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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南丶     神启者说txt下载     神启者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三十章 归乡(二更)

    “再走一步?”孙钟眼睛一亮。

    “再走一步。”孙既安肯定道:“既然父亲已经领着士族与丞相联合,组成了如今之荆吴,为何不能再向前走一步,成为荆吴真正的臣子?那些士族子弟仇视丞相,不过是因为丞相这些年不断打压士族,还立了太学堂,为朝堂重新开辟了一条选才的道路罢了。说到底,士族现如今虽已不再如当年一般各立山头,相互争斗,可还是没有放下原本的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荆吴的一员。”

    “士族建立了一个国家,却不把自己当成这国家的人,那这个国家为何要听命于士族?”孙既安眼睛迸发出精光,“在我看来,士族以往的法子,就好像孩子置气,一遇到不顺棘手的事情,就甩手愤然离去,置之不理。可事情终究会摆在那儿等着人去改变,既然他们不愿意改变,那为何不自己站到高处,以自己的心意去翻转?”

    孙既安这才说回到最初:“儿子确实有意让孙青立功,也并没有打算隐藏。孙青是荆吴的孙青,若他立功,也是荆吴的功业,丞相就算知道了,那又如何?难不成他还不让臣子为国出力不成?

    孙青有能力,就该为国效力。而他有功劳,丞相自然也就该奖赏他官职、爵位。若士族人人都能放下嫌隙,一心为荆吴建功立业,难不成丞相还能阻挠不成?

    至于太学堂……纵使那些寒门子弟有几个出类拔萃的,可又能填补荆吴多少个官位?终究只是杯水车薪。

    何况,谁知道这些寒门子弟日后就不会站到士族这一边?要知道,人心似水,变化无常。日后的朝堂,绝不仅仅只是几个人的博弈,而是一派与另一派的博弈,士族若能占据荆吴的朝堂,哪怕丞相在时无人能真正压过他,可丞相终究是要去世的,以他的身体,甚至不知能不能活过一个甲子。

    到那时候,那这荆吴……不还得是士族之天下?

    说到最后,孙既安已经是掷地有声。

    只是,他看向孙钟,却发现孙钟的双目已经合上,他心中一跳,手里一紧,握住父亲的手,不断地摇晃:“父亲,父亲?”

    孙钟睁开了眼睛,看向孙既安,长长地叹了口气,似不舍,似满足。

    随后他撑着身子缓缓站了起来,蓦然放声大笑,笑得双眼满是泪水,一边笑,一边朝外大声地喊道:“老仲!老仲!”

    孙既安搀扶着孙钟,一时不明他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又哭又笑,还大喊着家中老仆的名字。

    他有些怯意地低声问道:“父亲……您怎么了?”

    很快,那名陪伴孙钟多年的老仆人走了进来,白发苍苍的他看起来步伐依旧稳健,他一进门就迎了上来赶紧搀扶住孙钟。

    “太爷,您怎么了?”

    孙钟大笑道:“前些日子,你是不是劝我放下建邺城的事情,回老家养病?”

    老仆人点点头,回想起那日的对话,面露尴尬,道:“是啊。那天太爷还骂了我,说我什么也不懂。”

    “你是什么不懂,骂你没骂错。”孙钟依然大笑着,却猛然咳嗽起来,顿时让搀扶他的两人手忙脚乱,一人拍着背,一人抚着胸口,好一阵才让他气息平顺。

    “老仲。”他又喊了老仆人一声,“不过你也没说错,我呀,是老了,这病这么多日都好不了,看来我是该回老家,好好养养了。”

    老仆人眼睛一亮,道:“太爷,此话当真?”

    “当真,当真。”孙钟白了他一眼,“我还能骗你不成?”

    “可太爷前日还说,事务繁多,无人处理,若你离开了建邺城,万一出了事端……”

    孙钟笑道:“无妨!”他看看孙既安,欣慰道:“如今有了,有我儿子替我做事,我何必继续头疼撑着?不干了不干了,忙忙碌碌一辈子,我现在还真得逃一次。你今天就去把东西准备好,我们明日就启程……对了,别忘了带上我最喜欢的那些砚台,要是少了哪怕一件,我都得让你亲自赶着车子回来拿。”

    老仆人用力地点头,笑道:“那当然,放心,我都记着呐,您喜欢的物件,我就是闭着眼睛也知道是哪些!”

    老仆人高兴地点了点头,走去的脚步好像返老还童一般轻快。

    “父亲。”孙既安看着孙钟,一时心里有些空荡荡的,他没有想到孙钟竟会突然决定回老家养病,这样一来,建邺城在孙家主事的,自然也就变成了他,从此以后,孙家,乃至于士族群体,势必以他马首是瞻。

    他本来只想说服孙钟,让孙钟给自己一些出头的机会,能稍稍赞同一下自己的说法,可如今孙钟显然是打算甩手不干了,这令他反倒有些猝不及防。

    孙钟却拍了拍他的背,道:“不必做小女儿姿态,你既然已经有了主意,那就去做。我老了,这些年,总是觉得没有时间歇息,现在想想,我已许久没在老家的鱼塘里钓过鱼了吧?自己亲手钓鱼,再煮上一锅鱼汤……”孙钟面露追忆,“那味道,甚是怀念。”

    孙既安忍不住笑出声来,道:“父亲您忘了吧,小时候您老让我喝那鱼汤,可我从来不敢言明,您的鱼汤做得咸得很,而且酒加得多了些,一股子怪味……好多次都是娘偷偷把那鱼汤倒了,再把自己煮的一锅给放回去。”

    孙钟惊诧道:“是这样吗?你娘真这么干过?”

    孙既安微笑道:“娘不让我告诉您。”

    孙钟慨然笑道:“不过你现在敢告诉我了,也好,正好回老家养养病,再研究研究,说不得我以后做的鱼汤就跟你娘做的一样好喝,到时候我再让人喊你回去,你可得都给我喝完,一滴都不许剩!”

    孙既安搀扶着孙钟又躺回到椅子上,恭敬作揖笑道:“父亲有令,儿子不敢不从。”

    孙钟满意地闭上了眼睛,轻声道:“你明日还要上朝,先去休息吧。我有些困倦了,眯会儿。”

    “父亲为何不去床上歇息?”孙既安轻轻地给他拉了拉毯子,有些疑惑。

    “不用了。”孙钟道:“一会儿我自己去,现在我这身子软着呢,不想动……”

    孙既安觉得有些怪异,却又说不上哪里怪,只能是点了点头,转身出了门。

    翌日,天光还没亮的时候,孙家宅邸却突然传来了猛烈的敲门声。

    “老爷!老爷!您快来看看呀!”

    “大清早的,这是闹什么呢。”床榻之上,孙既安的妻子睁开惺忪的睡眼,望着窗外,抱怨道:“这还没没到鸡打鸣的时候呢,多大的事情不能等上一个时辰再来?老仲怎得也这般没规矩了……”

    只是妻子一转头,惊讶地发现孙既安竟已经坐了起来,匆匆忙忙地披上外衣,连鞋子都没穿好就跑到了房门前,打开了房门。

    “老爷,太爷他……”

    孙既安面色一沉,急急忙忙地向着孙钟的卧房方向跑去,跑了几步,却又听见老仲惶急的声音:“不在卧房,在书房。”

    似乎在他的一生中,他都没有这样惊惶过。

    但等他到了书房,心中却突然平静了,听着房内一干仆人低低的哭声,他的脚步也放缓了一些,心中像是有一口井,井中落下了一块大石,却没有溅起半点水花,就这么沉了下去。

    孙钟仍然靠在躺椅上,仍然是昨晚的样子,闭着眼睛,唇角带着一丝微笑,花白的头发在微风中轻轻颤动,犹如摇曳的野草。

    老仲在孙既安身后,带着哭腔颤抖着道:“昨夜……太爷说他不想回房,我就在书房陪着,后来我也困了……可等我醒来,却……却发现……”

    孙既安猛然跪了下来,望着躺椅上的老人,嘴唇一张一合:“父亲……”

    “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高长恭望着那出殡的队伍,摇头叹了一声。

    走在当先的是孙钟最疼爱的孙子孙青,他的脸上神情涣散,眼神沉重,就像是整个天地都崩塌了一般。

    孙既安在他的身旁,也是麻木的神情,手用力地一抬,撒下大把的纸钱。

    锣声响亮,悠扬中带着几分悲怆,远远地荡漾开去。

    长长的队伍穿过街道,在无数百姓的议论声中,逐渐消失在城门的方向。

    诸葛宛陵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神情凝重,一言不发。

    高长恭看了看他的眼睛,道:“唉,自此朝堂上可就多了个孙既安,估计……有你头疼的时候。你还是得多多注意身体,别太过勉强,你一个孤家寡人,将来要是也像是孙钟一样躺进棺材里,难不成得雇我来给你撒一路纸钱?”

    这话显然有些毒舌,却也表达出了高长恭对于诸葛宛陵的担心,他知道,以诸葛宛陵现如今这个身子,说千疮百孔也不为过,如果可以,他是真的不希望诸葛宛陵继续主持朝政。

    但他也十分明白,有些事情,只有这个人才能做得好,以诸葛宛陵的性情,他是绝对不甘心变成一个闲散的无用之人的。

    诸葛宛陵露出些许微笑,眼神变得温和,道:“放心,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在事情没有完成之前,我断不会轻易死去。”

    高长恭知道劝说不了他,只能无奈道:“也是,当年好几次我都以为你撑不过去了,可偏偏你还是撑了过来。想来你胸膛里的那颗心简直就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即便是阴曹地府也不愿意收你。”

    诸葛宛陵摇摇头,笃定地说道:“这世上,没有阴曹地府。”

    “大概吧。”高长恭并不打算与他深究死后的世界,随手指了个方向道:“去我那聚聚?赶巧公瑾研究出了一道新菜,一起尝尝。”

    诸葛宛陵也不反对,转身跟他逆着人潮向大将军府邸而去,一路上有女子认出了高长恭那张俊美的脸庞,震惊之下瞪圆了眼睛,但似乎很快发现自己的表情很是失礼,又赶紧羞涩地低下头去。

    诸葛宛陵露出一丝嘲笑,高长恭则是狠狠瞪了他一眼。

    倒是那位姑娘,在重新抬起头之后发现眼前那位“美战神”已经无影无踪,心中一阵怅然若失,暗暗骂自己刚才为什么要羞涩低头,而没能多看上两眼……

第三百三十一章 山中来客(三更)

    清晨,山脚下的一间小客栈里已经有一些客人在桌前喝着热粥了。

    这客栈坐落于唐国边境,只需要再行百里路,便可进入墨家境内,自然也就时常会有过往行商留宿此处。

    否则,在这人烟稀少的地方,开这样一间孤零零的客栈,恐怕老板一家迟早得饿死在荒原里。

    在这条路一来二去,也有不少行商认识这家客栈的老板娘,知道其性情泼辣,训自家那小伙计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如今都不打算去触她的霉头,反倒是一边低头喝粥,一边饶有兴趣地侧耳听着。

    很快,后院门外响起一阵匆忙的脚步声,从外面急匆匆地跑进来一名矮小的年轻人,一手提着茶壶,一手无奈地挠着头,道:“我说老板娘,一大早地嚎啥呢,我这不是在烧着水嘛?”

    老板娘一见他就来气,对准桌面猛地拍了一巴掌,震得那些喝粥的客人们一个哆嗦:“还狡辩?我在楼上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又偷偷跑去马棚摸客人的马了吧?怎么着?上回那个侠客还没给你教训够呐?到时候人家再把你打得屁滚尿流,还不是得老娘去给你赔礼道歉!人家的马,你给喂好刷好就行了,摸来摸去的,当是你家媳妇呢?醒醒,你今年还没娶妻呢!”

    小伙计被老板娘一通骂憋得满脸通红,不服气地顶嘴道:“我不就是摸摸人家马,又不会少块肉怎么的?上次那位大侠小肚鸡肠,能怪着我什么?说到底,人家生气也不是因为我摸人家的马,而是他说要我给马喂精料,老板娘你听错了要我给粗料,人家这才打了我,这事儿从头到尾我是最无辜的那个好不好!”

    老板娘猛地站了起来,冷笑道:“你无辜?粗料精料,你喂了这么多马,自己看不出来?那匹马那肥膘,靠喂粗料能长得出来?”

    “那谁知道呢……”小伙计同样瞪着眼睛,寸步不让,“这世上有什么不可能的?”

    这就是狡辩了,不过老板娘显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再度一巴掌拍在桌上:“反了你了?这顶嘴的毛病,也不知道谁教你的。今天我真该好好教教你什么是规矩,我这是为你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个死跑堂的,挺多了人家跟你说的故事,也想骑着马去当个将军。我呸,你要是能当将军,我不得当皇后去了?”

    “谁说我不能当将军了?”被戳穿心中所想的小伙计满脸通红,不敢去看周围面带笑意的行商们,却还是不不服气地道,“咱们唐国征南军的刘将军早先不就是个平头百姓?听说这次唐国又要发兵,我要是现在能投军,说不定也能混个小头头,到时候再回客栈里喝酒,我一定点上最贵的牛肉!”

    他想了想,又瞪着小眼睛强调道:“两盘!”

    “得了吧。还投军呢,就你那老鼠胆,你能上战场?别看见敌军就吓得尿裤子了吧!”老板娘哼哼,“还刘将军,你有人家那纵马沙场的能力吗?猪狗……”

    “是褚苟!”小伙计使劲大喊道。

    “我管你是猪狗还是褚苟。你那穷教书的爹反正是把你交给老娘我管,那你就得听我的!明不明……”

    这时候,楼上传来一声抱怨的怒吼:“吵什么吵,大清早的,让不让人睡觉?”

    于是众人惊讶地发现,刚刚还气势汹汹的老板娘,却像是在一瞬间从一只吊睛白额虎变成了一只柔软可人的家猫,对着楼上紧闭的房门赔礼道:“客官……哦不……大侠,对不住,我忘了您还在睡呢,都是我的错,要不您再睡个回笼觉?一会儿本店给送一碟花生米下酒……”

    老板娘摆着一副凶脸,不断地挥手,示意小伙计继续去干自己的事儿,小伙计则是带着几分不屑,还特意拉长了声音道:“我去烧水了……”

    随后,他转身向着后院走去。

    有客人发出笑声,后院里这时又走出个中年男人,握着锅铲,一脸无奈地望着老板娘。

    “老板,您可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一位温柔可人的婆姨。”客人揶揄道,当然,这温柔可人是专门对那些厉害人的,像是楼上的那位侠客,对这个一看就敦厚老实的老板,显然不可能展露出那一面了。

    不过看这老板的样子倒是憨厚,听到客人这样揶揄,兵不生气,甚至还高兴地笑了起来,道:“要炒花生米啊,那我多炒两碟,不要钱,大伙儿都有份。”

    几位行商当然是高兴响应,老板娘这时翻了个白眼,望着自己的丈夫,心想你这是从受的哪门子刺激,就为了这么一句貌似夸耀实则揶揄的话高兴成这样?

    只不过这几碟子花生米算是在给她赔礼,自然也蕴含了对她的情意,她就算是再泼辣,也得在这会儿给足自己丈夫面子,微胖的脸上露出了几抹质朴的笑颜。

    结果小伙计褚苟提着茶壶从后院走了出来,一脸烟熏火燎,骂骂咧咧道:“喂喂,老板娘,你这次收来的都是什么柴火,烟这么大?熏得我都快看不见了,我要是瞎了眼,到时候去当算命的我咒你。”

    老板娘瞪着褚苟,道:“叫什么叫,柴火不要钱啊,就这柴火,爱用不用,有本事你自己上山捡去。”

    褚苟一边和老板娘吵嘴,一边给客人们倒满了茶水,客栈中倒是充斥着不少欢声笑语,而门口传来了敲门的声音,褚苟看了一眼显然是不打算去开门迎客的老板娘,嘴里骂了一声,又放下茶壶,向着院子里走去。

    “来了来了!”他一边喊一边拉扯着门栓,而就在门打开的那一刻,却是吓得险些尿了裤子。

    “我的娘诶!山上的野人跑来了!”在客栈里,时常会有樵夫说自己在这附近的山上见过野人,长着像狗熊的头,生得高大,脏兮兮的全身都是毛,以前褚苟都以为他们只是说笑,亦或是想吓唬自己。

    可现如今,就在这客栈的门口,却结结实实地站着一个熊头人身!那浑身的毛发,脏得就像是刚从泥地里打过滚的“怪物”,一时惊得他浑身发抖,牙齿打战,惨烈地嚎叫起来。

    客栈内的宾客听着他的叫声,也不以为意,只是对着正算账的老板娘笑着道:“这小子是不是又玩什么新花样了?”

    老板娘面色一沉,迈开脚步向着门外一边走一边大骂:“猪狗!搞什么呢!不好好干活,就知道睁着眼睛说瞎话!”

    而当她看见那狰狞的熊头,一双铜铃大眼直愣愣地瞪着自己的时候,也是吓了一大跳,就算是熊,也不该这么大……只是看着这身影并不高大雄壮,显然与这熊头不成比例,莫不是真的是什么怪物下山来了吧?

    不过当她定睛一看,却也安下神来,这哪里是个什么怪物?

    不过是一个人披着一件宽大的熊皮,直直地站在门口罢了。而褚苟一直没敢挪动眼睛,所以注意不到那熊头的下面,有一张脏兮兮的脸。

    而站在门口的人听了褚苟叫唤了半天,发现没个完,也是丧失了耐心,无奈地道:“你叫完了没?叫完了让我先进去,给我来碗水……我是真的渴了。”

    老板娘听着那声音年轻,总算是完全放下心来,一面冲着褚苟尖声大喊:“猪狗,没看见客人要进来?还杵在这儿!还不快让开!”

第三百三十二章 妖熊皮(四更)

    这个披着一身熊皮,半身泥泞,满脸脏污的人,自然就是秦轲。

    和高易水等人分开之后,他一人深入大山腹地,独自吸引了两名山匪和路明追他而去,此时已是过了十日十夜。

    一开始,他还觉得自己只要在一天之内甩开路明等人,自己就可以从另外一个方向离开伏牛山,顺着山下的大道一路找到附近的驿站,再买上一匹足够快的奔马,便能去往墨家与高易水等人汇合。

    只是他没曾想到,出身长城的路明,不仅仅有着不俗的精神控制力,更熟读各种典籍,精于追踪。

    他逃了三天,却都没能躲开几人的追踪,如果不是路明伤势过重,后来身体确实撑不下去,只怕自己到现在还在山中和他们玩躲迷藏。

    伏牛山并非一座孤立的山峰,它的“牛尾巴”刚好与其他的大山相连,他慌不择路地跑了三天三夜,自然早已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身在何处。

    不过他毕竟也是个乡野少年,从前稻香村也是在大山深处,他对大山有着天然的亲近感,于是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开始在林中以菌菇、阳光辨别方向,既然不知道路在哪里,干脆就顺着山路一直向着东方行走,总是能距离墨家近一些的。

    只是他这一走,就走了将近七天,直到今天早晨翻过最后一座高山,才远远地看见了些许炊烟,谁知道却并不是村落,而是一间孤零零的客栈。

    客栈也好。

    秦轲心中想着,这些日子,他天天睡在山里,早已经受够了那些或干硬或潮湿的泥土地,还有缠得他不胜其烦的那些蚊虫毒蛇……不过他倒是由此发现了小黑的另一项好处尽管它十分嗜睡,哪怕自己狠命戳它都不见得会醒,可一旦有毒蛇毒虫之类靠近,它就会立即醒转过来。

    最后的结果,自然就是小黑饱餐一顿之后重新爬回他的衣衫里,紧贴着他的胸口睡大觉。

    所以到后面,他干脆也就不去找那些可以驱虫的草药,随便找一处干燥的地方,用菩萨斩落一些杂草铺设到泥地上,便是他一夜的软床。

    唯有一件事情令他倍感沮丧。

    张芙送他的那只玉坠子碎了。

    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红绳上,如今只剩下宁馨给他的那只骨片制成的“护身符”,玉坠子成了一小块指甲盖大小的碎玉,有些凄惨地吊在红绳打成的那个花结上。

    他知道该是先前,路明操纵透明小剑刺中他胸口的那一击,当时他听到了一声清脆的碎裂声,然而当时那种紧迫的状况,他根本也没有机会再去查看,只能是庆幸着自己没有被那透明小剑一下刺穿胸膛。

    如果回去的话,该怎么和张芙说呢,秦轲挠了挠头,舔了下干裂的嘴唇,终于还是决定先解决眼下饥饿和口渴的问题。

    与之前刚进院门的时候一样,他一踏进客栈的门,就听到周围一片哗然,他也知道自己现如今不成样子,且不说一身的衣服在这些日子里早已经沾满了泥水,几乎分辨不出原本布料的材质和颜色了。

    期间有一次他为了躲开追踪,还专门在自己身上糊了些泥巴,加上已入秋的山间确实寒凉,他为了夜间御寒而穿上的熊皮此刻还在身上,那死去的妖熊面目狰狞,也不怪旁人大呼小叫了。

    只不过他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他如释重负地在桌边坐了下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道:“先给我来碗水,两天没在山上找到水,快渴死了。”

    老板娘注视着他身上套着的熊皮,若有所思,朝着褚苟做了个表情,褚苟明白过来,有些不情不愿地去找了茶碗来,放在秦轲面前,却不急着倒水,哼了一声道:“喝水啊,本店这水可不便宜。”

    秦轲愣了愣,道:“喝水也要钱?”

    褚苟心想果然没错,这家伙这般狼狈样子,比那些蛮子还要不如,哪里会有钱,他一下子叉腰竖眉道:“那当然,本店的水都是从山上运下来的山泉水,这附近也就一两处水源,不得收钱怎么的?”

    秦轲四下望去,周围的客人却是一个个都不去看他,刻意地撇开目光。秦轲也不太懂这小二是什么意思,只能苦笑了一声,道:“这几天在山上,钱袋子跑丢了……”

    褚苟听到这里更不乐意了,端着茶壶就想走,可眼前却是闪过一道银光,只见秦轲从怀中拿出了巴掌大的银饼子,吧嗒放在了桌上,道:“就剩下这么点,足够么?”

    “足够足够足够。”老板娘走了过来,笑颜如花,道,“客官放心,本店的茶水便宜得很,哪里用得上这么多……”说到这里,她立马瞪了褚苟一眼,道,“猪狗,瞧瞧你个没眼力见的,还不赶紧给客官上茶,待会儿再去给客官烧一桶洗澡水,听见没?”

    “我也只有这么一个了。”秦轲一想到他那一袋子滚落山涧的钱,就感觉一阵心口疼。

    褚苟看着老板娘,心中幽怨,却也不敢再多说什么,悻悻然地给秦轲倒了一大碗茶水,秦轲哈呼哈呼地吹了一会儿,还是等不了,干脆让褚苟给他从水缸里舀了一碗凉水,端起来就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

    清冽的泉水滋润了他的肺腑,他畅快地发出了一声叹息,喝了一碗,又喝一碗,一连喝了五碗才停了下来。

    “这怕不是一头水牛吧……”褚苟看着秦轲的样子,又看看他身上的狰狞的熊头,心中咕哝,这熊皮看起来倒是不错,这么大一头熊真是从未见过。

    不过不仅仅是他觉得这熊皮有些特异,就连一旁的行商都纷纷站了起来,有几个胆子大的,更是靠了上来,上下打量着狰狞的熊头,几乎忍不住想要去伸手抚摸:“一头死了的熊都能有这般光亮的毛皮,这炯炯的眼睛……”

    秦轲转过头去,看向距离他最近的一名行商。

    行商感觉到了他的目光,立刻鞠躬行礼,显得十分恭敬道:“敢为这位……呃……”他看了看秦轲那脏乱的脸颊,“仁兄……不知我能否摸摸你这身上的皮子?”

    秦轲看着那行商的两撇胡子,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发现自己竟也长了一些胡渣,笑了笑,道:“要摸就摸吧,我还未到弱冠之年,不是什么仁兄。”

    行商听他并不拒绝,眼中顿时迸射出精光,他微微颤抖着手,缓缓地抚上熊皮,轻轻感受着那虽然脏,却十分柔顺的毛发,原本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他再度伸手,在熊皮上按了按,在熊头上敲了敲,终于确认了心中的猜想:“这位……小弟,你这该不会是妖熊的皮吧?”

    褚苟在一旁满脸古怪,这丑了吧唧的庞然大物,是妖熊?

    熊他倒是知道,夜里山间常常会传来轰隆隆的声音,老板娘告诉他这是熊在拍打树干,或者是在和野猪打架……

    妖熊,自然是说那些已经化妖的熊,伏牛山的灵气甚多,深山里头有一些妖兽不足为奇,秦轲这一路上,顺手也打杀了一些,一部分是为了自保,一部分是吃了,而像这头熊被他剥了皮子披到身上,是为了御寒和伪装。

    秦轲倒没想到这商人眼光如炬,仅凭看了看摸了摸,就能看出这是一头化妖的黑熊。

    他喝完了水,觉得身体舒服了不少,笑着道:“该是妖熊没错。”

    “嚯……”行商们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面面相觑。

    有人感叹道:“还真是妖熊皮……我这辈子也就见过一次……”

    刚刚那位行商又是问道:“不知这位……少侠,这妖熊皮,是从哪里来的?”

    秦轲眼珠一转,有些奇怪地回答道:“当然是山上猎来的,我今日刚下山。”

    “猎来的?”

    “是啊。”

    “只有你一个人?”

    “那当然了。”秦轲理所当然地回答,自己一个人在山中,哪儿来的帮手,要说帮手……他从自己的腰间解下菩萨,放到桌面上,“有它呢,这熊,其实也没那么厉害。”

第三百三十三章 竞价

    这么多日在山上行走,剑鞘上也跟着沾了不少泥巴,看起来比镇上铁匠铺里最低档的兵器都不如,当然秦轲自是十分清楚,那藏在其中的剑刃何等锋锐。

    那天夜里,山雨滂沱,他只得找了个山洞睡觉,谁知是误入了熊洞,才会遇见这头妖熊,虽说以他的修为,解决一只妖熊没什么难处,可他几天以来风餐露宿,又想着下山之路漫漫远兮,实在是有些疲累,于是解决了这只妖熊之后,他也更加谨慎了一些。

    行商们听见秦轲的回答,肃然起敬,当先那位行商激动地道:“果然是少年英雄,这个年纪就能只身上山搏杀妖熊。”

    褚苟却在一旁忍不住道:“什么少年英雄,我怎么觉得像是吹牛呢?”

    “瞎说什么呢,猪狗。”老板娘翻了个白眼,一巴掌拍在了褚苟的背心,痛得他龇牙咧嘴,“你自己学武不成,当别人都跟你一样废柴不成?”

    说了些话,行商们也就不再掩饰他们一开始的目的,直接开始询问起秦轲是否出手这妖熊皮来。

    他们本就是东西两国奔走的行商,若没有独到的眼光,年年辛苦往返不说,只怕连本钱都赚不回来。而秦轲披着的这妖熊皮,在他们看来,品质实属上乘,就算不卖给唐国的那些王室宗亲,卖给墨家的那些世家大族也是一笔丰厚的收入。

    只不过这熊皮只有一张,而行商却有很多位,总不可能用大损熊皮价钱的法子把这熊皮切碎了平分吧?

    于是有人开始出价:“我出五十两,少侠意下如何?”

    众行商嗤之以鼻,大骂他不实在:“别说是整张的妖熊皮,就是碎的妖熊皮,这收的价儿也不止五十两,扯淡了不是?没诚意就趁早走,别耽误人家少侠休息!”

    那行商的脸上一红,有些挂不住面子,一声大喝:“都住嘴,瞧瞧你们说的什么话,我说五十两了吗?我说的是一百五十两!”

    “一百五十两?”褚苟原本还因为被老板娘骂了有些闷闷不乐,听见这个价格,一时愣住了。

    但让他更惊讶的还在后面,很快,又有人道:“我出二百两!”

    “二百一十两!”

    “三百两!”

    这叫价一旦开始,就如同狂风骤雨一般不肯停歇,行商们都是口蜜腹剑,相互讥讽揭短,说丑态百出也不为过。而这熊皮的价钱,也就在这样的争吵之中,拔高到了九百两之高。

    这个价格,行商们已经开始掂量,毕竟他们手里的现银并不多,或许此去墨家卖了自己的货物之后还能赚些钱,可现如今要拿出九百两,已经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儿。

    “我出一千两!”这时候,第一位看出秦轲身上熊皮珍贵的行商大声地喊了起来。

    众人都把目光看向了他。

    有人讥讽地道:“一千两?别说一千两,就说刚刚老金说的九百两我都怀疑他能不能拿出来,大家都是是些越过边境去墨家走私的小生意人,家底能有五百两就算殷实,何况是这一千两?老庞,你说说,就你这包袱里,能塞下一千两银钱吗?”

    被称作老庞的行商也是咬着牙喊出的这个价钱,听见众人的讥讽,他咬牙切齿地道:“谁说我没有一千两?”

    他伸出手,从自己的怀中掏出玉佩,放在秦轲的面前,道:“看着,这可是我家传的好玉,就算是换个两千两都有可能,我现在就把这东西跟少侠换,你们有本事,拿出比我更好的东西来!”

    秦轲傻傻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玉,刚刚商人们的争吵,他一句话都没说,并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谁晓得,自己这一张熊皮还能卖出这样的高价?

    不过他看了看桌上那白如羊脂的玉佩,还是摇了摇头道:“我不要这个。”

    行商中有人嘲笑道:“听见没有,老庞,就你这破玉佩,估计也不值得那么多钱,人家都不肯要呢。”

    “不是的不是的。”秦轲生怕人家误会,赶忙解释道:“我要这玉也没什么用,何况这玉是你传家的宝物,我也不好拿了去。我打算东去墨家,如今只是缺些行路要用的银钱,此去路途遥远,总得买一匹快马的。”

    “这样吧。”秦轲想了想,道:“我听你说,你也是要去墨家的?不然你带上我,银钱少给一些也成。”

    这位被称作老庞的行商看着秦轲,一时有些发愣,看着秦轲的这意思,是打定主意要把这妖熊皮卖给自己了?

    顿时,他心中一阵翻腾,可翻腾的却不是惊惧,而是惊喜。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小声地试探:“这……少侠,不知道你说少一点,是打算多少要多少银钱?”

    秦轲苦了脸,虽然说他是贫苦出身,但可惜的是,他并没有学会与人舌头翻腾如飞的砍价能力。

    就连当初给季叔的客栈去买那牛肉,也是季叔早就已经跟老板打好了招呼,说定了价钱,才让秦轲按照那价钱去取若是让秦轲自己去,只怕一斤牛肉的价钱非得翻上一番。

    可话又说回来,真要让他这么白白便宜了面前这位老庞似乎也说不过去。说不准这次去墨家还能抽空去稻香村看看乡亲们……还有自己院子里的那些花草,也不知道季叔他们有没有帮忙照顾好。若这兽皮真能卖出去,换来的钱大概可以让他给乡亲们买不少东西了吧?

    只是他踌躇了半响,还是没想出该怎么定价,听这意思,定得多了,只怕老庞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但定得少了,岂不是让旁人不乐意,也亏待了自己?左思右想,都没法周全,他干脆心中一横,道:“你有多少银钱?”

    他这问题,不只是让所有行商都是一愣,就连这坐在一旁看热闹的老板娘也是一怔,随后捂嘴轻笑起来。

    这哪里是说价儿?听着倒像是山匪劫道,让人交出身上的所有财物吧?

    老庞明白他的意思,伸手进褡裢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掂量了一下,又咬咬牙,一下子把东西从褡裢中拿了出来,放到秦轲的面前,与桌子碰撞发出一声闷响。

    “这里是五百两。”

    还没等秦轲说些什么,其他行商倒是有些不满意了,大家都是正经出价,凭什么你拿出个玉佩说了两句,结果就让你占了这便宜?要知道,这一张妖熊皮,哪怕是一千两银吃进,卖到合适的人手里也该能翻个三倍甚至更高。

    至于带这位少侠去一趟墨家……说到底他们本来就要去墨家做生意,这路上甚至还会相互结伴同行,求个彼此照应。多一个人又有什么影响?反倒是看这位少侠武艺不凡,能搏杀妖熊,若是与他同行,那路上就算是遇上那些山匪也可以不畏惧了。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现如今这从天上掉的好事儿,哪儿有不争不抢的道理,很快,行商之中那几位出价超过五百两的商人中就有人开口讥讽:“刚刚还一千两,现在就变成了五百两,老庞,你倒有手段哪,拿着一块传家玉佩就想堵了这位少侠的嘴,白白坑了他几百两银。少侠要去墨家,谁带去不成?我们哪怕倒贴钱也愿意,你这做得,实在不地道啊。”

第三百三十四章 商定(二更)

    站在秦轲面前的老庞面色阴沉,他拿出玉佩,本也没有耍手段的心思,而是真的打算用这玉佩与秦轲换妖熊皮。

    他想到了自家儿子一直私下里与一位世家庶女相好,今年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可人家虽是个庶女,到底也与他这样的商贾之家门不当户不对,这门亲事眼看着就得黄了。

    不过那位庶女也是性情刚烈,在家中以死相逼,那家人万般无奈才终于松了口,说只要他们庞家能拿出五千两作为聘礼,就同意让姑娘嫁过来。

    可他老庞虽然说经商多年,攒下了一些家底,可要他一次性拿出五千两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也是因为这事儿,他着急上火,每天指望着能多赚些钱,好把这亲事尽快给定下来,否则,这家传玉佩,他是断然不会舍得给秦轲的。

    若这妖熊的皮拿回去卖给那家人……这五千两,或许就有指望了。他心中此时已经挑选好了卖家,忽然弯下腰去,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掀起裤腿来。

    秦轲不知道他这是要做什么,不过很快也明白过来,原来老庞不仅仅把钱放在钱袋里,还藏了一些,绑在了裤筒里,藏得十分隐秘。

    秦轲以前只是听高易水说过,却没想到这事儿还真的存在。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老庞解下右腿绑得结结实实上的钱袋,放在了秦轲的面前,又蹲下身来,解下左腿上的钱袋,两只钱袋拍击在桌子上的声音,与那银钱相似,却又有些不同。

    等到老庞把袋子解开,里面顿时发出黄灿灿的光。

    老庞看着秦轲那好奇的眼神,露出几分苦笑,道:“少侠见谅,这是我的命根子,万一遇上山匪劫道,或者是做生意亏损,这点钱好歹能让我有机会翻本。不过现在我也不藏着了,这里一共是二十五金,只是有些琐碎,都是我这些年攒下的。都给你。”

    众行商都是沉默,在唐国,一金大约能换十四到十六两白银,这么算算,这里也足足有三百几十两白银,和前面那一袋子白银加在一起,已经有八百多两。

    虽然相比较老庞一开始所承诺的一千两还是少了一些,但已经所差无几。

    这一下子,就连那些行商们都不再出言讥讽,有人苦笑了一声,道:“老庞,真有你的,这最后的底子都拿出来了,你这是打算赌一把大的。万一你要是亏了,日后可得吃糠嚼腌菜了。”

    老庞温和地笑了:“我也是被逼到水边上,没什么法子了。不是我非得和你们争,我儿子的事儿,你们也多少知道一些。我也是尽人事,听天命,若这一趟真没捞着什么钱,我把自己这玉佩典当了,家里总不至于就此败落。若我儿子的婚事成了,到时候免不了都要喊你们去喝酒的。”

    行商们虽然相互勾心斗角,可在一些时候,却也是能共同进退的朋友,有人唱了声喏,道:“得嘞!就冲你这话,我不跟你争,就等着喝你儿子那杯喜酒了!”

    说完,各位行商都不再围着,各自散去,回到桌前,继续坐了下来,该吃饭的吃饭,该喝茶的喝茶,一会儿,他们中的不少人都迎着天光准备启程了。

    “少侠,不知道你打算去墨家何处?”老庞望着秦轲,微微笑道:“虽然说我做的生意不大,但这些年东奔西跑,倒是也去过墨家不少地方,北边的稷城,东边看过穹窿之海,南边甚至到过荆吴和墨家交界的南北通道,你只要说出个大概,我就能带你找到地方。”

    秦轲站着把自己身上披的熊皮脱了下来,放到了桌面上,这头妖熊的体形之大,令人咋舌。

    而老庞想着这张妖熊皮看起来已经确定属于自己,心中难免有些激动,抚摸着那上面柔顺的皮毛和一些因为妖熊在树上摩擦而沾染的树脂,知道这样的兽皮哪怕用刀枪都未必能穿刺而入,惊叹道:“禽兽不通天理,竟然也能修行到这般强大的地步。”

    这头狰狞的妖兽眼睛还在发着光,仿佛随时会再度暴起,秦轲笑了笑,道:“一会儿你把他卷起来,小心收藏吧。”

    “好……好……”老庞忙不迭地答应着,却还是没忘记前面那个问题:“少侠,你打算去墨家何处?”

    “我要去锦州。”秦轲交代完了兽皮的事,转而一脸认真地问道:“从这里到锦州,大概要多少天?”

    “锦州?从这里到锦州,如果有几匹快马,大概得七八十来天。”老庞微微皱了皱眉,显得有些意外,“少侠确定是要去锦州?”

    “是。”秦轲看出老庞的表情有些不对,奇怪地问:“怎么了?”

    老庞微微惊讶道:“少侠你难道不知道?”

    秦轲当然不知道,他在山里走了十天,与世隔绝,几乎快要成一个野人了,哪里会知道这天下的事儿?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我已经十天没和人说话了,一直在山上打猎……”

    和躲避追杀。

    他隐去了后半句。

    老庞明白过来,竖起一个大拇指道:“少侠果然厉害,一个人十天十夜的山间行走,换成是我,怕是一天也不行的。”

    “如此说来,少侠不知道也就不奇怪了。”老庞继续道:“如今已经传开了,沧海和唐国联军不断在边境骚扰,估计是想要征讨墨家了……有几路兵马都杀到白鹿关和杀虎口那边,而锦州距离这两处不过是三百里左右的距离,若是真的大军进犯,锦州首当其冲就得卷入战火……”

    说着,他脸上忍不住露出几分笑容,毕竟他还是个唐国百姓,听闻自家朝廷正打算开疆拓土,还是有那么点自豪感的,只不过换成秦轲这个“一半墨家一半荆吴”的人,就不这么想了。

    “那,什么时候会打仗?”秦轲震惊地看着他。

    老庞看秦轲的表情,安慰道:“少侠这时候急着要去锦州办事儿估计也还没什么。毕竟现在都是小打小闹,即便真打起来,只要我们不被乱军卷进去,总也不会出事。再者,墨家向来注重声誉,军中军法更是严明,不会做什么太下作的事儿。”

    秦轲低下头,他也只是慌乱了一刹那,一边想着不知道高易水那个老滑头现在带着阿布和蔡琰到了哪里,或许……已经到了?

    只是,他和高易水等人又该如何汇合呢?

    他仔细地想了想,下定决心道:“那就有劳了,你看哪里能买到几匹快马,我们尽快动身吧。”

    “这倒不难,我有一匹马在马棚里,顺着大道再往东跑上半天,就有一处驿馆,我和那里熟络,只要舍得花钱,不愁没有快马……少侠准备何时启程?”

    “就今……”秦轲抚摸了一下自己饿瘪了的肚子,这时想到了自己大约有一天一夜没吃什么东西了,加上十天以来他都没能睡一个足够安稳的觉,于是脸上露出憨笑道:“我先吃点东西,休息休息,还是明日出发吧。”

    “好。”老庞笑了笑,道:“那少侠先行休息,我等你一日,不过这妖熊皮,还是得先放在你这儿。”

    秦轲惊诧地看着老庞,道:“你不要了?”

    “我是商人,商人逐利,这妖熊皮既然是我花了钱的,不可能不要。只是……”他靠近了秦轲,小声道:“这里鱼龙混杂,妖熊皮的事情又闹得人尽皆知,我怕自己保全不了这东西,还是得请少侠保管。”

    秦轲明白了他的意思,心想这又是一个跟高易水一般的人精,不过他倒也能理解,况且一个人精带着自己去锦州,总好过跟着一个二愣子。

    他自己就是那个二愣子。

    “那好,我先帮你收着。”秦轲点头道。

第三百三十五章 太守之子(三更)

    妖熊皮被卷成了一整卷,收敛了熊头之后,倒是不那么狰狞显眼了,秦轲叫了些东西吃,老板娘自然是无比殷勤,等他狼吞虎咽地吃完老板娘端上来的馒头肉粥,便上了楼洗浴睡觉。

    这一觉睡到了暮时,当他缓缓睁开眼睛,终于感受到气血和心神正在逐渐凝聚,又顿了一刻钟之后,他才从床上爬了起来。

    衣服是客栈老板的,虽然显得肥胖了一些,但并不影响行动,老板娘给了他一根绳子做腰带,他也就胡乱地系到了腰上。

    只是没过多久,他的耳畔似乎是传来了什么不一样的响动,由远及近。他小心地靠近了窗口,微微把窗打开了一条缝。

    窗外夕阳犹如流淌的火焰,却有黑云阵阵,马蹄如雷,从一处土坡上向着客栈倾泻而来!

    “追兵?”秦轲看着这队大约有五十名披甲带刀军士的骑兵队,皱眉想了想,又觉得不太可能。

    虽然说路明确实是个厉害人物,可他如果真那般厉害,能在唐国调动骑兵,何必借那些山匪的力量?而且以他的估计,路明的伤势并不是一日两日能好的。

    既然不是冲着他来的,那么就是冲着客栈或者客栈里的某个人来的了。

    这时候,他早已经催动的风视之术同时听见了隔壁有人在慌乱之中碰到了桌脚,一时发出了痛呼,但声音刚喊出来,就被人用手捂住。

    “小声点!你想我们都死吗?”一个声音低低地道。

    那名碰到桌脚的人大概是明白了情况,发出“呜呜”的声音,大概是表示同意,之后也就没了声音。

    而那个低低的声音继续道:“先看看再说,现在就跳出去厮杀为时过早,何况就算要厮杀,也不能在客栈外与骑兵对峙,他们进不来客栈,就要下马,反倒是给了我们机会。”

    正说着,骑兵已经到了客栈的面前,领先的一人一身皮衣轻甲,头上却没戴盔,露出一张刚毅却年轻的脸庞,他低沉地喊了一声:“候!”

    于是这近五十名骑兵得到了命令,也开始拉扯起马缰。整支骑军在客栈面前停了下来,而领先的人嘴角带着几分嘲讽的笑容,也不急着下马,似乎是在等待些什么。

    老板娘和褚苟就算再耳聋,也该知道现如今外面的情况非同小可,连忙地走了出来,然而看清了那领头的男子,却是笑了:“哎哟,我道是谁,原来是袁太守大人家的公子,今日怎么有心情到咱们这儿来?是打猎来了?猪狗!快去切肉拿酒,好好款待袁公子和军爷们。”

    这位一马当先的袁公子也不急着下马,而是居高临下地看着老板娘,冷笑道:“不忙,我今日是来办公事的,不是来打猎,更不是来喝酒的。”

    老板娘看出来者不善,心中有些忐忑,却也不好直接表现在面上,仍然强自笑道:“办事儿?袁公子,不知道我这客栈是有哪里做得不好,竟然让袁公子亲自带兵上门?我和我家那口子可都是老实的平民百姓,可是从来不敢越过雷池的。”

    袁公子玩味地道:“老实?在这种地方开客栈的,能老实的哪儿去?光你这店里,每日过路的客人不知道有多少都是走私的商人,若是要查起来,一个包庇罪你们逃得了么?”

    这话轻飘飘的飘来,如一阵微风,却是吹得褚苟双腿有些发软,颤颤巍巍地险些摔倒。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间客栈里藏着的猫腻,否则,一间这样泥瓦造就的客栈,又怎么可能每个月给自己二十两银子的月钱?就算是定安城里大客栈的活计,只怕也不过如此吧?

    这满屋子的行商,至少有一大半都没有通关文书,他们都是一些走私贩子,不过渴慕着钱财,靠着一腔热血,从这一路去往边关挣些银子。

    这条路在唐国的地图上是没有的,从这里一路向西,正好可以避开严苛的关卡,一路直往墨家。

    这袁公子他倒是也见过几次,是个胆大妄为的主,有些许修为,平日里最喜欢的就是领着郡上的骑兵四处打猎游玩,倒是也来客栈里喝过几次酒,都是松散嬉笑,从未有如今这般气势汹汹。

    难不成,这位袁公子这次是奉了他老爹的命令,来把他们抓紧大狱的?

    老板娘感觉到褚苟的异状,瞥了他一眼,看见他如此恐惧,低低的骂了一声:“没出息的东西。”随后继续看向袁公子,眼里倒是一点畏惧的都没有,反倒是向前走了一步,轻声笑道:“袁公子这话我就听不明白了,什么走私的商人?什么包庇?我和我家男人可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只是做点小生意维持生计。另外……我们夫妻二人为何要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地方开上一间客栈,袁公子心中难道不清楚吗?论包庇……只怕……”

    她没有说下去,低着头却抬着眼,小心翼翼地去看袁公子的脸色。

    袁公子眯眼看了一会儿这位毫无怯意的老板娘,倒是觉得十分有意思。他当然知道这间客栈为何存在,也知道为何十多年来这条路都没有被画入本郡地图的原因。

    这天下四国,虽然不至于禁止商人交易,可自前朝以来,重农抑商都是一项国策,从未更改。

    商人要出边关,与番邦异族甚至敌国做交易,都得缴纳一笔不菲的关税,才能换取那看似轻巧单薄,实则却有千金之重的通关文书。

    除了高昂的关税,还有那与贩卖的来财物息息相关的市税,茶叶、铁器、纸、漆等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税收。这些钱从郡县一级一级地向上,最终充盈国库,可以说是一国之根本。

    而走私这种行为,不交关税,更无市税,无异于是从官府的虎口夺食,对待这些人,官府向来都是严之又严,毕竟,谁家会高兴自家的米仓里,出现一群偷吃粮米的硕鼠?

    然而就算法律严明,走私这种事情不管是荆吴墨家还是沧海唐国,都是屡禁不止。

    毕竟对于商人来说,只要有数倍的钱财可赚,就足以让他们铤而走险,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走私商人们使劲浑身解数,上下打点,总还是能找到薄弱处。

    虽然说这样的走私,还是得给官府的某些人不少财物用作贿赂,可比正经出关总是好上不少。

    而袁公子的父亲,看来是清楚这一点的,若不是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是默默从中拿了好处,这条走私路线又怎会存在?

    天下熙嚷,皆为利往。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不仅仅只是说商人,更是这些辛苦读书,只为了穿上一身官袍的官员们。

    不过袁公子的父亲头顶上还有朝中诸位大臣,再头顶上,还有李求凰和杨太真,他倒也不敢明目张胆。

    老板娘本觉得自己的话语已经足够有力量,可偏偏袁公子却还是这般不温不火的目光,这让她心中一时也有些古怪,若是太守大人的长子不知道这件事情,她是不相信的,可现如今……

    她心中一紧,难不成,是要出什么事儿?

    袁公子却突然笑了起来,道:“你们为什么在这地方开一间客栈,我可管不着,那是我父亲的事儿。”

    听到这句话,老板娘悬着的心微微平复了些许,结果转而又听见袁公子道:“可我刚刚当了都尉,总得做点该做的事情,接通报!你这里藏着朝廷要犯,识相的,就自己把人交出来。否则……”

    他冷冷一笑,拍了拍手,身后那近五十骑的军士们齐刷刷地抽出马刀,夕阳的光辉照射在刀刃上,冷厉的锋芒却像是已经砍在了老板娘和褚苟的身上。

第三百三十六章 墨者(四更)

    “噗通”一声,褚苟整个人跌坐在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老板娘要镇定一些,只是藏在身后的手已经隐隐地颤抖起来,但她的声音仍然清亮:“袁公子升任都尉了?那可真是可喜可贺……改叫一声都尉大人的,呃,刚才都尉大人说的朝廷要犯……不知道是什么人?小店里向来都是些客商落脚,按理说不会……”

    她突然想到秦轲那张清洗之后净白俊秀的脸,难不成是他?

    “有没有要犯,这你说了不算。”袁公子摇摇头,也懒得再与老板娘扯皮,只是对着一旁的两人点了点头,那两人就同时下马,握着马刀,向着客栈内走去。

    老板娘看着这事或是已经无法阻拦,一时也只能是给两人让开道路,同时拉扯了一下还在地上发愣的褚苟,咬牙切齿道:“给我起来,又不是冲着你去的!丢人!”

    这一切,秦轲隔着窗户看得清楚,就连对话也因为风视之术的关系,全部落入了他的耳中,看着那两人向着客栈走来,隔壁的声音也显得越发急促:“师兄,他们来了!”

    “别怕!”坚毅的声音在低吼:“你忘了我们是谁?你忘了老师的教导了?哪怕是必死无疑,也得死得壮烈。”

    “阿南,你带着他,在楼上射箭,只要那两人上了楼梯,就射他们。我领着人一路杀下去,冲出客栈,吸引他们的注意力。等到时候,你们就想法子从后门逃走,明白了吗!”随着拔剑声音清脆响起,那人用力地拍了一人的身体,低吼道:“站直了!今日若能活着回去,就替我们继续践行老师的道义!”

    说话间,两人已经将背贴到了房门上。

    屋内的行商早已经听见了动静,不少人甚至偷偷看过几眼,五十骑军足以吓得他们胆战心惊,而这时还有两人竟然握着刀闯了进来,更是把有些人吓得脸色发白。

    摄人的眼神扫到一个方向,只听得一声“叮当”碎裂声,一名行商打翻了盛满肉粥的陶碗,沾得满身都是,但却因为惊惧,一点也不在乎自己身上如何脏乱,反而麻利地钻进了桌子底下,好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刺猬。

    这般滑稽情形,两名握着刀的骑兵都是忍不住露出一些笑容,相互对视一眼,眼中都是不屑的神情。

    这些走私商人,说他们胆小吧,可他们胆大包天到敢违反律令,要知道,走私的罪名可不小,哪怕走私的不是兵器禁物,也足以罚个十年苦役。

    可说他们胆大吧,这才见了两人两刀就已经人仰马翻,实在可笑。

    只是他们巡视了一眼,却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人,顿时就把目光放到了那向上的楼梯上。

    顺着楼梯,他们一步步地向上,每一步踏出,都在木板的楼梯上发出一声闷响。

    秦轲听见隔壁众人逐渐急促的呼声,知道这件事情已经逐渐推向一个不可控制的方向,却也只能暂且蛰伏,没有做出任何动作。

    现如今外面有一队骑军严阵以待,他可不想趟进这浑水。

    高易水也说过,以为自己可以解决世上所有纷争,本就是十分愚蠢的事情。

    何况官府抓要犯,天经地义,难不成他还要跑出来横插一脚不成?

    两名军士终于走到了二楼的楼梯口,而机括在手指的扳动之下,蓄势待发许久的弓弦也在一瞬间绷直,伴随着门内急促的呼吸声,两支弩箭一瞬间穿透门缝,激射而出!

    虽然两名军士心中有所准备,可这突如其来的箭矢依旧让他们猝不及防。当先一人还没来得及举起马刀,就听见噗哧两声,两只弩箭一支没入他的胸口,一支穿透了他的喉咙。

    军士直接软倒了下去,躺在了后面那名军士的身上,连带着后面那人也向后退了几步,沾了一身鲜血。

    而就在这一刻,秦轲隔壁的房门猛然洞开,一声大喝之中,有两道黑影犹如狂怒的豹子一般冲了出去,长剑扫动气流,已经是向着第二名军士狠狠地斩了下去!

    第二名军士眼见自己的同僚如此干脆利落地死在了弩箭之下,早已经肝胆俱裂,而当两人冲出来的时候,更是已经明白自己的生死已经悬在了一线。

    但他毕竟是军中的儿郎!

    纵然剑刃逼近眼前,他还是鼓起了全身的力气,猛然地举起了马刀,同时大喝:“敌袭!”

    剑刃最终刺穿了他的胸膛,他举起的马刀最终还是慢了一刻,没能封锁住剑势,撕裂开来的血肉带走了他全身的力量,迸溅出的血在他的脸上犹如绽放的娇艳梅花。

    他无力地倒了下去,却仍然怒瞪着眼睛。

    而黑衣人喘着粗气,知道现如今门外的人已经察觉,索性心一横,一路向着楼下冲去。

    两人闯五十骑,纵然他身负修为,并非普通人可比,可也知道在这样的局势之下,他怕是凶多吉少。

    只是他或许别无选择。

    当他们冲到客栈院子的门口,门外迎面而来的不是刀光,而是无数箭矢,虽说普通手弩的射程不如硬弓,却也足够封锁这道不宽的大门。

    “庭槐!”一人喊着。

    另一人的大腿上已经中了一箭。

    紧随其后的,是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

    尽管这人也有些许修为,但在这样的弩箭之下,终究难以幸免。弩箭无情地扎入了他的身体各处,甚至有一支刺入了眼眶,死死地卡在了他的颅骨之中。

    等到一轮箭矢齐射完毕,这个人已经成为了地上的一只箭垛,血淌了一地。

    而门外的袁公子坐在马上,仍然眯着眼睛,仿佛两名死去的军士与他毫无关联,微笑着提高声音:“本都尉奉命追查墨家密探,墙后面的那位,是否正是墨家密探白起?”

    那人背靠在院墙上,双目死死地盯着自己惨死的袍泽,半晌后,咬牙切齿地答道:“白起在此!可你们休想把脏水往我们身上泼!我们墨者光明磊落,行侠天下,不是什么密探!”

    “墨者?”秦轲在窗缝中看到了那身穿朴素黑衣,握着长剑的白起,纵然他的面容因为见到了袍泽惨死而变得有些扭曲,纵然他的双鬓因为漫天扬起的尘灰而显得有些纷乱,可他那一双眉头彰显着的是不屈,是刚正。

    师父曾经也跟他说过这个十分特殊的群体,而他那时听着也多半是带着好奇与一点懵懂的崇敬。

    初代墨家巨子在创立墨家学派的时候,曾提出: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天志、明鬼等等说法,最重要的两点,就是兼爱和非攻。

    兼爱,是人与人相互爱护,一视同仁。

    而非攻,则是反对国家相互征伐,侵略他国土地。

    只不过相比较儒家门人的坐而高谈,这些墨者师承墨家巨子,却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这些“天真”的准则。

    他们大多是市井之中的侠客,有着一身武艺,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也会在在战乱之时成为排兵布阵或是上阵杀敌的军士。

    当天下太平之时,这些人则钻研机关之学,引水灌溉农田,引风推动石磨,默默无闻,令人钦佩。

    也正是这样一群人,在当初前朝倾覆,天下大乱之时,保护了西北从稷城到中部的一大片国土的安宁,而后为了重整朝政,重开国都,立宗庙,建立了如今的天下第一大国,墨家。

    “倒是一群让人尊敬却又让人觉得悲凉的人。”

    师父最后下了定论,脸上露出几分遗憾之色,“一时奋起高亢,终归难以长久延续。在那之后,墨家学派逐渐衰退,墨家朝堂之上,儒法两派相互争斗,逐渐占据主流,新一任墨家巨子上任之后,早已经把兼爱非攻抛之脑后,反倒是举起了“匡扶天下”的大旗,大举出兵吞并各诸侯国。”

    秦轲少年时候遇见的灾荒和兵乱,就与这些脱不开关系,遥想当年饿殍千里,他还记忆犹新,所以在师父这样说的时候,心中自然多了几分沉重。

    见过地狱的人,才会知道地狱的可怕,对于战争这种事情,他打心底里厌恶,所以他到现在为止,也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墨家百姓只是天下之大,他却无处可去罢了。

    或许等他找回师父,可以带着师父一起去荆吴居住?只是他有些舍不得稻香村的叔叔婶婶们,但想来师父应该会很高兴能与自己的兄长诸葛宛陵团聚吧?

    门外,袁公子呵呵笑道:“是白起?那就没错了,你身为墨家门人,在我唐国境内,烧杀抢掠,致使汝县的涂家老爷死于非命,这难道不是你所为?”

    白起冷哼一声,心中却在不断地计算着自己出门到那片林子到底有多少步距离。

    “烧杀抢掠?笑话!墨者行走天下,行的都是锄强扶弱的正道,何曾有过劫掠之举?那涂家少爷强抢民女,前后三次逼死良家,为害乡里,那涂家老爷靠放贷,骗取百姓田产,致使勤勤恳恳的农夫家中颗粒无收,只能投河自尽……而官府,不闻不问!既然如此,我墨家门人自当挺身而出。至于那涂老爷家的财物,我们分文未取,全散给了村中百姓,谈何劫掠?”

    袁公子摇摇头,冷笑道:“只怕未必吧?这是我唐国境内,何须你们墨者挺身而出?只怕你另有图谋,你们怕不是担心我唐国大军打进你们墨家境内,才想要来我唐国制造事端?”

    他骤然提高声音:“你还说自己不是墨家密探?”

    “你放屁!”白起额头青筋暴起,握着长剑的手越发用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身为墨者,将来只会在战场上正面一战,而绝不会行那般下作之事!”

第三百三十七章 绝杀

    袁公子邪邪一笑,他当然知道白起不是那种人,墨者这个群体无论从声望还是人数,都早已不复当年鼎盛之时,但即便是剩下的这些极少数,也还是秉承着曾经的那些信条。

    只不过……他可不是来审案子的。

    墙内的白起似乎是在等待什么,而他,也同样在等待。

    突然,从客栈的后方发出一声凄厉的痛呼,同时伴随着桌子椅子翻倒的声音,有一个年轻人大喊了一声“师兄”之后,一切戛然而止!

    白起一双眼骤然发红,嘶声大喊道:“承墨!”

    他终于明白外面的这些人为什么迟迟都没有攻进来。

    他们并不是怕了自己,而是早已安排了人手去围堵后门,只等着他的那些师弟自投罗网。

    “你这个畜生!”白起只觉得一阵心脏的抽搐令他疼得几乎直不起身来,“你这么做,以为将来能逃过墨者的复仇吗?”

    袁公子饶有兴趣地看着那空无一人的门口,摇头道:“复仇?嘶……墨者不是标榜兼爱非攻吗?怎么,仇人就爱不得了?”

    白起咬着牙道:“你今日颠倒黑白,以莫须有罪名杀我三位师弟,将来墨者杀你,不为恩怨,只为公道。”

    “公道?好一个公道。”袁公子面容一肃,“那你若是死在这里,此间之事又有谁会知道?现如今在唐国行走的墨者还能有几位?即便他们找上门来,又能在我骑军的马蹄下撑得多久?何况这是唐国,不是墨家,你们聚众刺杀朝廷命官,还说不是墨家密探?”

    “众目睽睽之下,由不得你一手遮天!哪怕我今日身死,可消息一旦传出……呵呵,你总要吃饭,你总要如厕,你还要上青楼、登歌舞坊……你该知道,墨者一旦下了绝杀令,就算是王侯公卿也难逃一个‘死’字,而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太守之子,你以为你能逃过?”

    墨者绝杀令。

    当年天子失其位,前朝轰然崩塌之时,墨家尚未建国,墨家巨子就曾以“诛无道”为名,连续发出十三次墨家绝杀令,这十三个目标之中,地位最低的,也是诸侯国一名上将军,而最高的,竟是一方领主。

    发出绝杀令不过一月有余,这十三人全部死于非命,由此,墨者威名大振,更引得无数人心归顺,终成如今墨家大业。

    就算是现如今的稷上学宫之中,还是有各个学派的学子对这件事情津津乐道,在法家学士看来,这样毫无道理的杀人显然有些过头,却也算是法外有理。而儒家虽说觉得此举“有损仁义”,却从未否认当初这十三道绝杀令对墨家初立时的深远意义。

    如今白起再度提起,听上去只像是死前的悲愤之言,却也引得袁公子身后不少骑兵面色微变,靠着袁公子身旁最近的一名副将低声道:“公子,墨者仍有不少人在各国行走,若真如他所说会有墨家绝杀令放出……这样的代价,想来连太守大人都难以承受……”

    袁公子神色不大自然,但看不出有多少畏惧,一声轻笑道:“愚蠢!现如今我们已经杀了他们三人,难道放了这个白起,就不会招来绝杀令了么?”

    副将微微思忖,突然道:“可众目睽睽之下,总不能把在场的所有人都杀了吧?”

    然而这时,他却在自家公子的脸上看到了一抹冷厉的笑,他心中骤然一紧:“公子……你来真的?”

    袁公子扫视了一眼客栈,笑道:“既然是众目睽睽,只能怪这些人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杀光……也未尝不可。”

    “可这……”副将知道这位公子向来做事不讲道理,可也未曾想为了得一份诛杀墨者的功劳,竟要杀光在场所有的目击之人。

    “这里的走私商人,都是太守默许的,就连这间客栈,若不是太守同意,只怕也不会留存至今。公子这么做,只怕太守大人会不喜……”

    袁公子听到被自家人反驳,心中微微恼怒,但脸上依旧不动声色,他喊道:“叶将军。张口闭口太守大人,可你现在的上司是我,早不是我父亲了!我既接任了都尉之职,自然有下决断的权力。”

    他冷漠地一眼瞥过,道,“你只是一介副将,听命行事就好,哪来的这么多妇人之仁?”

    “是。”副将拱了拱手,道:“明白了。”

    听见副将顺从,袁公子心中得意,但也知道自己新官上任,树立威信重要,同样也不能寒了下属的心,于是又露出安慰的笑容道:“算了,告诉你也无妨,其实我唐国早已与沧海达成联盟,不久便会派出联军攻打墨家,而到时我唐国的二十万将士兵分几路出征,其中一支将经过本郡……”

    原来,为了监督粮草和行军,朝堂会派遣节度使一路跟进,而一旦节度使踏足他们这一郡,自然会查验该郡的各个方面,若是一个不小心,这条走私道路被节度使大人知道了,袁公子的父亲必定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这条道,如今已留不得了。

    副将这才恍然大悟,顿时用崇拜的眼神看向了袁公子,道:“原来如此,公子这是想要弃车保帅?”

    “正是。否则涂家那对狗都不如的父子,哪值得我亲自为他杀人?”袁公子冷冷道:“刚巧有墨者在本郡弑杀乡绅,倒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到时,我就说这里是墨家密探聚合之所,这才领着人捣毁了这处客栈。反正这些走私商人年年往返于唐国和墨家之间,我说他们都是奸细,又有谁会为他们辩驳?”

    袁公子嗤笑了一声,有些不屑:“百姓嘛。都是一群软骨头,只要不杀到他们头上,哪怕是他们的亲人死了,也只能是忍气吞声。”

    白起靠在墙后,一时听不见门外的动静,心中有些犯疑,却也不敢迎着弩箭向大门外直冲,以他的修为,想在这样密集的弩箭之下生存,着实有些冒险。

    只是现如今前门后门都已被骑兵包围,那这些人到底在等些什么?难不成是被自己说的“绝杀令”给吓住了?

    但在暮色之下,却客栈周边却逐渐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火光。

    白起微微一怔,感觉天上似乎是多了几十道不详的流星,嗖嗖的声音随之穿破他的耳膜,而当这些带火的箭矢落进客栈之内,很快就点燃了诸如稻草、柴火、门窗这些易燃的地方,甚至有一支箭矢射进了堆放在一起的酒坛子之间,砰然碎裂声之后,这原本烈性十足的酒水顿时在地上蔓延出一片火光。

    行商们躲在客栈之内凄厉哭号,有几人横下心来向着门外而去,却被几支箭矢正中胸口,尸体坠落在门槛上,身上的衣物也跟着燃烧了起来。

    院子外,十余名身上背着弓的箭手下了马,正在重新把点燃了的箭矢上弦,随后又是道道光芒升空,落入院墙之内。

    这时,一直在发愣的老板娘突然从地上捡起了一段粗木,像疯了似的往袁公子的马冲了过去,嘶哑地呼喊着:“袁北望!老娘跟你拼了!”

    可她毕竟只是个女子,毕竟只是个普通人,凭她那三脚猫的功夫,甚至连一名普通军士的一巴掌都扛不住。

    如钢鞭一般的巴掌猛地抽在她的脸上,她往一侧歪倒过去,摔出去好几步的距离,随后那军士狞笑一声,握着马刀,一下子捅穿了老板娘的胸膛,鲜血喷溅而出,溅了一旁的褚苟一身一脸。

    褚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得一阵眩晕,一边看着那明晃晃的马刀,一边连滚带爬地向后逃去,一边逃一边大喊:“别杀我……别杀我……”

    他的话音未落,裤裆里一热,竟是吓得失禁了。

第三百三十八章 擒贼擒王(二更)

    军士握着刀一步步走近,却突然闻到了一股尿骚气,皱了皱鼻头,骂道:“奶奶的,晦气。”

    他转头望着袁公子,咧嘴道:“公子你看,这小子吓尿了。”

    袁公子当然看得一清二楚,忍不住笑道:“有趣,先留他一条命,待会儿再说。”

    军士点了点头,走上前一把抓起他的领子,如拎一只小鸡子一般将他拖到了军阵的后方。

    院墙后的白起眼见客栈内火焰升腾,终于也是明白了袁公子的打算,咬牙切齿地骂道:“这头畜生!”

    身为墨者,行的本就是锄强扶弱之事,现如今眼见客栈内人命关天,他又怎能继续退居不前?

    他咬咬牙,握紧了手上的剑,深吸一口气,打算强冲出去,反正师弟们已经先一步而去,他哪怕死,也得死得壮烈一些。

    但他的肩膀上,却突然多了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掌。

    竟有人能悄无声息地靠近自己的背后?他顿时浑身汗毛竖立,手中的长剑下意识就挥斩出去。

    只是还没等他出剑,侧边一柄连鞘的剑压住了他的手臂,阻止了他的剑势。那剑鞘样式古朴,上面有几道浅浅的斩痕,而在这剑鞘的下方,铭刻着几行梵文。

    “观自在菩萨?”白起见过这种文字,却也不认识太多,他抬起头,一个白净的年轻人冲他点了点头。

    秦轲缓缓地松开了手上的剑鞘,望着愈燃愈旺的火焰,听着客栈内一声高过一声的惨叫,知道时间不多,道:“如果我帮你挡住弩箭,你有把握抓住那个领头的袁公子么?”

    白起的眼神在秦轲身上下略一打量,发现这正是住在他隔壁的那位少年,来的时候还披着妖熊皮。

    那时他就对自己的师弟们感叹过此人修为绝对不弱,立时眼前一亮,道:“自然能!这个袁北望能当上都尉,不过是靠着他父亲的权势,若论修为,他才刚刚入了第一层境界,我的修为未入三境,但墨者常年经受训练,想要擒住这样的纨绔子弟,不难。”

    “那就试试看。”秦轲往客栈内看了一眼,老庞听了他的话,现如今跑到了二楼的天台上,老老实实地躲在一口大水缸里,如果他这边不能早些把事情解决,去锦州的行程恐怕也得耽误。

    “我在前面,你趁势冲出去。”秦轲说着就脱下那件客栈老板给他的外衣,深吸一口气,几乎是在一瞬之间,就果断地夺门而出!

    “放!”门外等待多时的骑兵们握着手弩,此刻正是给了秦轲一轮意料之中的齐射。

    然而在那些执弩的骑兵眼中,冲出来的并不是白起,而是一大团转动的灰色!

    秦轲挥舞旋转的这件大衣不过是最为寻常的麻布织就,然而与轻盈的丝绢相比,这种衣服足够沉重和耐磨,当他双手一齐用力舞动,这件麻布大衣立即好像活了过来,像一只展翅高飞的大鹏鸟,一时遮蔽了秦轲的身形,也遮蔽了秦轲身后的白起。

    弩箭尚且未至,然而秦轲的耳朵里却已经判断出了它们的方向,而就在这些弩箭真正射中大衣的那一刻,他双手翻转,气血猛然灌注手臂,将整件大衣顺势卷起,“大鹏鸟”收敛了翅膀,竟成了一只张开的口袋,一下子把这些弩箭尽数吞了进去。

    随着大衣上传来“刺啦”的声音,秦轲微微低头看去,只有几只弩箭穿破了大衣,他的心中暗道一声侥幸。

    唐国手弩锋锐果然不如墨家黑骑的连弩,否则,他也很难用一件麻布大衣拦截下一波箭矢。

    这时候的白起早已蓄势待发,眼看着秦轲拦截下了这波弩箭,心中虽有些震惊,却也知道现如今正是他出手的最好时机。

    只是一个呼吸之间,他全身气血激荡,灌注四肢,整个人犹如一阵劲风一般腾空而起。

    秦轲矮下身子,白起刚好借着他的肩膀凌空一踏,直接挥剑向着袁公子劈斩而去!

    “公子小心!”在电光火石之间,最先反应过来的反倒是袁公子身旁的那位副将,军旅之人,终究是比这些含着金汤匙的膏梁子弟多一些经验。

    马刀与长剑在空中交接,碰撞之下的刀光几乎刺得袁公子睁不开眼睛,白起这时发现面前的这位副将双腿一夹马腹,竟然也是凌空跳了起来,随后那人一击膝撞,正中他的胸口!

    黑影一闪,白起已是倒飞了出去,确实,袁公子在他面前像是一只待擒的小鸡,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身边的副将会反应如此迅猛。

    就到此为止了么……

    他难过地侧过头去,想要看一眼与自己打配合的那位年轻人现在的情况,眼前却是一花,一道身影在几个踏步之间,已经超过了倒飞回来的他,随之那身影抽出了利剑,暮色之中那剑身闪出了一道耀眼的银色光辉,带着几分森然的古意,又带着几分决绝的杀意。

    菩萨出鞘之后,秦轲握紧了剑柄,再度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连续十天在山中逃亡,他并不是一次都没有和路明等人正面交手,而他每一次竟都在三人的围攻之中脱身而去,不断翻滚于名为“生死“的砂砾之中,磨去了他身上很多的稚嫩之气,几日几夜的山间奔跑也加强了他身体里澎湃的气血涌动。

    现如今的他,称得上是一个老练的剑客,一个杀伐决断绝不拖泥带水的猎人。

    骑兵副将双脚落地,尚且还来不及回味自己刚刚那一记妙到巅峰的膝撞,只感觉耳边嗡嗡的破空声已经覆压过来,他瞪大了眼睛,下意识想要举起手上的马刀抵挡,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因为一阵剧痛而颤抖了一下……

    菩萨轻易地穿透了他的皮甲,随后一声清亮的剑啸,秦轲拔出了稳如泰山的剑身,习惯性地往身侧一甩,殷红的血液整齐地在地上溅出一道弧线。

    这一击,太快,快到出剑,拔剑,都好像只在眨眼之间。

    “你……”副将的瞳孔已经开始涣散,他哆嗦着嘴唇,想要说些什么,但刚刚秦轲抽剑而出的那个动作,已然带走了他身上的所有力量。

    秦轲侧身站着,眉头却微微一皱。

    这样,就死了?

    他有些惊讶,却又觉得理所当然,一时不知该往哪里去想。

    现如今,他已是第三重境界的修行者,而且修为越发稳固,想来那个从前完全不敢想象的小宗师境界也离他不远了,他这一剑其实并未拼尽全力,但他好像习惯了,他刺出的每一剑,都会下意识地用上几分七进剑的剑意。

    “本来没打算杀死你。”秦轲轻轻拍了副将的肩膀,看着他的身体如同瘫软的泥巴一般倒了下去,低声喃喃道。

第三百三十九章 不是我的朝廷

    从出荆吴以来,他遇上了不少事情,一桩桩一件件犹如层层叠叠的浪涛,终究还是解开了他原本觉得一生都无法冲破的一些桎梏。

    如今的他,对于杀人这件事情已经看得淡薄了许多。

    “叶将军死了!”

    骑兵队列一阵混乱,他们知道这位副将的实力,就算是在一郡的守军之中,也能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然而这样的人物,却死在了与这个年轻人的一个照面之间。

    “噗通”一声从秦轲身前传来,正是刚刚还娴静自若的袁公子,此时竟是直接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面在地上难看地打了几个滚,一面疯狂地向着身后骑兵聚集的队伍里爬去。

    这种时候,他早已忘记了自己修行者的身份,更忘记了自己身为都尉一职的尊严,可是,叶将军那样的修为都被秦轲一剑刺死,他这点三脚猫功夫又能撑上多久?

    一息之间?两息之间?

    他可是太守之子,只要活着,有得是荣华富贵供他享用。似乎是想到了这一点,强烈的求生**令他爬动的速度更快了一些,他面朝黄土地大声呼喝道:“你们都在看什么!杀了他!杀了他!”

    “草包。”秦轲低低骂了一声,大步向前,就想去抓袁公子的肩膀,空中却传来了嗖嗖的几声,几支弩箭闪电般自骑兵中袭来,直冲他的胸口。

    秦轲眉头一挑,却没有太多畏惧,菩萨锋芒一闪,将几支弩箭斩落到地上。

    他所在的位置,骑兵们终究不大方便弩箭齐发,可惜这零星的几支弩箭竟还是有一支歪歪扭扭地落到了袁公子的身上,“噗”一声扎入了他的大腿。

    “啊”袁公子惊慌地惨叫,还以为是秦轲的剑锋落到了自己的身上,回过头却发现自己的大腿上扎着自己人的弩箭,一时五味杂陈,不知道作何想法。

    不过还没等他破口大骂,骑兵冲锋的马蹄声就已经隆隆响了起来。

    还在马背上的三十多名骑兵,在这一刻同时向前!

    不得不说,虽然这支骑兵只是唐国一郡的守军,与唐国精锐征南军、平西军、禁卫军相比较差了太多,可在这样混乱的情况下却能如此果断地发动冲锋,却也是他们训练有素的表现。

    秦轲看着空中再度袭来的弩箭,抬手将菩萨掠过空中,扫落迎面而来的几只弩箭之后,再度迈开了脚步。

    白起望着他的背影,发现他竟是要朝着那些发起冲锋的骑兵队伍奔袭而去!

    这世上,确实有人,虽千万人仍敢向前,譬如高长恭,譬如沧海的几员猛虎将,譬如当年墨家的第一高手,现如今的墨家巨子,墨翟……

    这些人都是站在当世顶峰的人,他们拥有着令人无法想象的实力。

    秦轲与他们相比,自然差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可他要面对的却也不是千军万马,而只是唐国的几十骑骑兵,他的气血流转在全身的每一处经脉之中,每踏出一步,都好像要踩碎脚下的大地。

    就在他与骑兵接触的那一刻,他双腿猛然一跺,一跃而起,剑光闪耀如暴雨倾盆,直接点在当先那几名骑兵砍来的马刀上。

    都是好铁打造的马刀啊!

    但在秦轲的力量与菩萨剑的锋芒之前,还是不得不惨叫连连,只听得一声声铿锵的碎裂之声,马刀断裂,而四散崩开的半截刀头在秦轲一通乱打之下竟都像是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争先恐后地嵌进了那些骑兵的喉咙里。

    紧接着,两柄马刀横向斩向他的双腿,而秦轲将气血灌注双腿,猛地往他们的战马腿上蹬了一脚,那两匹战马一声悲鸣,轰然往两边倒了下去。

    秦轲仰头,又一柄马刀掠过他的鼻尖,菩萨自他肘下吐出,刺穿了一名骑兵的皮甲,深入他的胸腔。随后他腾空而起,踩着这名骑兵垫了一脚,又如一颗天外陨石直坠而下,落到了其后的一名骑兵的马背上。

    那名骑兵脸上写满了惊骇,在军中他不是没有见过修行者,可如秦轲这般实力的修行者,他哪里有机会见到?

    秦轲微微笑了一下,似嘲讽,似不屑。

    骑兵眼睁睁地看着他左手的剑鞘抬了起来,随后,猛然落下,而在这名骑兵的眼中,头顶是有一片阴沉的乌云压了下来。

    他睁大了双眼,仿佛望见了大山的倾塌,洪水漫天,他听到了自己的天灵盖发出了一声脆响……

    在他的眼前,那名骑兵的头颅已经深深地嵌入胸腔,眼珠子也因为崩裂的头顶而向外凸出,更有鲜血从眼眶中流淌而出。

    以他现如今的修为,只要将气血灌注手臂,再加上菩萨剑剑鞘的坚硬程度,想拍死一个没有修行根基的人,并非难事。

    放在平日里,他一般不会这么做,一方面因为这种杀人方式显得过于恶心,而他并不是一个有虐杀癖好的人。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对于夺取一个人生命的这种事情,心中终究还是有几分排斥的。

    但这一刻,他需要用这样的雷霆手段,震慑住后面那些奔涌而来的骑兵。

    “所以,多杀一人其实是为了少杀一人?”秦轲自言自语,随后剑锋转动,再度指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这柄曾经饱饮鲜血的利剑在这样的杀戮之中,竟显得比秦轲还要兴奋激昂,戾气十足。

    几轮厮杀之后,秦轲的身边已不再有一人敢靠近,秦轲的脚边、四周皆是人仰马翻,遍地残尸。

    剩下的那些人,最终是被他几番不讲道理的“残忍”杀招给吓得胆寒了,最终,秦轲远远望去,那些狂奔逃窜的骑兵仿佛一群受了惊的兔子,很快便消失在了夜幕降临之后的丛林之中。

    白起在秦轲的身后不到三十步的地方愣然站着,一双眼中满是惊诧,久久难以挪动一步。

    而这时秦轲却对着他喊了一声:“留下了三匹马,一会儿还用得上。”

    随后,他一步步走向那瘫软在地上眼神绝望的袁公子,盯了一会儿他下身散发着骚臭的泥土,撇了撇嘴。

    “晦气。”

    在那之前,秦轲当然听到了那名杀了老板娘的军士所说的话,如今刻意重复了这个词汇,嘲讽之意浓厚。

    这位从顶峰跌落在地,摔得撕心裂肺的袁公子,此刻却已不再觉得有趣,他颤抖着四下望去,只听到了夜晚萧瑟的风声。

    “别杀我!我,我父亲是太守!我是都尉!我可是朝廷命官!你要是杀了我,我父亲……”袁公子望着不断走近的秦轲,屁滚尿流地哭号道:“唐国!唐国整个朝廷都不会放过你的!”

    秦轲居高临下,道:“朝廷?唐国的朝廷?”

    “唐国的朝廷。”袁公子看着秦轲在自己面前停了下来,心中狂喜,还以为自己的一番震慑起到了一些作用,嘴角抽搐着想要挤出一个得逞的笑容。

    果然,一个人纵然修为再高,又怎能与朝廷相抗衡?

    只是他很快就感觉到了胸口一疼,森冷的兵刃在他的身体里,逐渐令他全身的血液凝固成了一块玄冰。

    他呆呆地望着自己胸口的长剑,嘶哑地叫了一声:“为什么!你怎么还敢动手……你……你不怕朝廷……”

    而秦轲只是一边缓缓地将菩萨越递越深,面无表情,这剑身此刻正带着诸多人的怨气,有老板娘的,有那些无辜行商的,有刚刚死去的墨者的,他们似乎都站在袁公子的身旁,笑了起来。

    “你爹是太守,又不是我爹是太守……反正,又不是我的朝廷,唐国,也不是我的家。”秦轲摇头叹息一声,呆呆地看了一眼手中流淌着鲜血的菩萨剑,低语道:“我又该去哪儿呢?”

    “师父,我是真的想回家了,你到底在哪里……”秦轲胡乱地抹了一把脸,抬头望向了苍茫的星空。

第三百四十章 强行拜师?(二更)

    “都赶紧走吧。别谢什么救命之恩了。”

    秦轲望着那逐渐被大火吞噬的客栈,拍了拍从火海中救出来的最后一名行商的肩膀,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真正被烧死的没有几个,当秦轲和白起冲进去救人的时候,滚滚的浓烟已经带走了很多行商的生命,好在有一些人跟着老庞一起去了楼顶,算是逃过了一劫。

    死里逃生的那些行商们三三两两站在客栈面前的空地上,火光照亮了他们满是泪痕的脸,逐渐深沉下来的夜色却压得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捡了一条命,可是事情也闹大了。

    逃回去的那三十余骑兵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回禀太守,告知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而这位痛失爱子的父亲,又怎会放过秦轲这个杀子仇人?

    “我要走了,你们也赶紧走吧,走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去墨家、去荆吴……至于家人,一时之间他也不可能手眼通天找到他们头上,只要活着,总还是有机会回去见他们一面的。”

    就好像他自己,只要活着,总还是有机会能再见师父一面的。

    说完这些,秦轲望向那正抱着老板娘的尸身,哭声苍凉犹如一头孤狼的老板,一时心中不忍。

    其实他也想过,如果自己早一些出手,是不是结果会有不同?是不是会少死一些人?就好像那时候在黑鹰岭遇到山匪,其实他和阿布早一些出手,或许就能与沈镖头和石头并肩而战,他们也不会死于非命了。

    只不过高易水之后劝慰过他无数次,无论他出不出手,许多惨事终归还是会发生,哪怕他每遇见一次,都能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可若满山都是大火,他这一桶子水又能浇灭多少?

    “少侠。”这时候,商人老庞走了过来,“今日之事,多谢少侠。只是我……恐怕不能陪着少侠去墨家了,这熊皮,就当是我的几分歉意,你自己留着吧。若是真想换些银钱,你可以去一趟墨家的稷上学宫,找一位姓张名言灵的买家,我与他有旧,相信出价绝不会低的。”

    秦轲微微眯眼,看着那脸上粘着不少黑灰的老庞,奇怪地问道:“这是为什么?”

    老庞双手恭敬向前平举作揖,道:“闹了这样的事情,我知道麻烦一定会接踵而至,然而若要我余生在墨家或荆吴仓皇度过,置妻儿于不顾,终究是做不到。我在乡下还有几分祖业,虽然不多,但算是有片瓦之地,至于会不会被抓到,一切且看天意吧。”

    秦轲沉默了一会儿,看着老庞那满是真诚的双眼,实在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此心安处是吾乡。”秦轲想起儿时师父让他背诵的典籍,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他至今不忘。

    他想了想,还是将包着妖熊皮的包袱递到了老庞的手中,安慰道:“你既已付了钱,我们就该是银货两讫,岂有再拿回来的道理,你也不要太过悲观,那些骑兵毕竟只见到了我和白起的样子,或许你们都不会有事儿呢……如果风声过了,你再找个合适的买主将这熊皮卖了,你儿子要下聘礼的,不是么?”

    老庞感激地看着秦轲,几乎立刻就要下跪,却是被秦轲挽住了双臂。

    “少侠,老庞在这里……多谢少侠了!”老庞也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激动,一时眼角竟泛出泪花。

    等到老庞离去,秦轲望向那已经映亮了天际的大火,和那些逐渐稀疏的人群,默默地走到一棵大树下。

    褚苟正坐在那里,呆呆地看着老板手中那柄已经插入胸膛的小尖刀,带着泪痕的脸上已经不再流出泪水,只剩下涣散的神情。

    几个时辰之前,老板娘还指着他的头骂他是“猪狗”,而他每每都要反驳,甚至争得面红耳赤,而老板,待他更是像个尽责的叔父,他是那样随和,那样质朴的一个人。

    昨天晚上他还和老板坐在一张桌子上喝酒闲谈,老板娘还不停地用白眼翻他,一面过来时不时拧一拧老板的耳朵,叮嘱老板不准喝得太醉了……

    而老板只是皱着眉头,摆摆手,又开始絮絮叨叨,说着:“你爹既然把你托付给我,我就是你半个爹,找媳妇儿这个事看来得赶早了,不然将来你要是打个光棍,我可没法跟你爹交代。”

    褚苟却是一脸不屑,他心里的志向可远大着呢,哪里会是满足于在这乡间找个媳妇草草一生?他觉得,自己将来必定是要投身军旅,驰骋沙场的,或许能做到大将军也说不准,就好像那位荆吴战神高……高什么来着?嗯……也可以不如那位战神,最起码做个偏将吧。到那时候,漂亮姑娘不都得排着队上赶着往他身边凑?

    老板看出了他的小心思,哈哈笑道:“你还在想投军的事呐?就你跟那过路侠客学的三脚猫功夫,投了军怕是连个普通军士都打不过,还想当将军?战场上千军万马,满眼都是刀枪,满地都是死人,你小子可别尿了裤子才好!”

    褚苟当然不肯服输,倔强地说只要上了战场,握住了刀剑,自然也就不怕了。

    然后老板就哈哈哈笑,扑通一声枕在胳膊上醉倒了。

    而现在,他真的吓尿了裤子,而老板和老板娘,已经永远离开了他。

    秦轲走近他,轻声道:“将他们好好安葬一下,你也赶紧走吧。”

    其实他看到了老板从怀里掏出尖刀,也有机会上去阻上一阻,可他到底还是没有出手,虽然自己只是过客,却也知道老板将那尖刀插进自己胸膛,随着老板娘一同赴死得是鼓足了多大的勇气,得是心死绝望到了何种程度。

    这种时候,死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一种寄托。

    秦轲看到褚苟一动不动,叹了口气,从怀里摸出一卷书简,蹲下来递过去道:“给你。”

    褚苟木讷地与他对视:“是什么东西……”

    “袁公子身上搜到的。”秦轲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那具尸身,虽说他刚才一剑毙命确实干脆,可没曾想那些从客栈逃生出来的行商们满心愤恨,二话没说就捡起了石头或是桌椅板凳冲上去乱砸了一通,现在那具尸身看起来已是惨不忍睹,而这卷书简,也是那时候掉落出来的。

    “记录了一些他的修行之法,我听说你将来想投军,如果是真的,那这对你应该有些作用。”

    褚苟的眼神突然生出了几分活气,他看着眼前这份书简,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那些个荒唐且不切实际的幻想,下意识地伸出了颤抖的手,想要握住这份书简。

    只是伸到一半,他却停了下来,咬紧了嘴唇突然站了起来,他站到秦轲面前猛地跪下,竟咚咚咚地磕起响头来。

    秦轲被他这举动弄得有些不知所措,赶忙伸手去搀扶:“你这是做什么?不用谢我。”

    “不是谢。”褚苟眼睛坚定,用沾了鲜血的袖口用力地擦了擦脏兮兮的脸,只不过这脏兮兮的脸没擦干净,又染上了一片猩红色,“大侠!我知道你修为高,这么多人都不是你的对手,我不要这东西,你收下我吧,我给你当牛做马都行,只要你闲暇的时候能传我一些东西……”

    秦轲瞠目结舌地看着褚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番话来,愣愣道:“这又是从何说起?我年纪也不比你大多少,自己也还是个徒弟,哪里会教什么弟子?再说,我也不会在唐国久留,你快起来,别拜了,我做不了你师父!”

    “大侠是看不上我,我知道。”褚苟咬着牙道:“我没求大侠当我师父,我只当你身边一个仆人就行,端茶送水、洗衣做饭,我样样都能做,只要你一句话,哪怕让我给你挡剑我都愿意,只求你带上我。”

    秦轲摇摇头,道:“我没看不上你,我也不需要仆人,你说的这些,我自己都能做。”

    褚苟却不依不饶地拽住了秦轲的袖子,道:“大侠!我现在拿着这秘籍,就算明天开始修行,无人指点也不可能找到修行的法门,可我真的想当修行者,我不想一辈子这么窝窝囊囊的……老板娘死了,我只知道在旁边哭,刀子到了我面前,我只知道求饶……老板死了,我连哭都哭不出来,我已经受够这窝囊劲了!”

    秦轲哪里见过这般情形,他的气血修行启蒙于诸葛卧龙,功法与巽风之术相辅相成,这他该怎么教授旁人?

    况且当初他从修行到开窍也不是一帆风顺,三年才初窥门径,这还得得益于他的特殊体质和天赋。

    “我真的不行。”秦轲只能是强行地将书简塞到了褚苟的手中,“气血修行毕竟不像精神修行那样过分要求天赋,你照着这书简修行,假以时日总能入门,保重!”

    说完,他转身便走,想要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可就在他刚刚迈开脚步的那一刻,眉头却微微一皱,他猛地转过头,竟发现褚苟手中握着刚刚老板用以自杀的那柄尖刀,将之架到了自己的脖颈上。

    “大侠!不论如何,我跟定你了。”褚苟声嘶力竭道:“如果你不要我,我便死在你面前!”

    刚刚从老板胸口拔出来的尖刀上血液尚且温热,但那锋芒却森冷地贴在了他的皮肤上,令他汗毛不由自主地竖立起来。

    他当然怕死,裤裆里的骚气也一直在帮助他回忆之前肝胆俱裂的恐惧感。

    但现在的他更害怕活着!

    窝窝囊囊地活着,倒不如……

    他闭上了眼睛,手上微微发力,逐渐感受到刀尖带给他的一阵刺痛……

第三百四十一章 同行(三更)

    突然,褚苟手上一轻,当他再次睁开眼时,尖刀已经落到了秦轲的手上。

    “你这是做什么。”秦轲气极反笑,“不当修行者,就不要命了?你怎的这般不惜命?你想想刚才那个袁氏公子,只要能留他一条命,随便你怎么羞辱他,即便让他当场舍了一身修为他也不会在意……”

    “我跟他不一样!”褚苟双目通红,“他是官宦子弟,太守的长子,就算没有修为,也有的是荣华富贵,将来坐上他父亲的位置,照样是一郡的人上人!而我,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这条命!”

    “我呸!”秦轲的双眼瞪圆了,一向少年心性的他愤怒地冲了上去,在褚苟的脸上打了一拳,“命再贱,能活着也比死了好!你懂个屁!当年我爹我娘带着我逃荒,三四天水米未进,可他们还是不肯停下脚步,鞋子磨烂了也要向前走!因为他们还想活着,不光想自己活着,还想让我活着……可他们还是死了。你倒好,刚才侥幸捡回来的一条命,现在说不想要就不想要了?”

    他一通说完,胸口剧烈起伏,只能闭上了眼睛强行平复心绪。

    “唉。”良久,秦轲叹了一声,道:“算了,你先去把老板和老板娘埋了,一会儿……跟我走吧。”

    褚苟发了一阵呆:“这么说……大侠你肯要我了?我现在就磕头,师……”

    秦轲一脚踹在他膝盖上,道:“起来!我可没说收你为徒!”

    褚苟用力点头:“是是是,大侠,以后我就是你的仆人,只要我能做得到的,尽管吩咐!”

    “我也没说要让你当仆人。”秦轲摇摇头,无奈道:“这样吧,我要去墨家的锦州,你暂时跟着我,路上我会教你一些修行入门之法,至于你能学多少,且看你自己了……但是等到了地方,你该去哪儿去哪儿,想做什么做什么,不准再跟着我,明不明白?”

    “明……明白……”褚苟激动地望着秦轲,虽然说只是十天左右的路途,但毕竟秦轲答应了会教自己修行,他还是深深地鞠了一躬。

    一旁的白起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微微笑了笑,牵着马匹走了过来,一拱手道:“恩公。”

    秦轲怪异地歪过头去,感觉头有点疼,道:“有人叫我少侠,有人叫我大侠,刚走的那个叫我师父,现在又来一个叫恩公的,你们是不是都想给我弄个称呼才高兴?”

    白起微微笑道:“恩公确实救了我,墨者向来重恩情,来日必要报答的。”

    “别……我头疼。”秦轲摆摆手,“要是客栈里的人都烧死了,我可就找不到人带我去锦州了。”

    “恩公要去锦州?”白起的星眸一亮,“那不知可否同路?我本也是要回墨家复命的,没曾想……”

    他看了一眼大火中逐渐坍塌的客栈房屋,在那其中,也有自己三位师弟的尸首,不过墨者向来讲究“节葬”,对死后的事情并不讲究,化作一尘土,天为碑,地为墓,未尝不是个好的归宿。

    三位师弟的腰牌被他小心地收了回来,这三块腰牌,会随着他一同回到墨家,摆放在专祭墨者的灵堂里,收后世墨者乃至民众们的敬仰。

    “从这里去往稷城,也可以走锦州一线,而有了墨者的腰牌,一路上应该能省却许多麻烦。”白起道:“不过我听恩公的口音也像是出自墨家,怎么恩公会对墨家这般陌生?”

    “不是我陌生。”秦轲摇摇头道:“我生在小地方,除了逃荒,我也没去过什么地方,即便墨家疆域广袤,天下第一,可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能看见的,还不就是眼前这么一片罢了?”

    “眼前这么一片?”白起低头重复了几次秦轲的话语,微微笑道:“恩公这话,看似浅显,实则蕴含哲理。人能看见的,可不就只有眼前这一片方寸之地,天下诸国,王侯公卿,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打来打去,最终目力能及的又能有多远?哪怕是当年稷朝的开国皇帝,也早在千年前化作一坯黄土,天地为墓……兼爱,非攻,也不知这天下还会不会有人人相亲相爱,再无战乱的一天。”

    秦轲目瞪口呆地看着白起,道:“我就是随口一说,怎么到你嘴里就变成了哲理?你们墨者说话都这么……”

    “恩公……”

    “别叫我恩公。”秦轲不耐烦地摆手,“我姓秦,单名一个轲字,你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白起点头,问道:“那秦兄是否要与我同路?”

    “那敢情好!我跟人约了在锦州会面,这么些天如果他们也是骑马赶路,怕是早就到了。”

    “既然如此,宜早不宜迟。”白起不知是想到了什么,脸色有些灰暗,“这个混账太守,平日里放任走私,中饱私囊,一面又对治下百姓苛以重税,若还是早些年,墨者岂会放任这种败类猖獗于世?”

    秦轲看着他那义愤填膺的样子,心中咀嚼着他们墨者精神,可终究摇头叹道:“可就算是墨家,当年不是也有过那样的饥荒和兵乱……”

    尽管秦轲只是随口提起,并没有包含什么特殊的意思,然而这一句话落到了白起的耳中,却犹如在夜空中突然闪烁的闪电。

    他面色一变,想到了秦轲的墨家口音,流民……难道说……

    白起双目凝视着秦轲,道:“秦兄先前所说的与父母一同逃荒……说的是当年墨家的那场大灾?”

    秦轲看向他,其实他并不喜欢提到这件事。

    老人们常说,小孩子记不住儿时的事情,但秦轲想,那一定是老人对于孩子的轻蔑看法,至少在他的脑海中,从未有一天忘记过那些,甚至只要他一闭上眼睛,眼前都能浮现出当年饿殍千里,无数衣衫褴褛的人在饥渴与星火希望之中挣扎前行的样子。

    “是那场大灾。”秦轲道:“我的父亲母亲……还有我的妹妹,都死于那场大灾。出门不过半月,粮袋里的干粮就已经吃光了,路边的野草、河里的鱼虾……再后来到处都是抢树根树皮的人了,一开始人们还能杀得动野狗,后来一个个都饿得眼冒金星,连狗都不如……而那些连树根树皮都抢不到的人们,只能去挖地上的泥土……”

    可那东西……哪怕混着满是泥沙的水,也难以下咽。

    但偏偏身体却像是发了疯,双手拼了命也要把那干硬的土块往嘴巴里塞,只因为那个时候,他们的身体里好像生出了一口永远也填不满的枯井,饥饿,无休止的饥饿,令他们失去了理智。

    但那些土,渐渐地会像是妖魔的手,缓慢地在他们的肚子里膨胀,最后吞噬掉他们的性命。

    他没有提及自己妹妹被父母烹煮的事情,那就像是一根刺,永远地扎在他心底最深最深的地方,只要稍稍一碰,就会疼得他无法呼吸。

    秦轲闭上了眼睛,不再说话,他的眼前,似乎又出现了诸葛卧龙那只温暖的大手,他瘸着一条腿,拄着拐杖,满头大汗地站在自己面前。

    他轻声询问着:“还能站起来吗?要不要跟我走?或许,我们能一起活下去……”

    那时的他只觉得诸葛卧龙一双眼中仿佛承载着世间万物,承载着一切能使大地回春的勃勃生机,而那张虽有些狼狈却依旧神采奕奕的面容,更是令秦轲抛开了所有的疑虑和胆怯,小小的他奋力伸长了自己的手,终于与诸葛卧龙的大手握到了一处,自此,才有了稻香村的那些年,才有了如今仗剑乱世的这个他。

    白起听得面色微微发白,看着秦轲年轻却显出几分寂寥的身影,忍不住自嘲一笑。

    原本以为人家是年少有为,意气风发,以为他是为了惩恶扬善才会独身冲入骑兵阵仗,一连斩杀十几人都能面不改色。

    可谁又知道,他其实也有着一些难以言明的过去……

第三百四十二章 秃鹫(四更)

    白起拍了拍秦轲的肩膀,黯然道:“我那时年少,却也知道少许内情。那时候,稷城内部闹了分裂,紧接着便是一场兵变,南边又赶上旱灾……”

    “可是,所有人都好像对那场大灾视而不见,所有人都只顾着去那万丈光芒的稷城夺权,没有一人发出赈灾的命令。”白起苦笑了一声,“我的一些师兄们是亲自出去救过灾的,只是每个人回来的时候,脸上都是颓丧的表情。问他们是什么情况,他们只叹息着说,太多了,根本救不过来……”

    他突然双手交叠,对着秦轲重重作揖:“是墨家对不住秦兄了。”

    秦轲被他突如其来的大礼弄得有些发懵,赶忙抬手扶住他,道:“你这是做什么?这又不是你的错。”

    白起却义正言辞:“虽非我所为,但我身为墨者,当有匡正墨门,重振墨家之责,这一拜,秦兄受得起。”

    秦轲看着他那副样子,心中的阴郁顿时一扫而光:“你们墨者难不成全都如你一般,感觉你好像随时都会握着剑去拯救万民于水火……”

    “师长教诲,我一日不敢忘,只是我人微力单,也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小事罢了。”白起道:“但秦兄不同,你年纪轻轻就已有这般修为,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别夸我别夸我。”秦轲叹息摆手道:“我可做不了你们墨者这样的人,我只想救我师父,然后一起回村种地去……”

    白起微微诧异,正想接着追问下去,却被一个声音打断。

    “师父!我给老板和老板娘埋在了一块儿,还立了块牌子,可我不会写字,你,你帮我写几个字呗?”

    秦轲微微一怔,再度叹息,一边跟在褚苟身后一边懒散地道:“说了我不是你师父,你别一个劲一个劲地瞎叫,听见没!”

    白起忍不住笑了笑,牵着三匹骑兵遗留下来的战马,也一起走了过去。

    之后的几天,三人三马一路东行,出了山间小路,再到一马平川,远远望去,俱是一片荒凉景象。

    墨家虽然国土甚广,但难以耕种的土地也确实不少,所以秦轲和白起都不怎么惊奇,倒是褚苟一路之上都是瞪大了眼睛,望着那一望无际的黄土和那天空中盘旋的几只秃鹫,大惊小怪道:“师父,这就是天下第一强国墨家?怎么荒凉成这样子?”

    “不要叫我师父。”秦轲翻着白眼,当日白起出发前所说的话倒是真没说错,这小子简直就是个自来熟,一旦凑上来,甩也甩不掉,这个师父的称谓,他叫了一路,自己也有呵斥过几次,他却是嘻嘻哈哈,一点也不怕。

    伸手不打笑脸人。

    秦轲暗暗叹息道,其实说到底,也只不过是他有些心软罢了。说起来,如今的褚苟,倒很像是当初的自己,只不过当初自己刚刚遇见师父的时候,可不像他这般厚脸皮,只是到了后头,才逐渐显出几分顽劣来。

    “师父,你看,这几只丑鸟跟了我们一路了,要不然把他们射下来,然后我给你做顿烤肉吃吃?”褚苟望着天上,忍不住地舔了舔嘴唇,有些控制不住嘴里溢出的口水了。

    秦轲抬头看了一眼,懒得理他:“射下来做什么?那是秃鹫,你以为秃鹫肉好吃?那玩意儿吃腐肉的,身上全是骨头,还臭。还是吃干粮吧。”

    褚苟惊讶地道:“这玩意儿的肉是臭的?”这么一想,他对这些秃鹫就更加厌恶了,“这晦气东西,还吃腐肉,什么意思,盼着我们几个人死呢?”

    说着,他解下身上的弓,费劲地拉满,冲着那几只秃鹫射了一箭。

    这弓是那些仓皇逃走的骑兵留下的,连带着箭矢也是。而褚苟一个根本没练过射箭的人哪里有什么准头,只见那箭歪歪扭扭地向上飞了一会儿,就连秃鹫的尾巴都没能碰到,就在大风中被刮了下来,插进了沙地里。

    褚苟不信这个邪,又用力射出几箭,但除了一箭险些碰到秃鹫的爪子之外,其他的箭比第一支还要不如,全部散落在四周。

    秃鹫仍然在三人的头顶盘旋,还发出难听的叫声,像是在嘲讽褚苟的无能。

    秦轲看得头疼,索性把自己背后那张弓给取了下来,又从腰间箭囊里抽出一支饕餮牙制成的箭,随后打弓上弦,只是一发力,就已经把整张弓撑满!

    这把弓是当初在荆吴时候猎户卖给他的,而这个猎户的父亲,则是一个有着一手好手艺的工匠,所以这把“家传之宝”的力量,自然是刚猛无匹。

    秦轲一路把它带到了唐国,在王宫里,他没法用上,在面对路明等人时候则是来不及,现如今,他终于让这把弓再度展露锋芒,手指一松,箭矢如电光一般一闪而逝。

    随后,是秃鹫一声惊叫,几只秃鹫一哄而散,只剩下一只拍动了几下翅膀,撒下几滴血,就从半空中坠落下来。

    “这饕餮牙做的箭头,确实锋利。”白起惊叹地看向秦轲,“弓也是好弓,秦兄这一手箭术更是超群。”

    “你能不能打住别再夸了……我怎么觉得你这一路,尽是在夸我,其实,我这箭法比起阿布差的远了。”秦轲无奈地笑笑,也不去解释阿布到底是“何方神圣”,只瞪了褚苟一眼,喝令道:“愣着干嘛,去捡箭啊。这箭可贵着呢,丢了要你好看。”

    “好嘞!师父你等着我!”

    褚苟哈哈大笑,秦轲看他骑马娴熟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出他学骑马其实才几天功夫。

    根据他自己的解释,是之前在给客人刷马的时候悄悄牵着骑过,事后还被老板娘发现骂了好一阵,现如今他有了这样一匹不错的战马,几乎快要把它当成老婆一般看待了,刷马的时候还不断地跟它说悄悄话……

    白起看着褚苟兴高采烈地去捡箭,也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双手拉扯了一下缰绳,对秦轲道:“秦兄,不如就在这里稍作休息吧,也已经行了二十里了,总不急于这一时。”

    秦轲点了点头,拉扯了一把缰绳,让战马缓缓地停了下来,两人一起找了一处挡风的小土坡,随后跳下了马,十分麻利地从马背的袋子里抽出刷子,沾了水囊里的清水,给战马刷起鼻孔和嘴巴的沙土来。

    这是行军规制,有的军队是十里一停,有些军队是二十里一停,停下来的时候,总是不忘记要给战马刷洗一下鼻孔和嘴巴,再让它们稍稍休息,吃点草料。

    不一会儿,褚苟抱着几支箭回来了,手上还提着那只基本已经没了气儿的秃鹫,一下马就崇拜地道:“师父,你这箭也太准了,正中脖子,要不然也教教我?”

    秦轲接过他递过来的饕餮牙箭,找了块碎布随意地擦了擦,然后塞回了箭囊,斜眼看着褚苟:“还学射箭?你觉得你在到锦州之前,能把气血修行的根基打好吗?”

    褚苟吐了吐舌头,其实他也就是随口一说,他也知道自己这几天虽然已经开始在秦轲的指导下开始修行,可终究连门都没入,最基本的气血感应于他来说都十分艰难,更不要说把气血凝聚起来,在丹田处形成气海。

    秦轲说,只要能达成这一步,他便算是个迈入门径的正经修行者了。

    “把马刷一刷,就在这做功课吧。”秦轲轻声道,虽然说他从来没当过老师,可既然应承下来了,总得尽量去做,至于褚苟是学到多少,将来又能有怎样的成就,那也就看他自己了。

    “好。”褚苟点点头,手脚极其轻快地去刷马去了。

    这里距离锦州已经不太远,大约还需两天的路程,应该就能看见锦州城的城墙了。想到不久能和高易水等人重聚,秦轲心里有些喜意,就连控马奔驰的速度都不知不觉快了一些。

    褚苟啃吃着干巴巴的面饼,却有些难受,他知道秦轲是真的没打算收下自己,虽然这些日子他时常插科打诨,把“师父”两个字挂在嘴边,但靠这样的小伎俩,终究是没法阻挡秦轲那颗坚定的心。

    现如今他修行还在打根基,日后若没有秦轲的帮助,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这修行的道路,就像是这片荒原一般茫茫然望不到尽头,只是至少这荒原的尽头就是锦州,而他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看见修行的尽头,不说当秦轲那样的高手,能像那个袁公子旁边的副将那般厉害他就谢天谢地了。

    “该怎么留留师父?”他歪着脑袋沉思着,左思右想,却总是想不到一个好办法,吃饱了肚子之后,他就更加觉得闲了,干脆由着马匹不断向前奔跑,而他左顾右盼,眼珠子转来转去,四下乱看。

    那几只秃鹫仍然在天际盘旋,这一路过来,他们看见的秃鹫不但没有变少,反倒越来越多,黑色的乌鸦落在干枯的死树上发出嘎嘎的叫声,带来不详的讯息。

    “啊!”褚苟突然叫了起来。

    秦轲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猛然地转头,却发现他仍然安坐在马上,没好气地道:“瞎叫什么呢。”

    褚苟用力地拽住了马缰,在显得凄厉的马嘶声中,战马停了下来,褚苟用指头指着荒原上一块饱受风沙侵蚀的大石,道:“那……好像是个死人。”

    “死人?”白起微微怔了怔,又摇摇头,道:“这片荒原不知有多少人来来往往,有些人病死在路上,有些人则遇上盗匪,留下几具枯骨也正常。”

    只是秦轲看了一眼,瞳孔微缩:“那不是枯骨,那是个活人!”

    几人赶忙催动战马,向着那块巨石底下而去,只是眼前的状况实在有些凄惨,几只秃鹫大概是饿急了,迫不及待就扑在他的身上,啃噬着他的的血肉,而躺在大石下的人满身鲜血,显然早已经没有力气,只能是胸口一起一伏地呼吸,感觉到被撕咬的剧痛,却根本无法赶跑这些嗜血的野兽。

    秦轲握着带鞘的菩萨剑,几次挥动之下,秃鹫们凄厉地哀嚎着纷纷飞起,却不肯就此离去,而是兀自盘旋在天上,胆子较小的乌鸦不敢与秃鹫争食,只能站在干枯的树杈上,用一双贪婪的眼睛打量着那些逐渐干涸的人血。

第三百四十三章 覆灭的商队

    秦轲赶跑了秃鹫,白起则是弯下腰来,伸手去扒拉那人鲜血淋漓的衣服,看得褚苟一阵头皮发麻。

    但他也只是刚刚翻开一些,就停了下来,眼中就露出几分不忍,他看向秦轲,微微摇摇头道:“是刀伤,深入肺腑,已经没救了,现下只剩下一口气吊着……”

    而这时,那人似乎是回光返照般突然努力地睁开了一双浑浊的眼睛,看见眼前有人影竟不知从哪来的力气,一把握住了白起的手,嘶声道:“快……救……救……”

    秦轲眉头一皱,也跟着蹲身下来,将自己身上的气血流转,一掌击到那人胸口,简短问道:“什么事?你说。”

    “快……救……”

    秦轲看着他那已经泛起几分灰色的眼神,掌间气血更加了一分,并把耳朵凑到了那人嘴边:“救谁?”

    然而他等了一会,手掌覆盖下的那颗心脏到底是慢慢停止了跳动,他的问题没有得到答案。

    其实以这个人的伤势来说,早就已经是个死人,只不过他心里大概还有什么事情牵挂着放不下,所以强撑着一口气不肯死去。

    白起看着他瞪着眼睛的样子,微微叹了口气,双手抚平他的眼帘,让他的样子看起来安详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情挂在他心里,令他能一路撑着跑到了这里,但人力有时而尽,终究不能与天相斗。他身体里的血已经流失了大半,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神仙。”秦轲站了起来,嗤笑一声,他想到了神启,还有太史局那位诡异至极的老人,但他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白起道:“大概是单枪匹马行路的人,在路上遇了盗匪吧……”

    “哎,你们快来看!”这时候,两人又再度听见褚苟大喊大叫的声音,秦轲微微转过头去,那边褚苟正站在一处峭壁之上,不断地冲他手舞足蹈。

    两人对视了一眼,牵着马走了过去。

    这悬崖之下是一条能容两辆车经过的荒原小道,只不过本该荒凉的小道,如今却横七竖八地躺倒了许多尸体,从一头延绵到另外一头。

    熊熊的火焰在破碎的板车上燃烧,死去的马匹和骡子的身上已经有不少乌鸦和秃鹫在相互争食,崩了口的刀插在土地上,一双双难以闭合的眼睛仰望着天空,仿佛对天控诉着枉死的不甘。

    “这是……”秦轲看着这样的惨状,愣了好半天才开口,“这是怎么回事?”

    白起眼神凝重,道:“此地已是墨家境内,这应该一支过路的商队,怕是途中遇上了劫道的人……”

    他又深深地凝望了一眼那躺在地上,身穿唐国制式盔甲的几具尸首,皱了皱眉:“不对劲……走,我们下去看看。”

    秦轲点头,三人骑着马,很快找到了一条下去的通道,有风吹动他们的衣衫,带来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和烧焦的糊味,秦轲微皱了下鼻子,褚苟已经有些不肯向前,在路口踌躇着,汗珠顺着鬓角一直流到了衣领里。

    “你怕就不要去了。”秦轲道:“我和白起看看就来。你就在这里等着,要是有什么情况,告诉我们。”

    褚苟连忙点头如捣蒜,而秦轲和白起一路靠近,也逐渐看清了那些尸首的样貌。

    确实是唐**队制式的盔甲,有的还握着马刀,只不过大多数尸身都是穿着各式麻布和棉布衣衫的人。只是,即便是身穿铠甲的军士,眼神也都凝固在了死之前那一刻的恐惧之中。

    “应该是不久前才发生的事,虽引来了秃鹫,但很多血迹都还未干,尸体也没有发臭。”秦轲四下看着,很快下了定论。

    “我大概数了数。”白起回到秦轲的身旁道:“死在这的唐军数量不多,或许这一波袭击商队的唐军规模本就不大……看他们盔甲的制式,也不是唐国最精锐的征南军,看上去倒像是镇守边关的边境军。”

    秦轲则是在板车前查看了一下,从地上撕裂开的袋子里摸出一小把粮米,摇了摇头,心中满是疑惑。

    不过,既然有人能撑着重伤逃上高地,会不会这一队人之中也还有其他的活口?

    这一点,白起与他不谋而合,于是两人开始在混乱的尸堆中翻找起来。之前的那场战斗应当是惨烈无比,秦轲甚至看到了有人的脑袋被车身挤压到变形,还有人的四肢残缺不全,或是被扭曲成了完全不可思议的程度。

    秦轲越找越觉得心凉,但他倒是看到了有几个板车上血迹不多,而那板车下好似压着一杆旗帜,微风吹过,还能带起它的边角,只是不太能看清上面的字。

    待到秦轲将那旗帜从板车下面抽出,却是眼光一凝。

    深色的墨迹在旗帜上肆意纵横,两个大字在优质的面料上舒展犹如山岳,这是一个姓氏。

    公输。

    秦轲握着旗帜一角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他此行去往锦州,不正是要入公输家拿五行司南吗?

    “不会这么巧吧……”秦轲喃喃低语,伸手打算去捡起那杆旗帜,仔细看看清楚,万一这并不是什么公输,而是因为旗帜交叠,隐去了一部分呢?

    只是就在他的手伸出去,即将触碰到那杆旗帜的时候,却皱起了眉头,他的手停留在半空中几个呼吸的时间,最终……收了回来。

    “出来吧。你的呼吸和心跳声都太大了。”秦轲低头皱眉道,或许这个声音对与旁人来说不是太明显,但对于他来说却再明显不过,风视之术之下,很难有什么东西可以隐藏。

    话音刚落,压着旗帜的板车下伸出一柄利刃!

    一声娇喝,躲藏了许久的身影终于蹿了出来,秦轲清晰地看见那素净的手腕戴着一只玉环,明明是娇滴滴的手,但当那素手握着短剑的时候,却显得无比坚定。

    然而很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事情远远不是一个坚定就可以完成,一个修行尚未到第二重境界的姑娘,纵然她已怀着一颗同归于尽的心,可在秦轲面前,却只能如一只垂死的白兔一般孱弱。

    秦轲向后退了一步,然后抬手在她手腕上轻轻一拍。

    短剑立即从姑娘的手里飞了起来,在空中打着旋一路激射,直到它钉进了那板车的木轮上。而秦轲再度伸手,则是以左手绞住了她那戴着玉环的手,再往前猛然一送,已经扼住了她的喉咙。

    秦轲微微低头,正对上了一双不屈的眼睛,姑娘在他的禁锢中剧烈挣扎了两下,发现无法撼动面前这人好似铁钳一般的胳膊,竟心下一横,完全不顾自己的咽喉已经落入他人的手中,右手蓄力之下,直直地向着秦轲的眼睛戳来。

    秦轲眉头一紧,虽说他入了第三重境界,可眼睛终究是人身上的薄弱之处,若是这一指戳实了,只怕他今后只能当个独眼龙了……对于这狠辣的招式,秦轲一时也微微恼怒起来。

    他另只手一抬,菩萨剑的剑鞘狠狠地击打到那姑娘近在眼前的手腕上。

    姑娘眼看着自己的手指就要戳中秦轲的眼睛,却突然感受到了手腕处传来的一阵剧痛,接着整只手臂都跟着麻痹了。

    之后,秦轲没有多做停留,一面将菩萨插到腰间,一面十分干脆利落地握住了姑娘还在颤抖着的右手,猛地往她身上一压。

    姑娘发出一声痛呼,还没来得及抬腿踢过去,却发现对方已经提前用脚稳稳地踩住了她。

    “住手!我没有恶意。”秦轲低沉道,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和姑娘对面而视,仅有一拳多的距离。

    现如今他牢牢地制住了这突然蹿出来的姑娘,但他仍能感觉到怀里的人还在奋力地反抗挣扎。

    秦轲逐渐失去耐心,扼住她的喉咙的手掌微微一紧。姑娘的脸顿时涨红了,远远看去,倒会让人以为是一对浓情蜜意的小男女在说着什么悄悄话,才会惹得女方羞愧脸红。

    只要自己的手再加一分力气,哪怕这姑娘有着第二重境界的修为,也会被他活活掐死,不过,他终究不是个嗜杀之人,也就没有再继续发力,而是保持着原来的力量,双目用力地瞪着她的眼睛,大声吼道:“听我说话!”

    小脸憋得通红的姑娘哪里还有精神听他说话,不过在这样痛苦之下,效果倒是也很明显,她不再尝试对秦轲出手,而是努力地点了点头。

    秦轲微微松了口气,手上力道一松,身子往后一撤,任由她因为窒息脱力而直接瘫倒在了地上。

第三百四十四章 公输胤雪(二更)

    倒是不难看的姑娘……

    秦轲这时才开始打量起坐在地上不断咳嗽着的姑娘,忍不住低下头去看了一眼刚才掐住人家脖子的手掌,心中也略略生出了几分过意不去。

    姑娘双手揉着自己被掐出红印的脖子,抬起头与秦轲对视,声音嘶哑道:“你是谁?”

    秦轲愣了愣,顿时觉得好笑:“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你是谁?你是这商队的人吗?”

    姑娘仔细地盯了一会儿秦轲的脸,又将目光专门放到了秦轲腰间那柄刚才敲得她手臂生疼的朴素的长剑之上,终于含糊不清地说道:“我以为你是唐军,本想着一命换一命,死了算了。”

    秦轲耸了耸肩,淡然一笑,道:“那可实在不巧,你打不过我的。倒是你的招式,也忒狠辣了些,一次想要戳瞎我的眼睛,一次还想要我断子绝孙……”

    “不狠辣些,只怕我也活不到现在……”姑娘举目往四周望去,低声道:“我是锦州公输家的,我叫公输胤雪。”

    还真是锦州的公输家?

    那凑巧了。

    秦轲咳嗽了一声掩饰心中小小的雀跃,随后继续一本正经地问道:“那请问胤雪姑娘,你……和这商队是怎么回事?”

    公输胤雪没有作答,而是一面揉着自己疼痛的手臂,站起身往一个方向奔跑而去。

    秦轲不知道她是要做什么,也就跟在她的身后一路跑过去。然而公输胤雪却是突然扑到一处,用力地开始翻腾起地上的尸首来。

    这些尸首大多是中刀而死,刀刃劈开血肉,经过她双手这么一折腾,淋漓的鲜血止不住地向外渗出来,而他们面目上的神情更是一个比一个扭曲,好像还没死透,此刻还有着痛感似的。

    乌鸦被惊得四下乱飞,嘎嘎地在她头顶叫着,似乎是在奇怪,一个姑娘家为什么要和它们“抢食”?

    其实她也是怕的。

    秦轲站在一旁,能看出她双手微微有些颤抖,眼眶之中也有一些发红,触碰尸首的时候,她在尽量避免去看那些被撕裂开的人体,只是这尸首一具一具地堆积在一起,又怎么可能真的避开?

    当一块还带着几分温热的内脏落到了她的手背上,她好像是被火苗烧到了一般,猛地把手抽了回去,同时一声惊呼,呼吸也沉重了几分。

    只是平复了几次呼吸之后,她又再度咬牙,用力开始推两具叠在一起的尸首,秦轲看着她费劲的样子,知道刚才她的几次出手真的已是强弩之末,微微叹了一声,走过去轻声道:“还是我来吧。”

    公输胤雪不回应,不道谢,不拒绝,手上却也不愿停下。

    秦轲摇了摇头,没多说,只蹲下来帮着她一起翻找起来,很快,在另外一辆板车的下方,露出一张老人的脸。

    公输胤雪双手已满是鲜血,此时却顾不上害怕,一把抱住了那老人的身子,大喊道:“二爷爷!我们安全了!”

    老人仍然闭着眼睛,饱经风霜的一张脸上神情安详,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

    公输胤雪心中一跳,轻轻拍了拍老人的脸颊,“二爷爷?快醒醒,我们……我们安全了。”

    只是不论她怎么拍打,老人都像是一块石头,毫无反应。

    秦轲听不见老人的呼吸声,从那老人的胸膛中也没有传出半点心脏的搏动,他低低地劝道:“胤雪姑娘,他已经死了。”

    “死了?”公输胤雪显然不肯接受这样的现实,“怎么会死的?他说好的只是去躲起来……不可能死的……不可能……”

    “他没有呼吸了。”秦轲遗憾地叹了一声,“姑娘为何不自己试试。”

    公孙胤雪咬着嘴唇,深呼吸了两次,终究还是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探到了老人的鼻下。

    没有任何气息。

    一股无法抑制的悲痛在她的胸中四散而开,她看着满目的死尸,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令她几欲作呕,天空中盘旋的秃鹫投射下来几道黑色的阴影,她的眼前很快一片模糊。

    白起牵着马走过来的时候,公孙胤雪的哭声越发大了起来,他看了看秦轲,秦轲表情木讷,不住地摇头示意他先别开口说话。

    于是,这局势就变得有趣起来,从外人视角看去,两个大男人傻傻地站在一个柔弱姑娘的身后,而看着这位姑娘坐在地上放声大哭,却也没想着要过去安慰两句或是搀扶一把。

    更怪异的是,这姑娘的周围,满满堆着的都是死不瞑目的尸身,而秃鹫、乌鸦反而活跃又欢快,在旁边叽里呱啦乱叫着争抢食物。

    秦轲当然没想到要上前安慰,因为他此刻心中想到了之前高易水在路上给他们讲的那些个鬼故事,此情此景,这公孙胤雪正是背对着他在尸堆中哭泣,还真有那么几分女鬼的模样。

    “倒是蔡琰,她一点也不怕,反而听得津津有味……”秦轲想到她那张不施粉黛却白嫩红润的脸,想到她那浅笑之中两颊透出的酒窝,一时间,去往锦州的的心也更迫切了些。

    不过眼下……他总不能和白起一直这么傻站着。

    到底还是白起先开了口,说了一番人死不能复生的话,便上前去将老人从板车下抬了出来。

    公孙胤雪望着那逐渐覆盖下去的黄土,一双通红的杏眼中不再有悲伤的情绪,反而露出了几分凌厉。

    她伸手抚摸着那粗陋的墓碑,老木头带给她的触感像极了二爷爷那满是褶皱的脸颊。

    “二爷爷,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放过那些人,是谁害了你,谁害了我们,我将来一定要讨回公道。”

    说完,她站起身直直地看着秦轲:“这位少侠,不知怎么称呼?”

    秦轲看着她眼睛里的光,有些不安地回避了一下,拱手道:“我姓秦,单名一个轲字,这位是白起。”

    “秦公子,白公子。”公孙胤雪点点头,回了一礼道:“胤雪先谢过二位公子帮忙,不知接下来二位有什么打算?”

    秦轲道:“我去锦州,和朋友约了在那边会面。”

    公孙胤雪的眼里顿时闪过几分喜色:“胤雪家就在锦州,能否让我与你们一路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说着,她从自己怀里摸出一块通透的白玉,道:“当然,胤雪也不会让二位白白帮忙,这玉佩价值五百金,若是到了稷城,或是唐国的定安,怕是能再贵上一倍,还望……”

    “就这么个玉佩,价值五百金?”秦轲还没说话,一旁牵着马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褚苟倒是先忍不住出声了。

    而公孙胤雪递出这玉佩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显然这五百金的玉佩,于她来说不过只是一件随身的玩物,不值一提。

    不过秦轲并没有伸手去接那玉佩,白起也是矜持地一言不发,秦轲看向公孙胤雪,认真地道:“胤雪姑娘,不过一路同行罢了,不必多礼,只怕……胤雪姑娘这是另有所求吧?”

    公输胤雪淡然一笑,纵然衣衫脏乱还粘着不少鲜血,发髻也散落下来显得十分狼狈,却也丝毫不失豪门女儿的礼数,她躬身行了个标准的欠身礼,低声道:“秦公子明鉴。胤雪确实另有所求,只是不知秦公子能否看在我如今孤立无援,先行答应了胤雪的请求?”

    秦轲和白起对视了一眼,有些疑惑,说是另有所求,却不肯第一时间言明到底所求的是什么,还想要让他先答应下来,这实在令人为难。

    公输胤雪似乎是看出了秦轲心中的犹豫,再度一礼道:“胤雪并不是说公子收了这玉佩,就非得做到胤雪所求之事,哪怕秦公子不答应,这玉佩,胤雪还是会送给秦公子,权当拜谢两位帮忙安葬我二爷爷。”

    公输家是名门,肯定不会放着家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葬在野外,说是帮助公输胤雪安葬老人,实则只是暂时掩埋一下老人的尸身,以防被野狗和秃鹫给吃了去,未来她回了公输家,总还是要遣人过来迁坟的。

    但是现在这个事情就有些蹊跷了,哪怕不答应,也要白送?

    秦轲呆呆地望着玉佩,一时陷入了沉思。

    他并不想收下,毕竟自己此去锦州,本就是要想办法入公输家拿五行司南,而这姑娘身上散发出的气质,还有随意便能拿出一块价值五百金的玉佩的气魄,都足以证明这姑娘在公输家的地位不低。

    然而如果能借着这样的一个人情,顺势进入公输家……

    “师父,你就收下吧。”褚苟看着秦轲仍在犹豫,忍不住开口道,“你看这胤雪姑娘一片诚心,你要不收,人家心里也不安呐。”

    “去,哪儿都有你。”秦轲瞪他一眼。

    白起这时笑着开口道:“胤雪姑娘,我这位秦兄心眼实诚,但凡应允的事情必定都会倾尽全力,只是姑娘这一面说着有所求,一面又要他先行答应……是否有些强人所难?”

    公输胤雪看向白起,从他黑色的衣衫和腰间剑柄上的标志,心中一动:“你是墨者?”

    “正是。”白起道:“胤雪姑娘不妨说清楚你所求何事,我们也好合计合计,墨者一向只为道义,哪怕分文不取,只要力所能及,也会鼎力相助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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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介绍:
战乱纷飞,人世争斗,生命短暂好似只有瞬息之间。
浩瀚星海,茫茫征途,精神永恒却可超越亿万光年。
神启者说,为苍生计,我想还以这世间原本的样子。
就在这一天,在一群庸庸碌碌的背影中,秦轲见到了一个十分特别的人,一个对他来说极其重要,却早已过世的人……
“师父,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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