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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本一全文阅读

作者:陈泰臣     道本一txt下载     道本一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七章 断后

    这支重骑兵团,抛弃了蒙古马,采用了异常高大的黠戛斯马,骑手周身包着皮甲与和马铠,在江中沾了水,更加坚韧。全团仅约三百骑,移动速度不快,但是面对步兵,可谓势如破竹。

    留守中军的大宋弓手,率先转向重骑,可惜,九成的箭矢只在马铠上留下一个白点,还有一成勉强钉入,也未及要害。前排的刀盾手已被迫仓促转入近战,这批蒙古重骑,抛弃了欧洲骑士的长枪冲刺打法,全军佩戴了从大金骑兵部队缴获来的铁蒺藜狼牙棒。这东西与青城绝谷之战中,狼牙军步兵所用的类似,但是手柄长了近六尺,变为近可抡砸、远可戳刺的大杀器。既不是完全的钝器,也不是完全的锐器,二者兼而有之。

    未等进入宋军的砍刀范围,狼牙棒就砸了下来,宋军避闪不及,举盾去迎,不是被狼牙回拽勾飞,就是连人带盾砸成肉饼。一时没死的,随后又被冲过来的战马撞飞踩踏,多活不了几秒。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一边倒屠杀。

    追击轻骑的宋军长矛手,发觉的中军的悲惨处境,想回来救,已经来不及了,索性继续追击。缠头大将的黑马,终于追上一位蒙军轻骑,奋力将手中铁枪刺出,对方扭身躲闪,枪尖在腰间划开一道半尺长豁口,随着护腰皮裆的崩落,一个肾被挑了出来。那骑手也是条汉子,居然寸声未哼,回手一抛,将短弓砸向他的面门,拨转马头,从箭壶里抽出一支雕翎,握紧靠近箭簇的三寸,猛一甩镫,从自己马上腾空而起,直扑到缠头大将的马前,抡起手臂,狠狠将箭簇插进他的肩头。然后从空中砸落地面,被黑马踏中面门,就此告别战场!

    幸亏缠头大将反应机敏,缩了一下脖子,不然这支箭十有**已经插进了颈动脉。他也不去拔箭,继续催动黑马,向下一个目标追去。宋军之中,只有十几位校官拥有战马。其他人跑的上气不接下气,渐渐慢了下来。有心回到中军助阵,但远远看到三百蒙古重骑在大宋一千刀盾手与弓手间来回耕犁,早已失去了营救的价值,顿时没了胆气。

    两队蒙军轻骑,在宋军阵营后方形成了第一次交汇,急追不舍的缠头大将,突然发现自己由衔尾追击,变成了正面对敌,而且是一对两百。掉头已经来不及了,只能迎头硬碰,他奋起余力,将一杆大铁枪舞成枪花,连扫带挑,怒毙两名骑手。第三名骑手抽出弯刀借着马势横劈过来,他把刀刃砰然磕开,枪杆上崩出一道深深缺口。两匹马贴身交错,即将相互脱离,他俯身下腰,形若蟒蛇翻身,瞬间将上半身波浪形翻转,手中大枪同步送出,深深扎进那骑手肋下三寸,直入腹腔,一路畅通无阻,又从对面透出,血雾溅出三尺有余。

    背后惊风掠起,他手中的枪头还没完全拔出来,只好扔了铁枪。侧身滑落到另一侧马腹,堪堪避开一柄弯刀的袭击。没等坐直身体,两支雕翎从不同方向射来,分别钉入他的后腰与左股外侧。缠头大将闷哼一声,坠落马下,一只脚被卡在马镫里,黑马一路狂奔,将主人在地面拖行,肩头的箭杆被撞击压折,那大将不肯就此认命,从腰间拔出一柄佩剑,卷腹向马镫皮绳斩去,哗呤一声,钮环散落,他应声仰面跌落地上。这一下,又把后腰的雕翎向前猛顶,箭簇从肚脐附近破肠而出。他全然不顾,抡起佩剑横扑离他最近的一条轻骑马腿,用力精妙,入刃轻快,直斩下一颗碗口大的马蹄。那名骑手刚刚从近处抵射他的大腿,短弓尚未收起,就马失前蹄倒栽下来。被缠头大将一把捉住脚踝,猛力拖到自己身下,将手中佩剑直直插入他的心脏。

    这一连串鹰飞兔走、狼奔猪突,让缠头大将几近脱力,喘不过气来。遂骑着身下的蒙军,直起上半身仰面深呼吸——这口气刚吸入一半,又一柄弯刀携着马速平削过来,从他颈后直推颈前!这颗缠着白布的头颅,随刀锋走势在空中翻飞,一张大嘴仍在拼命吸气,眼睛里看到下方自己喷血的断颈,充满不相信、不甘心、不屈服的情绪,直到缓缓落入马蹄杂沓卷起的尘埃中……

    中军的三百重骑已将步兵千人屠戮殆尽,自伤不足四十。他们并未前往两翼助阵,在原地围成一个圆圈,全部马头冲外,让战马暂时休息。

    张辽小队抵达战场时,北岸的四游黑纛正再次缓缓举起,牛角号随之吹响,蒙古后军前移,与硬弓营结伴,全军上马,开始最后一轮涉江。

    这真正的冷兵器战场,让所有穿越者不寒而栗。他们站在一处狭窄的垭口,脸上带着对生命重新审视的迷茫,居高临下俯瞰着血腥弥漫的江畔,仿佛这一切都是虚幻的影像。此时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由冷漠的旁观者,变为冷血的参与者。

    止正在出家前,参与过几场秘密战争,都是小规模的破袭。在人类顶尖科技的辅佐下,或毙敌于千米之外,或收割于无声之中。但现在,连他都感到恶心。

    黄二皮最为敏感,它嗅出了空气中悸动的恐怖气息,吱吱嘶吼着,蜷缩在文从心颈间,像一条乖巧的狐皮披肩。宗芳受过极其变态的精神训练,能够勉强面不改色。张辽反应最大,他道法飞速增长,一颗心还是普通建筑设计师。文从心幼年经历过淞沪会战,对生灵涂炭则有更深的感触。

    实时战况为,南宋杂牌军从三千四百人减员到八百余,几乎全是步兵。蒙古前军轻骑五百骑减员至三百八十骑,中军重骑二百七十百骑含轻伤,江中两百弓骑与后军五百轻骑正在涉水,合计一千三百五十人,全部是骑兵。

    阴郁的黑纛之下,一名圆脸少年端坐在配着金鞍的黄骠马上,两只细长的眼睛,闪烁着清冷的精光。他看着马腹下红色的的青衣江水,似乎对战场漠不关心。一边在重甲护卫的簇拥下涉水,一边发问,“赤老温,你说,如果我父亲和三叔正面作战,谁会取得胜利?”身旁一名的黑须大将不禁皱起了眉头,“不许胡说。窝阔台汗君临天下,托雷大人怎会与自己的兄长作战?你会与蒙哥作战吗?”那少年颇有不屑,“怕什么,作为世袭答刺罕,你可以免死九次呢。今天就算说错了话,也还有八颗脑袋可以慢慢掉。”赤老温十分无奈,“我宁愿留着九颗脑袋,一颗也不掉。托雷大人派遣木华黎西征,你非要随军。刚出成都,你又私自领兵南下,让我这位护卫长,如何向托雷大人交代?”“西征有什么好玩的?再往西就是吐蕃了,难道舍着流油的大宋,去讨伐鸟不拉屎的吐蕃?八思巴肯定第一个不同意。你跟我走,肯定没错的。将来我做了大汗,无论你想要哪一块封地,我都给你。”赤老温哈哈大笑,又若有所思,满怀期待地默默看着圆脸少年。

    战场上,轻骑已将宋军残部用弓箭驱赶到一堆,重骑休整完毕,开始变圆阵为方阵,准备下一轮耕犁。后军全部上岸,并未打算插手,七百匹战马齐齐抖落着身上的水珠,场面甚为壮观。

    宋军中一名浑身浴血的将校,眼见大势已去,开始组织突围。他环顾左右,大声问道,“孟都指何在?谁看到都指大人了?”一名瘸腿老兵回答,“回禀詹统领,都指挥使连斩敌骑,以身殉国了……”詹统领心头一热,老孟那白布缠头的造型还历历在目,两军阵前一分,竟是永别!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众儿郎,听我号令!今昔非搏命之日,我等一齐杀出重围,痛饮三碗,回头再与鞑子决战!”众军虽疲惫不堪,但心知詹钰大人爱士兵如手足,不忍大家命丧此地,于是同声大吼,“诺!”

    詹钰又道,“我们分四部防线,节节撤退,轮流阻击追兵,为其他部创造脱离战场的机会!”那名瘸腿老兵也不客气,出言阻止,“统领大人,我愿领二百死士,独自断后,请您带其他人速速撤离。”詹钰看了看他,他抬起伤腿,“反正也逃不掉了,索性一拼!”“好,”詹钰当机立断,轻轻在老兵肩上拍了两拍,对大家说,“有自愿留下的,跟我一起断后,我只要两百!其他所有人,目标老鸦岭,赶快给我滚蛋!别他娘再跟我磨叽!”

    立刻有超过一半的人报名加入,詹钰抬臂虚空一切,“左边的留下,右边的滚!”六百将士深知詹统领性如烈火,和孟都指一个操性。遂含泪拜伏,齐齐磕了三个响头,转身向老鸦岭方向奔去。

    留下的二百来人,多半有伤在身,士气却甚为高昂。那瘸腿老兵鄙视地看了看詹钰,“最后一个英雄名额,您也要和我抢。”詹钰哈哈大笑,“老子就看不惯你独自出风头!”

第四十八章 拯救大兵

    蒙军发觉宋军残部撤离意图,三百八十名轻骑左右一分,再次向两翼发起机动穿插。詹钰率领负责断后的二百伤兵,反身斜跑,全部涌向下游江滩。阵形顿时没了左翼,蒙军左路轻骑失去战术位置,索性沿江追逐;右路轻骑斜插太远,同样战术失位,只能拨马回转,跟在左路后面并线追击。

    骑兵跑着跑着,发觉速度降了下来,这沿江一带,越近水,鹅卵石越多。马蹄踏上去,圆硬湿滑,奔出两百米,已有十数匹马伤了蹄,其他战马也不敢发力,主动换了颠步。宋兵们趁机来到乱石滩,抢到一处绝佳地势——这里不仅有卵石,还林立着锥体石砬子,二百多人各寻有利位置,掩在其后,只等敌军近前。

    詹钰趁着短暂的间隙,向峨眉方向看了一眼,那六百部下,已经奔出一半距离,只要进入垭口,就可以迅速隐没山中。是否达成,就看自己能坚持多久了。

    蒙军轻骑的两名百夫长,遥遥交换了一下手势,当即率领马队跃出石滩,从地势平整处平行追上这股狡猾的宋军,布下两重游动长蛇阵,将他们牢牢困在石滩上。轻骑兵们一面列队游走,一面持续射击。崩弦之声不绝于耳,箭矢像不要钱似的,密密扎扎射过来。詹统领示意大家保持蹲伏,任凭箭雨敲打石砬子,谁也不准妄动。

    游射战术收效甚微,两名百夫长又互相比划了几下手势。马队停止来回奔走,排成两排,转入阵地战。第一批五十骑,在嚎叫声中发起攻击。詹钰向瘸腿老兵方向点了下头,那老兵一声令下,宋军仅存的二十几张弓发动了回射。这些弓,还是长矛手们在奔跑中捡来的,箭也没多少,平均到每个人,只有四五支。这些矛手的控弦,不如职业弓手娴熟。好在眼前的骑兵,距离近,体积大,想射空也难。

    詹钰的原则,还是射马优先。在这一波回射中,跑在前面十几骑纷纷中箭,大半连人带马摔倒,小部分没被射中要害,转入了暴走模式,也把骑手颠了下来。后面的马躲闪不及,纷纷撞在一处,蒙军互相踩踏,又翻倒一些人。宋军第二波箭已经到了,凡是保持站立的,人人有份,至少挨上一支。

    宋兵们士气大振,这轮杀得痛快!百夫长情况异常,急忙制止第二批轻骑继续冲击,招呼全体将士下马,改为持盾步突。詹钰见了,喝令暂时收弓,大家将长矛紧紧握在手中。这群蒙古骑兵,奔袭了很久,初一下马,脚下难免有些虚浮。刚一闯进石砬子阵,就被两百多根长矛左戳右插,捅了个措手不及。自己手中的弯刀比人家矛短,没等进入攻击范围,自身已经中招。三十多人留下了带孔的尸体,其他十几人转身溃逃,詹钰一挥手,瘸腿老兵又带领弓手站了起来,一波追射,全部放倒。

    蒙古骑兵的皮盾质量很好,宋兵们纷纷收了,将这三十面盾,分配给石砬子外围的一线人员,遮补死角。骄傲的蒙军怒了,一名百夫长甩去皮袍,抽出弯刀,也不携盾,赤膊率领百名战士,徒步冲了上来!那些战士,有样学样,也在狂奔中甩掉皮袍,抛去盾牌,弯刀向天林立,闪耀着带血的寒光。

    詹钰见状,心中一喜。垂手在江滩上抓起一块椭圆形卵石,突然长身立起,手臂猛甩,瞄着奔在最前方只有十五步的百夫长,将石子掷了出去!

    这一下,手法也没见多精妙。就是一个字,猛!那鹅卵石不偏不倚,正中百夫长额头,强大的冲击力,使得颅骨瞬间塌陷,那厮脑后飘荡的几根小辫,都因瞬间反向运动甩到了前脸来,和脑浆混合在一起,粘在双颊上。

    宋军们见了统领这一手,无不大声喝彩,并且立即转化为全军运动,人人低头捡石子!漫天飞来的鹅卵石,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圆,有的扁,有的砸脑门,有的砸胸口。可怜这些光着膀子的蒙古兵,登时被砸得轻者皮开肉绽,重者骨断筋折。没死透的人躺在地上,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屈辱,他们知道,在西夏、西辽等国,乱石刑法是用来惩戒不贞妇女的,自己一介帝国勇士,居然也是这个死法?我不服!噗——一口血喷出来,也死透了。

    这江滩之上,最不缺的,就是石头。等于瞬间补充了海量的远程武器给宋军。他们这边有石砬子遮挡,占据了地利,蒙军立于平川,一览无余,暂时落了下风。远处的重骑兵团,见这边久攻不下,不明所以,开始缓缓转身移动,向下游江滩挺进。

    轻骑部队的士兵,还剩一百八十人。渡江战役开始时,率领五百轻骑的,是四名百夫长。第一轮两翼穿插时,被长矛戳死一位,大宋孟都指壮烈前,用剑插死一位,刚才又被詹统领拿石头砸死一位,目前仅剩一位。这位真急了。

    他嗷嗷叫着,暴跳如雷,他不想把这份即将到手的军功,让给重骑兵团。他像失去理智的野兽一样,重新跳上了战马,喝令所有人上马,为了轻骑的荣誉,发起最后一轮猛攻。

    一百八十骑,在五十步外开始冲刺,蹄声压住了远处的鼓声,江滩一阵颤栗。詹钰的手,也有些潮,他偷偷握拳捻了捻,不想让部下感觉到统领大人有丝毫紧张。“架矛!”

    此时,比长矛更可靠的,其实是这些石砬子,相当于天然拒马。蒙古战马冲到面前,下意识歪身躲避,身上的骑兵不勒缰绳,它们只能勉强寻找这些锥体之间的裂隙落脚,这是致命的犹豫。

    瞬间失去冲击势头的轻骑,被石砬子背后不断攒动的长矛偷袭,那些可恶的宋兵,只捡马腹和人腰这两处最柔软的部位下黑手。不断有骑兵在怒吼中陨落,最后的百夫长,挥刀斩断一支长矛的木杆,从马上腾跃下来,直直对上了一名大宋军官。

    战争中,罕有所谓公平的较量。今天,现在,此时,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詹钰拔出满是豁口的佩剑,与百夫长杀作一团。其他宋兵,也纷纷与残存的骑兵绞杀在一起。很快,詹钰身上多了两道血痕,百夫长的耳朵也少了一只。两人的刀剑,在第九次相交中一齐断裂。他们抛掉兵器,转入徒手格斗。那蒙人颇擅摔法,只一回合就将大宋统领压在地上。百夫长一手锁喉,一手摸出切肉匕首,向下狠扎!忽然胸前透出一根矛尖,红樱染着鲜血,分外凄艳。那尖头穿过他的胸膛,直戳到詹钰的鼻尖前,将将停住。

    詹钰一把推倒尸体,翻身站起,对正在奋力拔矛的瘸腿老兵说,“你还没死?能不能让我自己杀个痛快?”那老兵眼皮都没抬,拔出长矛抖了抖红樱,“统领大人,您差一点就让鞑子痛快了。”

    这一战,蒙古前军轻骑全军覆没。宋军亡四十七,重伤九十,余者皆有轻伤在身。还有战斗力的,不足七十人。蒙古中军的重骑兵团,已经开到眼前。现在的局面,如同七十辆自行车面对二百七十辆坦克,这个比喻,是远处拿着军用望远镜的宗芳下的。

    “我们能拯救他们吗?”被宋军感动的张辽,发出这个疑问。宗芳放下望远镜,叹了口气,“参与一场战争?我们五个?为了多给你点信心,我把这只黄鼬也算进来了。”

    “可以想想办法。”张辽很执着,这是他的个性。而止正法师身上,同时流淌着军人与善徒的血,“我同意张辽的意见。”文从心也点点头,黄二皮同志表示弃权。

    止正发表专业意见,“严格地说,我们无须扭转一场战争,那不现实。我们要做的是,改变一场冷兵器时代战争中,一次处于尾声阶段局部战役的结局,尽量多救几个人而已。这样听起来,是不是感觉容易许多?”

    宗芳很理智,她不怕死,她怕万一大家有闪失,她就完不成自定的招募指标了。“有具体的可行性方案吗?”

    詹统领已经做好了殉国的准备。远处消失的六百名部下,令他心头无比欣慰。即使现在就死,也值了,更何况,没准儿还能带上两个重骑鞑子一齐走。他拾起一柄蒙古弯刀,虚空劈斩了两下,发觉这刀的重心偏前,适合骑马砍杀。刀刃的弧度也很微妙,抡圆了砍树,也不会陷进去拔不出来。

    牛角号吹响了,重骑兵团开始列队。七十名尚且站立的宋军,面带决然,紧紧抓着兵器,迎接这死亡的号角。

    突然,上游河滩传来一阵骚乱,代表统帅权威的黑纛轰然倒下,一匹俊美的黄骠马驮着两个人冲出人群,直向山坡上的垭口奔去。身后一员蒙古黑须大将,带着数十护卫,紧追不舍。这边的重骑军团,也察觉到问题严重性,毅然放弃了屠杀。阵型尽失,乱轰轰地全力向黄骠马围堵过去,全然没有固守重骑部队理应的章法。

    詹钰第一个反应过来,向所有傻眼的部下一挥手,“把能走的都带走,我们也撤!”

第四十九章 夺帅

    张辽在文从心本体道法“障眼”的护佑下,悄悄摸近了那顶象征战场最高指挥官的黑纛。此时全部后军,都在关注重骑军团即将展开的屠戮。他们原本并不放在心上,可是宋军残部的顽强令人肃然起敬。他们惊讶于前军轻骑的覆灭,期待着中军重骑挽回帝国荣誉。

    注意力的缺失,给张辽创造了不可多得的良机。他从侧翼距离二十米处悍然发动奇袭,目标瞄准了众星捧月的贵族少年。文从心留在原地保持“障眼”状态,伺机接应。

    二十米,对于纠丹炼体的张辽而言,几乎就是一眨眼的距离。他连续三步大跳,最后一跃直上空中,向四游黑纛挥出一记本体道法“大耳雷”,那黑纛应声倒下,似有电弧在银顶上盘旋隐现。在众人愕然的瞬间,他已经落在黄骠马上,左手将身前的圆脸少年一把按倒,紧紧锁住后颈。右手夺过缀满宝石的马鞭,狠狠抽打马臀。那宝马吃痛,一跃而起,按着张辽双腿夹出的暗示,向山坡垭口驰去。

    张辽骑过马,花钱在马场骑的。只是没骑过这么好的马。

    赤老温从惊恐中回过神来,冲天怒吼,拔刀催马直追!后面的近卫也仓促跟了上来。这可不得了,如果王子有失,赤老温就算九个脑袋也赔不起。

    这一拨近卫,均为重甲骑士,在蒙军中颇为少见。即便是重骑军团,用的也是皮甲和皮质马铠,只有近卫才有铁叶子重甲。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帮主上挡刀枪、挡箭矢,所以防护十分重要。但是现在,包括赤老温,都被这该死的重甲所拖累,它让马跑不快!

    张辽高大魁梧,那少年却没多少分量,两人均无甲胄在身。一个穿着破烂的衬衫西裤,一个锦衣轻裘,加在一起,和手持弯刀铁盾的赤老温差不多重。可是这匹黄骠马好阿!简直是神骏!张辽两耳生风,心里还赞美着宝马,看造型,十有**是传说中的大宛汗血,估计值个几千万。嘿,看这耳朵,看这鬃!那少年被死死按在马背上,脸埋在马脖子上,嘴里都是粗扎的鬃毛。他不知道身后这位打的什么主意,只是内心充满了恐惧。从出生到现在,从未有过的深深恐惧。

    一名近卫驰了上来,张弓搭箭,瞄向劫匪后背,被并行的赤老温一鞭甩在脸上,“不准射箭!可能误伤人质!”

    黄骠马渐渐与追兵拉大距离,没几分钟,就上了坡顶,钻进了垭口。过了一会儿,赤老温带人赶到,也一头扎进了峡谷。这谷内十分狭窄,仅够两马并行。追出一里路远,忽然发现,前方劫匪不走了,调转马头停在那里,冷漠地看着他们。王子被按在马背上,动也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赤老温急忙勒住缰绳,大喝“吁——”,身后近卫纷纷停住,全神贯注,等待将军指令。赤老温粗通汉话,厉声喝问,“你是何人?有什么要求,可以说。把人留下,我放你走。”

    张辽从众人的紧张程度,已经判断出手中少年的身价,暗暗庆幸没有抓错目标。“我嘛,是这里的山大王,整个峨眉都是我的。你们在这里,打打杀杀,吵闹不停。我很烦,你看怎么办?”

    赤老温也暗自庆幸,这个宋人说的汉话虽不是官话,但也很容易懂,不然还得寻个翻译来。“金子,银子,女人,要多少都有,你先放人。”

    “嗯,很好。让我想想,要点什么呢?”张辽装模作样,假装思考,一双眼睛斜向上扫摸着山崖,等待信号。

    赤老温不知他在拖延时间,内心无比焦躁,又不敢轻易表露,只能暂时忍耐着,等这位山大王想好赎金价码。至少,这人不是大宋官兵的打扮,否则连讨价还价的环节都没有,可就悬了。蒙古人保持沉默,静静等待。

    文从心没有让他失望,十分钟后,出现在山崖上,露出半个头,向下比划着搞定的手势。又指了指宋军撤离的方向,表示都走了。

    张辽取出一粒黑色药丸,扭过圆脸少年的头,塞进他的嘴巴,逼他咽了下去。近卫们见了,大惊失色,纷纷拔刀,被赤老温厉声喝止。他判断,如果撕票,不会这么麻烦,应该不是毒药。张辽很满意,指着黑须大将说,“你,还有你和你,三位都下马。这些马不错,我要了。”

    赤老温没想到他要这个,也不多言,立刻跳下马来,身边两名近卫也滚鞍下马,将缰绳交于将军手中。赤老温逐一轻拍马臀,三匹骏马缓缓走到黄骠马旁,停在路边啃起草来。

    “非常好,你这人态度不错。金子银子就算了,不过呢,你们需要立刻掉头,回北方去。我的地盘不想在看到你们出现。这孩子刚吃了我的藿香正气丸,现在没事。每隔一个月发作一次,生不如死。我会每月派人送一粒解药给你。如果发现有人不听话,这孩子就只能再活一个月。你看着办吧。”说完,张辽将少年提起,放落马下,任他自行走回。

    那少年来到赤老温身边,突然转身指向张辽,恶狠狠用蒙语喊着,“杀了他喂狗!”护卫们欲抬步上前,赤老温马鞭连挥,将他们鞭退。“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万一真的是毒药,他死了去哪里寻解药?!”护卫们无话反驳,只好作罢。

    赤老温拦腰揽起少年,像夹了一只肥羊,任凭他挣扎,对“山大王”大喝一声,“一言为定!我每月在成都等你的药。”说完转身步行,带领众人离开了山谷。

    止正从乱石后走了出来,掸了掸中华立领,“什么藿香正气丸?那是药王谷何休真人送的养胃辛夷丹,给我师傅解酒用的。你要编也编得邪乎些,比如穿心丸啦、断肠散啊什么的。藿香正气丸有什么吓人的?太不敬业了。”

    张辽居然脸红了,“呵呵,原来是给行端大师的东西!这也不算浪费,能救不少人呢。他老人家一定不会怪罪。如果我朋友杜远在就好了,他一定能编的很像。我不行,说假话心虚得很。我估计,这年月可能还没有藿香正气丸吧?兴许不会穿帮。”

    宗芳也从隐蔽处现身,接口揶揄道,“你准备派谁去?每个月送解药。”张辽笑了,“才怪,哪来的解药。能拖一个月也好,让这里的宋人多些准备时间。”

    文从心从山崖跃下,轻轻落在地面。首先查看几匹骏马,“芳芳,这下你不用走路了,这些马儿都是一等一的神骏。”宗芳听了,十分高兴,兀自先选了一匹黑色的,爱不释手。她和止正刚刚见识了这位文姑娘的奇妙隐身术,颇感震撼。现在听文姑娘把她称作“芳芳”,顿时在乱世中多了几分亲人犹在的滋味。在七四九局,同事们更多叫她“墓碑”,那是另一种感觉,更职业化。

    文从心又道,“大家都放心吧。那位大宋军官,带着残兵安全撤离了。世间暂时少了百十号烈士,还是活着好阿。”众人努力成功,十分高兴。止正双手合十,不住称善。

    宗芳骑在大黑马上呼唤黄二皮,那小兽从草中奔出,跳到黑马身上,倚着宗芳要温暖。这家伙与每个人都混的很熟,从不见外,尤其喜欢女同志。

    峨眉莽莽群山,一处翠林幽谷。

    侥幸脱离战场的大宋杂牌军,已经汇合起来。满地伤兵,正在抓紧休息和治疗。军医和几十名当地百姓在人群中游走,为每个有需要的人送去关怀。

    夕阳照在詹钰的脸上,闪耀着劫后余生的余晖。他看向天边金色云霞,喃喃叹道,“不知那位恩公,现在是否脱险……也许,天不欲亡我。也许,大宋还有希望。”身后的瘸腿老兵,已经打上了夹板,不识趣地插上一嘴,“统领大人,上个月饷银还没发呢,这个月能不能多加点?”“滚。”

第五十章 地中海

    丹老没有马上展开对文从心小组的营救工作。他交给阿雅一个皮囊,让她制作两根瞬移火柴,一去一回。也算是对新晋制符师的考较。

    阿雅解开牛筋,将皮囊中的物事倒了出来,摊在桌面上。一捆切好的白桦木棒,均为近两寸长,高粱米粒粗细。一只密封的水晶瓶,半个巴掌大小,里面装满粘稠的硫化物。一支羊脂玉笔杆,圆形握杆上,有腰有肚,便于捏持。最后是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两个坐标,红袖伸脖子看了一眼,一个是丹园的,另一个不知何处。

    像是与生俱在的本能,脑海中道书上的知识瞬间开启,阿雅熟练抽出一根小木棒,捉起笔杆,旋出一端隐藏的微雕刻刀。按照纸条上的坐标提示,在小木棒上勾画点抹,运刀如飞。随着几乎不可见的木屑飘飞,一条细微如发的符文出现在木棒上。阿雅放下这根,又抽出一根,改变了符文语法,再次飞速雕刻完成。

    她打开水晶小瓶的塞,将两根木棒分别探入,在头部蘸满粘稠的硫化物。盖好塞子,一手捏一根已经成型的火柴,心念一动,一道流光沿着胳膊传递到手指上,那火柴头瞬间凝实。大功告成。

    杜远和红袖看在眼里,满心欢喜。丹老接过作品,在手上捻了一圈,点点头,“没问题,可以用。阿雅,从现在起,你已经是一名制符师了。”阿雅高兴极了,露出十几岁小姑娘应有的神色,左看看,右看看,每一道与她对视的目光,都充满了鼓励。她下定决心,扎根这个集体,为大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丹老继续交待新任务,“有一位丹园传人,正身处险境,比从心他们更需要你们优先解救。这两根火柴,可以帮你们一去一回。需要注意的是,此次面临的对手,可能在你们有限的常识之外,一定谨慎行事。”红袖想了想,“不会是胡哥出问题了吧?”见丹老微微点头,红袖十分惊讶,“这家伙,只有他哄骗别人的份,哪有人欺负得了他?如果有,那一定很难搞。”

    杜远、裴红袖和阿雅,在丹园小楼地下石厅,启动了传送阵。“啵”的一声音爆过后,众人消失。

    他们重新出现在一座漆黑的仓库里,从高高的气窗望出去,外面是黑夜。这仓库十分巨大,里面堆满了木箱。杜远定了定神,放出六感扫描周遭,发现暂时没有旁人。裴红袖回身检查了一下阿雅的状态,她没事,纠丹炼体已有小成,体内产生的应力足以对抗空间转移带来的压迫。

    杜远轻敲着身边的大木箱,没什么异样。问红袖,“胡哥是谁?我们从哪里开始找?”“这位胡师兄大名胡盛元,比我们都早些入丹园。原本是齐云山的天师,现在好像也还是。他表面上代表齐云山在江湖行走,私下为我们丹园工作。”杜远肃然起敬,“原来是位地下工作者!太刺激了。他代号是什么?长江、黄河,还是深海?不会是地瓜、土豆吧?”

    阿雅吃吃地笑,红袖懒得应付贫嘴,带队向仓库门口摸去。几丈高的大门被牢牢闩住,旁边有扇小门,可以从里面打开。三人蹑手蹑脚,出了仓库,迎面而来的空气带着海腥味,远处一声汽笛,一个黑黢黢的庞然大物,正在缓缓移动。红袖定睛望去,似乎是一艘万吨货轮。是了,大家此刻所在,是一座码头仓库。

    昏暗的路灯下,阿雅四处看了一圈,发现一块牌子,跑过去瞧了瞧,又招呼红袖姐姐来看。红袖以为阿雅不认得字,走过去帮忙,一眼看过去,自己也不认得,顿时傻了。张辽也走了过来,瞧了一眼,“哇,中奖了。这是法文,我们免费出国了吗?”红袖奇怪地看看杜远,“你怎么知道的?这上面写的什么?”杜远难得当一回老师,略有得意之色,“我上高中时,读的是外院附中,主修的是法语,有一年时间做了交换生,住在法国西部的南特。多少还记得些。”他又仔细瞧了瞧墙上那块马口铁的方牌,“这上面写的大概是,十九号仓,第七坞,土伦港,他们把大的放后面,意思就是,土伦港第七船坞十九号仓库。哇,是土伦耶!这鬼地方。”红袖不晓得天朝以外的地理,“土伦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特别?”“嘿嘿,对你来说,没什么特别。对于男生而言,大有诱惑。”红袖听了这话,灵机一动,“红灯区!”

    杜远的嘴笑歪了,“没想到你思想这么不纯洁。这地方是地中海一个大港口,军民两用的,我曾经专门乘火车跑来看航母。男生都喜欢大杀器。”阿雅不晓得“航母”是神马东西,但“红灯区”三个字听着很美好,眼睛流露出向往的神色。红袖明白自己想歪了,有些脸红,假装眺望,支吾着岔开,“航母是航空母舰吗?我怎么没看到哪里有?”

    杜远对女人懒得普及这些知识,也知道她们实际没什么兴趣。轻轻叹了口气,“还是赶紧找胡师兄吧。”

    丹园的行动坐标,通常会放在距离目标所在地百十公里范围外,这样可以防止误入绝境,也让对方的高手难以察觉。除非万分紧急情况,才允许直接传送到事发地点。上次文从心带领大家瞬移到长白山,目的地其实是百公里外的“清溪水板”豆腐坊,也是为了防止暴露据点。

    阿雅从皮囊中取出一只丹老送的罗盘,稳稳托在手中。杜远凑过去端详,这罗盘的造型,比宜兰大喵天师的那只要简洁许多,相同的是,他一样瞧不出所以然来。晃动的磁针停稳,阿雅指了指西北。红袖带领大家寻路出码头。

    三人尽量贴着黑暗的墙角处行动,直到飞身越过一处电网,才来到码头外缘。这里是一座停车场,停了不少汽车,有大有小。红袖问阿雅,“还多远?”阿雅一扁嘴,“蛮远的。”红袖也不客气,当即寻了一辆最拉风的墨绿色复古跑车,一爪撕掉软蓬,彻底变成敞篷车。大家跳了进去,红袖主动坐到了驾驶位,这车只有一排座,座位是连成一体的,三个人也不算太挤。张辽等着看这位来自顺治年间女人,如何表演“扯出火线打火”的桥段。出人意料的是,这剧情并未发生,红袖取出丹老补赠的红绸法器,将系在一端的铜铃对准钥匙孔,心念一动,那铃锤无声融软变形,自动延伸到钥匙孔中,填满后,法力微微波动,铃锤再次变硬,只一拧,就打着了火。

    红袖在张辽大声喝彩中,驱车转入公路,向西北驶去。阿雅捧着罗盘,负责导航,这老爷车表现不错,是雷诺早年的一款,显然被车主修复改造过,动力输出很暴力。墨绿色复古跑车,在静谧的夜色下,瞪着两盏大灯,敞着篷飞驰在沿海公路上。那条系在“车钥匙”后的丈许红绸,不知什么时候被吹拂起来,向后展开,随风轻舞。

    这三个人,体质远胜凡俗,如果换了平常人,这季节怕是不敢这么潇洒,肯定会被吹出鼻涕来。

    很快,大约只有六十公里的车程,前方一片灯火辉煌。此时东方曙色乍起,一线暖色划开海平面,将石灰岩的山体勾勒出来,那灯光所在之处,一座城市出现在眼前。

    杜远想了一下,“这应该是马赛。阿人蛮多的,他们大多很彪,咱们小心些。”他还在记忆中搜索残片,忘了此时的自己,也很彪。阿雅来了兴趣,“阿人是什么人?”杜远喜欢让阿雅说话,因为她说的太少,赶紧解释,“就是阿拉伯人,留学生都这么叫。不是很准确,泛指所有从北非和其他穆斯林地区来的移民,有时把伊朗和土耳其人也算进来了,虽然他们不属于阿拉伯民族。留学生不是大学教授,说话都不大讲究。”阿雅似懂非懂,对一切充满好奇。

    忽然,磁针剧烈地抖了一下,阿雅连忙指挥红袖转入一条乡间土路。那磁针抖个不停,似乎在用舞蹈讲述心情。车子慢慢减速,悄悄停在一处葡萄园里。

    三人弓着身子下车,在一簇爬满鲜花的矮墙上,探头望了一眼,一座古老的石砌酒庄出现在不远处,几十扇窗子全部灯火通明。红袖指了指庄园两侧的暗角,又指了指建筑屋顶。张辽顺着方向查看,发现有监视摄像头和警卫的人影,那些人手中端着自动武器,枪口斜向下指,在慢慢游走。果然有危险。

第五十一章 首席

    阿雅指了指罗盘,又指了指酒庄,表示身负丹老神识的特定目标就在里面。红袖让她留在葡萄园里看车,自己和杜远一前一后,翻过矮墙,躲避着摄像头的角度,慢慢接近酒庄。

    这建筑比较大,占地一千五百多平米,还分上下两层。红袖示意张辽搜索上层,自己检查一楼。张辽点头,做了一个“要小心”的手势,沿着墙角的石缝攀爬,迅速上了二楼,有一扇走廊窗户虚掩着,他轻轻拨开,钻了进去。

    欧洲传统建筑,户型宽敞,这酒庄尤其夸张,每一层的挑高都有天朝寻常民居两层高。走廊里燃着一排壁灯,居然用的是大蜡烛,火苗跳动着,忽明忽暗。

    杜远沿着走廊深入,发现一道门开着,里面无人。遂闪进去查看,貌似一间办公室,有橡木桌子和大皮椅。和现代都市不同的是,墙上挂了一颗巨大的野猪头标本,面目狰狞,獠牙外撅。对面墙上还有一个枪柜,里面竖着七八支滑膛猎枪,擦得油亮,丝毫没有锈蚀。看这布置,和酒庄没什么关系,倒更像个猎屋。

    忽有脚步声传来,杜远不想过早暴露,以免给其他人带来麻烦。伏在了一排大皮沙发后面,地上有地毯,毛屑弄的鼻子有些痒。他干脆捏住了鼻子,用嘴呼吸。

    两个人进了房间,说的果然都是法语,鼻音很重,还有明显的小舌音。后面的一位道,“又整夜没睡。我得先来一口,你要不要?”先进来的人在办公桌前翻抽屉找东西,回答说,“留着自己用吧,我不碰那些。佛朗索瓦先生的雪茄烟盒你看到没有?”“没。现在谁还吸那玩意,只有这些装贵族的老家伙拿来摆排场。”“闭嘴。你活腻了吗?别连累我。真该找个牛油果把你的菊花塞起来。”后面一位抽着鼻子似乎在吸食什么东西,也不在意辱骂,嘿嘿笑着。前者像是找到了烟盒,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房间。

    杜远爬起来,放开捏着鼻子的手,庆幸自己的听力还凑合。看来这里有位叫佛朗索瓦的家伙主事。如果胡师兄在这里身陷险境,一定与主事者有关。他决定跟踪这两人,去看个究竟。

    通过走廊,下了楼梯,两个穿着西装的家伙来到一楼餐厅。这餐厅很大,有两排石柱分列,中间一个长长的餐桌,一头坐着一位银发胖子,六十多岁的样子,系了条餐巾,正享用着早餐。另一头坐了一位亚洲人,四十多岁,面目清矍,儒雅中带着威严。一身三件套的老式西服,还是棕色粗花呢的。长发向后搂起,油光铮亮,好像随时可以扎起来在头上挽成一个髻。他没有动眼前的培根和水煮蛋,只是端着冰水,从容小呷。与对面饕餮的胖子相比,似乎他更像这里的主人。

    杜远悄悄跟了进来,趁人不备,掩身到一根粗大的石柱后面,竖着耳朵偷听。

    “亲爱的朋友,你没有胃口吗?今天还有一段漫长的旅途,饿着肚子可不行阿。”

    “佛朗索瓦先生,感谢你的好客。不过,我并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也没有同意再继续这段旅程。如果你不介意,我应该告辞了。”

    “不不不不,你必须留下,并且遵从主人的安排。亲爱的朋友,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关注你的可不是我,我只是奉命把你请来。”

    “哦?这倒是让我有了一些兴趣。大家都知道佛朗索瓦先生在黄金海岸遮天的实力,还有谁能命令你做事呢?”

    “呵呵呵,总有一些事情,是出乎意料的。凡人皆有一死,只有圣者可以永生。你听说过这句话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贵国圣殿骑士会的笺言,你和他们有什么交集?”

    “我很荣幸地告诉你,上个月,尼古拉斯大人陨落了。而我,递补成为圣殿八位骑士之一。虽然只是末席,这一生也可以满足了,不是吗?”

    “恭喜你了……我更感兴趣的,现在的首席骑士是谁?”

    “是我。”第三个声音突然出现!大厅里所有人向门口看去,一位长者出现在哪里。这人腰杆笔直,身材很高,像一只长矛戳在地上。头上的白发与下巴的白须联成一体,鹰目中两颗浅灰色的瞳孔,让人看不清他的目光焦点在哪里。此人衣着考究,纤毫不乱,浑身释放着凌厉的杀伐之气。

    杜远感到一阵阴寒入体,忍不住往柱子后面使劲缩了缩。无意中瞥见,对面的柱子后,红袖正紧张调整着躲藏位置,显然,她也感受到了这股无形压力。

    银发胖子像球一样从高背椅上弹起,弯下腰,远远行了个传统贵族礼。“尊敬的雨果大人,您是一个人来的吗?怎么不见您的随从提前通报一声。请原谅我的失礼。”

    首席圣殿骑士雨果,一步一步走了过来,每一步都像往地上钉了一根钉子。“你的失礼,不是没迎接我;而是你鞠躬时,没有摘掉肮脏的餐巾。”

    佛朗索瓦像被黄蜂刺了一下,立刻扯掉餐巾扔在地上。可以看出,这位新晋末席,对首席十分忌惮。

    儒雅的亚洲男士也站了起来,“我也请求原谅,您的出现令人十分意外。”雨果摆了摆手,“胡博士,你不需要原谅。相对神秘的东方修士,我们更像无知的野蛮人。这次把你留下,是迫不得已。我们有些重要事情,需要你的帮助。”他把“重要”一词,咬的很重,令人不容置疑。

    杜远已经可以基本确认,这亚洲中年男子,就是胡盛元了。只是不知为何,这位骑士大人称他为胡博士。另外一边,裴红袖比杜远困惑更多,因为她完全不清楚这些人在说些什么。

    雨果接下来的话,让杜远心头一紧。“佛朗索瓦??塞巴斯蒂安,你的产业需要加强保安。我刚才带着一条流浪的小狗进来,没有一名警卫做出及时反应,直到我把小狗移交给他们。”

    胖子很迷惑,“什么小狗?在哪里?”一名管家走进来,向他汇报,“是一位东方少女。到现在为止没说过话,我们无法判断来历。是在庄园墙外被雨果大人发现的。”胖子很抓狂,觉得在首席面前丢了颜面,挥手将先前送雪茄来的两名男子和管家全部赶了出去,“把附近彻底搜查一遍,一只老鼠都不要放过!”

    杜远知道那一定是阿雅,十分后悔留她一个人在外面。忍不住偷偷探出一只眼睛,想给对面的红袖发些暗示,一起想办法救人。没等他看见裴红袖,先惊讶地看到了首席圣殿骑士的动作,他正背对着杜远,貌似随意地缓缓踱步,而背在身后右手,却无声凝聚着一团白色光团。那白光越来越盛,雨果已经走到了红袖躲藏的柱子面前,缓缓将这只手从背后抽出,光团瞬间纵向暴涨,化为一道圣光之剑,向那根柱子横向斩去。

    来不及多想,也不存在任何顾虑,杜远毫不迟疑地发动了本体道法——如定。他连蹦带跳地经过彷佛静止的胡师兄和雨果身边,根本没多看他俩一眼,直冲到柱子后面,把蒙在鼓中的红袖一把抱起,向餐厅大门处狂奔。途中又经过了银发胖子佛朗索瓦身边,他疑惑的目光还停留在雨果大人身上,显然是在思考这一击所图何事?没等完全冲出大门,施法时间终结了。

    凝如白练的圣光之剑,齐齐切开石柱,将柱子后面的空气也一刀两断。如果红袖还在那里,此刻毫无疑问已经身首异处了。这一“剑”切的绝对保持水平,柱子虽断,依然稳稳屹立,丝毫没有坍塌的迹象。

    此刻,时速复原,屋子里的三个人,已经看到了幻影般冲出门口的两个人。在他们眼中,这速度太快了。

    末席骑士愣了一下,首席骑士也很吃惊,他察觉到两边柱子后面都有人,随意选择了其中之一率先发起攻击。没有料到另外一人具有这种性质的“特异功能”,如果他刚才从我背后出手,我能及时做出反应吗?这一刻,他在深刻反思。

    这一瞬,胡盛元没有看清裴红袖的脸,只是隐约感到与自己有关,但敌我不明,也没有贸然出手。

    庄园外面传来警卫们的厉声呼喝,佛朗索瓦已经回过神来,面对雨果大人的鹰眼,噤若寒蝉。居然在自己地盘埋伏了不明人物,让大人接连提前发觉而自己一无所知,这事严重了!

    雨果没有追击,缓缓收起了手中的圣光,依旧像一根长矛矗立在原地。淡淡地说,“我不清楚,你用什么手段,足足说服了四名骑士,投票把你选进圣殿。但我很清楚,你的特长就是围猎。现在,放出你饲养的猛犬吧。把他们带回到我面前。”

    然后,他转身面向胡盛元,继续对佛朗索瓦道,“现在,我会和这位尊敬的胡博士,一起去巴黎等待你的汇报。”

第五十二章 马赛之狼

    杜远抱着红袖,无暇细细体会软香在怀的感受,一路冲出酒庄石门,朝葡萄园方向的矮墙冲去。这堵墙对于他而言,太矮了,即便身上多一个人的重量,也是一纵而过。把身后安保人员杂乱的吆喝声甩在墙内。

    敞篷老爷车旁,两名西服壮汉斜挎着自动武器,正在检查后备箱,被箱盖挡着,暂时没注意到他们的到来。红袖从杜远怀中跳下,两人极有默契地一左一右,绕过车子两侧,红袖手按高高翘起的后车盖,向下猛砸!这老爷车的钣金极厚,砸在弯着腰的二人脖子上,颈椎登时全都错了位,两只下巴一齐磕进车厢里,挫伤了喉结。杜远还策划着怎么左一拳右一腿,人家已经搞定了。他禁不住一伸舌头——这姑娘可真够暴力的。小野猫,俺喜欢!

    杜远将两位暂时昏厥的壮汉拖到一边,红袖已经发动了车子。他急忙跃进副驾驶位,屁股被硌了一下,摸出来一瞧,是阿雅的罗盘。车子已经开起来,他向正在急打方向盘的红袖示意了一下,红袖头也没回,“阿雅不要紧,她已经不是可怜的小哑巴了。她身上还有瞬移火柴,随时可以回丹园。”说话间,车子已经在乡间公路上驶出一箭之地,前方迎面拐过来三辆大号suv,险些撞个对脸,红袖手上一偏,让开了主路,对方车队也不客气,急吼吼奔着酒庄方向绝尘而去。

    杜远心道,还好这不是来包围的敌人,回头遥遥看去,那些车停在酒庄门外,下来十几名身穿灰色运动服的人,扬起手中长短武器,就是一通扫射。红袖听到枪声,有些奇怪,一边猛踩油门,一边问,“什么情况?追出来了?”“不,不是!是刚才那几辆车,他们在突袭酒庄!”“吱——”刚刚加速的车子,被红袖一脚跺停。

    佛朗索瓦恭送首席圣殿骑士雨果大人押解胡博士回巴黎。还没走到后院的停机坪,前院枪声大作,雨果大人十分不屑,“对付区区两个人,还搞得这么大声势?晋升了圣殿骑士,做事要低调。那种乒乒乓乓的打法少来一些。”佛朗索瓦擦着脑门的汗,低声辩解着,“呃,我们的枪都加了消音装置的,这个嘛……”管家跑了过来,“佛朗索瓦先生,马赛之狼杀上门了。”雨果大人彬彬有礼地请胡盛元坐进了直升机,回头不屑地说,“马赛之狼拉巴迪?这种货色,你要是搞不定,就不用来巴黎了。”说完登机关上舱门,指示驾驶员起飞。

    佛朗索瓦在螺旋桨的湍流下,一头帅气的银发飞出两米多远,管家手疾,赶在落入尘土之前,将假发套一把抓住,送还主人。

    今天实在是丢尽了颜面!佛朗索瓦,目送直升机冉冉升起,又远远离去。将假发端端正正扣好,一张肥脸上,不见了谄媚之态,露出冷漠残忍的神色来。“集合全部力量坚守正门,打电话给阿方斯,让他带人去敲拉巴迪的后门。把我的老枪取一支来,要猎象的那支!”

    酒庄矮墙外,一伙彪悍的汉子,正依托墙体和铁栅栏门,向院中射击。这伙人不同于阴柔的法国男人,几乎全部留着硬扎扎的络腮胡子,满头短发也是又黑又硬,造型颇为阳刚。手中的枪支很不统一,大多是民用版的连发改制,以ak系为主,也有短筒散弹枪和手枪。着装倒是十分统一,全部都是深灰色运动套装,袖子上带经典三道杠那种。

    酒庄二楼的一扇窗被推开,伸出一支手持式电喇叭,“拉巴迪!你疯了吗?你以为就凭这几个垃圾,可以和我扳手腕?你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上帝的恩赐。再不滚开,你会后悔的!”

    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汉子停止了射击,他也是络腮胡子,穿着和其他人一样,只是年纪稍长。他一伸手,身后的人立即从车里取出一只更大的喇叭,体积大一倍,声音大两倍!“你和你的上帝见鬼去吧!安拉是唯一的真神!”此话一出,全体络腮胡兴奋地大叫,又是一排子弹射了过去,酒庄窗户碎了七八扇。

    管家去拉佛朗索瓦,被一把推开,继续喊道,“你们这些波斯臭猪,应该把你们全部送回伊朗。不,还是直接送回地狱吧!”

    头发花白的拉巴迪几乎是怒吼着回道,“你们这些愚蠢的高卢公鸡,只会咕咕叫的软蛋!我们伊朗民工为你们挖了一百年的地铁和下水道,你们给了我们什么?绿卡的承诺呢?全都是放屁!”其他汉子听了这话,更加的愤怒,枪声大作,又是一阵扫射。酒庄的石墙上,满是弹孔,岩石碎屑迸溅的到处都是,和碎玻璃混在一起,一片狼藉。

    管家颤抖着劝说,“先生,我们要不要把阿方斯叫回来?”佛朗索瓦镇定地说,“不。他在城里比在这儿更有用。让楼下的人都坚持住,只要他们往里冲,就狠狠打。他们不动,我们也不出去。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他们的火力无法持久。”

    拉巴迪也意识到这一点,指挥大家按住火力,尽量多用单发不要三连点射,瞄准了再打。在短暂的枪声间隙,又传来佛朗索瓦的声音,“拉巴迪,你今天是来宣泄关于绿卡的愤怒吗?那你来错地方了,应该去市政厅示威。来骚扰我算什么本事?”

    “你这头不长毛的猪,难道忘了吗?你们抢走了我尊贵的东方客人!如果不把他交还,就拆掉你的酒庄!如果他掉一根毛,就拔光你的葡萄!”和以往一样,每次老大一喊完,众络腮胡就射出一排子弹增强威势,又是一阵乒乒乓乓。

    管家捂着电话,“先生,于贝尔警长问葡萄园这边出了什么事?要不要来巡逻一下?”佛朗索瓦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就说我们在围猎野猪,改天请他来吃肉。还有阿,明天送一箱粉红酒过去,他喜欢清口的。”

    伊朗帮的人,试着往院子里冲了两次,都被酒庄护卫们集中火力顶了回去。局面暂时陷入僵局。双方注意力集中在彼此身上,没有注意到,一道黑影悄悄潜回了这里。

    红袖建议趁乱救回阿雅,杜远对这女人有些小想法,不忍她再有危险,毕竟刚才那位首席圣殿骑士露了一手,委实惊人。他不清楚雨果已经带着胡盛元飞走了,于是坚持自己去救人,让红袖看好老爷车,理由是一会儿出来跑路,没车可不方便。红袖勉强点头同意,看着杜远闪回庄园的背影,手无意中放在这英俊小伙刚刚坐过的皮椅上,指尖传来余温。寂寞多年的芳心,撕开一条微小的裂缝。

    庄园内部已经来了一遭,杜远熟门熟路,又从后院的墙角爬上二楼,再避开守卫,逐一搜索,没有。偷偷下到一楼,检查了除餐厅外的其他房间,也没有。他想了想,这里既然是酒庄,一定有十分巨大的酒窖埋在地下,对!一定是这样。他再次仔细搜索,终于在一楼转角处,发现一个通往地下的楼梯,沿着石阶向下,转了两三道弯,眼前豁然开朗。这里全部使用了暖调的led灯,灯温很低,应该是怕影响窖藏室温。十几排巨大的木制酒桶平行排开,隐隐散发着橡木和红酒的混合芬芳。

    在角落里,一扇门敞开着,有人在说法语。杜远蹑手蹑脚摸了过去,听到里面有人道,“……不对,日本女人的腿是弯的。我看这小姑娘是越南人,你看多瘦啊。”另一个人淫邪地笑了,“嘿嘿,管她呢。我有办法让他开口,拿着我的枪。”“喂,上面还打着呢,你也真不挑剔,这么小的鸡排也下得去口?”

    杜远听着不对味,也不再犹豫,左脚跟腱一绷,小腿肌呈拳头状坟起,身形瞬间闪了进去,一名看守已经将西裤褪到脚面,正在松开花裤衩,被杜远右脚跺在背上,登时胸口一闷,眼前一黑,瘫在地上。旁边一位抱着两只短枪,正准备欣赏春宫戏,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吓住,杜远另一条腿凌空扫了过去,在纠丹的加持下,这根腿骨坚硬如铁,凡人撞上,如同遭遇铁棍。“蓬”的一声,又倒下一个。杜远摸了一下两人的鼻息,都还有口气。他这是新养成的规矩,尽量控制对凡人的打击力度,不是十恶不赦之徒,不私设死刑。

    这才抬头去找阿雅,但见她被大字形铐在一张不锈钢长桌上。手脚被钢环锁的紧紧的,咬着牙,满眼的怒火,头发更加蓬乱。见到杜哥哥,终于忍不住流出泪水。杜远也是一阵心酸,暗暗庆幸,亏得回来的及时。以后,永远不让小妹妹单独行动了!

    钥匙在看守身上,杜远打开四只钢环,小哑巴如同被困的野兽,翻身跃起,紧紧搂住他的腰,将面孔埋在杜哥哥的胸膛里,用泪水打湿一片。杜远轻抚她的后背,让颤抖的肩膀慢慢平息,把她抱出门外,放在地上站好,收出一根手指搭在眼皮上,示意阿雅呆在门口别偷看。自己回屋将两名看守抬到桌上,发挥想象力的极致,做了一番手脚。然后转身出门,拉着阿雅的手,向自由奔去。

第五十三章 双重身份

    一楼大厅里,一阵大乱,原来拉巴迪的人马,终于在三名波斯勇士挂彩的代价下,攻进了酒庄。ak的轰鸣在大厅里格外刺耳,不时夹杂着散弹枪的喷射火蛇。另一方护卫们的自动武器都加了消音装置,听起来只有簌簌作响,威力却不小,因为此时转入近战,武器的弹频比威力更重要,更大的弹夹拥有更大的压制性。那些ak是由民版改的,可以三连点射,但不能一梭子打光。相比之下,单位时间的出弹率低于佛朗索瓦的手下。

    杜远带着阿雅冲上楼梯口,发现不住有跳弹飞射过来,暂时不宜冒头,于是停步等待时机。护卫们分成两股,七八个人退往餐厅,躲在石柱后还击。另外十几个人撤到二楼拐弯处,向下夹击。

    拉巴迪勇不可挡,先安排几个壮汉在门厅向上对射,自己率领其余人马追进宽阔的餐厅,准备一举拿下残敌。石柱被打的千疮百孔,石屑飞溅起来,和弹片效果差不了多少。守卫们渐渐不支,商量着突围到二楼与大部队汇合。突然,三四个铁球贴着地面滚了过来,叮叮当当一阵乱响。一名护卫定睛看了一眼,大叫“手雷!”众人向八方扑倒。

    “轰!轰!轰!轰!”餐厅虽然宽阔,对密集的手雷而言,还是不够看。除了两名躲在一根石柱死角的护卫,其他全部被轰成烂布娃娃。几支断手断脚贴在墙面上缓缓向下滑动,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血痕。那两名护卫颤抖着双腿划着十字,感谢上帝的垂青。忽然,身后的石柱抖了一下,慢慢加速跌倒,将两人压在下面,顿时成了肉饼。

    这根石柱,正是首席圣殿骑士用圣光剑切断的那根。现在连续受到四次手雷轰击,终于扛不住了,就此躺下歇息,顺便带走了末席骑士的两名护卫。

    波斯勇士们一阵欢呼,为这伟大的胜利击掌喝彩。拉巴迪却不骄纵,劈掌一挥,众人转身向二楼楼梯口涌去。

    楼上的佛朗索瓦听到轰鸣声,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举着喇叭喊道,“拉巴迪,你太过分了!你会为此付出一切代价!”这威胁貌似毫无效力,波斯勇士的士气正盛,拉巴迪早把自己的大喇叭摔在了院子里。这时大声吼道,“几颗手雷你就尿了?我还有rpg没用呢!”佛朗索瓦看得清楚,火箭筒那么大,这伙人根本没法藏,这话多半是唬人的。他的手下们却吓得够呛,一个个往后瑟缩着,生怕与重武器直接吻上。

    佛朗索瓦见情况危机,只拿眼睛寻找管家的身影。那管家倒也知趣,拨开人群冲到面前,手里举着电话喊道,“先生,阿方斯得手了!”

    楼下也从门外跑进来一名负责压阵的伊朗汉子,也高举着手机,“拉巴迪!拉巴迪!我们的码头公会被阿方斯带人袭击了!您的三个儿子全部牺牲!还有我们的嫂子哈塔米,她也……”拉巴迪眼前发黑,喉头一甜,差点喷出血来,整个大脑袋涨成紫色,十分吓人。

    其他勇士听到这个消息,也像疯了一样,嗷嗷叫唤着,准备杀回城里报仇!拉巴迪强忍悲痛,喝令众人,“卑鄙的仇人就在眼前,阿方斯只是一条土狗!我们杀了佛朗索瓦,就是报仇!”勇士们轰然应声,手中的武器喷出愤怒火舌,向二楼展开最后突袭。

    相反,这个消息给酒庄护卫们带来极大鼓舞,他们士气高涨,打起了反冲锋。两支人马在楼梯上交汇在一齐,子弹轰鸣,血肉横飞,弹夹打光了来不及换,互相抡起来用枪托砸!有人掏出了刀子,有人用拳头和牙齿,场面极度混乱。

    相较之下,论肉搏,波斯勇士更加凶悍,最后保持站立的,只有拉巴迪和三名手下。拉巴迪浑身是血,一步步走上台阶,赤红的双目直直逼视着佛朗索瓦,那名管家想跑,看着主人又不敢跑,真的尿了出来。

    走投无路的胖子,端起手中的猎象枪,扣动扳机——阿巴斯一侧身,子弹击穿了前后两名波斯勇士的胸膛。这枪威力极大,缺点是一次只能上膛一发。现在的场面,二对二。

    这胖子抛掉手中的长枪。缓缓摘下珍爱的银色假发,直接抛在地上。对管家说,“把走廊窗帘拉上。”阿巴斯闻言哈哈大笑,“怎么,不敢面对死亡的恐惧吗?一切都晚了!”佛朗索瓦抖动着下巴上的肥肉,咕噜着,“是的,一切都晚了。我说过,你会后悔的。”管家拖着一道尿痕,走到窗边将窗帘拉起,走廊上顿时昏暗起来。

    阿巴斯毫不在意,从自己腰间拔出一柄波斯弯刀,用手指摩挲着大马士革花纹钢的刃口,“猎豹的牙齿阿,我要让你饱引仇人的鲜血,为我的勇士们,为我的儿子们,也为了美丽的哈塔米……”

    他的话还没说完,被眼前的景象中断,那位光头胖子脸色变得煞白,十分难看,颧骨咯咯暴长,居然从肥厚的双颊突出出来,脚下虚浮,缓缓离开地面,飘荡在半空中,向前伸出一支胳膊,那手上的指甲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滋长着,几秒钟就达到四五公分的长度。

    佛朗索瓦用艰深晦涩的古拉丁语念出一段祷辞,“吾以吾之血之君王之名义命令你,汝为吾之盾,汝为吾之刃,尔是吾以血之契约建立的血仆,答案,自在心中。”这段话甫一念完,楼梯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上,每一滴鲜血都活了起来,它们自动聚到一处,凝成一颗暗红色的晶莹血球,在空中颤动漂移,向拉巴迪袭来。

    拉巴迪彷佛中了魔咒,动也不动,花白头发乍立着,眼睁睁看着血球来到眼前,突然身后仅存的勇士冲了上,将他推开,那血球击在勇士的脸上,嗞啦一声,如同硫酸一般,瞬间腐蚀蔓延,顷刻,就将这名壮汉的血肉蚀尽,只剩一具惨白的骨架,颓然倒地,散落开来。

    那管家也惊呆了,忍不住呼叫,“弗朗索瓦先生!”这声音像是提醒了漂浮的胖子,他猛一转头,以手遥抓,将管家从数米外吸附在掌中,用力一捏,掐断了气管。

    那忠心耿耿的管家,跌落在地上,身体一梗一梗,试图喘息,却徒劳无功,终于两腿一蹬,见了上帝。

    佛朗索瓦转回头面向惊惧的拉巴迪,伸出长舌舔了一下不知何时长出的细长犬牙,狞笑着说,“作为圣殿骑士,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另一重身份。包括你。当然,我不会让你轻易地死去,我要把你变成我的奴仆,任我驱使,在屈辱中永生。你还会每天充满感激地为我擦靴子,因为你是如此的荣幸,成为史上第一位波斯裔的吸血鬼。嘎嘎嘎嘎……”

    拉巴迪听到“吸血鬼”三个字,如中雷击,登时醒悟过来!他暂时放弃了复仇的念头,果断转身向楼下狂奔,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人不与鬼斗,去清真寺找阿訇!

    跑的始终没有飞的快,在门厅里,佛朗索瓦追上了拉巴迪,从后颈一把擒住,这双惨白的胖手格外有力,如同铁钳般卡的死死的。彪悍的拉巴迪无力挣脱,被人一点点将头扭过去,看着那张颧骨高耸的胖脸,慢慢逼近,贴附在他的颈间,缓缓咬下……

    恍惚中,一张张亲人的面庞在拉巴迪眼前叠化闪现,有他的三个儿子,有微笑着的哈塔米,也有追随他在马赛打拼的老部下们。这些人唤醒了他内心的勇气,拉巴迪怒吼一声,将手中的弯刀插入了佛朗索瓦的腹部,刀身齐根没入,直从后背透出!

    他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踉踉跄跄向大门外奔跑,跌倒在一个人的怀中。他虚弱地抬起头,看着那张东方人特有的脸庞,似乎有些熟悉,断断续续地说,“胡,胡博士,你还活着,就好。请完成,你的承诺。我在安拉身边,为你祝福……”

    红袖等的十分焦急,她听到酒庄内枪声大作,还有爆炸声,挂记着队友们的安危。踌躇半晌,决定前往救援。忽然看到杜远和阿雅,共同搀着一个陌生人从矮墙翻了出来。赶紧把车开过去,杜远打开后车厢,将那不明生死的胡须哥塞了进去。二人上车,一摆手,“走小路。去巴黎!”

    车子在乡村公路上疾驰,红袖忍不住问,“那人是谁?我们带着他做什么?”杜远简单解释了一下,“他认得胡盛元,似乎交情还不错,拼了命来救胡哥。我想,胡哥一定不希望他死掉。不过,他被吸血鬼咬了,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裴红袖忍不住叫出声来,“我滴个娘咧,吸血鬼!”阿雅十分好奇,瞪着犹带泪痕的大眼睛,轻声问道,“吸血鬼,是什么鬼?”

第五十四章 挣外快

    马赛向北,既有高速也有国道。为了避开检查站,他们选择了国道。法兰西的国道标识与天朝正好相反,是绿色的,而高速是蓝色的。红袖差一点开错了路,还好杜远认得字,及时做了提醒。这个季节,不是度假结束的日子,所以从黄金海岸向北,畅通无阻。

    虽然没走高速,红袖开的丝毫不慢,反正她心里知道,这车是偷来的,即便被抄牌,也查不到她头上。还是胡盛元的安危更要紧。这敞篷老爷车也算真给力,就是忒费油。才到了阿维尼翁附近,油表警示灯亮了,估计这油箱原本就不是满的。趁着杜远去加油,红袖和阿雅将后车厢的拉巴迪扶了出来,这条马赛之狼,还有一口气,只是似乎对外面的阳光很不适应。皱着眉头,眯着眼睛,满嘴都是胡话,红袖一句也听不懂。摸了摸脑门,非但不烫,反而冰凉。看着他脖子上触目惊心的两只血孔,红袖想起杜远所言,这家伙不会真的变成吸血鬼吧?她隐约觉得,吸血鬼一定不是真的鬼,应该是属于一种变异体质,通过特殊血清的传递,激活了某种隐性基因。这听起来和纠丹之妙有些相似,区别是,纠丹几乎没有副作用。

    这座加油站距离著名的教皇宫只有一河之隔,杜远一边等待加油,一边眺望着河上的断桥,忽然想起了一个著名的典故。他将油箱盖好,忽然发觉自己身上根本没有欧元,心里直埋怨丹老,也不早些说明这次的传送地,让他们措手不及。他把自己的银联专卡拿出来,工作人员接过去看了看,居然刷了。杜远好一阵感叹,现在比之当年,真是越来越方便了。都是托了天朝爆买团之福阿!

    他将车子开回服务区接其他人,红袖见到他,有些忐忑的样子,“你快听听,他都在说些什么?”杜远靠近拉巴迪,静静听了几句,“哦,他要找阿訇。这小城里不知有没有清真寺,这里可是基督教的圣地之一,不晓得现在有没有那么开明,允许异教来眼皮底下分一杯羹。”

    拉巴迪拼命扭头躲闪着阳光,眼睛始终没睁开。杜远有些不祥的预感,这不会是变异的前兆吧?拉着一个预备役吸血鬼到处旅行,可不是什么上佳选择,一不小心,恐怕全车人都要感染了。为了拉巴迪,也为了大家,他又将这条马赛之狼塞进了后备箱,看来,必须优先处理他了。杜远上了车,这回换他来驾驶,其他人并排坐好,把车开进了小城阿维尼翁。

    杜远对红袖说起了刚刚想起的典故,“你看那边河上的断桥,据说数百年前,一位牧童受了神启,将一块成吨重的条石独自举到了河边,奠定了第一块桥基。这一神迹感召了众人,才建起了这座大桥。至于后来怎么断的,我不太清楚,好像是洪水冲的。不过正因为这一神迹,后来才在这里建起了罗马帝国的教皇宫,先后有七位教皇在此居住过,当然现在早就废弃了。这个传说,你怎么想?”杜远原指望红袖从道门角度分析一下,那位牧童有没可能吃了一枚大号纠丹之类的。

    没想到红袖十分惊讶,她把自己的身世又讲了一边给杜远听,上次说起此事,从心、张辽和彼时的小哑巴都在场,唯有杜远不清楚。听到丹老在顺治十七年如何斥水断流,如何救了红袖,又如何震撼了山民,并因此被命名了仙人桥的典故。两厢比较,杜远忽然灵机一动,“丹老说,外貌只是皮囊,想穿哪件穿哪件。那有没有可能,他也是这边传说中的神启牧童呢?听上去和你的故事好接近阿!”红袖歪头想了想,忽然轻笑起来,显然是想起了丹老顽皮的男童模样,“不会了啦,他就算再爱演,也不至于把同样的桥段演两遍。再说,他好像提过,说不同肤色的人,原本不是一个试验场的作品,是合区到一起的,很多较早的试验场已经废了。这话我没完全理解。”来自前清的红袖不懂这些较偏的新生概念,杜远却懂,他陷入了沉思。

    忽然红袖叫了起来,杜远顺着她手指看去,在小城的角落里,一个绿色圆顶矗立在蓝天下,上面还插着一支金色新月。这无须文字招牌,毫无疑问是座清真寺。

    车子一踩油门,七拐八拐,片刻,就来到了门前。这个时间不是祈祷段,门可罗雀。大家又将拉巴迪搀了出来,架进了寺内,找了个单间密室,把人放平躺好。早有人进去禀告阿訇,没多久,出来一位留着黑须的长者,黑袍白头巾。快步走上前,也不问话,仔细查看了一下拉巴迪的情况,面色十分震惊。他站了起来,对这些东方面孔表示了郑重的感谢。杜远忙问,“他怎么样?还有救吗?是被吸血鬼咬了。”

    阿訇点点头,想了想,又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一本古朴的经书,对杜远说,“你们把他暂时留在这里吧。只要头枕着古兰经,他就可以继续做人。如果再跟你们旅行,恐怕只能做魔鬼了。”杜远松了一口气,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这里看上去也比较安全,于是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听从阿訇的建议,将拉巴迪独自留在了寺内。

    老爷车再次上路,气氛暂时轻松了一些。沿途风光不错,民风也好。越是小城镇,居民越是可爱。经常有偶遇的司机,对他们主动打招呼,也主动让路,红袖很喜欢这个国度,觉得比天朝少了很多你争我抢的浮躁气息。杜远提前打了预防针,“到了巴黎,你就不这么想了。全世界大城市都一样冷漠自私。”红袖不肯信。阿雅渐渐恢复了精神,也开始好奇地观察起来。

    这一路,开了足足八个小时,终于,到达了古老的巴黎。

    说巴黎古老,红袖原本不太服气,天朝那么多历史悠久的城市,巴黎有什么特别的?进了市区,她终于认同了这个说法。这里的建筑,大多拥有一二百年的历史,楼层不高,两三层的样子,建材以石料为主。有些建筑残破了,或者根本立不住了,也不全拆。市政部门规定,必须保留沿街的一面老墙原貌,在后面建起的新建筑,也不准高于老墙的高度。这样一来,大大延长了整个城市的历史风貌。实在值得学习。

    街道大多以方石铺就,很窄很拥挤。市民们开的车也因此选择小款的多,方便随时停靠。阿雅根据罗盘的指示,将车子引导到一处高地上,指着五百米外一处高大的白色建筑说,“就是那里,目标没有动。”

    红袖见了,有些惊讶,“这宫殿真漂亮!”杜远纠正她,“是教堂,圣心教堂,天主教徒的大庙。”众人好不容易找到停车位,下了车,在蒙马特高地拥挤的人群中穿行,向着圣心教堂靠拢。离的近了,杜远停住脚步,“现在教堂里的游客太多,我们恐怕没法行动。一不小心,就惊世骇俗了。不如等到天黑再动手,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了。”红袖抬眼望了望天,才下午三四点钟,“那我们现在干什么?”杜远歪嘴一笑,“我们赚点零花钱。”

    他指着高地周围的一些画摊说,“看到那些街头艺术家没?我当年在学校假期里,也跑来这里练过摊,给人画像赚钱。”红袖上下打量了一下杜远,像重新认识这个人似的,“你到底以什么为生?来丹园之前,是做什么的?”“呵呵,我学美术的,搞油画一直没出头,改行做了数码艺术的概念设定。哦,意思就是,可以凭想象力随便画挣一份工资。”阿雅好奇地跑去看那些画像的人,又跑回来问,“这活,挣的多吗?”杜远苦笑了一下,“和农民一样,看天吃饭。巴黎爱下雨,生意会受影响。有时还没一张画完,顾客跑去躲雨,再就不回来了,白忙活一场。倒是有个活计来钱快——”

    他也不多说,直接走到一家东方小店门口,和越南老板佘了一支毛笔,一瓶墨水,和一沓草纸。直接在店门口旁边寻了块干净空地坐下。将毛笔吸饱,写了一张中英法三语的广告“中文名书法大师”!又在旁边画了一只熊猫做装饰。让阿雅把这张纸贴在他身后的墙上。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没多久,杜远面前排了好长一个队,以孩子居多,也有很多成人。看宽肥的体态,再听口音,可以轻易分辨出,这是一个美国旅行团。红袖牵着阿雅伸着脖子,想看看杜远如何表演。只见他抬头问第一个少年,what’syourname?steven?ok!挥毫疾书,写下三个歪歪扭扭的毛笔字“屎地闻”,十欧元拿走不谢,下一个——你叫什么,trish?ok,再次写下“吹稀”,十欧元拿走不谢,下一个……没几分钟,欢天喜地的美国游客们,各自捧着未干的“要汗逊、不浪、弥勒、肿死、翠喜、暗的深”跑开,留下了大把的钞票。其中有的人,直接拐进了纹身店,把手里“神秘美丽的姓名符号”纹在了自己身上。

第五十五章 笑里藏刀

    杜远让阿雅取走两张钞票,还给越南老板不用找了。红袖忍不住嘲笑他的书法,实在对不起五千年文化。杜远干脆让他来写,红袖也不含糊,提笔就来——别说,这来自顺治年间的“豆腐西施”就是不一样,一手漂亮的柳体十分提气,还都是繁体中文,原汁原味。顿时,生意更加好了,不少异国男青年见了红袖俏丽的模样,也加入了等待的队伍。生意又翻了一倍,阿雅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购买更多的草纸。

    天色不知不觉暗了下来,游客渐渐稀少。杜远买来三个“尅粑粑”,喊着“散了,散了。”帮红袖收了摊。阿雅没吃过这东西,接过来就咬,满嘴是油。红袖也取过一只,翻来覆去瞧了瞧,小小咬了一口,“这不就是土耳其肉夹馍吗?天朝也有的,只是这个面饼更硬些。”

    杜远只顾数钱,没在意她们的反应,“五百七、五百八、五百九——哇噻,五百九十欧耶!这尼玛折合天朝币多少?现在的汇率比以前少了……那也差不多四千多,零钱暂时够花了。不够再刷我的银联,嘿嘿嘿。”红袖见不得他的贪财样,啐了一口,“缺钱跟我说,好歹也是清溪水板的女老板,这些年有些家底。”杜远两眼放光,“真的吗?太好了。你先留着,过门时当嫁妆。”红袖想拿肉夹馍砸他,看了看,还是别浪费粮食。随手把剩下的都给了日渐丰腴的阿雅。

    圣心教堂暮钟敲响,这钟声格外雄浑,从蒙马特高地上远远波动开来,整个巴黎城清晰可闻。从音量和音质上判断,这口钟,一定是个大家伙。

    三人精神一振,检查了一下周身,准备出发,杜远知道阿雅学的一本道,仅限于制符一术,没有攻击性。有心让她留守,又想起在酒庄的遭遇,一时拿不定主意。红袖明白他的想法,“你一个人先进去,别急着动手,摸清环境,回来再一齐商量。我们在外面等着。”如此善解人意,让杜远心生温暖,立刻点了点头,“就这么办!”

    一直目送杜远进了教堂,裴红袖转回身看着阿雅,摸了摸她的乱发,“你练过功夫之类的吗?”阿雅摇了摇头。“那你有什么防身法器吗?”红袖知道她仅仅是身体机能提高了,如果没有一些实战经验,终归还是会吃亏。阿雅从锦囊中取出一直大弹弓来向红袖显摆,面有得意之色。这东西杜远见过一次,红袖却没见过,十分惊讶,“丹老送给你的?”阿雅摇摇头,“不,我用了好几年了。在山里打松鸡,射林蛙。”“哦?可惜不是法器,临敌帮助有限。给我看看准头。”

    阿雅立刻寻来一颗石子,也没见瞄准,向空中飞速一拉一放,一只小小的蝙蝠应声栽落。她自己也吃了一惊,自打纠丹炼体后,还是第一次施放弹弓,还没发力,就将牛筋拉到了极致,六感也格外清明,完全不受夜晚的阻碍。她心中十分高兴。

    红袖笑了,“不错,多找几颗石子带在身边。非要出手时,尽量用它远距离攻击,避免近战,明白了吗?”阿雅点点头,开始四下搜寻合适的石子。

    杜远顺利溜进了教堂,修士们都在吃晚餐,只有少数几位忙着清理和打扫。大喵天师所传的孤云步派上了用场,只见杜远落足无声无息,似烟云袅形,沿着墙根的阴暗角落,走走停停,避开所有耳目,来到了后堂。在这里,他听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男中音,“主教大人,您亲自带我参观,令我十分感动。圣心果然是人类建筑史上不可多得的精华,和圣母院以及里昂大教堂相比,也毫不逊色。只是,我有一事不解。雨果大人将我带来此处,说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协助,他现在去了哪里?您是否了解这件事情的原委?”杜远意识到这是胡盛元的声音,在马赛郊区的酒庄,他听过这位胡哥**语,嗓音柔和,极富磁性。虽然听到首席圣殿骑士暂时不在,可还有一位敌友不明的“主教大人”在此,他不敢造次,急忙飘到远远一座神像背后,屏息静听。

    “胡博士,我十分理解您的困惑。其实,我们还没参观到最重要的部分。这个环节,也是雨果安排的。只有充分了解圣心的秘密,你才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回答的人,一身白色长袍,戴着圆顶白帽,六十岁上下的年纪,样貌十分和蔼。胡盛元不好拒绝,只有跟着他继续在空荡的圣心大教堂里游览。

    二人走入一个塔楼,沿着旋梯走了十来圈,来到了塔楼顶部的开放式石亭,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巴黎。此刻四下无人,夜晚的凉风吹拂着两人的衣角,主教大人指着下面教堂正门的拱顶,问道,“您看到了什么?”胡盛元沿着手指方向望去,两尊高大的骑士雕像无声地矗立在拱顶上,在射灯的照耀下,反着铜锈的绿色光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法兰西两位前世伟人,路易九世和贞德。”

    “完全正确。但是您可知道,历史上的灿烂星辰如此繁多,我们为何把这二人立于此处?”胡盛元摇了摇头。主教大人继续说,“因为,他们都是圣殿骑士会的成员,而且他们都做成了一件事,那就是——护佑圣心。”

    “主教大人,您所说的圣心,是指这座圣心大教堂吗?”

    “不。圣心不是一个虚拟名词,真的有实体存在。而且,它是活的。”

    “……”胡盛元巨大的好奇心,被理智压住,他不想听到太多不属于自己的秘密,因为他还不清楚这些秘密带来的后果,自己需要付出多大代价。

    主教见他没追问,继续诱导,“你看这里的地势,按照神秘的东方风水理论,如何诠释?”

    蒙马特高地像矗立在繁华的市区中,周围灯火环绕,人烟密集。十几条放射状的街道从这里发散开去,通联九渠,将高地勾画成一个太阳般的中心区域。胡盛元环顾了一圈,微阖双目,释放出浩浩荡荡的神识,向八方波动,覆盖了整个高地。教堂周遭的黑暗角落,同时传来几声低低的惊诧。显然,已经惊动了暗中巡逻的一众护卫高手。

    主教并不阻拦,只是微笑着等待。良久,胡盛元缓缓收回神识,睁开双眼,对主教微微颔首,“此处并非风水宝地,而且隐隐有大凶之兆。当初在此建造教堂,不知缘何考量?”

    “这话怎么说?”主教很有兴趣。

    “鉴于我们使用的沟通语言是法语,缺乏对应的精准词汇,我就不从阴阳理学的角度和您详细分析了。这座蒙马特高地,临风远水,四面无遮,是之为绝地。我想,主教大人一定也理解磁场学说,教堂的正下方,磁力线向心扭曲,被无名物质不断牵引,虽有人为镇压痕迹,仍不能阻挡它的凶威。我猜想,这座教堂,并非为普通信徒祈祷而建,圣殿骑士会常驻这里,也绝非偶然。”

    主教心悦诚服,“东方的玄学,果然是窥视宇宙奥妙的好工具。实不相瞒,这座教堂不是教堂,它仅仅是一个门房。看守着一扇极其重要的大门,而这扇门,就在我们脚下,蒙马特高地的山体中。借助主的神圣,没人敢在教堂附近大兴土木,间接确保了这扇门百年安全。”

    该来的迟早都要来,胡盛元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个秘密,所幸放开了,只听主教怎么说。“胡博士,我们请你来,与这扇门有关。我知道,您与住在马赛的波斯后裔有一场约定好的交易,你的筹码是什么,我并不清楚。他们的筹码,是一块圣石。而这块石头,正是从圣心教堂地下盗走的重要基石,少了这一块,那扇门失去稳定,产生剧烈波动。以至于您释放神识就可以轻易察觉到它的存在。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我们不仅仅担心这个百年秘密的流失,更担心这扇门因此彻底关闭,从此失去与圣心沟通的唯一渠道。”

    胡盛元胸中各种念头起伏,把这番话梳理了一遍,“马赛的波斯后裔,在法兰西并非是骑士会的对手,你们何不直接向他们出手?我和他们的交易尚未达成,可以放弃。”

    “不。问题就在这里。我对盗贼并不感兴趣,我对最终需求者更感兴趣。在上一次与圣心的直接沟通中,它明确指示,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神秘组织,正在大量收集圣石,目的不明。圣心要求我们找到并解散这个组织,拿回所有圣石。”这话表面很客气,“找到并解散这个神秘组织”,其实就是“铲除丹园一脉”的意思,精如胡哥,焉能不明?胡盛元没有想到,千辛万苦在波斯人那里寻来的“补天”线索,反而给自己和丹园招来强大的新对手。现在,不仅仅是天朝传统道门,连西方教团都盯上了丹园。以后的日子,怕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第五十六章 读心

    马赛郊区的酒庄里,佛朗索瓦已从吸血鬼状态复原,望着一片狼藉的地面和横七竖八的尸体,他从咽气的管家手中拾起手机,回拨了第一个号码,“阿方斯,马上带人来酒庄。”

    大约四十分钟后,几辆轿车开进了院子。阿方斯身材不高,脸上棱角分明,一只鹰钩鼻子十分突出。他扫了一眼满是弹孔的墙壁,熟练吩咐手下打扫战场,把尸体处理干净,不要留下痕迹。

    自己走进酒庄,佛朗索瓦早已等在门口,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两人左右左连贴了三下脸,撮唇吱吱有声,显是极为亲近。

    “我最骄傲的雄鹰,干得漂亮!你真该见见马赛之狼听到自己老巢被毁时的样子,哈哈哈哈——”

    阿方斯不动声色,“先生,我这趟还有个收获。”他打开手中一只黑天鹅绒袋子,露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在污浊的包浆下,几道绿色微光徘徊流转,十分诡异。“在码头公会的密室里,拉巴迪的妻子身上找到的。当然,她不肯老老实实交出来,因此丢掉了性命。”

    佛朗索瓦眼睛一亮,双手微颤,小心翼翼捧起这块石头,看了又看,“这就是圣殿骑士会遗失的圣石?好!好!非常好!看来,我这位新晋末席,又要向上晋升了。阿方斯,你真是我的天使阿,这个酒庄,以后就是你的了,让人好好打理一下。你本人,挑选几名强者,跟我去一趟巴黎。对,就现在,马上。”

    巴黎,蒙马特高地,圣心教堂角楼石亭。

    胡盛元对主教大人一拱手,“我想,您找错了目标。我在天朝,隶属正一道派门下,世俗身份呢,是一位普通珠宝玉石专家。和您所言的‘神秘组织’毫无干连。马赛的波斯后裔确实想和我做一笔交易,我还没见到货,就被佛朗索瓦先生半路‘请’到了他的酒庄,后来您也清楚,雨果大人又把我带到了这里。时间已经耽搁了不少,我的世俗生意还需要打理,如果您允许,我们就此告别吧。非常感谢您的导览,至于什么圣石、圣门、圣心之类的,我一句也没记住,自然也不会再向任何人提起。您看如何?”

    主教掩饰不住脸上深深的失望,淡淡地说,“尊敬的胡博士,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圣心的旨意,无人可以拒绝。你以为,我把你请到这里,只为了欣赏巴黎的夜色?”说话的同时,他的手在亭柱上轻按了一下。

    胡盛元惊觉不妙,脚下隆隆震动,尚未看清机关,自己已然猛然坠入了一条狭窄的滑道,先是垂直坠落,后又左右倾斜,曲曲折折,像坐过山车一样。几秒钟后,他滑入了一间地下大厅。在那里,首席圣殿骑士雨果大人,绷着长矛般笔直的身躯,背着手站在中央,正用灰色的瞳孔紧紧盯着他。

    “看来,胡博士与贝朗特主教谈的并不愉快。那么,我们换一种交谈方式。”在两侧火炬跳跃的暖光下,雨果的脸忽明忽暗。他抬起背后的一只手,吟唱了一句晦涩短语,那手指尖上吐出一根细细的白芒,像一束晶亮的蚕丝,直扑胡盛元。这位胡博士终于被迫出手,露出三件套西装下,那颗永驻道门的心。只见他不躲不闪,扬手一抓,在距离白芒尖端一米处改变了对方来势,随着腰部左转,胳膊顺势甩出,那白芒的轨迹由直线转为曲线,向左侧的一具全钢骑士护甲缠绕过去。一圈、两圈……直到第三圈,白芒瞬息闪了一下,自行消亡。那具全身盔甲上,出现了三道深深的烙印,其中一只袖甲直接被截断,掉落地面,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雨果大人心存试探,让胡盛元露出了本体道法,只是他仍然没有看明白,这一抓一甩属于哪一类“魔法”。大厅里没有未知的元素波动,除了自己的圣光绦残影。他不动声色,发起了第二轮吟唱,那掌缘吐出的白芒,有宽皮腰带粗细,蛇形甩了过来,直向对手身上缠去。他无意夺人性命,想让对手吃些苦头,再慢慢逼问口供。

    胡盛元从容依旧,将双足抓紧地面,从足跟向上翻出一个骨浪,全身关节卡拉卡拉作响。将手臂向右一甩,还是一个送客的姿势。说来也邪,那白芒言听计从,乖乖顺着他的手势向右偏离扑击轨迹,彷佛一下失去了目标,直甩到右边石墙之上,光泽闪耀过后,岩石几近融化,表面留下一片黑亮的熔岩晶体。

    这样被动拆招不是长久之计,胡盛元动了心思,判断出这位首席圣殿骑士暂时没有杀意,趁早溜走才是正解。于是展开身法,在大厅内沿着四壁游走,一边提防敌人的攻击,一边寻找出口。堪堪游走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雨果大人也没动,只是似笑非笑地拿目光追着他看。胡盛元有些失望,因为这里,根本没有出口。至少没有正常的出口。他抬头看了看头顶自己坠落的滑道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闭合起来,一眼看去,满满的全是巨石。

    雨果轻蔑地轻轻摇了摇头,走到大厅中间唯一的一座石台上,将一柄黑色铁十字架逆时针旋转两圈,那圆形石台轰然震颤两秒,开始向下有规则地“塌陷”。一层一层,一层又一层,十几层环形阶梯下,一道纵深楼梯赫然出现在大厅中间。

    “这是你唯一的出路。跟我走吧,请放心,我不会偷袭你。当然,你在我身后也不要有不切实际的想法。”说完,他自顾下了台阶,走向幽暗深邃的地下深处。

    胡盛元趁机整理了一下领带,无论何时,仪表不能乱。他再次环顾四周,确认并无其他出口,狠了一下心,跟着前者向地下深处行去。

    这隧道越下越宽阔,约合两百米纵深后,转为直行,和外面石厅不同,这里没用火炬,沿途都有电控长明灯,可能是隧道里缺氧的缘故吧?胡盛元边走边分析着,他估计——此时已经深入到蒙马特高地的垂直腹心地带。这绝非是要带我出去。既然来了,暂且静观其变吧。

    前方出现两名黑袍修士,并肩站立,一动不动。兜帽遮住了上半截脸,看不清长相。雨果大人在手中凝聚出一团洁白的圣光,举起来示意了一下。两名修士左右一分,打开了一道厚重石门。

    顿时,绿光大盛,将所有人都染成了木精灵的肤色。内里的景象,令胡盛元惊讶不已,这间石室约二十米高,四十米宽,正中“摆放”着一块直径十米的巨岩,粗粝的表面下,无数绿色流光闪烁游走,如同有生命的活物。最奇的是,依稀传来“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平稳、缓慢而又富有节奏,持续冲击着胡盛元的耳鼓。不知不觉中,他的心跳节奏也被渐渐同步。

    如果杜远在此,一定会大叫出声,“哇,好大一块萤石阿!”然后左顾右盼寻找天池大头怪兄弟的踪影。如果红袖在此,一定会失声惊呼,“这不是‘补天’吗?丹老,这么大一块总该够用了吧!”可惜他俩都不在场,只有胡盛元一个人痴痴地站在“圣心”面前,如同醉了一般,说不出话来。

    忽然,一丝神念传达到他的脑海中,没有具体的语言,可是清晰无比,“你是东方道门的,又不全是,你有双重身份。你第二身份的领导者,和所有人类都不同,他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滞留这里是个错误,迟早会被管理者纠正。如果你继续追随他,是更大的错误,也会被系统强制纠正。”

    “你是谁?你在哪里?你在说什么?”这三个问号,是胡盛元此刻下意识的内心独白。却被那丝神念准确地捕捉到,“我是谁,你不会懂。我就在你眼前。我说的你迟早会明白,希望是早不是迟。我已经知道了你的来历,你可以走了。回去带个话,就说——别闹了,赶紧归位。不属于他的东西,我会派人去取。”

    胡盛元想问给谁带话,那巨大的“圣心”似乎累了,开始休眠,心跳声慢了下来,脱离了他们共同的节奏。也切断了那丝神念与他精神层面的沟通。

    雨果彷佛也接收到了指示,点了点头,转身对胡盛元做了个向后请的手势,客客气气地将他送了出来。至少比来的时候,客气多了。

    杜远失去了目标,拿出阿雅的罗盘,发现指针转个不停,就是不肯停下来。他想冲上去揪住主教问个究竟,可是想起红袖的殷殷嘱托,又缩了回来。这地方藏龙卧虎,尽量不要轻举妄动。他开始缓缓后退,潜伏出了教堂,向出发地点奔去。

    红袖见到他第一句话,“你感觉到了吗,不久前,胡哥的神识在那边塔楼上释放出来,覆盖了好大一片。”杜远点点头,“看来至少他身体没事。我一直跟着他和一位主教,可是后来,跟丢了……”

    红袖没有接他的话,拿眼睛望着他身后的远处,一个劲儿地拿拳头敲他的胸,“出来了,出来了!快看,是胡哥!”

第五十七章 惊世骇俗

    胡盛元不敢相信,如此轻易释放了自己。他缓步出了圣心教堂的大门,首席圣殿骑士雨果和贝特朗主教站在院子里目送着他的背影。他可以清晰感觉到背后这两道目光的犀利,不知道他们打的什么主意。得赶紧回丹园,向丹老回报。

    夜色正浓,胡盛元一个人下了蒙马特高地,思索着去哪一个隐蔽地点,启动瞬移工具。远处吊着他的三位丹园同门也是一般考量,觉得此处不够安全,保不齐修士们用什么手段盯梢,也不急上前相聚,只是远远跟着。

    这位胡博士,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沿奥斯曼大街行驶,途径老佛爷总店、巴黎春天一号店等地段。这国家与天朝不同,月亮还没升到高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商店全部打烊,只有夜行的车辆往来穿梭。忽然,前方人声鼎沸,黑压压一大群人从街角转了过来,一眼看不到尾。他们情绪激动,喊着口号,有些下巴上蒙着手绢的年青人,手里还举着火把。司机急忙踩停了车,大声抱怨这些示威游行的家伙,整天影响他做生意。

    胡盛元刚想让他掉头换条路,身后传来警笛声,大批警车一字排开,荷枪实弹的警员们举着防暴盾牌,堵住了回路。实在是不巧。他递给司机几张钞票,自己也下了车,准备穿过示威人群从另一边出去。

    身后的警车喇叭响了,“所有人注意,你们现在已经脱离了规定路线。请马上回头,穿过第八区,沿塞纳河向东走!另外,你们的时间也不对,请明早九点再出来,现在请马上回家睡觉!”人群中一些人迟疑了一下,更多的人大声抗议着,大家又继续唱着高昂的歌曲,向警车迎面走去。

    声音太杂,也没见什么标语和条幅,胡盛元抓住一位青年的胳膊,“今天什么主题?医疗?社会保险?还是同性恋?”那青年甩开他的手,“哪里来的傻缺,你才同性恋呢。今天我们所有阿拉伯裔的人民,向政府抗议族群抹黑!顺便要求,删除公共场所不准女性戴面纱的可耻法规!”胡博士笑了,左右看了看,人群中确实有少部分女性,蒙着传统面纱,也激动地喊着什么。这种新鲜事,他不想参合进来。在拥挤的人群中,继续侧身逆行。

    人群的前方,已经和警戒线形成对峙,双方互不相让。阿族群众破口大骂,竭尽侮辱之能事,警员们严阵以待,所幸并没有肢体冲突。

    一个意外的情况,打乱了这个局面。在人群的后方,突然响起了枪声!

    人群转入惊慌,后队冲向前队,又将前队推向警戒线上。警员们也听到了枪声,神经顿时紧张起来。法国不是美国,虽然允许有限地买卖枪支,但极少发生当街枪案。两支队伍迎面撞击在一处,场面瞬间转入失控状态。

    胡盛元十分诧异,他用力挤到街边的廊柱下,半掩着身躯,向队尾观望。枪声还在持续,是手枪,射击的节奏没有规律,有时一枪,有时连续两枪,有时又暂停一下,似乎总瞄不准目标的样子。可以确定的是,枪声越来越近,向这边追来。

    人群忽然爆发出一阵惊恐的嚎叫,只见两个血红的鬼影,凌空飞跃过来,他们一前一后,似乎正在相互追逐,遇到人群堵路,他们直接飞上街边的建筑,在屋檐和矮墙上纵跃。一辆轿车跟着追到,车上一名鹰鼻男子,举着枪,不停向其中一个鬼影射击。车子被人群阻住,这男子被迫跳下车,沿着人群自动分开的裂缝,追逐而来。

    最令人震惊的,还是那两只大鬼。前面一只光头肥鬼,满脸是血,样子有些狼狈;后面一只胡须鬼,满身是血,看上去更惨,但动作龙精虎猛,一边躲避着地面上射来的子弹,一边持续向前者发动扑击。

    恐惧使人迸发出巨大的力量,人群已经冲破了防线,警员们被推到街道两边。他们也顾不得地面上奔走的人群,全部抬头仰望者魔鬼们。这定义并非没有道理,正常人谁能飞的那么轻盈那么高?还有他们的面相,全都颧骨高耸,眼珠血红,十根指甲长长,两颗犬牙尖尖。天哪,太惊悚了!带队的警长忘了发布指挥命令,和其他警员一样,只是张着大嘴,仰着头看着。

    胡盛元忍不住轻呼,“佛朗索瓦!拉巴迪!”现场,只有他同时认出了两只大鬼。他原本和马赛之狼拉巴迪约好,在码头公会进行一场秘密交易,没想到被圣殿末席骑士佛朗索瓦截胡,才有了巴黎之行。

    离开马赛酒庄时,在直升飞机上,他听到管家向佛朗索瓦汇报拉巴迪来救他的消息。也知道佛朗索瓦奉雨果大人之命要来巴黎,只是万万没想到,他们以这种方式出现在这里。按照道门的规矩来看,实在是过于“惊世骇俗了”。

    拉巴迪终于从身后扑倒了佛朗索瓦,两人从空中双双坠下,落在在人群之中。众人瞬间闪开一道大圆圈,生怕离的太近。卡巴迪的大手卡在佛朗索瓦脖颈上,指甲深深陷入肉中。那胖子似乎已经力竭,面目狰狞扭曲,想脱离桎梏又无法达成,颧骨不断缩小,尖牙也收了回去,面容渐渐蜕变成正常人的样子。危急关头,那名鹰鼻男子终于拨开人群赶到,在五米左右的近距离,举枪瞄准阿巴迪的后心,扣动了扳机!

    在旁观者的惊呼声中,子弹没有按原定轨迹射中心脏,而是沿着一个无法解释的弧形轨迹向右偏离,穿透了阿巴迪的肺部,将右胸射出了一个大洞,前后通透。这条马赛之狼,当街栽倒。没人注意到,街边的廊柱后,正在收法喘息的胡盛元。

    被压在下面的大鬼,已经彻底变成一位普通秃头大胖子。他勉力推开身上的索命鬼,坐起身,向鹰鼻男子苦笑了一下,“亲爱的阿方斯,你真是我的天使。”

    阿方斯扶起佛朗索瓦,快步向停车的方向转回,在警员们大梦初醒前,驾车离开了现场。

    裴红袖看到胡盛元叫了出租车,立刻转回高地取“自己的”敞篷老爷车,三人一路跟着胡哥,直到被警方隔离在大街的另一边。他们用罗盘锁定胡哥的位置,从另一条路南行,转到了阿方斯的车子刚刚离开的街口。一眼看到,他们的胡哥正抱着一个尸体向这个方向奔来。红袖大声召唤,胡盛元见了,十分惊喜。杜远赶紧跳下,打开后备箱,帮他将尸体放在后备箱里。三个大人挤进前排的通座,阿雅蜷缩着坐进后面窄窄的随身行李位。老爷车嘶吼着,油门踩到最深,向巴黎郊外驶去——

    一个小时后,明月当空。寂静的枫丹白露森林里,一位女子划亮了一根火柴。随着啵的一声轻响,整车人瞬间消失无影踪。

    “已经是第三辆了。这瞬移垃圾场越来越像报废车场。你们不能站着回来么?屁股非要坐在车里?”丹园里,丹老嘟囔着,粉嫩的小手下意识地抚摸着光滑无比的下巴,似乎那里曾经有过旺盛的胡须。

    别人没吱声,胡盛元笑了一下,“抱歉阿,是我给大家添麻烦了。”他打开后备箱,抱出阿巴迪的尸体。丹老的眼睛顿时瞪的溜圆,“什么意思?又带新人回来了?我看看……哎呦喂,出息了你们,死人也不放过。这货胸前一个洞,肺都顶烂了,还有什么用?”

    胡盛元正色说道,“丹老,这人为了救我,挨了一枪。我不忍任其横尸街头,所以带了回来。改日再出任务,我会寻个地方把他埋了,也算朋友一场。”杜远凑了上来,“且慢,你可能不知道,阿巴迪在酒庄已经被身为吸血鬼的佛朗索瓦咬过一口,按照传说,他可能也会变成吸血鬼。那么,恐怕很难死呢。”

    在通往巴黎郊区的路上,胡盛元已经认识了杜远和阿雅,此刻听他这么说,吃了一惊,看向红袖,红袖也点了点头。再查看怀中“尸体”的脖子,果然有两个深深的牙孔,已经凝固成暗红的血点。

    丹老搓着小手走上前,“有意思,越来越好玩了。吸血鬼这东西,可不是这世界的原始设定,纯粹是人类自身进化出来的变异品种,一般而言,会被上界用阳光抹杀。不过,咱们这里没有太阳,只有虚拟的恒定光,想来正是它的天堂。”他对着拉巴迪左看右看,还拿手指在胸前的洞里戳了戳,这种恶趣味让弟子们十分不适。

    “好吧。”丹老一摆手,“既然肯舍命救我丹园传人,也算符合了本门‘我为人人’的筛选原则,那就干脆,把他也划入丹园传人。”

    胡盛元又惊又喜,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您是说,他还有救?”

第五十八章 杯中酒

    众人回到丹园小楼,丹老吩咐红袖去厨房准备可口饭食,说材料他都备好了,就等厨师回来呢。红袖嘟了嘟嘴,抱怨也不让人家歇息,还是扭身进了厨房。越发乖巧的阿雅,也跟了进去,主动要求打个下手。

    胡盛元将拉巴迪轻轻放在二楼卧室的木床上,恭请丹老整治。杜远也好奇地进来看热闹。丹老从怀中取出一枚青青的纠丹,没有塞进拉巴迪紧闭的口中,而是直接投进了胸前血肉模糊的大洞!

    那些翻卷的血肉,一触碰到纠丹,立刻活转过来,生出无数细密的触丝,将纠丹层层包裹。那果子也顺势消融,将一丝丝充满植物生机的青绿色,渗透到触丝中,反向侵食。拉巴迪全身散发出蒙蒙的绿色光辉,胸膛已经完全愈合,连血污都消失不见。他依旧双眼紧闭,上半身略微向上拱起,接着,全身都漂浮起来,骨节咔咔作响,肌肉以肉眼可见速度迅速生长着,原本就十分健壮的身躯,顿时成了健美先生。

    这纠丹,大家都吃过。可是谁也没见过吃完什么样,都是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忍受着痛苦的炼体折磨。眼下的拉巴斯,形同死尸,倒似完全不觉疼痛,让杜远和胡盛元十分羡慕。

    忽然,一个赤身**的虚幻轮廓,从这具身体中抽离了出来,向虚空中一荡,倏然不见了。胡哥与阿杜相视一望,满眼都是惊诧,异口同声道,“去书房了!”

    又过了一会儿,和离开一样突然,那**的灵魂从虚空中倏然落下,回归本体。拉巴迪的身躯从漂浮状态中断,直接落在床板上,发出砰的一声,不但吓了大家一跳,把他自己的也惊醒了!

    拉巴迪猛然坐起身躯,张皇无措地看着众人,迟疑了一下,确定眼前的一切不是幻影。终于张开口,对着胡盛元道,“……胡博士,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救了我吗?我的脑袋里,刚刚被硬塞进一本书,我最讨厌看书,所以我根本没看。可是内容我都记住了,好像是,魔法书?”他说的依然是法语,丹老听了,转身下楼,直奔厨房。

    胡盛元走到床边,将拉巴迪搀扶起来,让他自己试着走几步。拉巴迪猛一抬腿,身体失控,直接跃起,头撞到了天花板,又落了回来。杜远哈哈大笑,忍不住鼓掌说道,“恭喜你,欢迎加入丹园。”

    胡盛元也上前拍了拍拉巴迪的肩膀,含笑道,“师弟,走,下楼去用餐。”拉巴迪不明白何来“师弟”,对“用餐”倒是理解,糊里糊涂跟着大家,来到了一楼餐厅。

    红袖果然不负丹园第一名厨之称,准备了四道天朝传统清真大菜,黄焖子姜野兔、白炒三七花田鸡、羊肝排叉和油爆肚仁它似蜜,每只盘子都有二尺长的直径。显然是照顾到这位法籍波斯后裔新人的饮食习惯。大家分头落座,丹老举起酒杯,“拉巴迪,你一定有很多问题,我们干了这杯,边吃边谈。”拉巴迪不知道这位可爱的东方“小朋友”在说些什么,只对他低沉苍老的嗓音十分诧异。见他举杯,看了看胡盛元鼓励的目光,也不含糊,自己也举了起来,一饮而尽。这果子酒异常甘美,拉巴迪只觉得脑海中嗡一声,似乎开了一扇窗户,无数七彩的光线射了进来,将脑中照耀得雪亮。不光是他,在座的丹园传人,在干杯之后,都产生了同样的幻觉,场面一时静了下来。

    大概过了一分钟,丹老亲自拿起酒瓶,跳着脚给大家再次满上,然后坐回自己的位置,也不再劝酒,只是捉起筷子说,“吃菜,吃菜!红袖万岁,阿雅万岁!”自己抢先向野兔肉发起进攻。

    说来也奇,拉巴迪完全听懂了这句天朝语言,直接用手抓起一块羊肝,慢慢咀嚼,然后又突然停下,眼神中露出不可思议之色,紧接着越吃越快,仿佛尝到了世上最鲜美的佳肴。红袖对他的表现十分满意,对厨师的最高赞许就是埋头狂吃。她轻笑道,“拉师弟,慢着点,别噎着。”拉巴迪抬头看着她的眼睛,连连摆手,“不会,不会!我嘴大喉咙粗,从小没噎过。谢谢你。”这句天朝话说的字正腔圆,把众人弄惊了。拉巴迪觉察气氛不对,看了看大家,突然吐出口中的田鸡骨头,指着自己的舌头结结巴巴地说,“……天哪,我,我学会了你们的语言,我是天才吗?不,这一定也是魔法!好的魔法!”

    丹老这才拿起杯子,自顾自地慢慢噙了一口,说道,“何止天朝语。我宣布,从今以后,丹园可以讲任意已知的人类语言,取消天朝语作为官方唯一指定用语的地位。嘿嘿,反正你们都听得懂,也都会讲。”

    胡盛元第一个反应过来,也看看自己杯中的果子酒,叹息道,“唉——早知今天,当初我就不去苦苦学习那可怜的五六门外语了。”红袖也明白了,“丹老,你在酒里下了接引神念?我说你刚才鬼鬼祟祟跑厨房干嘛去呢。”阿雅忽闪着大眼睛没说话,只是眼神变得更加聪慧起来。

    丹老摇摇头,“不算什么接引神念。用这个时代的话说,所有知识都是信息。我只是把人类语言信息集成起来,整合出一个模块,与这瓶酒调和在一起。让你们学习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种充满知识的酒,味道特别甘美,难道你们没发觉吗?”这话讲的轻描淡写,只是掩饰不住他老人家内心的得意。故意举重若轻罢了,要的就是这种高手范儿。

    杜远兴奋地鼓起掌来,“以后再出任务,就算传送到天涯海角也不怕了。”丹老一拍桌案,“没错。而且你们马上有机会用到十三世纪的天朝语、蒙古语、吐蕃语、南诏土话等等。那时你们才会充分精通语言的妙处。”红袖和杜远同时叫道,“可以去救他们了吗?”丹老小手一抬,干了手中酒,“别急,吃完饭再说。你们都忘了这里的时间流速十比一吗?来得及,来得及。”胡盛元不明就里,红袖向他解释,“胡哥,是从心他们,出任务时穿越了。”

    拉巴迪一个人愁眉紧锁,这时开口道,“小丹老大人,看得出,您才是这里的领导。我有些担心,不知当讲不当讲?”丹老听他的天朝语运用自如,很是满意,“姑且说来。”

    “按我们波斯人的传统,你们救了我的生命,我应该用一生来追随你们。但是,您知道的,我的宗教信仰不可改变,如果你们要我加入神秘的东方教门,是万万使不得的。”

    这话说的认真,大家安静下来,一齐看向丹老。

    “无妨。我们丹园一脉,根本不是教门。我们没有信仰的主神,也没有类似宗教活动。我和大家的关系,就像学校里的老师和学生,或者公司里的老板和员工。大家一起出去多做好事就行了,没有别的。”

    这个答案让拉巴迪长出一口气,眉头彻地舒展开来。当即左手一拍大腿,右手伸出大拇指。然后心无旁骛地专心吃喝起来。其他人若有所思,禁不住检视自己入门以来的所作所为,对丹园的神秘使命充满了期许。

    酒足饭饱,盘光碗净。红袖看着桌子忍不住笑道,“不错,这碗都不用洗了。”丹老打了个饱嗝,他小小的男童身躯,吃的却是最多。排第二的是拉巴迪。丹老对这位新晋吃货问,“你在一本道书房,挑了哪一本道法?”

    拉巴迪回了一个更加响亮的饱嗝,“呃!我看到其中一本,书脊上画着一颗狼头,就取了出来。还没等翻开,它就自己钻进了我的脑袋。”看他摇头瞪眼的模样,大家都明白这种感受,一齐笑了。

    众人来到院中试法,拉巴迪蹲下健美的身躯,双手向地一撑,仰天长啸——无比凄厉的嚎叫声让所有人汗毛倒竖。啸声未息,上半身暴涨一轮,筋骨肌肉如同巨灵下凡,将那件胸前破洞的毛衣彻底撑爆!他的头颅变成一只巨大的青狼,眼珠血红,整个人跳将起来,直接越上了十丈高空,复又落在小楼楼顶,踩着飞檐,向山坡下面投射而去——只两个纵跃,就不见了人影。

    没几秒,伴着又一声长嚎,拉巴迪举着一个庞然大物奔了回来,在院门口轰然放下,杜远定睛一看,居然是自己那辆二手泡水破车!这款轿车至少一吨半的重量,他比谁都清楚。在绝对的力量优势面前,他感到自己赖以自豪的身体机能毫无优势可言。

    拉巴迪跳到破车顶上,摆了个狂拽炫酷吊炸天的健美造型,大吼一声,“本体道法,狂化!”然后保持不动,等着大家的掌声。

    没有辜负他的期待,红袖和阿雅拼命鼓掌,胡盛元和杜远也喝起彩来。只有丹老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奇怪,你这款狂化,眼睛怎么和兔子一样?难道是,纠丹保留了一部分吸血鬼基因?”

第五十九章 生死枯荣

    狂化效果约合持续了十分钟左右,拉巴迪恢复了常态。那件毛衣已经废了,红袖在小楼里取了一件朴素的麻衫,给他换上。

    胡盛元担心地问,“丹老,如果吸血鬼的基因有所保留,会不会成为一颗计时炸弹?”丹老摇了摇头,“纠丹之妙,偷天换地。如果它主动有所保留,一定是对它有所补益的功能。比如,吸血鬼的……什么优点?这我还真不太清楚。至少可以保证,他不会惧怕阳光,也不会以吸血为生,更不会感染别的生物。其他未知效果嘛,你们以后一起出任务,多留心观察就是了。”

    大家回到餐厅,阿雅已经把桌子收拾干净。丹老接过垃圾袋,依旧,在门口挥手劈开一条时空裂缝,投了进去,又随手抹平,十分环保的样子。

    红袖送上茶水,餐厅变成会议室,这集体生活十分惬意。丹老嘬着牙花子里的肉渣,随口道,“各位,汇总一下任务情况。盛元,你先。”

    “为了寻找‘补天’的线索,我对外展露的世俗身份之一,是珠宝鉴定学专家,在珠宝玉石协会也挂了号。上个月,在国际交易网站上发现一张照片,与目标十分相似。经过反向追踪,发现这条售卖信息来自法国马赛,属于一家码头公会。经调查,我发现这家公会的成员,全部都是伊朗人后裔。”胡盛元看了一眼对面的威猛大叔拉巴迪,“也就是拉师弟的组织。我询问了报价,他们不要钱,听说我来自天朝,于是提出一个特殊交换筹码——摩尼教圣物生死树。我对此物并未有所闻,直到我在齐云山华阳道院访友,看到了观主马真人的私人藏品‘枯荣金枝’。据说,此物乃明教遗物。而明教,正是摩尼教在天朝的诸多分身之一。我大喜过望,将照片上传给拉巴迪确认无误,当即用一盏高阶法器与马真人交换了此物。”

    说着,胡盛元在自己的玉扳指上转了一圈,随着铭文闪烁,餐桌上出现了一个三尺多高的古旧金属雕塑。显而易见,主题是棵树,半边是长满绿斑的黄铜质感,枝繁叶茂;另外半边由黑铁铸造,只有零落枯枝,没有叶子。大家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叹,裴红袖为的是,瞬间参悟了生死相依的禅机。阿雅为的是,这变戏法般的搬运手段。而杜远,正在图谋这只自带储物空间的白玉扳指,这玩意太好了!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无论如何,我也得弄一只,以后出门就不用背包了。这多半也是丹老的法宝,看来我得多给领导献点儿殷勤。

    只有马赛之狼拉巴迪大叔,看得呆了一下下,马上起身跪伏,向这古老的雕塑诵经祈祷,感谢真主的恩赐,让自己在有生之年找到了圣物。

    仪式完毕,他起身说,“我本出自波斯望族,祖上是谢赫??贾巴尔——哈桑??本??萨巴赫,也就是天朝所称的山中老人霍山。”胡盛元听到谢赫??贾巴尔五个字时,已经瞪大了眼睛,杜远听到山中老人霍山时,也浑身一震,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刺客大师吗?拉巴迪没有在意他们的反应,继续说,“我的家族在十九世纪遭到迫害,辗转去了欧洲,最终定居马赛。我的父亲去世前,留下遗训,说只要找到摩尼三宝之一,即可重启山中老人的鹰巢秘藏。而第一个持宝物现身鹰巢的人,会继承祖先遗留的所有秘法。我苦苦寻找了半生,一无所获,转机来自一名投奔公会的职业盗贼。他叫纳辛,源自鹰巢刺客后裔,其先祖也曾师从于山中老人。随着时代变迁,他脱离家族传承路线,转职做了盗贼。我们尊敬他的技艺,都叫他影武者。他艺高人胆大,在巴黎蒙马特高地山腹打通了一个盗洞,潜入了圣心教堂的密室。在一块有生命的巨石上,硬生生凿下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逃了出来。当我在马赛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奄奄一息,说是中了两名圣殿骑士的合击。临终前将石头交给我,让我善加利用,不要让他白白死去。我知道这石头珍贵,但当时并不通晓它的用途。暗中找了一些专家来鉴定,众口不一,没有结论。直到我把它的照片放在网上,胡博士联系了我。”

    拉巴迪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记忆。“现在,胡博士按约定,已经将生死树放在了我的面前,而我,却无法履行我的诺言。因为那块石头,已经被我吃了。”最后这句话太过匪夷所思,以致大家都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

    “胡博士到了马赛,被圣殿骑士之一的佛朗索瓦劫持,我带人去解救,不料那臭猪还有一个隐秘的身份,吸血鬼。我被它咬了一口,失去了知觉。当我醒来时,躺在阿维尼翁一座清真寺里,听阿訇描述,知道是三位东方人救了我,二女一男。”讲到这里,他带着感激的目光,向杜远、裴红袖和阿雅深深看了一眼。“那臭猪的手下阿方斯,趁我不备,带人屠杀了我全家,抢走了那块石头。我内心充满愤怒,无法在清真寺静养,抽冷子跑了出来。那时天色黑暗,我病症加重,终于变身成为一名吸血鬼。这也不是全无好处,至少,我可以像飞一样赶路。我迅速回到马赛,四处寻不到臭猪和阿方斯。抓一名他们的手下拷问,才知道已经去了巴黎。于是我星夜兼程,火速赶到巴黎。终于在塞纳河左岸追上了他们的车队。狂怒之下,我撕碎了他们四名护卫,也中了那臭猪的血魔法,就在将死之际,一名护卫身体上掉下了那块被抢走的石头,像是感应到我的生命流逝,暗夜里,它绿光大作,瞬间分解成浓稠的液体,被自动吸入了我的身体。顿时疼痛全消,身体被迅速修复,甚至大大增强。虽然同为吸血鬼,我还不会任何相关魔法,只有拼命扑杀。那臭猪连施血魔法,却再也伤不了我。他法力透支,胆子也吓破了,弃车而逃,被我紧紧跟上,连跑带飞穿过十几个街区。终于捉住了他!可是,那狗贼阿方斯在我身后开了一枪……”

    胡盛元惭愧地说,“我当时用了一本道法,牵引术。阿方斯瞄的是你心脏,我本应该顺势向左牵引,可以让子弹完全射偏,但四周都有密集的无辜平民在观望。我只好向右牵引,勉力让子弹改为射向你的右胸。”

    拉巴迪制止他继续忏悔,“朋友,兄弟,你是对的。最终我还是被你救了。”两个男人惺惺相惜,现场基情四射。

    丹老干咳了一声,“那块‘有生命的巨石’,是怎么回事?如果是‘补天’,不该有生命才对。”胡盛元连忙接口,“这次在圣心教堂,我亲眼看到了那块巨石,它就是圣心教堂的命名之源。它确实有生命,有心跳,还会用意念与人类作无声沟通。它似乎有读心术,还让我带话回来,说别闹了,赶紧归位。不属于你的东西,他会派人来取。”

    这话十分突兀,丹老却明白得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是这家伙,怎么附体到石头上去了?简直是胡闹,还好意思说我?大概是好不容易找到块大的,怕别人抢去,索性自己住进去占着?哼。你们不用担心,这是一位故人,不是朋友,也不算敌人,将来或许可能成为对手,随缘吧。如果敢派人来,我们就扣下养着,看他有多少人可派。”

    胡盛元道,“那块补天石,真的很大,如果有需要,不妨想办法弄来。对了,丹老,您到底需要多少才够使用?”

    丹老想了想,扫视了一下大家。“多多益善,怎么也得装满这栋小楼吧。”众人心里不禁哆嗦了一下。红袖咧着嘴说,“我滴个娘咧,上次从杜远包里找的三块,连一盘子都装不满。您还用其中一块调整了丹园的空间比例。这要是装满整个两层楼,得用多少阿?上哪找去?”

    杜远听她这么说,才想起自己的双肩背包里确实有三块萤石,原来那就是“补天”!连忙插嘴,“那些都是长白山天池一位大头怪朋友送的,他的洞里好像还有一些。如果有需要,我可以试着再去讨。装满小楼肯定不够,十块八块还是有的,聊胜于无嘛。”

    丹老闻言点了点头,“不必担心。补天石,也许存世数量不多。但是,我们还有许许多多平行时空可以利用。东拿点,西拿点,迟早可以凑够数量的。”又转向拉巴迪安慰道,“我知你心中苦楚,你的事,也是丹园的事。你说的那头‘臭猪’和他的手下‘狗贼’,必须逮捕归案,任你处罚。不过现在嘛,有件更紧急的任务。”

    听到任务,大家精神一振,正襟危坐,等待领导指示。丹老伸手抚摸着那棵生死树,“我们聊聊另一队人马吧……”

第六十章 成都府

    十三世纪天朝蜀地,峨眉北麓山谷。

    文从心惦记着巴劲松手里那块补天石,建议继续赶往成都。其他人还没表态,宗芳第一个支持,“在大凉山,我用望远镜看得很清楚。那扇所谓的‘天堂之门’,是在骑驴老道用夹子夹出石头后自动关闭的。由此推断,时空门户的开启,很可能与这石头有关。如果我们拿到它,也许可以自己制造一个回家通道。”她看了看大家的神色,止正觉得很有道理。张辽就不用说了,他知道从心有符法火柴,回丹园应该是分分钟的事。现在嘛,只要跟着从心,就算待在侏罗纪也甘之如饴。

    大家上了马,二皮暂时栖息在宗芳的肩头。以张辽的黄骠马为开路先锋,四匹骏马,向北进发。

    血战青衣江的蒙军,是木华黎西征大军的一个分支,仗着小王子身份,擅自脱队南下的。此刻在赤老温的率领下,已经向成都回撤,他要把这位任性的少爷立刻送回托雷大人的帅府。万一中毒是真的呢?赤老温在马上打了个哆嗦。

    蒙军之中,没有长弓手,只有硬弓手。这硬弓,其实就是早期复合弓的雏形。它接近长弓射程,但没有巨大的弓架,便于骑行携带。因此,整个队伍,无人步行,全部都是骑兵。就连重骑营,在全速赶路的状态下,也暂时卸下了马铠与皮甲,分散给专属缀重驮马背负。一旦跑起来,真可谓侵略如火、来去如风。

    一路扬尘,队伍已经行出一百多里。前军有斥候回马报告,“路边发现十余宋人,大多奇装异服。”贵族少年还在气恼之中,厉声斥责,“为何不斩了?来问我做什么?”斥候回答,“为首的道士大家都认得,是托雷元帅的朋友,全真掌教,尹志平真人。”自成吉思汗拜丘处机真人为上师,全真的名头在蒙军之中颇有威望。赤老温连忙下令,“有请尹真人近前叙话。”

    尹志平这一队全真系人马,走的并不算快,他们侥幸没有迎头遇到南下的蒙军,但是终于还是被北归的蒙军追上了。托雷赠予的牛骨腰牌起了作用,这东西比刷脸好使,军士们一旦杀红了眼,恐怕连亲娘都不认得。他本想让出官道,叫身后的大队人马先过。此刻听说赤老温将军有请,只得驱马上前。

    “尹真人乌力吉!末将护佑忽必烈殿下,不敢擅自离开,还请尹真人谅解。”赤老温与木华黎、博尔术以及博尔忽齐名,功勋彪炳,都是常伴托雷征伐的大将。尹志平与他相识已久,也不多客套,上前互相拉住双手,表达亲切与友好。“将军客气了。四王子怎么会在这里?”

    几名高大的侍卫将马头一分,少年忽必烈的圆脸从后面露了出来,他眯着细眼说,“我在成都闷得慌,跟木华黎叔叔出来走走。他们向西,越走越荒,不好玩。就拉着赤老温独自分兵向南来了。尹叔叔,你来这里做什么?”

    尹志平连忙甩开赤老温的手,但也并未离鞍下马,只是稽首施礼,“殿下乌力吉。贫道受元帅之托,营救萨满大祭师班扎,任务已经达成,正要返回成都复命。大祭司就在队伍前面,您要见他吗?”

    忽必烈连连摆手,“那些跳大神的有什么好见?等我头疼肚子痛再去唤他吧。八思巴叔叔说过,除了活佛,谁都不要信。”这话说的很不客气,把道家也连带摆了一道。尹志平知道他年幼,并不计较。赤老温急忙上前打哈哈,“现在外边兵荒马乱,盗匪横行。尹真人如不嫌弃,就跟着我们的大队人马一起走吧!我们也是回成都。”

    尹志平不好推托,答应下来,率领巴劲松等人一路随行。

    文从心在青衣江畔,寻了一具蒙军轻骑兵的尸体,是眼窝中箭死的。属于头部贯通伤,身上的衣物基本完好。她扒下皮袍皮靴,勒令张辽换上。这皮袍虽然也是脏脏臭臭的,比张辽现在身上穿的还是强了不少。他自打从绵阳涪江江底出道,纵横江湖,还没换过衣裳。那件衬衫,还是在朝鲜边境被人民军尿过的那件。后来在承德与青城连番恶斗,全身都残破污秽不堪。如果不是靠气质撑着,早就沦为丐帮了。

    这件宽松的皮袍,对张辽还算合适。穿好一看,高大魁梧,洒脱不羁,有些牧马汉子的样子,从心很满意。原来那根源自天池水下的自制手工编织生物腰带没舍得扔,张辽依旧拿它扎了自己的腰。宗芳想了想,建议他把轻骑兵的皮帽和弯刀也带上,索性扮作一名蒙军士卒。大家尽皆称妙。

    越靠近成都,沿途的景致越发凋敝。战火残留的痕迹无处不在。被洗劫过的村庄,只剩下断壁残垣,乌黑的墙体散发着焚烧过后的青烟,空气中弥漫着**焦糊的气味。

    四个人一路谁也不搭理,直接溜进了城门。守门的蒙军根本不在意,看张辽一付轻骑兵装扮,气宇轩昂,还道是百夫长之类的军官,直接行礼放行。这年月,城中就是地狱,就是虎口,宋人避之不及,往外逃的有,自投罗网的真没见过。

    蒙军破城多日,已经过了放纵期,开始将剩下的活人收编为奴,负责收拾打扫,恢复生产秩序,保障对占领军的日常供给。毕竟针对大宋的战略,是永久统治,而不是席卷劫掠就走。这些城市对于北方游牧民族而言,实在是太富庶了,一定要牢牢踏在马蹄下,成为长期粮仓。

    张辽接连问了几位街头清理废墟的难民,没人回答他,而且一听到托雷两个字,就夺路而逃。止正和尚主动拦住一位蒙军游骑的马,用蒙语问他帅府的位置,那士兵看到他的中华立领套装,十分诧异,问他打那里来?止正故作神秘,宣了一声佛号,说自己是国师钦点的通联使,有些情况要找赤老温将军汇报。

    那士兵才不起疑,只当他是八思巴坐下的大喇嘛,遂指了指帅府的方向,“那边过去三箭之地,就是托雷大人的金帐。上师走好!”

    四人依言前行,拐了几道弯,来到一处宽巷,一座府邸立在正中。上面的汉文匾额已经被摘掉,看样子是成都府曾经的高官宅邸。大门口的石头狮子还在,只是在旁边站岗的,换上了几十名蒙军侍卫。看样子就是这里了。

    宗芳问,“我们就这样大摇大摆进去吗?”止正道,“找到就好,先看清地形。天色快黑了,我们寻个隐蔽之所做临指,研判一下战术方案。”宗芳明白他说的临指就是临时指挥部。点点头,“刚才我们路过的土地庙不错,俗神没有出家人打理,现在百姓也基本跑光了。清静又隐蔽。”大家全部赞成,于是拨马折回了土地庙。

    这庙里没有金银,也没有百姓,奇迹般地躲过了战火洗劫,大小殿堂齐整完备。四人将马匹拴在偏殿,文从心从自己战马的托囊中找出一小袋干豆,显然是原来的马主备好的精料。分给马儿们吃了。张辽忙不迭配合“女朋友”,用院中木桶从太平缸里舀来清水饮马。从心笑道,“这水是防火用的,可能是长期累积的雨水,能卫生吗?”张辽好心办错事,不好意思起来。还是止正和尚解了围,“不打紧,让马儿自己嗅嗅,不能喝它们不会喝。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战马,六感清明,比人更分得清好歹。”果然,那匹黄骠马主动喝了一口,其他马儿依次饮了起来。张辽开心极了,忙不迭跑去添水。

    宗芳指着张辽的黄骠马对从心说,“看样子,这匹也是王。他的原主人地位尊崇,坐骑也不例外。”从心一摊手,“可惜现在被一名草根臭鞑子骑了,再尊崇又能怎样?”宗芳听到“草根臭鞑子”五个字,想想张辽身上那件皮袍的味道,吼吼,还真是……

    宗芳放出二皮负责警戒,四人将正殿香案清理干净,蘸着香灰画了一张地形图。止正彷佛重回戎马生涯,神采飞扬地主持战术研讨。这府邸的前后门,都有重兵把守,东西两面墙是最好的通道,丈许的围墙对他们而言,形同虚设,如履平地一般。只是这里面嘛,到哪里去找巴劲松?全真的人马应该是先到了,但是有没有住在这里,还真说不准。

    张辽自告奋勇,要先进去探探,止正一摆手,“你自己去不顶用,听不懂蒙语。我俩结伴吧。两位女施主在这里守着等消息接应。”大家并无意见。两位高大的汉子当即也不拖延,趁着夜色,闪身出了庙门。

第六十一章 人与兽

    托雷的元帅金帐,的确设在这间府邸内,只是按照行军习惯,没有睡宋人的木楼,依旧在后花园撑起牛皮大帐,吃住一体,连带当作指挥所。

    此刻,赤老温刚刚离开,把四王子忽必烈送了回来。托雷这个儿子从小性格独特,不按常理出牌,令人十分头疼。在正妻所生的儿子中,偏偏只有他和蒙哥智商最高,其他如旭烈兀和阿里不哥,只是一味蛮勇,难成大器。忽必烈自然被纳入了帝国继承人的宗族序列,也不好过度惩戒,只能吩咐赤老温加强看管,不准这小子再行擅自离营。

    赤老温虽名列蒙帝国开国四杰之一,却不像木华黎他们那样手握重兵。只是专注于帝王家族近卫军团的日常工作,这些管孩子的事,都是份内的,无法推脱。他没有禀告忽必烈“中毒”的事,这种说辞,需要坐实才行,不小心报错了,有掉脑袋的危险。他退出金帐,径直去寻随军蒙医去了。

    卫兵禀告,下一个来复命的是尹真人。托雷连忙有请,萨满大祭司班扎欢天喜地,拉着尹志平的手,颠着舞步走了进来。不用说,这是大功告成了,托雷向两位道贺,感谢了尹真人,又问大祭司有无遭受宋人虐待。那班扎一脸惊诧,“哪有?那不是一般的宋人,都是神使。原本我们要一起去见神仙的,尹真人一出现,道法通天,他们万分折服,现在都被收为全真门下了。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您说对吗?”

    尹志平听他说的颠三倒四,怕托雷起疑,连忙拦住话头,“是几位修真散人,学的是全真道法。我收了他们,来助大人一臂之力。”托雷很满意,“平安就好!尹真人有功,我会派人向燕京长春宫敬献玉石百枚、白银千两。”班扎一愣,“我呢?我的呢?”托雷似笑非笑,盯着这位动不动就卖萌的萨满大祭司看了一会儿,“你原本是在阔端帐下吧?宗王被我遣去押运粮草,你就不必去了,留在这里随扈吧。”班扎皱眉想了几秒,复又欢喜起来,“也好,这样离尹真人更近了,我正要和他多交流一下。关于伟大的友谊,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

    托雷一挥手,“退帐——尹真人,你负责安排班扎。”自顾转身去后帐歇息了。

    出得金帐,府邸的后花园内,巴劲松等人还在侍卫的环伺下干等着,尹志平引众人走进重重宅邸的三进跨院,也就是最后一重院落,寻了几间空房,将大家安顿下来。早有军卒送上酒肉干果,大家无不欢欣鼓舞,又是一通胡吃海塞。上一顿饱饭,还是大凉山土司请的。

    巴劲松自己一间房,罗百言父子一间房。六名护卫一间房三张床,分两批轮流睡。醒着的人值班站岗,巴老可信不过这些凶残的鞑子,万一突然翻脸了呢?连那些酒肉他都是最后一个吃的,在确认其他人吃了没事之后。

    临睡前,巴劲松将硌着腰眼的“神石”取了出来,端详了半天,嘿嘿!没想到这玩意到了我的手中。可是,又有什么用的?或者说,应该怎么用呢?实在想不出答案,慢慢睡了过去。连日的奔波操劳,让这位青城丹台碧洞宗外堂负责人十分疲惫,他早已不参与一线争斗,终日在清水湾温泉豪宅养尊处优。这次被敬天师赶鸭子上架,实属意外。这腰,这腿,都很酸。功法得拾起来练练了。想着想着,进入了梦乡。

    朦朦胧胧中,家里藏的几位美娇娘依次前来喊巴爷,有的捏,有的揉,让他很爽。管家进来奉上极品香茗,又取来烟枪点了个泡。这些下人,真会来事。忽然敬衍闯进来,将巴劲松从烟榻上一把揪起,逼问,“找到我儿子了吗?还有空享受!”手臂一挥,将他远远抛开,落入了庭院中烟雾缭绕的温泉大池。这池水与以往不同,变得深不可测,巴劲松手脚沉重,像被束缚住一般,怎么也划动不起来,渐渐向水下无边的黑暗中沉没。忽然,一具浮尸漂到他的眼前,两人面对面,这张惨白的大长脸,不是敬千川是谁!那浮尸无比突兀地睁开双眼,直直瞪着巴劲松,一个声音从水下含糊不清地传来,“巴老,一向可好啊?”

    巴老满头是汗,从梦中惊醒。他睁开双眼,惊恐地发现,梦魇依旧!敬千川那张惨白的大长脸,正对着自己的鼻子,邪恶的笑容既熟悉又讨厌。

    这不是梦,真的是敬千川。

    巴劲松缓过神来,发觉手脚依旧酸软。晓得着了道,也不发作,只是故作关切地说,“千川?真的是你吗?天可怜见,你还活着!我奉你父亲敬天师之命,冒死前来寻你。别的不用说了,快扶我起来,跟我走。”

    敬千川直起腰,看着床上的巴老,“跟你走?你能去哪里?你不知道这里是南宋吗?呵呵,别天真了,还是顺天行事吧。谁越早适应这个野蛮的丛林,谁就越有希望成为最后的幸存者。”他伸手从床上拿起那块散发着幽光的“神石”,饶有兴趣地端详着,“这是个好东西呀。能让国师大人亲自大动干戈,一定有它神妙之处!我先替你收着了。也许,这才是我命中注定的中奖彩票。”

    巴老不晓得他说的国师大人是谁,也不清楚敬千川如何出现在成都,看起来这厮混得不错,身上干干净净,没有遭罪的迹象。谁说的来着?一个好混子,到哪里都有一片天。

    那日,在青城绝谷,敬千川带着一名手下组员,躲在难民中蜂拥而逃。他俩一路向西,奔出很远,发觉这个时代的人文风貌,和后世有很大不同。原本熟悉的城镇,全然不见,一些后世没人的地方,反倒有些村落存在。他们仗着身负道法,打劫了一辆逃难的马车,将小地主一家人驱散,自驾着向西行进。这车上有备好的水和吃食,供一家人使用的量。现在归了他俩,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补给,敬千川对自己的果决十分满意。

    马车紧赶慢赶,越走越荒无人烟。他们不清楚,此时已经进入了吐蕃部族的势力范围。南宋时期,成都府以西,几乎都是吐蕃藩属。这一带气候还算利于植物生长,不少藏民下了高原,在这里种植青稞,放牧牛羊。

    驾车的铲逆组员忽然勒住两匹辕马的缰绳,回身道,“前方有情况。”敬千川起身观望,远方一处丘陵地带,野草伏地,约莫百只猛兽正在围攻一名喇嘛。说来也奇,这猛兽不但数量众多,品类也十分繁杂。有豺,有狼,还有獒犬和雪豹,最大只的是棕熊,虽然比例不多,但极其悍勇,是进攻的主力。这些平日不睦的野兽,聚在一起,合围一名人类,可谓奇观。辕马焦躁不安,敬千川跳下马车,撕下两块车篷上的油布,给马儿遮了双眼,这才安静下来。两人伏在草中,冷眼旁观这场奇特的恶斗。

    离的太远,看不清那喇嘛的神色,只见他举手投足从容不乱。宽大的紫色袈裟随身法摇摆,在兽群中穿梭搏杀,每每一击,就有一二猛兽惨叫着飞出战团,直若神人一般。

    一头棕熊人立而起,双掌轮流呼了上去,那喇嘛居然敢于棕熊对掌,人手和熊掌撞击在一起,噼啪作响。抱掌瘫倒的居然是熊!另一头公熊仗着身躯长大,从侧面扑压过来,被喇嘛一抓揪住喉咙,闪过熊掌的拥抱,旋身骑上了胸背,举拳向熊头猛砸!伺服在身后已久的一只云豹,抓住时机,带着猫科动物特有的狡诈,飞扑喇嘛身后,在空中张开血盆大口,直向他后颈咬落。

    周围的豺狼见了,兴奋地一齐窜上,将喇嘛围得水泄不通,形成一个毛色斑斓的巨大立体兽团。眼看这人就要挂了!

    突然,他发出一声大吼,紫光暴现,身上的毛毡袈裟炸开,从背部又伸出六条粗壮的手臂,有的持法器,有的空着手。其中一只手捉住了偷袭的云豹,向地面一甩,砸在一条大野狼的肩上,两只猛兽同时哀嚎,撞断了骨头。另外两只手分别擒住豺与獒,相向合击,碰碎了头骨。血浆飙洒,让其他猛兽更加兴奋,站着数量优势,前赴后继地扑了上来。喇嘛原有的两只手臂,并未耽搁,依旧猛砸身下的公熊,只两拳,就干碎了颈椎,那熊口中拖着尺长的白涎,只剩下喘息,瘫伏地面,完全失去战斗力。剩下的三只手臂,分别持着钺刀、降魔杵和罡洞骨喇叭,刀杵连挥,射出两道紫色精芒,一道呈片状切割,一道呈束状激射。霎时间,周围的猛兽哀嚎遍野,血肉横飞!

    敬千川见了这等神通,不禁张大了嘴巴!此人虽不是三头,却不止六臂,前后加起来,足足八只胳膊一齐舞动!这是什么鬼?有一点可以肯定,自己的道行,在此人面前,渣都不如。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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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本一介绍:
修真版黑客帝国,仙侠复仇者联盟。谪仙坐镇,凡人换骨,巨星做无常,首富帮你忙。光怪陆离修真界,就在你我身边!【渡劫道友群】560524576道本一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道本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道本一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