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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南南丶     神启者说txt下载     神启者说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三百章 “兵谏”的结局

    “臣妾不敢。”杨太真冷冷道:“臣妾此番来,只不过是为了替国主看看那名叛将现在如何,不过现如今,看起来倒是多此一举了。”

    李求凰长叹一声道:“这又是为何?李岐如今是戴罪之身不假,可他毕竟为国奋战多年,就算不念他多年征战沙场,仅仅只是念在当初父王看重,为他赐姓这份情上,孤也该来见他一面,至少让他去得安心些。这难道也不对么?”

    杨太真面无表情,只是微微欠身,道:“国主说对,这自然是对的,这唐国是李氏数代基业,若是先王在世,必然不会让李岐遭受这牢狱之灾。倒是臣妾身为‘妖妃’,迷惑国主多年,如今看来,倒是罪该万死了。若是国主今日不忿李岐之遭遇,大可以下旨,放了他,再派人把臣妾打入天牢,即日问斩即可,臣妾绝没有怨言。”

    整座王宫之中,只怕也只有杨太真敢这样跟他说话,然而偏偏李求凰对此却无可奈何,只是头疼地道:“你这又是说的哪里的话?孤何曾有说过李岐罪不当死这种话?”

    杨太真摇头道:“是,或不是,国主都不必解释,这唐国,本就不是臣妾一个妇道人家能左右得了的。”

    说完,她行了个礼,转过身,向着华清宫走去,她身后提着裙摆的宫女也紧紧地跟上,战战兢兢,亦步亦趋。

    天牢的侍卫站在门口,一言不发,宛如几座石雕,王宫之内的,有关于李求凰和后宫的“家事”,他们只能是装聋作哑,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看见。

    而李求凰孑然一身站在天牢的大门口,看着杨太真那倔强的背影,沉默不语。

    不知怎的,他心中又再度浮现雨夜那天,杨太真一身湿漉漉的衣裙,迎着风雨,看着那座墓碑,对着自己咬牙切齿地喊着:“是你欠我的!”

    那时候,他也还不是唐国国主,而是唐国世子,还没有被关在这座充满琼楼玉宇却宛如监牢一般的宫墙之内。

    而杨太真则是成为了自己的未婚妻,那个她曾深爱的人,永远长眠于地下。

    从那天以后,杨太真一直很讨厌下雨,哪怕最初,她还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时候,是个活泼好动,会在雨天在大街小巷欢快地奔跑的人。

    想来昨夜一场暴雨,即使她最终成为了胜利者,现在的心情也十分糟糕吧?

    他眼神露出几分温和,轻声道:“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秦轲躺在床上,窗外已经大亮。

    窗台的缝隙里,溜进来一道调皮的阳光,正好照射在他的眼皮上。

    他皱了皱眉,揉了揉稀松的眼皮,翻了个身,企图避开那道阳光,却发现那道阳光竟然是无处可躲,索性睁开了眼睛,怔怔地看着天花板。

    他听见楼下的开门声,有人急促地奔跑而来,不知又是发生了些什么,让他们如此惊慌。

    其实仔细想想,应该是他有些太过平静了,或许是因为昨天一夜的时间里遇上的事情太多,让他有些麻木了?而且还有一点,凌晨的商议之后,他也知道现在定安城中不太平,最好的法子就是当一个在家里供奉着的木头人。

    既然是木头人,自是什么都做不了,这样,睡懒觉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但他想了想,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伸手去揉自己有些发干的眼睛凌晨时分商议完毕,后来又和蔡琰在屋顶看星星直到东方发白,虽然说以他的体质一夜不眠并不会觉得有多疲倦,可睡意从来都不会忘记光顾他的大脑,一切有关于普通人的日常需求还是会按时来临。

    他觉得这是好事,一个人活在世上,如果因为有了与普通人不一样的修为就对食物和睡觉失去了兴趣,那实在是件让人很丧气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知道蔡琰的心情好些没有?

    高易水似乎早早地起来了,被褥整齐。

    而秦轲打开门,走向地窖,昨晚还在闭目养神的老掌柜已经没了踪影,只有景雨和高易水相对而坐,景雨则是在看着手上刚刚拿到的帛书,仔细地看着。

    在他们的讲述之下,秦轲也很快明白了如今定安城的情况。

    七万大军分别从三个方向兵临城下,城头上的守军早已经肝胆俱裂,根本不敢有所抵抗,乖乖就开门束手就擒,于是七万大军纷纷入城,三千死士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被清扫一空。

    叛逆的禁军则是被关进了牢房,等待进一步处置。

    李岐麾下的一万定安城驻军,也在李岐下了“不抵抗”命令之后,卸下了盔甲,交出了兵器,被两万大军看管在大营中。虽然说他们只是听上命包围王宫,并非有意谋反,可毕竟木已成舟,总还是有些惩戒。

    不过国主李求凰明发诏令,饶恕这一万人的罪过,所以他们的性命倒是无虞,至于将来是会被打散加入各个军队,还是从另找一人领军,这就得看朝廷的商议结果了。

    “所以,这七万大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兵临城下?”秦轲问道。

    高易水坐在椅子上,美美地喝了一口茶,笑着道:“他们声称是得到了诏令,三日内必须赶回定安城,拱卫王都。不过嘛……这三日到底是哪三日……只怕就十分微妙了。”

    秦轲不明白:“什么意思?”

    高易水无奈地看着他,心想听阿布说,这家伙在太学堂呆了也有些日子,可对于军政之类的事情怎么还是这般一知半解的模样?

    而景雨温和地解释道:“征南骑军虽然行军速度很快,但再快也不可能在几个时辰内跨越数百里直到定安城下,如果说是王宫中兵谏发生之后,李求凰才派人出城送信求援,先不说当时李岐早已经派了军力掌控了整座定安城的大门,几个时辰之内,就连送信的人都未必能到达九原城,何来的七万大军?”

    秦轲试探着道:“所以……这七万大军,早就已经出发了?”

    “只能这么解释。”景雨道:“或许……杨太真从一开始就知道昨晚会出事,所以早在三天前就以李求凰的名义提前召了征南军前来,以备不测。”

    高易水赞叹一声:“还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怕李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前脚包围了宫墙,结果后脚甚至有人把整座定安城都给围住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也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领着军队死战,最后死在定安城内;这二嘛……自然就是束手就擒了,虽然他仍然会死,但那一万定安军,还能保全。”

    “杨太真。不是个简单的人。”景雨顿了顿,把那封帛书在烛台上点燃了,又放进火盆之中,“一个女子,纵然有李求凰的百般纵容,可她能在唐国朝堂上站稳脚跟,甚至越俎代庖地去替李求凰发号施令,本就证明她有治国之能。”

    高易水点头道:“蔡邕还是小看了她。”

    景雨摇摇头,道:“未必是小看了她,只不过……蔡邕他终究是迈不过‘忠’这个字,哪怕没有李岐那一万人又如何?三千死士,一半的禁军,已经攻到了大殿之外……未必没有机会啊!只要能杀死杨太真和王云,杨党自然溃散,就算征南骑兵到了,也已经无力挽救大局……然而……”

第三百零一章 回府

    听了景雨的话,高易水却是洒然一笑,道:“我倒是很能理解蔡邕心中执念。或者说,如若某一天形势所迫,令你们不得不背叛那位诸葛丞相,那你们是叛,还是不叛?”

    景雨一时被他问住了,一向言辞清晰的他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复,如果按照他的心意,哪怕粉身碎骨,他也不可能背叛诸葛宛陵,可若是他这么说了,岂非又与他之前评价蔡邕的话截然相反?

    不过他毕竟是个豁达的人,想了想,笑道:“好吧,看来我还是太狭隘了一些,说到底,这种事情,放在谁身上,都十分为难。”

    而秦轲却是担心另外一件事情。

    也是这会儿,他才知道原来昨夜的乱局和蔡邕有关,而如果蔡邕是这场兵变的实际发动人,那么……

    “蔡邕怎么样了?”秦轲打断两人的说话,急声道。

    “总不会是……死了吧?”高易水笑了起来,可这笑容让秦轲心中猛然一跳,开始担心起蔡琰来。

    然而高易水接下来的话却让他气急败坏:“那当然是不会地……虽然我不太清楚为什么,不过似乎李求凰并不想杀蔡邕,有关于豢养死士、策划谋反等等罪名全部都被安到了李岐的身上。现如今,李岐成了唐国的头号罪人,等着他的,只怕是夷三族的大刑,不过有意思的一点是李岐压根就是个孤家寡人,夷三族也无人可杀,只能杀他一人。李求凰估计也是看清了这一点,才选择了这么做。”

    秦轲这才松了口气,抬腿就踹了高易水一脚,瞪眼道:“又卖关子,吓我一跳。”

    “怎么,急着心疼你那千娇百媚的小人儿了?”高易水坏坏地笑道:“看星星看了一宿,怎么样?有没有亲着人家的小嘴?”

    秦轲的脸“腾”地红了起来,他可没想到昨晚的事情竟然被高易水发现了,他大声嚷嚷着:“你说什么呢!”

    似乎有些不解气,又似乎是慌乱,他再度踢了高易水一脚:“我们什么都没做!就是看星星!”

    高易水倒是也不喊疼,嘿嘿地一笑,站起身来拍拍自己衣服上的灰尘,道:“也别高兴得太早,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李求凰想饶他一命,不代表杨太真一党真就会放过蔡家。虽说蔡邕暂且保住了一条老命,全家大小也没被牵连,可现如今他已经被擢升太傅,明升暗降,手上的一应权力都已经落到了原本的右仆射王云身上,现在的杨党在朝中可以说是一家独大,如果他们硬是要杀蔡邕,只怕蔡邕那把老骨头,还是免不了得跟李岐一起上刑场。”

    秦轲低头,也冷静下来,大概明白了蔡邕现在前途尚且未卜,叹道:“如果那样的话……蔡琰……”

    正在这时候,他却突然没有再说下去。

    因为他发现地窖的门外,蔡琰正在微笑着看他。

    她没有再穿着女装,而是一身粗布衣袍,头发扎起来,一如当初第一次在酒仙居见到的样子。

    只不过相比较起来,之前的蔡燕十分明显的就是一位贵公子,一身衣服和饰物,足以证明他非富即贵。

    而她现在一身的衣服不过是景雨给她的,布料下乘,做工也显得十分粗糙,穿着这身衣服只怕是在酒仙居门口徘徊,都会被店小二驱赶吧?

    景雨背后站着的是荆吴,是诸葛宛陵,倒并不是拿不出钱给蔡琰买一件更像样的衣服,可现在他扮演的只是一间小米铺的主人,只有真正让自己得如小米铺主人一般平庸、清贫,才是他这样的探子所应有的素质。

    自然,现在的蔡琰,看起来就像是一位从乡下来定安城谋生的年轻人,只是皮肤白皙了一些,长得过分俊秀了一些。

    “谢谢先生。”蔡琰对着景雨道。

    景雨点了点头,道:“蔡小姐,真的要在这种时候回蔡府?”

    蔡琰轻“嗯”了一声,道:“承蒙照顾,但家中历经大变,总得回去看看,景雨先生放心,蔡琰不会说出有关于先生和荆吴之间的事情。”

    高易水坐在椅子上喝着茶道:“若你这时候回去,只怕日后再想出来都难了。”

    “没事。”蔡琰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道:“如果真的有什么生死难关,我总得和爹爹、兄长他们站在一起。”

    这时候,她突然转过头,看向秦轲,嫣然一笑:“阿轲。”

    一直沉默着不知道怎么劝说的秦轲看着她,怔怔地道:“嗯……”

    “可别忘记了你说过的话。”

    说过的话?什么话?

    秦轲一生说过不知道多少话,哪怕就连睡梦中也说不定会有呓语,如果统统回忆起来,只怕他的大脑都得被洪流挤爆。

    但他却明白,蔡琰是什么意思。

    就在灯会的河畔,两人放完花灯,自己许下了一个承诺,虽然秦轲说这句话只是一句安慰,但在蔡琰看来,这就是一次邀请,值得她郑重对待。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倒是可以一起出去走走。”

    秦轲想到她认真跟自己拉钩的样子,一时心里有些难过起来,所以,蔡琰这是打算回去,继续当那笼中的鸟雀了?而且按照高易水的说法,蔡邕现在一家前途未卜,如果她这般回去,岂不是如飞蛾扑火?

    可他没法阻止,那毕竟是蔡琰的家,她的故里,那里有着她攀爬过无数次的屋檐,有她看过无数次的星空,最重要的是,有他的爹爹和兄长。

    如果自己的师父遇上了这种事情,自己也一定会坚定地站在他的身前,若是死,那便一同赴死。

    反正自己这条命,本就是师父从荒野上捡回来的。

    “我陪你回去吧。”秦轲没有回答蔡琰的话,只是有些沙哑地道:“外面不太平,路上也有个照应。”

    蔡琰大而亮的明眸中露出一些笑意,轻轻点头,道:“好。”

    出门的时候,两人意外遇见从门口急匆匆推门进来的阿布,他看见秦轲,先是一愣,继而大喜道:“阿轲!你回来了?”

    秦轲昨天一直没见到阿布,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儿,有些担心,不过现在看见阿布的样子,心里松了松,笑道:“怎么,难不成你不想我回来?”

    “哪里话。”阿布哈哈地笑了起来,“我一晚上都合不上眼,本来当天晚上就要回米铺的,但昨天三万大军入城,整座定安城实行宵禁,我就算想出门也不合适了。”

    “三万?不是七万么?”

    “是七万,但定安城大营也不可能容纳这么多骑兵,所以在大局定下之后,倒是有四万大军驻扎在城外。”阿布也是从群芳使团那边得到的消息,现如今,群芳使团已经返回使馆,恢复了往日的宁静,琳姐也被放了出来,只不过破损的大门和那些死去的人们,是回不来了。

    “昨夜事情变化实在太快。”阿布道:“我一直担心你被困在宫中出不来,虽说叛军已经降了,可毕竟这宫内还是一盘乱局……你是用那通道出来的么?”

    “没有。”秦轲回答,但要解释起这个就十分麻烦了,如果自己现在跟阿布说自己被一个老头子弄晕之后,又被一个黑衣人带出了王宫,阿布估计又要大吃一惊喋喋不休半天。

    他看了一眼蔡琰,道:“这件事情晚些再说,我先送蔡琰回家,你在米铺等我就好,景雨先生说打算转移,我们也得准备准备往伏牛山去了……”

第三百零二章 有军如盗(二更)

    “回家?”阿布凝视着蔡琰,眼中有些惊愕。

    说实话,第一次见到蔡琰的时候,他对蔡琰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毕竟唐国与荆吴两方交战多年,蔡琰身为唐国儿女,自然心向唐国,二人似乎先天上就该是敌人。

    而米铺是荆吴在定安城内一处密探的据点,在蔡琰发现这秘密的时候,他甚至第一时间想过是不是要杀死她以防秘密外泄。

    不过这只是骤然而生的一个念头,很快也被他的理智压制下去了。他并不是那种好杀之人,唐国太学堂一直贯彻的也都是“以仁为本”的教育,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不会亮出屠刀,和那一颗杀戮之心。

    蔡琰看起来只是一只向往自由的鸟雀,终有一日脱离了樊笼,对外界一切都报以好奇、有趣的目光,生在唐国,她何错之有?

    景雨也不是个杀人狂魔,所以也并没有真的下手铲除蔡琰这个潜在的隐患,只是专门增派了人手,盯着蔡琰,以防不测而已。

    秦轲以为高易水能知晓两人在房顶看了大半夜的星星,是因为他起夜的时候偶然发现,但其实,纯粹只是他跟景雨一起听了探子的报告而已。

    现在蔡琰说要回去,景雨也丝毫没有反对的意思,这是有什么打算还是……

    或许,是因为蔡邕已经失势?又或者,是单纯怜悯这个家中一夜惊变的姑娘?

    临出门的时候,景雨还不忘提醒一声:“路上不安全,你们要小心,现在街上巡逻的人比之前多了一倍,到处都在捉拿逃窜的逆党,而且征南军的人不比李歧手下的那些兵士……总之,一言难尽吧。我回来的时候,听说蔡府已经被一队甲兵团团围住,名义上是保护,但我想……这应该是监视。”

    秦轲点了点头,看向蔡琰。

    而蔡琰只是微微一笑,道:“我不怕的,何况现在我家还没有被定为逆党,总不至于要当街杀了我才是。”

    阿布跟着点头,道:“你这么想也好,但还是小心些。”他看向秦轲,“早些回来。”

    秦轲点了点头,两人交错而过,秦轲和蔡琰双双从门口走了出去。

    阿布说得没错,现在的定安城,足可以称得上是动荡不安。

    因为一些叛乱军士和死士的潜逃,为了抓捕他们,路上巡逻的军队一队接着一队。

    他们排列着整齐的队列,步伐稳重,腰间的刀经过一夜饱饮鲜血,让人老远地就能闻到一股呛人的血腥味道。

    路上的行人只敢在道路两旁小心翼翼地缓步行走,生怕走得快一些就被当成是心怀鬼胎的叛逆抓起来。

    在昨夜,巡防营也加入了反叛的队伍,现如今已被尽数关押,这些大街上大摇大摆巡逻的军士大多出自征南军,征南军,顾名思义,自然是为了征讨南方荆吴的军队。

    早些年,这支军队还不存在,也是几年前唐国对荆吴宣战之后,从各地驻军抽调而来的精锐,才组成了现在的“征南军”。

    而在攻打荆吴失败之后,唐国痛定思痛,在增强军备的同时,也更是不断加强对征南军的训练和供给,现如今的征南军,步卒十万,骑兵七万,而且有大半都上过战场,身上自然而然就带着不可一世的凌冽杀意,足以让这些过惯了安逸日子的平民百姓胆寒心战。

    而就在秦轲和蔡琰两人在街道上行走不过数百步,就有一名形迹显得有些可疑的商贾,在一通混乱追捕之后,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几名军士按倒在地上。

    “跑?再跑?”军士冷笑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城门都已经关了,你能跑哪儿去?”

    被按在地上的商贾满脸恐惧,张大嘴巴道:“我不是逆党……我不是逆党……冤枉……冤枉……”

    军士哼了一声,道:“既然是冤枉,你走路畏畏缩缩干什么?怕被人看见?我们喊你,你跑什么?还说不是心虚?”

    “小的……从小胆小……”商贾哭出声音道。

    而军士中一直冷眼旁观的校尉低声笑道:“胆小?在哥几个面前,胆小之人怕是跑都跑不动了吧?呵呵,带回去!有什么冤屈去牢里说,什么时候他们认为你是真冤枉,自然会放你出来。”

    “带回去!”一旁另一名军士吆喝着,脸上带着恶毒的笑。

    街边的其他百姓没有一个人敢帮他喊上一句冤,甚至不少人对其避若蛇蝎,生怕受到一点牵连。

    一旁一间店铺的老板咬了咬牙,大白天里开始打上门板虽说少做几天生意会让他进项减少,可若是被莫名打成了“逆贼”,下了大狱,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冒这样的风险开门做生意,实在不值。

    只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老板打完最后一块门板的时候,这些巡逻的军士却聚拢了过来,其中一人晃了晃手中的长刀,喝道:“大白天的,关门做什么?”

    点心铺老板望着这些军士,心中叫苦不迭,但脸上却不敢有任何表现,强自镇静着道:“军爷……我,我这今天不做生意了……”

    “为什么不做生意?嘿,我看你獐头鼠目,该不会也是个逆贼吧?大白天该做生意的不做生意,把门关起来想做什么?莫不是怕漏了什么老底?”军士眼神严厉起来,“还是想藏住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老板面无人色,双眼泛白,仿佛已经透过军士残忍的目光,看见了那暗无天日的牢狱和烧得通红的烙铁,滋滋的声音在他的皮肉上响起,带着一丝烤肉的焦香……

    他双腿发软,险些就这么摔倒在地,而军士却伸出一只有力的臂膀,硬生生把他抬了起来,哈哈笑着道:“别怕,你如果不是叛逆,我们也不会抓你,只要你能自证清白,兄弟几个掉头就走,别无二话!”

    “这……敢……敢……敢问军爷……”老板这时候也顾不得许多,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半屈膝着乞求道:“小民该如何自证清白?”

    “那简单得很……”军士凑近了老板,猛然地握住了他的手,顺势伸进了他的袖子,伸出了两根指头,在他的手腕上轻轻地挠了几下。

    老板一开始还有些发懵,但很快也明白过来,这是明摆着在向他要钱啊!

    只不过这要的数目,相比较之前的巡防营,多了一倍不止,让他有些肉疼。

    可他也知道,现在自己进不进大牢,就是人家一句话的事情,若是进了大牢,自己还有没有命出来都是未知,到时就算有再多的钱,也无福享用了。

    他面色灰败地点了点头,从柜台里翻了翻,拿出一块银两来:“军爷……您收好……”

    军士看了那块银子,不喜反怒,双目一瞪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打发要饭的呐?”

    “啊?”老板不知道他想说什么,看了看手中的银两,说是打发要饭的着实不应该啊,他这个小点心铺子的老板,什么时候也能这般奢侈,用银两打发要饭的?

    军士哼了一声,努了努下巴,道:“我刚才是几根手指?”

    “两根……”

    “所以就是二两?”军士冷笑着,道,“我要的是……”他张开了嘴,却不再发出声音,但嘴型上,却已经让老板会意。

    “二百两?”老板失声道,“这……这……怎么说的?二百两,这小民就是砸锅卖铁也给不了啊。”

    “未必吧?”军士拨开老板,走进了店铺,随便握住一块软糯的糕点,扔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定安城有多富裕,我们可都知道,你一家正经的点心铺,应该也经营不少年了吧?拿不出这钱……这你可得想清楚了,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没有。”老板咬牙切齿地回答,却很快又因为军士严厉的一眼慌了神,“军爷……我这算不得大买卖,一年进项也就这么些……一家老小还要吃饭,要不然……少一些?”

    军士懒得理他,道:“那就怪不得我了,弟兄们……把他抓起来,带回去审审,看看是不是有逆党背景?”

    两名军士一直在店铺外等着消息,听见这句话,显然有些不悦,跟着走了进去,看向老板的两双眼睛好似是盯上了猎物的鹰隼,锐芒中带着贪婪。

第三百零三章 有家,不可归(三更)

    这些征南军虽说上过战场,战力超群,足可以称得上唐国的精锐,可毕竟在边境呆久了,也就养成了一身的匪气,对于他们来说,定安城是他们多少次想来却来不了的王都。

    他们在前线啃着面饼窝头,嘴里半点油腥都无的时候,脑子里想得却是想象中的定安城繁华喧闹的样子,听说前些天是灯会,定安城内极尽铺张,昨夜又是贵妃生辰……

    好地方,定安城真是个好地方啊!

    如今,这座王都已经屈服于他们的刀剑之下,若不趁此机会狠狠地捞上一笔,等到他们重回边关,怕是十年八年都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同是唐国人又如何,定安城享尽唐国荣华,难道不该给他们这些边关奋战至死的将士们一些好处?

    看着那终于在威逼之下,交出自己多年积蓄的点心铺老板,秦轲心中恼火。

    他十分讨厌这些如盗一般的官军,当初在稻香村,也有一个贪得无厌的乡良人,纵使稻香村十分清贫,可他每一次来视察,都非得捞点好处才肯离去。

    有时候是几块腊肉,有时候是刚捕捞上来的鲜鱼,乡里乡亲毕竟胆小,从来不敢有什么怨言。

    那时候师父还在,自己也刚刚开始修行,终究是没有力量去做些什么,现如今遇上这般场景,而他已不再是当初身无修为的少年,一时握起了拳头,心中蠢蠢欲动。

    但他感觉到蔡琰突然拉了拉自己的袖子,转过头,那清亮的目光与他对视着。

    秦轲低下头,慢慢平息了血脉之中的气血翻腾。

    这种时候,当然不好再横生枝节,即使他真的上去,也不可能以一人之力,对抗这满城的军队。

    想到这里,他也只能咬咬牙,继续带着蔡琰向着蔡府的方向而去。

    与那一次带着蔡琰逃离蔡府的时候,两人携手在小巷子中穿梭的心态已截然相反,那时的蔡琰是欢快的,满心愉悦的,像是一只终于飞出笼中的小鸟,恨不得放声高歌。

    只是这一次,她却又得回到那个鸟笼中,甚至那座鸟笼此刻已在悬崖边上,随时可能坠落……

    “你在担心我?”这时候,秦轲却突然听见蔡琰轻笑。

    秦轲转过头,与他并肩而行的蔡琰歪着脑袋,眼睛宛如月牙,笑问道:“你是不是在担心我?”

    “一定要回去吗?”秦轲的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到。

    蔡琰轻嗯一声,道:“那里毕竟是我家,虽说我一直都不喜欢哪里,规矩多,不让这个不让那个,可毕竟那有我的爹爹和哥哥们,我不放心他们,更不想让他们一力承担所有的事情。”

    她眨了眨眼,道:“我是蔡家的女儿,不是么?”

    秦轲当然知道她是蔡家的女儿,只是现如今的蔡家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去处,可站在他的立场,他又能说些什么?

    蔡琰是因为她坚定了信念所以并不忧虑,她是个目标很明确的人,一旦明确,就不再彷徨。

    而秦轲在这时候,却免不了有几分莫名的愁苦。

    他注视前方,蔡府到了。

    一夜的风雨并没有让这座宅邸显得颓丧,反倒因为风雨的刷洗,宅邸的青瓦更显得干净,有几棵毛竹向上生长,张开宛如伞盖般的枝叶,欣欣向荣。

    但与那天不同的是,现在的蔡府宅邸之外,却有着整整一队的军士在看守,他们握着刀柄,眼神凝重地把整座宅邸团团围住。

    路旁有行人在低声交流,带着几分惊叹:“听说了没有?昨夜蔡柱国在朝堂之上,领着百官公然责问李岐,感动了国主,于是国主已经将他封为太傅,这回可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这些兵,说是为了防止有李岐残党嫉恨,所以专门指派来保护他老人家的。”

    说到这里,他感叹道:“太傅啊。三公之一啊!这唐国出过几个太傅?蔡柱国一生为国,现在可以说是荣耀万丈了。”

    另外一人却显得有几分不屑,道:“瞎说,我倒是听说蔡柱国昨天领着百官在大殿之上要挟国主,国主无奈,才硬塞给蔡柱国一个太傅的位置,三公算什么?手里没权,光有个名头,这不是名升暗贬吗?”

    “放屁!这怎么能叫明升暗贬?”第一人被反驳得脸上通红,怒道:“蔡柱国今年什么岁数了?换做别的大臣,也该是回家好好养老的年纪了,就算他不当这个太傅,左仆射这个位置他能坐多久?这明明就是国主成人之美,圆了他一生的光耀,又让他从繁重的政务里解脱。要挟国主?要真要挟了,他就是李岐同党,现在应该在大牢里关着呢!”

    有关于蔡府的事儿,众人众说纷纭,不过好在……

    没人认为这场叛逆实际上是由蔡邕所主导的,大部分的恶名都已被如今关押在天牢中的李岐所背负,说蔡邕坏话最严重的,顶多也只是说他几句“倚老卖老,趁乱要挟国主”罢了。

    宫廷内封锁了消息,百官也不敢忤逆国主的意思,自然也不敢多说一句,生怕在这多事之秋造作,丢了头顶上的官帽。

    至于市井之中那些有些似是而非的流言,到底那句是真,哪句是假,这些处于朝堂旋涡边缘的人们,哪里分辨的清楚。

    这也是李求凰要的效果。

    但秦轲却是对内情知晓的人,看着蔡府周围那神情严肃的军士,眉头紧皱,蔡琰难不成就这么直接回去?如果说这些军士看见蔡家大小姐就这么大剌剌地向着大门走回去,要他们全都当睁眼瞎也实在有些困难。

    正在沉思着的时候,秦轲却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肩膀与街道上的一人轻轻地碰了一下,那人晃了晃,似乎有些没有站稳。

    “抱歉。”秦轲对着那人道。

    那人摇了摇头,耸耸肩膀,就继续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两人擦身而过,带起一缕微风。秦轲却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腰间,多了一块竹片。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发现自己的钱袋还完好无损地挂在自己的腰间。

    而那枚竹片……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脸上的神情顿时有些奇怪起来,他停下脚步,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人,他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之中,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怎么了?”蔡琰问道,她毕竟不是修行者,没有秦轲那样的敏锐直觉,不知道这两人在刚刚那一刻发生了些什么事情。

    秦轲摇摇头,抽出了竹片,捏在手心,注视着上面那一行小字:“于拨弦居后一唔,不可带蔡琰入府。切记切记。”

    蔡琰有些不明白,但看着秦轲脸上的凝重,自然也凑上来看了一眼,很快也明白了刚刚发生了什么,但如今那人已经隐没在人群之中,再想要找到他,看来是不太可能了。

    但既然他写着拨弦居后一叙,显然他应该先行一步,在那边等着自己。

    “是修行者?”蔡琰轻声问,以秦轲如今的修为,若只是普通人,想要在他身上塞点东西可没那么容易。

    秦轲摇了摇头,道:“应该是,你家里,除了那位看门的老伯,和你哥哥,还有其他人会修行吗?”

    “有几个。”蔡琰道,“但刚才那人我不认识,这也不奇怪,忠于我爹爹的人不少,我不认识也是常事。”

    两人看着那近在眼前的宅邸,略微思考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就这么向前走去,虽然不知那人到底是不是蔡府中人,可这番警告想必不是空穴来风。

    两人调转了方向,由蔡琰引路,向着城西的拨弦居而去。

第三百零四章 死士(四更)

    这么多年,蔡琰也不是第一次假扮男儿身出蔡府了,定安城大大小小的地方她逛了不少,闭上眼睛都能通过街道上的叫卖声猜出街道的名字,要找一座乐坊总是不难的。

    而且,这拨弦居是定安城中少有的大乐坊,在蔡琰眼中,这路线就更是明确。

    这间乐坊平日里本该有不少文人雅士聚集在此,仅仅从门外,就可以听见里面的悦耳的丝竹之乐。

    然而经过昨夜的兵变,现在有心情听曲子的人少之又少,自然也就十分冷清,连丝竹之声也不再传出。

    秦轲和蔡琰两人不是为了来这听曲的,也不怎么在意,绕进乐坊一旁的小巷子里,往后门的方向走去。

    就在他们的眼前,刚刚把竹片塞到秦轲腰间的行人缓缓地转过身来。

    “小姐。”之前只是惊鸿一瞥,秦轲并没有看清楚太多,而现在正面相见,那人一身朴素的棉衣,年岁大约四十,脸上经受的风霜让他的皮肤看起来粗糙无比,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进定安城,贫困的农夫。

    只不过,他眼睛里的锋芒,和他虎口处厚厚的老茧,却出卖了他的身份。

    蔡琰上下打量了他一下,有些犹豫地道:“你是?”

    那人双手作揖,行礼道:“小姐不必知道我是谁,入左仆射大人门下后,便早已舍弃了名字,如今无名无姓,不过是一介无名之辈而已。”

    若能有名字,谁愿意轻易地舍弃?

    毕竟那是代表着一个人开始人生的初始意义。

    然而蔡琰却很快地明白过来,是正是父亲和哥哥秘密在城外训练的死士。

    死士不等蔡琰继续说话,自顾自地说了起来:“我已在蔡府之外静候了几个时辰,从昨夜到今日,征南军的巡查越发严密,要在蔡府附近停留越来越不易了。”

    “时间不多,还是长话短说。”死士道:“小姐,属下是奉左仆射大人的命令,拦截你回府的。知女莫若父,大人早已猜到你得知昨夜之时一定会义无反顾回府,于是专门派出属下几个在附近隐匿观察。”

    “拦截我做什么?”蔡琰心中一动,眼神闪烁,“府里……已经危险到这种程度了?那我更应该回去跟爹爹还有兄长们在一起,不管如何,有事情总要一起担。”

    死士摇摇头:“这正是大人最担心的事情,所以他才派我拦住你。大人说,现如今局势已定,蔡家败落已成定局,国主怜他是忠君为国,虽知道他私自豢养三千死士,但还是宽恕了他,只是削掉了他手里的所有权位,以太傅之名,行保护之实。”

    他说到这里,心中难免有几分悲伤,昨夜那场局,他们可以说是奉献了一切,然而以他们这些死士无量之鲜血无量之头颅,最终却只换来这样一个惨痛的结局,这让他这样一个舍弃了姓名的人,都有些愤愤不平。

    只是世事如此,面对驰骋疆场多年虽有败绩但战斗力惊人的征南军,他们三千死士虽然身手不凡,也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

    剩下他和一些残党虽然逃了出来,但面对全城的搜捕,他们又能藏到几时?

    一夜之间,他们的兄弟不是被抓就是被杀,他自己也不知能再坚持多久,或许明日,或许后日,他也该随着那些兄弟们一起走上刑台了吧。

    但他并未畏惧,眼睛里逐渐亮起了刚毅的光。

    蔡邕招揽他们的时候,曾经说过:“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既然如此,他也该把自己最后的这点事情做完:“蔡襄蔡阳两人虽也在府中,但国主已经下了诏令,不日就会把他们调进征南军,虽说远离朝堂中枢,有那么点放逐的味道,但这也是国主的一种保护。左仆射大人曾经对朝堂的影响力太大,就算如今失势,也很难让杨太真放心。若他的两个儿子继续留在朝堂中枢,迟早会成为杨太真的眼中钉,而他们去了征南军戍边,杨太真也会放心些。至于大人自己……他会留在定安城,受杨太真探子的监视,但不必要太过担心,府中一应供给仍如往常甚至犹有过之,毕竟现如今他是唐国的太傅,没人敢故意怠慢。”

    “那我更应该回去了。”蔡琰道:“兄长都被调离了定安城,爹爹一人又得被软禁在府中,多我一个人,也可以说说话。”

    死士却否定了她:“这样不妥。大人说了,如果你现在回去,对局势毫无助益,囚笼中已有他一人,再多你一人进去,百害而无一利。杨太真现在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削弱蔡家名望的办法,大人左思右想,最后认为,杨太真会指派右仆射王云的儿子王盖娶了小姐,到时候成了亲,不分彼此,一些人自然就会倒向她。”

    说着,他哼了一声,道:“大人是何等人,怎会与那样的脏污之徒结成亲家?”

    他望着眼神同样闪出不屑的蔡琰,露出了几分笑容,这或许就是虎父无犬女?

    即便是个女子,也能知天下兴亡,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不会因为时势委曲求全。

    “所以小姐,你现在不但不能回府,反倒应该尽快出城,离定安城越远越好,若是被杨太真抓住,许多事情只会更加麻烦。大人不是个能轻易认败的人,现如今他不过是当一名囚徒而已,而小姐若真的因为局势不利,被杨太真指婚给了王盖那小子,才是大人最不能容忍之事。”

    蔡琰冰雪聪明,死士只是略微地一说,她立即明白了蔡邕的意思。

    父亲的考量深远,她如果因一时意气真的回了府,对父亲而言,对自己而言不过是又套上了一层沉重的枷锁,何况如果真的让她嫁给王云家那个只知道日日逛青楼,文不成武不就的儿子王盖,她宁肯用刀子自尽,绝了那些人的念头。

    死士欣慰地看着蔡琰的神情,知道她已经明白了自己的话,笑得洒脱,他再度拱手作揖,但这一次,却不是向着蔡琰,而是向着秦轲。

    他的腰杆笔直,却几乎一揖到底,用尽了力气。

    “这位公子。”死士声音沉重,如一柄巨锤深深地击打着秦轲的心房。

    秦轲一时有些惊慌,没想到自己会受这样的大礼,赶忙去搀扶,而死士岿然不动,道:“公子这样年轻,就已有如此深厚修为,将来前路定不可限量。这次……只能不得已将小姐托付于公子,还请公子不要推脱。若他日有机会,蔡府必将百倍报答。”

    “这是怎么说的?”秦轲见扶不起他,只能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紧张地回道:“蔡琰是我朋友,我当然帮她,至于报答不报答的,我从来没求过这些。”

    死士微微叹息一声,像是如释重负,转而起身道:“那就多谢公子了。”

    蔡琰看着他,猜到他打算做什么,道:“你要回去?”

    “大人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做到,现在即便我活着,对左仆射大人也已没有太大帮助。我等当初一同起誓,歃血为盟,我们一同举事……”死士神情平静,“一同赴死,我不能例外。”

    蔡琰看着他沉静的神态,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死士离开之后,蔡琰和秦轲依然并肩而行,只是这一次的他们的目的地不再是蔡府,而是米铺。

    定安城的所有城门都处于封闭状态,在这样严谨的搜捕之下,他们在街上多停留一会儿,就多一分危险。

第三百零五章 定安城外的天空(五更)

    五天后,定安城的城门终于再度洞开,大批大批的征南军骑兵宛如潮水一般从四个方向涌出了定安城。

    他们是带着自己国人的鲜血离开的,就在兵变的第三天,那些被抓捕的死士都被一一斩首,而李岐也在刑台上死去,按照唐国律法,他本该受车裂的刑罚,可李求凰最终还是以他的功劳为由,赐了一杯毒酒,让他死后再受这车裂之刑。

    最后,他的尸身被葬在定安城外的一处荒山脚下,却已算是国主宽厚,恩上加恩。

    而就在这街道密集的马蹄声与难闻的马粪臭味中,定安城的百姓却仿佛从大团大团的阴云中看见了阳光一般,心情振奋,甚至有些店铺忍不住挂上了年节才有的红灯笼,已示庆贺。

    这座多年没有被兵戈之气沾染的祥和之城,虽然这些天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几分兵戈之气,但想来以百姓们的记性,并不会一直为苦难而耿耿于怀,一定会很快忘记这些糟心的事情,再度让这座大城焕发出原本应有的光彩。

    他们或许已经忘记,几年以前,他们也曾在这街道的两旁,欢送过南征荆吴的军队,他们同样如今日一般跨着战马,列着整队,庄严肃穆地行出城门。

    时间会改变许多事情,几年前的唐国,也已经和现在的唐国有了诸多不同。

    午后,一辆行在大道上的马车里,刚刚出城的高易水喝着革袋中的酒水,笑着回看了一眼这座雄壮的定安城,感叹了一声,道:“可惜,天下少有的一处乐土,最后还是被铁蹄长刀玷污了……有酒有乐有美人还有诗文,多好的地方……”

    坐在车上的秦轲白了他一眼,道:“那你回去啊。”

    高易水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喜欢的东西,这天下的男人都喜欢,你呀,是跟你那脑子坏掉的师父太久,所以才成了现在这么个榆木疙瘩的样子,早些年我就该把你从村里带出来,多见见这世间风光,说不定现在,你也是个风流倜傥的妙人。”

    “滚!你才脑子坏掉了。”秦轲愤愤地道:“我师父那叫洁身自好,论才,他比你高不知道多少倍,他要是脑子坏掉了,你的脑子里估计全都是阴沟里的污水了。”

    高易水听他这么说,却一点都不在乎,道:“那又如何?我高易水又不想与天下群雄争锋,也不需要什么王佐之才。这天下间比我聪明的人弹琴没有我好,比我弹琴好的……哦,这天下还真没比我弹琴好的人……高山先生,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枯井先生。”秦轲继续跟他吵嘴,既然他自诩是什么高山先生,他就偏偏要喊他“枯井先生”,一座高山,一口枯井,倒是对比强烈,“我看你也就是在这边还有点名声,墨家稷上学宫那么多人,我就不信没乐师比你更好。”

    高易水轻哼一声,不屑地道:“稷上学宫?他们的乐曲能有什么意思?儒家讲究礼法,乐曲大多用于仪式,庄严有余,却失却了乐曲本该有的高远,就像是一只有灵性的狐狸,却关进了笼子里,再怎么好生对待,也会变得死气沉沉。而法家……”他一撇嘴,“那就更别提了。全是一群黑脸的老家伙,至于墨家嘛……巨子对乐曲有些造诣,可也没听说有其他的大乐师……”

    “……”秦轲脱下鞋子就想扇他的嘴。

    马车碾过被风吹动的劲草,两人的斗嘴在风中飘散,阿布则是居于其中当着和事佬,不过发现好几次根本插不进嘴后,也就干脆安分地坐在一角,脸上带着憨笑。

    其实秦轲也没真的生气,只是单纯习惯性地跟他吵上两句罢了,虽说高易水的年岁应该比他大不少,可从当初他进稻香村“采风”的时候,两人就没认真分过大小,那时候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整天跟着高易水身后嘻嘻哈哈不断。

    等到两人差不多吵到告一段落,秦轲看着那趴在马车边缘的蔡琰,道:“怎么了?这么安静。”

    这几天以来,随着家中事情的尘埃落定,她也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活泼和开朗,有些时候秦轲都觉得这个姑娘真就像是一只猫,安静的时候慵懒无比,吵闹的时候又疯疯癫癫,今天是她第一次离开定安城,她本该兴奋才是,而现在她这般表现,难不成还有心事?

    然而蔡琰突然转过头来,眯着月牙般的双眼,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道:“我是在用目光丈量定安城外的天空,你懂什么。”

    定安城外和定安城内的天,说到底不还是一个天么,怎会有什么大小高低之分,只不过她转了心态,自然感觉就会不同。

    而她闭上眼睛,感受着耳畔吹动的微风,终于忍不住咯咯咯笑了起来:“真好,风也更舒服。”

    秦轲也跟着她傻笑起来。

    几人沿着大河一路西行,虽说秋意萧瑟肃杀,到处都是枯草黄叶,但时不时遇上那些秋收五谷,看着那些农夫在其中劳作收割,夕阳照亮他们满是汗水却笑容慢慢的脸颊,却也是难得的美景。

    而在这样的时节,马车中几人的笑声也显得格外清亮,飘飞在一片片原野上,惊起一群早已经不再畏惧稻草人而放胆偷吃的麻雀。

    “我猜五!”蔡琰的声音在其中最是响亮,咯咯笑着的时候就像是一只黄鹂,而在他的对面,阿布则是眉头紧皱,张了张嘴巴,说了个数,却又很快地否认。

    然而蔡琰则是大笑起来:“不行不行,下棋没有悔棋,划拳也没有反悔,开了开了!”

    随着在高易水和秦轲的起哄声中,咬着牙的阿布和笑声嘹亮的蔡琰终于把藏在袖子里的手伸了出来,阿布伸出的两根指头和蔡琰手上的三根指头在夕阳的光影之下遥遥相对。

    “哦……”阿布有些挫败地喊了一声,而秦轲一下子大笑起来,放开手上的缰绳,道:“我就说嘛,阿布你赢不了她,你就该乖乖过来跟赶车。”

    阿布未必不知道这件事情,但在秦轲的嘲笑之下,还是忍不住反唇相讥道:“赢不了就赢不了,你笑那么大声,你自己不是也没赢过?”

    “我反正已经认命了。”秦轲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我们俩就继续当难兄难弟吧,快点,过来,正好我累了,我要歇一会儿。”

    说着,秦轲一跃而起,轻盈地落到了后头,就在一团稻草上坐了下来。

    阿布叹息一声,站起身来,乖乖地跨过板子,伸手接过缰绳,一头毛驴在前方勤勤恳恳地走着,胸前的铃铛在风中轻轻作响。

    在上一个驿站,他们换掉了原本拉车的那匹马,而选择了一头驴,虽然说这身材显得娇小不少的畜生速度不快,但耐力和负重却要比马匹好上不少,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少有停下歇息。

    而靠划拳定谁来赶车,完全是属于几人在路上无聊,由蔡琰想出的乐子。估计蔡邕想破头也想不到,他眼中虽然有几分顽劣却自有书香之气的女儿,肚子竟然也装着不少民间那些不入流的把戏。

    秦轲、阿布两人在这几日也算是深深地体会到了她在这项“不入流把戏”上的可怕造诣,虽然轮了不少次,可不管怎么轮,蔡琰从来都没输过。

    唯一还能跟她抗衡的,也就是高易水,毕竟他多年在市井之中游荡,行酒令、划拳,这些东西都十分熟络,不过在蔡琰的强大心算之下,竟然也是胜少败多。

    然而四人定下的规矩是最终的败者去驾车,而高易水自然不必担心自己会是最终败者,自然也不必到前面去驾车,总归还有秦轲和阿布这两个人垫底……

    可想而知,两人在这些天以来,是如何成为了“难兄难弟”。

第三百零六章 纸鸢(六更)

    “也不会走多久了,今天已经赶了不少路,正好也让驴子休息休息,吃些草料。”高易水笑着道。

    秦轲看了看田垄,又看了看逐渐下沉的夕阳:“这附近应该有村子,我们找个地方借宿一晚?”

    高易水则神秘地笑了笑:“借宿?大可不必,我们已经快到伏牛山了,前面就是伏牛村,顺着那山脚往上,就已经说得上是伏牛山的范围,既然到了这种地方,总不会缺酒肆。”

    他打开了酒囊,笑了一声,咕噜咕噜地把酒囊中剩余的酒水一口气喝完,这才闭着眼睛满足地道:“走了这几天,总算能痛快喝一场,我肚子里的酒虫都已经快要按捺不住了。”

    蔡琰则是好奇地看着那不断靠近的远方山峦,它是那样高大巍峨,虽说定安城外同样有山脉延绵不绝,但在她感觉,这里却是不同的。

    “这就是伏牛山?”蔡琰好奇地睁大眼睛,“原来这么高啊。”

    “相比较老君山,这还是低了一些。”高易水远眺高山,道,“同样都是跟道教那位圣人有关系的山,前者可以说是如今道家的道场,香火兴旺,但这伏牛山却有些名声不显,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正好少了那么多乌烟瘴气。”

    蔡琰撩了撩耳边有些不安分的长发,离开定安城后,她已经换回了女儿家的衣服,青丝如瀑:“伏牛山据说是那位道家圣人座下的青牛死后幻化而成,是真的么?”

    高易水无聊地抚弄了一下在腿上的古琴,声音悦耳:“真不真,这就说不好了。毕竟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好像是……距离现在稷朝已经数千年了,谁说得清楚?”

    蔡琰微微点头,这几天,可以说是她活到现在这个岁数以来最快乐的日子,她所向往的定安城外的风景如画,一幕幕都在她的眼前成为了现实,这座巍峨的伏牛山也逐渐在夕阳之下逐渐展现逐渐展现出来的宽阔“牛背”轮廓,像是被定格了一般,渗透入她一双亮晶晶的眼眸之中。

    她兴致又起来了,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哈哈大笑:“正好有风,我们来放纸鸢吧!阿轲!”

    “知道啦。”秦轲无奈地应了一声,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那只显得有些粗陋的纸鸢。

    蔡琰有时候的一时兴起,实在无迹可寻,就跟一个小孩子没什么区别。

    就在昨天,几人路过几间在田垄上的农户聚居的房舍,有三五稚童在田野上奔跑,他们手里高高举着的纸鸢线上,连接着几只在空中宛如鸟雀的纸鸢。

    蔡琰来了兴趣,就从车上跳了下去,走近了那几个小孩。

    农户的孩子,从小在泥里土里打滚惯了,农户们也乐得让孩子们疯跑、着蚱蜢,自然他们的身上沾满了尘土和秋季干枯的稻草碎屑。

    然而蔡琰这位蔡家的大小姐一点也不嫌弃这些孩子们,嘻嘻哈哈地跑了过去,伸手就抱住了一个。

    被抱住的那孩子年岁不过三岁,头上扎了个小辫子,鼻尖还拉了长长的一条鼻涕,被蔡琰突然一下抱住先是大惊,还以为是爹娘故事里的那些劫小孩的山匪下了山来,等到闻到蔡琰身上那股淡淡的花香味,微微转头才看清蔡琰那精致的脸庞。

    剩下的几个孩子也是愣愣地看着她,不知道这位大姐姐是要做些什么:“姐姐……你是谁?”

    蔡琰咯咯咯地笑着,松开了怀里的鼻涕小子,跪在地上尽量与孩子们平视道:“你们都是这附近的孩子吧?”

    “是呀……”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蔡琰看着鼻涕小子手上那捆着麻线的木棍,又顺着麻线看上去,只看见一只漂亮的一只老虎在天上飞着:“这纸鸢也是你们自做的?”

    “是我爹爹做的。”鼻涕小子吸了吸鼻涕,对这个问题,他显出几分骄傲,所有的小伙伴里,数他的纸鸢最漂亮,也最复杂,“我爹爹的手艺最好了,他们的纸鸢也都是我爹爹做的,我爹爹还会剪纸呢!”

    说是纸鸢,其实不过是用整块精细些的麻布做成的物件,这本是唐国定安城那些贵族们的玩物,只不过他们用的是那些昂贵的绢纸,轻盈犹如鸟雀,随风而起足可以直上云端。

    而鼻涕小子的家里当然不可能用得起绢纸,但是麻布做的纸鸢同样也可以在空中翱翔数个时辰直到劲风停歇。

    蔡琰双眼转了转,笑着对鼻涕小子道:“你的纸鸢,可以给姐姐玩玩吗?”

    鼻涕小子看着蔡琰,虽说他确实感觉这位姐姐好看得过分了,可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心肝宝贝,他警惕起来,退后了一步,道:“你是不是想骗我的纸鸢?”

    蔡琰被他逗得乐了,道:“就给我玩一下呗。”

    “不行。我这可是我爹爹专门给我做的。”鼻涕小子捧着自己的木棍,像是母鸡护着小鸡一般,“姐姐你也找你的爹爹去做就成了。”

    蔡琰反倒是被他问的一愣,随后忍不住大笑,蔡邕一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足可以称得上是胸怀锦绣,可若是要让他做一个风筝,只怕他先得恼怒地说一句“玩物丧志”才是。

    “姐姐的爹爹呀,可笨啦。他可做不来纸鸢呢。”蔡琰想了想,伸手就从身上拿出一块细碎银两,道,“这样吧,姐姐用这个跟你换,行不行?”

    孩子们面面相觑,而鼻涕小子则是看了看细碎银子,撇撇嘴,道:“才不,姐姐你拿一块石头就想换我的纸鸢?想得美!”

    “石头?”蔡琰笑得人仰马翻,“这可不是什么石头,你把它拿回去给你爹,你爹就会给你好多好多的糖吃呢。”

    “糖……”鼻涕小子微微怔了怔,似乎是想到了麦芽糖的甜味,忍不住流出了口水,但还是不相信道,“姐姐你骗人。石头怎么能买糖吃呢?”

    他可是见过钱的,那都是一颗一颗圆形的铜片,中间还穿了孔,正好可以让麻线穿过去。

    蔡琰则是不断循循善诱道:“姐姐没骗你,这石头能换糖吃,还能换不少咧。你爹爹要是看见你拿了这回去,肯定得好好夸夸你。”

    甚至,她还环视四周,看着另外几个孩子,道:“还有你们,谁愿意把纸鸢借给姐姐玩儿,这块石头就给谁啦。”

    所有的孩子都有些不知所措,以他们的年纪,又出生在这样的村庄,自然不可能对钱有什么概念,自然也就不知道这一颗银子可以换不少铜币了。

    只不过在她的不断劝诱之下,自然有孩子动摇,毕竟这位姐姐这么漂亮,怎么会骗人呢?

    自然,有人忍不住上前一步,准备把手上的棍子递给蔡琰。

    “好!我借给你玩儿。”鼻涕小子本来还不同意,但看着自己的伙伴们有了动静,一时又怕那到嘴边的糖就这样溜了去,也就大声地答应了下来。

    “成交!”蔡琰伸出手,接过了木棍,随后把银子放在了鼻涕小子的掌心。

    然而就在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终于握住那颗显得银亮的“石头”的那一刻,蔡琰却突然带着风筝跑了起来!

    秦轲和阿布早已经停下了驴车,等着蔡琰,而蔡琰就像是一只敏捷的猫一般,一跃就握住了秦轲伸出的手,顺势上了驴车。

    “快跑快跑!他们要追上来啦!”蔡琰满脸通红,兴奋地喊道。

第三百零七章 琴音(七更)

    于是随着一声鞭响,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挨了一下的驴子小跑起来。

    鼻涕小子握着手上的银子,看着自己的纸鸢远去,终于明白自己好像是被那位逃跑的漂亮姐姐骗了,顿然放声大哭起来。

    他的哭声很快就引来了在麦田里割麦子的爹娘,一位身穿麻衣的中年人急急忙忙地爬上田垄,走向了哭喊的鼻涕小子,道:“根儿,怎么了?哭什么?”

    “姐姐……姐姐把我纸鸢骗走啦。”鼻涕小子大声哭号道。

    中年人顿时大怒,看着正带着纸鸢一路远去的驴车,大骂起来:“这是哪里来的混账人!小孩子的玩物都不肯放过!”

    鼻涕小子哭了一会儿,看了一眼手里的银子,用力地把他扔在了地上:“破石头!”

    中年人一开始还以为鼻涕小子还真扔了一块石头,然而那银亮的颜色,却让他皱起了眉头,他上前一步,弯下腰,把那颗碎银子捡了起来。

    片刻后,田垄上响起一声惊呼。

    回想到那一次的事情,秦轲现在还哭笑不得。

    不是因为蔡琰用一块碎银子换了一只不怎么值钱的纸鸢,而只是单纯因为蔡琰非得做出一副抢了鼻涕小子纸鸢的样子让他大哭一场才高兴。

    有些时候秦轲觉得蔡琰明事理,识大体,对周围人的情绪都能把握得清清楚楚,可有时候他又觉得蔡琰这个人完全不可理喻,就好像她的内心里住着两个人,时不时地会交替式地出来捣乱。

    老虎样子的纸鸢顺着暮时的劲风在空中高高地升了起来,驴子在慢悠悠地走着,蔡琰的声音和铃铛的声音同样清脆悦耳。

    她放完了手中的线,只留下一根绑在木棍上的线头,顺势把它交给了秦轲。

    秦轲接了线,一拉一收地放着,而蔡琰望着那在夕阳光芒中的风筝,眯起了眼睛,显得慵懒又自在。

    晚上的时候,天气转凉,寒冷让驴子也显得有几分瑟缩,躺在稻草堆中缓缓地咀嚼着草料。

    酒肆里,一行人则在围在火炉的面前,望着那正插在铁钎上缓缓翻滚的肉,悄然咽着口水。

    伏牛村说大不大,不过因为偶尔会有些人路过此地,所以也开了一间小小的酒肆,取暖完全就靠客栈中间的火炉,零星的旅客分别坐在火炉周围的椅子上,围着火炉,就这么伸着手暖着。

    高易水喝着酒肆自酿的劣酒,望着火光,满足地放松着身体,道:“人生就该如此,有酒,有肉,有一团火暖着,烤暖了再睡一觉,一直到太阳晒屁股,夫复何求?”

    秦轲呸了一声,道:“有本事你别让我喊你起床。”

    蔡琰则是毛手毛脚地去握那根铁钎,秦轲见了,赶忙地拦住她,道:“大小姐……你就别乱弄了,你光会吃,什么时候做过这个?”

    蔡琰吃吃地笑道:“就是因为没做过所以才有意思呀?”

    秦轲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心想这也算是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

    不过为了她不会烫伤,还是亲自动手,熟络地从桌上握住那柄早已经准备好的小刀,端着碟子,轻轻地从上面割下一些撒了盐的肉片。

    蔡琰这些天早已经习惯了外面的日子,一点也不在乎当初在蔡府,蔡邕反复教导她的“礼仪”,换做是以前,食不言寝不语是基础,没有筷子只怕连饭桌都上不了。

    但现在,她就伸手捏住一片,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怎么样?”秦轲问。

    “不错。”蔡琰点点头,这些天,一旦有野味,都是阿布捡柴,秦轲烤肉,只不过今天多了些盐,味道显得更加鲜美了一些,“你是不是特别擅长这个?”

    “什么。”秦轲继续去割肉,一边问道。

    “做东西吃……之类的。”蔡琰等不及秦轲切完,继续在秦轲握着的盘子里“偷吃”。

    秦轲苦笑一声,道:“这算什么擅长?你要是在我们村里长大,这种事情你也信手沾来。我……算是熟能生巧吧。”他看着蔡琰那急性子,好笑地把盘子直接递了过去,自己又去找了个干净盘子,继续割肉。

    倒是高易水不愿意了:“我刚刚还说有酒有肉,结果阿轲你光把肉给人家是怎么回事,哦,让我光喝酒啊,那也太没劲了。才这么点日子,就开始重色轻友了,好歹我认识你这么多年……”

    秦轲翻着白眼,也不怕他揶揄:“既然都认识这么多年,还要搞那一套做什么,自己拿刀去呀。”

    高易水一副惫懒样子,就差在地上打滚撒泼:“我不……我今天还非得让你伺候一回了。”

    当然,就算高易水真的在地上打起滚来,秦轲也不会“赏”他一口,何况他现在还没在地上打滚,秦轲只是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干脆来了个眼不见心不烦,继续烤肉、切肉。

    他切好的第二盘递给了阿布,阿布早已经有些饿了,正在一旁啃着个面饼,有了些肉片,正好夹在饼里一口一口嚼着吃,这时候,酒肆店家端着已经做好的胡辣汤,摆到了他们的面前。

    他匆匆喝下一口,虽然烫,但那股热度和辣味贯穿胸膛,直入腹中,少顷,他张开嘴,吐出一团热气,满足地长吁了一声。

    秦轲笑了笑,继续给那眼巴巴等着的蔡琰继续“干活”去了。

    其实高易水倒是不怎么饿,否则胡辣汤一上来,他就该捧着大块朵颐,他坐在温热的火堆旁,直立起身子,看着那跳动的火焰,面上刚才“撒泼”的神色已经渐渐褪去,他喝下一口酒,轻轻抚摸着旧琴的琴弦,吟唱道: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一时间,酒肆里零星的人们都看向了这位抚弄琴弦的琴师。

    他身上的衣袍并不是什么昂贵的丝绸,旧琴也绝非是什么稀世珍品,反倒像是一块旧木头上拉的几根丝线,偏生弹奏出来的曲子却是沉静悠远,宛如高山之上的山风。

    给人感觉,高易水此刻已经脱离了这座乡野之间的小酒肆,飘飘荡荡,慢慢升上了云端。

    而就在他单手在琴弦上一按,云朵散去,他还在高山之上,刚刚的飘荡,只是云层裹住了他的身形,让人误以为他几欲飞去罢了。

    现在高山再度露出,他坐在嶙峋的山石之上,半闭着眼睛,眼前是一片幽静的山谷,林木在风中习习摇曳。

    “巍巍乎高山。”蔡琰出神地看着高易水,嘴唇轻声吐露这一句,高易水则是嘴唇微翘,拨弄琴弦的手也越发沉重,声音也越发低沉。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高易水唱到这儿,也就停了下来,双手离开琴弦,只剩下那马尾做的清闲仍然在微微颤抖,仿佛山谷回音。

    秦轲的眼神渐渐从蔡琰转向了高易水,他好像有些明白为什么蔡琰叫他“高山先生”了。

    不过他不大明白的是:“为什么不唱完?”

    这不是什么唐国诗词,而是沧海国主曹孟的诗句,少时师父曾让他背过,他背了许多遍,却总是背不完全,于是师父就让他抄,一直抄了十余遍,直到手腕干酸,终于把这首诗给记住了。

    刚刚高易水吟唱的,只是这首诗的前一半。

    高易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想了想,神秘地笑了笑,最后用一个十分可气的理由打败了他:“因为我再唱下去,胡辣汤就凉了,不好吃了。”

    “……”秦轲瞪大眼睛,怎么也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

    倒是蔡琰看着高易水喝胡辣汤的样子,知道他吟唱的这点时间,正好让滚烫的胡辣汤凉了不少,不再烫口,抿嘴笑了起来。

    而在一旁倾听的酒客们再度相互攀谈起来,但眉眼之中,还是充满着对刚刚乐曲的感叹。

第三百零八章 洗澡水

    这路过的人未必各个都懂音律,能如蔡琰能说出“巍巍乎高山”这般评语的更是一个都没有,但高易水的曲子悠扬动听他们总还是能咀嚼出个好坏来。

    在这山野之中,能听见这样的乐曲,足以让人记忆深刻,这天下毕竟是乱世,哪儿有那么多歌舞升平?随着这些年的征战,游历的乐师也是越来越少,不少甚至不得已丢下了乐器,拿起了兵器,在阵前搏杀。

    沧海国主曹孟文采斐然,曾几何时也是稷上学宫的一名普通的读书人。

    但在这乱世之中,他放下了手中的书卷,以刀马一步一步走上了今日的位置,若是他如李求凰一般生在安稳的国度,有这数代祖宗奠定的基业,怕是这天下未必只有一个“诗仙”了。

    入夜的时候,几人也就在这村子里的“客栈”休息,说是客栈,也就和稻香村季叔家开的那种差不了多少,同样都是又小又破又寒酸。

    店家只能给他们一间房,四个人进去,难免显得有些拥挤。

    这几日,四人在野外露宿也不止一次两次,除了前几次感觉有蔡琰在一旁有些不适应,后来慢慢也就习惯。

    看了看房内的摆设,秦轲想想自己和阿布身体都着实不错,也没什么太大的讲究,干脆把床让给了蔡琰,两人就在冰凉的地板上铺了棉被,打个地铺过一夜。

    蔡琰坐在床上,倒是还不急着睡觉,双腿晃荡晃荡。

    而就在他们打好地铺,准备入睡的时候,高易水则是哧溜一下进了被窝,跟两人挤在了一块。

    “过去点过去点,阿布,你太胖了。”高易水嘿嘿笑着,被秦轲踹了一脚,“怎么,隔壁房间那跟你称兄道弟的游侠儿不和你抵足而眠啦?”

    高易水被踹出棉被,又很快地钻了回去,嘴里哼哼:“嘿哟你还别说,看看人家那一身,表面光鲜,结果连头驴都没有,天天靠双腿走路,身上比你们洗澡之前还要臭。”

    但这话说得让秦轲大怒,道:“说好像你自己不臭一样,我们还洗了澡,你呢?你也就是拿着布沾了热水擦了擦,有本事你别跟我们睡。”

    高易水哪儿能在这种时候退缩,死皮赖脸地凑了上去:“别……阿轲你真香,带我一个,带我一个呗。”他嘿嘿笑道:“你们俩都有气血修行,大晚上也不会冷,倒是便宜了我,有人暖被窝。”

    可他又砸吧砸吧嘴,露出一脸可惜的模样道:“要是俩如花似玉的美女就更好了。”

    秦轲翻着白眼:“还美女呢,你去问问店家那个胖婆姨,看他愿不愿意陪你。”其实刚刚在高易水弹琴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那老板娘对高易水的灼热目光。

    毕竟高易水不那么插科打诨的时候看起来还是仪表堂堂的,抚琴之时身上的气质更是渺渺然若仙。

    然而高易水却有些发毛:“得了吧,那我还不如去牛棚里跟那头母牛睡觉,她俩估计一般重……”

    蔡琰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

    正在这时候,那老板娘轻轻敲动了房门:“这位姑娘,热水已经烧好了。”

    蔡琰眼睛微亮,回答道:“我就来。”

    “热水?”秦轲、高易水、阿布等人面面相觑,“要热水干嘛?”

    “是洗澡水啦。”蔡琰嘻嘻一笑,“我刚刚问了店家,店家说客栈没有浴盆,但家里倒是有。你们口中那位胖婆姨,她可是很热情地帮我准备了热水,就连我递给她的钱都只收了一半。”

    她轻轻地笑了一声,道:“不说啦,水要凉啦,我一会儿回来。”

    毕竟是女子,而且还是一位生在官宦之家的女子,相比较他们三个大男人,总是更爱干净一些。只不过她的身子骨吃不消河水的寒冷,现在有澡盆和热水,自然是再好不过。

    但高易水看到蔡琰一个人出去,却赶忙轻声对秦轲道:“阿轲,你跟着她出去。”

    “啊?我跟着她?”秦轲一呆,莫名地想到自己少年时因为好奇偷看隔壁大婶洗澡时候的事情,莫名地红了脸,“她洗澡去,我跟着干嘛?”

    高易水摇摇头,郑重道:“让你去就去,哪儿那么话。你难道没有察觉出来,这间店有些问题么?防着些总是好的。”

    “什么问题?我怎么看不出来。”秦轲脸色也凝重起来。

    “废话,你能看出来了,还要我做什么?”高易水道:“她一个姑娘家,长得如花似玉又没什么防身的修为,万一店家起了歹念怎么办?”

    “也是……”秦轲点点头,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蔡琰解释自己的来意,难道说:因为怕你有危险,所以专门来陪着你洗澡?这听着也太肆无忌惮了吧?

    但他想归想,还是不得不站了起来,打开门,走了出去。

    阿布在一旁也是急声询问道:“你从哪儿看出什么不对劲了?”

    “什么不对劲?”

    “你刚刚说的。”阿布道:“如果你不是发现什么端倪,怎么会这么郑重其事地让阿轲陪着出去。这难不成是一家黑店?”

    “那我就不知道了,至少在我看来,这间客栈正常得很。”高易水打了个哈欠,一点也不在乎阿布认真的表情,慵懒地翻了个身,“实不相瞒,这村子我几年前就来过,这店家是个老实人,让他多看一眼漂亮女子他都不敢……”

    “但……”

    “但是这很有意思啊!”高易水神秘一笑,“换成是我,绝对欣然应和就去了。保护?对于男人来说,这么光冕堂皇的理由,正适合掩饰……咳咳,要不然咱们来猜一猜,阿轲回来的时候,脸上是红的还是青的?”

    阿布听出了高易水的意思,心想阿轲哪会是那样的人,哭笑不得地问:“红的是什么?青的是什么?”

    “红的当然是害臊不敢看。”高易水的声音从被子里闷闷地传出来,“青的嘛……自然是第一次偷看不熟练,被发现了……当然,我比较希望是后者。”

    “……”

    秦轲呆在门外,听着里面哗啦啦的水声,望着天空那一轮皎洁的明月,一时间满脑子思绪混乱,有些坐立不安。

    到底高易水是从哪里发现这间店有问题?好歹他跟高易水同行这么些日子,也从他身上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对于黑店与否,他甚至模模糊糊也能有一些判断。

    只是今夜,他实在想不出在店家老实的笑容之下,到底藏着怎样的一张脸。

    怎么好像什么异状都没有?

    难道不该是:一伙贼人等待在屋内,在蔡琰进去的那一刻,立即从黑暗中伸出一双大手搂住她,另外的几名大汉七手八脚地开始用布捂住她的口鼻,直至蔡琰人事不省……

    可是似乎连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房中传来哗哗的水声,还有蔡琰惬意哼着的小调。

    “我不会是被涮了吧?”他靠在门上,莫名地冒出这个念头。

第三百零九章 聊天(二更)

    蔡琰坐在浴桶里,逐渐感觉到自己光滑的肌肤被暖水包围,发出了一声满足的长叹。

    这一路行来,女子总是比男子不方便一些,而且她没有修为,也很难像阿布、秦轲那样承受秋日里冰冷的河水,现在有了热水又有了澡盆,这让她几天下来的疲惫身心总算迎来了一次舒服的释放。

    热水洗去了她身上的疲惫,低下头,她看着自己那静默在水中的脚丫子,窗缝透进来的月光照亮了水面,同样也照亮了它,纤细,娇嫩,精致。

    她抬起头,对着房门外的秦轲道:“高山先生只说让你过来守着?”

    秦轲怔了怔,没想到蔡琰会在这种时候还能悠哉悠哉地跟自己说话,他有些犹豫着:“嗯……是吧……”

    蔡琰点了点头,这些日子,她可以说是对秦轲寄予了完全的信任。

    她并非是那种出门在外还要纠结于太多男女之防的人,否则她不可能与秦轲等人共处一室过夜,放在定安城,这种事情如果被蔡邕知道,只怕他非得气出毛病来不可。

    不过这并不代表她真的就乐于这么做,住在一起只是形势所迫,不得已而为之而已,就像是现在,虽然有一个男人就在一墙之隔外的感觉有些古怪,可有秦轲这样一个门神在门外守着,总好过自己一个人。

    她收拢了一下长发,伸了伸脖子,向后躺了躺,慵懒地眯起了眼睛:“那你可惨了。”

    “什么意思?”

    “姑娘家洗澡可是很磨蹭的。”说道这里,她眼中露出几分狡黠,“外面风吹得冷不冷?要不要进来?”

    “啊?”秦轲感受着冰凉的夜风,对他而言倒是还好,但蔡琰这句“要不要进来”让他一时间乱了阵脚,一边语无伦次一边摆着手道:“我没事。不用了,不用了,我真的不冷,我一点也不想进去。”

    只是他摆了一会儿手又有些自嘲,隔着一道门呢,他这么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做给谁看?

    “哈哈,你想多了吧,这里面还有屏风,你又看不见。”蔡琰咯咯地笑着,她当然知道秦轲没那胆子,只不过笑完之后,也莫名地红了脸颊,心想自己这是在做什么?逗他一逗,何必把自己搭进去?

    “哦……”秦轲耷拉着脑袋,这些天,他已经有些习惯被蔡琰糊弄来糊弄去,有些时候甚至一旦蔡琰不这么做,他心里反而有些空空落落的,这让他分外头疼,心想自己这算不算是被虐倾向?

    但他还是郑重道:“我,我还是不进去了,我身体好,不太怕冷……倒是……怕热。”

    当然,纯粹只是怕流汗的感觉。

    蔡琰坐在浴盆里,有些百无聊赖地开始寻找话题,“你说,伏牛山……真的有五行司南的另一半么?”

    秦轲索性在台阶上坐了下来,正听见蔡琰这个问题,低头想了想:“我也不知道,希望是吧。”

    “可就算是找到了罗盘,这天下还有那么多神器杳无音讯,你准备就这么一件一件地找过去?”

    秦轲望着月亮,片刻后,苦笑道:“好像,我也没别的法子?至少有了五行司南,找神器就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乱转,总会快一些,而且……我现在也有点想弄明白……神启,究竟是什么。”

    “五行司南能指引神器方向……这件事情也只是古籍上的说法,至少这么多年来,还没有人真正验证过。而且司南的指针既然出自唐国王宫……或许沧海、墨家都会有神器所在,那你又要怎么去取?”蔡琰道。

    秦轲沉默着,良久才开口:“我不知道……”

    里间没有传出蔡琰的回应。

    秦轲等了一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事,提高了声音,喊道:“喂!”

    “我又不叫喂。”蔡琰的声音再度响起。

    这回轮到秦轲哑然,一直以来,他总是不知道对蔡琰用什么称呼,他总觉得自己对蔡琰直呼其名有些古怪,不像是友人,倒像是一对商人在做交易。

    当初在酒仙居,自己倒是省心一些,称呼她为蔡兄或者燕兄。但现在,显然这两个称呼不适合再用,至于蔡姑娘,恐怕有些见外。

    那么,叫小蔡?不对,小菜?酸萝卜还是咸白菜?

    也许蔡琰年纪并不比自己小多少。

    阿琰?怪怪的……

    琰儿?咳咳,那可是个禁忌的称呼,虽然他知道蔡琰家里人是这么称呼的,时不时还会在前面加一个“小”字表示亲近,可自己也算不上她的家里人。

    这么说来,竟然只有一个“喂”字,最适合。

    只是蔡琰倒没有一直纠缠称呼的问题,反而发出了一声有些苦恼的声音:“我的头发打结了。”

    秦轲倒是不奇怪:“你整天乱跑,又在稻田里乱钻,头发不打结才怪。”

    蔡琰瞪了屏风一眼,好像这一眼可以穿透屏风、木门,直击秦轲的后背:“我乐意,怎么了?”

    世上的秀才,总是怕遇见兵的,而秦轲这个连秀才都算不上的人,在蔡琰的小女子脾性面前,自然是十分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斗嘴归斗嘴,蔡琰也没忘记继续打理自己打结的长发,虽说这些天以来她一点也不在意与三个男子朝夕相处,但这天下的女子,想来不论性情如何,家世如何,骨子里总是爱美的。

    长发上沾染的泥巴在温热的水中逐渐划开,蔡琰用手指轻轻地把长发给捋顺,感觉到自己黑亮的长发再度变得像是缎子一般光滑、柔顺,她的嘴角也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她继续刚才所说的话道:“或许,你师父当初不肯带你去,就是因为不希望把你牵连进他的事情,不是么?”

    秦轲当然想过这一点。

    高易水在考量事情的时候,总是会把“人”这种主导事件的“主角”更加往坏的一面去想,自然认定诸葛卧龙收养他是出于一些个人的“阴谋”或者“需求”,而秦轲却不愿相信。

    从他的父母死在荒原上之后,他就已经没有了亲人,那碗“来历不明”的肉,和父亲坚强的那句遗言,让他继续走了下去,而那之后,是师父将他又一次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成为了他的救命恩人,他的人生导师,更是他……第二位父亲。

    谁会相信自己父亲是个窃贼?谁会相信自己的父亲对自己好,是为了有所图谋?

    蔡琰这样的猜测,让秦轲感觉心中温暖,他微微笑道:“我一直都相信师父是为了我好,即便是他在病榻之上,也不忘叮嘱我要好好活着,人生路还很长,我父亲曾经也是这样说的……而我现在不光能照顾好自己,甚至……我或许还能帮到他一些。”

    “哪怕这件事情很危险?”蔡琰问。

    “那当然……”秦轲转过头,看着那道木门,挠了挠后脑勺,想了想,还是没有撒谎,老实地道:“说不怕都是骗人的,有好几次,我都以为我快要死了。”

    比如在王宫太史局的时候,那位老人将手指伸进他的胸膛时……

    蔡琰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大约接近一刻钟的时间,一直到秦轲开始打起哈欠,蔡琰才终于洗完,此时浴桶里的热水已经转凉,中途她还加了几次水。

    她双手并拢成碗一般,捧起一团水,看着月光照在上面,宛如波光粼粼的湖面。

    然后她轻轻地从浴桶里站了起来,擦干净了身上的水痕,穿上亵衣。

    衣服紧贴着她玲珑有致的身躯,有风透过窗缝,秋夜的寒意让她微微抖索了一下,她加快了动作,很快在外面裹上了一件外衣,总算感觉暖和了一些。

    打开门的时候,秦轲正坐在台阶上,靠着柱子,闭着眼睛,摇摇晃晃,均匀的呼吸在风中静静飘散。

    他睡着了。

    蔡琰抿嘴笑了笑,轻轻地在他身边蹲了下来,看着他宛若孩子一般安静的睡颜,脸上也露出了一抹孩子嬉戏时的窃笑,她从自己宛如海藻一般的长发中拨弄出一缕,小心翼翼地去触碰秦轲的鼻尖。

第三百一十章 不速之客(三更)

    秦轲感觉有些痒,抽动了一下鼻子,皱了皱眉,然而蔡琰不依不饶地触碰,让他的鼻头越来越痒,终于,他在睡梦中猛然打了个喷嚏。

    他睁开了眼睛,蔡琰眨着自己宛若星光般闪烁的眼睛,正笑盈盈地注视着他。

    秦轲赶忙站了起来,一时脑袋又撞在了柱子上,发出一声闷响。

    “你好了?”秦轲摸着自己的脑袋,也知道自己这个“守卫”不怎么称职,不过是短短的一刻钟时间,竟然就睡着了。

    他尴尬地咳嗽了几声,“那,那回去吧。”

    “嗯。”蔡琰用毛巾包着半干的长发,心情欢快地跟在秦轲身后。

    村落很小,房舍之间相距都不远,走过一条简陋的小道,听到几声犬吠,两人也就看见了客栈窗户的烛火。

    马棚就在客栈的边上,里面那头拉车的毛驴仍然在咀嚼着干草,两眼无神。

    而秦轲却突然警觉起来。

    就在之前,这座马棚里只有一头瘦马和他们带来的一头驴子,可就在他们离开的这点时间,马棚里却变得拥挤起来。

    整整四匹马,虽然颜色并不统一,但从外表上看,这四匹马都是难得的好马,与那匹穷困游侠儿带来的瘦马并列一比,足足高出一个头,个个膘肥体壮。

    虽然不如战马,却也所差无几了。

    在这种地方,竟然还有能骑乘如此好马的贵客么?而且听它们仍然有些急促的喘息和心跳,显然这四匹马刚刚还在剧烈奔跑。

    秦轲伸手触摸了一下,马匹身上湿漉漉的,那是汗水。

    “这些人也在赶路。”蔡琰马上下了定论,“这个时间,按照马力来说,他们没有必要赶得这么急,在之前的农庄借宿也一样,没必要硬到这里来找客栈。何况看他们连马鞍都没有卸下来,看样子,他们甚至没打算在这里停留,还要连夜赶路的。”

    秦轲点了点头,他不知道这些马匹的主人到底是谁,但这些迹象让他有些不安,难不成,是冲着他们来的?

    可又是谁?他面色一变,阿布和高易水还在客栈里!

    他快步地奔跑起来,刚一上台阶,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道:“爷,这里已经进了伏牛山地界,是不是先休息一晚?”

    是芦浦?他竟然还没死!

    秦轲心中震惊,想要伸手去打开客栈的门,但很快他的手又停了下来。

    透过门缝,他看见了客栈局促的前厅有些火光,几人正围着火堆,吃着刚刚烤熟的肉,路明脸上有些疲惫,但眼神仍然深邃不可捉摸。

    四匹马,他们自然是有四个人。

    秦轲知道芦浦的实力,而能被他称作“爷”的人,想来不会比他更弱才对,虽然说自己在那夜之后气血境界再度突破,已经到了第三境,可秦轲这边还有不懂修行的蔡琰和高易水,他并不敢贸然地去惊动这些人。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腰间,低低地骂了一声,自己应该把菩萨带出来的,至少,能多几分胜算。

    客栈掌柜有些畏畏缩缩地站在几人的身后,手上端着胡辣汤还有肉粥,虽然说他见过不少带剑的游侠儿,可这几人给他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在这样的夜里,他们纵马疾驰而来,那动静,看着倒像是要去什么地方杀什么人。

    芦浦伸出手,接过了掌柜手上的陶碗,把肉粥递给了路明,路明接过,轻声道:“必须连夜进山,按照时间算,你说的那个少年应该已经进山了才是。”

    芦浦眼神一黯,他低下头,不敢再多言。

    四人靠着换乘八匹马一路赶来,两日一夜,几乎都没怎么合眼,半途中,另外四匹马已经完全不能再跑,路明干脆就把那四匹马扔在了道路上。

    没有精料,也没有人照顾,可以预见的是,那四匹马即使缓过来,也不可能如最初般膘肥体壮。

    不过路明根本不在乎,对于他而言,这些马匹不过是工具,既然工具坏了,换一件便是,没什么可惜。

    只是在这样的长途奔袭之下,四人都已经有些疲惫,只不过路明在几人心中地位崇高,几人自然不敢有太多忤逆,只能是低头快速地扫荡着桌上的吃食,补充着力量。

    而芦浦心中的心情则更低沉一些,他明白,自己已经失去了路明的信任。

    上次王宫一行,不但他自己在李四的手上受了伤,仓皇逃窜,更没能和武庭会合一同走出王宫。现如今虽不知武庭下落如何,但既然陷在宫廷之中,自然是凶多吉少了。

    至于路明想要的那几封帛书,他都没有拿到,就算整个过程充满了不少意外,可他依旧难辞其咎。

    现在,他如果要挽回路明对自己的信任,就只有一个法子。

    路明在荆吴殿前演武的时候见过秦轲和阿布,在芦浦的说明之下,自然也就清楚了到底是谁抢走了帛书,靠着在唐国抽丝剥茧找到的一些消息,他们一路追踪到了这里。

    如果说能够顺利地夺回帛书,或者是杀了那小子解愤,他之前的那些罪过,或许可以得到一些抵消。

    只是,伏牛山如此之大,又该去哪里找?

    突然,芦浦皱了皱眉头,他感觉到一道目光在他的身上绕来绕去,他猛然抬头,却没能发现到底是谁在这样看着他。站在一旁等候吩咐的掌柜低着头,看着脚尖,老实的他连高声说一句都不敢。

    错觉?他再度低下头,吃着烤熟的肉和陶碗里的胡辣汤,能多吃一点总是好的,虽然这乡野之间的胡辣汤并不怎样,那也总比路上的干粮好吃。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此刻,他要找的人,正站在门外,距离他不过二十几步距离。

    秦轲收回了目光,心跳有些急促,他悄然从门口走开,走到了远处站着的蔡琰身旁道:“是那几个山匪……有一个还在王宫里跟我争抢过帛书。”

    蔡琰对这件事情了解得不是太多,但也一知半解地点了点头,小声道:“现在怎么办?”

    “看样子他们还不知道我们在这,他们打算连夜进伏牛山。我们先躲起来,等一会儿他们走了之后再进去跟老高商量商量。”

    蔡琰看了一眼那扇门,轻嗯了一声,很快就跟着秦轲找到了一个适合观察的高处。

    秦轲甚至还找来了一些稻草,铺在两人身上,这样,就算是在月光星光的照耀之下,旁人也只会以为那是堆叠起来的稻草垛,而不是两个人。

    只不过这样一来,两人的距离就得凑近一些,几乎是相依相偎了。

    秦轲心神系于客栈,所以这种事情也就没有注意太多,只是缩在稻草里,小心地盯着客马棚的方向如果他们要连夜出发,自然需要去马棚取马。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隐隐感觉到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味在身边环绕,等到他细细地嗅了一会儿,却发现这股花香实际上是从蔡琰的身上出来的。

    只是,她哪儿来的这股味道?是香囊?

    蔡琰感觉到秦轲的异状,也把目光从客栈收了回来,盯着秦轲,道:“怎么了?”

    被撞破的秦轲一时有些慌乱,赶忙低下头去,结巴道:“没……没什么……”

    蔡琰不疑有他,继续看着马棚,不知道在思索些什么。只是,她的脖颈上,似乎也染上了几分红晕。

第三百一十一章 进山

    路明和手下三人大约是在一刻钟后走出客栈的,其中一人慢了些,大概是拿着酒囊,要让店家给他打满酒,又磨蹭了一会儿。

    路明有些不悦,但也知道这些山匪的做派,没有多说什么,一拉缰绳,翻身上马,很快一骑当先,绝尘而去。

    随后芦浦和另外两人也紧跟其后,马蹄声逐渐远去,直到秦轲开启风视也不再能听到,才拉着蔡琰一同从稻草中钻了出来。

    “你不是刚洗了头,怎么头上又沾了稻草……”秦轲看着蔡琰的样子,忍不住笑着用手在她头发间拨弄,帮她取下稻草。

    而蔡琰翻了个白眼,脸上又有些发烫,咕哝着道:“那还不是你铺的稻草。”

    两人一前一后跑到楼上的房间,高易水和阿布竟都没有入睡,房内安静地甚至能听到烛火微微跳动的声音。

    “走了?”高易水问。

    “走了。”秦轲点点头,“是那伙山匪。”

    高易水当然明白:“知道,我一看见那领头的人就知道了。”

    “领头的那个人?”秦轲虽然在荆吴呆过,对路明却并不熟悉,“他是谁?”

    “我说山匪怎么会有长城的箭阵,原来是他,那就难怪了。”高易水看向阿布。

    阿布明白他的意思,跪坐着对秦轲道:“那是路明,是木兰将军的军师,深得木氏家族的信任,那天我们殿前演武的时候,他也在其中。”

    “殿前演武?”秦轲微微一怔,但仔细回忆了之后还是摇摇头,道:“我不记得了,说到底那天大殿上的人我都不认识,也就懒得注意,后面又发生了乱子……”

    他说的,自然是诸葛宛陵遇刺事件。

    高易水则是在闭目沉吟道:“能当上木兰将军的军师,证明他有足够的实力压制群雄,长城的整个军政制度仍是沿袭了当年前朝那般,木氏没有称王,更算不得诸侯,最高级是大将军,其次就是军师。这么算,他应该已是长城的二号人物,怎么现在却沦落到跟一群山匪搅合在一起?”

    阿布心中一动,道:“难不成他是在秘密执行长城给他的任务?”

    高易水摇头道:“如果是长城让他前来,为何不带上长城军麾下的好手?这些山匪虽然有些修为,但跟长城军那些真正的高手比,还是差了不少,若是长城的使命,这安排未免有些草率了吧?”

    他看着秦轲,又意味深长地道:“你说山匪在宫里与你争夺帛书,而这些山匪又听命于路明。也就是说,这个路明……他也在找五行司南。”

    秦轲当然明白,只是他不明白路明为什么需要五行司南。

    高易水继续道:“在我看来,他要五行司南无非三种情况。第一种,他要拿着五行司南去找到其他神器,至于要做些什么尚且未知,我就先不谈。第二种,他要为了长城军去找五行司南,毕竟传说中,五行司南可感受方圆百里的风吹草动,如果这传说是真的,那么对于长城军来说,这无疑是一件抵御凶兽入侵的至上利器。”

    他停顿下来,而秦轲还没听到第三种,赶忙问道:“第三种呢?”

    “急什么。我喝口水,刚刚人家在下面喝酒吃肉,倒是我一直在这边看着,现在口干舌燥的。”高易水站起身来,从桌子上倒了杯茶,喝了一口,这才微笑道:“第三种,当然也是我觉得最不可能的一种,那就是……他也是受到过什么神启的人。”

    这话不假,秦轲的师父,诸葛卧龙就是寻找神器失踪的,而从那位太史局的老人身上,高易水也猜测接受过神启的人,跟神器之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关系,如果路明纯粹只是为了找神器而找神器,自然有可能是跟诸葛宛陵、太史局老人一条路上的了。

    不过秦轲可不觉得神启这个东西这么烂大街,随便遇到一个人就是一条路上的,未免也太巧合了吧。

    “不太可能,那天在宫里的山匪,被那个老人开口一个字活活震死了,如果他们有什么联系,应该不至于这么做……”秦轲道。

    高易水笑道:“所以我说这是最不可能的一个可能。”耸了耸肩,他继续说,“既然现在我们也想不清楚,索性就不想了罢。”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阿布紧张地问道。

    高易水打了个哈欠,挠了挠腋下,一下子慵懒起来:“现在?当然是睡觉,人家去伏牛山抓我们,难不成我们连夜要追在人家马屁股后面大喊?”

    话糙理不糙。

    秦轲阿布对视一眼,自然也明白这是最合适的做法。此刻已经夜深,他们总不能顶着夜露追上路明,硬要跟人家来一场不必要的争斗。

    未雨绸缪固然是有远见的想法,但路明作为长城军的二号人物,久经战阵,本身已经是一个十分难以对付的角色。

    再加上他身边的两名不知深浅的山匪和一个至少也有第一境界顶峰的芦浦,一旦动起手来,就算他已经是气血第三境界,就算阿布离突破第三境已在毫厘之间,可他也不敢说能够必胜。

    秦轲想了想,还是有些担忧地道:“如果消息已经泄露,万一他们抢先找到那间茶铺……”

    高易水伸了个懒腰:“我倒是觉得更不用担心了,能把五行司南‘存’到唐国王宫里的人,不会是个任人宰割的角色,谁吃亏还不一定呢。就算这么多年过去他已然登仙,也总要给自己的后人点化几句的。”

    “哦。”秦轲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声,也就脱去外衣,重新钻进被窝里。

    还是先前的安排,三个男人睡地铺,蔡琰一个人睡床上,几人熄了灯,房里顿时一片黑暗和寂静,秦轲用力地闭上眼睛,一夜都是光怪陆离的梦。

    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一行人就已经离开了客栈,老板十分热心肠地做了不少面饼,加上一些肉干,正好让四人在路上边走边吃。

    驴脖子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响着,驴车也就在清晨的浓雾之中,缓缓向着伏牛山而去。

    从远处看,伏牛山真就像是一头蹲伏着的巨大青牛,它高高的脊背向着天际,硕大的牛头则是冲着北方远眺,令人忍不住想象,假如这头“牛”站起来的话,会是怎样壮观的景象。

    风吹动山谷,声音宛如牛叫,而毛竹与松树轻轻晃动的声音,则像是这头牛在缓慢而又沉静地咀嚼着嘴里的干草。

    驴车一路深入,路上经过不少砍柴的樵夫,同时也有一些身披着兽皮衣物,背负着弓箭准备进山打猎的猎人。

    跟客栈老板不一样,这些猎人大多都是本地的蛮族,他们说着本地土话,叽里呱啦说了一通,把根本听不懂的秦轲说得一度怀疑自己学的文字都是假货。

    而高易水这时候开口了,对着几人,同样是一阵叽里呱啦,看着他驾轻就熟的样子,倒像是比本地人还要本地人,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长相身材,显得太纤细瘦弱了一些。

    “他们说什么?”秦轲看着高易水跟他们聊得开心,怪叫道。

    高易水嗤笑了一声,对着秦轲一副“瞧你这没文化的样子”的表情,扬着下巴道:“他们说,外地人最好不要在这里乱逛,伏牛山深处有着不少妖兽,运气不好,很容易就死在里头。”

    这倒是不稀奇,这样一座不知道屹立了多少年的山,又是传说中圣人的座下青牛所化,灵气远超别处,能开启灵智的妖兽必定不会少。

    这时候,秦轲胸口一阵耸动,难得醒来的小黑从他的衣领处冒出了一个头,两只大大的眼睛望着山峦,像是在沉思,又像是受到了什么感应。

第三百一十二章 向导

    小黑抽动了几下鼻子,轻轻地叫了一声,从秦轲的胸口跳了下去,却被蔡琰一把握住。

    “咦,它又出来了。”蔡琰显得有几分兴奋,这一路上,小黑只醒过来一次,一醒了就开始大吃大喝,硬生生地把秦轲和阿布打来的那头野猪吃掉了大半个,要不是秦轲提前从野猪上切了块肉,只怕那天晚上他们只得啃着冰冷的干粮果腹了。

    不过它好像从来不排泄?秦轲暗暗称奇的同时,也暗暗庆幸,万一这家伙拉屎拉尿,万一它在自己怀里突然……

    呕……那场面实在不堪,还是不想为好。

    蔡琰当然十分喜欢这只有灵性的小家伙,只可惜这世上并非什么东西都喜欢美女,就好像对于前头低头啃草的驴子来说,最合适的伴侣是俊美的母驴,对于小黑来说……估计合适的伴侣也应该是一条花纹漂亮的蜥蜴。

    所以,他对于蔡琰向来没什么耐心,一进蔡琰的手,就挣扎起来。

    它尖声叫着,像是在威胁蔡琰,但又碍于秦轲的面子,不好真的动嘴去咬,一时显得十分无奈。

    而秦轲乐得让小黑多些麻烦,谁让它平时对自己总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态势?

    不过在几番挣扎之下,小黑还是从蔡琰的手里蹿了出去,几个蹦跳,就落到了驴子的头上,这头驴子显然没有当初的黑风敏感,即使小黑跳在它的头上,它也依旧傻傻地啃着地上的野草,一副神游物外的样子,倒是显得有几分滑稽。

    高易水和那些当地的蛮人说了一些话,大约是询问了茶铺的位置,也是在询问之后,才知道,原来那间茶铺竟然开在伏牛山的深处。

    既然伏牛山的深处是妖兽栖息之所,又怎么能让人开上一间茶铺?

    “他们说,茶铺的主人一定是有天神附身,所以在茶铺的附近,从来没有妖兽会靠近,他们这许多蛮人猎手,进了深山之后,都会去茶铺喝上一碗茶,求个平安。”高易水说道。

    毕竟是蛮人,动不动就扯上什么天神,至于他们的天神……看着他们弓上刻画的那个弯弓射箭的高大男人,旁边还有条黑狗蹲守的简易形象大概是他们蛮人的图腾神?

    “不过,能开在妖兽活动区域的茶铺?倒是十分有趣。”高易水自言自语地轻轻笑了起来,不知道从哪儿变出来的一把折扇,慢慢扇着。

    秦轲翻着白眼,懒得理会他这故作“风骨”的做派,看了一眼那尝试着再去抓小黑的蔡琰,问道:“那你知道怎么走了?”

    “那当然,我是谁?这世上还有我找不到的地方?”高易水挺着胸膛道。

    但很快,他就原形毕露:“我已经跟那个蛮人说好了,他给我们当向导,我答应给他几两银子,让他拿着去附近村落换一些布匹,这些蛮人穷得衣不蔽体,有这样的好事,人家当然不会拒绝。”

    “……”秦轲看着他,两眼无神,朝他十分违心地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蛮人向导很高,穿着的布衣外还套了兽皮,头发脏乱,胡须油腻,倒是一双黑色的眼睛闪闪发亮。

    他名字叫巴图姆,根据高易水的说法,巴图姆在他们的语言里是“老虎”的意思,既然他的父亲给他取了这样一个名字,自然是希望他能够如老虎般勇猛,至于他是不是做到了那般勇猛,想想他肩膀上挂着的野兔、狍子应该深有体会。

    不过秦轲倒是很快发现这个名字叫“老虎”的蛮人还有另外一项特质,那就是话多。

    或许是蛮人那粗犷的血液在他的身体里流淌,给了他这种豪迈且不拘一格的性子,这一路上,他不断地夸赞着高易水的蛮族语讲得好,又不时地夸赞阿布那高如铁塔的身形与他强健有力的手臂,在他看来,阿布无疑是一位“勇士”。

    至于秦轲,他很快就略了过去,更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在他仔细打量了一番蔡琰之后,说出的话却是:“这女人,不好,太瘦,不好生娃。”

    秦轲忍不住笑了出来。

    其实蔡琰并不算瘦弱,至少相比较那些常年在闺房少有走动的官宦小姐,蔡琰身材匀称,行动敏捷,宛如一只凌厉的野猫,手臂上也都是结实的肉。

    然而对于巴图姆来说,女人至少得像是他这么健壮,将来丈夫出门打猎的时候,才能照顾好孩子,顺便握着刀子,防止别的男人的侵犯。

    高易水也是有些无奈,对于这些土著蛮人部落里的状况他有所了解,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说的倒是没错。

    大概到了一颗大树下的时候,巴图姆叽里呱啦地说着话,高易水则对秦轲他们翻译道:“他说再往前,只怕会有一些凶猛的野兽,而且路途颠簸,驴车已经再难前行,只能靠双脚步行。”

    几人没有反对,都从车上爬了下来,顺势把驴栓在了一颗碗口粗的树上。

    下车的时候,秦轲不仅仅只是取下了菩萨剑,顺势也把长弓背在了背上,对着毛驴头上的小黑,他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小黑极其通灵,甚至都不需要教导,就是在几个跃动之下,就攀爬到了秦轲的肩膀上。

    他抚摸了一下自己手里弓弦,想了想,又从垫着稻草里扒拉出了箭囊。

    这些日子,他一直用的都是菩萨,很少有用上长弓,原因还是因为许多事情上没有用武之地,而一会儿自己如果去那间茶铺,说不定与路明等人再度相遇,到时候,这把长弓,或许能发挥出惊人的作用。

    巴图姆看着长弓眼睛一亮,又是叽里呱啦一阵听不懂的鸟语。

    高易水笑着对秦轲道:“他说你的弓不错,能不能卖给他。”

    秦轲看着蛮人,摇了摇头,道:“我就这么一把,卖给他就就没有了。”

    巴图姆显得有些可惜,在他的眼睛里看来,秦轲这样不魁梧的男人,显然不适合用这样有力的弓。不过他现在是个向导,而不是强盗,除了可惜自己没法得到这把弓之外,倒是没说别的。

    在路上走着的时候,秦轲不由自主地去抚摸着箭囊里面的箭簇,感觉着那尖端的锋锐,随后一起迈开脚步,向着前方走去。

    蔡琰看了看,有些好奇,伸出一只手,眨了眨眼睛。

    秦轲会意,把自己手上的一根箭簇递了过去。

    “这是……骨箭?”蔡琰像是一只好奇的猫一般眨了眨眼睛,伸手去抚摸那尖锐的尖端,感觉到那上面的锋芒,赞叹道:“真是锋利。”

    秦轲点了点头,道:“不是骨头,是凶兽的牙齿。”

    “凶兽?”蔡琰抚摸着箭簇,一时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物般欣喜,“从哪儿来的?你去过长城吗?”

    “没有没有。”秦轲看了一眼四周的满眼翠绿,道:“我没去过长城,也不知道凶兽到底长什么样子。这个是我在荆吴一个商人哪里买的。我试了试,确实很适合做箭矢。我在路上试过,就算是石头,在这牙齿面前也能被射穿出一个窟窿。”

    高易水懒洋洋地走着,温暖的阳光晒在他的身上,他笑着道:“可惜,二两银子一根,阿轲,你要是在九江城做生意,只怕会亏得连裤子都没得穿咧。”

第三百一十三章 茶铺(二更)

    秦轲听到高易水不阴不阳说这一句,脸上红了红。

    也是后来和高易水的闲聊中他才知道,其实凶兽牙齿在九江城并不少见,长城居于西北苦寒之地,本就不够富饶,若是不能与外界通商,经年累月只会更加贫瘠。

    凶兽的牙和骨制品算是长城的一种特产,虽然说每年长城固定出售的数量不会太多,但也绝不会像那个商人说得那么少,只不过需要特定的人介绍去黑市购买而已。

    一颗凶兽牙在黑市的价格是一两银子五根,相比较精铁或者青铜箭簇,还是显得昂贵,而且数量也不够多,所以荆吴军方也从来没有大量买进过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在特定的圈子里,当成玩物罢了。

    而秦轲这二两银子只能买一颗凶兽牙,等于是做了一笔大大的亏本买卖。

    秦轲无奈地道:“那我怎么知道,我第一次去九江城,正好身上又背了一把弓,也就买了。”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当习惯了乡下穷鬼,突然有了诸葛宛陵,或者说……突然有了整个荆吴的财力做后盾,就免不了有些飘飘然,想大手大脚一次。

    只不过他的大手大脚……相比较那些在建邺城里的士族子弟……还是显得十分寒酸……

    要是稻香村的叔叔伯伯们在就好了。他心里这么想着,却不是为了在那些乡亲面前表现一下豪奢,只是想让他们也去一次九江城、建邺城或是定安城,去一次那些漂亮得像是天宫一般的酒家,让他们吃上一顿平日里根本无法想象的菜肴。

    蔡琰抚摸着那颗捆绑在箭矢上的凶兽牙,眼神露出几分向往:“其形状如羊,人面,虎齿人手,血魔涎有剧毒,夜魔喜夜间突袭,动如闪电……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这都是大人吓唬小孩子的怪物,但后来逐渐长大,才知道长城那边好像真有这样的东西,但一直没有见过到底长什么样子,听说它们的眼睛长在腋下,那它们怎么看东西?”

    “真想去看看。”她果然又说出了这句让秦轲倍感头疼的话,或许是因为在家里关久了,如今出了“牢笼”,她真是什么都想看看,哪里都想看看。

    对于秦轲而言,他这一辈子能不去长城就不去长城,他可不想见到凶兽如潮的壮观场面,还有它们喷着腥臭的口气,向着高达八丈高的城墙,疯狂地抠着砖缝向着上方攀爬的样子。

    不过将来说不定他真的得去一趟?神器分散四方,说不定长城就有其中之一……

    甚至,有可能就在那位英姿飒爽的木兰将军手里。

    高易水则大大方方地道:“想看就去呗,三年前我倒是去过一趟长城,可惜没能见到凶兽攻城的可怖景象,却也见识过凶兽的尸体,眼睛确实在腋下。长城人都说那是凶兽大军的‘斥候’,果不其然,就在我离开长城没多久,就听说两种凶兽昼夜不休地猛攻长城。估计也是因为那场仗胜得艰难,所以长城才派遣了使臣向各国求援,最后……去了荆吴。”

    阿布对这件事情知道不少,在南下去邬县的时间里,他与木兰也有过长时间的接触,对于木兰,他心存敬仰,感叹道:“木兰将军,真是令人敬佩,听说她少年时就已经入军,那时候估计我还在替人放牛,每天想的是怎么让牛羊吃得饱,让自己吃得饱……而木兰将军却已经在为了天下安宁奋战了。”

    高易水对这件事情倒是不反驳,木氏家族确实是天下之盾,久居长城历经不知道多少代,论战力,长城军多年与凶兽争斗,从未松懈,早已经养成了一种可怕的战斗本能,就算是沧海的那些蛮族军,在战场上与长城军交锋也会是输多胜少。

    不过他感兴趣的倒是另外的事情,他用手肘捅了捅阿布,脸上露出几分猥琐的笑容:“诶,对了。我倒是听说你们那位高大将军……少时离家曾经北上去过长城,还当了几个月的参将,跟那位木兰……有那么一腿,这件事情你知道不知道?”

    阿布傻傻地看着高易水,突然一口口水没咽下去,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咳……”剧烈的咳嗽让他流下两行清泪,他的脸上也顿时憋得通红。

    “我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好不容易,他终于止住了咳嗽,喘气道:“长恭大哥的私事,我从不敢过问的。”

    高易水撇撇嘴,指指点点道:“所以说……唉!我说阿布,你不行,难怪你没能把那位婵儿姑娘带回来,你看看人家阿轲……”他正要把手指向蔡琰,秦轲立刻踢得他像是一只公鸡一般“哦哦哦哦”地叫了起来。

    巴图姆确实是个土生土长的好猎手,就光从他在丛林中甚至都不用停下来辨别方向就足以证明。

    从小生长在这片山脉边缘的蛮人,他们进入山脉宛如一个出生已久的孩子重新回归到母亲的腹中,对这里的一切熟悉无比。树影、菌菇等等东西,在他眼里就是最好的指向标。

    一段路之后,几人看见了一棵被雷击折断的松树,巴图姆走了上去,显得十分虔诚地跪拜下来,嘴里低声地叽里咕噜说些什么,同时把自己身上的狍子切下一小块肉来,放在这棵松树前。

    高易水解释道:“他在跪拜天神,他们这些蛮人很敬畏天雷,认为这是天神的震怒,只要他们看见这样的树,哪怕猎物再少,也得切下一小块来作为供奉,否则是对天神的不敬。”

    蔡琰看着巴图姆的虎背熊腰,他磕头的样子像是一头憨傻的熊,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对于蛮人所谓的天神,她自然是不相信的,但不代表她不会心生敬畏。

    至少在她父亲蔡邕看来,这世上的事情都是要人务实去做,若是事事乞许那甚至不知道存在不存在的神的施舍,人何以能成事?

    “茶铺不远了。”高易水听着巴图姆站起来说的话,道,“大概还有一刻钟的路程。”

    几人精神为之一振,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笑意。

    能在这么快就接近茶铺的位置,巴图姆这个向导自然功不可没,而巴图姆在路上还严肃地向着高易水交代了一句:“等会儿到了茶铺,要对茶铺的主人恭敬一些,他是天神的使者,如果他一旦震怒,我们就会跟刚刚那棵树一样。”

    高易水失笑地看着巴图姆,道:“天神的使者?还要用雷劈我?这倒是有些意思。”

    然而在几人远远看见茶铺的时候,却发现这间茶铺根本不如巴图姆嘴里所说的那般“巍峨”、“庄严”、“神圣”……

    歪歪扭扭的松木支撑起了那铺着枯草的茶棚,却遮挡不住一些从缝隙之中投下来的阳光,它们斑驳在原木制作的桌子上,有小虫子在上面缓缓地蠕动而过。

    简陋的桌子上没有刷过半点油漆,凳子都是一些原木的木桩,甚至秦轲一眼望去,还能看见有一两只野兔,正躲在椅子的下面悠闲地啃着野草。

    这哪里是什么天神使者的住所?就算是真的天神,这天神估计在天上也是个穷光蛋吧?

    如果不是茅屋的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秦轲真的会以为这间破房子早已经被废弃了。

    此刻临近中午,竟然还有几个进山的蛮人坐在桌子上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难得地保持着几分稳重与克制,就连对于他们脚边的“猎物”兔子,也没有半点想要动粗的想法。

    秦轲没有看到路明等人,也没有看见茶铺周围有马匹停留。

    “先过去。”高易水从大树后冒出头来,想了想笑道:“有句话说船到桥头自然……”

第三百一十四章 道童(三更)

    秦轲瞪他一眼,高易水也就顺势把“沉”字改成了“直”字,哈哈一笑:“反正巴图姆也说了,在天神使者的地盘上打架杀人,脏了桌板可是会被天雷轰顶的,怕什么?”

    当然,潜台词是,茶铺的主人如果真有那么神奇,哪怕他们在茶铺遇上了路明一行人,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

    “那我得坐得离你远点。”秦轲听懂了他的话,但还是斜眼看了高易水一眼,“要不然天神觉得你太脏了上来就先劈你一道雷,我可就遭殃了。”

    高易水哈哈一笑,伸手揽住秦轲的肩膀:“我觉得你可以诚实一些,直接说因为坐在一起会的话,我的英俊和潇洒会让你显得灰容土貌而且还愚昧无知。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的,因为我对于人的缺陷总是充满了包容……”

    几人吵吵闹闹地到了茶铺,原本秦轲倒是想赶忙地拿着帛书进去找茶铺的老板问有关于五行司南的事情,但高易水扯了一下他的袖子,道:“先看看再说。”

    于是几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巴图姆倒是没跟他们坐在一起,而是跟那些同族人走到了一起,一边笑一边叽里咕噜地闲谈,他们这些猎人,早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进深山之前,来这茶铺喝上一杯“圣水”,以此来祈祷自己满载而归,并且不会遇上什么意外。

    秦轲双手抚摸了一下桌面,虽然桌椅简陋,但却足以看得出茶铺的主人是个喜爱干净的人,桌椅的表面擦得干干净净,甚至没有一点污痕。

    能在这样猛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里开上这样一间茶铺,这茶铺的主人显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想到这里,秦轲越发相信五行司南的罗盘就在茶铺主人的手上。

    茶铺里有拨弄柴火的声音,清纯的山泉水在锅炉之中逐渐沸腾,咕噜咕噜的声音响了起来。

    茶铺里传来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他在说蛮族的语言,声音带着几分笑意:“巴图鲁普拉西大……”

    秦轲听不懂,但巴图姆那一桌的几个蛮人立刻就回应了起来,声音恭敬,如果不是知根知底,秦轲几乎要以为这群人是稷上学宫那些彬彬有礼的学子,而不是在山地蛮族。

    “瓦达。”茶铺里那个稚嫩的声音温和地回应着,这个词秦轲一路上也听巴图姆说了几次,大概明白是“我知道了”的意思。

    随后是脚步声,秦轲深深地凝望着茶铺的柴扉,就在这一刻,它缓缓地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位道童。

    没错。道童。

    刚刚秦轲就觉得有些奇怪,这个声音为什么如此稚嫩,听起来就像是个孩子,而当秦轲真正看见这茶铺的主人的时候,才愕然地发现,面前的人,身高不过到自己的胸口,就连头顶的道髻都带着那么点枯黄之色,说乳臭未干,再合适不过。

    然而他眉眼之间的平静与淡然,却让他与那种嘻嘻哈哈到处逗猫、追狗的孩子完全区分开来,一身小号的道袍干净整洁,下摆随着清风微微飘动,有那么点出尘的风采。

    就连见多识广的高易水一时都有些发怔,他看着道童手里的茶具和他另外一只手上端着的茶壶,所以,自己要找的就是他?

    道童同样也在观察他们,平日里,这间茶铺少有人来,唯一的常客就是这些进山打猎的山地蛮人们,像是秦轲这样一行人,一身的穿着与气质,与他们有本质的区别。

    他看了一会儿,平淡的眼神终于露出几分孩子的天真,他微微笑道:“几位是要喝茶?”

    秦轲正要说话,高易水则是抢先开口笑道:“没错,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好茶?”

    道童看了高易水一眼,摇头轻笑道:“只是后院种一些普通绿茶,几位客人气度不凡,应该不是山野中人,在你们看来算不得什么好东西,不过兑上这滚开的山泉水倒是有几分甜头,尝尝无妨。”

    他一通话语说得极为得体,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说完,也没有过分地恭敬,只是微微点头示意,然后拿着竹筒做的茶杯,分别摆到了那几个蛮人的面前。

    他抬起茶壶,动作优雅地往茶杯里缓缓地倒了下去,清亮的水如一条银线落入杯中,嫩绿的茶叶在滚烫的水中顿时翻滚起来,一股淡淡的茶香飘荡出来。

    “动作倒像是个在茶道上浸淫了数十年的老头子。”高易水靠近秦轲,小声评价道。

    巴图姆看着茶杯中的水逐渐满溢,然后对着道童诚心地点头行礼,道童微笑点头,继续给下一个蛮人倒水。

    很快,几个蛮人的面前都多了一杯满满当当的茶水,上面漂浮着几片碧绿的茶叶,看起来就像是在清水之上漂浮的小舟,悠然自得。

    道童向着秦轲这一桌人走了过来。

    高易水笑着道:“小师傅果然厉害呀,这般年纪,就能一人在伏牛山这满是猛兽的深山老林里过日子,还能让一桌子蛮人对你毕恭毕敬,就连喝茶也是如此彬彬有礼。”

    道童微微一怔,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哪里是我厉害?他们敬的也不是我,是我师父,蛮人没什么学识,也不懂得什么医术,加上不爱干净,平时时常染病。用这山泉水加上茶叶,再混上一些山里常见的药材,也就能让他们少些病痛。”

    “结果他们从那以后就把我师父当成什么天神的使者,每次来这里见了他都得三拜九叩,弄得我师父不胜其烦,干脆就一个人往山里住去了。”

    他看了看茶铺,道:“至于这里为何没有猛兽,这也是师父搞的怪,不过我这么多年也还是没弄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就是了。”

    原来如此,所以,他们应该找的,其实是这位道童的师父才对?秦轲心中一动,道:“那请问,你师父现如今在何处?要怎么能见他一面?”

    道童看了秦轲一眼,摇摇头,给他面前的竹筒里倒水:“这我可不好说。他向来在这片山里到处晃悠,全看心情。”

    秦轲和高易水对视一眼,高易水微微点头。

    秦轲明白高易水已经同意了自己的想法,于是从怀中拿出了那封书信,向着道童递了过去:“不知道小师傅能不能带我们找到你师父?我们是专程来见他的。”

    道童倒完了水,看着秦轲递过来的书信,皱了皱眉头,放下了茶壶,接了信件,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着。

    而高易水则是喝着茶,平静地等着。

    道童放下信件,看向秦轲,道:“请问,你跟李求凰怎么称呼?”

    明明是在唐国的地界上,明明他应该是唐国的百姓,然而他却眼睛也不眨地对着李求凰直呼其名,倒是让高易水微微一笑,觉得有些意思。

    “他姓李,叫李轲。”高易水道。

    秦轲一呆,看向高易水。

    道童则是点了点头,轻声道:“这样吧,我带你们去找找师父,但我也不敢保证能找到师父,毕竟他到处晃着,伏牛山这么大,要找一个人也不太容易。”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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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启者说介绍:
战乱纷飞,人世争斗,生命短暂好似只有瞬息之间。
浩瀚星海,茫茫征途,精神永恒却可超越亿万光年。
神启者说,为苍生计,我想还以这世间原本的样子。
就在这一天,在一群庸庸碌碌的背影中,秦轲见到了一个十分特别的人,一个对他来说极其重要,却早已过世的人……
“师父,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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