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代入感这种东西
林老板也是读书人出身,甚至还考取了秀才功名。早年读书时,他就因为在诗词歌赋话本评书曲艺这种杂学上花费了太多精力,八股文也写得勉强。
参加乡试这才屡试不中,遂断了仕进的念头,专一靠着国家对读书人的优惠政策开了家书坊,做了个儒商。
干了这一行,对文学的鉴赏能力,林老板自认为还是非常厉害的。苏木这首七言绝句,刚一听也许没什么了不起,尤其是开头两句。真若同唐诗比起来,无论是词句和气象都差了许多。只得了其恢弘大气的皮毛。
可若是将这首诗放在当下,与同时代的诗人们相比,却是出类拔萃第一流的作品。
尤其是那句“一夜东风人万里,可怜飞絮已纷纷,更是意境开阔。
不错,写得真不错啊。
林老板顿时心中一动,能够写出如此诗句的人物,难怪能得县试头名,也许他写的话本也不是不值得一读。
于是,他就伸出手去,从废纸篓子里将苏木那本稿子又拣了起来。
林老板先前之所以拒绝收稿,那是因为如今的话本小说同质化实在太严重,若是无名小卒的作品,出一本赔一本。他虽然对贫苦读书人偷自己的书视而不见,并不代表他不爱钱,没有商业头脑。
相反,做了这么多商人,对于黄白二物比起常人来更多了一种病态的嗜好。至于放任同道窃上几本子曰诗云,传了出去,也是一桩雅事。
基于这个原因,林老板更愿意出已经成名,经过市场考验的名作者的东西。至才读了几年书,就想靠码字发财的人,他多半是敬谢不敏的。
如果苏木的书写得还算马虎,也不妨先收了。看他模样手头也很窘迫,否则也不可能卖字为生。
如今苏木刚得了县试头名,他这首诗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传遍整个保定,可以肯定这小子如今要出名了。
只要将他的书印出来,然后大力宣传说这是小才子苏木的小说,名人效应之下,应该能够卖得不错。
当然,这种名声能够维持多久,却很难说。可只要抓紧时间,在短期内将书印出来,左右也能买个几千本,如此,也能小赚一笔。
想到这里,林老板不觉得对自己的商业头脑得意起来。
就定下神去读苏木的稿子。
刚开了两页,林老板就叫了一声晦气:文笔是不错,可这小说好生古怪,居然以一个猕狲做主角。印出去,只怕卖不了几本。按照两广人的土话,那是绝逼要扑街了。
做这行多年,林老板的阅读量极大,基本每天都要读上两本话本,对读者的口味也揣摩到极至。
没错,如今的话本演义书雷同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一翻开书页,全是才子佳人,读起来味同嚼蜡。可他也知道,读者看一种类型的书多了,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阅读惯性。
比如一个读者打开一本新书,一看,主角家里出事了,恩,不出意料之外啊。接下来,应该是他家订下的那门婚事要黄了。
于是,接下去一看,果然退婚。
嘿嘿,果然猜对了。
可如果接下来的故事却不是退婚,而是主角顺利的娶到美娇娘。
读者立即就会将书扔到一边:狗屁,主角都这么倒霉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嫁过去吃亏?这个作者也没什么本事,为了写书,连合理性都不要了。
……
倒霉——退婚——主角奋发读书——赶考之前,得贵人赠金——中状元——回乡去娶亲。
这就是明朝话本是约定俗成的故事主线。
你不这么写也可以啊,可大凡想写出新意的书都无一例外地被市场所抛弃了。
“代入感,对,就是这个词。读者在读一本小说时,多半会将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角,并随着他的悲欢离合而兴奋、悲伤、痛苦、欢乐,这就是阅读的乐趣。”林老板叹息地看着自己手中的稿子,喃喃道:“又有什么人会将自己代入到一只猴子身上呢?单就这个设定而言,此书已经落了下乘。”
“先前听苏木说这是他第一次写话本,以前也没读过基本,估计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道道,难怪会写这种东西。罢,罢,罢,要不我来替他修改修改,看能不能改成另外一种模样,大不了出书的时候少给他一些润笔。”究竟还是舍不得自己想出来的这个商业噱头。林老板只得提起精神,磨了墨,开始改稿。
背景,故事也不做大的修改,就将石猴的身份改成一个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弱冠书生。
可这一改,却显得别扭无比。好生生一个书生落到猴子堆里,还当了猴王,这可能吗?
再说,如今的小说书里的书生大多是风流儒雅,偏偏这书里的石猴飞扬跳脱。你无法想象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会穿进水帘洞,会在树上爬上爬下。
如此一来,不但人物性格要修改,连整个故事也要设计,跟重新写一本书又有什么区别?
颓然将手中的笔扔下,林老板放弃了:“算了,这书也就这样吧,反正也不过几千字,我再读上两页,实在不行退回去。”
抱着这个心思,林老板有一搭不一搭地读着书。等看到:美猴王享乐天真,何期有三五百载。一日,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众猴慌”忙罗拜道:“大王何为烦恼?”猴王道:“我虽在欢喜之时,却有一点儿远虑,故此烦恼。”众猴又笑道:“大王好不知足!我等日日欢会,在仙山福地,古洞神州,不伏麒麟辖,不伏凤凰管,又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自由自在,乃无量之福,为何远虑而忧也?”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服,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住天人之内?”众猴闻此言,一个个掩面悲啼,俱以无常为虑。
然后一个通臂猿猴上前禀告说,乃是佛与仙与神圣三者,躲过轮回,不生不灭,与天地山川齐寿。”
猴王道:“此三者居于何所?”
猿猴道:“他只在阎浮世界之中,古洞仙山之内。”
猴王闻之,满心欢喜,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
噫!这句话,顿教跳出轮回网,致使齐天大圣成。
……
“原来是一本修仙的小说,以畜生道而入圣,这书到现在才有点意思了。”林老板一笑,子不语怪力乱神,他一个读书人,对这种题材倒不是很感冒。
到这个时候,他倒是觉得这本书也不是不可以出的,印他千余本放到市场上试试水也好。
正想着,一看手中的稿子已经去了一半,心中突然一楞:“我原本不喜欢这种的书的,寻常神魔小说,我只看上一眼就会扔掉,再不去碰。今日却怪,竟流畅地读下去,一口气看了这么多,也不反感。或许,这书真……”
突然间,他隐约感觉到这本《西游记》似乎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魔力,不管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会在后面推着你想一口气读下去。
而书中那只顽皮的猴子,如同就活在自己身边,抓耳挠腮地上蹿下跳,一刻也不得安静。
第三十二章 没办法揣度
“人物已经彻底活过来了,有这本事的人可不多。能够将人物形象写得鲜活,那是名作者的标志。”林老板心中一凛。
回忆了一下,如今的小说可说是已经将故事都写尽了,作者们更多的是在人物形象上下工夫。
若是将人写好了,书自然会大卖。
每年坊间所出的话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很多书明明在读的时候还觉得写得很好。将书一放下,却记不起主角究竟是什么模样。
能够写出一个让人记住的主角,难度不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苏木这本书真的很厉害。
猛地抖擞起精神来,林老板又接着看下去。
这一看,非同小可,顿时觉得这书真的太好看了。
不,应该说只能用一个爽字来形容,恰如大热天吃了一快冰镇西瓜,整个人都快活得透心凉。
当孙猴子入了菩提老祖的门下时,林老板舒了一口长气:历经苦难,飘洋过海,终于拜入高人门下,猴子这下可算是得了大机缘,可以修仙了。
然后故事转到菩提开坛说法,林老板更是激动,恍惚中,就仿佛也置身于那海外仙山上,坐听祖师论道。
然后菩提问孙悟空想学那一本的道法,“术”字门的如何,就说了半天术字门的好处,然后悟空问能否得长生。
祖师回答说不能,猴子本就是来求长生的,自然不肯答应。
林老板暗中点头,想:术字门道术不过是请仙扶鸾,问卜揲蓍,不过是算命先生的本事,确实没什么意思,换我也不愿意学。
然后是“流”字门中道和“静”、“动”两门的道术,因为不能得长生,孙悟空都拒绝了。
看到这里,林老板也恼了,心说:“这个菩提祖师也真是,猴子这么诚心来学道,又在山上呆了七年,怎么尽教些没用的东西,这不是糊弄人吗?决计是不能学的,就算学了,也就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平白浪费多么多年光阴。”
心中莫名其妙地怀着一股怨气,几乎气得看不下去。
好在稿子已经到了最后,还剩半页纸的字。
喝了一口已经冷透的茶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去,接着看。
这半页纸的内容几乎林老板彻底地呆住了,当他看到菩提老祖跳下法坛,照着孙猴子的脑袋就敲了三记,一阵呵斥之后背手离开时,一口老血几乎喷将出来。
心中一个念头响起:糟糕了,师尊肯传你真本事,那是格外开恩,做弟子的自该欣然接受,感恩戴德才是。这猴子可好,挑三拣四,这不学,那也不学,这下可算是将菩提老祖得罪到死。这修仙学道和凡人读书上进一个道理,得循序渐进。比如一个孩童进了学堂,得从《三字经》《千字文》念起,读得几年,然后才是学《四书》、《五经》,到最后才是学着作八股时文,只有把基础夯实了,才谈得上理解圣人的微言大义,才谈得上功名仕途。
猴子第一次学道,就要修长生的法门,恰如一个六岁孩童还没识字,就叫嚷着要进科举考场,换我是老师,早一巴掌甩过去了。
“或许,在老祖心目中,猴子已经属于好高务远,朽木不可雕的类型。”
看到这里,林老板一阵懊丧:换我是猴子,无论什么法术,是否能够长生,先学一门再说。他这不学,那不学,总想着后面还有更高明的道法等着自己,结果热得师傅上了火,一样不教,这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哎,猴子就是猴子,这情形不就是猴子掰棒子,掰一个扔一个吗?
……
天已经渐渐黑下去了,饭也没吃,林老板就那么坐在店中,心中一阵火辣辣地浮躁。
忍不住想,苏木写到这里,可说是已经将猴子修仙上进的路子写死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写呢?
若换成我来当这个作者又该如何?
恩,一般来说,碰到这种情形,猴子应该如其他故事里求学上进的主角一样,到师尊那里赔礼告罪。
师尊多半还在气头上,肯定不会原谅。
于是,猴子应该在山门长跪三天三夜,最后其间再来一场暴雨什么的来考验。
于是,悟空的一片诚心这才感动了菩提祖师,将长生之术尽数传授。
不对,以苏木这本书来看,不落前人机窍,别具一格,肯定不会写这种老套的故事。否则,这本书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如此一来,真真是佛头着粪,大煞了风景。
那么,以苏木这书的新奇风格来看,又该怎么写下去呢?
抓了半天脑袋,林老板斟酌片刻,提笔在纸上写下两个思路:一,最后是师门来了敌人,猴子在关键时刻立下大功,得了师傅的犒赏,学成了长生术;二,猴子被赶出师门,另去了一个地方,得了名师,学成一身通天彻地的大神通。
写完,林老板首先将第一条给划掉了。这个思路好是好,可悟空现在也不过是个凡人……不,应该是凡猴,真碰到敌人,肯定立即被人灰灰,怎么可能立功?换我,早就躲到一边逃生去了。
第二条更不可能,这书已经花了这么多笔墨在斜月三星洞上面,如果猴子另外拜师,前头这么多字岂不白写,读者读了也有一种上当的感觉,苏木以前虽然没有写过书,可也不至于犯下这种低级错误吧?
看着手中的笔,林老板第一次对苏木佩服起来:这书是真的好看,让人无从揣度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将悬念留到十足。如今的书,多半是平铺直叙述,想这种不停抖包袱的小说,还真不常见。精彩,真的很精彩。
故事是如此的井猜!
第三十三章 笑而不语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去了,刚一回到家,苏木就冲进自己的房间,衣服也没有脱,就普通一声趴在床上:“麻辣隔壁的,在这么下去,我要过劳死了!以前在大学当助理教师,每周也不过几节课,朝九晚五,早上吃酒,晚上跳舞,三点一线,却不想给人打工讨生是如此疲劳!”
如今的情形,真是有些大公司白领加班时的味道。
苏木记得一个在日本留学并在日本就业的同学说过,小鬼子加起班来简直没天理,开通宵是常有的事,熬得几天下来,只感觉天也转地也旋,整个人都好象麻木了。不像在国内上班的同学,虽然收入不高,可就生活质量而言,已将海外油子们甩两条街。
小蝶见苏木一回家就倒在床上,忙跟了进去:“少爷,吃过饭没有,少爷……”
“别理我,实在太累了……”床上的苏木已经发出轻微的鼾声。
“可是货栈的活重,少爷。”看到苏木一脸的疲惫,小蝶心中一酸,贫贱之人万事哀。老实说,在县试之前,小蝶对生活已经彻底绝望了。
少爷呆成那样,身上的钱是用一文少一文。她想不出这家将来会变成什么模样,等待二人的又将是什么样的命运。既然无法想象,索性就不去想,就这么麻木地一天天过下去。
心中有的只是一份对少爷的忠诚,总归不能看着苏木这么下去不管吧!
却不想,苏木那天从诗会回来之后,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傻病也好了,人也不呆了。竟知道读书上进,去参加童子试,还拿到头名。
如今又得了个月薪三两银子的活路,回想起来,这一切就好象是在梦中一样。三两银子,如果节约些用,一个月怎么也能存下二两五钱吧,一年下来,又是多少呢!
这生活,过得有写滋味了。
可惜,俗话说:屎难吃,钱难挣,人家开出那么多工钱,绝对不会让你抄着手在旁边喝茶。
少爷娇生惯养,这两年也一直被自己照顾,这出去做工,受得了吗?
小蝶又是高兴,又是难过,眼睛也红了。
在苏木旁边坐了半天,她忙跑回灶房熬了些稀饭,等放得凉了,这才用汤勺一勺一勺地喂着苏木。
苏木被一口米粥灌醒,醒来之后才发觉有些饿了,坐起身来,笑道:“好滋味,刚才我睡了多久?”
小蝶眼睛又是一热:“才睡了不过一个时辰,可是活太多?喝完粥就睡吧。”
“都被你给弄醒了,一时倒也睡不着。”苏木又喝了几口稀饭,说:“活倒是不重,不过是在帐房写写算算,有些费神罢了。对了,韶先去胡家教书了,让我在他那里读书。”
“韶先生,读书?”
“恩,从现在开始,我上午在帐房做事,下午就进学堂,胡家也算是够意思,答应工钱照旧,这都是韶先生的面子。”
一边吃着饭,一边同小蝶说着话,等到吃罢,小蝶就伸手将苏木的外套脱下,又要去解他的里衫。
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要替自己更衣,苏木有些不好意思:“我自己来吧。”
小蝶:“少爷,以前不都是我替你穿衣脱衣吗?”
“不了,以后我还是自己来吧!”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苏木用含糊不清的语气说:“明天早晨早一点叫醒我,出门之前我还得写点东西。”
他已经可以肯定明天那林老板肯定会来找自己的,开玩笑,《西游记》可是四大名著中受众最广,趣味性最强的一本书。《三国演义》乃是历史读物,不是对历史有一定了解的人也读不进去;《红楼梦》,才子佳人书,未必适合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水浒》,女人肯定不会喜欢。惟独《西游记》堪称老少嫌咸宜,男女通杀。
人人都爱孙猴子可不是白给的。
而且,他又在稿子中留下了一个大悬念,这个悬念关系到孙悟空如何学得长生大道,练就一身大神通,如果那林老板看到这里,应该是欲罢不能了。
也好,明天起个大早,再写个一两千字,将这个坑给填了。
那林老板应该一大早就会去胡家客栈等着自己,正好将稿子交过去,然后大家可以坐下来谈稿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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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结束了,但保定城并没有入睡。
作为整个北直隶的副省级,仅次于北京天津的大城,保定府商业繁荣,流动人口众多,却不实行宵禁。
在老城保定府衙附近的一座酒楼里,华灯初上,二楼靠窗的位置上有两个人。
一个高大汉子依在窗户前,看着楼下的红男绿女,一脸的兴味昂然,此人正是胡家货栈东主,倒马关千户所的百户军官胡顺胡百户。
另外一人则淡然地坐在座位上,自斟自饮。如果苏木在这里,一定会惊叫出声,这人正是白天是那个杂货店的掌柜。
显然,掌柜的和胡百户是老相识了。
“胡老爷,你帐房里的那个苏木真是个榆木疙瘩不开窍,白花花的银子送到他手里却不要。替人卖东西做掮客,收点回扣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他一个月才一两银子,单就这一笔收入,就够他干上六十天的了。你说他是楞呢,还是胆小。不管怎么说,这个姓苏的帐房对你忠心耿耿啊!”吱溜一声将一口酒吸进嘴里,掌柜的吐了一口气。
“会不会是耍心眼,知道我在试他?”胡百户也不回头,依旧看着外面的小女娘出神。
“也有可能,对了,我却想起一事。你们帐房里是不是有个姓马的先生?”
“什么?”胡百户惊讶地转过头来。
掌柜的这才将苏木自进店以后的一言一行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胡百户张大了嘴巴,半天才哈哈大笑起来:“哈哈,有意思,你被那小子给骗了。”
听胡百户解释完毕,掌柜叫了一声:“哎哟,我被这小子给赚了,看来,这姓苏的果然奸猾。对老爷你并不是那么忠诚啊……这小子,我一看就不是一个好相已的,那双眸子,跟小插子一样,盯你一眼,就会让你心中一个哆嗦。”
小插子就是匕首。
胡百户摆了摆头:“忠诚不忠诚,以后再试试才能知道。我且问你,这苏木是不是傻子?”
“傻子,怎么可能?”掌柜的跳起来:“那厮就是个属猴儿的。”
胡百户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傻子就好,任他精似鬼,落到我手中,总归有调教出来的一天。哈哈,这可是个好消息,否则若是让我屋里的浑家知道我选了个傻子做……还不被她骂死!”
一想到自家娘子的厉害,百户军官不觉打了个寒颤。
杂货铺掌柜坐得久了,屁股出汗,裤子也粘住了,就伸手下去整理了一下。他知道胡百户是出了名的惧内,手抚菊花,笑而不语。
直到胡百户瞪了他一眼,在有些怕了,收起笑容,享受起满桌佳肴。
第三十四章 得一个筋斗一个筋斗地翻
昨夜睡得早,天还没亮,苏木就起了床,喝了点热茶,只感觉浑身都是力气。
看了看外面朦胧的东方,估计是黎明四点钟的模样。
八点上床,四点醒来,睡眠时间八个小时,足够了。即便昨天累得要死,可睡一觉就恢复过来,十九二十岁的身体就是好啊。苏木记得以前在大学教书时,只要熬了夜,第二日就会一整天没有精神。
又磨了墨接着写第二章的后面部分,因为要赶工,写得飞快,也没时间斟酌词句。
可这一通狂写,却写出了状态。
不觉写了两千来字,满满地三页纸,将将写到孙猴子在同门面前炫耀刚学的七十二般变化,化成一颗松树那节。
转了转有些发酸的手腕,正要再检查一遍,小蝶却慌张地跑进来:“少爷,这都什么时辰了,你怎么还没去胡家客栈。”
苏木一惊,外面已是天光大亮,估计已经是上午八点过的样子,自己这才是第三天去上工,就迟到了。
写作这种事情表面上看起来好象很苦,可真正坠入其中,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感。
忙带着稿子朝外跑去。
“哎,我的少爷诶,先前见你正在用功读书,没敢打扰,到现在你还没吃饭呢!吃一口再走吧!”
“不了,来不及。”
好在帐房里的李先生没来,胡百户也不在,免得见了面不好意思。
刚在货栈帐房里坐了片刻,就有个伙计来报说外面有人找。
问清楚来人的样子,苏木心中一乐:应该是林老板来了,怕的就是你不看,只要你看一眼我的稿子,定叫你不能自拔。
出了货栈的大门,果然是林老板,这家伙一身青色儒袍,立在一群脚夫当中显得非常突出。
林老板见了苏木,就一抱拳:“苏木苏小官,原来你在胡家货栈做帐房先生啊。我依了你给的地址去了贵府却没找到人,一问,才知道你在这里,这就寻过来了,冒昧,冒昧。”
苏木朝他上下看了看,见这个林老板两手空空,身上好象也没有带大笔银子的样子,心中很是不快乐。你无事不等三宝殿,今日找我想必是为了书稿的事情。
可就这么跑过来,未免也太没诚意了。不带钱,水果鲜花什么的好歹也得准备点吧!
心中腹诽,面上却笑眯眯地说:“见笑,家境贫寒,为生计,只能给人当帐房混口饭吃。本打算写点稿子换几斤肉打打牙祭,却不想老先生却瞧不上我的文字。”
苏木话中略带挖苦,林老板却还是一脸的微笑:“苏小官,此地实在太嘈杂,你不请我进去吗?”
进里面去,还是算了吧,工作场所不谈私事。
苏木就指了指远处一间茶寮:“里面又是货又是人,咱们寻个清净的地方说话吧。”
就同一个伙计说了声,带着林老板去了茶馆。
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尴尬,进了茶馆之后,点了茶,两人寒暄几句,却没有话说,场面顿时冷落下来。
林老板昨天小小地得罪了苏木一回,作为一个读书人,他自然知道士林中人将面子看得极重。不是八股时文,即便是一般的话本小说儿,若被一家书坊退了稿,可是桩很丢脸的事。
可以肯定,如此一来,这个作者同退稿的书店的合作也到此为止了。
但你昨天刚退了稿,今天却巴巴儿地上门谈合作,这不是玩人吗?
换任何一个人,不翻脸才怪。
若是一般人,林老板也不可能送脸上门,让人抽着玩。但苏木这书写得实在好看,他昨天揣摩了半天,死活也想不起接下来该如何写,孙猴子又该如何度过这个难关。
想了半夜,只能郁郁地躺在床上。
可说来也怪,一合上眼睛,就是一只猴儿在脑海里跳来跳去。折腾了一夜,让林老板生生地变成了黑眼圈。
到天亮起床,稍微情形点,一想起这种情形,林老板顿时抽了一口冷气,这才知道这本《西游记》的厉害。
作为阅书破万卷的出版老读者,他对各种类型的小说早就麻木了,如果可能,是碰也不想去碰。
可没有任何一本书在读后能够让他牵肠挂肚,无力抵抗。
自己已经有如此大的反应,若换成普通人,那还得了,还不被这本书弄得疯癫痴迷。
这书若印出来,再好好宣传一下,卖他个几版应该不成问题。
明朝的书都使用雕版印刷,一个雕版做出来之后,最多印三千本,字迹就会模糊。
也不用卖太多,三四版就是一万多册。以这本书的质量,一两银子一本……不二两银子一本也算是便宜的。每本书的成本也不过几百文,哈哈,只需半年时间,一万多两就这么赚出来了。
如今话本书不好卖,那是因为好书难求,其实市场还是非常庞大的。如今,这么一本有大红潜力的书活生生摆在自己面前,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哈哈,我要发财了,一万两,不,也许是两万两……这保定府中又有谁能在半年时间赚这么多钱。等到书出完,我且将家里的宅子翻新一下,再买他几百亩地……对了,再娶一房小妾。”
林老板两眼全是金光,喉头上下涌动,再没有昨日“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低头读《论语正义》时的文采风流。
在屋里狂笑了半天,他又突然想起出一本书怎么这也得四万字,可自己手头的稿子也不过区区十来页,剩余部分还得去向苏木讨要。
苏木那边肯定是会开出价钱来的,搞不好还会敲自己竹杠。
不过不要紧,苏小官不是说得明白吗,他也是第一次写文,肯定不知道市面上一个好作者的价码。
再说,读书人的脾性我也明白得很,君子不言利,四书五经、科举仕途在是正道,一说起钱好像就有辱圣人之道似的。
我当初不也是这样,屡试不中之后,为了生计,这才做了商贾,这才体会的金银的好处。若是当年不走出这一步,又如何能知道富家翁的滋味是如此美妙。
如果苏木也是这样的书呆子,随便打发他几两银子就是了。
他一个名教中人还能同我斤斤计较,锱铢必究,丢了读书人体面不成?
正狂笑中,林老板突然想起苏木昨天离开书坊时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我来老先生这里是因为你同我恩师有旧。其实,这保定城的书坊还是很多的。”
立即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了起来,叫了声:“糟糕,我倒是忘记了这点。大凡一般人作文都会留有底稿,出门买东西还讲究货比三家,如果苏木还去过其他书坊,那就麻烦了。别人也不是瞎子,这书稿只需看上一眼,自然能识得其中妙处,定会开出价钱来。若是人家给个十两银子,看苏木这沦落潦倒的穿戴,也是个急用钱的,未必不会应允下来。”
于是,林老板立即穿好衣裳,赶过去苏木留下的地址,这才知道苏木原来是苏家大房的少爷,乃是本县大大有名的呆子。
对于苏木呆傻的传说,林老板自然是嗤之以鼻,大家族中的争夺一向龌龊,什么样的流言没有,好端端一个人被人说成傻子也不希奇。
再说,苏木写得如此好一本小说,会是傻子吗?
听说苏木不在,就问了地头,过来了。
可等坐下喝了两口茶水,林老板却不知道该如何开这个口。他急欲知道苏木昨天在离开自己家书坊之后,是否还去过其他书店,却又怕提醒了这个书生;又想问苏木愿不愿意将稿子卖给自己,让苏木以为他有求于人,开出高价。
可老这么沉默下去也不是办法,总归要想个法子打破这个僵局。
正踌躇中,苏木就招手喊伙计送两块火烧过来。
苏木还没吃早饭,饿得厉害,无论如何先将肚子填满再说,反正是林老板请客。
林老板忙道:“给我也来两块,夹点驴肉。”他也是粒米未粘牙,有些经受不住。
苏木:“要多夹点,林老板,你还没用过早饭吧?”
“看苏小官也是没吃饭。”
说完,两人都笑起来,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啃了一口火烧,苏木这才问:“林老板一大早就来寻苏木,我又承你请客,咳,还请问老先生又何见教?”
林老板等的就是苏木这句话,可大家都是读书人,总不可能一开始就挑明来意,你稿子不错,我想出钱买下,俗气,实在是俗气。
就摸了摸胡须,道:“昨天晚上老朽看了你的稿子,倒读得有趣。虽然说你这本书写的是一只猴子,却是新鲜。可惜老朽刚看到猴子进门学艺,惹恼师尊那一节。表面上看来那孙悟空已经山穷水尽,可主角总是要翻身的,否则这书也没办法写下去,却怎么也想不透接下来苏小官该将这么故事如何圆了。也不怕小官笑话,老朽以前也试着写过话本,对于如何编故事有些浅见,这才过来同苏小官探讨。”
苏木一笑:“老先生不是不要我的稿子吗,怎么还跑过来找我讨论稿子了?”
林老板面皮微微一红:“你这书虽然未必好,可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若修改得当,后面的故事也不错,老朽倒想冒险印上一版试试,反正这些年我出的书也有不少赔钱货。可否将接下来的稿子借我一观,看看小官是如何解开这个扣子的。”
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好象很真诚的样子,苏木心中却是一阵冷笑:这个林老板果然是个商人,明明喜欢我的书到了极处,却还是将其说得不堪。还拜出一副要来和自己探讨改稿事宜的姿态,不明白得人,还真当他是后世的名编辑了。不但如此,仿佛出这本书他也是冒了极大的市场风险,别人要心怀感激一般。我若不是知道《西游记》在中国古典文学史上的高度,没准还真被他给骗了过去。
苏木从怀中掏出刚写好的稿子,抽了两页递过去。
林老板手中正捏着半块驴肉火烧,见了稿子,也顾不得啃,忙扔到一边,接过去,飞快地读了起来。
这一看,当真是爽透了心,早间躁动的心也慢慢平复下去,口中叫道:“原来是这样,头上三击,那是三更天,背手离开关中门是叫孙猴子走后门。我倒是想复杂了,其实故事就应该这样,简单直接,不用弄那么多花巧。苏小官不愧是本县县试头名,果然是胸有锦绣。”
苏木笑着反问:“林老先生,这文还需要修改吗?”
“修改什么,这样最好,也想不出什么地方应该增删润色……后面又是什么情节?”林老板应了一声,这才猛然醒悟,见苏木手中还捏着两页稿子。
书写到这里,悟空总算是被师傅传授了长生大道,可这他所学的神通又是何等模样,却思量不出,顿觉好奇。
“后面啊,猴子学了腾云驾雾。”
“那是自然,都得了道了,自然有高来高去,朝辞白帝暮苍梧才是仙家神通。”
“可这猴子的驾云却有一桩奇处?我若是写来同其他人一样,怎显出我的手段。”
“怎么奇了?”林老板好奇地问。
苏木:“孙悟空不是猴子吗,猢狲走路一瘸一拐,腾云驾雾也是一样,得一个筋斗一个筋斗地翻,这样才切合他的身份不是?”
一想到猴子在云中翻来翻去,林老板就心痒,呼吸也急促起来:“快将下面的稿子给我看?”
“这稿子却不能给你。”苏木连林老板手中的那两页纸也收了回去。
“为什么,我一大早干来找你,不就是为了看下文吗?”林老板忍不住叫出声来。
第三十五章 怎么也得值几百亩地吧
这一声喊出,林老板这才知道自己失言。做生意,你喜欢这件货物,要想弄到手里经营,表面上却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如此才能杀人家的价钱,将利益最大化。
神怪小说他也不是没读过,也出过几本。
抛开《西游记》这中将人物彻底写活的深厚笔力不谈,其实这书的写法也是无比的新鲜。
别的神怪小说的主角一出场,不是身具神通的道人,就是天上的神佛,或者索性就是凡人。
像猴子这种一出场就是一无是处的野兽,需到处拜师学艺,还得经过不少考验,这才学得功法的书还真没见过。
读者读了,有一种随着主角不断成长的感觉,就好象是自己在那个玄幻的世界挣扎奋斗一般。偏偏这种奋斗并不压抑,反节奏明快,并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乐。
他心中自然知道这将是一本大红书,能赚大钱。
无论如何,这本书我是誓在必得。
看着苏木手中的稿子,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座金山。
林老板再顾不得其他:“这书,我出了。润笔九……三十两。”
说到这里,他额头上有青筋突突跳动。搞不好这个苏木还去了其他书坊投稿,以这本书的质量,别家开出十两甚至二十两的价钱也是有可能的。
他刚开始的时候准备出九两银子,可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塌实,索性加到三十。
“三十两,真大手笔啊!”苏木感叹一声。
“小官这书不错,给三十两是应该的。”听苏木这么说,林老板以为成了,心中一阵狂喜。
苏木却问:“也不知道林老先生准备刻几版?”
林老板道没想到其他,顺口回答:“先出一版试试,老实说,你是一个新人,给这个价是有些风险。一般来说,新人一本书只有三四两,最多十两顶天。”
苏木心中冷笑:三十两,打发叫花子吗,若吴承恩知道自己将他的书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卖掉,只怕会提前投胎来找自己算帐。商人就是商人,儒商也不例外,都想低买高出,最好是不用出一文本钱才好。可惜,我已经将明朝的印刷出版业了解得清楚,你还当我是个读死书死读书的书生?
苏木:“一版三千册,以我这书的质量,别说一两,二两银子一本都有可能。当然,一开始也不可能买这么高的价钱。一本书的本钱也不过几百文,三千册,林老板赚一二千两银子还是可能的。你却只给我三十两的稿费,是不是太低?”
林老板立即叫起来:“小官,三十两真的是天价了,这是行规,坏不得。”
苏木摇头:“林老先生拿了我的稿子不回只印一版,这个价钱我真不能接受。如果没什么事情,我先回去了,货栈的事多,不好耽搁。”
一拂衣袖,就要离去。
林老板还在叫道:“六十两,就六十两,不能再加了。小店本小利薄,真不能添……小官,你究竟要多少,还请说句实话吧,我们老这么猜哑谜也不是法儿!”
眼见着生意要谈绷,林老板也急了眼,索性让苏木自己开价。
苏木本已经走到门口,闻言就停了一下,转头淡淡道:“怎么着我的稿子也值几百亩地吧。”
“几……百亩地……你疯了……”林老板瞠目结舌,如今的保定府就算是普通旱地,也得二两一亩,几百亩……就算三百亩吧,也值六百两银子,就为这本书,这个苏木还真敢狮子大张口啊!
“与小官说金谈银,已是铜臭扑鼻,有辱斯文,又辱斯文……”林老板一口气不顺,说话也结巴起来。
苏木也不同他这句话计较,道:“就这本书,林老先生还真敢说话,六百两就想买下我整本《西游记》?”
“你什么意思?”林先生气呼呼地问。
“这是第一第二册的价钱。”苏木伸出两根手指:“十万字而已,后面的部分你若还想要,不好意思,还得看我心情如何,没准别家见你出的这两册卖得好,要跟来挖我过去呢!”
“两册,后面还有?”林老板心中一动,突然朦胧地意识到什么,急问:“后面还有多少?”
苏木:“还有十四册,呵呵,林老先生,我是看在你我彼此都是名教中人,心中喜欢,这才找上你的。要不这样,我们弄个合约出来,你也不需先拿银子出来。只需先出一册试试,若卖得好,那六百两你再一钱不少地给我们,后面的部分我优先关照你。若真不好,不愿出剩下的十四册,就算我没有本事吃这碗饭,也没脸问你讨要稿费。林老先生,你看如此可好?”
林老板的顾虑苏木可以理解,毕竟这六百两可不是小数目。若放在后世,怎么这也值个五六十万块钱的人民币。这个朝代的白银因为冶炼技术的限制,纯度不够,扣除火耗,三四十万块人民币总是值得起的。
明朝物价低廉,一个知县的俸禄一年也不过三四十两银子。封疆大吏过年给内阁的相爷们送炭敬,也就三千两的成例。
花这么大代价就为出两本四五万字的小说,对林老板来说,确实有些风险。
再同他谈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就算去找其他书坊,估计也是几十两银子顶天。
与其如此,还不如采用后世赊销的模式,先把头两册的稿子给林老板,让他先印出书来卖着看。
如果卖得不好,那就没办法了,自己也没什么损失。
若是卖到火暴,以商人逐利的本性,还怕他不乖乖将银子送上门来?
“先给稿子出书之后,再谈润笔?”林老板没想到苏木前脚还开出诺大数目,后脚却是白给自己一本书,惊讶的同时,心中对这个年轻人的气魄大感佩服。果然是县试头名,这份气度,果然了得,未来未必不是一个人物。
当下就点点头,答应了。
于是,二人就叫茶馆老板拿出纸笔,写了一份合约。
合约上写着,苏木将《西游记》前两册,大约十万字左右的稿子卖给《风入松》书局,价格初步定为六百两,但前提是林家书坊继续购买剩余的稿子。若林家反悔,苏木一文钱稿费也拿不到。
当然,如果林老板愿意继续出苏木的《西游记》,得将前两本的六百两稿费付清。接下来,林家书坊每出一本《西游记》得给苏木三百两润笔。
《西游记》总共有八十万字,十六本,若是整个合同执行完毕,苏木将得到六千八百两的入项,在保定府也算是妥妥的富户了。
当然,林老板的收入更是惊人。
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揣着按了新鲜手印的合同同林老板告别,苏木倒不怕那林老板出了自己两本书后,不愿意出六百两银子,反悔了。
或许,出两本书林老板会赚是几千,甚至上万两银子。
可如果继续出下去,他赚到的钱还会更多,谁又会为了区区几百两银子的蝇头小利断了自己将来的财路呢?
苏木走不了几步路,突然想起一事,心中一阵苦笑:自己现在可是不名一文,早知道就先问林老板要几十两银子的签字费了。等《西游记》前十万字写好,还得半个月,等印成出书,出版发行,市场反馈回来,怎么也得半个月吧!
一来一去就是整整三四十天,看来,还得在这胡家货栈干上两月。
胡家还好,李帐房也是个好相处的,就是韶先生实在恶劣,整天对自己耳提面命。看自己的目光也是诡异,就如同寻到一绝色佳弟子一样,恨不得把我教成一个两榜进士才肯罢休。
未来这几十天,天天要被他念紧箍咒,苦也!
第三十六章 做个阳光好少年
接下来的日子当也过得平静,苏木每日到胡家货栈帐房做事,下午则跑学堂听韶先生讲课,如此就过了十来日。
一切都好象很顺利的样子,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事。
李帐房在知道苏木在帐房是个能手之后,索性偷了个懒惰,将手头所有的活儿都交了过去,一点事也不管,通常是睡到日上三竿,这揉着满是眼屎的眼睛跑过来问今天可有要事,在得到平安无事的消息之后,这老会计就跑到码头上的小酒馆去吃米酒,喝得醉熏熏地才摇晃着身体回来,喝上一杯茶,在帐房里迷瞪一个下午,就算是将一天给混过去了。
码头是保定最繁忙的口案,日常都有不少商人将牲口、家禽贩来谋利,免不了路上有病死或者害瘟,就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小酒馆。
如此一来,小酒馆的饭菜自然是便宜得令人发指,当然,顾客都是码头上的脚夫。
苏木对这种不卫生的食物心里抗拒,即便李先生来邀,也不肯去。
他甚至有些怀疑货栈每三日那一顿大油大荤的的午饭也有猫腻,可又没有确实证据,罢,眼不见心不烦,闷头吃就是。
还别说,在韶先生手下读了十来天书,加上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中早就将《四书》、《五经》背得烂熟,学业上倒是进步神速。
至于文言文写作,当初是觉得有些难。那是因为不知道这东西该怎么写,再每天一篇作业,又经过韶先生的批阅之后,苏木渐渐地发现这东西也容易写。
只要你把握到古文写作的规律,知道该如何行文,又该用什么词汇。
至于词汇量,身体前主人十多年死记硬背下来,早已经丰富得像一本大字典。
渐渐地,韶先生也不再给他单独布置作业了,让他只是随同堂跟着教学大纲走。
这让苏木大松了一口气,没有这一天一篇的命题作文,混他一两个月的学堂也容易。
反正无论韶先生在堂上讲解经义时无论他说得天花乱坠,苏木只来个春风过耳,一点也不记在心上。不过,即便如此,还是学到了不少新知识。
没办法,韶先生的教训实在厉害,堪称魔音贯脑,想逃也逃不掉。
有时候苏木就在想,以自己如今的国学水准,若是此刻穿越回现代社会,依旧去做老师,别说讲师,弄不好连个副教授也能评上。
可惜,生活中没有如果。
胡家的帐目也难不倒苏木,每日一大早只不过一个小时不到就能将一天的活干完,剩下的时间就是赶稿,以每天五千字的速度继续写《西游记》。
刚开始的时候,林家书坊的林老板也没来催促,只等着苏木的第一本五万字的稿子付梓,然后刻印出书。
可等不了几日,林老板发现自己再也忍受不了对孙猴子的相思之苦,就派了一个伙计来将苏木已经写成的稿子要去先睹为快。
这一看,正好看到大闹天宫,猴子被封为弼马温的部分,就再也割舍不了。
作为一个出色的书商,林老板既然决定出《西游记》,自然对同期坊间出版的神怪小说留了意,找不了少过来参祥。
一看,就吐了一口唾沫:实在是太难看了,垃圾、废物,糟蹋纸墨,怎比得我家的猴儿。
这年头的神魔小说的故事都非常简单,不过是一些高来高去的神仙,在云里雾里一通乱打,图的就是个热闹,没人肯在故事上花太多工夫。倒是苏木这小说,将一件事儿弄得一波三折,看得人如痴如醉。
当下,林老板一咬牙,也不等苏木的稿子究竟写了多少字,就命工人开始雕版印刷。时间不等人,早出一天,早赚一天的钱。
于是,苏木每写三五千字,只一个晚上,林家书坊就已经印出来了,只等他一完稿,就装订成册,铺书了。
等到第十天,第一册的稿子总算是交给林家书坊。
苏木却觉得自己有些写疲了的感觉,这本《西游记》故事还是那种故事,可其中的词句,一半来自自己的记忆,一半是重新创作,所耗费的精力也不小。
最麻烦的是,前世习惯了敲键盘,已经很多年没有写这么多字。如今每日握这笔杆子,中指第一个关节处竟磨出血泡,一碰就疼得钻心。
算了,先休息两日,看看第一本书的销量如何再说。
钱是重要,可如此耗费精力的事情干得太多,小心少年白发,甚至少年秃顶,那就做不成帅哥了。
逐步融入这片久远的时空里,一切都好象很不错,工作顺利、学业顺利,发财大计在看得见的将来也将成为现实。
思想还是从前的那个成熟准大叔,可换上了一具十九岁少年的身体,在荷尔蒙激素的作用下,心中总有一种难言的躁动。无关男女,只是这浑身的精力渐渐旺盛起来,总想折腾些什么才好。
刚穿越来时,因为身体孱弱,生了几天病,虽然关系不大。却也提醒了苏木,这可是医学不发达,普通人平均寿命也不过四十来岁的古代。一般人一过四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活过六十就算是高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少。
身体重要啊,既然没有医院,那就先把自己的身体锻炼好。
于是,苏木除了写稿,每天早晨都会跑步去胡家货栈上班。
刚开始因为体能实在太差,跑上几步就喘得像头牛,双手撑在膝盖上,张大嘴不停喘息。再加上一头的汗水,和因为缺痒翻起来的白眼,看起来生生地一副神经病人模样。
于是,一个传言在清苑县城传开:苏家的大少爷又疯了,否则也不会每天一大早没事就在城中一通乱跑。
跑就跑吧,偏偏见了人还一脸古怪的笑容,“早”、“王婶你出门买菜了”、“全叔早”,都吓得人不敢答腔。
这时代的读书人讲究的是仪态端庄,风流儒雅,谁没事穿着儒袍将自己折腾得浑身臭汗?
……
还别说,跑上十来天,苏木感觉自己的耐力越来越好,以前跑五百米就接不上气,现在可以轻松地跑个两千米不带出汗。
而且,饭量也大起来,六七两的米饭一分钟下肚还只是个八分饱,一看到肉,眼睛就冒绿光。
这让苏木想起自己上高中每天中午跑步去食堂排队抢饭时的情形,“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
时间已经到了二月底,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又每天跑步,身上的棉衣自然没办法穿。
换上单衫之后,苏木突然发现不对劲,他这些年一直都是穿父亲留下的外套。古代的衣裳质量堪忧,洗上几水就要褪色,然后被磨得越来越薄,最后很快地破出一个洞来。
没办法,只能补丁加补丁。
上衣还好,如果裤子上的关键部位破了,打上补丁,却未免有些尴尬。
比如苏木换上的这条单裤就有些不象话。
别人的裤子破在后臀,补上几片破补也不打紧,他的破在档下。已经打过好几次补丁,密密麻麻地好几圈针脚,跟个箭靶子似的,纯粹就是“向我开炮”的架势。
没有打补丁的地方,更是被水洗得薄如蝉翼,被汗水一沁透,有跑光的趋势。
这一日在上班路上,大约是胆子大了点,步子迈得快了些,“噗嗤”一声,竟将裤裆给撕破了。没办法,只得夹起腿走路,半天才到货栈借了条裤子。
苏木月薪三两,还有六百两稿费没有到帐,此刻的他却生出了有钱人心态,决定先向老板借支一月工资给自己添点行头。再说,小蝶身上的衣裳也破旧得不象话,那小妮子对自己忠心耿耿,这些年也苦了她,自己有责任有义务要照料。
就去找胡百户,却不想胡家货栈的大BOSS不在,连同老李也跟着消失了。
一问,才知道正是春耕农忙,他们跑去倒马关安排人手播种。
见苏木一脸失望,就有货栈中的好事者问他何故烦恼。
听说是要借钱,来问的人一脸怪笑着说:“老爷不在,你可以去问家里其他住事的人借啊!”
“这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了……那什么看你,自然是越看越欢喜,只是需说些好话。”笑容更是诡异。
苏木以为伙计叫自己去问胡家的女主人借钱,他也听说过胡百户惧内,看来,这胡家肯定是老板娘说了算。自己去找胡百户借钱,搞不好,老板还得去问老板娘。与其如此,还不如直接找当家的。
苏木穿越到明朝也不过半月,还保留着现代人的观念,也没想其他,就跑去了后院女眷的住所求见。
刚一到门口,就看到个高得吓人的女孩子正拿着一把剪子给院子里的一丛栀子花修剪枝条。
这女孩子大约十五六岁年纪,生得唇红齿白,眉目如画,身上穿着一见水葱色的长裙,站在花园里,晒着春日的阳光,满是青春活力。
就是个子实在太高,都一米七了。
在满目都是一米五个头女人的明朝,这身量,端的惊人。就算是放在现代社会,也是模特儿身材。
苏木心中赞了一声,随意叫道:“小美女,夫人在不在?”
第三十七章 小美女,你好
这一声“小美女”喊出口,苏木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以前在学校里,碰到男人,他都喊“帅哥”,至于女子,就算是六十岁的扫地阿姨,也是一句“美女早”,“美女今天看起来好漂亮啊”、“美女天天见。”
“帅哥”和“美女”两词已经逐渐演变成一种寻常的称呼,习以为常了。
“啊!”看到身前突然出现一个十**岁的少年,小美女惊得抚了抚还没发育完全的胸脯,叫了一声,显然是被苏木给吓住了:“你你你……你是何人,怎么跑这里来了?”
又想起苏木刚才叫的那一声“美女”,立即羞得脸都红了。
说句实在话,现在的苏木也不过一米七左右,该死的古人营养不良,错过了最佳发育期,这辈子是没办法将前世的一米八十的身材练回来了。站在如此高度的小美女身前,苏木还是感觉到一丝压力。
可小家伙这一受惊,那种压力突然消失,反叫苏木觉得非常可爱。
再看到她平板的胸脯,苏木心中暗叫一声:贫乳,不错,不错,真可爱。十五六岁年纪,若吊着两个木瓜反不好看,将来也有可能发展成麻布口袋。倒是这个尺寸,将来长大了,正好盈盈一握,保持模特身材。
见她吓得大叫,苏木倒忘记这里是明朝,还是像现代社会时那样,仅仅将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子开起了玩笑:“我姓小,名祖宗。”
“小……哪里有人姓这个的?”小姑娘一呆。
“怎么没有,你是小美女,我是小祖宗,算起来咱们还是一家人呢?”苏木伸了一下懒腰:“至此春和景明,我有是读书人,本欲出去踏青饱阅览春光,再折几枝花儿回来插在瓶里。却不想笔端嗅到花香,这才觅着道儿过来。恰好,既然你我都是本家,不如问你讨要。”
“没有,快走快走,这里可是胡家内宅,你不能来的。再说,现在是早春,花儿可都没开呢,又如何给你?”小丫头见苏木一身文士打扮,以为他是学堂里的学生。
“我说的花儿你这里肯定有。”抽了抽鼻子,嗅到这女字身上淡淡的处子体香,苏木心中一荡,本欲要调笑几句,想想,还是罢了。看这女子的打扮,应该是胡百户的女眷,老板家人,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
那女子倒是误会了,见苏木一脸轻佻,更是羞得厉害,连头都低下去了:“没有,什么都没有。”
苏木:“姑娘就不问问我想要什么花?”
“谁管你……你究竟要什么花儿?”
苏木突然收起笑容一拱手,正色道:“我想要两种,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随便花。在下苏木,乃是胡家帐房的记帐先生,今日来的时候走得快了,一不小心撕破了裤子,想来预支一个月工钱,去买件新的,哎,斯文扫地,斯文扫地啊!”
“有钱花,随便花……”小姑娘捂着嘴小声笑起来,眼角弯成了月牙:“原来还有这种花儿。我说小祖……啊,你是苏木……”
弯成月牙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园,真真的黑白分明,妙目如点漆。
“怎么,我很有名吗?”苏木用手指了指自己,有些得意:“本人苏木,字子乔,本县县试头名,哎,锥子放在口袋里,自然要脱颖而出,想低调都不行。”
“是很有名,听说你的傻病又犯了,成天在街上乱跑。”小丫头脸还是红得厉害,将头低低地埋下去,好象很害怕看到苏木的样子。
苏木最恨别人叫自己傻子,尤其是当着美女面子,是可忍孰不可忍,立即叫道:“什么在街上乱跑,那叫打熬气力好不好。在街上跑那不是疯子,脱了衣裳乱跑才是。”
小丫头听苏木一阵咆哮,也觉得自己失言,这才抬起头,皱了一下眉头,说:“是不是傻子呆子,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你总不可能叫世人通通都闭嘴吧?我娘跟爹爹去倒马关春耕,要好几日才回来,银子可没办法借过你。”
“原来美女你是胡老爷的千金啊,刚才多有得罪,还请不要放在心上,恕罪恕罪!既如此,小生只能空手而归了。”早就听说胡百户有一个独生女儿,在货栈里上了半月班,一直没见过。想不到今天一见,却长得如此国色天香,看那胡百户也是相貌堂堂,身高臂长,恩,女儿长得像父亲,果然是有些道理的。
至于得罪不得罪的,苏木倒不放在心上,反正他只在这里干一个月。
“你这样子像是在赔罪吗?”胡小姐嘴巴一抿;“也别急着走,不就是裤子破了吗,等等。”
就转身回了屋。
难道是这胡大小姐见我苏木英俊潇洒,准备将私房钱借给我。不对。大家今天才第一次见面,还没到这个程度吧?
苏木摸了摸下巴,好象有些明白了:“商人的女儿,自然是见钱眼开的。虽然胡百户是个军人,可看他模样同商贾又有什么区别?弄不好这小丫头想放高利贷,呵呵,若利息不算过分,也可以接受。”
正想着,小丫头拿着一条簇新的裤子出来,红着脸递给苏木,低声道:“这是我爹……爹爹去年秋天做的一……裤,一直没有穿过,估计也想、想、想不起来,你拿去吧!”
“一裤,依库?”我靠,难道这小丫头也是穿越过来的,苏木心中一惊。突然想一个委琐宅男附身在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身上的情形,寒毛都竖了起来。
“不是一……是一条裤、裤子……子。”胡大小姐突然有些结巴起来。
苏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这胡大小姐原来是偷偷将家里的东西给外人,吓得口吃了,我倒是想多了。
他一笑:“美女,量词可不能乱用,也不能不用,否则是会闹笑话的。”
胡大小姐还是低着头没有看苏木:“什么笑话?”
“这不用量词的后果很严重,比如你父亲是个军官吧,在打仗前要给士兵发武器,‘你,张老三,给你一支枪,好好上阵杀敌’,‘胡进学,我给你一支枪,上了战场,给我把胡家的威风打出来。’”苏木继续一本正经地说道:“可若是将量词去掉,却变成另外一种模样。‘胡进学,我给你一枪,上了战场,给我把胡家的威风打出来’。”
胡大小姐先是一楞,然后就笑起来,直笑得腰得弯了下去,眼睛里全是泪花:“咯咯,中了爹爹一枪,还怎么上战场……大个子哥哥若知道你在背后如此调侃,只怕要找你拼命!”
笑了半天,按说,把裤子给了苏木之后,胡大小姐就该自回房去,男女有别。可她觉得眼前这个青年是如此的有趣,竟有些舍不得走开,只时不时不为人察觉地偷看苏木一眼。
她舍不得离开,可苏木却不能不走,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他呢!
既然裤子已经到手,免了跑光之虞,又调侃了半天美女,苏木心情大好,唱了个肥诺:“如此就多谢胡大小姐了,苏木告辞,改天请你吃饭。”
说完,就转身离区。
看着苏木洋洋得意的背影,小姑娘唾了一口,低声道:“什么胡大小姐,既然知道我是……连名字都不问一下,我叫胡莹……小祖宗……真是个不晓事的小祖宗啊……糟糕,他若叫我出去……该怎么办呢?”
脸又红了。
第三十八章 名动河北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这不及也。”
“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敬大臣,则不眩。体群臣,则士报之礼重。子庶民,则百姓劝。来百工,则时用足。柔远人,则四方归之,坏诸侯……”
清晨依旧有薄雾升起,朗朗的读书声随着一阵跑步声隐约传来。
然后是苏木汗流浃背的身影。
说句实在话,这段日子胡家货栈的生意真的不好。
不过也可以理解,春耕农忙嘛,大家伙都下地播种去了。就连胡家货栈的伙计们也有一大半随着胡百户去了军屯所干活。
其他商号也是如此,整个码头显得甚是冷清。
倒是苏木的日子过得越发滋润,直接领导不在,老李也不在,山中无老虎,猴……我自当大王。
帐也不用做了,每天起床,吃过早饭,就跑步去上班,周围依旧是市民们惊诧的目光:“苏疯子又出来了”、“苏大少爷的呆病又犯了”、“对,肯定是个武疯子,孩儿他娘,快把娃娃抱走”……
苏木怒可不遏,也没心思再同街坊邻居打招呼,只将记忆中的《四书》《五经》翻来覆去地背诵着。
记忆这种东西并不可靠,所学的知识若是长期不用,很快就会被其他的新鲜信息所覆盖。苏木即便无心科举,但身体的前主人花了十多年工夫才将这些东西背熟,若是就此忘切,倒也可惜。
知识没有用有和无用之说,多背些书总是好的。
况且,这些东西还要用来对付韶先生。
跑步到货栈之后,用毛巾擦去身上的汗水,然后九炮一杯茶,喝上几口,等到精神养足,再提笔写上两千字的《西游记》,等搁笔,就该是午饭时间。
下午,照例去书院读书。
大约是发现苏木已经完全跟了上进度,甚至偶有真知灼见,韶泰老怀大慰问,也不再给他开小灶。
下午四点,回家。
一切都非常好,这日子还真有些后世公务员的意思。
唯一麻烦的是胡大小姐,一想起这个小姑娘,苏木就头疼。
在往常,胡百户夫妻在家的时候,小丫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到。可惜他们一走,山中无老虎……这小丫头还真是一只猴子啊!
胡大小姐成天都跑到前面来,老是在苏木面前晃。
“咳,美女,早啊!”
“美女,看到你真高兴啊!”
“美女,胡老爷回来没有?”
……
打招呼的人本是无心,听者却有意,脸红得厉害,慌慌张张,飞也似地跑了。
背后是苏木的偷笑。
当然,他却没有发现,其他人都惊得瞪大了眼睛,嘴巴大得可以塞进去一个鸡蛋。
甚至在读书的时候,胡大小姐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偷偷跑到窗外朝里面窥视,目光总会落到苏木身上,看得他浑身不自在。
就有同窗笑嘻嘻地对着苏木挤眼睛:“子乔,大小姐又过来了。”
“子乔,你是不是惹了大小姐。”
“子乔……”
“饶了我吧,她要过来自来就是,这是她自己的家,关我什么事?”苏木哀号一声,春天不是读书天,再说,他本身对读书也没多大兴趣,又没想过要考个秀才、举人、进士什么的。
加上年纪又轻,瞌睡也多。
韶先生在上面讲得口沫四溅,他却趴在书桌上,将一本书竖起来,闭目假寐。
屡屡被同学将自己叫醒,苏木也有些窝火,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胡大小姐。不就是穿了她家一条裤子吗,何必呢?
直到有一天吃午饭时,胡大小姐柔柔地走到灶房门口,眼睛盯着苏木的碗看,面上带着一丝桃红时,苏木这才恍然大悟:哎哟我草,欠人家一顿饭。
罢,等我稿费到手,再请她一台好了。现在……我老人家也没余粮啊!
这一日,苏木正趴在书桌上睡觉。
他现在睡觉的工夫越来越高,已经修炼到不闭眼、并能保持端正姿态的程度。当然,这一切都是同后世的学生学的,韶先生自然想不到课堂睡眠**在现代社会已经进化到何等出神入化的程度。
但正在这个时候,“啪!”一声在身边炸响,苏木立即从睡梦中被惊醒过来,冷汗顿时沁了出来,暗叫一声:倒霉,被发现了。
穿越到明朝,苏木天不怕地不怕,见了知县也是不卑不亢,惟独对这个韶先生恭敬有加。
这次被他抓住,也不知道会被骂成什么样,抄〈论语〉一百遍都有可能。
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怒气冲冲的脸正在喷着口水:“好好好,你一个贫家子弟,以前可曾经梦想过坐在这样的课堂里?你家老爷有意开恩,花了这么大代价让你来读书,你不但不思报答他的恩典,反……反……你对得起他吗?”
说到激奋处,韶先生不住咳嗽。
苏木大觉羞愧,正要道歉,心中却猛地一惊,整个人也从混沌中清醒过来:什么我家老爷,什么报答恩典,这是谁跟谁呀?
转头一看,却看到大个子局促地站在胡先生面前,一张黑脸庞已经吓得惨白。
再看那韶先生,手中挥舞中一本书大骂:“想你胡进学也是良家子,又学了圣人之言,怎么就不懂得洁身自好,反去看这种诲淫诲盗的脏书。”
“不……不是风月书儿……”
“还敢犟嘴!”韶先生大怒,用力将那本书扯得粉碎,然后挥舞着戒尺喝道:“胡进学,将手伸出来!”
“劈啪!”的戒尺声听得人心惊肉跳,但那大个子却是一脸的轻松。
韶先生毕竟年纪大了,上百记戒尺抽下去,就累得气喘吁吁。
休息半天才回过神来,怒气冲冲地叫了一声:“今天就到这里,散学。”
然后背着手走了。
等先生一离开,其他的胡家孩子都围了上来:“大个子,你还好吗?”
“大个子,疼不疼。”
胡进学伸手擦了一把汗水:“刚才可吓死我了,本以为先生要罚我抄书呢,那不是要人命吗。可一听说要打手心,我这一颗悬在半空的心总算是落了地。”
说到这里,他有些得意,“我这人最不怕挨打了,这双手掌,以前在脸铁砂掌的时候,每天都会在热沙里插他上百次,早就练成了铜皮铁骨,区区戒尺岂奈我何?”
说着话,他双手互拍,金声玉质。
众人都同时笑起来:“大个子哥哥威武,你的武艺可是咱们胡家和百户所排在头一名的。一百戒尺加身而面不改色,佩服,佩服!”
苏木看得大乐,有心开他的玩笑:“进学你也别得意,先生是不知道你皮粗肉糙,这才打你手心的。刚才你就该大声惨叫,装出一副痛苦莫名的模样才对。可你一脸如常,只怕已经引起先生的怀疑,仔细下次罚你。也不须抄书,光一篇八股时文就能要你的命。”
大个子这才抽了一冷气,拍了拍脑袋:“倒忘记这一点了,下次我就装痛。”
“晚了!”众人都是一阵哄笑。
大个子悲愤地怒道:“什么晚了,不晚。他娘的,我怎么这么倒霉,都怪那个什么五湖废人,写的什么鸟书如此勾人,竟让我在课堂上看入了迷。若是叫我碰上,定让他划出道儿来,决一决雌雄。”
“五湖废人……”苏木一愣,好耳熟。
“原来哥哥看的是〈西游记〉啊!”就有学童叫道:“那书好看,那猴儿真是有趣,我也看过一节,立即给勾了魂,正要存钱去买呢!”
“对的对的,那书好,就是太贵,不过,我们得抓紧时间去买,若是卖空了岂不可惜?”
“《西游记》?”苏木叫出声来。
“对对对,就是那本书。”大个子不住点头,悲愤地喊道:“二两银子一本啊,我一个月才一两六钱月份,就这么被先生给撕了!”
苏木吓了一跳,二两银子一本,这个林老板还真够黑的,也不怕价钱太高卖不出去:“这书很有名吗,卖得如何?”
其他学童都七嘴八舌地说道:“怎么没名,林家书房前几日放了几千本书来,只两天功夫就售空了,现在你就算是有钱也买不着。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也开始讲这西游释厄记的故事了。”
“对了,什么地方可以买到,我还有些钱?”
“保定缺货,干脆就去外地买好了?”
“外地也不成。”大个子摇头:“我这本书还是家中一个长辈从京城带回来的,听说,这书在那边也卖疯了。你们是没出过门,不信到外地去问问,只要是河北人,又有谁不知道这本书?”
第三十九章 金庸新
总算是发财了,散学之后,这是苏木的第一个想法。
如果胡进学所言属实,《西游记》应该是大卖了。这还是开头的**万字,接下来还有七十万字的章节。而这书正好写到孙悟空大闹天宫,被二郎神活捉。接下来来,等待猴子的又是什么样的命运,这才是本书的第一大悬念,第一大转折,有足够的动力驱使读者将真金白银掏出来购买下文。
如果那林老板不傻,自然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那六百两银子算是到手了,等到他苏木的还有五千多两的入项。
自从穿越到明朝已经快一个月了,若不是在胡家货栈当帐房,只怕自己和小蝶早就过上了食不裹腹的日子。
在享受惯了的现代人看来,以前那种生活简直是不堪回首。
六百两,五十万人民币的身家,就算是在北上广这种一线城市,也能够按揭一套小户型。
生活到现在,才算是有些滋味。
兴冲冲地从学堂出来,正要出门去寻那林老板,就看到胡大小姐高挑纤细的身材在内宅的大门口一闪。
苏木喜极忘型,嘿一声,叫道:“美女,明天中午我请吃饭。”
“你你你……”当着这么多胡家学童的名,竟然被人约会,小美女脸红得要滴出水了。神色中有欢喜一闪而过,但想到这可是一件大大丢脸的事,“呸!”一声,转身就跑了回去。
院门口是一脸惊诧莫名的胡家子弟。
听到胡大小姐的反应如此之大,苏木吓了一跳,这才想起在封建社会,自己每天“美女美女”地喊她,无疑是调戏。而私约一个良家女子,那可是有伤风化的大事。若是被胡百户知道,被人打死也是活该。
前阵子自己没想到这一茬,说话做事也孟浪了些。
想起胡百户那凶狠的面容,苏木心中一寒,连忙朝门外跑去。
心道,还好,还好,我马上就能得到一大笔钱。等拿到现金,立即辞了工跑他娘的。
等到了林家书坊,苏木的忐忑很快被喜悦冲淡了。
不但林家书坊,就两隔壁几家书店也都挤满了读者,看他们的打扮,既有读书人,也有普通商贾和市民。
所有的人都同时在问:“有《西游记》第三集卖吗,来一本。”
“给我也来一本。”
“各位客官,《西游记》前两册还有些存货,第三册还得等上几日,恕报不周,恕报不周!”
不但林家书坊的伙计在吆喝,就连旁边就家书店的人也在大声喊:“《西游记》哟,五湖废人的《西游记》哦,存量有限,欲购从速。”
“他娘的,这书我们《风入松》书局的才是正版,你们这些小偷。”见旁边的书店偷印自己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书稿,林家书坊的伙计大怒,指着其他同行大骂,不住地问候同行的家人。
旁边几家书店的伙计也不生气,只笑呵呵地闷声发财。
苏木看得不住摇头,古人的版权意识实在够戗,一本书出来,只要好卖,所有的书坊就敢连夜开工分一杯羹。这也是一件无奈的事情,不过盗印了人家的书,旁边几家书店的人好歹还有些廉耻之心,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像后世的百度,盗了你的书,是瞧得起你,你还得感谢他帮你推广,否则就是不识相,分分钟封杀你。
也不知道林家书坊的铺货手段如何,印了几版,又卖出去多少?
……
“来两本!”
“那……前两集来一套好了。”
大堆的碎银子堆在书店中那口小木箱子里,看得人眼花。
人实在太多,苏木竟挤不进去。
正要叫,一个背着硕大包袱的猥琐汉子见苏木做书生打扮,将他拉住:“这位小官,要书吗?”
苏木大奇:“我要书做什么,这里就是书店,想买什么书买不到?”
那人一脸的神秘:“看小官的模样想必是来问《西游记》第三集出了没有?”
苏木心中一惊:“难道你有第三集?”
这一声惊动了其他读者,顿时所有的客人都围了过来,着急地问:“你有第三集,快把来看看。”
那人摇了摇头:“怎么可能。”
众读者哼了一声,怒骂道:“既然不是第三集,你说个鬼啊,竟敢消遣我等?”
“不是,不是。”见众人都急了眼,猥琐中年连连摆头,从包袱里掏出一本书:“其实这个五湖废人啊也不是只写了这么一本《西游记》,老实告诉你们,在写这本书之前,他还开了另外一本,正在书坊里印着呢,要过半月才能出来。不过,因为雕版坏了,出了一批废品。小的也是费了不少劲才购得几本,看能不能换点零花。”
那本书的封面上霍然写着《西游补》三个大字,至于作者名字,更是让苏木一阵大汗:“五湖废人新著。”
我靠,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金庸新”和“古龙巨”吗?
“啊,五湖废人的新书,多少钱一本。”
“二两。”猥琐中年伸出两根手指。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苏木也不说破,一笑,乘众人围着那猥琐中年买书进了林家书坊。
“子乔,子乔,你可算来了!”见到苏木,林老板一脸的喜悦,就好象饕餮客看到一桌丰盛的酒菜:“这《西游记》第三集什么时候能够出来,我被各地的书坊老板催货催得都快上吊了,好几个多年的老朋友因为拿不到货,已经翻。你再不来救命,我以后还怎么同他们见面?”
林老板眼睛里全是红丝,显然是已经熬了好几个通宵,但精神却是异常亢奋。
苏木今天来这里是催讨稿费的。不过,大家都是读书人,一开口就是钱,未免有些失了风雅。
笑了笑:“看样子我这书卖得还成。”
“那是自然,好得很,印了三版,九千册,两集一共一万八千。刚开始的时候老朽还怕买不掉,索性就动用了商场上的老朋友,将这本书散到河北各地,一个地方只几百本的量。可万万没想到,只几天工夫就已经售磬。见卖得如此之好,各地的老主顾都指着我的鼻子大骂?”
“卖得好还被骂?”
“怎么不被骂了,说这么好的书,怎么才给几百本,枉大家这么多年的朋友。”
苏木哈哈大笑起来:“第三集还得等上半月。”
抱怨了几句,林老板一拍脑袋:“年纪大了,你看我这忘性,润笔已经准备好了。不但如此,老朽将第三集第四集的稿费也一道支付给小官,一共一千二百两,我这就叫伙计把给你。”
就叫伙计将银子拿来一一过秤,支付。
一看到银子,苏木傻了眼,怎么这么大体积,这可怎么带回家去啊?
第四十章 醒悟,穿越者
原来,明朝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四十克,六百两银子,加起来就是二十四公斤。二十四公斤还好,问题是林老板就后面两集的钱也一道给了。
四十八公斤,都是五两、十两的散碎银子,放在地上是一个长宽高各一尺的正方体。
这可如何拿回去啊?
以前看古装电视连续剧的时候,那些少侠们吃一顿饭就是几百两出去。钱票这种东西要清朝时才会出现,谁没事带几十斤重的东西乱逛。
几百两,少侠虽然功力深厚,也经不住这种折腾。再说,大家都是英俊潇洒的侠客,出门在外,浑身叮当做响,铜臭袭人,还怎么泡无知女侠?
这么多钱,自己背肯定是背不动的,若找个挑夫,动静又实在太大。
苏木如今还住在苏家老宅,突然间发了一笔大财,难免要被族里人觊觎。
上次不过是六十两银子,就已经引得三房和四房开宗祠打自己主意。
现在突然得了一千多两,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可是封建社会,宗族力量却是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他苏木如今也不过是一个小字辈,族中的长辈们要想整治自己,只是动一根手指的事情。而且,这种家务事,官府还管不着。
只要自己一天不能独立门户,族中就能以各种理由各种手段将自己的私产收归公中。自从上次开宗祠事后,苏木算是将三叔和四叔的嘴脸看清楚了。
永远也不要高估古人的下限。
如今我的情形就好象是小儿怀揣千金招摇过市,非常危险。在没有足够力量保护自己财产后家人之前,必须低调。至于如何获取力……经商显然是不成的,商人在明朝的地位极低,等同于坏人。就算你富可敌国,一旦有事,就是任由官府宰割的肥羊。林老板的生意做得这大,还不用交税,还不因为他有个秀才功名。在士农工商四民中排在第一。等等,父亲当年在世的时候,三房和四房之所以对我大房俯首帖耳,还不是因为父亲是个有做官资格的举人,是本县的大名士。功名、官职……
哎,是啊,这里可是封建社会,皇帝与读书人共治天下的明朝。
只要你有了功名,甚至做了官,就是统治阶级。
只要我苏木中了秀才,不,至少也得是个举人。
到时候,三叔和四叔只怕不敢来打我的主意。若他们胆敢如此,就是挑衅读书人,报到官府去,有士林给自己撑腰,官员只会偏向自己,而不是两个普通乡绅。
况且,只要我苏木做了官,就可以独立门户。就算不分家出去,堂堂七品大老爷,怎么着也得当个族长,才不算堕了朝廷脸面。否则正有事,究竟听族权的还是听政权的?
就算不为保住自己的财产,君子不言利,往大了说,若是穿越一场,有了超过同时代人的见识,还满足于做一富家翁?这也太辜负上天的安排了,怎么着也得出人头地才是。
从古到今,中国就是一个官本位的世界,只有做官才是一条好的出路。在这个国家,只要没挂上一官半职,就算你再有钱再有势力,一个小小的知县就能轻易把你给灭了。个人的力量在国家机器面前,比鸿毛还轻。
但若是中了举人,就有可能当官。也许在后人看来,一个小小的县委书记根本就算不了什么,可整个大明朝才一千多个县。明朝的知县身兼县长、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国地两税局局长的职责,权力大到惊人的地步,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到治下万千子民的生计。
不知不觉中,苏木的思路已经从发家致富,保住私产,转变到从政上面。
“要想做官,得先参加科举,虽然难,却总得去试试。不就是公务员考试吗,前世的我也曾经动过这个念头,后来因为留校,生活稳定,就产生的惰性。这次是形式所迫,必须一试。说起来,同学中有不少人考上了公务员,那些人当初的成绩可没我优秀,不也一样考上了。当初还不觉得,出社会十年之后,当初自己瞧不上的人纷纷混得一官半职,生活富足,而自己还是一个苦巴巴的大学助讲,差距一下子就大了起来。每每想起这事,我总是一阵懊悔,后悔自己当初舍不得大学稳定的生活。这次,或许是上天给我重新选择的机会吧!”
好在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有些呆傻,可基本功却扎实。有韶先生这个名师指导,未必就不能考个举人功名。接下来还有一个月就是府试,倒不难,关键是七月份的院试,只要能够拿到秀才功名,就可以参加九月的乡试。
乡试之后,《西游记》也应该写完了。进士科太难,只怕中不了,只能拿那五六千两稿费进京运作,看能不能补个从七品的县丞。
苏木陷入了沉思。
见苏木良久不语,林老板以为苏木嫌少,忙道:“苏小官,当初咱们可是说好了三百两一集的,你可不能反悔。”
苏木醒过神来,摇头:“男儿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你的事情自然不能后悔,林老先生不必担心。”
“那……”
苏木:“钱实在太多,我可没力气搬回家去。”他一摊手,满脸的无奈。
林老板心中大定:“是有些重,我这就派人给你送到府上去。”
苏木:“不过是一千多两银子罢了,我却没放在心上。罢了,先寄在老先生这里,真到需要时我再来取。还有,你对外不许说这本书是我作的?”
“却是为何?”林老板本打算将本期县试头名苏木是《西游记》原作者这个噱头广为宣传,为接下来将出的第三集造势。
如今,苏木那首诗已在保定府光流传开始,小才子的名头初具雏形,正是大力宣传此书的良机。
这几日,林老板都在琢磨这事,听苏木这么说,心中大为不解。
苏木淡淡道:“话本演义小说,不过是苏木闲暇消遣,当不得真。读书人,还是应该以道德文章,时文八股为重。苏木马上就要参加府试,若传出去,却是不好。”
说完,就从那堆银子里拿了一把揣进怀里,飘然而去。
林老板心中一阵佩服,这个苏子乔,当初为了润笔同我讨价还价,市侩气十足。如今一千多两银子的巨款摆在面前,却不屑一顾。真不愧是写出“一夜东风人万里”的才子,名士气派十足,我却是小看他了。
想不到他虽然家贫,却也知道读书上进。我若将他是《西游记》原作者一事传出去,岂不平白坏了他的名声。如果碰到主考官是个道德先生,将他给刷了下来,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以苏小官那首诗和《西游记》展现出的才气来看,将来未必不中个秀才甚至举人,再过些年头,自是一方缙绅名流,我却要同他多多亲近,不可起了怠慢之心。
就小心地将银子收好,打了张欠条,命伙计追着送了过去。
第四十一章 苏瑞声的心思
有了一笔资产,却不能使用,苏木心中有些不痛快,回到家之后,只是将那约十两银子交给小蝶,说是自己在货栈干了一月,得了工钱之后,倒卖了一些货物赚来的,让她小心收好。
小蝶以前也不是没有看过这么钱,但这却是大少爷第一次拿钱回家,立即激动得掉下泪来,不住念叨,说要好生替大少爷把这个家管好。将来大少爷还要读书参加科举,用钱的地方还很多。
苏木叹息一声:“小蝶,真些年真苦了你,也不用太节约。我如今在货栈当帐房,依着胡家的门路,生法的机会多着呢!你身上的衣裳已经破了,去做几身吧!”
他现在也算是几十万人民币的身家,自不肯让家里受苦。
“不了,我有几身旧衣裳,还能穿。”
小姑娘喜滋滋地,眉宇之间满是喜气,好象是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苏木见她如此节约,心中难过,几乎要忍不住告诉她:别省了,你家少爷有钱得恨,别说这辈子,儿孙辈的钱都赚回来了。
可他不能。
在三十两银子就能在京城买一进院子,几两银子就能买一个大姑娘的古代。一个弱冠少年若让人知道自己有几千两身家,家中又没有势力,无疑是取死之道。
现在最重要的是考个功名,只有到了那时,才能风光潇洒地将那笔钱提出来。
咦,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洗钱吗?
前提条件是自己要先变成人上人。
如此说来,还得在胡家货栈呆上两三月,直到考中了秀才才能离开。否则,自家成天喝就吃肉,也没办法说清楚合法的经济来源。
可一想起今天下午那一幕和胡百户的可怕,苏木却是头大如斗。
想了半天,死活也想不出该如何面对,也没办法睡觉,只得披了衣裳起身写了一章《西游记》。
然后看书。
半天,又试着给自己拟了几个题目,参考手头的几本时文集,作起题目来。
既然下了决心在科举上杀出一条血路,就得端正态度,好好读书。
学业这种东西来不得半点虚假,得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一篇文章一篇文章地写。
折腾到黎明,看看时辰已经不早,就打算索性熬个通宵。可转念一想,反正胡百户又不在,货栈里也没人能管得了自己,干脆迟些过去,只怕赶得上韶先生的课就是。
美美地睡了个懒觉,等起床,一看日头,已经中午。
就抄了手,悠闲地上了街,准备找个地方吃午饭。
他以前本就是一个吃货,对于美食非常喜好。这次来明朝后,整日清汤寡水,口中别说淡出鸟,只怕洪水猛兽都要跑将出来。
再说,来这里这么长时间,自己的足迹仅仅局限与方面两里左近。还买到保定老城其他地方去过,听人说,距此四里地的西大街乃是府台衙门所在,那里有几家酒楼非常出名。比如益春楼的白肉罩火烧,白运章包子,豆腐脑、炖羊肉、羊杂碎、牛百叶、烧饼、火烧、煎饼、回炉果子……今日得敞开了肚子可劲儿的造。
等酒足饭饱,再去读书。
不过,先别急,门口这家豆汁儿就不错,先喝一口开口味。
刚走出门,在摊上坐下,就看到一条熟悉高挑是身影,却正是胡大小姐。
这小妞竟然把自己说要今天中午请吃饭的话当真,跑来赴约了。
再看看街上行人古怪的目光,苏木吓了一跳,忙走过去,没话找话:“咳,美女,吃了没?”
“还没!”小丫头片子埋着头,只眼角一挑,看了苏木一眼,就飞快地收了回去。
“昨天说请你吃饭,你还真当真了,你看,我都没准备。”
“谁要你请了,才多少工钱一个月?”胡大小姐声音小得如同蚊子:“我是看你今天没来货栈,就过来看看。”
“原来是来催工啊!”苏木故意笑起来,看样子,今天却不能在外面打牙祭,只得一边同胡大小姐说话,一边朝胡家货栈的方向走去。
他在前面走得快,胡大小姐低着头跟着,像个小媳妇般低眉顺眼,不过,这么高的个子,还是让苏木在面前一阵别扭,还好明朝没有高跟鞋。
“苏木……”
“什么?”
“你以后别在旁人面前乱喊。”
“乱喊什么?”
“就是美……美什么的……”
“哈哈,美女。要不,我没人的时候叫几声。”不对,什么旁人,苏木隐约嗅到一丝不对劲。
“恩。”胡大小姐却悄悄应了一声,一张俏脸飞红。
苏木大惊,这小丫头片子不会是误会我在追求她吧。不过,这胡大小姐长得不错,个子高,身材也不错,符合现代人的审美品味。若是错过了,难不成以后要娶已经烂大街的一米五左右的明朝女子。
要不,干脆将他拿下好了!
苏木大为意动。
正想着,胡大小姐又低声道:“怕就怕学堂里的人乱嚼舌头,虽然说你我的事情已经算是定了……还是有些羞人的……我已经同大个子哥哥他们说好了的……爹爹回来之后,所有人都不许提着事。”
听她话中有话,苏木提高了警惕,忍不住要问什么是“你我的事情已经算是定了”,眼前却是一暗,一条身影挡在面前,然后是略微带挖苦的声音:“哟,我道是谁,原来是堂兄你。想不到多日不见,你却与一个大美人私会,干起了偷香窃玉的勾当,佩服,佩服!”
这一句话,听得胡小姐大羞,“不是的,不是的,你误会了。”
古代的女子大多生在深闺,大街当市抛头露面同一个男子走在一起,却是是一件惊世骇俗之事。也就是胡大小姐乃是军户出身,礼教没那么严,父母又不在家,这才敢大着胆子出门。
苏木抬头一看,却是苏瑞声。
这家伙今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穿着一件月白色丝绸绣花大袍,手中把玩着一把湘妃折扇,面上还扑了点粉,香得像个人妖。偏偏他还觉得自己英俊潇洒,得意扬扬模样。
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随从,一脸的猥琐。
主仆二人搭配在一起,看起来就是经典的古典恶少的派头。
苏木冷冷道:“原来是瑞声,怎么,还想做我的便宜亲弟弟。见了兄长,也不施礼?”
听苏木又提起这茬,苏瑞声脸一抽搐,知道自己说不过苏木,就色迷迷地看着胡大小姐:“这位小姐请了,也不知道如何称呼?”
胡大小姐见苏瑞声无礼,毕竟是军户的女儿,眼睛里有厉色一闪,然后强自按捺下去,低声对苏木道:“我先回去了,你早些过来。”
“慢着,话还没有说完呢,走什么走?”苏瑞声的仆人伸手拦住胡大小姐去路,涎着脸皮:“小姐是那座楼子里的馆人,什么早些过来?”
“大胆!”苏木突然伸出手去,给了那个仆人一耳光。
“你……你,你,你,你这傻子竟敢打我?”那仆人捂着青肿的脸庞吃惊地看着苏木。
苏木甩了甩右手,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我是苏家大房的少爷,你区区一个下人竟敢在主人面前无礼,你说我能不能打你?”
奴仆不服,转身看着苏瑞声:“瑞声少爷……”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有人喊:“大小姐,子乔,可找着你们了,快!”
来者正是大个子胡进学。
“原来是你。”胡瑞声认出他来,顿时抽了一口冷气,看着胡大小姐:“你是胡百户家的千金?”
胡小姐哼了一声,将脸转了过去。
胡进学跑得气喘吁吁,大声道:“大小姐,子乔,老爷回来了,正在货栈发火呢。见你们不在,叫我来寻。”
“啊,爹爹回来了,我这就过去。”
看到苏木等人的背影,又看了看一脸委屈的奴仆,苏瑞声喃喃道:“原来胡大小姐长这个样子,真让人想不到。”
“是想不到,这么高,跟高头大马似的,将来肯定找不到婆家,我呸,一个女人跟傻子满街跑,肯定是个**柴儿。”那下人小声咒骂起来。
“住口!”苏瑞声冷冷道。
什么高头大马,这样的女人才够味。
还有,那眉目,那身段,真真是让人色授魂予。
尤其是那气质,哎,当初以为小蝶那丫头片子就算不错的了,可同这胡小姐比起来,却显得土气。
苏木这呆子,运气太好了,身边怎么却是美人,我苏瑞声也是本县有名的才子,怎么就碰不上一个?
一种强烈的嫉妒从心底涌起。
见自家少爷恋恋不舍地看着胡家小姐,那下人立即醒悟过来,讨好地说:“瑞声少爷若是看上了那胡家女子,自去求亲就是了,又有何难?”
“是啊!”苏瑞声心中一动,若是我愿意去娶胡家大小姐,以我的家世和名声,那胡百户军汉一个,女儿有个好归宿,自然巴愿,总强似让苏木这个傻子做他的上门女婿。
嘿嘿,胡家是有名的富户,我如果娶了胡小姐,得了她的家业……
可是,这其中却有一桩不好,胡小姐是军户,将来若娶了她,生下的孩子也不得改籍,依旧是个下贱的军户。
恩,现在说这些太早,总归要等我得了功名才行。按照大明律,有功名的士子若有了后代,无论母亲是什么身份,都可以入民户。
只是,看今天胡小姐对苏木的模样,已是芳心暗许。等到七月院试,只怕已经被苏木那傻子得了手。
这事得好生斟酌。
第四十二章 胡家危机
匆忙回到客栈,就看到胡百户身穿簇新的鸳鸯战袄背着手站在帐房里,而老李则坐在案前,一脸的苦相。
听到苏木的脚步声,胡百户也不回头:“苏帐房在我这里已经二十来天了,可还习惯?”
苏木道:“回老爷的话,还好。府试在即,在下忙于备考,昨夜读书太晚,故尔来迟了。”被老板抓住,怎么着也要解释一下。
“什么,你要参加府试?”胡百户肩头一耸,好象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转过身来,目光锐利地看着苏木:“可是觉得我委屈了你?”
苏木没想到胡百户这么大反应,有些愕然:“小生寒窗十年,自然想考个功名,光耀门楣。”
“你一个帐房先生,又能考什么功名。”胡百户一声冷笑。
苏木顿时就火了:“胡老爷,这似乎是我的私事吧?帐房中的大小事务,我苏木可没有耽搁。若老爷觉得苏木不称职,大可另请高明。”
听到苏木硬生生地顶了这么一句,胡百户一楞,心中恼怒的同时,倒有些佩服这小子的勇气。货栈中,别人见了自己都是战战兢兢,汗不敢出,惟独这苏木不卑不亢,挺有男儿气概的。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已经完全可以肯定这个苏木不但不是傻,为人也颇有心计,是个可堪使用之人。胡家若有这么一个上门女婿,等到自己百年之后,倒也能撑起门户。将来实在不成,将这个百户军官的职位传给他也是可以的。
也正因为如此,胡百户一听说苏木要参加科举,心中没由来地一颤。虽然他不认为苏木就能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科举场上杀出一条血路,得个功名。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这小子真中了个秀才什么的,还肯自敢堕落给胡家做赘婿吗?
帐房里的气氛顿时凝重起来。
胡百户本待再说些什么,可他也是个倔强的性子,只觉得无论说什么都是如此的别扭。
正在这个时候,胡小姐端着几杯茶进来。她也是听人说爹爹和自家未来的相公吵闹,心中担忧,忍不住过来看看。
将杯子放在苏木面前,胡小姐一脸担忧,低声道:“请用茶。”
苏木倒没想到其他,也觉得同胡百户吵下去没有意思。不就是在胡家打工而已,老板选员工,员工还选老板呢。合得来就在一起共事,合不来另谋高就就是了:“多谢大小姐,茶不错,今年的新茶吧?”
胡小姐:“不是,去年卖剩下的雨前。”一边说话,眼睛就眨了眨。
这情形如何瞒得过胡百户。
他立即提起了警惕:“你们认识?”
苏木怕胡小姐乱说,毕竟一个未出门的大闺女同外人认识,传出去也不好,就抢先说:“是,东家走后,大小姐思念父母,醮斋上苍,为老爷祈福。无奈不会写青词,就去学堂求韶先生,韶先生恰好不在,苏木就献丑代劳了。在下好歹也是县试头名,两首青词,还难不倒。”
听说女儿为自己祈福,胡百户心中一热,神色缓和下来,问胡大小姐:“他说的可是真的。”
胡小姐没想到苏木竟然编出这么一个谎话出来,偏偏爹爹还真信了。张大嘴巴,半天,慌忙伸手掩住,眼睛中却带着笑意地看着苏木。
胡百户见女儿看苏木的目光中却是柔情,心中顿时明白,又是咯噔一声。
良久,才按捺下去,心中叹息:看来……罢了,儿孙的事情他们自己做主,至于将来如何,这一关若是过不去,也就没有将来了。既然莹儿与苏木有意,这事也是他苏木的事,也可以同他商议一下。
就挥了挥手,让女儿离开:“你娘有些日子不在,心中也是挂念你,去陪陪她。”
“知道了。”小姑娘见父亲不再询问,心中一松,笑眯眯地走了。
等到屋中只剩苏木、老李和胡百户三人,胡百户才缓缓坐下,看着苏木:“苏木,既然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有些事也不瞒你。此事对我胡家关系重大,一个不好就有不测之危,你也应该知道。而老李也是咱们胡家最最亲近之人,今日大家在一起,看能不能商议个对策出来?”
苏木心中大奇:什么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这话却怪,是不是这胡百户见我工作能力超强,人才难得,准备托付重任,培养成心腹。恩,这也是一件好事啊,会不会涨工资呢?
见苏木没有反对,胡百户心中微微有些喜悦,这个苏木倒是个识相的,就对李帐房道:“老李,将这事同苏木说说。”
胡家这次真是碰到大麻烦了。
正如胡百户所说的那样,一个不好,就是家破人亡的结局。
胡百户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百户军官,在明朝,武官的地位本低,军户的等同于贱民。可一个百户军官,好歹手下也有几十户人口,几百亩地。况且,还可以用军官的身份做些生意,这里头的利益不小。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夺,有了争夺,就有矛盾。
胡百户隶属于倒马关千户所,北直隶因为直接拱卫京师,别的不多,就是兵多将广。
从北面的密云卫、山海卫到东面的天津卫、西面的怀来卫到最南的大同中屯卫,大大小小四十多个卫所。就保定而言,也有倒马关和紫荆关两个千户所。
百户军职虽然可以世袭,可并不是一成不变,并不是说你做了这个军官,就可以稳稳当当地当一辈子军头,如果干得实在太差,也有可能被撸成一个大头兵。
因此,大明每年都回对各级军官进行一次镇戍武官军政考选。
镇戍武官考选开始于弘治元年正月,考选方法是,巡抚、巡按每于年终及开武臣贤否揭帖,从兵部奏请考察。患病武官、犯罪待问武官、业绩平常武官、为公论所不容武官,罢黜;六十者以上武官,勒令致仕。
武官的考选和文臣一样,也是三年一回。
这次,朝廷就派了一个巡按来保定考核两个卫所的百户以上的军官。
有传言说,胡百户将被拿下来,接替他的人选已经确定了。
第四十三章 本末倒置
苏木正在为刚才的事情生气,不过他对明朝的官制非常好奇,还是竖起耳朵听起来。
这个胡百户今年也不过四十来岁,还没到六十岁的退休年龄,也没患有重病,又没有犯事,如果出问题,也只能在业绩一项。
而政绩这种东西的弹性非常大,一件事在有的人眼中,那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可在有心人嘴中,却是另外一种模样。就如同后世的城市改造,你可以说是当政者大力进行基础建设,也可以说他浪费纳税人的税款,搞政绩工程。
若胡百户在军队中有敌人,要想在这上面揪他的尾巴,只需费点心思,也不是什么难事。明朝的军户制度本就是一个怪胎,半军半农。每年朝廷会拨下来一些款子作为日常开支,而军户所屯垦之后也要上缴一定的出产,再加上军户还得不断被调派出去打仗和参与国家功臣,财务帐目往来繁杂,根本就说不清楚。
再说,胡百户还打着军队的牌子经商,本身屁股上就不干净。
据说胡百户自己说,倒马关千户所按编制本有十个百户军官,可千户所的土地有限,有好几个百户军官根本就没办法安置。
其中有个叫宋同的百户是新派遣到千户所的,在朝中也有些关系,就打通了关节,准备在巡按来保定考选的时候联络千户所的同仁,挑个错把胡百户给搞下去,几家分了他的土地和人口。
胡家这几年做生意很是赚了点身家,若是被贬为普通军户,可以想象,军队的官员们会像饿狼一样扑上来,将胡家连皮带骨啃个精光。
李帐房说完,一脸愁容:“事情大概就是这样,你也知道,再过些日子就是巡按大人去我百户所查帐的日子,那边的帐目乱得很,别说我家,就算是别的百户所,也是一个鬼样子,一查肯定出问题。我和老爷也是计穷,子乔,我与你同事也有一段日子,你在帐目上也是一把好手,我就向老爷推荐了你,看能不能去卫所跑一趟,将帐目整理一下,务必要做到滴水不漏才好。”
一听说要去卫所作做帐,苏木心中正生气,却有些不愿意。而且,他每日都要赶稿,累得半死,那里有功夫去当财会,给你整理那一包烂帐。
最重要的是,此事的关键并不是钱粮漏洞,而是有人觊觎胡百户的位置,要鸡蛋里挑骨头。
都火烧眉毛了,这两人还想着整理帐本,根本就是轻重倒置舍本逐末嘛!
见苏木迟疑,胡百户浓眉一扬:“怎么,你不愿意?嘿嘿,好得很,是不是看到胡顺要倒架子了,有了二心?”
这话说得难听,苏木心中的邪火腾一声又冒了起来:大哥,我只是在你这里打工,到现在还没拿到一文钱薪水,又不是你的家奴。
见苏木脸色不好看,李先生连忙劝解了几句:“子乔,大家都是这种关系了,置什么气,这胡家也有你……”
苏木正在火头上,一时没听明白老李话中的意思,冷笑道:“这事情的关键是在那巡按身上,巡按说胡老爷业绩突出,乃是一个大大的好官,事情不就结了。他若说胡老爷是个庸官,不称职,你帐目做得再好,也是白搭。我且问你,那宋同可是巡按的人?”
李帐房神色一动:“没听说宋同和巡按有什么关系,宋同也不过是一个百户军官,和老爷一样都是武官,怎么可能搭上两榜进士出身的御使。都察院的清流们,大家躲都躲不及,怎么可能凑上却自讨没趣?”
“那不就结了,胡老爷若想保住官位,搞定那个巡按就是了。”
说完话,苏木也懒得搭理二人,一拂袖子,回学堂上课去了。
帐房中的二人面面相觑,良久,胡百户才猛地一拍桌子:“好狂妄的小子,什么玩意儿,敢在我面前咆哮,李先生,将这混帐东西赶回家去。不,先打个半死再说。”
毕竟是军汉出身,又遇到如此危难的局面,胡百户心中有一股暴戾之气涌了上来。
“老爷……在下觉得……这事,苏木好象说得挺有道理了。老爷你这个官位还真要着落到巡按大人身上,若他愿意保你,就算是宋同于千户所的千户大人勾结在一起,也是拿你没有奈何。”
所谓巡按,简单地说就是由监察院派出到地方上的风纪、政绩考核工作组。
明朝时期,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一十人,再从他们中选派巡按御史。从十三道监察御史中选派巡按御史十分严格,每名巡按御史的产生,都是先由都察院选出两名候选人,引至皇帝面前,请皇帝钦点一名。十三道监察御史平时归中央都察院管理,但在履行职能时又不受都察院控制,直接对皇帝负责。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权力大得惊人。
像免去或者新任一个百户军官这种小事,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当场就能够决定。
胡百户一呆,寻思半天,才一拍脑袋:“咳,你我都想着如何堵漏,却没想到在源头上就把这个麻烦给解决掉。苏木这小子,说得话还真有几分道理。听说苏木在韶泰那里的学业非常不错,这读书人的心窍就是灵醒。老李,你说我们该如何攀上巡按大人,让他高抬贵手,放我一马。”
李帐房虽然是胡百户的心腹,掌握着胡家的往来帐目,可这人读书不多,智商平平,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智囊,听自家老爷问,也没有个主意。
胡百户一咬牙:“不管了,这天下的官儿没有一个不爱钱的。老李,干脆咱们准备个五百……不,一千两银子,再跑一趟倒马关,给巡按老爷送去。一千不行,就两千,砸到他收下为止。”
李帐房连连点头:“老爷说的是,小的听人说,这京官都穷,京官之中,言官更穷。巡按大人好不容易得了个出京公干的差遣,还不抓紧机会搂钱。”
胡百户一拍大腿,叫道:“对对对,老李你言之有理。换成我,在清水衙门呆了一辈子,遇到收钱的机会,自然是不肯放过。
第四十四章 打题
若是苏木还在场,肯定会吓得惊叫起来:靠,给言官送钱,这不是老寿星上吊,活得不耐烦了吗?
言官是什么,他们干的就是风闻奏事,鸡蛋里挑骨头的事情。
有明一朝,最不能得罪,甚至最不能接触的就是都察院的御使,看到他们,不但不能凑上去讨好,还得赶快绕路走。否则搞不好你就被人家给留意上了。
自弘治皇帝登基以来,有感于当年厂、卫专权的恶例,限制锦衣卫和宦官的权力,重用文官。于是,文官的力量得到了极大的膨胀。
御使言官们大多是进士出身,品级不高,只有七品,可他们有项特权,可以乱说话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又因为把持了朝野舆论风向,一个个更是在朝廷中呼风唤雨。
大到国政,小到官员的私德都在他们的监察范围之内,就算是皇帝一句话没说对,晚上和不该睡的女人睡了,他们也敢指着万岁爷的鼻子破口大骂。偏偏遇到这种情况,皇帝还不敢发怒,只能默默抹去脸上的唾沫星子,将头缩了回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言官就是整人的官。
这群人虽然清贫,可正因为穷惯了,又在清水衙门熬了那么多年,都熬得有些变态,对获取个人名声有强烈的个人嗜好。到明朝末年,更是有人故意顶撞皇帝,惹得龙颜大怒,吃一顿板子。
只要被皇帝这么一打,这个言官就能得个直言诤臣的好名声。你做御使的,不吃皇帝一顿打,好象就不算是真君子纯名士,都不好和人打招呼。
于是,朝廷中对这恶意获取名望的行为有个形象的称谓:骗廷杖。
弄到最后,皇帝也醒过神来。碰到强硬些的君主,比如嘉靖:你要讨打,好直接打死干净。
至于性格温和的皇帝,则是一翻白眼:你要骗板子,朕偏偏不遂你的愿,惹不起,还躲不起。传下去,但凡有都察院的人来,一概不见。
……
胡百户你给巡按送钱,搞不好前脚送过去,后脚人家就是将这些礼物公布于大庭广众,以示自己是个一毫不取的清官。
朝廷每年都会派不少巡按巡视地方,言官们好不容易得了这么单干的机会,自然要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获取名声,小小一个百户军官,正好拿来开刀。若事情真这么发展下去,胡百户绝对会成为一个丑角,以后也没脸再活在世上了。
当然,这一切苏木并不知道。
他心中存了科举之心,又想就近向韶泰讨教学问,一时倒没急着离开胡家。
时间已经到了三月中旬,春雨淅沥落下,一直没有停,整个世界都被朦胧的水气笼罩了。
府试之期定在四月初一。学堂里的其他童生大多是今年在入学,也不需要参加这场考试。
韶泰一向看重苏木,也知道他对这场考试志在必得,对于苏木的督促比往日更严格了许多。
同时,保定城中的读书人好象一下子多了起来,一问,才知道是各县前来赴考的童生。
保定城下辖十六县,每届府试都有上千童生涌进府城。因为路途有远有近,最远的束鹿离保定有好几百里,光走都需要三四天。
若不提前到府邸城,路上若是耽搁了,就得再等上一年。再加上长途跋涉,身体和精神也需要调整,不少考生都会提前半个月抵达,温习功课或是于同道交流学问。
清苑县和保定府的治所同在保定老成,苏木也免得路途劳顿之虞,到考试那一天,只需不行三里地,十几分钟就能到保定府学衙门。
府试和县试一样,也需有一个廪生做保才能报名,不过,有韶先生在,苏木也免去了许多麻烦。
这几日胡百户和帐房老李又出了门,同时跟着去的还有胡进学得几个胡家子弟,说是又要去倒马关。行李颇多,满满地装了两辆牛车。
或许胡百户和老李听了自己的建议,去搞定巡按吧,胡百户这人虽然可恶,我却希望他能够平安度过这一关。苏木这么想。
毕竟在这里工作了一个月,同胡进学他们也混熟了,在没有拿到秀才功名以上之前,这地方还是很不错的。
胡百户和老李走了,巡按政考的阴影又笼罩在胡家头上,胡家货栈的生意也停了下去,帐房里也没什么活儿,苏木也乐得清闲。
每天上午在帐房写两千字的《西游记》,在货栈混一顿午饭,下午照例去学堂读书,晚上回家再背上几千字《四书》《五经》,读几篇八股范文。
还别说,在韶先生座下读了一个多月书,苏木对即将开始的府试也有些概念。
同县试只两道八股小题不同,府试要复杂些。除了两道八股,还加入了贴经,要求通三经。
这已经是五经的范畴,所谓五经就是《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
出题的三经中〈礼记〉和〈尚书〉是必选,其他三本中可选一题。
听到韶先生说到这事时,苏木还真有些紧张。这五经在后世自己可没怎么研究过,现代国学首推〈论语〉和〈孟子〉,然后是〈大学〉、〈中庸〉。而且,最近韶先生在课堂上也没怎么讲解五经义,就这么仓促上场,只怕要糟。
看到苏木有些紧张,韶泰冷哼一声:“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也来不及了,若你落榜,须怪不得别人。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乃是我辈读书人的基本功夫,丝毫取不得巧。依我看,你若能得这么一个教训,对你的将来也有好处。“
苏木听得一楞,突然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倒背如流,恩师能不能详细说说这帖经题是怎么考的?”
韶泰见苏木不解,道:“考试时,考官会从五经中抽出一段,让你默写补全整个篇章,考的就是你的记性和书法。若是一字写错,或者考卷上有污迹,整张卷子就要作废。”
“啊,默写?”
韶泰:“子乔你的行书很好,卷面应该没有问题,但须注意,得用标准的三馆体,考场之中,由不得你挥霍才华。至于五经文若记不全,那也是没法子的事情。”
苏木一笑:“恩师放心,学生定然不会给你丢脸的,不就是五经文而已,苏木早就背得溜熟了,要不你出个题目现场试上一试。”
呵呵,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这还不简单。以前那个苏木虽然脑筋不灵光,可十多年下来,却已经将这几本儒家经典剩吞活剥地记了下来。若是出别的题目,我苏木或许还真要抓半天头皮,可默写,这不平白送分给我吗?
韶泰见苏木如此自信,一张请水脸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这样就好,若是如此,这一关你就算是过了,唯一担心的就是两道八股小题。我同知府也认见过几次,对他的学问和脾性也有些了解。我拟了二十道题目,你拿去作好交来,我批改之后,你仔细背下。”
说着,就将一张写满的字的纸条递了过来。
苏木接过来一看,全是〈论语〉上的句子,可以说,这本书的重点基本上都被韶泰一网打尽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打题?”
实际上,打题这种事情在后世也很正常。任何一个老师,在学生参加高考之前都会圈出重点,甚至拟出题目让学生作好背熟。是否能够准确猜中高考题目,也是衡量名师的标准,后世的的黄岗中学就有一批这样的高手。
而打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你得弄明白出题人是什么性格,又什么出题习惯。不同的性格的人,出的题目也不尽相同。有的人注重基本功,出的题目多是最最基础的学问;而有的人则在意考生的才华和急智,专出偏题难题。
因此,尤其是在院试和乡试这种重要的考试时,中央一旦派下考官,地方上的缙绅名流官员都会试着同他们接触,以便摸清他们的脾气,好对症下药,猜中题目。
韶先生本就是县学教喻,老举人出身,干了一辈子文教,加上又认识知府,肯定知道知府出题的思路。
又这些题目得知,知府大人肯定是个〈论语〉达人,出题范围肯定也在这本书里。
知道这一点,接下来的考试就容易了。
苏木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现在的文言文写作也算是过关了,不会犯低级错误,文章也作得四平八稳。可真上了考场,同整个保定府的精英比起来,也算不得什么。
有了韶先生出的题目,再经老夫子的修改润色,背得精熟,进了贡院,也不需要全中,只要猜对一题,这场考试就算是过了。
苏木不禁感慨:有良师在,少走弯路,少奋斗二十年啊!
就是题目太多,写起来麻烦。
没办法,只能先将〈西游记〉写作停下来,打点起精神对付。
写完,交给韶先生修改。
然后再发回来,背诵。
事关自己前程,苏木重新拾回当年高考时的心境,只将这二十篇文章,一万多字反复背熟,静候考期。
眼见着日子一天天近了,又六日,距离进考场还有九天,胡百户等人回来了。
雨下个不停,一行人浑身都是泥点子,说不出的颓丧晦气。
胡百户病了,一脸的蜡黄,回家之后,就将货栈的伙计都放了假,又让学堂的学生都散了,一个人躺在床上再不起来。
苏木想:估计是没搞定巡按吧?
他本就对胡百户不感冒,再说,就算有些帮忙也插不上手。他不过是一个普通市民,对明朝官场的事情也是一无所知。
既然学校散了,苏木短期内也不用来这里上班,就去老李那里算了工钱,回家备考。
老李瘦了一圈,一看到苏木就不住流泪:“败了,败了,胡家这回是真的败了。我在胡老爷这里呆了二十年,已经把这里当成了自家。本以为会侍奉老爷一辈子,老死在这里。可没想到,却要散了,飞鸟各投林了。以后离开这里,天大地大,却不知道去哪里?”
苏木心中替他难过,忍不住问究竟怎么了。
李帐房才道,胡百户这次去倒马关给巡按送钱,结果人家见都不见,直接将银子扔了出来。胡百户在巡按门口跪了一整夜,又淋了雨,回来的路上就发起了高烧。
“送钱,给御使……”苏木口吃,这这这,这真是二到家了。你一个连品级都没有的百户军官,就想贿赂中央派下来的巡视员?
送礼贿赂这种事情也得讲究级别,双方地位差距太大,就等同于一种侮辱。打个比方,你一个小民要给一个普通局长送礼,人家或许会收下替你把事给办了。可你若是想去给省委书记行贿,那就是找死。
苏木本想说些什么,想了想,只能摆摆头,安慰了老李几句。
看了一眼门口罗雀的胡家货栈,苏木叹息一:声:看来得重新找个工作了。
还有几日就要进考场,为了避免和上次县试时那样摆乌龙,苏木决定去买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
既然有志于科举,有的东西还是需要准备的,比如考篮。
县、府两场考试就一天,当场就能被录取,倒不要紧。可只要到了院试以上,一进考场就要封场,不关个**日,根本出不来。里面又不提供伙食,所有用具大到做饭有的木炭、炉子,米菜,小到解手用具都要自己准备。
因此,考蓝虽然不大,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分几个大小不一几个格子,分别放着文房四宝、柴米油盐等杂物。前面还装两个背带,方便人携带。
模样有些类似电影〈倩女幽魂〉中宁采臣背上的那个背篓。
这东西各大书店有卖,索性就去问林老板要一个,顺便再将前些日子写的稿子交了。
从林家书坊弄了一口考篮背上,回到家,却看到小蝶手足无措地站在院子里,一脸的古怪。
同时,灶房里冒出滚滚浓烟雾。
“怎么回事?”苏木有些惊讶。
“太不象话了,一个大姑娘家,跑我们家来做什么?我看她也不是什么正经女人。”小蝶低声回答,一脸的恼怒。
显然是以为自家少爷在外面欠了什么风流帐。
第四十五章 下意识地觉得有办法
胡莹胡大小姐身为军官的女儿,这辈子就没有做过一点家务事。
军户在明朝的地位不高,可她爹爹自从袭了外公的百户军官职位之后,又懂得生发手段,开办货栈做起生意,这些年胡家很是赚下了许多身家。虽然胡家因为身份关系非常低调,家里也没有买奴仆。
但实际上,胡家也不需要买丫鬟小子,整个百户所的男女老少都附庸到胡家身上。
作为家中的独生女儿,胡莹从小到大十指不粘阳春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惯了,又什么时候干过服侍人的事儿。
可就在此刻,她还是决定做一顿晚饭,就为苏木前几日说过的话。
她算是看明白了,苏木这人大大咧咧的,,请自己吃饭的话也不过是随口说说。也因为如此,她今天一早就等在苏木家门前,为的就是提醒这该死的小祖宗实行承诺。
无奈父亲出了那么大的事,如果今天再不过来,只怕以后两人再没机会见面了。
父亲只要一倒台,以后也没办法在保定呆下去,做了这么多年军官,也不知道得罪过多少仇家,必然远走避祸。
一想到以后再看不到苏木怪怪的笑容,听不到那一声声轻佻的“美女”、“美女早”,胡莹心中就一阵刺痛。
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想到过会有男人会在自己面前如此随意,又如此胆大,什么**辣的话都敢说出口。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心中恼怒,可渐渐的,一听到“美女”二字,心中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欢喜。往日间,别人要么畏惧父亲的权势,要么一看到她的身高,就惊得张大嘴巴,说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人。
弄到最后,她都忘记自己是女孩子了。
后来有听下面的人悄悄说苏木是父亲为自己定下的上门夫君,不知道怎么的,胡莹却偷偷松了一口气,然后一个人看着院子上空的那一方蓝得近乎透明的天空翘起了嘴角:“小祖宗,果然是小祖宗啊!”
然后一张脸羞得通红,忙捂脸逃回房间,将头埋进被子里,只感觉身上烫得厉害。
对于未来的生活,胡莹没有准备,却隐约地感觉到一阵期待。
可是这一切随着父亲即将离任而彻底崩塌,也许,以后再看不到那个小祖宗了。
“再看不到了吗……”眼泪就沁了出来,胡莹决定在离开之前,无论如何得给苏木做一顿饭,将这个心愿了啦,也好为未来孤苦的日子留一丝念想。
军人的女儿不像外间的女子那么多避讳,面皮也没有那么薄,说干就干。
立即借了个由头从家里逃了出来,顾不得小蝶的白眼和询问,径直走进了苏木家的灶房。
可怜胡大小姐什么时候做过饭,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烟就是要往灶口外面冒。只片刻,屋中就混沌不清楚了,呛得她又是鼻涕又是眼泪。
实在忍不住这烟熏火燎的折磨,急忙扭头朝屋外跑去。
却不想一头撞到一具结实的身体上。
抬头一看,却是苏木:“小心了。”
“子乔。”这还是胡莹第一叫苏木的字,以前都是用“喂”字代替,或者索性就叫一声“苏木”。
这一声喊出,眼泪流得更多,反正就当是被烟熏出来的吧,哭就哭个痛快。
苏木看着眼前这个满面都是眼泪和鼻涕的女孩子,本想笑。可在朦胧的雨丝中,看到这女孩子头发面庞都被一层湿漉漉的水气浸润着,又在这阳春三月的春寒刺激得微微颤抖,眼神中却是无边的哀伤,竟有一种说不出的美。
心中突然想起一句故诗“丁香能结雨中愁。”
此情此景,伊人黄昏,如同古典的画卷。
如果说以前苏木只觉得这女孩子长得确实漂亮,假使能够娶来做老婆还是很不错的,却没有想太多。可就在现在,心中却被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触动,只恨不得掏出手帕轻轻将她脸上的眼泪擦去。
就这么呆呆地看着胡莹,苏木忘记了院中还有另外一个女子。
小蝶见胡莹楚楚可怜的模样,更加肯定这女子不是正经人,心中恼火,咳嗽一声。
听到这不满的声音,苏木醒过来,微笑道:“怎么想着过来做饭?说好一起吃饭的,以后有空我请你好了,又何必在家弄,那么麻烦。”
胡莹凄然一笑:“子乔,只怕再过几天我们就见不着了,在走之前,我想过来同你道个别。”
“怎么回事?”苏木皱了下眉头,转身对小蝶说:“小蝶,别误会,这位是我东家胡百户胡老爷家的小姐,我同她说几句话。”
“就算是胡小姐,这么跑来我们家,来见少爷你,传出去,她不知道羞,咱们还觉得没脸呢!”小蝶大为不满,竖起眉毛小声嘀咕。
“小蝶,你先下去,我与胡小姐光明正大,也不怕别人背后乱嚼舌头。”苏木皱了下眉头。
小蝶见自家少爷不快,这才沉这脸退了下去。
胡百户这次坏了事,那个百户军职是保不住了,这一点苏木已经可以肯定。可他万万没想到,胡家会离开保定。心中略微一想,立即明白,胡百户如果是个普通的百户军官,就算倒了台也不要紧。问题是他这几年生意做得不错,赚下了不小的身家,难免要被人眼红。一个不好,不但家产要被人夺去,只怕性命都保不住。军队的事情可比地方上来得直接和残酷,要么不做,要做,一旦下手,就会将事情做绝。不像是文官,人情留一线,还讲究个读书人的体面。
“再过几日,等爹爹的病好完全了,我们全家就要搬去辽东。”胡莹眼泪潸然而下:“以后咱们再也见不着了。”
“为什么要去辽东,你们本是保定本地人,去那么远做什么?”话刚说出口,苏木就意识到这是在说废话。
“因为我爹爹要被免去百户军官一职,土地和人口都要被新任的百户收去。爹爹已经将货栈关了,伙计和兵丁都已经遣散回家去。”胡莹幽幽道:“爹爹飞扬跋扈惯了,得罪过不少人,若留在保定,只怕要被人报复。辽东那边有不少熟人,我们全家打算都搬过去。你和我们家的事情,也……也……也当不得真了……”
说着,又要哭。
苏木以为胡莹说的是自己在他家当帐房先生一事情,又听说胡百户要去辽东,心中虽然有些惆怅,却也有些安心。据他从史料上所知,辽东军门都非常团结,到明末已经结为一个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小团体,根本就不将朝廷放在眼里。
后来,也只有孙承宗和袁崇焕这种强人才能将他们压服,胡百户若去了那里,人身安全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长叹一声:“令尊的事情,哎,我心中也是难过。你爹爹如今卧病在床,有受了这么大打击,正需要你这个做女儿的安慰,你还是回去吧!”
胡莹:“我就同你说两句话就走,再说,爹爹那里还有娘呢!”
苏木点点头:“胡小姐,你请说。”
胡莹:“爹爹说,子乔你素有智计。而且,这几日我也打听过,说是你很有可能是我县未来的大才子,诗词做得尤其的好,我今天过来就想问问你,爹爹的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吗?”说完就看着苏木。
自从知道苏木是自己未来的夫婿之后,胡莹就对苏木的一言一行留了心,也曾经小心地询问过爹爹。
老实说,胡百户对苏木的印象不太好,尤其是上次去杂货铺买农具一事之后,更是觉得这家伙非常的刁滑,况且,后世有句话说得好: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
这么好一个闺女,养了十多年,如今要平白地便宜另外一个男人,做岳父的心中自然不痛快。
所以,他口中自然没有什么好话。
可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苏木这人有些本事。
这话也让胡莹当了真,如今家中的人彷徨无计。她也是心中难过,只是下意识地觉得那可恶的小祖宗肯定是能想出办法的。
苏木苦笑,他以为是因为自己所写的那首诗的缘故。
古人对能诗能文的读书人有一种盲目的崇拜,可胡百户的事情实在太复杂,换自己,也想不出任何法子。
但看到胡莹哭得犁花带雨,拒绝的话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话来。
只低头不语。
胡莹见小祖宗什么话也不说,心中没由来的一阵绝望,眼泪扑簌而下。
哽咽着说:“爹爹受了这么大打击,心中抑郁,只怕这病一时好不了。就算去了辽东,看他身体如此之差,人家也不会收留。”
苏木默默点头,军人的考核中,身体没有疾患、没有残缺是第一要紧之事。就算是在编军官,一旦被人发现得了慢性病或者身体不好,也会被罢官免职。
曾经就有个四十出头的同知级高级军官中了风,身体出了状况。虽然后来经过治疗,能够正常视事,可被朝廷发现后,依旧一纸文书下来,免去其一切职务。
胡百户得了风寒,心中抑郁,估计一时也好不了,别人会接收他吗?
军人就怕身体出了问题,冷兵器时代,身体就是军汉的本钱。
身体,疾患、残疾,有了!
苏木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