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伱争我夺
他们没有去成,被沈嘉木严厉禁止了,说是在人家的地头上,还是尊重人家的风俗为好。www.uu234.net
这些日子整个庄园都沉浸在炒青稞的香气中。很快,最后一批青稞入仓后,丰收节开始了。附近的头人们早就陆续到了,庄园里的宴会已经举行了好几天。
这天一大早人们便开始杀牛宰羊,其宰杀方法独特,先用长刀捅进心脏,让血液流在胸腔,然后剥皮开膛,取出内脏将肠子洗净,把胸腔内的血液拌些青稞面灌入肠内,称之为‘灌血肠’。与此同时其他奴隶在打谷场上安了三口大锅,将血肠、牛羊头及其他内脏盛两个锅,另一个锅用青稞面煮糊糊,全部架起大火烧煮。因为今天是节日,所有人,包括奴隶不管男女老幼,都穿戴上最好最漂亮的衣服和最贵重的首饰,去参加节日的盛会和领取头人恩赐的大餐。穿着五颜六色的奴隶,扶老携幼陆续来到打谷场上,不分老幼按人头,每人领到一份美味的牛羊下水和青稞糊糊作午餐,随之庆典开始。
阿波是久负盛名的说唱艺人,以歌唱《格萨尔王》闻名,他端着青稞酒就唱了开场:
“我手中端的这碗酒。
要说历史有来头;
碧玉蓝夭九霄中,
青色玉龙震天吼。
电光闪闪红光耀,
丝丝细雨甘露流。
用这洁净甘露精,
大地人间酿美酒。
要酿美酒先种粮,
五宝大地金盆敞。
大地金盆五谷长,
秋天开镰割庄稼。
犏牛并排来打场,
拉起碌碡咕噜噜。
白杨木锨把谷扬,
风吹糠秕飘四方。
扬净装进四方库,
满库满仑青稞粮。
青稞煮酒满心喜。
花花汉灶先搭起。
吉祥旋的好铜锅,
洁白毛巾擦锅里。
倒上清水煮青棵,
灶堂红火烧得急。
青稞煮好摊毡上,
拌上精华好酒曲。
要酿年酒需一年,
年酒名叫甘露甜。
酿一月的是月酒,
月酒名叫甘露寒。
酿一天的是日酒,
日酒就叫甘露旋
有权长官喝了它,
心胸开阔比天大。
胆小的喝了上战场,
勇猛冲锋把敌杀
喝了这酒好处多,
这样美酒藏地缺,
这是大王御用酒,
这是愁人舒心酒。
这是催人歌舞酒,
长长的歌曲唱完之后,就是在‘白央’(藏族胡琴)伴奏下的‘蕃谐羌’(即芒康弦子舞),再来又就赛马射箭,刘仲路上看过一回了,这回怎么也比不上邦达草原赛马会的水准。他没有了兴致,阿奴不知道去哪了,罗桑也在焦急得东张西望。
他看见索朗旺堆跑进来,对着罗桑耳边说了几句。罗桑站起来,跟齐美说了些什么,就大步走了。刘仲想跟出去,被沈青娘按在座位上:“别失礼了。”
一群头人正对刘仲感兴趣,中原的汉人王子对他们而言是个高贵的存在。看着齐美神气活现的样子,一干头人议论纷纷。
“真的是中原汉人的王子?哪有王子会来这里?”
“没见识,公主可以嫁给我们的赞普,为什么王子不能来?”
穷布头人眯着小眼怀疑道:“真是王子?你这个山鸡窝里也会有凤凰来?”
齐美吹胡子瞪眼睛:“什么山鸡窝,我的祖先是豹子的兄弟,再说,中原的皇帝是龙的子孙。”
他炫耀的拿出刘仲送给他的礼物:“这么大这么美的珍珠你们可见过?”那颗珠子比龙眼还大,浑圆光洁,散发着七彩的虹光,众位头人看的直了眼。正是刘仲送给阿奴的那颗。沈谦逃难,没有敢带‘会子’(汇票),铜钱金银太重,只好统统换成珠宝,只是那些珠宝都比不上这颗珍珠。阿奴见了,怕齐美等人看不上,把它还给刘仲,要他拿给祖父齐美头人做见面礼。显然很成功,刘仲的待遇比阿奴好的多。
齐美吹嘘:“这是南海的贡品,整个汉人皇宫里也只有这么一颗,比它大的或许有,比它好的就是拉萨王也未必见过。”
头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
穷布嘿嘿笑两声:“脸上那道疤跟虫子似的,哪有王子长成这样?”
齐美反驳:“没见识,他那是救人时受的伤,哪个勇士的伤疤不值得夸耀,只有懦夫才会嘲笑他。”
众人的注意力又刘仲救人吸引过去,云丹连忙讲起来,他讲了好几回了,轻车熟路,有心让刘仲摆脱窘境,于是又绘声绘色地加入了感情,人们听得惊叹连连,看向刘仲的眼神热烈无比。
穷布恼得满脸涨得通红,信了刘仲的王子身份,想起临出门时老婆的交代,又把火气压下去,重新挑起话题:“我只有一个女儿,人说‘选择骏马要用眼睛,选择妻子要用耳朵’,她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配王子刚刚好。”有了中原王室的血统,以后出门都可以横着走,那些拉萨王,山南王什么的也不敢看不起他,搞不好可以平起平坐。他们这些头人跟有着赞普血统的吐蕃王室后人比都要低一等。
“真是王子,你那女儿哪里配的上……”半句话吞在肚子没有说出来,穷布的女儿那张脸像是摔进了沙子堆的柿子饼。
众位头人回过味来,一个老头人插话进来:“我有一个孙女也不差,才九岁,两人年岁相当……”
“我的女儿,像是一朵会走路的花,……”
“我的侄女……”……
齐美惬意地看着头人们像是饿狗看见一块肉骨头一样争抢不休。
最后矛头转到他身上,众人一致说道:“说吧,要怎样?”俨然要瓜分刘仲的架势。
齐美慢吞吞的说:“不如问问王子殿下的意思。”
“对,对。”一干头人把炮火转向刘仲。
可怜刘仲被各种口音的吐蕃头人围住,话只能听得半懂,他终究还是个孩子,奇怪道:“你们家的小姐要干什么?”
穷布仗着个大,挤开前面的一个老头人,抢着说道:“只要你娶了我的女儿,领地财产都是你的。”
他的口音和洛隆的发音最近,刘仲听懂了,窘的满脸通红。他难得聪明了一回,指着沈嘉木推脱道:“我们中原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我的舅舅,你们问他。”
沈嘉木一直跟阿波在聊天,见状疑惑,问明白阿波后,觉得为难了,当然是不能娶,不要说阿仲才十岁,就是成年了,也不能娶个不知所谓的蛮女啊。
可是众位头人的热情实在难以招架,他想来想去只好说:“阿仲已经订过亲了……”
一个头人打断他:“听说中原人三妻四妾,中原皇帝还有一个比布达拉宫更大的宫殿装着他从各地搜罗来的美人,王子殿下只有一个妻子哪够呢?”
沈嘉木词穷,头人们咄咄不休,大有不娶一个决不罢休的姿势。
齐美又拿起那颗珍珠,环顾四周,满意的看见头人们贪婪的眼神,还有人吞了吞口水,他慢悠悠的说:“王子殿下是订过亲了,他会娶我的小孙女格桑梅朵。”见众头人们不可置信的眼神,他扬了扬手中的珍珠:“这就是他给的聘礼,他还是孩子,不好意思说,呵呵。”他早问明白了,刘仲没有定亲。
见齐美一锤定音,形势比人强,沈嘉木等人无法反驳,无可奈何的想,阿奴总比那些长得歪瓜裂枣的头人们的女儿强,父亲这样,女儿能漂亮到哪去?
头人们满脸失望,齐美得意洋洋。
穷布不甘心:“那可以再娶,一个怎么够?”
头人们纷纷附和。
齐美看了看外面,阿奴怎么还没有来,脸上不动声色,继续吹嘘:“你们家的女儿哪一个比得上我的格桑梅朵,她可是罗桑唯一的女儿。”
头人们倒吸一口气,原来是罗桑嘉措的女儿,他的情史大大有名,难道王子看上的就是这些天被人们议论纷纷的仙子的女儿?
穷布穷追不舍,废话,事情没有办好,回去等着老婆的板子吧,他追问:“那你们家的格桑梅朵呢?不会是不敢出来吧。牦牛不知道它的角弯,骏马不知道它的脸长。不拿出来比一比,光靠你吹嘘有什么用?
“是啊,你把天都吹破了,人呢?总要让她出来见见吧?”
“骗人的吧?”
“就是。”
头人们一个目的也没有达到,珍珠王子全被齐美一人独吞,哪肯甘心。一片嘘声,起哄架秧子的什么都有,齐美额头有些见汗,忙示意大儿子伦珠出去看看。
外面一群贵妇人也在议论纷纷,阿奴料得不错,流言的触角已经伸到这些贵妇人中间。那些从侍女们嘴里听来的荒腔走板的八卦让她们口沫横飞,兴奋无比。
齐美单方面的宣布结亲让刘仲意外,他心事重重地偷溜出来,就听见一个妇人说:“听说是雪山女妖变的,本来要喝干她母亲的血,哪知道丁青桑玛法力高强,被她发现了,反而把她降住了……”
“对啊,听说那天神山雪崩了,山神们的愤怒差点让圣境坍塌了……”一个女人啧啧有声。
“听说是妖怪们用活人的血肉把她喂大的……”
“哦!”众妇人齐声发出长长的惊叹。
“真想看看长什么样?”
“有没有长角?”
“诶,真可怕!”
一声娇滴滴地尖叫,妇人们快活的笑成一团。
一个侍女匆匆跑来,上气不接下气嚷道:“王子定亲了,王子定亲了,跟那个女妖。”
这下炸了锅,妇人们叽叽喳喳的叫起来。
她的主人,一个满头红珊瑚珠子的年轻妇人轻轻打了她一下嗔怪道:“不要乱说,什么女妖。”
她撅着嘴赌咒发誓:“真的,真的,齐美头人亲口说的。”
不满的声音更大了。这次来洛隆,除了看那个仙子的女儿,更重要的一个就是那个传说来自中原的王子,听说他已经毁容,不过没有关系,血统正确就可以了,怎么可以便宜一个女妖呢?至于男人嘛,再找过英俊的情人就是了,哪个贵族不是这么干的。
刘仲前面听得模糊,后面那个‘王子娶女妖’却听得分明。女妖,这些像是珠宝挂架的老女人们在说阿奴吗?阿奴怎么会是女妖。他忽然想起阿奴这些天都跟着沈青娘和老七,专心的学绳镖和袖箭,再没有像刚到时那样兴致勃勃的到处走。那天她坐在河边发呆,原来是早知道了,想起她一个小姑娘顶着流言,强颜欢笑,他一阵心疼。
屋子里,洛隆家的女主人白珍正黑着脸看着眼前的大儿媳妇央金玛:“我年纪大了,把这个家托给你,指望你可以撑起这一大家子。看看你干了什么,好好的一个家被搞成了什么样子?”
“外面流言漫天,齐美头人家颜面扫地。我们哪里亏待了你,要这样任那些污蔑主子的畜生到处嚼舌头,阿奴玛哪里得罪你,要这样欺负一个可怜的孩子?”白珍越说越气愤,今天在宴会上被人讪笑的怒火一股脑儿的发出来。
央金玛咬着唇不敢辩驳。她其实昨天才知道,这种事情当事人往往最后听到。关于阿奴是雪山女妖的谣言已经如星火燎原,扑也扑不灭。最后查到达娃头上,达娃说是拉隆告诉白姆的,白姆叫她说的。
她找不到拉隆,只好严厉警告白姆,可是白姆说这是事实,头人家里怎能有一个女妖,最好的处理方法是叫大喇嘛来收妖。她心中左右摇摆,惊疑不定,阿奴那样乖巧的女孩怎会是女妖。白姆说那是装的,骗子的嘴巴会讲经。没想到今天那些贵妇就对阿奴的身份发难了,婆婆白珍闹了个灰头土脸,整个洛隆头人家颜面扫地。
齐美也知道了女人们之间发生的事情,伦珠又匆匆来报,阿奴失踪了,整个庄园找不到她。
后面央金玛也知道了,她一阵眩晕,闭了闭眼睛,心知事情越闹越大,她不能再袒护白姆了,只好把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告诉白珍。
白珍气的浑身打颤。找人把白姆叫来,白姆犟着脸:“又不是我编的,是小叔叔的武士们说的,你找人问问就知道。”
白珍又唤人去找罗桑的手下,可是他们全被派出去找阿奴了。
她只好命人将白姆看管在房间,不准出来。达娃已经被捆起来,她眼泪汪汪的看向格列,格列冷哼一声把头扭向窗外,不长脑子的蠢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畜生,以为上了他的床就会高人一等么?居然敢污蔑主子。白姆也蠢,为了个没影子的事情觉得失了颜面,现在闹得满城风雨,家里真要是出了个女妖,家族失了颜面,她还想嫁个好人家吗?真是愚蠢!愚蠢!他越想越生气,狠狠踢了墙壁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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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节 形势逆转
一大早,阿奴在去找刘仲的路上就被几个侍女的叽叽喳喳声吸引住了,听了一会儿,发现是昨天达娃的翻版,不过更进一步就是了,居然自己成了吸血鬼。
阿奴本不打算听下去,后面索朗旺堆愤怒的质问声传来,他虽然日子过得懵懂,但是这些女人一会儿‘仙子的女儿’,一会儿‘雪山女妖’,他听明白了是说阿奴,不由得怒发冲冠,当场冲出去骂人。
侍女们逢高踩低惯了,哪里会怕一个‘察雅傻子’,这是索朗旺堆最近的绰号。纷纷回嘴,吵成一团,阿奴怕他吃亏,只好走出来制止。
看见阿奴,发现自己说主子闲话被抓包,虽然她是女妖,但也是主子,主子的权威不可冒犯,达娃的耳光就是前车之鉴。加上阿奴的吸血鬼的名声,这些人个个吓得发抖,见阿奴只是阴沉沉的看着他们,不发一言。沉默中,她们心中踹踹,越来越怕,最后尖叫一声,所有的人瞬间如鸟兽散。
阿奴叹口气,问索朗旺堆:“你没有怎么样吧?”
索朗旺堆出离愤怒:“阿奴小姐,你怎能任他们污蔑。”
阿奴眼一红:“索朗旺堆,谢谢你挽救我的名誉。不过下次再有这种事情,你不要掺和进来,会让云丹难做。”达娃后面十有**就是白姆,白姆后面呢?谁知道是不是央金玛。阿奴现在还不知道怎么还击,先不动声色才是上策。阿奴安慰自己吃亏就是占便宜,这个场子她迟早要找回来,她阿奴吃什么就是不吃亏。
拉隆匆匆跑过来,他往四周看了看,只有索朗旺堆,这是个傻子,不用介意。他跟阿奴说外面有个人说知道纳达岩的消息。
阿奴喜出望外,急忙跟着拉隆走了。
索朗旺堆思来想去好一会儿,认为解决谣言还是要找罗桑。他记着罗桑说过阿奴身边时刻要有人,他不相信拉隆,先去找了阿宝(阿宝是他少数几个信任的人,阿奴担心别人将阿宝当成奴隶看待,留着她跟沈青娘做伴)。后来才来找罗桑,罗桑听了急忙去找阿奴,等到整个庄园都找不到阿奴的时候,索朗旺堆想起拉隆说的话,连忙告诉罗桑。罗桑不敢相信他最信任的武士居然会背叛他,他派出所有的人手四处寻找,两人仍然没有踪影,只有一个娃子说看见拉隆驮着一个袋子骑马往卓玛郎措湖方向去了,罗桑不得不承认拉隆真的背叛了。
的确,阿奴出了庄园,在街道上转了个圈,就被打晕套进袋子里。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岩洞里。
拉隆正在往火堆里添柴,阿奴不敢说话。过了一会儿,见他在发呆,英俊的脸映着摇曳的火光显得晦暗不明。壮壮胆子开口:“你要怎样?”
拉隆吓了一跳,见她醒了,苦笑一声:“明天我就送你回去。”
耶?就这样,不是要赎金?也不会撕票?阿奴不敢置信,见他实在没有恶意,又问道:“那你抓我来做什么?”做某些儿童不宜的事情?不可能,她以前看见拉隆跟达娃拉拉扯扯,分明有奸情。自己虽然漂亮,也就一孩子,干巴巴的没有半两肉,跟达娃那种充满张力熟得一碰就会裂开来的姑娘比差的太多,一个男人的口味不会变化这么大吧?
拉隆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实在编不下去,站起来说:“我去外面看看。”
阿奴没有被绑着,自己都觉得幸运。她不想挑战拉隆的底线,既然他不说,那就不问。外面远处是一片色彩斑斓的湖泊,阳光下波光粼粼,就像刘仲的那颗珍珠一样闪着七彩的光。
听到阿奴发出的赞叹,拉隆笑道:“它大大小小一共有二十一个小湖,像是度母的二十种化身,所以就叫做卓玛郎措(度母女神)。”
阿奴忽然眼光闪闪,指着湖对岸低声说道:“快看,那是什么?”
拉隆比她高很多,阿奴说的含糊,他听不清,俯身问道:“什么?”
阿奴指指远处:“快看,快看。”
拉隆使劲眯着眼睛,什么也没有,忽然一个硬物顶住他的腰,阿奴跳开几步,冷冷说道:“别动,刀有毒。”
拉隆回头看见是阿宝,他知道那是日日跟着阿奴的矮个子女奴,也见过她杀人的毒刀。只有今天阿宝没有跟着,所以他才敢上前骗走阿奴。想起草原上那具被深埋的变色的尸体,他毛骨悚然,一动也不敢动。
阿宝刀上的毒用了好几次,她没有新的毒补充,也不知道毒性够不够。见他老实,阿奴很满意,这样少了很多麻烦。
阿宝刚才看见两人谈笑风生,气氛和谐,摸不准要不要出刀,直到看见阿奴朝她眨眨眼,她才将刀抵住拉隆的腰,只是老这么着伸着手也很麻烦,不如一刀宰了。
她挑挑眉毛,阿奴摇头,慢慢说道:“不行,我有话要问,他还有用。”
阿宝在学吐蕃语,所以阿奴尽量挑她学过的句子,然后放慢语速让她听明白。哪知道那种慢吞吞冷冰冰的语调听在拉隆的耳朵里像是一种缓慢释放的杀机,那句话反过来就是没用就可以杀了么?拉隆大汗。
他是勇士不畏死,可是被毒死这么恐怖,还要被深埋地底,没法天葬喂神鹰(秃鹫),就意味着灵魂无法升天,这对于他们是比失去生命还要严重的事(他家乡的葬俗是天葬)。
阿奴见他一脸惶恐,疑惑罗桑怎么挑了这么个胆小鬼。
这样也好,省得浪费口舌。阿奴直接问:“是谁叫你来的?”
拉隆眼神往旁边一躲,不看阿奴。
负隅顽抗?阿奴意外,她开始猜:“达娃?”拉隆没回答。
“白姆?”
拉隆不答,眼神却像是卓玛郎措湖水一样晃了晃。
是白姆,阿奴松口气又意外,不是央金玛就好,可是拉隆什么时候跟白姆勾搭上的?
“白姆要你抓我做什么?”
阿奴笃定的语气让拉隆吃惊,他看了看阿奴,仍在迟疑。阿奴不耐烦,恐吓道:“阿宝,毒死他,把他的血放光,再喂给白姆喝,既然那么相亲相爱,就一起上路吧。”她故意讲的很快,阿宝没有听懂,拉隆却听懂了,吓得脸色大变,被毒死和放光血,最后都上不了天堂,阿奴的话击中了他的死**。
拉隆还在垂死挣扎:“白姆小姐是你的姐姐。”对白姆敬慕的语气让阿奴准确地抓住了他的弱点。
阿奴厉声说:“那又怎样?她不是到处说我喝人血吃人肉,还要害死自己的母亲?这些话传出去人们信以为真,惹来喇嘛们,只怕我会被塞进牛皮袋子活活闷死,还不如喝毒药呢。”
拉隆脸有愧色,原来真是他们在造谣,阿奴越说越怒道:“让她喝你的血,跟你一样的死法有什么不好,死后大家都在地狱相会,我也会陪着你们,一路看着你们这一对出卖主子,害死亲人的有情人会落到怎样的下场。”见拉隆一脸惊慌,阿奴忽然变了声调,缓缓问道:“你知道你们会在地狱的第几层?”
拉隆摇摇头。
她语气缓慢阴森,像是正在鬼上身的巫女:“会在最底下一层,他们会把你们两个绑在烧红的铜柱上,脚踩在红烙铁上,两个小鬼会用滚开水烫过的铁刷子摔你们全身的肉,一遍又一遍,不管你们怎样的挣扎哀嚎,直到你们剩下一层白骨,白骨里可以看见鲜红的心脏在跳,然后用铁钩钩你内脏,先是肠子,然后是胃……”
阿奴的声音阴测测的,阳光被森冷的湖风吹走了所有的热量,像一只冰冷的手绕着脖子,远处忽然隐隐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天地仿佛黯淡下来,阿宝忽然用刀子碰了碰拉隆的手,拉隆恐惧的大叫:“别说了。”
阿奴之前被装在麻袋里,现在衣服凌乱,披头散发,她咧开嘴冷笑,看在拉隆的眼里像个女鬼,她狠狠地发泄着转世十年来所承受的种种不公平带来的怨恨:“听见声音没有,那是鬼差带着锁链来接你啦,为什么不说,你不是很憧憬你们美妙的未来。记住了,你一定要记住,”阿奴吸口气,笑得模模糊糊,“每一块每一块都是血肉模糊,勾出你的心脏,然后是铁钳从你的鼻孔里伸进去,一点一点勾出你的脑浆,红的白的……”她想起木乃伊的制作,说着都恶心:“很快你们的肉又会长出来,然后新一轮的铁刷刷肉又开始了,每天都这样,你们除了惨叫还有听对方的惨叫声,什么也做不了,一直一直到永远永远,不得解脱!”阿奴尖利的笑起来,像是夜枭在林间哀嚎。
这些话彻底击垮了拉隆,恐惧让他的脸变形,之前他在寺庙壁画上看见的地狱里恶人受刑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此刻虽是青天白日竟如地狱般可怕,面前的小女孩就是地狱来的恶鬼。他跪在地上开始语无伦次:“白姆小姐说,你挡着了她的路,只要我把你带走一天再送回来就可以了。我觉得这很简单,本来我……”他不敢说本来是想打闷棍来着,没想到阿宝整天跟着,今天好容易看见阿奴落单,他脑子一热就把阿奴骗出来,现在怎么收场?
阿奴努力的回想自己前世看过的有关地狱和酷刑的说法,用来恐吓拉隆,没想太入戏,表演过了头,自己感觉一阵恶心,最后的一阵怪笑还让她倒了嗓子。见拉隆一副脓包样,更是厌恶,狠狠的一脚揣在他身上。
“我挡了她什么路?”真是莫名其妙,阿奴问。
拉隆摇摇头,他也没问清楚。
“你想活还是想死?”笨死了,阿奴嫌弃地咳嗽几声,清清嗓问道。
“我,我不想死。”拉隆很羞愧,一个勇士居然被一个小姑娘用言语击倒。
“那就好,听我的,我能让你活着,甚至成为自由人。”说到这里阿奴仔细看了看拉隆的脸色,见他一片茫然,阿奴皱眉,看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不适合他,她加重筹码:“我还可以让你得到白姆。”见拉隆的眼睛有了一丝光彩,阿奴嗤之以鼻,色字头上一把刀,诚不我欺也。
她又重复一遍:“我可以让你得到白姆。不过你得听我的,否则就不是不能上天葬台那么简单,我将直接将你和白姆做成‘还阳尸’(僵尸),永远不能转世。”
阿奴的背景神秘莫测,在吐蕃,主子对奴隶手握生杀予夺大权,拉隆对她本有畏惧,只是被情爱冲昏了头,此时清醒过来,对阿奴的话哪敢质疑,甚至阿奴胡诌的僵尸他都信以为真,当下跪着诅咒发誓此生忠于阿奴,永不背叛,若有异心,则身入阿奴所说的地狱,永不得超生。见他发完誓,阿奴满意的点头,保不齐之前拉隆有起过杀机,她才不需要这种两面三刀的人永远的忠诚,只要能坚持到对付完白姆就够了。
她拿出拉隆的匕首,模拟了一下狼扑人的位置,对着拉隆的肩膀连划几下,鲜血淋漓,拉隆以为阿奴要处罚他,痛的不敢吭声。
阿奴看看差不多,停下手,解释道:“等会有人问,你就说我们遇上了饿狼,你为了救我,被狼抓伤了。”
拉隆瞪圆了眼睛:“白天?狼不会出来。”
“蠢货,是饿极了的狼,你饿肚子的时候还顾得上白天黑夜。难道说是熊吗?碰上熊,你逃得出来吗?”阿奴见他不明白,骂道:“你把我抓来,现在肯定满城都在找你,没有个说法,你一样逃不了一死。”
拉隆辩解:“我没让人看见。”
“那阿宝怎么跟来的?”阿奴怒。这人脑子是石头做的,难怪会被忽悠来绑架她。
拉隆才发觉很不妙,齐美头人家法严峻,绑架小主人,只有死路一条,他越发后悔一时脑热。见他眼神飘忽,阿奴一针见血:“放心,听我的,你只会受一点皮肉苦,小命可以保住。”
拉隆耷拉下眼皮,羞愧的想要自杀。
阿奴在自己身上也划浅浅的一刀,血不够多,她将拉隆的血抹在自己身上,小心的避开了伤口,以免感染,谁知道这人是不是带菌者。然后将肩膀上衣服划烂一点,做成爪子抓伤的效果。
一路上,阿奴要拉隆背他回去,拉隆不敢反抗,忍着伤口的疼痛一步一挪。
见拉隆如此狼狈,阿宝憋着笑骑马跟着后面,她还是觉得一刀杀了比较简单,阿奴的心思太多弯弯绕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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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节 以牙还牙
当拉隆背着阿奴出现在搜寻队面前时,两人一身狼狈,血迹斑斑。阿宝骑着马已经远远的落在后面躲起来了。领头的是阿奴的小堂哥,格列的弟弟多金,他听到的说法是拉隆绑架了阿奴,现在看着不像那么回事,不管了,人回来就好。
拉隆没想到这么快碰上搜索的人,多金少爷看他的眼光分明不友善,还好他背着阿奴,多金才稍微缓和了脸色,拉隆当下对阿奴的说法深信不疑。
阿奴教给拉隆的自辩词是:阿奴想去看卓玛郎措湖,结果在湖边遇上饿狼,拉隆救下了阿奴,两人都受了伤,马吓跑了,只好背着阿奴回来。这些话破绽百出,不过拉隆的脑子跟草履虫一样简单,哪里琢磨的出来。
走了一会,阿宝骑着马赶过来,说是找阿奴的路上看见这匹没人的马,就顺手骑回来了。多金又信了几分。
等回到庄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狂欢仍然在继续。
打谷场上两人在对歌,一个小伙子输了要下场,站在边上苦着脸唱‘免战牌’:
我既无马来又无鞍,
只好坐在大路旁。
我既无歌来有无曲,
只好站在另一端。
阿奴听见‘无马又无鞍’,扑哧一笑,跟拉隆的窘状很像。
白珍和罗桑早得了消息,等在大门口。见阿奴满身是血,白珍心疼的眼泪直掉,阿奴没想到她看见自己就掉了眼泪,想帮她擦擦,手上又都是血,只好对着她拼命微笑,安慰道:“奶奶,我没事,你看,我好好的,血是拉隆的。”她想,这个家里至少还有个奶奶是真心疼她。
这边多金将情况跟罗桑说了,罗桑眼神晦暗不明,索朗旺堆说拉隆骗走了阿奴这件事,他只告诉了父母,多金并不知道。索朗旺堆的为人实诚,从不说假话,又对阿奴很忠心,所以他肯定拉隆在撒谎。见女儿好端端的站在眼前,正哄得母亲破涕为笑,没空理自己,罗桑心知有猫腻,也只能等会再问。
这一等直等到齐美头人夫妇准备开家庭会议的时候,他还是没能跟阿奴说上话,白珍一直紧紧跟着她。
家里的人都来了。
拉隆首先被带上来,他包扎了伤口,罗桑看见那伤口是利器划的,也不吱声,他肯定女儿在捣鬼,还是先看看再说。
拉隆的说词同样没能骗到齐美夫妇,两人怒骂了一阵,拉隆才知道自己早就被发现了,顿时脸如死灰。阿奴暗乐,拉隆这个蠢货以为索朗旺堆是傻子才敢那么肆无忌惮。
齐美严厉地问阿奴这怎么回事,阿奴还没有开口,眼泪先冒出来,白珍心疼,嗔怪齐美:“你小声点,别吓着我孙女。”
齐美脸上挂不住,小声嘀咕道:“也是我孙女。”
白姆脸上雪白一片,绞着手指坐如针毡。
阿奴冷眼看了一会,小声说道:“拉隆说,是白姆姐姐找我有事,呃……呃,没想到碰上了狼。”
说是小声,其实大家都听见了。阿奴前后两句话并不关联,中间又顿了一下,大家顿时觉得这狼怎么来的这么奇怪,现在是夏末,狼应该不缺食物,哪里会大白天出来伤人?
白姆本就紧张,听到这里,立马觉得阿奴意有所指,急急反驳道:“胡说,我哪有找你,再说了现在怎么会有狼?”
阿奴看了她一眼,低声咕噜:“我也觉得奇怪。”
白珍问白姆:“你没有找阿奴?”
白姆矢口否认。
白珍转向拉隆,厉声问道:“你骗走阿奴要做什么?”
拉隆痴痴的看着白姆,不说话。众人都看出些端倪,央金玛又急又恼。换做以前一个小伙子痴情的眼光会让白姆高兴一晚上,现在却被他看的浑身冒冷汗。
阿奴冷笑,就要这效果。
拉隆忽然低下头,还是什么也不说。
白珍一挥手,怒道:“拿鞭子来,打到他说为止。”
一个管家带着几个大汉拿着浸过盐水的牛皮鞭子上来,拉隆跪在地上浑身筛糠。
阿奴想,听说他救过罗桑的命,胆子这么小,怎么敢救人?只怕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她哪里知道,这个非关勇气,做过奴隶的人只要听见鞭子的呼啸就会不由自主的发抖,跟惊弓之鸟是一个道理。
阿奴朝罗桑看去,示意他解救拉隆,罗桑好容易跟女儿目光相遇,连忙说道:“等等。”
拉隆抬起头看看罗桑,满脸羞愧的把头低下去。
罗桑想起拉隆从豹子嘴里救下自己的时候,才十七岁。这些年他跟在自己身边,千里相随,从无差错。罗桑还是不能相信拉隆的背叛,他痛心问道:“你为什么跟白姆说,阿奴是女妖?你应该知道她是我的亲生女儿。”
拉隆愕然,连忙辩解:“不是我说的,我没说。”
所有的人都看向他和白姆,拉隆被罗桑谴责的目光看得满心后悔:“我真的没说,白姆小姐问过我,我想起有女奴说过,阿奴小姐出生时圣境的月亮神山发生了雪崩,我就告诉她了。”
罗桑叫出自己的娃子们,挨个的问。最早传出这话的一个女奴吓得涕泪交流:“雪崩是阿奴小姐的表哥都思说的,还说阿奴小姐的母亲不喜欢她,连奶也不喂。我只告诉了尼玛,再没有跟人说了。”尼玛说只告诉了桑吉,桑吉说告诉奇加……总之,虽有传言,但还没有离谱到说阿奴是女妖的地步。
白珍气得咬牙,恨死那个生下阿奴的女人:“从古到今,雪崩每天都在发生,跟阿奴什么相干?”
罗桑料他们也不敢撒谎,恼怒的直接看向白姆。白姆在拉隆说出她的时候就知道不妙,此刻已经快晕过去,她只是想教训一下阿奴,没想到现在火烧到自己身上。
白珍怒问白姆:“那是你妹妹,从来对你恭敬有加,你为什么要乱传谣言?”
白姆喃喃道:“我只是想吓吓她。”
白珍更生气:“吓吓她?你不是还想找大喇嘛来,分明是想要她命。她哪里得罪你,你要害死她?”
央金玛吓得站起来,没想到她们母女的谈话被白珍知道了:“阿妈,我……”
白珍打断她,继续对白姆说道:“那时候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害怕,现在看来你分明是别有居心。为什么?你不知道这样做会毁了整个家族吗?”白姆虽然骄纵,却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痛心疾首,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美丽可爱的孙女做出这种事来。
男人们气得七窍生烟,白姆这次太过分了。家庭对他们来说无比重要,是吐蕃高原上每个人的生存根基,白姆此举是将整个家族放在火上烤。所有的人对白姆怒目而视。
白姆受不了亲人们像看怪物一样的看她,哭着说:“她一来,奶奶眼里都看不见别人了,云丹还为了她拒绝我,那个丑八怪,我都没有嫌弃他,他凭什么嫌弃我……呜呜……没有她就好了。”
阿奴这才明白原因,她不敢置信:“你是为了云丹,和我什么相干,咦,你喜欢云丹?你不是拉隆的情人么?”
一句话说的人人色变,一个尊贵的小姐跟一个低贱的娃子勾搭,真够丢脸,齐美、白珍、伦珠、央金玛个个气得发晕。
白姆气愤的大叫:“谁看上那个蠢货了,一件事情都办不好。”
阿奴追问:“你叫他办什么事?”
白姆语塞。
罗桑缓缓的说:“你一边大放流言,一边在庄园里都是客人的时候,叫拉隆劫走阿奴,是想让她无法替自己申辩,将那些流言坐实,想毁了阿奴的名声,是也不是?”他将事情前后连串在一起就想明白了。
白姆看着叔叔,不敢吱声。
见状,罗桑愤怒质问:“你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她,会毁了整个家吗?”他走到白姆面前:“我快四十岁了,才有这么个女儿。我们疼你疼了十几年,阿奴刚刚回来,奶奶多疼她一点也不对吗?这才几天,你就为了没影子的事妒忌到想要害死她?”
他很伤心,原想把阿奴带回来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亲侄女做出这样的事,让她险些又没了性命:“叔叔对你不好吗?每年叔叔送给你的珠宝首饰比其他的人都多,连阿奴也没有你多。”
白姆羞愧的痛哭失声。
伦珠见弟弟怒火中烧,上前安抚罗桑说:“不怪你生气,我们也难以置信。没想到这个孩子被妒忌蒙住了心,被恶魔蛊惑住了……”
阿奴见到伦珠出马,知道事情差不多了,白姆成了过街老鼠,她的目的已经达到。再说下去就是白姆的处置,还真不好办。
阿奴打断伦珠的话对罗桑说:“大伯伯说的对,我第一次看见白姆姐姐,她很和善,对我很好来着,怎么忽然变了一个人,不会是……”
众人看过来,阿奴装作把半截话吞回肚子里,留给众人无数的想象空间。
见大家若有所悟,阿奴期期艾艾的说道:“阿爸,听说修行到一定程度的人可以开天眼,可以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伦珠意动,一向乖巧可爱的女儿忽然做出这种事,说不定真被恶鬼附身,要是不找出原因,以后她再做出惊世骇俗的事情来,害了自己不说,连累整个家族就麻烦了。
罗桑微微颔首,摆明了同意阿奴的看法。
齐美连忙唤人去请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他已经有八十岁了,是公认的**师。
白姆吓得扑上去抱着央金玛的腿:“阿妈,阿妈,不要找尼玛大师来,阿妈……我,我害怕,呜呜……”她没想到最后是找来了大喇嘛做法,却是为了对付自己。什么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她悔不当初,抱着央金玛哭得快昏过去。
央金玛无计可施,求恳地看向罗桑
众人见状,不约而同地想:只怕真有鬼怪附身,要不她怎会害怕成这样?
阿奴想真要来个喇嘛,万一白姆学那西俄洛的次央那样早就收买了他,指不定那喇嘛手中的金刚杵就指向自己了。
她连忙止住那叫人的娃子,劝道:“突然去请**师来,让那些客人怎么想呢?”
齐美一想也对,家族名声要紧,那怎么办?
阿奴问罗桑:“阿爸可以吗?”她眨眨眼,怎么样都要说可以哦。
罗桑见状,只好硬着头皮胡编:“这个我法力没那么高,要打坐冥想一下才行。”
白珍催促:“你到经堂去,我们等你。”
罗桑点头去了。
央金玛松口气,示意白姆不哭了,向阿奴道歉。女人心细的多,她自己也是从少女时代过来的,白姆摆明了是‘公主病‘,哪是什么鬼怪附身。如今只要事情不传出去,把白姆的名声保住才是最重要的。关键就在罗桑两父女身上,只要他们松口,白姆的处罚就不会太重。
白姆不情愿,央金玛恨铁不成钢,正要训斥,罗桑出来了。
这么快?众人疑惑,罗桑装作喜形于色:“今天出奇的顺利,刚刚进入冥想状态,就觉得自己的法力上升了一层。”
白珍、齐美欢喜无限,齐念佛爷保佑。
罗桑看向白姆,叹口气,手掌按在她的头顶上,急速念了一串经文。白姆呆滞了一会儿,回过味来,以为这样就没事了,心中窃喜。
罗桑对众人说道:“是个修行很高的妒鬼,我法力有限,要每日念经做法才能驱除。这期间白姆不能接触外人。”
众人先惊后喜,白姆毕竟是他们最爱的孩子,事情内部解决却是再好不过,央金玛忙追问:“要多久?”
罗桑看见阿奴朝他手掌翻了翻,软禁十年?罗桑倒吸一口凉气,阿奴向来睚眦必报,白姆还是自求多福吧。他最终还是不忍心真的囚禁白姆十年,说道:“大概五年吧。”
随后他看见阿奴的眼睛因为吃惊睁的溜圆,知道自己误会了,当下咳嗽一声:“要看做法的情况,时间也许不要这么久。”
众人的心情又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央金玛最后见罗桑松口,知道只要阿奴气消,白姆就会没事了,当下也不太担心。
白姆可没那么镇定,她只听见囚禁五年,当场晕过去了,一天刺激太多,任谁也受不了。五年后她就是二十一岁的老姑娘,再鲜嫩的黄花菜都凉了。
随后白姆被救醒,抬回她的小楼,被严密看管起来。
达娃的处置出人意料。
挨了二十鞭后。就是要打发她嫁人,毕竟是庄园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是有很多男人想娶她。最后罗桑想起索朗旺堆的妻子死了很久了,问索朗旺堆愿不愿意娶她。索朗旺堆摇摇头,他的心里只有妻子曲品一个人。
苏醒过来的达娃也松口气,不用嫁给一个傻子。
谁曾想刚才还跃跃欲试的男人们在索朗旺堆拒绝后,都不肯上前了。罗桑觉得奇怪,叫一个站在最前面的银匠都吉问话,都吉可惜的摇摇头,解释道谁也不会要一个傻子都不要的女人。
阿奴无语,这些人的逻辑真奇怪,妻子又不是物件。
最后是牧场上的一家奴隶两兄弟带走了达娃,他们一直娶不上妻子,没有庄园里的人那么挑剔。达娃哀哀的看着格列,希望他能求情。她是庄园里长大的娃子,跟着白姆锦衣玉食惯了,怎么适应得了牧场上的辛苦劳作。格列正在恨她乱传谣言,差点闯下大祸,根本不看她。
拉隆的惩罚是一百鞭。原本是两百鞭,阿奴为他求情,说拉隆从狼嘴底下救了她,惩罚减半。
不过一百鞭也是够受的,阿奴想自己答应过饶他的性命。毕竟是他一念之仁,自己才捡回一条小命,那时候他只要恶向胆边生,现在只怕自己已经在排队等投胎了。她对着亨珠耳语了几句,悄悄解下一串珊瑚珠项链,叫他去打点,让打手们行刑的时候手下留情。亨珠跑出去,过了一会儿回来,跟阿奴一点头示意办好了。阿奴心想,亨珠倒是个机灵的,就不知心地怎样。
等众人又重新回去陪客人,阿奴想想白姆吓得晕过去的傻样,乐得笑出声来,罗桑捏捏阿奴的鼻子,笑骂:“你手掌翻一翻是什么意思?”
阿奴更乐:“我的意思是十个月,没想到你的怒气这么大。”十个月后,自己应该离开了,那时白姆就是个‘武疯子’跟她都没关系。
罗桑‘哈’的一声:“我以为你说十年。”
原来是误会,这个阿爸还是很向着自己。阿奴嘻嘻笑:“怎么可能,就是十个月,婶婶都会来讨价还价的。”
白姆年岁到了,家里不可能一直留着她。不出她的估计的话,一两月后,央金玛就会耐不住,再过一段时间,白珍也会舍不得。
门外刘仲在探头探脑,罗桑忽然想起来,父亲把阿奴许给刘仲了。阿奴失踪,家里乱成一团,谁也没有记起这件事,这下子怎么跟阿奴说。女儿发起脾气跟美蒂一样的恐怖,他连忙借口去看白姆,脚底抹油溜之大吉,今晚只有去找沈嘉木和阿波挤挤。两人因为谈论吐蕃历史,最近打的火热,那天说到哪了,对了,苏毗女国的末代女王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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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开馆收徒
阿奴还是知道了,刘仲红着脸结结巴巴说的。没想到自己只不过一个早上不在,就被爷爷给卖了,才值一颗珍珠,自己还没有红红的鳞片值钱。她气得眼前一阵阵发黑,一头栽倒在地上。她早晨就被拉隆劫走,那只草履虫临时起意,什么也没带,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
阿奴又生病了。见她不过三个月,病了三回,罗桑很担心,特地从察木多(昌都)请来一位‘曼然巴格西’(喇嘛藏医)。喇嘛郎中说阿奴先天失与调养,体质太差,需要进补,固气培元。白珍又将美蒂咒骂一遍,忙忙的叫人去找进补的药材。
阿奴不搭理刘仲,两人别扭了几天,说好婚约不算数,又和好了。
听见他们说婚约不算数,云丹阴沉了两天的脸又放晴,他从善如流,在索朗旺堆这个狗头军师的劝告下,开始对阿奴好声好气献殷勤。无奈他是这次阿奴险遭不测的诱因,再加上两人分属猫狗,只要呆在一块,都是以争吵告终。云丹少爷缺点一大堆,小气又臭屁,只有一个优点,也就是罗桑看中他的惟一优点——毅力,屡败屡战,勇气可嘉。看的罗桑直摇头。
罗桑还专门把沈青娘请过来给阿奴煮药膳。刘仲、云丹、李长风一干人厚着脸皮趁机过来蹭饭,他们都被沈青娘养刁了胃口。沈嘉木一看弟子们转移课堂,没奈何,也换了教室,沈家四个护卫当然跟着进来。流浪艺人团走了,阿波因为碰上知音,也留了下来。再加上奴隶们,每日里进进出出好不热闹,还好房间够多。
只是苦了沈青娘,每日里打理阿奴的药膳,还要准备十几个人的饭菜,所幸罗桑给的那个汉人女奴阿霞能干。她是雅州人,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厨娘,厨娘手艺还没学到几分,一日上街被绑走卖到这里,嫁给了庄园里的银匠阿拉西两兄弟。这里的穷人们一妻多夫很普遍,大都是两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妻子过了门,如果闹得人家兄弟不和,没有人会责怪那两兄弟,只会怪那姑娘不会为人处事。一个聪明的姑娘总会在自己的两个甚至三个男人中间长袖善舞、左右逢源,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
阿霞长的细眉细眼,鹅蛋脸被高原的太阳晒出了两团红晕,鼻子上有些淡淡的麻子。她也是穷人出身,家里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将她卖了,转了好几手,后来好容易稳定下来,又碰上人贩子。嫁给银匠阿拉西的时候,看见丈夫相貌端正,身材健壮,她以为自己要转运了,那时还不知道要同时嫁给他弟弟小多杰。
后来小多杰成年后,阿拉西问她愿不愿意,她已经生了果儿,也知道庄园里娃子们的家庭大都是这样,无奈之下点了头。后来又生了三个男孩,也不知道是谁的,按规矩,孩子们都叫阿拉西阿爸,叫小多杰叔叔。
沈青娘听完她的遭遇,险些落泪,问阿霞是否想家。阿霞沉默半晌,摇头说道:“我的家在这里,两个丈夫对我很好,还有四个孩子,他们是我的命根子,离了他们,我活着也没意思。”她连身到心已经在这里安营扎寨。
沈青娘喟叹一声,不再提这件事。
罗桑看见女儿吃着沈青娘做的饭菜,不出半月,小下巴多了一层肉。跟沈青娘感叹:“阿奴口味真像是汉人。”连反感的事情都一样,这句罗桑没说。
吐蕃人的风俗习惯跟中原大相径庭,阿奴虽然不说,罗桑也常常能感觉出她的排斥感,这些感觉他在沈家人身上感受到过。他想起沈青娘等人听说自己是阿奴的父亲的时候,跟阿奴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一摸一样,怎么形容呢?鄙夷,对了,是鄙夷,就像吐蕃人看见屠夫一样。如果说是阿奴自己的想法,这就很难解释了,阿奴从小没有跟汉人接触过,确切的说,是没有跟阿依族和他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过。
阿奴跟刘仲等汉人相处融洽,连沈家几个护卫看见她都眉开眼笑,疼爱有加。跟自己血脉相连的堂哥堂姐们却很少来往,相敬如宾。她筷子还用的很好,而且不大愿意用手抓饭,这样下去,她以后怎么在吐蕃立足。想来想去,刘仲是汉人,可惜身份贵重,汉人一向自大,阿爸一厢情愿定下婚约的时候,他能明显感到沈嘉木、沈青娘的不悦,所以阿奴和刘仲约定解除婚约,他很赞同,真要嫁了刘仲,日后只怕汉人不待见她;阿岩是阿依族人,阿奴与美蒂如仇,阿依寨的人也不看重她,嫁给阿岩,一样要受夹板气;只有云丹最合适她,云丹有心,只要家族不倒,云丹就不敢欺负她,可惜两人不和,天天争吵。
阿奴看见罗桑两眼发直三两下抓光了一大盆饭,是那种用‘青梅日布’(长生果)和酥油做的米饭,很好吃,可是以前也没见他吃这么多,又看见他喝光了自己的虫草雪鸡汤,那雪鸡是十二偷偷去山上打了给阿奴进补的,她才吃了一只腿。她担心的拖走罗桑的饭盆(对,罗桑自带的碗是铜盆),苦劝道:“阿爸,你年纪大了,少食多餐,有利养生。还要减肥……”巴拉巴拉长长一串养生减肥计划,听得罗桑耳朵起茧。他看着阿奴微笑起来,反正怎样都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喜欢当汉人,喜欢当吐蕃人,甚至喜欢阿岩回去阿依寨都没什么大不了,只要她高兴就好,有自己在,谁还敢欺负她不成。想起那个没有了消息的男人,罗桑皱皱眉,他要是真死了,阿奴怎办。
沈青娘也说:“阿奴真像个汉家姑娘。”吐蕃已经是夏末,却像中原的深秋,午后的风有些冷,她早穿上了夹袍,正在做针线。她咬断线头,打量了手中的棉布单夹裤,这是阿奴央她缝制的。一种相当于现在七分裤,古代中原女子穿的内裤,不过是开档的,因为女子裙袍太长,不开档的话解手很麻烦。
吐蕃女子的袍服里面不准穿裤子,认为这样会让家宅不宁。阿奴最近长个了,以前的内裤都小了,她针线功夫只限于缝缝补丁什么的,以前衣服都是古戈的妻子拉妲做的。虽然白珍给她做了很多衣服,但是这个裤子是绝对不能让白珍等人知道,连清洗都是偷偷地拿到沈青娘那。
沈嘉木正在研究学生名单,听了应道:“我们汉家姑娘可没这么大胆。”
沈青娘不高兴了,她一向喜欢阿奴:“大胆不好么?非要扭扭捏捏的,说话跟蚊子哼哼似的才好。说实话,要不是她订了亲,阿仲还真配不上她,更别说现在脸上顶着那么大的疤。这以后,怎么找媳妇啊?”她都快愁死了。
齐美毫无预兆的单方面宣布定亲,两人以前都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世家子,当场不能拒绝,心里别提多郁闷了,有种人在屋檐下,只能把头低的憋屈。可是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他们又不痛快了。‘瘌痢头的儿子总是自个家的好’,感觉阿仲被嫌弃似的,虽然两人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
可是沈青娘想想,阿仲还真是配不上人家。除了一个尊贵的血统,他什么都不如人。
沈嘉木不干了,当场抗议,那是他手把手教了五年的外甥,烂船还有三斤钉,好歹有半瓶子水。平常自己嫌弃是一回事,别人看不上那是没眼光。
讲着讲着两人最后不得不承认,刘仲实在没啥本事,连云丹那棵病秧子都不如。
沈嘉木想:他的山长梦险些毁在刘仲这颗稗谷身上。还好现在师兄弟们保佑,他重新找到了目标。
沈嘉木小时候觉得私塾的先生一手拿戒尺,一手握书卷,满屋子巡查忒威风,他的终极理想是继承旗山书院,做个威风凛凛的山长。只是现在叔叔和师兄弟们惨死,书院也不知道怎样了。他长度跋涉,来到这蛮荒之地,过了几天安生的日子,见奇风异俗,与中原大相径庭,有些陋习颇有不能接受之处,开馆授徒,教导化外之民的想法又冒出来。
先是李长风,这个背童出身的男孩,他发现李长风经常满脸羡慕的看着刘仲读书,试了试发现他记忆力过人,且一心向学。这对沈嘉木来说,简直是沙漠里饥渴的旅人看见绿洲一样。
后是阿奴,在旅途上他教过阿奴和阿错几次,两兄妹天资过人,阿奴尤其聪慧,举一反三,且对汉文运用自如,还会用‘俗体字’写文(阿奴以为这种字没人知道,被沈嘉木撞破后,才知道简体字古来有之,吓得再不敢写,呜呼!)。
再就是云丹,他曾是学僧,会吐蕃文字。跟刘仲结拜后,也跟着叫他舅舅。云丹的毒瘾戒掉了,身子将养的有一些起色,喜欢跟十二等人讨教武艺,闲暇之余再跟沈嘉木两人互通有无,互相学习吐蕃文和汉文。尽管后来有点司马昭之心,沈嘉木还是很满意他。
还有跟着云丹来的,卓玛的小儿子桑杰,格列的弟弟多金,他们准备进寺庙当喇嘛,对中原文化很感兴趣。但是两人问的问题都很奇怪。他们把青菜叫做‘草’,多金对他们吃草大惊小怪,说那是牛羊才吃的东西,人怎能跟牲畜吃一样的,桑杰解释那是因为汉人肠子像牛羊……阿奴笑翻,沈嘉木暴汗。
沈嘉木对吐蕃人人热衷于当喇嘛这一点非常不理解,真是奇怪的习俗。跟中原实在是走投无路或者看破红尘才去当和尚不同,他们乐衷于出家修行,每家都有当喇嘛的,跟中原战时抽壮丁差不多,两丁抽一,三丁抽二之类。
再就是他看中的几个好苗子。那个阿霞的大女儿果儿就很聪明,他每天偷偷教她几个字,她学的很快,才不过半个月,《千字文》已经会念小部分,尽管口音古怪,有些磕巴。
还有那个阿奴新收的小娃子亨珠,记性极好,就是不爱学,要用牦牛肉干骗他才肯勉强学几个字……
沈嘉木罗列好学生名单,踌躇满志,喜笑颜开,笑得阿奴和刘仲毛骨悚然。只是他忘记了这里是吐蕃,主人奴隶等级森严,注定‘有教无类’这个词在此不适用。
第二天他找罗桑商量。见他心意可嘉,想想阿奴心慕汉学,早就跟在沈家人身后学习,拜师不过是个程序。两个侄儿不过十五六岁,明年才送去做学僧,沈嘉木学识渊博,跟着他开阔眼界也是好的,总比没事到处惹是生非强。免得像格列一样到处发情,坏了修为就不好了。
罗桑找白珍说好话,她很爽快的答应将庄园边上一栋原本做仓库的三层楼房拨给沈嘉木做学馆。
之后很简单,不过是找些卡垫和矮桌,仓库里本就收藏了一些旧家什,擦擦拿出来用就是。
糟糕的开馆的那天。
为了表示对未来的亲家和贵客的尊重,白珍祭过灶神,选择吉日,指挥收拾学堂,看见四壁雪白空空如也,又连忙叫罗桑占卜,亲自请来一幅唐卡观音佛像。
而沈嘉木也洗手焚香,画了一幅孔子像,兴冲冲的捧进学堂内,却迎头撞上白珍准备挂佛像。两人对哪张画挂在墙壁的中间位置发生了分歧,至圣先师怎能屈居人下,沈嘉木寸步不让。白珍听阿奴说这位比金刚还丑的胖老头是中原的圣菩萨,连中原皇帝都要年年祭拜。他们吐蕃神灵众多,多一个不嫌多,反正都是菩萨,观音也不会怪罪。当下拍板决定,两张画像并列。
沈嘉木无奈同意,又见白底黑线的白描孔子像和金碧辉煌的文殊菩萨并排而挂,寒酸之极。他小心眼发作,转回去再画一幅一般大小白描的鱼篮观音像,要换下那幅唐卡。这下子白珍不干了,这幅观音像是占卜的结果佛爷的旨意,请一幅佛像容易么?就算是汉人贵族也不带这么得寸进尺的,这还是在自个的地头上呢?她实在看不上那白描的孔子,碍于颜面才同意一墙两制,现在她翻脸了,请孔先生到后墙去。
沈嘉木没想到捅了马蜂窝,对方是长辈,他的气势就矮了三分,想想也觉得自己理亏,又不甘心委屈自个的祖师爷。阿奴指点迷津,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自己画一幅彩绘的孔夫子不就行啦。沈嘉木茅塞顿开,翻翻颜料,没有带多少颜料来,颜色太素,不够绚丽。阿奴找桑杰和多金,两人去孜托寺找彩绘僧人,求来颜料。沈嘉木熬了三个通宵,死了无数脑细胞,终于在开馆那天完成了一幅工笔孔夫子图。孔夫子一生坎坷,后世画像大都是素衣飘飘,沈嘉木只好画了一身红衣,那是唯一的重彩,实在没法跟满身珠宝的观音像比。阿奴托人辛苦找来的颜料只有藏红花酿的红色用上了。不过沈嘉木画工了得,白色素绢上,孔夫子一身红衣,逆风缓行,衣袂飘飘,人物风流。连余怒未消的白珍都觉得比昨天那幅好看多了,看着也协调。
没想到学生到齐后,白珍彻底火了。
沈嘉木还忽悠了几个小塔娃(家奴)来学,那几个孩子听说上学有牦牛肉干,被引诱前来,没搞懂是怎么回事。见到一屋子主人,吓得弯腰行礼,连忙退走。白珍才知道沈嘉木准备让奴隶和主人平起平坐,在一间屋子里读书,这简直是对贵族尊严的挑衅,她怒不可遏,拉起阿奴就走,桑杰等人也生气走了。
罗桑见状,怒问沈嘉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不早说。
沈嘉木才想起,自己为了孔夫子画像,把这件事忘记告诉罗桑了。他打算收些平民子弟,还有几个有天分的小塔娃。
罗桑无语,就是在汉地,也没有听说奴仆和主人平起平坐的,沈夫子欠考虑。
沈嘉木说,他叔叔,中原大儒沈浙开办的旗山书院就是有教无类,进来的学子不管以前身份如何,一律都是书院的学生,并不以出身论高低。叔叔是他一生的榜样。中原奴仆出身的人虽不能考科举,但是可以读书写字,脱了奴籍,三代后就可以当平民参加科举了。
偷转回来的阿奴笑嘻嘻的插嘴:“中原皇帝的祖宗刘邦就是个泼皮流氓,当年造反为了逃命,还想扔下自己的儿子女儿,他们有句话,叫‘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唔……”
阿奴越说罗桑越怒,这是鼓励奴隶们造反吗?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嘴,把她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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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节 吐蕃婚俗
沈家人很快尝到了挑战奴隶主尊严的后果。两百多年前,吐蕃末年奴隶大起义的阴影至今还笼罩着吐蕃贵族,齐美头人的祖先就是剿灭奴隶造反的时候崛起的草根。
沈家人的待遇急剧下降,人人对他们避如蛇蝎,连阿霞也不来了,他们所有的事情只有自己动手。为免他们带坏奴隶,沈家人被迁到罗桑在庄园外面街道上的一个院子里,原是罗桑的商号,现在汉蕃开战,只留着一个老奴扎吉在数蚊子。
这栋三层小楼,只有二楼有两个空房间,别的都堆满了东西。只好几个男人挤在一间,沈青娘和阿宝一间,还好房间够大。罗桑把人送来就走了,不过每日的生活必需品都有送来,来人只是把东西放下就走,不敢多说一句话。
阿奴为沈嘉木他们说了不少好话也不管用。她现在被限制外出,待遇只比白姆好一点。
不顾齐美的反对,阿奴和刘仲的婚约被正式解除。白珍为了不让小孙女被异族人洗脑,也把阿宝赶走,认为有必要教她吐蕃贵族的规矩,还要学习各种家务。总之,要做到出的厅堂,入得厨房,以免将来出嫁丢脸。
阿奴像掉进了奇幻兔子洞的爱丽丝,一切都跟她前世今生的生活不同。
这里到处是神灵。灶有灶神,火有火神,土地有土地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树有树神,花有花仙……还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妖魔鬼怪,田间地头到处潜伏,随时准备祸害人间,有时候神就是鬼怪,有时候鬼怪又是神,不管是神是鬼,个个得罪不得。有些鬼怪传说是远古的,有些是近代的,有些甚至还是刚刚发生的;有些是远方的,有些是附近山间水旁的,有些就发生在庄园周围,阿奴被各种传说搅的昏头涨脑,心惊肉跳。
当然,阿依族也一样,只是没有吐蕃人这么麻烦。纳达岩被她忽悠洗脑,生活中的小祭祀被简化到只剩下每日对着月亮合掌默念一下,就是这样阿奴还偷工减料,反正没人来管。
这里就繁琐多了,现在多了个白珍,一改往日对阿奴的溺爱。连敬神的姿势都挑剔了两天。阿奴在强权面前不敢说自己从没有拜佛烧香。阿依寨崇巫,阿奴对于巫教与佛教的关系认知全部来自前世的电影和武侠小说,那里面佛巫常常都是对立的,结尾一般都是一个老和尚手拿金刚杵‘呔’的大喝一声,妖魔鬼怪顿时灰飞烟灭。她也害怕被和尚喇嘛什么的给收了,虽然自己是巫术废材,没有半点特异功能,好歹是个热腾腾的,有影子的大活人,真要被收就冤枉了。
这里的禁忌多如牛毛。
夏末的高原夜空如洗,星星晶亮。阿奴好容易认出北斗七星,那是她唯一认识的,手刚刚一指,就被白珍把手打掉,教训她不能数星星。地上的人要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天上的星星就会数一具尸体,两具尸体,三具尸体……
唬的阿奴看见星星就想起僵尸。
阿奴的裤带老是不见,她也不敢吱声。丢了三条后,终于被她发现是卓嘎拿走了,因为吐蕃人认为看见绳子会有好运。卓嘎好奇地问绳子是拿来做什么的,阿奴连忙转移话题,仅剩的一根裤带牢牢的绑在自己腰上。
有时候阿奴趁着在夜深的时候,在亨珠的掩护下跑去找沈青娘,她惦记学了一半的绳镖。她躲在门外的树下,吹口哨要刘仲开门。老看门人扎吉吓得簌簌发抖,夜里有口哨声表示有妖怪出没。在他绘声绘色的传播下,沈家人被女妖缠上的传闻甚嚣尘上。最后飘进阿奴的耳朵里,她再不敢晚上出去。被当成女妖就麻烦了,她才刚刚从女妖的噩梦里解脱出来。
卓嘎发现阿奴的珊瑚项链不见了,就是阿奴叫亨珠拿去打点救拉隆的那条,原来她的珠宝是有记录的。阿奴只好说不小心掉了,卓嘎合掌恭喜小主人消灾免祸了,‘丢了东西主要是为了健康快乐’,那些灾祸会统统降临在捡到项链的人身上。阿奴只好希望那些打手运气不要那么背。
卓嘎夜里陪着她,她只能睡在地上。阿奴胆小,起夜时不敢一个人出去,喊卓嘎,连喊了几声,卓嘎才爬起来陪她一起出去解手。阿奴以为卓嘎睡得沉,可是有一次她发现叫第一声的时候,卓嘎就醒了,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奴不说话,阿奴也不叫了,起身往门外走,回头一看,卓嘎毫无动静,她又叫了几声,卓嘎才起来。阿奴疑惑,卓嘎解释说:“如果听到有人三次喊你的名字,你可以答应,因为这是人在叫你。如果只喊两次,则是神在呼唤你。如果只喊一声,是鬼在召魂,你千万不要答应。特别是在夜间。要等你的名字被叫三遍后才能应答。”
逃不开的各种禁忌,阿奴唉声叹气。
她已经学会了作酥油茶,酿青稞酒,学会了团糌粑,还会用酥油炸一种叫‘卡塞’的果子。还有各种各样的礼仪……
吐蕃高原的夏半年已经过去,齐美头人的大孙子格列的婚礼要到了。
大伯母央金玛因为偏袒白姆,事情处理失当,失去了管家的权利,白珍重新开始管家。每日里忙的连水也没空喝,这也是阿奴老老实实听话学习的原因,她不能给白珍添乱。
白珍年纪大了,渐渐力不从心,她对央金玛很失望,一个不公正的主妇只能给家族带来灾祸。与齐美商量后,决定让格列娶妻。他已经十九岁了,再这么浪荡下去,庄园里他的私生子会像杂草一样遍地都是。
选中是山南王的一个亲戚,一个真正的贵族,不过已经没落了。那姑娘叫仁钦卓玛,她有一个姓氏‘阿贝’。
白珍先派‘强佐’(管家)泽丁作为主人的代表,带上缎绸、金银、食物等礼品前去工布达江阿贝家族的庄园,请求告知姑娘仁钦卓玛的属相和元素。
当泽丁拿着仁钦卓玛属相和元素回来后,白珍请来大喇嘛尼玛次仁,看看两人是否合适结缘,结果是上上大吉。
央金玛的大哥,格列的舅舅桑巴带着丰盛的彩礼和清单,前往阿贝家求亲。阿贝家请来桑耶寺主占卜,选定了订婚的日子。
订婚仪式在孜托庄园举行。宴会之前,格列向未来的丈母娘,仁钦卓玛的母亲送上了一大笔‘努仁’(哺乳钱)。之后,请来了一位证婚人,两家要在他面前签订婚约。
阿奴一看来证婚人是吟游诗人阿波,意外之极,忙拉扯罗桑。罗桑低声说:“阿波身份尊贵,是山南王的表哥,曾经是桑耶寺的大喇嘛,后来不知为什么忽然还俗,四处流浪,成了吟游诗人。山南王心性残暴,不过对这个表哥却很好。”
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根据两人年龄属相占卜选定结婚的吉日和新娘到男方家跨门槛的时辰后,阿波将婚约拿给两家家主盖章,随后自己也加盖印章后,婚约成立,两家各持一份。
尔后,宴会开始。
仁钦卓玛是个眉清目秀的女子,有种观音悲悯的神态。她微垂着头,羞涩的跟格列交换过定情信物。这以后他们只能到结婚那天见了。
见孙媳妇大方端庄,白珍很满意。告诉阿奴:“俗语说‘同岁的男女成婚比金子还尊贵’。那时候你爷爷让你和刘仲定亲,奶奶才没有反对。不过,咳……”她想起自己一气之下退了亲,有些后悔。
阿奴笑道:“奶奶,放心,我不想嫁他,阿爸也不愿意呢。”
罗桑不愿意,白珍是知道,阿奴不愿意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些意外,她见两个孩子整天在一起,还以为阿奴愿意来着。
阿奴把头靠在她胖胖的胳膊上,蹭了蹭,软软的,像罗桑一样,阿奴舒服地眯了眯眼,奶奶这么疼自己,还是告诉她吧:“奶奶,我们约好婚约不算数的。我想继承阿爸的财产,像卓玛婶婶那样经商,做个‘阿加’,人人尊敬,中原王子不适合我啦。”
白珍高兴的快哭了,她和罗桑最担心的就是阿奴要回阿依寨。她年纪已大,罗桑也快四十了,吐蕃人寿数不高,她是没有几年的活头了。罗桑喜欢冒险,四海为家,每次送他出门她都是提心吊胆,担心心爱的小儿子再也回不来。罗桑只有这一个孩子,阿奴若是不肯招上门女婿,罗桑就后继无人。听见阿奴肯留下来,生恐阿奴不过是哄自己,白珍连忙叫来罗桑。齐美、伦珠、贡布和卓玛听了都很高兴,一家人喜气洋洋。冷落在一旁的央金玛心里不快,今天是格列的订婚礼,大家的焦点却放在阿奴身上,一瞬间,她理解了白姆为什么那么怨恨。
很快,丰收节过后两个月,格列的婚礼开始了。
仁钦卓玛提前一天到了,在庄园对面,卓玛郎措河边的草地上扎下帐篷。照规矩她的父母不能来,送亲的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巧嘴女人。
沈家人也被邀请参加。阿奴在白珍面前为沈嘉木开脱,说他绝没有挑拨离间的意思。只是中原习俗不同,他对吐蕃不了解而造成的误会罢了。
据去送食物的娃子回来报告说,沈家人都很谨慎,没有与邻居有过多的来往,沈嘉木整日关在屋子里写书,已经写了好几本,而刘仲被逼着抄书,也是成天不出门。
白珍想也许自己小题大做了,毕竟刘仲的身份摆在那,不能不给面子。
就这样在迁出庄园两个月后,刘仲第一次在公共场合看见阿奴,她的头顶的梅朵就在自己的自己鼻子下面,好像又高了些,穿着一件香色地红茱萸纹锦袍,一样的满头小辫,成串的红珊瑚垂挂在脸颊两旁。刘仲仿佛不认识的上下打量。
阿奴趁着众人不注意,踢了他一脚:“你看什么呢?”
“你的脸怎么变白了,你不是不喜欢搽粉吗?”刘仲伸出手指在阿奴脸上上刮了一下,滑滑的,嗯,很干净。
“我本来就不黑嘛,路上被风吹日晒的。奶奶教我日常用葡萄榨汁涂脸,说可以防太阳晒,再说我有很久没有出门啦。”阿奴很得意。
“哦……”
“怎么啦?”
“不像你了,不习惯。”刘仲老实交代。
阿奴闻言朝他做了个鬼脸,刘仲冷不防笑出声来,云丹也凑过来,阿奴头一偏,转向罗桑。连带被冷落的刘仲碰碰云丹,挤眉弄眼。从白姆被软禁后,阿奴已经有好久不理他了,云丹恼恨地直咬牙:“舅舅说啦,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就不信……”
云丹其实也习惯了在阿奴这里碰钉子,不过恼了一会儿,他的心思就转到怎样对付他大娘央金旺姆和哥哥扎西身上。他将养了两个月,感觉身体从来没有这样好过。他心悬父母,日日焦心,可惜从察雅传回来消息是还没有找到拉格头人夫妇的下落,他也不敢贸贸然冲回察雅叫阵。
天才刚刚亮,齐美头人一家盛装等在门口。门前摆设一个大柜,上面摆有五种谷物、茶叶、酥油等生活用品。在柜台下面垫上一个很厚的毡毛垫子,上面用小麦粒堆出的一个象征着家族永远富裕坚固,永恒常在的“永仲”图案。
选定的时辰到了,新娘仁钦卓玛在送亲人的簇拥下跨进了孜托庄园的门坎。她先向房屋的柱子祈祷,那是家族护法神的所在,在灶前向灶神磕了三个头,然后坐在‘永仲’上。
因为要参加哥哥的婚礼,白姆被放出来。此时她给新娘敬酥油炸果,长生果,大米等等,这表示新娘到男方家的第一口吉祥饭。
送亲的女人说话像唱歌一样,先夸了庄园的柱子:“我们家的好女儿嫁给你们家了,柱子你要支撑住房屋,不会倒塌。”
再夸了铜水缸:“我们家的好女儿来到你们家,水缸里的水要像大海一样永不枯干。”
夸夸格列的父母:“你们家养了一个好儿子,我们的好女儿嫁过来后,希望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女儿好好孝顺父母。”
夸得众人笑意盈盈。
仪式结束后宴会开始。
反正就是喝青稞酒,吃肉,吃酥油炸果,跳跳锅庄,唱唱诗歌……
阿波在的地方永远围着一大群孩子,他今天在讲《猴与鸟的故事》,边说边唱。孩子们不知道听过几遍了,还是听入迷。阿奴站在圈外,示意有话要讲。阿波把阿奴的小跟班亨珠抓出去,装扮成小猴子阿里玛,亨珠快活的伸胳膊,摇尾巴,一副猴像,众人大笑,亨珠更兴奋了,越发卖力。阿波假装捻捻山羊胡子,装成老猴子洛桑,摸摸亨珠的头顶说到:“今天齐美头人家里举行婚礼,一定有很多好吃的,我肚子饿啦,先吃东西还是先讲故事啊?”
孩子们齐声应道:“讲故事——。”
阿波装作愁眉苦脸:“没有力气怎么办啊?”
马上一个孩子噼噼啪啪跑出去,随后一个侍女端来一个大盘子,孩子们一看,欢呼一声,一拥而上,将盘子里的食物一扫而空。
阿波乐得眯眯眼,打个手势,和阿奴两人悄悄往旁边移去,不能让这群小猴子发现。
刚刚拐个弯,吃完东西的孩子们发现阿波不见了,呼啸一声,分散开来四处找寻。阿波装作逃过一劫的样子,喘口大气,阿奴咯咯笑,变戏法一样拿出一壶青稞酒。阿波喜的眉毛胡须都在动。
阿奴说道:“阿波叔叔,你知道先生和刘仲为什么被逐出庄园啦?”
阿波喝了一大口酒,点点头。他是个很受欢迎的人,人们只要家里有聚会什么的,都爱请他去,他也来者不拒,也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奴隶。所以两个月了,他在庄园总共不过住了七八天而已,阿奴找不到时间跟他说话。
阿奴叽叽咕咕跟他谈了好半天,阿波点点头。随后阿波找了罗桑和白珍。
阿波对两人说道:“‘一人做不成事,一木燃不起火’。阿奴在吐蕃没有根基。”
白珍和罗桑互看一眼,白姆与央金玛对阿奴仍然耿耿于怀。虽然家庭内的事情会交给仁钦卓玛打理,伦珠、格列对阿奴还算友善,但是央金玛毕竟是长辈,男人管不了家里的事,阿奴在洛隆的处境堪忧。这正是他们最忧心的事情。
“好马相伴千里,好友相伴终身,阿奴需要朋友,还有忠心能干的仆人。”
白珍往前探了探。
“好苗要从小抓起。阿奴想做‘阿加’,不止需要学习各种语言,还要学习各种知识。这里各路的能人云集,何不办个学堂?”
讲起学堂,白珍的脸黑了一半。
阿波见状笑道:“人的才干是学来的,五谷粮食是种来的。能干忠心的娃子一样需要学习,否则以后怎能做阿奴的帮手?少爷有少爷的学法,娃子有娃子的学法,少爷们在高高的碉楼上,娃子们在低矮的石头房,师傅也可以不一样。”
白珍与罗桑意动。
他们当初忌讳的就是沈嘉木将主子奴隶混为一谈,如今分开那是再好不过。两人商议了一会,点头应允。
阿波喜形于色,毛遂自荐道:“两位不嫌弃,阿波也想做个师傅。”
罗桑大喜,别人不知道,他可是清楚的很,阿波学识渊博,在寺院做个‘堪布’(寺院里学院的主持人,相当于大学校长)都绰绰有余。16977.
第三十六节 重开学馆
沈嘉木知道后大喜过望,虽然现在分成两拨学习,待遇还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总比什么都不让做的好。
阿波又说还要请卓玛来上课。锅庄里没有生意,他们又受云丹牵连,不敢回察雅。卓玛和丈夫贡布,还有两个儿子达美和桑杰,这个冬天就准备住在洛隆了。所幸那时候大部分财产都在锅庄里,被卓玛换成珠宝和茶叶带了过来。
吐蕃人居然突飞猛进,从不开学馆到有了女夫子,沈嘉木喜心翻到,他对锅庄如何经营好奇已久。
沈嘉木顾不上喝酒玩乐,这段时间,他将汉地的启蒙书《千字文》、《仓颉篇》誊写好,连带刘仲、李长风也被抓包成了童工。三人两人日抄夜抄,抄了十本。
汉地已经有活字了,吐蕃还是雕版印刷,而且只有很大的寺院才有印刷经书,文字典籍也大都是经卷,还有历书。反正学生也不多,抄抄就好。
阿奴他们这些主子们的学堂还是放在上次那栋楼的三层,明亮宽敞,亨珠,果儿等小娃子在最底下一层,那里本是仓库,窗户很高很小,像牢房似的,光线不好,又阴又冷,沈嘉木虽然不满意,但是无可奈何。
宴会还没有结束,上次那些头人们知道了阿奴和刘仲解除婚约的事情,刘仲的婚姻问题再次被摆上了桌面。这次齐美无计可施,刘仲对着阿奴打躬作揖,许下种种好处,就差割地赔款,阿奴没奈何,只好两人一起出面说之前是闹别扭,实际婚约还在。众人终于见到阿奴,见她小小年纪已经是个少见的美人,自己家的姑娘们还真比不上,只好罢休,转而赞叹起刘仲艳福不浅,刘仲被说的面红耳赤。
穷布头人看见沈嘉木,陡然发现这个王子舅舅虽然跟吐蕃汉子比个子不高,但是丰神俊朗,人物出众,刘仲跟他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暗道上次怎么没注意,没鱼虾也好啊。
抛下刘仲,转头对沈嘉木献殷勤。沈嘉木见阿奴似笑非笑,心中警铃大作,推脱有事,落荒而逃。
当晚,齐美带着阿奴就上门了,开门见山,列出穷布许下的种种好处,沈嘉木把头摇的像拨浪鼓。刘仲歉意的笑笑,对齐美说:“舅舅有妻子的。”
耶?齐美楞了一下,忙说道:“有妻子又有什么关系,你们汉人贵族还怕妻子少吗?也不要你养。”
刘仲对舅舅一挑眉,自求多福吧。
最后阿奴看自己爷爷有点不高兴了,暗暗叫苦,这个死脑筋的先生得罪完奶奶,得罪爷爷,他还要不要混了,学馆还没开呢。
阿奴想来想去,憋出一个祝英台来:“爷爷啊,不是他不想娶妻,实在他心有所属,容不下别人。”
呃,有故事听,齐美的耳朵竖的长长的。
阿奴不禁莞尔,爷爷就像是个老小孩。
她瞟了沈嘉木一眼,沈嘉木被她看得头皮发麻。阿奴清清嗓,煞有其事:“中原有个公主,你知道的,中原的贵族女子不准出门的,公主淘气,偷偷的装成男人跑到书院读书,夫子也在那里,两人住在一个院子里……”然后是长长一段两人如何一起读书,一起逃课,一起挨罚,一起做诗,一起学琴……总之,两小无猜,耳鬓厮磨,颇为罗曼蒂克。
沈嘉木垮着脸,没有表情。刘仲和沈青娘、十二等人埋头耸肩,揉着肚子不敢出声。
“后来,”阿奴加重语气,见众人热切的看过来,得意的点点头,当然,忽略夫子的幽怨眼神,她继续编:“夫子是只呆头鹅,始终没有发现公主是个女子,爷爷,你知道的,中原女子扭扭捏捏的,不敢直说。”
是这样,齐美点头如捣蒜。
“公主暗示来,暗示去,拖到最后,中原皇帝找到了公主,命令她回去。中原的公主没嫁人前,只能住在皇宫里,哪也不能去。公主这次偷偷逃跑,皇帝很生气。公主知道回去就再出不来了,只好告诉夫子,她有一个妹妹,想嫁给他,要他赶紧上门提亲,夫子傻乎乎的答应了。没想到公主不在的时候,皇帝给她定了亲,是遥远的北方,白山黑水之间的一个王子。公主等啊等啊,等了好久,等不到夫子。夫子正在考试呢,他想考上了能当官,然后他再去提亲。等他赶到京城,按地址找到了皇宫,那个可怜的公主已经嫁人啦,车队都出了长安城好远了。夫子才知道自己误事啦,追着车队,一直追到国境外,可是生气的公主再也不愿意看见他,懊恼的夫子对着她的车子发誓‘今生今世绝不娶妻’。”
齐美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嘉木,怎么又这么笨的男人,公主也是,看上了直接把人拉到哪个僻静的地方,不就什么都搞定啦,中原的女人磨磨唧唧的真是麻烦。想起自己的目的,他咳嗽一声:“那个,既然公主嫁人了,男人嘛,再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阿奴见自己浪费了一堆口水,爷爷还紧咬不放,嗔道:“爷爷,人家发誓过了呀。哪能说话不算数。”
那倒是,吐蕃人最重誓言,既然沈嘉木发过誓终身不娶,那也是没奈何的事,唉,那个公主真笨,夫子也是聪明面孔笨肚肠,一个女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后来。刘仲问:“要是你爷爷一定要做媒人……”
阿奴得意洋洋:“只有继续编咯,说那个公主死了丈夫,跟夫子又死灰复燃,夫子这次逃难,公主还在等他呢……”
刘仲佩服。
沈嘉木满脸铁青,阿奴虽然帮他解了围,也让他沦为笑柄,看看,连向来没有表情的老七脸皮都在抽。
阿奴拉拉刘仲:“夫子到底有没有成亲?”
“呃,定亲了倒是,因为我耽搁了,本想这一两年内成亲的,谁想……”刘仲想起自己害的未来的舅妈还待字闺中,就觉得愧疚,想想又愤愤的说:“他才二十三岁,最喜欢当先生,装老头,老是欺负我,以前还不准我叫他舅舅来着,逼我叫他先生,说只有我这么一个学生,外甥多的是。”
怪不得,常常看见舅甥两人斗鸡似的。
沈嘉木倒霉的痴情故事传播开来,人人同情,连穷布头人都跑过来说对不住,触到他的伤心处,沈嘉木一边打着哈哈,一边朝阿奴瞪眼睛。
阿奴跟沈青娘撒娇告状,沈青娘瞪回去,看得堂弟摸摸鼻子,脱身走人。她笑眯眯的端详了一下阿奴,有些日子没见,又漂亮了些:“裤子我又帮你做了几条换洗,有空过来拿。还有啊,女孩子针线功夫还是要学一下。”阿奴吐吐舌头,沈青娘失笑,捏捏她的脸。刘仲和阿奴的婚约又续上,她发现自己很开心。阿奴慧黠,阿仲痴愚,又对她俯首帖耳,真成一对也很不错。只是纳达岩生死未卜,想起他,又想起自己丈夫。沈青娘长叹一声。他们还在孝期,本不能来参加喜宴。阿奴说吐蕃只有七七四十九天的孝期,还是入乡随俗,借此机会赶紧与白珍重新修好,让沈嘉木的学馆早点开才是,况且离家万里,孝在心中就好。她知道阿奴为他们做了很多,不忍让她为难,也觉得她说的有礼,就答应来了。看见堂弟兴兴头头忙上忙下,也觉得来得值了。她是寡妇,不能进新房,不过帮忙收拾学堂到没有问题。
学堂楼上的都差不多,楼下的娃子教室里面就什么也没有,阿奴见没有油灯,实在没法上课,连忙又去求白珍,白珍被缠得无法,只好又给了两张矮桌和油灯,那是中原的一种叫"夹灯盏"的油灯,比一般的油灯省油,他们自己也是用这个。阿奴很意外,还以为白珍只肯给火把而已,知道奶奶是为了自己,感动得抱着白珍狠狠的亲了几口,乐得白珍一天都是笑呵呵的。
回去的路上,经过阿奴的小楼,阿奴和刘仲还捧着白珍要送给沈嘉木的吃食,阿奴想卓嘎在楼上留守,也分她一点。
刚刚走到自己的卧室,里面一阵暧昧的哼哼唧唧的声音传出来,两人互看一眼,阿奴气得一脚把门踹开,两个衣衫不整滚在一起的人吓得抬起头来,见实在不雅观,刘仲连忙闪在阿奴的前面。阿奴从旁边歪出头,定睛一看,惊愕的发现是格列和卓嘎。刘仲也惊呆了,这个,貌似是新郎?
格列有些脸红,慢条斯理地爬起来,整好衣服。阿奴早听说他的种马名声,见他居然摸到自己的房里来干这种勾当,气得发抖:“格列哥哥,好歹撑完婚礼最后一天,别闹出丑闻来。”
格列低声咕哝:“知道了。”忙忙的走人。
卓嘎白着脸,缩在一边,不敢吱声。阿奴问道:“他逼你的?”
卓嘎摇摇头。
阿奴也明白,一个少爷要个娃子哪里需要她同意。只是跑到自己的房里,实在是过分。
又问道:“你喜欢他吗?”卓嘎看着顺眼,也不是很漂亮,跟那个被打发到牧场去的达娃比差太多,格列看来真是不挑食。
卓嘎摇摇头。
阿奴焦躁起来:“你说要怎样?”
卓嘎吓得打抖,阿奴又可怜她,缓声说道:“说吧,你要是以后不想碰见他,我来想法子。”
卓嘎鼓足勇气抬起头来:“谢谢小主子,我跟次加相好,但是他是铁匠,阿妈不愿意。”顿了顿又说:“他是个很好的铁匠。”
“为什么?”
“因为我阿妈是拉萨人,拉萨人说屠夫杀生,铁匠打造杀生的工具,他们的骨头是黑的,都是下等人,他们那里黑骨头只能跟黑骨头的人结亲。”
阿奴无语,中原的铁匠地位还好,就是康巴地区对铁匠,金银匠的态度也没有这么糟糕。她想反正自己以后也不在这里,就带他们走好了。她说道:“这个我没法说服你的阿妈。”
卓嘎一脸失望,阿奴说道:“不过你要是肯跟我走,我也带上他,到时候离得远远的,你阿妈反对也没用。”
卓嘎怯生生问道:“很远吗?”她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很远,也许你一辈子看不见你的阿妈和弟弟。”阿奴说完,将吃食分给她,刚才差点打翻了。“你收拾屋子后,自己想想吧,想好了,就告诉我。那个地方,好铁匠受人尊敬。”
宴会进行了七天,最让阿奴受不了的是客人们随地大小便,还没两天,整个庄园散发着一股臭烘烘的尿骚味,熏得沈青娘躲在屋子里不出来。庄园主人的楼房里有单间的厕所,却没有待客用的厕所。有一次刚刚拐过一个拐角,一整排的男人正撩起袍子,对着墙壁撒尿,刘仲一把捂住阿奴的眼睛,居然叹道:“真是壮观。”阿奴满脸黑线。
婚礼结束的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刘仲看见新娘仁钦卓玛居然跟着送亲的人回娘家了,以为东窗事发,吃惊的来找阿奴。阿奴猫在丝绸被子里睡得正好,连头也不伸,直接叫他去问卓嘎。
卓嘎说,洛隆婚俗,婚礼期间,新郎新娘分开居住。婚礼过后,新娘随送亲的人返回娘家,或住十天半月,或住一两个月再回男方家。
“对啦,也没看见有人抬嫁妆进来,你们这里娶妻不用陪嫁吗?”刘仲想起那天还想看嫁妆来着,结果看见只有新娘浑身珠宝,后面的一群人,个个两手空空。中原人婚嫁最喜欢满街游走夸耀嫁妆,那是每一场婚礼的重头戏。
卓嘎说:“要两年后才会送过来,一般女方要比男方的多的多,不过听说这位夫人娘家败落了,可能嫁妆不是很多。”
阿奴笑道:“奶奶挑中她是看中她的品行,格列哥哥真配不上她,可惜了。”
说起格列,卓嘎很尴尬,找了个借口退下去。
刘仲把阿奴闹起来。今天学堂正式开课,阿奴设计了课程表,上午两节课,下午一节课,夫子有沈嘉木,阿波,罗桑和卓玛。今天第一节是沈嘉木的课。
注解
1.在宋代,结合植物油的运用,创造了一种省油灯具,俗称"夹灯盏"。因为过去一般灯盏大多以铜、铁、锡器为主,下承以盘,使不斜倒,中立一柱。然后将盏(盛油器皿)架在柱顶,中放灯芯,燃以照明。但时间一久,容易发热,灼油易干。夹灯盏不同,它分为两层,上端有一孔,注冷水于其中,每过一晚,换一次水。这样,灯盏不热,所以能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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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节 远方消息
朦胧中,阿奴听见有铃声在响,她跳起来,撩开厚厚的天蓝色窗帘,这是她每日起床必做的事情,这里可以看见进庄园的路。收藏*顶点~小说~网天还没亮,昨夜下了大雪,白皑皑一片,外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雪地反射的微光,似乎一切都静止了。其实早就开始下雪霰(米雪),弄的道路一片泥泞,人人抱怨,今天全被大雪遮盖住了。
她老是恍恍惚惚的听见铃声,是那种系在牦牛身上的铃铛,在漫漫长路中发出的‘铃铃’声,幽幽微微,无时不刻缠绕着她,好像她还走在那千年古道上,青草曼曼,花香隐隐,阿岩和哥哥一直在陪着她。思念顿时如潮水一样涌来,他们从来没有离开她这么久。
卓嘎也惊醒了,问她怎么啦。卓嘎极端迷信,有些话不敢对她说,若是说一直听见铃声,不知道卓嘎会不会让她去找喇嘛收惊。阿奴只好说以为天亮了,昨天的功课还没有做。
这是实话,她的功课很重。
沈嘉木见阿奴毛笔字写的不好,所以每日都要她在‘萨雄木’(沙盘)上用铁签练习隶书,罗桑有样学样,也要阿奴每日在沙盘上练习写吐蕃文。吐蕃的书法有很多种,最流行的是由大译师丹玛孜芒独创的丹体,罗桑要她学这种字体,可怜她地地道道的一个吐蕃文盲,吐蕃文还不认识几个,每日里悬腕,写的手指发僵。
吐蕃人用‘扭固’(竹笔)写字,样子像铅笔,顶端削的很尖,一枚竹签可以削很多次。阿奴笑说这个省钱的很,一物三用,可以做筷子,还可以做防身武器。
罗桑摇头说道,吐蕃人都把竹笔和纸张当做宝贝似的珍惜。因为吐蕃不产竹子,竹子都要由中原或者印度、尼泊尔、缅甸等地方输入,还要放在骨髓或酥油里浸润,再削制而成,价格非常昂贵。
吐蕃地处高原,资源有限,造纸的材料不如中原丰富,所以吐蕃的纸也很珍贵,大都是寺院里的僧人还有贵族在用,平民和奴隶不识字也用不着。最常用的一种纸是由一种有毒的叫‘日加’(狼毒草)的野草制成,这种毒草被视为造纸的下等材料。匠人从山上挖回毒草根,趁新鲜剥去褐色的外皮,把内根放石臼内捣烂,然后放入锅煮,一般半天即可,等煮熟后,取出再捣,直到成茸,倒入纸浆池,搅拌后便成为纸浆。这种纸厚如铜钱,比较粗糙,适合竹笔书写。因为有毒,该纸具有不蛀虫、可长期保存等特点。经书卷册、政府文札、档案卷宗都用它,因此在林芝、山南、江孜等地都产这种纸。不过也因为有毒,造纸的匠人们都被毒气熏得脸孔红肿,双手蜕皮露出红肉,非常痛苦。
此外,还有野茶花树可任意抄造各种厚薄纸张,被视为上等原料;沉香制造的纸质地较厚,宜作写经用,视为中等。
多金、桑杰、云丹等人都有基础,吐蕃文的教程比阿奴他们高深许多,每次轮到给他们上课的时候,刘仲和阿奴,李长风三人如同鸭子听雷,只好埋头苦练书法,写出的吐蕃文似蚯蚓在爬,被那三人拼命耻笑。
而刘仲他们的汉文水平也比那三个高,轮到给阿奴和刘仲上课的时候,沈嘉木也要三个吐蕃少年练习汉字书法。这回轮到他们愁眉苦脸,汉字写的颤颤巍巍,好像被冻的发抖一般,阿奴和刘仲在旁边趁机打击报复。最后,不过六个人的课堂,俨然分成两派,云丹两头不好得罪,只好装锯嘴葫芦。
而多金他们用纸,不像阿奴等初学者用沙盘。吐蕃的写法也与中原不同,他们不用桌子。沈嘉木写道:“蕃人书,不用几案,但席地坐,左手持纸,以指托之,右手执笔,就指托处书写,自右蟹行,节节移动。或捺纸于两膝之羊皮袄而书之,均若甚便……”
罗桑找了十个小娃子进娃子学堂,五男五女,大的十三岁,小的九岁,大都出自对他忠心耿耿的朗生家庭。罗桑将他们交由阿奴管理,她规定每个进学的娃子,都有两顿饭管饱,课间有热腾腾的酥油茶,还发了一身新的羊皮袍子和靴子,学得好的还有奖励,视进步程度而定,所以这些小娃子们动力十足。汉文是李长风教的,现价段不过是识字,吐蕃文是阿波教的,孩子们很喜欢他。
阿波也教阿奴他们吐蕃的历史,风土人情,还有算术历法,有时候还会讲经,他学识渊博,多金等人非常尊敬他。阿奴倒是跟他没大没小习惯了。
卓玛的课不多,学生主要是阿奴,李长风有空也来,刘仲云丹完全是跟风,还有就是沈嘉木,眼神晶亮,一开始倒把卓玛唬了一跳。卓玛主要讲锅庄的运转和如何待人接物,她从小在锅庄长大,耳濡目染,又做了十来年的‘阿加’,经验很丰富,口才也好。阿奴学完消化后,会挑一些讲给小娃子们听,所以阿奴也算半个小夫子。
还有就是跟着沈家几个护卫学武术,阿奴继续练她的绳镖,刘仲跟着十七十九练温家拳和刀法。他们也在娃子中间挑了几个身手灵活,资质上佳的学武艺,阿奴原来是想在阿依寨训练人手,现在不过是换了地方换了人。见十二等人辛苦,阿奴还付了不少工钱。
罗桑貌似非常有钱,他跟阿奴算过他的财产,珠宝,牦牛,马匹,茶叶,盐巴,还有买来的农田和牧场,以及上面的收成,还没有算完,阿奴就睡着了,在梦里咯咯的笑。
沈青娘也动了收徒心思。她的本姓也是沈,剑法是家传,没有名字,祖上曾是福建古田凤翔寺的武僧,父亲是屠夫,在她八岁时,父亲与人斗殴错手杀人,被判偿命,那家是当地大豪,将沈青娘母女俩赶出古田。母亲受惊病重,耗完所有钱财后去世,沈青娘孤身一人四处游荡,她自幼跟着父亲学的一身武艺,虽然年幼但饱经人情世故,人又机灵,倒没有吃大亏,但是在城镇,一个小女孩独自讨生活艰难异常,常常被人欺凌。她渐渐避往山中,一日无意中听见土匪要打劫沈浙沈纨父女,她报信救了他们,沈浙见她孤苦伶仃,却古道热肠,就带着她回到福州。沈浙那时已经辞官,父女二人带着家仆扶着妻子灵柩返回福州,沈浙妻子出身福州大族林氏,她的遗愿是归葬故乡旗山。沈浙安葬妻子后,在旗山开办了书院。沈浙见她聪慧,很是喜欢,收她为女弟子,女儿沈纨出嫁时,担心老父,沈浙又认了沈青娘为义女,后来她与沈浙弟子齐恒相恋,成婚十二载,两人感情甚笃,她一无所出,齐恒也不在意,原以为此生就此终了,不想中途发生如此惨变。
如今,她下半辈子要做的事情,就是看顾阿仲,义父只剩这一根血脉,还有就是传下沈家剑法。沈家剑法从不外传,但是她想起故乡千里,山长水恶,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埋骨异乡,决定还是找个传人。她看见那个阿霞家的果儿不过十岁,根骨上佳,问过阿奴,想收她为徒弟,她原本想传给阿奴和刘仲,可惜刘仲喜刀,阿奴不适合习武。
阿奴一口答应,将果儿的奴籍去掉,送到沈青娘那里。
不久,格列将仁钦卓玛接回来。她进门后,首先在灶中煨桑烟(烧松柏枝的烟气)、祭五谷,做祈祷后,再去触摸一摸灶具和耕牛,并开始做家务事。从此,他们的婚期结束。
白珍将管家的权利交给了仁钦卓玛。
天越来越冷,到了哈气成冰的地步,连河上都结着一层薄冰。
阿奴每日里忙个不停,卓嘎笑她比刚刚管家的仁钦卓玛还忙。阿奴不敢停下来,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学要做。
这天清晨,阿奴又听见铃响,迷迷糊糊中,像是在梦里飘荡。忽然卓嘎跑进来叫:“看看,那支牦牛队是从东边来的。”这时候从这里路过的牦牛帮马帮都是从西往东走,过邦达草坝回到中原一带的。好长一段日子没有商队从东往西去拉萨了。
阿奴一个激灵,爬起来冲到窗前,刚打开窗户,一股寒风灌进来,她打个寒噤,顾不得冷,一看远远的一队牦牛队向这里走来,是东边来的,沿着阿奴他们走过的路来的。
阿奴的心砰砰地跳,她紧张的咽了咽口水,好像这样就能把心脏咽下去。前几批商队都没能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消息,只知道汉蕃胶着不下。
庄园里的獒犬狂吠起来,骚动不安。那支牦牛队渐渐近了,刚才还静无人声的庄园里沸腾起来,娃子们来回穿梭奔跑。马帮牦牛帮所到之处很受欢迎,尤其是这种寒冷的天气,他们总会带来一些外界的消息和有趣的东西。
庄园沉重的大门被打开,发出‘咿呀咿呀’的呻吟,齐美告诉格列:“门轴该上油了。”
格列点点头。罗桑也忙忙的赶出来,奇怪的是,他不在自己的房间里,阿奴撇了他一眼,他慌慌张张的转开头。
那是一只小牦牛队,只有大约益西多吉的三分之一,就是这样,人们还是很兴奋,在寒冷的冬日,远方的客人们总会带来快乐。
阿奴忽然拔足飞奔而下:“昆达!昆达!是你吗?”
齐美吓了一跳:“是谁来了。”
罗桑眯着眼,看清楚后说:“昆达,阿奴的表叔,上次在金沙江被冲走的一个。”他记得是个约二十来岁的高瘦青年,眼角有颗小黑痣。
只见阿奴冲进那个短发青年的怀里,又哭又笑,然后往他身后找人,没有,罗桑的心一沉,后面都是吐蕃人。
只见阿奴摇晃着昆达,昆达急急说了什么,阿奴安静下来,开始抹眼泪,带他来见罗桑。
进屋后,昆达顾不得跟罗桑等人见礼,从怀里掏出几张纸,还有一个粗大暗沉的金耳环,那还是纳达岩的。
阿奴抹掉眼泪,接过那几张纸,是纳达岩用阿依族的文字写的信。信上说,他,昆达和苏普尔被冲出去很远,撞在礁石上,苏普尔被旋窝卷走,十天后,那些船夫找到了他们,他大腿受了伤,昆达状况也不好,船夫带着他们四处找喇嘛郎中,遇见了西俄洛的次央出嫁的队伍,她嫁给了她的情人,那个吟游诗人。次央派人将他送回打箭炉,那里有拉巴顿丹。昆达将伤养好后,就出发到洛隆来送平安信。他想阿奴不会肯回阿依寨,那只有洛隆罗桑这里一个去处。
阿奴问:“苏普尔呢?”
昆达摇摇头:“再没有见过他。船夫们也帮着往下找了,这次我从又经过那里,还是没有消息。”
被卷进漩涡意味着生还的可能很小,阿奴抽抽搭搭的哭起来。苏普尔虽然不喜欢她,但是上次她被土匪抢走,他也拼命救她来着。
他转向云丹:“牦牛队是次央的嫁妆,他们中间有个人跟悉登头人送你的勇士是兄弟,他说有事找你。”
随后那位云丹的勇士拉着一个年轻人进来,激动的大声说:“云丹少爷,有消息了。”
云丹‘嚯‘地站起来,那名青年接着说:“我们走察雅过来的,我惦记着哥哥,不知道他跟着云丹少爷有没有回到察雅,经过的时候,我和两个同伴就去察雅拉格老爷的庄园看了看。”
他吞了一口口水:“没看见你们的影子,我想,那就是没有回来。那我们帮哥哥打探一下情况也好啊。我们就潜进去摸索了一圈,防备还算严,不过,”他得意的一笑:“他们没有想到我们会爬放哨的碉楼,那里视野最好,那天没有月亮和星星,不容易被发现,佛爷都在帮忙。我们爬到碉楼的五层,把整个庄园都看的清清楚楚,连暗哨都看到啦。”
他继续说:“后来,我爬到窗口下面,听见一个放哨的说:‘楼上的两个这两天没有动静了,好像快死了。’另外一个说:‘不知道扎西少爷要做什么,干脆一刀杀了,,反正那棵病秧子也回不来。’我想啊,上面是不是关着什么人,想去看看,可是下面狐狸叫了一声,那是警告我赶紧走的信号,我只好爬下来走了。”
云丹一下子喜得抓耳挠腮,一下子忧心忡忡,看着罗桑满脸求恳,卓玛直接哭起来:“肯定是顿珠和拉格,该死的扎西怎么折磨他们了,他们快死了,呜呜……”贡布围着妻子转,不知道说什么好。
阿奴不管这个,抓着昆达问东问西,想套出纳达岩的伤势。阿依族人不善作伪,昆达结结巴巴的,被阿奴追问的满脸是汗,最好只好老实交代:“伤在左大腿上,左小腿还骨折了,拉巴顿丹老神医说,可能会瘸。那里的峡谷很窄,浪很急,他是那时候推我上岸后被撞在礁石上受伤的,苏普尔把他拱上了礁石,自己却没有力气上来。”
阿奴放声大哭,和卓玛两人的哭声搅得一屋子的男人心慌意乱。
注解
1.萨雄木,翻译成汉文是指"沙盘",即一块用核桃木制成的长方形木盘,一头有暗格盛放从草坯根部挖出的浮土,使用时将木盘倾斜45度使浮土流到木盘内,学生用铁签在浮土上学习算术,这就是"萨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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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 奔袭察雅
随后的几天,昆达被阿奴缠的筋疲力尽。收藏*顶点~小说~网I。cOM阿奴一遍一遍的要他复述当日遇难的情形,她记性好的惊人,只要有一句跟原来的说法不对,哪怕是语法,她都会指出来,然后直直地看着他,一脸你怎能骗我的哀怨。
在快崩溃之前,他报名参加了云丹的突袭队。外面冰天雪地再恐怖,也没有阿奴可怕。
见昆达刚爬出虎**,又要进狼窝,阿奴又对着他哭开了。她总害怕纳达岩的实际伤势会比昆达讲的更严重,没想到多问几遍就把昆达吓跑了。
昆达落荒而逃。
见事成定局,又不能让昆达食言。阿奴只好绞尽脑汁想法子,让他能全尾全须的回来。
她先去找罗桑,问他们准备怎么突袭法。远了点,算得上是长途奔袭了。
罗桑说乔装成马帮商队直奔察雅。
还有呢???
还有什么?罗桑和阿奴两父女大眼瞪小眼。
就这样??阿奴不敢置信,没有什么作战方案之类的。
罗桑见女儿刨根问底,解释道:“我们先后派出了四批探子,连暗哨都摸清楚位置了,偷袭就是了。”这里的碉房庄园出了名的易守难攻,正面攻打没有胜算。吐蕃人少,能够迂回解决的事情他们绝不会大动干戈,基本上罗桑是个阴谋论者。
“不是要先救拉格头人夫妻两个吗?”
“对啊,就是一直在想要怎么做,才能保住他们性命,不然早两个月就可以行动了,何必挨到这天寒地冻的时候。现在不救,怕来不及了,报信的尼玛说他们的状况不好,担心挨不过这个冬天。”
“那想好怎么救吗?要是救人不成反被要挟了怎办?”
“本来是想找个小孩子,先偷爬进那座碉楼,将放哨的杀了,找到拉格,打开大门就行了。可是,”罗桑皱着眉头:“今年入冬以来都是先下雪霰,再下鹅毛大雪。问过了,尼玛爬碉楼的时候天气还可以,牦牛队出了察雅就开始下雪霰。你看看,”他开窗一伸手从窗外掰了一根冰凌,拿给阿奴看:“现在外墙都是滑溜溜的,怎么爬上去?”
阿奴拍手笑道:“那我给你找的东西刚好用的上。”
呃?一屋子男人转过头来。
阿奴问:“阿爸,那个飞爪你在哪里做的?”
“你怎么知道是我送的?”罗桑吓了一跳。那时候古戈拿了一张图给他,说是飞爪,要他按图打一个。他看了看,很简单,一根绳索顶端安着一个五爪钩,他觉得像是中原的一种兵器,虽然疑惑阿奴要这个东西的用途,不过他还是找人打造了一条。
“红红也是你给的吧?”阿奴又问。
罗桑有些窘迫,阿奴小时候不待见他,他不敢直接把礼物送出去,只好让古戈托词是买的。
阿奴出山后,想给红红找个伴,发现根本找不到红红的同类。有的人看见红红就垂涎三尺,还好他们装束怪异,那些人摸不清来历,不敢轻举妄动。
阿依寨穷的叮当响,哪来的钱买这么珍贵的蛇,她那时就怀疑上了,又想起那根飞爪,本来只是想打个爪子就行,下面系的麻绳她都搓好了,古戈拿回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整根飞爪银光闪闪,不会生锈,居然是用合金打造的,而且很精巧,抓钩有一个机关可以张合,飞爪下面是细细的金属链子,非常结实,抖开来就是一条细银鞭,又不会太软,可以圈成银环套在手腕上,像是银丝镯子,堪称绝品。
她问道:“那根飞爪谁打的?”
罗桑说:“是次加,他是庄园里最好的铁匠。不过上次那根他打了三个月,试了很多次才成功的。”因为罗桑设计了链条,希望阿奴可以方便携带,链条很难打。
阿奴说:“不要链子,只打个抓钩就好,后面系上麻绳。”她五爪箕张,做了个抓东西的姿势:“只要抛出去,随便哪根钩子钩到窗棱上就可以了,会钩的很牢。我看过了,这里的碉楼,因为哨兵要放哨瞭望,窗户那里的积雪肯定会清理,这种天气又生了火盆,窗棱那里不会结冰。”
罗桑连忙叫来次加,阿奴想起这位就是卓嘎的情郎,多看了两眼。相貌一般,跟别的吐蕃人一样的黑红脸膛,但是看得出是个稳重的年轻人。
次加已经知道罗桑找他做什么,手上就拿着一个抓钩,他解释道:“这是给阿奴小主人的,链子还没有完全打完。”
罗桑叫人系上麻绳,在庄园的碉楼上试试。
一开始不成功,碉楼的窗户很高,抓钩是给阿奴绕在手上的,太小了。次加连忙又去打了一个,连试了几次,最后终于可以成功的抓在窗棱上,罗桑扯了扯,真的很结实。
罗桑命次加和别的铁匠一起连夜打造了十个,系上绳子,让尼玛他们教几个孩子练习。尼玛出身与雅砻江的扎坝一带,那里的盛行‘走婚’。男女相恋,经姑娘同意后,小伙子要深更半夜来到女方家的碉楼下准备‘爬墙’(扎坝语:杜苟)幽会。这种碉楼跟头人庄园里的放哨碉楼是一样的,又细又长,四五层高,用石块砌成,墙壁光滑平整,二层以上才有窗户,又高又小,还有射箭的小孔,易守难攻。爬墙者夜晚里要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手持小刀两把,**石缝中,左右交替攀墙而上,一鼓作气爬上楼则得到女方的认可,竟而被接纳。难度堪比蜘蛛人。
阿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不惊动哨兵而将他杀死,这样才能进入碉楼。罗桑拿出一只袖箭匣子,阿奴吓了一跳,也拿出一个袖箭匣子。只见两个匣子都是细细长长一般大小,只是从图案花纹上一看就知道一个是吐蕃出产,一个是中原物件。罗桑失笑:“吐蕃早有这种袖箭,当年僧人拉隆巴勒多尔吉行刺赞普灭佛的朗达玛时,就是穿着白里黑面的舞衣,袖子内藏着涂毒的袖箭。”箭上还有毒,阿奴笑眯眯,这个阿爸跟自己真是一丘之貉。
看来没有什么自己可以做的了,毕竟打战是男人的事。
这次云丹和罗桑的二哥贡布一起前往,装成从拉萨回来的马帮。开路的是一百多头牦牛,这一路翻山越岭,全是冰雪世界,要牦牛在前面走把冰雪路踩实了,人马才能通过。除了悉登等头人借的几十名勇士外,齐美头人又借了一百人给他,其中有十个孩子。阿奴发现亨珠也去了,罗桑说亨珠是自己跑来的,阿奴叫卓嘎把亨珠揪回来,他才九岁。卓嘎摇头说:“亨珠自己要去的,说果儿喜欢勇士。阿妈去拉萨朝圣了,没人能改变亨珠的主意。”
阿奴无语,也忒早熟了,这么小就知道不要命的讨女孩子欢心?
在一个晴雪的早晨,他们悄悄出发了。沈家十二不甘寂寞,他与昆达两人的箭法都很高超,不顾沈青娘和阿奴的反对,两人还是跟着云丹走了。
阿奴站在窗户后面,看着大队人马消失在茫茫白雪中,马和牦牛比人还多,次央的牦牛队也跟着走了。卓嘎双掌合十,喃喃的念叨。
然后就是等他们的消息,漫长的等待让学堂里没有了往日的气氛。
白姆最终在软禁三个月后被放出来,有人来求亲了。
候选人有‘果子同’(今边坝草卡)那里的头人吉登,还有恩达的若拿头人的三儿子炯内,以及甲贡的头人扎巴旺堆。三个白姆都不愿意。
吉登貌丑,是个肥胖的矮个子;若拿头人家儿子太多,炯内不是头人,以后也没有什么财产,求亲大概就是看中白姆丰厚的嫁妆。他们为了财产不分散,老大和老二只娶了一个妻子,白姆嫁给他,只怕也要同时嫁给他的弟弟们。扎巴旺堆相貌正常,只是快四十了,是死了妻子续弦。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关于阿奴是女妖传言戛然而止,没有了下文,一切诡异的不同寻常。随后格列的婚礼上,一个贵妇的侍女发现白姆的贴身侍女达娃不见了,直觉跟这件事有关,她悄悄的打听达娃的下落,好娱乐主子,但是庄园里人人噤若寒蝉,她什么也没打听到。最后银匠都吉醉酒后说出了白姆,他不愿意娶一个连傻子都不要的女人,又不甘心达娃被别人娶走,有时喝醉后就会咒骂达娃。白姆因为妒忌放流言中伤自己的妹妹的事情就这样被传了出去。跟那时只在庄园里嘀咕阿奴的情形不同,白姆原来自恃貌美,得罪了不少求亲者,现在他们幸灾乐祸,将流言演绎的越发精彩。等央金玛他们发现的时候,白姆的坏名声已经传出了察木多。
央金玛看见来求亲的歪瓜裂枣,气得差点晕过去。以前的求亲者至少相貌堂堂,身份地位都还过的去。只是白姆一直认为自己貌美,只有头人夫人的位置才配得上,附近的头人要不是老头,要不就是有了妻子,要不就是像吉登那样实在丑陋。央金玛后悔当初太纵容白姆,最后挑中了扎巴旺堆,虽然年纪大些,但是至少相貌堂堂。白姆哭着不愿意:“他儿子都二十多岁了。”她还是要嫁云丹。云丹原来虽然丑,那是因为太瘦,他去了病根,又正当少年,养了几个月,慢慢的养出肉来,十七等人又教他打熬筋骨,日日习武,已经有了康巴汉子的雏形。
实在无法,央金玛找到白珍,白珍也唉声叹气,婆媳俩对坐发愁。最后,白珍说道:“那云丹看样子是喜欢阿奴,可是阿奴还小,跟那个刘仲已经定亲,汉人的习俗不同,他们不会愿意兄弟同娶一个妻子,更何况是一个王子,再说,阿奴也不喜欢云丹。我们还是跟卓玛商量看看。”
卓玛听说后,半晌无语。白珍说道:“我知道你很为难。可是白姆铁了心要嫁云丹,这个……”她本想无赖些说,若不是云丹,自己的两个孙女也不会像仇人似的。想想又不能怪人家,连阿奴都说白姆的想法很奇怪。但是白姆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女,老人的心都是偏的。
白珍太违心的话也说不出口,卓玛上次耳朵里听得真真的,白姆骂云丹是丑八怪来着,阿奴再跟云丹争吵,也没有当着所有的人羞辱他。只是白珍开口,卓玛回绝不了,虽然丈夫是入赘,但是白珍毕竟是长辈,只好答应等云丹回来问问。
白珍松口气,总比一口回绝强。
阿奴也听多金说了,她觉得白姆的脑子被门夹了,多金早就觉得自己的姐姐被酥油蒙了心,刘仲则替自己的结义兄长担心。
察雅的消息还没有传来,庄园里已经开始忙碌着准备过新年。新年叫‘洛萨’,是吐蕃最重要的节日。
白珍指挥娃子们将青稞,小麦种子拿去浸泡,对阿奴和仁钦卓玛说:“种子泡好后,要种进装满肥土的瓦盆里,在过年前育出青苗来,苗长的越好,明年的收成就越好。”
阿奴见状也命卓嘎弄些豌豆来,很久没有看见蔬菜了,她的屋子里都是暖烘烘的,用来发豆苗也很不错。
罗桑最近神神秘秘的,老是看见他凌晨回来,不会是去钻寡妇的被窝了吧?阿奴很不厚道的想。罗桑也算努力耕耘了,为什么这些年只有自己一个独苗苗?身世可疑啊。阿奴基本上是穷极无聊了,又开始胡乱YY。还命卓嘎去打探一翻。
还真被她挖到一个劲爆消息,罗桑的老情人来了,就住在最边上的小楼上,听说是个美人寡妇。
阿奴手一抖,沙盘上的字被划坏了。居然真是寡妇?罗桑的猎食范围真是宽广,跟格列一个德性,自己阿妈那是有妇之夫,现在这个居然是寡妇。想起卓玛说过,罗桑又找到了他的空行母,大概就是她了。只是罗桑要是成亲了,万一有了孩子,人家可是名正言顺的,自己貌似是私生女啊。想起那天数钱的的兴奋劲,还有刘仲的那颗珍珠,刘畅的蓝宝石,阿奴悲哀的想,为什么钱到她手里都不能长久呢?那个珍珠和宝石好歹还捂热了一会儿,罗桑的钱还没到手呢,就要拍拍翅膀飞走了。她合拢手掌对着光看,有缝隙!漏财啊,阿奴使劲并拢,还是有一点缝。
注解
1.袖箭:唐开成三年(838年),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杀其兄,自立为赞普(藏王)。即位后,焚毁寺院、佛像、经书,大肆杀害僧人,以致藏地僧侣纷纷外逃。当时藏地有位信仰十分虔诚的喇嘛,名叫拉隆巴勒多尔吉,对藏王朗达玛的“毁佛灭法”行为极端仇视,曾几次设谋欲杀该王,均未成功。后经神变托梦,终获良策,并按计而行。他骑乘一匹用炭涂黑的白马。身着白里黑面的舞衣,内藏涂毒袖箭,日夜兼程赶到拉萨,以献舞为名到王前,突发袖箭射死藏王,后上马出逃。武士们闻声追出。喇嘛催马渡河,马身炭色脱去复为白色,他又将黑色舞衣反穿,使追赶的武士没有办法查到他。朗达玛死于会昌二年(842年),吐蕃内乱开始,随后吐蕃佛教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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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节 血缘之争
这天是阿波的课,他开始讲吐蕃的天文历算。因为刘仲、阿奴等菜鸟,他只好从最基本的开始讲起,多金等人自习。
他说:“吐蕃天文历算历史悠久,最早可以溯源到上古时期,那时候一年已经分为四季,以青稞成熟的日子作为新年。千年来,无数的‘孜巴’(算学家)将它一步一步完善,它可以预测天象,预测节气,测定方位等等……”他才讲到山南雅砻一个叫琪姆的人用的‘纺线老妇之月算法’,那还是松赞干布,文成公主之前的人物,就已经用去了半堂课,见阿奴大大的打了个哈欠,这是多金等人绝对不敢做的,甚至刘仲也只是眼神飘忽而已,不敢打扰他讲课,只有阿奴肆无忌惮。
阿波发现阿奴的算术奇差,知道她是没有兴趣,翘了翘山羊胡子,叹口气决定缩短讲义,他默默地对历代‘孜巴’道歉了一下,将他们略过不提。拿出一个绸缎包裹,阿奴抹了抹因为哈欠泛上来的泪花,盯着包裹不放。
阿波摇头一晒,这个孩子过于爱憎分明,喜怒由心,好奇心极重,偏偏又貌美如花,到哪里都能吸引人的目光,今后若是没有强权人物护着她,只怕一生命运坎坷。
他与罗桑是好友,对阿奴自然爱屋及乌,见到阿奴的第一日,他就在罗桑的催促下给阿奴占卜,可是他只能看见阿奴的未来是一团乱线,卜不出吉凶,这个结果让他们心惊肉跳。罗桑心眼极多,像个漏勺,可是涉及自己的宝贝女儿,却有点乱了方寸。后来阿波安慰他:“也许这个结果是告诉我们,阿奴的未来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很好啊,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幸运的。”罗桑稍稍释然。
见他居然在上课的时候陷入沉思。阿波也许是流浪惯了,上课比她这个学生还散漫,阿奴鄙视了一下老师的素质,等不及,伸手去抽他手中的绸缎,这料子看着极好,可见包裹里的东西阿波是很宝贝的。
阿波打掉阿奴的手,揭开包裹,是一本封面用天蓝色锦缎装裹的书,阿波一页一页翻开让阿奴看。里面的色彩斑斓的图画是手工彩绘的,旁边的文字是吐蕃文,行文流畅,看得出书法是极品,没有一处修改,整本书宛如一件精美的艺术品。阿奴伸手想拿近些,阿波手一缩,笑话,这书到了阿奴的手里,只怕就回不来了。
阿奴嘟着嘴,不过一本书,是很少见啦,不过自己以前看见的精美读本还少么?
多金连忙拉着阿奴坐下,安慰她:“奶奶那里也有,就是《敏竹林历书》。”
历法书也这么漂亮?阿奴偏着头看着阿波。
阿波用戒尺敲敲,见学生们都看过来,很满意戒尺的效果,他强调道:“第一本历法书是《萨迦历法》,这一本是后来山南敏竹林寺天文历算学校出的《敏竹林历书》,每年一期。只要你在吐蕃大地上,这本书就对你很重要,人人都要学会看历法书。”
理论的东西,阿奴一向是有听没有懂,高原上资源珍贵,哪怕是口水也不能随便浪费。他决定还是给阿奴讲一些能够实用的东西。
他打开历书。
历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天文历算的方方面面。这是今年的历法书,即以今年吐蕃历第三饶迥土鸡年为例,l-4页为礼敬偈;32页为‘春牛图’;33页为农轮、犁轮;34页为‘鸟日观测’(是按食骨雕孵卵成雏的过程命名的,即冬至后的24个回归日过后,40天内为鸟日--包括母鸟日6天,翅边日6天,肩头日3天,颈窝日7天,口面日3天,翅尖日5天,雏鸟日5天。在此40天内观测雨雪风寒,预测霜、雹、旱、涝之法为‘鸟日观测’);46页为日食预报;56页起为分月概说和逐日细说等。
‘春牛图’则是形象地解释当年气候特点的图画,它是直接用在历书封面的。图画中的主角是一位牵着黄牛的牛倌,身后有农田、房屋,天上有云团、飞龙,远处有山梁、树木。画中人物的穿着、打扮、性别、年龄和黄牛走路的姿式、颜色、形态等每年都各不相同,是按照预先得出的天文观测结果绘就的,象征着来年的天气形势。
绿色的牛头,说明春天要刮大风;黄色的四肢,表示山谷、低洼地里今年的收成不错;蓝色的腹腔,预示着雨水丰盈、涝害多;牛腹下写"8"字(代表8位财神),表示土地肥沃秋来早……
等课上完,阿奴第一件事就是冲去找白珍。
白珍小心翼翼地从柜子里拿出一本跟阿波那本一模一样的书,说道:“这本书很宝贵,不能给你,明年奶奶也给你弄一本。我们只有这一本,种田放牧都要靠它。你看看,它能告诉我们当年的雨水、霜露、干湿、地力肥瘦、早中晚播时间以及预报风、雪、雹等方面的气象,还有可以告诉牧场上当年的牧草长势情况,迁场时间,骡马驯化时间,预报风灾、雪灾等等。”白珍一页一页的讲给孙女听,她看历书的角度与阿波不同,更实用的多。
“我们忌讳恶毒日,尤其是办大事,更加要回避自己的"凶曜",如果自己不知道何日是自己的凶曜,就要向懂历书的人问清楚再行事。另外,大家忌讳在"不吉祥"的年月日时结婚、建房。如果事情特殊,无法回避,就要举行消障除灾的仪式。这些都要查阅历书才能弄清楚。总之,婚丧嫁娶、送往迎来都用得着它,还有节日的具体时间,喏,看看,过两天我们就要去孜托寺看‘羌姆’。”
那不就是百科全书嘛?阿奴惊叹。白珍合上书,见阿奴一脸神奇,不觉得好笑,摸摸孙女的脸,感慨道:“历书当家的女人都会保存着,每年的大事都会在上面做了笔记,每个孩子出世,白姆,多金、桑杰,还有你阿爸告诉我他有了女儿,……你不知道奶奶有多高兴。”见白姆和阿奴势同水火,化解不开,白珍很难过。她拿出一堆历书,每本都收藏的严严实实:“这就是我们家族的历史,阿奴玛,每个人都在上面。”
阿奴拿起一本顺手翻了翻,她的吐蕃文目前还处于扫盲阶段,很多字不认识。见到一页上写着曲美与泽仁曲措起程的日子。曲美不就是白姆的大姐么?她指给白珍看,白珍泪光闪闪,那是她的大孙女:“有六年没有看见曲美啦,她跟着丈夫去了尼泊尔。有消息说她生了个女孩子,泽仁曲措是个商人,对她很好。还有拉则,她嫁给了古格王的一个侍卫小队长德措吉。”
拉则是白姆的二姐,两个姐姐嫁得那么远,难怪节庆的时候都没有看见。
白珍找到十六年前的历书,翻到到白姆出生的那一页,上面写着:央金玛痛了一天,生下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全家都很开心。
白珍想想命人把白姆叫来。
看着眼前的两个孩子,白珍很严肃的说道:“我年纪大了,有了今天没有明天。希望在闭眼之前,能看到你们和好。一家人有了嫌隙,那是灾祸的源头。”
白姆和阿奴对看一眼,撇开头,都不说话,她们已经很久没有正眼看对方了。
白珍也不强求她们马上回应,强扭的瓜不甜,让她们退下去自己想。
两人退出白珍的房间,走到楼梯前,如斗鸡一般互不相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白姆就算先前有些许悔意,但是母亲央金玛被剥夺了管家的权利这件事,对她来说是奇耻大辱,央金玛也因此不喜阿奴,母女俩同仇敌忾,注定白珍的苦心要落空。她仗着身高优势,垂下眼帘矜贵而冰冷地看着阿奴,像看一只蟑螂。
见到她眼里的愤恨,阿奴一阵厌恶,她向来信奉以牙还牙,没要她的命已经是手下留情,再不知好歹,她可不管有什么后果。
见到阿奴脸上不耐烦的表情,白姆气极,她尖锐地说道:“小叔叔要结婚了,他会有一个体面的妻子。很快,所有的人都会知道你不过是个父不详的野人生的私生女,黄牛是黄牛,水牛是水牛,你是个‘鬼人’,黑骨头永远不要想混入洛隆头人家的‘如’(骨血)里来。”
阿奴嗤之以鼻:“又是从拉隆那里听来的?”
白姆的一肚子气被这句话堵的严严实实,没有了出处,想起上次就是拉隆供出自己,她的心火越烧越旺,烧的那股气无处发泄,直冲脑门,也不多想,狠狠地将阿奴从楼梯上推了下去。白姆用尽了气力,阿奴忽然被重重一推,惊慌中她伸手一抓,抓住了白姆的衣服,两人从四层滚落,白姆从阿奴身上滑下,重重地一头撞在三层客厅拐角的柜子上。随后的阿奴撞在她身上。后面的侍女赶上来,两个人跌成一团,白姆一头的血,整个人弯成一个奇怪的形状,眼见是不活了,吓得一阵尖叫。
凄厉地尖叫声惊动了整个庄园。
白珍赶出来,见状当场晕了过去,整个庄园乱成一团。
罗桑赶来的时候,白姆已经昏迷不醒,头发被血浸的结了块,脸上的血被搽干净了,衬着秋香色的丝绸被单,白的没有半点血色。阿波也会医术,已经给她看过了,头部撞击在柜子尖角上,凹下去一块。不过没有生命危险,就怕脑子被撞傻了,后面这句话他是偷偷的告诉罗桑的,央金玛和伦珠正脸色不善的盯着阿奴。
阿奴除了一些擦伤,额头碰的青肿,别的倒是没事。
央金玛像看仇人一样看着她,阿奴被她看得火起,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阿奴仰着头直直的盯着她的眼睛:“为什么像看凶手一样看着我?是白姆想害我,把我推下楼梯。”
央金玛早从侍女的嘴里听说了,但是现在受伤不醒的是白姆,阿奴刺拉拉的态度让她怒从心起,她对着罗桑低吼:“你们滚出我的家,别让我再看到你们。”
罗桑脸色一沉。
伦珠吓了一跳:“你疯了!”
见丈夫变脸,央金玛更是歇斯底里,指着阿奴叫道:“要不是这个黑骨头,白姆哪里会出这种事,早就高高兴兴的嫁人了,自从你来了以后,家里没有片刻安宁,你给我滚!滚!”
一句黑骨头让罗桑脸色阴沉,他冷冷的说道:“原来是你跟康珠说阿奴不是我的女儿。”央金玛吓得一抖,顿时不敢看他,罗桑怒道:“阿奴是我的女儿,身上遗传的是我的骨头,这一点谁也别想怀疑。我说怎么白姆处处想致她于死地,原来是你看我们不顺眼。”
伦珠闻言看向自己的妻子,吼道:“是怎么回事?”
罗桑不理会,牵起阿奴转身就走,他先去看了一下母亲。
白珍已经醒了,齐美握着她的手,两个老人一脸黯然。
罗桑跪下来:“阿妈,也许我本不该带阿奴回来。”
白珍老泪纵横:“现在就要走吗?”
齐美说道:“过完年再走吧。”
罗桑摇摇头,央金玛已经下了逐客令。
白珍哭起来,阿奴也垂着头,跪在白珍身边哭道:“奶奶,要是我让白姆先走就好了。”
齐美伸手摸摸她的头,严肃的说:“罗桑,阿奴是洛隆头人家的孩子,身上有着跟白姆一样的骨头,谁也别想怀疑。”
注解
1.藏族地区特别讲究‘如‘(rus),即‘骨系‘,用它来确认父系血统的继嗣关系,并根据它来区分世袭社会阶层的等级。这种观念的产生,可以从有关人类生殖和人类生命构成的观念中获得解释。藏族人相信骨头是一种特殊物质,它由父亲的精子传递给胎儿,成为影响孩子身体构成的主要因素。因此,藏族人认为自己与父亲之间的联系是通过骨头产生,并一代又一代通过骨头因素传递给后嗣。这种观念的发展,使遥远的祖先与他们现在的后裔通过骨头的传承而联系起来。
2.鬼人:门巴族过去崇信原始宗教,人们被分成白骨头、中骨头、黑骨头三个等级。各种骨头的人相互间不能通婚。婴儿出生时母亲死亡,被认为是这名婴儿在娘胎里把母亲缠死了,是‘鬼人’,而“鬼人”则是黑骨头中最卑贱的,被认为是“以人形出现的鬼”,“会给人带来疾病和灾难。”相对于白姆所处的位置而言,阿奴的确是从门巴族居住的方向而来的。而她出生时,母亲血崩,险些丧命。之所以能活着,被愚民们认为是法术高强的缘故。16977.
第四十节 冰天雪地
罗桑还是决定走了,在孜托寺跳‘古庆’(羌姆,护法神舞)的那天。阿奴被诬陷为‘黑骨头’对他来说是巨大的侮辱。,他不可能再在这里呆着。
白珍气喘吁吁的爬上碉楼,伤心地看着罗桑一行人像在冰天雪地里踽踽而行,慢慢变成了一队小黑点,最后消失在山垭口。
罗桑带走了沈家人,还有那名寡妇康珠。卓玛带着大儿子南木杰和小儿子桑杰也一起走了,说是去接丈夫贡布。但是谁都知道她不愿意云丹娶白姆。
本来喜气洋洋的庄园一下子寥落起来,新年都没能让众人心情好转。白姆第二天就醒了,精神萎靡,一直有点呆呆的,庄园里到处传言白姆是摔傻了。伦珠见央金玛出的幺蛾子,差点害死女儿,又逼得弟弟年前出走,气得与她大吵一场,央金玛伤心欲绝。白珍那天晕过去之后,身体一直不大好,齐美忧心老妻,也没空搭理别的事情。
整个庄园里里外外只有仁钦卓玛一个人在打理。她比婚前更加忧郁,格列与她相敬如宾,两人的婚后生活并不和谐,看格列公然跟庄园里的女奴们打情骂俏就知道了。
罗桑等人冒着严寒前往察木多。
阿奴第一次看见康珠,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女。只是罗桑再没有和她说过话。阿奴经常看见康珠一脸幽怨的看着自己和罗桑,想起她和央金玛的良好关系,阿奴也不搭理她。
佳姆俄曲河水(怒江)在冬季是枯水期,河床上石头都露出来,河水都结了冰。前队牦牛踩道破冰后,人们才能小心翼翼的过河。
到察木多还要爬六座高山,此时已是白茫茫一片冰雪世界,路比夏天的时候难走的多。有时候山坳里积雪成冰,只有撬出冰面下的冻土,铺在路面上,才能摸索着通过。
好容易走到雪又拉山下,天气突变,朔风怒号,大雪纷纷。不过须臾,地上的积雪就到了小腿,人马身上都落满了雪,只要一抖一抖,皮帽上,肩膀上的雪就扑簌簌地掉下来。罗桑见天气恶劣,只好在布宿沟停留下来。
第二天起来一看,雪已经埋了半个帐篷。此时满地莹白一片,雪堆里牦牛一只只站起来,摇头摆尾的抖掉积雪。阿奴身小,从门的缝隙里钻了出去。她现在跟沈家人一个帐篷,刘仲见她出去了,急得趴着门叫唤。
阿奴笑道:“出来吧,还以为自己跟原来一样胖啊,瘦得像根黄瓜似的。”
刘仲试了试,还真的勉强钻出去。随后阿宝等人也钻出来。
外面雪已经停了,人们正纷纷将积雪挖开。阿奴和刘仲等人冻得浑身发抖,鼻子通红,像一群兔子一样跳上跳下,见状也赶紧挖雪热身。她们和几个娃子挖的是罗桑的帐篷,他个子大,钻不出来,现在只能呆着等人来救。
刚刚把帐篷门前的积雪挖开一条雪道,阿奴将帘子一掀,冲了进去,哇哇大叫:“冷死了,冷死了……”蓦地没了声音,随后阿奴干笑一声:“继续,继续,我没看见。”
刘仲正准备也跟进去,阿奴却快速退了出来,两人在门口相撞,互踩在一起。天寒地冻的,血流不畅,脚猛地被踩一下,痛彻心扉,两人顿时抱着脚大呼小叫起来,帘子被带开,后面的几个人把里面看的清清楚楚。这一下兔起鹘落,发生的极快,那个美女寡妇半光着身子,一手扯着袍子,还没来得及拉上,就被门外的人看的精光。
阿奴见状,放下腿,扯起刘仲和阿宝就跑。
随后的几日,阿奴都躲着罗桑。罗桑问阿波怎办?阿波耸耸肩,建议他直接找阿奴。
被罗桑逮着时,阿奴带着刘仲和阿宝正在偷猎贝母鸡。这种鸡叫‘孔莫’,就是高原雪鸡,喜欢吃贝母,雪莲等药材,肉质细嫩,是滋补的好材料,上次十二他们就偷偷打给阿奴吃过。阿宝发现的是一整群贝母鸡,有一两百只,大概雪山上没有了食物,都往山下跑,成群结队的看见帐篷就扑上去找吃的,吐蕃人不会伤害他们,他们也不怕。可是这队吐蕃人里头还夹杂着汉人还有一个苗人,一个混血,见到它们傻头傻脑送上门来,大喜过望。
阿奴见被罗桑发现,连忙将一只死鸡踢到老七的脚下
罗桑视而不见,拉起阿奴就走,阿奴惦记着雪鸡,转头对众人挤眉弄眼。
等到了罗桑的帐篷里,阿奴喝着热腾腾的酥油茶,四处梭巡了一下,那个康珠没在,这两天也没看见她。
罗桑呷了一口茶,欲言又止。
阿奴捅破窗户纸:“欸,欸,是不是想说你要成亲,只要你喜欢她,成亲就成亲啊,不要这样磨磨叽叽。”她一直躲着罗桑也是因为不好意思,任谁看见自己父亲红杏出墙被抓个正着,都会很尴尬的。
罗桑意外:“我以为你讨厌她。”
“我是不喜欢她,谁会喜欢在背后做小动作的人,而且那个小动作还针对我。说好了,她要是生了孩子,你的财产可得分我一半。”阿奴理直气壮。
罗桑嘴里的茶喷了一地。
“啧啧。”阿奴往后一跳。
罗桑用袖子擦擦嘴,咽下那半口茶说道:“我也不知道要不要成亲。”
“自己看吧,这个我帮不上忙。要不你问问阿波师傅?”
罗桑闷的不说话。
阿奴奇道:“你还惦记我阿妈?那只女恐龙有什么还好惦记的,人家新欢旧爱,左拥右抱,早就把你忘到脑后啦。”阿奴又补充了一句:“你现在这幅体形,她更看不上啦。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阿爸,还是怜取眼前人吧。”
说得罗桑老脸挂不住,阿奴见他脸色不善,一溜烟跑了。
又隔了几日,天彻底放晴了,他们又上路了。
说是晴了,雪山顶上仍然是狂飙怒号,卷雪飞腾,狂风吹得人人缩成一团,众人将鼻子藏在帽子的翅膀里,依然是牦牛开道,他们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下了雪山。
终于,他们到达了察木多。
罗桑最终还是跟那寡妇分了手,刚到察木多就将她送走了,她跟着央金玛嚼舌根这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察木多在吐蕃是个繁华的地面,当然跟中原比起来只能算是个小镇。只有一条街,两边一溜儿的院子,街道上的尘土和积雪搅在一起,黑乎乎的一地泥泞,脏的要命。
罗桑在察木多的房子不是很大,就在街道边上的一个院子里,里面一栋三层小楼。老管家吉宗带着奴隶们站在大门口迎接他。
他就是罗桑说的很能干的老管家?阿奴打量了一下,发白的头发挽着红红的英雄结,黑铜色脸,身材不高,满脸皱纹,看见他们来了,两只老年人特有的耷拉三角眼忽的翘起来,眯成了一条缝,有些滑稽,像只果子狸。
他看见阿奴,忙上来行礼,笑眯眯将阿奴端详个够。直到阿奴被看得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就是不看他,罗桑笑嘻嘻的说道:“吉宗,她以后是小主子了。”
吉宗才赶紧将众人迎进去。
阿奴才知道,吉宗是自由人,属于‘差巴’。他原来是白珍的陪嫁奴隶,很有经商天分,白珍将他给罗桑的时候,问吉宗要怎样才能对她的小儿子忠心耿耿。吉宗说:“如果手是我自己的,我可以摘下天上的月亮;如果脚是我自己的,我可以从地狱走进天堂。”罗桑当场给了他自由人的身份,而他也为罗桑撑起了一个庞大的家业。
这里屋子不如洛隆宽裕,大家只好挤一挤。一楼栓牲口,房间和厨房什么的都在二楼,阿奴和卓玛,沈青娘和阿宝果儿一间,沈家男人一间,刘仲李长风,南木杰,桑杰一间,罗桑和阿波一间。三楼是经堂和仓库。奴隶们住在院子里的小平房里。
罗桑还叫吉宗在三楼挤出一间来做学堂。那一起学习的十个娃子,亨珠跟着云丹去了察雅,果儿跟着沈青娘,已经是自由人,只剩下八个了,就在一楼的牲口棚边上搭间房做学堂。
现在新年已经过去,除夕那天他们在布宿沟按习俗炖了羊头,意思意思就算过年了。
沈嘉木宣布重新上课。
到达的第二天,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阿奴也认识,噶玛丹萨寺的大喇嘛向巴,他来找罗桑。看见阿奴他没有丝毫意外。
阿奴找桑杰,要他去偷听,桑杰的脑袋摇得像要掉下来。阿奴想,多金在就好了,桑杰胆小的要命。怎么就没有人会那种飞檐走壁的功夫。
沈青娘失笑:“那种功夫只有画本里才有,大多数都要用你的那根飞爪。”次加将那根银飞爪打好了,又绕回了阿奴的手腕。
一个白衣小喇嘛在门口探头探脑,阿奴一把将他揪出来,他吓得哇哇叫:“阿奴,是我,是我,丹派。”
阿奴环抱着双手斜睨着他:“你来做什么?”没有半点欢迎的意思。
丹派摸摸光头,讨好的看着阿奴:“我跟师父来的,他来找你阿爸。”
“你怎么知道我会在这?”阿奴想,难不成被监视了?
“嘿嘿,穷布头人上次经过寺里说的,我一听就知道是你。罗桑啦一回来,整个察木多都知道。”丹派很不好意思的说:“上次对不起,我没来得及阻止洛桑,害你被土匪抓……”
见阿奴恶狠狠地瞪过来,丹派吓得不敢多说,也不走,磨磨蹭蹭着坐在一个卡垫上。刘仲几人好奇的看着他。
闹半天是罗桑名气太大,阿奴问道:“向巴啦找我阿爸做什么?”
“是察雅拉格头人的儿子,呃……怎么啦?”
刘仲等人无比热切地看着他,看得他心里发毛,直往阿奴身边挤。
阿奴有话要问,也不赶他了:“云丹?他怎样啦?”罗桑肯定有第一手消息,只肯告诉卓玛,两人整日神神秘秘。
丹派又摸摸头,阿奴催道:“别摸了,快说。”
丹派赶紧说:“云丹带人攻占了拉格头人的庄园,找到了拉格头人和小夫人顿珠,他们只是身体虚弱,没什么事。现在是拉格头人的大夫人央金旺姆要求将领地和财产一分为二,一分给扎西,一分给云丹。”
“什么?”屋子里的少年们起哄,哪有这样的,败军之将还敢狮子大开口。
“地契和奴隶的卖身契什么的都在央金旺姆手里。”丹派补充道。
有恃无恐哪,那向巴和丹派就是来做说客了?一屋子的不友善目光让丹派遍体生寒。
阿奴还在催他:“快说。”
丹派一急,开始结结巴巴:“那个,那,那……”
阿奴连忙端来酥油茶,丹派感激的看着她,喝了一口茶,他镇定下来:“仁达寺主来求掌教帮忙。”
阿奴跟刘仲解释:“仁达寺也是白教的,白教掌教是都松钦巴大师。”
丹派继续说:“掌教在玉树没有回来,那里的宗喀六部还想跟中原开战,掌教去调解来着。”
刘仲哼了一声:“宗喀部早就是我大汉属民……”阿奴捂着他的嘴,笑着对丹派道:“继续。”
丹派知道刘仲身份,也不介意,继续道:“向巴啦知道罗桑啦是云丹师父……”
桑杰冷笑:“原来的师傅不是仁达寺的吗?”
阿奴怒道:“都闭嘴,听丹派说。”
丹派不说了,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这里的人明显不欢迎他,他只是来看阿奴而已,干嘛看那些不相干的人的脸色。
阿奴见他不说了,自行演绎道:“向巴啦找我阿爸做说客,对吧?”丹派点点头。
“央金旺姆和扎西逃到仁达寺对不对?”
“是。”
“你们为什么那么笃定我阿爸肯当说客?”
“拉格头人的领地原来没有这么大,现在的领地有近一半是央金旺姆给他带来的。”
原来又是血缘问题,如果继承人是拉格和央金旺姆的孩子,那就没有问题了。云丹是拉格头人跟小夫人顿珠的孩子,然怪央金旺姆心有不甘,收养了扎西,但是拉格头人自己有儿子,又怎会愿意将继承权交给扎西。
“可是云丹身上那些锈针又怎么交代,摆明了是央金旺姆干的,卓玛说他发病的时候才两岁,央金旺姆也太丧心病狂了。”
丹派摇头,他也不知道。
“真奇怪,他们为什么要将领地合在一块?各自婚配不就没这些麻烦。”
“他们两个原来领地都不大。央金旺姆的更小,有好几个部落打她的主意,她不想被别人吞并掉,那时候只有拉格最合适结婚,两人当初谈好的。”
想来央金旺姆和拉格当初都想得很美,两个人领地毗邻,结婚后领地扩大,央金旺姆不至于吞并的无影无踪,生的孩子又可以继承领地,谁曾想央金旺姆一直不下蛋,拉格头人移情别恋,娶了顿珠,生了云丹,这样麻烦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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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重新启程
刘仲见他们一直讲云丹的事,想起那白教掌教在青海玉树,不知道有没有中原的消息。
丹派见问,说道:“听说中原现在一团乱,除了一个叫刘畅的王造反,还有好多人跟着造反,所以宗喀部想……”
“趁火打劫!”刘仲咬牙切齿。
话头又被打断,丹派也没好气,转头对阿奴说:“我先走了,看样子师父跟罗桑啦也谈得差不多了。”
阿奴往外一看,罗桑正在送向巴出去。
刘仲见丹派要走,连忙抓住丹派,急得汉话都冒出来了:“别走,中原还有别的消息没有?”
丹派被他扯的东倒西歪,沈青娘和阿奴连忙拉住刘仲。
见他实在情急,阿奴低声道:“想来你知道他是谁,有什么消息赶紧说吧,背井离乡,他也怪可怜的。”
丹派整好衣服,同情的看了刘仲一眼:“也没有很多,中原的小皇帝什么也不懂,都是那个摄政王,”他顿了一下,飞快的看了刘仲一眼,见他脸上平静无波,又说道:“摄政王和太后说了算,那个叫刘畅的王说他们害死了原来的老老皇帝和老皇帝,还害死了很多忠臣,想来确又其事,不然怎么那么多人跟着造反呢?”他本想说中原大汉朝快完蛋了,不过毕竟本性宽厚,想起刘仲身世可怜,最终没说出来。
阿奴问道:“你师父会不会知道的多些?”
“可能吧,哦,还有,刚刚听说的,你们南方的海军也跟着反了。”
什么?刘仲吃惊。
“师父说,这是中原的海军与陆军两大势力在角力。”
刘仲默然不语。太祖开国,设立了南方的海军,主要是用于给远洋的商船队护航。一开始光摸清航道的就用了几十年,沿途利欲熏心的海盗,不知所谓的土人,可怕的天气,还有莫名其妙的洋流(它会把你带到永远也回不来的地方),损失无数条船和几万人的性命,在国内一片反对声中太祖顶住了所有的压力,直到他临终前第一批商船才正式远航。随后的一百多年里,海军年年为那些巨商大贾护航,远洋贸易的利润极其丰厚,海军的势力日渐壮大。
陆军大都驻守在内地,特别是守边的将士,生活极端清苦,没有比较的时候,也不觉怎样。现在海军渐渐发展起来,明面上饷银都差不多,商贾们的保护费和关税都是交给市舶司,没海军什么事,但是海军大小军官都会趁着远航搭些私货,赚了再跟手下的分成,实际上的收入很可观,常常有一走数年,回来后腰缠万贯的。但是远航的风险是非常高的,年年死亡率居高不下,有命赚钱不一定有命花,不让人家尝点甜头,太平年代,只怕没人愿意当海军了,所以高层对此也是睁一眼闭一眼。陆军渐渐眼红了,他才不管你的死亡率,他们打仗照样要死人,一样都是当兵的,为什么人家吃香喝辣,自己喝西北风。
还有在朝廷上的势力之争。之前海军还在陆军的指挥之下,后来,太祖晚年设立了两大军校,北方洛阳的青要山陆军军校和南方福州马尾港海军军校,这两股势力正式分家。随后这两所军校又各自开设了一些分校,海陆两军开始了明争暗斗,为今日的中原内乱埋下了伏笔。
沈家人心事重重,李长风也长吁短叹,他没问到碉门那些背夫们的消息。丹派毕竟是吐蕃人,中原人造反,地名人名什么的他都是一团浆糊,就是别人有说过他也记不得。
刘仲愁眉不展,阿奴安慰他:“就是你在中原也束手无策,更不要说现在鞭长莫及,为什么要为这些无能为力的事情伤神,还不如抓紧学业,将来可以用的上你的时候,你还有能力做些事情。”
刘仲想想有理,于是埋头苦读,喜得沈嘉木和沈青娘二人直念菩萨保佑,榆木疙瘩也开窍了。
半个月后,云丹和贡布回来了。他们这次带去的人死了五个,其中有两个孩子,伤了十个。阿奴看见亨珠和昆达,十二安然无恙的回来,松了口气。
因为云丹师父大喇嘛西绕被杀,白教虽然同意调停,但是条件是央金旺姆的命。央金旺姆被迫自尽,她的哥哥被剥夺了仁达寺管家的职位,央金旺姆原来的领地在红白两教的调停下,给了扎西,据说只有拉格头人的一半大小。拉格头人和顿珠又重新掌控了打回原形的领地,云丹回来在罗桑身边继续学业。
头人们包括奇美头人借的勇士们继续呆在拉格庄园,春暖花开,冰雪消融的时候,他们会回到各自的主人那里。当然,他们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赏金,至于他们的主人,肯定也有好处,特别是齐美头人,阿奴想,罗桑这人出手绝不会抓空,他淌这趟浑水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惜罗桑不肯明说。不过不管怎么看,拉格头人这次都亏大发了,云丹可能继承的财产大大缩水。
转眼到了吐蕃历三月,‘听咕咕’节到了。
咕咕鸟即布谷鸟,杜鹃鸟。察木多一带的人将咕咕鸟看做是春天的使者,专为人类报送春的喜讯。传说咕咕是天神的宠物,上天每年要派咕咕到人间,送去春的温暖,把人们从严寒中解救出来。咕咕优美的欢叫声,使人间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使疲塌无力、身躯酥软的人们顿时精神抖擞;使瘦弱牲畜从此膘肥体壮。因此人们把咕咕鸟当作是吉祥神鸟。
这天,罗桑宣布去听咕咕鸟的叫声。吐蕃人认为谁能在酒足饭饱之时听见“咕咕”的欢叫声,谁在这一年内就不会挨饿,并且万事大吉。要是空腹听见“咕咕”的叫声,就认为是不吉利,在这一年则会经常挨饿,办事也不顺利。谁要是没有听到“咕咕”的叫声,认为这一年此人会耳聋眼花,疲塌无力,在昏聩中度过一年。
少年们高声欢呼,一整个冬天,他们都被关在学堂里苦读,总算可以出去走走。
田间坝上积雪还未消尽,枝头还是光秃秃的,早春太阳散发着冰冷的光,寒风吹得人一身萧索。但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的占好地盘,搭好帐篷,铺好毡毯,摆上各种食物,边吃边注意听咕咕鸟的叫声。
刘仲看见阿奴很专心的侧耳倾听,不觉好笑,这里吵吵嚷嚷,就是咕咕鸟来,也被吓跑了,哪里就能听见了。
阿奴“嘘”了一声,注意听了听,良久,满意的笑了笑,问刘仲:“你听到什么没有?”
“没。”周围的几个都竖着耳朵在听,刘仲被晾了半日,早就不耐烦了。
阿奴说道;“还是专心听听,又要走远路了,山长水远的,有个好兆头是好事。”
刘仲早发现阿奴的行李都捆扎好了,要不是罗桑一直压着,也知道冬天上路很危险,去年接到纳达岩消息的时候阿奴就跑了,亏得她耐着性子等了一个冬天,只字不提纳达岩。
刘仲低声道:“我也要去,我想回中原看看。”
阿奴反对:“不行,这里走唐古拉山去宗喀部,绕道青海玉树到中原还更好走些。上次打箭炉这条路走过来,”她本想说伤亡不大,想起失踪的苏普尔和受伤的纳达岩,她抿抿唇:“只能说运气还好,有的马帮走一趟,半数的骡马都会损失掉。”
“骗人,我问过了,也要走两三个月,唐古拉山和藏北草原一样的可怕,再说了,走青海想让我自投罗网啊?”刘仲打定主意绝不松口,现在回去不是送死么?青海边境上的守将是王启海,很早就投靠了太后的华氏家族。刘仲虽不过问这些事,并不代表他是傻瓜。
“嘿。”阿奴笑起来,戳戳他脸上的蜈蚣疤,“破相了都,又长高了,谁还记得你长什么样了?”
刘仲急了:“就是破相了,人家才更好认出我,你没听丹派说,有人向宗喀部落那边打听一个脸上有疤的男孩。”
丹派最近常来,他那里常有些中原的消息,刘仲很欢迎他。他的确说过这话,如果是找刘仲,那真是奇怪。阿奴又像探测仪一样把刘仲上下扫了个遍,刘仲一把拢住衣领,警觉的往后一退,上次阿奴这么看他,就被阿错剥了个精光。这次虽然帮凶不在,云丹桑杰等人肯定很乐意听阿奴的话,南木杰和李长风自恃年纪大些,倒是从来不掺和。
上次过年他们排了年岁,发现阿奴和刘仲最小,南木杰十九,李长风十八,桑杰十六,云丹不在,应该是十七,连果儿都有十二岁了。刘仲生日是汉历的冬至,到了吐蕃高原后,他们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吐蕃历跟中原的差别他们换算不出,刘仲的十一岁生日就这么糊里糊涂过了。阿奴则是搞不清楚出生日期,他们那里四季如春,具体的生辰在大长老那里,就是知道了跟外面的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对上号,反正每过一个新年她就大了一岁。
后面一声惊呼,原来沈嘉木不慎跌入一团牦牛粪中,几个吐蕃人连忙赞道:“踩到牦牛粪是好事啊。”跟中原不慎打碎了碗,大人都会喊一声“岁岁平安”似的。
众人人笑得东倒西歪。几个侍女连忙过来帮他换下脏衣。
阿奴笑得脸都酸了,用手一直揉搓:“上次我身上掉了团鸟粪,卓嘎还不让我洗,说是好运气。咦,那是什么?”
刘仲顺着阿奴手指的方向看去,侍女手上拿着个红锦袋子,“哦,是平安符。”
“他也有?跟你的一样?”
“我母妃送了两个,给弟弟送平安符有什么还奇怪的。”
呃?刘仲和阿奴对看一眼,突然一起冲过去,抢过那枚平安符,里面还是一张鬼画符,看不懂。阿奴把纸对光看了看,没有,再把锦袋搓了搓,没有夹层,拿来一点水把平安符浸湿,也没有,等沈嘉木缓过神来,这两个已经把他的平安符给祸害没了。
阿奴拿着那锦袋左看右看,又叫刘仲拿自己的过来,她把袋子放在一起一比,一样。
阿奴沉思道:“我记得你送个马帮的那个马奎大叔一个,跟你们这个一样吗?”
她问刘仲:“你有没有拿错?”
刘仲想了半天,道:“有些不一样,不是一个庙里的,我的这个有皇家大相国寺的记号,应该不会错。”
“那只有等马奎大叔回来的时候再拿来看看了,他去了尼泊尔。”
阿奴没有去成打箭炉,洛隆传来消息,白珍病重,他们重新启程前往洛隆。
16977.
第四十二节 白珍去世
罗桑请来上次给阿奴看病的‘曼然巴格西’丹增,和卓玛夫妇带上阿奴等几个孩子先赶回洛隆,刘仲等人随着大队在后。
他们日夜兼程赶到洛隆庄园,罗桑当先冲进白珍的卧室,此时白珍已经睡着了,齐美摆摆手,示意出去。罗桑摇摇头,坐在母亲身边。卓玛带着他们悄悄的退出去。
阿奴见白珍瘦了一大圈,已经有老人下世的光景,心里难受,觉得要不是自己跟白姆,白珍只怕还能多活几年。
白珍六十五岁了,在吐蕃算得上高寿,她在那次晕倒后就再没有好起来,家里的状况让她心情郁郁,渐渐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察木多来的‘格西’丹增看了白珍的面相,摇摇头,低声告诉罗桑准备后事。
罗桑告诫阿奴,现在去看白珍都要带着好心情,决不能哭,不能让她心有牵挂。他说亲人在此时流下的每一滴泪水都会变成一粒粒铁球一样大的冰雹,阻碍白珍的灵魂转世投胎。
阿奴的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她拼命咽下不断涌上来的酸涩,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掉下来。罗桑眼一红,转过身去通知父亲和哥哥们。
白珍她已经说不出话来,看到小孙女硬挤出笑容来看她,她吃力的拍拍阿奴表示安慰。
阿波带着刘仲等人也到了。
跟上次夹道欢迎不同,整个洛隆寒山瘦水,一片萧索。刘仲看见冷冷的夕阳一点一点的往雪山后面坠下去,整个庄园慢慢陷入阴暗之中,大门‘咿呀’打开,受惊的寒鸦呱呱叫着扑棱着四下里飞散,这座即将失去女主人的庄园,变得毫无生气。
两天以后,白珍去世。
孜托寺的大喇嘛尼玛次仁被请来做‘普哇’,在白珍弥留之际,所有的人都被请出去。他要做仪式让白珍的灵魂完全离去。随后他记下白珍的离世时间,交给罗桑。
占星喇嘛看过后,开始占卜。占卜的结果是三天后天刚亮时出葬,实行天葬,属兔的人不得接触和抚摸遗体,还有就是七七四十九天里要念的经文。
他们根据喇嘛占卜的结果,在停尸出葬前的三天内不间断的请喇嘛和“阿确”(即世俗职业诵经者)日夜换班念诵以上占卦所指明的经文。整个庄园一片喃喃诵经声,散发着浓浓的‘苏’烟的味道(即糌粑酥油合成的粉,作为亡灵的食物)。
央金玛带着阿奴他们给寺院捐送白珍生前喜爱的衣物及装饰品等等,祈请众僧为她净罪,向每一位参加祈祷的僧人放布施,以使她尽快得以超度,早日投胎于人世,到各大小佛殿烧香添酥油灯,祈祷敬供。
他们通知了亲朋好友还有邻居,此时前来吊唁帮忙的人川流不息。
三天后,熹微的晨光中,阿奴看见天葬师的助手用灶灰铺出一条直达大门的路,天葬师还在停灵的地方做仪式。阿奴被告诫不得念叨白珍,连想想都不能,可是这样很难,她只好拼命清空自己的脑子,什么也不想。没有多久,天葬师抱着白珍捆扎好的遗体,顺着灰路走到大门外,放在担架上捆扎好。送葬人员随即带着各种要用的物品跟上,齐美,罗桑和伦珠,贡布,格列一起送葬,别的人留下。他们加上白珍必须是双数,等回来时就是单数。
他们走后,迅速有人将灶灰路清扫干净,还在白珍停灵的地方摆上一具牛鞍,鞍上平放一把扫帚。意思是白珍的灵魂若返回家中,看见自己躯体曾停放处已放有鞍和扫帚,悟醒自己已离开人间,灵魂即会骑上鞍子,使扫帚为鞭,直奔天界。
家里都是客人,央金玛他们忙得脚不点地。怕阿奴不知道葬俗,做出失礼的事情来,卓玛一直提点她,让她忙的团团转,这种忙碌的气氛冲淡了她的哀伤。
白姆也跟着一起忙碌,也许是白珍的去世刺激了她,她变得清醒沉稳起来,当初那抹少女的浮躁稚气已经荡然无存。出殡这天两人无意间站在一起,对视一眼,迅速的转开。良久,白姆低声道:“对不起。”突然听见她的道歉,阿奴手足无措,也低低的回了一声:“没关系。”
后来,阿奴想,这样算和解了吧。尽管,终其一生,两人再没有说过话。
罗桑他们回来后,表情很满意,神鹰接受了白珍,将她吃得一点都不剩,这样就表示白珍赎去了所有的罪孽,灵魂可以直升天堂。随后他们拜受喇嘛诵经沐浴,以象征洗净葬场所带的一切不洁。央金玛带着家人为表感激,热情款待送葬者和前来帮忙的友邻。
在最后一个七七期供神礼佛的仪式最为隆重。首先请喇嘛举行祈祷超度仪式,礼佛供神,绘制白珍的超度像,摆设会供、资粮。众僧诵《救度佛母经》,或诵《大宝师尊经》、《千供尊胜佛母经》等,千供花、香、灯、水、食等供品,为超度像开光,以佛尊自受灌顶。最后同样给每位前来诵经的喇嘛发放布施供养,对前来帮忙的亲朋好友盛宴款待,并赠送特做的放有酥油、奶渣、红糖和葡萄干的糌粑供品,给每位喇嘛发放布施。
等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所有的人疲惫不堪,阿奴狠狠地睡了一觉,醒来看见刘仲和云丹坐在她身边,两人宣布要一起跟着去打箭炉。
桑杰和多金本来定好要去白玉的噶托寺做学僧,可以与阿奴同路。不过多金想改去敏竹林寺,那也是红教的寺庙,有一所天文历算学校,他想学天文历算。桑杰也要跟着,他内向腼腆,不愿意一个人出家。敏竹林寺那里距离拉萨较近,离洛隆却有千里之遥,不像噶托寺离察雅近些,央金玛,卓玛满心不愿。不过多金一向就是个拿定主意不松口的人,最后阿波,罗桑各写了一封推荐信给敏竹林寺的寺主,两人带着牦牛队出发了。
等到吐蕃历六月,高原的夏天又到了。罗桑带着阿奴、云丹起身前往打箭炉,沈家人也想看看沈谦有没有消息,当初约好一年后在打箭炉的白玛锅庄碰头,不过那时阿奴是存心忽悠沈谦。
这次跟上次不同,阿奴成了千金小姐,身后奴隶一大堆,三百多头牦牛身上驼的满满当当的,还有一大群骡马,罗桑似乎在搬家。罗桑为她解惑:“打箭炉更适合你生活,那里是三不管地带,汉人,吐蕃,苗人,乌蛮,各个族群杂居,不管你做什么,没有人会觉得你奇怪。”
阿奴忍了两个月的泪水夺眶而出,这显然是白珍去世前跟罗桑就商量安排好的,怕自己在吐蕃生活被排挤。
罗桑将阿奴抱上阿波的马,安慰道:“别哭了,阿爸给你盖一座很高的碉楼。”
这一次他们要先过邦达草原去等阿错,因为不赶时间,除了险要路段以外,都走的慢悠悠的,有时候罗桑还带着阿奴去拜访朋友,当然,他的朋友大都是寺院里的喇嘛。阿奴发现红教的寺庙不多。罗桑说,他们这一派原来没有寺庙,都是家传,到了索泼切.释迦琼乃时才创建了第一座邬巴隆寺,至今不过一百余年。
阿奴想起他插手云丹家族的事,不会是……?
罗桑笑得狡猾:“仁达寺很小,本就是我们这一派的寺院,不过是拿回来罢了。”
虽然庙小,但是关系到教派尊严,难怪上次掌教都过问此事。各个教派要争夺信众,寺庙是最好的据点。吐蕃建房子不容易,更何况盖一座寺庙。
阿奴决定对此事不予置评,她忙的紧,沈嘉木给了她很多功课,居然要她开始学做诗。要先背会唐诗三百首,那种东西拿来有什么用?阿奴是个实用主义者,诗呢,背背怡情养性就好,做就不必了。又不想做官,怎么学也变不成李白不是,还是学些实用的赚钱比较痛快。
李长风也做如是想。阿奴现在叫他大师兄,李长风总觉得她叫的怪里怪气,每次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他一直以为阿奴会巫术,对她有一种敬畏的疏离,远不如对刘仲和果儿亲热。
亨珠还是皮猴样,不过上次他去了一趟察雅,据说立了功回来,拿了大赏,俨然成了娃子学堂的老大。他整日里围着果儿转,果儿却不爱搭理他,他才九岁,果儿十二,女孩子发育的早,比他高了一大截,每每看见果儿低着头训斥亨珠,亨珠唯唯诺诺。阿奴就想笑,真真是一物降一物,那只猴子最爱顺杆爬,见自己好说话,有时候姐姐卓嘎吩咐他做的事情都敢打折扣,不要又养出一个拉隆才好。想起被留在察木多的拉隆,阿奴皱眉,有空还是要敲打一下,万一耗费心血养出个白眼狼来,悔之晚矣。
少年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在路上边走边学,阿奴戏称其为“马背上的学堂”。
他们在上次跟阿错、古戈分手的地方安营扎寨。阿奴学会了骑小马,十二等人则偷偷的去猎旱獭。高原的河流都是从雪山上流下来,冰冷刺骨,他们每每淌水过河,很容易得风湿,旱獭油是个好东西,驱除风湿非常有效。
路上,他们看见很多‘阿居娃’(朝圣者),都是往博窝(波密)方向而去。阿奴奇怪,往年听说有人寻找莲花圣境,但是从没有这么多人,有的扶老携幼,牵牛赶羊,似乎是整个家族都来了。
罗桑也注意到了,示意上前问问。
他们说,有人传说发现了通往莲花圣境的道路。那里山明水秀,四季如春,遍地莲花,佛祖就坐在莲花之上,那些莲花大可容人,白昼花开,人坐其上,夜晚花合,可睡其中,地下泥土,捻来即是糌粑,枝头垂露,喝下就是琼浆。以前道路难寻,如今已经找到了佛国入口,人若诚心前往,立地即可成佛。他们原本也不信,不过传说有鼻子有眼,还说红教掌教有一个弟子的女儿就是莲花圣境天女现世,很多头人都见过。
怎么越来越离谱,阿奴和罗桑怒视阿波,阿波大叫冤枉:“这次不是我,我什么也没说。”
阿奴心里突突跳:“阿爸,这件事总觉得不对,那个嘎郎王的手下很喜欢抢劫,有的据说喜欢先杀人后劫财。要不要去接一下阿错?”
罗桑摇摇头:“有古戈在,他们不敢动手。阿依寨的名声足够镇住他们。”
阿依寨着青,黑衣,崇巫,善用毒,且上下齐心,极端排外,睚眦必报。寨子里来了外人,看着不对,就在饮食里下点料。故而‘黑巫’的名声响彻博窝,嘎郎王也礼让三分,这也是那些寻找莲花圣境的人有去无回的原因之一。罗桑那次是碰上了古戈这个老好人,又被美蒂看上,不然他早就喂了山中的猛兽。
上次出来,阿奴存心往中原走一趟,掩了行迹,衣服,发式都换过了,且严令他们不能用毒。她不想还没探出一条路,就被外界的人打成邪魔外道。没想到,阿奴唉声叹气,心烦意乱,出来不过一年多,不是被当成妖女,就是被当成仙女。人心也不过是两张嘴唇皮,上下一碰,是妖是人都是他们说了算。
没有几天,罗桑被迫带着阿奴等人前往打探。这次来了他的一个师弟仁增旺杰,事情已经惊动了红白两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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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节 转道博窝
阿奴发现从进吐蕃开始就很少看见磕等身长头的朝圣者,因为路实在太难走,很多地方连落脚的平地都没有,没法磕头。大都是拿着转经筒边转边走边念经。
随后的几天,人越来越多。跟平常看见的吐蕃人脏得油光发亮的袍子不同,他们满身尘土,泥浆在袍子上都结块了,头发混合着灰泥和发垢已经结成了一块毡片。
有人上来乞讨,也有人拿了一点自己背的麝香,贝母之类的药材来换食物。罗桑索性命人专门施舍糌粑给需要的人,很快,牦牛们身上就轻了很多。
刘仲看见那些前来乞讨的吐蕃人,只领到一小团糌粑就走,绝不多拿。觉得很惊讶,要是在中原,罗桑这么施舍粮食,就是富甲天下也撑不了几天。
阿波瞟了刘仲一眼,郑重说道:“他们的心很干净。”
刘仲怔怔的看着一队队衣衫褴褛,尘土满面的朝圣者们从身边经过,当初看见碉门背夫时的酸苦滋味又从心里翻上来。
见他站立良久,阿奴低声问道:“想什么呢?”
刘仲苦笑:“如果真的有佛,为什么不帮帮他们,如果没有佛,那他们在求什么呢?”
“索朗旺堆说,‘如果有天国,还要喇嘛做什么’。”
“耶?他不是很崇拜罗桑?整日说什么莲花圣境?”
“汉人和尚不是也吹得天花乱水,说西方佛国黄金遍地?索朗旺堆其实比什么都清楚,天下乌鸦一般黑。”
刘仲面容古怪的看了看乌鸦云丹,云丹凑过来,也笑得古里古怪:“那你阿爸也是乌鸦,你也是乌鸦,咱们一窝乌鸦。”
这人脸皮越来越厚,阿奴小脸一板,见她又要生气,刘仲连忙解围:“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是一只大乌鸦了?
旁边李长风面无表情:“我不是乌鸦,我是老鹰。”他本想自夸一下缓和气氛,哪知众人想起天葬台的神鹰,身上一抖,都离他远远的,阿奴忍不住笑起来。
这一天,一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红衣喇嘛来见罗桑,他是罗桑师弟仁增旺杰,从洛隆找过来的。大批的朝圣者往博窝而去,此事已经惊动了红白两教。他带来掌教的旨意,着罗桑前往打探,随后看了阿奴一眼。阿奴被他看的毛骨悚然,她还是不喜欢喇嘛。
罗桑只好让阿波带着大队人马先返回洛隆,自己带着阿奴,昆达和二十个侍卫前往。刘仲和云丹要跟,被罗桑强硬拒绝。沈青娘示意,老七和十九举起刘仲放在十二的马上,十二抓紧他,扬鞭追上牦牛队走了。两人转头看向云丹,云丹连忙退后一步,自己乖乖上马。
罗桑则带着阿奴一行人跟着朝圣者们往白马(今八宿)而去。临行前派了个人去打箭炉给纳达岩送信。
罗桑命一个侍卫一起骑马带着阿奴,,另外一个带阿宝,他们要快马赶路,阿奴骑术不精。
阿奴一抬头,发现是拉隆,吓得后退数步。她恼怒的看着罗桑。
罗桑低声解释:“他硬跟来的,这里他的骑术和功夫最好,跟着他最安全。”见阿奴仍然不肯上前,罗桑恳求道:“阿奴乖宝宝,听阿爸的话,阿爸没法带你骑马。”他终于觉得自己体型庞大不是好事:“他上次很后悔了,发誓不会再背叛。”
阿奴被罗桑叫的头皮发麻,她最怕罗桑叫她‘乖宝宝’。见拉隆红着脸,垂头不敢吭声,她只好偷偷说;‘这人胆小的很,我几句话就吓得跪在地上……”交给他,安全哪有保障。
“啊?”罗桑吃了一惊:“怎么会,他曾经空手活活撕了一头狼。”
“快死的?”阿奴冷汗冒出来。
“不,成年的,那一年,我们走藏北草地的时候。”
阿奴不信:“难道我比狼还可怕么?每个人都说我美丽又可爱。”
罗桑只好去问拉隆,拉隆承认被阿奴说的话吓到过。这回罗桑出离愤怒了:“我的格桑梅朵,是我见过最漂亮,最乖巧,最可爱……(以下省略N字)的姑娘,虽然她还小。”
可怜的拉隆被罗桑的话雷的浑身起鸡皮疙瘩,阿奴在他眼里跟魔女差不多了,同意带着阿奴是因为不敢违背罗桑的命令。上次的事情让他身败名裂,以前同生共死的伙伴们都不待见他,光这些就足够让他对阿奴心生惧意,更何况阿奴还威胁要将他做成僵尸。一路上他都离得远远的,否则怎么会同行这么久阿奴也没有发现他。
最终,在罗桑的坚持下,阿奴还是坐上了拉隆的马,她害怕,拉隆更怕,他不怕豺狼虎豹,怕这个心狠手黑的小主人忽然给自己念咒下毒什么的。
他们沿着浑黄咆哮的怒江南下,翻过怒江山时,因为坡陡,下马步行,忽然马嘶叫起来,原地打转,山上飞石滚滚,罗桑惊叫‘快走’。他们纷纷上马,不顾危险,强行纵马快速翻过怒江山,身后一片巨大的山体往他们来的方向缓缓滑入江中,随后一阵轰然巨响,地动山摇,烟尘四起。众人死里逃生,冷汗涔涔。随后又欢呼雀跃,大家纷纷夸奖自家的马,夸张的更是直接亲吻马头,一时人喊马嘶,很是热闹。幸亏这些马都是平日里骑熟的,跟老朋友一样,不然此时已在江底。
沿路都是一片光秃秃的不毛之地,翻过了安久拉山,突然看见群山环抱中如明镜般的然乌湖,众人精神一振。罗桑看见这里还有朝圣者的队伍,下令不可久留,他们休息片刻,在当地的人家购买给养后又上路了。
阿奴不得不承认,拉隆的骑术的确很高,这一路山高路陡,飞沙走石,徒步行走尚且双腿打颤,他带着自己骑马居然跟穿花蝴蝶一样在石缝中跳跃,带阿宝的那个平措扎西骑术明显就差多了。阿奴常常被吓得一身冷汗,总觉得此人有故意报复的嫌疑。
沿着帕隆藏布江(雅鲁藏布江支流)往博窝方向,重峦叠嶂,古树参天,地势渐渐变低,但是路越来越难走,不得不下马步行,朝圣者也越来越少。
忽然,前方传来一片骚动,像是大群鸟类起落,可是杉树林太密,什么也看不见。带路的昆达示意大家停下来,带了两个人上前查看。没多久,他们也回来了:“前面有尸体,看样子都是朝圣者,被刀砍死的,死了好几天了,财物都被抢光了。”
罗桑命令悄悄的隐藏行迹,徒步前进。马交代一个侍卫送回然乌,在那等他们。
沿路又看见有两处抛尸的地点,都是被抢劫一空。
罗桑认为是有人制造谣言,让这些朝圣者举家前来,然后抢劫,怕这些人泄露消息,又杀了灭口。只是主使人是谁?嘎郎王吗?他决定还是再往前探一下。
阿奴,昆达则担心阿错他们出山的时候要是误遭毒手怎么办?也同意向前。
他们拿着刀,不时的拍打草丛,沿着草木被砍过的痕迹向前搜索,几日后,来到江边一个溜索旁。因为都是沿着江边行走,峡谷狭窄,江流湍急,水声就像在耳边轰响,什么也听不见。加上森林遮天蔽日,目力有限,罗桑示意往高处查看。
昆达带着人往山腰而去,爬到一颗大树上,须臾,他跳下来,叫喊了一声,类似鸟鸣。
阿奴转身说:“我们后面有两对人马,看见刀光了。前面的人更多些,后面只有三个。”
罗桑几人迅速躲在草丛里,看见那些土匪披发披发跣足,嬉笑而过,有的人上着领褂,下着前后两片裙,都是竹片编制,有的身上衣服看着就像是抢来的,穿着很不合体。手上拿的,肩上扛的明显都是抢来的东西。
他们迅速熟练地溜过江去,等在岸边的最后一人,被拉隆掩住嘴巴敲昏,拖到草丛里。他对岸的同伴浑然不觉,兴高采烈的攀上山壁的藤梯,翻山而去。
这人被弄醒后,大家方想起一个问题,语言不通。昆达和阿奴不会说土语,罗桑只会一点点,那个一脸惊慌的土人显然也不会。罗桑很艰难的试图沟通,显然失败了。
阿奴和昆达自开始步行,就换上了阿依族的黑衣,窄袖右衽,阿奴的衣服领口,袖口裤脚都有彩绣,绣的是云朵弯月。那人看见阿奴和昆达的装束,顿时脸如死灰。罗桑知道他认出了‘黑巫’,但是语言不通,也没奈何。只好示意他前面带路。
此时开始下雨,众人连忙溜过江,昆达跟那名俘虏最后过,他自认出了阿奴和昆达,就变得老实的紧。
到了对岸,他们学着那些土人攀上藤条,冒着越来越大的雨,翻过山岭,满身泥泞地沿着江边的桃花林,走了一天,到了博窝。
罗桑很意外,以为土人会带着他们去土匪窝,难道真是嘎郎王授意手下做的不成?
博窝不大,跟吐蕃的平顶石头屋不同,这里都是斜顶的木屋。此时漫山遍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是桃花盛开,流云飞霞一般。他们无心看景,也不搭理那名土人,跟着昆达遮遮掩掩钻进一间木屋。
屋里的一个老人正在编制藤条,看见昆达和阿奴,惊得站起来。昆达将那名俘虏拎上来,老人又是一惊,一开口居然是阿依族的‘鸟语’:“普布做了什么错事了吗?”
阿奴将路上看见的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说道:“往日,他们抢抢过路的商队也就算了,如今居然吸引了这么一大批的人来,还想劫财害命,已经惊动了外面各路的王,那些人是他们的子民,若是惹怒了他们,联合起来攻打博窝,那就麻烦了。”
老人名叫希罗,听了阿奴的恫吓,有些不以为然,这里向来人迹罕至,山高路险,到处是雪山冰川,飞石流沙,沼泽泥潭,哪里那么容易进得来。不过此事不同寻常,若是有人作乱,嘎郎王尊严可不容冒犯,他同意将发生的事情告诉嘎郎王。
阿奴末了问道:“古戈大叔今年有没有来过?”希罗老人摇头。
阿奴顿时紧张起来,如果没有意外,此时他们已经出山了。她跟罗桑商量准备进山看看,罗桑不肯:“嘎龙拉这时候还是封山呢,开山咒语没有念,怎么能走?再等几天。”
阿奴不肯,执意要去山下看看。
那个普布就交给希罗老人,他们继续翻山越岭赶往嘎龙拉雪山。还没有到雪山,远远一条发亮的巨大雪崩**现在眼前。
阿奴脚一软,坐在地上。昆达狂奔上前,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这是一场特大雪崩,尽管已经结束,看了仍然惊心动魄。大量的积雪顺着坡道倾泻而下,直冲山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高山滑雪场似的雪崩带。雪崩带上方有一个弯,弯上的还有多长,就不得而知了。只见雪崩带内的森林、灌木丛,被势如破竹的崩雪扫得精光。两侧边缘部分残存的林木与灌丛被崩雪摧倒折断后,皮又被雪崩的气浪撸得光光的,一丛一从,只剩下根根白条,像是人的根根肋骨,阴森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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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重新聚首
雪崩严重改变了这一带的地貌,所有阿奴和昆达熟悉的路面标志统统消失了。www.uu234.net其实根本没有路,这里人迹罕至,只有阿依族的人一年出来一次交换生活必需品,也踩不出一条路来。多是记住沿途的冰川,石块,大树,瀑布,溪流,藤蔓……这些地标还经常变更,特别是碰上雪崩和泥石流。
阿奴和昆达试图找出进山的道路,徒劳无功了几天,只好掉头走回博窝。
多日不见,博窝的气氛诡异,田间地头空无一人,悠闲漫步的牛羊踪影全无,连桃花都谢得精光,像是突然揭去了温情田园的面纱,一幅风雨欲来的架势。
阿奴和昆达心里发毛,不敢大喇喇的穿街过巷,还是像上次偷偷摸摸的溜进希罗老人的木屋。老人正在家中磨刀。
看见他们进来,他示意大家坐下:“西边也来了很多人。”他话头打住,想起上次他轻视了阿奴的警告,现在阿奴一语成谶,有些不好意思。
阿奴问道:“普布的同伴们也杀了他们?”
“嗯。”老人叹口气:“是,他是拉巴的手下。”
“噶朗王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不过来不及了,西边的王要打进来了。”老人很生气:“哼,惹出了事情就来求我们了。”
“怎么回事?”
“去年古戈那老头子出去一趟,带了了很多珠宝回来,送给我一长串珊瑚项链,还有一块上好的绸子,那只有贵族才有。被拉巴那些人看见了,他们眼红,认为外面的人很有钱,所以找到了个过路的商人,骗他到外面散布谣言……”老人怒道:“他们瞒着王,我们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还要帮他们擦**。”
阿奴默,这才是希罗老人愤愤然的原因吧。居然跟罗桑猜测的一致,她突然想起那些珠宝正是自己拿给阿错的,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惹出了这么多麻烦。
阿奴战战兢兢的问:“他们杀了多少人?”想起沿路那些被鸟啄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她心惊肉跳。
“不知道,应该很多。”
“现在怎么办?”
老人挥了挥手中的刀,试了试手感,很好,他满意的把刀插回刀鞘,说道:“那就打啦,还能怎样,我年纪虽大,还舞得动刀。”
阿奴看了看他花白的头发,换了个话题:“进山的路被一场大雪崩毁了,你知道雪崩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吗?”若是刚好在阿错他们出山的时候就麻烦了。
“啊?然怪古戈今年没有出来,那大概就是三十几天前,听到一声闷响,地晃动了几下。”希罗老人也紧张起来:“现在打算怎么办?”
这里常常地震塌方雪崩泥石流,平日里没事大地也会摇上一摇,老人司空见惯,也没在意,没想到是嘎龙拉大雪崩,那是出山的唯一的道路。虽然还有一条,不过……
果然阿奴急着问道:“另外一条路可以走吗?”
希罗瞪大眼睛:“那要经过博噶尔人(珞巴族的一支)那里,你们相互仇杀了这么多年,阿奴玛,你的脸跟你阿妈一摸一样,你不要命了。”
阿奴想,阿依族的五官都长的差不多。她垂头低声恳求道:“古戈大叔今年没有出来,我担心寨子里出事,那不是没办法嘛,我们小心点,总能过的,只是我和昆达都没走过……”
“不行。”这回插话的是罗桑。
希罗老人看了看他,有点眼熟,上次他们没来得及打招呼。
“我阿爸。”阿奴说。
老人惊道:“罗桑?这么胖了!”
阿奴‘噗’地笑出来。
罗桑‘嘿嘿’挤出笑容:“希罗大叔,我想见噶朗王。”
“王正在见西边来的白衣喇嘛,是来下战书的。”老人看了看罗桑满是泥浆已经变成褐色的红衣。
“就说是罗桑来啦,他会见的。”罗桑有些意外,又是白教的。
希罗想想答应了,这个罗桑十几年前也拜见过噶朗王根聂**,两人那时相谈甚欢。
他去通报噶朗王,阿奴他们连忙打水清洗,现在是雨季,几乎天天在下雨,衣服已经大半个月没法换洗,只好穿在身上任它湿了又干,干了再湿,粘了满身泥浆,散发着一股酸臭。
罗桑郑重的拿出一套喇嘛礼服,换上后跟着回来希罗去见噶朗王,王要求马上见罗桑。
阿奴坐在门前,盯着院子外的一棵桃树发呆,有一下没一下的绞干头发,心里盘算要怎样通过博噶尔人的领地。他们部落很多,住的又分散,总会有法子。最好噶朗王可以派人护送一下,他们还是很卖噶朗王的面子。
昆达蹲在她身边唉声叹气,阿奴白了他一眼:“想说什么快说。”这人就喜欢磨磨唧唧。
昆达神神秘秘地说:“还有一条。”
“我知道,那太远了,等我们绕到那里,大雪又封山了。”
“还有另外一条,更近些,从西兴拉走。”
阿奴瞪大眼睛,昆达继续低声道:“从西兴拉走,有人走过,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走。”
阿奴顿时泄了气,在原始密林里,没有带路的人,无疑是去送死,西兴拉的路听都没听过,显然不好走,之前被毁坏的那条路已经难走到极点,比那还可怕的路,阿奴不敢想象。
昆达看她没兴趣,顿时急了:“难道你不想回去?”
阿奴反驳:“谁不想了,可是白白送死的事我不干,别不小心把自己送进博噶尔人手里。”
昆达语塞,他也没有把握,可是他阿妈还有妻子在里面,都一年没见了。
半夜里,阿奴一觉醒来,看见昆达的位置上空空如也,连忙追出去,已经不见人影。她转来转去,最后下定决心,刚刚拿起包裹,阿宝一个激灵醒过来,亮闪闪的眼睛盯着她,阿奴只好打个手势:一起?
阿宝无声无息的起来,动作迅速,两人像两只黑猫溜出了屋子,所有的吐蕃侍卫鼾声如雷,放哨的那个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他们太累了。
阿奴没打算进西兴拉,只想着若是追上了昆达,把他清蒸还是红烧。可是远远看见了昆达,她不敢喊,博窝人正在积极备战,这一带是博窝首府,沿途都有民居,把他们误当奸细抓了拿去烧烤都可能。昆达一心归乡,走的飞快,她们两个女孩子,脚程又跟不上,急得阿奴咒骂连连,恨不能把昆达切成十七八段。
直追了一天,翻过两座山,阿奴累得快断气,最后远远看见昆达走进河中,她吓得连滚带爬的扑上前,只看见河面平静无波,昆达已经游到河心,慢慢的游过了河。阿奴瘫倒在沙滩上,仰面朝天,算了,由他吧,她再也走不动了。阿宝动了动她,见她只是喘气,没有不舒服,也累得坐下来。昆达站在河对岸,往这边看了看,显然早知道阿奴在追他,他等了一会儿,见阿奴没有追过来的意思,呆了一会,猛得转身走进了山。
阿宝忽然听见后面有人声,连忙扯起阿奴躲进岸边的草丛里。
只看见十几个穿着棕丝编的短褂的土人,扛着一个独木舟,到了河边,放下水,三个人划着过了河,随后一个人划回来,就这样来回,十几个人慢慢全部渡河,随后又扛着独木舟而去。
阿奴暗惊,那是博噶尔的波觉部落,阿依族最大的仇家。博噶尔人自古就在这块土地上生活,阿依族是几百年前外迁来的,他们认为阿依族是外来户,一直在排挤他们,从不肯与阿依族通婚,时有摩擦,最后发展到械斗,互有伤亡,血族复仇从此不断上演。博噶尔人后来曾经纠集了好几个部落进攻阿依族,导致阿依族与邻近部落的关系恶化。一百多年来的部族纷争让阿依族人口急剧下降,据年纪最大的雅帕老奶奶说人口最多的时候有三四千人,可是现在还没有满八百,都是靠着巫术和毒术在支撑,再这样下去,离灭族不远了。
波觉人好像是沿着昆达走的方向走的,若是被他们发现,昆达被处死之后还会被砍手。
阿奴没办法,只有强打起精神再追上去。
正在想怎么渡河,后面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马蹄声,有人远远叫了一声:“阿奴玛。”声音很耳熟,云丹?
阿奴和阿宝往后一看,吓得嘴都合不拢,阿奴声音都变调了:“你们怎么来的?”
几匹马喷着鼻息,冲到面前,一字排开,赫然是刘仲,云丹,沈家十二,十九,还有李长风,拉隆和扎西平措。
拉隆急急的说:“小主子,赶紧回去吧。我被他们……”
“我们抓他带路来找你,他的鼻子跟狗一样灵……“十二笑嘻嘻。
“眼睛像鹰一样利。”十九接上去:”你阿爸还在跟向巴辩经,我们偷偷溜出来找你,拉隆他们睡得跟猪一样,哈哈……”十九想起刚进屋的时候,那些吐蕃侍卫刀架在脖子上都没醒,他就觉得好笑。
“后来把他们拍醒了,发现你们不见了,他们吓得魂不附体,拉隆和扎西跑出来找,我们也跟出来。”刘仲解释。
“你们跟着向巴过来的?”阿奴问道。
“对,噶朗王知道自己手下劫杀了那么多人,脸都白了,嘿嘿……”云丹骑在马上神气活现。
阿奴看着这一票兴致勃勃的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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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 走进峡谷
刘仲见阿奴面无表情,有些害怕,连忙爬下马,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www.uu234.net
阿奴黑着小脸问:“先生和青姨呢?”
刘仲心道:来了。
他尽量简略地说了一遍,整个经过只有干巴巴的几句话,然后就开始大肆为自己开脱。
阿奴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厮肯定勾结十二才逃出来的。沈青娘把他交给十二,十九看管,根本是叫狼看守狈,一个一个都是好事之徒,看十二热血沸腾跟着云丹去攻打拉格头人的庄园就知道。
阿奴听他说完,冷笑两声:“我帮你补充一下吧。向巴带着丹派与你们的牦牛队擦肩而过,云丹,十二问明向巴的去向后,勾结你和十九连夜潜逃……”
“那怎么叫勾结潜逃,我们是想找你。”刘仲嘀咕。
阿奴横了他一眼:“大师兄是最后发现了,追上来是想要你们回去的吧?”李长风老老实实承认。
“然后你们说服他,追上向巴和丹派,跟着他们进入博窝对吧?”阿奴忽然幸灾乐祸:“路上怎样?野人山好走吧?碰到蚂蟥没有?没有掉进流沙里?”
讲起路上的辛苦,刘仲来了精神,撸起袖子和袍子,十几处伤疤:“你看看,看看,都是蚂蟥盯的,恶心死了,还拔不下来。有一次,长风的肚子上吸了一个,等发现的时候,已经有半个鸡蛋大。”
阿奴说道:“用盐巴涂在它头上,一会儿就掉了,拔是拔不下来的。”
云丹打个哈欠说:“一路上虫子好多,热死了……”他生活在高原,对湿热气候很不适应。
“一会儿下雨,一会儿下雪,热死了又被冻活了……”十二唧唧歪歪。
“冻活了又被热死了,这条路比蜀道可怕多了,看着是平地,谁想是泥潭,一脚踩上去,淤泥就到了我腰上,”十九心有余悸:“还好云丹手快……”
“是马力气大,你该感谢咱们的马舍命把你拉出来。我差点被飞石砸中脑袋,不过前面那个小喇嘛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被石块砸下山,眼睁睁看着他穿过云雾消失。”李长风想起还是一身冷汗。
“一路上都是塌方和雪崩,我还看见了,嗯,十二说是泥石流,真可怕,那么大的石头在里面漂,像树叶似的……”
气氛渐渐凝重起来,阿奴等了一会,见他们没说话了,怒道:“说完了,没话说了,到底跑来干嘛?找我,骗鬼呢?……”她忽然揪起一把茅草对着刘仲劈头盖脸的打下去:“长本事了你,还学会逃跑了,你要是出事,你知道我要赔给你那个吸血鬼三舅多少钱?”刘仲吓得到处躲。
云丹来拦,阿奴也对着他狠狠地抽,他个子高,手上被抽了几下,痛得哇哇叫。她打得眼红,追着十二十九下手,两人自知理亏,不敢还手,只好拼命躲,沙滩上一片鬼哭狼嚎,拉隆看得胆战心惊,又有点幸灾乐祸。
阿奴打得力竭,汗水把眼睛都糊住了,她抹了把眼泪,心灰意冷,索性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寨子的人是不是还活着,哥哥和古戈他们怎么样了,昆达就这么进山了,也不知能不能躲过博噶尔人?还有眼前这一群不知死活的二百五,她快累死了,阿岩去哪儿了?
这下众人吓坏了,纷纷小心的避过那把茅草过来安慰她,十二趁机将茅草抽了扔掉。
后面丹派和索朗旺堆骑着马气喘吁吁地冲过来:“快走,后面博窝人追来了。”
啊?众人大惊失色,只听见后面隐隐一片呐喊声。
难道罗桑,向巴与嘎郎王谈崩了?阿奴看着他们,头疼无比,他们居然大喇喇的就骑马到处晃,不知道现在要打战了么?
见追兵越来越近,阿奴一咬牙:“游过去。”先到对岸再说。“
几个吐蕃人是旱鸭子,阿奴他们只好一手抓着一个,慢慢的游过河,生死攸关,再害怕他们也不敢大踢大动,居然很顺利的过了河。
他们迅速避进了山里,此时对岸人头攒动,有人将他们遗留下来的马都牵走了。半晌,那些人居然搬来了独木舟。
靠,阿奴气愤无比,无奈只有带他们沿着有人走过的痕迹继续往山里走去。
阿奴郁闷地发现这些老兄什么也没带,空着双手施施然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原始森林。毕竟他们刀还是随身带着,阿奴安慰自己。
一身**的,天气闷热异常,衣服粘在身上散发着一股发酵的味道,难受之极,他们不敢停下来,只有继续往前走。森林里松萝密布,棵棵参天大树被松萝裹的奇形怪状,脚下都是烂泥浆,他们抓着树枝削成的拐棍,一步一滑地走着。因为原来要爬雪山,他们穿着吐蕃的牛皮高帮靴子,鞋底都用五至七层牛皮缝制,不透水,可是闷热无比。阿奴最熟悉环境,只好拿着刀在前面开路,虽然有人走过,可是那草比她还高。
邻近傍晚的时候,他们还在山林里,阿奴勉强找到一块空地,这里似乎有人宿营过,地上有焦黑的痕迹,还有一块巨大的平坦石头。她将上面的苔藓,还有小动物们统统清理出去。
刘仲突然‘嗷’地一声叫起来。他被路边的‘咬人草’(火麻,荨麻的一种)蛰了,手上红肿一片,又痛又痒,阿奴只好弄点水给他清洗,埋怨道:“叫你手脚不要乱动,这里到处是咬人草。”刘仲足足痛到了天黑才松快了点。
拉隆好歹跟着罗桑到过几次博窝,带着十二出去居然打到了一只羚羊。阿奴的包裹是用牦牛皮缝得不容易透水的包,里面火石,火绒,盐巴什么的都很干燥,只是树枝都是半湿的,熏得大家眼泪直流,第一顿晚饭总算解决了。
夜里气温陡降,阿奴和阿宝早围着火堆睡着了,她实在累坏了,闭上眼之前想,要是今晚死在这里也不错,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云丹和刘仲睡不着,森林里阴森可怕,到处黑漆漆的,远处不知名的鸟在一个劲的惨号,他俩听得心惊肉跳,石头下悉悉索索,也许是蛇在悄悄爬行,风吹过枝头沙沙作响,似乎有诡异的东西探出头来窥视……其实,拉隆正坐在火堆旁放哨。
好容易熬到天色微明,两人决定起来探路。
阿奴忽然腿抽筋了一下,她吓得一咯噔醒来,刘仲、云丹和丹派,索朗旺堆都不见了踪影。拉隆也睡着了,他看见云丹和刘仲起来,以为他们来换班。
阿奴四处查看,没看见两个人,连忙把众人叫醒,拉隆急得脸发白,阿奴也没怪他。
将昨夜剩下的羚羊肉当做了早餐,他们又等到天色大亮,两人还是没有回来,阿奴暗叫不妙,仔细看了看沿路有没有新鲜的足印,最后在往左边的一条路上找到了痕迹,他们追踪而去。
直走到日头当空,他们循着水声来到一个峡谷里,这里是帕隆藏布?还是雅鲁藏布?看着湍急的江水,阿奴也不清楚,她迷路了。
李长风突然叫起来“蚂蟥!蚂蟥!”。一只蚂蟥在他的靴子上探头探脑,大家随即发现自己身上或多或少都有几只扬着吸盘正准备下嘴的蚂蟥。好在都有经验,用点燃的树枝一烤,一个个就滚下地来被踩得稀烂,阿奴一阵恶心。
这里有人活动,附近应该有溜索之类的东西可以过江,阿奴和拉隆决定分开两组往前后探寻,看见了溜索就回来找对方。
阿奴带上阿宝和十二,拉隆和扎西平措、李长风一组,各自分头寻找。
不多时,阿奴找到了一根溜索,看样子还是新换过的藤,只是这种‘平溜’的溜索不好滑,是坐在藤圈上,一点防护没有,滑到江心后要靠双手轮流拽把自己拉过去。
他们回头寻找拉隆那组,迎面看见几个博噶尔人与云丹、刘仲比手画脚而来,阿奴吓得往后一闪,迅速躲进石头后面,她告诉十二和阿宝:“米古巴人与我有仇,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你们跟阿依族人是朋友。”随后十二赶上去打招呼,手指着拉隆走的方向,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阿奴趁机带着阿宝躲进峡谷上方的丛林,水声隆隆,博噶尔人没有发现这里的动静。昨天太累,忘记了警告大家,阿奴后悔不已。
拉隆回来后,他们要跟着那几个博噶尔人溜过江,十二和拉隆会和后,见拉隆迅速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即转过头去。
这些人还是第一次坐溜索,一个个心慌手抖,手忙脚乱,刘仲坐上藤圈被硬推出去,溜到了江心就不知道如何是好,折腾了很久,总算一点一点的把自己拽过了江,等他们全部过江,天已经快黑了。
他们陆续消失在对面的悬崖边,不一会儿,十二溜回来,将溜索上套的硬藤圈用力的滑过江,见阿奴接到藤圈,方迅速的攀上悬崖走了。
阿奴问阿宝:“你会不会?”
阿宝点头:“以前坐过。”因为有阿奴和沈青娘两个人教,导致阿宝汉语和吐蕃语参杂在一起讲。
两人吃力的溜过江,天已经全黑了。她们摸索着爬上悬崖,阿奴伸手摸到一个滑溜溜的东西,吓得一甩手,一条蛇被甩出去,阿奴趴在地上喘了几口气,爬起来跟着阿宝继续朝前走,路上的草都被砍倒在地,露出一条分明的路,十二他们怕阿奴迷路,故意费力砍倒一大片草,就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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