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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月     天下枭雄txt下载     天下枭雄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十五章 杨府争权(上)

    贺若云娘头上梳着高达一尺的高髻,头发上珠光璀璨,脸上涂得雪白,一张猩红薄嘴在雪白的脸上格外刺眼。

    她身上穿一条淡紫色的六幅拖地长裙,后面还有一个小丫头帮她提着长长的裙边,下马车时,她浑身肥肉颤抖,使得几名骑马侍卫都忍不住扭过头去。

    在她身旁跟着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干瘦妇人,元庆认识她,正是他小时候进府时那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猫头鹰妇人,也就是帐房马管事的老婆,她姓豆,叫豆三娘,但大家背后都戏称她为‘隔夜豆腐’,暗讽她身上酸臭。

    元庆从木梯上跳下,站到一旁去。

    而杨氏两兄弟想躲开已经来不及,杨峻杨嵘只得硬着头皮,万般不情愿地跪下见礼,“孙子叩见祖母!”

    贺若云娘微微点头,她那肥厚的眼皮抬一下,露出她三角形的瞳孔,目光落在杨家两兄弟的身上,她对杨玄感极为憎恶,自然对这两兄弟也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你们两人,不好好在家读书,想到哪里去野玩?”

    两兄弟心中暗骂,却又不得不恭恭敬敬回答:“回禀祖母,新年先生给我们放三天假,今天正好有族祭,因为还有半天时间,我们便想去书店买书,准备祭祀后读书。”

    两兄弟无论仪礼回答都无懈可击,贺若云娘也找不到他们的岔子,她的目光移动,落在了元庆身上,但她没有过度关注,她见元庆身着一袭布衣,便以为是一名下人的孩子,她不感兴趣。

    但旁边的豆三娘却认识元庆,她在贺若云娘耳边低语:“夫人,他就是玄感的那个私生子。”

    “哦——”

    贺若云娘长长地哦了一声,这私生子她是知道的,她眼中闪过一丝掩饰不住的鄙视,这种鄙视既是针对元庆,也是针对杨峻和杨嵘兄弟,她和丈夫几个儿子的关系都很恶劣,彼此暗斗了十几年,尤其和杨玄感的关系是水火不容。

    “你就是那个杨元庆,玄感在颖州生的儿子?”

    她虽然没说私生子,但意思很明显,元庆躬身行一礼,淡淡道:“祖母说得没错,我就是那个私生子。”

    元庆的回答让贺若云娘一愣,她脸色露出一种嘲讽的笑意,冷冷哼了一声,“那你见我为何不跪?”

    元庆依然用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我若给祖母下跪,岂不是有辱祖母身份,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下跪的好。”

    贺若云娘猩红色的薄嘴一撇,眯着眼上下打量他,嘴角露出了一丝刻毒的笑容,她忽然回头问豆三娘,“你说我要不要他下跪?”

    豆三娘连忙谄笑说:“夫人,他自己也说了,下跪有辱夫人身份,我觉得夫人就当他不存在吧!”

    贺若云娘的脸上越来越得意,她最后仰头尖声大笑,旁边还伴随着豆三娘那猫头鹰似的喋喋怪笑。

    她笑声一收,对元庆冷冷道:“还算知趣,知道自己身份低贱,以后我都不需要你给我见礼,最好离我远一点。”

    贺若云娘也不再理会杨峻兄弟,在丫鬟的搀扶下走进杨府大门,元庆望着她肥硕的背影走远,他淡然一笑,又对刘二叔道:“二叔,我们继续挂灯笼。”

    杨峻兄弟爬起身,杨嵘冲着贺若云娘的背影重重‘呸!’一声,“这种女人也配叫杨府的主母?”

    他又狠狠瞪元庆一眼,“你真是太丢脸了,没见过你这么下贱的杨家子弟。”

    元庆不冷不热地自言自语说:“我的膝盖可从不给辱我之人下跪。”

    杨嵘大怒,“你敢讥讽我?”

    “好了!”

    杨峻极不高兴地拉兄弟一把,“快走吧!耽误太多时间了。”

    他冷冷瞥了元庆一眼,便快步离开了府门,等他们走远,刘二叔叹了口气道:“杨府真是一辈不如一辈了。”

    “刘二叔,你在说我吗?”元庆笑嘻嘻问。

    刘二叔哈哈一笑,给元庆的腿上一拳,“你小子除外!”

    ........

    贺若云娘虽然将杨玄感的几个儿子狠狠刻薄一番,但她心中依然不太高兴,她嫁入杨府已经十几年,一直没有像她的前任主母那样拿到家族内部大权。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和杨素几个儿子的矛盾,杨素的前妻郑氏病故后,杨玄感等嫡子便坚决反对父亲再娶新妇,虽然最后因为独孤皇后的做媒,杨玄感等儿子被迫答应父亲再娶,但并不表示贺若云娘就能强势入主杨家。

    事实上杨家的家族大权就一直被杨玄感等几个儿子轮流所掌握,贺若云娘根本没有掌权机会,她很郁闷地过了十几年。

    不过今年她的机会来了,她刚刚得到消息,杨素第三子杨玄纵将从军授车骑将军,这样一来,杨素的三个嫡子,玄感、玄奖、玄纵都将外放为官,府中便再没有她的死对头。

    而眼下掌握家族大权之人正是杨玄纵,杨玄纵这一走,族权必将换人,这就是他贺若云娘夺取家族权力的最好机会。

    但贺若云娘也知道,就算杨素三嫡子走了,但府中还住有杨素胞弟杨约的两个儿子,搞不好这个族权会落到他们手中。

    贺若云娘闭眼坐在房内思量对策,这时,帐房马管事在门口探头探脑,他向站在贺若云娘身旁的妻子豆三娘招招手。

    豆三娘悄悄溜出来,叉腰骂他:“老色鬼,又到哪里风流去了?”

    “有你这样的娘子,我哪敢去风流,今晚账房几个同僚约好去喝酒,我可能回来晚一点.....”

    他话没说完,耳朵便被豆三娘一把揪住,恶狠狠骂道:“想去喝花酒,做梦吧!”

    豆三娘的手又硬又瘦,像鹰爪子一样,揪得马管事疼痛难忍,他杀猪般地叫喊起来,“快松手...疼啊!”

    马管事的惨叫音传到房内,把贺若云娘从沉思中惊醒,她知道这是豆三娘在教训丈夫,她丈夫是杨府账房的三名主事之一。

    贺若云娘忽然眼珠一转,她有办法了。

    “你们两个,都进来!”

    很快,马管事跟在妻子身后,胆胆怯怯地走进房中,贺若云娘瞥了他一眼,微微笑道:“马管事,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为何这么胆小?”

    马管事连忙跪下道:“小人对老夫人从来都是又敬又怕。”

    “不要叫我老夫人,叫夫人就行了。”

    贺若云娘才四十一岁,她不喜欢别人叫她老夫人。

    “是!夫人。”

    马管事低下头,胆怯地回答,他身子瘦小,在身材胖大的贺若云娘面前,他感到格外自卑。

    贺若云娘给豆三娘使个眼色,让她把门关上,房门关上,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人。

    “马管事,你妻子也跟了我好几年,算是我的心腹,所以我们也不用见外,有些话我就直说,好吗?”

    “是!小人听着。”

    “嗯!”

    贺若云娘点点头,又问:“我记得你在杨府已经快有三十年了吧?”

    “明年就三十年了。”

    “三十年,日子不短啊!”

    贺若云娘叹息一声,又进一步地诱惑他,“那你想不想做杨府账房的大管事?”

    杨府账房有一个大管事和三个管事,大管事姓华,今年年底就要退职回家养老,这样一来,三个管事就有一人会被提升为大管事,马管事刚被提升为管事不久,一般轮不到他。

    但他做梦都想做大管事,他咽了一口唾沫,“想,我做梦都想。”

    “想就好,只要你听我的话,我保证你年底升为大管事。”

    马管事激动地砰砰磕头,“我愿意,我愿意为夫人效劳。”

    贺若云娘没想到他回答得这么爽快,她眼睛眯了起来,得意一笑,“那好,我知道杨家兄弟管家肯定有问题,你去帮我查账,只要你能帮我查出这些问题,我不仅让你做账房大管事,将来还会满足你三个心愿。”

    马管事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夫人此话....当真?”

    贺若云娘脸一沉,“我是一家主母,是上柱国贺若弼之妹,难道我还会言而无信吗?”

    “好!我相信夫人。”

    马管事心一横,咬牙道:“夫人,我知道华大管事有一本秘密帐,是几个公子的一些额外开销,金额很大,都瞒着老爷,我愿意把这本帐偷出来。”

    贺若云娘大喜,“你现在就去,你若能偷出来,我绝不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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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杨府争权(下)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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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杨素也在府内,不过他心情非常不好,昨天朝中发生一件事,影响到了他的心情,突利可汗即将进京迎娶安义公主,圣上命他全权负责此事。

    昨天杨素便去鸿胪寺客馆检查准备情况,却发现客馆院子里到处是马屎,还有二十几个仆人聚在贵客用的毡毯上赌博,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训斥一番便可。

    但杨素因为和鸿胪寺少卿陈延有宿怨,便将此事暗中告诉了圣上,他原想让圣上训斥一番陈延,不料圣上竟勃然大怒,下令将鸿胪寺负责接待的主客令和参与赌博的二十几名仆人全部杖杀,陈延也被杖一百,打得奄奄一息。

    这件事使杨素颇为懊恼,他并不想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新年初二杀人,这不是好兆头,而且今天要族祭,这让他心中更不舒服。

    其实杨素也知道,这是圣上越来越喜怒无常了,去年十一月,圣上命亲卫大都督屈突通去陇西检查太仆寺掌管的牧场,结果查出没有登记造册的战马两万余匹,圣上大怒,要将太仆寺卿慕容悉达和各牧场的官员一千五百余人全部斩首,多亏屈突通拼死进谏,圣上才醒悟,饶了这一千五百余人。

    圣上的脾气越来越喜怒无常,使杨素有一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杨素坐在房内长吁短叹,今天杨府要族祭,可昨天被打死的二十几人冤魂未散,使他心中焦虑之极,他不敢开祭,如今之际,只有将族祭延期几日,先消弥那些冤魂再说。

    “老爷!”

    门口传来了妻子贺若云娘的声音,“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杨素收起心思。

    很快,一阵香风袭入,身材高胖的贺若云娘走了进来,她手拿着一个包,向杨素盈盈施一礼,“妾身贺若云娘参见老爷!”

    杨素初娶贺若云娘还挺喜欢她,身材高而丰满,在床榻上很尽心伺候他,不过随着贺若云娘越来越胖,他对她的感觉也淡了,杨素有上百如花似玉的妻妾,他对这个贺若云娘实在没什么兴趣,不过看在她兄长贺若弼和独孤皇后的面上,他表面上对贺若云娘还算相敬如宾。

    他微微一笑,指了指坐榻,“坐下吧!”

    贺若云娘性格暴烈,心中根本藏不住事,她拿到帐本,便立刻来找丈夫告状了。

    贺若云娘坐下,便问:“老爷平时管不管家族钱款收支?”

    杨素愣了一下,“不是有帐吗?每半年华管事会归集帐本,向我汇报一次,怎么了?”

    贺若云娘从包里取出马管事偷到的一本秘密帐,递给杨素,“老爷看看这帐本上记载的东西,是否了解?”

    杨素接过帐本翻了几页,眉头渐渐皱成一团,帐中很多收支他都不知道,他眼中燃起怒色,立刻回头吩咐一名侍女,“把三公子给我叫来!”

    三公子是老三杨玄纵,他长得高大雄壮,颇善骑射,过完正月十五后,他就要出任车骑将军,不再管家族之事。

    很快,杨玄纵被侍女带进房间,杨玄纵正在筹划今天下午的族祭,不知父亲找他何事?他见贺若云娘也在场,而且一脸得意,心中顿时隐隐觉得有点不安。

    他连忙跪下,“孩儿玄纵磕见父亲!”

    杨素克制住心中的怒火,先问他,“族祭准备得如何了?”

    “回禀父亲,已经差不多,下午可以准时举行。”

    “下午的族祭取消,推迟到初八。”

    杨玄纵愕然,“父亲,这是何故?”

    “没有什么缘故,我让你推迟就推迟!”杨素的声音开始有些不满起来。

    杨玄纵只得答应,“是!孩儿照办。”

    杨素再也克制不住怒火,将帐本狠狠摔到他面前,“你说,这帐本中记载的都是怎么回事?”

    杨玄纵心中咯噔一下,他明白了,这是贺若云娘向他发难,这帐本中记载的事情都是他三兄弟管家期间秘密处置的一些大收支,不想记入家族帐本,倒不是他们肥私,而是他们不想让人知道。

    杨玄纵连忙磕头道:“父亲,这本秘密帐是孩儿提议的,主要是一些家族秘密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就由华管事一个人记录,帐上的财物都在,没有被私占,还是家族之物。”

    “哼!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连我也瞒住,是吗?”杨素怒不可遏问道。

    “孩儿不敢隐瞒父亲,其实华管事给父亲的帐表中都包括了这些东西,只是没有特殊注明,所以父亲也没有注意到。”

    杨素盯了他半晌,他忽然从箱子里取出一本财物册子,这是去年十二月华管事向他汇报的半年报告。

    他翻了几页,和帐表上的数据一一核对,渐渐地,他的脸色稍微平缓一点,帐表上确实大部分都有,只是他只看到结果,没有看到帐本上记录的过程,而且因为事情太多,他也没有细看。

    不过还是有隐瞒,杨素重重哼了一声,“你们就用这种办法来隐瞒我吗?以为我不会细看,所以就故意不让我知道。”

    杨素翻到其中一页,问道:“我问你,帐表上说,杨家牧场里有存马三千匹,但你这本帐上记录却有一万一千匹,相差八千匹,这是怎么回事?”

    杨玄纵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小声道:“父亲忘记了吗?其实前年帐表上就有一万匹,后来父亲让我减少到三千匹。”

    “我没有忘,我命你减少到三千匹是让你把马卖掉,而不是让你改帐本。”

    杨素突然暴怒,用帐本狠狠砸向杨玄纵的头,大骂道:“你这个浑蛋,你是想害死我们全家吗?”

    杨玄纵连连磕头,“孩儿不敢了,孩儿是一时糊涂,孩儿知错。”

    杨素长长出了口气,慢慢平息下来,他本想对杨玄纵说,‘现在圣上越来越猜忌,越来越喜怒无常,去年太仆寺隐瞒了二万匹马就险些被杀掉一千五百人,如果让他知道我们隐瞒八千匹马,后果会是什么?’

    但贺若云娘就在旁边,他忍住没说,而是平静一下,改口道:“虽然圣上允许我们养马,但难免朝中有嫉妒者会造谣生事,多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让你处理掉,就是避免被别人拿来做文章,你明白吗?”

    杨玄纵羞愧地低下头,“孩儿知错。”

    “你去吧!以后家族的事情,你们几兄弟就不用再管。”

    “是!”

    杨玄纵知道贺若云娘要赢了,他心中怀恨,却只得无可奈何地接受失败,起身退下。

    房间里就只剩下贺若云娘与杨素两人,贺若云娘心中激动得怦怦直跳,直觉告诉她,杨素要把家族大权交给她了,就像前妻郑氏一样,杨府将正式由主母掌权。

    杨素瞥了一眼她因激动而变得通红的胖脸,他当然知道贺若云娘告状的目的,其实三儿子杨玄纵外放为官,不能再管家中之事,他就是想把家族之权交给贺若云娘,让她管几年,然后再转给别人,这样可以平衡家族内部的矛盾,毕竟贺若云娘被架空权力十二年,他可以体会到她心中的不满,也觉得对她不公平。

    如果贺若云娘不告状,杨素下午就会宣布交权给她,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贺若云娘的告状让杨素对她有些反感,他决定不让贺若云娘直接掌权,而是让她间接掌权,对她稍微限制一下。

    想到这,杨素便淡淡道:“玄纵即将外放,管家之权得由新人掌管,你向我推荐一人吧!”

    贺若云娘愣住了,由她推荐一人,那就是不是她掌权,她费了半天劲,还是得不到家族之权,给别人做了嫁衣,贺若云娘心中感到沮丧万分。

    “怎么,你没有合适的人可推荐吗?”杨素又问道。

    “不!不!我可以推荐一人。”

    贺若云娘不敢再多想,虽然她得不到权,但她可以推荐一个可以控制之人来掌权,也等于她间接掌权,她便道:“我推荐老四积善接任玄纵之位。”

    老四杨积善是妾所生,和贺若云娘没有利益冲突,而且他受三个兄长排挤,和贺若云娘算是同病相怜,正是这个缘故,他们母子二人走得很近,几乎就结成了联盟,如果贺若云娘无法掌权,那她一定会推荐杨积善。

    杨素心中明白,便点点头道:“好吧!明天我会宣布,由积善来代替玄纵,掌握家族大权。”

    ..........

第十七章 京城游侠

    杨府的权力变更有人欢喜有人愁,但和元庆却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家一个月依然只有五吊钱,钱不够用,就靠沈秋娘抄书挣钱补贴家用。

    第二天一早,元庆和往常一样三更起床,练完刀后,便走到厨房拎起装有三个馒头的小包,又在灶台摸到一小瓶酒,将一颗丹药服下,开始了漫漫长跑。

    张须陀的筑基方式与众不同,他最注重长跑和水下训练,长跑不用说,是锻炼人的耐力和肺活量,而水下训练则能最大程度激发人的潜能,至少元庆是这样理解。

    张须陀给他布置的功课是每天跑步二十里,从杨府到曲江池是十三里,来回就是二十六里。

    现在是四更时分,坊门还没有开,他需要翻墙出去,再避开巡街的武侯卫士兵,五更不到,元庆跑到曲江池北面的一条小河边,就是他第一次被扔进冰窟窿之处。

    今天是正月初四,天寒地冻,元庆在河面上用刀划开一个直径一丈的冰洞,便赤身跳入河中,一直沉到河底,又开始他每天必练的水底劈刀.......

    大半个时辰后,他在水底隐隐听见一阵杂沓的马蹄声,有不少骑马人从小河畔经过,他藏身在水下,骑马之人看不见他,不过元庆有点奇怪,这里是曲江池的一条支流,很少有人经过,更不用说大群骑马人经过。

    这时,一千刀也正好劈完,‘哗!’的一声,元庆浑身酸软地从水底钻出,天色已经大亮了。

    他又冷又饿,快步走到放衣服和小包的大树前,伸手进树洞,不料却摸了一个空。

    元庆愣住了,他练武三年,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放在树洞的衣物和小包居然没了。

    他蓦地转头,向远处那群骑马人望去,只见百步外,那群骑马男子中有人拿根竹竿,竹竿上正挑着他的衣服。

    元庆心中焦急,拔足追去,可刚跑了几步,他便从地上拾起装早饭的布包,这个布包跟了他三年,是他婶娘在灯下用他的旧衣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曾密密麻麻经让他感到无比温馨的针脚已被马蹄踩得肮脏不堪。

    还有三个馒头也被扔在地上,被马蹄踩烂,这是婶娘昨晚特地给他准备的早饭,婶娘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这群浑蛋践踏了。

    一股怒火在元庆的心中燃起,他捏紧刀柄,拔足之时却本能地犹豫一下,对方是三十几人,个个高马长剑,他只是一个八岁少年,这般去争斗,只怕衣服要不回来,反受其辱。

    就在这时,他忽然若有所感,一扭头,在树林深处的五十步外,他师傅张须陀不知何时到来?正冷冷地看着他,他的两道目光冷得就像冰箭一样,直戳元庆的内心,让他无比羞愧,也激发了他内心的勇烈。

    大丈夫临战怯敌,何以为大将?他狠狠一咬牙,拔足追了上去。

    ........

    元庆今天遇到的是一群有名的京城游侠儿,游侠儿也就是后世的地痞流氓,而且这是一群身份特殊的人。

    为首之人是上柱国刘昶之子,刘昶是皇帝杨坚的故交,十分受宠,他家教不严,养出一个飞扬跋扈的儿子。

    他儿子叫做刘居士,在京城恶名昭著,欺男霸女不用说,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大街上将那些高大健壮的官宦子弟猎到自己家中,用车轮套在对方脖子上,然后一顿棍棒乱打,快被打死仍不屈服求饶者,他便称之为壮士,与他交友,成为他的党羽。

    他现在的党羽已经有近三百人,几乎都是公卿大臣子弟。

    今天是正月初四,有不少年轻男女会结伴在新年期间前来曲江池畔感受冬天的湖景。

    刘居士和他的三十几名兄弟当然不是来赏景,他们是来猎人,这个时候曲江池畔的游人不会多,一些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喜欢躲在人烟稀少处卿卿我我。

    刘居士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把这些恋人抓住,美其名曰:捉奸,把他们衣服剥光,捆绑起来凌辱亵玩。

    他刚才从元庆练功的僻静处经过,就是来找热恋中的男女,没找到猎物,他的一名手下却发现了树洞中的衣物。

    他们元庆的衣服当旗帜,挑在竹竿上哈哈大笑。

    “大哥,这把黄罗伞盖感觉如何?”

    刘居士身材魁梧强壮,约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横肉,相貌凶狠,他回头瞥了一眼元庆的衣服,嘿嘿一笑,“我说小六子,你有本事给我弄顶真的黄罗伞盖来,别他娘的拿着叫花子衣服来损我,”

    “大哥,太子上次不是说赏你一顶黄罗伞盖吗?就怕你不敢打。”

    “我怕个屁,难道老子就不能当皇帝吗?”

    刘居士仰头大笑起来,忽然,他笑声嘎然停止,惊讶地望着前方,只见前方十步外站着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手中拎一把刀,凶悍地盯着自己。

    他对这野小子倒有点兴趣,在马上笑问:“小子,你是想拜爷爷我为师吗?”

    他回头和众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

    “把衣服还给我!”元庆一指竹竿上的衣服,冷冷道。

    “哦!原来这身猴儿衣是你的,我真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从哪只野猴子身上扒下,塞进树洞里。”

    刘居士忽然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指着元庆大喊,“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只野猴精!”

    众人再次轰然大笑。

    “把衣服还我!”元庆依然冷冷道。

    刘居士心中惊异,这少年竟然不受他的一点影响,要是别的孩子早跳起来大喊,‘我不是野猴子’,这少年对他的讥辱置若罔闻,倒是有点名堂,他眼睛眯了起来,回头问:“你们谁想去耍猴?”

    “我去!我去!”

    所有人争先恐后举手,刘居士一指挑竹竿的男子,“小六子,野猴衣是你发现的,就由你去吧!給爷爷耍得好看点,有赏。”

    叫小六子的男子翻身下马,从马上抽出剑,晃动晃动肩胛骨,他年约二十岁出头,身材又瘦又高,像根竹竿,走上前上下打量一眼元庆,回头笑问:“大哥,你想看猴子倒立,还是看猴子学狗爬?”

    刘居士摸着鼻子盯住了元庆的自制内裤,他还没有见过这种短裤子,便嘿嘿一笑,“我想把他变成一只母猴子。”

    “这容易,大哥看我的!”

    瘦高男子舞出一个剑花,剑势凌厉,向元庆的下身要害削去,目标非常明确,但元庆并没有还手,而且有点笨拙又慌张地向后连退几步,就像运气很好一样,正巧躲过一剑。

    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六子下马时步伐虚浮,出剑虽快,但上下左右全是破绽,而那个领头之人虽然刻毒,但他骑马的气势和其他人明显不同,是一个武艺不错之人。

    这个人之所以让手下出手,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的底细,元庆离他略近,所以要退几步,就是要让这个小六子挡住此人的视线。

    果然,众人见元庆动作笨拙,都轰然大笑,惟独刘居士眉头皱一下,喝道:“小六子,小心点!”

    他虽然也没有把元庆这个半大小子放在心上,但手下刚才那么凌厉一剑刺出,居然被这小子躲过,尽管是动作笨拙地躲过,但还是让他有些生疑。

    但小六子却丝毫没把元庆放在心上,元庆的笨拙和慌张把什么都掩盖住了,他哈哈一笑,“大哥好好看着,我这一剑将他的话儿剜下来!”

    他嗖地又是一剑削去,又快又狠,只是他的角度正好挡住众人视线,大家都看不见元庆怎么抵挡这一剑。

    元庆的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身子一扭,反手一刀,疾快如电劈去,只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血箭飞起,一截血肉模糊的短肉落在地上,众人都以为是小孩的小话儿被削掉,但惨叫声却不对,竟是小六子发出。

    长剑当啷落地,小六子握着手跪倒在地,手上鲜血直涌,他浑身颤抖,一头栽在泥土上。

    众人这才发现地上那截血肉模糊的短肉不是小孩的话儿,而是小六子的右手大拇指。

    众人都大惊失色,一时呆住了。

    “好小子,竟敢在爷爷面前装傻!”

    刘居士跳下马,抽出他的刀,一步步向元庆逼去,大拇指被斩断,等于终身不能用剑,这小子太狠毒,他却忘记,如果元庆话儿被削,那就得进宫。

    “大哥,你要给我报仇啊!”

    小六子倒在地上哭嚎,刘居士恨恨骂道:“嚎个鸟,老子提醒你要小心,你自己不听话,滚一边去!”

    小六子抓起地上的大拇指,连滚带爬到一边去,刘居士倒提刀,左手虚掌向前,右臂拉开,倒提着刀,脚下走着弓步,围着元庆打转,一双恶眼上下寻找对方的破绽。

    后面众人见首领竟这样如临大敌,脸上的不屑表情都消失了,全神贯注望着他们。

    元庆咬了一下嘴唇,暗叫一声幸运,擒贼先擒王,他就怕这个首领不下来,直接招呼众人在马上一齐砍他,看来这浑蛋还颇有几分义气,不愿以多凌少。

    他一伸手道:“我击败了瘦子,先把衣服还我!”

    “不用着急!”

    刘居士眯着眼阴笑一声,“把我击败了,我赔你十身衣服。”

    他已经找到了元庆的弱点,自己身高六尺,使用十斤重刀,而对方身高不过五尺,刀只有五六斤,自己的力量要远远强于对方,虽然他没看见小六子的拇指是怎么被砍断,但他可以推测,一定是对方仗着身体小巧灵活,再加上小六子轻敌,才被对方抓住机会。

    既然身高力大是他的长处,他就要利用这一点击败对方,然后再好好收拾他,如果这小子能承受自己的折磨,让他替代小六子也无妨。

    但刘居士却不知道,元庆的五斤刀只是在水底训练用,真的临战作战,元庆至少也要用十斤刀。

    远处树林深处观战的张须陀却有了一丝担忧,他也认出了和元庆对战之人,竟然是彭国公刘昶之子刘居士,此人凶名昭著,连公卿大臣、后妃公主见他都害怕,皇上重刘昶旧情,迟迟不肯加罪于他,如果元庆伤了他,恐怕后果很严重,如果不伤他,又担心元庆有性命之忧。

    张须陀翻身上马,摘弓取箭,他准备出手了。

    可就在这时,刘居士却突然发动,一刀向元庆的脖子横劈而来,气势凶猛,元庆的刀却更快,只见刀光一闪,他的刀背却正好贴在刘居士刀背上,手腕一翻将他刀背压下,就像一团胶水将对方刀黏住,这是张须陀十三式刀法中的第四式——冰封,是一招防御之式,有点像太极拳中的卸力。

    远处张须陀的弓箭已经拉满,他已经看出这个刘居士无论刀法、速度还是力量都远远不是元庆的对手。

    他准备在关键时将元庆的刀射开,但他又慢慢松弛下来,他以为元庆会用第一式‘劈山’,没想到他居然采用守式,这让张须陀不由暗暗点头,看来元庆也并不是鲁莽之人,勇烈但不失理智。

    第一战劈断了对方的拇指,这就是血淋淋的警告,是进攻对方,现在又采取守势,很明显是要不战而屈人之兵。

    元庆在刘居士腰上看到了一只紫金鱼袋,他的祖父身上也有一只,而他的父亲杨玄感只有银鱼袋,据说紫金鱼袋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这个浑蛋当然不是什么三品官员,但他一定是权贵之子。

    元庆不想给自己惹什么麻烦,他更不想给张须陀惹上祸事,但自己的尊严却不能丢。

    刘居士一刀如劈进胶泥,他便知道不对了,往回猛一抽刀,顿时面前空门大开,就在这时,元庆抓住机会,转守为攻,一刀疾快如影,劈向刘居士的胸腹,远处张须陀大吃一惊,再想拉弓已经来不及了。

    ........

    (历史上刘居士无恶不作,在开皇十七年终于激起公愤,有人告刘居士交结公卿之子,图谋不轨,文帝杨坚大怒,命处斩刘居士,公卿大臣子弟被牵连而除名为民者不计其数,连太子杨勇也被牵连,成为太子后来被废的理由之一)

第十八章 百战之功【求推荐票!】

    这是杨元庆学武以来的第一次实战,他心中也同样紧张,不敢有半点轻视和懈怠,将他所学到的武艺淋漓尽致发出来,他荡开刘居士的刀势,中锋一刀向他下腹劈去。

    刘居士做梦也想不到,对方由守变攻转换得这么快,他想后退已经来不及,想用刀格开,但向外的力量却一时转不回来,一眨眼,对方刀已经到自己胸腹下,完了,他闭眼等死。

    只听‘嗤!’一声,肚子一阵凉意,裤子却倏地松垮,刘居士慌忙拉住裤子,脖子一凉,对方的刀已经架到他脖子上。

    他心中一阵胆寒,这是什么刀法,竟然只砍断裤带而不伤身体,他才知道自己的武艺差这少年太远。

    “要杀就杀,老子不会皱一下眉头!”刘居士嘴依然很硬,在众多手下面前,他丢不起这个面子。

    “你输了!”

    元庆冷冷说一句,一收刀,转身便走,刘居士虽然手上还有刀,但他的勇气却没了,眼睁睁地看着元庆走远。

    一名手下奔上来,低声道:“不如我们一起上,结果了这小子!”

    刘居士摇了摇头,“这少年很怪异,来历不明,不要多事,我们走!”

    他拎着裤子翻身上马,带着一群手下疾驰而走,当最后拿竹竿之人经过元庆身旁时,元庆刀一指他:“我的衣服留下!”

    最后之人吓得将竹竿一起扔给元庆,猛抽一鞭马匹,惶惶逃走。

    元庆将衣服穿起,这才对他们即将消失的背影重重‘呸!’一声,“还说赔老子十件衣服,说话跟放屁一样!”

    这时张须陀催马从树林出来,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丝罕见的笑意,他非常满意元庆的手段,有勇有谋,这才是大将之风。

    元庆心中有些奇怪,今天并不是他们相约练功的日子,师傅怎么来了,他连忙上前行礼,“徒儿拜见师傅!”

    张须陀点点头,又问他:“你的弓箭带了吗?”

    “回禀师傅,徒儿一般是下午和晚上练箭,上午没有带。”

    张须陀从马袋中取出一把黑色角弓,递给他,“这是八斗弓,是把骑弓,你试试看!”

    元庆现在用的是五斗弓,已经属于军队标准弓箭,射程可达六十步,他虽然才八岁,但身材已如十二岁少年,可以使用。

    弓箭的一石是指力量,约为一百二十斤,五斗以下为普通弓,五斗到一石为上等弓,一石以上为强弓。

    民间禁弩,所以弓在民间用得比较普遍,也没有什么限制,张家三郎李家四郎都拿一把弓沾沾自喜。

    但在隋唐军队中,弓大多是骑兵使用,步兵虽然也用步弓,但更多是用弩,由于马上拉弓所需臂力要远远大于地上拉弓,因此骑兵大都要求身高力大之人,一般是使用五斗弓,而武艺勇猛大将都会突破一石弓。

    一些天下绝顶猛将还能使用两石弓甚至三石弓,隋唐演义中雄阔海上元节进京献弓,就是一把三石弓,秦琼站在地上才能拉半开,说明秦琼马上是用一石弓,而宇文成都却能在马上将弓拉断,说明宇文成都至少用是三石弓。

    张须陀用的是一把两石五斗强弓,三百斤力量,他已感觉到元庆力量有所突破,今天特地给他准备一张八斗骑弓,主要考虑到元庆该练骑射了。

    “试试看,若能用,就归你!”

    他把一支箭递给元庆,元庆接过这把沉甸甸的骑弓,骑弓比步弓稍小,感觉上弓臂略长,下弓臂圆短,这是为防止下弓臂影响战马,但做工更加复杂,短小而韧劲强大,这就要求骑兵采用速射法射箭。

    一把上好的骑弓要四年时间才能完成,价格十分昂贵,而且市场上也很难买到。

    元庆先取出一枚抉戴上拇指,他发现箭也比平时步弓箭要短小一些,而且后面的羽毛也特意修剪过,非常整齐。

    将箭搭上弦,箭在弓右,目光在弓左,将弓弦慢慢拉开。

    “不对!”

    张须陀立刻发现他的错误,元庆依然在用步弓射法,张须陀厉声喝道:“势如追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

    元庆心中凛然,猛地开弓拉满,目光似电,扫向前方,几乎没有停留,当箭头触指,一支雕翎箭便如闪电般射出,‘咔!’一声,正中八十步外一棵小树,元庆忍不住暗暗给自己喝彩一声,他苦练三年,颇有成就。

    骑弓偏小,但势能更大,两臂力量一般不能持久,张弓便须射出,所以要求目力和箭术都非常高。

    相反,步弓偏软,为保证力量,一般都是大弓,可以慢慢拉开瞄准,而且是用大箭,射仰角,不像骑弓是射直线,在隋唐时代,步弓更多是用于守城,或者就是民间练武。

    元庆在此之前一直是练步弓,步弓是骑弓的基础,步弓练扎实了,再练骑弓,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虽然比直接上马练骑弓慢,但基础很扎实,也才能学会更高境界的箭术。

    元庆也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射骑弓便能一箭命中目标,不由有些得意。

    张须陀看出他眼中得意之色,他冷笑一声,翻身上马,从马上摘下自己的两石五斗强弓,却抽出八支箭咬在口中,一张弓,两支箭同时射出,又一扭身换成右手执弓,还是两支箭同时向后射出,再平躺向右射出两箭,平躺向左射出两箭。

    几乎是眨眼间,各在百步外,四面八方的八棵小树同时被射中,箭尾依在巍巍颤动。

    元庆羞愧地低下头,他知道师傅是在教训自己的自满,他还差得远呢!射箭精准是射箭者的基本要求,普通弓手都能做到,关键是力量、距离、技巧、速度,这才射箭高手的素质。

    他们师傅二人话从来不多,心里都明白,张须陀收起弓道:“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回去!”

    ........

    今天张须陀没有让他跑步,而骑马带他同行。

    “元庆,一场恶战后,你觉得自己现在最缺少什么?”张须陀一边催马而行,一边淡淡问他。

    元庆凝神想了想,“师傅,我觉得自己最缺实战经验。”

    张须陀见他聪明异常,点点头,眼中露出赞许的笑意,他缓缓对元庆说:“你说得很对,或许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这种武技其实很难练成,我张家三百年来练武者不下百人,可一共只有三人突破滞固期,我、我父亲和祖父,我希望你是第四人。”

    “为什么?”

    元庆有些奇怪问:“难道是资质不够?”

    张须陀摇摇头,“和资质虽有很大关系,但也不是唯一原因,也不是因为刻苦,张家每一个人都很刻苦,而是没有条件。”

    元庆没有接口,听他继续向下说。

    “我这种功法有个特点,也是致命缺点,就是入门期进步神速,所谓欲速则不达,一点不错,前期太快,基础不牢,到了滞固期后就很难突破,虽然可以算高手,但成不了猛将,三百年来一直找不到破功良方,后来我祖父十二岁从军,沙场百战,在十六岁那年突破了滞固期,他这才明白,我们张家功法突破的关键就在战斗,积累实战经验,所以他把这种筑基功法改名为百战功,天赋加上实战,就能突破。”

    元庆总觉得这种突破似乎就像武侠小说中打通任督二脉一样,他心中好奇异常,“师傅,突破滞固期后会有什么更大进步?”

    “当然有大进步,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力量和速度猛增,比如你可以拉开两石弓,可以使用一百二十斤重的板门大刀,不像你现在只能用三十斤的刀,还有体力充沛,能久战不乏,有力量、速度和体力三者合一,你就能力敌千人,那就叫猛将了。”

    “那师傅教我的武功招式呢?”

    杨元庆奇怪地问道:“难道它们不重要吗?”

    张须陀微微一笑,“将来上战场,你会遇到两种作战方式,一种是武将之间的单打独斗,这个就需要精妙的刀法,就像我教你的十三式刀法,其实张氏刀法的精妙在于力量使用,你同样可以运用在其他兵器上,将来有机会你可以尝试。”

    张须陀停了一下,见元庆能理解他的话,他笑了笑又道:“还一种作战方式就是大规模混战,比如你被数千人围困,你要杀出重围,四面八方都有兵器杀来,这个时候,招数精妙就不重要了,重要是力量、速度和体力,还有你的目力和听力,在乱军中,你能听见弓弦声,当无数兵器同时向你杀来时,你的目力能分辨得清楚。”

    杨元庆默默点头,他理解了,像赵云在长坂坡血战,他不仅要和大将厮杀,更要从曹军士兵群中突围,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张须陀之所以对元庆这样说,是希望他能早日从军,这是他的心愿,他的徒弟只有在军队中才能光芒四射。

    今天张须陀的话似乎特别多,他看了一眼元庆,又淡淡道:“我看你在水中练刀,已经很难再突破,便知道你已经进入滞固期,所以你要改变一下训练方式。”

    “可是师傅,我昨天单次挥刀已到一百五十下。”元庆有些不服气地辩解。

    “那是你强行所为,不是自然而成,反而容易伤身,不可取。”

    张须陀显然不认可他的看法,他取出一面令牌给他,“从明天开始,你化名李元庆,白天都去左卫军营训练骑射,为期两年。”

    元庆大喜,练习骑射可是他梦寐以求,他接过铜牌,只见上面刻着:‘左卫巡’,四个字,他知道这是祖父的安排。

    他收起铜牌,这才发现他们已经来到明德门外,一般他们都在这里分别,元庆进城,张须陀的军营在城外.

    这时,张须陀的眼中有些伤感,他低低叹息一声,“元气,我请你去喝杯酒吧!作为我们师徒的离别酒。”

    ........

    【老高在天下中写武将拉弓的力量有些妖孽了,本书改过,其实还略有点夸张】

第十九章 离别之酒

    元庆大吃一惊,急道:“师傅,你不教我了吗?”

    张须陀苦笑一声,“非我不教你,而是我要出征了,估计一两年都回不来,所以以后你只能自己练功。”

    元庆默然,隋朝将领是以军功为升赏,虽然张须陀教自己武功,但祖父却无法提拔他,元庆也知道,张须陀盼望作战已经很久,他终于等到立功机会,自己怎么能再阻拦他。

    他点点头,“那师傅是去哪里作战?”

    张须陀虽然话不多,而且严厉异常,但并不表示他不喜欢元庆,恰恰相反,他非常喜欢元庆,甚至把张家刀法之秘都毫不保留地传授给他。

    元庆虽是相国之孙,身上却没有半点骄奢之气,衣食粗陋,连普通人家都不如,他知道这是因为元庆是私生子的缘故,张须陀一点也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元庆天资禀异,刻苦训练,再加上心态成熟,已完全不是一个八岁孩子,有时候他甚至把元庆当作自己的朋友。

    其实张须陀知道,南疆夷人造反不断,自己这次出征,恐怕就不会再回京,他真的要和元庆离别,好在元庆已经过了入门期,后面滞固期就是一个慢慢积累提高的过程,能不能突破,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

    元庆已经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练功方法,又严格自律,也无须他在旁边指导,今天他还有一些话要交代,然后就没有什么事了。

    张须陀一指旁边的一家小酒肆,“我们去那边谈。”

    他们走近酒肆翻身下马,一名伙计迎了上来,“军爷,喝杯酒吧!”

    张须陀将战马缰绳扔给他,“喂上等草料和清水!”

    “好嘞!”伙计接过缰绳到后院去了。

    张须陀带元庆进入小酒肆,找一处僻静位子坐下,他回头吩咐掌柜,“来两壶酒,再切五斤酱羊肉!”

    张须陀这才对元庆道:“昆州夷人造反,圣上昨天已下旨封史大将军为南宁州行军总管,前去征讨夷人,我也要随军出征,明天就出发。”

    这时,一名伙计送来两壶酒,元庆给张须陀满上酒,端杯敬他,“我祝师傅大显神威,立下赫赫军功,早封荫妻子。”

    张须陀呵呵一笑,将酒一饮而尽,他从怀中取出一大包丹药和一张药方,递给元庆,“这些丹药可以让你使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你就要自己配制,我把方子给你,你看完后把方子撕掉。”

    说到这,他又盯住元庆眼睛严厉道:“你要记住,丹药配方是我张家不传绝秘,你只能自己配制,决不准外传。”

    元庆接过药方读了三遍,牢牢记住,便将它撕得粉碎,浸入酒中,“徒儿记住了,绝不外传!”

    张须陀脸色微微和缓,又对元庆道:“所谓学无止境,你不仅要坚持不懈,更重要是学习别人的长处,我虽是你师傅,但我们张家学武并不主张一师从终,我先后拜了三个师傅,包括我的兵法,就是跟史万岁将军所学,你要多拜名师,虚心求教,最后才能学以大乘。”

    元庆默默点了点头,他给张须陀倒杯酒,又好奇地问:“师傅,不知天下可有武功排名?我是说天下排十六条好汉之类,有吗?”

    这也是元庆一直想问的,演义上的隋末十六条好汉到底没有没,虽说是小说,但小说也是跟野史而来,野史也会记录一些正史中没有的东西,比如一些奇闻异事,正史就不会记录,自从他学武以后,他就总觉得演义中的一些东西也并不是凭空捏造,总有一点来处。

    张须陀端起酒杯笑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争强好胜是武人天性,贺若弼就和韩擒虎争功,不仅争军功,而且争武将排名,天下人皆知。”

    元庆大喜,连忙追问:“难道真有排名!”

    “正式排名,也就是圣上钦定的排名没有,但私下里军方就有十将军榜的说法。”

    “那天下第一条好汉会是谁?”

    元庆当然知道不是李元霸,李元霸还没有出生呢!应该是早期版本,开隋九老之类。

    张须陀摇摇头笑道:“不叫好汉,天下第一大将军是相国高颎。”

    ‘高颎?’

    元庆愣住了,高颎不是文官吗?怎么会是第一条好汉,略一思索,他明白了,不是按武力值来排名,而是按声望和军事才能来排名,还有一点魏晋重声望的思想存在,高颎文武全才,又是首相,排第一很正常。

    “那第二呢?”

    “第二就是你祖父杨素,第三是宇文述,第四是韩擒虎,第五是贺若弼,第六是于仲文,第七是虞庆则、第八是贺娄子干,第九是梁睿,第十是史万岁,这是军方公认的十大将军排名。”

    里面将近一半元庆都没有听说过,他脑海里想到的却是伍建章、定彦平、杨林、丘瑞等人,这些开隋九老跑哪里去了?

    其实他也知道,演义并不是历史,比如开隋九老中的鱼俱罗,宇文成都的师傅,但他却并不是开国元勋,而只是一个武功盖世的猛将,像靠山王杨林,根本就没有此人,宇文述是第一奸臣宇文化及的父亲,就不知道他有没有宇文成都这个孙子?

    他脑海里在胡思乱想,张须陀又叹了口气道:“江山代有才人出,韩擒虎、梁睿等人都已死,其他人都已老迈,军方每一个将领都希望自己也能排上十将军榜。”

    “那师傅想吗?”

    张须陀端着酒杯笑而不言,他怎么能不想呢?

    就在这时,酒肆外传来咚咚的皮鼓声,随即一声声号角响起,紧接着又是一阵杂沓的马蹄声,人喧马嘶,外面热闹异常,酒肆中众人面面相觑,不知发生何事?

    一名伙计奔跑大喊:“是突厥的突利可汗来了!”

    酒客纷纷跑去门口看热闹,张须陀听说是突利可汗,脸色微微一变,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元庆也跟上,向窗外望去。

    只见远处的明德门前,数千隋军骑兵护卫着一队由数百突厥骑士组成队伍正等候进城,突厥骑士手执白旗,他们头戴脱浑帽,身着两当铠甲,后背弓箭,腰挎战刀,马上挂着长矛,显得威风凛凛。

    张须陀给元庆低声解释,“突厥骑兵一般只有可汗侍卫才穿铠甲,普通控弦之士则没有铠甲,只能穿皮甲。”

    他又指着一名三十余岁的披大氅的突厥男子,“你看见那人没有,那就是突利可汗,是突厥大可汗沙钵略的侄子,名叫染干,他只是突厥其中一个可汗。”

    元庆视力异常敏锐,他看见了那个披大氅的突厥男子,见他三十出头,宽脸大胡子,满脸挂着喜色,不由眉头一皱,“突厥到底有几个可汗?”

    张须陀冷笑一声,“多着呢!木杆可汗死后,沙钵略继位大可汗,但西部达头可汗不承认,突厥就彻底分裂为东西突厥,东部就有两个可汗,都蓝和这个突利,西突厥其实也有两个,一个是达头,一个投奔他的阿波可汗,这些可汗自相残杀,我们隋朝渔翁得利,这个突利可汗是势力最弱的一个,听说圣上准备将安义公主嫁给他,还是用最高礼仪。”

    元庆沉吟一下,忽然问:“都蓝和突利谁是大可汗?”

    张须陀迅速瞥了一眼元庆,他不相信元庆能明白这其中的奥妙,便道:“都蓝是前任大可汗沙钵略之子,他继承了大可汗之位。”

    “那圣上将安义公主嫁给突利,而不嫁给大可汗,不明摆着是挑拨两个东部可汗的矛盾吗?”

    周围酒客就惊讶地向元庆望来,这个小小少年竟然看得如此透彻,张须陀赞许地点点头,“你说非常正确,突厥内部将很快爆发战争。”

    他又微微一声叹息,眼中露出一种遗憾的神情,“看来,我大隋军队也将要北征了。”

    ...........

    (注:突利可汗入京娶安义公主应是七月,这里提前了半年。)

第二十章 夜入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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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些天元庆一直在考虑怎么赚点钱,不仅是要帮婶娘分忧,而且他的丹药只能用三个月,三个月后便要自己配制,可那些药都极为名贵,不挣钱他怎么配制得起,他打算找祖父杨素要钱,除了祖父杨素,家族中谁理他?可自尊心又让他开不了这个口,他想自力更生。

    他想过搞些小发明创造,可想想也不现实,一方面他本身不会,另一方面他毕竟才八岁,而且社会背景不同,隋朝人能不能接受后世的东西还是一回事。

    最靠谱的还是靠他的武艺去挣钱,元庆已经想到一条路,他准备等天气暖和一点便着手实施。

    元庆刚走进院门,目光锐利的妞妞一眼便看见元庆背上的黑色角弓,眼睛顿时一亮,“元庆哥哥,这是谁的弓?”

    “自然是师傅送我的新弓,那把旧弓我用得不顺手,送给你!”

    元庆取下黑弓,拉一下弓弦,只听‘綳!’的一声闷响,力道很强劲,他非常喜欢。

    “太好了!”

    妞妞顿时欢喜得跳了起来,向元庆房间里奔去,她早就想要一把弓,但弓的价格太贵,最便宜的弓也要三十吊钱,他们买不起。

    开皇十五年,皇帝杨坚下旨收藏天下兵器,不准民间私铸,虽然市场上也有兵器出售,但那些都是官方兵器,垄断经营,价格涨得非常昂贵,像他们这种贫寒人家根本买不起。

    沈秋娘从厨房出来,笑道:“居然没有嚷饿?看你的样子,应该和师傅吃过饭了,要不要再吃一点?”

    “婶娘,不用,我肚子已经很饱!”

    元庆又挠挠头说:“婶娘,师傅明天要出征,可能一两年都不会回来,以后就是我自己练功。”

    “你自己练功行吗?”沈秋娘担忧地问。

    “没问题!”

    元庆拍拍胸脯,“以后我就有时间替婶娘做点事,婶娘,我现在先去做功课。”

    元庆拿着角弓回自己屋,沈秋娘望着这个自己抚养的孩子,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到的那个小家伙,现在居然已经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充满了欣慰,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得一点不错。

    房间里,妞妞已经从墙上摘下元庆的旧弓,这是一把五斗弓,妞妞用它还是比较吃力,不过已经可以勉强拉开,她见元庆进来,急不可耐地说:“元庆哥哥,我们出去练箭吧!”

    “写完字再出去,妞妞,你的功课做完了吗?”

    “我早就做完了。”

    妞妞眨眨大眼睛,嘻嘻笑道:“要不我帮你做,我们快一点。”

    元庆偷偷向厨房看一眼,婶娘还在忙,没有注意到他们,他便点点头,低声笑道:“那好,你帮我写字,要用我的笔迹,我把书背完就行了。”

    “放心吧!你的字我早就会模仿。“

    妞妞拿着元庆的写字本一溜烟地回自己房了,元庆则坐下来,打开《孙膑兵法》准备背诵,这其实是张须陀的安排,由沈秋娘负责监督他,非常严格。

    元庆的房间很小,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七八个平方,放一张床榻,床头有一个楠木旧箱子,这也是他的书桌,再有就是沈秋娘用木板帮他钉的一个小书架,上面有五十几本书,都是沈秋娘自己抄的书,她觉得对孩子有好处的书,就会多抄一本。

    天渐渐黑了,妞妞偷偷溜过来,将写完字的功课本塞给他,“元庆哥哥,你背好书了吗?”

    元庆点点头,“已经好了,婶娘在做什么?”

    “娘在抄书,我们去练射箭吧!”

    元庆摇摇头,“箭在哪里?”

    妞妞愣住了,对啊!元庆一共只有三支箭,怎么分?一支箭就要二十钱,他们也买不起,她挠挠头,“要不,我用一支箭,你用两支箭。”

    元庆摇了摇头,那三支箭是步弓箭,他现在需要骑弓箭,张须陀只给他弓,却没有给他箭,他便笑道:“今晚咱们不练箭,我带你去个地方。”

    “去哪里?”

    “别问,跟我去就是了。”

    元庆带着妞妞走到院子里,喊了一声,“婶娘,我功课做好了,我带妞妞出去玩。”

    “别跑远,早点回来!”

    “知道!”

    两人跑出院子,一路向东跑,很快便来到杨家练武场的围墙外,妞妞仿佛明白过来,大喜道:“元庆哥哥,我们是要去里面练习射箭吗?”

    元庆敲了一下她的头,“小笨蛋,咱们弓都没有带,射什么箭?你什么都别问,跟我来!”

    元庆像只猿猴,轻轻一纵便上了树,两下便翻上围墙,妞妞也身轻如燕,比元庆还要快,两人轻轻巧巧跳进练武场,两个小身影一前一后向远处的练武堂奔去。

    此时天已经黑了,练武堂大门紧闭,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元庆早就知道这里晚上是没有人,大门口倒是有两个家丁看门,但大门离练武堂还是五十步,而且他们是在练武堂的后面,守大门的家丁根本看不见他们。

    元庆抽出一把薄薄的小匕首,‘咔!’的一声,撬开一扇窗,他轻轻一纵跳进去,妞妞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也跟着他进去。

    元庆五岁时便对练武堂内了如指掌,练武堂内空旷宽阔,足以容纳四五百人同时练武。

    练武堂的西面有三间厢房,一间是换武士服的更衣房,一间是休息房,还有一间便是兵器房,元庆的目标就是兵器房,只是兵器房在中间,没有窗子,只有大堂内的一扇门进出。

    门上是用链子铁锁锁门,将门绷紧后便会出现一条半尺宽的门缝,成人是无法钻进去,元庆身材高壮,也进不去,但妞妞身子轻柔,却能挤进去,这就是元庆带妞妞来的原因。

    “妞妞,进去!”他低声令道。

    妞妞忽然明白元庆的意思了,她吓得捂住嘴,这是要她偷东西啊!

    妞妞吓得脸都白了,“不行!娘知道会打死我的,也会打死你。”

    “哎呀!你这个小笨蛋,咱们又不偷刀剑,你去帮我在墙角箭堆里找两壶新箭,就行了。”

    “可是,娘问起来怎么办?”

    “婶娘问起来,我就说是师傅送的,而且我师傅已经去打仗了,婶娘也无从查证,你快去!”

    “那.....你师傅能不能再送你一把剑?”

    妞妞眼中露出渴望之色,她是用竹剑学武,做梦都想有一把自己的剑,但是他们买不起,一把剑至少要二十吊钱。

    元庆轻轻捏一捏她乖巧的鼻子,笑道:“可以啊!去选一把自己喜欢的。”

    妞妞眼中露出狡黠的笑意,慢慢地从门缝钻进了武器房,她先在墙角找两壶新箭递出来,又在剑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把轻盈的越女剑,从门缝钻了出来。

    “我们走!”

    两个小家伙无声无息地消失在黑漆漆的大堂内,由于兵器房的武器都是公共用具,谁都没有留意少东西,直到一个月后,有人才发现少了一把剑,至于少了两壶箭,则压根就没有人发现。

    关键是沈秋娘那边,元庆一口咬死是张须陀临别前给他,那把剑也是张须陀给妞妞的离别礼物,合情合理,沈秋娘居然相信了。

    房间内,元庆将一支支箭拿出来仔细检查,一壶箭三十支,两壶就是六十支,都是军队的标准骑弓箭,三簇箭头,上好口翎箭,做工精湛,都没有使用过,有这两壶箭,他便可以赚钱了。

    不过他还得的等到冰雪融化。

    ........

第二十一章 北原谋生

    一个月后,这天上午,元庆在曲江池练完功便向奔向北山,他打算狩猎赚钱,这是他杀一条野狗时得到的启发,打狗要看主人,如果射野味就没有什么忌讳,既可以练射箭,又可以赚钱,何乐而不为?

    而且野味卖给酒肆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他记得有人射一只野羊,就能卖三吊钱,曲江池附近虽然有山林,但毕竟村庄较多,野兽很少,最多是一些野鸭、山鸡、野兔之类,并不值钱。

    而城北是皇宫背后,那里丘原纵横,山谷幽深近百里,森林莽莽,人烟稀少,常有野兽出没,由于靠近皇宫,一般不准人进入,更不准寻常民众狩猎,因此野兽极多。

    到秋天时,皇室子弟一般都会去那边围猎,那边还有灞水流过,河中野鸭众多,不过野鸭不值钱,一只最多卖十钱。

    半个时辰后,元庆跑到了城北,大兴城的地势是东南高西北低,灞、浐、潏水之间冲积形成一块平原,大兴城便修建在这片平原之上。

    但东北方向的龙首原却是大兴城地势最高之处,几十年后,这里开始修建大明宫,但此时是人烟荒芜的山原地带,但如果再向西北走三十里,那里便是汉长安城所在,依然有人居住。

    所以最佳的狩猎地点便在城东北的龙首原和正北的一大片原始森林内,这里紧靠西内苑,苑内时常有骑兵巡逻,不准山民进入,而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也不准打猎。

    离皇宫不远有一条道路,路上有士兵巡逻,不准行人过去,元庆却攀上悬崖,钻进丛林,一路向疾奔,除了道路上有骑兵巡逻外,森林内再没有任何人,连樵夫也没有。

    这一带其实也不准人进入狩猎或者砍柴,每一个路口都有士兵把守,靠近皇宫的路上还有军队巡逻,戒备森严,尤其元庆带着兵器,更会被视为刺客,一旦被士兵发现,就有性命之忧,风险非常大。

    风险虽大,但收益也高,这一带各种野味众多,是狩猎的绝佳场所,如果胆子再大一点,潜入皇宫西内苑,那里的收益更高。

    元庆听杨氏族人聊天时说过,有胆大者偷偷溜进西内苑猎杀珍兽以获取皮毛,一旦被抓住,轻则受刑入狱,重则丧命,不过若得手,往往就会发一笔横财,西内苑放养的都是珍稀动物,皮毛十分昂贵。

    元庆走在一条幽静的山谷中,他身一身蓝色布衣,脚穿半旧布靴,头束平巾,腰挎一把两尺长的厚背短刀,后背一壶羽箭,手执黑色长弓,虽然衣着粗陋,但他却英姿矫健,步伐轻快。

    山谷两边都是莽莽原始森林,此时正是早春二月,万物复苏,枝叶发新芽,草地也变新绿,一群群鸟雀在头顶上盘旋鸣叫,充满了生机勃勃。

    在他身后数里外便是西内苑,和外面的山原基本上没有什么阻隔,只有几块界石,西内苑其实也是被茂密的原始森林包围,中间地带是跑马的草原,整个西内苑长十几里,宽只有数里,里面驻扎着数千武卫军。

    越过西内苑,可以看见高大宏伟的城墙,城墙内隐隐可见巍峨的宫殿群,那里便是大隋帝国的皇宫,他甚至可以看见一座雄伟的皇宫大门,那便是玄武门,历史上的玄武门事件就在那里爆发。

    元庆正胡思乱想,忽然一只巨大的黑影从他头顶掠过,元庆目力极好,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只雄性山雉,拖着长长的尾羽,羽毛十分艳丽,上个月他和妞妞逛上元夜,一根山雉羽毛就要卖十钱。

    元庆看到的仿佛已不是一只山雉,而是一吊钱在空中飞,他现在思钱若渴,发喊一声,拔足追上去。

    三年的筑基和魔鬼般训练已经使他的体能让常人望而生畏,他索性脱去布靴,赤足疾奔,身形快如鬼魅,霎时间便追离山雉不到三十步远,山雉也感觉到危险,它刚要飞入森林,元庆已拉弓如满月,一松弦,箭如流星,迅疾无比地射穿了空中的山雉,它悲鸣一声,从空中坠落。

    元庆大喜,他冲上谷坡,在一丛山草中找到了猎物,山雉已经死去,血顺着箭杆流下,元庆抓住箭杆将山雉拎起,重约两三斤,羽毛很长,非常艳丽,他数了数,足足有十五根漂亮的羽毛。

    其实秋天的山雉羽毛才是最好,现在才是初春,品相还差一点,不过物以稀为贵,这些羽毛卖一吊钱肯定没有问题。

    元庆心花怒放,这是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那边便是灞水了。

    灞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打坐的元庆慢慢从调息中醒来,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胆子却饿得咕咕直响。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做法元庆是在书上看到,第一次尝试,居然也获得成功,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其实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拔毛就费了他半天力气。

    元庆撒上盐末,他已经垂涎欲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他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

    就在五十步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四肢踩树枝的声音,肯定不是人,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他的目力异于常人,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眼睛。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桂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

第二十二章 收获不菲

    此刻,在那棵高大的山桂花树上,潜伏着一只凶猛的金钱豹。

    它静静地横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准备从树上猛扑下去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抓住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几十步外的元庆。

    这是一只生活在西内苑的雄性成年金钱豹,此时正是它发情争雌的季节,它争雌失败,被其他雄豹从西内苑逐出,它已将这一带划为自己地盘,一般它是凌晨或者夜间出来,但元庆烤山鸡的香味却吸引了它。

    元庆曾经将一条凶猛的獒犬干净利落杀掉,因为那是条狗,不管再怎么凶恶,在元庆心理上还是一条狗。而眼前的猛兽却是一头豹,体长超过五尺,看样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

    元庆不由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就算武力值比不过它,但智力值却超过它,元庆迅速思考杀豹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

    元庆从后背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元庆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中,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元庆闯入它地盘,但如果元庆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元庆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元庆的第二支箭‘嗖!’地射至,强劲的长箭取它右眼,但这次金钱豹却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元庆......

    元庆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张须陀刀法十三式中第一招,叫做‘劈山’,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但对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元庆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元庆的喉咙咬去。

    元庆三年筑基和苦练的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翻,像根弯折的柳条,整个身体弯成半圆,使金钱豹也扑空,而同一时刻,他左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蛋上。

    金钱豹痛苦得大吼一声,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元庆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杨四爹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五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同时和金钱豹跳入水中,这本来就是他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迅速消退,它也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小人类的对手,一入水,它便急向对岸游去,要逃了。

    可没游出一丈,它的尾巴却被元庆抓住,硬生生将它拽回,金钱豹恼羞成怒,猛地回头一口咬去。

    元庆等的就是这一刻,当豹子回头咬来的时刻,他已经潜入水,就像千百次的水中练刀一样,挥刀向豹子最柔软的心脏部位猛刺而去,他用的是障刀,前端尖锐,竟一刀戳穿了金钱豹的心脏。

    金钱豹在水中咆哮、挣扎,渐渐的,它的身子不动了,血已经染红河水......

    将元庆将重达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豹拖上岸时,他已累得气喘吁吁,十五根鲜艳的山雉羽毛依然在空中飘舞,但此时它们在元庆眼中却真的是轻如鸿毛。

    .......

    一个时辰后,一个看身材仿佛十二岁的少年扛着一只体长超过五尺,重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大豹出现在都会市街头,顿时轰动全市,无数人围上来观看。

    都会市也就是唐朝的东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时则叫利人市,都会市卖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种绫罗绸缎、珠宝翠玉、金银玉器等等,应有尽有,主要供应王公贵族,而利人市则是卖普通的茶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

    元庆这只金钱豹当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卖,但他却想卖个高价,不想被商家盘剥,他想看看在都会市能否遇到有钱的王公贵族,价格就绝不止三百吊钱。

    东市上的商人和顾客已经将他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足有数百人,大多是看热闹,但也有人动心。

    “小郎,这豹子是哪里打的?”有好事者问。

    元庆当然不敢说是城北,那里是西内苑,这只豹很可能是皇家散养,在西内苑猎豹,被人告发可是要被抓。

    皇帝杨坚刚刚下旨,偷一钱者即为盗贼,他偷猎一只皇豹,那还不得砍头吗?

    “呵呵!是在终南山猎到。”

    终南山就是秦岭,在秦岭猎豹自然没人说什么,只是大家不相信,这个小小少年竟然能猎大豹,顿时议论纷纷。

    这时,一名商铺掌柜挤进来,他是百宝斋的掌柜,姓吴,他上下打量这只金钱豹,见这只豹左眼受伤,但没有伤到皮毛,而致命处是在心脏,那也就是说可以得一张完美无缺的豹皮,很罕见。

    他眼中亮了起来,问元庆,“少年郎,这只豹三百吊钱卖给我,怎么样?”

    旁边有人起哄,“吴掌柜,你是珠宝铺的,要豹皮做什么?”

    “去!去!去!别捣乱,我挂大堂好不好。”

    元庆却摇摇头,“三百吊不卖!”

    虽然杨四爷说过,一张豹皮可卖三百吊,可他这张豹皮完美无瑕,肯定不止三百吊,还有豹肉呢?豹骨也能入药,他怎么可能答应。

    昨天这个吴掌柜去贺若弼府上送珠宝,无意中听贺府大管家说,贺若弼的老母下个月要过七十大寿,贺若弼想送上好一张虎皮或者金钱豹皮给母亲作寿礼,要他帮忙留意一下,如果品相好,可以开价十两黄金。

    所以吴掌柜一眼便看中了这张完美无缺的豹皮。

    其实价值三百吊的豹皮是云豹皮,秦岭一带很多,但大型金钱豹却极少,元庆打的这只豹是西内苑皇家放养的名贵金钱豹,是一头成年雄老豹,当然罕见,这种品相的金钱豹皮市价至少是五六百吊,还有珍贵的豹骨,同样价格不菲。

    只是他欺元庆年纪小,便想压低价买下。

    “那三百五十吊,算上豹骨和肉钱,这下可以了吧!”

    元庆的底限是四百吊,他正要报价,就在这时,远处有人大喊,“前方人闪开,不要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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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都市卖豹

    街上围观之人纷纷闪开,只见来了一队突厥骑士,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壮实,身着汉人的锦袍,一脸大胡子,乌黑的头发梳着辫子,目光里充满傲慢,正是上月看到的突利可汗。

    他这个月一直住在太常寺学习汉人婚制六礼,并开始实施,即将到最后的亲迎阶段,他在等待最后一刻的到来。

    突利可汗虽是突厥人,却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欢汉人的瓷器和玉器,既然难得来中原一趟,当然不能空手回去,便在成亲前赶来都会市逛逛,能不能买到什么精美之物,将来带回草原。

    街上行人纷纷闪开,吴掌柜也连忙拉着元庆向旁边去,他生怕元庆跑掉,突利可汗得到隋朝厚待,心中骄傲,便也目中无人,但金钱豹鲜艳的皮色却使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欢猛兽,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马,大步向元庆走来,气势威严,这下,吴掌柜也害怕了,松开元庆的手腕悄悄溜走。

    元庆打量着这个突厥可汗,他喜欢从练武的角度观察一个人,这个突厥可汗没有筑基,脚步虚浮,并不沉稳,只是游牧民族的体格要略强于农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属于中亚人种,碧眼宽脸,普遍的体型壮实,这个突利可汗肩宽背厚,两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虽然没有筑基,但在马上也是一员猛将。

    “小孩,这豹子是谁的?”

    元庆虽然身高已近五尺五(约一米六),是个十二岁少年的模样,尽管他心理成熟,带着一点前世二十余岁的思想,但他毕竟生理年龄才八岁,相貌上还是孩子,所以突利可汗根本不相信这只豹是元庆所猎。

    元庆将豹放在身后,傲然道:“这是豹是我猎!”

    突利可汗的目光落在元庆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这是一把上等弓,起码是八斗弓,他眼中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元庆,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验元庆的力量,尽管突利可汗的拳头又快又凌厉,但他还是远远比不过元庆在水底练刀三年的迅疾,元庆手一抬,封住了他拳头,用力一推,突利可汗竟站立不稳,蹬!蹬!蹬!竟向后连退五六步,他的脸顿时胀得通红。

    旁边围观人都害怕了,没有一个人敢叫好,突厥人向来凶残,这位又是胡酋,得罪他,这个少年恐怕要遭殃,众人纷纷躲走,唯恐惹祸上身,片刻间,大街上走得一个人不剩,四周变得空空荡荡,只有元庆一人一豹站在路中间。

    突利可汗的手下大吼一声,四五个人冲上来,突利可汗却一摆手,制止住他们,他神情复杂地看了一眼元庆,回头用突厥语吩咐一句,一名突厥大汉将一把刀扔了过来。

    刀是钝刀,没有开刃,这是突厥人尊重隋朝,进宫城不准带刀,但他们又不愿失去传统的一种折中方案,带钝刀入宫。

    刀扔在元庆的脚下,突利可汗后退五步,缓缓拔出了他的刀,盯着元庆,“来吧!我们一对一较量一番。”

    元庆身高是十二岁少年,他的生理年龄是八岁,但他心理年龄却是二十五岁,无数的历史经验告诉他,要想赢得草原胡人的尊重,只有一个办法,击败他们。

    他脚一挑,刀入手中,又挥了一刀,刀又厚又沉重,重十一二斤,元庆在水中训练是用五斤刀,但岸上他却用十二斤刀,这把刀正合适。

    突利可汗见他举重若轻,眼中的最后一丝傲慢也荡然无存,他眼中变得凝重起来,手腕一抖,舞出一朵刀花,他用的也是钝刀,但是一把横刀,重十斤。

    突利可汗自幼喜欢中原文化,他曾苦学过汉人刀法,而且得过名师传授,尽管他很惊讶元庆用重刀,但他尊贵的身份和胡人好斗的天性使他争雄之心燃起,他向元庆拱拱手,“开始吧!”

    他‘嗖!’的一刀向元庆劈来,只见一道亮光划过,刀尖如闪电般劈到元庆胸前,可元庆却像鱼一般,腰一扭,侧身闪过这一刀,随手一刀向他劈去,他用得还是中午劈豹的第一式:‘劈山’,刀势沉重,力劈华山,但他刻意慢放速度,手下留情,突利可汗还是被这种凌烈的刀势逼得几乎窒息。

    他心中大骇,仗着他反应灵活,猛地向后一退,躲开刀势,不等他站稳,元庆的第二刀便拦腰劈来,这是十三式刀法中第五式,叫‘斩江’,也就是在对手移动时斩断退路。

    张须陀的十三式刀法都是各自独立,可以随意组合,便能产生无穷变化,也没有什么固定套路,一般是根据实战经验来积累,或者临场发挥。

    元庆属于临场发挥,他天资聪颖,反应极快,他以发现突利可汗的弱点是下盘不稳,便随手将第五式使出,竟配合得异常流畅。

    这一下突利可汗躲无可躲,只得用横刀去挑开元庆重刀,不料他却感觉对方的刀像水一般,竟然滑过他的横刀,刀快无影,腰一痛,他已经被刀劈中。

    突利可汗呆住了,他的刀法横行草原,从未败过,可是今天这个少年,只用两刀便将他收拾。

    他感到一种深深的挫败,但也对元庆生出一丝佩服,便拱拱手问他:“你师傅是谁?”

    他不关心元庆是谁,他更关心是谁教元庆,元庆也不隐瞒,拱手回答他:“张须陀,听说过吗?”

    突利可汗动容,失声道:“你师傅竟是张须陀?”

    他曾听父亲说过,隋朝军队中有两名勇烈过人的使刀大将,号称南北双刀,一人叫鱼俱罗,一人叫张须陀,都是天下有名的悍将,原来这个少年竟然就是张须陀的徒弟,难怪能打豹,难怪刀法厉害。

    突厥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尊重强者,被对手击败后,尽管心中并不认输,但他们会尊敬对方,会以真正的草原平等之礼相待。

    他抱拳施一礼,“少年郎,你赢了!”

    元庆将刀还给他,又微微一笑,把一束野鸡毛递给他,“你是隋朝贵客,我刚才无礼,这个送给你。”

    突利可汗一点都不笑,他表情严肃地双手接过鲜艳的羽毛,却把自己镶着宝石的黄金短刀解下,郑重递给元庆,“收下吧!这是我的心意。”

    元庆一怔,他没想到这个突利可汗竟是如此豪爽,竟将如此贵重之物赠他,他连连摇头,“不!不!我不能收这么贵重之物。”

    “在你们汉人眼中或许贵重,但在突厥人眼中,只有牛羊和朋友才是最为贵重,我敬你能打豹,是一条好汉,又何必拘礼。”

    元庆接过短刀,心中还是有些觉得不妥,这把短刀至少有三斤重,是黄金打造,他听杨四爷说过,一两黄金卖给邸店可值百吊钱,三斤重的金刀又要值多少钱,还不说上面的宝石,这绝不是豪爽一笑就能收下的东西。

    而且突厥人也没这么大方,他们一样嗜财如命,他总觉得这个突厥可汗赠刀的背后似乎还隐藏着什么?

    元庆想了想,便指了指金钱豹,“我把这头豹送给你。”

    突利可汗仰头哈哈一笑,他又拍拍元庆的肩膀说:“你送彩羽,我还金刀,这是突厥交友之礼,没有什么贵贱之分,你的豹子我不要,将来有缘,我们还会相见。”

    他用突厥礼仪向元庆行一礼,翻身上马,“我们走!”

    众突厥骑士簇拥着他继续向前而去,元庆望着他们走远,心中觉得很不踏实,就算是突厥人喜欢交友,那至少也问问自己的名字才能交友,哪有名字不问就赠以金刀。

    “难道是....."

    元庆想起刚才突厥可汗听到张须陀这个名字时,脸色露出震惊之色,难道他是为师傅张须陀?

    元庆想想也觉得好笑,假如张须陀只是自己随口杜撰出来的师傅呢?他也这么轻信自己?突厥人的心思让人琢磨不透。

    衣服一紧,他感觉到有人在拉他,一回头,却是刚才的吴掌柜,吴掌柜死死盯着元庆手中金刀,眼中露出贪婪之色,他是识货行家,这把黄金刀本身至少重三斤,刀鞘和刀柄上镶的百颗宝石颗颗名贵,尤其刀柄上的水蓝宝石更是罕见,这把金刀至少价值五百金。

    “你这把刀卖给我,我给你百两黄金!”

    元庆一把将他推个跟斗,“滚!”

    他把金刀揣进怀中,抗起豹子便走,吴掌柜也知道他不会卖金刀,那是突厥可汗之物,他虽贪婪,也不敢真买,但元庆的豹子他却想要。

    “少年郎,把豹子卖给我吧!我给你六百吊钱。”

    这个价格不错,元庆想了想道:“六百五十吊,卖给你!”

    虽然六百五十吊已经超过市价,但豹骨也价值不菲,而且还有贺若弼那个冤大头愿出十两黄金,他也有得赚,吴掌柜便点头答应了,“好吧,我们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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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小男养家

    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一吊百钱,一千钱重四斤二两,由于市场上钱的数量流通少,所以币值比较高,一般人家几吊钱就能过一个月,而这次元庆运气好,猎到了西内苑极为名贵的金钱豹,便着实发了一笔横财。

    六百五十吊钱,重二百七十余斤,共六万五千钱,吴掌柜当然也没有这么多钱给他,便给了他六两黄金和五十吊现钱,黄金并不流通,属于财宝,白银也是财宝,一两白银值二十吊钱,很多大商人嫌钱太重,便将白银铸成银豆子,一颗重一钱,值两吊钱,非常方便。

    虽然朝廷不准这种私铸的银豆通行,可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变相的货币,尤其在边疆地区,用得很广泛。

    元庆将五十吊钱和六两黄金装入一只褡裢,搭在肩上兴冲冲地回家了。

    怀中金刀虽价值数百金,但远远比不上肩头这一袋钱对他意义重大,有这些钱,婶娘就不用再抄书,可以给妞妞买好一点的药,他们家可以吃上肉。

    更重要是他找到了一条赚钱之路,可以从此使他们家过上殷实的生活,元庆最大的心愿,就是恢复婶娘和妞妞的自由身,再买一座宅子,让她们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他骨子里并不想依靠杨家,凭自己的本事,他一样可以独立养家。

    “婶娘,妞妞!”

    一回到院子,他将褡裢放下便嚷开了,沈秋娘从厨房出来,有些埋怨他,“元庆,你到哪里去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婶娘,我去龙首原练箭了。”

    元庆不敢说他是去打猎,便推说是练功,他又问:“妞妞呢?”

    “元庆哥哥,我在这里呢!”

    妞妞从他房间出来,手中也拖着一只沉重的麻袋子,元庆一怔,“是什么?”

    沈秋娘笑道:“是你师傅托人送来的,都是上好的名贵药材,说是你配置丹药要用,还有一些配药比较便宜,让你自己去药铺买,元庆,你到时告诉我是哪些配药,我帮你到城外去采。”

    元庆没想到张须陀竟也心细如发,竟然想到自己没钱买药,他也知道张须陀是怕别人知道配方,所以没有把全部药给他,只把最名贵的几味药给了他,他心中感动,便点点头说:“婶娘,以后你也不用去采药,以后我们就去买药,我们不再愁钱。”

    “你这傻孩子,你在说什么?”

    沈秋娘不明白元庆在说什么,他见元庆脚边有一只褡裢,颇为沉重,便问他:“你脚边的袋子里是什么?”

    “婶娘,你跟我来!”

    元庆将院门关上,拎着褡裢进婶娘的房间,沈秋娘跟了进来,笑道:“鬼鬼祟祟的,你在做什么?”

    “元庆哥哥,我也要看!”妞妞也跑进来。

    “妞妞,把门关上。”

    元庆很懂财不露白的道理,一旦让杨家人知道他们有钱,将会有很多烦恼不期而至,有人会眼红去告状,婶娘和妞妞的身份毕竟还是奴婢,奴婢有钱从来都是很严重的问题。

    等妞妞关上门,元庆解开麻袋,‘哗啦!’一声,将五十吊钱和六锭一两重的金子全部倒了出来。

    沈秋娘和妞妞顿时吓一大跳,妞妞见到六锭黄灿灿的金子,忍不住一声惊呼,“哇!这么多钱。”

    沈秋娘虽然生活拮据,但她出身江南大户人家,心中并不是太惊讶,她更关心元庆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和金子?

    他的师父已经南征,肯定不是师父给他,杨相国也不在京城,杨家更不会有人给他钱,那他的钱是从哪里得来?

    沈秋娘的脸沉了下来,“元庆,你给我说老实话,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她最担心元庆走上邪路,尤其他现在武功很好,会不会利用武功去做一些作奸犯科之事。

    元庆感受到了婶娘语气中的严厉,他连忙笑着解释,“婶娘,你放心吧!我不会去做什么坏事,这钱和金子是我挣来的。”

    “挣来的?”

    沈秋娘不相信,怎么可能一天挣这么多钱,而且还有黄金,她秀眉一蹙,“是从哪里挣来?你必须老老实实告诉婶娘。”

    这时妞妞已经把金子折算成钱,她兴奋地抬起头说:“元庆哥哥,这里面至少有六百吊钱吧!”

    六百吊钱是他们十年生活费,竟然这么大一笔钱,沈秋娘眼中更加担忧,“元庆,你是不是......”

    “婶娘,没什么,我去打猎了。”

    元庆叹一口气,只得说实话,练武遇到野兽之类的话,说了更让婶娘担心,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颗金钱豹的犬齿,托在手掌中,这是他特地留的证据。

    “我龙首原打猎,本想打些山鸡野鸭,卖一些钱,婶娘就不用熬夜抄书,没想到遇到一只从西内苑跑出来的金钱豹,结果我把它干掉,卖了六百五十吊钱......”

    他话没说说完,沈秋娘便将他搂在怀中,泪水扑簌簌落下,“婶娘没用,竟然让八岁的孩子去打猎养家,是婶娘没有用!”

    元庆被婶娘抱在怀中,他眼睛也有点红了,低低喊了一声,“娘!”

    沈秋娘浑身一震,她低头看元庆,“你叫我什么?”

    元庆低下头,小声说:“我第一天见到婶娘,就把婶娘当作是我的母亲了。”

    沈秋娘再一次将元庆抱在怀中,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傻孩子,你就是婶娘的儿子啊!”

    妞妞怯生生站起身,拉了拉母亲的袖子,小声叫道:“娘!”

    沈秋娘擦去眼泪,抚摸元庆的头,“孩子,我们情同母子,但你还得叫我婶娘,你明白吗?”

    “婶娘,我明白。”

    “好了,你把钱收起来,我们先去吃饭,打猎的事晚上再说。”

    元庆和妞妞一起动手,将钱装进麻袋,塞进床榻下的空隙里,元庆又反复叮嘱妞妞,“千万别告诉任何人!”

    妞妞嘻嘻一笑,“我的嘴可严了,比如那把剑娘反复问我,我就坚决说是你师傅送我的礼物。”

    “婶娘相信了吗?”

    “最后相信了,她叫我以后要去谢谢你师傅。”

    “那就好,我就怕你这小丫头说露嘴,咱们就干那一票,以后金盆洗手。”

    “嘻嘻!就干那一票,说得咱们像盗匪一样。”

    “妞妞,元庆,过来吃饭了!”厨房传来沈秋娘的喊声。

    “来了!”

    元庆和妞妞跑到小厨房坐下,沈秋娘把筷子递给他们,“吃吧!”

    今天沈秋娘去交了一批书,拿到两吊钱,特地去墟市割了两斤肉给他们补补营养。

    她把最大的一块烧肉夹给元庆笑道:“本来想买一只鸡,但去晚了,鸡已经卖完,明天买给你。”

    说到鸡,元庆忍不住笑起来,“婶娘,不用去买,我明天射两只山鸡回来,我今天就射了一只,当午饭了。”

    妞妞眼睛一亮,“元庆哥哥,明天我也要去。”

    元庆伸手用指节敲了她脑袋一下,“你不能去,太危险,会成我的负担!”

    “谁说的!”

    妞妞小嘴撅起说:“我的轻功比你好,有一天晚上我们不是翻墙进武馆吗?”

    吓得元庆连忙在下面踢了她一脚,可千万别说漏嘴,沈秋娘没有注意妞妞说的话,她的心思还在打猎上,不由叹口气,“我真笨,我去采药时也看见过野鸭,却从未想过打一只来给你们补补身子。”

    沈秋娘其实有隐情,她不敢暴露自己会武,她教妞妞练武都是把院门关上,偷偷教她,她最初留在杨府其实是为了替丈夫报仇,她的仇人并不是杨素,而且亲手将她丈夫杀死的史万岁,她曾经两次在杨府中看见过史万岁,但都没法下手,后来就再也见不到。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仇恨也渐渐淡化,如果不是要抚养元庆,她早就带着女儿离开杨府,天下之大,哪里容不下她们母女,何必在别人府上为奴。

    自从抚养元庆后,她其实也和自由之身没什么区别,杨府对她没有任何约束,她便一年年住下来,全心全意地抚养两个孩子。

    但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暴露自己会武艺,宁愿抄书挣钱,也不会像元庆一样去打猎,而且她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金钱豹竟然价值六百五十吊钱。

    她心里很清楚,虎豹虽值钱,但多少猎人丧生虎豹之口,她若遇到一只金钱豹就未必打得过,就算一般练武之人也难敌豹爪,只有张须陀那种练搏杀之技的武将才能与虎豹相搏。

    想到这,沈秋娘又忧心忡忡说:“元庆,你去打打山鸡野鸭之类我不反对,但你去搏虎豹太危险,你还小,不能再去了。”

    元庆今天和金钱豹干了一仗,他知道自己其实打得过,只是他不想让婶娘担心,便笑道:“婶娘,我想打还打不到呢!今天的金钱豹是从西内苑跑出来的,再说我练的武艺,必须要进行搏杀才能突破,这是师傅说的,我今天是很轻松干掉了豹子,婶娘就放心吧!我现在很厉害了。”

    沈秋娘知道这孩子已经长大,自己拦不住他,只要不走邪路,就让他去搏击一番吧!

    她叹息一声,“快吃饭,水已经烧好,等会儿你拎去泡浴吧!”

    元庆本想把黄金刀拿出来向妞妞炫耀一番,但他最终忍住,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掌握在郑夫人手中,他听说郑夫人喜欢珠宝黄金,他准备等郑夫人回来时,用这把刀来换取婶娘和妞妞的自由。

    ..........

第二十五章 悲情男人

    自从元庆找到了挣钱养家的办法,京师附近的飞禽走兽便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每天出去打猎都有收获,或者是野鸭山雉,或者是山猪野獾。

    有时他还会潜入西内苑,偷猎西内苑的名贵走兽,短短两年时间,他便在西内苑猎杀了五只金钱豹和十几只云豹,还有狐狸、盘羊、羚羊等动物更是数不胜数,因为他的存在,西内苑一共养的六只金钱豹全部灭绝。

    时间一晃两年过去,元庆已经长成十岁的小男子汉,这期间张须陀回来过一次,在关键处指点了他的武功,又让他继续自学,张须陀因为平定夷人叛乱有功而得升赏,授仪同,但一年后,昆州夷人再度造反,蜀王杨秀弹劾史万岁收受贿赂,包庇夷人首领,史万岁被削职为民,改由左卫大将军文旻率军平叛,张须陀再次随军出征,暂时留驻南疆。

    而杨素也一直在关注孙子元庆的成长,但他没有干涉,完全让元庆按照自己的轨迹成长,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借张须陀之名,命京城最大的药铺慈济堂定期给元庆送药,保证他配制丹药所需。

    元庆丹药中有几味药太过昂贵,就算他打再多的云豹也买不起。

    开皇十九年新年刚过,再过五日便是上元节,由于高丽战事在去年秋天已结束,京城的物价也渐渐回落,斗米从六十钱跌到二十钱,使京城人人欢喜,开皇十九年的新年过得格外隆重热闹。

    皇帝杨坚也兴致高昂,下旨上元节观灯三日,与民同乐,旨意下达,京城饰物价格暴涨,一根山雉羽毛的价格从十钱涨到五十钱,元庆坐不住了。

    中午时分,龙首原以西的山谷里,元庆手执弓箭在四处寻找山雉动静,他还是和两年前一样,先在曲江池水底练刀,又长途奔跑到龙首原一带打猎,倒不是他不想来灞水练刀,而是他三更起床,那时城门未开,他根本无法出城,所以只能在曲江池练功。

    虽然是一月中旬,但今年的冬天并不冷,只在去年十二月下一场雪,雪基本上已融化,山谷两边的森林内是落叶林和常绿林混杂,呈现出一种灰墨色的萧瑟景象。

    ‘咕!咕!’

    他沿着山谷东边缘前行,撮嘴学着雌山雉的叫声,吸引那些刚刚发情,不知死活的雄鸡们前来献毛。

    此时元庆的身高已经达到五尺八(一米七左右),筑基带来的效果开始在他身上体现,他虽在两年前已经进入滞固期,但两年的刻苦训练并没有使他像别人那样功力停滞不前,而是继续提高。

    这让张须陀非常惊讶,他没想到元庆进步会这么快,推敲原因,估计是元庆打猎的缘故,但这个原因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最后只能断定是元庆身体禀异。

    只是相貌略显年少外,元庆外型已和成人无异,更重要他心理年龄已经是二十几岁成年人,言谈举止都很成熟,很多时候,大家都会不自觉地将他当做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十七八岁的青年。

    元庆依然身着蓝色半旧的单薄布衣,这是他的习惯,并没有因为生活好转便穿绸衣。

    他头戴平巾,脚穿一双半旧的皮靴,腰挎短刀,后背一壶箭,手执黑角骑弓,两年过去,他又换成一石弓,他的拉弓力量已达一百二十斤,可以精确射杀百步外的目标,这无疑使他的狩猎范围扩大。

    这条山谷就是他第一次射杀山雉的那条山谷,但要更向北,离西内苑约二十几里,这一带谷宽约两里,延绵十几里,草木茂密,灌木丛生,加上阳光充足,草地灌木中藏着大量的山雉野兔,是狩猎的极佳场所。

    去年他已将曲江一带的山雉几乎猎尽,然后给它们休养生息一年,今年又轮到这里。

    他刚叫了几声,便看见一个小黑影在二百步外的森林上空掠过,他心中大喜,冲上山谷斜坡便向森林深处疾奔而去,奔速如风驰电掣,嘴中不停地‘咕!咕!’直叫,但雄山雉显然已经意识到上当,它刚振翅要向森林深处飞去。

    一支箭呼啸而至,‘噗!’的一声,几根羽毛在空中凋散,山雉从空中落下,元庆飞奔上前,这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山雉,重三四斤,鲜艳的长尾羽密集,他数了数,长羽足足有二十根,这就是十吊钱。

    他得意一笑,又抬头向四周巡视,此时天气晴好,使他目距很远,他又看见一只黑影,在山谷西面飞过,落在山谷对面一棵高大的松树上。

    元庆再一次向西面疾奔而去,离谷地约还有二十步时,他忽然停住脚步,他同时听到了两种声音,一种是灌木丛的‘哗啦!’声,而另一种是马蹄奔跑声。

    居然有人来了,元庆非常惊讶,这边根本没有路,他在这一带方圆几十里狩猎近两年,还是第一次遇到人。

    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武卫士兵,因为这里直通西内苑,西内苑是左右武卫驻地,只能是武卫士兵过来,而且居然只有一人。

    但元庆更关注灌木丛内发出的声音,他趴在一块石头上,目光紧盯着山谷侧面的灌木丛,凭他的经验,应该是野猪或者獾发出的声音,甚至可能是熊,熊一般是在终南山,但秋天时它们也会进入关中平原觅食并冬眠,这一条谷地向阳,非常暖和,虽然冬眠期应该没有结束,但今年是暖冬,有可能一些冬眠动物提前出来。

    他盯了半天,并没有发现动静,而这时,骑马的人已经奔过来,只见此人年纪约五十岁左右,内穿白袍,外披一件紫衫,腰束玉带,头戴乌笼方纱帽,脚穿六合乌皮靴,颌下长须,鼻直口阔,两条眉毛尤其长,像两道帘子搭在眼睛上。

    看样子像一个官员,他这身打扮,元庆在祖父杨素身上看见过,是官员的常服,他此时怒气冲冲,不停听他怒骂:“妒妇.....杀人不容,要死大家一起死!”

    时而又唉声叹息,他忽然停下马仰天长叹:“苍天啊!你怜惜我的怜儿吧!”

    就在这时,他前面二十几步外的灌木丛动了动,元庆离男子约二十步,他也看见了,灌木丛中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物体,尖毛竖起.....

    是野猪!

    元庆忽然反应过来,他立刻张弓搭箭,而此时,中年男子的马匹也感觉到了危险,它双蹄竖起,唏溜溜一声长嘶,男子吃一惊,他反应极快,摘下弓箭,对准灌木丛便是一箭。

    元庆知道坏事了,野猪一般不会攻击人,可是人如果先攻击它,它将发狂报复。

    只听一声凄厉的嗷叫,一只像小牛犊一样的成年公野猪发疯地向马匹冲来,露出长长的獠牙,它刚奔出不到十步,元庆便一箭射出,射中野猪的后脊背,‘嘣!’的一声闷响,强劲的力道竟没有能射穿野猪皮,箭被弹飞出去。

    马上男子大吃一惊,他又拉弓放箭,不料用力过猛,弓弦竟被拉断,那头野猪一头撞在马前腿上,长长的獠牙竟将马腿活生生撞断,马匹惨嘶,重重摔倒,马上男子也摔出两丈多远,落在谷坡上。

    野猪再次狂叫,向中年男子猛扑而来,中年男子吓得闭上眼睛,暗喊一声,“我命休矣!”

    “畜生!休得伤人。”

    一道蓝色身影从山谷上跳下,正骑在野猪身上,双手猛地一刀向野猪长嘴劈去,只听野猪一声惊天动地的嗷叫,它的鼻子被劈成两半,獠牙也被劈断一根。

    中年男子才看清楚,原来是一个蓝衣少年,又惊得大喊一声,“小心!”

    少年自然是元庆,他见情况危急,从山谷斜坡上纵身跳下,救了中年男子一命,野猪已经发疯,它拼命扭动身子,企图将元庆甩下去,元庆在在左武卫练习骑射两年,马术早已十分娴熟,更重要是他在湖底练刀五年,他的两条腿都要夹住湖底一块大石,使他的裆力练得强劲无比,此刻他就像夹住湖底大石一样,将身子牢牢固定在野猪背上。

    野猪甩不下他,但他想杀掉野猪也不容易,元庆射杀过不少野猪,他一般是用箭正面从野猪口中射入,但今天却没有和野猪正面交战的机会,不过他知道还有一个机会。

    这时,野猪又被一刀砍得疼痛难忍,它再次张口嗷叫,这一瞬间的机会被元庆抓住,他双手反握刀柄猛地向内一戳,刀倒刺入野猪的口中,刀尖直透后脑,野猪发出最后一声惊天动地的嘶叫,轰然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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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少郎何人

    中年人亲眼目睹元庆在自己眼前将野猪杀死,他惊魂稍定,吃力要站起身,元庆连忙将他扶起,“大叔,没有受伤吧!”

    “还好,摔在沙土上。”

    男子起身拍拍身上的沙土,又走到野猪面前看了一眼,见这头野猪体格硕大,相貌凶残,不由心有余悸,若被它撞上,自己必然死得凄惨无比。

    他感激地看了一眼元庆,见他在给自己的爱马接断骨,动作颇为熟练,便走上前问:“它怎么样?”

    “腿断了,别的没问题。”

    元庆得到过张须陀的指点,他身上有带有伤药,他将药丸用嘴咬碎涂在马匹的断骨之处,又用两根树枝夹住断骨,解下布带将断腿处牢牢绑住。

    一边给马匹治疗,一边称赞,“大叔,你这马很通灵性啊!居然知道我在给它治伤,没有踢我。”

    中年男子在旁边一块大石上坐下,他知道马腿断了,其实马也就废了,但他没有多说,便点点头道:“这匹马跟我很多年,确实很通人性,少年郎,多谢你今天救命之恩!”

    元庆有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大叔不用客气,既然遇到当然要出手相助。”

    中年男子见元庆衣着单薄,都是粗布麻衣,皮靴半旧,连头巾也洗得发白,一看便知是贫寒人家的孩子,他小时候也经历过贫寒,不由对元庆有几分同情,便笑着问他,“少年郎,你姓什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元庆笑道:“大叔,我姓杨名元庆,在这一带打猎。”

    “巧了,我也姓杨。”

    中年男子又笑问:“可是这一带属于西内苑外围,明文不准打猎,你不知道吗?”

    元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知道,但我要养活婶娘和妹妹,没办法,求大叔不要告官。”

    中年男子本来心情非常不好,可见元庆挠头得可爱,一个憨厚的少年郎,他心中大为喜欢,忍不住呵呵笑了起来。

    “你今年多大,看你身材蛮高壮,面貌却很年少,让人有点糊涂,假如你年纪不到十五岁,朝廷法度规定,除死罪外,其他皆可免罪,私猎罪也在免罪之内。”

    元庆大喜,这两年来他一直担忧自己偷猎西内苑珍兽获罪,原来十五岁以下可免罪,那自己以后可以放心大胆进去狩猎了。

    “大叔,我这个月刚满十岁。”

    “十岁!”

    中年男子失声叫了起来,他又看了看野猪,他不相信,十岁的少年能杀死一头野猪?

    “你真的才十岁?长这么高,还居然能搏杀野猪,不可能吧!”

    “大叔,我是练武之人,长得高很正常,其实莫说是野猪,就是金钱豹,我也一样能搏杀。”

    中年男子一把抓住他手腕,哈哈笑道:“好小子,我终于抓到你了,我说呢!西内苑的豹子都没了,原来是你干的,哈哈!终于抓住真凶。”

    元庆吓一跳,这人是谁啊!像官员不像官员,像太监不像太监,武卫军更不像,就在这时,远处几匹马疾奔而来,有人在马上大喊:“陛下息怒,请陛下息怒!”

    元庆觉得自己鼻血都快流出来了,原来这个大叔竟然就是皇帝杨坚,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侍卫呢?宦官呢?宫女呢?

    “大叔,原来你是......”

    这个中年男子正是隋王朝的缔造者杨坚,历史上的隋文帝,说起来也让人难为情,他一个跑到荒山野岭来是被老婆独孤氏逼的,他去年去年秋天在仁寿宫遇到一个宫女,是前朝大将军尉迟迥的女儿,他对这个尉迟怜儿宠爱无比,不料独孤皇后听闻,妒火中烧,趁他今天上朝之机将尉迟怜儿杀死,杨坚悲愤交加,一个人跑出皇宫,一直奔山谷这边来,不料惹怒一头正觅食野猪,亏得元庆相救。

    他听见有人追上来,脸上的笑意顿时消失,冷冷地哼一声,也放开元庆的手腕。

    这时,骑马之人奔至,元庆一眼便认出他,正是相国高颎,后面还跟着几名侍卫,他吓得向后退一步,侧身过去,唯恐高颎认出他。

    高颎已经看见了他,不由一怔,但他顾不上元庆,连忙翻身下马,跑到杨坚面前跪下,“陛下怎能独自一人出宫?”

    杨坚长长叹息一声,“朕贵为君主,连一个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这皇帝还有何意义,不如不做了!”

    高颎砰砰磕头泣道:“陛下身系天下苍生,怎能为一妇人看轻天下,请陛下三思。”

    杨坚经历一场惊吓,心中的悲愤已经去了七分,只是他心结难解,一口怨气凝在心中。

    此时,高颎的一句话俨如醍醐灌顶,让他蓦然醒悟,他身为天子,一举一动关乎天下,怎么能像小儿女一样,为一女子而忘记天下。

    他终于恢复理智,其实皇后杀尉迟也是让他不要沉溺于女色,他幡然醒悟,暗自惭愧不已。

    这时,他忽然想起元庆,便指了指他,苦笑一声对高颎说:“朕路遇山猪,险些丧命,多亏这少年勇士相救。”

    高颎听杨坚语气已经理智,心中大慰,连忙向元庆看去,他刚才就觉得元庆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他仔细辨认,见元庆目光闪烁,对他躲躲闪闪,又听到杨坚称他少年勇士,立刻想起以一敌六,猛地记起了五年前的往事,“原来是你,你不是....元庆吗?”

    元庆本想躲开他的目光,不料这老相国记忆极好,竟认出自己,他无可奈何,只是上前行礼,“晚辈元庆,参见高相国。”

    杨坚愣住了,高颎竟然认出这孩子,他连忙问:“高相国,你认识这少年?”

    “陛下,他是杨太仆之孙,我见过他,胸有大志,是少年奇才。”

    杨坚就像听天书一样,他又上下打量一下元庆,杨素的孙子,居然跑来打猎谋生,粗衣旧靴,连头巾都快破了,难道自己的大臣竟穷到这个程度吗?

    高颎知道杨坚奇怪什么,他叹息一声,低声道:“他是玄感庶子,幼母亡,被正夫人嫌厌,从小把他丢给乳娘抚养,不闻不问,自然清贫,不过此子奇才,臣五年前考他,他写下‘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之诗,令臣记忆犹新。”

    ‘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

    杨坚反复念两遍,不由暗暗点点头,这少年很有气魄,只可惜他身为庶子,难怪这样清贫。

    杨坚自己就深有体会,他出生贵族,却被身为尼姑的阿阇梨抚养长大,幼时十分清贫,他知道生在贵胄之家,若母亲身份低贱,恐怕连普通人家的孩子都不如。

    家有妒妻,怎能容下妾子?他的皇后听闻大臣小妾怀孕,甚至会逼大臣回去打胎,不容小妾生子。

    杨素父子都是家有妒妻,他早有耳闻,可怜这孩子才十岁就要养家,他叹息一声,向元庆招招手,让他上来,“要不要朕告诉你祖父,让他厚待于你。”

    元庆连忙跪下,“陛下误会了,祖父一直很关心元庆,只是元庆练武励志,不愿享受富贵,打猎其实也练武的一种,陛下想一想,哪有穿着绸衣来打猎?”

    “可是你刚才还告诉朕,你打猎是为了养活婶娘和妹妹,那婶娘应该就是你乳母吧!”

    “陛下,杨家有定制,庶子每月五百钱,只是我饭量太大,所以家中拮据,因不忍乳母抄书养家,所以出来打猎,无意中伤了西内苑之豹,请陛下恕我之罪。”

    杨坚听他口齿清晰,条理分明,才一个十岁的少年,不仅武艺高强,而且思路敏锐,难怪高颎说他奇才,看来颇不简单,他便微微一笑,“朕已经说过,你不满十五,不究你罪,不过以后不要再猎朕的珍兽了,那些都是朕放生之物。”

    杨坚从小被尼姑养大,心中怀佛,总不忍杀生,便将各地敬献的珍兽在西内苑放养,不料却被元庆偷猎很多,他心中恼火,一直在查此事,不过今天元庆救了他一命,又是杨素的孙子,他便不计较了。

    他又笑道:“朕一定要让你祖父厚待你,不是为你,而是为救朕的西内苑之兽。”

    就在这时,远处又有马蹄声传来,只见几人骑马疾奔而来,为首之人正是杨素。

    “陛下!请息怒。”

    声音十分焦急,和高颎的叫喊一模一样,但此时杨坚已经想通,他背着手等杨素上前,杨素翻身下马,跪下哀求道:“陛下当惜龙体,可怜天下苍生!”

    杨坚叹了口气,起身将他扶起,“你们都是忠臣,心念社稷,今天朕是一时糊涂,杨相国,朕要格外谢你,你有个好孙子。”

    杨素愣住了,自己的好孙子,怎么回事?他抬起头,一眼便看见了元庆,顿时大为惊愕,“元庆,你怎么在这里?”

    元庆连忙又跪下,“孙儿打猎练武,巧遇圣上。”

    “不仅巧遇,还救朕一命。”

    杨素看见地上野猪,又看见伤马,他明白了,一定元庆杀死野猪,救了圣上,他知道元庆打猎之事,却没想到元庆居然机缘巧合,救了圣上一命,他心中又惊又喜,孙子真是命中有福星,这种千载难逢的救驾机缘都被他遇到了。

    杨坚却心中冷笑,他想斥责杨素不惜子孙,但看一眼元庆,他便改变主意,对杨素哼了一声,“罢了,朕就给你留个面子,不说你了,你自己回去问。

    他只觉身体异常疲惫,吃力地站起身,“朕要回宫。”

    这时,越来越多的武卫军赶到,侍卫又牵一匹御马而来,杨坚从身上取下一块玉佩,递给元庆,“凭此玉佩,你可以随时进宫,朕希望能再见到你。”

    说完,他翻身上马,下令道:“回宫!”

    “陛下回宫,起驾!”

    数千武卫军护卫杨坚龙骑,浩浩荡荡向皇宫而去,杨素走到元庆面前,见他穿得如此粗陋,心中又是难过,又是怜惜,便摸摸他头叹道:“是祖父不对,让你受苦了。”

    “祖父,孙儿没有吃苦,这是一种磨练。”

    杨素苦笑一声,“我知道是磨练,可圣上未必这样想,算了,你先回去吧!”

    .........

    (这一段故事应该发生在六月,除了野猪和元庆出现不符史实外,其余都是史载。)

第二十七章 金口已开

    御书房内,杨坚呆呆地望着御案上一枚玉簪,这是尉迟怜儿的遗物,睹物思人,他又忍不住潸然泪下,想着怜儿的柔情似水,想着妻子的狠毒绝情,他痛极低呼,“怜儿,是朕对不起你!”

    这时一名宦官低声禀报:“陛下,皇后来请罪!”

    “请罪?”杨坚冷笑一声,“她有何罪?从来都是朕有罪,不见!”

    宦官不敢退下,他怎么去对皇后禀报,又过片刻,杨坚叹息一声,“去告诉皇后,朕在考虑军国大事,无暇见她。”

    “是!”宦官正要下去,杨坚又叫住他,“还有,再告诉她,那件事,朕已原谅她。”

    宦官下去,独孤皇后也拜谢而去,房间内很安静,杨坚呆坐良久,终于慢慢拭去泪痕,拿起一本奏折,这是一本八百里加急快奏,是突厥使长孙晟刚刚送至。

    杨坚微微一惊,他立刻忘记儿女伤感,凝神阅读。

    当初隋朝初建,实力不足,而突厥兵力强大,屡屡大举入侵,侵占北方要地,隋军败多胜少。

    开皇二年,突厥四十万骑兵侵隋,杀入长城关内,隋军一败再败,四面告急,大隋江山岌岌可危,就在这关键之时,长孙晟劝说铁勒进攻突厥老巢,最终以围魏救赵之策逼突厥退兵,挽救了隋朝。

    从此,杨坚便采用了长孙晟‘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的突厥之策,联合弱小突厥部落,孤立强大的木杆可汗,并用离间之计,挑拨突厥各贵族间的矛盾,最终使突厥陷入内战之中,最终分裂为东西突厥。

    突厥内乱,有力缓解了突厥对隋朝的威胁,给隋朝赢得宝贵的喘息之机,经过近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南北统一,民富国强,隋朝已经到强盛时期。

    为了进一步分化东部突厥,前年,杨坚又将女儿安义公主嫁给突利可汗,长孙晟又劝突利可汗将本部落南迁至于都斤山旧镇,使之成为隋朝屏障,两年来,每有都蓝可汗部南侵,突利便及时告隋,使隋将事先准备,突厥军屡遭铩羽而归。

    今天又不知长孙晟发来八百里加急是何意?杨坚匆匆看了一遍,奏折说突利可汗发现都蓝部在大规模制造攻城器械,极可能要攻打大同城,杨坚看完奏折,陷入沉思之中。

    就在这时,宦官又来禀报,“陛下,杨太仆求见。”

    杨素来得正好,杨坚点点头,“宣他觐见。”

    片刻,杨素匆匆走进御书房,向杨坚跪下,“臣杨素向陛下请罪!”

    杨素心中十分紧张,他刚才又悄悄问过侍卫,孙子偷入西内苑狩猎,这让他又暗吃一惊,虽然这谈不上什么大罪,但元庆携弓带刀出现在圣上面前,始终不是好事,如果圣上不计较还好,可如果圣上计较这件事,他可就有点说不清了。

    杨素偷偷看杨坚一眼,见他在沉思之中,心中更加有些不安。

    这时杨坚已经从沉思中醒来,他笑了笑,“杨爱卿有何罪?快快请起!”

    杨素不安地站起,杨坚又瞥他一眼,想起元庆说一个月只有五吊钱,在偏远之地,或许没有问题,可这是京城,三个人靠这五吊钱怎么活得下去。

    杨坚淡淡道:“杨爱卿,朕记得这些年赏过你不少财物,光土地就赏你一百多顷,朕没有记错吧!”

    汗水从杨素的后背流下,他连忙躬身道:“陛下对臣隆恩浩荡,臣铭记于心。”

    “嗯!那就不是朕的问题了。”

    杨坚又微微一笑:“那就是贵府上规矩好像不太合理吧!”

    杨素擦了额头上一把汗,“是!臣疏于管家,以致家事烦扰陛下,臣有罪。”

    “罪倒是没有什么罪,只是朕很喜欢元庆这孩子,勇猛、诚实、更有孝心,一个十岁的少年尚知赡养乳母弱妹,让朕真的很感动,和朕幼时很像,朕和他很投缘,杨爱卿,这孩子朕看中了,你替朕好好培养他,朕希望他将来能成为第二个杨太仆,你明白朕的意思吗?”

    杨素按耐不住心中的狂喜,他当然明白,圣上的意思就是让元庆继承他的事业,这是圣上开了金口,也就意味着他们杨家能继续被恩宠下去。

    “臣绝不负圣恩,一定将元庆培养成材。”

    杨坚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笑了笑,“好吧!这件事就不提了。”

    杨坚取过长孙晟的奏折,“朕想再和你好好商量一下突厥之事。”

    杨坚又吩咐宦官,“去把高相国也请来!”

    .........

    元庆先去利人市,将野猪和山雉卖掉,得钱十五吊,收获还不错,他回到杨府时,天已是黄昏时分。

    眼看到上元节,这两天杨府也格外忙碌,所有的族人下人在都忙着布置花灯,走到大门前,老远便看见四叔杨积善在指挥几名家人挂四盏大灯笼。

    这几年因为杨玄感、杨玄奖、杨玄纵等嫡子都在外为官,家中以杨积善为长,他便渐渐开始受到重视,尤其杨素的后妻贺若云娘和玄感等子关系很僵,因此贺若云娘便有意拉拢重用杨积善,使杨积善逐渐成为杨府的大管家。

    从前家人们都叫他四郎,但现在则称他为‘四爷’,以示他地位尊崇,杨积善老远便看见元庆,却装作没看见。

    在所有的后辈中,他惟独对元庆有点惧怕,既不会对他优待,但也不敢刁难他,从来对他不闻不问。

    元庆小时候对杨积善恨之入骨,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心中的仇恨也渐渐淡了,他上前笑着打个招呼,“四叔,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了,你去忙吧!”

    杨积善不冷不热地回答一句,又转头去关注挂灯笼,“小心点,这灯笼可贵了,别弄坏。”

    元庆也不生气,这时,门内走出一个又胖又高的少年公子,身着锦袍,头束金冠,颇为胖大威风,他瓮声瓮气对杨积善说:“爹,给我五吊钱。”

    这个少年就是杨积善小儿子杨巍,从小就是元庆的死对头,不过自从元庆学武后,基本上和他再没有什么瓜葛,他听说杨巍也在杨府练武堂中学武,这小子颇有力气,杨府大武师叫赵伯明,也是京城有名的武师,夸杨巍有天赋,悉心为他筑基,教他学武,五年下来,杨巍成为杨府年轻一代的佼佼者。

    不过秉性难改,他先是在私学中称王称霸,勒索其他杨氏子弟的钱财,这两年他父亲地位上升,他更是飞扬跋扈,欺凌弱小,他尤其受祖母贺若云娘的宠爱,但凡有人告他,就会被贺若云娘压下,使他更加有恃无恐。

    杨积善眉头一皱,不高兴地对儿子道:“前几天不是刚给你二十吊钱吗?怎么又要钱。”

    “爹,我是去买药,练制丹药还差几味关键的药,我钱不够。”

    “屁话!”

    杨积善更生气了,“早上你师傅才送来三百丸丹药,说够你用一个月,你别想骗我,去吧!我没钱给你。”

    杨巍恨得一跺脚,“不给就不给,我问祖母要去。”

    他怒气冲冲地走下台阶而去,杨积善哼了一声,在后面骂他:“你敢问祖母要钱,我打断你的腿!”

    元庆对这父子没有兴趣,又继续前行,他不能从大门进,必须走西门才能回家。

    可走了几步,却见杨巍靠在府墙上,眼睛斜睨着他,看样子是在等他,元庆也不睬他,从他面前熟视无睹地经过。

    “站住!”

    杨巍喊他一声,杨巍长得极为高胖,比元庆还要高上一截,五年前元庆上家学,就是和他率领的十五名杨氏子弟狠打一架而被家学革除,从此杨巍就很少看见元庆。

    由于张须陀教元庆学武之事极为隐秘,杨家上下都被瞒住,连杨巍也不知道,但元庆打猎赚钱之事他却有所耳闻。

    他走上前伸手拦住元庆,“小时候你欺负我之事,我可以不计较,不过你得拿一笔钱来赎罪。”

    ........

第二十八章 意外消息

    元庆对他的无赖厌恶之极,一把将他推开,冷冷道:“滚开!”

    或许就是一物降一物,杨巍虽然在杨府称王称霸,但他骨子里却从小被元庆打怕了,元庆这一推,力量不大,却将他推得连退两步,使他心中一阵惊惧。

    其实他找元庆要钱本意并不是勒索,而是他听到一个消息,要和元庆进行交换。

    “好吧!我也不白要你钱,你只要给我五吊钱,我告诉你一个消息,有关你婶娘。”

    “我婶娘怎么了?”

    元庆蓦地转身,一把揪住他衣襟,恶狠狠说:“说!怎么回事。”

    杨巍被他揪得几乎双脚离地,他大感没面子,也很恨道:“你婶娘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知道!”

    元庆慢慢放开他衣襟,取出五吊钱,在手上掂了掂,“你说吧!消息值的话,我就给你。”

    “哼!你婶娘的消息对我一钱不值,可对你恐怕价值百吊钱。”

    杨巍整理一下被揪乱的衣服,低声对元庆说:“我昨天在父亲桌上看到一份名单,听说是要给下人奴婢配对子,我看见名单上有你婶娘的名字,是和马管事配对,过完正月十五就要成亲。”

    他刚说完,元庆便将五吊钱塞给他,转身便走,杨巍捏着五吊钱,心中忽然一阵后悔,“我他娘的真蠢啊!应该问他要五十吊钱才对。”

    .......

    元庆走得极快,他心烦意乱,这两天府中也传出闲话,说是要放一批丫鬟配小厮,还有一种说法是鳏夫和寡妇也在其中,这让他心中有些担忧。

    沈秋娘抚养他七年,他们早已情同母子,其实他也希望婶娘能再嫁人,但绝不是马管事那种小人,长得又瘦又小,一口大黄牙,整天拍杨积善的马屁,他老婆就是那个臭猫头鹰女人,去年死了,他便想从府中再娶一女人,没想到他竟然看中了美貌端庄的婶娘。

    几年前元庆也含糊向婶娘提出过,问她愿不愿意嫁给师傅张须陀,却被婶娘一口回绝,后来他在婶娘房中发现她藏有丈夫的灵牌,他才知道婶娘立志为亡夫守节,而且妞妞也不愿她母亲再嫁人,去年张须陀娶邓州刺史韩缙之女为妻,他便再不提此事。

    此时元庆心急如焚,尽管婶娘会武功,大不了带妞妞一走了之,但隋朝处置逃奴极严,一旦被抓住,将被施以严刑甚至处死,尤其是相国杨素府的逃奴,会全国缉捕,婶娘带着妞妞,很难逃脱抓捕。

    唯一救婶娘的办法就是赎身,必须要为婶娘赎奴身,不能再拖下去,这两年他一直想给婶娘赎身,但去年春节父亲和郑夫人没有回京,他没有机会,但此时,他一时一刻也等不下去了。

    .........

    元庆快步回到小院,老远他便看见一个瘦小身影在院墙上鬼鬼祟祟,一条腿已经搭上院墙,看此人样子,他正准备翻墙。

    元庆的怒火腾地一下从心中燃起,就是那个马管事,王八蛋!竟然敢来欺他婶娘?

    他大步冲上去,一把将此人从墙上揪下来。

    马管事早已升为杨府帐房大管事,在府中颇有实权,在府中有个绰号,叫做‘马财神’。

    他怀中揣了几吊钱,趁元庆和妞妞都不在家,便想来占沈秋娘的便宜,他已经得到内府的确切消息,将把沈秋娘许配给他,令他心花怒放,他早就看上这个女人,虽然是寡妇,但长得美貌白皙,据说还是江南名门之女,如果能娶她,他宁可少活几年,而且她的女儿也是个美人胎子,等将来长大,嘿嘿......

    虽然还有五天才是上元节,但他已经急不可耐,来送点小恩小惠,再看看有没有机会占便宜,他知道沈秋娘不会开门,便想偷偷潜入。

    此时他被元庆一把揪在空中,回头看见元庆凶狠的眼睛,他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将钱送上,“元庆,我给你钱,你放了我!”

    元庆一把扯掉钱,他捏紧拳头,对准他的大黄牙狠狠一拳砸去,只听一声惨叫,他的两颗大黄牙被砸飞,元庆将他扔出数丈远,怒喝一声,“给老子滚!”

    马管事吓得连滚带爬,跌跌撞撞逃走。

    这时,门开了,露出沈秋娘白皙的脸庞,她听见惨叫声出门查看,却见是元庆,不由一愣,“元庆,你在和谁打架?”

    “没事,一条赖皮狗!”

    沈秋娘探头,见门外撒了一地的钱,墙边还有几块砖,她忽然明白了什么?便冷笑一声,“很好呀!癞皮狗进来,我正好一刀宰了它。”

    她把元庆拉进院,“饭已经好了,去吃饭吧!”

    若是往常,元庆肯定一声欢呼冲进厨房,但现在他没有心思,把十吊钱递给婶娘,“婶娘,明天你去看看宅子,我们先租房也行。”

    这两年,他们已经攒下三千余吊钱,兑换成三十两黄金,但去年秋天开始,物价飞涨,房价也随之大涨,元庆刚进京之时,三千吊钱可以买六亩大宅,现在贬值两成,在京城只能买一座五亩的中大宅,不过他们手上是黄金,倒没有贬值。

    现在买房钱是有了,但沈秋娘是附庸奴籍,不能买房,而元庆还小,只有到十八岁成丁后,才能独立买宅。

    沈秋娘是担心杨府不准元庆搬出去,她舍不得和元庆分开,所以对买房租房一直不太热心。

    “房子之事再等等,你先去吃饭!”

    元庆没有心思吃饭,他快步向自己房间走去,他停住脚步又问,“婶娘,妞妞呢?”

    “她去练武场练习射箭了,让你回来后去找她。”

    “哦!”

    元庆回到自己房间,他迅速从墙角挖出一只铁盒,铁盒里就是两年前那把宝石金刀,今天要发挥它的作用。

    金刀光耀依旧,刀鞘和刀柄上的宝石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外面传来脚步声,他连忙把金刀揣入怀中。

    “你不去吃饭,还在这里做什么?”沈秋娘奇怪地问。

    “婶娘,我一颗丹药落地了,我在找呢!”

    元庆站起身,又笑道:“算了,晚上再找吧!婶娘,郑夫人让我现在过去一下。”

    “好吧!你快去。”

    元庆快步走出房门,沈秋娘却又叫住他,“元庆,你要记住了,那是你正房母亲,不准无礼!”

    元庆笑了,“我又不是五岁孩童,婶娘放心吧!”

    他转身跑出院门,沈秋娘望着他露出院墙的头,轻轻叹口气,“真快啊!一晃已经十岁,长得这么高壮。”

    她又回头看了看墙角,见墙角被挖开,地上扔着一个空铁盒子,她有些奇怪,这孩子,在墙角埋了什么东西?

    ........

    【晚上还有一章,会晚一点,十点左右】

第二十九章 金刀赎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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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庆来到了内眷居住的后宅,杨家规定,十五岁以上杨氏子弟不得随意入内宅,元庆不在此列,虽然当年郑夫人严令不准他进内宅,但时隔七年,这条命令早被人遗忘,不过元庆也从来不进内宅。

    也是巧,元庆刚进内宅,正好遇到郑夫人。

    一般而言,丈夫携妾在外为官,妻子在家侍奉公婆,这是官场惯例,可自从元庆这个私生子出现后,郑夫人便打破这个惯例,七年来,她一直跟随丈夫在外地为官,只有新年和中秋回京城一趟。

    郑夫人今年已经三十余岁,她生有两子两女,长子杨峻已十五岁,连最小的女儿杨娇花也已六岁。

    在外七年,杨玄感早已不把元庆放在心上,但她不会忘,她是女人,她怎么可能忘记丈夫还有一个私生子,每年她都要审核给元庆的例钱,别人都有增加,惟独她不准给元庆加钱,她骨子里觉得元庆是对她儿女一大威胁。

    虽然郑夫人没有忘记元庆这个人,但她却忘记元庆长什么样,眼前这个高壮少年的突然出现让郑夫人吓了一跳。

    “你是谁?”

    她厉声喝道:“这里是内院,谁让你乱闯!”

    元庆一眼便认出她,高高的颧骨,薄薄嘴唇,一副尖酸刻薄模样,元庆心中对她反感之极,但婶娘和妞妞的奴契捏在她手上,使元庆只得忍下心中反感。

    “我是元庆,有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

    “元庆?”

    郑夫人向后退一步,上下打量元庆,七年前那个孩子竟然长这么高了,她心中忽然生出一丝嫉妒,她儿子杨峻已十五岁,却比元庆还矮一截,真是不公平。

    “你来做什么?”郑夫人冷冷问,嫌厌之情溢于颜表,从一开始她就不喜欢元庆,现在元庆比她两个儿子都高,她心中更是反感。

    元庆感受到郑夫人语气中的厌恶,他忍住气,依然恭恭敬敬说:“我有重要事向母亲大人禀报,这里不方便。”

    “我不是你母亲,你有什么事就直说!”郑夫人冷冷硬硬道。

    “好吧!我有一件稀世之宝,要献给夫人。”

    元庆从怀中摸出小金刀,夕阳下,刀鞘上的宝石熠熠生辉,郑夫人眼睛一亮,贪婪之心生出,她装模作样想了一下,便点点头,“既然如此,到我房里去说。”

    她转身向自己院子走去,后面跟着她的几个丫鬟,郑夫人的院子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小院,四周被翠竹包围,中间是一面池塘,一座白玉小桥弯弯曲曲通向她的寝房。

    郑夫人是荥阳大世家郑氏嫡女,从小深受诗书音乐的熏陶,但不管她的性情如何高雅,都难以掩盖她的一大嗜好,她极爱金玉珠宝,其实这也是女人的通性,很少有女人不喜欢,只不过她表现得与众不同,别的女人是把珠宝金玉当做一种财富,而她是当做一种收藏品。

    她尤其喜欢名贵宝石,当年她出嫁时,她的一份主要嫁妆就是一串由二十四颗名贵宝石穿成的项链。

    虽然她极为反感元庆,但元庆的这把宝石金刀却让她十分动心,宝石金刀就在她手上,柔亮的灯光下,她白皙的手指轻轻抚摸刀鞘上的一颗颗上好宝石,尤其刀柄上那颗罕见的水蓝宝石令她怦然心动。

    “你是从哪里弄到?”

    郑夫人锐利的目光直刺元庆,她很奇怪,自己一个月只给他们五吊钱,他怎么会有这种价值千金之物?她很想知道。

    元庆淡淡一笑,“因为我的例钱不够吃饭,所以我去打猎为生,这是我用一只金钱豹和胡人换来。”

    停了一下,元庆又自嘲地笑了笑,“我知道我的身份不配拥有这种名贵之物,所以就献给夫人。”

    虽然元庆的话语中带有一丝嘲讽,但郑夫人的心思已经完全被这把宝石黄金刀吸引住,她没有听出元庆的讥讽,从自尊来说,她不应该接受这把金刀,但金刀上宝石的光辉已经使她心中难以抗拒。

    “那你想要什么?”

    郑夫人又盯着元庆,这一点她很精明,她知道元庆不会无缘无故送金刀给她,他们之间应该没有什么母子亲情才对。

    “按理我不应该提任何要求,这应是我的孝心,但也我知道夫人不会接受我的孝心,所以我会让夫人心安理得地收下它。”

    元庆目光一挑,也同样锐利地盯住郑夫人的眼睛,他一字一句道:“我用这把宝石金刀赎我乳娘和她女儿的奴身。”

    隋朝的规定男奴随男主,女奴随女主,当年杨素把沈秋娘赏给了儿子杨玄感,沈秋娘和妞妞的奴契便落在郑夫人手中,尽管杨府的主母贺若云娘可以安排沈秋娘配给马管事,但要去除沈秋娘和妞妞的奴籍,只能由郑夫人决定,贺若云娘也做不了主。

    郑夫人沉吟片刻,她知道沈秋娘要配给马管事之事,她的婆婆贺若云娘已经给她打过招呼,她没有反对,得给婆婆这个面子,她已想好换一个人抚养元庆。

    用两个女奴换手中这件稀世之宝当然没有问题,只是她在想该怎么向婆婆解释此事,这会惹贺若云娘不快,这两年她也在努力缓和丈夫和贺若云娘之间的恶劣关系。

    元庆知道她在想什么,便提醒她说:“当年她为我乳娘是父亲的决定,要她配人,至少应该父亲同意才对。”

    一句话提醒了郑夫人,沈秋娘是元庆的乳母,现正在抚养元庆,怎么能随意配人,这确实是一个理由,而且她还可以说丈夫早已去除沈秋娘的奴籍,反正丈夫前天已经回州里,也无从对证。

    关键是找到一个借口,郑夫人不相信贺若云娘会为一个女奴和自己丈夫翻脸,她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这是她即将得到这把宝石金刀的得意。

    “她们叫什么名字?”

    元庆把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纸条递给她,郑夫人看了一眼,‘沈晚秋、张出尘’,她立刻起身走进内室。

    元庆有点紧张,心中怦怦直跳,最关键的时刻到了,婶娘和妞妞能否获得自由,就在此一举。

    很快,郑夫人从里屋出来,手中拿着两张发黄的纸,这就是婶娘和妞妞的奴契,一般一式两份,主人家一份,官府存一份。

    郑夫人提笔在下方准予去奴籍一栏签下自己的官名,并摁上手印,交给了元庆,“好了,明天你自己去大兴县衙换籍。”

    元庆颤抖着手接过两张发黄的纸,他鼻腔只觉一股辛辣,泪水竟忍不住夺眶而出。

    ........

    元庆走了,郑夫人在灯光下仔细把玩这把宝石金刀,她非常得意,用两名女奴便换来这件稀世之宝,要知道,一名上好女奴在市场上也不过卖两万钱,也就是二百吊,而这把宝石金刀至少价值千金,这笔买卖太合算了。

    她轻轻抚摸着那颗水蓝宝石,忽然,她发现刀柄下方刻着一行小字,不注意很难发现,她凑在灯下仔细看了看,是一行汉字,刻着:突厥突利可汗之刀。

    郑夫人浑身一震,她大吃一惊。

    ..........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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