需要一名养子,于是她父亲在七十年代被送往马来,父亲住在离吉隆坡很远的地方,靠针灸和养蜂为生。
“对潮州有什么印象深刻的吗?”
她说了酸甜鱼,这是出乎意料的东西,潮汕地区做鱼,因海鱼居多,习惯还是清蒸、香煎等能体现鱼肉本身风味的做法,酸甜只会掩盖鱼的香味,除非如化肥所讲的,那鱼本身是条平庸的鱼,倒是可以做做。
“这个不是很传统吧!”
“但亲戚说,给我们马来人吃这个最好,酸酸甜甜的,很有东南亚菜的感觉。”
“那你认识化肥吗?他叫陈进福!”我无厘头地冒出这句话,因在我的认知里,潮州家庭极少做酸甜鱼,至少我的家族没人做过。
她摇摇头,后面我们还谈了什么,就记不起来了,事实上我连她的长相也记不起来,尽管作为酒店前台,她明明是个挺好看的女孩子。
回国后,我立刻去了江南厨子,要了一条松子鱼,鱼用的似乎是鲈鱼,视觉效果相当强烈,金红的鱼肉炸得根根竖起,像被激怒的松鼠,又似绽放的菊花,我吃了一口,鱼肉的酥香中带有鸡蛋的香气,有番茄酱的甜味,醋的酸味,瞬间我脑海里浮现出无数风格类似的菜,酸甜猪蹄、五柳炸蛋......很老派,很适合父辈的食物,于我而言太腻了,也不是很马来西亚,东南亚的酸甜不是如此的。
为什么要给马来人吃酸甜鱼,并强调这是马来人该吃的口味呢,如果能再遇见她,我想带她吃卤鹅、牛肉丸、粿肉,等带有潮汕印记的食物,当然,这与她的亲戚做酸甜鱼一样,说不定都是自以为是的想法,而这个想法,与前几年的酸甜鱼一样,都只是存在于我的幻想之中,毕竟在我18年重回吉隆坡时,我已不知她去往何方。
香飘飘奶茶
已经很久没听到香飘飘奶茶的消息了。
大概在十年前,或是更早,电视里播着香飘飘奶茶的广告,号称一年卖出一亿杯,可以绕赤道一圈。我在脑海里想象那些奶茶杯的样子,他们如同皮带,从地球的这头去往哪头,不过与庞大的地球相比,奶茶制成的皮带微不足道,充其量是细细的女式皮带,系在地球母亲不再苗条的腰上。
我买过几次香飘飘奶茶,印象里是香芋味的,满口香精,在只能喝白开水和碳酸饮料的年代,香精是特别的,我并不认为难喝,只是也不便宜,不如泡家里带来的茶叶,茶叶固然比奶茶贵得多,但父母所赠,无需费用。
通常我会在周末买零食,三间寝室12个人,有10个是上海人,基本不在,偌大的套间,便是我和室友阿磊的天地,阿磊不算宅,他会去图书馆看书,他还参加了文学社团,似乎是叫白鹭文学社,看他每天手捧《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觉得文学社多半也是无聊的。
阿磊自称在他老家宿迁泗阳,他是学校里最优秀的孩子,高中还同时交往两个女朋友,在向我们炫耀此事时,他忍不住笑出声来。他的经历听起来就像某些后宫小说,在2003年,可以说是领先时代了。
阿磊的女友,一个叫某艳,一个叫芬芬,分别认识于高二分班前后。某艳是个小家碧玉型的女孩子,芬芬则是有钱人家的千金,然而她们都没考上大学,只有阿磊一个人跑出故乡,来到魔都的天空下。
我们都觉得阿磊不厚道,阿磊便沉思了一下,表示会选一个,然后给我们看了两个女生的照片,当时有摄像功能的手机还不多,阿磊是从书本里拿出两张不算新的照片的。某艳的是学生照,单眼皮,素面朝天,属于走在路上完全不能给人留下印象的那类。阿磊说喜欢她的笑,话语间透露出一种想得到共鸣的期待,然而我们都很诚实地耸耸肩。
芬芬的就要好看多了,穿着类似burberry的格子衬衫,看起来阳光明媚,大眼睛,白皮肤,齐耳短发,挺干净舒服的女孩子。
阿磊说是芬芬先追的他,某艳则是他主动的,事后有人说,阿磊的眼光真的很奇怪。
在2003到04年上半年,一有空,阿磊便会滔滔不绝说两个女生的事情,询问我们哪个比较好,我在毫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自然只会说好看的芬芬好。
到了第一学期过完,阿磊便美滋滋地从家里回来,说和芬芬在一起了,然后变脸似的说起了和某艳分手的过程,说自己伤害了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说到动情处,还带了些许哭腔,我们没有安慰他的想法,反正,他得到他想要的。
不过我有点被阿磊触动,想着是不是也要谈个恋爱,我并没有多少喜欢人的经历,除了小学对自己的同桌一见钟情外,在初中,高中,我基本都抑制自己的情感,希望能和当年的同桌相见,但这种坚持,在经历了6,7年的时光后,也渐渐变得不重要了。我想有没有让我在意的存在,似乎有那么一个人,是一个经常一起上课,不同专业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只是喜欢她瘦削的背影。
那时上课有用作业本占座的习惯,一般会提前一天晚上,学生把本子放在早上第一节课的教室里,待到保安锁门后,也就无人可以进去调换了。然而我懂得用饭卡开锁,于是我便在早上六点半过去,开完门后,把前三排的本子都扫了一遍,将那些名字记了下来,那个人,我知道是只会坐在前三排的。
我就这样得知了她的名字,很土气,叫“花子”,想不到会和邻国出名的厕所幽灵同名。知道了名字,专业和宿舍楼也就都知道了,但不认识还是不认识,搭讪这种事,对我而言太高难度了,于是我忍不住把花子的事也告诉了室友们。
“搭讪的事,我也不会,都是女生主动找我”阿磊如是说,俊俊则觉得花子长得不好看,因为不好看,他想不出要怎么搭讪。
我在大二下半学期叫住了花子,那是2005年了,香飘飘是那一年才开始有的样子,我窥见她走进学校里的小超市,便装模作样地也跟了进去,不知道要买什么,大概随便拿起几本动漫杂志。
然后我便突然走到花子面前,不顾脸上火辣辣的感觉,对她说道:“同学,你是叫花子吗?我经常看见你。”
花子莫名其妙地点了点头,两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她还是礼貌地、与我说了再见。后来我在自修教室又遇见了花子,厚着脸皮拿了手机号码,却不知道发什么好,不过心里有个东西放着,觉得没那么无聊。
到了2005年中,我们准备搬到军工路校区,一个晚上阿磊突然哭起来,说芬芬不要他了,她准备和家里安排的对象结婚,那人是市里的公务员,家境也殷实。尽管我和俊俊觉得他是活该,但此刻还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我们三人一起去超市里走走,买了一些零食,包括香飘飘奶茶。
为什么会买奶茶?因为俊俊指着香飘飘说了,那是号称可以绕地球一圈的奶茶。
事后我在周末那天喝了奶茶,决定在离开南汇校区前给花子献上一束花,我和俊俊坐车到了镇上,买了一束白玫瑰,因为我对花子只能说是淡淡的好感,不适合太鲜艳的色彩,她的宿舍在一楼,翻过阳台可以直接进去。
我没勇气亲自给她送,便只把玫瑰花放在阳台上,她们寝室一共有四个女生,随便她们去猜是谁送的好了。我在周五凌晨丢完玫瑰花,阿磊直到周日才回来,他的香飘飘依旧在桌上没有喝,却忍不住向我炫耀了一件事。
“我做了!”他眉飞色舞地说,说是一直暗恋他的日语系学妹小法亲自献身安慰了他,我没有任何想恭喜他的意思,反正,他还是得到他想要的啦。
到了军工路,虽然只是老市区,却也繁华得多,很快我们就看到了奶茶连锁店“避风塘”,以及当时风头正旺的“茶风暴”,有这些现调的茶饮料,谁还愿意喝香飘飘,直到我到广州的外语学院附近居住,在超市里二度窥见香飘飘时,我才想起曾经有这么一种饮料。
当然了,那时候已经有了贡茶、快乐柠檬、橘果子,用不了几年,茶饮界的传奇喜茶也出来了,而到了今天不止喜茶、新作的茶、一点点、乃雪的茶等连锁也很有名,我于是想起过气的香飘飘广告。这些茶饮料一年卖出的杯子,应该可以把地球绕出密集恐惧症了吧。
阿磊有没有和小法结婚,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帅气的他,在工作后男女关系有段时间开始混乱起来,可能饮料也好,爱情也好,一旦走上大规模生产的路子,就注定会有无数的垃圾产生,得不到节制的**无限繁殖,在缔造出商业繁荣的同时,无数的塑料杯开始环绕的,不仅是这个世界,我们的心灵估计也深陷其中了。
番外篇:两兄弟的故事
从前有个王后生下一对双胞胎。因为这个国家迷信双胞胎不吉利,国王就只留下哥哥,把男主角弟弟交给贫民区的某户人家收养。而哥哥从小就从反对迷信的叔叔那知道有个在民间的弟弟,于是有天他就偷偷跑出宫去看男主角。男主角对这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很好奇,就问他是谁。哥哥怕他知道真相后会憎恨自己,就骗男主角说他是未来的男主角,总有一天他会拥有他的一切。
之后过了十几年,国王王后都病死了,哥哥继承了王位后便派人把男主角迷晕后带进宫里,交代他的心腹一起欺骗男主角,说他一直是国王,只是做了一场在贫民区生活的长梦。然后男主角醒来后很吃惊,但看到那么多人喊他国王,也就信以为真了。而对权力没兴趣的哥哥则一个人出远门云游。之后过了几年,男主角去其它国家访问,路过好几个村子都有人向他致意,一问之下才知道有位相貌酷似他的修者曾经帮助过他们。
回国后,男主角便一直梦见小时候有过一面之缘的哥哥,然后他想了想,也认为目前国王的生活不是他该有的生活。于是他就把国家交给叔叔管理,自己也外出寻找答案。之后经过几年的奔波,他再次遇到了哥哥,这时候哥哥已经是得道的高人,男主角听完他的讲座后问他的问题依然是“你是谁。”哥哥给出的答案还是:“我就是未来的你,我所拥有的一切,将来你也会拥有。”
然后男主角就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修行之旅,故事的结局是成为大思想家的男主角回到自己的国家传播学说,逢人就说起和另一个自己相见的奇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和完善自己的旅程,你只有不断的积累,才能找到那个在未来拥有一切的自己,当然如果你什么都不干,那你也能遇到未来那个两手空空的自己啦。
香兰印尼餐厅
香兰是广州历史及口碑兼具的东南亚餐厅,与一众常见的泰国菜,越南菜不同,它家主打印尼口味,多年前我在淘金附近吃过一次,不过彼时为同事聚餐,吃饭者众,我未曾仔细体会个中滋味。之后香兰便关闭了,到近两年才另外择址复出。
四月清明,阴雨纷纷,我到位于马场路的太阳新天地探望在此地当店员的朋友小娟,聊完天,因她尚要工作,我便一人直上八楼,一路不少店铺都因疫情偃旗息鼓,转头看见香兰的招牌,想想冷清的时节,热情的东南亚做法可以温暖人心,我便径直入内。
探温,消毒,填写个人信息后,我被引到a9号桌,桌上有一洁白无瑕的骨碟,碟上有一同样洁白的熟透米粒,想来是清洗时疏忽大意沾上的,服务员并无留意我的表情变化。也罢,不用这碟子就是。
看了餐牌,价格普遍实惠,均价40左右一个菜,还一律八折…我近来爱吃七分饱,一菜一点心应是足够,饮料也是需要的,我怀念马来西亚的香茅味,加个青柠香茅苏打吧!反正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只有三个汉字的距离。
下单完毕,服务员再度过来,恭敬递过一杯柠檬水,水清澈透明,我还在思考米粒的事情,她却仍未留意。坐立不安的我,喝了一口柠檬水,幻想中这水和洗盘子的水的味道竟是重合起来,便又心虚地放下。
随后上了餐前小吃芝士巴东酱薯条,巴东牛肉又名仁当牛肉,是源自印尼苏门答腊的特色美食,在我印象里是一种干巴巴,黄澄澄,可以长期保存的牛肉,熬制巴东牛肉的酱很复杂,这个薯条是用熬制巴东牛肉的酱汁加芝士替代烂大街的番茄酱做成的。
巴东酱味道咸鲜,没吃饭的人一碰上就停不下口,当然我不敢用那个骨碟,只能小心翼翼,用叉子戳起薯条吃,为了防止汤汁流到桌面,我如闪电战一般,迅速将薯条塞入口中,三下两下就扫完一盘。
不久服务员又端来苏打,对于那个被我移动到桌面最远处的骨碟,她丝毫不感好奇。我只能无奈喝起苏打水,明显的天然蜂蜜和青柠的味道,但香茅味没尝出来,我想起第一次去马来西亚,当地人曾递给我一杯类似的饮料,杯中的香茅像极一支纯天然吸管,我吸了吸,发现不是空心的…有点羞耻,但香茅的滋味也被深刻记住,所以这杯东西大概是没有放香茅的,但也可以理解,时下的形式,做异域美食的,材料运输多少会有问题。
最后的主菜是不打折也才38大洋的石栗蒜蓉酱烤鸡,鸡肉出乎意料多得吓人,有三个烤鸡腿,石栗原产印尼的特色坚果,马来人做咖喱用到的“峇答力”便是这东西,具体的滋味我没单独品尝过,这道石栗鸡很香也很油,骨肉可以轻易分离,吃起来方便,口感不是广东人喜欢的软而多汁,是类似快餐店炸鸡那种,有点干,带着纤维感的口感,能提供充足的饱腹感,浓郁,满足,就我个人而言,劳动人民的快乐莫过于此,一道菜便宜管饱又好吃,便是莫大的幸福。我想起若干年读大学,每到周末,我们一群人便结伴去上海军工路的卜蜂莲花,那里特色炸鸡或烤鸡,一只10元左右,买回宿舍,人手一只大快朵颐,就是这种不用考虑健不健康,发不发胖,买不买得起,只要尽情吃肉便可的心情。
丰盛的一餐用完,盛惠才67大洋,我将骨头整齐返回烤鸡的碟中,服务员收拾餐具,那只骨碟被一并收走了,她终究还是没留意那颗米粒,不过,我想香兰还是一家好餐厅,它的异国特色,注定不是一家能让国人百吃不腻,但经济实惠,出品有特色,关键是普通人能花一个不算高的价格吃饱喝足,想到这里,哪怕存在一颗让我耿耿于怀的米粒,我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香蕉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夕阳,日出和下雨,都是正常的天气交替现象,夕阳自然也不会少,严格来说,是我很久没有见过那天的夕阳。
李商隐在诗中写道: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是为美好的事物将要没入黑暗而悲伤吧,我想起初中时在夕阳下见到的哭泣女生的样子。引出这段往事,缘于在超市看见黄澄澄的香蕉。
香蕉这种水果,在没有**时相当好看,金黄沉甸,宛如一望无垠的麦田,又仿佛丰收来临的秋季,不过我却不爱吃,吃香蕉让我想起猴子,物以类聚,猴子作为最接近人类的物种之一,按理不该被我厌恶,但我对灵长类的猩猩、猴子、狒狒深感恐惧,归根结底,大概是害怕身体中所隐藏的野兽的成分吧,人类若褪去文明的外衣,大约就和那群爱吃香蕉,蛮狠无礼,在大森林里晃荡的畜生没有区别。
“在阿槐面前,有一个英语是绝对不能提起的?”
“是哪个?”
“monkey。”
初中的某天,也是在傍晚的夕阳下,当时的好友阿铭这么和我说,我看着前方阿槐的背影,他是一个瘦小的孩子,我在同龄人中算身材不高的,阿槐比我还要矮上一些,但他的手臂特别长,几乎可以拖到地上,眼睛和嘴巴不难看,只是鼻子突兀,像一个大大的胡萝卜,九十年代内地曾播过一部动画片《时间飞船》,反派是一个妖妮的妖艳女人,她有两个仰慕者兼打手,像猴子的小个子叫格鲁,像猩猩的大个子叫法鲨,阿槐的模样就是年轻版本的格鲁。
“确实好像猴子。”我心里肯定道,嘴上却没有回应,阿槐之于我,是一个全然没有交集的孩子,讨好或者伤害他,我都毫无兴趣。但阿铭告诉我这个事情,是出于无聊还是其他情感,我便不清楚了。
当时和我一个班的,还有青梅竹马的玩伴小晴,她坐我的后一排。我母亲上山下乡时有很多闺蜜,长年保持密切联系,小晴是其中一个阿姨的孩子,我和她在幼儿园见过几面,那时的她又黑有瘦,现在却出落得很白皙高挑,只是脸也变大了,让我有些不忍直视,相对来说,我比较喜欢小晴的同桌阿姿,她皮肤黝黑,活泼开朗,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以及调皮的笑容,用现在流行的话讲:阿姿是很会撩人的女孩子。
阿铭常在我面前提起阿姿,我猜阿铭大概是暗恋她,最明显的就是每逢下课,阿铭老往我这边跑,和阿姿小晴聊天,顺便与我成为好友。我们的共同爱好是日本漫画,常在放学结伴去租书店借书看,开始只是偶尔结伴,但有次作为班长的阿铭开会,让我等他,我等了一个小时,他才出来,见我还在很吃惊,从此,我们便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
“男人和女人的身材到底不一样。”
某次,我和阿铭在看凤凰卫视播放的《棒球英豪》剧场版,恰好有一幕是男女主角在夕阳下,地上显出男性挺拔的影子,以及女生的曼妙身姿,阿铭感叹道。
晚熟的我,这才第一次留意男女身材的不同,我记得夕阳下哭泣女孩透射在地上的黑影,的确和画面里的女主人公一样,会细看后会让人心跳加速。
“那天,她究竟在哭什么呢?”我到嘴边的话,还是咽了下去,我想阿铭应当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
当时我们的初中分两部分,现代化的主校区以及简陋的分校区,我所在的分校区,是三十多年的老房子,里面有一部分是本地居民的房子,分校区的门就是一座普通院落的大门,打开后,要穿过一户人间,然后才会出现由三间平房及一个小操场组成的分校区,若要上洗手间,得经过操场边上一条长长的走廊,再越过几户人家,所以,我属于能不去洗手间就不去的人。那天放学,我却因内急到了和教师办公室邻近的洗手间,在夕阳下,我看见阿姿低着头在小声哭泣。
听到脚步声,她也抬头看着我,我们对视了一下,什么话都没有说,我不知道这时该和女生说什么,便讪讪退了出去。回头和阿铭说,今天不去租书了,得赶紧回家上洗手间。
“你刚不是去过洗手间了吗?”
“太远,不去了。”
最后,还是阿铭用自行车送我回家的,如果那天我告诉他,阿姿在哭,阿铭应该比我懂得应对吧。
阿姿哭泣的原因,我是在初三才知道的,那日有人与她吵架,那人说了句“哎呀,还给阿槐写情书,没想人家不领情,把情书交给老师了。”阿姿脸气得煞白,趴到桌子上什么都没说,不知道是不想说话还是哭了。
我不懂阿槐为何要把情书上缴给老师,不过阿铭会告诉我monkey的事情,莫非是他知道这件事,才生出的恨意吧,不知不觉地,我从这两男一女的青春中走过,而今阿铭已是出色的漫画家,另外两人所在何方,我已不知晓了,手上能握住的,只剩超市里的香蕉。
礼云子
小学时,常会有人抓着小螃蟹在校门口卖,这些螃蟹成群被装在网中,放置在土气的红色塑料盆供人观赏,若是喜欢,可以花一盒冬瓜茶左右的价格买下一只,我曾买过一次,父亲见了,说这种螃蟹叫螃蜞,可以拿来腌制做过粥的小菜或酒料。我瞧了下螃蜞瘦小的身躯,心想也没什么吃头。
螃蜞不像猫狗一般通人性,我将它放在洗手间,它便乱爬着,我想逗弄它一下,便打开热水器,将花洒的温度调到最高并朝它喷射,不久青灰色的它便发红了,于是我将小小的它拎起丢入垃圾桶,就像丢掉一盒喝光的冬瓜茶。现在想起很是残忍,但我并不难过,我体会不到螃蜞生命的可贵之处,仅能克制自己因恶作剧而让动物牺牲的念头。
我在上海的超市里,常见到黄泥螺和螃蜞,我疑心是生的,不敢尝试,后有人告诉我,应该留心一下那是不是醉螃蜞的,并说醉螃蜞的滋味,可不比大闸蟹差多少。但不久我便离开了上海,再次邂逅螃蜞,要到2019年,那时我在花城苑吃饭,尝到一道名为“虾喇膏蒸蛋”的菜,很是咸鲜,事后查阅,才知道所谓“虾喇膏”便是螃蜞子,当然未必非用螃蜞,其它小螃蟹的蟹子,一样可以加工成“虾喇膏”,但好的“虾喇膏”必定是螃蜞子做的,为作区别,会称之为“礼云子”,可用于炒菜、蒸鱼提鲜,更能与柚子皮制成传统粤菜“礼云子扒柚子皮”。
“礼云子”是清明节前的时令食材,错过了,或许就要等到下一年。现今以礼云子出名的是番禺的腰记饭店,作为番禺的传统特产,腰记的礼云子,也是从各家各户采购来的,若是那日腰记不在,市场需求不大的礼云子,应该会更加黯淡。
我在清明节期间曾长途跋涉往腰记一趟,得到的答复却是,今年的礼云子,在清明节前十天就没有了。
于是,我和礼云子便这样错过了,未来能否再相遇,便不得而知,毕竟礼云子虽好,但也不是非吃不可之物,明白这个道理的我,却不知为何,不能如童年丢弃螃蜞、成人后错过礼云子一样,对和阿玲无缘的现实视若无睹。大概人与螃蜞,虽然都是生命,却到底还是有所不同吧。
番外篇:巴别塔
如果你不信奉它,就必将堕入地狱。
在这里,每个人出生时都会在耳边听见这句话语,这个声音被称作神之声,人的生存意义在于侍奉神,只有将心灵交给上帝才能得到救赎,对于这种老一辈的说法,我早已厌烦了,直到某天国王召见了我。
“爱卿,我希望你建造一座塔,它必须金碧辉煌,高大伟岸,因为它,将献给我们最伟大的上主耶和华!”
“遵命。”我单膝下跪,装出谦卑的模样,内心却狂喜不已,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大工程,这意味着我将拥有全国的人力与资金作为后盾,我是可以建造一座塔,但它绝对不是为了歌颂神,而是为了人类自己。
塔的外观,我采用“人”字形状的设计,这种设计在今天的埃及或南美还可以看见,俗称金字塔,当然对国王,我不能透露这一动机,我只告诉国王这一外观是为了配合在墙壁上的壁画,我已计划好了,塔的最顶层,将画上那位最伟大的神明,底座部分则是芸芸众生,说明我们对它的敬仰。
“这真是极好,那位大人,我们都是发自真心膜拜他的,只是没有人见过他的模样,到时该如何是好啊?”
“陛下无需多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塔成之日,我自信最后的壁画一定能感动上苍,那位大人一定会出现在万民之前的。”
国王有点半信半疑,但也默许了我的做法,毕竟离塔建成的日子还远着,光是外形已经建了十年,而真正的难度在于塔身的壁画浮雕,在塔底,我费尽心力,征集了全国最优秀的画师雕刻家,命他们绘上人间惨状,那不是凭空想象的炼狱光景,每一个画面都取材于真正发生的不幸遭遇,一个来自东方的旅行者爱上一位姑娘,但他不信奉耶和华,他爱妻子多于上帝,拒绝承认是因为耶和华的力量才让他与姑娘结缘,妻子大义灭亲地举报了他,他被绑在十字架上烧死,我找到他的骨灰,参在颜料里将这个故事绘成画;一个老母亲,虔诚地每日向上帝祈祷,她的身体却每况愈下,最终郁郁而终,这个母亲的儿子就是我,也许是我的不信神使她不幸,我将她的故事做成一系列浮雕……
“这真是太可怕了,为何不画上祥和的景象?”
“陛下,我只是想表达,我们都等着上帝来拯救!”我忽悠着国王,日复一日地推进我的工程,终于,到了最后的建成仪式了,国王、文武百官、万民都在塔下期待着那位大人的降临。
“那么爱卿,揭晓最后的壁画吧。”
这道圣旨一下,我终于掩饰不了自己的喜悦,作为祭师的我在塔顶命令工人放下最后的红布,下面展现的,不是神的样子,而是人类,和下方那些充满愁苦、怨恨、无助、悲伤的面孔不同,这是一张穷凶极恶,充满力量的脸孔,国王的脸色已经煞白,但他已无机会发作,信仰神的人们也无暇发作,因为那位大人,他真的出现了……,后面的故事,圣经记载
创11:5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创11:6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
创11:7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
创11:8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创11:9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
时间到了数千年后的今日,都说巴别是“变乱”的意思,是人类不幸的开始,好在那位大人仁慈,还是愿意宽恕他犯错的子民,直到今天,他还在信徒耳边说着“信我者得永生”的话语,但我也会到别人跟前,去引诱道“再造一座巴别塔吧!”我的塔是倒了,叛逆的种子却留下了,现在的人们叫我恶魔,给我取了种种的名字,但只有我知道,在过去的历史里,我也只是一个人,和千千万万不幸的人一起凭自己双手去创造,仅仅是想在自己成果上打上自己烙印的人,人类,愿意接受我的蛊惑吗?
番外篇:灵感缺乏的艺术家
据说,艺术家总是要和恶魔进行交易的。
在某地,有这么一位立志要成为作家的青年,他的作品一直默默无闻,年华渐去的他不甘心下半生碌碌无为,决心去寻访传说中给予艺术家灵感的恶魔。
第一位恶魔主动敲响他的大门,“你知道为何你的作品不好卖吗?因为其中缺乏**,现在,在你的隔壁住着一位无知少女,你去勾搭她,让她堕落,最后再抛弃她,那么灵感就有了。”青年开始还有些犹豫,但经不起恶魔再三蛊惑,便在恶魔的指导下付诸了行动,并将该过程写成书刊登于网络,虽然没什么太大知名度,但因其中真实大胆的描写,也算吸引了不少读者。
很快,又有第二位恶魔找上门来,“我同事的提议简直是庸俗,利用人类愚蠢的繁衍本能是不错,但缺乏包装,我来告诉你吧,人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个恶魔给了他一辆豪车,“下面,开始自驾游吧!”大概是豪车的魅力,青年在旅行途中遇见不少愿意跟他说走就走的女文青,归来后写成《西部艳纪行》反响不错,成为出道作印刷成品。
第三位登场的恶魔,带来的则是大麻和海洛因,“他们两个干得中规中矩,只是你的想象力太匮乏了,你需要这些灵药。”沾毒的事,青年起初很是恐慌,但想想以他时下的收入完全抽得起这玩意,再说文人与毒品的交往可是历史传统,早在晋朝就有人以吸食五石散作为消遣,不颓废一把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玩艺术的,很快,一系列充满想象力的**之作诞生了,尽管反对的声音很高,但这不正是反响巨大的表现吗!
最后一位恶魔,出现在四十岁出头已被毒品和肉欲掏空身子的作家面前,“我将教给你最后的绝招,那就是忏悔。”青年的遗作终究是出来了,忏悔了自己上半生的所作所为,一下子,知名度随着他的离世达到空前的盛景,似乎过去的荒唐事都可以被原谅,诸多评论家开始为其平反,最终,还是跻身于当代知名作家之一呢。
“以上,就是过去我们团队的业绩,你有兴趣跟我们签约吗?我们帮文学青年圆满的战绩是有目共睹的。”穿西装的恶魔把合同递给青年。
“听起来是不错,可是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大家是不是忘了?”
“什么事情?”
“因为没有灵感,就靠**、毒品来催发,并且把这个当成为达到艺术高度所必要的牺牲,不觉得很丢脸吗,归根结底,只能说明那个人本来就缺乏才能而已。”
跃
“跃”是一家试验性质的餐厅,名字有两层含义,一是“粤”的谐音,二代表着“飞跃”。主厨是粤菜出身,后改学西餐,近年则尝试中西合璧,餐厅的价位不算低廉,最低一档价格也需800大洋。
但因四月初,网友vivin告诉我其将被派往广州工作几个月或半年,希望我推荐几家餐厅,虽然素未谋面,但我一直将她视为重要的朋友,于是便打算走访下城中几家有特色的餐厅,“跃”餐厅是此行的第一站。
餐厅位于新港东路南丰汇四楼,我因广州疫情有所抬头,不敢乘坐公共交通,便只能打车前往,上车前我故作恐慌地询问师傅近期是否接送过外宾,师傅连连摆手,表示再多钱都不敢拉,随后又用酒精喷雾杀了杀菌,我方安心上座,花了70元才抵达山高水远的南丰汇。
电梯直上四楼,已有三位厨师在门口等待,其中一小哥领我从一扇厚重的门进入幽暗的餐厅,坐上吧台,他便告知我,今晚由他负责菜品讲解,多聊几句,原是同乡,该用乡音,顿时气氛融洽,小哥也适时问我是否饮酒,我答不用,他又拿出气泡水,我便不再拒绝。
用餐流程很是西化,如法餐一般由餐前小点、前菜、主菜、甜品组成。
餐前小点献上的是:炸馒头配橄榄菜黄油。炸馒头源于传统点心“金银馒头”中的“金馒头”,是将白馒头下油锅炸制而成,跃的选用的馒头个头不大,一分为二,颜色和控油都很到位,传统的金银馒头是蘸炼乳食用的,跃则改用西餐的黄油,添加潮汕特产橄榄菜,用橄榄菜独特的咸中带甜平衡黄油的腻并引出鲜味,将黄油涂在平平无奇的炸馒头上,馒头犹如涂上口红的女孩般艳丽,我连吃了两块,竟有了少许饱腹感。
而后正式的菜品共有十三道,前菜部分有:苋菜薏米汤,卤水鹅肝鱼子酱,鹅卵石白云凤爪,白切鸡,虾饺,扣肉蒸蛋。
苋菜薏米汤是时令菜,春季的苋菜甜,薏米在湿热的南粤又是传统的祛湿佳品,用这道绿意盎然的汤作开场白,让我想起一句台词:梦想开始的地方。汤只有小小一茶杯,喝起既有草本的清香,又有抹茶的醇厚,应是用了鸡汤之类的肉汤打底,使其口感不会单薄,茶杯装的是汤,又似待客的礼貌茶,真是极好的创意!
卤水鹅肝选用法式鹅肝与潮汕卤水结合,不同于粉肝和普通卤鹅肝的质地,法式鹅肝有种意大利冰淇淋或半融化巧克力的顺滑感,鹅肝上层则铺鱼子酱,两者的咸与鲜,相得益彰,晶莹的鱼子酱还混入意大利黑醋球,若隐若现,偶尔能提供一丝酸刺激味蕾。
鹅卵石从外观看就是一盘鹅卵石,其中仅有两颗黑玛瑙色的可供食用,我抓起一个,在手心的感觉像是一颗鹌鹑皮蛋,咬一口,原是猪肉皮冻混合墨鱼汁做成的外壳,内里是剔骨的白云凤爪(保留了部分软骨),调味则借鉴广州名菜“白云猪手”,整个入口十分特别,咬起来兼具肉冻的弹,软骨的脆,凤爪的韧,还伴着咸柠檬的咸酸清新,辣椒的辣,是完成度很高,口味也出众的凉菜!
之后的白切鸡与虾饺就相对逊色了,白切鸡的看点在于用葱姜蓉做成的雪芭,常温鸡肉抹上微冻的雪芭,能提供两种层次的口感,可惜鸡肉只有薄薄三小片,脂肪香和口感都不够,导致鸡反而沦为此菜的配角。虾饺精华亦在于汤,单吃虾饺,仅比一般大路货好,所以餐具配的勺子恰好提示了我,可以觅上一沫虾汤与饺共食,果然鲜似龙虾汤泡饭…这应是法式的虾壳高汤做法。
过了两道相对普通的作品,扣肉炖蛋是上半场的压轴,一点葱油,点缀粉嫩的蒸蛋,用小勺挖地三尺,底下原是香芋,扣肉,南乳打成的泥土,温润的口感,咸香的滋味,伴着烟火气冉冉升起,大口小口都是有滋有味,大概便是俗话说的:我要吹爆它!
至此前菜结束,厨师拿出冲咖啡用的虹吸壶,制作过场的是鸭屎香水鸭汤,鸭屎香是潮汕著名的茶种,但这道汤整体喝下来还是鸭汤的感觉,茶没有喧宾夺主,只是提供了一些茶香,我想起喝茶有一个程序是闻茶,这汤便是只闻茶香,不见茶味,一杯两杯,平淡安然地让时间流逝,喝完三杯,茶已尽,便是四道主菜。
第一样是护国菜海参,为了营造在海边用餐的情境,小哥拿来一个海螺,同时餐厅中开始播放海浪声…不过我并非容易沉浸幻想的少女,这样的安排,于我是多此一举,我想着快点开吃,于是一股虾酱的咸味扑鼻而来,厨师用海参做成树身,番薯叶打成绿汁化为树叶,点上几滴虾酱充当果实,可惜海参的体态臃肿,让果树活像一个大肚子的孕妇,不过,这或许是有意为之吧,从开场象征春季的汤,到冰凉联想到夏日的雪芭,主厨的套餐不知是否有意融入日料“旬”的概念,即不时不食,宴席的安排既要讲究食材的时令,又得暗含四季交替。果树或孕妇都勾勒出秋日,以及丰收的气息。
我将海参切开四分之一,里头酿入了黄鱼子,单独吃一块,弹牙淡雅,但对喜爱有嚼头的人而言,估计会软一些,再吃一块配上适量的虾酱,瞬间鲜味提上一个台阶…当然要适量,若是过头,则会变得腥臭。
豉椒牛排是主菜环节最满意的一道,豆豉剁碎后涂抹在牛排表面,烤指出鲜嫩多汁的牛排,豆豉赋予的咸味与传统的黑胡椒加盐对比,有另一种感觉。
肉菜后上的盐水山苏,是台湾地区的一种野菜,此菜脆而有嚼头,有效清理了之前两道的咸香。
最后一道主菜是腊味煲仔饭,说是煲仔饭,其实是将饭团微煎做出煲仔饭饭焦的感觉,搭配樱花虾,西班牙火腿,以及切碎混与饭中的广式腊肠,不同类型的咸味交汇,腊味爱好者的我喜欢,随后小哥还拿来一个黄色的物体,如同刨黑松露刨做薄片,煲仔饭的顶上,如冬日将至,黄叶飞落,这是用威士忌烘烤过的乌鱼子,能进一步丰富煲仔饭的味道。
收尾的调味是椰子水和牙膏状的椰子雪糕,厨师说灵感来自童年的水果味牙膏,80年代出生的他,小时候用过一种水果味牙膏,当时想着真能食用就好了。
我心照不宣地微笑起来,童年的我也曾买过水果味牙膏,并将其视为食物,当然那短暂的乐趣因为一件事情终止了(见前文“儿童牙膏”),想不到竟在今晚接上了童年记忆,雪糕味道仅是一般,但这道甜品主要还是在于童趣。
用餐完毕,上了滋味平庸的苹果,还有醇厚的英红九号红茶,便是打道回府的时候,虽然花了不少钱,但还是很值得的一餐,就记录下来,等着交给vivin吧,我想我多数是不会和她吃饭的。
肉包子
潮州的肉包子,与别处不同,传统的是南乳猪肉馅,可不要以为猪肉包必定有瘦肉,那是加钱才有的价格,记忆里最便宜的,一个只买两毛五的,里头尽是晶莹剔透的肥肉。
我认为肥肉只有炒出油脂,变得酥脆才好吃,否则就有一种生吞皮肤上肉瘤的不快感,于是母亲只能给我买5毛钱一个的半肥半瘦包,她自己则吃两毛五的,说是肥肉好吃,我想这并非出于温柔,毕竟她的童年,比我更加艰辛,小学一回家就要做针线活补贴家用,我的大舅则要在韩江边上找无主的空地种菜,只有最小的弟弟可以把时间花在读书上,肉类更是春节才有的馈赠,因舍不得一次吃完,多数是要做咸肉或卤肉的。当然,这都是陈年旧事,现在潮州的肉包子,最少也要一块五毛钱了。
我要说的关于肉包子的事,发生在高三的暑假,当时潮州汽车总站边上有一家包子铺,即将升入大学的我,没有作业的束缚,终日在外溜达,有次在路上遇见同学阿楚,他是个邋遢的男孩子,但脑子灵活,说话也口无遮拦,常会吐出一些粗鄙的言语,连女教师都会被说得面红耳赤。
那日他**上身,穿着短裤,头发蓬松,胡子拉碴,骑着脚踏车,车前的篮子放了一个西瓜。见了我,便问我要不要一起。我便跟到他家,高中没有交集的两人,因共同吃瓜而有了短暂的缘分。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会在早上寻阿楚爬西湖山,回来便在包子铺前买几个包子吃,当然不是肥肉包,我俩都是瘦肉主义者,只要全瘦的精品包子,这种略硬的内陷是天国的福音,正如我吃牛肉火锅,也偏好瘦肉的匙柄一般,直到多年后,理解了胸口朥的美味,我才开始转化成肥肉支持者。
当然,我和阿楚不仅喜欢瘦肉,连喜欢的女生类型也都是要骨感型的,阿楚说了他的心事给我,他这次高考,本可以上更好的学校,只因喜欢的隔壁班女生报了那所大学,才改了志愿,之后说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名字。
“她很瘦的,八十斤都没有。”
我想象不出八十斤没有是什么概念,阿楚只能指着他上小学妹妹的手说,手臂肯定才和我妹的差不多,我于是点了点头,还是无法从一截手臂联想到一个人的美。但我和阿楚说偶尔买包子会看到一个显瘦的妹子出来买肉包,也挺好看。
阿楚听后笑了起来,我不明白他在笑什么。
之后夏天一过,阿楚去了广州,我到了上海,没有彼此的手机号码,也就失了联系,但我听在广州的同学说,阿楚终于在大学里追到了那个女孩子,可喜可贺。
大一的暑假,我和徐公,饶君一起去大学家喝茶,同学阿文也在,交流了一下大学的生活,当然还包括情感经历,到了深夜十一点多,吃完宵夜,阿文问我们有没有见过红灯区,我们很惊讶,从未听说潮州有这种地方。
于是阿文带我们四人走到汽车总站后面的一条小路,粉红色的灯光从一间间发廊里投射出来,有几个妖冶的女子站在门口,见到我们,便招一招手,说“进来啊?”
“这不就是!”阿文和大菜看得乐呵,我和徐公、饶君不好意思,便迅速离开。当然事后好奇的我,在几天后和徐公一起于中午继续路过那条小路。
想不到烈日当空,还是有两个姑娘阻挡在我们面前,那架势,有点像小学生玩老鹰抓小鸡里的老鹰。
“帅哥来嘛,我今天刚纹了眉哦!”我看了下纹眉的女人,虽然脸蛋比以前浮肿了些,但就是去年暑假见到的女孩,怪不得阿楚要笑了,家住附近的他肯定见怪不怪了,毕竟无论什么职业的人,在下班后也会恢复成平常的样子,变回普通的住民,随后我和徐公好不容易挣脱了打算拽住我们的两双手,溜之大吉。
阿文听后把我们数落了一番。
“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一次才50元,干嘛不干!”
这估计就是阿文和我们的区别,他在毕业后很快结了婚,我和徐公在之后的十年里,却依然孑然一身,男孩子恐怕还是需要一些野性才是好的。
而大菜在毕业后的第三个年头,就开始马不停蹄地相亲,有次向我们说起一个叔叔打算把女儿介绍给他。
“身高连1米65都没有,70多斤,没胸没屁股,身子又弱,先不提能不能生孩子,说不定将来还得花钱治病,我才看不上。”
我看了下照片上的人,确认了对方的名字,正是阿楚以前的女友,文弱的可爱女生,不知道大菜对这种女生有什么好挑剔的,我想起母亲也是身体不好,但父亲照顾她也是毫无怨言,兴许是我理想化了吧。
最后一次有阿楚前女友,大菜前相亲对象的消息,是在小张那听说的,料想不到她们还是闺蜜。
“她已经说服家里了,家人同意她不结婚。”
似乎因为感情上的挫败,一门心思搞学术,现在已是某知名大学的副教授,小张同样给我看了照片,和以前一般清秀,只是头发稀疏了些,神情愈发冷漠。
至于阿楚,他在大学毕业后选择去新西兰打工,所以才和女友分手的,但我也不奇怪阿楚的选择,从以前,我就觉得阿楚是个游侠般的人,对于高中同班,却没有说过一句话的人,能说出“要不要一起吃个瓜?”这得多洒脱啊!
番外篇:长舌妇
昔日岭南三元里村有座危楼,楼里有个长舌妇人,舌长一丈有余,常探出窗外袭击路人,周边的居民都知道这个妖怪,纷纷敬而远之。
某天来了一个外乡女子阿萍,她初来乍到不信鬼神,见危楼周边租金便宜,便在那一带住下。好心的房东提醒阿萍莫要靠近危楼,却反而勾起她的好奇心。
在一个起雾的清晨,阿萍早起散步,特地经过危楼并望向传说中闹鬼的窗户,初时并无异样,待她欲走时,半空中突然传来一阵悉悉声,隐约可见一条肥大暗红,状如巨蟒之物猛然窜出!阿萍心头大惊,拔腿就跑,情急之下,竟在雾中撞见一人,定神一看,原来是一位面容和善的大姐,大姐听闻阿萍的遭遇十分同情,告知其叫阿楠,如阿萍不弃,可至她家喝杯茶压压惊,于是阿萍欣然前往,如此一来二往,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阿楠在村里经营茶楼,见阿萍无业,还雇佣了她当女招待,渐渐地,阿萍对常来茶楼的青年阿飞产生了好感。每逢阿飞来到,阿萍总要亲自服侍,端茶倒水间眉眼含春,言语如对待主人般恭敬,知道阿飞喜欢吃咖喱鸡后,阿萍还贴心地学了这道菜,专门为阿飞做了爱心便当,终于在一个晚上,阿萍向阿飞表明了心迹,尽管阿萍是个五大三粗的外乡女子,但从未被女**慕的阿飞,终于还是倒在阿萍的温柔攻势下,之后他每晚都会到阿萍的住所,俨然真正夫妇一样恩爱。
然而时间一久,阿飞便渐渐发现阿萍的诸多缺点,正当阿飞犹豫要不要与其结束关系时,他们偷情的故事一下就传遍了乡里,故事中阿萍被说成楚楚可怜的女子,在阿飞的诱惑下半推半就结成孽缘。在那个保守的年代,这般的男女都要遭受严惩,人言可畏!无奈之下,阿飞只能迅速与阿萍完婚,这才止住了流言的扩散。
迎娶阿萍后,阿飞并不快乐,他不仅付出全副身家作为聘礼,而且婚后本就虎背熊腰的新娘更是完全蜕变成控制欲极强的母老虎,这样一位粗糙低俗的女人,显然和他的理想对象有着遥远距离,为此阿飞恨死了散播谣言的人。
某天,阿飞到韶关的南华寺礼佛散心,在那偶遇一位瞎眼和尚,和尚听完阿飞的倾诉,说道:“施主,这是长舌妇在作祟啊,此怪能把听见的秘密添油加醋化作流言散播至方圆百里,闻者皆会信以为真,不过吾有一宝可降它。”说罢,和尚递给阿飞一个火柴盒大小的黑匣子,告知阿飞只要听见有人在嚼舌根时打开即可,若对方是长舌妇,宝物会自动飞出。阿飞拜谢了和尚,便怀揣匣子到了阿楠的茶楼,这个女人和妻子的关系最近,也许她就是长舌妇幻化的。
坐下喝茶后,阿飞瞥见阿楠正在窗边和村里最美丽的女孩小小咬耳朵,眼珠直转,瞧见阿飞凝视她们,阿楠嘴角泛起一丝坏笑,阿飞愈发生疑,立刻打开宝匣盒,但见数道银光直朝阿楠张开的嘴巴奔去,阿楠惨叫一声破窗而出。阿飞过去安抚了惊魂未定的小小,两人见墙上挂着半截碗口粗的短舌,虽被数根银针紧紧钉住,仍如肥大水蛭一般蠕动。
阿飞击退长舌妇阿楠的消息,很快就众人皆知了,阿飞成为村子的英雄,被大家推举为村长,阿萍也一跃做了村长妇人,阿萍好不得意,逢人就说自己挑选夫婿有眼光,待人接物也变得傲慢起来。
本以为故事就这么结束了,然而数月后,又有人造谣称小小在被阿飞所救后,便心生情愫,有意勾引,小小受不了乡里的指指点点上吊自杀了,阿飞因是村长,无人敢在他面前说事,但他还是隐约听见了风声,内心惴惴不安,难道是阿楠找回来了吗?入夜时分,阿飞在灯下无意间打开和尚所赠的宝物,伴随野兽般的嘶吼,妻子阿萍满口鲜血,一条蟒蛇状的长舌被钉在地上,说起来,自己会爱上这个女人,好像是某天在街头听见他们相爱的流言,然后就莫名其妙信以为是真爱了!由始至终,最可疑的是这个突然出现,不知从何而来的外乡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