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斩情
第二天,铁血督府。
“啪!”几案破碎,空中漫舞飞花,木屑如雪花般四撒飘落。
南无伤的眼中,浓浓的杀气如霜雪交融,冰冷的语调令俯在地的副官浑身都为之颤抖:“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副官颤抖着回答:“经查实,上次出城,浅水清所用的调令,的确是南督的印鉴,但是字迹却属伪造。下官认为,很可能是有人偷了南督的印鉴,制造了这份假调令,所以……所以才能由得浅水清在那段时间里在城中出入自由。”
整间屋子的空气陡然降了下来,南无伤原本秀气的脸上,如极地冻土,冰雪漫天,罩上了薄薄的寒气。
那副官只觉得浑身的血液几乎都被冻得僵住了。
“将军!督府向来守卫森严,此事若无内应,绝无可能生。”他叫道。
内应南无伤心中苦笑。
这个内应还能是谁,如今还不是不问可知。想不到啊,我南无伤自问一世英明,最终却被手下的士兵搞上了自己的女人。
南无伤沉声说:“此事我已知道,你就不用再说了。现在开始,你不用再理会此事。”
“将军,内奸不除,祸患不定,绝不能轻忽大意啊!”那副官一呆。
“让你不要理会,你就不要理会。”
“可是将军……”
“够了!”南无伤突然大吼起来。
一股强烈的冰雪旋风在那刻蒸腾出一片如烟白雾,寒风起,血光现,刀光闪烁。南无伤的战刀在空中划出一个诡异绝伦的圆弧,围绕副官的脑袋转了一圈,再此收刀回鞘,跪伏于地的身躯瞬间凝结成两团刚硬的冰块,再无法出任何的声音。
副官惊讶的面容依然凝结在冰层中,失去了身体依靠的头颅滚落于地,跌宕出一片冰屑纷舞,颈腔间却不见任何血花。
“来人,把尸体拖出去。”这一刀,算是稍稍泄了心中狂涌的怒意。
几名士兵立刻从外面走了进来将尸体带走。
没人敢多问一句。
“恭喜公子,冰雪劲又上层楼,估计要不了多久,就可以突破令师的境界了。”从外面进来一名灰袍男子,年纪大约四十左右,长相阴婺深沉,对南无伤到是半点不惧。
“阴先生,你是在讽刺我吗?我现在的心情可是很不好。”南无伤铁青着脸回答。
那灰袍中年男子笑道:“这种事,换了是谁,心情都不会好。我说今日浅水清怎么会突然回清野城督粮调兵以备战呢,原来他是借机送人。这两个人竟然视天下群雄如无物,公然勾搭成奸起来。”
“闭嘴!!!”南无伤怒吼。
他的手,已经按在了刀背上。从来没人敢对南无伤这样无礼的说话,哪怕这个阴先生是他父亲派来帮助他的重要客卿。
那灰袍中年男子却是毫不在意:“古往今来,凡成大事者,莫不能忍人所不能忍,方能就人所不能成。公子的心情我能理解,但你就算是再愤怒,也须学习控制自己。我知道公子现在痛恨浅水清,定是要杀之而后快的。可浅水清目前已是营将,按军中条令,将军以上级别者,非官高三级以上不可擅处。南督要想杀他,已是很难,偏偏现在是大战之时,上有鸿帅烈帅,凡事皆有上命,再非原先铁血镇自家独断的天下,要想动手也就更难。当然了,公子现在若是硬给他找个由头,直接来个先斩后奏,到也能做到。以公子现在的威望权柄还有令尊令兄在国中的地位,想来杀一个小小营将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浅水清现在是入了史册,授了功勋的人,一旦就这样被公子杀了……”
他没有再说下去,却已经有意无意点醒南无伤这样做的后果。
有紫心勋章在,除非浅水清叛国,否则南无伤再无权利擅杀浅水清。就算他凭借军威强斩浅水清,借家族力量以自保,他也逃不了史册上那浓墨重彩的一笔。
古人好名,他的家族或许可以为他背负斩杀功勋大将的重罪,却未必肯为他背负史书的骂名。这一点,南无伤非常清楚。
南无伤长长地吸了口气,手从刀背处离开:“对不起,阴先生,是我失礼了,还请先生有以教我。”
阴先生笑道:“要处理好这事,先要看公子对云小姐的感情了。浅水清好杀,云小姐却难以处理啊。”
南无伤一楞:“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假如云小姐真的和浅水清有了些什么……请问公子还愿意娶云小姐吗?”
南无伤怔住了。这个问题,当真切中了他的要害。
一想到摘月楼中那道绝艳身姿,他心中便隐隐地有些痛。
其实,他是真得喜欢云霓的。
可若是真生了那样的事,他还能娶她吗?他是堂堂的南家二公子,铁血镇的镇督。娶一个别人用过的女人?不,这不行,这事若是让人知道了,只怕就要引起天下人的耻笑。可是,他是真得喜欢云霓的啊。
自己的感情,又将该何去何从呢?
想了好久,他才缓缓道:“我不知道。”
阴先生点点头:“我明白了。公子请恕我直言,生了这样的事情,你现在真正要做的,不是急于杀浅水清,而是立刻修书一封给云帅,立刻告诉他在这里生的一切。”
“云风舞?”南无伤一呆。
“不错,正是云风舞。要杀浅水清,再没有比云帅更合适的人了。相信云帅知道云霓之事,绝对不会袖手不问的。而且为了天下云家的面子,这件事他一定不会张扬。这样一来,浅水清必死,而公子你又可以脱清关系,正是一举两得。将来就算天下非议,自有云帅在前面顶着。不过最重要的是,公子一定要在信中表示,无论云小姐做过什么事,你都会对她不离不弃,定会娶她,则天下云家从此就算是欠下了南家的一份大人情。”
“你让我娶云霓?”南无伤的声音席卷出阵阵风暴。
那阴先生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公子是喜欢云小姐的。既然这样,就干脆娶过来又有何不可?云小姐是否完壁尚未可知,但就算云小姐已非完壁,天下又有几人知道?只要知道的人不说,那么云小姐就永远是那个令所有人都羡慕景仰的大家闺秀。公子你不嫌云小姐残破之身而娶了她,云风舞和云岚只会对你感激不尽。他们在前面为你顶着杀浅水清的骂名,受尽层层压力,反过来还需要对你感激涕零,将来你若有所求,他们也是责无旁贷。这样的好事,又到哪里去找?再说云小姐纵非完壁,但天下处子众多,南督你权柄无双,还少得了好姑娘吗?你娶了云霓,再在外面随意寻花问柳,就算是云风舞知道,怕也不好说你什么。南云两家结亲,原本是门当户对的一件事,云小姐若是入了南家的门,你也不敢亏待她。可如今云霓有这么一件事出来,她未入南门就已经先矮了一大截,日后还不是你说什么她就得听什么?因此在我看来,这云小姐与浅水清苟且一事,对公子竟是有着说不出的众多好处,为什么公子还要为此气愤不休呢?”
他一番话娓娓道来,听得南无伤目瞪口呆。
迟疑了好一会,他终于赞叹道:“先生果然分析得有道理,南无伤受教了。”
那阴先生笑道:“你不是想不到,只是你被那男人的尊严与面子给蒙蔽了心智而已。却不知这天下男人的尊严是用铁与血拼杀出来的,而不是用自己女人的身体换来的。他日你南无伤打下止水,灭掉惊虹,天下景仰的时候,就算人人都知道你的妻子嫁你时并非完壁又如何?盖世英雄总需有瑕疵,才能让人感觉更真实。这瑕疵非出在你身上,反显得你伟大。你在人前对云霓越好,人们也就会越的敬重你,崇拜你。”
南无伤一躬倒地:“阴先生说得是,我这就书信一封给云风舞,请他出面解决此事。”
“最好给令尊令兄也去封信,他们都是老于官场的人,有些事处理起来,必定会更加圆转纯熟。”
“就听先生的。”南无伤点头道。
说到这,那阴先生似有意若无意地说:“对了,公子曾跟我说过,上次攻打北门关,鸿帅的意思是太子早晚就要成为新一任的暴风王,野王打算在年轻将领中挑选一个成为太子副帅,总领暴风三军。那云岚应当也是其中一个人选吧?出了这样的事后,云家若是对南家尚有愧疚之情,想必总要有所表示的。”
南无伤大笑:“那是自然。云岚向来心高气傲,但一直都很疼他妹妹。如今云霓对我不起,云岚为了他妹妹着想,也该没脸再和我争这个位置了。”
“那么云霓小姐这边……?”
南无伤悠悠看天:“我对云霓落花有意,她却对我流水无情,既然这样,我又何必对她苦苦痴求。先生说得对,人处高位,天下女子予取予求,我又何必自苦哀怜,将全部心思放在一人身上。云霓将来嫁我之后,如果肯好好呆在家里相夫教子,我也不会太亏待她,但要稍有对我不起,我自然会让她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话说到这里,南无伤心中已是一片冰雪杀气。
他低声浅吟道:“成大事者,当斩情断义,绝情绝爱。云霓,既然你心里没我,那我纵对你有千般情意,却也会说断就断!!!”
第二十六章 路漫漫 归途有你
天空,如海一般的蓝,白云如缎,青草芬芳。
浅水清的心情也是一片海阔天空。
终于又回到了丰饶草原,只是这一次,再不象上次那样狼狈辛苦。
三个月前,他在这片草原上领着云霓亡命奔逃,一路艰险,为了一点肉食,甚至不惜以身伺虎,虽然每多苦难,可是两个人朝夕相处,心境却是欢愉。
三个月后,他入营封将,带一千精兵大摇大摆送云霓回苍天城,一路风光无限,当真是世事变迁如白云苍狗,孰能预料啊。
此刻看着不远处的马车,浅水清的心里甜滋滋的。天高皇帝远,如今在这大草原上,他就是自己命运的绝对主宰。至于以后……以后的麻烦,以后再去头疼吧。他只想抓住每一分时间和云霓在一起。
沐血策马奔了上来:“哨探已经放了出去,前后都有,方圆十里内任何人靠近我们,哨探都会第一时间发出警戒……包括咱们自己的人。”
浅水清道:“谢谢。”
沐血叹息:“你谢我作什么?你的心思我明白,我只是在尽自己的本分罢了。”
浅水清微微一笑,用力抓了抓沐血的肩膀,却什么也没说。彼此都是好兄弟,有些话,尽在不言之中。
马车里的云霓掀开了窗帘,深情的眼眸向浅水清送来如水秋波,樱唇轻吐,她说:“浅将军,有些事情我想向你请教,能过来一下吗?”
浅水清诶了一声,身后是方虎等人挤眉弄眼,发出会心的笑意。
云霓独闯将军府,有点脑子的人,都已经猜到些了什么。而这次浅水清突然主动请令回城押运粮草,而不是留在这里准备攻城,就算那想不明白的,也该想明白了。
不过眼前的这两个人,似乎也已经无意再欺瞒天下。
浅水清进了马车,迎面就是一团火热的身躯扑在了他进了他的怀里,那张美丽娇好的面容,深情款款地望着浅水清,就算是铁汉也被这柔情蜜意瞬间溶化了。
他再克制不住自己,大嘴吻了上去,那一点温存中,香甜美妙的滋味终于又重新回到了心间。
(此处省略)
如果可以,浅水清真希望这回归的路,能走上一辈子。但他最终只能选择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因为他们终究没有太多的时间……
从马车里出来的时候,已经大半个时辰过去了。
浅水清穿戴整齐,只是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看上去象刚经过一场激烈的恶战。
方虎嘿嘿的笑:“浅少,和云大小姐讨论什么事呢?要讨论这么久?”
浅水清哼哈着回答:“恩,讨论一下回去的路线该怎么走,云小姐建议我多派些侦察骑兵,以避免再有上次那样的情况发生。”
“噢!!!”几名战士同时发出“明白”的嘘声。方虎继续笑:“原来讨论安全的事情是可以讨论这么久的?不过沐少啊,好象南门关现在是在咱们天风军手里吧?止水人还能从哪派出骑兵来?”
沐血轻咳两声:“这个嘛……也说不准的,也许他们也能飞渡落鹰崖呢?”
方虎连连点头:“骑兵飞渡落鹰崖……沐少,你比浅哥儿有创意多了。”
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难看,沐血已经小声对浅水清说道:“下次……别在马车里,虽然没发出声音,可是……动静还是太大了些。”
浅水清胀红着脸,向云霓的马车看了一眼,正色道:“这地面有些不平,马车是有些颠簸了,过会让车队找条好点的路走。”
沐血严肃道:“将军说得没错,地面很不平整。大家都听见了吗?回头找条好路走,不要颠坏了云小姐。”
所有人嘿声说“是。”
惟有雷火,搞不明白他们说什么,傻呵呵地道:“你们说什么呢?我觉得这地面挺平整啊。”
大家一起偷笑,浅水清装没听见,策马去巡视周边了。身后是一大堆羡慕的眼神,惟有沐血,在轻笑之余,隐露出点点忧心。
车队在大草原上一路行进,三天后,他们已经深入草原腹地。按照浅水清的意思,他们要先在草原上兜一个大圈,游山玩水一番,然后再回清野城。大家都理解浅水清和云霓想多在一起呆些时间的心情,所以也由得他去胡闹。
如今他是营主,在这佑字营里,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命令。
佑字营上下现在只有一千名官兵,大都是当初陪着浅水清攻过南北两关的老战士,浅水清这次回清野城,把大家全带了出来,连拓拔开山和易星寒都没放过。
拓拔开山竟然还有马可骑,只是身边的战士个个都对他虎视耽耽,谁也不敢放松警惕,至于易星寒就没那么好运了。
他还是一身的镣铐,浅水清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他,也不嫌他累赘。
草原上刚刚又是一阵急雨过去,雨后的草原空气清新,草儿清脆欲滴,氤氲的水气蒸腾出一片滴翠旷野。处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的心情都极为愉悦。
他们就象被放飞的笼中鸟,在这草原上自由自在地奔驰,享受着这军旅生涯中难得的美好时光。
方豹的伤势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已经大见起色,虽然还不能行走自如,却也已经能下地了。浅水清本来把他安排在车上,但这个家伙稍有点精神大喊大叫要骑马,仿佛让他躺在车里就是要谋害他一般。浅水清看这家伙精神不错,也就由得他了。
当浅水清上次和云霓一起看到的那条大河再次出现在他们的眼前时,浅水清发出了一声欢娱的呼唤。
他依稀还记得,就是在这附近,他遇到了飞雪。
可惜冬季一过,天鬃马群便再度迁徙,它们要回到离此数千公里之遥的繁殖区,在那里进行种族繁衍。这刻望着远方的空旷苍茫,浅水清只能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有些事,错过便不再回头。
黄昏的时候,战士们在草原上竖起营帐,生起篝火,开始准备晚饭。远离了战火纷飞的沙场,战士们的心也回归了平静。一边做事,一边唱起嘹亮的军歌,心情愉悦之极。
浅水清静静地坐在远方的草地上,悠然自得的欣赏着丰饶草原的秀丽风景,这里视野开阔,四野无人,一眼望去,是满目青翠。春雨为大自然带来勃勃生机,每一根草儿都发奋生长着,草原上的鹿马牛羊也开始长起了膘肥。
天空中一抹晚霞映红了半边,洒在浅水清的身上,红光照人,却隐现着血色的升腾。
云霓轻轻走了过来,挨着他坐下。
她把螓首靠在浅水清的肩上,一句话也不说,就那样与他一起看晚霞弥漫。
“在想什么呢?”过了好一会,云霓终于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宁静。
“没想什么。”浅水清回答。
云霓靠在他肩膀上低低地说:“才不信你呢,鬼话连篇,你这个人什么坏脑筋都想得出来,胆子出奇的大,脑筋出奇的多,你要是一个人静坐不说话,就一定是在使鬼心眼。”
浅水清于是很认真地回答:“你说得没错。我的确是在动坏脑筋。其实我一直在想,今天晚上我又该用什么样的理由钻到你的被窝里去。好象这几天,我已经把所有能用的理由都用过了.”
云霓大羞,死命地掐浅水清:“小声点啊,别让人听见了。”
浅水清疼得龇牙咧嘴:“我的姑奶奶,现在就算是瞎子聋子都知道你我的关系了。”
云霓红着脸低头:“都是你这坏蛋干的好事。”
浅水清嘿嘿一笑。
两个人如今都知道,南无伤已经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关系。但他们却同时不在乎了。
他们不是那些凡夫俗子,不在意什么山盟海誓,也不需要什么天长地久,不会为那所谓的让对方活下去,就做出离开对方的傻事,因为他们彼此都知道,相对死别,生离更痛苦。只有把握现在每一分钟的幸福,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所以此刻,云霓躺在浅水清的怀里,无限满足地说:“如果有一天,你被军部的人带走,要砍掉你的脑袋。我不会为你求半句情,也不会为你流一滴泪。”
浅水清则温柔地说:“可我却会反抗,用手中的剑去对抗一切试图分开我们的人。或者我会死去,但死去前我会微笑。因为我知道,地府之中,你我将再次相见。”
云霓幽幽问:“为什么要是地府呢?难道我们就不能魂归天国?”
浅水清正色回答:“因为我这个人已经造了太多的杀孽,象我这样的人,是去不了天国的。你既然选择了做我的女人,那么我死后,你就得同样跟着我下地府。”
云霓轻嘟了一声:“霸道的臭坏蛋。”脸上却洋溢着满足的笑,就那样缓缓在浅水清的怀中睡了过去。
看着她恬静而满足的脸,浅水清的手穿过她乌黑的长发,抱住她轻吻,低低地说:“世界如此黑暗,我却要为你,杀出一条血色光明之路……”
那一刻,云霓的脸上,一滴泪珠划过,没入漫漫长夜。
第二十七章 重逢
清晨的阳光明媚,浅水清缓缓睁开双眼,看着身边的丽人不由哑然失笑。
昨夜两个人说得兴起,竟然就这样露天席地睡在了草原上,那一刻到象是回到了两人当初被飞雪卫追杀时的情景。现在正是春季,气候微凉,要不是沐血及时为他们送来了毯子,只怕两人此刻已经被夜风吹病。
“起来吧,该上路了,小笨瓜。”浅水清爱怜地抚着云霓的脸。
云霓在睡梦中回道:“你才是小笨瓜呢。”
浅水清失笑。
离开那纷飞战火的环境,两个人的心情的确放松了不少。
浅水清搂着云霓,柔声说:“等将来,我打下大梁城,就有资格向皇帝提出封赏,到时候我就向野王要你。那时,我要你每天睡在我身边,就象一只小懒猫,哪怕睡到日上三竿,我都愿意那样一直守着你。”
云霓睁开朦胧的双眼,微笑着看他。他说话的语气是如此认真,以至于云霓几乎就想要相信这个不可能的事实。
就算他立下滔天之功,皇帝也不可能把一个功臣的女人转赏给另一个功臣的。
但是她很聪明地什么都没有说,她宁愿相信,浅水清有这个能力做到。她更愿意相信,浅水清有将神话变成现实的能力。
在南门关一战上,他不是已经表现出这种能力来了吗?
一番折腾后,两个人终于起身。
今天云霓不想再坐在马车里,而是要求骑马,她和浅水清并肩而驰,两个人并骑在草原上驰骋,就象是一对神仙眷侣,看得羡煞旁人。
方虎他们几个紧跟在后面,看着无奈。方虎说:“沐少,你说浅哥儿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了?他现在这样,事情早晚会传出去。一旦传到南督的耳朵里,只怕大家都会有麻烦。”
沐血闷哼一声:“从他决定送云霓回去的那天,这事就已经注定为南督知晓了。他现在这样,也不过是抓住每一分可以开心的时光而已。因为他知道,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死在南督的剑下。”
方虎郁闷道:“真搞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
沐血一笑:“等到有天,你全身心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了。”
“那沐少你有自己心爱的女人吗?”
沐血的眼神穿透云霄,回往事,良久才悠悠叹息:“曾经有过。那种滋味……蚀魂销骨啊……”
对方虎来说,爱情的滋味太遥远,他还无法理解。他能全心追随浅水清,仅仅是因为浅水清能带领他们打胜仗。
对大部分士兵来说,好将军只有一种:就是能打胜仗的将军。
“或许有天,你也会有心爱的女人。虎子,到那时你就会真正明白,人这一生,并不是只有杀戮和吃饭这两件事。”沐血说着,策马快向浅水清他们追去……
对大部分战士来说,能在闲暇时草原奔马,是一种难得的享受。顺着那条大河一路狂奔,耳听着风飕飕地吹过,任凭劲风吹面的感觉实在是令人劲爽无比。浅水清策马狂奔,竟不能越云霓,始终被她遥遥领先。她那银铃般的笑声飘飘荡荡漫卷在大草原上:“浅水清,你可不要输给我一个女人哦。有本事就追上我!”
浅水清苦笑摇头。
云霓是那种表面柔弱,内心刚强的女子。她内心的坚韧与刚毅,在她闯将军府时就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对浅水清来说,他最大的遗憾或许就是不能亲眼看到云霓怒闯将军府,舌战群雄的那份英姿飒爽的场面,那也许是云霓一个女人,这辈子最能挥她所有能量的一刻。
与这个时代的所有人不同,浅水清爱护他的女人,同时也尊重他的女人。他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的女人太强会抢了自己的风头的,恰恰相反,他用他那越这个时代数千年的眼光来看待这种行为,并对其做出激赏。
这一点,是连豁达大度如烈狂焰,鸿北冥等人都做不到的。
如果可以,他更愿意一直跟随在云霓的后面,苦苦追赶,为她这悖逆世俗伦常的行为赞叹和鼓励。
或许这一点,正是云霓为什么死心塌地爱浅水清的原因。被压抑了十八个春秋的心,在碰上这个在处事方法上独树一帜的年轻人后,情感的洪流彻底打开闸门,倾泻而出。
此刻浅水清跟在云霓的身后,两个人的马越跑越快,离后面的部队也越来越远。云霓有意识地放缓马,等浅水清追上来。待到浅水清追上时,云霓得意地一扬脸蛋说:“怎么样?追不上我吧?”
浅水清无奈笑道:“要是飞雪在这,我能让你先跑半个时辰,然后只用一刻钟就追上你。”
听到飞雪的名字,云霓的脸色略略黯淡了一下:“飞雪它,现在应该去了南部了吧?它一定又重新成为了天鬃马的马王,只是不知道又要到何时才能再见到它了。”
浅水清拉着她的手安慰:“上天对人,自有其命运安排。如果他觉得飞雪是属于我们的,那它就怎么也跑不了。”
云霓嘟起了小嘴:“可惜啊,上天从来也不曾开眼过一回。”
浅水清正要说些什么,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嘹亮的马嘶。这马嘶是如此的高亢激昂,若九天梵音鸣唱,响彻于天地之间。
浅水清和云霓同时身躯震颤,向着那音源的来处望去,天边,一个银白色的亮点以风一般的度向他们狂奔而来,掀起一股天地间的风舞狂潮。
“是飞雪!!!”云霓尖叫了起来。
浅水清呆呆地看着那道熟悉的身影,还有那眼眸中流露出的智慧光芒,一时间,整个人都痴住了。
飞雪,你竟然没有走?
你竟然自己一个始终在这大草原上徘徊?
你是在等待什么吗?
还是在苦苦寻求着什么?
还是在……等我?
飞雪,我的朋友……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那一刻,浅水清仰天长吼:“老天爷!你终于开眼了!你终于知道眷顾我一次了!!!”
远处的奔马若流星急电,向着他们飞奔,通体雪白的飞雪再次向天出一声嘹亮地啼嘶,声音中带着无尽的喜悦。
下一刻,它来到了浅水清的身边……
温柔地抚摩着飞雪的身体,用手指轻轻捋顺它长长的鬃毛,浅水清无限爱怜地抱着飞雪的马头,好久未见的老朋友,终于在这刻相见了。飞雪亲密地拱着浅水清的怀,用它特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思念的情感。
原第三卫的士兵们惊奇不已地看着浅水清和一匹天鬃马如此的亲热,一时间谁也说不出话来了。
沐血曾在孤星城迎接浅水清时远远见过飞雪一眼,那时飞雪走时震慑群马的长嘶也一度令他吃惊不已,此刻再度见到,越可以肯定这匹天鬃马是被浅水清降服的。
天鬃马世所难见,天风二世皇一生征战,曾获得无数的胜利,唯一的败绩却就是输给了一匹天鬃马——他至死都对自己无法真正控制一匹天鬃马而深感遗憾。
可是现在,浅水清却有这样一匹,而且,它是天鬃马之王。
战士们看着浅水清象对待自己的爱侣一样和飞雪亲热,一时间崇拜的心情再上心头。哪怕是浅水清曾经带领他们拿下过南北二关,他们也未曾如此崇拜过浅水清。看起来正是典型的一关易求,天马难得。
浅水清深情地看着飞雪,这段时间,这个家伙一定天天在草原上流浪。他不知道飞雪有没有回到马群中重新成为新的王者,但他知道,飞雪没有在春季的时候迁徙离开,原因只有一个。
它就是在这里等待自己。
它就象是草原上的游侠,以风驰电掣般的度奔腾天地之间,为的只是能再见一次那个伤害过它,又治愈过它的人。
世生万物,万物皆有情。就算是一匹马,也知道该如何对待自己的朋友。
浅水清紧紧地抱住飞雪,终于流下了英雄的泪水:“飞雪,谢谢你一直在等我。我现在终于相信,上天待我,依然是眷顾的。”
他说:“有了你,我对未来就更有信心了。”
然后他回大喊:“兄弟们!!你们看见了吗?它叫飞雪,它是天鬃马,是传说中的神马!它是我的马!从现在起,它就将跟我们在一起,永不分离!!就象你们和我一样!”
“永不分离!!!”所有人同时擎起手中的武器,在这空旷草原上再次呼喝呐喊,劲飘万里。
第二十八章 反目(1)
在经历了数天的跋涉之后,清野城已遥遥在望。
虽然浅水清上次离开清野城不过三个月的光景,但是这次回归,却好象已经历了数个世纪。心中多了几分沧桑,几分牵挂,油然而然地,对这清野城也多了几分情感。
战士们远远望到城门,兴奋的欢呼起来。
每次回归,通常都意味着一件事——大家又可以有多日时间用来休息玩乐,尽情享受这美好人生,直到召集令再次响起。
上次来到这里时,领头的是沐血,而浅水清却只是被挑来的一个新兵。
不到百日时间,这支队伍的领袖却变成了浅水清,沐血却成了下属,因此沐血此刻心中亦是唏嘘不已。
战场之上,永远是有能力者窜升度最快的地方。
轻轻挥了挥手,浅水清说:“到了清野城,咱们就算是到了地头了。沐少,还要麻烦你辛苦一趟了。新兵的挑选,就交给你吧。”
沐血点了点头。
上次的挑选新兵任务,正是自己交给戚天佑来做的,结果,就是他把浅水清带了过来。没想到这次,浅水清却让他去挑兵了。世事变迁之快,之大,实在令人不能不摇头苦笑。
浅水清道:“这次,别学戚大哥那样搞突袭了,估计新兵营也该有所准备了。”
“不用突袭,我照样能找到好兵,没准又能找到好几个浅水清也说不定。”沐血笑答。
浅水清哈哈大笑起来:“我这样的人,可算不上真正的好兵。真正的好兵,是永远不会置疑上峰的决定的。”
想了想,浅水清说:“对了,知道佑字营需要多少新兵补充吗?”
“不是两千吗?”
“错。”浅水清竖起三根手指头道:“不是两千,是三千。”
三千?沐血楞住了。
“浅少,你不是开玩笑吧?”
一个营的常规兵力,只有三个卫的配置。浅水清的佑字营现在已经有了一千人马,再招三千人,那多出的一千人算怎么回事?未经军部允许,私扩部队,那可是重罪。南无伤现在人虽在北门关,心却恐怕早飞到清野城来,憋着劲要找浅水清的麻烦。这私募兵员的罪名,足够南无伤立刻下令砍浅水清的脑袋了。
“没错,就是三千。”浅水清很肯定地说:“你们原本是虎豹营的人,是我从洪营主那里借来的。既然是借来的兵,当然不能算是我的兵。也就是说,我的手下还是一个兵都没有,招募三千人有什么不对吗?”
沐血一楞:“你还准备把我们还给洪营主?”
浅水清极认真道:“还,总是要还的,不过什么时候还,就说不准了。洪营主大度慷慨,战掌旗胸怀广阔,他们两位想必不会着急催我还兵的。好歹佑字营也是属于铁风旗的增额,佑字营的兵也好,虎豹营的兵也罢,还不都是铁风旗所属?有些事,就不用这么计较这么多了。这还兵的事嘛,先过个两三年再说吧。”
沐血呆滞了半天,终于哈哈狂笑起来:“好你个浅水清,竟然打着这种主意。好,我就听你的。烈帅这次给你便宜行事的权利,你要是不拿来好好利用一番,也的确不象是你的为人了。咱们佑字营这次,就好好张狂一回吧。”
浅水清悠悠笑道:“我现在是想不张狂都不行了。咱们军人,除了实力,什么都不相信。”
部队进了清野城,交割完入城手续后,大家便即散开。沐血带着一哨人去了新兵营,方虎和雷火等人则带着大伙进城休息。有亲人的回家探亲,没亲人的就和部队一起,先去附近的军营宿站落脚,然后集体行动。军人就是军人,做什么事都有组织有纪律,因此喝酒是数百个人一起去,甚至连逛窑子也是大伙一起。这次打下南北两关,原第三卫的战士们饷银可是得足足的,至少在清野城逗留的这段时间里,每个士兵都可以做一回豪爽大爷了。
当方虎喊出那“想找姑娘的来我这报名时。”呼啦啦一大群人全拥了过来,也只有在这时,这帮平时铁血铮铮的汉子,才表现得和平常人没有任何异常。而他们那压抑了已经太久的**,终于在这刻有了挥的机会。
浅水清是没空和大家一起的了。
“无双,你送云小姐去流云别院休息。狗子,你带几个人跟我去拜会城守大人。所有人都记住,清野城不是战场,谁也别把在战场上的那一套拿出来。要喝酒的跟雷火走,要找女人的跟虎子走。到了晚上必须在军营集合,有敢夜不归宿的,军法伺候。好了,现在大家都去玩个痛快吧!”
随着浅水清的高声宣告,所有士兵同时出了兴奋的呼哨,转眼间一千名士兵散了个干干净净,只留下寥寥数人还跟在浅水清的身边。
“这帮家伙,要是不知道的看见了,还以为不知道是从哪冒出来的游兵散勇呢。”浅水清笑骂了一句。
“天天在前线呆着,憋也都憋死了。难得回来一趟,总是要放纵一回的。”方豹也笑道。他的伤还没好,浅水清不许他喝酒搞女人,只能把他留在自己身边。
“你是不是也很想去?”浅水清问他。
方豹撇嘴:“废话,***才不想去。问题是老子现在伤没好,等好了以后,我非得多找几个娘们泻泻火不可。”
旁边狗子怪声怪气的叫:“方头,要不小的先给你用手解决一下?”
“我去你妈的。”方豹飞腿踢人,狗子大笑闪开。几个留下的士兵全都开怀大笑起来。
眼前,云霓的马车也缓缓离开,她要在附近的别院下榻。到了清野城后,浅水清的护送任务便告终结,一切就这样自然而然的结束。
没有临别前的依依惜别,也不用诸般不放心的千叮万嘱,两个人的分手若水到渠成般自然,就象早晨出门的妻子,到了晚上,自然还有归来的时刻。惟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从他们踏进清野城的那一刻起,他们就不再拥有草原上曾经美好的时光。
浅水清对云霓的离开恍若不见,和手下的弟兄谈笑风生,他淡淡地说:“留下的兄弟们,要辛苦你们再跟我多跑几个地方了。”他声音悠然,一颗心却随着云霓的车子,渐行渐远……
当浅水清带着人赶到城守府的时候,两名守府的小兵拦住了去路。
“龙牙军浅水清,求见清野城守,有军机要务相商。”高坐马上,浅水清说。
两名小兵互相对望了一眼,同声回答:“申城守不在府内。”来人是着盔带甲的将军,他们也不敢摆架子。
“那他在哪?”
“东城袅花街里醉花楼,申城守正在那里会客。”
浅水清立刻转过马头向着醉花楼奔去。
路上,方豹不解问浅水清:“醉花楼不是青楼吗?怎么申城主会在那里宴请宾客?”
浅水清微微一笑:“古人说得好,食色,性也。美酒在杯,美人在怀,美食在桌,三美于前,人生其乐无穷啊。咱们这位城守大人,还真是很会享受呢。”
方豹羡慕得一添嘴唇:“妈的,老子也要玩妞。”
浅水清悠悠说:“狗子,有人需要你的手。”
几名拖后的士兵哈哈狂笑起来。
第二十九章 反目(2)
醉花楼在袅花街上。
袅花街,烟柳巷,天涯女子泣红裳,往来行人醉断肠。浮生几度胭脂泪,歌舞升平照斜阳。
这是天风92年,诗人占青衣在一次青楼畅玩中所写下的诗谣,寥寥数语,却道尽了这里女子的辛酸苦楚。
浅水清也曾听过这诗,但那是在他当兵之前的事了,他自己却是没机会来上一次。
来到醉花楼,立刻有楼里的下人迎了上来。听说是来找申城守的,连忙恭敬回答:“军爷,申大人正在听雅阁会客,小的去跟您通报一声。”
“不必了,我们自己去找他。豹子,你跟我进去,其他人在外面等候。”
那小厮想说不行,但看浅水清身后几个人个个都提刀带甲,杀气腾腾的样子,一望可知是死亡沙场里滚进滚出的人,打了个寒颤,终究是没敢阻拦。
顺着醉花楼的雕花大盘梯上去,三个古朴大字“听雅阁”赫然在目。
浅水清正要敲门,一阵乐声却响了起来。
丝竹的弦音,若天籁清响,说不出的古朴风雅。琴音婉转低迷,若情人低诉,道不尽的柔肠百转。
然而当人刚刚沉浸在这份柔情之曲中,声音转眼间又变得高亢激昂起来,鸣铁铮铮的脆响,充满了狰狞杀气。刚烈之音并不持久,很快又再次低徊,这次却若是高山流水,自然清奇,仿佛一曲天音,弹动琴弦的人拨动了出人内心处的那份深深的悸动。
音乐百转,心情千变,只是一支曲子,就这样在片刻间将人的心情若过山车般带动的上下起伏,浅水清驻足不前,连敲门的手都停在了半空中,直到乐声停止,方才清醒过来。
听雅阁里响起了一阵笑声:“好一曲无双将军令,清音小姐妙艺无双,申某今天能得清音小姐赠此一曲,也算此生无憾了!”
说话的这个人,想来就该是清野城的城守申楚才了。
阁里传来一个清雅女声:“申大人过奖了,将军令是前朝将军李飞所作。李将军虽是军人,却擅音律。他于新婚之即接到出征之令,有感于夫妻此后恐再难相见,因而创此‘离合之乐’,此曲前半段婉转凄迷,是为离别,后半曲沙场峥嵘,是为思归。起承转合之间,差异级大,颇难拿捏。清音也是练了好久才算小有掌握。说是妙艺其实也不过手熟耳。”
这时候,又是一个清郎男声笑道:“怎么清音小姐不说那最后的解隐之音呢?当年李将军大胜归来,却现其妻因思念过度而病逝,伤心之下,解甲归田退隐山林。归隐之后,李将军顿悟人生苦乐,创下这离合之乐的最后一阙曲谱,这才成就无双将军令的美名啊。”
那清雅女声幽幽叹息道:“正是因为这曲子的最后部分淡漠高远,所以才最难演绎。李将军创此曲,经历人生百悟,看透人间世情,所以临去时曾希望此曲消弭人间,永不现世。结果却还是被后人将它挖了出来,并为之命名无双将军令。却不知道,这无双二字,正是李将军最不想要的。若是可以,他更愿意放弃一切功名,只为追求那成双成对,夫妻百年……”
这女声话语简单,却借古讽今,无双将军令的曲谱作者最恨的就是这无双二字,后人却以此为曲谱命名。
她这显然是在讽刺旁听的人不懂音律,只会胡乱叫好,完全不懂创曲之人的心思。
听雅阁里一时静了下来。
一个声音在下一刻突然响起:“外面的朋友,听也该听得够了吧?不如进来喝上一杯。”
原来,早有人知道浅水清等人在门外了。
“龙牙军浅水清,求见申楚才申大人。”
门开了……
先跃入浅水清眼帘的,是一个正双手抚琴的绝色姑娘。
那姑娘两眼若一汪清水碧潭,闪动着明亮的光辉。碧玉凤簪叉在高髻上,荡出一片动人的神彩。
她穿得是京城最有名的彩虹绸做的轻萝衣,手里用的用百年梧桐木制成的凤尾琴,衣着华贵,神态悠然,举手投足间颇有一股大家风范。
此外这桌上还坐了几个人,而居中上坐的,正是清野城主申楚才。
“你就是在一日夜间攻下南北两关的浅水清?”申楚才今年四十多岁,看上去还算精神,已微微有些福,此刻他悠闲问道。
“正是。只是北门关一战,全靠鸿帅指挥调度有功,烈帅又及时来援,这才侥幸得胜,下官是万万不敢居功的。”浅水清回答。
邻桌上的几人一听这就是那个近几天在帝国境内传唱不停地浅水清,一时都怔怔地看向他。原以为能在一日夜间拿下南北两关,又血屠南门关的将军,怎么也该是个孔武有力满脸杀气狰狞恐怖的彪形壮汉。没想到却是这样一个看上文质彬彬的书生。
所有人的心中同时叹起了一句话: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那旁边抚琴的姑娘更是眼都不眨一下地盯在了浅水清身上,美目间充满好奇,显是想不通这样一个人怎么能和那赫赫有名的天风之狐划上等号。
传说里,浅水清可是功劳与罪孽并重,胆识与豪气同飞的一个顶天汉子。
她心思浮动间,已经盈盈站起,手叉腰间作了个福,委婉说:“乐清音见过将军。”
浅水清微楞:“乐清音?就是苍天城里淮河红牌坊的那位十八妙律难相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乐清音乐小姐?”
乐清音的脸微微一红:“将军也听过那个故事?”
浅水清微微一笑:“听一位朋友讲过。”
“昔有苍天才子十八人,在月圆之夜于淮河畔醉酒当歌。大家一时兴起,每人相约以天上圆月和脚下淮河为题,作酒令一支,辅乐以颂,互竞高低。然古语有云:文无第一。十八位名才子各自做出来的酒令词赋,竟是互相指责,难分高下。争执不下中,淮河上飘来的一艘小船里却传来一阵悦耳之音。其音独特,其词新鲜,其嗓音更是优美绝伦。十八位才华横溢的大才子,同时为这音律所迷,为这曲词所动,顿时甘拜下风。事后无论这十八个人怎么劝那船里操琴的姑娘,那姑娘却就是不肯出来相见。相反,她还做了一十八妙律令的谜语,共有十八句,每一句皆为一个谜面。言称,只要能答出其中一题,众人就可上船。那十八条谜语彻底难倒了那些自以为是的才子们,最终拂袖而去。事后才知道,原来操琴出题的姑娘正是淮河红牌坊的乐清音小姐。在此之后,清音小姐便名扬天下。”
乐清音听对方说出自己生平最得意的一件事情,心中不由得对浅水清大生好感,淡淡道:“将军见识过人,清音领教了。”
众人见浅水清身为武将,见识却颇为广博,到也顿时对他大起好感。
其实这事,还是浅水清从云霓的口中听来的。
那时在草原上,云霓为他轻声吟唱了一曲恶浪河边的“绿水谣”。浅水清记得当时自己夸她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结果是云霓翻着好看的白眼说自己的歌声要算是仙音,那乐清音的琴曲就没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于是,浅水清第一次听到了这关于“十八妙律难相对,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故事。
这会他把这个故事一说,桌上有人哈哈大笑起来:“想不到将军身在前线,竟然对风雅之事也颇关心。来来来,先给将军看座,将军远来是客,虽有公务,想必也不用急于一时吧?”
说话的,是坐在申楚才旁边的那个中年儒生。
浅水清也就不客气地和方豹一起坐下。
那儒生看着浅水清说:“浅将军威名天下,见识也广博。既然这样,我就考你一事。既然当年淮河水畔十八才子并未答出任何一个迷题,为何清音小姐还会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说法?”
浅水清很爽脆地摇头:“不知道。”
申楚才旁边的年轻人却嘿嘿一笑:“其实,当时是有人答出一问的。只是这个家伙故作不知,却在事后悄悄回来,将答案供出,这才终得一见。”他说这话时,眼睛斜瞅那中年儒生,口中不说,眼神却已给出了答案。
中年儒生得意地哈哈大笑,他傲然说:“鄙人闵江川。”很显然,那个答出十八谜题之一的人就是他了。
浅水清微微一呆。闵江川这个名字,他到是听说过。
这个人曾在早年做过一《天军东征赋》,传唱一时,也算是天风有名的文人,后来投身仕途,却屡第不中,白白蹉跎了一把年纪,最终只能每天流连风月场所,作淫词艳赋取悦青楼女子,到也薄有微名。
只是天下虽有才子佳人的说法,好歹你也看看自己年纪啊。胡子都一把了,偏偏还要附弄风雅,自以为是青年才俊。
当初那十八个谜语,这闵江川也不过是猜出一个,就这么洋洋得意,惟恐天下不知。文章未必满腹,做人却已经失败到了极点。尤其是他当时明明猜出了谜语,却故作不知,事后返回,图的是个什么?还不就是为了能独自一人一亲芳泽?
那个时候他连乐清音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吃独食,可见其为人卑劣。他以白丁身份给浅水清看座,更可见其为人狂妄。对这样一个骄横纵狂的人,浅水清毫无好感,他既然不喜欢这个人,就连那“久仰”两个字都不肯说了。闵江川傲立半天的胸脯,没等到期望中的答复,很是郁闷地又憋了下去。
此刻乐清音手扣琴弦,轻轻拨动了其中一根弦丝,其音铿锵有力,伴随着饶梁的余音,她轻轻说:“浅将军不在前线作战,怎么跑到清野城来了?”
她的声音温润甜美,听得浅水清的心都随之恍惚了一下,犹豫了一会才说道:“两关大战,我卫里死了三百多个弟兄。他们大多是有家的人,家人若是知道噩耗,想必也会非常痛苦。虽说军部有人专送此类文报,但我想来想去,还是亲自为他们每个人另写了封家信,告诉他们,他们的儿子都是好样的,是真正的勇士。本来我是打算交由驿站转,偏偏北门关大捷,百事待兴,为了不耽误此事,又逢我奉命前往清野,就想到了请申城主帮忙。希望大人能帮我这个忙,务必要让这些信送到他们每一个的家人手里。”
乐清音微微一楞,想不到这个人传杀人无数的铁血汉子,竟然也有这样充满温情的一面。他竟然亲自手写了三百多封家信给自己死去战士的家人。
这在整个天风帝国,还是第一次听说。
乐清音情不自禁地鞠了一躬:“浅将军爱兵如子,清音佩服。”
浅水清这才把自己带来的三百多封信交给申楚才。“拜托大人了。”
眼看着申楚才收过那些信件,浅水清才说:“刚才的只是私事,这次来找申大人,另外还有公事。”
“请说。”
“烈帅命我回来征调粮草用度,辎重军械,但是军队里不光只需要这些。前些日子两关大捷,军中为了镐赏有功将士,已经将饷银全部完。要不了几天又是月底,军中无银可饷,因此还要请大人周济一些。”
申楚才一听是来要钱的,一张脸立刻拉了下来。
第三十章 反目(3)
浅水清静静地坐在申楚才的对面,面带微笑。
他在听。
耳畔,是申楚才在絮絮叨叨地诉苦。
他在向浅水清诉说着自己的无奈,诉说自己的种种难处。
管理一个城市,总有着各种各样数不清的麻烦。而这些麻烦中,总有些是非钱不可解决的。刁民们不愿依法纳税,小吏们总想从中取利,前年通水沟下了一场暴雨,房倒屋塌,是他这个城守派人救济百姓,拿出一大笔钱来抚恤大家。去年马匪做乱,又是他组织护民队,趋赶马匪强人,还百姓一个安生。帝国作战,所需军资虽然都是上头拨下来暂存在这里,不需要他出钱,但是一应保管,看守,防火防盗的工作却还都是需要他来做。这些也需要消耗大量的钱财。
他申楚才身为国家官员,尽忠职守,心念百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这清野城的府库里,委实是早已空空如也,没有半分银子的。
他说话的声音哀婉,表情诚挚,就差没把眼泪掉下来了。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以为这人真是绝世的好清官,面临的又是无解的大难题。
到是浅水清听得心中好笑。
这府库清空一词,一般当官的是轻易不敢说出口的。府库是国之重地,是财务储备的重心。这一城的府库要真是空了,那不管你是拿这钱干什么用的。你是救济灾民也好,中饱私囊也罢,国家都得先治你个失职大罪了。
所以那真正把府库耗空的人,是从来不敢说自己的府库是空着的,就算用沙子填,也得把它给填满喽。
申楚才这么说,显然是在找借口了。
“浅将军,帝国目前正处于多线作战的态势,你不是不知道。圣威尔公国的人封锁了圣洁走廊,导致商路断绝,更是令帝国财政雪上加霜。士兵们不打仗要军饷,打赢了仗更要赏钱。战死的要有抚恤,活着的还要穿衣吃饭。前线六万大军枕戈待旦,后方军需资源的需求是一波接着一波。可我申楚才又不是那天上的神仙,这钱也不能凭空变出来啊。我要维持日常的供应已是不易,再要我拿钱出来给大家饷……将军,我实在是无能为力啊。”申楚才苦着脸说。
“申大人,饷银只是暂借。说起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往大军攻城,但有所下,必有收获。到时只需将攻城所得的一部分拿给大家就可以了。但是南北两关虽是天险,却非城市。没有居民,也更无财货可言。我军虽然拿下了这阻拦大军前进脚步的关隘,在收益上,所得却实在有限。这次攻城,死伤不少,士兵出力甚多,军部好不容易把钱拿出来给大家了赏,却不得为后面的军饷愁。苍天城离此山遥水远,要等帝国钱,怕还要等上些日子。为了不耽误兄弟们的饷银,就只能让我厚着脸皮向大人借一些了。待到来日帝国将钱了下来,自然会还给大人,还请大人千万帮忙。”
申楚才却连连摇头。
“这是不可能的。浅将军,你就不用说了。”
“申大人,到底为什么不可能?”
申楚才冷冷地看了浅水清一眼,心中冷笑,你懂什么。
这些年来,天风帝国国逢战事,各个地方除了向中央交纳应定款项外,还得交兵纳粮以供使用。然而清野城,却几乎不用交纳。
这与清野城独特的地理环境有关系。
清野城位于苍天城与孤星城的中间地带,同时也处在丰饶草原的边缘。在这个位置上,清野城不可避免地要担负起两个主要任务,就是负责后勤转运和防止马匪袭扰。
为此,申楚才曾一度上书皇帝,声称负担甚重,请求减免税赋。
考虑到清野城特殊的作用和肩负的重责,皇帝苍野望到的确是同意过一次减赋。
近几年,帝国风调雨顺,粮食丰收,国家虽然在打仗,但是百姓的生活过得却还算安康,各地府库也算充盈,惟有申楚才,几乎每年都要上报皇帝,清野城负担太重,马匪猖獗,百姓苦不堪言,府库日益见底。
按他的话来说就是,功要夸,苦也要夸,清野城每年为大军和当地治安做了多少贡献,那是一定要说出来的,不过最重要的是,交上去的钱越少,他自己捞到的也就越多。
可是现在,天风军却找他借钱来了。
他要是借了,那岂不是打自己巴掌吗?
所以这刻申楚才直接从鼻子里冒凉气:“官场上的事,你不懂。我也不想和你多说。我跟你说没有,那是客气。就算是有,我也不能借。总之浅将军,这该给的,我一样都不会少给。这不该我给的,你也就别指望了。反正帝国饷银早晚会到,无非是让大家多等些日子而已。”
方豹立刻怒了:“申大人,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我天风军有拖欠军人军饷的时候?”
申楚才白眼一翻:“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就不能有。”
“你!”方豹唰地站了起来。
浅水清一把拉住方豹:“豹子,别冲动。”
深深看了申楚才一眼,浅水清说:“既然这样,我也不会多作强求。只是大人,我们一路远来,连口水都没机会喝,大人就不打算请我们喝杯酒再走吗?”
申楚才一楞:“有意思。好,既然浅将军有此雅兴,我就奉陪。这两杯酒嘛,我申某还是请得起的。来人啊,给两位将军看酒,再上几道好菜招呼着。”……
借钱失利,对浅水清好象毫无影响,反到是借这个机会直接上了桌,开始大吃大喝起来。他的吃相还算斯文,方豹的样子可就不敢恭维了。他虽只有一只手,抓菜的度却丝毫不慢。筷下如飞,转眼间就将桌上的菜清扫了一大半。
这让在座的众人同时蹙起了眉头。闵江川更是一脸的有辱斯文。他觉得自己或许该提醒一下对方,让他们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他们每一口吃下去的,又都是什么。
“慢慢吃,这里不是前线,没人和你抢。”大概是看出了大家的眼神,浅水清拍拍方豹的肩膀说。
同桌的大人物们同时出鄙夷的笑声。
浅水清很认真地对大家解释:“打仗打得久了,吃饭的习惯也不大容易改不过来。平时吃饭,谁也不知道战斗在哪时会打响,会不会有敌人来偷袭。一旦鼓声响起,大家必须立刻抛下饭碗,拿起刀枪来作战。所以很多兄弟已经习惯了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所有的食物清扫干净。有时候仗打一天,也不一定能有时间吃饭,所以吃得时候就必须吃得干干净净,尽量让肚子里多点存货,以免饿着。这样一来,好多兄弟时间一长,就习惯了这样的吃相,未免就难看了些,还请几位见谅。”
桌上的人同时收住了笑。
寥寥数语,却已经道尽了士兵们在前线艰苦的生活。
他们用自己的命在前方拼命,换来的是后方安宁,又有什么人敢真正鄙视他们,看不起他们?
乐清音轻声说:“将军到是没有这样的习惯呢。”
“我入伍不过百天出头,仗打得也不多,很多士兵本该有的习惯,还没来得及养成。”
乐清音笑出了声:“说起来,将军的升迁度,在帝国也算是极快的了。不过三个多月的时间,就做到营主之位,日后大功可期,将军的前途必定无限光明。”她说这话时,用眼斜瞅向申楚才,显然是在提醒他,眼前的这个人,暂时还只是个小小营主,但谁知道他将来会有多大的成就。现在得罪他,未免有些不智。
浅水清显然也听出来乐清音话中的意思,微微笑了笑:“大功劳总伴随有大战斗。这到没什么,咱们当兵的人不怕打仗,就怕吃不上饭。士兵们一生辛苦,在死亡线上挣扎,好不容易活了下来,待退伍还乡的时候,却连钱也没能带回家几个,帝国也会深感有愧的。天风帝国以武立国,以武保国,从不做对不起军人的事,所以我还是相信申城守一定会为我前线军士而慷慨解囊的。”
申楚才闷哼一声,只当没听见。
大概是几句话说出来,气氛有些冷场。闵江川哈哈笑着说:“来,来,来,吃菜,吃菜。这醉花楼的凤尾鱼,这可是天风一绝。大家都尝一尝吧。”
浅水清用筷子夹了一口,尝了尝,点头赞叹说:“果然好手艺,到不知是怎么做出来,入口酸甜,回味却极香浓,一口下去竟是余香满溢,余味未尽。以后有机会,到是要多吃几次。”
闵江川大笑出声:“这怕是有些难度了。这凤尾鱼,一年里也只有现在这个月份才能吃。用的是月牙河里的四鳃小蛇鲤制成,要那一年期三斤重的野生鱼才能做。太大了,鱼肉会老,小则肉质不丰。这凤尾鱼的配料要用接天山的雪,圣洁走廊的香料,和惊虹彩缎鸡吊的高汤等搭配而成,还得是一等一的妙手师傅才能制作。烩制的时候,要先用接天雪水放养三天,去除泥腥气,再用精品黄酒灌肚。鳞片不可先刮,须得直接刨膛取肚,入屉清蒸,佐以花椒,桂皮,八角等香料。待到八成熟时取出,惕去鳞片,再入屉二蒸,方始有小成……”
他说这话时摇头晃耳颇为自得,心想现在你算明白你们刚才那样狼吞虎咽的都是什么了吧?美食当细品,岂可狼嚼。他这话不能说出口,但在肚子里打着圈的转啊转,全浮到脸上来了。
浅水清的确有些楞了。
月牙河的四鳃蛇鲤,本身就是极为难得的稀罕物,生性更是油滑无比。它们大部分时间总是只在深处游弋,不停地迁徙,几乎从不浮出水面。只有每年的春初雨季时节,由于气压极低,才会成批地透出水面换气,也有只在那个时候,渔民才有可能捕获到它们。
但即使如此,收获也是极为有限的。
偏偏闵江川竟然说还要挑那必须是一年期生长的。
其制作过程复杂繁琐不说,还要用什么接天山的雪和圣洁走廊的香料。仅是取材一项,其复杂成就就已经令人咋舌。圣洁走廊现在已经被圣威尔公国的人封锁,惊虹人跟是长年与天风不睦。这些材料,每一样都是来之不易,要想在平常吃到,几乎是绝无可能。
这时,闵江川又意犹未尽地为他介绍旁边的几道菜:“这是烩鹦舌,需要用至少二百只鹦鹉的舌头才够炒一份菜。这是冰耳鱼籽,用极地冰耳与蝥海海鱼子蜜炼而成。这是紫血芙蓉羹,有祛痰清补的功效,那是百鸟朝凤,需用二十余种飞禽制成……”
各种珍馐美味的菜肴,从闵江川的口中吐出,一个个好听的名字,一道道新奇的制法,种种让人想都无法想到的吃法,令人听得再克制不住的要去惊奇,要去诧异,要去感慨。
谁也没注意到,就在这一连串的介绍中,方豹渐渐停止了下筷的动作,而浅水清脸上的神色,却越地凝重和……难看起来。
闵江川大奇:“两位将军怎么不用了?难道是还嫌不够好吗?”
他身旁的申楚才脸色已经难看到要杀人了,心里直骂蠢材。
方豹哑着嗓音道:“不是不够好,是不敢再吃了。这一顿饭下去,老子一年的饷银怕也支付不起。”
浅水清也低低哼了一声:“我们这些当兵的,以前从没见过这些东西。对我们来说,所谓好吃的菜,就是把生的变成熟的,加点盐就成。一锅酱烧肉,那香味就已足够让大伙垂涎欲滴了,而能填饱肚子,就已是世上最大的幸福。每次大战之前,军部总是会用酒肉镐赏三军,大家有酒喝,有肉吃,就已经很满足,打起仗来也就分外卖力,不惧生死。可到了这里,一餐饭就顶得上大军十日粮,一道菜就可以换数十条命,我们都是命贱之人,也实在配不上这样的好菜。让我们来吃,那实在是太浪费了,还是几位慢慢享用吧。”
闵江川原本因为自己滔滔不绝的介绍而得意的口才这一刻被浅水清一句话就给堵了回去,尴尬之极,回头再看申楚才,对方已气得不愿再看他。
席间的气氛,再次紧张。
动人的琴声在这刻突然响起,乐声悠扬悦耳,如天上清泉,洗绦人心,吸引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待到一曲结束,众人如梦初醒,这才醒悟过来,竟是乐清音在这刻鸣琴,以无边的雅乐扫去了刚才的尴尬。
浅水清微微动容:“好曲子,不知道这曲子,又叫什么名字。”
乐清音垂手回答:“冰心颂。”
“冰心颂……好名字。”浅水清低低沉吟了一句。他冷笑站起:“姑娘人贵高洁,清冷若冰,兰心惠质,琴艺无双,浅水清佩服。只是我天风军士纵横沙场,讲的是热血满腔,壮志在怀。这冰心颂,还是不太适合我天风军人的。如果姑娘愿意唱,我到是不介意听一听由姑娘芊芊口中唱出来的那嘹亮军歌,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他这番话一说,在场的所有人同时脸上变色。
这种场合,竟然让乐清音唱军歌,浅水清显然是别有所指。
看看众人色变无语,浅水清微微一笑:“看来是不行了。既然这样,还是不唱的为好。我这边还有许多事情要办,也不想在这多留,就先告辞了。”
浅水清环视在座众人,意味深长地说:“前方浴血苦战,后方歌舞升平。但愿诸位在享受这美好人生的时候,不要忘了还有些人依然在死生线上苦苦挣扎着。大军粮草一刻不能容缓,军饷也一天不能拖延,申城守人情练达,精明能干,想来这点小事是难不倒的。毕竟我天风六万军马的军饷,也不过是几份烩鹦舌和凤尾鱼的价格罢了。祝……诸位好运。”
他说完这话,就带着方豹拂袖而去。只留下满桌宾客,彼此你眼望我眼,目瞪口呆,谁也说不出半句话来。
申楚才愤愤地一拍桌子,破口大骂:“一个小小的营主,竟然也敢如此嚣张!”闵江川哼着气地说:“有辱斯文啊,有辱斯文。”
楼下起了一阵嘈杂之声,那是浅水清离去时踢翻了几张桌子出的巨大声响。随着一声犀利的马嘶,浅水清已经带着他的人离开。申楚才长吸了一口气,缓缓道:“果然是嚣张跋扈之极,哼,我到看你浅水清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大人,浅水清一个六品武官,竟然也敢对您这样傲慢无礼,是不是……”他身后跟着的一个黑衣人躬身问道。
申楚才的眼中掠过一丝阴狠:“哼,小小武夫,一朝得志,猖狂若斯。看来是该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一下,清野城不是三重天,到底谁才是这里的主人!”
第三十一章 焚信以火 焚心以火
走出醉花楼,仿佛走出了一片令人窒息的天地,浅水清和方豹同时仰天呼吸。
狗子几个凑了过来,问事情怎么样,浅水清微微一笑:“有点小麻烦,不过没什么大碍,我会处理好的。”
现在他手下的士兵,对浅水清都有一种盲目的崇拜性。既然浅水清说他能处理好,那就自然是没什么问题。
狗子抚着肚子大喊饿了,其他的几名士兵也都喊饿。浅水清看看方豹:“怎么样,刚才没吃饱吧?”
方豹冷哼:“婊子楼,娘们菜,细是够细了,可连盘子都吃下也填不饱肚子。”
浅水清哈哈大笑:“走,哥几个,咱们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去,我请客。”
众皆大喜。
出了袅花街,清野城东门处有家酒楼叫“东风楼”。
浅水清从军之前,在那里吃过,对那里的红烧肘子记忆犹新,用他的话说:“那叫一个美味,肥而不腻,甘甜爽口,最重要的是,两个肘子下肚,绝对管饱。”
大家便一起浩浩荡荡向东风楼杀去。
路上,方豹把自己和浅水清在醉花楼见到的事情随口说了一下,狗子等人都是满腔怒火。一个士兵更是破口大骂:“操他娘的狗官。老子们在前线拼死拼活,这帮狗娘养的却在后方花天酒地。别让老子看见他,不然我一刀剁了他!”
方豹哼哼嘁嘁说:“然后呢?你也带着一千人去打京远城来抵罪?”
那士兵立刻不言语。
大家到了东风楼,随意找了处地方坐下,叫了一坛酒,几个小菜,整整两大碗肘子,撸起袖子就是一阵狂吃海喝。一边喝,一边还痛骂申楚才混帐该死。
这里是清野城,是申楚才的地盘,东风楼刚走进来几个客人,一听到有军爷在大骂本地城守,浑身都直打哆嗦,哪敢再吃,掉头就跑了。
东风楼今天的生意一下子清淡无比,老板苦着脸上菜,半句怨言都不敢说。
正骂得高兴,一骑快马突然飞奔而来,跑到楼下大声呼喊:“哪位是浅水清浅将军?”
浅水清站在楼梯边,看见是个小校,笑道:“我就是,请问有什么事吗?”
那小校傲然答:“我奉城守大人之命而来。”
他说着,解开身上的背囊。
一大叠信件就此倾泻在地上。
“我家大人说了:帝国历年以来,从未有过将军为死难将士写家信的事,浅将军如此做派,其心可嘉,但行事方式却嫌卤莽。虽然将军对我家大人不甚礼貌,但我家大人宽宏大量不予计较,反而要我提醒将军,帝国掌兵,向来讲究将不专兵。浅将军书信一事,有专兵之嫌,恐不喜于上。特命我焚烧这些信件,并告知将军,以后再勿有这类事情生。”
话音刚落,一支火烛已从那小兵手中冉冉落下。
地上倾覆着的信件,顷刻间升腾起一片青蓝火焰,它们熊熊燃烧,尽情吞噬着一切。
耗费了浅水清数个日夜,一字一句辛苦写出来的那些家属信件,在灰烬中化为一缕尘烟,所有的希望与感情,亦随风而去……
“混蛋!!!”方豹再克制不住地怒吼起来。
这些信,可都是浅水清写给那些死难兄弟们的家属的信啊!竟然就这样被申楚才以一个荒谬的理由给烧掉了。
“我宰了你!”他大喊拔刀,狗子等人也都愤怒的嗷嗷大叫起来。
浅水清一把拦住他们:“豹子!不要冲动!”
浅水清的说话毕竟还是很有分量的,所有人同时停住了手中的动作,就那样看着信件在火光中化成灰烬,心中之痛,可想而知。
那小校得意地哼了两声,显然是满意他们现在的表现,拱了拱手说:“我家大人还要我转告将军一句话:将军奉令而来,令取军需物资,他本应合作。但不巧的是,他刚刚吃饭时偶感风寒,身子稍有不适,所以这两天暂时怕是没法见客了。军部所需,皆在仓库中保管,将军要想领取,怕是得等大人的身体好了之后才能配合了。我家大人请将军放心,他的病不重,休养几天就会好。但是休养期间不适合为外人所打扰,否则病情加重,这物资领取一事,怕是反而更见拖延,还请将军海涵。”
说完这话,那小兵跳上马就一溜烟地跑了,远远地还传来猖狂的大笑声……
站在东风楼的梯口,眼神停留在那些被烧毁的信件上,浅水清的目光清冷若水,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方豹摇晃着走下楼梯,单手在灰烬中摸索着,想要再找出一份完整的信来,却又怎么可能?
他的整个人,在愤怒与悲痛中颤抖。
“不要找了,让店家把灰扫掉,我们继续吃饭吧。”浅水清冷冷地说。
“浅哥儿!!!”方豹回大叫。“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浅水清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怎么了?不就是几封信吗?大不了重新再写就是了。你们这么激动干什么?好了,大家继续吃饭吧。”
方豹冷冷地看着浅水清,他站了起来:“浅哥儿,你真是这么想的吗?你怕了?就因为那个申楚才是个四品大员,你就怕了?就不敢为兄弟们出头了?”
狗子急了,一推方豹:“豹哥你说什么呢?你疯了?这天底下还谁比浅少更关心咱们的?他会怕什么人?”
“那他为什么要拦住我们?他要是不拦,我就一刀宰了刚才那小子了!”方豹大吼。
浅水清叹息摇头:“杀了他,就算过瘾了?然后所有的事情就都解决了?人家也不过是一个奉命而来的小卒子,你就是杀一百个又什么用?”
“那就去砍了申楚才!”
浅水清干脆不搭理他了。
大概是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说话太过不现实,方豹终于没再说什么了。
是啊,申楚才是侮辱了他们,是狠狠打击了他们。可他做了什么?
不过是烧了几封信而已。
这些信里或许有第三卫全体将士对死者的感情,可是那又关申楚才什么事了?他仅仅是烧了几封信,就成了死罪了吗?这个理,说到哪也说不通。
可是,那真得是仅仅几封信吗?
那真得是重写一次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吗?
只有浅水清自己才知道,每天夜里,他在油灯下写那些信时,是怎样的一种感情。他所面临的,又是怎样的一种无奈与自责。
而现在,我们伟大的申大人竟然当着他的面烧掉了所有他死去兄弟的家信。
这个梁子,结大了。
围坐在餐桌旁,所有人都沉默着不说话。
浅水清自斟自饮,似乎在想些什么,又似乎在陶醉于芳香酒气之中,直到方豹突然说了一句:
“浅哥儿,我想退伍。”
浅水清半眯的眼睛睁了开来:“是早就有的想法,还是临时决定的?”
“早就有了,只是没法下定觉心。”
“早就有了么……”浅水清低低说了一声。
方豹嘿然冷笑。他摸着自己那只空荡荡的袖管:“没了这只手的时候,我就开始犹豫,自己是不是该退伍了。这条胳膊没了的时候,我确实很难受。但是我知道,咱们都是爷们,有些泪,只能往肚子里咽。我不想大家为我难过,所以就每天笑哈哈的,只说自己能捡条命回来,已经是赚大了。可是我自己知道自己,自己其实已经废了。不过我并没有灰心,我做不了骑兵,却可做别的。做火头军,管后勤,什么都行。我知道浅哥儿你不会抛弃我,而我也舍不得大家,所以我始终拿不定主意,到底该不该退伍。”
“那么现在,是什么让你下定决心的?”浅水清问。
“还能是什么?”方豹苦笑。
“说说你的想法。”
方豹低着头吭气:“我的想法很简单。我就是想不通。咱们这些当兵的,在前面拼死拼活的作战,图的到底是什么?咱们在前方拼命作战,可后方又有几个人,真把咱们当回事?咱们这些人死就死了,死一个人,也不过是兵册上注销一个名字。一笔抚恤,就这么简单……”
他说到这里,心情逐渐激动,声音也逐渐大了起来。身旁的一众士兵,都默默无言地看他。
他伸出了自己的右臂:“浅哥儿,我们相信你。我们跟着你出生入死,你带领我们打胜仗。可有些事,就算是你盖世英雄也解决不了。你说我们这样拼命为的是什么?真得就是为了那点赏钱吗?不!是为了我们最基本的荣耀!为了那份我们应得的尊重!可是你看看申楚才那个王八蛋,他有哪点尊重我们的意思了?我们是打下三重天的最大功臣,可在他眼里,我们就是一群不开眼的莽夫!一个小小酸儒,竟然就敢***嘲笑老子吃相难看!***他真以为老子听不出来他那些话里是什么意思吗?!”
“可是这些我都忍了。”方豹想哭,强忍着泪水不流出来:“这帮家伙看不起咱们,我也算了。他们是官,是清流,是文人,他们看不起咱们,是他们的权利。你不能因这就喊打喊杀把他们都砍了。可他们不能把你辛苦写给兄弟们家属的信都给烧了啊!这他妈还有点人味吗?难道我们兄弟拼命作战,将军连写信告慰家属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他们是根本没把咱们当人看啊!!!”
说到这,他再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所有的士兵都默默站了起来,脸上尽显不愤之意。
浅水清悠悠吐出一口长气。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在那里静静地眺望着远山静水,好久,才沉声道:“你们先坐下来。”
没人坐下来,这是浅水清的命令第一次失效。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难看。
“我知道你们每个人心里都很不忿,但我先要你们明白,你们是战士,是军人。一个优秀的军人,先是要无条件服从任何命令的。所以,我现在命令你们,全部给我坐下!从现在开始,老实地坐在这里听我说话!”
所有战士啪的一声,先立正,然后集体坐下。
“在这里,先我需要你们相信我,就象以前相信我那样,现在也继续相信我。我承诺过的东西,说要给你们,就一定会给你们。那些个狗官和酸儒不是看不起咱们吗?我会有办法让他们知道他们错得有多离谱的。我会让他们知道怎样才能去尊重一个在战场上拼死拼活的战士的。”
“两关大战,我们成为最勇敢的战士,成为所有天风军人的榜样。可是在有很多人认为我们是勇士的同时,还有很多人,他们认为我们粗鲁,野蛮,毫无礼数,残忍嗜杀……他们觉得我们是可以被随意牺牲的棋子,根本就不关心我们的命运,那么我们呢?我们该怎么办?”
浅水清嘿嘿冷笑一声:
“我们不稀罕,我们也不在乎。因为总有一天,那些曾经蔑视我们的人,将为今天他们愚蠢的行为而付出高昂的代价!”
说到这,浅水清阴冷笑道:“刚才那混蛋烧信的时候,我之所以拦住你们不要动手,是因为我知道那样没有任何用。刚才我一直没说话,也是因为我需要时间来思考一下该怎么做。我浅水清不是一个可以任人宰割的人,凡是侮辱了我和我的兄弟的人,我都不会轻易放过他。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做一个应对的计划,剩下来的,就是行动。”
狗子的眼亮了:“浅少,你有主意对付那王八蛋了?”
浅水清悠悠道:“欠我的,我必百倍索取。申楚才,他会为他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想要报这侮辱我第三卫死难战士的仇,大家就得听我的安排。”
“是!”所有人同声大吼。
浅水清这才低声把他的计划说了出来。
那是一份,诡异得令所有人都吃惊的计划。
每个人的眼睛都亮了,他们开始尽情地想象申楚才倒霉的样子。那种报复的快感,在还没进行之前,就已经充盈了他们的全身。
浅水清看了一眼方豹:“豹子,你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
方豹想了想,说:“行。这招能让申楚才那老小子从此以后看见咱们都得老老实实,再不敢不向咱们低头。嘿嘿,他不是看不起咱们当兵的嘛,我看他以后还怎么个看不起法……”
浅水清似有意若无意地说:“那你是决定退伍呢还是决定继续跟随我?”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方豹竟然回答:“我还是决定退伍。”
“你说什么?!”浅水清大吼着一把抓住方豹的领子。
方豹轻轻叹了口气,他说:“浅哥儿,浅少,浅营主,浅将军。我佩服你,尊敬你,甚至可以说是崇拜你。你比我们所有人都勇敢,比我们都聪明,比我们都理智清醒。可是这世上,有几个浅水清?又有几个申楚才?”
浅水清一楞。
方豹嘿然:“答不出来了,对吗?那我告诉你。浅水清,只有一个,申楚才,却有无数个。看不起咱们这些当兵的,不把咱们当人的,永远不会只有一个申楚才。你今天能教训得了一个,能教训得了所有人吗?”
“浅哥儿,我是真得不想再为这些混蛋卖命了。我没了一条胳膊,我已经付出了,我也够了。我现在只想回家。”
“五年了……当初我们兄弟四个从军,大哥和四弟都战死,只剩下我和二哥。老娘当初养育我们四个不容易,现在也该是我回去孝敬娘亲的时候了。二哥跟我说过,我这样的结局,其实是最好不过的。我方家一门四兄弟,两个战死,一个受伤,如今活着的身上有官位,领上戴功章,攻打南北两关更是获得重酬无数,回到家乡,也算是光宗耀祖的事。二哥说他不知道他将来还有没有回家的那一天,所以,这孝子的责任就要交给我来做了。总不能……兄弟四个最后都战死沙场吧?”
“所以,我终归是要回去的。我……也想老娘了。”
方豹笑说,眼睛里却饱含着泪花。
浅水清苦笑着摇了摇头:“你果然是下定决心了。那么好吧,我允许你退伍。等这边的事情一了,老子给你个大红花,让人敲锣打鼓地送你回去,让你们村子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大英雄。”
“好,那我就不说谢了。兄弟我拼了这么多年,自问也对得起这份荣耀。不过在这之前,咱们怎么也得先治了申楚才这老王八才行。”方豹说这话时,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子杀气。申楚才,你施加在我们身上的所有侮辱,最终都将一点不少的全部落在你自己的身上!
“那是自然。”浅水清一握拳头,狠狠地说道。
方豹嘿嘿得意地笑了。
那一刻,浅水清的心中却有些怅然若失。
在这短短三个月里,他已经经历了太多生离与死别,今天方豹的离开,不过是又一个生离罢了。而就在一个时辰之前,他才刚刚和云霓分手。
老天真得很会捉弄人,总是给你一棒子,再扔个糖果给你吃。云霓走了,飞雪回来。飞雪回来,方豹却要走了。那么下一刻,他还有什么可以得到或者失去的吗?
他想不出,也想不明白。
人走,人留,人聚,人散,悲欢离合,百般滋味尽上心头,他一时被这情感的大潮冲击得太强太猛,整个人都随之飘然起来,伤感到了极点,竟再不知身处何处.
第三十二章 侵掠
事情的展,开始如浅水清所知道的那样朝糟糕的一面进行。
接连数天,申楚才都拒绝接见浅水清。
大军需要的攻城器械,饷银,还有各种一应物资,都在清野城的军需仓库里压着。没有城守的盖印,谁也不能将它们取走。
申楚才并不否认浅水清的职责和权利,但是他很聪明地玩起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手法——他生病了,并且拒绝会见所有客人。
正如那名士兵在东风楼所宣扬的那样。
这场病没人知道什么时候能好,但可以肯定,要想在短时间内从申楚才的手里得到那些物资,怕是不可能了。
雨季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一个月左右。待到雨季过后,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役就会打响。浅水清知道自己实在没有太多时间在这里消耗,但是申楚才,却显然很乐意和浅水清玩这种猫捉耗子的游戏。
前去催促的士兵派了一波又一波,得到的答案却总是“城守大人有恙在身不宜见客。一应事务待大人痊愈后再行处理。”
不过浅水清可全然不在意。
躺在那片草地上,浅水清的嘴里还嚼着草根,感受微风的吹拂,他怡然自得的享受着这难得的清净下午。
这里是清野郊外的一片小山坡,四周袅无人烟,远离了都市的繁华,也没有战场上的喧嚣。听不到战争的号角,更没有那死亡的呼喊,从前线回到这里的日子,心情在这刻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在一个瞬间得到了一次质的升华。
浅水清感觉好极了。
他站了起来,矗立在小山坡上,面带微笑看着远处的清野城。
当年,他就是从这里出来,走上了成为军人的道路,今天,他却又要杀回去,给世界一个震惊。
他要让他们所有人都知道,浅水清,早不再是当初那个可以任人宰割的小小兵卒了。
“狗子。”狗子从树后鬼魅般的现身。
“属下在。”
“豹子他们回来了吗?”
“刚刚回来,一共四十一人,全部带到,申楚才那边还一点消息都没得到呢。”狗子那冰冷的语调中,**一点阴冷的狠毒。
一抹邪邪的笑意,从浅水清的眼中掠过。“很好,让兄弟们准备一下,沐少回来了,大伙也要上路了。”
“是!”狗子抱拳而去。
山坡上,浅水清迎风肃立,凝神眺望,似在等待着什么
远方的一袭飞骑快马向着山坡奔来,正是沐血。
他跳下战马,匆匆跑到浅水清的身边:“浅少,三千新兵已全部征募完毕。”
浅水清满意地点点头:“传我命令,立刻前往军需仓库领取武器,马匹还有攻城器械。”
沐血一呆:“我们自行领取?”
浅水清的口气中透露出冰雪霜寒:“申城守身患小恙,无暇应奉,我奉军部所命押运辎重,重责在身,非常时期,也只能使用非常手段了。”
他霍然转身看向沐血:“沐少,立刻命令那三千个新兵弟兄,排成战斗队型全前进,目标,清野城军需仓库。”
沐血的心头震撼,浅水清却已经握紧了手中的铁拳:“就象我在北门关说过的那样,要想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仅凭别人的施舍是不够的,必须自己动手去拿。告诉兄弟们,让他们打开仓库,不必客气,想拿多少就拿多少。我们把整个仓库搬空,包括申城守自己的府库也不要放过。钱,器械,武器,粮草,所有能拿的全部拿走,一点不留。”
“就把这,当作是新兵们的第一场检验吧。一个真正的好兵,总是会毫不犹豫的执行上司的每一个命令的。就看看你挑来的兵,和戚少挑来的,有什么区别。”
沐血摇头苦笑,果然是这样么?浅水清,你永远都是什么事都敢做啊。这几天他人在新兵营,却也听说了申楚才拒见浅水清的事。
“那么你呢?你不一起去?”
浅水清嘿嘿一笑:“你们动手抢府库,总是免不了会惊动清野守备。为了不让他们打扰你的工作,我只能主动去找这位申大人,给他也制造点麻烦了。”
沐血眉头大皱:“浅少,你不要胡来。劫府库,你有紫心勋章护体,咱们有烈帅的行事令撑腰,这些还都说得过去。可是攻击城守,罪名可就大了。紫心勋章只能保你不被立斩,可不能免罪。事情一旦闹大,皇帝也不会饶过你。”
冰霜般的冷笑扬起,浅水清的眼神中再度出现几天前受其折辱时的仇恨怒火:
“沐少,这几天你都在新兵营选新兵,所以有件事一直还都不知道。”
“什么事?”
浅水清眉头一扬:“你可知道,申楚才把我交给他的那些死难将士的家信,全都一把火给烧了。”
“你说什么!”飚扬的怒气腾的一下从这名汉子的身上升腾而起,席卷全身。他是彻底愤怒了。他在新兵营的这几天,忙于挑选士兵,只知道申楚才就军需领取一事多有刁难,心中虽敢不忿,却也没太放在心上。这些贪官大都会借职务之便为自己捞取些好处,这种事碰得多了,也不希奇。可是他没想到,申楚才竟然把自己兄弟的家信给烧了。这分明就是对那些死难将士的最大侮辱。
浅水清冷冷一笑:“所以,申楚才我是非教训不可的。不过你放心,我这次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份级大礼,这份礼,绝对会让他想都想不到。沐少你在那边就放手大干吧,这次,咱们要叫他欲哭不得,求死无门,从此以后都得乖乖看我的眼色行事!”
话音落,他凑到沐血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沐血的眼神立刻亮如寒夜星芒。
“遵将军令!!!”沐血大喝,这次,他再不会阻止浅水清的行动了……
呜呜的风角,在清野城空旷的营地上响起,激荡空气,鼓跃出一片天地间的肃杀。
第三卫一千战士,再一次在浅水清的命令下集中起来。
他们长矛铁甲,肃穆而立。
长期跟随浅水清的他们,已经学会了从风角的吹鸣节奏中判断事情的大小。
今天的风号,凌厉急促,充满杀意,尽管士兵们不知道身在后方何来战事,但只要浅水清的长剑所指,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杀将过去。
他们是最好的战士,他们只听从自己长官的吩咐。
站在这一千名战士的身前,浅水清再一次披挂上盔甲,飞雪昂踏步,呼啸出王者的尊严。
浅水清振臂大呼:
“兄弟们,我浅水清又一次用战号集合起了你们!”
“就在半个月前,你们曾经听过一次战号!那一次,我们正面临被处死的绝境上。我们选择了不退缩,选择了进攻,选择了用我们的生命来捍卫我们的荣耀与自由!”
“而今天,我又一次召唤了你们!”
“我知道你们在惊讶,惊讶这是为什么。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们,就在这里,清野城的这片土地上,三天之前,清野城主申楚才,亲手焚烧了我三百多封写给死难将士家属的家信!!!”
呼!平地生起一股愤怒的波澜,壮阔席卷,漫舞穹苍。
一千名战士同时愤怒了,他们的怒,越海洋深处最强烈的呼啸,腾空出可震撼天地的杀意。
浅水清继续大叫:
“我们!是天风军中最强大的战士!我们打过无数生死之战,为帝国开疆辟土,为百姓保国安家!可是帝国里,却有那么一些蛀虫!他们无视我们的尊严,践踏我们的骄傲,将我们看成是一批野蛮人!视我们为粪蛆,蔑我等为劣民,横眉以对,冷眼相待。对待这样的混蛋,我们应该怎么办!”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所有的战士同时奋臂高呼,音浪贯彻云霄,直冲天际。
浅水清微微一笑。
“不,我们不杀他。杀了他,会让我们真得成为只知道杀戮的野蛮人。但是我们也绝不容忍一切对我们战士荣耀的践踏。我们要让他们知道,天风的军人,是最伟大的,是不可轻辱的。既然他看不起我们,我们就要让他为此付出代价!”
浅水清仰面向天,眼神中已隐含风雷阵阵:“清野城守申楚才,擅焚我死难将士家信,无视我军人荣耀,践踏我士兵尊严,诈病以待我军,推脱军需供应,上负帝国皇恩,下辜百姓期待。无道之官,天地可谴。我若不教训他,天理不容!”
所有的士兵都静静地看着浅水清。
一名士兵高声大喊:“浅营,你就说吧,我们该怎么做?打南门关的时候,那么危险的事,我们都听了你的。现在这小小一个清野城,就更不放在眼里了。你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
群起呼应。
“好!方虎,你带二百个弟兄,去城南守备所,那里有三百名守城士兵,我要你把那里给我拿下,不许放任何一个人出来。”
“雷火,城西外有一个护民团,大约有一千名民兵,是申楚才用他自己的钱武装起来的,差不多只忠于申楚才。警号一响,他们一定会进城来。我要你带二百人,在他们进城之前,抢先占领西城门,放下城门,不许放任何一个人通过。”
“无双,你带一百五十个兄弟,分占其余三门,尤其是东门,那里将是我们撤退的方向。沐少也将会带着辎重从东门而出。”
“豹子,你带剩下的兄弟,还有咱们为他准备好的那份礼物,跟我去城守府,我们去找他讨个公道!”
“讨个公道!讨个公道!!!”
所有人都狂呼起来,倾泻出内心中最狂热的怒火……
坐在红木做的花格窗边,单手抚弄着琴弦,乐清音的心情澎湃如潮。
自从那次酒宴之后,她的心情就一直起伏不定,总伴随着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在心底徘徊。
乐清音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象浅水清这样不具一格的男人了。
她这一生见过太多男人,他们有的俊美,有的丑陋,有的财雄势大,有的谨小卑微。有些人在她面前故意高谈阔论,漳显才华,有些人在她故作深沉,一本正经。还有些人试图用钱财来打动她,劝说她,每天不知有多少男人希望能把她带进房中,收为己有。
他们总是打着知音的幌子而来,心中揣着龌龊的念头,头上顶着冠冕的帽子,出堂皇之言,行苟且之事。一方面色迷迷地看着她,尽情地想象将她压在身下辗转呻吟的样子,另一方面却口口声声伦理道德,一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道貌岸然。
乐清音对这些人只想笑。
她是自由身,她卖艺不卖身。她有名望才气,更不怕有人敢胡来。觊觎她的人很多,但她巧妙应对,将豺狼变成自己的守护者,自己则小心地在刀丛中跳舞。
每个人都为她的清高与才气所惊撼,却从没有人能真正得到过她。因此也有好事者说她是:“才自高绝,心若冰雪。天下无男子能降服。”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
身为一个女人,她何尝又不想拥有一份只属于自己的爱情。身为一个女人,她就算是再如何才气纵横,精擅音律,同样也拥有人的七情六欲,渴望能有个男人搂抱自己,爱护自己。她并不想要求太多,只希望能碰上那样一个能让她心动的男人罢了,但是偏偏她却总也碰不上。
在她眼里,号称文才风流的闵江川不过是个无用腐儒,而那位“爱民如子”的申楚才申大人,也不过是个贪婪官僚,他们甚至连男人都算不上,又怎么可能打动自己的芳心。纵使这招待自己的美食再好,殷勤再盛,也不过是镜花水月,空幻一场罢了。
但是那天,乐清音的眼前亮了。
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
那个男人,外表斯文儒雅,但内心刚烈秉毅。他身为军人,从军不过三月,却已经创下许多传奇故事。
传言中,这个男人胆大妄为,挟持云家小姐,攻打止水重地,一战功成;传言中,这个男人狰狞恐怖,心肠歹毒,一口气杀死南门关四千降虏;传言中,这个男人重情重义,敢做敢当,杀上官以为大哥报仇,手起刀落,大快人心。
传言中,他高大威猛,神威凛凛不可一世。
可原来,当他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才现原来他竟是个文弱书生的模样,性貌英俊,语气谦和。他看上去就象个完全无害的邻家大哥哥,纵然穿着一身盔甲,脸上也总洋溢着阳光般的微笑,给人以放心之感。他疼爱军士,更是关怀备至,甚至亲笔为死难的士兵写家信。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竟就是有了依靠一般。
那一天,他用平淡的口气述说着他们军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丝毫的诉苦,也没有血泪的控诉,有的,只是淡淡的,看透人间世情的漠然。
他走的时候,就象天绝峰顶的傲天松,孤单萧索,却自有一股逼人的霸气。
这样的男子,世间能有几人?
乐清音呆呆地想着,一时间有些痴了。
“小姐。”
“什么事?”
“申大人下了帖子,请你去府上。”
“知道了。”
乐清音无奈地捧起案上的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那男子虽好,却与自己天差地远,有些事情便也只能空想惘然罢了.
若上天开眼,能让我再见他一眼,哪怕只是一眼,也是好的
第三十三章 抄你满门
清野城的居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这样的场景了。
一支黑盔黑甲的铁血骑队,正从远方急奔而来,若狂流奔泻,摇动出一片风火雷霆之势。铁蹄击踏地面,轰声隆隆,大地为之颤抖,就象是地震到来前的先兆。
骑队在清野城的街道呼啸而过,每一名战士的脸上都写满了生死岁月的沧桑,而现在,更多了一份愤怒**。
这股愤怒,汇聚成一股滔天恶浪,直扑向城中深处,那高宅厚院的城守府。
数百名名铁血悍骑将城守府围了个水泻不通,手中的弯月刺矛同时对准城守府内。
六名骑兵斜刺里从队伍中冲了出来,三人为一纵列,左右排向,中间赫然是一根粗壮的滚木。
马上攻城术,是天风军久已有之的一种攻城手段,以六人或八人为一队,士兵骑在马上,用挠钩抓起巨木,借马力冲刺,用来冲击小型防御性掩体,有极好的效果。这种马上攻城术对骑兵素质的要求极高,非久经训练无法施行。
而浅水清的这支部队,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个中好手。
浑圆巨木撞在城守府的厚门之上,出蓬蓬的巨响。
两支攻击队伍轮番冲击,只几下,大门已轰然倒塌。
还没等里面的人冲出来,大股的骑队已经杀进了院子里。
下一刻,惊恐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声浪若接力的海浪,腾卷了整个城守府……
申楚才从里院冲出来的时候,看到这浩大气势,惊得脸都白了。
他现在属于“抱病”期间,本来好好的身体,被这一吓,到真有了几分病人的样子。
“你们是什么人?竟然敢冲击城守府!来人啊!!!给我把他们拿下!”申楚才大叫。
“大人不要喊了。”方豹高坐马上懒洋洋地说:“你府上的士兵,一共也就二十个。你整个清野城的驻防士兵,再加你组建的那一千民兵,也不到一千五百人。别说他们现在进不来,就算是进来了,你以为就凭这些个几乎就没上过战场的家伙,能和我们兄弟对抗吗?不是我方豹跟你吹牛,这里面随便拉出三个哨的兄弟,就能正面灭掉你一千五百人的全部,还不带有多少死伤的。”
所有的士兵同声嘿嘿笑了起来。他们笑得张狂,手中的长矛却同时对准了申楚才,矛尖微微颤抖,借着正午的太阳,反射出强烈而眩目的强光。
申楚才微微眯起了眼仔细看了看眼前的独臂汉:
“你不是浅水清的人吗?哼哼,好大的胆子,佑字营竟然敢冲击城守府,就不怕军法惩处吗?”
一个悠扬的声音飘飘而来:“谁说我们冲击城守府了?”
骑兵队哗的散开,高大神骏的天鬃马上,浅水清慢悠悠地踱来。看着申楚才白的脸色,浅水清微微一笑:
“申大人,几日不见,精神欠佳啊。”
申楚才长吸了一口气:“浅水清,你到底想干什么?”
一声低低的冷哼,如暮鼓晨钟,重重地敲打在申楚才的心房上。浅水清挥了下手,两根手指戳天而立,身后的狗子已经站了出来。
“给申大人读一下吧。”浅水清冷笑道。
“是。”狗子点头。
从怀里掏出一封文书,狗子高声读道:
“今有龙牙军佑字营浅水清,受暴风军团总帅烈狂焰之命,奉命前往清野城征调兵员!两关大捷,我暴风军死伤甚重,新兵营训练不足,人手不足,不敷使用。烈帅授浅营主便宜行事之权,可在帝**法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征调适龄青年入伍参军,此为光宗耀祖之大喜事。”
“按帝国征兵法令:凡年满14岁之适龄男子,无论出身,皆有从军义务。和平期间,以两丁抽一,五丁抽三为准,家中独子可不去。战事期间,则以大军需要为准,每征一丁,抚恤百银,任何人不可违背。有敢抗征兵令者,以叛逆论处,可当场格杀。”
“现有申氏府中,申奇,申童,年满二十,十八,为国之大好男儿,正值服役之年。当以国事为重,听从召唤,上阵杀敌。我部新兵不足,特征兵之令,征调申奇,申童为佑字营士兵,自接令起既刻生效,不得有误!!!”
啪,文书直接砸到了申楚才的脸上,浅水清的声音已阴测测的传来:
“听明白了吧?申大人,我奉军令,有征调之权。申大人家有爱子,正是为国建功的大好时机。我看申大人满门忠烈,一心为国,就把这征兵令,送到了你们家来。如果没什么问题,就请两位公子出来跟我们走吧。”
申楚才登时就晕了。
天风帝国,以武立国,国人以尚武为荣,以战死为耀。但口号是拿来喊的,是用来激励那些无知百姓的,而不是用来对付自己的。自古以来,真正能舍得把自己的子女送上战场的大官,恐怕没几个。
身为帝国大员,自然有的是办法为子女免除兵役,也因此,申楚才从未想过有那么一天,征兵令竟然会送到自己的家里来。
但是帝国法令上,到是的的确确写得清楚,凡适龄青年,都有服从征调之义务,即使皇室子弟亦不例外。
申楚才做梦也没想到的是,浅水清会给他来这么一手。
不过这个时候他显然还有些不认输,还想凭官威压人,所以依然狂妄大叫:
他大叫:“荒谬!四品以下,官宦子弟,从未有入伍之事!”
方豹冷哼,声音嘶哑若金铁交鸣:“申大人,话可不能这么说。南相公子无伤,现在可正在暴风军团呢。他虽是将军,却也是军人啊!”
“废话,他是将军,又不用亲自上前线打仗的。”
“将军也是从士兵做出来的。他日申家两位公子为国家立下大功,说不定又是两位南督出现呢。”方豹挪逾道,一众士兵跟着哈哈狂笑。
浅水清冷嘿,回大吼:“兄弟们,凡有违征兵令者,咱们该怎么做?”
“以抗命论处,格杀勿论!!!”一片山喝海吼之声,彻底震颤了申楚才的胆……
这世上有许多人,总以为自己可以一手遮天。
他们独霸一方,他们不可一世。他们所到之处,众皆拜服,就算是同僚上官,也总是客客气气。那官职低的,和比自己官职高的说话,就必须要矮上一头,低声下气。
官场上要想为官长久,自有其一套独特的规矩,正所谓:为官者,当心生七窍,八面玲珑,待上以礼,治下以严,交好同僚,谨言慎行。
谁能想到浅水清反其道而行,专门和上司作对,且行事张扬,肆无忌惮。
申楚才在命令手下烧那些信的时候,也想到过浅水清会报复。但他并不认为浅水清拿他能有什么办法。
这个世界是分等级的,下级永远都得遵从上级的意思来办事。一个六品武将,是没可能斗的过一个已经在朝为官十余年,知交好友遍天下的四品大员的。
但是申楚才万万没想到的是,浅水清不跟他玩品级。
他玩差异。
征兵是军人的特权。
他更想不到,这个世界的确有那么一些人,他们无视一切规矩,无视一切权威,从不惧怕后果,然后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很不幸,申楚才碰上的,就是这么一个人。
很不幸的,浅水清给他玩了这么漂亮的一手,正指他的要害。
而现在,浅水清冰冷的眼神,在申楚才的身上扫过,就仿佛极地冰雪,寒透了他的全身。
心底是一片冰寒,脸上却流下大片的汗珠。
申楚才的心在苦,他只想哭。
他现在手里无兵,对方又有征调之权,他空为清野城一地之长,整个局势却为对手牢牢控制。此刻便惟有回味那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千古名言。
沉吟了一下,申楚才无奈地向着浅水清拱了拱手,他说:“浅将军,申奇申童,年纪尚小,体质羸弱,不堪大用。若上前线,只怕会为天风军凭添累赘,还请大人高抬贵手,放过我两个儿子。申楚才荣当厚报。”
这一次,他的口气要客气多了。
方豹那带着无尽愤怒的声音如针刺般响起:“申大人,你这话说得可就不对了。你那两个儿子到底适不适合当兵,可不是你说了算的。浅少觉得,你们申氏家族一门英杰,个个都是顶天的汉子。要说这资质嘛,肯定是错不了的。所以,我家将军说了,不仅你的两个儿子要去参军,你申氏一门,你的侄子,你的外甥,你整个申族子弟,都很适合当兵呢。”
“你说什么?”申楚才惊上加惊,魂都飞没了一半。
一阵喧闹声突然从府外传来,踏过那倒塌的大门,数十名士兵已经压着一批人走了进来。
他们个个年纪轻轻,神色慌乱,看见申楚才时如看见救星,一个个“姑父救我”“叔父救我”的喊了起来。
这些人,全是申楚才的族中子弟。浅水清在今天一早,以各种名义诳他们出来,然后来了个一网打尽,他们连回去报讯的机会都没有,就糊里糊涂地成了天风军中的一员。
申楚才整个人都陷入了冰窟之中。
浅水清,你果然够狠,竟然要将我申家满门,一网打尽!!!
浅水清眼神变得凶厉:“申氏一门,有族中子弟四十一人,正符合入伍之年。再加申奇申童,总计四十三人,现全部应征入伍。此令为战时征兵令,任何人不得违抗。有逆者立刻处斩。来人啊,给我把申大人的两个儿子**来!”
十余名天风军士立刻虎狼般冲进申府,再出来时,手里已经提了两个吓得浑身抖的年轻人。
“浅水清,你这混蛋!我和你拼了!我要到皇上那儿去告你!!!”申楚才急得狂叫。
他怎么也没想到,浅水清竟然做得这么狠,这么绝。
感情这三天里,他什么也没做,就是在满世界找他申家子弟了。
看着那申楚才仇恨的眼神,所有的士兵心中,同时兴起一阵复仇的快感。
申楚才,你不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当兵的吗?今天就让你的子弟宗族跟我们一起去当兵,让他们也尝一下那血肉横飞的滋味,看你日后如何自处,是否还敢看不起我们!
浅水清充满同情地看着申楚才,猎物最后的嚎叫,永远都是响亮而无任何威慑力的。
他柔声对申楚才说:
“申大人,我知道你很恨我。不过没关系。”
“我现在只想告诉你一件事。”
“你的两个儿子,还有你申氏一族四十一名弟子,现在全在我的手上。他们是乐意也好,不乐意也罢,都已经做定我浅水清的兵了。”
“我知道申大人身在官场手眼通天,只要你愿意,点个头就能把我治于死地。但是我提醒申大人一声,我手下的这些个兄弟,个个都不是好脾气。偏偏他们还对我死忠的很。唉,还是大人说得对啊,我这个人,的确有些擅权专兵了。不过专兵有专兵的好处,如果我以后有点什么麻烦,我可不保证他们会对你的这些亲人做出些什么过激的举动。”
说到这里,浅水清笑了笑。申楚才此刻已经站都站不直了。
他这才拍拍申楚才的肩膀说:
“大人也不用太过介怀。虽然我今天拉了他们去当兵,但是申大人切记一件事。战场之上,也有前方后方之分,有的人注定了是要冲锋在前的,有的人却只需事后打扫战场。那冲锋在前的,总是要死的快一些,那留在后面的,却只是小有风险。我佑字营这四十三个新兵,到底是做那打头阵的敢死队,还是做护卫营主的亲卫队,却是还没有定下来的……”
浅水清凑近了申楚才的耳边轻声道:“所以,申大人要是为了自己的子侄好,就千万不要太让我生气。否则,我不保证在下一场战事里,就把他们第一批送上火线。当然了,就算是战事未起……申大人,你该知道军队里杀人,有时候是不需要太多理由的。”
申楚才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到现在,他才终于明白了浅水清到底打得是什么算盘。
擦去额头的汗水,申楚才说:“浅将军的意思是,他们现在开始,就是你手里的人质了?”
浅水清嘿嘿笑了:“申大人怎么理解,是申大人自己的事。在我看来,申奇申童也好,申族其他子弟也罢,都是士兵,普通士兵。怎样用他们,那是我的事。我高兴了就留在身边,不高兴了,就送上战场。至于到时候我的心情到底是否高兴……申大人,这个问题,或许你有办法。”
申楚才一阵晕眩。
这个浅水清,不仅够狠,够毒,还够狡猾。
原来以征兵令教训自己,仅仅只是浅水清计划中的第一步,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个教训。
从今天起,他申楚才看见浅水清就得低头哈腰。因为,他申氏一门所有后代的性命,如今都捏在了浅水清的手中。
这是报复,也是利用。
申楚才要是不想儿子死,自然该知道怎么做了。
既然浅水清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计划好了,现在再说什么显然都没用了。唯一的办法就是配合他。只要自己听话,想来申奇申童他们,是绝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所以他只能点头:“多谢将军指点,下官明白了。”
他身为四品大员,对着浅水清自称下官,那是彻底认输了。
浅水清笑道:“申大人,我手下有个将官,已经去贵府库自行领取军需物资了。没有大人的手令,怕是会和守库士兵起些冲突。所以还得请大人补上书信一封,证明那只是个误会。”
申楚才无奈点头:“我写。”
“另外,清野府库太大,我的那些兵有不少都是大字不识的。万一不小心把清野城本府的库藏带走了些,还要请大人原谅。”
申楚才激动的浑身抖:“这个……这个好说。”
“我们还打坏了你的门……”
“此门早已腐朽,不堪使用。坏了正好……正好换新的。”申楚才此刻是前所未有的明理。
浅水清哈哈大笑:“申大人,前次你焚了我写给兄弟们亲属的家信,照理来说我不好再打扰你。不过偏偏我这个人不识好歹,总觉得申大人是明理之人。所以我又重新写了那些信,还是打算请申大人为我转交。这次,就又得麻烦大人了!!!”
于是,曾经焚烧过的信,再一次回到了申楚才的身边。
这一次,借他个天胆,他也不敢再烧了。
事情已了,浅水清也没了兴趣再做逗留。
临走的时候,申楚才对浅水清说:“我族子弟,大都娇生惯养,不堪重荷,还请将军一路上多多照顾。”
浅水清悠闲回答:“大人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他们的。这次一别,不知何时还能相见。浅水清一个小小武夫,最怕的就是支援不继,粮草不足,银钱无多,战士不肯效死命。我到是没什么,打了败仗,也不过一死而已。但是贵族子弟嘛……到时候我就不敢保证了。”
申楚才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张金票:“申某愿为佑字营再献金三千,保我子民安康。更将为浅将军立长生牌位,每日焚香叩拜,祈祷安全归来。”
浅水清随手将金票收入怀中,立刻回答:“好,谢大人美意。这钱我就替我佑字营的兄弟收下了。至于那长生牌位嘛,我看还是免了吧。我现在就要领着我的兄弟离开,大人也不必再送了。”
申楚才恭恭敬敬地回答:“就依浅将军的意思。”
看着申楚才此刻一脸标准的奴才相,浅水清的笑容,越的稠密起来。
第三十四章 相思赋 离别绝响
浅水清带着他的人走了。
他用一纸征兵令和数百支长矛利刃带走了申氏一门所有子侄,从这刻起,申家后人的性命,就完全和浅水清的命运挂在了一起。
那一天,申楚才和申府满门一直送到城门处。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路踏上征程。
他们的心在痛,在为那即将到来的惨烈杀戮生涯而胆颤心惊,为自己孩子的性命而辗转反侧。
申楚才并不是傻子,但他长期为官,独霸一方,已经习惯了颐指气使,人人尊崇的待遇.这使他便得骄傲。
然而事实就是:骄傲通常比愚蠢更为愚蠢。
人们不会因为愚蠢而遭受灭顶之灾,却常因骄傲,而毁掉一生。
申楚才的运气不错,他没死,也没丢官,仅仅是丢失了自己的儿子,侄子,外甥等等一大家子年轻男人。
他们如今在浅水清的手里,成了浅水清的兵.只要浅水清愿意,他随时可以让他们冲锋在前,做一名光荣的“英雄”。
当然,他也可以让他们改做护卫队,负责打个杂啊,烧个水啊,保护一下重要人物等的轻松而又安全的活计.
至于到底是哪种选择,就得看申楚才的表现了。
从浅水清把申奇等一众小伙子以征兵的名义征召到自己帐下之后,他就已经不需要再和申楚才谈任何东西了。
所有他想要的,申楚才自己会乖乖送来。所以他曾经遭遇的,申楚才自己会想办法弥补.所有申楚才曾经给他的侮辱,申楚才自己都将加倍承受。
因为他的两个儿子,现在全部都是“光荣”的军人
为了避免申楚才有所指望,浅水清调查了他的全部家底,连一个申家小字辈的后辈都不给他留,不管他们在哪里,哪怕是在深山老林之中,也是一纸调令送去,立刻征召入伍.
所以,申楚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烧香拜佛,期盼浅水清神功盖世,所向披靡,一路杀敌,毫无伤.
他还必须时不时地送上劳军之资,以保证这帮军爷开心,而不把他的子侄全部送上战场。
而每天,他还必须面对族长父母的唾骂,因为就是他对天风军的侮辱性行为,导致了这一场变故.纵然他是一城之长,在父母族长的面前,却永远只能是个小字辈.
他还不能有任何怨言,不能向上投诉,以免浅水清因为不满意而对这支富贵子弟兵动辄打骂甚至直接砍头.
至于沐血带兵洗劫府库一事,更是只能认倒霉.
该拿的他们拿了,不该拿的他们也拿了,甚至走之前还把府库砸了彻底,这一切,都需要他老人家自己掏钱填补了.经年积攒的一些积蓄,申楚才全用来填补府库了。一些官场上的好交情,也都用来遮瞒此事。他欲哭无门,恨不能找根绳子把自己活活勒死。
偏偏他还不能死,因为他得活着给自己的儿子烧香还愿,顺便再一次次的满足佑字营以后可能会再来的各种要求
离别的时候,申楚才从未有象此刻这般后悔过。
他后悔自己干嘛要去招惹浅水清。
他后悔自己早没想到浅水清是个胆大包天什么都敢干的主。
他后悔自己一时痰迷心窍,干出了这样的蠢事。
但这些后悔,终究只能随着风飘散在空中。
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的子侄后人还在浅水清的佑字营中,他怕就一辈子也摆脱不了浅水清的讹诈与控制了。
他长叹一声说:“申元,带几个家中的老人,一路跟去吧。看看少爷们有什么需要,看看……浅水清如何待他们。”
那一刻,他的背影一下子变得苍老无比……
离别总是惆怅的。
但离别,并不只在申家才有。
部队出城之后,浅水清迎来了他最不想看见的离别。
云霓走了,这一次,他没有再接到任何通知。早在昨天夜里,云霓就悄悄地走了,也因此,浅水清更是把全部的愤怒,都倾泻在了申楚才的头上。否则他不会向申楚才要价要那么狠。
然而还有人要走,那就是方豹。
教训过申楚才,满足了方豹的一个心愿。
他也决定回家了。
回自己的家去孝敬老娘。
满载着身为战士的荣耀,去过那远离战火的平静生活。
方豹走的那刻,营里所有的老兄弟都默默看着他。
眼神里有佩服,有羡慕,有安详的祝福。
然后,这个平生只流血不流泪的汉子,在回到清野城后再一次流下了英雄的热泪。
他抱着方虎,对他说:“二哥,浅少是好样的,以后,就得你保护他了。”
他抱着雷火说:“受伤后,没机会再和你喝酒。过两年,等平定了止水,你到我们那去,咱们一起好好的喝一次。”
他抱着无双说:“小子,别再犯傻了。记住,你是个士兵。”无双默默地点头。
他抱住浅水清说:“浅哥儿,这一走,不知何时又能相见。有机会的话,我下辈子还做你的兵。”
浅水清从袋中掏出那张申楚才的金票,放在方豹的手心里:“这钱,本来是打算给佑字营的兄弟用的,今天你要走了,就先给你用着。”
方豹正要说什么,浅水清已经打断道:“我警告你,你别跟我说不要,不然我把你另一只胳膊也打断。”
方豹呆呆地问:“那其他兄弟们怎么办?”
浅水清的眼神在申家兄弟的身上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嘿嘿笑道:“有那哥几个在,还怕咱兄弟没好日子过?放心吧,你拿着这钱回去,买几块好地,代我和哥几个向你娘问个好。这也算是大家的心意吧。”
方虎方豹兄弟俩的眼眶都湿润了。他们都是潇洒至性的汉子,所以谁也不喜欢玩那婆婆妈妈的一套。对军人来说,钱太多等于没用,方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那一刻,方豹和所有的兄弟依依告别,诉说衷肠,虽然不舍,却终于还是只能挥手说再见。
这一幕的情景落在了申家子弟的眼中,他们忽然觉得,原来这些军人,同样有他们感人至性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就那样默默无言,看着方豹一个人,渐渐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之中,隐没于天之尽头……
离别的伤感,充斥心间,一路上大家都很沉默。
一阵悦耳的乐声突然响起,低沉哀婉,幽怨缠绵,弦音如泣,琴声似诉,带着几缕悲欢,几多忧愁。
车队渐渐停下,细心倾听这离肠之颂,待到一曲结束时,空旷的大地上,依然是余音袅袅,荡而不决。
不远处,有一架马车,乐声正是从那马车里传出来的。
那是那位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乐清音小姐吗?想不到她竟也会来到这里弹琴相送。浅水清微微笑了。
他叫过一个小兵,对他说:“你去告诉那马车里的人,就说浅水清再聆仙音,谢谢乐小姐了。”
那小兵匆匆跑了过去。
没过一会回来,手里还抱着一架琴:“回营主,马车里的姑娘说,她即将回返苍天城,今后恐难相见。将军英雄人物,她望而倾心,特赠此琴于将军,祝将军再创奇功,早日得胜归来。她还说……”
“还说什么?”
小兵立刻回答:“她还说,琴送则音绝,乐清音从此将绝迹淮河,除非有朝一日,将军将此琴再送还给她。”
浅水清听得一呆,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醉花楼上的一次偶然邂逅,自己竟然会令一个见惯天下男人的名歌妓倾心,并为自己赠琴绝音,从此退出歌舞生涯。
这,算怎么一回事?
不过可惜啊,自己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好姑娘,再容纳不下别的女人了。
定了定神,他说:“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晃晃脑袋,挥去那漫天的烦恼与疑虑,他朝着自己的士兵大喊:“兄弟们!后方之事已了,咱们现在就去前面追沐少,然后咱们兵进北门关,直取京远城!!!”
“兵进北门关,直取京远城!!!”所有士兵同时吆喝,声传千里,威震四方……
目送着他们的远去,久久,乐清音收回了目光。
今天,她终于看到了这个男人豪情霸气的一面。
他或许永远不会想到,当他在申府大肆逞威的时候,一直有个女子,就在那府中默默注视着他,为他打气,为他加油,为他祈祷。
她看着他,用手段治得申楚才狼狈不堪,心中竟大感快慰。他手下的将士为他甘心效死,惟他之命而从。
她看着他,意气风,将堂堂四品大员摆弄得毫无还手之力。
她看着他,接受了自己的琴,然后就那样潇然离去,只留下一个英挺背影,供人细细揣摩,慢慢品味。
然而,自己一路目送,直到再看不见他的身影……
“小姐。”身边有侍女轻唤。
乐清音叹了口气:“走吧,我们回苍天城。我相信在那里,我们依然能得到他的消息……他大胜的消息。”
作者是现实的,没有收入,就无法维持写作。
读者是现实的,没有**,就无法维持看书的兴趣。
最近这些日子里,我现一个很有趣却并不能令人快乐的事实。
那就是:每天一章的稿,收藏量与稿子的质量是成正比的。
在写到浅水清带第三卫的勇士创下两关大捷的时候,本书的收藏是增长最快的。
在写到浅水清血屠南门关的那章时,那天是当日收藏增长最高的。
其后,在描写浅水清回到清野城直到抓了申家满门的这段时间里,本书的增长一度慢到难以想象。
从进入清野到号令出兵的这四章里,一共只加了一个收藏,还是在第四章时加的。
而在“抄你满门”这一章里,刚出去没多长时间,就直接加了好几个收藏。
这告诉我一个很无奈的现实:**情节,是唯一能刺激收藏增长的东西。
然而这里面有个问题就是:没有铺垫,如何来**?
没有前面的那一系列故事,浅水清不会冒着那样大的风险去夺关抢城。没有申楚才的焚信,浅水清也不会掳人子弟入伍。
没了这些铺垫,**只是闹剧。
我本人写东西,从来不喜欢写弱智对手。而且,我也不喜欢写单纯的恶。
我更愿意写立场,写看人对物的态度。
申楚才是个贪官,但不是傻子。所以我写他的时候,颇费了思量。我用了两章的内容,描写的醉花楼情节,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或许是平淡无奇的,但事实上,这段情节是许多故事的开端。
每一个人物的出场,都有其相应引的故事。
没有这些铺垫,就无法有好的效果。
申氏满门的入伍,在这里可以明确告诉大家,这个小**,其实是为了一个大**所做的铺垫。
能够用一个**做另一个**的铺垫,是很好也很困难的一件事,我不可能一直做到,也没人能一直做到。
即使如此,中间也要加一些平淡的情节。
我不可能做到每章都**迭起,让读者看得叫爽不已。
于是乎,每到一段平淡章节来到时,就会有读者放弃。
这是我的损失,也是读者的损失。
为什么我们总是要由最后一章的内容来决定整篇文章的内容呢?
难道读者朋友们看到最后一章时,前面的内容就已经全忘光了吗?我以为我的小说不会那么容易被人遗忘的。至少相对一部分yy爽流小说来说,是如此。
第二部的内容,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在接下来的故事里,会有一段比较精彩的浅水清壮大实力的过程。
但这个过程也是循序渐进的。
我希望喜欢这本书的人,不要因为一两章铺垫情节就这样放弃,那对你我来说都太可惜了。
想知道富贵兵团是怎么回事吗?
想知道他诞生的原因和意义在哪?给浅水清又带来怎样的影响,壮大了他多大的实力吗?
想知道佑字营最终拥有的是怎样的骄人战力吗?
想知道浅水清到底在回归前线的过程中,到底创下了怎样大的一场急风暴雨般的大风波吗?
我们都知道京远城是一定会被拿下的,可它又是怎么被拿下的?拿下之后,又出现了怎样的事情呢?浅水清又是如何从一个营主,一步步爬升到掌旗,甚至取代南无伤成为铁血镇督的?浅水清“铁血第一镇”的名头又是如何打出来的?他是如何凭借一个镇,两万人,就横扫一个强大的国家,完成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壮举的?
相信我,缘分yy结果,但不yy逻辑。
每一个牛逼的故事,缘分都会努力给他一个完美的解答。
耐心点,朋友们。看下去,这些内容,缘分脑子里都有,有些已经写出来了,有些还需要你们的支持,才能继续更好的写下去。
对了,给大家个很简单的竟猜题目。
浅水清在返回北门关的时候,得到了一支他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战力。
他称其为:三千个拓拔开山。
知道这是什么部队吗?
我相信大家都能猜到的。
ps:为了吸引读者,不得不透漏少许后续情节,这其实是我很不愿意的。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吊上了一部分朋友的胃口,也可能让一部分读者失去了兴致。
我希望前者能比后者多吧。
第一章 军令如山
天空白云如缎,浮游翩跹,丝丝缕缕,游弋于蓝天苍穹,纷舞出一幅蔚蓝色的长空天卷。
浩瀚天空下,一支蜿蜒如蛇的部队,缓缓行动在大草原上。数百辆大车组成的队伍,组成了一条浩瀚的长龙。
一支骑队从后面呼啸而上,领头的正是浅水清。
他看着前方车队的长度,一时有些吃惊。
我的老天!沐血这次搞了多少东西回来?
远远地,看见浅水清他们追了上来,沐血兴奋地向他们扬起了手中的长矛。
阳光下反射出刺矛的烈光。
浅水清和方虎他们一起追去。
人还没到,方虎已经大叫起来:“沐少,你把整个清野城都搬过来了吗?我的天啊,这是多少车东西?”
“整整四百车。”沐血傲然道。“三万石粮食,八万两白银,还有一千两黄金。此外攻城塔等辎重器械实在是人手不足无法运输,我已经勒令当地官员另组运输队送往前线。”
浅水清和方虎凌空对击一掌,哈哈大笑:“干得漂亮!”
沐血嘿嘿笑说:“干得再漂亮也没你浅营主这一手玩得漂亮啊。现在咱们的申大城主怕是欲哭无泪了吧?”
“那是自然。”几个人同声说,对望几眼,再次狂笑起来,心中的愉悦自不待言。
浅水清问沐血:“拿东西的时候,有什么阻碍吗?”
沐血傲然笑道:“刀枪架颈,斧棒加身,谁能有怨言?”
“也就是说,没打收条喽?”
沐血摇摇头。
浅水清想了想,说:“三万石粮食,是军部所需,我已经给申楚才写了文报。不过这八万白银,一千黄金,却是没有。我看我还是打个收条,你回头让人送过去。”
方虎立刻不愿意了:“浅少,这是为什么?申楚才那个老扒皮,横行清野那么多年,手底下早不知道聚敛多少财富。咱们扒了他的库,他儿子在咱们手里,他要是聪明点,就该自己掏钱去补了这窟窿,不然咱们一刀两断,他申家就得满门绝种!”
浅水清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银子是给大军饷用的,这么多车,想瞒也瞒不住。坑了申楚才这笔银子,得福的是大家,遭恨的却是咱们,这不是傻子吗?再说做人有时候留点余地比较好,咱们交了文报过去,到时候军需后勤自会把银子给清野补仓。申楚才不用自己掏钱,后面也就会合作很多了。”
“合作?还有什么合作?”方虎和沐血互相看看,谁也不明白。
浅水清嘿嘿一笑,笑容里透着无尽的狡诈阴险:“有这四十三个少爷兵在咱们这里,你们还怕以后申楚才不给咱们送钱花吗?”
沐血和方虎恍然大悟,同时嘿嘿地奸笑起来。
浅水清转头对沐血说:“催弟兄们一下,动作要快点了。”
“车队太多了,有些拖度。”
“那就先让银车过去,前线的士兵们等饷也都等得急了。”
“好,我这就安排。”
浅水清皱了下眉头:“照这样子下去,看来咱们是没法在雨季结束前赶到北门关了。”
沐血淡淡道:“我到觉得这是好事。就算是战事已起,京远城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拿下的。抱飞雪要有那么没用,他也就不是抱飞雪了。雨季快要结束,在清野城耽误了这几天,眼看着没法按时回去。既然这样,我看也就干脆不用着急了。让他们先打着吧,等他们打个几天几夜,熬到大家都筋疲力尽之后,咱们再来个趁火打劫,顺顺当当地把京远城拿下,岂不是更好?”
浅水清眉头一扬:“此话有理。”
“这还是跟你学的呢,他们打得越累,咱们就越有机会。”沐血悠悠道。
众人哈哈大笑……
日正中午的时候,大队停车休息。
由于这次的运输量极大,差不多是上次沐血带队时的四倍,所以从新兵营里招来的三千新兵,都临时改成运输队,成为协助运输的一分子。
那些架着车子赶了半天路的新兵们,刚停下脚步,就得继续生火做饭,一时间怨言四起。这些怨气随着午时的炊烟,化成天空中一缕青云,飘向四方。
一名骑兵什长骑着马从后方赶上,冲着队伍中的一队新兵大声吆喝道:“一个个都慢慢腾腾地干什么呢?妈的,都跟个娘们一样!赶快做事吃饭,吃好饭继续赶路!象你们这样子慢法,等赶到北门关,***大军都杀到大梁城去了!”
几名新兵立刻怒了。
一名新兵直接站了起来:“你到是够快,有马可骑,无事可做。我们又要运粮,又要做饭,晚上还得扎营结寨。什么苦活累活都让我们干了,你们干什么啊?就算你们是老兵,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那老兵什长嘿嘿一笑:“有意思,还有敢跟老子叫板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苏云。我就不服你们以老卖老,我要见营主,申诉不公!”
他这话一说,身旁几个新兵同时为他打气,一时间不少新兵竟连连为他叫好。
有几名新兵甚至大声喊了起来:“干他娘的,老兵欺负新兵,苏大哥说得对,找营主讲理去!”
看起来,这个苏云在新兵营里,也算是比较有威望的一个。
那老兵眼中闪过一丝凶历的狠光:“要见营主申诉?哈哈哈哈,还真是好笑。这年头不怕死的人还真是越来越多了。行,浅营主就在前面,和沐校他们在一起。你这就去告老子的刁状,看看你可能告得动老子。我告诉你,你要是告动了,我二话不说,这些事你爱干不干都随你。可你要是告不动老子我。哼哼,你们这帮家伙不是都喜欢起哄吗?可别怪我没警告你们在先。一旦告不动老子,到时候你们活得照干,饭得减半,整个哨还都得吃鞭子!!!”
说着,那老兵啪的**马鞭,扬蹄而去。
心中升腾起一股不平的怒气,苏云转头就向浅水清走去。
不安的骚动,如一点水中的涟漪,渐渐泛到了浅水清的身边。
他回望去,眼前一个刚硬耿直的小伙子正朝自己走来。
苏云来到马前,双手抱拳:“浅营主,属下有事不明,想向营主请教。”
“说吧。”
苏云就把刚才那老兵说过的话,一五一十全说了出来。
“浅营主,同为沙场男儿,都是要上阵赴死之人,为什么那些老兵就可以骑着马耀武扬威,什么都不做。我们却要在这里做牛做马?我不服,想请营主给个说法。”
“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苏云。”
浅水清点了点头:“很儒雅的名字,恩,不错。”
浅水清仔细端详了一下苏云:“看起来你很不服气?”
“是,我不服!”苏云看着浅水清大声回答:“我之所以会进佑字营,是因为我仰慕营主威名,渴望能跟营主建功立业。我不是来打杂的,而是来沙场杀敌的。不过我也知道,现在运输人员不足,新兵理当协同护送。问题是第三卫的老兵们个个目中无人,呼喝来去。他们自己不做,却嫌我们做得不好,所以我不服!!!”
浅水清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果然又是一个募名而来吗?
他突然脸色一沉,低沉的声音若平地间卷起的一股风雷,轰声阵阵:
“新兵苏云,你才当了几天的兵,一次战场都没上过,就敢目中无人?你可知道现在你所面对的这些个老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他们在前线杀敌的时候,你们那时候在哪?他们嫌你们做得不好怎么了?你就不服了?哼哼,你有本事,就把事情做好了再来申诉。我的这些个兵,个个都不是什么善茬。好人是不会进部队的,进了部队的,也容不得他做好人。军中自有军中的规矩,不服规矩,顶撞上司,骂是轻的,打才是正常的,你哪来什么好不服的!”
苏云的脸涨的通红,他没想到那个老兵说得果然没错,浅水清果然不帮他。可他还是大喊起来:
“我就是不服。当年浅营你不也是以下犯上杀了衡长顺吗?为什么你现在做了营主,就这样纵容包庇属下?上命既有错,我们就应该可以反抗不遵!!!”
浅水清仰天长笑起来:“沐少,你听见了吗?”
沐血嘿嘿笑了起来:“一帮新兵蛋子,好的不学,这犯上的本事到学了个十成十。”
方虎则干脆策马冲了过来,凌空一记狂暴的飞腿,正击苏云的胸口,直接将他一脚踢飞出去。
落下时,方虎的大脚直踩在苏云的胸口,竟让他起都起不了身。
平地而起的吼声如旱地惊雷,方虎指着所有的新兵大喊道:“你们这帮菜鸟蛋子都给老子听清楚了!没错,当初浅少的确是杀了他的上司。可是如果有谁以为,佑字营中因此就可以毫无规矩,人人可以和上司做对,那他就大错特错了!这里是军营,不是***商铺,可以任你们和自己掌柜的说理!上司的命令,容不得你们违背!一个个仗都没打过一次的菜鸟新兵,竟然想和老兵们平起平坐。我呸,你们真当这年头当兵有这么好混的吗?要是你们有本事,就给老子从战场上活下来!只要能活过一次战斗,老子就算你是老兵!”
沐血也冷冷地喝道:“可是在这之前,谁要是以为人人可学浅营主,随意顶撞上官……嘿嘿,我到也不反对。只要你们有本事,自己拉起人马来干上一票,以功抵罪就行!别忘了,当初浅营主可是用了南北两座大关来换得今天这一身荣耀和无罪而赦。你们真以为,没那两关大捷,谁能在犯了那样的事情后还可以活下去?”
浅水清则悠悠说道:“军中不比其他地方,军规军纪不可轻违。而每一条军规,都是前辈们用无数血汗换来的教训,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老兵们能享福,是因为他们已经吃了足够多的苦,他们在死生沙场中不知遭受了多少罪,有些人更是受了数不轻的伤。所以他们有这个资格不做杂役活务,也有这个资格教训你们。你们要是不服,就在战场上好好表现,表现得好了,自然就会受老兵们的尊重。军营是优胜劣汰的地方,只要你够强,每一个人都会尊重你。否则,你就老实的在那里打杂。”
一番话,说得所有的新兵都低着头再不敢言。
浅水清走到苏云的身边,方虎收起脚退后。浅水清看着苏云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不服,但是我要问你一句话。”
苏云一楞,缓缓地站起来看着浅水清。
浅水清道:“假如现在是在战场之上,你的上司命令你带十个人去冲击远处的一个小山头,那里有近百敌人守护,上去者就是九死一生,那么你敢不敢冲?”
苏云大声回答:“我敢!”
“你放屁!我说你绝对不敢!”浅水清大吼道:“因为你连你的上司安排给你的最普通的活都干不好,都干得有抱怨之心。既然这样,你又怎么能在面对必死的任务时无怨无悔地去接受?又怎么可能不象现在这样去反驳?或者你干脆就直接再来找当时正在指挥作战的最高长官,控诉你的上级军官派你去送死!控诉他自己不去而让手下人去。那么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真那样做,你的下场是什么?”
苏云惊得大汗淋漓,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他人虽单纯,毕竟不笨。这刻浅水清把话点透,他立刻就明白了自己犯了怎样的错误。
“是斩立决!!!以逃兵论处!!”浅水清对着他的耳朵大叫,震得他脑袋嗡嗡的晕。
“现在你明白了没有?这些在你眼里不公平的对待,只是最轻的,最无足轻重的。将来在战场上,你可能还会面对许许多多你觉得不平的事情。可你现在连这点事都抱怨,那你上战场时还有什么人能指挥你命令你?倘若人人如你,上令不从,那天风军又靠什么来争雄天下?”
沐血:“假如上命有错,就可以抗命不遵,那么当初戚少就不必带伤上战场。”
方虎:“假如上命难行,就可以阴奉阳违,那么浅哥儿当初就更不必挟持云家小姐,得罪衡长顺。”
雷火:“假如上命永远是公平的,说出来的每一个承诺都是必须兑现的,那么浅少现在至少也应该是一纵之长,指挥万人大军,而不是在这里做一个小小营主!”
浅水清:“可是上命就是上命。上命下来,我们就必须得听,必须得从。因为这是军纪!即使我曾经杀死衡长顺,擅闯南门关,我也永不会说出,只要上命有错,就可以抗命不遵这样的蠢话来。因为军无铁律,便永无战力!!!”
方虎更是冷哼道:“浅哥儿当初做新兵时,是被戚少挑来的最看好的士兵。即便如此,他依然做一个新兵该做的一切事情。无论上司派他做什么杂役,他都毫无抱怨,而且都能做得非常好。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能获得大家的敬重。而你们呢?一帮新兵蛋子,只看到别人的辉煌,却看不到那背后的艰辛。你们算个屁!记住,要想拥有顶撞上司的资格,你们得先有那份本事。没那本事,就得夹着尾巴老实的做人,直到你们有资格的那一天。否则,不等你们上战场,就已经先死在军法军规之下了!!!”
浅水清最终叹息:“我并不是一个好榜样,所以我只能告诉你们,不要学我,因为……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优秀的士兵。”
有些话,他终究没有说,有些道理,他终究不能讲。
他或许不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他绝对是一个优秀的将军。
这个世界有时就是那么不公平。
有些人,天生就适合领军,有些人,则只适合被率领。
下意识地,浅水清喜欢苏云。因为他象自己一样,敢于反抗一切不公。
敢于反抗上司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敢于反抗上司的将军,却绝对是一个好将军。
但是他却不能说出来。
因为现在的苏云,终究只是一个士兵。
他绝对不会因为这个苏云展现出他那所谓的敢于顶撞的豪气就对他破格提升,因为那只是在鼓励和纵容所有士兵都这样干。
这一刻,话理已说得够通够透,所有的新兵全都收了声,再不敢有任何怨气出来。
只是苏云,脸蛋涨得一片通红,却依然不愿离去。
浅水清眉头微微一皱:“怎么,和你说了这么多,你还不明白?”
苏云大口地喘着气,摇摇头说:“多谢营主指点,我明白了。营主说得是,我们这些新兵,的确还太幼稚,也没有资格质疑上官,违背上官。可是……”
他咬咬牙,抬起头来望着浅水清:“可是我还是不服。”
浅水清等人都是一楞:“为什么?”
苏云大叫起来:“因为还有一批人,他们也是新兵,可他们也是什么都不做!!!”
他长臂一指,**不满的喧嚣,奔腾向那不远处的后方。
那里,四十三名新兵,正呆呆地望着他们,不知所措。??
第二章 奴役
对于申奇来说,今天一天的遭遇,差不多是他一生经历中的不幸的总和。
他今年才二十岁,正是花季少年。他从出生的那天起,就是含着金汤勺来到这个世界。
他的父亲疼他,母亲爱他,家人照顾他遵从他,但有所求,必有所应。他是家中长子,将来注定是要继承家业的。他自己也争气,幼熟诗书,少知礼仪,申楚才对他爱若珍宝,常说申氏一门,惟吾子独秀。
然而他纵然再聪明,再懂礼,终究是个世家子弟。他虽然懂诗词,知进退,懂得善待下人,博取善名,知道尊敬父母,孝顺长辈,可他却从没真正见过这世间险恶,也不懂那韬略心机。
他能吟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却从未想到过有一天,这不测命运竟然会降临到自己身上。
他本是天生贵胄,这刻却如阶下之囚般成了将赴沙场的军人。
天知道在那之前,他连一天的刀枪都没摸过,他连摸把菜刀,都要被父母训斥为不求上进。
而现在,他却得学着怎样去杀人了。
甚至在这之前,他就得先适应军队中的生活习惯。
这一切,在他眼里,便仿如一场噩梦一般。
大军行走了一段时间后,申家子弟大都已经疲惫不堪,他们连站都站不动了。
但是新兵和老兵引的那场争论,那番长官的教训言辞,他们还看在眼里,听在心中。
他们惊讶,这世界怎会有这般残酷的道理,但很快,就变成惶恐——在苏云的手指向他们之后。
然后,他看到浅水清笑了起来。
风送来了他和苏云的对话。
“你说得没错,这的确不太公平。那么,这件事我就交给你去做了。”
“将军的意思是我可以安排他们做事吗?”
“没错,因为你有这个权利。你和你在新兵营里的那些兄弟,论资历,是不如第三卫的那些老兵。可是那几个,却连你们都不如。你们好歹也在新兵营里呆过,而他们……却连刀枪都不会拿。所以,在他们面前,你就是个老兵。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想怎么安排他们就怎么安排他们。”
这句话,传到申家子弟耳中,整颗心都凉了下去。
于是苏云来了,带着一批新兵。
来到申奇他们的身边,带着饿狼般的眼神,虎视耽耽地看着他们。
“由现在起,你们几个,负责我们那几车的粮食运输。”一个新兵指着他们叫喊。
申氏子弟颤颤惊惊,却没人敢违抗。
浅水清的话,已经说得够清楚,够明白了。
长官的命令,是不可以随意违背的,哪怕那是错的。
几名新兵象押解犯人一样把申奇申童他们带过去,交代他们要注意的事项,然后用轻蔑的眼神看他们,用冷嘲热讽的口气笑话他们,一如那些老兵对待他们一样。
曾经的天璜贵胄,在这群新兵的眼里,只是一群可供利用和压榨的劳力而已……
吃过饭,大队又要开拔了。
一车一车的粮食,虽说是用牛马来拉,但是毕竟负担太重,在过一些难行路段时,是需要人力来担负的。申家四十三名子弟兵,要负责起十辆大车的正常行进,对他们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一个难题。
他们不知道要在牲畜力前,在车后用肩头顶上一把,也不知道用马鞭抽打牲口,保证它前进的路线不会弯曲,更不懂得如何掌控手中的力量,以免一鞭子下去,牲口们怒,作反不干。
于是,他们很轻松的把所有的工作弄得一塌糊涂。
数十名督促的新兵愤怒的大吼,他们没想到世上竟还有这么没用的人,连这点基本的事情都做不好。四十多名劳力上来,非但没让工作的效率增加,反而由于他们的笨手苯脚把事情弄的更乱更糟了。
一个新兵大叫:“妈的,你们这帮少爷兵,一点小事都做不好,将来怎么去打仗?快点干好,没看见咱们快要掉队了吗?快点快点,不然老子用鞭子抽人了!”
一群新兵呼喝着大骂。
老兵们骑在马上,冷冷地看着这一切,谁也不说话,仿佛现在生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的无视,为新兵们更加增添了几分骂人甚至于打人的勇气。
人们在被欺压中成长,然后在欺压中学会领导。
军营,或许不是最好的学习地方,但永远是最快的学习之处。
新兵们学得很快,他们开始理解什么叫令到必行;开始明白当长官们下了命令之后,你所要做的不是抱怨,而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完成任务。
至于那些申家子弟,他们在训斥与鞭打中学习做事,谁学得最快,谁就可以少挨揍。
“后面可真热闹啊。”方虎赶了上来,对浅水清说。
“一群少爷,总要有人给他们点教训,他们才能成长起来。”浅水清淡淡道。
方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后方数骑快马风驰电掣的赶了上来。
领头的,是申家的长随申元。
申元也算得上是申家的老人了,长年跟随申楚才,对申家忠心耿耿。
他是看着申奇申童长大的,这两个孩子,他对他们有时候比对自己孩子还亲。
再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两个孩子从小到大过得是怎样的生活,他们连一点苦都没吃过,哪见过这样的场面?
眼看着这些孩子被士兵们督促干活,挨打受罪,那一刻,这个年近半百的老家伙心都快碎了。
“少爷!少爷!!求求你们,别打我家少爷了!”几个被申楚才派来跟在身后的人同声叫了起来。申奇一看是申元来了,更是直接投身到他怀里,大哭:“申元,你快带我走。咱们回家去,我不想当兵!呜呜呜……”
申元口中一阵苦。
他老爷都没做到的事,他又凭什么去做到?
他拍拍申奇的脸说:“少爷你就放心吧,浅将军答应过老爷的,他不会害你的。我这就去找将军说理去。”
一名老兵冷笑:“我家将军说了,但凡军中将士,皆有杂役要做,人人不可避免。所以,这些事他不会去管。不过呢,我家将军也不会特别安排什么事情给你们的那些少爷去做。所以,你要是想不让你家少爷做这些苦活累活,最好自己去跟那些派他们干活的人商量。他们要是同意,没人会管你们。反正……这帮少爷也算不上真正的士兵。”
申元连忙走到那几个新兵的身边,低头哈腰地对几个新兵说:“诸位爷,求你们行行好吧。我家少爷身娇肉贵,实在干不来这些事啊。”
一名新兵看那传话的老兵在传过话后竟然直接就离开了,心里有了底,嘿嘿一笑说:“凭什么啊?将军说了,但凡是兵,就得做事。老兵们卖命,新兵们就得卖苦力。你们家少爷,再怎么尊贵,到了这佑字营,也得按规矩办事。干不好,就得挨揍!!!”
申元陪着小心地笑,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放到那新兵的手里:“爷,就请你行行好吧。”
那新兵看着手里的银子,一时间有些愕然,回头看看身边的几个兄弟。
大凡当兵的人,出身皆穷苦,一锭银子就足够支撑一家人半个月的生活。这一下子就好几大锭银子放在手心,委实是一笔巨款,几名新兵要说不心动,那是假的。
他们这刻显然也被这钱打动了。
“苏大哥,你看。”那新兵跑到苏云的身边,把银子拿了过来。
苏云一呆:“申家的人给的?”
“恩,苏大哥,这钱……咱们能拿吗?”
苏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苏云扭头看身后,几名老兵的眼神落在那银子上,只是淡淡轻扫了一下,然后出了一声蔑视的冷笑,然后就别过头去。
经历过两关大捷的老兵们,对这点赏银根本没放在心上。
苏云立刻心中有了底:“你拿吧,分给大家,别再让那帮少爷做事了,反正他们也干不好。”
“没问题?”
“没问题。将军不是说了吗?这四十多个人,他不管,咱们怎么处理,是咱们的事。记住,一定要分给全哨的兄弟。”
“诶。”那新兵点头答应,兴冲冲地跑开。
那个时候苏云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场在浅水清的带领下引的动荡全国的大事,就在这几锭小小的银子的引下,而逐渐铺展开来了。
而这件事,即使是在后世看来,也仍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令人难以置信。它是如此的空前绝后,即使其后的数百年里,都从未有人再能重复浅水清做过的一切。而浅水清本人,也因此再度名扬观澜大6。??
第三章 以一养百
利益,就象是花朵上的芬芳气息,无论花儿躲得多深,藏得多远,香味总能传到足够远的地方。闻香而来的蜜蜂们,则会嗅着香气,寻到那芬芳气息的源头,大肆采攫——圣威尔联合公国诗人爱得兰斯卡。
驭使新丁中的新丁,可以使自己得到一笔好处的消息,很快就在新兵队伍中传开了。
每个人都知道了这样一件事:新兵营里有一个哨的士兵,通过那几十个少爷兵得到了一笔不小的好处。
他们还没打仗呢,就已经财了。
花儿有了蜜,所有的蜂儿就都想去采。
“蜜蜂们”通过他们特有的眼神,手势,一个漫不经心的动作,一个简单的笑意,向所有的蜂儿传达了这个信息之后,所有的蜂儿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到底是经过训练的士兵,他们很有秩序的,一个哨一个哨的来到申奇申童他们的身边,奉上最真挚的笑意,甩出最冷酷的命令。
干活,或者交钱。
可怜的申元,他的身上根本没带那么多钱可供买通多达三千名新兵。
四十三个仆人,一下子却有了三千个主子。
一名新兵站在申元的面前,脸上出冷酷的笑意:“申老头,厚此薄彼,怕是非君子之道吧?怎么其他各哨的兄弟们,都有好处可以拿,就我们来了就没了?”
申元急得哭求:“我这趟出来,主要是为了照顾少爷,**来的钱实在是不多。前面全都完了。这位军爷,还请高抬贵手,饶过我家小少爷吧。”
新兵冷笑:“没钱了就回去拿。大队出不过半天路程,一路负重,度缓慢。你快马回赶,不过半天时间就可以赶上一个来回,今晚子夜时,估计就能赶上大队。营里还有两千多个弟兄,银子没有着落。要想不让你家少爷吃苦头,就快快回去,别在这跟爷们罗嗦。今天之前,我们暂时就先不逼他了。不过今天之后,你要是还没回来。那对不起,你们家少爷到底还是佑字营的兵,他该干多少活,还得干多少。”
申元咬着牙喊:“好,你们答应我,别折腾他们就行。我这就回去找老爷要银子。”
“恕不远送!!!”那新兵朝着申元离去的背影拱了拱手,放声大喊。
所有的新兵,都肆意而张狂的笑了起来。
浅水清看着这一幕,眼角中流露出不可抑止的笑意,然后轻声说:“一群笨蛋,连敲诈都不会。虎子,去告诉他们几个,军部饷,那是月月都的。既然申大人一家有意劳军,自然也得月月供奉。他拿出来的那点钱,只能免他的孩子一个月的杂役,过了这个月,他还是得再交钱给兄弟们。”
方虎和沐血差点都从马上跌了下来,一起看着浅水清。这个家伙也太毒了点吧?
难怪他一方面派人给申楚才打了收银文报,一方面却纵容新兵,欺凌申奇他们。
感情他早就准备好这一手了。
“我说浅哥儿,这招也太损了点吧?”方虎摸着脑袋说。
浅水清嘿嘿冷笑:“申楚才付出的越多,他就越不敢和咱们翻脸。人心若狼,要想将他训成狗,就不可不打,不可轻打,不可打死!!!只有这样,申楚才才会老老实实地和咱们合作。这些士兵,将来都是要上战场杀敌的。他们有的人,可能上了战场就会死。国家没法给他们太多的抚恤,咱们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让他们在作战之前,先享受一下,也算是我佑字营的一份福利吧。这帮申家的小子,既然来了,就怎么也得为咱佑字营做些贡献才对!”
沐血和方虎同时放声大笑起来:“浅少,有你的!”
随着浅水清的一道命令下去,所有的新兵终于明白了浅水清为他们费煞的这番苦心。
他们以前从没跟随过浅水清,除了知道他作战勇猛,拿下三重天的两座大关外,并不了解他的为人。
但是今天,第一次的接触,浅水清就给他们先后上了两堂生动的教育课。
第一课就是:上司的命令,必须听从。
第二课就是:身为佑字营的兵,你总是可以比别的部队的兵,享受到更多的优渥待遇。
前者是大棒,后者就是胡萝卜。这两者的组合,天下无敌。
至少在士气军心上,如今每一个佑字营的士兵,已惟浅水清马是瞻了。
傍晚的时候,申元终于带着大批的银子赶到了,同时带来的还有一封申楚才的信。
申楚才在信里写到:八万两白银之文报,业已收到,楚才深感将军隆情厚意,无以为报,特差家人携银劳军,聊表心意,万请将军勿却。将军为国为家,征战沙场,一生戎马,楚才深感钦佩。然,小儿申奇申童,自幼娇生惯养,不修礼仪体肤,或有不到之处,还望将军海涵。今特派家人申元,申明,申义,一路随军同行,但有所请,但差无妨。楚才顿。
这封信,可以说写得是“情真义切”,就差没剖腹以表忠心了。浅水清从军不过百天,跑到申楚才的嘴里,就成了一生戎马。而明明是浅水清纵容新兵敲诈申家,到了他这,就成了携银劳军,聊表心意了。
看起来申楚才也明白得很,浅水清把那笔白银的文报给他,为的就是把公款转为私款。而且这个人显然是大大的狡猾,他让他手下的士兵去做这些,自己却绝不出头。
对浅水清来说,士兵的忠心,显然比银子要重要得多,且事后无论怎样算帐,都算不到他的头上来。
这次的分赃,老兵们并没有参与。
因为他们已经不需要用钱来证明自己,而且他们也不缺钱。两关大捷,使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小了一笔。
于是新兵们第一次看老兵,也开始顺眼起来了。而拿到钱的新兵们,也就没再为难申家子弟。
晚上生火做饭,申奇和自己的弟弟还有其他的兄弟子侄一起。申元悄悄地摸到申奇的身边,从怀里拿出一个小包说:“太太知道你们喜欢吃松糕,这当了差,以后怕是没机会吃了,特地亲手做了些托我送来。”
申奇拿着那松糕,心中苦涩,喃喃地说:“其实我现在想吃的不是松糕,是母亲做的冰耳燕窝汤。走了一天的路,嗓子眼里直冒火,这军营里的水,都带着霉味,根本就不能喝。”
申元神秘一笑:“少爷你放心,这一次,老爷可是全准备好了。你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全都有。老爷说了,这次出外,对你未始没有好处,你就当是出去游学一次,学点东西也好,万事不必太放在心上。老爷自会为你打点好将军,以前在家里的享受,你现在照样能有。”
申奇的眼睛立刻亮了:“你是说,我能喝到燕窝汤了?”
申元嘿嘿一笑:“你瞧后面。”
不远处,仆人申义已经赶着一辆大车过来。
申奇申童同时兴奋的跑了过去。
好家伙,申楚才大概把整个申府的好东西都给他两个儿子搬了过来。吃的玩的穿的用的,一应具全,应有尽有。这其中还不乏申氏一族其他各房给自己的孩子送来的东西。
申奇披上了自己最喜爱的那件月白色小夹袄,直接用手抓起一个麻蓉汤团就大吃,他实在是累坏了也饿坏了。申童更是跳上马车,口中大喊:“小玉!小玉,你怎么也来了?”
一声轻微的猫叫,一只雪白色的小猫跳到了申童的怀里,亲热无比。
四十三名申家子弟呼啦啦全过来了,纷纷寻找自己父母托人给自己带来的东西,一时间场面热闹之极。
那一刻,所有的士兵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这里。
这些贵族少爷……可真是令人无语啊。
轻微的马蹄声踏踏,浅水清不知何时竟也过来了。
唇角边流露出些微的笑意,他轻声道:“让他们集合。”
几名老兵斜刺里冲了出来,马蹄声声,呼啸出一股雷霆风暴:“全部***集合!瞧瞧你们这群杂碎,都在干什么呢?这车上都是什么垃圾,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可以任你们胡来的吗?”
几十个刚处在兴奋状态的申家子弟又被重新赶回来集合,他们有的手里还拿着自己父母送的东西,一个个盔甲散乱,队伍不整,看上去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方虎冷哼:“妈的,就是溃兵也比他们强。”
申元惶恐地向着浅水清拱手:“浅将军,我家少爷生平未出过远门,也从未吃过这种苦头。车里的这些都是他们平日里最喜欢吃的玩的,离了家太远,以后怕也是吃不到了。这次老爷让我们送东西过来,也是最后能为两位少爷做的事,以后再想照顾,山水迢迢,怕是没什么机会了。还请将军开恩,给他们最后一些自由。”说到这里,申元口气沮丧之极。他家老爷一生荣耀,什么时候被人这样胁迫过。
浅水清嘿嘿一笑:“我有说不让他们吃吗?”
申元一呆。
浅水清冷笑道:“我浅水清为人,向来公正公平。申家的少爷想吃好的,玩好的,用好的,我没意见。这些吃的用的,你们都可以留下,甚至那只猫,也可以留下。”
此话一出,申家子弟大喜,就连申元都没想到浅水清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申明大义了。
正激动间,浅水清的脸色一变,嘿嘿冷笑道:
“但是,我佑字营向来是提倡同甘共苦的。身为将官者,当爱护士兵,视其如子,一视同仁,无有差异。因此自将军以下,从不会与士兵分而食之。但凡将军所有,士兵同样也会有。惟有如此,方能保我士官同心。所以,我不会介意你们吃什么用什么,但是我很介意,你们和我的士兵吃得不一样。我的军队,是不喜欢有人搞特殊的。”
浅水清的眼中露出森森寒意:“所以,我对你们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无论你们想吃什么,我的士兵,也都必须有份!!!”
“吼!!!将军万岁!!!”佑字营全体士兵在那一刻同时出了这一声震天裂地的大喊。
这一声喊,撕裂苍茫,震撼天地,呼嚣出所有佑字营士兵心中最强烈的铁血豪情与对浅水清的深深崇拜。
那一刻申奇申童惊骇地张着大嘴,口中的松糕,啪的一声震落在地。
因苏云的那个收钱决定所导致的蝴蝶效应,在这一刻,终于萌芽初现。??
第四章 富贵兵团诞生记(二合一章节)
佑字营是地狱。
草原上吹拂的微风,拂不去心头杂乱的思绪,一点惆怅,一点迷茫,一点无奈,一点苦涩。
三天了。
三天零两个时辰了。
离开温暖的家庭,投身这仿佛烈焰地狱般的军营生涯里,仅仅是过了三天,申奇就已经憔悴得不**样了。
他那个比他小两岁的弟弟,更是抱着他心爱的小玉儿痛哭不止。
或许,这佑字营里唯一不需要公平分配的就是猫食了。
申家子弟四十三人,每吃一块肉,就必须拿出四千块肉来供大家分享。
申元千里迢迢拉来八头大肉猪,仅仅换来众子弟碗里的一小点份额。
要想不用做事,还得另外按月再交一笔银子给佑字营的全体战士。
冰耳燕窝汤是不用想了,松糕也是只能吃渣了,麻蓉汤团更是离自己越来越远,惟留下身上这件月色小夹袄无人感兴趣,他还只能穿在盔甲里面……
申楚才纵有家财万贯,也是经不起这番折腾的,申家子弟也不是个个有钱,可以供大家挥霍的。为了兄弟二人,而满足全营四千人的食欲,这种事申楚才做不出来,只能在心疼极了的时候,送点东西过去给儿子解解谗。
于是乎,申家的那些个千金宝贝又怎能不消瘦?
或者……唯一的好处就是弟弟不再挑食了。申奇瞟了一眼身后的申童想。
这小子比自己小两岁,今年才十八。
“哥。”
申童眼泪汪汪地看哥哥。
“弟弟,什么事?”
“我们逃跑吧?”申淌小声道。
申奇吓了一跳,一把捂住弟弟的嘴:“帝国法令,身为逃兵者,斩立决,无视出身。你想死啊?”
申童哇哇大哭:“可是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我受不了啊!好吃的,好玩的,什么都没了。以前想要什么,都有奴才来做。可是你看看现在,在这军营里,咱们成奴才了。没人看得起我们,没人怕我们,没人需要我们。他们就欺负咱们!!!”
申奇也很想哭,却只能把泪水把肚子里咽:“你放心,爹爹会救我们出来的。”
“真的?”
“真的。”申奇叹息着回答。
背后突然响起吃吃的笑声。
申奇吓得跳起来,正是浅水清站在身后。
“将军。”
“不用紧张,你们刚才说什么,我全都没听见。”浅水清笑着说。
那就是说,什么都听见了。申奇叹息,这种话,他还是听得明白的。
浅水清向他招招手:“申奇,你过来。”
申奇慢慢地挪着脚步。两个人的距离只有数步之遥,申奇却几乎走了一个世纪,直到浅水清的眉头不耐烦地扬起。
浅水清看着他,冷冷地说:“你们是不是以为,你们现在过得很苦?”
申奇低着头不敢说话。
浅水清冷哼了一声:“不说话就是默认了。那我问你们,在这个军营里,你们有没有为这支部队做过任何贡献?”
申奇一呆,扬起头看着浅水清。
“苦力,你们现在不用做。打仗,也不需要你们去打。就连基本的营帐扎设,值勤放哨,生火做饭,甚至都没一样要你们来做。你看看营里的这些兄弟,可有哪一个,有你们这般舒坦了?”
申奇张口结舌,无法回答。
浅水清冷笑道:“人生在世,立足于芸芸众生,总要有比人出色的地方,才能活得比人更舒服。有些人有力气,有些人有头脑,有些人呢,却什么也没有,惟有一个好老子,可以为他们提供一切。”
“这世界是公平的,也是不公平的。公平的是,人总有自己可以掘的长处,不公平的是,每个人的优势总有不同。申奇,告诉我,你和你弟弟除了有一个官居四品的父亲大人之外,在这军营之中,可有任何可以让我看得上眼的长处?”
申奇一句话也答不出来。
他懂诗书,爱交游,知书达礼,人人喜爱。可这些,在军营这地方,却是全无用处。
他干不了重活,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上阵打仗更是不用说了。只怕战场未上,就已经先活活吓死了。
他想了好半天,终于吃吃地说:“我……我能认文识字,能做很多文书的事情。我可以给你做参谋,我可以为你出谋划策!”说到最后一句,他有些兴奋起来。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立足点。
浅水清嘿嘿笑了起来:“出谋划策?”
他仔细端详了一下申奇。
“你会看地图吗?你懂作战吗?会排兵布阵吗?你对止水的国情有多少了解?你知道军需供应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申奇瞠目结舌地摇头。
“既然你什么都不懂,你又拿什么来给我出谋划策呢?”浅水清冷笑:“你现在连自己的命运都改变不了,难道还妄想改变整个佑字营的命运吗?你要是足够聪明,就先想办法改善一下自己的生活吧。”
说着,浅水清转头离去。
“请等一等,将军!”申奇忽然大叫道:“我有话要说!”
那一刻,他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胆大到狂妄的想法。
他不知道这个主意浅水清听了会有什么反应,但他知道,他必须尽一切可能的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为了摆脱自己现在这噩梦般的命运,他再不顾一切……
“将军,我知道将军如此待我,其实也是为了营里的子弟着想。古往今来,大凡从军者,多家境贫寒,苦贱之民。然而我族中子弟大多也无余财,惟我父尚为小富,可供应周济。但即使族中子弟人人富裕,佑字营有兵四千员,要每人负担起百人伙食,依旧是力有不逮。申奇到有一计,可令佑字营的士兵以后人人都过上好日子。假如将军喜欢这个计策的话,还望大人能对我申氏一门,另眼相待!如果将军不喜欢,也请饶小的直言。”
浅水清奇怪地看着他:“你说吧,言者无罪。”
申奇兴奋道:“将军应当知道,凡世家子弟者,多与身份等同之人交好。”
“那又怎么样?”
“当日在清野城,将军以一纸调令,将我兄弟二人,与同族四十一人全部带入军中。我父虽贵为四品大员,终究不得违抗军令。将军虽只是六品武将,那一刻之风采却无人能及。然家父虽薄有积蓄,终究无法以一人之力养全营之军。即便是我申族子弟人人捐财,以一人之力养百人,亦是难以维持。”
“可是由清野城一路向东,途中至少需要经过大城十数个,小镇村落更是不计其数。丰仓,临洲,彬洲,华清皆在将军一路行走的路线上。沿途多高官巨贾,名商豪门。我与弟弟曾多次出外游历,一路所经,每见豪门相迎,人人财大气粗。这些豪商巨贾,大多有子弟在家赋闲。他们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正适合抓来为兵。一旦如此,则沿途必有豪商纷纷捐财,但求子弟无忧。”
“我与弟弟可现身说法,告诉那些富家子弟,佑字营将军浅水清,为人豁达仗义,凡有所出者,必有所获。只要他们肯拿出足够的钱财,浅将军便可保他们子弟安全无忧虑。如此一来,佑字营势必财力大增,到时候要钱有钱,要粮有粮!!!”
这一番话,差点没把浅水清的下巴惊掉。
申奇的话,说白了就是再找些和他一样的人来当兵!!!
身处困境中的人,通常最爱做的事不是让自己脱离困境,而是把别人也拉进困境之中。
所有人一起倒霉,那自己也就不那么倒霉了。
申奇很聪明,他聪明得简直过头了。但是这次,他确实是提出了一个令人怦然心动的建议。
四十三个申家子弟,可以让整个清野城都成为他佑字营的后勤基地。那么再来四十三个林家子弟,霍家子弟,又有何不可?
一个清野城的财富固然诱人,再多个丰仓城,临州城,也没什么不可以。
四十三个少爷兵去养四千名士兵,这代价实在太大。家里每寄一分钱来,就得把它除以一百,那百分之一才是自己能享用的份额。
可要是有四百三十个少爷兵呢?那就不是一个人只要养十个人了?
要是有四千个,那不就是一对一了?
这帮少爷兵们家大业大,一养一百或许有些吃力,养一个养十个,还都是没什么问题的。
于是乎,申奇就想出了这么一个损人利己的招来。
他们是世家子弟,和许多官家富豪的亲族子弟都有来往。哪里的人最富裕,哪里的人最有权,哪里的人就在附近,拐个弯就能找到,他们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浅水清喜欢这个主意。
而从申楚才的表现上看,这个方法也的确很实用。
反正初一也是做,十五也是做。做了恶人,未必就有恶果,相反,还可以有大收获。他浅水清已经得罪了南无伤,得罪了李规,得罪了清野城守,得罪了帝国相爷,再多得罪几个也无所谓了。在每一次的结仇中成长,也是一种不错的体会。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他是被动去得罪人,现在,他是主动去找人麻烦了。
从清野城一路到三重天,如果有心去走,少说也能经过十几个城市。这样一路下来……
浅水清的眼亮了。
对于申奇来说,他出这个主意,无非就是想让自己过得再轻松一些。
然而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就是自己的这个主意,不知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其影响之大,牵涉之广,甚至影响了整个大6的军事格局,真正造就了一支强悍无匹的军事力量出现。
这一次,他可真正是一石激起了千重浪
后世评价浅水清其人,常说他:天纵将才,世所罕见,举国皆敌,举世共愤。
这前两句评语还算是褒义,后两句评语就是地道的贬义了。其中举世共愤,那是在他屠惊虹,裂圣威,奇袭麦加等一系列的壮举出来后才有的定论。而这举国皆敌的评语,实际上就是在这刻,他从清野城返回北门关的路上。
这一路,他几乎激怒了天风帝国所有可以激怒的权势贵族,同时,也成就了他佑字营无双霸业的坚实根基。
在那个晨风雨露的初晨,一个初出茅庐的富家子弟,胆颤心惊地向他的将军提出了一个大胆到荒谬的计划,而这个计划,被他那同样大胆到令人恐惧的主子,毫不犹豫的接受了。
这一次,他不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主动的害人者了。
那一天,佑字营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
没人知道会议的内容是什么,但是会议结束后,申奇作为家族代表,正式进入了佑字营的领导核心。
从那一刻起,佑字营的前进路线变了,他们的工作内容,也完全变了。
出身世家的申奇就象是一台精密的仪器,在地图上画出一条标准的“富贵曲线图”,沿途著有各地的名商大豪。有申奇不知道的也没关系,还有申童和申家其他四十一名子弟呢。他们的存在和曾经的人际关系,就象是一张密织的大网,几乎没有人能逃过他们的记忆搜索。沐血,雷火,方虎,无双,他们他们各自带着一哨人马四处出击,按图索骥,必要时,浅水清甚至会带领他的佑字营亲自出动,以他特有的微笑来完成这个有史以来最夸张的征兵行动。
佑字营就象是一匹草原狼,对着凡在这条路线附近的所有那些城守镇守大人们张开了血盆大口。
这次他们不再是专挑大人物的子弟下手,也不再是一家子一网打尽。
反正只要对方有钱,他们就下手把对方的重要子弟接过去。先是礼貌客气地请你喝茶,然后告诉你国家正逢危难之时,需要好儿朗挺身而出,保家卫国。一番热血话说下来,总能说得少数豪情少年主动参军,至于那大部分不肯的嘛……对不起,国家和你商量,那是客气。你若不是愿意,就只能使用武力了。
你可以选择武力对抗天风军,你也可以选择武力对抗止水军。
聪明人总是知道选择的。
临洲城守吕长信,征兵令送到家里时还在睡觉。他人尚未睡醒,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已经被佑字营接了过去成为一名正式的士兵。
富洲守备司烽,刚视察完营地回来,却现自己的弟弟和儿子共同失踪,惟留一封信笺,静静置于案上。
丰仓粮草转运司的谢天宝,在现儿子去当兵的同时,还现自己少了一车的粮食和几瓶自己珍藏多年的上好“女儿红”。
华清大豪江圣聪,草原马帮领李天虎,建兴商会主席招月明,岭南十三家盐业联盟会长,沿途各乡村长,镇长,地主大豪,所有那些排得上字号,算得上身份的……一个个全都遭受到了相同的命运。
这就象是一场级大绑架,又象是一次史无前例的大讹诈,以国战之名,行敲诈之实,浅水清肆无忌惮地向着周边地区的达官贵人们伸出他的魔掌。
随着一个个富豪子弟的强征入伍,一张张的银票塞进浅水清的手中,一车车的物资接踵送来,他的财富每日俱增,他的威名也每日愈盛——在这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浅水清所到之处,富豪官商们夺门而逃,举家搬迁,其令人望风披靡的能力,使人叹为观止。
这些都是后话,在当时,为了防止这些高官富商们有人不惜一切上告朝廷,同时也考虑到事态扩大,总有泄露的一天,除了必要的用子女威胁外,浅水清还做了一手应变准备。
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书信一封,亲自写信给天风皇帝苍野望。上面说:
“自两关大捷后,今清野-孤星城沿线,水清一路走来,百姓夹道欢迎,商人焚香以待,扬我军威,展我国势。各路富商高官,有感于国家新胜,百战缺兵。为表一腔爱国热忱,纷送子弟参军入伍。诸公以国事为重,献爱子以表对国之忠诚,水清深感惶恐,此为皇帝陛下光照之功,却为水情受益。百感之下,特书信奏请皇帝,降恩旨以待众官。”
“另:自诸官子弟入军以来,商人劳军日众,佑字营收益渐丰。水清深感不安,此为帝国之利入水情之囊,岂可容之。特命下属亲兵十二人,运送银十万两,金万两,往赴苍天城,但有所得,必交国库,不敢中饱。”
这一招棋,下得就妙了。
天风国历年征战,国库早就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民间虽然有钱,但是却大都集中在巨商富贾的手中。这些人是帝国支柱,自然是轻易动摇不得。要剥削,从来也只能剥削那些更加贫苦的百姓。
事实上,即使是一个国家里最昏庸的皇帝也知道,剥削富商都比剥削百姓要好得多。如果可以的话,所有的税赋都应当优先加在这些人的身上。可惜的是,他们做不到。
因为皇帝手里的文武百官,通常本身就是该被剥削的一份子。
但是现在,有一个浅水清。
他做了皇帝都做不到的事。
而且他很聪明地,也很豪爽地拿出了一大笔的钱交给了皇帝,为他充盈着自己的国库,并建议皇帝下恩旨夸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官与商,以堵他们的嘴。
金钱的魅力是无穷的,就算是皇帝,也是可以买通的。
苍野望很痛快地立刻下旨:嘉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富商豪客。这第一个受到嘉奖的,就是申楚才。
据说申楚才当时看到那“民之表率”四个皇帝送来的大字时,高兴得眼泪都哭出来了。
同时,皇帝苍野望特旨恩准浅水清,给他一个战时征兵名额,允许他的佑字营增兵一千……
这个征兵名额是用来干什么的,自然不问可知。
浅水清越地肆无忌惮了。
如今上有皇帝罩着,下有人质在手,他还怕什么?
那个曾经的小小少爷兵预备队在这一路走来,开始滚雪球般的扩大起来。转眼间,就真正扩大到了千人规模——这还不包括他们身后一路跟随行进的亲信随从以及相应的资源护送队。
这支千人队,几乎全部都是由富家子弟组成,有的是巨商大贾,有的是豪门贵族,有的是父掌实权,有的是母出名门。
这里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富家子弟,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部都在一起。
浅水清对他们管得极松,只要不逃跑,你爱做什么都行。
想吃好的?没问题,让你老子送钱送粮过来,不送就和大家一样吃糠。想要不干活不上场打仗?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交钱就都好办。
佑字营的规矩虽然多,但对所有富贵子弟却都网开一面。
佑字营现在四千人马,这帮少爷兵却也有了一千人。按照浅水清的规矩,这帮少爷的父母亲族每送来五份,就有一份能落到他们自己手里。这帮少爷们自己不赚钱,花
父母的钱又不当回事。眼看着在这里可以有吃有喝,半点不受苦,还不用受父母的唠叨教训,少数人竟开始玩得乐不思蜀。
佑字营的新老兵丁托这帮少爷们的福,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个个身上都开始长膘,因此他们和少爷兵们现在是彼此看不起,却又彼此地离不开对方了。
行军打仗,埋锅造饭,少爷们出钱,士兵们出力,可以说是彼此合作,相配无间。
佑字营有了钱,士兵们也有了钱,连带着帝国的财政都跟着出现了大面积的好转,连皇帝苍野望都恨不得浅水清的运输队能朝反方向走一圈,刮过帝国另外一边的士绅贵族之后再回北门关去。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路上,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到底借着这支少爷兵部队刮走了多少财富。只是据后来的龙牙军帅方虎的回忆,当时的浅水清,钱多得没处用,都恨不得用银票擦**了。而交给皇帝的那些钱,实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佑字营队伍不断地扩大着。
大批的供给车队在运输队后另外排成一条车龙,那是专门用来为少爷们输送服务的。
于是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洗到热水澡;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坐着摇椅看日落;只要你愿意,你还可以斗斗蛐蛐,溜溜鸟;最后你还可以在身前摆放一个小香案,上面有着从附近的城镇中搜罗到的各种美食……
这样的生活,对很多士兵来说,也许是他们一生中都不敢奢求的事。但是现在,他们和所有少爷们都一样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生活上的变化。
就连浅水清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支少爷兵部队在日后跟随他鞍前马后的生涯中,会挥出怎样巨大的作用。
他们来自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强大的世家基础,天生就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他们有钱,他们有权,他们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张关系网手眼通天,几乎涉及到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影响举足轻重,无与伦比,在未来,就是无数象他们这样的人,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帝国……
今天,这些人还在被人看成是士兵中的垃圾,人渣中的典范。被认为是腐蚀军人意志的蛀虫。
明天,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沐浴之后,他们会如一棵小树苗般茁壮成长,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所有曾经的仇恨,变成最终的爱戴。
他们会成为浅水清未来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筹码,成为浅水清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成为整个帝国的重要支柱。
这支队伍,在后来被称为——“富贵兵团”!??
第五章 夜莺(上)
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迎着众人惊讶的目光,她举起一坛酒狂灌下肚。
酒坛一甩,在营帐的一角砸了个粉碎,她豪气冲天的说:“士兵夜莺,向浅将军报到!”
“坐吧。”浅水清懒洋洋地回答:“记住,你大可不必做出一副男人婆的样子来向我证明你的英勇气概。我要的兵,只要能打,肯听话就行。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并不重要。今天你算过了一关,但不代表你就没事了。你得学会和大伙同吃同住,必要时一起洗澡,说些无伤大雅的玩笑,包括谈论女人和**。”
夜莺的脸在一刹那间涨得通红。
“最后提醒你,进入军伍,仅仅只是考验的开始。以后的路,还长着呢。”浅水清看着她,别有深意地说,一大杯酒就此灌下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