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荒岁月 第四十八章 和尚
让李桧先回去,袁文伯将雷少轩留下。
“你可知,为何我们如此对待李桧,只交易不收徒?”袁文伯淡淡道。
“请师傅明言。”雷少轩对此迷惑不已,不过师父做事一向有深意,他不说,自己也不好问。
“老张的女儿,十有**被送入教坊司,教坊司为太监所管辖,要想救人,太监最方便。”袁文伯解释道,“这就是我们想办法送李桧入皇宫的根本原因。”
张青正色道:“小子,我们不收李桧为徒,是有原因的。但凡太监,被切了根子后,此生已经无任何之寄望。这种人的心里多少会有些变态,心里绝无忠孝仁义礼智信之念,也看不得别人好,甚至以害人为乐。你对其好,他亦不会感恩于你,有时因为心里扭曲,反而觉得你瞧不起他,不知何时便招来祸端。与太监交往,第一关键便是可用不可交,真要交往,不如一事一利,以利交,绝不可以义交。”
雷少轩大户出身,并非无见识之人,多少听说过这些事。尤其母亲营商,耳濡目染,雷少轩也算是见多识广,闻言心里虽然愕然,有些不以为然,但却能理解师父的想法。
不过,雷少轩却不打算这样对待李桧。白娘子那绝望的目光,让雷少轩永生难忘,在他目光里,看不到一丝丝的利,只有对生命的无奈,对尊严的渴求。
……
死囚营里,唯一有意义的事情是等待上战场。
大多数人,终身都无法离开死囚营,死囚营里每一天其实都是在等待死亡,因此,许多人都渴望着战斗,渴望早点确定自己的归宿。
大战,往往不期而至。
这是雷少轩参加过的最大一场战斗,一片平坦的戈壁草原,黑压压全是军队,一队队人马,一个个方阵森严排列。
没有一丝风,恐惧、紧张仿佛把风都凝住了。
死囚营身后是前锋部队。长枪手持枪罗列,一排排的枪尖寒光闪闪,让人不寒而栗;刀手横刀于肩,锐利的刀锋泛着阴冷的光芒;拒马桩密密麻麻,如低矮森林,刺破苍穹;左右两翼骑兵整装肃立……紧张的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
显然,这将是一场有骑兵参加的大战。
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升腾起丝丝死亡恐惧。
死囚营死囚最害怕参与有骑兵参加的大战。
骑兵冲锋下,步兵正面对上骑兵,几乎无还手之力,往往死伤惨重。
面对呼啸而来的骑兵,即便躲过第一匹马,也会被第二匹马撞死或者踩踏。步兵手里的兵器作用不大,常常来不及挥动,便被卷入滚滚洪流,撕个粉碎,化为肉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骑兵冲锋前,往往先让自己的死囚营冲垮或者至少冲散对方死囚营。
在他们眼里,死囚毫无价值,直接用骑兵冲杀这些人,会让骑兵速度减慢,不利于冲击对方的军队,只有冲杀军队,才有价值,如此一来,死囚营比自己身后的前锋军队更幸运,毕竟他们要正面面对骑兵的冲击。
天阴沉下来,肃杀的气氛弥漫整个荒原。
空气凝固了,声音凝住了,只剩下无边的沉默。
死囚营得不到任何有关战斗的信息,死囚不知道每一次战斗的布局和意义,只是麻木等待战斗、等待死亡。
雷少轩受袁文伯教导,眼光与常人不同,雷少轩明白,这将是一场大战、决战。
雷少轩第一次感到了紧张和恐惧,浑身发冷。
所谓决战,即决定大局之战,这些战斗往往伴随着混战和大量的死亡,包括成建制的军队死亡,更不用说死囚营这种杂鱼,这些小杂鱼会有灭绝的危险。
决战,也往往是正面对决,层层推进之战。如果那样,死囚营就直接面对骑兵与对方军队的直接碾压,决战下来,死囚营死囚十不存一。
面对决战,雷少轩要做的绝不是杀敌自保,而是如何躲避活命,甚至逃跑,往往越大的战斗,越没有人理会一两个小杂鱼似的逃兵。
这些念头,在雷少轩的脑海里翻腾,但他不能跟任何人商量,那会引起恐慌。
荒原上,风呼呼逐渐刮了起来;天空中,团团黑云缓缓聚集。
军队已经缓缓移动,天色暗了下来。
风越来越强,夹杂着沙子,雷少轩抬头往远处看去,地平线上,团团黑影翻涌滚动,排山倒海般向这边飞扑过来。
不好,这是沙尘黑风暴!风暴已经让人睁不开眼睛,死囚营的人不自觉的聚集,互相靠在一起。
“散开、散开,”雷少轩一脚脚不停地踢在三十六营帐的人身上,大声喊道:“骑兵冲锋了,散开、散开。骑兵冲过来时,趁机抢上马背,这是唯一活命的机会。”
天气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雷少轩看见,敌军的骑兵洪流已经开始冲锋,混杂着风暴滚滚而来。
天气突变,让对方无法等待,只能提前进攻。
狂风呼啸,人影幢幢。嘶鸣、杀声、惨叫声……乱作一团。
雷少轩躲在一个人后面。无论前面的人如何闪动,雷少轩始终保持着让自己前面有人挡着自己,强行让自己眯睁着眼睛等待机会。
突然,昏暗的沙尘后冲出一匹马,这匹马撞在雷少轩前面那个人身上,那个人惨叫一声,被撞飞,消失在风里不见了。
此时,这匹马为之一顿,身影稍缓下来,说时迟那时快,雷少轩冲上去,飞身上马,同时将马上的人推了下去。
狂风中,雷少轩的眼睛已经无法睁开,任由那匹马带着自己到处乱跑。
风沙刮在脸上,如针刺般疼,狂风席卷,强劲的风让马身踉跄,似乎要被风卷到空中。
雷少轩紧紧趴在马背上,任由马顺着风走,看不清方向,耳边回荡的只有呼啸的风声。
雷少轩感觉自己骑在马上,就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波逐流,飘荡在黑夜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逐渐减弱,雷少轩感觉到,似乎自己跑出了风暴之外,睁开眼睛时,只见天气晴朗,入眼是一片茫茫的沙漠。
茫茫黄沙,辨不清方向,看不见一个人,雷少轩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雷少轩骑在马上,四周张望,希望能找到来时的路,然而马蹄印都被风沙掩埋,看到的全都是一样的连绵沙丘。
“真是一匹笨马,怎么会跑到沙漠里来?”雷少轩嘟囔道,心里暗自感到倒霉。
不过既然是狂风中一路狂奔,速度应该不太快,所以这里应该还只是沙漠边缘,只要找到方向,应该很快能走出沙漠的。如果找不到方向,没吃没喝地在沙漠中乱闯,多半是找死。
雷少轩想了想,干脆把缰绳放开,让马自由地行走,希望这匹笨马能找到来时的路。
一路沙丘,一路空旷,一路孤独。
一人一马行走在茫茫沙漠中。
太阳高挂空中,仿佛一团火球悬在雷少轩的头顶,似乎一会就能把雷少轩烤干。
雷少轩已经口干舌燥,越来越没有信心。
环顾四周,看到的景色都一模一样,无论转到哪个方向,太阳都直挂头顶,雷少轩已经失去了方向感。
头昏欲裂,浑身越来越难受,雷少轩彻底失去了信心,再也不抬头看方向,直接趴在马背上,任由这匹马驮着自己走向未知的路。
不知道走了多久,隐约中,似乎听到马嘶鸣声,雷少轩醒了过来,这才意识道自己刚才掉下马背,昏迷过去了。
口干似火,嘴唇开裂,浑身无力,雷少轩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了。
雷少轩强打精神,扶着马匹慢慢站立起来,这才发现,这里的景色似乎不一样,满眼的沙丘中间,凹陷下去一个小沙谷。
雷少轩努力睁大眼睛,小沙谷中间是一片稀疏的绿洲,绿洲中间,有一泓小潭。
雷少轩惊喜万分,继而紧张起来。
事情有些不对,小潭边,有个人卧倒在那里。
雷少轩手里紧握刀,踉跄着,慢慢走到那个人面前。
那个人一动不动,显然是个死人。
雷少轩舒了口气。
此时,如果碰到的是敌人,雷少轩可没有自信能够战胜对方,自己已经精疲力竭。
雷少轩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死人有些奇怪。秃顶圆额,眉毛很长,下垂到了眼睛下面,高勾鼻梁如鹰嘴一般。人极瘦,瘦到皮包骨,不过手臂骨头粗大,青筋暴突,充满了力量。
死人身穿白袍,右手紧握一根精致的金光闪闪的禅杖,这个人显然是个和尚。
和尚的右腿缠着皮带,缠绑处乌黑一片,像是中毒,皮肤还没有明显变化,死了应该没多久。
雷少轩正要离开,突然,那和尚睁开了眼睛,吓了雷少轩一跳。
“你没死?”雷少轩有些吃惊道。
“我没死,施主。”和尚嘶哑着声音。
“和尚,你怎么了?中了毒?”雷少轩警惕地问。
“我被一条沙漠金曼巴蛇咬了一口。”和尚吃力地说。
“被金曼巴蛇咬了都没死?”雷少轩十分惊愕道,“那蛇奇毒,天下无药可医,你好厉害!”
雷少轩跟王思懿学习过野外生存常识,看到过《千方本草》,里面记载:曼巴蛇,天下至毒,咬之必亡,无药可治。金曼巴蛇尤甚。
“我需要运功抗毒,全身动弹不得,可否与我取点水喝,我已无力多说话。”和尚几乎是一字一字慢慢吐出话,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雷少轩没有取水的东西,想了想,便抱起和尚,走到水潭边。
雷少轩抬起和尚的右腿,解开皮带,找到被咬的伤口。
雷少轩眉头皱起,伤口已经结痂,上面有细细的三个牙痕,成三角形排列。
雷少轩拿出刀,要将结痂口划开。
“慢着,”和尚已经明白了,雷少轩要割开伤口重新排毒,吃力道,“不要在潭中排毒。”
边荒岁月 第四十九章 佛经
“为什么?”雷少轩奇怪道,“你功力深厚,能自行运功抗毒,如能帮你排毒,便能好起来。”
“此潭是方圆数百里内唯一水源。金曼巴蛇毒乃剧毒,蛇毒入潭,会害死生灵无数,万万不可。”和尚吃力道。
“你这和尚,临死还想着生灵无数。”雷少轩嘴角一撇,有些不以为然,心里却立时对和尚有了好感。
雷少轩环顾四周,找到一处小湾,堆沙将小湾与潭水隔开,将和尚搬了过去,给和尚放毒。
和尚生命力惊人,放过毒不久,和尚缓缓地坐了起来。
“我乃天竺天雷寺护法僧摩罗,多谢施主救命之恩。”摩罗和尚合掌道谢。
“我乃死......”雷少轩哑住了。
流放苦海以来,雷少轩第一次与外人交往。
雷少轩忽然发现,自己死囚营的身份竟然如此无法向人明示,不由有些迟疑。
“我、我叫雷少轩。”雷少轩兴趣缺缺道。
“施主是否死囚营囚犯?”摩罗和尚见状,缓缓道。
“你怎么知道?”雷少轩不由吃了一惊。
“施主如此年轻,浑身煞气弥漫,杀气缠身,可见杀戮深重;不过浑身上下却无什么怨气,所杀之人应该为战场所杀。战场杀人,无冤无仇,自然无怨。”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此外,施主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乃大福之人,然印堂晦涩发暗,晦气浓厚,此为应劫之兆。方圆数百里人烟稀少,也只有死囚符合施主的身份。”
排毒后,摩罗和尚已经能自如说话,分析得头头是道。
和尚大智近乎妖,让雷少轩大吃一惊。
“你到底是什么人?”雷少轩警觉道,心里暗自提防起来。
“施主不必多虑,佛门不管俗尘事。”摩罗和尚摆摆手,不以为然,“此番话,不过是感谢救命之恩,坦诚以告,别无他意。”
“信你才怪。”雷少轩暗道。不过,和尚的话让雷少轩放心不少。
天色暗了下来,雷少轩找来些枯枝,升起一堆火,抓了几条鱼。
和尚不杀生,死活不吃鱼,雷少轩也懒得理他。
走了一天,雷少轩又累又困,几乎是一躺下就睡着。
然而,雷少轩将睡欲睡之际,脑海里又浮现出战场厮杀的情形,满眼血肉横飞,鲜血淋漓,头痛欲裂。
其实,雷少轩自己都没有发现,每当他睡觉时,都蜷缩着身体,双手紧抱膝盖,如腹中胎儿一般,时时半夜惊叫,噩梦连连。
三十六号营帐的人都知道雷少轩这个毛病,不过都认为是雷少轩有某种病症,便不敢告之雷少轩。雷少轩反而成唯一不知道自己睡觉毛病之人。
雷少轩夜里经常惊醒多次,无法安稳入眠,以至于变得敏感、易怒、多疑、头痛。
看着身体蜷缩、惊恐万状的雷少轩,摩罗和尚叹息不已。
摩罗和尚来到雷少轩旁边,结跏趺坐,左手下垂,右手屈臂向上,嘴里轻轻的诵起经文。
雷少轩在摩罗到来时,便已惊醒,却装作睡着了,一动不动。
雷少轩听了一会和尚念的经文,根本听不懂念的是什么,只觉得梵音袅袅,声音时高时低。
慢慢的,雷少轩身体放松下来,如同卸下重担,忍不住伸展身体。
雷少轩只觉置身春天,春风吹拂而过,身体沐浴在暖暖阳光下,浑身感到如此轻松舒服,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灿烂的朝霞从沙丘后逐渐散开。
“和尚,”雷少轩一跃而起,浑身感到舒坦极了,“我要走了,你要往哪里去?要不要一起走?”
“沙漠之中,白天太阳十分毒辣,热毒极易伤身,处处沙丘,景致相似,不辨方向,并不适合远行,不如夜晚再走。夜间天气凉爽,北斗星辰指路,你往东直走一日,便可走出沙漠。”摩罗劝道。
“你呢?”雷少轩有些奇怪问道,“不走吗?”
“和尚被金曼巴蛇所咬,此蛇毒无药可救,和尚虽已排出大部分蛇毒,却也活不过十天。和尚不走了,此地便是埋骨之地。”摩罗淡淡道。
雷少轩见惯生死,对生死早已麻木,然而听到和尚的话,心里还是莫名地感到悲伤。
半晌,雷少轩道:“既然如此,我就陪和尚聊聊天,晚上再走不迟。”
雷少轩找了一处沙壁,凿开一个大洞,两人挤在洞中躲避阳光。
“和尚,你过千山涉万水,走过无数艰难险途,历尽劫难,如今客死他乡,到底为了什么?”雷少轩随意问道。
“我奉佛陀国王经院令,护送贝叶经文三千卷,前往西京普宁寺。”
雷少轩得知,摩罗一行五人,有四人死于途中,只剩下他穿越沙漠,不过也没能走出沙漠。
晚上,月光如水,星汉灿烂,北斗如勺,高挂在北方夜空。
雷少轩没有上路离开。
想到和尚即将死在这里,雷少轩心里有些难过。尽管见惯生死,但是让他抛下和尚,眼睁睁地看着和尚一个人孤地独死去,他无法说服自己。
晚上,雷少轩睡觉时,又听到诵经声,一夜心静神和,一觉睡到天亮。
“和尚,”雷少轩看着摩罗道,“要说没鬼我不相信。为何你一诵经,我就能安稳地一觉睡到天亮?从成为囚犯那一天起,我好久都没有睡过好觉。”
“你煞气、杀气缠身,无法去除。”和尚看着雷少轩,轻叹道,“身心无时无刻不被其侵入,心神不宁,久必发狂,更遑论想安然入睡。诵经能够镇煞镇杀,清心安神。”
“和尚,你能否教我诵读此经?”闻言,雷少轩十分欣喜,满怀希望道。
“不可。”和尚断然拒绝,“施主非佛门中人。”
“我加入佛门。”雷少轩不加思索道。
雷少轩从来都不是拘泥规矩的人。
“啊?加入佛门?”和尚愣住了,这也行?
“入我佛门,须剃度,受戒……”
“好!”雷少轩打断和尚,“我都答应!”
雷少轩可没有什么羞耻之心,和尚还有十日便死,好东西留着也是浪费。
“不可,施主杀孽深重,须进入寺庙受戒,于佛门中清修,方可化去满身杀气、煞气。”
“呵呵。”看到和尚有些推脱,雷少轩冷笑道:“常听说佛门大开迎信众,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诚心向佛,和尚却推三阻四,是何道理?”
“施主并非诚心入佛门,乃是有所求。”和尚辩解道,“施主果真入我佛门,出家受戒?跳出凡尘、不理会俗事?”
“我入佛门,却不当和尚。罪人、恶人可入佛门,焚香膜拜祈求佛主保佑也可入佛门,我苦求一个和尚,却不让我入佛门。”雷少轩讥讽道,“难不成佛主可求,和尚不可求?佛主助人,和尚却不助我?佛经本为救人渡人,却不救我渡我?”
和尚目瞪口呆,说不话来,干脆闭口不言。
雷少轩没办法,只好作罢。好在雷少轩每次临睡觉,和尚依然坚持给雷少轩诵经。
每当和尚念经,雷少轩强行让自己清醒,拼命地默记和尚所颂经文。
一日、二日、三日......
第四日,雷少轩乃绝顶聪明之人,只用四日,就记住了大部分经文,白日练习时,被和尚发现了。
和尚大吃一惊,指着雷少轩说不出话来。半晌,结结巴巴道:“你……你、你记住经文了?”
“没有,只记住了大部分。”雷少轩得意洋洋道。
摩罗脸色大变,指着雷少轩连连叹息,道:“唉,你可知道此经书是什么经书?我害了你啊!”
“为什么?”雷少轩不解地问,“我自己颂经,感觉很好啊。”
“此经为《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修习此经书,非成佛,则入魔。此经不轻传,若要修习,须有人持护方可。你短短几日,如何能学全?我死后,你必成魔,岂不是害你?”
和尚连连顿足,“佛经救人渡人,自然也会救你。但此经不同,不入佛门寺院,无人持护,学不成反而会害你,非我不愿传你。”
“何为魔?”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道。
“往邪路,行邪恶之事,视人命如草芥……种种恶行,数之不尽。”摩罗和尚痛心道。
“我不干这些事不就行了?”雷少轩奇怪地问。
摩罗一怔,连连摇头。
不论是谁,无论口若悬河,还是舌灿莲花,也不可能说动一个根本不知道魔为何物之人?
摩罗叹息不已。佛讲因果,雷少轩强习此经,起因乃是摩罗,只能由摩罗化解,然而摩罗时日无多,哪里还来得及化解因果?
“佛魔一念之间,佛曰:万物皆空,故众生平等,万不可杀生;魔曰:万物皆空,故万物皆可用,生灵为空,皆可杀之为我用。你若修不全此经,他日必入魔,施主武艺高强,必涂炭生灵,施主,我只好除魔了。”
原来佛魔都是人,理念不同罢了。
真是吓死人了,雷少轩舒了口气,心里更加不以为然。
“为何修不全此经会入魔?”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为佛家秘典,不为人所知,皆因此经书为镇魔经,修佛之人方可习之。我看施主痛苦难耐,为施主诵经,施主却强行习之,却又不愿出家修佛。佛魔初念相同,佛魔同理,却不同路。修习此经书,非佛必魔。因此,修此经书,必须入寺院中修行,入魔自有高僧化解。施主武艺高强,不愿出家,入魔必然杀戮无数。此乃我之过,亦是你的劫数。”
“大师,我尚未成年,未经世事,出家也太亏了吧?而且猜测未来之事而行除魔之举,太不讲理了吧?何况我对大师还有救命之恩。因为学了点佛经,就非断定我成魔而除我,能不能讲点道理?”
雷少轩有些哭笑不得,觉得这和尚好可恶,连基本道理都不讲了。
“你若成年,意欲何为?”摩罗忽然缓缓问道。
“至少当个将军什么的。”雷少轩随口道。
“你看远处,远方天际之间,看到什么?”
摩罗指着远方。
边荒岁月 第五十章 传经
雷少轩抬眼看去,漫漫黄沙滚滚而来。
正感觉奇怪时,远处宁静的天际线之间,突然冲出大队的人马,铺天盖地向这边滚滚而来。
万马奔腾,旌旗飘舞,刀枪闪闪,好一幅沙场鏖战画面,让人看了热血沸腾。
队伍直冲雷少轩,撞到雷少轩身上,“啊”一声惊叫,雷少轩被撞翻在地。
天色昏暗,雷少轩睁开眼,茫茫的荒野,到处横七竖八躺着各种死尸,地上散乱着刀、枪、箭矢、破烂的战旗……
慢慢的,天空忽然黑云聚集,狂风漫卷,接着片片的雪花空中飘落,很快铺满大地,地上白茫茫一片。
不知过了多久,月亮缓缓从天边升起,雪融草长,大地重新显现出来,地上那些尸体,化为一具具散乱的白骨骷髅,各种兵器锈迹斑斑……星星点点的幽光磷火在荒原上漂荡,点点小草从尸骨下疯长,爬满荒原,荒原野草萋萋茫茫。
雷少轩打了个寒颤,这景色太恐怖、惊悚。
摩罗看着雷少轩迷茫的眼神,叹了口气,对着雷少轩挥了一下手:“睡吧。”
雷少轩闭上眼睛。
雷少轩终于回家了,母亲得到消息,早早地等在府门口。
一队衣甲鲜亮的队伍向北川孝义胡同走来,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个少年将军,鲜衣怒马,银盔银甲,手执伏龙枪,英俊潇洒,正是雷少轩。
他终于离开死囚营,进入前锋营,屡立战功,荣升五品伏波将军,如今衣锦还乡。
母亲喜极而泣,紧紧地抱着这个多年未见的儿子。
府里大宴亲朋好友,经过多年经营,府里恢复了往日富贵景象,奴仆成群。
得知雷府有一位尚未婚娶的少年将军,提亲的媒人踏破了雷府大门,母亲十分高兴,笑得合不拢嘴。
雷少轩对此感到不耐烦,然而在母亲威逼下,只好硬着头皮相亲,终于有一次,被一位刺史嫡女吸引了。
此女明眉皓齿,唇不点而红,肤若凝脂,肩如刀削,腰如弱柳扶风,美若天仙。
雷少轩简直看呆了。
雷府大少爷成亲的消息,传遍了北川城。公孙倩乃有名的善人,乱世中施粥济困,活人无数,因此雷家成亲,北川许多人自发前来庆贺。
雷府张灯结彩,热闹非凡。一对新人拜过天地,夫妻双双对拜,送入洞房。
房内红烛高照,香雾袅袅。新娘盖着大红五彩飞凤鲜红四方巾,身披云霞团凤鸳鸯戏水裙,脚下穿着鲜红锦鲤戏水绣花鞋,端坐鸳鸯红帐喜榻前。
雷少轩半醉着进入洞房,丫鬟倒好交杯酒,退出洞房,将门掩好。
雷少轩激动又紧张地伸出双手,迫不及待地将新娘的头巾揭下来,露出了那张绝世容貌的脸,娇翠欲滴,两眼娇羞不已,含情脉脉,欲语难羞。
雷少轩忍不住抱住新娘,猛然间,“啊”一声惊叫,雷少轩大叫出来,新娘的脸突然变成了一个骷髅头,空洞洞的眼窝深不可测。
雷少轩惊醒了,虚汗涔涔。
眼前依然是一片连绵黄沙。
雷少轩突然醒悟过来,这一切不过是摩罗所为,不由心惊不已,这是什么手段?
雷少轩绝顶聪明,知道摩罗在点化自己,试图说服自己——所谓富贵荣华美女如玉不过是红粉骷髅,过眼云烟。然而雷少轩未经世事,正是赤子之心,既然认准不出家,那么赤诚之心最难改变。
世间之人,遍历红尘俗世,知道衡量得失,容易改变自己;然而少年之心最纯,认准了不出家,除了父母,先生,何人能改?
不知荣辱,不计名利,不怕外物,只是随心之人,反而不容易说服。雷少轩满脑子都是与母亲团聚,其余都是浮云,什么荣耀、美色只不过是浮云,其实并不放在雷少轩眼里,摩罗试图用这些让雷车明白红粉骷髅,恰恰也是雷少轩不在意的。
摩罗实在文不对题。
摩罗叹了口气,佛见魔,须渡化之;雷少轩是他的因果,如不能化解这段因果,日后如何见佛?然而要渡化雷少轩,摩罗已经时日无多。
倘若是他人,他大可除魔,他却无法如此对待雷少轩:雷少轩不仅是救命恩人,而且此生从未作恶,即便身为死囚,也只是被牵连的无辜之人。
摩罗自诩高僧,遇见此事,本应化解、普渡,而今却要将无辜之救命恩人除去,那么佛是什么?岂不是笑话?岂不是最大的魔?他日见佛,佛岂不一掌拍死他。
摩罗唯有一途。
摩罗伸出手,手里拿着两本书递给落尘,“雷施主,你不愿出家,只有一个办法。”
“这里是《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原本,另外还有《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此经书为指引《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之心经。《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经书只有短短三百字。我尚有五日时光,你须在五日内,将《伏魔经》与《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牢记,此外,需将《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悟之,届时倘若你未牢记悟之,我只好废掉你的武功,然后自裁报答救命之恩,并向佛请罪。”
“佛都这么霸道吗?”雷少轩委屈道。
紧接着舒了一口气,道:“才三百字,我一盏茶功夫就记住了。”说道背书,雷少轩可是专家,随着袁文伯学习多年,也背了多年的书,对于背书自然信心十足。
摩罗也不解释,让雷少轩打开书,开始念经。
摩罗念了三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三个。”雷少轩道。
摩罗念了五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五个。”
摩罗念了十遍。
“记住了几个?”
“六个。”
摩罗念了一百遍
“记住了几个?”摩罗问。
“十一个。”雷少轩道。
这经书太难了,乃梵文写就,读音拗口,雷少轩没学过梵文,只能死记。然而不识音,不明意,不通理,晦涩枯燥,任谁也无从记忆。
摩罗一遍一遍的念经书,似乎永不知道疲倦。
到了第二天黎明,雷少轩绝望了,摩罗两眼发暗,满脸憔悴,摇摇欲坠,可是雷少轩只记住了十五个字。
“大师,”雷少轩实在不忍心,“休息一会,您别再念了!”
“无妨,你先休息一会,然后继续。我时日无多,你须加倍努力。”摩罗却毫不气馁。
摩罗乃得道高僧,经历无数劫难绝境,心坚如铁,哪里会轻易放弃。
何况真到最后,他能下手除魔废掉雷少轩?佛门能容如此邪恶不讲理的人修佛成佛?既然无法废掉雷少轩,那就只有竭尽全力教导雷少轩。
雷少轩沉思了一下,摇摇头,如此学习经书,非数月经年不可。
雷少轩本就不是拘泥常规之人,想了想,觉得还得自己想办法。
“大师,《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北魏文如何念解?”雷少轩凭着直觉,忽然开口问道。
“北魏文?我给你念一遍北魏文。”大师不明白雷少轩的意思,但是还是解释道:“只是北魏文乃译文,非原文,千人千译千意,争论不休。记住北魏文,仅能明粗义,细微处却千差万别,不可修行。若想修行,须背诵原文。”
摩罗一字一字缓缓念道:“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停、停……”雷少轩急忙叫停。
摩罗不解地看着雷少轩。
“此句梵文如何念?”雷少轩道。
“arya-avalokitesvarobodhisattvo gambhiram prajnaparamitacaryam o vyavalokayatisma: pandhas tamssvabhavasunyan pasyati sma.”摩罗道。
“大师,你的梵文念得好,可我记不住啊,”雷少轩苦笑,“一晚上,我就记住了十五个字。”
突然,雷少轩心一动,“大师,此经用梵文诵唱出来,如何?”
摩罗得道高僧,一点就透,哪里还不明白雷少轩之意。伏魔经那么长,雷少轩几遍就几乎记住,何况短短《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才三百多字。如果把经书当成歌曲,几乎一唱就会,自己何必一晚上,一句一句读?会唱自然会念,当然会念有什么用,还是记不住字句含义。
“大师!”雷少轩却喜笑颜开,“此事不难,一字一字,我自然记不住,将之当作一副图画,我自然记住。我根本无需记录梵文字之义,我将此经书看成所有字之组合,二百多字看作一幅图,就二百字难,记住一幅图不难。”
雷少轩信心十足,道:“我猜你让我习《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梵文,无非《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梵文,乃是《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入门所用,或相通、或连意、或补充、或相克,因此让我字字相对照而已。让我字字记住,方便我日后修行。”
“然你若不字字记忆,如何能学全两部经书?”摩罗道。
“哎。”雷少轩看着摩罗,忍不住心想:同为教人,此人与袁文伯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道:“大师,你将一句一句解于我听即可,何必一字一字?”
“那如何使得?佛之言,字字珠玑,修佛之人,讲究顿悟,顿悟成佛,故而佛须自修习之。”摩罗说道。
“大师可是悟了?”雷少轩忍不住笑了:“我无需修佛,只需按照大师所悟即可。”
“顿悟,人人不同……”摩罗道。
“所悟若差,则误入魔道,”雷少轩撇撇嘴,打断了摩罗道,“所以修习这两部经书,必须入寺院,让人持护?”
雷少轩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忍不住得意之色:“其实大师错了,我根本无需入寺院,也无需自悟。你只需将你所悟为我解说,让我能修习这两部经即可。既然无需我顿悟,又何必字字去解?你如今没有成魔吧,说明你所悟是正确的,至少没悟错吧?我只需要将你所悟为我所用即可。我无需成佛,自然不用自悟,只用来救我,不让我入魔不就行了?”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一章 圆寂
“此经博大精深,我所悟,只得经书之万一。”摩罗谦虚道。
“大师所悟之万一便足以修习此经书,自然也足够我可修习。何况,你之所悟虽不全,却无谬误,无需担心误入歧途,对我来说便足够。”
这是取巧的办法,但这办法却极其可行。
摩罗瞪大眼睛看着雷少轩,世间竟有悟性如此之高的人。心里深深叹了口气,自己时日无多,否则如能收一个如此聪明绝顶,如此妖孽悟性之人入佛门,他日将会出现何等一个人物!
两日过后,雷少轩已经将两部经书诵唱得滚瓜烂熟。
看着雷少轩闭眼诵经,专心致志的样子,摩罗突然心一动,一个决心涌上心头。
摩罗对雷少轩道:“经书之事已了,尚有一事须施主答应。”
“何事?”雷少轩警惕地看着摩罗,雷少轩对摩罗颇有些不放心。
“我乃护法明王坐下护教僧,自天竺而来,奉命将佛经及其他佛门物品,送至东平普宁寺。我们原本一行五人,如今仅余我一人,且时日无多,你可否接我之职,成为护教僧,将物品送至普宁寺?”摩罗道。
“我不会出家!”雷少轩坚决道。
“若成佛徒,须从师、受戒、考核、授碟。如今我已濒死,事权从急,你只需答应为我徒,日后若想还俗,只需告之普宁寺主持即可,甚至无需经其允许。护教僧无需守佛之任何戒律,仅仅在佛有难时出手便可,如何?”摩罗殷切地看着雷少轩道。
“杀人也行?”雷少轩问道。雷少轩无法忍受什么戒律,自己本是死囚,需以杀求活。
“护法明王无忧王开疆扩土,横扫邪魔,血流千里,为我佛最大之护教法王。”
“既然如此,我答应。”雷少轩看着满脸憔悴,满脸殷切的摩罗,想着他时日无多,实在不忍拒绝。
摩罗脸上浮现出笑容,这小子虽然杀人无数,然而却心慈善良。佛曰:普渡众生。魔亦众生,无论雷少轩身遭何处,入我佛门便是佛……佛亦有魔心。
“我观你这几日练刀,刀术显然得高人指点,所练刀法快至极致。快为武之精,快之所至极,摧枯拉朽。然而你快则快矣,却不懂杀人之术。”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
“刀术岂非杀人之术?”雷少轩不解道。
“非也!你为求快,刀出之时,刀刀相同,上下左右,十分平直,线路直确实最快,杀人则不然。”
摩罗接着道:“你可知道人体之结构吗?腹内空空,若一刀刺出,却刺着空处,岂不为他人所乘?反之,若你被人刺中,避无可避之时,如能挪动些许,避开要害处,岂不是能避开杀身之祸?此活命之道,细微处,乃杀人之术。”
摩罗正色道:“既然为护法僧,须知佛戒杀却不禁杀。他日护法,能避杀,便能少杀,因此,你要精通杀人术。我原为无忧王座下十八亲卫之一,随王东征西讨,也是十八护法僧之一,无忧王将杀人术传下,仅授护法僧。”
雷少轩仿佛看到了一座打开的大门,忍不住欢喜起来。
说到底,张青虽然是龙卫,武功高强自不必说,但是却缺乏战场实践。雷少轩的实战经验几乎都是靠自己自悟,从战场厮杀而来,如今有一位战场经验丰富的老师教授实战经验,如何不喜?
摩罗让雷少轩寻来一具干尸,用刀把尸体各部剖开两半,将肢体各部位一一切开,腹腔全部打开,露出内脏器官。
雷少轩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人体身体各部器官,尽管他杀人无数,却从不曾如此仔细观察尸体,不由看得脸上苍白,忍不住想呕吐。
摩罗看了雷少轩一眼,道:“肉身不过臭皮囊,你见惯生死,仍看不穿吗?”
“杀人不管埋,我们杀人也就杀了,却从不虐尸。”雷少轩道。
在雷少轩眼里,人体授之于父母,是神圣的。每次战后,看到尸体暴尸荒野,总觉得心悸不已。
摩罗用刀彻底将尸体分解,将手脚骨、肉、筋分开,胸腔、腹腔切开一览无遗,人体每一部分都清晰地呈现在雷少轩面前。
摩罗看着雷少轩道:“此乃人体皮囊,你仔细记住。”
和尚用刀指着尸体,说道:“你看,多数人刺胸刺中间,却不知道胸口正中乃是空腔,此举必然刺空,给人可称之机。再譬如腿部,一脚踢出,横扫下盘,却不知下盘腿骨最硬实,若不能击中关节之处,至多将人踹倒,毫无损伤。如能直击其关节,轻轻一击,便能废掉其人,岂不是将杀人之效率提高数倍?”
随手刀尖点到关节处,关节应声而垮。
雷少轩听得心旷神怡,却又看得冷汗涔涔。
想起了往日战斗,自己多少次被人击伤却没有伤及性命,何其庆幸。若敌人懂此术,哪里还有自己活命之机会。国人多忌讳死人,从来无人解剖尸体,自然不懂人体结构,争斗只需击中对方,哪里还会想那么多。张青乃武术大家,却没要求他一刀击出后击中的具体部位。
“你身体太弱!”摩罗接着毫不客气地说道:“我让你拿刀砍,都无法伤我。”
“那是我内功练不到家!”雷少轩不服气。
内功已经让自己收益匪浅,然而内功修炼须经年累月,非一朝一夕能提高的。
“嗯。”摩罗点头,却毫不客气地蔑视雷少轩。
摩罗也不解释,接着说道:“内功练习调息,内力大成者可强身健体,然身体多奥妙,练成全身内力,何其艰难,将内力化为武功更是非数年数十年不可。人体发力最根本的乃是靠骨与筋,骨壮筋强,自然身体强壮。人体所有器官多与筋骨相连,自然也会随着筋骨而壮。我教你易筋与洗髓之经,须勤加修炼,横扫一切邪魔。”
雷少轩心里暗谤:横扫个屁!一条金曼巴蛇,便害死你,甚至差点让你将我除魔,现在就开始让我护法了?以后要是哪个护法僧敢跟老子作对,丢他两条金曼巴蛇。
第十日夜晚,雷少轩和摩罗和尚坐在小潭边。
天上的月亮皎洁明亮,一望无际的沙漠,宁静而又空旷。此刻,仿佛每一粒的沙子都沐浴月光中,发出细细的耀眼银光,美轮美奂。
风轻轻拂过,发出悲伤的轻吟。
摩罗结跏跌坐,面对南方,那是他的家乡。
摩罗的脸上,闪亮着圣洁的光。
分别的时候到了,雷少轩跪在他面前,泣不成声。
“师父。”雷少轩忍不住嚎啕大哭。
短短几日相处,今天他第一次叫摩罗一声师父,却又面临生离死别。
摩罗闻言睁开眼睛,感受到了雷少轩的悲伤,看着雷少轩道:“痴儿,师父此去,归于西方极乐,乃是欢喜之极,何须忧伤。”
“师父去后,你将师父身上之佛戒送至普宁寺,亲手交给禅智方丈,将佛戒内之物取出,佛戒你可留以作纪念,并作为身份之证。”
摩罗说着,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月光愈加明亮。
忽然,摩罗圣上散发出圣洁的白光,一朵朵白莲花从空中如雪花般飘落,消失在地面,整齐的梵音,响彻云霄,不多时,摩罗身上的光弥漫开来,变成团团的圣火,包围了摩罗。
摩罗脸上露出微笑,身体点点消失在火中。
火光消失的最后霎那,空中飘来摩罗的声音:“告诉禅智,若有天竺来人,请将我舍利送回天竺,那是我的故乡啊!”
不多时,火光、梵音、白莲花都消失了,摩罗跌坐之处,静静躺着一串檀木佛珠、一个灰色的戒指。
舍利呢?雷少轩不解,心里叹了口气,和尚消失的异象,让雷少轩无法理解,只能遵嘱而行。
雷少轩将佛珠挂在脖子上,放进衣服里面。灰色的戒指很大,然而雷少轩试着带上戒指时,戒指莫名其妙的就变得很合适了。雷少轩想取下戒指,却无论如何都取不下来。雷少轩尽管很诧异,然而经历过摩罗圆寂的种种异象,雷少轩却也不觉得奇怪了,这无疑是摩罗的手段。
深邃的夜空,繁星点缀,北斗陈列,静静地挂在北方。
收起悲伤不已的心,最后看了一眼如镜子般嵌在沙漠中的这泓泉水,雷少轩转身朝东方远去。
第二天傍晚,雷少轩回到了胡谷关。
落日照在胡谷关巍峨的城墙上,反射出金黄色的光辉,朵朵白云凝在空中,碧蓝的天美丽而又静谧,胡谷关如童话般美丽。
一路上,雷少轩一直想着摩罗的话,脑子一直在回营和出家的念头之间徘徊。
直接前往普宁寺出家,马上就可以摆脱死囚的身份,而且以摩罗弟子的身份,在普宁寺应该得到不错的地位。
“地位再高,也是和尚,还是不能回家。不能回家,跟囚犯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换了个囚营。”
雷少轩恶狠狠地想道。
但是如果回死囚营,要想回家,只能进入前锋营,在军中立功,才能回家。这条路,无疑是一条生死路,九死一生,到底要不要回营?
看见落日余晖下美丽的胡谷关城,雷少轩的心平静下来,“回死囚营,闯一闯生死路,堂堂正正回家,否则胡友德岂不是白死了?出家,意味着见不到母亲,与死何异?”
远远看见了死囚营那沉寂、破烂、森严的死囚营,雷少轩升起一种亲切感。他不由想起了一句话:心安处即是家园!
雷少轩苦笑道:“真是贱骨头,还有把死囚营当家园的?”
边荒岁月 第五十二章 离营
回到营房,胖姑闻讯赶来。
看见雷少轩,胖姑一把紧紧抱住,呜呜大哭起来,弄得王海峰直翻白眼。
所有人都认为雷少轩死了,那场战斗中,死囚营被骑兵正面冲击,幸好遇上沙尘暴,尽管如此,死囚营仍然死伤过半。
雷少轩没跟胖姑说摩罗的事,只说被风吹进了沙漠,结果迷路了。
“你傻啊,都跑出去了,还回来干嘛?”胖姑抹着眼泪埋怨道。
雷少轩和王海峰相视苦笑。死囚营每年都有人逃跑,大多数被射杀,剩下的不是渴死、饿死途中,就是直接进入胡人荒原沦为马匪,结局大多不好。
所有人都以为雷少轩死了,重新见到雷少轩,都十分高兴。
张青则撇撇嘴,十分不屑的样子,惹得雷少轩直嚷嚷:“师父,重新看到我不高兴,是不是还在嫌我丑?”
结果挨了一顿竹棍,惹得李桧直笑。
“死太监,咱们营帐有死的吗?”从张青营帐出来,雷少轩问道。
李桧闻言脸色大变,一阵红一阵白,低头低声道:“没有。”
雷少轩心窍玲珑,停住了脚步。
“李桧,你是不是讨厌我叫你‘死太监’?”
“什么呀?”李桧没精打采道,“没有的事,人人都知道我是太监。”
“是啊,人人都知道你是太监,但是你能坦然接受吗?”
“我知道人人都瞧不起我,就因为我是太监!”
李桧面无表情道:“就连师父都不愿意认我为徒。在郡王府,许多人看我表面是尊敬,骨子里是害怕,心里是瞧不起,连你都瞧不起我。”
“你自己呢?”
雷少轩停下脚步,看着李桧。
“我自己也瞧不起自己,我这辈子没任何指望。”李桧低头道。
雷少轩有些明白师父的话。太监心里变态,多半是感觉人生没任何希望,于是不在乎任何东西,甚至自己的生命,更不会在乎别人死活。太监为人处世往往显得疯狂、残忍、变态,不是没有原因的。
雷少轩说:“李桧,首先我没有瞧不起你。叫你‘死太监’是重新见到你,我心里高兴。”
“我明白。”李桧低头道。
“你看,我见到你高兴,你却觉得我瞧不起你,师父教你,你依然觉得师父瞧不起你。连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你已经开始有些陷入魔障了,你觉得所有的人都瞧不起你。”
雷少轩不客气地说道:“我问你,我救过你吧?”
李桧抬起头:“是的。”
“你会救一个你瞧不起的人吗?”雷少轩问。
“不会。”李桧声音有些大了起来。
“师父教你,我不否认是一笔交易。但是这交易能能让你活命,并且能出去,这是救命之恩。可是你给我的感觉是你觉得师父瞧不起你,所以你不会有一点感激之心。我可以断定,在王府不可能一个对你好的人都没有,但是你扪心自问,你是不是依然觉得那个人心里瞧不起你。”
李桧低下头,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雷少轩看着李桧,接着说道:“你看看你,所有大恩和小惠,都会被‘瞧不起’三个字抹杀。李桧,你如果分不清恩义、是非、良善,那么你此生将会如其他太监一样,惟利是图、是非不分、残忍变态,甚至变成一个怪物。”
雷少轩心里暗叹,轻声道:“瞧不起你又如何?那只是别人的眼光。比如师父看自己英俊、潇洒,我看到的是自恋、变态,他看我矮小、丑陋、还自作聪明,影响我们交往了吗?他看你就比我英俊、潇洒,对吧?”
“啊。”李桧一惊。
李桧心里有些得意,感到不好意思,这点他还是有点自信的。
雷少轩正色道:“你已经是太监,这无可更改,那么就接受这个事实。别人瞧不起就瞧不起,反正与你无关。既然死囚营里无是非、对错,那么就不判是非与对错,只讲恩义。谁对我好,我就对他好,谁想害我,我就加倍还之。来到这个世上,总是需要一个标准活着,否则纠结于别人目光,自己沉沦下去,你是为自己活还是为别人活?师父是身边最亲之人,难到你看不到这点?不感激反而害之?”
李桧听罢,心里一震,却不再说什么。
雷少轩不知道自己此番话,造就了日后一位不问是非对错,却极讲恩义、残忍无比的大内太监。
重新回营,雷少轩如同变了一个人。
半夜不再突然惊醒惊叫,睡得很沉,搞得大家都不自然,以为雷少轩改了睡觉习惯。
每天凌晨,雷少轩赶在天亮前修炼一种奇怪的武术动作。大家猜不出雷少轩怎么突然有了这套武术动作,罗浩诅咒发誓说是家传的,因为在押送途中,曾亲眼目睹胡友德拿出武功秘籍。
一个月后的一天,雷少轩身上突然喷涌一股奇臭的味道,这股臭味,直接让三十六号营帐的人成为周边营帐的公敌,纷纷唾骂他们在营帐里解手,以至于对纷纷捂鼻出营帐的曹傲然等人怒目而视。
最先出营帐的罗浩,直接被捂鼻而过的巡逻军士的皮鞭打得鬼哭狼嚎,然而军士巡视发现营帐里干干净净,罗浩不敢说是雷少轩的事,于是免不了又多挨了几鞭子。
“炼体,以佛门的炼体功法最为高深。”张青道:“炼体大体可分为几个步骤,练皮、练肉、炼筋骨、练五脏六腑,又曰易筋洗髓,你应该是练成了洗髓初步。”
张青叹道:“你悟性奇高,奇遇连连。一般而言,修炼内功,若想达到洗髓之境,没有数年难见其功,而炼体,你一个月便入门了,看来又是有了什么奇遇。”
此事让三十六号营帐众人几天吃不下饭,以至他们看到雷少轩,都有点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弄得雷少轩都有点不好意思。
然而没过几天,李桧身上突然也其臭无比,满身喷涌出黏乎乎的黑泥。
营帐里的人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将怒气全发在李桧身上。
不约而同,一拥而上,捂着鼻子将李桧臭揍了一顿,然后捂着鼻子冲出营帐,却又被一样冲出营帐的其他营帐的人揍了一顿。
李桧出了名,罗浩将连着两次大便拉在裤裆里的事情安在了他头上,惹得其他人心里一个劲诽谤:“死太监,果然变态,不要脸。”
雷少轩却暗暗吃惊,李桧所练的武功果然奇特,没半年内功就已经入门,这比炼体的功夫高明太多,没想到李桧的资质竟然如此逆天。
雷少轩入营以来一直苦练内功,因为得到秦妍的帮助,修炼出周天,明显地感觉到身体好多了,从来没有得过病,不惧寒暑,感觉清晰,反应迅捷,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感觉身体有什么明显改善。然而李桧如此短的时间,就登堂入室,到达洗髓层次。
人比人,气死人,雷少轩慨叹。
雷少轩已经十六岁,个子长高不少,等待许久的入前锋营的机会终于来了。
雷少轩跪在袁文伯和张青面前,听候师父教训。
离开死囚营,此生将难有再见的机会。雷少轩泪流满面,没有两位师父,哪里有雷少轩今天?
雷少轩哽咽道:“请师父吩咐。”
看着雷少轩,袁文伯心里感慨万分。
他有过不少弟子,大多是冲着他的地位而拜师,尽管如此,只要收徒,他都倾力教导。
然而他落难之时,几乎所有弟子都袖手旁观,与他撇清关系。
雷少轩则不然,是他出于某种目的收的这个弟子,而且他才教导了两年,时间不算最长。然而他却知道雷少轩与他最亲近,不怕受他连累,可惜他却不能让他真正拜师。
“尘儿,”袁文伯伤感道,“师父仇家势力之大,你无法想象。出了死囚营,你永远不许提是我徒弟。”
袁文伯拿出一个玉佩,挂到雷少轩的脖子上。
袁文伯叮嘱道:“我有一子一女,儿子早夭,仅剩唯一女儿。你师母刻薄、寡恩、短视、势利,我怕你师姐在她安排下会不幸福。此玉佩乃六王爷瑞王赐予你师姐之生日礼物,你拿给你师姐看,她便知道你是师父托付之人。必要时亦可凭此玉佩求助于瑞王,切记。”
看着跪在地上的雷少轩,张青有些犹豫、期盼、焦急、不知道如何该如何开口对雷少轩。
“但请师父吩咐。”雷少轩心里有些不以为然,暗道,“师父,瞧你那点出息,优柔寡断。”
“我唯一女儿名叫张倩华,我获罪后被送入教坊司,如今不知身处何处,多半是人家丫鬟或卖入青楼。无论如何,女子至多十五通常便出阁。你须努力,务必几年内能够走出前锋营,打听并营救于她。”
张青竟然泪眼婆娑,完全看不出往日潇洒。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三章 考校
“请先生吩咐!”李桧过来跪下。
袁文伯、张青坚决不允许他叫他们师父,他只能口称先生。
看着跪在地上的李桧,袁文伯叹了口气。
“不让你称我们为师父,并非你我仅仅是一场交易。无论如何,你与我们均有师徒之实,称谓不过虚名,你不必太在意,雷少轩出了死囚营也不再是我的弟子。”
袁文伯说道:“我已经有安排,尽量让你入宫,想必你也清楚,宫中乃争斗之地,善良之人根本无法生存。之所以不让你拜师,一则我教你的乃是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之术,大大违背我的本性。为人师需教授为人之道,乃是忠孝仁义礼智信,教授阴谋诡计、尔虞我诈之道乃为人师之耻;二则宫内人等阴险狡诈,乃天下最肮脏之地,你变成何种之人尚未可知,何必纠结师徒之名;三则我满目都是仇敌,可免受我所累。故而你我之间不提师徒也罢,你若念师徒一场,那么多帮助你师兄即可。”
张青直接道:“我不多说废话,你也知道我女儿之事了。交易也罢,师徒也罢,你有机会,自己或者帮你师兄,打听并营救我女儿。教坊司乃太监管辖,你行事比你师兄方便。”
“此外,”张青忽然恶狠狠地说道,“我的女儿如果有什么不幸,那么你一定倾尽你的全力,努力往上爬,替我女儿报仇,让伤害过我女儿之人,都要付出十倍代价。此乃我与你之交易,也是师徒一场的情分。”
“李桧必粉身碎骨以报之。”李桧发誓道。
李桧一口答应下来,雷少轩、袁文伯闻言却心里暗惊,叹息不已。
告别完袁文伯、张青,雷少轩和李桧又去与胖姑道别。胖姑又伤心又高兴还有些担心。
死囚营已经好几年没有人进入前锋营,雷少轩能选入前锋营,当然是件高兴的事。
然而前锋营乃正规的军营,打的都是硬仗、恶战,危险自然大增,不由不让胖姑替雷少轩担心,如今胖姑真正把雷少轩当亲弟弟看。
雷少轩免不了又安慰胖姑一番。
王海峰在一旁直翻白眼,总觉得雷少轩是不怀好意,喜欢搂抱着胖姑掖油。
三十六营帐则大大庆祝一番,将历年所得战利品换作了酒肉,一醉方修,以作送别。
第二天早晨,雷少轩、李桧早早地穿戴整齐,等在营帐里。
不久,门口传来王海峰校尉大喝的声音。
“三十六营帐雷少轩、李桧点名。”
雷少轩、李桧走出营帐门口,王海峰校尉陪着一个校尉等在门口。
校尉是个普通的中年人,中等身材,盘着短头巾,紧绷着脸,目光炯炯,手时刻不离刀柄,显得精明、冷漠。
王海峰校尉对雷少轩、李桧喝到:“此乃前锋营韩校尉,奉命前来死囚营挑选士卒,你们从此归前锋营,快过来拜见韩校尉。”
韩校尉不爱说话,直接道:“不必多礼,跟我走。”
雷少轩、李桧跟随韩校尉走了。
雷少轩回头看,三十六号营帐的人都列队在门口相送,罗浩更是红着眼,雷少轩一走,估计他免不了被人欺负,谁叫他平时总爱得瑟。
雷少轩挥挥手,头也不回,在他身后,死囚营的大门缓缓关上了。
多年后,雷少轩每每碰上不顺利的时候,总会想起这座高高的巨木钉成的大门,咿呀在他身后关门的情形,心里想着:“老子都能从死囚营里走出,眼前的障碍算个鸟!”
一个囚徒,终于走了出来!
……
一同选入前锋营的还有另外八个人,其中竟然有黑龙帮的牛继宗。
牛继宗看到雷少轩也很是高兴,大家都是从死囚营出来的,自有一份香火情;看到李桧,也亲热地打着招呼,似乎完全忘记了与李桧之间发生的一切不快。
众人都很高兴。出了死囚营,意味着自由,意味着新生,意味着希望。
死囚营为他们每个人准备了一匹马。
要知道,已经多年没有从死囚营选人了,今年能选入几人,给了死囚营点点希望,死囚有了希望,自然就好管理多了。
许多人都为这件事高兴,尽管这些被选入前锋营死囚,只是作为最底层的军士,然而对死囚营里的人来说,仍是最大的希望,甚至奢望。
入夜时分,他们到达前锋营。
看着黑黢黢的夜色下,巨兽般卧在荒野中的大营,每个人都满心欢喜,却又忐忑不安,沉默着,不知道迎接自己命运的是什么。
雷少轩长了个心眼,找个机会,悄悄地将一块小金子塞到韩校尉手里。
“你待如何?”韩校尉目光一闪,问道。
“大人,我与李桧乃年龄相仿,同营多时,希望入前锋营后仍能编在一起,能否请大人方便一二。”雷少轩诚恳地说道。
“好说,此乃小事,怎当如此大礼!”韩校尉舒了一口气,推辞道。
“不妨事。此事对大人是小事,对小人是大事,况且还指望今后得大人照应。”雷少轩说道。
韩校尉想了想,也就不再推辞。
李桧看在眼里,知道这是雷少轩最后的金子了,临行前,雷少轩把大部分金子都给了胖姑,如今身无分文了,心里一阵感动,却不说话,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死囚营里的人大多看不起李桧,李桧逐渐不爱说话,心却更细,更能看清一些人和事,默默记在心里。
韩校尉带着大家,到前锋营征管司交接文书。
姓名清点完毕,营管校尉吩咐一名军士将人带到各营,韩校尉却道:“我与营里各个皆熟悉,我去吧!”
韩校尉领着大家去辎重营领装备,无非是一人一把军刀,一杆枪,两身军衣,一床被褥,一些内衣杂物等。
前锋营的东西还算不错。雷少轩听说边军士条件艰苦,连衣服都没有的说法,今天倒是没有发现。
领完军服、被褥,韩校尉将其余六人领到各自编制单位,最后带着雷少轩、李桧去报道。
……
大营中间的一处空地上,熊熊地燃着一堆火,三三两两军士围着火堆谈笑。
雷少轩远远看去,有些军士在烤木薯、馍馍,有些手里拿着皮酒壶在饮酒,有些围坐一起打闹,煞是热闹。
“老石……”韩校尉远远就大声嚷嚷道。
一个军士回头。
此人身材高大,头发凌乱盘着,短绳系着结,浓眉大眼,鼻高口阔,最明显的是一道长长的刀疤,贯穿了左脸,一副凶狠的样子,年龄不大,四十岁左右。
“哟呵,原来是老赖来了。”
称为老石的军士道:“还敢来?咱们喝两桶,狗日的不许赖皮,今晚非让你爬着回去。”
韩校尉摆摆手道:“今天不喝酒。下次到我哪里,管教你去得回不来。分给你队两个人,要好生照应。”
“这位是你们什长,姓石名燕,快参见你们的长官。”韩校尉对雷少轩、李桧道。
雷少轩、李桧放下手里的东西,双手作揖,道:“雷少轩、李桧参见石什长。”
石燕打量了一下雷少轩和李桧,这两人虽然个子与大人差不多一般高,但年龄显然很小,不由皱起了眉头,摇摇头。
“前锋营什么时候有这么小的兵?岂不是送死吗?哪家公子哥想功劳想疯了,如此不要命?我们可没能力照顾他们。”
“他们是从死囚营选来的。”韩校尉道:“别忘了,往年从死囚营里选来的的都是什么人。”
死囚营来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石燕转身对一个军士道:“小蛋,试一试他们的斤两。”
“中!”
一个身材不高,却很敦实的小伙子站了起来。大头粗脖子,圆圆的身躯,小小眯眼睛,鼻子塌下去。
此人横着刀,冲着雷少轩和李桧,瓮声瓮气地说道:“俺叫铁蛋,使刀,你们谁先来?”
雷少轩和李桧互相看了看,雷少轩点点头,将两个人行李抱起,让出了空地。
入营前先较量一翻,其实挺好。雷少轩、李桧都知道,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
军营中历来有老兵欺负新兵的传统,自古使然,今天这个机会对雷少轩、李桧来说正是个展示自己的时候,如果能压倒老兵,也省得以后慢慢熬。
李桧拿起军刀,随手舞了个刀花,军刀下垂,行了个礼。
“李桧,用刀,请多多指教。”
韩校尉本来要走,看见这情形,停住了脚步。
两人走到场中站定,众人纷纷退开,让出了一块场地。
看着有些瘦弱,英俊得不像样子的李桧,铁蛋有些不以为然。
“你新来的,俺让你……”
话音未落,李桧身影突闪,刀光如闪电般劈落。
铁蛋本能地举刀搁架,然而李桧身影太快,铁蛋来不及反应,举刀之时,空门大开,被李桧用身子撞了一下,顿时觉得如同被一块巨石撞中,横飞了出去。
“你、你……”铁蛋疼得呲牙咧嘴,半躺在地上,说不出话来。
李桧走过去,把他拉了起来,忐忑不安地说:“对不住,没多想就出手了。”
“好!”,“好!”,“……”周围顿时响起了喝彩声。
“你撞得太狠了,”铁蛋埋怨道:“就不知道让让俺,至少别让俺这么丢人。”
顿时惹来一阵哄笑。
边荒岁月 第五十四章 融入
“咦。”石燕也感到意外,跟着喊道:“好!”
据说死囚营出来的人,都特别能打,而且打法特别狠,石燕却从未见识过。李桧这么快就结束了比斗,让石燕想不到,要知道铁蛋的武艺,在队中也是数一数二的,结果面对李桧一招都没挡住,难道死囚营里出来的人真的这么厉害?
石燕有些将信将疑,接着心里下意识认为李桧太块了,有偷袭的嫌疑,于是对铁蛋道:“你接着与这位小哥比试一番。”
雷少轩正等石燕这句话,闻言放下东西,接过李桧的刀,也横刀行了个礼。
“雷少轩。”雷少轩淡淡道,深吸了口气,平静地看着铁蛋。
铁蛋心里对李桧不是很服气,抱怨李桧太块,自己并没有真正准备好,面对雷少轩,决心好好准备。
铁蛋重新站定,直盯雷少轩,警惕地提起了全部的注意力,免得被偷袭。
雷少轩站定后,随手划出一刀,隐隐带着破空的声音,眼睛直视看着铁蛋,气势顿时一变,仿佛四周的温度都降了下来。
铁蛋心里一颤,如同被天敌盯上一般,浑身感觉发冷。
尽管雷少轩在微笑,然而铁蛋眼里看到的却是一片空旷的夜空下,凛冽寒风中,渺小的自己显得那么无助。
铁蛋忽然说:“太疼了,不行了,老大,你上吧。”
铁蛋竟然认输,退出了?
石燕更是意外,要知道铁蛋素来死要面子,好武斗,什么时候退缩过?可是眼前这个人,竟然能让铁蛋退缩。
看来死囚营来的人都不简单,这激起了石燕的兴趣。
“我来。”石燕走到场中,看了看雷少轩,忽然身形突闪,横划一刀,直劈雷少轩。
“看刀!”
太慢了,雷少轩心里想着。
石燕胸口空门大开,雷少轩看了一眼,却没有向此空门刺去,后退一步,顺势将石燕的刀格带到一边;石燕的刀被带偏一边,此时石燕的腋下又是空门,雷少轩没有将刀顺势往上撩,而是收刀一旁;等石燕的刀回劈之时,石燕脖子又是空门大开,雷少轩看了一下石燕的脖子,依然没有砍去。
雷少轩的刀随着石燕的进攻不停地招架,左支右绌,似乎只有招架之功,无还手之力,刀刀顺,刀刀险,刀刀连,局面煞是惊险好看,场中不时传来喝彩叫好声。
大多数人只看到了表面,只有李桧看得直撇嘴,翻着白眼,雷少轩总是那么奸诈狡猾。
韩校尉隐约看出了些什么,然而却不敢十分肯定。
场上的石燕越打越自信,越打却越吃力。
石燕觉得自己的刀只需要再快一点。
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能砍中;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能刺中;再快一点点,那一刀就会将雷少轩的刀击飞;再快一点点……石燕的刀越来越快,这已经大大超出了石燕平日的水平。
不多时,石燕已经累的气喘吁吁,手中的刀如同巨石一般越来越沉重,雷少轩只能被动防守,而且防守的速度越来越慢,似乎石燕再快一点,就能把雷少轩打倒。
终于,雷少轩跟不上石燕的速度,空门大开,被一掌打在手臂上,刀脱手掉到了地上,被石燕用刀架住脖子。
“不错,不错……”石燕用力吞咽几口气,气喘吁吁地说道,“死囚营里的人,果然都不简单!”
“多谢什长手下留情。”雷少轩平静说道,不露声色。
韩校尉终于也看出来了,笑笑道:“老石,看到没有,都是好孩子,要好好照顾。”
军中历来奉行强者为尊,两个人的表现迅速得到了小队的认可,比试过后,都亲热地上来打招呼。
前锋营打的几乎都是硬仗、恶战,个人能力对小队的生存有很大的帮助,武力高,自然更容易得到认可。
韩校尉收了雷少轩的重礼,将他们两个安排到了石燕的小队,是一种好意,不过心里依然担心他们两个年龄太小,会被欺负,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认可,也就放心下来。
军中生活,尤其是人际关系,总是很简单,雷少轩、李桧既然得到了他们认可,自然被当作自己人,纷纷上前介绍自己。
小队总计十五人,什长叫石燕,大名鼎鼎的“石头”。据说当年是一名勇将,只是与上司不和,殴打上司,被贬前锋营,在前锋营算是一员老兵了。
铁蛋,大名高勇,驻兵太平府时,调戏卖豆腐的妇女,被巡逻的纠察当场抓住,发配前锋营。
老拐,大名侯一正,因伤瘸了一条腿。老拐年龄比较大,却比较受石燕重视,嘱咐他照顾好雷少轩、李桧。雷少轩顿时明白此人应该属于心眼不太坏的人。
光头,大名肖开光。光着头,脸如面团,满脸横肉,眼睛出奇的深凹,却目露凶光,俨然一副凶狠、生人勿近的样子。几句话交谈后,雷少轩发现此人寡言少语,是有故事的人。
……
“队长,”雷少轩不解地问道,“怎么咱们队的人年龄都比较大?”
“嗯,你既然到了咱们队,就需要了解咱们队的行事准则。铁蛋,你跟他们说说。”
“好的。”铁蛋得意洋洋地说:“咱们队与别人不同,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冲锋在后,逃跑、不,撤退在前。简单说,就是一起上战场,一起去逛,一起……”
“逛什么?”雷少轩不解地问。
“逛青楼。”铁蛋说。
“净他么瞎扯什么?”老拐一巴掌拍在铁蛋头上,骂道,“雷少轩,前锋营里想打仗,抢功劳的人多的是,咱们队却不是。咱们队以活下来为第一要务,不与人争锋。队里的人来去自由,石燕与韩校尉有旧。不想争功的人,自愿留下来;想争功的,跟队长说,他帮你调走。因此咱们队是有名的养老队,年龄自然大些。”
“前锋营里这样的队多吗?”雷少轩奇怪地问道,前锋营里还有不想抢功劳的?
“有一些。不过年龄再大,就要调到辎重营,那彻底没什么功劳只有油水了,因此咱们不出头,但能留在前锋营,一样不少功劳,以后你就明白。”
老拐忽然正色道:“有一点你须牢记,进入咱们队,便是一家人,生死与共。战场之上,不可贪生怕死,害了同袍,无论何种情形,须站在咱们队一边,万不可相背,否则队里可就不认你了。”
雷少轩、李桧点点头,此乃军中约定俗成的默契。
同为一队人,倘若互不相帮,多半会被人瞧不起,战场之上,出生入死,一般都能培养出深厚的情谊,背叛生死同袍的事,基本不会发生。
雷少轩、李桧出自死囚营,老拐虽然不知道死囚营是个什么样子,想来不是什么好地方,如今刚入军营,要适应新规矩,老拐的叮咛是出于好心。
雷少轩、李桧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起出操、训练、冲锋、战斗,雷少轩、李桧逐渐融入队中。
雷少轩开始还有些瞧不起队中的个人武力,然而一起训练、战斗的时间越长,雷少轩越发感受到了十一小队的不凡。
前锋营基本不会用在正面战场阵地对阵之中,前锋营人数不多,正面对攻发挥不出前锋营的作用。前锋营多用突击、攻坚等特种攻击中,比如突破、偷营、攻城、奔袭等最难、最硬的战场上,这些战场个人武力有很大的发挥余地。
第十一小队,却不大侧重发挥个人武力,而是互相配合。无论前锋营怎么冲锋,小队都不紧不慢跟着,却从不自乱阵营,无论碰上多少敌人,哪怕是一个敌人,都一拥而上。
这点让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觉得队里人有些贪生怕死,雷少轩的这个想法很快得到了教训。
有一次,雷少轩跑得快了一点,结果陷入四人包围之中。
面对四人,雷少轩一点不惧,自信满满。然而缠斗中,其中一人突然掏出一把攻城用的铁勾链缠住了雷少轩的腰,刹那,雷少轩束手束脚陷入苦战。
万分危急时刻,光头和石燕快速脱离队伍,冲了上来,救了雷少轩。然而光头、石燕、雷少轩三人脱离队伍,队中阵型顿时单薄起来,结果一个名叫何十八的挨了一刀,受了重伤。
这件事让雷少轩挨了一顿臭骂,也让雷少轩明白,战场之上,个人武力固然,然而武力再高,总有穷时,要想活得长久,团结、协作的团队更有效。
雷少轩于是安安心心地跟着队里走,同时努力磨练自己的武艺。
随着时间推移,雷少轩、李桧的武力越来越显现出威力。
雷少轩杀人干脆利落,基本上一招就让人非死即残;而李桧显现出鬼魅般的速度,连雷少轩都感到吃惊,雷少轩自忖做不到那么快。
根据这两个人的特点,石燕干脆解放雷少轩和李桧,让雷少轩、李桧站在队伍中间,出现缠斗的情形,雷少轩出手,快速解决,出现险境,利用李桧闪电般速度补位解救。
第十一小队几乎完美的小队攻击,逐渐在小范围内有了些名气,石燕却竭力掩盖这些光芒,甚至藏拙,这让雷少轩十分不解?
边荒岁月 第五十五章 攻城
“队长?咱们势头这么好,干嘛不多抢军功,反而让出去?”
在一次战斗空隙中,雷少轩不解地问石燕。
“雷少轩,你和李桧与我们不同,我们靠小队才能有这么多的功劳,如果我们小队太出名了,必然被抽到最前面。依我们的武力,顶在前面,离死就不远了。”
石燕耐心地说道:“我们只想立功来挣点钱财,功劳捞的差不多,我们就稍稍收手,免得出风头,惹人眼红。你与李桧武艺出众,何时想立更多功劳,需要离开第十一小队,私下告之于我,我来安排。”
“我不想离开,”雷少轩无可无不可地说道,“立功亦非我所愿,死囚营里出来的,我只想活下去。”
想起师父的嘱托,雷少轩其实心里很急,却知道离开的时候未到,自己刚入前锋营,许多情况不明,着急离开第十一小队加入其他团队,未必就有好结果,不如耐心等待。
雷少轩心态有了许多变化,变得有了耐心,学会了等待。
死囚营死囚上战场,非死即活,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自保,每个人都极其自私,哪管别人洪水滔天,只管自己能活下来。
军队完全不是这样,完不成任务即死。所以每个人不是想着如何自保,而是想着如何完成任务,常常能看见士兵们无所畏惧,哪怕自己死掉也要让同伴活下来,只为了能够完成任务。
雷少轩学会了同袍义气,学会了忍让,在第十一小队那里学会了满足,学会了遇到利益,只取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利益,不去冒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风险。
雷少轩的心态逐渐平和,尽管他很着急师父的事情,但是这不是短时间能够解决的,既然如此,何必着急——每临大事有静气,这是圣贤说的。
雷少轩静静磨练着自己的刀术和枪术。前锋营大战频频,而且对手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各种招数层出不穷,正是磨练刀术、枪术的最佳地方。
如今,雷少轩的刀术、枪术臻于完美,几乎找不到对手,不过在十一小队的刻意隐瞒下,雷少轩名声不显。
这也是雷少轩需要的,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毁之,还是闷声发财的好。
雷少轩易筋洗髓的修炼,逐渐让自己的身体强悍,虽然无法抵挡刀枪箭,但是气力越发坚韧、持久。
随着年龄的增长,雷少轩逐渐脱去了稚气,目光坚毅凌厉,行事沉稳,没有了死囚营里的嚣张、跳脱。
雷少轩的武艺超群,绝顶聪明,当雷少轩完全熟悉了军营生活后,雷少轩的奸诈、凶狠,就成为了别人的噩梦,任何想对付十一小队的人,最终一定后悔。
石燕有事,喜欢跟雷少轩商量,雷少轩逐渐成了小队的军师。
边关的局势越来越紧张,哪怕不理会外事,一心修炼武功和等待,雷少轩也能够深切地感受到这种紧张、近乎窒息的气氛。
前锋营的战斗明显增多,操练强度相应地提高了不少,长官训话的语气明显地严厉起来。
据说西北边军打了不少败仗,粮草被胡人烧了整整三营,这应该是真的,因为前锋营的伙食水平下降不少。
这些免不了让边军士气低落,前锋营也不例外。
最近的几场战斗,胡人出动了骑兵专门对付前锋营,前锋营死伤惨重,尽管迅速补充了士兵,仍然扫不去前锋营愁云惨淡。
十一小队老董被射杀,这让小队里所有的人也变得闷闷不乐。
……
不久,前锋营里传开了一个消息。
十一小队的人议论纷纷。
“屠城?”
“此次为屠城。”石燕兴奋地说道,“大帅说啦,前锋营入城后,可以享受三天自由收获,三天!”
雷少轩发现听到这个消息的士兵们都满脸兴奋,士气大振的样子。
石勒城,胡人与北魏边界附近一座大城池,城高两丈,青石垒成,坚固无比,是当年北魏平西都护府所在。
石勒城原名平西城,曾是北魏的西大门,扼西川、控北原的一处险要,后被西胡占领、控制,改名石勒城,由于北魏逐渐放弃了苦海荒原,于是这里成了西胡的一处大城市。
西胡多是骑兵,通常不愿据守城池,石勒城成虽然被占领,胡人却并不将其作军事要塞经营。胡人不善防守,喜欢用骑兵攻陷城池,掠夺一番,然后奔往下一座城池。
石勒城几乎是仅有的胡人驻留和经营之地,据说甚为繁华,有不少胡人部落贵族居住。由于胡人不擅城池防守,占据石勒城后,起用北魏一名降将为守城将军,训练了一支五千人的守城部队,加强石勒城的守卫。
连日来战事不利,为了鼓舞士气,西北军边军大帅征西将军许天调动兵力,在西南部署兵力,牵制胡人,却偷偷组织了一支部队,要偷袭并血洗石勒城。
这次战斗名曰屠城。
胡人骑兵强大,石勒城必须七日内完成攻击并撤退,否则将被胡人包围,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此次攻击属于偷袭的性质。
……
雷少轩终于有机会看见大规模的攻城战。
黎明,太阳还未完全升起,先头部队已经将石勒城团团围住,前锋营则被带到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待命。
许天命先头部队先攻城,一则试探一下守城的弱点,二则消耗守城的士气,伺机让前锋营一鼓作气攻入城中。
前锋营在山坡上养兵蓄锐,静静等待时机的到来。
远远望去,石勒城如同一头黑黢黢的怪兽,躺卧在夜色笼罩下的草原,吞噬着敢靠近的一切。
攻城的部队,在城墙上搭满梯子,蚂蚁般的士兵,拼命地往上爬去,一个挨一个如同挂在梯子上,而城墙则如同爬满爬壁虎的房屋。
远远望去,城墙上的人不停的拿着枪往下刺杀,不时看见士兵被捅下梯子,一团团黑影往下坠落,靠近城墙的地方不停地传来惨叫声,叫声惨烈、绝望、痛苦,然而这一切都挡不住一个接着一个士兵往上爬。
城墙上的守军,不时地将一桶桶的黑油往下倒,然后扔下火把将其点燃,火光亮起,无数的士兵被点燃,踉跄的火球伴随着痛苦的惨叫,让人毛骨悚然,浓烟四处升腾,模糊了攻城的情形。
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刺破黑夜的天空。
一架架的攻城车竖起高高的塔架,将一块快巨石往城里投,随着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城里传来沉闷的巨石落地声音,随即升起团团的灰尘烟雾。
入夜,月朗星稀,石勒城外看到完全是一副地狱的景象。到处是火光,烟雾,惨叫,厮杀声,战马嘶鸣,人影幢幢……
后半夜,城外攻城的节奏慢了下来,城里似乎也累了。
时机差不多了,前锋营已经悄悄地来到城下。
前面的部队依然不停往上攻城。前锋部队穿着与其他部队相同的衣服,以防止敌人察觉,为了区别,只在每人的脖子上系着红布套,手臂上缠红布条。
雷少轩抬头往上看,城墙上依然站满军士。
军士手里拿着长枪、铁钩、不停往下刺杀,或者四五个人用叉子合力将梯子推到,梯子倒下,梯子上的军士,惨叫着纷纷从空中飞落,摔在地上。
城下堆满了死尸,散乱的兵器,到处是燃着黑烟的火团,发出尸体烧焦的气味。
即使在城下,也不时有黑油从空中泼下,或者直接倒在梯子上,然后扔下火把,火光从最下面的人开始燃烧,浓烟滚滚,黑烟把上面的人熏得受不了,被迫跳了下来,惨叫连连。
轮到十一小队攻城了,石燕第一个冲在前面,领着小队往上爬,后面跟着铁蛋、光头。
正在此时,只见一团黑云从天而降。
“黑油,小心!”雷少轩大吼。
梯子上人根本无法躲闪,最下面的光头被浇了个正着,铁蛋、石燕都被黑油溅到,一个火把落了下来,“突”一声点燃。
光头瞬间变成了一团火球,然后踉跄着、惨叫着……
“啊、啊、啊……”光头没多时就趴在地上,被火团淹没。
铁蛋、石燕也被点着,身上燃起火苗,惨叫着,辨不清方向地乱转,铁蛋更是叫声凄厉。
“救我,救我啊……啊。”
边荒岁月 第五十六章 城陷
雷少轩猛冲向前,一脚把石燕踹翻在地,扑在他身上,用沙土不停地往他身上扑,很快火光就被扑灭了,铁蛋还在地上翻滚,幸好火不大,很快被雷少轩帮着扑灭。
众人都认为黑油无法扑灭,只要有人被黑油点着,基本上只能等死,外人更是少有人上去扑救,雷少轩此举无疑被认为是舍命救人。
石燕和铁蛋更是感激,战场上,却不是感激的时候,李桧接着要上梯子,却被雷少轩一把拉住:“这样上去,与送死无异。”
“临阵退缩,军法处置,执法队会直接砍了你。”石燕看见,急忙说道。
话音未落,一个严厉的声音就传来。
“十一小队,为何退缩,磨磨蹭蹭不上梯子,想死吗?”
韩校尉黑着脸走了过来,身后跟随着五个高大的军士,执枪握刀,身背大弓,正是巡视的督战队。
“如此攻城,上不去不说且伤亡惨重,我有个法子。”雷少轩急忙说道。
雷少轩没想到督战队这么快就来了,其中三人已经将箭搭在弓上。
也难怪他们如此紧张,以往出现过不少例子,明知必死的士兵临阵哗变,坏了大事,这都是血淋淋的教训,容不得他们不警惕。
因此,见到退缩的士兵,督战队直接搭弓上箭,随时射杀异动的士兵,以防万一。
“什么法子?快说,否则立刻上梯子。”
韩校尉听到有法子,语气缓了下来,目光紧盯着雷少轩。
“经过一天的攻城,城墙之上的守军人数依然不少,丝毫未见减少的迹象,但疲态难掩,此外黑油、热汤等泼洒的次数也未减少,这说明守城物资充足而士兵不足,由于士兵无法得到轮换休息,因此疲惫不堪。即便如此,倘若攻城方式不变,仍不知道要耗掉多少人命才能登上城墙。”
雷少轩舒了口气,说道:“我们需要改变攻城方法。”
“如何改变?”
韩校尉只是个低级军官,平日听令而行,少有临场绝断的机会,他不相信雷少轩能有什么办法,不过耽误片刻听听也不错。
“守城士兵如此疲惫,只要集中精锐占据一处城头,他们就挡不住了,因此我们需集中攻击一处,以求突破。”雷少轩指着墙头道。
“具体怎么办,快说。”韩校尉摆摆手,说道。
大道理谁都懂,要这么简单还用死那么多人攻城?
“大人能否暗中调集二十名强悍弓箭手,用弓箭压住一处城墙,不让守城士兵露头。我这位兄弟速度奇快,先上城头占据一处,再选几个强悍勇士跟随,只要能守住城墙片刻,后面士兵便可源源不断跟上攻下此城。此事贵在快字,不能让守城士兵觉察,需暗中进行。”
韩校尉与石燕长对视一番,点点头,觉得此事可行,道:“我需请示冯将军,他在前线指挥。”
不多时,韩校尉与一大群人,簇拥着一位银盔银甲,身材中等的中年人走过来。
石燕等人急忙跪下:“参见冯将军。”
前锋营统领冯紫英过来了。
雷少轩偷偷打量这位声名赫赫的将军,此人四、五十岁左右,身为前锋营将军,却显得慈眉善目。
“正是此人出的主意,名字叫雷少轩。”韩校尉指着雷少轩道。
“此人乳臭未干,知道个什么?胡闹。”冯紫英旁边一个文士模样的人摇摇头。
“弓箭手压制上面的城墙不难,然而至多也就够压上三十息,三十息何人能够用梯子爬上城墙?而三十息间隔足够守军反应过来组织反击了。何况城墙之上,通道狭窄,守城士兵一涌而上,区区几人哪里能守到援兵的到来。”
冯紫英想想也觉得不可行,要想攻下城墙,没有多点突破或者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攻城力量,就算攻上去,也支撑不了多久。
往常要突破城墙,多数是多点突破,陆续攻上城墙,连成一片,或者攻破城门打破城墙,有足够数量的士兵冲击,才可能攻破城池,寥寥几人就算爬上去也守不住,雷少轩的想法有些异想天开。
“将军,我与他一同上去,他叫李桧,速度奇快,我们能在三十息内爬上去。”
雷少轩指着李桧道。
“小人愿往!”李桧单膝跪下,行了个军礼。
“又一个年轻人?”冯紫英有些惊奇。
“他们出身死囚营。”韩校尉急忙道。
此话一出,没人说话了,死囚营的人怎会轻易送死?别人不知道死囚营的人是什么样子,前锋营里最核心的人怎会不知道?
既然是死囚营的人,说出的话必有相当把握,死囚营出身的人比谁都惜命,却比谁都不怕死,比谁都敢拼命,以往能选到前锋营的死囚,往往在关键的时候,能抓住出头的机会。
“小的愿意一起上。”韩校尉单膝跪下道。
“我等也愿意。”石燕道。
“我愿意上。”
“……”
冯将军身后竟然还有几人出来请战,冯紫英身边顿时跪倒一片,这让雷少轩感到惊奇,还有些不以为然,竟然还有愿意送死的傻瓜!这种事雷少轩巴不得往后躲,如果不是轮到李桧上梯子,雷少轩才懒得管这事。
“好!他们攻了一天都攻不下,咱们前锋营一鼓作气拿下。”
冯紫英举手止住了所有争论,士气可用,失败了也未尝为一个尝试的好办法。
“攻下石勒城,你们当立首功,必不吝赏!”
二十名弓箭手,李桧、雷少轩、韩校尉、石燕以及其余挑选出来的军士来到城墙下。
所有人都卸下身上多余的装备,挑选最趁手的兵器,雷少轩和李桧特意挑选一把轻薄稍长些的军刀,其余人选了长柄大斩刀,这原本是对付骑兵的大杀器,也是大范围攻击的利器,只要能占据城墙,这些大斩刀将是守城军士的噩梦,前提是能攻上去。
全部的希望压在了李桧和雷少轩的身上。
夜色正浓,到处浓烟滚滚,没人注意到一把普通的梯子,缓缓地靠着城墙慢慢升起。
几名弓箭手严密地监视城墙,发现有探头的守军,就突放冷箭,为了避免引人注意,弓箭手突射冷箭只是稍稍减少了守城军士防守的密度。
当梯子顶头靠近城墙,韩校尉对弓箭手大喝:“攻击!”
瞬时之间,二十个弓箭手同时亮出了弓箭,对准上面的城墙猛射,飞蝗般箭雨,覆盖了一段城墙。
李桧一把抓住梯子,猱身而上,雷少轩紧随其后,韩校尉接着飞速爬上,后面几个武功最好的军士紧紧相随,快速爬去。
城墙上守军发现了异状,然而刚探头,就被弓箭射回。
弓箭手持续齐射,靠近梯子上面的城墙两侧飞箭如雨,瞬间将城墙清理出一个缺口。
李桧两脚轻点,手不沾梯,速度飞快,几乎像飘上去一样。
城墙上军士一阵骚动,呼叫声四起,把城墙上梯子左右两边守军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看到梯子上面的军士被弓箭压制,意识到不妙,于是组织军士在左右弓箭压制范围之外,探头往梯子这边射箭,城墙上乱作一团。
李桧速度太块,只有雷少轩能够勉强跟得上,韩校尉还在梯子上一步一步往上爬着,李桧已经高高跃起,跳到了城墙之上。
守军龟缩在城墙之后,看到李桧从天而落,大惊失色,忽地起身围上来,乱刀翻砍,枪林齐刺。
李桧瞬间发现,自己脚底下全是刀锋枪尖,如荆棘森林,根本没有落脚之地。
李桧临危不惧,见双脚无从着地,空中一拧身,顺势一刀划下,拨开一个空挡,身子落下。
李桧从空中飘落,脚还没有站稳,无数刀枪就往李桧身上砍刺。
李桧顺势一个翻滚,刀一撩,砍翻了无数右边的脚,顿时无数的军士倒下。
然而李桧来不及回身,左边无数的刀枪砍刺过来,此时李桧刀招用老、用尽,根本来不及变招躲闪,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无数刀枪要将自己的双脚绞碎。
电光石火之间,一把刀将无数砍刺李桧下半身的刀枪拨到一边。
雷少轩及时赶到,与李桧背靠背站在一起。
雷少轩、李桧来不及喘气,趁城墙上军士惊魂未定之际,迅速往两边杀去。
雷少轩用刀效率极高,几刀便将军士们逼退,城墙逼仄,雷少轩趁势左冲右突,迅速砍翻几个,清理出一小快空地。
有了用刀空间,雷少轩笑了,再无人能抵挡自己。
城墙下的弓箭手,看到雷少轩、李桧上了城墙,迅速用弓箭往两边延申压制,务必不让城墙两边的军士聚集。
不多时,韩校尉等人陆续冲了上来,彻底占据了一块空地,打开了城墙的一个缺口。
以雷少轩和李桧的实力,又有后面陆续跟上的前锋营其他军士的悍勇,缺口迅速往两边扩散,守军再抵挡不住了。
当城门打开时,石勒城如同一只温柔的羔羊,等待他的主人。
城市陷入一片火海之中,到处是火光,石勒城熊熊燃烧,夜空中,一片明亮。
屠城的命令发出后,烧、杀、强、劫、掳掠……到处是哭喊嚎叫声,看到大事已去,守军纷纷从西门突围,只剩下百姓成了战利品。
街道上到处是散乱的尸体,断壁残垣,燃烧的火堆,凌乱的兵器洒落一地,马匹乱窜,军士猛烈的踹门……
一副惨烈的屠城景象。
边荒岁月 第五十七章 出城
雷少轩、李桧走在大街上,听到说守军正往西门突围,急忙寻找自己的小队,痛打落水狗是小队最喜欢做的事情,功劳不小,风险不大。不多时,看见石燕和铁蛋身上缠着血迹斑斑的绷带,领着十一小队的人在大街上乱逛。
“跟我们走。”老拐对着雷少轩、李桧招招手,头也不回。
十一小队能跟上来的有十来个人,看见韩校尉,也将其拉入了队伍,小队沿着街道行进,一路之上,众人四处张望,寻找着什么,对追击敌军毫无兴趣。
“这家!”小队来到一处宅院。
看样子这应该是个大户人家,围墙高大,青砖碧瓦,红木大门紧闭,大门两旁立着一对威猛的狮子。
一行人撞开大门,冲了进去。
雷少轩注意到,走在最后的老拐,顺手在门口插上了一面前锋营的军旗,雷少轩明白了,这是石燕他们要抢大户了。
大帅的屠城令,让军士自由抢劫。
雷少轩心有不忍,也很反感这种事,但作为小队一员,他不能脱离队伍,只能默默跟在后面,心里有些忐忑不安,不知道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幕。
李桧似乎也不积极,拖拖沓沓,迤逦在小队后面,和雷少轩走在一起。
一行人冲进院子,一个一个房子搜,看见男人和反抗的,一拥而上,乱刀砍死,妇女被集中到了院子。
院子里很快鲜血淋漓,死尸遍地。
哭声、骂声、尖叫声乱成一片,雷少轩发现地上甚至有小孩的尸体,心顿时揪了起来,心里有些愤怒、不忍,却又无可奈何。
集中到了院子的女人们,簌簌发抖,紧靠在一起,军士们呵呵笑着围拢过来。
抢劫大户是军士们最喜欢的,这意味着女人和财富。
满脸的鲜血,血迹斑斑的衣服,让军士的笑容显得更狰狞。女人们害怕地紧紧靠在一起,惊恐地看着他们,等待着命运对她们的宣判,迎接她们的通常只有一个结局。
军士们呵呵地看着这些战利品。
韩校尉职位最高,军士们都看着他,等他先挑选。
韩校尉四周看了看,看见雷少轩,说道:“今日雷少轩、李桧功劳最大,雷少轩,你和李桧先挑。”
“先挑?”雷少轩懵了。
看着院子中间的妇女们,雷少轩有些发懵,尽管他知道,自己必然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却没想到会让自己先挑。
看着雷少轩愣愣、不知所措的样子,军士们轰然大笑。
“他不会还是个雏吧?让他先挑是不是有些浪费?”
“他都没长毛,能用吗?”
“……”
笑声更浓了。
看着惊恐万状的的妇女,雷少轩不知道如何办。突然,他看见一个年轻的妇女,手里抱着一个小孩,小孩正在熟睡。
这妇女虽然有些害怕,脸上依然显得镇定,紧紧抱着手里的小孩,这情形让雷少轩感觉道此妇人有些不简单。
“就她吧。”雷少轩指着那个年轻的妇女道。
“我要她。”李桧接着指向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孩。
这女孩有些慌乱,紧紧地抓着抱小孩的妇女的胳膊。
剩下的军士迅速挑选剩下的妇人,有的因为妇女多而分到两个。
军士拉着妇女往院子两边的房间里走去,有的直接一把抱起挣扎的女人,反抗动作过大的女人则被军士拳打脚踢,哭声一片。
房间里不时响起衣服撕裂的声音,伴随着哭叫声和哀求声。
“你跟我来!”雷少轩有些心烦意乱,对那个妇女说道。
那个妇女没有反抗,抱着孩子,顺从地跟雷少轩来到西边的一个厢房。
房间不大,里面有一张床榻,几张座椅,墙上挂着字画,显然是府里的客房。
正踌躇间,李桧脑子不知道动了哪根筋,带着那个分给他的年轻妇女,竟然也跟了进来,雷少轩心里又好气又好笑,心里放松下来。
妇女在走到床边,将孩子轻轻放到一边,然后开始解开自己的上衣,准备脱衣服,边对雷少轩说:“请别伤害我的孩子!”
这是个美丽的女子。圆脸分明,眉清目秀,红唇小嘴,从解开的衣服口子里,雷少轩看到了雪白、粉嫩的皮肤,不由有些口干舌燥。
“别脱了,我不会碰你的!”雷少轩红着脸,有些羞涩道。
“为什么?你们不都这样吗?”那妇女睁大了眼睛,眼睛里有些恐慌道,“请别伤害我的孩子,你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
“闭嘴!”雷少轩心里有些烦躁,脑子里想的是那雪白的皮肤。
跟着进来的年轻女孩,则有些紧张地看着李桧,手足无措,靠近那个妇人。
李桧紧绷着脸,看着雷少轩一眼,然后低下头。
四个人尴尬地站在哪里,不知说什么好。
忽然,放在床上的孩子哼了几声,不一会便哇哇大哭起来。
妇人急忙低头抱起孩子,有些害怕看了雷少轩一眼,看到雷少轩不说话,就撩起了衣襟,露出乳给孩子喂奶。
雷少轩忍不住偷看一眼,顿时不由大吃了一惊,妇女内衣肚兜上,露出一个雷少轩一直没忘掉的图案——一只展翅的鹰,抓着一支熊熊燃烧的火把。
这金色鲜红的火把,曾在无数个夜晚,给雷少轩温暖和力量。
“你怎么会有这个图案?”雷少轩激动道,声音有些抖。
“这是我们圣教的图腾。”妇人说道,有些惊慌。
“你不用害怕,”雷少轩让自己平静下来,“我曾遇见过一个人,她帮过我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乌苏海兰。”妇人有些惊喜。
既然雷少轩这么说,显然对她来说是个天大的惊喜,许多军士事后会杀掉妇女,雷少轩却有可能放过她,不由颤声道:“这是我家丫环,她叫小月,谢谢你,恩人弟弟,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你不必知道我们的名字。”雷少轩道。
“去外边找些带血的破衣服来给她们换上。”顿了一下,雷少轩忽然反应过来,飞快对李桧说道。
“没用。”李桧摇摇头,说道:“屠城令是三天,我们走了,还会有人来,就算我们放过她们,她们也逃不掉。”
海兰和小月闻言,脸色惨白。
雷少轩想了想,道:“咱们送她们出城。”
“立刻走。城池刚刚攻陷,城内局势很乱。咱们前锋营攻下的城池,守城门的应该还是前锋营的人,等局势平静下来就会换防,到时后再出去会很麻烦。”
“马廊有马。”小月闻言,迅速镇静下来,现在可不是客气的时候,急忙道:“走西门最近,我来领路。”
小孩子喝完奶安静下来,李桧和小月牵来四匹马,四个人来到大街上,李桧顺手拿起了插在门口的前锋营那面旗,向西门飞驰而去。
一路上,街道混乱不堪。
哭喊声、求饶、惨叫、呻吟……各种声音,仿佛是地狱里传来;火光、烟雾、断垣残壁……见证了这里经历的灾难。雷少轩顾不上这些,四个人一路飞马狂奔。见惯了生死,这些景象对雷少轩来说,只不过是一幅幅连续、冷漠的黑白图片,这图画不是雷少轩画的,他也没有画的资格,只能看着、不流露一点感情。
碰到拦截的,李桧举起那面前锋营的旗,大喊:“前锋营办事,不得阻拦。”
这倒是省了许多麻烦。碰到不是前锋营的军士企图盘问,雷少轩连停都不停,理直气壮地飞马而过。
穿过小半个城,一行人来到西门附近。
这里静悄悄,四个人的心变得有些紧张,毕竟刚刚拿下城池,城门一定戒备森严。
雷少轩顾不得这些,飞鹰握火把的图案如同一个梦想,成了他生命中无可放弃的温暖回忆,让他有些不顾一切,有些疯狂。
死囚营的人多有些执念,生命对他们来说,有时算不得什么,为了心里一点点的执念,却会他们发疯。
简单地说,死囚营的人都有些疯狂、变态。
慢慢靠近城门,雷少轩心逐渐放了下来。
城门没有戒备森严,只有十多个人把守,应该是一个小队。
远远扫看了一眼,雷少轩舒了口气,守门的军士里竟然有一个认识的人——牛继宗。
看来,屠城令让所有人都发疯了,多数人都去城内收获,只留下少数人守城门。
“站住!”
几个军士走上来,一个高大的军士大喝:“干什么的?”
雷少轩、李桧从马上跳下,海兰、小月刚要下马,雷少轩心念一动,阻止了海兰和小月,低声道:“你们别下马。”
“我们是前锋营三都二十营十一小队的,我跟牛老大也认识。”雷少轩微笑着,打着哈哈。
牛继宗微笑着走先前,对那军士说:“罗队,这两位是我们从死囚营一块出来的,雷少轩和李桧。”
“好久不见了,雷少轩,这是我们什长罗荣。”牛继宗话里透着亲热。
罗荣举着火把,黑着脸,一副不满的样子,守门的差事,让他一直不爽。
“大半夜鬼鬼祟祟出城,干什么去?”罗荣绷着脸道。
“这两位是我在此地行商的老乡眷属。城里太乱,我送她们出城!”雷少轩握住一小块金子,悄悄地塞到罗荣手里。
罗荣顿时眉开眼笑,挥手就要放行。
边荒岁月 第五十八章 狡辩
然而,当海兰骑马从旁边经过时,不经意看了罗荣一眼,顿时让罗荣不由眼睛一亮。
白净的圆脸,挺翘的鼻子,明亮的眼睛,长长的辫子从皮帽下垂到肩膀,气质非凡,一看就是贵妇人的样子。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子,竟然也是清秀、灵动、美丽。
显然这两个都是胡人美女。
罗荣色心大起,大声喝道:“她们是胡人奸细,拿下她们。”
军士门听言,纷纷围了过来。
雷少轩见状,一掌拍在海兰的马屁股上,马猝然受惊而起,嘶鸣一声,冲了出去,小月瞬间反应过来,策马狂奔,飞驰而去。
军士刚想追,雷少轩、李桧横刀挡在前面。
“拿下他们,竟敢放跑奸细。”罗荣勃然大怒。
雷少轩和李桧毫无惧色,轻蔑地看着罗荣,背靠背站在一起。
“误会,误会。罗队长,他们是自己人,自己人啊。”牛继宗急忙喊道。
牛继宗可是清楚地知道雷少轩的狠辣,发起疯来,这里的人都得死在这里。
罗军士怒极昏头,不理会牛继宗的劝说,拔刀冲向雷少轩,其余军士也围攻过来,霎那金戈交鸣,叮当作响,战作一团。
只有牛继宗仍试图阻止,然而面对暴怒的罗荣,他的劝说毫无效果,急得连连跺脚。
好在雷少轩、李桧的反击留有余地,只守不攻。
雷少轩的退让,没有让罗荣停手,反而让自己束手束脚,眼看要抵挡不住,雷少轩忍不住要发狠,远远忽然传来喊声:“住手。”
大家陆续停住了,回头看,韩校尉、石燕、老拐等十一小队的人赶了过来。
“怎么回事?”石燕黑着脸,对着罗荣问道,“干嘛围攻我的人?”
“你的人,勾连胡人,放跑奸细,该当何罪?”
罗荣有些口不择言了,勾连胡人的话都说了出来。
“怎么回事?”石燕有些疑惑地看着雷少轩。
“我们到处走走,想追杀更多胡人。刚才看见两个胡人往城门跑,便往这边追赶,却被他领着一帮人拦住,放跑了胡人,还抢了我们的金子。他们被安排守城门,眼红我们杀敌立功,欺负我们人小人少……”雷少轩摆摆手,一脸的委屈。
雷少轩话音未落,军士们顿时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无耻的人吗?还想追杀那两个人?用什么,用手猛拍那马的屁股,把马上的人跑死吗?
“这、这......”罗荣气急败坏,说不出话来。
“他给我的金子,想让我放行那两个人。我看出那是胡人,便让人试图拦住,结果是他拍马让人跑掉的。”
“拍马屁只能让人舒服,还能让人跑掉?”雷少轩讥笑道。
看到石燕和十一小队的人,雷少轩心里安定下来。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小队的人都在这里,雷少轩根本无需害怕罗荣。
雷少轩一把夺过罗荣手里的金子,骂道:“我们在前线拼命,你们在后方打劫,还有这么无耻的人吗?”
雷少轩无耻的嘴脸,让守门的军士无比愤怒,牛继宗一边苦笑,今天注定没有结果。
“你们干什么呢?”
正当两小队的人吵得不可开交时,一个年轻的军官带着一队军士往城门这边来了。
雷少轩不认识发问的军官,却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前锋营的统领冯紫英,后面还跟几个人。
显然,他们要出城办事。
“参见统领,参见冯都尉”众人过来见礼,年轻的军官是前锋营都尉冯科,他也是冯紫英的儿子。
“我等奉命看守城门,结果两个小子护送两个胡人奸细出城,贿赂我等。事发后,污蔑我们抢劫他的金子。”罗荣恶人先告状。
雷少轩看见冯紫英,心里彻底放下心来。
放跑奸细的罪名无论如何算不到自己头上,李桧和自己首先攻上的城墙,而且这攻城的计划,还是冯紫英批准和指挥的。
“禀都尉,禀统领:我们追赶两个人至城门,却被罗荣率众阻拦,抢劫我们的战利品,他们人多势众,请大人做主。”
雷少轩耍了个心眼,没说胡人,也不再说追杀。这说辞,没人注意到其中细小的区别,牛继宗却心里直骂罗荣,这蠢货,竟然不收手,非要往大里闹。
冯科皱了皱眉毛,也不轻易表态,忽然指了指一直往后躲的牛继宗问道:“你说,那两个人是什么样的奸细?”
牛继宗暗暗叫苦,不愿得罪罗荣,却又不愿意彻底得罪雷少轩,毕竟一块出自死囚营,想了想道:“不是两个人,是三个。两个年轻妇女,其中一个抱婴儿。”
一句话,大家瞬间明白了。
雷少轩乃前锋营军士,绝无可能勾结胡人,多半是被美色勾引,放跑了那两个妇人。
冯科有些气恼,前锋营军士勇悍刚烈,屡立战功,却被美色所迷,让自己在外人面前很没面子。
“身为前锋营军士,私放奸细出城,来人,每人十军棍!”冯科沉着脸道。
“冯都尉处事公正公平,小的心服口服。”雷少轩心里愤愤不平,忍不住有些怪调。
“慢着!”冯紫英听到冯科的命令,皱了一下眉头,催马向前,看着雷少轩问道:“你心里并不服气?”
“小的心服口服,哪里敢不服?”
雷少轩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却知道军中令出必行,绝难更改。
“说说,有道理,我免了你的罪责!”冯紫英对这个少年印象极好,而且对冯科有些不满,不问清缘由,就胡乱责罚军士。
要知道士卒疆场厮杀,不知道哪天就拼死沙场,生活却极其艰苦卓绝,身为将领,如果不能身先士卒,处事不能公平公正,怎么可能让士兵心服口服?又如何让士卒甘愿为国效忠?
“首先,小人不是守门军士,私放二字从何谈起?”雷少轩辩解道,“既然私放罪名不成立,那么十军棍可否免掉一半?”
众人再次深刻领教了雷少轩的奸诈狡猾。
雷少轩并没有直接说明整件事缘由,更不能凭借说谎脱罪,因为雷少轩深知任何罪名一旦扣上,很难全盘脱身,而无法全盘脱身,有可能就要全盘接受,也就是说,要么全部免掉十军棍,要么只好接受十军棍。
冯科是冯紫英的儿子,让老子推翻儿子定的罪名,可能吗?既然全盘推翻罪名的风险太大,不如一点一点推翻,只要能减少惩罚,便达到了目的。其实雷少轩真的冤枉了冯紫英,冯紫英真的想推翻冯科的命令,因为那不公平。
“嗯,这条不算。”冯紫英道。
众人想想也似乎有道理,雷少轩本不是守军,自然不能私放。罗荣有些着急,却不敢出声,真要追究,私放奸细的罪名就要扣到他头上,毕竟他才是守门的,至少玩忽职守的罪名跑不掉。
“至于奸细,有人有罪证有见证才算奸细,胡乱看见两名妇人,无罪证,无审问,哪里能算奸细?”
雷少轩委屈道:“我们大军围攻城池,难道两个妇道人家,不出城打探,反而抱着婴儿跑到城里刺探我们的军情?就算是奸细,多半也是领空饷不干活的蛀虫奸细,敌军这种奸细越多,对我军越有利……”
冯科闻言,气炸了肺,却也说不出话来,一言不慎,漏洞百出。
是啊,两个抱着婴儿的妇女,躲在后方刺探军情?何况人都跑了,怎么能随便说人是奸细,纤细的罪名本就强扣。
“你送那两个人出城,这点总无可辩驳吧。你再耍心机否认,胡说追赶什么人的屁话,我也就不讲理,断你勾结胡人。”冯紫英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冯紫英一句话就点出了关键,送两个人出城,这点是事实,雷少轩绝不能否认,如果歪曲事实,就别怪冯紫英不讲理了。
“别说那是你什么人。”冯紫英补充道。
雷少轩不敢再狡辩:“是的,我是送那两个人。”
“不过,不过,那的的确确是我们的什么人!”雷少轩抬眼看了冯紫英一眼,欲言又止。
“哦?”冯紫英不由惊奇的看了这小子一眼,忍不住想看看他能说出什么道理来,冯紫英不相信短短一日,雷少轩就能认识什么人。
“凡发出屠城令,军士入城后,可杀、可抢、可掳、可掠,所得之物,归个人所有,不受军法所束。那两人乃我两人所得,归我们所有。军士可自由行动,三日后归队即可。所谓不许出城,限制的是敌**民,刚才那两个人乃军士财物,不受此限制。”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众人听了有些呆,仔细一想,却好像很有道理,甚至守门的军士也觉得心虚。
往日战场缴获东西归集体所有,但屠城所得,全归军士自己所有,这不仅是一种惯例,更是之前的军令,否则怎么会那么多的人疯狂。
冯紫英听了雷少轩的话,竟然也有些不知道如何说好,雷少轩几句话,将自己身上的罪名洗脱得干干净净。
“强词夺理,”冯科哼道,“难到你送胡人出城,还有道理不成?既然是你财物,为何不留下,必然有奸细的嫌疑,说你勾结,也不无道理。”
“我们没有勾结。”李桧也说道,“那两个女子乃是我们所得。”
“不是勾结,是贪恋女色。”忽然一匹马走向前,一个声音脆脆地说道。
雷少轩抬头看,马上坐着一个圆脸、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正厌恶地看着他们。
“你脸上尚有红唇印,还敢狡辩?”
众人闻言看向李桧,尽管火光昏暗,依然能看到李桧的脸上有一个鲜红、清晰的唇印,分明是吻上去的。
李桧往脸上一抹,手上全是红色,李桧的脸上瞬间通红。
“我没贪恋女色。我们队攻入一个宅院,我与雷少轩分到两个女的,其中一人还带着三个月的婴儿,我们根本没碰她们。但是她们若留在城内,我们离开后必被其他军士所杀,于是就想送她们出城。那胡女的临上马前,吻……吻了我一下,我……根本不认识她们,怎会贪恋女色?”
李桧支支吾吾道。
大伙听罢啼笑皆非,胡人女子多豪放,这一吻多半是感谢李桧。不过这一吻,却差点坐实李桧贪恋女色的名声。
不过军士们心里很佩服,军士哪个不贪恋女色?罗荣多半也是贪恋刚才那两个女子美色,才不顾兄弟情谊而翻脸。
“此两人私放胡人,触犯军规,每人五军棍。”冯科不愿多纠缠,也不愿改口纠错,直接下令处罚。
边荒岁月 第五十九章 本意
雷少轩、李桧心里不服气,却也不再争辩,这结果已经很好了。
军法如山,官大一级压死人,过多争辩只会令事情变得更糟糕。
“住手。”年轻女孩喊道。
女孩脸上有些尴尬,刚才自己错怪李桧贪恋女色,原来却是救人的英雄,救的还是妇女和婴儿。
李桧的形象瞬间高大和清晰起来。
前锋营士卒给她的印象是嗜杀、丑恶、阴暗、肮脏,入城后到处都是烧杀掳掠,如今她却看到了一个冒死救人的少年,强烈的反差让李桧变成了戏中书里才有的好人形象。
李桧本就是个英俊的男子,乌黑的头发,细腻的脸庞皮肤,高高的鼻子,明亮的眼睛,正满含期盼地看着少女。
在英俊的同龄男子的目光注视下,少女的心砰砰乱跳,涨红了脸,为自己错怪好人而愧疚,更为好人受到惩罚而愤怒。
“哥,你怎么这么不讲理?救人有功无过,何况救的还是妇孺,怎么能用军法处置?”
“影儿,不得无理,你忘了门规了吗?修士不得干涉凡尘俗事。”一个中年道士,骑着马来到少女身边。
这道士身穿青色道衣,斜背长剑,头发似雪,两鬓如霜,声音平和却威严,不容置疑,尤其目光如电,直视雷少轩,仿佛能将一切看穿。
听到少女的话,雷少轩刚高兴一下,却又被道士浇了一盆凉水,不由打量了一眼道士,心里直骂:“多管闲事的道士,狗咬的耗子!”
“慢着。”冯紫英喝住了要架起雷少轩、李桧的军士,摇摇头。
冯科是他儿子,也曾饱读诗书,处事方式却如此粗暴,如何能让人心服,着实让他心里有些失望。
冯紫英骑马上前,问道:“你们乃是攻陷城池的功臣。拼死攻城,攻下城池,却又违抗屠城令,放跑那两个女子,却是为何?”
李桧看着雷少轩,雷少轩坦然道:“拼死攻城,乃是身为军人之天职,救人一命,却是为人之天性!”
“违抗屠城令,还有这些道理?”冯紫英语气有些森严。
近几年来,屠城令在朝中多有争论,军中亦有不少反对者,但直接面对反对的军士,冯紫英倒是第一次,冯紫英平日听到、见到的大多是踊跃、兴奋的军士。
“大人,”雷少轩顿了一下语气,想了想道,“前朝大幽与狄戎交战,持续日久,为激励士气,下了史上第一次屠城军令。此令极其简短,令曰:入城军士,可自行其事三日,不受军纪约束,云云。当时入城军士因为鏖战日久,死伤惨重,将满腔怨气发泄在百姓身上,大肆烧、杀、掳、掠,形成屠城惯例。之后的各次屠城,均未有成文军令,只知道烧、杀、掳、掠,却不知道军令并未规定不许救人。屠城令初衷乃是鼓舞士气,有军士喜欢财物,有军士喜欢女人,有军士喜欢杀戮,自然也有军士喜欢救人,各有鼓舞士气之法,不许救人,反而有违屠城令之初衷!因此,小人救人,其实是符合屠城令本意的。”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屠城令的屠是什么意思?屠即杀好不好,救人还会是屠城令的本意?
雷少轩可不想挨五军棍,但是面对前锋营的统领,狡辩可救不了他,救人总归不会错,紧扣救人本意,一一讲道理,倒是有些希望。
别忘了,那个女孩是个好人,似乎还是冯紫英的女儿,没准还能说上话。
雷少轩接着说道:“何况屠城令过于残忍。烧、杀、掳、掠尽管能够暂时发泄心中的闷气,财物也能鼓舞士气,然而大肆杀戮妇女、孩童,今后军士又如何面对自己妻女?据闻,许多参加过屠城令的军士,回乡后多有羞悔自尽者,或者从此变得无比残暴。古往今来,杀戮无辜之人过多,有损阴德,大多下场凄凉!”
雷少轩差点说不得好死,终究没敢太过放肆。谁知道冯紫英对屠城令是什么态度,如果冯紫英也积极踊跃参与屠城令,这么说岂不是诅咒他?
众人听了,都沉默下来。
其实每个军士都是普通人,谁也不愿多开杀戮,何况杀的还是妇孺。
但凡听闻屠城令,众人都踊跃欢呼,那是因为可以自由支配缴获的财物,并不是因为可以大肆杀人,可是屠城令的屠字,让人以为就是杀,不知不觉中,逐渐演变成杀戮。
普通军士哪会有此见识,冯紫英听完不由对雷少轩有些刮目相看了。
他此行另有要事,不便过多耽误时间,直接下令:“此二人,自行其事,每人随便打五军棍算了。”他终究没有再更改冯科的命令,也不再提私放胡人之事,等于否了之前所有的罪名。
虽然没有免掉五军棍,冯紫英的“随便打”和拖长的“算了”两字让雷少轩和李桧屁股躲过一劫,行刑军士将两人屁股打得啪啪响,却没有打烂皮肤,也没有打伤骨头。
前锋营军纪严苛,要是结结实实五军棍下来,雷少轩、李桧不死也得脱层皮。
进城没让雷少轩、李桧收获一点财物,却挨了五军棍,这让雷少轩、李桧成了小队嘲笑的对象。
“哈哈哈,美女不要,领五军棍。”石燕嚷嚷道,“奇葩。”
“我打赌,那两个女的是狐狸精变的,迷得那两小子团团转。”铁蛋夸张道。
“什么呀,八成是这两个小子不行,那玩意没长毛!”老拐慢条斯理地敲着手里的旱烟袋,得出最终的结论。
三天下来,十一小队的其他人都收获不少,而雷少轩、李桧挨了五军棍,直接回营,自然什么都没有。
三天后,小队迎来了战利品分配会,大家将收获来的物品集中一起,按照人头分配。
雷少轩、李桧哪里好意思参与分配。
“一人一份,没什么不好意思。”石燕却毫不在意,“队里向来团伙活动,有人放哨,有人收集,分工不同。倘若单独活动,不知道何时就死了。第八小队各自为战,碰到零散的胡人,被砍死了三个。人死了,再多的财物,有什么用?”
雷少轩、李桧死活不要这财物,结果石燕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好吧,既然你们死活不要这些财物,铁蛋,你去城里找一个青楼,咱们乐呵乐呵,让他们见识见识。省得他们见了女人还放跑了。”
啊?雷少轩、李桧面面相觑,推脱来推脱去竟然得出这结果。
雷少轩、李桧哭笑不得,刚想再推辞,石燕不耐烦地说:“啥意思?看不起弟兄是不是?再推辞,弟兄们,扒光他们衣服,看他们长毛没有?”
李桧可是个太监,要是被扒光衣服,就彻底暴露了,雷少轩、李桧只好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众人兴高采烈,等待青楼之行。
前锋营每次出营不允许超过三人。好在督战队韩校尉与小队关系特殊,而且前锋营刚打完大战,处于休整状态,石燕一行得以六人出行。
铁蛋领着大家直接奔柳树街而来。
南川河绕城而过,却有一条小支流流向城里,在城中形成一潭湖水,柳树街便是湖边的一条街道。
湖北边是达官贵人鳞次栉比的府邸,叫做文津街,南边则是热闹的商业铺面,叫做柳树街。
天气晴朗,湖岸风景极美。
微风拂面,柳树荫荫,花香隐隐,粉蝶乱舞,波光粼粼的湖面,如镜子般明亮,点点荷花碧莲漂浮在湖面上,不时能看见野鸭游戏水间。
铁蛋领着大家来到一座院门前。大门敞开着,隐约能看见院内翠竹繁花。
门口高挂着两个大红灯笼,颇显豪华,匾额上写着:“怡红馆”,两边对联写着:怡红酒香醉孤客,碧玉温柔忘他乡。
进大门,院落开阔,穿前院,过月门,来到后院。
院内景色别致,假山、石洞、疏竹、虬梅,构成一副美丽的园林景色。这景色,突然让雷少轩想起了早已印象模糊的家。自己原来的家中院落也是如此,也不知道母亲和妹妹如今如何了,心里不由有些酸楚。
众人却没注意这些,兴高采烈簇拥着雷少轩、李桧来到西厢房一间客房坐定。
军士们一边让姑娘上茶,一边迫不及待催促鸨娘赶紧让姑娘出来,只有雷少轩心不在焉地想着心事。
这一行人都是军士,虽然大多粗鄙不堪,却也是妓院低端的常客,鸨娘见怪不怪,急忙大声招呼着姑娘。
莺莺燕燕,高矮胖瘦的一群女子,搔首弄姿,涌进了厢房,房内顿时噪杂喧嚣,十分热闹,大伙吆五喝六,嚷嚷着让雷少轩、李桧先挑。
雷少轩感到紧张、羞涩,脸涨得通红。
雷少轩知道此关过不了,强行推辞太扫大伙兴了。逛青楼是最让军士们高兴的一件事,自己不喜欢这种事,却如何能改变别人的想法?
有时候也只能随波逐流,雷少轩强迫自己静静神,抬头往站成一排的姑娘看去。
这些姑娘用挑逗的情态看着雷少轩,看到雷少轩年龄小的缘故,有些还带着戏谑的目光,让雷少轩有些恼怒,也更加慌乱,根本顾不上看清楚每个人的相貌。
急切之间,雷少轩忽然看到热闹躁动的人群里,有一位姑娘显得平静、淡然,鬼使神差地抬手指向了她。
那姑娘领着忐忑不安的雷少轩,转过几个弯,来到一间房子坐定。
房间不大,屋内靠墙放着一张床,叠着整齐的粉红色锦被,床边窗下是一张茶塌,上面摆着一副古色古香的案几和茶具,茶塌胡乱放着几本书,放着笔、墨、纸、砚,透着淡淡墨香,抬眼看,墙上挂着一幅画,画的是驿外断桥梅花图,提有两行字:书剑飘零行万里,断桥寂寞别情深。
如同书房一样的摆设,让雷少轩感到温馨亲切,心里不由对这姑娘有些好感,刚才紧张、羞涩的心稍稍平静下来,仔细打量着女子。
边荒岁月 第六十章 梅香
这女子身材袅娜,肩若削成,秀发整齐,鼻子挺拔小巧,眼神清澈,仿佛能看透世事,让人一见,便有亲近的感觉。
然而再仔细看一看,雷少轩注意到这女子年龄稍大,尽管脸上抹红涂粉,却掩盖不住眼角憔悴。
雷少轩心里微微有些失望,脸色不变。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雷少轩!”雷少轩礼貌地问道,神态有些拘谨,却竭力忍住失望之情 ,没有表露脸上。
“我叫梅香,喝什么茶?”看到雷少轩故作自然,梅香心里有些好笑。
“随便吧。”梅香谐戏的目光让雷少轩低下头。
“你是不是对我很是失望?如果不满意,我可以帮你换一位姑娘。”梅香心灵剔透,哪里还不明白雷少轩的心思。
“不、不……”雷少轩慌忙道,“姐姐很好!”
雷少轩只想坐一会,等那帮家伙完事走人,哪里还在乎这女子是美是丑。
“噢,那我这里没有叫‘随便’的茶,只有龙井、毛尖、菊花、乌龙、石笋。”梅香俏皮地说道,看着稍显青涩的男孩,忍不住想调戏他。
“毛尖吧。”梅香活泼的情绪影响了雷少轩,让雷少轩收起了失望的心情。
既然来了,不如随遇而安,雷少轩放开自己心怀,俏皮地多加了一句:“就不知道毛尖尖不尖?”
“脱下来不就知道了!”梅香哈哈大笑。
这男孩挺有意思,竟然敢作弄自己,梅香上来装作要脱雷少轩裤子的样子,雷少轩顿时窘得脸通红。
梅香顿时心里暗笑,多久了?竟然能够碰上一个雏哥。
“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嗯。”
紧张和羞涩,让雷少轩有些不敢看梅香,低头随手捡起一本书,竟然是《金刚经》,想起了摩罗和尚,雷少轩不由心里升腾起一股亲近感。
“姐姐,您也看佛经吗?”
“嗯,佛经能让人静气安神。”梅香柔声道。
梅香泡好茶端了过来,顿时茶香弥漫,满室飘香,闻着久违的茶香,雷少轩的心稍稍平静下来。
梅香坐到雷少轩身边,闻到了梅香身上女人特有的淡淡体香,香淡入微,沁人心脾,隐隐让雷少轩心神荡漾。
雷少轩心里突突跳着,忐忑不安,梅香身上散发少妇特有的魅惑,让雷少轩有些神魂颠倒,完全忘记了身处何处。
雷少轩已经成年,第一次与异性如此靠近,一种异样的感觉油然升起,让他颇有欲拒难舍的感觉,强忍紧张的情绪,眼睛四周环视道:“梅香姐,你这房间布置得挺好,这画更是意境悠远。”
看到雷少轩试图掩饰自己的的窘态,没话找话的可爱样子,梅香心里感觉有些好笑,道:“这都是我胡乱画的,没的让人见笑!”
雷少轩惊讶地看了梅香一眼,这女子竟然会书画?
反正自己也不打算玩乐,只想打发时间,不由仔细端详墙上的图画。
墙上挂着四幅淡墨丹青,分别是《春》《夏》《秋》《冬》,画的是四季景色,上面还有题词。
《春日》上题:春晓不觉雨风,凭栏轻梳帘栊,无情最恼书中,低语低唱,小桥流水桃红。
《夏蝉》上题:是凉时候,微风透。翠竹碧叶,正暑方收。香迷檀口,帘卷金钩,深院轻闲白昼。幽幽,声声蝉唱柳柳梢头。
《秋思》上题:晓醉卧看雨山秀,野叟钓孤舟。玉栏倚遍不回眸,下高楼,丝丝愁眉暮伤秋。
《冬愁》上题:雪纷纷,堆院门,孤身孤冷苦断魂,寄情无望酒伤身。梅花绽,茶香人愁倚阑干。
看罢心惊,雷少轩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惊叹道:“姐姐,你有如此才情,怎会沦落此地?”
“才情又不能当饭吃。”梅香不自然地说道,脸上悄然堆满了忧伤。
雷少轩的心有些被刺痛的感觉,怜惜之意顿起,隐约感觉到梅香身上应该是有故事的人。
梅香愈发靠近,雷少轩的心紧张起来,还伴着淡淡的心疼。
往里挪了挪身子,紧张地说道:“梅香姐,咱们说说话就好。该给多少钱,我照给,你不用陪我睡觉,回去我就说你已经陪过我了。”
“大白天睡什么觉?”闻言梅香扑哧一笑。
“睡觉,就是那个意思?”雷少轩更是紧张,微汗湿透手心。
“哪个意思?”梅香靠过来,暗香扑鼻,柔润玉葱滑向雷少轩的手。
雷少轩急忙拿起一本书,装作看书的样子,脸红地低下头。
“喝茶吧。”梅香心里暗笑,道,“我就陪你说说话。你年龄这么小,怎会当兵呢?跟你们来的都是前锋营的军士,前锋营的人据说都是死士,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士兵?”
雷少轩慢慢将自己的事情说给梅香,梅香歪着头认真听着,直直看着雷少轩。
讲述着自己的妈妈、妹妹,讲胡友德……历经无数生死,雷少轩第一次向一个陌生人倾述自己的事。
没想到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竟然有如此惊心动魄的故事,梅香唏嘘不已,不由勾起了自己的伤心事,忍不住也把自己的事情告诉雷少轩。
梅香竟然来自繁华的江东,原本出身书香门弟,因家道中落,被迫嫁给一个富商为妾,辗转来到边关经商,不料富商病故,梅香无力回乡,举目无亲,只能沦落风尘,滞留在这里。
说道伤心处,梅香忍不住泪流满面。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放开心扉,两颗心靠近一起,雷少轩不由得和梅香亲近了许多,也就不再抗拒梅香的接近,心里却觉得更紧张、羞涩。
“第一次来这里的人都这样,”梅香收起了眼泪,轻笑嗔道,“你那么紧张干嘛,我又吃不了你。”
“我们说话就行。”雷少轩心虚道。
偷眼看着梅香,与梅香那么亲近,心里隐约期待着要发生些什么。
梅香轻咬牙唇,抓着雷少轩的手,轻轻放在自己高耸的胸口上,雷少轩手掌忍不住握了一下,只觉得手心一团柔软和嫩滑,心飞了起来。
梅香不由一阵紧张。
尽管阅人无数,面对稚嫩、纯真的雷少轩,梅香心里微微歉疚起来,好像自己要破坏一件精美的瓷器一样,有一种犯罪的感觉。
梅香放下雷少轩的手,一个扣子一个扣子的把自己的衣服解开,不多时,就全身只剩下肚兜亵裤,面对雷少轩,有些羞涩地说道:“还不快来。”
雷少轩看着梅香,眼发直,口发干,再也挪不开目光了。
梅香脸有些憔悴、眼角微有皱纹,显然年龄稍大,并不算漂亮,然而脱下衣服,顿显肌肤如雪,美人如柳。
刀削一般瘦弱肩膀,让人心生呵护,温柔光线下,雪白肌肤温润如玉,袅娜的身体,高耸的山峰,醉人的体香,浑身透出成熟的气息,看得雷少轩惊心动魄。
哪怕天崩地裂,洪水滔天,雷少轩也顾不上了,直接跟梅香来到了床上。
软玉在怀,吐气如兰,雷少轩只觉得一股热气往下涌,浑身热得难受,紧紧抱着柔软的冰块,忍不住上下耸动,**动魄,没几下就忍不住一泄如注。
“怎么这么快?”雷少轩好像自我解嘲似的,有些自卑,有些不知所措。
跟想象中情形完全不一样。
“扑哧。”梅香忍不住笑了出来。
“笑什么?”雷少轩觉得丢死人了,有些羞恼成怒,起身就要走。
梅香却抱住了雷少轩,安慰道:“第一次都这样。”
梅香慢慢从雷少轩胸口亲吻着,慢慢引导雷少轩,没多久,雷少轩又蠢蠢欲动。梅香却不着急让雷少轩那么火急火燎地深入,耐心的引导着雷少轩。
雷少轩从生疏到熟练,从自卑慢慢到自信,也不知道多少次,整整一个白天,雷少轩和梅香都在床上度过,等到下午要回营时,梅香已经累的腰酸背疼,一动不想动了。
“我走了。”看着慵懒地斜躺在床上的梅香,雷少轩有些恋恋不舍。
雷少轩大步走出房门,心里却忘不了那雪白的肌肤,醉人的体香和淡淡茶香,那有些伤感的画,那素雅的佛经……这一切,永远刻在他的脑海。
他走出房门的刹那,仿佛走出了一段新人生。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成为了男人,然而他知道,这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不会在他人生当中有什么位置,却引导他完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蜕变。
也许此生永远无法再见,人生如梦,世事如风,人愿难遂,令人伤感。
屠城令让前锋营着实兴奋了一把,却没能让雷少轩、李德高兴。
屠城的名声太臭,争议太大,军中已经许多年都没有实行过,屠城对双方都不利,毕竟你方实行屠城,难免对方也要屠城报复,最终会伤害到己方的百姓,因此屠城非特殊时期、特殊情形一般不会实行。
屠城对军士来说也是一种考验,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并非每个人都能坦然承受,有的军士从此变得残忍、暴戾。
朝廷乃至军方对屠城也是争论不休,其结果是军中不得宣扬此次屠城。
不得宣扬,军功自然也就没有了。雷少轩、李德和首先攻陷城墙的人,都获得了丰厚的赏赐却不计军功,这让雷少轩、李德感到十分失望。
雷少轩、李德急切渴望获得军功,及早离开军营,而不是财物赏赐。
作为普通军士,要想获得大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毕竟普通军士只能通过战场厮杀,数敌人人头记军功,前锋营不乏武艺高强的人,如果仅靠数人头,想立大功十分困难。加之十一小队不喜欢争前杀敌,军功与其他小队相比自然多有不如,雷少轩、李德只能慢慢地等待机会。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一章 集训
作为首先攻上城头的小队,十一小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自然让十一小队众人兴高采烈,然而军功泡汤,却让雷少轩、李桧心里却很郁闷。
当然雷少轩、李桧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至少雷少轩和李桧的名字进入了某些人的法眼,只是雷少轩、李桧仍然不知道。
雷少轩、李桧正在校场角落练刀,远处,一双锐利的眼睛正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这人中等身材,身穿灰色长衫,系青色头巾,一副文人打扮,相貌平常,毫不起眼,两眼却炯炯有神,给人一种精明强干的感觉。
他是前锋营军情司长史蒋青。
对峙片刻,李桧身形突然,刀光如电,直劈雷少轩,雷少轩不慌不忙,面对狂风暴雨般的刀影,如苍松屹立风雨。
李桧身手敏捷,灵如狐兔,快如鬼魅,俨然一名武道高手。
雷少轩却显笨拙,随手左一刀,顺势右一刀,直来直去,毫无章法,仿佛只是凭本能出击,然而极度诡异刁钻出刀,非特意训练不能为之。
李桧太快,让雷少轩来不及移动,只能被动防守,然而每每雷少轩随意一刀,却让李桧暴退。
李桧的身影越来越快,如同一团影子缠绕着雷少轩,更像是一阵风,旋转而过。
雷少轩心里吃惊不已,这是什么武功?短短两年,雷少轩的眼睛已经无法跟上李桧的速度。
然而,雷少轩有一个谁都不知道的秘密,甚至雷少轩自己都说不清楚,自从跟随摩罗和尚习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雷少轩不知不觉中有了一种神念,这种神念能时时感知身边的物品,仿若一双无所不在的眼睛。
随着诵念佛经时间越久,这双眼睛感知能立越来越强大,感知物品越来越清晰,感知距离越来越远。
当初诵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只是为了凝神静心,镇邪镇煞,让自己能够入睡,因此雷少轩只在睡觉之时诵念。
开始诵念时,这种感知朦朦胧胧,仅仅让雷少轩隐约感觉到身边李桧翻身的动作,看不清模样;不知不觉中,雷少轩慢慢能感觉到李桧流口水的样子,感觉的物品更细;慢慢的,雷少轩感知物品已经非常清晰,李桧整个身体在感知中纤毫毕现,甚至比眼睛看到的还清楚。
起初雷少轩以为自己的感知是一种想象,但他起身看李桧时,发现看到的情形和感知到的一模一样,有时雷少轩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看见的还是感知到的,这让雷少轩又惊喜又害怕。
雷少轩并不知道这是修佛有成之相。修佛者,自悟也,所谓顿悟成佛,佛修讲究靠自身修为,自行领悟,自行修炼,不靠外力。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之所以能够静心凝神,镇煞镇邪,靠的是修心,心坚如铁,毅如钢,千邪万煞莫能动其心,自然能静心凝神,镇煞镇邪。
心坚如铁,毅如钢,意志力强大到凝成实质,自然也就修出了神念。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为佛修经典,从不流传在外,不为人所之。佛讲缘分,缘来天降莲花,顽石点头,缘尽海枯石烂。
雷少轩机缘巧合,救了摩罗,自身杀孽重重,煞气缠身,身为佛徒,摩罗不能见死不救,于是传了《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
经书再珍贵,在佛心里,不过是外物,唯有普度之善念才是最难得。从这点上说,万千世界,不如眼前一善念。如果无缘,任你金山银山,休想得到佛传经书,缘来自然佛渡佛传,任取任求。
这一善念而来之缘,得传《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让雷少轩修出了神念。说雷少轩修佛有成并不准确,至今雷少轩对佛仍然所知不多,但是却实实在在修出了神念。
神念感知这种能力,让雷少轩与人对阵时大占便宜,至少不用担心被人放冷箭。
这种能力,也成了对付李桧的利器——李桧太快了。
李桧再快,也瞒不过雷少轩的感知。
在雷少轩的感知里,李桧的刀如同放在自己眼前,刀上纹路清晰可辨,缓如流水轻轻划过,刀上的汗滴,晶莹剔透,缓缓滑动向空中飘去,消失风中。
李桧的刀在感知中如此之慢,以至李桧还没挥出完整的一刀,雷少轩已经横刀在前,往往李桧刀出一半,便发现雷少轩正等着自己往上撞,只好暴退,换出下一刀。
下一刀依然如此,看起来就像李桧围着雷少轩打圈,颇有他强任他强,我自横刀立山岗的感觉。
如果徒手近身搏斗,雷少轩就占不到多少便宜。贴身缠斗,就算雷少轩能感知,也来不及反应,唯有以攻对攻,以伤换伤,才堪堪与李桧打成平手。
李桧攻出一拳,雷少轩也不躲闪,也攻出一拳。两人每次徒手对阵,就像流氓斗殴耍无赖一样,皮青脸肿,分不清谁胜谁负,然后两人互相干瞪眼。
几天过后,韩校尉将雷少轩、李桧叫住。
“有一个任务,能立大功却十分危险,或许需性命来换,不知道你们有无兴趣?”韩校尉盯着他们说道。
韩校尉对雷少轩、李桧真的十分不错,看得出任务真的是十分危险,否则韩校尉不会征询两人。军中之事,依令而行,何须询问?军法如山,行令即可,令出莫敢不从。
雷少轩、李桧对视了一眼。
“是什么任务?”
“不知道,”韩校尉干脆地回答道,“不过我也会去。”
雷少轩想了想:“好的,干!”
前锋营的任务,就没有不危险的,危险不是考虑问题的首要因素,军功才是。
既然韩校尉也参加此次任务,那么即便有生命危险,也会有相当的成功机会。
死囚营里谁也不能轻易相信,这个习惯让雷少轩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总是习惯于将自己的危险与他人联系起来。
“不知道此次军功如何评定?都什么人参加?”李桧心里也很充满期盼,尽快离开也是他的梦想。
“一切不知,此事严格保密。目前只是先挑选人员,秘密进行集训,最后选拔出参与的人员。”韩校尉郑重道。
集训在辎重营内进行。
辎重营物资丰富,这让集训人员着实过上了十数日梦一般的幸福日子。
开始十天,每天只训练两个时辰,而且顿顿好酒好肉,住着温暖的营帐,过得如同休假一般的日子。
然而正式开始训练后,残酷的训练如生活在地狱一般。
负责集训的是前锋营军情司长史蒋青。
雷少轩一直以为长史一定是弱不经风的文臣,没想到蒋青却是不折不扣的武将。贵为长史,除了每次训话外,蒋青与普通军士一般,亲自参加每一项集训。
“你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最优秀军士,共计百人,分为十队。每十日考核一次,名次靠后的二十名会被淘汰,经四轮淘汰,剩下的二十人便是此次任务人选。你们已经休整十日,身体进入最佳状态。今日起,你们好好体验何为特殊集训。”
蒋青厉声吼道:“督战队,一旁伺候。”
身着灰色军士服,系红色腰带,着褐色皮甲的督战队早就站在一旁,每人手里拿着一根粗大缠绕成几圈的黑色皮鞭,闻声齐吼:“喝!”
参加集训的军士脸色微变,督战队手里的皮鞭赫赫有名,不知道打死过多少犯事的士卒。
督战队的皮鞭长且厚实,皮鞭缠着硬皮,抽在身上火辣辣的疼,如火灼烧,由于皮鞭当场打不死人,执鞭军士便狠命抽打犯人,事后犯人不死也得脱层皮。执鞭的督战队以心狠手辣,喜欢虐人闻名。
“绕校场跑五十圈。”一名军士挥舞令旗喊道。
前锋营往日操练最多十圈,这次一上来就是五十圈,仿佛下马威一样。
军士们闻言心头顿时一凛,平日不擅长跑步的军士暗暗叫苦。
烈阳高照,汗如雨下,喘气声、喝骂声、皮鞭抽打声,惨叫声不时在校场响起。
一百多人的队伍,开始还有整齐的步伐,十圈后,慢慢地分开了前后。跑完五十圈,至少需要一个时辰,落在后面的人面对的是无情的皮鞭。
好在这些军士都是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身体素质还算不错,落在后面的十数人,在皮鞭的鞭策下,咬着牙勉强也能跟上。
接着是一个时辰梅花桩,一百个挂臂举体,半个时辰刀法,半个时辰枪法,骑马,射箭,身法……
这些训练前锋营也有,不过强度没有这么大,许多训练不做强制要求,比如喜刀则练刀,喜枪则练枪,这里却一一需要过关。
然而一个训练让许多人闻风色变。
“身法训练?”雷少轩问道,“干什么用?”
“不知道,不过此训练十分危险。你们要小心。”韩校尉道。身法训练据说练到一定程度后,要在马群踩踏下进行,练习乱马冲击。
“这是要干嘛,马蹄下岂不是要死人?”
韩校尉安慰道:“是十分危险,不过但凡军功高的任务,多半要死人,为完成任务进行训练,死几个人再寻常不过了,小心点便是。”
“那乱刀阵呢?”面对乱刀阵,雷少轩也有点怵。
乱刀阵,其实不能说是阵,而是一个人,面对几个人乱刀围攻。
很少人注意到,攻击的人拿的全是弯刀,雷少轩瞧在眼里,暗暗留了心。
凭着神念感知,这些训练雷少轩很容易过了关。不过雷少轩断定,越往后,训练难度会越来越大。
前锋营军士,大多学过弓箭,却少有精通者。
雷少轩从未用过弓箭,这让雷少轩、李桧吃了苦头,射偏几次,挨了好几鞭子。好在韩校尉是一个箭术高手,对雷少轩、李桧不吝悉心教导,让雷少轩、李桧很快掌握了要点。
箭术易学难精,要想精通非下苦功夫不可,几天下来,雷少轩的指头拉肿了一大圈。
训练的残酷程度超乎想象。
边荒岁月 第六十二章 任务
第一天。
真刀阵训练中,一个军士被戳伤眼睛,两个被砍破肚子,十数人伤了手脚,好在都是轻伤……
第二天。
一个军士跑步途中,猝然倒地而亡;一个军士举石锁,力竭被石锁砸中,骨断筋折……
还没到十日考核之期,已经有军士陆陆续续因伤淘汰。
训练科目繁多,除了身体和军事科目训练外,还包括许多看似无关的知识,比如学胡语,比如行商训练,要学行商的货物行价,一包茶叶价几何?一斤盐巴价几何?十张羊皮价几何?
这些训练要求与其他科目一样严格。
“五张羊皮一两二钱,一张羊皮多少?”教官问。
军士大多不识字,这些问题无疑是难题。
“教官,不知道一张羊皮多少钱,如何知道五张羊皮是一两二钱?”被问的军士起身挠头。
得到的回答是教官的一顿拳打脚踢。
“是老子问你,不是你小子问老子我!”教官吼道。
哄堂大笑。
“笨蛋。收买羊皮都是五张一起买,一张羊皮不收。”
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军士回答道,得到的是教官的一鞭子,并且不得吃晚饭。
需要听懂三百句胡语,每天十句。听不懂、记不住的,不是鞭子、拳头,就是不让吃晚饭。
十日过去,首次考核时间到了,此次考核本该淘汰二十人,然而先前的训练太过残酷,因伤淘汰了十六个之多,因此此次考核只需再淘汰四人即可,这让许多人松了口气。
集训才过了十天,就有这么多的人因伤淘汰,剩下的人不由都感到了寒意,许多信心满满的军士,也变得深沉起来,不爱说话,抓紧每一分钟休息和准备。
考核后,蒋青意外地宣布给大家放假一天。
“韩校尉,您上哪里?”看见韩校尉换衣服正要出门,雷少轩问道。
“去放松一下。”韩校尉头也不抬。
雷少轩顿时明白,韩校尉多半去城里逛青楼。蒋青宣布放假之时,许多军士欢呼雀跃,说得最多的便是去放松一下。
雷少轩脑海里浮现出梅香柔软、温暖的身体,白皙、细腻、粉嫩的皮肤,憔悴的脸,明亮的眼睛,不由心头一热。
“等等我,我也去。”雷少轩喊道。
李桧看见了,嘴里不满地嘟囔着,不知道在自语些什么,雷少轩见状不由心里暗笑。
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都有一种莫名的亲近、信任、依恋,世上没有哪一个男人能够忘记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只要有机会,雷少轩都忍不住来找香梅,深深迷恋她那美丽、散发着成熟气息的身体,不过更多的是搂着她的身体,闻着她的香气,喝茶聊天。
躺在梅香身边,雷少轩能彻底放松下来,心灵空静,无忧无虑。
前锋营生活单调,雷少轩也没什么人说话,或者雷少轩不愿和人说话,到了梅香身边,雷少轩才忍不住滔滔不绝述说自己身边发生的点点滴滴。
雷少轩喜欢向梅香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喜欢梅香睁着明亮的眼睛,认真倾听的样子。
梅香也很喜欢雷少轩,只有雷少轩把她当作一个平常的人,一个普通女人,让她分享他的生活,将身边的件件小事说给她听。
雷少轩的生活危险、单调、乏味,梅香却听得津津有味。
同是天涯沦落人,两颗心紧紧靠在一起,如同寒冬中两朵微弱的火苗。
趁着梅香泡茶的功夫,雷少轩脱下衣服,梅香顿时看呆了。
雷少轩的身上布满伤痕,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到处是训练时兵器砍在身上,留下紫色的淤血肿块,后背还有道道的鞭痕,没长好的血痂断断续续,触目惊心。
抚摸着雷少轩身上的伤口,梅香忍不住掉下眼泪。
“你都干了些什么呀,怎么这么多的伤?”梅香心疼道。
雷少轩毫不在意,嬉笑道:“别担心,只是些外伤、小伤,慢慢就好,每个伤口亲一下便不疼了。”
“呸,没正经”梅香闻言,嗔道,难受的感觉稍缓,不由轻轻地吻在雷少轩的伤口上。
“什么样的训练才有这么多伤?”梅香靠在雷少轩身上,对着伤口呵气,柔声道,“都是些什么伤?”
“别……不要……好痒。”雷少轩躲避着梅香的呵气道,“是特种训练。这个是刀伤,被别人砍的;这个是鞭伤,教官打得;这是摔的,马上掉下来……”
雷少轩躺在床上,抚摸着梅香的后背。
“这次集训可有意思了,不光习武,还学行商的货物行情,还要学听说胡语。”
“难道你们是要假扮行商,进入胡人的地盘行事?”闻言梅香奇怪地问道。
“大概吧,否则学行商胡语干什么?不过据说这次任务的军功极高,选拔一百多人集训,最终只留下一、二十人,所以竞争极其激烈。”
雷少轩从不关心任务是什么,跟着去完成就是了。想多了没用,反正前锋营的任务都是艰巨的,多有生命危险,知道太多徒增烦恼。
“一 、二十人,假扮客商进入胡地执行任务,而且进行高强度训练。”梅香沉思了一会,忽然问道:“你还猜不出任务是什么?”
“是什么?”雷少轩看了一眼梅香,心头微凛,隐约有了些猜测。
“军人进入胡地,除了侦察敌情、救人,就只有一样——杀人。”
梅香挣开雷少轩的手臂,支着手臂,看着雷少轩。
“侦察敌情,你们人太多;救人用不着军士,胡人有赎人的习惯,花钱就能救人。因此,你们多半就是去杀人,你们此次任务是刺杀。”
“那有什么关系?刺杀就刺杀。”雷少轩不以为然。
“那是送死。”看到雷少轩不以为意,梅香有些焦急,声音高了起来。
“危险必定有,送死却未必。选如此多人集训,如此残酷地淘汰,可见前锋营对这次任务多么重视,营里必然有严密的计划和周全的准备。如此充分的训练,百里挑一的精英,无论多难的任务,都应该能完成,何况我还未必能选上。”雷少轩道。
“你无论如何不要参加此次的任务。”梅香正色道,“此次任务也许能完成,但参加的人却必死无疑!”
“为何?”雷少轩心里依然有些不以为然。
“动用前锋营精英刺杀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这些人必然住在大城,胡地五百里内没有大城,也就是说,你们至少需要深入胡地五百里的路程,快马也需骑三日以上。”
梅香拉着雷少轩的手,道:“这意味着刺杀完毕后,至少需要躲避胡人三日以上的路程追杀,这怎么可能?草原之上,胡人有鹰飞长空可以监视,有鸽子传讯,号角联络。刺杀完毕你们根本不可能跑掉,参与刺杀之人,必死无疑!”
“此次任务,军功极高是真,却是没命享受的军功。”梅香认真地对雷少轩说道:“你要适时退出这次任务。”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梅香,第一次发现梅香竟然有如此见识,将事情剖析得如此清晰明了,虽未发生,却已如亲见。
以往雷少轩只是将梅香看作普通女子,不幸沦落风尘,颇有些才情,没注意梅香的经历,偶然成了他第一个女人后,心里总有些不舍的依恋,却从来没有认真地观察梅香是什么样的人,没发现梅香能有如此见识。
雷少轩想了想道:“姐姐,我需要军功,需要尽早离开前锋营,但凡有一丝丝希望,对我而言,无法轻言放弃。”
“想离开前锋营回家你可以慢慢等机会,没必要冒必死的危险。”梅香有些急道。
雷少轩摇摇头:“我并非想家,而是需要尽快离开前锋营去办一件事。”
雷少轩道:“北魏连年征战,男丁锐减,服兵役者,无大功,非十年以上根本无法离开。我不能等十年,那件事比我性命重要,我无法放弃此次机会。”
“我会小心!”雷少轩认真说道,心里还是怀着些侥幸。
梅香脸上满是很失望的表情,雷少轩说出这些话,就表示雷少轩的决定无法更改。
“只靠猜测,我们无法详细地推定任务的详细内容,”梅香叹了口气,“既然你必须进入胡地行事,首要的便是考虑如何脱身。要想脱身无非两个方法,一条办法是直接逃跑,此法九死一声,甚至十死无生,乃下下策;另外一条也能猜得到,刺杀后继续假扮行商,隐藏在胡人内,兴许你们在胡地内已经找好了藏身之地。”
梅香忽然摇了摇头,道:“肤色、言语、行为、饮食习惯处处不同,如何能隐藏?往日胡人需要外来商品,对北魏商人居住胡人之地也算欢迎。然而一旦发生刺杀事件,胡居的北魏商人必被牵连,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胡人本性残忍粗暴,宁杀错无放过。只要不是胡人,总能被找出来。隐藏之策,其实与送死也无区别。”
梅香边说着,边看雷少轩的脸色。
雷少轩脸上表情毫无变化,知道他不放在心上,不由心里叹了口气。雷少轩既然说那件事比性命重要,性命之忧自然不放在心上。
“梅香姐,你曾在胡地行商,真的就一点办法没有了么?”雷少轩不甘心地问。
梅香想了想,问道:“如何能让一只狼偷吃羊,而不被牧羊人发现?”
“当然是趁牧羊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羊圈。”雷少轩随口道。
“笨!”梅香指着雷少轩的鼻子,道:“一般的狼都会这样做,但是牧羊人都有猎狗,狼总会被发现。”
“每天不偷羊,只接近狗,跟狗谈情说爱,和狗一起偷吃羊!”雷少轩调皮地补充,“就像偷吃梅香姐。”
“果然是狗嘴!”梅香轻声道,“其实要想吃羊,最好的办法是披着一张羊皮,混进羊群变成羊。吃完清理干净,这样牧羊人丢了羊都不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