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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碧海思云     壮哉大唐少年郎txt下载     壮哉大唐少年郎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091章:义成公主的坚持

    “义成姑奶奶,义成姑奶奶!您怎么了?你别吓道儿啊!”这时,一个长相精美得如同瓷娃娃一样的孩子笑容可掬的走了进来,这孩子身上穿着做工精美的王袍,当他见到瘫在地上的义成公主,正无声的流泪。顿时,从门口窜了进来,扑倒在义成公主的怀抱里。

    “道儿,你是隋王,是大隋的皇帝,哭哭啼啼的成何体统,将来怎么统治天下万民。”

    “义成姑奶奶,我不要当隋王,不要当大隋的皇帝,我只要义成姑奶奶好生生的。姑奶奶,姑奶奶,我们不当隋王和可敦了好不好?我们,我们和奶奶一起去放羊吧!”杨政道摇晃着义成公主的手臂,涕泪满面的哭闹着。

    一晃多年,杨政道到了贪玩好动的年岁,但因隋王身份束缚,让他完全失去了自由。本就是寄人篱下,还失去了自由。这样的隋王谁愿意当,杨政道已不知几次闹别扭了。而这次更离谱,宁愿去放羊也不愿意当这隋王。

    义成公主看着哭闹的杨政道眼中闪过一些不忍,但念起自己悲惨的遭遇,大隋可叹的没落,眼中闪过一丝厉色,冷言道:“好啊!我与你奶奶陪你去放羊,大不了一起被狼吃。”

    杨政道顿时面色惨白,身子不自觉的缩了缩,眼中闪着惊惧之色道:“那我还是当隋王吧。”他永远不会忘记,颉利可汗的一次残暴的作为,前些日子,几个忠于突利的部落被颉利的手下屠杀一空,几个首领前来讨还公道,哪知道公道没有,反而让颉利推到狼窝里去味那几十头恶狼,那凄厉绝望的惨叫,以及那快速变成一堆骨头的尸体,在杨政道小小的思想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令他有了一种恶狼恐惧症,听到“恶狼”二字,就忍不住为之颤栗。

    义成公主冷眼旁观,看着几欲发抖的杨政道,想着越来越渺茫的前景。

    “烂泥扶不上墙”几个字差点脱口而出。

    悲愤、心寒、伤心、绝望……各种负面情绪自心头涌上,压抑义成公主差点窒息,悲哀的心道:“一国之君,可以无才,也可以无德,但不能没有狼一样的野心,不能没有狼一样的胆识。这样的人,能复兴大业么?”

    义成公主不确定,她甚至连想都不敢再想,她怕,她怕自己对杨政道失望,更怕自己复国之心会因此而动摇。

    道儿是杨家唯一的骨血,身上流着文帝的血脉,道儿还小,总有一天会龙翔九洲。

    义成公主别无选择,只能进行自我催眠与自我麻醉。

    为了大隋,也为了她自己的付出能有一个回报。她必须坚持。

    她多年的付出,多年的痛苦就如一个笑话,到了现在还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

    义成公主不甘心,她要报仇,她要向天下证明,证明自己的付出是有回报的,证明杨家还能击败一切逆臣。

    大隋还没有亡,还有嫡系血脉。

    当初能把杨政道从战乱里平安无事的解救出来,今天,她同样能够将他扶上九五至尊之位。

    义成公主坚信自己不会错,坚信杨家遗孤会如同当初的文帝,以摧枯拉朽之势一统天下。

    努力摆平了心态,义成公主柔声细语的安慰着杨政道,向他诉说杨家的辉煌,构思无限美好的前景,给杨政道,也给自己画了一个饼。杨政道像听故事一样,依在义成公主的怀里,聆听着杨家祖辈的风采。

    “爱妃,我回来了。”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暗了,布置军队的颉利回来了。

    “我,我!”杨政道听到这个声音,顿时,脸色一阵死灰,在惧怕恶狼的时候,他连颉利也害怕上了,这个把活人生生丢进恶窝里的男人,比恶狼、魔鬼还要来得恐惧。

    听到这个可怕的声音,杨政道一把推开了义成公主,一头钻进了床底下瑟瑟发抖。

    义成公主恨铁不成钢的咬了咬牙,努力平息心里的怨恨,堆起笑容走了出去。

    “见过可汗!”

    颉利大笑着,粗狂的声音震耳欲聋,“爱妃免礼,哈哈!思力邪已经南下了,哈哈,这小子心急得很。听了我的打算,自告奋勇的充当起前锋,哈哈,他那点小心思当我不知道么?无非是想先于人,抢劫更多的财富珍宝而已。”

    义成公主笑道:“恭喜可汗,有此英勇善战之大将。”

    颉利笑道:“思力邪是我突厥难得的勇士,定然不负我之所托。”

    义成公主笑了笑,心说:但愿吧!

    颉利见义成公主巧笑嫣然,心头一阵火起,银笑道:“爱妃,明天我就要出征了。今晚好生陪陪你。”

    义成公主有羞花闭月之貌,沉鱼落雁之容,一张脸蛋,精致得跟画儿似的,剪水瞳仁似是会说话,成熟的女人味,无尽的诱惑,让人心神激荡。可是,光凭容貌,在颉利后宫里,与之相仿者不在少数。颉利最为依恋的是,义成公主会侍候人、会侍候男人。

    最最重要的是义成曾经是父兄的老婆,在义成公主这里,颉利得到别是一番的刺激,这是其他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给予的感觉。

    颉利可汗大步上来,大手一伸,把她抱在怀里,笑呵呵的道:“爱妃,天色不早了,来来来,咱们来繁衍伟大的狼神子孙。”

    突厥于男女事,没那么多礼节,什么时候想了什么时候就要,根本不看什么地方。

    “可汗,不行啊!”义成公主吓出一身冷汗,惊惶失措的推拒着,她可记得杨政道还缩在床底下呢?

    颉利不怒反喜,义成公主无力的推拒,反而助长了他的兴致,哈哈大笑道:“爱妃,每次在你这儿,都有惊喜。哈哈,我最喜欢你这样了……”

    床底下的杨政道觉得头顶上的床重重的响了一声。

    “啊!”紧接着,一声女人清脆而充满另类诱惑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是让人迷醉的声音响起。

    杨政道虽然还小,但是自小在突厥长大的他自然明白在发生什么事儿?

    这一刻,他不但没有害怕,反而露出好奇和兴奋的神色,激动得小脸通红。

    义成公主开始的时候还有所顾虑,但是在颉利的冲击下,快乐成了她唯一的感受,哪里还记得什么杨政道。

    义成公主很配合很享受,呻吟得如痴如醉。

    杨政道听得如痴如醉。

    几度高峰迭起,义成公主总算回过神来,思绪尽复,登时羞愤欲绝,偏偏颉利可汗今天特别耐战,他越战越勇,越勇越兴奋,叫得跟杀人似的。

    义成公主脸色青了,白了,又青了,又白了,反反复复,不知道多少回。脑门上渗出了汗水,心理承受力接近崩溃了。

    “啊!”

    颉利可汗一声满足的大叫声传来,叫得是惊天动地。

    这一声叫,让杨政道仿佛得了军令似的,打了一个寒颤,一脸的满足之色,生平的第一次,就在床底下丢铠弃甲。

    杨政道舒爽得呻吟出声。

    “谁?滚出来。”颉利是可汗,同样是一员骁勇善战的大将,听力自是非同凡响,而且他的警惕心甚强,虽然和义成公主进行一场大战,但杨政道一声轻吟,还是给他听到了。

    颉利跃下床来,飞快的拔出了寒气森森的宝刀,暴喝道:“滚出来!不然休怪我杀人了。”

    杨政道吓得惊叫一声:“姑爷爷,是我,我是政道。”

    “政道?”颉利满脸疑色的看着义成公主,

    义成公主羞愤欲绝,强笑道:“可汗!”

    赤身露体的颉利道:“政道,出来吧!”

    杨政道从床底下爬了出来,看着闪着幽幽寒光的宝刀,吓得满脸苍白。

    颉利脸上潮红未褪,他没有穿衣服,冲杨政道一勾手指:“过来!”

    杨政道颤微微的上前几步,屁颠颠的上前见礼:“姑爷爷!”

    颉利可汗上下打量着杨政道,忽然在杨政道的身上闻到了一股熟悉的腥味,他知道那是什么,忍不住哈哈大笑:“爱妃,政道长大了,乖!”一双大手抚着杨政道的脸颊,脸上有着怜爱之色。

    可是,他双手上有亮晶晶的液体,发着阵阵幽香,这是义成公主的香汗和玉液混合物。

    杨政道忍不住咽了几下口水,似乎十分享受的吸了一口气,低声下气的道:“谢谢姑爷爷!”

    颉利眼珠一转,脸上露出了邪恶的笑容,一把掀开义成公主身上的锦被,哈哈大笑道:“政道,你看,这就是你们汉人的女人体,来来来,姑爷爷教你一一指认女人体美妙之处。”

    杨政道看着义成公主泛着桃红的玲珑曼妙**,双眼圆瞪,傻愣愣的盯个不体,他从来没有想过女人的身体居然这么好看。

    这一刻,下面的小鸟鸟一下子立了起来,搭起了一顶帐蓬。

    颉利哈哈大笑,丢下宝刀,一把捏住义成的高耸玉峰,轻捻峰顶的红宝石,邪恶的说道:“来,政道,你也来玩玩。这是女人的……”

    杨政道不知所措,神差鬼使的伸出右手,一把抓住义成公主别一只玉峰,丰硕的玉峰,他一只手根本握不过来。

    “政道,你看这处丛林,水草丰盛,哈哈,肥着呢?是不是像两扇门?你看那白色的水了没有,那是……那珍珠是……”

    颉利像是一个人体学的老师,指着义成公主的**,不厌其烦的指教,而且,还抓着杨政道的手,伸进幽谷玩弄……

    义成公主羞愤至极,看着杨政道搭起的帐蓬和越来越粗的呼吸,登时吓得魂飞魄散,她太清楚颉利的变态了,她知道接下来将是意味着什么,尖叫一声,张嘴喷出了一口鲜血,又羞又恨又悔的义成公主双目紧闭,一口气喘不过来,昏迷了过去……

第092章:可能吗?

    “大将军!颉利亲自率领八万大军南下。正往朔州杀来。”这一天,一个斥候满面风尘,狼狈的向柴绍汇报。

    “来人,送这位兄弟去休息。”柴绍一声令下,自有士兵带领斥候前去休息。

    “诸位将军,梁师都覆灭,颉利果真出兵了。”

    突厥出兵,在意料之中,柴绍听此消息,并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野战,突厥有着先天优势,但是攻城?呵呵,中原是防守专家是防守的祖宗,突厥下马攻城,那是一件愚蠢的事情,和找死没什么区别。

    朔州是一坚城,如果被突厥攻了去,柴绍都没有颜面见人了。

    “大将军,这不是在我们意料之中的事情么?”薛万均笑着说道。

    柴绍道:“谨守圣令,严防突厥突袭。”

    ……

    秦风听罢,眉头一皱,都说柴绍用兵中规中矩,于稳中求变。果真如此,这样的大将军首先考虑一自身的职责,然后才想着怎么把战果扩大化,这样的性格想获得大胜很困难,其布局没丝毫差错,只是与秦风所想的不一样,也不是他所想要的。

    “大将军,新军经休整了一段时间,也是离开的时候了。”秦风抱拳道。他的编制没有在柴绍的体系内,有着百分百的自由,纵然是统帅,柴绍也拿他没法,官职比秦风高出一大截,但是在这场行动中不属于同一个战斗系列,所以,秦风的去留,柴绍却也管不着。

    “秦中郎将你要离开?”柴绍惊讶着问。这段时间以来,秦风玩命的把新军往死里练,强度之大,纵然是柴绍也发怵,训练的项目闻所未闻,更别说看到过了。

    柴绍更加震惊的是,一些在他看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新军一个不落的完成了。

    新军士兵的体魄、意志、耐力……

    柴绍叹为观止。

    作为一方统帅,谁都希望自己属下有这样的一支作风优良、战力强悍的部队。

    现在,秦风竟然提出告辞,柴绍的脑子一下转不过弯来。

    “是该走了。”秦风解释道:“奉皇上密令,我们新军将往草草完全一项任务,事关重大,恕末将无能解释。”

    柴绍呆了半晌,叹息道:“罢,罢,罢!既有圣喻,那你去吧!不过孤军深入突厥腹心,万事要小心。出了城门,咱们就无法给予你一点半点支持了。你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秦风感激道:“大将军只需给我们准备五千干粮就行了。”想了想,又道:“方便的话,麻烦大将军把新军的骨灰保管妥当,待我归来后,再带领兄弟们回家。”

    柴绍深吸一口气,重重点头道:“我答应你。”

    “多谢大将军!”

    “我能做只有这些了。”柴绍走上前来,拍拍秦风的肩膀,道:“将士们苦练多时,心神俱疲。休息一天再走吧。”

    秦风想也未想道:“遵令!”

    ……

    次日天未大亮,新军就踏上了未知的征程。

    初见装备齐全的新军,让柴绍也吃了一惊,如果自己训练的兵马算是精兵的话,这支不足千人的骑兵堪称精锐中的精锐,清一色的黑色铠甲,马头和马背上也是黑色的鱼鳞甲,虽未见过新军的杀伤力,柴绍也能感觉到这支骑兵的杀气!

    粗略估计,新军一个骑兵的装备要抵得上三个普通骑兵的投入,每个装备五支三尺长枪、每个人身背箭壶、斜跨长弓,腰间别着弯刀,应该是从突厥处学来的。原来陷阵营也学会了骑射,果然不愧为精锐,有一队人马还带着大盾,骑兵要盾吗?柴绍暗自头疼。

    自从大家进场几刻钟的时间,整个场中鸦雀无声,甚至连动都未动一下,只有几匹战马甩了几下脖子,马蹄都未动分毫!

    “帝国的勇士们,本将祝愿大家旗开得胜,平安归来。”柴绍走上高台,扫视了一眼下面,将右手轻轻挥动,尽量做出一点气势来,只可惜下面鸦雀无声,并没有出现他想象中热血沸腾的呐喊声,大家都用奇怪的眼神盯着他,让柴绍尴尬不已,停在半空中的手等了半天才放下来。

    “大将军,新军的军规与当下的军队不一样,在集合之时,如果有人发出声音。要么被驱逐,要么军法从事。在执行潜伏任务时,即便是敌人马踏其体,也要纹丝不动。”生怕柴绍误会,秦风上前解释。

    柴绍倒抽一口冷气,苦笑道:“好严厉的军纪。”柴绍扫视一眼,发现自秦风出现后,还是让每个人的眼中都透露出一种激动与骄傲。这种情感的外泄,让柴绍明白,每一个新军士兵都将部队的荣誉与自己的生命紧密相联!

    “下马!”沉默之中,秦风下了个简单明了的命令!

    整齐划一的动作,大家都从马背上翻身下来,站立一侧,等待着他们最敬重的将军训话。

    春风上前一大步,来到高台边缘,大喝一声:“向大将军敬礼!”

    “唰”的一声,将士们仅仅是一个抬手,但近千人整齐划一的执行,每个人身上发出的细小声音都汇聚成了巨响!

    接下来呛啷的拔刀声一齐发出,弯刀朝天面向柴绍、秦风所在的方向,然后有力地回收,立于鼻前。全部动作无不一致,发出了阵阵声响。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杂音。

    火把下,刀锋反射着凛冽的寒光。

    随即,新军齐声开口:“大唐皇帝威武,大将军威武!”

    近千兵马的怒吼,震耳欲聋,充满了杀伐之气,只其威势足令人生出不战自溃,无法与之抗衡的霸道气势。

    柴绍、薛万均面色潮红,神情激荡。

    薛万均竖指道:“神兵所向,莫敢不从,秦中郎将,我服你。回来了,老薛请你喝酒。”

    武将与文官最大的不同就是性子耿直,明白事理,少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虽然秦风仅仅只是一名小小的中郎将,但柴绍、薛万均这些名将、宿将却没有因为他的身份而轻视。

    “诸位将军!末将告辞。”秦风拱手一礼,跃下高台,纵马往北门而去。

    即便前方是刀山火海,近千铁骑义无反顾的追随着那一人一马,于夜色中冲出北门。

    整个行军,除了马蹄,没有半点人语,纪律之严明,又一次震惊了柴绍等人。

    薛万均久久才回过神来,赞许道:“好一群忠勇之士,好一群热血男儿。”

    柴绍亦道:“虽九死其尤未悔,有此虎狼之师,泱泱大唐何其之幸矣!”

    “大将军,我有点担心哪!他们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啊!”多日相处,薛万均很喜爱这群朝气蓬勃的少年郎。

    柴绍悠然道:“皇上什么时候让我们失望过,他的安排定有道理。”

    “你说他们会不会是……”

    想到一个可能,薛万均一颗心砰砰直跳,一双虎目,顿时闪着惊骇的光芒。

    “一切,都有可能。”柴绍道:“突厥南下,咱们还是做好本份的事情吧!守卫朔州是重中之重。有此重镇在手,突厥想要为所欲为,简直就是白天做梦。”

    大唐有心御敌于国门之外。

    那么,秦风所率领的新军会不会是突厥行进途中的障碍呢?

    柴绍思索至此,一颗心也不淡定了。一千人深入敌国腹心制造混乱?

    可能吗?

第093章: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新军北上,脱离朔州范围后,隐密前进,行军三日后,纵然是柴绍等人也不知道秦风人在何处,向朝廷汇报后,柴绍也是整军备战,心中打定主意要让颉利在朔州城下撞个头破血流。

    突厥铁骑野外作战能力惊人,可要他们下马攻城,只能呵呵了。即便有着前朝余孽相助,柴绍也是稳如泰山,之前,秦风教给柴绍几个阴损的但绝对有效的守城法,柴绍也依言准备着。

    “不知道那家伙到哪里了?”忙碌完一天的事务,薛万均看了天空中的云朵,道:“有些想念那小子了。他们安全否?”问柴绍,又似是自问。

    武将,呆在一块,除了讨论兵法,就是比武较计。

    薛万均是天性好武,愣是拉着秦风、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一一比过。

    这些小将在武道上个个潜力无穷,他们在获益的同时,薛万均也在进步着,这一闲下来,没了对手,让薛万均颇有独孤求败的寂寞与沧桑感。

    柴绍苦笑,天下大定后,他已经向儒将方面转变,武艺已让他落下了很多年,和薛万均这样的战斗狂人比试,那绝对是丢面子的事情。每当薛万均前来单挑,他都以种种借口而避让。

    “初生牛犊不畏虎,不过,他们有不畏虎的实力。放心吧!”柴绍笑着说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秦风的厉害,通过秦风的城防手段,柴绍对他

    层出不穷的鬼主意十分了解。若说秦风没有把握就去做某件事,打死柴绍都不相信。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秦风在胡闹,可结合了李世民的密令,柴绍可没半点怀疑的心态,秦风正值青春叛逆期,或许会胡乱,可李世民这样的雄主,如果没有万全之策,他是绝对不会让一堆功勋后裔冒着死亡的危险去执行任务的。

    “真希望我大唐出一群霍去病这样的人物。”柴绍如是想着,主动出击、挑战外族,那是伟大的事业,有唐以来,还没有人这么干过。

    霍去病的功绩人尽皆知,可就算是霍去病,也是在十六岁随军,十九岁扬名。但是秦风今年才十五上十六周岁,而他带的那一票兄弟最大的也不过十九岁!虽然柴绍有些不相信他们会弄出惊天动地一般的大事,但他知道,如果秦风征伐成功,他的这些兄弟,各个都有可能超越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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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黄昏,草原深处,一个绿洲旁边。

    疾行四天的新军正在安营扎寨。

    一个个新军将士热汗淋漓,却是精神抖擞。

    秦风站在一处山岗上,一身的汗水,这天气实在是太热了。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营地内奔驰,指点纠正不对之处,个个衣衫湿透。

    日落时分,晚饭正式开始。秦风和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聚在一起,各自对付一份营饭。

    “老大,颉利重心南下,对咱们毫无所觉,他们也做梦都想不到,我大唐会深入虎穴,于火中取栗。”罗通大口扒饭,提议道:“老大,突厥人的视线都在南下大军,不如,我们趁此机会,杀向突厥牙帐,掘了突厥的根基。”

    这提议大胆,却是让人怦然心动,李业诩手中的营饭差点摔在地上,激动不已:“老大,罗通所言极是有理。自汉武帝以来,咱们华夏民族还未到过北方异族的牙帐,要是我们杀去,突厥一定不觉,给他们杀一个措手不及,一定能有大的斩获!”

    程处默也忍不住了:“突厥野心勃勃,自以为是,现在正在调兵遣将南下,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们会攻到他们老巢去!”

    “老大,干吧!”尉迟宝庆也停止了吃饭,一双眼睛睁得老大,看着秦风。

    喊名字不严肃,叫官职又见外,秦风让兄弟们以老大相称,既亲切又有高于人的感觉,一段时间以来,大家对秦风都以老大相称。

    这一刻,罗通天马行空的想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集中在秦风身上,静等他的决断。

    罗通的提议太有诱惑力了,秦风一颗心怦怦直跳,很想答应出兵。可是,仔细一想,觉得可行性不高:“罗通的建议,我差点心动了。可是有几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白,一是我们的兵力太少,即便平安摸到突厥牙帐,我们又能打得下来吗?要是与突厥大军相遇,在茫茫草原里,跑都跑不过他们;二是我们的粮草如何保证?没有粮秣,那是不行的;三是突厥牙帐离此近千里之遥,这其中,谁敢保证我们的行踪不被泄漏?想法很好,可与我们的实际不相符合。我们哪,还是现实一点吧,搞乱突厥才是硬道理,一口是吃不成大胖子的。”

    开什么国际玩笑,以一千不到的人数,奔袭千里攻敌国首都,与找死有何区别?

    这绝对是充满着诱惑力的疯子计划,可秦风,不敢拿千余将士的性命开玩笑。

    这支军队充满了他的心血,也是大唐军队的种子,他不能如此消耗掉。

    “可惜了!”罗通满是遗憾的说着,经秦风这么一说,他也觉得自己的想法过于想当然了。

    “老大,既然意见之定,咱们怎么办?”

    秦风道:“明天,大家把一千皮甲给我换上,今天以突利的名义去干颉利的部落,明天反而为之,除了离间,我们的另外一个目的是消耗突厥的战争潜力。百姓、牛羊、马匹都是战争潜力,该杀的杀,该抢的抢,绝不能手软半分。大家觉得怎么样?有什么意见可以直说!”

    罗通第一个站了起来:“老大,此战的根本目的我没意见,不过我想问一下,遇到小部落我们可以屠杀一空,如果与大部落,或者大军不期而遇,我们该当如何作为?”

    李业诩亦道:“突厥人是马背上的民族,男女老少都精通骑射,自隋以来,我们虽然也常常与他们交手,但那时有城墙做依托。如今野战,仅靠我们区区一千人,如果对上敌人万人队的话,胜算不大,是不是想办法蚕食他们?”

    “蚕食?”秦风不禁在心中赞许李业诩,对于敌强我弱的情况,蚕食是最好的方法。要知道,当年彭越打不过项羽,用的就是蚕食的方法。后来这个方法被我们伟大的领袖发扬光大,铸就了赫赫有名的游击战,打的那些侵略者溃不成军。

    “业诩说得不错!”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说道:“不过,蚕食效果有些慢!依我所见,遇到大军或许大部落的时候,我们可以兵分两路,一路佯装正攻击、迎战、诈败,一边从背后突然偷袭。记得不错的话,当年霍去病和卫青突袭匈奴,都是用的这个方法。”

    秦风点点头,打外族大多数都是前方牵制,后方突袭。当然,能突袭成功的,必将成为一代名将。像卫青、霍去病,还有后来的苏定方,都是因为偷袭外族后方而成名的。只不过,也有倒霉蛋如李广者,偷袭不成反而获罪。所以说,偷袭敌人后方,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当然,仅凭区区一千人就想完成卫病这样的功绩,太想当然尔。这般议论无非是在突发事件前不至于手慌脚乱而已。

    等罗通说完,秦风又把目光看向程处默、尉迟宝庆,两个异口同声道:“老大让俺怎么打,俺就怎么打!”

    “我们兵力捉襟见肘,若是再分兵,那和送死有什么区别?所以,分兵是绝对不可能的,对此,我有十六字方针,那就是: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目的,是把肥的拖瘦,把瘦的拖死。”

    “明白了!”罗通、李业诩立刻反应过来,他们两个都是智将,听到秦风的十六字方针,眼睛顿时一亮,看着秦风的眼神也变的更加炙热。

    秦风又吩咐道:“你们要记住,也要所有人都记住,在未来的战争中,我不管大家用什么手段,用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只要能够伤敌就是好办法。我们此行总的目的,是以最小的伤亡重创突厥人。不要有什么顾虑,手段越卑劣越好、越见不得光越妙!能不能在接下来的行动中有所作为,能不能活着回中原,我就看大家的本事了!”

    “老大放心,必不负老大之所望!”罗通一脸坚毅。

    尉迟宝庆大大咧咧道:“战争,不是妇人之仁,仁义道德靠边站。”

    秦风微微一笑,道:“好了,你们马上向士兵们交待任务。明今晚养精蓄锐,猫戏老鼠的游戏于明天正式开启。召集各部将士,我要简单训话。”

    “是!”四人一脸兴奋,忙不迭的回各自所属的战队去了。

    经过时不进的突袭检查,新军养成极其迅速的反应能力,罗通人下达命令后,不到五分钟,新军已经集合完毕。

    “明天正式启动我们的杀戮之旅行,也没什么交待的。统一天下以来,突厥一直滋扰边关,就没有过我们大唐军队滋扰过突厥,你们中间很多人都与突厥有着海一样深的仇恨,咱们此行就是奔着报仇去的!突厥人自幼在马背上长大,他们生活在艰难的环境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上马就是士兵,所以,为了活命,把那些所谓的仁慈给我收起来。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不想死的话,就听我之命令,新军过处,寸草不长。”秦风非常平静的说。

    “新军过处,寸草不长?”

    新军将士心中一突,却也激发了心中的仇恨,争战几十年,这些北方组成的军队,哪个不是和突厥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仇恨?

    真要如此的话,近千铁骑出现在大漠上,到处滋扰砍杀,那会是什么结果?

    必然是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一场空前的大报复行动就这样定下来了!

第094章:心灵蜕变

    次日,天空见不到一丝乌云,有风,是一个好天气。

    用罢干粮,新军集结待命,人数仅仅千人不足,却也人如龙,马如虎,气势如虹,一片肃杀之气。

    秦风骑马而来,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他们紧随其后,个个喜笑颜开,振奋异常。

    策马来到阵前,秦风一拉马缰,停了下来,扫视一眼大军,大声训话:“弟兄们:早在几天前,我们就踏上到突厥的地盘,数十年来,没有大汉军队踏上过这片土地!这个例子将由我们新军来开启。以后,我们会走得更远,也有更多随行,但,天下人、万世子孙只会记住——新军,因为我们是名垂千古的开创者,其他人,哪怕功绩再高也后于我们,所以,我们是大唐的骄傲。”

    “大唐万岁!新军万岁。”

    听了秦风的话,人人振奋,热血如沸。中国人,哪一个不希望自己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呢?

    容欢呼声安静下来,秦风接着训话:“这一次,我命令你们,深入大漠,滋扰突厥,能打则打,不能打则走,不必恋战。”秦风的声音异常振奋:“用你们的弓箭、标枪、宝剑、弯马,杀死突厥,夺取他们的牛羊,挖掉他们的根基,让草原万邦闻新军之名而胆寒!用你们的武器迫使突厥在膝前痛哭!”

    “新军威武!”

    新军齐声欢呼,挥着弯刀,日光下,汉剑闪闪发光,好象一面硕大的镜子。

    “杀入大漠!”

    秦风拔出腰间的湛泸剑,朝北一挥。

    骤然间,蹄声如雷,溅起无数的烟尘,新军疾驰而去,蹄声如雷,惊天动地。

    这是大唐历史上,第一次主动出击,向突厥涌去,向大漠深处卷去!

    秦风把新军分成两队,两队齐头并进,相互掩护行动,第一队由秦风为主,程处默副之。

    第二队,罗通为主,李业诩、尉迟宝庆为副将。

    为安全着想也怕大家杀红了眼,秦风规定两队行军,相距不得远过一公里。

    一千人,放在大草原中,稀稀拉拉的,感觉少得可怜,可即使遇到突厥大军,打不过,还不能跑吗?

    新军没有重装备,全是皮甲、弓箭、弯刀,和突厥一样轻装,即使突厥人要追也不容易,唯一多出来的或许是每个人的五支标枪吧。

    皮甲、弓箭、轻武器,实际上就是飞骑,要是他们腰间再悬着人头的话,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飞骑人了。

    飞骑,是秦部族的看家本领,自从秦朝灭亡之后,已经绝迹,今日却重现了!

    秦部族是秦始皇的先祖,正是从飞骑开始,秦部族冲杀了五百多年,最后统一了中国。这是一支英勇善战的军队,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此时此刻,要是从空中望去的话,只见大漠上一片人潮,正在滚滚北去,非常壮观。

    离开了绿洲,秦风立刻派出大量斥候。前朝文帝时期,这里并没有多少突厥人,更多的还是汉人百姓。当然,现在没有了。在这十多二十年的时间内,这里以前的汉人百姓,不是被突厥掳走杀害,就是躲进了大唐境内,有些人甚至逃到了江南。

    “报!”时将正午,一个斥候满头大汗的从远处飞奔而来,在秦风面前勒马道:“启禀将军,前方十余里处,发现一个突厥人小部落,大约千人!没军队,是牧民,还有成群结队的牛羊。”他亲自侦察过,了解得非常详细。

    在新军,最强的士兵不是正面作战的士兵,而是给大家打探情报的斥候,在秦风亲自训练之中,这些斥候已初具侦察兵的技能。对于斥候的汇报,秦风十分满意,只听他笑着道:“这是大军进入草原后第一个遇见的部落,进入大漠已经两天了,我们还没有杀过一个突厥人,现在,机会来了,就用我们的弯刀砍下突厥的头颅!翼德,你喜欢打仗,这个小部落就交给你了!记住,无论老弱妇孺,不得放过一人,只留牛羊马匹!”

    “诺!”新军轰然领命。

    秦风令旗挥了三下,新军疾驰而去,斥候跟着秦风,指点着方向。

    很快,新军就到了目的地,这里有一百多座帐幕,还有不少牛羊,正在吃草。一个个牧民,骑在马上,挥着鞭子,赶羊牛羊,唱着牧歌。

    牧歌悠扬动听,要不是大唐与突厥是不死不休的世仇,坐下来听他们唱歌,还真是让人享受。

    而如雷的蹄声也惊动了突厥,不少人从帐幕里出来观瞧。更有人挥着手,大声吆喝,欢欣鼓舞,好象过年似的。

    秦风不懂突厥语,便问斥候:“他们说什么?”

    斥候笑着解释道:“他们说: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军队来了!”

    “是大可汗本部兵马!”

    “只有大可汗本部兵马才能有如此雄壮的阵势!”

    新军将士高大健壮,骑射娴熟,在突厥也只有颉利本部兵马才比得了,由不得他们不异想天开。

    要是在平时,听到这话,新军会嘲笑。可是,眼下是杀戮时刻,哪会有嘲笑的心情,个个挥着弯刀,直冲而前。

    “他们是突利可汗的人!”

    “快跑啊!”

    突厥人就是做梦也是想不到,这是真正的大唐军队,还是大唐精锐中的精锐,直到新军用弯刀砍下他们的头颅,他们方才明白过来。可惜,已经晚了。

    一颗接一颗头颅飞起,一篷篷鲜血,一具具尸体,一声声惨叫……在新军的攻势面前,毫无还手之力。

    整个战斗,只持续小半个时辰就干净利落的结束了。

    对于新军来说,近千人的小部落根本就不够看,没过一个时辰,传令兵就来告诉看戏的秦风,那个小部落被剿灭了。秦风带着几员挑选出来的亲兵来到小部落的营地前,只见满地尸首,有男有女,甚至还有一些小孩。

    “老大,这是不是有些太残忍了!”志愿充当秦风亲兵统领的程处默看着满地的尸体中居然还有一些小孩子,心中颇为不忍,他的仁慈之心有点开始泛滥了。

    “屁!”罗通本来也觉得的有些不人道,毕竟杀小孩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可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扭转了这个观念。只听李业诩冷哼道:“老程,你别小看这些孩子。你可知道,打这一仗,我这一队士卒伤了十三人,其中有十个就是伤在这些小孩子的手里!”

    “什么?”程处默大惊道:“我军士卒训练有素,怎么会伤在这些小孩子手上!”

    “这不稀奇!正面打不过,人家可以偷袭!”秦风见程处默大惊小怪不由笑道:“外族向来全民皆兵,老弱妇孺也能上阵杀敌,而我们汉人常常忽视这些孩子、妇孺,把他们当作我们汉人子民来看待。可他们都是白眼狼,一有机会就会狠狠咬我们一口。那些士卒不忍心杀他们,可是他们却能狠下心肠偷袭那些想放他们一条生路的士卒!所以先贤才有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可是…”程处默虽然知道这些外族孩子死有余辜,但他依然不能释怀。

    “不用可是了!”秦风笑道:“你想想那些被外族杀掉的同胞,想想边境百姓的遭遇,再想想这些外族人怎么对待我们汉人的孩子,你就能狠下心了。这些小狼崽仔,不杀光他们,难道留着他们再来杀我们汉人同胞么?”

    程处默有些无语,他知道秦风说的是正理,可是他看见那么多孩子被杀,心中依然有些不忍。不得不说,中国人的心实在太软了。别人都不心疼,可是作为外人,却为别人心疼。武将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朝中那些腐儒了,有时候,秦风也搞不懂自己同胞们的心思!

    不理会程处默,秦风对罗通道:“命人在每一具尸体上补一刀,防止有人装死逃脱。我们突袭的计划,绝不能泄漏!”

    “是!”罗通带着人去给尸体补刀了,程处默在一旁皱皱眉头却没有说话,他也知道慈不掌兵的道理,只是没想到秦风这么狠罢了。

    “兄弟,好生想想吧!如果你有这种心思,我真不放心你在军队里混。”秦风拍拍程处默的肩头,望战场中心而行。

    李业诩也道:“老程,老大是对的。你瞧……”

    程处默随着他的手指头一望,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只见李业诩胸前的皮袄给人划了一道长长的整齐的口子,如果深几分,李业诩恐怕性命难保了。

    “这……谁干的。”

    李业诩脸一红,尴尬道:“这是一个老女人干的。现在,我明白老大的苦心了,突厥是一个狼一样的民族,你不能以看汉人的眼光来对待他们,要不是我反应得快,嘿嘿……我就得交待在这里了。”李业诩讲述完毕,也是一身冷汗。刚才,实在是太过凶险了。

    “我明白了。对不起,兄弟。”程处默深吸一口气,目光中,再无仁慈,有的只是一片杀机。

    “老大无所不能,无所不精,无所不懂。我们听他就是了。”李业诩不知道,自己的话语中在不知觉中有了丝丝崇拜之意。

    程处默道:“谢谢,我明白了。”

    李业诩是他的战友,更是他的生死之交。

    秦风是上司,同样是情同手足的异性兄弟。

    他们不会害他的。

    程处默很快就想通了。

第095章:一战定输赢

    “老大,它们怎么办?”尉迟宝庆指着一大群被新军聚拢起来的牛羊、马匹。

    秦风一拉马缰,冲牛羊驰去:“把牛羊杀光,一头不留!马匹留下搬运物资。”

    新军领命,冲上去,一阵砍杀,牛羊死伤殆尽。

    等到新军停下来,没有一头活着的牛,没有一只活着的羊,真的是鸡犬不留了。

    新军把牛羊肉烤熟,饱餐一顿。

    这群苦哈哈的士兵,吃了一顿有生以来最多的肉食,一个个满足的把着饱嗝。

    余下的也尽数烤完,全部用牛皮包裹好,放在收拢起来的马背,算是完成了第一次的补给,休息半个时辰左右,疾驰而去。

    新军没有损失一员,即便重伤员都没一人,可谓是大获全胜的第一战。

    新军就像蝗虫过境一样,人走了,只留下一堆雄雄烈火正在焚烧着人与牛羊的尸骨。

    这是大唐立国以来,唐军对突厥最大规模的复仇行动。短短一天时间里,不计其数的营地给汉军袭扰,不计其数的突厥人做了新军刀下鬼。

    凡是新军经过之处,必是杀光、抢光、烧光。

    此次行动,可谓是一路凯歌,一路血!

    连续五天时间,新军都在杀戮中度过,其间,牺牲了二十五人。相比突厥的损失,可以忽略不计,可就是这二十五人,让秦风心疼了很久很久,因为这二十五人是他费尽心血所打造出来的兵中之兵啊!

    不过,也是这五天时间。

    新军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如果之前,只是一支精锐的话,那么,现在的他们已经是十足的杀人机器,但若靠近,一股浓重的杀气让人压抑得差点窒息。

    越是深入,遇到的部落也越多越大,也遇到了一些突厥的小股士兵。正因如此,秦风不敢丝毫大意,如果遇到吃不下的突厥军,他们甚至绕开几十里路,再往北方行去。

    实力有限,秦风不欲打硬仗。

    每一天,都只行进数十里路,而后择地休息。

    新军就像一群神出鬼没的狼群,总会在人意想不到的时候出击,给突厥留下的只是雄雄烈火,与一具具弯刀剖开的尸体。

    在战略方面,秦风也做了调整。

    忠于颉利的部落不杀。

    现在新军专挑突利、夷男的部落来杀,而且,还是在颉利部落的附近的。新军走后,往往留下一地的牛羊马匹,

    突厥是个性极强的民族,也是自私的民族,见死的不是自己人后,除了向上级汇报,他们甚至连一步都没追赶。

    干什么去了?

    抢夺牛羊马匹去了。

    一次,突利、夷男或许不会再意,可一而再,再而三的吃亏。颉利部落干拣便宜多次之后,两人心中已经对颉利置疑了起来。

    也怨不得他们会这么去想。

    谁让大占便宜的是颉利呢?

    而且,颉利是前科累累的人物,由不得他们不怀疑。

    现在或许不会有着怎么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一旦爆发起来,其力量足以让颉利应付不了。

    而颉利又是一个极度霸道的人,解释过后,也不管突利、互男信是不信,依旧如故。

    按照突厥的规矩,是到嘴的肉就是自己的,想让他们吐出来万万不能。颉利也不这么认为的。所以,突利、夷男在讨公道的时候,颉利嘴巴上说同意退还两人的损失,可没有任何实际的动作。

    颉利的霸道,让突利、夷男的心思也多了起来。早就不满颉利的他们,现在只差一个宣泄的口子,一旦找到了,或许就是突厥内乱之始。

    一场风暴正在酝酿着,可颉利却蒙在鼓里。一心想着如何在南下之战中消耗让他生畏的两人的实力。

    ……

    在草原上走了近半个月,新军剿灭大小部落几十个,斩杀突厥数万人,至于战利品,秦风只能忍痛割爱了。

    千人不足的部队,要是再分一部分去放牧,那与找死有何区别?

    半个月,经过一轮生与死的淘汰赛,新军已经不足九百人。剩下的人包括秦风在内,一个个又黑又瘦,但是大家的精气神却有了质的飞跃。

    因为新军衣着与突厥无异,自高自大的突厥人并没想到这支神秘的军队是唐军。其强悍的战斗力、残忍的手法,让人不由得想到了颉利的亲卫部队。

    种种迹象,无不让人往颉利的阴谋去想。

    没办法,每当一个部落被屠杀,就会有忠于颉利的部落、军队在后面捡便宜。

    在全民皆民的突厥中,每个部落都有男子在从军,当他们知道全家老少死了个干净的时候,失去理智的军队,不顾上司的劝导,直接把屠刀挥向了捡便宜的人。

    捡便宜的人也是硬骨头,见势不妙,也拼死一战。

    于是,牵扯其中的人数越来越多,死亡也越来越多。

    可以说,新军只是开了一个头,就把舞台丢给了颉利、突利、夷男三人的军队、部落来演。

    这一天,斥候给秦风送来了一个让人难以抉择的消息。

    五千突厥骑兵自西杀来。

    “老大,干不干?”程处默、尉迟宝庆这两个好战份子跃跃欲试,这些天,没有遇到像样的军队,杀得很不痛快。

    秦风看了罗通、李业诩一眼,发现两人也有着一丝渴求。

    罗通道:“老大,我知道新军是你心血的结晶,可一支强悍的部队,必须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不然,只能沦落为一支只看不中用的仪仗。”

    李业诩亦道:“是啊!老大。不过实战的考验,如何检阅部队的实力呢?”

    是啊!是自己顾虑太多了。

    差点忘记了,温室里长不出好草箴言。

    秦风猛的站起,手按在剑柄上。

    众人刷的站起身来,手按在剑柄,等待秦风的命令。

    静!

    死一样的寂静!

    时间在等待中过去,秦风眼里的光芒褪去:“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不得不说,你们说动我了。罢了,咱们就来他个一战定乾坤。全体抛下食物等影响行动的物品,轻装上阵,往东南慢慢移动。”

    风向对战争的影响极大,时下正吹着东南风,此时差不多是早上10点左右,烈日当空。

    这种天然的优势,秦风一下就想到了。

    罗通急了:“老大,我们顶着太阳,眼睛都睁不开来,如何作战?”

    秦风慢条斯理道:“回头射箭就轮到突厥睁不开眼了。走吧。”

    “我明白了。”罗通双眼一亮。

    于是,随着一声号令,新军抛下干粮,有条不紊的往东南方行驶。

    ……

    就在新军缓慢而去的时候,乌当率领的五千援兵正快速的向粘怗部落逼近。

    五千骑兵由乌当亲自率领。

    乌当统领的部落已有百年历史,是忠于颉利的一个中等部落,前几天,乌当的部落被愤怒的突利所部剿灭一空,领兵在外的乌当一怒之下,率领部族兵私自脱离出防御突利的岗位,没着马蹄印往东追来。

    “快!”

    乌当甩着马鞭,红着眼高呼道:“别让我们的仇人跑了!”

    “的哒的哒的哒!”

    他们一人两骑,万马奔腾的壮观场面,将大地都震动的颤抖。

    “停!”

    乌当一路疾驰,只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小半个时辰,已经追上了刻意保持体力的新军。

    “仇人只有不到一千人,儿郎们,报仇的时候到了。”他知道附近没有颉利安排的军队,所以,一见到新军就不管不顾的准备大杀一通。

    “去!给我去前方探查情况……”他指着身旁的一名侍卫之士,接着振臂高呼:“做好迎敌准备!”虽然心中有恨,可乌当还是怕误伤了友军,想了一会儿,还是派人前去打探一二。

    “前方是何人军队。”突厥人大声喝斥:“我们是伟大的颉……呃!”一支闪电般飞来的利箭破空而出,穿透了侍卫的咽喉,还飞得出老远才力尽坠落。

    空气中顿时溅出一道血花,侍卫抚着喉咙一声不吭的倒在草地上。

    “他们是毁坏我们家园的敌人,杀了我们亲人的就是他们,只有一千左右……族人们,我们是草原的主人,是伟大的颉利可汗的忠仆,可恨的叛徒践踏了我们的家园,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如狼嚎的喊声响起……

    “拿出你们的弓箭,让你们的敌人知道我们乌部落是草原上最优秀的射手,让他们在我们的箭羽下瑟瑟发抖……”

    乌当高高举起了短弓,当先向前突进。

    区区千人不到,哼,五千骑兵足以将其辗碎。

    乌当眼中透露着冷笑。

    胜券已经在握!

    远望着同样衣着的“突厥”异军,乌当咬牙切齿道:“族人们,屠光他们,为死难的同胞报仇雪恨,不管对方是谁,我都要亲手摧毁你,夺走一切。”

    傲然自信的乌当,下令全军前进,庞大的军阵缓缓推进,转眼已距新军千余步之遥。

    同样一面“狼”旗下,秦风怀抱湛泸剑,沉静如水,驻马静立。

    新军列阵于此,这些,都已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中的精锐。

    迎面处,乌当庞大的大军,如钢铁怪兽一般,缓缓的撞入眼帘。

    五倍之众的敌人,就这般气势汹汹的杀奔而来。

    秦风俊朗的脸庞,云淡风轻,不起一丝波澜。

    “成败与否,以此战来验证。”秦风的脸上,铁血冷绝,凛然的杀机,在双眸中疯狂燃烧。

第096章: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呜呜呜~~

    突厥的军阵中,最先响起号角声,乌当迫不及待的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五千铁骑,迈着汹汹的步伐,向前平推而来,脚下的大地开始颤栗。

    一望无际的骑兵,一面面狼旗,在风的撕扯下,如同滚滚的怒涛,层层叠叠。

    兵刃所反射出来的寒光,几乎盖过赤色的阳光,将战场的天空都映寒。

    如森林般密集的弯刀,迸射着杀戮之气,若死神的獠牙。

    五千突厥骑兵轰然而动,迈着整齐而沉重的步迈,向着新军稳步推进。

    每一步下去,整个大地都仿佛为之一抖。

    秦风在草原上的阅历固然比不上乌当,兵力上突厥也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就如乌当一样,秦风露着一样的冷笑,而且是一样的胜券在握。

    阵不成阵、形不成形,密集前行,这不是活靶子是什么?

    双方兵卒越逼越近,一点一点的出现在彼此的视野中。

    “提速!”

    秦风毫不犹豫的下达了进军的命令:但奇怪的是新军并没有将速度提起来,而是整齐划一的,以一种小跑的状态前进,似乎完全放弃了骑兵的速度。

    新军的异样自然在乌当的眼中。

    告诉移动中的乌当,眼中闪现一丝疑惑,更多的是警惕。

    “不管了!”

    乌当心道:“就算他们有什么鬼主意,主要我不近身。他们能够耐我何?不过……对方阵容有些松散,莫不是对于我族的骑射有所防备?排个古怪的阵型,就想对付我族的骑射。也未免太天真了点。”

    乌当对于本族的骑射是相当自信的,该部曾经出现一位天才射手,在他的激励下与教导下,乌当部落得到了这位天才的真传,这位天才是该部落的英雄、骄傲,所以,尽管他死去了近百年,但是纵横大漠无敌手的英雄事迹一直激励着整个部落,几乎所有部落的少年,在年少的时候都将其视为自己的偶像与学习的榜样。也因此导致了乌部落在射术一道,要胜于所有同为突厥部落的草原人。论及整体的射箭能力,在整个突厥乌部落说他第二,无人敢说第一。

    也因如此,乌部落有着一支名传草原的骑射部队,他们只配战弓与箭囊而外在配上弯刀,并没有任何的长兵器,利用骑兵来去如风来去自如的特点,辅以部落善射的特性,将草原骑射用于战场,向来都是无往不利的。

    这也是乌当的底气所在,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跟新军正面袭杀,而是意图以放风筝的战法战术,依仗突厥人的习性,依仗他们乌部落的特点,将新军歼灭。

    他不信这零零散散的不到千人的军队,在骑射水平上,能够比得上在他们马背上的民族?

    乌当对于他们部落的骑射有着极大的自信,于是吹起了颈部的骨笛,以笛音来指挥族人作战。

    随着骨笛声此起彼伏,乌部落的骑兵不约而同的取下战弓,并且将箭羽含在口中,做着第一波驰射的准备。

    对面的新军骑兵似乎放弃了骑兵的速度,在徐徐进兵,但乌部落的骑兵却飞速的前进,让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

    二百步!

    一百九十步!

    一百七十步!

    一百步!

    ……

    快了!

    乌当看着速度贼慢靶子一样的新军,眼中闪现炽热的光芒……

    快了,就快了!

    一般而言,突厥的有效射程在一百五十步,但是乌部落的骑射部队以骑射为主,他们需要不断的射箭来保证自己的杀伤力,因此所有战弓都是利于骑射的短弓,射程要比一般的突厥兵要近一些,在一百三四十步之间,但是续航能力却大幅度的上升。

    乌当瞪大着眼睛,等待着双方的间距进入一百三十步,这个最有利射程的瞬间。

    便在这时,乌当急逐战马,越阵而出,搭弓上弦,突然发现耀眼的阳光让自己几乎睁不开眼,而且,更为致命的是风向正从敌军那边吹来。而就在这一瞬间,新军从背后取出了一物……

    “不好,”乌当突然想到了一个传说,顿时吓得心寒胆裂!“散开,快散开!”

    一个个慢悠悠前进的新军,从背后取出了早已准备的标枪……

    “进,风!”

    秦风一声令下,新军突然抢攻,在双方接近八十余步的时候,近千支标枪发出恐怖的声音呼啸着向突厥刺击。

    古往今来,北方民族最强悍的是他们的骑射水平,新军虽说是唐军中的强者,可在骑射水平上,与突厥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为什么要抢占上风?为什么见到冉冉升起的太阳,秦风而心喜?

    其原因是这两者,能够把突厥骑兵的威力降了最低。

    乌当也是一位能征善战的草原勇士,也知道太阳、风向的重要性。

    只不过,兵力上的优势、未尝败绩的骑射水平让他产生了盲目的自信。

    人一旦,盲目的自信,一旦小看自己的敌人,那么,他离死亡已经不远了。

    近千支标枪,教会了乌当怎么做一个合格的首领。

    新军臂力惊人,再加上风的助推,标枪展现出了恐怖的一面。

    呼啸越空,漫天的标枪如一条条毒蛇,跃阵袭来,在虚空中闪着幽幽蓝光。

    “散开!”乌当心丧若死,一边下达命令,一边往旁边撤离。

    只可惜想法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在这加速疾驰中,临时临急的下令“散开”,就算是弓马娴熟的突厥人也做不到这点。

    顷刻之间数以百计的突厥骑兵惨叫着中标枪摔倒,混乱的波动扩大开来,乌当部落密集的骑射阵的中间一带瞬间崩溃!

    只一下子,乌当就损失了数百子弟兵。

    而且,这些人死状奇惨,有的被标枪钉在地上,有的连人带马的让致命的标枪串成“人马肉串”,有的还没有完成咽气,正在发出让人心颤的惨叫。

    乌当心疼之余,意外发现伤亡远不如他想象中的惨痛,这标枪看起来恐怖,但由于他采用的是骑射阵,突厥兵彼此间都留有一定的空隙,所以,第一轮标枪只是造成了三四百人的伤亡。

    念及于此,乌当已经有了计较,高呼道:“继续前进,加速前行!”

    “风!”乌当的命令一下,秦风也下令了第二轮攻击,现在的突厥被标枪的威力夺了心神,乱成一团,正是伤敌的大好时机,秦风目光敏锐,发现了突厥的情况后,果断的下达了第二波攻击的命令。

    秦风心头冷笑:攻上来更好,两股冲力加在一起,死亡也更加惨重。

    这一轮标枪,杀伤力更大,二力作用下,有的标枪甚至带走两个人的生命,而且由于插在地上的“人马肉串”的阻挡,全速前进的后一排骑兵,在速度上不免为之一滞,有的人凭借着马术避让,可后面的人又撞了上来,于是,前几排骑兵撞了个人仰马翻。

    而此时,第三轮枪阵又招呼了过来,这一次,威力更加强大。新军们也很精明,他们看到哪里乱,手中的标枪就往哪里招呼着。

    三轮标枪下来,带来了近两千的生命。

    也就是说,新军在一人未伤的情况下,就杀死了突厥三分之一多的士兵。

    “撤!”眼见突厥骑兵自两边包抄过来,秦风果断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而在撤退的过程中,新军也是颇有章法。

    他们分两个队列,第一列队的骑兵射了之后第四支标枪之后。他们一个接着一个射出,在第一时间里,一条线似的分别往左右飞奔,迂回着后撤。

    近四千支标枪接连射来,又带走了突厥一千左右的战斗力。

    标枪完了,就轮着弓箭了,一箭连着一箭,以铺天盖地之势扫向突厥骑兵,有了风的助力,杀伤更是倍增。

    新军始终保持着突厥一样的速度,而箭却一直没有停止,他们在撤退的时候,熟练老道的在马背上安装着弯马搭箭,然后回身就射。

    乌当傻眼了,整个人都不好了:对方竟然用的是他们一模一样的战术:打算放风筝的他们,现如今反而让对方放了风筝。这之间的差别,让他有一种吐血的冲动感觉。

    作为骑射行家,他看的出来。对方在这方面下过一番功夫,但是论驰射的速度,论变向转向的灵活,远远比不上他们,但是对方偏偏占据了天时,这两大天时掩盖了对方的一切不足,也将自己一方的威力降到了冰点。可以说,乌当他们现在毛都没有触碰到对方,对方却凭五轮标枪、数轮箭矢杀伤了他们近半兵卒。

    “对,就这样!撤,看见没有!我们就当是遛狗,溜着打……宁愿少放一箭。也别让他们追上!杀他个落花流水。”秦风控制着双方的距离。将放风筝的战术打法用到了极致,不断的以天时与距离的优势,消耗着乌当的兵力。

    乌当看着身旁的兵卒,一点一点的给射杀,落下马背,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活了大半辈子的自己会栽在自己最拿手最擅长的战术下。

    面对这个他用了几乎千百遍的打法。他竟然涌现出无计可施的感觉。

    他太了解这个战术了,这个战术因为距离优势。被打的一方永远会处在被动的情况。

    别小看他们相隔的这一箭之地,上百步的间距。这个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追的同时对面也一直再跑,而且还不时会有箭羽飞来限制速度。在同等情况之下,追的一方想要跨越这百步间距,需要花费漫长的一段时间。往往等你追上了,你的兵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最让乌当难以接受的是对方的指挥表现的极为出色,将位子距离卡的非常好,始终保持者带着他们溜的趋势,不快不慢。他若追得急,对面跑得快,他若减下速度来,对面的速度也会跟着减下来,至始至终都保持者弩箭的最有效射程。

    这一点让乌当有些泄气。

    对于骑射之道,他祖辈特地研究过,怎么溜最好,怎么溜最有效,别有心得。

    乌当记得当初他学的时候,表现的一塌糊涂,直到数年之后,才渐渐融会贯通,直至今日三十多年了,如指臂使。但是对面那个少年指挥,年纪至多不过二十岁,可是指挥起来却恰当得体,不出任何差错。

    他便是用尽一切法子,也拉不近甩不掉。

    即便是敌人,乌当也不得不承认对方年少有为。

    乌当见追不上,又不断的减员,这如此追逃的过程中,他们连新军一人都没有伤到,却折损了三千余人,在这样下去,只有给耗光一条路走了。

    见又一轮弩箭射来,四五十人连人带马滚翻在地上,终于支撑不住,一咬牙大叫一声:“撤!”

    他这一声“撤”看出来,乌部落的突厥兵上下一个个都松了口气。这他们以前如此溜他们的敌人,看着他们的敌人一个个追在他们的屁股后面吃灰吃箭羽,特别有感觉,可现在诚可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吃灰吃羽箭的成了他们,哭都哭不出来。那昂扬的士气,早就抛到姥姥家去了。

    突厥兵神乎其技的改变了行程:他们在原地向右后方转了一个小圈,直接就利用前冲的速度迂回了小圈,剩余的千多突厥兵在高速中便完成了撤退这一高难度的事情。

    一直注视着突厥动向的秦风对此叹为观止,在他们军中,目前能够做到如此干净利落的调头转向,或许除了李世民玄甲军,整个大唐都找不出这样的第二支队伍来。

    突厥自小就在马背上长大,这这马背上的优势,他们中原人想要弥补也着实不易。

    “停……后队变前队!”

    秦风自然不打算就这样放弃,但是要他们想突厥人那样在加速中直接转个小弯,凭借高超的马术转向,也不符合实际,停下来直接原地掉头。尽管为慢上一些,起码维持着阵型不乱。

    “哈哈!”见对方如此变阵,乌当忍不住笑出声来,心中一直被压着打的郁闷之气,也消了些许,心道:“跟我骑射,差得远呢。”

    如此想着,突然计上心头。

    “撤,速度给我撤!”乌当的语气突然激动了起来。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么?

    秦风冷笑一声。

    “停!”

    一人未损的情况下,干掉了对方三千多人,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次辉煌的大胜。

    见好就收的秦风果断下达了停止追击的命令!然后,新军看都没看突厥人一眼,拍拍屁股!闪了。

第097章:聪明的乌当

    新军向着东方走去,他们没有丝毫拖沓,走得干净利落。乌当看得傻了眼了,如此无耻的军队,他真是第一次遇到,追么?又怕落入对方的圈套,再来一个放风筝。

    不追?又不甘心!

    刹那间,乌当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族长,追是不追!”一个肩头上还挂着一支利箭的将士上前询问。

    乌当呼吸急促,过了半晌,做出一个艰难的选择,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对方狡猾得像狐狸一样,你看,他们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我们追上去,只会如了他们的意。罢了,罢了!回去吧。”

    “是!”那员将士也松了一口气,他真怕自己的族长下达追击的sb一样的命令。

    族长没有让愤怒冲昏了头脑,实在太好了。

    乌部落当机立断,一边戒备着,一边灰溜溜的退了回去。来时汹汹,回去时,却士气皆无。

    这方才退兵,耳中却听到了一阵呼喊:“好走,不送。”

    新军干净利落的收拾了突厥兵之后,悠哉悠哉的离开了战场。

    看着身旁凌乱的军队,乌当气得眼睛充血,看着落下的一地尸骸,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这可是乌部落的最精锐的子弟兵,是本部落仗之生存的根基,可现在,只一下子就去了三千多人,愤怒与担忧未来的乌当受到刺激后,气了个半死。

    “老大,追是不追?”罗通不甘心煮熟的鸭子飞了,着急的询问秦风的意见。

    “你看这支突厥军队,败而不乱,撤退也很有章法,我们现在追过去,岂不是正中他们的下怀?别忘记了,我们是怎么打败他们的。不得不承认,在骑射一道,我大唐还不如突厥。”

    秦风看了很不甘心的几位兄弟,道:“新军底子太薄弱了,根本经不起消耗与挥霍,如果栽在此地,接下来的大战就没我们什么事了,不能因小失大。”

    程处默搔搔头,笑道:“呵呵,还是老大目光长远。”

    罗通亦道:“是我短视了!”

    “压上!”秦风看了有序撤退的突厥人,道:“别让他们把标枪拿走了。”

    “全军压上去!”

    新军的动向自然没有逃过突厥人的目光,他们退得很谨慎,一点都不敢大意,两者离有一箭之地,一进一退各有所思。

    “撤退吧!”清醒过来的乌当,确实是有收集走标枪的心思,可见新军紧跟着,他只能放弃了初衷。

    标枪不是什么新鲜的玩意,早在三国时期,号称神威天将军的马超,一人五支标枪,杀得北方异族敬而远之,此后,标枪在五胡乱华时期也大放异采,乌当万万想不到标枪还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而且,再次出现的是竟然是让自己给遇上了。

    “首领!”一个士兵拔出一支标枪,递给乌当:“首领,您这支标枪!”

    “你怀疑对方是唐军?”乌当看了标枪一眼,不禁吸了一口寒气。

    “首领,您看这工艺,绝非我大突厥所能打造。”枪刃平滑、无瑕疵,中有一个血槽,一滴滴鲜血正往下滴落。

    乌当边走边抚摸锋刃,禁不住微微一笑,“欲盖弥彰固然不对,但弄巧成绌,故意弄鬼做得过了火,却也引人生疑。”向那名属下道:“正因为标枪是中原打造,所以,对方根本不是唐军。”

    “属下不懂。”

    乌当道:“你当然不懂。你想啊!李世民如果唐军派人深入大漠制造混乱,自然是深谋远虑、筹划周详。什么兵器不能用,什么兵器衣甲可以用,他肯定深思熟虑。李世民我见过,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很会耍心机。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犯着这般低级的错误呢?”说到了这里,乌当冷哼道:“前些日子,大汗与二汗大吵一场,原因是二汗用马匹与中原‘换’了一批军资。”

    “去年,我大突厥杀到长安城外,李世民倾一国之财求得暂时的盟约。大半年的时间里,中原又强到哪里去?我们不惹他,他敢惹我们吗?况且,大汗亲率八万大军南下,弱小的中原又分兵的胆量吗?”

    那人大叫道:“不错,不错。首领,您的见闻广博,属下万万比不上。”

    乌当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扬着手中的标枪道:“大汗早有除去二汗的心思,现在好了,有了这件兵器足以确信二汗有不臣之心。”

    “首领!要不要把标枪都收集起来。”那员士兵有些不舍的看着锋利的标枪。

    乌当道:“除非你想死。你看,那支军队一直跟着,我们去收集散落的兵器,正中他们下怀。走吧!这一战,我们是输了。不过,作为骑射天下第一的我们,这只是暂时的,改天,一定经讨还公道。”

    “是!”

    呜呜呜……

    乌当吹了撤退的号角,剩余的千余众快马加鞭,顿时,风尘滚滚,眨眼间便脱离了新军,士气低落的远远而去。

    秦风回归战场中心,如电的冷峻眼眸中,凛烈的杀机一刹那化着一片喜色,再三确认突厥军已经离开战场后。

    兴奋的秦风,放声大笑。

    新军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与价值,也证明自己的苦心孤诣的打造没有白费。这一战,新军以少胜多,在一人无伤的情况下,杀了三千多精于骑射的突厥精锐,对新军而言绝对是一场辉煌的大胜。

    痛快狂放的笑声,回荡在战场上空,日上中天,正值正午。

    三军将士,无不欢呼雀跃,沸腾的喊声,震破苍穹。

    收拢标枪与箭矢,一个个士兵眉开眼笑。

    这一战,确实让他们骄傲。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突厥军队攻击高陵。李世民派出勇将尉迟敬德,作为泾州道行军总管,抵达泾阳,防御突厥。尉迟敬德抵达前线后,立即组织反攻,与突厥军队在泾阳打了一场恶战,尉迟敬德勇不可挡,生擒敌军将领阿史德乌没啜,并且击毙突厥骑兵一千余人。

    这样的战绩在也算是一场不大不小的胜利,可那是在兵力充足的情况下发生的战争呢,而现在,仅凭不到一千人数,就灭了突厥三千余众。不是辉煌又是什么?

    秦风大声道:“罗通!”

    “在!”

    “我派一百斥候与你,跟上溃败的突厥军,打探他们落脚之处。务必在天黑之前送来消息,突厥大军走到哪里,他们的家就移动到哪里,而他们的粮食是活着的牛羊,你只需往绿洲,或者河流方向寻找,相信很快的跟上。一切以安全为重。”

    “遵命!”罗通喜上眉梢,召集斥候,交待完毕后,望西、北四散而去。

    程处默问道:“老大,你是想夜袭?”

    “突厥人自信得很,他们从来没有像我们那样讲究,即便派人巡逻也是应付行事而已。他们又怎么会想到我们趁夜袭击呢?让大家原地休息,烧烤马肉补充一下体力,养精蓄锐,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

    “是!”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喜滋滋的安排去了。

    ……

    秦风用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提振了人心士气,坚定了新军对他的信心。

    同样也坚定了秦风自己的心,自从新军成立以来,他就承担着极大的压力,尽管在与左武卫的比试中大获全胜,可比试与实战终究是不同的。

    这些日子以来,新军也大肆屠杀、破坏着突厥的根基,可大多数是普通的牧民,实战的意义并不高。而现在,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也证明了自己的那一套,没有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

    不过秦风虽然心情畅快,但他却并未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他知道突厥的强大,知道自己给突厥带来的破败并未到达伤筋动骨的地步,如果突厥不出现内乱,大唐想要取胜,其难度之大难以想象,如果硬碰硬,便是胜了,恐怕也是惨胜的下场,而惨胜的结果,恐怕被四周的宵小之徒拣便宜。

    默默的想着事情的秦风看着新军吃完东西,一个二个的倒头就睡,回过神来的秦风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胡思乱想了很多东西,而时间也走了近半个时辰。

    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心中如是想着。

    别看杀人放火是个好职业,其个中的苦楚,不是行军之人根本无法体会。

    入大漠以来,上到他秦风,下到每一个新军,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大家都打着十二分的精神,不敢有丝毫大意。这些天,大家的心弦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如果不做一次休整,还真担心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疾病。

    新军将士都是意志上上之人,或许还能坚持一段时间,可饮食方面,大家却是叫苦不迭。

    对于羊肉、牛肉。大家已经从最初的疯抢、高兴、喜爱,发展到了现在的厌恶,天天吃烤肉,对于新军士兵来说,无疑是件很痛苦的事情。

    “老大!这是兄弟们特意留给你的烤前腿。”秦风思索的时候,李业诩提着一大块烤马肉送了过来。

    “谢谢了!”秦风接过马肉,大块朵颐。

    蚂蝗、蚯蚓、蝗虫、老鼠、蝎子……都吃过好几年,秦风适应得很快,对于天天吃肉,他本人是没多大反应的。

    走了过来的尉迟宝庆道:“不知罗通怎么样?”

    “罗通有勇有谋,放心吧!”秦风笑着说道。

第098章:袭(我的小说只给人看)

    书评区里,很多猪狗不如的家伙在放臭屁。说我写的小说、人物名字中二的大有人在。反问一句:小说、人物名字中二,连这么二的小说还看的你,岂不更二?

    奉劝一句:不要一边看,一边放屁。不看滚蛋,老子从来不求你们这些没素质的杂(zhong)看书。

    这么晚还在更新,容易么我?

    送给这种不懂得尊重人的东西的一个词儿:jian货

    我写的小说只给人看!!!!

    支持我的兄弟姐妹请在文本右上角上的评论加字鼓励,让那些东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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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名的草原深处,新军上下、马匹都用青草伪装着,若非走到近处,根本不会有人察觉到这是一群近千人众在此潜伏着。

    秦风极目四望,胸襟不觉大畅,忍不住低吟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苍茫雄壮的景物,低沉雄浑的歌声,健马如龙,奔驰在千里无边的青青草原之上……这是何等壮观的图

    苍茫一碧万里,空无片云,山道都在浅蓝间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薄雾,仿佛披着轻纱的美人。

    西方的天边──草原的尽头,却染着长长一抹朱霞,夕阳返照的余光,穿云而出,流露金黄,苍苍茫茫地笼罩着这一片苍苍茫茫的辽阔草原。

    草原上突地远远传来各种苍凉的声浪,四面八方,自远而近,有如战场上万鼓齐鸣,动人心弦。

    随着这苍凉奇异的声音,四面八方,波浪般卷来了一重重黑影──这便是归牧时草原的群兽。

    只见数万只牛羊,数千匹马,排山倒海般合围而来。

    十数匹骏马,领导先行,马上人直立马背,呼啸而来。

    马群的奔驰,整齐迅快,一色深黄,昂激奔放,一泻千里,有如长江大河之水,白天边倒泻而下。

    牛群的奔驰虽较散漫弛缓,但进程间不断格斗,黑色的牦牛奔窜横逸,看来亦是惊心动魄。

    白色的羊群,却在温柔而迅急地起伏波动着,在黑尘黄浪中看来,另具一种别致的情调。

    黄马、黑牛、白羊……马嘶、牛啸、羊鸣……混合成一种苍凉悲壮的音乐,宛如十万大军挺进。

    秦风只觉心中热血奔腾,差点忍不住撮口长啸起来。

    “好美的景致,可惜啊!”秦风轻声说道。

    程处默道:“染上了鲜血,更有一份悲壮的美。”

    秦风肯定的说道:“总有一天,这里会变成大唐的土地。”

    “会的!”罗通微微一笑。

    罗通不负所望,依着秦风给的方式,走了近百里,总算找到了此地。

    这是一个绿洲。

    而溃败的突厥兵就在此地休息。

    黄昏时分,新军就悄悄地在此地潜伏了下来,现在,除了巡逻四周的士兵,大家正抓紧时间休息着。

    “这是我们北上的最后一战,大家务必要打好这一战,牛、马匹能不伤尽量不伤,这次北上,咱们总不能空手而归吧。”秦风吩咐着说道。

    “至于羊么?如果战事胜利,全部宰杀干净,用牛与空出来的马匹驮运。”羊的速度太慢,他没有考虑过要着活羊回中原。

    尉迟宝庆一脸厌恶的说道:“天气炎热,半天就臭了。带回去干嘛!”天天吃肉,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了羊臊味道了。

    秦风笑道:“回去不了多久,你又想吃肉了。其余办法也简单得很,把羊从中破开,丢弃内脏后挂在牛马身上就行了,草原晚上风大,白天温度高,很容易就晒干了。”

    尉迟宝庆道:“你是老大,听你的。”

    “好了!”秦风笑了一笑,指着东边一座能够俯视一切的小山丘,道:“陪我去看看突厥人的虚实。”

    ……

    离开了营地,兄弟几人花费小半时辰,徒步爬到了山丘之顶,站在高处,周围附后尽入眼底。

    在他们下面的是突厥连绵数里的营寨。

    想要以弱兵破营,必须要知道对方营地的布局以及军中的虚实,然后抓住对方的弱点一击而中。

    几人在山顶上凝神眺望,将突厥分布图雕刻在脑海中,突厥的帐篷层层叠叠,然则布局很乱,最最让人意外的是突厥人竟然把牲口关在中间,而现在,一些牧民正赶着牲口往圈里关。

    不大一会儿功夫,硕大的圈里已经让各种各样的牲口给填满了。

    目测了一下。

    好家伙!

    总量不下四万头(匹)!

    静静的观望了良久,待所有牲口入圈后,秦风笑了,剑指山下突厥营帐,道:“正面是突厥军队,左右两翼是普通牧人。我们可以兵分两路,快速攻击左右两翼后于圈中汇合。采用中心开花的战术,吸引突厥人靠拢,相隔一定距离后四下纵火,纵牲口为前锋,全军拧成一股绳杀向军营,一举捣毁敌方军营。罗通、业诩、处默你们领一半人马迂回至马厩右侧;我与宝庆迂回至马厩左侧。”

    讲解了心中的战术后,秦风问道:“业诩,说说你的看法,看有没有补充、完善的地方。”

    “与我所想一样,我没什么说的。”作为大唐最伟大的军事家的孙子,李业诩深受李靖的熏陶,看了突厥的布局后,瞬间就得出了与秦风一样的战术。

    “老大与业诩说的也是我之所想。”罗通在李业诩说完,立刻站出来道:“不过,行动必须保持一致,而且,我想知道老大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秦风点点头,出战的时机很重要,配合与默契也很重要,如果一方慢了,不但贻误战机,还有陷入重围的危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先抵达目的地的一方,放牲口不是,不放也不是。

    放了的话,怕友军受累;不放吧,很可能让敌方分割包饺子。战场往往让人难以预料,就像李广这样一代名将,因为不辨方向,最终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内达到预定的地方,使得他突袭不成反而获罪,若非卫青能力强得逆天,否则,那一场会战,谁胜谁负还不一定。所以说,在瞬间万变的战场中,友军要达到百分百的默契度,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罗通说完,秦风道:“突厥人对危险有天生的洞察力,所以,什么三更时分袭击不是保险之策,我的想法是突厥人饭后两刻内攻击。”

    至于程处默与尉迟宝庆,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要是秦风问他们,他们多半说:“老大让我怎么打,我就怎么打!”

    听了秦风的话,李业诩倒抽一口冷气,道:“老大,过于冒险了吧?”

    “不!”秦风笃定道:“这个时间才是最佳时间。我问你们,当你们饱餐一顿后,你们在两刻内想动吗?还能动得了吗?”

    程处默用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秦风,道:“老大,你,你太阴险了。”

    “饱餐过后,我是一动都不想动了。”

    秦风道:“突厥人的习俗是先拜祭祖宗、亡灵,之后活人才用餐。也就是说,我们最少还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准备,在膜拜的时候,男女老少都要参与。”

    “突厥人膜拜的时间,就是我们就近渗透的时机。富贵险中求,不搏这一把,我实在不甘心。我相信我们新军能够分毫不差的汇集在一起。”最后,秦风做了一个总结。

    “好!”

    “干了!”

    “有心算无心,我们赢定了。”

    “突厥在白天损失惨重,士气不高,正是我们一举歼灭的最佳时候。”

    …………

    “出发!”

    当斥候将突厥用餐完毕的消息送达,在秦风的号令下,新军九百余兵卒雄赳赳,气昂昂的向突厥部落走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竟然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遇到。

    抹黑到了左右两翼后,一切正如秦风所料,饭后是人最容易犯困的时候,一些突厥兵无精打采的来回巡逻。

    若是换成往常,这些士卒此刻早已抱着武器打瞌睡了,不过今天比较特殊,为了防备或许的夜袭,乌当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得有丝毫松懈,乌当是首领,也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主,这些士兵自然不敢违抗。

    虽然两个时辰会换过一次班,可是突厥士兵根本不在意,一个个还是困的直打哈欠。

    见到士兵巡逻不力,见到牧民三三两两的闲聊,秦风笑了,胜券已经在握。

    一支点燃了的火把在突然射向半空,这是进攻前的信号。新军忽然齐声暴喝,紧接着他们依照计划,分头快速冲向各自的目标。声势犹如排山倒海一般!霎时间那种宁静详的夜空就如玻璃遭到了重击,粉碎了。

    “敌……敌袭!!!”

    回过神来的突厥人在惊慌中用带着颤抖的尖锐吼叫,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的嘹亮,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被扔进平静的湖面,飞溅出来的水花将突厥人一个个都泼成落汤鸡的同时,也让他们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吼!”

    既然已被对方察觉,新军索性也不再蹑手蹑脚,漆黑的原野突然亮起无数的火把,就好像一团团森冷的鬼火,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就犹如外太空落下的一枚陨石,‘轰’的一声,地动山摇间。

    马厩并非没有人镇守,但也就是两三百人而已。正或坐或站着聊天。听到那天崩地裂也似的呐喊,他们当场惊得呆立原地,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密集的标枪射倒,他们哪里想象的到敌人会从天而降,匆忙间想要抵御,这兵器还未拔出来就让狂冲而至的兵卒剁翻刺死。

    进度之快,出乎秦风等人的意料。不到两刻,两队就实现了胜利的会师。

第099章:辉煌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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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现在通知您的作品《壮哉大唐少年郎》将在2016-08-2814:00:00获得新版网站-历史频道热门分类推荐,非完结作品请务必保持更新。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您的责任编辑,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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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慌!都给我镇定下来!!”之前一直反思,一直为本部落而的前程担忧着的乌当没有胃口,所以,听到爆乱声响,他第一时间冲上向人声鼎沸的马厩,看了眼前的形势,大声指挥道,“不要乱,他们人少。听我号令,族人退下,拿起你们的弯弓对马厩集体抛射,勇士们亮下弯刀冲击,绝对不能让贼子野心得逞!”

    乌当手提着一把弯刀,神色凝重,以他的经验、阅历,一下子就猜到了新军的险恶用心。

    一颗心禁不住的忐忑了起来,如果只是军营,他有七成把握让新军灭于此地。可现实是残酷的,军民混而杂居,让突厥获胜的机率下降到了一两成,只因,离马厩最近的牧民为了阻止新军,一个二个奋勇争先,像没头的苍蝇一样往马厩冲去,也正是这些普通牧民的英勇,阻挡了军队前进的脚步。现在,牧民们与新军交织即将交织在一起,弓箭手有了顾虑,到现在,一箭还没有射出去。

    人心都是肉长的。

    牧民里有士兵们的亲人、朋友,你让他们如何下得了手?

    突厥士兵的犹豫,给新军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

    秦风与尉迟宝庆充当左队的箭头,率领数百士兵如虎似狼地扑入马厩,纵列最前端的是排成密集阵型的一百名标枪手,就象发狂的公牛,平端着长枪纵马向前突刺。挡在前面的几个敌人首当其冲,瞬间被捅中七八枪推倒在地上。

    之前,秦风给每一个人都配备了火把与牛羊熬出来的油,而且再三叮嘱大家妥善保管。于是就在他们冲入马厩的那一刹那,近千支火把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顿时,火光照亮了夜空。

    三路人马依计分散而行,干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烧牲口,刹那之间火焰奔腾,浓烟冲天而起。

    一匹匹战马、一只只羊、一头头牛,身上着了火,相互引燃。那场面是万马奔腾。

    顿时,马蹄狂奔,嘶叫之声,卷泼四野。

    乌当面色大变,大声道:“退,撤退。”

    话音未落,身体以违背常理的姿势来个急刹、旋转,向着相反的方向奔跑。但是,在巨大的声响里,他的声音又怎么传得出去呢。

    火势熊熊,眼见将成燎原之势,兽群惊嘶,有如决堤之水,风中巨浪,向外狂卷而出。

    放眼望去,但见各种动物有如潮水一般,各色杂呈。

    它们惊骇的鸣叫着,恐惧害怕令它们疯狂,令它们只知放蹄奔跑。

    面对左右后三面逼来的烈焰,它们完全失去了理智,只能往一个地方跑!

    那就是没有火的前面……

    突厥军的营帐。

    “哈哈!太壮观了。”程处默声如宏钟,虽在人与动物的惊嘶声中,仍是嘹亮震耳。

    “确实挺壮观的。”另一边,尉迟宝庆纵声回应。

    火是畜生的天敌,即便是虎狼这等猛兽,也避免不了他们怕火的习性,何况是普通的牛、羊、马?经过放火驱赶,各类动物如疯如狂的冲向军帐。

    一个个帐蓬,在动物们的肆虐下,化成粉碎,而帐蓬中的人更是尸骨无存。

    他们都顾不得敌人,只是不断了呼喝着,驱赶着。

    兽鸣声、蹄声、风声、惨号声、惊叫声、尖叫声中还夹杂着新军的狂笑之声。

    在草原中上演着一幕幕惨绝人寰的悲歌挽歌。

    惨,太惨了!

    火光,照得满地是血红一片,尸体狼籍,残肢断臂随处可见,微风吹来,人人心中均打了个机伶,不知这是修罗屠场还是人间地狱,十八层地狱中怕也无此惨象。

    带着火种的牛、马、羊所到之处,帐蓬付之一炬。

    如果从上空往下望,可以见到星星点点的火光疾速的向四周扩散。

    像一朵花,在一层层的扩散开来。

    惨剧继续上演着,它们吃痛之下,只管朝前跑,所有挡在面前的障碍物被它们冲跨。这也表明了一向温顺的动物发威,人类根本就无法抵挡得惊人的杀伤力。

    很多悲剧的突厥人,稀里糊涂就成了亡魂。

    当他们还未从丧失亲人的悲痛中走出来,就让呐喊声、厮杀声警醒,有些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儿,就让疯狂的动物们连人带帐踏做了肉泥,灰色帐篷顿时染成酱紫。

    当他们看到疯了的动物,如潮水一般的涌来,一个个吓得掉头就跑,哪里还有抵抗之心?

    只是两条腿岂能跑得过四条腿?

    还没有跑几步,就让撞飞了出去,然后步入前者后尘,成为肉酱。

    浩浩荡荡的疯了的动物们逢兵踩、见将撞将、逢帐就踏,任凭你武艺高强,面对惊慌失措,横冲直撞的动物也只有死路一条。

    一座座营帐被攻破,践踏,被引燃,无数还在营帐内乱转的士卒,被刺死、踩死。

    幸运的当场阵亡,不幸的被牛角刺穿后,挂在牛头上,被拖动了几十米才含恨气绝。

    “前锋”所到之处,无往不利。

    破坏力之大,恐慌之大,威势之大简直难以计算。

    就像一辆辆战无不胜的战车,破坏了一切,夷平了突厥的驻地。赶走了士卒。

    跟在身后的新军,反而像是后援部队。

    “停下。”当接近军营后,秦风下令全军停下。

    一声令下,全军立刻静止不动。他们的目光都投向了大营。

    不,不对,哪还有什么大营。只是一团大火球罢了,无数营帐,辎重都火光冲天。

    无数士卒惨叫着,惨嚎着,在营中乱走。

    士卒们只觉得遍体发凉,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简直不敢想象。但随即,士卒们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打赢了,他们打赢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赢了,灭了突厥一个军民近万的部落。

    突厥兵败如山倒,不,兵败如山倒不足以形容今晚的战况,一触即溃,对,就是一触即溃。

    士卒们心中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词可以形容今晚之战。

    打仗的没人不喜欢胜利的,将军是了功勋、名望、官位。小卒是为了活命,生存,富贵。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尸体的恶臭。

    是役新军再一次大获全胜,总人数五万有余的乌氏部落在新军连续三次的打击下,除了数百人侥幸生还,余者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是役,新军仅有三人在与驻守马厩的突厥兵拼杀中身亡。

    以三人的代价,却歼灭突厥乌氏部落近三万军民,这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一个神话。

    古往今来,也找不出多少个能与这一战相比的战役,更别说秦风今年才十六岁。在他这个年纪取得如此战绩的,史上名将绝无一人。

    大战结束,兵卒投入打扫战场的工作中,将敌骸收集焚烧,以免引发瘟疫恶疾。

    走在战场中,看着四处可见的肢体焦炭。秦风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如此辉煌的胜利,确实让他感到高兴,可一想起自己此行杀了近十万人,就有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老大!”李业诩欲言又止的叫了一句。

    他是最早发现秦风神色异常,只是不知如何开口相劝,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见他的神色五味杂陈,终于忍不住的叫出声来,张了张口,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

    “业诩,不必担心。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不管敌人死几万几十万,都与我无关。我只要把咱们的士兵活着带回去即可。”秦风制止了李业诩,深吸一口气,转换了一下心绪,笑道:“这场大胜,我们却是损失惨重了。”

    李业诩不解的看着秦风,满眼的询问之色。

    “之前,还想着缴获马匹、牛之类的物资。可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切都化成在烬了,数万即将到手的牛马,说没就没了,我这心里的疼痛,你是不会理解的。”秦风说着说着,自己禁不住笑出声来。

第100章:逃奴

    (谢谢:“格格巫jakc、天下雾敌、bjewjh、叶i星宇\\大漠兄、辉美、鹿爷?熊猫、老子至今单、书友120426、mnanying、人完全、、紫星照耀、星光Ω战魂、天天追书12、我讀你一辈、黛楠风御、老张儿子小、隐于当下、子衿醉、君无痕海、金瀚韧、书虫吃书还不行”诸位书友的打赏;谢谢“*懒*、帅衫衫……”等多位书友连续不断的给我投推荐票,谢谢大家的支持,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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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午,清点完毕。

    最终,新军以三人的代价,杀敌无数。

    是役,缴获优劣马匹两千余匹、牛三千多头,比秦风想象中少了很多很多。

    但,聊胜于无不是吗?

    之前,新军都是一人两骑,甚至有的士兵有空余战马四匹。

    除了自身所骑,新军尚有空余马匹近五千。

    饱餐一顿羊肉,秦风广派斥候后,“大军”逦迤南下。

    “战争竟然如此简单!”突然,罗通颇有感触的说道。

    “战争——”秦风笑道:“可以更加简单的。”

    只是有些人顾及太多,要不然,几包毒药下去,突厥人将不战而溃。

    李业诩眼珠鼓起,大惊小怪道:“还能更简单么?”驱牛马羊为前锋,不废不一兵一卒就拿下一个大部落。

    更简单的?他有些不信。

    “有的!”秦风闭上双眼,心中很是无奈,在这个重仁义、重节操的时代里,毒药竟然成了上不了台面的下三滥手段,与21世纪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而言,大唐时期,确实仁义太多了。

    “有种东西,名叫巴豆。”

    “巴豆?”

    “巴豆是什么东西?”

    “巴豆有什么功效?”

    ……

    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凑了过来,每当秦风讲解某种事物,他们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多日相处,大家的见识、视野得到很深的拓宽,所以,每当听到秦风嘴里冒出新东西,大家都很热情的参与。

    “巴豆性热,味辛,有助于治寒结便秘、大便不通、泄泻痢疾……功效。有小毒,须慎用。”

    “巴豆并不是什么很特别的东西,这玩意很常见,牧农常常用来给牲口杀毒,人吃了也有杀毒的功效,但关键在于份量调制比例的多寡。人的身体机构远比不上马匹牛等牲口。这人杀毒只需半颗巴豆足够,而牛却需要成斤的巴豆才起效果。如果将十余斤的巴豆磨成粉,用炼丹炉练成丹药,再磨再熬,往返数次,将精华浓缩至一包药粉。这一包药粉足以让牛拉上一天一夜。嘿嘿,至于人嘛,这个就不知道到了。”

    四人身子一个哆索,有些畏惧的盯着一脸阴笑的秦风,他们难以想象拉一天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也通过他的这番话,知道了秦风所谓的“战争可以更加简单”的意思。

    狡诈、阴险……

    这些词汇,一下子涌上了四人的心头,不过,心里头却跃跃欲试。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下属,四人年少,思想并不僵化,饱受秦风这块天下最黑的墨的影响下,他们早就跟着一路黑上了。

    “昨晚上的突袭,让我想到了传说中的火牛阵。”各有所思的想了半天后,李业诩倏然说道。

    作为军神的孙子,在军事素养等方面,李业诩比罗通等人高出不止一筹半筹。

    见识上,他们更是拍马难敌。

    “火牛阵?”

    通过字面释义,罗通、程处默、尉迟宝庆知道“火牛阵”是什么玩意,可如何操作却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了。

    说起这个事,李业诩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五国攻齐的典故,大家知道吧?”

    “知道,燕将乐毅领兵下齐国七十余座城池,齐国几乎灭亡。”罗通熟知战国各种大的战役,闻言点了点头道。

    “齐国在燕国猛烈的进攻下,只剩下两座城池,齐将田单用火牛阵,一举杀败了强大的燕国,恢复了齐国。随着那一战之后,火牛阵就失传了。”李业诩一脸遗憾的表情,通过昨晚的辉煌一战,他就念念不忘李靖曾经给他说过的火牛阵,如果精通火牛阵的话,即便对上突厥大军,也根本无所畏惧。

    火牛阵在齐国一战中,大放光彩,当然引起了世人的注意。于是陆续有些国家,想用火牛阵来代替军队,进行作战,但都失败了。因为,牛要是被点上火,就会狂暴,当场狂暴,杀伤自己人。根本就没办法利用进行战争。国共内战时,国共双方都曾试过火牛阵,但效果都是失败收场,被火惊吓的牛群非但不会冲向敌营,反而在原地乱撞,造成极大伤亡。

    据说驱使火牛的办法始终掌握在田单手中,传说田单虽然打败了燕国,恢复了齐国后。却得不到齐王的喜爱,而且,当时齐国的国力很弱。田单没有机会再用火牛阵进行进攻。

    火牛阵的秘密,就随着田单死亡,失传了。

    罗通很是惋惜道:“要是懂得火牛阵就好了。”

    秦风神秘一笑:“改天我试试。”

    “老大,你不会连火牛阵都懂吧?”四人盯着秦风,四眼放光。

    秦风思忖道:“昨天你们也看到了,一旦火光大起,场面根本不受控制的四周乱窜,想要将一群火牛赶往一个方向实在太难。但若一个控制不好,倒霉的就是自己了。不过,这也是一个思路。回到长安,我问问宫延御医:有没有一种让牛马吃了之后,不畏惧火。且在剧烈响动中,又可以使得牛群受惊,直奔前方的药物。”顿了一下,又笑道:“你们都知道,我还懂得一点点医术,不久前我父亲生病,我可是和御医学了不少的医学常识,我梳理一下思路,或许,咱们自己也能弄出这款药物呢。”

    “好,好,老大得放在心上。当年燕国数十余万军队,在火牛阵之下,也是一战而败。何况小小的突厥。如果拿到良方,嘿嘿,我们就有福了。”李业诩连道了两声好,情难自禁。

    李业诩的话,确实让秦风起了心思。

    唐门最不缺少的是稀奇古怪的药物,这种控制人、动物的药物太普通不过了。秦风现在可以肯定的说:田单肯定在战前让火牛服食了某种药物。

    而这样的药物,秦风随便就能摆弄出来。

    未来与突厥作战的地方,大多是一马平川的地方,如果运用火牛阵,呵呵,岂不是无往而不利的举措?

    兵者诡道也,用兵之道在于千变万化、出其不意。

    为了最终的胜利,秦风才不在意那些所谓的悠悠众口呢。

    此时,一路负责侦察的斥候赶回来,十人跳下马来,干净利落的来到秦风面前,报告道:“回报将军,属下等人在搜索时,遇到一队突厥士卒正在围攻一伙三人。被追赶的是汉人,杀了突厥士卒后,擅自作主的把汉人带了回来,请将军治罪。”

    “解救同族,何罪之有。”

    秦风点了点头,让他将人给带上来。

    这一路走来,也遇到不少汉人奴隶。之前,为了大局着想,秦风不得不狠下心肠。

    现在踏上了归程,为了不生意外与祸端,秦风让新军尽量小心的行走在人迹少至的草原。

    此刻,遇到了受苦的汉人奴隶,能救自然要救了。

    斥候解救的是三个年、壮、少不同年龄段的男性,这三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秦风见他们被绳索绑缚着,皱了皱眉,道:“给他们松绑,先不管他们可不可疑,这么对待同族都是不对,下次注意了。再遇到这种情况,若非对方拥有恶意,缴去兵器,严加看管便是,不需要捆绑。”

    斥候点头说是,让人除去三个身上的绳索。

    “你们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见三人嘴唇干裂,秦风让人递上水,给他们压惊。

    老者道:“军爷,我们是汉人小老儿叫高成,他们是我朋友,叫杨求、阿陌。如果不是这几位军爷,我们三人就要死在这里了。”他脸色苍白,身躯微微有些颤抖。

    他说的是汉语,而且是字正腔圆的河北口音,秦风再无怀疑,于是跳下马背,走到三人跟前,老人骨瘦如柴、脸上满布着岁月的痕迹,壮年人也是瘦得可怜,至于那少年,年约十岁,瘦小脏黑的脸蛋,几行泪水,冲刷出一条条泥痕。因为脸小,更显得一双眼睛特别大。

    秦风脱口道,“你们是突厥人所谓的逃奴吧?”

    少年脸色大变,突然匍匐在秦风跟前,哀声道:“大哥哥,别把我们交给突厥人,他们会把我们拴在马尾巴后活活拖死的。”

    秦风晒然一笑:“交给突厥人?有什么好处?有赏金吗?一缗钱?一袋盐?还是一只羊?”

    少年畏缩摇头:“阿陌值不了一只羊,只能抵一只羊羔子。”

    秦风笑着说道:“那就是了,我要一只羊羔子干嘛?我们是保护汉人的汉人军队,你们放心,我不会把你们交出去的。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杀了突厥的士兵。”

    少年阿陌抬起头:“真的么……”

    秦风失笑道:“当然是真的。”突然想起了一事,向老人问道:“嗯,老人家,逃奴不止你们三个吧,有多少?十个还是二十个?还是更多?还有,你们是从哪里逃出来的?”

    “这……”老人有些犹豫、有些为难的看着秦风。

    “你们不说我也知道,如果只有你们三人,突厥人会出动那么多人来追捕?我这么问并没恶意,你们不用害怕,实话与你们说了吧!我们即将回归中原,看在都是汉人的份上,我允许你们一道南下。如果有同伴什么的,让他们也一起走。”

    “真的吗?”三人惊喜交集,突然的幸福感让三人难以置信,阿陌更是破啼为笑,许久,三个重重磕了个头:“谢谢军爷!谢谢军爷。”

第101章:相知满天下

    经过三人的述说,秦风才知道他们曾经是梁师都辖下的百姓,梁师都为了获取突厥人的支持,可谓是极尽讨好之能。每一年,颉利都给梁师都定义奴隶、美女的数目,乱世时期,梁师都混水摸鱼,每一年都“超额”的完成了颉利给他规定的任务。李唐一统天下后,失去了打劫良机的梁师都,竟然丧心病狂的把治下百姓收押后献给突厥。

    颉利收到梁师都的“礼物”后,根据属下的忠诚、立功程度,把汉人封赏出去,眼前这三人在五年前被梁师都送出去后,一起成了突厥墨脱部落的奴隶,以前,男女总计八十五人,其中有二十多名女性在半月不到的时间里,被突厥人残忍的折磨而死。五年后活着的仅有四十三人。

    前不久,墨脱部青壮随同颉利一道南下作战,因为不堪忍受突厥人常年压迫与虐待,他们窥得机会,联合与墨脱部相邻的多个部落,约了四百余名汉奴,趁突厥青壮出征的良机,在一个凌晨集体逃亡。

    这些天,他们东躲西藏!避过一批又一批的追杀,三天下来,这群大逃亡的汉奴死伤泰半,大家现在藏身一处山谷里。

    他们三人外出采樵,不幸遇到追捕的突厥人,若非新军斥候,恐怕早就被凶残的突厥人折腾得生死两难了。

    讲述着这些年来生不如死的经历,三人涕泪涟涟。

    不如如何安慰的秦风叹息道:“你们的遭遇令人心疼;你们手无寸铁,却能够为了自由而抗争,这份勇气令人佩服。罪魁祸首是梁师都,这个恶魔前不久已经被我亲手所杀,也算是给你们出了一口气了。”

    “谢谢恩公!”

    “老天有眼呐!”

    三人喜极而泣,不约而同的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几个响头。秦风连忙将老人扶起,他的年龄足以当自己的爷爷了,让这么一个老头下跪,秦风良心上过意不去。

    扶起三人后,秦风道:“走吧!大家一起去把你们的朋友接出来。”过了一会儿,眼中冷酷之色一闪而没,语若寒冰道:“顺道把那些部落灭了,为死难的同胎报仇雪恨。”

    秦风一声令下,新军雷厉风行的动了起来。

    给三人马匹,往隐藏的地方而去,秦风与三人一路叙说,不觉间走出四五十里,转过一片密林,进入一个山谷。

    刚刚走到山谷前,旁边林子里突然冲出三十余骑,齐齐张弓箭指,厉声大喝:“突厥狗,老子与你拼了。”

    “李穆大哥!”阿陌欢快地唤了一声,催马上前,来到一个二十五、六岁,留着一口绕腮胡的壮硕青年面前。那青年凶狠的目光与手中箭矢一齐锁住秦风,直到阿陌等三人安全跑过来之后,才暗松一口气。

    “他们是何人?为何来此?”那个叫李穆的青年厉声喝问

    高成哈哈大笑道:“阿穆,这几位军爷是我请来的,他们是大唐的军队里的将军,如果不是军爷们出手相救,我们三人早就命丧突厥狗之手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秦风让罗通等人率军在外戒严,而自己则率领五员属下与高成等人前来此地。

    “高老先生,时间有限,你与大家解释一下,多呆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

    “好!”

    随着说话声,谷中传出一阵杂踏的脚步声,一群衣袍破旧、满面风尘的牧民手持一些石器时代的兵器,簇拥着一个六十来岁、须发斑白,精神却十足的老者出现谷口。

    李穆等与阿陌见到老者,一齐下马,弯腰行礼:“谢伯伯。”

    而高成也行礼道:“谢大哥。”

    谢姓老者显然是大家的首领,他没有理会大家,在一名小姑娘的挽扶下,走上前来,目光扫向秦风的时候,突然噔噔噔的倒退数步,脸色也为之一变,神情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复杂的情绪,似意外,似激动,似欣慰,似喜悦……

    “老人家,您认识晚辈?”见到老人的神情,秦风疑惑的问。

    老人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向秦风深深弯下腰:“尊贵的将军,谢谢你救了高成兄弟他们,也万分感谢你的美意,而小伙子们却对你无礼,谢科万分抱歉,请接受老朽真诚的致歉。”

    随着谢科弯腰,一众逃奴,包括李穆都向秦风弯下了腰。

    秦风环目四顾,看着眼前一张张黢黑凄苦的脸,看着一双双殷切与期盼的目光,秦风沉默一会,回礼道:“我接受你们的道歉。”

    “将军胸怀宽广,老朽佩服。请恕老朽冒昧,不知将军尊姓大名。”谢科问道。

    秦风道:“免贵姓秦,秦风。”

    “你…你说…你姓秦?”谢科语不成调,甚是激动的死盯着秦风。

    “难道又是老爹的故人?”

    秦风心中嘀咕了一句,嘴上却应道:“正是!”

    谢科颤声道:“令尊可是秦琼、秦叔宝?”

    “前辈认识家父?”秦风心道:果真如此。

    都是秦琼相知满天下,这一次,秦风总算是大涨见识。

    “认识,太认识了。”谢科眼圈微红,双目之中,突地涌泉般激出了狂喜的泪珠。

    他仰视苍天,嘶声道:“天不绝人路,想不到在我谢映登身临绝境的时候,竟尔遇到故人之子。”

    谢映登!

    三字一入耳,让秦风倒抽了一口寒气。

    谢映登,长州(今江苏省苏州市的古称和别称)人氏,瓦岗五虎将之一。因善用银枪,神射无敌,号称神射将军。在李密用江山换美人后,谢映登心灰意冷,归隐山林,出家为道。谢映登是仗义的智者,是个能看破天下大势的英雄人物。

    “贤侄,二哥安好?”

    谢映登急切道:“二哥上了战场,就是一头疯虎,他受创无数,我一直担心,只是以前从不曾听我等劝说。”

    这些名震天下的英雄,即便身临绝境,也先过问兄弟之安危,这份超乎性命的情义,让人肃然起敬。

    “小侄秦风叫过谢叔叔!”秦风纵身下马,毫不迟疑地跪了下去。

    男儿膝下有黄金!

    秦风两世为人,从未弯下自己的脊梁,但此刻,他却毫无迟疑地拜在这已如废物般的老人面前……

    秦风跪拜谢映登,不是因为他的名望,而是倾倒在这份比天高比海深的兄弟义气。

    谢映登目中,热泪盈眶,笑道:“军情如火,刻不容缓!所有人都出来了。贤侄,你就下令吧。”

    谢映登曾经是一员将军,情知不是叙旧的时候,他激动过后,思绪又回归现实。

    秦风问道:“谢叔叔,大家都会骑马吗?”

    “会,都会。”

    “会骑马就好办多了。”

    秦风松了一口气,此后将要行走近千里路,如果大家不会骑马,真就让人头疼了。

    “贤侄,你有足够的马匹吗?”谢映登惊喜问道。

    秦风笑道:“我最不缺少的就是马了。咱们走吧。”

    “好!”

    谢映登做起事来,干脆利落,这里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让大家带了一些“武器”,余者尽皆抛弃。

    于是,两百余众逃奴随着秦风走出山谷,与新军一起汇合。

    “好一支虎贲之师!”新军自杀戮中走来,那一般的血腥味与杀气尚未褪去,谢映登一眼望去,顿时赞不绝口。

    逃奴们看着铺天盖地的战马与牛群,一个个目瞪口呆,喜不自胜,有了马匹,逃回中原途中的生存机率就大了许多。

    “将军,有一千突厥骑兵正往山谷杀来。”正当此时,一个斥候策马而来。

    斥候的声音很大,一众逃奴脸色大变。

    “灭了他们。”相对于逃奴的惊恐万状,秦风很是淡定的下达了作战的命令。

    谢映登问道:“贤侄,有把握吗?”

    “老先生且放宽心。”程处默接下话头,大大咧咧道:“区区一千人,不够我们塞牙缝呢。”

    “这位是……”谢映登在程处默的身上,又看到故人的样貌,又惊又喜道:“贤侄,这位少将军是……”

    秦风笑道:“没错,他是程叔叔的长子,程处默。等一会作战的时候,叔叔只管看戏就好了。”秦风十分自信的说着。

    “好,我们看着。”

    秦风的信心感染了谢映登,也感染了一众逃奴。

    大家忐忑不安的心情为之一松。

    ……

    “罗通、程处默引军三百,伏于山道之左,待突厥人入谷后,于背后杀出。李业诩、尉迟宝庆引军三百,伏于山道中,罗通发起攻击后,将突厥人斩为两断。正面由我来应付。”看了一下眼前狭长的地势,秦风果断的下达了作战命令。

    秦风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将这支突厥军一网打尽,不仅因为他们身上的累累血债,更重要的是,如果在自己占据地利优势的情况下不趁机削弱一下突厥的兵力,那么等自己去攻打各部的时候,新军的压力就将更大!

    “既如此,那就开始吧!如果有可能,我不希望放走一个人!斥候,给我继续打探消息。”

    “遵命!”

    “去吧!”

第102章:酣畅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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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道两侧,杂草丛生,是个伏击战的最佳地点,突厥人以为此地只有逃奴,定然怀着一种自高自大的思想,对于道路两侧的情况,恐怕也是视而不见。

    命令下达,新军上下行动了起来。为了避免战马发出声响,他们娴熟的用绳索绑住战马的嘴巴!

    而后,在各位主将的率领下,一声不吭的往既定区域而去。

    大家动作一致,人数尽管稀少,可依旧给人一种凛然的气势。

    谢映登问:“贤侄!可否需要我等帮忙?”

    “麻烦大家把牲口牵走即可。”

    “将军,吾等愿意与将军一道,狙杀这群王八羔子。”以李穆为首的四十多名青壮上前请命。

    四十多名热血男儿,一字排开,一双双眼眸充满了涛天战意。

    他们受到的压制实在太久太久了。

    个中仇恨,秦风根本无法理解。

    秦风不好拒绝,本能望着谢映登。

    “贤侄,让他们留下来帮忙吧?或许不如你的兵,可经过我的训练,他们不是一般士兵所能比拟的。”谢映登自信的说着。

    “好吧!”

    谢映登都这般说了,秦风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战场上刀枪无眼,大家小心了。我希望大家不要乱来,务必以大局为重。你们,就跟在我身边吧。”

    “喏!”

    李穆等人面露喜色:等待了多年了,总算有血债血偿的机会了。紧握秦风发放的兵器,一个个热血沸腾。

    见李穆诸人如此,秦风为之一笑,区区一千余突厥人,自己这一路,或许连喝汤的机会都没有。

    ……

    “轰隆隆!”

    大地震颤,铺天盖地的闷雷轰鸣声在快速的接近!

    一个时辰后,突厥军如期而至。原本一直在山谷外远方遥遥传来的马蹄声陡然轰然临近,在快速的接近着大营!

    大地震颤!

    如雷的马蹄轰鸣,一千余突厥人毫无戒备的走过了罗通的埋伏圈,这群人的目标始终是他们瞧不起的下等人——逃奴,他们,始终没有把汉人放在眼里,数十年的辉煌,已经养成了他们目空一切的高傲,而今天,他们当为自己的高傲付出深刻的教训,只是,他们注定没有机会去悔悟了。

    “想想突厥人的残酷,想想那些被突厥奴役了多年的汉人同胎!想想边关的将士与百姓的惨景!想想将军的命令,如今,我等只有一件事情可以做!那就是,杀光这些突厥狗!杀光他们,再扬我大唐天威、新军神武!”待最后一人进入埋伏圈!罗通高声喝道。

    “杀!杀!杀!”

    三百新军对视一眼,齐声振臂高呼道!

    “杀!杀!杀!”

    三百新军眼中射出狰狞的凶光,齐声振臂嘶吼道!无尽的杀意,直破云霄!

    三声巨大的“杀”字声浪回荡在群山之中!

    “杀”字余音还在群山中回荡!不用罗通招呼,三百新军眼中带着浓浓的仇恨和无尽的狰狞嘶吼着,迎着已经进入绝地的突厥人冲杀过去,相隔数十步的时候,手中标枪带着夺人心魄的乌光撕鸣射向大乱的突厥军。

    “有埋伏!”毫无戒备、毫无军纪可言的突厥人被突出其来的新军杀了一个措手不及,两轮标枪下来,狭窄的山道中留下了三百余具尸体。

    突厥军乱了,而且根本没有进行有效的抵挡,在经过新军两轮标枪袭击之后,就直接放弃了抵抗,调头就往罗通所部杀来!相对于未来的前途,刚刚走过的道路毕竟让人心安一些。

    只是这一调头,使得人挤人,马挤马。

    当他们冲回的时候,又被地上的标枪、尸体绊了一个人仰马翻,成了新军眼中活生生的靶子。

    与此同时,李业诩、尉迟宝庆也发起了攻击。

    秦风所部也从背后掩杀过来。

    前进无路、后退无门,中有狼群。

    突厥丧失了生的希望,而就在此时,一个用突厥语大声道:“杀,只有杀光前面的人,我们才有活的希望。”

    一下子,残余的突厥爆发了。

    听到直破云霄的喊杀声,罗通就知道,一场血战即将上演。!

    但是,那又如何!

    从新军成立的那一天开始,秦风就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八个字灌输给了每一个新军兵卒!

    如今,虽然新军逢硬战的机会少得可怜,但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这八个字,依然已经融入到他们的血脉中,骨髓中!

    因为,他们是大唐最强的军队!

    荣耀,同样往往也是巨大的压力!而压力,不仅能让人疯狂,也能让人爆发无尽的能量!

    看着眼中凶光四射疯狂冲杀过来的突厥军,罗通与程处默眼中闪着嗜血的光芒,罗通随后猛然吼道:“掷尽标枪!”

    刹那之间,七八百支标枪掷向了突厥军。

    待标枪抛尽,罗通、程处默陡然纵马出列,加快脚步朝着扑上来的残余突厥军撞了上去!

    “杀!”

    三百新军齐齐爆喝出声,气势陡然暴涨,紧跟上两位主将的步伐冲上去!

    几十步的距离,在两只人数相差悬殊的军队的全力冲刺下,眨眼就到!

    近了!

    血肉横飞!断肢一片!

    “啊!啊!……”

    无数人临死前的凄厉惨嚎连成一片!

    不是火星撞地球,似乎是烧红的刀子插入奶油般!

    阵形严整的新军兵卒在罗通、程处默的带领下,像一个塞子,紧紧的阻住了泉涌而出的突厥人。

    罗通、程处默像两尊杀神一般,一左一右,肆虐的扫荡着突阵的突厥人,愣是让人无法跨越雷池一步。

    而此时,以李业诩、尉迟宝庆为箭头的三百士兵亦已从背后杀到。

    四员大将的勇猛,激发了六百勇士的士气,眼见无法跃过主将的战圈,士兵们自觉的停下脚步,搭弓射杀着如同没头苍蝇的突厥军。

    对于突厥人而言,这是一场绝望的冲击。

    在这种地形之下,根本无法大规模的出击,他们只能几骑十几骑的做那扑火的飞蛾。

    而这点点数量,根本不够罗、程两人塞牙缝。

    杀得兴起,甚至起了攀比之心,如此一来,倒霉的就是那些冲杀过来的突厥人了。

    惨声四起,杀肉横飞。

    突厥军被杀得鬼哭狼嚎,转眼就陷入了覆灭的境地。

    突厥将领震惊错愕,面对着强大的虎将,他竟是束手无策,根本没有回天之力。

    他万万没有料到,被自己认为是件美差的事情竟然演变成这种样子,在这支神秘的军队之下,突厥勇士居然如此不堪一击。

    败势已定。突厥将领也是无力回天,他知道,用不了几息时间,他自己也要被这只巨兽碾碎。

    无法参与战争,只能登高观战的李穆等人,则是瞧得目瞪口呆,什么时候,凶残的突厥人变得这般不堪一击了?是自己太弱,还是新军太强?

    看着那几件上下翻飞的武器,李穆原先的高傲为之击碎。

    与这几尊杀神相比,自己差的可不止是一截半截。

    难怪秦将军一点都不惊慌,原来一切都有掌握之中啊!

    李穆在震撼的同时,有种迫切加入这支神兵的想法。

    这场战事,来得快,去得也快。

    半个时辰不到,一千来势汹汹的突厥人尽皆化为一地的残肢断臂,被突入胜利会师的罗、程、李、尉迟以及新军的标枪、箭矢撕成粉碎,化为滩滩血泥融入大地!

    尘归尘,土归土!

    一切都结束了,所有的突厥人化作残肢断臂倒在了这条不长的山道周围!无数人身上飙射而出的滚烫的血液顺着杀神们衣甲的缝隙渗入内袍!

    然后,再一滴滴滴落地面,滋润大地!

    但是,新军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五六十人的轻伤。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啊?这简直是洪荒野兽。”李穆喃喃自语,随行的青壮也是一脸崇拜的看着被鲜血染红的四员大将。

    强者,永远是青年们的偶像。

    经过这一战,新军与主将们的威势,已经深入到李穆等人的骨髓里头。

    “有何感想?”秦风笑着问道。

    李穆木然道:“强,太强了。是我见过的最强的军队,最强的将军。”倏尔,当目光从战场上返回到秦风身上的时候,他纵身下马,叩拜在秦风的跟前,大声道:“秦将军,请允许我们入。”

    “请允许我们加入!”与李穆怀着同一心思的逃奴青壮,也是滚下马背,伏身叩拜。

    “想加入可以,就看你们自己能否通过我的考验。”秦风指着斗志昂扬的新军士兵,满怀激情道:“此军是从大唐最强的十万军队挑选出来的强者,经我筛选,最终成军时,只有一千五百人。此次随我出征足有千人,经过不间断的战事,尚有八百二十余人。”

    “新军,不是谁都有资格进入的。”

    “我一定要加入新军!哪里是死我也愿意。”李穆紧握拳头,咬着牙下着决心。

    秦风向着战场而去,大笑道:“但愿你们有那份能耐。”

    新军牺牲一个少一个,也需要补充。

    而李穆等人在恶劣的环境中,与突厥人不间断的斗智斗勇,几年来,还活得好好的,可见他们的实力与心志都是高人一等之辈,神射将军谢映登训出来的人,在箭术方面定有过人之处,如果他们有那份实力,秦风还是很乐意吸纳他们进去的。

第103章:奴性

    一场完美的伏击战就此落幕,新军大胜而告终,突厥千余骑化着了一地的尸体。

    浓郁之极的血腥气息弥漫在整个山道中!

    此地,已经变成一片尸山血海!看着血人一样的新军四将,李穆等人无不浑身一个激灵,刹那间清醒过来!

    战场中,似乎根本找不到一具比较完整点的尸体!死尸完全混合在一起,罗通、程处默面前,尸积如山,在拼死冲击的人、马践踏下,那堆尸山已经完全化作了肉浆血泥!

    以李穆等人的坚韧神经,也在清醒过来的第一时间呕吐不止!

    而新军一个个面沉如水,丝毫不为当前的惨景所动。

    习惯了这样的场面,大家似乎已经麻木了。

    “这是人间的军队吗?”

    李穆等人心头打颤!

    ……

    结束了!

    无人再来扑火之后,神经绷紧准备再继续厮杀下去的罗通、程处默以及该部兵卒无不一愣,过了片刻直到身边已经再没有一个百越蛮夷了,紧绷的神经一松顿时一个个瘫软在这肉山血海上大口的喘着粗气!

    “结束了!”秦风微微一笑,生与死的较量,才是提升自我修养的唯一捷径,兄弟们通过一次又一次疯狂的杀戮,武技也是日益增长。

    与出征前相比,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在武道上有了质的飞跃。现在的他们哪怕对上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等大唐神将,也有一战之胆魄与实力,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在神将们的气场下,连出招的勇气与资格都没有。

    战场是一个大融炉,一次又一次的杀戮,不仅磨砺了将士们的体魄,也磨砺了将士们的胆识。

    罗通、程处默、李业诩、尉迟宝庆是让新军士兵抬着回来的。只因为他们已经累得差点脱虚。

    “老大,幸不辱命。我等以零死亡,全歼了来犯之敌。”

    四人在士兵们的搀扶下,向秦风汇报作战结果,这是新军的规定。哪怕主将在场,各位将军也要汇报战后工作。

    “还行,没有让我失望!”

    秦风对此战作了一个不咸不淡的点评,道:“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你们还弄得半死不活的,实在太弱了,如果再有敌人来犯,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回去后,加大训练力度。”

    “是!”

    四将自无不可的回应了一声。

    一旁的李穆等人听罢,一阵头昏目眩,差点没让这短短的对话而吓晕。

    偶滴娘哎!这样的杀神还弱?自己等人岂不是连人都算不上了?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加坚定了加入新军的念头。

    大好男儿,没有人不思量着变强,没有人不想在最强的部队里服役。

    “结束了?”谢映登出现了,指挥一众逃奴帮助新军打扫战场后,骑着一匹战马,慢慢的走了过来。

    如果之前的一句“虎贲之士”尚有虚的成分,而现在,他已经心服口服了,他也曾厮杀十数余载,也曾率领过数万军队,也见过各路反王最强兵种,可是,那些所谓的最强兵种与新军一比较,似乎不算什么回事。

    更让谢映登骇然的是,秦风说的话,难道这支虎贲之士,是眼前这位美少年练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也未免太过恐怖了吧?

    “罗通、处默,这位是谢映登,谢叔叔!”此时,总算有介绍的空隙。

    “啊?”

    罗通、程处默自然知道谢映登是何许人物,惊叫一声,两人挣脱士兵的扶持,拜倒在谢映登跟前,大声道:“程咬金之子程处默(罗士信之子罗通)拜见世叔!”

    “好,好,好,好,好!”谢映登滚下马背,一一扶起两位故人之子,虎掌重重的拍着两人的肩头,热泪盈眶道:“好孩子,你们的表现让为叔惊讶,你们之强,出乎我的意料,虎父无犬子,你们没有丢你们父亲的颜面。”

    “世叔,我们还差得远呢!”罗通、程处默在长辈的夸赞下,脸上有些发热,也有着一丝丝的得色。

    秦风笑着道:“这两小子经不得夸,世叔可别夸坏了他们。”

    谢映登感慨的看着颇有一番领袖气质的秦风,道:“贤侄们,你们比我们年轻时强多了。”

    “世叔,请恕小侄失礼多嘴。您当年是瓦岗五虎将,武力不亚我父亲,您为何落得这步田地了呢?”

    几人席地而坐,秦风率先发问,由于突如其来的战事,他一直把心中的好奇压在心头,此刻,眼见战场一时半会打扫不了,于是出声相询。

    谢映登苦笑道:“贤侄太看得起我了!”独自缅怀了一阵,感叹道:“我们兄弟当中,秦二哥是当之无愧的最强者,其次单五哥,王勇排名第三,而我顶多排名第十。”

    瓦岗寨五虎将,流传很多版本,但是所有版本中,单通(雄信)和王勇(伯当)赫然在列。

    很多时候,秦琼是作为瓦岗大元帅的存在,故而,五虎将中没他之名。但是其武艺,其义薄云天的性情却让大家心服口服。

    “我这辈子志在游历天下,吸引各种文化素养。当年离开大家后,我游历天下。七年前,到了朔方,也是这一次,将我带进了万劫不复之地。”谢映登停顿了一下,悲愤道:“那一次,遇到突厥人南下,当时,他们劫掠我汉人百姓近万余人。一路上对我汉人任意打骂侮辱,我按捺不住心中的火气,只身杀入突厥军中。最终力尽受到重创,凭着最后一口气逃离,昏迷落马后,被放牧的高成所救,在他全心调理下,保住了性命,却也落下了一身病。现在,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我无处可去,便借着放牧的时间,把武艺、箭术传与李穆他们。他们还年轻,我希望他们有朝一日能够脱离虎狼之地。逃是逃出来了,只是却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若非贤侄率军出现,此刻死的就是我们了。”

    “多谢谢伯活命之恩!”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众人合力之下,清理工作差不多完毕了。

    对于谢映登,他们心怀感激。

    当他们看到往日里凶残的突厥人变成一具具不完整的冰冷的尸体后,当他们看到那些熟悉的曾经的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面孔,才真正的相信那些昔日高高在上,骑在他们身上,将他们当牛做马驱使了漫长岁月,随心所欲虐父子,肆无忌惮侮辱妇女的可怕“主人”,终于死了。

    压在他们头上的沉重大山搬开了,他们自由了,解放了……

    但是,惊喜过后,冷静下来的汉奴脸上的开心的笑容却渐渐减弱,举目扫过,尽是惶恐、沉重、沮丧、恐惧、欲哭无泪之状。

    他们之前只是逃奴,搜捕他们的只有几个几部族,但当“主人”横死之后,性质就完全变了,他们成了奴隶造反。搜杀他们的部落,扩大到了整个突厥。

    他们的南归之路,将会困难十倍、百倍。

    还有活路吗?此生还能重归故土吗?

    尽管,新军展现出惊艳的战斗力,可是人数太少了,而且突厥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恐惧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消除的。

    获救之后,他们考虑着生存,也考虑着回归中原后,是否还有他们的一席之地。那里的人还会接受他们吗?

    突然之间,这群逃奴情绪低落,陷入无尽的茫然与恐惧之中。

    “谢叔叔,我们该怎么办?”

    当所有逃奴的目光向谢映登聚焦时,谢映登的目光却投注向一旁的秦风身上。

    “大家尽管放心,经过数十年的内战,中原十室九空,有的是给你们生存的土地。不瞒大家说,皇上现在正为着人口而揪心呢。你们的到来,大唐只会抱欢迎态度。”秦风大声的安慰着一众逃奴,只是让他意外的是,这些人竟然没有喜色,反而,担忧之色更重了,秦风顿时大惑不解。

    谢映登苦笑道:“他们已经习惯了寄生在别人羽翼下生活的日子了,甫一让他们自我做主,他们反而恐慌不堪,突厥给他们的压力太大了,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事情。嗯,不如这样吧。这里所有人的性命都中你出力所救,按草原的规矩,大家都是你的战利品,从这一刻起,所有人的性命都属于你,你是大家新的主人。”秦风骇然道:“这如何使得?”

    “怎么使不得,先让他们希望,回到中原后再做决定也不迟。”谢映登说完,环目一扫,大声道,“大伙听着,从现在开始,秦将军就是大家新主人了。主人是从中原来的猛虎,是突厥恶狼的克星,他一定能将我们带回中原。”

    “请主人带我们回中原,我们愿意做牛做马相报。”

    逃奴们乱哄哄叫着,原本最令谢映登担心的李穆等小伙子的表现,简直令他惊掉下巴——这些小伙子比众多老弱表现得更干脆,直接就上前行匍匐大礼,表示心悦诚服。

    事实上也不由得李穆等人不服,罗通等人都对秦风心服口服,秦风的能力自然不用置疑,在以勇为荣,武力至上的塞外草原,水涨船高的秦风如何不令人折服?

    李穆等青壮一跪,余者无不景从,黑鸦鸦跪倒一片。

第104章:狼性回归

    望着臣服在自己眼前的逃奴,秦风皱眉不言。这群人的表现让他想到了一句话:“既然无法逃避,就当做享受吧”

    这群人已经失去了自我,到现在还寄望于所谓的主人身上。

    对他们,秦风只能说上四个字:奴性未脱!

    奴性思想就像一头拉车的骡子,有一天绳子断了,跑还是不跑?动物的本能当然是撒欢子就跑,老实点的一想到跑不远总归会被赶车人抓住,少不了挨鞭子;中毒更深的甚至都能想到骡子本来就是人做动物杂交实验的产物,给人拉车拉磨是天经地义感恩戴德的事,至于一生的理想就是有一天能生小骡子再给人做牛做马也显得合情合理了。

    眼前这群人,与那中毒更深的骡子并无二致。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自秦风开始,一众新军无不用诧异、不解的目光看着这些人。他们不理解:好好的正常人不做,为什么非得去当奴才呢?

    莫非当奴才也当上瘾了吗?

    秦风纵身上马,居高临下俯视众人,平静开口,并不刻意高声,但声音却在山谷间回荡:“我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们,你们想先听哪一个?”

    逃奴们面面相觑,好半天,才听到一个弱弱的声音道:“先听好消息……”

    马悍点点头,道:“好,那就先说好消息。好消息就是——你们再不是奴隶,你们自由了。我不是、也不会做你们的新主人。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是汉奴,而是汉人,是泱泱大唐王朝的子民。”

    高成大急:“可是主人……”

    “我说了不是你们的主人。”

    “呃,将军,我们……”

    秦风毫不理会,继续道:“下面我再说坏消息:我不会收你们奴隶。”

    现场死一般沉寂,阿陌神色沉痛,拳头紧紧捏住,流露出对自己无能的痛恨;高成痛苦地闭上双眼,两行浑浊的老泪滚落尘埃……。

    渐渐的,各种悲泣之声此起彼伏,每一个人都在为自己未卜的悲惨命运而恐惧。

    秦风看在眼里,摇摇头,深吸一口气,蓦然大吼:“你们当了太久的奴隶,难道身体自由了,心还在受奴役么?为何总要将自己的命运放在他人手上?为何不能自我解救?能够救你们的,只有你们自己!”

    所有逃奴惊呆了,茫然望着秦风,不知所措。

    秦风扬鞭击空,振声大喝:“高老先生,你们所有的那个部落还有多少奴才?”

    “三百。”

    “不,两百。”

    “是两百七十三,我们逃走之后,尚有百七十三人。”高成为奴最久,平日又因职业之便,多与该部胡、汉人都打过交道,他对汉奴的人口最清楚不过。

    秦风又问:“经此一战,那个部落还有多少青壮?”

    “顶多……三、四百人。”高成权衡再三,肯定的回答。

    “如果我们现在杀个回马枪,在天黑之后突袭毫无防备的突厥人,将突厥人全部杀光,解放所有汉奴,夺取突厥人的粮食、牲口、草料、财富,就可将昔日骑在头上做威做福的主人掀下马,翻身做主人。”

    秦风一番话,振聋发聩,听得高成目瞪口呆,李穆等青壮却是双眼发亮。而更多的汉民,却是茫然无措。

    千百年来,被掳掠到这片广袤草原的汉奴不知有多少。这片北方丰饶肥沃的土地先后不知换了多少任主人:东胡人、匈奴人、鲜卑人、乌丸人、突厥人来了又去,去而复来。唯一不变的,是用血与汗甚至生命,让这片土地不断换发生机的奴隶!其中七成以上是汉奴!

    在这条生物链里,被奴役的男人当牛当犬,女人做“鸡”做“马”,他们多数住在最恶劣的牛羊圈与马厩里,极少数工匠才有资格住破毡帐。吃着病役而死的畜肉与变质干粮,精神与**遭受双重凌虐,多数活不过中年。

    残酷的生存状况,令汉奴们时起反抗之心。

    最常见的反抗是怠工:羊丢了,马瘦了,牛出奶少了……当然,这怠工的结果少不了挨一顿毒打。

    最强烈的反抗,莫过于逃亡了。

    奴隶逃亡,是赌上了自己的生死,成则生,败则死——草原上有不成文的规定,抓获逃奴,必酷刑处死。

    千百年来,无论在那一任凶残主人的治下,无论面临怎样残酷的刑罚,汉奴的逃亡,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他们有的成功了,但更多的是失败。

    所有汉奴与逃奴,今生只有一个希望:回归故园。哪怕是死,也不想埋骨异乡。

    但是从来就没有一个或一群逃奴,产生过这样的念头:反抗!夺下沾满血肉的皮鞭,狠狠抽向那丑恶的嘴脸;反抗!为了被淫辱的妻女姐妹;反抗!夺回自己失去的一切;反抗!向把他们当牲口一样凌虐的主人宣战!

    这、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只是一时间,大家在思想还转变不过来。一个二个神情木然的看着秦风。

    秦风心头哀叹,这群人如果不争一争,他们这辈子没得救了。此刻,他总算明白了鲁迅先生为何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时隔数千年,但是这群被突厥人奴役的逃奴,与被日寇奴役的人何其的相似啊?

    当了几年十几年的奴才,他们已经失去了抗争的血性了。不过,相比那些还在突厥人手中苟活的奴隶,眼前这群人强得太多太多了。

    秦风强忍着心头的怒火,长发风中狂舞,他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我能帮助你们的,就是杀突厥人,你们能帮自己的,也是杀突厥人。眼下你们已经没得选择,要么象狗一样,四处逃窜,最后被四面八方围捕的突厥人吊死、拖死、剥皮、熬油……要么挺起胸膛,与我们一道拚死一搏,让你们心中的阴影在杀死突厥人的那一刻消失。死,也要站着!死,也要头朝南向!”

    李穆再也忍不住,猛地跃起,振臂大喝:“将军,我李穆死也要站着死!”

    青壮们也激昂大叫:“站着死!头南向!”

    高成长吸一口气,毅然决然:“秦将军与我等毫无关碍,都愿舍命相助,我等如何还能苟且偷生,做那浑浑噩噩的猪狗?请将军带领我等一同杀向突厥营帐,向突厥人讨还血债!给死难的亲人同胞报仇雪恨。”

    秦风心中一喜:“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一股如火山爆发的声音,在幽冷的山谷中回荡:“讨还血债,便在今夜!”

    秦风看着复“活”了的汉人,欣慰的大笑了起来。

    他从来就没想过让这群人上战场,之所以这般话说,其目的是为了激发他们的血性,让他们从猪狗不如的奴隶重新幻化成人。

    现在,目的已经达成。

    秦风深信,几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足以让这群人焕发出华夏子孙惨遭阉割的狼性。

    ……

    是夜,秦风率领军队与逃奴杀向突厥驻地。

    蓬!一团耀眼的火光,在黑暗中怒腾。

    随着火光腾起,一道道火矢,从四面八方齐射向一个个毡帐。火焰在狂舞,人影在狂奔,马蹄声碎梦,刀箭光夺魂。

    陷入沉睡中的乌丸部,遭到毫无征兆、迅猛凶狠地打击。打击主要集中在部族主帐,也就是部落首领人乌丸骨力及一干乌丸青壮,包括他们的家眷的聚集地。

    而环绕在主帐周围的副帐,多为奴隶及族中老弱。这些外围毡帐,可以在遭到敌人袭击时,对主帐起到一种缓冲及防护的作用。在正常情况下,首先遭殃的,应该是这些外围副帐,但在今夜,所有常理都将逆转。

    当乌丸骨力身旁女奴,赤着身子冲出帐篷时,眼前的情景令他们惊怒如狂。

    老奴高成、卫士李穆……以及一群群汉奴青壮……

    这其中有逃亡了数日的逃奴,也有一直忍辱含垢偷生的居于外围副帐的奴隶。难怪这些卑贱的逃奴能悄无声息杀入主帐,原来是得到内贼之助。

    而更令乌丸骨力震惊的是,许多匆匆骑马提弓赶来的乌丸青壮,还未来得及反击,就遭到一群强大到让人心寒的军队无情的射杀。

    他们手持一张弯弓,在火焰中奔驰如风,每发一矢,必有死伤,挽弓之强、射速之快、箭矢之劲、命中之准,简直像是从地狱里杀出的魔骑。

    而以李穆为首的数十个汉奴,也不时将火矢利箭射向帐篷与四下逃命的突厥人。

    “该死的贱奴!我要将你们剥皮熬油点天灯!”

    骨力两个儿子大嚷大叫,怨毒无比地拔刀冲向木然站在主帐与副帐中间地带的一群汉奴。

    只不过,他刚刚冲到半途,咻一声厉啸,乌丸骨力脑门被一支铁镞箭射穿,鲜血与骨渣迸溅。

    下一刻,身影手舞足蹈急坠,轰然摔入熊熊燃烧的帐篷之中,火焰蓬地一下腾高数尺。

    乌丸骨力的死亡,加上过半乌丸青壮或被射杀,或被烧死,昭示了乌丸部彻底消亡。

    而乌丸部落只是多米诺骨牌游戏中的第一枚骨牌,当他们覆灭后,周边其余的“骨牌”(部落)同样产生连锁反应,在新军不间断的冲杀下,依次倒下。

第105章:内讧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草原上时,烧了一夜的大火已经平息,到处可见焦黑的帐篷、残破的尸体、离散的牛羊、以及惶恐不安的近千奴隶与突厥俘虏、妇孺。

    有了谢映登、高成与李穆等人的解释劝说,所有汉奴都接受了秦风这位“新主人”。而由主人转换为奴隶的数百突厥人,则是个个一脸哀伤,在昔日的奴隶,而今翻身做主人的汉民虎视眈眈下,跪地伏首。

    没有人挣扎,也没有人反抗,草原之上,强大的部落吞并弱小的部落,本就是常态。

    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是所有草原人遵循了千百年的至理。

    今日我为刀俎,明日我为鱼肉,这是每一个草原人与生俱来的觉悟。

    望着或坐或跪或站,黑压压一片的汉奴,接触到的,是一张张麻木的脸,畏缩的眼神,佝偻的背……

    秦风无奈苦笑,灵魂已丧,活着的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这些人真能指望得上么?

    “这些人没救了!”罗通一脸厌恶的表情。

    连大大咧咧的程处默也怒骂道:“这些废物,当狗当上瘾了这是。”

    “就是,好好的人不当,为什么非得当狗呢?”尉迟宝庆亦是一脸的愕然。

    回应大家的是死一样的沉默。

    半晌后,李业诩突然笑着道:“人也罢,狗也罢!重要的是他们会骑马,会放牧。能够帮助我们把战利品带回中原。狗不是比人更听话的吗?”

    秦风眼睛一亮,立即道:“奴性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也不是一两天消除得了;业诩这个办法不错,我们的兵力本就不足,如果分兵赶牛马,战斗力将分散,也无法应对突发的状况,而这些人精通放牧之道,比起我们强太多了。”

    程处默不服道:“老大,你怎么确认他们比我们会放牧?”

    “不会放牧的人恐怕早就死绝了。没有一个主人需要废物,新军如此,突厥又何尝不是如此。”罗通代替秦风回答了。

    程处默恍然大悟。

    秦风道:“草原奉行弱肉强食规则,弱者早就让恶劣的环境与其他人给淘汰掉了。嗯,李穆不是一直要加入新军吗?让他挑选一批有意从军的青壮人士,主管这群人,是给他的任务,也是第一步的考验。”

    “我看行!”

    “同意!”

    四人纷纷表态。

    “李穆,你过来一下。”秦风向不住往这边张望的李穆招招手。

    李穆飞马而来,喜滋滋道:“秦将军,您是答应我们从军了?”昨夜里,新军一人未死,屠杀了五个突厥部落。

    如此战绩,让李穆眼热不已。

    他打小就让突厥虏至草原,汉文化一窍不通,倒是具备草原人性情,对凶悍、勇猛、强大、威武的新军早就崇拜得不得了了。他也知道这“文弱书生”是主事之人,故而,一心想加入新军的李穆时不时的关注着秦风。现在一听他之召唤,顿时大喜过望。

    “见过秦将军、罗将军、李将军、程将军、尉迟将军。请将军吩咐。”李穆有着草原人热情开朗的性格,一大半天下来,用他的热情感染了一些新军,也知道了几位主将的姓名。

    秦风忍不住笑道:“李穆,我知道你想加入新军,不过,新军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得来的,这其中,得经历重重考验与选拔。我不是专门针对你,你要不信可以多问几个新军士兵。”

    “问过了,问过了。”听秦风的口气松了不少,李穆喜出望外道:“我不怕考验与选拔,竞争越激烈,选拔越残酷才能挑选出最好的兵,我喜欢这样的军队。”

    “好吧!还是那句话:回到中原,给你们一样的机会。”秦风语音一转,道:“现在给你一项任务,你人群中寻找有志气、有勇气、有上进心,愿意从军的青壮人出来,人数多少由你定,我的标准是宁缺勿滥。”

    “属下遵命!”

    “这家伙能行吗?”待李穆走后,罗通问。

    秦风道:“不试试怎么知道。”李穆也就三十左右,却俨然是首批逃奴中青壮系的首领,说明他有一定的号召力与领导水平,新军需要大量这样的中层军官。对于想要加入新军的人,秦风没理由拒之门外,况且,这家伙还是谢映登亲自教导出来的人物,武力、箭术方面肯定有不弱的水准,只要是人才,就没理由错过。

    ……

    “将军,我回来了!”半个时辰后,李穆气喘不定的跑来复命。

    秦风问:“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

    “回禀将军,能骑马射箭、愿意从军的青壮汉民,连我在内,共有八十五人。”李穆很是惭愧,接近一千的汉民中,青壮不三百人,但符合要求的人却不到三分之一,身为其中一份子,真有些丢脸。

    “八十五人啊……不少了。”秦风边以马鞭敲击靴子边沉吟道,“你暂时充当这群人的首领,主要负责保护这群人的安全,并协助大家看护好这一大群牛马。”

    破灭了几个部落,得到牛马不计其数。秦风留下一部分突厥人,其目的就是协助汉人奴隶掌管这些牲口。马奴由汉人奴隶看管,而汉人奴隶找一个地方饲养那些缴获的牛羊马匹。

    而李穆等人的主要工作是及时协助汉人镇压有可能出现的突厥人的暴动。当然,也有监督汉人奴隶的成分在内,可他并不知道那些汉人奴隶根本就不会跑。因为他们长期受到外族的欺压,加上草原又远离汉人的地盘,所以他们已经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敢反抗的人,根本活不下去。

    李穆眼睛一亮,立即道:“禀将军,这附近还有四个几百人的小部落,其战斗力差得出奇,我们完全可以吃掉他们,掠其牛马,解救汉民,壮大实力。”

    秦风微带诧异地看了李穆一眼,赞许点头:“不错,跟我想到一块了。南下途中遇部落则给我荡平了,凭什么突厥人可以欺我汉人,而不许我们复仇。”

    李穆更是大喜,他们这些青壮对奴役过他们的突厥人恨之入骨,秦风这样的打算,简直说到他心坎上去

    也就因为秦风这句话,使得新军在南下途中,成了过境的蝗虫,留给突厥总是一片焦土、尸骨累累的废墟。

    ……

    而这支神出鬼没的部队,每灭一个部落,就会解救出一些在此受苦、受奴役的汉人。

    每一天,南下的队伍都会增加不少人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人员多了、牛马也多了。当他们接近朔州的时候,人数已经达到了令人恐怖的三万余众,各种牲口也近五万有余,可以毫不犹豫的说,新军此行算是满载而归了。

    也正是这个时候,斥候送来了柴绍大胜颉利的消息。

    “将军,半个月前突厥大败一阵后。突利、夷男趁机发难,颉利率领八千余众,望北而逃。突利、夷男尾随而去。”在接近朔州半天路程的一处草原,斥候向秦风禀报着。

    “哈哈……好,好,好!突厥总算乱了。”秦风哈哈大笑,这些日子以来,为了避免突厥察觉得自己的存在,他可谓是绞尽脑汁的想着种种办法,以躲避突厥人的斥候。现在,突厥乱了、退了,新军可以光明正大的回归中原了。

    ……

    “将军,新军罗通求见。”傍晚时分,还在忙碌着战后工作的柴绍得到了新军的消息。

    “有请!”柴绍大喜,这些天来,李世民已经询问了很多次了。可新军这一走,就消失在大漠里了,能找的柴绍都派人找过,可惜就是一根毛都捞不到。

    “臭小子们,总算出现了,总算可以向皇上有交待了。”被李世民逼急了,纵然是温文雅尔的儒将也差点爆了粗口。

    前些日子,突厥南下,柴绍闭关不出,以此消耗突厥锐气。但是,每天晚上,他都派兵出城,进行疲兵之计,每当突厥人将要休息,唐军总会轮着去骚扰。

    几天下来,突厥军人马俱疲,当突厥人对骚扰习以为常的时候,薛万均在一个雨夜里亲率大军夜袭突厥大营,取得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这其中,且令五千骑兵分成两队,扮成突利、夷男之兵,一道攻击颉利大帐。是夜颉利损失惨重,他本人也差点死在乱军之下,暴怒之下,派兵执问突利、夷男二人,欲治两人通敌之大罪。

    突利、夷男心怀异志已久,再有“颉利军”在自己出军之际,借机烧杀自己的子民,心中的忍耐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大败的颉利又不分青红皂白的想借机排除异己。

    两人一合计,回归各自大帐后,索性率领本部,于左右两翼攻击颉利大帐,虽说颉利早有准备,可在两人同时攻击之下,也是手慌脚乱。不过颉利毕竟是突厥的大汗,凭借兵力上的优势,在损失两万士兵的情况下稳住全局,且有压着突利、夷男打的势头。

    关注事态进展的柴绍情知突利、夷男一旦死在这里,那么,迎接大唐的将是一个统一思想、上下一心的突厥,日后想要取胜就难上加难,值此之际,柴绍果断率领四万唐军出城,准备协助突利、夷男作战。

    颉利见事不妙,率领大军逃离战场。

    突利、夷男情知纵虎归山的后果,两人合兵一处,往颉利逃窜方向杀去,誓要灭杀颉利。

    匆忙之下,连战略物资都不要就走了。如此一来,唐军变成洗地的警察,于是,突厥三方势力的军资尽落大唐之手,此之一役,唐军可谓是大赚物赚了。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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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哉大唐少年郎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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