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往事随风
女弟子那边,六灵姐妹回到房中,没谈几句就炸了营。岳灵秀更是叫道:“这怎么能成?大师姐,你是疯了,还是发烧说胡话了?这事传出去,你还要不要活了?”
岳灵珠苦笑道:“咱们华山派倒霉,欠了国舅这么大一笔债。三万银子,每年二分利息就是六千两,单是这利息,咱们又如何还的出?就凭思过崖,还有那盐行生意?我看够戗。再说了,那些男弟子能去卖命,我们又能卖什么?难道也去学他们去当苦力背盐包?就算咱们肯,娘也不会答应。思过崖这边,又有剑圣老爷子在,咱们能帮上什么忙?娘的脾气你们是知道的,到时候还不出钱,她肯定是要一死以求国舅,或者是到国舅府里去做奴为婢。灵珠为报答娘这些年的恩情,也只好顾不上名声,去做这种事。不过国舅是小师妹的男人,说出去小师妹要恨我的。这事你们知道就完了,谁也不许说出去,否则别怪我翻脸。”
郑国宝与宁中则这边,将韩中秀押到原先岳不群的书房,门外放了锦衣站岗,韩中秀武功虽然不弱,但如今身上多了几条粗绳,又用牛筋捆了两道,饶是她功力深厚,膂力过人,也难以施展。
宁中则对韩中秀倒是十分客气,“师姐。当初之事,若是你所说为真,那确实是小妹害了你。再者,我听六灵她们说,嵩山弟子对她们不怀好心,还是师姐你主持公道,那些嵩山弟子才不敢乱来。小妹也要谢你还念一份香火旧情。只是你既是我华山中人,却去勾结嵩山。引外兵进华山,终究是对不起我华山派列祖列宗。”
韩中秀冷哼一声。“宁贱人,你何必在这里惺惺作态?你姘上了这国舅爷,自然是不把我这残废之人放在眼里。可笑岳不群那贼子,以为睡了你,就能和你白头偕老,从此靠着宁老儿的提携,鹏程万里。没想到,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他今天也被你和小白脸害死。活该。活该。我不让嵩山派的狗杂种们去碰六灵,只因为大家都是女人,可不关什么香火旧情。当日岳贼把我推下山崖之时起,我便没把自己当过华山派的人。所以就少说什么华山一脉的话,老身也不认可。”
宁中则被她劈头一通臭骂,却又自觉理亏,无法反驳。任是这无双女平日何等刚强,如今却也再难强硬。只觉得自己在这个妇人面前,就天生处于弱势地位。又想起当初。韩中秀待自己如同亲妹妹,可自己却抢了她的丈夫。更别说当初的韩中秀,也是江湖上有名的美人,如今成了这副德行。也拜自己所赐,只得低头不语。
郑国宝见宁中则受窘,接过话来。“韩老乞婆,你的嘴最好放干净一点。你自己觉得豁的出去。便不把别人放眼里。以为我们拿你个不怕死的人,就没有办法了。是也不是?你可当真是个蠢材,我们锦衣卫见过的铁石心肠多了,你算个什么?我告诉你,我有的是办法让你生不如死!再说,你跟这充什么英雄,装什么好汉?你既然不拿自己当华山的人,去还要来华山夺产业,怕自己威望武功不能服众,还要借外兵,你有什么脸充好汉?”
韩中秀被他这一问,倒是没什么话说。只得辩解道:“我受嵩山派这些年的恩德,自然也要报答。乐师兄让我夺回思过崖基业,也算是报答左掌门救命之恩,传艺之德。江湖中人,恩怨分明,这又有什么不对?”
郑国宝闻听,一拍手,“原来如此。怪不得你能活到今天,还练了身本事,原来是和左冷禅早就勾搭上了。想你当初也叫什么仙子,模样应该是不难看。那左冷禅也是个普通男子,你们两人,治伤疗伤,**,说不定连孩子都生了。却来骂宁姐,这当真是恶人先告状。”
韩中秀勃然大怒,拼着跳起来要去撞郑国宝的前胸,可是她身上捆的如同粽子,身形不灵。刚一跳起来,郑国宝飞起一腿,就把她踢的又倒了下去。“怎么?被我说中心事,就想杀人灭口?你这种货色,左冷禅也下的去手,当真要让我佩服他一下了。”
“胡说八道!左师兄是大英雄大豪杰,于我一直以礼相待,不涉男女私情,你少要血口喷人。”
郑国宝冷笑一声,“血口喷人?老妖妇,你说我要是把知己小报的人叫来,让他们写上一写。他们会怎么写?到时候一刊发出来,你说江湖上那些人,是信你,还是信我?灵珊到时候要是看见这个,不知道该多伤心啊。”
韩中秀虽然憎恨岳不群与宁中则,但是对自己的女儿岳灵珊,还是充满关爱。尤其一想到知己小报的作风和受众面,任她是何等刚强的人物,也全没了脾气。只把头一低,“好个郑国舅,老身认载。你想杀便杀,想剐便剐,只求你不要牵连灵珊进来,就一切都好。她是个孩子,与这个事没什么关系。”
郑国宝一拍桌案,“好。那你便把坠崖前后的事情,给我仔细说个明白。不过如果话里再有一句对宁姐无礼,你就给我仔细着些。”
韩中秀当初也曾是华山第一美女,在整个江湖女侠排行榜,菜花贼内部流传工作手册上,都是名列前茅的人物。事实上,华山气宗在当时,也就靠着韩中秀的名字,才能招揽来几个门徒。
剑宗那边,几次接触韩中秀,开出了五百两银子,一个嫡传弟子加南海剑派交流弟子名额,保证传授夺命连环三仙剑,韩中秀还是不肯答应,只愿意留在气宗。
这里面主要的原因,就是岳不群在气宗。韩中秀的要求很简单,谁能解决岳不群的安置,我就跟谁走。岳不群在哪个宗,我就在哪个宗。可问题是岳不群的工作实在太难做,他与气宗大当家的宋清寒,关系比父子都近,谁能说的动他?因此,韩中秀的事,也就只能搁置。
而岳不群之所以能感动韩中秀,也有原因。一方面固然是岳不群相貌出众,人品端正,有君子之风,让韩中秀觉得他塌实稳重,可以托付终身。另一方面,就是当时她去追杀渭水三魔,结果不慎中计被擒。虽然蒙武林前辈援手,及时脱险,没受什么损失。可是当时关中有大豪,开出三百两银子的价码,让韩中秀去陪一顿饭,韩中秀不肯给面子,得罪了这大豪。出了这事之后,那位大豪便在江湖上广造舆论,说什么那位武林前辈虽然武功高强,可惜来晚了一步。
韩中秀是头天晚上被擒,第二天中午才被救出来。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你们自己想象去吧。这虽然是彻底的污蔑加中伤,可是由于有知己小报推波助澜,加上韩中秀脾气暴烈,平日没少得罪人,这些人便在其中添油加醋。更有华山派其他的女弟子,以及与她同时代的几位女侠在里面煽动。名为《韩中秀被擒之夜》的小手抄本风靡华山,这位彩凤仙子便不如落毛的野鸡。
就在整个气宗的弟子都对韩中秀指指点点,蜚短流长之时,只有岳不群肯陪在她身边。并带她到仙掌峰上看日出,同赏华岳仙掌奇观。
要知,当时华山整个还都在全真华山派控制范围内,去仙掌峰看一次日出,可是一件十分冒险的事情。其危险程度,足以令当时还是小学徒的岳不群破产。岳不群冒着荷包被罚空的风险,与韩中秀趁夜色掩护摸上仙掌峰,陪她说了一夜的话,为她开解情怀,并表示自己永远拿她当女神看,决不会信了那些胡言乱语。(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八章情变
等到后来那位武林前辈需要竞选本年度最有影响力的尼姑,要把韩中秀的事拿出来炒声望。这时才知,事情被传成了这样。大怒之下,不仅自己出面澄清真相,又请了几位江湖上有名大人物佐证。
那些大人物虽然谁也不知道当时的真相是什么,但是那几个人谁拔下一棵汗毛来,都比那位关中大豪的腰还要粗,他们说的话自然就是真相,是事实。谁反对他们,谁就是反对事实,又加上知己小报收了那位神尼一笔广告费,及时发文正了视听,舆论风向整体逆转过来。
韩中秀咸鱼翻身,又成了武林女神,可是一颗芳心已经全放在岳不群身上。任是年少多金的江湖侠少,身家丰厚事业有成的江湖大佬,也再难令她动摇分毫。
及至后来,气宗为了生源问题,坚决反对韩中秀和岳不群的婚事。韩中秀一怒之下,干脆拉了岳不群出来做了野鸳鸯,等到岳灵珊都有了,也就由不得宋清寒不点头。
可是自从生下岳灵珊后,韩中秀的身体一直就不大好,连闺房之事都无力应承。宁中则入门后,更是抢去了她原本的风光,整个气宗都拿她当个小公主奉承。即使是单剑挑丐帮这种事,也因为她打赢了,而不予追究。若是换个旁人,即使取胜,也一样难逃门规处置。
及至自己的丈夫与宁中则越走越近,出于女人的敏感,韩中秀心中始终充满了恐惧。但又碍于掌门命令。只好对宁中则拼命示好,希望她看在这份交情上。能保全自己的家庭。可该来的总是会来,直到一天晚上。岳不群狼狈的回来,对她说明,与宁中则练玉女剑时把持不住,跨越了雷池。
韩中秀只觉得如五雷轰顶,天旋地转。她本来就不是个宽宏之人,听了这事,恨不能一剑一个将他们两人全都刺死。可是理智又告诉她,事情绝对不能做,否则自己只能输的一无所有。
她咬牙切齿。大骂岳不群忘恩负义之余,也只好答应,同意宁中则过门做妾。并表示自己既然与她是师姐妹,也不会以大妇身份欺负她。
郑国宝冷笑道:“做妾?真亏你想的出来。我宁姐是巡按之女,官宦之后,嫁了岳不群做正妻,已经算是委屈下嫁。要不是岳不群使了手段,骗了宁姐的身子,这门亲事。就万不能成。还做妾?真亏你想的出来,岳不群要是真敢这么说,宁老伯父一顿拐杖,也拍死了他。”
宁中则却闭口不语。脸色发白。她原本想来,韩中秀此次出山,蹊跷甚多。也许不能尽信。师兄与自己夫妻多年,那是何等的君子。怎么可能干出杀妻之事?可是听韩中秀细说过往,种种细节。绝非谎言,难道自己多年来同窗共枕的,竟是个这样的贼人?
韩中秀道:“岳不群那狗贼,当时满口应承,一切都肯听我的。还跪在地上求我原谅,答应将来一定好好对我,绝不会喜新厌旧。我琢磨着,事以如此,还能怎的?若是我执意不肯,难道让宁孤竹要了师兄的脑袋才肯甘休?哪知,他当天说要带我再上仙掌峰,看一次日出。我寻思着,将来新人进门,我怕是再也没有机会,和不群看一次日出,也就答应下来。不顾自己身体不适,强咬牙关,连夜上了仙掌峰,可是等到太阳出来时,我像当初那样,站起来想喊一声不群抱我。可是他却趁此时机,在我身后就这么一推……”
她虽然是转述,可是说的活灵活现,郑国宝与宁中则二人脑海里都浮现出当日景象,一对恩爱夫妻,到当年定情处重温旧梦,结果丈夫却突然在后面下了杀手。想到这种情形,宁中则只觉得心里一惊,仿佛那被推下悬崖的,是自己而不是韩中秀。
韩中秀被推下绝壁悬崖,按说是个十死无生的局面。结果老天保佑,竟然被藤蔓纠缠,没摔个粉身碎骨。但是双腿一臂全都折了,几乎成了废人。就在她以为要死在山谷那时,却有当时嵩山派大弟子兼嵩山掌门顺位第一继承人的左冷禅来到那峡谷之内。机缘巧合救了韩中秀性命,又为她请医用药,救她性命。
只是一条腿由于伤势过重,终究是不能救回来。且韩中秀经此打击,竟然一夜白发,容颜日衰。从一个美貌的侠女,变的日渐丑陋,左冷禅没有趁机和这彩凤仙子有些什么,未尝没有这方面的因素。而后左冷禅就安排她在陕西境内隐居,并传她练气培力之术,供她饮食。
韩中秀后来从左冷禅口内得知,岳不群与宁中则果真做了夫妻,联剑江湖,闯下好大名头。她越听这消息越恨,也就埋头苦练武功,想着有朝一日将岳、宁二人毙于杖下。这回乐厚传信,说让她回华山夺取掌门之位,又言明,一定要等郑国宝离开后,才可行动。
她听说华山要搞什么思过崖大开发,从那以后岳不群夫妻将成为家财万贯的富豪,心里就更加不平衡。凭什么自己受罪,他们却可以发财?因此对于这差使,也是乐不得的接下。等到了华山,一打听果然郑国宝不在,也没去调查是离开了陕西,还是过几天就回来,便带着嵩山弟子开始了夺权计划。
风清扬见事不妙,只能宣布严守中立,而乐厚又传过话,不许砸了风清扬这块牌子。因此韩中秀就没对风清扬动手,而是一拐杖放倒了令狐冲,嵩山的人又多,自然就控制了局势。
郑国宝道:“宁姐,你听。左冷禅当年就来华山侦察地形,怕是没安什么好心。又养活着老妖妇,自己还不图财色,他吃多了撑的么?分明是要扶植一个傀儡上台,以便自己操纵整个华山派。如今岳不群既已潜逃,整个华山的基业,可就要宁姐你来承担。否则的话,怕是华山气宗,也将烟消云散,从此在江湖除名。”
宁中则本来听了韩中秀的供述,觉得自己有眼无珠,居然把终身给了这样的一个男人。为了这个男人,自己的父亲被弹劾去职,抑郁而终。自己也成了家族的笑柄,再难在家中立足。更别说,当年那一战,自己付出了不能做母亲的代价,也不可谓不惨重,换来的就是这些?
一想到过往种种她只觉得心灰意懒,恨不得削发为尼,或是干脆死了算了。可听郑国宝提起左冷禅的阴谋,以及气宗的传承,她却又醒悟过来。她既为局中人,自然比郑国宝这个局外人要知道的更清楚,左冷禅这些年来步步紧逼,确实有吞并华山之意。
如果说以前的左冷禅,还要考虑下得失,计较下成本。如今华山有思过崖这个宝地,更是让他必须要下血本来争夺。华山派人才凋零,一个假剑圣又吓唬不住自己人,若是自己再垮了,那些小娃子们,又该怎么办?
一想到此,她只觉得身上的斗志又燃烧起来,若是以往她的依靠是师兄,是气宗。那么从现在开始,她就是整个华山的支柱,自己绝不能垮。见宁中则手扶剑柄,扬眉道:“华山派立派多年,自有自保之道。若是左盟主当真不顾江湖道义,依仗力强势大,要来强夺我华山祖宗基业,我宁中则便豁出生死,与他全力一战,也未必能让他称心如意。”(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九章重生(一)
郑国宝赞道:“好!这才是我认识的无双女,宁姐姐。过去的事,便都让它过去,不必再提。今后华山上下,就全看姐姐的手段了。这老妖妇如何处置,全听姐姐一句话。要不要我替你料理了她?”
宁中则摇头道“韩师姐当年对我有恩,至于岳……师兄推她坠崖的事,虽非我指使,却也因我而起。我怎能再让你去伤她性命?国宝兄弟还是放她走吧,若是师姐一心想要报仇,我宁某随时候教。”
郑国宝点了点头,来到韩中秀身前,“姓韩的。实话告诉你,你女儿将来就是我的房里人。她的日子过的怎么样,要看我高兴还是不高兴,明白么?若是你今后,再敢来我宁姐这捣乱,我就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痛不欲生。若是我宁姐有个三长两短,你的女儿会是什么下场,你不妨想象一下。”
韩中秀切齿道:“宁中则,你这贱人!你害了我还不够,还要害我女儿?她拿你当亲娘看待,你却要把她当做你攀附权贵的工具?”
郑国宝朝她身上又踢了一脚“韩妖妇,你别信口胡言,你女儿怎么想的,你不妨去问问,若是她肯跟你走,我绝不阻拦就是。”
“娘?你是我娘?”岳灵珊被宁中则叫到书房,却不肯叫娘。“我的娘只有一个,别人我决不肯认。还有,什么叫我跟你走,离开国舅爷?这是说的什么话?你若真是我娘,也该盼着我过好日子,而不是一心要拆散我的姻缘。就冲你这话。你一定是嵩山派的奸细,前来冒认。”
岳灵珊可怜巴巴的朝郑国宝身上靠过去。仿佛自己是个不会武功的女子一般。那邀宠之意,便是瞎子也能看的出来。韩中秀只觉得眼前发黑。嗓子发咸,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用那铁拐杖,在地上顿了一顿,点头道:“宁中则,你赢了!我与你斗来斗去,终究还是输了一招,我认栽了。”一瘸一点,出了书房,孤独的身影消失在正气堂外。
宁中则望着师姐的背影。轻声道:“若是这回来的不是国宝兄弟,而是一位豪门贵女,若是她也看上了师兄,我是不是第二个韩师姐?”
郑国宝等到安顿好了部下,来找宁中则“宁姐,你陪我去一次仙掌峰吧。长安八景我听了好久,但始终还没仔细看过。你陪我去一次吧,咱们今夜上山,明天正好看日出。”
宁中则此时才注意到。自己的称呼已经被国舅改成了宁姐,觉得耳根都有点发热。急忙道:“这叫什么话?国宝……国舅要是要看日出,就让灵珊陪你去,不也是一样?”
“宁姐。我说过了,我不喜欢你叫我国舅,只喜欢听你喊我做国宝兄弟。你今天才刚答应。华山派自你以下,全都听我吩咐。难道这么快就要食言?还是这事,与侠义之道。有什么相违背之处?”
宁中则明知对方是歪缠,却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推脱。更要紧的是,自己确实欠了眼前这个男人太多。也让她实在张不开口,去拒绝这个男人的请求,哪怕这个请求,是让她觉得那么的不合适。
等到用过晚饭,郑国宝吩咐了几句,就有人为他准备好登山的器械。还有干粮、清水。又有人去找陈伯年那打了招呼,告诉他仙掌峰那边的巡逻队机灵一点,别把国舅当逃票的给逮了。
等郑国宝准备充足,来找宁中则。见宁中则也换好了一身紧身衣靠,这衣服看来很有些年头,许多地方洗的发白。腰间佩的,是一口朴实无华的宝剑,而非自己送的那口流光。两人也不多做言语,自华山派离开,直奔仙掌峰。
郑国宝没练过武功,但胜在身体健壮,倒也不怎么吃力。随着越爬越高,宁中则将手伸出了过去:“拉着我的手,晚上黑,留神别跌下去。若是你有个好歹,你的人非把我们全吞了不可。”
郑国宝也不推辞,一把拉住宁中则的手,两手互握,明显感觉宁中则身子一震,那手似乎是想放开,但随即又攥紧了。说了句“跟着我。”便在前头,领着郑国宝上山。此时明月当空,夜凉入水,四下里万籁俱寂,只有阵阵风吹树林之声,说不出的空旷静谧,郑国宝注视着宁中则那窈窕背影,只觉得胸膛火热,恨不得手上使力,将宁中则就这么拉到怀里,肆意怜惜。
却听宁中则在前面道:“别走神。待会的路有些险,你若是三心二意,我就把你丢下,不管你。”
郑国宝恩了一声,两人又行片刻,宁中则也不回头,自顾说道:“我嫁给岳师兄那年,才十五,今年虚岁都三十了。你才二十出头,在我眼里,你就与冲儿他们一样,都是小娃娃,知道么?所以我让你抓着我的手,这也算不得什么违反礼法,就像我当年抱那些小孩子一样,都是没把你们当成男人看,只把你们当孩子。”
“你知道么,当年我和岳师兄也曾在仙掌峰上看过日出的。那个时候,师兄也告诉我,万一被逮到,他就完了。那些道士罚款特别狠,门票的二十倍呢,哪有那么多钱啊。我还傻傻的,觉得好刺激,一路上提心吊胆,生怕被巡逻队抓到。后来才知道,几支巡逻队的人,都被师兄买通了,即使看见,也会装没看见。可是那时候就因为怕被逮到,感觉日出格外的好看,甚至越是怕被逮到,越想和师兄去看日出,就是门票降了几次价,也不愿意去买了。再到后来,岳师兄成了掌门,我们可以随意来这里看日出,可是又觉得日出没什么好看了。”
郑国宝在后面道:“是啊,这个感觉我知道的。当初我为了家里不受穷,当过土刀笔,摆过破靴阵,连衙门都砸过。后来又去贩私盐,遇到了冷面罗刹张芙蓉,差点连命都没了。那时候赚的钱不算多,买不了什么好东西。可是吃着那个香啊。现在呢,便是宫里的御宴,我想吃也能吃,可是吃着就没那个味道了。我那叔父也是,原本没饭吃时,吃什么都行。现在是天天骂厨子,说收了他的月钱,却不肯认真干活,连个菜谱都编不出来。”
“是啊,我也听爹说过。勋贵藩王们,那些富贵的人家,有的是各种混帐故事。不过今天来看日出,我倒是觉得不错,因为我觉得,那种刺激的感觉,又回来了。你知道么,若是咱们这样,被那些华山派的道士看见,不只我做不成人,国舅你怕是也要身败名裂。”
“是啊。那些人只要在知己小报上一登,我自然就要声名狼藉,从此后成为勋贵圈的笑柄。在江湖上,也就一路臭到了底,再也难以纠正回来。”他知道宁中则喜欢刺激,故意顺着她的话说,“说不定现在树林里,就有华山全真的巡逻队,正在想办法跟踪咱们,想要捉咱们的间。”
宁中则明知道这是他出言恐吓,以国舅的为人,必然是早把各方面安排妥当。那些华山道士,也不会来做这种事情。可是越是这么想,越觉得心里阵阵恐慌之余,又多了一丝莫名的亢奋,仿佛是一个偷吃糖果的孩子,一边发父母发现,一边却又觉得这糖果异常的香甜,忍不住再去偷拿。
两人离仙掌峰又近了些,郑国宝忽然道:“宁姐,你那宝剑,是岳不群送的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章重生(二)
宁中则身子一顿,“你……你怎么知道?”
“猜的。看来让我猜中了。这剑你平时也不见使用,却又不像什么神兵利器,应该没有流光锋利。你特意换上它,我估计是岳不群送的。”
“是啊。那是我刚入门的时候,按规矩只能使木剑。可是我那时候年纪小,死活哭闹着也要一柄真剑。岳师兄就瞒着别人,给我拿了一口成年弟子用的练习铁剑,只是没有开刃。我那时候欢喜的不得了,觉得自己也有真剑了,高兴的连睡觉都不愿意放开它,可是师兄却因为这事,被罚跪三天,没有东西吃。”
郑国宝与宁中则又行一阵,终于来到仙掌峰峰头。找了块平坦地方,郑国宝取了油布出来铺好,让宁中则坐下。又取了干粮,清水。宁中则却抽出那口无刃铁剑,道:“郑国舅,你可知道,虽然此剑无锋,但在我心中,便是上古神兵,也及不上它。”
“宁姐,你的心情我能明白。不过这事,你也不要太在意了,男人么,谁还没有个犯错的时候。”
“那你以后也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杀了灵珊么?”
“会!宁姐,今天我对韩中秀的话,也不是单纯吓唬她。如果她真敢对你不利,我就对她女儿不利,到时候让她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宁中则闻言,将手中铁剑一抡,用剑脊在郑国宝肩头轻击一下:“你这是什么话?我让灵珊跟你,是让她去享福的,不是让她去受罪的。更不是让你对她下毒手的。明白么?你要敢对珊儿不好,便是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郑国宝一笑,“这可说不好。我们勋贵很混帐的。宁姐你也知道。所以我们做事一向都是狼心狗肺,作恶多端。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拿灵珊去换一匹白马,又或者赌输了钱,就把灵珊押在赌桌上。再说我的正妻是申时行的女儿,阁老千金,很厉害的。说不定到时候,要每天打灵珊几顿家法教规矩,还不给饭吃呢。所以要想灵珊不被欺负。不如你也一起过来,天天能照顾她,你说好不好。”
铁剑一翻,剑脊又不轻不重的在郑国宝另一边的肩膀上打了一下,“别胡说。我……我是灵珊的娘,你这样一弄,成了什么了?我以后还怎么出来见人。”
郑国宝满不在乎,“怕什么?反正又不是亲的,有什么关系。再说是亲的。又有什么关系?我们勋贵是混帐啊,才不怕呢。再说了,到时候大不了,我出钱把知己小报买下来。谁敢说我的坏话,我就先让小报写臭他,再让锦衣卫他把抓起来。一天打上几顿,看看谁还敢嘴贱。”
铁剑这回是砸在了郑国宝的头上。宁中则嗔道:“越来越说混话。我说过了,你在我心里。就是个小毛头,还什么嫁不嫁的。好好听我说。”
她伸手抓了一块烙饼,“当初师兄带我上来时,也是带着吃的和水,与你一样。不过他没你有钱,买不起这么多的果脯蜜饯,也没有这许多肉食。我们练武人,离不开肉的,吃不起的时候,就只能用黄豆代替。我记得他每次都把好吃的留给我,看着我吃下去,他说那是他最高兴的时候。那又何尝不是我最高兴的时候?我那时,只当师兄对我是最好的,可是今天听了韩师姐的话才知道,他对我好,只是因为我爹是巡按。他给我准备的吃食,却原本是该给师姐补身子用的。”
此时月照当空,郑国宝向前凑了凑,“宁姐,你也别伤心。或许是你想多了,岳不群也许是真喜欢上了你,而去宁伯父的身份不相干。”
宁中则摇了摇头,将嘴里的烙饼卷肉嚼了下去,“国宝兄弟,你不知道。就在我和岳师兄成亲后不久,我们气宗和剑宗的最后一战,就开始了。”
华山气宗剑宗的矛盾,在当时已经是华山派内最高级别的矛盾冲突,两宗人马泾渭分明,互为寇仇。便是对魔教妖人也未必有这么大的怨恨。
之前的几次交手中,气宗节节败退,覆灭只在朝夕。只是岳不群与宁中则成亲,才让剑宗不得不放缓攻击步伐,不敢激怒宁老巡按。可就在宁岳成亲后不久,两人在街上闲逛时,一场早有蓄谋的袭击突然降临。
那一次袭击方出动了将近二十人,都是些亡命之徒,根本就不怕死。甚至拼着自己中剑,也要给目标以致命攻击。宁中则虽然单剑挑丐帮,但是遇到这种亡命之徒,还是难以抵挡。
激战之下,虽然岳不群舍命护妻,但宁中则还是挨了一记狠的。后来幸亏气宗接应赶到,杀光了刺客,可是宁中则受创太重,经过紧急治疗,也只保住性命,但终生无望有后。
这起行刺让宁中则绝食了几日,若非岳不群一直在劝解安慰,她几乎就想一死了之。毕竟一个如花似玉的好女孩,因为一场莫名其妙的行刺,就永远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力,任谁她再如何坚强,也难以忍受。
后来那些被她救的小毛头,更是一起来找她叫娘,总算是把她挽救回来。可是这事也激怒了宁老巡按,他虽然不喜欢女儿嫁给江湖人,但这不代表容忍别人对他爱女白刃相向。
虽然真凶是谁,难以调查。但是宁老巡按断案多年,这种事还有什么可调查的?在华阴县内,除了华山弟子,还有谁敢对华山弟子下如此杀手?而能对气宗下这种杀手的,舍剑宗其谁?江湖争斗,一方得到了官府的支持,局势自然就发生巨大改变。两个顽童对打,一方忽然得到了大人的支持,那结果还有什么悬念?先是岳不群为妻报仇,十字街行刺本门剑宗师叔,以自身重伤为代价,将那位剑宗高手斩于剑下。不过事后有人说,是因为岳不群穿了皮甲,才挡了那一剑,否则早被砍成两截,哪能让他杀了师叔?至于那皮甲从何而来?自然是从天而降,神人梦授。
接下来,气宗就在某个晚上集体梦游,游到了某个废旧仓库之前。既然游到了仓库,就要进去看看,结果这一进去不得了。仓库里居然有十几张强弩,有几副皮甲,还有一批上好的军造钢刀。
要说华山叫剑派不假,可是华山派何等样人?哪个不是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改剑为刀,又有什么难的?要知道,这种随便走几步都能拣到宝贝,妥妥的主角待遇啊。有了装备,那还等什么?自然是趁夜去打怪才对。
一夜之间,剑宗倒了大霉。又是强弩,又是军刀,还有一批不知哪冒出来的英雄侠士见义勇为,参与对剑宗的讨伐。更可怕的是,巡夜官兵和衙役,对于这种事熟视无睹。可是当剑宗开始着手组织反抗时,却又遭到了官府方面的制裁。好不容易组织起来的反抗,瞬间被官兵瓦解。那一败,剑宗算是彻底败光了家当,从江湖体系里除名。
可是老巡按一怒之下,动静闹的太大,破绽太多。终于被人抓住把柄,一封弹劾,斩落马下,不久之后抑郁而终。宁中则道:“我原本以为,一定是剑宗的人做的。可是后来想起来,总觉得这里面有许多蹊跷。单说那些刺客,与后来给气宗助拳的那些人,竟是很有些相像,都是些为了钱可以卖命的人。这些年我不去想,也不敢想当年的事,就是怕越想心里越凉……”(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一章重生(三)
郑国宝沉吟片刻“宁姐,很多时候,真相并不那么重要。以当时的局面看,剑宗只要发动攻击,气宗就要瓦解冰消,为了自保,他们只得出此下策。在这一计里,你和宁伯父,都是他们的棋子。可是下棋的人,自己也没有赢。本来当年华山二宗并列,好手如云,五岳之中可称第一。可如今呢,说句不客气的话,你们只好算倒数第二,除了衡山派外,哪个门派的力量都比你们强上几分。”
宁中则自怀里取出个皮囊,仰头灌了几口,却呛的一个劲的咳嗽。郑国宝抢过皮囊一闻,“好烈的酒。宁姐你不是善饮之人,为什么非要拿这么烈的酒上来?我这带的有酒,而且酒性柔绵……”
宁中则却用铁剑又在他头上敲了一下,劈手去夺酒囊“喝不醉人的酒,有什么意思?你知道么,自从剑气火并之后,整个华山声势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务。雇佣那些江湖刀客,可不是一笔小的开销。剑宗的产业我们抢过来了,但一转手,又不得不卖出去,否则那些债就还不清。到后来,连华阴县都不好住下去,只好搬回了玉女峰。从那之后,师兄就开始学着别人做生意,想要为门派分忧。可是他实在不是这块材料……”
郑国宝将自己带的酒囊递过去,两人几下争抢,那如雪玉腕被郑国宝抓在手里,可这回的宁中则并没有退缩,只是用铁剑敲了他一下,“好好听着。不许耍坏。”
“师兄他啊,每次都是兴冲冲的跟我说。华山派要发大财了,说是找到了什么好生意。只要一点本钱,就可以让我从此过上好日子。开始的时候,我是真信他的,觉得师兄无所不能。但是一次一次,换来的只是失败失败还有失败,好不容易攒下点积蓄,一转头就赔光了,这还不算,到后来去做海贸。更是欠了饥荒。要不是国宝兄弟你来,灵珊也许就不得不嫁给梁发,去抵那笔债。”
郑国宝又向前凑了凑,试探着握住宁中则的手,只是这一回,头上没有铁剑落下来。“宁姐,这事我明白,岳兄是想扛起责任,让你过好日子。这其实也不算是错。做生意这种事,有的时候真是需要一点运气,岳兄的运气实在是差了一点。”
“他差的不是运气。”宁中则又是一口酒灌下去,“他是没有识人的眼光。柳掌柜那种人。根本就是在变着法子坑他,可是他却还是往坑里跳,我有什么办法?我虽然看的出来。可是他听不进去。我只是他的妻子,不能去左右丈夫的决定。只能看着他把门派的产业一点一点败出去。可是我知道,他那么做。其实也是为了我。我养了那么多孩子,也需要钱的。可我又从家里拿不到什么资助,那点嫁妆早就赔了出去,师兄想做的,也只是让我和那些孩子过的更好一点。再让我们华山好一点,能够中兴门派,不用仰人鼻息。可是今天听了韩师姐的遭遇,我怕啊。我怕有一天,我也会像韩师姐一样,被他从这仙掌峰上推下去。”
说到此,这位无双女侠终于抑制不住,铁剑扔到地上,把头埋在膝上痛哭起来。郑国宝伸手轻抚她的脊背,安抚道:“宁姐,没事的,你担心的事,肯定不会发生。在这大明天下,到哪去找比宁姐更好的女子?你放心吧,不会的。”
宁中则任他的手在自己的背心轻抚,也不见任何挣扎,哭了半晌后,才抽泣道:“这次幸亏来的是国舅,若是来的是一位公主,或是个有钱有势的寡妇,她们若也看中了师兄,我怕我也难逃一死。当初师父对我说,韩师姐是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想不开就跳了山崖。若是我也死了,怕是也要对人这么说,我真的怕。我不是怕死,而是怕,自己最亲近的人,在背后捅我一刀。今后这华山派兴衰的担子,就落到我一人身上,可是我真的有些怕……我怕我守不住这祖宗基业,也怕我护不住那些小毛头们。”
郑国宝道:“宁姐放心,你不是还有我么。我永远是你的靠山,有我在,就是天塌下来,也不用怕。我不会捅你一刀的,谁敢捅你的刀,我就把谁扎成筛子!”夜间山风寒凉,郑国宝将身子朝宁中则靠了一靠,抚背的手,慢慢滑向她的腰际。
可是预料中的反抗,并没有到来。宁中则的腰似乎僵硬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柔软。月色之下,那如星双眸凝视着郑国宝的脸:“值得么?我比你大了将近十岁,再过几年,就是个老太婆。你在京师要风有风,要雨有雨,又是申阁的乘龙快婿,什么样的女人你找不到,何必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三万两银子,便是大姑娘也不知道买了多少,我只是个残花败柳的妇人,不值得。”
郑国宝目光异常坚定“宁姐,为了你,没有什么不值得的。那三万银子,只是为了不想看你受窘,不是买你做什么的。你要这么说,既看轻了我,更看轻了你自己。便是天下的金银堆到一处,也买不走我的宁姐。实话实说,我本来想过和左冷禅合作,毕竟五岳里他实力最强,与他合作,合并五岳最省事。可是自从见到你那一刻,我就下定决心,要把华山派,捧上五岳联盟之首的宝座。要让五岳令旗,归你执掌。”
“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岳师兄有眼无珠,他一心要靠着你的提携,让华山派发扬光大,得以翻身。他以为是你赏识他的武功才干人品,或是为了灵珊,却不承想,你一直想要的……是我。如果他知道你的想法,会不会干脆就用药迷了我,遂了你的心意?”
郑国宝慢慢说道:“宁姐,我若说岳兄早就同意你委身于我,你信是不信?你想想,岳兄出走就走了,留那封休书,还说什么要还你自由之身,这什么意思?躲债?他认识柳掌柜多少年了,柳掌柜的为人他不清楚?那休书能让柳掌柜不找你要钱么?他还要你不要以他为念,要去找自己的幸福,这又什么意思?他分明就是看出咱们彼此心里有对方,故意成全咱们呢。你若是再寻死,不是辜负了岳兄的好意?再说华山派,以后还要靠你呢。”
宁中则听郑国宝说,岳不群有意让妻,心里一惊。觉得国舅说的话,也言之成理,能够自圆其说。又想岳不群能为了自己而手刃发妻,为了攀附国舅,而把自己让出去,也没什么不可能。说不定,他现在就藏身某处,等着自己和国舅真成了好事之后,再出来讨要好处。
难道自己真对国舅动了心,还被师兄看出来了?她回忆以往点滴,心里却也拿不定主意。自己到底是拿国舅当兄弟看,还是真动了不该动的心,就像他对自己动的念头一样?可是不管怎么样,自己若当真失节于国舅,将来这事被别人知道,自己又该怎么见人?
她上山之时,已经做好了被国舅占有的准备。只要能保住那些小毛头,能保住祖宗基业,她也豁出去了。可是事到临头,却发现自己还做不到牺牲名节保全门派,眼看二人越凑越近,忍不住央求道“国舅,你的样貌家世,都为上上之选,按说能看上我这样的女人,是我的福分。可是我们两人,是不可能的。灵珊一心要做你的侧室,难道你要我去和她抢?你未来大有前途,有的是好姑娘等着你,就别为我这老女人多费心思了。还有,我要告诉你,那把流光剑我很喜欢。等到下辈子,我一定嫁给你,这辈子你就把我还给师兄吧。”(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二章重生(四)
郑国宝闻听大喜,“宁姐,你这么说,心里是不是有我?我就知道,当初你在西安府送我路费,催我趁夜回京。又给我煮饺子,做夜宵,你心里肯定有我,就像我心里有你一样,对不对?”
“别……别胡说八道了。我都快三十岁了,还是有丈夫的,什么情啊爱啊的,哪里还能讲究的起。我只是觉得跟你练玉女剑法的时候,感觉很舒坦。后来又有点害怕,和你舞剑的时候,心里乱糟糟的。再有就是在华阴,你帮我对付丐帮,给小石头看病,这些事,我都没忘。可即使岳师兄休了我,他也是我的男人,我不能嫁给你。本来,我听了师姐的事,心里难过,便想要放纵一下自己,让自己做一回坏女人,然后就去死。可我现在又后悔了。为了那些小毛头,我不能死,到时候,我坏女人已经做了,又不能死,我可怎么活啊。你便发发慈悲,饶了我好不好?”
郑国宝见这无双女,居然哀求自己放过她,伸手去夺她的铁剑,“宁姐,你是个要强的女人,外圆内方,遇事宁折不弯,任是何等大敌,你也敢拔剑相向。也正是这个脾气,才让人不至于小看了你。可是你再刚强,也是个女人。丈夫跑了,留下休书外带三万两的债务,任是哪个女人也受不了。更何况还出了韩中秀的事,你没被压垮,已经不错了。可你身边连个为你分忧的都没有,你找个肩膀,靠上一靠。又有什么错了?再说岳兄分明也有让妻之意,你就算从了我。也不算对不起他。。”
宁中则手中的铁剑,被郑国宝夺过去。随手扔到一边。男人的脸已经开始凑向她的粉颈,手也开始肆意轻薄。“宁姐,给我吧。”
宁中则也知,郑国宝说的不是没有道理。若不是有他这么个妙人在一旁开解,自己能否抗的过这么大的打击,实在是难以预料。而且华山派想要立足,也确实需要有人在背后支持。
嵩山派虎视眈眈,两番试探都不是自己所能应付的。如果日后再有剑宗的人打上门来,难道自己真能抵挡的住?华山派这点人手实力。与嵩山派叫板,根本就是送死,如果有国舅撑腰,好歹到能周旋一时。可是一想到,要委身于这国宝兄弟,心里就一阵莫名的恐惧。多年来所恪守的妇道,以及家门的教诲,让她到了临阵之时,终于退缩了。
只听一声惨叫。郑国宝被推的一个倒栽,脑袋撞到地上。宁中则出手之后,也自后悔,急忙又来搀扶:“兄弟。你是不是摔伤了?”
摸着郑国宝的脑袋,她倾诉道:“其实跟你练玉女剑的时候,我就总觉得。会有这么一天。当初与师兄练玉女剑时,也是练着练着。就被师兄抱住了。我那天其实一点都不害怕,真的。因为我在练剑的时候。就已经想着要有那么一天了。那套剑法要求男人要去配合女人,师兄放下架子,便由我来使男人的招数,师兄用女人的招数,那模样好笑死了。”
见宁中则又陷入了对过去的回忆,郑国宝心里莫名升起一股醋意,坐起身来,猛的将宁中则扑倒在地,低头朝着宁中则的樱唇覆去。宁中则急忙用手抵住他的胸膛,“国宝兄弟,你说的对。我的夫君把我让给了你,我的门派,需要一个你这样的人,作为靠山。我如果现在遂了你的心意,华山派就能在五岳里称尊为王,与那巾帼门、凤凰宫一样,独霸一方。而且你样貌家世都是上上之选,委身于你并不算委屈。可是这些虽然都是很好很好的,但我偏偏就是不喜欢。江湖女子在世俗眼中,与那倚门卖笑者没什么区别。在你眼里,我难道也就只是一个给你找乐子的女人?我们就不能好好的坐着,说说话,看看日出么?如果,如果有一天,我感觉……感觉可以了,我会给你,但是我不希望那事变成一场皮肉交易。但你……你要是只想弄的话,那我也随你好了。”
见她说的语气,决不是欲擒故纵,语气中更有一种决绝之意,郑国宝的动作也只好停了下来。
见他总算停止了使坏,宁中则这才长出一口气。收拾着凌乱的衣服,又拢了拢发际。贴着郑国宝坐好,在他头上摸了摸“没摔破吧?你看,你这样才乖。年轻人火力旺,我明白的。可是,姐真的老了,配不上你的。我叫灵珊上来陪你看日出,其实也是为了这个。你倒好非要我来,这回吃苦头了吧。”
郑国宝被她玉手一抚,只觉得方才所受的伤,全都不叫事。微笑道:“没什么。是我不该得陇望蜀,有些过分了。我没有看轻你的意思,只是真的忍不住。”
“没……没什么的。”宁中则又摸着黑,将那铁剑拿在手里,仿佛有了这个,就多了保障似的。她用手一指自己身上的的短靠“这衣服,还是当初我过生日的时候,师兄送的。后来就一直舍不得穿,只压在箱子底下,师兄送我的东西本就不多,这几年连当带卖,也只剩这一衣一剑了。国宝兄弟,你说我是不是很傻,明知道师兄……是那样的人,可我心里就是放不下。”
“姐你只是还不能忘情而已。你虽然心里明知道岳不群是什么样的人,却还是拼命在想着他的好,企图用这个来麻醉你自己。可是姐姐你好好想想,他若真对你有情,就不会把这担子留给你一个人挑。”
山风吹来,微有凉意,郑国宝将自己的长衫脱下,罩在宁中则身上,“宁姐穿上点吧,仔细别冻着。我跟你说的话,都是真的。你跟我回京去,我保证让你过好日子,不会再有人敢欺负你。你已经不是岳不群的妻子,又算个什么有丈夫?我对你一片真心,绝非是贪图一夕之欢。你随我回京,想养多少孤儿,咱们就养多少。华山派这些弟子门徒,我保他们人人都有个好出身,不会受一点委屈。”
宁中则倒没有拒绝那件长袍,也没拒绝郑国宝的轻抚,只是问道:“你的大妇是申阁千金,会让我进门?到时候,她若是闹起来,你又该如何?”
“闹起来,那便闹了。我不会有了新人就虐待旧人,但也不能由着妻子去欺压我的妾室,若是她非要如此,那我只好与她分宅而居。”
宁中则喃喃道:“分宅而居?当初要是师兄也这么说,我肯答应么?我当初失了身子,只是哭着要师兄给我个交代,却也没想过和韩师姐同守一夫。最多只是想着,我给她个小妾地位,如今想着,推韩师姐下山的虽然不是我,又与我亲自动手,有什么区别?”
郑国宝知她心里还是过不去那个坎,揽着她纤腰的手微一用力,宁中则下意识的便用肘来捣。出手之后,才知不妙,及时收了力气,郑国宝身上又有软甲,因此没受什么伤。趁她分神,郑国宝适时道:“看。这就是反应。我一用力,你便想也不想,就出手来打我。若是我学剑之时就向宁姐提出,愿意给你个诰命身份,白银万两,难道你会出手杀岳兄?又会不会答应跟我春风一度,共赴极乐?”
见宁中则不语,郑国宝又道“你自然不肯。可是岳兄呢?你失贞这事,本就是他的算计,算不上什么情爱。当时华山情势危急,他或许也是没办法,才行此下策。但不论如何,姐姐总是受害者,而他夺去姐姐清白的时候,难道没想过,他家中有大妇,而你不可能做小?再者韩中秀一心做大,提的要求太高,岳兄大不了可以休妻。至于理由么,他那么聪明,肯定能找到办法,总比他杀人的难度小。所以这事,出在他们两夫妻身上,与姐姐无关。若是姐姐心里总是有各种的放不下,华山派你又怎么带的好?”(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三章重生(五)
说完这话,两人半晌无语,宁中则的身子渐渐的靠向郑国宝怀里,将头歪在他的肩上。“国宝兄弟,谢谢你。从答应跟你上山,我就做好了献身给你的准备。我拼命的喝酒,就是想把自己灌醉了,然后任你使坏。等到明天太阳出来时,我就一头跳下仙掌峰,什么华山派,什么岳师兄,我就都不用管了。昔日在江湖上行走时,听人说起,湖广巾帼门,岭南百花宫,还有凤凰门、五湖门。这几个女人的帮会,之所以能够在江湖上立足,都是因为背后有男人撑腰。甚至百花宫从掌门到弟子,都被当地大豪班万里给包了,这才能在岭南立足。那时,我还从心里看不起她们,可今天我总算是明白了,她们又有什么办法?我以前是有爹护着,师父宠着,师兄保着,不知道人间疾苦。今后,我也要市侩一些了。”
郑国宝这才知道,原来宁中则穿戴这一身,是存了死志。既然找不到丈夫,就带着定情之物,一起去死,心中不住后怕。若是方才执意求欢,怕是到天一亮,就是个香消玉陨。因此也不敢再有所动作,只是安心当好人肉靠垫,月光之下,只觉得这样的依靠,却比真个消魂也不差半份。
二人就这么倚靠在一处,直到天光放亮,红日东升,阳光罩在二人身上。宁中则说了声“好美。”
郑国宝道:“在我眼里,还是姐姐最美。”兴起处,低头便要去亲。却被宁中则的铁剑轻打了一下。“别乱动,好好看着。”
只见宁中则挣脱了郑国宝的怀抱。起身捏个剑决,紧接着将一路剑法施展开来。这一路剑法却不是五岳秘剑。甚至不能算做一套实战剑法,而只是当年华山派用来招生的一路观赏剑术。追求的是美观,而没什么实效。
那些做侠少梦的,一见了这剑法,便想着,自己将来靠这剑法,又能打倒菜花贼,还能在闺门小姐面前耍帅,最后抱的美人归。因此便踊跃的交纳学费。等知道上当之后,想要退钱自然是万万不能。
宁中则这路剑法乃是当初入门时,师兄教授的第一套剑法,此时施展开来,又在仙掌旧地,不由回忆起当初种种过往。每一剑刺出,仿佛都是在和脑海里的岳不群告别。直到剑法舞到最后,宁中则一声娇叱,手中铁剑脱手。飞落下了万丈悬崖,不见踪迹。
郑国宝见她丢剑,只当人也要跟着下去,叫道:“宁姐。不可!”飞身要待扑上去,却见宁中则回身一笑,脸上没有半点要去寻死的绝望模样。“国宝兄弟。你也有这沉不住气的时候?你是怕我想不开,跳下去?当初在西安府你骗了我。今天该我骗你一次了。”
“我的好姐姐,你先过来。咱们下了山,有什么话再说。”
宁中则几步走回郑国宝身边,颇有些得意。“真没想到,国宝兄弟也能急成这样,不容易啊。我还以为你是什么事都不发急呢。你放心吧,我没那么想不开,正像你说的,那些小毛头还都要靠着我,我若是死了,他们又该怎么办?我把剑丢下去,只是想与过去的日子,做个了断。从此以后,当初的无双女已经随着剑落下万丈悬崖,活着的,是一个新的宁中则。”
郑国宝一拍手,“好一个活着的是一个新的宁中则。恭喜宁姐战胜心魔,重获新生。来来,天色不早,咱们下山去吧。”
下山之时,本就用不着扶持,可是宁中则还是任郑国宝拉着自己的手,前后而行。行不数步,宁中则道:“多谢你,国宝兄弟。这些年来,我也看了许多次日出,只有这次的最美。好象又回到了当年。”
“不,姐姐。不是回到当年,是比当年更好。”
“国宝兄弟,你的心思我都明白。但是我只能说一句对不起,我暂时不能答应你。我虽然知道当年的事,可能是师兄的安排,但是我现在,还没爱上你。你若是肯依我,便给我几年时间,我想再见一次岳不群,把想问的话问明白,把该说的说清楚。也让你我的心里都冷静一下,若是将来,你还肯爱我这个老女人,而我也爱上了你,便为了你拼着身败名裂,也会遂了你的心意。若是你等不了,我也可以侍奉你,但你我之间就只剩下交易。”
郑国宝点头道:“宁姐,你放心。我为了你,几年都可以等。什么交易的话,那可就千万不要提了。那笔债也不算是债,而是我心甘情愿出的,你也不必记在心里。”
等到了正气堂内,宁中则去安排门派之事,郑国宝一夜没睡,自回房去补眠。门口守卫的锦衣见国舅回来,各自面露古怪笑容,小声说了句:“恭喜国舅。”结果赏没讨到,到是一人挨了一拳。
他昨夜与宁中则彻夜相谈,也实在是乏了,回到屋里只想赶紧睡一会。哪知刚走到床前,就见一个女子正坐在床头怯生生的看着他。
二人四目相对,都“啊”了一声。外面锦衣方待闯进来,总算被郑国宝及时喝住,又吩咐了不管听见什么动静,也不许进来。然后才小声问道:“灵珠侄女?你怎么在我的房里?”
岳灵珠昨天晚上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献身,瞅个冷子,被她成功摸了进去。只是她是个大姑娘,一想着清白之身就要侍奉于他人,虽然是为了门派,为了娘,义无返顾,心里难免有些紧张。
可怜的姑娘展转反侧了半夜,国舅也没回来。等到她想走,却发现门窗各处,锦衣卫往来巡逻,别说走,就是自己在房间里,都要留神不被发现。她江湖经验平平,更没有过处理这种情况的经验。只吓的心惊肉跳,总想着,万一被人看到了,自己以后还怎么见灵珊,又怎么见娘。蜷缩着在窗里一动不动,躺到天亮,连腿都酸了。
可是白天锦衣放哨的也不见少,待等听到门响,她便知道是国舅回来。有心找个地方藏起来,却又不知道该往哪藏,正在彷徨无计时,就与国舅来了个对脸。可怜这位灵珠姑娘,也能算个江湖侠女,可是此时却与那普通的女子没什么区别,不知该怎么解释。
等好不容易听明白她的来意,郑国宝有些哭笑不得,在她头上拍了一下,“你啊你啊。我与你师娘的事,你就别瞎搀和了。难道我长的很像那些黑心老财,会逼着你们华山派上下上吊投井,也要还债么?真是的,你们几个弟子里,就没有一个心眼够使的。”
岳灵珠羞的低着头,连看都不敢看国舅,两眼只盯着自己的靴子。“国舅,我是脑子笨,不过我说的都是真心话。我是个姑娘,能伺候你,能给你生孩子,对了,我还会武功,能替你挡刀挡剑,你就买了我吧。你不是要休息么,要不我现在就侍奉国舅爷吧。我不要名分,只要钱。要不按次算也行,伺候你一回,你给多少钱?”
郑国宝摇着头,先遣散了外面巡逻的锦衣,然后对岳灵珠道:“赶紧走。要不一会被人看见,你就说不清楚了。本国舅现在要睡一会,别在这捣乱,否则罚款!”
看着岳灵珠既庆幸又有些惆怅的走出屋子,郑国宝暗道:这妮子倒也是俊,可惜啊,我若是把你弄上手,宁姐那就离我越来越远了。只好先留着你,不过也得提防被别人吃了才是。又暗自佩服宁中则,能带出一些甘愿为她赴汤蹈火的弟子出来,愿意为了华山基业舍弃自己,这份本事便是放眼五岳也得说数一数二。(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四章雨中逃亡客
郑国宝这一觉睡到了下午时分才起,等到用晚饭时,宁中则将一盆热气腾腾的饺子一放,“国宝兄弟,这回吃完了饺子,我就不给你包了。我可要赶人了,救兵如救火,你放着河南不去,总在这耗着,算怎么回事?”
郑国宝仔细端详,见宁中则身上穿襦裙还是自己在西安府帮她买的,腰里配的正是那口流光剑,心中大喜。点头道:“一切都听姐姐的,只是华山派的人,我也要安置安置,否则不好上路。”
华山派众人既把命都卖给了郑国宝,怎么安排,也自然都听郑国宝吩咐。除了令狐冲、陆大有、梁发三人守山,外带负责思过崖大开发项目之外,其他人全都打发到了山下,或去郑记盐行护院,或去那些田庄上做个小管事,个个都给了出身。
岳灵珊、曲非烟二女则被郑国宝打发到矿税监衙门去陪哱云,曲非烟一听便急了眼,“我才不要和姐夫分开。姐夫去哪我就去哪,不去矿税监衙门,不要和那个恶女在一起。她没事就亲我,弄的我一脸都是口水,脏死了。”
郑国宝伸手在她脸上一捏,“你还知道脏啊,亲我的时候忘了?姐夫这次去河南剿匪,是个危险的差使,之后进京见申阁老,这个更危险。要是我自己,一切都还好说,带你这个小毛头,就不方便了。等姐夫把那边的事处理完了,派人把你们都接过去。哱大小姐手下兵精将勇,在她那最安全。却别处我不放心。”
宁中则也知,申阁老的闺女过门之后。岳灵珊进郑家的事,才能正式操办。至于曲非烟这种尴尬身份。更是不方便带进京里,因此也在旁劝解,总算哄的小丫头点头。六灵中岳灵珠等四人随岳灵珊进西安,作为使女也能保护她和曲非烟安全,另外两人则在宁中则身边伺候。
等到安排妥当,郑国宝问道:“宁姐,我这安排,你可还满意?工钱方面,咱们一切从优。肯定不能让华山派吃亏。”
宁中则道:“一切全听国宝兄弟安排,只是工钱方面,我们确实得好好谈谈。谁让华山派欠了那么大一笔债务,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拿钱不当钱看。回头咱们把工钱的事敲定,国宝兄弟也该尽快上路了。”
郑国宝发现,从仙掌峰回来之后,宁中则仿佛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以往的温柔、善良之余,已经多了干练和计算。看来她正在逐渐从母亲这个角色转换为掌门这个角色。华山派交给她,倒是安心。
至于风清扬那边,也没什么可说。他连兰姑的那半掩门女儿都接上了山,前些天很是做了些嵩山派的生意。赚了不少银子。若不是宁中则门规森严,华山的男弟子不敢胡作非为,思过崖那边不知道要闹成什么样。
如今各路工程队已经渐渐上山开始动工。兰姑又不知从哪找来了许多手帕交、金兰姐妹。虽然个个模样堪忧,年岁也与兰姑相仿。都是半老徐娘。但是打扮的花枝招展,朝着那些苦力丢个媚眼。也能让那些苦哈哈心里乱跳,加上收费公道,因此生意很是火暴。
郑国宝大怒之下,先是派了苍头军过去一顿乱打,接着便命人在偏僻处盖了一溜简易草房,规定此地为营业区,每天交税五百文。如果胆敢有人在非营业区从事商业活动,女子罚款一两,男子没收工具。此令一出,更有那如狼似虎的苍头军执行,倒是刹住了这股歪风。
风清扬又为兰姑谋了个位置,那些从业者们要受兰姑管理,五百文里,兰姑可以抽水五十文,倒也是彼此欢喜。风清扬拍着胸脯保证道:“国舅放心,只要来的不是五岳剑派中人,任是何等了得的外道邪魔,也难敌我的独孤九剑,保证华山平安无事。”
郑国宝留下二十名苍头军,十名锦衣卫护卫华山,又嘱咐他们一旦遇到大危机,难以应付,就抢了宁中则走路。其他的,什么都可以扔。这才点起其余人马,下华山前往河南赴任。
他这支队伍人数也近百人,又都配足了快枪弹药,身上皆是红夷半身重甲。便是遇到变兵主力,也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因此大家不担心安全,只想着到了地方上,该如何发上一笔大财。
郑国宝骑在马上,想着到了京师,该如何处理与申家的关系。申小姐只与自己有一场露水姻缘,脾气秉性一无所知,万一她真是个妒妇,又要费不知多少力气,才能镇住她。原本一路上有曲非烟在旁唧唧喳喳,还觉得有些头疼,如今没了这小丫头,才又觉得有些寂寞。便是想捏脸,身边也找不到人,加上被宁中则撩拨起来的火头没处去灭,他不禁暗自后悔,早知道下山那一晚,就把岳灵珊吃了。
此时天空中乌云密布,孙大用道:“国舅爷,看这天色,怕是一会就要下雨。咱们是先回去,还是往前赶赶?”
郑国宝将马鞭一举:“还是往前赶吧。刚才那韦林镇里,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实在不想回去。听说前面镇子条件不错,大家紧走一些,我请儿郎们吃几口好的。”
众人应了声是,催马急行。可是没走多远,天空中雨点便已经落了下来。不多时电闪雷鸣,雨如倾盆。此时就算是想往回赶,也已经来不及,只得闷头冒雨前进。有几个锦衣卫,取了蓑衣来为国舅穿上,还有几个举着雨伞,郑国宝一摆手:“这鸟天气,打伞也没什么用。大家注意,保护火枪弹药。”
冒雨赶路,这速度自然就大为下降,行不数里,众人已是被打的透心凉。此时忽然从对面跑来几人,看身形,竟然都是练过武的,雨中奔行,速度仍然可观,手里还握有兵器。
此时风大雨疾,天空中乌云密布,大白天的,与夜间没什么区别。看人也只能看见轮廓,认不清五官面貌。那些苍头军都是能打夜战的主,见来了不明身份之人,急忙连打呼哨报警。
孙大用怕是刺客前来行刺,如今这么大的雨,火枪不大好用,只好拼命了。吩咐一声“应敌!”那些苍头军却比锦衣卫反应更快,早已经纵马杀出。这干杀星都是在边塞上常年拼命的主,气候恶劣,火器不用,对他们影响不大。为首之人,喊了一声:“国舅在此,向前者杀!”钢刀已经抽了出来,警告于他而言只是走个过场,接下来便催马过去杀人。
那几个奔行之人,见了对面的马队,脚步反倒跑的更快,嘴里还喊着什么。可是此时一道闪电划过,接着一声沉雷响起,这几个人说的话,郑国宝一句都没听见。只见那些苍头军放开马力,朝着几个人冲去,就在人马交错之时,手中弯刀甩动,几颗人头顺着刀光被斩落下来提在手中。无头的尸体在惯性之下,向前跑了几步,鲜血狂喷,扑通栽倒。
郑国宝怒骂道:“真他娘的混帐!你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这么就宰了。再说了,这天气上哪找地方硝制首级,存不住啊。蠢材,真是蠢材。这等到了城里再宰,就是战功啊。”
那几个杀了人的苍头军,根本没有这种觉悟。催马返回,举着人头朝郑国宝邀功。等问起他们说的什么,那几个人也是面面相觑,倒是有一个耳朵灵光,说道:“好象说的是……有鬼?还是有水?听不大清楚。”(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五章荒野庙中人
看这几个夯货满不在乎的模样,郑国宝真恨不得抽他们几鞭子。苍头军不在乎鬼神之说,不代表别人也不在乎。这种电闪雷鸣的天气里,几个身怀武艺之人拼命狂奔,不住的喊有鬼,饶是那些锦衣卫平日里杀人不眨眼,此时也感觉毛骨悚然。
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孙大用举目望去,见远处似是有个庙宇。忙招呼道:“大家到前面庙里避一避雨吧。免得大雨淋坏了国舅爷。”
郑国宝见那庙立的十分蹊跷,前不着村,后不靠镇,这种路旁庙宇,能有多少香火?能养的了庙祝么?当初修这庙的人,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即使是本地大令的一项政绩,也要修在城里才好。不过此时雨下的太大,也是得找个房子躲避躲避为好,当下点头称是。众人打马如飞,直奔庙宇之前。
借着一道闪电的光亮,依稀认的出,匾额上写着药王庙三字,但见庙门敞开,一名苍头军兵士牵了马就走。刚走几步,只觉脚下发软,低头看去,嘿嘿笑道:“这个死人,倒有点意思。”
这干人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知做了多少,报应鬼神对他们来讲,都是扯淡。死人更是见的多了,即使在死尸堆旁睡一夜,也不会有丝毫压力。饿急了,能从死人身上挖肉来吃。能从他们嘴里说出来有趣,倒也不容易。
郑国宝几步过去,见那死尸身着粗布衣衫,趴在泥地里,后心的地方有一个血洞。似是被什么东西穿了过去。此人带伤而走,终于不支而亡。心里暗惊:莫非那什么鬼在庙里?
他本人不信鬼神。但是自身安危要紧,必须要考虑下。这庙里是否真有什么凶险。那些苍头军倒不在乎,“我们这么多人,便是有什么怪物,也一顿老拳打服了它。国舅不必担心,我们进去看看再说。我们倒是担心这破房子漏雨不漏,这鸟天气,要是没个地方烤火,可是不大舒坦。”
一行人等进了庙,一直来到大殿。那些苍头军里,不少人是夜眼,晚上也能看见东西。此时倒是比锦衣卫好用,刚要找个干净地方躲雨,却听一个苍头军道:“这里怎么这多死人,赶紧挪走。”
郑国宝吩咐声:“别挪。”一旁辛烈治打着了火折子照亮,只见地上倒着数具尸体。有一人手中原本是持了短枪,但是短枪被从中打折,胸前一个血洞;另一人手中攥着流星锤。可是脸被流星锤打个稀烂,竟是死在自己的兵器之下。另外几人,有的兵器损毁,有的兵器完好。死状不一。
靠近殿门处两人,一个喉结被打碎,另一个居然是被人生撕成两爿。在殿内。似乎有人点过火堆烤火,一个死尸直接倒在火堆上。从那柴禾温度判断,这场撕杀刚刚结束时间不长。
饶是苍头军见多识广。也咋舌道:“乖乖,这是遇到了什么玩意,怎么那么凶猛?看这气力,这也是个人?还是遇到啥野兽了?要是这野兽还没出庙,大家可要仔细,别让它伤了国舅。”
郑国宝虽然不懂验尸,但是看着怎么看也不像野兽所为,若说是人,又未免太过匪夷所思。孙大用却最是迷信,一心认定这些人冲撞了鬼神,才遭了这种厄运。来到供桌之前,拜倒在地,“药王菩萨大慈大悲,保佑弟子等人平安无事。他日定然重修庙宇,再塑金身。”说完,又虔诚的连磕几个头。
等他站起身来,此时正好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却听孙大用惊叫一声,向后疾退。伸手去抄短枪,“妖精,有妖精!”
他这一嗓子,所有人全都吃了一惊。郑国宝喝道:“慌什么,点孔明灯。”几盏孔明灯点起,朝着供桌上一晃,一名苍头军最是胆大,直接来到供桌前,仔细端详片刻,然后哈哈大笑:“怎么?这就是妖精?要真是这样的是妖精,那我倒愿意天天遇见。”
郑国宝举了灯笼过去,只见原本属于药王菩萨的位置上,如今不见神像。却有一个白衣女子,倒在宝座之上。她身上穿着的本色襦裙被雨水打的湿透了,贴身包裹,这女子的婀娜身材,妙处尽显。一双白皙的六寸天足,就那么露在裙外,居然不沾丝毫泥污,让人见了就心头乱跳。
一头如墨乌云散开,挡在脸上,看不见五官,不过那裸露在外的肌肤鲜嫩,皮肤光洁,证明这女子年纪不会太大。郑国宝连唤了几声,那女子一声不坑,他伸手拂去青丝,只见这女子约莫二十出头年纪,一张脸光洁如瓷,眉毛修长,高鼻小口,一双凤目紧闭,俊俏之中,又饱含英气,说是女子,倒有几分男儿相。
仔细看去见那女子身上有几处血渍,原来也受了伤,郑国宝探了一下鼻息,知她还有救,急忙吩咐一声:“救人。”
辛烈治眼尖,叫了声“且慢。”用手朝那女子的手上一指,郑国宝这才看到,那女子纤细修长的十指上,满是血污。身上还有几个血手印,想是杀人之后,就随手在衣服上抹了一把。只是这些人武功不错,又占了人多,也让她受了重伤,她坐到供桌上想办法治疗时,却因伤势发作昏迷过去。
那些喊着有鬼的,多半是与这庙里的死人是一伙的,检点尸体,庙里共死了十一个,苍头军手里有四颗首级,外面又发现了栓好的十五匹骑乘马,看来是无一漏网。这些人不知是什么路数,携带兵器,成群结队,手上又没有路引等文书,也非官府中人。
孙大用道:“看情形,这些人多半是哪来的土匪。要不就是河南的乱兵?”
郑国宝命手下就着那些柴禾升起火来,边烤火边道:“你见过乱兵带流星锤的?这些人兵器长短不齐,一看就不是正军,而是江湖草寇的路数。兵器上还都染着毒,身上也带了毒药暗器,怎么看,怎么也像是杀手。我只怕他们就是冲着华山派去的,却不知怎的,被这姑娘给屠了。”
此地离华山也不算太远,一群江湖恶客潜入,确实有很大概率是要对华山不利。只是死人嘴里没有口供,就只好先去救活人。那女子身上受了几处外伤,又中了毒药暗器,因此人才昏迷过去。好在这毒药不是什么稀罕毒物,用寻常的解毒药就能解。这女子身体素质也好,毒质并没有侵蚀她的心脉,救起来不算太困难。
孙大用等人只是担心,这女子不知是敌是友,偏又武功高强。居然能以一屠十一,这份本事,自己这帮人可是万万及不上。万一她醒了以后,对国舅不利,虽然靠着人多,也不至于输。但只怕暗箭难防,万一真伤了国舅,又该如何交代。
孙大用犹豫道:“这小娘子生的是不错,看来从小也是练功练大的,那身段,那腿,都没话说。国舅要是看上她,咱们把她捆上,您受用几回,再挑了她的筋,让她不能伤您。否则的话,我们可不敢救。她连人都撕的开,万一对您突然下手,咱们就是有枪,也救不及啊。”
郑国宝倒不在乎,“咱们这么多人,按也按倒了她。少说废话,赶快动手。等雨停了,去前面镇上雇一辆马车,再买几身衣服,雇几个婆子过来帮她把衣服换了。连换药的事,都让她们动手。这女子身怀绝技,不是等闲之辈,正好问问是什么来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六章迷之美人
等到两日之后,这女子身上的毒素终于驱除干净,人也苏醒过来。几个婆子收了锦衣卫的钱,专门负责伺候,生怕这小姐万一不测,自己也要受连累。见她醒了,急忙过来道喜。
哪知那女子低头看去,见自己的衣服已经换成了一套大红的衫裙,面色一寒,身形暴起,抓住一个婆子将她抵到墙上,冷森森地问道:“我的衣服,是谁换的?说!”
那婆子只觉得眼前一花,人已经被制住。见这姑娘二目泛起寒光,身上更笼罩了一层煞气,即使普通人也能感觉到其中的危险。只要自己一个对答不利,怕是就别想活着走出房间,颤声道:“是我们几个老婆子,为小姐换的衣服。您的衣服我们没敢动……您千万饶命啊。”
那女子听了婆子的话,脸上神色一松,后退两步,将那妇人放开,人却又向后栽去。等到她第二回醒过来时,只见面前多了一个年少英俊,身穿官服之人。待要起身,却发现已经被十几道粗绳铁链,捆在了窗铺上。
那英俊少年见她醒了,一笑道:“姑娘你好。在下姓郑名麒自国宝,乃是大兴县人士,宫中郑娘娘是我妹子,我如今官拜锦衣卫指挥使掌北镇抚司事。在药王庙我见姑娘身负重伤,特将你救来此处。饮食起居,都是那几个婆子照顾,于你并无冒犯,还望姑娘明查。至于这绳索,也是怕你伤人,不得不为之。”
那女子端详郑国宝良久。却只听几声闷响,如同弓弩松弦。那捆着她的粗绳竟被挣断了三根。她的一双手已经获得自由,郑国宝大吃一惊急忙向后倒退。那女子却开口道:“你不用怕。我挣开这三根,也没力气了。我只是不喜欢捆着和人说话,你没欺负我,是好人,我就不杀你。”
她目光清澈,神态真诚,显然不是在说谎。边说边在活动着手腕,皱眉道:“你的人把我捆的太紧了,不舒服。你让他们把我松开。我保证不动手杀人。”
这女子生的姿色出众,蹙眉含嗔,也自有一番风情。郑国宝虽然觉得这要求不大靠谱,但不知怎的,却又生不出违抗她的念头。只试探道:“那若是他们松开你,然后又不小心得罪了你,这个可该怎么办?”
那女子却不耐烦的一挥手“罗嗦。只要你们不打我的主意,我就不杀人。我娘说过,谁打我身子的主意。谁就该死。可是你们既不想杀我,又没趁我昏迷时对我动手,那你们就不该死。既然不该死,我杀你们做什么。快点把我解开。这样捆着太难受。”
她这话说的天真烂漫,便是初入江湖的侠少侠女,也未必如她这么单纯。可是看她表情。却又一本正经,十分严肃。显然不是开玩笑。郑国宝暗忖:难道这是个不谙世事,长在深山老林里的女人?可是不对啊。她的衣服也不是山林里自制的手艺,这却又难以解释。
他笑道:“应该的,应该的。绳子一会就让他们解开,太不像话了,怎么能捆的这么紧?那个姑娘,你姓什么,叫什么,我们怎么称呼你?药王庙内那些坏人,可是你杀的?”
他自负好歹也是文混混出身,要是这女子真是出身自山野,没见过世面,骗起来不是手到擒来?哪知那女子见他不肯解绳子,鼻子里哼了一声,将头一歪,不再看他。
郑国宝本事再大,也拿这种认死理的人没办法。看来是不解绳子,她就不和自己说话,天知道这女子到底有多大潜力,万一等她自己把绳子都挣开,那就彼此不好见面了。因此他吩咐一声,几个婆子进来,拿了刀将绳子割开,又为她解了铁链。
那女子起身活动着四肢,歪头道:“你的手下太坏,将我捆的手脚都疼了。你是好人,他们不是好人。”
郑国宝一惊,“姑娘,他们虽然有些冒犯,但还请你手下留情。”
“我又没说要杀人。”那女子一脸无辜的表情,看着郑国宝“我只说他们不是好人,我不要和他们说话。不过他们没想做坏事,我便不杀他们。再说他们人多,我也打不过。对了,我饿了。我要吃饭,你让他们给我吃的。”
天知道她为什么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仿佛郑国宝欠她的一样。只是郑国宝觉得这女子身上充满了疑团,又是个偏执脾气,也不与她顶撞,只是命人去准备饮食。等到这女子抄起筷子,闷头与饭菜搏斗时,连那些苍头军全都惊了。
“娘啊,这是从哪跑出来的灾民,怎么这么大的饭量。”
“俺的天,这饭量怕是顶上咱几个大肚汉了。又专门吃肉,寻常人家怎么养的起?原本看她生的俊,还想着谁能娶她是福气,现在才知道,除了富贵人家,谁娶的起?”
郑国宝看她吃的起劲,在旁边一个劲的劝“慢点,慢点,有的是,别撑着。”等到她将最后一只鸡腿嚼的只剩骨头,又将酒壶里的酒喝的涓滴不剩。这才在衣服上蹭了蹭手,把身子朝椅子上一靠,“这么多天,总算吃到一顿饱饭了。”
郑国宝笑道:“吃的饱就好,这点饭菜,我还是管的起的。”
那女子看看他,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绣鞋,抬头道:“这鞋比我原来的靴子好看,我一直想买,可是我叔叔就是不让。这回我的靴子跑丢了,总算可以穿这个了。恩,这衣服也比我原来那件穿着舒服,饭菜也很好。可是,我没钱。”
她似乎是怕郑国宝不信,又朝腰上拍了拍,“我的衣服都在你手里,你也看到了。我身上没有钱的,那吃了你的东西,穿了你的衣服,你要我做什么来还你的债呢?”
看她那副娇艳欲滴的模样,郑国宝几乎要脱口而出,让她拿人抵债。可一想到那被劈成两半的死尸,他咽了口唾沫,“算了。这点小钱,加一起也花了不过六两银子左右,姑娘不必放在心里。”
那女子把身子朝前一探,脸几乎就凑到了郑国宝的面前,一股幽香直扑鼻端。“真的?你真的不用我还?我遇到的男人,可都是要我用自己去还债的。或者是说什么,要我听他念诗,要么要我听他弹琴,不过最后还是要我用人还债。你是第一个说没关系的。以往遇到那些人,我都是把他们杀了。你既然不让我用人还债,我帮你杀个人吧。你说,你最想杀谁,他住在哪,我帮你杀了,咱们就扯平了。”
杀人这事,在这个女子看来,大抵是与吃饭一样,属于简单平常的日常生活范畴之内,因此说起来也是那么流畅自如,没有任何压力。郑国宝虽然一声令下,人头滚滚的事也没少做,可也没她这么淡定。尤其这女子贴近之后,总感觉有一种莫名的压力笼罩周身,就仿佛凑过来的不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而是一头猛兽。
他咳嗽一声,“姑娘,你也不必为我杀人。再说杀人这事,我也用不着你帮忙,你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算还了我这顿饭钱吧。”
那姑娘坐回原处,将头发在头上一挽,“没意思。你要是说想要我和你睡觉,想让我给你生孩子,那该多好?我就能光明正大杀了你,然后跑路了。再不,你就让我杀个人,咱们也一了百了。回答问题这事,没意思。我晚上还要吃,明天也要吃,你天天有这么多问题?我万一要答不出来,是不是就没有吃的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七章捉醉鱼
看她那副谗样,郑国宝又觉得好笑,这个危险的姑娘,或许只是个山村野人,不明道理?“放心吧,只要你留在我这一天,我就管你的饭吃。保证顿顿有这么多肉,不让你挨饿。”
那女子一听,面露笑容“那好吧,如果顿顿有这么好的吃的,还有这么好的衣服穿,那我就知道什么答什么了。不过先说好,我要是答不出问题,不许扣我的肉吃。”
“那自然不会。敢问姑娘,贵姓?因何来到药王庙中,又是如何与那些恶人起了冲突?”
那女子犹豫了一会,有些扭捏“这可怎么说啊?你这第一个问题就难住我了。我娘叫我梦儿,可是我叔叔不让我叫这个名字。他给我取的名字,我又不喜欢,难听死了。你问我叫什么,我可该怎么告诉你?是告诉你我本来的名字,还是告诉你,我叔叔给我起的名字?至于姓什么,我娘说了,这个姓不能随便对人说,就是你请我吃鸡腿也不行。”
她又看了一眼放鸡腿的盘子,有点恋恋不舍。郑国宝看了好笑,觉得这女子此时的模样,与曲非烟竟有些神似。“放心吧,我说了啊,即使你不回答我的问题,一样明天有鸡腿吃。还有羊肉、狗肉、猪肉,想吃什么有什么。”
那女子一听大喜,“看来你真是个好人,与那些只想占我便宜的坏蛋不一样。好人自然就要有好报,放心吧,你将来一定会有好运气的。我这次是听我叔叔的安排。带了几个老头子,来和人谈生意。可是那些老头子根本不肯听我的话。我早看出来那些人不是好人,他们非不听。结果中了埋伏喽。我总算逃了出来,可是几个老头子全都死了。我又不认识这边的路,东一头西一头的乱撞,钱也花光了,好几天都没有肉吃。去打一只别人家的狗,就有人要追我。打死了一个,就出来一群,烦也烦死。”
郑国宝听她描述的场面,只觉得额头上要沁出汗来。这整个是一个游走在大明乡间的迷路杀人盗窃犯。偏生她本领又强,一般乡民哪里是对手,就这么被她一路晃荡,一直进了陕西省境。
“就这么走啊走的,我的靴子也坏了。不过我本来也不喜欢那种靴子,难看死了,坏了更好。这样叔叔就不能怪我贪图享受,不成大器。就在那天,外面下着大雨。我到药王庙里躲雨。那群人在那商量着什么,华山,宁中则,母女什么的。谁耐烦听他们说什么。只是看他们在那烤兔子,闻着就很香,我找他们要东西吃。结果这帮家伙居然敢围过来来摸我。结果就一个个全都杀了。只是他们也好厉害,我中了毒。想要到供桌上吃点药的,不等拿出药。就晕了过去。”
郑国宝听这女子描述,心道;听这说法,分明是奔着宁姐下手的。虽然不知是什么路数,但总归还是多亏遇到这个杀星,否则万一被他们杀上华山,宁姐不是要吃大亏?他赞许道:“姑娘好功夫,那么多恶人都被你杀了,佩服佩服。你且好好休息,我出去安排安排。”
那女子却紧张起来,“你是不是听完我的话,就准备自己偷偷跑了?我告诉你,我很厉害的,便是你跑,我也找的到你。我没有钱,偷东西吃还有人追我,还有人要报官抓我。离开你,我就没东西吃了,你再让我吃五……七……十天好不好?”
郑国宝本来因为曲非烟不在,觉得有些寂寞,如今却被这姑娘逗的心情大好。“放心吧,我不是要把你丢下,而是真要去安排些事情。等我走的时候,自然就带上你了。不过你家住在哪里,我怎么送你回去?”
那女子又一摇头,“这个不能说的。我叔叔说了,我住在哪里这事,是一等一的秘密,便是饿我几天不给饭吃,这种事也说不得。实在对不起啊。”
“那我怎么送你回家啊?再说我是要去河南,会不会离你家越走越远。”
“没关系啊,我过几天,自己好好想想,就能想到回家的路的。再说我家的人多,万一让我遇到我家的人,就能让他们带我回去了。我其实就是从河南到这的,不远啊。你把我带到河南,我自己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也说不一定。”
郑国宝越听越觉得这女子身份十分神秘,可是她虽然天真又有些不谙世事,但是做事认死理。她不想说的事,还真是不好骗出来。只得让她休息,自己到外面吩咐孙大用派人回华山送信,让宁中则做好准备。再从西安府将岸那里,抽调五十名信的过的锦衣,前往华山附近,做好警戒。
孙大用又道:“国舅,这小娘皮模样不错,身段也好。是不是……”
郑国宝当胸一拳,“你疯了?她撕个人都跟玩一样,这可不是好弄的。再说她人虽然不聪明,但是对这事上可仔细着呢,搞不好,她再把我劈了。”
孙大用面露诡异笑容,“国舅,您这回怎么糊涂了?这小娘可是喝酒的,我们到晚上的时候,给她弄点好酒,还怕您不随了心意?”
郑国宝还是摇头道:“胡闹!她武功深浅咱们不摸底,你用什么蒙汗药,还是那什么春要,都不知道是个什么作用。万一弄巧成拙,她发作起来,即使我们能靠着人多取胜,也要付出不小的伤亡,那就犯不上了。”
“国舅放心,小的没这么糊涂,用这种不上台面的招数。咱那个酒里面,什么都不放。就是上好的烈酒,这村里酿的酒,可有劲了。那姑娘就算再能喝,也是个女流,能喝多少?我们再一劝酒,让她多喝几杯,等到她彻底醉了,国舅正好捉她的醉鱼。等到明天天一亮,您就说您也喝多了,她还能怎么样?这女子武功既高,又有些古怪。成了您的人之后,正好问问她的来历。将来您既得美人,又多了个女保镖,何乐不为?”
郑国宝琢磨了一阵,问道:“这事靠谱么?这镇子的酒行不行?到时候,这酒要是盯不住,那就把事搞砸了。”
孙大用尴尬一笑,“国舅放心,这酒咱的人试过了。那些苍头军嘴谗,您又提前发了军饷,他们就去嫖这的村纪。结果喝完了酒,就直接钻桌子下面去了,什么都不成了,连练大侠都放倒了。”
郑国宝可知道,练天风武功了得酒量也好,没想到连他都倒了?若真是如此,那这事还真就有门。孙大用领着郑国宝来到另一个跨院,只见练天风脚步踉跄,一手提剑,一手胡乱掐着剑决,正在院子里胡乱挥舞着宝剑。
他学的是杀人的军中剑术,与江湖剑法大为不同。讲的实用,而不是美观。这一路醉剑舞起来,也是既难看又滑稽,与他平日里的形象大有出入。只听练天风边舞边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了却君王天下事……厄……天下事。天下事,公等在,我只打鞑子、打色目人、打泰西人、打倭寇、打文官、打清流、打出卖祖宗的奸商、打不交赋税的缙绅……打……打”
郑国宝喊了一声,“打二斤。”
练天风胡乱应道,“对,打二斤!……不行,二斤有点太多了,先来八两吧,这酒真有劲。”他脚下一绊蒜,人扑通就栽倒在地,过不多时,鼾声就响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八章笑红尘
郑国宝吩咐几个锦衣把人抬回去,又叫来孙大用,“这酒看来有点劲。赶紧吩咐去买,多预备几个陪酒的,酒也多买点。菜上,不用讲究什么手艺,就是多预备肉。我进镇时,听着狗叫的欢,让他们多预备几条肥狗。烧酒配狗肉,我就不信了,问不出这小娘皮的实话。”
果然,等到晚上将烧酒、狗肉一摆上桌,梦儿的眼睛里就射出光来,人几乎都要趴在桌上,将几大盘狗肉一拢“这些都是我的,谁也不许抢!”她又抬头去看郑国宝,可怜兮兮地说道:“你答应过我顿顿有肉吃的,你们做官的,天天都能吃好的,这顿就让了我吧。”
她虽然年纪是个迷,不过看她的模样,比郑国宝还要大上几岁,可是天真烂漫的性子,总让人拿她当个小姑娘。因此这种举动,只是让人觉得她可爱,倒没什么反感。
郑国宝为她倒了杯酒,“放心,咱们的狗肉有的是,没人跟你抢。只是干吃肉没什么意思,尝尝这烧酒。我还特意找了几个人陪着咱们喝,人少不热闹啊。”
他挑出来这六个人,都是此行队伍里,有名的海量,国朝中酒精考验的战士,在酒桌上都立下过赫赫功勋。又是以多欺少,想来这梦儿姑娘虽然有些酒量,但也敌不住这许多好手。现在唯一担心的,只是她不喝。这人又是一根筋,要是铁了心的不喝酒,别人真就难以劝的动。
梦儿端起酒杯闻了一闻,脸上现出欣喜之色。“好酒,好酒。一闻就知道是有劲的。这样的酒喝着才过瘾。不过杯子太小了,我要大碗。”
郑国宝没想到梦儿如此配合。吩咐一声将众人的酒具换成海碗,梦儿提起十斤重的酒坛,就给自己的碗里注满了酒,又为郑国宝的碗里注满。将酒坛朝桌上一放,“你们几个不是好人,我不要给你们倒酒。还有,一会谁也不许和我抢肉吃。”
这几个汉子口里应是,郑国宝举碗想要说点什么劝酒,不想梦儿手快。已经一扬头喝下半碗,又抓了块狗肉来吃。“不要罗嗦了,快吃快喝。”她一边朝嘴里塞肉,一边对郑国宝说着。又四下踅摸,将一个酒坛放到自己手边,似也是怕有人来夺。
众人不想事态的发展居然是这样,这姑娘看来,倒是不难对付啊。纷纷举碗来敬,梦儿也豪爽。来者不拒,酒到碗干。郑国宝酒量一般,见了那一大海碗酒,自己先有些眼晕。结果梦儿见他只喝了两口。就停住不喝,一把将碗夺了过来“不喝就不要拿着,吃点肉。你是好人。可以从我这拿点肉走,我就当没看见。”把那半碗残酒也送下肚去。
郑国宝本以为。按她这种喝法,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得醉成一瘫泥。哪知,她越喝眼睛越亮,仿佛精神反倒更加充足了,喝酒吃肉左右开弓全不耽误。喝到中途,那些负责陪酒的汉子已经倒了一多半,梦儿则混若无事,自顾吃喝,还不住的劝郑国宝吃肉。
等到再喝了一阵,那六名陪酒员都已经人事不知,只剩下梦儿自己吃喝个不停。边吃边道:“这下好了,几个讨厌的家伙全都倒了,没人跟我抢酒抢肉。郑国宝,你多吃一点,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了的。”
等到郑国宝准备的几十斤村中烧酒被喝了多半,狗肉也被消灭了七成,梦儿这才用袖子在油嘴上一抹,“过瘾过瘾。自从离开山里,就今天吃的最过瘾了。总算是没人在旁边教训我,说什么不许吃饱,不许没风度,不许喝这么多酒。烦也烦死,当初在山里,打不到东西就饿肚子,打的到野兽就随便吃,那才痛快。”
她乜斜着眼睛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的郑国宝,将身子向前一凑,“你这个人很奇怪。我觉得你也不是好人,可是却又对你动不了杀心,真怪。你说,你到底想让我杀谁,我帮你杀了,咱们快点两清了好不好?”
郑国宝此时已经相信,史书上记载的什么米五斗、肉十斤倒不是扯淡。眼前这个姑娘,看身段这么纤细,食量和酒量都大的惊人,自己以为万无一失的布局,就成了大乌龙。 总算这女子对自己没起杀心,否则岂不糟糕?在心里,已经把孙大用骂了无数次,脸上倒是一副好好先生模样,“你说的什么话?在我心里,拿你当我的小妹妹一样,哪有哥哥请妹妹吃东西,还要报酬的?我也没什么想杀的人,你就省省力气吧。天色不早,你也该睡了,我送你回房。”
梦儿却摇头道:“不行,我不能当你妹妹。我娘说过,要是有个男的喊我好妹子,那准是没安好心,想让我给他生小宝宝。娘说生宝宝一点都不好玩,可疼了。所以谁要对我使坏,我就杀谁,我不想杀你,你也不许叫我好妹子,好象我比你大,干脆你叫我姐姐吧,好不好?”
郑国宝只得点头,解释道:“其实,我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算了,既然你不想听,那我就不说了。我还是先送你回房,趁早休息。”
梦儿道:“那不成。我还没玩够呢。你留下,听我唱歌,哪也不许去。”只见她起身抓起两个陪酒汉子,向着门外就丢,接着便是连抓连掷,像扔麻包一样,把六个人全都丢到了院子里。又喊道:“我要唱歌跳舞了,你们谁都不许看,谁看我就杀了谁。这六个家伙你们弄走,我不想他们吐到这里。”
喊完之后,将这大堂的门一关,又把门闩放上。接着腾身一跃,人已经上了桌子,飞腿踢处,桌上的碟子、酒碗滚了一地。她又甩脱了绣花鞋,扯落了罗袜,将那白皙的天足露了出来。
“好看么?”她抬着脚问向郑国宝,这模样分明就是在说“敢说不好看试试。”
郑国宝只得点了点头,不知这女子,到底想要做什么。梦儿笑道:“娘说过,女人的身子不许让男人看,脚不许被男人看,也不许男人摸,谁摸就要杀谁。谁看了,也要杀谁。但是如果是最亲近的男人,就可以看,可以摸。你是个好人,但是和我不够亲近。你只能看看,不许摸哦,否则一样杀了你。”
她将身子在桌上连做几个胡旋,长袖甩动,翩翩起舞,口中唱道:“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郑国宝本来喝的酒就没多少,此时更是把残存的一点酒意也吓没了。惊道:“你……你怎么会唱这个?”他倒不是没见过其他穿越者,比如某京剧团架弦的莫大,但是这女子来历神秘,本领又强,可又不谙世事,连是非观都没形成。难道她也是穿越的?可是看着不像啊。
梦儿又转了两圈,整个人向后一仰,以腰为支撑,人弯成了一个拱桥形状,正是一手铁板桥的功夫。她就用这种姿势看着郑国宝笑道:“怎么,你也会唱么?这是我娘教我的,好听吧?你要是会唱,就跟我一起唱啊,不过我才不信,娘说这个歌,这个世上没几个人会的。”
郑国宝来到桌边,顺着她的调子继续唱下去,一直唱到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方才住了声。“怎么样,这个跟你娘教你的一样不一样?”
梦儿此时已经换了个姿势,就那么抱着腿坐在桌边,听郑国宝唱歌。等郑国宝唱完,她拍手道:“没错,没错。跟娘唱的一模一样,除了叔叔外,你是第二个会唱这个歌的。而且你比叔叔好看,比叔叔和气,还不要我干活也肯给我肉吃。”她说到此,忽然伸手一拉,把郑国宝拉到自己面前,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会唱这个歌的人,就是我梦儿的亲人,所以可以亲亲。不过只可以亲亲,你要做别的,我还是会打你。”(未完待续。。)
第一百四十九章金刀无敌
郑国宝被闹的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个梦儿到底对自己是个什么想法。可是越是这种充满了神秘与危险的女子,越能勾起他的征服欲。这一晚过去之后,锦衣卫都晓得,这女子不但武功了得,神力惊人,酒量和饭量,也是世间少有抗手。因此对她敬而远之,不敢再来招惹。
梦儿对这些锦衣和苍头军,也没什么好看法,时不时还要作弄一下。只有对郑国宝,倒像个粘人的孩子,她年纪本较郑国宝略大,非要郑国宝喊她做姐姐。可是言谈举止上,又略显幼稚。按她自己的说法,是她从小长在深山,和母亲一起长大。母亲教她武艺,教她打猎。母亲死后,她又随叔叔回了父亲那头,执掌家业。至于她判断人善恶的标准,一部分来自母亲,一部分则来自直觉。她的话里面语焉不详,很多细节十分可疑,可只要一细问,她就来个闭口不言,任谁也没办法。
可怜,她这么个身材模样皆属一流的美人在旁,没轻没重的时刻撩拨,却又可看不可吃。让郑国宝暗自悔恨,早知道就把岳灵珊或是华山六灵里找一个带在身边,也不至于受这个罪。
大队人马出了陕西,径直赶奔河南,不几日光景,已经接近洛阳。边军六千早在郑国宝入河南以前,就已经入豫剿匪。巡抚杨一魁的标营兵力,地方上富绅豪强的民团性质的武装,本就已经把变兵打的死伤惨重。边军一到,不亚如神兵天降。便是当年的白衣军,也敌不过九边人马。何况八营变兵互不统属,指挥混乱。自上而下。想的也是招安,而不是真造反。他们不占名城,不攻重地,就是怕事闹大了,将来招不了安。结果导致缺乏核心领地,军资也不充裕。边军一到,变兵连吃败仗,已经溃不成军。从沿途所接的塘报看,官军沿途大胜。已经将叛军逐步压缩往河南湖广交界地区,洛阳倒是个安全地带。
本来变兵初起时,也曾有兵马攻打洛阳,根据河南巡抚杨一魁的奏报上看,当时河南整体的情形是城内无银,城外无兵。无兵无以拒敌,无饷无以募兵。洛阳自然也不例外,眼看就要沦陷。
全仗着洛阳义民王元霸,毁家纾难。尽散家财募集义勇,危机之时,登城助守,才保得洛阳不失。在杨一魁的保荐下。王元霸已经被朝廷旌表嘉奖,于洛阳城内修了石头牌坊,并得了巡抚亲手送的牌匾。王家又准于洛阳募集丁壮组成忠字营。封王家长子王伯奋为洛阳卫指挥使忠字营参将,从此王家正式成了官场中人。也算是一步登天。
后世王家修撰族谱时,将洛阳之役形容为万历年间少有之恶仗:贼兵犯阙几旬日。见朝廷未尝用兵,攻城日急。贼兵箭发如雨,中城壁如猬毛。又大磨石为砲,楼橹有摧毁者。城头望去,贼势绵延数里,枪矛攒动,卷蔟如潮,人马不可计数。且多火器,铳炮齐施,昼夜不停。城内卫军见贼势大,不肯用命,无人登城应敌。军官催战,鞭一人起,一人复卧如故。洛阳指挥高适达,率亲族家丁百人夜间缒城而出,意欲偷营,不想为贼所知,尽数战死。
多赖元霸公带领王门宗族子弟数百人,亲冒矢石,登城驱敌。白刃交接,浴血厮杀半日,一步不退。王门子弟死伤惨重,血染洛阳,丹心碧血万古流芳。贼大溃,元霸公领本族子弟,出城追击,杀贼无数,尸积盈野。斩贼首领撞塌天、滚地龙、柴云升、王天纵、关金钟等多人,贼势大挫,趁夜而遁。
若是看这段记载,王元霸简直就是洛阳万家生佛,也是大明朝的擎天玉柱,可与当年大侠郭靖一比高低。但是,我们要说,历史往往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声音。比如根据参与围攻洛阳的小军头“一声雷”的供述,在大军抵达洛阳前,已经与王家的人进行了接触,约定好几时献关,如何开城,他们这才会选择攻打洛阳。
可是没想到部队抵达洛阳前,开封方面传来消息,朝廷京营大军三万并辽东李成梁部大军两万,已经开始入豫作战。虽然消息没得到确实验证,王元霸的态度已经开始**起来。
接着便是在攻城战中,洛阳知府以库银两万两劳军, 洛阳卫表现十分勇猛,变兵几次攻击都不能克,士气大沮,改攻为围。及后,变兵放出消息,准备用水攻洛阳,洛阳民心大哗,王门子弟兵集结,据说是要组成敢死队,与贼决死一战。但是这支敢死队又莫名其妙的控制了府衙、仓库等要地,其行为十分可疑。乃至洛阳指挥高适达阵亡,亦与王家似乎有些牵连,比如什么人通风报信,高指挥杀至城边,为何叫门不开等等,皆是疑点。
不过此时叛军因为粮尽而退兵,王元霸当即率兵追杀,变兵缺乏指挥,撤退时,辎重在后,尽为王元霸所掠。可这批辎重后来的去向,又成了河南一大难解之迷。至于滚地龙等匪首,自起兵之日起,至洛阳大捷时,已经在官府塘报上被斩首了二十多次,被擒递解入京次数不计其数。想来这些人既敢谋逆,必有手段,孙悟空有七十二般变化,七十二颗人头,贼酋匪首有此左道之术并不奇怪。谁敢否认塘报,那就是否认大明取得的胜利,你是哪头的?你什么立场?
而按照王元霸的解释,先期与叛军接触,乃是效法弦高犒军之计,为了让叛军撤退。至于敢死队包围府衙,仓库,那是为了保护知府及全城粮草,决无他意。同样诸如王家为什么既有“欢迎王师,光复洛阳”的旗号,也有“扫荡伪朝,重开日月”的条幅;王家孙小姐为什么既被许给了洛阳知府的公子,可一声雷执意说那是自己的小妾;与王家素有不睦的那些洛阳门派弟子,怎么就成了叛军内应,首级都成了王家的战功;一些明明有主的田地怎么也成了荒田,划归王家名下,这些都因为年代的关系,无从考据。
不管怎么样,经此一战,王元霸王家算是身价大涨,由于叛军初至时,席卷洛阳城外各村、镇,未及走避的富户,尽为其所杀。那些无主的田地,便被洛阳知府作为犒赏义民的军资,赏个了王元霸。当然,知府自己殚精竭虑,也不能白出气力,赏给王家的田地里,有一半后来划到知府名下,知府及王元霸名下田产的一半,又归了杨一魁,也算是题中应有之义。
郑国宝大队不等到洛阳,洛阳方面已经得了消息,虽然如今战事不算彻底结束,洛阳这还需要布置城防,修缮城池。可是国舅既是总办河南兵变事宜的钦差,那就不能等闲对待。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若是钦差对招待不满意,那么这场剿匪战争的胜利,将被大大延迟。为了国家安定,为了朝廷早日平定乱匪,对钦差的接待工作就不能含糊。
尤其河南出了这么大的事,肯定是要有人倒霉的。八府一百余县,不知有多少人要摘乌纱,更不知有多少人要人头不保。同样,也不知会空出多少官位,要给才有能,有眼力见的能员接任。因此招待钦差,也就成了比迎战乱兵,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的任务。(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章平之复仇
府库如今虽然已经见了底,但是知府运筹有方,将本城士绅请到衙中,筹措半日,申明大义,晓以厉害。一笔钦差接待特别支出款,已经筹措到手,比当初筹措军饷都要方便。那些士绅也有很多是见过世面的,在一旁献计献策,程仪特产、醇酒佳肴,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便是美人!
洛阳有清楼不假,但是钦差是何等样人,能去那地方么?这事,得准备良家啊。
初时知府也曾派了衙役下去,满大街的寻访良家美女,以做特产进献。自河南八营兵变以来,义军所到之处,必与百姓成鱼水之情。这些趟将乱兵古道热肠,最喜解人困厄。尤其年轻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以及寡妇,都是重点帮扶对象。往往成群结队,多人帮助一人。便是那些士绅家的千金小姐,往日里长在闺阁之中,轻易不见外人,这回也不得不送往迎来,以寡御众。
在乱兵这种良好的纪律氛围下,百姓们大为感动,往往只听说叛军将至,不等见了队伍踪迹,就携家带口自觉自愿远走他方,决不成为义军的拖累。走时连家门都不曾关,水缸里还存着水,桌椅板凳一应俱全,皆方便义军歇兵所用。。
至于说走不及的百姓,感念义军恩德,男子甘为前驱,冲锋陷阵,亲冒矢石;老弱自请鼎镬,愿充军粮;更有的献牛羊、献金宝,乃至儿献母、夫献妻、兄献妹,皆属寻常。至于朝廷方面说这些是督战队钢刀所致纯属污蔑!至于那些受了义军帮扶后或举身赴清池。或自挂东南枝的良家妇女,只因她们长期受程朱理学毒害而不自知。是村姑愚妇。夏虫不可语冰,实在有伤风景。
在义军这等良好军纪下。那些走的及的百姓,全都前往洛阳、开封这种大城,去吃朱家的粮食,为义军减少负担。如今的洛阳城内,街巷里到处是难民,要找几个好出身的漂亮姑娘,倒不是什么难事。即使是秀才、举人家的姑娘、或是某些大绅家的媳妇,也不为难。
不过衙役们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第一时间就遭到了王元霸王老英雄的坚决抵制。他闯进府衙后,义正词严的指责知府道:“你怎能强索民女,去伺候钦差,我的孙女难道不是佳丽?自古来,肥水不流外人田,你怎么胳膊肘向外弯?”
知府吴忠孝闻听,急忙道:“这怎么成?您孙女,不是我的儿媳妇?你我两家已经过了帖,难道王翁还要赖婚?”
王元霸面对对方的亲情攻势。亦是坚守立场,寸土不让。“你当真是糊涂到家,你儿媳妇又怎样?那可是钦差,是国舅。是掌握生杀大权的大人物。咱们的前程,全都着落在他身上。若是你儿媳妇将来能生下他的儿子,这是咱的福分。你不要拎不清了,接待的事。我来做,你不用管。”
整个河南自兵变发生后。富翁士绅或逃亡乞活,或献金求命,但也有宗族子弟众多,地方上广有基业者,募勇立营,结营自守。他们又利用这个混乱的时候,或买或抢,从军卫手上搞到军械,扩充实力,扩大地盘。现在整个河南大小营头有五十多个,台面上的兵力已经多达十五万,斩首数字看,八营变兵集体死上四回都不够。
朝廷不可能认领这么庞大的部队,钦差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裁军。五十几个营头,乐观估计也就剩十几个,内中还要有一个标营以及朝廷编练的新军四营抢名额。留给外人的编制不到十个,若是不巴结好钦差,自己家好不容易挣来的官身前程,就又变成不值钱的空衔了。
王元霸号称金刀孟尝,以金刀门这种三流门派,却能坐住洛阳这块风水宝地,场面上的事,自是十分擅长。国舅大队一进洛阳境内,便有洛阳知府吴忠孝、王元霸、新任参将王伯奋为首,带领洛阳文武,出城跪迎钦差大驾。
王元霸又将城里的饱学宿儒,全都请来,为国舅歌功颂德,赞美一番。如叛军攻势正盛,忽自陕境方向一道红云升腾,忽而化为猛虎之形,扑向乱军阵中。贼兵胆裂,纷纷跪倒,其阵自溃。又有人说,洛阳围困正急时,百姓夜得一梦,金甲神人梦中言道,今有太白金星下凡,不日便至洛阳,妖魔邪祟怎敢与正神接战,不久必退。次日,王翁登城酣战,贼兵一鼓而溃,正应此梦。
郑国宝见那王元霸已有七十来岁,满面红光,颚下一丛长长的白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托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武林中人手玩铁胆,甚是寻常,但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王元霸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固重了一倍有余,而且大显华贵之气。这玩意倒是少见的很,不过也看的出,此老的膂力倒是不弱。
等到进了城中,先安排随员住处,又准备饮食金银、犒劳钦差卫队。接着就是备办酒席为钦差接风洗尘。梦儿见了这许多官吏前来跪拜,大感别扭。她这些时日与郑国宝混的熟了,也不拘礼,大声问道:“到底几时才能吃饭?我都饿了。”
郑国宝笑道:“这是我姐姐,从小缺乏管束,散漫惯了,大家还请多多谅解。”
大家看他二人情形,心说:要信是姐弟,那就是我们自己傻。听说京师里的勋贵们向来混帐,有的是法子玩乐。这女子看模样,似乎神智有点不大清楚?难道京师里流行玩这种?
可是心里不管怎么想,嘴上还得奉承。吴忠孝道:“不敢,不敢。令妹天真率直,正是赤子之心,我辈佩服还佩服不过来,哪敢提谅解二字?国舅多虑了。在下的夫人虽然在家侍奉老母,不过几个妾室都在,就由她们几个接待令姐,保证不失了礼数。”
郑国宝说了句有劳,便让梦儿到内宅用饭,又特意吩咐,不必做精雕细作,只要份大量足肉多即可。
梦儿道:“这些人我看过了,都不是好人。但是对你没有杀心,我也就放心了。”说完自去内宅不提。郑国宝与洛阳文武议起河南军情,时而三星照,时而五魁首,想必都是叛贼首领的名号,气氛倒也热闹的很。
酒过三巡,王元霸道:“钦差说来,不只是我河南百姓的大恩人,与我王某还有私人恩惠。我那可怜的女儿女婿,这一回死中得活,多亏国舅援手,这份恩情,小老儿没齿难忘,铭感五内。”
郑国宝也想起来,林震南夫妻的事情,便问道:“怎么,林大侠夫妻已经得救了?”
王元霸这才说起,林平之告状之后,大得陈省赞赏,把他收为关门弟子,于武夷山苦读文章,准备过几年去考取功名。陈省门生故吏遍布天下,他本人更是名动天下的大人物,林平之参加科举,得中已是必然。
如果说之前陈省的追查福威镖局灭门案,算是给青城派沉重一击,那么林平之拜入陈省门下,则就算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青城派弟子门徒加起来过百人,内中不乏弓刀健儿,若是林平之去学了什么上乘武功,大不了打群架,总不可能一个人打的赢百多人。
但是他偏生是去学文,自来文能胜武,尤其在大明朝,这文人更是比武夫可怕的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话不是说着玩的,天知道林平之高中之后,会有多少同门、同榜、同年等等为他帮腔吆喝。只要有二三子放到四川为官,就能把青城派折腾个天翻地覆,人仰马翻。在这种背景下,余沧海要么放人,要么就等着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由弟子宣布他的暴毙信息。(未完待续。。)
第一百五十一章邀请
虽然福威镖局被灭了门,但是死的都是雇来的镖师、趟子手、以及家丁、仆役。林震南自己没有亲族,王夫人的亲族远在河南,也没到福建来讨生活。因此青城与福威属于公仇,而非私恨。而公仇就好办了,左右不过是个赔偿问题。衙门里拿错了人,也是常有的事,走江湖的犯点错误,那还能叫错误?若是揪住这个小辫子不放,那也就不够江湖了。
余沧海因为严重触犯了大明律,并且因为个人仇恨,而破坏了青城与南少林、福威镖局、金刀门的良好关系,已经不再适合担任掌门一职。某个夜晚,在青城派二代弟子的集体兵谏下,离开青城下落不明。连青城的一草一木都没能带走,也算是来去清白。现在青城派,暂由侯人英代理掌门一职,并通过四川提刑按察使司,在四川搜捕余沧海交官府处置。
林震南夫妻,得到了一笔高额的赔偿金,作为这段时间所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的补偿。两夫妻自然是不满意用钱来了结这事,但同时也知道,自己能争取的也无非是钱。毕竟儿子暂时还没中进士,也还没当官,报仇雪恨的事,将来再说。
两人离开四川后,碍于与青城签定的协议,并没有回福建,而是取路来到洛阳。他们到河南时,乱军还没围困洛阳,因此进城倒是方便。如今贼兵已退,他们夫妻还在城中。只是身无寸职,不好参加今日这种级别的招待。
郑国宝连称恭喜,王元霸笑道:“若不是国舅爷指点我外孙一条明路。怕是我那女儿女婿,如今都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恩情。小老儿自当报答,明日在家中设一小宴。还请国舅务必赏光。到时候,让小女和女婿,当面给您磕几个头,也算是他们的一点心意。”见郑国宝应下,王元霸更是高兴,又将那对金胆递到国舅面前,“这对金胆,乃是用赤金打造,成色上乘。小老儿这些年拿它做个练功的气物。可是近年来,年老体衰,玩不动了。国舅爷乃是锦衣缇帅,一身武功深不可测,此物合该是国舅的才是。”
郑国宝为人大度,尤其不拘泥于形式。只要它是金的,不管做成什么形状,他都很喜欢。也不与王元霸客气,吩咐人。将金胆收下。王元霸见国舅肯收钱,自己暗出了一口大气。
他借着这次剿灭镇嵩军的机会,自己从中上下齐手,见不得人的事实在是没少做。洛阳城内几个平素与金刀门不对的门派。已经永远成为了历史。按官方的说法,是他们不懂好歹,居然丧心病狂。甘为叛军内应。幸亏被王翁及时发现,带兵弹压。这些人还敢持械反抗,因此满门尽屠。至于个中真相如何。就得去问问王家那几个新纳的姨太太了。
倒卖军械、粮草、拐卖人口等事,那就更不算事。甚至几个乱军头目,也在交纳了一笔可观的费用后,由王元霸给悄悄放了。自来乱世之中,这些门派豪强,就有了发展的空间。他这一宝押的又准,金刀门实力飙升,已经混入国朝官场内,成就了武人的最高境界。
但是树大招风,他做这些事,必然有人眼红。那些人明刀明枪拼不过他,自然就会想些别的主意,既然自己跑不过狗熊,就跑过同伴好了。跑不过同伴,就把同伴打趴下好了。拍黑砖打闷棍这种事,他王元霸也不得不防。
王元霸虽然在洛阳根基扎的牢,但是郑国宝不是个按常理出牌的主,在湖广放倒了嵩山派三大太保,一个太保战斗群都没了;据说在陕西,又挖了个大坑,一下子陕西士绅大贾折进去多半。如今陕西几成土地全变成了天家的皇庄,遇到这种人,他王元霸要是不事先铺好路,那就等着进棺材吧。
郑国宝这边,对于王元霸的名字,其实一点也不陌生。锦衣卫内有关王元霸的材料,也能装满一个木头箱子。但是,现在这种情形,要的是稳定局势,而不是再制造新的混乱,因此也乐得装糊涂。这一顿宾主尽欢,约定了明日,前往王府赴宴。郑国宝更是趁着酒性,口占西江月一首
“不作朝廷官健,效尤奋臂螳螂。中州八府肆猖狂,弄兵潢池无状。云屯雨骤师集,蛇豕奔突奚藏?许尔军民绑来降,爵赏酬功上上。”
吴忠孝闻听,忙命人秉笔记录,张贴各处,名为“钦差讨河南乱兵檄”。另有本府幕僚,在旁摇头晃脑道:“国舅真乃文武双全之奇才,此檄文一出,料那无知乱兵,宵小贼寇必然自缚来降,不敢再冒犯天威。”
等到回馆驿路上,郑国宝与梦儿并马而行,他问道:“怎么样?今天这宴会,吃的如何?若是没吃饱,我再让他们给你准备些夜宵。”
梦儿道:“吃饱了。她们一群人不吃,只看我一个人吃东西。然后还送了我好多金首饰,还有人要和我拜姐妹,烦死了。明明她们看不起我,我也不喜欢她们,还拜的什么姐妹。”郑国宝与她接触中发现,她虽然没读过书,不认识字。但却有着一种异常敏锐的第六感,对于别人对她的态度,总是能很快的感知出来,并做出应对,这一手也算是她的过人之处,旁人想学也学不去。
等说了明日赴宴的事,她摇头道:“我才不去。没意思的很,估计还是这样,一群女人围着我说话,送我东西,讨我高兴。却不让我看见你,还不如留在家里吃东西,也没人烦我。”
郑国宝想起一事,“对了梦儿,有个好东西送你。回了馆驿给你看。”
“好大的一对金球?不过这东西算什么好东西啊?”回到自己卧室之内,郑国宝取来那对金胆,给梦儿把玩。梦儿托在手里,转了几下,就觉得没意思。
郑国宝道:“你个笨蛋。这东西分量沉重,拿来应敌对垒,便是一件兵器。再者将来你回家之后,万一又走丢了,难道还要去偷鸡摸狗么?这对金胆,都是足色真金,也足够你换路费了。”
没想到梦儿一听回家,脸色一沉,“我困了,想要睡觉了。快出去出去。”把郑国宝一路推到门口,又一指自己的脸“今天的亲亲,不许忘了。”
开始时,这算是她给郑国宝的奖励,不过现在好象有些反过来了,变成每天她应得的酬劳。郑国宝又在心里哀号了一声:什么时候才能不光亲脸,也能做别的啊。
赶走了郑国宝,梦儿手里揉着金胆,推开窗户,看着天上的月亮,自言自语道:“怕是过不几天,就该有人找到我了。明明叔叔说做官的都是大坏蛋,应该见一个杀一个;娘说有一天,我总想和谁亲亲的时候,就得赶紧把他杀了,否则就会有小宝宝。可我就是下不了手呢?讨厌讨厌,若是回了家,就见不到这国舅爷了,那又怪没意思的。唉!这可该怎么是好呢?这东西怪沉的,当兵器,还没有手好用,不过既然是你送的,我还是把它练熟吧。”扬手一掷,金光闪动,外面一块假山石,应手而碎。
到了次日,郑国宝带着几个随从,前往王元霸的府邸。王元霸早已经带了自家人在门外列队迎接,见了国舅,齐来见礼。王元霸一一引见,其中他大儿子王伯奋是昨天见过的,另一个儿子名叫王仲强,接着又有林震南与王夫人夫妻前来磕头谢过救命之恩。这两夫妻神色憔悴,精神萎靡,显然在青城派手上,也没少受罪。接着是王仲强的两个儿子,王家骏,王家驹;王伯奋的两个女儿,王芊芊,王巧巧,一一过来见过钦差国舅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