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珞巴达果
阿奴和阿宝远远的躲着博噶尔人的宿营地,江面开始起雾了,怕有蚂蟥,雾气中两人迷迷糊糊在高处找了个背风没有草的石块后面,偎依在一起过了一晚,不敢生火,她们穿的是单衣,尽管阿奴还带着阿依族自制的羊毛披风,还是冻的瑟瑟发抖,一夜未眠。www.uu234.net
雾稠得像牛奶一样,直到天亮也没散,两人不敢动,峡谷里到处都回荡着江水撞击咆哮的吼声,没搞清自己站的位置,真不敢轻举妄动。
大约到了近午时,白雾才开始沿着峡谷向山崖上攀升,等看清自己呆的地方,阿奴吓得紧紧抓住身边的石块不放,她俩昨晚居然睡在了滑坡带上。
两人拖着发软的腿爬离,刘仲等人不知去向。浓雾所过之处都是湿漉漉的,阿奴找到昨晚博噶尔人在江边的宿营地,一块巨石后面竖着一根树枝,树枝上挂着布条,阿奴爬过巨石,树枝下几块碎石压着一个野芭蕉叶折叠的包。打开一看,一块烤肉上面爬满了蚂蚁,看得阿奴想笑又想哭。
此时太阳完全露出来,又开始热得冒汗。阿宝突然痛得低叫一声,手忙脚乱解开腰带,撸起衣襟,腰上一只黄豆大小的‘草爬子’正在拱着**在吸血,周围的皮肤已经红肿了一大片。阿奴连忙拿出一瓶酒,倒进用叶子折的一个碗里,轻轻捏起阿宝腰上的肉,将草爬子泡在酒里。那是她和古戈用大米特别蒸馏的高浓度酒,费了半个夏天。没多久,草爬子估计被泡晕了,开始松懈下来,阿奴轻轻捏着将它连口器一起拔出,扔在地上踩烂之后,才松了口气。这小东西比蚂蟥还祸害,寨子里年年有人中招,若是用手直接拔,它的脖子很硬,口器里有回钩,不容易拔下来,头还会折断掉,口器会留在肉里引起感染发炎,这里没有抗生素,寨子里因为这个草爬子引起的感染已经死了好几个人了。
从开始进入博窝,为预防毒虫,阿奴叫大家将衣袖裤脚腰带扎紧,昨日看刘仲等人也有准备,她也没多说。这里有草爬子,还是赶紧离开的好,就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人被咬?
将那块肉清洗一下,两人吃完。又开始寻找刘仲等人的踪迹,还好阿宝也是个野外生活专家,和阿奴相互配合的很好。
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才,一路上丢着草叶,怕阿奴看不见,居然撕成一块一块的。
她们沿着草叶,找到一个豁口,沿着豁口抓着藤蔓和杂草爬到半山腰上,又是大片被砍倒的草,连脚边一些挡路的藤条都被砍断,阿奴很担心砍草的人体力不继。
就这样沿着幽深险峻的山崖,忽上忽下,蜿蜒曲折,阿奴两人爬过两座山,走过三座被踩得滑溜的独木桥,滑过两个溜索,穿过五个滑坡,其中一个陡坡上有着长长的划痕,阿奴顿时心跳如鼓,不知道有没有人掉下去。
她慢慢爬过去,仔细看了看划痕,好像是靴子,博噶尔人是光脚,她的心底凉了一片,探头往江面上看去,江水翻着白沫奔腾而下,江边乱石堆砌,什么也看不出。
后面忽然传来一个少年变声期的粗嘎嗓音:“原来是你。”
博噶尔人!阿奴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后面的人见她没有动静,知道是吓着了,叹口气:“你不是出山了吗?怎么这时候回来?”
熟人?阿奴转头一看,是个穿着白褂子的博噶尔少年,长着一张娃娃脸,阿宝拿着刀跟他对峙着。
“达果,你吓死我,声音怎么变得这么难听。”阿奴用博噶尔语埋怨,慢慢爬起来,小心的踩出脚窝,走过滑坡:“你们也过来吧。”
阿宝见他没有敌意,收刀转身谨慎地走过滑坡,而那名少年也收刀,如履平地般三两步就走过来,阿宝惊奇的睁大眼睛,那少年闪了闪幽黑的眼睛,看了看她,问道:“你朋友?外面的?”
“嗯,我的恩人,救过我很多次。”
“外面好吗?去年为什么不回来?阿岩出事了?”
“活着,受伤了。”
阿奴问道:“刚才有人摔下去了?”
达果点头又摇头:“一个满脸胡子的吐蕃人,不过你看,”他指指下面,“他抓住一个滑坡旁边的一个树枝,走过去又爬上来。”
阿奴看看,真的,划痕最下端有一堆杂乱的印子,想来是云丹很幸运的滑偏了,掉到滑坡边缘,那里还有树枝可以挡一下。
“寨子去年死了几个?”没完没了的械斗,他们也不嫌烦。
达果看了看阿奴的脸色,吞吞吐吐:“五,五个,是阿松还有阿杜,还有……”
“别说了,我回去就知道。”阿奴不想听了。
达果于是转移话题,很仔细的问了外面的情况,阿奴故意讲的天花乱坠。
达果艳羡的看着阿奴:“难怪拉巴那些人要打劫?”
“你也知道?我昨天怎么没有看见你?”
“才刚刚知道的,嘎郎王找我阿爸和附近的几个部落,要我们跟他一起对付西面来的人,还说了什么嘴唇没了,牙齿会觉得冷。”
“是唇亡齿寒。”阿奴紧张起来:“你阿爸同意了?”
“没有,又不是我们贪财惹祸。”达果不屑,“前面那几个人是你朋友?”
“手下留情,他们是嘎郎王的朋友。”阿奴连忙叫道。“你阿爸也发现了我吗?”她冷汗涔涔,这下子死定了,就是有达果在也保不住自己。
“没有。”见阿奴脸都白了,达果没好气,在她脑门上弹了个大爆栗。他解释道:“是我发现那个脸上有疤的家伙鬼鬼祟祟的一直扔叶子,不过我阿爸迟早会发现的。”
阿奴揉揉额头,掐笑着凑上去:“果果,帮帮忙,我们要进山。”
“我没法子。”达果绷着脸,阿奴一有事求他就叫的很甜。
见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阿奴一跺脚走了,过了一会儿,达果追上来:“阿岩死了?”
“没有。”阿奴鼓着腮帮子像只青蛙。
“他死了,你就可以嫁给我了。”达果一厢情愿又开始盘算。
“做梦,他还活着,活得很好,这里没事了,我就出去找他,然后嫁给他,你别指望了。”阿奴边走边说,这人自从认识之后,每次见面都要说这个。“还有,你阿哥是我阿妈的丈夫,你阿爸恨死我们了,说什么也不会肯的,嘿嘿……”阿奴冷笑着戳破他的美梦。
达果哀嚎一声,又追上来。真是的,堂堂一个男人,波觉人下任的族长,阿哥为什么对那个老女人死心塌地,硬嫁到人家的寨子里,害得阿爸成了整个白玛岗的笑柄。
前面突然一阵喧闹,达果连忙说:“我去看看。”
他紧走两步,又转身带了点恶意说:“阿奴玛,前面我们要拐道多雄拉山,那里你不能走,别让阿爸看见你。这里再往前过峡谷就是西兴拉山,你从那里走吧,昆达在前面。”
阿奴闻言,吓得扑上去抓着达果不放:“你们抓了昆达?”
“没。”达果看了看阿奴紧紧抓着他的手,他毫不怀疑,只要他说‘有’,阿奴肯定会抓他去换昆达。这事她已经干过啦,那时自己才八岁,看见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姑娘朝自己招手,手上还拿着好吃的鼠肉干,他傻乎乎的走过去,就被他们抓了拿去交换那年械斗的俘虏,他是波觉族长的儿子,‘一个小屁孩换了五个大人,真划算。’这是阿奴说的,这个小恶魔那时还没满三岁。她曾经想拿阿哥去换来着,当时阿哥刚刚嫁给她阿妈美蒂。
达果想起往事,扁扁嘴很不爽地解释:“阿爸心情很好,没杀他,你阿妈要生女孩,结果又生了男孩,阿哥把孩子抱回来给阿爸了,看见你阿妈倒霉,他一向都是很高兴的。”
又是男孩子啊,阿奴叹气。
达果继续说:“我们抓到昆达,见他要一个人走西兴拉山,阿爸说‘那让他去送死算啦,今天占卜,说是不宜杀人。’就放他走了。”
阿奴信了:“那里有没有路?他走多久了?”
“他应该已经过了大峡谷。那条路听说有人走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听说那里有很多“白木儿’(野外的恶鬼),狗都不敢走。”见阿奴的脸‘唰’的白了,达果有点小小的快意。他补充道:“今年的‘叶儿干’(珞巴族联合部落会议),我阿爸又是‘尼共哈里’(临时军事首领),阿奴玛,小心些,他恨死你了。”
达果过去没有多久,前面的的声音渐渐远去,看样子没事,阿奴松口气,两人悄悄跟上去。
面前一个小瀑布挡住了去路,水珠撞击在岩石上飞散的四分五裂,腾起阵阵水雾,下面就是滔滔江水,瀑布和崖壁之间有一条小缝,勉强可以贴着过去。
这里脚印杂乱,最下一段被扒拉的乱七八糟,明显是失足之后被拉住,挣扎爬上来的痕迹,想也知道是那几个混蛋,博噶尔人走这种路根本不会摔倒。
阿奴脸贴近岩壁,抓牢壁上满是湿滑青苔的石块,她看不清脚下,只有脚伸出去一点一点的探,慢慢踩实了,才敢一步一步的挪过去,好容易挪出瀑布,她站稳了,弯着腰喘气,累死了。
刘仲的声音突然响起:“阿奴,你没事吧?”
阿奴被吓得晃了晃,怒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见刘仲满身的泥浆,显然那个摔下去的倒霉鬼就是他。
阿奴问道:“其他人呢?”
刘仲指指下面:“博噶尔人走了,有个少年会说一点吐蕃语,说昆达在前面,叫我们在下面江边等你。我担心你,就先跑上来了。”
阿奴往下看了看,一帮傻子笑眯眯的朝她挥手。江流在这里拐了个九十度的大湾,他们要溜过江到对面去。
注解
1.雅鲁藏布大峡谷地区共有三种旱蚂蟥,一种黑大,有十多厘米长;第二种细小,黑色,形同火柴棍;第三种是花蚂蟥,毒性最大。墨脱有个旱蚂蟥山,山上的枝枝条条都挂满了旱蚂蟥。过山时,必须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前进,目的是趁旱蚂蟥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赶紧通过,即便如此,人身上还会挂上不少旱蚂蟥,严重时须用刀刮才刮得干净。植物学家徐凤翔有一次经过旱蚂蟥山时,就创造了一天挂了400多条旱蚂蟥的记录。
2.草爬子:又叫草虱子,学名叫蜱,形如小螃蟹,典型的吸血鬼。只要它贴上人的肌肤,很快就将头扎进肉内,撅着**边哄动边吸血,疼得人如同身上被钻螺丝钉。此时揪它揪不动,即便揪断了,头部留在人体内也是后患无穷,极易诱发感染,有的探险队员就因此住进林芝医院动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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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节 雪山滑坠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发异味,森林里还散发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发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发,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发,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发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发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发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果会将他们安全送出去。如果直接翻过山,她能想象得到,达果肯定会像守在洞口的猫一样,得意洋洋看着她送上门。他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样,以前达果做老鼠的时候多,现在轮到他翻身把歌唱。阿奴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达果还顾及他哥哥,还有两人幼年时结下的一点情谊和老鼠冤。
他们顺着西兴拉的一条大雪坡爬了半天,约午时爬到了山顶,山顶居然怒放着红红的杜鹃花,此时山下都谢了。此时阳光明媚,风景如画,远处如擎天玉柱般对峙的是加拉白垒雪峰与南迦巴瓦雪峰,匍匐的群山挂着根根白练,那是瀑布群,江流宛如一条‘S‘型飘带蜿蜒在深山翠谷之间。爬出阴暗潮湿的大峡谷的人们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感到高兴,因为真正难走的路还没有开始。
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开始沿着满是冰雪的山脊行进。坡度大约有五六十度,站着腿都会抖,昆达在前面用匕首一点一点凿出雪窝,众人喘着粗气踩着雪窝前进,到天黑时,才走了一点点路。大伙儿找到一个大雪窝子,猫在里面互相取暖,挨过了一晚。
第二天,许是光头的缘故,丹派着凉了,先只是头晕,后来身上开始发冷,人不是很难受,他也没在意,走过一个雪坡的时候,一阵眩晕,脚下打滑,他摔倒在地上,随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迅速滑坠,手上忽然多了两股拉力,他身子一顿,随后又加速下坠,惊恐之中,他看见刘仲在他上方,原来他的重量把救他的刘仲给带了下来,他没看见旁边同样想救他的云丹。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三人风驰电掣摔在一个灌木丛中,云丹和刘仲两人重重的撞在丹派身上,他顿时晕了过去。
阿奴和昆达谨慎的滑下来,检查了一下三个人的伤势,刘仲只有一点擦伤,云丹手可能骨折了,丹派最糟糕,他已经昏迷了,阿奴轻轻地在他身上捏着,似乎腿骨和肋骨断了,别的她看不出,也不敢动他。
阿奴想来想去,见丹派和云丹脸色煞白,实在不能拖了,她一咬牙:“我去求达果。”
昆达低叫:“他会杀了你。”
“不会,我有他感兴趣的东西。”
阿奴带着阿宝和拉隆,顺着昆达指的方向翻过西兴拉,她心急赶路,走在半道上,不小心也从山坡上滚下去,阿宝和拉隆吓得连滚带爬滑下去查看,还好,擦破点皮,还有手按在咬人草上,被蛰的眼泪汪汪。
达果果然呆在离西兴拉最近的一个寨子里,看见阿奴三人满身狼狈,鬼鬼祟祟的来找他。他有些意外,别的人都死了?他还以为他们不敢走这条道。
阿奴开门见山:“果果,帮帮忙,嘎郎王的客人摔伤了,伤得很重。”
达果摇头:“跟我没关系。”
“行了,不就是八年前骗过你一次,别那么小气。”
“不止一次。”
“好啦,别计较了,那时我也没骗你。”阿奴一脸‘是你笨’的表情。
达果语塞,的确,人家什么也没说,只是站在那里,自己傻乎乎送上门去的。
“说吧,你要什么,除了我们的性命和自由,我真要死了,你会很寂寞的,果果。”
达果失笑,这个小不要脸的,他刚刚张嘴,阿奴又加了一句:“我不卖身。”
达果闭上嘴,不说话了,从竹筒里倒了一杯酒放在阿奴面前,阿奴盯着他,他的眼睛里黑沉沉的,阿奴心想:“这家伙越大越不好琢磨。”
她没喝酒,说道:“你们波觉家和我们阿依族打了多少年?一百年?你们死了多少人?一千还是两千?三千?据说阿依族百年前有三四千人,现在不到八百……”
见达果皱着眉头,阿奴疑惑:“你不会数数?”
“谁不会数了,你先把酒喝了。”达果不高兴。
“不喝,要喝你自己先喝。”阿奴眨着乌溜溜的眼睛盯着他。博噶尔人会在酒里下毒,而且下毒的理由千奇百怪,毫无道理可言。最离谱的就是他要是觉得你很有福气,就会给你下毒,以便把福气转移给自己。每个阿依族人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博噶尔人的酒不能喝。”阿依族也会下毒,不过是针对心怀不轨者,但是这个判断也是很武断的。这就是嘎郎王对他们甚为忌惮的原因。
达果拿过杯子抿了一口,示意无毒,又递给阿奴,阿奴摇头:“你喝剩的。”
达果额头上青筋突的冒出来,又沉下去。阿奴说道:“果果,你也不敢喝我倒的酒,别计较这个。”达果颜色稍霁。
阿奴恳求道:“我们说正事,果果,帮我救他们。”
达果不说话,阿奴忽然扔下一个炸弹:“我们两族休战吧。”
达果抬眼看她,阿奴说道:“我们休战,再也不打了,算算这些年死了多少人,你们的林子里都挂不下了那些尸体了。杀敌一百,自损八十,这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事。”
“那不是你我能做主的,阿奴玛。”
“再这样下去,你们波觉家会成为所有博噶尔人里最弱小的,不要说还有大额木人,崩如人(珞巴族分支)……果果,你阿爸这样一直牟着劲对付我们,等到你接手长屋(家族族长居住地)的时候,波觉家只怕在‘叶儿干’上再没有说话的位置。”
达果说道:“那怎么办?”总不能杀了他父亲。
阿奴说道:“我有办法,不过你要配合我。现在,救人先。”
达果狐疑的看看阿奴,算了,听她一回也没有损失。
阿奴去通知昆达,他们要先消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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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 止戈之虎
阿奴和昆达躲在一边,看着达果带人将丹派抬下来,云丹手断了,在索朗旺堆的搀扶下也慢慢的爬下山。www.uu234.net天慢慢黑了,他们今天又要在山上过夜,虽然冷一些,总比在此时下到山底,面对虫蛇的威胁要安全。现在只剩下阿奴、昆达、拉隆和阿宝,他们是这些人里生存能力最强的。
第二天,关于怎么走又开始困扰大伙儿。最后决定还是横切西兴拉,走达果这边,万一被他族人发现,阿奴和昆达就是死路一条。
没有了刘仲等人,他们速度快了很多,下午时他们就下了西兴拉山,走进了热带雨林。
这里没有人来过,植物异常茂盛。倪藤、省藤、扇担藤等各种木质藤本植物粗得像婴儿的手臂,在长满青苔的参天大树之间曲折盘绕,交织成一道道‘屏风’,上面挂满了一丛丛的鸟巢蕨和附生兰,这些恐怖的屏风将森林围得像密不透风的笼子,雨林里一层又一层的巨大树冠又像往这个笼子上加了盖子,整个雨林闷热的像个蒸笼。由粗叶木、九节、桄榔、山槟榔和树蕨组成的灌木密布林下,令人难以通行。地表还长有种类繁多的草本植物。到处长满了苔藓,一脚踏上,枯枝朽叶直没足踝。林间目光所及不足10米,人就象被禁锢在一座阴森的绿色监狱之中。
昆达拿着长刀在前面开路,没有多久,他们汗如雨下,有些喘不上气,昆达更是吃力。大家只有轮流开路,换昆达歇息一会儿。雨林里危机四伏,即使走的艰难,他们也不敢停留。
轮到阿奴开路时,一刀拨开树丛,一条小腿粗的巨蟒挂在树梢,猝不及防打个照面,双方都有些惊愕,那只蟒大概刚刚进食完,大脑反应迟钝,懒洋洋的挺着肚子没有动静,他们见状,连忙小心的走过去,走了老远,阿奴才长吐一口气,狂跳的小心肝总算放回原位。
在雨林里转了两天,最后碰上了来接他们的阿错和族人。看见哥哥,阿奴抱着他嚎啕大哭,挂在他身上再不肯走路。
阿错被阿奴身上的味道熏得快闭过气去,无奈,只有和族人轮流背着阿奴回到寨子,她一趴在哥哥背上就睡着了。
是达果通知他的,还将刘仲云丹等人送过来。听说纳达岩和昆达还活着,寨子里的人们欢声雷动,看阿奴顺眼不少。
阿错首要的任务是把阿奴弄干净,她整个人像是从泥潭里捞出来的。
阿奴和纳达岩的小屋旁边有一眼温泉。阿奴看见那眼温泉,硬将它据为己有,逼着他和纳达岩在旁边重新盖个竹楼,在温泉下方用石块砌了个浴池,接了竹管将热水和远一点的冷水引进来,她从来不肯跟族人一起在大的温泉池里洗。
阿错见妹妹整个人泡进池子都没醒,只好上前帮她解开衣服,见她身上一点一点都是蚂蟥和臭虫,虱子咬过的痕迹,有些地方已经溃烂发炎,心疼得直摇头。
刘仲等人被安排住在河谷的寨子里。他们惦记阿奴,听说人回来了,跟着古戈的女儿,一个叫阿吉拉的壮实小姑娘匆匆爬上山腰,那里山花掩映之间露出竹楼一角。
阿吉拉一路上边走边回头像看猴子一样看他们,弄得他们不自在之极。
阿吉拉迎面看见阿错拿了块花毯包着阿奴,露出了溃烂的脚,阿吉拉倒抽一口凉气,连忙冲进竹楼里,拿出纳达岩以前留下的草药。他们出山一年多,这里都是她来打理。
刘仲等人身上也是一样,他们早上过药,此时见到阿奴满身都是恐怖的咬痕和烂斑,都吃了一惊,他们只知道阿奴的脚烂了,没想到全身都是。想来阿奴一直是领队,怕他们这群人第一次走进原始森林,心慌意乱之下出事,为了稳定军心,从来不多说自己的伤势。
阿奴哪里是个能吃苦的,原先一路上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挂在纳达岩和阿错身上哭哭啼啼的撒娇,这一次居然咬牙坚持了这么多天。刘仲、十二等人这才发现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偷跑到博窝,给阿奴带来了巨大的麻烦,要不是为了照顾他们,只怕阿奴和昆达早就回到了家。
阿吉拉扔给刘仲一块麻布,示意他给阿奴擦干头发。她和阿错在上药,腾不出手来。刘仲心里愧疚,擦的很仔细,突然发现阿奴头皮上也是一块一块的红肿,他擦着擦着眼泪就掉下来,云丹打开他的手,接过麻布。
门外阿蕾带着清洗完的阿宝进来,她们不放心阿奴,见她没事,阿宝吁了口气,往她旁边一趴,众目睽睽之下也睡着了。
阿蕾尴尬笑笑:“她累坏了。”
阿吉拉也爬过去看了看阿宝,见她身上的伤都处理过了,也就算了。
阿奴睡到第二天被饿醒,阿错拿来一种叫“达谢”的棕榈树粉做的烙饼。阿奴边吃,阿错边给她说寨子里发生的事。他们今年没有出山不是因为雪崩,是因为大长老阔阔,也就是阿错的父亲病重。他是大‘喀木’(巫师,鬼师),每一任大喀木都叫‘阔阔’,阔阔就是‘天’的意思,他要是去世,对阿依族来说就是天塌了,而接任的纳达岩远在千里之外的打箭炉。
阿依族分为四个大家族,迦末家和纳达家更高贵些,据说原来就是主人,而纳克家和夏林家原来是一群奴仆,本没有姓氏,后来被归纳在一起,有了两个姓氏。不过几百年来困在这里,相互通婚,之间的等级界限已经不明朗。迦末家的家长是美蒂,她也是族长,管理日常事务,历代族长兼任月神祭司,月神是阿依族的主神。每个家族的家长就是长老,长老会的头领就是阔阔,他凌驾于族长之上,若有重大事件都有长老会决定,历代阔阔都是纳达家族的。
此时阿吉拉跑来说,阔阔要见阿奴。
阿依寨建在河谷的半坡上,背坡悬空而建,对岸是陡峭的山崖,易守难攻。屋子都是干栏式竹楼,分三层,下层堆放柴草,圈养猪、牛、羊、家禽等等,中层住人,顶层放置劳动工具盒其他杂物。下层为数十根圆木立柱支撑,没有围墙,这样便于采光通风,圆柱纸上是用木板,竹片搭成的的长方形平台楼板,楼板之上就是若干个房间,用木片、竹片分割而成,用来居住,做饭等等。中门入口处有一个很宽大的阳台,阳台下就是木梯。三层其实就是人字形屋顶。整栋楼房用圆木和组织砍削而成,木料均用凿子榫接起来。
而阔阔和美蒂的竹楼就在寨子中间,比别人的都高大精美。
阿奴脚疼,不肯走路,阿错只好又把她背下去。
阔阔就躺在起居室旁的火塘边,天气炎热,他仍然盖着阿依族自制的条纹羊毛毯。
阿奴见他头发花白,脸色蜡黄,心里难过,阔阔见她垮着脸,笑道:“这么久没见,不想大阿爸吗?”
阿奴的眼泪一滴一滴掉了下来,阔阔心地仁慈,若是没有他,自己就活不了,他一直是寨子的主心骨,要是什么都听美蒂那个女人,寨子里的人早死绝了。
阔阔见她哭得伤心,知道一时半会停不下来,他叹口气,老这么爱哭以后怎办,他吩咐寨子里各大家族的长老们过来。
等人聚齐,他喘着气宣布三件事,第一,阿奴接任族长;第二,纳达岩接任阔阔;第三,等纳达岩回来,他们就成亲。
阿奴吓了一跳,看见自己阿妈美蒂一脸平静,毫无异议,心里诧异,难道她生孩子生傻了。
见阿奴满脸挂着眼泪鼻涕张着嘴,怎么看怎么傻,阔阔忍俊不止,又有些担心,阿奴实在太小,阿岩太单纯,若是自己能多撑几年,美蒂再聪明些,也不会让她这么小就担这么重的担子。
他招招手,示意阿奴凑过来,将阿奴脸上擦干净,说道:“前天达果代表金杜来下战书了。”
博噶尔人是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男系计算,他们流行一种严格的连名制,氏族内每个成员的名字有父名和子名组成,在儿子的名前面冠以父名。达果其实叫杜果,他的父亲叫金杜,达果就是由‘杜’这个父名,加上‘果’这个自己名字组成。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习惯略去父名,在男子本名前面加个‘达’字,女子本名前面加个‘亚’字。所以杜果就被叫成达果,阿奴叫他‘果果’是开玩笑叫他‘蝈蝈’。
阿奴皱着眉头,达果这家伙也太懒了,什么法子也不肯想。
阿奴问道:“他们占卜定了进攻时间?”
博噶尔人做什么都要卜卦,尤其喜欢杀鸡看肝占卜。鸡肝太小,卜卦很复杂,有时候占卜一次要用掉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鸡。阿奴有一次在他们下战书之前,把波觉家和附近几个博噶尔人家族的鸡全毒死了,那年他们没能动上手。不过第二年金杜的报复更加凶狠。那以后他们的鸡被保护的很好,阿奴再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若是可以得手,阿奴觉得应该把那个偏执的疯狂老头先弄死,天下才会太平。
阔阔说道:“当然定了,他们才会下战书。”
阿奴转着眼珠不说话,良久,阔阔似乎睡着了,阿奴不愿意再打扰他。刚刚退出起居室,她的阿妈美蒂站在外面等着她。
两人谁也不愿意开口,最后美蒂说话了,她没有什么耐心:“你有办法?”
“没。”
美蒂气结,她知道阿奴一向当她不存在,她也不多说,转身走了。
随后阿错鬼鬼祟祟的过来,阿奴横了他一眼:“我还没接任呢,这么早操心做什么?”
阿错摸摸鼻子,老是做母亲和阿奴的夹心饼,他也很无辜好不好。
他已经过了成年礼,脖子上挂着一根虎牙,是成年礼上猎杀的一只老虎的。
阿奴看见那个兽牙项链,问明是虎牙后,突然问道:“附近有几只老虎?”
阿错努努嘴:“江对岸的山上就有一窝。你要虎皮,阿哥下次给你打,这只给阿蕾了。”
阿奴嘟着嘴:“谁要那个,你就只记得阿蕾。”朝哥哥做个鬼脸,她又问道:“阿哥,能不能活捉两只?”阿错愕然。
阿奴想想,这里老虎凶猛的很,活的不好捉,又降低要求:“先一只,半死昏迷也可以。”
“好。”阿错应得干脆。
“叫达玛做几只博噶尔人用的箭。”达玛是达果的哥哥,美蒂的第三个丈夫,阿奴笑得眉眼弯弯,“我有用,叫他放心,我不会害他和达果。”
博噶尔人认为老虎是自己祖先的哥哥达基变成的,于是他们十分敬畏老虎,尊称老虎为‘大哥,伯伯’,并严禁捕猎,弄得老虎成灾。阿奴有时候还看见老虎大模大样蹲坐在藤网桥头,貌似等人送上门,看了毛骨悚然。每年牛羊都被它们咬死无数,这些老虎吃滑了嘴,只吃牛羊,连糙一点的猪肉都不吃,这里的猪肉比牛羊的糙。而阿依族年年猎虎,老虎现在都不过江了,博噶尔人对此很有意见。
刘仲和云丹等人又跑来阿奴的小竹楼里,听说她要继任族长,觉得不可思议,又听说了阿奴和纳达岩的婚事定下来,担心的看了看云丹,云丹的脸黑得像锅底。
阿奴的小竹楼跟别人家的不一样,这里很干净,她没有养家畜。她说家畜和鸡都是养在古戈家,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她的乳娘,阿吉拉的妈妈帮她养的。阿奴低声说:“我弄了个浴池,要是养了鸡啊,羊啊什么的,肯定脏死了。”刘仲失笑。
小竹楼很漂亮,一间是卧房,一间是厨房,里面让刘仲最感兴趣的就是煮饭用的石锅和竹碗、木碗。门外有一圈竹篱笆,篱笆外面种了一圈咬人草,里面用鹅卵石铺了小路,两边种了不少花木,阿奴警告刘仲,那些花木都是她搜罗来的,有毒,不要乱动。至于咬人草,在路上刘仲他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苦头。阿奴说里面还有一棵咬人树,树皮灰白,它不像咬人草那样,叶面上长满了吓人的密刺,叫人望而生畏,它叶子上的螫毛非常细小,几乎看不出来。却能分泌出浓度很大的毒汁,让人身上红肿还有溃烂,量大可致死亡。
见他们一大帮人无所事事,阿奴就撵他们去干活,云丹,十二和十九,拉隆选择跟着阿错去猎老虎,他们从来没有下过地,连锄头怎么拿都不清楚。索朗旺堆和扎西平措被赶去跟古戈学割草,丹派在养伤,据说没有生命危险。刘仲留了下来,看见阿奴有条不紊的在鼓捣一些叶子啊,花之类的,一问,在制毒,刘仲不敢乱动了,只好在旁边看着。
到下午的时候,阿错带着人出发了,他们要预先设伏,老虎都是傍晚出来的。阿奴和阿宝,阿蕾等了一天,他们喜气洋洋的回来了,猎到了一只成年母虎。他们在箭头上涂了阿奴的迷药,老虎已经昏迷了。
阿错看着妹妹笑得神秘兮兮,卖了半晌关子,才从背后的竹筐里掏出两团白毛球,是白老虎,阿奴大喜。
到金杜等人出发前来进攻阿依族的那天,繁琐的祭祀仪式过后,博噶尔战士在金杜的带领下,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还没有走多远,路边草丛里忽然有了一丝动静,因为曾被阿依族人伏击过,他们正处在草木皆兵的状态中,不等金杜下令,乱箭齐发。
草丛里忽然发出一阵怒吼咆哮,从迷药中清醒过来的母虎发了狂,带着满身的箭镞冲出来,只是她的伤太重,没走几步就倒下没了气。
还没有出发就伤了老虎,这不是好兆头,金杜全身冰凉。他就知道,那个小恶魔回来就没有好事。可是怎么检查都显示是波觉家的人杀了这只母虎。他恨得咬牙切齿,只有抬着老虎返回。
他们要安葬老虎,波觉家还要向祖先告罪,这个仪式大约要三到九天,祭祀还要宰杀大量的牲畜,这些牲畜要由金杜拿出,总之,他这次是大破财了。别的博噶尔部落在仪式完后就告辞了,今年不适合再攻打阿依族。
阿奴和阿错两人偷趴在波觉家附近,看见那个被认为向老虎射出致命一箭的家伙头戴着竹编的孝帽,腰系竹条编制的孝绳,带着家人,背着老虎头骨和竹编的虎身在前面走着,‘扭布’(巫师)和波觉家的男人们随后,边舞刀边呐喊,给老虎送葬,两人笑得抱成一团。后面达玛长长的叹口气,老虎也是他的祖先,就这么看着真不是滋味。自从他一个男人嫁到阿依寨,父亲金杜觉得失了颜面,每年积极的发起对阿依族的械斗,害死不少人。虽然原来两族就不和,年年都有伤亡,但是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恨不能双方灭族。
注解
1.墨脱石锅的原料是皂石,主要来源于雅鲁藏布江两岸陡峭的悬崖上,也有说来自南迦巴瓦峰,质地软绵,呈灰褐色,可耐摄氏两千度的高温。勇敢勤劳的珞巴人用它制出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石锅:烧菜的小石锅小巧玲珑,长圆形,直径约30厘米,高20厘米,把长20厘米;供婴儿煮粥的石锅呈扁园形,直径约10厘米,留有长手柄;烙饼使用的皂石板,直径约35厘米,板厚2厘米。制造石锅并不难,首先选好材料,即用铁斧在岩壁上挖一块皂石,再砍去多余部分,然后铲平锅壁、底部,使其平滑,一个石锅就做成了,这活虽简单却要非常小心。若出意外必前功尽弃,因此,造锅者大都为性情温顺的老人。墨脱石甚是传奇,在当地用钢刀削石,可以削石如泥,一旦离开墨脱,石头便坚似钢铁。墨脱石为何具有如此特性不得而知,特性是否属实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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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节 双胞哥哥
阿奴和阿错兴冲冲回来的时候,看见两只巨大的黑色獒犬蹲在门外,对着他俩猛摇尾巴,屋里刘仲和云丹抱着小白虎,对着两个一模一样的阿依族男孩发呆。
那两男孩看见阿奴,立马兴高采烈的扑过来:“阿奴玛,你回来了。”
“看看,我抓到的。”一个手上拎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美丽小鸟炫耀。
另外一个嗤之以鼻:“抓这个算什么能耐,我猎到一只云豹。”
“是你猎的么?不害臊。”
“反正我有份,你那时吓得腿都抖了……”
“谁会怕那东西。”另一个大怒。
眼看就要打起来,刘仲结结巴巴的问:“你哥哥?”肯定是,他们一家都长得很像他们的阿妈美蒂。其实整个阿依族人的五官形状,甚至脸型都很像,只是气质各有不同。阿错一身阳刚之气,一眼就可以分清,这两个一摸一样的男孩,像是男版的阿奴,他们许是年幼,带着一股雌雄莫辩的味道。
阿奴点头:“我哥哥,双胞胎,十三岁,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叫阿坤五岁,一个被送给达果的阿爸了。”大概达玛是想缓解一下两族的矛盾,可惜,看金杜气势汹汹的模样,似乎没有起到效果。
她指着一个说道:“他叫可罗,平常叫他阿罗。”指着另外一个:“他叫都蓝,平日里都叫他阿都。”
两少年对着他们笑,一口白牙亮闪闪的,晃晕了刘仲和云丹,他们半天也没认出谁是谁。
刘仲决定转移话题:“你们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啊。”
阿奴皱眉:“我的名字很长的,说了你也听不懂。”关键是发音转换成汉语真真难听,她只好说:“翻译过来就是‘明亮的月光送给伽末家的小仙女’。”
刘仲吭哧吭哧笑起来,阿奴横了他一眼:“那你的名字呢?”敢笑她?仲不就是‘老二’的意思,很有歧义啊。
刘仲挠挠头:“这一辈我是第二个,太子哥哥是老大,他叫刘伯。”
这回轮到阿奴捧腹:“哪有这样省事的,平日里你们不得叫他阿伯,哈哈……”
耶?不对。“粽子,你不会是,那个,其实你是皇帝的儿子吧?”否则为什么跟着太子排行,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梁王没有半点父子之情,而皇帝对他很好了。
“乱说什么!我们汉人起名,宗族之中本来就是这样排行的。”这回刘仲发火了。
见他眼睛睁得圆圆的,真的生气了,阿奴很不好意思:“那个,呵呵,我胡说,你别放在心上。”阿奴终日YY一些有的没的,口没遮拦,终于踢到铁板。
刘仲拂袖而去。
那双胞胎又凑过来:“别理他,敢给阿奴脸色看,哼哼。”言下之意让阿奴头皮发麻,她皱眉道:“别乱来,他是贵客。”阿奴本想说刘仲身份贵重,也很值钱,想想双胞胎对钱对等级没有概念,正在想说些什么才能让两个哥哥放过刘仲,转眼看见云丹欲言又止,这人脸皮厚的像城墙,居然有难以启齿的事情,她的注意力又被转移了。
双胞胎之前跟着村子里的成年男人去野外试炼,今日才回来,急着看阿奴,连父母那里都没有报道。阿依族不像有些民族对双胞胎那样当做是索债鬼排斥,反而因为祖先有一对双胞胎,就把他们当吉祥宝,待遇比阿奴和阿错不知道好多少。这两个被宠得见树踢三脚,放在中原就是高衙内之类的人物,到处惹是生非。之前还因为刘仲是外人,对他很好奇,此刻见他居然敢欺负妹妹,哪里咽得下这口气。人说双胞胎都是前世的冤家,两人日日争吵,默契也是一等一的好,此时互相打个眼色,顾不上跟阿奴叙旧,一溜烟跑去找刘仲晦气。
云丹这里支支吾吾,连阿错都好奇:“你要说什么?”
云丹手掌往旁边一摆,示意阿错走开,有事?阿奴把不情愿的哥哥推出去,回头道:“说吧。”
云丹脸皮紫涨,可是胡子太多,阿奴没看出来,这人虽然别扭小气,还从来没有这么不干脆过。
最终云丹一咬牙:“你真的要嫁给纳达岩?”
“对啊。”
“你才十一岁。”云丹本来以为可以再磨个几年,等阿奴大了,心思会变了也说不定。
“有什么关系?迟早都要嫁他。”阿奴终于明白云丹是认真的,这有点麻烦,以前还以为他是随便说说而已。
阿奴很认真的告诉他:“我没想过嫁别人。”随后顿了一下,决定跟他一次说个清楚:“我是他养大的,从我五岁起,他就被我定下了,谁也别想碰。而且,我以后是族长,他是阔阔,阿依族的族长都会嫁给阔阔。”
云丹很挫败的低着头,阿奴见状,决定贬低自己一下:“再说,我们老吵架,你看上我什么啊?我不会缝补衣衫,不会打酥油,不会挤牛奶,……我做不来一个贤妻良母,只有阿岩受得了我啦。所以,你看看别的姑娘吧,我们阿依族别的没有,美女最多。”她还想继续推销一下寨子里的姑娘,年年死的都是青壮男人,寨子里女人越来越多,阿依族找不到族外的人通婚,近亲结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看看,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这还是小事,已经开始有弱智儿出生了。尽管阿奴曾经严厉告诫阔阔,阔阔也明白。但是这些人发情的时候跟四月的兔子一样,怎么也禁不住。他们极度需要新的基因,这就是阿奴那时想诱拐沈嘉木等人的原因,素质高哇,比买奴隶好了不知道多少。
云丹默不作声,只是狠狠的盯着阿奴,阿奴被看得炸毛,她从来没有处理过这种事,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问题少年,也不知道自己做的对不对,心里正在发虚,云丹忽的站起来跑了。
阿奴想,博噶尔人每次来挑衅都要祭祀,今年他们消耗了大量祭品,没有能力重新祭祀一次,这一段日子可以太平了,大家可以放松一下。叫阿错通知下去,有谁看中十二云丹那批人,放心大胆上,特别是云丹。刘仲太小,放过他吧。
随后的日子里,十二等人的屋门外姑娘们示爱的花香四溢。诚如阿奴所言,阿依族都是美女,十二等人以为自己魅力无边,沾沾自喜,没有多久,城门失守。拉隆和扎西平措是吐蕃人,吐蕃风俗开放,他们更加没有顾忌,之前就算拉隆心里喜欢白姆,也不影响他钻别的姑娘的帐篷,更何况这里姑娘美丽的让人心动。
只有云丹和索朗旺堆主仆,一个念着故去的妻子,一个对阿奴的用心咬牙切齿。至于丹派,有心无力。
人人哈皮的同时,还有一个倒霉的刘仲,被那对双胞胎缠上,叫苦连天。他们不像吐蕃人那样对他敬重又有加,纯粹把刘仲当玩具了。
等阿奴知道的时候,刘仲已经被送上一棵叫做“猴子见了哭”的树上,在上面呆了一天,做伴的还有一只脆蛇,因为这种树极其高大,圆鼓鼓的白色树干滑溜溜的,猴子也爬不上去,当然刘仲也不敢下来。刘仲远远看见阿奴,大叫救命,好容易从梯子上爬下来,差点没有抱着阿奴痛哭流涕,哪里还记得生气。
饿得半死的刘仲大口扒着鸡爪谷做的米饭,一手抓着鸡腿,一大石锅的饭风卷残云般一扫而光。阿奴看得直笑:“以后你离我那两个哥哥远一点,他们也就怕我和阿错而已,阿依族的孩子都是最大的哥哥或者姐姐带大的,阿错会拿竹条追着他们抽,我虽然是妹妹,却会下毒,再说他们很疼我。”说完,阿奴眨眨眼,谁叫你敢给我脸子瞧。
刘仲这才知道为什么那两个二话不说,上来就把他绑了,用了个滑轮吊到树上,合着是得罪了阿奴。
他心有余悸。蹲在树上淋了半天的雨,他站得高看得远,雨过后这里到处都是蟒蛇,比进山的路上看见的都多,一只只爬出来晒太阳,这里一团,那里一盘,它们还会游泳,在那么急的江水里如履平地,看的他心惊胆寒。
阿奴正色说道:“寨子附近的蟒蛇特别多,大都有毒,还有很多剧毒蛇,不是每一只都跟红红一样乖,小心点,没人带不要乱走。尤其不要跟着我那两个捣蛋哥哥。”
“还有,那条什么蛇,居然自己会断掉,然后自己又蠕动着接上,也不知道能不能长起来?”想起跟它呆了半天,刘仲觉得恶心。
“是脆蛇,这个没毒,它们可以泡酒,去风湿。”
“还有蚂蚁,真好笑,每只头顶着一片树叶,浩浩荡荡跟行军似的……”
“那是切叶蚁,小心,这里还有一种蚂蚁尾巴上的刺有毒,每次睡觉前检查一下。”
“这里真可怕。”
“习惯了就好,也有好的,这里晚上有漫天萤火虫,很漂亮。”
“这个我见过。”
“哦,有没有这里多?”
“那倒是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屋子外面鬼哭狼嚎的,那是什么?古戈说是峡谷里的鬼在哭。”刘仲走了这一路,各种祭祀仪式也看过不少,就是没见过鬼。
“这你也信?我和阿错顺着声音去找过,是峡谷里的风,峡谷太窄,风太大,硬挤过峡谷时发出的怪叫,跟鬼没关系,不过博噶尔人也说那是鬼。”
“还有每天上午轰隆隆的重物滚下来的声音,古戈说是鬼在推山……”
“那是塌方,石块滚落的声音。这里往上走一段路,你就可以看见峡谷边上的山每天早上都在塌方。这里的地层和山体不稳定,路上你也看见啦。”
“为什么你跟阿错跟别人的说法都不一样?”
“因为只要哥哥好奇,他就会去查个究竟。”阿奴顿了一下:“而我么,有的东西我天生就知道。”
“……”
竹楼外,两双胞胎低声叽咕:“阿奴好像跟他很好的样子。”
“她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话这么有耐心。”
“就是,她从来不告诉我峡谷里没有鬼。”阿罗郁闷。
“她还吓唬我说,峡谷里的鬼是因为肚子饿,没有东西吃才会天天哭个不休,她还说鬼最喜欢吃漂亮的小男孩。”阿都愤愤不平。
“那她有没有生气?”阿罗偷觑了一下阿奴的脸色,一脸平和。
“看样子没有。”
“那就好,我还以为她会冲出来骂人。”
“她要骂你还好,要是不骂……”两人对视一眼,心里发毛,阿奴对那个粽子很好的样子,貌似得罪了不该得罪的客人。
直到晚上,两人都是小心翼翼,躺倒在火塘边的藤席后,相视一笑,阿奴好像放过了他们,还没睡着,他们爆发出一阵鬼哭狼嚎,藤席上被阿奴涂了痒痒粉,新改良过的配方,没有解药。
寨子里稻谷金黄的时候,阿依族的丰收节到了。
这天夜里,有人在抚摸阿奴的脸,阿奴吓得尖叫,那人连忙捂住她的嘴,黑暗中她看清一个熟悉的轮廓,顿时委屈得大哭起来,混蛋纳达岩回来了,居然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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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节 婚礼准备
纳达岩正在安抚哭得一塌糊涂的阿奴,寨子下面传来一阵喧闹,两人撑起窗子往外看,下面火把曈曈,貌似沈青娘高举着棍子在追刘仲,阿奴刚刚惊诧沈青娘也来了,随后看见刘仲狼狈的爬上了树,她忍不住破啼为笑。见她不哭了,纳达岩松口气,连忙把经历说了一遍,转移阿奴的注意力,免得她回过神来再跟他闹。
不止纳达岩,沈青娘,连罗桑,向巴,沈嘉木和阿波都来了。沈家人是跟着阿波追刘仲而来,阿波带着他们找到嘎郎王,随后找到罗桑和向巴。那日罗桑和向巴辩经还没完,就有人来报告嘎郎王,说是发现了奸细,细问奸细的模样,两人发现是自己的人,急忙追出来,刘仲和丹派等人已经被逼进了原始森林。没有博噶尔人带路,罗桑也不熟悉那一带,他们追了几日迷路后只好退出来,正好遇见阿波一帮人。
而纳达岩在春天一到就动身前往洛隆,路上碰见报信人,又改道博窝,通过希罗老人见到了罗桑。
他们恳求嘎郎王帮忙通过了博噶尔人的部落,进入了白玛岗,还被正因为虎丧而满肚子怒气的金杜扣留了几日。
纳达岩已经正式拜拉巴顿丹为师,换上了红衣喇嘛装扮,金杜对着他上下打量了一阵,愣是没认出来。
阿奴听了大乐,她把杀了老虎逼得金杜消耗大量祭品的事也告诉纳达岩,至少到明年春天金杜没有财力举行大祭祀,他们可以太平一阵。
随后她问道:“你给阔阔看了,还能撑多久?”
纳达岩沉默下来:“撑不了多久了。”
阿奴呆了一会儿,转而又问:“你的伤怎样了?”伸手就要掀他的衣服。
纳达岩一把将她的小手抓在手心里,刚刚听阔阔说了婚事,他突然不自在起来:“好了,别乱动。”
阿奴脸一红,还好晚上都看不见。
两人握着手,偎依着不说话,看着下面闹腾腾的寨子各自想心事。以前有阔阔可以依靠,往后怎么办呢?两人都没有做好准备。
第二天阔阔宣布,丰收节上同时举行纳达岩和阿奴的婚礼,还有两人的接任仪式。
沈青娘问明刘仲,长叹一声,两孩子终究无缘,见刘仲脸色如常,她也放下心来。毕竟男孩子开窍晚些,阿仲憨傻,只怕比别人更晚。这样也好,倘若阿仲对阿奴生了情意,带了一个蛮子妻子归乡,只怕老爷子那里不好交代。还有,万一沈谦今年来打箭炉找人怎办?计划都被刘仲打乱,想起这一路上的提心吊胆,看向刘仲的眼神又凌厉起来。
刘仲背上被打了几棍,还在隐隐作痛,沈青娘怒极,又是练武之人,下手很重。此刻他见青姨眼神不善,连忙说去安慰云丹,一骨碌跑远了。
云丹和丹派两人正在听训,罗桑和向巴看着这两孩子,气不打一处来。特别是向巴,丹派是他亲侄儿,见他重伤,又心疼又气恼。丹派其实就一倒霉孩子,被刘仲强拉出来的不说,就是那次雪山滑坠,若是没人救他,下面有灌木挡着,也不至于滑到峡谷里,可能只是跟云丹一样断手断脚什么的,他断了三根肋骨完全是被刘仲和云丹撞的。此时动弹不得,还要听师父兼伯父的无敌碎碎念,差点又想昏过去躲个清净。
云丹则是逆着气,罗桑见状,知道是为了阿奴的婚事不痛快。他还不高兴呢,本来好好的准备去打箭炉安家,拐道博窝一趟,到手的女儿又飞了。只是阿奴说阔阔已经是油尽灯枯,他也无法说什么。两师徒再加上躲过来的刘仲,三人各自心肠,默然相对。
阿奴和纳达岩没有多少独处时间,他和阔阔本是巫医。阔阔生病后,寨子里的人小病就自己挨着,实在过不去才去烦他。现在纳达岩回来了,来看病的人络绎不绝,他常常忙到天黑。阿奴则要准备丰收节,还有自己的婚礼,每日里跟着拉妲和阿吉拉忙得脚不点地。因为要举行婚礼,两人现在还分开住了,纳达岩住到了阔阔和美蒂的大屋里,他们则搬旁边的侧屋。
阿奴的嫁衣是寨子里的女人赶制的,黑色的右衽长袍,胸前,袖口,裤脚上绣满了云朵弯月,那精致绚丽的彩绣让阿吉拉满眼艳羡,额头上被阿奴打了个老大的爆栗。
阿奴嘟着嘴说:“这有什么好羡慕的,这种衣服要大人穿才好看,现在我就跟块竹板似的,前平后平,穿着怪怪的。等你长大后成亲,穿着肯定比我好看。”阿奴叹气,时间过得真慢,这么久才挨到十一岁。
阿吉拉一想也是,阿妈为她准备的衣服也不差,不过才绣了一半。她与阿奴从小一起吃奶长大,她性子又像个男孩子,针线功夫跟阿奴一样糟糕,气得拉妲直骂她尽挑阿奴不好的地方学。
至于美蒂,阔阔病重,她一步也没有离开。阿奴有时候看见达玛带着阿坤满脸阴郁站在大屋外头。她摇摇头,美蒂这个蠢女人,要不是长了幅好皮像,那一辈子任性的德行真是讨人嫌。她招招手,叫过阿坤,将他交给阿罗和阿都两个,大人的事情,小孩子掺和什么,达玛也是,鼻涕虫似的粘糊糊的不干脆。
阿奴想岔了,晚上,达玛一个人来找她:“阿奴玛,劝劝你阿妈,她不想活了。”
阿奴楞了一会:“她又要搞什么事。”
达玛知道阿奴讨厌母亲,连忙解释:“阿奴玛,你没有发现她老了很多么,白头发都出来了。”
喲!阿奴吓了一跳,那个女人最爱漂亮,发现白头发不得哭死,不会是因为这个就想死吧?那也太离谱啦。
达玛说:“不是,那白头发她就跟没看见似的。”
那真奇怪,阿奴想。
“我还以为她是照顾阔阔,没有心情打理,后来有一次我听见她在阔阔面前哭,她说,她说……”达玛心酸,抹了抹脸停了片刻说道:“她说这辈子对不住他,要陪着一块去。”
要生殉啊,阿奴想,阿依寨也就最早有这习俗,还要自愿,没事谁愿意自杀,后来这种习俗就消失了,没想到这个阿妈这么勇敢。只是美蒂没有看见现在寨子里情况有多糟糕么,能不能不给她添乱。阿奴没好气:“她要是想死,阔阔拦不了,那我也拦不了,你不如去求阔阔。”
是达玛还想说什么,阿奴伸手止住:“你知道的,她和我的关系比路人还糟糕,路边看见有人受难,我还会伸手帮忙,至于她……”阿奴冷笑一声:“达玛,我做过一个梦,小时候一直做,老是重复,每次做完都很高兴。”
见达玛一脸莫名,阿奴咬牙说道:“我梦见她掉下山崖,手还抓着崖壁上的石块呼救,”阿奴忽然轻声轻气:“我走过去,达玛,我走过去。”见达玛惊惧的看着她,阿奴笑开来,一脸快意:“我踩着她的手走过去!”
达玛汗出如浆,终于明白阿奴永远不会原谅她母亲。
达玛走后,阿奴渐渐收了笑容,呆坐半晌,直到阿吉拉来找她,她才发现风吹在脸上一片冰凉,伸手一抹,是眼泪。
这些天,阿奴没空,沈嘉木到了新地方,跟着阿波兴致勃勃采风去了。十二,李长风等人正在热恋,刘仲和云丹心情不好又无聊,看见阿错带着族人忙里忙外,就跟着走了。
刘仲发现只有阿错才戴着金耳环,其余人则带着藤圈耳环,手上是藤镯,他们都跟博噶尔人一样穿着棕丝编的短褂背心和短裙,连阿错都光着脚。想起阿奴说寨子比较穷,连忙问阿错。阿错一笑:“还好,习惯了也不觉得,虽然中原繁华,却不如这里自在。衣服也有,咬人草里抽出丝条编织的,那个节庆时穿。下田打猎都是穿棕丝做的衣服,凉快又透气,女人就穿着鸡爪谷的秸秆编的的裙子。藤镯是用来刮汗用的。”咬人草其实就是荨麻,荨麻纤维可以编织衣衫。
刘仲想难怪阿奴要那么大批的布料。又看见阿错带着一群人,人人背着一大篓子草根,忙问这个拿来做什么?
阿错一挑眉:“要捕鱼,一起去吧。”
“钓饵是草根?你们不是在水里放了鱼笼和挂笼吗?”
“看了就知道。”
在一个水流平静的河湾旁,他们拿出背篓里的草根,放在河边一个石头凹槽里,用石块将草根捣碎后分散投入河中。
大家屏息等待,没有多久,一只只鱼翻着白肚皮浮上水面。众人欢呼,跳下水拿着渔网捕捞,装进有水的大木桶里。刘仲和云丹以为是死鱼,没想到不一会儿,那些鱼在木桶里又翻过来摇头摆尾,才知道这种草根汁液能让鱼昏迷。
对面的山坡上突然传来一阵吆喝,大伙儿猛地噤声,热闹的气氛被打断,直到听清了是博噶尔人在捉鸡,众人才又谈笑起来。
刘仲问道:“你们不担心碰上博噶尔人?”
阿错叹息,一脸黯然:“天天在山里转,总会碰上,有时候还会交谈几句,不是选定的吉日,没有祭祀过,大家都不会动手,否则就是触犯神明。”他又补充了一句:“只要不是碰见金杜就好。”
其实年年的冲突也就是双方约个日子决斗的意思。
达果从树丛中探出头,看见阿错带着族人在毒鱼,问道:“阿奴要成亲了?”
“是,你要不要来?”
“不要。”达果一口拒绝,呆了一会,讪讪的转身又去抓鸡。
刘仲见他全副武装,还带着狗和弓箭,咋舌道:“抓个鸡这么大阵仗?”
阿错笑起来:“他们养鸡养牛养猪都是往山上一扔就算了,平日里只是上山吆喝一下喂点盐,那鸡都能飞上树,等到过节要宰杀的时候,就要放狗射箭捉拿,跟打猎一样。嗯,看样子他们的丰收节跟我们时间差不多。”
云丹突兀地问了一句:“那个达果喜欢阿奴?”
“嗯,他年年问阿奴要不要嫁他?阿奴怎会愿意。他们娶妻不是娶,是说买老婆,妻子跟礼物一样可以拿来送人的。达果九岁就定亲了,隔壁一个部落的姑娘。不过他们可以娶很多妻子,金杜就有八个,跟中原差不多。”阿错想起刘仲的身份,好奇的问:“阿奴说你是王子,可以娶很多妻子,你们一般娶几个?”
阿错将话翻译给众人听,见阿依族男人们个个一脸暧昧,刘仲脸红,期期艾艾:“三,三个。”
“不止吧。”阿错叫道:“我路上遇见一个地主老财,妻子有十来个。”
刘仲更加口吃:“那是,那是民间。”
阿错哈哈大笑,又将路上的趣事说给族人听,众人一脸神往。
阿错出去一年,经历了很多事,心眼也多了些,他特地捡一些可以显示阿奴聪慧的故事讲给族人听。阿奴要接任,族里头很多人不服,伽末家族不喜欢阿奴,这次失踪的苏普尔就是美蒂弟弟的儿子,已经有听见他们咒骂阿奴的声音。剩下的三家,夏林家族原来是伽末家的仆人,只听美蒂的,因为阿奴和美蒂势同水火,他们本就对阿奴不待见,加上刚刚出山时死去的两个表哥是夏林家的,他们的态度更加恶劣。纳达岩回来后,纳达家的态度还好些,纳克家原是纳达家仆人,无可无不可。阿奴以后的日子不大好过,去年出山的时候她还开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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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 一个婚礼
随后的几日,刘仲和云丹跟着阿错上山捕猎。www.uu234.net丰收节,婚礼和继任仪式着三件大事,不管那件都要消耗大量食物和祭品。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放地箭,设陷阱,设栏下套,设石头压子,设大木笼,这是用来抓猴子,有时候一次可以抓到二三十只。
那个石头压子很小,刘仲翻来覆去的看,阿错解释:“那是用来捉山鼠的,叫‘阿德古’,我们原来不吃鼠肉,跟博噶尔人学的,其实我们跟他们学了很多,包括盖房子。”对于两族对峙的局面,他觉得一直这样下去很危险。
“你们有吃老鼠?”刘仲忽然想起这两天阿奴给他吃一种烤得薄薄的透明的肉片,每次阿奴都笑得不怀好意像只小狐狸,她似乎从来没有碰一下那种肉,难道那是老鼠?
见阿错点头,刘仲和云丹的胃里翻腾起来。见他们开始呕吐,阿错连忙跳开,这才突然想起阿奴不让说,他挠挠头,原来他们害怕老鼠。
第二天他们发现了一只熊。
后来,跟熊一起抬回来的还有云丹,他的脸被野生密蜂蜇成了猪头。刘仲和几个阿依族人也被叮了几个包。
阿奴和罗桑吓了一跳,见云丹只是脸上十几个大包而已,虽然到处是擦伤,但是没有大碍,呼吸均匀,又放下心来,死不了,干脆将他与丹派一块放了。
这里野生蜜蜂很多,蜂巢跟着水桶似的,有的挂在悬崖上,有的就挂在树上。采蜜也容易,点一把柴禾用烟熏,把蜜蜂熏跑了就是。还好是蜜蜂,要是毒蜂,云丹的性命就危险了。
讲起来云丹被蜂蜇的经过,阿错忍俊不止。他们正在搜寻猎物,‘咚’的一声巨响吓了众人一跳,循着声音过去才发现是一只棕熊,已经不会动了,看样子似乎是从悬崖上摔下来。云丹本来左手骨折,只是出来散散心。他最早发现的,就先走过去将熊拨开,结果熊的胸前抱着一个蜂巢,蜜蜂冲出来群起而攻之,等阿错点好火把将蜜蜂熏跑,他已经被叮的晕过去。幸好因为云丹没有带衣服,换洗的时候拿了阿错的长袖长袍,身上倒是没事。那熊竟是因为贪吃蜂蜜,爬上悬崖去摘蜂巢,不小心摔死了。他检查过了,很难得,毛皮很完整。
沈青娘见到了当时一路同行的奴隶们,现在已经不是奴隶了,成了阿依寨的佃农。那个叫秀秀的嫁给了三娃子,虽然当初买奴隶是为了改善阿依族近亲结婚的现象,但是阿依族婚姻自由,也就由他们了。他们分到了自己的小竹楼,两人原来就是农家娃,很肯吃苦,在寨子边上开垦了不少荒地。
秀秀兴致勃勃的将自己在山中采集的各种野生作物拿给沈青娘看,有野果:野桃,野柑橘,青木瓜,板栗,核桃,卓玛,达崩……有野菜:野山薯,达尔,乌七,宁一……有木耳和各种蘑菇,猴头菇,香菇,鸡丝菌,还有他们叫什么达果小木,夏的夏木……琳琅满目几十种摆在沈青娘面前,这两天为了庆典,寨子里的女人都上山采集这些植物。
秀秀说:“这里野果满山都是,只要勤劳些,吃是不用愁。”
穿嘛?见沈青娘看了一眼她身上的秸秆裙子,秀秀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干活的时候穿的,用绳子将秸秆穿起来,很快就做好,坏了就换,方便的很。大家都这么穿,也就习惯了。闲暇我纺麻织布,衣服也做了几件,不过只有节庆的时候他们才会穿。”秀秀脸色比刚刚买来的时候好了很多,容光焕发,有了一点少妇的丰腴。
秀秀还神秘的说:“他们还吃虫子和老鼠,一开始我们不敢吃,不过蜂蛹和鼠肉烤了以后味道真的很好。”
其余的那些奴隶们有的被寨子里的人看上,各自婚配,就住到阿依族的人家里,没有的也分到了小竹楼,跟着寨子里的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这里都是女人当家,每个竹楼的主人都是女人,孩子也归女人,若是离婚,男人就被赶出去回娘家。秀秀说完对着三娃子哈哈大笑,三娃子被笑得红了脸,这不就是上门女婿么?不过他也不介意这个。
沈青娘被秀秀说得有了兴趣,跟着寨子里的女人们去采集。她发现这里居然有大片的野生黄果(柠檬)林,一个黄果居然有两个手掌那么大,拿给阿奴看,阿奴喜道:“那是野生的青柠檬,拿来泡蜂蜜极好喝,我都把它忘了。”她将柠檬切片泡进蜂蜜水里,泡了一大陶壶,将秸秆剪作一段一段的当做吸管,拿去给沈嘉木和纳达岩等人喝,也顺便送一些给云丹和丹派。
云丹醒了,见阿奴抱着陶壶走进来,他肿成一条缝的眼睛里,黑瞳仁似乎转个不停。阿奴将秸秆对着他的嘴,见他一口气吸完,显然很喜欢,说道:“明天我叫人泡给你喝。”
他面无表情,实际上这时候脸肿的难受,什么表情也看不出。阿奴忽然叹气道:“阿爸叫我跟你说清楚,不是早说清楚了么?”
云丹嘴动了动,阿奴凑过去,听见他一字一顿:“跟--你--没--关--系。”
阿奴撇撇嘴角:“那就最好啦,我走了,丹派,明天你能起来吗?”
丹派摇头,阿奴微笑:“也好,你们俩有伴。”
喂丹派喝完,不咸不淡的说几句话,阿奴就走了,丹派见云丹一直不说话,问道:“你很喜欢阿奴?”
“嗯。”
“有多喜欢呢?”
“看见她着急生气,我就很高兴。”云丹慢吞吞的说。
丹派张口结舌,难怪阿奴从来没有一句好话给他,合着是自找的。
丰收节庆典在月亮与太阳同时升起的早上开始,在雄浑的牛角号声中,阿错带着族人挑选好一种当地特有的大额牛,要身体健壮的成年公牛,前额有一撮红毛的为佳。用绳子勒死之后,开膛破肚,切下牛头对着月亮和太阳献祭,余下肉切成小块扔进公共大锅里煮。大额牛的皮很厚,可以做皮带皮绳,还可以做防弓箭的盾牌。
以前是美蒂和阔阔,这次轮到阿奴和纳达岩率领族人对着月亮和太阳行礼参拜,然后由纳达岩诵念《祭日月歌》,主要颂扬日月之神,讲述阿依族历史,其实这本来是阿奴念的,可惜她是被赶鸭子上架,歌曲太长,学了几遍记不住。
阔阔病重,丰收节上的气氛远不如往年喜庆。只有孩子们高兴的上蹿下跳。
随后的婚礼祭祀仪式过后,众人向阿奴和纳达岩敬酒,之后本来女方的母亲要将女儿送入合婚房,可是美蒂一心在阔阔身上,伽末家的竟没有人肯出面,阿奴被晾在那里。阿错心急如焚,想去催一催母亲,被阿奴制止,她冷淡一笑:“要什么仪式,阿岩带我进去就好了,简单些,阔阔撑不了太久。”阔阔这些天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每日不过清醒一小会。
阿错心有不平,奈何有些事不是他能做的,拉妲是纳克家的,地位低了,他只好算了。两个双胞胎见舅舅舅母因为苏普尔的事迁怒阿奴,其实苏普尔若是真死了,他们也不能送嫁。他俩心里不痛快,非得找个体面人给阿奴送嫁不可,最后眼珠一转,转到沈青娘身上。
沈青娘见三兄弟来求自己,虽觉得奇怪,但还是答应了下来。沈嘉木也硬要跟着,只好将他当做舅舅,舅舅在阿依族里地位很高,可以跟着母亲一起送嫁。
沈青娘牵起阿奴,站得高了,突然见到走廊下各位阿依族人不同的表情,有的高兴,有的不屑,有的漠然,有的带着恶毒……她毕竟老于世故,很快明白过来。不由得心中怜惜,阿奴不过十一岁而已。她紧紧的抓住阿奴的手,低声道:“不怕。”
阿奴眼一热,她低下头,泪水悄然滑落,一步一步由着沈青娘和沈嘉木将她送进合婚房,纳达岩的脸上喜忧参半。
随后就开始了狂欢,家家带着酒肉而来,还有寨子里早就准备的各种食物,男男女女席地而坐,彼此祝贺丰收,祈祷幸福。随着夜幕降临,燃起篝火,竹笛,口弦,哨叶奏出各种乐曲,青年男女开始了火热的对歌,歌声飘扬,断断续续钻进了新房里。
纳达岩低声问道:“你累不累?”
阿奴秀气地打个哈欠:“很累,心跳的难受。”
她躺下,踢了踢纳达岩:“背上痒。”
“没吃什么啊?”纳达岩疑惑,手伸到阿奴背上轻轻的挠。阿奴小时候有点食物过敏,没别的症状,就是会痒,纳达岩在阿奴没学会说话的时候都是给她驱鬼止痒,有时居然也有效果,再就是手掌当痒痒挠。后来渐渐大了,过敏的事情就很少发生了,阿奴很久没叫他挠痒痒了。
外面情歌隐隐约约传进来:
如果我们在黄昏相见,
我们的心比蜜甜,
我们将亲密无间
如果我们的房子相连
我们将欢乐无边
我们将朝夕相见
我喜欢他少年英俊,
我喜欢她貌美心甜,……
情歌袅袅如丝,阿奴皱着眉头睡着了,纳达岩轻轻的给她换过一个枕头,这一个上面湿了一大片。他深深的叹息,有的事情他也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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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节 两个葬礼
沈嘉木和阿波等人对阿依族很感兴趣。www.uu234.net在阿波的记忆长河里,并没有这一支民族的印象,他们的习俗与他所知道的其他部族似是而非。要知道,吐蕃高原上没有文字的时候,就有了吟游诗人,也就是说唱艺人,吐蕃的历史就在他们的嘴边传唱。一个吟游诗人相当于一个活生生的图书馆,他们的记忆容量是非常可怕的。阿波光是《格萨尔王传》就会唱一百五十多部,据说还有比他记得更多的。他与那些目不识丁的说唱艺人不同的是他原来是桑耶寺的大喇嘛,山南王的表哥,地道的贵族,学识渊博,说他识文断字那是看低了他。不知为何成了地位低下的说唱艺人,他从来讳莫如深,连罗桑也不知道。可是在阿波那样庞大的记忆库却没有阿依族人的任何线索
他发现阿依族已经被珞巴人同化了不少,房屋,食物,生活习惯甚至祭祀仪式都带着珞巴人的影子。珞巴人实际上是吐蕃人对住在珞瑜的博噶尔人,大额木人,凌波人,邦波人,德根人,义都人,崩尼人……等等部族的统称,意思是‘住在南方的人’,他们不同部族习俗也不同,甚至差异很大。但是很明显的,光从相貌上看阿依族人跟珞巴人长的没有半点相像之处。这一点得益于珞巴人严禁与阿依族人通婚,虽然阿依族里也有珞巴人,比如达玛,但那是凤毛麟角的例外,,对阿依族人的面貌改造起不了很大作用。
据阿错说阿依族是外迁户,从北方草原和雪山上搬迁过来的,具体哪来的他也不知道。族里的祭祀歌词里有。但是那些祭祀歌词被一代一代的阔阔和祭司们艺术加工过,演变成阿依族先祖夫妇是被天神贬到人间,由神变成了凡人,一路上大显身手,斩妖除魔带着家族来到白玛岗,精彩程度不亚于《罗桑嘉措》,里面的事实很有限了。想问别人,奈何语言不通,阿依族人对罗桑很有成见,他起不了多大作用。而阔阔病重,美蒂侍疾,阿奴阿错和纳达岩等认识的阿依族人每日忙的脚不点地,他们无从问起。
最后沈嘉木闻音听声,从一个纳克家的弹奏者那里发现了一种乐器,它发出的音带着一股草原大漠的胡风,与周围乐手弹奏音色的迥然不同。那是个类似琵琶的弹拨乐器,像挺着大肚子的饭勺,琴头弯曲,琴柄笔直,四根弦,共鸣箱上蒙着蟒皮,龟壳做的拨子,琴身古旧,看得出来它年代久远,琴首正面镶嵌的骨花脱落的只剩下一朵。一番指手画脚后,那人指着这个琵琶状的东西连声说道:“霍布斯,霍布斯。”
沈嘉木喜笑颜开,连忙告诉阿波,这种乐器在中原叫做“浑不似,火不思,胡不儿,和必斯”,是突厥语,类似中原的琵琶。
阿依族人是突厥人?阿波看看那把比自己手上的扎木聂(吐蕃六弦琴)肥胖不少的‘浑不似’,满怀疑惑,他们说的语言并不是突厥语。
第二天的祭祀杀了十只猕猴,阿奴低头忍着不敢看,这次是阿奴和纳达岩的接任大礼,本来比婚礼要隆重,但是应该主持祭祀的阔阔一直没醒,阿奴和纳达岩只好自己草草了事。
之后就是等待阔阔苏醒,他有事要交代,这次一直等到晚上,阿依族人没有了狂欢的心情,坐在篝火边上窃窃私语。
突然圈养的动物们一阵骚动,人们心中惊疑不定,骚动越来越大,终于惊动了阿奴和纳达岩,他们跑出来。阿奴发现猪开始用头猛烈撞击围栏和房柱,鸡扇着翅膀咯咯的叫着飞上飞下,是地震!她顿时浑身发凉,高声叫道:“地震!是地震!马上将栏门全部打开,放它们出来,跟着它们跑,快点!愣着干什么?!快点!”
大伙儿顿时醒悟过来,这里地震频繁,他们只是一下子反应不过来而已。人们轻车熟路打开栏门,随后跟着狂奔的动物跑。
阿错和阿奴兄妹几人连忙将阔阔抬出来,已经有点昏昏然的美蒂抱着阔阔不让动,阿奴无奈,最后拿起一根棍子用力将她敲昏,示意达玛将她背走。自己抱起最小的弟弟阿坤冲出去,跟着牲畜们跑的方向指挥族人带着方便携带的东西疏散。
他们一口气跑到远处的一个高山顶上,离江边很远,这里视野很高很宽广,星光下可以看见整条江流和边上的村寨。阿奴命令吹起牛角号,通知住在上游的博噶尔人,低沉的号角声穿云破雾,顺着峡谷传出很远,远处的座座山上燃起了火把,远远的号角声传来,他们也跑出来了。阿奴嘘口气,坐在地上,猛地发现地上盘着大大小小的蛇、蟒还有老鼠和一些小动物,它们也跑出来了。阿奴吓得尖叫,纳达岩一把将她与阿坤抱住。那些动物们也惶惶然,根本无视阿奴,它们与人们一起在恐惧不安中等待。
突然地动山摇,周围的沙石纷纷掉落,连草叶都簌簌发抖,一阵压抑的怪吼从地底传出,吱嘎的噪音刺的人心脏狂跳。上游远处一座黑魆魆的山在众人的惊叫声中像被连根拨起的大树一样,倒进了江里,轰然巨响,下游江水象白晃晃的银练突然断了一截,渐渐露出了光裸的河床。在剧烈的晃动中,看见那上游被截留的江水越涨越高,阿奴倒抽一口凉气,简直就是高峡出平湖,他们的寨子正在那裸露的河床边。天亮的时候,江水终于冲开了一个缺口,愤怒的江水如旋风般咆哮卷过阿依族人的寨子。等江水平静下来,寨子已经破碎不堪。
劫后余生的人们暗自庆幸,开始清点财产。很幸运,虽然今年的粮食几乎都冲没了,但是家畜们都还在,房屋没有了可以重建,反正竹子有的是。何况还没有到冬天,就是冬天河谷里也不冷。
这次阿奴指挥得当,寨子里无人伤亡,有的人还携带了一些财物出来,想起阿错天天吹嘘妹子如何聪明,有心的族人们看着阿奴的眼神多了一份暖意。实际上若是平常的晚上,寨子人人入睡,就是阿奴警醒,伤亡只怕也不可避免。这次刚刚好是节庆,加上要等着阔阔交代遗言,族人们都没有入睡,疏散快捷,阿奴才捡了个便宜。
刘仲等人跟几个阿依族人抬着丹派也逃出来,云丹坚持步行,等找到地方安置,赫然发现对面正站着老虎一家,想起刚刚杀了一只老虎,他们毛骨肃然。可惜虎妈妈护着崽子,虎爸爸焦躁的来回踱步,没空理他们。
等水退后,震动慢慢停止,已经是第二天傍晚。阿错指挥着族人先去看看寨子里还有没有剩下东西,一边开始埋锅造饭。
阔阔总算在大水冲过家门的时候醒了,听说寨子被冲垮了,吩咐阿错去大屋再找找,里面有一间小屋,存有祖先留下的东西。阿罗和阿都扶他坐起,看见满目苍夷的家园,他长叹一口气,招齐众人后,他艰难说道:“离开这里吧。”众人怀疑自己听错了,他又喘着气一字一句地对阿奴说道:“你-说-地-对,离-开-这-里,回-故-乡-吧。”
可是故乡在那里?阿奴和纳达岩还想细问,阔阔已经溘然闭目,阿都和阿罗痛哭起来。哭声惊动了族人,顿时众人纷纷跪地哀哭。阿错从河谷上来,见族人跪了一地,他惊得扑到父亲面前,见他脸上已经是死灰一片,知道他再也不会醒来,也跪地放声大哭。
美蒂在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服了毒,等达玛找到阿坤回来时,她已经在地上痛的打滚,那种毒会引发剧痛且没有解药。众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痛苦挣扎,阿奴告诉达玛:“你杀了她吧。”阿奴一把捂着阿坤的眼睛,将他抱走,阿坤才五岁,根本不明白怎么回事,母亲痛苦狰狞的面孔吓得他直哭。达玛一咬牙,将匕首**美蒂的心脏,她最后清醒过来,笑了一下就没有了气息。达玛痛哭失声,也不知道是哀悼美蒂还是为了自己无望的爱情。
四兄弟不像阿奴那样有心理准备,一下子失去父母让他们有些发懵。最后看见阿奴忙碌的嗓子都哑了,阿错总算振作起来,打醒阿都和阿罗,吩咐他们去帮忙。
这次只有阿奴的小屋在半山腰,没有被冲走,别的房屋田地都被毁了,人们只有在阿奴的小屋附近,选好位置,重新开始搭盖竹楼。这里地方没有原来大,最后为了赶时间和节省用料,阿奴干脆下令学博噶尔人那样盖起连片的长屋。
达果过来,说这次地震和大水崩掉了三座山,他们房子也被冲走一些,不过大家都有准备,损失不大,下游倒是有两个村寨一个全部被大水卷走,他们逃的不高,一个被山崩崩进了江里,居然还有十余人活着出来投靠了波觉家。最后他感谢阿奴那天报信的号角,提出两族休战。
阿奴问道:“你阿爸的主意?”
达果沉默了一会:“我的。”
阿奴大怒:“你耍着好玩啊,做不了主,说得天花乱坠有什么用。”
“什么是天花?”博噶尔人不信佛,对于天花不了解。
阿奴不理他,她还要准备丧事。
达果才发现不对:“阔阔死了?”
“嗯,我阿妈也死了,你回去告诉你阿爸吧,他肯定很高兴。”
达果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你要做什么,我会配合你,不能再打下去了。”
“恭喜,博噶尔总算有了一个明白人。再告诉你阿爸一个好消息,阔阔去世前,命令我们迁回故乡,所以,请你阿爸让个道吧,要不是嘎龙拉雪崩崩坏了出山的路,我们也不用求你。”
达果愕然:“你们还有故乡?”想想这说法不对,他们是外来人口,当然有家乡,只是:“你们的故乡在那里?”
阿奴摇头:“不知道。”
达果被一个又一个消息砸晕了头,呐呐半晌也问不出什么消息。
阿奴则对关于美蒂和阔阔的葬礼方式与族人起了冲突。
阿依族人先将阔阔和美蒂停放在一个小竹楼里,杀了牛羊祭祀后,绕着竹楼走了七圈,阿错三兄弟带着纳达家和纳克家的人将脸上抓破,血泪齐流,之后就是选择日子火葬。
阔阔是火化后,再等到二年春天播种的时候埋葬。而伽末家与纳达家的葬俗是不一样的,特别美蒂是月神祭司,葬礼的方式更是古怪,需要死后剥皮,用金屑涂满全身埋葬,第二年后又将皮蒙上去,再埋一次。现在寨子里一穷二白,哪有那么多金子。美蒂的心愿既然是与阔阔一起,阿奴认为应该将两人同时火葬。
伽末家的人不情愿,阿奴的舅舅伽尔愤怒的说:“美蒂是尊贵的女王,怎能火葬。”他呶呶不休,当年祖先还有用人殉葬的,现在都简化到无法忍受的地步了,居然还要火葬。
阿奴看看只剩下八百多的族人,女王?村长差不多。她不想跟他吵,美蒂被溺爱养成那样骄纵没有担当又暴躁的性子,这个舅舅难辞其咎。
她叫来阿错,阿罗和阿都,问他们的想法,三兄弟一致同意火葬。阿奴头一歪,指示他们去说服舅舅伽尔,说道若是嫌不够隆重,可以抓几只猴子代替人殉葬。
伽末家族死不松口,最后阿奴也恼了,请他们拿金子出来。
这回伽尔没有了声音,只好坐在妹妹尸体面前大哭,烦得阿奴差点想让他们全部殉葬算了。最后还是阿罗跟舅公谈,他说母亲自尽就是为了跟父亲阔阔一起,如果将两人分开埋葬,母亲的灵魂会不高兴,虽然尊贵的葬礼能让她灵魂不灭,但是她还是愿意跟着父亲的灵魂在一起奔向纳达家的主神埃夫拉那里。伽尔向来溺爱美蒂,想想阿罗说的有理,一切还是尊重美蒂的想法,他最终同意了两人一起火葬。
阿奴松了口气,转头找古戈。他早就给阔阔的墓做好了墓前放置的石雕,石块太重,没有被冲走。现在要给美蒂赶一个出来,阿奴要求精美些,别让伽尔再找她麻烦。
沈嘉木发现那石雕真是精美,没想到古戈还有这个手艺。石雕上是阴刻纹,两个巨大的鸟身狮爪人举着火把,腰间绑着腰带,垂下两根绶带,下面面朝鸟人的三个男孩以手掩着口鼻。
那是阿错,阿罗和阿都。阿奴和阿坤都不是阔阔的孩子。
沈嘉木忽然记起,他见过这种手持火把的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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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节 文字风波
沈嘉木忽然记起,那人面鸟身狮爪人他见过。一个来自西域的蕃客在长安病故,他生前使用的一个铜壶送给了沈嘉木的一个朋友,那个铜壶上就有这种人面鸟身狮爪人图案,据说此人是拜火教徒,上面的鸟人是拜火教的灵光神。
而葬礼抓破面的乃是突厥人特有习俗,最早是在葬礼上以刀划面、破耳、割发。且拜火教在突厥帝国最强大时盛行一时,看来阿依族确有突厥血统,可是他们的语言却不是突厥语。
阿奴听闻沈嘉木的推测,连忙写了一行字给他看,沈嘉木大奇:“这不是突厥文,这是梵文。”他催促阿奴多写几行,抓了跑去找阿波。
突厥?阿奴没想到自己会跟草原大漠上的那个古老民族有联系,现在好像西域已经没有了突厥汗国,阔阔说要回故乡,难道要迁移到茫茫大漠中去?之前自己提议搬迁,也只是想迁出白玛岗,找个安全一点的地层,虫蛇少一点的地方而已。
梵文,那是古印度文,自己又成了印度人了?想起宝莱坞的鼻环美女,美则美矣,阿奴还是一阵恶寒,鼻子一阵发酸。
纳达岩进来时,看见阿奴在揉鼻子,以为阿奴还在为她舅舅伽尔的无礼而难过,忙劝道:“毕竟他最疼你阿妈,想想他的心情,不要跟他计较。”
阿奴没好气:“那谁想过我呢?哪里去变出那么多金子给她涂身体。那个女人说自杀就自杀,一句话也不留,连刚生的儿子都不管了,哪里像个母亲!”
越说她的怨气就越往上冲:“什么女王?真真好笑,就算几百年前的祖先真是尊贵的女王,女王最后的荣光也不属于她,属于那个倒霉亡国的祖宗。现在这个小寨子连一个国家都不是,她凭什么叫女王,搁在中原,不过人家一个小村子,就是一户富裕人家的人口也比这里多些。”
纳达岩无语,阿奴一心向往中原,从小就对阿依族的一切漠不关心。如今两人已经继任,这一族之人该何去何从?真要像阔阔说得那样迁移回故乡吗?其实具体故乡在哪,只怕连阔阔也讲不清楚。
他抱过阿奴,低声安慰道:“过去就算了,想想今后怎办,真要搬出白玛岗?”毕竟阿依族已经在这里生长了几百年,对他们来说,白玛岗就是故乡,真要长途迁徙到陌生的北方草原上,只怕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生活。
阿奴也头疼:“搬哪去呢?哪里的土地没有主人?谁能容得下我们?外面都叫我们巫族,黑族,我还怕出去像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呢,乌蛮人那块倒是合适,大家都崇巫,可是他们地盘护的紧,排外的很,从不与人通婚,这次肯让索玛姐姐嫁给刘畅我都觉得奇怪。”
阿奴又将沈嘉木的想法说了一下,再给纳达岩解释突厥是草原大漠的一支剽悍民族,曾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后来又消失了,具体飘荡去到哪了她也不知道,毕竟那是游牧民族。
搬到北方草原毕竟不现实,两人一时无计,干脆丢开了,刚刚遭了地震和洪灾,要做的事情很多。
选定了吉日将阔阔和美蒂火化后。骨灰装了起来,准备明年春天下葬。
阿错等人脸上的血痕刚刚结痂,在火化的时候又被抓破一次。阿奴边给他们边上药边唠叨,手指甲一定要洗干净,别不小心得了破伤风。阿错他们不知道破伤风是什么,阿奴只好再解释那是一种无法救治的病,得了会死人。
直忙到冬天,房子总算全部盖好,其间达果又来过几次,说金杜不愿意让道。阿奴现在也不知道要怎办,对此无可无不可。
他们上山收集了很多达谢和达荠,这是一种棕榈野生植物,淀粉含量很高,是白玛岗的人渡过荒年的主要食物,也就是那些吐蕃人说的糌粑树。达谢就是选择粗壮结果的达谢树,砍去根和梢,茎部去皮切片舂碎,经水浸泡去渣后制成淀粉。达荠也差不多,就是加工时间长些,待发酵后,再过滤沉淀。吃法有两种,一是烙饼,二是做稠糊,还可以酿酒。
寨子里的女人们还采集了很多树皮以及咬人草,里面的纤维可以织布缝衣。
沈嘉木继续着他的夫子生涯。因为大雪封山出不去,无事可做,向巴、罗桑和阿波也兴致勃勃的当上了老师。这次阿奴把一些阿依族孩子扔给了他们,同时阿罗、阿都和阿坤三兄弟也被阿奴赶进了竹楼学堂。
这两个野惯了的双胞胎新鲜两天就不干了。两只小白虎被阿罗和阿都硬拗走,阿罗给老虎起名叫阿都,阿都给他那只起名叫阿罗,两人吵起来,最后阿奴被他们烦得头疼,指着阿罗的那只说叫‘罗罗’,再指着阿都的那只说叫‘都都’。她威胁两人马上回去上课,再有异议,上次的痒痒粉还没有用完。阿奴明显心气不好,两人吓得噤声,那个痒痒粉厉害,他们背都快抓烂了,到了半夜才好起来。
阿坤才五岁,母亲去世后,达玛无心管他,他嘟着肥肥的小下巴天天粘着阿奴,阿奴对着他一通乱亲,亲的他咯咯笑,最后背着拉妲做的小书包,也被阿奴忽悠着去上学了。
忽然有一日,阿奴发现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想起阔阔去世前吩咐阿错去找东西,最后阿错拿来了一个牛皮革囊,因为太忙,搁在架子上都给忘记了。
这个牛皮革囊用火漆封得很严实,所以水没有渗透进去。她用刀割开一看,是一些写满了字的羊皮纸,还有画像,上面的字她不认识。
她去找纳达岩,纳达岩正在和向巴谈笑风生。阿奴皱眉,阿岩向来很少情绪外露,这么高兴真是难得。她不想搅了他的兴致,转身走了。
那些羊皮纸,纳达岩看过了后说他也不认识上面的字。至于画像,四男三女有七张,大概是祖先的画像。
阿奴拿了一张羊皮给沈嘉木看,沈嘉木和阿波摇头,上次阿奴写的的确是梵文,这上面的他们就不认识了。
沈嘉木问道:“你梵文跟谁学的?”
阿奴看向纳达岩,纳达岩摸摸鼻子:“我天生就会这种文字。”
阿奴张大嘴,他还教了自己和阿错梵文,这种文字居然不是阿依族的。阿奴知道纳达岩跟自己一样,有着前世的记忆残片,只是自己的记忆内容比他更多些。纳达岩只记得自己在一个茫茫草原的古旧寺庙里修行的片段,这个他曾经告诉阿奴,所以阿奴很不愿意他去寺庙,生恐他想起和尚生涯,抛下自己一去不回头。但是他从没有说过这种文字是他前世学过的。
阿奴越想越惶恐,眼泪一滴滴落下来。纳达岩本没在意,忽然发现阿奴垂泪,大惊失色,想破头也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了阿奴,只好陪着小心看阿奴脸色行事,哪知道阿奴这以后就再不肯理他。
直到晚上,纳达岩哄了半天,阿奴才漏出口风,说纳达岩隐瞒她文字的事。纳达岩想起当年的事,那时候是阿奴说要学写字,阿依族没有文字,自己想起记忆深处里有一种文字,就一点一点的回想起来融会贯通后再教给阿奴,没想到今天她为了这个哭了半天。
阿奴听他解释完,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搂着他的脖子撒娇。纳达岩只要她不哭就好,哪里敢真的生气。
山中夜凉,两人躺在火塘边偎依着取暖,耳鬓厮磨,渐渐唇舌交缠,纳达岩最后用了很大控制力才将自己和阿奴分开,阿奴‘吃吃’地坏笑,被纳达岩打了一下,他颓丧地问道:“今年应该是二十七了吧。”
“嗯,长的真慢。”阿奴很抱歉。
两人没有秘密,她很早就告诉了纳达岩自己也有前世的记忆,记忆里的那些东西阿奴尽量转换成他能理解的东西,然后再讲解给他听。阿奴的前世虽然是草根,但是生活富裕,吃穿不愁,转生在这个蛮荒部落里,若没有阿岩这个同盟者,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挨得下去。只是奇怪的是,记忆里没有多余的情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每日重复的上学读书,读书上学,居然还记得几个老师,同学的印象是几乎都没有了,最后的记忆终止在十六岁。而纳达岩的记忆里也是每日念经、打坐、撞钟,生活比阿奴更单调,但是他过去的记忆在不停的增加中,阿奴总是害怕他有完全想起来的一天。
年终岁末,阿奴清闲下来,有时间开始看书画画,书自然是沈嘉木带来的。她已经开始学画画,上次求刘仲画地图,现在连地图的一根线也没有看见,求人不如求己,阿奴干脆自己学上了。
有时候人发懒,她就什么也不做。
那天刘仲和云丹来找她时,阿奴正捧着青柠檬蜂蜜茶倚在竹窗前发呆,窗外一树繁花,落英满地,见他们前来,阿奴恍然一笑,眼波流转,两青涩少年顿时心跳如鼓,刘仲蓦地想起阿奴和自己已经十二岁了。
尽管发生了那么多事,这一年还是转眼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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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 收服部众
整个冬天隔着峡谷都能听见博噶尔人过新年的歌舞声,他们要过三次新年,十一月一日一次,十二月一日是大年,再就是一月一日过第三个年。过年过的如此漫长真是幸福,刘仲羡慕的两眼放光,沈嘉木给他的课业又重又多,很久没有出去玩了,他开始怀念起刚刚来的日子。
转眼到春耕之前,阿奴在学堂宣布放假,每年第一朵桃花开时开始春耕,也是阿依族新年伊始。孩子们欢呼着冲出学堂,沈嘉木笑眯眯的跟出来,后面是蔫头耷脑的李长风和刘仲,沈嘉木又给他们布置了一大堆功课。自从发现李长风居然钻起一个叫尧娑的阿依族姑娘的小竹楼,“无媒苟合!”沈夫子气得发抖。他管不着阿依族的放荡风俗,管自己的徒弟还是没人敢置喙的。他将李长风训斥了整整三天,据刘仲估摸他这个舅舅做夫子也就这三天最过瘾,半天下来不用喝一口水的。十二等人见状立刻转为地下工作,偷偷摸摸倒是别有趣味,其实沈嘉木倒不会去管他们。
李长风被拘在屋子里做功课做得昏天黑地,尧娑一怒告到阿奴那里,阿奴摊摊手,拴不住男人那是你没本事。尧娑没想到被一个孩子看低,但是想想阿奴降服纳达岩的本事,又无话可说,寨子里的女人们至今没有一个能让他多看一眼。她赌气吹着竹叶在李长风屋外转了几天,却得不到回应,恼恨他心肠凉薄,转头又与一个阿依族男子相好。李长风闻知尧娑这么快就变心如遭晴天霹雳,初恋夭折让他萎靡不振了好长时间。刘仲和云丹只好陪着他,丹派的伤好了,现在活蹦乱跳的也跟他们瞎掺和。
新年的祭祀牺牲仍然是猴子,阿错他们早就猎好了。每年的祭祀阿依族都要杀掉几十只猴子以替代人祭,猴子太像人,若是丑一些的猴子还好,这里有一种猴子一身雪白,非常可爱,宛若林间精灵,阿奴每每看了都不忍心。这次又是那种白猴,刘仲几次欲言又止,阿奴在猴笼边上转来转去,见它们叫声凄凄,一双双眼睛哀婉的看着她,她最后咬咬牙,找来阿错将猴子放了,说以后祭祀全部用家畜。
阿错担心族人反对,阿奴又叫阿罗和阿都去抓大只的山鸡,抓到的山鸡务必用鸡爪谷喂得饱饱的。
祭祀那天,见祭品改变,伽末家和夏林家首先发难,阿奴的舅舅伽尔气势汹汹。阿奴慢条斯理的胡诌:“我梦见了阔阔和阿妈了,他们现在过的很好,就是祖先对每年的猴祭不满意,猴子太臭了。”
这是什么理由?族人起了微微的骚动,阿奴继续说道:“而且猴子不能替代奴隶,他们只会捣的一团糟,什么也不会做。”
底下的人脸色都变了,阿奴是要改用人祭?这个理由冠冕堂皇,伽末家没有了反对理由,纳克家和夏林家一下子没有声音。据说几百年前主人去世时,都有一批人要殉葬,如果阿奴恢复人祭,最先倒霉的就是本来身为奴仆的他们。随后他们开始交头接耳,说什么也不能让人祭恢复。
阿奴听见他们反对的低低声浪,微微一笑,久到众人都惶恐不安的时候,她叫阿错拿来一个竹子编织的人形物,那个竹偶穿着棕丝衣衫,脸上五官齐备,她说道:“阔阔说用这个可以替代,中原汉人祭祀用的是纸人纸马,或者是木偶,博噶尔人也有用竹偶。”
伽尔冷笑:“什么都是你一个人说的,这个可以替代人么?你哪有那本事?”
众人想起阔阔也说过阿奴没有巫女的法力,心中惊疑不定。
阿奴一脸无所谓:“那就用人祭好啦,猴祭太不恭敬。”
几百年来相互通婚,阿依族血缘关系如犬牙差互,人人都是亲戚,不管送哪个上祭祀台大家都不愿意,即使是祖先的要求。族人们当即对伽尔怒目而视,伽尔没想到盟友一下子倒戈,顿时要说的话哽在喉咙口,说不出咽不下,难受之极。
纳达岩维护道:“阿奴的巫术是不好,但是她的预言梦却很灵验。”
“对啊,那次我们掉进金沙江,阿奴就说梦见我们没死。”昆达马上应和,上次一起跟去的族人也想起有这么回事,纷纷赞同昆达的说法。
伽尔和夏林家的长老季松不服,最后伽尔说道:“若是今年鸟卜不吉,你就要让出族长的位置。”
一些看好阿奴的族人不干了:“哪有这样的,就是美蒂在的时候,鸟卜也没有年年吉利的。”
阿奴心里冷嗤这个村长我还不想做呢,嘴上却气势十足的应道:“好。”
烧了二十个竹偶后,又宰了一只大额牛和十只鸡,阿奴觑见众人的表情微微满意,于是起身前往山里。
每一任的族长兼巫女都要在新年时进山祈祷,据说会有一只山鸡般的大鸟飞到手掌上,然后巫女给鸟开膛破肚,胃里是谷粒,则当年一定是个好年头,如果里面是沙石,那当年一定有大灾。
阿奴不是公冶长,根本不会招鸟唤兽,她很怀疑其实美蒂她们也是作假,若她是鸟,也不愿意突然脑子抽风跑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怀里送死。
几天前,她就和阿罗阿都串通好了,反正也不会有人敢看。
阿罗早就逮好了一只雄雉,用绳子系在树下,喂了它几天鸡爪谷,他拍胸脯保证鸟的胃里一定是谷粒。
实际操作遇上了大麻烦。那只雉鸟只有一只脚被长长的麻绳拴住,根本不影响它飞到树上,见有人来,它紧张的扑拉着美丽的翅膀剧烈的上下翻飞,最后站在树上居高临下对着阿奴虎视眈眈,大有你敢上前我就啄死你的气势。
阿奴欲哭无泪,阿罗还跟她保证很好抓来着,那只巨鸟翅膀伸张开来比她还高。她对着那只大鸟甩了几次绳镖,都被它躲过去,有一次烦了直接用翅膀一扇,绳镖就直直的扎在了树上,阿奴急得直跳脚。
现在怎办?早知道叫阿罗杀好放在这里,只是万一有食肉野兽经过就白费功夫了。
阿奴正急得团团转,忽然想起刘仲和李长风几个还在学堂里写文章。学堂位于长屋最边上,找他们不会被族人发现。
她只好返回,学堂里云丹也在,三人偷偷从窗户翻出,跟着阿奴走了半天才找到那棵树。看见那只高高在上神气活现的野鸡,三人吭哧吭哧的乱笑,去抓绳子准备把鸟拉下来,结果反而被它啄的头发散乱。最后云丹灵光一闪问道:“你要死的活的?”
“死的。”阿奴已经没有力气了。
唉!三人相视而笑,还以为阿奴要活的。死的好办,李长风拿出靴子里的匕首,手一扬,那只野鸡应声栽倒。阿奴佩服的五体投地,他顺手再替阿奴将鸟肚子破开,找到鸟胃,剖开一看,果然里面全是谷粒。
阿弥陀佛,总算好了,刘仲问道:“若是里面都是沙子怎办?”
阿奴解开随身带的一个布袋,里面都是谷粒,她得意的笑:“填进去就是了。“
三个男孩子是古人,对祭祀都很看重,连刘仲都蛮虔诚的。没想到阿奴胆大包天到连祭祀仪式都敢作假,骇得直摇头。这死丫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那只鸟拿回去,上上大吉,伽尔和夏林家彻底没有话说,其余族人也心服口服,纷纷表示愿意听从阿奴的差遣。
罗桑自从来到阿依族就不受待见,每日只跟向巴做伴,闲暇时辩经论法,上学堂教教书,倒也惬意,只是阿依族人都不上他的课。美蒂自杀,他居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之后几天他心情郁郁的四处游走,阿奴无暇顾及,只有叫云丹看着他。后来他听说了阔阔的遗言,想了几日后告诉阿奴:“你们还是搬出去吧。”
阿奴发愁:“我以前跟阔阔那么说,只是想利用族里的人手出去闯一闯,还真没想过把整个族搬走。”八百多号人在外没有营生怎么过日子?
“不怕,打箭炉附近的草原上我叫老吉宗买了个牧场,容纳一百人没有问题,我们一点一点来,不要一次搬出去,这样压力小很多。”
见阿奴不语,他又补充道:“八百多人实在不多,洛隆那里也缺少人手,只是这样你们就要分开。”
做人家奴隶或者佃户都不是阿奴想要的。还有高原反应,阿依族生活在低海拔河谷,高原生活未必能适应。她想先出去一部分人闯闯,做点生意什么的,在外面搞个据点再说。当然最好的选择是在中原的边境三不管的地带,八百多人扔进去跟沧海一粟似的没人注意,运气好的话找个地方还可以像乌蛮人那样占山为王。只是中原现在内乱,阿奴思来想去心中没底。她决定找纳达岩和长老们商量。
他们最终决定了搬迁,上次阿奴带着他们走一趟中原,中原的富庶繁华让族人大开眼界,他们回来后绘声绘色的讲述更是让人神往,至今聚会上讲故事的还是古戈、昆达、德钦那帮人。还有除了白玛岗地质灾害频发令人防不胜防外,最主要的压力还是来自金杜,博噶尔人如跗骨之蛆,阿依族实在无力再应战。
达果说他父亲并没有要罢休的样子,阿奴很恼火的问了一句:“那你阿爸身体如何?”
达果摸不着头脑:“很好。”
“饭量?”
“跟以前一样,很好。”达果突然发现阿奴的眼神杀气腾腾,有些了悟:“那个,你杀不了我阿爸,扭布(巫师)给他下了最强的保护咒。”
还魔幻了?博噶尔人的扭布(巫师)和米记(神汉)也没什么法力,来这里这么久,她也只见过阔阔和阿岩会一点幻术而已,阿奴对此的定义是超能力,两人的占卜术和观星术阿奴不置可否。她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模样说:“要不他死,要不你死,你自己选择。”
阿奴忽得变脸,达果胆寒,连滚带爬地跑走:“一个都不想死。”
没走两步,他扑到在地上,心慌脚软,连气也喘不上来,他叫道:“我没喝你的酒啊?”
“笨蛋,毒也可以下到水果里。”阿奴拿起一根棍子得意地对着达果的肚皮戳了戳,她在中原的时候做了根铜管针,,毒汁一点一点注射进水果里,虽然孔大了些,但是做成虫咬的样子就行,达果一向认为虫咬过的果子甜。
达果差点想咬死她,自己怎么这么傻,还以为这个死丫头不会对付自己。
没有多久,达果觉得自己气息奄奄,快要死了,眼角余光看见哥哥达玛,顿时哀嚎起来:“阿哥救命啊!”
达玛早警告过达果不要经常来看他,实际上达果每次都是打着安慰达玛的幌子找阿奴。阿奴的性情达玛捉摸不透,只有低声下气道:“开个条件吧。”
“简单,第一,你父亲重病到我们平安迁出为止;第二……”
“要病多久?”还是一个一个问清楚的好。
“大约两三年。”
“啊?”两兄弟惊愕的大叫,达玛问道:“你有药?”金杜现在一顿吃三碗饭,要他生病除非下药。
“有,可以让他浑身无力,连解手都要人扶。”
“第二呢?”要是没有行为能力到那份上,金杜会自杀,如果拿得动刀的话。
“第二,一年杀一点你们的牛,三年内所有牛的数量要小于三百头,我指的是所有的,包括你阿爸可以借到的博噶尔人的牛。”
“你还是杀了我吧。”达果又嚎起来,那些牛总共近两千多头,这个小恶魔要他们博噶尔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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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节 米利些白
阿奴唇角泛起一丝冷笑:“这种毒药我做了很多,还有剧毒药,一碰就死,让你们整个寨子全倒下都没有问题,不过看在你和达玛帮了我几次的份上,预先警告一下而已,你们如果不肯消停让道,非要拼个鱼死网破那就试试。”也不多说,丢下两兄弟就走了。
对于自己送上门来找死,达果后悔万分,兄弟俩坐困愁肠。达玛见达果像一滩烂泥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醒悟到达果中的毒就是阿奴说的那种。达玛大骇,想不到阿奴的毒如此霸道。近些年阿依族用的毒药迷药都出自阿奴之手,他见识过迷药的药性,比往日里他们狩猎时涂在毒箭上的大很多倍,也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达玛自从上次对阿奴求恳被驳回,他忽然发现这个小姑娘远不是外表那么甜美可人,实际上她性情阴冷,喜怒无常,万一真的制有大量的毒药,以阿奴的脾性,只怕真会用上,想象一下族人手足无力,任人鱼肉的样子,达玛心惊胆裂。
他高估了阿奴,阿奴哪里有法子制作那么多毒药。以前看小说电视,里面的武林人士随手就是一把毒药迷药,真真携带方便,使用快捷,居家旅行穿越必带之良方。实际操作才发现根本不可行。砒霜水银之类的矿物质她没处找,动物类的比如鸠酒、鹤顶红、蛇毒,鸠她不认识,鹤她没看见,那个鹤顶有毒没毒还不知道,蛇么,她不敢抓,寨子里有蛇毒,她愣是没敢用,那个貌似划破点皮就会中毒,没有解药,蛇毒血清她只听过没有见过。最后只有植物可以选择,阿依族使用的毒药大都是植物中的榨取汁液或碾碎的粉末,光保存就很麻烦了,放两天就发霉了,细菌可不怕毒,大多数植物毒药要进入胃里才能起作用,一股子怪味光舌头那关就过不了。不能像罐头一样加热杀菌,因为一加热或者晒干毒性就减小或者干脆消失,自然做不成干粉保存;找不到防腐剂;没法萃取;大多数植物的毒性都不是马上见效的,量还要足够大,长途跋涉带大量这些毒液几乎不可能;见血封侯之类的烈性植物毒药,她还没有找到过,现在她只能做到现用现做。
仅是用来毒倒达果的那种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那是一种叫‘黑果果’的植物的嫩叶和未成熟的果实里榨出来的汁液,这种汁液量大可致人痴呆甚至心脏骤停死亡,阿奴不想杀人,混合上其他的几种植物汁液改良一下毒性,用来做实验的鸡都死了十几只才做出大约一百毫升。她还专门找了冰块来存放。
达果艰难的蠕动嘴唇:“米利些白。”
达玛烦躁的踱来踱去:“我知道。”
他会嫁给美蒂,其实是在一次决斗中输给了她成了俘虏。美蒂高挑健壮,以她的骄横、美貌和长刀闻名白玛岗,他那年才十六岁,是波觉家下任的族长,心高气傲。美蒂下场挑战他,他们向来看不起女人,达玛不愿意跟女人打,被美蒂羞辱了一顿,最后在族人的怒骂声中与美蒂对决,怒火冲昏头脑的他被美蒂一刀砍翻在地,他很惊讶,这个女人的力气真大,闭上眼睛等死的时候,忽然听见美蒂笑起来:“长的不错,今天卦象上说我的丈夫会出现,看来就是你了。”他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见眼前的女人美艳不可方物,笑容如宝石般耀眼,顿时看呆了。他被阿依族人捆绑起来后,只听见美蒂得意洋洋地对暴跳如雷的金杜说道:“按你们的规矩要下聘吧?”金杜顿时气昏过去,达玛心里五味杂陈。金杜对他们日日洗脑,要杀尽阿依族人,可是每年的决斗有输有赢,决斗输的那方就是死。他的叔叔,还有几个亲戚都死在阿依族手里。阿依族人也有很多死在他们手里,而且每次参与决斗的都是两族中最强壮的男子,这样没有几年,波觉家族和阿依族都变得衰弱下来。
婚事一开始他不愿意,可是只要美蒂对他笑一笑,他就手足无措。她与博噶尔人的姑娘们都不一样,浓烈的像团火,最后终于把他也点着了。达玛满心苦涩的想,阿爸其实更愿意他这个无能的儿子死在决斗中吧。然而他舍弃了家族嫁给美蒂,美蒂却不爱他,她爱的是阔阔,阔阔比她大了二十来岁,两人的关系就像纳达岩和阿奴。阿奴长的跟美蒂一模一样,却是两个性子,满腹心机。她这次大概是想通过‘米利些白’强迫阿爸和解。
珞巴族包括博噶尔人,他们都是男权家长制社会,男子的尊严丝毫不能损害,一旦某人觉得尊严被辱,往往就要举行一种叫‘米利些白’的仪式,以维护自己的尊严。所谓‘米利些白’,就是认为尊严被损害的一方,在自己家门前杀一头牛,肉当场就分送给前来围观的人,将牛尾派人送给对方。对方见了送来的牛尾后,也在自己家门口杀一只牛,亦以牛尾回敬。如果双方杀了同样多的牛,彼此就有和解的意思,就此了结恩怨、如若一方不肯善罢甘休,就会杀更多的牛,直到对方无力宰杀为止。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的牛杀完后,同族的人和亲戚都有支援的义务,把自家的牛借出来供当事人宰杀,以后偿还。这种一来一往拉锯战似的挑战中,耗费巨大,双方不肯退让,相互加码,牛越杀越多。如果有一方最后拿不出牛来接受挑战的话,不仅在人前丢尽面子,珞巴族人认为神明也会降下灾祸。因此遇上这种挑战,有些人甚至把家人卖掉,换回牛只宰杀。
金杜他肯定不会愿意和解,所以阿奴要将他们的牛提前杀掉,这样当阿依族送来牛尾,金杜发现没有牛可供宰杀时,没有办法的前提下,他只能和解。若是不肯和解,那对波觉家族来说将是一场家破人亡的灾难。名誉扫地不说,达玛还有五个妹妹,没有牛,只怕金杜会卖掉妹妹们,他不能坐视这种情况发生。达果还要继承族长的位置,家族破产达果怎么办?
不能让阿奴给父亲下药,牛是很重要的财产,祭祀都要用到牛,也不能有损失。怎样才能让阿爸同意和解,达玛想的头疼。
看见达果似乎昏迷了,他紧张得叫来阿奴,阿奴看了看:“没事,他睡着了。”
达玛恨铁不成钢,踹了弟弟一脚。
阿奴问道:“考虑的怎样?”
达玛咬牙问道:“为什么要三年?”
阿奴苦笑,也不瞒他:“这么多人,一下子搬出去,怎么生活?只有一点一点的来了,准备工作大约要做三年吧,也有可能更久。”
阿奴问他:“一起走吗?”达玛肯定回不去,身为博噶尔勇士嫁给一个仇家女人,那个女人还为别人殉情了,博噶尔人看不起他。
达玛低头不语,良久方道:“我有法子,不需要三年。”
“呃?”
“寨子里有大约三百多头牛吧?”
“嗯,包括小牛。”
“你要做‘米利些白’,寨子里的牛太少啦,包括山外,我阿爸可以筹借到近两千只牛。”
那么多!阿奴震惊,博噶尔人养牛主要是为了祭祀,她还以为最多不超过五百头。要杀那么多牛的确强人所难,阿奴顿时泄气。
“还可以找一个人”
“谁?”
“找嘎郎王做调解人,他一直想染指白玛岗。”
“他肯帮我们?为什么?当然,我们的领地作为酬金交给他是没有问题,但是你们……”
“波觉家大概也要依附于他了。”达玛缓慢的说。
“为什么?”
“你们走后,嘎郎王肯定会来接收你们的地盘,你们与他不过隔着一个嘎龙拉山而已。将道路打通对他来说不是很困难的事。要是这样,他的领地就与我们接壤了。”达玛苦笑,他们也无力应付嘎郎王的进攻。
“嗯,那倒是,怎么把他给忘了,这样我们就不用求你阿爸了?”阿奴喜道,走两步转而又想到:“不行,又不能马上搬走,还要几年呢,这几年的太平还要保证。”
“所以才要你去找嘎郎王调解。”
“你们依附于他,这样就要给他交税,还要服差役的。”
“我们已经年年进贡一些贵重山货给他了,他的地盘据说越来越大,我们要买卖一些必需品,就要经过他的领地,嘎郎王已经几次透出口风要求我们交税,与其等他没了耐性攻打,不如我们自己先臣服于他,这样损失会更少些,这些年波觉家的青壮年消耗太大了。”达玛苦笑连连,两族械斗百年,损失的不止是阿依族。“嘎郎王慷慨仗义,为人还是不错,父亲一向很敬重他,由他出面……”
“你父亲肯听劝?”
“不肯。”见阿奴闻言小脸像吃了酸梅一样皱成一团,达玛说道:“但是只要嘎郎王肯借给你们牛,父亲会考虑其中的厉害关系。”
阿奴朝达果努努嘴,达玛说道:“我来说服他。”
阿奴最后拿出了一个药包,里面有一些粉末,她解释:“拿给达果,这个一次下指甲盖那个大一点到你父亲的酒里,在嘎郎王的使者来之前的几天。放心,不是要命的药,一次只是让他头晕几个时辰,让他以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衰弱,这样他更有可能同意。”
达玛犹疑的接过纸包,阿奴笑起来:“那么害怕做什么,说了不会害他,我还怕你们报复呢。”
达玛想想也对,还是将药包藏好。阿奴拿来一碗蛋清,叫达玛给达果灌下去。没有多久,达果醒来,听完达玛的话,沉默良久,说道:“父亲也说向嘎郎王交税是逃不过的,我再劝劝父亲。”他们跟阿依族人械斗百年,双方元气大伤,一个要远走,一个要臣服于他人,以往自由自在如土皇帝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达果黯然神伤。
这就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另一间竹楼里,沈嘉木等人也在大发感慨,对于阿奴要迁至打箭炉,刘仲和云丹心下窃喜。
阿奴苦笑:“达玛嫁给我阿妈,金杜认为是羞辱,死活不肯和解。如今,怎么看赢家都是嘎郎王。”
刘仲等人来了半年多,阿依族语也能听一些,发现阿奴的母亲居然是娶了三个丈夫。古戈、昆达等早先认识的人还隐晦的说过阿奴母女势同水火,古戈是阿奴乳母的丈夫,自然都是偏着阿奴,对美蒂没什么好话,昆达等人更客气些,但是他们话语里都透露出美蒂最初是想饿死阿奴,后来虽然后悔了,但是阿奴却不肯原谅她。这让沈嘉木,沈青娘等人不能接受,又不是养不起女儿的穷人,更何况在他们家女儿更金贵。
沈青娘想起阿奴婚礼上她母亲都不肯出面,还有那些人恶毒的眼神,很是替阿奴伤心,又不好当着她的面说她生母的不是,只好愤愤的说:“不如叫那个达玛回去得了。”
阿奴摇头:“其实他原来是俘虏,后来我阿妈给他留了条性命,博噶尔人看不起他,他无处可去。”阿奴细说了当年达玛与美蒂的情史。
众人为美蒂的行为咋舌。
阿奴望着远处正在耕田插秧的族人们,怅然道:“我知道你们觉得她很野蛮,但是这里习俗就是这样,自小她就像个太阳,一切都是以她为中心,族人们都喜欢她,对我反而没那么……”
她出生后美蒂卜了一卦,认为阿奴来历不明,她产后大出血险些丧命都是阿奴害得,她还以为血出太多,闪失了生育能力。他们历来迷信,既然这个孩子来历不明,那就不是自己的孩子,所以她当初才会那么憎恨阿奴,没有直说阿奴是魔鬼转世拿去祭天已经是手下留情了。阿奴想也许她也不忍心,才会派人去请纳达岩。那时候自己刚刚清醒过来,发现周围一切黑乎乎的,像被个袋子装着,于是惊恐的拳打脚踢拼命挤出去,这就是美蒂早产的原因,美蒂大出血还真是自己害得,这样的因果关系让阿奴郁卒了很久。即使后来有阔阔为自己正名,但是心结已经种下,来自后世的阿奴无法原谅一个母亲只是因为占卜就要杀亲生女儿。她出生后离群索居,跟族人没什么感情,族人自然不喜欢她。而美蒂实际上正是一个标准的蛮族公主形象,在族人中很有号召力,美丽多情又蛮不讲理,翻脸像翻书一样。如果她不是自己的母亲,阿奴也许会觉得她可爱,连罗桑这种过尽千帆的男人都对她念念不忘。
见阿奴神情郁郁,刘仲安慰道:“我也很喜欢你啊。”
众人笑起来,阿奴红了脸,狠狠的敲他一记:“乱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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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节 两族和解
刘仲等人日日上课,阿奴有时还安排他们上山打猎,下田除草,他们跟着阿错等人学了不少。收藏*顶点~小说~网至少,现在就是将刘仲独自扔在深山老林里他也能存活。沈嘉木和沈青娘见刘仲渐渐褪去娇气,颇为欣慰,心想自家的孩子还是要别人来教。
山里桃花次第盛开,漫山遍野云蒸霞蔚。学堂的竹楼旁边就有一棵巨大的桃树,阿奴说大约有百年树龄,树干两人才能合抱,有两层楼高,刘仲等人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高的桃树。此刻满满一树粉色花朵,春风轻拂,花瓣如雨飘落,衬着远山如黛,似梦还真,众人看得心炫神迷。
阿奴笑道:“去年桃花没有赏成,今年补赏如何?”
少年们欣然应命,沈嘉木赞道:“阿奴风雅。”
阿奴命把学堂里所有的窗子都打开,屋子四面都是桃花,山坡下更是粉白相间一片流云飞霞,她说道:“赏桃花还需就着好酒。”
沈嘉木颔首,阿奴拿来一个葫芦装的竹果酒,这种酒是用竹子与野果酿的,一打开一股竹香扑面而来,阿波吸了吸鼻子,阿奴一笑,又拿出一大包果脯,里面就有桃脯。
几个阿依族孩子包括阿坤看着果脯流口水,阿奴一人抓了一把让他们自己玩去。
刘仲见阿奴正襟危坐,拿出一套竹根抠的酒杯,个个奇形怪状,精巧古拙,凑过来低声笑道:“你何时开始学的文绉绉的?”
阿奴手指压在唇角‘嘘’了一声,刘仲顺着她的眼神觑见李长风的衣角消失在拐弯处,连忙问道:“你帮那只驴子做什么?”
阿奴压低嗓音:“他要见尧娑。”
李长风日日被沈嘉木看的死死的,毕竟还是十来岁的少年,他不甘心尧娑转投别人怀抱,特地求阿奴拖住沈嘉木。
刘仲眼皮一跳,只有阿奴敢当面忽悠沈嘉木。
果然沈嘉木见阿奴拿出那套酒杯,眼睛一亮,拿在手上把玩许久,阿奴见他喜欢,说道:“若是先生喜欢就拿去,这是哥哥做的。”
窗外阿错正和阿蕾两人在树下卿卿我我,怕沈嘉木触情生情想起可怜的大师兄,刘仲急忙转移话题:“这种桃子做成果脯倒是比鲜桃好吃。”
阿奴应道:“蜂蜜浸渍的,可吃出来了?”
阿波见他们装腔作势三言两语,就是没人倒酒,急得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众人哄笑,也纷纷自力更生,屋子里顿时酒香四溢……
刘仲咽下一口酒说道:“去年我看见你们这里的牛都会边吃桃子边吐核,猪却不会。”
“是,这里的桃树大都是野生的,都是猪边吃边跑边拉屎,四处播种长起来的。”
刘仲听了,顿时一口桃脯噎在喉咙口吞不下去,差点两眼泛白。阿奴连忙给他灌了一口酒才顺下去。
他抚抚胸口抱怨道:“你老是作弄我。”
阿奴弯弯嘴角,道歉的毫无诚意:“这次是无心的。”她又拿出一竹筒冰,切碎在白色的木碟里,浇上蜂蜜,撒上洗好的桃花瓣,雪白粉红,看着善心悦目,她又呈给沈嘉木:“先生请试试看。”
沈嘉木试了一口,赞道:“色香味俱全。”
阿奴又分送了几碗给罗桑他们。他们酒喝多了,虽是果酒,也会上头,此时冰凉的蜂蜜冰沙夹杂着桃花的清香,抿一口酒意全消,众人纷纷赞赏阿奴心灵手巧。
阿奴得意洋洋,刘仲看了好笑,几句好话就让她像只猫咪一样翘起尾巴。
他看那碟子眼熟,好像是李长风这些天在加工的东西,果然,阿奴悄悄说道:“我描了一套碟子的样子,叫大师兄用一种叫‘乌叮当’的木头做的,它的皮是黑色的,里面木头却是乳白色,还有股清香,很淡,你闻闻。”
刘仲呛了一口酒,又是咳嗽又是摇头,阿奴死也不肯改索要酬金的习惯,李长风两袖清风,只有叫他做工抵债。
刘仲问道:“你什么时候去打箭炉?”
“族里事物繁多,我不去,古戈带人和阿爸去,阿爸还要去见嘎郎王,请他帮忙。”
刘仲问沈嘉木:“舅舅,那我们怎办?”
沈嘉木微微沉吟。
罗桑说道:“路上太难走,你们不如等阿奴有空一起出山,我带十二先去打箭炉打探一下,有了你们家人的确切消息再回来接你们。”
沈嘉木与沈青娘商议,两人虽然思乡心切,但是深觉行路艰难,万一沈谦没来,不就是白跑一趟。刘仲想要是先走,如果沈谦来接,他就看不到阿奴,说实话,他自小到大也只有阿奴与云丹两个朋友而已,实在舍不得。偷偷的磨着沈青娘,要等阿奴一起。沈青娘拗不过他,只好告诉沈嘉木再等一等也好。沈嘉木本拿不定主意,见是沈青娘的决定,不疑有他,就这么定下了。
李长风拉着脸回来,尧娑拒绝了他。
据说勾搭沈嘉木的一个也没得到回应,云丹也是。按理沈嘉木是个守礼君子,阿奴能理解,云丹又没有礼教的约束,拉隆现在都成了很受欢迎的大众情人,阿依族姑娘个个貌美,他怎么会无动于衷?阿奴问了几个寨子里的姑娘,她们都嫌弃云丹的大胡子,跟野草似的。阿奴笑喷,闹半天云丹是没人要。
转眼到了六月,多雄拉山口开山,博噶尔人做过开山仪式后,达果来接罗桑等人悄悄出了山。这次罗桑和向巴把云丹、十二、丹派和拉隆等人都带走了。古戈带人背着去年搜集的贵重药材跟着罗桑准备去打箭炉打前站。阿错带着阿蕾和阿宝去播州(贵阳)杨家提亲,顺便为阿依族探探出路。为了给他撑面子,阿奴将去年得到的财物捡了一批成色好的,叫他带上做聘礼,一些差些的给他做路费,同行的还有昆达几个上次一起出山的人,又补充了几个身手不错的勇士。纳达岩也要跟着走,说是拉巴顿丹那里的学业还没有完成。这么急?阿奴心中不舍又疑惑,但是想想以后族里有个真正的医生也是件好事,于是同意了,不过要求他在自己十五岁成年礼时必须赶回来,纳达岩闻言笑得满脸通红,阿奴回味过来,‘啐’了一口,红着脸也笑了。隔日跟着寨子里的女人挥泪送走了他们。
九月份嘎郎王的使者迦南进山了,带来嘎郎王的指示,若是阿依族要做‘米利些白’与金杜和解,嘎郎王可以借牛,条件就是阿依族的领地全部归他。迦南再到金杜那里游说,听闻嘎郎王愿意借牛,金杜知道为了家族只有和解一途,他被迫同意和解,同时向嘎郎王称臣,但是要求嘎郎王在税收和差役方面给予优惠。见事情如此顺利,反正嘎郎王也只是要求领地依附,没说要多少税收,迦南爽快的答应了他的请求。那迦南将消息带给阿奴时,阿依族人欢呼雀跃。
接风宴上,阿奴问金杜的身体如何。
迦南奇怪,但是照实回答说:“脸色发青,眼神似乎不好的样子,与去年判若两人。”
阿奴微笑着给迦南敬酒,达果还是用了药,难怪金杜那么痛快就答应了。那药粉其实就是上次给达果试用的那种毒药干燥后的粉末,只有头晕的作用。
临走时,阿奴送了一批贵重药材给迦南,请他在嘎郎王面前说好话。迦南高兴的眼睛眯成一条缝,这次出来超额完成任务不说,还收了一大堆贵重的礼。
他告诉阿奴,上次罗桑等人进山后,嘎郎王手下的一名领主拉巴劫杀吐蕃朝圣者的事情在红白两教的调停下已经摆平,拉巴被杀,领地归了嘎郎王,他代替拉巴赔付了大量的财物。而且嘎郎王说王室本就信奉噶举派(白教),现在决定信奉噶举派的分枝噶玛噶举派(向巴的教派),不过允许罗桑在博窝的势力范围内建寺院,也就是说民间的信众大有可为。博窝一带在这位嘎郎王继位之前一直处于动乱,势力最大的就是嘎郎王,他与别的土领主不同,不像他们一样高高在上,穿华丽衣衫,而是经常跟着部落子民一起聊天拉家常,一起下田打猎,很得民心,很多领主都来投靠他。他的领地扩张的很快,现在已经与洛隆接壤,门隅一带早已是他的领地,现在金杜臣服,阿依族搬迁,整个上珞瑜,包括白玛岗北部一带的珞巴族已经全部归附与他。
阿奴问道:“据说嘎郎王有汉人血统?”看他处理事情的手段阿奴很熟悉,赤果果的权术平衡,此地土人向来纯朴,信奉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有汉人才会运用的如此纯熟。罗桑和向巴这次到博窝看来是各有斩获,嘎郎王有意让红白两教在博窝的势力平分秋色,罗桑以后大概要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了。阿奴调侃的想。
迦南微笑不语,阿奴识趣的没有再问。
她转头看见达玛一脸茫然,想起他说的话,金杜是别无选择。那自己呢?带着族人要往哪走?打箭炉真是合适的地方吗?这八百多老老少少真的能安然无恙地**吗?出山后的该怎样生活?之前有阻碍的时候,阿奴动力十足,现在金杜退让了,前途未卜,阿奴又开始忧心忡忡。
注解!第一代波密嘎郎王可能有汉人血统,清兵进驻波密时,曾看见王室供奉着一个中原关公之类的神位,民间也有传说噶朗王的父亲其实是汉人,母亲是当地悉补野赞普家族后人。
2.波密,墨脱桃花:藏东南有着数百公里的桃花林带,这里的气候与土质特别适合桃树的生长。桃林中有很多是已达百年、数百年的老树。有的主干直径达一米、高达一二十米,满树花朵灿烂明艳。苍老的大树旁,新生的一棵棵小桃树又茁壮成长起来,在微风中摇曳着柔枝。这种桃树果实内核表面比较光滑,被称为光核桃,此地所特有。桃子成熟后,牛和猪很爱吃。吃桃吃久了,当地的牛甚至练就了边吃边吐核的本领。笨笨的猪尚未练就此本领,便嚼也不嚼囫囵吞下。接下来是猪跑到哪儿,屎就拉到哪儿,也就把桃核带到哪儿。在桃树的漫生上,猪的作用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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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节 未来之路(1)
阿奴以前认为自己可以脱离族人回到中原生活,毕竟转世前她还是个孩子,转世后又在闭塞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对于世间的险恶想象力严重不足。走了一趟才发现外面远比自己想象的可怕,而且这个世界也与自己原来生活的那个安定富足的现代海边城市迥然不同。走了洛隆一趟,又发现罗桑的家族也未必能够依仗。除非她找到更稳当有力的靠山,否则离开族人意味着安全没有保障,这就是她同意接任族长的原因。至少这些族人们在她遇到危险的时候肯拼死相救,即使他们不那么爱她。她时时记着苏普尔,所以一直忍让舅舅伽尔的挑衅。
重新找个栖息地,哪怕是很小的一块都是件很艰难的工作,即使有罗桑倾力相助,阿奴还是觉得看不见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
人就是这样,走不出去时,再天大的困难都会咬牙撑着硬扛过去。今年雨季附近的山体塌方的很厉害,山洪冲走了一些作物,虽然年年如此,但是族人们因为有了搬迁的希望,对这里没完没了的地质灾害感到了厌烦。忍耐力开始严重下降,整个雨季越来越多的抱怨塞满了阿奴的耳朵,那是往年没有的。
看来必须在族人的忍耐力到头之前搬出去,但是族人们的生活必须得保证,这是阿奴一直在考虑的另外一个问题,土地的事她使不上力。
阿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行商。在打箭炉,组建马帮是最好的选择,马帮的利润丰厚,可以支撑族人的生活。这次叫阿错回去提亲时顺路拜山,阿奴希望能够打通从打箭炉到乌蛮部落、播州(遵义)、甚至大理国的路线。吐蕃这边,罗桑肯定会帮忙,至于中原的线路,只要沈家不倒,日后总有好处,能够将据点开到中原那是最好不过。远景美好,阿奴满怀希望,哪怕前路障碍重重,不择手段迂回转折她总会达到目的。
人一下子走光了,只剩下李长风、刘仲和阿奴。鉴于阿依族过于自由浪漫的风气,沈嘉木对李长风、刘仲两人严管死守。经过尧娑一事,李长风没有了玩耍的心情,日日勤奋的练武读书。感情挫折能丰富一个成长男孩的内心,痛苦有时是一种促使情感成熟的催化剂,他的眉宇间似乎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带上了成年男子的稳重,像是一下子脱离了阿奴和刘仲的世界,上升到另外一个层次。
阿奴检查过族里孩子们的功课,挑选了十个给沈嘉木和阿波,要求教会他们汉语和吐蕃语,还要能写汉文和吐蕃文契约。沈家的三个护卫继续担任武术教练。
阿奴料理族务之余沈嘉木给她开小灶,阿奴的绘画进步很快。这里造纸原料丰富,早在沈嘉木等人进山不久,他就摸索着自己造纸,现在大家读写的纸是不愁,不过质量比较粗糙就是了。沈嘉木来的急,颜料都没带,阿奴找来山里的一些植物做实验榨取颜料,又将它们混合出各种间色,沈嘉木也来了兴趣,师徒二人有时整日在山中采摘有色植物。阿依族纺织用的羊毛线、麻线就是用草木染色,阿奴摆弄出各种以前没有的美丽颜色,寨子的女人们很喜欢,纷纷到阿奴这里讨要,阿奴索性专门找人上山采摘制作实验,要筛选掉一些不能着色的。
寨子周围到处是荨麻之类的纤维植物,阿依族的麻布是挑选老荨麻,加工出里面的纤维,那纤维不比苎麻差。阿依族女人心灵手巧,织成的麻布和羊毛毯上不同的色彩和圣树纹的图案混合出一种奇特的异族风味。沈青娘看了后说道:“太祖当年强制从西域引种棉花,现在中原棉布遍地都是,麻布卖不动。”
原来她以为阿奴要想做麻布卖,阿奴笑起来:“只是觉得好玩。”沈青娘提醒了她,中原的确物产丰饶,但是也有它没有的东西。
她将脑筋动到了羊毛和牦牛毛身上,族里的羊毛毯子就很漂亮又轻薄,便于携带,还可以做斗篷。寨子里还有牦牛,都散养在高海拔地区,听说牧民们的黑帐篷都是用牦牛毛毡,牦牛绒比羊毛绒更柔软保暖。羊绒和牦牛绒可以用来织毛衣嘛。
随后的日子阿奴什么也不管了,将族里的事物托给舅舅伽尔,伽尔很惊愕。阿奴说道:“阿妈在的时候,其实族务就是舅舅管的吧?”
伽尔不知道阿奴的用意,只是看着她,阿奴说道:“现在你继续管一阵可好?我有事分不开身。”
伽尔迟疑半晌,后面阿罗说道:“我来管行不行?”
阿奴知道阿罗在打圆场,他管事,伽尔心疼他,肯定不放心。她当下点头答应,拎起一袋子羊毛和搜集来的牦牛绒,叫上会纺线的十二的情人斐荅,找沈家人和阿波去了。
沈青娘看见阿奴削的圆滚滚的竹针很好奇,拿着麻线按阿奴教的打了几行,觉得不错,兴致勃勃的开始织起来。
阿奴几人则将牦牛绒用热水浸泡几遍去掉一点油脂,洗掉杂物,晒干后,用羊毛梳子梳理的蓬松,再将它纺成线。阿奴试了试,以前她也就是手工课上学了一点,现在织了一小片看过去都是大小眼,阿奴很不好意思:“我以前看见别人织的很平整漂亮。”
斐荅和尧娑过来看看就会了,这也不难,两人手巧,不一会儿就掌握了节奏,织出来的针眼很均匀。阿奴拿出几张画,要求他们照着图上的款式编织。她们都没有见过这种衣服样式,那是阿奴根据现代男子的毛衣款式画出来的,她也选了一张图慢慢的一针一针的织,一点点的回忆编织毛衣的手法。
十天后,阿奴将衣片织好,再像缝衣服一样缝在一起,很轻,穿起来很暖和,就是不好看,阿奴尴尬的笑笑,只有希望沈青娘等人能够无师自通。
就这样慢慢摸索,半个月后,总算织出一件像样的男子牦牛绒上衣,比羊毛毡做的衣服更加轻柔,就是颜色暗沉,不好着色,只适合男子。
阿奴又拿来已经染成鹅黄色的羊毛线,这回快多了,大家分工,一天就织好了衣片,缝合后是一件开襟羊毛衫,阿奴又叫人在衣襟上用挑针绣了一溜粉绿色的圣树纹。鹅黄粉绿,颜色十分清新,沈青娘穿起来像个大学生。
远处青山碧水,近处竹楼小轩窗,一个民国时期的江南丽人款款而来,阿奴看得痴然落泪,然而时光已然颠倒。
随后几天,阿奴沉溺在往日时光,慢慢地画出一幅幅仕女图,画得都是沈青娘,穿着后世的衣衫,或梳着发髻、或结长辫,或旗袍,或西式裙装,或骑装马裤……阿奴以前就喜欢拿着铅笔画仕女图,现在有名师教导,画工精进不少。新汉贵族之间流行奇装异服,甚至还有乞丐装的,沈嘉木对服装款式倒没意见,指出画技的不足之后,同时承认画的极美。
几十张图连沈青娘自己也看得呆了:“我有这么美?”
阿奴和沈家人异口同声:“当然。”沈青娘满身秀雅,是个活脱脱的江南美女。
阿奴问沈青娘能否做出图上这些款式,她说试试,她也很好奇真正做出来后是什么样子。
阿奴带着沈青娘检查了一下仓库里不多的布料,上次被洪水冲走了一下,剩下的泡得发黄,全部拿出来清洗晾晒过。沈青娘翻出一匹真红地宝花纹锦,见上面颜色都褪了,经过一个雨季,布头还有些发霉,她叹道:“这个怕有几十年了吧?”她虽出生不富裕,但是后来跟着沈浙和沈纨父女也见识不少,钱塘沈家是做丝绸起家的,沈纨对此十分精通,连带沈青娘对各种绫罗绸缎纱绢锦绡也十分熟悉。这种宝花雍容华贵,百年前很流行,本朝开国后,渐渐流行起淡雅的写生折枝花纹,这种花纹她只在沈家的样品里见过。
阿奴笑道:“这不知道哪来的,族里的人日日劳作,这种花里胡哨的布料做了衣服也没人穿,所以一直放着。”沈青娘想想放着可惜了,比照图样,见这匹宝花锦虽然颜色褪的厉害,但是只有布头坏了,别的还是很结实,反正也是试做,就先拿了,又挑了一匹乳白色的折枝海棠花缎。
尧娑,斐荅等人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美的图,惊叹之余,跟着沈青娘飞针走线,更多的阿依族女子也闻风而来,一个针线班子做起衣服来效率惊人,照着沈青娘的身材,大伙儿摸索着三天就做好了一条乳白色的欧式宫廷窄袖长裙,又用真红锦做了件短袖外罩袍,沈青娘看了笑道:“这个倒像是褙子。”
她穿起来有些羞涩,因为上半身**曲线毕露,裙子倒是很宽大,裙摆垂地,走起来摇曳生姿。胆大的阿依族姑娘们反而爱上了这种袍服,夏天热时,她们都穿短袖短裙露胳膊露腿的,阿依族的情歌还经常**辣的赞美女子身材。有几个心急的马上试穿,她们五官比沈青娘更为立体,穿起来反而更合适,颇有几分西方宫廷仕女的味道,非常美丽,众人赞叹连连。
阿奴问道:“青姨,这种衣服做出去卖是否有人喜欢?”
沈青娘也不确定,但是她说:“也会有人喜欢,近年来长安的贵族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服装,有些人还专门将好好的衣服挖了一个洞一个洞的,人称时世妆’,不过这些人不是很多。”她朝学堂方向努努嘴:“六弟说这种人叫‘服妖’,妖怪的妖。”
阿奴听了笑道:“那也可以试试,人少不打紧,只要名声出去,卖贵些就是了。”
沈青不以为然,又不好打击她,只好说道:“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阿奴心想,现代那些性喜猎奇的人只要中意,多少钱都肯出的,这种人的心理古今偕同。也笑道:“我知道不容易,不过这么一说,若是可行,我还可以找些更奇怪的衣服,不过总要等到你们回去了才行。”
一讲起来,沈青娘愁眉不展,转眼到了丰收节,出山的人包括十二都没有回来。
阿奴吩咐先做一批艳丽的羊毛毯,还做了些羊毛斗篷,这个往年古戈有拿出山卖过,据说价格还可以,今年的色彩和图案都比往年更加丰富。又用羊绒、牦牛绒做了几件男女毛衣准备试卖一下。还做了几款欧洲的宫廷服装和骑马装,那些布料都被水淹过,她也没想卖,先拿出去给人看看再说。转而又想,沈青娘想的也对,卖这种衣服毕竟是捞偏门,还是要找正经路子。
这里有一种巨大的蛇眼蛾,它的翅膀伸展开来大约有一二、三十厘米长,前翅先端整个区域向外明显地突伸,像是蛇头,呈鲜艳的黄色,上缘有一枚黑色圆斑,宛如蛇眼,阿奴发现它的茧特别大,在沈青娘的帮忙下,她将茧的丝抽出来,这种丝比蚕丝结实。她试着收集蛇眼蛾的卵,等着明年再试试看。
接着无意间发现一种斑碟有毒,她将蝴蝶碾碎,慢慢的风干成粉末,指甲盖大小的一点粉末可以毒死一只鸡。至于味道,肯定很可怕,那只鸡死活不吃,还是团成丸子被阿罗硬塞进去的。
还发现一种青棕树的花蕾很甜,可以搾糖,一捧花穗可以搾出一勺糖,他们第一次有了蜂蜜之外的甜食……
阿奴整年都在忙,也不知道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用,她总是很急迫的想,明天很快就到了。
注解!棉花传入我国,经过南北两路:东汉由南路经过南洋诸国传入云南,云南少数民族当时生产出一种名叫“白叠花布”的纺织品,南北朝由北路传入新疆。唐宋白叠被视作珍品。内地棉花的大量种植和棉布的大量生产则始于宋末元初,由海南岛黎族地区经闽、广传至江南。惟唐以前不知有草棉,将棉布误认为木抽所织……”《梁书·高昌传》:“草木,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纑,名为白叠子,国人多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市用焉。”
2蛇眼蛾:皇蛾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蛾类,翅展可达20~30公分。雄蛾的触角呈羽状,而雌蛾的翅膀形状较为宽圆,腹部较肥胖。其翅面呈红褐色,前后翅的中央各有一个三角形无鳞粉的透明区域,周围有黑色带纹环绕,前翅先端整个区域向外明显地突伸,像是蛇头,呈鲜艳的黄色,上缘有一枚黑色圆斑,宛如蛇眼,有恫吓天敌的作用,因此皇蛾又叫做蛇头蛾。因为体型大,色彩鲜明,常常被制作成标本来贩卖。在印度,当地居民饲养皇蛾抽取蚕丝,中国台湾也将皇蛾的茧用作制造袋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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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节 未来之路(2)
阿奴整年都在忙,也不知道所做的事情是否有用,她总是很急迫的想,明天很快就到了。收藏*顶点~小说~网I。cOM出山的人没有回来,希罗老人那里也没有消息,阿奴得了焦虑症,开始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大把的掉头发,沈青娘变着法子给她做吃的,也没法阻止她瘦下去。她长高了不少,却瘦的吓人,脾气暴躁,不发脾气的时候一脸的忧郁,倒是一副娇怯怯的病美人模样。
阿奴非常讨厌祭祀,她虽不大相信灵异神怪,但是祭祀都是血淋淋的,动物们挣扎惨嚎,祭物燃烧烟雾缭绕,森森鬼气扑面而来,她本就胆小,每次都觉得恶心烦躁。现在更不耐烦应付。
丰收节祭祀时阿奴不想管,她刚刚发现蛇眼蛾是以蛹的形式过冬,那就意味着她要采集更多的蛹才行。于是阿奴叫阿罗当祭司主持祭祀,阿罗曾跟着阔阔学了不少日子。阿罗说自己没有学全,底气不足,半晌没答应。阿罗向来好事,没理由他不想做祭司,小时候玩过家家她都见过阿罗扮演了好几次‘喀木’(巫师),阿奴说道:“祭祀的仪式你爱怎么做就怎么改,没人会挑你的毛病,族长没法让你做,就做副族长吧。”
这话阿罗爱听,他本来只怕搞砸了阿奴找他麻烦,至于别人,爱他都来不及。阿都见状也要掺和,阿奴看见两人又要争吵,烦道:“那就一起,左右两个副族长,随便你们怎么弄,只要寨子里的人没有意见就好。”
双胞胎看上了阿奴做的那些衣衫,趁阿奴去山里收集蛇眼蛾蛹的时候将它偷出来,找来尧娑等帮忙做过衣服的人,将库房里剩余的布料全部用掉。阿依族女人们创作热情高涨,按着心意做出了各种各样的款式,有的好看,有的怪诞,她们总算还知道是用来穿的,基本上衣服的型还在。
结果祭祀被他们搞成了化装舞会,热闹非凡,族人们果酒一喝,唱歌跳舞都很哈皮,没有人怪他们。有人捧场,双胞胎很高兴,又弄来染布的颜料,大家此刻酒意上涌,嘻嘻哈哈往脸上乱涂。
只有沈家人在嘀咕,阿奴已经胆大包天,加上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双胞胎,出山后还不知道会怎样兴风作浪。刘仲吃过大苦头,现在看见这两人都绕道,他们被阿奴整过,也不敢来招惹,基本上相安无事。见本来庄重的祭祀被阿罗阿都搞的乱七八糟,饶是刘仲这么不拘小节的人都觉得太过。
被邀请来的达果和几个妹妹一进寨子,就看见满寨子的人奇形怪状,活蹦乱跳,脸上都涂的花花绿绿,他的妹妹们尖叫一声“鬼啊!”,转头连滚带爬逃之夭夭,达果跑了一半想起达玛在里面,又转头回去救哥哥,藤网桥上劈头碰上正回寨子的阿奴和几个阿依族姑娘,他喘着粗气告诉阿奴“鬼!寨子、寨子里都是鬼!”后面的妹妹们拼命点头。
“鬼?”阿奴吓了一跳,青天白日有鬼?谁信。
她大步赶回,远远就听见寨子里喧闹不堪,走近一看,阿奴哈哈大笑,阿罗和阿都两个真是天才,要是每次祭祀都是这样,她也不怕了。
阿罗看见阿奴,吓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想起偷来的毛衣还穿在自己身上,连忙要脱,他穿的正是阿奴打的那件残次品,比例不大对,领口小了点,半天脱不下来。阿奴看见他像一只钻进蜜罐里的维尼熊一样打转转,也不帮忙,站在一边翘着唇角看着他。
好容易从毛衣里挣出来,看见妹妹笑得不怀好意,阿罗的酒意全消,阿奴一脸促狭:“这件毛衣不错吧,阿哥穿着真好看,就送给你了,要天天穿哦。”
阿罗叫起来:“这件不好看。”
“那哪件好?”阿奴脸放下来。
阿罗还不知道踩到地雷,衣服不够,都被抢走了,只剩下两件毛衣,这时候还不冷,根本不用穿毛衣,两人为了那件更好看的大打出手,阿罗输了,他愤愤指着阿都身上的那件,希望阿奴帮他抢回来:“那件才好看,这件……”
“这件是我做的。”阿奴打断他。
阿罗吓得后面的话硬吞回去。
阿奴威胁:“毛衣或者我新做的药,自己选。”
“毛衣。”识时务者为俊杰,想起那天抽搐惨死的鸡还有阿奴最近可怕的坏脾气,阿罗当即改口,顺便陷害一下阿都:“这件不错,大家都说我穿着好看,只有阿都嫌弃。”
“嗯,以后祭祀都这么着吧,看着不错。”
阿罗大喜,他最怕阿奴骂他:“真的?尧娑她们说衣服也不错,我们把衣服也改改吧。”
阿奴觉得也好啊,黑衣穿了几百年,姑娘们大概都腻了。
结果这次族里的老人们气急败坏,像被捅了窝的马蜂一样。
寨子里年纪最大近百岁的雅佳奶奶把伽尔和季松等几个长老骂了一通,最后又把阿奴训斥了一顿,她曾是夏林家的长老,据说早就耳聋眼花,干枯的像个骷髅,怎么还这么有力气,阿奴被骂的不敢反驳,垂着头在肚子嘀咕。
阿罗和阿都两个也陪着挨骂,但是雅佳并没有骂他们,骂完阿奴之后就笑眯眯的朝他们招招手,示意他们上前拿烤鱼干吃,双胞胎受宠的程度可想而知。
阿罗看见阿奴恨恨地剜他了一眼,暗叫不好。阿奴小气的很,两兄弟小时候不懂事,见别人讨厌阿奴,也跟着做弄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反过来整得更惨,之后她还要跟阿错告状,两人又被阿错追着满寨子打,寨子里的孩子们都很怕她。她还不会说话就懂得在山里找毒草给他们下药,最厉害的一次两人躺了三天,能走动后舌头还麻了好几天,食不知味。不过那次把阿奴吓着了,后来阿奴再发现新毒都先在鸡身上再三做过实验后,照旧找他们试药,她的手段层出不穷,阿罗两人防不胜防,只好高举白旗,从此唯阿奴马首是瞻。不可否认,在与他俩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双胞胎对阿奴第二次人格发育起到了无法逆转的歪曲作用。
阿都和阿罗心意相通,巧舌如簧哄得雅佳眉开眼笑,见她半天没有放阿奴走的意思,两人有些急了。
雅佳忽然叹道:“我知道你们想帮阿奴开脱,但是她才刚刚当上族长没有一年,要搬迁也就算了,毕竟我们也是外面搬来的,可是什么都要改怎么行,连祭祀都被搅的一塌糊涂,神明和祖先会降下重罪,会有大祸临头。还有衣服,那也是祖先定下的。当年祖先奶奶希素被魔鬼俘虏,因为要上祭祀台,魔鬼给她穿的是黑衣,后来她向月神祈祷,月神让她生病,生病的人就不能祭祀,她被扔到野外等死,被祖先爷爷阿尔都思给救了,他们带着部众隐姓埋名逃出魔鬼的地界,后来来到这里,结为夫妇,这才有了你们。所以我们阿依族人要穿黑衣,祭祀月神,那是纪念祖先……”
阿奴插嘴道:“那个魔鬼叫什么?”
雅佳气得抖动着干瘪的嘴唇,呼吸急促:“长辈说话,你怎么能插嘴,连祖先的事情都不清楚,你怎能做族长和祭司?……”之前的忍耐白挨了,阿奴又被训了一个时辰,还要求她每日过来,雅佳说要教她学会一个族长该做的事。
阿奴恨恨的想:“人老成精,鬼老成妖,这话不假。快一百岁了火气这么大,看来是心长太偏的缘故。”她又瞪了两兄弟一眼,两人叫苦不迭。
其实阿奴是个活脱脱的浮躁的现代小姑娘,对于别的民族反而宽容些,带着一种八卦和猎奇的心态,对于本民族古老的民族传承却很不以为然,她认为很多是陋习,包括只能穿黑衣,姑娘爱美是天性,怎能只穿黑衣,就是再多的彩绣边也是黑色的,她没将族规当做‘四旧’给破了,已经是手下留情。可以想象得到未来,在阿奴和这两位不着调的兄弟的带领下,阿依族会渐渐失去它的一些特性,像阿米巴状的细胞一样改变自己的形状来迎合外界各种文化带来的冲击,这对于阿依族是好是坏呢?不过这已经是后话。
寨子里的领导权暂时被上一代的长老们代管,阿奴乐得甩手,就是每日跟雅佳大眼瞪小眼让她本来就不好的心情更加糟糕,像个一点就爆的火药桶。
双胞胎被阿奴迁怒罚去抓毒蛇收集毒液,储备一点蛇毒还是必要的。还有向各位老人打探一下那个魔鬼是谁,包括祖先的历史。阔阔说的故乡肯定是回不去了,不过雅佳说的对,自己家族的历史还是要搞清楚,不管是中原、吐蕃还是西方,有历史的家族都会受人尊敬。
第二年春天,阿奴用了麻绳编了一个网罩出一个巨大的空间饲养蛇眼蛾,当然这网也是阿罗两人做的,两人被阿奴奴役了一个旱季,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应付阿奴摊派下来的各种工作,阿吉拉看不过眼,课余偷偷过来帮忙,还向阿奴抱怨,阿奴置若罔闻,笑话!阿罗和阿都比她还大两岁,自己都还是个童工呢。再说背地里还有那么多小美眉在帮忙打绳网,只有阿吉拉没有看见。
蛇眼蛾一从蛹里钻出来就失去了口器,从此不吃不喝,只能存活大约十天,产下卵就死了,每只大约产下一百枚卵,阿奴总共得到了大约一万多枚红色的卵。见这些飞蛾美丽又可怖,基于以前做生物标本的习惯,她顺手将频临死亡的蛇眼蛾全用细竹钉钉成了标本,中间还发现了一只罕见的只有一边翅膀上有着骷髅图案,雌雄同体的阴阳蛾。
四周后,第二代蛇眼蛾幼虫孵化出来,浑身披着白色的触角,像还有点点红斑,“真可爱”阿奴笑眯眯的说,阿罗两人恶寒。阿奴将它们放养在鹅掌楸树上,它们像蝗虫过境一样,能找到的一棵棵鹅掌楸被啃的精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在春风中瑟缩。阿奴在搜集蛹的时候就留意过挂蛹的植物,总共有五种,不过除了鹅掌楸外她都不认识。一个月后,在阿奴能找到的植物都基本吃完后,它们开始结蛹了。
基于它们结蛹都是卷了一片树叶将自己包起来,阿奴带着几个女孩子在沈青娘的指导下在它们刚刚吐丝的时候就开始抽丝,几根丝拧成一股。
沈青娘发现这种丝太粗糙了,觉得没什么价值。
阿奴神神秘秘地微笑不语,前世也养过蚕,还养过柞蚕,她知道其中区别,这种丝比蚕丝坚韧很多。
寨子里的纺织机也被沈青娘改了,要织成阿奴说的那种复杂厚实的纹路,寨子里原来用于纺麻布的织机太原始了。将蛇眼蛾的丝处理过后,沈青娘将它们织成了一块书本大小、铜钱般厚的淡褐色的软滑布料。
阿奴将它平摊钉在树上,又将准备好的同样厚度的蚕丝布料和棉布,麻布一起钉在树上,然后叫寨子里力气最大的弓箭手阿尔过来试试。射箭后,阿奴跑过去检查,她大喜过望,果然棉麻布都被射透,蚕丝的将箭头包着一起钉入树干,也射透了一半,这种蛾丝织的布料也将箭头包裹住同时钉入树干,但是只射透了一点表层。她又用匕首用力试了试,还是这种蛾丝强度最高,一样只划破表层。这种布料可以制作‘软猬甲’。
沈青娘‘啧啧’称奇。阿奴心中得意,积郁一扫而空,她记得蜘蛛丝,蚕丝可以制作防弹服,见这种丝很强韧,就起了试一试的念头。至于武侠小说里的天蚕,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找找。
阿奴决定进一步扩大规模,这种蛾要在温暖的气候下存活,实验若是成功到时候叫达果来养,收集丝线就可以。
雨季到了,多雄拉山开山的时候,德钦回来了,他带来了罗桑和纳达岩的信,他们没事,一切很顺利。今年要先带五十人出去,最好是年轻人。罗桑的牧场已经买下,就在打折多山后的草原上,第一次遇见阿宝的地方。古戈按照阿奴的吩咐寻找马帮的熟手,之前罗桑雇佣的益西多吉的牦牛帮因为汉蕃开战,生计难以维持,见罗桑和古戈要筹建马帮,自愿加入参股。他的牦牛有一百多只,还有三十来名熟悉吐蕃路况的‘马脚子’,算是个中型的牦牛帮。卓玛也回到打箭炉,见状也自愿参股。虽然目前阿错还没有消息,但是他向来有分寸,阿奴并不担心他。
纳达岩的信让阿奴皱起眉头。他还在学医,但是拉巴顿丹格西已经去世。阿奴一直很尊敬拉巴顿丹喇嘛,那是个慈祥敬业的老人,难过了一会儿再往下看,纳达岩告知,向巴说噶玛丹萨寺有一名医术很高的喇嘛格西,想请他去噶玛丹萨寺。向巴对纳达岩一直很感兴趣,为什么?阿奴百思不得其解。
实验初步成功,加上山外的好消息,阿奴直接忽略了这种疑惑,回信道随便纳达岩要去哪个寺院,只要保证在她成年礼的时候回来就行。
她心情好起来,沈青娘趁机哄她多吃东西,她已经把阿奴当做女儿看待。双胞胎终于被大赦,三张一模一样脸,整日如阳光灿烂,即使是雨季,也让寨子里的气氛如春光明媚,当然,外面的好消息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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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节 成年之礼
(今天上‘强推’,第一次有人打赏,决定加更一章。我家豆子非常生气,今天星期天啊,猫咪居然不陪她。)
罗桑还有一封信是给沈青娘的,十二识字不多,只好委托罗桑写。罗桑汉话将就,汉文不怎么会好,这封信是吐蕃文。信上的坏消息让忙碌的沈家人像忽然断了发条的钟,一下子都停了下来。
沈嘉木推算一下时间,这些消息大约是一年前的了。
沈谦还没有音信。
刘畅攻下成都后,转而北上。也许是梁王刘鹏掌权后迫不及待将朝廷换上自己的嫡系,人人自危的缘故,刘畅一路上望风披靡,五个月后兵临长安城下,切断了南方供应长安的粮道,同是不断派人袭击北方的粮道。长安城有个致命的弱点,它的粮草供应不便,自唐代以来,南方农产品的输送,成了长安城的生命线。而此时长安城里有一百多万人,北方的粮草无法满足长安城内的需求,城内气氛日益紧张,最终一部分御林军哗变,梁王带着小皇帝,太皇太后、太后和华氏家族裹挟着整个新汉朝廷,逃到陪都洛阳,那里有新汉两大军校之一青要山陆军学堂,洛阳之北还有一个陪都开封。梁王以此为据点向长安发起反攻,长安城成了拉锯战的焦点。也不知是谁开头,巷战的同时乱兵开始抢掠长安,双方最后红了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城,都不想留下可利用的资源给对方,可怜千年古都,又成一片焦土。
而此时长江以南半壁江山已经是烽烟滚滚,据说有十八路反将打着‘勤王’的旗号在争地盘,混乱局面堪比隋朝末年。
海军的确响应刘畅的檄文,也起兵勤王,南方沿海尽入海军之手。两浙总督陆星海是新汉军界第一世家、三国陆逊的后人,不折不扣的海军嫡系,自然当仁不让。沈家百年世家,身在钱塘,跟陆家有着拐弯的姻亲,沈家老爷子与梁王有杀侄之仇,肯定附从。
伤心长安被焚,中原动乱的同时,沈青娘和沈嘉木郁闷的是,既然老爷子可能已经反了,那时候他们在雅州还逃什么啊。
最让刘仲难过的一个消息是:废太子失踪。失踪的含义有很多,不排除梁王离开长安时,趁乱杀了他。两人从小同吃同住,虽然平日里争吵斗架无所不至,但是对刘仲这种记忆裂缝比渔网还宽的人来说,分别越久,那些不快的记忆像酒精一样挥发的越多,刘仲现在满脑子都是和太子在一起时的快乐捣蛋时光。
李长风惦记的背夫们也有了消息,据说他们加入了刘畅的‘勤王’大军。他松了口气,这样总比被官军围剿强。
最后十二说汉蕃两方仍旧胶着,消息不畅,都是旧新闻。他找到一个背夫,有路可以过大渡河,进入中原,他准备潜回雅州寻找沈家的暗桩打探最新的消息。他告诫道,在他回来之前,大伙儿最好还是跟着阿依族人在一起,沿途吐蕃人现在对汉人并不友好,驱逐汉人或者直接掳为奴隶的事情时有发生。
阿奴总算发现了刘仲等人已经一天没有出户,刘仲见她过来,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着她开始了往日甜蜜的回忆,不过都是跟他的太子哥哥的。
阿奴听见长安被焚,顿时呆住了,那么豪华的城市就没了,真可怕。没有多久,她就对刘仲的唠叨免疫了,左耳听右耳出,心想越乱越好啊,有道是分久必合,中原安定后,百废待兴,她才有办法把生意做到中原去啊。战争财据说最好赚了,只是现在自己赚不到而已,阿奴很遗憾。至于战乱,太遥远,她现在已经被雅佳强迫她背诵的三百多首祭祀歌整得成了单细胞动物,没有多余的感情去同情劳苦大众,麻烦已经够多了。
别说三百首,一首她都背不下来,她五岁才学会阿依族语。那些异想天开,光怪陆离,发音古怪的歌词练得阿奴的舌头都掳不直。她发现自己就像那个邯郸学步的家伙一样,现在说什么用语言都带着奇怪的口音,包括前世的母语。
这些祭祀歌还很长,只有民俗学家能够有耐心听完,雅佳自己也只会其中几十首而已。三百首是所有老人脑子里的歌曲总和。阿奴一听要学这么多,跳雅鲁藏布江的心都有。
比如唱祖先爷爷阿不都思带着祖先奶奶希素逃跑时遇上魔鬼,阿奴第一次听见时,囧的不行,诸位听听啊,下面这段就是唱妖魔挑衅的:
你已踏入魔国界。
魔国英雄有三个:
一是三头魔王金毛虎,
二是五头银牙白毛狼
三是九头金翅大鹏鸟,
劝你不要把妖魔惹。
进入魔国要比武,
射箭、舞矛、耍大刀,
若会武艺可留下,
不会趁早把命逃……
这不就活脱脱是《西游记》记里的狮驼国嘛,俺难道是唐三藏后人?阿爸和丈夫是和尚,连祖宗也是?这一首歌双方你来我往都是打嘴战,真正动手不过十来句。阿奴唱的荒腔走板,肉牛满面。人家吐蕃的歌词多好唱啊,‘春季的庄稼女神啊,赐给我们土水风火吧,我的藏红花啊,正要扎下根啦……’简单易懂,多好。哪像阿依族的歌词,太多的比兴弄到阿奴头昏脑胀。
刘仲还没讲完,发现阿奴双眼迷离,根本没听嘛,他怒道:“我刚才说什么了?”
“呃?”阿奴猛的惊醒:“啊,那个犯困,海军,对了,你讲到海军。”阿奴总算抓住刘仲上一句的尾音。
有人倾听的感觉真好,刘仲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那个,海军跟陆军比有一大劣势,海军人数太少,不过近四十万人,应该还有十来万在远洋途中没有回来,而中原陆军有三百多万,还不算一些乡勇。不过他们兵力集结没有海军容易……”
三百多万?阿奴张口结舌,压也把海军压死啦。
刘仲鄙夷的瞟了一眼阿奴,女人,什么也不懂啊。
阿奴发现这小子居然带着蔑视的神情,伸手一提,拎着他的耳朵站起来:“那是什么表情?呃!看不起女人?敢看不起女人,青姨!青姨!”刘仲痛得直呲牙。
阿奴大呼小叫,将沈青娘叫来。
沈青娘看信后觉得可能摆了个大乌龙,正窝着一肚子火,劈头训道:“没有女人,哪来的你,翅膀硬了是不是?”拎起竹条追着刘仲打,刘仲抱头鼠窜。
众人笑嘻嘻的看着刘仲窜上树,他树爬的越来越好了。
这一年送走了五十个青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阿奴尽量挑年轻没有孩子拖累的夫妇。
益西多吉专门培养阿依族的‘马脚子’,马帮在罗桑和卓玛的资助下开始有了生意,阿奴命族人采集贵重药材,希望能够减少一点他们的压力。
她一面指挥开荒种植蛇眼蛾要吃的草木,一面应付雅佳和沈嘉木布置的功课。沈青娘见她身体一直不好,最后决定还是教她学剑,虽然迟了些,反正不指望阿奴能够上阵杀敌,能够强身健体就好。阿奴本来就懒,只是沈青娘好意她不忍拒绝,沈青娘还害怕自己若是有个万一,沈家剑谱没了传人,果儿她只教了一些,这次又没带在身边。阿奴见她理由充分,只好打起精神跟着沈青娘学剑。
阿都和阿罗都过了成年礼,阿奴干脆将族务完全交给他们,反正后面还有伽尔、季松等人为他们擦**,她专心应付这些功课,还有那些蛾子宝宝,现在她看见那些毛毛虫跟看见银子似的。见状双胞胎和刘仲整日酸溜溜的,三人倒是混在一块越玩越好了。
第二年,蛇眼蛾丝的产量可以织一件上衣,阿奴乐得合不拢嘴,似乎看见银子在向她招手。
这一年又送走了一百人,这次主要去牧场,掺了一些孩子和老人,有老人看管大家会稳重些。
很快,阿奴和刘仲就满十五岁了。
十二一去不回头,沈家人商议,等刘仲做完成年礼就出山,不能再等了。
一直到雨季结束,该回来参加阿奴成年礼的人一个也没有回来,包括纳达岩,阿奴忧心忡忡。她决定不等了,按时举行成年礼。
因为祭祀需要耗费大量祭品,每年阿依族都是将满十五岁的男女少年集中在一起,在雨季结束的时候做成年礼。
祭祀之后男孩子就进山了,或合作或单干,总之每个人都要猎到猎物才行,大小不论,当然猎到猛兽的那个人别人会觉得他是勇士。阿错那时是打到老虎,他身份本就特殊,此后在族里说话更是威风八面,阿奴常想阿错比她更适合当族长。女孩子简单些,最主要的仪式就是由裤子改穿裙子。阿奴已经成婚,早就穿了裙子,这次不过走个过场。
刘仲原来跟着阿错打猎从没有出过差错,这次糟就糟在还有阿罗和阿都带队。伽尔一不小心没看住他们,为了麝香,三人兴奋地追着一只麝出了阿依族人的地界,拐到博噶尔人的树葬林子里。他们遇上了达果的父亲金杜,很悲催的被俘虏了。
达果过来送口信时,正是轮到阿奴穿上裙子,雅佳端着酒在唱:
“小树苗变成大树了,
小孩子变成大人了
今天是一个吉祥的日子,
阿奴就要成为大姑娘了
你会像降临人间的仙女一样,美丽无比,人人都喜欢,
你会像飞翔的大雁一样,健康无比,能活一百岁,
你会像海里的鱼一样,生很多孩子,
在家能纺线,出门能犁地,……
祝你更加勇敢健康。”
歌唱完,阿奴拍打裙子,表示仪式完成。转身看见达果,诧异道:“果果,你也来看我的成年礼吗?”
达果摇头,示意阿奴走到一边,他支支吾吾的说:“阿罗,阿都还有阿仲三个被我阿爸扣住了。阿爸说他们跑进坟地里,惊扰了祖先亡灵。”金杜要求阿奴拿出巨额赎金。
敢向她要钱!?阿奴顿时怒不可遏,那两个混账!想置之不理,刘仲又在里面。金杜开的赎金匪夷所思,她根本拿不出来。眼珠一转,看见达果,阿奴垂下长长的睫毛笑起来:“既然你来了,就留下吧。”
阿奴的这种表情达果再熟悉不过,还可以看见眼皮因为眼珠子乱转而轻微的动了动,他瞬间变了脸,娃娃脸上戾气一霎而过,退后一步,站在随从中间:“你又要拿我去换?”
阿奴摇摇头:“这次不换啦。”
阿奴脱下今天戴的一幅纯金项圈,项圈前面整齐串着密密麻麻的绿松石,像一块湖绿色的梯形领巾一样直垂到腰间。她依依不舍地说道:“这是我仅有的了。”
达果看见这件项圈华美之极,他很明白阿奴死要钱的性子,哪里敢拿。
阿奴就将项圈递给达果的一个随从,说道:“这个你带给金杜,告诉他这个是我最贵重的首饰,这是聘礼,果果我订下了。”
那个随从知道达果喜欢阿奴,但那正是金杜的心病,他犹豫地看着达果也不敢接。
达果脸色变了又变,指着阿奴说不出话来。
阿奴笑盈盈,温言软语:“聘礼总是要的,若是金杜不肯接,我叫人吹吹打打抬到你们寨子如何?反正达玛也在这里,你们兄弟做伴可好?”
达果气急败坏,一甩手带着人走了,阿奴要是闹的人人都以为达果要嫁女人,他们波觉家再不用出门了。
金杜倒没有虐待那三个。三人正和阿奴最小的弟弟,被送给金杜的达普玩得不亦乐乎。天黑后,达果青着脸进来撵他们走。
刘仲莫名其妙,阿罗笑嘻嘻幸灾乐祸:“肯定又在阿奴那里受气了。想在妹妹手里挖钱,比牵着牦牛穿过针眼还难。”
刘仲想想也是,貌似达果被阿奴吃的死死的。
恼羞成怒的金杜故意在晚上赶他们出门,今天没有月亮。
他们跌跌撞撞摸黑走到了藤网桥边,猛地看见桥边黑魆魆的蹲着一个东西动来动去,再定睛一看,前面还有一个。
三人顿时炸毛,冷飕飕的夜风也挡不住汗出如浆,“老虎!还两只!”
还没出博噶尔人的领地,这里老虎很多,它们最喜欢蹲在路口和藤网桥边,好像在等人。
白天要是遇上,三人或许会兴奋,现在?在晚上,老虎的眼神比他们好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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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节 契约陷阱
三人屏息静气,猫在一棵树后,看了看周围的地形,山路窄小仅可容一人通过,星光下,勉强看见两旁就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中间夹杂着自由穿编的藤条,那些粗大的藤条像夹壁一样封住了去路,要是老虎扑过来,躲也没处躲啊。他们欲哭无泪,只好慢慢往后退,阿罗嗅了嗅风向,自己在下风口,老虎闻不到,好险啊,好险……
最前面的刘仲忽然‘咦’了一声,后面的阿罗简直想掐死他,老虎就在前面,哼哼唧唧不想活啦。
忽然刘仲直起身,喜道:“前面是人。”
双胞胎一看,果然,站在藤网桥上那个站起来,是个人形,不过……阿罗猛的一把抓住刘仲,低声喝道:“野人!小心!”
野人?刘仲又吓得往回退。听说这里有野人,不过他没见过。
一来一去动静大了,惊动了已经走到桥边‘野人’,他唰的从腰间抽出一件东西,星光微弱,但是刘仲还是看见了一闪而过的刀光。“是人。”他肯定的说。
是人就不怕了,双胞胎长吁一口气。
三人还是谨慎的下到桥边,那人先开口,说的是阿依族语:“谁在哪里?”
是十二,刘仲大喜,他们还以为他出事了,连忙应道:“十二哥,我是阿仲。”
“世子爷。”听得出十二也是又惊又喜。
原来那个蹲在桥边的人也站起来,大声叫道:“阿仲,是阿仲吗?”
沈谦!刘仲大喜,冲到桥边抱着那黑影大叫:“三舅舅!”沈谦被他撞得差点掉进江里,好容易站稳才发现,这小子比自己都高了,他心中惊喜交加,又觉得不对:“阿仲,你现在不爱哭了?"原来这臭小子动不动就哭鼻子,比阿奴眼泪还多。
其实刘仲鼻子已经堵了,他吸了吸鼻子:“我十五岁了,今天过了成年礼,我打到一只羚羊。”
后面阿罗两人正喜得抱着十二摇晃,他们俩的连珠箭还是十二教的。两人现在粗通汉话,闻言阿都用手划了个很小的圈,怪笑道:“一只羚羊,哈哈,还是一只小羚羊……”
连十二都替他脸红,一只小羚羊也敢拿出来说,真丢脸啊。
刘仲恼羞成怒:“要不是你硬要追那只麝,耽搁了这么长时间,我还会猎到大的。”
双胞胎‘嘿嘿嘿’的嘲笑起他来。
对岸山道上突然亮起一条蜿蜒的火把,阿罗笑道:“舅舅肯定来接我们了。”
他们正要过桥,只见沈谦又蹲下去,刘仲奇道:“这是……”
沈谦不好意思:“我慢慢的爬过去。”原来刚才他是不敢过桥,蹲在桥头,才被刘仲等人误认为是老虎。
刘仲才想起自己原来也不敢走,这种藤网桥是用一种白藤架设的管状悬空网桥。走的时候藤条会上下弹动,桥身乱晃,人走在上面像跳舞一样,掌握不好节奏就会摔倒,不过摔两次就不怕了。看着惊险,其实它是封闭的,倒不会掉下去。
他告诉沈谦走桥的诀窍,然后叫两边的人都退出桥,让沈谦自己一个人慢慢走,这种桥人一多就会乱晃,初走者会更害怕。沈谦抖动着双腿抓着藤条,一步一步的挪动,藤网桥开始微微颤动,越到江心,桥晃得越厉害,桥下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江水的怒吼声像被突然放大了很多倍,在耳边轰隆作响,沈谦听见自己的心脏合着这种巨响狂跳,撞击的他头晕欲呕,脚下像踩着棉花一样发虚,他蹲下来,慢慢的摸索着向前爬,也不知过了多久,前面一只手伸到他眼前,他如蒙大赦,连忙握紧,那只手一用力,他站起来,脚踩实地已经是过了桥,黑暗中那人裂开一口白牙,叽叽咕咕说了一串。后面阿奴银铃般的笑声响起,她揶揄道:“大叔好。”
她说的是汉话,沈谦一听就知道是她,想起一路上的艰难,知道自己那时着了阿奴的道,当下没好气的应道:“不好。”阿奴吐吐舌头。
身后的桥一阵乱晃,沈谦头皮发麻,连忙走远些,刘仲等人已如跳蚤一样蹦跶过来,跟他刚才的速度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火把映照下,沈谦一眼看见刘仲脸上的蜈蚣疤,现在已经淡了很多,但是依然很明显,虽然有了心理准备,沈谦还是低低惊叫了一声,现在他掐死阿奴的心都有。
等回到寨子里,沈家人得到通报,迎了出来,一家人抱头痛哭。
走进沈家人的竹楼,沈谦看见屋子里的石锅木碗,弟妹都是穿着兽皮当外套(这里潮湿,衣服容易发霉,不如兽皮保暖,库存的布料被糟蹋光了,木有新衣服,实际是木有钱啊,嘿嘿)。转头又看见刘仲,今天打猎,佩着长刀弓箭,手上是藤镯,看不出是什么做的鞋子上都是泥,身上是兽皮,头上戴着竹编的无沿帽,这种帽子后面还拖着块兽皮,要不是刘仲先出声,他准认不出他,活脱脱的野人啊,沈谦泪往心里流。想起阿奴忽悠他,此人眼露凶光:“阿奴呢?”
“呃?”阿奴正在看戏,以为他们会像琼瑶剧一样嚎上几句,没想到沈谦马上就找自己。
沈谦马上指控:“你说会照顾好阿仲的,你看看,看看,他的脸……”
“你嫌弃他?”阿奴惊讶了,她还以为只有以后谈婚论嫁会有麻烦,没想到亲舅舅还嫌弃外甥破相。
“说什么呢?!”沈谦气不打一处来,“你保证过会照顾好阿仲,你看看,”他手指划了一圈,“他们……”他本想说像群野人,又怕沈青娘脸上下不来。
“他们怎么啦?”阿奴奇怪了:“我吃什么他们吃什么,我穿什么他们穿什么,没亏待他们呀?”
“你……”沈谦又一次说不出话来,阿奴也没说错。
阿奴转头找了契约出来:“既然你老来了,咱们结账吧。”
“好!”沈谦咬牙。
见舅舅脸色不善,刘仲牵牵沈青娘的衣服,沈青娘示意他稍安勿躁。
阿奴见他两手空空,问道:“钱呢?”
“有。”沈谦没好气。
阿奴看了看十二,十二无声做了个口型。阿奴揣摩口型,是“会子”!她大怒,当她是傻瓜,战争期间,通货膨胀,会子肯定贬值的一塌糊涂,更何况吐蕃人不认会子,只认货物和金银。沈谦也看见了,横了一眼,十二一缩脖子,溜走找情人斐荅去了,沈谦心里那个恨啊,连护卫都被勾引叛变了。
见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阿奴更没好气,两人像鼓着气的青蛙一样,一项一项的核对阿奴是否履约。
沈谦指着第一条念道:“甲方人员若有损伤,则甲方按此赔付率索赔。”后面是每个人损伤的赔付率,当然沈家三人最贵,若是刘仲,则二十倍赔偿。甲方是沈家,特地标出每个人的人名,乙方是阿奴。
阿奴指着后面的备注:“如果甲方人员不听调度擅自行动而导致受伤或者死亡,乙方不用负责。”
沈谦一滞,想起十二说的,刘仲正是自己跑去偷吃才碰上杀云丹的人,他又指另外一条:“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得虐待……”
虐待?阿奴火了:“我哪虐待他们了?”她转头对沈家人问道:“我虐待你们了么?”
除了沈青娘有些心眼外,沈家人基本都算是老实人,沈嘉木又对沈谦有气,当下都摇头,齐声道:“没有。”
这帮人反了,沈谦觉得自己找罪受,他忍着气说道:“要不是阿仲没吃饱,他怎么会受伤?”
阿奴‘扑哧‘一声笑出来,刘仲满脸黑线,人家吐蕃人注意力都在他如何英勇救人上,怎么舅舅就知道他偷吃东西。
阿奴笑着指着另外一备注:“乙方必须提供正常的,可食用的食物,后面还特地说明甲方吃什么,乙方就吃什么,可没说不可提供吃不惯的食物。现在你问问阿仲,酥油茶他喜欢喝不?”
沈谦忍气吞声,自己欠考虑,忘记了汉人跟吐蕃人饮食习惯差太多。他又找出一条:“乙方必须提供基本的生活件。”
他看看屋子,床也木有,蚊帐也木有,衣服居然是兽皮……嘿嘿,阿仲的鞋子居然是木头做的。
沈青娘叹气摇头,她看出来了,沈谦是卯着劲赌气来的,大概是看见阿奴将他们带到这种荒僻的地方,还有阿仲受了重伤破相。可是,这个实在不能怪阿奴。
阿奴从角落里拖出一双新的木头鞋:“你自己写的,基本基本,何谓基本?满足最低生活要求就是基本,饿不着冻不着就是基本。这种筒靴叫‘里木’,是用一种瑞香树纤维编织的,结实耐穿,这里的猎人一辈子只要四双就够了,阿仲有两双,阿仲身上的衣服都是用最好熊皮做的,他们吃的东西也是最好的。来的第一年发大水,仅剩的一点鸡爪谷都被他们吃了。”拉拔这帮人容易么?说起来阿奴都觉得自己很心酸。
见沈谦不依不饶,沈家人面有愧色,确实人家有什么好处都是先紧着他们,就是打猎,最好的一块肉都是先送过来。况且那时候在洛隆,罗桑家人把他们照顾的很好,是刘仲和十二硬要跟来的。众人看向沈谦的眼神都有点埋怨。
沈谦才发现这份契约处处是陷阱,脸上青白交错。新汉富庶,他是世家子弟公子哥儿,来自江浙,之前在天府之国生活,都是富得流油的地方,穷人生活只是略知一二,还真没体验过,更何况茹毛饮血。那时阿奴带着一家子的人,个个彬彬有礼,衣服穿的整整齐齐,满身异族风味又不带半点蛮野之气。哪里想得到这群人根本是披着文明外衣的野人。
见这人刁难阿奴,阿罗和阿都不干了,跑到他们的地盘上找妹妹麻烦,嫌命长么?他们才不管这人是谁的舅舅,就是他自个的舅舅都得听他们的。阿罗打了个尖利的唿哨,‘呼啦啦’来了一大帮的壮汉,个个脸色不善。
看见平日里纯朴的人都摆出一副凶神恶煞像,沈青娘好笑,连忙打圆场:“三哥饿了吧,我做些吃的。”
“这里哪会有什么好吃的?”沈谦嘀咕,心里也有些发毛。他本不是莽撞的人,只是路途实在艰难,越走他越生气,他还以为阿奴就住在打箭炉再过去一点呢。其实阿奴根本没具体说自己住哪,只说吐蕃南部。没想在吐蕃南部还有一个蛮荒之地,不是说那里是吐蕃王朝起源地嘛?(吐蕃南部很大,沈谦没有地图,起源地不代表就是繁华地带啊,况且这一代那时候根本不算是吐蕃地界。连吐蕃人都叫他们野人啊。)
阿奴不客气地张开手:“现在,钱!”不给么,那就都留下,寨子里女人多着呢。
沈青娘看见阿奴小鼻孔朝天,知道她火了,捏着阿奴的鼻子笑骂道:“小钱猫,就知道钱,青姨在这,少不了你的。”推着她就出去了:“赶紧做饭,阿仲和阿罗他们肯定也饿了。”
注解
1.墨脱藤网桥是一种呈管状悬空网桥,一般高出河面数十米,多架设在水深流急,河面较宽河上,有些长达数百米,整个桥用藤条建造,桥底部四至六根粗藤,两旁各有三、四根粗藤,构成桥体的经线。作经线的粗藤固定在桥头的大树或木住上,然后分别用粗藤和细藤作纬线,即每隔一米缠一圈粗藤,各粗藤条之间编织细藤条,低遇风吹时,桥身摇绳飘荡,甚至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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