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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明江烟雨     浊世仙途txt下载     浊世仙途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三章 准备

    “这办法只有人才能想出来,哪里是一只狼能想出来的?”雷少轩狡辩道。

    “其实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变成羊。”梅香哼了一声,瞪着雷少轩,一副你别耍赖的样子。

    “披着羊皮假扮羊破绽太多。狼的言行举止跟羊不一样,仅仅披着羊皮,会被羊群感觉到,最终被牧羊人发现。”

    梅香正色道:“您还有几个月时间,一定学会胡人的言语,而不是只会听说寥寥几句,你的皮肤、气味、走路、看人的眼神,都要与胡人一样。假如刺杀成功,你若想脱身,必须找机会脱离队伍,装扮成胡人少年,隐入胡人之中。”

    梅香越说越觉得可行:“胡人部落众多,部落争斗惨烈,部落兴灭也是常事,因此流浪的胡人少年极多,很容易就可以编造身份。那些军士已经成年,无论如何都无法扮成胡人,必死无疑。”

    雷少轩心里隐隐觉得有理,愣愣地看着梅香,等待下文。

    梅香喝了口茶,柔声道:“他们既然无法扮成胡人,便只有混入某个行商队伍之中,他们一定认为,胡人只会慢慢找出行刺之人,不可能杀光所有行商队伍。这一点他们恰恰错了。多年前,大月氏雇佣北魏刺客刺杀一位王子,事后胡人几乎将商队斩杀殆尽,直至将刺客找出。胡人巴不得找借口杀光行商,劫掠他们的财物,跟他们在一起,最终必死无疑,你需另行其事。”

    雷少轩听得有些心惊,同时心里有些难以接受,道:“姐姐,我与他们是一起行动的团队,自行脱离队伍,总归不合适。”

    “你们的任务乃是刺杀,只要刺杀成功就是完成任务,其余为小节。”

    梅香理直气壮道:“何况逃命亦是任务的一部分,能逃脱正是完成任务内容之一,跟他们一起死不是,不过是道义而已。明知必死仍为之,更是愚蠢。只要完成任务,无人细究理会细枝末节。”

    道义?死囚营里出来的人会讲道义?何况此次任务,属于送死,雷少轩安慰自己。心里告诫自己,一味强调军功极高,却不告之参与任务的人必死,本身就有欺骗的嫌疑。

    看到雷少轩脸上露出踌躇、犹豫的表情,梅香安慰道:“这只是猜想,也许此次任务非刺杀,无需脱离队伍,不过进入胡地危险重重,及早准备总归没什么坏处。”

    营里的军士发现雷少轩变了一个人。

    也许是太累了,雷少轩竟然连脸都不洗了,经常晒太阳,脸很快变红、变紫,皮肤裂开细纹,浸出血丝。

    雷少轩洗手,从不洗手背,洗手只用冷水,搞得手指红肿、干裂。

    最让李桧受不了的是,雷少轩不喜欢洗澡了,至多擦擦身子,搞得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恶心味道。

    大伙最讨厌的胡语,雷少轩却学的最刻苦,每次只要求学十句的课,雷少轩自行学习数十句。为了更好地学习胡语,雷少轩还特意让韩校尉疏通,将自己调到一位精通胡语的军士帐蓬里。

    雷少轩每天缠着那位军士用胡语对话,每一句都务求没有口音,搞得这位军士十分不耐烦了,不过看在雷少轩送的几瓶美酒份上,还有雷少轩诚恳地求教的态度上,倒也不便发作,只好耐心地教着雷少轩。

    督战队精通胡刀的一位教官,也被雷少轩缠上了,刻苦地随教官学习胡刀,看到雷少轩如此好学,教官感到很是喜欢,尽心地教导。只是这位教官心里很是纳闷,每日训练强度如此之大,空余时间还如此刻苦学习胡刀,难道雷少轩不觉得累?

    教官思忖着是否训练的强度不够,是不是跟蒋青提一提,适当增加训练强度,不过很快打消这个念头,据说蒋青这几天累得直骂娘,好在督战队对蒋青的训练总归有些照顾,没让蒋青出丑。

    这一切悄悄进行着,除了李桧感到诧异外,其余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些。

    看到雷少轩脸上干裂、两手通红、头发蓬篙,浑身上下弥漫着说不出的闷骚异味,梅香心里诧异不已,直逼着雷少轩洗澡去。

    雷少轩已经比梅香高了,他喜欢搂着梅香,这是难得的平静时刻,激情后,谁都不愿多说话,就这么静静地躺着。

    许久,梅香悄声问:“你开始准备了?”

    “嗯。”雷少轩点点头道,“不过还有几件事麻烦你。”

    “你说吧!”梅香道。

    “你帮我找一个可靠的胡人来,跟我介绍卢城附近的部落情况,编造一个胡人少年的完整资料;买两套胡人的衣服、皮袄、皮靴、饰物送与两个身材与我相仿的胡人穿着,两个月后还回来,一定要注意,买的这些物品,要与编造的胡人少年身份相符。”雷少轩详细地叮嘱道。

    “好的。”梅香心里很是开心道。

    雷少轩终于听从她的建议,要把一只偷吃的狼变成羊圈里的羊了。

    “梅香姐,”雷少轩道忽然道,“我想赎你出去,你意如何?”

    梅香闻言,吃了一惊,看了半天雷少轩,发现雷少轩不像开玩笑的样子,眼泪忽然慢慢滴下,低声问:“我不是在做梦吧?”

    梅香已经色衰,继续在怡红馆求生的结局必然惨淡,她做梦都想离开怡红馆。

    怡红馆在石川城算是间不错的青楼,梅香年龄稍大,本来不够资格进入怡红馆,好在怡红馆老鸨来自江东,与梅香同乡,和梅香有着不错的交情,看到梅香落难,好心收留了她。

    “能脱离苦海,如果有本钱,我可以经商养活我自己。”梅香泪光闪烁道。

    丈夫病死边关,财物损失殆尽,梅香身无分文,这才沦落青楼,其实梅香聪明能干,有不错的经商头脑。

    梅香的年龄已经不小,加上老乡的照顾,因此赎金并不高,只是梅香生意不好,没积攒多少钱。

    屠城后雷少轩没捞到军功,却得到了不少的奖赏,算是攒下不少钱,雷少轩将自己所有钱都拿给了梅香。

    “除了留些做生意的本线,剩下的这些钱还够买一座小宅院。”梅香道。

    梅香紧紧抱着雷少轩:“我跟怡红馆姐妹们都熟悉,只需进些脂粉、衣料,卖给那些姐妹就够日常生活开销了。再寻个铺面,专卖些高档的衣服、首饰,日子一定能好起来。这里靠近边关,几百里内唯一的集市,本就繁华,然而因为边关战乱,没人敢开高端的商铺,其实只要小心经营,控制好风险,高端商铺利润极大。……”

    关于行商经营,梅香说得头头是道,两眼发亮。

    “你将财物都给我了?以后怎么办?”梅香盯着雷少轩问。

    “身入胡地,生死不知,你是我唯一认识的营外的人,不给你给谁?”雷少轩淡淡地说。

    梅香不说话,只是抹着眼泪。

    雷少轩视钱财如粪土,与其随意挥霍,不如送给自己第一个女人,省得人死钱财留给外人,所有的男人都不会与自己第一个女人计较财物。

    雷少轩也不例外。

    按照北魏律法,订立了赎约,自此,梅香属于雷少轩。

    “我不知道此去能否活着回来,财物于我如浮云,你不必放在心上,以后自己寻个好人嫁出去,也算有个归宿。”雷少轩说着,随手将文书撕得粉碎。

    梅香只掉眼泪不说话,紧紧地抱着雷少轩。

    至今雷少轩仍然不知道此次任务的具体内容,但是训练科目的许多特征都指向深入胡地进行刺杀,梅香的话,更是让他意识到任务的危险,因此所有的准备都按照最坏的打算进行。

    把梅香赎出来也是最坏的打算之一。

    钱在前锋营的作用其实不大,除了喝酒、逛青楼,军士的钱几乎无处可花,既然有可能回不来,不如用钱做点好事,总归梅香是他第一个女人。

    梅香却不这么想。既然这个男人把自己赎出火坑,那么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一切,就要为他谋划、付出。

    梅香全力去打听卢城周围部落的情况。凭空为雷少轩制造一个胡人身份,最需要的不是手续,而是信息。

    “姐姐,咱们花这么长的时间,做这么多的准备,万一用不上岂不是白费?”雷少轩问。

    “谋国者,谋划百十数年;大家族传承,谋划数代;咱们面临性命之忧,谋划数十天,算多吗?”梅香嗔道,紧紧靠着自己的男人,心想:到底还是个少年,虽然想到了如何做,依然免不了忐忑不安。

    梅香接着说道:“用不上顶多是辛苦点,用上了却是性命保障。”

    深入胡地,生死不知,既然钱财无用,雷少轩原本只想做件好事,赎出梅香。然而真拥有了梅香,心里却莫名地有了牵挂,对未来的命运有了紧迫感,按照刺杀后逃命的计划,雷少轩拼命在如何变为胡人少年上苦下功夫。

    短短几个月,不可能学会地道的胡语,然而会胡语对于融入胡人当中至关重要。雷少轩苦思冥想,总结出最常用的数百句胡语,然后在这几百句胡语上拼命练习,务求每一句都说得地道。

    这是取巧的办法,效果却极好,至于要说其他胡语怎么办?

    自然是凉拌或者装哑巴,雷少轩安慰自己。

    骑射是胡人最基本的技能,雷少轩也下了狠功夫。

    弓箭易学难精,雷少轩却有常人没有的优势——感知。

    雷少轩射箭不用瞄准,只凭意念。自从修炼金刚经,雷少轩感知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敏锐,这种能力对射箭有着天然的优势。

    雷少轩射箭,只需要看一眼目标,然后就算闭上眼睛,也能准确地感觉到目标的情况,感知甚至比眼睛更准确,因为眼睛看不见风,看不清物品的瞬间移动,而雷少轩的神念却能准确地捕捉到。

    雷少轩的骑术如今出类拔萃,靠的也是这种感知,不仅能清晰地感觉道马匹的情况,而且能感知地上细微的地形变化,而其他人骑马很少看路,只能靠马。

    尽管如此,雷少轩心里仍然隐隐感到不安,只能拼命努力学习隐藏、逃遁、摆脱等种种科目。

    最后一次考核前一天晚上,雷少轩将李桧叫出了营房,来到校场的一个角落。

    “师弟。”雷少轩看着李桧,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什么事?师兄。”李桧有些诧异。

    “明日考核,你放弃吧!”雷少轩直接说道。

边荒岁月 第六十四章 计划

    不等李桧说话,雷少轩就将此次任务的猜想,详细地给李桧做了分析。

    “任务应该是能完成的,但是却回不来。”雷少轩总结道。

    “蒋长史带头去的,难道他也回不来?”尽管李桧觉得雷少轩的分析十分有道理,心里依然有些疑惑。

    “付出极大代价,也许能隐匿一两个人,其他人却绝无可能逃脱。”雷少轩耐心道,“未完成任务之前,他们也许会把咱们当人,然而任务完成后,最好的结局是任咱们各自逃生,最差的没准还会把咱们当诱饵,让自己逃掉。既然一行人不可能都逃脱,自然是牺牲咱们保全他们。”

    李桧依然有些犹豫,毕竟雷少轩所说的都是猜想,如果不是刺杀任务,那么岂不是失去一个获得极高军功的机会?李桧对通过最后的考核非常有信心。

    “我死了,你还有机会救师父的女儿,如果咱们两个人都死了,小师妹怎么办?师父怎么办?”

    看到李桧依然有些犹豫,雷少轩心里暗叹,他不知道如何劝解李桧,机会就在眼前,轻易放弃这个机会对李桧来说并不那么容易。

    “如果我能侥幸逃脱,因功离开前锋营,我会想办法带你离开。如果你也参与刺杀,就算能逃脱,因功升任军官,又如何能进入皇宫大内?军官是有备案的,绝不可能再作为太监进入大内,到那时你又得等多少年,才能出头?所以此次任务,咱们两个人去一个就行。”

    参加集训的军士都知道此行任务十分危险,但是军功很大,由于任务但凭自愿,倒也没人抱怨什么,不喜欢这次任务,那么退出便是。

    雷少轩却知道,如果此行任务真的是深入胡地刺杀,而刺杀后根本无法逃脱,那么此任务就是一种欺骗。明知必死,却不事先告之,这难道不是欺骗吗?不告之便是让人存一份侥幸。

    些许精明的军士能隐约感觉到什么,却不会想得这么仔细,何况是自愿的任务,你可以选择参加与否,有什么可抱怨什么?

    “既然你早有猜想,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李桧不满问道,心里有些刺痛,有一种被辜负的感觉。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相信你,有事也不跟你说,不把你当兄弟?”雷少轩看着李桧变得有些阴沉的脸。

    李桧沉默不语,雷少轩叹了口气。

    雷少轩将梅香的事情简单地跟李桧说了。

    “你没有我的优势,我不想你送死,告诉你对事情没帮助。”雷少轩心里也有些愧疚,道:“我有梅香的帮助,去比你强。”

    李桧其实明白,雷少轩也是不想让他冒险,毕竟总要有一个留下来完成师父的嘱托。

    李桧的心理有些偏激、敏感、容易受伤,对这种人只能坦诚相告,即便如此,雷少轩也不能保证李桧能完全理解自己的做法。

    雷少轩硬着头皮说道:“事先不跟你说,我知道有些对不起你。为了师父的事情,许多时候咱们都需要自行其事。比如今后倘若你入宫内,我在宫外,两人之间根本无法联系,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事事替对方着想。只要真的替对方着想,让事情变好,就不必计较是否自作主张,也许这样做会让你我心里不舒服,但是仅仅为了心里舒服,却忘记了事情的本质,岂不是舍本求末?咱们一起从死囚营里出来的,历经多少生死,还不值得彼此信任吗?”

    闻言李桧心里顿时感到羞愧:“不是的,师兄。”

    雷少轩看着李桧,忽然道:“李桧,你我人生坎坷艰难,漫漫人生,也不知道前路多少生死路,多少取舍念,多少苦乐心。我信奉一条:人不先负我,我绝不先负人。”

    这番话永远牢记在李桧的心里,以至李桧一生中碰到许多与雷少轩有关的事情,都按照这番话去设想,不辜负彼此的信任,才造就了两个人一生的传奇。

    ……

    一个三十多辆大车的商队,迤逦行走在苦海荒原上,每辆车上斜插着一面旗,上面写着“鸿飞”,这是经常往来胡地的一家著名商号。

    前锋营一行二十余个人,扮作商队护卫,跟随鸿飞商号,行进在草原之上。

    商队老板姓李,行伍出身,精明强干,雷少轩断定,李老板应该与军方有密切的关系。

    一路上,陆续还碰到几个商队,规模都很大。

    草原部落众多,货物需求巨大,行商利润丰厚,尽管边关连年征战,也挡不住冒险行商之人。

    边关地带,盘踞着不少强盗、马贼,好在进入胡人领地后,基本上不会有人抢劫商队,毕竟商队被抢劫,会影响生意往来。胡人的物品需要交换出去,没有的物品则需要引进,商队对胡人生活影响巨大,因此越深入草原,商队越安全,胡人军队会自发围剿境内的强盗、马匪,保证商路安全。

    雷少轩注意到,尽管军士们混杂在护卫中,却不时流露出军人特有的习惯痕迹,不过似乎没人注意这些。护卫来源复杂,许多人原本就来自军中,大概这便是没人计较这些痕迹的原因。

    一路之上路上商队不时碰到胡人的军队,被盘查了几次,却没人故意为难商队,甚至看到护卫拿刀,胡人也没在意,毕竟几十个人的带刀护卫,在大军面前不过如如蝼蚁般脆弱,这情形让雷少轩放心不少。

    十月的草原,一片辽阔的景象。

    茫茫野草延绵到天际,星星点点各色美丽小花点缀其间。丁香花沁人心脾,兰花幽静,牵牛花烂漫,野菊傲然……不知名各色野花争奇斗艳。

    翠绿草原中,不时看见羊群在远处吃草,洁白羊群如朵朵白云点缀,景色美丽极了。

    草原之上依稀的一条路,通向卢城。

    卢城是胡地方圆数百里内的一座大城,前朝征西大将军胡荣,率大军沿歧水深入胡地,征服了歧水上游峡谷地区并修建卢城,作为安西都护府所在。

    卢城地处战略要地,位于岐水、洹水两河交汇之处,城高三丈,青砖垒筑,极为险峻,城墙巍峨延绵数十里。

    胡人占据后,西胡西单于耶律楚天领大军驻扎在此,控制着周围大小数百个部落。耶律楚天乃是东单于耶律承天的弟弟,此人雄才大略,面对胡人粮食短缺的局面,大力引进农耕技术,积极发展商贸活动,胡人国力逐年增强。

    西胡与北魏国连年交战,耶律楚天任边军主帅后,改变了胡人只劫掠物资,不占地盘的作战方式,逐渐占领北魏城池,侵蚀北魏土地。并且耶律楚天对占领之地的边民极为宽厚,收取边民民心,流露出深远的意图,耶律楚天对北魏来说是个长远的威胁。

    好在胡人是东单于耶律承天主政。耶律承天号称大汗,此人已年老体衰,已经没有了年轻之时争霸的雄心,只想平稳地将大汗之位传与大儿子耶律代善,然而耶律楚天却明确支持大汗的二儿子耶律代良接任大汗之位,因此耶律代善与耶律楚天关系十分恶劣。

    目前耶律代良正在卢城逗留,代替父亲巡视边境,安抚部落边民,如果能将耶律代良刺杀,那么耶律楚天将直接面对耶律代善,为了自保,耶律楚天只能收缩战线,集中精力应付国内之事,这样一来就能大大减少边关的压力。

    前锋营此次的任务便是刺杀耶律代良,任务代号“刺狼”

    卢城城西有间客栈,名叫“悦来客栈”,是一座临街的三层小楼,小楼两边连着各式商铺,沿着街道往两边延伸。

    客栈除了住宿外,还经营青楼、酒楼,每日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小楼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院子,当作宿舍和仓库,住的主要是商队的护卫、伙计等内部人员,因此蒋青一行人住到后院,并不引人注意。

    傍晚时分,蒋青召集大家吃饭,让人看住门口,将最终的任务转达下来。

    “此次任务是刺杀耶律代良。耶律代良是胡人大汗二儿子,也是他最喜欢的儿子。此人地位尊崇,出门有超过两百人的护卫,平日都住在卢城都护府中,守备森严,即便出行,沿途也会严密保护,街道提前清理,根本无法靠近刺杀。”

    蒋青详细介绍道:“三日后是胡人萨满节,这是刺杀他的良机。萨满节为胡人最重要的节日,远近部落都会聚集卢城庆祝,届时卢城会变得很热闹,集市、街道到处是人。按照传统,城主会到城西萨满宫祭祀,届时耶律代良会一同前往并代表大汗沿途接受百姓的欢呼。”

    将青指着桌面上的示意图,道:“都护府前这条主要的街道就是北大街,往西直通萨满宫,中间到达莫家巷的地方是一座酒楼,门前有一段开阔地,这便是刺杀代良的地点。因为是萨满节,届时街道两旁会摆满货摊,人流接踵,街道会很拥挤热闹。当耶律代良到达此地时,我会在酒楼门前的开阔地各处燃放鞭炮。放鞭炮是节日传统,不会有太多人注意,但是鞭炮当街燃放且在人群中乱扔,必定会惊吓人群引起混乱,混乱的人群也会冲击耶律代良的队伍,当队伍停止前行之时,以烟火为号,射杀耶律代良。射杀完毕后速回客栈集合,倘若来不及回客栈,可各自逃走,自行冲出城区,东门城外已经安排有马匹。”

    果然是自行逃走,雷少轩心里一阵凛然。

边荒岁月 第六十五章 通道

    任务布置完毕,军士们陆续外出,前往刺杀地点勘察地形,熟悉卢城街道,制定撤退的线路。

    参与刺杀的军士不少,位置分布各处,撤退时间紧迫,无法集中撤退,须自行制订撤退线路,汇总到蒋青处。

    完成刺杀任务不难,当道路受阻瞬间,耶律代良必然提缰绳驻马观察,此时他站立马上,全身重量靠两只脚支撑,两只脚困于马镫,根本无处借力,如果此刻乱箭齐发,耶律代良武功再高也无法躲闪,成了一个无法移动的活靶子,刺杀所用的每一支箭都涂上了混合的蛇毒,根本无药可救,耶律代良必死无疑。

    最难的是安全撤退。北大街贯穿卢城,两边建筑物高大,建筑物后面大多是胡人的宅院,翻越建筑的建筑,必然被胡人发现。胡人好武,陷入与胡人战斗之中,最终必死无疑。

    要想安全撤退,最好趁刺杀发生之时,制造混乱,然后混杂于人群中,在守军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去。

    北大街很长,要想在军队封锁街道两头之前冲出去,就必须在完成刺杀后立刻撤退,一刻都不能停留,否则必成瓮中之鳖。

    雷少轩沿着北大街乱逛,熟悉街道的情况,仔细观察街道两边的地形,暗暗制定自己的撤退计划。

    在刺杀地点附近,雷少轩仔细地勘察了许久。雷少轩发现刺杀地点的酒楼后,是卢城最大的集贸市场——城北市场。

    城北市场是卢城的货物集散地,牛、羊、马、皮毛、粮食及各种物资都集中在这里交易,发往各地。

    市场内各色商铺鳞次栉比,马棚、牛栏、圈各种牲畜棚散发着骚臭味,市场货摊一家挨着一家,到处是堆积成山的皮货,叠放整齐的粮食,平铺散落的瓷器,整车的茶叶……车流、马队,各色人群熙熙攘攘,拥挤不堪。市场显得十分凌乱、肮脏、泥泞。

    这显然是一处十分理想的隐匿之地,雷少轩边想着,边沿着酒楼一边的街道走着。

    “咦,这里有条窄缝。”雷少轩喜出望外。

    酒楼隔壁是一间澡堂,酒楼和澡堂中间有一条狭窄的缝隙,仅能让一个人通过,通往酒楼后的城北市场。大概是为了防止路人随意穿行,通道用砖垒砌起一面矮墙,将北大街和城北市场隔开。

    如果城北市场是一处理想的隐匿之地,那么这就是一条绝好的逃生通道。雷少轩心里暗暗留心。

    蒋青最后一次开会,一一确定每个人的刺杀位置和撤退线路,雷少轩发现没人提到那条缝隙通道。雷少轩心里顿时明白,通道那头是集市,集市里大多是胡人,非胡人贸然进入,牵马而行,一定会被人注意,因此军士都自动忽略了这个绝佳的潜伏地点。

    也许刺杀的军士们都做好了准备,要么回客栈潜伏,要么在街道某个位置停好了马匹,刺杀完毕后夺路而逃,而马匹是无法通过那条狭窄的缝隙通道的。

    归根到底,大多数军士只想逃跑,少数人想着潜伏下来,由于人生地不熟,就算选择潜伏,大多数人也选择回客栈,指望胡人不会赶尽杀绝。

    雷少轩暗暗摇头,这一切都在梅香的预料之内,巨大的危险正笼罩在他们身上,雷少轩却无力顾及他们,善意的提醒除了引起恐慌之外,并无益处。

    第二天一大早,请示过蒋青,雷少轩换上早就准备好的胡人衣服,装扮成胡人,手里握着一把胡刀,悄悄地溜出客栈大门,向城北市场走去。

    初夏的草原早晨,天气依然寒冷,集市却已经热闹起来。

    叫卖声,吆喝声,牛羊叫声……各种声音十分嘈杂,忙碌的的人群已经在集市穿梭,装满货物的马车、牛车随处可见。

    许多部落一大早就来到集市,占据好一点的地盘,正卸货摆摊,也有的部落一大早就已经购买好所需的货物,正在装车返回。

    一日之计在于晨,集市的早晨是最热闹的。

    雷少轩头发蓬乱,脸上血管开裂干涸,满脸通红,穿着胡人皮衣皮袄,身上弥散着久不洗澡的骚怪味,手握胡刀,看起来像一个胡人武士。

    雷车茫然地走在市场内,看着雷少轩有些稚嫩的脸,就知道这是一个渴望长大的、生机勃勃的胡人少年,只是满脸憔悴,两眼无神,显然是缺乏睡眠或者饿了好几天肚子,这在草原是常有的事。

    “我是苏伦部铁木,我能帮你干活吗?管饭就行。”这少年在集市里乱打听着。

    只要有货摊在搬运货物,或者马车、牛车在装卸,雷少轩就凑上前打问。尤其是那些有妇女、小孩帮助装卸搬运的部落,这些部落多半是缺少劳力,更有机会雇佣雷少轩。

    雷少轩这种自己找工作的胡人少年,多半是自己偷跑出来的,或者是失去部落,流浪在外的胡人。

    每个胡人少年都心怀梦想,总想着闯荡世界,草原上总有偷跑出来闯荡的怀梦少年。

    而流浪在外的胡人,无非是部落被其他部落侵占逃出来的。

    胡人部落之间的争斗,十分血腥和残忍,被征服的部落男人,要么被杀,要么屈服,要么逃走从此流浪,草原上流浪的胡人并不少见。

    雷少轩在集市里逛了好长时间,边走边打听着,但是都没有碰见要雇用雷少轩的人,不过雷少轩并不气馁,无论如何,现在集市里许多人都可以证明自己是一个部落少年,整日地在集市内找工作,这才是雷少轩真正的目的。

    雷少轩走到一家店铺门口,门口停着一辆大马车正在卸粮,忽然车上的人把一大包粮食往一个女子肩上放,由于放得太急,女子重心不稳,身体不由一阵踉跄,雷少轩见状急忙上前托住。

    “小心啊,阿姐”雷少轩道。

    “谢谢!”女子喘着气,立住身子,扭头微笑着看了一眼雷少轩。

    这是一个健康阳光的胡人少年,说话间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让人一见便生好感。

    “阿姐,我是苏伦部落铁木,我能帮你们干活吗?管饭就行!”雷少轩有些腼腆,红着脸问。

    这女子身材不高,圆脸微胖,粗眉大眼睛,看到雷少轩真诚明亮的眼睛,心里也很喜欢。

    “这样啊?你等一下,我问问我们小姐。”

    雷少轩站在门口,打量了这家店铺,在市场内开设店铺的,多半是行商的胡人而不是部落,商铺很少雇佣外人,要想进入商铺,需要有人担保介绍,雷少轩微微有些失望,并不抱希望。

    店铺有两层楼高,门上有匾额,上面题着“天香阁”,两边对联写着:淡香弥沁飘千里,仙女微醉下凡来。

    ——这是一家香料铺。

    胡人肉食为主,由于缺水,没有经常洗澡的条件,因此身上多有体味,多喜欢喷洒香水,或者随身佩戴香囊,里面装着香料。不过雷少轩也知道,香水香料十分昂贵,也只有贵族才可能购买,普通胡人温饱都有困难,哪里会买这些奢侈品?

    雷少轩心里暗暗思忖,这难道是北魏商号?胡人一般不会在店铺上题匾。

    不一会,那女子随着一个衣装靓丽的胡人年轻女子飘然而来。

    这女子琼鼻细眉,眼含秋水,楚楚动人,皮肤很白,有细微的血管开裂,身穿白色狐皮、狐帽,腰系大红牡丹绸缎腰带,一串长长的玛瑙、绿松石、红珊瑚穿成的项链挂在胸口,胸口赫然绣着一幅金色狼头,举手投足间,顿显高贵典雅。

    看到狼头图案,雷少轩暗暗吃惊。以狼为图腾的部落,在胡人部落里是很尊贵的,据说只有大汗或者萨满祭师所在部落才可能绣有狼头。

    “就是他!”微胖女子指着雷少轩道。

    又对雷少轩道:“这是我们部落尊贵的帖木兰小姐。”

    “你是那个部落的 ?”帖木兰问道,声音清脆动听。

    “帖木兰姐姐,我是苏伦部落铁木,我能帮你们干活吗?管饭就行。”雷少轩低头道,颇显腼腆。

    “这么没礼貌,要叫帖木兰小姐。”女子斥道。

    “你怎么来这里的?”帖木兰摆摆手,不以为意,脸上笑容微露,显然雷少轩叫出“姐姐”让她感到亲切,帖木兰地位尊崇,部落里可没人敢这么叫她。

    雷少轩简单地诉说自己来历。

    苏伦部位于天山脚下巴尔喀什湖畔。去年严冬大雪连绵,部落牛羊大多冻死,生死关头,临近的几个部落爆发大战,苏伦部落被灭,雷少轩逃了出来。

    其实可以想象,大雪连绵,牛羊冻死,食物缺乏,为了减少粮食消耗,部落大战之中,除了年轻妇女外,其余人基本不会留活口。雷少轩能逃出来,已属不易,帖木兰和那女子心里不由同情起雷少轩来。

    “你要是愿意,你就留下吧!”帖木兰柔声道。

边荒岁月 第六十六章 刺杀

    “谢谢阿姐。”雷少轩感激道。

    “要叫帖木兰小姐,”那个女子有些不满道,“真没礼貌。我叫阿香,你还没吃早饭吧?”

    说完,阿香递给雷少轩一张烤面饼。

    雷少轩顿时明白,阿香早就准备好饼子,就算帖木兰不留下雷少轩,阿香也会给他这张面饼。

    这是一个心细而且善良的姑娘,雷少轩心里很是感动,心里不由对阿香有了深深好感。

    “阿香姐,我先干活,一会再吃。”雷少轩接过面饼,放进自己的口袋,转身搬东西去了。

    一起干活,总能最快地融入一个团队,也最能显现一个人的品性。

    雷少轩年轻,干活却很实在,紧跟在阿香后面,只要是稍重的货物,雷少轩就快步上前抢过来,很快雷少轩就跟阿香及其他人熟悉了,也赢得了大家的喜欢。

    尤其是阿香,雷少轩是她带进来的,对雷少轩原本就有天然的亲切感,感到自己有照顾雷少轩的责任。

    一个上午很快过去,雷少轩跟阿香告辞,回去拿行李,约好明天正式过来。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执行刺杀任务的所有的人都聚集到蒋青的屋里,再次明确各自任务,确认每一个人所在的刺杀位置。

    所有的军士与队友一一拥抱、道别,所有的人都明白,此次任务之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将永远留在这片土地上。

    雷少轩平静地从蒋青面前走过,蒋青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沉稳、坚毅的少年,蒋青觉得对不起雷少轩,此次刺杀的任务,并没有周全的撤退方案,这意味着许多人将会死在这里。

    雷少轩在训练中死命地学习胡语,练胡刀,故意嗮黑自己的皮肤,别人不注意这些,作为任务总负责,蒋青怎会不仔细观察队里每一个人?他早就看在眼里,大致能猜到雷少轩想干什么 ,不由对雷少轩感到吃惊,这少年竟然是如此精明,但是这种方法并不适合其他人,蒋青只能看在眼里,却不能明言。

    这孩子不是一般的人,精明而且坚毅,这是蒋青给雷少轩的评价。看到雷少轩的精心准备,集训时蒋青暗暗地给与多方照顾。

    确定刺杀地点时,蒋青将每个人的位置都勘察了一遍,同时明白雷少轩的打算?蒋青没有点破,心里默默祝福雷少轩,希望他能成功。

    “保重。”蒋青与雷少轩拥抱了一下,悄悄对雷少轩说道,“刺杀完毕,无论成功与否,任务就算完成。此次任务不限定期限,我已经下了一道命令,刺杀完毕,可自行撤退,也可俟机就地潜伏,此命令已经在前锋营备案。”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蒋青,蒋青对他点点头。

    准备自行脱离队伍,其实雷少轩心里颇有些忐忑,在军中自行其是乃是大忌,归入违抗军令一类,脱离队伍,可判为逃兵。

    蒋青的这道命令,让自己可以名正言顺留下来,彻底打消了所有顾虑。

    萨满节,是胡人最隆重的节日,街道上到处彩旗飘扬。

    最重要的节日自然也是最热闹的集市日,人人盛装打扮,脸上洋溢着笑容,小孩更是兴高采烈,平日最节俭的阿爸阿妈,也会小小地满足一下孩子的愿望,买一小块糖果,一串糖葫芦,一个小布娃娃……

    各处街道熙熙攘攘,买卖的,杂耍的,闲逛的……各种人流穿梭往来,处处彩旗飘飘,一派繁华热闹的节日气氛。

    太阳升上三杆,远处响起了悠扬、辽阔的号角声,声彻云霄,萨满巫师们吹响铜号角,游行开始了。

    军士们在北大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清理出一条通道,让游行队伍通过,却让街道两边的人群更加拥挤。

    浩浩荡荡的游行队伍,从城主府出发,沿着北大街缓缓而行。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二十个高大的武士,穿着鲜亮的褐色皮甲,头戴皮帽,左手执弯刀,右手握大旗,雄赳赳骑马列队前行。

    十六个萨满巫师紧随在武士后面,巫师们身穿红褐色长袍,左手摇着鼙鼓,右手拿木杖,木杖上还留有一小枝树叶,生机盎然。

    接着是八个人抬着一张大木榻,上面端坐着萨满大巫师,头戴锦雏尾羽帽子,身穿白色巫师袍,拿着五色珠串手链,不停地向两边人群招手。

    看到巫师队伍,两边的人群欢呼“乌拉”,声音此起彼伏。

    大巫师身旁站着四个身穿白色长裙的女孩,手拿花篮,不停地往两边播撒鲜花。

    人们欢呼声更加响亮。

    “来了。”雷少轩深吸一口气,平缓了一下心情,朝前面的队伍看去——目标出现了。

    一个年轻的胡人,骑着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紧随在大巫师后面,此人身穿白色胡皮、胡帽,身披绣着黄金圣狼图案的红色披风,腰间挂着嵌满黄金的象牙刀鞘的胡刀,刀柄缀满各色宝石,紧握刀柄,手提着红色缰绳,不停向四周人群点头示意,显得英俊潇洒。

    这就是耶律代良,大汗的二儿子,前锋营此行的目标。

    队伍从酒楼门前经过,缓慢往前行进,所经之处,欢呼声此起彼伏,吸引了街道两边人群的注意力。

    雷少轩悄悄地握弓搭箭,藏在自己的披风内。

    突然,数串点然的鞭炮,被扔进跟在大祭司身后的游行队伍中,瞬间“噼里啪啦”窜响起来,围观人群和播撒鲜花的女子吓得四处乱串,场面顿时混乱起来。

    队伍中的马匹受惊嘶鸣不已,武士们拼命地勒着缰绳,全力安慰和控制马匹。

    耶律代良离混乱的人群不远,此时也勒紧缰绳,并在马上站了起来,心里直骂,那个混蛋乱扔鞭炮,冲撞了大祭司,搅乱了队伍,抓住了非扒皮不可。

    此时,天空中忽然响起了两声响箭,人群中蓦地闪出十多个人影,持弓搭箭对准耶律代良射了出去。

    飞箭破空而来,点点黑光直奔耶律代良,耶律代良顿时魂飞魄散。

    “刺客。”耶律代良绝望地大喊,无助的喊声被混乱的声音淹没。

    耶律代良直立在马镫上,根本无处借力腾跃躲避,更来不及下马,唯一能做的只有俯身趴在马鞍上。

    十多支箭从四周各个方向射出,封死了所有角度,伴随着无情的破空声,将耶律代良狠狠钉在马上。

    耶律代良痛苦地挣扎了几下,趴到马鞍上,再也不动了。

    马猝然吃疼受惊 ,嘶鸣着向前猛冲,人群更加混乱,卫士们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街道到处却已经点然了鞭炮,顿时硝烟弥漫,人群更乱了。

    到处是惊叫声,呼喊声,马嘶鸣声,踩踏声……乱成一团,人群拼命四散乱跑。

    “有刺客,有刺客……”卫士们终于反应过来,四下乱叫。

    “刺客……”

    “……”

    雷少轩将箭射出后,立刻扔掉弓箭,头也不回,闪身躲进窄巷。

    雷少轩一刻不停,迅速脱掉外衣,露出早就穿好的胡人衣服,背着包袱,翻过矮墙,进入城北市场,在熙攘的人群胡逛几下,径直来到天香阁,进入后院。

    后院人不多,大多数伙计昨天运粮回部落去了,只有阿香和几个伙计在忙碌着。

    看见雷少轩如约过来,阿香很是高兴,亲热道:“你来了,我以为你中午才过来呢。”

    “阿香姐,我把行李都带过来了。”雷少轩说着,把包袱放下。

    阿香让雷少轩把行李搬到一个房间去,房间里是一个大通铺,胡人通常多个人睡一个通铺,雷少轩胡乱将行李放到一张空铺上。

    “阿香姐,要我干什么?”雷少轩迫不及待说道。

    “累不累?要是累了先休息一会,你的工作小姐有了安排。”阿香关心地问道。

    “不累。”雷少轩跃跃欲试。

    天香阁是香料铺,却不是烹饪的香料,而是化妆或者摆设用的香料。有各色胭脂、香水,香膏,熏香……各种香料,琳琅满目,将所有的柜台都摆满了。让雷少轩感到惊奇的是,这么的香料竟然全都是天香阁自己制作的,打着天香阁的标记。

    前面是店面,后院则是制作香料的作坊,还有堆满了药材的仓库。

    雷少轩以为自己是来做苦力的,帖木兰却让雷少轩到药材库帮着搬运整理药材。这工作很辛苦,是一种底层工作,然而可以认识各种药材,算是很有前途的工作,毕竟这是技术活。只是雷少轩刚来,要从最辛苦的工作干起,比如扫地、擦拭窗台药柜,搬运药材。

    这工作不用出门,正合雷少轩的心意。

    雷少轩进入天香阁不久,院外传来各种吵杂声,集市乱了起来,各种骑马声,喝骂声,喊杀声……仓库的伙计面面相觑,有的伙计急步往前院跑去打听。

    雷少轩只顾低头扫地,完全不关心外面发生了什么,也不参与其他人的议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符合一个新人的特点。

边荒岁月 第六十七张 心安

    吵杂声越来越乱,不多时,阿香急匆匆跑进来对仓库的伙计说:“别乱跑,外面戒严了,代良王子被刺杀,已经被长生天收走了。”

    不到一个时辰,一队胡人军队冲进天香阁,挨个房间的搜了一遍,又匆匆忙忙地走了。据说所有的店铺都被搜查了一遍,市场内带走不少北魏商人。听阿香说,卢城关闭三天,挨家挨户搜查刺客。

    雷少轩虽然心里牵挂其他军士,却一步也不敢出门,免得节外生枝。

    雷少轩如今只是个天香阁新来的胡人,外面发生什么事情都与己无关,雷少轩只在后院仓库内忙碌,偶尔有空就到前厅帮着阿香干些杂活。

    雷少轩将几百句的胡语说得滚瓜烂熟,其他的胡语却基本不通,或者说得不好,因此不敢多说话,与人交谈,很多时候用点头或者“是”“不是”“嗯”“好的”之类的话来应付,店里伙计都觉得雷少轩不爱说话,倒没人怀疑什么。

    西胡地域广阔,地广人稀,许多部落游牧为生,少有机会与人交流,因此不爱说话、木讷的胡人很多,天香阁里绝不会有人想到有外人冒充,混居其间,何况天香阁是个商铺,外人混入商铺干什么?偷盗的人不会花这么长的时间潜伏其中。

    雷少轩在店里从不计较得失,有活抢着干,凡事退让一步,不与他人冲突,这种与人无争的态度,容易让人联想到他是个无家可归的人,自然不敢与人相争,加之年龄在天香阁最小,更让人怜悯和包容,因此很快就被店里伙计接受。

    尤其是阿香,更是喜欢这个弟弟,总喜欢欺负雷少轩,表面是欺负,其实更多的是亲近玩逗。

    慢慢地,雷少轩融入天香阁。

    天香阁属于叶赫伦部落。叶赫伦部是胡人最古老的部落之一,不知是什么原因,如今却没落了,只有几百人了,是个很小的部落。

    然而叶赫伦部落的图腾刻着狼头,这表明叶赫伦部至今仍然尊贵无比,叶赫伦部落首领正是天香阁帖木兰的父亲铁赫帖木尔。

    帖木兰自小被一位北魏修士收为弟子,深得这位修士喜爱,不知道什么原因,跟随修士学习五年后,帖木兰孤身回来,由于帖木兰不愿意回部落生活,便在卢城开了天香阁,专门制作和售卖香料。

    帖木兰心地善良,制作香料虽然利润丰厚,帖木兰将所得利润,几乎都用来购买粮食、茶叶、盐巴等物品送回部落,因此帖木兰深得部落众人爱戴,在部落里,就连铁赫帖木尔说话都没有帖木兰管用。

    “只听帖木兰小姐的,”阿香瞪着眼睛道,“不管是谁,阿弟,就算大首领来了,你也只听帖木兰小姐的。”

    雷少轩连连点头。

    阿香骄傲道:“帖木兰小姐是大汗的的义女,封为公主,帖木兰小姐的名字就像天上的月亮那么明亮,耶律代良王子就算活着,也不敢对咱们小姐不敬,小姐的名字响彻草原。”

    雷少轩吃惊地看着阿香,阿香得意洋洋说道。

    “耶律代良王子邀请咱们帖木兰小姐参加他的宴会。哼,想让帖木兰陪他喝酒?做梦去吧!咱们小姐是草原上的明珠,是最美丽的姑娘。”

    怪不得叶赫伦部落的图腾能刻着狼头,原来帖木兰还有公主这个身份,不由得暗暗留心。只是奇怪的事,帖木兰似乎对公主的身份并不在意,天香阁看起来不过是一间普通商铺。

    雷少轩不出门,只顾着埋头做事,不过刺杀事件轰动了草原,连日来香阁的伙计议论的几乎都是刺杀事件,因此雷少轩也能大致了解事情的经过。

    耶律代良被刺杀,多支毒箭射透了身体,当场就归了长生天。在场的大巫师施法也来不及救回,这让大巫师极度愤怒,下令封城,并派出最精锐的金帐武士追杀刺客。

    多名已经逃出城外的刺客陆续被捉拿,城里经过严密排查,抓住多名隐藏在商队里的刺客,这些刺客被活活钉死在城外路边的 木桩上。

    此次刺杀,牵连到了许多北魏客商,隐匿刺客的客商全部被处死,财产抄没。

    据说一个刺客都没有逃掉,全被钉在城外木桩上,任凭风吹日嗮,活活饿死,只有城内东门外搭起一个木台,将刺客首领钉死示众。

    刺杀数天后,雷少轩夹杂在人群中,来到东门广场。这里搭起了一个木台,木台上三个人被铁链绑在木桩上,手脚被钉在架子上,其中一人正是蒋青。

    蒋青和两外两人刺杀后没有逃跑,试图潜伏下来,最终却没躲过去,被搜了出来。

    三人头发散乱,身上没有打斗伤,可见被抓之时没有反抗,试图以行商身份行事,结果被识破擒拿。

    也许感觉到了什么,蒋青努力睁开眼睛,看见了躲在人群中,与胡人没什么两样雷少轩,微微点头露出了微笑。至少这行人还有活着的人,还有人活着记着他们的事迹,不至于让此次任务变成档案里冰冷的文字,蒋青心里稍稍有些宽慰。

    雷少轩点点头,扭头而去。

    雷少轩没有往城外去看那些被钉在木桩上的同伴,对雷少轩来说,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冒不必要的险是不明智的。

    同吃同住同训练,雷少轩与他们关系都不错,他们注定必死,雷少轩心里极其难受,然而雷少轩已经顾不上他们,安心地在天香阁住下来。

    雷少轩发现,天香阁里有一本书,专门给人整理药材时对照使用,名叫《圣济本草图经》。

    这是一本北魏药书,记录贺鸿大陆无数年来被人发现的日常和珍稀的药材,不光如此,书中还介绍历代诸家本草及药理等内容,俨然是一本百科书籍,内容详实,描述精确,兼顾有游记趣闻,文采斐然。

    雷少轩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此宏大的著作,是一个名叫九丹真人编著的。

    “九丹真人?”雷少轩有些吃惊。

    雷少轩跟随袁文伯学习,虽然对医巫知识涉猎不多,但是却对历代有名书籍著者大多听说过,包括医药方术名人,却从没有听说过九丹真人。

    如此宏大的书籍,应该很有名,雷少轩却没有听说过,这说明此书并未流传世上。

    “可惜了这么好的书,竟未流传,如能流于世间,必是济世奇书。”雷少轩想着。

    雷少轩清楚地知道,世上流传的浩如烟海书籍当中,附有图画的书籍是何等难得,何况如此精致的图文。

    进入前锋营以来,雷少轩已经很久没有读书了,猛然看到一本北魏的书,不由感到特别的亲切。

    这本书就放在仓库的桌子上,任由人翻阅,方便药材分类时照图参考,因此雷少轩迷上了这本书,每日捧着图书细看。

    制作香料所用药材繁多,常用数十种。许多药材看似相同,细微之处颇有不同,药性千差万别,稍有不慎便容易混淆。

    雷少轩原先在王思懿养病时就知道,许多无良药商,常常将相似的药材混淆,以图暴利。如今天香阁有图参考,常用药材已经不容易混淆。

    然而雷少轩仔细阅读发现,书中所画的图画都是黑白的线图,如果仅凭图画,有些药材之间的区别,仍然难以分辨,需要配合看文字描述,天香阁伙计都是胡人,没有人懂得北魏文字,因此仍然不时有难以分辨的药材,堆在仓库里一旁。

    药材绝对不可以错,搞错一次,将被帖木兰责罚,帖木兰心地善良,然而涉及药材事宜,帖木兰就变得特别严厉,以至凡是不确定的药材,都被堆在一旁,等待帖木兰的决定。

    雷少轩边看书,边试图认识和分辨仓库里每一样的药材。

    雷少轩看书看入了迷,没发现帖木兰、阿香已经站门口一会了。帖木兰止住了要叫雷少轩的阿香,仔细打量专心看书的雷少轩。

    雷少轩来到天香阁多日,在阿香的逼迫下梳洗干净,剪齐指甲,换上干净衣服,身上还带着香囊,顿时看上去像换了一个人,显得干净、整洁。

    雷少轩露出了眉清目秀的脸庞,尽管被太阳晒裂的脸上仍红彤彤的,皮肤有些开裂,手指红肿粗大,仍是一副乡下少年模样,然而雷少轩出身大户,又得袁文伯教导,身上隐约有一种不同常人的气质。

    此刻,窗外阳光洒在雷少轩身上,那种专注的神情,竟然有一种静谧之美,帖木兰被吸引住了。

    先贤云:专注最美,无论男女。

边荒岁月 第六十八章 送礼

    第一次见面,雷少轩叫帖木兰姐姐,已经给帖木兰留下了亲切的感觉,此刻更是吸引住了帖木兰。

    “你会看北魏的书?”帖木兰轻声道。

    “帖木兰姐,阿香姐。”闻言雷少轩放下书,看到帖木兰、阿香站在身边,急忙站起来打招呼。

    “我会一点北魏文字,”雷少轩解释道,“勉强能读懂这本书。”

    “你看得懂这本书?”

    “看得懂大部分,剩下的靠猜。”雷少轩可不敢说全懂,“我读过北魏的书太少,学的不多。”

    “你怎么会北魏文字?”帖木兰有些奇怪地问。

    “我外公是萨满巫师,家里藏有许多的书籍,大多是北魏书,阿妈从小让我学习北魏的文字,胡文反而学得不多。”雷少轩脸上有些惭愧,也不知道是因为欺骗帖木儿和阿香,还是身为胡人却不会胡文。

    “你阿妈为什么让你学习北魏的书?要成为部落的勇士,都应该习武。”阿香有些奇怪。

    胡人男人都不喜欢读书,大多喜欢习武,成为勇士,难怪阿香感到奇怪问。

    “阿妈说,勇士用刀只能征服一个人,英雄用刀可以征服一个部落,贤者用书本却可以征服一个世界!”雷少轩道。

    “真是一个智慧的人,”帖木兰赞叹道,“你阿妈呢?”

    “阿妈?”雷少轩喃喃道,心飘到了那年北川城外风雪之中的分别时刻,看着帖木兰、阿香,阵阵酸楚涌上心头。

    是啊,妈妈呢?多少年没看见妈妈了,妹妹稚嫩的脸庞已经从记忆中慢慢模糊了,多少次的看惯生死,多少次的日升日落,如今妈妈呢?

    雷少轩再也忍不住了,眼睛慢慢涌满泪水,不多时泪水滴滴落下来,双肩耸动,呜呜地抽泣,慢慢的,雷少轩的哭声越来越大,逐渐地嚎啕大哭起来。

    “阿妈,阿妈在很远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了,我现在只有一个人。”雷少轩强忍着眼泪。

    看着这个悲痛欲绝的少年,帖木兰的心被深深刺痛。草原部落兴起衰亡是常事,每一次都伴随着无数的生离死别。

    阿香也是泪流满面,为雷少轩的阿妈随部落遭受不幸。

    每一次的部落兴衰,遭受不幸、受苦最多的是女子和孩子,阿香也是部落被灭,随即流落到这里被帖木兰收留的,不由对雷少轩感到同病相怜起来。

    “别难过了。以后你就是我阿弟,把这里当自己的家。”帖木兰轻声道。

    帖木兰、阿香彻底地接受了雷少轩。

    不能不说,女人看事物都是感性的,只要感情上接受你,你身上所有的缺点都没有了。阿香把当姐姐的感情放到了雷少轩的身上,吃的、穿的能想到的都为雷少轩想到了,而对雷少轩来历不明,寡言少语,生活习俗等些许异状却视而不见,毫无怀疑。

    胡人读书的人不多,读书的女人更是罕见,帖木兰却是个读书的人,自然把雷少轩看作同类人,何况雷少轩还是部落首领的后裔,天生高人一等,帖木兰心里隐约不把雷少轩看作普通的胡人。

    每个女孩子天生都同情弱者,心里都有落难王子情节,帖木兰和阿香喜欢上了雷少轩,是那种不设防的喜欢,母性的喜欢。俗语说,长姐如母。

    帖木兰让雷少轩随意上天香阁二层楼,这是帖木兰专属生活区,连她父亲都不能随意进入,只有阿香能上去收拾房间。

    楼上有一间小书房,帖木兰喜欢读书,收集了许多的书籍,除了每天在仓库干活外,只要有空,雷少轩喜欢呆在书房里看书。

    天香阁女人少,有话也无处说,只有雷少轩还能和帖木兰、阿香交谈,慢慢地,帖木兰、阿香便喜欢和雷少轩聊天,为了不暴露自己,雷少轩多数时间只是静静地听着。

    有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帖木兰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向雷少轩倾述。帖木兰在部落是个特殊存在,高高在上,无人可交流,只能封闭自己,显得颇为高傲清冷,如今有了倾述对象,性格似乎变得温柔许多。

    雷少轩也喜欢听着帖木兰说话,和帖木兰一起看书,战场上的血雨腥风的日子仿佛昨日的风飘远了,这里只有宁静和温馨。雷少轩深深陶醉在这种平静无聊的日子里。

    胡人喜欢喝茶,却不会泡茶,雷少轩自幼跟随母亲,耳濡目染,见多识广,眼界颇高,加上与梅香相处多时,泡得一手好茶。

    帖木兰喜欢看着雷少轩泡茶,专门给雷少轩找来了一套清新的白瓷茶具,洁白的釉色温润细腻,宛如白玉,据说是贡品。

    看雷少轩泡茶是一种享受。片片茶叶,在雷少轩行云流水般的动作中,舒展开来,如含苞玉兰,色泽嫩绿,茶香沁脾;接着鼻闻清香,舌品甘苦,眼尽云雾,心溶清水。

    雷少轩专注的样子,温暖阳光下显得如此圣洁,一种淡淡的温馨弥漫在帖木兰心田。

    雷少轩教会了帖木兰品茶。轻啜淡淡香气的茶汤,唇舌间立刻有一种清沁的感觉顺着舌尖向两腮漫开,直至整个心脾都被洗过似的清洌,一种惬意油然而生。

    与雷少轩一起喝茶,能让帖木兰喧嚣了一天的疲惫身心瞬时舒展开来,似乎能陶醉过去,不愿醒来。

    慢慢的,帖木兰吃饭也让雷少轩跟她一块吃。

    在天香阁雷少轩逐渐成为了一个特殊的存在,每个人都把雷少轩看作了帖木兰的阿弟看。不过,雷少轩依然每天努力干活,对人态度依然十分谦逊,并不因此娇宠,天香阁上下都喜欢他。

    帖木兰出身尊贵,年轻漂亮,谈吐文雅,与卢城胡人贵族的关系非常好,经常受邀参加各种活动。

    “阿香姐叫帖木兰姐为小姐,为什么不叫公主呢?公主岂不更尊贵?”雷少轩有一次疑惑地问阿香。

    “帖木兰当公主只是为了部落,不把公主当回事。”阿香警告道,“只是这件事你不要乱说。”

    雷少轩顿时明白,公主的身份背后有不为人知的辛密。

    “阿弟,在这里乱嚼什么耳根?”不知道什么时候帖木兰已经来到了前厅。

    听到帖木兰的话,雷少轩明白帖木兰并没有听到他和阿香的对话,舒了一口气,他打心眼里喜欢帖木兰,不愿意帖木兰不高兴。

    “卢城城主的二儿子拓拔野夫人过生日,我去送点礼物,阿弟,跟我去送礼。”帖木兰吩咐道。

    雷少轩这才注意到帖木兰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小木盒,身上还特意打扮了一番。

    帖木兰穿着洁白狐狸皮衣,戴着洁白的狐狸帽子,衬托出洁白细腻的脸蛋,小琼鼻晶莹俊俏,明亮灵动的眼睛带着一丝狡黠,充满妩媚的诱惑,樱桃小嘴精致鲜红,刀削的肩膀柔弱分明,胡人什么时候有这样的美女?雷少轩有些看呆。

    他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年,而是一个男人,雷少轩感到心砰砰直跳,道:“帖木兰姐姐,你真好看!”

    “呸!”帖木兰轻叱,心里却甜滋滋地。

    看见雷少轩有些痴呆的神情,帖木兰不由有些得意洋洋道:“胡说什么呢?还不赶紧收好礼物。”

    城主府占地极广,延绵几条街道,后院有一座很大的花园。穿过长廊,走过月门,进入了一个花园。园内小湖、假山、疏竹、翠蕉......俨然是一幅江南园林风景。儿时记忆已经模糊,但是感觉依旧,雷少轩不由有一种亲切感觉。

    院里已经摆满了座椅,沿着院子四周坐满了已经先到的客人。

    看见帖木兰和雷少轩进门,一个穿着华丽服饰的女子惊喜地看了过来,这是拓拔野的夫人博尔燕,帖木兰的好朋友。

    “帖木兰,这边来!”博尔燕着招招手。

    博尔燕身上穿着紧身束腰裘皮裙,乌黑的头发盘整几圈后,梳成一条大辫子,圆脸大眼睛,浑身散发着成熟妇人的魅力。

    “姐姐,生日快乐!”帖木兰上去,握住了那博尔燕的手。

    雷少轩赶紧上前,给那妇人行礼,递上礼物,然后站到帖木兰的身旁。

    “这是铁木阿弟。”帖木兰对博尔燕说。

    帖木兰很少介绍随身的人,博尔燕不由看了雷少轩一眼。

    雷少轩年龄比帖木兰小些,看上去眉清目秀,浑身上下干净、整洁,让人看了感到很舒服,显然这孩子是帖木兰亲近的人。

    “好乖的孩子,匆匆见面,姐姐没有什么送你的,你拿着这个玩吧。”

    博尔燕顺手脱下手里的一串狼牙链,递给雷少轩。

    雷少轩哪里敢拿,正推辞的时候,旁边响起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

    “哇,夫人给的礼物都敢推辞。帖木兰,你带来的人真没礼貌。”

    雷少轩回头一看,一个身穿皮衣皮袄,披着大氅的高大胡人男子,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

    雷少轩立时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了,胡人礼仪与北魏不同,长辈送出礼物,晚辈不能随便推辞。

    “贵人礼,无功不受。”雷少轩不卑不亢道。

    帖木兰闻言却勃然大怒,对那个高大男子喝道:“闭嘴!”

    那个男子讪讪道:“有这么说哥哥的?”

    博尔燕笑吟吟地将狼牙串硬塞到雷少轩手里,道:“帖木兰,什么时候我也送你大礼?喝你的喜酒?你看还没成亲,博尔雄就开始帮你管人了,多好的人啊!”

    “男人靠刀和箭,靠嘴巴管人有什么用?”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雷少轩转身看去,一个敦实、浓眉大眼的胡人站了起来。

边荒岁月 第六十九章 比斗

    “这是胡月部落赫连日。”博尔燕头也不回,悄声对雷少轩道。

    然而作为主人,眼看着有冲突出现,博尔燕并不出声劝解,反而笑吟吟看着,似乎一切于己无关,雷少轩顿时明白,博尔燕纯粹想看热闹,巴不得闹起来才好。

    “男人骑马征服大地,铁蹄的声音就是勇士的声音,嘴巴那是用来喝酒的。论喝酒,博尔雄,你的嘴巴行不行?”乌洛部乌洛海道。

    在场众人闻言,顿时笑声一片。

    “嘴巴不行,不是还有肚子吗?”

    “肚子装酒的?那岂不是跟酒桶一样?”贺兰部落的贺兰缺道。

    “你太坏了?竟然敢说博尔雄是酒桶?”博尔燕嗔道,脸上依然笑吟吟。

    博尔燕竟然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煽风点火的女子,雷少轩心里不由暗暗警惕,雷少轩同时明白了这些人都是为了帖木兰而来。

    没想到帖木兰在胡人年轻人眼里,受欢迎程度竟然是如此之高,甚至为了一句话有大打出手的意思,不由有些替帖木兰担心。这些人身份有些特殊,几乎都是各个部落的才俊豪杰,闹起来也许会伤到帖木兰。

    雷少轩却不知道,胡人部落年轻人的宴会,要不出点乱子,那才是件奇怪的事。

    帖木兰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似乎毫不在意,或者见惯不怪。

    博尔雄勃然大怒,拔出胡刀:“谁敢说我是酒桶?”

    “不是酒桶怎么喝酒?这么点道理都不懂?不过我总算明白了,你喝酒就是不行。不行就不行嘛,没人逼你喝酒,何必耍赖?”乌氏部落的乌氏天山站了起来。

    “是啊,喝酒不行也没人逼你喝酒,你在美女前面拔刀干嘛?”

    绕口令似一句接着一句的嘲弄,让博尔雄无从辩驳,脸上顿时青一阵白一阵,不由有些恼羞成怒。

    博尔雄拔刀在手,环顾四周,却无由挥刀,有些有力使不出的感觉,恨恨挤出几个字。

    “你们不是说男人靠刀吗?”

    “男人靠刀,也靠嘴巴,喝酒不行算什么男人?”乌氏天山有些瞧不起傻大笨的博尔雄,讥笑道。

    “我出十匹马,五个女人,跟你赌刀,你敢吗?”博尔雄脑子一热,怒道,“还是继续靠嘴巴吹牛?”

    转眼间,生日宴会变成了争风吃醋、赌斗大会,雷少轩却发现博尔燕和帖木兰没半点不高兴的意思,反而兴致勃勃地看着。

    帖木兰脸上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其实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越关心越会火上浇油。

    “赌了。”贺兰缺道,“论刀,贺兰勇士从来没怕过谁。”

    “我也赌!”赫连日道,“不过,有个条件,谁输了,不许再给帖木兰送礼。”

    赌注转眼变了。

    帖木兰闻言,脸色有些愠怒:“你们赌博就赌博,扯上我干嘛?”

    “帖木兰是草原最美丽的花,只有最勇猛的勇士才有资格给帖木兰送礼。”

    尽管帖木兰抗议,却挡不住几个部落年轻人连声附和。

    帖木兰无可奈何的样子,让雷少轩心里忍不住有些生气,看到帖木兰拿这些年轻人没有办法,再也忍不住了。

    “原来草原最美丽的花只值十匹马,五个女奴。姐姐,不知道勇士值多少钱,这么多勇士争最美丽的花,看来勇士比较便宜,要是勇士十匹马,五个女奴一个,咱们买几个回来好不好?”

    博尔燕闻言,扑哧一声,对帖木兰说:“我也要买几个。”

    “不行,这个价格有些贵。”

    帖木兰嫣然一笑道:“要是一名勇士这么贵,赫连老爹那么喜欢钱,知道了这个价格,忍不住一下把他部落的男人全部卖光,到时部落怎么办?”

    赫连老爹是个有名的吝啬财奴,众人闻言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他卖光部落男人,躲在帐蓬里数银子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赫连日脸囧得满脸通红,却不敢对帖木兰生气,

    “他不会连赫连日都卖了吧?”博尔雄落井下石道。

    “非常有可能,见到金子银子,赫连老爹连自己都能卖掉。”

    大家七嘴八舌取笑赫连老爹,赫连日拔出弯刀,有些恼怒地指向笑得最欢的博尔雄道:“勇士用刀说话,敢下来吗?”

    博尔雄走了出来,挥着自己的弯刀,嘲笑道:“小心啊,小白脸,输了可就不值这个价钱了。”

    赫连日站了个姿势,弯刀指向博尔雄,怒视而视,小心戒备。

    博尔雄是有名的刀手,赫连日在部落里也是有名的勇士,部落争斗从无败绩,只是赫连日不在部落外炫耀,因此名声不显。

    看到赫连日从愤怒中冷静下来,几乎瞬间就将气势、精神、架势完美地结合起来,摆出了严密的姿势,博尔雄立刻明白赫连日是一个高手。

    博尔雄依然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突然,博尔雄举刀猛冲,顿时胸口空门大开,似乎露出了绝大的破绽,赫连日却不为所动,依然举刀指向博尔雄,

    博尔雄刚冲出一步,却又猝然停住脚步,将刀轻轻落下,博尔雄此举有点像吓唬小孩,顿时满场又是一阵笑声。

    赫连日依然不为所动,这让博尔雄有些意外,心里也暗暗警觉。

    胡人处处争雄,很少有人能被羞辱而不生气,稍有退缩,便会被人瞧不起。博尔雄与人争斗,往往先做出些羞辱的举动,趁对手心浮气躁,先发制人。

    赫连日丝毫不为所动,俨然是个高手,博尔雄不由重新提起了精神,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博尔雄举刀看着赫连日,绕着赫连日走了几步,看到此景,全场顿时平静下来,聚精会神看着两个人。

    博尔雄首先出刀,猛然大喝一声,闪身冲向赫连日,使出力劈天山的刀式,弯刀隐隐带出风雷之声,如九天垂落,刀沉如电,仿佛连天都能劈开,

    将刀劈出雷声,这已然是绝顶高手的标志。

    众人不由有些兴奋,胡人天天争斗,然而看到高手的机会并不多。有些人不由为赫连日担心,赫连日英俊漂亮,很是得一些美人的心。

    刀光如影如电呼啸而来,赫连日并没有躲闪,也没有搁架,后退一步,猝然也使出全身之力,横空劈出了一刀。

    刀光一闪,破空而来。

    赫连日的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出了清晰的呼啸破空声,声音轻柔,如同平静的湖面,被一阵清风拂过,荡起一轮轮的涟漪。

    两把弯刀结结实实地撞在一起,“当”的一声沉响,火星四溅,一道微光闪烁,赫连日的刀竟然断开了,刀尖飞出,斜插在地上。

    猛烈的对撞,剧烈的振动,让两个人的虎口裂开,微微浸血。

    赫连日握不住刀,当机立断松开了刀把,却毫不迟疑地贴身靠了过去,双手抱住博尔雄的腰身,使出了一招大蟒翻身,缠住了博尔雄。

    博尔雄力大,看到赫连日出刀,心里有些暗喜,自己力大刀沉,刀碰刀自己占优,果然赫连日握不住刀。

    然而博尔雄没想到赫连日直接弃刀,使出了摔跤的贴身招式。此刻博尔雄被抱住腰身,手里的刀反而成了碍手的道具,不由有些心慌。

    不及细想,博尔雄本能地将刀随手甩出,使出千斤坠身法,全身下蹲,反手将赫连日单腿抓住,翻身要将赫连日压在身下。

    赫连日却狠命一扭腰,两个人同时摔在了地上。

    赫连日知道博尔雄身高力大,被博尔雄抓住会吃亏,于是迅速松开博尔雄,脱离了纠缠,先站立起来。

    博尔雄单手立住身子,挺了起来,与赫连日对视。

    此番较量,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持续时间不长,却已尽显高手风范。现场平静得连一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每个人十分紧张和兴奋,空气中弥漫着风雨交加的气氛。

    博尔雄吃了点小亏,看似落了下风,然而赫连日却知道,如果仅凭刀术,自己不是博尔雄对手。

    两把刀都插在身边不远的地方。博尔雄眼角看到了自己的刀,却没机会去拿刀,只要自己移动靠近刀,赫连日就欺身而来,博尔雄只好停下,防止赫连日贴近摔打。

    两人张开双臂,低着身子对峙着,忽然一条皮鞭闪电般往博尔雄的刀卷去,瞬间倒卷而回。

    一个人从圈外的座位站起,手里拿着博尔雄的刀,啧啧赞道:“果然是宝刀!”

    博尔雄怒道:“贺兰缺,趁人之危,算什么英雄?”

    赫连日也停住了身子,看着贺兰缺。

    “你们两个算平手如何?”贺兰缺拿着刀,笑吟吟看着博尔雄道:“刀都丢了,不如该我们上场了?”

    显然贺兰缺有些偏袒赫连日,毕竟持久战,博尔雄占优,然而博尔雄不敢说不。

    博尔雄的弯刀,是从西域一个商人手里花费千金半卖半送得来的,乃是万里无一的宝刀。为了得到这把宝刀,博尔雄不得不费劲心机帮那个商人办了一件极其棘手的事,要是贺兰缺不还他宝刀,估计他得心疼死。

    两刀相撞而断,赫连日没了刀,虎口尚在流血,表面上稍占上风,赢了面子,赫连日见好就收,便也默不作声。

边荒岁月 第七十章 表白

    “赫连日,你过来。”帖木兰忽然把赫连日叫住,所有人闻言愣住。

    “把手给我。”帖木兰抓过好赫连日的手,细心地拿捏了一遍,如同哄小孩子一般轻松道:“还好,骨头没有错位,只是虎口有些开裂,流点血死不了。”

    虎口开裂能死人?众人听了哭笑不得,知道帖木兰开玩笑,不过年轻人都用羡慕和嫉妒的目光看着赫连日得到帖木兰的救治。

    博尔雄更是直翻白眼,恨不得自己的虎口多流点血,帖木兰却看都不看他一眼。

    帖木兰从随身的皮袋拿出了一小盒药粉,敷在伤口上,血顿时凝住,帖木兰顺手又从自己的风衣上撕下一条布带,认真仔细地包扎好伤口。

    刚才帖木兰当众取笑赫连老爹,让赫连日感到很难堪,心里不免有些暗恼,此刻闻到帖木兰身上散发着迷人的香气,看着帖木兰专注地处理伤口的样子,赫连日忘记了一切。

    赫连日忽然坚定地说道:“帖木兰,谁敢强迫你做不愿意做的任何事,除非我死了,否则……”

    “谢谢!”帖木兰嫣然一笑,拍了一下他的手掌道:“好了,十天之内别用力。”

    帖木兰的笑容,如春风拂过,消去了场中敌意。

    “贺兰缺,你把刀还给博尔雄。”帖木兰继续道,“今天比武助兴祝寿,不必伤了和气,更不许伤人。”

    “好。”贺兰缺一笑,将刀丢给博尔雄,不再挑衅,生怕惹帖木兰不快。帖木兰刚才的举动,让这些年轻人都砰然心动,恨不得能靠近帖木兰。

    “我出十个美女,”看着有些冷场,博尔燕站起来笑吟吟道,“看看谁能赢得美女的心。”

    一语双关,闻言又激起了在场的几个部落才俊的争雄之心,几个美女不重要,重要的是赢得美女的心,帖木兰的心。

    “我来。”乌兰天山站了起来,拔出胡刀,走到场中,瓮声道:“贺兰缺,今天我要让你知道,勇士的刀是什么样子。”

    乌兰天山身材不高,矮实敦厚,手里的弯刀却又宽又长,相比他的身高显得有些宽大,却更显犀利和威猛,执刀在手,颇有睥睨群雄的气势。

    贺兰缺闻言缓缓拔出了自己的弯刀,直指乌兰天山。

    贺兰缺的刀造型怪异,刀弯如月,刀锋凌厉,闪着阴森的寒光,刀背缀满了闪亮的宝石,刀柄用黄金打造,显得华丽而沉重。

    俨然又是一把宝刀。

    贺兰缺、乌兰天山两人绕着圈走了几圈,小心翼翼地戒备着,谁都没有先出刀,显然互相有些顾忌。

    “小白脸下盘轻浮不稳,显然常在女人堆里厮混。天山,砍他下盘,让他做不成男人!”博尔雄阴阳怪气道。

    博尔雄对贺兰缺卷走自己的宝刀显然有些恼怒,之前刀在人手,不得不顾忌,此刻将不满发泄出来。

    “行。我阉了他!”

    乌兰天山忽然一笑,猝然闪电般冲出,仿佛一阵狂风,向贺兰缺卷去,弯刀向贺兰缺腰间横划出去。

    刀光森然,摧枯拉朽,势不可挡。

    乌兰天山的弯刀看似普通,实则比普通的弯刀长几寸,只不过打造的弧度诡异,让它看起来毫不起眼,却瞒不过贺兰缺这样的高手。

    贺兰缺暴退一步,本意是让过第一刀,伺机反击,然而乌兰天山第一刀却是虚招,并没有挥出这一刀,身子却逼了上来,贺兰缺只好继续后退。

    等不到乌兰天山出第一刀,贺兰缺就只能不停地后退。

    众人看到乌兰天山举着弯刀没有挥出,贺兰缺突突突一步一步地后退,场面有些一边倒的味道。

    雷少轩目光如电,他看出来了,贺兰缺出不了先前一刀,先机已失,只能后退伺机反击,然后贺兰缺步伐沉稳,目光凝练,并无败相。

    两个人紧紧相随,如风如电,缠绕在一起,横过荒野。

    后退了几步,贺兰缺感觉到了边界,再后退只能认输,不由有些恼怒,同时后悔自己失去先机,此刻只能冒险。

    贺兰缺身子突然往后跃退一步,尽管碰到了座位,显得岌岌可危,然而却与乌兰天山拉开了一丝空挡,让贺兰缺有了出手空间。

    贺兰缺用刀往脚底下一划一挥,卷起一团沙子飞向乌兰天山的面庞,乌兰天山眼前一片迷茫,不由一惊,急忙回刀护住。

    胡人勇烈,比武之时使用暗器会被人看轻,然而此刻用刀挥出沙子当暗器,却是随机应变,没人看不起。

    贺兰缺好容易等到这一次机会,哪里能放过,倾尽全力举刀对着乌兰天山狂砍,如风车转轮一般,一刀接着一刀转眼砍了数十刀。

    乌兰天山身矮力大,结实敦厚,如同一块巨石,被砍几十刀,却也不显败像。

    此刻看去,贺兰缺狂风暴雨般的进攻,如同打铁般狠砸,让众人看得热血沸腾。

    贺兰缺砍得痛快,全力砍出数十刀后,竟然有些力气不济,乌兰天山趁机跳开,拉开了空挡,继续对峙。

    贺兰缺有些微喘,乌兰天山依然沉稳如初,贺兰缺不由心里有些佩服。

    “小白脸不行了吧?”博尔雄讥笑着,继续煽风点火道:“天山,阉了他,省得他死在娘们肚皮上,丢男人的脸。”

    贺兰缺闻言大怒,忍不住回头瞪了博尔雄一看,乌兰天山等的就是这一刻,矮着身子,举着弯刀,如狂风席卷呼啸而来。

    乌兰天山看似敦厚老实,实则奸诈狡猾,贺兰缺没想到他会这么无耻,趁机而来,心里更是恼怒。

    贺兰缺没有后退避让,直接也踏步向前,挥刀直劈,弯刀带着风雷之声,夹杂着悲愤和怒火。

    乌兰天山原本是虚招,挥出后虚招变实,两把刀结结实实的撞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让人心头发颤。

    乌兰天山此刀由虚变实,刀势用尽,没有了变化余地。两刀相撞,乌兰天山立刻借力往后跳出,贺兰缺得势哪里肯停,趁机猛冲猛砍,刀刀借机顺势而来,酣畅淋漓,乌兰天山无处可躲,心里发狠猛冲向前。

    以攻对攻,两刀又是结结实实撞在一起,这回是乌兰天山先失去先机,只能接着相撞之力,趁势后退,然而只要退一步,立刻又举刀劈向贺兰缺。

    此时变成了乌兰天山围着贺兰缺绕圈猛砍,然而众人知道,乌兰天山是被迫发力围着贺兰缺猛砍,实则是贺兰缺占尽先机。

    金戈交鸣,宝刀呜咽,声声不甘和暴怒,让人听得血脉偾张。

    尽管看似占了上风,贺兰缺心里有苦说不出。

    乌兰天山力大刀沉,每次都以力相拼,贺兰缺已经隐约感到有些气力不支,手里的刀越来越沉,户口剧痛,隐隐有些握不住刀。

    贺兰缺明白,不能继续这么拼,否则自己将力竭而败,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只是相拼之势已经形成,想要变化必须躲过一刀,然而先变化者先吃亏,有挨刀的危险。

    乌兰天山满脸笑容,比力气他谁也不惧,这种局势有利于他。

    看着乌兰天山有些得意洋洋的脸,看着呼啸而来的刀,贺兰缺忽然心一横,不躲不闪,也是一刀横挥而出,却没有劈在乌兰天山的刀上,而是两刀平行错过,这是两败俱伤的刀法。

    刀光如一根黑线,迎面闪来,乌兰天山大吃一惊,他乃借势而来,收不住身子,千钧一发之际,猝然扭动身子,如陀螺一般旋转过去,“唰”一声如风飘过,带出一片细细的血雨。

    众人都发出惊叫声。

    乌兰天山在场边站住,左手捂着右边手臂,手指间浸出鲜血,脸色惨白,刚才那一刀好险,让人心悸。

    贺兰缺也在场边站住,眼里有些慌乱,身上飘落几缕头发,乌兰天山的刀从他头上横过,将他的几缕斩断,如果乌兰天山的刀低几分,他已经没命,乌兰天山的刀,比他预计的更长。

    “我输了。”乌兰天山心有不甘道。

    毕竟只是比武切磋,并非战场对阵,按照规矩,谁先见血就算输了。其实贺兰缺所伤之处更危险,直接伤在脑袋上,而乌兰天山仅仅划破手臂,没有影响战斗力,从这点上看,应该算贺兰缺输了。

    乌兰天山没有计较这些,心里也很佩服贺兰缺,他没想到贺兰缺敢使出两败俱伤的打法,只有真勇士,才敢以命相拼。

    胡人最佩服的是有血性的人,尽管贺兰缺是个小白脸,是乌兰天山最讨厌的那类人。

    贺兰缺又面临了几位其他部落武士的挑战,都顺利赢得了胜利。

    场内的气氛越来越热烈,尤其是十个穿着鲜艳的女孩站在场中向大家行礼时,气氛更是达到**。喝彩声、口哨声、羡慕的眼光,让贺兰缺感到有些激动,满脸通红,兴奋不已。

    “小白脸,早晚死在女人肚皮上。”博尔雄酸溜溜地说道,对着博尔燕道:“妹妹,什么时候送我几个好姑娘?这么好的姑娘送他,糟蹋了。”

    雷少轩在旁边暗笑。这博尔雄有点意思,长得人高马大,一副敦厚老实的相貌,为人却如此小心眼,如此记仇,吃了贺兰缺一点亏,总忘不了找回,真是人不可貌相。

    博尔燕瞪了他一眼,没在理会。

    博尔燕站起来挥了挥手,让大家平静下来。

    “贺兰部贺兰缺赢得了此次比武,美女配英雄,他同时赢得了十位美女的心。来,让我们举杯,为勇士干杯!”博尔燕举杯道。

    这是主人的礼节,比武结束,要为胜利者干杯,全场举杯应和。

    “为贺兰……缺心眼干杯!”博尔雄嘟囔道。

    雷少轩身为随从,只能站在帖木兰后面,没资格举杯,闻言差点笑出声来。

    贺兰缺走到场中道谢完毕,对着帖木兰鞠了个躬,两手张开大声道:“这些美女送给我最仰慕的女孩。帖木兰,请你收下这十朵美丽的鲜花吧,这是我的一片心意。”

    这是最明白不过的表白了,雷少轩闻言大怒,当众这么直接表白,让帖木兰如何下得来台?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一章 美女

    雷少轩不知道,这是胡人的礼节。

    胡人常常在众人面前,向自己心仪的女子表达爱意,并非贺兰缺故意为难帖木兰。然而一次用十个女孩子这么大的手笔示好,却是不多见。

    男子送出的礼物,女孩子一般不能直接拒绝,因为那表示看不起对方,是很失礼的表现,如果不愿意接受礼物,可以转送给自己部落的其他人,以表示委婉拒绝。

    “谢谢你的礼物。”帖木兰微笑道,“不过,我不需要这么多的女孩,阿弟,这十个女孩子转送给你,你给贺兰大哥敬一杯酒,感谢他送你这么重的礼物,回头你拿一盒王母天香作为回礼。”

    这是拒绝了贺兰缺的礼物,众人听了都觉得有些遗憾,然而听到帖木兰用王母天香作为回礼,心里都十分羡慕。

    王母天香乃顶级香料,产量极少,从不出售,历来只有大汗王宫才能订到,一盒王母天香的价值,与十个美女相比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毕竟美女可以买到,王母天香却是有钱也买不到。

    即便是博尔燕与帖木兰关系莫逆,也无法买到整盒王母天香,仅仅得到了一小块。博尔燕只要将这一小块王母天香带在身上,丈夫拓拔野整日心醉神迷,不肯离开博尔燕的身边,仿佛只有在博尔燕身边,才能吃好、睡香,整日神采奕奕,可见王母天香的价值。

    再好的王母天香,当然都比不上帖木兰这位天香之母,贺兰缺心里十分遗憾。

    “美人要配勇士,你阿弟年龄太小,暂时不该拥有这么多美女。”

    明知道帖木兰说出的话不会改变,贺兰缺依然作最后的努力,道:“只有帖木兰才配得起这些美人,请帖木兰收下这些美女,等你阿弟长大后证明自己是勇士,我再送他十名美女。”

    “你是嘲笑我们叶赫伦部落没有勇士?”博尔雄闻言勃然大怒。

    博尔雄母亲出身叶赫伦部落,算是半个叶赫伦部落的人,绝不允许有人看低叶赫伦部落,尽管近年来叶赫伦部落有些没落。雷少轩是帖木兰随从,自然是叶赫伦部落的人,当众说雷少轩不是勇士,如果雷少轩不辩驳,不啻是打脸,打的还是叶赫伦部落的脸。

    可是雷少轩能辩驳吗?勇士用什么辩驳?自然是刀,可是雷少轩一个少年能是贺兰缺的对手?博尔雄可不认为雷少轩是贺兰缺的对手。

    贺兰缺闻言不语,用轻蔑的目光看着博尔雄,博尔雄多次挑衅,贺兰缺心里早就有些恼怒,道:“来吧,我倒领教一番。”

    雷少轩抢先向前一步,他不能让博尔雄与贺兰缺相拼,博尔雄母亲是叶赫伦部落的人,博尔雄自己却没在部落里长大,不能完全算是部落的人,然而部落被人挑衅,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如果让博尔雄代表部落出战,就算赢了,帖木兰也会很没面子。

    “我会靠自己的刀,去赢得美人,不用阿姐送我。”雷少轩认真道,回敬了一句道:“或者贺兰大哥留着,只是贺兰大哥的身体好像已经不行了,还能拔刀?”

    一句双关,众人闻言轰然大笑。

    当着贺兰缺的面,雷少轩缓缓拔出了刀,这是一种敬客、挑战礼节,坚定、礼貌、不容拒绝。博尔雄试图阻拦雷少轩,却已经来不及,当面拔刀挑战,容不得旁人阻拦。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雷少轩身上。

    看着雷少轩,帖木兰心里跌宕起伏,有心疼、有忧虑、有关心,却无法阻止。

    雷少轩来历神秘,尽管帖木兰很亲近他,却并不真正了解雷少轩,只知道他身世飘零,让人怜惜,却没想到雷少轩还有如此刚烈的一面,心里又疼又忧,不由将心提了起来。

    雷少轩缓缓拔出了刀,这是一柄普通的胡刀,一柄胡人少年常用的练习刀,刀轻且薄,选材粗劣,显然是最便宜的地摊货。

    看到雷少轩的刀如此简陋,如同玩具一般,众人不由感到十分诧异。帖木兰乃是胡人中有名的富婆,怎会给自己的阿弟买如此粗劣的胡刀?这把刀,分明是最下等胡人才买的胡刀。

    帖木兰显然也想到了这点,脸有些发红。

    其实帖木兰很关心雷少轩,把他看成弟弟,然而往日关心的只是他的生活,从来没把雷少轩当大人,给他买一把好刀。

    看到雷少轩手里轻如木片的刀,贺兰缺楞了,有些不以为然,摇摇头道:“你能站出来为部落争光,很了不起。这样吧,你若能接我十刀,我便认定你是部落勇士,配得起这十个美人。”

    话音未落,刀光一闪,随手一刀就往雷少轩身上横劈过去。这一刀竟然是用刀身平推。

    这一刀横蛮、粗暴,以力横推,要将雷尘扫出场外。贺兰缺认为雷少轩缺乏对敌经验,快速出刀,直接将雷尘平推出去,存心想让雷少轩出丑。

    刀疾如风,刀身发出狂风呼啸般的声音,向雷尘劈去。

    帖木兰不由“啊”地一声惊叫,心里有些恼怒,贺兰缺太卑鄙无耻,竟然偷袭,雷少轩毫无准备,一定接不住。

    这一刀毫无征兆,雷少轩避无可避,贺兰缺要生生以暴力强推,将雷少轩横扫出场外。这一刀极其沉重,横刀而过,卷起了旋风。

    在贺兰缺面前,雷少轩显得如此瘦弱、矮小,狂风中身影摇摇欲坠,眼看要被刀劈飞。

    雷少轩脸色不变,随手也是一刀,自下而上,往贺兰缺脸上劈去,同时身子摆动往后退了一步,如狂风中摇曳的小草。

    两道闪电相错而过,向对方身上劈去,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啊”众人不由惊呼起来。

    众人看到雷少轩身形踉跄,似乎是站立不稳,以为要被刀劈中,贺兰缺却大吃一惊,猝然撤刀。

    贺兰缺的胡刀刀长、弧度大,雷少轩刀小,动作也小,后发先至,如果贺兰缺不收刀,固然能劈在雷少轩肩膀上,然而雷少轩的刀却能削到他的脸。

    又是同归于尽的招数,贺兰缺心里骂娘,却不得不回刀避让。

    “叮”一声脆响,雷少轩的刀被贺兰缺的刀尖带一下,偏了一分,星光猝飞,从贺兰缺的脸上闪过,贺兰缺顿时感到脸上有火辣辣的感觉,心头惊悸,竟然有一丝死里逃生的庆幸。

    贺兰缺后退了一步,心里怦怦乱跳,收起了轻视的心态。

    “第一招。”雷少轩轻声道。

    “好!”博尔雄拍着手叫好,感到有些解气。

    当刀滑过贺兰缺的脸时,如果顺势往下一沉,贺兰缺已经破相甚至送命,雷少轩却不想太过惹人注意,偏了一分,刀从贺兰缺脸上飘了过去。

    这一刀毫无征兆,似随手而出,如本能反应,而且同归于尽的打法颇有些无赖,可是谁能要求一个少年,光明正大与部落勇士对打?因此雷少轩的躲闪显得狼狈,打法有些无赖,众人心里却都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为雷少轩那么狼狈的躲闪而担心,尤其是帖木兰,更是把心提到了嗓子眼上。

    随后雷少轩依然顾我,只等贺兰缺先挥刀,然后踉跄反击,反击对准的几乎都是贺兰缺的致命部位,迫使贺兰缺刀刀回收,雷少轩从不主动进攻,似乎处处被动,时时危险。

    雷少轩所学刀术只有动作无招式,谁也看不出来刀法的高明,只觉得雷少轩刀法简单,打法无赖,处处被动,却不知其动作乃千锤百炼,极简极精,看似惊心动魄,实则风平浪静。

    贺兰缺的刀术在雷少轩眼里,只能算简陋,毕竟胡人的刀,强在马上,步战哪里比得过北魏千年传承?

    “叮、叮……”金戈交鸣,发出脆响。

    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贺兰缺越打越急躁,越打心里越窝火。

    雷少轩无力主动进攻,便耍起无赖,刀刀同归于尽,刀刀指向贺兰缺的生死之处,贺兰缺如果强行出刀,固然能伤得了雷少轩,自己却必然重伤,还是输,打了七八招,贺兰缺竟然没能使出完整的一刀,更遑论让雷少轩十招。

    “第九招,第十招,停!”博尔燕大声喊停。

    贺兰缺刀刀被迫回挡,没有一刀使得痛快,感到越来越窝火,此刻哪里还收得住手。博尔燕喊停那一刻,他十分清楚必须收手,心里却憋着一股火气,却让他继续劈出了一刀,然后舒了一口气,这回终于完整地使出了一刀。

    雷少轩看也不看,背对着贺兰缺,又是随手一刀。

    随着贺兰缺的刀滑过,雷少轩的后背飘洒出一片血雾,众人忍不住惊呼出来。雷少轩背上被划出一道口子,与此同时,贺兰缺只觉自己脸上一凉,一道细细的血线沿着脸颊流下来。

    “都喊停了,你怎么还出刀?”博尔燕怒道,众人也是议论纷纷,感到有些不齿。

    贺兰缺用手捂着脸颊,感觉皮肉有些外翻,顿时惊得心头发颤,顾不上回答博尔燕的责问,急匆匆退了下去。

    帖木兰急忙走过来查看雷少轩的伤口,看完舒了口气。雷少轩的后背只被划出一道浅浅伤口,敷完药很快就止住了流血。

    博尔燕笑道:“凭这么小的伤口,就赢得了这么多美女,这生意在场的人都会抢着做,阿弟,要不你也划我一刀,把美女给我?”

    场中的人都笑出来。

    “这是阿姐的礼物!我怎么敢要。”雷少轩有些不好意思道。

    “阿姐不会要那个贺兰缺的任何礼物。”帖木兰轻声道:“你赢的礼物,任由你处置。”

    雷少轩挠了挠头,转身对着博尔燕道:“姐姐送我狼牙,我没什么回礼,就将这十个美女转送姐姐吧。”

边荒岁月 第七十二章 护送

    博尔燕闻言欣喜不已,今日是她的生日,何况对雷少轩有好感,自然不会拒绝。

    “阿弟,姐姐已经有了男人,否则一定嫁给你!”博尔燕开着玩笑道,“不过,姐姐一定帮你找一个漂亮的妻子。”

    说着,博尔燕摘下脖子上的一串金项链,亲手给雷少轩挂上。

    “以后,你也是我阿弟。”博尔燕越看雷少轩越是喜欢。

    “喝酒,为勇士干杯。”博尔雄看着雷少轩,颇有些羡慕嫉妒恨,大吼道:“是男人都不醉不归。”

    “阿弟,你为什么把十个美女送给博尔燕?”回家的路上,帖木兰忍不住问。

    “阿姐,你不要这十个美女,我想要,但是我养不起啊。”雷少轩郁闷道。

    “啊?”帖木兰恍然大悟,哈哈大笑,浑身乱颤。

    刺杀事件逐渐平息,雷少轩小心翼翼地打听了许久,却已经打听不到新的消息了,所有的消息都是刺客已经全部被捕,钉死在城外的路边,耶律楚天也已经卸任边军大帅之职,回王都去了。

    离开的时候到了,现在雷少轩只需要一个离开的理由,然而这个理由并不好找。

    雷少轩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而又温馨,每个人都对自己很好,尤其是阿香和帖木兰。

    在天香阁,雷少轩被阿香当作部落幸存的孤苦伶仃的孩子疼爱着,问寒问暖,怕委屈了自己。

    经过宴会美女事件,帖木兰更是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弟弟,什么都喜欢跟他商量,看来女人都喜欢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商铺里其他伙计也很喜欢这个勤快、好学、不计较得失的男孩。

    这让雷少轩犹豫不已,如果自己不辞而别,她们该多担心,知道真相该多么失望,多么伤心。

    雷少轩对北魏没有多少归属感。当他还是死囚的时候,靠厮杀挣扎求生,杀谁并不重要,既杀北魏人,也杀胡人,因此是不是归属北魏阵营对雷少轩来说并不重要,死囚本就是被抛弃的人。

    为北魏而杀还是为胡人而杀,对雷少轩来说没有意义,死囚唯一的意义是活下来,这让雷少轩特别看重对自己好的人,这是自己唯一拥有的东西。

    因此雷少轩把天香阁当另外一个家,心里特别珍惜阿香、帖木兰。雷少轩必须考虑如何离开,才能不让她们怀疑,不会伤害她们。

    雷少轩只能慢慢等待机会。

    一个消息让雷少轩隐约看到了希望,这消息跟帖木兰有关。

    帖木兰曾在北魏一个宗门里学习,有一个特别喜欢她的老师,不知是何原因,几年前帖木兰回到了草原,并在卢城开了一家香料铺子——天香阁。

    胡人贵族之间流传着一个说法,帖木兰最厉害的其实是医术,只是谁也没见过帖木兰出手,无法确定传说真假。帖木兰仅少有的几次出手,不过是随身拿出了疗效极其神奇的药物救人。

    帖木兰出身高贵,乃部落嫡女,长得眉清目秀,肤若凝脂,在胡人眼里如天仙般美丽,因此成了各个部落求偶的香饽饽。

    帖木兰所在部落羸弱,曾有大汗单于出身的部落贵族不顾脸面,欲恃强霸占帖木兰,传说帖木兰的老师为此事强入王宫,当着许多贵族的面,狠狠扇了大汗单于几个耳光,从此再无人敢欺负帖木兰,那个贵族被大汗找了个理由直接砍了,为弥补帖木兰,大汗册封帖木兰为公主。

    雷少轩认为传说只是传言,毕竟帖木兰从来不提公主称号之事。

    这天,天香阁忽然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城主二儿子、博尔燕的丈夫拓跋野,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武士,身穿黄色武服,胸口赫然绣着一个狼头和一面旗子,这是大汗王宫侍卫——金帐狼卫的标志。

    金帐狼卫是大汗的贴身侍卫,除了这个年轻武士,雷少轩发现守在天香阁门口还有二十多个金帐狼卫,这些侍卫都是身材魁梧,容貌俊美,身高一样的武士。

    雷少轩撇了撇嘴,想起了自己的师父张青,心里暗骂:“呸,都是跟自己张青师父一样的臭美,其实都是银杆蜡枪头”。

    为首的年轻人对着帖木兰道:“帖木兰公主,请让左右退避,有大事禀告公主。”

    其余人早已经退避,只有雷少轩在身边,帖木兰摆摆手道:“不必了,要我参与的事,我阿弟也可以参与。”

    年轻人略微犹豫了片刻,拿出一支金灿灿的金箭,捧在手里,后退一步,单膝跪下。

    “大汗金帐一等侍卫阿都沁日,奉大汗金箭敕令告之帖木兰公主如下:大汗病重,请帖木兰公主即刻启程,前往大都诊治。”

    帖木兰果然有公主的称号,看来传闻是真的,雷少轩有些吃惊。不过天香阁的旗子上有狼的图腾,而且天香阁在胡人贵族中备受尊敬,想想也就不奇怪了。

    帖木兰脸上略微紧张,双手紧握,脸上露出有些奇怪的表情,似乎早就知道消息。

    “大汗所需药物尚未备齐,还需等几日。”贴木兰有些迟疑道。

    “大汗病情已经不容拖延,大都王宫内各种药物种类齐全,请帖木兰公主尽快启程。”

    阿都沁日尽管年轻,却是满脸风霜,有些憔悴,目光坚毅,流露出与年龄不一致的沉稳。

    “我很清楚王宫的药库都有些什么,大汗所需的药材那里恰恰没有。”

    帖木兰摇摇头,声音平和,不带任何感**彩,看不出推脱还是真有其事。

    “王都离此地快马不过数日路程,即便王宫没有的药材可派人来取,或者公主先行,留人送药后到。”阿都沁日恳求道,“大汗的病片刻不能拖延,请公主先行启程早日诊治。”

    “不可如此仓促上路。”拓拔野忽然说道。

    “为何?”

    雷少轩有些唐突地问道。

    这种场合,没有雷少轩说话的机会,然而雷少轩从拓拔野的话里听出些不同寻常的味道,有些替帖木兰担心。

    “太仓促了,无法保证帖木兰公主安全到达王都。”

    一句话道尽了原委,帖木兰默不作声,显然有所预料。

    “大汗已经料到此事,特地派了二十四名金帐狼卫,我倒要看看谁敢撩狼卫虎须。”

    闻言,阿都沁日豪气顿生。

    西胡武士中,最强的自然是金帐狼卫。

    一次出动二十四名金帐狼卫,足见大汗对此事的重视。要知道,往日派往各个部落传令的,至多有一、两名狼卫。

    阿都沁日相信自己的二十四名护卫,都能以一当十,护送帖木兰安全抵京绰绰有余。

    能够成为狼卫的,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胡人勇士,并经过残酷的训练淘汰,狼卫是草原之狼,武功自然能横冠草原。

    草原上不可能出现数百人的队伍攻击狼卫,也没有部落能容忍数百人的队伍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除非想造反。因此,凭借自己手里的二十四名狼卫,足以横扫百人队伍,千军万马中冲出去也没有任何问题。

    凡是小心为好,阿都沁日想了想,道:“不过既然拓跋兄如此说,为安全起见,请拓跋城主派遣五十名武士随行。”

    “是谁不让姐姐前往大都给大汗看病?”阿都沁日和拓拔野走后,雷少轩忍不住问道。

    “是西单于耶鲁楚天,大汗的亲弟弟。”

    雷少轩心里一紧,道:“就是与北魏征战的大帅耶鲁楚天?他手底下可都是军队,他要是不想让姐姐去大都,就凭那二十四个傻子和拓拔野五十名马夫,能安全护送阿姐到王都?”

    帖木兰吃惊地看着雷少轩,吃吃道:“傻子?马夫?”

    “站在天香阁门口,身子板直,像个木桩,不是傻子是什么?至于城主府里的武士,对上边军,也就算个马夫。”

    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

    在雷少轩眼里,狼卫身体板直,站位刻板,身材英俊秀美,显然是刻意训练出来的。

    也许狼卫战斗力惊人,但是雷少轩一眼就看出来,这些狼卫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没有残酷的战场洗礼过的那种锐利和桀骜。如此刻板的人上了战场,多半反应也必然刻板,往往死在生死一线间的战斗,在高手眼里这些人不过是傻子高手。

    也不知道狼卫的信心是哪里来的,参加过特种训练的雷少轩清楚地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于不经意之间的爆发,只有参加过真正的战斗,经历过无数突发情况的人才能领悟。

    帖木兰不知道雷少轩的眼光竟然如此之高,有些迟疑道:“他们的力量应该足够护送咱们安全到王都了吧?即便是耶律楚天,也只能出现小队人马刺杀,不敢明目张胆地出动大队人马,沿途部落也不允许自己的地面上有大队不明身份人马出现,否则就是造反。耶律楚天还不敢造反。”

    “为什么耶律楚天不让你给大汗看病?假如他想阻止你前往大都,那么你估计一下他的决心有多大?或者你把大汗的病治好了,后果是什么?”

    雷少轩一字一字问道。

    他对胡人的内部事务并不清楚,但是对刺杀任务的制定细节,却一点都不陌生,他可是特种集训过的,说是专家也不为过。他的问题,直指核心。

    帖木兰闻言一愣,她很少关心这些,即便上路,护卫事宜自有他人操心,无需她费心。

    雷少轩这一问,隐约地让她担心起来。

    “耶律楚天原本支持大汗二儿子耶律代良,得罪了大儿子耶律代善。没想到耶律代良被刺杀而死,如今国内是耶律代善代政。”

    帖木兰皱着眉头,道:“代善代政时日不久,根基不稳,如果大汗死了,国内必有内乱,耶律楚天有军队在手,必能与代善抗衡。如果大汗病愈或者好转,代善就有更多时间稳定朝廷事务,收服代良背后的部落势力,而代善及时稳定了局面,第一件事便是除掉耶律楚天。大汗能否多活些时日,对稳定局势十分重要,也事关耶律楚天生死。”

    虽说帖木兰不关心时政,但是她常出入胡人贵族豪门,这些国内大势,对她来说并非秘密。

    大汗病重将死,卢城各个部落必然各自选边站队,原先帖木兰并不在意这些,可是大汗的病,却将自己的命运拖入一个漩涡。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三章 宝刀

    帖木兰说着,心里隐隐不安起来,一种无力感油然升起,忽然道:“阿弟,你陪我去大都吧。”

    “好。”雷少轩迟疑了一下道。

    雷少轩本想借此机会离开天香阁回北魏,然而听到帖木兰叫声“阿弟”,心里又犹豫起来,本能地觉得帖木兰此去危险重重,自己实在不能离开。

    “阿姐,”雷少轩沉思了片刻道,“天香阁还有谁随行护送?”

    帖木兰苦笑道:“天香阁只是商铺,没有武士。叶赫伦部已经没落,如今靠着阿姐脸面支撑着,才不被其他部落兼并,部落里根本派不出勇士,就算有些武士,顶不上什么大用,还不如天香阁伙计用着随心。”

    “你和阿香跟随,再从天香阁选四人随行就好。”帖木兰想了想,道,“有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护卫应该足够了,对付几百名伪装的盗匪不在话下。”

    “远远不够。”雷少轩越发感觉不安。

    看到帖木兰虽然有些不安,却依然心存侥幸,雷少轩有些焦急,越来越觉得自己此时无法离开。

    “如果有军队强行冲杀,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足够抵挡,就算无法抵挡,也能护送你冲出去。可是如果是刺杀,远程一支毒箭就可要了你的命;而靠近你的身边,一刀一枪一斧一锤甚至高手一掌便可夺命,阿姐身边必须有可靠的护卫。”

    雷少轩缓缓道:“狼卫和城主府武士都是外人,绝不能完全相信,不能让他们充作身边护卫,贴身护卫必须另选可靠的人担任。”

    帖木兰闻言瞪大了眼睛:“你是说狼卫和城主府武士并不可靠?”

    雷少轩摇摇头道:“可靠不可靠无法判断,因此只能把他们当成不可靠看待。你的生死牵扯利益太大,绝不能把性命交给无法完全相信的人。”

    帖木兰本就聪慧无比,闻言醒悟,越发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道:“你打算怎么办?我来想办法找人。”

    “除了狼卫和城主府五十名武士担任外围护送外,阿姐身边必须再安排三道防线。”

    “三道防线?”帖木兰瞪大了眼睛,想不明白怎么还能安排三道防线。

    “想办法找二十名武士分两组,十名武士组成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不让除了拓跋野和阿都沁日外的任何武士靠近阿姐,这是明的防线;另外十名武士扮成天香阁的伙计,随身护送阿姐,组成第二道防线,他们的身份不能让外人知道;第三道防线只有阿姐、我、阿香还有一个和阿姐身高差不多的女孩子组成……”

    “你是说让人冒充我?”帖木兰吃惊道。

    “嗯,这道防线由我来安排,阿姐找人就好。”

    “好的。”

    帖木兰忽然直直注视着雷少轩。

    “阿弟,你是一个沦落街头的少年,怎么会懂得这么多?”

    雷少轩闻言一惊,猛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圆谎,只能露出一脸的委屈。

    “阿姐,我阿爸是部落首领,这些保卫和暗杀的安排多少懂些。原来他还有一把好刀呢,可是部落被攻陷,火光冲天,我来不及找了,那把刀可是宝刀,上面都是宝石,比博尔雄拿的那把刀好太多……”

    雷少轩小心翼翼地转移着帖木兰的注意力,果然帖木兰闻言脸微红,雷少轩跟自己这么久了,一把刀都没有为他买过,心里原本有些愧疚,心中的些许疑狐顿时被这念头驱散了。

    “阿姐给你找一把好刀。”

    说起宝刀,帖木兰显得信心十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博尔燕欠我一个大人情,而且上次你刚送她十个美女,几串狼牙就想打发?想得美。哼!我知道她手里就有一把宝刀,说是留给儿子的。可是几年过去了,她儿子还在拓拔野的肚子里游泳呢。”

    “在拓拔野的肚子里游泳?”雷少轩闻言,愣了一下,醒悟过来,笑弯了腰。

    帖木兰也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顿时风情万种,百媚横生。

    帖木兰找的人竟然是博尔雄,看到博尔雄领着十个武士进来,雷少轩还有些发愣。

    这些武士举止沉稳,目光锐利,显然是久经战场杀戮的战士。

    博尔雄是个自来熟,看到雷少轩显得颇为高兴,一把搂住大喊:“兄弟,好久不见,你太不够意思了,那么多美女,也不送我一个。”

    搞得雷少轩很不好意思。

    “你那一刀,让贺兰缺那个小白脸破了相,再没有哪个好女人靠近他了,真让人痛快!”

    博尔雄兴高采烈道。

    “啊?”雷少轩惊奇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贺兰缺的脸被雷少轩一刀划破,尽管伤不重,却破了相。

    其实贺兰缺与博尔雄也算是好朋友,然而贺兰缺长的太好看了,而且谈吐文雅,举止得体,常常成为聚会的焦点和女人的目光中心,博尔雄等人早就感觉不耐烦了。破相后,女人们的目光不再那么关注贺兰缺,让博尔雄等人有了露脸的机会。

    原来是这个原因,雷少轩哭笑不得。

    其实雷少轩对那一刀感觉有些后悔,毕竟当时是比武而非生死较量,而且自己与贺兰缺之间并无恩怨,没必要让贺兰缺伤得那么难看,想到这,雷少轩感到有些不自在。

    “没关系。”博尔雄以为雷少轩担心贺兰缺怪罪他,安慰道:“这件事不怪你,只能怪贺兰缺自己,而且这小子脸上有道刀疤,显得更像男人了。”

    “他原来不像男人吗?”雷少轩奇怪地问。

    “像男人,更像个唱戏的。”博尔雄脸上微微一笑。

    想起贺兰缺的举动,果然像个唱戏的,雷少轩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博尔燕还让我给你带来了一把刀。”博尔雄羡慕道,“你比那小白脸还有女人缘。”

    哪跟哪啊?雷少轩哭笑不得,这都是帖木兰的功劳。

    博尔雄打开层层包裹的牛皮,露出一把嵌满宝石的长刀。

    黝黑的紫檀木刀柄,长度超过一尺多,上面用黄金铸嵌了一条栩栩如生的盘龙和一条五彩飞凤,龙欲腾欲怒,凤唳长空,华丽不凡。

    犀牛皮刀鞘画满飞天仙女,嵌满各色宝石,璀璨如夜空星辰。

    “好刀!”阿香惊叫出来。

    光看外表,就已经尽显此刀的不凡。

    帖木兰站在一旁满脸微笑,放下心来,自己终于给阿弟找来一把好刀。

    雷少轩执刀在手,缓缓拔出刀,寒光一丝丝飘出,如影如幻。

    刀锋刚拔出一半,博尔雄惊叫起来。

    “雪花刀!”

    如镜般刀面冷气森森,布满雪花似的纹路,丝丝寒光似流似溢,仿佛为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出鞘而雀跃。

    “唰。”一声轻响,雷少轩拔出了刀,心里欣喜不已。

    看到博尔雄羡慕发直的目光直直盯着宝刀,雷少轩微微一笑,忽然手一翻,一刀往博尔雄脑袋轻划了过去,猝不及防之间,博尔雄惊得魂飞魄散,众人目瞪口呆中,几缕头发从博尔雄的头上飘了下来。

    雷少轩顺势又是一刀,划过空中飘荡的头发,头发如微风吹抚,断为了两截。

    博尔雄来不及惊怒,见状转为嫉妒,道:“铁木,如此好刀,便宜你了。”

    又酸溜溜道:“可惜是柄直刀,咱们胡人惯用弯刀,这把刀也只能挂在墙上。如此华丽的刀,也只能哄女孩子玩,到了战场之上,就凭这些宝石,也是吸引仇恨的刀。”

    雷少轩笑笑,忽然拿出一柄小刀,暗运内力和神念,几下子就将刀柄上的黄金,刀鞘上的宝石,干干净净地全都撬了下来。

    帖木兰正替雷少轩高兴,见状惊道:“阿弟,你……”

    “阿姐,我好喜欢这把刀,不过傻大头说的对,这是把杀人的刀,不需要太华丽。”

    雷少轩说着,把所有的黄金、宝石全塞到阿香的手里。

    “阿香姐,这些给你了,是帖木兰公主阿姐和铁木阿弟送你的嫁妆。”

    阿香脸又羞又怒,转身恨对博尔雄道。

    “都是你这傻大头胡说八道,毁了这么好的宝刀。”

    抓着黄金宝石,追着博尔雄拳打脚踢,博尔雄抱头鼠窜。

    帖木兰不理这对男女,有些惋惜地对雷少轩道:“此刀似刀似剑,乃是西波斯进贡给大汗的礼物,唤作‘金龙逐凤’。后来辗转到了城主手里,刀身由镔铁打造,锋利无比,不过金龙刀是直刀,你用得习惯吗?”

    雷少轩自练刀以来,从没有过一把好刀,此刻正兴奋不已,闻言也不答话,后退几步,顺手舞了几个刀花,越练越兴奋,忽然长啸一声,将金龙刀往空中抛去。

    金龙刀腾空飞起,在空中翻腾几圈后沉沉地坠落,雷少轩身影鬼魅般突闪,顺势将手里刀鞘往空中一抛,刀鞘套住金龙刀,画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疾速下沉,雷少轩潇洒地打了几个圈,如风般卷过金刀,横在肩膀上,停住身子看着帖木兰。

    “好!”博尔雄忘记了打闹,直直地看着雷少轩。

    雷少轩刀术凌厉,身法潇洒飘逸,显然是刀术高手。

    “阿姐,谁敢欺负你,这把刀将横在他脖子上。”雷少轩满含深意,似有所指道。

    帖木兰闻言轻叱一声,脸有些羞红,竟然忘了问雷少轩是如何练就的这刀法。

边荒岁月 第七十四章 嘱托

    草原一望无际,天空蔚蓝,朵朵白云飘荡,满眼都是绿色,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各色野花。

    原野上,不时游荡着群群的羊群,远远望去,分不清是白云还是羊群。

    骑马行走在辽阔的草原上,雷少轩感到心胸开阔起来。

    仿佛所有的烦恼、忧虑、警惕、忧伤都融入了草原之中,变得宁静惬意,甚至慵懒无聊,似一块绿色的绸缎,在心里上下飘荡。

    学着胡人,雷少轩摘下一朵美丽的野百合,斜插在头髻上,顿时显得风流浪荡,惹得阿香直翻白眼,忍不住道:“戴花的都是不正经男人,男孩子不要学坏。”

    雷少轩笑了笑,突然策马上前,把一朵百合花,猛然插在了阿香的头发上,顿时将阿香圆润、朴素的脸映出几分俏色。

    博尔雄打趣:“铁木长大了,都知道给媳妇戴花了?”

    只有自己的男人才能给媳妇插上花,插花意味着求婚示爱,雷少轩不知道胡人的这个规矩。

    一行人中也没人把这当回事,雷少轩还是个少年,所有人都知道阿香心疼雷少轩,把他当弟弟看。

    闻言,雷少轩心一惊,苦笑不已。

    来到天香阁数月,自己的心似乎变得柔弱和多愁善感起来。

    死囚营、前锋营时时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所有的紧张、恐惧、不知道明天性命在哪里的彷徨,此刻似乎都被遗忘,过往的一切痛苦经历似乎没发生过。

    雷少轩突然羡慕起身边的所有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轨迹,无忧无虑,随着命运之河漂泊,自己的命运却从来没有轨迹。

    雷少轩在命运之河中漂泊,从来就没有方向,只能随波逐流,拼命地在挣扎中求生。

    此刻,命运仿佛为他打开了一个口子,让他看到了自由。

    也许不回去,在草原上以铁木的名字生活下也不错。雷少轩想道。

    念头一生,妈妈、妹妹、胡友德、袁文伯......一张张熟悉面孔却立刻浮现眼前。

    雷少轩的心顿时有些疼了起来,不由感到有些心酸,心情立时黯淡起来。

    一阵沉默不语。

    “阿弟,怎么了?”

    帖木兰是个敏感的人,似乎感觉到了雷少轩的忧伤,策马上前悄声问。

    “想女人了呗,回头在部落给他娶个媳妇就好!”博尔雄撇了撇嘴,开着玩笑。

    博尔雄只要有酒、女人,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

    听到博尔雄的话,雷少轩却也懒得计较,猛然一夹腿,策马飞驰,飞快地向未知的远方疾驰而去。

    远远望去,天山脚下一个山坳里的一片开阔地,星星点点的散落着一顶顶的帐篷。

    一条蜿蜒的河流,沿着山坳,绸带般向着天边飘去。

    忽然,远处响起了悠长、嘹亮的呜呜号角声,部落的人群,聚集在了部落前面的空地上,等待着车队的到来。

    迎在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手里拿着木杖,头戴一顶黄金皮帽,帽子上插满颜色鲜艳的羽毛,脸上用红、紫、黄三种颜色画出图案。

    他正是部落首领铁赫帖木尔,帖木兰的父亲。

    铁赫帖木尔身后,同样站着两个身材高大的武士,头上插着单根羽毛,其余人落在了三个人身后。

    车队武士跟着帖木兰来到铁赫帖木尔面前,单膝跪下行礼,只有帖木兰没有行礼,浅浅地叫声“阿爸”,却对另外的两个男人视而不见。

    见状,这两个男人苦笑不已,他们是帖木兰的哥哥铁赫海都和铁赫海石,帖木兰却从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

    铁赫帖木尔十分高兴,拉着帖木兰的手,朝前面走,雷少轩正要起身跟博尔雄离去,帖木兰却转身对雷少轩道:“跟着我!”

    雷少轩不明所以,跟在了帖木兰身后,来到了一顶宽大的帐篷外,雷少轩闻到了浓郁的药香。

    帐篷里面空间很大,中间是一张床,床前点着一盆火炭。

    床上躺着一位妇人,盖着雪白的被子,并不是胡人常有的毛被,而是棉被。旁边站着两个丫环,都穿着绸缎华裙,并非胡人打扮,帐蓬角落还摆着茶几,处处不同于胡人摆设,让雷少轩不由微微有些诧异。

    “阿妈!”帖木兰飞快扑到床边,俯在妇人身上,她是帖木兰的母亲苏娜。

    看得出,苏娜是一个美丽的妇人。

    脸庞匀称,皮肤润滑白皙,不像一个胡人。

    此刻苏娜呼吸急促,握着帖木兰的两只手,瘦得只剩皮包骨头。

    显然,苏娜病得很重,卧床已久。

    帖木兰拉着苏娜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泪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傻孩子,我不是好好的吗?......”苏娜用沙哑的声音,小声说道。

    仿佛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苏娜一句话没说完,就停下来直喘气。

    她忽然转眼看向雷少轩,这个跟在帖木兰身边的陌生男孩。

    帖木兰不会随便让男人跟在身边,更不会让陌生人进入这个房间,能够随帖木兰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跟帖木兰一定十分亲近。

    意识到了什么,苏娜的脸色忽然红润起来,脸上浮现出激动和宽慰的表情,两只手轻轻抚摸着帖木兰依然流泪的脸。

    “我的帖木兰长大了呀;谁家的幸运男孩,被帖木兰领来了呀?”

    雷少轩年身材挺拔,虽然皮肤黝红,却眉清目秀,沉稳内敛,尽显翩翩风采。

    雷少轩比帖木兰小不少,不过草原婚配,不大计较年龄。草原条件艰苦,生养困难,男人很早就成亲,娶的大多数是年龄大的女人。

    闻言帖木兰羞红了脸。

    雷少轩急忙走向前,跪下道:“阿玛,我是铁木!”

    胡人对辈分大的妇女,都可以叫阿玛。

    苏娜显然误会了雷少轩与帖木兰的关系,不过雷少轩依然心头涟漪波动。

    看着机灵、眼睛清澈的雷少轩,苏娜心里很是喜欢,更有隐约期盼。

    苏娜拉着雷少轩的手,柔声道:“帖木兰是个苦命的孩子,要好好对帖木兰。”

    这是一种很重的嘱托,闻言雷少轩心里顿时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尽管是个误会,却是个美丽的误会。

    似期盼,似亲近,似给与与接受,这嘱托仿佛在雷少轩的心里压上了一块石头,又似种下了一颗树。

    不知是什么原因,帖木兰并不解释。

    “我会的!”雷少轩坚定道。心头甜甜、酸酸的感觉再也无法遏制地滋生起来。

    苏娜又拉过帖木兰的手,和雷少轩的手握在一起。

    “我活不了多久了,看不到你们成亲。你们要同甘苦共患难,相互扶持,一生不离不弃!”

    帖木兰顿时嚎啕大哭起来,雷少轩不知所措。

    之前雷少轩对帖木兰从来没有过别的想法。

    帖木兰如此美丽、身份高贵,不可亵玩。雷少轩一直把她当姐姐看,感到很亲近。此刻,面对苏娜仿佛是生命的嘱托,心里某块冰冷坚硬的东西,被融化了。

    雷少轩见惯生死,看着帖木兰耸动的肩膀,听到她低低地抽泣声,显得那么无助,心里不由涌起了强烈的呵护感,心头有了牵挂,顿时觉得自己长大了。

    决不让任何人伤害帖木兰,她是我的,她母亲将她交给了我。这种念头一旦在心头扎根,再也驱除不掉。

    雷少轩经历红尘,却谈不上有感情的经验,此刻更像是情窦初开,突然不知道如何面对帖木兰,觉得有一种陌生的距离感,却又盼着亲近,欲近而若离。

    走出帐篷,帖木兰和雷少轩来到一处河边,并肩坐着。

    河水蜿蜒清澈,微风拂过,河面泛起阵阵清波。

    远处,鹰击长空,声彻云霄,碧空万里,飘着朵朵白云,此景如诗如画,让人顿时心胸开阔。

    帖木兰柔声自言自语道:“阿玛是北魏人,随外公到草原经商,不料商队被劫,所幸阿玛被阿爸所救,从此跟了阿爸,多年前生了重病,从此卧床。”

    帖木兰伤心的眼泪滴滴掉落,让雷少轩心疼不已。

    “你医术高明,难道也没办法吗?”

    “我师父才叫医术高明,连他也没办法。”帖木兰伤心道:“她的病,乃是先天寒症,娘胎里先天不足,能拖到现在已经是奇迹。病可医治,命却不可抗!”

    想到自己的身世,雷少轩不由悲上心头,恨恨幽幽地说道:“我要与命运抗争!”

    此刻,帖木兰坐在雷少轩身边,浑身上下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淡香,雷少轩早就经历红尘,哪里还不知道这是少女体香。

    世上哪里还有比少女体香更迷人的香料?

    闻到这体香,雷少轩心魂俱醉,心头激荡,阵阵冲动让雷少轩颤抖着,悄悄地将手臂环抱向帖木兰。

    肩上一紧,帖木兰顿时满脸羞红,有些发窘,有些慌乱起来

    “不......不......”帖木兰挣扎道。

    雷少轩哪里还控制得住,一把抓住帖木兰的手,可是帖木兰坚决地挣开了,起身就要走。

    雷少轩心里一阵恐慌和失望,有些不知所措,任由帖木兰离去。

    看到雷少轩失望的样子,帖木兰有些不忍,又悄悄地坐下。

    两个人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河面,喝水发出咧咧的声响,向远处流淌而去。

    沉默了一会,雷少轩又看向帖木兰,帖木兰顿时又有些慌乱起来,羞红着脸,发窘地低着头,随手拿着一根芦苇,在地上乱划,想着心事。

    雷少轩再也忍不住心头冲动,抓住帖木兰的手,被帖木兰坚决挣脱。

    雷少轩有点急躁起来,突然对帖木兰惊道:“你眼睛下面有东西!”

    帖木兰一惊,急忙道:“是什么?”

    “别动,是一只小虫子,闭上眼睛,我帮你打下来!”

    雷少轩的声音有些颤抖。

    帖木兰闭上了眼睛。

边荒岁月 第七十五章 梦幻

    看着纯真有些笨拙的女孩,雷少轩手有些颤抖。

    帖木兰闭着眼睛,美丽的睫毛微微颤动,凝脂的脸上泛着圣洁的光芒,诱人的洁白脖子让人不忍亵渎,空气中弥漫着的醉人体香。

    雷少轩心里忽然忐忑起来,涌动着丝丝的罪恶感,无法抑制的冲动,让雷少轩鼓起勇气紧紧搂住帖木兰,吻向娇艳动人的嘴唇。

    帖木兰突然遭袭,顿时羞红了脸,慌乱起来,心里突突乱跳,本能地挣扎着推开雷少轩,心里又有着隐约的期盼,两手抓住雷少轩,也不知道是推还是拉,有些不知所措。

    雷少轩心飞天外,激动、甜蜜、冲动,让他想更进一步抱着帖木兰。

    帖木兰猛然推开了雷少轩的手臂,羞红着脸,一言不发,快步而去。

    帖木兰在叶赫伦部落里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铁赫帖木尔只有苏娜一个妻子,这在胡人部落里,显得极其罕见。

    胡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大多数部落首领拥有多位妻子,并且常常以拥有妻子数量多少为荣。

    胡人人口稀少,部落之间争斗不断,大量的男人死于战争,造成女多男少的局面。一夫多妻是实现部落人口增加的无奈之举,胡人早婚,无非也是繁衍的需要。

    帖木兰有两个哥哥,大哥铁赫海都,二哥铁赫海石。不过这两个哥哥似乎极其惧怕帖木兰,毕竟妹妹只有一个,铁赫帖木尔对她无比溺爱。

    雷少轩曾看见铁赫海都因为顶撞帖木兰,被铁赫帖木尔狠抽了好一顿马鞭,大概这也是哥哥惧怕帖木兰的原因。

    叶赫伦部落是个古老的部落,曾经繁盛一时,却因为连年战争,逐渐衰落。如今人口比较少,无力对外征伐,周边部落无时不想着征服吞并叶赫伦部落。然而帖木兰有着公主的身份,吞并叶赫伦部落,无疑直接挑战大汗,为大汗所不容。

    仗着帖木兰的身份,叶赫伦部落才避免了为人所吞并,帖木兰无疑是叶赫伦部落的根基,自然地位尊崇。

    草原自然条件恶劣,部落物资匮乏,天香阁利润丰厚,因此帖木兰常常补贴部落粮食,帮助部落度过一次又一次的灾年饥荒,帖木兰也因此得到了部落的拥戴。

    在部落,帖木兰说话都比铁赫帖木尔有用,然而正是帖木兰在部落是个特殊的存在,也造成了帖木兰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婚配对象。

    帖木兰眼高于顶,胡人无人能入她眼,除了帖木兰自己,谁也无法作帖木兰的主。

    于是,帖木兰的婚事就耽误下来,难怪苏娜看到帖木兰领着雷少轩,激动万分。

    夜幕降临,篝火升起,部落在河边举办仪式,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

    比武,摔跤,骑马,夺羊......能够体现男人英雄气概的活动,今晚都能见到。

    阿都沁日代表着大汗,拓拔野代表卢城城主,地位都十分尊贵,因此临近的几个部落首领,都被邀请一起参加狂欢,部落驻地外的开阔地面,搭起了顶顶帐篷,使得部落营地更显热闹。

    夜色逐渐暗了下来,阿都沁日、拓拔野、铁赫帖木尔、帖木兰、博尔雄……部落的主要人物,围站在一起,看着一位萨满巫师主持仪式。

    萨满巫师手持一把木剑,头上插了一圈颜色艳丽的羽毛,脸上用红、黑、白颜色画满了神秘的图案,唱着神秘的胡曲,围着一堆木材搭成的祭台踏着星步。

    突然,萨满巫师大喝一声,手里的木剑,竟然射出火,喷向祭台,转眼间燃起了熊熊大火。

    部落人群发出欢呼声,活动开始了。

    营地堆堆的篝火燃起,博尔雄似乎全身发痒,浑身难受,两眼不停地到处张望,不过帖木兰一瞪眼,博尔雄如同老鼠见了猫,又缩了回去。

    雷少轩心里暗笑,博尔雄看见喝酒、比武之类的活动,哪里还能按捺得住?

    远处的比赛已经开始,这里萨满还在念念有词,主持祝福部落昌盛之类的仪式。好容易等到萨满巫师结束了仪式,帖木兰一点头,博尔雄转身没入人群,消失不见了。

    雷少轩漫无目的乱逛,与他熟悉的人都已经兴奋地跑开,与朋友们一起参加部落狂欢。

    说到底他来自北魏,对部落生活有着本能的抗拒,这里是他乡而非故园,对他来说自己是个外人。

    博尔雄一会去比刀,一会去摔跤,有时被某个部落邀请参加抢羊。

    每次胜利,博尔雄都被一群早就等待在那里的姑娘围住。这是胡人的传统,胜利者往往被仰慕自己的姑娘邀请,进入某个帐篷。

    不过雷少轩发现,博尔雄似乎对出风头更感兴趣,不断拒绝着姑娘,不停地参加下一个活动,这让博尔雄虚荣心满足的同时,名声迅速在部落里传开。

    不服气的部落男人,都以挑战博尔雄为荣,雷少轩发现甚至海都、海石都追着博尔雄挑战。

    博尔雄不时显露出轻蔑的态度,这让部落的男人更愤怒。

    雷少轩感到好笑,博尔雄到哪里都是拉仇恨的主,不过博尔雄对雷少轩似乎另眼相看,邀请雷少轩比武的态度,谦虚而又坚决,只是被雷少轩更坚决的态度拒绝了。

    随意闲逛了几个活动的场地,雷少轩越发感到孤独。

    雷少轩无聊地走着,偶尔打听阿香、帖木兰的消息,却被神秘地告之,阿香跟情郎钻帐蓬去了。帖木兰一如既往,回部落就只有一个去处——苏娜的帐篷,她只会陪着妈妈。

    雷少轩想着心事,觉得自己像一匹孤狼,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于是漫无目的地走着,逐渐离开了狂欢热闹的人群,来到了寂静的部落外围的河边。

    月光如水,洒满大地;水面如镜,宛如一条蜿蜒的玉带,横在草原上。

    寂静的夜色,将一切隔在了身后,欢笑声,火光,兴奋的人们……一切都与雷少轩无关。

    河水发出轻轻的波浪拍打声,蛐蛐叫声,蛙声,与雷少轩的心声融为一片,分不清彼此。

    枕着柔软的草地躺下,雷少轩闭上了眼睛。

    他忽然想起了妈妈、妹妹,不由流下了泪水;又想起胡友德那张凶恶的刀疤脸,此刻显得那么憨厚、敦实;罗浩,那狡猾略带讨好的脸,哦,如今估计又去抱哪个死囚营的大腿了吧。罗浩总能用那张狡猾、卑微的笑容,在各种复杂环境中,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忽然,一张焦急的面孔出现在雷少轩脑海里—胖姑。

    雷少轩不由睁开了眼睛。

    转眼间自己离开死囚营两、三年了呀,不知道她们过的怎样?两位师父过得如何?袁文伯、张青估计担心死了自己的女儿,然而袁文伯再担心,都永远是一副不紧不慢、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张青却着急着坐卧不安了吧?

    雷少轩心绪万千,往远处看去。

    月光下,远处迷迷茫茫,黑黢黢的远处群山如莽,月光如绸缎般盖住了草原 ,草原上微微泛出如水白光。

    放空一切,雷少轩不由自主地念起了《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

    雷少轩闭着眼睛,唱出经文,梵音袅袅,往周边传去。

    声音所到之处,一切都逐渐寂静下来,离雷少轩不远的河里,不知不觉中挤满了各色的鱼,都浮着头,静静停在水面上。

    雷少轩的思绪仿佛停住了,闭着眼睛,脑海里却能感觉到身边一切都静止了。

    脚下的蚂蚁不动了,石头缝里卧着的蛐蛐一动不动,停止了叫声,仿若塑像一般,无名的小花,缓慢却又坚定地绽开。

    雷少轩能看见风微微拂过,月光照在身上,衣服纹路清晰可见,甚至雷少轩看见了自己身后停着一只蜻蜓……一切那么清晰、生动,如梦如幻。

    雷少轩一惊,睁开眼睛。

    一切又活了过来。蛐蛐重新发出“果果”叫声,河水翻动,鱼群散去,蛙声一片……这不是梦。

    雷少轩有些惊喜。自从修炼金刚经,自己逐渐能感知身边丈许范围的事物,只是感觉模糊,无法与眼睛观察的相比。

    如今,自己的感知却比眼睛看到的更清楚。

    雷少轩意识到,自己的感知足足提升了一大截,这不由让他感到惊喜又有些害怕。

    刚才所有的小动物似乎都停止了活动,如同在听自己讲经,难道自己修习佛经有成了?不会真的变成一个和尚吧?

    《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让自己静心凝神,坚毅如铁,这是意志感知的基础,《大成摩诃光明般若经》却更像引路明灯,不让自己堕入沉沦,让感知更加清晰纯粹。

    感知这种能力,在前锋营里绝无仅有,会极大地增强他的战斗力,基本上不会害怕被暗箭所伤,或者被人偷袭。以雷少轩的能力,正面战斗,雷少轩一向极有信心。

    自从修炼金刚经开始,雷少轩觉得心灵清透,意志坚定,很少作噩梦。对战场上残酷的景象,感觉也逐渐淡然,仿佛一切如梦如幻,李桧常常觉得雷少轩有些过于冷酷。

    雷少轩又闭上眼睛,一遍又一遍默念《大成智慧无相般若金刚伏魔经》。

    不知不觉中,雷少轩在河边睡去。

    月光如水,撒在雷少轩身上,撒在大地上,月光下万物融为一体,分不清河水,蛙声,蛐蛐,小花,小草 ,石头……

    雷少轩的脑海也分不清是梦是幻。

边荒岁月 第七十六章 惊马

    第二天,雷少轩、帖木兰、铁赫帖木儿、阿香齐聚一个帐蓬里,帐蓬里还有六个身高和帖木兰一样的部落女孩。

    六个女孩子站成一排,等待着雷少轩的挑选。

    雷少轩仔细打量着这几位专门挑选出来的女孩,她们长得并不美丽,但是除了脸形之外,身材、身形和帖木兰都差不多。

    “有一件事,对部落来说生死攸关。”雷少轩平静说道,心里颇有些不忍。

    “这件事需要有人冒生命的危险来完成,甚至会九死一生。之所以选你们来,是因为部落之中,你们最合适。”

    几个女孩闻言,顿时紧张起来。

    雷少轩狠了一下心,道:“所以你们想一想,你们怕不怕死?如果让你们死,你们有什么愿望和条件?记住,这件事自愿参与,你们不用担心部落会强迫你们。”

    六个女孩子闻言,面面相觑,脸上露出惊恐、彷徨的目光,身体瑟瑟发抖。

    她们不完全相信雷少轩的话,但凡事关部落安危,哪一次是自愿的?

    雷少轩叹了口气,心里感到有些失望,却也没有感到意外。

    雷少轩知道,胡人部落里,部落首领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哪怕让这六个女孩子去死,她们都无法抗拒。

    雷少轩不愿意让帖木兰使用这种权利,见惯生死,雷少轩再也不愿意屠杀无辜的人,更何况是年轻女子。妇孺属于保护对象,不该参与战争和杀戮。

    雷少轩曾经扪心自问,为了帖木兰的性命,选择牺牲其他无辜的女孩是否值得,答案是值得的。

    然而,雷少轩对这个答案感到不寒而栗,惴惴不安。

    “大人,能问为什么需要我们去送死吗?”

    一个女孩子鼓起勇气,怯生生问道。这女孩子看上去虽然有些惊恐,但是眼睛明亮,显得很坦然。

    “抱歉,不能。此事绝密,留下来的人才能知道秘密,我再说一遍,这件事需要自愿,如果你们选择留下来完成任务,部落会竭尽全力弥补你们。有什么条件和心愿,部落会帮你们达成。如果不愿意,你们现在就可以走了。记住,今天的事情,绝对不能跟任何人提起。”

    “我留下。”这女孩松了口气,道:“我叫阿不罕娜,我有个愿望……”

    “好。”雷少轩闻言大喜。

    “我叫呼兰兰,我也愿意留下来。”

    忽然,又有一个女孩子举手,看见雷少轩惊喜的目光,急忙低下头。

    “我叫阿齐格娜,我也可以留下……”另外一个女孩子高高地举起了手,目光兴奋,有些羞怯踊跃。

    雷少轩低估了胡人部落的号召力。

    如果需要为部落奉献生命,许多人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包括这三个年轻的女子。对于明知道必死的人来说,任何条件和愿望与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许多人知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剩下的三个女孩子,依然有些犹豫,欲言又止。

    雷少轩知道,她们也许还在怀疑雷少轩是否真的保证是自愿的,如果不去是否会被部落惩罚,死亡的阴影和部落惩罚的恐惧在她们的脑海里翻腾。

    “行了,我只需要这三个人,剩下的可以离开了。”

    望着忐忑不安,边走边回头的三个女孩,雷少轩心里有些好笑,顺手从兜里拿出三个小香盒一一塞到她们手里。

    “好了,别害怕了。部落不会惩罚你们的,帖木兰公主的善良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铁赫帖木儿瞪着眼睛,向她们挥手道:“回去别乱嚼舌头,小心把你们舌头割下来。”

    惹得帖木兰直翻白眼。铁赫帖木儿嘴硬心软在部落里出了名,否则部落也不会那么羸弱。

    “阿弟,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帖木兰好奇地问道。

    雷少轩深吸一口气,指着三个女孩。

    “阿姐,她们将是保护你的第三道防线。”雷少轩解释道。

    雷少轩转身对着铁赫帖木儿道:“请铁赫大人挑选六个人随行,这六个人只听从我和阿姐的指挥,并且与其他人保持一定距离,途中不许和其他人交往、交谈。阿姐,你女扮男装,混在这六个人内。”

    铁赫帖木儿忙不迭答应着,事关帖木兰生死,铁赫帖木儿恨不得自己随行。

    雷少轩沉吟了一下,接着说道:“阿不罕娜,你身穿帖木兰公主的衣服,戴上面纱、手套,假扮公主。阿香姐,你寸步不离阿不罕娜,任何人企图和阿不罕娜说话,你都要替她阻拦和回答,保证没有人能听到阿不罕娜的声音。”

    “可是这样一来,有心人岂不是发现阿不罕娜是假冒的。”帖木兰不解问道。

    雷少轩笑了笑道:“阿姐错了,他们不是发现,而是怀疑。我就是让他们怀疑阿不罕娜是假冒。”

    雷少轩微笑着对另外的两个女孩子道:“你们换上全新衣服,也是戴面纱、手套,不许露出哪怕一点皮肤,跟在阿不罕娜身边,但是永远不许在外人面前说话,任何人靠近你们,你们也都不予理睬。”

    阿香听得目瞪口呆,帖木兰紧紧盯着雷少轩,舒了口气。

    “这样就算他们知道阿不罕娜是假冒的,也会认为另外的两个女孩子中必有一个是我,绝不会知道我已经女扮男装。”帖木兰拍着手。

    “阿弟,这注意太妙了。怀疑阿不罕娜,就需要去证实她到底是不是公主,怀疑另外两个也需要去证实。当刺客确认三个都不是公主,咱们早就到达王都了。更何况不跟人接触,怎么证实?”阿香雀跃道。

    雷少轩心里却有些沉重,对三个女孩子道:“怀疑你们是公主,必然让你们成为刺杀目标,所以有生命危险。”

    阿不罕娜却高兴起来,拍着胸口,吐出一口气道:“原来只是假扮公主,还说什么九死一生,你真的是个大骗子。”

    “就是,为公主而死是我们的荣幸,何况那么多人保护,怎么还会死?往日都是阿不罕娜骗男人,原来男人骗人也是那么让人害怕。”呼兰兰嬉笑起来。

    雷少轩闻言目瞪口呆。

    雷少轩摇摇头,哭笑不得道:“我会跟你们和那六个人在一起。帖木兰不许离开我半步,三步之内,金龙刀能保证你绝对安全。”

    “阿弟,你真的是个天才。”阿香满脸都是佩服,忽然疑惑道:“你叫公主什么?帖木兰?”

    帖木兰闻言,脸羞通红,急忙岔开话题。

    嘹亮悠远的号角回荡在草原上,声彻云霄,为帖木兰送行。

    阿都沁日率领着队伍,浩浩荡荡离开部落,开始踏上一条危险的未知路。

    抬眼望去,草原苍茫辽阔,白云朵朵,满眼都是绿色,各色小花如星辰点缀。

    雷少轩心里有些紧张,他清楚地知道,在这美丽的景色下面,埋伏着重重危机。

    再没有人比雷少轩更能深刻地体会到生命受到威胁时的疯狂。为了活下去,死囚营里的无数死囚不择手段,行事变得毫无顾忌,肆无忌惮。

    雷少轩相信耶律楚天正面临着同样的处境,也一定会发狂,而绝境中的狂兽是最危险的。

    面对一头发狂的狮子,任何理智的判断都是错误的,只有疯狂的手段才可能应对——不是疯狂反击,就是疯狂防范,或者疯狂逃走。

    雷少轩必须做好疯狂防范,或者疯狂地逃走的准备。

    离开部落,全队骑马急行,过了半日,队伍离部落已经很远,来到一处丘陵似的草原。

    草原两边都是缓坡,尽管不高,但是起伏不定,队伍只好沿着蜿蜒的坡底的一路前行。

    看着两边缓坡,雷少轩的心感忽然隐隐的感到不安,无数次的危险经历,让雷少轩警觉起来。

    雷少轩悄悄地对身边的帖木兰道:“此地有些不妥,让咱们的人准备,如果有突发情况,全体往左边缓坡冲杀。”

    身边的武士将命令传给博尔雄,传达下去。

    帖木兰扮成武士的事只有博尔雄知道,为了保密,博尔雄从不靠近雷少轩身边,领着队伍,走在前面。

    金帐狼卫和城主府武士并没有多少人认识和注意雷少轩,他们自成体系,雷少轩无法指挥他们。

    队伍拐进谷底的一个弯,忽然前面传来轰隆隆的声音,走在前面刚转过弯的武士们见状魂飞魄散,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开阔地,无数匹马组成的马群,远远地正迎面冲来,大地抖动,卷起阵阵狂风。

    万马奔腾,势不可挡。

    率队走在前面的阿都沁日下意识以为是惊了马群,急忙吼道:“惊马,马群惊了,散开,散开!”

    任何人正面对上怒马洪流,都会被撞得粉碎。

    闻言武士们慌乱躁动起来,出于习惯,大多数的武士下意识驱马往右边缓坡冲了上去。

    雷少轩领着帖木兰等人率先向左边缓坡疾驰,博尔雄带领着队伍紧随其后,一起冲上左边的缓坡。

    武士们刚冲到缓坡腰间,马群已经奔腾而过,阿都沁日回头一看,所有的武士都已经陆续冲出坡谷,聚集在缓坡中腰,等待马群过去。

    看到武士们脱离危险,阿都沁日不由轻舒了口气。

    然而,阿都沁日往谷底奔腾的马群看去,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刺客,伏马……快躲闪……快跑!”

    阿都沁日厉声大叫,趴在马鞍上,胡刀猛烈拍着在马背上,耳边传来尖利的破空声,一排排箭雨,飞蝗般从身上穿过。

    谷底奔腾的马背上,忽然站起十数个身影,正持弓搭箭向缓坡的武士们激射。

    “嗖、嗖……”

    “啊……”

    惨叫声、破空声、嘶吼声,马蹄声……交织在一起。

    阿都沁日怒火冲天,却又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武士们纷纷落马,谷底骑马的人却早就随着马群远去。

    马群远去,阿都沁日勒住马,随后的武士纷纷聚拢了过来,戚戚然等待阿都沁日吩咐。

    突然,坡顶又传来马蹄声,阿都沁日眼瞳一缩,凄厉大叫:

    “伏马……快躲闪……快冲!”

边荒岁月 第七十七章 缝合

    坡顶突然冲出十数匹快马,马上是一个个持弓搭箭的蒙面人。

    怒马,强弓,箭雨。

    匹匹快马,卷起狂风,呼啸着从坡上席卷而过,伴随着密密麻麻的飞蝗般箭雨,将聚集在缓坡中间的武士们笼罩。

    凄厉的惨叫,痛苦的嘶鸣,无助的咒骂,心悸的呼啸……

    阿都沁日心如焚,怒似火,心慌如麻。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阿都沁日慌乱起来。

    他迟疑着,不知道如何下令,心里第一次恨自己如此无能与无助。

    情况不明,乱指挥必定损失惨重,脑子只知道如今武士们速度缓了下来,聚拢在一起无疑会成为刺客的活靶子,箭雨覆盖下必定损失惨重,唯一的办法是趁乱前冲,拉开距离反击。

    凭着本能阿都沁日拼命策马前冲。

    冲出一段距离,坡上的蒙面人已经远去,阿都沁日知道有了反击的机会。

    “回头,冲杀他们。”阿都沁日大声喝道。

    武士们纷纷拨转马头,随着阿都沁日冲了上去。

    坡上空无一人,蒙面人已经消失在草原的远处。

    临危才能真正显示一个将领的素质,这点阿都沁日显然不合格。

    面对突发的情况,慌乱中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命令,以至于空有那么多的高手,毫无反击的手段,只能抱头鼠窜,四处逃散。

    最致命的是,明知道此行危险重重,却没有任何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

    果然是傻子高手,雷少轩不由对他有些鄙视。

    统计战况,两个金帐狼卫和八个城主府武士被射杀,还有十一个金帐武士和二十个城主府武士受伤,虽然伤员虽然没有性命之忧,却都失去了战斗能力。

    阿都沁日阴沉着脸,一个简单的埋伏,就消灭掉了一半的护卫武力,而对方毫发无损,甚至连面都没有见到,对他来说不啻是一个耻辱。

    阿都沁日向帖木兰走去,看到博尔雄率领的武士和伙计们毫发无损,自己率领的金帐狼卫和城主府武士损失惨重,嫉妒油然而生。

    帖木兰公主蒙着脸,看到阿都沁日领着几个武士过来请安,却不愿意跟他说话,由着贴身的侍女阿香答话,显然是对自己不满意,阿都沁日心头更是怒火中烧。

    “作为公主身边的武士首领,却带着公主脱离大队,往另外的方向跑,万一遇到强敌,谁来保护公主?”

    阿都沁日寒声怒斥博尔雄。

    “这?”没想到阿都沁日有这种反应,博尔雄心里有些不满。

    博尔雄对阿都沁日的发火感到莫名其妙,却也不争辩,毕竟阿都沁日是大单于身边的一等侍卫。

    “我等乃是奉公主的命令,率队往左边躲避的。”博尔雄深吸一口气,平静道。

    “为什么?”闻言,阿都沁日泄了气,有些不甘地问道。

    公主的命令,他不敢再质疑,何况这命令极其正确。

    蒙脸的公主看向雷少轩,作为六名部落派给公主的侍卫,雷少轩就站在公主旁边。

    任何人被正面冲击,本能第一反应是往右边跑,如果有埋伏,通常在右边,情况不明之时,一定要往左边躲避。

    这是雷少轩集训的常识,此刻却无法对人言明。

    “阿姐说了,人马聚集,如果都往一边跑,后面的人被前面的人阻挡,必被马群所伤,只有分散开,才能尽快脱离危险。”

    雷少轩挠着头,故作轻松理直气壮道。

    身后女扮男装的帖木兰顿时目瞪口呆,恨不得将雷少轩踹翻,她什么时候说过这些话?

    阿香心里直笑,点头如捣蒜道:“嗯,嗯……公主说的。”

    阿都沁日不好再责问,雷少轩是公主所谓的阿弟,他不能过于为难。

    气氛缓和下来。

    “公主平安就好。”阿都沁日心内郁闷,告辞转身要走,随行的武士也随即离开。

    突然,阿都沁日身后闪出一道亮光,一个金帐狼卫暴起,挥出一刀。

    刀光如闪电,毫无征兆,直奔假冒公主的阿不罕娜而去。

    阿不罕娜的眼睛里,闪过一道亮光,如同微风拂过湖面,随即是一片黑暗。

    阿不罕娜闭上眼睛,心里充满了绝望。

    阿都沁日浑身发冷,要是公主死了,这里所有的人都得处死,全家贬为奴隶。

    一切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尽管雷少轩时时警惕,却也来不及反应,猝然间随手也是一刀,寒光如电,后发先至,击在那个人身上。

    先机已失,雷少轩根本来不及救阿不罕娜,只能以攻对攻,一刀挥去。

    “啊。”阿不罕娜一声惨叫,身体向后仰倒。

    一道血线从阿不罕娜的胸口显现,鲜血翻涌,瞬间染红了衣服。

    刀光从武士的脖子飘过,一颗头颅飞了出去。

    众人惊叫,涌动,围拢过来,团团围住阿不罕娜。

    博尔雄暴起一刀横在阿都沁日的脖子上,怒道:“你们敢刺杀帖木兰公主?你敢动?”

    所有的金帐武士纷纷拔刀相向,刀鸣声,骂声,惊呼声……乱作一团。

    阿都沁日又惊又怒,喝道:“都不许动!都不要乱……先救公主。”

    雷少轩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对着博尔雄道:“放开他,围住这里,谁也不许靠近阿姐。”

    阿不罕娜倒在地上,胸口鲜血淋漓。雷少轩和帖木兰让人边支起帐蓬,边解开阿不罕娜的衣服查看。

    阿不罕娜被劈中胸口,幸好雷少轩闪电般一刀,将刺客劈飞,刺客发出的一刀没有用尽刀势,阿不罕娜只是被刀尖划过。

    揭开衣服,只见一道数寸长的伤口,横过半个胸口,触目惊心。看到粉嫩白皙微颤的椒/乳,雷少轩砰然心动,脸微红,想要转身,却移不开目光。

    “看什么?大男人,转过脸去。”阿香叱嗔道。

    帖木兰迅速用白布按住伤口止血,开始敷药包扎。

    帖木兰叹了口气,这么长的伤口,很难结痂长好,如果长期不结痂,伤口很快就会感染,性命难保。

    阿不罕娜假扮公主,其实是替帖木兰受的伤,这不能不让帖木兰心里感到难过。

    看着帖木兰不多时就包扎好了阿不罕娜的伤口,雷少轩忍不住道:“阿姐,这么长的伤口,这样处理就行了?”

    帖木兰一愣,下意识道:“对啊。”

    雷少轩心里暗叹,帖木兰用的是最常用的伤口处理方法,无非包扎,敷药,听天由命。

    然而,这么大的伤口,让其自行结痂愈合,无异于痴人说梦。行进途中,骑马而行,一路颠簸,这么大的伤口根本无法愈合,一动就会流血,一路流血到大都,基本就没命了。

    雷少轩犹豫起来,自己来历不明,身上不同胡人的地方太多,帖木兰已经有些怀疑,如果再有,难免引起帖木兰警觉。

    不管阿不罕娜?雷少轩忽然心悸,羞愧,这还是自己吗?

    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阿姐,在我原来部落里,如果有人受伤,而且伤口很大,阿玛常常先用烈酒清洗,再用线缝合,然后敷药包扎,伤口就能很快止血,而且伤口被缝合后,更容易止血结痂愈合,也不怕轻微的骑马颠簸。”

    “一个孩子懂得些什么?”阿香叱道。

    “竟有此事?”帖木兰想了一下,道:“你会处理吗?”

    “我会。”

    雷少轩将随身的一个小皮包打开,里面有几根针和细细的丝线。这正是王思懿特意送给雷少轩的,曾无数次用在雷少轩自己身上。

    武士身上都有烈酒,清洗完伤口,面对阿不罕娜高耸的胸口,雷少轩有些犹豫,脸红,手颤抖,心不在焉。

    “哪个男人不想偷看抚摸女人的胸口,现在让你随便弄,你倒犹豫退缩……”阿香不满道。

    阿香说话太雷人,众人绝倒。

    雷少轩哭笑不得,随便弄?阿不罕娜羞红了脸,雷少轩是公主阿弟,自己地位低下,根本没有资格反对,要是雷少轩想随便弄,自己根本无法反抗。

    不过这次的随便弄,自己倒是很期待。自己伤得太重,只能寄希望于雷少轩。

    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雷少轩一只手抓在阿不罕娜的胸口上,如缝衣服般穿针引线。

    其实伤口缝合很是容易,雷少轩熟练地很快就将伤口缝好。只是雷少轩心猿意马,给女孩子胸口进行缝合手术,对他来说不啻是一场折磨。

    伤口两边被紧紧缝合在一起,效果奇佳,雷少轩不由舒了口气,心一松,看到满手都是血,下意识顺手抹在了阿不罕娜另一边高耸的胸口上。

    所有人都愣住了,雷少轩醒悟过来,呆愣,不知所措。

    “啊!”阿香惊叫起来,帖木兰满脸怒容,阿不罕娜羞红了脸,紧紧地闭上眼睛。

    “我不是故意的……”雷少轩羞愤难当,转身要走。

    “等一下!”帖木兰沉着脸,喊着雷少轩。

    帖木兰站到雷少轩前面,紧盯着他的眼睛。

    “你来天香阁,胡语不熟,喜用直刀,会北魏语,对防范刺杀的安排严密,处理刀伤手法纯熟……”

    “你想说什么?”

    雷少轩打断帖木兰的话,步步逼近帖木兰,脸都贴到了帖木兰的鼻子上。

    “我没有叫你阿姐吗?我没有救阿不罕娜吗?我没有为你不被刺杀殚精竭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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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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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21538/ 第一时间欣赏浊世仙途最新章节! 作者:明江烟雨所写的《浊世仙途》为转载作品,浊世仙途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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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仙途介绍:
从黑暗中走来,踏过烽烟和白骨; 向深邃夜空走去,身边星辰闪烁,远处是你温柔的眼睛—— 雷少轩身为死囚,从绝境中挣扎求生,在朝堂上权谋纵横,仙路上潇洒睥睨,开创浩瀚的一方仙界乐土。 心路、情路,生路、死路,他乡路、故园路,红尘路、仙路、轮回路……走不完漫漫长路,路路艰辛坎坷。 步步危机,步步艰险,步步挣扎,多少难,多少苦,多少血和泪,唯求无悔步步! 浊世洪流和仙路漫漫,经历多少坎坷劫难能活下来?浊世仙途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浊世仙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浊世仙途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