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初遇敌情(加更求票)
“火长,你上过女人没有,丰满女人的nǎi子又大又圆,一捏一揉,那鸡头米就硬了,哎呀呀!那是个爽。”
刘简好sè如命,三句话离不开女人,他尤其喜欢女人的nǎi子,大家便叫他刘nǎi子,一路行军无聊,他便兴致勃勃地给大家讲自己从前的风流历史,尉迟惇听他说得下流,便骂了他一句,“刘sè鬼,不说女人你会死吗?”
刘简哈哈一笑,“男人不说女人还有什么意思,大家都喜欢听呢!”
他咂咂嘴,又津津有味说了起来,“我至少摸过五十个女人的nǎi子,有碗状、有木瓜型的,还有西瓜那么大的,当然也有小扁豆,你们知道西京的百妙楼吗?就是都市会旁边红sè大门那家jì院,里面四牌花锦玉是我的相好,她的鸡头米是粉红sè的,我昨晚做梦都见到她了。”
刘简闭眼陶醉在回忆之中,旁边杨思恩嘿嘿一笑,“你胯下马的nǎi子也是粉红sè的,昨晚你不会是捏着马nǎi子睡觉吧?”
众人轰然大笑,刘简脸胀成猪肝sè,恼羞成怒,举鞭便抽去,杨思恩早跑远了,刘简指着他大骂:“你他娘的王八蛋,你以为自己是什么好东西,你在辽东那些龌蹉事,要不要我替你给讲讲。”
杨思恩懒洋洋道:“你尽管说,等晚上老子扭断你的脖子。”
.......
他们已经走了五天,越过了yīn山,走过茫茫大草原,前方已经是于都斤山支脉。
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杨元庆已经多少知道一点杨思恩的底细,他原是两百人长,去年攻打辽东时当了逃兵,刘简是他手下,原来也是两百人长,但因jiān辱民女而被军法处置,直接贬为小兵,在辽东也跟着杨思恩当了逃兵,也不知他们用什么办法又重新混进军队。
他们一路跋涉,此时已经深入草原七百余里,靠近于都斤山脉,开始看见一些起伏的山峦,再向东走百余里,就到于都斤山旧镇。
杨元庆看了看天sè,已经到中午,便对众人道:“找个地方吃午饭休息!”
众人jīng神振奋,一起加速向前方一段山峦疾驰而去。
........
顺着高耸起伏的山峦奔行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一条潺潺小溪前,这里是于都斤山一条支脉的末端,山峦下覆盖着莽莽森林,虽然此时只是早chūn时节,但chūn天的气息已经悄然来到了草原,冰河解冻,小溪潺潺,小溪两侧长满了嫩绿的小草,柳枝发芽,树木和草地都仿佛披上了一件淡绿sè的新装,森林内鸟鸣兽走,已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他们刚到小溪边,一群黄羊便从森林内仓惶奔出,斥候们大喜,纷纷取弓搭箭,杨元庆早已一箭shè去,箭矢强劲,一箭便shè倒了一头肥壮的黄羊,野外打猎,这是他的拿手本领。
九名属下纷纷吆喝shè箭,片刻便shè倒了五六只黄羊,其余黄羊都惊恐万分地奔回森林,不见了踪影。
意外的收获使斥候们喜出望外,刘简扛过一只黄羊便在小溪边开膛破肚,尉迟惇却反应过来,眉头一皱道:“不准用火,怎么烤野味?”
斥候有明确规定,探查敌情时不准轻易点火,冒出的黑烟会被人发现,但这却难不倒这些经验丰富的斥候,杨思恩看了看山脉,对众人笑道:“我去看看周围情况,马上回来!”
杨元庆还没有这种经验,不知道杨思恩的用意,手下斥候张锦缎笑着给解释他道:“杨大熊是去找山洞,山洞点火烧烤野味,黑烟就不容易外泄,也不会被发现。”
“原来是这样,这些家伙倒也聪明。”
他也翻身下马,拎着一只黄羊,在小溪边洗剥,众人一起动手,片刻便将五六只黄羊洗剥得干干净净。
这时,身后传来杨思恩的声音,“火长,你过来一下!”
杨元庆见他表情有异,便丢下黄羊走了过去,“出了什么事?”
“你跟我来,发现了一点情况。”
杨思恩领着杨元庆快步向森林深处走去,这片森林是沿着山脉生长,并不宽,只有不到三百步,但很长,延绵百里,就像山峦的一条绿sè腰带,很快,他们走到山岩前,山体是石灰岩,长年受冰雪和雨水侵蚀,使山体出现一条条巨大的岩缝,有的深数百丈,其中有一个山洞异常宽大,高约五丈,宽三丈,山洞内黑黝黝的,显得十分幽深。
杨元庆拿着弓箭,一点不敢大意,他知道草原上的山洞往往就是野狼和豹子的巢穴。
“里面没有野狼,我查看过。”
杨思恩的声音很低沉严肃,甚至有一点紧张,杨元庆感觉到了他的不安,便瞥了他一眼,“你发现了什么?”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他领着杨元庆走进山洞,山洞里更大,竟高达十几丈,各种钟rǔ怪石嶙峋,有的像石树,高大挺拔,有的如怪兽,面目狰狞,时间仿佛在它们身上凝固了几千万年。
但杨元庆立刻便发现了人间的烟火,就在离洞口不远的一根石笋下,有一堆马粪,杨元庆吃一惊,凭他的经验,他一眼便看出,马粪是新鲜的。
“我仔细看过,这堆马粪最多五个时辰。”
杨思恩的经验显然更加丰富,他甚至能看出准确时间。
五个时辰,那就是半夜三更时分,“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赫然转身,在四周寻找着什么,杨思恩知道他在找什么,摇摇头道:“不用再找,没有篝火的痕迹,我仔细找过一遍了。”
“那会不会是野马?”杨元庆用排除法,考虑每一种可能。
“不可能,石笋上有缰绳的痕迹,地上石缝里还有nǎi渍,肯定有人在这里过夜。”
杨元庆眼中露出了一种紧张而又兴奋的神sè,草原夜里野狼横行,如果是普通牧民,肯定会在洞口点上篝火,那不点篝火的会是什么人呢?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他们,斥候军,而石缝里的nǎi渍告诉他,这不是他们的战友,而是突厥人的斥候,显然杨思恩也看出了这一点,才叫他过来,这附近有突厥斥候,也就意味着方圆数百里内,必然有突厥军队。
“应该是三百里方圆内有突厥军队!”杨思恩很自信地道。
“为什么?”杨元庆不解。
“火长请看这石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缰绳印子,我数了一下,大约二十条左右,突厥斥候是配双马,那就是十个人,按照突厥军队的规矩,十人一小队,一般在驻营地三百里方圆内巡逻,超过三百里,那最多只有两三人,绝不会有十人。”
杨元庆忽然明白过来,三百里内叫巡逻,是分有片区,那么十人小队应该就在附近,杨元庆蓦地回头向小溪边望去,他的同伴现在是处于一种危险之中。
“我去把他们叫来!”
他们很默契,很多话不用说,都知道彼此所思,杨思恩拔足向森林外奔去。
杨元庆又向洞口深处走了十几步,越向深处走越黑,这时他忽然感觉到了什么,一种危险的气息,他的手摁住了金鳞剑柄,jǐng惕地向四周张望,又向头顶上望去,一根巨大的钟rǔ石柱从洞顶垂下,离他头顶不到五尺。
又走了两步,在就经过一个转弯处时,他突然感觉到头上有风声,已经到了他耳边,他不假思索向后一弯腰,身子弯成圆弓形,就在身子向后弯的一瞬间,他感觉头顶被什么砍中了,随即他看清了头顶上的情形,在钟rǔ石柱末端,一个黑影如猴子般的攀在石柱后,钟rǔ石柱恰好挡住了他的身子,使自己刚才没有发现。
杨元庆同时还看见一根很红丝缨在他眼前飘舞,那是他头盔上的红缨,他的反应若再慢一怕,他的人头此时就已经落地。
随即一道寒光向他胸膛劈下,俨如闪电一般,黑影也像只黑鹰般扑下,杨元庆腰一扭,从另一个角度挺直了身子,金鳞剑随之出鞘,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杨元庆就感觉自己像打猎一般刺穿了豹子柔软的身躯,滚热的鲜血如飞沫般洒下,喷了他一脸,当啷一声,长刀落地,黑影也软软地摔倒在地上,杨元庆这才发现,他竟然一剑刺穿了对方的胸膛,是一个大胡子的突厥人,身着皮甲,头戴皮帽,双眼已没有了光泽,他已经气绝身亡。
杨元庆呆愣愣地站在那里,浑身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他杀了不知多少飞禽走兽,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他第一次将活生生的人杀死了,尽管是突厥人,但一个人生命的消失还是让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这不是恶心,而是一种杀死同类的畏惧。
“你如果不杀死他,你也会被他所杀!”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思恩出现在一丈外,在他身后,跟着其余八名手下,牵着马匹,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震惊之sè,他们都是老斥候,并不在意杨元庆杀人,而是感到庆幸,洞中竟然藏着一名突厥斥候,幸亏被及时杀死。
杨思恩走上前,瞥了一眼杨元庆,目光中有些惊讶,“火长,你.....是第一次杀人?”
杨元庆没有回答,他蹲下来仔细翻找这名突厥人的身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但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很奇怪,这名突厥士兵身上除了一把刀,什么也没有。
“他的东西都在马上,而马被同伴带走了,这个人应该是生病而被留在洞中,火长,既然没有东西,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
杨思恩终于想起,杨元庆才是他的头,他总是习惯自己仍是从前的指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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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夜袭敌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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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已经掩埋,杨元庆也在小溪边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他没有急着进山洞,而是坐一块大石上,今天第一次杀人,使他心中多多少少有点不舒服。
尽管他知道这一天会很快到来,但它真的到来时,杨元庆还是感到一种内心的反感,太突然了,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尤其那个突厥人的眼睛从亮色到变成死灰的一瞬间,那种生命消失的感触让他心中怎么也难以平静。
“火长,每个士兵都会经历这一关!”不知何时,尉迟惇来到他身旁,在旁边的大石上坐下,低声安慰着他。
“我没事。”
杨元庆的内心已经渐渐平静,那种杀戮的感觉就像一根缠在他心上的蛛丝,已经被他的心融化,融进心血中,感到不到它的存在。
“杨思恩说得对!”
杨元庆苦笑了一下,“我若不杀他,就会被他所杀,我已经想通了。”
“其实我也没有杀过人,但我并不畏惧死亡,不管是杀人或者是被人杀,我都很坦然。”
尉迟惇咬了一下嘴唇,拾起一段树枝扔进了小溪,他明亮的眼睛望着树枝漂浮着远去,淡淡道:“我没猜错的话,火长应该是京城贵族,只有鲜见死亡的贵族子弟,才会对生命看得这么重,对我们而言,死亡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士兵,能死在战场上,也是一种荣耀和庆幸,可以给家人带来抚恤,给幼弟带来土地,可以让父母很骄傲地对村里人说,我儿子是战死在沙场上,说实话,我宁可死,也不愿伤残归乡,成为父母的累赘,生不如死。”
杨元庆惊异他的心思竟是如此细腻,便笑了笑问他,“你家里是做什么的?还有个弟弟吗?”
“我家是世代种田,我有六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但六个哥哥都先后染病去世,几乎是一年死一个,我们家里就像有一种病,男丁都活不过十八岁,我估计自己也活不过,所以来从军打仗,死在战场上,也能混一笔抚恤。”
尉迟惇看一眼杨元庆,见他表情有点惊讶,便笑了笑道:“其实我今年只有十六岁,我爹爹是府兵鹰奴,年纪大了,正好轮到他戍卫京师,我便顶他的名,替他来京师戍卫,没想到战争爆发,也跟着稀里糊涂上了前线。”
杨元庆不由有些哑然失笑,他这一火手下都是稀奇古怪,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这位尉迟兄弟却是替父从军,不知其他人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怕我告发你吗?”杨元庆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不会!”
尉迟惇有些狡黠地笑了起来,“我觉得我会看人,第一次和你巡哨,我就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你连杨大熊和刘奶...刘简都没有告,会告发我吗?”
“火长.....羊肉烤好了!”远远地传来了张锦缎的喊声。
“肚子饿了,走吧!”
杨元庆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枝叶,尉迟惇站起身,撮嘴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天空上出现了猎鹰,盘旋着落下,停在尉迟惇肩上,杨元庆和这只猎鹰已经混得很熟了,便伸手摸了摸它的头。
猎鹰却调过头,迅速啄了他一下手背,却不是真啄,他们这一火人,除了主人外,它就对杨元庆稍微好一点,这也是因为杨元庆一路上射野兔喂它。
杨元庆笑骂道:“你这只扁毛畜生,居然敢啄我,喂你吃肉的时候怎么不啄了?”
尉迟惇轻轻抚摸它的头笑道:“它对你已经很好了,连我弟弟都不敢碰它。”
“嗯!尉迟,你真名叫什么,你刚才说,你是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你就别问了,我叫尉迟惇,记住了?”
杨元庆快步走进森林,张锦缎讨好似的将一支烤好的羊腿递上,“火长,调料我已经放好。”
张锦缎是洛阳人,是洛水上的摆渡人,长得倒是挺大,却是九名手下中胆子最小,也最无用的一个,因为他水性很好,尤其善于划羊皮筏子,所以被调到杨元庆手下。
他很善于奉承杨元庆,当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打仗时照顾他一点,他儿子还小,老婆孩子都要靠他养活,他当然不想死。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笑道:“锦缎,以后别这样,他们看见了,又要瞧不起你,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照顾你。”
张锦缎有点尴尬地挠挠头,只得跟着杨元庆回山洞了,山洞里,一只整羊已经烤好,烤得金黄喷香,斥候鱼鸿全用刀一一分给众人,鱼鸿全身子肥胖,但水性极好,外号叫胖鱼,有一手好厨艺,烤肉自然是他份内之事,众人洒上盐末,便蹲在地上大嚼起来。
杨元庆在啃一只羊腿,但他的心思却不在吃上。
“老刘,赵明胜呢?你们一起出去,他怎么没有回来?”
“我们出去就分手了,他向北,我往南,我怎么知道他去了哪里?”
“那你发现什么敌情没有?”
“没有,我只闻到烤肉香味,就回来了。”
众人都会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所有人都停住了动作,就像被定身一般,随即,所有人都扔掉手中肉向马匹奔去,横刀出鞘,张弓搭箭,洞口处人影一闪,传来赵明胜焦急的声音,“火长,我发现突厥巡哨队了!”
杨元庆走上前,沉声问:“在哪里?有多少人?”
“就在北面二十里外,足有二十名骑兵,他们都在休息。”
“大家再简单吃一点东西,然后出发。”
杨元庆稳定住心中的紧张,他的第一次战斗,就这么悄然来了,众人迅速吃一点羊肉,便开始收拾兵器物品,大家翻身上马,跟随着赵明胜向北而去。
.......
他们的任务之所以叫做死签,就是不仅要深入敌军腹地,寻找敌军主力,更重要是他们要面对突厥人的游哨,这才是最大的危险,突厥人的游哨就是负责猎捕他们这些隋军斥候。
遇到大队游哨,他们要学会躲避,但遇到小股游哨,最好是歼灭他们,同时从他们口中可以得到突厥主力的情报。
他们今天遇到的,就是一股二十人的突厥游哨,也就是在山洞内过夜的突厥游哨,杨思恩的推断其实没有错,山洞里是只有十人,白天和另外一队巡哨在森林内汇合.
在离山洞约二十里外的一片密林中,他们发现了敌踪,就是刚才突厥人休息的地方,但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从马蹄印判断,应该是向北而去。
十名隋军斥候,像草原狼一般,尾随着突厥人的行踪一路北上......
夜幕渐渐降临,森林的夜晚充满了危险的气息,月光从树枝桠中透入,将一道道惨白的银色投进森林,树干和枝叶以及草地都染上一层诡异的光泽,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嗷,堆满了腐叶的脚下,有不知名的东西在沙沙游动,战马不时打着响鼻,这不是劳累,而是内心恐惧,斥候骑兵们谁也不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在森林里穿行。
大约在向北走了五十里后,隋军终于找到了目标,森林深处,一团小小的火堆,在黑雾弥漫的夜里是那么的刺眼,这显示着突厥人内心的恐惧,昨晚在山洞内,他们并没有点燃篝火。
在离篝火约六十步外,八名隋军斥候躲在几株大树后,等候着火长杨元庆和刘简的消息,刘简虽然喜欢说一些荤笑话,但他却是这一火斥候中经验最丰富的一个,他做了十二年斥候,他本身是匈奴人,会突厥语,对突厥人的习性很了解。
十几名突厥士兵围在篝火边谈笑风生,火上也同样炙烤着一只黄羊,每人都有酒壶,酒壶里是马奶酿成的酒,刀和弓箭都在身边,但长矛却在马上,他们的战马拴在身后不远的几棵大树上,黑黝黝的一群。
在距离篝火约十几步的一株大树后,刘简正附耳对杨元庆说着他的发现,“一共十九人,配双马,单弓,射程最多四十步,看见没有,最东边两人就是他们的头....他娘的,这是西突厥!”
杨元庆正在看那两名突厥首领,一个身子瘦长,另一人好像挺年轻,脸被一棵树挡住,看不清相貌,两人皆头发披散,梳着小辫,皮甲脱掉了,衣襟敞开,火光将他们古铜色的胸肌映得闪闪发光,他们腰间各束一条黑带,这是十夫长的标志,两名首领,说明这是两支突厥巡哨。
杨元庆眉头一皱,“为什么是西突厥?”
“你看见没有,西面坐着一个粟特人,只有西突厥军中才有。”
杨元庆也发现了,是有一个外貌不同于突厥人的士兵,深眼高鼻,不像突厥人的宽脸,但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怎么消灭这十九名突厥兵,至少还要活捉一人。
他心中迅速推算一下,大概有了主意,便用胳膊碰了碰刘简,两人悄然离开,火光中依然是突厥人豪爽的笑声,谁也没有意识到危险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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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夜袭敌哨(下)
幽深黑暗的深林内,一火隋军斥候兵正蹲在树下听着年轻火长的战斗部署。
杨元庆其实也没有实战经验,他凭着自己的感觉进行分配任务。
“我射第一箭,大家先射箭,然后疾冲突刺,最短的时间把敌人解决,只留一个活口,就那个粟特人吧!他的相貌特殊一点,留为活口,其他人全部杀死,关键是要隔开他们和战马,杨大熊,你和老刘,还有张锦缎,你们三人负责从西面包抄,拦截住他们,我和马勺从正东杀入,赵明胜和王三郎从正北,胖鱼和贺六从正南,动作要快,下手要狠!”
“那我呢?”尉迟惇在旁边问道。
“你....”杨元庆瞥他纤细的身子一眼,他是鹰奴,武艺不行,张锦缎的武艺虽然也不行,但他身材却很高壮,只能留下一个。
“你在外围用弓箭冷射,不准人逃脱。”
十名手下一一分配了任务,他们将缰绳勒住马嘴,自己口中咬一枚钱,牵马散去四面八方,杨思恩和刘简带着张锦缎向西面绕去,刘简轻轻捅了杨思恩一下,低声嘿嘿笑道:“那个尉迟好像是兔儿爷,杨刀头对他有点意思,我已经看出来了。”
杨思恩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你小子当心点,我们这个火长可能来头不小,不是一般人。”
“你怎么知道?他没杀过人吗?”
“不是!”
杨思恩迅速瞟一眼身后一丈外的张锦缎,压低声道:“他给我这匹马,马鞍上有编号,我昨晚才发现,竟然是主帅杨太仆的马。”
“杨太仆!”
刘简大吃一惊,他捂住嘴,眼中露出惊恐之色,“你是说.....”
“我怀疑咱们火长是主帅的孙子,还有他那把金鳞剑,只有贵族才有。”
刘简心慌意乱,“那....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杨思恩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娘的,你这个笨蛋,这是好事情啊!跟着他,前途无量,懂吗?”
刘简眼睛陡然一亮,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我这个蠢货,怎么就没想到。”
杨思恩又看了一眼张锦缎,见他神情很紧张,心中不由鄙视,杨元庆也知道张锦缎无用,所以才交给他们二人,张锦缎见杨思恩目光凶狠,不由胆怯向后退一步,不敢听他们说话。
杨思恩又压低声音道:“我也看出来了,尉迟是个兔儿爷,而且很喜欢火长,咱们心里要有数,装着什么都不知道,别他娘的捅出来,没好果子吃,知道吗?”
“嘿嘿!放心吧!我老刘不蠢。”
他们两人向张锦缎一招手,三人加快了速度,牵着马迅速向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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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带着手下马勺负责东面,马勺真名叫马绍,因头长得很扁,像个马勺而得名,他为人直爽,头脑也不聪明,但人很凶悍,是陇西羌人,身材雄壮魁梧,不亚于杨思恩,两臂尤其长,天生神力,使一把八十斤重的砍刀。
斥候是军队的特种部队,都是士兵中的精锐和特长兵,兵器也不一定全是长矛,很多人参军前都练过武,像这个马勺,入伍前当过镖师,一直使用大刀,不过他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体能不可能再有突破。
他跟随着杨元庆悄悄地摸索到离突厥士兵十几步外的地方,压低声音道:“火长,我的弓箭不行,我就直接突击,砍死四五个突厥人没问题!”
“可以,等我的箭射出,我们一起杀进去!”
杨元庆带着他走到一棵大后,已经可以清晰看见火光中的情形了,他向马勺摆摆手,停住脚步,两人翻身上马,杨元庆抽出五支箭,将四支含在口中,他并不急,等待伙伴们就位。
一盏香后,南面传来一声夜猫子的啼叫,这是胖鱼和贺六发出了暗号,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就绪,这两人是四组中实力最弱的一组,他们已经准备好,那就说明别人都没有问题了。
杨元庆目光落在那名瘦高个十夫长身上,他旁边的另一名十夫长还是被树枝挡住,这时瘦高个十夫长站起身,似乎要去方便。
就在他刚刚站起身的一刹那,杨元庆拉弓放箭,一箭射出,长箭快如闪电,一箭射穿了十夫长满是黑黝黝卷毛的胸膛,只听一声惨叫,十夫长仰天倒下。
他的惨叫声便是信号,八支箭同时从四面八方射来,各取自己正面的突厥士兵,一片惨叫声响起,马勺大吼一声,跃马冲进敌群中,挥舞大刀劈砍,霎时间,两名突厥士兵躲闪不及,人头被劈飞。
隋军斥候从四面冲入,劈砍冲刺,杨元庆纵马一跃而入,在半空左右开弓,两名突厥士兵惨叫倒地。
突来的袭击使突厥士兵们一片大乱,“隋军!是隋军!”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草原腹地出现隋军,但求生之心使他们拼死抵抗,六七名突厥士兵挥舞长刀向战马冲去,他们遭遇到了杨思恩和刘简的阻拦,尤其杨思恩第一次显露出他高强的武艺,马槊挥舞,如黑龙出海,神出鬼没,瞬间便将三名突厥士兵挑飞,刘简也刺死一名敌军。
隋军突袭再加上个个武艺高强,不到半柱香便将十八名突厥士兵全部杀死,只留下一个吓得魂不附体的粟特人,双手抱头跪在地上,屁股高高撅起,浑身瑟瑟发抖。
战斗停止,但有经验的斥候们并没有庆祝胜利,他们一个个翻看士兵,没死透的人则补上一刀,两名突厥十夫长都已被杀,瘦高个压在另一人身上,杨元庆忽然感觉到不对,那名瘦高个军官是他第一个射死,他身下怎么可能还有人,离他们最近的是杨思恩,杨元庆大喊一声,“杨大熊,你身后之人没死!”
他话音刚落,只见趴在地上的另一名十夫长像豹子般一跃而起,向马群猛扑去,张锦缎正在解马匹,他离那名十夫长只有四步,他听见喊声,一回头,一把雪亮的刀‘噗!’地刺进他胸膛,张锦缎惨叫一声,栽倒在地,这时杨元庆的箭也射到,直取突厥十夫长后颈,但此人却异常狡猾,他知道隋军会有箭到,在刺杀张锦缎的一瞬间,人也同时冲进了马肚中,箭从他头顶擦过,射中了一匹马。
望着张锦缎的血从胸膛喷出,杨元庆的眼睛都红了,他大吼一声,跃马冲刺上去,其他斥候怒骂着从四面扑上,但那名十夫长突厥人却藏身在马肚下,斩断缰绳,策马疾奔,突厥人高强的控马本领在此时淋漓尽致地显示出来。
杨思恩和刘简恼恨异常,张锦缎和他们一组,却被干掉了,他们有责任,两人叫骂着尾追而去,另一匹白马也从侧面追去,那是尉迟惇,他在西南面,离突厥人马群只有十步,突厥十夫长动作太快,他没有反应过来。
杨元庆却没有追,他是火长,他得对伙伴的阵亡负责,还有战场上善后,他跳下马,跪在张锦缎面前,张锦缎已经不行了,一刀刺穿他心脏,还有最后一口气。
这时杨元庆才想起他还有一种件重要的事情没有做,他是火长,在战斗之前,他必须要问所有士兵的遗言,他很忌讳这个,但活生生的事实就在他眼前,他感觉张锦缎要说什么,立刻将耳朵附在他嘴边,“锦缎,你说!”
张锦缎的声音异常微弱,“我儿子...告诉他,他爹爹为国阵亡,不窝囊....”
杨元庆的泪水汹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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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路追杀
天渐渐亮了,杨元庆他们已经追出一百多里,他们现在在东北方向,在地图上,这一带离于都斤旧镇应该不远,此时他们顾不上寻找于都斤山旧镇,他们要追上那名突厥十夫长,事关隋军行踪泄露,决不能让他逃脱。
追了一百多里,那名突厥十夫长已经渐渐被追上,他是单马,而杨元庆等人是双马,尽管突厥人马术好,但毕竟马的耐力有限,他们远远看见数里外,一个小黑点越过一片低缓的草丘,消失在草原尽头。
“追上去!”
杨元庆狠狠抽一鞭战马,带领其他四人狂追而去,除了杨思恩、刘简和尉迟惇外,另一名斥候胖鱼也跟着他们,其余四人则留在树林中打扫战场,盘问粟特人战俘。
胖鱼叫鱼鸿全,长得颇为肥胖,生xìng开朗幽默,擅长做饭和医术,武艺马马虎虎,但水xìng却极好。
他也是洛阳人,父亲是有名的船医,和张锦缎同乡,为了给张锦缎报仇,他也一路跟随追赶,五人冲上草坡,只见数里外的一条小河边,竟有一大一小两座突厥人的穹帐,帐后有一座围栏,养有数十只羊。
而他们要找的目标却消失了,只有那名突厥十夫长的马匹倒在穹帐不远处,吐着白沫,几人对望一眼,从四面八方向穹帐围去。
离穹帐还有数十步时,只见一名突厥牧民慌慌张张跑出,脸上和身上都是血污,向他们挥手大喊大叫。
“他说什么?”杨元庆听不懂突厥语。
杨思恩沉声道:“他说有一个人冲进他家里要杀人,被他杀死了。”
杨元庆催马上前,远远便看见穹帐内那名突厥十夫长趴在血泊中,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杨元庆松了一口气,给刘简使了个眼sè,刘简翻身下马,快步向穹帐走去。
这时杨元庆忽然发现帐边爬出一个突厥小女孩,很小,像只小猫,只有两三岁左右,手放嘴里,吓得浑身发抖。
“火长,他已经死了!”
大帐内传来刘简的声音,“身上什么也没有。”
这时,小女孩惊恐地看了那名突厥人一眼,拔腿就跑,不对!她应该是投向父亲的怀抱才对,怎么会害怕?杨元庆猛地转身,目光凌厉地shè向那名突厥人。
几乎在同时,那名突厥人奔跑两步,一把将小姑娘抱在怀中,呵呵大笑,像是在安抚她,可小女孩却哭喊着拼命挣扎。
杨元庆恍然大悟,就在他举起弓箭的一刹那,一把短刀出现在突厥人手中,顶住了小女孩脖子,他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变得异常狰狞,狼一样的灰冷眼睛盯着杨元庆。
突来的变故使其他三人都愣住了,也同时反应过来,催马上前,将这名真正的突厥十夫长团团围住。
杨元庆慢慢拉开弓,瞄准了突厥十夫长的额头,弓弦毫不犹豫一松,一支箭强劲shè出,突厥十夫长没想到他真的放箭,他吃一惊,举起小女孩为肉盾,但慢了一拍,小女孩只挡住他的咽喉,长箭却从小女孩头顶擦过,‘噗!’一箭shè穿了他的额头,箭尖从后脑透出。
他呆立着一动不动,呆呆地望着杨元庆,生命的光泽渐渐从他眼中消失,短刀落地,仰面直挺挺倒下。
小女孩‘哇!’的大哭起来,尉迟惇奔上前将小女孩从他身上抱走,小女孩挣扎下地,向另一边跑去,这时,一个年轻女人牵着几匹马走来,她是这家的女主人,去河边饮马而逃过一劫,她远远看见家门口有几个陌生的军人,心中惊疑,见女儿向她奔来,她连忙抱起孩子。
女儿指着大帐哭泣,女主人大吃一惊,飞奔进了大帐,很快,只听大帐传来女人凄惨的哭喊声,帐中被杀的人才是她的丈夫。
仅仅两天时间,杨元庆对死亡已经看淡了,只有伙伴的阵亡才会让他感到痛惜,他摇摇头,走上前翻找这名突厥十夫长的物品,竟从他怀中竟找出一面金牌,杨思恩凑上前看了看,他吃了一惊,“火长,他叫阿史那伯力,好像是达头的侄子。”
杨元庆冷笑一声,“难怪此人了得,原来不是一般突厥小兵!”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尉迟惇的吼声,“你放开她!”
杨元庆一回头,见尉迟惇拉开弓箭对准着帐中,恨得咬牙切齿,同时听见有女人啼哭,杨元庆心中一怔,起身向大帐走去,只见刘简骑在年轻的突厥女人身上,正在撕剥她的衣服,上身衣服已经剥掉,露出丰满雪白的身躯,刘简毫不理会尉迟惇的威胁,他口中喷着粗气,死死盯着女人饱满的Ru房,眼睛都已充血。
杨思恩也看不下去,眉头一皱喊:“老刘,算了!”
“不!这个女人老子一定要干。”
刘简一边撕扯女人的衣服,一边大喊:“大家轮着来,老子第一个上。”
尉迟惇回头对杨元庆大喊,“你快制止他,他这是在触犯军纪!”
杨元庆走到帐前冷冷道:“刘简,你若控制不住自己,你这一辈子都当不了团主!”
刘简浑身一震,手上的撕扯动作停住,杨元庆话很简单,却戳中了他要害,他忽然大吼一声,站起身便向外走去,‘砰!’一拳将帐门口拴马木桩打翻,发疯似地向远处奔去,只听他仰天大吼大叫,“老子回京城,要找一百个女人!”
杨思恩走上前碰了碰杨元庆的胳膊,一竖大拇指,眼中充满了赞许之sè,“他是第一次战胜自己。”
说完,他抽出匕首,向大帐内走去,尉迟惇惊恐起来,一把抓住杨元庆的手臂,“火长,不能,不能杀她们!”
杨元庆也吃一惊,“杨思恩,你要杀这对母女吗?”
杨思恩停住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杨元庆,淡淡道:“火长制止刘简,是在帮助他,但作为一名斥候,绝不能留下任何隐患,火长应该明白这一点。”
“不!火长,她们只是女人和孩子,杨思恩,你不能这样滥杀无辜。”
尉迟惇跑到帐门拦住了杨思恩,异常坚定道:“我绝不让你杀她们!”
这时那名突厥女人抱着女儿跪下,一边哭泣一边指着女儿,虽然杨元庆听不懂突厥语,却能明白她的意思,她愿意一死,求饶过她的女儿。
杨元庆看了一眼惊恐万分、紧紧抱着母亲脖子的小姑娘,他不由暗暗叹息一声,杀了母亲,这个小女孩才两三岁,同样也活不了。
杨思恩用刀顶住女人的脖子,匕首刺破皮肤,一道鲜血从她雪白的脖颈上流下,母女二人紧紧抱在一起,女人用脸贴着女儿的小脸,眼泪扑簌簌滚落,杨思恩毫不心软,对杨元庆缓缓道:“你是火长,你来决定吧!杀,我给她们一个痛快,不杀,我就放了她们。”
杨元庆看了一眼母女二人,沉声对杨思恩道:“你说得并没有错,有的时候心慈会留下隐患,会害了大家,如果是那样,我不会拦你,但现在这对母女也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已经到无法解决的程度。”
他回头对胖鱼道:“胖鱼,我交给你一个任务,带着这个女人和孩子到南面去,把她们送过黄河,这次我的功劳就让给你。”
尉迟惇心中感动,立刻道:“火长,我去送她们,功劳我不要。”
杨元庆摇摇头,“你是鹰奴,发现敌情后要负责传信,还是胖鱼去。”
胖鱼走上前,行一礼道:“火长,这母女二人我来送她们过黄河,但火长的功劳我不要,因为我也不同意杀妇孺,所有的汉人都不会答应,只有胡人才会视人如草芥。”
说完,他极为不满地瞪了杨思恩一眼,杨思恩是鲜卑人,他冷冷哼一声,转身便走了,杨元庆拍了拍胖鱼的肩膀笑道:“这和汉人胡人没关系,尉迟也是鲜卑人,他不是一样不同意吗?去替这母女收拾一下细软,带她们走吧!”
他又对尉迟惇吩咐道:“你也帮他们一起收拾,简单一点,不要太累赘。”
他转身向杨思恩的背影走去,杨思恩坐在草原上,嘴里嚼着草根,正出神望着远处的小河。
“事情已经过去,不要再纠结了。”杨元庆在他身旁坐下来淡淡道。
“我不是纠结,我是体会我和你之间的不同。”
杨思恩轻轻叹一口气道:“我刚才看你shè杀突厥十夫长时非常果断狠辣,心中很赞叹你,又见你一句话就说服了老刘,更让人敬佩你洞察人内心之深,但你却饶了那对母女,让我很意外,我以为你会毫不留情杀了她们,可没想到,你没有杀她们,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如果是我,我会毫不犹豫杀掉她们。”
“我很清楚我们的不同在哪里?”
杨元庆缓缓道:“昨天我第一次杀人,心中不舒服了很久,可今天再杀人,却再也没有那种杀人后的不安,相反,我觉得有一种杀人的痛快,非常酣畅!一点心软的感觉都没有,说实话,如果是你骑在那女人身上,而不是刘简,说不定我就会把尉迟拉开,这些,我和你都是一样,但你和我相比,你确实少了一样东西。”
杨思恩有些急切地问,“是什么?”
“你做事缺少底线。”
杨元庆语气淡淡道:“大丈夫做事当求快意恩仇,不要被所谓的仁义道德束缚,你如果有需要,想要糟蹋她,我也不会为一个女人和你翻脸,但就是不能杀妇孺,人毕竟不是野兽,可以不要道德,也可以不要仁义,但是不能没有底线,一个人若连自己底线都守不住,那他注定会是成不了大事。”
杨思恩默默点了点头,杨元庆的话句句敲打在他心中,使他渐渐开始醒悟了,“火长说得对,一个人连自己底线都守不住,确实成不了大事,我就是这样。”
他眼中闪过一丝痛悔之sè,想到这些年的遭遇,就因为当初的一念没有能坚守住,逃避了自己的责任,以至于连车骑将军之位也丢掉了,如果当初自己能守住底线......
杨思恩长长叹息一声,“当年,如果我能守住自己底线,何至于今天?”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不打扰他的醒悟,他起身向大帐走去,走了几步,杨思恩却叫住了他,“火长,今天之事你要告诉大帅吗?”
杨元庆一愣,他回头盯着杨思恩缓缓问:“你是怎么知道?”
杨思恩嘿嘿一笑,站起身拍拍屁股向河边走去,老远听他的声音传来,“你送我的马,上面刻有大帅的官职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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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发现主力
杨元庆等四人返回森林时已是黄昏时分,他们找到了昨天的山洞,赵明胜等四人正在烧烤羊肉,杨思恩和刘简饿坏了,各抢过一只羊腿便大嚼起来。
“火长,猪儿呢?”赵明胜脸上露出担忧之色,张锦缎之死让他成了惊弓之鸟。
“他...有事去南方了。”
杨元庆含糊说了一句,他见脚步有一副突厥人的弓箭,随手拾起,张弓搭箭,向山洞深处射出,不行,弓体是单弓,弦也很软,扭劲不大,射程最多只有四五十步,杨元庆知道,历史上唐朝突厥人的弓箭水平迅猛提高,不亚于中原,那是因为隋乱时,突厥人从马邑郡掳走了大量善于制弓的良匠,马邑郡自古就是出良弓之地。
他扔掉弓箭,此时他更关心战俘的供词,“他说了吗?那个粟特人。”
“嗯!全说了,他是个商人,商队在伊吾被突厥袭击,同伴都死了,他因为会说突厥语和汉语,才被留了一命。”
赵明胜一努嘴,“在那里!”
山洞转弯处蹲着一个黑影,正是那个粟特人,杨元庆瞥了他一眼,又问:“那他怎么交代,突厥主力在哪里?”
“他说就在山的另一面,咱们是东面,越过这座山,突厥主力就在山的西面,和咱们直线相距只有两三里。”
杨元庆吃了一惊,他这才明白,那个突厥火长为什么向东跑,原来是想引开他们。
他快步走到粟特人面前蹲下,昏暗的光线中,他感到这个粟特人内心很恐惧,又尖又长的大鼻子在微微颤抖,杨元庆练武多年,对武人的气质已经有一种敏感,这粟特人身上一点练武的感觉都没有,确实有一种商人的胆小和谨慎。
“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康巴斯,康国人。”
他声音很小,语气也哆哆嗦嗦,康国是粟特九国之一,粟特九国是指阿姆河和药杀河之间的九个小国,康国首都就是著名的历史名城撒马尔罕,粟特人以善于经商而出名,从两晋南北朝时代开始便往来于著名的丝绸之路,中唐的安禄山也是康国人。
这个叫康巴斯的粟特人显然害怕被隋军灭口,他跪在杨元庆面前合掌哀求,“我是商人,经常去西京,去年十一月在伊吾被突厥人所掳,和突厥人只呆了两个多月,我家里还有妻子和孩子,求将军饶我一命。”
“我暂时不会杀你,假如你敢说假话骗我,那我就拿你人头去报功,明白吗?”
“我....我明白!”
杨元庆拉着他来到火边,赵明胜等人用石头搭了一个简易炉子,就算在夜间烧火,火光也会被遮住,外面看不见。
杨元庆取出地图在石头上摊开,他仔细寻找,找到了他们山洞所在,便指着山洞处问粟特人,“现在我们在这个位置,那你告诉,你所知道的突厥人大营在哪里?”
粟特人战战兢兢看了半天,他一指山脉的另一边,“在这里,一座很大的山坳内,我记得大营旁边有一根笔直朝天的大石柱,足有几十丈高,很显眼。”
“那你什么时候离开的大营?”
“前天中午,说是可能会有隋军探子,所以出来巡逻。”
旁边杨思恩道:“那我们要立刻上山,突厥人在一个地方最多呆两三天。”
杨元庆点点头,他一指尉迟惇,“我、大熊、老刘还有尉迟,我们四个人去,其他人都在山洞内等候,明天天黑前我们若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大营。”
他又指了指粟特人康巴斯,对赵明胜道:“暂时不要伤害他,给他吃饱肚子,但要小心他逃去报信。”
康巴斯连忙道:“我逃离突厥人欢喜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报信?”
杨元庆却没理他,他一挥手,“我们走!”
四人简单收拾一下,只带上刀和弓箭,便离开了山洞,尉迟惇打个唿哨,猎鹰飞下,落在他肩头,他们顺着山麓奋力向山顶攀去。
他们所处的这座山,只是于都斤山的支脉,并不很高,却十分陡峭,山脚是森林,而山上却没有一棵树,都是荆棘灌木覆盖,杨思恩攀在最前面,刘简紧随其后,杨元庆在第三,尉迟惇却落在最后,他是鹰奴,虽然武艺不高,但必须要跟去。
夜幕中,他们默默地攀登山脉,谁也没有说话,刘简经历了白天的突厥女人事件后,显然格外沉默,但偶然看杨元庆时,眼中却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感激。
他第一次克制住了自己,这对他来说,就仿佛一次重生。
他们用一个多时辰翻过了山顶,向西面下山,西面的山势比东面更陡峭,杨元庆纵身跳下一块陡峭的大石,这里是绝壁尽头,下面已经无路,是一段长达数里的绝壁山崖,脚下非常狭窄,稍微过一点点,就会坠入深不见底的石缝隙中,非常危险,杨元庆把手伸给尉迟,“拉住了!”
尉迟惇迟疑一下,握住他的手,跳了下来,险些没有站稳,吓得他一把抓住杨元庆的胳膊,惊呼一声,“好险!”
杨元庆却感觉他的手很细腻,指节圆润、光滑似水,完全不像一个士兵的手,他心中微微愣了一下,就在这时,右前方传来杨思恩的低低呼喊声,“火长,看到了!”
杨元庆心中大喜,他已经顾不上尉迟惇的异常,几步便窜了上去,伏在杨思恩身旁的大石上,探头向下望去,只见下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山坳内星星点点,俨如天上星辰,无边无际,旁边一根黑黝黝的山体石柱,俨如宝剑,直刺天穹,康巴斯没有骗他们,下面果然是突厥主力大军的营地。
作为隋军斥候,他们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要找到突厥主力在哪里,他们还要侦查敌军人数、装备、士气状况,以及突厥主帅情况,在黑夜中是无法探查这一切,他们只有等待天亮。
一夜无话,天渐渐亮了,杨元庆第一个醒来,发现尉迟惇依偎在他身旁,头歪枕在他肩上,睡得很香甜,杨元庆忽然想起昨晚握他手时的细腻感觉,他心中一动,低头细看他,尉迟惇本来长得就像女人,身材、皮肤都很女性化,这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很多男人就有点娘娘腔,所以刘简才会在背后议论他是兔儿爷。
但杨元庆和他相处了近二十天,确实发现他有些异常的地方,比如他睡觉总在营帐最里面,从未见他上过厕所,大家在草原上大大咧咧撒尿时,他总是有别的事情,晚上睡觉时,他会借口照顾猎鹰而离去,还有昨天突厥女人之事,刘简骑女人身上撕扯衣服时,尉迟惇明显有些失态了,那种只有同类才会有的愤怒,难道他真的是......
都说睡觉中会暴露出平时隐藏的秘密,杨元庆仔细观察他,越看他越像女人,杨元庆慢慢伸出手,拨开他总覆盖在耳朵上的一络头发,竟然是青丝,不是男人的粗发。
果然,他发现了尉迟惇的秘密,他的左耳垂上有一个小眼,杨元庆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怎么如此大胆,混迹在男人军队中,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花木兰?替父从军,家有长姊幼弟,可是她姓尉迟,并不姓花。
杨元庆忽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负担,他不由苦笑一声,他干嘛要发现尉迟的秘密,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和他无关了。
虽然这样说,但尉迟很信任他,他其实也是替父从军不久,天天和一群粗鲁男子睡在一顶帐篷内,他的压力可想而知,估计他也是疲惫之极,居然靠在自己身上睡着了,这也说明他内心还是比较信任自己,这种信任使杨元庆觉得负担又变成了责任,使他一阵头痛,唉!以后再说吧!
‘嗯!’一声,尉迟惇醒来了,他发现自己竟靠在杨元庆的肩头,吓得他连忙坐起身,理了理头发,掩饰自己的失态,“火长,现在什么时候了?”
“五更左右,下面被雾气笼罩,什么都看不见,得等太阳出来才行,你再睡会儿吧!”
“不睡了,都快冻死了。”
尉迟惇见杨元庆将一颗朱红色的丹丸用酒服下,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那是什么丹丸?”
“这是我练功的丹丸,每天都要服用,一早一晚,可惜这里没有河,否则我还得去水底练刀,尉迟,你怎么不学武?”
“谁说我不学武,只不过没有名师罢了,我和哥哥一起跟村子里的一个退伍军士学了几年,只会一点简单拳脚,不像你,还要服用丹丸,火长,什么样的丹丸,给我瞧瞧?”尉迟惇很好奇。
杨元庆取出一粒丹丸送给他,“服用这丹丸后就不怕冷,你冷的时候掰一小块嚼碎,可千万别全服下,你会热得穿不了衣服。”
尉迟惇脸一红,他掰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咀嚼后咽下,片刻,他点点头笑了起来:“身体内果然热了,火长,这可是冬天的行军宝贝啊!”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
第十二章 血战突围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色,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射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射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射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射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射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射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射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杨元庆的白云驹飞驰而过,单手舞动大刀拨打箭矢,数十名突厥士兵追上,杨思恩大吼一声,冲上前拦住了突厥士兵。
“快带他走!”
杨元庆一探身,抓起刘简的后心便调转马头疾奔,刘简太重,战马有些负担不起,杨元庆索性扔掉大刀,跑出数十步,他将刘简扔上另一匹马,众人狂奔而去.....
当夜幕降临,漫天繁星挂满天穹,在一条玉带般的小河边,逃脱大难的斥候们终于筋疲力尽从马上摔下,他们挣扎着爬向小河,将头埋进河中大口喝着河水,每个人的身上都被血染成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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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胜利逃亡
赵明胜阵亡、贺六阵亡、王三郎阵亡,再加上最先死的张锦缎,一共阵亡四人,刘简和马勺受伤,这就叫抽中死签,他们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有杨元庆和杨思恩两名武艺高强之人,否则他们将全军覆没,一个也活不了。
杨元庆跪在地上,向北方叩拜,为三名阵亡的兄弟送行,他无法拿回他们尸首,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遗愿。
“我杨元庆在此发誓,一定会去看望你们的父母妻儿,三位弟兄,请安息吧!”
他叩了三个头,慢慢站起身,这时他忽然感觉身后有一点火光,心中一惊,急忙回头望去,是康巴斯。
粟特人康巴斯非常幸运,他没有受伤,也突围成功,他和尉迟惇一左一右跟在杨元庆身后,虽然没有武艺,却逃脱了大难。
康巴斯点燃了一块布,他跪在地上念念有词,向火焰叩拜祈祷,他是祆教徒,信奉光明神阿胡拉马兹达,他在感谢主神保佑他逃脱了大难。
草原中不准点火,但杨元庆见火苗很小,转瞬即灭,没有管康巴斯,他走到马勺身旁,用自己的丹药给他治了伤,马勺只是皮肉之伤,问题不大,杨元庆安慰他几句,又向刘简走来。
刘简身着三箭,好在他筋骨强壮,没有伤到要害,也活下来了,只是流血过多,显得非常虚弱,杨思恩跪在一旁帮他包扎伤口。
“他怎么样?”杨元庆低声问。
刘简慢慢睁开眼睛,虚弱地咧嘴笑道:“火长,回京后我请你去百妙楼,那个花锦玉的**真的是粉红色。”
“看样子不错,死不了!”
杨元庆笑着取出一丸丹药,塞进他嘴里,用酒给他灌下去,又拿出一丸递给杨思恩,“这个用酒调匀了,给他敷外伤,效果很好。”
杨思恩接过丹药,低声对杨元庆道:“你去看看尉迟,他好像也受伤了。”
杨元庆一惊,他站起身向四周望去,只见二十几步外,一个黑影正蹲在河边,杨元庆便慢慢走过去。
“是谁?”黑暗中传来尉迟惇警惕的喝声,鹰已经不在他身边,他格外小心。
“是我,元庆。”
杨元庆走上前,见他已经脱下铁甲,露出一截雪白的膀子,正在给自己包扎,见杨元庆过来,他慌忙拾起铠甲遮住身体。
杨元庆在他面前蹲下,笑了笑,“我来帮你吧!你不方便。”
“不!你别碰我。”
尉迟惇向后退一步,重心不稳,坐倒在地上,他眼睛里异常惊恐。
杨元庆暗暗叹息一声,只得低声道:“尉迟,我先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还比你小五岁。”
“你才.....”尉迟惇惊讶地看着他,半晌,她的脸红了,低下头,小声说:“你已经知道了?”
“我今天上午看见了你耳朵上的耳洞,放心吧!我什么都不会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不是吗?”
尉迟惇想着他还是个少年,心中的紧张也放松了,她咬了一下嘴唇,“你可千万不能说,我会被他们害死的。”
其实她不知道,在军营里,像她这种类型的士兵,有点女人女气的伪娘和女人一样危险,若不是她有鹰,她早就被粗暴的士兵们侵犯了,她从军的时日不长,已经露出很多破绽。
“放心,我不会说,我给你治伤!”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用酒调匀,把她身上的盔甲拿开,她中了一箭,箭头已拔掉,伤口也已经洗干净,但还没有来得及包扎,伤口在她右臂上方的后肩窝处,血肉模糊,尽管她知道杨元庆是少年,但毕竟和成年人长得一样高大,尉迟惇还是有点难为情地低下头。
“咬紧牙,有点疼!”
他将药敷在她伤口,尉迟惇疼得浑身一颤,额头冒出冷汗,牙齿咬得咯咯响,这时远处传来刘简一声杀猪般惨叫,他也在上药。
杨元庆取出细麻纱布,迅速给她包扎,很快便将她伤口紧紧包扎好,又取出一颗丹药给她,“等会儿用酒服下,你只用服一半,能给你补血。”
“谢谢火长!”
尉迟惇谢了一声,迅速将衣服穿好,又披上明光铠,她有点后怕地叹了口气,“我以为今天死定了,没想到居然活下来,真是很庆幸。”
“不光如此,你还立了一功,那名千夫长是你射死的,我会给你报功。”
尉迟惇摇摇头,“我不要功劳,功劳给胖鱼,我还是要当鹰奴。”
“这个我心里有数,不会让你为难。”
杨元庆笑了笑,转身便走,尉迟惇咬一下嘴唇,低声喊住他,“火长!”
“还有什么事吗?”
尉迟惇走到他身旁,和他并肩而行,悄声道:“尉迟惇是我爹爹的名字,我叫尉迟绾,就你一个人知道。”
“哦!我明白了,放心,我会给你保密。”
两人一起走回来,杨思恩一直在注视他们,其实杨思恩也猜到尉迟惇是女儿之身,只不过杨思恩以为杨元庆看中了她,才保持沉默,他不是好色之人,更重要是他看中了杨元庆的身份。
他也有难言之隐,他原名叫杨恩,早已是军官,去年担任两百人长,随大军进攻高句丽,但因为军中疫病流行,他的手下病死大半,害怕之下他便当了逃兵。
回到家乡,他发现自己被官府通缉,无路可逃,只得和刘简改名,通过他从前的关系混进军中,企图立功赎罪,解除罪名,杨元庆是主帅杨素的孙子,对他来说万分重要,说不定还能博个前途,正因为这样,他才格外揣摩杨元庆的心思,杨元庆对尉迟惇另眼相看,他当然也要装糊涂,不仅如此,他还要约束住刘简,不准他坏自己的大事。
杨元庆走过来,见战马已经渐渐恢复,便对众人道:“咱们尚未脱离危险,大家上马,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上了马,趟水过了小河,继续向南奔逃,很快便消失在茫茫的草原夜幕之中。
四天后,当隋军大营出现在草原尽头时,他们激动万分,一起欢呼起来,放开缰绳向军营奔去。
........
半个时辰后,杨元庆出现在中军大帐,大帐内有两人,一个是他祖父杨素,而另一人他没有见过,大约五十岁左右,长得身材魁伟,双臂极长,皮肤黝黑,眼睛里总有一种狡黠的笑意,若只看背影,很像鱼俱罗。
孙子平安归来,杨素绷紧几天的心松开了,眼睛里毫不吝啬地向元庆投去赞许的目光,他对自己孙子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已从鹰信中知道了达头可汗的情报,这对他战胜西突厥极为重要。
杨元庆上前一步单膝跪下,“末将杨元庆参见大帅!”
“起来!”
杨素按住他结实的肩膀,凝视着他道:“你能活着回来,我非常高兴。”
他又对旁边中年男子道:“长孙将军,这就是我孙子元庆,任第一军的斥候火长,这次就是他率领手下找到了达头主力。”
中年男子叫长孙晟,先祖是北魏皇族,他是大隋王朝对付突厥第一人,正是他实施的反间计导致突厥分裂为东西突厥,可谓居功至伟,他极善奇谋,颇得杨坚器重,他后来生了一个女儿,便是历史上的长孙皇后。
长孙晟见杨元庆虽是主帅之孙,却毫无浮华之风,举止稳重,顿时大有好感,又听说他抽中死签,亲赴草原腹地寻找突厥主力,更是欣赏他的勇气,他捋须赞道:“少将军以身为表,不愧是越国公之孙,我大隋又多一名少年英雄!”
杨素见元庆盔甲缝隙中血痕犹在,便猜到他曾遭遇突厥军,不由眉头一皱道:“你们遇到了突厥游哨?”
“是!我们遇到了一支两百人的突厥游哨,发生一场恶战。”
杨元庆便从发现山洞讲起,将发生事情都详细述说了一遍,最后道:“我手下十人,阵亡四人,伤三人,最后突围而出,请大帅记我手下之功,善加抚恤。”
.......
第十四章 新的兵器
杨素默默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突厥人号称草原之狼,在草原上他们更有优势,这次派出了两百名斥候,迄今为止,只有不到五十人活着回来,杨元庆他们只阵亡四人,已是万幸。
“我会善加抚恤,你们的功绩也会一一记下,战争结束后一并封赏,我不会因为你是我孙子便厚待于你,也不会抹灭你的功劳,一切按军规来办。”
“多谢大帅!”
旁边长孙晟好奇地问:“你刚才说,你射杀了达头的侄子阿史那伯力?”
杨素这才想起,还没有给杨元庆介绍,他连忙笑道:“这位便是长孙晟将军,官拜左勋卫骠骑将军,突厥使,武艺高强,号称我大隋第一箭。”
杨元庆连忙躬身行礼,“元庆久闻长孙将军威名,今得一见,三生有幸。”
他取出那面金牌,递给长孙晟,“长孙将军,就这面金牌的主人。”
长孙晟接过金牌仔细看了看,对杨素肃然道:“这个阿史那伯力名义上是达头之侄,实际上是达头和他弟媳私通而生,草原皆知,是达头最心爱的儿子,今年应该只有十八岁,听说达头还准备立他为继承人,却被令孙所杀,达头心胸狭窄,报复心极重,他不会忍下这口气,大帅,我若估计不错,大战就在眼前。”
杨素沉吟片刻,便拍拍杨元庆的肩膀,“所有的功绩我都会给你一一记录,你先下去休息吧!”
杨元庆行一礼,便退下去了,长孙晟望着他背影去远,这才对杨素道:“这次我回京城,感觉京师世风日下,大不如前,权贵人家财富堆积,珠玉呈堂,贵族子弟或飞鹰走马,不务正业,或宿花眠柳,自诩风流,连太子也追求奢华,厌恶简朴,刘居士一案,竟涉及公卿大人数百人,由此可见风气之坏,难得在令孙身上看到我们当年的影子,太仆要善加教导,使之成为大隋栋梁。”
杨素笑了笑,“我心里有数,这孩子我准备把他放在边疆几年,让他在战争中磨练成人,只有在最艰苦的地方长大,他才能成为一匹真正的千里马。”
.......
杨元庆回到自己营帐,帐中只有粟特人康巴斯一人,正呆呆地坐在营帐里发愣,他不由有些奇怪,“其他人呢?”
“尉迟说去营外放鹰,杨思恩和马绍去后营看望刘简,说会晚点回来。”
刘简伤势最重,被送去后营疗伤,杨元庆知道尉迟其实是换药不方便,借口放鹰出营,这也是她坚持要为鹰奴的缘故。
他见康巴斯在一张纸上写满了粟特文字,便坐上前笑道:“你在写什么?”
康巴斯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在给妻子写信,告诉她我没死,就不知能不能送回去?”
“这个没问题,我帮你找个有门路之人,京城利人市那边有波斯邸,让那边胡商替你带回家。”
康巴斯大喜,连忙合掌道:“多谢火长了!”
杨元庆又笑着问他,“你想回去吗?我可以放你走。”
康巴斯脸上露出为难之色,“本来我是想回去,但杨思恩又劝我留下,跟着火长混,将来出任一官半职,说老实话,我有点动心了,假如真能混到一官半职,我就把妻女接到西京定居,可是.....”
“可是又害怕阵亡对不对?”杨元庆着实了解他的心思。
康巴斯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其实我并不怕死,只是我儿子才五岁,女儿才两岁,我不想丢下他们。”
杨元庆安慰他道:“你不用担心,以后我不会让你上战场,你留下来先教我突厥语和粟特语,战争结束后,我推荐你去做军中文吏,最多两三年,你就能混个小小职位,说不定你将来还能做到朝廷高官。”
康巴斯脸上因羞愧而变得赤红,做到朝廷的高官,他怎么可能?
但他眼中里闪烁另一种光泽,那是他对未来的梦想,他望着帐外,像梦呓般低声说:“火长,其实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西京的利人市里开一间珠宝店,专门卖粟特的珠宝,然后,我又在撒马尔罕的商市里开一间瓷器绸缎店,卖中原东土的瓷器和绸缎,拥有一支五百匹骆驼的商队,往来于粟特和西京.....”
杨元庆微微叹息一声,“你的要求并不高,或许有一天我能帮助你。”
“不!我不要任何人的帮助,粟特人都是靠自己头脑和双手挣钱,只有我的生命还在,主神就会指引我走向成功的一天。”
“没问题,你一定不会死!”
杨元庆重重拍了拍他肩膀,站起身迎向大帐门口,他见一名士兵向他营帐跑来。
“有什么事?”
“杨火长,鱼将军请你去一趟!”
杨元庆取出一丸丹药递给康巴斯,“这个给尉迟,她自己知道怎么服用。”
他快步跟着士兵向鱼俱罗大帐走远。
.........
鱼俱罗的大帐离他营帐约百步,老远便见他的大帐前围了一圈士兵,大声喝彩叫好。
杨元庆挤进人群,却看见一名身材极高壮之人,银盔银甲,挥舞着一根马槊,变化莫测,令人眼花缭乱。
“宇文成都?”
杨元庆愣住了,他怎么会在这里,他心念一转,演义上宇文成都正是鱼俱罗之徒,难道他们真有师徒的缘分?
‘啪!’的一声巨响,宇文成都一槊拍地,激起漫天尘土,士兵们纷纷后退,宇文成都一收槊,傲然挺立道:“鱼将军,这套槊法可入你眼?”
鱼俱罗就站在大门口,他摇摇头,“槊法是极好,但宇文将军并没有全力施为。”
宇文成都哈哈一笑,“鱼将军误会了,等少将军来,我自然会全力教他,不会藏私,也希望鱼将军能信守诺言。”
“可以,如果宇文将军不藏私,那我鱼俱罗绝不食言。”
杨元庆这才恍然,原来是宇文成都要教自己槊法,难道鱼俱罗是要自己学马槊?
这时,鱼俱罗看见了杨元庆,便笑着向他招招手,“元庆,你过来!”
杨元庆走上前向宇文成都拱手施礼,“宇文将军,好久不见。”
宇文成都微微一笑,向他还礼道:“听说少将军立下大功,恭喜了!”
他又向旁边鱼俱罗拱手笑道:“鱼将军,那我就先告辞了,咱们约定之事,就一言为定!”
鱼俱罗点点头,“可以,我既已答应,就不会反悔。”
宇文成都对杨元庆一抱拳,“你可以随时来找我!”
他转身扬长而去,杨元庆望着他走远,回头对鱼俱罗笑道:“鱼将军是要我改用马槊吗?”
“这个由你自己决定,宇文将军其实槊法非常高明,我见他使过一次,如雷电风云,势不可挡,是我所见使用马槊之人最高明之人,他因为自身力量大,才改用镋,我想用刀法跟他换马槊之技法。”
鱼俱罗已经得到杨素的正式委托,请他教自己孙子武艺,鱼俱罗答应了,但有一条,他暂时不做杨元庆的师傅,杨元庆是张须陀的徒弟,他还不想和张须陀翻脸,这一点绝不能含糊,他们只能叫互相切磋。
杨元庆明白他的意思,要敢于舍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兵器,宇文成都虽然槊法天下无双,但他却舍去了马槊,而改用更适合发挥他力量的镋,他杨元庆也一样,张须陀刀法可以用在横刀上,但长刃要选择最适合自己,他在用杨思恩马槊时,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归宿。
鱼俱罗揽着他肩膀向自己大帐走去,“武艺这种东西,如果你要表演给别人看,确实要一套一套完整地使出来,很花哨、很好看,但如果在战场上,没有什么机会给你一套使出来,所以镗法也好,刀法也好,槊法也好,这些都要学其精髓,临战使用,随机应变。”
杨元庆默默点头,他师傅张须陀也说过,战场不是表演,要靠实战来积累经验,他和突厥巡哨一场血战,也有深刻体会,他没有使什么刀法招数,只有张须陀说得速度和力量。
两人走进大帐,鱼俱罗快步走到后帐,取出一杆一丈七尺长的马槊,往地上一插,“怎么样,喜欢它吗?”
杨元庆愣住了,怎么会有这么长的马槊?
.........
第十五章 黑夜突破
鱼俱罗手中的马槊竟然有一丈七尺长,这太出乎杨元庆意料,杨元庆曾在皇宫大门旁见仪仗侍卫拿一根两丈长马槊,不过那是普通白蜡木杆装铁枪头,绝不是真正的马槊。
他接过这支马槊,只见槊尖在光线下黑亮如雪,重约百斤,槊身泛着青幽幽的金属色光泽,给人一种冷酷杀戮之感。
杨元庆又细看一遍,他发现它和普通马槊最大不同就在它的长和粗,由此而生的重量,普通马槊重约三十斤,狼牙槊重五十余斤,而这杆马槊竟然重百斤,不仅在于它长,关键是在于它的槊首和槊纂,普通马槊的槊首连同槊纂长约两尺,而它却长四尺,槊刃更宽,它的钢质异乎寻常的坚硬锐利,而且两刃锋利,还可以左右劈砍。
鱼俱罗从他手中接过马槊,走到一座木架前,木架上挂着一面盾牌和一副明光铠,鱼俱罗猛地一槊捅去,只听‘嚓!’的一声,马槊竟然将盾牌和明光铠一同刺穿。
杨元庆吃了一惊,普通马槊根本办不到,他急忙上前细看,槊尖丝毫不损,依然是那么坚硬锋利,他忽然发现了,槊首不是一般的精铁,漆黑如墨,显得异常沉重坚硬,他疑惑地向鱼俱罗望去。
鱼俱罗见他发现了其中奥妙,便得意一笑道:“这是我刚做叠州总管时,在青海边发现的一块星铁,铁质异常坚硬,用它做成了这柄马槊,光打制槊刃就换不下十个铁匠,耗时一年才打造成,本来是装一丈四的普通槊杆,但发现不行,槊首太沉重,力量不均衡,又重新专门打造,用三名槊匠耗时三年,才侥幸打造出一根合格的槊杆,真的是很侥幸,我一直珍藏在家中。”
杨元庆明白这杆槊的珍贵,他凝视着泛着幽幽青光的槊尖,沉声问:“不知它可有名字?”
鱼俱罗点点头,将槊首翻转,杨元庆看见了,在锋利的槊刃上刻有三个小字:‘破天槊’。
“槊身所用星铁是破天而降,所以起名破天槊。”
鱼俱罗轻轻抚摸这柄长槊,心中充满了对它的不舍,但还是递给了杨元庆,“上次和你在雍县比武,我就想到了这把槊,特地派人回家去取,昨天才运到,元庆,这支槊我送给你!”
杨元庆心中唯有难以言述的感动,他知道鱼俱罗所说的星铁,应该是天外陨铁,确实有不同寻常的钢质,但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这支槊的珍贵,本身马槊就昂贵稀少,只有世家贵族子弟才用得起,梁武帝以帝王之富,拥有一根二丈四尺的马槊,也到处炫耀,而鱼俱罗这根马槊,天下独一无二,他居然送给了自己,这份人情不是自己祖父面子就能办到。
杨元庆有点明白了,他立刻单膝跪下,双手抱拳,“多谢师父赐槊!”
鱼俱罗连忙扶起他,笑道:“切不可叫我师父,这里面有规矩,若不教你筑基,就不可称师,你的筑基非常好,最后突破只是时间问题,张须陀才是你师父,你依然叫我将军,这样,我心里轻松一点。”
杨元庆感觉他愿意做自己师父,只是被规矩所缚,杨元庆也没有坚持,拜师以后可以慢慢来,他便起身道:“鱼将军虽不愿为元庆之师,但元庆却视鱼将军为师,赐槊之恩,铭记于心。”
鱼俱罗点点头,他又将刚才宇文成都练武用的马槊给递给元庆,笑道:“我送你之槊重百斤,现在还不适合你,就暂时存放在我这里,等你突破体能后再使用,你先用这杆普通马槊,这是我年轻时曾使用过之槊,也是我的心爱之物,先说好,这根槊只是借给你,以后要还我。”
他又取出一本册子给他,“这是我练过的槊法,等战争结束后,宇文将军还会教你秘法。”
他轻轻叹了口气,眼睛里洋溢着对元庆的期待,“真的很期待你快点长大啊!”
.........
在离隋军大营约五十里外,有一条蜿蜒流淌的长河,河面宽五丈,深浅不一,浅处只有五尺,而最深处却达两丈,平时河水静澜无波,但今天夜里,河面上忽然水波汹涌,一道道波痕在水中划过,仿佛水底有一条怪鱼水兽。
河岸边,杨元的几名手下都在默默地注视着水面的波痕,他们已经明白杨元庆是怎么练武了,在水底挥槊五百,想想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大战即将来临,隋军的斥候都纷纷被派出,在大营四周巡逻敌情,杨元庆和他的手下也再次出征,他们负责正西方五十里范围内的巡逻,天色已晚,众人在河边休息,杨元庆却利用这个机会在河中练习刚刚拿到的长槊。
“大熊,火长说我更适合用陌刀,你觉得呢?”
说话的是马绍,在杨元庆的几名手下中,他的心思最为单纯,也可以说头脑简单,但他却有天生神力,身材雄壮魁梧,两臂尤长,使一把八十斤重的大砍刀。
杨思恩有点心不在焉,他还在想着自己能否升职一事,升为百人长问题不大,可升为仪同以上,兵部就要查证了,如果被兵部发现自己是逃兵,那可怎么办?这是他一直忧心之事。
“或许吧!我对刀不了解,你可问问火长。”
马绍对他心不在焉的回答不满意,索性拎起自己的大刀,在草原霍霍地劈砍起来,“老康,你不是想学武吗?我来教你。”
“好嘞!”
康巴斯学武之心暴涨,他兴致勃勃地拔出横刀,跟着马绍有模有样地练起来......
水下,杨元庆的挥槊已快到极限,槊不像横刀,这杆槊重三十斤,长一丈四尺,每一次在水中挥出,他都花费了极大的力气,但他又有一种强烈的愿望,仿佛是上苍在召唤他入水挥槊。
他觉得自己肺已快爆炸,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他也感到自己的每一块肌肉都在爆炸,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痛快淋漓,竟使他在水中挥刺出四百多下,依然不觉困乏。
几天来的行军恶战,使他的境界得到提升,使他渐渐到了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而这杆马槊使他终于感觉到自己要突破了......
河边,尉迟绾注视着水面,默默计算杨元庆潜水的时间,这一次的时间有些太长了,超过了他前面的时间。
她有些担忧地问身旁的鱼鸿全,“胖鱼,你潜一次水要多少时间?”
胖鱼是下午刚回来,他已将那对母女送去黄河以南,得知同伴们死伤惨重,他心中又难过,但又感到庆幸,如果他不走,他的小命也一样完蛋。
他挠挠头笑道:“差不多吧!一次最多半柱香,火长这次好像太长一点。”
“那他该出来了!”尉迟绾自言自语道。
她刚说完,‘哗!’的一声水花四溅,杨元庆从水中一跃而出,长槊破空刺出,月光下槊刃如闪电掠过,他感觉到一种全身力量注满的痛快淋漓,一槊刺出,他竟有一种仰天长啸的冲动。
这一槊之威使杨思恩忍不住鼓起掌来,“果然高明!”
杨元庆忽然感到身体的力量霎时被抽干,就仿佛他身体内出现一个黑洞,他的血液,他的五脏六腑都猛然被这个黑洞吸走了。
这是一种练到极致时会出现的反噬,他突破得越大,反噬力也就越强,这也是所有练武人最难过的一道鬼门关,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杨元庆大骇,他顾不上和众人打招呼,从皮袋取出三颗绿色丹药,一口吞下,立刻盘腿打坐,他要在整个身心都被体内黑洞吞噬之前,尽快稳住体内力量消失。
随着药效发挥,他感觉到体内的反噬力开始减弱,慢慢地平稳下来,力量开始一点点恢复,他渐渐陷入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之中。
众人都被杨元庆的怪异吓住了,只有杨思恩猜到一点点,他也曾有过这种经历,这是练武人的大劫,但绝大部分练武人一辈子也遇不到这种大劫。
他向众人摆摆手,嘘了一声,众人立刻安静下来,没人敢说话。
就在这时,远处天空划过一道亮色,杨思恩第一个看见,他顿时低呼一声,“是求援的火箭!”
其他人也看见了,那是其他斥候的求援火箭,说明发生了紧急情况,大约就在五里外,众人纷纷站起身,杨思恩看了一眼杨元庆,见他在闭目恢复中,完全不知外面的情况,他立刻对尉迟绾道:“尉迟留下照顾火长,其他人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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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夜探胡营
杨元庆慢慢睁开眼睛,他的体力已经完全恢复,只觉浑身肌肉饱涨,有着使不完的力量,他长长伸个懒腰,骨骼‘咯!咯!’作响。
他向四周看一眼,只看见尉迟绾关切地望着他,其他人都不在。
“尉迟,他们人呢?”杨元庆感觉有些奇怪。
“刚才北方出现一根求援火箭,杨思恩带着其他人前去查看了。”
杨元庆眉头一皱,又问:“有多久了?”
“大约半个时辰,就是你刚刚......”
不等她说完,杨元庆一跃而起,翻身上马,拉住缰绳喝道:“跟我走!”
他一把拔起插在草泥中的长槊,催动战马,带着尉迟绾向草原北方疾驰而去.......
杨元庆在十里范围内搜索了一遍,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他的手下踪影皆无,尉迟绾也惊讶地挠挠头,那指火箭她看得很清楚,也最多五里。
这时杨元庆被不远处草坡上一块竖条形的大石吸引住了,他的目力很好,黑暗中看得很清楚,是三块大石,明显有人工堆砌痕迹。
他翻身下马,快步走上前,是三块白色的花岗岩,最上面一块被刀削得平整,杨元庆拍拍上面的尘土,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字,是胖鱼的手笔,借着淡淡的月光,杨元庆一一辨别出来,‘原地等候,我们即刻返回’。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线索,“是什么吗?”尉迟绾快步走上前。
“是他们的留言,让我们原地等候。”
“可是....他们去哪里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尉迟绾焦急地问。
“我也不知!”
杨元庆摇摇头,“周围也没有搏杀迹象,以杨思恩的经验,他不会做冒险之事,或许他是去更远处救人,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他索性在草坡上坐了下来,那种突破体能的感觉此时已经找不到了,畅快淋漓之后,他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之感。
初春的草原,夜空瑰丽而动人,天穹仿佛突厥人的帐幕,无边无际地将草原笼罩,天鹅绒般的天幕上缀满了宝石一样璀璨的星星,一轮明月由暗红渐渐转为金黄,在草原尽头的地平线上空游弋,月辉如淡金色的流水,流满天空。
杨元庆凝望着天空一轮圆月,今天是二月十五,他心中不由地思念起远方的亲人,祖父有意让他长留边疆,可他心中放不下她们啊!
尉迟绾也渐渐平静下来,她也意识到,焦急也没有用,等待是他们现在唯一需要做的事。
她也坐了下来,抱住双膝,和杨元庆一起凝望远空的圆月,但女人的心在清凉的春夜,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她瞥了杨元庆一眼,担忧地问:“火长,下午从中军大帐回来后,你就一直心事重重,发生什么事了?”
杨元庆下午又去了一趟中军大帐,祖父告诉他,准备让他在草原磨砺五年,远离京城的繁华,杨元庆对繁华没有体会,但想到要和婶娘妞妞分别五年,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没什么事,只是大战前夕,心中有点期望,也有点紧张。”
他努力压下内心对亲人的思念,回头笑问道:“尉迟,你呢,期盼战争吗?”
尉迟绾叹了口气道:“我也很期盼,说实话,我希望能战死疆场,给家里一份抚恤。”
“为什么要抚恤,立功赏赐不更好吗?”杨元庆笑道。
“你真不知道吗?”
尉迟绾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张锦缎做梦都盼望着立功受赏,衣锦还乡吗?他却死了,我总是盼着死掉,最后却活下来了,所以啊!愿望总是和现实相反。”
杨元庆会心地了起来,原来如此,或许这就叫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吧!
“尉迟,听说过花木兰吗?”
“没有,是什么人?”
“北魏人,和你一样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杨元庆低声给她背诵这曲木兰辞,尉迟绾听得目光都有点痴迷了,杨元庆背完,她凝视着圆月星空,月光如水,流进她心田,良久,她幽幽一叹,“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她居然从军十二年么?”
“那你呢?这场战争结束后,要回中原吗?”
“这由不得我。”尉迟绾叹息一声。
“如果你可以决定呢?你怎么选择?”
尉迟绾轻轻咬了一下嘴唇,她替父从军还有一个原因,她在家乡订了一门亲事,她不愿嫁给那个人,便毅然顶父亲的名字从军。
“如果可能,我希望能留在草原,我的身体里流着鲜卑人的血,草原才是我的归宿。”
想到即将要爆发的大战,尉迟绾的脸色柔情消失,又恢复了男儿般的刚毅,她站起身,“火长,我再去周围看看,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杨元庆却忽然翻身上马,他勒住缰绳,凝视着远方。
“怎么了?”尉迟绾见他表情凝重,不由奇怪地问。
“我感觉有杀气,突厥主力应该来了。”
远方乌云翻滚,渐渐吞没了晴朗的星空。
........
远处一匹战马疾奔而来,渐渐近了,竟然是胖鱼,“火长!”他老远便大喊。
杨元庆催马上去,急问:“他们三个呢?”
“我们发现了突厥军主力,他们在前方三十里外的一片树林里,我回来找你们。”
“走!”
杨元庆猛抽一鞭战马,向北方疾奔而去。
奔出十几里,杨元庆放慢速度,“刚才那支火箭,你们发现什么?”
“我们发现一名受重伤的隋军斥候,他说被突厥游哨袭击,杨思恩认为发现突厥游哨,附近必然有主力,他让老康送斥候回营,我们又继续向前探,结果真发现了突厥主力。”
三人在草原上一路疾奔,绕过突厥游哨的巡逻范围,不多时便来到一片树林,这片树林在这一带极为少见,占地约五十余亩,树林内黑沉沉一片。
刚到树林边,杨思恩和马绍便迎了出来,“火长,抱歉了,卑职擅自做主!”杨思恩躬身歉然道。
“没什么。”
杨元庆并不在意杨思恩的越权,他更关心结果,“突厥主力在哪里?”
杨思恩遥指远方,“再向东北十里外。”
杨元庆沉默了一下,按照他的性格是要再去确认一下,但这样做明显是不相信杨思恩,杨元庆的沉默只是一瞬,他立刻做出了决定。
“事关十万隋军安危,不可大意,大家跟我来!”
他策马向东北方向疾奔而去,杨思恩脸色微微变了一下,但最后他还是微微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他做了十年的军官,因一念之差当了逃兵而重新沦为小卒,但他很难改变那种以我为上的习惯,杨元庆不接受他的判断使他心中有些不满,但一想到杨元庆的身份,他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了。
.........
有了于都斤山突围血的教训后,杨元庆不敢再大意,他们五人小心翼翼向东北方向渗透,突厥军也有游哨,但此时突厥人的外围游哨主要是防范大队隋军偷袭,不再像于都斤山那样随机而行,让人防不胜防,而是都固定在一定范围内巡逻,大队骑兵很难逃过突厥人的眼线。
可这样一来,却让杨元庆这种几人的斥候小队有了可趁之机,只要摸准突厥游哨的规律,便能迅速靠近敌营.当然,也只是五里之外,再想向前走几乎是不可能了。
大约走三四里。越过一个草坡,众人眼前豁然一亮,只见数里外的一条河边,出现星星点点的突厥大营,一眼望不见边际,营中人来人往,并不是空营。
这里离隋军大营约有一百余里。
........
第十七章 隋胡大战(上)
四更不到,隋军大营内便响起了沉重的战鼓声,尉迟绾第一个惊醒,她睡在最里面,杨元庆把自己的位子让给了她,她的鹰则立在身旁的一口木箱上,木箱里是士兵们的私人物品。
尉迟绾惊醒,连忙去推睡在她身旁的杨元庆,“火长!”
她推个空,却发现杨元庆盘腿而坐,吓得她连忙收回手,杨元庆慢慢睁开眼对她笑了笑,长长伸个懒腰,精神饱满。
咚咚咚的鼓声越来越密集,杨元庆一跃而起,对众人喝道:“战鼓已响,都起来!
尽管只睡不到两个时辰,每个人还是迅速起身,杨元庆见受伤的刘简也要爬起,连忙制止他,“老刘就别起来,你身上有伤。”
“身上有伤也要上阵!”
刘简一边起身,一边嘟囔:“不打仗怎么立功,不立功怎么升官,不升官怎么发财,不发财怎么讨娘子.....”
杨思恩拍了他一下,“你小子到底行不行,别硬撑!”
刘简向他眨眨眼,有点心术不正地使个眼色,冲锋陷阵他不干,割人头请功他没有问题。
杨思恩会意,不吭声了,杨元庆知道他是老兵油子,不会委屈自己,便也不勉强,他倒关心康巴斯的情况,康巴斯也已收拾完毕,将一把横刀挂在腰间。他身子又高又瘦,像竹竿似的,挂一把横刀显得有点滑稽。
“老康,打仗时要跟紧我。”
“火长,我知道,没有问题。”
杨元庆又向众人扫了一眼,他们一共七人,他杨元庆、杨思恩、刘简、尉迟绾、胖鱼,马勺、康巴斯,今天七人都要上阵了。
“我大伙儿再说一声,今天这一战估计很惨烈,能不能活下来不知道,大家有什么遗言,可以事先告诉我,涉及个人隐秘,我会给大家保密,现在大家出发吧!”
他带领众人走出营帐,一出帐正要遇到他们的贺百长迎面跑来,“杨火长,我的运气很背,又抽中了死签!”
众人一起笑了起来,他门百人长的运气好像就没好过,“百人长,又是什么死签?”
“唉!我们队打中军外围,他奶奶的,一队运气最好,打后营外围。”
他将杨元庆拉到一边,低声道:“本来我申请免你们今天之战,但赵偏将说,上面有命令,除了重伤兵,其余全部出战,少将军,我对不住你了。”
杨元庆拍拍他肩膀,“贺大哥,别叫我少将军。”
贺百长心中感慨,他已经明白杨元庆虽然大帅之孙,但并不需要关照,他重重拥抱杨元庆一下,“兄弟,活着回来!”
“我会的,贺大哥,你也一样,活着回来。”
贺百长又对杨元庆的手下道:“各位弟兄,上了战场,大家各自保重了,哥哥平时有对不住大家的地方,望大家原谅,活着回来,我们一起喝酒庆功!”
他向众人一挥手,转身跑远了。
........
由于斥候昨晚在百里外发现突厥人主力,隋军连夜便开始准备了,所有人都知道今天将有大战,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
吃完一顿丰盛的战前大餐,集合鼓声敲响,鼓声惊天动地,长号齐鸣,呜咽低沉的号声响彻草原,十万隋军,以军为单位,各军、各团、各队、各火一一列队,但并不是所有的军队都要出征,留两万辎重兵驻防大营,其余八万大军列队出征,其中两万四千骑兵,五万六千步兵,骑兵分为陷阵兵、弓骑兵、轻骑兵、重甲兵,步兵为弓弩兵、长枪兵、跳荡兵,另外还斥候骑兵。
按照杨素的部署,这次出兵,一辆兵车辎重不带,仅仅以骑兵和步兵来对付突厥人,这是两晋以来,对草原游牧民族作战的第一次。
这是杨素的决定,昨晚他在作战会议上提出这个方案时,掀起一片哗然,中原军队在与突厥交战时,因担心突厥彪悍的骑兵来往冲杀,都采用战车、骑兵和步兵相互交叉配合的阵法,阵外四周遍设鹿角、蒺藜等物,骑兵留在最里面,这一直是中原军队的传统战法,而杨素居然要放弃了战车阵型,以突厥方式用骑兵对阵,这简直就是以已之短攻彼之长。
但杨素却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从前战术有问题,中原军队总是重于防守而轻于进攻,就把进攻主动权交给了胡骑,加上胡骑马上机动,来去无踪,中原军队很难彻底击败对方。
而大隋厉兵秣马二十年,兵精粮足,训练有素,装备精良,为什么就不能和草原胡骑一对一作战,如果不能和草原胡骑面对面厮杀,那中原军队永远处于心理劣势,他愿从这一战开始,大隋骑兵不再惧怕胡骑,打破这个隋军处于被动的桎梏。
‘我是全军主帅,如何作战由我来决定,若败,责任也由我来承担!’
杨素以不容反对的决然口气结束了大将们的争议。
杨素身着金盔金甲,他的周围是四千甲骑具装,也就是重骑兵,这是十万骑兵中最精锐的部队,而在他身后是十八名贴身亲卫,号称铁影十八骑,杨素目光冷漠地等待着出兵时间到来,一名施旗官飞驰来报,“大帅,吉时已经!”
杨素战刀一挥,“出发!”
“咚!咚!咚!”出战的巨鼓声敲响,百余长号一齐吹响,‘呜~’
一队队骑兵和步兵列队出发,战马如洪水、刀枪如铁林,清晨的阳光照在隋军的明光铠甲上,映出森森冷光。
杨素位于第五军,是中间出发,他低声吩咐自己的铁影十八骑,“你们远远护卫少将军!”
十八铁骑得令,加快马速向第一军疾奔而去。
在一片军车辎重旁,宇文成都也在低声向宇文化及请战,“少帅,你在大营留守,应安全无恙,你就让卑职随军出战吧!”
宇文化及狠狠瞪了他一眼,态度异常严厉,“你别忘记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我宇文阀的家将而已,别以为自己和杨素说了几句话,就不知天高地厚了,你们的职责是保护我的安全,除了我身边,你哪里也不能去!”
宇文成都心中万分失望,他做梦也想得到这种上阵杀敌的机会,眼看机会已经近到咫尺,他却无法抓住,他深深低下头,不再多说一句话,心中有着无尽的遗憾和愤懑。
宇文化及冷冷哼了一声,他早就看不惯这个大太保了,不知自己身份,自以为有点武艺就到处与人搭讪,想攀高枝,不把他放在眼中,这个人他不想要,宇文化及恨不得一脚把他踢走,但不是现在,现在踢走他就遂了他的意,休想!
八万隋军浩浩荡荡向北方草原开去,旌旗遮天蔽日,在中军上空,一丈八尺高的赤红色隋军战旗格外醒目,大旗上,十二根斿带迎风招展。
但隋军并不需要走多远,昨晚另一支斥候在百里外发现了突厥军的主力。
杨元庆是第一军,位于队伍的最前面,他们是斥候,作战时,他们将在外围游射落单的突厥军,同时通报各种情报,不参与集团冲击。
尉迟绾悄悄地赶上杨元庆,和他并马而行,她一直很担心,士兵阵亡火化时一般要剥光衣甲,赤身而焚,这是她最害怕的事情,她小声对杨元庆道:“火长,假如我阵亡,你不要让别人看出我的真实身份,把我就地火化,骨灰送还我父亲。”
杨元庆点点头,“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那你呢?有什么遗言吗?”尉迟绾又低声问。
杨元庆拍拍她的胳臂,笑了笑,“你不用担心我,我不想死,老天也拿我没有办法。”
就在这时,忽然有士兵大喊,“突厥探子!”
只见一队突厥士兵在数里外出现,远远地查看他们情况,第一军主将周罗睺怒喝一声,“斥候军在哪里?”
杨元庆一挥手,“第五火弟兄,跟我来!”
他挥动马槊,策马向突厥探子疾奔而去,六名弟兄跟着他一路奔驰,不仅是他们,第一军的数百名斥候一齐出动,向十几名突厥探子追杀而去。
........
此时,在五十里外,十余万突厥大军也同样在快速行军,准备迎战隋军。
突厥人起源于西海之东(今咸海),属于白种人和黄白混血种人,普遍身材高大,善于骑射,他们逐渐向东迁徙,最后击败柔然,成为漠北草原的主人。
而在隋朝开国年间,由于隋王朝实施反间计,使突厥分裂为东西两部,而十二年前沙钵略可汗死后,东西突厥正式分裂,达头可汗便成为西突厥之主。
达头可汗全名阿史那玷厥,是西突厥开创者室点密之子,今年约四十余岁,蓝目阔脸,身材魁梧。
他心胸狭窄,极为记仇,为人心狠手辣,同时,他又像狼一样狡猾。
这次他和**的都蓝可汗联合剿灭了染干部,他的目标却不是隋朝,而是想趁机击败**而统一草原,不料隋朝大举出兵,打乱了他的计划,如今他只有先击溃从五原北上的隋军,再东去围剿都蓝。
这几天,达头可汗的心情格外恶劣,他最心爱的小儿子伯力竟然被隋军斥候所杀,这个仇他若不报,他誓不为人。
达头可汗的军队行军速度并不快,他同样在等待探子的消息,他骑在一匹极为雄健的红色战马上,这是石国进贡给他的大宛骏马,刚过三岁,疾奔时速度如风驰电掣,可以奔驰千里,堪称马中之王。
达头可汗目光阴冷地望着草原南方,心中再考虑如何应对隋军的兵车骑阵,他年轻时曾经和隋军作战,深知这种阵型不利于突厥发挥战马犀利的优势,他在考虑要不要先进攻隋军的后勤大营。
两名浑身是血的骑兵疾奔而归,正是他派出去的探子,他们遭遇隋军斥候拦截,大半阵亡,只剩两人逃回。
马上骑兵大声禀报:“可汗,前方三十里外已发现隋军主力,约八万人。”
达头可汗沉声问:“他们是什么阵型?有多少兵车?”
“回禀可汗,他们没有带兵车,只有骑兵和步兵。”
“你说什么?”
达头可汗愣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隋军没有兵车?”
“是!我们看得清清楚楚,一辆兵车没有,只有骑兵和步兵。”
达头可汗狂喜,他跳下马跪下,双臂向苍天张开,激动得大喊:“这是苍天腾格里在助我啊!”
他跳上马对十几万突厥骑兵大喊:“腾格里在保佑我们,直接击溃隋军主力,以人头记功!”
十几万突厥军爆发出冲天狂吼,突厥白旗挥舞,战刀在阳光下闪烁,他们如草原上无边无际的狼群,向三十里外的隋军主力猛扑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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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隋胡大战(下)
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从远处席卷而来,使天地间也为变色,巨大的马蹄声仿佛是乌云中夹杂的闷雷,大地都在颤抖起来,十几万突厥骑兵制造出的声势足以摧毁一切。
战马感觉到了大战来临的恐惧,‘稀溜溜!’一声暴叫,前蹄高高扬起,杨元庆也看到了,远处一根长约十余里的黑线出现在草原尽头。
“尉迟!”
杨元庆大喊一声,尉迟绾慌忙吹响了鹰笛,鹰笛发出尖利刺耳的声音,猎鹰一声清脆的长鸣,振翅而飞,向南方盘旋飞去。
众人已经没有时间谈论,纷纷调转马头,跟着杨元庆向西狂奔而去,他们几个人,在十几万的突厥大军中,渺小得俨如蝼蚁一般。
远处杨素的十八铁卫也骇然变色,调转马头向西疾奔,迅速离开战场。
.......
此时杨素已经在第一军中,他凭着自己的感觉,敌军已经在不远之处,他凝视着远处,感觉一股凛冽的杀气出现在草原尽头。
“大帅,我们的鹰!”
杨素仰头,只见一只猎鹰盘旋飞来,红色的鹰腿,那是他们斥候猎鹰的标志,猎鹰在空中鸣叫,飞出一个弧形路线,斥候偏将赵勇看懂了这个飞行姿态的含义,他大喊:“大帅,鹰是来报信,前方发现敌情!”
杨素一举手,“全军列阵!”
八万大军在茫茫的草原分为四军排开,中军、左右两翼及驻旗军,横延数里,这时所有人都感受到大地在颤抖,这是突厥人杀来了,战马开始不安,喷着响鼻,士兵们紧握长矛的手心攥出汗。
一条黑线在草原尽头出现了,毫不停滞,铺天盖地,以势不可挡之势向隋军席卷而来,杨素嘴角露出冷酷的笑意,他等的就是这一刻。
“弓弩手准备!”他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一万弩兵和五千弓兵同时上前列队,弩兵在前,弓兵在后,弩兵是远射,弓兵是近射,远近交错结合。
一万弩兵排成三排,前后相隔一丈,第一排半蹲下,三千支擘张弩刷地平端而起,冷冷地对准了排山倒海奔袭而来突厥大军。
突厥骑兵越来越近,滔天的杀气仿佛将天地间的一切都摧毁,金色狼头大旗下,达头可汗举刀大喊:“无畏的草原勇士们,杀尽中原敌人,中原的女人、财宝,一切都属于你们,杀!”
“杀啊!”
突厥骑兵瞬间冲进了隋军的弩箭射程,杨素冷冷一挥手,“射击!”
“咚!咚!咚!”的巨鼓声敲响,三千支箭骤然发射,形成一片乌黑的箭云,向突厥骑兵呼啸扑来,霎时间,突厥骑兵阵一片人仰马翻,近千人被射倒,紧接着隋军的第二排弩箭射来,不断有突厥士兵在冲锋中惨叫着倒地,第三排箭云又呼啸而至,密集的弩箭如疾风骤雨,射穿突厥人的盾牌和皮甲,一片一片的突厥骑兵从马上翻滚落地,被密集的战马踏成肉泥。
一万三排隋军弩兵动作熟练,上弩、进弩、发弩轮番发射,仅仅只射出三轮,突厥骑兵便损失了一万余人,惨重的损失使突厥骑兵的杀气迅速消退,阵脚开始凌乱,而这时,前锋已经冲到了六十步外。
隋军弩兵如潮水般撤退,等候多时的弓兵开始劲射,弓兵使用长弓兵箭,箭长两尺三寸,钢簇锐利,以仰角射出,五千支箭密如急雨,力道强劲,可连人带马射穿,冲过最前面的一万突厥骑兵和战马纷纷中箭倒地,死尸堆积,隋军箭速极快,使突厥骑兵冲上前便被射翻,加上弩兵配合发射,突厥骑兵始终冲不进四十步内,死伤惨重,突厥骑兵开始阵脚大乱。
第一军主将周罗睺见有机可趁,他立刻向杨素请命,“卑职愿为前锋!”
杨素冷冷道:“你率四千重骑兵冲击突厥中军,若败,提头来见!”
“遵令!”
隋军进攻的鼓声大作,蓝旗挥动,四千最精锐的重骑兵发动,人披重铠、马披重甲,挥动铁戟,跟随蓝色战旗杀向突厥骑兵,这是大隋王朝耗二十年心血打造出来甲骑具装,以最好的战马、最强悍的士卒、最凶猛的武器。
这支军队极少出战,用来捍卫京师,但杨素却在第一战中便将他们投入了战斗,他要用最强大的重甲骑兵来冲毁突厥人的士气。
此时经过惨烈的弓箭战,突厥骑兵最初的滔天杀气已经消亡得不到一成,他们本来就是各部落的牧民,没有隋军那种钢铁般的意志,全靠一鼓作气击溃敌军,他的士气高昂得快,消退得也快,当掠夺敌军财产的美梦破灭,他们便开始犹豫,开始思念家中妻儿和羔羊,现在是初春,正是母羊下崽的时刻,妻子老父难以照顾过来.....
四千重甲骑兵如一只无坚不摧的铁拳,所过之处,突厥骑兵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将突厥骑兵们杀得心胆俱裂,开始有部落率先调头逃跑。
杨素见时机已成熟,立刻下令,“给我全军压上,后退者斩!”
鼓声大作,战旗飞扬,蓄势已久的八万隋军全军出击,铺天盖地杀向突厥骑兵,突厥前军瞬间分崩离析,掉头奔逃,而后军茫然不知原因,也跟着被席卷而逃,十余万突厥骑兵彻底崩溃了,被杀得哭声震天、哀嚎惨叫.....
杨元庆率领自己的部下,和数千其他斥候一样在外围拦截,他们奔驰突骑,箭矢强劲,将一个个奔逃的突厥骑兵射翻在地。
杨元庆他们在中军外围游射,这时,胖鱼在他身后忽然大喊:“那是宇文大太保!”
杨元庆也远远看见了,宇文成都挥舞着凤翅鎏金镗,在敌群中纵马奔驰,俨如猛虎入羊群,突厥骑兵挨着便死,碰着就亡,杀得血肉横飞,身边横尸累累,血流成河。
但杨元庆目光却被另一样东西吸引住了,突厥可汗的金色狼头大旗,在不远处的乱军中奔逃,宇文成都就是冲着它而来。
男儿竞功的热血在他胸中沸腾,杨元庆大喝一声,“弟兄们,随我杀胡酋立功!”
他挥舞长槊,带领手下向突厥骑兵群中杀去,此时突厥骑兵已如惊弓之鸟,他们丢盔卸甲,在茫茫的草原上漫天逃命,已经没有任何抵抗的意志,杨元庆马槊翻飞,横刀出鞘,槊挑刀劈,率领同伴杀开一条血路,杨素的十八铁卫不知不觉出现在他们身边,和他们并肩作战,杀得突厥骑兵人头滚滚,尸横遍野。
杨元庆杀透重围,已经超过宇文成都,他清晰地看见了身着金盔金甲的达头可汗,在数百铁甲亲卫的护卫下,亡命奔逃,但他的铁甲骑兵保卫得太密集,他们这样杀进去,同伴必然会有死伤。
杨元庆心念一转,他挂上长槊,张弓取箭,从斜刺疾冲,六十步外拉弓一箭射向达头可汗,他的弓力极为强劲,达头可汗没有防备,被一箭射透后背铠甲,血光迸溅,达头一声惨叫,翻身落马。
杨元庆大喜,挥舞长槊猛扑而去,“胡贼,拿头来!”
达头可汗的亲兵见可汗中箭落马,均吓得魂飞魄散,几名亲兵拖起他便逃,另外十几人大吼一声,向杨元庆杀来,杨元庆挥槊迎战,神勇无比,霎时间,便将六人挑翻下马,其他人吓得心裂胆寒,调头便逃,而这时,重伤的达头可汗却已逃远,追赶莫及。
杨元庆眼角目光闪过,达头可汗身边的亲卫千夫长骑着一匹神骏战马奔回,那匹火红色战马似乎就是达头可汗的坐骑,千夫长是为了取回落地的金狼头大旗,他胯下战马神骏,马速极快,一个漂亮的铁板桥,刷地抄起大旗,疾奔而归。
这时杨元庆再张弓搭箭已经来不及,他不假思索,挥臂将手中长槊奋力投掷而去,长槊在空中划过一道黑色弧线,穿透了突厥千夫长的后心,千夫长惨叫一声,竟被钉死在地上。
杨元庆借着马势疾冲,他一跃而起,在空中抓住了尚未落地的大旗旗杆,稳稳落坐在千夫长马上,他拔出马槊,仰天长啸,高举着突厥可汗的金狼头大旗迎风飞驰。
......
开皇十九年春天,西路军主将杨素率十万隋军在五原以北迎战西突厥达头可汗的十三万大军,杨素放弃传统战法,以骑兵对骑兵,大败西突厥十余万大军,前后斩敌近四万人,活俘一万,西突厥军哀嚎痛哭而去,达头可汗在乱军中身受重伤而逃,金狼头可汗大旗被夺,这是西突厥大军的第一次惨败。
......
【历史上,达头是重伤在某个小兵手上,另外,大家可以去度娘一下开皇十九年的对突厥战争,其实杨素就是这么简单干净地杀败突厥大军】
第十九章 去功赎罪
隋军大营内,到处是一堆堆猎猎篝火,主将杨素下令,宰羊三万只,搬出羊酒万坛,犒赏三军,十万隋军兴高采烈,尽享胜利的喜悦。
在可容纳千人的大帐内,杨素在为数百名有功将士举行庆功大宴,立下战功的将士济济一堂,肉山酒海,热闹喧天,杨素的心情极为欢畅,这是他十几来打得最痛快的一仗,斩敌近四万人,而隋军只死伤不到三千,如此悬殊的伤亡对比足以使他名垂史册。
他身边不远处的第一功劳席便坐着他的孙儿杨元庆,他箭伤达头可汗,夺下金狼头大旗,立功巨伟,使杨素扬眉吐气。
“各位将士!”
杨素举起酒樽,大帐里霎时间安静下来,只听杨素略带沙哑的声音在大帐内回荡,“这一仗打出了我们大隋帝国的军威,这是三军将士舍身杀敌的功劳,在我们欢庆胜利之时,我们也不应忘记为国捐躯的弟兄,我提议第一杯酒,敬给阵亡的将士,愿他们在天之灵安息。”
说完,杨素缓缓将酒倒在地上,数百将士也跟随主帅将酒洒在地上,杨元庆也想起了阵亡的四位手下,张锦缎、赵明胜、贺六、王三郎,他们已经无法和他共享此时的胜利,他心中不胜悲思,默默将酒倒在地上,默默道:“我会去探望你们的父母妻儿,安息吧!”
这时,杨素举起了金狼头大旗,对众人高声道:“这是突厥可汗的王旗,突厥可汗也深受箭伤而逃,另外发现敌军主力,探查敌情,使我们应对有术,这些功劳堪称此战第一,我的第二杯酒,就要敬给这位立下第一功劳的斥候火长。”
众人的目光刷地向杨元庆投来,在战场上,很多将士都看见了这位高举金狼头大旗奔驰的年轻斥候,杨元庆的脸有些红了,他还不太适应这种众目睽睽下的荣耀。
杨素端起酒樽又微微对众人笑道:“我很自豪,因为这位少年火长就是我的孙子,我为他而骄傲,杨元庆何在?”
大营内一片惊呼,原来这位立下头功的年轻火长竟然是大帅的孙子,杨元庆脸胀得通红,走上前单膝跪下,“一军二团三队第五火火长杨元庆参见大帅!”
众人见他满脸通红,大帐里顿时响起一片会意的笑声,杨素也忍不住笑了,他将酒樽递给他,“这杯酒赏给你,你可饮了!”
杨元庆接过这只沉重的酒樽,里面的酒足有两斤,羊酒刺鼻,他不敢闻,屏住呼吸咕嘟咕嘟喝下,一饮而尽,他将酒樽朝下,向四周团团展示一圈,四周将士一片鼓掌喝彩,“好!好酒量!”
杨素微微摇头一笑,其实他的意思只是让杨元庆象征性地喝一口,没想到他居然全部喝了,真是个痴儿。
“杨元庆,你所立功劳甚大,按照军中惯例,伤敌酋夺王旗者可连升三级,但这不是我的军权能封赏,必须禀明兵部,由圣上亲自加封,至少要两个月后,你可安心等待。”
连升三级,那就是升为偏将了,让所有人都为之羡慕,杨元庆也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但他心里早有打算。
这时,他酒意上涌,单膝跪下,抱拳昂声道:“禀报大帅,杨元庆愿以军功为我手下赎罪,望大帅恩准!”
其实杨素也并不想给杨元庆连三级,他还是少年,升官太快对他没有好处,只是军中惯例如此,他如果不这样做,军中将士会不服,不能因为是他孙子而罢其功劳,让杨素也很为难。
不料杨元庆却是要为他手下赎罪,这让杨素不由一怔,元庆竟然事先没有和他说起此事,他心中略略有些不高兴,他勉强笑了笑道:“你的手下犯了何罪?”
杨元庆不敢说杨思恩和刘简是逃兵,逃兵是大罪,除非是主帅赦免,否则任何功劳都难以洗脱,他含糊道:“我的两名手下去年参加高丽之战,身染重疾,和军队走失,没有能及时归队,他们心中畏惧,又重新投军。”
这是杨元庆反复考虑才想到的理由,去年高丽之战,隋军水土不服,染病十几万人,大部分都不幸病死,染病而没有归队,虽然和逃兵是一个意思,但性质却不同,一个畏死而逃,一个是无法归队,只要不去详细调查,基本上可以蒙混过关。
杨素是何等精明,一下子便猜到了,恐怕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十有八九是逃兵,不过想到孙子居然学会笼络手下,而且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倒是有点手腕,杨素刚才的一点点不快也随之消逝。
去年打高丽的主帅是汉王杨谅,如果要免罪,应该是汉王杨谅来决定,但杨素也知道,这点面子杨谅会给他,也好,就借这个机会不让孙子连升三级。
“好!既然你有此心,那我就成全你,可以,你的功绩可以为两名手下赎未能及时归队之罪。”
杨元庆大喜,“多谢大帅恩准!”
杨素看了一眼大帐内的数百将士,又缓缓朗声道:“杨元庆按惯例应连升三级,但他愿为两名手下赎罪,那就去其两级,升为百人长。”
大帐里一片遗憾之声,夺旗之功,这么好的机会,却只得了一个百人长,太可惜了,不过众人也暗暗敬佩,肯为手下而放弃升官,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至少他们扪心自问就做不到。
杨素再一次举起酒樽,高声道:“这第三樽酒,是我敬在座的将士,敬所有隋军将士,我们饮了此杯!”
“饮了!”众人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
大帐内庆功宴还在继续,杨元庆却有点不胜酒力逃了出来,他已经喝了不下五斤羊酒,人人都来敬他,让他着实招架不住,如果是上好的米酒倒也罢了,偏偏是刺鼻的羊奶酒,哎!不喝也罢。
酒意上头,他有点头晕脑胀,脚下也开始不稳,踉踉跄跄向自己营帐摸去,可走了十几步,他便再也忍不住,直向杨素的寝帐后面冲去.....
过了半晌,他才长长吁了口气,胃里变得空空,感觉到好多了,他仰望天上的一轮皎月,忽然笑了起来,他升百人长了,以后就叫杨百长,听起来有点像杨白劳的兄弟。
“你这个混蛋,你竟然还敢跟我顶嘴!”不远处忽然传来怒骂声。
杨元庆一愣,他听出这是宇文化及的声音,他在骂谁?
“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滚!”
“那好,我走!”
杨元庆只见一个魁梧的身影从宇文化及的大帐里冲出来。
“宇文成都!”
杨元庆一下认出了他,他连忙迎了上去,“宇文将军。”
宇文成都认出了杨元庆,他苦笑一下,“是你啊!怎么不去大帐受赏?”
“已经封赏完了,升为百人长。”
宇文成都一愣,“怎么会,你可是夺旗之功啊!应是连升三级,难道因为你是大帅的.....”
“不是!”杨元庆摇摇头,“也是一言难尽,我为两名手下赎罪,去掉两级。”
宇文成都明白了,他有些感慨道:“你的手下有你这样的首领是他们的运气,而我....哎!”
他长长叹息一声,为自己效忠宇文化及这样的小人而感怀。
“宇文将军,走走吧!”
宇文成都默默点头,和杨元庆一起向后营慢慢踱步而去。
.........
第二十章 留在草原
“他不准我上阵,说要保护他安全,可实际他呆在大营内,屁危险都没有,我趁他不备便溜出大营,参加了战役,这是为圆我多年的夙愿,结果他勃然大怒,将我赶出来了。”
宇文成都叹了口气,“男儿大丈夫竟然要侍候这种小人,真是奇耻大辱。”
两人在一块大石上坐下,仰望着皎洁的月亮,杨元庆低声问道:“宇文兄,我有一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
“你问就是了。”
杨元庆沉吟一下道:“我听说宇文兄是南朝萧氏贵族之后,是血统高贵的汉人,为何改鲜卑胡姓?”
宇文成都沉默片刻道:“我只是萧氏偏门破落之户,在陇右杀人犯下死罪,是宇文述救了我一命,他的条件就是要认我为义子,我答应了。”
“既然宇文化及不仁,那你可以改回萧姓,索性就留在军中建立功业,不可以吗?”
宇文成都摇摇头,目光里有些悲哀道:“他可以不仁,我却不能改姓,除非我将这条命还给宇文述,当年我曾在他面前发过誓言,以死赎姓,每一个宇文义子都发过这样的誓言。”
杨元庆沉默了,男人不能轻许誓言,一旦发誓,便不可违誓,他可以体会到宇文成都内心的无奈和悲伤,良久,他又问:“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宇文成都默然无语,半响,他长长叹息一声,“一入门阀深似海,我身上已烙下了宇文阀的印记,试问谁还敢用我?昨天长孙将军含蓄地劝我,回去好好向宇文述效力,言外之意就是告诉我,除了效力宇文述外,我无路可走,这话说得确实没错,我根本无法得到军籍,哎!什么时候才能打碎这个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门阀枷锁。”
宇文成都眼中充满了愤恨,他将事情想得太简单,他以为留在边疆就能立功升职,一步步摆脱宇文阀的控制,但无情的现实却告诉,他不仅连立功的机会都没有,就算立下大功,但没有军籍,也一样得不到承认,难怪宇文化及那样充满了不屑,说自己早晚还会回去求他,想着宇文化及那丑恶的嘴脸,宇文成都狠狠将一块石头扔向远处,就算他死,他也绝不会去求宇文化及那种卑鄙小人。
宇文成都的眼睛射出坚毅之色,“我虽然不可以改姓,但我可以离开他,我想去投靠莒国公萧琮,他是我的远亲,但我的目标是为更高的权力者效力。”
“那才是你的正途!”
杨元庆心中有些失望,他知道宇文成都所指的更高权力者就是杨广,本来希望宇文成都能留在边疆和他并肩作战,可一转念,以宇文成都的勇烈,除了杨广,天下也无人用得起他,宇文成都能想到投靠杨广,也是他的眼光。
杨元庆便点点赞道:“我也听说萧琮是晋王妃至亲,你确实可以通过这个途径接近晋王,成为他的侍卫,以你的武艺,晋王必然重用你。”
宇文成都这时已完全冷静下来,他淡淡一笑,还是杨元庆明白他的心思,他其实就是想通过这个关系拜入杨广门下。
他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从怀中取出一本发黄的册子,递给杨元庆,“我答应过鱼将军要教你槊法,可是我没有时间指点你了,我明天就要回京,这是我师傅教给槊法,天下无双,我留给你,你自己练习,也做个纪念,不枉我们相交一场。”
“宇文兄不和军队一起回京吗?”
宇文成都摇了摇头,“我不想再看见那个人的嘴脸,我明天就走,远远离开他。”
说完他起身长长伸一个懒腰,笑道:“我要好好睡一觉,把一切烦恼都忘掉。”
他大步向自己营帐走去,“宇文将军!”杨元庆又喊住了他。
“有什么事吗?”宇文成都停住脚步笑道。
“改个名字吧!不要叫宇文萧,就叫宇文成都,如何?”
宇文成都怪异看了他半晌,他忽然仰头一笑,“好吧!那就姓宇文名萧,字成都。”
他大笑着向自己的营帐走去,杨元庆也忍不住笑了,哪有叫人家改名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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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为手下去功赎罪的事情仿佛长了翅膀一般,迅速传遍了全军,当杨元庆回到自己营帐时,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两个跪在他面前的魁梧男人,他们那从不愿弯曲的膝盖给他跪下了,是因为他没有利用自己少帅的权势替他们免去逃兵之罪,而是用他的战功给他们赎清了死罪。
他们眼睛里唯有深深的感动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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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整三天后,十万隋军开始凯旋南归,押解战俘进京献俘,杨素留下了三千军队,由大将鱼俱罗率领,驻扎五原,杨元庆也留下了,他被升为百人长,统帅百名斥候,军职虽然不高,但他手下的斥候却是全军的精锐之兵。
这天上午,大军渡过南黄河,进入河套平原,杨元庆骑在他赤红色的骏马之上,这是他缴获的达头可汗的战马,他默默地望着一队又一队的隋军士兵从他面前列队而过,向京城凯旋而去,他却要留在草原,不知何年何月方归。
“少将军!”
一名骑兵飞驰而至,勒住战马向他大喊:“大帅请少将军过去。”
杨元庆点点头,催马向中军而去,远远看见了隋军的赤红色军旗,军旗下,杨素和杨义臣、周罗睺等人并肩而行,在谈笑着什么?
杨元庆飞驰而上,拱手施礼,“杨元庆参见大帅!参见各位将军。”
杨义臣呵呵一笑,“元庆,我们在谈论你,什么时候带一个突厥新娘回去?”
周罗睺也哈哈笑道:“元庆,别听这家伙胡说,他说反了,我们是担心你带个突厥新娘回去。”
杨素微微笑了笑,催马上前,“元庆,陪我走一走。”
杨元庆向几名大将一抱拳,便调转马头跟着祖父缓缓而去。
“元庆,我给你留了一箱书,都是我常读之书,书上有我的批注,你要认真读,祖父希望你做一个智勇双全之人,而不是有勇无谋。”
杨素长长叹息一声,“哎!想让你去国子学,你却不肯,也罢,我不勉强你,但你要自己读书学谋,明白吗?”
杨元庆默默点了点头,不光是兵书,他还要向康巴斯学习突厥语和粟特语,拓展自己的视野。
杨素又看了孙子一眼,见他心事重重,便淡淡笑道:“我看你有点伤感,是不想留在这里吗?”
“没有,只是看见众人回家,心中有种莫名的惆怅。”
“莫名的惆怅?”
杨素笑了笑,“我觉得你真的不像十岁的少年,倒像成人,思想、语气,包括外表,你和成人无异,我二十五岁时,才会有一种莫名的惆怅。”
他摇摇头,祖孙俩并肩慢慢前行,杨素望着肥沃无际的河套平原,他叹了口气道:“其实我不让你回去,是有更深的考虑,朝廷将要进入多事之秋了,知道吗?皇上可能要废太子了。”
杨元庆吃了一惊,“祖父,这消息哪里来?”
“傻孩子,这种消息谁会说?要靠自己观察。”
杨素指了指自己脑袋,叹息一声,“其实去年底,圣上杀了凉州总管王世石,就是一个信号,王世石是何许人?高颎的心腹,也就是太子的心腹和外援,当时我就想,杀了王世石,下一个不会就轮到高颎了吧!果然,我听长孙晟说,圣上近臣已经在弹劾高颎率军出征,是要谋反了,哼!这就是圣上的一贯风格,他要除掉一个重要人物,首先是要翦其羽翼。”
杨元庆默默无语,他明白祖父的意思,高颎和太子杨勇是亲家,也杨勇的第一支持者,皇帝要废太子,首先就要除掉太子的支持者,让太子孤立无援,高颎首当其冲。
他当然知道,历史上杨勇确实是被废掉,随即杨广当了太子,他一直以为是独孤皇后不喜太子,现在看来,真的是杨坚的决定。
“太子和关陇集团的关系太深了。”
杨素又微微叹道:“你知道刘居士吗?”
“知道,刘昶之子,无恶不作之徒,孙儿还和他交过手。”
“就是此人,他的党羽大多是关陇贵族子弟,太子为了拉拢关陇贵族子弟,不惜和此人暗中交往,让圣上尤其震怒。”
“算了,不说这些!”
杨素拍拍他肩膀笑道:“我告诉你这些,就是让你明白,我让你在边疆,就是不希望你被卷进这些是非中,现在很多京城重臣都知道,圣上很喜欢你,你又是我最看重的杨家子弟,所以会有很多人千方百计来套你的交情,我把你放在边疆,也是为了保护你。”
杨元庆点点头,“孙儿明白祖父的一番苦心,我会安心留在边疆,只求.....”
他本来想说‘只求祖父替我照顾婶娘和妹妹’,一念间,他忽然想起红拂女就是杨素的侍妾,他立刻把这句话咽了回去,改口道:“只求祖父自己保重身体,也请转告父亲,他自己保重!”
杨素欣慰地笑了,难得孙儿还想到自己的父亲,他指了指跟在后面的十八铁影卫,“我把他们留给你,保护你!”
“不用!”
杨元庆毫不犹豫拒绝了,“孙儿已是草原上的雄鹰,能翱翔万里,不再需要祖父的羽翼。”
“有出息!”
杨素凝视着他,沉声道:“这才是我杨素的孙子,那好,你自己保重吧!”
杨元庆翻身下马,双膝跪下给祖父磕了三个头,他翻身上马,猛抽一鞭战马,“驾!”策马疾奔而去。
杨素眺望着孙子矫健的背影远去,心中无限感慨,有此大器之孙,何愁家族不兴?
“元庆,愿你早日成为栋梁之才!”杨素低声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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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长孙又至
光阴荏苒,一晃五年过去了,时间已经到仁寿四年,杨元庆已成长成一个十五岁的年轻将军,在大隋王朝,这个年龄已经可以成家立业。
在四年前,达头可汗趁都蓝可汗身死,**大乱的机会,统一了草原,自封为步迦可汗,隋王朝再次分兵两路,以晋王杨广为西路军主帅、杨素为副帅,以汉王杨谅为东路军主帅,史万岁为副帅,再次出兵二十万进攻西突厥,大败西突厥军,在那次战役中,杨元庆第二次夺下步迦可汗的金狼头大旗,被杨广封为仪同,成为大隋王朝最年轻的将军。
随后几年中,杨元庆率领手下和西突厥又进行了大大小小数十次战斗,他已累功升为偏将。
杨元庆在前年终于突破了滞固期,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骨骼和经脉迅速增长,他此时的身高已长到六尺三,按照后世的标准,就是一米八七,肩阔腰圆,尤其两臂极长,头发高高束起,浑身充满力量,他的脸庞也比从前成熟了很多,目光变得深邃如水,有一种俨如夜间猫眼的瞳孔射出的那种光,直透人心,他鼻子高挺修长,嘴唇棱角分明,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沉默不语,给人一种大气沉稳之感。
杨元庆五年来跟鱼俱罗学习箭术,此时他的箭术已经不亚于张须陀,不仅箭术高超,槊法也如火纯青,他的破天槊打遍草原军中无敌手,连鱼俱罗的刀也在去年败在他的槊下。
清风习习,正是三月春暖花开时节,温暖的阳光洒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天空一碧如洗,湛蓝得如同毫无杂质的蓝宝石,入眼是被春风吹绿的崭新娇嫩的草色,一朵朵不知名的娇黄小花从草棵子里探头伸出,风吹过,它们微微地点头,略带一丝凉意的清风将芬香的草香一同送至,令人心旷神怡。
一只草原猎鹰在蓝天下盘旋飞翔,犀利的目光注视着一队三百余人的隋军骑兵队在无边无垠草原上不紧不慢地行军。
胖鱼拿着一张纸条读了两遍,忽然眉头一皱问:“老康,我又忘了,什么叫‘按脖子拧你’,还有什么叫‘慢火来烤酥鸭’?”
粟特人康巴斯出任杨元庆的掌案文书,同时这几年也是杨元庆的突厥语和粟特语先生,尽管杨思恩和刘简他们也会突厥语,但他们却不识突厥文字,而康巴斯不仅能说,而且精通突厥文字。
已提升为旅帅的胖鱼学习突厥语也极为努力,只是他的学习方法与众不同,他喜欢用谐音来记住每个词汇,至于突厥人能不能听得懂他的‘鱼氏突厥语’,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康巴斯呵呵笑道:“‘勃登凝黎’是突厥语天神的意思,‘曼护赖苏雅’意思是向阳之地,也可以理解为阳光下的草原,鱼旅帅,你这个突厥语可不行啊!突厥人听不懂的。”
胖鱼挠挠头笑骂道:“他奶奶的,这突厥语这么拗口,我什么时候才学得会?”
“嗤!”旁边尉迟绾不屑地冷笑一声,“那是你自己三心二意,一会儿吹嘘自己烤鱼手艺,一会儿又要找野菜,你能学到什么?你看看将军,当年只学了七八天时间,人家就已经能用简单的突厥语对话了,你学了这么几年,还只会慢火烤酥鸭。”
胖鱼脸一红辩解道:“我能和将军比吗?将军是名门子弟,我只是游医的儿子,一个天一个地。”
杨元庆的身份早已是人人皆知,不过相处久了也没有人把他的身份放在心上,只有胖鱼这种学习不求上进的人才会用它作为借口。
杨元庆听见胖鱼的辩解,回头微微笑道:“老鱼!”
胖鱼听见杨元庆居然叫自己老鱼,以前从来都是叫他胖鱼,他有点受宠若惊上前应道:“将军,你叫我?”
杨元庆一直很喜欢这个长得肥肥胖胖的鱼旅帅,他笑了笑道:“我教你一个学突厥语最快最好的办法。”
胖鱼大喜,“什么好办法?”
“突厥女人都喜欢会烤肉的男人,你不是烤肉不错吗?我下次派你去于都斤山旧镇和突厥人做买卖,你就是显示你的烤肉才华,女人们都会围上你,那时你就跟她们学突厥语吧!说不定最后还能抱一条小小鱼回家。”
胖鱼挠挠后脑勺不解地问:“将军,什么小小鱼啊!”
周围的军士顿时爆发出一片轰然大笑。
这时,一名骑兵指着远处喊道:“杨将军,前面有人来了。”
杨元庆早已经看见,是一队隋军斥候,他催马迎了上去,片刻,几名隋军斥候赶到,向杨元庆躬身行一礼,“将军,鱼总管已到大利城,命你立刻回去。”
停一下,斥候又道:“长孙将军也来了!”
杨元庆大喜,长孙晟也来了,他回头对笑道:“长孙将军给咱们送好酒来了,加快速度回家!”
众人精神振奋,加快速度向南疾驰而去。
此时他们离黄河已经不远,半天后,众人抵达了黄河岸边,直接从临时搭建的浮桥过了黄河,进入隋王朝的丰州地界。
丰州也就是河套地区,后来又改名为五原郡,黄河进入河套地区后,一分为二,一条北黄河,一条南黄河,在奔流数百里后再合二为一,继续向东奔流而去,在南北黄河之间,便形成了富饶的河套平原。
河套平原上河网密布,森林茂盛,土地极为肥沃,自古就有边塞江南的美称,有近万户汉民在河套平原上开垦土地,繁衍生息,隋王朝在这里设立丰州,驻兵五千,丰州总管便是大将鱼俱罗
丰州州治是九原县,位于河套平原南部,这几年为了防御西突厥,隋王朝又在北黄河一带修建了三座坚固的城堡,每座城堡驻兵一千,杨元庆便是其中大利城城主。
过黄河又走了一百余里,杨元庆便率军抵达了大利城,大利城紧靠一座突兀的花岗岩山修建,这座山高约百米,外形颇像突厥的穹帐,所以当地人叫它穹隆山,这座石山四周陡光滑,难以攀爬,仿佛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之作。
大利城均用方石修建,坚固异常,城墙高三丈,呈半月形,周长约十里,可容纳上万人,目前除了一千驻军外,还有从灵州迁移而来的七百余户汉民,他们和士兵们一起,几年来在城外平原上开垦了数百顷土地。
在这里修建城堡是长孙晟的建议,在河套地区北部修建三座城堡,既可以屯田,也可以招募中原农民来这里耕种,解决军粮问题,西突厥人来侵袭时,则可以躲进城堡进行防御。
另外,隋军又在黄河边的山崖上修建了二十座烽火台,这样,西突厥大军到来,大利城在百里外便可得到消息。
杨元庆一行刚走进城门口,城头上当值的百人长刘简便高声对他笑道:“杨头,鱼总管请你去玄武堂。”
杨元庆的手下们都跟着他一起被提拔,杨思恩、刘简、胖鱼、马勺,这四人被提拔为旅帅,尉迟绾和康巴斯出任文职官员,尉迟绾担任仓曹,主管后勤辎重,康巴斯则是记功郎,负责军中文案。
一般而言,在非战争期间军队便恢复原有的府兵体制,但边塞和内地的府兵又太不一样,都是专业军士,所以边塞的府兵制和作战编制便混在一起,像杨元庆,他应该是府兵制中的车骑将军,可实际上,他被封为偏将。
杨元庆走到走到玄武堂前,这里就是大利城的指挥中枢,由青石砌成,因外形像一只龟壳而得名玄武堂。
杨元庆走进了大堂,只见大堂中有三人,一人是鱼俱罗,另一人便是长孙晟,在长孙晟身后,还站着一名年轻的小将,大概也就十四五岁,长得丰神俊朗,眉目清秀,身材略比杨元庆矮小半个头,穿一身细银甲,旁边放一把金背虎牙刀,他显然不是军人,身上盔甲和大刀都不是军队定制,见杨元庆进来,年轻小将好奇地打量杨元庆。
杨元庆见他的刀是精钢打制,重约四五十斤,而且和鱼俱罗的兵器一样,也是一柄金背虎牙刀,他不由楞了一下,此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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