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六章 凶心
“学士,学士,我……我怎么办?”
刘养正的声音将苏木从混乱中惊醒,深吸了一口气,苏木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刘养正刚才所说的话实在是太骇人听闻,顿觉一颗心跳得仿佛要从腔子里出来了,讷讷道:“怎么办,又能怎么办?”
听到说不将自己交给东厂,刘养正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从刘养正那里出来,苏木心中就如果沸腾的开水一样,又是惊惧又是混乱,自然没办法再去睡觉。
他呆呆地坐在烛光前面,想了半天,还是不敢确定。
半天,他一咬牙,心道:大战在即,我想这些做什么。不管那福王究竟是什么来历,回京城之后大不了找太康问问。
可一想到太康,苏木心中却有些犯怵。如果径直去问,她会正面回答吗?
对了,我好象想出一个主意。
上次太康说她所怀的我苏木的孩子已经小产了,这小产和顺产区别可大了。首先,产妇的肚子上就会有很明显的孕娠纹,一看就能看出来。
如果太康肚子上真有难纹路,到时候就要让她解释孩子究竟去哪里了,为什么要骗人说当初流产了?
除了这个,还有个很明显的标志,只要一进入她的身体,就能明显地感觉到其松紧度,男人都懂的。
“难不成我回京之后要与太康再续前缘,不不不!”一想起太康以前拿自己当种马使,苏木就毛骨悚然,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可否认,太康公主是自己穿越到明朝之后所见过的女子中最漂亮的一个。
同这样的女人鱼水之欢可以说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但这就是一个带刺的玫瑰,碰不得的,一个不好,小命不保。
可是,不这样做,又如何查得出真相。
历来皇位之争乃是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关系着无数人的身家性命。
如果福王真是我苏木的种,将来若有事,只怕苏木、谢自然、胡顺等人都跑不掉。
苏木可不想莫名其妙地被人砍了脑袋,一咬牙,心想:“罢了,不管怎么说,等回京城之后,得找个机会同太康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苏木没有表态,刘养正还在旁边惊慌地问:“学士,学士,我……”
这一声喊,将苏木惊醒过来。
苏木忍不住又问:“刘养正,你所说的这事是真是假还两说呢!对了,你手头可有证据?”
实际上,刘养正手头有没有证据已经不重要了,这事既然经过了张太后的手,而福王很有可能有太康的儿子。那么,以慈圣张太后的精明和太康的强干,会将给别人留下把柄吗?
这两个女人可狠得很呢!
而且,正如他刚才所想,这事别人或许没法子,但他苏木要想求证,只需找到太康公主和她亲热一次就清楚了。
果然,刘养正回答道:“我也是查了许久才查到些端倪,倒没有确实的证据,太后和太康公主何等人物,早已经将所有的蛛丝马迹毁掉了。”
“没有证据就好,没有证据就好。”苏木喃喃地说。
突然间,一股杀心从苏木心头升起来。没错,既然如此,干脆就这个刘养正给杀了灭口。
听到他这么说,刘养正好象意识到什么,一张脸瞬间失去了血色,白得怕人。
他朝边上缩了一下,叫道:“学士,学士,你刚才可是答应过我的。”
看到刘养正吓得如此厉害,苏木心中的杀心更是遏制不住。
他忍不住伸手朝腰上摸去,这一摸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来万全左卫的时候来得匆忙,却忘记带手铳了。
苏木有将目光落到刘养正的喉头,刘养正被倒剪着双手可以说没有丝毫的抵抗力。况且他有是一个文弱书生,只需扼住他的咽喉,只需三分钟,一切都结束了。
苏木眼睛里的绿光瞒不了人,刘养正连声叫道:“大丈夫无信不立,学士,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嘿嘿,若我今日不想做大丈夫呢?”
刘养正飞快道:“学士,你就算杀了小生也没用,这事那钱宁大概也知道些。”
“什么?”苏木毛发都竖了起来:“老实报来。”
刘养正也知道自己到了生死关头,用最快的语速道:“小生将这事大概同钱宁说过,请他在适当的机会登高一呼,诛杀国贼,辅宁王登基,立拥戴大功。”
“混蛋东西!”苏木大怒,一脚踢过去,正中刘养正的嘴巴。
鲜血立即流了下来,刘养正惨叫一声,如果滚地葫芦一样在地上滚了几圈。
苏木一脚踏在他脸上,压低声音咆哮:“你该死,这事除了钱宁,你还同其他人说过没有,还有别人知道吗?”
“没有了,没有了。”钱宁知道自己若是一个不慎,只怕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忙叫道:“小生只同钱宁一人说过,并叮嘱钱宁保守秘密,不要对别人讲。”
“那就好,那就好!”单只钱宁一人还好些,事情还没有到最坏的程度。
现在可以说他已经同钱宁势同水火,如果让钱宁查出福王是我苏木的儿子,这鸟人会放过这个置我于死地的机会吗?
上次小王子那一箭怎么没把他射死?
苏木胸中有一口暴戾之气憋在里面,直欲要爆炸开来。
心想:看样子,钱宁是不能不杀了,不杀他,这就是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炸,不但张太后、太康要被牵连进去,只怕这明朝的政局也要有一场偌大风波。真到那个时候,任何人也挽救不了。不过,要杀钱宁却不是那么容易,得让张太后点头才行。开玩笑,锦衣卫指挥使,可不是一般人动得了的。
至于眼前这个刘养正,也得死。
正在这个时候,帐篷的门帘子突然被人掀开,一个士兵慌忙跑进来:“学士,原来你在这里,快快快。”
苏木顺手“铿锵”一声将那士兵的腰刀抽了出来,就要朝刘养正刺去。
刘养正大惊:“饶命,饶命!”
那士兵叫道:“学士,发现敌人踪迹,佥事请你过去说话。”
“敌人到了。”小王子来得好快,苏木前脚刚到万全左卫,还没等到一个时辰,他后脚就到了。
苏木瞳孔猛一收缩,大事要紧,他也没心思杀刘养正。
将刀往地上一扔,然后指着刘养正对那个士兵道:“从现在开始,你什么地方也不用去,就把他给我盯住了。还有,不许他跟任何人说一句话。此人乃是要犯,待此间事了得带回京城去。”
见苏木一脸森然,那士兵一拱手:“是,大老爷。”
刘养正见苏木不杀自己,偷偷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浑身上下都被冷汗沁透了。
待到苏木离去,刘养正在生死关头走了个轮回,只觉得心力憔悴,头一歪,沉沉睡去。
第九百二十七章 遭遇
依旧是一团漆黑,这一夜却是看不到半点星光。
古人多有夜盲,一般来说,天一黑,就不会有人出动。不过,这一规则对斥候来说并不存在。
三骑探马牵着马匹在原野上慢慢走着。
因为是探马,要顾惜马力,这三人都没有着铠甲,只穿了一件灰仆仆的棉袄,看头上的帽子,正是白登营装扮。
实际上,从大同到万全左卫,谨慎的谢自然都不停歇地将手头的斥候派出去。
白登营的警戒范围已经张大到二十里方圆,作为斥候,这三人自然是军中最精锐的勇士,更兼普通人所不具备的精细。
如果苏木所料想的不出茬子,应州那边明军定能获取一场空前的胜利。西北和北面的去路已经布下重兵防备,小王子若想北逃,就只有宣府这一条路可走。
小王子轻身出逃,麾下定然都是鞑靼人当中战斗力最强的,不能不小心。
当然,这些也只有谢自然、胡顺等核心决策层才晓得。作为斥候,只知道很快白登营就要同一支鞑靼军队接触,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做好手中的事情,第一时间发现敌踪,然后报到谢自然那里。
万全左卫可以说是明帝国北方边防的最后一座卫所,只要过了洋河,再走三十里就是长城。只需越过这到屏障,北面就是一片坦途的草原。到时候,以鞑靼人的快马,那就是天高任鸟飞了。
对于谢自然,斥候骑兵有着盲目的信任,既然统帅说敌人马上就会来这里,那就是肯定要来的。
天还是黑得厉害,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但在这一片黑暗中,还是能够看到一双绿油油的眼睛闪烁不停,同时,还有一股酒气若有若无地飘来。
低头看去,却原来是一个斥候正趴在地上,将耳朵贴在黄土上,小心地聆听着什么。
一个斥候低声笑道:“严狗子,你他娘真是属狗的,看你撅着屁股的模样,真恨不得朝你屁股上踢上一脚。”
地上那个叫严狗子的人回头唾了一口,压低声音笑骂:“狗日的,知道什么叫贴地听音不,学着点。爷爷当年行走鞑靼草原时,你还在你娘的裤裆里装着呢!学着点,爷爷身上的本事多着呢,只需偷师一两样,管叫你受用不尽。”
那目光中的绿色更亮了。
站着的一个斥候在冷风中缩了缩脖子,嘀咕:“又来了,又来了,严狗子,你还在提你在鞑靼草原上的事情啊?说起来,你也是佥事大老爷手下的老人了。据我所知,当初跟谢大老爷的那三十来人,大多做到千户、副千户,至不济也是个百户,你他娘怎么混得这么惨,到现在还是个大头兵,我若是有你这样的大机缘就好了。”
“你懂个屁。”严狗子低骂了一句:“爷爷可不是当官的料,也受不了那么多规矩。等帮咱们东家办完这件大事,俺就告老还乡,娶个婆姨,生孩子过日子去。”
另外一个斥候笑道:“别说得你好象不愿意做官似的,你之所以这么倒霉,还不是因为你好酒贪杯,误过几次事,大老爷才不用你。”
“你!”严狗子受到同僚的挖苦,大怒,猛地站起来,一把揪住那人的领子,张嘴欲骂。
一股强烈的酒臭几乎要将人熏得晕厥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战马发出一声呼噜,然后同时将耳朵竖了起来。
严狗子猛地放开那个斥候,凶狠地喝了一声:“禁声,好象有动静。”
作为一个以前随谢自然跑老了鞑靼草原的老伙计,严狗子什么凶险没遇到过,也知道经过严格训练的战马极为灵醒,耳力也比人要敏锐许多。
看它们同时竖起耳朵的模样,显然是听到了什么。
看到严狗子可怕的表情,其他两个斥候同时安静下来,侧耳听去,远方只是呼呼的风声。
却是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严狗子又将身体趴下去,把耳朵贴在地上。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严狗子从地上站起来:“前方正南有很多人,都是骑兵,也听不太清楚。不过,没错,应该是鞑靼人。”
两个斥候一呆,同时轻声问:“不会弄错了吧,真是鞑靼人大队?”
严狗子冷笑:“不会错的,是鞑靼人的蒙古马。这种马匹个头矮,但腿粗,马蹄踏在地上的震动和咱们中原的战马完全两回事。而且,敌人的数目应该上百。鞑靼人来了!”
其中一人又有些担心地说:“严狗子,就算是蒙古马,也不能肯定说是鞑靼人吧,或许是宣府的镇兵。”
严狗子冷笑一声:“咱们大明的边军可没有半夜行军的习惯,还这么多人,嘿嘿,大明啊大明!”
从土木堡到现在,已经五六十年。
明军的胆气已经在那一役中丧尽,别说大半夜行军了,就算敌人入寇,也只敢躲在堡垒里冷眼看着敌人屠戮百姓,抢劫财物,然后目送他们回去。
这样的军队,想想就让人丧气。
两个斥候一想起大明边军的不堪,同时沉默下去。
又过了片刻,隐约有阵阵马蹄声传来,声音虽然不大。但马蹄敲击地面传来的震动却清晰可闻,震得人一颗心脏就仿佛要从腔子里跃将出来。
严狗子张开嘴笑了:“没错,是鞑靼人的大队,应该在三到五百之间,一人双马,全是精锐。嘿嘿,能够使用这样军队的人不会是小人物。咱们东家这会是逮到大鱼了!”
“严狗子,走,禀告佥事大老爷去。”一个斥候就要上马。
严狗子一把将他拉住:“不能骑马,先走一段,别惊动了敌人。”
然后,就脱下棉衣,用刀破了,裹住马蹄。
三人忙牵着战马,朝前疾走了两里地,这才翻身上马,飞也似地跑回大营。
此刻,已经是后世时间半夜三四点钟模样,说来也怪,等到三个斥候回营,天上的乌云却散开了,照得地上如同白昼。
鞑靼主力抵挡预定战场的消息同时将所有人都惊醒了,大家都默默地穿好铠甲,给战马套上辔头,悄无声息地到了洋河边上的杨树林里。
第九百二十八章 设伏
苏木也已经到了,树林很大,几乎是沿着洋河两岸生长成一道长廊。
此刻正值春出,杨树叶子还没有萌发,但树林生得很密,部队藏在其中却不容易被敌人发现。
春寒料峭,夜风吹在身上,即便里面穿了一件软甲,苏木依旧冷得直打哆嗦:“君服,可确定了?”
“确定了,有三到五百人之多,一人双马,应该是鞑靼人精锐。”谢自然一脸的冷厉。
“那么说来,应该是小王子了,会是他吗,会是他吗?”苏木喃喃道,心中却有一种无法遏制的担心。
这次鞑靼人入寇,小王子部可说是举族南来,加上裹胁的其他鞑靼部族,人数不少。
来的是小王子的吗?
他会不会不在其中?
如果不是小王子,就算我军在这里设伏,获得胜利,也是毫无意义。
怕就怕鞑靼人分期分批过来,这不过是他们的前锋。
这边一开打,将小王子给惊动了。
而且,这一仗下来,白登营肯定会筋疲力尽,如果小王子在后面……事情将不堪设想。
苏木心中不住地乱跳着,为了这一仗,他在几年前就开始准备了。这次更是冒着临阵脱逃的嫌疑来万全左卫,如果袭击的不过是一队普通的鞑靼骑兵,将来又该如何向正德皇帝交代?
这一场豪赌,赌的是他苏木的前程。
却是输不起。
胡顺也沉声道:“方向正南,直奔我们这里。看来,鞑靼人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了解,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因此……”
“因此什么?”苏木忍不住问。
谢自然插嘴:“因此,这一队鞑靼人肯定是精锐,而且经常南下的精锐。三到五百人,一人双马,就算不是小王子,也是鞑靼人中的大人物。”
苏木喃喃道:“谁能肯定,谁能肯定呢?”
事到临头,他竟然忐忑起来。
胡进学却没有发觉苏木的不妥,一脸激扬,低声笑道:“咱们北地男儿同鞑靼人仇深似海,大同、宣府、陕北的边军就不说了。即便是我们河北的军户,谁家没有几个士卒死在前线。上一次,大约十十年前吧,我和叔叔一起同敌人在沙场厮杀,卫所里去了六人,就我和叔两人回了家。这次来大同,大仗咱们没捞着打,这次好不容易逮着这个机会,如何肯放过。子乔你也别管来的是谁,只要是鞑靼人就好,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对杀一双。”
看着胡进学的模样,再看看身边士兵那一张张朴实的脸和身上闪亮的铠甲,每个人眼睛都是激昂,却没有丝毫大战将起的畏惧。
突然间,苏木心中平静下来:是啊,管他来的是谁,打就是了。只要获得胜利,那就是确实的战功。大战之前我还想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做什么,至于以后,无论是官场角力,还是笔墨官司,以后再考虑,难不成朝堂政争我还能输于别人?
苏木微微一笑:“进学说得是。”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坚定。
如果探马的侦察没错,敌人有三到五百骑。而在真实的历史上,小王子北逃时身边只带了五百骑,料敌从宽,就算他五百骑兵。
这里离草原只有几十里路,如果用快马,也就一天时间就能突破长城,回到鞑靼人的地盘。
苏木选择在这里设伏,取得就是鞑靼人在眼见着就要逃出生天最后一刻,精神松懈的时候。
否则,若是以堂正之师和敌人沙场对决,他不认为草创不过几个月的白登营是鞑靼精锐的对手。如果白登营真有那个本事,谢自然还不成明朝第一军神了?
而且,这是鞑靼人北归的最后一道关口,可以想象敌人会有多疯狂。
“君服,这一仗你是如何安排的?”苏木问,作为决策者,具体该如何打这一仗,苏木并不想插手。术业有专精,打仗的事情自己是外行,还是任由专业人士来安排好了。
“背靠杨树林,待敌人过河,半渡而击之。”实际上,这一带也只有这里的水浅,人马可以轻易涉水而过。
胡顺也道:“等到敌军过了一半,先以弓箭火枪乱其阵势,然后重骑攻击。我和君服是这么分工的,我负责弓手、火枪手,君服负责冲锋。”
胡进学不满地叫了一声:“叔、子乔,等下我也要冲阵,躲在后面放箭酸怎么回事。”
苏木一想,胡进学应该是这行人中武艺最高强的一个,如果放在后面确实可惜了。而且,在应州时他也见识过小王子的厉害,也不认为白登营中有任何一人是他的对手。要想斩阵杀敌,胡进学是关键。
就点了点头:“冲锋陷阵,当用勇士,怎么少得了进学。”
“多谢子乔。”胡进学兴奋地一挥手:“你们且看好了,看我怎么收拾鞑狗。”
他回头看着苏木:“子乔,我辈无论学文还是习武,不就是为报效国家,守护我大明江山吗?这一天,却是盼到了。无论胜负,无论生死,这一辈子总算没有白活。”
苏木一腔子血液沸腾起来,举起右掌在胡进学掌心狠狠地击了一下:“男儿行处是,等的就是这一天,把鞑狗通通杀了,一个不留。要让他们的血将这洋河染红,将着浅滩添满,要让他们再一想起我大明天威就瑟瑟发抖!”
“**娘的!”谢自然哑然一笑,突然冒出一句粗口。
月亮更大了,冷得紧,突然间,有一股浓雾顺风飘来,渐渐地,河两岸的树林都被一片白色笼罩了。
正好方便白等营藏匿行踪,其实,在初春的黎明,尤其是在靠河的地方,这样的雾并不让人意外。
白登营这次出动了五百人马,基本上都是骑兵。
只一百来人手拿弓箭和火枪,这年头火枪和弓箭的杀伤力有限,他们主要的目的是给敌人制造混乱。
真正要想彻底解决战斗,还得靠重甲骑兵。
随着雾气的飘来,士兵们铁甲上都结起了露水,微微一动,甲叶子轻轻响动,晶莹的水滴落下。
所有人身上都是湿漉漉的,但目光都投向正南方向,再不肯移开。
第九百二十九章 诱敌
洋河在明朝时水量丰沛,可正值小冰河期初期,上游的结了冻。如果是在冬天,敌人可以轻易地从冰面上过去。
但现在已经是开春凌汛,冰面上也站不住马,因此,这有这一片才是唯一的渡河地点。
也不知道等了多上时间,苏木只感觉自己面上全是雾水,冷得都快没有知觉了。
这个时候,前面的传来一阵得得的马蹄声。
“来了!”所有人都是精神一振。
听声音来的人马并不多,也就几十骑的样子。
谢自然面色一变:“是鞑靼人的斥候。”
确实,如果来的人正是鞑靼小王子的话,肯定会派出探马的。如果让探马发现这里埋伏了许多军队,怕是要打草惊蛇了。
大约是看出他的担心,苏木心中一动,道:“要想不被敌人发现那是不可能的。与其被动等待,还不如派人前去诱敌,就假借宣府镇留守的卫所兵的名义,让敌人以为碰到的不过是一支宣府斥候。这里是小王子北归的唯一通道,他如果怕暴露行藏的话,肯定会集中主力用最快的时间突过去。”
“这个主意好。”胡进学低声道:“子乔,这一路诱敌的兵马就由我来带吧!”
苏木头也不回,只将目光落到南面的雾气里:“好,就让你来诱敌,准备吧。”
胡进学回头对身边下令:“甲字一队,听我命令。”
甲字一队有二十人,正好是一个斥候大队的编制。
苏木:“进学小心。”
胡进学哈哈一笑:“能杀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呢,再说,等下我还要带前锋冲阵呢,没有我,白登营这一仗赢不了。”
正说着话,前面不断有呼哨传来,高一声低一声,是鞑靼人在传递信号。
又一阵风吹来,前面的雾气突然散去,借着明亮的月光,就看到有二十来骑鞑靼人从那头钻了出来,哗啦下水。
已经能够看清楚鞑靼人的模样了,和上次在应州时看到过的鞑靼人一样,这些敌人都张着一张平板的脸,五官都显得扁平,两只眼睛间隔很大,露出狼一般的凶光。
所谓斥候,大多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
这些斥候身上照例没有着甲,取其轻便,只一件破旧的袄子,头上戴着毛茸茸的貂帽。
这二十来人背上都背着一张骑弓,跑动之间,箭尾白羽显得异常醒目。
“来者是谁,知道我万全左卫乎?”胡进学大喝一声,犹如在晴天里打了一声霹雳,率先带着二十骑兵冲了出去,手中的弓大大张开,“咻”一声就射了出去。
突然遭遇伏兵,鞑靼人显然也是没有预料到,已经进入河水中的两个鞑靼斥候,同时尚数箭,惨叫一声摔下马去。
其他人也同时停止下水,纷纷抽出骑弓,隔着洋河射来。
两边的人马都沿着河岸展开,展出一条宽阔的正面对射。
一时间,空气中全是“咻咻”的破空声。
不断有人中箭,因为隔得远,双方的射击又是以抛物线的方式,所以,弓箭的杀伤力并不大。即便被射中,只要不是脑袋、心口、咽喉等地方,却不致命。
不断有闷哼声传出,转眼,运气不好的几人身上已经插满了羽箭。
胡进学还在大声呼喝:“鞑靼人,鞑靼人,快快快,快去报告千户大人!”
在互射的过程中,有更多的鞑靼人涌来,顷刻之间,到处都是人和战马,射到北岸的羽箭开始变得密实。
“啊!”一个明军眼眶中箭,扔掉手中的骑弓,欲伸手去拔,又是两箭过来,将他射死当场。
“带上受伤的兄弟,快快快,快去禀告千户大人。”胡进学故意发出惊慌的叫声,吼了一声:“走!”
率先拔转马头,朝树林里冲去。
其他二十来骑也跟着跑了回来。
对面的鞑靼人以为胡进学不过是卫所兵,怕他们要回去报信,同时发出一声喊,朝河中冲来。
这下,是全体出动了。
不得不说,苏木的计策效果非常不错。
表面上看来,胡进学不过是万全左卫的卫所兵,在巡逻途中恰巧同鞑靼人遭遇,见鞑靼人势大,不敢接触,急忙拨转马头回去报信。
鞑靼人看起来这次是在应州吃了一个空前败仗,这才逼不已分散突围。
不过,他们可是败在明朝主力镇军手上。而且又是正德皇帝御驾亲征,有士气加成。
其实,内心中鞑靼人还是非常狂妄的。而且胡进学这支斥候队可是连战场都捞不着上的,自然是明军垃圾中的垃圾。
于是,一声呼啸,鞑靼人同时朝河中冲来。
月光下,大团大团的河水被马蹄溅起,那些还没有彻底融尽的冰块在月亮的照耀下竟反射出奇异的光晕。
顷刻,又被人马带起的河底黄泥水给掩盖了。
一个通译在旁边小声地给苏木翻译着鞑靼人的呐喊:“快,冲上去,杀了那队明狗。”
“若是让他们回去报信,事情就麻烦了!”
“冲,冲过去!”
“不用理睬,不过是明狗的小队,一口气冲过长城!”
“不要管,快快快!”
……
敌人一口一个明狗地喊着,苏木明显地看出身边的将士面上都带着强烈的愤怒。
他心中也是一动:敌人有喊追杀胡进学的,有喊快些通过突破长城边防的,显然是意见不统一。
不过,这也可以说明敌人来得仓促,而且时间紧迫,也没有闲心再派斥候前来侦察。如此,埋伏在河岸边树林里的白登营也不用害怕被敌人发现。
……
不过,敌人这次是不管不顾地全军直扑洋河北岸,在河中形成一道白色的浪幕,看起来还真是声势惊人。
苏木原本以为敌人在五百到六百之间,而白登营总兵力五百,再加上脚夫和军户,已经超过两千了。双方战斗力一比一,又是伏击,这一仗自然是赢定了。
而且,在一个现代人看来,五六百敌人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但真正看到这么多骑兵冲锋的情形,还是让他被震住了。
先冲进河中的鞑靼人大约在两百左右,一人两马,六七百人马挤在一个小小的河滩地带,又是不要命地向前,还真有些铺天盖地的感觉。
随着鞑靼人接近北岸,耳朵里全是轰隆如雷的马蹄声和水声,通译的声音再也听不见了。
第九百三十章 等待
虽然说战马在过河的时候因为水流的阻挡降低了速度,不过,据苏木的目测,至少也在每小时三十公里左右。
打个比方,五百多辆125摩托车以三十公里的速度朝你冲来,那又是什么情形。更何况,这些战马可比摩托车重多了。
面对着这种排山倒海的冲锋,即便你胆气再壮,也会禁不住双腿微颤。
骑兵,冷兵器战争中的王者,像这样一支两百多人的骑兵,用来冲一个万人步兵大阵都足够了。
据苏木所知,正德皇帝这次同鞑靼人决战集中了上万骑兵,可以说明朝九边边军精锐尽出。可以想象,应州大战又该壮丽到何等程度。
但这也就是文人的感叹而已,真正面队着敌人的骑兵冲锋,即便只区区两百人,苏木还是心头剧震。
胡顺身上穿着一件厚实的铁甲,下意识地拦在苏木身前。他也是沙场老人了,此刻却也被这滂沱的战场激得神情昂扬,就连眼睛也红了。
在苏木身边,也都是铁甲卫士,将他团团裹住。
不用问,谢自然和胡顺事先已经安排好了,这一仗无论胜败都要护得苏木周全。
苏木才是这一群的灵魂,若他有个三长两短,大伙儿也没有任何未来可言。
以骑对骑乃是白登营既定的作战方略,为了这一天,苏木豁出去老脸从大同镇王勋那里借了战马、马具和铠甲兵器,这个人情将来却不知道该怎么还。
而白登营的五百士卒以前可都是各卫所千户、百户军官的亲兵和家丁,都是孔武有力的健儿,很多人以前都是见过血的。
马术、武艺都是一流,比起鞑靼人来说也不逊色多少。
可以说,这五百人才是山西行都司的精华。
又经过谢自然用苏木的现代练兵之法约束,都静静地站在树林里。为了避免一不小心发出声来,所有人嘴中都咬着一根树枝。
至于战马,却都戴上辔头,趴在地上,耐心地等待着战斗的来临。
苏木制订的作战计划是半渡而击之,只要鞑靼人过河一半,而另外一半尚在河中之时,就可以全军出击。
可说来也怪,先期那两百骑兵过河之后,却不向前,而是在北岸结成阵势,接应后继部队。
而后继的大约三百来人马却要慢上半拍拖在后面,苏木看过去,却见鞑靼人前军后军之间有一条三十来米的明显分界线。
谢自然忍不住低呼一声:“这鞑靼人鬼精鬼精的,居然不去追进学了,而是在北岸结阵接应后军过河。鞑靼人的主帅道是懂得兵法,这一仗难打了。”
苏木心中一凛:好个小王子,在这么混乱的逃亡途中也能保持一丝清醒,果然厉害。
没错,他已经可以肯定来的人肯定是小王子,这一点可以从过河的鞑靼人身上看都。
如果这只是一支普通的鞑靼人溃兵,里面肯定会夹杂着老弱妇幼。但眼前的敌人都是青壮,一人双马不说,身上的装备还都不错。能够使得起这种军队的人,除了小王子还能是谁?
这个时候,胡进学过来了。
他跑了一阵之后,发现鞑靼人并没有跟上来,发觉不对,就悄悄地摸进树林:“子乔,干脆杀过去。都是爹生娘养,我就不信咱们白登营比起敌人差多少。既然计谋不成,干脆就来个硬碰硬。”
听到胡进学的话,身边的士兵都忍不住紧了紧手中的兵器。感觉到主人昂扬的战斗意志,战马也纷纷抬起头来。
上岸的鞑靼人越来越多,北岸的队型也越来越密集,越来越严整。
“打还是不打,现在打的话,也不过是跟鞑靼人的前锋较劲,小王子还在对岸。就算勉强胜了,我军也是筋疲力尽,等下还怎么和小王子交手。可是若不打,等到敌人主力过河,胜负可就不好说了。”
想到这里,苏木一颗心跳个不停,只感觉手心全是冷汗。
所有士兵都将目光落到苏木身上,等待着主帅的命令。
苏木心头却是一片混乱:接下来又该如何,怎么办?
听到谢自然的感叹,胡顺也叹息一声:“且不说小王子在没有在里面,若真是他领军,咱们还真小看他了,这次要想活捉此獠,还真不容易。”
“小王子……”苏木突然无声地笑了,喃喃道:“是啊,这次伏击鞑靼人,主要目标是小王子。如果不能活捉或者杀了他,这一仗的胜负又有什么意义。”
与其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放亮眼睛寻找小王子的踪迹。
只要看到那厮,我管他排出什么阵势,杀过去来个斩首行动就是了。
凡战,无论使出何等计策,最终要想解决战斗,还是要和敌人面对面较量。只要实力够了,就足以碾压一切。
如此一想,问题就简单了。
“恩师。”
“子乔……”
“贤婿……”
军中的几个主将同时转过头来。
苏木目光变得坚定起来,狠狠地低声道:“不管了,鞑靼人要过河且由得他们。敌人五百,咱们也有五百人,难道还输给他们不成。放他们过来。”
“对,这样好,对我的胃口。”胡进学咧开嘴笑起来。
苏木:“大家眼睛放亮一点,找到小王子,然后就集中主力进攻。只要拿下他,这一仗就结束了。”
“小王子,咱们可不认识。”胡顺有些疑虑。
苏木:“不用担心,我见过他的模样。”
上次在应州老营的时候,小王子的神射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连珠三箭,钱宁伤,他苏木也中了一箭。若不是自己奋力抵挡,只怕正德也被他给射死了。
说话间,鞑靼人后队主力开始源源不断地过河。
看他们的模样,是要让前军在北岸结阵,等到后军主力和他们汇合之后,再一口气朝北面的长城冲去。
只要过了长城,就算是彻底逃脱了。
也就是一日的路程。
苏木瞪大眼睛,看着如蚂蚁一样密集的敌人,试图在其中将小王子给找出来。
第九百三十一章 白登营,冲锋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说时迟,那时快。
鞑靼人后队的三百骑兵很快就过了河,这个时候,苏木眼睛一跳,突然看到了一个头戴金冠,身披锦衣的高大骑士。
没错,这人就是小王子,绝对不会看错的。
他那顶金冠在月光下是如此的耀眼,即便隔了一里路,还是如同一颗巨大的灯泡一样亮得叫人无法忽略。
“小王子终于到了,他果然走的是这条路线。苍天对我苏木真是不薄弱,我苏木,赌赢了!”
因为过河的人马实在太多,而河滩地又显得狭窄,鞑靼人挤在一起有些乱。
小王子被挤在中间,张大嘴巴好象在大声喊着什么,估计是要让部队尽快结好阵势,好尽快通过前面那一片树林。
以鞑靼人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只要他们一旦组织完毕,要想在同他们决战,却不知道要付出多大代价。
即便在不懂军事,苏木也知道这样的机会稍纵即逝,得牢牢抓在手上。
胜利女神已经脱掉了她身上的衣服,你现在只需要扑上去,将她狠狠压在身下,摘取那甘美的果实。
苏木心中还在激烈的跳动着,身边的是士兵也是紧张地咬着树枝,腮帮子上绷出钢铁般的线条,所有人都在等待主帅出击的命令。
苏木不再犹豫,朝身边的胡进学等人点了点头。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的骑兵都同时跨上了马鞍。铁甲上的露水纷纷落地,在月光下,在树林里闪烁一片。
苏木朝前一指,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前方,金冠锦衣者就是小王子,我要他的首级!”
随着着一声喊,胡进学就率先冲了出去:“弟兄们,杀!”
白登营,冲锋!
他手中提着一口长刀,在头上一挥,就已经奔出了树林。
同时,在他身后,超过一百骑滚滚南去,如同一道黑色的洪流。
“杀呀!”谢自然和胡顺等人也跟着冲了出去,这一刻,白登营全体出动。
无数战马从身边飞快跑过,苏木几乎被这阵阵疾风逼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这一天他等了许多年了,一定要赢,一定要赢啊!
这一仗赢了,我苏木固然有封侯之望。可作为一个穿越者,既然来这里一趟,总归要为国家和民族做些什么。
只要拿下小王子,自可一洗土木堡之辱。只要拿下这一仗,我大明的北方再没有边患。只要拿下这一仗,就将迎来五六十年的和平年代。到时候,自可从容发展,施展胸中的报复。
苏木看得没错,前面那个头戴金冠身批锦绣的正是小王子。
他吃惊地看着平地里涌来的那支明朝骑兵,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应州一战他吃了一个空前的大败仗,被几十万不要命的明军围攻之后,知道势已不可为。逼不得以,之能承认自己遭遇了一场大败,下令分散突围。
“正德小皇帝,果然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对手啊。为了包围我军主力,竟然不惜以身为饵,将我牢牢地盯在应州!嘿嘿,咱们可算是棋逢对手了,以后这仗还有得打!”
其实,严格说来,应州一战自己的损失并不大,麾下勇士也没死多少。不过,牛羊都丢尽了,而老弱腐儒也尽陷于明军之手。
不过,只要根本尚在,等回到草原之后,再慢慢将养,过得一两年,又能恢复实力。
到时候,正德小儿,咱们再决一雌雄吧!
刚才过河时斥候所遇到的那二十骑明军倒是叫小王子吃了一惊,可一想,这大概是明军留守宣府的军队的一直斥候吧,大家恰好撞在了一起,也不值得放在心上。
不过,夜长梦多,他还是觉得应该尽快越过长城。所以,这才下令全军渡河。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刚到北岸,敌人的大队骑兵却杀将出来。
看样子,敌人是早有准备,而且算到自己要从这条路北归,这才在此伏击。
如此,问题就严重了。
小王子抽了一口冷气,心中不禁有些慌乱,连声大叫:“放箭,放箭!”
鞑靼人长于弓马,听到这一声令,早已经结好阵势的骑兵纷纷拉开了弓,同时朝明军平射而来。
白登营和鞑靼人相距不过五百米,快马冲锋,转眼胡进学就冲到敌阵百米之内。敌人的羽箭实在密集,根本没办法躲闪。
一瞬间,差不多有一百支箭射将过来。
胡进学也知道在这种高速冲锋下去,若是战马有个闪失,一旦落马,不用敌人动手,自己先要被后面的战马给踩死。只能飞快地挥舞着兵器,拨开飞来的羽箭,护住战马。
可做为前锋箭头,又做军官打扮,他自然是敌人重点照顾的目标。只片刻,身上就挂了十几支箭,因为有铁甲的保护,入肉也不深,也没有大碍。但感觉血还是在不住地流着,贴身衣裳又粘又湿,很不舒服。
箭如雨下,胡进学听到身后不断有战友落马。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几个骑兵翻着跟斗落在地上,然后被后面愤怒的马蹄踩进土里,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停止了呼吸。
胡进学眼睛都红了:“杀,杀呀!”
临敌不过三发,实际上鞑靼人只来得及射上两轮箭,他就一头撞进敌阵之中。
手中长刀一挥,就砍在一个鞑靼人身上。
胡进学何等力气,那个敌人身上又没有着铠甲,竟被他一刀砍着了两截。
大团血光瞬间炸开,在月光下爆出一朵巨大的红色花朵,然后纷纷扬扬落下,撒得天上地下都是。
这一刀去势未消,又随手砍中另外一个鞑靼人。
那鞑靼人身上穿着一具明军铁甲,估计是在以前入寇的时候的战利品,质量很是不错。胡进学这一刀正好砍在他的护心镜上。
却见那口用精钢所制的护心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弯曲下去,铠甲的主人吐出一口鲜血,软软落马。
胡进学的悍勇让鞑靼人预想不到,一时间,却被他冲出一个缺口。沿着这个缺口,后继明军骑士源源而入,鞑靼阵中开始混乱起来。
可是,河滩地实在太小,超过一千人马挤在一起,双方都没有了速度,互相裹在一起,开始了乱战。
第九百三十二章 杀王
苏木和几个卫兵站在树林里,目瞪口呆地看着前面的情形。
这已经不算是正规的骑兵冲锋了,上千人马挤在一起,所有人都同时挥舞着兵器朝对方身上砍去、砸去,都试图在最短的时间内杀死敌人。
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腰刀,有长矛、有斧子,甚至还有链子锤和狼牙棒这种奇门兵器。
因为人实在太多,彼此之间也没有空隙,死了的人被挤在中间,被簇拥着依旧坐在鞍上。
烟尘斗乱,人喊马嘶,兵器入肉的切割声、钝器砸短骨头的声音和在受伤士兵的惨叫,混合成一片人间地狱般的场景。
这惨烈之战,甚至还超过了当初的应州。
眼前的明军和鞑靼人已经交织在一起,再也分不出什么对型再也分不出彼此。
黑压压的人头,又是头盔又是貂帽。
“完全是一场群架!”
什么兵法,什么阵型都是毫无用处。
现在,比拼的只是双方士兵谁更勇敢,谁更嗜血。
实际上,现在就算畏惧也没有任何用处。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是敌人,就算想躲也没地方可藏。
不想被敌人杀掉,就得先杀了敌人。
同时上一个明军刚将兵器刺进一个鞑靼人的胸膛,就被人一锤砸得脑浆迸裂。
而偷袭的那个鞑靼人又瞬间被人把脑袋砍了下来。
这情形已经和现代战争中的白刃战没有任何区别,而白刃战又是战争中最残酷的仿佛。双方接触,基本上都是一比一个交换比。杀敌一千,自损九百。
一片又一片士兵咽了气,绵密厚实的战场渐渐稀疏起来。
而先前还被裹在人群中,坐在鞍上的尸才开始纷纷堕马。
无主的战马茫然地立在战场上,低头看着地上的互相纠缠的战士。许多士兵已经和敌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不住翻滚,扼喉、挖眼,无所不用其极。
激烈的厮杀中,热血在地上蔓延,洋河水开始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而战场上也腾起了氤氲热气,那却是人体的热血。
就连身边乳白色的月光,也变成了玫瑰的颜色。
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战斗已经进行了大约二十分钟。
随着士兵的大量死亡,小王子铁青着脸看着前方,战斗到了现在,已经没有胜利者可言。自己这一支卫队即便获得最后胜利,也剩不了几个。这可是他调教了多年的精锐,都是族中一等一的勇士。
敌人刚开始冲锋的时候,他还想过尽快打退这支明军。
可他万万没想到敌人一开始就同自己搅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纯粹就是拼消耗。
“什么时候明军变得如此骁勇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他口中喃喃地念叨着。
要知道,在以前,明军就算再多,重要自己带着骑兵一冲,敌人立即就会溃败。即便是刚过去的应州大战,自己也靠着快马杀出了重围,保住了鞑靼人的元气。
眼前这支明军部队竟然有和我鞑靼人刀口见血的勇气,真是怪了,这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队伍?
正迷茫间,他却没有意思到战到此刻,战场上能够站着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在不知不觉中,在后面压镇的自己已经身处在最前线了。
一个卫兵惊慌地大叫:“大汗,走,快走!”
听到这一声喊,小王子这才回过神来。眼前已经空了一片,有三骑敌人正朝自己冲来。
这三人看起来是这一支明军的头目,其中两人生得高大威猛,个头甚至比鞑靼人还高上一些。另外一人则看起来很年轻,一脸的书卷气。
如果没有猜错,这个年轻人应该是明军的统帅。南人有让文官带兵的习惯,这一点简直可笑。不过,杀了他,这一仗就结束了。
想到这里,小王子却不走,从背上抽出了骑弓,搭上了一支箭,瞄准了那个年轻将领。
小王子猜得没错,来的三人确是白登营的统帅。身材高大那两人正是胡顺和胡进学,年轻的那人却是谢自然。
“可是,赢了又如何,我手下的护卫也死得差不多要干净了。可恶的南人,竟给我来个以命换命!”
小王子心思一乱,射击的同时,手不为人知地颤了一下。
于是,瞄准谢自然面门的箭却“咻!”一声正中谢自然的右胸。
谢自然面上露出痛苦的神色,张大了嘴巴,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
说时迟,那时快,胡进学的快马已经奔到小王子马前,手中长刀狠狠劈来。
好个小王子,抢过一把长矛架了上去。
“当”一声,双方身体都是一颤。
长矛的枪杆竟被胡进学一刀砍做两截,然后落到小王子头盔上。
好在小王子头上的金冠乃是精钢所制,堪堪挡住这一刀。
但脑袋里却被震得嗡一声,差点失去了知觉。
眼前也是一黑,却原来,头盔已经被这一刀砍得歪了,遮住了视线。
“这汉子好大力气!”小王子禁不住想。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巨力涌来。
身下一轻,然后普通一声,感觉自己就被人扑到马下。
耳边传来一人的声音:“捉住小王子了,捉住小王子了!”
小王子大骇,一翻身将身上那人拱开,可还没等到他站直身体,背心却是一阵剧疼,感觉被什么东西刺中,疼得喘不过气来。
心中突然有个念头:难道我要死在这里?
黑暗袭来。
……
刚才这一幕,苏木在后面看得明白。
谢自然中了一箭之后,胡进学冲到小王子身前一刀砍下去,见没有砍中敌人,和身一扑,将他扑下马去。
小王子也是悍勇,竟将胡进学拱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跟进的胡顺顺手一枪刺下去,正好刺中小王子的背心。然后又是一绞,将小王子的心肺搅得稀烂。
也就是这一枪,直接要了敌酋的性命。
小王子战死,鞑靼人还能再打下去吗?
“这一仗,我苏木却是赢了!”
还活着鞑靼人吃惊地看着死在战场上的小王子,呆呆地坐在马上,竟忘记了厮杀。
苏木猛地站起来,大声吼道:“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所有明军也同时大吼:“投降免死,投降免死!”
第九百三十三章 惨胜
听到这一阵阵喊,又见小王子已然战死,活着的鞑靼人已经没有了斗志。
他们这次在应州吃了个大败仗,为了顺利北归,特意选择了一条明军意想不到的路线从宣府这一线回到鞑靼草原。
明朝大军又不是笨蛋,过得一两日肯定会回过神来,派出主力尾随急追。
按说,小王子都已经逃到洋河边上了,只要过河,最多一日就能越过长城。
眼见着就要全身而退,却不想河边突然出现一支明军。而且,看这支明军的战斗力并不逊色于鞑靼精锐,可想定然是宣府镇的精华。就算打败了他们,北面保不准还有多少敌人在等着自己。
要知道,应州大战鞑靼人虽然也败得很惨,可明军人数占优,单就战斗力而言根本不能和眼前这些敌人相比。
不得不承认,伏击自己的这支明朝军队值得让人敬佩,向他们投降并不丢人。
况且,小王子已经战死,鞑靼又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没有人统帅,这一仗打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当”一声,一把腰刀扔在了地上。
接着是一把大斧,一面盾牌。
鞑靼人不住地翻身下马,狠狠地咬住牙关,跪在地上。
洋河岸边到处都是人马的尸体,红色的血液流进水中,很快就被水流冲散,但漂浮过来的浮兵却早已经变得黑红,在水中载沉载浮。
这一仗双方都是白刃格斗,死伤都是极惨,战损很快就统计出来了。
鞑靼人阵亡两百零六,白登营战死三百二十七,双方都有差不多一半的士兵死在战场上。至于活下来的人,也几乎是人人带伤。
这已经脱离了古代战争的范畴,在现代战争机器没有出现之前。一场合几十万人的大会战中,双方直接接触的兵力也不过数万。而通常是一方的伤亡人数一旦超过一成,整支军队就会溃散。
阵亡率五成还在坚持战斗,那已经是现代军队了,必须有强大的精神信仰和无情的国家机器做为支撑。
实际上,苏木也知道古代军队是什么德性,所以,他一开始的计划就是让明军直接冲进鞑靼人的阵形之中,大家裹成一团。只要将士兵置于四面皆敌的情况下,他们才会出力苦战。
这样的战斗,自然是极其残酷的。
还好胜利的一方属于明朝。
洋河岸边,尸体和兵器铠甲堆积如山,上千匹没人管理的战马四下乱跑,却没有人去管。
不但鞑靼人,就连明军也战脱了力。
捆好俘虏之后,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坐在满是血污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
也有精神好的明军在敌人的尸体中四下翻看,寻找值钱的才财物。遇到还没咽气的敌人,就狠狠地补上一刀。
对此,苏木也没有心思去管。对外战争,那是国战,是两个民族生存权和生存空间之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也没有人性可讲。
打扫好战场,坐了半天,明军士兵这才提起了精神。
突然间,有哭声传来:“老二啊老二,你怎么走了,你怎么走了啊!”
“阿弟啊,你死了,留下我一个,我又该怎么给爹娘交代。我当初答应过爹娘,要护得你周全的啊!”
……
鞑靼俘虏却突然唱起歌来,声音低沉苍凉,然后泪水纷纷落下。
“折断翅膀的雄鹰啊,你再不能飞翔。失去生命的勇士啊,何处是你的故乡?”
通译在苏木身边小声地翻译着:“勇士只有流干净身上的血,才能被天神接引,去到那没有忧愁的天上。”
“真是一个战斗的民族啊!”苏木感叹:“还好小王子死了,失去领袖的鞑靼人也失去了他们的战魂。”
……
一个凄厉的声音传来:“狗子,狗子,你醒醒,你醒醒!”
喊叫的正是谢自然,他单腿跪在一具尸体前,泪流满面。
谢自然胸口中了小王子一箭,还好他贴身穿了一件软甲,外面还穿着铁甲,倒没有受一点伤。只不过小王子这一箭力量实在太大,先前却将他射得闭了气。
死的那人正是他以前在陕西时的老伙计严狗子,作为谢自然的亲信严狗子身上自然穿着铁甲,一般兵器也伤不了他。
只可惜他这次碰到的是钝器,只见那具铁架在敌人的击打中已经彻底变形,他的胸口也深深地陷了下去,口中鼻中全是凝固的黑红色的鲜血。
但一张嘴却大大地张着,仿佛还在朝外面喷着酒臭。
谢自然的老伙计听到东家的叫声,都围了过来,一张张脸更是黑得怕人,却没有一个人说话。
苏木走过去,用头盔从河里舀了点水,撒在严狗子身前:“喝吧,喝了就舒服了。”
其他人也跟着有样学样,纷纷以水当酒,撒在死去战友的身边。
“英灵不灭,我带你们回家!”苏木用尽全身力气喊,眼泪夺眶而出。
……
这一仗白登营确实是胜利了,可是,却胜得惨烈。
打扫完战场之后,天也亮开了。
“可怜我的白登营啊,已经彻底地残了。”谢自然喃喃低语,身上不住哆嗦。
苏木也叹息一声:“确实,白登营是残了。可不是还剩两百多勇士吗,有这批人马在,白登营就精神不灭,日后以其为基干,未必不能重建一支横扫漠北的雄师。谢自然,你自怨自艾个什么,还像个男子汉吗?”
谢自然面色恢复正常,惭愧道:“是,学生刚才一时失态,倒叫恩师笑话了。”
苏木正要再说些什么,就看到王成在前边不住给自己递眼色。
苏木知道他有话同自己讲,就走了过去,问:“怎么了,难道是囡囡和梅娘有事?”
王成:“倒不是大小姐和梅娘夫人的事情,学士,汪连阵亡了。”
“什么阵亡了?”一场大战之后,苏木心神激荡,一时倒没有明白王成在说些什么。
王成继续低声道:“禀学士,梅娘夫人的丈夫,前大同孤店所千户汪连阵亡了。他被免去千户之一职之后,被充实进了白登营,死在刚才一役之中。”
“啊,死了!”苏木抽了一口冷气。
突然间,苏木却感觉到一阵轻快:死得好,死得好。
是啊,无论如何他是要得到梅娘的。可汪连却是梅娘法律上的丈夫,有他在,苏木无论做什么都有欺男霸女的嫌疑。传了出去,对他的名声也是不好。
如今汪连阵亡,横亘在两人之间的障碍就不存在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能在心中想想罢了,却不能说出口来。
否则,也太不厚道了。
“死了……”苏木沉默了半天,才道:“可惜了。”
第九百三十四章 一切等正德来了再说
白登营的营地在距离洋河两里的一个高地上,地势平坦开阔,又干燥。站在高地上放眼望去,一片苍茫北地风光。
激战了一夜,所有人都是水米未进。
而这几日为了藏匿行踪,白登营都是冷食。如今拿下了小王子的人头,战争已经结束,到处都是点燃的篝火。
铁锅中,死马肉煮得稀烂,白花花的油水翻滚着。顺风飘过来劣酒的味道,经过血战,整个宣府再看不到一个敌人,将士们彻底放松了。这个时候也不怕人发现这里藏着一支军队,所有人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太阳升到头顶,明晃晃地照在大地上,照在破烂的铁甲和斑斑血迹上面。
旗帜在风中呼啦啦地飘扬,和着黄色烟尘在空中翻卷。远方上苍茫群山,野风阔大,天空高远,如同画中。
不知道又是谁唱起了信天游,本是一曲凤求凰,却唱得苍凉悲怆,如慕如泣。接着就是山西民谣,再接着就是河北葬歌以及大明军歌。
一首接一首,唱的人泪如雨下,听得人泪流满面。
作为一军之灵魂,苏木自然也分到了一顶小帐篷。条件简陋,也谈不上任何摆设。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在里面住上片刻,就开始忙着处置手头事务。
伤员需要救治、死者需要安葬,俘虏需要管束,桩桩件件都需大耗心力,一点差错也出不得。
这顶帐篷自然归了梅娘和囡囡母女,等到一切忙完,吃过午饭之后,歌声终于停了下去。累坏了的士兵沉沉睡去,营地里一片惊天动地的呼噜声。
这个时候,苏木才想到是该去见梅娘了。
梅娘昨天看到谢自然一刀砍掉冯敌的脑袋,受了惊吓,晕厥过去。到现在已经一整夜了,应该已经醒过来了。却不知道,昨天夜里的血战是否将她和囡囡吓坏了。
帐篷门帘低垂,站在门口,苏木不禁一阵迟疑,竟不知道等下见了梅娘,该对她说些什么。
自己和梅娘从沧州的时候就认识了,其中有诸多误会,甚至被她当成了杀夫仇人。
而且,阴错阳差之中,他和梅娘还发生了关系。
但那次的露水缘分并没有能让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反多了许多仇恨。
而且在这以后,囡囡有将自己当成了她的亲生父亲。
三人之间的关系搅在一起,如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苏木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
或许,这事还真得等到正德到万全左卫来时,才说得清楚。君无戏言,金口玉牙。在普通人心目中,大明朝的皇帝是做为最终裁决者而存在的角色。在百姓心目中甚至是如同神一般的存在,他说的话,梅娘自然是会信的。
杀了小王子之后,苏木很快就写了一封激扬的奏折,说自己已经伏杀了敌酋,用快马就这封信送去应州老营。
如果不出意外,正德皇帝在听到这个石破天惊的喜讯之后,会在六七日之后赶到这里。
问题是这六七日时间,苏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梅娘。
而且,汪连战死一事,他也不晓得怎么同她说起。
忙了一天一夜,实际上,这四五天以来,苏木都没好好休息过一刻。经过这场激烈的大战之后,他的心力已经耗尽,此刻脑子里一团迷糊。
他也知道现在不是处理这事的时候,心中暗叹一声:罢,梅娘的事情以后再说吧,如今最要紧的是赶快睡上一觉。等到明天,就将部队拉去万全左卫,让血战之后的士兵好好休养。
正要转身,突然间,门帘内伸出一条白皙的胳膊,将帘子挑开来。
一张疲惫的,没有血色的,憔悴的美丽面庞出现在苏木面前。
正是梅娘,她好象早已经听到苏木的脚步声,一直在帘子后面等着一样。
苏木的目光落到梅娘身上,这次借着强烈的日光,他总算可以仔细地将她看清楚了。相比起五年前,梅娘的腰身粗了一些,但胸脯却变大了,显示出一种惊人的成熟美。只不过,她眼角大约是因为日光太强,眯出了一丝纹路。
这是一张饱经摧残的容颜,却不是美丽,却更人苏木心中剧烈地跳动起来。第一次,他第一次有种强烈的渴望,想彻底拥有这个女人。
“你来了……”梅娘显得很平静,完全没有昨晚的惊慌。
“来了。”苏木心中突然有种安宁的感觉,点点头,问:“囡囡呢?”
“已经……睡着了。”梅娘一副低眉顺眼模样:“昨天晚上外面好生吓人,她坐了一夜,等到一切完结,这才躺下。毕竟是个孩子,却没有经过什么事。”
“你们说过话了?”
“说过了,囡囡怪我当初为什么不要她了。其实,那都是误会,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当年她说爹爹和兄长要卖我们母女的时候,我不该当她是个小孩子。否则,如今我们也不会在这里了。”
“囡囡这孩子比起一般人要醒事得早,你不要当她是孩子。”听到梅娘和囡囡解清了误会,苏木心中一阵轻快。
“对了,苏……学士……”梅娘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个大恶人。
苏木:“你说。”
梅娘突然叹息一声,用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道:“其实……囡囡的父亲去世时,她还小,根本就不懂事,也不知道什么,以为她爹爹一直都活着。如今,她在你那里生活了这么多年,也以为你就大她亲爹爹,所以……”
“所以什么?”苏木问。
梅娘眼圈红了,哽咽着说:“我也是命苦,我家汉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可不管是怎么死的,就算是被你所害,难不成我还能报仇,你是那样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如果不是因为当年我去沧州投亲,你这样的贵人,咱们只怕一辈子都看不到一次。既然囡囡已经把你当成亲生父亲,难不成我还来找你报仇,真那样,囡囡也不知道伤心成什么样子,这辈子只怕就要毁了,我又如何下得了心。”
苏木沉默无语。
梅娘:“我已经想通了,这一切都怪我,我是不祥之人,这个仇恨,以后休要再提了。等到此间事了,我自回真定,找个尼姑庵,把头发削了,了此一生。”
苏木心中咯噔一声,忍不住道:“不!”
“是啊,是啊,只怕我就算是去做姑子也不成了。”梅娘凄然一笑:“名义上我还有一个丈夫,虽然我和汪千户从来没有夫妻之情也没有夫妻之实,可是,只要有夫家在,却没有地方敢收容我。”
苏木:“汪连死了。”
“什么?”梅娘低呼了一声。
苏木:“就是昨夜阵亡的,昨天晚上超过一半的士兵战死沙场。”
“我果然是一个不祥之人啊!”梅娘的眼泪终于落下来。
苏木:“梅娘,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按照规矩,你现在名义上还是汪连的未亡人,就算要去做尼姑,也得守孝。”
“恩。”梅娘终于哭出声来,身子在风中颤个不停。
苏木想安慰,但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梅娘。
先前听到汪连阵亡的消息之后,苏木甚至还暗自欢喜了半天。可现在却发觉很是不妙,古代的妇女都讲究名节,丈夫死不能再嫁,谓之守节。
如果自己强纳梅娘,传出去名声也不好。
看来,一切还得等正德到了再说。只要有皇帝开口,直接判定梅娘和汪连的婚姻无效,社会上也不回有人对自己和梅娘的事情说三道四了。
而且,自己和梅娘之间的误会也得由皇帝出面来消解。
苏木现在无比渴望早一日看到正德,不过,现在只能按捺下焦急的心情等待。
在营地里休整了一天,第二日,白登营这才押着俘虏全军开进了万全左卫。、
万全左卫虽说是一个卫所,其实却是一座城市,就其规模,大概和内地的一个县城差不多。城中常年居住了三四万居民,当然,大多是军户和镇军。
白登营的道理惊动了全城,所有人都没想到竟然有这么一支军队神不知鬼不觉地开了过来,还带着这么多俘虏和斩获的人头。
要知道,大明朝在对北方敌人的战争中鲜有胜绩。就算偶有收获,也不过是一两颗人头,这已经是空前大捷了。报上去之后,层层浮夸,报个斩首千级也是常事。
不过,大家都知道要想获得一个鞑靼人的脑袋是那么的难。
如今,白登营的缴获如此丰富。
两百多颗人头都用石灰和大粒子青盐蜡了,挂在士兵的腰上和马边,看起来是如此地狰狞。
而被俘虏的鞑靼人竟达到惊人的三百之巨,且都是青壮,这就更让人吃惊了。
一时间,全城都轰动了。
所有人都涌上街头来看热闹,然后被凶恶的白登营士兵吓得心中打突。
这一仗超过一大半白登营的士兵战死沙场,谢自然一手拉起的这支军队已经杀发了性,一个个都红了眼。身上自然而然地带着一股明朝军人所不具备的煞气,多看一眼,都让人心中狂跳不止。
作为一座军镇,万全左卫的人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自然知道白登营这群人可以说是人人手上都沾着人血。这样的军队人数虽然不多,却战斗力却抵得上一支万人大军。
于是,城中之人纷纷打听这支军队当家人究竟是谁。很快,苏木苏学士和谢自然的名字就在城中传开,在他们口中,苏木简直就是诸葛再世,而谢自然则是那常山赵子龙。
在万全左卫的军政两方官员对苏木和谢自然也是心中敬佩,战战兢兢地小心侍侯着。
在城中休整了三日之后,朝廷的大军总算开过来了。
原来,小王子北逃的时候,因为是分散突围,而且又选择从宣府地界逃跑,大大地出乎了明军的预料。
追击了几日残地之后,正德在弄明白小王子的去向,心中暗叫一声苦也!
小王子已经给他自己争取了几日时间,现在就算要追,也是追之不及了。
可是,正德还是不肯死死,就亲率一部轻骑日夜兼程朝宣府扑来,正好在半路上遇到了苏木派去应州带信的信使。
听到苏木说他已经全歼了小王子,并斩首敌酋之后,正德一阵狂喜,立即赶到了万全左卫。
小王子一死,这场空前国战才算是彻底圆满,而华丽地落幕了。
好个苏木,不愧是朕龙潜是的第一信重之人,这次可是替朕大大地涨了脸面。
第九百三十五章 正德来了
自从宣府镇主力边军都调去应州参加那场空前大会战之后,说句实在话,留守的镇军都是老弱病残,根本就不堪使用。
就万全左卫来说,也算是宣府镇首屈一指的大兵营,守城的兵力也算雄厚,至少在数量上很是客观。但自己手下的兵究竟是怎么货色,守将自己心中清楚。
而城中突然多了三百多鞑靼人俘虏,还是让城中文武官员心中忐忑,生怕这群俘虏弄出什么事来。不得不承认,五十六年前的土木堡之柏在明军心中留下了深重的阴影,到现在已经有些畏敌如虎了。
所以,等苏木等人一进城,守将就紧闭四门,开始了长期戒严。
并不断地小心询问苏木他们什么时候押着俘虏离开。
对此苏木也很无奈,要想消除明朝边军对草原民族的恐惧,估计还得很长一段时间。
不过是三百鞑靼人俘虏而已,就让他们如临大敌。三百鞑靼算得了什么,只要横下一条心,明军也不是不能和其面对面较量的。我白登营不就战而胜之,虽然付出了极为惨烈的牺牲。
空前大战之后,白登营士兵也确实累了,现在急需一场休养。于是,士兵们就成天呆在军营里,该吃吃,该睡睡。
只苏木耳朵里不得清净,万全左卫的军政官员们成天过来请他过去说话,为的就是尽快让他带着队伍离开。
这一日,照例如此。
苏木和万全左卫的将军正在衙门的大厅堂里吃茶说话时,就有一个卫兵惊慌地跑过来,禀告说城外来了一支军队,都是骑兵,看规模好象很大,至少有三千人庐巨。
听到这个消息,镇守将军吓得霍一声站起来,声音都颤抖起来:“三……三千人马……还还还,还都是骑兵……”
看他吓成这样,那卫兵跪在地上:“老爷休要担心,来的乃是我大明的军队。”
“我大明朝的军队,不可能,不可能,我大明朝又有哪一镇有三千精锐骑兵,一定是鞑靼人伪装,想来赚城的。对,肯定是的。”镇守将军大声下令:“传令下去,来的很有可能是敌军,让将士们把好城们,休要放一兵一卒入城。”
苏木看他吓成这样,禁不住暗自摇头。看来,要重建明朝边军的心气,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还好有应州大捷这场空前胜利,这也是一个好的开端。
人家是主,自己是客。
即便他苏木的身份地位比起这个镇守将军高出许多,却也不方便插嘴。
来报的卫兵:“不是,不是。”
“什么不是,你敢抗命吗?”镇守将军一瞪眼,满面的气恼。
那士兵:“禀大老爷,来的确实是我大明朝的军队,领军的大将军还将关防文书派人送过来了,让大老爷快快开门,让他进城。”
“关防文书,快把来给老爷我看。”
接过文书之后,几个将军都将军脑袋凑在一起研究起来。
须臾,镇守将军大怒:“假的,假的,定然是鞑靼人假扮。这人说他是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奶奶的,说谎话也得像那么回事才对。我带了一辈子兵,九边镇将有几个总兵官我不知道,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有朱寿这么个人。”
苏木一听,心中一阵喜悦,朱寿,这不就是正德皇帝吗?
哈哈,我等他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正德一到,咱们就可以回京了,这山西我已经呆烦了。
苏木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道:“开门,大开四门,放友军进城。”
听到苏木这一声大笑,镇守将军小心地问:“学士可认识这个朱总兵?”
苏木笑着点头:“自然认识,等下咱们都出城迎接,对了仪仗可都准备好了。”
“仪仗,准备什么样的仪仗?”镇守将军听苏木说他认识朱寿,心中一松,忙问。
苏木:“按照天子仪仗准备吧,来的是正德皇帝陛下。陛下的性子你们大约不知道,最喜欢给臣子开玩笑了,日常自称威武大将军,并起了朱寿的名字。”
“啊,是陛下!”
所有人都惊叫一声,张大嘴巴半天也着声不得。
天子驾临万全左卫,那可是不得了的大喜事。
于是,万全镇军一片忙碌,命令如流水一样传下去,全城军民都出来清扫街道,跪在街边迎接。
街道每隔一百米都放了一口香炉,里面点着线香水。
每个店铺大门口还被勒令摆了几盆鲜花,门楣上挂着红布红绸缎,看起来当真是红旗招展,花的世界。
然后,由苏木领头,胡顺、谢自然、胡进学以及万全左卫的军政官员大开城门,出去迎接。
万全左卫把接驾仪式搞得如此隆重,苏木内心中还是很不以为然的。其实正德这次来万全左卫,主要是为了来见自己。万全左卫忙乎这些根本没任何用处,只要能够让正德皇帝看到小王子的头颅,看到被俘虏的鞑靼人,就比什么都好。
开了男门,过了吊桥,就看到一个身着戎装的青年人坐在马,手搭凉棚看过来。
不是正德,又是谁?
看到苏木,正德哈哈一笑:“苏木,你紧闭四门,不放我进去,是什么意思?”
苏木也笑起来,走上前去:“陛下,臣也是刚听说万岁来了。我又不是万全左卫的镇守大将,城防可不归臣管。”
听到苏木喊那个年轻人为陛下,众人才知道马上之人是正德皇帝,同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高呼:“万岁,万万岁!”
正德跳下马来,朝众人虚扶了一下:“都起来吧!”
还没等万全左卫众人起身,正德就一拳打道苏木的肩膀上。
这一拳疼得钻心,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前,苏木却不好意思躲闪,只能生生地受了。
身为当今天子,竟然不顾天颜体统殴打大臣,众人都是面带骇然。
苏木却知道正德是实在太高兴了,这才喜极忘形,这一点从皇帝面上的笑容就能看出来。
“好个苏木,应州大战那日之后,朕听人来报说翰林院侍读学士苏木畏敌如虎,临阵脱逃,朕还真吓了一跳。朕的臣子怎么可能是这样,而且逃跑的还是你苏木。却不想,你竟然给了朕这么一个惊喜。”
第九百三十六章 朕亲手杀敌一名
苏木:“事情紧急,当日陛下出阵之后,臣也是突然想到鞑靼小王子可能会从万全左卫和怀安卫这一线北逃。当下也没办法像陛下禀告,就轻骑跑到这边来,想的就是阻住敌人的归路。幸好白登营正在这一带训练,臣就命他们守在洋河关卡,这才诛杀了小王子这个敌酋。”
这一席话说得漏洞百出,可正德正在惊喜之中,自然也不会想到其他。
苏木说完,又道:“陛下,还请先进城,待臣慢慢将那一仗禀明。”
正德皇帝一把拉住苏木,“慌着进什么城,要进城随时都可以。朕等不及要听你说这一仗的情形。走,咱们沿着护城河走走。”
说完,就率先朝前走去。
“是,臣遵命。”苏木很是无奈,只得跟了上去。
其他官员也是没有办法,只得远远地跟在后面。
苏木:“对了,臣当日走得充忙,却不知道应州一战的情形,还想问问陛下。”
一听苏木问起应州大战,正德立即眉飞色舞满面得色:“你不问,朕正要同你说起呢!过瘾,真是过瘾啊!”
他激扬地一挥袖子:“那日朕带着大同镇的所有军马出阵之后,小王子大约也是知道我大明其他五镇的部队已经将他团团包围。换成其他人,到那一刻首要选择就是退兵突围。可小王子见朕亲自出马,如何肯放过。内心中,还存了要赌这一把的心思。”
“只要他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击退大同镇军,并活捉了朕,这一仗鞑靼人就赢了。而且,鞑靼人生性狂妄,并不认为要打败区区一个大同镇是一件难事。如果换成朕是那小王子,只怕也会赌上这一场的。”
“只可惜,朕不是英宗皇帝,朕上得了马,开得了硬弓,凡战都是一马当先。大同镇军见朕都身先士卒,敢不三军用命?”
苏木由衷地赞了一句:“陛下的勇武,同成祖皇帝相差仿佛。”
“哈哈,难得你夸奖朕,朕却有些得意了。”正德看得出来苏木对自己是真的佩服,心中一阵狂喜。要知道,在从前的西苑,练武的时候他可是经常被苏木痛扁的。至于读书,更是同苏木比不来,还时不时在学问上被他给挖苦几句。
后来正德做了皇帝,苏木做为他的臣子,神情中好象也没有任何恭敬之意。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正德皇帝就一心想赢苏木一场,得让这个大臣对自己真心佩服。
如今,这个心愿总算是完成了。
想到这里,正德心花怒放,忍不住伸出手去,一把勾住苏木的脖子。
这下,远远跟在后面的众官都是心中大骇:早就听说苏木苏学士是陛下龙潜时的心腹,关系密切,却不想竟然密切成如此地步!
胡顺、谢自然互相看了一眼,神色中全是狂喜:苏木如此得宠,咱们可是靠上一座天大的靠山了。
至于钱宁,却是满面的阴霾,心中禁不住一阵丧气,隐约有个心思浮起:即便我钱宁如何讨好君上,可在万岁爷那里的情分,却一辈子也赶不上苏木这鸟人。
冯敌和刘养正,连同和他们一到来这里的两个锦衣卫力士到现在还是杳无音训,估计已经被苏木这厮给害了。
苏木奸贼,好狠毒!
也许,下一刻他就会来对付我了。
想到这里,钱宁感觉脖子有冷风吹来,禁不住缩了缩脑袋。
“本来,以大同镇军的实力,根本不足以同鞑靼人抗衡的。不过,有朕在,王勋他们也不敢不拼。鞑靼人的骑兵反复冲击我阵,不过,我军却守得甚严,从上午直到午后,双方接阵十余次,这仗就这么坚持下去了。”
“起码打了两个时辰,根本就来不及用饭,大家都在咬牙硬扛,这一仗还真是惨烈啊!”正德忍不住摇头:“有要几次,眼见着朕所在的中军大阵就要被敌人给破了。没办法,朕只能亲率卫队补上去,等打退了敌人,才退回本阵歇气。”
“不过,那些卫兵可恶得紧,朕每次出阵,都被他们团团围在中间,根本就没有同敌人交手的机会。”正德忿忿道。
苏木一笑,忙拉开正德勾在自己脖子上的手:“陛下,请注意体统。”
“什么体统不体统的,朕高兴啊,你少给我来这一套!”正德低声一笑,给了苏木一脚。不过,还是将手收了回去:“当初你就说过唐太宗上阵的时候被程知节和秦叔宝他们围在中间,朕这次好真遇到了。”
苏木:“陛下请接着说下去,后来怎么样了?”
“厮杀了两个时辰,眼见着大同军已经没有力气了。说句实在话,我大明的边军比起鞑靼人来说还是不成的,再这么下去,只怕就要败了。好好,其他五镇大军及时赶到,加入战团。这下,我军兵力占到绝对优势,这一仗也就没任何悬念了。”
“又两个时辰,小王子见不能抵挡,又陷入了十面埋伏,就呼啸一声,抛下牛羊、老弱分十几路突围。鞑靼人都是快马,而且四下逃蹿,朕也是没有办法。”
“不过,这一仗我大明朝算是获得了一场空前胜利,斩首上千。而且,你不知道鞑靼人丢下了多少牛羊?”
苏木好奇地问:“多少?”
正德皇帝得意地竖起右手食指:“十多万头,哈哈,鞑靼人丢了这么多赖以为生的牛羊,势力大损,将来也不知道要饿死多少人。嘿嘿,北方边患算是彻底解除了。”
苏木也高兴地露出了笑容,他也没想到正德这一仗收获如此之巨。
相比起真实历史上的应州大战,此次战果更加辉煌。看来,蝴蝶效应也是有好处的。
在真实历史上的应州大战中,明军虽然获胜了,但斩获却不多,总共才斩首十七级。
不过,明史是清人所著。
清朝御用文人可是没有任何节操的,为了黑明朝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几十万人的大会战,怎么可能只斩首十七?
苏木:“对了,皇帝陛下你自己可有收获。”
“咳,朕差点忘记了。”正德更是激动:“朕此战亲手杀敌一名。”
第九百三十七章 苏木,朕该如何封你
“朕要下旨褒奖威武大将军朱寿,用明旨传诏天下,并载入史册。”正德得意洋洋,开始了表扬和自我表扬。
苏木大惊:“陛下不可!”
“怎么不可?”正德茫然不解。
苏木苦笑着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须:“陛下,杀敌一名确实是一件不得了的战绩。可没上过战场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要想在战场上斩首一级又多难。普通百姓可都是看演义小说长大的,对于战争的认识也停留在《三国演义》的程度。在他们看来,做为一个大将军,就该和赵子龙一样,来一个长坂坡七进七出,在百万军中取敌首级如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这样才算是值得夸耀的武功。在百姓心目中,真正不过是两军大将军的事情,双方鸣锣,大将出阵单挑,赢的那方就算是获得最后的胜利。而士兵所担任的不过是呐喊助威的角色,跟稻草人一样。陛下斩首一级确实了不起,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陛下打了一整天,才斩首一级,传出去。让看惯了演义小说的百姓知道了,岂不要被他们当成无用之人?真明诏天下,大家不但不会对陛下心生敬畏,反多了一丝不敬,感觉这事就是一场笑话。”
“啊!”正德目瞪口呆:“朕怎么没想到这一点。”
苏木好心地提醒着正德:“陛下要发旨,臣也不反对。要不,这道旨意就由臣来起草吧,怎么着也得跟赵子龙一样才行。斩首,就一百级吧!”
“不行不行,这不是骗人吗?”正德皇帝气得一张脸红了起来,不住摇头:“这根本就不对,斩首一百级,就算是楚霸王再世,叫一百个人排队站在他面前叫他砍,砍上一会手就会累得没劲了。斩首一百级,那不是笑话吗,朕不能骗人!”
“陛下。”苏木还待在劝。
正德气得又给了他一拳:“你不要说了,朕没那么厚的脸皮。其实啊……”
“其实如何?”
正德突然又高兴起来:“其实啊,斩首一级也不错啊。你想,从古到今,做皇帝的又有谁在战场上砍下过敌人的头颅?唐太宗和成祖皇帝也被亲手杀过一个敌人,至少在做登基之后没有。说起来,朕也算是古往今来的皇帝之中的头一份儿啊!”
看样子是没办法说服正德了,他的性子苏木最清楚不过,一旦认定了的事情,八头牛也拉不回来。不过,正德如此光明磊落,还是叫苏木暗暗佩服。
不像后面的康熙皇帝,去狩猎吧,偏偏要给他自己脸上贴金,说一日之内猎杀一千多只兔子。猎杀一千只兔子,想想都不可能。其他得且不说,叫你连开一千次影,弓,就算是奥运选手也得累趴下了。
正德:“爱卿,你说说伏杀小王子一事,朕已经等不及听了。”
听到正德皇帝问,苏木忙凝起精神,将这一仗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只隐去了钱宁叫冯敌和刘养正跑来夺军权一事。
倒不是他畏惧钱宁的权势,实际上,对于这个愚蠢小人,苏木还没有放在心上。
只不过,谢自然杀了三个锦衣卫,这事若是传出去,免不了有麻烦。况且,刘养正身上还带着一个大秘密,关系到福王的身世,若是传了出去,立即就会引爆大明政坛。
苏木本就能说,这一番说来,当真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特别是在描述那天晚上的凶险残酷一战时,更是听得正德忍不住连声惊呼,继而一身微颤:“我大明朝竟有如此勇士,爱卿,朕心甚慰,朕心甚慰啊!”
正德吁了一口长气:“还好杀了小王子,白登营虽然元气大伤,但牺牲却也值得。谢自然这人不错,可堪大用,朕倒是有意重组白登营。”
这可是关系到自己未来女婿前程的大事,苏木忍不住竖起了耳朵。
正德低声道:“前一阵子朕接到福建江浙那边的折子,说是扶桑那边的倭寇常于沿海刁民勾结,为祸我大明朝。福建那边的军队不堪使用,既然谢自然有如此本事,倒不妨派他带着白登营去福宁镇。”
苏木“啊”一声:“陛下圣明。”
谢自然若派去福宁镇,那地方可是个大军镇啊,虽说不能同九边相比。
谢自然还年轻,派过去,也许用不了多少年,就能成为一镇的总兵官,那可是妥妥的军界大姥。
到时候,苏木在内阁,女婿谢自然在军队,自己老丈人在锦衣卫,一个大型政治团体就算是成型了。任何人想动我苏木集团,都得掂量掂量这其中的分量。
正德微笑着看着苏木:“这也算是朕对谢自然的恩典,对了,爱卿,你立下了这样的大功,朕又该如何封你?”
戏肉来了,苏木心中一片欢喜,但表面上还是说:“臣在陛下那里的恩遇已是极厚,只愿报效君父和国家,至于待遇却不敢多想。”
谦虚到这里,苏木心中一动,又补充一句:“陛下若是要赏臣,臣倒是有个不情之请。”
正德皇帝:“你说。”
苏木:“臣想请陛下宣布一桩婚姻无效,然后同一人解释一下臣当年化名梅富贵去沧州公干一事。”
正德有些迷糊:“朕怎么就想不明白了,你仔细说说。”
苏木只得硬着头皮将自己和梅娘的恩恩怨怨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正德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苏木:“你啊你啊你啊,哈哈,哈哈!”
苏木:“陛下在笑什么?”
正德:“你啊,竟然威胁那叫什么梅娘的和你睡觉,哈哈,堂堂苏大才子,海内第一名士,至于用上胁迫的手段吗?”
苏木一张脸涨得通红,再也说不出话来。
正德不住笑,待到苏木眼见着就要爆发的时候,这才道:“难得看到爱卿你如此窘迫,哈哈,放心好了,这事朕帮你办了。无论如何,得叫那女子从了你。实在不才成,朕直接下一道圣旨将那梅娘配给你就是。”
“陛下不可下旨。”苏木大惊,开玩笑,如果为这事下一道圣旨,弄得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苏木还有脸见人吗?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正德得意地耸了耸肩膀:“走,进城去。”
两人谈完话,万全左卫的官员们帮将皇帝接进城去。
皇帝入城,自然又是一番轰动。
钱宁提议将小王子的头颅呈上来,让皇帝查验。
正德却不去行宫,反说:“不急着去看,朕先去苏爱卿家。”
第九百三十八章 说合
众人见正德连小王子的尸首都不去见了,进城第一件事却是去了苏木下榻的地方,心中更是惊骇。
苏学士圣眷之隆,只怕已经是当朝第一了吧?
“恩,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了。”将事情说完,正德皇帝饶有兴味地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梅娘。
然后又问:“梅娘,朕现在宣布,你和汪连的婚姻并不存在,你现在想干什么,想嫁谁都由得你。当然,嫁一个平民也没什么意思,如你这样的人物。”
皇帝的话,梅娘又如何不明白,现在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只不住地流泪。
是的,一切都明白了。
苏木当年去沧州顶替自己死去的丈夫的名字,做巡检司巡检,那是替皇家办差。
兵部那边的人为了方便,随便找了一个死去的士兵的名字,很不幸运,梅富贵被选中了。
如此,家里才没有得到富贵的死讯。
这样说来,苏木并不杀害自己丈夫的凶手。不但如此,他被自己喊了这么多年大恶人,还委屈了呢!
哭着,梅娘什么也没说,只向苏木又磕了一个头。
苏木慌忙将她扶住,想安慰,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两人二目相对,又想起当日肌肤相亲时的旖旎风光,却是心头感叹。
梅娘终于缓缓开口,声音带着颤抖:“苏大人,是小女子不对,误会了你这么多年……囡囡……囡囡她……”
苏木:“囡囡就是我的亲女儿。”
梅娘流着泪:“梅娘是个不祥之人,学士对我的情谊,我又不是瞎子,如何看不出来。可惜,是我没福,不能侍侯你。我也曾经说过,要削发为尼,还请大人恩准。”
“做尼姑……不不不。”苏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是不住地说着。
“大人休要挽留,民女确实不敢答应。再说,我家富贵到现在是确定已经去世,作为他的妻子,我要为他守节。”梅娘不哭了,面上反露出凄然地笑容。
苏木顿时火了,喝道:“守节,你为谁守,为囡囡的父亲守吗?我才是她的爹爹,我还没死。梅娘,你又该如何向她解释?”
“囡囡,囡囡!”这事确实不好对囡囡解释。这个小姑娘从小就没有了父亲,到如今已经将苏木当成了自己亲生的爹爹。如果现在过去告诉她,你爹不是苏木,而且还在多年前就已经趋势,却不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子。
可以说,如果和苏木没有了这层父女关系,囡囡的整个人生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没有了苏木这个大人物的父亲,她和谢自然的婚姻还会存在吗?
谢自然何等身份,只要他愿意,有的是名们望族的大家闺秀肯嫁过去,又如何看得上一个普通农家女子?
这也是明朝上层大人物的婚姻规则,即便是下层社会,也讲究一个门当户对。
这些天,同囡囡的接触中,梅娘看得出来女儿对谢自然是一片痴情。
我这么做,对她是不是太残忍了些?
梅娘心中一乱,又哭起来。
她一哭,苏木还好,正德皇帝就光火了,忍不住哼了一声:“哭什么哭,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龙颜大怒,对梅娘这个普通妇人来说无疑如同雷霆。
梅娘慌忙又磕了一个头:“陛下饶命,是民妇无礼。”
正德哭笑不得:“朕又不杀你,否则,苏爱卿可要没完没了了。依朕看来,你守什么节啊,没必要。”
“什么?”梅娘张大了嘴巴。
正德:“民妇梅娘,你家丈夫梅富贵已经去世多年,按照礼制,你现在刚听到这个消息,而且朝廷也鼓励妇人为丈夫守节。可是,朕怜惜你,怜惜你女儿,也怜惜苏卿家,就做主将你配给苏木了,这事就这样吧。”
“这……”梅娘好象受到了很大的屈辱,一张脸上全是恼怒:“万岁爷,民女誓死不从。”
“怎么,你敢抗旨吗?”正德装出一副威胁的模样:“抗旨可是要诛三族的,你难道就不害怕吗?”声音虽然恶狠狠的,可正德心中还是一阵负气,这些年,他顶着荒唐国君的名头,所颁布的圣旨可不是一回两回被大臣们给驳回来。
若是抗旨就要诛三族,只怕这朝廷里的人已经被他杀了个干净。
朕这个皇帝,当得可没滋味得紧。
“陛下,哪里有叫人改嫁的规矩?”梅娘的声音高亢起来:“即便你是皇帝,也不行。若陛下再要羞辱民妇,民妇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正德眼珠子一转:“其实也不算是羞辱,这事朕也是占着理的。对了,朝廷有个规矩,叫夺情。也就是说,大臣们的父母若是死了,按制臣子要辞去所有职务回家守孝三年。可朕却可以下一道旨意,让他们不用守孝。民妇梅娘,你想啊,只要朕下了圣旨,就算是父母死了,也不用守孝。难不成,叫你改嫁,还比死了父母还严重?所以,这事你不用担心,别人不但不会对你心声鄙视,还会感叹一声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这事是真的?”梅娘没见过什么世面,听皇帝说得头头是道,就有些相信了。
苏木也瞠目结舌,不过,他还是很快回过神来,连连点头:“是是是,是有这个说法。”
正德:“再说了,梅娘,朕也不是叫你嫁给苏木,而是给他做妾,这事就这样吧。”
说完话,就朝苏木挤了挤眼睛,悄悄做了个鬼脸。
苏木哭笑不得。
梅娘一想到自己从此就要做苏木这个大恶人的侍妾,没夜要与他同床共枕,羞得一张脸变成了红色。
说妥这事,正德这才道:“现在是时候去看看苏卿家你的战果了,走!”
苏木:“臣在前面带路。”
等出了苏木下榻的住所,正德又给了苏木一拐子,小声笑道:“苏木,朕这次可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你可欠朕一个大人情,要还的。否则……嘿嘿,朕叫叫那个梅娘继续为他的先夫守节。”
苏木:“是是是,陛下且说就是了,只要想得到,臣去办。”
正德摸了摸胡子:“朕现在还没有想好,而且啊,你可不是个爱欠人情的,朕好不容易捏到你的把柄,自然要好生利用。”
说完,就哈哈大笑着出了门。
第九百三十九章 心脏病
正德皇帝和苏木在里面说了些什么,别人也无从知晓。
钱宁在外面等着,只觉得时间是如此的漫长,心中的羡慕嫉妒恨让他几乎要发狂了。
见皇帝和苏木有说有笑出来,钱宁知道自己一辈子都达不到苏木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而且,苏木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大仇人。
以他的狡诈,将来肯定会不停设圈套让自己钻。
也许,我钱宁就是下一个刘瑾。
不,先下手为强,得想个法子将这鸟人给治了。
可是,这人圣眷实在太盛,背后又是强大的文官团体,又怎么斗的过他?
想到这里,钱宁一颗心都凉了。
正德皇帝出来之后,众人慌忙一涌而上。
走了一路,刚要到万全左卫的衙门,小王子和阵亡的鞑靼人的头颅就放在衙门的库房里,用石灰、樟脑等物细心腌着。
正德突然站住了:“不不不,不去看小王子了。”
苏木一愣:“臣不明。”
正德:“先去看鞑靼俘虏,看完之后才去见小王子。这就好象是一出得趣的大戏,小王子是压轴段子,得放在最后才过瘾。”
苏木和其他官员同时微笑,齐声道:“皇上圣明。”
鞑靼俘虏有三百多人,都关押在白登营里。
这一仗,白登营超过一大半人死在敌人手头,可以说已经被打残了。白登营的士兵都是谢自然从山西行都司选拔的精锐,军户士兵乃是世袭,明朝开国两百多年,整个山西军户中但凡有些来历的人物,都是粘亲带故的。
这一战下来,幸存的士兵可是说人人都死了兄弟、表兄、堂兄弟。
对他们来说,鞑靼俘虏可谓是仇深似海。
俘虏落到他们手头,自然不会客气。古代战争可没有日内瓦公约,也没有优待俘虏的普世价值。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军队的道德标准。否则,你就是瓜怂。
这三百多俘虏进了白登营,自然是十大酷刑侍侯着,毒打肯定是少不了的。每天也只有一碗薄粥可吃,甚至还有俘虏被明军士兵用绳子穿了琵琶骨,折磨到半死。
若不是苏木有言在先,这些人可都是要献俘太庙,只怕不出两天,这三百鞑靼人就要被他弄死光了。
等到正德和苏木进了白登营时,就看到旗杆上吊着两个鞑靼人,几个白登营士兵正拿着烙铁在他们身上烙着。
鞑靼人自然是一阵接一阵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动手行刑的那个明军士兵也在放声大哭:“还我弟弟命来,还我弟弟命来。我答应过我娘,要把我弟弟平安带回家去的。狗日的,我该如何想我娘交代啊?”
“怎么搞成这样?”正德怒了,忍不足住发出一声愤怒的叫声。
苏木见情形不妙,连声喊:“住手,都住手。”
见苏木和皇帝过来,士兵们忙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钱宁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立即叫道:“谢自然,你是怎么带兵的,怎么放任手下折磨俘虏?”
谢自然是苏木的未来女婿,也是最得力的干将,钱宁眼珠子乱转,就想安他一个罪名,剪除苏木一条臂膀。
谢自然脸色一变。
这个时候,正德铁青着脸检查起俘虏的伤势来。
看见皇帝脸色不好,所有人都沉下脸不敢说话。
半天,正德又愤怒地叫了一声:“朕这次亲征,不过才手刃一名敌人,根本就没杀过瘾。正打算叫你们放几个俘虏,让朕再一场。谢自然,你可恶,竟然把这些敌人弄成这样,叫朕等下还怎么和他们决斗。欺负只剩半条命的鞑靼人,胜之不武,胜之不武。”
听到皇帝这话,谢自然面色一松。
其他官员更是一脸古怪的表情,遇到这样的天子,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啊!
苏木摇了摇头:“陛下,既如此,就回万全左卫的衙门去看小王子的头颅吧。”
“对对对,现在就过去看。”一想到小王子竟然死了,正德心中一阵激动。
既然没办法同鞑靼俘虏交手,那就去看看那个老对手也好。
回到衙门之后,不片刻,就看看到谢自然和胡顺捧着一个硕大锦盒进来,跪在地上:“臣胡顺(谢自然)叩见陛下,这是小王子的脑袋,请万岁御览。”
一刹间,几乎所有人都伸直了颈项,就连苏木也不能免俗。小王子的尸体他见过,可被砍下的脑袋究竟是什么情形,心中却还是非常好奇的。
这其中最关心的却是钱宁,他心中不住祈祷:不是不是不是,最好不是小王子。
硕大的锦盒打开了,一股强烈的冰片、麝香、樟脑的味道传来,熏得人忍不住鼻翼抽动。里面是一坨黑糊糊的东西,块头却不大,也就一个小南瓜尺寸。不过,却是五官俱全。
这颗头颅大张着嘴巴,露出焦黄的牙齿,眼睛微闭。
苏木没想到腌制之后的人头竟然是这种模样,这他妹跟木乃伊也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从这颗脑袋上还是能够很清楚地认出,这人就是小王子。
心中突然一阵恶心,将头转到一边。
不过,堂中众人都是军人,死人见得多了,却也不害怕。都将目光落到小王子脑袋上,仔细研究起来。
钱宁忍不住叫道:“大胆苏木,你怎么弄个婴孩的脑袋过来骗圣上?”
苏木忍住气:“钱指挥使,当初你我可都是见过小王子的,只要眼睛不瞎,自然能够认出他的模样。”
钱宁还要再胡搅,正德却呼一声站起来:“没错,就是小王子,朕认出他来了。这人的脑袋被腌制了几天,脱了水,自然是要变小的。”
既然皇帝已经发话,钱宁只得无奈地闭上了嘴巴。
突然间,正德皇帝一个出奇的举动叫所有人大惊失色。
他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住小王子脑袋上的头发就将之提了起来,然后系在自己的腰上,并放声狂笑起来:“小小鞑靼蛮夷,竟敢侵略我大明边境。朕将佩带小王子的头颅班师回京,献祭太庙,叫天下人都看到朕的赫赫武功。犯我大明天威,虽远必诛!”
大堂中所有人血液都快要沸腾了:“万岁,万岁,万万岁!”
可就在这个时候,正德面上却突然出现一种酒桩后的血红,红得更鸡血石一样。
接着,正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
手中那颗小王子的头颅也在大堂地面上骨碌碌地滚动。
苏木心中如同有惊雷炸响,一个不好的念头浮起来:正德皇帝的心脏病发作了!
(本菊)
第九卷血疑
第九百四十章 酒肆茶坊说传奇
大明朝正德八年的夏末,当今天子御驾亲征漠北鞑靼,并在应州歼灭小王子十万部众,并砍下敌酋头颅的消息在京城中风一样地传开了。
当然,在信息极为不发达的古代,这一战具体情形如何,远在京城的普通老百姓也无从知晓,更多的只是推测和夸大。
这些天,这一战的故事在京城的酒厮茶坊中被说书先生说个不停。
“各位客官,且说那鞑靼小王子哇哇一声杀出阵来。但见此人身上长着尺长黑毛,头生犄角,面如蓝靛,张着血盆大口,手提烂银点钢枪,这一声叫,如果霹雳,竟将我八十万大明士卒惊得人仰马翻……”
就有人叫了一声:“周嘴儿,这小王子不成了当年喝退八十万曹军的张翼德了,你将我大明天子比做曹操,难道就不怕被锦衣卫请去喝茶吗?”
听到这个听客这么问,那个叫周嘴儿的说书人才发觉自己失言,一想到锦衣卫的厉害,面色一变,强道:“我说过吗,我说过吗?”
那人还要再犟,早有不满的另外一个听客喝道:“温健全,你他娘这不是找事吗,咱们正听得痛快,你却来扫兴。呸,那小王子也配做张飞。你没听周嘴儿刚才说了,那小王子身上长着尺长黑毛,头生犄角,面如蓝靛吗,这活脱脱一只黑熊精。”
“是啊,是啊,姓温的,你就他娘讨厌吧!”
其他听客大怒,都将手中的瓜果皮朝温健全扔去,同时大骂:“滚出去,滚出去!”
叫温健全的听客犯了众怒,知道今日若不快逃,一顿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忙抱了头朝外逃去。
赶走扫兴的温健全之后,众人又叫:“周嘴儿,你继续讲,你说的故事咱们爱听。”
周嘴儿见大家都支持自己,心中得意,团团一拱手,清了清嗓子,继续道:“小王子生得如同鬼怪,他这一声吼,确实将大伙儿给吓了一跳。我大明士卒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强军,自然不惧,可驾不住座下的马儿不懂事。一受了惊,就尥蹶子了。”
他也发觉自己刚才说的故事不妥,有损明朝士兵高大全的形象,立即改了口。
听众连连点头,一脸的欣慰,附和:“是啊,马儿不懂事的,我大明朝的边军何等威武,自然是不怕那小王子的。”
周嘴儿给了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听客心中顿时高兴起来,不住地将手中的铜钱朝台上扔去。
看了钱,周嘴儿更是高兴,接着道:“看到战马受惊,可愁坏了我正德天子。万岁眉头一皱,心道,再让这小王子叫下去也不成啊,关键是难听,叫人心慌。”
“呵呵。”大家都笑起来。
周嘴儿:“万岁爷立即抽出硬弓,搭上一支长箭对准了小王子那张血盆大口就咻一声射了过去。你们猜,这一箭射中了没有?”
他故意卖了个关子。
“接着呢?”大家听得入巷,连声催促。
周嘴儿却没有直接说出结果,而是悠悠道:“万岁爷所用的箭却有个讲究,尾羽乃是暹罗国绿孔雀的翎子,箭杆是产自渤泥深山的雷音竹。至于箭头,更是了不得,乃是极北之地的镔铁,以文武火反复锻打,用了七七四十九天才铸成的。一箭射出,天下间也没有任何铠甲抵挡得住。”
大家听得都抽了一口冷气。
周嘴儿:“正德天子这一箭射出去,那小王子也是个人物,知道厉害,忙挥动烂银点钢枪挑来。可只听得当一声,那抢竟被万岁爷这一箭射断了。羽箭去势未消,如果不出意外,小王子今次是在劫难逃。”
“好!”大家都低声欢呼起来。
“可是……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王子扔掉手中枪,张开右手一巴掌朝箭头扇来,却将万岁爷这必中的一箭扇落在地。原来,小王子乃是天上的鬼怪转世,铜皮铁骨,刀枪不如。我大明朝正德天子的箭术虽然厉害,却也拿他莫之奈何。小王子扇掉万岁的箭之后,得意地大笑起来,大喝,谁敢杀我?”
众人都是一声叹息,面上都带着失望。
周嘴儿眼珠子一转:“各位也不用担心,正在这个时候,说时迟,那是快,我大明朝阵中早就惹恼了一员小将,叫了一声‘我来杀你!’就拍马而出。”
“和别的大明将士一身铠甲,衣甲鲜明不同。这员小将却是一身儒袍,做文士打扮。此人生得面如冠玉,当真是一表人才,手中还拿着一把鹅毛扇,身下跨着一匹照夜狮子马。”
“这小将也来得快,转眼就冲到小王子身前,手中鹅毛扇朝下斩去。”
“小王子见出阵的是一个文官,手中的武器又是扇子,心中便起了轻视之心。心道,我身如钢铁,刚才连正德天子的箭都射之不入,难道还怕你的鹅毛扇不成,就随意地抬起右手格挡。”
“表面上看起来,鹅毛扇子确实不算是一件兵器。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扇子上面却呼一声射出一团火球,直接打到小王子身上。那小王子遍体长毛,虽然不惧刀枪,却怕火,顿时被点着了,忍不住惨叫一声。”
“那小将见小王子惨叫,猛地抽出腰上的宝剑就刺进小王子的口中。原来,这小王子虽然铜皮铁骨,但嘴巴里却全是软肉,中了这一剑,顿时了跌落尘埃,一命呜呼。”
“见小王子战死,正德天子手中旗子一挥,三军齐出,杀得鞑靼人血流成河……”
“那小王子虽然死了,可身上却依旧如钢似铁。为了取下他的头颅,却用了三天三夜,磨秃了三把锯弓。”
……
这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听得大家如痴如醉,等到故事说完,半天,大家才同时大声问:“那个小将究竟是谁?”
周嘴儿得意地说:“还能是谁,自然是苏木苏子乔了。苏子乔以前就以一己之力平定了宁夏之乱,如今又斩了小王子,当真是我大明朝的擎天一柱。如今,我大明朝内有圣君,外有贤臣,真尧舜之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