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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万户侯全文阅读

作者:魔帅     大汉万户侯txt下载     大汉万户侯最新章节 收藏本书

第四十三节 廷议之前

    这时候,有下人来报:“大人,门外粱侯杨公拜见!”

    “杨仆?”公孙贺拿着酒樽,细细的把玩了一下,沉思了许久,然后才对那下人吩咐:“你去告诉粱侯,就说我今日宴饮时多喝了几杯,已不胜酒力,请粱侯明日再来……记住,说话要谨慎一些,不要让他听出了别的味道!”

    “诺!”

    待下人离去。公孙敖有些好奇的问道:“贺兄,为何不见那杨仆?”。言下之意却是很明显,现在朝堂上已经把当今天子决意一定要灭掉朝鲜,扫清帝国东北的隐患,传的沸沸扬扬了。

    而朝鲜濒临大海,其国中多有水道,欲伐朝鲜,必阙善水战之将。

    而当今国朝之中有能力统帅骑兵,千里奔袭,取敌将首级的上将非常多,而拥有统帅水师特别是统帅大规模水师出战经验的很少,五个手指数的清楚。

    无非就是王温舒,路博德,杨仆三人而已。

    然,现在王温舒是中尉,路博德是卫尉,都已位列九卿。尽管,在过去大汉经常有过中尉,卫尉归入某一将军麾下或独立领军出征的故事。

    但是,那是在吴楚叛乱以及北击匈奴的战争中。

    那些战争都是对等的两个对手之间的交锋,出动中尉,卫尉,合情合理。

    但朝鲜……卫氏朝鲜在理论上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大汉的外番,国小人少。出动中尉,卫尉去讨伐……大汉国还丢不起这个脸。

    “敖兄有所不知……”公孙贺笑道:“几月前,我曾主动邀请过这位粱侯……但是人家一会推脱说今日身体不适,明日又是公务在身,分明就是看不起老夫我这小小的太仆官,人家眼睛盯着的是天子身边的大红人冠军侯……今日主动找上门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公孙贺笑着解释道:“老夫猜,他可能在冠军侯那里吃了鳖!”

    “且先晾他几日再说,也让他知道知道老夫的手段!”

    “贺兄……”公孙敖劝道:“你我苦心经营这么多年,可还没一个像样的有军功在身的大将来投啊……千金买马骨,兄就是再委屈,也还是忍一下吧!”

    “放心!”公孙贺肯定的道:“我自有分寸,这种事情上面,我不会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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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外,杨仆再一次听到了被婉拒的话。

    不过,这一次却让他舒服多了,至少,他还得到了明日再来的邀请,不算掉面子。但是,他还是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奈。

    想他在南方,简直就是土皇帝,那个地方官员,豪强不是一个个阿谀奉承,送上美酒佳人巴结。

    他打下番禺,嫌砍的首级少了,就大手一挥,将本来已经投降的千余俘虏的脑袋也砍了下来,又杀了两三千当地土著,割下脑袋充作军功。

    那时候,谁敢给他脸色看?谁又敢训斥他?

    军权在手,他杨仆就是天,就是地,就是真正的至尊,即使是当今天子也不好太过严厉。

    可是到今天他才赫然发现,其实,在大汉国,他还什么都不是,比他有权,比他有地位的人,太多了!

    “我一定要拿到伐朝鲜的将权,攻灭朝鲜,然后加官进爵,再将今日的耻辱,还给他们!”杨仆在心中恨恨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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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霍子侯在陈家早早吃过早饭,就登上马车,往甘泉宫赶去。

    今天,是大汉天子回朝之后,第一次在甘泉宫召开廷议的日子。介时,在长安的三公九卿,各诸侯王代表以及公侯贵卿,凡八百石以上的官员,都在甘泉宫有一个坐的席位,有坐席听朝的资格,自然也有发言权了。

    廷议之上,官无分大小,年纪无分老幼皆有说话的资格。

    廷议作出的决定,就是整个国家的意志,即使天子也不能更改,而且祖制,变更重要法律政策或者加征赋税以及发动战争,全部都必须经过廷议,重大问题没有廷议审理,就不合法,不会得到有效执行。

    不要以为在这个时代,皇帝的权力就是无限大的。

    事实上皇帝的权力一直在被百官制衡,只是当今天子刘彻太精明,太能干了,还别开心思的搞了一个内朝,在原本执行国家政策的外朝权力给架空了不少,用合法的手段,把整个国家变成了他的一言堂而已。

    但是,当今天子刘彻却也仅仅是把外朝的权力稍微削弱一点,把权力集中到他个人身上罢了。

    帝国的传统,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若有朝一日他死了,那么原本被架空的外朝,又会在瞬间恢复全部功能,重新执掌这个国家的决策权力。

    在后来的历史上也正是如此,刘彻死后文官们在瞬间恢复了自己的功能,然后,开始了昭宣之治,甚至在某个时期,国家还召开了盐铁会议来决定经济政策。

    盐铁会议的历史,可比现代某些人吹嘘的所谓英国【宪章运动】早了无数年,估计还可能是全世界历史的第一次平民参与国政,与皇帝,大臣共同讨论经济政策,商定税率以及经营范围。

    不过可惜的是,西汉灭亡之后,后世的朝代,再也没有那个有召开盐铁会议,与地方代表共同讨论的心思了。

    本该永记史册,成为一个重要拐点的盐铁会议,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只留下《汉书》中的寥寥数笔记载。

    而盐铁会议之所以能够召开,是因为长久以来,帝国的廷议一直都是以开放,公平,尊重的形式举行的——只要能够参加廷议,就可以对廷议中天子咨询的军国大事进行发言,阐述自己的意见。

    这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否则,就不会有盐铁会议诞生的土壤。

    回到甘泉宫,宫门前已经停满了马车。全部都是赶来参加廷议的官员所有。

    急匆匆进了宫中,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把衣服换上奉车都尉的官服,戴上青绶,又梳洗了一会。

    便有宦官来通知霍子侯:“都尉大人,陛下请您过去!”

    “恩!”霍子侯站起身来,对着铜镜微微一笑,此时的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挺英武的,精气神很不错。

    便走出门,迎着晨曦的阳光,向天子的寝宫走去。

    半路上,霍子侯看到了自己的叔父霍光,正像一部精密的机械一般,一步一步的走上天子殿前的台阶。

    不用数,霍子侯闭着眼睛也能够知道,他从殿下到殿上的台阶,绝对是刚刚好八十一步,从来不多一步,从来也不少一步——即使,他在跟人说话。

    “叔父大人!”霍子侯远远的朝霍光喊道:“等一等我!”

    便从马车上跳下,跑上台阶。

    霍光回过头来,看到霍子侯,稍微停了一下脚步,笑道:“子侯来拉!”

    “恩!”霍子侯笑着点点头,跑到他面前,左右看了看,此时的霍光当真真是美男子一个,特别是他穿上那件光禄大夫的官服,更增添他一些成熟男性的魅力。

    不过,霍子侯只笑到了一半,他的笑容就僵在了脸上。

    因为他看到,在殿上的另一侧,李陵,李禹兄弟,在数名李家官员的簇拥下,也开始向上走。

    比之当然相见,今日的李陵更显大将风范。

    他今日穿着一件紧身的将官服,背上披着一件火红的战袍,脸上笑意盈盈,仿佛一切都已成竹在胸。

    他看到霍子侯,更神态平和的恭谨一揖。

    尽管霍子侯有些不太喜欢他们李家的人,但是,面对李陵这样的人,他完全找不到可以挑剔的地方,只得回首一揖。

    倒是李禹,霍子侯从他眼中看出了一些不屑与仇恨。

    “叔父大人,侄儿先去见过陛下,回头再来与您聊天!”霍子侯也懒得理会李禹那个家伙,对霍光一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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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告诉自己要努力,可是一觉起来,看到可怜的收藏数,看到书评区干净的连广告也只那么几条,就很灰心很灰心啊。

    现在我才知道,其实,一本扑书的作者,需要的是读者的鼓励和安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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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廷议(1)

    霍子侯刚到天子寝宫前的门外,整理了一下身上衣冠,然后拜道:“臣嬗觐见陛下,贺我皇万寿!”

    “冠军侯来了!”天子刘彻的声音在里面传出来:“快些进来吧!”

    “诺!”霍子侯站起身来,蹦蹦跳跳的跑进去。收藏*顶点~小说~网

    却看到天子刘彻,正在数名侍女的服侍,穿戴着大汉天子正式朝会时的冕服。常融在一边低着脑袋,垂着身子,拿些余光瞥了眼霍子侯,看样子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天子寿宫那位的事情。

    “今日朝会,主要议朝鲜匈奴之事,子侯到时候要虚心的听诸臣策议!”天子刘彻轻声的对霍子侯道:“记住,多听多看少说!”

    “诺!”霍子侯连忙点头答应。心中却是知道,天子刘彻决定的事情,即使是廷议也不能推翻。

    军国大事的决定权,已经不在廷议了,而在刘彻自己手上。今日的廷议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程序正义之下的非正义,可不仅仅是现代人知道,古人照样玩的非常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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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时,甘泉宫中编钟齐鸣,琴瑟相和。

    在古老而优雅的乐声中,霍子侯陪伴着天子刘彻,走进甘泉宫明光殿。

    “臣等拜见吾皇万岁!”待天子刘彻坐上他那高高在上的龙座,殿中诸臣一一鱼列三拜九扣,道。

    霍子侯赶紧也跟着一拜。

    “诸位臣工平身!”刘彻端坐于龙座之上,宽大的黑色绣金龙袍衬托的他这位大汉天子的威严更甚。

    “谢吾皇!”大臣们又是一拜,然后才起身,各自拿着象征自己身份的牙牌各自入坐。

    霍子侯也站起身来,坐到天子刘彻下首不远。偷偷的拿眼睛一打量这宽敞的大殿,一眼看过去,全是红与黑的文武大臣,密密麻麻的人头涌动,让霍子侯眼睛都有点儿花了。

    “陛下制:——”这时候常融捧着一份早就拟好的诏书站到龙座下的台阶前,严肃的大声宣读“朕闻君明臣贤,三代可期!《书》云:元首贤哉,肱骨良哉。八百石以上,所谓肱骨之臣也,可畅所欲言,各述其见,朕清充耳而闻之!”

    “谨遵陛下制!”诸臣齐声应道,声音震的明光殿上的瓦片都有些发抖,霍子侯只觉得自己的耳朵都有些发蒙了。

    “臣涉何求奏!”余音刚消,自右侧的一班八百石官员队列中,一位年纪三十来岁的内朝侍中官员出列拜道。

    “准!”天子脸上也微微有了些许笑容。

    霍子侯一看,就知道,今天的戏肉,那涉何是谁?内朝官员!十之**,天子刘彻自个找的托。

    找托这一招,可是大汉历代天子自太宗皇帝以来就保持的非常好的优良传统,最开始,大约是太宗孝文皇帝想惩治他的兄弟淮南厉王刘长,但是,经过吕后时期的政治倾轧,当初太祖高皇帝的儿子们,可就剩下当时的太宗跟淮南历王两根独苗。

    显然,一向喜欢装B,而且还立志于要当圣天子的太宗,是不可能出面自己摇旗呐喊的。

    于是,一群托在他的授意下,及时跳了出来,纷纷上奏淮南王种种不法之事,极力要求国法处置。

    一用之下,太宗觉得效果还真是好,既保全了自己的圣天子形象,在万民面前树立了一个爱护弟弟的兄长榜样,又不损自己本来的意愿。

    于是,找托这个事情,就被他当成了传家宝,传给了先帝孝景,又从孝景皇帝传到了当今天子手上。

    几十年下来,天子找托的水平与经验,那绝对是大师级的。

    无论是晁错削藩,还是当今天子罢黩百家,独尊儒术,托们发光发热,全心全意的帮助着历代天子,将许多本来不可能通过廷议的事情,顺利通过,用合法的手段为天子提供乾坤独断的便利。

    果然,涉何奏道:“启禀陛下:臣闻自古天子居中国,以制百夷,《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吾大汉自太祖高皇帝定鼎中国以来,向来是将仁慈的恩德赐予诸夷,故太祖许南越王托为番,太宗命朝鲜王卫满为属,命其各自为大汉屏障,教化子民。

    然中山之狼,必噬其主,故南越谋反,朝鲜桀骜。今南越王头已悬汉阕,臣请陛下一鼓作气,荡平朝鲜,以威八荒,震慑宵小!”

    尽管大臣们早就听说了当今天子要打朝鲜的事情,但是,亲耳听到此事,他们还是多有议论的。

    武将们自然是摩拳擦掌,上一次打南越,许多人畏惧南方的瘴气,而没有前去,结果谁知道,三越简直不堪一击,大汉国甚至都没从齐国调动军队,就依靠边境的郡兵,民兵和罪犯就势如破竹的把三越切成西瓜瓣,一下子就给帝国批量制造了好多公侯。

    有了南越的成功鼓励,就是一些本来有点儿慵懒的公侯子弟,也开始琢磨着是不是要赶上朝鲜这班车呢?

    但是,文官们却有点儿愁眉苦脸了。

    大汉国现在是百战百胜,天下无敌,但是,太宗,孝景两代天子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钱粮也早跟流水一样花了出去。

    当初,孝景皇帝在位时,大汉的库房中,堆放的粮食都发霉了,串钱的绳子都腐烂了。

    坐在粮山钱海之上,当时的官员嘴巴都笑歪了。

    但是……现在,国中用度已越发拮据,每年收上的赋税通常用不到第二年秋收。受此影响,许多原本早就先帝时期就做好了计划要开建的渠道与运河,一直是处于停顿状态。

    一听到又要打仗,而且是打朝鲜那种注定要贴钱的买卖,不可能得到打匈奴那样的众多战利品与牲畜。倒是可能要背上一个沉重的财政负担。

    大农令张成的脸就黑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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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本书写到现在,近15万字了,已经可以确定扑定了。

    我也就是抱着玩票的心态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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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比1是我现在的目标。

    另外,打赏的筒子谢谢你们,但是请不要再打赏,浪费钱。

    我也不确定,这本书是不是可以上架。

    本来计划要写100万字以上的,但是,假如不能上架的话,很可能50万字就完结了。

    所以,在没上架前,请不要再打赏了。

    恩,到今天为止,是2700收藏,距离上架的收藏要求还有5300的距离,这实在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对于本书来说,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几乎不可能到达了~

第四十五节 廷议(2)

    “臣张成有异议!”大农令也顾不得什么违逆天子的意思,给自己招来祸害之类的担忧了。www.uu234.com出于一个做人的良知与做臣子的基本守则,大农令张成觉得,这件事情必须阻上一阻。

    何况,当今天子也不并不是桀纣那种蛮不讲理的暴君,只要说得有道理,他还是可以被说服的。

    譬如,元光年间,当时的丞相公孙弘上书请禁民间百姓持有弓弩。

    结果被董仲舒的关门弟子吾丘寿王给引经据典驳了个体无完肤,最终本来都有些同意公孙弘意见的天子,迅速的改变了立场,国朝从此再无任何人提议禁止百姓持有弓弩。

    “讲!”天子刘彻脸上虽然有些不快,但是,传统上廷议是谁都可以发言,只要不当面把唾沫喷他脸上,问侯他亲属以及讲一些违背世间普遍价值与道德的话,那么,就是完全没有任何责任的。

    “启奏陛下,最近三年以来,特别是元鼎五年,陛下兴师伐南越以来,漕粮周转已尽枯竭,而今陛下又欲讨伐朝鲜,臣恐有伤国力!”张成委婉的道:“还望陛下三思!”

    说完,他把眼睛看向丞相石庆,指望着这个老上司出面说话——石庆在先帝在位时,担任过治粟内史,在张成看来,石庆理应出列。

    可惜,作为一个橡皮擦,石庆老早就有一个身为橡皮擦的觉悟。

    本着石家的优良传统与家教,石庆一如他故去的老父石奋,闭着眼睛,把头垂下去,学习雪中的野鸡,自以为把头埋进雪中,就没有任何事情。

    倒是御史大夫卜式,挺有觉悟的,立刻也出列声援道:“陛下,臣虽愚钝,但却也知师出无名,自古王道坦荡荡,陛下圣天子,代天牧狩,虽可兴王师,以征不臣,然,无故出兵,臣以为大不善,恐有伤陛下圣天子之誉!”

    天子刘彻看到连卜式这个老好人也出来反对自己,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不过不怕,先前的涉何,只不过是开个头而已,更重量级的托还有一大把。

    马上,御史中丞咸宣就迫不及待的跳出来跟他的上司卜式唱对台戏了:“御史大夫所言大缪也!”

    咸宣一点儿也不在意跟自己的上司打对台戏,他侃侃而谈道:“自古礼乐征伐出天子,古人言: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朝鲜,陛下撮尔之臣而已,陛下代天牧狩,以圣天子之身,命王师伐之,何来大人所言之【大不善】?”

    “且朝鲜不臣,本就是大罪也,更何况,下官这里还有朝鲜历年以来,蒙蔽天子圣听,私下拦截真番,扶于等番邦入贡长安的证据,更有辽西太守张远上报上来的,历年朝鲜君臣,私入汉地,胁迫,蛊惑边郡军民之奏疏!何来【无故出兵】之说?朝鲜且自有当伐之理也!”

    另一位御史中丞赵周也跳出来匍匐到地,对天子刘彻激动的奏道:“若果如咸大人所言,臣愿投笔从戎为陛下取朝鲜王首级!”

    霍子侯看过去,御史中丞赵周,一个典型的书生,身材与同殿中的诸多孔武有力的大臣相比,赵周就像一棵在风中颤抖的小树苗。

    “高!”霍子侯不得不对天子刘彻的这一招神来之笔赞叹。

    赵周如此弱质书生,都能慷慨投笔从戎,诸位久经战阵之沙场老将,名臣文武勋贵之后,怎可不为国尽忠?

    果然,武将们第一个坐不住了。

    殿中一水的武将,无分势力所属,包括大将军卫青,卫尉路博德,中尉王温舒,左将军赵破奴,前将军郭昌以及拔胡校尉什么的一大群红色的武将立刻如同潮水一般出列,拜道:“臣等愿为陛下取朝鲜王首级,悬于长安城楼!”

    就连御史大夫卜式也被忽悠了进去。

    卜式是一个老好人,忠厚非常,看他样子就知道,他是一个典型的农民,浓眉大眼,一双大手蒲扇一般。

    他听完咸宣的话,也不疑有他,只感觉胸膛中好像燃烧着汹汹烈焰,对咸宣一揖,然后对天子刘彻真诚的奏道:“臣式,死罪死罪!竟不知朝鲜如此龌龊,臣虽不知兵事,但却也愿为陛下大计出力,臣愿倾臣家所有三千金黄金,一万石米为陛下军费用度!”

    霍子侯一见卜式这样,想起当年的酎金风波,也坐不下去了,自出列拜道:“臣嬗愿覆卜大人之骥!臣家自有黄金七千金,并钱三千万合粟米七万石,尽献陛下!”

    这点捐献,虽然看上去挺多,但实际上却也仅仅只是霍子侯两三年的封地收入而已。

    他可是有一万七千七百户食邑,还有历年以来他父亲霍去病得到的赏赐和买来的庄园等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收入。

    而且他年纪小,又常年跟在天子身边,自己的用度基本等于零,还常常被天子赏赐许多珍宝。这么一算的话,他的财富实际上每年都处于纯增长,零开支。

    不过即使这样,他现在所捐献的钱物,已经差不多是把他在长安目前所存的积蓄基本都捐献了出来。

    其他的剩下的也就是些不动产,诸如宅院,庄园,土地之类的东西。

    天子刘彻看到霍子侯竟然一口气拿出了这么多钱物来支持他,心中顿时感觉无比温暖。

    “还是子侯知朕啊!”天子刘彻脸上笑容满面了,有了霍子侯与卜式这两笔捐献,他觉得大农令应该是没话可说了。

    不过,一说到钱粮这个问题上面,满殿的贵族,就没一个吱声,对于公侯们来说,有钱才有一切。

    他们可不愿意把原本属于自己的钱捐献出来。

    “钱就是王八蛋!”霍子侯看着那些守财奴,摇了摇头,他觉得那些家伙简直就是笨蛋。

    他们也不想一想,他们的钱粮那里来的?天子给的!

    不紧紧抱住天子的大腿,在那里顾左右而言他,这样下去,他们的家族还能够在这朝堂上呆多久呢?

    再者说,现在谁最有钱啊?

    还是当今天子刘彻!大汉祖制,赋税分家,赋归少府,税入国库,赋是天下万民供给天子日常开支,修缮宫殿的,税才是国家财政预算的主要支出点。

    当今天子在位三十一年了,他积累下来的财富,简直无法估计!

    看看卜式吧,他的财富可是越捐越多,现在都能够一口捐出几千金,上万石米了。可见,当今天子是绝对不会让臣子吃亏的。

    见到武将们全部都动了,大农令张成也不好再顽抗下去,但他还是有些不甘心的道:“陛下,国库钱粮已经不多了啊,去岁搜粟都尉桑大人好不容易拿来六百万石米入国库,可是现在,那六百万石米已经只剩下不到两百万石了……”

    没有粮食,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天子刘彻总不可能让士兵饿着肚子去打仗。

    “不是快秋收了吗?”幸好咸宣是天子刘彻肚子里的蛔虫,他对张成问道:“今岁风调雨顺,难不成收上来的粮食还不够支撑大汉灭朝鲜?”

    张成面对咸宣的质问,只觉得自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没错,今年各地报上来的收成数据在最近十年中都是最好的,但是,明年郑国渠要修缮,再不修,这条渠道就要彻底废弃了!边郡骑兵要粮食,还有刚打下来的南越等地的郡县百姓也要发放耕牛,西南那边刚臣服的土著也需要大量的种子与农具。

    就靠秋收那点收入,还要去发动一次战争,张成估计,秋收的粮食,很可能支撑不到明年这个时候。

    还是桑弘羊实在看不下去自己的上司孤军奋战,忍着头皮出列道:“陛下明察,三越新臣,所须种子耕牛皆由国库出,明岁,尚须修缮郑国渠,这又是一笔巨大的开支,另外陛下前日下诏,命臣去瓠子决口查看,若明岁天晴则还要征发大军,前去堵塞决口,这林林总总的开销……陛下,臣觉得,国库委实难以负担了!”

    “望陛下体恤臣民!”张成与桑弘羊一同拜道。

    本着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原则,文官集团中的一些人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出列声援孤军作战的大农令和搜粟都尉。

    “陛下,臣以为是不是缓上一两年的好?”左内史兒宽出列道。兒宽虽然是天子刘彻的人,但同时,他也是文官集团中的一员,见死不救这种事情,他还做不出来。

    就连丞相石庆也实在看不下去自己的属下这样可怜兮兮了,微微把脑袋探出来奏道:“陛下,老臣也以为,朝鲜可以缓上一两年再去打,眼前,国事要紧!”

    但是说完这句话,石家一向的光荣传统又跳了出来:“当然老臣愚昧,可能不明白陛下的圣明之处,若有不当,还请陛下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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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谢谢大家。

    其实,我并没有抱怨什么。

    一本书的成绩不好,这完全是作者自己的原因,跟其他人没有半毛钱关系,我觉得。

    我当然也知道现在为什么这么扑咯~

    完全是我自己自作自受,上一本书,老实说,成绩很不错,记得大约上架的时候有2万收藏吧。

    可惜,中期,特别是第一卷之后,因为当时缺乏经验,人云亦云,看书评区读者说什么就是什么,结果搞得最后变成四不像,实在写不下去了……再加上当时我的历史资料其实看的不多,底蕴不够,渐渐乏力了。

    后来,又被一朋友一蛊惑,彻底沉迷于WOW。

    唉!

    现在之所以扑街,完全是我的人品,已经彻底的没有了。

    老读者一看到魔帅这个ID,就联想到死TJ,没信誉的家伙,那里还有点击的兴趣,毕竟被人坑过一次就够了。

    这样还能够祈求什么呢?

    我现在唯一的奢求就是能够顺利的写完这本书,重新建立起自己的人品,脱离东厂。

    仅是如此而已

第四十六节 廷议(3)

    “丞相无罪!”天子刘彻微微一笑道,对于石庆,他是非常满意的,甚至可以说,他对石庆在丞相职上的表现,比之以前的公孙弘还要满意。

    石庆,不好权,不好名,老实,忠厚,没有任何花花肠子,叫他盖印就盖印,让他回家就回家。

    这个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做的比石庆更出色的臣子吗?

    没有!即使是当年的公孙弘,也经常喜欢搞些小动作,擅用丞相职权,打压政敌。

    丞相的权力是如此之大,国初,萧何曹参甚至可以用丞相的职权,合法的架空皇帝,太宗皇帝时期,太宗的近侍犯了罪,太宗竟然不能赦免,只能亲自去求丞相宽大处理……

    刘彻心中非常明白,他若想要乾坤独断,让整个国家为他个人的意志而运转,丞相这个关键的职位就必须被架空。

    过去几十年的经验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很可能不会再出现第二个比石庆用得还顺手的臣子了。

    “廷议之上,大臣各述己见,此圣人之制也!”天子刘彻笑着道:“朝鲜,撮尔之国而已,诸位臣工皆中国大臣,三公九卿之尊,为朝鲜打与不打,争的如此热闹,若让夷狄听了,岂不笑我大汉无人?”

    “毋为也!”他三言两语,就把争论的焦点,粮食问题给直接舍弃了。

    刘彻似乎认为,没有必要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他心中早有计划。

    “涉何!”天子刘彻看向最先出列的侍中涉何,道:“朕赐卿使节,出使朝鲜,命朝鲜王速来见朕!”

    “臣谨奉诏!”涉何挺起胸膛,脸上带着微笑,走到殿中,伏地一拜。

    自有宦官来将代表大汉天子权威的节杖与诏书送他手中。

    霍子侯见了,他清楚,历史在转了一个圈之后,似乎又回到了圆点。涉何此去朝鲜,十之**早得了天子的授意。

    他很可能会跟历史上一样,把送他的朝鲜小王杀掉,借此激化矛盾,逼迫朝鲜不得不主动攻击大汉。

    这样一来,为了中央帝国的权威与脸面,大汉就是穷的要当裤子了,也一定要灭掉朝鲜,杀死朝鲜王!

    想想国初,整个中国被战火洗礼一遍,到处都是废弃的村庄与田园。

    白登山之围后,中国整整给匈奴人当了六七十年孙子,面对匈奴的种种刁难与无礼,包括天子在内的所有人都默默的忍了下去,即使是吕后在受到了冒顿那样的刁难与羞辱之后,依然选择了隐忍。

    那时候,南方三越一天蹦达的比一天欢实,北方的匈奴,傲慢无礼,就连朝鲜,当时都敢在大汉头上撒尿。

    可今天呢?

    狭文景之治积累的财富,兵力与战争准备,现在的大汉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它原本应该呆的位置。

    中央帝国的权威,容不得任何人挑战!

    “这只是历史的自然进程而已……”霍子侯想道:“对于中国来说,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要嘛灭亡,要嘛成为唯我独尊的中央帝国,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道路!”

    这时候,天子刘彻让人把霍子侯跟殿的大臣都扶起来,然后进入了下一个议题。

    “朕听说,匈奴日弱,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嘛!”天子刘彻对满殿大臣问道:“不知,有没有爱卿愿为朕使匈奴,明告单于:两国的战争已经打了这么久,战争的胜负早已经出来了,单于又怎么忍心看到自己的子民颠沛流离,不能回到故乡放牧呢?单于若派太子朝朕,朕宽宏大量,既往不咎,可许两国和平!”

    这他倒还真没说假话,确实,只要匈奴单于哪怕是名义上臣服于他,他也不会再去打了。

    因为打匈奴越来越不划算了。

    起初,大将军卫青奇袭龙城,缴获的战利品甚至比出征的花费还多好几倍,后来,卫青,霍去病收复河套草原,不仅仅为大汉谋得了一个前进基地和优良的牧场,更一口气获得了无数的牛羊为战利品,那一次,即使除却收复河套带来的利益,光是战利品就足够让帝**费的支出与收入相平衡了。

    可是自漠北决战之后,大汉与匈奴的战争是越打越亏,因为匈奴人现在已经是一个穷光蛋了,每次出征缴获的牛羊越来越少,倒是俘虏越来越多。

    俘虏一多就要增加后勤负担。

    有时候天子刘彻甚至觉得,假如匈奴人干脆全部投降了过来,那么单单是那上百万俘虏也能够把大汉吃成穷光蛋了。

    这场没有收益的战争打到今天,即使是天子刘彻自己也疲惫了。

    若匈奴单于当真能够臣服于他,那这场战争也是时候结束了!

    不过很可惜,本来匈奴人向来是缺乏合格的谋士的,先前,有个中行说给匈奴人出谋划策,让大汉颇为头疼,好不容易等那个家伙死了,结果又跑了一个赵信过去给匈奴单于当军师。

    赵信本是匈奴人,投降大汉后,天子对他也很看重,还封他为侯,命当世大家教他读书习字,可惜这个家伙压根不念大汉的恩情,战败后就又投降了匈奴。

    当真真是一个反复小人!

    但是,天子刘彻又不得不承认,这个小人看事情看得非常准确!

    本来,匈奴人早就被打怕了,也不是没有动过投降的心思,然,这一切都随着赵信出现在匈奴单于庭而结束。

    根据传闻,赵信曾经告诉匈奴乌维单于:绝对不能投降,一旦投降,则整个匈奴将彻底变成大汉的附庸,永世没有翻身的机会。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教会了徒弟打师傅。

    总之,匈奴现在完全按照赵信的谋划,把头缩进沙漠以南,凭借沙漠的阻隔,抗衡实力强大的大汉,企图凭借拖字决来拖垮以农耕为主的大汉。

    这确实是一个很无解的绝招,漠南地区远离大汉本土,即使骑兵从武威出发,也要走好几个月才能到达……

    不过好在,根据使者传回来的消息,赵信也已经奄奄一息了,这个大汉帝国的眼中刺,肉中钉已经患上无药可救的绝症,现在只能勉强参与匈奴的谋划。

    等他一死,或许匈奴人就没人可以按住了,就要走出漠南天险了吧?到时候……

    刘彻欣慰的笑了起来。

    “臣王乌愿为陛下驱策!”内朝官员中,一个以前霍子侯都很少见过的中年男子出列道。

    见到这个官员,霍子侯也不由得有了几分佩服。

    出使西域各国,是大大的美差,沿途可以大手大脚的花钱,还可以领略到西域异族美人的风味。

    但是,出使匈奴就完全不同了。

    大汉跟匈奴,除了相互大战之外,在外交系统也纠缠不清。

    现在已经没人能够说清楚,到底是大汉最先把匈奴的使者扣留在长安,还是匈奴最先把汉使扣留在草原了。

    总之,现在双方每一次派出的使者,想要顺利的完成使命,回到故乡,这几乎差不多是一种奢望了——能够保住性命,已然是万幸!

    这从那么多的内朝官员与外朝大臣却只有王乌一人出列主动承担这个使命,就可知,现在官场上已经把出使匈奴与永无归期划上等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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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谢谢大家了。

    以后,我不求票,不要票,只默默更新。听取读者意见,争取保持每日三更。

    大家看着喜欢就随意给票吧。

    最后说一次,票票越多,我越有动力。

    至于有些读者担心我可能会TJ。

    实话说,至少在现在,我没有这个打算。

    我是扑,但比我扑的也有,他们都能够坚持,我为什么不能呢?

    就是我这个人,太需要鼓励与支持了,所以有时候啰嗦了一点。

    恩,故事情节确实还没有展开铺垫确实长了点,但是,我觉得很有必要啊,基础打结实了,以后才写的顺当,地基不牢,迟早散架,然后不停的注水,最后TJ。

    这种亏,吃一次,我就够了!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我今天确实很啰嗦……对于可能影响大家阅读,我深表抱歉,以后争取尽量不说这么多怨天尤人的话了-0-

第四十六节 老师(1)

    天子刘彻见到有人主动出来承担这个使命,也非常高兴,当殿赐了王乌黄金一百金,还把他的爵位提升了两级到公车大夫,命他为使出使匈奴。

    把大汉以外的事情议完了。

    廷议的议题就转移到了国内民生面去了。

    无非就是些,兴建水利设施,修缮旧有工程的问题。搞水利建设,这是一件好事情,天子刘彻当然赞同。

    可问题是,修那里的渠道?

    这个问题一扯起来,就牵涉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贵族公卿个个都希望在自己的封地附近修渠道。

    于是贵族们在朝廷的代言人纷纷开口,畅言修那里的水利最有利,一个个引经据典,企图把舆论引导到对他们有利的地方去。

    但是,很显然,除非有一个拥有一锤定音影响力的巨头出面说话,否则,他们谁也休想说服对方。

    就这样一直吵了一个午,廷议最后也没有做出决定。

    按照传统,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很可能最终的结论还要吵个十七八次,在冬天农闲之前才可能最终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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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随着天子刘彻的一句‘散朝’。漫长的廷议结束了。

    初次参加时间如此长的廷议,霍子侯感觉,自己就像跑了一万米一般,浑身下都疲惫不堪,特别是膝盖都跪的有些发涨,小腿麻麻的,甚至有些失却了知觉。

    小蚕豆赶紧给他揉一揉,这才勉强站了起来,跟着天子刘彻,朝后殿走去。

    “父皇!”刚进后殿,刘旦就跑到天子刘彻的面前,一张小嘴甜甜的道:“您可回来了,儿臣都看完三本拉!”

    “真乖!”刘彻见到自己的宝贝,只觉得心情非常舒畅,把刘旦抱起来,搂在怀中亲昵的问道:“燕王今天都看的是什么啊?”

    “儿臣今天看的是《论语》《爰历篇》跟《算数》。”刘旦笑着回答。

    “善!”刘彻非常高兴:“吾儿当为贤王也!”

    霍子侯在一旁低着脑袋默默观察,老实说,他现在越发的感觉到现在的太子刘据在历史栽在巫蛊面,并不冤枉。

    天子刘彻回长安这么多天了,除了了第一天之外,霍子侯几乎很少看到那位自己的表舅来甘泉宫给刘彻问安,更别说跟刘彻说说自己心中的想法了。

    这样下去,他这个太子的位置没危险才怪!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常融从外面进来跪到地,报告道:“陛下,奴婢有急事呈奏!”

    霍子侯一看,心里就明白,常融开始依照自己给他出的计策表演了,于是,头低的更下了。

    “说!”刘彻笑了笑道。他觉得,这个时候应该不可能有什么太大的事情发生。

    “陛下……”常融抬起头来,满面笑容的道:“臣有喜事告之陛下!”

    “哦?”刘彻疑惑了:“什么喜事?”

    “启奏陛下,大喜啊!”常融虽然心中实在有些坎坷不安,但脸还装出一副好像确实有什么大好事发生的样子道:“寿宫那位大师,他——他升仙拉!”

    “什么?”天子刘彻几乎是在瞬间就把分贝提高了好几倍。

    常融被吓了一大跳,他看了一眼霍子侯,发现对方把头深深的低着,根本不给他任何眼色。

    没办法,他只能硬着头皮,按照商量好的剧本道:“陛下,寿宫那位大师个月羽化飞仙了,一如当年李仙师……”

    所谓李仙师,就是国朝方士们的老祖宗,号称活了八百年见过孔子,齐恒公的那位李少君。

    正是李少君,勾起了当今天子刘彻的神仙梦。

    可惜,他牛皮吹的太大了,结果有一天早,他就坐在自己家中,一动不动,死了!

    但是,当今天子刘彻却固执的不愿意相信李少君死了,他认为对方是时间到了,所以飞升而去,留在人间的尸体只是一个假象,障眼法罢了!

    “唉……”良久之后,天子刘彻才终于叹道:“大师飞升而去,空留朕于人间,委实让朕既喜且悲,喜者大师终得正果,悲者朕渺渺之身,依然还要留人间,百年之后不过黄土一杯,悲乎!悲乎!”

    霍子侯:“……”他终于确认,当今天子对于神仙的事情,已经达到了走火入魔的痴迷之地。这样一来,他的计划似乎应该可以开始第一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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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宫事件,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

    天子刘彻偶尔的时候,还会经常的走到甘泉宫的最高处,眺望寿宫,言语之中多有唏嘘。

    但连续十几天,霍子侯都没得到机会出宫。

    因为,他已经快十一岁了。

    十一岁,意味着他距离成年又快了一步,因此,天子刘彻特别为他请来了一位当世有名的学者——当世最有名望的大家董仲舒的关门弟子吾丘寿王让他拜其为师,霍子侯甚至怀疑,假如不是董仲舒现在已经垂垂老矣,不可能再跋山涉水,颠簸来到长安的话,天子估计会把他给找来。

    吾丘寿王是一位非常严肃而且认真的学者,学识非常渊博,而且为人正直。

    当年,他甚至敢和权倾朝野,向来睚眦必报的丞相公孙弘在庭顶牛。

    不过,他跟现在尚还处于发展定型期的大多数儒家学者一样,理论知识非常扎实,然却缺乏足够的实际行动能力。

    所以,当年他被天子刘彻派到东郡为官时,把地方政务给搞砸,天子不得不给他擦屁股。

    从此之后,他就再没有机会去地方为官了,只能给天子当当参谋。

    这位先生,自从当霍子侯老师那一天起,就完美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每日早,开始教霍子侯《诗》《》《礼》。

    下午开始教授《孙子》《孙膑》《吴起》等兵,有时候,他甚至还会教霍子侯一些阴阳家,纵横家,黄老派以及农家的知识,霍子侯觉得,假如不是墨家跟儒家是天生的对头,《墨子》一中充满了对儒生的鄙视的话,他或许还会教霍子侯去学习《墨子》。

    然,这却也符合这时代的儒家的行为。

    因为儒家本来就是一个大杂烩,后世被鼎盛时期的儒家直接变成自己专属典籍的《尚》《诗经》《周易》等,在这个时代,是属于所有学派的公共财产,即使是脸皮最厚的人,也不敢说这些是属于某一个学派所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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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这两天可能无法做到每日三更了。

    今天,家中有长辈大寿,亲戚朋来了一大堆,几个小孩子就霸占了俺的电脑,直到刚才我才稍微得了空暇,码出这一节。

    明天,同学结婚,请帖都送来了,不得不去……

    请大家体谅一下,谢谢!

第四十八节 老师(2)

    时间很快就到了元封元年的六月。

    夏天走到了尾声,天气逐渐的凉爽了起来,甘泉宫的一些部门也开始准备搬回未央宫办公了。

    这天早上,霍子侯刚刚吃完饭,吾丘寿王就背着一大撂竹简过来了。

    “老师早安!”霍子侯现在虽然已经对这位严厉的师长,有了些怨言——任谁被一个老家伙指指点点,这也不许,那也不行,多少会有怨言。

    但是,吾丘寿王高尚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霍子侯。

    许是吾丘寿王早年曾跟随董仲舒学习的缘故,他非常守时,每天早上辰时来,晚上暮时归,从来没有出现过差别。

    除此之外,他还相当的俭朴,身上从没穿过丝绸,脚下从没穿过软布靴。

    从来都是穿着他那件至少有三四年年头的旧布袍,踩着一双微微有了些褪色的木屐,自己一个人背着至少重达六七十斤的竹简跑过来教霍子侯。

    或许对于寻常的平民来说,吾丘寿王的穿着已经很华丽了。

    但是,对于一个曾经做过三年光禄大夫,两年东郡都尉,四年朝议郎,七八年侍中,曾经最得天子刘彻看重的年轻官员来说。

    吾秋寿王穿的实在是太……

    不说别的,就是他曾经当过的那些官职的俸禄,估计也可能逼近四百金了。

    当年张汤死后,家产只得五百金,天子刘彻就为此流泪,伤心之余,就把当时的丞相给关进大牢,逼其自杀了。

    由此可见,一般的大臣,家产没个一千金,就没什么脸面出去见人了。

    况且,吾丘寿王还曾经是天子身边最得宠的年轻文官,二十来岁,就被放为了一郡都尉,且那个郡还没设置太守,实际上他是都尉太守一把抓,几乎等同于后世的节度使了。

    即使他相当廉洁,一点潜规则的事情也没干过,然,就是凭借那段得宠的日子所获得的赏赐,也不止四百金。

    可这样的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人,现在却穿的如此寒酸。

    霍子侯实在感觉无法理解。

    后来,还是张安世告诉霍子侯,他的老师吾丘寿王,把自己的俸禄和大部分赏赐都交到了他老师董仲舒手中去发展教育事业去了。

    现在董仲舒即使已经垂垂老矣,但他的名望却一天比一天大,每年都有络绎不绝的年轻人仰慕其的名声,不远万里前往他在广川的学府求学。

    这些年轻人,怀着对知识的渴望而去但是,其中多数囊中羞涩,通常到了广川,甚至还没到广川,盘缠就用光了。

    因此,现在在广川董仲舒家求学的那几百名年轻人在求学过程的日常花费,比如说竹简,墨水,基本的饮食,现在可全靠董仲舒跟他那几个还在做官的徒子徒孙的俸禄,赏赐支撑。

    而张安世则是从他父亲的旧属兒宽那里听来的——兒宽可是董仲舒的徒孙了,兒宽的师长乃董仲舒弟子褚大。

    知道了事实之后,霍子侯不禁肃然起敬。

    便不再对吾丘寿王有什么怨念了,就让他教吧!

    反正霍子侯有两千年的知识底蕴做基础,他看的书的字数,即使除掉后世那些小说,单以文学作品而论,也超越了这个时代的人的想象。

    他的学习进度非常快,才不到一个月,就基本上已经可以跟成年一样,没有障碍的阅读尚书,春秋之类晦涩难懂的书籍。

    这样子下去,不用到八月,他估计就可以出师了。

    “君侯早安!”吾丘寿王一如往日一般,将自己背着的竹简,放下来,点点头。

    霍子侯赶紧让小蚕豆去泡上两杯人参茶上来,给吾丘寿王润润喉咙。

    吾丘寿王却也没有丝毫的放松,他先让霍子侯温习一下昨天学过的功课,无非就是捧着竹简,把昨天学过的内容再看一遍,好好回忆一下。

    然后,等霍子侯看完了,他才开始教授新的内容。

    老实说,儒家的教学,特别是正宗的儒家教育,在上课的时候,其实一点儿也不枯燥。师长在讲学过程中,通常会穿插许多有意思的故事与典故,来解释书中的思想与理论。

    因材施教,这个孔子总结出来的教育大杀器,是古中国文化之所以鼎盛的基础。

    譬如说,今天吾丘寿王讲的是论语。

    他边讲,还会边告诉霍子侯,出现在论语中的那些孔子门徒的姓名,来历,故事,出生以及做过什么事情,孔子又为何会对他们说那些话。

    霍子侯听了也非常感兴趣,尽管论语他在现代就看过许多遍了,但还没有一次让他觉得,原来有些枯燥的论语,竟也有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然,心中终究对儒家的许多事情,有些疑惑,便问道:“敢问老师,仲尼何以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若人人都依从这个道理,那兵事岂非无从说起了?”

    吾丘寿王听了,也不动怒,微微一笑道:“君侯断章取义了!”

    “老师请说!”霍子侯看着他道:“学生洗耳恭听!”

    吾丘寿王先是理了理自己的发鬓,然后,整理了一下思路,拿起竹简,对霍子侯问道:“君侯可还记得昨日我与君侯讲过仲尼有七十二门徒,这七十二人中独子路与仲尼,亦师亦友,相得益彰?”

    “学生不敢忘记!”霍子侯道:“老师昨日说,子路勇气敢任,为人豪爽,乃仲尼收下的第一个弟子!”

    “对!”吾丘寿王道:“子路为人勇敢,正派,不畏强权,仲尼晚年的时候,卫国发生政变,仲尼担心正派的子路任性行事,于是对他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毁】,这是想让冲动的子路,多想想家人,不要为了一时的血气,送掉性命啊,以免自己老年孤独无助!”

    “但是,子路并未听进仲尼的话,由是最终身死卫国,仲尼晚年亦在悲伤与孤独中逝去了!君侯再看这论语中,除却与子路这样说过之外,可还尚对他人说过这样的话?”

    “因材施教,针对不同性格的人说不同的话,对懦弱的人鼓励,对冲动的人安抚,对好虚名的人劝诫,对君子讲道德,对小人讲利益,这才是圣贤著书立传的本意,断章取义,非人子所为也!”

    他这么一说,霍子侯倒是解开了心中的谜底。

    不过,他却也更加好奇了起来,便道:“学生还有一个疑惑,但请老师解惑!”

    “君侯但请直说!”对于聪明,而且理解能力远远超出小孩子范围的霍子侯,吾丘寿王还是感到非常满意的。

    “学生昨天晚上无聊,便翻看《墨子》见其中多有诋毁儒者之说,特别是非儒篇最后一段讲的一个故事,让学生实在是很疑惑,仲尼行高德尚,何以会有那样的事情发生?”霍子侯尽量小心的选择用语问道,以免刺激吾丘寿王。

    “呵呵……”谁知道,吾丘寿王却根本不在乎,他只是笑了笑,答道:“君侯说的可是《墨子。非儒》一篇中所说的,仲尼困于陈蔡之间,天天以野菜充饥,子路蒸了一只小猪,他也不问猪从那里来就吃,子路拿来一件衣服,他也不问衣服的来处就穿,等回到了鲁国,就摆架子那事?”

    “昨与汝苟生,今与汝苟义……”吾丘寿王笑着摇了摇头,背诵了一句非儒篇的话,然后问道:“君侯认为墨子说的是事实吗?”

    霍子侯楞了,眼光都有些痴呆了。

    确实,那件事情,墨子可没亲身见过,不过是凭借他人之口而已……

    吾丘寿王接着道:“君侯,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以君侯所见,墨子全书通篇以孔某,孔某称呼于仲尼,是否有些偏激了呢?”

    “看人看事,听其言,观其行而已!”吾丘寿王语重心长的对霍子侯道:“君侯且记住为师今日之话,这世上多有空口好言之辈,大话说了一万遍,也不及实际向前一步!”

    “谨受教!”霍子侯连忙起身,长揖一礼。

    “好了!”吾丘寿王笑着收起竹简道:“今日到此为止,明日起为师就要离开长安了,为师不在长安这些日子,君侯须时时用功读书,不可懈怠了!”

    “好耶!”霍子侯在心中欢呼一声,终于,自由的时光来临了,不过他却很好奇,问道:“老师要去那里?”

    “为师的师长,董公就快生辰了,为师要去贺寿!”吾丘寿王笑呵呵的道。

    “一起同去如何?”霍子侯一听心中一动,道。董仲舒啊,这可是超级牛人了,尽管后世网络上对这位多有诋毁。

    然,无知的后人,仅仅凭借三言两语,胡乱篡改来的西方理论,就对自己的祖宗大肆诋毁,这首先就是一个错误。

    然后,那些诋毁董仲舒的人,根本没研究过这个人。

    至少,现在霍子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从朝堂到一般百姓,对其都是非常敬重的。

    他倘若真是一个什么自私自利的家伙,怎么可能赢得朝野士民的拥戴?使之成为一代宗师。

    更何况,董仲舒一辈子都在搞教育,就做过两次清闲的诸侯王太傅,那里有什么机会和权力给自己谋私?

    他若要谋私,早就进朝堂做大官了。

    然,霍子侯觉得,他对这位也是不太了解,只是看过他跟天子刘彻的天人三策,仅仅凭借那不过几千字的对话,委实不能真正了解这位一手将儒家推向神坛的当世大学问家。

    还是真正的去亲眼看一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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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把新郎官灌醉了。然后,我自己现在也有点微微醉……

    我酒量实在不行啊!好在睡了一觉,脑袋清醒了许多。

    额,明天开始,看看我能坚持几天三更吧~我希望是永远……可惜……

第四十九节 锤子

    霍子侯终究没有成行,天子刘彻坚决反对霍子侯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没有办法,霍子侯只好悻悻的拿出两百金给吾丘寿王,让他带去作为贺礼,送去给董仲舒做教育经费。

    又过了两天,霍子侯在甘泉宫实在呆的无聊了,便搬回自己在长安的冠军侯府去住。

    说起来,自打霍去病去世之后,他住在冠军侯府的日子委实是屈指可数。

    无非就是自己生日,霍去病忌辰,生辰,以及新年在冠军侯府中而已,其余时间就长随于天子刘彻左右。

    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他是天子刘彻的私生子了。

    冠军侯府在长安武库的东北方向,对面就是大将军卫青府邸,拐个弯就到了中尉官邸,走向前是十二城门侯的办公地,处于军队的保护之中,假如发生了什么变故,驻扎在武库的南军重甲步兵甚至都不用一柱香时间就可以赶来。

    这座府邸还是当年霍去病在皋兰山之战后,修建起来的,至今已有十几年历史了。

    冠军侯侯府,不似其他贵族府邸那样富丽堂皇,除了门前那两个由当今天子刘彻亲赐的巨大石虎雕像之外,其他一切都与寻常富裕人家的府邸无太大差别。

    霍去病生平就对豪华的居室,精细的饮食没有什么要求。

    他是一个纯粹的军人。

    因此,在冠军侯侯府,至今依然摆放的不是那些精美贵重的瓷器,而是一面面匈奴战旗。

    卢兰王,折兰王,休屠王,浑邪王,左右贤王,左右大当户,左右骨都侯,至于匈奴小王,万骑之类的战旗,甚至只能放在有些偏僻的角落了。那些代表了一个又一个匈奴成建制的作战单位被彻底消灭与摧毁的战旗,无声的诉说着霍去病十七岁一战成名,十九岁功冠全军,二十三岁天下无敌的光荣战史。

    在人类战争史上,还从来没有那一个将军能够如霍去病这样惊才绝艳,让即使是两千年后的国人依然以封狼居胥山为武将最高荣誉。

    看到这些数之不尽的匈奴战旗,任何人都会明白,为何匈奴人独独称霍去病为【苍狼】认为其是天神下凡来惩罚他们的。

    看到这些战旗,霍子侯不禁就有些好奇了,霍忠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要知道,霍忠到底是一个匈奴人,天天看到这些代表了自己过去民族光荣与荣耀,现在却只能是耻辱与衰落象征的战旗,他怎么可能保持平常心?

    霍忠的为人,霍子侯还是知道的,是不大可能因为贪生怕死,又或者爱慕虚荣而投降的。

    他定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可惜,此事,霍子侯却有些顾忌,最终还是没有询问。

    “少主!”霍忠的眼光扫过那些战旗,眼中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他只是温和的带着霍子侯在府中四处看了一遍,然后报告道:“少主请看,这侯府上下,老奴打点的一如主公在世,一草一木都没有改变……”

    言语中,多有些思念的情绪。

    “辛苦忠叔了!”霍子侯满意的点头说。

    “锤子!”霍忠笑着点点头,然后对门外喊道:“过来见过少主!”

    “诺!”门外一个好似打雷一样的年轻男子的声音传过来,好像洪钟一般,震的霍子侯都有些发蒙。

    霍子侯把眼睛好奇的看向门口,却见一个壮的跟一头牛一样的壮汉,迈着坚实的步伐的走了进来,看到霍子侯,二话不说,当场就跪下拜道:“锤子给少主问安了!”

    说完就毫不犹豫的在地上咚咚咚使劲的磕了三个响头。

    霍子侯看着这个跪在自己面前,起码有差不多一米九,一对胳膊结实的跟铁棒一样,那大腿差不多都有自己腰部粗的壮汉,非常惊讶。

    他实在不太明白,眼前这个简直就是史前巨兽一般的壮汉,是从那里冒出来的。

    便疑惑的看向霍忠。

    霍忠呵呵一笑道:“少主,锤子是上个月从南阳过来的,是当年先主公麾下的老兄弟之后!”

    那叫锤子的巨汉也道:“少主,俺爹跟俺说了,俺吃了少主十年米饭之恩,做人不能忘本,就叫俺来长安伺候少主!”

    南阳?霍子侯略微有些一楞,随即醒悟了过来,他的冠军侯封地可就在南阳的冠军县,据说那里是全大汉最富饶肥沃的土地,上风上水,风景秀美,境内更有一个漂亮的湖泊。

    但是,他却从去那里看过,一直颇为遗憾。

    霍忠在一边解释道:“当年跟随主公作战的数万将士中,那些伤残的老兄弟,无家可归的,全部都被主公安置到了冠军封地,总数有三四千人吧,这些年开枝散叶,成家立业也有不少,锤子是老兄弟们专门挑选出来,给少主当随从护卫的老兄弟后代,忠心绝对没有问题,少主以后有什么事情就尽管吩咐好了!”

    霍子侯一听,心中大为好奇,他却是一直都不知道,在自己的封地,竟然还生活着那么多经验丰富的沙场老兵。

    这对霍子侯来说,可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甚至比起他的冠军侯头衔来说更加宝贵!那些老兵尽管身体多有残疾,但是,他们经验丰富,而且熟悉草原的地理,知道那里有水源,那里有牧场,匈奴人一般出现在那里,这对于霍子侯将来的帮助是巨大的。

    当年,博望侯张骞,就是凭借自己对匈奴地理的了解,帮助大将军卫青顺利的抵达漠南,因此有功被封为博望侯。

    心中便开始寻思着,是不是以后抽个时间去一趟冠军县,跟那些老兵见一见,顺便请来几十个经验最丰富的老兵来长安,让他们做参谋也好!

    更别说,这些经验丰富的老兵,简直是最佳的教官!

    便扶起锤子,道:“锤子是吧,都是一家人,以后就不用这么客套了!”

    锤子摸了摸他那粗犷的脸,晒笑一声道:“还是少主知道俺,俺就是一个锤子,对这些弯弯绕的礼节,实在……”

    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不是论语中的,而是曾子整理的《孝经》中的话。

    另外,其实孔子的许多话,都只是针对特定的人或者事情,结果却被人断章取义……

第五十节 力拔山河

    锤子姓赵,祖籍北地郡,今年刚刚及冠,就被他老爸给赶到长安来了。www.uu234.com

    不过这家伙是个直性人,随遇而安的那种,没有什么所谓的故乡情节,到了长安,也没什么不习惯。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霍子侯对这个光是看身材,就可以知道绝对属于杀手锏级别的巨汉非常满意,这下子,以后出门带锤子,那是一准没错。于是学着以前看过的黑社会电影中的黑帮老大,大手一挥道:“有本侯一口吃的,就绝对少了你!”

    “真的?”锤子一听,欣喜万分,道:“那俺每餐都要吃一大桶蒸饭,要大碗装……长安什么都好,就是每餐吃饭的时候,那碗太小,俺爹还说,到了长安,叫俺吃相不要太难看……少主你不知道,这些天俺根本都吃不饱……”

    “哈哈!”霍子侯用力的锤子身上黑黝黝的胳膊上锤了一下,结果,他的手都有些被震疼了,赶紧抓住小手揉上一揉,道:“放心,每顿都管够!”

    于是,当天中午,锤子完美的向霍子侯表演了什么叫作【大肚】

    他足足吃掉了差不多十大碗米饭,外加一个鸡腿,两斤牛肉。看样子,他这些日子确实被饿着了。

    锤子一直吃到肚子都有些发涨,这才憨厚的放下碗筷,呵呵一笑,打了一个嗝,嘴中含糊不清的道:“少主,锤子没吓到您吧?”

    “没有……”吓到是没有吓到,惊讶是肯定的了,霍子侯目瞪口呆了一会,然后才摇摇头笑道。

    小蚕豆却是似乎感觉到了一些危机,他嘴里嘟囔着道:“真是个饭桶,这么能吃……他一个能顶五个……”

    小蚕豆这么一说,霍子侯倒是省了起来,历史上力举千斤的大力士也是有的,近的就有项羽跟淮南历王刘长,皆是有过人证物证证明他们举起过一千斤的东西的。便问道:“锤子,你力气有多大?能举起一千斤的东西吗?”

    “嘿嘿……”锤子摸了摸头,憨厚的道:“禀报少主,俺力气有多大?这个俺自己也不知道,总之俺在南阳,没人能够打过俺一只手,就是俺家那头耕牛,力气也不如俺……俺拉犁一上午都不累,可它才拉了两个时辰就得休息了……真是没用!”

    霍子侯听了,简直有些不敢相信。

    眼前这个壮汉,今年才十七岁不到啊!虽然看上去很老,但确实是只有十七岁不到!

    好吧,在现代的世界记录中也不是没有十七不到就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巨人。

    但是,力气超过一头耕牛,这也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吧!

    瞧他这身板,似乎也不是什么谎话。霍子侯激动不已,对他道:“那就试试看?”

    “恩!”锤子用力点点头,一点也不仵。

    霍子侯便带他到了一个少府左监司督造,重量超过了一千斤的青铜大鼎前,笑着道:“锤子,你把这个举起来给我看看!”

    “好咧!”锤子把袖子挽起来,走到大鼎前,左右一看,然后一对又长又粗的双臂环抱住那个足足有一米多高的青铜鼎。

    “嗨!”只听的锤子大喊一声,全身的肌肉在瞬间鼓了起来,两只大脚在地上重重的一踩,然后,那个大鼎就被他抱到了胸前。

    霍子侯看得分明,锤子的脸上在一刻通红通红的,就像一个喝醉了的汉子,额头上的血管都好似爆裂了开来。

    “起!”锤子猛的深吸了一口气,两只大手紧紧的抓住了那大鼎……竟然真的将那重量超过一千斤的大鼎举了起来。

    霍子侯是不了解现代体育运动中的举重规则与技术的,也就是在电视看看而已。

    但是,他凭借直觉,感觉,即使是在现代的奥运会上,锤子这样的人,拿块把金牌,破上几个记录是几乎不用废太大力气的。

    更何况这个家伙还没接受过正规的现代体能训练,就已经可以有如此大力气了。

    实在难以想象,他若出生在现代,会不会成为一个所有举重运动员,都难以超越的传奇?

    锤子举着大鼎,他咬着牙齿,皱着眉头勉力支撑着。

    他眼睛看着霍子侯,就等少主说一句可以了,然后,他就会马上把这大鼎放下来。

    锤子觉得,这个鼎还是非常重的,起码比自己家里的那块磨盘重。

    可左等右等,少主还是没说话,锤子觉得自己实在很难再继续支撑下去了,便出声问道:“少主,俺还成吧?”

    霍子侯醒悟了过来,赶紧道:“可以了,可以了!”

    连忙让他把大鼎放下来,自己则带着小蚕豆远远跑开一些。

    锤子慢慢的将大鼎轻轻的一点一点的放下来,虽然脸上表情非常吃力,但是霍子侯还为他的巨力所惊讶。

    对小蚕豆问道:“去查查,这个鼎究竟有多重!”

    “诺!”小蚕豆的眼睛也有些呆了,老实说,锤子这样的巨力,简直超越了人类所可以想象的极限,小蚕豆记得分明,去年为了移动那个大鼎,足足喊了四个壮汉才得以成功。

    谁知道眼前这个根本不像人类的巨汉,竟然一个人就可以将之举起来,而且还举了足足十几息时间,更能够将之轻松的卸下。

    这……这已经不是正常人能够办到的事情了!

    “嗨!”锤子把鼎放到地上,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样,坐到了地上,嘴中还含糊着说:“好重,好重,差点就举不起来了!”

    霍子侯赶紧吩咐府中下人去拿来毛巾给他擦一擦,现在霍子侯对锤子的重视程度,已经迅速飙升到了史无前例的高度。

    这样一个力拔山河的大力士,无论如何都是他安全的一张重要保护牌。

    没多久,小蚕豆也带着一脸的不可思议跑了回来,对霍子侯道:“大人,假如少府那边没出错的话,那么这个大鼎的重量是一千一百五十余斤!”

    霍子侯听了,深吸了一口凉气。

    项羽,刘长,能够勉强举起一千斤的东西,就被世人所惊叹,认为他们是前无古人的大力士。

    现在锤子却超越了他们的记录。

    而把这个鼎的重量换算成现代的单位的话,那就是差不多两百七十公斤到三百公斤的样子。

    现代的世界举重记录超越了三百公斤了吗?霍子侯不太清楚。但是,眼前这个才只十七岁不到的年轻巨人,显然创造了一个当世的举重记录,很可能在未来几百上千中都不大有人能够打破他的这个记录。

    “简直是一个牛头人MT!”看着锤子,霍子侯在心中惊叹道:“还可能是一个身穿无畏套的MT!”

    惊讶之余,霍子侯心中大爽,有了这么一个保镖,就是后世三国中曹操的那个贴身保镖典韦怕是也比不上了!

    这样一来,以后长安的贵族,就等着被史前巨兽锤子蹂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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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50节了,撒花!

    锤子的原型,是我选的西汉末年,王莽时期南方官员发现的一个叫【巨无霸】的当地土著。

    这位巨无霸身高丈二,能够拿数百斤的兵器,活脱脱一个人型机器……

第五十一节 武装锤子

    冠军侯搬回侯府的消息,倒是传的非常快的。

    还没到下午,就有几波人来侯府送了礼物,大抵都是些霍去病往日的旧部,霍氏集团的成员。

    不过霍子侯暂时没空去招待他们,只是托霍忠一一答谢。

    因为,现在他到了少府左监司。

    少府,在大汉朝属于一个特殊的行政机构,它直接受命于天子本人,甚至在理论来说,皇宫中的太监,宫女包括兰台御史,尚,仆射,侍中,全部都属于少府的管辖。

    然,这也仅仅是理论而已。

    实际,少府最近十几年来,已经无法再管辖到那些权力一天比一天大的宫廷太监,兰台御史,尚了。

    它的结构已经开始从原先的天子管家向大汉国第一大金融机构与军工企业,土木工程建设转变。

    当然,偶尔少府也会承接一些大人物的订单。

    霍子侯今天来少府,就是要给其下订单的。

    他要给锤子量身打造一套仅仅是在视觉就足够吓到一切对手的超级武装。

    少府左监司的官邸在长安城东,但是实际办公地点却是跑到了城外三十里,紧邻长陵的一个戒备森严的小山谷。

    这个小山谷,交通发达,数条平整的大道从其附近穿过。

    每天,驻扎在长安城外的北军与十二城门侯所属的军队,会交叉从此巡逻而过,一天十二时辰不歇。

    没有通行的符印或者天子亲自签发的通行证,哪怕是一只苍蝇,也休想接近此处。

    如此森严的戒备,当然是原因的!

    少府左监司在此处设立的作坊,每一个月都会铸造出数百万钱的五铢钱,同时,这里还承担着向未央宫,甘泉宫,林苑,东宫,太子宫等大汉皇室宫殿群提供必须的器皿与生活用品的职责。

    另外,在此处还有数以百记的工匠及数倍于此的学徒在日夜不停的铸造弓弩,兵器。

    在讨伐匈奴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大黄弩,斩马剑等特殊兵器,皆是由此处的工匠制造出来的。

    可以说,少府左监司与右监司,是大汉帝国最大的一个托斯拉,而且,这还是一个不追求利润,只为天子意志而行动的托斯拉。

    穿过层层守卫的关口,霍子侯来到了这个小山谷之外,映入他眼帘的是一条条滚滚升起的浓烟,耳朵中听到的是叮叮咚咚,不绝于耳的打铁声。

    “这么大啊!”锤子摸了摸脑袋,眼睛都快瞪了出来,惊讶着大喊大叫。

    事实,这个小山谷,经过从秦朝到现在几百年的不断发展与扩建,早就已经面目全非,完全的变成了一个军事要塞。

    只有亲眼看到了这个小山谷的盛况的人,才会明白,大汉帝国每年赋收入的十分之一,用在这里一点也没错!

    那些滚滚而起的浓烟,甚至弥漫了整个山谷。

    工匠们完全不顾浓烟吸入肺中,可能导致的种种疾病,忙碌的劳作于其中。

    “没有口罩,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霍子侯见了微微有些摇头,但是没有办法,此时棉花的种植并未在大汉形成规模,张骞带回来的棉花,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沦为贵族家中的观赏类植物。

    且对于目前的大汉国来说,首要任务还是种植粮食,确保粮食安全——在饭都吃不饱的情况下,盲目的推广棉花种植,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或许……朝鲜那边挺适合种植棉花的……”霍子侯琢磨着想。

    恩,朝鲜那边,假如按照历史发展来看,在被大汉征服之后,大汉会在那里设置乐浪等四个郡。

    可惜,那儿实在太荒凉了,以目前的技术手段来看,不大可能在那里获得太高的粮食收入,还很可能给国家的财政背一个包袱。

    既然反正都要背负担,不若干脆就在那里全种棉花!

    可惜,霍子侯年纪还是太小了,这种军国大事他现在还没有太大的发言权,更别说让下面的人去执行他的政策了。

    “唉,快点长大!”霍子侯摇摇头,但是一想到朝鲜,他的思维就立刻奔放了起来。

    朝鲜那边,可是濒临大海,地理环境非常适合进行远洋渔业捕捞。

    现在的大海,可完全就是一片处女地啊!不说别的,光是海里面的鲸鱼,就足够让霍子侯为它们流口水了。

    现在的大海中,鲸鱼数量,那跟现代可就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在现代鲸鱼经过人类几百年的滥捕,已经濒临灭绝,但是现在嘛……估摸着只要有足够的捕捞设备与技术,每一条出海的捕鲸船,几乎都可以有所斩获……

    只是霍子侯还是不大清楚,现在的鲸鱼迁徙,到底是从那边走?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管它鲸鱼从那边走!反正只要散出足够的捕鲸船,在北海转一个圈,就会有船只发现它们的迁徙路线,然后……

    这时候,少府左监司少监官樊常得到了冠军侯驾临的消息,赶紧的跑了过来迎接。

    “君侯大人,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左监司了?”樊常据说跟当年的舞阳侯樊哙同宗,不过,血缘关系早就很疏远了。

    他长的还算强壮,身的衣冠都还未整理干净,很多地方都能够看到烟灰的痕迹。

    “今日却是有一事要劳烦少监大人了……”霍子侯笑着拉了拉锤子的衣服,对樊常道:“樊大人,本侯想给自己的这个下人,打造一套甲胄与兵器,不知道少监是否可以行个方便?”

    “君侯说那里话?”樊常呵呵的一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道:“能为君侯做事,下官已经深感荣幸了!”

    他稍微的打量了一下锤子的身材,似乎也很惊讶,道:“这位丈夫好伟岸啊!”

    “嘿嘿!”霍子侯呵呵一笑,道:“还行!”

    “不知道君侯想给这位丈夫打造什么样的甲胄与兵器?”樊常问道。

    “本侯不太了解这些,麻烦少监大人介绍一二……”霍子侯想了想道,确实,对于盔甲这种东西,他了解不是很多,也就是看人穿过而已。

    “本朝现在有两种甲胄,一种全身甲,一种鱼鳞甲!”樊常介绍道:“所谓全身甲,即只护住胸前与背部的甲胄,由两块完整的铁甲衔接而成!

    至于鱼鳞甲,就麻烦得多了,通常,一套鱼鳞甲,由两千多片铁甲片串联而成,而且,所需要的时间也非常多,通常制造一副鱼鳞甲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霍子侯听了,咋舌不已,制造一套鱼鳞甲要几个月时间,这实在太悲剧了!

    便对樊常问道:“那么全身甲呢?”

    “这个就很容易了,一般十来天就可以完成了!”

    “带本侯先去看看这两种甲胄再说!”霍子侯道。

    于是,樊常,便将霍子侯领到了小山谷,走到一个类似仓库的地方,把库门打开,里面摆满了各种军械,看样子,光是这些军械就足够装备起一个营的正规作战部队了!

    樊常,从这些军械中命人挑出两套完全不同的甲胄,拿出放到外面,对霍子侯道:“君侯大人,这两种就是全身甲与鱼鳞甲!”

    霍子侯一看,那所谓的全身甲,其实就是扎甲嘛,无法就是两块大铁甲,串在一起而已,仅能够保护胸部与背部而已。

    至于鱼鳞甲,也还是处于鳞甲的初级发展阶段,虽然看去挺威武的,但,这种鱼鳞甲一则制造耗时很长,制造工艺要求非常高,再者,它可以防护的地方也不多,也就是身与大腿而已。

    与霍子侯想象中的那种女真人的铁浮屠和宋朝的步人甲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东西。

    “能不能改一下这个全身甲?”霍子侯问道。

    “君侯请说!”樊常当然愿意满足霍子侯的要求了。

    “这样……”霍子侯想了一会,觉得这个事情,说是很难说清楚的,便对小蚕豆道:“去取笔墨布帛来!”

    小蚕豆很快就拿来了布帛与笔墨,霍子侯就在布帛,依照记忆,勉强的画出了一个后世唐朝明光凯的大概模样。

    虽然画的很差,但是,大体还是将唐朝的明光凯的样子画了出来。

    然后,他又在明光凯的旁边,画了一把又长又大的大刀,样子有点像关二哥的青龙偃月刀,但是,比起青龙偃月刀,这把兵器,更长更大,铺展开来,比旁边的明光凯还高,刀刃一条有些弯弯曲曲的血槽,张牙舞爪的在咆哮。

    放下笔墨,霍子侯又仔细的看了看,觉得那刀应该已经跟历史的陌刀差别不大了。

    关键是,新增加的血槽,使得这把巨刀的杀伤力更一层楼,虽然在实战中,任何人被这把刀碰一下都会要命,唐朝的步兵甚至就直接用陌刀像割稻草一样,将突厥人的骑兵与重甲步兵完全收割。

    增加的这一条血槽,仅仅只是让它显得更狰狞一些而已。

    陌刀与明光凯,霍子侯一向认为,这两种装备是冷兵器时代最华丽的装备之一。

    可惜,这两种装备的造价,实在太昂贵了……

    稍微想了一会,霍子侯恶趣味发作,在明光凯的旁边,用小纂写下【无畏甲】三个字,在陌刀样子的大刀旁边写下【雷霆之怒】四个字。

    既然锤子要做T,怎么可以缺少T的象征?

    -0-0-0-

    汗~~~~~

    昨天晚,我很无辜的中招,然后杀了一晚毒。

    结果今天一起来,靠,输入法不见了。

    系统提示俺程序不存在

    真是个杯具,到处找修复工具,可都没用,就连系统还原也可耻的失败了,最后还是在不断的用关键字查找,在金山论坛找到了解决办法……

    恩,等下争取,12点前再赶出来一节,让大家久等了,实在非常抱歉

第五十二节 琐事

    樊常走到布帛前一看,尽管,明光凯霍子侯画的很不像样,只能勉强的勾勒出一个大概的样子.

    但是,樊常还是发现了一些让他眼前一亮的东西。

    作为有十几年军工经验的老监工,樊常一眼就看出了这个铠甲,相对于现在通常使用的全身甲,有了不少改进的地方,特别是将背甲与胸甲合一,只将胸甲分为左右两边,这使得这个铠甲的穿戴方便了不少。

    其次,增加了护腿与护臂,这样虽然增加了制造难度,但是却提升了防护力。

    至于那把模样奇怪的大刀,却让樊常很是狐疑。虽然跟现在南军与边军装备的斩马剑,在一定程度有点相像,但是,斩马剑绝对没有这么巨大,更没有在刃口开那么一条奇怪的东西。

    樊常还没有看完,霍子侯在一边提起要求来了:“少监大人,这【无畏甲】制成之后,劳烦您让工匠将之打磨干净,务必要使其明如镜,可反射阳光;至于这刀嘛,什么材料好,就用什么材料做,做好了记得来通知我一声!”

    高层的意志就是少府的动力,樊常虽然很怀疑这么一套装备制造出来,究竟有没有实用的价值——不说别的,就是那把叫【雷霆之怒】的大刀,百人之中能否有一人可以使用它?

    但是,他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去执行这个任务。

    “君侯大人,您的意思是用炒钢来锻造吗?”樊常问道。

    “少府现在已经可以大规模炼钢了吗?”霍子侯反问道。

    “哪能呢?”樊常笑着摇摇头道:“现在主流的炼钢法,无非就是炒钢了,少府下下千多位铁匠,一年到头,能够炒出几千斤好钢,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霍子侯默然,几千斤钢……现代估摸着一个乡下小作坊,用土法冶炼,一个月都可以出这个数目。

    可惜,他对于冶金什么的技术,实在是不懂,顶多就是知道炼钢需要高温高炉。

    但是,高温高炉的前提是耐高温材料的制造,否则一炸炉,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与其去挖空心思的研究怎么炼钢,还不如实际一点让少府多冶铁,反正铁也就比钢差了那么一点,在技术比起现在匈奴人甚至罗马人使用的青铜兵器,那是领先了至少一个时代的金属。

    在目前来说,全世界唯一能够大规模的冶铁,并将之运用到社会各个领域的,只有大汉国一家,别无分号!

    “就用炒钢!”霍子侯点点头道。反正炒钢这玩意,炒出来也是给贵族消耗的,手快有手慢无。

    然后,几个工匠过来,给锤子量了一下身高,以及尺寸。

    “君侯大人……”樊常看了一下量出来的尺寸,估算了一会后道:“大人且过个一个月再来,估计最快也得要二十七八天才可以完成铸造工作!”

    “哦!”霍子侯点点头,道:“如此,劳烦少监了!”

    “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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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回到冠军侯侯府。

    霍忠就过来告诉霍子侯:“少主,方才,北军射声校尉官桀和次那个叫王氏的妇人都门来拜会您了,您不在家,老奴就让他们先回去了;另外卫尉路博德说,今天晚请您过他府一聚……”

    “哦?”霍子侯非常意外,惊讶了一声道:“这才多久,官桀就当了射声校尉,看样子他干的不赖嘛……”

    尽管来说,从羽林军调进北军,多少会带着一层【有背景】【很有来头】的光环,更何况在羽林军服役,本身就类似于后世的重点大学毕业,无论进那个军队系统,都会受到格外的重视。

    然,射声校尉,不管怎么说,也是属于北军八校尉中的一员,虽然不具备单独领军出战的资格,但却也相当于迈进了候补将军的序列。

    只要运气好,在北军好好锻炼个两三年,然后就可以争取到外放边郡为郡尉的机会。

    边郡郡尉,那可就是独挡一面的准两千石大员了,只要立下功劳,骑都尉指日可待啊。

    官桀竟然这么快就混到了射声校尉的地位,委实让霍子侯感觉有些神奇——即使,霍子侯给路博德打过招呼。

    机会虽然是别人给的,但终究还是需要自己去把握啊。

    “听说是他训练士兵得法,为中尉王温舒所赏识,特别向陛下推荐的……”霍忠答道。

    “王温舒吗?”霍子侯笑了一笑:“听说他在谋求少府一职……好好的中尉不想干,想去干少府……”霍子侯摇了摇头,感觉难以理解叹道:“罢了,既然他想做少府,那我也送他一个顺水人情!”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汉帝国最难做的三个官,就是丞相,中尉,卫尉了。

    在当今的形式下,做丞相,倘若没有石庆那么好的脾气,逆来顺受,从来自己不拿主意,那么自然是没有风险的。

    然,大汉国也就只有一个石庆。

    其他人怎么可能抵挡得了丞相庞大权力的诱惑?

    所以,石庆之前的几位丞相,除却公孙弘寿终正寝之外。其余人,全部死了。

    至于中尉,卫尉,那也不是寻常人可以安稳的做的,诚然,中尉,卫尉权力庞大,威风凛凛。然,也正因为如此,这两个官职才格外难做。

    国朝百余年来,能被任命为中尉,卫尉的,十之**,都是外戚背景或者与外戚集团关系深厚者。

    否则,很难长久!

    王温舒想要做少府,这也可以理解,少府是伺候天子的九卿,而且很容易出政绩——特别是对于像王温舒这样的法家出身的大臣而言,更加容易,谁家的仓库没老鼠?

    到时候随便抓一抓硕鼠,就可以完美的对天子交代了。

    “对了,那王氏怎么说的?她那案子怎么样了?”霍子侯实在很好奇,对霍忠问道:“难不成廷尉赵禹也学会徇私枉法了,这似乎不太像啊!”

    “少主,那王氏说的好像是她自己撤销了控诉,民不告,官不究嘛……”霍忠笑着回答道。

    霍子侯一拍脑袋,摇了摇头,他却是这一点给忘记了。

    既然原告都不告了,那廷尉自然也只能终止程序了,更何况,这事情背后藏的那只大家伙,相信赵禹也能够勉强看出它的影子。

    赵禹确实是老了,若换了他年轻时候的性格……估摸着,现在这会此事已经被闹到天子案前了。

    “那她应得的财产拿到了吗?”霍子侯问道。

    “听她自己说,好像只拿到了一半,不过这样也很不错了,至少母女平安,下辈子生活有了着落!”霍忠也感叹道。

    “果然真是脑残啊!”霍子侯笑了,若那些人把财产完全的还了回去,这事情以后就还真没办法追究了。

    可惜,人永远是贪婪的。

    那些家伙估计没听面的人的吩咐,贪图这么一点小便宜,以为那王氏懦弱可欺,给她一半已经算是开恩了。

    可惜,可惜,他们忘记了,关注此事的人是谁!

    这对霍子侯来说,可是一个非常容易利用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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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时已经出现了鱼鳞甲,而且技术非常成熟,从现在出土的这一时期的西汉诸侯王王墓中的陪葬甲胄来看,鱼鳞甲的制造工艺应该已经很成熟,一副甲胄大约有2000多块甲片。

    2:本是小说,小说对人物进行艺术加工,无可厚非。

    史确实有霍去病自己把皇帝赐下的食物废弃,而士兵却没吃饱的记载。

    然,却从来没有关于霍去病挑剔饮食的记载。

    3:所谓**决定脑袋。历史武帝的残暴只是针对贵族,富商而言。对于底层百姓,他可从来没有展示过残暴的一面。

    查阅武帝历年诏与行为后,我得出一个结论,这位相对来说,对平民是很重视的。

    史中有这么一个故事瓠子决口,武帝亲自带军队堵塞,一直堵不住,于是他就流下了眼泪,亲自祭祀了天地鬼神,把白马玉壁沉入决口,这才终于堵住了。

    为此,他还写了一首赋,名字我忘记了,不过那首赋确实写的很伤感。

    4:快过年了,琐事实在太多,我得预先做好准备,只能保证每日都能够更新。

    5:本毕竟是小说,是小说就难免有虚构和夸张的成分,所以有些事情,可能写的不多,还请诸位多海涵

第五十三节 鄂邑公主

    翌日。

    得知了霍子侯搬回冠军侯侯府的消息之后,已经有好几天没过来找他的燕王刘旦又带着他的姐姐鄂邑公主找门来了。

    “子侯兄,今日阳光不错,不如你我去林苑一游?”刘旦似乎非常非常喜欢打猎,一见面就又邀请霍子侯去林苑。他今天还特意穿了一件小巧的甲胄,看去还挺有英气的。

    倒是他姐姐鄂邑,似乎非常安静,不大喜欢说话,一直都是低脑袋看着脚下。

    “林苑有什么好玩的!”霍子侯道:“大王,不若你我就便装游览一下长安城,如何?”

    对于刘旦,霍子侯好久以前就想把这个送门的挡箭牌,推出去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今天,正好!

    “这个……”刘旦有点犹豫:“寡人从未便装出去过……”

    “怕什么!”霍子侯给他打气道:“想当年,陛下就经常便装出门,先帝少年时,也是经常便装出外访,大王,又何必顾忌呢?”

    当初,孝景皇帝少年时贪玩,那可是被记载进史中的,孝景为太子时,有一次在外面玩疯了,忘记回宫的时辰,结果就被当时的廷尉给拦在宫门外,不准他回宫。

    后来还是当时的天子,太宗皇帝亲自出面求情,廷尉才允许孝景在脱帽谢罪后回宫。

    这件事情,可是清楚明白,一字不漏的写在史的。

    听到霍子侯这样说,刘旦心中也大为意动,跟天子靠拢,是刘旦长久以来的愿望与从小的志愿。

    可是他的侍从却悄悄的拉了拉的衣袖,暗示他不要莽撞。

    霍子侯见了,微微一笑道:“若大王不愿意,那就算了,臣一个人出去玩玩也可以……恩,听说,最近长安城来了几个耍猴的,臣正要去看呢!”

    听到耍猴的,刘旦终究年少爱玩,不禁好奇的问道:“什么耍猴的?”

    “就是一个人,指挥几只猴子跳舞,翻跟斗,作揖之类……”霍子侯绘声绘色的介绍道:“总之,臣听说那些猴子非常有意思,根本不是甘泉宫关着那几只老虎所可以比拟的!”

    “哦?”却是一边一直看着地面的鄂邑惊讶的道:“冠军侯没骗本宫?猴子还能够跳舞,作揖?”

    “这个……”霍子侯故作神秘的一笑道:“臣也就是听说而已,还没亲眼看过!”

    鄂邑一脸期待的对刘旦道:“阿弟,左右今日无事,不如我们就去看看?”

    刘旦也是非常期待,毕竟,能够跳舞,作揖的猴子,这简直是在冲击刘旦的心理底线,他几乎都已经要迫不及待的去看一看了。

    他终究不过是一个孩子,对于新鲜的好玩事,缺乏免疫力。

    可是,他的侍从却急了,道:“大王,臣以为,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大王尊贵之身,怎可便装出巡?市井之徒,多粗鄙之流……大王,还请三思啊!”

    说着他就跪了下来。

    霍子侯看得出来,刘旦与他的这个侍从似乎感情非常好,属于亦师亦的那种关系。

    “锤子!”霍子侯见到刘旦似乎很犹豫,索性,使出了杀手锏,对着里面喊了一声道:“出来给燕王殿下问个安!”

    锤子听到霍子侯叫自己,赶紧搁下他手头的事情,急急的跑了出来。

    毫无疑问,锤子这样的巨汉,无论走到那里,永远都能够吸引到人们的注意力。

    “锤子给大王问安了!”锤子摸了摸脑袋,也不知道霍子侯指的燕王是那一个,索性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场就对着刘旦那一堆人拜道。

    这个家伙,好歹来长安一个月了,多少是学会了些礼节,行起礼,倒还像模像样,可惜,他太不专注了。

    还没等刘旦叫他起来,他就自个爬了起来,憨厚的对霍子侯笑道:“少主,有什么时候吩咐锤子没?没有的话,锤子还要吃烙饼呢!”

    “新鲜出炉的烙饼,少主你要不要也去尝一下?”锤子似乎也感觉到了有些尴尬,声音有些小了。

    “吃货!”霍子侯摇了摇头,感觉自己颜面全失。

    但是,对于锤子来说,似乎吃,是他人生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边鄂邑似乎是初次见到似锤子这般高大壮实的巨人,轻轻惊讶一声,剥葱似的指尖,轻轻掩红唇。

    见到鄂邑吃惊的样子,霍子侯只觉眼前一亮。

    这个还未发育完全的女孩虽然稍稍有些青涩,脸还带着一些稚气,但却已经初显美人胚胎,特别是那双眼睛,浮光掠影,惊讶的时候,仿佛有一种妖媚的的光,从中荡过,令霍子侯都感觉有些心神不宁,好像被魅惑了一样,微微有点发怔。

    但是,想想这位将来的剽悍行为。

    霍子侯心中刚起的涟漪,瞬间无影无踪。

    那么恐怖的一位存在,霍子侯觉得,为了自己人生安全着想,最好最好,离她远一些。

    鄂邑却是全然不知霍子侯的想法,她轻轻抬起她那双已经初显浑圆的美妙双腿,嫩黄色的宫鞋向前一步,两瓣咬红似的樱唇轻轻歙动,走到锤子面前,就像一只好奇的小猫一样,左右打量着好像远古巨兽一般的锤子。

    良久,她才对霍子侯道:“冠军侯,你这个下人送给本宫好不好,这样高大魁梧的人儿,本宫从没见呢!若是带在身边,一定可以让阳石她们羡慕死!”

    “不!”霍子侯还没说话,锤子的脑袋就摇跟铜锣一样。大声反对了起来“俺爹说了,俺生是霍家的人,死是霍家的鬼,除了少主,锤子谁也不伺候!”

    “呵呵……”霍子侯怎么可能舍得把锤子这样的超级保镖送人,更何况,他对于鄂邑又没什么需要巴结之类的需求,但是出于面子,他还是笑道:“公主殿下,臣这下人粗鄙得很,勉强当当护卫还成,但是若是要伺候公主殿下这样尊贵的人儿,臣怕……到时候给殿下添麻烦呢!”

    刘旦也看出来了,霍子侯绝对不会愿意将锤子送人,于是拉拉他姐姐的袖子道:“阿姐,就别为难冠军侯了……”

    “真小气!”鄂邑小嘴轻轻一厥,似乎很委屈的垂下头,露出了如天鹅般雪白修长的粉嫩脖子,她脖子有一颗小巧的红痣,就如同雪白的白纸,忽然出现一点鲜艳一般,让人难以忘怀。

    霍子侯摇了摇头,他似乎有些理解了历史那些拜倒在这位石榴裙下的男子。

    鄂邑现在小小年纪,不经意之间露出的神态,都能够让人痴迷,若等她完全发育成熟了,那该是多么动人的一个小妖精!

    可惜!霍子侯暗叹一声,这样的尤物,自己似乎不会有福气消受。

    恩,无论如何,霍子侯都不会希望自己的头顶绿油油的。

    “放弃了一颗小树,却可得到一整片森林……”霍子侯自我安慰道:“这买卖不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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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抱歉!

    今天同学聚会,午就被直接拉进了车子,直接拉到了聚会的地方,唱歌,打牌,吃火锅,一直玩到了晚11点,我才被送回来。

    实在是,不得不跳了一次票!

    汗~~~~真是没办法啊!

    明天估计又是这样……唉,一到年关,回来的朋同学,就不管你三七二十一,什么理由都没用,直接开车抓人,而且是挨家挨户的去抓……杯具。

第五十四节 发现大熊猫

    长安东城,今天人山人海。

    来自蜀郡的几个杂技艺人,这两天可是赚饱了。

    自打他们进得长安开始表演以来,整个长安,可以说是万巷空人,无论男女老少,人们争相前来观看他们的表演。

    一天下来,每日所得赏钱常常有数万钱之多。

    可以说,他们一天表演所赚的钱,就足足抵得寻常人一辈子赚的钱。

    现在,这个杂技团的头张武是乐得嘴巴都要合不拢了!

    张武是蜀郡成都人,当初,因为盗窃罪,被成都令逮捕,判处十年监禁。本以为,这辈子估计就完蛋了。

    谁成想,他大牢的铺盖还没睡,前将军郭昌,就奉天子旨意,征调蜀郡郡兵与罪犯,远征西南诸夷,顺手就把他从大牢里直接抓到军中。

    本来,西南那地方,自古交通闭塞,就是三皇五帝在位的时候,中国也奈那些地方的夷狄不何。

    当初,大汉国使者初次接触西南夷的时候。

    西南诸夷中的夜郎王,竟然还白痴到问汉使夜郎与汉孰大这样的白痴问题。

    然,西南诸夷虽然大多无知,愚昧,许多部落甚至就没有自己的文字,还停留在结绳记事的原始社会。

    但是……西南那边,蜀郡人都很清楚,那地方到处是山,森林,外人走进去,倘若没有向导,不用打,直接就会被西南的丛林把脑袋绕晕,最后估计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

    起初张武还以为自己这一次死定了,偷偷的想着要找机会跑路。

    可谁知道,原本在张武印象中,异常团结的西南夷,这一次竟然呼啦的冒出一大堆倒向大汉的部落首领。

    特别是那个当年还问汉使汉与夜郎孰大?的夜郎王,这一次更冲锋在前,那热情的劲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夜郎王本来就汉人!

    于是,在一大帮熟悉当地地理的向导的带领下,一路势如破竹,汉军连头发都没掉几根,就像切西瓜一样深入西南腹地,逼近滇国。

    砍下来的土著脑袋,被前将军郭昌垒成了好几个壮观的京观。

    被那几个京观一吓,滇王尝羌立刻完成了三百六十度转身,从原本的轻视大汉,敌视大汉,变成了大汉的一条看门犬,又是劳军,又是献美女。

    正好,前将军郭昌也觉得这回战功捞够了,于是班师回朝。

    作为罪犯从军的张武,自然也因为这一次的胜利,而沾了光,被免除刑罚,释放回家。

    张武沾的光,当然还不止这一点。

    譬如说,现在这训练猴子,给人取乐的把戏,就是张武从西南的夷人部落中学来的。

    张武起初也没想到这耍猴的小小把戏,竟会如此火爆。

    但事实是,物以稀为贵。在西南夷中非常普遍的耍猴戏,一到长安,立刻就成了独家买卖。

    特别是小孩子,这几天都跟疯了一样,每天早早早的就来了这边,等待杂耍的开始,一直到晚,大人生拉硬扯,才不情不愿的归家。

    看到这越来越火爆的场景,张武眉开眼笑:估摸着今天又能有几万甚至可能有十万钱进账。

    “这耍猴,真真是太赚了!”张武不由得感慨。

    不过,张武也明白,这也就是现在,人们从来都没看过耍猴,所以才会这么火爆,等那新鲜劲头一过,估计就不会再有现在这么热闹了。

    然,既然是那样,他也大可以离开长安,带队去临淄,邯郸,南阳,河东那样的大城市,挨个的表演下去。

    那赚的钱……

    张武仿佛看到了无数的五铢钱从天而降,在他面前,堆成一座小山……

    张武认为,只要自己能够继续垄断这耍猴的戏码,那么,将来怕是蜀郡有名的大富之家,卓氏与自己相比,恐怕亦要不如了!

    “好!好!”一个清脆的少女声,将张武从幻想中拉回现实,张武笑着看过去,却见一个穿着淡绿色漂亮女孩,正在右侧的一个角落拍着手大声叫好。

    这少女,非常漂亮……不!简直可以说,张武这一辈子,还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女子——尽管,看年纪那女孩才不过十二三岁。

    然,即使如此,张武也觉得,这个女孩,无论是笑是怒,是静是动,都充满了魅人。

    那粉嫩雪白的肌肤,精致动人的脸蛋,以及那双纤细白净的小手,一时让张武都有些痴了。

    当然,更让张武痴迷的,还是一块亮晶晶,黄灿灿的黄金。

    “赏给你们的!”那少女好像是扔了一块微不足道的石头一样道。

    见到那块黄金,张武这时候才发现,在少女的身边,还跟着两个年纪略微小了一些的少年郎。

    这两个少年郎也是在一边含笑欣赏,不过却安静了许多,让人不太注意。

    可是,跟在其中一个少年郎身边的一个巨人,却不得不让人见了胆寒。

    那人,当真真是一个巨人,寻常男子,比他至少要矮一个头。这巨人,不仅仅身材高大,而且,身体壮的就像一头牛一样,忤在那儿,就好似一个巨型的石雕,让人见了,心中难免有点打鼓。

    见到黄金和那个巨人,许多跟张武一样,悄悄的打起了想要把这个漂亮的女孩,抓进自己家中,慢慢享用的人,立刻就打消了心里那点腻歪。

    金饼啊!不是大富大贵的尊贵之家,是绝对不可能拿出来用的。

    更何况,那个巨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若不是列侯之尊,根本养不起,也不敢养这样的人物。

    那少女正是便装出来的大汉帝国鄂邑公主。

    “表姐……”霍子侯在她旁边轻轻一扯,道:“低调,低调……”

    霍子侯现在感觉头都要大了,他不由得万分后悔带刘旦姊弟出来,刘旦还好,一出门换便装后,还没丢弃掉自己的皇族风范,多少有点矜持。

    但鄂邑一出门,立刻就变成了一只好奇的小猫,原本的安静,害羞的性子好像一下子就不见了。

    她甚至在长安街头见到有人行乞,竟然好奇的问那人:“你既然没饭吃,那为什么不吃肉呢?”

    这西汉版的何不食肉糜直把霍子侯躁得就差在地打个洞钻走了,就连刘旦都尴尬非常,赶紧拉着这个好奇的小女孩迅速开溜。

    好,鄂邑自幼长于深宫,不知百姓疾苦,以为肉比米饭容易得来,这可以理解。还可以教育。

    但是一来这里,见到那些猴子在耍猴人的指挥下,或作揖,或跳舞,甚至憨厚的向人讨赏。鄂邑就像见到外星人一样,激动的大喊大叫,完全没有半点帝国公主的样子。

    这就简直无法原谅了。

    现在,整个看场中,就她声音最大,她还嫌不够高调,出手就是一块金饼。

    霍子侯估摸着,若是太宗皇帝现在还在,知道了自己的后人竟然出手就赏黄金,会不会气得给鄂邑一个大耳刮子?

    想当年,太宗想给自己改善一下生活,修个小院子,乐呵乐呵,结果一计算,修那小院子要黄金五十斤,心中就跟钻心一样疼,终究是舍不得用寻常五户人家的全部积蓄来满足自己的一时之乐。

    见微知著,霍子侯觉得,历史,刘旦和他的外族最终的悲惨命运,其实早就决定了……

    还是那句话,细节决定成败,不重视细节,机关算尽又如何?最终还不是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哦……”鄂邑感觉到周围人看她的眼光有点怪异,终于冷静了下来,低着头道:“知道了……”

    现在,霍子侯与刘旦姊弟,是顶着表姐弟的名头出来的。

    霍子侯左右扫了扫人群,他从人群中的一些男子眼中读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信息。

    在大汉国,有些男子兴趣爱好与正常人不同,他们喜欢年纪青涩的美貌少女……因而,许多人专门以掳掠美貌的未成年少女,贩卖给那些有这种嗜好的人为生。

    鄂邑可是堂堂大汉公主殿下,金枝玉叶,若是有个什么闪失,霍子侯还真要头疼了。

    于是,附到小蚕豆耳边,道:“小蚕豆,持本侯符印,去北军调一队兵士到附近准备……”

    “诺!”小蚕豆点点头,接过霍子侯递过的那枚冠军侯信物,转身走开,走到远一些的地方,小蚕豆就被一名骑士带马,朝卫尉的官邸而去。

    霍子侯这才放下心来,安静的继续欣赏猴戏。

    其实,对霍子侯来说,这耍猴的把戏,其实很枯燥,不过是要陪一陪刘旦姊弟,为以后继续带他们出来打基础罢了。

    老实说,就是连长安城有耍猴的表演,他也是偶然听张安世说起过。

    这时候,猴子们表演的也有些累了。

    于是一个指挥者牵着猴子,给观众一揖,道:“诸位父老朋,猴儿们都有些累了,且容休息片刻,一会,本人将带一只神奇的小家伙来与大家见面……”

    “这个小家伙非常神奇,保证大家没有见过!”那人很会调节情绪,他大声的笑着道:“这个神奇的小家伙的祖先,在古时候,曾经帮助过轩辕黄帝,它就是貔貅!”

    “貔貅?”霍子侯微微把肩膀一耸:“这世界有这种生物吗?”

    对于神话传说中的猛兽,霍子侯向来认为,它们是后人牵强附会,以讹传讹,或者干脆就是一些现在已经灭绝了的,如剑齿虎,长毛象之类的冰河时代的生物。

    更何况貔貅是祥瑞之兽,它代表了中国的武运,它若真的出现了,那里轮得到这个杂耍团带来长安?

    早就有无数的公侯贵族,列着长队,恭敬的用盛大的礼节,将这代表了战无不胜的祥瑞之兽,迎进长安,进献天子之前。

    不过,对于那即将出场的动物,霍子侯也好奇了起来,不禁爬到锤子身,让锤子把自己举起来,好看个仔细。

    霍子侯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人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抱着一只霍子侯非常非常熟悉和喜爱的动物出来了。

    “操!熊猫!”霍子侯大喊一声,激动不已。

    “什么熊猫?”下面的鄂邑却撇撇嘴小声嘟囔道:“表弟你这就不懂了?这个叫貘,林苑就有呢!只是林苑的貘比这个要大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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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我确实不能做承诺。

    以后再也不承诺什么了……大家就B我。

    注:我很久以前就想养一只可爱憨厚的大熊猫,最好是从小养到大。

    恩恩,现实中不能做到,中弥补,哈哈~

    大熊猫,很早以前就被发现咯。

    司马相如的林赋,应该算是有确切证据可查的大熊猫首次亮相,不过在西汉,大熊猫叫貘,很奇怪,西汉人认为大熊猫是吃铁跟铜长大的,所以又叫它食铁兽。

    大熊猫杯具中。

    后来,大熊猫也多次出现在历史中,唐朝时期武则天就送一对大熊猫给日本天皇。这也是正史可查的记载。

    然后白居易还特别写过文章赞美大熊猫,当然,还是没改掉认为大熊猫吃铜铁长大这个毛病……

第五十五节 再见昭平君(1)

    霍子侯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人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抱着一只霍子侯非常非常熟悉和喜爱的动物出来了。

    “操!熊猫!”霍子侯大喊一声,激动不已。

    “什么熊猫?”下面的鄂邑却撇撇嘴小声嘟囔道:“表弟你这就不懂了吧?这个叫貘,上林苑就有呢!只是上林苑的貘比这个要大好多……”

    “晤……”听了鄂邑的话,霍子侯微微一楞。

    上林苑也有熊猫吗?怎么他都没有印象!

    “貘是吃铜跟铁的哦!”鄂邑略微用些有点炫耀的口吻说。

    “吃铜跟铁?”霍子侯简直有点儿无语了,大熊猫向来不是以竹子为生的吗?

    “恩呢!”鄂邑道:“我前几年都还亲眼见过貘吃铁呢!……可惜,现在上林苑的貘都死了……要不回去以后,我带你去看,你就知道了!”

    “不喂竹子喂铜铁……大熊猫不死才怪!”霍子侯嘀咕着想。

    他把注意力集中到现在被抱到场中方,放到地上,不知所措的爬来爬去的小熊猫身上。

    这只小熊猫,大约有三十厘米长吧,显然,远远还没到可以独立自主的觅食和生存的成年期。

    小小的鼻子,惊慌的在地上嗅来嗅去,企图嗅到妈妈的气味。

    可惜,它注定找不到妈妈。

    没有看到妈妈,小熊猫呜呜的低鸣着,小小的舌头不停的添着地上。

    显然它饿了。

    但是,长安没有鲜嫩的竹子,也没有熊猫妈妈的乳汁,它只能在饥饿中不停的呜鸣。

    那杂耍团的男子,见到这个被他们认为是【貔貅】的小东西,只在地上不停的呜鸣,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节奏来取悦观众,不禁火起,拿起手里的皮鞭就要抽。

    “住手!”鞭子还没抽到小熊猫的身上,一个略微有些稚嫩的小孩子声响了起来:“不许打它!”

    却是霍子侯看不下去了。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霍子侯就喜欢上了熊猫,喜欢它的憨厚,喜欢它的善良,更喜欢它的聪明。

    也曾经做过梦,幻想过养上一只熊猫做伴。

    可惜,在现代,熊猫属于国宝,受到了严密的保护,一般的动物园都不可能有熊猫出现。

    此时此刻,一只小熊猫宝宝真真切切的出现在霍子侯面前。

    霍子侯那里舍得让它挨打?

    便拉着锤子,走过去,对杂耍人道:“这只小家伙,我买了,多少钱,你说!”

    一副明摆着给人宰的纨绔子弟模样。

    说完这句话,霍子侯就不管其他的事情了,蹲到地上,将小熊猫抱在怀中。

    触手一摸小熊猫的毛发,霍子侯就知道要糟了。

    这只小熊猫现在已经非常瘦弱了,全身上下都没有什么脂肪储存。

    只是因为,小熊猫外表的毛发比较茂盛,故所以看不出来而已。实际上,这个小家伙已经瘦的就剩下皮包骨。

    它小巧的鼻子不停的在霍子侯怀中耸动,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霍子侯一见,就知道小家伙在找奶嘴,它已经饥不择食了。可是去那里给它找一只熊猫妈妈呢?

    “也不知道这个小家伙能不能吃羊奶,牛奶之类的东西……”霍子侯轻轻的用手抚摸着小家伙毛绒绒的两个小耳朵,小家伙出奇的有灵性,许是感觉到霍子侯完全没有恶意,它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这位小丈夫,您是要买我的【貔貅】吗?”这时候,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朝霍子侯道:“这【貔貅】可是祥瑞之兽啊,价钱会很贵的!”

    “自己开价吧!”霍子侯是懒得理会他了,直接打断他的话道。

    霍子侯已经想好了,五十金以下的话,就付账走人,但倘若超过这个数目的话……那么,霍子侯会给对方上一堂关于强买强卖的课。

    “一百金!”男子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那只所谓的貔貅,说老实话,他自己也不认识,不过是来长安的路上,在某条小道上意外拣来的。

    纯粹属于意外之得。

    “一百金?”霍子侯笑着摇了摇头,径直抱着小熊猫就向前走。

    他还真敢开这个口!难道他不怕撑死吗?

    “这位小丈夫,您怎么抱着我的【貔貅】走了?”那男子见状,急忙道:“你还没给钱呢!”

    “堂堂冠军侯,怎么会少你的钱?”这时候,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在人群中道:“冠军侯好气魄啊,竟然用一百金来买一只食铁兽……啧啧,难怪人家都说,长安最贵天子之下,当属冠军!”

    那人一边说,一边走出人群。

    周围的围观众,见到此人,立刻就主动的给他让路,生怕沾惹上这个煞星。

    来人正是昭平君。

    昭平君在长安城,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因为他母亲在临终前曾以三千金数千万钱,换来当今天子亲口答应的免死书。除谋反等十恶不赦的罪行之外,大汉的法律对他来说,不过废纸一张。

    他无论干的事情有多荒唐,长安民政官员,也是敢怒不敢言。

    正所谓,好汉怕无赖,无赖怕疯子。昭平君在长安,就属于疯子那一类型。几乎无人可制了!

    “昭平君,好久不见,君的发型又漂亮了许多啊,当浮一大白!”霍子侯一见昭平君,就笑呵呵的朝他做了一个举杯敬酒的样子。

    昭平君见了,脸上青红不定。他想起当日之事,心中更是恨意滔天。

    像他这种人,睚眦必报,只是,他的身份地位跟霍子侯相比,相差太远了。要复仇,他也清楚,非常困难。

    既然正面不能还击霍子侯,昭平君就只能选择偷偷的躲在一边,找准机会就恶心恶心霍子侯了。若有机会,能够抓到霍子侯的把柄,那自然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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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度感冒中,浑身无力,整个人就好像挂了一样。

    勉强坐在电脑前,也码不出什么字。只觉得浑身都思密达了。

    可能码出来的这节,质量不好,大家包涵一下吧~

第五十六节 再见昭平君(2)

    但是,抓人把柄也是有讲究的,譬如在很早以前,故丞相公孙弘就被当今天子的授业恩师汲黯抓了一次把柄。

    但人家嘛事也没有,照样吃的香,睡的好。

    昭平君虽然不是太聪明,但却也不苯。

    至少他还是明白,不间无间之君臣这个道理的。

    但是,他怎么忍得下当日被霍子侯当着满殿文武大臣,贵族勋旧的面侮辱的耻辱!

    那日之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报复霍子侯。

    今天,总算被他逮到了一个可以趁机恶心恶心霍子侯的机会,他如何舍得放弃?

    因此,他强行忍下心中的愤恨,脸故作平淡的道:“哎呀呀,冠军侯,好大的手笔啊,一百金啊!……怎么,冠军侯不付账?没事,我昭平帮冠军侯付账……”

    “哦?”霍子侯听了哈哈大笑,他原本想赖账的,想来以自己的权势,要欺负一下一个狮子大开口的平民还是很容易的。

    更何况那家伙还是倒卖的林苑的御兽。

    但是,现在既然有人愿意当这个冤大头,霍子侯简直求之不得。

    “那就谢谢昭平君咯~”霍子侯心中压根没有什么所谓贵族脸面之类的虚东西,他学着昭平君方才的样子,用一种带着些委屈的口吻道:“回头,本侯摆一桌酒菜向昭平君您致谢拉!”

    便对那个已经明白过来,眼前这个少年是大汉帝国最有权势的家族的子弟时,脸色已经有些发呆,再不敢说半个字的中年男子道:“这位先生,您跟昭平君要钱就好了,昭平君向来君子一言,八百匹马都追不,这是有目共睹的!”

    昭平君听了,感觉自己的肺都快气炸了。

    他原本以为,大汉国的贵族中,他已经算不要脸了,可没想到,霍子侯比他更甚,直接就抛却了贵族表面的那一层光鲜的所谓尊严……

    这简直……

    他正要发作,再好好的讽刺一下霍子侯,可转头他的眼睛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俏生生的女孩倩影。

    他顿时就三魂去了两魂。

    “鄂邑……你怎么也在……”昭平君脸顿时全是讨好之色,就好像川剧中的变脸一样,迅速从黑脸变成了红脸,完全无视了方才还想要将之吃肉放血的霍子侯。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鄂邑微微缩了缩粉嫩的脖子,反问道。

    “当然能……当然能……”昭平君撮了撮手,道:“鄂邑啊,你夷安阿姐这几天都在念叨着你的名字,你看是不是,抽空去看看她呀?”

    “夷安阿姐要看鄂邑,来甘泉就好了……”刘旦却忽然钻过来,拦在鄂邑身前,一脸警惕道:“至于你家……我阿姐不去!”

    刘旦说完,拉起鄂邑的小手,对霍子侯道:“走,走,寡人累了,回宫去先!”

    完全也没给昭平君半分面子!

    霍子侯虽然不是很明白,刘旦跟昭平君有过什么恩怨,但看样子,凭借直觉,霍子侯觉得昭平君似乎曾经对鄂邑有过什么不太规矩的行为,被刘旦发现过。

    自古宫廷之中,发生的离奇之事太多了。

    霍子侯又看了看鄂邑的模样。

    老实说,假如不是知道这个女孩今年才十二三岁的样子,否则霍子侯定要以为她已十四五了。身材虽然还很青涩,该发育完全的地方也都才刚刚冒个头。

    但是呢,这个时代,通常寻常的女子,十四五岁就做了母亲。

    他也不愿意与昭平君这个家伙多打交道,也点点头道:“善!”

    恩,得赶紧回去给熊猫宝宝找吃的了。

    于是,在几位随从的严密保护下,特别是锤子那巨大的身影的震慑下,霍子侯跟刘旦姊弟,在人群纷纷好奇与敬畏的神色中,走出人群。

    坐从巷角的角落,赶出来的马车。

    这时候,小蚕豆刚刚带着一队北军兵士赶了过来。

    见到霍子侯要回去了,急忙一溜烟的跑过来,爬马车交了符印,然后在霍子侯耳边道:“大人,带队的是官桀!”

    霍子侯掀开马车,就见到一员意气风发的年轻少将,银鞍白马,黑甲红袍,正朝他微微颔首致意。

    霍子侯放车帘,笑着自语道:“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能有多大的成就,就看你的了,官将军!”

    霍子侯又对小蚕豆道:“回去以后,去给本侯找些干净的羊奶,牛奶之类的来,若是没有,人奶也行!”

    他一低头,却见到那只小熊猫,安静的躺在他怀中,竟然睡着了。

    许是因为太累了,也太饿了的缘故。

    它已经忘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环境之中,没有鲜嫩的竹子,没有可口的山泉,没有甜美的竹笋,更没有妈妈细心的呵护。

    霍子侯却是大喜:“你与我真是有缘!恩,得给你起个好听的名字……团团圆圆,安安静静,和和美美什么的,都被人取过了……对了,就叫你蒙蒙!”

    “不出声就是同意了!”霍子侯高兴的摸着小熊猫略微已经有些干枯的毛发,兴奋的道。可怜的小熊猫就这样的被命名了。

    回到冠军侯府,刘旦下了马车,脸色略微有些阴冷。

    霍子侯也好去打听人家的**,把小熊猫交给小蚕豆抱着,然后将刘旦姊弟请进屋致歉道:“今日臣没有招待好大王与公主殿下,这是臣的罪过,请大王与殿下,多多包涵,不要见怪!”

    “不怪君……”刘旦出奇的没有跟以前那样客套,只是淡淡的道:“只是寡人不喜那昭平君而已……”

    “呵呵……”霍子侯也好再说什么。

    这时候,刚刚交到小蚕豆手的小熊猫蒙蒙却好像一下就醒了过来,在小蚕豆怀中吱吱哇哇的叫着。

    霍子侯赶紧接过来,奇怪的很,小熊猫蒙蒙一进霍子侯怀中就安静了下来,只是睁着一双可怜的眼睛,巴巴的看着霍子侯,鼻子不停的嗅来嗅去。

    “小蚕豆!”霍子侯几乎是喊道:“赶紧去拿些奶水来,不管什么奶水都先拿过来!”

    鄂邑却是很好奇的看着霍子侯怀里的小熊猫,怯生生的问道:“貘不是吃铁的吗?”

    霍子侯感觉,这个问题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他无法给出答案,于是只能选择闭嘴。

    倒是刘旦也非常感兴趣了,他绕着小熊猫蒙蒙左右看了看,挠挠头道:“这个就叫貘吗?”

    “恩啊!”鄂邑得意洋洋的道:“前几年,阿弟还很小很小的时候,蜀郡来了个结巴,叫司马相如给父皇献了好几头貘呢!可惜,它们后来都死了……”

    “哦!”刘旦就像个乖巧的学生点了点头。然后,他又摇了摇头道:“为什么要叫它貘呢?寡人怎么觉得它既像猫又像熊,叫猫熊多好?”

    “猫熊不好听!”霍子侯插嘴道:“应该叫熊猫,这样多顺口!”

    “恩恩!”刘旦小脑袋直点头。

    在宠物面前,无论刘旦,鄂邑还是霍子侯,皆平等相处,那些尔虞我诈的政治玩意,似乎一下子就消失了。

    没多久,小蚕豆就带着几个下人捧来了三个木盘装着的奶水,气喘吁吁的对霍子侯道:“大人!按照您的吩咐,奴婢给您找了羊,牛,人三奶,您看是不是?”

    霍子侯微微一塄,他也想不到,冠军侯府的办事效率竟然这么快,这才多久?这么快就弄来了三盘奶水。

    但他也懒得去管小蚕豆怎么搞来的了。

    让下人把三盘奶水放到地,然后将小熊猫蒙蒙放到三个木盘前,看它想喝那个盘里的奶水。

    蒙蒙跌跌撞撞的在地慢慢的爬着,它感觉自己的鼻子闻到了奶香的味道,于是奋力的跑到三个木盘边。可是左嗅嗅右嗅嗅,它又非常失望了。

    都没有妈妈那熟悉的奶水味道。

    这就是霍子侯这个从来没有饲养过熊猫的家伙的无知了。

    事实,未成年的熊猫,一般只吃熊猫母亲的奶水,特别是刚出生的小熊猫,必须也一定要吃到母亲的初乳。

    熊猫母亲的初乳,含有了即使是现代科学也无法复制与培养的诸多养分与抗体,是小熊猫能够顺利存活的保障。

    虽然蒙蒙现在已经基本有了进食竹子的能力,但是,它终究还是没有真正成年,处于幼生期,熊猫母亲的奶水,虽然已经不是刚出生时那样无可替代了,然,却也是需要的。

    不过,蒙蒙终究是太饿了,饿的它就已经记不清竹子的味道了。

    于是,它在失望之余,也只能尝试着在三个木盘中,试探性的各添了一添。

    最终,它发现,有一盘的味道还行。

    于是迫不及待的把嘴巴埋进木盘中,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不一会儿,它就喝掉了约莫小半木盘的奶水。

    霍子侯生怕它撑着,赶紧把它抱起来,让小蚕豆拿来一块布,在它嘴巴用力一擦。

    蒙蒙正喝的欢乐,猛然被人打断,当然非常不满,嘴中哇哇大叫着些含糊的音节,四只可爱的小腿到处乱蹬。

    “蒙蒙乖!”霍子侯摸摸小熊猫雪白雪白的头顶,对着它眼睛亲昵的道:“乖蒙蒙,今天不能一次吃太多哦,休息一会再吃,等下,好主人就派人去给蒙蒙找竹子来吃,明年,主人还给蒙蒙在长安外建一个大大的竹园……”

    似乎是听懂了些什么,又似乎是明智的理解不能跟新主人犟。

    总之小熊猫蒙蒙就是挣扎了一会,就安静了下来,这是一双眼睛依旧是那么可怜的看着霍子侯。

    霍子侯挠挠头,他听说过,熊猫是天生的高度近视,也不知这小熊猫蒙蒙能不能看清楚自己个样子?

    一边的鄂邑却是万分惊讶的道:“哇,原来貘还吃奶呀……”

    霍子侯一阵无语。

    此时的熊猫蒙蒙,大概也就十几公斤的样子,估摸着才不过十个月或者十一个月大,是去年出生的新生熊猫。

    看它样子,脑袋有些圆,更像猫一些,许是秦岭地区的熊猫。

    只是可能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直都没有足够的营养与充分的进食,加长期处于恐惧之中,所以,身体消瘦的厉害,恐怕倘若霍子侯再晚发现它两天,估摸着就只能见到尸体了。

    甚至可以说,作为一只可能还没有成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小熊猫来说,蒙蒙能够活到现在,已经算是一个生命的奇迹了。

    然,作为活下来的代表,原本一岁左右,正是熊猫最可爱,最憨厚,最令人喜欢的时候,可现在蒙蒙,却完全没有现代那些生活在人类严格保护与羽翼下的同类那么漂亮。

    若非是它那标准性的黑白相间的体征,以及似猫似熊的外表,霍子侯甚至都不敢相信,这就是一向以漂亮,可爱,闻名于世,让后世数十亿人欢喜不已的中国国宝,大熊猫。

    “主人一定将你养得白白胖胖!”霍子侯在小熊猫蒙蒙的脑袋亲昵的一吻,道。

    然后,他将蒙蒙的身子侧翻,仔细的它小腹下面一找,蒙蒙竟还是一只娇滴滴的熊猫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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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恩,推荐好朋宋默然的新《宋阀》

    默然与我同组,人品比我好,文笔比我好,对宋朝了解也非常深厚,喜欢历史架空的兄弟不妨去看一看。或许会有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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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过,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晴了巨在我写这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莫大的帮助,我无以为报,只能帮他拉拉票咯~

    2:昨天高烧,今天差不多好了,明天尝试一下,多更一点,但是状态这玩意,我不敢保证,只能说我疯的时候是抽风,颓废的是……

第五十七节 滇王内附

    在发现所谓的貘竟然除了铁之外,还可以吃奶。

    鄂邑就充分发挥了一个好奇宝宝的研究特长,围着刚刚才稍微喝了点东西,恢复了些许灵动的小熊猫蒙蒙仔细的打量,就差没拿剪刀来解剖蒙蒙,研究研究蒙蒙的肠胃结构了。

    “小蚕豆,你马再派下人去长安城外的竹林里去找些最鲜嫩,最鲜嫩的竹叶来……”霍子侯没那个心思去管鄂邑的好奇心,对小蚕豆吩咐道。

    “诺!”小蚕豆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点头领命而去。

    霍子侯就抱着蒙蒙,领着刘旦姊弟这对显然已经被小熊猫勾起了好奇心的小家伙,进得自己家的内院。

    刚进内院,就看到霍忠正领着下人在那儿修剪草木。

    “少主您回来了!”霍忠连忙带着下人施礼,然后又对刘旦姊弟拜道:“老奴等见过燕王殿下,鄂邑公主殿下!”

    三个小家伙齐齐点点头,就火急火急的跑进内室之中。

    鄂邑的小手里还抓着蒙蒙那盘蒙蒙喜欢吃的奶水。

    大约一个多时辰之后,小蚕豆带着四五个下人,抱着十几斤鲜嫩的竹叶跑了回来。

    蒙蒙一见那些鲜嫩,芬芳的竹叶,顿时把什么都忘记了,吱吱哇哇的在霍子侯怀里大叫乱蹦。

    霍子侯呵呵一笑,将它放到竹叶边。

    蒙蒙却并没有立刻就吃,而是好像非常幸福的爬到竹叶堆,略微有些干瘪的肚皮在竹叶面那么滚,圆圆的小脑袋就埋进了竹叶堆中。

    “吱吱!”在鄂邑跟刘旦好奇的注视下,蒙蒙两只小爪子,惬意的抓起两把竹叶,就往嘴里送,口水滴滴答答的流了下来。

    这家伙,边吃竟然还边在嘴里砸砸了起来!

    “哇!”鄂邑见了更加好奇:“原来貘吃竹子呀!”

    “其实呢,这个貘应该叫熊猫,是古的时候,神兽貔貅的后代……”霍子侯耸耸肩膀,瞎掰道。

    其实,也并不算瞎掰了。

    因为方才他已经查过这方面的资料了,在吾丘寿王留下的一些不算正史,顶多属于奇闻异事之类的半官方记载资料中,西周时期,有一段时间,这个熊猫就被当时的诸侯认为是貔貅的后代。

    甚至还有将领将熊猫的形象经过艺术加工之后,作为旗帜。

    “貔貅不是战无不胜的祥瑞之兽吗?”刘旦却很好奇的问道:“那么这个熊猫作为祥瑞之兽貔貅的后代,怎么不吃肉呀?”

    “这个大王就不知道了……”霍子侯一本正经的忽悠道:“貔貅是祥瑞之兽啊,轻易不肯开杀端,作为貔貅的后代,这个熊猫,自然也是爱好的和平的性情温顺之兽咯,而且,大王恐怕还不知道,除了中国,这个熊猫没办法在其他任何地方生存,难道这还不能够证明熊猫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貘乃古祥瑞之兽貔貅的后代吗?”

    “哦!”刘旦姊弟齐齐被忽悠的一点头:“原来是这样啊!”

    “对了!”霍子侯对刘旦姊弟道:“大王,公主殿下,你们大概还不知道,它已经有名字了哦!”

    “叫蒙蒙的!”霍子侯开心的抚摸着小熊猫蒙蒙圆圆的耳朵道。

    蒙蒙现在是什么也不管,一心只吃鲜嫩竹。它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鲜嫩的竹子了……

    接下来十几天,刘旦姊弟许是勾起了好奇心,天天就往霍子侯这边跑。

    小熊猫蒙蒙,也渐渐的在三人精心照料与呵护下,慢慢的恢复了体重与神色。

    毛发一天比一天柔顺,肚皮渐渐的圆滚滚了起来,身体也渐渐的开始有了脂肪。才半个月,蒙蒙的体重就增加了至少八公斤。

    蒙蒙恢复了精力之后,就渐渐回复了一只正常的小熊猫该有的性格——调皮。

    通常,霍子侯一个不小心,这小家伙就到处爬来爬去。

    它尤其喜欢攀沿,有时候,才一转眼,刚一回头,霍子侯就哭笑不得的发现,自己的小宝贝爬了柱子或者房的抽屉。

    不过好在,蒙蒙是一只非常聪明的小家伙。它除了调皮捣蛋之外,就没什么其他的缺点了,尤其爱讲卫生,自打霍子侯给它盖了个专门的小厕所,指导它在那里排泄过几次之后,它就记住了自己排泄的地方,从不随地大小便。

    对于蒙蒙,不仅仅霍子侯非常喜爱。

    就连刘旦跟鄂邑也是把这个小家伙含在嘴里怕融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宝贝得不行!蒙蒙最爱吃鲜嫩的竹子,于是刘旦姊弟,每天来时,都要带一些从林苑采来的鲜嫩竹叶。

    不过呢,让霍子侯感觉非常欣慰,让刘旦姊弟非常不服气的是,尽管,刘旦姊弟对蒙蒙已经非常非常好了,但是,蒙蒙最黏与最亲昵的人还是霍子侯。

    日子就这样在欢声笑语中度过,霍子侯很少出去了,除了有时候照例写下自己的洪荒流,跟每天照常去一次甘泉宫跟天子说说话,与张安世玩一玩之外,回家就在家逗弄蒙蒙。

    后来,天子刘彻也听说了霍子侯养了一只宝贝的不行的貘,连他的宝贝儿子刘旦跟女儿鄂邑这些天都天天往霍子侯家中跑。

    于是好奇的让霍子侯把小熊猫蒙蒙带进甘泉宫。

    这下子好了,喜欢蒙蒙的名单又多一位大汉帝国天子。

    天子刘彻,甚至干脆命令侍从在甘泉宫的木园,专门给蒙蒙开辟了一个小小的竹林,并命下人在那里做了各种可以让蒙蒙尽情表演与娱乐的平衡木,秋千以及跷跷板之类的小玩意。

    空暇的时候,天子刘彻就会让霍子侯带着蒙蒙进宫,给他找些乐子乐呵乐呵。

    时间,很快就走到夏天的尾声。

    元封元年的秋七月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了。

    七月初的一天,一大清早,霍子侯刚刚写完自己的洪荒流,就听到了小蚕豆急急忙忙的跑进来的脚步声。

    “小蚕豆,有事情吗?”霍子侯现在已经很少见到这个家伙这样慌张了。

    “陛下派使者来,让大人您进宫伺候,另外,还要带蒙蒙!”小蚕豆喘着气道。

    “很平常啊……”霍子侯疑惑的问道:“除了今天早了一些之外,其他的也没什么嘛……怎么这么慌张?”

    “有喜事啊!”小蚕豆笑呵呵的答道:“大人,奴婢听那位使者说,陛下有大喜事呀,西南的滇王尝羌已经表陛下,愿举国内附!”

    “真的!?”霍子侯也梭的一下站了起来了,倘若是真的,那这就真真是一件值得举国同庆的大喜事了!

    西南夷的滇国,表面来看,不过是大汉国西南方向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藩属。甚至,这个国家的人口还不如大汉国一个一般的下等郡。

    然后,问题不能这样看。

    滇国主动表大汉天子内附。

    这对于大汉国来说,实在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政治信号。

    它的意义就在于,滇王乃是自周天子迁都洛阳之后,数百年中,第一个向中国天子表内附的外番。

    滇王的表,甚至在某种程度可以说,它开启了中国此后两千年,独霸世界,唯我独尊的天朝国的开端。

    同时,滇王的内附,为后世的中国将云南变成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领土提供了法律基础与传统依据,云贵地区从此不再游离于中华之外。

    “承三代之治,下启万世之基业!”霍子侯把自己的笔墨收拾起来,然后,站起身来。感慨道。

    “伺候我穿衣!”霍子侯吩咐道:“另外,让人去看看蒙蒙那个懒货醒了没有!”

    “诺!”小蚕豆点点头道。

    蒙蒙最近是越发的慵懒了,每天它不睡到太阳都晒屁股面,是决计不肯起来的。

    而作为慵懒的代价,则是它的体重已经接近了二十七公斤,现在霍子侯抱着它都感觉非常非常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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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俺是什么话也不说了,杯具的……

    唉,不说了。

    本来今天打算多写一些,因为明天又有一个事情要办,我的一位发小,明天大喜。

    恩,我已经准备好了棍子去打屁股。

    可惜……今天我的感冒还是没好利索,咳嗽的要命,就又去挂点滴,大家也知道,有些药物一注射进人体,就让人昏昏欲睡……

    这实在让我太尴尬了~~~~~~~~

    也不敢有别的要求了!

    只求大家能够体谅一下我的难处
本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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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记住UU小说的网址:http://www.uuxs8.net/r13040/ 第一时间欣赏大汉万户侯最新章节! 作者:魔帅所写的《大汉万户侯》为转载作品,大汉万户侯全部版权为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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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万户侯介绍:
有礼仪之大是为华,有华章之美谓之夏。
一个现代人穿越到两千年前的西汉王朝,成为冠军侯霍去病之子。
上承华夏三千年之文明,下启中国两千年之霸权。
继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
让华夏衣冠恒久永美,令中国风骨万古长流。大汉万户侯已经完结,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大汉万户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大汉万户侯最新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