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科幻般的下游
第九十章科幻般的下游
(ps:纠结了一天,还是觉得有些内容从合理性来说,还是没讲得相对清楚……这也许会导致将来文章里的背景发展显得突兀,所以,还是再来一章吧……喵的,我自己都觉得一本音乐文里写这么多这些,好残念,但作为合理党……好吧,这是病。4k更新,算是补上昨天的断更,可以么?)
万鹏默默看着毕文谦,脸上波澜不兴。
黎华也细细想了想,然后突然拍拍手:“你有一句说得很对——实事求是地思考,才是王道。你分析的这些,我以前不了解,所以谈不上信,也谈不上不信,但我都记住了。”说着,她朝门外指指,“走啦!先吃饭。”
毕文谦点点头,被黎华牵着手,一起出了门:“我觉得上次那家炸酱面还不错。”
万鹏看着他俩的背影,略有些羡慕地笑了笑,也跟上去,带上了门。
小轿车还是那天那辆。这一回,毕文谦倒是看清楚了,然后……有些失望,或者说,在这个年代,只要不是红旗车,基本上就不会在他心里掀起真正的涟漪……不过,貌似听说80年代的红旗车不太靠谱?
在车上,看着车外的自行车流,那似悦耳似嘈杂的声音让毕文谦有些恍惚。也许,这……有些脱离群众?
胡思乱想间,已经到了那家面馆。等面的时候,万鹏望着外面的晚霞,忽然问道:“毕文谦,为什么你觉得美国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
“你确定在这里说吗?”毕文谦看了看黎华。
她笑着点了点头:“赶紧吃面吧,吃完上车再说。”
于是,当重新上车之后,万鹏没有第一时间启动,只是双手按在方向盘上,借着后视镜看着毕文谦。
“现在可以说了。我觉得你对于苏联的一些分析挺有道理,但对于美国,你好像没有说明白。”
“那是因为只有你弄来的资料里才有关于苏联的比较详细的信息啊!”毕文谦先倒打了一耙,然后又看向黎华,只见她微笑不语,细细望过来,迎着自己的眼光,轻轻握住了自己的手。
“……好吧!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和如日中天时一样灼人,甚至更让人难以忍受,不过,它终究即将步入渐渐落山的结局。”
“哦?”黎华显然也有兴趣,握着毕文谦的手不禁轻轻一紧。
“我们从小学习的教材上,提过不少资本主义,但都只讲得言简意赅。事实上,所谓资本主义,分为自由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两种。其中,国家资本主义还是列宁首倡的,在十月革命时,列宁提出用国家资本主义挤垮和控制私人资本主义,从而为建立社会主义铺平道路。”
“那么,这两种资本主义的共同点和根本区别在于什么呢?和那些教材上的说法有所不同,我个人认为,它们的共同点在于以追求利润为本质目标;区别则在于对待财富的思路。”
“自由资本主义之所以称为自由,是因为它追求的是资本绝对规模最大化,多多益善;而国家资本主义却不必在乎资本的多少,它更看重的,是比例。打一个比方,假设全世界的总财富价值一万块钱,自由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各自拥有一百块钱,自由资本主义追求利润,只要通过运作,自己从一百块增长成两百块,它就是满意的,至于在它拥有两百块时,全世界的总财富通过生产而增值为多少钱了,自由资本主义并不太过在意;而国家资本主义不同,在他眼里,他拥有的不是一百块钱,而是全世界1%的财富,只要通过运作,自己从1%增长成2%,它就是满意的,至于此时,全世界的总财富是增长成两万块了,还是缩减成了五千块,它都可以接受。”
“所以,在地理大发现时代,或者说殖民时代。自由资本主义正当黄金时代——那些资本之外的广大地区,都是资本增值的土壤,至于在这过程中有多少罪恶,对不起,资本从出生就是血淋淋的。而到了这个地球都被发现并瓜分得差不多了时,自由资本主义就走入了暮年——高利润增长的空间已经被大家一起填满了,继续追求往日的利润,必然陷入恶性的竞争。换句话说,从更高一层角度去看,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的本质原因,就是如此——和英法德这几个名字没有本质关系,只要在那个当口,最强的几个国家之间,必然会爆发战争。”
“然而,就像把绝大多数劳动人民钉死在土地上的封建时代,迟早会因为土地兼并的问题导致王朝覆灭一样,自由资本主义无论爆发多少次战争,只要没有新的空间存在,矛盾就始终存在。即使在相对稳定的世界秩序下没能爆发战争,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也如约而至。”
“于是,国家资本主义就横空出世了。国家资本主义之所以称为这个名字,不是说资本属于国家,而是指资本有了国家的权力。在这种制度下,资本能够整合的社会资源大大强于自由资本主义,它不会在乎一时一域的得失。就像美国的曼哈顿工程,这种投入规模和周期,自由资本主义根本不可能做到。而且,它在本质上压根儿就不在乎经济衰退,让自由资本主义哀鸿遍野到自我怀疑的经济危机,如果用国家资本主义的眼光去看待,结果却仅仅是整个世界的财富猛烈而迅速地集中在了极少数人手中,让他们觉得满意,或者说达到了既定目标之后,整个世界就能够渐渐开始恢复生产,貌似走向复兴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之前说两次世界大战的产生,其实是源于金融问题——金融业关系着工业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调配,最容易取得国家权力的资本家,就是银行家了。”
“另一方面,从科技发展的角度来说,自由资本主义繁荣的时期,那些青史留名的科学家往往在研究的道路上是单打独斗的,而到了国家资本主义繁荣时,出彩的却渐渐以科研团队为主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显然不是因为现在的人变笨了,而是科技水平随着发展,越来越复杂,不仅掌握前人的成果所需要的学习时间越来越长,研究课题本身所涉及需要的社会资源也越来越多了。这样的社会资源调配和供给,显然是国家资本主义更具有优势。所以,国家资本主义逐渐淘汰自由资本主义,是历史的必然。”
“那么,对比国家资本主义,我们中国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它的相似之处和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呢?”
毕文谦看看了车窗外,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资本主义的核心,是资本,一切运作,以能够提供利润为目标;而社会主义的核心,是社会,一切运作,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目标。再打个比方,两个国家,都有一万人口,要保障它良好运营,只需要五千人。那么对于剩下的五千人,一个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它一定会持放养态度;而另一个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对剩下的五千人,却一定会尽力完成教育。因为,在资本主义看来,不能给自己提供利润的,都是废物;而在社会主义看来,人本身就是社会资源的一部分,培养人,天然就是一种增值。”
“换句话说,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对人,对教育的态度。国家资本主义认为教育是一种服务,社会主义认为教育是一种义务。在科技水平并不需要太多人参与科研,普通人参加日常生产也并不需要太高的教育水平时,国家资本主义是比社会主义有优势的。但随着科技发展,科研与生产对于人和教育水平的要求从数量和质量都会越来越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自身能够‘生产’的人才,就会渐渐跟不上需求,于是,它就会渐渐被社会主义国家超越,直至淘汰。”
“联想一下我们新中国的建设历程——为什么会有上山下乡的号召?恐怕,除了号召的本意之外,也因为当时整个中国培养出的毕业生,以及远远超过了国家已有的工业生产对人才的数量需求——也就是说,当时国家不可能对每个人都做到人尽其用,而已经参加工作的工人学者显然不适合立即退休,也就只能号召大批毕业生甚至未毕业的学生去往乡村,让他们在落后的地方重复一次一穷二白的建设了。但是事实证明,这件事情超出了国家管理潜力的极限,多数普通人的觉悟做不到抛弃城市里相对优渥的生活而扎根于农村。事实上,虽然名义上知青大返城了,但这么多人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如何良好地投入到社会生产之中,仍然是一个问题,一个国家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说得严重一点儿,这将会是一颗推迟爆炸的炸弹,一颗可能引发社会危机的炸弹。”
“这就是一个在生产力水平还不够时,实行过于先进的社会制度而产生问题的例子。然而,对于我们中国来说,世界上已经有一个强盛的美国作为国家资本主义的代表了,即使我们跟风而行,最终也只能沦为牛后,遭人剥削——以一个中国人的心气来说,这是绝不可接受的未来。另一方面,实行共·产主义所必须的生产力规模就更高了,那更是而今的中国不可想像的。”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中央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百年不动摇的原因了。”
“不过,无论如何,随着科技的继续发展,国家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淘汰,终将是历史的必然,而对于因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而一度如日中天的美国来说,即使有明眼人看到那一天的到来,整个国家依然会显得愚昧地守旧,甚至发起反扑,而不会主动去尝试改革,即使有少数人努力,也不会成功——就像一百年前的满清王朝一样。”
“当苏联还在的时候,因为鲇鱼效应,它还会显得比较温情,而一旦苏联不在了,掌握国家权力的资本家们,将迅速露出獠牙,一方面通过金融手段掠夺普通人的财富,一方面煽动反智主义,减少社会对于义务教育事业的投入开支,加强少数精英教育,同时大大提高教育成本,让优秀的教育资源成为富人专有的通途,让多数人所接受的教育水平只能从事服务行业,从而试图实现自己对国家的统治长治久安的目的——就像封建时代的国家试图把大多数劳动人民钉死在土地上一样。如果非要说区别的话,那就是封建时代的赤贫者朝不保夕,而国家资本主义时代的赤贫者很可能并没有衣食之忧,但除此之外,他们一无所有。”
“所以,我说,美国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正渐渐开始落山。当我们中国掌握的科技水平能够充分使用我们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时,从长远来看,我们也许还会有不少曲折的道路,却已经立于了不败之地。”
终于说完了……毕文谦又望向了车窗外——太阳,正闪出回光返照的一刹那明亮。
车子里陷入了良久的寂静。
直到黎华和万鹏不约而同地说出了不同的话。
黎华脸上写着忧虑:“你说的炸弹,该怎么处理……”
万鹏侧身回头,脸上写着猜想:“这么说,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究竟需要一百年吗?”
对于黎华的问题,毕文谦不忍心回答,他所知道的历史上,解决得……粗暴有力,那显然不是一个穿越者满意于重现的。
所以,他闭上眼想了一阵,看向了万鹏。
“也许,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现,可以有三个阶段性的标志吧……”
“哦?”不仅万鹏,连黎华也暂时忘记了忧虑。
“第一个标志,国家因为运营成本的问题,取消农业税——收税的行为,本身就会有社会成本,如果一项税收能够收入的金额还是不如收税的行为本身所投入的财政支出,那么这个税目的取消就是自然而然的了。也就是说,那一天的到来,意味着,整个国家的农业和工业的对比已经到达一个比较恐怖的差距了,那个时候的农业,对于国家来说,重点已经不在于赚了多少钱,而是如何花钱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粮食产量,保证国家农业的稳定。”
说着,毕文谦看向了黎华。
“第二个标志,物资、信息的集散与处理的效率极度提高而成本极度降低。比如,你在京城工作,想和申城的亲人联络时,你可以像拨打电话一样,但这个电话人人都可以随身携带,你们交流时也不仅仅是声音,而是彼此像现场直播一样。甚至,你周末休息的日子,从京城坐火车,只需要一个上午就到了申城。当你想买一件东西时,不需要跑到百货公司去,而是随时随地用你打电话的东西去查询哪里在卖你想要的东西,一旦找到了,只需要下订单,东西最多两三天之内就会送到你家里。而无论是那电话一样的东西还是你做火车的车票,都是绝大多数普通人买得起而且不觉得太贵的。”
“而第三个标志……”毕文谦又一次闭上眼——他真的开始发挥想像了,“大约是做到全民因材施教吧!也就是说,每一个中国人,生来都享受着平等而充分的教育资源。相比前面两个事情,这需要的社会成本,是极为恐怖的。也许,还没等那一天到来,资本主义早就已经消亡了……”
(ps:话说,这么久了,收藏终于上500了。什么时候能上1k呢……大家觉得还不错的话,帮忙宣传宣传啊……)
第九十一章 邀请赛
第九十一章邀请赛
当毕文谦勾勒完那在他上辈子已经实现过一部分的“蓝图”时,车窗外已经渐渐入夜。
没有去管黎华和万鹏,望向外面的行道树,毕文谦不再去想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自己上辈子躺枪了车祸,既定的事情都没有完成,这辈子哪里有精力去临时“转行”?何况,自己穿越到的,是一个国家会在曲折中日新月异蒸蒸日上的时代,而不是毁家纾难成为常态的关口。
静静等待着,他悄悄放开了黎华的手——毕文谦能够想像他们现在思维中的震撼甚至凌乱,除非他们把自己的话当成了笑话。就像自己如果突然遇见一个自称音乐之神的家伙,说了一堆音乐未来的理论,自己从未听过也从未如此想像过,但听上去似乎颇有些道理……
可惜,自己有机会穿越,却没有机会遇见那样的人,或者说神。穿越,不是请客吃饭,而是换了一个奋斗的环境,如果说穿越本身给予了自己某种优势,那么穿越之后的人生就一定得走得更踏实,而不是躺赢。
天行建,君子以自强不息。
而对于在不知觉中遭遇了穿越者的黎华,毕文谦悄悄瞄了瞄她此刻显得文静而漂亮的脸。
朝闻道,不可死,穷则传之,达则行之,君子也。
良久,黎华突然悄悄副驾驶位的靠背:“万鹏,开车,比赛快开始了。”
“……嗯。”万鹏踩着离合器,重新坐正,看向前方,沙沙的声音在引擎声的衬托下颇为低沉,“农业税啊……农民是要吃米的……”(注1)
“好好开车,别多想了。”
黎华这一声督促,却是难得的轻柔。
到了电视台,没有去找导演和评委老师们,只是低调地跟着黎华到了现场。此时已经来了一些观众,多数座位也没有刻意去安排座次,黎华拣了一处后排居中的位置,拉着毕文谦的手,三人鱼贯而入。
跟在最后的万鹏,看着仿佛嵌在自己和黎华之间的毕文谦,无可奈何地笑。
坐定之后,从观众席望向那简陋的舞台,毕文谦忽然有些不真实的错觉。曾几何时,自己希望过能够现场听听青歌赛,听听那些音乐大牛甚至泰山北斗的点拨和幽默,指不定就能成为一段时时在熟人间装逼的谈资。然而现在,或者说在自己决定“投笔从戎”的那一刻起,那一条自己熟知的脉络,就将在自己的影响下面目全非了……
那是一定的。
黎华注意到毕文谦出神了,悄悄示意另一边的万鹏,不要打搅他。
直到,青歌赛开始了。
主持人首先畅谈了本次青歌赛邀请大陆之外的歌手参赛的目的和意义,那辞措,比毕文谦发言时更加文雅而正式,听得毕文谦这个始作俑者略生赧然。
之后,首先登场的,是来自湾湾的费欲清。此时他的长相和几十年后相比,并没有质的改变,仅仅是看起来的确显得年轻,那温文尔雅得有点儿娘的模样隐隐将毕文谦的记忆点燃了。
“他和王叔叔一样,长得像谦谦君子啊!”
毕文谦忽然的感叹,让黎华一愣,旋即,她笑了起来:“哪能说人像啊?听起来倒像是在埋汰人。”
王富林真是君子品性,但台上这位嘛……怎么说也是主持界的一代“黄帝”,说好听点儿也是叫一句落拓不羁,离谦谦君子……委实有点儿远了吧……
腹诽之间,毕文谦只是微微低头朝黎华笑笑。
费欲清演唱的是他的代表作《一剪梅》。这首歌在84年在湾湾问世的一部电视剧里的主题曲,此刻却并没有正式流传到大陆。随着他向观众们微微鞠躬,悠悠的过门声轻轻响起。
“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
富有特色的唱腔带起了毕文谦的微笑。上辈子于90年代出生的他,对于那部电视剧根本谈不上印象,但对于这首歌,却颇为欣赏过,然后,又因为歌手唱任何歌都是那几乎一成不变的唱腔而起过落差,直到最后看山还是山。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终于,一曲完罢。毕文谦顺着潮流鼓掌,脑袋却向黎华靠了靠。
“徒弟,你觉得如何?”
黎华也鼓着掌,却闭眼回了回味儿,才靠过来小声答道:“歌……还算不错,唱得也挺好,虽然我不喜欢这么软绵绵的调调,但这样的歌,的确适合这么去唱。”
“说得不错。”毕文谦先表扬了一句,“也许,明天,这首歌就会在全国流行起来。”
“真有那么好?”黎华撇了撇嘴,“真是……让人遗憾。”
毕文谦笑而不语,看着评委们在一阵和谐的探讨互动之后,打出了颇高的分数。
也许是因为今晚作为邀请赛,参赛的歌手其实不如前几日多,节目的时间安排没就那么紧了,评委们也在主观上对于大陆之外的音乐有着交流想法的态度,于是,所谓的点评环节不仅更像是讨论,所耗的时间也远比演唱本身多了几倍。
倒是费欲清始终表现得儒雅,丝毫没有在湾湾当主持人时那种黄段子张口就来同时一脸贱笑的气场——这反而让毕文谦颇有些忍俊不禁。
第二位出场的,是来自香港的甄霓。这位多国混血,在湾湾生长、出道,而嫁往香港的歌手,终是代表香港来参加比赛——毕文谦总觉得有些幽默。
这几年的甄霓,处于事业的巅峰。她登台演唱的歌是《肯去承担爱》,是香港电视剧《射雕英雄传》里的插曲。虽然是粤语歌,但作为在去年引进播放的电视剧里的作品,国人中却也有很多人已经颇为熟悉了。
“早已明知对他的爱,开始就不应该……”
静静听着,毕文谦仿佛联想到了甄霓的婚姻故往——那不是什么狗血的多角多边图形,而是一个人在他乡惊闻噩耗,之后始终默默独自支撑的剧本,作为“历史过来人”,毕文谦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将会如何选择,如何坚持。
“……为了他,甘心去忍受人间一切悲哀,在我心中这份浓情,没有东西能代。肯去承担爱的苦痛,敢去面对未来……”
换做自己,人生之中,是否可以遇到如此的人呢?
毕文谦悄悄看向黎华,却还是被她察觉到——她咬嘴蹙眉,小声抱怨过来:“怎么又是这样的歌?虽然都唱得很好,但听起来不嫌腻吗?”
薄酒浑真醉,君心非我心。毕文谦……无言以对。
直到台上的甄霓唱完,观众们又开始鼓掌了,毕文谦才憋出一句:“也许,情歌小调,是粗浅最容易唱得好听,触人心弦的吧。”
黎华却不大信:“我怎么觉得你这话有点儿心不在焉啊?”
“有吗?”毕文谦眨眨眼睛。
“算了,反正又不是我们自己的歌,没必要管那么多。”
毕文谦彻底不说话了,只偏头朝向另一边的万鹏,他只看过来,略带无奈地笑。
评委席上,最终打出了和费欲清相同的分数。
一阵议论尖,后面的歌手一一登台,但都不是毕文谦熟悉或者说感兴趣的。那些人唱的歌也没有黎华觉得特别喜欢的,见毕文谦也没啥兴致,两人就都默契地安静着。
就在毕文谦几乎有些无聊时,主持人嘴里终于迸出了一个让他熟悉的名字。
李仙姬。来自南朝鲜的李仙姬,唱一首《少女的祈祷》。
如果说将来年过不惑的李仙姬像一个文雅而漂亮的语文老师,那么此刻走到舞台中央的她,却是一个朝鲜人特征明显的村姑模样。
啊……毕文谦忽然有些恶寒——为什么自己很是欣赏的女歌手,年轻时都是一副村姑样儿,反而越是年长,同龄人开始色衰时,她们才渐渐风华正茂起来啊!
这个时候的李仙姬,无论是水平还是声誉,都远不及将来的“传奇歌手”的评价。相比毕文谦脑海中的巅峰,此刻他竟然觉得她的演唱略有些青涩——不过,结合到她演唱的歌名是《少女的祈祷》,倒也不算是缺点了——少女,青涩又不是错。
然而,无论是观众的反应,还是评委们打出的分数,都不如之前的费欲清和甄霓。
也许,考虑到这个时间点上,南朝鲜的流行音乐在大陆的被认同度,这个结果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
当李仙姬在翻译的提示下鞠躬退场之后,终于轮到今天压轴的河合奈宝子登场了——这样的顺序安排用意,毕文谦懒得去猜测,他只是想亲耳听听,这个在日本如日中天的偶像歌手,真正的演唱水平究竟有多好。
她今天将要演唱的歌,叫《泪的好莱坞》,算是一首毕文谦听过却印象不深的歌吧……当那过门的旋律响起时,毕文谦一下子就囧了——这绝对不是自己印象中的演奏效果。
“徒弟。”他下意识就抓着黎华的手。
“嗯?”
“可能要闹笑话了。”
黎华不太明白:“什么?”
“这次青歌赛的伴奏绝大多数是电视台找的人,虽然那些演奏家演奏国内外的传统乐器的水平没得说,但我们国内的流行音乐常用的乐器和日本是有所不同的。这歌的伴奏效果,和我们在申城时听的那些歌的伴奏,演奏水平明显不在一个档次。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让她被淘汰了,虽然从比赛的公正性来说没问题,但日本那边肯定会有不少人出些什么言语来。”
其实,这个问题,在费欲清唱《一剪梅》时就存在了。但湾湾那边80年代的伴奏水平也就那样,毕文谦印象中出彩的部分也不在那一块儿,听起来也就没什么明显的违合感。而河合奈宝子这首歌不同,这是一首明快中带着些日本式忧伤的少女怀春小清新的歌,编曲主导着整首歌的气质,伴奏水平如何,对作品整体的影响至关重要,所以毕文谦一听就出了戏。
然而,黎华只是不信:“这是歌唱比赛,伴奏得好不好又不是决定性的问题。”
“普通人可分不清一首歌好在演唱还是编曲,或者是歌词还是旋律。”毕文谦哭笑不得地提醒着,“他们只会觉得这首歌搞砸了。而且,这对于中国的多数观众来说,不仅是一首新歌,还听不懂歌词,只能从其他方面去感受体会。”
此时,河合奈宝子已经唱了出来,清新活泼间带着一点儿哀愁。
“但打分的可是专业评委啊!”黎华一边听,一边咬着耳朵反驳道。
“要是评委和观众的意见分歧过大,你觉得会怎么样?”毕文谦顺着她的话,“甚至,如果评委之间就有巨大分歧呢?要知道,打分的可不仅仅是直接从事唱歌事业的人。”
果不其然,点评一开始,王富林就首先点出了这个:“有一点我觉得应该和大家说一下——日本的流行音乐经常使用的乐器和我们中国常用的不尽相同,而我们青歌赛是第一次邀请外界的歌手参加,在这方面的预估和准备不是非常完美。所以,我个人觉得,这首歌的伴奏,也许并没有达到本身应有的效果。”
毕文谦看向黎华,她正微微得意地笑:“怎么样?富林老师可不是唱歌的人,他不也一下察觉了问题所在吗?”
“……好吧,”毕文谦本想说他指的人不是王富林,但终于还是叹了一声,“拭目以待好了。”
“拭目以待就拭目以待,”黎华忽然也叹起气来,“不过,这个河合奈宝子,的确唱得很不错。我本觉得这样的歌词简直莫名其妙,但听她唱起来,倒也分明能感觉出那种活力和……和你说的那种日本式的哀愁。”她也使劲儿反抓着毕文谦的手,“师父,她也不比我大几岁,我到时候能不能比她唱得更好?”
“你不是不喜欢这样的歌吗?”
黎华一使劲儿:“我说了,我要当歌神!我喜欢的,不喜欢的,只要是好歌,我都要唱好!”
(注1:关于万鹏的背景,只能剧透到这样了。毕竟不希望被和谐。)(ps;ti5结束了,结果不完美,却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好了。于是,恢复更新!4k表诚意!再说一句——干是毒奶黄旭东!)
第九十二章 所谓偶像
第九十二章所谓偶像
也许是源于日本艺人在节目中习惯性的表现方式,在通过翻译和评委们的交流中,河合奈宝子不断客气地笑着,点着头,说着中国人感观中格外谦虚的话——虽然,毕文谦知道,谦虚的确是谦虚,但绝不是中国人听着翻译的话以及看着她的神态时所想像的程度。
然而,不得不说的是,河合奈宝子在舞台上的气质,台风,给观众的感觉,是远远超过这个时代中国歌手们的平均水平的。
“徒弟。”
“嗯?”
“好好看她,这就是日本这个时代最顶尖的偶像歌手。”
“偶像?”
“所谓偶像,本意是供人崇拜的事物,源于原始时代的图腾。而偶像歌手,或者广义一点,从事文艺行业的偶像艺人,同样是供普通人崇拜的。无论在舞台之外是什么样子,一旦上了舞台,甚至广义来说,只要处于公共场合,他们就会将最完美甚至是特定的形象展现出来,从而满足其崇拜者心理上的愉悦和满足。就像我们有人崇拜战斗英雄一样。只不过,我们的战斗英雄无论是为人还是事迹,都是真真的,我们所铭记的,往往是他们人生闪光的瞬间;而偶像艺人展现的形象,有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包装出来的,甚至,有可能是艺人本人厌恶的,而且,他们需要频繁而稳定地向人们展示那样的形象。”
毕文谦的解释让黎华沉思了一会儿。她有些出神地观察着台上让人觉得亲切的河合奈宝子,忽然失望地抱怨了一声:“那不是骗人吗?”
“骗人?如果你仅仅着眼于骗人,或者说真假,那未免落了下乘。”毕文谦抽回了手,自己双手贴握在腹前,微微仰靠,望向舞台上方的彩绸,“我从小就一直被反复教导,学习雷锋好榜样,雷锋叔叔的日记里,告诉过我,‘对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工作像夏天般火热,对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阶级敌人像寒冬一样残酷无情’,这样的话我在《雷锋日记》里学了很多,很多。后来,当我了解了雷锋叔叔的生平之后,我有一度有过疑问——以他的阅历和文化程度,真的能够写出那么多文采飞扬的话来吗?再后来,我又觉得这样的疑问未免显得舍本逐末了。雷锋,就是我们中国一代人的偶像,他的文化程度也许真的说不出那些话来,但他短暂的一生时时刻刻诠释着那些话里的精神,不,也许用再苛刻一点儿的眼光去看,雷锋也许也不能保证每分每秒像一跟崩紧的弦,但只要在人民需要他的时候,他会做的事情,就一定会和我们所熟悉所传颂的那个雷锋相重合。”
说到这时,毕文谦重新看向了黎华。
“这,就足够了。无论是偶像,还是更古老的图腾的说法,都不是天然就有的,而是由人自己塑造出来,供自己崇拜的。即使是今天的时代,社会中仍然总是会存在偶像。就像雷锋叔叔一样,对于一个偶像,我们首先需要在乎的,不是他的真假,而是他所代表的意义——他的出现是出于什么目的,他的存在会产生什么影响?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有必要去计较,这个偶像,有几分真?”说着,毕文谦伸手指向舞台上的河合奈宝子,“你看她,清新可人,漂亮亲切,贤淑有礼——至少,看起来如此。在日本这个国家里,如果有大批普通人喜欢这样的形象,对日本社会至少不会造成负面的影响吧?而一个人如果真心喜欢她,那么,作为一个从事歌唱事业的艺人,她推出一首歌,一张唱片时,如果力所能及,那么,掏钱去买,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换句话说,一个偶像歌手和一个传统歌手的不同在于,人们为他的作品掏钱的原因,也许不在于他的作品,反而在于他这个人本身。另一方面,经营一个美好的形象,所需要投入的成本,以及稳定性,显然远胜于不能预估质量和创作周期的作品。这就意味着,在流行音乐这个产业中,一个偶像歌手,比一个传统歌手更容易赚钱。那话是怎么说的?‘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所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偶像歌手的诞生,是必然的事情。”
“话说回来,不仅日本,香港湾湾的一些明星,也是如此。虽然他们没有自称偶像,但他们所在公司会刻意掩盖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信息,只把人在前台时的美好一面留给普通人,维持着良好的形象。就像去年我们引进的电视剧《上海滩》,里面的许文强和冯程程的演员,我们只知道他们的荧幕中的样子,而他们生活中的信息,常人并不了解——或者说,演艺公司希望人们相信许文强是豪情万丈的汉子,冯程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而不希望人们想起,那些演员也会吃喝拉撒睡。只有这样,当那些演员演出了下一部作品时,人们才会将之前的美好印象,通过演员这个载体,轻易转移下去,从而保障了作品的盈利性。影星如此,歌星也是如此,文艺行业,都是如此。”
一席话说完,毕文谦细细看着黎华,连河合奈宝子和评委们说着什么都不去在意了。而黎华在抿着嘴唇皱着眉毛想了一阵后,忽然咬牙恨了一声:“都是为了钱!我听说国内请那些香港歌星来演出,都是花了大价钱的!哼,都是算计!”
瞧着黎华的模样,毕文谦轻轻叹了一声:“歌星里有样子货,但也不是全是样子货吧?现在有人总觉得外面的月亮特别圆,将来国家渐渐富强起来了,那种思想迟早会渐渐扫进垃圾堆。与其为之愤恨,不如想想,如何走出我们自己的道路。”
“我们?”黎华一愣。
“是啊!改革开放嘛!偶像,或者说明星,总会渐渐在文艺界出现的。”见黎华瞪起了眼睛,毕文谦轻轻拉起她的手,“偶像能更容易赚钱,那么我们又何必拒绝它的出现呢?我们需要做的,应该让我们自己文艺界的偶像,不仅能够挣钱,而且有着雷锋那样良好的社会影响,并且,能够走出国门挣钱。”
黎华听了,陷入了沉默。另一边的万鹏始终静静听着他们的对话,那越过毕文谦脑袋的目光,悄悄投注在黎华脸上,尽是温柔,而最后,那目光聚焦到了毕文谦的后脑勺上,捉摸不定。
终于,评委们给河合奈宝子打了分,那是今晚最高的分数。这引起了一阵哗然,但哗然之后,现场观众们还是报以了热烈的掌声。在这掌声中,河合奈宝子优雅地深深鞠着躬,然后慢慢离开了舞台。
(ps:昨天本来想2更的,结果中午看到塘沽的新闻,整个人都不好了……这虽然是意外的事故,但本质上绝对是**啊!等现场处理完毕,就等着那敢让无资格证就上岗当管理员的私企高层,等着那敢审批如此城规的官员们……对了,最近我学了一个新词儿,叫灵车漂移!)
第九十三章 《绝不能忘记》(二更)
第九十三章《绝不能忘记》
这次青歌赛的邀请赛只有两个晋级名额,由于河合奈宝子以最高分晋级了,而接下来的费欲清和甄霓却是相同的分数。在紧急而短暂的磋商之后,节目组选择了临时加赛。
然而,黎华似乎已经没有心情再看下去了。
“师父,我想出去走走。”
“啊?”无论如何,毕文谦顺了她的意思,“只要你觉得提前退场合适的话。”
想看的歌手都已经看过了,那所谓的加赛,倒也没有特别的必要看下去。
于是,黎华命令万鹏看完比赛,自己拉着毕文谦猫着腰离开了现场。然而,就在电视台门口的小坝子,却有意料之外的人等着他们。
一个男人,河合奈宝子的翻译。
“毕君,河合小姐希望见你。”
他倒是开门见山,但那一声“毕君”却是把毕文谦给雷得不轻。
毕文谦瞧了瞧黎华,她正投来疑惑的眼神。
“那……她人呢?”
“河合小姐一会儿就来,她在舞台上看到毕君,就让我在这里先等。”
好吧……一边唱歌还能在人堆里发现自己……到底是她眼神好呢,还是自己像是黑夜里的萤火虫?毕文谦微妙地想了一下:“那她有什么事情?”
“这个……”男人犹豫了一下,“我也说不清楚。一切请等河合小姐来吧!”说着,他朝毕文谦和黎华鞠了一躬,约莫是表示歉意?
……这鞠躬还真是家常便饭啊。
“那就等等吧。”
事实上,河合奈宝子并没让毕文谦久等。当她一出电视台,看到小坝子上的毕文谦,立即急急地小跑过来。跟在她身后的,不只只前那位中年女助理,还多了一个有些偏矮的年轻女人。
“毕君!实在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黎华把河合奈宝子急切的话翻译得唯妙唯肖,脸上促狭地笑。
“我们倒没等多久,不过,你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上一次我们来拜访时,毕君希望我在比赛中演唱的《月半小夜曲》,但我认为在短短几天,我实在不能唱好这样的歌,所以刚才的比赛里我还是演唱了原定的新歌。不过,这段时间里,我已经和唱片公司沟通过了,虽然并没有好的结果,但我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我也要演唱这首歌。所以……”河合奈宝子指向了身旁的年轻女人,“这位是七原启子,是一位小提琴演奏家,我邀请她来为这首歌伴奏。不过,虽然我是认为这首歌适合用小提琴,但还是希望听听毕君作为作者的意见!”
七原启子?
毕文谦眯着眼看去,那身形说是半大小子也不奇怪,略有些腼腆的脸只能说清秀,却算不得多么漂亮——细细看来,倒隐约能与自己记忆中那位现场伴奏的男女莫辨的“正太”重合起来……或者说,自己当初没有细查到伴奏,于是一直以来把这位的性别都弄错了?
按下心中的残念,毕文谦看向了一脸期待的河合奈宝子。
“河合小姐会弹钢琴吗?”
“嗯!”
听了黎华的翻译,河合奈宝子眼睛一亮。
“那么,我的建议是,你可以在钢琴前自弹自唱,而让这位的小提琴在旁边契合——由你的歌声,钢琴声,以及小提琴声作为整首歌的主要部分,至于在详细的雕琢,就由河合小姐自己斟酌吧。我不仅希望听到一次美丽的演唱,同时也希望听到你的心声。”
黎华面色古怪地翻译了,河合奈宝子连忙点头:“毕君的意见与我不谋而合!请毕君放心,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唱好这首歌的!”
……不谋而合?那并不奇怪,因为“历史”上你就是如此唱的啊!
暗叹了一下,毕文谦一边拉住黎华的手,一边向河合奈宝子发起邀请:“如果没有其他事的话,河合小姐有时间一个人和我们一起走一段路吗?”
这话没等黎华翻译完,一旁的男翻译和女助理就有反应。但这一次,河合奈宝子抢在他们说话之前扬起了手,和女助理咬了咬耳朵。
“毕君的邀请,一定不会拒绝的!不过,我最多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一个小时,已经不少了。”没有管其他的脸色,毕文谦指着马路向东,先迈了步,“往那边走吧!”
很快,毕文谦、黎华,以及河合奈宝子便在夜色下沿着马路慢慢走着。最靠里边的河合奈宝子一身登台时的白衣,但那显然不够在这个季节的夜晚行走——于是她批了一件宽大的白风衣;居中的黎华穿着军大衣,还是那么英姿飒爽;唯独毕文谦的一身便装显得有些土不拉叽。
“毕君有什么想单独和我说的?”
河合奈宝子的口吻温软,黎华偏头翻译时翘着嘴角。
“这首《月半小夜曲》的歌词,虽然是我构思的,但翻译成日文的工作,是由我这位徒弟完成的。没错,就是这位漂亮的翻译。”毕文谦举了举牵着的黎华的手,“她虽然不太习惯这种风格的作品,但她其实很想演唱这首歌。而我,却希望由河合小姐你来唱。为什么我会下这个决定?其实也挺简单的——我这徒弟好像并没有谈过恋爱,而这却是一首情歌。所以,如我刚才所说的,希望你能唱出心声,唱好这首歌,给我徒弟做一个良好的示范。”
这段话,黎华翻译得有些不情不愿。河合奈宝子却沉默了一阵。
良久,她才忽然笑了起来:“毕君怎么看出我有恋爱的?这个,请毕君一定不要说出去哟!”
“所以我才单独和你说啊!”毕文谦朝她笑笑,也朝黎华笑了笑,“偶像艺人嘛!也有自己的烦恼。但你终究还是希望有一天自己的爱恋能够被全世界知晓并接受吧?”
“谢谢毕君体谅!”
“那么,刚才你说的和唱片公司沟通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什么叫‘无论如何’?”
“……其实,虽然我努力争取过了,但公司还是不同意毕君的方案。”河合奈宝子无奈地笑,“但我实在是喜爱这首歌啊!所以,我决定自费做这一切了。为了这样一首歌,一定是值得的!”
……自费吗?
“比如,邀请那个七原启子?”
河合奈宝子只是含笑点头。
好吧,如此“任性”,这位也算是性情中人了?
安静地再走了一阵,毕文谦抓起黎华的手,看看她的腕表。
“时间还剩不多,但也不少。这样吧,最后说一个私事好了。”
“毕君请说。”
“我对日本的流行音乐,了解得不算多,但多少也有一些。虽然只是听音乐,没见过人,但我的确有一个很喜欢的歌手。河合小姐,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在回国之后,转告她一声——在中国,有一个人,聆听着她的歌,期待着,期待着她渐渐成长,从一个苦瓜脸的村姑,成长为风华绝代的美女;从一个打着苦情歌标签的歌手,成长为流行音乐的大师。”
毕文谦认真的表情,让黎华有些诧异。但她还是如实地翻译了。
河合奈宝子一口答应了,却又有些好奇:“毕君的心意,我一定带到。但是,这究竟是谁呢?”
“……我唱一首她的歌吧!虽然不会日语,但我至少努力记过音标。”毕文谦放开黎华的手,向前站了两步,“这好像是她去年年底发表的歌。也许你听过,也许没有。总之,我现在唱给你们听。”
深吸一口气,毕文谦低声轻唱起来。
“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你一定会有,即使你提起自己的人生总说不出口。”
那声音仿佛由远而近。
“‘我不原谅你!’——野狗的吼叫在说。车子冲过,没人听到,它叫也没用。”
仿佛一个弱者徒劳的反抗。
“‘我不承认!’——少女叫喊的声音太小。‘你就这麽走了!’声音还是太小。”
仿佛失恋的女人不甘的呐喊。
“不过,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你一定会有,即使你提起自己的人生总说不出口。”
歌声仿佛在宽慰试图自暴自弃的人。
“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你一定会有,即使你提起自己的人生总说不出口……呜……”
毕文谦转回身,默默看着河合奈宝子,眼里似乎有些怜悯;然后,他有脉脉看向黎华;最终,他抬眼看向了夜空。
“被泥泞沾满的问号,你心里存在着一个。因为他人随便的态度,问号被压下消除。”
相比之前倾诉式的歌声,此刻更像是在演说。
“不想跟别人发生争执,不想被别人讨厌。于是你唱的歌都是些软绵绵的情歌,只能唱这种,只能这样,只能这样……”
仿佛感同身受地忍受着,不甘着。
“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你一定会有,即使你提起自己的人生总说不出口!”
终于,毕文谦扬起了拳头。
“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你一定会有,即使你提起自己的人生总说不出口!哦~~啊~~~!”
一声长长的舒啸,仿佛倾泄着满腹的情绪。
良久,毕文谦轻轻对河合奈宝子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即使是日本首屈一指的偶像歌手,即使是你,在提起你的人生时,也一定会有说不出口,却绝对不能忘记的事情吧……如果不是我自作多情的话,希望你一定不要让那个沾满泥泞的问号就那么消除了。”
“这是一首我唱不了的歌。不过,毕君的心意,奈宝子切实地收到了!”河合奈宝子向毕文谦深深鞠了一躬,“毕君,比赛的时候见!”
说完,她又对着黎华微笑点点头,便转身往回走了——那远远吊在后面几乎看不清的,是和她一起的一男二女。
目送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黎华忽然笑出了声。她凑拢两不,用胳膊挤挤毕文谦:“原本我以为你是对她有兴趣,结果,是隔山打牛啊!”
“说什么呢!”(ps:今天二更了!虽然对于那些大神来说不算什么……但对于自己来说,应该能算一件值得保持的事情吧……另外,本章里的这首《绝不能忘记》,算是一首很不错的歌,只可惜当时歌手的唱功还没有登堂入室……)
第九十四章 离家出走
第九十四章离家出走
“师父。”
“嗯?”
“刚才那首歌,你是唱给河合奈宝子听的,还是唱给我听的?”
“需要拎得那么清吗?你不是都取笑我隔山打牛了吗?”
“但是,就我们在申城听过的河合奈宝子的歌来说,你对着她唱——‘不想跟别人发生争执,不想被别人讨厌。于是你唱的歌都是些软绵绵的情歌,只能唱这种,只能这样,只能这样……’这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儿啊!”
“……所以,我也许会喜欢偶像歌手,但也仅此而已。”
“……话说回来,偶像歌手如果连自由恋爱都要遮遮掩掩,那……简直是腐朽。我们国家的歌手,决不能也这样!”
腐朽……毕文谦不得不承认,自己直到现在仍然搞不懂黎华的思路。
但是……这很可爱。
几乎全圆的月亮挂在星光熠熠之间,星辰们悄悄眨着眼睛,看着地上的毕文谦,正如毕文谦悄悄看着黎华。
无论如何,青歌赛第一轮全部结束了。一切,看上去挺好。
第二天,毕文谦重复起练声、看书的作息,黎华也天天在外面跑,除了王富林带来了一次孙云的口信,以及复赛的日程安排之外,再没有什么打扰了。
复赛是从四月26日开始,一直到五月1日,劳动节。
事实上,毕文谦这几日颇有些心不在焉——他在等待,等待验证,验证一件事情是否会发生——那将意味着穿越这件事情所导致的蝴蝶效应究竟会是怎样的速度和规模。不过,在真的证明那件事情发生之前,是绝不能危言耸听的。
这种等待使毕文谦不免微微心烦,左右想想,他便让黎华借了一架脚踏风琴来,即使已经运到了招待所门口了,毕文谦和黎华两人还是费了不小的劲儿才把它弄进了房间。
眼看着仰靠在椅子上喘气的黎华,看着她擦拭额头上的汗,看着她对自己淡淡的笑,毕文谦心里那点儿烦闷似乎不曾出现过了。
于是,招待所的房间里响起了锵锵琴声。这让毕文谦略微沉醉——虽然离从前弹的钢琴的感觉还有诸多距离,但至少能够在琴音流淌间恍回大学时代了。那个念叨着“琴不是这么弹的”的白头发老头子现在是否风华正茂?那个“流行歌,也不只是男欢女爱”的年代,是否就是自己穿越到的今天?
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
知音者,或叹年华,不惧光阴。
日夜一天天过着,不觉间便到了五一前夜。
一身疲惫的黎华正和弹了一天琴的毕文谦聊着她联系好了中唱总公司代为生产磁带,毕文谦一边听着,手上的筷子却没有和她谦让。
就在两人一起风卷残云时,敲起了轻弱的敲门声。
“谁啊?”
开门的是毕文谦,却见一身校服的夏林怯生生地立在外面,那脸上似乎遗有泪痕。
“怎么回事儿?”不由分说,毕文谦先把夏林拉进了房间,顺手拖过一把椅子,一把将她摁在上面,“要不要先给你倒杯水?哦不,不对,这时候,你吃了饭了吗?”
眼看着毕文谦递来的水杯,夏林哇的一下哭响了!
尴尬间,毕文谦看向黎华,一副“你怎么看”的表情。
黎华只是撇撇嘴,仿佛在说——此事必有蹊跷。
哭了好一阵,夏林才渐渐平复下来,接过毕文谦递了很久的杯子,却又直勾勾地这么盯着杯里的水,一阵沉默。之后,才忽然开口:“我妈不许我看青歌赛,不许我唱歌!”过了一小会儿,她又小声补充,“那天我去电视台的事情,还是被妈妈知道了……”
“……这样啊……”这么一说,事情就解释得通了……等等,不对!“那你这是……离家出走?”毕文谦瞟了黎华一眼——幸好她在,不然,指不定会不会被传说成夏林跑来和自己私奔……不对,那肯定是自己想多了。
“我……我只是哭着出了门,等哭完一段了,又不能回家……不好意思,而且也怕……”夏林低下了头,“我看了看路,雪凝的家比较远,你这儿比较近,而且,我肚子也饿了,身上又恰好没带钱……”
好吧,事情大致算是清楚了。毕文谦出其不意地伸手刮了刮夏林的鼻子:“原来我们的小富婆儿也有需要雪中送炭的时候嘛!”
夏林一愣,还没来得及发作,便见毕文谦向黎华伸手要钱了:“给我点儿零钱,就这几个馒头,三个人肯定不够,我再去买点儿其他什么。另外,我再给王叔叔挂个电话,给他讲讲情况,托他给夏林妈说明一下,免得不必要的担心。至于今天……如果夏林实在不敢回家,你和她挤一晚上?”
说着,他手伸向黎华,眼睛却看向夏林。夏林默不作声。
黎华抿着嘴,想了想,还是打开了钱包:“我就怕她妈听说了,直接闹到这儿来,影响了你明天比赛。”
影响?毕文谦忽然想起了那一声来自四合院里的“丫头养的病秧子”的问候,不禁笑了:“我可是去过前线的,这点儿事儿哪算什么影响!”
说完,他朝黎华不轻不重地点了点头,便出去了。
也许是因为王富林转告的时候富于技巧,夏林妈并没有像黎华担心的那样连夜而来。三个人吃了毕文谦带回来的加餐后,即使毕文谦不时逗逗,夏林依旧情绪低落,或者说还有余悸。连带着黎华也寡语了。
终于,三人早早地关灯睡了。
躺在床上,毕文谦有些遐想——隔壁的两个女生一起睡,会是无言而眠,还是拉扯多久的卧谈会?不消猜,黎华肯定是瞧不上夏林哭哭啼啼的模样的,但她至少同意了,不是么?
而夏林……终究还只是一个高中女生。比起将来“历史”上那一句“爱谁谁”,而今的她连登台和自己对唱的勇气都还稍有不足。
或者说,这样的不同,恰是一个人的成长吧……那么,有自己这个穿越者搅局——应该说,今天这个离家出走事件,就是一个搅局的结果了——她的人生轨迹将会如何演绎呢?
终于,怀着一种修改时代和人生有所成的小兴奋,毕文谦微笑着进入了梦乡。
第九十五章 马猴烧酒?(二更)
第九十五章马猴烧酒?
也许是因为睡得很甜,第二天,毕文谦醒得很早。按部就班地练声、吃早饭,只不过身边除了黎华,临时多了一个夏林。
似乎,一夜之后,黎华对夏林说话多了不少。
“文谦,夏林她爸真不是东西!”
吃着吃着,黎华突兀的一声话把毕文谦给吓了一跳。
这才一个晚上……就这么义愤填膺了?毕文谦看了看低头默默剥鸡蛋的夏林,再看着气鼓鼓的黎华:“怎么回事儿?”
“夏林妈是文工团的,和孙阿姨一样,需要经常演出,不能时时照顾家里,结果,她爸在她才上小学的时候,申请去香港!还说什么照顾父母!就她爷爷的情况,还需要人专门去照顾?好了,他倒是飞过去享受安逸生活了,夏林就成了没爸的孩子,只剩一个常常不在家的妈了!”
毕文谦囧然。
他可没有黎华这种干净利落断家务事的气魄:“黎华……你这聊得有点儿远了吧?”
“哪儿远了?夏林要是有个好好儿的家,会受这委屈?”黎华眼珠子一瞪,“抛妻弃子,贪慕虚荣,没点儿担当!懦夫!”
这……越说越上纲上线了……
“抛妻弃子虽然说得有些重,但也靠谱,但这什么贪慕虚荣……怕是你脑补过度了吧?”
“我脑补?要不要我给你讲讲她爷爷在建国前是干什么的?”
眼看着黎华手里被捏得让人看着都肉疼的馒头,毕文谦果断选择了投降:“……好吧,好吧……”
结果,没等他投降完毕,夏林忽然一拍筷子:“你们别提这些了好不好?我就当我没那个爹了!”一声吼后,她又伏在桌上,喑喑地哭了起来,“……可是,我想唱歌啊!”
那瓮声瓮气的话,仿佛让毕文谦耳边起了幻听。
教练,我想打篮球……
黎华喟然叹了一口气,咬起已经被自己捏得死硬的馒头,几乎没有这一切都是因为她起的头的自觉。
而毕文谦,似乎陷入了沉思……
一个上午,毕文谦都没有再说话,黎华也已出了门。没有人宽慰的夏林,在哭够之后,坐在椅子上,呆呆望着坐在琴前轻轻弹奏的毕文谦。
很多她不曾听过的旋律,多到她来不及去牢记。
直到日上中天,直到毕文谦貌似弹累了,直到黎华带着午饭回来了。
沉默中吃完了饭,黎华正在洗碗,毕文谦忽然开了口。
“黎华,帮我通知一下电视台,帮我准备一架钢琴,晚上我要用。”
“钢琴?”黎华一愣,见毕文谦点头,她下意识地问,“新歌?”
毕文谦没有立即回答,反而起身走到夏林面前。
“我们连面都没见几次,你却在离家出走时,来了我这里。这份信任,让我觉得幸福。”一边说,毕文谦低身拉起了夏林的左手,“我徒弟早上说的那些话,我没有办法去考证对错,但你的身世,或者说你的童年,定然是有不美满的地方。现在,我问一个问题,你真的热爱唱歌吗?”
“当然了!”夏林抬着头,斩钉截铁。
“那么,你愿意成为马……”毕文谦连忙顿了顿——差点儿就说成马猴烧酒了,“不,还是说详细点儿吧。我和黎华决定开唱片公司了,并且,就像前几天在青歌赛上唱歌的日本歌手河合奈宝子那样,我们将要培养我们中国自己的偶像歌手。如果你愿意,愿意和我们一起探索中国自己的流行音乐的道路,那么,等青歌赛之后,我们的公司正式成立了,你可以到我们这里来。到时候,你可以唱歌,唱很多歌,但对于不是真心热爱唱歌的人来说,那不见得是幸福的事情。你要想清楚。”
“我愿意!”夏林小鸡啄米般地点头。
毕文谦见着,忍不住笑了,偏头看了看挤眉弄眼的黎华。
“这可是人生大事,哪儿能这么轻易下决断啊!夏林,你先回家吧,如果你妈妈恰好在家,请你转告她,我为她的女儿写了一首歌,将在今晚的青歌赛上演唱。我不仅希望她女儿听到,也希望她好好听听,如果可以的话,我更希望你们到现场来。”
夏林一惊,旋即一喜:“真的?”见毕文谦笑而不语,她又有些发晕,“我……我这就回去!她要是不许,我……我就发动群众!”
没等说完,她就虚浮着步子往门外窜了。
“这丫头,都没问是什么歌。”看着,毕文谦一边摇头笑,一边过去关上门。然后,就在他转身时,刚洗完碗的黎华湿着双手,甩了他一脸水珠。
“你又先斩后奏!”
“我……我错了……”毕文谦一下就矮了气势。
又是几轮水珠。
“这次就不说你了。不过,这种喜欢哭鼻子的孩子,真能当我们中国的偶像歌手?”手甩得差不多干了,黎华双手手背叉在腰边,“你可是说了,我们的偶像,得是一定程度上和雷锋看齐的。”
“‘一定程度上’——你得拎清楚这个‘程度’到底是什么。”毕文谦撇撇嘴,“就我这辈子见过的年轻人,指得上和雷锋那觉悟靠得上边儿的……恐怕得你亲自上阵了。”
“说得自己老气横秋似的。”黎华忍不住笑,“要是真有必要,只要不是外国那种骗人的玩意儿,我上阵又如何?不过,你今天的话可给人家撂出去了,要是这唱片公司开起来没预想中的那么顺利,看你怎么收场。”
毕文谦也不和她争了:“行啦!把围裙解了,赶紧去电视台吧!”
轻声笑语中,毕文谦目送黎华也出了房间。
摸摸脸颊,尚余几分来自黎华十指的阳春水。
如果按照黎华那种思路,中国将会出现怎样的偶像歌手呢?毕文谦很想遐想,却发现自己的想像力有些匮乏。
不过,如果自己的规划不出意外,夏林的人生轨迹,约莫将会和原本的大不相同了。属于她的新的人生道路,会是怎样的呢?
想想王富林前几天闲聊时,说自己上街买菜时,被卖菜的质问,为什么给了河合奈宝子那么高的分数的事情,想像那有理说不清的样子,颇有画面感——曾几何时,中国的普通人会很单纯地质问中国的专业人士,给一个外国歌手的评分让他难以理解。
这是毕文谦穿越之前不曾想像的。就像他不曾想像,夏林会因为自己而说谎溜出来,然后终于败露,然后离家出走……
有了自己的中国流行音乐……如果夏林真的成为了大陆的偶像歌手,如果真的……
穿越以来的使命感,渐渐地,越发清晰实在了。(ps:果然,不立flag,反而容易2更了……)
第九十六章 改赛制
第九十六章改赛制
黎华不在的时候,毕文谦为了晚上的歌,练了一下午的琴。
傍晚,黎华早早的带回了晚饭,两人吃了,挤着公交车去电视台。
出招待所时,在公交车上,毕文谦都被人认了出来。人民热情地围观着他,毕文谦只是静静地微笑,时不时应上两声。
等到了电视台门口,他才对着黎华叹了一声:“徒弟,这就是名人。虽然我只上过一次电视。对于虚荣的人来说,这也许是梦寐以求的。但如果作为一个偶像,这样的事情,甚至会刻意为之,只为让人们保持对自己的关注。长此以往,多数人都会厌烦吧……”
“我倒觉得你表现得不错嘛!”黎华只是笑,“如果我真当了什么偶像歌手,我绝不会做违心的事情。”
毕文谦看着她,那是一脸的主见。
“好吧,有道是‘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随心所欲间举手投足流光溢彩,自然是最好不过,但这并不容易。”
“那就是我们中国需要培养的偶像!”黎华理直气壮,“我们不弄虚作假,全是真真的!”
毕文谦很想来一句,you_can_you_up,想想,还是作罢了——如果真说出来,指不定她就来一句,up就up!
这时候,没有必要为这种问题争执。
笑笑,毕文谦和黎华一起进去了。
报到之后,毕文谦和参加复赛的业余组歌手们一起等待,而黎华则直接去了现场。
这一次,毕文谦再不是无人知的小朋友了,这从身旁的歌手若有若无的眼神就能察觉。但他们也没有主动过来搭讪——比赛在即的紧张时刻,有闲心闲聊的,要么抱的是友谊第一的心态,要么对自己的实力极度自信——可惜,就初赛的结果来看,敢说自信的,恰只有毕文谦了。
突然,一个苍老的身影出现在休息室的门口,那一双眼睛往里面扫视了一圈,随即便是硬朗的声音。
“毕文谦,过来,过来。”
闻声看去——王振。
毕文谦连忙三两步过去,脸上却有些茫然:“王爷爷,你怎么来了?”
“来,不打扰他们准备,我们在外面说两句。”
外面,走廊左右只有两个警卫员。
带着毕文谦慢慢走到窗台,王振才忽然点点头:“前几天,你的《热血颂》,写得好,也唱得好。”
“在前线亲历过生死,自然不会唱得矫情嘛!”
毕文谦没有谦虚,这回答似乎颇对王振的胃口。
“你的歌,这些天,群众的反响不小啊!”王振的双手按在窗沿,目光看向外面开始入夜的天空,“有一种声音,认为既然是有外国人参加的比赛,那么我们就该拿最好的人,为国争光。现在的赛制是由你提的建议为基础的,业余组不参加决赛。这,就有了问题——很多群众希望你能参加决赛。”
毕文谦眼观鼻,鼻观心。
等了一会儿没见声儿,王振回头看到毕文谦的模样,不禁笑了:“装什么哑巴?我问你,你觉得你能为国争光吗?”
毕文谦这才弱弱地问:“真要我说?我本觉得作为选手,比赛中途,应该服从安排的。”
“安排之前,是充分民主的嘛!”王振注视着毕文谦的眼睛。
这让他有些不自在。
“……王爷爷,我觉得,这事情,在考虑为国争光之前,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
“哦?”王振来了兴趣,“说说?”
“平常很多比赛,我们说为国争光,其实往往有一个前提——那比赛,是人家举办的。我们作为参赛者,努力争第一,既是一种荣誉,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但是,这一次,青歌赛是我们中国自己举办的,而且,不是一锤子买卖。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应该是这个比赛的公正和权威,应该让自己和外人都觉得,在这个比赛中获得名次,是一个份量很重的荣耀,甚至,让人觉得,能够参加这个比赛,就已经是一种成就——就像现在的奥运会一样。我们这个青歌赛,还属于草创的阶段,赛制还在摸索中,修改赛制,本身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关键是怎么修改,修改的理由是不是站得住脚?能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如果有人希望我能参加决赛,我当然不会矫情,这毕竟是为国争光的事情。但如果真要修改赛制的话,却绝不能只为我一个人开绿灯。”
王振想了一阵,脸上渐生慈祥:“小家伙,看问题的高度不低啊!那如果叫你改,你如何改?”
毕文谦假装想了一会儿。
“决赛的总人数不适合太多。而从水平来说,专业组和业余组的确不适合完全的一视同仁……不如这样吧,这一届先试试,专业组的前四名晋级,业余组的前两名晋级。反正,青歌赛也算是新生事物,只要不是瞎折腾,就不怕折腾。如果事实证明不是最合理的办法,继续改进就是了。王爷爷,您觉得呢?”
听完这些,王振琢磨了十来秒,伸手拍拍毕文谦的肩头:“你的意见,我会和节目组一起酝酿。现在,你专心一会儿的比赛就好。你没说要唱什么歌,但给节目组说要准备钢琴。很多人都在等你的新歌……”
似乎,他有些欲言又止,最后只是重重地点点头,便带着两个警卫员,慢慢离开了。
等他们连脚步声都远了,毕文谦才长长呼了一口气。
……这算是边比赛边改规则的待遇么?怎么感觉既有些霸气,又有些无耻啊……但无论是什么,都不是重点。自己参加青歌赛的第一目的,是成名,而成名的目的,是获得一定的话语权——而今王振会亲自跑来和自己聊这些,虽然搞不懂在音乐之外莫须有的用意,但至少,这本身就是一定程度的话语权了。
既然如此,这个比赛最终的名次,倒显得不那么不可或缺了。
甩甩脑袋,毕文谦重新走进了休息室。
大约,这些歌手里,也是有人认得出王振的——那些注视过来的目光,隐隐又有了一些不同。
不必理会。
毕文谦回到原本的位置坐下,仰靠着,闭上了眼睛。
时间随着一个个歌手出场而流逝,不知节目组出于什么理由安排的出场顺序——毕文谦被作为压轴的登场。
……这一次,也算熟门熟路了。
慢慢走入舞台,那接近正中央靠侧后的位置,放着一架钢琴。而在正中,依旧是一个话筒架。
一步步过去,在面对观众之前,手指轻轻抚着打开的琴盖,凉凉的感觉传来,毕文谦不禁微微一笑——是啊,连歌名都没有报,这……也算是耍大牌儿了吧?
节目组却容忍了……虽然不知道也懒得去追究是谁做的主,但自然,自己不会让他们失望。
第九十七章 “鸣冤” (二更)
第九十七章“鸣冤”
顺手取下话筒,拖着话筒线往旁边走了两步,毕文谦向观众们和镜头分别鞠了一躬。
“如刚才主持人所说,今晚我会唱一首新歌。但我事先没有给节目组说歌名。之所以卖这个关子,是因为这是一首因为昨晚突然发生的一件事情,而在今天创作的歌。我觉得,在正式演唱之前,先交代一下创作背景,也许会更好。”
“顺便,在我交代背景的时候,能不能请节目组安排一下人,帮我把钢琴搬动一下,再在钢琴前固定一个能插话筒架子,让我一会儿能坐在钢琴前,斜对着大家一边弹一边唱?毕竟,我也想在演唱的时候能被大家看到脸啊!”
这个要求,引起了善意的笑声。节目组也很快派上来了两个年轻人。
对他们点头笑笑,毕文谦再度举起话筒。
“如大家知道的那样,我是江州人,但我母亲,是京城人。这次到了京城,大概会在这里入学。确切地说,我已经在京城的一个学校里,因为一个歌唱比赛的关系,认识了一个同学了。和我相似的是,我和她都有一个唱歌的妈妈,都是由妈妈拉扯长大的。不尽相同的是,我的父亲是因为牺牲而离开了我;她的父亲,却是在她最需要父爱的时候移居了香港。而理由,却是要去照顾她那素未谋面的据说在民国时期地位显赫的祖父。”
“我无意与断这位同学的家务事,我既没有那能力,更没那资格。我只是知道了,她的童年,和我一样,缺乏父爱。然而,我和她之间最大的不同,却是我的母亲为了支持我唱歌,选择毅然放弃在江州歌舞团的工作和成就;而她的母亲,却似乎认为唱歌是没有前途的事情,即便我这位同学唱歌挺有天赋,在高一的时候就已经出过磁带了,她妈妈仍然极力反对她唱歌。据说,她如果想参加什么歌唱比赛,还得学校的老师帮忙打马虎眼儿。”
“事情,因为青歌赛而变得激烈——她妈妈不仅不许她唱歌,还不许她看青歌赛了。结果就是,昨晚她委屈得离家出走了。等心头气过了,孤零零在大街上,她不敢回家,又正当饭点儿。恰好人在的地方离我住的招待所比较近,于是她就来找我了。”
“在了解了这些事情之后,看着她脸上半干的泪痕。我不禁觉得,自己在缺失父亲的不幸中,竟是如此的幸福。感慨着她的遭遇,联想到更多相似的人,想到了很多事情。然后,我写下了一首歌。这首歌,既送给她,也希望她妈妈能够听到;既是唱给她听,也唱给所有不够美满的人。也许,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开始的幸与不幸,但我还是觉得,在哭泣之后,我们应该学会坚强。”
开场白慢慢说完,毕文谦身后的钢琴也重新摆弄过了。回头把话筒插在临时固定的架子上,毕文谦稳稳地坐在了钢琴前。
这是一首最适合抱着吉他自弹自唱的歌,但并非不能用钢琴来伴奏。指尖流淌起盈盈的旋律,毕文谦脑海里翻映的,再不是夏林的故事,而是这首歌的原作者,一张俊秀得帅气的脸——雌雄莫辨。
也是一位少年天才啊!能够在双十年华写下这样的歌,真真是梅花香自苦寒来。
“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在我疲倦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和原版相比,毕文谦唱得更加舒缓。
“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受惊吓的时候,我才不会害怕。”
轻声祈祷般的口吻。
“谁不会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没有它,脸上流着眼泪,只能自己轻轻擦。”
在她写这首歌的时候,是想起了怎样的苦楚?
“我好羡慕他,受伤后可以回家,而我只能孤单地,孤单地寻找我的家。”
是了,为了追求音乐的梦想,还是半大孩子的她,就半工半读了……
“虽然我不曾,有温暖的家。但是我一样,渐渐的长大。”
艰苦的少年,既是一种痛苦,也是一份财富。
“只要心中充满爱,就会被关怀。无法埋怨谁,一切只能靠自己。”
算算年份,她现在正离家只身在大城市里同时报读三个中学课程吧……
“虽然你有家,什么也不缺,为何看不见,你露出笑脸?”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永远都说没有爱,整天不回家。相同的年纪,不同的心灵,让我拥有一个家!”
羡慕嫉妒恨?空虚寂寞冷?毕文谦的歌声中带着复杂的情绪,却终汇成了自强。
人声告一段落,钢琴声继续在现场回荡着。观众席上不禁起了止不住的掌声。
黎华亮着眼睛,也鼓着掌。在她身旁的万鹏也是鼓掌的动作,却微微靠向黎华,沙沙的声音有些幽幽:“华华,我怎么觉得他最后是在骂我?”
“怎么,你夜不归宿了?”黎华微笑着。
“那倒没有……”万鹏呢喃了一下,“总不会是在数落那个夏林吧?”
黎华没有看他,只望着舞台上开始唱第二遍的毕文谦:“那叫鞭策!”
这个说法,万鹏不敢反驳,却只是不信。直到毕文谦彻底唱完,现场响起了更加火爆的掌声时,他才小声试探道:“也许,他拐弯抹角骂的是夏林她爸?”
“有可能。”黎华终于看了看万鹏,“我说你听个歌怎么老执拗这个?”
万鹏叹着气:“可能……是因为他唱的那种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我见过不少吧……”
与此同时,地坦附近的夏林的家里,也许是经过了一番激烈抗争,电视机终还是打开着。正是青歌赛,镜头里的毕文谦键完最后一个音符,优雅地起身,对着电视机前的观众们,深深地鞠着躬。
看着他,夏林捂着嘴,眼框里转着泪,仿佛随时会溢出来。
“林林……”
夏林身边响起轻轻的唤,但见她没有反应,终还是作了罢。
“这孩子,长得真俊啊!就是阴柔了点儿。”
毕文谦不知道有人在电视机前对自己的长相评头论足,他只是握着话筒,静静立在舞台正中央,面对着评委席,等待着将会迎来的问题。(ps:又一次二更……还是不立flag的好啊……话说,什么时候收藏能过600呢……)
第九十八章 又一次满分
第九十八章又一次满分
出乎毕文谦的意料之外,评委席上,首先交头接耳地讨论了一下。然后,才由王富林首先发言。
“毕文谦啊,你在谈这首歌的创作背景时,你提到的那个同学,我也是知道一些的。要说她有些委屈,是真的。但是,你这首歌的内容,恐怕是基于她的事情,而作了一些外延吧?”见毕文谦没有反驳,王富林微微点头,继续说道,“真要计较起来,像我这样的不少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对自己的家庭的关心,都是不够的。家这个话题,既是宽广的,也是长久的。你的这首歌,也许会引起很多人的触动,比如,我这个不够称职的父亲。‘只要心中充满爱,就会被关怀’,这样的心气,很好,非常好。不过,有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忘了?”说到这里,王富林停顿一会儿,“你还没告诉我们,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毕文谦略显尴尬——这还真是装完逼就给忘了……
“这首歌叫《我想有个家》。”
“……好名字。”王富林微微琢磨了一下,“说实话,以你的歌唱水平,在业余组,是有些委屈的。但相比你写歌的水平,这份委屈,又不算什么了。”
这个评价,在这样的场合,让毕文谦有些费解。就在他悄悄琢磨时,话筒已经转移到了别的评委手中。
“毕文谦小朋友,你好。我是谷健芬……”
这名字一下把毕文谦拉回了神——寻声看去,却是一个面带微笑的老太……好吧,中年老太。头发还是纯黑,也没有戴眼镜,倒是和毕文谦“记忆”中一样的偏于男子气——不是说长得像男人,而是一种和婉约绝缘的书卷气。
“我知道,谷老太婆!泰山北斗啊!”
大约是因为本在出神,毕文谦没有细想就脱口而出了。
这话显然有问题——现场到处起了窃窃私语。而谷健芬也似乎有些吃惊,但她很快摇头微笑:“原来在你看起来,我已经是个老太婆了啊!不过,我是担不起你这么高的评价的。”
毕文谦不敢接腔——在80年代中期,她的确离泰山北斗还有些距离。那没经过大脑的话,是没办法圆的。
幸好,谷健芬主动把这一茬轻轻揭过了。
“刚才富林老师针对你这首歌的评价,我很赞同。不过,这毕竟是一个歌唱比赛,就歌唱本身,我有一个问题,希望听听你的看法。”
“您说!”
“听了你唱的两首歌,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和多数人不同,你在唱‘的’这个字的时候,发的都是‘de’音?是刻意为之吗?如果是的话,这是出于什么原因?”
这……还真是一个细节问题。
毕文谦思量了一下。
“其实,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也许谈不上绝对的对错。我只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如我以前说过的,所谓流行歌曲,指的是在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广泛流传,传听传唱的歌曲。既然如此,那么,人们,特别是缺乏系统的歌唱训练的人,在传唱歌曲的时候,往往会按照自己所习惯的方式去唱吧?那会是什么习惯?很自然的,和声乐知识无关,而是平时说话的习惯。那么,在普通话里,‘的’这个字,到底发的什么音呢?为此,我专门查过字典。‘的’是一个多音字,意思是‘箭靶中心’的时候,它读作‘di’,比如,众矢之的;意思是‘真实、实在’的时候,它读作‘di’,比如,的确;而在作为使用最频繁的结构助词的时候,它的发音是‘de’——这就是我为什么在演唱时,会这么唱的原因。”
“这显然是和目前多数歌唱家的处理方式不同的。那么,前辈们为什么会纷纷唱成‘di’呢?这个,我也琢磨过一阵——我个人的理解是,从发音的角度来说,‘de’没有‘di’那么通畅,特别是在唱高音的时候,唱成‘de’的话,会特别费力。不过,就我目前在青歌赛上演唱过的两首歌来说,都还没有涉及特别高的音,也就谈不上特别费力的情况。既然条件允许,我自然就选择更符合普通人说话的习惯,如此而已。”
评委席上议论纷纷。
到最后,话筒到了一个颇为洋气的女人手中。
“毕文谦,你好。我是李谷乙。关于你刚才的见解,评委们存在着各自不同的看法。不过,我们一致认为,你这首歌,唱得很好。”
在打分之前就这么说了……会不会给人一种钦定的感觉啊?
无论如何,毕文谦只能点头说一声:“谢谢。”然后直立在舞台上,静静等待。
就在评委们一一打分的时候,观众席上,万鹏悄悄问黎华:“华华,今晚我送你们回招待所吧。”
“为什么?”
“我有点儿事情想告诉他。”
黎华眯起眼睛:“不是告诉过你,青歌赛结束前不要打扰他吗?”
“他上次说的那些,后来我咨询过一些长辈的看法,感觉有一些靠谱的地方。最近,外面发生了一件事儿,有可能……比较重要,我想听听他的看法,参考验证一下。”
黎华听着主持人念着一个又一个10分:“……很急的事情?等不到决赛比完?”
“……好吧,是我心急了。”万鹏也看向了波澜不兴的毕文谦,“大概,就在着一两天,报纸上就会提到那事儿,可能是《人民日报》,也可能只是《参考消息》吧……”
“我会把这几天的报纸买齐全的。”黎华点点头。
终于,毕文谦又得到了满分。
雷鸣的掌声中,毕文谦再次向众人鞠躬。黎华一边鼓掌,一边确认道:“万鹏,你再过一遍,这次生产磁带的每一个环节,都准备好了吗?”
“你托我负责的那些,肯定没问题。”万鹏答得挺自信。
“那就好。”黎华目送着毕文谦退场,眼睛闪闪发光,“这是我第一次操持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感觉得出来……你信任这个孩子。”
“你我各自认识的人里,有很多都有一种迷茫。”
“这么说的话……他的确鹤立鸡群了。所以这事儿,我也乐意打这个下手。”
“……谢谢。”
“……我宁愿你不说这声‘谢谢’。”
然而,万鹏等了很久,也没有听到黎华的回答——她已经开始离场了。
第九十九章 录歌(一)
第九十九章录歌(一)
“师父,又一个满分啊!”
“鹤立鸡群而已。”
“哈哈……听说,决赛的歌,你早就准备好了?”
“嗯,那是还在江州时的一个承诺。”
“那就好。录磁带的事情现在都已经联络好了,算算你最近写的歌——《我多想唱》、《血染的风采》、《热血颂》、《来生缘》,今晚的《我想有个家》,再加上决赛上的歌,已经不少了。要不,等决赛完了,我们就开始录歌?”
“真准备好了?那……那还等什么决赛完啊?明天就录!决赛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机会,要趁热打铁!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正好节目组宣布休息三天,等星期天五四青年节进行决赛,我们得抓紧时间把能录的歌都录好!徒弟,明天尽早把上次那几个演奏家集中请来,一起去录音室。”
——是夜,回招待所的路上,毕文谦下了决断。
结果,到了招待所,黎华让毕文谦先休息,自己却大晚上不知上哪儿去了。
直到第二天,毕文谦练完声之后,才看到买回早饭的黎华。
“黎华……”
“嗯?”
“今天你没练声?”
“起晚了点儿。昨天你要通知那几个人,我也得提前落实今早上的录音的细节。结果,睡得有点儿晚,起得有点儿早。”黎华把一碗豆浆推到毕文谦的座位前,“来试试,京城到处都是豆汁,难得遇上有卖豆浆的。”
眼看着黎华那约莫有点儿委顿的模样,毕文谦默默坐下,端起了豆浆,小啜了一口——其实,他也是可以喝豆汁的。
却说不出口。
“……录音室在哪里?”
“在中国唱片公司。天宁寺附近。”
“西城那边?”
“我借了一辆面包车。大家在招待所这儿集合。”
毕文谦无话可说了,等吃完饭,他主动收拾起碗筷:“一会儿出门,你多带件衣服。等到了地儿,拣个地方,补个回笼觉吧!”
黎华只默默点了点头。
一会儿,两人出了房间,到了街边。黎华指着一辆面包车,让毕文谦认了。等在车上的司机看上去三十来岁,颇有些军人的气质。
与此同时,有人一边喊着毕文谦的名字,一边快步过来——宋菲,背着琴盒,脸上颇有些兴奋。
“早啊!”
“早!”却是黎华先应了声,“你倒是第一个到啊!”
“我家在津门,这几天在京城借住,能早点儿出门自然就尽早了。”
“先上车吧!等人齐了就走。”
陆陆续续,张姗、吕斯清、杨长勇、曾昭斌先后都到了。拍拍手,等所有人都上车了,黎华自己也上了副驾驶位,让司机启动。
人不算多,但七座型的面包车塞了8个人,而且还有不少乐器,却也颇为拥挤。后座上的毕文谦夹在杨长勇和吕斯清中间,在微微的颠簸中,和对面的张姗脚碰着脚,一米半有余的古筝横在中间,让人几乎没有挪动的余地。
看着张姗平静中略带点儿期待的脸,毕文谦不禁联想起了“未来”——那是在某人的摇滚演唱会上,一身白衣的她恣意撩拨琴弦的模样。
也许,这就是起于微末?
一路上,大家寒暄之余,便聊起了青歌赛——而毕文谦却是没有去关心复赛其他组的结果的。众人在意识到这一点时,很快便七嘴八舌起来。
“毕文谦,你妈妈的比赛你都不关心?”
“好吧……你是我妈的伴奏,你肯定知道。说说,她是第几名?”
“第二名!第一名还是苏虹,别说,你那首《我多想唱》,写得真好!”宋菲一手抱着琴盒,一手竖着大拇指,“后面的是一个叫张菊霞的女的,都没有参加出赛,直接就进复赛了!说不定是走的后门儿呢!”
“别说,就算是走的后门儿,”另一边的曾昭斌插言道,“人家那首《让我再看你一眼》,也的确唱得挺好。”
果然,张菊霞还是参赛了吗?走的,还是李谷乙的后门儿吗?
毕文谦不禁笑了起来。
“再后面的呢?”
“后面,还有王红,毛阿闵,都唱得不错。”回答的是毕文谦左边的杨长勇,“通俗专业组的,我觉得就这五位唱得好,还有一个得奖的丁晓青,就差了一些。”
“这样啊……那,民族的呢?”
“民族业余组的金奖好像也是江州人?”张姗一边说一边想,“叫周……周什么来着?”
毕文谦的兴趣却不在此处:“业余组的不记得就不记得了。专业组的呢?我彭姐姐肯定是金奖吧?”
“金奖还真是姓彭,她是你姐姐?”宋菲狐疑道。
“那,可是在战场上认的呢!”
大笑间,毕文谦对着众人讲起自己在前线作死的经历,讲起自己和彭姐姐打的赌。也许,他并不太会讲故事,但故事本身却吸引着车上的年轻人们。
时间,便在这讲述中慢慢过去,直到面包车到了目的地,一下停了。
“好啦!你的英勇事迹一会儿再说,”黎华一边开门,一边偏头朝毕文谦招呼道,“先下车!”
等着曾昭斌和吕斯清先下车,毕文谦只是讪笑:“我哪儿算英勇,从战术上来说,我完全是拖后腿儿的。”
宋菲却不许他谦虚:“至少你敢于上前线啊!我们岁数都差不多,我就想都没这么想过!”
没想过吗?这岁数,没想过才是正常吧?看着鱼贯下车的人,自己记忆中的关于他们的印象,本就好像和战争绝缘的吧……
也或许,那是和平年代的氛围下营造出来的错觉?
一小段儿胡思乱想间,一行人进了中国唱片公司,在接待员的带领下,来到了录音室。
房间里的陈设和申城那边差不太多,虽然……在毕文谦看来,仍旧有些土……就当是不土没有战斗力了。
黎华张罗着让每个人分了一把椅子坐下,自己却坐到了一处角落。不过,她倒是又拍着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上次我还说请大家吃饭的,结果话没兑现,就先拉了大家的差。昨晚通知的时候,我连报酬都没来得及提,这次,大家愿意来参与录音,我得先说一声谢谢!”
“既然昨晚没说,就现在说吧!我师父之前有和我聊过这一块儿,他让我仔细思考。我呢,也暂时有一个方案。不过,在此之前,我想听听师父的意见。”说着,她看向了毕文谦,“师父,你觉得,这报酬,应该怎么给呢?”
顺着她的话和目光,五个人的视线齐聚过来,毕文谦从他们的眼睛中看出了期待,甚至,还有一点儿忐忑。
于是,他清清嗓子,迎向黎华鼓励的目光,点了点头。
(ps:话说,明天功夫杯就开始了……好纠结……)
第一百章 录歌(二)
第一百章录歌(二)
“趁录音师还没到,我简单说说我的想法。我以前就和徒弟说过,现在我们国内的流行音乐产业,对于灌制唱片的参与者,都是一次性支付报酬,而之后销售的盈利,都和他们无关了——我觉得这是一种错误。具体的原因,我和徒弟说过,这里就不详细分析了,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找时间和她聊聊。”
说着,毕文谦看了看黎华。
“如果现有的模式有问题,那就建立一个新的分配模式。我说一个初步的方案,也许在实践中会渐渐修改,但这一次,大家都没有经验,也算是摸着石头过河了。”
“我们可以把唱片销售的最终利润这样分配——作词人10%;作曲人10%;演唱人10%;编曲人10%;演奏者5%;唱片制作人5%;前期成本出资人20%;宣传平台环节10%;销售保障环节10%;环境保障环节10%。”
“解释一下你们可能不太明白的概念——作词、作曲、演唱,顾名思义就行了;而编曲,指的是伴奏的配器选择、旋律创作,以及整首歌的布局段式的选择等等;演奏就是你们各位最基本的工作;唱片制作,指的是录音师这个环节,虽然现在国内的录音师被戏称为唱片业的十等公民,但那不是他们没用,而是他们的作用被忽视了;前期成本出资,指的是录音室的建造或者租用、唱片的灌制、大批量生产、仓库储存等等环节的费用;宣传平台,指的就是打广告,小到百货公司里贴一张告示,大到在电视台专门做一个节目,甚至在政府机关里下文件,都算;销售保障,指的是确保磁带从仓库到百货公司等销售点的流通渠道,以及在磁带销售的过程中,不出现大规模盗版。这可能听起来有些无理,但现在国内地方保护主义还是比较多的;最后的环境保障,指的是流行音乐作为一个长期产业,想要良性发展,持续性的官方性质的宣传是必须的,就如现在的青歌赛。举办比赛的筹备工作和奖品奖金,都是支出,无论是让国家财政出这个钱,还是期待于其他行业的企业进行赞助,都是看天看人看脸吃饭,长久不了,所以,这个钱,必须是由我们行业自己出。”
“也就是说,具体到各位,如果想多一些收入,除了演奏本身之外,也可以参与到编曲的工作中来。同一首歌的不同版本,配器完全不同的例子,也算是常见了。各位现在是演奏家,将来也许就会是音乐家,参与创作,也是展现才华的一种方式。”
“当然,这只是一个尝试性的方案,我们也不能强求各位接受。所以,除了这个方案,你们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报酬,具体的金额,国内也算是有一个行情,你们可以找时间和徒弟探讨。或者,你们还可以先探讨出一个一次性的金额,但我们只支付一半的数额,而等磁带开始销售了,属于演奏环节的5%的利润,也有一半,也就是2.5%属于各位。”
“三种方案,究竟哪一种,你们可以自己选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问出来,大家一起讨论。”
一席话说完,毕文谦靠着椅背,有些屏气凝神——他并不清楚,这个时代的人会如何想,而这样的方案,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不曾出现过的。
没错,他真的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录音室里寂静无声,除了毕文谦,所有人都琢磨起来。
第一个发问的,却是黎华。
“师父,照你这么说,这一回,作词、作曲、演唱,甚至编曲,都是你一个人,你会拿40%,而录音师是我通过唱片公司请的,前期的成本、宣传平台、销售保障、环境保障都是我在负责联系,所以,我会拿55%,如果在座的演奏家们选择了一次性报酬,那我就是60%了?”说着,她自己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四六开啊!”
“本质上来说,是五五开——一半是艺术创作,一半是资本运营。”毕文谦纠正道。
“……你是把唱片制作算在创作里了?”黎华想了想,“五五开,原则上有道理。不过,如果选择了分成,各个环节的利润该怎么支付呢?”
“每个参与者建立一个存折,每月结算,可行吗?”
“人不算多的时候的确可行……”黎华忽然想起了什么,一下站了起来,“咦?录音师怎么还没来?师父,走,我们去催催。”说着,她又看向其他人,“我和师父去叫录音师了,你们也好好想想,选哪一个方案,怎么样?”
口吻是商量的口吻,黎华的动作却没有迟疑,三两步拉起毕文谦的手,便出了录音室。
“怎么?”
“给他们独自思考的空间和时间,事后即使后悔,也不至于过多的埋怨于我们。”
“人之初,性本恶?”毕文谦笑笑,“话说,你的方案呢?”
“你的方案值得一试,我的,暂时就不必拿出来了。”黎华抿嘴轻笑,“不过,你刚才的话,好像没说细吧?我记得你说过,歌手的水平是国家,是社会培养出来的,那么,作为培养费,这些利润也应该很有一部分归于音乐学院,或者歌手所在的艺术单位。较真儿的话,不仅歌手,作词人、作曲人、编曲人都是如此吧?你却没有说清楚。还有,防止盗版,怎么防,这个钱怎么花?举办官方比赛,具体有什么规划……”
毕文谦笑着摇摇手:“你能问出这些,说明你是真的思考过的。不过,就现在,我们才正准备开头炮,哪儿轮得上强求那些啊?根本就插不了手。”
黎华眯着眼睛,定定看了毕文谦一会儿。
“好吧,先尽力把这一次做到最好。后面的规划,只要你心里有规划就好。这回的钱其实可以都归你,但事儿一定要做好。”
“我总觉得……你抢了我台词儿。”
“是吗?”
黎华哈哈大笑,毕文谦也笑了起来,似乎也被她感染了。
不久,黎华和毕文谦就领着录音师重新进了录音室。关上门,她站在中央,拍拍手。
“各位,有决定了吗?”
宋菲最先说道:“我选一半一半儿吧。我只要有点儿零花钱就可以了。”
“我也是!”曾昭斌和张姗接着腔,只不过,前者脸上挂着笑,后者则多了一点儿腼腆。
等她们的话音落定,杨长勇才小声说:“我选一次性支付了。我有个哥们儿有急事儿。”
最后,吕斯清无所谓地说:“我平时倒用不到什么钱,就选分成吧。我想看看,分成能分到多少。”
见他们先后都发表了意见,黎华满意地退到角落的椅子上坐下:“既然大家都了各自的意向,那就先开始录歌吧!等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再细说一下,那5%该怎么具体分配到各位每一个人。原则上,我倾向于根据参与的作品数量,以及相应所占的比重来衡量,你们觉得如何?对了,师父,你怎么看?”
毕文谦看了看众人,似乎他们都没有意见。
“挺好的。大家都是明白人,录歌的时候谁出的力更多,倒不至于有大的分歧。”
“那么,开始录歌吧!”
一边说,黎华就一边仰靠着,似乎开启了观众模式——毕文谦却不那么想。
“徒弟,你别坐着,起录音师那边,学习学习录音,自己也多琢磨琢磨。”
“啊?”黎华愣了愣,还是重新站了起来。
“我说了,录音师不该是十等公民,那么,这个环节应该发挥哪些作用,你应该有所了解,有所思考。”
(ps:100章,刚好600收藏……我还得努力啊!什么时候有700呢?)
第一百零一章 录歌(三)
第一百零一章录歌(三)
(ps:说一下前几天断更的原因。两个:第一,重温了《三体》,琢磨一下其中的优缺点,优则学之,缺则鉴之;第二,纠结了一下,决定在一些歌曲的国语版填词上,i_can_i_up了!也许各位看得过眼,也许觉得不过如此,无论是什么看法,都大可以说出来。)
等黎华到位了,毕文谦从衣兜儿里翻出一大叠作业纸来,根据内容一页页分发——那是他昨晚连夜写的伴奏谱。
“大家都分别看看,熟悉一下旋律,然后依次试一下,再想想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如果没有问题,或者问题都解决了,我们就正式录音,争取一遍过!”
鼓励的话对众人说了,毕文谦来到宋菲面前。
“一会儿,我们先录《来生缘》,这首歌的主要伴奏就是二胡,二胡的旋律你也早就熟悉了。不过,这一次,还加了一些吉他。”好吧……从技术上来说,毕文谦还想完善点儿手鼓、铃鼓什么的来做加强节奏,但那些……大约都不是此刻的毕文谦“理应”熟悉的乐器,“……不过,你得知道,我和我妈的阅历不一样,她能唱出的情感,大概我是不同的,所以,到时候不要觉得奇怪。”
“放心。”宋菲轻松地笑,“这段儿的难度,比起宋扒皮叫我练的那些,算是闭着眼睛都能拉的。而且,我都练了那么些天了!”
“那就好,那你先熟悉一下《血染的风采》里属于你的部分。”
然后,毕文谦走向了杨长勇。
“杨哥,今天你可能需要主要熟悉的是我昨天唱的《我想有个家》了,我写的基本是吉他的全程伴奏。本来,我想的是自弹自唱的感觉,但我的吉他水平没过关,只能麻烦杨哥用心了。”
“哪儿的话!我一定尽力而为!”杨长勇抬头看看毕文谦,又继续盯着曲谱,“其实,你这歌的吉他部分,虽然是主要的,但还真没什么特别难的。”
“那我就放心了。”
点点头,毕文谦又走向了吕斯清。
“斯清,你主要看看这首,”毕文谦指着他手上的一页纸,“《月半小夜曲》。这首歌的小提琴部分也许在技术上没有格外的难度,但在全局的表现上很关键,请你精益求精。”
“你放心,我这就瞧瞧。”吕斯清一脸轻松地看起了曲谱。
好吧……你们都是大牛,这些歌对你们来说,都不过是小试牛刀。
带着微微的不爽,或者说无言以对的憋屈,毕文谦把张姗和曾昭斌拉在了一起:“今天这回录歌,除了那天你们和黎华合作过的《荷塘月色》,其他的歌暂时没有需要古筝和笛子的,所以今天,你们的事情大概要少一些,但希望你们同样也最到完美。”
曾昭斌咯咯地笑:“哪儿那么容易完美啊!我在学校,吹得再好,老师再怎么表扬,也不会轻易说完美的。”
张姗也微微点:“不过,那歌里的古筝倒没什么难度,我保证不拖后腿儿。”
看着她俩似乎相互心有戚戚的模样,毕文谦彻底认输了。
虽然比起那些乐器独奏的曲目,这个时代的中国流行音乐的伴奏的确偏于简单,但这不是可以轻视的理由啊!连这些“孩子”都……好像是一边玩儿一边把钱挣了……
呆了好一阵,毕文谦终于把立即拿一首编曲既有难度又有效果的歌出来的怨念驱散,开始盘算另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流行音乐里,对于多数歌曲来说,节奏感是不可忽视的,而这方面,最适合的乐器,莫过于鼓了,各种各样的鼓——在场的人都不会,自己也只在上辈子耍了点儿皮毛,只是个纸上谈兵的水平,更不可能边打鼓边唱歌了——那是老鹰乐队干的事情。而如果要和唱片公司临时要人的话,找不找得到是一个,黎华是否预留有这方面的开支也是个未知数。
一如毕文谦所认为的:没有鼓点,意味着增加了演唱难度,那么一盘磁带里都没有鼓,也算是一种挑战了。
可以一试。
点点头,毕文谦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等待着他们——所谓合作,自然不是以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即便有i_can_i_up的资格,也不可能同时分饰多角。
这个时候,大概,黎华正在认真和录音师学习吧——那位录音室里的“十等公民”是否会受宠若惊呢?
遐想间,毕文谦的嘴角扬了一丝微笑。
一个上午,遍在五位青年,甚至少年演奏家的依次尝试中度过了。到了饭点儿,却是黎华过来招呼道:“走,先去吃饭!”
一片轰然相应下,一行人往附近的小饭馆儿开拔。路上,一马当先的黎华拉着毕文谦手,小声问道:“我听到吕斯清拉的小提琴,是《月半小夜曲》的旋律?”
毕文谦笑道:“是啊!怎么了?”
“那歌可是日文的!又不像是在申城我们听的那些,都还没人正式唱过!你怎么唱?记音标都记不了。”
“唱不了日文,简单,唱中文的不就行了。”
黎华瞪大了眼睛:“你……什么时候?”
“如果说动笔的话,昨天吧!如果说动心思的话,那就是那天晚上,你说‘耍流氓的就该抓起来,判刑!’的时候。”迎着黎华疑问的眼睛,毕文谦轻轻地说,“作为一个中国人,你认为你只会思念为国隐姓埋名的人——这的确是和日本人的想法不同,但情愫本身是相似的,那我们完全可以用你的思路重新填一首中文的歌词啊!”
黎华似乎有点儿半信半疑:“真的?”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那你唱来听听?”
“下午在录音室会唱的。不过,还是那句话,我唱的是我心里的想法,也许是完全真实的故事,也许是有一定的虚构,人们觉得好或者不好,我不能保证什么。”
“那好,我等着。”黎华脸上泛着光,“如果真是为我而写的歌。”
吃饭的时候,大家相互聊着一些事情,有的和音乐有关,有的和音乐无关,但都是轻松带笑,如他们上午尝试的演奏一样。
这让毕文谦把提醒的话憋在肚子里——扭转观念,也许比改变观念更难一些,没有契机的时候如果强行说教,说不定会适得其反。
下午,休息了一阵,大约两点,正式开始录音。
第一百零二章 录歌(四)
第一百零二章录歌(四)
录的第一首歌,如毕文谦和宋菲说的那样,是《来生缘》。
幽幽的二胡声为底,相比孙云在青歌赛唱的版本,多了杨长勇弹奏的吉他点缀其中。毕文谦的演唱在思路上和孙云几乎是一脉相承,也谈不上什么难点。悠远的感觉中,毕文谦不觉就唱完了。
“毕文谦,你和孙阿姨唱得有所不同。”在录音室确认过了之后,宋菲将二胡靠在怀里,眨着眼睛,盯着毕文谦,半猜半问,“你……谈过恋爱?”
“大约算是吧……”
毕文谦大约知道宋菲话里的疑问,便也含糊地答,如果有人计较起来,也可以说成是文雯——然而,在刚才演唱的时候,他想起的,却是上辈子“引领”自己进入音乐殿堂的那个女孩……只不过,在刚刚的几分钟里,他对她的回忆,止于在她蜕变成一张骨肉皮之前。
掐头去尾地看,初恋总是极美的。
——把有缘无份的原因刻意抹去的话,就很适合唱这首歌了。
自嘲地笑笑,毕文谦开始了第二首歌,《我多想唱》。
这首歌的伴奏主要是电子琴,这里显然没有那个条件,毕文谦也就选择了清唱——回忆着苏虹的经典版本,又想想文雯的演唱,自诩伪学霸的他不觉得自己能一时间琢磨出极好的唱法,便在苏虹的唱法基础上往文雯的风格上微微靠去,唱得更像是一个学生的情绪,更多了一点儿稚嫩与活泼。
也许有人会觉得更好,也许有人会认为粗糙——在实际验证之前,毕文谦也不知道正确答案,不,应该说是不知道哪个答案更正确。
一曲又罢,毕文谦缓缓心情,开始了第三首歌,《热血颂》。
这首歌没有什么问题,虽然仍是清唱,却早在招待所里唱得滚瓜烂熟,哪怕用三种唱法唱了三遍。
和录音师确认之后,进度到了第四首,《血染的风采》。
这首歌也需要多种乐器伴奏,但主要乐器里,有三样是这里有或者可以替代的——二胡、小提琴、吉他——这就足够在删减之下弄一个虽然简陋,但可行的伴奏了。
和宋菲、吕斯清、杨长勇一起尝试一遍之后,毕文谦正式开录——他仍然唱的是自己的思路,而没有借鉴彭姐姐的说法。毕竟,这盘磁带,主要面对的消费者,必然是后方的群众,而不是前线的战士。
又是一遍就过了。
这让毕文谦有些高兴。他立即开始了第五首,《我想有个家》。
在杨长勇的琴声中,毕文谦按着原版的唱法去唱——他不觉得自己的少年经历能和原作者比苦,人家唱这首歌的情感不仅经历过“历史”的检验,而且在人生轨迹上非常合理——对于录一盘旨在挣钱的磁带来说,这就是极好的选择。
当毕文谦意识到录音师再一次宣布一遍过时,他终于觉得可能有什么不对。于是,他暂停了录音,来到调音台,看了看黎华,然后对录音师命令道:“把我们之前录的,放出来听听。”
也许是因为毕文谦面色过于冷静,黎华和录音师都没有回答什么,只一起静静听着回放的歌声在录音室。
这……还真是接近原汁原味儿的录音啊!
听着自己的歌声,虽然的确没有任何大毛病,但如果要以自己心目中的标准,从精益求精的态度出发,却还是有改进的余地。而且,有些问题,大概不是自己演唱的锅,更可能是因为收音和调音过于不专业。
怪不得……上辈子聆听两岸三地一些知名歌手的在7、80年代的磁带时,总会隐隐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觉;也难怪在这个时代能够脱颖而出的歌手的基本功比起10年代的歌手强大得多——工业技术不够,自然只能靠艺术水平来补偿了。
然而,这个问题,此刻无法解决。这是1986年5月,离雅马哈公司发明世界上第一台数字调音台还有一些时间,而上辈子对于录音室并不熟悉的毕文谦对于模拟调音台谈不上了解——在这个环节,他既没有特别的技术优势,也谈不上什么指导。
于是,他只能静静听完了录音,然后叹了一口气。
“如果只是这个样子,也怪不得录音师会被当成十等公民了。”
黎华不是很明白:“什么意思?”
“我的演唱,明明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这位仁兄却说一遍就过了。而且,我不知道这个调音台能达到多少功能,但这个录音效果,我实在不觉得满意。”
听了毕文谦的话,原本基本保持沉默的录音师一下就不干了:“唱片公司就是这么录的!又不是政治任务。”
这话让黎华眯了眼:“这是什么说法?是任务的话,规格又有不同?”录音师瞄了她一眼,沉默了一下,又轻轻点头:“一般的录歌,公司要的是效率。”
毕文谦一下就懂了。
“反正这个年代,一盘磁带只要不是放卫星的产量,就不愁没有销路。既然这样,自然是录完一盘接一盘,多多益善了。”
黎华紧闭着嘴唇,似乎里面正咬牙切齿。在她说出什么来之前,毕文谦冲她摇了摇手。
“算了,要怪只能怪而今的风气,犯不着对人家使气。”说着,他重新看向录音师,“看起来,大哥也三十出头了吧?看你驾轻就熟的把势,也是熟手了。前面的歌你说一遍过,那就算是过了。接下来的歌,请你用你说的‘政治任务’的标准来。我们不会向别人那样只知道命令你做什么,你可以针对录出来的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也许你认为对的观点我们不一定采纳,但一定会先充分考虑你的说法。”
“真的?”录音师半信半疑。
黎华着眼的方向却不同:“师父,前面的歌真过了?你都不满意……”
毕文谦摆摆手:“别忘了,我们录这盘磁带的首要目的,并不是在流行音乐史上留下什么艺术成就。”
黎华欲言又止,最终点头嗯了一声。
“那么,接下来是第六首,《荷塘月色》。”
和黎华的选择不同,毕文谦用了笛子来代替葫芦丝。他像那天在长满荷花的湖边牵着夏林的手时那样认真地唱,这是在场的人所没有听过的。也许是因为和在电视台的舞台上那个作为反面教材的版本差距太大,没有参与伴奏的吕斯清和宋菲不约而同地面露惊讶,而调音台旁的黎华则不禁微笑。
这一次,唱完之后,录音师没有立即发表意见,而是闭眼琢磨了一阵。
结果,仍然是一遍过。
“为什么?”
眼见毕文谦又往调音台来,黎华抢先问道。
录音师看着走了跟前的毕文谦,微微摇头:“你唱的,我真觉得没问题。在唱的之外,虽然计较起来,的确存在一点儿小问题,但都可以接受了。你们毕竟是同步录音,追求完美,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要不,换成分轨录音,我帮你们尽量协调?”
“那我们……”
黎华正说了半句,毕文谦却扬起一只手摇摇:“是不是,这得加钱啊?”
录音师笑而不语。
“既然你觉得可以接受,那就过了。接下来是今天最后一首,《月半小夜曲》,吕斯清小提琴伴奏,我弹钢琴,自弹自唱。”毕文谦朝黎华笑笑,“徒弟,好好听,有什么想法,都说出来。至于录音大哥嘛……这首歌还是同步录音,但如果不够完美,我们就再来一次好了,直到你满意,或者我们满意为止。”
很快,毕文谦微笑着其他人都撵到了调音台,身边只剩下卷发帅气的吕斯清。
坐在钢琴前,毕文谦回头看了看,不禁把他和印象中为河合奈宝子伴奏的七原启子的模样对比了一下,下意识地笑了笑。
“开始了。”
第一百零三章 录歌(五)
第一百零三章录歌(五)
(ps:这词是我自己填的,水平有限。如果有人觉得不好,我也无能为力了。或者,哪位提点儿修改意见?)
悠扬的小提琴声牵起一点儿忧伤,将空气浸得凉凉的,缓缓的。
“萧萧风采片片叶,拂过皎洁月。人守窗前难眠夜,泛黄信笺一页页。”
毕文谦的歌声和钢琴声几乎同时响起,像一片宁静的夜里飘飞的落叶。
“光阴起伏更迭,依稀几声呜咽,耳边似他轻声嗫。”
歌声悄然,琴声清澈。如呢喃软语。
“历历那日送离别,花儿轻摇曳。一曲琴声如灯灭,回眸如水步如铁。”
青春正好花正红,爱人却不得不分离,眼中尽是不舍,步伐却是坚定。
“汽笛好似呜咽,车启过眼列列,轨尽处晚风凛冽。”
歌声勾勒着画面,火车终于远去,月台上形影相吊。
“思念似饕餮,悄悄吞噬岁月,消化成歌一阕阕。”
情绪渐渐积累,终于如决堤一般。
“遥记誓言生死同穴,两情相悦如《上邪》。家国两难全,年华终伴一语约。”
爱人为国弃家,只留下没有归期的约定。
“琴声独奏心弦不觉化蝶翩飞月半夜。也说是虐,也说是业,情已成珏。”
一曲唱完,毕文谦有些怅然。
录音室里寂静无声,唯有吕斯清的小提琴声如泣如诉,直至幽幽而止。
良久,黎华从调音台走了过来。
“师父。”
“嗯?”
“我只听你唱了两遍……你写份歌词给我,我怕我没听明白。”
“啊?”毕文谦心里一沉——如果听众都不能一遍听懂歌词,这还能叫好歌吗?好吧,最多评一个优秀,算不得登堂入室了……“你等等,我现在就写。”
飞快的写好,毕文谦把歌词交到黎华手里,宋菲和曾昭斌悄悄站到她身后,也看了起来。
“你……等你有空了,一定要好好练练字。”
黎华只瞧了一眼,便忍不住又针对这个提醒道。
然后,没管毕文谦是否回应,她细细琢磨了起来。
不久,却是宋菲伸着手问道:“耳边似他轻声嗫?嗫是什么意思?”
“欲言又止,声音轻细。”
“那饕餮呢?”宋菲指着“饕餮”二字,皱着眉毛,“好大一巴饼,我都没见过。”
“饕餮,本来是《山海经》里的怪兽,后来人们渐渐主要关注它贪吃的习性。苏东坡写过一篇《老饕赋》,赋予了它几分可爱的味道。到现在,主要有两个意思,形容贪婪的时候,它是贬义词;形容贪吃的时候,它就成了中性词。”
“那……这个……上邪呢?”
曾昭斌手指向《上邪》,黎华看着自己脸边突然出现的食指,轻轻一笑,主动解释起来:“那个字不念xie,念ye。那是一首汉代的诗,算是那时候的情歌吧!没记错的话,高中的语文课本里会提到的。你是还没学到那里吗?”说着,她看向毕文谦,口中朗诵起来,“‘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当初我妈难得有空的时候,教我念过一回。”
“那……最后那个珏字呢?刚才毕文谦好像念的是‘jue’?”
“没错,”毕文谦点点头,“两玉相合为一珏。”
黎华把作业纸拉远一些,长长的“嗯”了一声,然后又抑扬顿挫地朗诵了起来。
“萧萧风采片片叶,拂过皎洁月。人守窗前难眠夜,泛黄信笺一页页。光阴起伏更迭,依稀几声呜咽,耳边似他轻声嗫。历历那日送离别,花儿轻摇曳。一曲琴声如灯灭,回眸如水步如铁。汽笛好似呜咽,车启过眼列列,轨尽处晚风凛冽。思念似饕餮,悄悄吞噬岁月,消化成歌一阕阕。遥记誓言生死同穴,两情相悦如上邪。家国两难全,年华终伴一语约。琴声独奏,心弦不觉,化蝶翩飞月半夜。也说是虐,也说是业,情已成珏。”
“家国两难全,回眸如水步如铁啊!”黎华长叹一声,将作业纸还给了毕文谦,“其他的我都觉得很好,唯独最后一句,我不太理解。”
“怎么?”毕文谦心念一动。
“什么是‘业’?”
“业有功绩的意思,也可以是佛教里的概念……”
毕文谦正要解释,黎华却摆摆手:“你对佛教很了解?”
毕文谦语塞。
“身业、口业、意业?善业、恶业、无记业?”大约是察觉了毕文谦眼中露出了茫然,黎华终于笑了,“说白了,都是封建迷信,何必去在乎?什么叫‘也说是虐,也说是业’?天涯相隔,相守一生,有这心性的人,肯定有坚定的信念,怎么可能在乎旁人的评说?”
毕文谦哑口无言。其实,这也不是他原本的想法——最初,他写的是“半生分别,无悔耄耋,情已成珏。”但在落笔之后,才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这是一首源于黎华所认同的思念为国离家而隐姓埋名的爱人的歌,而在历史中,这样的人和事,肯定是建国之后才会发生的。那么,也就是说,歌词中的当事人,大约应该在1930年前后出生。而耄耋之年,指的是8、90岁的老人,算算年份,以毕文谦上辈子,10年代的眼光去看,这是适合的——但现在是80年代,那样的人大约才5、60岁,耄耋的说法,怎么也算不上。
所以,他才临时改了改。看起来,这改得并不成功。
“……那么,你觉得,怎么修改比较合适?”
黎华想了许久,嘴唇时不时紧抿着。
“这个珏字用得不错。君子如玉,玉双为珏。师父,你觉得,关山难越,情寄明月,遥伴成珏——合适吗?”
“你说合适就合适,这歌本来就是以你的价值观为基础写出来的嘛!”
“你怎么能这样!”黎华轻扬拳头,却又笑了起来,“我又不代表真理。”
“好啦,我是真觉得你改得比较好。”毕文谦学着她拍手的动作,“既然歌词有改动,斯清,我们重新录一遍。”
然而,这一回,唱完之后,录音师却摆起了手。
“还有改进的余地。”
于是,他们开始第三遍。
……
“琴声有些反客为主了。”
……
“小提琴和钢琴的协调不够好。”
……
“情绪不对。”
……
“情绪还是不对。”
……
“情绪还是不对。”
或许是因为毕文谦的要求让录音师发现自己有了体现价值的机会,他的眼睛明亮起来,一次次否定之间,神色也明显地全神贯注。只是,到最后,他指出的问题,永远是一句“情绪不对”,却又做不出指导。
倒是黎华看了看表,阻止了毕文谦再来一次的想法。
她伸出中指在录音师身前的调音台上轻敲:“先把前面过了的几首弄好,然后录一盘《月半小夜曲》给我,我回去琢磨一下问题。”说着,她朝钢琴前的毕文谦点点头,然后起身回头看向身旁的其他人,“已经到饭点儿了,不能让大家饿肚子。今天就这样吧。明天中午再来录歌。对了,反正就剩一首歌,除了吕斯清,你们就不必来了。等青歌赛决赛完了,我会尽快抽时间把报酬付给你们的。好了,一起去吃饭吧!”
结果,黎华带着大家还是去了中午的小饭馆儿。也许是因为被录音师反复打回重来,所有人都有些意兴阑珊,除了毕文谦——他找老板要了一圈小酒杯,却是给每人舀了一杯汤,然后,他举杯敬汤:“这个,好像我们多数人都未成年,我也不喝酒,所以,我就以汤代酒,敬大家一杯了。谢谢大家愿意与我合作!”
黎华跟着站了起来,举着杯子,虚碰之后,贴在唇边,看着其他人脸上起的笑容,听着曾昭斌调侃以汤代酒不和规矩,却又第一个喝下了去的模样,悄然微笑,三两口也小啜个干净。
饭后,黎华指导着司机将所有人送到了住处,最后才和毕文谦一起回了招待所。
一进屋,黎华便打开录音机,把磁带放了进去,房间里回响起毕文谦下午唱的《月半小夜曲》,打头的便是吕斯清的小提琴声。
关上门,搬了把椅子,黎华仰靠地坐着,双手抱在腹前,闭上眼,静静聆听起来。
毕文谦看着,也没出声。一天的疲劳让他惬意地仰躺在床上,听着自己的声音。
……问题在哪里?或者说,真的有问题吗?
沿着下午一遍遍的顺序,听了十来遍,毕文谦仍然没有一个定论。
“徒弟,你觉得呢?”
“徒弟?”
“黎华?”
终于,毕文谦从床上坐起来,却见黎华依然保持着姿势,静静地……睡着了。
第一百零四章 录歌(六)(2更)
第一百零四章录歌(六)
后半夜,或者说凌晨,黎华自然醒来。
她发现自己盖着被子,睡在床上……军大衣不见了,其他的,大约倒是完好。
警惕着,悄然无声地坐起来,借着窗外隐隐散来的一些路灯的光,黎华看到了毕文谦——他搬了两椅子并排着,上半身横睡在床尾,压着一段被子,屁股放在椅子上,膝盖正好在椅子边沿,小腿儿自然下悬。军大衣批在他身上。
而自己,似乎睡的是床的斜对角。
房间里隐约有微微的鼾声,被子里有些自己不熟的味儿。
这是他的房间——黎华稳住了心神,开始回忆起来……似乎,自己昨晚听着歌就那么坐着睡着了?竟睡得这么死。
四处瞧瞧,隐约看到床头柜上的录音机,以及自己的白棉袜,黎华大约脑补出了昨晚发生的事情,泛起了一抹哭笑不得的神情。
“这小师父。”
轻着动作,穿上袜子,下地穿好皮鞋,提起录音机,黎华挪到床尾,借着昏昏的光,俯身盯着毕文谦的脸。
几个月的成长改变不了容貌,这仍是一张清秀得近于女相的瘦脸,平静中似乎有丝坚毅。
终于,黎华微笑起来,站直了,悄悄出门,回到了自己房间,播放起了昨天的《月半小夜曲》……
当阳光扑面的时候,毕文谦也自然醒了。
他习惯性地坐起来伸懒腰,却一下扭动了屁股下的椅子,差点儿没摔在地上——不过,黎华的军大衣倒是落了下去。
毕文谦一下回想了什么,偏头看去,不见黎华,枕头已经放回了正中间,录音机和袜子都不见了。
另一个方向,小饭桌上放着早饭。
看来,她早已醒了。
慢吞吞起床,毕文谦琢磨着什么,直到他发现了压在碗下的纸——上面只有一句话:“吃了饭来我房间。”
于是洗漱之后,毕文谦乖乖吃了饭,走过去,敲门。
“进来。”
随着门开,《月半小夜曲》的歌声扩散了出来。
不过是隔壁,黎华的房间和毕文谦那间格局相同,只不过毕文谦堆书的地方,黎华这边却是一些箱子。录音机放在床上,还有一堆报纸,黎华的椅子靠着窗,正坐上面翘着二郎腿,迎视着毕文谦。
“把门关上。”等毕文谦照做了,黎华才问,“昨天是为什么?”
“可能是你这两天太累了……”
黎华盯着他看。
似乎,答错了方向?
“我不该这样做?”
黎华依旧盯着他看。
毕文谦纠结了良久,忽然弱弱地问:“因为,我没有你这边的钥匙,又不该从你身上找?”
黎华笑颜如蔷:“原来如此。”
就在毕文谦松了一口气时,忽听见黎华又问:“那么,袜子是怎么回事儿?该说你体贴不怕脏呢?还是说你不知天高地厚?”
“那只是因为,穿袜子睡觉对人体不好,容易得脚气。”
“那你自己呢?”
“我偶尔一天没什么,你是女孩子嘛!”
“女孩子?”黎华一愣,旋即噗嗤笑了出来——笑了好一阵,她才重新敛容,“看来,以后不能随便熬夜了。”说着,她指指床上,“昨天和今天的报纸。一会儿你好好儿看看。现在我们继续昨天的讨论。”
毕文谦拣着床沿坐了:“哦?”
“醒了之后,我反复听了很多遍。录音师说得没错,情感有问题。”黎华认真点着头,“不过,这也许不是演唱的问题——原本我也没发现,中途我对比了一下日文的歌词,再试着唱了一遍。”
“那么?”
“问题出在歌词。”
“歌词?”
黎华没有急着解释,反而细想了一下:“这么说吧……你说你是按我的价值观来填的词——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我的价值观和这首歌的旋律根本是两路人。虽然我不怎么感冒日文歌词,但那的确非常适合歌的旋律。而这个中文的歌词……前面还好,到**部分点明主旨的时候,就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儿了。就像……就像……”
虽然黎华一下找不到合适的形容,毕文谦却差不多明白了她的意思。
“就像拿着一把装饰性的软剑却说要上战场拼杀?”
“……嗯。”黎华点头,“也许,把‘家国两难全’这句换掉,整首歌反而会更好。”
“但那不就本末倒置了吗?”
“但至少歌词和旋律和谐了。”黎华拍着手笑,“你想给我写歌,下次换一首,这个不算。”
喂,喂……这可是命题作文,你这意思……岂不是在说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了?
毕文谦愁眉苦脸,却见黎华一直温温地看着自己。
“……好吧,那你觉得该怎么改呢?”
“改成‘相知难相聚’如何?”似乎,黎华早有腹稿。
“那……你完整唱一次试试?”
“我……吗?”黎华愣了一下,眼睛闪起了光,“那我试试。”
分开二郎腿,点头起身,黎华清清嗓子。
“萧萧风采片片叶,拂过皎洁月。人守窗前难眠夜,泛黄信笺一页页。光阴起伏更迭,依稀几声呜咽,耳边似他轻声嗫。”
“历历那日送离别,花儿轻摇曳。一曲琴声如灯灭,回眸如水步如铁。汽笛好似呜咽,车启过眼列列,轨尽处晚风凛冽。”
“思念似饕餮,悄悄吞噬岁月,消化成歌一阕阕。”
“遥记誓言生死同穴,两情相悦如上邪。相知难相聚,年华终伴一语约。琴声独奏心弦不觉化蝶翩飞月半夜。关山难越,情寄明月,遥伴成珏。”
毕文谦默默听着。
与他记忆中河合奈宝子的经典演唱相比,黎华还有很多不如之处,但如果以发展的眼光去看,却也是极好的了。只不过……
“似乎还是有点儿小问题。”
“怎么?”黎华忐忑地眨眨眼睛。
“把‘家国两难全’替换了,前面的‘回眸如水步如铁’就显得莫名其妙了。”盘算了一下,毕文谦叹了一口气,“算了,就这样吧,大不了以后拍一个小电影给这首歌当注脚。”
黎华有些不信:“像《牵手》那样?那可得多少部门配合啊?我们现在可牵不起这个头。”
“都说了是以后嘛!”毕文谦随手捡起一份报纸,在看之前,又问了一个问题,“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了。那天河合奈宝子拜托我不要把她有恋人的事情传出去,对吧?”
“嗯。”
“但更早的时候,她不是已经说了,因为有一个恋人,所以对这首《月半小夜曲》有所感触,才特别喜欢这首歌的吗?她也不像是在说谎啊!”
黎华也回忆起来:“好像……好像第一次她只是想对我说。”
“这是几个意思?”毕文谦愣了,“难道……那时候她觉得你才是正主?”
“很有可能。”黎华点头又摇头,“不对,如果是那样,为什么她后来不知道呢?当时有她的翻译在旁边听着的。”
毕文谦心里涌起一个不好的念头:“也许……翻译根本没和她提。很可能……唱片公司本也不知道这件事。这么一来,那个翻译的态度就值得玩味了。”
“你是说,把柄?”黎华眼神一凝。
毕文谦啧啧嘴:“这一切还只是猜测,但不排除这种可能。”
“我看是很可能。”黎华双手拍拍脸,“我还是太年轻,太简单了。无意间就犯了错。以后得更加警醒。”
瞧着她一脸认真的模样,毕文谦说不出话来,索性看起了报纸。(ps:不要脑补什么足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