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蛇蝎毒心
后宅内堂,账房马大管事正跪在地上向主母贺若云娘哭诉他的遭遇。
“我是一片好心,知道她生活拮据,想在上元节前给她送点钱,却没想到遭到元庆暴打,可怜我侍候老爷三十年,年过半百还遭此厄运,求主母为我做主!”
马管事的两颗标志性黄金门牙被打掉,说话有点漏风,他心中愤恨交加,如果是杨玄感的嫡子杨峻打他,他不敢吭声,可一个私生子也敢打他,而且是把他的财运门牙打掉,这口气他怎么也咽不下。
他好歹也是杨府三大管家之一,而且还是管钱的财神,所有杨氏子弟的例钱都是他来发放,杨氏庶子们见到他,都得恭恭敬敬叫他一声马三叔,如今他被一个私生子殴打,他胸膛都要气爆。
在马管事身旁站着杨积善,他是杨府总管事,而这马管事手握杨府财权,谁也不敢怠慢,如今他被打,杨积善也坐不住了。
但杨积善已经有太多教训,他知道杨元庆不好惹,那小子很凶悍,他便把这件事推给了主母贺若云娘,他知道贺若云娘正在极力揽取杨府之权,一向最看重财权,马管事之事她不会不管。
贺若云娘坐在榻上,手中拿一串檀木念珠,半闭眼听马管事的哭诉,她身着拖地锦绣长裙,头梳云鬓,浑身珠光宝气。
贺若云娘是上柱国贺若弼之妹,家世背景很硬,她虽不像杨素前妻那么凶悍,但也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只是她和杨素的几个儿子关系恶劣,以前家中都是杨素三子杨玄纵做主,她一直被架空,也很低调。
但自从前年杨玄纵也外任军官,她的机会便来了,她和同样无权的庶子杨积善同病相怜,两人关系一直很好。
两年前她趁杨玄感几兄弟都在外为官的机会,夺得府中大权,只是丈夫不让她直接掌权,她积极扶植杨积善为杨府总管事,杨积善也甘为傀儡,事事听她指挥,贺若云娘便渐渐掌握了杨府大权。
按照杨府规矩,奴婢三年一配,今年是她掌握杨府大权后的第一此配奴,因此她格外重视。
名义上这份名单是杨积善草拟,但实际上谁配谁都是贺若云娘的意思。
在以前的配奴中,杨氏兄弟考虑到沈秋娘要抚养元庆,所以每次都将她刻意放过,但到贺若云娘的手上,她却不会考虑这么多,她首先要考虑利用这次机会,拉拢府中一些重要的人物。
马管事手握财权,无疑是她第一要拉拢之人,所以当马管事提出想娶沈秋娘时,她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此时,马管事两颗门牙被打掉,跪在地上哭哭啼啼,使她心中极为恼火,她是女人,当然知道马管事晚上跑去找沈秋娘是什么意思,但为了安抚这个心腹,她必须要做出一个强硬的姿态。
“你放心吧!那个女人是你的,我既然答应你,就不会食言,你就再忍几天,过了上元节,我第一个把她配给你。”
“呜呜!谢主母恩德。”马管事哭得满脸泪水。
旁边的杨积善却觉得有点不妥,沈秋娘是元庆的乳母,当年是奉大哥之命抚养元庆,他很清楚,如果就这么配给马管事,恐怕大哥那边难以交代,而且元庆毕竟是孙子,就算大哥不在,也至少要征求一下父亲的意见。
“母亲,这件事最好再问一下父亲,我觉得那样更稳妥一点。”
“不用了!”
贺若云娘脸一沉,冷冷道:“我是一家主母,难道连处置一个奴婢的权力都没有吗?
“不!孩儿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大哥那边.....”
杨积善不提杨玄感还好一点,一提到杨玄感,贺若云娘便想到自己十几年被压制,她更是怒火中烧。
“够了!”她一声怒喝,“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不容再改,你不要再劝我。”
杨积善被吓得不敢再吭声,就在这时,一名丫鬟进来禀报:“老夫人,长夫人求见。”
长夫人就是长子杨玄感之妻郑氏,贺若云娘愣了一下,她来做什么?也正好,沈秋娘之事自己还要再向她确认一下。
“让她进来!”
很快,郑夫人匆匆走进,她见杨积善和马管事也在,心中微微一惊,虽然他们会是来汇报杨府收支情况,但马管事嘴上还有血,两颗招牌大金牙不见,她便立刻猜到恐怕和沈秋娘之事有关,否则元庆怎么会急匆匆来找她赎奴籍?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贺若云娘笑得很虚伪,这个郑氏是前主母的侄女,又是杨玄感老婆,将来会是她的最大对手,她一直都很小心这个女人。
郑夫人此时心中有一种被耍弄的恼火,她是很贪黄金珠宝,但她并没有愚蠢到什么都敢收的地步,突厥可汗的佩刀来历不明,她无论如何也不敢收,但奴契已经给了元庆,这就等于她只有付出而没有回报,她不可能再为元庆担得罪主母的风险。
这件事她要及时撇清和自己的关系。
郑夫人取出金刀放在桌上,“这把金刀是元庆不知从哪里弄来,说是孝敬我,可我见这是突厥可汗之刀,我不敢收,玄感已经去州里,我不能做主,所以请主母转交给父亲处理。”
贺若云娘是贺若弼之妹,还是有点见识,她也知道隋朝和突厥是死敌,突厥可汗之物出现在杨府,可不是好事。
“好吧!这件事我会告诉老爷,你还有什么事吗?”
“还有.....”郑夫人犹豫了一下,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但她又不能不说,“还有就是沈秋娘母女的奴籍,大郎让我交给元庆,不知.....”
“绝对不行!”
贺若云娘勃然大怒,“那个女人的奴契决不能交出去,你把它给我,我拿十个奴婢和你换。”
但她见郑夫人的表情有点不对,心念一转,立刻问:“你不会已经给他们了吧!”
郑夫人无奈地点点头,“若不给元庆,大郎会生气,我不敢不给。”
贺若云娘眼睛死死地盯住郑夫人,“那你告诉我,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是什么时候把奴契给他。”
“这.......”郑夫人实在回答不出,叫她怎么说,她昨天还答应把沈秋娘配给马管事,而她丈夫前天就走了,时间上有漏洞。
贺若云娘是何等精明,她立刻明白了,黄金刀换奴籍,果然是好买卖,她心中冷笑一声,又挤出一丝笑意,拿起黄金刀,不露声色问:“这把刀是元庆什么时候孝敬你的?”
郑夫人小声回答,“就是刚刚发生之事,我马上觉得不妥,就来了。”
停一下她又歉然道:“娇娘今天身体不太好,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回去了。”
杨娇娘是郑夫人的女儿,她不想再多说,便用女儿为借口要离去。
“这件事我知道了,我会禀报给老爷,你先回去照顾娇娘吧!”
“那我走了。”
郑夫人过来的目的有三个,首先是撇清自己,把奴籍之事先说清楚,也不算得罪贺若云娘。
其次便是想借贺若云娘之手惩罚元庆,元庆让她人刀两失,这口气她咽不下。
而第三个目的,是挑拨贺若云娘的狂妄之心,正如贺若云娘视她为对手,她的内心深处也同样对这个贺若云娘怀有一种敌意,贺若云娘取代她的姑母郑氏,这些年她心中一直不舒服,而且贺若云娘不去,她将来又怎么出头?
郑夫人知道贺若云娘很精明,但她也有弱点,也是整个贺家的共同弱点,得志便猖狂,骄横自大,而且脾气暴躁。
她不会把一个小小奴婢放在心上,但元庆却把乳母视为生母,这样他们之间的冲突将不可避免,贺若云娘的暴躁和元庆的倔强,这场戏真的会很精彩。
郑夫人心中非常得意,她很想跟去看一看,但她也知道,这个时候她决不能露面,她是元庆的母亲,万一闹起来,她怎么处理?
郑夫人不露声色地行一礼,心中暗暗得意地退下去。
当郑夫人一走,贺若云娘立刻恶狠狠对杨积善道:“现在是晚上,县衙已关闭,还来得及,你立刻去把奴契抢回来,快去!”
杨积善面露难色,杨家还从未发生这种事情,如果让父亲知道,恐怕他会吃不了兜着走,他犹豫一下道:“母亲,如果奴契已经不在他们手中,怎么办?而且元庆颇有武艺,我怕抢不过来。”
贺若云娘狠狠瞪杨积善一眼,“没用的东西!”
她看了一眼马管事,马管事立刻怦怦磕头,“当初主母曾经答应过满足我三个要求,我现在不要三个要求,只有这一个要求,娶沈秋娘为妻,求主母给我做主!”
贺若云娘眼中露出狠毒之色,她一咬牙,“好!我今晚就把她配给你,我看她拿到奴契又能怎样?”
........
第三十一章 矛盾激化
杨府练武场上,妞妞手执弓箭正在练习射箭,她还是使用原来那把五斗弓,她练的是小巧武功,力量上差得远,她的力量拉元庆的八斗骑弓还很吃力。
这两个月,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在练习射箭。
妞妞和元庆同岁,长得也非常高,她只比元庆矮半个头,已长到五尺五,出落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只是她眉眼之间还略显稚嫩,更重要是她童心未泯,总让元庆以为她还是那个骑着竹马的小妞妞。
妞妞下身穿一条粗布长裙,上身穿短襦,头发梳成双环望仙髻,斜插一支银钗。这是去年上元夜元庆买给她的,月光下,她肌肤晶莹如玉,美眸如深潭,鼻子和嘴唇精致得令人惊叹,她长得非常像她的母亲,但眉眼之间又带有一丝父亲留给她的英武之气。
她慢慢拉开弓,瞄准了五十步外的草人靶,弦一松,长箭‘嗖!’地射出,疾快如飞,精准地射穿草人脸庞。
“好箭法!”
墙头上传来元庆鼓掌声,妞妞一跺脚,“不干!元庆哥哥又来取笑人家了。”
元庆轻轻巧巧从墙上跳下,走过来笑道:“我怎么敢取笑妞妞呢?确实射得好,我记得上个月你还只穿透小半,而现在你已能射穿大半,说明你力量在增加,当然要夸奖。”
妞妞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得意,她将弓递给元庆,“那你射一箭给我看看。”
元庆在左卫城外军营练习骑射已有两年,在马上也能开一石弓,用这种五斗弓他已经不顺手,这两年除了箭法愈加精准外,他一直想练张须陀的双龙出水,但一直不是很理想,他力量还不够。
不过他的箭法还是有很大进步,他在去年已经能左右开弓,元庆从箭壶抽出两支箭,一支咬在嘴上,左手握弓,右臂拉弦,一箭射出,箭似流星,竟一箭射穿草人靶,紧接着,他换右手握弓,左臂拉弦,又是一箭强劲射出,箭如闪电,一箭从草人靶眉心射透。
看得妞妞惊叹不已,大眼睛里充满了崇拜之色,“元庆哥哥,这就是左右开弓吗?”
元庆点点头,“这种技法在步弓还没有感觉,但在马上不同了,疾驰中可以左右射击敌人,作为大将,必须会左右开弓。”
“那你教教我,我也想学!”
元庆摇摇头,“这没什么诀窍,苦练就可以,走吧!今晚不练了。”
“好的,我去取箭!”
妞妞飞奔而去,片刻,她取回箭,又背上箭壶,快步跟在元庆后面,从小她就是小跟屁虫,从来就是以元庆马首是瞻,她已经习惯,只要元庆叫她走,她肯定服从,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元庆回头看她一眼,见她乖乖跟在自己身后,不时蹲下在草地摘一朵刚刚绽开的小花,嘴里哼着母亲教她的江南小调,元庆脑海里忽然跳出一个词,‘夫唱妇随!’
他立刻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龌蹉!她是自己妹妹,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元庆哥哥,你干嘛打自己?”妞妞好奇地问。
“没有呢!我感觉好像有马蜂在蛰我。”
“你别吓我,我最怕马蜂!”妞妞吓了一跳,她紧跑两步,抓住元庆的胳膊,害怕地东张西望。
元庆忽然恶作剧地大喊一声,“呀!有蛇,当心,就在你脚边。”
妞妞眼角余光一扫,发现脚边真有条长长的黑影,吓得她一声尖叫,一下子跳在元庆身上,将他脖子紧紧抱住,元庆哈哈大笑,妞妞忽然看清楚了,那不过是一段麻绳,恨得小粉拳在他身上乱打,“你这个死牛头!敢骗我,看我打死你。”
元庆一边捂嘴偷笑,一边奔逃,他两下便翻过墙,妞妞却比他轻功好得多,轻轻一跃便跳上墙头,只见元庆已经跑远。
“不要逃,牛头!”她恨恨一跺脚,跳下墙追上去。
.......
两人打打闹闹,很快便肩并肩一起走了,中院内挂满彩灯,有不少灯已经点亮,两人一边走,一边仰头观赏一盏盏明亮而栩栩如生的彩灯。
妞妞望着一盏莲花童子灯痴痴说:“元庆哥哥,今年上元夜我们去都会市赏灯好吗?”
“好,今年我给你买支金钗。”
“金钗很贵的,菲儿有一支,她说要一百吊钱。”
“没关系,咱们买得起,给你和婶娘一人买一支。”
“嗯!”
“妞妞,我们准备搬家。”
“搬家?”妞妞歪着头眨眨眼问他,“我们搬到哪里去?”
“明天我不打猎,去租一处宅子,我不想住在杨府,我实在不喜欢这里。”
“我也不喜欢,那个马管事很恶心,整天盯着娘看,我就想揍他!”
“嘿嘿!我今天已经揍过了。”
两人一边说,便走到一扇大门前,前面便是中院到西外院的通道,中间还要穿过二老爷杨慎的府邸,白天有人看守,晚上大门上锁,他们应该出大门绕去西门,但实际上他们都是翻墙过去。
可就在这时,他们忽然听见远远传来沈秋娘的大喊声,“妞妞,你快走!”
声音异常焦急,仿佛发生了大事,元庆和妞妞对望一眼,同时一跃而起,翻过围墙,向家里狂奔而去。
........
元庆的小院已经被近百名杨府家丁团团围住,黑压压的人影在赤亮的火光下闪动。
在数十步外,数百名杨家偏房子弟远远围观,谁也没有想到平时柔柔弱弱的沈秋娘居然也会武功,一个人便将十七八名家丁打翻在地,虽然沈秋娘乐于助人,大家相处融洽,但百名家丁刀光闪闪、铁棒森森,没有人敢上前阻拦,围观人眼中都充满愤怒和无奈。
猎猎火光中,杨素的外侄杨雄远手执铁棍,紧紧地盯着站在房顶上的沈秋娘,眼中喷射怒火。
杨雄远是杨府的家将统领,身高六尺,体格雄壮,他也是杨府武艺最高的杨氏子弟,他刚刚接到主母贺若云娘的命令,去西外院抓一个奴婢,最初他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派了七名家丁前去抓人。
却没有想到七名家丁全部被打翻,紧接着第二拨十五人也被打趴下,这让他勃然大怒,立刻亲率一百二十名家丁前来抓人,这是杨府全部家丁的一半。
在这个破落的小院中,他遭遇到激烈的反抗,已经又有十几人被打翻,但人还是没有抓到,让杨雄远丢尽脸面,好在这个女人下手很有分寸,手下只是被打倒,但都没有受伤。
百名家丁已经将小厨房团团围住,院子里有四十人,其余六十余人将厨房前后包围。
杨雄远自言自语骂道:“他奶奶的,杨府还藏着这样一个女人,这么多年,老子竟然不知道。”
“头!要不要把这婆娘射下来?”一名家丁头目上前悄悄问。
杨雄远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赶到的杨积善,低声问他:“四哥,要不我们用药箭射伤她,让她无法反抗。”
杨积善也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到这个程度,对付一个小小奴婢,如此兴师动众还是杨府第一回,以前也有过几次丫鬟和小厮配对,女的都不愿意,只能强行配对,这很正常,最后女人身子被占,一般都会认命答应。
他也是这样考虑,只要沈秋娘最后本人愿意,大哥那边也能有个交代,却没有想到这个沈秋娘会武,由普通抓人变成激烈对抗,他开始意识到问题有点严重,必须要立刻向主母汇报,让她重新考虑。
想到这,他吩咐杨雄远,“不准伤人,也不能让她跑了。”
他转身要去禀报,杨雄远又急忙追问:“不伤人,那活捉她行不行,要不然她会伤了弟兄们。”
“可以!”
杨积善匆匆跑了,杨雄远恶狠狠地看了一眼沈秋娘,如果杨府一百多家丁连一个奴婢都抓不住,还有什么颜面在京城立足。
“把房子给我拆掉,备网抓人!”
命令下达,百余家丁一拥而上,开始用木头撞击厨房墙壁,十几名家丁拿着三张大网,一旦房子坍塌,他们立刻撒网抓人。
沈秋娘手执一把匕首站在厨房顶上,她心中也愤恨异常,在今晚上发生的所有事情中,她是焦点人物,但她同时又是最无辜,她甚至不知道她已被配给主管账房的马管事,她更不知道乳儿元庆已经拿到她的奴契。
她正在厨房烧热水,准备今晚两个孩子的泡浴,没有想到七名家丁砸门而入,没有任何解释,抓住她就走,令她忍无可忍,终于出手。
她没有想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杨府竟然出动上百家丁抓她,她本来有短暂的逃走机会,但她放心不下女儿,没有离开。
此时,她也无法再离开,厨房单薄的墙体不断被砸穿,摇摇欲坠,沈秋娘心急如焚,她更担心女儿被抓住,她向远处高声大喊:“妞妞,你快走!”
就在她的大喊声中,厨房轰然坍塌,沈秋娘从屋顶坠落,三张网同时向她撒去,沈秋娘在地上一滚,一跃而起,向自己房间冲去,可不等她跃起,三张网同时撒下,将她牢牢缠住。
“抓住了!”
家丁们兴奋得大喊,一拥而上,摁住沈秋娘,十几名吃亏的家丁冲上去拳打脚踢,就在这时,只听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尖厉啸声,俨如怒龙出海。
.........
第三十二章 龙有逆鳞
元庆从来都是沉稳之人,不会轻易失去理智,他前世就已二十五岁,又有一千多年的历史见识沉淀,以至于他小小年纪就少年老成,无论见识和做事都显得与众不凡,所以他才会得到祖父杨素的重视,甚至连高颎都对他称赞不已。
但他的沉稳并不代表他没有血性,龙有逆鳞,当人触犯龙之逆鳞,龙会血屠天下,他杨元庆也有逆鳞,他的逆鳞就是抚养他七年的养母,和他一起长大的妹妹。
谁敢伤害她们,他也会像龙一样血屠杨府,人鬼皆杀。
元庆眼睛已经血红,他沿着一堵高墙飞掠而至,已出现在三十步外,眼睁睁看着厨房轰然坍塌,看见婶娘从空中坠落被网罩住,数十名如狼似虎般的家丁扑上婶娘柔弱的身体,对她拳打脚踢,他还看到了有人按住婶娘,一脸淫笑。
元庆暴怒,他长啸一声,从墙头跳下,俨如一头愤怒的雄狮冲入人群.....
数十名家丁听到他尖利的啸声,纷纷转身举起铁棒,但他们面对却是一个武艺初成的少年悍将。
元庆五年的苦练和张须陀对他的神奇筑基,在这一刻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第一名黑衣家丁见元庆赤手空拳,面貌只是一个少年,他迎上去破口大骂,抡起铁棒劈头就是一棒砸去。
元庆当空抓住铁棒,掌化刀劈砍在他喉头,家丁闷声倒地,缩成一团,连惨叫声都喊不出。
元庆夺下他手中铁棍,只见五六十人执刀舞棒向他猛扑而来,他大吼一声,杀进人群,只听见一连串的惨叫声和骨折声响起,他抡起铁棒如虎入羊群一般在家丁中冲杀劈打,挨着他的铁棍便是骨断筋折,头破血流。
霎时间便有三十余人被打翻,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哀嚎,元庆已冲至院门,靠近院门的几名家丁吓得魂飞魄散,调头便跑。
杨雄远大怒,他拎起铁棍冲上,堵住院门,“小子,你太猖狂了!”
他抡棍劈头砸来,棍势沉重,元庆一闪身,反手一棒,这是张须陀十三式刀法中的第二式‘追电’,铁棒快如闪电,无以伦比,杨雄远大吃一惊,躲闪不及,铁棒正打在他左臂上,只听‘咔嚓!’一声骨折声,杨雄远惨叫一声,翻身倒地。
元庆一脚将他踢开,冲进院子,抡棒横扫而去,杨雄远号称杨府第一高手,竟然被一棒打倒,将家丁们吓坏了,纷纷后退,待元庆冲入院中,吓得他们大喊一声,连滚带爬向两边闪开,没有人再敢上前阻拦。
这时,妞妞也赶到了,虽然她轻功比元庆高,但元庆在危急时爆发出的潜力使她望尘莫及,瞬间便被元庆甩出二十余步,等她赶到时,元庆已经杀开一条血路。
元庆见妞妞到了,便给她使个眼色,他拿着铁棍护卫住地上的婶娘,眼睛如狼一般盯着四周家丁,院子里的四十余名家丁没有人敢动一步。
妞妞拾起地上匕首,迅速割断绳网,将母亲救出来,沈秋娘被打得不轻,她用手臂挡住头部,结果她手臂上的衣服被撕破,露出的一段手臂上都是片片乌青,月光下她披头散发,嘴角有刺眼的血迹。
婶娘虽然被打,但没有遭到更多伤害,让元庆松了口气,这时他也渐渐冷静下来,开始思索今天这次突发事件的前因后果,事情不会无缘无故而来,极可能是马管事去告状了。
他忽然感觉后背一阵疼痛,他在混战中竟也被砍中一刀,他迅速拾起一件黑衣披上,不想让婶娘看见他的背伤。
就在这时,院子外面出现一片光亮,有人大喊一声,“老夫人驾到!”
大群人簇拥着身高体胖的贺若云娘出现在门口,她鹰一般的目光恶狠狠地向元庆刺来。
........
就在元庆大打出手的同一时刻,杨素的马车缓缓驶进务本坊,今天他因为和圣上讨论突厥紧急军务而回府晚了。
杨素靠在车壁上,半眯着眼想着今天发生之事,元庆居然救了圣上,看得出圣上非常喜欢元庆,甚至在御书房见到自己时,居然明确提出,由元庆来继承他。
圣上不可能不知道元庆是庶子,他知道还这样说,那只能说明一件事,圣上看中了元庆。
杨素为官几十年,他当然知道能被圣上看中意味着什么,那就意味着杨氏家族能再继续兴盛下去......
今天发生的这件事使他非常意外,也非常兴奋。
杨素已快六十岁,将到知天命的年龄,到他这个年龄,考虑得最多的便是家族未来,他的长弟杨约,次弟杨慎,他的六个儿子玄感、玄奖、玄丛、积善、万石、行仁,包括他和两个弟弟的一堆孙子,所有人都没有一人能超越自己,甚至和自己比肩也办不到。
虽然玄感兄弟都不是纨绔子弟,也能文能武,并不算差,但也绝不是才能出众,只能是平庸,如果他一旦西去,那么杨家还能维持多少年?
圣上和元庆相处可能只也有半个时辰,半个时辰的相处,作为一个帝王,是不会轻易对一个人下什么结论,但圣上却说出让元庆继承他的话,这说明什么?
这固然说明圣上对元庆的喜爱,但杨素多年的官场经验告诉他,圣上给他表达的,绝不仅仅只有这个意思,这是圣上在暗示他,他对杨家很失望,对他的儿子一个都看不上眼,这就从另一个侧面让杨素感到一种深深的危机,对家族前途的忧虑。
尽管长孙杨峻还不错,但靠他一人是撑不起整个杨家。
这是杨素最担忧之事,几年来他一直为这件事感到焦躁不安。
庶孙杨元庆的出现,就仿佛在昏昏茫茫的杨家前途中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今天圣上开了金口玉言,无疑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
如果从感情或者是家族伦常来说,他更希望玄感的嫡子杨峻替代元庆,毕竟杨峻和他呆在时间更长,毕竟这是一个以嫡为长的天下,杨峻也很有才学,十五岁,师从于国子学大儒王隆,深受赞誉。
这些年杨素在观察元庆的同时,也同样在悉心培养他的嫡孙杨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杨素希望元庆能成为杨峻的辅佐,杨峻以文,元庆以武,以武济文,杨氏再可保五十年繁荣。
但今天中午发生之事,忽然使杨素意识到一个关键问题,也是被他一直忽略的一点,那就是圣意,杨峻再有才学,但如果圣上看不上他也是枉然。
圣意也就是天意。
元庆因贫而猎,因猎而遇到帝君,这就仿佛是冥冥中注定一样,是上天在告诉他杨素,元庆在杨家的出现就是天意。
这上天的安排,他杨素又怎么能逆天而行?连圣上都不在意他是庶子,自己还在意什么?
这时马车已经驶到杨府的西外院,远处黑影奔至,一名杨氏子弟跌跌撞撞跑来禀报,“族长,打起来了!”
杨氏子弟惊恐的禀报声打断了杨素的思路,他不高兴地吩咐一声,“停下!”
马车停下,他拉开车帘不悦问:“什么打起来了?”
“是在西外院,家丁抓一名奴婢,就是那个庶子元庆的乳母,说是老夫人下令,结果元庆和家丁们打起来了,已经打伤几十人,连杨雄远也被打断胳膊。”
杨素大吃一惊,连忙起身下了马车,“快带我去!”
他拾起袍襕疾步而行,又问这名杨家子弟,“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禀报族长,听说是老夫人要把元庆乳母配给马管事,元庆乳母不从,内府里便来强行抓人,元庆护乳母,结果就打起来了。”
“浑蛋!”杨素的脸色变得异常铁青。
..........
院子里的气氛严峻,双方在敌视地对峙着。
一边是杨府的主母贺若云娘,府内之权至高无上,主宰着所有奴婢的命运,近六十人簇拥在她周围。
另一边是一个十岁的杨府庶子和两个身份卑微的奴婢母女,一家人默默站在被拆毁的厨房废墟上。
远处围满杨府族人,尽管他们对沈氏母女和元庆充满同情,但在贺若云娘淫威之下,没有人敢出头劝说。
“你还是杨家子弟吗?”
贺若云娘冷冷地看着元庆,语气冰冷得像万年积冰。
此时对元庆而言,什么家族伦常,什么长幼尊卑,就像坍塌的满地瓦砾一样被他踩在脚下,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保护自己的亲人,就算天王老子逼他也没用。
他此时的头脑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一但他屈服于家族,一旦他放下武器,他的婶娘和妹妹将会遭到怎样悲惨的命运?
他宁可被杨家逐出大门,也不会让自己的亲人受到一点伤害,但他并不想鲁莽,在保护住底线的前提下,他会做出一定让步。
“我当然是杨家子弟,但我同样要保护我乳娘和妹妹,我无意挑战你的尊严,你放她们走,所有的后果我来承担!”
元庆取出奴契递给沈秋娘,“婶娘,这是你们奴籍证明,明天你们去县衙换籍。”
沈秋娘摇了摇头,凄然一笑,“元庆,没有用的。”
贺若云娘冷笑一声,“看来你并不糊涂,糊涂的是我这个孙子,他以为就凭那两张破纸,县衙会给你们换籍吗?真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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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收买人心
“你.....”元庆回头对她怒目而视。
贺若云娘对他的愤怒不屑一顾,她淡淡道:“元庆,我希望你明白一件事,这两个女人不过是杨府的奴婢,而你是主人,不值得为两个奴婢而背叛家族,你过来吧!今晚发生的一切事情,我都可以饶恕你,我就当你还是孩子,你打伤这么多家丁,我都可以既往不咎,听祖母的话过来,不要再固执了。”
元庆坚决地摇摇头,“如果你还当我是你的孙子,那就请你放过她们,我愿意在祖父面前请罪!”
“你真是一个糊涂蛋,如果我放过她们,那我以后还管得住这个家吗?”
贺若云娘脸上充满了傲慢,她冷冷一笑,“好吧!我就再让一步。”
她一指身后的马管事,不再理元庆,而是对沈秋娘缓缓道:“只要你答应今晚嫁给马管事,那我就饶过你们母女,我也放过元庆,对他既往不咎,怎么样?”
停一下,她见对方没有回答,又提高声音冷冷威胁沈秋娘:“如果你不答应,我会把你们母女卖去最下等的妓院,让你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且元庆也会被赶出杨家,从家族除名,这是我给你的最后机会,我不想等,你现在就给我回答,答应还是不答应?”
沈秋娘紧咬嘴唇,元庆是她的孩子,她宁可自己不幸,也决不能连累到他,她看见了黑暗中马管事那丑恶而充满****的嘴脸,心中万分难受,她心一横,刚要答应,元庆却斩钉截铁道:“绝不答应!”
贺若云娘脸色大变,她恶狠狠盯着元庆,元庆深深吸一口气,高声道:“既然她们在你眼中只是两个奴婢,那我以你孙子的名义,向你恳求,恳求你把这两个奴婢赏给我,行不行?”
杨氏族人顿时响起一片窃窃私语,难道杨家之孙还不如一个管事?杨素二弟杨慎的两个儿子杨玄挺和杨玄敬也赶来了,他们远远站着,杨玄敬低声问兄长:“你说她可能会把两个奴婢赏给元庆吗?”
杨玄挺冷冷一笑,“如果元庆掌握财权,她就会。”
杨氏族人的窃窃议论让贺若云娘恼羞成怒,她从牙缝中挤出了心中的恶毒,“你这个该死的私生子,我不嫌弃你,当你是孙子,你倒帮着两个奴婢来对付我,你还真当我是你的祖母吗?”
元庆毫不畏惧地迎着她的目光,“我的祖父是当朝右仆射,我的父亲是宋州刺史,我的祖母和母亲皆已亡故,我就不知道你是谁?”
“混蛋!”
贺若云娘气得浑身发抖,她一指元庆,对周围家丁怒道:“还不快给我把这逆孙拿下!”
众家丁蜂拥而上,此时元庆手中铁棒已经换成一把刀,他脚尖一挑,一根小腿粗的方木飞起,他横刀劈去,只听‘嚓!’一声,方木竟然被凌空劈为两断,他目光冷冷向家丁扫去,目光冷厉,杀机迸现,将家丁们吓得纷纷后退,谁也不敢再上前。
最后元庆的目光落在贺若云娘身上,盯住了她的喉咙,贺若云娘被他凌厉的目光吓得脸上肥肉一抖,不由向后退了一步,尖声喊道:“你想干什么,你要造反吗?”
元庆也豁出去了,他盯着贺若云娘恶狠狠道:“我劝你不要动武,一旦打起来,我的刀可不长眼!”
贺若云娘又气又恨,却拿元庆无计可施,一名丫鬟跑来,“主母!”
贺若云娘要找元庆的母亲郑夫人来压元庆,元庆再大胆,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冲撞正房母亲。
她见丫鬟身后无人,不由急问:“她人呢,怎么没来?”
“回禀主母,长夫人出府去了,说是去带女儿找医生,不在府中。”
“什么!”
贺若云娘忽然意识到自己上当了,那个狡猾的女人,竟然在关键时刻跑掉,什么找医生?杨府的长夫人还需要亲自去找医生吗?她顿时又恨又气,这个贱女人!
贺若云娘心中怒火再次高炽,她恶狠狠盯着元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还不走,我就要让官府来抓人了。”
“绝不!”元庆毫不让步。
贺若云娘大怒,她立刻命令杨积善,“去大兴县衙找陈县令,就说我府中两个奴婢造反,让他来抓人。”
杨积善虽知不妥,但他不敢违抗主母之令,他答应一声,转身向大门跑去,刚跑了几步,就在这时,旁边一声高喝:“族长到!”
围在四周的杨氏族人纷纷闪开,杨素铁青着脸从人群中走出。
贺若云娘心中大喜,她正拿元庆没办法,那他祖父来了,看他怎么办?
她立刻迎上去,给丈夫施一礼,“参见老爷,请老爷为我做主!”
杨素看着满地受伤的家丁,他重重哼了一声,怒道:“怎么会乱成这样?”
贺若云娘连忙一指元庆,“老爷,都是这个逆孙,阻挠我行使家法,是他动手打伤家丁,还不听我的训诫!”
杨素瞥了一眼元庆,见他已经不再跪拜自己,手紧紧捏着钢刀,目光中充满叛逆的决断,他心中暗暗一叹,如果自己再来晚一步,这孩子就要反出杨家了。
他慢慢走到元庆面前,冷冷问:“你为什么这样做?”
“为了救母!”
“救母?”杨素冷笑一声,他一指沈秋娘,“她是你母亲吗?”
元庆毫不犹豫道:“她虽不是我母亲.但胜似我的母亲!”
杨素点了点头,“那你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我,我有耐心听你讲完。”
元庆感受到杨素语气中的一丝宽容,他鼻子微微一酸,便原原本本地将他听说奴婢配对,又遇到马管事翻墙欺母,便决定给乳母赎身,最后内宅抓人,矛盾激化,所有的经过都详详细细说了,他最后道:“祖父也知道,我自幼丧母,是乳母将我养大,此恩此德,我如何能不报答,如果不是祖母强行上门抓人,我也绝不会出手伤人,我自知有罪于家族,有犯上之罪,元庆愿受一切责罚,只求祖父成全我报恩之心。”
元庆的一番话让杨素暗暗点头,思忖,‘此子重情重义,倒也难得,只是他性子刚烈,已经生出叛逆杨家之心,若不及时把他的心收回来,恐怕他以后不会再为杨家尽心,这会坏了自己大计。’
想到这,杨素一伸手,“把她们奴契给我?”
“不!”元庆后退一步。
杨素微微一笑,“你以为就凭你,县衙就可以给她们换籍吗?”
“老爷!”
贺若云娘愣住了,“丈夫这是什么意思?竟是要帮他们吗?”
元庆已经有点明白,他深深吸一口气,把两份奴契递给杨素。
杨素走到侄子杨玄挺面前,把奴契交给他,“明天你去一趟大兴县衙,就说是我吩咐的,把这两人奴籍换成普通民籍,以后这个家的大小事务就由你来掌管。”
杨玄挺先是一愣,随即他按耐住心中的狂喜,深深施礼道:“侄儿一定把事情办好,请族长放心。”
杨素又走到儿子杨积善面前,抡手就是狠狠一记耳光,杨积善被打懵了,他捂着脸跪下,悲喊:“父亲!”
“我没你这个蠢货儿子!”
杨素指着他破口大骂,“我让你管家,你却只知媚上,全无根骨,连最起码的族规都不顾,什么时候轮到官府来管杨家之事,你这个蠢货!”
杨素又是狠狠一记耳光将他打翻在地,“从明天开始,你给我滚到庄园去,我不想再见到你。”
“还有你!”
杨素凶狠的目光盯住马管事,马管事腿一软吓得跪下,“老爷....”
“你色胆包天,欺罔主母,本应乱棍打死,念你为杨家做事三十年,我饶你一命。”
杨素命令左右家丁,“打断他一条腿,赶出杨府!”
马管事吓得瘫软在地,坐在地上浑身哆嗦,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上来几名如狼似虎的家丁,将他拖下去。
最后杨素冷冷地瞥了一眼贺若云娘,贺若云娘从没有见过丈夫这样凶狠,她吓得噤若寒蝉,一句话不敢说,此时她似乎也明白什么,她万万没想到丈夫竟是如此看重那个庶孙,一时间她心中又羞又恼,又是后悔,她也慢慢跪下,“妾身知罪!”
“你回房去吧!以后府中的事情就不要过问了,你不太了解杨府的族规。”
打的打,罚的罚,赶的赶,最后所有人都散去,杨素又走到元庆面前,轻轻拍了拍他肩膀,温和地笑了笑,“你还认我是你祖父吗?”
元庆鼻子一酸,泪水涌出,他跪下重重磕一个头,“祖父之恩,孙儿刻骨铭心!”
这时,妞妞忽然发现了元庆背上不断渗出的血迹,她惊得尖叫起来,“元庆哥哥,你的后背......”
.........
第三十四章 断然拒绝
房间里,元庆趴在床榻上,他虽勇猛,到底临敌经验不足,混战中被一刀砍在背上,尽管伤势不重,未伤筋骨,但伤口也是血肉模糊,触目惊心。
沈秋娘含泪给他清洗伤口,她是用盐水,每一次擦拭,都疼得元庆一阵哆嗦,让沈秋娘心疼无比。
“元庆,你再忍忍,伤口若不洗净会有后患!”
“婶娘,我知道,你尽管洗,我没事。”
沈秋娘一咬牙,迅速将他伤口用盐水洗净,又用杨府伤药做膏,元庆却拦住她,“婶娘,别的药不行,必须用我的药丸,一颗给我内服,两颗用酒化开后涂伤口。”
妞妞立刻飞奔出去,取来药丸,沈秋娘先将核桃大的药丸掰碎,用酒喂元庆服下,又将两颗药用酒泡成糊状,小心地涂在元庆的后背上。
元庆只觉得浑身似火烧,他所有的经脉都放佛在抽动,这是他每次在湖底练功后才有的效果,他心中有些惊讶,难道真是师傅说的,厮杀搏斗是最好的练功吗?
他却不知道,张须陀的功法之所以叫做百战功,就是指杀敌战斗,在战斗中血液迅速流动,每一根筋脉,每一块肌肉都被调动起来,虽就算皮肉受伤,但疗伤也可以使药物充分发挥功效,如果能及时调息,将大有好处。
服完药,他只觉一阵极度困意袭来,眼前一黑,竟然呼呼入睡。
沈秋娘见他已睡着,连忙用被褥给他盖好,对妞妞摆摆手,母女俩便悄悄离开房间。
房间内,元庆睡得非常香甜,药力在身体内迅速挥发,经脉在调整,使他浑身无比轻快,睡梦中他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后背的伤口变硬,开始结痂。
.......
这一觉他足足睡到次日中午才醒来,后背疼痛已经消失,他只觉浑身精力充沛,每处关节的力量仿佛要爆炸一般,他竟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其实这就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临界转变,他刻苦训练和服用丹药,使他体内的势能积累到了临变的边缘,而这种时候需要一种外力来促进嬗变,与家丁的搏杀恰恰对应了这种外力,再加上他及时用丹药和深层次睡眠,便终于发生质变。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此突破滞固期,只是功力又得到一层提高,他的力量又有所增加。
这种感觉让元庆又惊又喜,他已经快两年没有这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了。
“元庆哥哥,你醒了吗?”
妞妞端一碗粥走进来,笑嘻嘻道:“你昨晚打呼噜,好响!”
“不会吧!我打呼噜吗?”
元庆有点不好意地挠挠头,“我记得我从不打呼噜,你听错了吧!”
“以前没有,但昨晚确实有,像打雷一样,我把耳朵堵住才睡着。”
妞妞扮个鬼脸,表情很夸张。
“呵呵!真是对不起,婶娘呢?”
“杨玄挺带娘去大兴县衙换籍,去了好一会儿,哼!那些家伙,居然向娘道歉。”
元庆知道这是祖父的命令,不过这个杨玄挺人不错,平时对他很和善,只要婶娘和妞妞能脱奴籍,他就算被家族处罚也心甘。
他的肚子忽然一阵咕噜噜叫,妞妞扑哧一笑,连忙坐在他榻旁,要扶他起来喝粥。
“我自己来!”
元庆慢慢坐起,他居然感觉后背的痛感完全消失,他很是惊讶,妞妞也连忙点头,“元庆哥哥,你那药非常好,昨晚娘也用一颗涂外伤,早上起来淤青全部消失,真的很神奇。”
“以后我送你几百颗,先吃饭!”
元庆接过粥碗,这是婶娘给他熬的肉末粥,他吃得非常香甜,转眼便将一碗粥喝个底朝天,把碗递给妞妞笑道:“再来一碗!”
“哎!”
妞妞接过碗欢喜跑出去,这时,只听院子里传来她有些胆怯的声音,“你....又来做什么?”
“呵呵!我来看看孙子。”
元庆早就感觉有人脚步声靠近,他没有多想,可听声音他顿时一怔,这是祖父来了。
“妞妞,不可无礼!”
门前黑影晃动,杨素已走进小屋,现在是中午朝休时刻,有大半个时辰时间,他偶然也会回府吃饭,不过今天他惦记元庆,便趁中午时间来看望他。
杨素打量一下元庆的房间,这里还是他第一次来,尽管他知道元庆生活清贫,却没想到艰苦到这种程度,连一张桌子都没有,可谓家徒四壁,简陋之极,他脸一沉,不由对郑氏的刻薄一阵恼恨。
元庆明白祖父的心思,他连忙解释,“祖父,我打猎后已攒下不少钱,只是学武之人必须要生活艰苦,舒适生活虽不错,但容易让人心生倦怠,从而失去练武的刻苦之心。”
“你说得很不错!我年少时练武也吃了不少苦,就是十二岁以后开始沉溺富贵,使我失去练武的毅力,最后武功没有能突破,终身遗憾。”
杨素在他榻旁坐下,微微笑道:“背上的伤怎么样?趴下来给我看看。”
“已经没问题。”
元庆趴下来,杨素揭开他中衣,见他背上伤口变黑,结成了硬壳,顿时一愣,“好得这么快吗?一夜就结痂了。”
“我师傅的药治伤极好,加上我体质不错,所以恢复得快。”
杨素点点头,对灵药他不以为意,又对元庆说,“昨晚之事,你虽是自卫,但也打伤家丁数十人,冲撞祖母,违反族规,适当的处罚肯定免不了,希望你能理解。”
“孙儿理解,昨晚孙儿一时怒极攻心,失去理智,愿意接受族罚,还请祖父宽容四叔。”
“我只是让他去管田庄,并没有虐待他。”
杨素笑着解释一下,虽然他昨晚安抚元庆,但他毕竟是族长,不能为一人而废族规,该处罚还是得处罚。
“昨晚我和几个族中长辈商议过,大家一致决定,罚你不得参与族祭三年,你可有意见?”
“孙儿没有意见!”
元庆心中一松,罚不准参加族祭对别人或许很严重,但对他却一点都无所谓。
杨素心中感慨,又缓缓道:“你虽年少,但你有常人不及的心智,又能刻苦练武,我昨晚反复考虑,我决定送你进国子学,拜大儒王隆为师,你不能只学武,我希望你文武双全,既能安邦定国,又能治理天下,这样你将来才能继承我的事业。”
虽然祖父想让他学文,但元庆却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他身处贞观年间,或许他会答应,可是天下即将大乱,他怎么可能再去学子乎者也?想在乱世中生存,他只有从武一道。
一念及此,他便试探着问:“祖父,孙儿想从军,不知......”
“绝对不行!”
杨素一口回绝,“你还年少,不可从军。”
或者是觉得自己语气太硬,他又缓和一下语气劝道:“你不要固执,听我安排,先去国子学读书八年,可以同时练武,等你年满十八岁成丁,若你还想从军,我可安排你军职,让你立下军功,再转文职,那时你的升官便比别人快得多,祖父早已想好,你按我的安排,三十岁便可升将军,四十岁便可为相,那时,杨家的兴盛就靠你和峻儿来支撑,元庆,你一定要听祖父的安排?”
元庆的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意,读书十年,隋朝都要灭亡了,这话他却不能说,他沉吟一下,又问:“最近朝廷可有战事?”
杨素听他说话语气像成人一样,不由好笑,但也感到欣慰,不同常人才叫奇才。
“昨天圣上召见我和高相,都蓝突厥可能要进攻大同城,这两天朝廷就在讨论此事,是否要利用这次机会开始对突厥发动反击,这将是一次大规模反击,很可能我要出征了。”
元庆精神一振,连忙问:“那何时能决定下来?”
“明天上午吧!会有一个内廷朝会,这件事应该就定下来。”
元庆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用一种恳求的语气道:“祖父带孙儿出征吧!与突厥征战,我盼望已久。”
“不可能!”杨素断然拒绝,“过完上元节,你就去国子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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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夜访封宅
杨素刚走,妞妞便跑进房间,她也顾不上给元庆盛粥,急忙问他:“元庆哥哥,你要出征吗?”
元庆在她脑袋上敲了一记,“既然在外面偷听,为何不听清楚?”
“我听是听清楚了,可是我觉得你......”
“不要胡思乱想,快把粥给我端来,我肚子饿!”
妞妞无奈,出去端粥,元庆又慢慢侧身躺下,他叹息一声,师傅给他说过,他的百战功要想突破,必须去实战搏杀,而他的力量这两年来都几乎停滞不前,令他心急如焚,好不容易有今天出征突厥的机会,竟被祖父断然拒绝,让他心中充满沮丧。
这时他的头枕到一只硬物,将它摸出,原来是杨坚送他的玉佩,他还没有来得及细看,玉佩是块碧玉,呈椭圆形,晶莹圆润,色泽碧绿,无一丝瑕疵,是一块极品美玉,用金线织成璎珞。
玉佩的正面雕有一龙,而背面雕有一凤,栩栩如生,这是一块龙凤玉佩,龙下刻有一个‘御’字,表示皇帝御用之物,元庆迅速估算一下,从玉的本身来看,价值几百吊,可问题是,这是皇帝之物,哪家商铺敢收?
“元庆哥哥,粥来了,好烫啊!”
妞妞端着一碗粥慢慢走进来,她盛得太满,碗边的粥快把她烫哭了,元庆连忙坐起身笑道:“傻妞妞,你就不能少装一点吗?”
“你别管,快帮我接过去!”最后烫得她尖叫起来。
.......
下午,沈秋娘终于回家,她走进院门,见厨房的一些用具已经从废墟中清理出,元庆正站在一只大簸箕上练剑,这是妞妞练剑的地方,在站在簸箕边缘舞剑,人不能掉下,其实更多是练轻功。
妞妞则站在一旁指点元庆剑法,元庆没有练过剑,他总把剑当刀使,看得妞妞直皱眉头,屡教不改的牛头。
“元庆,你背上伤好了吗?”沈秋娘担忧问。
“婶娘,没事了!”元庆回头笑道,他站立不稳,从簸箕上掉下。
“娘,你怎么才回来?”妞妞迎了上来。
沈秋娘心情激动,她张开臂膀,“来!两个孩子都过来。”
她将妞妞和元庆都搂在怀中,忍不住喜极而泣,“从现在开始,我们不再是奴籍,没有人再能主宰我们的命运!”
“娘!”妞妞的泪水涌出,抬起头像羊羔一样望着母亲。
“婶娘,我们离开这里吧!”
元庆也抬起头,眼睛红红的,“我不想再住在这里。”
沈秋娘点点头,擦去泪水笑道:“来!我们到房里说话。”
她拉着两个孩子来到房间,在小桌旁坐下,她对元庆和妞妞说:“刚才杨玄挺告诉我,准备给我们安排新住宅,就是门口空着的那座院子,有六间屋,我说要和孩子们商量一下,你们说我们是买新宅,还是搬到新院去。”
“买新宅!”
元庆和妞妞异口同声,他们都不愿意住在杨府,包括元庆,他虽然是杨家子弟,但他却对杨府非常反感,而且给婶娘和妞妞买宅一直是他的心愿,元庆态度坚决地说:“婶娘,我问过,宅子并不贵,一亩上好之宅只要一千吊,有七八间屋,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我觉得买大也没用,一亩地宅就足够。”
其实沈秋娘也觉得她们既然脱离杨府,就不能再住在这里,路上杨玄挺告诉她,元庆即将去国子学读书,不会再住在府中,这样,她们母女更不会住在杨家,她便笑了笑说:“既然你们一致要求买宅,那我也没意见,我刚才回来时遇到刘二婶,请她帮我们打听一下,他们家消息广。”
话刚说完,院子里传来刘二婶的声音,“秋娘在不在?我有消息告诉你。”
沈秋娘连忙出去,“二婶,是房子的消息吗?”
刘二婶负责内厨房,是个很和气的大娘,一直就喜欢妞妞和元庆,她的小女儿刘菲儿和妞妞关系最好。
她走进院子笑道:“我刚才回去问了你们刘二叔,也是巧,他有个内侄要搬家去东都洛阳,便准备把宅子卖掉,就在咱们坊内,离这里两条街,一亩四分地的宅子,有六间屋,房子前年重修过,青砖瓦房,大概八成新,前后有两个大院子,还有两棵大树,很不错的宅子。”
“那他要多少钱?”沈秋娘想了想又问。
“他对外要价是一千六百吊,不过是他二叔介绍,估计能便宜一点,一千五百吊左右吧!”
沈秋娘便点点头,“明天我去看看,如果合适,我们就买下来。”
她又把刘二婶拉出院子,低声对她说:“我想用元庆的名字买下,你看行不行?”
刘二婶摇摇头,“恐怕不行,他现在只是小男,至少到十八岁成丁后才能开户,只能用你的名字过户。”
“这......”沈秋娘有点为难,这房子是给元庆买的,她不能要。
刘二婶探头看了一眼在院子里说话的元庆和妞妞,伸出两根手指比了比,小声笑道:“你也真是的,他们俩青梅竹马长大,将来把妞妞许给元庆,你还是他们母亲,这样不就解决了吗?”
沈秋娘其实早有这个想法,只是她觉得门第不配,杨家不可能答应,她叹了口气说:“再说吧!明天先去看房子,合适就买下来。”
“哎!你别想这么多,船到桥头自然直,将来他们想在一起,我估计谁也拦不住。”
刘二婶又提高声音笑道:“那好,明天我带你去看房,一早我来找你。”
“元庆,妞妞,我先走了。”
“二婶慢走!”
沈秋娘走回院子,她看了一眼元庆和妞妞,心中叹息一声,要是这两个孩子长大成一对,多好!
.......
夜幕初降,元庆来到了亲仁坊的一座宅子前,宅子不算大,占地只有三亩,元庆走到门前看着牌子上写着‘封府’二字,他笑了,就是这里,他敲了敲门,门‘吱嘎!’一声开了。
“你找谁?”一名丫鬟打量元庆一眼问。
元庆笑了笑,“我找你们家老爷,他在吗?”
“海棠,谁啊?”
一名年轻妇人走上前,她认出元庆,愣一下,“是你!”
“八姑,是我,我找封叔。”
这名年轻妇人名叫杨云,是杨素之弟杨慎的女儿,在杨府中排行第八,元庆等后辈一直叫她八姑,两年前她被杨素做主嫁给封德彝,和丈夫住在亲仁坊。
她认识元庆,对元庆既没什么好感,也不憎恶他,只是有点瞧不起,而且现在她已是官夫人,多少有一点架子。
“你找封郎做什么?”她不太高兴,他们一家人正在吃饭,吃饭时间被打扰是极不礼貌。
“八娘,是谁啊!”
封德彝也走到院子,他现在已经不是杨素幕僚,去年被杨素推荐做官,现任内史舍人,官职不高,只有六品,但他有拟旨权,位子非常重要。
他眼睛不好,走上前仔细看了看,忽然认出元庆,立刻满脸堆笑,热情万分,“原来是元庆,快进来!快进来!哎呀,来之前怎么不说一声,我都没准备。”
元庆拱拱手笑道:“打搅封叔了,我是来问封叔借一份突厥地图,封叔应该有吧!”
“你要突厥地图做什么?我当然有,不过你先来一起吃饭。”
“封叔,我吃过饭才来。”
“那好吧!先到我书房坐一下,我马上就来。”
封德彝连忙把元庆请去书房,他赶回来随便扒了几口饭,丢下碗便走,妻子一把揪住他衣服,不高兴道:“我兄弟来都没见你这么热情,他一个庶子晚辈,你理他这么多做什么?”
“你这个笨蛋!”
封德彝将妻子拉到一边,咬紧牙关低声道:“只有我知道,将来这个孩子会是你们杨家之主,现在不好好投本钱怎么行?”
八姑的眼睛蓦地瞪大,“他!怎么可能?”
“你听我的没错,你二叔已经在他身上花了几万吊钱,他的心思瞒不过我。”
封德彝又捏娘子屁股一把,嘿嘿一笑,“晚上榻上再和你细说。”
“你这死鬼!”
.......
第三十六章 内廷献策(上)
隋朝大兴城也就是唐朝的长安城,唐朝的主要变化也就是修筑大明宫和兴庆宫,两朝的城池格局基本不变,开皇二年,名匠宇文恺参照孝文帝所建洛阳城和北齐邺都南城,耗时一年两个月修建而成。
整个城池由大宫城、皇城和外廓城组成,其中大宫城又叫大兴宫,两侧为掖庭宫和东宫,是宫女和太子居住之地。
大兴宫北面是皇帝和后妃们生活之处,而南面三座大殿为举行朝会之地,三殿中间的大兴殿两边又有门下和内史两省,以及弘文馆、史馆、舍人院等机构。
而皇城就是尚书省各部以及两台、十一寺、十二卫等朝廷中枢衙门所在,由昭阳门街将皇城一分为二。
进入大宫城的正门叫承天门,进入皇城的大门叫朱雀门,相对而言,进入朱雀门比较容易,但须有门籍才能入内。
上午,元庆来到了朱雀门前,他今天穿一身新布袍,头戴新平顶巾,颇显精神。
他走到朱雀门前,一名当值的监门卫军官上前拦住他,他上下打量元庆一眼,“可有门籍?”
元庆取出玉佩出示,“我有这个!”
杨坚前天对他说过,凭此玉佩可以随时进宫。
监门卫军官凑上一看,顿时肃然起敬,他连忙一摆手,“公子请进!”
........
此时在内朝两仪殿,大隋皇帝杨坚正在和重臣们商讨对突厥用兵事宜,除皇帝杨坚,还有太子杨勇、晋王杨广、尚书左仆射高颎、尚书右仆射杨素、民部尚书斛律孝卿、兵部尚书柳述、刑部尚书薛胄、上柱国宇文述、贺若弼、燕荣等等几十名文武重臣。
进攻突厥的决策已经定下,下面关键是怎么打?从哪里出兵,谁来统兵?
“各位爱卿,朕先提一个方案。”
杨坚走下龙位,已有官宦在廷中竖起一只木架,架上挂着一幅北方地图,地图上并没有画出杨坚的进军方案,他拾起一根木杆,指向漠北说:“这次攻打突厥,主要是集中兵力对付东部突厥,击溃都蓝部,让突利部能取而代之,稳住东部突厥局势,然后,我们再集中兵力进攻西突厥达头,但这一次不打,这次我们只打都蓝部。”
他又将木杆下移到边境处,缓缓道:“朕这两天反复考虑,我们可分三军出塞,一军走幽州道,一军走马邑道,另一军走灵武道,这三军分别进攻都蓝突厥的东中西,令他首尾难顾,为了协调三军作战,朕考虑让汉王为都元帅,总领三军,各位爱卿以为如何?”
太子杨勇点头赞道:“父皇考虑周全,儿臣完全赞成。”
晋王杨广眼中却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不安,五兄弟中从来都是他领兵出征,军权由他掌握,怎能让汉王取代他的军事地位?他起身笑道:“父皇,可容儿臣说一句。”
杨广曾是征南大元帅,又为扬州总管,经营南方十年,有力缓和了南方汉人对隋王朝的怨恨和怀疑,无论政治和军事方面杨坚都对他颇为信任,便笑着点点头,“你说吧!”
杨广看了众人一眼,朗声道:“父皇三路出军的方案是极佳,但父皇有没有想过,三支军队各自相隔千里,根本就难以协同,战场之机瞬息而变,今天发现一支敌军,须要两军合击,等另外一支军队得到命令已是五六天后,情况早发生变化,反而会做出错误的决策,贻误战机,所以儿臣以为,设都元帅来总调度指挥,不可取。”
“臣支持晋王的意见!”
杨素起身向杨坚行一礼,“臣征战多年,深知突厥用兵就在于机动灵活,骑兵行军一日数百里,我们切不可拘泥于形式,被动作战,三军相隔千里,协同作战确实不现实。”
杨坚陷入一种沉思之中,太子杨勇却知道杨广的真实用意,他是不想汉王杨谅取得军队指挥权,灭陈朝后,杨广自持功高,开始野心渐露,虽然他伪装得很好,瞒住了父皇和母后,但他的心思瞒不过自己,杨勇不好开口,他迅速向高颎使个眼色。
高颎会意,他也起身道:“陛下,有所失必有所得,三军虽相隔千里,但那是在隋境,入漠北后,三军就会逐渐靠拢,臣很担心若没有协同作战,反而会被都蓝突厥集中兵力,各个击破,臣倒以为不必分三军,就以汉王统领一军从马邑出军,再由突利从西面协同隋军作战,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杨素和高颎说得都有道理,杨坚背手在廷上那踱步,沉思破敌之上策,就在这时,一名侍卫走进内廷,高举一枚玉佩禀报,“陛下,一名少年在宫外求见,他说他有破突厥之策。”
内廷顿时一片哗然,坐在后面的宇文述一声怒斥,“胡闹!重臣廷议军国大事,关小儿何事?还不退下!”
侍卫惶恐,连忙退下,杨坚目力颇好,他一眼看见玉佩,心念一动,连忙喊道:“回来!”
侍卫又停住脚步回来,杨坚招手,“把玉佩给朕!”
侍卫捧着玉佩上前,杨素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叫苦不迭,他认出这枚玉佩正是前天圣上给孙儿元庆那枚,高颎也认出来了,他心中惊疑,元庆来做什么?这可不是写诗,他能有平胡之策?
杨坚接过玉佩,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便吩咐侍卫,“赐他白衣,带他进来。”
侍卫匆匆下去,杨坚又回到龙座,笑而不语,他对元庆印象非常好,总觉得他是一个踏实少年,并不浮华,他来献平突厥之策,必然事出有因,而且他正好利用这个时间,再好好考虑一下杨素和高颎之策,到底是三路出兵还是一路出兵。
可以说,元庆的打岔来得正是时候。
殿内除了杨素和高颎之外,其余人都不知情,只有杨广猜到一二,他是有心人,已经悄悄通过杨坚的侍卫,把前天父皇独自出奔的经过详细打听了,他知道父皇出奔遇险,被杨素之孙所救,事后父皇还把龙凤玉佩赐给他。
看来这个献平突厥之策的少年就是杨素之孙,他偷偷向杨素看去,他想知道,这是不是杨素刻意安排,他很怀疑,一个小小少年,懂什么平突厥之策?
杨素现在心乱如麻,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很担心元庆如果乱出谬论,可能有性命之忧,这一刻杨素已经决定请罪救孙。
杨坚虽不知道是不是杨素事先安排,但他会看,他见杨素脸色苍白,额头上已见汗,坐立不安,他便猜到,恐怕杨素也不知情。
这时,侍卫将已穿上白衣的元庆带进两仪殿,元庆没有身份,须穿白衣觐见,他快步上前,跪下磕头,“小民杨元庆叩见皇帝陛下,祝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他口齿很清晰,但心中有点紧张,尽管他知道杨坚不会翻脸杀救命恩人,更不会随意杀杨素之孙,最多是不召见,既然召见就不会是为了杀他,这一点他心中有底。
只是闯军国大政之堂还是一件冒险之事,就看他思考一夜的方案能否说动皇帝。
杨坚微微一笑,“少年郎,你很有胆量,不仅能搏杀野猪,还敢闯朝廷内堂。”
元庆朗声道:“陛下,保家卫国,匹夫有责,我虽年少,也愿为陛下分忧!”
一般而言,能坐在两仪殿开会之人,都已在政治上非常成熟,连刚刚斥责侍卫的宇文述都不再多言,他也看出这个少年和圣上的关系不一般,似乎他们认识,连杨素和高颎都没吭声,怎么轮到他多嘴。
不过还是有一人不知趣,没有看出这里面的微妙关系,这个人便是上柱国贺若弼,他一向就是没有眼色,自恃军功,不把满朝文武放在眼中,几次得罪杨坚,以至于群臣请斩贺若弼。
此时贺若弼见这个少年竟然不知高低,说什么虽年少,也愿为陛下分忧,他顿时怒火高炽,厉声喝道:“我等大将都知自谦,你一个黄毛孺子,也敢妄称献平突厥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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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内廷献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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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若弼的嗓门很大,震得宫殿内嗡嗡作响,元庆看了他一眼,颇有兴趣,这是一个进入破功期之人。
杨坚却不满瞥了贺若弼一眼,刚才自己问策时不吭声,现在却对一个少年发威。
“贺爱卿,这个少年说得很对,保家卫国,匹夫有责,他一个少年尚知向朕献平突厥之策,贺爱卿,他可比你强!”
贺若弼胀得满脸通红,他听出圣上对自己不满,连忙呐呐道:“圣上,卑职同意太子之策。”
“等会儿你再说吧!”
杨坚冷冷地回他一句,又对元庆笑道:“朕很想听听,你的平突厥之策。”
元庆知道,要想让皇帝听自己说下去,首先就得有料,说别人想不到之事,昨晚他找过封德彝,知道朝廷这次只准备进攻东部突厥,他就想从这里突破。
“陛下,小民以为,这次隋军北伐东部突厥,西突厥必然出兵!”
他一语震惊大殿,让所有人都为之耸然,连一向沉稳的太子杨勇也忍不住问他,“你说西突厥会出兵,有何依据?”
元庆微微一笑,“请太子殿下听小民细说?”
杨勇一怔,“你见过我吗?”
元庆摇摇头,“小民从未见过太子殿下,但殿下坐在左首第一位,我大隋以左为尊,试想,朝堂之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东宫还能有何人?”
杨坚轻轻捋须笑了,这个少年很聪明,刻意说朝堂之中,这样就把皇后排除在外,“你说得不错,元庆,朕也很想听听你的理由,西突厥为何会出兵?”
这下,所有人都明白了,圣上认识这个少年。
元庆躬身施一礼,“请恕小民斗胆献策!”
元庆大步走到廷中地图前,拾起木杆指向都蓝可汗的牙帐驻地,朗声道:“都蓝可汗之所以想进攻我大隋,就是因为两年前突利可汗娶安义公主一事,他身为大可汗,深以为耻辱,是以怀恨在心,这两年屡屡南侵,皆惨遭失败,原因就是突利可汗暗中相助隋朝,若只一次,或许都蓝可汗不知,但两年来失败多次,都蓝可汗焉能不知是突利在暗中作祟?”
他又将木杆直到突利可汗驻地,继续道:“突利可汗南迁至于都斤山旧镇,成为隋朝屏障,很明显已成为突厥人心腹之患,小民听闻这次是都蓝大造攻城之器,准备大举南侵,试想,突利这个内患不除,他安敢南侵,所以小民斗胆下结论,都蓝若想南侵,必然要先灭突利,铲除后患,但仅凭都蓝一部之力,想全歼突利并不容易,那我们再看一看突利部落的位置。”
元庆将木杆指到于都斤山,也就是今天的蒙古杭爱山,又对众人道:“突利部落所处位置在五原城之北,于都斤山以南,正好是东西突厥交界之处,突利不仅是都蓝的心腹之患,同样也是西突厥达头的心腹之患,所以小民敢断言,都蓝可汗一定会联合达头可汗,一起出兵铲除突利这个双方共同的心腹大患,既然如此,我隋军北征,遭遇的不仅是都蓝,应该还有西突厥达头。”
元庆的分析有理有据,清晰透彻,让人信服,杨坚忍不住对杨素轻轻叹息一声,“公有此孙,是杨府之幸也!”
众人这才明白,原来这个见识不凡的少年竟然是杨素的孙子,贺若弼顿时傻眼,他知道知道自己刚才得罪杨素了。
杨素连忙起身,惶恐解释道:“回禀陛下,元庆虽是老臣之孙,但老臣也是第一次听闻他说突厥,老臣绝不敢让他此时擅闯两仪殿。”
“这个朕知道,朕没有怪你,是朕赐他玉佩,并准他随时进宫,他毕竟才十岁,还不懂宫中规矩。”
杨坚这句话让殿中大臣一片悚然,众人面面相觑,简直不可思议,这个少年居然才十岁?
连宇文述也忍不住嫉妒心大发,他起身道:“陛下,少年之言虽有道理,但毕竟只是推测,没有真凭实据,我们切不可以一孩童之言来决定军国之策,否则会贻笑天下。”
他话音刚落,只听外面有侍卫大喊:“陛下,突厥八百里加急!”
一名侍卫拿着紧急军报跑上殿,跪下将军报高高举起,“陛下,长孙将军八百里加急!”
内侍将长孙晟的军报转呈给杨坚,大殿内一片寂静,杨坚看完军报,长长叹息一声,“都蓝和达头联合进攻突利,突利已全军覆没,仅剩五骑逃出。”
大殿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向元庆望去,目光中充满了震惊,大家都有同样一个想法,这少年是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但又不可能,那只能说明,他的推测完全正确。
连元庆本人也忍不住苦笑,他并不知道这段历史,他昨晚研究地图很久,才得出这个结论,没想到真被他猜对了。
他向杨坚躬身施一礼,“陛下,不幸被小民言中!”
杨坚点了点头,对众臣道:“既然突利已失败,那一路军之策就无法再取,朕决定还是三路出兵,汉王只为名义上统帅,不参与具体指挥,高相国听旨!”
高颎起身施礼,“臣在!”
“朕命你中路军主将,率五万大军走马邑道出塞,吸引都蓝大军。”
他目光又看到宇文述,宇文述大喜,刚要起身听旨,杨坚的目光却又从他身上移开,转到旁边上柱国燕荣身上,“燕爱卿听旨!”
燕荣连忙起身,“微臣在!”
“朕命你为东路军主将,率五万军走幽州道,配合高相国大军,务必全歼突厥都蓝部。”
“微臣遵旨!”
这时,杨坚最后看了一眼杨素,“杨相国听旨!”
杨素慌忙起身,“老臣在!”
“杨相国,你的任务最重,朕命你为西路军主将,率十万大军走灵武道,迎战西突厥达头部,如你能歼灭达头部,这次突厥之战朕算你首功。”
“老臣不会让陛下失望!”
杨坚一一部署完毕,他又看了看站在大殿中有点不知所措的元庆,微微笑道:“今天是你让朕下了决心,还有前天你舍身救朕,两功合为一功,你说想要什么赏赐?”
杨素大急,连忙向元庆使眼色,让他什么都不能要,元庆却深施一礼,恳求道:“恳请陛下准我从军北征,愿为大隋一小兵!”
杨素愣住了,他有点哭笑不得,他这才明白,这小子是因为昨天自己不准他从军,他便打圣上的主意,胆子真不小啊!
杨坚看了杨素一眼,意思是问他意见如何?杨素苦笑一声,“陛下,臣昨天不准他从军,他便擅闯禁中,如果今天臣再拒绝他,真不知他还要给臣闯什么祸,臣没意见。”
“好!”杨坚慷慨应允,对元庆道:“正如你所言,保家卫国,匹夫有责,朕特准你从军,封你为正九品仁勇校尉,赐你金麟剑,随西路军走灵武道北征突厥。”
元庆大喜,他终于如愿以偿,他跪下重重磕头,“小民,不!微臣愿为陛下效死命。”
这时,宇文述嫉妒得怒火中烧,他自诩排十大将军之三,而三路大军居然都没有他的份,就连杨素十岁之孙也能随军北征,难道他就只是看客?
就算他不能出征,他也要为自己的儿子争取一个机会,宇文述趁机高声道:“陛下,请准吾儿化及也从军北征,为陛下效命!”
宇文述的儿子宇文化及现为宫廷侍卫,名声不太好,被京城人称为轻薄公子,杨坚也有所耳闻,既然宇文述要让儿子北征磨练,那是好事,最好磨掉他的轻浮心志,杨坚便也答应了,“朕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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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上元灯会
上元节也就是今天的元宵节,是世俗百姓赏灯的节日,隋帝杨坚注重节俭,不喜铺张奢华,因此隋朝初年的灯节远不如隋末时的繁华和盛大。
但今年杨坚破了例,准许民间自发组织灯会,再加上高丽战事平息,物价回落,惠及民生,使京城民众格外兴致高昂,也使今年上元灯会格外盛大。
早在五天前,三个主要赏灯之地便开始布置,一个是利人市,一个是都会市,再有便是朱雀大街,民间灯会,官府并不干预,官府的任务是维持灯会秩序。
家族、商人、学校、寺院、王公、贵族这些都是灯会的主力,在京城,稍有势力的家族都会摆下灯台,以显示家族的存在,他们要的存在,要让赏灯人知道他们家族的存在。
而商人要的却是利,他们会利用灯会的机会再发一笔赏灯财,各种美奂绝伦的花灯,不过是他们招揽客人的道具。
学校、寺院的花灯,其实也是一种扩大自身宣传,学校希望招到更多的学生,寺院则希望引来更多的香客。
其实说穿了,上元灯会也就是一个名利台,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去。
而真正享受快乐的,却是那些无名无利的平头小民,他们只为观灯。
天刚擦黑,妞妞便急不可耐地敲元庆的门,他们已经不住在杨府,而是住在距杨府百步外的一条叫蓑衣巷的小巷中,他们在宅子在巷子最里面,是一栋占地一亩四分的小宅。
宅子房间不多,一共只有七间,呈‘曰’字型结构,前后两个大院子,是典型的四合院,用刘二婶的话说,前面可以养鸡,后面可以种菜,在元庆和妞妞的眼中,却是前面可以练刀,后面可以射箭。
但让沈秋娘一眼看中的,是两株亭亭如盖的大树,前面是百年老桂,后面则是繁盛茂密的老杏树,两棵老树使这栋宅子充满生机。
但出乎沈秋娘意料的是,这座宅子他们并没有花钱,而是杨府已经买下,送给她们母女,作为她抚养元庆七年的报答。
这种报答她不想要,她不是为了报答而抚养元庆,只是她心中一样充满苦涩,天鹅总有长硬翅膀、振翅高飞的一刻,得知元庆即将出征突厥的那一晚,她一夜都没有睡着,元庆这一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
她既为元庆即将远离而难过、不舍,可又为他的决定而骄傲,她的孩子终于长大,将独自展翅去迎接风雨的考验。
她决定好好地生活,不让自己和妞妞成为元庆的牵挂。
沈秋娘并没有表现得过多伤感,而是每天变着花样给元庆做他最喜欢的菜肴,今天是正月十五,今晚赏花灯将进入高潮,沈秋娘特地早早做饭,准备带着两个孩子早早出门观灯。
“元庆哥哥,好了没有!”
妞妞急不可耐地拍打元庆的房门,她今天打扮的很漂亮,穿上她唯一的一件绸缎长裙,上身穿厚厚的襦衣,乌黑的长发梳成两根辫子,又圈成双环,她肌肤雪白,母亲又特地给她画了淡妆,贴上八朵绢花,更显得她姿容俏丽、浮翠流丹。
尽管她的身材和打扮都应该是一个怀春少女,但她的一举一动还是童气十足,她像一只火烧了尾巴的兔子,不停跳脚敲元庆的门,怨声满院。
“你到底在做什么?磨磨蹭蹭,难道你也在化妆吗?”
房间里元庆却是在算帐,他要出征,不知两年还是三年才能回来,他必须要安排好婶娘和妞妞的生活,他们一共有三十两黄金和二百吊钱的积蓄,买家具和各种家居用品又花掉百吊钱。
另外杨玄挺当杨府管事后,又按照族规,庶子一月最低十吊钱的标准,将欠缺元庆七年的月钱都一次性地补给了他,一共是六百吊钱。
这样他们手上就有三十两黄金七百吊钱,这笔钱元庆将全部留给婶娘和妞妞,他考虑过,就算妞妞筑基的药钱和生活费加起来,这笔钱也足够让她们用到自己回来。
同时沈秋娘又找到一份很不错的差事,她炮药制丹的技术非常好,杨玄挺便介绍她去京城最大的药铺慈济堂做药娘,每月能挣十五吊钱,这样她们母女的生活就真的无忧了。
按照元庆的想法,最好三十两黄金压箱底,以备乱世时救命所用,七百吊钱积蓄和婶娘每月的薪水也能让她们母女过上不错的生活,而且他还会关照杨玄挺要时不时来关心一下她们母女的生活。
这些,在他出征前,都要一一安排好,这样他才能放心北征。
“元庆,好了吗?就等你了。”这是婶娘也在催他了。
“好了!好了!”
元庆将算帐的纸收起来,随手将一把匕首插进皮靴里,开门出去。
沈秋娘依然穿着她的布裙,脸上不着脂粉,依然是端庄秀丽,气质温婉高雅,她刚刚给丈夫烧了纸,眼角泪痕还在。
妞妞却不高兴地撅起了小嘴,“元庆哥哥,我叫你半天不出来,娘一叫你就出来了,明显是欺软怕硬。”
沈秋娘笑着屈指在女儿头上敲一下,“胡说什么,你娘什么时候硬过了?”
妞妞抱头,脖子一缩,“娘,你这手指关节还不硬吗?”
元庆连忙挠挠头笑道:“我刚才是在练功,最后时刻,所以耽误了,走吧!妞妞,良臣美景,少男怀春,咱们看灯去。”
“元庆哥哥,一般是说少女怀春吧!”
妞妞脸忽然一红,顿时又羞又急,向元庆抓去,“你这个死牛头,又故意绕我了,看我不掐死你!”
元庆抱头便逃,一边逃一边叫喊:“婶娘,是她自己想歪了,不怪我啊!”
“你还敢胡说!”
两人飞奔跑出门,沈秋娘微笑着看他们奔远,她将院门锁上,一家人高高兴兴看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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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初降,大兴城已是灯火辉煌、人潮如海,数十万京城民众携妻扛子,出门观灯。
京城三条观灯主线朱雀大街、都会市、利人市此时已是灯光璀璨,照如白昼,如果从高空下望,整个大兴城便出现一个巨大的亮丽脸谱,都会市、利人市是一双眼睛,而朱雀大街便是长长的鼻子,格外壮观。
去年沈秋娘带两个孩子逛的是朱雀大街,今年他们早就定好,逛都会市的花灯。
都会市此时也同样是人山人海,人挨人、人挤人,在道路两边都是千姿百态的花灯,巨船灯、牡丹灯、童子拜观音、天女散花灯、寿星灯、双牛耕田灯、嫦娥奔月灯等等等等,各种花灯造型精美绝伦、栩栩如生,在灯光映照下,光辉夺目、流光溢彩,令人美不胜收,整个都会市内都仿佛变成了花灯与人的海洋,所有人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之中。
一群群孩子提着灯笼,从人群缝中钻过,成群结队的少女也牵着手,一会儿站在美女灯前评论,一会儿又围在卖小挂饰的小摊前,一会儿从人群中奔过,笑声流满一路。
在一家小摊铺里,元庆在陪妞妞买头饰,红铜打制的簪钗虽然没有金钗那样熠熠发光,但也做的精致绝伦,令人赞叹。
虽然元庆早就打算向给妞妞和婶娘一人买一支金钗,但在婶娘的坚决反对下只得放弃,妞妞因此不高兴一天,她盼金钗已经好几年,可毕竟还是童心,眼前这么多精美的头饰让她看得眼花缭乱,早忘了对金钗的期盼。
“元庆哥哥,你看我买哪一个好呢?”妞妞手上已经拿了十几支铜钗,她每支都想要,可娘只准她买一支,她急得叫喊起来。
“小妹妹,这支最好!”
不等元庆反应过来,卖钗的妇人已经从她手中挑出一支,是一支双凤戏珠钗,两只栩栩如生的凤凰迎面展翅,在它们面前是一颗黄豆大珍珠,打造得精巧绝伦。
“阿婶,我就要这支。”这支双凤钗是她第一眼看中,她异常喜欢。
“小妹妹,我来帮你戴上。”
卖钗妇接过钗子替她插上头发,“好乌黑的秀发!”她由衷赞道。
卖钗妇看一眼元庆,又低声在妞妞耳边笑道:“小妹妹,你也要给情郎哥哥买一只贴身护心锁,这样才会把他的心永远锁住。”
卖钗妇久历人情,她早看出他俩不是亲兄妹,亲兄妹哪有带名字喊哥哥的,妞妞脸蓦地一红,连脖子都红透了。
“阿婶,你别胡说了,他是我哥哥。”
嘴上虽然扭捏,可目光却偷偷瞄向旁边的一堆铜护心锁。
“阿婶,这边算帐。”
另外几名少女也买了几件首饰,要算账了,卖钗妇连忙过去给她们算帐,趁这个空,妞妞已经从一堆铜锁中挑出一只刻有‘苍天护佑,百战百胜’的将军锁,这只给元庆最合适,紧接着她又给母亲挑了一支彩凤钗。
“妞妞,看中了吗?”元庆跑上来笑问道。
他刚才被一只璀璨的灯轮吸引去注意力,没有发现妞妞的心思已经有悄然的变化。
“好了!好了!”
妞妞慌忙将几件首饰捏住,不让他看见,又催促元庆,“你去找娘,别走丢了,这边我来付钱。”
“婶娘刚才还在那边,我去看看。”
元庆快步跑去了,卖钗妇那边算好帐又调转身过来,笑吟吟问:“小妹妹,选好了吗?”
“好了,就这三样。”
她手掌摊开,两支钗,一只铜锁,她的脸红得像柿子一样,声音比蚊子还要低,“阿婶,多少钱?”
“一共六十钱!”
卖钗妇看见她手中铜锁,会意地笑了,羞得妞妞简直无地自容,她慌忙打开手袋,把三件铜饰放进去,怦怦乱跳的心才平息一点点,她抓出几把钱,匆匆数了数,递给卖钗妇,“阿婶,给!”
“小妹妹,钱正好啊!”
卖钗妇见妞妞要走,又叫住她,“小妹妹!”
“阿婶,还有事吗?”
卖钗妇取出两枚铜戒,笑眯眯递给她,“这是灵犀戒,送给你和情郎哥哥。”
“谢谢阿婶!”
妞妞一把捏住戒指,像只被烧了尾巴的小兔,一溜烟跑进人群中不见了,卖钗妇见她羞得可爱,眼中露出温馨的笑意,又一个小娘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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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我正要去找你。”
元庆迎面跑来,一把拉住她的手就往回奔跑,“百戏马上要游行了,我们快去!”
妞妞细嫩白皙的手从三岁起就被元庆抓住,从来没有任何感觉,可今天她第一次觉得元庆哥哥的手竟是这么温暖有力。
她心中又羞又紧张,渐渐地,她的心中也被一种快乐充满,像小鸟一样和他并肩奔跑起来,两人牵着手向远方灯火最璀璨处跑去。
远处,一队百戏艺人正游行而来,他们有的踩着高跷,有的喷云吐雾,时而百鸟朝凤,时而群兽闹春,引起两旁观灯民众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
这是开皇十九年的上元之夜,这一年元庆已胸怀万里,妞妞却情窦初开,大隋王朝已到武力最强盛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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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出征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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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十七日,隋帝杨坚祭拜天地、北祭马祖,亲授三军符节,隋王朝大军分兵三路,浩浩荡荡向塞外进发,尚书左仆射高颎为中路大将,率军五万走马邑道出塞,尚书右仆射杨素为西路大将,率军十万走灵武道出塞,上柱国燕荣为东路大将,率军五万走幽州道出塞,并以汉王杨谅为征北大元帅,遥领三军。
这是隋朝建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反击突厥,标志着隋朝从被动防御转为主动进攻,拉开了隋朝全面反击突厥的序幕。
这次隋朝动用了二十万大军,十六万匹战马,已是隋王朝两成常备军,都是戍卫在京师的精锐之军。
再加上各种后勤辎重,各州县堆积如山的粮草,征用了不计其数的马车牛车,仅所动员的后勤民夫就达百万之众,平均一名士兵就要有五名民夫来进行后勤援助。
战争拼的是国力,正是隋朝鼎盛之时,各大官仓物资蓄积之丰,是历朝历代所难望其背顶,甚至隋朝灭亡二十多年后,隋王朝积累的物资还没有用完。
西路十万大军在上午辰正出发,以大将周罗睺为前锋率五千精锐骑兵先行,其余大军分为前军、中军、后军,浩浩荡荡向西进发,连同随军的辎重粮草,延绵二十余里。
士兵的妻儿父老纷纷出城相送,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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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元庆身高已和普通士兵没有区别,在队伍中很难看出他只是一名半大小子,他骑一匹纯白色的高头骏马,起名白云驹。
白云驹是祖父杨素所送,是一匹高昌国进贡的伊犁马,战马浑身雪白,体格健壮,四肢修长而有力,尤其善于长途跋涉,这匹马是杨元庆从一百多匹马中一眼看中。
他完全是杨素亲兵的打扮,身着一身黑色明光铠,头戴鹰棱盔,后背圆盾和一壶羽箭,马鞍上挂着他的一石骑弓,他的左腰挎一把横刀,右腰下却别着一把三尺长的短剑,这是杨坚赠他金麟剑,因剑把是一只金色麒麟而得名,但它绝非装饰,而是一把锋利无比的战剑。
这是杨坚心爱的九剑之一,感杨元庆的救命之恩才赐给他,连他祖父杨素都没有这种荣幸。
杨素的贴身十八亲卫使用制式马槊,其余亲兵使用长矛,而他却是用一口精钢雁翎刀,刀长一丈三尺,重三十斤,是模仿张须陀的长刀打造.
跨马横刀,威风凛凛,杨元庆被封为仁勇校尉,但这只是一种散官,并不是实际军职,他手下并无一兵一卒,而是被编在杨素的亲兵团内,跟随在主帅杨素左右,杨素身边亲卫是四团四千重骑兵,是隋军的最精锐部队,除了护卫杨素本人外,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曹参军等等一众文职军官。
隋朝军队平时实行府兵制,而战时重编军队,以军为作战单位,一军一万六千人,其中步兵八千人,以两千人为一团;骑兵四千人,以千人为一团;又有辎重兵四千人,也以千人为一团。
再向下编制是百人为一队,十人为一火,军职从火长、百人长、仪同、偏将、亚将、将军,等级分明。
杨素率十万大军,也就是六军,再加上他自己的四千亲兵,正好十万人。
由于战况紧急,军队行军速度极快,第二天,大军便进入岐州境内。
“元庆,心情好点了吗?”
杨素见孙子杨元庆一天沉默,知道是因为昨天送别时,和乳娘、妹妹伤感落泪的缘故,其实不光是杨元庆,几乎有家人前来送行的士兵都沉浸在离别的伤感之中,没有一两天的时间,很难恢复正常。
这样的场景杨素已经司空见惯,他也不关心,只是杨元庆是他的孙子,他才特别关注一点。
他笑着轻轻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跟斥候团去走走,或许心情会好一点。”
其实杨元庆的心情已经恢复正常,他刚要说自己没关系,可听祖父让他跟斥候营去巡逻,他立刻转了心思,连连点头,“孙儿愿去!”
杨素呵呵笑了起来,他吩咐身边一名亲兵,“带他去第一军第二斥候团,让赵偏将好好教他。”
亲兵点头答应,“小将军,跟我来吧!”
杨元庆心情开始兴奋起来,离别的思愁已被抛在脑后,他狠狠抽战马一鞭,“驾!”跟着亲兵向对方前方奔驰而去。
杨素望着他的背影微微点头,这孩子颇似卫王杨爽,杨爽第一次随军出征,也是十二岁,雄心勃勃,可惜天妒英才,使卫王早逝,但愿他孙子能平安无事,在军中磨练成才。
“杨相国,令孙以少年之身便能跟大军出征,勇气可嘉!”一名三十岁左右,长着一张瘦长脸的军官叹息道。
杨素瞥了一眼身边说话的军官,是宇文述之子宇文化及,宇文化及在左领兵卫出任千牛备身,已是正六品军职,这次宇文化及出征是他父亲宇文述硬塞给杨素。
虽然碍于面子收下,但杨素领兵从来都是毫不含糊,不给宇文化及担任实权军职,而是让他做一名随军参赞,也就是出谋划策之类。
宇文化及也欣然接受这个虚职,他本来赴塞外参战就是为了镀层金,他身娇肉贵,怎能可能真的上战场,宇文述怕他出危险,还特地将自己的宇文十三太保派来保护他。
“宇文将军过奖,他不过就是一个少年,若不是圣上钦准,我是绝不会让他上战场。”
杨素淡淡地笑了笑,目光却瞥向不远处的十三名银甲骑士,那就是宇文述身边赫赫有名的宇文十三太保,是宇文述从手下数万军挑选出的十三名精锐之兵,皆勇烈过人,宇文述收他们为螟蛉义子,按照鲜卑旧俗,全部改姓宇文。
杨素对这十三太保颇感兴趣,无独有偶,杨素也有十八名贴身亲卫,号称铁影十八骑,这十八骑也是杨素从十几万军中挑选出的精锐,每人皆可以一敌百,跟随他多年,对他死心踏地,就像他的影子一样。
杨素一直有一个念头,自己这铁影十八骑和宇文十三太保,到底是谁更厉害一点?能不能比试一番。
他本来今天上午就想提出这个建议,不过当他看到宇文十三太保中的大太保后,他这个念头便打消了,这个宇文大太保只有十八岁,身高六尺五,使一杆一百二十斤重的凤翅鎏金镗,威猛无比,据说此人曾单人匹马力敌陇右上千马贼,杀死三百余人,真不知宇文述从哪里找来这个猛将义子?
宇文化及看一眼天色,又笑道:“杨相国,天色已黄昏,要不我们就驻营吧!”
杨素向周围看了看,微微一笑,“这里地势虽然平坦,但周围森林茂密,容易藏军,不适合在此驻营,再行十里到前方雍县驻营。”
“可是.....这里是关中,会有敌人吗?”宇文化及愕然。
杨素淡淡一笑,“不管在哪里,驻营的原则都是一样,宇文化及将军,你要向你尊父好好学一学,他可是隋军驻营第一高手。”
宇文化及脸一红,半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干笑两声,调马回去了。
杨素冷冷一笑,随即下令,“再行十里,大军驻营!”
他又忍不住向宇文十三太保望去,却发现那个身材极高的大太保,竟然不在队伍之中,他不由一怔。
..........
(宇文大太保是谁?大家猜一猜!)
第二章 宇文义子
杨素用兵极为看重情报,他在每军之中都会设有两个斥候团,斥候团偏小,只有五百人一团,其中第一军的两个斥候团都是斥候精锐。
作战编制和军府编制中都有团,但两个团的含义完全不同,军府中的团是中低级军官,主将称为团主或者校尉,手下三百人左右。
而作战编制中的团则属于中高级的将领,统帅一千骑兵或者二千步兵,主将称为偏将,手下又有两名副手,称为仪同。
第二斥候团偏将约三十余岁,名叫赵勇,是个很普通的名字,但他在军中名气却很大。
开皇九年,隋军破陈,赵勇随贺若弼从广陵渡江,他是第一个冲上江南土地,又在京口大战中亲手擒住刺史黄恪,大军包围健康,在贺若弼攻打太掖门之际,他便潜入城中。
可论功行赏时,贺若弼恨他没有抢在韩擒虎之前抓住陈后主,便抹杀他一切功劳,至今只是名偏将,这次北征突厥,赵勇也是憋了一股子劲,要再立新功。
今天主帅杨素把孙子杨元庆交给他,使赵勇感到有点受宠若惊,他不敢怠慢,便亲自带领杨元庆去四处巡查。
“小将军,其实斥候之术并没有什么诀窍,关键就是‘敬业’二字,比如说,你率二十人遇到五十敌军在屠杀民众,欺凌妇女,但你不能多管,因为这不是你的任务,你的任务是要找到敌人主力在哪里?他们有多少军?骑兵多少,步兵多少?战斗力如何,这才是你的任务.....”
赵勇一路上都在给杨元庆讲解一些基本斥候要领,他率领五十骑兵,前去寻找驻营之地。
“需找驻营之地,首先是要找到河,沿水而行,还要分散弟兄去方圆二十里内探查,不能中敌军埋伏,明确无敌军埋伏后,再确定驻营之处,首先是要四面开阔,要有水源,即使没有水源,也要能掘井见水,水是第一重要.....”
“夜行树林要注意惊鸟,宿鸟惊飞知敌情.....”
杨元庆一路认真听着,不时问一两句,都问到点子上,开始赵勇还有心奉承,讨杨素之孙喜欢,可渐渐地他发现杨元庆竟能举一反三,让他颇为惊讶,他口中的赞扬便开始变得真诚起来。
“小将军,你怎么知道数灶算士兵之法?”
古代不像现在,电影、电视、网络,信息爆炸,什么减灶之计,什么增灶之计等等都听说过,也都见过,而古代这种知识若没有从军经历,或者是学过兵法,一般人很难知道。
杨元庆笑了笑,“我读孙膑兵法时提到过,但一直都是书上所言,没有亲眼见过,现在把实际看到的和书上写的一结合,我就完全理解了。”
赵勇长长叹息一声,“小将军不愧是大帅之孙,竟然懂兵法,难怪都能说得头头是道,哎!看样子将来我也得叫小将军一声大帅了。”
杨元庆长这么大,很少有人肯拍他马屁,虽然明知是奉承,但也听得心中舒服,难怪人说千穿万穿,唯有马屁不穿。
很快他们便找到了驻兵之地,离雍县约十里,在一条小河边,地势平坦,四周没有森林障眼,赵勇立刻命人插上几杆红旗,表示这里已经被军队临时征用。
就在这时,杨元庆见一只黑影从西急飞而至,从他们头顶上掠过。
“是猎鹰!”
赵勇大喊一声,他和几名士兵纷纷搭箭,而杨元庆的一支箭却如闪电般射去,他早看清这只猎鹰,体格巨大,翅膀展开近三尺,鹰爪上抓着一条挣扎的大蛇才使它无法高飞。
杨元庆打猎两年,却从未射过鹰,当猎鹰从他头顶掠过,他的一支雕翎箭也随鹰而去,尽管杨元庆的箭法已经千锤百炼,但在射中猎鹰的一刹那,猎鹰翅膀一收,急下坠一尺,杨元庆的箭便擦着它的脊背呼啸而过,引来众人一片遗憾的惊叹。
同时也激起了杨元庆的好胜之心,他催马疾驰追去,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名临时斥候。
鹰似乎在勾引着它,一直高高低低的飞行,仿佛一箭可中,但又总觉得还差那么一点点。
杨元庆追出两里,前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河流在这里转弯,眼看猎鹰一转翅膀,向森林深处飞去,杨元庆早已憋足的劲,张弓便是一箭,箭势极快,向鹰腹射去,箭在离鹰腹还有三尺时,另一支箭却后发先至,强劲的力量使它如电光闪过,霎时间超过杨元庆之箭,一箭射穿鹰颈,而杨元庆的箭也在这时射中鹰腹。
猎鹰一声哀鸣,如黑石坠落,‘扑通!’直落进河中,入水又浮起,黑色的翅膀仿佛一只倒伏的船帆在水面上漂浮。
杨元庆一动没有动,直愣愣地望着这只鹰,虽然鹰腹上插着他的箭,但他知道,这只鹰不属于自己,在自己的箭射中它之前,它便失去了生命,他射中的不过是一具鹰尸。
马蹄声响起,一匹浑身乌黑的战马从被森林遮蔽的河流边出现,马上是一名身着银甲的骑士,身上银甲在黑马的映衬下格外鲜亮。
他身材极为魁梧,似乎比张须陀还高一点,一手执弓,另一手提一杆凤翅鎏金镗,胯下战马体格极大,也是一匹伊犁战马,四肢强健,能承受住人和兵器的重量。
杨元庆的眼睛眯了起来,这杆凤翅鎏金镗让他想到了什么?
“少将军,鹰是你的,你为何不取?”宇文大太保微微一笑,眼中带着柔和谦虚的目光,但他头颅却很高傲,始终不因为杨元庆是杨素之孙而低下,他只是一种谦让的姿态,杨元庆的箭也射中鹰腹,虽比他慢半拍,但对方年纪却比他小,他理当让鹰。
杨元庆摇摇头,“只有那支箭是我的,鹰不是我的猎物。”
宇文大太保催动战马到河边,伸出一丈七尺长的凤翅鎏金镗将猎鹰挂上岸,直接扔在杨元庆的马前,他笑了笑,掉转马头便走。
“宇文成都!”
杨元庆忽然一声大喊,将宇文大太保僵停住了,他慢慢转过身,惊讶地看了一眼杨元庆,“你认识我?”
他是梁武帝萧衍的后人,叫萧成都,改姓宇文后,便叫宇文萧,从来没有人叫他宇文成都,但一点也没有错,他是该叫宇文成都。
杨元庆心中的震惊不亚于他,没想到真有宇文成都其人,演义中的宇文成都是宇文化及的儿子,但历史上宇文化及并没有宇文成都这个儿子,却没想到宇文成都竟然是宇文述的义子。
天宝大将军,天下第二条好汉,这曾经是杨元庆最敬佩之人。
杨元庆淡淡一笑,他没有解释自己怎么知道他是宇文成都,也无法解释,他伸出刀,将猎鹰挑起扔给他。
“这是你的猎物,我射的只是一只鹰尸。”
宇文成都心念一转,便已猜到几分,应该是杨素告诉他,以杨素的手段,知道自己真实身份并不难,就像宇文述关注杨素的铁影十八骑,杨素又怎么不留意宇文十三太保。
宇文成都猜得不错,不过他却不知,杨素压根就没有告诉杨元庆宇文十三太保的细节。
他慢慢催马上前,拱手笑道:“小将军,能否借你金麟剑一观?”
隋帝杨坚的九剑乃是天下绝顶名剑,倚天、七星、湛卢、龙泉、磐郢、鹿卢、步光、浑元、金麟,其中湛卢剑赐给太子杨勇,磐郢剑赐给晋王杨广,鹿卢剑赐给秦王杨俊,步光剑赐给蜀王杨秀,浑元剑赐给汉王杨谅,而七星剑赐给了其弟卫王杨爽,杨坚自己留三把剑,可谁能想到,皇帝竟然将金麟剑赐给一个少年,当然,杨元庆是杨素之孙,可如果是重视杨素,为何不赐给杨素本人?
皇帝赐剑杨元庆轰动了朝野,令很多人心生嫉妒,宇文述就是其中之一,他回府后反复提这件事,宇文成都对这把剑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杨元庆解下剑,扔给了宇文成都,宇文成都接住剑,他握住剑柄慢慢抽出,只觉冷森森的寒光迎面扑来,他立刻眯起了眼睛,“好剑!”
他没有拔出剑,而是送回剑鞘,将金麟剑还给杨元庆,“小将军蒙君帝青睐,前途不可限量,此剑请收好!”
杨元庆却傲然一笑,“若能斩达头可汗之首,胜过此剑十倍!”
“说得不错,是我见识低了,男儿大丈夫,当以功绩博前途,焉能靠帝王之宠?”
宇文成都向杨元庆一抱拳,“在下宇文萧,并非宇文成都,很高兴认识小将军。”
说完,他一掉马头,向东驰去,远远传来他的声音,“此鹰为我们二人共猎,小将军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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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双瞳之将
十万大军在一片平坦的开阔地扎下了大营,大军扎营一丝不苟,因为是行军扎营,没有立营栅,而是以车布在外围,车前挖浅沟、埋鹿角,并每隔五十步竖立起一座高高的哨塔,车围后插上密集的马矛,防止敌军骑兵突营,中间才是兵帐,另有营帐放置杂畜等物。
数千顶大帐按照六军分别驻扎,以狻猊旗、貔貅旗、麒麟旗、蹲虎旗、腾豹旗、扬鹰旗等六杆大旗为区分,中间是黑边白底的青龙帅旗,上书斗大的‘杨’字,还有一杆大隋赤色军旗,在风中飘扬。
数千营帐整齐有序,人道马道清晰区分,各营有偏将率军巡逻,两班轮换,每个细节都一丝不苟。
这就是名帅帐下多出良将的缘故,杨素治军极严,赏则重赏,罚则杀人,他每一道严格的军令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麾下将领。
杨元庆跟随着一队斥候返回大营,他没有把鹰带回来,尽管所有人都没有吭声,但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脱军射鹰的违纪,更不敢拎着一只鹰招摇入营。
他拔掉五十几根鹰羽,送给每人一支,表示自己的歉意,他自己则将一支鹰羽插在头盔上,鹰羽随风飘扬,使他的鹰棱盔仿佛多了几分灵气,毕竟他还是有一点少年心性。
杨元庆跟随斥候巡逻只是临时去散心,并非真正的任命,他不敢擅自留在斥候团中,回到军营,他便直接返回主帅大帐。
大帐内,主帅杨素正和几名大将谋士谈话,一人约三十余岁,身材魁梧高大,身着铁甲,宽额虎目,显得威风凛凛,他叫杨义臣,原姓尉迟,父亲尉迟崇是隋帝杨坚的老部下,开皇初年,与突厥激战而亡,尉迟义臣便被杨坚收养在宫中,赐杨姓,并编籍为皇从孙。
杨义臣是杨素的老部下,他立志继承父业,抗击突厥,这次便随杨素出征,被任命为第二军将军。
坐在杨义臣旁边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文职军官,留有三缕短须,皮肤白皙,脸型瘦长,目光尤其敏锐,显得十分精明能干,此人叫李靖,今年二十九岁,在宫中任殿内直长,官职虽然卑微,但其才干却闻名于隋朝公卿之中,尤其受杨素赏识,这次北征,杨素特地将他带到军中,出任军令郎。
还有一员大将,身高足有六尺六,年近四十岁,肩膀异常宽阔,两臂尤其长,仿佛有千斤之力,更让人惊讶是他的眼瞳,异于常人,竟然是双瞳,目光俨如豹子般冷厉,他便是隋军名将鱼俱罗,鱼俱罗是杨素旧将,因跟随杨素平息陈朝遗将沈玄懀、高智慧之乱有功,被封为高唐县公兼叠州总管,由于母亲病逝,鱼俱罗辞官回乡守孝,正好遇到杨素北征。
在杨素以及杨义臣、李靖的反复劝说下,鱼俱罗便答应以国事为重,跟随杨素北征,这让杨素十分欢喜,派人去奏明皇帝杨坚,同时任命鱼俱罗为第一军亚将,第一军主将是周罗睺,他因率骑兵为先锋,所以第一军实际上就是由鱼俱罗统帅。
杨素和几名文武爱将回忆往事,正说得愉快,这时帐外传来亲兵的声音,“小将军回来了。”
杨义臣和李靖都知道小将军就是杨元庆,两人微笑不语,鱼俱罗却不知,他见帐外进来一名英姿勃勃的少年小将,身着黑色明光铠甲,头戴鹰棱盔,头盔上还插一支鹰羽,尤其他腰间竟然挂着皇帝的麒麟剑,这让鱼俱罗大为惊讶,心中不由暗暗忖道,‘此少年何人,竟然有圣上的麒麟剑?’
杨元庆上前单膝跪下,给祖父见礼,“元庆叩见大帅!”
杨素微微一笑,问他,“去斥候营可有收获?”
“收获颇多,但一天不够,元庆愿正式为斥候军,请大帅恩准!”
杨素没有立即答复他,却笑着给鱼俱罗介绍道:“这是我孙子元庆,得圣上特准,随军北征,鱼将军觉得此子如何?”
鱼俱罗这才恍然,原来是杨素之孙,不过才十岁便长这么高,这么壮实,应该是练武之人,他笑着点点头,“不愧是大帅之孙,英姿勃发,少年出征,乃英雄也,不知令孙师从何人?”
杨素对元庆笑道:“这位便是我大隋军中猛将鱼俱罗将军,你自己回答鱼将军的话吧!”
杨元庆听说他便是赫赫有名的鱼俱罗,在隋唐演义中可是开隋九老之一,宇文成都的师父,一刀将李元霸斩于马下,却死在李世民的箭下,但那是演义,历史上他是隋朝猛将,刀法绝伦,和他师傅张须陀号称大隋南北双刀。
杨元庆顿时心生敬意,立刻抱拳行礼,“仁勇校尉杨元庆参见鱼将军,回鱼将军问话,我师傅是张须陀。”
鱼俱罗顿时笑了起来,“原来是南刀张将军之徒,不知张将军的十三式刀法学到了几式?”
杨元庆连忙恭恭敬敬道:“回禀鱼将军,十三式刀法师傅都已传授给我,但元庆愚钝,至今只学会七式。”
鱼俱罗眼中露出惊讶之色,对杨素赞道:“大帅,令孙奇才啊!小小年纪,居然就学会了张须陀将军的七式刀法,不简单,真的不简单!”
其实杨素把元庆介绍给鱼俱罗是另有用意,因为元庆跟张须陀学艺时尚年幼,张须陀在两年前出征南夷,不得不中断对元庆的传授,所以杨素一直想再给元庆寻找名师,让他能突破滞固期,他本想让李靖教孙儿,但李靖兵法不错,武艺却比较偏柔,和张须陀的刚猛霸道武艺不太适合,他今天遇到鱼俱罗,便立刻想到让鱼俱罗教元庆,但他也知道,这需要一种缘分,强求不得。
杨素便捋须微微笑道:“我怀疑元庆是否真的会七式?鱼将军不如试他一试。”
鱼俱罗为人爽快,而且他也一直很想一睹张须陀的刀法,便呵呵一笑,“小将军,愿意赐教否?”
杨元庆欣然答应,起身拱手道:“请鱼将军指点!”
.......
猛将鱼俱罗和杨元庆比武的消息顿时轰动了杨素的亲兵营,周围营帐的数百亲兵纷纷奔来观看比武,围在帅帐前的空地外,胜负是没有悬念的,关键是杨元庆能挺住几招?有好赌的士兵悄悄下注,鱼俱罗要给大帅面子,肯定会满三招,那究竟是几招?
杨元庆翻身上马,后背弓箭,手提雁翎钢刀,尽管是比试,但他们依然使用真刀真箭,元庆在马上虚空劈出一刀,目光冷静地凝视着鱼俱罗的一举一动。
鱼俱罗骑一匹青色河曲战马,是青海湖一带的特产,号称龙驹,他这匹马正是从青海湖中龙驹岛上而得,神骏异常,他手提一杆金背虎牙刀,刀长一丈四尺,重八十斤,鱼俱罗早已过了破功期,武艺高强,和元庆远不在一个等级上,但他依然神情凝重,没有半点轻视,这是鱼俱罗百战练出的心得,轻敌者必败。
“小将军,准备接刀!”
他一声厉喝,俨如晴空霹雳,声音响逾百丈,令数百亲兵人人脸上变色,宇文化及也在观战,他有点担忧地对杨素道:“大帅,最好换钝刀,令孙可别出什么意外?”
杨素摇摇头,淡淡一笑,“生死自有天定,我们何必操心!”
他目光一瞥,落在宇文化及身后的宇文成都身上,微微笑问:“宇文大太保,你认为元庆能敌几个回合?”
宇文成都连忙躬身道:“小人见识浅薄,实在看不出少将军底细,但我以为至少能有七个回合?”
杨素明白他的意思,这个大太保是指元庆会七式张须陀刀法,所以会有七个回合,但他却不这样认为。
“是吗?如果能敌七个回合,那元庆便可为大将了,可惜你太不了解鱼俱罗,在他刀下从无三合之将,我觉得应该只有一个回合。”
此时,四周的军士忽然发一声大喊,原来杨元庆竟然张弓便是一箭,箭快如闪电,直射鱼俱罗的战马后腿,宇文成都一声惊呼,“果然厉害!”
鱼俱罗也暗暗心惊,他这匹宝马在年初对吐谷浑人作战中曾经被箭射中后腿,虽然后来治愈,却多多少少有一点影响,而杨元庆竟然眼光犀利,看出了他这匹马的弱点。
但杨元庆的聪明并不是要射马,而且要试探鱼俱罗的速度,他知道鱼俱罗必然会替战马挡这一箭。
这一箭力道强劲,一眨眼便到了战马后腿,战马顿时惧怕了,连退两步,稀溜溜一声暴叫,前蹄高高扬起,谁也没有料到鱼俱罗的战马竟然会如此惊慌,在场人都愣住了,鱼俱罗却不慌不忙,单手一刀斜劈而下,刀势并不快,却恰好挡住箭矢,只听‘当!’一声脆响,箭矢射在刀面上,弹飞出一丈之外。
这一箭杨元庆使看到了鱼俱罗速度,他的刀法已经不在于速度多快,而是到了一种随心所欲的程度,一种对速度的掌控,他知道需要用什么速度挡住这一箭,这就叫刀法的返璞归真,已经到了收发由心的程度,使杨元庆心中暗叹,自己的刀法和他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但鱼俱罗也同样暗暗心惊,杨元庆这一箭震得他右臂发麻,至少是一百二十斤的力量,对方用的是一石强弓,在六十步外依然保持一石的力量,说明他这一箭射出时,至少是一百五十斤的力量,而对方仅仅只是一个少年。
不仅鱼俱罗心中暗惊,连宇文成都对元庆的轻视之意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元庆现在就有如此强劲的力量,如果他也是十八岁,恐怕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两人同时发一声大喊,两马疾驰而至,只见刀光一闪,谁也没有看见发生了什么,两马便交错而过。
杨义臣捋须轻笑,他回头问李靖,“药师以为这一回合,谁占了上风?”
李靖摇摇头苦笑一声道:“元庆这一刀很怪异,看似慢,实则快,如果他再长五岁,鱼将军便被他一刀劈下马,不过鱼将军不愧经验丰富,他以险求胜,虽然险些被元庆劈中,但他成功了,我估计杨元庆不会再比下去,因为他的破绽已经被鱼将军抓住,如果是真打,他此时的人头已被劈飞,再向后就是人情刀,没有意义了。”
“你说得不错,鱼俱罗果然是老姜,辣得狠啊!”
只见元庆扔下刀,高声道:“不用再比了,我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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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伍斥候
杨元庆将刀扔下地,他心中沮丧万分,他本想全力使出张须陀的第一式劈山,以刀法诡异取胜,不料鱼俱罗却后发制人,虽然他险些劈中对方,但鱼俱罗的刀却恰到好处地斩断了他的后续刀法,使他后面一招都使不出来。
他才意识到张须陀刀法中的最大破绽,就在于每一招都是各自独立,不够连贯,这样前后两招若配合得不好,就容易出现破绽,而鱼俱罗以后发制人对他,就使他看不出鱼俱罗的刀势,心中犹豫一下,于是,他的前后两刀之间就出现了一丝滞顿,被鱼俱罗抓住了。
鱼俱罗凝视着杨元庆,淡淡道:“你不用沮丧,你虽一招即败,这并非你刀法不精,而是经验不足,再过五六年,我将不是你的对手。”
杨元庆苦笑一声说:“我苦练刀五年,却从不知道我的刀法中还有这么一个致命破绽,唉!”
“不是!你的刀法本身没有破绽,如果是张须陀,他就不会出现任何破绽,是因为你的临战经验不够丰富,对于一般庸手,他会去招架你这一刀,使你有机会再劈出下一刀,但对于真正经验丰富的大将,会避实就虚,后发制人,你刚才就是因为不知我的反击之刀从何而出,所以心存一丝顾虑,这就是你临战经验不够丰富的表现,缺乏一种气势,或者说是境界不足,你只要多多实战,你的破绽就会越来越少,这也是张须陀刀法的特点。”
“如果是和我师傅对阵,你会这样后发制人吗?”杨元庆凝视着他问。
鱼俱罗微微一笑,“绝不会,那样我是死路一条,你在观察我,我何尝不在观察你,从你上马、运刀,我就知道你从未有过实战经验,就知道该怎么对付你,刀法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因人而运刀,因地而制宜,无论是刀法、兵法都是一样,你要记住这一点。”
杨元庆默默点头,他记住了,鱼俱罗又道:“另外,我还发现你有一个缺憾。”
杨元庆一惊,“什么缺憾?”
鱼俱罗笑了笑,“你不用紧张,这只是我的个人感受,我感觉你并不是适合用刀,或者说,刀不是你最好的兵器,它发挥不出你的优势。”
杨元庆表情十分严肃,拱手问道:“能否请将军详说!”
“因为我发现你最大的长处就是善于捕捉对手的弱点,从你刚才发现我战马的弱点便可以看出,两军作战也是这样,一旦你发现对方的弱点,就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去抓住它,否则战机稍纵即逝,而刀属于慢一拍的兵器,因为它有一个挥臂劈砍的过程,当你发现了对方的弱点,等你再拉开刀势劈砍时,弱点可能已经消失,这种情况,你最好是用矛,因为矛是最快,不用挥砍,直接借用战马的冲力便可刺向对方,非常适合你善于捕捉战机的优势。”
“鱼将军的意思是说,让我改练矛?”
“那倒不是,我的意思是说,要你自己感觉最为适合才行,我也可以帮你考虑考虑。”
这时杨素催马慢慢上前,对孙子笑道:“元庆,和你鱼将军这一战,有收获吗?”
“回禀祖父,孙儿受益非浅。”
“那以后你要多向鱼将军请教。”
“是!”
元庆犹豫一下,又一次请示:“孙儿还是想为斥候,请祖父成全。”
“可以!”
杨素淡淡一笑,“你初次从军,本应为兵卒,但你已被圣上封仁勇校尉,再让你为小兵,圣上会责怪我轻慢君意,我就任命你为第一军斥候火长。”
杨素又对鱼俱罗道:“鱼将军,我就把他交给你了,我还是那句话,生死在天,若他战死沙场,也是他的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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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为火长,手下有九名士兵,赵勇特地关照他,给他派了好几名斥候老兵,都各有特长,经验丰富,不过按照杨素的命令,赵勇隐瞒了杨元庆的真实身份和年龄。
火是军队中最底层的编制,斥候团一般是一火士兵住一座营帐,战马就拴在营帐外,杨元庆营帐位于东北角,此时九名士兵正在营帐前列队成两排听新火长训话。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火长,你们九个人的小命就掌握在我手中,乖乖听话,我会保你们一命,不听话,或者给我暗中使乱者,我就让他第一个去送死!”
这些话是杨元庆跟鱼俱罗学的,鱼俱罗就任亚将给各团偏将们训话时,杨元庆就站在旁边。
九名士兵从各队抽调而来,好几人都年近三十岁,个个经验丰富,但同时也是老兵油子,他们不知杨元庆身份,见他长一张娃娃脸,士兵们眼中明显有了轻视之意。
这时,后排一名士兵轻轻捅了旁边身材极高壮的黑脸大胡子老兵一下,低声问:“老杨,此人什么来路?”
“蠢货,你没看见他的铠甲吗?是黑色。”
杨元庆依然身着黑色明光铠,这是杨素的亲兵装束,这就让老兵们多多少少有一点忌惮。
“我叫杨元庆,京城人氏,弟兄们都是哪里人,报上名来,让我认识认识。”
“在下赵明胜,蒲州人;在下张锦缎,洛阳人;在下刘简,京兆扶风人.....”
“在下鱼全鸿,洛阳人,绰号胖鱼。”这是一名长得十分肥胖的士兵报名。
那名大胡子老兵也瓮声瓮气道:“我也姓杨,叫杨思恩,幽州人。”
杨元庆看了他一眼,看他容貌应该是一名鲜卑人,杨元庆的目光又落在最年轻的士兵身上,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皮肤白皙,身材纤细,目光文静而沉默,这是九名大汉中唯一一个低于二十岁的年轻人。
这种皮肤白皙的年轻士兵在军营中,很容易遭受到侵犯,但这名年轻士兵却例外,他是鹰奴。
在他肩膀上站着一只黑色猎鹰,体格硕大,鹰喙弯如利刃,鹰爪如钢筋铁骨,目光冷酷锐利,令人心惊胆战,在斥候巡逻中,遇到紧急情况,便会用鹰来传递消息,尤其是草原作战,鹰是斥候军必不可少的宝贝。
正是这名年轻士兵肩上的猎鹰,使其他士兵都不敢招惹他,杨元庆笑道:“你呢?叫什么名字?”
“在下尉迟惇,青州人。”
他们这九名士兵中民族复杂,五名汉人,两名鲜卑人,一名匈奴人,一名羌人,这个尉迟惇和杨思恩都是鲜卑人,这也是隋朝的现状,北方地区胡汉混杂百余年,无论是汉民还是胡人,一般普通民众基本上已经不太在意了。
众人一一介绍了自己,这时,一名传令兵跑来大喊:“第五火火长是谁?”
杨元庆连忙上前施礼,“我就是!”
传令兵一举令箭道:“百人长有令,第五火今晚当值,巡逻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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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还是正月,夜里非常寒冷,森林里已经起了一层灰色夜雾,如一条灰带漂浮在树林里,杨元庆的手下大都是老兵油子,他们早带上了厚厚的毛毯和烈酒。
咕嘟灌下几大口烈酒,众人将马拴在一旁,毛毯往身上一裹,找个背风处便呼呼大睡起来,杨元庆却没有任何经验,没有带毛毯,他是来巡逻的,从没有想过巡逻还能睡觉?
杨元庆苦笑一声,找一块大石坐下,这里是关中雍县,当然不可能有突厥伏兵,要他们出来巡逻不过是例行公事。
好在他并不怕冷,一月的寒风对他来说,俨如春风般温暖,他从袋中摸出一块干羊肉,这是他们执勤的夜宵,每人一块羊肉,一壶酒,战争期间,军中一般不能饮酒,除了斥候,斥候要抵御夜间的寒冷。
“火长,不睡一会儿吗?”
尉迟惇走到他身边坐下,他肩头的鹰活像一个老气横秋的夫子,在闭目睡觉,杨元庆笑着举起干羊肉在它面前晃了晃,猎鹰根本不理睬他。
尉迟惇笑了起来,“它只吃生肉,不吃熟肉!”
杨元庆收回干肉自己啃了一口笑道:“这帮混蛋居然睡觉了,我还想分配他们去各处守夜,斥候当得真不合格啊!”
“火长,他们心里都有数,如果现在是在草原,他们就不会睡觉了,很正常的。”
迟疑一下,尉迟惇又好奇地问:“火长,你今年多少岁了?他们都在打赌,说你不超过十七岁。”
杨元庆笑了笑,“我今年十九岁,长一张娃娃脸,谁打赌赢了?”
“刘简打赌赢了,他说你今年十九岁。”
“他娘的,居然敢拿老子来下赌注!”
杨元庆骂了一声粗口,他感觉这个尉迟惇也是来试探他,这些斥候个个油精似鬼,估计都在猜他的背景。
这时,他忽然看见杨思恩的马上挂着一根马槊,他愣了一下,杨思恩是什么人?竟然能使用马槊,杨元庆想起了中午鱼俱罗对他说的话,使矛更加适合他,他心中念头一转,便起身向这根马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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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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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思恩的马槊通身漆黑,长一丈四尺,是一根上好之槊,马槊一般是贵族世家出身的将领才使用,因为它过于昂贵。
马槊制作以做弓用的柘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
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一丈八尺(汉尺,相当隋尺一丈四),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六左右,前装精钢槊首,后安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尖向前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马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极为昂贵,杨素也只有他的贴身十八亲卫才有资格使用。
这把马槊重约三十余斤,非常轻巧,韧劲十足,不过杨思恩身材太雄壮,俨如一头熊一样,马槊虽轻,他的战马还是有点负重不起。
黑夜中,杨思恩已经醒来,他没有动,而是眯着眼缝注视着杨元庆的一举一动,当他意识到杨元庆并不是在探寻自己的秘密,只是想借马槊一用时,他的眼皮又慢慢合上。
杨元庆抖动马槊分心一刺虚空,他是用矛法,矛法和槊法不同,但也勉强可用,就好比杀鸡用宰牛刀,他抖出五团寒光,马槊霎时间抽回,反刺身后,快若闪电,又如乌龙摆尾,只见他身体四周寒光点点,在极快的时间内杨元庆便刺出了数十下。
这套矛法是杨元庆在左武卫学到,也是大隋王朝每个士兵都要学会的大众矛法,实用、简洁,但正如简单的食料也能做出美味佳肴一样,这套大众矛法威力如何,关键在于使矛的人。
‘使用矛非常适合你善于捕捉战机的优势。’
杨元庆反复咀嚼鱼俱罗的这句话,以前他在左武卫练了几趟矛法,那只是一种过场,从未用心,可今天他却是在用心。
这时,脑后风声突响,有异物袭来,杨元庆一个翻身,身体弯成弓,马槊瞬间刺出,这却是张须陀刀法中的第八式,‘望月’,以拖刀一劈,改成了翻身一槊。
‘啪!’的一声将来物刺穿,竟是一段粗壮的树根,被他一槊刺裂成两半。
“好力量!”
身后传来杨思恩的鼓掌声,那株树根是他的枕头,被他随手砸来,就在这一刻,杨元庆终于悟通当初张须陀曾给他说过,张氏刀法与众不同,可以运用到别的兵器上。
他虽然使马槊,改的只是招数变化,但那种对力量的精妙把握一点没有丢,其实不止是马槊,其他任何长兵器都是一脉相通,他在水底练刀五年,那种对力量的精妙把握永远不会丢失。
想通这一点,杨元庆马槊一收,便大笑道:“杨大熊,这套槊法如何?”
杨思恩坐起身,毫不吝啬地赞叹道:“看得出,你在槊上至少下了十年功夫。”
“没有,今天是我第一次练马槊!”
“第一次!”
旁边传出几个人的惊叹声,刚才睡着的手下纷纷坐起身,聚拢上来,不可思议地眨着眼睛,“火长,你没说错吧!”
“确实没有骗你们,我刚才用了刀法,你们没看出吗?”
几个人一起向杨思恩望去,他是使马槊的行家,其实杨元庆也感觉到杨思恩不是一个小兵那么简单,一个普通小兵不可能使用马槊,而且以一种练武者的感觉,他觉得杨思恩已经突破了练武的滞固期,只是境界略低,不过他深藏不露,真不知他是什么来历?
杨思恩沉思一下便笑道:“这样说起来好像真是刀法,刚开始时是矛法,是我们大隋士兵的灭虏矛法,但最后一招好像很怪异,不像回马枪,我也觉得有点奇怪,原来是刀法,用矛使刀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杨思恩,你既然使马槊,武艺肯定不错,你来练一真正的槊法,让我见识一下?”
杨元庆把马槊递还给他,他很想看一看杨思恩的真本事,杨思恩却接过马槊挂回马鞍,旁边几名士兵一起鼓噪起来,刘简推一把他的肩膀嚷道:“老杨,这就是你不厚道了,火长不藏私,用马槊练刀法,让咱们开了眼界,你小子怎么像貔貅似的,光吃不拉?”
杨思恩却懒洋洋把毯子往身上一裹,淡淡一笑道:“我哪里会什么真正的槊法,这根马槊是朋友送我,我就会几招大众矛法,哪里敢在火长面前丢丑。”
说完,他背过身躺下,继续睡他的觉。
杨元庆又看了看其他人,刘简耸了耸肩膀,无可奈何道:“这小子脾气古怪,兴致好时见到母猪都可以金枪不倒,兴致不好时,你就算找一百个公主脱光衣裙在他面前,他的枪都举不起.....”
话没说完,一只鞋‘砰!’地砸在他头上,杨思恩骂道:“少放狗屁,给老子滚!”
刘简吐一下舌头,也钻回角落继续睡觉了,片刻,所有人都鼾声大作。
杨元庆也找了一棵干燥的大树躺靠下,尉迟惇坐到他身旁,将自己的毯子分一半给他,杨元庆虽然丝毫不怕冷,但他还是笑着接受了,这种人情世故他懂,别人的好意如果没有什么大碍,最好还是接受,这也是给别人一个面子。
“尉迟,这个杨思恩是什么人?”杨元庆睡不着问道。
“说实话,我不知道,我们这里也只有刘简知道,他们俩是过命的交情,我只知道这两人来历不明,不过也不是什么坏人,刘简极好女人,听说他曾当上旅帅,因奸辱民女被贬为小兵,他总是说,如果当时不是头脑发热,他现在已经是团主了,一直耿耿于怀。”
“那你呢?尉迟,我感觉你也不像小兵,也是犯什么错被贬吗?”
“我倒没有,我只是舍不得我的鹰。”
尉迟惇轻轻抚摸着肩膀上的爱鹰,仿佛在抚摸自己的儿子,“有几次提升的机会,我都放弃了,提升就意味着我的鹰要交给别人,我不干。”
“娘子,我立功受赏了,有绫罗绸缎,还有黄金.....”不远处的斥候张锦缎说了梦话。
杨元庆闭上了眼睛,他感觉眼前的一切都似乎不真实起来,和婶娘、小妹分手才两天,可他却觉得已经过去了多少年,他是今天才正式入伍,可他竟感觉自己已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他根本不觉得自己才是一个少年。
........
半个月后,十万大军过了灵州,又北进数百里,终于来到黄河边,大军扎下了连营,等待天亮渡河。
夜色中,杨元庆快步走过亲兵营帐,来到杨素的中军大帐,一名亲兵见到他,连忙禀报,“大帅,少将军来了。”
帐帘一掀,一身戎装的杨素走了出来,杨元庆连忙单膝跪下,“一军二团三队第五火火长杨元庆参见大帅!”
在这一点上,杨素对元庆非常满意,只要他入了军,那在军营内他们就不再是祖孙关系,而是主帅和士兵的关系,一些军中之礼,必须要遵守,不须杨素教他,这些杨元庆都能自觉做到。
“你今晚有任务吗?”
“回禀大帅,今晚没有!”
“这样最好!”杨素点点头笑道:“今晚我要去视察黄河渡口情况,你陪我一同去。”
杨元庆默默点了点头,杨素命人给他牵匹马,祖孙二人在十八铁影和五百亲兵的护卫下,向黄河边而去。
“元庆,这半个月,做斥候习惯了吗?”
其实杨素一直都在关注元庆的情况,对他的境况了如指掌,但杨素还是希望元庆能自己说。
“我感觉自己已经适应了。”
杨元庆笑了笑说:“其实也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枯燥,我觉得每天忙碌,过得很充实,不过弟兄们都说,上了战场感觉会不同,说实话,我很期待。”
“那你的手下都知道你的身份了吗?”杨素又笑问道。
“不知道!我一直瞒着他们,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和大帅的关系,我想凭自己的本事来驯服他们。”
‘驯服?’杨素不由对孙子这个用词感到有些好笑,但他能理解,且不说年龄,仅元庆初次入伍,就要让九个老兵油子对他服服帖帖,这确实对他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杨素也没有多说什么,祖孙二人已经来到黄河边,浮桥已经搭建好,黑夜中,像一条细细的长龙伸向黄河深处.
这里是五原郡的河套平原,两岸也有低缓的山峦起伏,森林茂密,在黄河两岸分布着大片肥沃的土地,已经有不少汉人在这些土地世代耕作,在一眼望不见边际的土地背后,便是茫茫无际的大草原。
夜幕笼罩下,黄河仿佛一条熠熠发光的黑色玉带,缠绕在这片辽阔而肥沃的河套土地之上。
望着这片壮丽的山河,想着数年后将天下大乱,突厥的铁骑也将踏过这片土地,杨元庆不由心潮起伏,他在这个朝代长大,对隋王朝有着由衷的热爱,为什么历史就不能避免?
“祖父,你为什么一定要支持晋王,为什么不支持太子?”
杨元庆回头看着祖父杨素,他知道杨素在杨广登基的过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什么祖父一定要支持杨广,正是杨广使强大的隋朝四分五裂,最后毁于战火和兵灾之中。
他不相信,以祖父那种睿智的眼光,难道他会看不出杨广的真面目?
杨素有些惊讶地望着他,目光变得凌厉起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问这个,这不是他该问的问题,但看见孙子眼中那诚恳的目光,杨素的眼睛里又变得柔和起来,他觉得有必要给孙子说一说,他不希望自己给孙子留下一个奸佞者的印象。
“元庆,希望你能明白一点,并不是我一定要支持晋王,并不是!”
杨素凝视着黄河,用一种略带沧桑的语气淡淡道:“是因为圣上一定要换太子,因为只有杨广的雄才大略才能保住隋王朝,他在扬州经营南方近十年,安定了反抗不断、民心不附的南方,使大隋王朝真正走向统一,他的功绩有目共睹,只有他才能驾驭住野心勃勃的关陇贵族,只有他才能带领大隋开拓进取,走向强盛,而杨勇太过于文弱,他将来无法平定因推行汉制而引发的胡乱,就像武泰元年河阴之变,如果不推行汉制,大隋王朝也会像其他胡朝一样,无法长治久安,杨勇的肩膀太细嫩,担不起这副沉重的担子,为了大隋的前途和强盛,圣上一定要换太子,我杨素只不过是他选中的马前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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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泰元年河阴之变,统帅尔朱部和六镇之兵的尔朱荣借口祭天,发动军事政变,将汉化鲜卑贵族和出仕北魏政权中的汉族大家杀戮殆尽,六镇胡人从此登上政治舞台,这是中国历史上重大分水岭,影响了中国历史数百年,北周北齐兴起、关陇贵族出现、隋末之乱、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乃至五代十国,都是种根于此)
第六章 抽中死签
杨元庆在前世所看的任何书中,杨广都是残暴、昏庸的代表,他还是第一次从祖父的口中听到杨广居然是雄才大略,这让他既感到惊讶,也觉得有些好笑,雄才大略之人会使隋王朝二世而亡吗?
杨素瞥了他一眼,他感觉到了孙子心中并不信服,不由摇摇头笑道:“你这个傻孩子,你知道什么?你以为大隋是汉人王朝吗?它骨子里还是鲜卑人王朝,朝中九成五的高官都是胡人,依然是宇文泰创造的关中本位制,只不过换了个汉人血统的皇帝罢了,你以为汉胡几百年的矛盾和隔阂就是那么容易调和吗?”
杨素微微叹了口气,“圣上得位不正,使他无法彻底变革,更多是妥协,关陇贵族们哪个不是虎视眈眈,若有机会,谁不想取而代之?你以为圣上不明白吗?可是他又敢杀谁?连一个虞则庆,他也是隐忍了十八年才下手除掉,北周八柱国,个个凌驾于朝臣之上,可他谁也不敢动,圣上想迁都洛阳,打破关中本位制,但他始终办不到,现在有杨坚在,这些关陇贵族还不敢轻举妄动,他若去了,以杨勇的文弱和平庸,他不过又是一个孝静帝和魏恭帝罢了,杨坚当然深知潜在的危机,杨勇耳根太软,心志不坚,做事轻率由心,对汉化之重要理解不透,让杨坚深为失望,所以换晋王为太子是必然的结果,为了大隋江山社稷,他不惜废除嫡长子。”
杨元庆半晌无话可说,倒并不是祖父的见解说服了他,这只是祖父的一家之言,未必能全信,关键是他对这个时代了解不深,没有发言权,但有一点他敢肯定,杨勇被废绝不是因为某些书上所说,是因为独孤皇后喜欢杨广,废除立储近二十年的嫡长子是在冒天下之大不韪,绝不是一个皇后的个人喜好就能决定。
不过他也细心地发现祖父竟几次提到杨坚的名讳,这是臣子对皇帝的不敬,绝不应该,他忽然意识到,或许祖父也是他自己所说的野心勃勃的关陇贵族之一。
这时,杨元庆忽然想起一事,又连忙问:“祖父,孩儿听族叔说,我们先祖和圣上先祖都是汉太尉杨震,难道我们和圣上是同族?”
“算是吧!”
杨素的笑容有些勉强,有时候杨坚也和他说过,他们是同族兄弟,事实上杨坚之父杨忠是出身山东汉人寒族,因宇文泰‘归籍关中’之令而自附弘农华阴杨氏,这些族中长老皆知,但现在谁也不准提及,他自然也不会对杨元庆说。
“我们只是远房宗亲,都是弘农华阴杨氏名门,朝廷承认,圣上也承认我们是同族,当年圣上为北周相国时,我还和他同回弘农祭祖。”
杨素对这个孙子极为看重,在他面前不经意地说出了肺腑之言,但他并不认为元庆能听懂,元庆毕竟才十岁。
他轻轻拍了拍元庆的肩膀,叮嘱他道:“刚才我说的话,你记住也好,记不住也好,你都不能告诉任何人,明白吗?”
“孙儿明白!”
“走吧!明天一早过河,过了黄河,就意味正式进入交战区,军队要进入战时状态,你们斥候就有得忙了,早点回去休息。”
祖孙二人调转马头,慢慢返回了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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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四更时分,杨元庆便被低沉的号角声惊醒,他一跃而起,对周围的九名手下喊道:“统统给我起来,军号响了!”
众人嘟囔着爬起身,一个个都睡眼惺忪,杨元庆见杨思恩还不肯起,便狠狠一脚踢去,“杨大熊,给老子起来!”
杨思恩腿都快被踢断,疼痛难忍,只得骂骂咧咧起身,这时,帐外一名报信兵大喊:“杨火长,百人长叫你去抽签!”
“大家收拾东西,我去抽支签,看看运气怎样!”
杨元庆吩咐几句,便匆匆向百人长的大帐奔去,大帐内已经聚满了其他火长,他们是二团第三队,一队首领称为百人长,简称百长。
十火一百人,百人长姓贺,是一名胡化汉人,先祖是六镇士卒,六镇起义失败后,他的先祖被安置在幽州,贺百长身材非常强悍,不过处事也很公平,喜欢抽签决定任务。
“老子去团里抽签运气不好,抽中死签,全队都得去西北千里外探寻敌军主力,只有一火可以留下,你们抽吧!看谁的运气好,抽到这支生签。”
探察敌军主力的斥候是最危险,死亡率极高,所以又叫死签,偏偏这个贺百长运气不好,抽中了,按照规定,九留一,也就是不能死绝,得留下一火下来续种。
“大伙儿抽吧!”
贺百长取出十根签捏在手中,其中一根是半红签,抽中它便可以留下,贺百长不知杨元庆的身份,若知道,打死他也不敢抽签。
这种抽签全靠运气,没有什么花头,众火长也不看,各自抽一根,杨元庆是第五个抽,他抽到的是黑签,也就是说,他抽中了死签,轮不到他留下,最后第八火长抽中了半红签,他忍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娘的,老子今天左眼皮猛跳,当真是走狗屎运了!”
贺百长给了他一巴掌,“快滚回去,少给老子在这里炫耀。”
他又对众人道:“好了,领完令牌,门口有羊皮筏子,每人拿一个,立刻出发!”
众人默默领了令牌,快步向帐外走去,贺百长却拍了拍杨元庆的肩膀,凝视着他道:“杨老弟,希望能看见你活着回来!”
“放心吧!我若不想死,老天也没办法。”
杨元庆笑着回了一句,便出帐去了,这时,一名士兵奔来,对贺百长抱拳道:“贺百长,鱼将军叫你去一趟!”
贺百长愣住了,鱼将军找自己,他挠了挠后脑勺,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一军亚将竟然找自己一个小小的百人长,他有点受宠若惊,慌慌张张跑去大帐。
杨元庆却不知道,拖着一只羊皮筏子回到自己营帐,众人都已经收拾好了,见他回来,杨思恩立刻缠住他,满脸堆笑,“火长,你叫我一声呀!这羊皮筏子我来替你扛。”
杨元庆知道他讨好自己准是有目的,便没好气道:“有屁快放,别绕弯子了。”
杨思恩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干笑一声说:“火长,那匹马给我吧!我身体太重,我马要被我压死了。”
杨思恩说的马就是昨晚杨元庆从祖父那里骑回来的马,是匹伊犁马,高大强健,浑身乌黑,无一根杂马,杨思恩一眼便看中了,立刻缠住元庆,千方百计讨要这匹宝马。
杨元庆踢了他一脚,笑骂道:“你这头狗熊,连马槊都不肯外露一招半式,还想要我的马,想要可以,这个人情你以后得还我。”
“一定还!”
杨思恩欢呼一声,冲回去一把牵住了缰绳,就仿佛摸自己女人一样爱抚这匹黑鬃马,杨元庆将羊皮筏子往杨思恩的旧马身上一搭,对手下道:“出发吧!任务是去寻找突厥主力,谁让咱们百人长无能,抽中了死签!”
一火斥候兵无可奈何,纷纷翻身上马,列队向大营外而去,他们很快便消失在沉沉的黑暗之中。
大约走了一刻钟,几名骑马之人疾奔而来,为首之人正是鱼俱罗,他听说杨元庆抽中了死签,心中大急,杨元庆若出什么事,他怎么向主帅交代。
在他身后便是贺百长,他已经知道杨元庆身份了,吓得他心都要停止跳动,原来杨刀头竟然是主帅杨素的孙子,一路上他已经连给自己五六个大嘴巴,恨自己有眼无珠,跟来的还有偏将赵勇。
他们见杨元庆的营帐已空,知道他们已经出发了,赵勇急道:“鱼将军,我去把他追回来。”
鱼俱罗缓缓摇了摇头,“不用追了,他不会回来。”
一旦出了大营,军令就不能更改,他知道杨元庆勇烈,不可能再回来,他低低叹了口气,“但愿他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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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皮筏子倒不是用来给他们渡黄河,而是越过河套平原,渡北面的另一条黄河支流,这边黄河的狭窄处已经有先锋军队利用拖船搭建了一座浮桥,十万大军将在天亮后渡河,而三百名各军斥候则要提前渡河。
杨元庆率领他的九名手下和十六匹战马,一边啃着干粮,一边在浮桥上快速行走,片刻便过了黄河。
这时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天已经麻麻亮了,杨元庆找到一个一块大石摊开了地图,他当斥候已经半个月,已经基本上懂了斥候的基本技能,画地图也是一种基本技能,他找到了地图上的渡口处,用朱砂在上标下一个红点,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赶到于都斤旧镇探听消息,他在朝堂曾经提到过这个草原古镇,现在他们要真的寻找这个地方了。
杨元庆收起地图,简短地对众人令道:“出发!”
他统帅这支斥候队半个月,以身士卒,严于律己,再加上赏罚分明,已经在他们中建立起一点小小的威信。
这群老斥候虽然在路上一个个偷懒耍奸,油滑无比,可真过了黄河,他们顿时像变了一个人,都变得精明严肃,身上的**气消失殆尽,成为了真正的斥候精锐。
众人加快了马速,向辽阔无边的河套平原驰去。
........今晚12点会加更一章,太晚,大家明早起来看吧!
(注:关于杨坚血统的说法,老高更相信陈寅格的推论,宇文泰推行关中本位制,要求手下众将归祖籍为关陇,关陇集团由此出现,也就在这时杨坚之父杨忠自附弘农杨氏,以及李渊之祖李虎自称陇西李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