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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光记全文阅读

作者:太黄君     食光记txt下载     食光记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糯米胀猪肠

    胀在潮州话中读“钓”,是装的意思,糯米胀猪肠,就是将糯米饭置于猪大肠之中,煮制而成的传统小吃。听起来很是简单,做起来却是不易,先不说猪肠子清理起来麻烦,其选用的猪肠部位、糯米的用量也是十分讲究,成功的糯米猪肠,煮熟后糯米饭会将猪大肠撑得薄而不破,表皮洁白透亮,切开后是珍珠般洁白匀称的糯米饭,其中还嵌有莲子、板栗以及香菇虾米,吃的时候点上加白糖的酱油(潮州人称之为红豉油),香甜软糯,很是特别。

    我家里的长辈都会制作糯米胀猪肠,在他们的年代,这只是必备技能,不过耗时费力,愿意亲手去做的,便只有外公了。

    以前,外公偶尔会在周末买好大肠,花一个上午做好一大锅,之后便打电话招呼儿女们上门去取,而他自己除了试味,是舍不得吃一口的。继承他无私优点的母亲将猪肠拿回家后,大半也是进我的肚子。可惜我那时是个缺乏常识、自私贪吃的小学生,并不懂得大肠是猪用来存放粪便的地方,更未曾见新鲜大肠,直到我在菜市场目睹了未经处理,如老人皮肤般发皱的肉色大肠,闻到那诡异的腥味,才知晓外公料理它们的艰难。

    外公的糯米胀猪肠在我大学后就不做了,外婆去世后,他衰老得极快,不久更患上老年痴呆,我偶尔去见他,他总是双眼直勾勾,迷茫地望着前方,我问一句,他答一句,说话极不流利,完全没以前健康健谈的模样。

    2006年,外公因中风瘫痪,由大舅和小舅轮流照顾,但小舅生意繁忙,时有疏忽。我在大学时就曾接到父亲电话,说是晚上到外公家,发现他摔倒在地,只能像孩童般哭泣着,挣扎爬行,父亲忙将他扶起,并给他洗澡,那时他已记不清父亲是谁。过后不久,外公便在某日的睡眠中去世。我是在他的葬礼结束后,才收到通知的,理由是不愿让我特地回家。而在外公去世后的一年,小舅生意失败,欠下大笔高利贷,一家人不知逃往何处,大舅不愿意趁弟弟不在时独占外公的旧宅,于是那栋陪伴外公一生的三层楼就被废弃了。

    2014年,在我的请求下,大舅给了我钥匙,我打开已经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进满是蛛网和异味的三层楼里,顶楼的花草居然不少还顽强着活着,还听到喵呜喵呜的叫声,原来是不知哪里的母猫,把这当成生育小猫的巢穴了。没有人类痕迹的房子,已渐渐变成大自然的一部分,我想哪天我也故去了,就没人记得外公曾在这里制作糯米胀猪肠的事情了。

七丛松甘草水果

    七丛松是潮州的一条小巷,就在牌坊街入口附近,在潮剧《陈三五娘》里曾唱道:“转入察院衙,直落下东堤,行向开元前,转过西衙。看看七丛松,再到清水官,游赏蓬莱境,出了大街,我做引路师,包你各社花灯都能看。”

    陈三是南宋末年泉州人,他到潮州娶得黄九郎女儿五娘为妻,想来那时已有七丛松的存在,松在潮州音中读“成”,指的是“榕树”,若是望文生义,估计初时巷内应种有七棵榕树,但现今的七丛松出名的不是榕树,而是甘草水果,这是一种潮州特有的小吃,当地人称之为“甘草货”,具体起源已不可考,但自我幼年起便存在了。

    早期的甘草货是变废为宝的典范,常用的水果有油甘、青芒果、芭乐(番石榴)、毛桃,这几种都是贱价酸涩的食材,但经甘草、糖精、盐熬制甘草汁泡过后,涩度便大大降低,泛发出独特的风味来。不同的甘草水果,搭配也有讲究,像甘草芭乐,常在切碎后撒上南姜末吃,滋味酸甜带咸、微辣可口,若用金石镇特产的圆形小番石榴来制作,则不用南姜末,可惜此种番石榴,现今已经难找。

    另外,甘草货家族里也有与甘草不搭边的鸟梨,鸟梨是琵琶大小的褐色果实,口味极涩,需煮熟方能食用,在煮熟的鸟梨外层裹上麦芽糖,串成一串,变成类似糖葫芦的零食,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独有的风景,当时的幼儿园、小学门口,常有人叫卖“油甘鸟梨咯”,后面渐渐绝迹,转而流行卖甘草货的小推车,小贩在车上放几个玻璃缸,里头放置不同的甘草水果,有传统的芭乐、青芒果、熟芒果、鸟梨、山东梨、毛桃、杨桃,也有比较新奇的草莓。

    而那时,七丛松与牌坊街的交界处,也有个卖甘草的,他常年踩一辆三轮车,在街口的南文书店前摆摊,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2019年国庆我经过,依旧看见他,只是生意比不上在七丛松巷子里的网红店“七丛松甘草水果”,想想也是无奈,明明他才是真正的七丛松来着。至于两家的甘草孰优孰劣,也是挺难讲的,毕竟甘草本来就是成本极低,容易操作的小吃。

番外篇:深情的伯爵~珍珠奶绿

    网上流传深情伯爵的故事,大意是外国有位伯爵,和一位来自东方的小姐喜结良缘,后妻子早逝,便自我封闭从事绘画工作,为留下一副传世之作向世人展示伯爵夫人的美态,然后网页下方给出一张绘有美丽女性的油画,声称这便是最后完成品,并告知伯爵依然生存在城堡里,你可以在英格兰的森林中找到他。

    稍微有点经验的人,一看便知这是拿不相关图片随意杜撰的假消息,事实上也是如此,那张油画,是我用自己的照片通过软件加工而成的,倒不是心怀恶意,只是一个对样貌和修图技术有着自信女人无聊时进行的恶作剧而已。然而今天我却接到记者的电话。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打算以近期的都市传说‘深情伯爵’为主题进行一次访谈,除了伯爵的儿子,希望能邀请到疑似伯爵夫人转世的您。当然酬金不会少的。”随后他说了一个并不算多的数字。

    但一想到接受采访,能让自己一手编造的都市怪谈变得更有真实性,甚至在未来成为永远的传说流传下去,便感到就算支付费用我也愿意接受,采访前一晚,当我照镜子时,我甚至觉得我真的是伯爵夫人。

    之后,我在一家知名咖啡馆里见到那位伯爵之子,这位叫john louis的年轻人,大概是初到中国,普通话说得很不标准,但还算流畅,基因上遗传了他的东方人母亲,有着乌黑的眼珠和头发,个头也没一般外国人魁梧,只有五官隐约有些西方人的气质。我们喝了咖啡,拍了照片,记者告诉我关于那位伯爵夫人生前的种种事迹和喜好,我则随口编造一些事实迎合他。

    “伯爵夫人生前喜欢喝老家的绿茶,所以伯爵为了她,家里的茶叶都统一换成绿茶。”

    “哈哈,事实上喝奶茶的时候,我喜欢的也是奶绿,这么说来,伯爵先生一定是最早喝到奶绿的英国人了。”我微笑着,望向john,这个腼腆的英国小伙只是一个劲对我傻笑。

    采访结束后,记者表示john这次来中国,还想去探访母亲的故乡,希望我也能一起去,这次他计划拍一个短片,尽管john母亲的出生地很偏远,不过短片一旦在网上流传,说不定我能以伯爵夫人转世美女的名头成为网络红人,到时在家里发发微博都有收入,反正我也独自去过西藏,漫步过可可西里,去个小山村就当是旅游吧。

    然后一年很快过去了,我成为网络红人了吗?也许是的,在这个小山村没有网络,但我的父母应该在网上广登寻人启示了,会有人找到我吧,我抚摸着怀胎九月的肚子,既痛恨又怜爱,这里面是我和john的孩子,不过他的真名不叫john,他是这个村子一户人家的傻瓜儿子,至于那个人贩子是怎么联系到我的,这还不简单吗?只要利用那张油画通过相似图片搜索,找到我的微博,然后再骗我入局就行,早知道,就不在网上晒那么多私生活了,但当我腹中的孩子活动时,我又有了希望,如果有机会,将来真想然你看见妈妈美丽的样子呢。

番外篇:美人

    夏蝉鸣叫之时,少爷看见一个美人。

    美人洁白的肌肤,像陶瓷质的白骨,有种冰凉的美感,少爷想,要是触着那样的肌肤,这个夏天一定会很美丽吧,可惜,自己无法下楼询问她的芳名,因为少爷是个残废,除了在天台欣赏街景,没有其它可干的,好在身旁有名为阿叶的女仆,一直寸步不离服侍着,这事,他想拜托阿叶去。

    于是少爷摇了摇铃,穿着欧式女仆装的阿叶过来了。

    “阿叶,我想要知道那美人的名字,你帮我去打听下吧?”

    “好的,少爷,可是,这街上哪有什么美人哪。”

    阿叶说着。少爷才发现,阿叶上楼期间,美人已然远去了。少爷只得苦笑,在宅中度过的十来年,所接触到的有限景色早已无法唤起他的热情,难得,有一个这么别致的小姐出现,就这样消失的话,可是相当令人不甘啊,于是少爷又开始看着街,希望那个美人会二度出现。

    一晃十几日过去了,某个下午,少爷坐在天台的阴暗处打着瞌睡,迷糊间,他好像听见楼下有什么在格叽格叽作响,因为过分疲劳的缘故,他也没有多加思索,只把这当做夏日的幻觉了事。

    但是,第二天的午后,第三天的午后……同样又是传来格叽格叽的声响,少爷这下总算醒来。

    “阿叶,阿叶,你在捣鼓什么!”他气冲冲地摇了摇铃。

    “我一直在厨房拨蒜头呢。”阿叶一脸无辜地说,身上还残留着大蒜浓重的臭味。

    “那为什么会有格叽格叽的怪声,你这小妮子,莫不是想偷了金银回老家成亲。”

    少爷的责骂,阿叶只是苦笑一下,她素来知道少爷的敏感多疑,很多时候,他只是被一时的弱点操纵了,果然,不多久,少爷也就赔了不是。

    但在阿叶离去后,格叽格叽的声响又开始了。

    “谁,到底是怎么回事。”

    少爷盯着天空,又把视线投向街面,才发现美人正站在那里,对他笑着。

    “是你发出的格叽格叽声吗?”少爷问,在明媚的下午,天台上的他和街上的美人对视着,这次,他才发现那声音不是存在于现实间,那仿佛是寄生于脑间,单纯为自己准备的鸣音。

    “格叽格叽。”美人笑了笑,凉爽的风骤时刮了起来,少爷看见树丛中,飞出很多小小的虫儿,路上的行人也不由得为这奇观所吸引,不知名的虫儿,闪着蓝色的荧光,像一团蓝色的雾般,出奇地美丽。

    铃~铃~铃,少爷兴奋地传唤着阿叶。

    “阿叶,阿叶,快来看呢,好美丽的虫群哪。”

    “真的是前所未见的虫子呢,可是,是从哪来的呢。”女仆问。

    “不知道哪,你知道吗?”少爷问街上的美人。

    “明年,还回来的哦。”这次,她用人类的语言说道。

    “明年哪,明年,喂,我还没问你名字呢。”少爷分不清美人所说明年的对象,在美人转身时,才回过神地大呼道。

    阿叶吃惊地看着主人的反应,心想,少爷大概又沉溺于内心世界了吧。

    在第二年的夏天里,少爷在某个午后过世了,阿叶看到他的脑后,飞出很多蓝色的虫子,哗啦啦地,像冲天的鬼火一样,她害怕地朝后一退,才看见街上,少爷和一名美人正对着她微笑。

    “格叽格叽,格叽格叽。”

    “阿叶,明年来接你哦。”双腿健全的少爷对着阿叶摆手道。

    “明年?”阿叶踉跄着跌倒在地,她不明白这幻觉的含义,只是此时,格叽格叽的声音又响起了,在她的脑后,她没有察觉到有只虫儿正停在那儿,张开的透明翅膀,如同这个夏季一般美丽。

无题

    小时候,我不是讲究打扮的孩子,从没萌生过任何购买衣服的**,但是母亲和乌鸦君老妈,却很热衷于为我俩打扮。我们常穿同款衣服,吃同种食物,可以说是亲如兄弟了。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某天,她们为我和乌鸦君量身定做了两套西装,穿上后照着镜子,都认为自己今生未曾如此好看过。

    但不久我就感到来自西装的束缚,白衬衫需要用熨斗烫得没有一点褶皱,再打上令人稍微窒息的领带,之后套马甲、上外套,穿完后必须挺胸收腹,走路需精神抖擞,不然西装的魅力就无法完全展现......当然这些都是大人教导的,我往往神气一下后,就会解开领带,脱掉外套。

    我也试过出于爱美之心穿西装上学,结果同龄人注视的眼光,叫我浑身感到不舒服,更有几个人小鬼大,平日里爱研究名牌的同学过来抚摸西装质地,发表一些我完全听不懂的西装品牌阔论。之后我便发誓不再穿西装去学校,只在过年时候穿一下。

    一直到毕业求职,除非招聘信息上有明文要求,否则我均是一身休闲前往。当然,工作初期,我也试过心血来潮穿过一次白衣黑裤的正装,结果在楼道偶遇公司网管嵇先生,嵇先生笑称此身搭配,到是像极了出租司机或办信用卡的,此后,我在日常中与西服算是彻底拜拜了。

    当然了,西装能作为正装,也是因其优雅得体,我本身气质不够,发挥不了它的魅力,若到了合适人的身上,则非同一般。

    2019年在广州开业的九毛九旗下新店“那未大叔是大厨”,便找来了名厨古志辉充当主理人,古志辉早年任职于利苑,擅长做鲍鱼,有“鲍鱼王子”的美称,后被高薪聘请到北京丽思卡尔顿,算下来岁数也是不小,但在照片上依旧玉树临风,海报上的他身着蓝色西装,却有几分贵公子的气质。

    走至店前,也是一排玻璃橱窗,里头摆放着件件用料精良的西服,入座后,服务员一律高挑美丽,女着长裙,男穿西装,问及门口的衣服,才知道搞的是跨界合作,如有需要,除了吃饭,亦可在店内订制西装。

    之后便是上菜,春卷皮乳鸽,鸽子皮薄脆如春卷,咬起来清脆感人;清酒小番茄,梅子汁、桂花、清酒的组合,加上冰镇后的清凉感,开胃滋润;油盐蒸黄脚立,嫩,还原食材原味,可惜分量皆小,普鲁士蓝的餐具有几分英伦风情,看似陶瓷,实为塑料,与菜品一样略缺内涵。不过,毕竟非名厨亲自下厨,只是按名厨的做法,进行标准化后,根据流程制造的产物,能有如此,已是不错了。

    出了店门,我想,我若订制一套高档西装,应当也能增添一些气质,只是,似乎还是修身养性,让自己由内而外散发出气质更加节约成本,于是贫穷如我,最终还是没有剁手。

兔头

    动物的首级,我大多敬而远之。其中的缘由类似于国人信奉三尺之上有神明、东瀛相信稻米中藏着仙人。对着具备眼睛、嘴巴的头颅,我总觉得其中藏有灵魂,若是吞食,就会遭受冥冥之中的业报。

    只有鱼头是个例外,尽管鱼亦有嘴有眼,但他口不能言,平日里也不像猫狗猪鸟,能与人在相处中产生感情,因此我对其失了敬畏,草鱼头炖白菜、盐烧三文鱼头,我是吃得不亦乐乎,如若真有鱼头灵魂来找,我大约会把那灵魂细心烹饪,再吃一次。

    但是其它动物的脑袋,我就不忍直视了,潮汕人讲究祭祀,一年到头总有大大小小的日子要拜拜,对象不是各路神仙,就是祖宗。在奶奶还在世时,祭祀总是很正式,传统的三牲必不可少,当然潮汕地区牛羊罕见,用的是小三牲,即鲤鱼一条、鸡一只,猪一头。普通人家祭一头猪过于铺张,又简化成猪头一个。于是就见朱红色的八仙桌上,一枚硕大的猪头张着嘴,似笑非笑,混合着空气里的香火味,说不出的诡异,因为这样的童年阴影,我从不吃猪头肉,连猪耳朵、猪舌头等父母大呼好吃的部位,也是一口不动。

    但猪头虽说骇人,至少还是肥大有肉的,未料某些骨多肉少的脑壳,也是人民群众的心头好。

    例如鹅头是潮汕人的爱,老鹅头更被奉若珍品,仿佛家中窖藏多年的美酒,我家吃鹅头是切片的,但按母亲的说法,鹅头最好还是啃,不啃就少一分香,尽管斩后用筷子吃显得斯文,但滋味却是大减。

    兔头则是成都的名小吃,我曾好奇去卖兔头的地方端详一番,但见眼齿、耳孔具在,没了毛绒绒的外层,倒是有种科幻片中某些面罩的未来感,但究其本质,终是带肉骷髅,从何处吃起,实在难以想象。后来小张与我说:兔头也是用啃的,从嘴部掰开两半,就可以挨个细品了。

    不过小张也不敢食用兔头,只因其老板嗜好此口,尤爱其中兔舌,几乎每日必啃,小张见多了,也就晓得吃法。这小张老板也是个传奇人物,其与前妻从大学爱情长跑,毕业后一同创业,待事业有成结婚后,又在一年内弃妻另娶,更不知使了什么法子,让对方分文未得。小张谈其心狠,我想,一个面对狰狞兔头,还能亲吻不停的男子,多少是有几分厉害的,就是不晓得这新娶的娇妻,在未来会不会是另一颗兔头了。

车仔面

    我早上8点半上班,从家里步行到工地大约20分钟,于是我养成了6点起床做早餐的习惯,通常是番茄鸡蛋三明治、白粥配水煮蛋蘸酱油、超市的速冻包子、或提前买好的面包加咖啡牛奶。

    用餐完毕,我便开始拖地板,家里养了猫,若不勤打扫,会积累许多猫毛。最后清理猫砂盆和喂猫,一切完毕,沐浴更衣,8点准时出门。而阿玲的家在我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她习惯8点11分出门,我经常能见着她窈窕的背影,只是阿玲厌恶我,我也唯有默默与她擦肩而过了。

    到了工地,我会步行到位于11楼的工地,原因有二,一来工地人多梯少,每次搭电梯的队伍都会排到大门口,宛如鲍师傅、lady m一类的网红店,走步楼反而省时;二是阿玲多半会在我身后,我想她大概不愿与我挤同一部电梯。

    只是我还不够自律,若不慎赖床到7点,便无暇做早餐,只能匆匆料理好猫咪,刷牙洗脸后到楼下7-11买一份xo酱车仔面。这东西许多人都吃过,就是把面放在金属格子里煮熟捞起,拌上黑乎乎的有海鲜风味的xo酱做成的小吃,口味还不错,就是吃完有些脏。或许出于这个缘故,车仔面又叫喳面,喳,在粤语里就是指“脏”,而且多半带有一种行为上肮脏的意味,比如讲你好喳,说的就是你手段不光彩。

    一般吃完车仔面也才7点50分不到,一路上是遇不到阿玲的,倒有几分概率会碰见老赵。老赵喜欢穿黑色皮质的裙子,油光发亮,迈着两条大象般的粗腿,同样肥壮的腰身溢着凸起的肥肉,宛如一辆开路的重型坦克,上身则常着斑点狗花纹的毛衣,一头黄色卷曲的长发如蛇发女妖般张牙舞爪,气质神似在十年以前,路过某些小巷子时搔首弄姿的站街女。

    此时我会选择走马路的另一边,以免眼睛遭受污染,随后一到工地,就快速登上步梯,飞似地直奔11楼。阿玲和老赵都是我不愿同乘电梯的人,但躲避阿玲,是因为爱;对于老赵,单纯只是恶心。村上春树曾在小说中写道:在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见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我大概可以写成:在十月一个吃喳面的早晨,遇见一辆超级喳的坦克。

太平馆西餐厅

    最早的太平馆,只是光绪年间一个卖煎牛排的档口,创始人徐老高本是洋行厨师,因出品常被挑剔的老外吐槽,愤而下海创业。到民国初期,太平馆已是小有名气的西餐厅,***总理婚后也曾在此设宴。现今广州的太平馆依旧保留着“总理套餐”、“总理夫人套餐”两个招牌菜。

    2011年,阿枝结婚刚满两年,她与先生一起到广州游玩,当时他们住北京路一带,正好在历史悠久的太平馆附近,我便挑了此店招待他们。

    太平馆在北京路步行街上,餐厅很大,路的两边各有两个店面,我们六点多抵达,室内已坐满,只能在户外用餐。不过我还是好奇入内参观了一番,乌黑发亮,有着金色花纹的木质楼梯、类似教堂的彩色玻璃天花板、颇有几分民国老别墅的感觉。

    室外则是铺着绿白两色的格纹桌布的圆桌,竖着黑色的阳伞,照明是复古的暖黄灯光,我给他们夫妇点的正是“总理套餐”、“总理夫人套餐”。

    “总理套餐”的主菜是一只**鸽,配有一份炒饭,烤乳鸽是广州人的拿手活,阿枝老公特地掰下一只肥美的鸽子腿给我,皮脆味浓,确实是不错,但怎么看都和“西餐”挂不上钩,也难怪徐老高的菜会被洋人们指指点点,实在太中式化了。至于夫人套餐,就有点啼笑皆非,木垫铁板,神似豪客来,配菜居然是大块的红白萝卜与马铃薯,看阿枝的表情,显然也是没有惊喜的,不过彼时的周总理还不是总理,西餐在国内也是新鲜事物,说不定,我们吃到的就是和总理夫妇当年品尝的食物。

    饭后,阿枝建议再走走,让我有些意外。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女性婚后,都是与家庭为主的,何况我与她先生素不相识,他们应当希望早些道别才是。之后我们三人无聊在街上买了彩票刮着玩,又到阿枝下榻的旅馆喝了茶,见时候不早,我才起身告辞。回去的路上,我有点踹踹不安,因为担心自己会不会逗留太久,影响了阿枝的二人世界。

    但之后的每一年,只要我回故乡,阿枝总会与其先生一同招待我吃饭,让我十分感动,大约在我过去的人生里,有太多朋友婚后便疏于往来了,朋友结婚,成了告别的同名词,所以阿枝的例外,才让我觉得格外难得。

    除了牛舌,大多数的舌头,我都不吃,因为舌头是讲述语言的部位,动物之魂或许不及人类有灵,但嚼其舌根,依然奇怪。

    我最早接触的舌头,应是猪舌。少年时初次穿西装、打领带,有人见了道“挺精神嘛,还绑一条猪尺。”我询问母亲“猪尺”为何物,她神秘一笑,称下次买来与我看。次日母亲果然买一大盘卤味回家,中有深灰色,似肉非肉的厚片,即为猪尺。

    母亲要我举筷尝试,因她有拿蛇肉充作鳝鱼骗我吃的前科,我不放心,再次追问“猪尺究竟是猪的哪里?”她才坦白,乃是舌头。我遂停筷,尽管没见过完整猪舌,但想起西游记中八戒露舌,垂涎美色的模样,我已食欲全无。

    之后到了大学,我又吃了鸭舌,用的是盐烤做法,鸭舌肉及少,还带骨,吃之犹如亲吻,需连咬带吮,我吃一个已觉累,倒是周遭他人食之有味。

    至于牛舌能成例外,得多亏牛舌饭的美味,我是在已停业的日料店三幸缘吃到这碗美食的,做法亦不复杂:牛舌切薄片,加红酒、味淋、酱油、花椒粉腌制一小时,放入锅中翻炒,再洒葱花及切成圈圈的小米尖椒至炒熟,最后煎荷包蛋一枚,将牛舌和蛋置于热腾腾的白米饭上即可。

    三幸缘的牛舌饭一份只需要20元左右,很长时间里是我午饭的最佳选择,主厨陈师傅也曾得意介绍,称墨尔本是最早做红牛舌饭的城市,中国留学生难得遇到价格低廉,又颇有中国风味的牛舌饭,一下便趋之若鹜了。可惜我没去过墨尔本,无法验证其真伪。

    而诸舌之中,最为可畏者为人舌,人舌虽不能吃,但伤其人来,威力却是不可小觑。我第一次见识到人言的伤害,是在小学二年级,当时我们楼有一严厉的大妈,主管收卫生费等各种杂务,人们都称其为组长姆。

    某次我在楼梯遇见组长姆,因平日里与其不熟,内向的我便一言不发,径直走过。当日组长姆便上门告状,称我没有教养,见长辈不打招呼。不过待我年纪再大一些,倒也不记恨她了,毕竟在她生活的年代里,邻里的联系要比今日密切得多。

    而我现今搬砖的工地上,隔壁部门有位女同事阿汤,素来高冷独行,不喜与人打交道。某次我与小工头阿豪步行去食堂,阿汤恰似幽灵般路过,转头阿豪立刻说:“这个女人每天一张臭脸,见人都不叫,感觉像欠她多少钱似的。”

    于是我内心便对阿豪不悦起来,阿豪何尝主动招呼过阿汤,如此言重,我若是拔舌地狱的恶鬼,怕是要把他的舌头扯出来下酒了。

炒糕粿

    糕与条都是大米制成的小吃,只是条乃将米粉制成一张张布匹般的皮,而后再切条食用。糕则简单粗暴一些,成品是厚厚的一块砖,再切成三角或方形小块,对形状、大小不会特别讲究。

    通常糕是煎着吃的,乡镇县城习惯用红豉油煎,市区则多为咖喱粉炒,先将细嫩洁白的糕放在锅中煎至微微出现赤色,然后打鸡蛋,撒咖喱粉,待鸡蛋香脆,阵阵咖喱味扑鼻而来时,放入葱翻炒一下,一道鲜香微辣的炒糕就大工告成了。

    潮州的糕不如条普及,多见于无名的走鬼档,挡主推一辆车,中有一口大锅,于夜间或午后出没,不过也有固定铺面的,例如位于牌坊街附近的老彬专工蚝煎糕和老柯蚝煎糕,早年出品都还可以,如今他们以游客生意为主,不愁客流,是否会得过且过,荒废了功夫,多年未曾光顾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大约是炒糕如大阪烧一般,都有某种观赏价值,因此翻糕在潮州俗语里有“翻花绳”的意思。这是早前女生喜欢的一种游戏,只需一条线便可玩得不亦乐乎。幼儿园时代,我的隔壁住着一对清秀可人的姐妹,大的叫洁丽、小的叫素丽。她们都很疼惜我,文静的洁丽姐常借我书籍看,活泼点的素丽姐则会弹吉他给我听。有时,她们也带我玩游戏,一般都是翻花绳。

    翻花绳可以一人玩,也可两人协作,素丽姐手巧,一条红线绕在手上,能玩出很多不同的花样。但若与我玩双人绳花,则会糟糕透顶。我资质愚钝,参透不了绳中的玄机,只会将其搞成缺乏逻辑的线团,以致素丽姐不愿与我翻绳花了,她们改带我打羽毛球。

    那时的我还是幼儿园中班,和初中生的她们打,总是吃力。好在她们能掌握分寸,但某次素丽姐还是失了手,她将球打到我的眼皮上方,之后竟是血流如注,感知到疼痛的我立刻大吵大闹,喊着公安为何不来把素丽姐抓走。两位姐姐也十分紧张,很快素丽姐就将我带去附近的诊所,洁丽姐则跑回家通知大人。

    检查下来倒无大碍,不过我为此上了一个月绷带。羽毛球事件后,我就想不起和她们还有什么故事了。到我读学前班,父亲在市区买了房子,我们便搬家了,不久素丽姐一家也去了广州发展。

    我在小学六年级时再次遇见回家探亲的素丽姐,她彼时已是大学生,出落得亭亭玉立,但与我却生疏不少。而后,关于她们姐妹的人生,便只能从大人口中知道一些片段,比如她们嫁给了一对兄弟,比如不知是素丽姐还是洁丽姐后来离婚了。

    现在我在剪线头或吃糕时,会想一下她们姐妹的事,如果再遇见,她们多半会用看陌生人的眼光端详我,说:是以前邻居的小孩吧。而我则一直想和素丽姐说,她曾疼我爱我,我实在不该一疼就说要让警察抓她的,回想起来,实在太伤人心了。

老二狗肉

    游本昌老师主演的《济公》算得上经典电视剧,然而我却始终喜欢不了那个邋里邋遢的济公形象,幼时的我觉得剧中的济公腔调古怪,说话像个中气不足的老鸨,用今天流行的说法,就是gay里gay气。

    当然,济公让小孩子的我明白了三样东西,一是做坏事会有报应;二是人身上的泥垢是灵丹妙药,那时风湿的母亲尝试过各种稀奇疗法,有蜜蜂叮咬疗法、吃蚂蚁疗法、野鸟泡酒疗法、甚至有人推销过喝尿疗法,所以泥垢能治病,七八岁的我是一度信以为真;而最后一样则是狗肉好吃。

    现今狗的地位与往日大不相同,拥有大批拥护者,被亲切地称为人类的好朋友、有人还不遗余力,主张立法为他们争取狗权,猪牛羊若有思想,大概是少不了羡慕嫉妒恨。但在《济公》播放的时候,狗儿和猪牛羊依然平起平坐,总有一部分被喊做“肉狗”的不幸儿,是专门养来满足口腹之欲的。

    90年代初信息闭塞,玉林炖狗、沛县鼋汁狗,瑞士狗肉肠等不为人知,但潮州也有独特的卤狗,当时新桥路有家很大的卤狗档,叫老二狗肉,老二的档口宽敞明亮,长长的玻璃橱窗内,常年挂一排斩首后开腔破腹的卤狗,其皮肤光滑,棕红诱人,美丽程度不逊于浑身涂满油的健美先生的肌肉,我家不嗜狗,偶尔也会剁上一盘,蘸上放南姜末的白醋,吃上一块,大约就明白了狗肉又名香肉的缘故,有些肉是天生的珍馐佳肴,螃蟹、河豚是此类,狗肉亦是。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有流言称,卤狗用的都是药死的狗尸,渐渐狗肉档就少了,只有老二的狗肉依然红火,它家的卤狗,大小、形状、色泽都出奇一致,毒死的狗岂会如此相似,我想老二家的狗还是靠谱的。但也有人不信,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七叔便是其中一位。

    七叔是父亲的大客户,他属于改革开放最早富起的那批人,在我小学三年级时,七叔名下已经有好几个表带厂,养着两条腿短爱叫的京巴,一唤米滴、一曰蕾滴,具体对应什么汉字,我也没深究,反正是这个发音。

    七叔非常宝贝米滴、蕾滴,我则十分讨厌,这两条小狗逢人就吠,很不友善,唯有见了主子,才肯安静,且偏生一公一母,常光天化日下就做起那事来,叫人恶心。后来我在书上读到一个句子,把阿谀奉承的小人比作哈巴狗,哈巴狗是什么狗?我问了父亲,父亲说“米滴、蕾滴便是。”这个答案让我兴奋异常,原来厌恶京巴不是我一人独有,吾道不孤!

    某日,我随父亲去七叔家做客,米滴、蕾滴惯例骄傲连吠了几声,直到七叔喝止才消停。我不想在客厅对着它们,就一个人转悠,到了阳台,竟发现还有一条被栓着的小狗,与小个子的米滴、蕾滴不同,这是一条在乡间常见的土狗,见了我,竟也不叫,只是伸着舌头,兴奋地摇着尾巴,模样很是亲人。

    我忙跑去问七叔,阳台的狗是谁,七叔笑笑,说没起名呢,父亲也在一旁偷笑。后续我又去过几次七叔家,阳台的无名土狗一次比一次胖,见了我,都是乖巧示好。我不明白这么温顺的狗,为何要一直绑着,反而是米滴、蕾滴两个厌物终日逍遥快活。

    但是到了过年,我也就懂了。那条土狗变得光泽美丽,切成一块块出现在七叔的餐桌上,童话里的老巫婆把汉斯和格雷特关起来,每天摸摸他们的小手,准备哪天养肥了再吃,七叔也是一样,他不给小狗起名,大概是怕叫多了生出感情吧。

    自此,七叔家每年吃一条狗,做法都是土狗一只,圈养于阳台,不让其活动,好吃好喝催其增肥,到了过年,就是一道上好的宴客菜。这个习俗一直持续到我初中,七叔破产为止。当时米滴已走失,蕾滴死于车祸,事业失败的七叔无力再养新宠,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在某个厂子当门卫,性格依然开朗,全然没有失败者的落魄。而老二狗肉店,在狗权兴盛的当下,已经将门面转租,自己在原店面一旁推一小车,买零星狗肉,不知道是吃狗肉的人少了,还是曾受过爱狗人士的骚扰,导致今日破败。

番外篇:阿普萨拉斯

    这个故事发生在古代西班牙的达罗地区,在十七世纪末,有一个出生于贵族之家的女孩,她是桑德斯公爵的长女,公爵固执地认为后裔越少,越能显示其血统的珍贵,所以在女孩的弟弟落地不久,便打算将女儿的一生奉献给神,这个名叫伊莎贝尔的三岁女孩在她对外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决定了未来,送去了圣詹姆斯修道会,之后时间一晃过了三十年,伊莎贝尔的弟弟夫妇早逝,留下名叫卡洛斯的遗腹子继承了爵位,伊莎贝尔作为他唯一的亲戚成为监护人回到了桑德斯家的领地。

    卡洛斯公爵年方十岁,模样像极希腊传说里可爱的丘比特,唯有一双天生凸出的浅色蓝眼令他显得少年老成,伊莎贝尔打算用神的言语来教化侄儿,但年幼的公爵仿佛未开化的野蛮人一样,不仅对神的道理不敢兴趣,甚至多次嘲讽神的行为。善良的修女面对暴君般的男孩,也只能闭目紧握十字架祈祷主的圣灵能宽恕和开导冥顽不灵的公爵。

    一日在授课中途,卡洛斯突然用力撕起了书页,“姑姑,我已经听腻牧羊人和羔羊的故事了,那种远古放羊娃编写的神话错漏百出,不如让我们来探讨一件有趣的事情吧!今天我听修剪花园的园丁在和我说……”

    “卡洛斯,你是我们桑德斯家唯一的继承人,不要和那些粗俗的下人在一起,他们只会让你远离上帝。”伊莎贝尔尽量平和地规劝侄儿,但她的态度越温柔,越是激发了公爵的笑意,这个神经质的男孩突然捂着肚子狂笑起来,等到他抬起头,突然用尖锐的音调断断续续讲到:“姑姑,让他们变得粗俗的正是你啊,你知道吗,男仆们最喜欢议论的就是修女脱光光会是什么样子,伊莎贝尔小姐这样的美人不穿衣服肯定更迷人,喂,不如给我看下你那充满原罪的**吧!”

    “住口!…撒旦、撒旦!”和公爵一样有着优秀血统的伊莎贝尔,做梦也想不到未成年的侄子口中竟会冒出如此下流的话语,她气急败坏地破口大骂,本来还有几分可爱的少年,映在她眼中已完全是蛇的模样!

    “你听着,作为你的监护人,我必须给你惩罚,你现在马上离开家,既然你那么喜欢魔鬼,就去充满下流人的民间好好感受下吧,你可以选择带一件东西离开!”从未想到逆来顺受的姑姑会突然发作起来,跋扈的卡洛斯顿时也吓傻了,随后他开始动用儿童惯用的哭闹和撒娇,指望打动修女的良心,但修女这次是铁了心惩治入魔的侄子,不管卡洛斯如何哀求,她都要求他立刻滚蛋。年幼的公爵没有办法,最后他选择了地窖里的一口箱子,那是几年前一位在家帮工的埃及人留下的,那个埃及人通晓全世界的神话传说,知道耶和华没统治欧洲前各地神明的事迹,他曾经告诉卡洛斯,箱里面藏有连耶和华都惧怕的东西。

    “如果有一天你要出远门就带着它吧。”埃及人这么对卡洛斯说,之后他被查出是异教徒连夜逃离了桑德斯家,从此没了消息。卡洛斯一出门口便找了个僻静角落打开箱子,令他失望的是箱子里头空空如也。

    “一口空箱,能干什么呢?难道拿来充做乞丐要饭的工具吗?”卡洛斯百思不得其解,不过想想这东西在入夜时分对瘦小的他来说是张不错的床,也就勉为其难带着了。夜里,卡洛斯在郊外找了棵大冬青树便打开箱子钻了进去,还没入睡,便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

    “可怜的孩子,现在回去的话,应该可以看见他那貌似正经的监护人和奸夫搂抱在一起!”

    “即便撞见了也无济于事,谁会想到圣洁的修女在和园丁偷情呢,如果对方反咬一口,甚至可以把侄子送上宗教法庭,说不定她将以延续血脉为由获得教宗特赦大摇大摆还俗继承爵位!现在他唯一的办法就是装出忏悔的样子,到马洛卡岛的沉默窟去面壁思过。”

    卡洛斯想探出头看谁在说话,却只瞧见两个像鸟的影子停在树上,“难道是鸟吗?”他想继续听听,从半空传来的却只有鸟类沙哑的叫声了,不管怎样,就照着声音的启示前往马洛卡岛吧,第二天,他便托人带了封信给修女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情,告知他将前往沉默窟去忏悔,等待合适时机再与之相见,如果姑姑届时依旧不愿原谅,他将回到窟中继续苦修,直到得到她和上帝的宽恕。

    修女看完侄子的信,不禁忧上心头,虔诚的基督徒都知道沉默窟是个多么糟糕的地方,据说人类只要走到它跟前,就会被里头传出的用未知语言哼唱,调子类似马大和玛丽亚歌唱的圣歌所吸引,之后不由自主地步入其中,永不复返,教会不止一次想窥探沉默窟的秘密,但派去的人一个也没回来,只能不了了之。

    如果这令人讨厌的孩子进了沉默窟,多半是没指望生还的,这也意味只要再过几年,她便可以桑德斯家最后血脉的身份继位为女伯爵,对于被玩弄了青春,只能在修道院里打发女人最珍贵时光的伊莎贝尔而言,这样的补偿也算欣慰了。

    修女为自己的念头感到可耻,但那狡猾的孩子应该是在撒谎吧!说不定过几天就回来了,想到这,她才稍稍轻松,无意间望向窗外时,两只乌鸦模样的怪鸟一闪而过,隐隐约约,空气中似乎浮现了诡异的脸。

    一晃过去八年时光,有天达罗街头来了一位样貌标致的年轻人,他有着棕色细密的头发,五官端正而立体,身材流畅硬朗,虽然不算高大雄健,却给人一种宛如古希腊石雕的坚实感,硬是要从他身上挑出不和谐的地方,就是他那过分机灵的蓝色眼珠,那可以看得见青色小血管的眼白似乎蕴含了某种阴谋。他驾驶着一辆豪华的马车,车身的雕刻着各种东方风格的异兽,当他在街头停驻下来,拿出随身携带货品时,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可以说即使在西班牙国王的宝库里,也找不到这些奇异的东西,有灰青色的造型庄严的高脚酒杯、通体洁白布满红色血纹的美玉、有着黄金刀柄的蛇形匕首、轻柔美好的东方丝绸,上方绘有欧洲不存在的花朵、来自海洋的闪烁黑曜石光泽的珊瑚,各种各样的珠宝玉石、珍奇异兽的皮毛,城中的望族看了都自愧不如,认为只需其中的几件便可以等值甚至超过他们的全部家产,正当大家为这奇异行商的宝物啧啧称奇的时候,年轻人突然拿出一个不起眼的木箱。

    “大家如果以为这些货物算是珍贵的话,那么我想告诉你们,下面要展示的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说完他打开木箱,里头是一把形状古怪的琴,有着长长的颈子和圆形的身体,年轻人什么也没说,便开始演奏起来,他所弹奏的旋律不是在欧洲可以听见的风格,也不像波斯国的乐曲,那声音欢快而魅惑,初听给人不适的感觉,像有千条小蛇在耳内狂舞,但习惯后却让人的身体充满愉悦,想要随之摆动,这声音也吸引了伊莎贝尔修女,自从侄儿失踪以后,人们发现这位美丽修女比以前活泼了不少,过去的她深居简出,娇美秀丽的脸蛋上总是带着倦意,表情冷淡加上一身黑色的修女服,给人肃穆的感觉,而渐渐地,她开始会在每日出门散步,不知是否受了达罗河畔阳光和清净空气的熏陶,修女的眉间也有了贵妇的妩媚,表情变得慈祥生动,简直就是宗教画册上的玛丽亚、路得、利百加走下凡间,桑德斯家的女仆说,伊莎贝尔开始沉迷于园艺,她栽培种植各种花卉和香草,似乎生活从中年才真正开始,如果不是过早将生命献给上帝,年轻时的她想必会是名动西班牙乃至欧洲的淑女,会有无数绅士骑士为止倾倒,即使现在年近四十,她的举止体态依旧优雅动人,但此时这位贵妇,在听到年轻人的演奏后却感到不快,她表情僵硬,抿着嘴唇,这样的音乐太过粗野放肆,犹如在黑夜趴在奔驰的马背一往无前,热情澎湃又充满危险,她心中恐慌,想捂住耳朵不去听这异国的杂音,突然,年轻人的指尖一转,激烈的曲调瞬间静谧起来,伊莎贝尔感觉回归了童年,在她还没皈依上主时躺在摇篮里倾听母亲哼唱悠远的摇篮曲,但在这安详的氛围里隐藏的情感却更加热烈,是的,那貌似是在没有声响的子夜,整个世界的玫瑰没有预兆地绽放起来,浓郁的香气一下填满整个空间,一曲奏完,修女什么也没说,但她已热泪盈眶,**因强烈的情感紧张战抖。

    “这是什么曲子?”惊愕的众人问。

    “这是我在印度旅行时,从乾闼婆城学到的曲子,那个城里都是擅长音乐的美貌男子,他们管这叫“爱的凯歌”。我相信靠它,能找回我唯一的亲人,我亲爱的姑姑。”说完青年望向了人群中的修女,修女也从那口木箱,那双蛇类才有的眼珠中认出他来,她当然跑过来拥抱、亲吻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内心忧喜掺半。

    殉道于沉默窟的卡洛斯公爵回来了,一定是仁慈的天主暗中保护了他,这一奇迹般的消息很快传遍了达罗,只有伊莎贝尔修女对长大的侄子有些惧意,但卡洛斯似乎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当晚,就在桑德斯家的客厅里,公爵开始向修女讲诉她的奇遇,当卡洛斯听着歌曲走入深邃的石洞时,他做梦也想不到,洞的另一边是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唱歌的是一群浑身散发香味的男人,他们自称“乾闼婆”,是印度人的一种,他们热情地欢迎我,带我参观整个城市,这是一个被烟气笼罩的极乐之地,人们的表情慵懒而满足,他们或是载歌载舞、或是沉醉于诗歌、绘画、音乐等艺术的世界,奇怪的是在乾闼婆里面,也有很多像我一样的欧洲人面孔,事后我才知道他们都是和我一样穿过沉默窟的旅行者,他们满足于乾闼婆的生活不愿归家。

    “我在那呆了两年,学会了梵语和音乐,乾闼婆们教会我很多神奇的东西,例如制作药效不同的香薰、还有名为瑜伽的东方体术,他们比欧洲的绅士更加尊重和体贴女性,城里最有权势的人是叫阿普萨拉斯的女性群体,在我离开的时候,我被允许去朝见其中的一位,据说她们都是些性感漂亮的女人,精通歌舞,每位阿普萨拉斯都被多位乾闼婆拥戴和爱护着,之后我打算出去见见世面,便一直往东到达了清国,那个国家的人都拖着长长滑稽的辫子,他们的异教徒皇帝和苏菲亚皇女正在交战,我用印度的香料和瑜珈术在那赚到不少钱,有钱人家喜爱我的香料,舞姬们则痴迷瑜伽歌舞,不少在我的指导下成名,我和其中的一位有了深厚感情,按当地的规矩,在支付了一大笔赎金后,她成为我的妻子,我也和僧人交流我从西藏的佛学,但不久有人举报我传播邪术,士兵们连夜包围我的宅子打算逮捕我,慌乱中我的妻子弹起了那首曲子,那些人心中的爱欲都被唤起,纷纷成为甘愿坠入爱河的殉道者,用深情的眼神注视我的妻,折服于她的魅力,此时我发现爱妻的表情有了微妙的变化,一种在男尊女卑的清国不应存在的东西在她身上发芽,怎么说呢,被那群人爱慕的她,就像是乾闼婆城中的阿普萨拉斯一样,自信又强大,或许还有着豺狼般的心,这一夜,我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妻子,第二天,我收拾了行李,把房子留给妻后便心灰意冷地回到印度。”

    “噢,我可怜的孩子,忘了那些荒唐的经历吧,现在你平安归来,正是主给你的恩赐,你也累了,早点休息去吧。”

    听完公爵的遭遇,伊莎贝尔深信眼前的人就是她那荒唐的侄子,只有着魔的人才会经历这些,但她还是搂着侄子安慰他,为他祈福。可是公爵却没有半分歇息的意思,他竟顺势搂紧修女的腰,用他那凸出的眸子直视着伊莎贝尔,伊莎贝尔被他看得双颊滚烫,她不敢回望侄子的脸,奋力抽身逃离了房间。

    入夜,惊魂未定的伊莎贝尔无法安睡,她在油灯下打算写信给修道会检举公爵的异常,但心头的悸动却令她产生了犹豫,也许是出于对侄子的愧疚和恐惧,也许是因为那首奇妙的爱歌勾起了她的欲念,她握笔的手几次想把笔丢掉,伊莎贝尔骤时觉得人生从未如此空洞孤寂过,是神的圣灵被异邦的魔曲驱走了吗,她还没来得及陷入更深的烦恼,门口传来了侍女的喊声。

    “伊莎贝尔修女、伊莎贝尔修女,公爵大人的状况有点奇怪!”她披上衣服随侍女去了后花园,公爵的四周已经围了好几名佣人,公爵本人正在庭院里收集着落叶,在他的身边还有一把刀刃插在地上的斧头,他随身携带的那口箱子,被劈去一角,碎片散落了一地。

    “卡洛斯,你这是要干什么?是不习惯睡不着吗?”

    “不是,我只是想让姑姑也看下乾闼婆的火。”公爵平静地说,修女还来不及阻止,他已将那堆枯叶与木头点燃,明快的火舌跃动着,照红了半个天空,烟气之中还漂浮着类似花香与动物体味混合的奇异味道,伊莎贝尔被这烟熏得有点迷糊,看看周遭的人们也是带着既呆滞又喜悦的表情,这时公爵才心满意足地离开,佣人们看到闹剧平息也散了,唯有修女还站在庭院里看着篝火,亮黄色的火焰所带来的温暖,像是十六七岁时对男性有憧憬会涌起的那股燥热。当晚,伊莎贝尔做了一个奇特的梦。

    梦里她看见漂浮在空中的造型古怪的城群,那些房子都有着圆柱形的外墙,顶端是状如阿拉伯人缠头布的巨型屋顶,伊莎贝尔也走入了其中的一间,有一群纤细英俊的男子出来迎接她,服侍她沐浴更衣,他们让她泡到乳白色洒满花瓣的汤汁里,起初她在抗拒,默念主的真名,但这些妖魔一点都不在乎,他们心中没有主的存在因此无所畏惧,伊莎贝尔想要逃走,却找不出抗拒他们的理由,不管是殷切的言语还是拿捏得当的肢体接触,他们都是最有教养的绅士,最体贴入微的情人,最后伊莎贝尔被打扮成异族舞姬的模样送到一个昏暗的小屋,里面的四角摆放着奇兽造型的香炉,一首熟悉的旋律拨动她的心弦,那正是《爱的凯歌》,伊莎贝尔随着歌曲起舞,倒入乐师的怀抱,乐师亲吻她,将她的身体摆弄成各种形状,那就像是卡洛斯所提及的奇妙体术瑜伽一般。想到卡洛斯的名字,伊莎贝尔方从神秘的梦中吓醒,她惊魂未定,浑身冰凉,拿起床头的镜子瞧见自己脸色惨白,却又带着蔷薇般的红晕,眼角湿润,不知是否方才痛哭过,她的心竟是如中箭一般,异常激动一下子又蒙起被子大哭起来。

    第二天,伊莎贝尔一觉睡到了中午,回想昨夜的绮梦依旧无比难堪,正当她在思考该如何面对侄子时,仆人回报说卡洛斯一早已经动身启程,说是常年的东方生活,已让异教的文化融入血肉,思来想去还是放弃爵位回印度去比较好,最后他再三要求姑姑务必保重身体。事后,伊莎贝尔清点了卡洛斯遗留的物品,只有那把怪琴、以及已被劈掉一角的木箱,那个暗淡的木箱被切开处有着优美的纹理,隐约有着乾闼婆火的香气。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数日,在一个午后,当女佣路过庭院的时候,看见伊莎贝尔竟也像卡洛斯一样,在院子里点起了明火,修女坐在椅子上,怀抱公爵留下的怪琴,眼睛包含着深情凝聚着火焰,突然,她的手指动了一下,那弹奏出来的旋律,竟有几分像是《爱的凯歌》。

    “以上,便是关于这半个木箱的故事。”

    我在印度文物展上,向刚认识的一位少女介绍了乾闼婆箱的来历,但活泼的她似乎没耐心听完,又跑去看另一边的油画了,我走了过去,那是名为《广延天女》的画作,广延天女是阿普萨拉斯中最出众的一位,当然,她和其它阿普萨拉斯一样,有着复数的乾闼婆丈夫,画上的少女有着印度美人独有的装饰之美,曼妙的**裹着薄纱若隐若现,手捧琵琶,周遭似有数缕轻烟,身畔是成群为其伴奏的乾闼婆乐师。

    “喂,你觉不觉得这个女人,她的五官不大像印度人。”少女问我。我只是笑了笑,那个故事的结尾,我还没讲完,在传说中,阿普萨拉斯会下凡勾引凡间的男子,如果凡间的男子通过考验,便可以通过特定的仪式在火中转生为乾闼婆上天与妻子团聚,当然,反过来,乾闼婆似乎也有同样的方法,把人类的女人变成阿普萨拉斯呢。而那特定的方法,就是某种珍贵的木材所燃烧的火焰……

    没有人知道伊莎贝尔为何会怀孕,大概是天主怜悯,不忍桑德斯家的血脉断流吧,但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修女产下男婴后竟承受不了压力**而死,几个月后,传闻是出于对修女的爱恋,桑德斯家的园丁在修女**的院子里也点火自杀了,而桑德斯家的遗孤,作为家族最后的公爵,死于马卡洛攻防战,未留下子嗣。

饮用水

    我把那个人叫做强尼戴普。

    他和主演《剪刀手爱德华》的强尼戴普没有过多相似,之所以得到这外号,只因他长得有几分像我大学时养的仓鼠强尼戴普,故在仓鼠驾鹤西去后,这个名字就用到他身上了。

    强尼的身份,是我隔壁寝室的同学,他有一颗童心,生活习惯也很独特,比如清理胡子只用剪刀、每天饭后要服一粒金施尔康、晚上准时收看情景剧《老娘舅》.......为此强尼很长时间都是我们的快乐源泉。

    大学之初,众人都很兴奋,睡前要开长长的卧谈会,这对每晚十点入睡的强尼来说无疑是种煎熬,于是强尼毫无征兆地大声疾呼“赶紧睡觉!”同寝室的人见其模样好玩,便加倍逗弄他。其中有个叫剑华的还学起狼叫,未料却戳中强尼的笑点,他竟也开心叫了起来,之后隔壁寝室在很长时间里,夜间都会传出狼的长啸。

    强尼特别小气,吃不得一点亏,起因是他小学五年级时,有个要好的同学向他借了五块钱,不久那人转学,钱的事也就没有下文,从此他便立志做个精明人。但强尼的“小气”,在我们看来没有半点讨厌,反而带着喜剧电影的色彩。其中最为经典的,要数桶装水事件。

    在我读大学前,家里用的都是喝自来水的,潮州水质偏软,自来水加热饮用问题不大,证据之一便是水沸后没有明显水垢,广州水不同,仅是煮一次,崭新的电热水壶里也有肉眼能看见的白痕,上海的水我没煮过,大学时期配有饮水机,清一色喝桶装饮用水,一桶六元,寝室四人平摊。

    而到大学二年级下半学期,剑华不打算住校,便推说这水他喝得极少,钱就不交了。强尼瞧他一毛不拔,甚是不满,立刻表示他也不交,水亦不喝!

    我和俊俊在隔壁听到他们争吵,正欲吐槽,强尼就径直走进来,一脸微笑望向我们,说:“喂,你们让我入股好吗,以后每个月给你们一块钱,只求喝水!”

    见他嬉皮笑脸,我们忍住笑意,交换了眼神后说“不行,绝对不行!”

    强尼失望呢喃一声,就开始撒起娇来,先是用熊宝宝般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奶声奶气地央求,我板起脸道,不用求我!强尼又去蹭俊俊,但我俩早有默契,硬是不肯。最后强尼提价至两元一个月,依旧被拒,知道我们铁石心肠,他也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

    待他走后,我和俊俊关起门,双双开怀大笑起来,我们怀着欣赏连续剧的心,想看精明强尼的后续发展。

    然而次日,强尼便得意地拿着保温杯到我们面前炫耀,“喏,我又有水喝了。”

    我们诧异地走进强尼房内,发现他室内放着一加仑的瓶装饮用水,不禁疑惑起来,向来抠门的他,是断然不会买水的啊!但问起水的来历,强尼便装疯卖傻。

    后来一日,我在午后打算找个课室自修,远远瞧见强尼手上提一加仑的空桶,贼头贼脑地在教师休息室前观望,谜底才算揭晓了,原来这厮晓得中午教师休息室无人,便趁机跑去偷水。真相大白后,强尼和剑华握手言和,他们无需再为付钱争执,离本学期结束只剩两三个月,大家都去休息室打水就好。

    大二结束,我们从南汇搬到了上海市区的军工路,强尼不再住校,但不时会到我们寝室串门,碰到下午没课,大家便一起玩名为“拱猪”的纸牌游戏,当时宿舍楼下有很多猫,强尼爱猫,路过会和猫讲话,但舍不得花钱。见我买火腿喂猫时,他也会跑来指点一二,“这个三根10元,每根30克,那个一根10元,有100克。肯定是一根划算。”于是我就买了一根,但仔细想了下,这样就只能喂一只猫了。

    我和强尼毕业后,双方工作都不顺利,强尼在大学时因中岛美雪的歌对日语产生兴趣,后自学一年,考到二级证书才外出找工作,先是做了几年被各类小姑娘环绕的培训,跟着就神秘消失了。

    我偶尔回到上海与俊俊相聚,总想见下强尼,但强尼都称没空。直到17年同学阿斐结婚,强尼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彼时他留着类似周星驰的发型,头发白了一半,人也胖了不少,见到我们依旧嬉皮笑脸,问起工作,说是在某公司当财务,很是神秘。

    后面大家互加微信,我看见强尼的微信名赫然是“强尼戴普”,然后他认真说了一句,“我现在工作用的英文名也是强尼哦!”顿时,有种想哭的感觉。“出门万里客,中道逢嘉友。未言心相醉,不在接杯酒。”这四句陶渊明的诗,我不能完全理解它的意义,但似乎说的,就是我那刻的心情。

可口可乐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这是我懂事起背的第一首诗,教我念诗的是小舅。他是家中老幺,最是得宠,所以在哥哥姐姐们需要做工补贴家用的年代,他是唯一能自由读书的,在他的房内有个小书架,常年堆满泛黄的,散发霉味的书籍。

    我总会好奇拿起一本,询问小舅,“这是什么?”

    小舅便很有耐心地向我讲述书中的故事,如果碰巧拿的是儿童无法理解的专业书籍,他就会让我换一本。印象里,小舅给我讲过“二桃杀三士”、“高山流水”、“完璧归赵”的典故,到我幼儿园稍微识字时,他便直接将整本书扔给我读,并告诉我能看懂个五分就足够了,剩下不懂的,就靠想象自行理解。

    当然,小舅最热衷的,还是教我背诗,幼儿园的我与表弟,曾在外婆家长期借宿,小舅每日会念一首诗给我们,背得出的人,便可拿两毛五分去巷口的小卖部买可乐喝。

    改革开放初期的可乐是玻璃樽装的,上面印有白色的“coca cola”字样,这种盖子拧开会冒泡,喝起来酸中带甜的奇怪饮料,对我而言很是神奇,况且可乐瓶的弧形曲线是那样好看,拿在手上总有与众不同的新鲜感。

    那时的我喜欢可乐,也爱听小舅念诗,小舅念诗用的是闽南语系的潮州话,读起来抑扬顿挫,童年的我理解不了什么叫“低头思故乡”,也不懂什么是“我寄人间雪满头”,但小舅的感情是悲是喜,从音调上还是感知得出的。最后几周下来,比较浅显的五言诗,我都记住了,表弟则一首都没有,我积攒了10几个可乐瓶,在我醒来的某天里又不见了。原来是小舅拿去退瓶换钱,见我不开心,他便带我去书摊前买了故事书给我,那套书叫《365夜历史故事》,至今还保存在我家里。

    我带着那套书,像战利品一样回到父亲在市区新买的房子,待下次见小舅时,已是大半年后,他的房间多出一台印刷机,说是要自己搞印刷,书架也收掉了,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印刷材料,俨然成了工作车间。小舅不再有空教我念诗,听母亲讲,他常一个人到处派发传单,寻找客户,白净的小舅在之后的时光里,一点点地变黑变脏,但是他工作的地方,依然是那个曾经的卧室,因为忙于事业,婚姻大事也没有着落。直到某日,和父亲合伙办厂的海叔,说可以把他妹妹介绍给小舅。

    那个姐姐我也见过,短头发,白皙可爱,就是脾气不好,夜里母亲和父亲窃窃私语,说是对过八字,两人合婚会有大凶,只是还是决定让他们见一面,毕竟年纪都二十七八了,之后他们一见钟情,便很快结了婚。在亲戚的帮助下,小舅还买了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只是没过多久,海叔便和父亲拆伙,父亲只能带上几个弟兄令立山头,小舅惧内,和我们一家的关系也疏远了。父亲为此对他颇有微词,毕竟小舅创业时,父亲可是鼎力支持的,母亲到底还是疼惜弟弟,坚信是小舅妈从中作梗,这个结局,占卜已经说了,只能认命。

    小舅的事业,后来还是有了起色,他的勤奋打动了某位客户,一下给他大笔订单,他成为拥有大厂房,住在宽敞新居开小车的老板。我们在外婆的生日上碰面,那时的我是小学五年级,想起他小时对我的好,以及他对父亲的背叛,五味杂陈,对于他的女儿,亦是没有话可讲。我时常思考,小舅莫非变成那种书本上读到的忘恩负义之人了。

    我们家和小舅的关系,到我读大学时才稍微改善了下,那一年小舅突然把数十年前创业欠的钱还给父亲,并额外给了一万大洋,说是我读书,需要用钱。我看不透是一直以来误会了小舅,还是他突然有了良心。但每逢遇见他,依然是保持沉默,十几年的隔阂,即使矛盾稍解,感情也早已沉入到内心深不见底的地方啦。

    小舅的最后结局,是在2012年左右,当时小舅妈怂恿他投资办一个鞋厂,未料投资失败,小舅入不敷出,无奈借下高利贷,一家四口于某日人间蒸发,没有人清楚他们去了哪里。母亲痛哭流涕,念叨着当年就不该让他和舅妈相亲,我则一滴泪水都流不出来。只是我想,小舅会不会其实就没有容易过,他一直强忍着,不想再麻烦别人,结果反而被父亲和我误会为抛弃亲情,就像那可口可乐,喝着清凉爽口,里头确是加入了八倍于水的糖分,方掩盖了原本的苦涩!

奶茶

    我不知道那个女人的真名,认识的人,都称呼她为“狗腿”。

    这是多年之前的事情,当时我还是个实习生,穿着白衣黑裤,到某公司报道。同一天入职的是个在cbd随处可见的三十多岁职业女性,她便是“狗腿”。

    “狗腿”穿着干练的西装裙,涂着正红色口红,脸上有着几块让人害怕的横肉,属于看一眼即可,若是与之对视,多半要挨骂的类型。

    之后的我,在可以容纳三十多人的办公室里,被指定到入口处的偏僻位子上,就是那种给注定不会多待的人坐的卡位,电脑老而卡顿,椅子坐上后,还会发出细小的吱吱声。而狗腿是洋大人主管新聘的助理,据说是花了一年半载,在猎头推荐名单上精挑细选出来的,她被迎入独立的办公室里,不与我有所瓜葛。

    但是,我还记得狗腿的某些事情,不是特地想要记住,但每次喝到奶茶,就会回想起来。

    那是一个炎热的午后,穿着奶茶店制服的男子推门入内,具体是哪家奶茶店,我并不清楚,还是贫穷实习生的我,每天都是冷冷看着办公室的女人们叫各种下午茶。这个小哥来过几次,是故有点印象。

    小哥进门后,问了我一句“你们这里谁是姓黄的?”

    我才来两周,除了工作有交集人的名字,办公室里其它人,说到姓甚名谁,基本是叫不出的。于是,我只好羞涩说“我不知道。”

    小哥只得吆喝一声,“黄小姐在吗?你的奶茶来了。”

    办公室里的人淡定地望了他一眼,又低头继续工作。

    小哥无奈拿出手机,电话接通了,在座的人都没听见手机铃声,之后,那个专属的办公室门姗姗打开,狗腿满脸堆笑,拿着手机跑了出来。

    “黄小姐吗?”

    “是呀,可是我没有订奶茶啊,会是谁给我订的呢?”狗腿惊讶道,此刻的她与面试时判若两人,我才知道一个面相偏凶的中年妇女,说话也是能够娇滴滴的。

    小哥显然不愿搭理她,递过奶茶就走了。办公室的女人们则一改冷漠,纷纷打听是谁送的奶茶,吐槽八成是老公给的爱心茶。

    狗腿享受了一会恭维,当众喝了一口,便说出了结论。

    “肯定不是我老公,这人不懂我,奶茶竟不加珍珠,没有珍珠的奶茶,能算奶茶吗?”随后就大摇大摆回她的地盘了。

    “多半是她自己点的!”最后,女人们哈哈大笑起来。我想狗腿的装模作样和女人们的笑声同样讨厌。

    至于奶茶加不加珍珠,对我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有些东西,及时配上真正洁白无瑕的珍珠,也是改变不了浑浊的本质的,狗腿的谎言,大概就是她想给本人注入的珍珠吧。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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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吃饭相关的随笔录,人生不如意十有**,先吃了这碗饭再说!食光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食光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食光记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