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夜莺(下)
月上柳梢的时候,方虎和沐血两批人也回来了。
远远地,方虎看见浅水清就站营门前的空地上:“报将军,又征募到新兵二十六人,请将军验收。”
话音嘎然而止,方虎呆呆地看着浅水清的身后。
夜莺身着军装,正威风凛凛地站在浅水清后面。她天生一张妩媚娇好的面容,就算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个女人。
这一刻方虎一看,魂先飞了一半。
“这……这小妞是谁?”方虎问。不少士兵都纷纷围了上来。
“我新收的士兵,正要介绍你们认识。”浅水清微笑道。
方虎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浅少,你这是什么意思?女人怎么能当兵?”
夜莺跨前一步:“女人怎么就不能当兵了?”
方虎哼了一声:“笑话,女人若能当兵,天下男人又干什么?你一个小小姑娘,不知道在家勤修女红,将来相夫教子,跑出来和一群男人混在一起打打杀杀,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女人为水,若以绕指柔缠百炼钢,则百战不殆。可是只要你拿起了刀枪,你的敌人可是不会管你是男是女的。你要想杀敌立功,最好还是脱了衣服上了床,用你那下身去夹死男人,否则,只怕战场还没上,就先被那滔天杀气给冲死了!”
旁边有士兵立刻嘿嘿笑道:“要不改做随军娼妓也不错。大军作战,总是少女人调剂。有这么一个漂亮水灵的小姑娘在身旁,到也解乏了。”
士兵们放声狂笑。
羞辱,如钻心的利箭,狠狠地向夜莺的心房猛扎。
浅水清却不闻不问,背负双手,看着那漫天的星光,全不在意。
“浅水清!你就任由他们这样侮辱我吗?”夜莺大喊。
深邃的目光终于从那无尽苍天中收了回来,浅水清低低笑了起来,声音低沉而清晰:
“夜莺,我的确答应过你,只要你能打赢狗子,我就收你为我的士兵。但是你懂得什么叫士兵吗?”
夜莺愕然。
浅水清缓缓转过身子,看着夜莺,声音若冰峰劲雪,吹出无边寒气:
“兵者,国之利器,君主手中之剑,保国安疆之盾。可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真正的士兵,除了要拥有百战敢死,赴难无怨,前仆后继,惟求一胜等诸多品质外,还有一样东西非常重要,那就是团队意识。”
“一个优秀的士兵,永远不会以个人武力呈英豪。将自己孤立于其他的士兵之外,就意味着死。你身为女人,不容于男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浅水清可以看得起你,让你当兵,但不代表我的手下也该看得起你,信任你。他们既然不信任你,就不可能和你共同作战……因为没有人,会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
浅水清死死地盯着夜莺:“夜莺,侮辱只是对你不信任的一种体现而已。你若是因为那些话语而伤了心,失了斗志,甚至只知道找长官哭诉,那么你根本就没有资格来这里当兵。记住,士兵们永远只佩服强者。所以,如果我是你,在受了对方的口头侮辱之后,最好的做法就是用拳头打回去。让他们知道,女人,也可以是很可怕的。只要你打服了他们,他们自然就会信任你,接受你!”
“啊!!!”
随着浅水清的话音落下,一声婉转若凤鸣的长啸鸣响天际。汹涌的气浪猛然扑向方虎,势猛如山。
凶狠的冲拳正击中方虎的小腹,随后又是一脚,直接将他蹬飞在了空中。
方虎惨叫着从半空中跌落,夜莺已经收回了自己的拳头,冷冷地说:“还有谁不服的,咱们再来!”
一众士兵同时呆滞地看向夜莺。
这个看上去秀气文弱的小姑娘,出手竟如此快捷而狠辣。而且反应还如此之快,浅水清刚说过的话,她立刻就照做了。
呻吟着从地上爬起来,方虎吐出了一口鲜血。他眯着眼看夜莺:“死丫头,招呼都不打就出手。”
夜莺冷哼:“战场之上,你难道也要等你的敌人和你打过招呼再出手吗?”
几名士兵嘿嘿笑出了声,方虎自己都拍了拍手:“浅少,你又收了个好兵呢,她学得还真是很快。不过可惜是个女人,就算再厉害,也还是有弱点的。”
他大模大样地走到夜莺的身边,嘿嘿怪笑起来:“士兵夜莺,你对上不敬,殴打上官,是为无礼!不过还好本官大度,不想和你计较。这样吧,我和你单打独斗一局。我赌我只用一招就能败你。要是我输了,我保证这佑字营里的每一个士兵从此都不会小瞧于你。不过你要是输了……嘿嘿,今天晚上,你就陪大爷我过夜吧。”
无情的羞辱深深激怒了这个姑娘。
炽热的火焰从夜莺的眼中汹涌喷出:“条件得改改。如果我输了,我这条命就给你。可要是你输了,你以后看见我就得喊奶奶!”
方虎狂笑:“果然是个伶俐的小妞,这种情况下都能不失理智,不错啊不错!可惜你没上当,不过没关系,大爷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咱们第三卫男人的真正英勇!”
然后,他回头狂叫:“兄弟们!还等什么?就让这女人见识见识咱们男人的本钱吧!!!”
吼!!!
所有的天风军士同声狂呼。
他们同时做出了一个动作——脱下自己全身的衣服,就那样**裸光精精地站在了夜莺的面前。
一堆堆白花花的大胳膊大腿在月色下闪耀出令人眩晕的神采,一个个高涨鼓挺的老二昂向天,出内心深处最强烈的呼唤。他们同声大笑,交叉双臂,昂挺胸,张扬出自己一生中最肆无忌惮的疯狂,与男人最本色的血性。
“啊!”夜莺尖叫着捂脸。
下一刻,方虎的重拳凶猛若怒涛拍岸,凶狠无比地击飞了夜莺。
翩飞的身躯在夜空中飘落,方虎原本狂暴怒嚣的声音沉沉响起,在一瞬间变成了冰冷的残酷。
“你输了,现在开始,你欠我一条命。”……
痛,深沉若梦,一片黑暗迷离。
迷离游荡的灵魂总也找不到尽头,一只大手凭空而现,撕裂这漆黑的空间,扶着她,走出黑暗牢狱。
夜莺呻吟着,从迷茫中醒来。
周围是一片空旷的荒野,她竟然就这样被人搁置在这片露天的荒地上,不闻不问。
附近的营地,战士们依然笑傲洒脱,他们大声说话,却连看都不愿看她一眼。
“还好吧?”浅水清那充满笑意的脸,在眼前突然浮现。
“我输了。”她说,心中一片黯然。
“这并不稀奇。”
“你早知道会是这结果了?”
浅水清笑了笑:“士兵们长期在一起,同吃同住,同饮同食,同浴同溺,同生同死,彼此间早有默契,有些事情对方不说,其他人也会立刻明白。你可以觉得虎子的招数卑鄙下流,但你不能否认,将来沙场之上,不可能每一个敌人都是盔甲整齐地与你战斗。除此之外,战场上总有许多受伤的情况,士兵们总是会相互救治。要治疗,就得脱下衣服。还有就是,有时候士兵要长途行军,时间紧迫时,往往会不眠不休地行进。一旦到了休息时间,大家倒头就睡,互相搂在一起也是常有的。大军在外,总有很多条件无法照顾。要想洗澡,大都是不会排队的。随便找条小河,一个个脱光了就往里跳。互相给对方搓去身上的泥灰也是很正常的。”
“这些事,几乎是每一名战士都要面对的,而每一条,你几乎都做不到。”
夜莺紧咬下唇一言不。
浅水清看着夜莺:“那一拳,虎子用了全力。他不象你,学过正派的武功。他所学会的每一招,都是沙场上磨练出来的,简单,但却实用。你一招打飞他,他可以立刻爬起来。他一招打飞你,你却会立刻昏迷。一对一单打独斗,他或许不是你的对手。可是做生死肉搏,死的那个就一定是你。”
“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你都不适合当一名士兵。当然了,我不会主动要你离开,但你若是自己想走,我也不会挽留。”
浅水清如是笑道。
夜莺看着浅水清,对方笑得很轻松,也很惬意。
她有些费力地想要站起,浅水清伸手扶她,却被她一把甩开:“我不用你扶我。”
泪水哗哗地从脸颊上流淌下来,小姑娘已经哭得淅沥哗啦了。她愤愤地把头盔摘下,扔在地上,然后向着远处走去。
浅水清以为她要离开,但事实上,她却是跑到了一条小河边,看着那河中自己倒影。
纤巧的面容上,泪痕斑斑,这梨花带雨的神情,却是说不出的我见犹怜。
水中的倒影成双。
浅水清就站在她的背后。
夜莺哽咽了几声:“我以为你是个英雄,不会看不起女人。”
“我从不看不起任何人。没错,我只要一句话,他们就会立刻停手,也绝不会做出那样过分的事。但是夜莺,我要你明白。有些事,你早晚都要面对,这是你逃避不了的。我能帮得了你一次,却帮不了你一世。既然你要当兵,那你就要做好这最糟糕的准备。”
夜莺长长地吐了口气:“你是不是很希望我走。”
浅水清犹豫了一下:“如果你走,我会对你失望。如果你留,我会替你难过。因为无论哪种选择,对你来说,都不会是一种好结果。或者是理想的破灭,或者是前途的艰辛。”
这个答案,让夜莺微微楞了一楞。
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夜莺痴痴地看着远方,想了好一会才说道:“其实我来当兵,是父亲授意的。”
浅水清立刻呆住,这怎么可能?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竟然会让自己的女儿来当兵?这太不可思议了。
夜莺悠悠地说:“佑字营这些日子闹的动静很大,父亲早就知道了。是他让我假扮成我哥哥,然后等你们过来的。”
浅水清恍然大悟:“他用自己的女儿来代替他儿子?”
夜莺娇好的脸上,露出一丝不甘,一丝无奈:“父亲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舍不得他去从军,又不敢和天风军对抗。浅将军打下南北两关,紫心勋章加身,威名赫赫,连各地城守镇守都不放在眼里,甚至皇帝都下了诏书嘉奖你,想要对付区区一个夜家堡自然更不在话下。佑字营四千士兵,不是夜家堡一个小小草莽能对抗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亲生女儿送过来。浅将军你得了他的女儿,想来……也是不好意思再来要他的儿子的了。”
浅水清怒哼:“他难道就没想过你来到这里会是什么后果吗?你竟然还会同意?”
夜莺看着他:“我必须同意。如果我拒绝,他就把我嫁给城南马家。我未来的丈夫,是一介酸儒,除了会吊诗文,怕是半点用处都没有。父亲知道我心高气傲,让我嫁给这样的男人,比杀了我还难过。所以,我情愿到这里来当兵,也不会愿意去嫁那样一个无用的废物!至于我父亲……我走了,他或许会难过,但那又如何?那是我们女人的命。再说了,他送我来,其本意也不是让我来吃苦的。”
浅水清立刻明白了。
他怒极反笑:“好一个夜家堡,好一个夜苍澜,堂堂的武林大豪,竟然献女以求保全。我还真是服了这家伙。他是让你来做我的女人的吧?”
夜苍澜果然好心计。把自己女儿送过来,既可以免了儿子的兵役之苦,还可以借机拉拢讨好浅水清。
浅水清现在财大势大名大,将来若是飞黄腾达,自然少不了他一分好处。就算将来浅水清结怨天下日后落难,他夜苍澜也只是个女儿被掳的“受害者”而已,不可能跟着遭殃。这笔买卖无论怎么做,他都不吃亏。
当然,在他的眼里,夜莺是算不上什么本钱的。
在这个世道,女人原本就无地位可言。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朗声道:“对我来说,这却是个机会。我从小就受女子三从四德的教育,早就受够了。凭什么女人要为男人三从四德?凭什么女人要从一而终,男人却可以三妻四妾?凭什么女人天生就要听男人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还不就是因为你们男人比女人力气大,所以就可以为我们女人立下规矩!”
“父亲让我来献身求荣,我却偏要堂堂正正做一名战士!”
“只要我也够强,我就没必要做男人的附庸。他既然把我送到这里,我算是还了他的恩情,以后也不再欠他什么。我既然来了,就要努力当个好兵,上场杀敌,而不是做个少爷兵,继续靠着父母的庇佑过日子。天若佑我,让我能立下功勋,我同样可以光宗耀祖。而且以后,也不用再为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愁。我可以找我自己喜欢的男人,想爱就爱,想恨就恨,又有什么不好?!”
“我知道每个男人听到我这么说,都会看不起我,唾弃我,可那又怎么样?我们女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被这天下抛弃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意这些世俗眼光?随他们怎样去看,怎样去想,我只做我自己。我不仅要当兵,我还要当将军。和你一样,做威风八面的将军!做一个天风帝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女将军!”
“天可弃我,我绝不自弃!!”她如斯大叫,吼出内心深处最深沉的压抑与渴望。
这一番话,真正让浅水清为之动容了。
他看着夜莺,看着她眼眸深处那不甘的挣扎,对命运绝不屈服的豪情斗志,在那一汪深水寒潭中,他仿佛看到了草原上云霓翩翩起舞的影姿。
她们,都是那种内心处刚烈刚强的女子,永不为命运的困难所折服。
不,甚至比云霓更强!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见到的第一个如此有思想的女孩。
即使象云霓那样内心刚烈的女子,又如此爱他,却也从未想过能正面对抗整个男尊女卑的思想,对抗家族对她婚姻的安排。但是现在,却又有一个小女孩告诉他,她愿意放弃一切,只会追求自己的权利。
他是过来人,他知道那有多不容易。
而他,也是唯一能理解这种权利和意义的人,毕竟在思想上,他不属于这个时代。
浅水清看夜莺的眼神,微微有些欣喜。他缓缓说:“你说得没错,就算是女人,也该有选择自由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同样参军的权利;就算是女人,也有那选择爱情的权利。”
听到那句选择爱情的权利,夜莺整个身体都为之巨颤。
她没有想到,浅水清,竟然会这样支持她。在这个男人至上的世界里,竟然有这样一个人,明确地告诉她,她是对的。
那一刻,她的两眼湿润了……
浅水清的心中突然一动。
他很认真地说:“我这个营主,是前不久刚获的任命,正好还缺个贴身卫兵,给我来打打下手,你有兴趣吗?”
夜莺的脸色微正:“我要做的,是沙场征战的兵,不是跟在将军身边畏缩不前的怕死鬼。”
浅水清微微一笑:“谁说卫兵就不能上战场了?虽说营主级别的将领是可以不上战场,只在后方指挥的,不过我可没这个打算呢。”他看看夜莺:“你也知道,男人做事总是很粗心,不太会体贴人。我身边的这些兄弟,一个个打起仗来都不怕死,要他们做些细活,却是生生难为了他们。做我的卫兵,未必是什么好差事,因为我这个人其实很挑剔,但至少还有几个好处。比如……”
他轻声说:“比如可以享有一些特权,不必和那些粗鲁大汉挤在一张炕上睡觉;可以使用营主大帐单独洗浴;平时跟在营主的身边,也不用担心男人们的骚扰……”
夜莺的眼立刻亮了:“多谢将军成全,夜莺愿为将军鞍前马后效死沙场!”
浅水清哈哈大笑,眼神中流离出一片惬意的尘嚣。
“很好。欢迎你,士兵夜莺,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佑字营的正式一员。你将和我佑字营全体士兵一起,共同面对一切敌人,面对所有可能会来到的苦难与杀戮!”
啪!
夜莺恭敬地向浅水清敬了一礼。??
第七章 希望
当夜莺跟在浅水清的后面重新回到营帐前时,方虎看她的眼神,多了几分诧异,也多了几分敬佩。
一个女人,要在经历了刚刚那样的失败后依然能够坚持不放弃,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浅水清淡淡地说:“从现在开始,夜莺就正式成为我佑字营的一员。所有士兵注意,管好你们裤裆下那玩意。谁的那东西要是在不该出现的场合再次出现,我就割了它,让你们这辈子也用不上。”
“是!!!”所有士兵都大声回喝。浅水清不下令的时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可浅水清只要下了令,他们就会豪不犹豫地遵守。何况夜莺本身,也已经证实了她有这个资格受到大家的尊重。
“浅将军!”一声嘹亮的呼喊,来自那沉寂已久的队伍。
浅水清闻声回头,却看见那第三预备队中,一个英俊少年,昂然而立。
他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一个人,孤零零地望向自己。
浅水清眯起了眼睛:“有什么事吗?”
“我也要当兵!”那少年大喊。
浅水清失笑:“你现在难道不是一个兵吗?”
少年涨红的脸澎湃出如火的怒潮:“我要当一个真正的兵,和她一样的兵!”他伸手指向夜莺。
浅水清微楞。
他看了看身后的夜莺,姑娘的脸上,平静如水。她只淡淡道:“我不认识他。”
“你叫什么名字?”浅水清问那少年。
“我叫林跃。”
沐血立刻凑上来:“岭南盐业联盟会会长林子聪的儿子。三天前被咱们带来,不过是他自愿的,他父亲为了他儿子不吃苦,先送来五千两银子,然后每过三天就送来一只鸡,一只鸭,半头猪和一袋白面。”
浅水清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他看看林跃,沉声说:“你也想学她?”
林跃大声喊:“是!将军,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们。但是我们富贵子弟,也并非个个脓包。我们的确出身大家,享过富贵,但这不代表我们就没有理想!不代表在国家需要我们挺身而出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畏缩不前!至少我林跃不是这种人!”
他看看夜莺,大吼道:“我要当兵,当真正的兵,那种上战场打恶战,为国为家扬血建功的兵!我不想做为你佑字营的福利洒钱的财神兵!她一个女人能做到的事,我一个男人,也能做到!我不想过那种连女人都看不起的日子!我是男人,我也有我们男人的尊严与骄傲!”
那一刻,他浑身沸腾的血液已经燃烧到了顶点。
夜莺的话,深深地刺痛了他。
他曾经也是父母掌上的明珠,也曾经纵情纨绔,过那不知忧愁为何物的日子。每天出入跟随,总有大批随从卫护,每说一句话,都有人奉上最谄媚的奉承,每想要什么,都会有属下立刻去为他做好。
然而来到这佑字营,他现自己再不是自己曾以为的高高在上的贵族,恰恰相反,没有了父母的庇佑,他们连屁都不是。
每一个贵族少爷,在那些当兵的人眼里,只是一台台取钱的机器,他们尽情的榨用,却不会给他们任何好脸色。
他们吸着这帮少爷的血,却绝不会因此而感激或尊重这帮少爷。
因为,少爷们自己都没有这样的自觉。
夜莺的说话,第一个敲醒的就是林跃。
在他现自己原来并不值得骄傲之后,那被刺痛的男人尊严立刻占据了上风。
他决定抛弃父母的庇佑,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真正的士兵,哪怕因此而血洒战场。
浅水清看着这年轻小伙子的脸,依然还略带着一些稚气,却是热血满腔。他心情激动,眼神充满了斗志,显然是自肺腑地在说这些话。
只是……他真的就能因为这小伙子的一相情愿,就把他送上战场吗?
沐血急道:“浅少,千万不能答应他!”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知道沐血的意思。
可是他看着林跃,却还是说道:“你真得想做战斗士兵?”
“是!”林跃斩钉截铁地回答:“哪怕因此血溅沙场,我也无悔!”
浅水清点了点头:“很好,我喜欢有志气的青年。既然你提出来了,我就同意你。”
“浅少!”沐血大叫起来。
浅水清低声说:“我自有主张。”
说着,浅水清走到林跃的身边:“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并不满足现在的生活,渴望做出一些改变。不过我要告诉你,改变,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我不会拦阻你进取的心,但我也不会轻易就把你们送到战场上去送死。明天,我会派两名军官到第三预备队中去。每天进行日常操练,做每一名士兵该做的事。和别人不同的是,你们有选择的权利。你们可以选择拒绝参加,继续过现在一样的生活,也可以选择主动参加,进行先期的军事训练。达到标准者,可以进入佑字营正式编制部队,然后和所有人一样,拥有参加战斗的权利。”
林跃的眼中闪过一丝坚毅:“我一定会成功的。”
浅水清冷冷地说:“我等着你。”
他转身向自己的营帐走去:“沐少,让兄弟们停止征兵的事。这些人已经够用了,看起来他们比我们想象的更要麻烦些。”
沐血微微一楞,看着林跃,犹豫了一会终于说道:“小子,识相的话就早点放弃,佑字营的麻烦已经够多得了。”
说着,他也扭头离去。
“我不会成为麻烦的!!!我也绝不会输给一个女人!!”林跃的大吼声,激荡在这片荒野之上……
坐在营帐里,浅水清在呆呆地放楞。
他的身后,只有夜莺一个。
夜莺说:“为什么要答应他?你应该知道那后果的。”
浅水清苦笑。
他怎么能不知道那后果?
这些少爷们,是自己拿捏着那些达官贵族的王牌。
别看自己现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自己要是真把他们送上了战场,那么他们中哪怕死了任何一个,自己今后都会麻烦不断。
问题是,他能拒绝吗?
拒绝一个在这刻想真正做一个男人,做一个勇士的少年的心?
他能说我掳你们来,不是当兵的,就是交钱的这话吗?
不,浅水清不能。
他缓缓地道:“我不拒绝他。是因为我不能毁灭一个人的希望。”
希望?夜莺微微有些迷惑。
“是的,希望。希望是我们之所以成长的动力,是我们梦想的源头,是我们克服一切艰难阻碍的力量之源。对于战士们来说,死亡,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可怕的是……没有了希望。”
浅水清轻声说着,脑海中浮现的却是戚天佑,方豹还有无双。
戚天佑死了,因为有位所谓的“大智者”断言了他会死,他失去了生的希望。
方豹走了,因为他看不到身为一个军人所应当享受到的尊严与骄傲,他失了留的希望。
无双沉寂了,因为他的正义感在那个风雨交加的晚上被自己一手摧毁,他失去了对人心美好期盼的希望。
那么今天,他还能再去摧毁一个少年的希望吗?去摧毁他渴望成为一名勇士的心?
他做不到了。
他知道,第三预备队里不会只有一个林跃,他知道,还会有很多青年子弟,早晚会在适当的时候爆,并渴望成为战士。
那么,他又该如何对待?
他不知道那答案,或许,这支预备队会在日后成长起来。活下来的每一个人,都是英雄好汉子,而死去的……
他们的家族所会带来的报复,将成为浅水清永远也甩不去的可怕梦魇。
这就是命运。
浅水清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上天选中了我,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既然这样,我就不会畏缩,不会逃避。这帮少爷兵是生也好,是死也罢,他们的命运,由他们自己决定,我不会再进行干涉。好了,我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你出去吧,我想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帮我叫狗子进来,让他给我打水搓背。”
夜莺没有动。
浅水清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
夜莺轻咬下唇,小脸上突然飞起一抹潮红:“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责任。既然我是你的卫兵,那么现在这些事,也该由我来做。”
浅水清闻声愕然……
营帐里,水气蒸腾,弥漫于这小小空间,浅水清站在木桶旁,沉声说:“你……想清楚了。”
夜莺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看一个男人,总比看一千个男人,要好得多。”
下一刻,浅水清缓缓煺去身上的衣物,一个健硕的身体就这样呈现在夜莺的眼前。
强而有力的臂膀,布满了刀伤剑痕的胸膛,修长的双腿还有那神秘的中央地带一块傲然隆起的雄壮之物……
夜莺一阵脸红心热。
她长长地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将自己那双纤纤玉手放在了浅水清的背上。
今天,是她成为佑字营正式士兵的第一天,她迎来的,也是她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考验。
没有战争,没有死亡的喧嚣,惟有内心深处那份激烈的冲突,激荡满怀。
颤抖的双手,在浅水清的背上不停地摩挲着,撩起清水,洗去一日的污垢。温暖湿润的环境里,整个人仿佛要溶化在整片水中。
一个英勇而顽强的少女,用比沙场作战还要付出的更多的力气,镇定着自己的双手,镇定着自己的心,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地完成着自己的工作。
“今天,只是开始而已。”她轻轻对自己说,双眼中饱含泪花。
在这个被男人看一眼就非嫁不可的年代里,她却在帮一个男人洗浴。那么,她凭什么再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
那一刻,浅水清的心头也是一番感慨。
希望,赐予人无尽动力。为了一个渺茫的希望,不惜去付出一切,夜莺是如此,自己也是如此。
但是真等得到的那一天,回归头来再看看是否值得,或许又别有一番滋味了吧?
雾气弥漫里,笼罩住的两个身影越模糊起来。
或许某天,这件工作不会再那样困难。
无论是浅水清,还是夜莺,同时萌生出这样的想法。??
第八章 沙盘模拟
清晨的阳光特别明媚,浅水清醒来的时候,夜莺已经为他打好了洗脸水。
女孩子做事,的确要比男人细心得多。原本狗子在的时候,通常总是浅水清踢着他的**让他起来,然后自己把洗脸水倒好,最后还要再顺便端一盆给狗子用。连早饭都有时是他自己去拿过来。
很多时候,他总觉得是不是自己太好说话了,以至于自己的士兵竟然敢比上司起得还晚,甚至反过来要他来伺候。
不过如今有了夜莺,一切就不一样了,这让他感觉好极了。
此刻在不远处,夜莺和沐血正在一块沙盘前对峙而立。
两个人各自拿着红蓝色的小旗,在沙盘上插来插去,沐血不时地说些什么,夜莺则听得连连点头。
轻轻咳嗽了一声,浅水清走了过来:“你们在干什么呢。”
夜莺慌忙肃手站立:“将军。”
沐血一笑:“夜莺让我教她怎么行军打仗排兵布阵,我看时间还早,大队也不急着上路,就借你这里的沙盘,给她讲演了一下。”
“哦?”浅水清立刻来了兴致。
他这沙盘,还是烈狂焰给他的,是京远城附近一带的地形模拟图,沙盘正中央的位置,就是京远城。
浅水清每天围着这块沙盘,也不知要转多长时间,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全是怎样打下京远城。
可惜的是,京远城不是南门关,抱飞雪也不是荆忠守,直到现在,浅水清也没能理出一个攻城的好方法。
看他们站得位置,显然是沐血攻,夜莺守。不过就旗帜分布来看,沐血执红,手里只有两万兵力,却已有两个营登上了夜莺的主城墙,一时间京远城头,红蓝旗帜飘扬,纷纷攘攘,夜莺手中的兵力等同于沐血,却无法阻挡他攻城的脚步。
此刻夜莺很不服气地说:“将军,正好要请你评评道理,沐校是不是故意欺负我不懂军事呢?明明我在城墙这一侧,调来五百士兵,却不能阻挡他六百人突袭分队的强攻登城?兵书有云,守城之道,非兵力三倍于敌,不可轻易攻之。沐校的兵力并不比我强,为什么他就认为这六百人能打赢我这五百士兵?”
浅水清哈哈笑了起来:“怎么你平时也经常看兵书吗?”
夜莺撇了撇小嘴,模样甚是可爱:“想做将军的人,自然要早做准备。”
浅水清和沐血对视了一眼,同时笑着摇头。
浅水清笑说:“用兵之道,千变万化,在双方兵力相等的情况下,的确是守城方占着大便宜,但是指挥水准,远比地利要来得更加重要。单纯的依靠地势来对付敌人,只能是自取死路,如何调配兵力,配合地形掩杀敌人,才是重中之重。沐少既然说他那六百兵能赢你这五百兵,就一定有理由,我不知道前面的情形,沐少你来解释吧。”
沐血微微一笑:“夜莺是看见我这边上了城之后,才调兵过来的。你说我都上了城头了,怎么可能还被她派来的这点人轻易就打下去?咱们的沙盘模拟,只能以旗帜代表战力,但是行军度,视线角度,战力增减,士气长衰,这些诸多种种却是沙盘上看不出来的,还需要各人心中对其理解。在夜莺看来,她这五百士兵一调过来,我这边就得乖乖下城呢。”
浅水清一楞,哈哈大笑起来:“夜莺,用兵最忌的就是跟在别人的后面见招拆招啊。你这样用兵法,就是再给你两万人,只怕也挡不住沐少的进攻。”
说着,浅水清指着那沙盘,为夜莺讲解起攻守城的诀窍起来。
在浅水清的讲解中,夜莺对战争的理解这才渐渐明了起来……
战争,是一门深奥的学问。
一个优秀的战争大师,除了要懂行军打仗,排兵布阵,鼓舞士气等作战要素外,还要对战争之外的东西也有所领悟。
比如怎样统治下属,令其可效死命;比如擅用天时,地利,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为己所用;比如如何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等等。
战争是一门全方位的学位,很多看上去不起眼的小东西,却往往在关键时刻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战争也是一门无所不用其极的人生课堂,胜利是唯一的目标,死亡仅仅是必须付出的代价,心慈手软的人是没有资格摘取胜利的果实的。
战争比实力,比心理素质,比将官的指挥能力,最重要的一点……
是比对战争节奏的掌控能力。
作战如弈棋,让对方按自己设想好的步子去走,总比让对方自行其事要好得多。
一直以来,很多人对攻城守城总有一个极大的误解。就是守城方总是要比攻城方占有优势。毕竟守城方,占有地利。
然而就象前面说过的那样,战争是一门多方位的学位,决定战争胜负的条件,并不仅仅只有地势。
士气的高低,兵员的素质,指挥官的水准,都比地势本身更有决定性作用。
即使抛去这些因素,攻城方在没有地理优势的环境下,也拥有一个守城方所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进攻的决定权。
什么时候进攻,从哪个点开始进攻,以多大的强度进攻,进攻将维持多长时间,这些都是由攻方决定的,守方没有言的资格。
这个主动权,注定了战争的节奏,在一开始总是由攻方掌握。
他们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对手只能应招,没有权利变招。
总不能进攻方全力猛攻城西外墙,以攀缘攻城,占领城头为主要进攻模式的时候,你守城方却傻呵呵地跑去守大门吧?
一个优秀的攻城者,总能在进攻的过程中按自己的心意调动对方的兵力,最终让对手按自己的心意去办事,并使得守城方因这种被动的应变而出现防守上的漏洞,最终实现一点突破,全线告破的战略性成功。
只要达成了这个目标,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算是死再多的人,对于攻城方来说都是可以接受的。
而一个优秀的守城者,则是要做到无论对手怎样指挥调度,都能看破其中的变化,绝不让自己落入对手的圈套之中。
只有最差劲的将军,才会把所有兵力平均分布,给对方集中全力一击而破的机会。
因此,通常来说,守城的将军要比攻城的将军更懂得进攻,因为他们必须最快的领悟进攻者的意图,并且迅破解。
这世上常有擅进攻而不擅防守的将军,这不稀奇,但绝不会有擅防守而不擅进攻的将军。
因为不知攻,便不知守。但不知守,却未必就不知攻。
也因此,象范进忠那样的守城大将,即使在天风帝国,也是难得的人才。也正是这样,他才能在朝内和抱飞雪争得风起云落。
“你看,沐少在你这里只用了三千人马,你却调动了四倍的兵力严阵以待。那么其他地方呢?难道你就不要守了吗?你可曾注意到,在那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面小小红旗。正是这面小红旗所代表的一千人,才是沐少手里真正的杀招。”
浅水清在沙盘上指点江山,滔滔不绝地说道:“沙场之道,诱敌以弱,示敌以强,惑敌以众,欺敌以寡,其阴谋诡诈之变化,远胜一切谋略心计。所以,当你看到敌人强的时候,或许正是他弱的时候,当你看到敌人弱的时候,也可能正是他强的时候。而在你所不注意的某个角落里,或许就有一支敌军在潜伏中刺向你的要害。世人常道军人是大老粗,却不知这世界上,凡为真正良将帅才者,断无粗鲁匹夫。烈帅当年猛勇无双,最终靠的,却是自己沙场指挥的能力而非那一身绝世武功做上的这总帅之位。所以,你要想做将军,仅仅熟读兵书是远远不够的。”
这个时候,沐血突然插了一句:“记住,一个优秀的将军,总是能让自己的敌人看到自己想要他看到的东西。而一个无能的将军,永远只会看到敌人希望他看到的东西,而不是自己从中现什么。”
夜莺凛然称是。
想了想,她说:“是我错估了沐校的兵力,以后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浅水清摇头笑道:“沙盘推演中,敌人的每一步行动,你都看在眼里。但是真实的战场上,方圆数千米,成千上万的士兵,处处烽烟处处战,你根本不可能清楚地看到每一处敌人的变化。所以真正的推演,必须把这些看不到的因素也考虑进去。很多时候,名将与庸才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如何估略对方的行动。你如何能从战场上的那万千变化里找寻那最重要的一点关键,就是决定你是否是一个良将的重要因素。”
说到这,浅水清长长叹息了一声:“可惜啊,抱飞雪不是你。若是我能让他也错误地估计我们的兵力部署,那么,这打下京远城就再不是难事一件。”
说到这,浅水清突然脑中灵光一现,隐隐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战争中,信息资源的不对等,是考校将官们最重要的一点要素。历代战争里,有许多在后世看来的极度愚蠢的错误,往往不是因为指挥官的无能,而是因为这种信息资源的不足。
一点小小的改变,往往就可以改变整个战局。
如果……自己能够给抱飞雪一个错误的信息……
那一刻,浅水清的大脑飞旋转起来,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突然问沐血:“沐少,假设说我把一支三百人的部队送上京远城头,如果你是抱飞雪,你会派多少人来迎击,并有把握在多长时间内重新控制这一地域?”
沐血一楞,想了想道:“至多五百人。京远城的城头上有跑马道,还有伏兵坑。杀上去的士兵,就等于是进了重围。再多就没必要了,那是浪费。”
浅水清满意的点头:“对,就是这个道理。这世界,错误的答案总是很多,正确的答案,却永远只有一个。抱飞雪身为止水第一名将,绝不会是一个轻易浪费兵力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人。所以……”
浅水清沉吟一下:“如果我们能让抱飞雪错误地估计我们的兵力战力,或许我们就能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沐血忙问:“怎么错估?”
浅水清嘿嘿一笑:“有一支部队,我一直想要,可是全天下的人从来都没得到过。但是我想试试,试试能不能拥有他们。而只要得到了他们,我相信,我一定会让抱飞雪大吃一惊的。”
那一刻,看着浅水清的坚决的眼神,沐血的心中一紧,他猛然醒悟过来,大叫:“你想招募那些熊族武士?”
“没错,就是招募他们!”浅水清话音落下,一拳砸在了沙盘之上。
“只要有了这帮世上最强的近战步兵,再加以合理使用,那么拿下京远城,也只在转手之间!”他沉声说道。??
第九章 风波再起
“我反对!”一个狂暴的声音呼响在营帐之中。
正是雷火。
军事会议上,浅水清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当他说到他要自己一个人赶赴熊族那里时,果不其然地引来了所有人的反对。
“浅哥儿,你疯了吗?熊族可不是跟你讲理的人!你过去游说他们,一个不好,他们直接把你生吞活剐了也说不定。”
浅水清拍拍雷火的肩膀,示意他安静一下,不要那么激动。他笑着看看众人,这才说:“我不是一个人去,我还会再带一个人。熊族武力冠绝天下,生性也暴躁激烈。但他们有他们的弱点,就是他们拥有身为武者的骄傲。如果我带着整个佑字营过去跟他们谈判。先不说咱们这些士兵能不能打赢他们,先这谈判上就显不出诚意。我示敌以弱,待人以诚,他们自然不会把我怎么样。只要我给了他们……他们想要的,那谈判就不会是多困难的一件事。”
场中的众人停顿了一下,互相看看,然后沐血沉声说:“你是营中脑,不容有失。既然你决意要招揽熊族,那么这趟由我来替你去吧。”
浅水清立刻摇头:“熊族人人勇悍,最瞧不起的,就是胆小怕死之辈。我要让你代我去,这谈判还没开始,想必就先输了一半。自天风建国以来,想收熊族武士入自己麾下的将军多的去了,却从未见有人成功?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想利用熊族武士的力量,一方面却不尊重他们。”
说到这,浅水清笑了笑:“相信我,再没有谁比我更懂得如何尊重战士了。”
这句话,顿时说得众人哑然。
天风帝国里,将军无数,可是真正能从士兵爬到将军位置上的,却是寥寥无几。
浅水清是一个,烈狂焰是一个,廉绍一,这位水大将军的女婿,也好歹能算半个。
相比他们,南无伤,鸿北冥,云风舞之类的人,都是出身世家。
他们或许真有将才,也懂得爱惜士兵,但有一条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比得上浅水清这类人——他们不是从士兵的位置上爬上来的。他们或许可以表面上爱兵如子,但在骨子里,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贵族式的骄傲。他们永远不可能从内心深处与他的士兵打成一片。
所以,那些想要招募熊族的将军们,当他们用着高高在上的语气看着这些低劣下等的野蛮人时,是无论如何不可能用一种平等的姿态去谈判的。
但是浅水清可以。处在他的位置上,他可以看得比任何人都更清晰。
更何况,现在的浅水清,拥有着别的将军没有的一张特殊王牌——富贵兵团。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吧。”浅水清笑道:“我会和熊族谈判,并把他们带来成为我们中的一分子。”
方虎冷冷提醒他:“熊族人口万余,可用的战士差不多有三千人,你这一带,营里大大编。仅此一条,南督就可以砍你脑袋。”
浅水清嘿嘿一笑:“我自有办法解决此事。”……
看着大家实在找不出反对的借口,浅水清敲敲桌子:“好了,现在我们来商议一下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你们该怎么做。”
“我们?”几个人都为之一楞:“难道不是在这等你吗?”
浅水清连连摇头。
他问沐血:“沐少,你看咱们的这帮兄弟,除了第三卫的那些老兵外,那些新兵和少爷兵里面,可有几个能堪大用的?”
这个问题一提出来,沐血冷笑:“我带着第三卫,能把这四千号人一口气杀个精光,还不带有多少损失的。”
这话,正切中目前佑字营的要害,新兵太多,训练不足,经验不足,真要上了战场,能活下来真正是不多。
浅水清又问:“那你们说,同样是兵,差异为何如此之大?”
方虎道:“是心理。”
“没错,就是心理!”浅水清一拳捶在自己手心。
士兵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先是看心理。
一个优秀的士兵,必须要经过生与死的磨砺,血与火的洗浴之后,才能真正成长起来。
有许多士兵,这辈子或许连只鸡都没杀过,甚至连见了血都会晕。这样的士兵,一但上了战场,非但杀不了敌人,反而会成为自己人的拖累。
在士兵的质与量之间,通常有这样一个明显的变化。
就是老兵上升到一定层次后,与所谓的精英士兵,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与其要那所谓的百战精兵一万人,情愿要那经历过几场战事后存活下来的老兵两万人。
在这个时候,量是胜过质的。
然而老兵与新兵的差别,却就反了过来。一百个老兵,打胜一千个一万个新兵,那是半点都不稀奇。
这个时候,质是远远胜过量的。
这其中之所以会有这样巨大的落差,就是因为新兵们没有经历过死亡的考验。这是他们上战场时最大的考验,度过了这一关,他们以后活下来的几率都会大大提高。
很多新兵由于心理素质太差,在战斗的时候非但对自己一方无法提供任何帮助,反而可能造成负面的影响。
比如:率先逃跑,打击士气,散播谣言,破坏阵型,更有甚者,会成队成队的成为逃兵,冲垮己阵,自相残杀等等。
这个时候,新兵所能起到的作用,几乎都是反的。
他们是负数。
作为负数,数字越大,反效果也就越大。
南门关,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过多的新兵,导致了关内守军战斗力的下降,所以第三卫才能如此轻松的拿下南门关。
军中对新兵的使用向来都很头痛,没有士兵补充兵员,再强大的军队也会越打越少。可是一旦补充多了,谁也不知道哪个人或哪支部队就会成为不稳定的定时炸弹,把自己炸飞上天。
一般来说,新兵们都是打散了进入各战斗部队,由老兵带着进行战斗。但是浅水清……
很不幸,他的佑字营,从根本上来说,所有正式编制人员都是新兵。
第三卫是“借”来的。
少爷兵更是连新兵都不是——就战斗力而言,一千个农民都比他们强。
再好的计划,让没有执行能力的下属去进行,也只会搞成一团糟。浅水清可不想自己的计划就毁在这帮新兵手里。
这刻浅水清提出来这个问题,其目的已显而易见了。
他很明确地说:“就算熊族武士招募过来了,我也不可能只靠他们打仗。沐少,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我要你们去练兵。”
“怎么练?”
浅水清阴测测地说:“怎么见血,就怎么练。”
众人的心头皆是一寒。
浅水清的声音如鬼魅般响起:“我听说草原马匪成患,各城各地常为马匪困扰,苦不堪言。又有那绿林豪杰,啸聚山林,自为一霸。再有就是城乡诸处,世族大家,每有习武成风之辈,结朋窜党,自组江湖帮派,搞九州结义之流。这些人,都可以说是国之毒瘤,民之祸患,各地治安不靖也常和这类土霸马匪有关。”
他环视众人,口中大义凛然道:“国患不除,则家国不兴。我辈军人,当以国事为先,为国家铲除此类毒草。”说着,他笑咪咪地看沐血:“听说这些人也积聚了不少财富,就让咱们佑字营的兄弟也跟着一笔小财吧,国家军饷总是太少,让他们黑吃黑捞上一把也算是尽了咱们的心意。”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富贵兵团的风暴还没有过去,浅水清又要再掀起一次马匪强徒的清剿战。
下一刻,浅水清大喝道:“命:第三卫诸部即刻押运军粮前往北门关。剩余人等,由沐校统一指挥,沿途清剿所有马匪强梁,就算是碰上那些个所谓的武林大豪什么的,只要干过那些伤天害理事的,一律砍杀当场!佑字营从即日起,扫荡诸边匪患,不要降虏,力杀无赦。有战死者,我浅水清给他十倍的抚恤金!算他烈士!我的要求就是:每一名士兵,从今天起都要给我杀过人,见过血!有那做不到的,趁早送他回家,我们佑字营不要!”
“遵将军令!!!”
众皆高呼。
在那声呼啸的背后,沐血长叹口气:“你这么一搞,只怕又要天下大乱了。”
浅水清傲然回答:“我浅水清犯错已是常规,不犯错那才叫稀罕。有些事,做多了也就习惯了。”
方虎冲着地上吐了一口:“我呸!你哪是习惯了。你是麻木了!”??
第十章 招揽(1)
草原深处。
骑着飞雪,浅水清一路悠哉悠哉,眺望着空旷草原,极目远方,感受青天白云带来的空旷美感,浅水清觉得惬意无比。
曾经自己的年代里,是一片钢铁世界,满眼水泥森林。天空中冒着滚滚的黑烟,乌云更总是多过白云,心中永远挥不去压抑的感觉。
而在这里,呼吸这大自然最清新的空气,喝着永不用担心受到污染的水,吃的每一样东西或许粗糙,却都是健康不用担心后果的。人们轻易不会生病,身体总是很健康,很强壮,心情也是美好而舒畅的。
在来到这个世界前,浅水清也曾怀疑,一年也难得几回吃到肉的人们,是靠什么营养生长并强壮起来的。
但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曾经的世界,或许得到了许多,但失去的却是更多。
这片清新自然的世界,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营养补充剂,在无声中润泽着世上的生灵。
这刻,他贪婪地大口呼吸着,仿佛下一刻自己再不能享受那美妙的空气滋味。
在他的身后,拓拔开山冷冷地盯着浅水清。
他在犹豫,犹豫自己是不是该趁着大好时机给他的脑袋来上一下,然后趁此机会逃回止水。
但是过了好半天,他终于还是沉闷着声音问道:“为什么偏偏要带我出来?”
浅水清笑了起来,跟在他的身后,拓拔开山只能听见他欢快的语调,却看不到他脸上戏谑的表情。浅水清说:“我还以为你不会问呢。”
拓拔开山冷哼一声。
“你还在犹豫?”浅水清问他:“一方面,你想杀我为止水人报仇,另一方面,你又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绝不辜负别人对你的信任。在国家大义和个人良知之间,你左右徘徊,选不定该走哪条路。是这样吗?”
“既然知道,还敢带我?”
“切!”浅水清口中蹦出不屑的调子:“我若怕你,又何必带你出来?”
拓拔开山闷哼一声,他**的马,立刻趴了一趴。
他的个子太大,身子太重,寻常的马载不动他,就是这好不容易挑来的高头大马,载着拓拔开山,也是异常吃力。
飞雪轻蔑地打着响鼻,显然很是不屑同伴的无能。
浅水清叹了口气:“其实,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我不想说什么废话,不过我要告诉你,我虽然看重你,却也不至于大方到把自己的命交到你手里的地步。说到打,你虽然神力盖世,我却未必就输于你。就算是打不过,有飞雪在,我还跑不过吗?你该知道天鬃马有预知危险的能力,我可以告诉你那绝不是传言。所以,在你真正起意杀我前,飞雪肯定会提前知道。”
说到这,他轻轻抚摸着爱马的长鬃:“所以,你杀不了我。既然这样,你还不如放弃那不切实际的心思,好好地跟着我走上这一程,也省得一路诸多烦恼,扰人扰己。”
拓拔开山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他不知道浅水清说得是真是假,但他更愿意相信那是真的,至少自己就不用为这种选择而烦恼。
这些日子跟随浅水清东西奔走,他见到了一个强大的帝国,也见到了一个令他大开眼界的将军。
浅水清和抱飞雪,和范进忠都有真很大的不同。
他不象抱飞雪,年轻而有抱负,野心勃勃,执着天下。也不象范进忠,忠心为国,无怨无悔,死而后已。
浅水清……他狡诈时若狐,心狠时如狼,贪婪若豺,凶狠如豹。他做事从不拘泥,蔑视天下权贵,自成一格,特立独行,胆大可吞天,心细可悬针,心思百转间,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却总是令人猜也猜不透。
至少现在,他就猜不透浅水清为什么别人都不挑,偏偏要带着自己,深入到这漠漠荒原之中。
所以,他很想多看看浅水清以后到底还能做出些什么事来。因为跟着他,总是能看到许多让他大跌眼镜的事情。
他从内心深处是不想杀浅水清的,就象那种英雄惜英雄的情节。
所以他只能选择相信浅水清说的话。
他沉默了好久,才说:“你要招揽熊族,为的是打京远城。熊族武士的战力我知道,可要仅凭他们就能拿下京远城,你未免太异想天开了。不过最重要的是,你凭什么要带我去?你就不怕我坏了你的好事吗?”
浅水清悠悠道:“熊族武士,崇尚武勇,对他们来说,一个真正的汉子,应该就是那种可力敌万夫的猛士。想要招揽他们的人,除了要有真正的诚意之外,还要象一个熊族武士那样,拥有他们引以为骄傲的力量。很遗憾我不是那种肌肉男,甚至整个佑字营里,也没有一个……雷火那小子算是一个吧,不过比起熊族武士来说,依然还是要差了一些。我和雷火曾经与熊族武士交过手,我们二人合力,才勉强杀死一个。熊族武士的战力……实在是令人惊叹啊。”
他看看拓拔开山,然后笑道:“不过有了你,一切就不一样了。”
拓拔开山的眼神收缩着:“你想利用我来招揽他们?”
“没错。”浅水清毫不否认这一点。
“我不会帮你的。我很感谢你这段时间的盛情款待,可要是凭这些就想让我为你卖命,那还差得远了!”拓拔开山傲然回答。
浅水清摇了摇头。
“我没说要你帮我。只是我知道,身为一个武士,总是无法避免见猎心喜的心理。象你这样的人物,我没理由要怀疑他们不会和你交手。而象你这样的人……让你输,恐怕比杀了你还要让你难过吧?”
说着,浅水清哈哈狂笑起来:“拓拔开山,你还没明白吗?从你进入我佑字营的那一天起,你就注定了是要成为我手下的头号猛将的。你现在之所以还对止水忠心耿耿,只不过是因为那里是生你养你的地方。可若是有一天,你现了你的国家背叛了你,你的忠心再无去路的时候,你就会知道选择了!所以,不要再在这里象个娘们一样和我罗嗦了。有本事,就跟上我,和我一起去打败那些草原上的野蛮人。就算你不是我的兵,你该把你身为军人的斗志释放出来。哪怕是为了扬你国威于异域他乡!!!”
这一番话,说得拓拔开山目瞪口呆,再无任何反驳的余地。
而浅水清自己,却已策马扬鞭向着草原深处狂奔而去。??
第十一章 招揽(2)
当天边的斜阳逐渐露出那一线昏黄时,两骑飞奔的快马终于放慢了脚步。
浅水清回头喊:“咱们休息一下吧。”
拓拔开山嗡声嗡气地回答:“我不累。”
浅水清没好气地翻着白眼:“你是不累。可是你三百斤的大个子,再加上那些金银珠宝压在那马上,马可受不了了。这一路走了那么长的路,它没趴下就算不错了。”
拓拔开山看看**的马儿,累得已经直吐白沫了。
他跳下马,把那马抗在肩头上说:“现在可以走了。”
浅水清无奈地拍了一下额头:“把马放下,对它来说这可不是享受。”
从来都是人骑马,可到了拓拔开山这家伙这里,却成了马骑人了。
拓拔开山把马一扔,自己躺在了地上。那马锒跄着走了几步,差点没摔趴下去。对拓拔开山来说,打不过天风人,能教训他们的马儿也是好的。
浅水清也跳下马,先把马鞍从飞雪的背上卸下,然后狠狠拍了它一巴掌,让它自己随意逛悠,然后才无奈道:“飞雪真是个傲性子。它最不喜欢马鞍马掌。马掌是我花了三天时间哄它,才让人帮它钉上去的,这马鞍嘛……骑它的时候可以用,下了马,就必须拿下。平时更是不能把它拴着,只能解开缰绳随它跑。什么时候回来那是它的自由,反正我做不了主。”
拓拔开山的表情显得很是怪异。他犹豫了一下才说:“你是我见过的最爱护自己士兵的将军。可我想不到的是,你连一匹马都这样爱惜。”
浅水清扬声回答:“世生万物,皆大地生灵。它们秉天地精气而生,承春风雨露恩惠,有多少野性也就有多少灵性。我若强力拘押了它,别说它不愿意,会想逃跑,就算它勉强顺从了,也会因为这份束缚而丧失自己原有的灵性。我不想那样做,所以,我便绝不会牵制于它。”
看着拓拔开山,浅水清包含深意地说:“马是如此,人也是如此。”
拓拔开山沉吟了一会,终于道:“飞雪是你的马,佑字营也是,或许要不了多久,熊族武士也会成为你的骏马。而你……你是皇帝的马。这就是皇帝为什么这样纵容你的原因了吧?只要你跑得够快,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容忍的。”
拓拔开山,他人虽粗鲁凶猛,但谁又能说,这样的汉子就一点智商都没有呢?
浅水清笑了:“要不了多久,你也会成为我的马的。”
这一次,拓拔开山出奇的没有反驳浅水清的说话。
或许是他的内心自己也在动摇吧。良禽择木而栖,浅水清为了他的佑字营士兵能用上最好的装备,吃上最好的美食,不惜得罪天下权贵。能跟上这样的将军,未必就不是一种福气。
只是……他毕竟还是止水的功勋大将,是堂堂止水七勇士之。他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尊严与骄傲。
想了好久,拓拔开山才说:“我七岁那年,父母双亡。是隔壁的一户人家收养了我。那个时候,我人虽只有七岁,长得却和十多岁的大男孩一般高大。一个人的胃口更是顶得上一个成年人。”
他突然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浅水清不知道为什么,却只是静静地听着。
“义父义母养育我极不容易。他们收养我的时候,就已经是年近半百的岁数,而随着我越长越大,胃口越来越好,他们的年纪又逐渐老迈……逐渐便养我不起了。”拓拔开山的声音低沉着:“连年征战,止水国势凋零。为了抵御天风人,国主一再加征税赋。百姓生活民不聊声,我的义母,就是在我十岁那年饿死的。为了能让我吃上一口饱饭,她几乎就再没让自己吃饱过。每一次,她都对我说……儿啊,多吃点,娘不饿。”
“可结果……她却还是饿死了……”
“我十二岁那年,义父生了一场大病,险些死去。是村子里的人相互扶持,将我义父救活了过来。不过那次之后,他便瘫痪在床,再无法下地行走。”
“我看村中人人困窘,家中再无余粮,我虽力大能挑,却抗不住官府日日征收盘剥。我知道自己再无他法,只能前往投军,立誓要给村子找一条活路。”
“那些年里,我苦练武艺,上了战场更是拼死作战,用这一身的鲜血和数百名天风战士的生命换来了这止水七勇士的称号。村子里也因为我的存在,而终于可以过上了好的生活。他们……再不用挨饥受饿了。”
说到这,拓拔开山看看浅水清,他苦笑了一下:“国有强敌,士可杀可虏不可叛。浅水清,你是个人物,不过可惜,我不能降你。我若降了你,我那义父,还有我那一村的百姓,都将跟着倒霉。止水……是不会容忍叛将的。你若同情我,还是一刀把我杀了,这样,我纵在九泉下,也对得起国家,对得起那养我长大的义父,终不至使村上蒙羞受苦。”
听着拓拔开山说这些,浅水清一时有些楞然。
这铁骨铮铮的汉子,在他的背后,竟也有着那数不清的辛酸往事。一时间,他有些惆怅感叹。
他呆滞了好久,才缓缓说道:“你帮我这次,我就放了你。让你回止水,怎么样?”
拓拔开山浑身巨震:“你说什么?!”
浅水清冷冷道:“我不想再重复第二遍。只要这些日子里,你按我说的去做,你的去留,我再不过问。”
“好!”拓拔开山大声答应:“我相信你浅水清,应该是个言出必诺的汉子!”
浅水清却悠悠长叹一声。
拓拔开山,你可知道你已根本没有了回去的路……因为你回家的路,早已被我堵死。
这一次……对不起了,拓拔开山。但是只要你村子里的人,包括你的义父他们都还健在,只要我能打下京远城,我必定替你赡养他们一生一世!……
休息了一会,他说:“走吧,休息得也差不多够了。”
将手指放进唇间,出一声响亮的呼哨,浅水清召唤着飞雪的归来。
天之尽头,那一道银色光线转眼间便出现在眼前,风驰电掣地向着浅水清奔来。
然而令浅水清大跌眼镜的却是飞雪的背上,竟然还有一个人。
赫然正是夜莺!
浅水清惊得差点没跳起来。
她怎么来了?而且竟然还骑上了飞雪?
要知道飞雪可是除了自己和云霓,谁都不让上去的。
远远的看见浅水清,夜莺兴奋的呼喊起来,声音飘飘荡荡,却听不清她在说些什么。
待到近了,夜莺跳下马来,屈膝拜倒:“士兵夜莺,见过将军!”
“你怎么过来了?”浅水清厉声问:“是不是营里出了什么事?”
夜莺脸一红:“营里一切安好,沐校带着大家一路杀去,连战连捷,那些马匪根本不是我们的对手,而且也的确锻炼了不少兄弟。”
“那你来做什么?”
夜莺微微滞了一下,终于大声叫道:“我是将军的卫兵,你出去不带我,那算什么?这一路远赴草原,也不知要经过多少风霜雨露的侵袭,没个人在你身边照顾怎么成?”
浅水清还要说什么,夜莺已大声叫道:“我知道你孤身前去,是为了表示诚意。不过多个人不见得就没了诚意吧?”
“我带开山去,自然有我的用意。熊族人生性野蛮粗暴,你跟着去,能起到什么作用?”
夜莺冷哼:“我是在这草原上长大的,对熊族的了解,远比你多得多。你知道去哪里找他们最方便吗?你知道他们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吗?你知道熊族的一些生活习惯和爱好吗?”
浅水清一呆。
夜莺用大拇指指指自己:“这些,本姑娘知道。所以我是能帮你大忙的,你要真不让我跟着你,到时候可别后悔哦。”
浅水清一阵头痛,他忍不住问拓拔开山:“我是不是真得有些过于宠他们了?连我的命令都敢违背,现在都敢抢白我了。”
拓拔开山点头:“你可以用军令治她。”
浅水清连翻白眼。
看看夜莺,对方架势上到是做好了受罚的准备,可是这脸上的表情嘛……却是怎么都不象要受罚的样子。
她那透着灵气的小脸蛋上,这刻哪还有一个战士的气质,分明就是个顽皮的小姑娘,在肆意的任性着。
偏偏浅水清却……毫无办法。
“你的马呢。”浅水清沉声问。
夜莺吐了吐舌头:“我看见飞雪,就知道你们在附近。为了快点见到你,我就让飞雪载我过来,难得它竟然同意了。嘻,佑字营里,我可是除将军外第一个能骑飞雪的人。哦对了,我的马太慢,在后面跑着呢,瞧那不是来了吗?”
夜莺纤手一指,远处一匹马正狂奔而来。飞雪希律律打着响鼻,大有哥们你也太慢了的意思。
浅水清没好气道:“它到没把你掀下来。”
夜莺得意地笑:“飞雪喜欢我呗。”
浅水清想了想,看了看飞雪的下面。
夜莺好奇问他:“你看什么?”
浅水清指着飞雪骂:“下次再敢为女色所迷,小心我把你骟了。”
飞雪甩着尾巴很是不屑浅水清的威胁。
它用**对准浅水清。
夜莺的脸涨得通红,大眼睛恶狠狠地瞪他,似是在怪浅水清说话粗鲁。
不管怎么说,既来之,则安之。夜莺既然来了,也只能让她跟着了,浅水清很是无奈地想。
他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先把你这顿鞭子给你记着了,敢给我惹麻烦,立刻丢你回夜家堡,顺便把你哥哥牵过来。不过要是你真能有所表现的话……不赏不罚,功过相抵了。”然后骑上飞雪前头开路。
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就象北门关里的那场军事会议上的诸位将军,对一个抗命不遵却又能派大用的士兵,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头痛啊头痛!
夜莺得意大笑,她知道,浅水清已经默许了她的肆意妄为。
那一刻,心中甜美的感觉盛放如花。??
第十二章 舌战群熊(1)
石林,是丰饶草原上一道独特的风景。
它矗立在丰饶草原东北部克勒尔地区一带,整片草原上到处都是这种由巨大花岗岩组成的柱状石块。传说中,这里是丰饶草原莫楞族起家的地方,他们是最好的马上民族,也是大梁人的前身。
莫楞族向西展的过程,持续了大约有三百个年头,他们最终和草原外的人民结合组成新的族群——梁。
天风人,其实也就是梁人。
五十年前的石林,依然还有少许真正的莫楞族人的存在,他们依然保持着原有的莫楞族的民风,保持着逐水草而居的马上民族的生活习惯,同时也保持着他们一贯的飚悍本色。
他们是草原马匪的主要组成成员。
占地一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天风帝国,其中拥有有六分之一的土地是草原。丰饶草原成就了天风人强大的不可战胜的骑兵,同时也由于丰饶草原的存在,而饱受马匪的困扰。
天风四十六年时,天风皇帝曾下令动员十五万大军奔赴丰饶草原,清剿草原马匪,大战经年,消灭马匪三万余众,自此,马匪们的好日子算是到了头。现在的马匪,大都是些零散组织,再无法产生对帝国有效的威胁,也与莫楞族人再无丝毫关系。
一个种族的后人,对他们的前人,进行了种族灭绝式的屠杀,如今,石林地区的莫楞族人已彻底被灭绝了,代之而起的……是熊族武士。
熊族武士,其实也是莫楞族后裔的一个分支,只是他们更强壮,也更粗野。他们摈弃了马上民族的生活方式,转而游弋在草原与山林之间,依靠捕猎和抢掠为生,成为了一支拥有独特的山地文化和掠食者文化的民族。
说起来,天风人和熊族,其实就是同一个祖辈的两个分支,一个崇拜团体的力量,建立起强大的帝国势力;一个崇拜个人的武勇,他们的战士,个人素质天下无敌。
丰饶草原上的莫楞石林,景色优美。
在这里有着长得高大的白桦树,银白色的树干组成的防风林和天地融为一体。到处散落的巨大石柱千奇百怪,相映成趣,或三五成群,或独柱擎天。奇形怪状,有的如秀女望月,有的如飞马奔日,有的若母子相依,有的长剑戳天。
在那片浩瀚石林的中间,一个圆形的大石盘底座上,刻印着莫楞族人的图腾印记。
那里,就是他们祭祀上天的地方,不过现在成了熊族人的圣地。
同一块圣地,莫楞族人用它来祭拜太阳,感谢上天赐予他们粮食与土地。熊族的武士却用它来祭祀天地,赞美胜利。
浅水清望着这一带壮观瑰丽的景色,一时间有些沉醉其中。
“熊族崇拜自然,信仰天上有神灵。他们的力量,是神灵的赐予,因此对神很虔诚。我们既然来了,就要尊重别人的思想与习俗。过一会看到他们,千万别表现得太无礼。”
他叮嘱说。
夜莺拖长着语调回答:“知道啦!”
看她的表情,到是全不在意。
一声来自远方哨探的尖锐呼啸突然响彻云霄。尖利的呼喊撕裂苍穹,如戳天之针刺透苍茫。
随着那声凄厉的警报,无数高大壮硕的战士从石林后现身。他们有的躲藏在石柱后,有的埋伏在丛林里,有的隐蔽在草丛中,这刻随着警报,在同一时刻赫然现身,由数百道细流转眼间便凝聚成一股庞大的滚滚洪流。
无数个黑压压的人头,手中高擎着重型武器,粗面獠牙上狰狞出最血腥的斗志与杀气。
是熊族武士!
那场曾经让浅水清迄今难忘的战斗里,一个个表现出自己最刚劲不屈的力量的野蛮斗士们,他们再一次高举着他们的武器,就那样突兀地出现在了浅水清的面前。
高大,威猛,凶厉,顽强,所有形容强壮战士的词语都尽可以用在他们身上。
那一个个壮硕而厚大的身体,坦露的粗毛胸膛,一柄柄沉重而厚大的巨斧,重锤,还有那充满血腥杀意的眼神,在粗重的吐息中将一股庞大到令人恐惧的压力送到了浅水清和他的同伴的身边。
数以千计的熊族战士,在草原上迅排成了一个个浩大的步兵方阵,他们象骑兵一样站位,士兵与士兵之间的间距隔得甚开。这使他们的阵型尤显浩大,而更具震慑力。弓箭手对他们的杀伤力却极剧减小。
熊族战士是天生的步兵,他们没有骑兵,没有远程射手,近身作战是他们唯一的作战方式,也是他们让敌人丧胆的方式。
浅水清永远不会忘记,当初的护粮大战,只是五百个熊族兵,就给多达四千人的部队造成了多大的伤亡。他们的实力,强悍到令人震惊。
而今天,在他的眼前至少出现了三千个熊族武士。
这几乎是熊族所有的武士人数的总和。
这震撼人心的大场面一瞬间形成了一股浩大冲天的杀气,卷成盘旋狂风,凶猛地绞向浅水清。
那一刻,浅水清无畏无惧,唇边却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他说:“看起来,这接待的场面还是很隆重的嘛。”
夜莺沉声道:“石林是熊族圣地,数十年来,无人敢轻易靠近。对他们来说,每一个在他们祭祀的日子里靠近的人,都是敌人。”
“难怪这里这么多熊族武士,估计全族的武士都来了吧。今天是他们祭祀的日子?”
夜莺回答:“熊族一次祭祀耗时三天,每个月祭祀一次。”
浅水清脱口问道:“就是说他们一生中有十分之一的时光在祭祀中度过了?”
他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熊族的武士打起仗来如此悍不畏死。将一生中如此漫长的时光用来信奉神灵,熊族的狂信精神已经狂热到一个无与伦比的地步了。
拓拔开山没有说话,他的眼神深邃而幽远,落在前方石林中那片钢铁铸就的大汉们身上。
他赞叹,这是他见过的最强大的士兵,他赞叹,这也是他见过的最无畏的士兵。
他们视战场为归宿,视战死为荣耀。
而他们,此刻就拦在自己的面前,喘着大气,用一双双凶猛的眼神狠狠地盯住自己,就象是狼群看到了待宰的羔羊。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熊族武士,在那之前,他只是听过这些武士的威名。
浅水清说得没错,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相当于一个拓拔开山!……
风,仿佛凝固了。空气肃穆得令人窒息。
天空中太阳那斑斓的光线折射出数千把兵器映射的光辉,6离出一片足以擎尽天下的光芒火焰。
强悍粗犷,野蛮张扬,士气高涨,身高体大,裸露全身却身体灵便若人型暴兽的熊族武士们,端紧了手中的武器,若凶狠的豺狼般虎视着浅水清他们。令人奇怪的是,他们竟然没有起攻击,而是小心翼翼地在戒备着什么。
“他们为什么不向我们进攻?”浅水清问夜莺。
“在熊族人眼里,祭祀是神圣的。我们还没进入他们最后划定的圣圈,所以他们也不会轻易冲出来绞杀我们。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族长和祭祀长老应该都在这里。脑没有命令,他们不会随意进攻。”
浅水清长叹一声:“谁说熊族是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英雄主义部队?我看他们也很团结嘛。”
夜莺立刻接口:“只是不懂得团结外人罢了,他们很排斥外人的。”
“若非如此,拥有这样强大战力的部队,又怎会放到今天都没人想要呢?”浅水清笑道。
远处的石林中央,那个刻着莫楞族人祭祀图腾的大平台上,一个高大的人影赫然而起。
四方的大脑袋上,一张狰狞丑恶的凶脸,两颗巨大獠牙的彩绘一直从嘴唇画到面角底部,就象是两半被撕裂的唇。凶狠的眼神大如铜铃,瞪向浅水清,就象是在看一只小鸡崽子。
他的头上还绑着一根粗长的羽毛,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
“那是族长的尾羽。”夜莺看着那高大人影说。
浅水清的眼神收缩着,再收缩着,半空中和那个长相凶恶的族长做了一次激烈的碰撞。
浅水清只觉得就象是有根针扎进了眼中,刺痛无比。
“吼!!!”石台之上,那名熊族武士高吼出声,震彻出天地的苍茫雄翰。
“吼!!!”无数熊族武士持戈,滔卷起最狂暴的草原风歌。
他们吼声震震,低音隆隆,向着前方迈动他们巨大的脚步,浑厚的脚掌踏在地面上,掀起大地的震动。地面如水面,震动的涟漪一波接着一波,波浪般涌至脚下。带着无尽的压力,如乌云漫卷,重压而来。
他们向着浅水清等人走来,如一片滔天海浪,直可将这三叶小舟转眼间倾覆于水下。
那一刻,拓拔开山突然跨前一步。
他挡在浅水清的面前,面对着这庞**人的凶猛气势,运足全部的力量疯狂大吼起来:
“吼!!!”仿佛炸雷高响,声裂长空。
这一声吼,若九天龙吟,竟然盖过了三千名熊族战士出的大叫,在无尽杀气间盘旋出一股独特的风浪,劲舞出刚烈昂扬的斗魂。
三千双熊蹄,同时停下了对大地的践踏,他们虎虎地看着拓拔开山,眼神中峥嵘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什么时候,天风人里竟然也有了象熊族武士这样的异类存在了?
看上去,他竟是丝毫不比任何一个熊族武士弱。
而即使面对这三千个强大的敌人,这个人也丝毫没有惧怕,反而一个人站了出来,摆出一副一夫挡关,以一挑千的架势。
这份气势,这份魄力,这份天地豪情,世上几人能有?!!!
趁着这众人停滞的一刻,浅水清策动飞雪,以无比的高在熊族武士的步兵大方阵之前,划出了一条雪色银线。
转眼间,已经从这一头,跑到了另一头。
风驰电掣般的度,又是令众熊一起呆。
夜莺什么也没做,只是轻轻摘下了自己的头盔,任那如云长流瀑般横洒在自己的玉肩上,阳光下娇好的面容,如圣女般圣洁明亮。
这三个人,一个拥有闪电快马,一个拥有无双力量,还一个……竟然是个女人?……
高台上出了一声长啸,熊族战士终于停下了进攻前的喧嚣。
他们若被一只无形的鞭子困住的猛兽,眼神所向,却全都是拓拔开山。
他们对力量的渴望,和对荣耀的无尽追求,在那片森森眼神中毕露无遗。
最前排的熊族武士,突然如潮水般分流至两旁。
一个苍老的熊族老者,缓缓地走出了队伍的行列。
他向着浅水清走去。
战士们的眼中,只能看见猛士。
而头领的眼里,则只有对方的领导者。
老者来到了浅水清的身旁,向他微微鞠了一躬:“你好,远方来的客人,我是熊族长老猛勒。”
浅水清跳下飞雪,微笑道:“我叫浅水清。”
猛勒的眼神一阵收缩:“那个创下两关大捷的浅水清?”
“正是。”
“那个掳尽天下权贵之子的浅水清?”
“正是。”
“那个现在还在草原上追杀马匪的浅水清?”
“正是。”
一声比一声凌厉的询问,若哄钟巨鸣,敲荡在浅水清的心间。浅水清只觉得心窝仿佛被人掏了狠狠的三记重拳,说不出的难受,却还是微笑着回答了对方三个正是。
熊族长老猛勒深深地长吸了一口气,他仰天长啸起来。虽年纪老迈,却中气十足。
他大喊:“来的人,是个英雄!”
“唰!”所有熊族武士同时收起了了武器。
猛勒转身对浅水清说:
“不可对英雄无礼,这是熊族的规矩。”
浅水清和拓拔开山还有夜莺,面面相觑。
熊族人对武力的崇拜,却是已到了极度痴迷的地步。
猛勒又看了看拓拔开山,这一次,浅水清主动说:“他叫拓拔开山。”
猛勒的眼睛再一次睁圆。
他凑近拓拔开山的身边,就象一只老狗在嗅着什么,上下左右地端详着,好半天,才点点头:“就象我们熊族的汉子,也是一个英雄!”
他回头看看浅水清:“你们来做什么?”
浅水清笑道:“我代表佑字营,来和你们族长谈一谈。”
“好,你们有这个资格见族长。”猛勒到是极爽快的答应着。??
第十三章 舌战群熊(2)
走在一大群人熊勉强留出来的小道上,四周是一片绿油油的眼神,难得看到一个非熊族的武士有着比熊族武士还要高大壮硕的身材,这实在是太吸引熊族战士的眼球了。于是就在他们走进那片刀枪剑丛中的同时,已经有众多战士送来了挑衅的目光。夜莺的心里多少是有些慌的,不过浅水清和拓拔开山可全无这个概念。
这两个人都是天生的不知害怕为何物的怪物。
尤其是拓拔开山,当对方那无数凶狠凌厉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时,他会毫不客气地回瞪过去,伴随着的是嗓子眼里冒出的不服气就来比划比划的冷哼。
女人可以为了梦想而去拼搏,而男人……他们的天性就是好斗。
跟着猛勒一路前行,来到那片石林高台前,那个脸上画着獠牙插着尾羽的族长,终于转过头来。
他冲着浅水清滋了一下牙,不知算是微笑,还是恐吓。
大手在胸膛上有力地拍动几下,就象敲在皮鼓上轰轰的作响。那族长高声道:“我叫穆沙尔。”
浅水清点点头:“我是浅水清。”
穆沙尔的大眼珠子在浅水清的身上滴溜溜转了几圈,就象是就餐前对食物的端详,眼神中充满**与饥渴,带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他从高台上走下来时,带动着的虎虎威风,凛冽出天地狂怒般的杀气。
“天风的将军,为什么要来见熊族的勇士?”穆沙尔的声音挥舞着钢铁般的铿锵之力。
“来谈判。”
“熊族和天风人没有可以谈判的地方。你们掌控帝国,熊族称霸草原!”
浅水清笑了起来:“称霸?在草原上的某个角落中龟缩不出,也配叫称霸?”
“吼!”穆沙尔风吼出雷霆的怒啸:“轻蔑熊族者,死!”
“轻蔑熊族者,死!”所有熊族武士同声大喝。
铁拳挥舞出雄浑的气浪,凶狠地袭向浅水清,这位性情暴躁的熊族之王,竟然从高台上一拳就向浅水清猛击过去。
一声清亮的长啸,浅水清拔刀出鞘,挥出一片轻舞长风,竟生生地抵住了熊王狂暴凌厉的一击。
那一拳,正对着刀尖,终是没能击下去。
穆沙尔的眼神死死地盯住浅水清:“好刀法。”
“不及熊王。”浅水清微笑着回答。
穆沙尔冷哼:“让你用刀,我也能杀了你。”
“那可未必。”浅水清哈哈大笑,他猛然高叫:“飞雪!”
一声希律律的尖啸从熊王的背后响起。穆沙尔愕然回头,凶狠的马蹄已经直蹬在他的脸上,将他整个人都踹飞了出去。
仿佛一个大石丸子重重地甩在地上,砰地一声,砸出满地尘烟。
待到穆沙尔从地上爬起来时,他已是满面鲜血。飞雪那一蹄,把他的鼻子踢破了。
“嗷!”熊族战士同声愤怒的大吼起来。
浅水清竟然敢上来就撂倒他们的族长!他的胆子也太大了。
所有人一起扑了上来。
但是浅水清却只冷笑一声:“想不到熊族的武士,也会依多欺少啊。”
穆沙尔仰天长啸:“吼!你们全***给我停下!干什么?难道我们熊族的勇士,也要依多为胜,白白让人看不起吗?这个家伙,让我自己来对付!”
说着他大步走到浅水清身前:“你的马不错。那是什么马?”
夜莺露齿一笑:“飞雪若是不好,天下就再无好马了。”
“天鬃马王。”浅水清则淡淡地回答。
所有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匹踢倒了穆沙尔的马,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天鬃马?而且还是天鬃马王?
穆沙尔呆呆地看着飞雪,飞雪骄傲的打着响鼻,根本不予理睬。
穆沙尔大头一点:“好!不愧是马中之王,有资格踢我!”
旁边的夜莺差点没昏过去。
踢人也要讲资格的吗?
不过下一刻,穆沙尔的脸上已露出凶恶的狰狞:“我听说天鬃马有预知危险的能力。不过看来,这个传言并不符实。因为我现在要砍了你!只要杀了你,你的马就是我的!”
说着,他从背上抽出一把宽厚的斩马大刀,宽约半尺,刀背厚及一拳,长近浅水清大半个身子。
这如块大门板一样的宽片大刀,怎么看都能放进重型武器的行列。搁在穆沙尔那宽背大肩上,还看不出有多大威力,一放在浅水清的脖子上,连他的脑袋都一下遮没了。
没人会怀疑这样一把刀砍下去的效果将是如何。
浅水清却笑了笑:“天鬃马,从不出错。所以,它既然没有警告,你就绝不会杀我。”
说着,他伸长了脖子,静等着穆沙尔的大刀落下。
穆沙尔微微一呆:“你就那么相信它?”
浅水清看看飞雪,对方一脸的轻松自在,毫无危机到来前的觉悟。他微微一笑,看着穆沙尔说:“或许,我更相信熊族勇士,绝不杀带着友好诚意来访的客人。倘若被一匹马踢了一脚,就要杀人泄愤,这样的族长,不做也罢。这样的战士,更不配不上熊族勇冠天下的绝名!”
淡淡的话语,透露出强大的自信。
浅水清镇定地看着穆沙尔,等待着他的答复。
下一刻,穆沙尔出狂妄至极点的疯笑,鲜血自他鼻中流出来,进入了他的颈部,他却连擦都不擦一下。
他对着所有熊族战士狂嚣道:“这个浅水清,是个有胆色的家伙!我喜欢他的马,我更喜欢这个小子!”
“吼!”熊族的武士再次出狂吼。
这一次,他们吼出了对一个勇者的尊敬。
穆沙尔凶猛地看着浅水清,恶狠狠地说:“你,还有你的伙伴,有资格和我们坐在一起。熊族人最喜欢在饭桌上谈事情。”
浅水清一笑:“我也是。”……
夜色的篝火,在大草原的茫茫夜空中伸缩着红色的火信。围绕在那片篝火,熊族的武士**着上身,一个个手臂相连,用他们粗壮的大腿跳出雄健的舞步,用自己粗犷的嗓音吼唱出熊族特有的歌谣,祭奉天地,膜拜上苍。然后,他们用粗大的棍棒支起一只只牛羊,架在火上烧烤。
熊族是一个绝对性食肉民族,每天无肉不欢。他们的力量来源于他们庞大的胃口,然而即使是在最富饶的商家大户,也很难保证天天有肉可食。
所以他们四处征战,捕猎一切可以捕猎的生物。他们之所以不擅骑马,是因为他们的体重太重,而他们的胃口又使他们看到大量的马匹很难忍住不将其宰杀了下酒。
熊族的族长大帐里,数十名熊族的重要人物分主次坐下,当中为的正是穆沙尔,在他的左侧,依次是熊族内的重要头领。而浅水清则坐在穆沙尔的右侧。
在他们的身后,是一群熊族女子排成顺序奉上食物,熊族女子的身型,同样是高大飚悍令人无法恭维的。
作为踢了熊族之王的奖励,飞雪被安排在了营后的帐幕边。这一次,浅水清没再允许它独自流浪,而是牵在那里供人瞻仰。
不时地会有熊族武士过来摸摸这传说中的天鬃马。他们对天鬃马充满了好奇,也好奇到底是什么愿意,一匹野性难驯的天鬃马竟然可以接受一个人类的骑乘。
应该说,这初见的第一步,浅水清下了个险招,但他下对了。
熊族武士并非讲道理的人,他们是掠食性民族。但他们和所有的强盗都不同的一点就是:他们有着异乎寻常的荣誉感。
抢劫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客人,这种事他们还做不出来。相反,浅水清能一个人孤身前来,充分说明了他胆量的同时,也说明了他认可了这种荣誉感。而他曾经的声誉和他降服天鬃马的能力,也充分说明了这个人本身有真才实料。能得到这样的人肯定,熊族自己也会感到光彩。
这一点,使熊族人对他大有好感。
第一印象好了,后面的事就好办。
至于打破了穆沙尔的鼻子,在好勇斗武的熊族人眼里,受伤还真是轻得不能再轻的小事了。
所以,浅水清现在有资格列席熊族,进行他所需要的谈话了。
炉架上的烤肉滴下的油掉入火堆,噼啪出清脆的炸响,熊族武士们一面欢歌,一面摇动篝火上的食物。他们喜欢在夜色下,趁着月色起舞。部落式的生活方式,同饮同食,一个民族,就仿佛是一个家庭。
他们齐心协力,打造属于自己民族的辉煌,坚守着族群的传统。
此刻浅水清坐在穆沙尔的身旁,手里拿着一只粗壮的黄羊后腿,一时颇有些不知如何下口之感。
他的身边,拓拔开山则大口地吃着,他的吃相和那些熊族武士一样,令人不敢恭维,而夜莺……
她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手里的食物,想了想,还是拿出把刀子,在上面割下细细的一小片,然后放到口中慢慢品尝。
看到浅水清在注意她时,她吐了下舌头,露出了不好意思的微笑。
“男人的吃法!”穆沙尔对着浅水清喊。然后咬下了一大口健子肉,满嘴的囫囵。
“男人的吃法。”浅水清回笑道,他也狠狠地一大口咬了下去。
入口满醉油腻,微微有些麻辣感,竟还带了些苦涩辛香。
正回味间,穆沙尔已经叫道:“好了,浅水清,我已经很有耐心地等到了现在。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到这里的目的了。”
凭心而论,熊族人对天风人可没什么好印象。
如果不是浅水清还算有点威名,只怕他尚未见到穆沙尔,就已经被熊族的武士给丢了出去也说不定。
浅水清微微一笑:“我是来拯救熊族的。”
穆沙尔一呆,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熊族闭关自锁,保守顽固,再不自救,早晚必亡。”浅水清淡笑着回答。
这话一出,熊族上下所有人同时变色。
腾腾的杀气立时弥漫了整片帐幕之中……
一名熊族大汉霍地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把牛耳尖刀:“姓浅的,你敢侮辱我熊族!老子宰了你!”
他大吼着一刀挥向浅水清。
浅水清随手抄起桌上的一块盛肉盘子,竟是看不都不看那刺向自己胸膛的尖刀,一盘子就向那大汉砸了过去。
那熊族武士的刀眼看着要刺进浅水清的胸膛了,可就在粘衣的那一刻,竟硬是再不能前进分豪。拓拔开山凶恶的大脸狠狠的盯着他,那双大手竟将自己钳制得动都没法动。正骇然间,浅水清的盘子已经劈头盖脸砸了过来,只一下,就把那武士撂翻在地。
轰的一声,那汉子象只水牛般轰然倒下。
“浅水清,你这是什么意思!”穆沙尔怒喝。所有营里的熊族武士都站了起来。
“尊敬的熊族之王穆沙尔,我希望你看看清楚,是你的手下先对我动的手。”浅水清一笑,对这满帐的武士竟是全不放在眼中。
熊族人崇尚武力,一昧地软弱,绝对不是谈判的好方法。软中带硬,硬中有软,才是制服这帮家伙的最好良剂。
拓拔开山一边拿着那大块的羊后腿在手里狂啃,一边凶狠地回盯着那些熊族大汉。看起来,他此刻也斗志正盛。
他体形彪硕丝毫不逊于那些熊族武士,气势上更是敢以一对万,这刻虽就只有他在浅水清的身边,但是众人却都看得一楞一楞,硬是没人敢上前动手。
穆沙尔强自压抑着心中的怒气,低吼道:“浅将军,你说熊族闭关自锁,顽固不化,你已经侮辱了熊族的尊严!”
“假如说实话也算侮辱的话,那我的确是侮辱了。”浅水清一笑回答。
“混帐!我熊族什么时候闭关自守过了?这些年来,我熊族何时守过?大家说,我们熊族武士,可有那被人打着不能换手的日子!”穆沙尔大叫道。
“从来没有!”帐内帐外,数百个声音同时大喝起来。
穆沙尔怒盯浅水清:“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浅水清,这是我对你身为一个英雄的尊重。可你要是解释的不好,你就不用再回你的佑字营了。甚至我熊族会让你整个佑字营都全部死绝!”
浅水清微微一笑。
他要的,就是穆沙尔能平心静气的地听他说话??
第十四章 舌战群熊(3)
眼神穿越暗夜的苍茫,悠悠的声音在帐内悠扬响起,飘扬至远方。
浅水清轻声说道:“伟大的熊王穆沙尔,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你。”
“你说。”
“四十年,熊族有多少人口?”
“二十万。”
“那么现在呢?”
“一万。”穆沙尔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些很不甘愿。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虽只有一万余人,却胜似十万人。”
浅水清笑着点点头:“没错,虽只万人,却胜过十万人。不过可惜,还是只能和十万人比,而不是二十万人,三十万人。”
穆沙尔瞪起了双眼:“你这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微微一笑:“我只是想问一下熊王,到底是什么,让熊族的人口凋零若斯?”
这个问题,令穆沙尔楞然。
是啊,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熊族的人口凋零到了这个地步?浅水清向所有的熊族人提出了这个困扰了他们很多年的疑问
“四十年前,熊族的人口在最辉煌的时期,曾经达到二十万人的规模。你们骁勇善战,悍猛绝伦,不畏死亡却也不服约束。天风帝国的号令,你们根本不予理会,虽居住在这片草原上,却以草原之主自居。可惜你们不是真正的马上民族,甚至就连当地的土族和马匪都不容你们。而即便是数十年马匪们最强大的时候……也从未以国外之国而自居过。”
“因此,甚至不用天风帝国出手,你们熊族人自己就和草原各族杀得不可开交。”
“那是一场绵延了数十年的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对抗,没有浩大的战争,却有着每天都在生的小规模对抗。你们熊族人以自己种族特有的团结和勇猛,总是能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可同时,你们的子民却越打越少。”
“草原上的民族太多了,人也太多了。”
“熊族人每战必胜,打下了不世威名的同时,却也每战愈弱。直到今天,熊族已经只剩下万余人的规模,你们依然固守着自己原有的生存与生活方式,不停地战斗,掠食,和死亡。但是你们,已经早不再是这片草原上的霸主了。”
“帝国是聪明的,他们并不轻易介入那场民族纷争中,而是任其在内耗中削弱,并在适当的时候出手,阻止一个可能出现的强大的种族。今天,熊族的余威犹在,却没人真正再怕你们。”
“你们的人……太少了。”
随着浅水清淡淡的话语,一句句随着风轻轻传来,飘至众人的耳中,一副长达数十年的血肉战争的长卷,就这样被他轻轻地铺展开来。
无数的鲜血飘洒,勇士们的怒号在战争中激烈昂扬。战争的号角总是响个不停,熊族,这个天生的战斗民族,从未有一年停止过作战,而未有一刻的机会休养生息。
他们的战士越来越英勇,他们的民族却越来越弱小。
所有的人,都开始沉默了。
这是熊族永远的痛。
英勇无畏的战士,是这个民族赖以生存的基点。连绵不绝的战争,却是种族削弱的罪魁祸。
坐在这里的每一名战士,几乎都有家人死在那一场场战事之中。
穆沙尔的嗓子象是冒了火一般,吐出干涸的字眼:“没有战争,就不会有熊族今天盛传的威名。没有我们熊族的战士,也不会有现在我们的家人安康的生活。熊族,不可能远离战争,一个没有强大战士的民族,没有立足于这个世界的权利。”
浅水清一笑:“我没有让你们远离战争,我只是告诉你们,你们战争的方式有问题。”
霍!
穆沙尔再度站了起来,**一片虎虎风声:“你是在指责我们不会打仗吗?”
浅水清一笑:“天风人也是年年打仗,可为何天风帝国,征战百年,却越打越强大?”
这个话题,令穆沙尔为之一楞。
“一千年前,国之大事,惟战与祀。不过到了现在,人们早已经抛弃了向那虚无飘渺的神求助的习俗,转为务实农耕与商业往来,惟有熊族,却保持着千年流传下来的习惯与传统。充沛的国力,是战争可持续展的有利前提。这一点,相信熊族人也明白。不过可惜,天风人能做到物善其用,熊族人却做不到。熊族人太排外了,你们有着这世上最强的战士,所以你们骄傲,你们以为凭此就可以打遍天下。可是天风人不同。我们善用一切手段来增强自己,最重要的是,即使是在战争期间,我们也从未放弃过对民生的关注。”
说到这,浅水清屈起自己的四根手指。
“知道这个数字代表着什么吗?”
众人皆是一楞,均摇头。
“一百五十万兵力,四千万总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之四都不到。其中一百万士兵为地方驻军,受地方供养。近十年战争,更是未有一场战争出过二十万以上人的规模!这就是天风帝国的兵民比例与用兵数字!”浅水清大叫道。
“再看看你们熊族!不过一万二千人口,三千名战士!占据了百分之二十五的人口基数!这意味着什么?以平均寿命六十岁计算,一个国家可以用于作战的成年男子以十五岁到四十五岁计算,也就是说可用于作战之男子只有整个总人口的百份之二十五左右!而你们,竟然所有的成年男人全部做了战士!这意味着在没有战争的年代里,熊族就只有饿死的份!这意味着每战死一名战士,熊族的人口基数就在下降一员!就算你们的女人再能生,只怕也顶不住这样巨大的消耗!以这样的度消耗下去,我甚至可以断言,熊族最多再过十年,就会彻底消亡在这个世上。曾经的无敌传说,也只能是沦为一场笑谈,供后人瞻仰而已!”
“为什么天风帝国可以征战百年,却越打越强?为什么飚悍英勇的熊族却越打越弱?这就是原因!!!”
浅水清的大喝,令所有熊族人听得目瞪口呆。
那是他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关于兵民比例的问题。
而事实上,兵民比例,其实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
为什么封建时期,经常会有所谓的封建大帝国的出现?其很大原因,就在于这种兵民比例上的体现。
从数学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果。
即:边疆扩大一倍,领土面积扩大十倍。
举个例子:假设边疆领土长度为正方形面积,边长十公里,则领土面积一百平方公里。
边长一百公里,则领土面积为一万平方公里。后者的增长硬是比前者要多了一个0。
而就是这个多出来的0,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强与弱。
军队的意义,在最初期就是守卫边疆,保家卫国。他们不事生产,通过出售战争技术来为自己获取酬劳。百姓付出一定的的劳动成果,来聘请这种武力护卫。
而通过上述的计算法则,我们可以看到,越是疆土辽阔的帝国,越是可以通过降低兵民比例而扩大生产,促进商贸。在方圆一百平方公里,边境十公里的土地上假设需要一千名士兵守卫边疆,那么国土一万平方公里,边境一百公里的土地上,却只需要一万名士兵来守卫边境。其战力在同比增长,其兵民比例却大大下调了。相对的,百姓们所需要付出的,也就更少了。其国力增长也就大大加快了。
正如浅水清所说的那样,这正是天风帝国强大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他们好战,尚武,却并不全民皆兵。这为他们带来的是可持续展的计划。
天风帝国为什么要拿下止水?除了这巩固后方的需要外,还有就是可以抽出更多的兵力用于其他国家。而他们的兵民比例,需要的粮食用度等,却又可以再一步下调。
聪明人,永远把战争当成一种赚钱的工具。通过这种烧钱行为,为自己博得更多的利益。
当然,这种政策制度也和天风帝国周边的地形态势,政治环境有很大关联。
毕竟一个政策,从不可能单独存在。
但是熊族不同。
熊族永远不缺少勇猛的战士,但他们却连一个最基本的民生政策都制订不出来,这,或许就是这个善战民族的悲哀了吧?
他们的祖先,曾经依靠强大的战事和无往不利的战绩为熊族掠夺得到过大量的财富,从而使熊族人信仰战争。然而,他们却现同样是战争,正在使他们走向一条种族灭亡的道路。
而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已经没有回头的路可走了。
穆沙尔有些困难地咽着唾液:“熊族的兄弟,只会打仗。”
“可打仗未必就能为你们带来足够的财富。我记得,四个月前,熊族曾经有过一次劫粮的军事行动。可是那次,你们失败了。”
穆沙尔长叹一声:“又死去了很多兄弟。”
“在我看来,熊族的每一个战士,都是无价的宝物,可惜,却缺少一个能用好他们的族长。”
穆沙尔大眼狂瞪浅水清:“混蛋!你是在指责我吗?”
“不,我是在告诉熊族缺什么?”
“缺什么?”
“剑鞘。”
剑鞘?这个回答令大家都些吃惊。这是什么意思。
浅水清微一扬眉,脸上露出好看的笑容:“熊族之勇猛,就如那出鞘之利剑,纵横来去,肆虐张扬。然而利剑无鞘,终日受那风吹日晒雨打霜侵之苦,岁月一长,怕也是免不了要锈钝。每日磨剑,固然可以使剑锋长盛,却不知道剑愈磨愈短,兵愈磨愈小,最终还是不及一把剑鞘的保护来得实在。”
他看着穆沙尔,缓缓地说道:“所以,熊族缺的,就是那把可以罩在你们的外面,保护你们不受风雨侵蚀的剑鞘。”
浅水清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白了。
熊族不缺猛士,但除了猛士,他们一无所有。他们惟有靠打仗才能生存,可是即便打仗,他们也缺少炮灰。
有些时候,有些战争,并不是需要精英去打的。一些炮灰或许更适合这些任务。
但是熊族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他们是好钢,却并不总是能用在刀刃上。
他们是一把纯钢的长矛,却并不是什么战士都能挥舞得动。
如果换作是帝国将领,他们会豪不犹豫地把这些好钢变成一个个锋利的枪尖,然后配上木制的枪柄,不仅可以减轻长矛的重量,同时也可以极大的增加战力。
熊族……他们做不到!
浅水清继续说:“熊族是天下利刃,若龙泉现世,纵是没有好鞘护体,哪怕裹块纱,包块布,也是必要的。否则长此锋芒毕露,辛苦了自己,吓坏了别人,却最终只能在岁月中消磨掉那所有的锐气。所以,熊族武士需要寻找一条新的出路。这条出路,不但要能为熊族的武士带来财富,还要能为自己的战士带来有利的保障,再不用因为那些无谓的战事,而白白消磨掉自己。至少……四个月前的那场抢粮之战,再没出现的必要。”
随着浅水清淡淡的话语,一句句道来,若暮鼓晨钟,重重地击打在熊族武士的心房。所有的熊族头领都沉思着,思考着浅水清所说的这些东西。
熊族的武士虽然悍勇,却并不是个个力大无脑。他们虽不懂经济,不擅民生,但对于一些问题的明显的对与错,总还是能看得清,听得明的。浅水清的意思很简单。
熊族的生存方式,需要改一改了。
那个时候,夜莺和拓拔开山也早就停止了咀嚼的动作,听着浅水清一个人在熊族众人中侃侃放言,言辞犀利,语气激昂,他就象一个演说家,将**带给大家的同时,也为所有人带来思考的必要。
夜莺悄悄对拓拔开山说:“这个家伙,是我见过的最能说的将军。”
拓拔开山闷声低哼:“他劝降我的时候,说得比这还动听。”
夜莺翻翻白眼:“那也没见你投降。”
拓拔开山哼哼着道:“那不一样。熊族是中立的,天风和止水是对立的。”
夜莺想那你还坐这和浅水清一起吃喝,但想想又怕这话说出来起什么反效果,硬是吞回了肚子里去。
这一刻,熊王穆沙尔向浅水清鞠了一躬:“浅将军,我们承认你说得很有道理。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是希望我们加入你的佑字营,和你一起去攻打京远城吧?”
“是又如何?”
穆沙尔诡秘一笑:“浅将军,熊族要想壮大,就不能再死人了。攻打京远城,我熊族猛士,恐怕会死伤不少吧?”
浅水清哈哈大笑:“打不打京远城是你们的事,我根本就没有兴趣。我来到这里,只是个熊族一个建议,一个可以让你们的冬天不用再那么难熬的建议。至于说加入佑字营嘛……不好意思,我的佑字营已经满编了。再多招募你这三千人,怕是我这脑袋就得先被军部砍了下来。”
“所以。”他看着穆沙尔一字一顿地说:“我对招募熊族,毫无兴趣!我来,仅仅是想给你们一个可以壮大熊族的建议。”……
篝火旁的喧闹,停止了。
风静静地送来凝重的气息,笼罩在这片土地上。
熊王穆沙尔走出了他的营帐,那里,是数百个熊族的战士默默地站立着。
浅水清的声音很大,大到足以传出这片营帐,传到这附近的几十米外。
很多熊族的战士都听到了浅水清的说话。
不可否认,他说得很有道理。
熊族,需要粮食,需要大量丰富的肉源,需要金钱来购买武器盔甲。他们还喜欢那富裕繁华的城市,那里有很多新奇的好东西,可熊族都没有。他们甚至连见都没见过,只能从往来客商的口中听到或看到一些关于它们的描述。
可现在,连客商都来得少了,因为他们惧怕熊族的战士。
英勇的战士,通常都不会太讲理。狡猾的客商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欺骗他们,而他们,则只会用拳头来泄自己的怒火,哪怕被打的客商未必就是那个欺骗过他们的客商。
熊族……实在是不擅长和人打交道。
没有商业的民族,注定了缺乏活力,通过战争的掠夺,成为熊族唯一的金钱来源,那是半点不稀奇的事。
浅水清来了,他带来了自己的忠告,却告诉所有人,自己对招募熊族武士毫无兴趣。
他就象是一个大善人,带着微笑与财富,来到这野蛮荒凉的地方,寻找一批勇敢的战士,增给他们无私的援助。
这样的善事……天下又有几人能拒绝呢?
穆沙尔看看自己的战士,他们沉默无言。
叹了口气,他负着手走回了帐中。
“浅将军,你说你有个建议,请问那是什么?”
这一次,他是诚心求教了。他不知道浅水清过来到底有什么用意,但他知道,或许浅水清真能为熊族做些什么。
他需要的,是一个不用太多改变熊族的生存方式,却能为熊族的壮大带来契机的建议。
他希望浅水清能提出的,正是这样一个建议。
下意识里,他也相信浅水清,不会浪费这样一个博得熊族信任的好机会。
浅水清微微一笑:“为什么熊族不能组成一支雇佣兵团呢?”??
第十五章 舌战群熊(4)
只有真正的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才能得到对方的肯。一相情愿的让对方把所有的好处都给自己,就算是赚到了便宜,也不过是一锤子买卖,而且更大的隐患就是小心对手的报复。
浅水清的穿越前的那个时代,是一个用谈判代替战争的时代。
优秀的外交所能带来的益处,大多数时候远高于战争。
在外交中,有这样一句名言:“一场高质量的外交活动,往往不取决于你在这次活动中取得了多少好处,而是双方彼此间有了多少满意度。在这个满意度的前提下,有多少可以预期的利润,又避免了多少可能的损失。这种可以谋划未来的外交,才能算真正优秀的外交。”
浅水清给了熊族令所有人都眼前一亮的建议。
雇佣。
挥熊族擅战的特长,不必再受到任何军队的约束,可以为族人带来大量的金钱收益。最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了对战争的选择权利。
假如某场战事会死亡太多人,他们可以选择抬高价码,或者干脆不去。
观澜大6并非没有雇佣兵团,但从未有一整个种族依靠雇佣作战生存的先例。
而今天,浅水清就为熊族带来了这个计划。
穆沙尔并不笨,他立刻意识到了这个好处,但同时他也立刻想到了一些问题:“假如熊族成为雇佣兵团,那岂非就是丧失了自己的立场。我们不可能帮我们不喜欢的人打仗,尤其是那些敌对民族。而且,我们也不擅长做生意。我们不知道一场战争里,熊族可以值多少钱,我们也无法再拿到战利品作为战死的补偿。此外,过高的价码,也不是人人都能负担得起的。”
浅水清树起了一根手指:“所有这些问题,只需要做到一件事就可以解决。”
“怎么?”
浅水清嘿嘿一笑:“很简单,为熊族聘请一个可以信任的管理型人才就可以了。”
熊族的众多头领此时已经大感兴奋起来,不少人开始问道:“要什么人可以做到?”
“先,这个人要能无私为熊族考虑,一切利益以熊族的利益为优先。其次,这个人擅长商业,懂得经营,可以在谈判中为熊族最大限度的拿到好处。比如出战的时候,除了必要而足够的金钱,还要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战利品。第三,这个人要有军事眼光,必须能够在一场即将生的战事里看到可能出现的一切后果,从而进行全面的谋划。他不会为熊族带来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也不会为熊族争取那得不尝失的买卖。第四,这个人要足够了解熊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熊族全面绸缪。第五,这个人还要在整个天风帝国拥有一定的知名度,这使他可以在最大限度内为熊族成立雇佣兵团一事进行宣传,从而拉到足够多的生意,保证熊族的生意兴隆。而生意越多,则挑选的权利越大,价钱自然也就越丰厚。第六,这个人本身要有一定的实力,有资格说得上话,只有这样,才是熊族可以将其信任,并将整个种族予以托付的。第七,他要有足够的资源,可以为熊族进一步增加自己的战力做出贡献。比如武器装备的提供。看看你们现在使用的武器吧,你们连盔甲都没有。假如将你们用钢铁包上去,整个熊族的战力,就将再上一个台阶!第八,他要能为熊族提供一些常备人才。就象我前面说过的那样,熊族虽猛,好剑却也不能随意使用。一些不必要的战争,应该可以有其他人的替代。倘若他找不到替代品,则熊族最终还是要流一些不必要的鲜血。所以,这个人还要能为熊族套上一把剑鞘,以保持你们的永久锋利!”
浅水清洋洋洒洒说了这八点,听得熊族目瞪口呆。
可以肯定,熊族里是找不出这样的人。
要懂经营,擅谈判,了解熊族,还要懂军事,有名气,有实力,还得全心全意肯为熊族考虑……到哪去找这么好的人去?整个帝国怕是都挑不出一个吧?
就算这样,浅水清竟然还又加了一条:“这样的人,要价还不能太高。否则熊族赚来的钱,岂不都给他拿了去了?”
完,那就是说一个都没了。
说了半天的好建议,等于没说。
雇佣兵团……没有可以操作这一切的人,拿什么去当雇佣兵?这也太可笑了。
穆沙尔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他知道浅水清的这个建议不错,可是这条路,却显然不那么好走。要让熊族的人自己去谈生意,怕是让人卖了都不知道。
“浅将军,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惜啊,我们怕是找不到这样的人为我们做事的。熊族的声誉……本身也就不是太好。”
穆沙尔难得说一句实话,心里却是窝火得难受。
那个时候,浅水清看了看夜莺。
死妮子,该你出马了。我说了这么多,你要是再不开口,我可就不知该道怎么办了。
夜莺看着浅水清急得火急火燎地眼神,嘻嘻一笑。
她舒展双臂,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这才用她那银铃般的清脆声音说道:“伟大的熊王啊,这样的人才,你又何必苦苦寻觅呢?在你的眼前……不就正好有一个吗?”
穆沙尔一楞,所有人的目光同时落在了浅水清的身上。
有名,有权,还有钱,会说话,会做生意,还懂军事……妈的,这不正是浅水清为他自己量身打造的标准条件吗?
浅水清一脸不好意思再加却之不恭的微笑……
让熊族战士以雇佣兵团的身份出现在战场上,是浅水清早就谋划好的。
这样做可以解决三个大难题。
第一,熊族武士桀骜不逊,他们太难管理了。曾经很多将军都想招揽他们,但是由于熊族的不愿服从非本族人的调配而使得计划搁浅。
第二,就是佑字营自身的问题。佑字营满编了,浅水清真要将这三千熊族猛士招至麾下,带来的将会是无尽麻烦。
第三,就是熊族的归属问题。熊族的战力,天下羡慕。可是帝国的将军,从来都必须服从上令。浅水清今天把熊族武士招揽过来,也许明天,就会有将军提出向他要这三千人,然后拿去乱用,没准用得不好,就死掉一大批。
可是这一雇佣,一切就不一样了。
佑字营有富贵兵团在,浅水清有大把大把花都花不完的钱。他甚至可以让那一千个少爷兵以私人身份每人雇佣三个左右的熊族士兵。这样一来,管理方便,沟通方便,各方面都能方便很多。
那些少爷别的本事没有,这御下的能力,却是天生就会的。军营生活洗去了他们的纨绔之气,剩下的,便是精明与用人之道了。
而有了熊族战士的保护,那帮少爷的安全,也就可靠许多了。
不管怎么说,以私人身份雇佣熊族,放眼全帝国,甚至全天下,也只有浅水清或各国君主才有这个实力。
苍野望是肯定不会和浅水清抢这批兵的,谁的兵不是他的兵啊?
其他有钱人也不敢来抢。
将军们有权却没钱来抢。
所以,熊族只能是他浅水清的。
何况……这熊族以后的生意,都得交给他浅水清来打理。
虽说是雇佣兵团,其实却是他浅水清一个人的兵团。唯一的不同就是,他得付钱给熊族战士。
浅水清不在乎付钱,他只怕钱花不出去。何况有熊族在手,他今天花出去的钱,到明天,就可能为他赚来一座金山。
帝国每逢恶战,常有军令:先入城者,可洗城三天。
南北两关没钱,洗了也没好处。
京远城……钱可不少呢
重新坐回到穆沙尔的身边,众人看他的眼神已是不同。
穆沙尔不是笨蛋,他当然明白浅水清说来说去饶那么一个大弯图的是什么。但是他不可否认,浅水清现在说的做的,都是对他熊族有莫大好处的事。
一个常胜将军,即将带领他们走向一条通向荣耀与金钱的道路。
在这条道路上,熊族将迎来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生活。
熊族依然是自由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浅水清并不约束他们,只要他们别去打扰别人就行。每一场战事,熊族人都可以拿到数目不菲的佣金,每天,浅水清还会给他们固定的军饷,所有的伙食,都由佑字营提供。假如打下了某座城,浅水清还会特地分出一块区域交给熊族的人处理。
浅水清给出了一个好价码。
作为熊族的生意代理人,他自己和自己做生意,在价钱上却绝对没有亏待熊族。
穆沙尔纵再是大老粗,对那些明晃晃的金子银子还是看得懂的。所以,他很明白浅水清的诚意。浅水清虽然饶了一个大弯子,但恰恰是这个弯子,让熊族人意识到浅水清对他们的招揽,的确是对熊族有好处的,而他也的确为熊族着想了的。
至少,他没有要把熊族并入佑字营的打算。
至少,他没有象以前的那些将军,每一次派人过来招揽时,总有种“本将军招揽你,那是看得起你!”的居高临下的态势。
至少,他的确给出了以往任何将军都给不出的一个好价钱!
所以穆沙尔指着浅水清早就准备好的条款,找不出半点不满。只能晃着脑袋说:“只要浅将军保证,以后每逢战事都是这样的待遇。那我穆沙尔也可以向你保证,熊族以后就跟定你了。”
这句话,就算敲定了合作的基础。
熊族人是直爽的,是直来直去的。只要他们喜欢,他们会立刻接受。没有繁杂讨厌的军事会议,没有瞻前顾后的畏缩尾。他们决定了,他们就干了。
哪怕是天大的事,他们也可以在一分钟内立下决断。
浅水清喜欢这样。
所以这刻,当穆沙尔告诉他,他们决定了的时候,其度之快,令浅水清都有些诧异。他原本期待着还要再等些日子给他们考虑,甚至还要一个个地再游说一番的。
但是现在,所有这些布置全都没必要了。
因为熊族人已经决定就这么干了,而以他们的性子,一旦决定下来的事,他们就轻易不会反悔。
此刻浅水清呵呵一笑:“我为熊族提供的,是百年之计。熊族为我付出的,则是一时之劳。以后族长不妨在族中挑几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出来,让他们跟着我。我会教他们算术应用,商业操作等一切手段。这样,万一以后熊族不愿再跟我了,自己也可以再另谋出路。熊族以战养战,自今日起将再不用担心有人饿肚子。而熊族的威名,也将天下尽知。”
说到这,浅水清问穆沙尔:“对了,有没有问过熊族战士们的意见,他们还有什么要担心的事?”
穆沙尔大手一摆:“不用问我也知道。兄弟们不怕别的,就怕没肉吃。”
浅水清哈哈大笑:“说起来,我佑字营最近的伙食,可是着实不错呢。这肉嘛,是天天吃都吃不完。”
穆沙尔立刻回头对猛勒说:“让兄弟们放开了吃,敞开了喝。从明天起,咱们就吃佑字营了。”
“哦吼!!!”所有听到这话的熊族战士同声欢呼起来。
浅水清和夜莺相视一笑……
在浅水清曾经的那个时代,谈判与推销,其实都是一种做人的技巧。
一切的推销与谈判工作,其实都是在兜售一种做人的技巧和理念。只要你成功地把自己的理念兜售出去,并让对方接受和认可,那么你接下来要做的事就会好办许多。
浅水清并没有象一个普通的商人那样在一开始就对熊族说“到我这来卖命吧,我给你多少多少钱。”
这会把一切都变成一笔交易,熊族可以漫天开价,甚至可以在接受了这家的价钱后再转接受别家的报价。
佑字营虽然有钱,终究不可能比整个帝国更有钱,不可能比自己的敌人更有钱。
佑字营的钱可以用来为自己的战士谋福利,却绝不能成为招揽和吸引人才的源动力。
所以,浅水清一开始就从熊族的危机下手。
他要熊族意识到自己的危险,然后主动想要联合。
自始至终,浅水清都没提过要熊族加入佑字营,但是熊族却进来了。一切如水到渠成,自然而然。
一场优秀的谈判,总是在一开始用出人预料的语言来抓住人的注意力,然后在中间的过程中利用精妙的分析展现出美好的口才,“为对方考虑”,永远是谈判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卖点,只要对方可以接受这一点,那么谈判就成功了一大半。到了最后,则要用感情来收尾和稳固这一成果。
当熊族人与自己建立了牢固而深厚的友谊之后,就算是别人开出了天大的价码,也别想轻易请动熊族了。
浅水清已经完成了前面两个部分的工作,这最后的感情工作嘛,却不是他能完成得了。
这个得交给拓拔开山来完成。
感情不是你搂着对方说我为你好,我喜欢你,就可以培养出来的。
得有共同语言。
人熊与人熊之间,总是要更容易交成朋友。
比如两个大汉要在一起拼酒,至少他们就不用在两坛酒下肚之前考虑容量的问题,更不会扭扭捏捏地说酒量不行。
至于摔交,角力等这种古老而野蛮的用来提升友谊的方式,更是只能在同类人之间进行。至少浅水清是绝对没有兴趣**着半身和这样一大群粗鲁汉子扭来打去的。
此刻,穆沙尔醉醺醺地来到拓拔开山的身边:“嘿,大个子。敢不敢和我们熊族的战士玩一把?”
拓拔开山瓮声瓮气地回答:“你要怎么玩,我就怎么玩。”
“好!”穆沙尔一拍大腿。他突然冲出帐去,对着所有的熊族战士大喊:“兄弟们!今天,是咱们熊族的大日子!”
“从今天起,咱们熊族,将会跟着佑字营和浅水清一起作战。那么熊族的兄弟们,咱们是不是该先让浅将军看看咱们的本事,够不够资格拿这份酬金啊!”
“吼!!!”所有的熊族猛士同时狂吼起来。
穆沙尔狂嚣道:“那好,兄弟们,擂鼓!咱们给浅将军好好表演一下!“
随着鼓声的隆隆响起,大批大批的熊族猛士围成了一个硕大的圆圈。
一名体型尤其飚悍,壮得象座山一样的熊族战士走进了场中。
场中放着一块巨石,差不多与浅水清等高。那战士走进场中,看了看石头,然后伸开两臂。
他仰天狂嚣一声,就象是月夜下嘶吼的狂狼,劲嚣出雄浑壮阔的气焰,竟然就这样将那块巨石生生举了起来,抱在胸口,硬是绕着大场走了一圈。
回到场中心时,将那巨石往地上一扔,巨石硬是陷进土里半米深,可见其沉重。
场中立刻激出一片滔天的声浪,他们高呼:“泰格!泰格!泰格!!!”
穆沙尔得意地一指场里的那名壮士,说:“泰格是我们熊族力气最大的勇士。拓拔将军,你有没有兴趣跟他打一场?”
拓拔开山不屑地冷哼:“打仗,不是光靠力气的。”
他看看浅水清,浅水清朝他点了点头。
拓拔开山分开人群,缓缓走进场中。
那个壮汉泰格,硬是比高大的拓拔开山还高了半个头,他居高临下的看看拓拔开山,露出不屑的冷笑,伸出根手指,向拓拔开山摇了摇,那意思显然是:“你不行。”
他拍拍自己的胸脯,那意思显然是先让你一拳。
拓拔开山距离那大汉还有十五米远的地方站住了。他举起自己的拳头,自言自语地说:“也算是个猛士,打死未免可惜,我就用七分的力气吧。”
那壮汉泰格正要怒,拓拔开山已经劲朝他奔了过来。
他奔跑时的气势就象是一列火车轰轰地开过来,十五米的路程,只三步就跨到,紧接着一拳已捣出滔天之威。
天空中一道黑影,仿佛流星陨石的坠落,嗽地就飞出了人圈。
熊族全体战士的头颅同时顺着壮汉泰格用身体划出的那条抛物线转了一个大圈,直到脖子都转不动了,才呆滞住。
场中,已经只剩下了拓拔开山了。
他依然看着自己的拳头,意兴索然地问:“还有谁想上的?”……
谈判桌上的焦点,是浅水清。而赛场上的中心,却是拓拔开山。
熊族的战士,崇拜勇士,崇拜武力,这是他们强大的根基。而拓拔开山,则用他的拳头告诉所有人,自己,就是他们可以崇拜的对象。
浅水清用利益拴住了这个好斗的种族,同时也用拓拔开山镇住了这个难缠的种族。
很多时候,拳头是可以比利益更容易起作用的。
熊族人围成的大圈里,欢呼声腾。
那是拓拔开山在先后打败三名熊族武士后,力气不支,终于被一名熊族战士击倒在地。熊族的勇士,的确太强大了,只是三名战士,就消耗掉了他的全部力气。
熊族战士的欢呼,是给自己的勇士的,也是给拓拔开山的。
或许直到这刻,在见识过拓拔开山的力量后,他们才真正承认浅水清,承认佑字营。
这个晚上,熊族人的心情激烈昂扬,每一个熊族战士都在欢呼着,为了即将到来的美好明天。
浅水清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早早就退出了赛场,带着夜莺,一起漫步在石林地带。
他估算了一下时间,然后笑着对夜莺说:“一个时辰。”
“什么?”夜莺不明白地问。
“我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说服了一个好斗的民族加入咱们佑字营的战斗序列。”浅水清笑嘻嘻地说。
他仰看天,那里,漫天的星星正向自己眨动着眼睛。
浅水清悠悠地说:“夜莺,记住我现在说过的话。”
“恩?”
“我浅水清,自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注定了是要做大事业的。我的未来,将充满杀戮与血腥,会有无数的辉煌战绩伴我成长,传扬至整片大6。但如果说我一生中最骄人的战绩是哪一条。那么就在今天,就是现在。我浅水清一个人,用一条舌头,征服了一个民族。战斗时间:一个时辰。战斗成果:全部生擒,无一漏网!”
浅水清骄傲而自豪地宣告,那一刻,夜莺的眼中,这个人的形象一瞬间变得无比高大。??
第十六章 危机
浅水清在熊族大展口才的同时,佑字营也在草原上肆意纵横着。
这次的行动,被后人称为佑字营的第二次疯狂。
是的,浅水清疯了。
整个丰饶草原疯了。
整个帝国东部都疯了。
继天风帝国富豪大扫荡后的又一个大行动,在浅水清的指挥下就此轰轰烈烈地展开,如风暴一般漫卷整个草原地区。这一次,佑字营的行动目标更广,行为也更加激烈起来。
洗劫富豪,收那些少爷们去当兵,还是佑字营打着国家大义的旗号去干的事,可以说还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而这一次,佑字营连这层羊皮都甩脱不要,彻底干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继各地大官大豪之后,草原匪帮们也跟着受到了佑字营的祸害。不过这一次,他们损失的不再是亲人,子女,和财产,自由,而是……自己的生命了
天风历10年8月18日,那一次军事会议之后,确定了所有的行动步骤和计划,沐血亲自带领三千士卒,一夜奔袭四十里地,赶赴长风山一带,在那里设伏袭击了那里最出名的匪众血手团。激战半个时辰后,斩敌三百八十六人,不要降虏。
次日,佑字营兵分四路。
沐血率领一千士兵,北上深入草原内部,四处寻觅草原马匪。日便碰到马匪四百余人。激战之后,斩敌一百六十余人,余者皆望风而逃。
雷火领着五百兄弟去了附近的马家堡,将那里的江湖魁马天龙一刀斩于马下,横行乡里的马家堡只用了半天时间便告土崩瓦解,不复存在。佑字营士兵在将整个马家堡洗劫一空后,沿着东南路线一路滚滚开去,沿途搜索各地豪强匪霸的信息,见一个攻一个。
方虎带一千新兵沿东北方向行进,他先是去了小泽湖一带的芦苇荡。当地水匪总计八百余人,分散藏匿,不易寻找。方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分兵合围,来了个火焚芦苇荡。大火整整烧了三天三夜,佑字营一箭未,却活活烧死水匪七百余众。其后,方虎沿着这条路线也是一路血途,大开杀戒。
无双则带着剩下的士兵,沿着东路行进。
富贵兵团一千少爷兵,也全部打散跟随四支队伍共同前进,他们曾经少爷习气,在连场征战中迅消退,开始了显著的成长……
在浅水清不在的这段日子里,佑字营的士兵们在血腥杀戮中迅成长,他们一路作战,在荡平了各地的恶势力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本身的战斗能力。
在以前,他们很多人可能连死人都没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个个成了屠夫。
在他们还没有正式进入战场之前,浅水清就先把他们变成了见血不会恐惧的刽子手,他们杀人杀得多了,也便不再害怕死亡,不再恐惧鲜血。
尤其是方虎所带领的那支千人队,那场滔天大火,彻底改变了所有新兵的心态。当他们看到水面上漂起的一具具焦枯尸体时,整个人都麻木了。
富贵兵团被打散后的四个部分,他们跟着佑字营一起东奔西讨,每天经受着杀戮与血腥的历练。他们虽不要上战场,但在这每天的血火生涯中,心肠却变得坚硬起来。
开始有少数人随着林跃一起,每天接受固定的军事训练了。
因为他们意识到,也许某天,自己也会被逼到上战场的地步。
佑字营分成了四把无坚不摧的钢刀,就象是做外科手术般,在帝国东部狠狠地划出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他割除了帝国内部的一些囊肿毒瘤,但他肆无忌惮的行为,却也激了当地地方长官们的愤怒和不满。
弹劾浅水清的文报,如雪片般飞往苍天城,斥其私军乱法,残害百姓,血屠无辜,扰乱民生,纷纷要求皇帝惩治浅水清。
然而苍野望甚至还没来得及拿浅水清治罪,两封极其重要的书信却同时摆在了这位皇帝的案前。
第一封,是来自烈狂焰的信,信中力保浅水清,称其天纵将才,可堪重用。值此大战关头,止水止日可下,正需要皇帝予以机会。
还有一封,则是浅水清本人在临出前写来的。
浅水清对他现在所做的事供认不讳,却只是说了两句辩解的话。
第一句是:“所杀者,皆帝国该死之人,收缴脏银四十万两,已奉。”
第二句是:“一个月后,我为陛下拿下京远城。”
看完这两句话,苍野望大袖一甩:“传旨,命浅水清代天巡狩,所到之处,遇有不法,可先斩后奏。所有诉状一律压后再提!”
这一道旨意,为佑字营大开了方便之门。佑字营继续出击,黑风堡,沿边城,李家寨,鸡鸣坡,但有豪强匪霸所在之处,佑字营挥起屠刀,鸡犬不留。杀人,劫财,无所不为。
佑字营所到之处,闻者丧胆,众皆逃逸。
在佑字营杀到凶名最盛的时候,甚至流传出过这样一个笑话来。
花洲一带有富家大豪,逢马匪行劫。该富户人家家主生性暴烈,自恃家有私兵,训练有素,敢与马匪对抗激战。家主本人武功高强,更是百战生威,伤而不退,其威风凛凛处,令匪大感钦佩。
激战多时后,尚未分出胜负,忽听流言说“佑字营兵至!”
匪大骇,撒腿就跑。
没想到半路上,竟遇到了那强悍家主也在逃命中。
匪大奇,问那家主:“浅水清一路所向,专杀强人。吾闻名而遁,是为常理,汝见吾不逃,却闻佑字营之名而逸,是为何故?”
家主顿而泣:“匪故可怕,佑字营更可畏,家中男丁有三,为后代计,不得不逃啊!”
两人顿感同命相怜,抱对泣,恩怨反因浅水清而化解,结为好友。
这个故事,自然只是人们编出来的一个笑话。但是由此亦可看出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其名头之恐怖已经大到了什么地步。
这个世界,从未有一个将军,一支部队,行事张扬胆大到如此地步。偏偏浅水清就这么做了,而且他还成功了。
对他来说,从他爱上云霓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得罪了这世界最有权势的家族。
既然如此,那么就再得罪更多些也无所谓了。
他只想在自己被更多的仇人撕碎之前,将自己的实力壮大到一个足够的程度。
当然,他给天风皇帝的那封信,也的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天风军已经在进攻京远城了。
但是拥有抱飞雪亲自坐镇的京远城,又岂是如此容易被人拿下的?偏偏在南北两关大捷后,就只剩下京远城这最后的阻挡天风大军脚步的门槛了。
可以想象,苍野望对京远城是如何的迫不及待!
浅水清给了苍野望一个明确的信号——你支持我,我给你你想要的。至于前面什么“所杀之人都是该死之人的话”,全部都是放屁,只是用来遮掩耳目而已。
那些人该不该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京远城。
浅水清的那封信,等于是把自己压在了赌桌之上。
他用今天来赌明天。
这种做法,用浅水清的话解释就叫做:“透支。”
身为世纪来客,他不懂得怎么造玻璃,也不会冶炼钢铁,他所拥有的唯一能出别人能力的那个部分,就是自己那完全解放不受约束的自由思想。
拥有这种思想的人,他可以看得比别人更远,想得比别人更深。
假如说当初他是在用功劳抵消罪名。那么今天,他就是在用未来的战功来争取现在的特权。
而这份特权本身,就是未来成功的基本保障!
然而,对浅水清来说,他这一生,都几乎没有过一帆风顺的日子。总有些时候,生活充满了波折。
而这次的波折出现时,却显得尤其险恶……
老鸦窝,位于草原东部的一片小山沟里。
村子里一百多号人,几乎人人都是马匪,他们披着良民的外衣,行的却是打家劫舍的勾当。
草原东部,象这样的群落并不在少,但是老鸦窝,却是最特殊的一个。
它是草原马匪们最爱的销脏之地。
今天,在老鸦窝的那幢别院里,数十名身穿黑衣拿着马刀的悍匪正谨慎的把守观望。
三匹快马从远处赶来,带起条条尘烟。
为的一个,是个满面虬髯的的大汉,在他的身后的两人,其中一个身形瘦削,一张长脸如死人般惨白难看,另一个却是个蒙面人。
三名骑客到了别院旁,一名守卫抱刀鞠躬道:“见过大当家的。”
那虬髯大汉闷哼一声:“恩,他们都到了吗?”
那守卫忙回答:“已经全到了,差不多等了有小半个时辰,有人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有几位老大差点闹了起来,还是二当家的劝住了他们,让他们耐心等候。”
虬髯大汉不齿道:“没点耐性怎么做大事?一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他身后的那个蒙面人,微微咳嗽了几声,那虬髯大汉忙回身对蒙面人道:“都是一帮粗人,没见过什么大阵仗,还让先生见笑了。”
那蒙面人轻轻笑了几声:“没有关系,我这趟来,不正是帮你们见见大阵仗的吗?”语气里透着傲慢。
那虬髯大汉哈哈一笑:“正是正是,先生此话有理。”
“既然这样,我们先进去吧,让他们久侯,总是不太好。”
“请先生跟我来。”那虬髯大汉恭敬地说。
看着那大汉带着那蒙面人进去,一名守卫忍不住说了一句:“妈的,鬼鬼祟祟的还蒙什么面,一看就是见不得人的货色,还摆什么臭架子。另一个就跟个死人一样,没准也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货色。”
那时蒙面人和那死人脸已经跟着那大汉进入了院中,那守卫说得话,声音又极轻,照理是该听不见才对。可就是这样,那一直没说话的死人脸却轻轻一声冷哼,他回过头来看了那守卫一眼,那守卫只觉得就象是被什么鬼魅附了身体一般,浑身一凉晕迷过去。
他再没能醒过来。??
第十七章 联合
随着那虬髯汉子走进庭院,七拐八绕,绕了好大一个圈。虬髯大汉一边带路,一边还赔着笑道:“先生勿怪,我这边的机关多了点,每个人要进来,总得多绕那么几圈。”
蒙面人笑了笑,呼出的口气拂动蒙面纱巾:“子山,你觉得柳大大家的这里布置得如何。”
那死人脸不屑道:“一些江湖伎俩,马马虎虎,差强人意吧。只能挡挡飞贼鼠盗之辈,真要用来对付军队,一小队骑兵就能干倒了。”
蒙面人哈哈笑了起来:“你不也是江湖中人吗?怎么还看不起这江湖伎俩。”
死人脸冷冷回答:“我杀人,从不靠这些东西。”
那虬髯汉听得莫名其妙,他也不知道,这长着死人脸的到底是什么人。
江湖上也没听说过这号人啊。
不过听起来,自己这庭院里的精心安排,对方显然是很不屑的。
他有心想试试这死人脸的功夫,奈何前路已到。隔着木门,一个粗大的嗓门正高喊着:“柳彪那个混蛋怎么还没回来?要咱们兄弟等到什么时候?”
虬髯大汉哼了一声:“我已经回来了,怎么,佑字营还没杀过来,你们就先沉不住气了吗?”
提到佑字营这三个字,屋里全都沉默了。
木门打开,屋里六个人。
五男一女。
当先一个粗豪汉子,正是刚才喊话的人,他叫铁千豪,是草原马匪的一支领。
柳彪微微欠了下身,让出身后的蒙面人,他恭敬地向蒙面人道:“先生,这几位,就是目前草原上最大几支马帮领了。”
然后他转对眼前的几人说:“这位,就是我千里迢迢请来助阵的寒先生。有他在,佑字营不足为患。”
一个将脚搁在长凳上的壮汉,眼皮都不抬一下的喝着闷酒,此刻闷生闷气地说:“什么寒先生,我们兄弟没听说过。柳老大,你把哥几个召到一起,图的不过就是佑字营这些天追着咱们不放,你想团结大家,好一起对付佑字营。你这样做,我们哥几个没意见,也支持你,可是你叫个外人来,算什么意思?别人我不知道什么想法,反正我冷熊是不接受的。”
一个瘦削委琐的中年男子也站了出来,他嘴角两瞥八字胡看上去尤显可笑,这刻也阴兀兀地盯着那蒙面人和那死人脸看了一会,然后才用尖细的嗓音说:“佑字营敢冒天下之大不讳,是因为他们的将军是浅水清。那可是打下南北两关的大功臣,连皇帝都罩着他。这次他敢横扫草原,听说还有上旨支持他。咱们与其对抗,不如躲藏,等避过了风头再说。毕竟佑字营总是要上前线的,他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徘徊。”
委琐男子的话,引起了好几个人的支持。
“安老大说得没错,和官军对抗,咱们是自讨苦吃。不如先避过了这阵风头再说。”
“就是就是。”
柳彪霍然大怒:“我放你们的屁!佑字营现在手里一千多个少爷,他们的父老乡长哪家哪户不是这一带的地头蛇?咱们有什么行动能瞒得过他们?老鸦窝要想销赃,靠得是什么?最终还不是得卖给那帮商人?可现在他们全成了佑字营的眼线了!他们的儿子在佑字营手里,佑字营想知道谁的消息,有谁敢不说?妈的,你们以为老鸦窝就安全吗?没准下一刻,佑字营的兵就已经杀到这,干大家一个鸡犬不留了!”
“那就躲入山里去,天下这么大,哪不能躲?”说话的是柳彪的二当家的韩成。
“放屁放弃,全是放屁!你们能躲到什么时候?你们怎么知道佑字营什么时候走?他们抓一个月,我们也躲一个月吗?难不成兄弟们还得跟着饿一个月肚子!”柳彪气得大骂。
他们这帮人全是马匪,论起烧杀掳掠,以强凌弱,个个都是好手。可真要是碰上了硬茬子,第一个想法就是躲和跑。
柳彪提出要和佑字营对抗,大部分人那是想都不敢想。
别说打不过,就算真打过了,也怕帝国日后的报复啊。
只是片刻间,一群马匪脑已经吵成了一团,反而把带来的两个外人给搁在了一边没人问了。
这个喊我们人多势众,只要联合起来必定能赢。那个说沙场征战非比寻常,匪帮永远没可能正面战胜正规军。也有人叫嚣拼死也要宰了浅水清,其他人便一起起哄,那你去打个头阵让我们瞧瞧效果如何。
那蒙面人看他们吵得热闹,吃吃冷笑,也不插话,只是低低对身边的死人脸道:“一群无能鼠辈,难怪被佑字营打成这副惨样了。”
他话语声虽低,还是被几个耳目灵光的匪帮脑听见了。
那叫铁千豪的匪帮领,脾气最是暴躁。他一摔酒碗,撸着胳膊大叫:“你他妈说谁呢?谁是无能鼠辈!”
所有匪帮领一起火火地看那蒙面人,大有一言不和立刻都手的意向。
就连柳彪都有些不满地皱起了眉头。不过他毕竟还是这里最冷静的人,向那蒙面人抱了抱拳说:“先生,我们这些人,生性就是这样的脾气,有什么事,都喜欢撂出来见个真章。有不同的意见,也都是吵架吵出来的结果,这点还请先生海涵。先生若有指教,尽可道出,我保证只要你说得有道理,我们这帮兄弟,都会听先生的。”
几个匪一起哼哼着看那蒙面人,大有你要是说得没道理,便先撕了你的意思。
那一刻,蒙面人抬眼看天,似乎全不在意这话语间的威胁。他看着顶上天花板,看了好一会,才悠悠说道:“世上麻烦,皆有源头。不知其源头何在,妄谈解决,倏为可笑。请问诸位,你们中可有谁想过,到底是为什么,佑字营要如此拿天下马贼豪强开刀?又是为什么,连皇帝陛下也会支持浅水清的行动呢?”
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有水平,所有人都为之一呆……
屋里的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
蒙面人依旧蒙面,却坐在了会议桌的上,背后,是那个轻易不肯说话的死人脸子山。
马匪劫货杀人时,素来也喜欢蒙面,但是对这种在会议场合依然蒙面故作高深的人,却是极度反感的。
没人喜欢和自己不知底的人做交流,尤其是在决定如此重大事件的情况下。
但是柳彪却为蒙面人做了保。柳老大在马匪群中也算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大家也还算能勉强接受,不过最主要的,还是这个蒙面人说出来的话,太令人惊心了。
他说:“佑字营杀马匪,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练兵。”
“所以,佑字营不怕你们反抗,只怕你们反抗得不够激烈。不怕你们逃跑,只怕你们投降。他们不要降虏,只要战斗。所以纵使你们躲到天涯海角,佑字营也绝不会放过你们!而皇帝之所以会支持他们,也无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浅水清用京远城,来换你们的命。”
这话令所有人心寒,在他们明白了佑字营这一举动背后的真正含义之后,兴起的一股无望的颓丧。
这天杀的佑字营,竟然将马匪当做了练兵的靶子!
只是……这个蒙面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了解佑字营甚至皇帝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匪众们听到这个答案,整个后背却都凉了起来。
“既然如此,我们就更无法与其相抗了。”有人如此说,引起一片附议。
叹息着摇头,蒙面人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动着,弹出极富韵律的节奏,他缓缓地说:“我以为我说出了原因,大家或许会明白许多事情。没想到啊……”
那委琐的中年男子安老大吊着白眼看蒙面人:“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你们竟然看不透这背后隐藏的胜机,却为佑字营那表面的强大所吓倒。”蒙面人不屑地摇头……
蒙面人的话,带着强烈的自信。所有的匪面面相觑。还是柳彪得意地拱拳道:“还是先生把话挑明了跟大家说吧,我们都是粗人,不懂那里面的弯弯饶。浅水清兵强马壮,又有皇帝支持,到底何来胜机,还要请先生指教。”
蒙面人意味深长地说:“难道你们就没想过他们为什么要练兵吗?”
有人大叫起来:“因为他的兵都是新兵!”
蒙面人满意的点头。
佑字营既然是用马匪来练兵的,那就意味着佑字营本身多新兵。否则,他们根本不必如此练兵。
也就是说,佑字营的实力并不如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强,他们只是纪律更加严明,行动协调有指挥罢了。碰上真正的恶仗硬仗,现在的佑字营还没有资格一口吃下。
“这只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佑字营既然要练兵,就绝不会放过你们这些马匪,所以你们躲到哪都没有用。既然如此,你们还不如联合起来奋起反抗。这也正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蒙面人继续说道。
“第三点就是皇帝陛下之所以支持浅水清,是因为他用了京远城勾起了陛下的兴趣。可要是佑字营连马匪都打不过,又凭什么去拿下京远城呢?他浅水清纵然功劳盖世,陛下也已经奖励了应奖之功。他若是白白将这数千士兵未上前线就送在马贼们的手中,陛下也绝不会轻饶了他,到时候又何谈支持之说?草原马匪,成患已久,岂是他浅水清一人可以平定?陛下绝不会因为一点藓芥之患,就弃国事于不顾,劳师动众清剿马匪。反观佑字营,浅水清虽拥有千余富豪子弟为其后盾。但利有多大,弊同样也有多大。草原清剿战,众富豪子弟也随军同往。若是他们中谁有了死伤,只怕他们的父族亲辈也不会善罢甘休吧?”
“这些权贵有子在浅水清手中,自然要看浅水清的脸色行事。可一旦自己的儿子死了,只怕第一时间就得找他浅水清报复。到时候,又有几个会想到找你们的麻烦呢?”
“所以,佑字营想打大仗,但他们却输不起。这里不是前线,前线战事,只要尽力,哪怕全营阵亡将军也未必有事。可是在这里,在这帝国东部草原之上。浅水清肆意妄为,一旦输了,就注定了他是血本无归的结局!他,输不起!”
一个有眼光的将军,总是能看透事物的表面,而深入到其中的本质去。而一个无能的将军,永远只会被对手表面的强大所吓倒。
马匪们过惯了打杀逃抢,过有今朝没明天的日子。让他们考虑未来,到不如让他们去找根绳上吊自杀来得爽快许多。
但是马匪们毕竟不是笨蛋。
在蒙面人的提点下,匪们终于意识到,原来这横扫草原的佑字营,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恰恰相反,真正怕死的,应该是他们才对!
柳彪得意地看着众人大笑:“怎么样,兄弟们!都见识到了吧。我请来的这位先生,其见识岂是你们可以比的。只三言两语就已经道破了佑字营的问题所在。现在,大家对联合反击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众人都兴奋起来,齐喊没有问题。惟有那貌似狂野的铁千豪,冷冷地说道:“我还有问题。”
“请讲。”
“要怎样,才能打赢佑字营?又该由谁来统一指挥大家?就算佑字营里多新兵,也不是咱们这帮人组成的联军能轻易吃得下的吧?而你……到底又是什么人?我们凭什么信任你。你这么帮我们,图的到底是什么?”
蒙面人斩钉截铁地回答:“柳彪统领联军,我为军师。有我在,佑字营就一定会输!”
平淡的语言中,带着不容置疑坚决,那一刻,蒙面人就象一个沙场征战的将军,散出逼人的气势。
他大声道:“你们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只要服从我的领导。我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沙场征战之道。我会教导你们沙场作战的诀窍,而这对你们的以后,也会有莫大的好处。我需要的唯一回报就是——浅水清,你们必须把他活着交到我的手上!”??
第十八章 葬风坡之战(1)
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
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
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
这话说得太对了。
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
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
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
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度在飞蜕变着……
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
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
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
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
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
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
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
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
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
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
“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
“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
“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
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6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
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
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脑了吧?
“拿来我看看。”沐血说。
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
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
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金羚牛皮甲,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他仔细看去,才现这皮甲的表面,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细密紧凑,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竟是纹丝不动。
沐血这才意识到,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
“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想来,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估计是马匪抢来的,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沐血微微自语。他想了想,问那士兵:
“穿这甲的人,他是怎么死的?”
“被一箭射中了后脑,直接钉死的。”
沐血笑了出来,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箭法不错,竟然能射进后脑……力气也不小嘛。谁干的?”
“他叫苏云。”
苏云,这个名字好象有些熟悉。沐血一时没想起来,随口道:“他现在什么职位?”
“是个曲长。”
“有哨官的空缺吗?”
那士兵有点为难:“沐校,最近几场战事,兄弟们几乎没有死伤。”
“那就让他等等吧,赏50金。”
“是,沐校!”
士兵大声回答。
佑字营有了钱,赏金也出手阔绰起来。不过沐血依然是那个老规矩:最多只许寄一半回家,剩下的钱必须在下一次上战场前全部用光。
一来,是沐血的那句老话:战士们可以死,但别死得有遗憾。
二来,这个规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促使大家努力杀敌。要是人人都把赚来的钱藏着掖着,等退伍后攒够了回家做富翁,那浅水清和佑字营也就别混了。
越是那赏金多的,越是好兵,越是不能让他轻易有钱。
人有了钱,就总是很容易怕死的。
“把这个送给浅少,他一定喜欢。”沐血拎着这件皮甲笑着说。
一名士兵笑道:“那不如沐少你先穿穿,看看合用不。没准下一场你就用得上它呢。”
沐血给了那士兵脑袋一下:“你小子是咒我中箭呢。”
那士兵嘿嘿的笑。
不过沐血还是先把这皮甲给穿了上去。
下意识里,他突然有了种很矛盾的感觉……如此坚固优秀的甲胄,你到底是希望它能派上用处呢?还是希望它永远也只是个摆设?……
呼啸的长风在草原轻卷,翻卷出草叶的昏黄,也带了秋意凉凉。
前方,就是葬风坡了。
沐血骑着高头大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旁做伴的却是林跃。
最近这段时间里,少爷兵的操练以林跃最为刻苦。曾经的世家子弟特有的白嫩皮肤和年少轻狂,在杀戮的洗练中已经被磨得影踪全无,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充满沙伐决断的老练。
他正在成为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男子汉。
“林跃,听几个兄弟说。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教你的惊神枪已经练得有七分火候了?”沐血问他。
林跃恭恭敬敬地回答:“这都亏了沐校提点。”
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没什么,我只是比较喜欢你的性子坚韧,比较对我的胃口罢了。”
林跃想了想,欲言又止。
沐血斜撇了他几眼,说:“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吧。”
“是!”林跃抱拳:“我希望沐校能准许我在下一场战斗开始前,让我和兄弟们一起打冲锋。”
沐血满是戏谑地看了他一眼:“怎么?这么快就想冲锋在前了?我可提醒你,冲在最前面的兵,也是最容易死的兵。冲锋斗士,不需要天大的武功,却需要面临枪林箭雨豪不退缩的莫大勇气。你觉得你现在有这个资格了吗?”
“我能做到!”
听着这硬朗至可切金断石的话语在耳边回荡,沐血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颇有感慨:天风,从来都不缺勇士,哪怕是世家贵族出身,也有那慷慨赴死之勇。
他淡淡地说:“看情况吧,如果条件许可,我会让你冲锋的。”
“多些沐校!”林跃大喜。
伴随着长空斜阳,佑字营的部队在草原上行进的身影渐渐拉长……
风吹动了草原的寂寥,带来血腥杀戮的气味。
远方的地平线上,大批的军马显现出他们狰狞的身影,长矛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目的强光,长柄战刀,大斧,巨槊,各种武器汹涌出一片旋光铁浪。
凄风愁雨般的嚣嚎中,数百个激怒的烈蹄淬踏出风火邪影,在草原中无限伸长蔓延,看似杂乱的骑兵,实则强劲的对手,眼神中是凛冽的杀气狂潮喷涌。
对手的穿着千骑百怪,有的穿着全套的盔甲,有的却只是破衣烂袄,有的头上顶着牛角狮盔,有的却顶了半片破锅。大部分的骑兵穿着上如败退的溃兵,气势上却如下杀的猛虎,武器戳天而向,激昂出胜利的欢嚣。
“是马匪!”林跃大叫,声音中透出兴奋的颤抖:“大家做好战斗准备!”
随着前路出现的马匪们越来越多,一支支部队涌现在草原之上,沐血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
这一次的马匪,是他以往见到的马匪的数倍之多。
“是匪帮联合!……”沐血厉声尖嚣。他回大喊:“小心!防御!全力防御!!!”
眼前,呼啸出一片浩瀚铁风,佑字营的战士,终于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的重大挑战!??
第十九章 葬风坡之战(2)
光影斑斓,折射出一片天地晴空。
一点晶亮在手心中托起,迎向璀璨日光,在水边倒映出一只展翅欲飞的苍鹰形象。
一道血色的斑斓在鹰身上扭曲摆动,若一尾游鱼,悸动出血色飚扬的前奏。
那是一枚刀斩血痕的鹰翼勋章,在烈狂焰的手中翻腾,掀起往日戎马倥偬的岁月回忆。那些回忆,如一张张黄晨昏的老照片,虽已残旧,却依然清晰。
他一个人坐在溪边,看着这枚全帝国唯一的血纹鹰章,曾经峥嵘的年代里,这是能给他带来最大安慰的东西,是他曾身为一个优秀战士,最好的明证。
耳畔,隐隐响起惨烈搏杀的声音,是回忆的畅响,还是那远方不知何处的厮杀,借着风送到了自己的耳旁?
他一时有些迷茫……
草原上,马若惊虹,箭似飞电。
无数骑利声尖啸的马匪挥舞着手中的套索,擎起雪亮的马刀,奔流狂冲,杀向眼前曾让他们闻风丧胆的敌人。
草原马匪,一个依靠劫掠为生的特殊群落。
他们的组成成分复杂,有草原本地部落,也有在帝国混不下去的没落豪强,更有三五成群结帮壮胆最终展壮大的流氓土霸。
他们不是军人,没有严明的纪律,但他们比军人更嗜血,更残暴,更加豪无人性。
军人杀戮,是因为上有指令不得不从。马匪杀戮,却是因为他们喜欢鲜血激扬时带给他们的刺激快感。
每一个马匪,都是控马的好手,都是天生的骑兵,他们虽不懂得战阵运用,结伴冲杀,但他们的单兵素质,却并比不军人差。
在小范围内的运动战里,一支拥有强烈战意的马匪部队,并不比一支军队要来得差劲。某些情况下,他们甚至更强于对手。
千人以上的作战规模,大体可说得是中型战斗层面,马匪在佑字营面前未必占有优势。
然而当有人将他们组织起来,并进行合理的使用时,一切,就会变得再不一样。
当沐血呼出那声准备防御时,他已经把自己可能面临到的困难估量到了最大化。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所真正面临的困境,依然远远大于他所能设想到的。
整整四千名马匪,从各个方向席卷而来,以包围的态势冲向佑字营。他们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各个方向,铺天盖地,密密麻麻,形成一片汹涌澎湃的浩大场面。
“沐少!”林跃充满惊慌的声音响起:“咱们被包围了!”
望着四方铁骑,沐血怒哼:“我知道,他们是有备而来。看来他们早就等着咱们了!”
“是五流众和老鸦窝的人!”一名士兵高声叫了起来。
五流众,草原上最大的五支马匪。老鸦窝,独立于五流众之外的又一支强悍力量。
“妈的,这帮马匪吃了豹子胆了,竟然敢联合起来对付咱们!”又有士兵狂怒喧嚣,典型的官军派头,只许自己杀人,不许对方还手。
沐血的眼神收缩,这绝不是巧合!“准备突围!他们人多,我们不要和他们硬战!”
他回头对大喝:“林跃,你带你的人,进入队伍中心,不得参战。所有人在突围同时,注意保护第三预备队!不可让他们死掉!”
“为什么?”林跃怒吼:“沐校,我们已经是军人,不再是少爷了!”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们这些人死光之前,你们不可以死!否则就是触犯军法!”沐血大叫。
林跃捏紧了手中的刺矛,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种情况下,自己竟然还是没有机会派上一点作用吗?
沐血也是没有办法,当他做下这个决定时,就已经知道自己此仗是败多胜少了。
四千名马匪,不是他现在的一千人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马匪们精于骑战,个人战力绝不输于他的佑字营士兵。
然而下一刻,一声尖利的长啸破空而起,马匪们出现的变化,顷刻间便让沐血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骑兵,永远是利攻不利守的队伍。度与强大的冲击力,是他们赖以驰骋沙场的资本。
而对马匪们来说,缺乏统一制式装备的他们并不擅长打硬仗,反倒是度与个人战斗技巧是他们更引以为自豪的。
对沐血来说,面对这样的敌人,他并不害怕。散兵游勇式的战斗方式,注定了他们即使人数再多,也很难真正挥出集群作战的威力与效力。
与步兵不同的就是,步兵作战,需要每一名战士紧密依靠,每一次刺击砍杀,都有着固定的节奏。士兵与士兵之间的联系颇为紧密。如果是重装步兵,他们之间紧密的程度甚至连风都吹不过去,数以千计的重装步兵,可以在战场上结成一道钢铁长墙,任你千军万马也极难撼动。
而骑兵,却注定是分散的。即使是度最慢最讲究阵型攻击的重骑兵部队,也不可能将两个骑兵以肩并肩的形式紧密围拢在一起。需要度的地方,就需要有空间。一千人的骑兵部队,比起一千人的步兵部队,所需要的活动空间,往往是后者的四到五倍。
这种对空间的要求和战马的动态性质,注定了具有强大冲击能力的骑兵不可能成为最好的防御墙。每两匹马之间的空隙,都可以成为对方骑兵穿越过去的最好缝隙。
所以,即使面对四千名马匪组成的包围圈,沐血依然有信心依靠自己部队强大的冲击能力迅打开一条缺口冲杀出去。
他不怕被围,仅仅是有些不甘心而已。
然而,那一声长啸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呼啸而来的马匪,并没有急于进攻。他们在距离目标队伍前方一百米以外的地方时突然急转向,以沐血的一千人卫队为中心,放开脚步策马狂奔,在草原上平地划出了一个大圆。
这个圆圈直径长达二百余米,最外圈的三千名马匪分成两队,分别以逆时针和顺时针两个方向做双层对向高弧形运动,牢牢地将沐血的人困在了中心,只在片刻之间,就已经完成了一个特殊状态下的包围圈——一种时刻保持着高运动与强大冲击力的特殊包围方式。
而最里层的一千马匪,却显然成为了攻击佑字营的先头部队。
外两层的包围圈,以平行于沐血队伍的方式行动,他们的侧翼是沐血的正面,而同样的,沐血的侧翼,也就是他们的正面。
一旦沐血试图从包围圈中冲杀出去,他和他的战士所要面对的,不是正面迎击来的钢铁洪流,而是从左右两侧夹攻而至的利刃割削。
这两支外围盘旋的骑兵队,就象是两个急滚动的锯齿大轮,可以凶狠地切割一切试图从他们面前经过的队伍。这意味着沐血要想突出重围,所就必须面临自己的部队被分割成无数个小块的危险同时承受对方骑兵冲击自己侧面所遭受到的巨大伤害。
而这个时候,最里圈的那一千马匪,更是可以顺利地挥自己小规模作战的强大优势,将这一千人彻底绞杀。
这种特殊形态的以骑兵包围骑兵的战斗方式,是以前沐血从未经历过的,但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其中的厉害与可怕。
如果他想冲出去,他就注定了是全军覆没的结局。可若是不冲……
他的部队同样只有死亡的待遇。
呼啸而来的利箭,刺破天穹,穿啸出死神的召唤。
与军队集群式覆盖式的射击方式不同,马匪弓骑更喜欢狙击性射击。他们不擅长使用覆盖性杀伤,但他们的箭术都很不错。零散的箭雨若无有穷尽般刺向沐血的队伍,若斜风急雨,时而密集,时而散乱。好在马匪里弓骑极少,能造成的伤害终究有限。
但是缺乏盾牌防御的骑兵,只能依靠手中的武器来格挡和闪躲,在这片被束缚的空间里,对方的箭实在不需要太多的准性。
不时的惨号刺痛了沐血的灵魂,一名又一名士兵就那样哀号着从马上倒了下去。
鲜血激扬,战马嘶鸣,沐血的这一千名士兵,已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或者下一刻,他们就将被敌人蜂拥而来的铁蹄踏成齑粉。
那一刻,沐血的心彻底悲凉
“安海!你带五十个弟兄去冲击前方,无论如何,一定要给我杀出一条血路!”沐血在箭雨下的嘶嚎格外悲壮。
他已经决定要冒着被敌人割裂的危险强突包围圈了。
这种情况下,能逃出去一个是一个。
曲长安海,一名已经有三年作战经验的老兵,他是少数没有跟随第三卫押运粮草回北门关的老兵之一,曾经跟随浅水清参加过两关大战和沙河屯之战。
接到命令的同时,他一声不吭,带着自己的那个曲开始强冲对方的包围圈。
经历了连场战事的新兵们,已经不再象已往那样畏惧死亡,他们知道,从他们踏上战争之路的那刻开始,他们就已经是半个死人了。
五十名铁骑呼啸出焚天怒焰,呼啸着冲向敌高旋转中的骑队。
他们用手中的长矛刺穿敌人的身体,同时也被侧面迎击而来的马匪用马刀砍出一条条深沟血槽。
马匪们的攻击是绝不停留的,往往一刀下去,战马已经跑出了半个身段。但他们绝不停留,而是继续绕圈狂奔,在绕过一个完整的圆圈后,继续从正面砍下那凶狠的一刀,始终保持着高的运转不停。
劈不如刺,缺乏长兵器的马匪总是很难一刀将战士们砍死,但是随后呼啸而来的马匪却是一刀接着一刀。战甲碎裂,血肉翩飞,绝望的呼号响彻天际。
转眼间,这道铁骑车轮海,就将五十名战士砍杀当场。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死前都至少中了十余刀,怒睁双目,死而不瞑。
安海的一只手被砍断了,颈部的大动脉冒出汩汩血泉。然而在他失血而亡前,他已经倒在了敌人的马蹄下,被生生践踏而死。
“混蛋!!!”沐血狂喝,眼中血泪斑斑。
他的身上至少中了五箭,若不是那件金羚牛皮甲正好穿在他的身上,此刻怕是已经倒下。
“沐校!”身旁是一个惊慌的声音响起,正是林跃。
沐血理都不理。
他奋力一枪,正刺中一个呼啸而来的马匪胸膛,将他挑上半空,然后重重抛落,转头大吼道:“再上一百个人,一定要给大家撕开一条缺口出来!”
“这样不行的,沐校!”耳旁突然响起异议。
沐血一楞,隔开凌空射来的一箭,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怒啸道:“苏云!你敢违抗军令!”
那个曾经被浅水清大声训斥过的新兵苏云高声回叫:“沐校,敌人用的是车轮骑战法,是专门用来对付骑兵的,只有长矛重装步兵才能破!”
“可咱们没有步兵!”沐血大叫。
苏云的眼中升腾起一片高涨战意:“沐校,难道你忘了我们这批新兵,本来就是步兵吗?”
沐血一呆,怔怔地看着苏云:“可你们现在穿得是皮甲,没有重装盔甲抵挡冲击啊。”
“没有甲,我们还有马。有好多兄弟的武器,依然是步兵长戈。这种长戈在马上作战极不方便,可是在地面上,却可以帮大家撑出一片逃离的生天。”
苏云的话语中,带着濒死的决绝:“沐校,就让我带二百个兄弟下马作战吧。我们一定能瘫痪掉这个旋转的车轮骑。只要他们停了下来,咱们就能冲出去。”
沐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你可知道,没有了马,你们就再无法逃过敌方骑兵的追杀。没有铁甲,你们可能会被敌人活活踩死。你们……”
苏云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沐校,当初浅将军,不也是以一人之力救了四千兄弟的生命吗?那个时候,他也是抱死无悔的吧?”
他看着沐血,很认真地说:“我想学他。你和浅将军,都是好样的。”
沐血一声长叹:“谢谢。”
战场之上,容不下太多感情的宣泄,下一刻,沐血已仰天大吼:“持戈士兵,立刻向前方冲击一百米!下马结阵!全力阻挡抵旋骑突击,掩护我部撤退!”
以马为盾,以身为甲,这二百名战士在这刻必须用他们的生命来为大家争取一条生命通道。
这条生命通道,注定不会时间太长,但只要可以容纳剩下的战士们通过就已足够。
苏云,是第一个冲出队伍的,在他的身后,是二百名勇猛顽强的战士。他们知道自己这一去,或许就再无生存的机会,但是军有铁令,需要他们付出牺牲,他们就没有反对的权力!
二百名骑兵迎着箭雨与突击的马匪迅冲向那旋轮铁骑,在即将撞上的一刻,他们纷纷跳下马匹,趋马前冲。
二百匹战马有效地迟滞了马匪们的旋轮攻击,在战马的哀鸣声中,这二百战士分成两队同时杀向敌骑,肩并肩站在一起,将手中的长戈同时以四十五度角戳向两侧来敌。
左右两侧轮转的骑队,下一刻同时撞在了这长戈组成的枪林之上。佑字营的战士被战马巨大的冲击力撞得狂喷鲜血,但他们却誓死不退,而马匪们的旋轮进攻,在这刻,却遇到了极大的阻碍。
他们在对方密集的枪林下再无法前行一步。
一条微弱的缝隙,正在战士们用生命组成的防线上逐渐撕开,扩大……
离战场有约三百米的地方,几名骑者正冷冷地观看着眼前惨烈的战斗。
蒙面人的眼神中露出些微的诧异:“有趣,有趣,竟然懂得下马作战,力扛我部骑锋,不惧生死,就象一根铁棒插进车轮之中,以瘫痪我部的运动防御。有意思,想不到佑字营里还真不缺乏人才呢。”
旁边的柳彪恭敬道:“再这样下去,佑字营的人怕是要有机会逃脱了。不知道先生可有什么办法。”
蒙面人冷笑:“我的阵法若是这么容易就被破掉,那也就不足为奇了。可惜啊,你们训练的时间太短,这阵法的很多奥妙之处都无法挥出来。否则,岂是他那二百步兵就可以轻易停滞的。至于现在嘛……”
蒙面人低头想了想,然后扬声道:“恐怕还要有劳风娘子去填补那个缺口了。这一次,断不能让这帮人冲出包围圈,否则下次再想抓到他们,只怕就难了。”
风娘子,五流众中唯一的女性领。
这个女人也算是草原上有名的凶悍角色,姿色到是不俗,喜着红衣。她的部队,也是现在唯一没有加入战斗的部队,是蒙面人特意留下的预备队,为的就是防止眼下这种情况的出现。
五百草原马匪,人数不多,却是战力强悍。
这刻,她傲然问:“要我怎么做?”
“简单。佑字营肯定会试图从那个缺口杀出去。一旦让他们杀出重围,他们只要再留下些许兵力牵制我们,就可以从容远遁。所以,我要你不惜一切代价,正面冲击那道缺口,一定要在佑字营冲出去之间,将那二百死守之士全部给我杀光。当然,你所要面对的,可不只有那二百人,因为……”
蒙面人没有再说下去,因为眼前那片尘土飞扬中,沐血已经带着他的战士,开始朝着那道缺口猛杀而来。
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这道缺口。
风娘子的眼中闪过一线凶厉狠色:“你放心,他们绝逃不出我的掌心!”??
第二十章 突围
战场上的战阵变化,纵有万千,其理却只有一点。即:
通过各种变化,制造局部优势,通过这种局部优势蚕食敌人,最终瓦解和击溃敌人。
四个月前,沐血曾经在草原上和碧空晴战过一场,那时,他也是被陷入重围之中。
与今天不同的是,碧空晴的指挥战术,更趋向于厚重大器。他以层层卷卷的口袋阵和绝对的战士实力来对抗沐血的尖锋突击。
他之所以可以这样做,是因为飞雪卫是一支战力与战斗意志绝不逊色于天风军的部队。
而今天,那个神秘的蒙面人摆下了这么一个奇怪的战术,其实也是因为马匪自身散乱的特性。
他们不是军人,他们欺负弱小时凶悍,可真到了战场上,却鲜少有敌人拼死一搏的勇气。虽说马匪有近四千之众,人数更过当初的飞雪卫,但是战力其实还要比飞雪卫差上许多。
也正因此,蒙面人不得不使出这个旋轮骑战法,以最大限度的挥马匪们卓马术的特质。说白了,这帮马匪就是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
然而,苏云的建议,使得马匪们的车轮骑战法出现了一道裂纹。要是正规军人来使用这种车轮骑战术,他们必定会不顾死伤也要强行冲开冲垮这支二百人把守的通道线。
马匪们却不行。
蒙面人曾经在训练时要求他们无论如何,都要保持骑兵的高运转,以保持巨大的杀伤力。
这个命令,在马匪们的执行中,出现了一些小小的偏差。
你不是要我跑起来吗?行,我跑。我绕开这帮拦路的小子跑还不行吗?
缺乏拼命的勇气,自以为是的聪明和天性的阴奉阳违桀骜不逊的性格,使蒙面人的指挥出现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原本严密的车轮骑出现了一道巨大的裂缝,这条裂缝将左右两支旋转盘绕的骑队分成了两个方向。里层旋转的骑队,开始更加的往里侧靠拢。而外层旋转的骑队,则越向外散开。两支原本紧密切合,可以从左右两个方向同时杀向对手的骑队,就这样越离越远了,留出了中间一道狭长的缝隙和二百战士死守住的那条血色通道,构成一道狭长的十字空间线。
原本以割裂突围骑兵为主要防御手段的双旋骑队,在这刻,反而被敌人的二百步兵给生生分离了。
沐血或许不是战场指挥的大家,但到底是经历多次战斗的老兵。
那一刻,他立刻就看出眼前的车轮骑堵截战术出现了重大的执行纰漏。心中大喜的同时,他高声狂叫:“兄弟们!跟我冲上去!我们一起杀开一条血路!”
苍茫草原上,一支在大战中迅成长的雄浑铁骑,浩荡出一片沸扬杀声,高举手中的刺矛马刀,呼啸着冲向那道正在逐渐扩大的裂口。
他们已等不及要用自己的双手,亲自撕开那条血路。远方却是一袭红云卷起的波浪冲锋。
那是马匪风娘子带着的五百预备队从正面以巨大的冲击之势来租截他们的突围……
一条巨大的车轮,因为这小小锲子**,导致被分成两条盘旋飞舞的长龙,面对的,却是沐血带领的部队的尖刀般的冲击。
方圆数百平方的战场,成了生命的绞肉机,马刀齿轮般的疯狂旋转,迅收割着对手的生命,也付出自身巨大的磨损代价。
双方都在以自己的正面冲击对方的侧翼,狭路相逢,惟勇者可胜。
沐血和佑字营的战士都疯狂了,强劲的冲撞,剧烈的挥砍,一次次挥劈战刀,刺递长矛,鲜血飚扬中,**酸痛,灵魂麻木。
沐血不知道自己身上中了多少箭,多少刀。
这是他有生以来他打得最惨烈的一次战役,大批大批的战士从他的身边倒了下去,战马嘶鸣出痛苦的悲啸,眼前是触手可及的十字通道。
车轮骑的旋转在这刻最后的冲锋中已经逐渐陷入了一个泥窝中,转停了下来,围绕那小小一片血肉天地,各方杀个不休。
战法在这刻正在失去效用,擅长个人搏击的马匪们最终无法用自己的生命来坚持阵式运作,他们纠结纠缠,互搏撕杀,血光冲天,沐血须蓬张,眦睚出一片血火怒潮。
来截的马匪……胆寒了。
这帮人,是典型的拼命了。他们不顾己身受到的伤害,拼命地攻击对手。没有了武器,就用牙咬,拉着对方一起坠下战马,然后承受那数百铁蹄的践踏。对手的每一名战士倒下,都势必要带走对方一人甚至数人的性命。
马匪终究是马匪,他们不是军人,没有誓死抵抗的意志。对风娘子来说,生存是最重要的。这一仗自己的部队若是打光了,就算杀光了佑字营又能如何?今后大草原上再也没有自己混迹的余地。所以她是绝不会和敌人做生死拼搏的。
风娘子开始带着自己的部队有意识地回避这过于剧烈地战斗了,她可不想做对手最后疯狂前的标靶。
“混蛋!”远观的蒙面人愤怒的大叫。他万万没有想到,风娘子竟然在这个时候打起了自保的主意。
车轮骑已经被沐血破坏,混战的局面也已产生。骑兵天生不利阻截,风娘子的迎头击上要是不能不顾己身舍命拦阻,就绝不可能挡住沐血的突围。
蒙面人当然想不明白,为什么飚悍勇猛的风娘子这刻竟打得如此畏缩,但他却毫无办法,因为他手里,已经再没了预备队,而那些马匪也早开始不听号令,各自为战了。反到是身旁的柳彪,一脸的习以为常。
或许是换了他自己,也会这么做吧。
只有同类人,才能真正相互理解。马匪领们不怕死,却怕失权,那是比杀了他们更让他们难过的事。
而他们,永远不会相信所谓的盟军。
沐血的骑兵,在突进,突进,再突进,疯狂突进!!!
他们与敌人绞杀在一起,杀得难分难解,杀得血流成河。
二百名守卫通道的战士,已经所剩无几,却还在苦苦支撑,只要闯过风娘子这一关,草原上就是海阔天空。
沐血狂吼,他彻底拼命了。
眼前,一骑红影在众匪中尤其闪亮夺目。
必须要先抓这个带头的女人,那是沐血脑中此刻唯一的想法。
他策马急冲向风娘子。
砰!
剧烈的碰撞中,沐血的战马和风娘子的爱骑凶狠地撞在了一起。
战马哀鸣着倒下,沐血的身体前倾。他大吼一声,猛然跳了起来,凌空对风娘子挥舞出凶猛的长矛刺舞。空中百千个血色枪尖绽放出残花朵朵,追命夺魂刺向风娘子。
被沐血的拼命打法吓了一跳的风娘子身体一个前倾,硬是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刺,下一刻,沐血已经落在风娘子的马背上。
“拿命来!”沐血狂吼。
马上的女人露出凶狠的冷笑:“未必。”
她一个凶狠的肘击,正击中身后的沐血,然后头也不回,手中竟颇为诡异地出现了一把匕,若毒蛇般刺向身后的沐血。
吃了这一记肘击,沐血只觉得胸口一痛,一大口鲜血全喷了出来,竟喷了风娘子满颈。面对那匕的刺来,他眼看见,却不闪不躲地大张双臂向风娘子抱了过去。
拼!
天风军的强悍与顽强作战意志,不是普通马匪可以想象的。
风娘子做梦也不会想到,沐血竟然会不躲避。匕在对方的身体上划出一道细长纹路,竟硬是没能刺下去。
那件穿在身上的金羚牛皮甲,在关键时刻竟挡住了风娘子的这一匕攻击。
错过机会的风娘子,再挡不住沐血的侵袭,他凶狠的一把抓下去,酥胸满怀,手中那两个柔软缠绵的物体激荡出一片如潮水波。
沐血微微一呆,这才想起对手是个女人。风娘子又羞又急,大喊:“放开我!”
“我放开你妈的逼!”沐血凶狠回叫。
生死关头,我管是抓了你的奶还是扣了你的逼呢?
风娘子凶猛的头锤摆动,再一次撞在沐血的鼻子上,这一下,鼻血长流。但是下一刻,沐血两手一用力,手中两团傲然之物立刻被他拧麻花一样拧了起来,痛得风娘子的灵魂都在颤抖。
“啊”沐血狂喝着一口咬下,正咬中风娘子左侧颈部。
这一咬,凶狠而致命,风娘子彻底失去了动弹的力量。
象疯狗一样拼命的结果,是沐血竟然在这百千重围之中,成功地活捉了这个匪女人。下一刻,他血飘扬,狂吼道:“五流众的马匪都给老子看清楚了,你们的头领已经被我活捉了!想要她活着,就***给老子让开一条路!”
佑字营的冲击,迅猛如狂涛海浪,谁也没想到在这种纷乱的情况下,对手竟然还能活捉自己的领。
本来就已经退缩不前的马匪,这刻终失斗志。
佑字营的士兵,终于在这刻看到了突出重围的希望。
那一声犀利的长啸中,突破茫茫人海,沐血终于见到他渴望中的辽阔草原,视野顿时开阔起来……
草原上的铅色阴云,沉淀着凝重的死亡气息,笼罩在葬风坡的上空。
蒙面人的脸色阴沉若水。
混杂着鲜血的泥泞土地上,躺倒着数以百计的尸体,战斗,却已到了最后的尾声。
佑字营终于还是从车轮骑的围卷中突了出来,他们留下了一百名骑兵与敌人做最后的殊死纠缠,剩下的人全部在沐血的带领下远遁而去。
如今,葬风坡已经完全是马匪们的天下,数十个马匪攻击一名骑兵,很快就解决了战斗,但是蒙面人的心中却一片冰凉。
这一仗,是马匪赢了,但是蒙面人却知道是自己输了。
他最终没能完成全歼这支卫队的作战意图。
而佑字营之所以能够杀出重围,很大程度上要怪马匪缺乏组织缺乏纪律,缺乏命令的严格执行力度,同时也缺乏与敌同亡的拼命精神。
先是被一支二百人的小队撕开了一条突围的缺口,然后是堵截马匪为了保存实力作战不力。
风娘子的被擒,彻底打乱了阻截敌人的马匪的战斗信心,缺乏拼命精神的他们,在这种对冲对撞需要极大牺牲压力的面前承受不住,先是有意识地避开和敌人做生死拼搏,然后是彻底地逃避。
明明是一场歼灭战,堵截的人却被对方杀得落荒而逃。
马匪们打得畏手缩脚,都希望别人多出力,自己少流血,沐血的部队疯狂死战,自己空有精妙战法,又有何用。
可惜啊!
蒙面人长叹。
倘若在这葬风颇上的,是他自己的部队。
别说是四千五百马匪,就是三千人,他都能让对手一个也逃不出去。
如今,空旷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放满了尸体,其中大部分都是佑字营的士兵。
他们中很多人死前仍怒睁双眼。有的双手仍持枪做突击状,有的则抱着敌人同归于尽。
他们全部都是一个月前被浅水清**来的新兵,这刻的沙场表现,却如一个英勇老兵般顽强不屈。
蒙面人都不得不叹服:浅水清,你带兵果然有一套本事,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练出这样一批士兵出来,天下也算少有。
可惜啊,我终究不能不将你立刻毁掉。
身边的柳彪此刻欢喜地对蒙面人说:“多亏先生指挥有方,我方才能获如此大胜。战果清点,佑字营一千二百人,战死四百余,活捉二百余,只跑出去五百多个。”
蒙面人冷哼:“如果你们的部队能严格按照我的指令行事,战不畏死,勇于拼命,他们一个都跑不出去。”
身边的几个马匪领同时露出不满的颜色。
他们这一生都未和官军做过正式的交战,这次能一战而胜,已经是生平中少见的大胜,对蒙面人的要求,已经觉得太高了。
“可惜啊,风娘子被抓了。这女人,平日里手下紧得很,想不到上了战场,竟然也拉稀。”铁千豪冷笑道。
那獐头鼠目的安老大嘿嘿怪笑了两声:“那不是很好吗?她这次入了官军的手,想必无论如何都没法活着回来了。听说风娘子的老窝里,可是藏了不少宝贝呢。大家找个机会分润分润?”
几名匪同时嘿嘿怪笑起来。
蒙面人的心中一阵厌恶。
马匪就是马匪,所谓的义气勇气都是放屁!风娘子一倒,他们想的不是救人,而是立刻瓜分了风娘子的实力。战场之上,这帮家伙各自为战,意图自保,战场之外,他们争风夺利,瓜分财富。
若无自己的领导,他们要想打赢佑字营那可真是咄咄怪事。
怒哼一声,蒙面人高声道:“把那些战俘给我押回去,我要好好审问!”
浅水清和他的部队,曾经在历史上创下无数赫赫威名。在他成为这片大6的主宰之前,他所经历的战事数也数不清。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以胜利告终。
然而,从没有一个将军可以做到百战不败。
而浅水清人生的第一场败仗,就是葬风坡一战。
丰饶草原葬风坡上的战役,使浅水清一下子损失了六百多名士兵。这是他领一千人攻打南北两关时都未有过的损失人数。是他经历过的所有战斗损失人数的总和。
但是最令他感到郁闷的是:这场战役,他本人并不在现场。
他甚至没有机会指挥他的部队和这帮马匪拼死一搏。
不少后人认为,葬风坡战役里,马匪以多打少,以有备战无备,就算是浅水清亲至,也未必能改变败退的命运。或许唯一的区别就是可以少死些人吧。
历史上,浅水清作战的特色,总结起来就是诡计多端,奇兵突出,麾下士兵作战勇猛,实力强悍。浅水清本人擅长突袭战,擅长攻城战,擅长游击战,甚至擅长攻心战,惟独在沙场阵战正面交锋的能力上表现平平。
说这话的人,自然是根据他的历史战绩做出的评定,因此也常引来后人的非议。最有利的几条反驳例子里,曾经的护粮队与飞雪卫的那场阵战以及后来的死亡荆棘战役和用撒星阵大破圣威铁骑的平原大战,都可以说明他在沙场阵战上的能力。
但是这种战绩,比起他其后在止水的一路破关,占城无数,比起他在惊虹的纵横驰骋,游击骚扰,比起他在麦加和圣威的千里奔袭,往返折突,分疆裂国,还是显得要缺乏说服力一些。
人们总是更喜欢看到军队以弱胜强的例子,而不是以强对强或是以强凌弱的战争。前者可以证明你是名将,后者则是打赢应该,打输无能的评价。
对此,浅水清只能无奈苦笑。
世人不知,以强凌弱,方是王道。打仗若总是靠阴谋诡计,奇计叠出,则这个将军不是神仙,就是被逼到走投无路了。
若战争当真象人们想象的那样一条计策永远可抵百万兵,那大家都去玩嘴皮子好了,何必征兵练兵这么辛苦?他浅水清又何必丢下佑字营不管,不惜代价争取熊族的加入?
但是浅水清可以打下一场又一场的胜仗,却永远没办法改变人们心目中的这种评定英雄的标准。因此大部分人们依然坚持认为,浅水清最弱的就是沙场阵战,当时他若在葬风坡,只怕依然很难独力回天。因为他几乎就没打过正面战场上以弱胜强的战争——他根本就不会傻到为了证明自己的阵战实力而给自己去制造这种机会。
不管怎么说,这种无聊的争议,建立在一个假设的结果上,毫无意义。事实就是当时浅水清不在,而他的部队,遭受到了生平中第一次惨败,丢失了一大半的人马,剩下的人也大多带伤。
佑字营唯一的收获,就是俘虏了风娘子。
这个五流众贼之一……
莽莽草原上,一支败军溃退着。
他们中好多人失去了自己的战马,只能和战友共乘一骑。还有些人盔甲破开,头散乱,武器碎裂。
少数人在行军过程中,突然就会坠下战马,无声无息地死去。
大部分的人身上带着伤,却缺乏治疗伤势的药物,只能在痛苦的煎熬中挣扎。
沐血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都碎了。
急奔了一天后,估计马匪们无论如何都追不上来了。他抬了抬手,让部队停下休息。
在这场疯狂逃逸中,又有十多名战士无畏地死去。
新兵们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死去,在战斗中历练出血性与斗志……
此刻沐血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平坦草地上,静静地思索。
马匪们到底为何会胆大到敢公然联合袭击佑字营?又为何竟然如此精通沙场骑战之术?他们到底想做什么?这次的袭击是否就算是终结了?
他不知道,他也找不到答案。
但是他知道,自己的部队,现在必须想尽办法活下来。
他正思考间,后方突然传来大声的喧闹。
“放开我!我要宰了那个娘们!我要杀了她!”
正是林跃在愤怒而疯狂的吼叫。
看着自己的战友一个个倒下,他和他的预备队少爷兵却派不上半点用处,这种怒火几乎已经沸腾了他的全身。
战罢归来,唯一没有受到损失的就是他们这支少爷兵队伍,他们受到了所有佑字营战士的拼力保护。可就算这样,还是有少数少爷受了伤,躺在地上大声哼哼。那些重伤的战士用轻蔑的冷眼看着这一切,然后一言不。
林跃无法忍受这种轻蔑的冷嘲,偏偏他什么都做不了,最终只能把所有的怒气都泄在那唯一的俘虏——风娘子身上。
沐血皱了皱眉头。
回身看去,风娘子的面前,林跃手提战刀,却被几名战士拉着,显然他是要把风娘子一刀两断方才解恨了。
“住手!”沐血钢铁般铿锵的声音传来。
林跃回头,看见那沉稳的脸上,隐蕴着怒色。
他单刀拄地,扑通跪了下来:“沐校!你就让我宰了这个女人,为兄弟们报仇吧!”
沐血长长地叹了口气:“这个女人很重要,不能杀。有好多事我们还不清楚,正要着落在她身上。”
“可是……”
“没有可是!”沐血断喝:“谁敢动她一下,我立刻先宰了他!你们全给我打起精神来,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干什么?记住!我们是士兵!是天风帝国的军人!打仗,就注定是有胜负的。谁规定我们只能赢不能输的?这一场败了,下一场我们就捞回来!区区几个马匪,就能把咱们佑字营打丧胆了吗?”
他冷眼扫了一下众人:“幸好将军不在这里。他要练兵,果然是没错。就凭你们现在这样子,要是不好好经过一些历练,将来上了京远城战场,只怕死得还要更快!想想吧,攻城之战,只会比昨天的战斗更惨烈。在没有攻下城之前,我们永远都是输家!只有最后的下城一刻,我们才是赢家。你们连一仗的胜负都看不开,你们以后还凭什么打仗?若是让将军看到你们这副样子……我想他会很失望的。”
一众士兵都低头无言。
对新兵来说,初上战场不久就遭遇惨败,这样的考验,的确是残酷了一些。
不过,能从这场残酷考验中走出来的人,注定了将来都会成为真正的勇士。
沐血冷冷地扫了一眼颓废中的风娘子:“你可有什么要说的?”
风娘子抬起一双曾经妩媚而今浮肿的凤眼,冷冷地瞟向沐血:“想杀就杀,想从我口里蹦出半个字,门都没有!”
“好,果然是硬骨头。来几个兄弟,给我好好招待招待她。什么时候她开口了,什么时候放手。”
回到队伍的前方,沐血静静地坐着,耳畔是阵阵毒打带起的响声与风娘子不屈的呻吟。
士兵们在疯狂地泄着自己心头的怒火,将所有受到的苦难统统泄在这个凶悍的女马匪的身上。但她竟硬是挺着,连一句求饶的话语都不说。
鲜血在她的身上飞溅,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受到对手凶狠的蹂躏。这些士兵们绝没有因为她是个女人而有丝毫的留情。
眼看着风娘子被打的奄奄一息,竟依然如此倔强,沐血有些犹豫了。
无论如何,不能让她死去。
“停手!”他大叫。
他快步来到风娘子的身边:“很硬的骨头。你就不怕我找上几百个士兵**你?”
风娘子眼中露出不屑的嘲笑:“你们男人就只会用这套方法来威胁女人吗?行啊,那你找他们来吧,就让老娘我也爽上一把。不如……就从你先开始,怎么样?”
她口中咳着血,眼中却喷吐着如潮恨意。她大叫:
“来啊!来啊!你***到是来上老娘啊!老娘就当被狗咬了!我连死都不怕,还怕你们几个兵匪的鸟吗?!”
凶狠的叫嚣狠狠地刺激着沐血的神经。
他握紧了拳头,强自镇定精神:“好,你有种。我就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
“来人!从现在起,只许给这个女人喝水,不要给她饭吃。她既然坚持不说,就让她活活饿死得了。在她死之前,如果还没改变主意,你们想怎么玩她,就怎么玩她!”
风娘子哈哈狂笑,那股歇斯底里般的疯狂,竟让每一名士兵都心中微颤。
有士兵过来问沐血:“沐校,那下面咱们该怎么办?”
沐血长叹一声:“去找将军。我们……向北走。”
此时此刻,浅水清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
向北,向北,一路向北!
找到将军,找回佑字营的灵魂!
这已经成为所有活下来的士兵心中最后的呼唤。
在战后第四次看到朝阳升起的时刻,天之尽头,一支雄浑浩瀚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了沐血等人的眼前。
那是熊族的部队,他们的旗帜上,却是一个大大的“浅”字。
胜利的欢呼,响彻在大草原的上空,久久不绝。
一骑雪白的骏马,带着一名年轻而充满魅力的将军,从部队中脱颖而出,若天边的流电幻影,升华出英雄的战魂!
正是浅水清。
“浅少!”
沐血的眼中热泪盈眶,他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跌下战马,跪伏于地,号啕大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